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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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1

  第七条 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三)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四)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六)编写资格评审报告;

  (七)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第八条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须知;

  (三)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

  (四)有关附件:工程概况、各标段详细情况、计划工期、实施要求、建设环境与条件、招标时间安排等。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科学划分标段,合理确定资格标准。

  第九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和各标段的基本情况;

  (三)各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公告中不得含有限制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 资格预审须知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潜在投标人可以申请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以及可以通过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

  (二)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和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的要求;

  (三)对工程分包、子公司施工、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包括编制格式、内容、签署、装订、密封及递交方式、份数、时间、地点等);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的要求;

  (六)资格预审方法、评审标准(包括符合性条件、强制性标准、评分标准等)和合格标准;

  (七)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方式和时间;

  (八)招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分别享有的权利;

  (九)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招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2

  第十五条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

  (二)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三)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四)财务资信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三年来财务*衡表及财务审计情况等);

  (五)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并按要求提供备选人员的相关信息;

  (六)拟用于完成投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七)初步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八)*五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情况及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

  (九)目前正在承担和已经中标的全部工程情况;

  (十)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十一)潜在投标人若存在工程分包、分公司施工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符合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要求;

  (十二)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密封,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招标人。

  第十七条 潜在投标人如有工程分包计划,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分包人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

  (二)提供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表以及拟分包的工作量。

  第十八条 潜在投标人如由所属分公司承担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明确具体承担施工的分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

  (二)该分公司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参加该标段的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提供分公司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九条 潜在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联合体主办人应具备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施工资质等级;

  (二)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三)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四)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条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申请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二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以撤回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作出说明。

  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于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应当向潜在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并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无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3

  第二十五条 资格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从*交通主管部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入资格评审委员会:

  (一)与潜在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潜在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工作结束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八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潜在投标人,不得收受潜在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资格评审的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资格评审方法分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和潜在投标人的数量选择合适的评审方法。

  第三十一条 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评审,应当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进行。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博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十二条 资格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性检查;

  (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或综合评分;

  (三)澄清与核实。

  第三十三条 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主要条件: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完整;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加盖潜在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三)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有效;

  (四)潜在投标人的施工资质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五)潜在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潜在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七)潜在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八)潜在投标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

  (九)潜在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三十四条 采用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的,招标人应按照标段内容和特点,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财务能力、施工能力、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制定强制性的量化标准。只有全部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才可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论分“通过”和“未通过”两种。

  第三十五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招标人应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财务能力、施工能力、管理能力、施工组织和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制定可以量化的评分标准,并明确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总得分值。只有总得分超过规定的最低总得分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对重要的资格条件也可制定最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最低资格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计算得分时应以评审委员会的打分*均值确定,该*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第三十六条 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如下:

  (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分值范围15-25;

  (二)财务能力 分值范围10-20;

  (三)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机械设备 分值范围10-20;

  (四)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人员资历 分值范围15-25;

  (五)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分值范围10-15;

  (六)履约信誉 分值范围15-25。

  第三十七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澄清,但不应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如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澄清,其资格审查可不予通过。澄清应以书面材料为主,一般不得直接接触潜在投标人。

  第三十八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在审查潜在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施工业绩、信誉时,应当通过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交通行业施工企业信息网进行查询;若潜在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企业信息网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第三十九条 对联合体进行资格评审时,其施工能力为主办人和各成员单位施工能力之和。对含分包人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时,其施工能力为潜在投标人和分包人施工能力之和。

  第四十条 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潜在投标人明显偏少的标段,在征得潜在投标人同意的情况下,评审委员会可以对通过评审的潜在投标人申请的标段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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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菁华3篇)(扩展1)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菁华3篇)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1

  第七条 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三)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四)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六)编写资格评审报告;

  (七)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第八条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须知;

  (三)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

  (四)有关附件:工程概况、各标段详细情况、计划工期、实施要求、建设环境与条件、招标时间安排等。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科学划分标段,合理确定资格标准。

  第九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和各标段的基本情况;

