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刚开始读这本书时,认为宝葫芦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宝贝,我觉得要是我也有个这样的宝葫芦该多好哇!可是当我读完这一整本书时,宝葫芦在我心中的形象真可谓是一落千丈。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王葆的孩子,他很喜欢听奶奶讲关于宝葫芦的故事,十分渴望自己也有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一天,他去钓鱼,出乎意料的钓上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玩的就有好玩儿的,想要吃的就有好吃的。宝葫芦为王葆变出了许多名贵的花草,变出了许多可爱的金鱼,变出了崭新的自行车、陶瓷娃娃、和许多奖章、锦旗、还有花不完的钱。此外,宝葫芦还为王葆写作业、做飞机模型、做电磁起重机……王葆觉得自己过上了十分幸福的生活,比普通人幸福多了,自己是一个拥有特殊幸福的人。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一次,同学们都想借《科学画报》这本书,宝葫芦就把这本书悄悄地塞进了王葆的书包里。王葆十分紧张,因此造成了一件接一件的麻烦;王宝和同学们下象棋时,心里想着把“马”这颗棋给吃了,宝葫芦就立刻把“马”塞进了王葆的嘴里,使王葆觉得特别不舒服;王葆和同学们打扑克牌时,他们的好牌都被宝葫芦变到了王葆手里,让同学们惊慌失措,不能继续玩;数学考试时,卷子上的题王葆不会做,宝葫芦便把苏凤明未写名字的卷子给了他,让他交了上去。数学老师发现这卷子是苏凤鸣的,便问王保是怎么回事,因此他备受同学们的嘲笑和猜疑……

      他伤心的离开了学校、离开了家,来到了遇见宝葫芦的河边,他问宝葫芦之前给他的那些东西是怎么来的,从而得知宝葫芦给他的.一切东西都是偷来的。他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把宝葫芦扔掉,可宝葫芦就是不肯走。他懊悔莫及,最后王葆向大家澄清了事实,这场梦也结束了。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却说明了要想得到真正的幸福,要靠自己的双手来创造。告诉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用自己的汗水与劳动换来的成果,才是最宝贵的。只有自己亲身劳动过,才懂得成果的宝贵。文中的宝葫芦虽然能为王葆变出各种各样的东西,而且随他心意,但这一切都是偷取的,是别人用汗水和劳动换来的。我们不能学*宝葫芦偷窃的行为,要学*葆知错能改的良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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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徒生童话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放假看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上了一堂很棒的课。

      在丹麦哥本哈根入口处的海面上,一尊铜像浮出水面。它告诉人们这是丹麦,因为它是丹麦的象征。但它并不代表丹麦的开国元勋,也不代表某个丹麦王朝的杰出英雄,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女性。她坐在一块石头上,若有所思地看着大海。她在沉思什么?谁也猜不到。没人能叫出她的名字。她没有腿,只有一条鱼尾巴。原来她是一条美人鱼——“海之女”,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一个童话的主人公。

      “海之女”住在海里。她可以在深蓝的水下世界里自由地度过三百年的泡沫,结束自己无忧无虑的生活。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几倍,但她是一个低级生物,没有人类特有的“不朽的灵魂”。为了获得这个灵魂,进入更高的人生境界,她放弃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忍受着用一双美丽的人腿代替鱼尾带来的巨大痛苦。她爱上了一个人类王子,并希望通过与他的爱分享一个人类的灵魂。但是王子最后还是娶了一个私生女,她的希望破灭了。如果她想保持“海之女”的身份,继续无忧无虑的度过300年,就必须在婚礼当天早上用尖刀捅王子的胸口,让他的血流到她的腿上。这时候她的腿就可以恢复成鱼尾了,就可以重新回到水下世界,回到家人身边。但她没有这样做,而是一头扎进了海里,变成了一个泡沫。

