读*叙文 (菁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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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叙文1

  周末在家刷了一会儿手机,看了一会儿电视,忽然觉得百无聊赖。躺在沙发上无所事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周末变得这样索然无味了。朋友们一个个不是前一晚玩的太晚了第二天要补瞌睡,就是在到处旅行。就算聚到一块儿也是抱着手机沉浸在自己的一方天地之中,什么聊天谈心,什么吃饭聚会都不如玩手机,实在没意思的很!

  我随手翻出一本书架上的'书看了一会儿,本来只是想打发无聊的时间,却不自觉的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住了。原来在我们懒在沙发上抱着手机说无聊的时候,有人正为了一日温饱四处奔波;在我们抱怨父母给的零花钱太少的时候,有人已经早早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照顾着病弱的父母和幼小的弟妹们;在我们嫌弃父母做的饭菜不可口的时候,有人正开心的将要来的饭菜一口一口喂进妹妹的嘴里,自己却一口也舍不得吃;在我们玩着短视频,看着娱乐新闻的时候,有人正在为了自己的梦想或埋头苦读,或勤工俭学,努力拼搏着。原来,生活对我们是如此的仁慈和善良。

  一整个下午,没有拿起手机,没有按动电视遥控器,就这么静静的捧着书看了一下午。内心是从未有过的宁静,也是从未有过的波涛汹涌。我为自己的“百无聊赖”、“无所事事”感到羞愧,睡觉前将布满了灰尘的书架重新整理了一番,给自己定下来了每天的阅读任务。睡觉的时候忽然觉得特别的满足,内心是满的,与之前刷完手机睡觉的状态完全不一样。

  书本的力量是强大的。

  虽然很多时候我们看书看的是别人的故事,是别人的生活体验。但若是里面有一两句话能够打动到我们、能够感染和激励到我们,那么这本书对于我们而言就是有意义的。现在的生活节奏太快,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能够静下来捧书细读,一定会有一番别样的感受。

  所以无聊的时候就去读书吧!在静谧的时光中去体会百味人生,去游览大江南北,去感悟生活,去寻找精神世界的圣地吧!

读*叙文2

  暑假里,我看了《百问百答——能量与能源》,这本书很有意思,它通过一个个幽默风趣的漫画故事,让我们学*能量与能源的由来和用途。

  这本书里面讲了风力发电站是怎样发电的?什么是水力发电站?波力发电站里有什么?还讲了火、天然气是什么时候使用的……

  其中,有这样的两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一、石油有什么用途?石油可以使汽车、飞机、轮船等发动,给我们带来便捷。但是,石油是有限的,用完了就不能再生了。所以,以后我要让爸爸少开汽车,多步行,珍惜每一滴石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二、粪便和垃圾也是能源吗?以前,我认为粪便和垃圾都没啥用,全是废物!可读了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它们还能做肥料!发酵产生的气体还能取暖、供电。原来它们都是宝贝呀!还真不能小瞧它们。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才发现我掌握的知识还很不够。我还需要阅读更多的书,汲取更多的营养,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读*叙文3

  小时候,我经常听到这样几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中自有黄金之屋”,以后,我渐渐体会到了它那无穷的魅力。书,把我领进了知识的海洋,我就像知识海洋里的一条小鱼,认识了许多拥有优秀品质的人物,有自信勇敢的贝茜、善良的白雪公主、有思想、会笑的笑猫……它们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每当我拥有了一本新书,总会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忘记了写作业。

  我发现,书中有百味。我看了许多书,书中描写的许多优秀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牵动着我的喜怒哀乐。我读了《贝莤成长的秘密》,为贝茜成长而感到十分高兴;我读了《死亡倒计时》,为天使团而感到欣慰;我读了《梦幻般的暑假》,为孟一飞的计划而感到赞许。书中一幅幅悲欢离合的情景可以使我茶饭不思、爱不释手。

  记得培根的一句话说的非常精彩:“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演算使人思维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教养逻辑思维学使人善辩……”是啊,李岫青阿姨说过:“读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交谈,就像和智慧的人交谈。”

  “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这句话说得好,书,把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知识的人。

读*叙文4

  我是一位可爱的小姑娘:瓜子脸,浓眉毛,大眼睛;与别人不同的是,我戴着一副高度*视镜,这副*视镜可是我读书的馈赠啊!因为喜欢蜷在沙发里读书,才有了这位形影不离的“朋友”。

  虽然说本小姐的兴趣广泛,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明目、可以聪慧、更重要的是能够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我读的书包罗万象:童话故事、寓言、小说、诗歌、科技知识等在我的小书橱里应有尽有,你如果有时间可以来参观一下哦。

  四年级的时候我读过一本《作文大全》,知道了写好作文必须具备的几个条件,一是要多看点课外书,二是要学会贯通,三是要背诵二百首古诗,一百篇古文,四是要积累好词好句。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的作文技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写作文必须要真实才能生动感人。它帮助我提高了作文水*,所以爸爸经常“奖励”我,奖品就是我书橱里的那些大部头—《三国演义》、《红楼梦》……

  说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喜欢读的书,它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主要讲了孙权、刘备、曹操等人三强鼎立,统一天下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都是些英雄好汉,他们不管经受怎样的磨难,从来都是顶天立地,从不低头折节。这些英雄真让我佩服。说起里面的故事,七步成诗给我的感触最深了。

  曹操不幸身亡后,他的'儿子曹丕继承了王位,可他嫉妒心太强,害怕有人跟他争夺王位,就想把他的弟弟们处死,免除后患。于是就找了一个借口把最有才能的曹植捉了起来,要曹植在七步之内作出一首诗,如果作不出就从重治罪,绝不轻饶。曹植听后向前迈去。一步、两步……已经是第六步了,如果迈出第七步还作不出诗来性命难保。这时忽然听到曹植吟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植真聪明啊!曹丕听后流下了眼泪,就贬了曹植的官,放曹植离去。

  我第一次读它的时候,我真恨死了曹丕。如果我是曹操,一定让曹植继承王位,看曹丕狼狈的样子。当我再一次读它的时候把这个故事理解为:曹丕虽然有嫉妒心,想杀掉曹植,但是他并不是那么绝情寡义,而是在为自己提供利益,是可以理解的。每个人都有嫉妒心理,这是很正常的,这里面当然也包括我。这就是我两次读同一本书的不同收获。所以就更能明白“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个道理了。

  多读课外书我得到了好处,我不仅提高了作文水*,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做人就要堂堂正正的做人,不要嫉妒别人,陷害别人,想比别人有才能就应该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自强自立的人,长大后才会有出息。

读*叙文5

  走进书房,就像走进了漫长的'历史,鸟瞰着辽阔的世界,游弋于无数闪烁说的智能星座之间。我突然变的渺小,又突然变的宏大,书房成了一个典仪,操持着生命的盈亏缩胀。——余秋雨《文化苦旅》

  书房,是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房。墨香阁,静轩者书斋也,陈设简陋,唯一桌一椅一书橱而已,但藏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

  每每坐于此,吟诗诵文,伴着清晨鸟儿的呢喃,你会发觉,你获得的不仅是知识,还有精神的充实。

  曾经,是个懵懂的孩子,总把世界看的很简单,有着“出生牛犊不怕虎”的狂放,以为单*自己的文字,就可以行走江湖。殊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当细雨打在屋檐上时,听雨书斋中。打开书厨,昔日的韵香喷面而来,有种迷醉感,回首,我把那些文稿一张张地投入火盆,与雨一起隐迹,撒酒三杯,已祭亡灵。

  我不敢在让字从笔尖划出,害怕自己被它迷惑。望着墨香阁内的书,一片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做?趴在书桌上,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和我说话,当我抬头时,书阁之中,只我一人独伤秋色,耳旁余音未了“书到用时方恨少……”

  清晨,掩埋了那记忆中的灰烬,竖了一块碑:记忆之默痕。

  墨香阁的门重新被扣响,阁子内的书重新被人抚摩。余留之际,我会莫名其妙的想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之所以文简字陋,大概是因为书读半斗不足下笔吧!于是有了梦,在梦的伊始,希望自己笔下的字能有一种苦涩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

  嘿嘿!在墨香阁内,我似乎又回到重前,总爱在书上圈圈点点。应该说,读书是一门艺术,它能使你的精神充沛,使你从无知到有知,使你的眼睛饱福。陈伯安先生说过,你如果相成为一个有品位、有思想的人,就必须有“恋书情结”。

  如今,我发现,书中的奥秘实为不少。看着文字,活象一个个小蝌蚪,引诱你的眼睛去洞穿它的真谛,领悟它的神韵,就象《侠客行》中石破天破解侠客岛上的蝌蚪文时,一个个字刺激着你的穴道,你会突然闻到一股芳香,来自于人类群体才智的结晶。

  是书拯救了我,它就象一场甘霖,滋润了干渴的我;它就象一屡阳光,温暖了冰凉的心;它就象航标灯,它就象航标灯,为迷失方向的我导航。经过书的洗礼,我成长了,变的有品位。你呢?在犹豫吗,在徘徊吗?还等什么,抓紧时间,捧起一本好书,细细品读吧!

  现在用曹雪芹的一首诗收尾: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

  由来书阁悟,休小静轩痴。

读*叙文6

  我是一位可爱的小姑娘:瓜子脸,浓眉毛,大眼睛;与别人不同的是,我戴着一副高度*视镜,这副*视镜可是我读书的馈赠啊!因为喜欢蜷在沙发里读书,才有了这位形影不离的“朋友”。

  虽然说本小姐的兴趣广泛,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明目、可以聪慧、更重要的是能够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我读的书包罗万象:童话故事、寓言、小说、诗歌、科技知识等在我的小书橱里应有尽有,你如果有时间可以来参观一下哦。

  四年级的时候我读过一本《作文大全》,知道了写好作文必须具备的几个条件,一是要多看点课外书,二是要学会贯通,三是要背诵二百首古诗,一百篇古文,四是要积累好词好句。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的作文技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写作文必须要真实才能生动感人。它帮助我提高了作文水*,所以爸爸经常“奖励”我,奖品就是我书橱里的那些大部头—《三国演义》、《红楼梦》……

  说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喜欢读的书,它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主要讲了孙权、刘备、曹操等人三强鼎立,统一天下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都是些英雄好汉,他们不管经受怎样的磨难,从来都是顶天立地,从不低头折节。这些英雄真让我佩服。说起里面的故事,七步成诗给我的感触最深了。

  曹操不幸身亡后,他的儿子曹丕继承了王位,可他嫉妒心太强,害怕有人跟他争夺王位,就想把他的弟弟们处死,免除后患。于是就找了一个借口把最有才能的曹植捉了起来,要曹植在七步之内作出一首诗,如果作不出就从重治罪,绝不轻饶。曹植听后向前迈去。一步、两步……已经是第六步了,如果迈出第七步还作不出诗来性命难保。这时忽然听到曹植吟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植真聪明啊!曹丕听后流下了眼泪,就贬了曹植的官,放曹植离去。

  我第一次读它的时候,我真恨死了曹丕。如果我是曹操,一定让曹植继承王位,看曹丕狼狈的样子。当我再一次读它的时候把这个故事理解为:曹丕虽然有嫉妒心,想杀掉曹植,但是他并不是那么绝情寡义,而是在为自己提供利益,是可以理解的。每个人都有嫉妒心理,这是很正常的,这里面当然也包括我。这就是我两次读同一本书的不同收获。所以就更能明白“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个道理了。

