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拉拉升职记》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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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拉拉升职记》相信大家必须有所耳闻,电影风靡一时,杜拉拉也成为大家心目中励志女性白领的代名词,当时看过电影,很长的故事被导演浓缩为一个小时,看过后仅有佩服与向往,今时今日,当我在自我工作中有了些许迷茫失措时,我决定拿起这本小说,来细细品味一下,找一找我的方向。这是一个典型的励志成长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杜拉拉如何从一个小小的销售助理经过自我的努力踏实以及不断学*一步步晋升,最终收获了事业和感情的故事。

      整篇故事中,职场菜鸟杜拉拉先后从国企、民企走到外企,继而走上职场巅峰。看似不可思议却蕴藏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努力及拼搏精神。这其中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学*的地方。

      《杜拉拉升职记》是一本贴*现代生活的书,是对我们现代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杜拉拉,一个“南方女子,姿色中上”。二十出头的杜拉拉初进公司,先是忠心耿耿地傻干,之后发现干了很多活儿,可上司就是不待见。小头儿藏着掖着,为了保住自我的位置不受威胁,关键的业务丝毫不放,关键的知识一点不教;大头儿只想安全退休,不愿承担职责和风险,“该做决定时他思考,遇到困难时他授权”;新招聘的下属一个本事不大脾气不小,一个本事虽强暗藏心计难以驾驭……在复杂的多重关系中,杜拉拉不断进行正面的自我调整,最终百炼成钢。恩,拉拉就这么个女子,我很是欣赏这么个时尚现代能干的lady。

      就这样每一天跟随者书中的拉拉一块欢笑,一块悲伤,感受她的一切,同时也从书中看到职场中一些常见的问题,也学*其中的解决方法。她是一个靠着彪悍的性格和工作的韧劲成长起来的草根,遇到挫折时,她没有退缩,恰逢机遇时,她适时抓住。结局是完美的,无论她的工作和感情,但过程是曲折的,可贵的是她挺过来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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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他们的自在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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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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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一个惬意的午后,我坐在椅子上,喝一口茶,细细品味着《最后一头战象》这篇耐人寻味、百读不厌的故事。

      这是关于一头战象嘎羧的`故事,当它明白自己大限将至之时回到祖传家冢迎接死亡,但嘎羧没有这么做,而是去了曾经与同伴浴血奋战的战场,挖了一个坑,让自己归还大地,与伙伴相聚。

      在我原有的印象当中,大象是笨重的,是勤劳的,是温驯的,有时甚至是暴躁的,可是在这个故事中我认识到的是善良的,有情感的大象,让我感受特别深刻的是这样一幕:嘎羧的鼻子在被太阳晒成铁绣色的粗糙礁石上亲了又亲,许久,才昂起头,向着天边那轮火红的朝阳,“欧——欧——”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看到这里,无数种复杂的情感交织在一起,有怜悯,有疼惜,有羞愧?我想他在回忆曾经奋勇杀敌的场面,伙伴们血流成河的浩壮之景,此时的他在呼唤着离去的伙伴,告诉他们我嘎羧来了,我要同你们一起永远地长眠在这片我们曾流着我们鲜血的战场,长眠在这块“光荣”的墓地。

      动物也是有喜怒哀乐的,是有感情的,它们知道感激,知道牺牲,他们之间有爱情、友情和亲情,这些情感那么深刻,如此恒久,有时甚至连某些人类所不及的,象与象之间尚且还有这样伟大的情感和高尚纯洁的心灵,那我们人类呢?为何不好好爱惜动物,与他们和*相处?不要让最后一头战象成为现实。

      最*,我们学*了《最后一头战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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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斑羚飞渡》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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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斑羚飞渡》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冬天,一群斑羚被狩猎队的猎狗和枪逼到戛洛山的伤心崖上,伤心崖像被一把斧头辟成两半,两边都是笔直的绝壁,除了壁虎,谁也别想爬下去。一旦摔下去,不管是掉在流沙河,还是砸在崖边的沙砾上,小命都得玩完。如果能跳到对面的山崖上,自然就能绝路缝生、转危为安了。可两边有6米宽,只有超级羚羊才能跳得过去,可超级羚羊还没出生呢!之后,首领斑羚把斑羚分成两份,一边是年轻的,一边是年老的',竟然没有一只年老斑羚跑到年轻那边去,还有几只中年斑羚自动跑到一边去。一只老斑羚和一只小斑羚出列了,小斑羚跳了出去,老斑羚紧随其后,就在小斑羚就要掉下去的时候,老斑羚在小斑羚的蹄下,小斑羚用力一跳,到达了对岸,老斑羚就像燃料用完了的火箭残骸,直直地摔了下去。小斑羚和中年斑羚都跳了过去。只留下镰刀头羊一只留在山崖上,没有一只羊给他当中转站,没有一只羊需要他当中转站,这群羊是奇数。在一声枪响后,镰刀头羊直直地掉了下去。