  (三)各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公告中不得含有限制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 资格预审须知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潜在投标人可以申请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以及可以通过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

  (二)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和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的要求;

  (三)对工程分包、子公司施工、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包括编制格式、内容、签署、装订、密封及递交方式、份数、时间、地点等);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的要求;

  (六)资格预审方法、评审标准(包括符合性条件、强制性标准、评分标准等)和合格标准;

  (七)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方式和时间;

  (八)招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分别享有的权利;

  (九)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招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2

  第十五条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

  (二)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三)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四)财务资信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三年来财务*衡表及财务审计情况等);

  (五)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并按要求提供备选人员的相关信息;

  (六)拟用于完成投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七)初步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八)*五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情况及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

  (九)目前正在承担和已经中标的全部工程情况;

  (十)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十一)潜在投标人若存在工程分包、分公司施工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符合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要求;

  (十二)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密封,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招标人。

  第十七条 潜在投标人如有工程分包计划,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分包人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

  (二)提供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表以及拟分包的工作量。

  第十八条 潜在投标人如由所属分公司承担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明确具体承担施工的分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

  (二)该分公司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参加该标段的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提供分公司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九条 潜在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联合体主办人应具备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施工资质等级;

  (二)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三)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四)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条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申请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二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以撤回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作出说明。

  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于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应当向潜在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并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无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3

  第四十一条 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资格评审委员会编制资格评审报告,其内容包括:

  (一)工程项目概述;

  (二)资格审查工作简介;

  (三)资格审查结果;

  (四)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理由及相关附件证明;

  (五)资格评审表等附件。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应在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资格评审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资格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五条 资格预审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负责组织重新评审。

  (一)由于招标人提供给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

  (二)由于评审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

  (三)由于潜在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菁华3篇)(扩展2)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菁华3篇)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

  发包人: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所有空填全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xxxxx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承包范围:总*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施工及验收通过。

  1.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大写元。

  1.6质量标准:合格。

  1.7工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技术标准:

  2.2.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负责场地三通一*;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

  5.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2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确保____县环城公路XX厂至班家塔二级公路路基工程公路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工程名称:____县环城公路XX厂至班家塔二级公路路基工程3标段。

  2、工程地点:____县。

  3、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____县环城公路XX厂至班家塔二级公路路基工程公路5400-8359.032段路面工程。

  (2)承包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培路肩。

  4、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中。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计算。

  第二章工程期限

  1、本项工程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2、乙方进场后,甲方将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技术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运的材料应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费用不得结算。

  第三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偷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

  第四章双方义务

  1、甲方合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指导、质量检测及工程测量工作。帮助乙方协调与监理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关系。帮助乙方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及其它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依照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合同义务

  (1)按照施工图及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服从甲方派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范标准。

  (3)乙方在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第五章工程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合同单价为元*方米。其中,整修路基元*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元*方米,培路肩元米。工程结算价款以检验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开工后,甲方先期支付15%工程预付款,以后根据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可逐步预借不大于完成工程造价的10%作为乙方生活费和工程款费用。待该项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方有关技术人员会同监理人员验收符合本项工程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后,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第六章纠纷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时,应按合同条款本着友好、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七章附则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签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

  乙方:_____(签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3

  发包人(全称):_

  承包人(全称):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_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积约___*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整、水泥路面浇筑等,概算约为_万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年_月_日前完工。

  三、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

  1、确保合格(由村两委组织邀请专业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村内主干线路面按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建设,质量目标合格。

  ①水泥混凝土标号C25标号,板厚15cm,弯拉强度4.5Mp以上。

  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应进行各项物理性能指标试验,其中粗骨料必须采用碎石,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根据材料各项指标和水泥的实际标号,选择最佳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单);施工中试验规程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施工。

  ③路面应采取横向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与其他构造相接应*顺,做到路面边缘不积水。

  ④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混凝土路面外观无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

  ⑤工程档案资料及试验资料送___村委会一份备查。

  3、奖惩措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承担返工损失,保质期为一周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结算以承包价为基础,其承包单价为水泥路面板厚 15CM单价为40元/*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经验收合格待上级拨款到位后付至总工程款90%,并返还履约保证金;暂扣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月内付清。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弍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回。

