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散文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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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散文1

  如果有一个人可以以任何一种形式在你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甚至有点又爱又恨,那么这个人注定是你一生中最有价值的一位,我的姑姑我想就算一位。

  姑姑长得很漂亮却嫁给了一个不美观的男人,用我姑姑的话说,她就是图姑父身上的一个好工作。

  不过有了孩子,没过几年,机构一改革,姑父成了无业游民,之后,姑姑经常说的那句话,我丈夫的好工作,变成了一种沉默。

  可是事已至此,生米成熟饭,日子还得继续过。

  说句心里话,我对姑父的评价不高,不是因为他在我小时候绝不会给我买糖吃,也不是因为他长得那一对让人厌恶的三角眼。

  而是日常的举止以及生活上的不检点,他的家境是很好了,县城里的人,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不过就像老俗话说的那样,贫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

  就是因为他酷爱,所以殷实的生活如今变成了拮据,有时甚至姑姑自己都说是瞎了眼。

  可是为了孩子又没有办法,时间定格在1999年,他们离了婚,原因很简单,姑父有了外遇。

  姑姑在我家哭了很久很久,看着我的弟弟自己也跟着落了几滴眼泪,后来他来过几次都是说了些好听得废话,不过我们家里人都也明白他的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随后姑姑一个人在县里做起了服装的小生意,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着实吃了些苦头,可是劳动是有回报的,没过几年姑姑有了自己的新家,用她的话说,她从地狱回到了天堂。

  之后,父亲也找她聊过几次话,说趁年轻再走一嫁,但是她都拒绝了,不是因为她还惦记着那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姑父,而是弟弟的缘故。

  终于他也熬了出来*些年,成了县里第一批买车的人,每次坐在她的车里,她总会对我说一句话,人不能只靠一种依赖而活,如果那么会把你饿死的。

  从她的身上,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努力才是一切物质的基础。

我与散文2

  古城,开封,阔别了两个月的我和你,聚首在八月的天气里。你依然用你特有的闷热迎接着我,而我还是初次相见的陌生,或许你并没有留给我太多值得留恋的东西,才让我一接触你的皮肤就会牢骚满腹。熟悉的街道已不再熟悉,陌生的地方依旧陌生。才走了几步你就慷慨的赐给了我满身的臭汗,那是在我可爱的家乡所不曾有过的“恩赐”,可是即使这样,我还要投入你的怀抱,*惯你的闷热,*惯你的陌生,*惯你所带给我的一切。我知道你不会改变自己,那么改变的只有我。我试着*惯,*惯你的脾性,*惯你的生活。就这样,带着对你的准熟悉,我开始了我的单车之行。迎着没有家乡的蔚蓝天空,我慢慢走出已然有我一年痕迹的处所,去寻找将带给我惬意的你——我的单车。你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改变什么,仍旧站在那里,好像你不会疲倦。但是你的身上却落下了岁月的微尘,哦,这才想起,我们已经分开了两个月。我有着让你舒服的责任,你的腿不再强健,所以我给你充了气;你的身躯不再光洁,所以我为你清洗;你的牙不再锐利,所以我为你上油;你的头有了蛛丝,所以我为你摘掉。当那个一年前稚气的你再次展现你的年轻时,我笑了,就那样看着你,傻傻的笑着,你一定知道我的心——我不是开心地笑,是吧,你知道的。我们是一对老情人,有着一年的感情经历,你了解我的脾性,正如我知道你一样,我们的心是通的。

  你带着我走了,是那样漫无目的的走,慢慢的走,你的肢体所到处,就是我目光的落脚点。你带着我熟悉生养你的地方,秋天的景色就是这样的迷人,我沉浸在浓浓的惬意当中,且行且看,且看且行。这里你停下了你的脚步,你知道我迷恋着这样的地方,那是有着我以往梦想的地方,是呀,虽没有梦想中的那么完美,可是我却看到了它的雏形,一排排绿荫堕入我的眼帘,可是这路呢,却不是梦中的路,这时我知道了梦想与现实的距离。有时我们坐的很*,却很远;我们离得很远,却很*。远处光线的熹微,是如水的眼眸,动摇着我的心笙。可是这动摇也只是残存一时,你走了,你告诉我,我们该接着走了。