      读了这个故事,斑羚们面临死亡时的镇定,让我感到震惊,老年斑羚们宁可面对死亡也要为下一代铺路的精神,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上。

      一群斑羚被狩猎队追杀,它们被逼到夏洛山的伤心崖,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进退维谷的绝境时,他们作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抉择:斑羚群凭借娴熟的跳跃技巧,以牺牲老斑羚的生命为代价,成功地完成了山涧上的飞渡,为种群赢得了生存的机会。多么果敢地镰刀头羊,多么伟岸的老斑羚,多么宏伟的壮举啊!

      初读这篇就深深地被斑羚的行为感动。这样一群斑羚在面对强敌的步步紧逼,选择了跳过山崖。那每一只获得新生的斑羚,都是以另一只斑羚的身体为跳板,而完成了飞渡的每一只小斑羚的获救也都是以一只老斑羚的生命为代价,老斑羚用悲壮慷慨地死亡升华了生命,诠释了崇高。但是这些必死的斑羚组成了新生的“桥”。这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斑羚的这种勇于牺牲的精神是人类自愧不如的,因为当人类在这种生死关头时往往会临阵脱逃,可作为动物的斑羚却没有,可见动物的品德有时候比人类还要高尚。斑羚那种宁死不屈的意志;那种临危不乱的勇气;那种团结协作的精神;那种视死如归的高尚品质;使作者也为之震撼。

      这篇共有十七个自然段,我认为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自然段,这一段是事情的开端,狩猎队把一群斑羚逼到伤心崖。第二部分(2--13)主要介绍了伤心崖的情况以及斑羚相互帮忙飞跃伤心崖的经过。第三部分(14--17)写狩猎队被斑羚勇敢无私的精神所感动,通过狩猎队的`目瞪口呆,热情地赞颂了斑羚为了种群的生存而甘于自我牺牲的崇高精神,歌颂了斑羚身上所体现的可贵的集体精神。作者在第二部分花了大量的篇幅进行了描写,这些描写文笔犀利,表现斑羚动作活灵活现,是的主要部分。第二自然段介绍伤心崖的情况,这就为下文情节作了铺垫。如果太宽,即使老斑羚作出了牺牲年轻的斑羚也不会获救;如果太窄,那么每只斑羚都可以飞渡,也就没有下文的悲壮感人的情节发生了。可见作者对此处的描写是非常到位的。重点写了镰刀头羊的三次叫声:第一次,发现斑羚们陷入绝境时,镰刀头羊悲哀地“咩”了数声,这是无能为力的表现。第二次在一头母斑羚恍惚走进彩虹的斑斓光带时,镰刀头羊发出了“咩”的吼叫,招回了母斑羚,同时告诉斑羚群,他已经想出了自救的办法,并指挥迅速实施。第三次,在老年斑羚与年轻斑羚两队数量悬殊时,镰刀头羊悲怆地“咩”了一声,这表示为了让更年轻地生命获救,只能牺牲正当盛年的包括自己在内的同类了。这叫声既是忧伤的叹息,也是召唤注定死亡的队伍的命令。在文中写彩虹的地方主要有三处,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作用。第一次是斑羚身陷绝境时彩虹出现了,这渲染了一种神秘的色彩,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镰刀头羊之所以能想出飞渡的办法,或许就是受了彩虹的启示;第二次是斑羚飞渡时彩虹相映,这就烘托了飞渡的气势,渲染了飞渡的悲壮美。第三次是镰刀头羊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这一次充分表现了镰刀头羊的自我牺牲之美。彩虹是虚无美丽的,很容易带来幻想和希望。用美丽的彩虹与斑羚飞渡这一残酷现实形成了鲜明地对比。这儿用美丽的彩虹象征了美好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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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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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信送给加西亚》中的罗文现如今已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精神!照亮世界的热情、永无止境的勤奋、高效能的沟通、卓越的执行力、恪尽职守的责任心、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身作则、挑战自我的勇气、矢志不渝的恒心、坚定的信念!