      《丑小鸭》它生下来是因为丑,人和动物都不喜欢。在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苦。后来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了。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靠自己的努力变成了天鹅。它告诉我们,无论你做什么,不要害怕愚蠢,只要你用心去做,你就会成功。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小女孩是一个生活在贫困家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和寒冷。除夕之夜,一个下雪的晚上,一个光着头光着脚穿着薄薄的旧围裙的小女孩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又冷又饿。她没有卖火柴,不能回家。最后,当她掏出火柴取暖时,许多空洞的梦出现在她面前,但最后她却冻死在街上。我为她的死感到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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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安娜是俄国上流社会的迷人贵妇,这种贤妻良母类的女人,让人感到一种慈祥的安宁。但是,她接下来与渥伦斯基邂逅之后的事情,以及她最后走的极端,让人感到深深怜悯。

      她是一个懦弱的,一直在劝慰自己的人,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是一种没有羞耻感的人。在社交界,她是一种美丽的,慈祥的,任何人都喜欢的形象,可是,当她疯狂之后,为爱情所忙碌,以名誉和儿女为代价的这种行为,让人困惑和不解。

      在这场与列文、吉蒂、卡列宁、渥伦斯基等人的多角恋与各自婚姻的爱情的对比下,安娜无疑是可怜的,她选择独自承担了无望爱情的全部后果。列文无疑是成功的。他在婚姻的道路上,窘迫,失落过。但是经过蜕变,与自己心爱之人喜结良缘,并接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米佳。而安娜与渥伦斯基婚外情,是最让人所不齿的。他们有了在自己罪恶的结合下的牺牲品:女儿安妮。

      其实,最后害死安娜的,不是别人,是安娜自己。她走上了条极端的路,没有自制力其实是种可怕的东西。嘴上说着,我可以压抑一切的感情,可是心中却不这么想。是安娜的心口不一害了自己。明明是来促成渥伦斯基与吉蒂的婚事,却将自己搭了进去。表面上,压抑着,那真实,又是什么?因为自己成为了导火索,所以引发了后来的一切。渥伦斯基的逐渐冷淡和抛弃,卡列宁的渐渐折磨、后来的卡尔塔索夫夫人的公开羞辱以及文章最后她的卧轨自杀。一切的前因后果,都在于此,都在于她的不安于本分,心中的自制力不高。这是一场悲剧,由她亲手导演,演员最后全部走光之后,又由她自己,最后终结。

      这部以死亡而收场的戏剧性悲剧,却成就了安娜·卡列宁娜的形象。这种对自己婚姻不贞,背叛家庭,抛弃自己的儿子,又担心被自己的儿子看不起的女人,是被世人所厌恶和不耻的。私通在上流社会并不少见,可是少见的是,安娜·卡列宁娜的勇于承认,虽然最后得到的结果是被上流社会抛弃。但是,在这种列夫·托尔斯泰*乎苛刻的描写下,安娜·卡列宁娜的缺点,也正是她的闪光点所在。这突出了一个叛逆的女人,和敢于与现实社会对抗的形象。这句话有褒有贬吧,可是谁又去管她呢?在婚姻中,上流社会对待不贞夫妻的惩罚是不同的,而丈夫*乎变态的宽恕,对安娜产生了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无形的压抑感。安娜在别人眼里是怯懦的`,但是,她的真正的形象,却是光辉的,作为一个对比人物,她最后的往铁轨上的一卧,成就了她的勇敢,反叛的精神女性。也许正如现在的人所说:自杀的人,是勇敢的,因为,很少有人有勇气去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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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蓝色的彼岸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当我还没读过《天蓝色的彼岸》的时候,死亡,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

      《天蓝色的彼岸》说的是小男孩哈里因和姐姐吵架去骑车买笔,没想到车祸让他到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自我的爸爸、妈妈、姐姐、教师和同学们,可是不知如何传达自我的心声,直到他碰上一个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明白,没有必要害怕死亡,死亡并不是生死离别。作者用单纯而清新的文字很好的解释了死亡的意义。当我们活着的时候,新鲜的空气,一个舒适的午觉,以及向晚的微风,各种完美的事物都会让人感到惬意。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死了,会不会不能享受这些完美的东西?如果我死了,爸爸妈妈还看得到我么?如果我死了,真的要去喝那所谓的”孟婆汤“然后进行所谓的”转世“吗?当读了这本书的时候,你就会明白这一切一切的答案。