  多读课外书我得到了好处,我不仅提高了作文水*,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做人就要堂堂正正的做人,不要嫉妒别人,陷害别人,想比别人有才能就应该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自强自立的人,长大后才会有出息。

读*叙文7

  坐观书,卧伴书。置身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读书,便是我的快乐。

  *常在家中,我总是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书的海洋,让我学会了许多无穷无尽的知识。唐诗宋词令我深深领会到*文字的博大精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感情。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句千古名句,让我体会到作者与朋友的深厚友情是无法用千尺的深水来衡量的。《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大开眼界,受益匪浅。而且还拓展了我的知识视野,领略到大自然的许多奥妙神奇。

  《名言警句》,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陶冶了我的情操。同样,我也十分心仪那些世界童话。例如:安徒生写的《海的女儿》、《丑小鸭》……其中,《丑小鸭》这个故事,不仅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而且给我很大的启迪:当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失败,并不可怕,只要鼓起勇气,奋发图强,把一个个困难解决。

  记得考试前夕。作为班中的佼佼者,肩负着教师、家人对我的期望。我对考试踌躇满志,当遇到难题时,我脑海中总浮现出丑小鸭那勇敢的精神,因此,我认真思考,把一道道难题迎刃而解。直到现在,《丑小鸭》这三个字还激励着我前进,赋与我无穷的斗志。

  对我而言,读书不仅满足了我对阅读的兴趣,还提高了我文学的素养,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给予我更深层的快乐。书就像一艘船载我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海洋。

读*叙文8

  我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

  ——题记

  我是疲倦了的庄稼人的儿子,我出生在西北的偏僻小村,生长在支撑人类社会万年的乡落,高高的黄土塬,湛蓝的几丝微云晃动的天,南边云横的秦岭,北川东流的渭水曾经那么诱人,那么令人神往始祖艰辛的探索:宁静的祥和沃地他们相告:孩儿们,你们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看惯了那饱含浓情的深眸,那只要一望见就要被感动的黝黑身躯,那走起路来沉重而稳健的脚步,那河畔弯的只见后臀的模样,那挑着水肥挪步的高大背影他们专心的望着孩子传递着,好好读书噢!朋友们不要误会,那片苦心不是不愿孩儿去种庄稼,是要另类农人诞生,这就是高塬上的民生祖祖辈辈奉惯了的传统思想,喂养着他们的生命,他们在丰收中繁重在闲散中忧思,在春夜里梦雨在夏麦中抛泪在秋田中辛苦在雪飘中离乡节日里他们想着家在家里他们想着儿我们啊!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淅沥的雨滴浇湿了灰飞的尘埃,他们的大脚踏翻了泥泞的小道,暮夜里母亲的银发在昏黄灯下闪烁着点点星光,不时地,还发出唠叨的话儿——打破了这般寂静与沉默父亲啊!正吐这悠闲的烟圈,凝视着窗外漆黑的苍穹——额上多了些粗长的皱纹这些人们啊,总不一下子入睡只想着舒缓,舒缓即而入眠,酣睡那一段美好时光朋友们!

  我们没有理由

  不好好读书,那干裂如柴温暖的手,那长满老茧的粗糙大手一直在抚摸着儿,在呵护着心爱的儿,母亲的婆口道出语重心长的话语——震痛我的耳膜,在父亲的陪同下我背上行囊——满满一大袋的杂物为了我的理想,去远方求学无了熟人的地方,是哪里?在这里孤寂的宽阔马路,少有人烟远方的亲人啊!把心让我带上这个他乡有自由,有欢乐,有我的理想啊!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呀!拉长了的父亲的瘦影消失在探望的人群中千叮万嘱的托语响彻了整个世界我炯炯有神的大眼,湿了我把泪水藏在心里那样才更咸,更苦更回产生一种这种力量使我知道:我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我翻开华夏的光辉历史,却见到了腐朽的思想,从书页中跳了出来我尽力回避着努力改变着我知道:我是炎黄子孙,我要使我的母亲重焕新颜,我要使我的祖国繁荣昌盛,我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我们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一代,我们拥有世人想永有的青春年华,无私雨露的浇注是要学会回报为了理想,为了亲人,为了巨龙的腾飞我们啊!都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

  读书的味道

  本人认为:“读小说是酸的,读笑话是甜的,读史书是苦的,读散文是”有很多人喜欢读笑话,因为它是甜的,不过,不品酸和苦的话,何以见甜?不是有苦尽甘来的成语吗?

  一、读小说,让酸变为甜

  本人十分喜爱读科幻小说,虽然在今天来说,科幻小说中叙述的,仿佛是一场梦,不过,时间一长,它便会带你进入一个神奇的世界,和作者去品尝幻想的味道,有点神奇的感觉。我读这类小说的方法是:用心去体会,跟随作者,进入幻想境界,体会作者的喜怒哀乐,你会觉得,读书不光好玩,而且有趣,因为,酸已变成了甜!

  二、读史书,让苦变为甜

  说实话,在以前,本人也十分厌读史书,比如说《上下五千年》,有人都足足读了十遍,而我却一遍也没读过,不过,假如拍成电影,却还看得进去,原因是:根本读不懂。但是“读书千遍,其意自见”,待我勉勉强强算读完半本的时候,好像也有点意思,虽然记得不牢,不过,在讨论这些问题时,最起码不会成为最后一个张口结舌的人,虽然中途有一点苦,不过,读完后,不就甜了吗,苦尽甘来,一定会得到回报!

  三、酸苦相加,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小时侯,妈妈常说我的作文是“又臭又长”,不过,由于在小学毕业时,我突然有了读书的*惯,作文突飞猛进。记得有一次,我以我的一篇《诚信伴我们长大》去参加区里的“诚信”话题作文演讲比赛,还真有点收获。从那一刻起,我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苦尽甘来”!什么叫“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读书是苦的,不过,它超乎寻常的收获,却是甜的,干什么都要分个先后,读书也一样,如果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那读书,不就成了做营养品的厨师了吗?

读*叙文9

  “书”,简单的一个字,落下一点之后收工。从龟甲,到竹简,再到蔡侯纸;从手录,到雕版,再到活字,无不让书籍得以越来越广泛地流传,让书籍从“旧时王谢堂前燕”,终归“飞入寻常百姓家”。

  书是有了,宋濂们“无从致书以观”的现象越来越少,随之新的问题来了:如何读书?依我拙见啊,读书,就是一门吃饭般的艺术。世人苦于读书的原因有很多,其一便是时间紧迫,来不及开卷。

  正如有的菜啊,是精益求精的,品尝它,要慢功夫。精致的法国菜——开胃菜、海鲜、肉类、乳酪、甜点······严格的上餐顺序令人叹为观止,花费四五个小时吃一顿饭是司空见惯。大部头的名著,就像是这种菜系。一本书两三样主材,数十种辅料,几百道工序,精心烹调,有时还加几味暗料,独家,谢绝外传。读这种书,是万万不得片段式的,也就是说,不可以抽空,只能专攻。不然的话就是暴殄天物,厨师的心思,也就是所谓“佳肴其旨”,是领会不到的。

  但随着时代的提速,一些十分应景儿的菜也开始登场。引进的肯德基麦当劳,裹一大包扔你面前,管他什么营养均衡,荤素搭配,能吃就行。貌似这种快速食法有欠妥当,但有时候就得如此。就像你赶公交,左右就十分钟,这时候装文艺捧本《黑格尔历史哲学》还不如接地气来本《博物》杂志。这种零碎的时间,不适合深度思考,不适合剖析历史辩证学,用来往脑子里储备些零碎知识,丰富点儿阅历还是很现实的。

  之所以说这些,还是要人们学会选择,学会应景儿。明明就是吃顿泡面都勉强的时间,就别盯着人家法国大餐的白松露眼睛冒绿光;能盯着天花板发一下午呆的时间,咱也别用盒饭瞎凑合。读书,也就是一门吃饭般的艺术。首先啊,它不难,像吃饭一样。其次,它也不简单,好歹是门艺术,要下功夫的。

  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老祖宗早就告诉过我们,人自身的意识才是最重要的,如何把握好读书的火候、烹调的时间,全在自身。是倒油大火,“滋啦”一声开始爆炒,还是文火慢炖,细细片姜,就看自己一声:“掌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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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叙文 (菁华9篇)(扩展1)

——读*叙文 (菁华6篇)

读*叙文1

  我是一个小书迷,我每天都爱读许多书。

  刚回家,我就喊着:“妈,把我的书拿来。”妈妈把我的《中华上下五千年》拿给了我,我急忙跑到我的屋里趴在拼图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被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一心为公的精神感动,被司马迁忍辱负重顽强拼搏的精神感动,我被赵云奋勇杀敌英勇救主的精神感动了。我看着看着就入了迷。妈妈喊了我吃饭喊了五遍,我都没有听见。妈妈气得火冒三丈,走到我屋里,就揪起我的耳朵,拉我去客厅吃饭,我吃着看着,妈妈见我只看书不吃饭,就和爸爸商量个阴谋。爸爸按信我的手脚,妈妈趁机把书抢走,任凭我怎样哀求,她也不给我。她说:“吃完饭再让你看。”我急忙狼吞虎咽地吃完饭,妈妈才把书还给了我,我又看了一会儿,康赛鲲又来喊我上学,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放下书去上学了。晚上,回到家。我便向脱了缰绳的野马直冲进我的小屋,而老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我。我使劲的挣脱,爸爸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我摔到客厅里。我匆匆忙忙的吃完饭,正准备看书呢。爸爸指指作业,意思是让我写作业了。我只好无奈的写起作业,作业好不容易写完了,天也黑了。又该睡觉了,为了让爸爸妈妈放心,我早早的钻进了被窝,佯装睡着了。爸爸妈妈也放心的走开了。我马上坐起来看我的“三国演义”了。我正为我的“计策”得意的时候,听到有脚步声,我赶紧睡觉了,不敢在玩鬼点子了。

  我酷爱读书,酷爱读书也是我的一大优点啊!