  七、奖罚措施:

  1、工程在20_年_月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罚100元。

  2、承包人在决标后须向乙方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详细名册,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抽查时发现擅自缺岗除责令到岗外,处以每人每天罚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为弃标,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该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标。

  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员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八、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由发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期间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员三证齐全),并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若由承包人引起的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九、该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

  十、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20_年1月20日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发包人各执一份,___办公室存档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年_月_日

  合同订立地点: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_ 承包人:_

  代表: 住所:

  电 话: 电 话: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菁华3篇)(扩展3)

——公路工程施工工作总结 (菁华3篇)

公路工程施工工作总结1

  回顾走过的20xx年,今年所完成的各项具体工作:

  压浆:焦克路、丰收路压浆

  验收:常付路ii期(三阶段) 方西路竣工验收

  监理:孟州地方道路桥梁 十一标

  试验:连云港部分工程试验

  以下为今年的工作总结:

  压浆

  再*2各月的压浆工作中,辛酸苦辣甜什么都有,总结如下:

  再施工组织上,使自己认识到,事情都需要人去做,但是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事。认清自己的位置,合理的安排工作分配,这就需要有个合理的人员分配,各负其责,在做个周密的施工计划从:材料、机械、人员、组织安排做好详细的准备工作。要比只知道埋头苦干,什么都做,没有方式、方法,没有合理的分工,那样做事更能事半功倍。

  在工作中,在遇到问题时,在解决问题时,不是一味的去做、去解决、去完成某件事情。而是要去学*做这件事情的“方法”,只有先将“方法”系统的认真的去分析,去体会,明白了,理解了,掌握了。再去做事情剩下的那就是功夫的问题,在去做时侯,按照正确的方法,就能明确自己的方向和任务,就可以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主次把握得当,这样在做什么事情,就会事半功倍。

  压浆枪的改进,设备上以往需要配备氧气瓶,需要专用皮囊、连接设备等等,操作繁琐,摩擦力还不足,卡枪,现在改进后摆脱了那些繁琐的操作步骤,设备进一步得到精简,完全采用挤压变形的原理,变形量所产生的摩擦力,根据现场情况,人为控制,操作也简单,快速方便,同时也舍弃了充气的过程,在取枪的过程,可以人为有意识的做一些调节,减少以前卡枪的现象。因为操作简单,不需要专业人员,同时可以提前安装,减少工作脱节,提高效率,可以单独完成减少人员投入,也可以减少以为仓促安装造成工作失误,产生安全隐患。

  验收

  在三阶段验收上,和前几年相比任务量减少很多,只是针对常付路二期改建工程以及放西路的竣工,进行了验收。对于以往的'规范,参与省里的文件,在验收频率上,做了一些调整,这样使检测更有针对性,要针对重点,学会寻找工程的瓶劲,对于一些不好控制,易出问题的环节,要重点检查,适当的加大频率,这就使我们要门要全面的学*,不光学*验收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还要学*公路施工工艺,这样才能满足将来检测发展的需要。

  监理

  在*1个月的监理生活中,也让我有所感触,同时也给了我很多工作经验。

  人事方面

  一方面要说话有分量,能把看到的问题提到点上,另一方面不能一味的照搬施工规范,还要根据现场的施工情况和施工单位的能力提出一些实际可行的整改措施,合理的给出整改时间,对于学到的知识灵活运用,不能死背教条。这样才能和施工单位处好关系,配合好工作,保证工程进度的实施。对于那些顽固不灵的施工方,及时向上反映,坚决不能姑息迁就。

  技术方面

  原来只是建立在实验室那种环境下,现在到现场之后,需要根据天气、原材现场情况结合施工单位意见,按照设计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施工单位作出相应调整。对于施工工艺,要根据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以及人员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相互交流找出最优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在技术方面,原来只是建立在实验室那种环境下,现在到现场之后,需要根据天气、原材现场情况结合施工单位意见,按照设计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施工单位作出相应调整。对于施工工艺,要根据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以及人员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相互交流找出最优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仪器:

