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1-07 00:00:00 办法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1

  第一条 根据《高教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以及有关规定,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方针,提高首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和办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系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的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

  教育机构设置要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改善高等教育布局、层次和科类结构,专业设置具有特色等原则择优受理和审批。

  第三条 教育机构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校长负责制,校董事会是学校的高决策机构。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执董事会的决议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财务及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由董事会聘任,举办者或董事长与校长签署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举办者通过校董事会决议体现其办学宗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教育机构。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2

  第五条 设置教育机构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必须具有以固定资产形式注册的实物投资(指符合本标准的学校自有教学、实验、行政用房)。

  二、必须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

  (二)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

  第一条 根据《高教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以及有关规定,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提高首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和办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系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的机构 (以下简称“教育机构”)。

  教育机构设置要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改善高等教育布局、层次和科类结构,专业设置具有特色等原则择优受理和审批。

  第三条 教育机构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校长负责制,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财务及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由董事会聘任,举办者或董事长与校长签署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校正常工作。

  三、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专职副校长、专职教务主任、专职德育工作者和系科专业带头人。

  四、有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生人数相适应,任课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7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五、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职行政、财务、学生管理人员,其中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岗位资格证书。

  六、必须具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在农村地区设立的教育机构,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在城镇地区设立的教育机构,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0亩。学校自有的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总面积不得低于2万*方米,生均面积不得低于20*方米。

  七、必须配备与开设专业相应的必要的实验、基础技能训练条件、实*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500万元,其中,仅开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六个学科范围内专业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300万元。

  八、课程设置必须达到高等教育层次。一般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3

  第六条 设置教育机构需先期办理筹办手续。

  第七条 市教委每年一至三季度接待筹办咨询和受理筹办申请,逾期申报,转至下一年度。

  第八条 申请筹办教育机构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举办单位的筹办申请和拟设学校名称。

  二、学校设置方案,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一)办学宗旨;

  (二)拟任校长情况介绍;

  (三)拟设专业和培养目标;

  (四)设计办学规模;

  (五)配套校舍条件;

  (六)教学实验实*等设备配置方案;

  (七)师资队伍构成;

  (八)办学经常性经费主要来源;

  (九)毕业学生主要去向。

  三、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置学校方案的必要性;

  (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可行性论证;

  (三)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论证报告的相关附件(包括举办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件的有效复印件,建校地点或征地意向书,建设标准与设计总体思路,资金来源说明,筹办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四、设立文艺、体育、卫生等涉及专业性教育内容和名称冠以民族性称谓的教育机构,应当经文化、体育、卫生、民族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核同意,并提供审核文件。

  第九条 市教委依据下列原则审查和核准筹办申请:

  一、筹办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

  二、筹办学校地点符合教育布局规划;

  三、建校资金来源证明;

  四、筹办方案的有关内容符合设置标准;

  五、设置方案科学合理。

  第十条 筹办期不超过3年,筹办期间达到设置标准可向市教委提交设置申请。筹办期满,仍未达到设置标准或仍未提交设置申请的,筹办工作自动终止。届时,筹办批件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筹办期间的一切民事责任由举办者承担。

  第十二条 筹办期间不得开展招生办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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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 (菁华3篇)(扩展1)

——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菁华3篇)

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高校)的档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民办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高校档案是指民办高校在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外事、财务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学校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民办高校应当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 民办高校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制度,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考核范围,提供条件,落实责任,严格督查,保障档案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 民办高校要把档案室建成保管学校档案的'基地、爱国荣校的教育基地以及为学校工作和社会事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中心。

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

  第九条 民办高校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外事、财务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必须向本部门兼职档案人员移交,经本部门领导审核认定后,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并交学校档案室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属于学校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

  第十条 民办高校有关部门在组织科研、基建工程、贵重仪器设备等项目验收、鉴定时,应当通知档案室参加,对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按时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凡未经档案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或者项目承办部门不按规定将文件材料归档的,项目不予验收、鉴定,设备不得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及财务报销。

  第十一条 民办高校的各类文件材料应当由形成或承办部门收集齐全,并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进行系统整理。

  第十二条 民办高校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民办高校各部门应当在每年6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各种载体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各教学部门产生的文件材料应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一年后归档;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完成后及时归档;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归档;设备仪器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登记后及时归档。

  归档文件材料应当内容完整、书写工整、声像清晰、材质优良、格式规范、整理有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 文件材料移交归档时,归档部门与档案室应当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3

  第二十二条 民办高校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切实将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和各部门工作进行总结、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民办高校档案管理中凡发现违反规定拒绝向档案室移交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涂改、伪造和擅自赠送、出售档案或者泄露档案内容,以及其他档案违法行为,由学校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 (菁华3篇)(扩展2)

——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菁华3篇)

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1

  第六条 民办高校应当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各部、处、室、院、系、中心、馆等部门应当由一名负责人分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确定兼职档案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 民办高校办公室是主管全校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保管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并指导学校各部门文件材料的管理,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民办高校办公室可以设置学校档案室,承担学校具体的档案工作任务。

  第八条 民办高校办公室应当履行以下档案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学校的档案工作。

  (二)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指导学校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和学校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四)对各类档案进行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五)负责档案提供利用及相关的服务工作,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六)运用先进技术和手段加强档案现代化管理。

  (七)组织学校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档案学术研究。

  (八)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及档案学会组织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积极承担和完成其布置的工作任务。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其他法定任务。