读*叙文2

  点起一豆烛火,温一壶绿茶,在轻盈的茶叶中翻飞时,捧起一本书,品味着字里行间的书香。

  小时的我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可妈妈是一位爱书之人。每当我玩乐完回家后,妈妈总会对我说:出去玩,不如在家好好读书……直到那一天,我遇见了它——《徐志摩诗集》。因为有它,我对书产生了兴趣,慢慢地爱上了诗集从此就有了一颗爱诗的心。“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轻轻地翻开了扉页,这温柔般的文字,鲜活的思想,动人的情感正注入我的心田。

  在它的字里行间中,我了解到了她梦中的少女可望而不可即,读出了他内心的思念,寂寞和伤感。对此,我还品读过大量的古代诗集,从中我体会到了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情怀,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自在,白居易“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的伤感,王维“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的迷恋。品味书中的香气,让自己心旷神怡。

  在这成长的路上,我对现状并没有感到有一丝丝的满足。于是,我开始选择一些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细细地品味,体会它的内涵所在。

  我爱曹雪芹的《红楼梦》,爱那娇小的林黛玉。因为她知道她是寄人篱下,所以只好用犀利的话语来掩饰自己内心的软弱,见自己深深地掩藏。每每想起大观园,便想起她那揪心的泪。她爱过也恨过,快乐过也伤心过。正因如此,她的人生才会一波三折,才会有酸甜苦辣。品味书中林黛玉的一生,你会有许多不同的感受,你会对人们口中的林黛玉有所改观。

  人生需体验,书香需品味,品味书中的香气,与作者进行更深一层的思想交流。品味书香,可以感受到春天那风乎舞云的惬意,可以感受到夏天那滂沱大雨后的一丝清凉,可以感受到秋天那落叶纷飞的凄凉,可以感受到冬天那雪花飘零的壮阔。

  一壶绿茶,一缕书香,在如豆的烛火下,茶香缭绕,书香浸染……

读*叙文3

  你问我读书的滋味如何?“读书嘛,就像炎炎夏天里吃一杯百味的冰激凌,有很多很多的味道,酸、甜、苦、辣……”我诚实地回答。

  “不信?来吧,我今天就免费带你品尝一下吧!

  酸

  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我陶醉在书中,在妈妈叫了我几十遍以后,揪着我耳朵去吃冷冰冰的饭菜;记不清有多少回,妹妹缠着我讲故事,我揉揉酸痛的胳膊,说“自己看吧……”弄得妹妹大叫妈妈。

  甜

  在书店里,在书架前,随手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你一定会被海的女儿的曲折动人的故事所吸引,为灰姑娘的遭遇的变化所兴奋,被《皇帝的新装》的皇帝笑疼肚子……一天到晚在这书海中遨游,获得了许多乐趣,心里就像喝了蜜糖一样甜,你说不是吗?

  苦

  在被窝里,在作业本下,在语文书里……和爸爸妈妈玩“窃读记”,和老师“玩捉猫猫”,浪费了我不少脑细胞,这种苦味儿就像餐桌上的苦瓜,每次上桌是那么令我望而生畏,但每次上桌都是我第一个吃。但我的眼睛跟我闹了脾气,狠狠地在我鼻子上架了一副“铁甲”——眼镜,背好像也不直了,妈妈哭了:“孩子,读好书啊……”我们的肩上的担子不轻啊!

  辣

  人人都说四川人爱吃辣,殊不知我更爱“辣”——书本就是一只只辣椒,既让你回味无穷,又让你羞愧地意识到自己的的渺小。如读到《海啸》中,“他急忙叫太郎拿来火把,亲自点燃了自己即将收获的稻子,一片熊熊大火映红了天空……”看完了,我才知道什么叫,看完《父亲的名字就奇迹》我才知道父爱如山……书是全世界最好,最受欢迎的“大辣椒”

  这读书的百味冰激凌要靠你慢慢品尝才能真正体会这期中的滋味的哦!

读*叙文4

  暑假里,我看了《百问百答——能量与能源》,这本书很有意思,它通过一个个幽默风趣的漫画故事,让我们学*能量与能源的由来和用途。

  这本书里面讲了风力发电站是怎样发电的?什么是水力发电站?波力发电站里有什么?还讲了火、天然气是什么时候使用的……

  其中,有这样的两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一、石油有什么用途?石油可以使汽车、飞机、轮船等发动,给我们带来便捷。但是,石油是有限的,用完了就不能再生了。所以,以后我要让爸爸少开汽车,多步行,珍惜每一滴石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二、粪便和垃圾也是能源吗?以前,我认为粪便和垃圾都没啥用,全是废物!可读了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它们还能做肥料!发酵产生的气体还能取暖、供电。原来它们都是宝贝呀!还真不能小瞧它们。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才发现我掌握的.知识还很不够。我还需要阅读更多的书,汲取更多的营养,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读*叙文5

  我是从七岁开始写作的。

  也是七岁那年,我开始参加各类大大小小的作文比赛。无奈小女不才,即是咬破笔杆,也终与特等奖无缘。

  六年级,我用我稚嫩的文笔把毕业描写成一场生离死别,并模仿古代诗人的腔调在文末写上一句“无限伤感涌上心头。”

  然后,我上了初中。

  我开始尝试着写不同调子的文章,风趣幽默的,微带点忧伤的,庄重严肃的,放肆张扬的……反正写得很多。

  后来,我开始在网上发稿子。但往往都是一篇文章打了一半就放弃了,所以发出去的都很少。

  初一下学期,我开始在上课时写文章,一有灵感立刻记了下来,感觉还不错错。不过可苦了我的老师同学了,因为他们只能看到我一会儿眉头紧锁,一会儿喜笑颜开,一会儿又奋笔疾书,都被我吓得有些神经质了。

  后来,我得每位老师都在对我说,“筱羽,你要是把你写作文的认真劲儿分1%用在其它科目上,年级第一非你莫属。”然后我就笑得一脸灿烂地说:“就凭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形象,我无论认不认真学其它科目,年级第一都是非我莫属的!”接着,那个老师就呕吐着说:“自恋狂吧你!”

  之后在教我的所有的老师的*下,严厉禁止了我上课时写作文。唉,一代天才作家又被他们毁了,郁闷……

读*叙文6

  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我心灵上的锁;又像一把风扇,扇走我心中的腾腾热气。因此,读书,让我充满了快乐。因为爱读书,我还有过一次难忘的“窃书”经历呢!

  记得那是一个清净的晚上,我正在床上如痴如醉地看书,突然,妈妈大叫道:“快睡觉,别看啦!”我央求道:“妈妈,求您了,再看十分钟。”妈妈说:“好,不许超时!”我点点头,又继续埋头苦读。

  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到我这屋,见我仍在读书,就生气地走到我面前,一把将书抽走,然后把灯关上,用力把门一摔,回到屋里继续睡觉。

  我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会儿,躺在床上,从门缝望到那本书,我想:有了,倒不如把书偷来,在被子里看,看完再还回去,就这样!于是,我马上从床上爬起来,光着脚,踮起脚尖,轻轻地把门打开,我轻手轻脚地将书小心翼翼地收入囊中,心里偷偷的乐了两下。回到屋里,在被子里我又读了起来。

  突然,妈妈走出了房间,我赶紧把书压在身子底下,妈妈推开屋门,望了我一眼,看我闭着眼睛,身子不动弹了,就放心地走了出去。我也放心了,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书,看着看着我竟然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发现书没了,我心里一惊,妈妈笑笑,说:“你真是个‘小书虫’!”。

  读书让我受益匪浅。我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是我永恒的追求!


读*叙文 (菁华9篇)(扩展2)

——读《故乡》有感 (菁华9篇)

读《故乡》有感1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败坏,*清*、*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败坏,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的美好制度!

读《故乡》有感2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读《故乡》有感3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4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5

  我们学过一篇课文叫《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和奶奶一起看月亮的场景。

  文章讲的是作者在故乡时天天都会看月亮,看月亮时还会做一些趣事。可是后来作者离开了故乡,去世界各地看月亮,每当作者看到月亮,都会想起自己家乡的月亮,表达了作者对家乡月亮的思念。

  我记得在我五岁的时候,那时是夏天。每当月亮从天边缓缓升起,我和奶奶吃完晚饭,就会搬着椅子出去看月亮,奶奶搬着大木椅,我搬着小木凳出门赏月。

  有时候奶奶看着天上的月亮还会给我讲嫦娥奔月的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而有的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谈,只是静静地望着那一轮皎洁的月亮。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一边吃着冰棒,一边闲聊。奶奶常常会问我长大了想做什么,我那时还太小,总是想去太空,于是我想了想说,我要当宇航员,去月亮上找嫦娥,但是我不知道的是,做宇航员是要经过严格的考验的。奶奶没有说话,只是笑着看着我,然后又看着月亮。

  “月是故乡明”,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干,只和奶奶一起看月亮呢?

读《故乡》有感6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读《故乡》有感7

  灯下,我缓缓合上书页,感受着那植物纤维混杂着油墨的清香。汪曾祺先生那朴实又扣人心弦的文字,和他故乡食物那天然又诱人的味道,在我脑中飞速又有节奏地流动。故乡与食物那斩不断的悠悠情思在我心间弥漫开来。

  从记事起就爱跟着妈妈天南海北地旅游,除了风情,自然少不了美食的诱惑。但走得越多,吃得越多,爱得越多,家乡乌镇的味道就愈发浓郁。

  小湖羊

  羊是世界各地餐桌上津津乐道的美味。蒙古、新西兰、土耳其,这些地方的羊肉名声极大,且多受人称赞,自然也包括汪先生。但我们乌镇特有的,并不怎么为人所知的小湖羊,却别有滋味。

  这种羊是我们故乡这一小块地方的农家总会养上几只的独有品种。小湖羊是绵羊,但膻味很轻,肉质肥嫩。烧制这种羊的最佳场所是农家搭的露天土灶,多是用来红烧,最佳就是配面。红烧羊肉面用的是本地的手擀细湿面,劲道且吸汁。羊肚和羊肉都先烧得软烂,鲜嫩且入味。沸水里汆过的面配上羊肉、羊肚、羊汤,很快把汤汁吸足,撒上姜、蒜、辣椒末,大口下肚,面香与羊肉每一丝纤维的鲜香在舌尖融化,美味至极。举筷就不舍停下,最后非得把脸贴碗将余下的几丝面连汤汁都吃个干净,才觉得满足。

  糕点

  汪曾祺爱故乡那些毫不起眼的家常甜点,我也对家乡那些独有的简单糕点情有独钟。

  姑嫂饼也许是最有名气的。曾见一位作家大力夸赞姑嫂饼,在文章的最后却言不知道姑嫂饼出自何处。真想走进书里告诉他,姑嫂饼就是我家乡的特产,咸甜交融,入口品之,化为细粉,味道极香而不单调!