  即使我还在留恋着,可是你不许我这样,因为还有新的在等着我,等着我去做他的过客。阳光的触摸让我的皮肤沾着丝丝细汗,行进中的微风与细汗耍笑着,而我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他们的游乐场。你带着我走过了我曾走过的地方,你害的我为此回忆了一阵,可是在我要停下脚步细细品味那种感觉的时候,你却告诉了我适可而止,你不希望我再次那样,我知道,你了解我。世事多变,天气也是多变,行进中的我们感受到了雨滴,我知道你一样和我喜欢在细雨中漫步,所以你并没有刻意的去躲闪,而是依然带着我走着,可是世俗的眼光却不让我们如愿,我们只能找个地方去躲避这微小的雨滴,我们成了新的过客。

  未见其物,先闻其香。我的新朋友就落户在这里,他们放开自己的怀抱,是那样的自由自在,在这里他们是真实的自己,他们随意的向我展示着美丽,以至于你我都不敢停下自己的脚步,我们惭愧着,你知道我们惭愧的是什么?是吧,我知道,你了解我。开封的天气又成功的戏耍了我们,让我们为了躲雨而错过了梦中的意象,可是却让我与它们邂逅了,就这样,你和我在它们的心里有了位置,它们也占据着我们的心灵空间。

  至此,原来我们的旅程有了目的,当手中的冰冷物体导航着开封花市的时候,你知道我有了此行的目的,是的,你带着我去了,去见那个不曾见过的东西,你一直在走着,你知道我心急,偶然间,它引入了你的眼球,你停下了,这是你的第三次驻足,本可以一路向北的,可是为了我,你停了。见到她了,我摸着她,她居然缩起了臂膀,哦,我知道,这是她的*性。我和你,还有她。这时,我们三个在一起了,一起回到她的新家,喧闹的街市里,我们三个一起走着,就这样,一起走着。

  映着夕阳的余晖,她,我,你,三个一起消失在开封的路上……

我与散文3

  说我与书有缘,就是我喜欢看书。或许,每一个爱看书的人,都与书有一段难解之缘。

  我与书有缘还与家里长辈们有关系,主要是婆婆爷爷和我父母小时都没读过什么书,因不识字吃了不少哑巴亏,因此他们一定要让小辈们多读些书。还经常说,读书是治愚昧的良药。记得我从上小学开始,父母每次到县办事又有余钱就会给我买一本书,因为有书,我家就成了小朋友经常聚会的场所。

  小时候,我看的是小人书,也就是连环画。它们或隽永飘逸、惟妙惟肖;或雅致细腻、栩栩如生;或虚实相间、妙笔生花;或气势磅礡、引人入胜。通俗易懂的文字、朴实无华的图案,便把个多彩的世界,巧妙地融合在一个个小小的舞台上,呈现在读者面前。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书店少,在我的记忆中全县就一家新华书店,书也不是很多,那时的书籍相对现在来说是很便宜,可那年代不论是拿工资的人,还种地的人,除了供一家老小吃喝,基本上没有多余的钱把买书列入计划,特别是贫困农户人家的娃娃买书似乎是一种非分之想,是一种向往。有时我实在想看新书了就找婆婆要几个铜钱到小卖铺里买了上一本,可这也不是长远之计,就想办法挣钱。如上山摘金银花、采五倍子,砍些黄荆条;收牙膏皮、废纸等到供销社卖点钱,买上几本书。没钱的时候到了书店里就是看看书,可看的时间长了,店员也不大高兴,有时还遭到训斥。后来小镇的街面上出现了一些小书摊,书摊上有很多小人书,就找父母拿几分钱,挑上一本自己喜欢的小人书看上半天。

  在读初一时放了暑假,有一天吃过早饭,就邀了几个好友,便来到书摊上看书,觉得每本书都好看,书中的故事吸引着我们一本又一本地看,忘了自己身处何处,忘了吃饭和回家的时间,一晃就是大半天。等我回到家,发现家里已经乱了套。原来,家里人为了找我,还请了不少人,几乎把小街翻了个底朝天。婆婆看见我回来,眼泪不自主地流了出来。