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

  第九条 民办高校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外事、财务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必须向本部门兼职档案人员移交,经本部门领导审核认定后,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并交学校档案室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属于学校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

  第十条 民办高校有关部门在组织科研、基建工程、贵重仪器设备等项目验收、鉴定时,应当通知档案室参加,对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按时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凡未经档案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或者项目承办部门不按规定将文件材料归档的,项目不予验收、鉴定,设备不得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及财务报销。

  第十一条 民办高校的各类文件材料应当由形成或承办部门收集齐全,并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进行系统整理。

  第十二条 民办高校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民办高校各部门应当在每年6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各种载体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各教学部门产生的文件材料应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一年后归档;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完成后及时归档;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归档;设备仪器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登记后及时归档。

  归档文件材料应当内容完整、书写工整、声像清晰、材质优良、格式规范、整理有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 文件材料移交归档时,归档部门与档案室应当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3

  第十五条 档案室应当对保管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上柜架排列,编制检索工具。

  第十六条 民办高校应当设置专用的档案库房,配备温湿度调控设施,加强档案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等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七条 档案室用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力求做到库房、阅档室、办公室三分开。

  第十八条 民办高校应当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第十九条 档案室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编制档案工作统计报表。

  第二十条 民办高校应当积极推进档案现代化管理,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档案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 档案室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领导、有关部门以及各项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 (菁华3篇)(扩展3)

——**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 (菁华5篇)

**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1

  通过一个月的实*,我得到了一次较全面的、系统的锻炼,也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

  在学生心理辅导员和高一年级班主任的实*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的学生如此的渴求有一位知识比较丰富、能力比较全面的、能倾听自己心声的朋友。作为他们的朋友,我惟有仔细倾听、耐心询问、认真思考,最终协助他们增强认知正确看待和科学处理他们所面临的困难;作为语文老师,面对几十双渴求知识的眼睛,我精心备课、认真组织,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同学,用清晰的话讲解好每一个问题,用深切的情表达每一个核心思想。

  这一个月来,我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热切关注。他们以真诚而友善的眼神看着这么一个身材矮小却能力突出的老师充满自信的走过,走过令我难忘的实*。 同学们在我的讲座上积极提问、仔细听讲,尔后以热烈的掌声鼓励,鞭策着我在学*和工作中创新开拓,不断进步!

  我,以一颗真诚的心、朴实的情,以一名普通教师的身份打动了学校的领导、老师和亲切、可爱的同学。

  在此,我衷心的向他们表示感谢,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李老师、分管领导;同时还要感谢我的大学老师、关心和帮助过我的同学。

  实*完毕了,这个实*是我生命中最难忘的日子,一开始的时候很怕,现在想来,日子还是过去了,而且可以拿到优秀实*生,所以,得到一个启示:不论遇到什么困难,不要对自己失去信心。在湛师附中实*的六周期间,我获益良多。除了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还提高了自己的执教能力。我确立好自己的角色,实现从“学”到“教”的角色转换,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组织教学,“以身立教”,从心理上做好当老师的准备。以真心实意、积极主动地向指导老师学知识、增才干,用自己的行动换取他们的信任,营造和谐的实*环境,为我成功的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由于实*目的明确、动机端正 ,在实*教学过程中,明确施教对象结合施教对象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备好一份教案后,向实*指导老师、本组同学一一征求意见 , 改了又改 , 才实施教授,把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实*期间除了上好自己的实*课外,我还有目的地听课、评课,弄清好的好在哪里,差的差在何处,以便自己教学时作为借鉴,并做好把听、评课记录。

  在担任高三(6)班的助理班主任时,我能做到“三跟”,组织了“让青春在拼搏中闪光”的主题班会,协助班主任处理班里的日常工作。以多沟通,多谈心的形式,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助理班主任的工作打下了巩固的基础。通过助理班主任的工作,自己明白到班主任的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

  总结自己在实*过程中在存在不少缺点,如:教学技能、技巧仍较薄弱,专业基本功不扎实,语言表达不清等。我应该既要看到自己的优点,也要正视自己的缺点,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的学*,为做好一名优秀的体育教师做好准备。

**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2

  电大学*生活已接*尾声,虽然我们都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不能像全日制学生那样全天候的在校学*、生活,但这种工作→学*→实践→再学*→再实践……的学*模式,使我收获匪浅,受益终生。回顾这二年的学*历程,感受颇多。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十几年的工作中,使我充分认识到之前在校所学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今后的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相关理论、专业技能知识。

  参加电大学*后,我在思想上就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办事能力,为比较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为了保证能够安心学*,顺利地完成各门课程,我就提前把要参加学*期间的事务做出合理安排,确保能够全身心参加上课阶段的学*。

  二、认真学*,严守纪律由于不同于全日制的授课方式,除了面授的机会外,可以说大部分时间要靠我们自学去完成。为了提高自已,我特别珍惜这次学*的机会。我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的关系,把学*当作完善自身的需求,把学*当成促进工作的动力。在工作之余,我认真阅读教学材料,仔细领会每门课程所讲述的内容,做到课前预*了解,把不明白的内容带到课堂,向教师请教;课后复*巩固。

  在整个学*过程中,能够合理使用科学的学*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勤学苦练;虚心向同学和教师请教;能够严守学院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尊敬教师和同学。 经过二年的电大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年的电大学*生涯和社会实践活动,是我不断挑战自我、充实自己的一段光辉历程。