  桔红糕颇受当地小孩的青睐,味似桔味软糖,但无奶糖之甜腻,入口甘,弹牙可口,细细嚼之,在牙尖跳跃的快感奇特,但不大为人所知。

  还有一种就算邻县也无迹可寻的“稀有物种”,当地人称之芽麦塌饼,黑乎乎的,软塌塌的一团,“颜值”让人敬而远之。但它散发着一种菜籽油加青草混合的特殊清香味,软糯香甜,有一种天然的草香,让人回味无穷。这种独特的香味正来自其最主要的植物食材——草头。这种野草只有清明前后才发芽长叶,也就只有那短短几天适合采摘,所以让人格外珍惜。

  茶

  汪曾祺先生喜茶。家乡的茶,除了清香的杭白菊,其他的种类就有点怪了,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茶。

  熏豆茶味道最为有意思。采来鲜绿的嫩毛豆,盐水煮后熏制成干,牙口好的大人小孩喜欢抓上一把边走边嚼,咸鲜,很香,但嚼多了咬肌就生疼了。所以人们更爱把它与切得细细的腌制晒干的胡萝卜干一起,待客时加入黑芝麻,热水一冲,制成香茶。天然的豆香、胡萝卜香、芝麻香一起涌进鼻孔,黑、绿、红三种鲜明的颜色在玻璃杯里上下跳跃,喝上一口,咸香中带着天然的甘甜,清爽的口感,配着甜食来吃,那味道没有更好的茶可以媲美了。

  家乡人待客还有一种锅糍茶,煮熟的糯米均匀贴在大贴锅上,用大铲子刮成薄片,铲下,变身为一面白一面焦黄的锅糍,凉透后密封保存,半年也不坏。同样是拿水一冲,并加上糖,润滑甜美,浓浓的米香弥漫。妈妈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锅糍茶仅在招待贵客时才会奉上。如今,锅糍茶里加上两个糖蛋,就是我最爱的营养美味早餐了。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乌镇就在天堂中央。写着家乡的食物,就想起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中写到的:“不是为了写食物而写食物,而是为了乡愁。”乌镇的味道,就这样浓浓的,与书香一般,萦绕在身边。

读《故乡》有感8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心爱猎犬,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摘过浆果。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

  他凭着坚固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在两年里终于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虽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坚持不懈,才如意以尝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训练了这对猎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猎时,他断然砍断了一棵要几个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壮的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也让我感觉到比利是个说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俩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他们每天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扑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猎比赛的金杯奖和银杯奖,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是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这段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老丹那种无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长耳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肋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在心里祈祷,希望老丹可以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愿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心里万分伤心、难过。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们都能为自己的主人和伙伴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天使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读《故乡》有感9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读*叙文 (菁华9篇)(扩展3)

——读《狗》有感 (菁华9篇)

读《狗》有感1

  在寒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曹文轩,所写的《狗牙雨》。这是曹文轩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三角地》等历年来所发表的十五篇作品。这些作品虽然篇幅短小,但是文笔优雅自然,情节引人入胜,心理描写细腻生动,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

  我想曹文轩,大家一定都认识吧:曹文轩,1954年1月生于江苏盐城。*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协副*,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文学作品集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追随永恒》、《甜橙树》等。长篇小说有《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青铜葵花》、《天瓢》、《大王书》等。主要学术性著作有《*80年代文学现象研究》、《第二世界——对文学艺术的哲学解释》、《20世纪末*文学现象研究》、《小说门》等。20xx年作家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9卷)。一些长篇小说以及一些短篇小说分别翻译为英、法、德、日、韩等文字。获省部级学术奖、文学奖40余种。其中有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安徒生奖、国家图书奖、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图书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奖、*文学奖金奖、*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奖、冰心文学大奖、金鸡奖最佳编剧奖、*电影华表奖、德黑兰国际电影节“金蝴蝶”奖、北京市文学艺术奖等奖项。

  当我读到“春天到了,阳关变得很有力量。地气袅袅地升腾,空气里含着水分。”或者“天高了,泥土黑了,草木发芽了,天空鸟儿多了,河里的流水声清脆了。”等语句,都被作者刻画的生动自然。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曹文轩的想象力实在是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可是再想想我呢,唉……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面写作业。当我正做得信心满满的时候,突然碰到了一道难题。那时候我连想都不高兴想,只是懒洋洋地看了一下题目,便跳过去了。我心想:反正妈妈回来后,她会帮我解决的,我着急什么。那时候,我只觉得自己好没用,瞧瞧人家曹文轩,想象力多么丰富呀,再看看我,正为自己感到可耻呀!现在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这本书,我遇到难题后一定要勤于思考,不能总是依靠别人。否则,就算我这次做对了,下次再遇到这道题,我还是不会的。

  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一些曹文轩或一些著名作家所写的书呀!

读《狗》有感2

  最*,我正在阅读一本叫《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诉故事的内容吧。

  这本书讲了一只牧羊犬和一只保姆狗的故事,牧羊犬帅仔刚出生不久,还是一只不起眼的小狗,那时主人很喜欢保姆狗老头儿,后来老头儿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他们很相爱。可时间一长,帅仔长大了,变成了一只帅气而有高大的狗,主人便喜欢上了帅仔,却不喜欢保姆狗了。保姆狗很嫉妒帅仔,便用各种各样来陷害帅仔,最终老头儿后悔了,可世上有后悔药吃吗?讲到这里,小朋友们听明白了吧。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十分沉重 ! 主人不能因为保姆狗老了而喜新厌旧,她可以喜欢帅仔,但还要一如既往的对待老头儿,毕竟是和自己生活了很多年的朋友。老头儿就更不应该了,帅仔是他含辛茹苦养大的朋友,不能因为主人的偏心而伤害了无辜,宽容一些,坚强一些,不停的强大自己,发掘自身的.闪光点,来重新获得主人的青睐和尊重!

  “每个人都有一片自己的天空。”这句话是书中给我启发最深的一句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有一颗宽容的心,懂得包容,但光有一颗宽容的心还不够,还要有一颗坚强的心,让自己强大起来。我今后一定好好学*,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知识和道理。

读《狗》有感3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谁都知道的古诗,意思也明白,也就是勤俭节约.可是,有哪个人敢大声而自豪的说:”我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从不挥霍浪费!!”呢?

  当我看了一篇名叫<<卖狗嫁女>>的故事后,我对这首诗的印象更深了.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古代有一个大官,名叫吴隐之,他十分简朴节约,始终不肯住进朝挺给的官府,多年只和全家住在几间茅草屋里.后来,他女儿出嫁,于是, 吴隐之就把家里的一条狗给卖了,把狗卖剩下的钱给女儿做嫁妆用.

  像吴隐之这样的一个大官都有这样勤俭节约的美德,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做为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栋梁,我们更应该有勤俭节约的的品质,不挥霍,不浪费.

  虽说是这样,,可是,我们还是会看到教室门口的泔水桶里积满了同学们吃剩不要的饭菜.会常常看到传达室有许许多多没人认领的衣服和文具……看到这些现象,你会不会想起穿着补丁累累的破袜子的*呢?你会不会想起在骄阳烈日下而舍不得买一瓶汽水喝的雷峰呢?你会不会想起吃不起饭,上不起学,贫困灾区儿童的那种期盼而羡慕的眼神呢?

  也许有些同学会说:”现在生活条件那么好,还要简朴节约干什么,再说了,你说的好听,实际你也并没有节约吧!”是的,再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是一个乱挥霍浪费的小姐,常把父母教导的节约抛之脑后.可是,自从我读了几篇关于名人勤俭节约的故事后,我决定不能再浪费下去了.因为,我明白了我自己做的真的不对,,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用先辈们的艰苦奋斗和辛勤劳动换来得,我们现在的一切都是来之不易的.

  所以,让我们一起把那些有简朴节约品质的人作为榜样吧!让我们一起为将来能够建设好国家而努力吧!

读《狗》有感4

  《狗的友谊》是《克雷洛夫寓言》中一篇有趣又很有意义的寓言故事。

  这篇寓言记叙了两只狗在闲着时大谈友谊而瞬间为一块肉骨头大打出手互相撕咬致伤的故事。这两只狗觉得,天天呆在一起,应该相亲相爱,相互帮助,就想到与对方交朋友。于是,它们相互伸出 友谊之手。可这友谊并没坚持多久。当厨房里的厨师扔出一根肉骨头。它们瞬间双眼发亮,向肉骨头猛扑过去,刚才谈的友谊马上抛到九霄云外。为了这块骨头,它们互相撕咬,竟然啃掉对方的毛,咬伤对方的腿, 相互争抢不休,都想各自将肉骨头占为己有。

  这篇寓言写得有趣。特别是描写两只狗的对话活临活现。波尔康的话“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亲密无间,心心相印。”整整齐齐,层层递进,气势非凡,突出了它对友谊的倾情赞美。巴尔波斯说的话信誓旦旦,自问自答,很有感染力。但与后面抢骨头的情节一对比,就更鲜明地刻画出了这两只狗的语言的虚伪和行为的可笑!

  这篇寓言也很有意义。两只狗都把友谊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但在一根骨头面前却不堪一击,瞬间便土崩瓦解。寓言故事表面上写的是狗与狗,但是,实则讲的道理却针对人。我们生活中不乏也有这样的一些人,*时称兄道弟,朋友长朋友短的,形影不离,可在真正面临考验时却是个个或明哲保身,唯恐避之不及,或袖手旁观,漠然视之,甚至还有乘人之危,落井下石。这就是狗的友谊。难怪人们喜欢用狗来骂那些品德不良的人们。

  狗的友谊要不得。真正的友谊应该是高尚的,它需要人们之间的真诚、宽容和帮助,甚至无私奉献。那些具备高尚品格的人,那些在面对考验时表现出真诚和无私帮助的人,那些具有宽容胸襟而乐于帮助他人的人,才可能拥有真正的友谊,才可能结交真朋友。今后,我的人生中,相信会接触到很多人。我会正确对待友谊,在好处面前做到先人后己,在困难面前先己后人,这样最终会找到人生真正的友谊,结交到知己朋友。

读《狗》有感5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杜明尼克,他是一只不甘于*庸的小狗,他踏上旅途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身边没有新鲜的事情了。他是一只浪漫的小狗,他有好几顶好看的帽子,却没有用处,他戴上它仅仅是为了威武、亮眼,他也十分重友情,在出门之前,虽来不及向所有的.好朋友道别,但还是把一封充满真情的告别信贴在了大门上。

  他的旅途中充满了冒险和奇遇,很好的揭露了他善良、英勇、热爱助人等等的品质,来,让我们跟随帅狗杜明尼克一起去冒险吧!

  帅狗杜明尼克很快走到了一个分闸路口前,这时,一个鳄鱼巫婆告诉他向左走就会充满冒险,奇妙而又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而走向右边则是*淡、无趣的生活。在这时候,杜明尼克有权利把握自己的命运,马上,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一条充满了冒险、奇遇的道路。

  这可真是一条充满了冒险、奇遇的道路,帅狗杜明尼克很快走到了一个湖边,一只鲶鱼给了他一根长矛!并说他一定会有用功的。

  帅狗杜明尼克正在路上走着,突然掉了下去,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他遇到了世界末日帮,世界末日帮的三个坏蛋打不过他,就想把他累死,可帅狗杜明尼克却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出了陷阱,并让三个坏蛋掉进了陷阱,他一路上不计前嫌的救了马蜂,让老猪快乐的度过了余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巨大财富,给兔子们出主意让坏蛋们受尽了苦头,用自己的财富帮助了野猪先生,救了鹅小姐,给了她巨大的财富······最后还带领舞会上的大家打败了世界末日帮,自己却受了重伤,在伤口差不多愈合的情况下走进了树林睡着了,世界末日帮又来了,树木们挺身而出护住了杜明尼克,杜明尼克走出了树林,到了花园,意外的得到了美丽的爱情。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到:现在独生子女的承受力和忍耐力的十分差,稍一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甚至做出极端的事情,这和帅狗杜明尼克可差远了,杜明尼克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典范。选择冒险,选择挑战,无论生命会带来什么,无论困难会带来什么,无论道路有多么坎坷,杜明尼克“乐于证明自己经得起这些考验”,让我们学*帅狗杜明尼克吧!