      日趋现代化的今天,当餐馆的服务员由机器人所取代、当机械化的流程生产因机器人而更高效,失去罗文精神的我们又怎能在职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反,当我们接受一项新的工作、一项新的任务,义无反顾、毫无犹豫的去接受,并投入百分之百的热情,用责任心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克服所有的困难,以身作则,艰辛任务必将因我们的勤奋而完美完成,那么我们将无可取代。又或者我们每个人恪尽职守,勤勤恳恳的完成自己所要承担的所有工作,甚至超额完成,那么我们也将在日益发展的社会中脱颖而出!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即使原地踏步,那么不成长便是退步,时间久了,将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也更融入不了日新月异的环境。

      当我们饱含着罗文精神,那么每个人的无可取代将会让公司让康德玛历久弥新,立于不败之地;当每个人能够用勤奋和敬业脱颖而出,也将会让公司让康德玛变成让总部珍视的一颗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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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猫》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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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只猫儿。要说名字嘛,至今还没有。”这样亲切的一句话为我们打开了一只猫的心灵大门。

      《我是猫》是日本著名作家夏目漱石的处女作,是日本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作品。这部作品是以一只生活在穷家的猫为主人公的。全书以猫的角度来描写看到的听到的,甚至视察人的心理活动。这只猫是一只善思索,有见识,富于正义感又具有文人气质,但至死也不会捉老鼠的猫。

      夏目漱石在描写猫偷吃年糕年住嘴巴的场面时,一方面夸张地刻画了猫儿拼死挣扎的各种滑稽动作,一方面又述说猫儿在这过程中三次发现的真理。“真理嘛,倒是发现了两个之多,可年糕依然年在嘴巴上。”如此诙谐的语句读来让读者忍俊不禁。这只猫甚至还能搬出牛顿第一运动律和第二运动律,真不愧是生活在教师家中的猫!

      在它的眼中,人类是怎样的呢?主人苦沙弥现实、遇事不爽快、心情阴晴不定。他像牡蛎一般把自己藏在壳里。这只猫嘲笑了主人的虚荣心、自负心、及知识分子的种种怪僻。另外一位常来住人家做客的迷亭君,他是个玩世不恭的人。每次来都要大大地吹嘘一番。还有寒月,讲究情趣,却不善于处事,研究些无聊的“知识”。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重视知识,厌恶小市民所追求的荣利。因此,他们在一起聊天时往往以诙谐的语言表达所爱所憎,从中反映出知识分子的种种复杂心态。

      有些人天生自负,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殊不知在猫的严重人类其实只是一种有些可笑的生物,人也不过如此,没有绝顶智慧,没有高尚品质,有时甚至连它们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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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子》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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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子一生穷困潦倒,却能超越贫困乐在其中,庄子能言善辩,尤其善用寓言和小故事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嘲讽那些追名逐利的小人。庄子的文章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充满了尖酸刻薄的讽刺和挖苦。他的所作所为,经常令人瞠目结舌,又令人拍案叫绝。他看破功名,不屑利禄。2月19日:境界有大小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以世俗的眼光,来判断一个事物的有无和无用,庄子却告诉我们,境界的大小决定了对事物的判断,站在大境界上,就会看到天生我材必有用,而站在小境界上只能一生碌碌无为。境界的大小可以完全不同地判断一个东西的有用和无用,也可以完全改变一个人的命运。2月20日:感悟与超越

      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到,世上熙熙皆为利来,世上攘攘皆为利往。可见名利二字是世人难以舍弃的追求。但是庄子的人生哲学是淡薄为大,因为只有超越了所有的功名利禄之心,才能感悟到人生的最高境界,那就是庄子所说的"逍遥游"。2月21日:认识你自己

      庄子里有许多寓言故事告诉我们,由于我们*惯于自以为是,常常把自己的主观愿望强加于客观事物,于是就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现象。而我们又经常会被社会中各种各样的外部评价所影响,而不能真正认知自己的内心,结果被所谓的潮流而左右,在纷繁的大千世界中迷失了自己。2月22日:本性与物性

      人生的最高境界是逍遥游。但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这个游的境界似乎很难达到。人们被太多的物质利益所迷惑,小迷惑也许只是改变了人生的方面,大迷惑则改变了人的本性。人的物质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在疯狂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人们也就失去了幸福的生活。2月23日:总有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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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妇人》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我把《小妇人》放在我书柜最显眼的地方,无疑,它是我看过最让我触动的小说,没有之一。今天我又忍不住翻开,与我的好友相会。

      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梅格,年龄最大,花容月貌,风姿绰约,她渴望长大后嫁给大户人家,成为大家闺秀,有一套豪华的宅子,里面有各种豪华的摆设。然后是乔,乔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亲切,她粗犷、可爱,她渴望男孩子的生活,男孩子的游戏,她甚至希望和爸爸在南北战争的沙场上并肩作战。贝丝,腼腆、内向却十分温和,她也许是四姐妹中性格最好的一位了。艾米,有着皇室公主一般的美貌,她金黄色的卷发与白皙的皮肤一直都是她的骄傲,她想成为一位淑女。

