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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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60人(年度总计划的1%以内),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人,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111计划”成员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陕西**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大学,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长安大学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招生。

  一、选拔要求与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具有与专业(类)发展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专业愿望强烈,立志成为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BD-CASTIC)、“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

  4.高中阶段参加国家和各省级地理学会、地质学会、测量学会、地理信息学会、水利学会、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地球小博士”、“环保之星地理科普知识大赛”、“地球科学知识竞赛”、“地质知识竞赛”、“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获得省级一、二等奖。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6.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各省级科协主办或组织(发证单位为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省级科协)的全国、全省统一专项竞赛、科技活动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7.高中阶段在课堂内外杂志举办的科学素养大赛等系列全国性比赛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8.有与自主招生专业(类)密切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拟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且同意所提供材料完全公开】

  注:①以上所有获奖证书及材料须上传扫描件同时邮寄,且须由所在中学复核并盖章确认。不接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和专利材料报名。

  ②以上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可信,如审核发现材料与事实不符,将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查处。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类)

  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60人(年度总计划的1%以内)。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

  注: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专业(类)。

  三、报名与初审

  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材料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登录指定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临时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邮寄报名材料

  材料包括(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邮寄):

  ①《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盖章签名);

  ②《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下载模板填写签名签章);

  ③《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签字、指模签印);

  ④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复印件、论文著述原刊、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原本、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原本(中学签字盖章,提交原刊本的恕不退还)。

  ⑤浙江上海考生另需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表格(中学签字盖章)。

  材料须于2017年4月12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以上材料还需签字盖章后按顺序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3.初审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根据《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暂行)》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考生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四、考核安排

  1.时间安排: 现场确认:2017年6月10日(14:00至19:00)。

  面试考核:2017年6月11日。

  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另行发布。

  2.考查目标:专业素养与学科特长、创新意识与创新潜质。

  提交材料中有发明专利、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社会实践等材料的考生另须参加专场答辩,一但发现以上材料与事实不符,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3.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五、录取原则

  1.维护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结果公*。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http://125.76.215.86/html/409.htm网址),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试点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浙江上海考生选科应与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一致。

  3.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与专业类后,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六、监督机制

  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相关监督部门对招生考试进行监督。

  2.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建立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并公布举报渠道。凡发现徇私作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持《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准考证(预约)》(报名系统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核的证件。

  2.相关中学和学生本人应恪守诚信原则,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3.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简章的要求完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以免失误。长安大学不负责解决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问题。

  4.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其他讲座和咨询活动。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报名考核费用。

  7.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八、联系办法: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125.76.215.86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公众号:zsb82334099

  监督举报电话:029-82334043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电子版照片(请在照相馆拍摄)。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请经常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

  4.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后期有关自主招生考核的注意事项、交通住宿预定等信息将通过微信统一发送。

  (本简章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3月31日会议审议通过)

  点击下载: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诚信承诺书.doc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2.相关中学和学生本人应恪守诚信原则,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1.考生持《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准考证(预约)》(报名系统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核的证件。

  3.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简章的要求完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以免失误。长安大学不负责解决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问题。

  4.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其他讲座和咨询活动。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报名考核费用。

  7.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125.76.215.86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监督举报电话:029-82334043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电子版照片(请在照相馆拍摄)。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请经常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

  4.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后期有关自主招生考核的注意事项、交通住宿预定等信息将通过微信统一发送。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1.维护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结果公*。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http://125.76.215.86/html/409.htm网址),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试点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浙江上海考生选科应与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一致。

  3.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与专业类后,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材料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登录指定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临时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邮寄报名材料

  材料包括(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邮寄):

  ①《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盖章签名);

  ②《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下载模板填写签名签章);

  ③《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签字、指模签印);

  ④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复印件、论文著述原刊、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原本、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原本(中学签字盖章,提交原刊本的恕不退还)。

  ⑤浙江上海考生另需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表格(中学签字盖章)。

  材料须于2017年4月12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以上材料还需签字盖章后按顺序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3.初审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根据《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暂行)》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考生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扩展阅读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扩展1)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份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与我校自主招生大类(专业)相关相*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获得以下五类奖项者优先: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或省级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者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注:不具备以上五类奖项中任一奖项者,须具有证明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提供材料(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接受学校***门的监督。

  2.我校以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专家遴选的主要标准,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或专家参加材料审核和特长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公正。

  3.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4.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5.对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综合成绩(含学科特长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综合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专业(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类)。

  对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类)。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优惠分值范围之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注:

  ①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③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报名时间3月20日至3月28日,yjbys小编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全文如下,希望对大家了解厦门大学自主招生有帮助!