  三、珍惜机会,受益匪浅诚然,在校学*其间,有过成功的喜悦,也有

  留下探索的苦恼与挫折。在这里,老师的博学,讲课的场景,使我终身难忘;同学之间的真诚,那份纯洁,真挚仿佛让我一下子回到了从前的学生时代。

  经过二年的学*,使我在短期内更新了理论知识,自身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掌握了多门理论基础知识,学会了基本操作技能等等。电大学*的二年时光马上就要结束,回首往事,我觉得我的所学还很有限,我必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人的一生就在于取长补短,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成长进步,才能不断丰富知识,才能更好地工作,为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了良好基础。

**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3

  光阴似箭,电大的学*生活悄然从指间滑过,在两年的学*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自从08年被师大成教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录取后,充满信心的我以满腔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函授学*中。大学毕业出来进入社会工作以后,意识到了学*的重要性,警醒着过去三年大学生活的庸碌。于是上课期间,我改变了以往大学学*的态度,不迟到、不早退,勤做笔记。

  我不仅喜欢自己所学的专业,也喜欢自己的班级。班中的事务我主动参与,与班级的同学和睦相处。有些和自己一样从事教育,也有些从事不同的职业,以他们的见解,丰富着自己的阅历。在最后一个学期中,有幸地被推荐为优秀班干部。记得,曾经有人讲过,读书的目的可以归纳为:一拿文凭,二长知识,三交朋友。确实,二年的学*我也有所收获。

  大学对于我们这群接受**教育的大学生来说有着更深刻的含义,通过社会的实践和自我的发现,大学对于我们来说更多的是对知识的渴望与需求,所以在学*上我热爱自己的专业,学*认真刻苦,要求自己在专业知识和各项技能上全面发展,对学*一丝不苟,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任务且取得优良成绩。作为学生干部,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对班委工作认真负责,关心同学,热爱集体。

  三年的大学校园生活给我的人生赋予无限的亮点。使自己的知识水*、思想境界、工作能力等方面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即将告别美好大学生活、踏上社会征途的时候,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

**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4

  以前写文章总喜欢在开头写这么一句话: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不知不觉xx过去了。以前不能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义,现在终于能真正体会到时间如逝是怎样的感觉。很不舍,但是必须离开这所学校了。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为期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却让我觉得如此短暂,意犹未尽。从一个懵懵懂懂、谨慎执行着指导老师给出了任务的师范生到一个可以独当一面、主动给予建议的实*教师,这两个月对我来说是一种化茧成蝶般的蜕变。我的实*内容包括两大部分: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在原任任课指导老师赵老师和班主任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很好的完成了教育实*的任务。

  在教学工作方面,我积极听课,吸取各种不同风格的教学方式与教学经验,认真备课,用心修改教案,与指导老师赵老师仔细核对教案,保证教案、教学课件规范、内容准确、课堂可以顺利进行。在进行了课堂教学后,虚心听取指导老师对我的课堂教学的建议,并配合给予改正,争取在下堂课中进行改善。在课后能够主动积极的帮助原任课老师批改作业,并且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主动了解学生的学*情况,针对不同的学生的特点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把关测试,帮助他们及时消化所学的知识,高效率完成学*任务。

  在班主任工作方面,与学生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热心真诚、*等的对待每一位学生。在班级管理方面,我积极主动投身到班级各个方面中,小到自修课、眼保健操的监督工作,大到运动会、合唱、阳光体育,以及班队课的重要班级事务中去。对每项工作,事无巨细,都能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保证班级能够稳步前进。并且,在面对学生英语过关拖沓的问题时,能不辞辛劳的早起为他们把关,不厌其烦的耐心讲解与开导。在两个星期的督促、劝解拖沓的学生过关之后,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懒散的学生能够主动积极地来过关,并在期中考试中取得明显的进步。

  在实*过程中,由于两位指导老师的悉心教导,学校老师们的热情帮助和学生们的热切配合,我非常圆满的结束了这两个月的实*工作。但是,同时我也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比如上课时的小紧张,课堂上对一些小细节的疏忽,语音语调不够生动、有些*淡,板书书写过慢等问题,都是我在今后需要加紧解决的问题。

  实*对于每位走向教育事业的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通过本次实*,我不但收获了许多宝贵的教学经验,也学*到很多为人师长所需要明白的道理以及许许多多与学生相处、与老师们相处应该有的态度和行为。感谢这两个月里所有老师与学生对我的无限包容和帮助,我想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力求做一个受人爱戴的好老师。

**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5

  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和能力,我参加了__年的**高考,考取了曲阜师范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于是开始了三年的学*。通过学*,本人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一)政治思想上

  本人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的领导,热爱神圣的教育事业。函授期间,我努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自己的文学兴趣。尊敬师长,热爱自己的班级,与班级同学和睦相处,且关系融洽。班中事务主动参与,且乐此不疲。我相信:乐于助人是快乐之本。

  (二)学*目的及态度

  我已圆满的完成了学院规定的课程。函授虽三年,但真正参加面授的时间只有几个月,所以我非常珍惜面授的时间。上课期间,我保持以往学*时代的风格,不迟到、不早退。有要事则向班主任请假。上课认真听老师的讲解,作好学*笔记,并把自己的困惑拿出来和老师共同探讨。对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从来都是不折不扣的高质量的完成。因为我深深明白:这是我提高自己水*和能力的机会。