      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甚至是贫穷的。但是,她们对金钱的认识却值得深思。四姐妹都渴望金钱,是的,谁都渴望金钱。她们的故事是从圣诞节开始的,她们渴望过一个快乐,自由的圣诞节,但是她们连自己想要的圣诞礼物都买不起,最后索性每人为妈妈买了一件礼物。她们也愁圣诞节的餐宴,她们拥有的钱在*日吃饱都有些困难,何况在圣诞办宴呢?圣诞节的早上,妈妈出门时碰到了贫困的赫梅尔一家,她们的六个孩子连早餐都没有吃,早已经饥肠辘辘,于是,小妇人们便把她们的早餐全部给了赫梅尔的六个孩子,因此,她们被六个孩子当成是上帝在圣诞节派来的“仁慈的天使”。

      她们长大后,从前的梦想有的早已经伤痕累累,但她们并未放弃梦想。梅格渴望嫁给大户人家,但她最后在金钱与爱情之前,毅然选择了爱情,嫁给了约翰,过着清贫的日子。贝丝的命运之路十分坎坷,但是却充满了鲜花、阳光与温暖,她为了照顾生病的赫梅尔孩子,自己也染上了猩红热,最后竟然不幸夭折,她的生命虽然十分短暂,但是给人的触动却巨大无比。乔的爱情不禁让人哭泣,她是爱劳里的,但是她误认为生病的贝丝爱着劳里,所以痛苦地拒绝了劳里的求爱,最后她还撮合艾米与劳里,自己嫁给了她敬佩的巴尔博士,她与她的丈夫办了学校,为教育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在如今麻木、死板的现实生活中,我渴望抓到像《小妇人》中描绘的那种世外桃源般的宁静生活。也许现在,你正在为你的学*而忧愁,或是匆匆赶去补*班?还是在网游上虚度光阴?或是去哪个幽静的地方为自己减轻压力?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你是否觉得活得浑浑噩噩?我愿意把《小妇人》当作是一部成长小说,在它为我们构造的世外桃源中,这四个小妇人从虚荣走向成熟,从无知走向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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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心得 (菁华6篇)

  • 读书心得
  •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好几本书,但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想吧。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是一个宝贝,我要是有一个宝葫芦该有多好啊,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当把整本书读完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我认为,宝葫芦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是更多的也许是讨厌和烦恼吧!文章是从这里讲起的: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有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过得幸福了,先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却发现宝葫芦知道了自己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自己没有什么事可做了。到了后来还发现宝葫芦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大家,使得宝葫芦没有用了,他也就把宝葫芦给扔了,自己也就彻底轻松了。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什么事都是要用你的劳动的成果换来,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就拿这个宝葫芦来说吧,当你觉得你要什么有什么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很开心、很快活,可是当你发现这些东西是偷来的时候,你心里又会怎么想?不劳而获的东西在你的面前你会吃吗?宝葫芦知道我的心思,在邻居和同学面前把我想要的东西偷来放在我手上,这不是让我在邻居和同学面前难堪吗?所以,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贪图小利,贪心的人是没人理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贪图小利的人,这个宝葫芦的故事正告诉了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有了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成果,才知道劳动的辛苦,就不会把别人的劳动不当回事了。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宝葫芦偷了东西我若接受了,也就等于是我偷了东西,时间长了我就会养成好逸恶劳的坏毛病。我提议,大家来一起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偷任何东西,也不拿不劳而获的东西。王葆最后把宝葫芦扔了,我们大家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的是认为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不对的;而有的人却认为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一种正确的选择。我是这样认为的,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不对的,因为既然王葆认为宝葫芦做得不对,那就应该提早地对宝葫芦说说自己对它的意见,而不是对宝葫芦大喊大叫的,我想如果宝葫芦真的懂得主人心里想什么,就应该和王葆一起做王葆自己想做的事,那宝葫芦也就可以和主人成为最好的一对了。我们不能收不劳而获的东西,但是可以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诚实的孩子吧!