  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我校2017年将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并有志于学*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一、申请条件

  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与我校自主招生大类(专业)相关相*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获得以下五类奖项者优先: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或省级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者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注:不具备以上五类奖项中任一奖项者,须具有证明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提供材料(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

  二、招生类别和计划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总计划控制在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262人)。

  我校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人文、外文七个学科考核组别,并按照七个学科考核组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及相关相*专业(类)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情况微调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

  三、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8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填报注意事项: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专业(类)(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的招生专业(类)。

  2.寄送材料。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我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收,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请统一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为便于审核,请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寄达或未按要求寄送材料者不予受理,所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研究性学*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 字)。

  (5)如有其它相关可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尽可能寄送。

  注: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

  四、审核办法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五、考核办法

  我校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项。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10日下午2:30-5:00。

  考核时间:6月11日。

  2.来校参加学科特长考核:我校根据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考核方式为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别准备。考生参加外文组考核时需用英语作答,其他考核组均用汉语作答。

  3.体育测试:为充分发挥自主招生录取对中学教育的引导作用,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提高中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活跃大学校园文化生活,我校对所有来校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测以下六大类中的任何一个项目。体育测试项目的选报时间及办法、各个项目的具体测试规则及评分标准,将会另行公布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网址:http://kszx.xmu.edu.cn),敬请届时关注。

  (1)田径类:100米、400米、铅球;

  (2)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3)武术类:拳种可任选;

  (4)游泳类:50米、100米(泳姿不限);

  (5)体艺类: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

  (6)体能类:*板支撑+立定跳远(选择此类须同时测*板支撑和立定跳远两项)。

  4.考核成绩: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成绩由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部分组成,以 100 分为满分计算,学科特长考核所占权重为80%,体育测试所占权重为20%。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综合成绩(含学科特长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综合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专业(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类)。

  对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类)。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注:①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③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扩展2)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篇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江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占地3200亩,风景秀丽、宁静和谐、曲水流觞、设施先进,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评为全国高校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智能与人文情怀的美丽校园为青年学子的学*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江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欢迎阅读。

  一、招生专业(类)及计划

  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12人。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报考相应专业(类),具体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专业(类)名称

类中所含专业

科类

计划数

浙江省、上海市考生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科

0-10人

化学、物理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

酿酒工程

理科

0-20人

化学、物理、生物(生命科学)

自动化类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0-20人

物理

物联网工程

 

理科

0-10人

物理、化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0-5人

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

工业设计

 

理科

0-5人

不限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会计学

文理兼招

0-15人

不限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师范)

教育技术学(师范)

文理兼招

0-6人

不限

汉语言文学

 

文科

0-10人

不限

临床医学

 

理科

0-3人

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

纺织工程

 

理科

0-5人

物理、化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科

0-3人

物理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名称为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四)对于所报专业(类)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类)领域确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0日。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3月24日—4月10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类)。考生须注意专业类中所含专业,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还需特别注意选考科目要求。

  1、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与发展情况,个人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所取得的成果,对所报专业(类)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内容,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左右。

  2、考生提供的附加材料包括:(1)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证明材料:选取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不超过3张;(2)综合素质评价表(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内容)。上述材料均须由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3、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4、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特别注意,上传“报名系统”的'纸质申请表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

  5、如果考生有所在中学实名推荐,其推荐材料必须由推荐中学按照要求,在4月10日前上传“报名系统”。推荐中学须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特别说明: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辨。如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测试费60元/人。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4月3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网上交费确认、现场确认、考核安排及考核要求等相关通知。

  (二)考核安排

  学校定于6月11日组织自主招生现场考核,如有调整,以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各专业(类)笔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类)名称

类中所含专业

笔试科目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学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

酿酒工程

自动化类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

物联网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

 

工业设计

 

综合设计基础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会计学

数学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师范)

教育技术学(师范)

语文

汉语言文学

 

临床医学

 

生物

  2、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

  (三)资格确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计划和生源等情况,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入选资格名单,其中各专业(类)综合成绩前30%的考生获得A类优录政策,其余70%获得B类优录政策。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进行。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六、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等进行录取。

  (一)上海市

  A类: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上10分,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二)浙江省

  A类: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上30分,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三)其他省(市、自治区)

  A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下40分内(江苏省考生10分内),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相关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1、学校公示时间

