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1、网上 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网上报名必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报考专业相关学*研究经历、学*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无固定格式要求。
(3)学业水*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4)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5)高中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高中课程任课教师对考生课程学*情况的评价意见。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高中相关课程教师评价意见表》(文末附件1)。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高中课程详见后文《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6)推荐表:中学、社会团体、专家等机构或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文末附件2)。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研究成果及发表作品等。
注:①以上(1)(2)(3)(4)(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4)(5)(7)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内容应当属实,如有必要,我校还将对考生取得的成果(如文章、书籍、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未入学的,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中学、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以上所有材料请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上传材料需清晰可读。
②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同一中学出具的*时学*成绩应当标准统一,各学期成绩应为期末考试成绩。对报名材料造假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共分为四个专业类别(见表1)。报名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应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表1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笔试科目
(一)化工材料类、机械信息类、理学类只限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化学)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拥有专利者(仅限发明专利);
3.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4.除上述三点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经管文法类只限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3.除上述两点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1、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下列三项之一,不能兼报:
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学科特长”计划: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在招生专业(见表1-3)相关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㈡、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报考“双特生”:
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在某一学科领域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独到见解的“奇才”、“偏才”和“怪才”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国家试点学院”: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2、对生命科学具有执着的兴趣爱好和创新潜质,立志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高中阶段生物成绩特别优秀且已初显生命科学研究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㈠、“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如表1-3,每名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表1:“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不含上海市、浙江省)
专业名称 | 招收科类 |
哲学 | 文科 |
历史学类 | 文理兼收 |
英语 | 文理兼收 |
*语言文学类 | 文理兼收 |
化工与制药类 | 理科 |
化学类 | 理科 |
计算机类 | 理科 |
软件工程 | 理科 |
工程力学 | 理科 |
物理学类 | 理科 |
生物科学类 | 理科 |
数学类 | 理科 |
表2:“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上海市)
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要求 |
*语言文学类 | 不限 |
计算机类 |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
软件工程 |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
表3:“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
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要求 |
历史学类 | 不限 |
英语 | 不限 |
*语言文学类 | 不限 |
化工与制药类 | 不限 |
化学类 | 不限 |
生物科学类 | 不限 |
计算机类 | 物理、化学、技术 |
软件工程 | 物理、生物、技术 |
工程力学 | 物理、生物、技术 |
㈡、“双特生”的入选专业将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遴选委员会根据考生特殊专长的学科领域、基础水*和真才实学等情况经考核测试合格后予以确定。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㈢、“国家试点学院”的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类。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注: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1、上述招收专业范围不包括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2、上述招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入围合格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在生源地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台三级信息公开。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5篇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资格确定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优惠政策
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结果公示
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高考录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8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 2017年我校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拔尖创新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招生专业(类)
拟定公示人数
申请条件
工科Ⅰ类
建筑学
0-5
符合条件1
城乡规划
0-4
风景园林
0-3
机械工程
0-20
能源动力类
0-20
生物医学工程类
0-15
工科Ⅱ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0-20
符合条件1,且获奖学科非化学和生物学
信息工程
0-20
自动化类
0-15
测控技术与仪器
0-15
交通运输类
0-20
土木类
0-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5
软件工程
0-15
理科类
数学类
0-35
符合条件1、条件2均可
物理学类
0-30
化工与制药类
0-35
注:报名时仅需选择工科Ⅰ类、工科Ⅱ类和理科类,确认考试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4、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3日。
(2)测试办法:以条件2报名的考生需先参加学科基础测试,按照不超过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数的2倍确定参加学科特长测试名单。以条件1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学科基础测试,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物理探究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
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资格确定: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2、优惠政策: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4、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5、高考录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8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17年3月25日-4月5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9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7年6月11日,学科基础测试。
2017年6月13日左右,学科特长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5日-4月5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 2017年我校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拔尖创新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注:报名时仅需选择工科Ⅰ类、工科Ⅱ类和理科类,确认考试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4、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3日。
(2)测试办法:以条件2报名的考生需先参加学科基础测试,按照不超过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数的2倍确定参加学科特长测试名单。以条件1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学科基础测试,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物理探究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
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资格确定: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2、优惠政策: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4、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5、高考录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8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17年3月25日-4月5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9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7年6月11日,学科基础测试。
2017年6月13日左右,学科特长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5份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一个学校招生的基本情况介绍,下面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请看: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以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要求,我校将在20XX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工作。
今年我校将继续采用统一的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选拔。
一、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应届理科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级重点中学学生,且其高中阶段学*成绩位于年级前20%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成绩者;
4、“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依据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名单);
5、综合素质优秀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和突出成绩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二、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者须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自主招生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将提交的信息表用A4纸打印出来,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高中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及其他佐证材料寄至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初选
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人选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同时公布选拔测试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3、考核
具有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内容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笔试科目为:数学、综合(以语文为主,包含少部分历史、时事政治等内容)、英语、物理;每科100分,满分400分。
4、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自主招生人选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台”公示。
三、录取原则
1、我校将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之上按照笔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具有极特殊才能的考生,本人可以提出申请,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并由我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并报教育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2、自主招生测试合格且成绩位于前50%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须参加美术加试且成绩合格)。自主招生测试合格但成绩位于后50%者,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安排专业(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须参加美术加试且成绩合格);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之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可予以录取。
3、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如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但按照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可以录取者,不占用考生所属省市招生计划。
4、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内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后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自主招生对象反馈信息,并及时提交,如不及时填写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2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3、拟测试时间:20XX年1月12日
4、测试地点:天津大学校内
5、所有日程安排及相关信息都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初步审核确定的自主招生候选人和考核后确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在本校招生网公示。
3、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招生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按高校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排序)等九校组成的卓越大学联盟在《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总体规划下,20XX年继续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共同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天津大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根据天津大学办学特色,我校自主选拔将在相关优势专业实施,具体专业名单请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有志于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必须为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重点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门单科学*成绩各学年均位于全校前10%或考评均为A级;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技创新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成绩者;
4、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三、选拔程序
天津大学自主选拔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九所合作高校中选报含天津大学在内的两所高校。获得天津大学分配给中学推荐名额的考生,需在第一志愿填写天津大学;个人自荐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写天津大学。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专栏,点击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及报名系统里公布,同时在报名系统内相应栏目公布选拔测试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4、考核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或面试。