      寒假里,我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读完后,使我受益匪浅。

      《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孩子,在一次钓鱼时钓到了传说中的宝葫芦,从此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一切都来得都是那么容易。可是后来,王葆渐渐发现原来宝葫芦只会不分青红皂白的盲目服从着王葆的命令,最后他才明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把宝葫芦给扔到了湖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想取得成功一定要付出努力,不劳而获是不可取的,也没有不劳而获、异想天开的事,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所有的成功都是要靠自己不懈的努力所争取的,只有踏踏实实、辛苦努力,才会有快乐和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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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你慢慢来》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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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寒假把龙应台的《孩子你慢慢来》看完了,躺在沙发上看着书,嘴角禁不住一次次上扬。这样完美的感情,这样温柔的成长,让我心亦变得如斯温柔。

      故事讲的是龙应台经历两个儿子幼年的成长中以及过程中的所感所思。文字里的.“妈妈”是那样可爱的一个*台湾女子,她在自我的异乡、儿子的故乡,用爱与理智抚育上天送给自我“作为女人的礼物”,用心地感受生命与这个世界最初的接触,感受他们在成长中的喜悦与泪水。文中没有跌宕的故事情节,没有峰回路转的曲折,但有无数的忍俊不禁,无数的低回温柔。成长,是如此可爱的过程;母亲,是这样一个温暖的字眼;孩子,是这样的让人心生温柔……

      龙应台是个聪明的妈妈,她的孩子们是幸运的,她也是幸运的,在孩子的问题上选择了这样一个理智的做法。《孩子你慢慢来》,是的,慢一点,我们能够感受上天给我们安排的是多么丰盛的礼物。更真切地感受爱,我们才会生出更多温柔的情怀,更多的爱。

      所有的育儿书都告诉我们,在孩子的成长中出现了这样那样让你无奈的事必须控制自我的情绪,但在应对孩子时,所有的定力似乎都要打个折扣。我们忍不住要拿自我的孩子去和别人家的孩子进行比较,认为他样样都不应当落后,我们期望他有出乎意料的提高,却不能容忍他有任何形式意义上的退步。

      是的,我们在潜意识里把自我对生活的期许都加在了孩子身上,期望他强大,期望他优秀,期望他不要惹麻烦。却忘记了,他才是自我生命的主人,一切提高与成就都有发生的时间和规律。看过龙应台的《孩子,你慢慢来》,深刻地感悟到应当学会宽容与等待,慢慢地,等待那些生命的必然的到来,等待生命的慢慢成长,这需要温柔的坚持。是的,我们不要做强人,就让我们恢复温柔的本性,让生命恢复它本来的美丽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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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堂吉诃德》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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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书的语言非常精练诙谐,内容也虽然看似有重复,乍看都是堂吉诃德在臆想,然后就和某个不存在或没有恶意的人物打战。但细想,每一次游历都会碰到不同的人,有遭毒打的小孩,有奢侈无聊的公爵夫妇,有村里的好心人的帮忙等,可以说勾画出一个时代的'总景象。

      《堂吉诃德》的产生应该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西班牙经过英勇的“光复战争”,颠覆了*人的统治,完成了统一,依仗其庞大的骑士队伍,雄霸欧洲,征服美洲,成就了西班牙历史上的“黄金世纪”。文学也在这一时期繁荣起来,田园小说、流浪汉小说、骑士文学和戏剧等各种流派争奇斗艳。其中骑士小说在西班牙风靡一时,各种作品层出不穷。应该说骑士小说表现出的“对个人人格的爱护和尊重,为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牺牲全部力量甚至自己生命的勇敢精神,把女子作为爱和美在尘世的代表”(别林科夫),对于冲破中世纪神学禁欲主义的束缚,对于人性的**是有进步意义的。但随着封建经济的解体和火枪在军事上的运用,骑士文化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甚至十五世纪后半叶出现了许多打家劫舍、**放火的强盗骑士,骑士文学也变得越来越庸俗化,但塞万提斯生活的西班牙还流行着五六十部粗制滥造、荒谬愚昧的骑士小说。为此,塞万提斯决

      定创作《唐吉诃德》,“把骑士文学的地盘完全摧毁”。他巧妙的借用骑士小说的形式,借题发挥,把骑士制度、骑士精神漫画化。果然,书一出版,没过多久,西班牙骑士小说就销声匿迹了。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叫拉·曼却,是一个乡坤,原名阿伦索·吉哈达。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又物色了邻村一个**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

      堂吉诃德把客店当作城堡,让老板娘给他举行授封仪式。一路上,他单枪匹马地蛮干,结果身受重伤,被乡亲们抬回家来。第二次,他说服邻村一个名叫桑丘的农夫做他的侍从,一同去游侠,答应人家一旦胜利便可任命为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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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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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时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选自《城南旧事》序言)

      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不料被火车压死。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

      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英子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兰姨娘的味道不对,英子很伤心,想了一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使他们俩相爱,最后他们一起乘马车走了,爸爸很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宋妈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英子随着爸爸的离开,真正地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真正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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