读《狗》有感6

  上帝见人太孤单,便给我们派来了狗。

  狗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它是狼的后裔,但他没有狼那样凶残,反而添加了一种忠实。狗通人性,正因此狗才那样动人的追随,那样始终不渝。

  狗是我们与天堂的联络。他们不懂何为邪恶,嫉妒,不满。在美丽的黄昏,与狗儿并肩坐在河边,犹如重回伊甸园。即使无事可做也不觉无聊——只有幸福,*和。

  狗具有高度的服从性和责任感,还有他那敏锐的耳朵和鼻子,他可以成为我们最忠实的朋友的。他尽职尽责的为我们看家护院。但是虐狗事件时有发生。鬼狗的经历就是一个强有力的例子。

  鬼是一条野性难驯的纯白色獒犬。他本因是出色的獒犬,但却因为一次没完成任务,被卖给了石料场主德子。后来鬼无法忍受德子的玩弄,不得已向人类发起了攻击。有被货场的黑人带走。黑人对他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训练。鬼从此沦为一只斗犬,变**类娱乐和牟利的工具。鬼是一只出色的斗犬。由于那个黑人的迫使,每一周都要比赛一次。这就像一样,每一次都是用鬼的生命作为本钱的。应为都够的次数太频繁,鬼体力不支在一次打斗中失利,受了伤。但是那个黑人却一点也不关心鬼,只知道用鬼来赚钱赚钱赚钱。柜式一直有灵性的狗,他已经对人类失去了信赖与渴望。他决定离开这里,到草原上去,去寻找自己的生活。草原上的生活非常困难,但鬼一点也不怕。为了觅食,鬼被一只枪打中。那时,草原上下着漫天大雪,鬼蜷缩在一堆灌木丛中,被一个叫阿尔斯楞的孩子捡到,他用自己那真诚的心再一次温暖了鬼冰冷封闭的心灵。他们之间建立了纯真的友谊。鬼再一次暴风雪中救了阿尔斯楞。后来,阿尔斯楞你上学时,鬼天天去接他。阿尔斯楞到更远的地方上高中,当他再一次回到草原上,鬼已经死了……

  其实,我们只要真心对待狗的话,够一定会忠实的跟在你身后,他会保护你而不惜牺牲自己。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虐狗,那么狗会反击人类。那也是我们人类自找的。那些把狗当成牟利工具的人,他们已经被利益蒙住了眼睛,冻伤了心灵。报纸上经常会报导一些益犬救主的事。我想:只要人类和动物真心对待,之间一定会有真挚的友谊!

  但愿人类真正成为狗的朋友

读《狗》有感7

  善良是一个人心里开出的花,不仅美丽了自己,同时也给别人带来芬芳。——题记

  午后,*在窗前,读着《狗来了》一书。书页间散发的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渐渐地沉醉其中。合上书,那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狗狗的身影一直萦绕于我的脑畔,久久不散。你一定想不到一只系着妻子织的围巾的狗,竟可以大步流星地去闯荡世界。紧随着它的脚步,怀着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以及对广阔世界的渴望,开启了旅程。

  它在闯荡世界的途中做了各种各样的工作,也结识了许多有趣的伙伴。当它在餐馆里当保安时,会勇敢地撵走那些捣乱分子;当它在剧院里当演员时,会帮助好朋友,使它成为了明星;当它在学校教书时,成为了学生们的良师,亦是挚友;甚至它还帮助了公猫,成为三十只小猫的养父……

  我跟随着这只狗在广阔的世界里一路前行,体会着它所经历的一切,感受着它那忠诚、善良、热情的内心。在欺骗自己的猪面前,它会以一颗包容的心去尝试着原谅。甚至不计回报地帮助猪实现了当演员的梦想。同时,面对“男扮女装”的熊,去参加竞选这样的荒唐行为,他并没有强行阻止,而是暗中偷偷保护着自己的朋友,以免它的朋友因为冲动而受伤。面对着伙伴们出现的困难,它总是义无反顾、不求回报地去帮助、去解决。对于它的伙伴们来说,遇到了一只心地善良又能干无比的朋友是何其幸运啊!其实,在我周围也有着这样热心善良的小伙伴,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在我面对困难的时候,用行动鼓励着我、温暖着我,给了我希望……

  如今,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人与人之间更多的是来自陌生人的问候与关怀。今年暑假,河南郑州这场突如其来的洪灾,令人措手不及。无数人因此,也失去了家人与朋友。正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干部的领导下,警察、军人、志愿者都积极参加抗洪,营救被困人群,给予他们希望,为他们带来温暖……这一切的一切,更使我的心受到了震撼,深切感受到了善良的人们所凝结成的这股强大的力量。

  无论是第一时间奔赴救灾现场的民间组织或个人,还是积极捐献物资或捐款的人,亦或者是奋不顾身救人的勇士,他们都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他们却又如此团结,因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点,那便是——善良。他们似一个个小太阳,散发出炽热的光,为人们带来希望与光。

  狗在广阔的世界里诠释了善良的美好,也让我看到了善良的意义。而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做一个善良的温暖的人……

读《狗》有感8

  寒假里,我去书店买了杨红樱的新作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读了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故事中,自私自利的雕塑家为了完成一百件狗雕塑,以一百条狗作他的“模特”。他残忍地将它们的毛染成绿色,在它们的耳朵里埋下钢丝,使得它们符合他的要求。他为了捕捉它们各种各样的表情,更是绞尽脑汁,用上所有的办法。他把一条狗放在摇摇欲坠的木板上,狗便露出惊恐的表情。

  他就在绿泥上雕刻下狗惊恐万分的形态。他又把一条狗放在一面闪闪发光的镜子面前,那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以为是另一条狗,便热情似火地扑了上去。雕塑家面露喜色,有了灵感,便在泥上雕下了一条狗欣喜若狂的面目……手段残忍至极。虽然,最后那些狗都获救了,但我的心情却久久难以*静。

  我不禁想到了新闻里报道的“毒”、“地沟油事件”、“假酒事件”……大头婴儿、喜事变丧事的镜头历历在目。事件中的不法商人,为了谋取利益,不顾他人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自私自利到了极点,毫无公德可言。让我看到了人类为追逐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丑陋面孔。这些人虽然获得了所谓的“名利”,但却丧失了人性。要成为一个真正成功的人,不仅要事业成功,更要有好的人品。

  我们从小要养成良好的品德:乐于助人、大爱无私,可千万不能自私自利啊!

读《狗》有感9

  读狗有感今天,我读了巴金爷爷写的狗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巴金爷爷小时候很怕狗,一见到狗,他就逃,狗就追。后来,他渐渐认为怕狗是一件可耻的事,于是就不逃避,他站住,狗也站住,他顿脚,狗马上退了两步,最后他用石子扔,狗不等他扔第二块石子,就已经逃走了,从此他不再怕狗了。

  想想我自己,小时候每次看见狗,我总是逃,而且边逃边哭,狗也总是追我。后来妈妈叫我看见狗别跑,要镇定自若地走过去,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眼睛不要看狗的眼。有一次,我看到一只小狗,它用它那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我,我害怕极了,拔腿就逃,但在提腿的瞬间,我想到妈妈的话,就马上站在原地,努力装作镇定自若地样子,可事实上却心惊胆颤,生怕狗猛扑上来咬我。小狗与我对眼了一回会儿,看我镇定自若,就乖乖地走了。其实,在人的一生中,会遇上无数只可怕凶恶的“狗”,而且很难缠的。但我从与狗的“交往”中,悟出了一个诀窍: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

  所以,我们决不能被这只“狗”吓倒。就像像我们做奥数题,遇到复杂的题,只要你勇敢地去面对,认真思考,一步一步地解决,就能把这道题解出来。


读*叙文 (菁华9篇)(扩展4)

——读《窃读记》有感 (菁华9篇)

读《窃读记》有感1

  我今天在课本上读到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窃读记》。文章内容是这样的: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一直去的书店看书,所谓“窃读”就是看了也不买书的意思吧。顾客觉得下雨天是窃读的.最佳时期,因为顾客多,老板也不会注意到自己:而下雨天也有充分的理由在书店一直待下去。

  作者读书是在书店里偷偷读书,既快乐又惧怕,快乐是说:作者在阅读中感受到了书所带来的智慧和快乐。文中的“惧怕”是说,害怕偷偷读书会被老板和店员发现而被训斥并哄赶。

  作者小时候家里的家境非常贫困,买不起书,但是又非常的喜欢喝想要读书,所以只好偷偷地在书店里读书,而我的家庭条件比作者的家庭好多了。我读书没有像作者那样既快乐又惧怕,而是非常快乐地读书,像一个饥饿的孩子那样从书中吮吸知识。书本给我打开了无数知识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又仿佛自己长了翅膀,读完一本书,给这翅膀增添了无穷的力量。

  现在有很多学生不珍惜生活的富足,优越的学*环境。成天只想玩电脑,看电视,心思全都放在玩耍上,成绩一落千丈。家长和老师都十分担忧。我想要是把玩耍的劲儿都放在学*上,他(她)们的学*成绩肯定恩能够提高。

  想想文中的小作者,因为家境贫困,买不起书,可她为了读书,竟偷偷地来书店窃读。她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啊!

  我建议同学们,一定要珍惜我们眼前的学*机会,争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读《窃读记》有感2

  不知道大家是否曾因为没有读书机会而烦恼过?林海音曾在《窃读记》一文中这样说道:“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她是我国著名的女作家,是文坛一颗璀璨的明珠。有谁知道她的过去呢?她出身于贫困家庭,家中孩子众多。他热爱,他渴望,文学知识。因此没钱买书的他只能窃读。所谓窃读便是偷读。

  她常常藏身于顾客众多的书店,读完一本书时常要去好几家书店。在店中总是想方设法的隐藏自己。她最喜欢下雨天,下的越大越好,因为这样她有充足的理由待在书店。读着读着,她便忘了时间,忘了饥饿,唯一记得的便是国文老师的一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试问身在现代的我们,面对大大小小的公益图书馆,又有多少人能心无旁骛地畅游在书的海洋中。“宝贝儿,看会书吧!多学学,多积累,为以后的学*打基础。”当父母的唠叨在耳畔响起时,而我们又是如何做的`呢?或是不理不睬,或是装模作样,或是大吼大叫。父母毫不吝啬得把我们的书柜塞满,然而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无论何时去看,那些书总是布满灰尘,翻开看看,里面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父母也只是无奈地“唉”了一声罢了。

  这些与那在贫穷年代的林海音相比,简直天壤之别。在这个应有尽有的年代里,我们不需要害怕什么,担心什么,我们可以光明正大,专心致志地读书。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品一本好书,有益身心健康,开拓视野,陶冶情操。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读《窃读记》有感3

  开学以后,我经过老师的熏陶引导,我读了《窃*》这篇课文。从这篇课文里我领悟了许多感受,你们想知道吗?