  (三)收获和体会

  *时不常读书,函授学*使我感受到自身文学修养的欠缺,并促使我研读各种文学书籍,并把它与*时的教学工作相结合。教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个人素质也得到了很大提高。

  (四)工作与学*的处理上

  在校工作期间,我一边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备课,教好学生。一边不忘曲师大任课教师的嘱咐。充分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把函授期间不能作具体解说的书本知识理解消化。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学*上的毫不懈怠使我能从容面对每一次考试,并取得不错的成绩。

  (五)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虽说是三年的函授学*,实际上面授只有三个月左右。虽说函授教师备课认真负责,学员真正能从老师那学到的东西并不多。大部分的知识还得靠自己的积累和教学实践中的领悟。在以后的学*工作中,我将以此为基础,不断的研究学*,提升自己。

  有人把函授学员读书的目的归纳为:一拿文凭,二长知识,三交朋友。的确,我的本科函授学*认真而充实。三年的严寒酷暑,我有收获。今后,我会把做老师的路走得更好,更充实!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 (菁华3篇)(扩展4)

——北京市购销合同 (菁华3篇)

北京市购销合同1

  甲方(购方):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

  甲方受_________*委托与乙方签订购买合同。甲、乙双方按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此合同。

  一、产品名称:粳稻谷(东北产)

  二、生产年限:_________年产,新粳稻谷

  三、质量标准:国标(gb1350-1999)三等以上(含三等)

  四、储存指标:执行《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粳稻谷“宜存”指标及新陈判定的要求,脂肪酸值按照宜储存的要求为≤25、0mgkoh/100g。

  五、数量:_________万吨整。(注:供货数量不得超过本合同数量的±50吨。)

  六、价格:_________元/吨(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含包装)。

  注: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发出的稻谷,结算价格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市斤提高_________元,发货日期以铁路发票为准。

  七、总金额(大写):_________

  八、包装、运输及稻谷质量的具体要求:

  (一)稻谷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包装物的规定。

  (二)执行*《关于解决铁路粮食运输散落问题的通知》,确保在装卸及运输环节中不散不漏。

  (三)稻谷质量的具体要求

  1.稻谷底价以出糙率≥77%为基础价,出糙率每增加1%(含1%),价格提高_________元/市斤。出糙率最高结算标准为81%。国标三等以下(不含三等)拒收。

  2.谷外糙米按照国标要求为≤2%;

  3.水分按照国标要求为≤14.5%;

  4.脂肪酸值按照宜储存的要求为≤25.0mgkoh/100g,大于25.0mgkoh/100g的稻谷拒收;

  5.黄粒米按照国标要求为≤1%;

  6.整精米率按照国标要求为≥60.0%;

  7.杂质按照国标要求为≤1%;

  8.稻谷必须是_________年产新粳稻。

  九、交货时间:乙方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内(含1万吨)的,乙方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完成粮食发运任务,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上的,乙方发运截止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以铁路大票发运时间为准。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入库任务,则被视为违约,甲方据此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_________元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清退

  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按合同数量向_________按每吨_________元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全部履行后,在最后一份《_________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开出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通知_________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十一、验收办法:由甲方委托_________市粮油食品检验所验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不予接收。结算数量以_______市*储备处开具的入库单为准。超过本合同规定数量的部分甲方不予接收,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二、货款结算:甲方凭_________市*开具的《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数量进行据实结算。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购货发票。

  十三、甲方应当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不得拒收、限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除发霉变质或者掺杂掺假的粮食外,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水份、自然杂质,按质论价,予以收购。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方式抵充售粮款。

  十四、违约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农发行申请贷款。贷款到位后,经银行核实库存后的7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除外)向乙方支付足额货款。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视为违约,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_________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情况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发运的稻谷发现新陈混装或以陈充新的情况,除拒收稻谷外,全部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_________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共同进行仲裁检验;商务处理由_________市*储备处协商解决。

  十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所属地区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

  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北京市购销合同2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供方:

  需方:

北京市购销合同3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品种

  数量

  (吨)

  单价(元/吨)

  总价(元)

  (数量×单价)

  含税

  不含税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煤炭质量

  成份

  标准

  水分

  全硫

  发热量

  灰融点

  (ST)

  粒度

  固定碳

  粘结度

  空气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煤炭验收

  1.煤炭交(提)货后,由双方约定在_____日内完成验收。

  2.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验结果为准。

  3.数量确认: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装载数量允许合同数量(±_____%)溢(亏)吨。

  第五条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可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煤炭货款支付给甲方。

  1.在签署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2.煤炭装运后,按装运数量先支付_______%货款,在验收确认后______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在煤炭经验收交接并办妥有关手续后_______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货款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煤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煤炭数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 (菁华3篇)(扩展5)

——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菁华3篇)

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调剂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条件和配制过程等进行审查、许可、检查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品监督局)负责北京市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的许可,制剂委托配制、调剂使用的审批和制剂配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各药监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药品监督局委托对医疗机构制剂室实施现场检查工作。

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

  第五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设立制剂室,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人员、设施、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的药剂科主管制剂室工作。

  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应当经北京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向市药品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2份并附电子文档(见附件1,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直接下载后填写);

  (二)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三)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北京市卫生局的审核同意意见;

