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2-05 00:00:0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

  第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

  第七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第十条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一)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本办法第 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有关管理机关可以在有形建筑市场集中办理有关手续,并依法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国家或者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办法第 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二十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要求编制标底,并在开标前保密。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

  第二十三条 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是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供备选标的,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并作出相应报价作备选标。

  第二十六条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三)投标报价;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三十条 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1)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菁华3篇)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施工监理招投标市场行为,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的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采用国际招标。

  第三条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招标的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

  第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公正、诚信的原则,以管理水*、技术水*、服务质量、社会信誉展开竞争。

  第五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报告应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核;评标报告及评标结果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二)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由省级及市、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

  第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制度。投标者应按照招标广告的要求向项目法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项目法人对投标者承担该项目的监理能力进行预审,作出评估,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资格预审报告及预审结果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项目法人只向预审合格的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出售或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五条 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者的组织机构、信誉、业绩等资料;

  (二)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组成,试验检测能力、技术水*等资料。

  第十六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的,需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注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合作协议书,明确主体及协作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其主体和协作成员单位均应符合本办法第一章第 三条之规定,并且均须按本办法第 十五条之规定分别提供有关资料及联合体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

  第三十一条 中标者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与项目法人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的格式和有关条款的要求签订监理合同,合同签订后项目法人应返还中标者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投标书、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及有效的补充说明、资料和函件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不得以第三十一条所列文件内容以外的条件未满足为理由,拒绝签订合同。中标者拒签合同,无权请求返还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项目法人拒签合同,应双倍返还投标担保函金额或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 项目法人要求中标者提供履约保证的,履约担保函或交付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定后三个月内,项目法人应一次性返还中标者的履约担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中标者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履约担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项目法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中标者履约担保函金额或履约保证金。

  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法人可从每次支付给中标者的监理费中按照交付履约保证金的比例逐次扣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成后,项目法人应一次性返还中标者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2)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菁华3篇)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第六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可采用工程监理总承包或分段工程监理招标两种形式,项目法人应将招标内容和形式在招标广告或邀请函中说明。

  第七条 项目法人可以自行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亦可委托具备下列条件的机构代理。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工程管理、概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能力;

  (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四)有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第八条 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加由其负责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投标。

  第九条 实行监理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工作一般应在施工招标之前进行,并已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或落实,能够保证分年度连续建设;

  (四)监理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毕,并已按分级管理原则报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条 招标可采取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广告进行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一般均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

  (二)邀请招标。对于少数一般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可选择数家监理单位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函进行招标,同一合同段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三)议标。对个别技术难度较大、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工程的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邀请符合工程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协商确定中标者。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由项目法人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按分级管理原则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准;

  (二)发布招标广告;

  (三)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按分级管理原则将资格预审报告及预审结果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四)向资格预审合格者发出投标邀请函;

  (五)出售或发放招标文件;

  (六)组织投标者勘察现场,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七)接受投标者的标书;

  (八)审查投标书的符合性;

  (九)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者;

  (十)按分级管理原则,将评标报告及评标结果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项目法人与中标者签订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应具备下基本内容:

  (一)合同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的格式及应包含的内容等。

  (二)技术规范。包括技术标准、规范等的有关规定,必要的图纸及地质情况等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工程计量规则等,其内容应与施工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一致。

  (三)项目法人为监理单位提供的设施。包括交通、通讯、试验设备和办公、生活设施等的情况说明。

  第十三条 项目法人如需对已出售或发放的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澄清,或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局部修正时,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者。补充说明、勘误、澄清和局部修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项目法人改变已出售或发放的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通知投标者,给投标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项目法人予以赔偿。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

  第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制度。投标者应按照招标广告的要求向项目法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项目法人对投标者承担该项目的监理能力进行预审,作出评估,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资格预审报告及预审结果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项目法人只向预审合格的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出售或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五条 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者的组织机构、信誉、业绩等资料;

  (二)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组成,试验检测能力、技术水*等资料。

  第十六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的,需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注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合作协议书,明确主体及协作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其主体和协作成员单位均应符合本办法第一章第 三条之规定,并且均须按本办法第 十五条之规定分别提供有关资料及联合体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

  第十七条 资格预审合格并接到招标文件的投标者,应按时参加项目法人主持召开的投标预备会(即标前会)及勘察现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填写投标书(包括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内按要求的份数,采用双层密封信封投递或直接送达指定的地点。

  第十八条 投标书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投标者如需修改投标书的`内容或调整已报的报价,应以正式函件提出并附说明。上述函件采用与投标书相同的密封方式,与投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函件包括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无效。

  第十九条 投标书及任何函件必须经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条 投标者在送达投标书的同时,应向项目法人提交投标担保函或交付投标保证金,其交付方式及清退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3)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菁华3篇)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1

  第七条 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三)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四)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六)编写资格评审报告;

  (七)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第八条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须知;

  (三)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

  (四)有关附件:工程概况、各标段详细情况、计划工期、实施要求、建设环境与条件、招标时间安排等。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科学划分标段,合理确定资格标准。

  第九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和各标段的基本情况;

  (三)各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公告中不得含有限制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 资格预审须知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潜在投标人可以申请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以及可以通过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

  (二)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和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的要求;

  (三)对工程分包、子公司施工、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包括编制格式、内容、签署、装订、密封及递交方式、份数、时间、地点等);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的要求;

  (六)资格预审方法、评审标准(包括符合性条件、强制性标准、评分标准等)和合格标准;

  (七)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方式和时间;

  (八)招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分别享有的权利;

  (九)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招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2

  第十五条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

  (二)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三)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四)财务资信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三年来财务*衡表及财务审计情况等);

  (五)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并按要求提供备选人员的相关信息;

  (六)拟用于完成投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七)初步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八)*五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情况及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

  (九)目前正在承担和已经中标的全部工程情况;

  (十)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十一)潜在投标人若存在工程分包、分公司施工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符合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要求;

  (十二)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密封,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招标人。

  第十七条 潜在投标人如有工程分包计划,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分包人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

  (二)提供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表以及拟分包的工作量。

  第十八条 潜在投标人如由所属分公司承担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明确具体承担施工的分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

  (二)该分公司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参加该标段的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提供分公司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九条 潜在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联合体主办人应具备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施工资质等级;