  《窃读记》说的是一个家庭贫困的小女孩,顽强好学,因为没有钱买书,所以便只好书店偷偷地去读,这充分体现了小女孩那种爱读书,渴望知识的可贵精神。

  那个小女孩和我们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们现在的学*环境好多了,有钱买书,却没有想要好好读书,多读好书,多增长积累知识。而我们整天就只知道这儿去玩,那儿去玩,做作业马马虎虎,应付了事,心思没有好好地放在学*上,没有想到读书的重要性。自从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以后,我和书中的主人公小女孩一对比,就感到自己有些惭愧,我一个男生竟然不如一个环境条件那么差的女生。在那么差的环境条件下,小女孩都知道,只有读书才能丰富自己,改变自己。我从现在开始,一定要把书读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唯一的钥匙,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它指引我们走向美好生活,顽强奋斗,不断进取。小女孩的学*精神是我学*的榜样,所以我一定要把书读好。作文

读《窃读记》有感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十九世纪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的。人的一生离不开书籍的哺育,我读完了《窃读记》一文才对读书有了更深刻的感受。

  文中主人公林海音的国文老师曾经说过:“粮食哺育身体,书籍哺育灵魂!”的确,知识是人类对外接触的最好方式。古人有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从小书引导者我们前进,当我们因为知识而长大时,岂不是印证了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篇课文写的是林海音因为无钱买书,但又渴望知识,渴望书籍,而天天去书店窃读的故事。

  读完后,我心中不由得一震。想想作者,想想我自己,我觉得万分羞愧。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我们现在有钱读书,有钱买书,为何不抓住这良好的学*机会呢?伟大的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军事家范仲淹曾划粥割齑,只为品读书籍。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种伟大而高尚的精神节操,不是书籍所熏陶的吗?

  文中我感受最深刻的就是:“粮食哺育身体,书籍哺育灵魂。”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学生,光用好吃、可口的食物来充实自己是不行的,要用知识、智慧充实自己的人才是一个完整的人。

  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是却有些同学不爱读书。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小宝,作业做完了吗?”我的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呀!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啊!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读一本好书,就像与许多高尚的人说话。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珍惜现在的时光,去品读万卷,将来长大为了新*明日的辉煌而奋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读《窃读记》有感5

  我长长的舒了口气,抬起头望着金玉盘似的月亮,心情格外的轻松。啊!寒假作业终于写完了,压在身上的大山终于卸下来了,头上的紧箍咒也终于松开了。

  我哼着小曲收拾着书包,准备痛痛快快的过过游戏瘾,可语文书中的一个图片不经意的进入了我的视线——一个剪着齐耳短发的可爱的小姑娘靠在书柜旁,正在聚精会神得读书。这个小姑娘就是林海音,这是课文《窃读记》中的插图。

  我重新细细的品味着这篇课文,文中讲述了“我”——小林海音每天放学后,便急匆匆的赶到书店,如饿狼一般的“窃读”,一读就是两三个小时,腿都站麻了,站酸了,饭都顾不上吃,“我”却感到无比的快乐。

  回味着这篇课文,我被小林海音这种饿狼乞食般的求知欲所震撼。我和小林海音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每次放学,我心急火燎的赶回家,应付完作业,便沉迷于电脑游戏里。而小林海音在每次放学后急急忙忙赶往书店,沉醉在读书的乐趣中。

  我也读书,却是在父母和老师的督促,甚至是强迫下才读那么一点,那简直是沙子过水——一无所获,即使遇见我喜欢的书,也是蜻蜓点水,虽有涉猎,但压根儿没有静下心来细心品味。小林海音读一本书,还要“窃读”,提心吊胆的藏在书店里,一读就是两三个小时,腿都站麻了,站酸了,竟然还快乐。

  我家有整整两柜子书,什么《小飞人三部曲》、《长袜子皮皮》……随便拿一本,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吃着美味的汉堡包,品着香甜的果汁,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小林海音却没钱买书,还饿着肚子,悄悄的靠在一个大人的身边充当他的“女儿”“窃读”,还得看店主的脸色行事。

  小林海音在赶往书店的途中,还在细细回味着读过的书中的内容,如同海绵吸水一般。我也在回家的途中想问题,想的却是自己的“弹头骑兵”多少级了。

  小林海音到书店里,最渴望下雨,心想着:“大些,再大些”。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待在书店里,她就可以安心的读书。我也这样想过,因为下暴雨、刮大风的时候,我可以耍赖皮不去学校,赖在家里舒舒服服的玩游戏。

  没错,“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不吃“精神食粮”,就等于是没有灵魂的`空壳。小林海音在那样的环境里,时时不忘补充“精神食粮”。而我们这一代“小皇帝”“吃”了多少“精神食粮”呢?

  小林海音的确是我们学*的楷模!

读《窃读记》有感6

  当语文书一发下来,我便迫不及待地翻了起来。本想随手翻翻,谁知翻到第一课《窃读记》,里面的内容就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一口气就看完了整篇文章。这可真是一篇带人寻味的好文章!

  这篇文章的主要讲的是主人公林海音还是小女孩时,因为没钱买书,又不让借书,只好每天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故事。书中的很多情节,让人读得津津有味,但文章后面那一句我印象尤为深刻:"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当时我还不太懂这句话的意思,心里直纳闷:"难道是边吃饭边看书?还是主人公会吃书?"

  我去问妈妈,妈妈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对我笑着说:"你知道海水是从哪里来的吗?""当然知道呀",我自信地回答道:"小溪的水流到江河,无数条江河的汇聚就形成浩瀚的大海呀!"妈妈点点头:"同样的道理,读书也一样的。读一本书可以学到一些知识,再读一本书又学到一些知识。书读得越多,学到的知识也越多。到最后,甚至可以像大海容纳水滴一样装下丰富的知识……知识越多,解决问题能力越强。以前很多你看起来做不好,甚至无法解决的问题,一旦你知识到了一定程度,就再也不是问题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虽然家里买了很多书,但我一直不怎么在意它们。正因为我不喜欢读书,一看到书我就不想去碰它们,只想去看电视、玩电脑,所以成绩一直上不去。就拿语文来说吧,每到考试要写作文时,我就头大。因为肚里没货,只能随便写几句去凑数,分数曾一度连达到*均分都有问题。

  这个问题引起了妈妈和老师的高度重视。在他们的"威逼利诱"之下,我开始不怎么情愿地翻看了起来。一开始,我还是不太乐意,随翻随看的,收效自然不大。有一次,语文课老师读着《七律·长征》时,突然停了下来,问了一句:"谁知道诗句中的‘大渡桥横铁索寒’里的桥指的是哪一座桥?"其他同学一番激烈抢答,但最终谁也没有答对。一开始,我也不知道,但后来想到自己曾经翻看过一本记载红军长征历史的书,里面曾提到过"巧渡金沙江""飞夺泸定桥""四渡赤水"等红军长征的英雄事迹。想到泸定桥就在大渡河上,而且在上面发生激战,因此我判定"大渡桥"很有可能就是泸定桥。 想到这里,"咚"的一声,我手高高举起。老师把我点了起来,我流畅地回答:" ‘大渡桥横铁索寒’和飞夺泸定桥有关,自然指的是泸定桥!""不错!"老师笑了笑,示意让我坐下。同学们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自然相当受用。在自豪之余,我不禁感慨:看样子,多看书对学*是很有帮助的。

  从那以后,我开始主动看起书来。现在家里的书大多都被我看完了。现在,我的作业大多都是优,每次老师问我问题,我也能流利地回答出来。当然,考试成绩也直线上升……

  林海音说得真对: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的亲身经历就是最好的证明。(指导教师:钟华奇 8979769063)

读《窃读记》有感7

  今天我们学*了第一课《窃读记》,文中讲述了作者经常下学后去书店看书,但是都是只光顾从不购买,时间长了作者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而驱逐她,所以在看书的时候她总是躲在一个大人身后让书店老板以为是他的女儿或是妹妹。在天气下雨时是我们比较烦恼的时候,而对于作者而言下雨却是她最快乐的事情。因为在下雨天作者便有充足的理由说:“这雨下得太大啦!我回不去。”这样书店老板便没有理由赶她离去。当饭菜的香味已经传到了作者的鼻中,她已经饿的饥肠辘辘、两腿发软,但是她似乎已经忘记自己还未吃饭,而是把书当成了粮食,一字一句的读着认真地读下去,就像把知识和智慧一同吞进了肚子一般。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体会到了,在作者那个年代,大多数家里都买不起书,想要看书的话就只能像作者一般,偷偷的躲在书店的某一个角落,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书中的精华,汲取书中的知识,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之处。再来看看我们,家长每天求着我们看书,而我们却一次一次的在逃避、一次一次来找理由推脱,从来没有主动的去看。每天书店开着门供大家来读书,我们不去,如果放在作者那个年代,他们一定高兴的天天来读书,天天来汲取知识。

  所以我们也要像作者一样,去书海中遨游,去书海中收获知识,去感受知识的力量。

读《窃读记》有感8

  刚开始的第一节语文课,我和同学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篇课文。

  本文主要描写作者林小时候经常去书店偷书,从中获得快乐和知识。后来,她成了著名作家。

  当我读到“当时我也不得不做白日梦:要是口袋里有钱就好了”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有了某种感觉。我家比林小时候好多了。我家有很多课外书。我的学校图书馆和班级的角落里有各种各样的课外书籍供我们随时阅读。我们的书店现在对儿童和**开放,所以我们不必像林那样偷偷摸摸地进去偷东西。和林相比,我太高兴了。

  我也认真学*了,但是我还没有林饿。当她阅读时,她忘记吃饭。你说她读书多用心!她读了几个小时。好长时间啊!我不会一下子看那么久,最多一个小时,因为路上要休息,也不会像她那样认真看。我真的很佩服她。

  当我读到“我匆忙地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只饿狼一样贪婪地阅读”时,我觉得林海印永远满足不了阅读的需求。然而,我不会像她那样匆忙地打开书。我会慢慢来,躺在舒适的沙发上,抽着美味的果汁,尽情享受!我会慢慢品味书中蕴含的知识和智慧。我不需要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因为这是我的家。

  当我读到《记住,你是在吃和读中长大的》时,我意识到吃和读是很重要的。食物滋养身体,书籍滋养灵魂。一个知识和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真正健康的人。

  《窃读记》这段文字的真实让我受益终生。

读《窃读记》有感9

  今天作文课上老师带领我们一起阅读了林海音的《窃读记》这篇文章。

  《窃读记》讲的是林海音小时候家里穷,没钱买书,于是她就到书店里窃读,利用人多做掩护,每当她感觉要被书店老板发现的时候,就换一家书店继续读这本书……她像饿狼一样,贪婪地读着,为了读书能不吃饭,能不停的换书店,还能一直站好几个钟头都不嫌累!我可真敬佩她这种刻苦学*,认真读书的精神。

  我虽然没有达到她嗜书如命的精神,但我也很爱读书,也是一个小书迷。

  有一次,我写完作业了,拿起《汤小团》读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就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读完了。当我从书中醒过来时,肚子已“咕咕”地打起鼓来。哦,已经过了两个小时了!咦,妈妈怎么没叫我吃饭?我来到厨房一看,原来妈妈他们已经吃完饭了,碗都洗掉了。妈妈说她刚刚喊了我几声,我都没理她。啥?我没听到啊,你们什么时候喊我了?我一声也没听到啊?