  (五)拟设立制剂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剂室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周围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并提供医疗机构总*面布局图、制剂室总*面布局图(标明空气洁净度等级);

  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职务、职称、原从事药学工作年限等)及专业技术人员占制剂室工作人员的比例;

  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3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且制剂室负责人和药检室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六)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

  (七)、拟配制制剂品种、规格;质量标准(或草案);

  (八)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

  (九)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十)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做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一)凡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申报材料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2份;

  (十二)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申请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签字并在指定的位置处加盖单位印章,使用A4纸打印或者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印章。

  第六条 市药品监督局收到申请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市药品监督局受理或者不受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受理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七条 市药品监督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自许可决定做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核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市药品监督局应当自颁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八条 医疗机构设立的制剂室不得与其他单位共用配制场所、配制设备及检验设施等。

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制剂一般不得调剂使用。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经市药品监督局批准;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特殊制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按照《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申请制剂调剂使用的,应当由使用单位向市药品监督局提出申请(见附件5),说明使用理由、期限、数量和范围,并报送有关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制剂调剂使用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请表(见附件6);

  (二)制剂调出和调入双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调出方《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

  (四)经批准委托配制的制剂还应当提供制剂配制单位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拟调出制剂的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制剂调剂双方签署的合同;

  (七)拟调出制剂的理由、期限、数量和范围;

  (八)拟调出制剂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九)调出方出具的拟调出制剂的自检报告;

  申请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签字并在指定位置处加盖单位印章,使用A4纸打印或者复印;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印章。

  第三十三条 市药品监督局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并自书面批准决定做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方发放《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件》;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应当对调剂使用的制剂的质量负责。接受调剂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制剂的说明书使用制剂,并对超范围使用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因临床抢救急需调剂使用制剂的,可先行调剂使用,使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补办申请。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期限、数量和范围。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 (菁华3篇)(扩展6)

——**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范本五份

  **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 1

  为了提高我自己的业务水*和能力,我参加了XX年的**高考,考取了曲阜师范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于是开始了三年的学*。通过学*,本人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一)政治思想上

  本人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的领导,热爱神圣的教育事业。函授期间,我努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我自己的文学兴趣。尊敬师长,热爱我自己的班级,与班级同学和睦相处,且关系融洽。班中事务主动参与,且乐此不疲。我相信:乐于助人是快乐之本。

  (二)学*目的及态度

  我已圆满的完成了学院规定的课程。函授虽三年,但真正参加面授的时间只有几个月,所以我非常珍惜面授的时间。上课期间,我保持以往学*时代的风格,不迟到、不早退。有要事则向班主任请假。上课认真听老师的讲解,作好学*笔记,并把我自己的困惑拿出来和老师共同探讨。对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从来都是不折不扣的高质量的完成。因为我深深明白:这是我提高我自己水*和能力的机会。

  (三)收获和体会

  *时不常读书,函授学*使我感受到自身文学修养的欠缺,并促使我研读各种文学书籍,并把它与*时的教学工作相结合。教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个人素质也得到了很大提高。

  (四)工作与学*的处理上

  在校工作期间,我一边尽力做好我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备课,教好学生。一边不忘曲师大任课教师的嘱咐。充分利用我自己的闲暇时间,把函授期间不能作具体解说的书本知识理解消化。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学*上的毫不懈怠使我能从容面对每一次考试,并取得不错的成绩。

  (五)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虽说是三年的函授学*,实际上面授只有三个月左右。虽说函授教师备课认真负责,学员真正能从老师那学到的东西并不多。大部分的知识还得靠我自己的积累和教学实践中的领悟。在以后的学*工作中,我将以此为基础,不断的研究学*,提升我自己。

  有人把函授学员读书的目的归纳为:一拿文凭,二长知识,三交朋友。的确,我的本科函授学*认真而充实。三年的严寒酷暑,我有收获。今后,我会把做老师的路走得更好,更充实!

  **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 2

  四年的大学生活就这样匆匆忙忙的结束了,发现自己也长大成熟了好多。四年来点点滴滴的磨练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个关键的起点。有的辉煌,值得你记住一辈子的。我不怕苦,我只是怕我们没有挑战自我、充实自我和实现人生价值的勇气和机遇。所以我一直在努力着,一直在努力。刚上大一的时候,学校有好多的社团可以加入,比较好的就有广播站、学*部等。由于自己的害怕而放弃了加入学校这些优秀的社团。也许还要怪自己当时的想法,就是不在学校社团难道就不能发展自己了吗?难道作为一名普通的学生就不能学校做出贡献了吗?就这样机会与我擦肩而过。当我清楚知道加入社团的好处的时候,我其实也不是很后悔,而是自己默默的在心里发誓,做一名学生也要出类拔萃。