  (二)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三)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四)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条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申请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二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以撤回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作出说明。

  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于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应当向潜在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并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无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3

  第四十一条 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资格评审委员会编制资格评审报告,其内容包括:

  (一)工程项目概述;

  (二)资格审查工作简介;

  (三)资格审查结果;

  (四)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理由及相关附件证明;

  (五)资格评审表等附件。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应在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资格评审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资格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五条 资格预审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负责组织重新评审。

  (一)由于招标人提供给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

  (二)由于评审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

  (三)由于潜在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4)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 (菁华6篇)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1

  业 主 方: (简称甲方),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 包 方: (简称乙方),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位于 省 市 区 镇 村 社拟建房

  屋一幢,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负责承揽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建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工期、工程款支付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甲方提供建筑材料,乙方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工用具、脚手架、架板、模板、临时水电管线、安全防护用品等除建筑材料以外的全部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物资进行承包施工,既:包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的承包方式进行承包。

  二、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三、 承包范围: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范围包括: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内室外抹灰及面砖粘贴,-外散水工程、给排水及强弱电安装工程等,既:除室内乳胶漆、门窗安装、楼梯扶手安装以外的全部施工内容均由乙方负责。

  四、 承包单价:

  按照建筑面积每*方米 元(大写 元整)进行造价计算,该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工用具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措施费、劳动保护费、保险费等除甲方材料费以外的全部施工费用。

  五、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一楼主体完成后支付 元,全部主体完工屋面断水后支付 元,全部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按照实际竣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总价计算,本次支付至总价款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保修金不计息。

  六、 施工安全

  1、乙方在组织工人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人员需要参加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

  2、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乙方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和安全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乙方应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员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须具有从事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七、 施工要求:

  1、甲方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建筑。

  2、甲方负责提供红砖、水泥、砂石、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3 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4、所有工人的吃饭、住宿、抽烟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督查。

  2、乙方施工时要按照施工图及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如果乙方因为自身水*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返工;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使用条件的,乙方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房屋建成后,因为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担修理返工或重建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所需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九、 工期延误:

  工期从20xx年 月 日开始建设,工期为 (日历)天。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延误工期。由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因停电或停水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须由甲方签字同意的情况说明)。

  十、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进行返修;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钱,在工程相应进度完成五天后,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4、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5 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十二、 其他: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有变更补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 月 日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2

  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_________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_________

  (2)行业标准、规范:_________

  (3)地方性标准、规范:_________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_________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_________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_________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_________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_________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_________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_________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_________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_________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_________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_________。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_________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_________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_________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_________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_________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_________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_________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粘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甲方房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施工图,乙方负责所有施工机械(木模,钉子,铁丝,脚*架等),从基础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钢筋工等所有施工内容。外墙正立面贴外墙砖,其它墙面为水利砂浆。五层楼地面贴地面砖,卫生间,厨房,楼梯踏步所有贴墙地砖。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_______元/*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增减工程量按照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解决。

  2、基础竣工后付款人民币5000元整;每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付款人民币4000元整,内外粉刷完工后付款_____元整,春节前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如有质量问题返工达标后,另外赔材料)。

  五、工期及安全责任:

  工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____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

  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

  3、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九、以上合同望双方遵守各自责任,本合同一式____份,自签字日期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位于第________层______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_______)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个月检查、修缮______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一)水、电费。

  (二)煤气费。

  (三)供暖费。

  (四)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______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一)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二)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三)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______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______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6

  业 主 方: (简称甲方),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 包 方: (简称乙方),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位于 省 市 区 镇 村 社拟建房

  屋一幢,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负责承揽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建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工期、工程款支付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甲方提供建筑材料,乙方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工用具、脚手架、架板、模板、临时水电管线、安全防护用品等除建筑材料以外的全部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物资进行承包施工,既:包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的承包方式进行承包。

  二、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三、 承包范围: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范围包括: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内室外抹灰及面砖粘贴,-外散水工程、给排水及强弱电安装工程等,既:除室内乳胶漆、门窗安装、楼梯扶手安装以外的全部施工内容均由乙方负责。

  四、 承包单价:

  按照建筑面积每*方米 元(大写 元整)进行造价计算,该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工用具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措施费、劳动保护费、保险费等除甲方材料费以外的全部施工费用。

  五、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一楼主体完成后支付 元,全部主体完工屋面断水后支付 元,全部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按照实际竣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总价计算,本次支付至总价款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保修金不计息。

  六、 施工安全

  1、乙方在组织工人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人员需要参加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

  2、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乙方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和安全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乙方应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员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须具有从事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七、 施工要求:

  1、甲方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建筑。

  2、甲方负责提供红砖、水泥、砂石、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3 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4、所有工人的吃饭、住宿、抽烟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督查。

  2、乙方施工时要按照施工图及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如果乙方因为自身水*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返工;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使用条件的,乙方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房屋建成后,因为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担修理返工或重建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所需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九、 工期延误:

  工期从20xx年 月 日开始建设,工期为 (日历)天。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延误工期。由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因停电或停水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须由甲方签字同意的情况说明)。

  十、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进行返修;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钱,在工程相应进度完成五天后,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4、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5 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十二、 其他: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有变更补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5)

——房屋建筑工程冬季施工方案范本5份

  房屋建筑工程冬季施工方案 1

  为确保冬季施工正常进行及施工质量,我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过分析,特编制冬季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济南冬季及现场实际施工项目情况,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编制本施工方案。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二、工程概况

  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为10000m2。冬施期间的施工项目包括乳胶漆基层施工、大理石地面,墙面踢脚线施工等。