  在三阶段验收:我们现有3米直尺、钢尺、2米靠尺、5米直尺、50米钢尺、全自动回弹仪,取芯机,有问题的是3米直尺,不*了,两端已经翘起,需要更换,其余仪器完好。

  根据现在的检测项目,我们的还需要配置一些相关的基础检测设备,检测用的新规范、水准仪,砂浆回弹仪、弯沉检测仪、红外线测距仪。

  通过这次总结是我认识到,*一年的工作中,由于工作经验的欠缺,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使我碰了不少壁,但相应的,也得到不少磨砺机会,也证实了那句话,不积硅步,无以成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些机会对我来说都是实际而有效的,不但认识了自身的水*,也为将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有了这些不可或缺的工作经验,我相信对以后的工作,应给起到很大的帮助,其实所谓的事半功倍,所谓厚积续发,就是每天都要尽可能的积累进步,哪怕只是几乎微不足道的细节,天长日久下了,也是一笔可以极大助力工作的财富。这就要求我在以后的的工作中多做总结,认真的完成每一道工作程序。更要看到自己的不足,调动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创新意识,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在思想上,使自己意识到,我个人做为公司的一份子,公司就是一个集体,我们就是一个团队,任何时候只有团队成员产生了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显示出关心团队的主人翁责任感,并努力自觉地维护团队的集体荣誉,自觉地以团队的整体声誉为重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激发我们每个人工作的主动性,由此而形成的集体意识,共同的价值观,才能成为公司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动力。同时,我们具有天道酬勤的精神,对于公司的每项工作,都要具有愚公移山的坚定信念,公司在发展,不但给我们提供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随着社会的进步,公司也要不断的壮大,这就需要我们,开动思想,激发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发展个人的创新意识,使个人意识转化为公司的财富。

公路工程施工工作总结2

  一、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工地”考核达标。

  2、年重伤率控制在0‰,年死亡率控制在0‰。

  二、注重实效加强安全教育:

  人是第一要素,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持之以恒的大事来抓,培养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和管理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覆盖面广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务求收到实效,不走过场,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从人员的素质上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机管理: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地质地貌、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和进展,在开工前把爆破工程、高边坡工程、基础开挖工程、桥梁工程(特别是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与铁路及公路交叉工程的风险源辨识列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四、严格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与量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保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五同时”。

  五、通过“*安工地”考核在专家的指导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新规定及政策,在“*安工地”考核组专家的指导下完善规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理有据,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调整安全管理重点,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积极主动的迎接各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各项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

  2、根据合同文件完善安全人员的配备,加强专业学*培训,逐步提高安全人员专业能力,提高安全人员素质。

  3、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带班制度。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由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

  六、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综合评比,奖罚分明,重实效促进安全工作。对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七、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宣传攻势:

  1、重视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学*,投影安全学*、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安全工作,更好的达到安全宣传的效果。

  2、加强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管理,定期分批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证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3、我合同段要广泛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宣传、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资料的形式存档。

  4、对工地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教育形式应多种多样,切实可行,并作好教育记录,经考试合格者后方准上岗作业,教育率应达100%。

  5、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安全管理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专业知识。

  6、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参观好的安全管理经验,以安全标准化为蓝本,让工地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

  八、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巡检相结合的方式和随机抽查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隐患整改及跟踪反馈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复检或两次检查不合格的将按有关文件执行处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强制停工整改直至合格。凡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下发整改指令书不按期整改或检查不合格的,将给予相关施工队伍及部门3000-5000元罚款;被指令停工整改的,将给予相关施工队伍及部门给予10000元以上的罚款,并责令如期整改后按规定处罚有关人员;被上级检查罚款通报的项目,加倍处罚。

  九、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管理:

  1、实行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准入制度。凡进入我合同段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电缆、铁壳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

  2、做好设备的管理、验收、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小型机械设备应实行进场验收制度,禁止使用不合格机械,并养成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惯,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防止机械伤害、人员伤亡。