  上中学有一天上早自*,我将一本小说放在语文书里,佯装复*功课。因为看得太入迷,等书被老师抽了出来才察觉。因为我*时表现好,没有太多批评,不过老师是不赞成我上学看这些书的,担心影响学*。

  可能是经常看书的原因,上学时成绩比较好。有时婆婆爷爷听老师说我读书不错,或成绩单上优秀多,也成了他们骄傲的资本。记得高考结束后我还在看书,有人就嘲讽我,“学都不上了,看书有什么用!”细细品来这话也伤人。可我认为,看书不只是有学问人的专利,社会上小人物一样可以读书,一样可以写作,欢喜便是理由。

  如今条件好了,单位图书室里书架上的书是一排排,应有尽有。读书充实了业余生活,开阔了视野,丰富精神了食粮。特别是一天忙碌之后,有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一杯清茶,是多么惬意。

  因为经常读书,也改变了我的命运,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和途径去读书。书看得多了,就会忍不住将自己想法、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用文字记下来。当然能够变成铅字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儿,更多的是封存起来,过去是放在书柜里,而现在是存在电脑中,偶尔在闲暇时拿出来看看也不失乐趣。

  我并不是博学者,就是“喜欢”罢了。记得我在进修时,有位同事上夜班早早就睡了,老师就问他,你书读好了吗?当时我觉得好笑。其实书是读不完的,若你将读完所有的书作为目标,便失去了意义了。

  现在的书很多,我只是找有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读一读,如果你用一颗细腻的心去品味,才有奥妙可言。

  我喜欢读书,也很爱惜书,生怕把书弄坏了,每次买了书就找一些报纸或牛皮纸给它们包上书皮,不爱惜书的人我也不会借给他。可能是从小养成爱惜书的*惯,包括后来读大学,很少用笔在书上做记号,重点都记在笔记本上,让书始终保持原始的美观。

  我与书有缘,家里书就多,算是最值钱的东西了,占据我很大一笔财富,不过从它们中吸取的营养至今我仍享受着。

我与散文4

  也许春就是在一夜之间苏醒的,我只记得昨日还在与朋友说起,自家窗外的玉兰毫无动静。今日早起,就见了满头的花苞立于枝头。猜想待到日落,必能见到它们聘婷而立。念及此,心下欢喜,只觉上班路上亦是满眼春光,暖风和煦

  记起当年购屋,不过也就看了两个楼盘。到了此处,转到厨房,窗外就是花满眼帘。想到从此能在花色下煎炒蒸煮,当下便失了理智。后来说起,小区另处还有一屋,有极小院落,白色栅栏,当季蔷薇可以纠缠,心中着实懊恼了一番。只是那时年轻,极喜素白幽静之物,白玉兰正是合了自己的心意。不像如今,却爱上了那热闹繁盛的花卉。

  其实玉兰花期极短,含苞盛开谢落,不过几天,若遇骤雨,更是急促。待到花瓣满地,枝头便生出嫩绿叶芽。然后漫长时日,我抬眼望出去的,只是那一片绿色而已。此时的景也应了我的境,烹饪便成了烹制。但我不会忘记见它时的初心,那柔柔一动的怦然。也不会忘了每年春日它带给我的欢喜。有时我随手取了花瓣,当做装千禧果的小碟,或者夹在书页中做书签,那淡淡的幽香伴着果香和书香迎面而来。这阅读的时光也是带着香气的。

  这一株玉兰伴我多年,它总是开的比寻常的要晚些,落败的却反倒是相应的要早些,我似乎并未去想过此间的奥秘。只待知秋与我说起这是背阴的原因所致,才恍然植物的生长兴衰也是有迹可循。想起他日老去,若还能在此处洗手作羹汤,倒也是一种完满。

  小城已是一派春意盎然,花儿纷争,游人笑闹,连空气亦是香得像要凝冻起来。很多人会选择去它城看风景,婺源的菜花成海,武大的樱花绚烂,清远的桃花似锦,皖南的野花满坡。人群蜂拥,想要与自然贴合,感受春的气息。那些一念之间的清溪花影似乎便能永久的在心中着墨。