  三、施工安排

  1、受影响的冬季施工项目工程。

  冬季期间涉及与气温相关的施工项目有:涂料基层处理。

  2、施工进度计划

  (1)冬施期间,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做好各分项及整体项目的计划安排。

  (2)必须冬施期间完成的分项工程做到合理安排,措施齐全。

  (3)集中时间上人,合理安排人员配置,采取加班加点抢工期,尽可能避开低温施工。

  四、冬施准备工作

  1、组织措施

  1、图纸准备

  凡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复核施工图纸,查对其是否能适应冬季施工要求。

  2、材料准备

  (1)液体材料、易被冻坏材料,冬施前合理储备,足量存放,综合安排,尽可能避开低温进货。

  (2)现场冬施期间进场的材料二次搬运时做好覆盖保护工作,并及时运到施工现场,码放整齐,远离潮湿及风寒侵袭之地。

  (3)准备好对施工现场进行封堵的材料;检查施工现场,对于需封闭之处做好封堵工作,防止室外寒气侵袭。

  (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设专库存放,并配备足量灭火器,以保证意外情况发生。

  3、机械准备

  室内装饰的机械、工具均不受冬季施工影响,*时使用的工具作到不淋雨雪,妥善保管即可;定期检查临电设施,防止电线硬化破损

  4、现场准备

  现场准备采暖保温措施,室内温度不宜低于8℃,准备温度计,每天早晚两次检查,做好测温记录。

  5、技术准备

  (1)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熟悉图纸和国标gj104―97《建筑冬期施工规程》

  (2)现场技术员及工长应结合冬施方案对施工队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使冬施方案落实到施工班组

  (3)做好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防火、防冻教育等。建立冬季施工制度,如安全、值班制度等。做好冬季施工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5)冬季施工应做好五防“防火、防滑、防冻、防风、防煤气中毒”

  (6)消防工作准备。冬季施工中,由于保温、取暖等火源增多,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7)认真做好测温、保温工作,建立测温组织,做好记录,指导施工;加强气象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寒流预报,通知工人加强保温措施。

  五、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涂料施工:

  1)涂料施工时,应分层分段局部施工,走廊与室内空间隔开,做好门洞及通风口处保温措施,用重棉被的方法遮挡,防止室内空气和走廊及室外空气流通,保持室温均衡,不得突然变化。室内温度不宜低于8℃,现场应设专人负责测试温度并负责开关门窗,以利通风(不得有过堂风)

  六、施工管理措施

  为加强冬季施工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

  提高对冬季施工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对待,做好计划安排工作。

  2、当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进行冬季施工防护措施。各关键施工区域应安装温、湿度表,每天记录室内温度、湿度变化

  3、各种洞口需通风的除外,其他均应进行临时封闭,其他作为通道的门、楼梯口用重棉被的方法遮挡,以保持室内温度

  4、保温措施

  (1)采用24小时封闭门窗

  (2)所有门用双层棉门帘钉牢

  (3)楼梯口、廊道口采用十八厘米板钉严,缝隙堵死

  (4)步行梯门口用棉布门帘钉严保温

  (5)所有门口控制人流量

  5、冬季装饰工程操作规程

  涂料工程

  室温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室内相对湿度不大于80%,以防凝结水。施工中如不能利用永久性采暖通风设施,可采用电暖器、电炉,局部可使用碘钨灯进行加热。

  6、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2)使用的特殊材料,要先进行试验工作,确定出施工工艺参数,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工艺参数进行施工

  (3)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应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明确分项工程质量要求以及操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4)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质检员根据施工与验收规范要求随时检查质量

  (5)施工过程控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纳入管理范围,即使检查审核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抓住关键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6)根据现场及今年冬季济南的天气温度情况,随时调整施工项目,保证工期服从质量的原则,做成百年大计的装饰工程。

  七、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冬季施工安全教育,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2)及时进行打扫卫生,高处作业的人员系好安全带,衣着要灵便。

  八、消防管理措施

  (1)加强冬季施工消防工作领导,健全各项消防制度。

  (2)严格执行用火申请制度,现场用火及电焊必须经消防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保证消防用水水源供应,保证道路通畅,消防栓水源处应设明显标志。

  (4)易燃品要及时清理,要在远离施工地点堆放。

  房屋建筑工程冬季施工方案 2

  一、序言

  为保障我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在龙建集团二十分公司加州水郡高尔夫会所工地冬季施工中的质量,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在大气温度连续五天内*均气温低于5℃时冬施开始,而以后在施工期间均按冬施要求进行工作,直到次年3月中旬,连续五天内*均气温高于5℃时冬施结束。根据我们冬施砼生产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二、建立冬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准备工作:

  1、选择冬施的各种原材料。砂、石、水泥的选料及贮存,砼防冻剂的选型,设计并确定冬施砼配合比;由试验室负责。

  2、冬施加热锅炉的检修配套工作、外加剂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室外管道及水箱的保温防冻措施;由生产经营部朴顺成负责。

  3、冬贮砂、石料及其它冬施设施物资的采购,材料部根据各部门上报计划准备采购;由魏向东负责。

  4、冬施期间砼运输车车辆管理、防冻保温措施等;由惠炳友负责。

  四、混凝土冬施技术措施:

  1、原材料要求:

  1)水泥:冬施期间宜使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28天强度不宜低于42、5Mpa。我站冬施期间继续使用质量稳定的北京琉璃河水泥厂生产的长城牌P。O42、5水泥。

  2)防冻剂:冬施前,试验室选定一种无氯盐、无尿素、无污染型防冻剂。首先对样品进行检验,必须符合JC475-2004防冻剂标准中各项规定;生产时对批量进货严格控制,以保证砼能够满足冬季施工要求。我站试验室根据标准要求做了大量防冻剂试配试验,选定了北京丰盛建材厂生产的JH-10型复合防冻剂。

  3)砂料:冬施前要进行大量砂、石贮存,十一月份以后进场的砂、石含水不能大于3%,以防湿砂、石冻结成块,无法使用;不能有冰雪、冻块等杂物。此事材料部已经解决。

  4)搅拌用水:我站有专用锅炉,可满足生产用热水需求,温度控制为:

  大气温度在5℃至-5℃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40℃;

  大气温度在-5℃至-10℃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60℃;

  大气温度在-10℃至-15℃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70℃;

  最高温度不能超过80℃。

  2、配合比设计及确定:

  根据《普通混凝土设计规程》及《冬季施工技术规范》中要求设计砼配合比,各种原材料的选择应按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规范中对用量及掺量的规定。做系列砼配合比的设计,当标养28天强度出来以后才最终确定砼配合比。

  3、砼生产过程的技术要求:

  1)在冬施期间应做好测温记录:

  每天测量大气温度。最低、最高温度6:00和15:00各测一次。

  2)原材料及砼温度记录:

  在生产过程中每天分六次测量即将使用的砂、石、水和搅拌机周围环境温度,随时检测砼出机温度、砼入模温度。

  开盘后第一车混凝土出机温度达到技术要求后,由质检员通知操作员方可批量生产,否则应及时调整水温。

  砼拌合物出机温度不应低于15℃,施工入模温度不低于5℃,当施工现场有特殊要求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调整。

  3)砼开盘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搅拌时间应取常温搅拌时间的1.5倍;以便使砼拌合物充分搅拌均匀。

  4)拌投料顺序为:应先加砂、石、水搅拌不少于5S后再加水泥、外加剂及掺合料,搅拌不少于30S,严禁80℃温度以上的热水直接和水泥接触。

  5)铲车在铲运砂石料时,应密切注意砂石是否有冻块,若发现有少量冻块时,用铲车拍碎使用。若有大量冻块存在应铲运至另外场地,待处理后再使用,禁止砂石冻块装入备料仓内。

  6)贵方施工现场应有保温蓄热的冬施措施。如贵方施工现场不具备保温蓄热条件的结构部位,应通过双方洽商确定,分清责任、采取措施。

  7)凡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而需要暂停生产时,双方应及时进行信息沟通,泵送作业时要将泵内及管道内砼排除干净或做砼内循环作业,以免暂停后砼受冻影响继续工作。

  五、运输及卸料

  1、进入冬施后,我站对罐车加保温套保温,接料前先用热水冲涮转动车罐数分钟之后倒净积水再灌装混凝土;我站距加州水郡高尔夫会所工地运距为18公里,运输过程中我站尽量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施工现场。

  2、混凝土到达现场后,控制卸料入模温度不宜低于国家标准5℃;值班调度应做好车辆调配及协调工作,尽可能避免在施工现场压车现象,保证混凝土及早浇筑完毕。

  3、罐车司机要在发货单上记录清楚到达时间和浇注完毕时间,混凝土到达现场至开始浇注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30分钟。

  4、希望贵方协作,安排人员尽快完成到已达现场的混凝土的浇筑工作,以免混凝土经时过长,坍落度、温度损失。

  六、生产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砼罐车、泵车必须及时将体内砼残渣清洗干净,将其体内余水倾倒干净,并将自备水箱的水放干净,以免冻坏。洗刷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洗乱倒,以防场地结冰路滑。

  2、备料仓内不应贮存隔夜砂、石,以免产生冻块而影响下班生产作业。

  3、生产结束后应将外加剂、水等管道及水箱中的余水、外加剂全部放干净。

  七、施工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气候状况,冬施混凝土可采用蓄热法或综合蓄热法进行养护施工;并应做好气温突然下降的保温准备工作。

  2、混凝土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物,不得用蒸汽融化冰雪,以免再度结冰。

  3、混凝土运到现场应尽快入模,浇筑完毕后,应在混凝土表面用塑料薄膜等防水材料覆盖,再采取保温措施。不应采用潮湿的保温材料,也不能将保温材料直接覆盖在混凝土表面。混凝土在养护期内不得外露表面,并注意防风、失水。

  4、做好混凝土的入模、养护等的温度测量工作。施工时应布置好测温点,测定混凝土的温度。测温点的埋入深度应为10-15㎝,也可为板或墙厚度的1/2;在混凝土达到抗冻临界强度(4MPa)前,应每隔2H测一次,以后每隔6H测定一次,同时测定环境温度。测温仪表与外界隔离并在测温孔内留置不少于3分钟时间。

  5、冬施时,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大于20℃时,拆模后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6、在负温条件下,严禁浇水养护,且混凝土外露表面必须覆盖。

  7、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之前不得踩踏或安装模板、支架。

  8、冬施为大体积混凝土或有其他技术要求时,应提前向搅拌站交底,拟定技术方案,确保冬施质量。

  9、按规定留置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并确保标养条件符合要求,同条件试块的养护条件与施工部位的养护条件一致。

  10、如有其他特殊要求,双方协商解决。

  房屋建筑工程冬季施工方案 3

  一、序言

  为保障我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在龙建集团二十分公司加州水郡高尔夫会所工地冬季施工中的质量,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在大气温度连续五天内*均气温低于5℃时冬施开始,而以后在施工期间均按冬施要求进行工作,直到次年3月中旬,连续五天内*均气温高于5℃时冬施结束。根据我们冬施砼生产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二、建立冬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准备工作:

  1、选择冬施的各种原材料。砂、石、水泥的选料及贮存,砼防冻剂的选型,设计并确定冬施砼配合比;由试验室负责。

  2、冬施加热锅炉的检修配套工作、外加剂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室外管道及水箱的保温防冻措施;由生产经营部朴顺成负责。

  3、冬贮砂、石料及其它冬施设施物资的采购,材料部根据各部门上报计划准备采购;由魏向东负责。

  4、冬施期间砼运输车车辆管理、防冻保温措施等;由惠炳友负责。

  四、混凝土冬施技术措施:

  1、原材料要求:

  (1)水泥:冬施期间宜使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28天强度不宜低于42、5Mpa。我站冬施期间继续使用质量稳定的北京琉璃河水泥厂生产的长城牌P。O42、5水泥。

  (2)防冻剂:冬施前,试验室选定一种无氯盐、无尿素、无污染型防冻剂。首先对样品进行检验,必须符合JC475—20xx4防冻剂标准中各项规定;生产时对批量进货严格控制,以保证砼能够满足冬季施工要求。我站试验室根据标准要求做了大量防冻剂试配试验,选定了北京丰盛建材厂生产的JH—10型复合防冻剂。

  (3)砂料:冬施前要进行大量砂、石贮存,十一月份以后进场的砂、石含水不能大于3%,以防湿砂、石冻结成块,无法使用;不能有冰雪、冻块等杂物。此事材料部已经解决。

  (4)搅拌用水:我站有专用锅炉,可满足生产用热水需求,温度控制为:

  大气温度在5℃至—5℃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40℃;

  大气温度在—5℃至—10℃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60℃;

  大气温度在—10℃至—15℃之间,拌合用水温度不低于70℃;

  最高温度不能超过80℃。

  2、配合比设计及确定:

  根据《普通混凝土设计规程》及《冬季施工技术规范》中要求设计砼配合比,各种原材料的选择应按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规范中对用量及掺量的规定。做系列砼配合比的设计,当标养28天强度出来以后才最终确定砼配合比。