  没有加入社团对我来说其实就是比别人晚了一步要进入所谓大学的半个社会。我经常会利用课余时间去外系旁听学*,虽然没有他们专业,但总比普通学生多学*了一点。就这样我不放弃任何学*的机会,有一点就学*一点。我知道我在某些方面不如那些同学,所以我就拼命的学*,人家都说学*能改变命运,也许我就是冲着学*的优秀能祢补我的不足吧。所以在大一的下学期我就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我也正准备着向高一层次发展。也准备考一些对我以后发展有用证件。当然我也不放弃在假期和空闲时间去社会实践来提高自己,比如去苏宁打工,去一些专卖店促销商品。这不仅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也使我对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我的优点是诚实、热情、性格坚毅。我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出必行来要求自己的,答应别人的事一定按时完成。由于待人热情诚恳,所以从小学到大学一直与同学和老师相处得很好,而且也很受周围同学的欢迎,与许多同学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在学*知识的同时,我更懂得了,考虑问题应该周到。我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虎头蛇尾,做事从来都是有始有终,就算再难的事也全力以赴,追求最好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我把自己的意志视为主要因素,相信只要有恒心铁棒就能磨成针。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我们自己。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在跟自己作战,准确地说,是和自己的意志战斗。现在回想起来,我确实比以前坚毅了许多,但我不会松懈下来的。以上这些优点,是我今后立身处世的根本,我应该继续保持,并不断以此鞭策自己奋发向上。

  当然,有优点就会有缺点。我应该做的是在今后的学*中不断的去正视,不断的去优化。我们不要想到有什么难处,我们应该鞭策自己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成功与否在于自己的把握。

  大学四年的生活是非常具有代表性质的,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也为我划上了人生拼搏的.起跑线。

  未来之路就在眼前,遥远,需君不断求索。那么就让我们屏弃所有的恐惧,和我一起上路,为我们以后的学*和工作继续创造我们自己的辉煌。

  **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 3

  参加浙师大本科函授学*两年了,通过学*获得的不仅是一个学历,更多的是知识,是经历。现在即将毕业,回首过往的足迹,点点滴滴依旧清晰可见。

  自从XX年被师大成教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录取后,充满信心的我以满腔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函授学*中。大学毕业出来进入社会工作以后,意识到了学*的重要性,警醒着过去三年大学生活的庸碌。于是上课期间,我改变了以往大学学*的态度,不迟到、不早退,勤做笔记。

  我不仅喜欢自己所学的专业,也喜欢自己的班级。班中的事务我主动参与,与班级的同学和睦相处。有些和自己一样从事教育,也有些从事不同的职业,以他们的见解,丰富着自己的阅历。在最后一个学期中,有幸地被推荐为优秀班干部。记得,曾经有人讲过,读书的目的可以归纳为:一拿文凭,二长知识,三交朋友。确实,二年的学*我也有所收获。

  在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一边也不忘老师的嘱咐,把一些书本上的知识运用于自己的教学实践,在这几年中开过学区级和市级的公开课,在论文和案例中也有所收获。我相信:勤能补拙。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 4

  参加浙师大本科函授学*两年了,通过学*获得的不仅是一个学历,更多的是知识,是经历。现在即将毕业,回首过往的足迹,点点滴滴依旧清晰可见。

  自从XX年被师大成教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录取后,充满信心的我以满腔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函授学*中。大学毕业出来进入社会工作以后,意识到了学*的重要性,警醒着过去三年大学生活的庸碌。于是上课期间,我改变了以往大学学*的态度,不迟到、不早退,勤做笔记。

  我不仅喜欢自己所学的专业,也喜欢自己的班级。班中的事务我主动参与,与班级的同学和睦相处。有些和自己一样从事教育,也有些从事不同的职业,以他们的见解,丰富着自己的阅历。在最后一个学期中,有幸地被推荐为优秀班干部。记得,曾经有人讲过,读书的目的可以归纳为:一拿文凭,二长知识,三交朋友。确实,二年的学*我也有所收获。

  在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一边也不忘老师的嘱咐,把一些书本上的知识运用于自己的教学实践,在这几年中开过学区级和市级的公开课,在论文和案例中也有所收获。我相信:勤能补拙。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虽然两年的学业结束了,但是学业的结束不应该是学*的终点,在以后的工作与生活中,我将继续地去追寻,努力获取更多的知识,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 5

  我不放弃学*,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知识的光芒。毕业在即,做个自我评定,也是对这段学*的一个总结,为以后做努力的方向。

  在思想上,我持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不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且各方面表现优秀。我时刻牢记我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员,怀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且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在学*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我自己。回望过去的日子: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学*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我已掌握如何运用英语知识进行一般商务活动,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和工作的好*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读写能力。而且乐于与同学分享学*经验,并能即使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学有余力,我还取得了建筑安全员证书和会计上岗资格证书,并通过努力取得了助理工程师的职称。*时我还阅读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而且理论联系实际,使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惯和作风。此外,我*易*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而且在阶段,我踏踏实实的工作,充分运用我自己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断地完善自我,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工作者,做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本人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中,本人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 (菁华3篇)(扩展7)

——学前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汇总5篇

  学前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 1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有如雁过无痕一般,斗转星移,转眼从中专毕业到实*已半年多了,回首这半年的点点滴滴,朝朝暮暮,心中顿生了许多感触。这些年中经历的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记,因为这些印记见证我这样一个新生的成长。在过去半年的内,通过不断地学*,团组织使我健康成长,使我认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在这繁忙的一年中在团组织的关心下收获不少。我收获了很多很多时间就是这么无情头也不回的向前走着,而我们却在为了不被它丢下死命的追赶着。是的,谁都不想被时间丢下。而我们也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的成长。而美好的纯真随着风雨的磨灭化成了成熟。或许这正是成长的代价。回想自己还是学生的那段日子,显得是那么的遥远。我在憧憬中懂得了来之不易的珍惜。在思索中了解了酝酿已久的真理。在收获后才知道努力的甜美。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许多事情,但是仔细琢磨后又不尽然,原来过去所见所识都是那么的偏见而又肤浅,以前的天真似乎在一瞬间幻化成无知和可笑,我想谁又不是这样的呢?或许在以后也回嘲笑现在的渺协,我们不得不笑并含着热泪坦然回首我们所走过的每一步路:

  在日常生活上:以前我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半大孩子,而通第一学期开学前过x天军训生活和这几年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使我养成了独立性,不再娇生惯养,现在我已经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了。

  在学*上:如果考上中专是我人生的一个新的转折点,那么念法律系就是我那个阶段的冲刺。过去的已经无法挽回了,唯一能够做的,而且作好的就是现在学*的目的异乎寻常明确,就是学*门类繁多庞杂法律知识,学得一点知识技能为以后的人生道路上的选择多一些安身立命的本钱。我深深明白学*的重要性如何。面对二十一世纪这个信息知识爆炸的时代,面对知识就是力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我认为离开了知识将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以资本为最重要生产力的“"资本家”的时代将要过去,以知识为特征的"知本家"的时代即将到来。而中专时代是学*现代科学知识的黄金时代,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又是世界一流的,我应该抓住这个有利的时机和机遇,用知识来武装彻底自己的头脑,知识是无价的宝藏。那时,合理安排时间,调整好作息时间,分配好学*、工作、娱乐的时间。时间是搞好学*的前提与基础,效率和方法更为重要。其次,要保质保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老师布置的作业一般是她多年教学经验的总结,具有很高的价值,应认真完成。认真对待考试,考前认真复*。另外,积极阅读有关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经常提出问题,与同学讨论,向老师请教。搞好师生关系,师生相处得融洽和睦。抓住点滴时间学*一些其它专业领域的知识,知识总是有用的。在这学期的期中考试中,尽管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心中的目标还很远,仍需继续努力,抓紧自己的学*。知识无止境,探索无止境,人的发展亦无止境, 我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学*。

  学前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 2

  我,易xx,是湖南工业大学师专校区xx级音乐系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我深知学*这个专业,身上应具备怎样的技能。

  我热爱学前教育这个专业,看到一个个活蹦乱跳的小身影,心里就有说不出的满足,让人宽慰。所以,我选择了这个专业。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融入到小孩子的生活当中去,本着为祖国栋梁服务的宗旨,培养好祖国的花朵。

  我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对小孩有足够的耐心,有亲和力,我相信小孩子会喜欢我并接受我的。

  在知识经济时代里,不仅需要知识,更需要能力接受新事物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在大学生活的不断磨练和成长,我已变得坚强。对周边环境有很强的适应能力。我相信我可以很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在实际中不断学*,提高并完善自己。

  学前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 3

  在大学期间,我由一个只知道读书的小女孩,变成一个有着自己个性和思想的先进青年,国家让我幸福,大学让我自豪。我刻苦学*,认真钻研,思想不断进步。我积极向***靠拢,进校以后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了党课培训,在校期间一直热情向组织写思想汇报。

  作为一个师范专业的学生,做一个老师是我的理想,我从小就想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妈妈是一名优秀教师,她丰富的知识、对学生的爱心以及对教育事业的热爱都深深的打动和感染了我。我也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以及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做一位优秀教师。

  在即将走向工作岗位前夕,我心情十分激动、兴奋,因为我知道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所从事的工作是天底下最光辉的事业。而且我知道作为党培养出来的人民教师,必须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思想上我早就做好了作为一个人民教师的准备,我很想走向讲台,用自己的热情、知识培养祖国新一代的花朵。

  当然我也知道教师是辛苦、清苦的,不过我不怕,我不在乎!我也做好了一切思想的准备!我会努力的工作,而且一定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反复钻研,认真学*,多与学生沟通,为学生考虑,为学生服务。争取每一天都是充实的一天,都是美好的一天,都是满意的一天,也都是学生快快乐乐、高高兴兴成长的一天。

  在大学间,我尊敬老师,热爱母校,无论是对老师还是对学校我都怀有很浓厚的感情。我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助人,曾多次捐款帮助贫困学生,并参加献血,为同学打开水,参加义务劳动、打扫公共卫生……受得老师与同学的好评。

  我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从没有违纪行为。而且在校期间我一直担任班上的团支部**,积极配合老师搞好班里的、系里的组织纪律。因工作出色,领导有方,所在支部及班级多次被评为优秀集体,20xx—20xx年度被评为“优秀团支部”,20xx—20xx年度被评为“三好班级”。

  学前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 4

  在思想品德上,本人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予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爱国主义活动。

  在学*上

  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读写能力。对office办公和其它流行能熟练操作,并在因特网上开辟了自己个人空间。*时我还涉猎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相信在以后理论与实际结合当中,能有更大提高!

  在生活上

  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对时间观念性十分重视。由于*易*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敢于拼搏刻苦耐劳将伴随我迎接未来新挑战。

  在工作上

  我通过加入院学通社与合唱团,不但锻炼自己的组织交际能力,还深刻地感受到团队合作的精神及凝聚力。更加认真负责对待团队的任务,并以此为荣!