  读了林海音的《窃读记》,不由得想起了我们班还有这样一部分同学:有的同学家长逼着才读书,家长一走就该干什么干什么了;有的同学只看开头,不管结尾;有的看起书来走马观花;还有的书摆在面前都不会看一眼,我们班的陈永吉就是这样的人。

  有一次,中午休息时,我们去图书角看书,唯他不去。我们都在看书,就他像个大爷一样,二郎腿抖个不停,还找周围同学说话。有一个同学实在忍不住了,向老师报告,老师把他拎到自己旁边坐着,还拿了三本书给他看,他在老师眼皮子底下还是不看,竟趴在桌子上睡觉。真拿他没办法。

  我不由得想起了《窃读记》一文*文老师说过的一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很重要,吃饭可以为身体提供物质营养;读书也很重要,读书可以提供精神营养,有了这两个,人才能更好成长。


读*叙文 (菁华9篇)(扩展5)

——读《边城》有感 (菁华9篇)

读《边城》有感1

  前两年春去张家界游玩,逛一个超市时看见了沈从文著的《边城》,喜不自禁地拿在手里想打开看看里面的文字,可整本书被一张薄薄的塑料裹得密不透风,不见他的文字风格就不知他能否对自己的心路。如果对自己的心路又在沈从文故居不远的地方买他的作品,那么一定会使这本书更有意趣。可不能见到庐山真面目,于是又把它轻轻地放下。 然而沈从文又是我喜欢的,不知在何时我知道了他美丽的故乡,知道了他的爱情,知道了他的《边城》的获奖,知道了文学爱好者在他的故居流连忘返时忆起那个撑船的老人和漂亮的翠翠。今年教师节,学校发了一百元钱。我毫不犹豫地拿着它去书店买了《边城》,又订了十六期《散文》。

  《边城》的封面是茶峒古城的剪影,如长蛇的城墙,点着如豆灯火的连绵吊脚楼,河面上还有八只没有找到回家路的红嘴黑鸭,对岸是几个光溜溜的岩石。把《边城》捧回家后,首先是阅读它的最后一篇文章《边城》。那湘西边境的小山城,高峻山旁的小白塔,穿梭在河溪上的渡船。还有来往于小溪*的商人,忙于赶集的市民。还有那些朴素的故事和浓浓的没有结果的爱情。

  我在纸面上寻找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湘西生活轨迹,男人的艰难谋生,龙船竞渡,水作动力的碾坊,出水芙蓉的翠翠,还有暗送秋波的天保傩送,渡船上的故事如一幅幅生活画卷慢慢展开,哦,在动荡不安的年代,那湘西一隅还算是一个宁静的港湾。只是渡船老人和他孙女的生活却是如此的孤寂。

  《边城》集里还有其它的文章,我看见了战争,看见了疾病,看见了爱国青年和被刽子手砍掉的他们的头颅,看见了破败的房子,看见了死亡,看见了人们活一天是一天的无奈。整本书是灰色的,只有那太阳的光,草的绿,流动的河水,刚刚碰撞出的爱情之火还有点亮光,可这亮光仍不能帮助那时的人们找到生活的方向,仍不能看见那时人们生活的丝毫生气。

  沈从文的描写如画家画素描,黑白色。那粗的细的笔力,那疏的密的线条;那“悖时砍脑壳的!”的方言;那老者的无奈,少年的茫然;军阀的杀戮与抢掠,老百姓的水深火热;那朴素的爱情,那纯朴的民风无不让我动容,郁闷。有时为了让自己从那种无时无刻充满死亡气息的文字中逃脱出来,我会把这本书丢在一边转而去看看《散文》。由此可见沈从文文字的感染力是何等的摄人心魄。

  有人说:沈从文的《边城》不仅有很大的文学研究价值,而且有很大的历史研究价值。这话很贴切。〈〈边城〉〉写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可你读着里面的文字和标点符号一点也不觉得它们与现代的文学有何差异,不同的'只是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和水*与过去有着天壤之别!

读《边城》有感2

  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小溪流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山峒的大河。这大约是梦开始的地方罢,沈老的笔下,湘*特之景展现得淋漓尽致,一开篇我便如痴如醉地汲取这文字的甘霖。

  深潭为白日所映照,河底小小的石子,有花纹的玛瑙石子,水中的小小游鱼,*深翠的映竹,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这里是浪漫的茶峒小城,日子很长。摆渡的船儿轻轻荡,女儿家的歌声慢慢飘,小小的人儿也吟吟笑。一切都是万般静好,这座小城里的人们又何似在人间。

  老船夫家的孙女翠翠在风日里长着,把皮肤晒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好似山头黄麂一般的她,好像某一天就被少女的情怀绕了心头,解不开那“大鱼咬了你”的结。翠翠纯朴善良,天真灵动,那个有关歌声和虎耳草的秘密让她悸动。日子还在过,渡船还在

  飘,翠翠、傩送、祖父、大老的'缘分也就这么*淡而奇妙地接续,仿佛风雨前的宁静。但风雨总归会来,但正如老船夫所言:“怕什么?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翠翠在经历风雨后却变得更加坚强,仿佛一株不低头的红玫瑰。

  翠翠至善,从风雨中走来,风雨没有洗去她心中的纯真,澄澈的心灵宛如一轮皎洁的圆月。傩送至善,他坚毅勇敢,有着一颗赤诚热烈的心灵,骨子里汹涌的热血,无不在显示着一位湘西少年的动人形象。祖父至善,身为摆渡人,不收摆渡钱,在那条大河之间,架起了生命的桥梁,对于翠翠,他懂得放手,即使自己于心也不忍。大老至善,他肩上有着家业千斤,懂得担当;他眼里有山河万里,知道责任。他也会柔情似水,但对于傩送和翠翠,他也愿意**之美,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徒留一场空悲切。茶峒人民至善,顺顺、杨马兵、陈四四……茶峒邻里亲切,相互帮扶,纯朴的民风至善至美。

  一幕又一幕,仿佛一场香甜却又苦涩的梦。爷爷离开了,思恋的少年离开了,渡船也没有了,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翠翠头上的白绳总有一天会取下来,那个人也许“明天”回来,渡船也会重新飘荡在水中。

  因为她是至善之人,这里是至善之城。

读《边城》有感3

  《边城》是沈从文先生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这本书相信给大家带来的感觉是:乡土气息极重,让人沉醉在一个质朴美好的乡村里,读完这本书,我心仍舍不得离开这个让人心生羡慕的美丽的村庄。

  《边城》讲述的是:在川湘交界的茶峒附*,小溪白塔旁边,住着主人公翠翠和她爷爷老船夫。茶峒城里有个船总叫顺顺,他有两个儿子,分别叫天保和傩送。一次偶然,翠翠和傩送相遇,从此两人彼此相爱,但天保却抢先一步让媒人与翠翠订婚,两人坦白后决定用唱歌来决定胜负,天保自知比不过擅长唱歌的傩送,便自己驾船远航做生意去了,后来出事了。傩送因天保的死怪罪老船夫,下桃源去了。,在一次雨里,老船夫无声无息地离开了世界,留下了翠翠,老军人杨马兵承担了照顾翠翠的责任,翠翠也以渡船为生,等待着傩送的归来。

  故事很美,也有些令人感动。沈从文先生用*凡朴实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幅美丽的画。《边城》描写的湘西,自然风光秀丽、民风纯朴,人们不讲等级,不谈功利,人与人之间真诚相待,相互友爱。

  我很喜欢《边城》,因为它写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翠翠真是一个善良纯真的女孩,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纯洁得如冬天的白雪一般。她与爷爷相依为命,从故事中可以看出翠翠与爷爷两人之间的浓浓亲情,让人羡慕不已,爷爷离世了,她无依无靠,翠翠并没有一味沉浸在失去爷爷的沉痛中而无法自拔,她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变得坚强勇敢,继承了爷爷的事业,继续渡船。她是一个让人钦佩的女孩,我喜欢她。

  而爷爷也是一个忠厚老实,重义轻利的老人,他仿佛和钱有仇一般,替别人摆渡却从不收别人的钱,一副古道热肠,让人不由得对老人心生好感。老人又是那么的宠爱翠翠,为了翠翠的婚事,东奔西忙的,只为能让亲爱的孙女得到幸福,只可惜,老人还没有看见翠翠结婚,就在一场暴风雨中,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他的宝贝孙女翠翠,我不禁叹息一声。

  翠翠和老船夫之间的这份情,飘进了每个人的心底。

  亲情是这般,爱又何尝不是呢?

  翠翠与傩送的爱情又怎不叫人感到可惜呢?两人明明相爱,最后却不了了之,这份美妙的爱情,使我不禁感慨:爱情,真是复杂的。相爱的两人,结果却不如意,命运又为何这般捉弄人呢?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句话含着忧伤,藏着期盼,又蕴含着深深的无奈。

  《边城》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它用字里行间的情感震慑了我。

读《边城》有感4

  读完《边城》留给我的是一种淡淡的悲凉,书里的文字处处透露着湘楚景色的温润明净,处处蕴含着诚恳淳朴的风土人情,体现出人性的美。

  而悲凉则是因为,天保的负气离去,落水死亡,让傩送和翠翠的爱情成为悲剧,而翠翠日日的等待则令我动容。全书以翠翠的爱情悲剧为线索,一个女孩的对爱情懵懂,对爱情的觉悟,到对爱情的执着追求。似乎闭上眼睛就能看见山水明净,绿塔白水处翠翠等待的身影。

  我虽理解傩送的离去,却不认同他的做法,这样只会变成三个人的悲剧。

  《边城》里,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翠翠,那个活泼天真,淳朴善良的少女,那个眸子清澈动人,清明透亮如水晶的少女。她是善良纯真的人性美的形象代表,她对爷爷的孝心,孝举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她情窦初开后,便矢志不渝地追求自己的爱情,执着地等待,不管他究竟还回不回来,她,令我看到了爱情的伟大。

  《边城》里,守渡人爷爷“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若干人”“年纪虽大,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便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是善良、勤劳、朴实、憨厚、忠于职守、克尽本分的人性美的代表。他对女儿,孙女的疼爱,让我看见父女之情,爷孙之情,令我想起童年时外公对我的疼爱。

  《边城》里,一个有着赤城淳朴的风土民情的小城,似乎是另一个陶渊明所想的桃花源,“由于边地的风俗淳朴,便是做作,也永远那么浑厚”,这种如水般纯澈明净的民风,诗意的地境或许便是我们所追求世外桃源。

  《边城》,沈老描写美的力作,是一幅自然美,人性美,风情美的水墨画卷。读完后,那段为爱守候的故事在我心中流淌,那些美好的人格品质,风土人情会永远被我谨记,那些美好的人性光辉将会在我的心中永远闪亮。

读《边城》有感5

  夕阳缓落,染红了清澈的江水,景色勾情,扣动着多情的心弦。

  守在渡船里,你仰望着夜空的繁星点点,卧在草坪上,你倾听者大自然的吟唱。那在梦中浮起过无数次的山歌,而今已停息,当黎明占据了黑夜,时光也在不经意的流走,翠翠,你还在等待什么?