  3、砼生产过程的技术要求:

  (1)在冬施期间应做好测温记录:

  每天测量大气温度。最低、最高温度6:00和15:00各测一次。

  (2)原材料及砼温度记录:

  在生产过程中每天分六次测量即将使用的砂、石、水和搅拌机周围环境温度,随时检测砼出机温度、砼入模温度。

  开盘后第一车混凝土出机温度达到技术要求后,由质检员通知操作员方可批量生产,否则应及时调整水温。

  砼拌合物出机温度不应低于15℃,施工入模温度不低于5℃,当施工现场有特殊要求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调整。

  (3)砼开盘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搅拌时间应取常温搅拌时间的1、5倍;以便使砼拌合物充分搅拌均匀。

  (4)拌投料顺序为:应先加砂、石、水搅拌不少于5S后再加水泥、外加剂及掺合料,搅拌不少于30S,严禁80℃温度以上的热水直接和水泥接触。

  (5)铲车在铲运砂石料时,应密切注意砂石是否有冻块,若发现有少量冻块时,用铲车拍碎使用。若有大量冻块存在应铲运至另外场地,待处理后再使用,禁止砂石冻块装入备料仓内。

  (6)贵方施工现场应有保温蓄热的冬施措施。如贵方施工现场不具备保温蓄热条件的结构部位,应通过双方洽商确定,分清责任、采取措施。

  (7)凡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而需要暂停生产时,双方应及时进行信息沟通,泵送作业时要将泵内及管道内砼排除干净或做砼内循环作业,以免暂停后砼受冻影响继续工作。

  五、运输及卸料

  1、进入冬施后,我站对罐车加保温套保温,接料前先用热水冲涮转动车罐数分钟之后倒净积水再灌装混凝土;我站距加州水郡高尔夫会所工地运距为18公里,运输过程中我站尽量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施工现场。

  2、混凝土到达现场后,控制卸料入模温度不宜低于国家标准5℃;值班调度应做好车辆调配及协调工作,尽可能避免在施工现场压车现象,保证混凝土及早浇筑完毕。

  3、罐车司机要在发货单上记录清楚到达时间和浇注完毕时间,混凝土到达现场至开始浇注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30分钟。

  4、希望贵方协作,安排人员尽快完成到已达现场的混凝土的浇筑工作,以免混凝土经时过长,坍落度、温度损失。

  六、生产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砼罐车、泵车必须及时将体内砼残渣清洗干净,将其体内余水倾倒干净,并将自备水箱的水放干净,以免冻坏。洗刷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洗乱倒,以防场地结冰路滑。

  2、备料仓内不应贮存隔夜砂、石,以免产生冻块而影响下班生产作业。

  3、生产结束后应将外加剂、水等管道及水箱中的余水、外加剂全部放干净。

  七、施工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气候状况,冬施混凝土可采用蓄热法或综合蓄热法进行养护施工;并应做好气温突然下降的保温准备工作。

  2、混凝土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物,不得用蒸汽融化冰雪,以免再度结冰。

  3、混凝土运到现场应尽快入模,浇筑完毕后,应在混凝土表面用塑料薄膜等防水材料覆盖,再采取保温措施。不应采用潮湿的保温材料,也不能将保温材料直接覆盖在混凝土表面。混凝土在养护期内不得外露表面,并注意防风、失水。

  4、做好混凝土的入模、养护等的温度测量工作。施工时应布置好测温点,测定混凝土的温度。测温点的埋入深度应为10—15㎝,也可为板或墙厚度的1/2;在混凝土达到抗冻临界强度(4MPa)前,应每隔2H测一次,以后每隔6H测定一次,同时测定环境温度。测温仪表与外界隔离并在测温孔内留置不少于3分钟时间。

  5、冬施时,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大于20℃时,拆模后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6、在负温条件下,严禁浇水养护,且混凝土外露表面必须覆盖。

  7、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之前不得踩踏或安装模板、支架。

  8、冬施为大体积混凝土或有其他技术要求时,应提前向搅拌站交底,拟定技术方案,确保冬施质量。

  9、按规定留置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并确保标养条件符合要求,同条件试块的养护条件与施工部位的养护条件一致。

  10、如有其他特殊要求,双方协商解决。

  房屋建筑工程冬季施工方案 4

  一、工程概况

  该办公楼总建筑面积7446m2,为六层框架结构,地下室停车场为C25钢筋混凝土地面,坡道为C35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基础混凝土为C25,地下柱C35,一~三结构层梁板混凝土为C30、柱为C35,结构四层以上梁板C25、柱C30。地下室地面垫层为C15,地下室地面面层为C25。

  该办公楼实际开工日期为2003年8月1日,合同要求20xx年7月22日竣工交付使用。扣除三个半月的冬季,实际施工时间为六个半月,比定额工期缩短30%以上,要按期完工今年必须施工完五层结构*面和17.85米处的独立柱,以及地下室地面面层。就必须采取冬季施工,方能为按期完工创造条件,冬期施工起止日期,按本地的气候条件一般为11月1日至第二年3月15日。温度为-25~10℃,早晚温差大,起止日期可经实测定,也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划定。

  二、冬季混凝土特点及采取的方法

  1、冬季混凝土特点:凝结时间:0℃~4℃时,比15℃延长3倍,温度降到0.3~0.5℃时,混凝土开始冻结后,反应停止,-10℃时,水化反应完全停止,混凝土强度不在增长,混凝土中水冻胀体积增加9%,硬化的砼结构遭到破坏,及发生冻坏。要保证不发生冻寒,我施工方决定采取的措施如下:

  2、负温混凝土:除水泥以外的混凝土全部进行保温防护,养护过程采用蓄垫保温措施尽量延长砼在正温状态下的硬化强度间的蓄垫法方案。

  负温砼施工要点:

  当掺入防冻剂的砼用的原材料应根据不同的气候,按下列方法进行加热,

  (1)、气温低于-5℃,不低于-8℃时,用加热水拌和砼,水温高于65℃时,应先将水和骨料拌合,再加入水泥。

  (2)、气温低于-10℃时,骨料可搭建暖棚或采取加热措施,水温不高于60℃。

  (3)、搅拌前用热水冲洗搅拌机并适当延长搅拌时间50%。

  拌合物出搅拌机温度大于10℃,入模温度大于5℃。

  浇灌砼注意事项:

  (1)、15分钟内应将现场砼浇灌完毕。

  (2)、在负温情况下,不能浇水。

  (3)、外部加以覆盖,保温材料,养护初期,温度不得低于防冻剂的规定温度。

  (4)、当气温低于-15℃时,受冻临界强度不得小于4N/mm2,及大小设计强度的20%。

  3、蓄垫法适合条件:5℃~-15℃大模板墙柱架结构梁、柱、板混合结构。

  (1)、原材料加热。

  (2)、低温早强剂、防冻剂。

  (3)、一般保温材料或高材料,费用底。

  三、施工生产任务安排及施工布置

  1、冬施准备

  (1)、材料的加热设备、设施进场:

  ①、架空砼搅拌用钢制热水水箱,2m3左右,搭设距地2.0m左右,下部用ф50钢管搭设生火架,下加煤碳生火加热。

  ②、在砖砌台上用钢板搭设加热台,上铺砂子,下加煤碳生火加热

  ③、用废旧油桶1割2加工火炉20个,提高整体四周温度。

  (2)、联系钢筋砼工程适用的外加剂,外加剂使用前应有厂名、规格、数量、添加比例,并应进行复检工作。按水泥用量的3%计,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必须齐全。

  (3)、搅拌机保温

  搅拌机前后台的入口应做好封闭棚,设置热水罐,外加剂标准计量设备,用完毕后清洗的污水应做好排水,防止四处飞贱,造成结冰,影响道路使用安全。

  (4)、保温材料选用

  ①选用隔气性能好的塑料薄膜,保温性好的稻草草帘,购买加厚塑料布、稻草莲备用各2500m2……

  ②施工用水管道采用钢管外进行岩棉保温。

  ③施工地点门窗口用布棉帘子和加厚塑料布围护。

  ④室内气温使用干湿温度计,备25支温度计挂贴在操作实际施工区内,并每2小时测量一次,用表格填写清楚,作为原好记录。

  ⑤根据气候情况,砼浇灌四周周边生火保温。

  ⑥当温度差别太大时,应将砼的浇灌部位整体进行围护来保护其砼的强度均匀稳定的增强。

  2、施工进度布置

  当连续5天日*均气温稳定低于5度时进入简冬期施工:从11月1日开始施工浇灌完毕的砼面夜间覆盖塑料布,架空2cm,以防砼表面受冻起皮。

  (1)、砼搅拌用水加热,温度35~60度时,每班第一盘砼搅拌前,先用热水预热搅拌机2分钟。

  (2)、浇筑现场准备及振捣时间要求。

  搅拌前,浇筑工具人员到位,模板内不得有杂物,不浇水,砼运到现场后15分钟内振捣完毕,砼入模温度不低于5度。

  (3)、防冻剂,防冻剂宜选用硝酸钙(含加气、减水组分更好)掺量按使用说明书用量为3%,由定量容器加入,不得多加或少加。

  (4)、砼保温养护,砼表面收抹完后,立即用塑料面覆盖,上铺稻草莲,上部再覆盖加厚塑料布一层,砼不得洒水养护,保持草莲干燥。

  (5)、在砼施工区,分点放置温度计,派专人察看温度,以便于随时加大生火范围,提高温度,保证质量。

  (6)、当室外最低*均气温低于-10度时,砼施工停止。

  值班人员时刻注意加煤和火势确保以浇灌砼的温度,并且防止息火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施工项目的实际工作量,

  具体工程量为:C25钢筋混凝土地面为200m3,五层结构*面为260m3,五层独立柱21m3。

  五、材料计划

  材料计划后附

  六、施工技术措施

  施工规范规定,冬季临*时,当连续5天日*均气温稳定低于摄氏5度,则施工进入冬期施工。

  1、钢筋工程

  (1)当环境温度低于-5℃情况下,对钢筋的对焊时,焊工必须有合格上岗证件,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焊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烧伤、触电和火灾等事故,在大面积焊接前,应先进行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际现场具体施工点施焊,并应根据施工条件进行焊接工艺参数调整,使焊缝和热影响区缓慢冷却并应有挡风措施,未冷却的接头应避免冰雪接触。在焊接完毕后,应对全部接头的外观质量进行自检。

  (2)全部独立柱钢筋由于直径大于ф20,故均采用电渣压力焊,现场截取试件进行强度试验(用3个拉伸,3个弯曲试验)按200个同类型接头按为一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焊。

  并在接头外不得有横向裂缝,不得有表面烧伤,按头处的弯折,编移不得大于0.1感觉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cm,外观不合格的地方要重新切除,重焊后,可提交二次验收。

  (3)、在施焊过程中注意事项:

  ①、在对焊机使用时应装设电压表,如电压降大于5%,应适当提高变压器级数,电压的电压降到8%以下,则应停止焊接,以确保质符合要求。

  ②、每天在焊试件前均要先进行试焊,调减电压到正常使用范围内方可进行实际焊接。

  ③、在焊接前,应清除钢筋焊接部位处的铁锈,污物等端部扭曲,弯折应予以矫直,对不符要求的接触部位应切除。

  2、砼的工程

  冬期砼的实质是在自然负温环境中要创造各种可能的养护条件,使砼得到硬化并增强。现场采用强制搅拌机,微电脑控制计量。

  ⑴材料要求:

  ①、水泥选用神华集团的天桥P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入现场应进行常规安定性和强度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粗骨料选用山西柳林的20~40标准料,并应极配良好、坚硬,拉到现场后此料应无冰块、雪团等。进入现场后进行压碎和级配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③、拌合水为甲方提供的民用地下清水(深井70m以下)。

  ④、配合比,按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比设计图纸高一个标号进行,柱由C30变为C35,梁板由C25变为C30。

  ⑵、砼的浇筑要点:

  混凝土搅拌控制时间比常温延长50%左右。由塔吊到施工地点浇灌应尽可能缩短时间。

  ①、浇筑时要、保证砼的均匀性和密实性,保证的整体性,尺寸应准确,钢筋预埋件位置应误差小于2cm,拆模后砼表面应*整、光滑,无蜂窝、麻面、缺棱掉角现象,为防止冻结,在浇筑前应对现场已绑扎支模的柱、梁、板进行防风砂、防冻结雪保护,并对由于气温下降造成冻结的砼进行二次加热搅拌,使搅拌场具有适宜的施工和易性再浇筑。