  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风险,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组织是合同段内部专门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机构,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就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进场处理,控制事态发展,把人员的伤害和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合同段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紧急救援预案。

  3、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等预案,组织学*宣贯和应急演练,储备了应急救援物资。

  4、项目部保通小组继续负责施工便道的`维护作业,对施工便道坡度较大地段进行整*,对软弱地段用片石进行换填,对滑坡地段进行加固处理,保证物资供应畅通无阻及行车安全。

  十一、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规定和指挥部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路工程施工工作总结3

  我公司承建的保利大江郡四标段项目,总公司将本建设项目定为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样板项目,体现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理念。本项目自从开工以来,项目部领导一直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实现总公司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指标而努力奋战。

  一、安全管理综述

  本项目今年在华南建设南宁分公司经理莫元利的带领下,项目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编制并经监理及业主审定《保利大江郡四标段工程脚手架施工方案》、《保利大江郡四标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保利大江郡四标段工程三宝、四口施工方案》、《保利大江郡四标段工程施工机具管理专项方案》、《保利大江郡四标段工程环境保护方案》、《保利大江郡四标段工程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安全管理创新、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责任、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管理理念、安全管理过程控制上加大管理力度。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和消防保卫工作处于受控状态,在参加柳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工作中获得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全面完成了总公司规定的各项管理指标。

  二、安全管理策划

  随着项目施工逐步进入高峰期,施工作业人员、设备、区域、密度不断增加,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也增加了难度。为此,我们在安全管理中采取了如下一些措施。

  1、明确责任、完善制度

  根据总公司的要求,项目部建立了各级人员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与相关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实施“一岗双责”,使其施工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施工现场的环境及安全状况瞬息万变,为了适应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项目部及时完善了相关安全管理程序或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使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和安全文化建设力度

  项目部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在项目部安全宣传栏中,共做了两期安全板报,宣传施工安全知识。此外,还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安全警示牌等方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文化,在项目部及工人生活区张贴安全月主题招贴宣教图片,时刻提醒员工注意安全,把安全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为更好管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胡维为首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办。此外,项目部还专门配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项目副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

  4、安全投入情况

  自项目部施工准备阶段截止2021年1x月底,项目部共投入28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安全整改、安全宣传教育、劳保用品等方面,确保了安全投入充足,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财物支持。

  5、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情况

  项目部加强安全检查,加大整改力度,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及月度检查相结合,每月不定期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安全检查方面,在随同监理公司进行每周专项检查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其中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10份,工作联系单2份,整改事项共计 16条,整改完成率100%。根据总公司质量安全年活动和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项目部分别组织开展了深基坑防护检查和施工现场触电检查两次专项安全整治工作。通过不断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

  6、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项目部始终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先行的理念,牢牢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了员工及劳务队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项目筹备期间,项目部组织进行了1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2次岗前培训教育及4次安全技术交底会议。自2012年12月19日项目正式开工以来,随着劳务队的进入,项目部及时组织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了岗前安全教育,此外还对全员进行了两次安全培训。

  7、扎实开展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项目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岗前安全教育及三级安全技术交*度,对所有新进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后,方给其上岗。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台帐。四是加强对特种作业的管理,要求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五是发挥每月安全生产例会的作用,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难题。六是项目部管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及时纠正施工现场的不安全

  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七是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时监控重大危险源情况。八是加大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对进退场人员建立台账。九是加强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8、应急预案管理

  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项目部结合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保利大江郡四标段工程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同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验证预案可行性,及时更新修改不符合实际的预案。

  9、现场防护和人员防护情况

  现场防护方面,施工现场采用防护挡板、安全警示牌、防护围栏等进行防护,将施工现场隔离封闭,警戒现场作业人员及附*居民。其次,针对电梯井洞口、结构临边、楼梯间、出入道口、施工电梯口、预留洞口的安全围护和维护及机械操作安全防护棚搭设。在施工现场存在危险因素的地点设置安全警示牌,予以警告作业人员及附*居民注意安全。人员防护方面,项目部给施工作业人员发放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发放安全带。并指定施工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实时指挥控制,确保人员不受伤害。