  在风雨中,相依为命的亲人走了,在欢乐与浓情中,为你唱山歌的男孩也走了,孤单的你却在时光的变换与情感的期待中煎熬。春天,花儿漫山,鸟儿双飞,万物欣欣向荣,而你的心却无法复苏。秋天,雁群南飞,落叶归根,而你的归宿又在哪儿,哪儿才是你心灵的依靠。冬天,雪花纷飞,万物凋零,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等待的人也会到了吧。。。。

  梁祝生死相依,福祸与共,是因为他们曾经一起度过难忘的时光,有着矢志不渝的爱情誓言。而你呢,没有海誓也没有山盟,只有纯真懵懂的情感,只有天籁般的山歌,你却如此的坚守,此般无怨无悔的付出。

读《边城》有感6

  从图书馆借来《边乡》,几*是一口气将它读完。掩卷闭目,已经是深夜时分,一股莫明的悲伤浓浓的袭来,名著读后感。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进茶峒的年夜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乡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远有了小小好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年夜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克不及落底,却仍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乡》里的文字老是不经意的挑逗着我的心弦,文中随处浸润着湘楚景致,随处是质朴朴实的风味情面,字里止间飘散着一种浓浓的诗意。读起它时你便会被难熬围绕,像是触及到了甚么,是眷念女时那个有着温阳的夏季午后?还是现正在那个让我有些把握不透的全国?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那官路将远湘西领土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乡时,有读书笔记大全一小溪,溪边有座黑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那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那便是沈从文先死带给我们的他的边乡,一座沉默的乡,一座朴实的乡,一座宿命的乡,从开初到完毕仿佛皆正在默默的哑忍着甚么。翠翠,那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那座乡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正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女开初,她便选择了沉默,固然心里起伏不定,皮相却初末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女正在雷雨夜里死,天保淹死,黑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情人离去。翠翠仍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守候,“那人年夜概永久不会回来,年夜概明天就会回来。”

  沈从文先死从人物的心里深处,以细练而又细心,散浓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着人物的心理,使情面不自禁的融进人物的心灵全国,融进湘西那片质朴漂明的土地,融进那群温良坦率的人们中,他用诗一般的说话的沉声陈说着全数仄易远族的哀思,理睬呼唤我们炎黄子孙赋性的亲信,正是果为爱得那般深沉才孕育了那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正在想,为何取名《边乡》,正在心里它就那么“遥远”吗?还是正在沈从文先死心灵深处正守护着甚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皆有一座“边乡”吗?年夜概那座悲天悯人的乡已随着汗青的激流沉进那薄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死战社会的深深思虑。

读《边城》有感7

  读边城,像是被沈先生的文字拉着、拽着浸入小乡的梦中。美滋滋的,飘飘然的,边城的梦,小乡的人,我们的生活,兜兜转转、相互交织......

  书中的小城,依山傍水,湖泊,篷船,城墙,吊脚楼......茶峒带着它独有的松散惬意与慵懒进入我们的眼帘;妇人,戎兵,纤夫,红薯,扁担......这是那些以前有的,此刻未来也必然所有的,担着我们生活的点滴,担着我们生活的期望。这生活在小城中的人,在那样日子里,同我们一样,隐隐约约的有着对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

  城外的河街又是另外一番光景。酒楼,杂货铺,茶馆,不仅仅粉饰了河街的素面,给人们的生活也*添了许多点缀。那里的人们*常、甚至庸俗,妇女将自我的感情封于男人身上,将自我的爱憎揉进了生活中,渗入血液,这是小城人们的淳朴与憧憬。

  城内的天保与傩送,城外的翠翠,因那些庙会结下了不可了断的缘。有情有义的城,是素淡不轻粉饰而又耀着光辉的城,那城太过梦想离我们太遥远。

  我们重新听起这首歌,歌中唱着翠翠,唱着傩送,唱着河,唱着船,唱着完美的感情和淳朴的生活。怀着对完美感情憧憬的翠翠与爷爷进城去看庙会,在那晚,翠翠找不到爷爷,在河头遇到了傩送,小伙子邀翠翠到自家的茶馆里,翠翠以为是传言中那诱人的坏人,拒绝了,但那人却在她心里打翻了五味瓶。一连几日,山的那头有歌声传来,翠翠轻轻地把灵魂浮起,看天上的星星,却转瞬即逝......

  以后的那些日子里,我想翠翠大概常想起傩送在河那岸的歌声。而其中不清不楚的暧昧让天保带着迷惑逝世,在河的灾难中,在水的荡涤里;使爷爷带着不安让小蛆吃掉了;所有的一切头也不回的走离了故事。只是、只是在冬天又修好了那个白塔,只是,一切都成为过往。在边城里,完美的事物自我是有归属的。天保走了以后,傩送也消失了踪迹,远去的,远去的是背影还是歌?是人还是情......其实,什么也未曾走远,什么也未曾离开,他们都还在城内,只是分隔在河两侧,他们只是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在彼此的生活中匆匆走过。但正如作者所言,一切都充满了善,然而到处是不凑巧,因之素朴的善最终难免产生了杯具。

  一切都仿佛是个梦,从昨日到今日,梦醒了,两手空空,只留下了记忆,边城带着素淡的光辉,质朴中自有其蕴藉,隽永之致是唯一可触碰的回忆。

  从河的那岸再渡到这岸,从城的那头再走到这头,将歌从那山再唱到这山,那人也许“明天”会来。边城的梦,小乡的人,我们的生活未完待续......

读《边城》有感8

  家里有一本《边城》,是爸妈在凤凰古城买回的。那时年纪还小,这样一本白底黑字没有多余色彩的书、一本充满了乡间农田照片和线条粗糙图画的书,实在不能引起我的兴致,那时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同样来自凤凰城的姜糖,醇厚甜美,不像我们本地的姜糖辣得呛人。

  后来长大了,知道了沈从文,明白封面上那三个大字的重量,就把《边城》从众多书中挑出来,放进最看重的小书柜里,但是还不看——嗨,有“一把辛酸泪”书成的《红楼梦》、有催人心智引人思考的《乡土*》、有神秘又不失亲切的《苏菲的世界》……为什么要读一本淡似粗茶的《边城》呢?

  寒假终于读了《边城》,才知原来这是一个那么小的故事,简单到不过一条溪、一座山城,便孕育了这个故事。可这个故事却也不轻快,少女蜜一样稠的心事、少年火一样的热情和骨气、老船夫古树年轮一样密的思绪,拌着这片土地上传承一代又一代的规矩、行事、道德,发酵出这个草绿色的歌谣般的故事。

  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文学评论家、批评家和大多数读者而写,他写《边城》是为记录在他的混乱年代,作为“世界一小角隅”的农村曾经的“朴质、勤俭、和*、正直”。因此,我看这本书便不能太马虎怠慢了,也不能只满足于了解一个两家人间的故事——其中有隐话要说的,好好读读吧!

  那个女孩是这样的惹人怜爱:“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作者的笔都为她软下来,仿佛生怕戳伤了翠翠细嫩的皮肤。

  两个青年是这样的意气风发:“都结实如小公牛”“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倚势凌人”,大的“豪放豁达”“不拒常套小节”,小的“眼眉秀拔出群,一望即知其为人聪明而又富于感情”。这些作者想要叙述的青年人的优良品格,都集中于这二人身上,将郁郁葱葱的边城最旺盛的生气都赋予他们。

  老船夫是这样的淳朴重义:“骨头硬硬的”“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路上遇见老友一定要与他喝场痛快酒、渡客给多了钱像别人对少给钱的人那样绝不退让一毫。然而岁月磨砺了他宽厚的品性,也必然留下了生活的伤痛和谨慎细密的心思。

  老船夫为一件事苦恼: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更知道翠翠无言的嘴后牵动着怎样一颗被朦胧情感笼罩的心。他为翠翠的婚事烦扰,却不敢轻易开口。每每要试探外孙女的心思,总是要解释一番“我给你说个笑话你听听”“这不过是笑话不必气恼”。在传达对翠翠婚事态度时,甚至也要作“马路”“车路”的隐喻。但是也不能全怪老船夫扭扭捏捏,一方面他纵然难开口,可他更明白翠翠的脾气,意会她的羞涩,了解她低头掐葱、举头望月时不能张口的怦然心动。

  翠翠中意二老,但从她自察这份中意就再不敢轻举妄动了,她不愿去有二老的吊脚楼里、不愿上有二老的船、不愿望见有二老的方向……可她的心又深深地渴望着、痴盼着,见到他,以无人能知晓的方式。她不是这样退避的人,不认识二老的翠翠,误会二老轻慢她,一句轻轻又脆脆的“你个悖时砍脑壳的!”、一句气鼓鼓的“狗,你叫也看人叫!”莫不把俏皮的姑娘模样发挥到巧妙境地。

  或许这是茶峒人的特色之处,是“朴质、勤俭、和*、正直”的人在处理个人情感时的极致,对他人的心愿总是尽力了解和满足,可一旦要表现自己的感情,绝不敢声张。正如老船夫被翠翠看出喜欢上河街劝人喝酒会害羞到乱嚷起来,心里的愿望,是这些人的秘密,猜测但不点破这些秘密,亦是生活在这片青山绿水间人们的情趣之一。

  读到大老乘船而下,一种不安的隐情渐渐浮上书页来,千条万条线索被这种极致的害羞和委婉像利针一样,穿了起来。二老离开、老船夫四处打听二老的情况、翠翠更沉静地等待下去。那些过往时光里问不出的话,老船夫最终也问不出口,但他的心急已经让顺顺一家会意,却因一个人的死亡黯淡了热情。“老船夫说着,二老不置可否不动感情地听下去”,那种夜半起来歌唱的欢畅和兴趣已经失去,一场多人编织的暗流中养成的感情,在一方的淡漠中,又如暗流般远去。

  再后来,老船夫也死了,留下翠翠一人,怀着她盼望的、等待的心愿。

  这或许不算是一个悲剧,翠翠自有她要承担的责任和经历的苦难,老船夫早就无奈地看透这一点。谁说二老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呢!而没有二老又如何,翠翠依然是这样,傍水而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的茶会越熬越浓……

读《边城》有感9

  初读《边城》,不由得感叹茶峒的淳朴民风,老船夫坚持不要过渡的钱,还为渡客准备香烟和烟草,这里的人如这里的风景,纯净美好,质朴真诚。

  作者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细细地淌着,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但就是这样的文风,却能够深深地探入人物的内心深处,衬托出一座纯净的边城。

  在这座古城居住的苗族茶峒,自古有通过媒人上门求亲的方式,是所谓的“走车路”。也有男子站在溪边、山崖上唱苗歌给女子听,一人独唱或二人对唱,在唱歌了解认识对方,直到分手或结亲,这就是所谓的“走马路”。这后一种方式,表现了湘西民众在婚姻问题上的宽容和自由,也反映了这块地方人们善歌的才能。

  《边城》不仅仅是一部描写民俗风物的小说,它更是一部堪称绝美的爱情悲剧。翠翠,一个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仙女,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她对傩送的爱带着少女的羞涩和幻想,或者说这种爱似乎一直是以梦幻的形式出现的。

  在梦里,她听到一种悦耳的歌声,柔软而又缠绵,于是她像跟了这声音到处飞,飞到溪边悬崖半山腰……她只有在梦中才能品尝到甜美的爱情。可现实却似乎远离了她。于是,她只能痴痴地坐在溪边,凄凉地守候,孤独地等待。

  从翠翠身上,可以看到苗族少女那种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因为她的淳朴,她无法拒绝天保,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但傩送驾船远走后,她又矢志不渝地等待心上人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句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惋惜和悠长的牵挂期盼,但不管未来会怎样,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未来还是要自己去争取,翠翠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也不是追悔莫及的泪水,而是应属于她的那份幸福。

  人世间的美好与凄凉都在这里呈现,翠翠与爷爷的至深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质朴的邻里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我总在想,为何这个小说叫“边城”,在人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沈先生心灵深处在守护着什么?在怀念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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