  (1)初审合格名单:4月底

  (2)入选资格考生名单:6月22日前

  (3)录取名单:7月底

  2、学校公示网址: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主招生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学校纪检***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0510-85913557。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九、其他

  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江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江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12人,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占地3200亩,风景秀丽、宁静和谐、曲水流觞、设施先进,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评为全国高校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智能与人文情怀的美丽校园为青年学子的学*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2017年学校将遵循“促进公*、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原则,继续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专业(类)及计划

  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12人。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报考相应专业(类),具体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名称为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四)对于所报专业(类)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类)领域确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0日。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3月24日—4月10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类)。考生须注意专业类中所含专业,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还需特别注意选考科目要求。

  1、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与发展情况,个人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所取得的成果,对所报专业(类)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内容,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左右。

  2、考生提供的附加材料包括:(1)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证明材料:选取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不超过3张;(2)综合素质评价表(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内容)。上述材料均须由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3、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4、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特别注意,上传“报名系统”的纸质申请表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

  5、如果考生有所在中学实名推荐,其推荐材料必须由推荐中学按照要求,在4月10日前上传“报名系统”。推荐中学须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特别说明: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辨。如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测试费60元/人。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4月3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网上交费确认、现场确认、考核安排及考核要求等相关通知。

  (二)考核安排

  学校定于6月11日组织自主招生现场考核,如有调整,以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各专业(类)笔试科目见下表:

  2、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

  (三)资格确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计划和生源等情况,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入选资格名单,其中各专业(类)综合成绩前30%的考生获得A类优录政策,其余70%获得B类优录政策。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进行。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六、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等进行录取。

  (一)上海市

  A类: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上10分,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二)浙江省

  A类: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上30分,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三)其他省(市、自治区)

  A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下40分内(江苏省考生10分内),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相关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1、学校公示时间

  (1)初审合格名单:4月底

  (2)入选资格考生名单:6月22日前

  (3)录取名单:7月底

  2、学校公示网址: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主招生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学校纪检***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0510-85913557。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九、其他

  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0日。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一)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4月3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网上交费确认、现场确认、考核安排及考核要求等相关通知。

  (二)考核安排

  学校定于6月11日组织自主招生现场考核,如有调整,以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各专业(类)笔试科目见下表:

  2、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

  (三)资格确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计划和生源等情况,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入选资格名单,其中各专业(类)综合成绩前30%的考生获得A类优录政策,其余70%获得B类优录政策。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进行。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扩展3)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省级招办确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 拥护***的领导,坚定***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台公布项目(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之一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全国中小学电脑活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之一的奖励;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以下高中阶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专利证书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二、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目录见附件1-3,最终专业(类)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 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请上传封面和内容页,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请上传杂志封面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正文页和含ISSN刊号页,出版著作请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含ISBN书号页);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 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五、测试和合格考生确定

  (一) 测试安排

  5月20-31日 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确认考点并打印准考证。

  6月11日8:30-18:00 现场报到交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测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审核材料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报到地点选择考点时公布。

  6月12-13日 测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测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二) 测试方式和分值

  学校采取“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的测试方式,总分300分,综合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

  1.综合笔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数理逻辑、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为90分钟,分选择题和命题作文两部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

  3.学科特长附加分:学校将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给予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加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5)。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学科特长附加分申请认定系统(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按系统中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将根据标准予以认定。

  4.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科特长附加分。

  (三)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四) 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并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

  六、录取办法

  (一) 录取条件

  1.合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附件:

  1.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非浙江、上海).doc

  2.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浙江).doc

  3.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上海).doc

  4.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学生思想素质考核表.doc

  5.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学科特长加分认定标准.doc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中国211工程建设学校,优势学科创新*台项目建设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西部的高水*综合型大学。

  日前,西南大学公布了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自主招生简章全文吧!