  ②、施工缝的位置:独立柱留在梁底20―30mm水*缝处,梁、板、墙应留垂直缝,板留在结构剪力较小的板的部位并应//板短边方向,且便于二次施工。

  楼梯留在楼梯长度中间1/3范围内。

  ③、在施工缝和后浇带浇工中,应先剔掉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湿润冲洗干净,在接缝处的砼温度高于原砼2℃以下,然后先铺水泥素浆一层,应比原砼的强度高于1.2MPa,再进行浇灌,梁、板后浇带处应去掉直搓以外的松动部位,形成垂直接缝,再按设计比例掺入,WG―HEA型膨胀剂,采用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砼捣实。

  (3)、砼浇灌过程质量控制:

  配合比比原施工配合比提高一个标号,坍落度控制在5―7cm,骨料含泥量<2%,砂<3%来控制质量。

  ①、在浇灌前还应对机械和使用的手中工具(铁铲、撬杆)等做一遍检查。

  ②、在后浇带中的梁、板钢筋不断开,砼拌和物入模浇灌,必须振动密实,并能充分填满模板的各个角落,振动到混凝土不下沉为止,由于是冬季施工,振捣要快速,不得任意拖延振捣时间。

  ③、柱施工要点

  在浇筑中,每个施工内柱子应按外向内对称左右顺序浇筑,不得从一方向推进,以防止模板受推逐渐倾斜,造成积累误差,避免底部少振漏振,和四角过振,造成棱角处混凝土产生离析,拆模后影响柱砼的外观质量。

  ④、梁、板施工要点

  由于本办公楼设有后浇带,因此在施工中可以采用向一方向推进的办法,施工中由于梁的高于均小于750,故可以同时进行梁、板浇灌,为了修补,冬季施工期,采用24小时不间断,连续作业方法,不留施工缝,一次浇筑到后浇带部为⑩~④,后浇带1.2mm宽处空开,再从①~④进浇灌,在浇灌中,梁和侧面要实,避免孔洞,在柱梁交错处,由于钢筋应过大,采用20mm细振动棒,提高一标号用C35砼10―30骨料浇灌。

  ⑷、砼表面处理、养护、保养:

  ①、振捣后用木抹子抹*,50厚木水*靠尺找*,表面刷成毛面以便增加地面垫层于面层的粘结性,并应用满铺架空塑料布二层,草蓬一层保温,负温情况下不进行洒水养护。

  ②、梁及五层柱整体模板不拆除

  ③、冬季停工后将露出柱顶的钢筋用塑料布缠裹,以防冬季钢筋受雪水浸蚀生锈,造成二次除锈,增大费用。

  ④、五层独立柱除采取自身保温措施外,当*均气温下降到0℃以下时,将四周全部围护,防止西北风,并且在每两根柱之间加设一处火炉,来确保柱周边整体温度,连续14天生火不间断,从而保证其强度稳定增强。

  ⑸、冬期混凝土施工流程:

  ①、地下室砼施工方法:首先清理施工部位内的杂物并对钢筋进行整形、支模完毕后,经验收符合要求并保温措施得到要求后再进行浇灌。

  采用素浆一道――C30砼浇灌(搅拌水必须加温到50℃以上并加入水泥重3%的防冻剂和2%的膨胀剂)――浇灌完毕抹面成型后,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冻裂(用加厚塑料布和稻草帘覆盖),室温保证措施后附。

  ②、五层结构*面施工方法:首先进行整体钢筋绑扎和模板支设完毕,验收后用塑料布将整体大面积进行覆盖保护,待气温回升稳定后一次进行浇灌。在四层结构*面以上空间设置封闭取暖,以保证五层结构*面均匀温度,其余施工方法同后浇带施工方法。

  ③、五层独立柱施工方法:首先将钢筋和模板工序完毕,验收合格后,用塑料布和草帘进行围护,再进行砼浇灌,施工方法同五层结构*面,此处模板和围护材料均不得拆除,以保证独立柱的强度。

  ⑹、拆模要求:

  ①、为了保证混凝土不因拆模引起冻坏,降低其强度。因现场支模材料充足,故不进行拆模,第二年气温回升,后一次拆除,如拆模后,砼表面温度与环境的温差大于15℃,还要进行保温措施。

  ②、养护时间分别为:-5℃5天,-10℃9天,-15℃14天,-20℃25天。

  对少量需拆除后再进行二次浇灌的楼梯构造柱部位,应采取岩棉毯柱表面保温,待强度达到要求后再拆除其岩棉毯保护。

  ③、结构层梁板浇灌完毕后,其表面上部不得堆放过量的钢管,模板等支模和脚手架材料。

  ⑺、砼温度测定:

  ①、采用每24小时测量6次为标准,进行施工现场气温测量。

  ②、对拌和材料和防冻剂等温度每工作班不小于3次。

  ③、对出搅拌机的砼拌和物,每2小时测量一次。

  ④、对浇灌现场用的砼,至少2小时测量一次。

  ⑤、对养护过程的砼,在初疑前,每2小时一次,最凝后每24小时2次。

  ⑥、为了确保砼内部温度的稳定,在砼梁的温度较低的上部和独立柱的中部设测温度孔,即在浇筑时预埋一些一端封闭的温管,并加以覆盖,该孔应有详细的编号,温度计每天至少三次测量,每次至少5分钟以上,并记下温度。

  ⑦、上述所有测量,均应按顺序、时间、编号记录成册,

  ⑻、试件的留置标准及试验:

  除按混凝土规范4.***条规定,留置试块外。

  ①、在梁、柱浇灌时,每50m3砼应留一批,每批至少4组,分别在-28d,拆模、+28d时和使用时实际试压其强度,该掺防冻剂砼试件应在浇筑点制作完成,应在工地用同期浇灌的砼拌和物制作并与结构同一条件下养护,并放置在最易受冻的地方。并进行强度试验。