  10、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

  为了提高项目部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项目部制定了《大江郡项目经理部--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根据方案的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已经完成了活动动员、安全教育培训、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血与泪的诉说》。

  三、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难题

  建筑施工人员流动大、民工安全意识薄弱等性质,给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特别是进入2013年各种甲委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由于项目施工工期长,民工流动性大,导致民工安全意识短期内无法提高,这是当前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造成增加我公司在安全管理的难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管理方面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执行力,部分员工及劳务队的安全执行力差,有出现拖拉推诿责任的现象。所以特别强调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分包单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能够进场施工。

  四、积极加强现场协调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

  在现场施工区域,我们一直坚持物料摆放定置化的管理要求,并创造条件进行封闭化管理。但随着土建工程和分包单位施工工作的开展,施工现场已呈现为交叉作业局面,

  且在短时期内继续无法避免。针对这种局面,我们已同相关施工单位签订了书面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管理职责和管理义务。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作业班组的自我管理,切实消除高处落物、物体打击等恶性事故的潜在隐患。在下一阶段,将继续严格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现场各工序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此外,部分施工人员存在缺乏自我安全管理的思想,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处于被动状态,没有积极主动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知识等,完全靠安全员强迫式的管理,没有形成全员关注安全,全员抓安全的良好氛围。这些都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五、明年的安全工作计划

  鉴于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大、民工安全意识低等情况,明年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偏向于提升土建及分包单位的民工安全意识及机械设备的管理,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难题,及时完善管理制度,从人、机、物、法、环等方面实现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跟踪管理。

  1、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坚持以日常安全教育为主,安全宣传及培训教育为辅,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纠正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每月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例会的时间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对劳务队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由劳务队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此外将培训教育资料发放到每一个从业人员的手上,适当时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另一方面,利用质量安全年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知识教育,通过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发放安全知识教育图书等方式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加强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力度

  明年安全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即特种设备及其作业人员的管理,项目部将查询相关规范,制定每一套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加强特种设备的班前检查及月度检查力度,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力度,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

  3、坚持做好岗前教育及三级安全技术交*度,对所有从业人员100%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5、加大安全投入资金,确保资金投入充足,满足安全投入需求。

  6、落实质量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

  7、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

  8、做好秋冬季节防火安全及消防月活动的安全工作。

  9、加强对高空坠落、坍塌、触电、防火、机械伤害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菁华3篇)(扩展4)

——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菁华3篇)

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XX县XX县人民*批 准修建,XX县 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 基础上,确定了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公路工 程的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全长 公里,路基宽 米, 路面宽 米。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 米,厚 厘米。

  2、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万元,

  资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 万元结算,实做实收,不含税。

  第二条 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 乙方驻土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迁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好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告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暂时停工

  一旦驻工工程师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驻工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 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 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驻工代

  表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无法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验收和影响上级补助资金,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继续承担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并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检验人员提出要求进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有关农村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个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不变。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通知应包

  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证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驻工代表、监理检测,驻工工程师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一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第一十五条 材料供应与材料试验

  1、 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无其它约定)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提货、验收、运输、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有验收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2、材料试验检测

  (1)、本合同工程须严格按试验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常规试验检测及有关专项检测和试验,试验检测统一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检测,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经驻工代表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本工程的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两次。

  2、验收的法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前款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收申请报告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图表。

  (2)、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a、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b、试验检测报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资料: 强度检测试验资料、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3)、施工原始记录。

  (4)、施工总结。

  4、当工程初验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除没收质量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违约,除相应顺延工期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于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可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关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关于保险: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各自为工程及施工人员保险、费用各自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终止和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章齐全,经审签监证后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终止。

  3、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分别报送县交通局和乡镇*备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监证单位(盖章)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

 乙方:

  XX县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XX县人民*批准修建,XX县 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了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全长 公里,路基宽 米,

  路面宽 米。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 米,厚 厘米。

  2、施工工期: 个月。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

  资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 万元结算,实做实收,不含税。

  第二条 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 乙方驻土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迁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好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告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暂时停工