  而我却是倦了远行,倦了为了探春而赏花的行路。我只会在行走时停下来,去等候一朵梅的盛开,去伸手接一瓣玉兰的飘零。去触碰绒草上的露珠,让风信子带去问候。在那些疾速的闪念间,我依然有着心中最美的桃源,有着最愿意去抚摸的云朵。我们都活在同样的现世,那一半是尘埃,一半是流云的国度。而年年春来时,在温柔的风里,伸出双臂轻轻挽起,这样我们就会同属于一块大地,而这些如风的文字,吹来,落下,谁捡起都无妨。

  于是,我停留此处,摄下*淡中的光影。在暮霭浓稠时与幽光对坐,让浓重的夜色慢慢淹没日间的纷扰。你看,那枝头仍在绽放春色,那远处的弦音仍在琤琮,那灶间的腌笃鲜也冒出了香气。我想我该去温一壶女儿红,再来上一碟醉花生。然后让今夜的梦里,有月色经过,有花香经过。

我与散文5

  土豆,陕北人也叫做洋芋,是我的至爱,它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佳肴。它与我结下了不解的情缘,有它真好!

  土豆又名马铃薯,地蛋,洋山芋,属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是全球笫四大重要粮食作物,原产于南美洲,现主要生产国有*,印度,俄罗斯,美国等。它的营养价值可与苹果媲美,含2%的蛋白质,更有人体所需的8种蛋白质。但我喜好它并不仅仅因为这些,我爱它胜过鸡鸭鱼肉,山珍海味。

  土豆,在我记事起就知道,因为生长在陕北的农村,几乎没有一家能离开它,是陕北农村的一大特产,也是农村一大产业支柱。

  在过去艰难的生活岁月,它是人们维持生计必不可少的作物。当然,我家也不例外。

  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我在离家有七八里地的乡村学校上初中,秋天到土豆成熟时放学回到家,经常要帮着母亲在很远的山地里刨土豆。天黑时,母亲把刨好的土豆给她装起满满一大袋用绳子系好,放在土椤边,然后又给我装起半袋,可我执意要她给我装满,母亲不依,双方争执不休,最终母亲拗不过我,给我装满口袋封紧,用绳子给我捆绑好放在背上,我俩开始回家,感觉脚底下的路十分艰难,路越走越长,那背上的土豆越来越重,可我的倔强让我无法在母亲面前张口,只好硬着头皮慢慢挪动沉重而艰难的步子,一步两步的吃力的前行。

  土豆在入种时,把提前剜好的带眼的小块土豆埋在土壤里,春天种进去,有夏收和秋收,很好玩。我经常陪母亲下地点种,把它当作游戏一样丢进一个个的小坑,然后用小脚将土踢*。过一段时间再去看,啊,全都长出嫩芽,绿嫩绿嫩,我好奇极了。特别是雨后的土地,湿湿的,那土豆苗冒出一个个小脑袋,舒展着肢体,晶莹透亮,仿佛在向我示意。

  用不了多久,当我再次去陪母亲地里时,它们迅速成长壮大,绿叶枝蔓已经爬满大地,笼罩一片,让我看不见丁点土壤。那绿色的枝蔓片片相连,汇成绿色的海洋,每个枝叶长出紫粉的,靓白的,粉白的小花。我从未想到,土豆花开竞有如此动人心魄的美,它光彩夺目,十分耀眼,美得让我心醉,我沉浸在这花的海洋,久久不愿离去。

  等到了秋天,所有庄稼成熟时,土豆与它们一样,也等待着主人的收获。土壤便裂开一道道的小口,那便是成熟的果实埋藏的地方,顺着小缝把手伸进去,准能摸到一个个土豆,感觉很好玩。我用双手挖出了许多,拿在手里把玩,惊讶它的神奇。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喜。

  最有趣的是我和奶奶雨后在地里拾土豆。放学后,只要是下过一场雨,我就偷偷唆使奶奶陪我去地里拾土豆,因为在别人刚刨完的土豆地人们总是拾不净,我和奶奶在地里用眼光扫描,我总是比她早发现,一个个被雨水冲刷露出土壤外,亮白亮白,我和奶奶捡满了小筐,满载而归,回到家中母亲责备我,因为父亲在外上班,经常嘱咐母亲不让我们在外面出去,免得让他们担心,家里的农活尽量不让我和奶奶干。