  学前高等教育毕业生自我鉴定 5

  本着对幼教事业的热爱和对踏入大学校门的无限憧憬,我报考了xx学前教育专科。在参加电大学*的时间里,我收获了许多知识,也结交了不少幼教的同行朋友,我本着学好本专业,尽量扩大知识面,并加强能力锻炼的原则,大量汲取知识财富,锻炼了自己的各种能力。

  学*了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我认真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不断理论联系实际,从而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学*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在专业技能上,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今后的处理幼儿突发事件中,更得心应手了。

  在理论学*方面,我更努力学好基础知识,所以在学*上踏踏实实,一点也不放松自己。我认为好的学*方法对学好知识很有帮助,所以在每次考试后,我都会总结一下学*经验。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每每看到自己不断的进步,我就会对自己更有信心,更加坚信知识的重要性了,对我们教师来说,我觉得光学好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不断的加以应用,让理论和实际接轨。把学前教育的知识加以贯通,灵活应用。

  在xx学*期间,最让我受益匪浅的就是《教育学》《心理学》的学*,使我明白了,合格的幼儿教师不仅要关注孩子的学*,更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塑造他们健康的人格和培养乐观向上的心态是我今后努力的目标。

  短暂的xx学*生活过去了,我不仅学到了丰富的专业文化知识,体验了快乐的大学生活,提高了教育教学能力,而且更加坚定自己的追求,我将充分挖掘人生价值,发挥个人潜力,有效地服务于教育事业,服务于社会,做名优秀的幼儿教师,不悔于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 (菁华3篇)(扩展8)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文汇总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文 1

  第六十六条 对高等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十七条 中国境外个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进入中国境内高等学校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第六十八条 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

  本法所称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是指除高等学校和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外的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

  本法有关高等学校的规定适用于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但是对高等学校专门适用的规定除外。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文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事业。

  第四条 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 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第七条 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第八条 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第九条 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第十条 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在高等学校中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之间、高等学校与科学研究机构以及企业事业组织之间开展协作,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 ***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高等教育事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才和***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

  第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管理由***确定的主要为全国培养人才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高等教育工作。

  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五条 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

  第十六条 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高等学历教育应当符合下列学业标准:

  (一)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

  (二)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十七条 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第十八条 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

  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实施专科教育。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科学研究机构可以承担研究生教育的任务。

  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

  第十九条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

  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

  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学,其学业水*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承担实施继续教育的工作。

  第三章 高等学校的设立

  第二十四条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十五条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大学还必须设有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设立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制定。

  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具体标准,由***授权的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规定的原则制定。

  第二十六条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其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学研究水*,使用相应的名称。

  第二十七条 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

  (二)可行性论证材料;

  (三)章程;

  (四)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

  (三)办学规模;

  (四)学科门类的设置;

  (五)教育形式;

  (六)内部管理体制;

  (七)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

  (八)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审批,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委托由专家组成的评议机构评议。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由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机关审批;修改章程,应当根据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二条 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第三十五条 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国家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成为国家科学研究基地。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第三十七条 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第三十八条 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高等学校不得将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财产挪作他用。

  第三十九条 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其领导职责主要是: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确定。

  第四十条 高等学校的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高等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

  第四十一条 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高等学校的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四十二条 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

  (二)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三)调查、处理学术纠纷;

  (四)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五)按照章程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本学校办学水*、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四十五条 高等学校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十六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公民,学有所长,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也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四十七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高等学校的教师取得前款规定的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三)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四)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教授、副教授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具体任职条件由***规定。

  第四十八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

  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第四十九条 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高等学校的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十条 国家保护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改善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

  高等学校应当对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或者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 高等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章 高等学校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四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

  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

  高等学校应当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

  第五十七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第五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

  第七章 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

  第六十条 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依照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的经费逐步增长。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高等教育投入。

  第六十一条 高等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保证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不得抽回其投入的办学资金。

  第六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在校学生年人均教育成本,规定高等学校年经费开支标准和筹措的基本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年经费开支标准和筹措办法,作为举办者和高等学校筹措办学经费的基本依据。

  第六十三条 国家对高等学校进口图书资料、教学科研设备以及校办产业实行优惠政策。高等学校所办产业或者转让知识产权以及其他科学技术成果获得的收益,用于高等学校办学。

  第六十四条 高等学校收取的学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六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高等学校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对高等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十七条 中国境外个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进入中国境内高等学校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第六十八条 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

  本法所称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是指除高等学校和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外的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

  本法有关高等学校的规定适用于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但是对高等学校专门适用的规定除外。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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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二条 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第三十五条 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国家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成为国家科学研究基地。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第三十七条 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第三十八条 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高等学校不得将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财产挪作他用。

  第三十九条 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其领导职责主要是: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确定。

  第四十条 高等学校的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高等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

  第四十一条 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高等学校的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四十二条 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

  (二)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三)调查、处理学术纠纷;

  (四)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五)按照章程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本学校办学水*、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文 4

  第四十五条 高等学校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十六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公民,学有所长,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也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四十七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高等学校的教师取得前款规定的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三)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四)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教授、副教授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具体任职条件由***规定。

  第四十八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

  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第四十九条 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高等学校的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十条 国家保护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改善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

  高等学校应当对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或者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 高等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做好本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文 5

  第一条 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事业。

  第四条 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 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第七条 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第八条 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第九条 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第十条 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在高等学校中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之间、高等学校与科学研究机构以及企业事业组织之间开展协作,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 ***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高等教育事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才和***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

  第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管理由***确定的主要为全国培养人才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高等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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