  一旦驻工工程师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驻工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 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

  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驻工代表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无法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验收和影响上级补助资金,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继续承担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并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检验人员提出要求进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有关农村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个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不变。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通知应包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证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驻工代表、监理检测,驻工工程师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一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第一十五条 材料供应与材料试验

  1、 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无其它约定)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提货、验收、运输、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有验收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2、材料试验检测

  (1)、本合同工程须严格按试验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常规试验检测及有关专项检测和试验,试验检测统一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检测,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经驻工代表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本工程的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两次。

  2、验收的法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前款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收申请报告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图表。

  (2)、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a、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b、试验检测报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资料: 强度检测试验资料、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3)、施工原始记录。

  (4)、施工总结。

  4、当工程初验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除没收质量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违约,除相应顺延工期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于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可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关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关于保险: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各自为工程及施工人员保险、费用各自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终止和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章齐全,经审签监证后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终止。

  3、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分别报送县交通局和乡镇*备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监证单位(盖章)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

  乙方:

  甲方:

  XX县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XX县人民*批准修建,XX县 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了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全长 公里,路基宽 米,路面宽 米。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 米,厚 厘米。

  2、施工工期: 个月。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

  资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 万元结算,实做实收,不含税。

  第二条 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 乙方驻土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迁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好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告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暂时停工

  一旦驻工工程师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驻工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 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

  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驻工代表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无法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验收和影响上级补助资金,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继续承担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并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检验人员提出要求进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有关农村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个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不变。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通知应包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证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驻工代表、监理检测,驻工工程师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第十五条 材料供应与材料试验

  1、 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无其它约定)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提货、验收、运输、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有验收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2、材料试验检测

  (1)、本合同工程须严格按试验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常规试验检测及有关专项检测和试验,试验检测统一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检测,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经驻工代表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本工程的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两次。

  2、验收的法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前款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收申请报告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图表。

  (2)、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a、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b、试验检测报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资料:强度检测试验资料、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3)、施工原始记录。

  (4)、施工总结。

  4、当工程初验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除没收质量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违约,除相应顺延工期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于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可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关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关于保险: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各自为工程及施工人员保险、费用各自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终止和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章齐全,经审签监证后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终止。

  3、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分别报送县交通局和乡镇*备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监证单位(盖章)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菁华3篇)(扩展5)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 (菁华3篇)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1

  第六条 评标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组建清标工作组;

  (二) 组建评标委员会;

  (三) 初步评审;

  (四) 详细评审;

  (五)撰写评标报告。

  第七条 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第八条 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

  (一)本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二)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人员;

  (四)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五年内曾受过行政或党纪处分的人员。

  第九条 清标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二)根据招标文件,汇总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要求,以及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全部因素;

  (三)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四)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评标工作使用的表格和评标内容必须注明依据和出处,招标文件未规定的事项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条 清标工作应全面、客观、准确,不得营私舞弊、歪曲事实,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民主推荐一名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量和工程特点,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交叉审核,确保评标质量。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2

  第十二条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包含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要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清标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三)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清标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要进行修正。

  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中含有限制、排斥投标人进行有效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说明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原因。

  第十五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三)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四)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提供了投标担保;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六)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七)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提交分包协议,分包工作量不应超过投标价的30%;

  (八)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九)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十一)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如果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投标弄虚作假的,评标委员会应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十六条 投标文件若满足符合性审查条件,但在其他方面存在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补正或者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标量化,但不得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十七条 符合性审查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清标工作组做出的算术性校核结果必须经评标委员会复核后方可采用。算术性修正后,投标人的报价排序与开标时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对修正的内容作详细说明。

  第十八条 对算术性修正结果,评标委员会应通过招标人向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可参加详细评审。

  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存有不同意见或未做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重新复核算术性修正结果。如果确认算术性修正无误,应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如果发现算术性修正存在差错,应作出及时调整并重新进行书面澄清。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前,发现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个,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3

  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自动解散。评标工作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同时归还招标人。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与投标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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