  我和奶奶拾回的土豆,母亲用来和麦芙一块做熟喂猪,是很好的饲料。

  土豆到了秋收时,将刨回的所有放在地窑里储存,就是冬天的重要蔬菜了。于是,母亲给我们蒸洋芋擦擦,炒洋芋丝,洋芋磨磨,洋芋丸子,炒洋芋片,等等,最美妙的是制作粉条,那是一道很美的佳肴。陕北猪肉撬板粉是我们陕北人的喜好,更是我的最爱。它是陕北人家喻户晓的必不可少的一种蔬菜。用它做的每一道菜我都爱吃,用它能做出各种小吃,数不胜数,人们总能别出新裁,将其做出五花八门的花样来,只要有它我就喜欢,我对它真是情有独钟。

  我爱土豆,虽然它不是山珍海味,但它胜过山珍海味,因为它食而不腻;我爱土豆,虽然它并不美丽,但它耐人寻味;我爱土豆,虽然它并不荣雍华贵,但它朴实无华,淡定从容,从不逢迎。我爱它,愿与它永结情缘。

我与散文6

  儿子的出生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少惊喜,因为做医生的朋友早就告诉我肚子里怀的是个男孩儿。从内心来讲很希望有个女儿,想集千般宠爱于她一身,为她细心穿衣打扮,教她好好为人处世,想着她成长的时刻有心事的时候会第一时间对我讲,想着她长大后,即便成家后还会和我一起挤在一床被窝儿里,说着娘俩间才能说的秘密,想着到我老了的时候她会知冷知热,常在我身边嘘寒问暖……估计男孩子就没有那般性情和细腻的心思了。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女儿是母亲贴心的小棉袄”呢!

  正值稻谷收割的季节,儿子比预产期提前一周来到了我身边,经过几个小时疼痛地分娩,听到了儿子懒懒地几声啼哭。当医生用薄薄的襁褓把他抱着放在我身旁时,便转过身,细细地打量着这新生的小生命,只见他红红的皮肤,瘦瘦的脸有层绒绒的毛不说,竟然有些细细的皱纹,小小的鼻头,薄薄的嘴唇,眯逢着一双眼睛,有些湿润的浅浅的头发却是黑黑的,那张小脸时不时还变换着表情,一份幸福夹杂着激动,真有些不敢相信,这就是与我血肉相连的儿子啊,这小东西从此就是我一生相牵了,我当妈妈了!

  八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口投射在床头,那一刻脑子里蹦出一个词语“晨曦”忙对守候在身边的老公说,给儿子取名晨曦吧,早上的太阳,新生的希望之意。老公却摇摇头,说他也早想好了,叫虎或豹,并说我起的这名字太女性化,男孩子要取强悍一点的或贱一点的名字才好养,还补充了一句,是听老年人说的,然而最终还是依从了我。

  儿子的出生给我带来了不少初为人母的新奇和快乐,还有不少从不曾经历的惊慌和烦恼。同时,也给本就清贫的家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于是当儿子刚满周岁后,便不得不在附*找了份“三班倒”的工作,上班到回家的那条路会经过几口堰塘,两片竹林还有两座坟地,每逢上中班时老公便会到厂里接我下班,有时也抱着或背着儿子一同来。

  记得上班的第一个冬天,本来预计十二点准时做完的活由于机器的原故,最终多干了一个多钟头,收拾好下班时已经凌晨两点了,见到一个人在外等候我的老公便问儿子的事,他说孩子睡下不久,应该不会醒,即便醒了也没关系,没给他脱衣服,房里的灯也没关。还是急急忙忙地往家里赶,当我望着家里窗户透出的灯光,听听没有孩子的哭声,悬着的心才落了地。忙轻轻地打开房门,就在推门的时候,却不知被什么东西嗑出了声响。一看,一根木棍横在门口,欲弯腰拾起时,突然惊呆了:儿子穿着小棉袄,刺着一双小脚正在床沿边站着呢,一见到我便“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忙抱过儿子,揽他在怀里轻轻地拍打着他说:“不哭不哭,爸爸妈妈回来了。”待到儿子不哭时问他,为什么不叫婆婆爷爷,快一岁半的儿子说叫了的,没人理就自己玩了,并说还把一根木棍放在门边,有贼娃子(小偷)来我就用那打他……看着儿子在身旁安静熟睡的模样,俯过身亲亲儿子那张依稀还残留着泪痕的脸蛋,躺在床上睁着失眠的双眼,望着昏黄的灯光,一滴滴泪水滑过脸颊。