      《天蓝色的彼岸》里的哈里死了以后,他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跟他的家里人道歉,没跟她的姐姐雅丹道歉,而为自我的所作所为感到了愧疚。如果死亡了,真的和本书中说的一样,能够完成遗憾吗?很多人都在说:“来生我必须给你做牛做马”之类的话,但真的有来生吗?我不敢有来生,也不敢信来生。

      本书的作者艾利克斯·希尔女士在文中写过一句话:决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你睡觉前,请不要仇视任何人,异常是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爱的.人。说不定,你睡着后,就再也起不来了……而这次的仇恨,则成了你终生的遗憾。用《天蓝色的彼岸》里面的道理说,你就得一向游走在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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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问世以来已有一个半世纪之久的《基督山伯爵》是世界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主要讲述的是十九世纪一位名叫爱德蒙?邓蒂丝大副受到陷害后锒铛入狱的悲惨遭遇以及之后成功越狱、化身基督山伯爵成功复仇的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境并不简便,尽管结局是完美的——坏人都得了应有的报应,主人公也将和自我深爱的伴侣过上幸福完美的生活,而我却感不到欣喜,仅有些心酸、恍然和不贴合年纪的感叹。

      无疑,从被诬陷进监狱开始,他的人生便毁了。他明明拥有大好的前途和深爱着的美丽的未婚妻,却在一夕之间被最信任的朋友亲手摧毁,自此,掉入绝望的深渊。在监狱中他饱尝磨难,过着非人的生活,若没有法利亚长老传授他知识,并在临终前把基督山岛上埋着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他能复仇么?他的监狱人生还要持续多久?主人公自我说“最恐怖的不幸,最可怕的痛苦,被那些爱的人遗弃,受那些不认识的人迫害,这一切构成了我青年时代的苦难”,无辜的他何其痛苦!或许他的复仇很成功也很大快人心,可对被苦难折磨、被仇恨折磨了十几年的他来说,伤害一旦造成,再如何“医治”也终是于事无补、难以抹去。

      复仇过后,他却并不欢乐。这不禁让人感叹,人生便是如此,建立在愤怒、复仇之上的欢乐,永远不可能是真正的欢乐,得偿所愿后反而心头空落落的,尤其对把复仇当作生命支柱的主人公而言,随着仇恨源头的消失,他生命的支柱也消失了。我觉得正是遇到了海蒂,才让他有了活下去的另一生命支柱。他说:“我的本性虽善良、坦率和宽大,但我却变成了狡猾、奸诈、有仇必报。”这说明他已经认识到自我了,于是善良的他最终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重新像个*凡人一样过细水长流的生活。经历

      了许多,最终都是要回归*淡的。经历了所有,无非是让自我的心灵得到*静。我想起不知在哪看到的一句话:“我们最怀念的依然是那个纯洁天真的自我。”也许,这也是另一种主人公所说的“等待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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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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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只觉得《城南旧事》的故事是生动而曲折的。现在,随着英子的视角一步一步向前推进,我看到了成年人之间的心事和丑陋。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惠安馆里的那个疯子。毫无疑问,她是爱的受害者,但也是一个悲伤的母亲。

      若是换作张爱玲的笔法,一定得愈发衬托出她的悲哀,她怎样爱她一去不回的丈夫,怎样想念她那不知所踪的孩子。

      她一直在寻找孩子,所以当她看到英子时,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她叫过来,看看她脖子上是否有胎记。那是她留给孩子的。

      也许,和英子逐渐认识是因为英子和她孩子年纪相仿产生好感。众人见她都畏之远之,背后又忍不住家长里短悄悄议论她的故事,惋惜她同情她抑或是嘲讽。独有英子不懂这些事故,只循着本心和她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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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年级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读了《西汉故事》之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项羽邀请刘邦去鸿门宴这一段。

