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章程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1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0842

  第七条 在豫招生代码 6275(普通专科) 6349(二年制软件学院) 6335(国际合作办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第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范围面向河南、山西、甘肃、宁夏、安徽、山东、陕西、四川、新疆、重庆、青海、贵州、河北、江苏、湖北、天津、内蒙古、云南。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17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17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7年文科类专业3300元/年;理科类专业36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医科类专业4400元/年;软件学院8000元/年;对外合作办学9000元/年。

  第十三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3

  第十四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六条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七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使用生源省术科统考成绩 .

  第十九条 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菁华3篇)扩展阅读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菁华3篇)(扩展1)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菁华3篇)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1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第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范围面向河南、山西、甘肃、宁夏、安徽、山东、陕西、四川、新疆、重庆、青海、贵州、河北、江苏、湖北、天津、内蒙古、云南。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17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17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7年文科类专业3300元/年;理科类专业36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医科类专业4400元/年;软件学院8000元/年;对外合作办学9000元/年。

  第十三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3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其*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均每生每年30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8000元以内。学院设有学院励志奖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比较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三门峡市崤山西路与黄河西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472000

  联系电话:0398-2183558 2183559 2168881 2168882

  传真: 0398-2183872

  联系人:王波 王洋

  学院网址:http://www.smxpt.cn

  E-mail:zs10842@163.com

  乘车路线:三门峡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乘坐市内公交1路、2路、9路、17路到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从高铁三门峡南站乘迎宾1号公交车到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从三门峡西站(火车站)乘西站至市区1路、5路公交车到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菁华3篇)(扩展2)

——信阳学院招生章程 (菁华3篇)

信阳学院招生章程1

  1.招生计划:2017年我校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面向天津、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内蒙古、湖南、新疆、福建等省(市、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2.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信阳学院招生章程2

  1.外语语种:我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2.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3.男女生比例:我校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普通类考生录取规则:

  对实行*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第一专业志愿的,调整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第二专业志愿的,调整录取到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采用“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优先安排所有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相同时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当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以此类推。考生所报专业已满,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录取分为两大类: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和音乐类(含音乐学)。

  河南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专业课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市、区)艺术统考成绩。

  6.录取结果公布:各批次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信阳学院招生章程3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信阳学院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信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菁华3篇)(扩展3)

——信阳学院招生章程 (菁华3篇)

信阳学院招生章程1

  信阳学院(前身为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创办于2003年,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大别山革命老区、“全国十佳宜居城市”信阳市,西邻“江淮明珠”南湾湖,南望“云中公园”鸡公山。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被誉为“河南最美大学校园”;学校名师荟萃、治学严谨、学风浓郁、设施齐全,是莘莘学子学*深造的理想学府。

  1.学校全称:信阳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503;河南省代码:6508(全日制本专科) 6518(专升本)

  3.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4.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5.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专科、专升本教育

  6.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7.办学理念: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立足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坚持“师生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

  8.办学特色:学校延揽海内外名师任教,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统一培养规格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建立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实施大一新生学*生活导师制度和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引导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日益突出。

  *年来,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达到20%,每年都有500名左右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其中*200名同学分别被“985”、“211”高校、重点科研机构和国际知名大学录取,并涌现出一批“考研明星宿舍”;大批学生成功创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河南省农村教师特岗招聘录取率,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普通话水*测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关率等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生源越来越好,*年来许多专业录取分数超过省定线30分以上。

信阳学院招生章程2

  1.招生计划:2017年我校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面向天津、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内蒙古、湖南、新疆、福建等省(市、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2.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信阳学院招生章程3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信阳学院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信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菁华3篇)(扩展4)

——惠州学院招生章程 (菁华3篇)

惠州学院招生章程1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惠州学院招生章程2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专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学校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园林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试点项目用80022单独代码进行招生。有关协同培养(育人)方式和学籍管理规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向学校咨询。

  第十五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考生同分及专业服从调剂录取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在广东省,属第二批本科。省外录取批次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惠州学院招生章程3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惠州学院监察室

  联系人:黄欣

  监督电话:0752-2527273

  传真号码:0752-2527273

  电子邮箱:jjs@hzu.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527803

  传真号码:0752-2527803

  电子邮箱:zsb@hz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z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zu.edu.cn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