  ②、除按规定试压外,在得到抗冻临界强度时,拆模时,及拆除支撑前,应进行试压,试件不能再受冻时候试验。

  ③、当得到试验时间时,应放在15~20℃时,室内解冻5~6小时,或浸入10℃中,解冻6小时,擦干后试压。

  七、冬期施工安全教育及培训

  冬期施工应遵守安全法规和规程

  ①、对全体职工定期进行技术安全教育,结合工程任务在冬施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②、由安全员对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对变换工种及临时参加生产劳动的人中,也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③、特殊工种(包括:电气、架子、起重、锅炉、焊接、机械、车辆等工种)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持有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④、所有工种的都必须有安全员的详细安全措施交底,否则不许施工。

  八、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管理

  ①、现场内的各种材料、半成品、砼构件、乙炔瓶、氧气等存放场地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并加强管理。

  ②、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霜雪天后要及时清扫。大风雪后及时检查脚手架,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并应保证消防道路畅通。

  ③、将现场的积水或积雪应及时清理干净,不应使场地造成积水现象而导致因温度过低时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

  ④、在砼浇灌前应提前进行模板钢筋和预、埋件检查,清理梁、板内积雪,冰块,使用的脚手架、马道应保证使用安全,搭设人行走处均应铺设为竹架板或木版,并不应有积冰雪,防止滑动伤人,在重要部位铺设干草草帘防滑。

  2、冬期电气安全管理

  ①、在冬期施工防案和施工组织时间中,必须有现场电器线路及施工位置*面图。现场应设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②、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③、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电闸箱。强电源与弱电源的插销要区分开,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3、解除冬期施工后的安全管理

  随着气温的回升,连续七昼夜不出现负温度方可解除冬施。但注意以下几点:

  ①、冬期施工搭设的超过三层楼以上的架子,塔式起重视路基和电线杆等,应进行一次普查,防止地基浆融沉陷造成倾斜倒塌。

  ②、材料堆放场、大模板堆放场应进行检查和整理。防止垛堆、没半和构件在土层冻融中倒塌。

  房屋建筑工程冬季施工方案 5

  时下已进入初冬季节,剩余工程需在冬季施工,我们根据施工图纸上的要求及参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拟订工程冬季施工方案。

  一、沟槽开挖

  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及增大施工中的开挖难度,待大地表层冻深不超过50㎜时,进行开挖沟槽的表层割沟,表层将被分割成三部分,这样即使天气渐冷也不会影响开挖进度。

  二、管线安装

  球墨铸铁管安装时,胶圈的贮存运输应符合室内温度为—5—30℃,因此,材料库需增设取暖设施以确保胶圈的质量。球墨铸铁管的承插口工作面上用专用工具清理干净,如遇天气寒冷,可采用炭炉烘烤承插口工作面,防止有结冰及冻土等现象发生。

  钢管焊接:冬季施工时,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外防腐层不宜采用环氧煤沥青涂料,当环境温度等于或低于沥青涂料脆化温度时,不得起吊、运输和铺设。如果气温低于—20℃时,焊接时,应根据环境温度进行预热处理,预热宽度为:焊口每侧不小于40㎜,预热温度达到100—150℃。焊接时,应使焊缝可自由伸缩,并应使焊口缓慢降温;为此要搭设保温棚,同时做好管口防腐的保护工作。

  三、砼制品及井室砌筑工作

  砖、石、砌块等砌筑材料不得用水湿润,应将冰雪或粘结的泥土等杂物清除干净,并应增大砂浆的流动性。

  砂浆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现浇砼及井室砌筑冬季施工应采用抗冻砂浆,抗冻砂浆的食盐掺量应符合:

  砖及混凝土块在0~—5℃时,防冻剂占水重2%。

  砖及混凝土块在—6℃~—10℃时,防冻剂占水重4%。

  砖及混凝土块在—10℃以下时,防冻剂占水重5%。

  四、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安全工作是搞好生产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于安全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严格安全监督,完善检查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流程科学施工,严禁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发生,所有施工设备和机具在使用前均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杜绝违章作业。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佩带安全帽,过路路有交通路口要设置围栏、指示灯、安全牌。整个施工现场严禁无关人员围观,每个施工现场都必须设专职安全员1名及1名兼职安全员。

  为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消灭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5%及以下,项目成立安全小组,对现场的安全,防火全面管理。并有明显的安全、文明、消防宣传标语,并设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一名。

  对进场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不落一人。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法律、安全操作规程。

  井室外围挂水*安全牌。安装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冬季要做好五防。

  五、工程文明施工组织措施

  本公司项目在施工中绝对不允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所以我们特制定如下文明施工措施,以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干净,能够顺利通行,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文明施工措施

  在施工现场,设置交通标志牌,施工地域周围用围栏遮挡,夜间设置安全照明灯,并适当粘贴施工标语,使得施工现场美观,并随时保洁。

  建立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进场材料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并且界限分明。各种材料及半成品按不同规格堆放,设置标识牌。

  进场构件、半成品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按*面布置摆放整齐,保证设备外观清洁,内部良好。

  施工时文明有序,不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了保证施工队伍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本项目的工程施工中去,我们在施工现场配置了宣传报道机构,针对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作业,做到现场清洁整齐。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不剩。

  现场不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残土和垃圾及流体物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遗撒。

  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有权对违反文明施工人员进行经济处罚;现场各种标牌,标语整齐,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面图布置;施工人员要佩带上岗证,工作要严肃认真,规范文明用语;各种材料、设备要分类保存,界线清楚,码放整齐,机械车辆要停放在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道路畅通,施工便民不扰民;施工中时刻注意企业形象,搞好与业主和当地军居民的关系。

  六、环境保护措施

  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区域,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到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等都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使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经常化、制度化。

  加强施工区环境卫生管理,重视环保工作,编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环保工作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勤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整,各类物资堆放整齐,道路通畅。

  加强环保教育,组织职工学*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使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贯彻环保法规认真贯彻各级**的有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及时提供有关环保设计,切实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强化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主动联系环保单位,请示汇报环保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美化施工场地,消除施工污染。场地废料按设计要求按业主指定的地点处理,使工地干净卫生,施工中还应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建立健全环境保证体系,使环境保护制度化、正规化。

  环境保护组织人员配置:环境保障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各施工队工长任小组成员。由工程管理部环保专职人员任环境保护工程师,负责日常的环保管理。各班组有兼职环境保护检查员。

  保低噪音施工,保挖掘出的废弃物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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