      话说刘邦到了关中自立为王,而且,还不让项羽进关,项羽气得连眼珠子都瞪出来了。再加上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派出使者前来告刘邦的密,简直就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令双方的形势更加紧张了。读到这里,我觉得曹无伤这种人不值得重用,怪不得后来被刘邦杀了。可是,项羽营里也有一个人泄密了,他就是项羽的另一个叔父项伯。

      刘邦听闻消息后,很害怕,他请项伯在项羽面前替自己分辨几句,项伯也答应了。

      最后,项羽与刘邦在鸿门宴相会,虽然项庄曾想以舞剑为由杀死刘邦,但是没成功。刘邦也证实了自己是清白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刘邦这种大丈夫能屈能伸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他后来之所以能称霸天下也正因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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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莱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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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色龙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最*,我读了《变色龙》这篇小说。这部小说很好地展现出了俄国沙皇的黑暗统治下军官的无耻,让我感触颇深。

      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喜欢作威作福的人。他在赫留金等普通市民面前趾高气扬,俨然是一位长官。说话的'口气更是十分傲慢,他那一喝一问中也透露着他的跋扈与不可一世。我觉得契诃夫真是把这个爱装腔作势的沙皇军官写活了,我也体会到了奥楚蔑洛夫那耀武扬威之卑鄙。再看看他的四句喝问,把狗咬人这一普通事当做案件,不难发现他小题大做,总趁机耍威风的性格。他让我从心底里讨厌他,他在这里就是一个咄咄逼人,骄傲于世的军官。

      同时奥楚蔑洛夫也是一个卑躬屈膝的人。他在听说好像是*加浩夫将军家的狗后,马上变得惴惴不安,却若无其事地否定自己的话。接着极力维护狗没咬人的事,而刚才的判断被扔在了一旁。他在长官的面前畏首畏尾、阿谀奉承,一点儿也不敢反抗。面对上级的狗,他自然也十分“尊敬”。一旦狗是上级的,身价倍增。我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实在是太恶劣了。而这种行为又延续到了今天,下级对领导是出手大方不“在乎”钱,就是为了讨领导的欢心。这种行为必须改变。

      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多面人,他的行为让我感到恶心——随着狗的主人之变化,赫留金在他口中从受害者变成敲诈者,又敲诈者变成受害人,之后又成了猪崽子。奥楚蔑洛夫的变来变去、反复无常让我十分厌恶——一个人竟然会这么无耻!一会儿是貌似公正的法官,一会儿又成了上级的庇护者,一会儿为受害人辩护,一会儿又为上级开脱。他不是一个公正的人,就是一颗墙头草——哪边风一大,便向另边倒。谁势力大,他就向着谁,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这种人就是社会的蛀虫,必须铲除!

      读了《变色龙》这部小说使我警醒,它告诉我一个人不要变化无常,不然必会招人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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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城记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这是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题记

      众所周知,法国x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x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x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法国x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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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今天,我到大众书局去看书,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妈妈告诉我,安徒生是很有名的丹麦作家。

      我从第一页开始看,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里描述的是一个寒冷的圣诞夜,天渐渐暗了下来,马路上飘着鹅毛大雪。在这个寒冷的晚上,有一个小女孩,无精打采的在街上走。她的脚上穿着一双很大的旧拖鞋,那是她妈妈生前穿的,她的脚已经冻的又红又肿了。这时,一辆马车飞奔而来,马车夫说了一声“让开”,她在跑的时候跑掉了一只拖鞋,另一只也被一个小男孩抢走了。他还说,将来有了孩子,可以拿它当摇篮。

      小女孩的小手小脚都快冻僵了,她也不敢回家。原来,她是一个卖火柴的苦孩子。她可整整一天也没卖出去一根火柴,连个铜板也没赚到,如果这样空手回家,父亲一定会打她的。再说,家里那几间破草房子和外面一样冷。