测试科目:学科基础测试一(涵盖数学和物理知识),总分200分,时间3小时。
5、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或面试成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合格人选名单,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台公示。
四、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1、我校将在测试或面试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确定认定结果。
2、取得自主选拔合格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XX年高考,且自主选拔批次(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必须在*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根据其自主选拔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1)经笔试和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可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上海、江苏考生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
(2)单科(数学或物理)考核成绩位于前20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20分安排专业。
(3)单科(物理)考核成绩位于前30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且报考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工程科学相关专业,即可被录取。
(4)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工程科学暑期夏令营获A类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录取到其所填报的工程科学相关专业。其他等级证书享受夏令营规定的相应政策。
(5)以上(1)-(4)条中,学生若高考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则需加试徒手画且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徒手画测试在面试时进行,测试地点为天津大学,具体安排请关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6)以上(1)-(4)条中,降分后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且学生在填报专业时需服从专业调剂。
(7)工程科学相关专业指: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不含天南大合办方向)。
(8)以上提到的录取分数线在*行志愿省份指最终模拟投档线。
3、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20XX年7月5日),考生需填写我校寄送的《天津大学自主选拔高考志愿填报回执》,并按时提交,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资格。
五、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时间:20XX年3月2日。
4、报名费:200元/人。
5、测试地点:卓越大学联盟将在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和主要城市设置考点,考生可就*选择考点参加学科基础测试。
六、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选拔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选拔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拔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及高考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八、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九、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邮寄地址: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XX年12月
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4月30日左右;
确认参加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测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考核资格,确认时间参见报名系统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时间: 2017年6月11日至13日,
(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相关通知);
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资格公示:2017年6月22日前,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
(一) 初审
天津大学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经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对于通过初审且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优秀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综合面试: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3.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两项(含)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优秀考生;
4. 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且经天津大学专家组审核确定学科特长明确,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
(二) 考核
通过初审,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相应的测试。
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总分:300分;时间:120分钟。
面试:每个考场由3位(含)以上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的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学科特长、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详细安排参见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
对于凭发明专利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加试天津大学组织的发明专利复核面试。
(三) 认定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综合测试不分文理,统一考核及认定。对于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评测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根据天津大学综合评定原则,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由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
(四) 优惠政策
经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认定合格的考生,2017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其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可分别享受如下优惠录取政策:
1.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江苏省考生在江苏省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以上),即可录取;
2.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笔试成绩位于前20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
3.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仅参加面试的考生,经综合素质评测成绩优异,专家组一致认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由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可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天津大学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50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以上)或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一) 天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二) 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三) 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
注:
1. 天津大学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2. 请考生参照附件《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选填不超过6个意向专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且服从专业调剂;
3. 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4. 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5. 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事求是”的校训和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的目标,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天津大学2017年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选才理念,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
(二)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决赛特等奖;
(三)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四) 在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自附详细材料说明)。
二、报名及材料准备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一) 天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二) 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三) 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
注:
1. 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2. 请考生参照附件《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选填不超过6个意向专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且服从专业调剂;
3. 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4. 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5. 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选拔程序
(一) 初审
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对于通过初审且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优秀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综合面试: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3.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两项(含)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优秀考生;
4. 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且经我校专家组审核确定学科特长明确,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
(二) 考核
通过初审,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相应的测试。
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总分:300分;时间:120分钟。
面试:每个考场由3位(含)以上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的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学科特长、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详细安排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
对于凭发明专利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加试我校组织的发明专利复核面试。
(三) 认定
我校自主招生综合测试不分文理,统一考核及认定。对于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评测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根据我校综合评定原则,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
(四) 优惠政策
经我校自主招生认定合格的考生,2017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其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可分别享受如下优惠录取政策:
1.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江苏省考生在江苏省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以上),即可录取;
2.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笔试成绩位于前20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全国一等奖(含)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
3.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中,仅参加面试的考生,经综合素质评测成绩优异,专家组一致认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可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50分(含)以内(上海市考生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含)以上,浙江省考生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以上)或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即可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4月30日左右;
确认参加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考核资格,确认时间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时间: 2017年6月11日至13日,(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相关通知);
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资格公示: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
五、附则
(一)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30人)。
(二) 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理科面向全国,文科限定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不分文理,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三)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
(四) 信息学获奖学生仅限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入校后需参加ACM队训练和比赛。
(五) 所有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且在考生所在省(区、市)自主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六) 考生若由所在中学推荐,须由中学填写《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地址请见简章附件),推荐表及支撑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由中学邮寄给我校(不需上传报名系统),中学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接收推荐材料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七) 报名系统中考生选择专业均为意向专业,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考核、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入选资格考生的入选专业并进行公示。
(八) 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九)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六、监督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一) 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2-27403794;
(二) 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三) 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四) 推荐人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中学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考生提交的发明专利、发明成果等申请材料,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时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该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若该考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提供往年自主招生测试考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 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八、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九、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 022-27401800
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300354
附件一:
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注:
(1)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建议考生视力(*视眼)不超过800度;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仅限信息学获奖考生报考,其他考生报考无效;
(3)信息学获奖学生仅限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附件二:
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