  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凡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和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1.拥护***的领导,坚定***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台公布项目之一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以上、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优胜奖以上等其中之一的奖励;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已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高水*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专利证书(须为第一作者)或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名单见附表1,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坚持“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

  四、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并在所选类别中填报六个专业,具体类别参见附表1。

  2.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31日。

  3.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填写报名申请表和思想素质考核表。

  4. 材料提交:

  (1)考生的报名申请表和思想素质考核表由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签署意见,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应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思想素质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思想品德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以上材料由考生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2)学校以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签字盖章申请表和综合素质考核表以及其他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而未上传签字盖章的有关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5.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招生报名条件全面审核,择优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学校于2016年4月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向社会公布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缴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具体事项随测试资格学生名单一并公布。

  五、测试和合格考生确定

  1. 测试时间为2016年6月12-14日。其中,6月12日现场报到,6月13-14日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在公布测试资格学生名单时一并公布。

  2. 学校采取“综合面试+综合笔试”的测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学科基础知识、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3. 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面试和综合笔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并于2016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合格人数不超过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计划数,其中A 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

  六、录取办法

  1.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考生须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2. A、B两类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A类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或合并本科批次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或合并本科批次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且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六个专业志愿中相应的一个专业。

  (2)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学校根据专业需要,将考生录取到其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对未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4.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学校按照该省向社会公布的相关批次线分数执行。

  5.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1.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

  2. 为防止权力寻租,学校纪检***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

  3.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对相关进行信息公示。

  4.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表1: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表2: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学生思想素质考核表

  附表3: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测试学科特长加分标准

  二�一六年三月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扩展4)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明显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语文(作文)、英语竞赛中获其中任意两个不同学科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财经素养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4日。

  (三)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中学审核并进行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初审,并根据学生在高中阶段学*成绩、其他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参加测试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考生于5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论,通过审核考生于5月5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10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缴费完成后于5月25日至6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录取100名考生(招生计划5%),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B。  注:上海、浙江两地仅限选考物理的考生可填报统计学类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公示考生将给予A、B二档录取优惠政策。

  (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录取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并按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档次

适用范围

优惠政策

A档

全国

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B档

上海、浙江

高考成绩达到该生源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20分(含)以上

B档

除上海、浙江外的省市区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市的模拟投档线下6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划线,排名前40%的考生给予A档录取优惠政策;其余考生给予B档录取优惠政策。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扩展5)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1、报名。2017年3月22日 -4月4日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若无特殊情况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2个。

  2、初审。2017年4月4日-4月3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4月30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确认考试。初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14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考生对测试过程、测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15822985593)。

  3、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在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政策或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4

  南开大学按专业类成立专家组,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初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南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考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

  各专业考试形式如下:

  报考数学类、医药类、生物科学类、信息技术类、人文社科类初审结果为合格的考生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笔试分为理科基础和文科基础,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英语面试为全英文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

  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或面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专业和优惠分值。具体如下:

  1、高考总分含高考加分。

  2、在高考总分低于750分的省份,按照以下公式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计算公式: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总分/750×优惠分值

  3、江苏省考生对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4、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所有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我校根据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专业志愿、高考体检结果、高考总分(含高考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决定录取与否。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的考生高考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扩展6)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合集五篇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中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中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1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学校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5﹞8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二、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三、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四、 材料提交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五、 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联合竞赛主办方和中学进行真实性验证;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 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 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 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 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六、 录取办法

  1. 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我校对考生选考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 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七、 政策说明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九、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 0731-88879252,88830637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中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学校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z2015�{8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二、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三、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四、 材料提交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五、 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联合竞赛主办方和中学进行真实性验证;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六、 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对考生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七、 政策说明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九、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 0731-88879252,88830637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项目

  《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条例》(2005年3月制定)学科竞赛项目名称如下: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条例》2014年10月修订后学科竞赛项目名称如下: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注:报名条件㈠中学科竞赛省级(含)以上获奖证书盖章应为国家主办单位章。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扩展7)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五份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自主招生计划为年度总计划的5%,即225人。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1.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考生须于4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到华中师范大学(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2。华中师范大学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于2017年4月29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3.2017年4月30日—5月10日,初审合格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2017年6月11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5.2017年6月18日,分A类、B类确定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后,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行政楼附楼101)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1。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参照各学科报考情况,分类排队、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分为A类和B类两大类,各学科参加面试人数前15%以内划为A类,其他入围合格考生划为B类。

  安徽省、福建省、海南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东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等10省(市、区)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一本线上10分(含)即可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B类考生高考成绩在模拟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如无第一批投档模拟线,以提前批投档线为准(不含国家专项))下3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华中师范大学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其他省(市、区)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即可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 B类考生高考成绩在模拟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华中师范大学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一本线按当地参照线(一段线)执行,自主招生选考科目与华中师范大学公布的2017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3。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华中师范大学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的专业应与获得自主招生合格资格的学科专业一致,且在生源地公布的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范围内。

  4。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入围合格考生只有在填报入围学科相关专业才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各学科对应专业及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备注:各学科大类中所含专业以华中师范大学公布的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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