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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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话:(010) 82802191

  传真:(010) 82802223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24:00。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7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24:00

  2、初审公示:2017年4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7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5067。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话:(010) 82802191

  传真:(010) 82802223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5067。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阅读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1)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24:00

  2、初审公示:2017年4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7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4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5067。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2)

——北京大学招生简章通用5篇

  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2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3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4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5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24:00

  2、初审公示:2017年4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7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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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网上报名必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报考专业相关学*研究经历、学*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无固定格式要求。

  (3)学业水*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4)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5)高中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高中课程任课教师对考生课程学*情况的评价意见。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高中相关课程教师评价意见表》(文末附件1)。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高中课程详见后文《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6)推荐表:中学、社会团体、专家等机构或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文末附件2)。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研究成果及发表作品等。

  注:①以上(1)(2)(3)(4)(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4)(5)(7)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内容应当属实,如有必要,我校还将对考生取得的成果(如文章、书籍、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未入学的,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中学、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以上所有材料请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上传材料需清晰可读。

  ②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同一中学出具的*时学*成绩应当标准统一,各学期成绩应为期末考试成绩。对报名材料造假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4)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5篇)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 245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院系网站。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交、寄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个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地点查询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qtxx/):

  1、北京大学 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三年内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见各院系招生说明)。2016年下半年,我校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考试(PKU-GATE)”,该项考试成绩将作为我校采用“申请-考核制”

  招生院系认可的有效外语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10、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需要提交的材料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 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校本部)》,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 200元,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中网上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直博者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4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在 2017年 5月上旬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2017年 6月 3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

  1、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以及通过项目形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3、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和北京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可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5)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选五篇)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

  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期间由于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 245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院系网站。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在 2017年 5月上旬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2017年 6月 3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 200元,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中网上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直博者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

  1、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以及通过项目形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3、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和北京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可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6)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省级招办确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 拥护***的领导,坚定***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台公布项目(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之一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全国中小学电脑活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之一的奖励;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以下高中阶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专利证书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二、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目录见附件1-3,最终专业(类)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 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请上传封面和内容页,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请上传杂志封面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正文页和含ISSN刊号页,出版著作请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含ISBN书号页);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 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五、测试和合格考生确定

  (一) 测试安排

  5月20-31日 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确认考点并打印准考证。

  6月11日8:30-18:00 现场报到交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测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审核材料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报到地点选择考点时公布。

  6月12-13日 测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测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二) 测试方式和分值

  学校采取“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的测试方式,总分300分,综合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

  1.综合笔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数理逻辑、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为90分钟,分选择题和命题作文两部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

  3.学科特长附加分:学校将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给予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加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5)。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学科特长附加分申请认定系统(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按系统中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将根据标准予以认定。

  4.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科特长附加分。

  (三)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四) 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并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

  六、录取办法

  (一) 录取条件

  1.合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附件:

  1.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非浙江、上海).doc

  2.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浙江).doc

  3.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上海).doc

  4.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学生思想素质考核表.doc

  5.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学科特长加分认定标准.doc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中国211工程建设学校,优势学科创新*台项目建设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西部的高水*综合型大学。

  日前,西南大学公布了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自主招生简章全文吧!

  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凡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和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1.拥护***的领导,坚定***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台公布项目之一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以上、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优胜奖以上等其中之一的奖励;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已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高水*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专利证书(须为第一作者)或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名单见附表1,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坚持“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

  四、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并在所选类别中填报六个专业,具体类别参见附表1。

  2.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31日。

  3.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填写报名申请表和思想素质考核表。

  4. 材料提交:

  (1)考生的报名申请表和思想素质考核表由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签署意见,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应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思想素质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思想品德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以上材料由考生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2)学校以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签字盖章申请表和综合素质考核表以及其他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而未上传签字盖章的有关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5.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招生报名条件全面审核,择优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学校于2016年4月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向社会公布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缴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具体事项随测试资格学生名单一并公布。

  五、测试和合格考生确定

  1. 测试时间为2016年6月12-14日。其中,6月12日现场报到,6月13-14日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在公布测试资格学生名单时一并公布。

  2. 学校采取“综合面试+综合笔试”的测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学科基础知识、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3. 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面试和综合笔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并于2016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合格人数不超过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计划数,其中A 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

  六、录取办法

  1.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考生须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2. A、B两类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A类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或合并本科批次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或合并本科批次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且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六个专业志愿中相应的一个专业。

  (2)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学校根据专业需要,将考生录取到其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对未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4.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学校按照该省向社会公布的相关批次线分数执行。

  5.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1.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

  2. 为防止权力寻租,学校纪检***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

  3.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对相关进行信息公示。

  4.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表1: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表2: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学生思想素质考核表

  附表3: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测试学科特长加分标准

  二�一六年三月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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