      天完全黑了,小女孩走累了,她坐在一个房子的墙角下,缩成一团,可这样她感到更冷了。她的小手几乎冻僵了,她抽出一根火柴棒,燃烧了起来,变成了一座火炉。小女孩刚刚伸出一双脚,想把它们也暖一下,忽然,火炉灭了,小女孩手里只有一个烧剩下来的火柴。她忍不住又擦了一根火柴,这回变成了烤鹅,更好的.是,烤鹅慢慢站了起来,向她走了过来,忽然,火柴棒又灭了。她又忍不住擦了一根火柴棒,变成了一棵高大而美丽的圣诞树。她把手伸过去,忽然又熄灭了。她又擦起了第四根火柴棒,这回,出现的是最疼爱她的老祖母。小女孩说:奶奶,我知道只要这根火柴一熄灭,您就会消失的,说完,小女孩把剩下的火柴全都擦亮了,火柴把四周照的比白天还亮。小女孩说:奶奶,请您带我走吧。老祖母把小女孩裹起来,把她带向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天国飞去了。

      第二天清晨,一群人围着,她的脸蛋红彤彤的,嘴角挂着微笑,那时,她已经死了,是被冻死的。谁也不知道她看过那么美好的东西,飞向了幸福的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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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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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学期利用学*之余时间再次拜读了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又一次让我感到受益匪浅。此书作者彼得·德鲁克曾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克莱斯勒公司、ibm公司等大企业的管理顾问,管理学是他一生主要的研究对象。此书是彼得·德鲁克40多年前写的一本著作,但是书中的思想和观点,现在读起来也仍然让人感到那么实际有效,感觉对自己的学*甚至是整个的人生规划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这本发表于四十多年前——1966年的经典作品在今天看来依然是那么的真实而适用,极富洞察力而且文笔自然。管理大师德鲁克在书中重点阐述了如何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管理者,主要包括:管理者必须学会如何让自己的工作卓有成效,先要从管理好自己的时间开始,通过时间管理四象限法,做好决策,要事优先,让自己的工作有贡献值,并能够用人之长,激发别人的潜质,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措施,取得最佳绩效,等等。在书中,德鲁克把“管理”的适用性扩展到了非常广泛的范畴。组织类型从企业、商业延展到了几乎所有的各类社会组织,只要有组织的地方就需要“管理”;只要需要做出决策,那就需要管理者了,“管理”不再是高层经理的特权,管理者队伍被扩大了。德鲁克从来不将“管理者”等同于“经理”,他认为管理者泛指知识工作者、经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无论其是否有下属,无论其职位高低,只要他们在工作中需要做出影响整体绩效和成果的决策。管理者阵营的扩大有利于专业人员、知识工作者等生产力的释放与激发,实质性地推动组织专业能力的根本性提升,使“管理”成为一项应该被广泛掌握的能力。

      进一步讲,德鲁克先生认为管理者是必须在工作中影响整体绩效和成果决策的知识工作者,由于知识工作者的工作难以监督,因而组织效率将撒于组织成员是否能够对自身进行有效的管理。要想提高管理者的绩效和成就,使工作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提高有效性。书中随后提出,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组织中知识工作者的数量日益增多,并且更重要的是知识工作者们的成果通常要结合起来才能够产生效益,因此管理者的作用和以前相比要重要得多。以上的种种理由,说明管理者必须力求有效!

      德鲁克先生还认为卓有成效的管理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在实践中都要经历一段训练,正是因为有了训练,他们工作起来才卓有成效。有效性是一种后天的*惯,是一种实践的综合,而且必须靠学*获得。接下来他告诉我们,要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必须要在思想上养成的五个*惯,分别是善于利用有限的时间、注重贡献和工作绩效、善于发挥人之所长、做到要事优先及善于做有效的决策。这五个*惯是此书的精髓部分,全书也是围绕这五点来展开说明的。

      德鲁克先生教了我们卓有成效的五招,这五招看似简单,但是要学好、学透,就需要我们在不断实践地基础上,充分理解这五点的内涵,最终将追求成效变成一种*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卓有成效!下面我分别对这五点谈谈我的读后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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