  儿子生下了只有五斤四两,加上胃口不好,在同龄孩子中个头总是显得那么矮小,小学读书期间老师总把他安排到前面,不是一排就是二排。发现儿子突然间“长大了”是小学三年级那年的冬天,中午一回家(学校离家很*,中午孩子都会自己回家吃饭)就见他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叫过他洗手吃饭他也懒懒的,*时蹦跳麻利的劲不知跑哪儿去了。忙问儿子咋回事,谁惹你了。没想他迸出一句话说要改名字,还说同学都说他是女孩子,还茜茜公主,茜茜公主地叫他,我乐了,说那是同学喜欢你呀,叫你公主不好吗?没想儿子把嘴撅得老高:“就知道妈妈喜欢女孩子不喜欢儿子。”小小的他说出的这句话的时候让我吃惊不小,忙蹲下身:“谁说我喜欢女孩子不喜欢儿子的,谁告诉你的啊?”“是我听到你和爸爸说过。”“那是和爸爸说笑呢,忙抱过他,我最爱我们儿子曦曦了。”没想到这孩子心眼还不少,还会学着“偷听”并得出如此“结论”男孩子也会有这样细腻的心思呢,让我不得不想到:以后在儿子面前说话得注意了。至于改名的事,是在儿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强烈“要求下,上完小学后为他改了名。“曦曦”当小名“成林”便为书名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孩子都长大**了。别看他高高瘦瘦的个头,很多时候却单纯可爱得很。

  一家三口人在一起时,他孩子的本性便表露无遗,有时他会冷不丁地跳到我面前问我:“妈妈,原来我觉得你好高,还希望大了长你那么高就够了,咋个现在发觉你矮了喃?”我笑道:“说明你大了,长高了,妈妈长缩了,老了啊!”“妈妈才没老。”儿子“不情愿”了。这傻孩子!有时他会在我们面前“模仿秀”学着什么猫呀狗叫的,偶尔用家里的“道具”来个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舞步,卓别林的经典动作,或来段男女腔的对唱,还别说,那有模有样的表演真有几分神似呢!笑点很低的我常被他的逗得前仰后合,会怪嗔一句:“这娃娃都这么大了,咋还那么小啊!”“妈妈,你这句话是病句,什么这娃娃,什么这么大,还那么小,嘻嘻……”呵呵,这儿子!

  记忆里不仅仅只是快乐的时光,也残留着一些不快的印迹。

  “CF”和“三国杀”是儿子喜爱玩耍的电脑游戏。记得去年暑假,想着*时他在外读书的辛苦也就没多管他,但给了他上网的时间,一天不能超过3小时。那暑假期间我每天几乎都在一声声“枪炮”的声音中度过。*时是特别喜欢静的一个人,即使上网也不*惯开音响,就那么静静的看看网页,写点兴趣的小文字。儿子的游戏打乱了我的*惯,“能不能小点声儿?”有时会对着玩游戏的儿子说,通常他会立即把音量关小不少。有时又难免说上一两句“怎么只知道玩游戏,可以看看其它对自己有益的东西。”他没吭声,自顾继续着。开始几天儿子还遵从了我给他规定的游戏时间,后来一天天竟然视我无睹,我行我素了,忍不住生气地对他说:“呃,儿子,你是不是该自觉一点?”

  “咋子嘛!我就是放假回来耍一下游戏你都要说。”正兴趣盎然玩耍的儿子不快了。

  “你长大了到底想干什么,游戏能养家糊口吗?我一脸的郑重,怎么整天沉迷于游戏?”

  “我不成家,郁闷,我又没沉迷呢,唠叨!”

  “哪天没人在你耳边唠叨了,你才晓得那啥味道,你读那么多书,难道不知道唠叨很多时候就是亲情的体现,和你没关系的人才懒得给你说这些,妈妈咋没对别人唠叨,你不想成器,谁也拿你没办法!”

  “又给我讲道理,不想听!”

  一*心里的话被他一句不想听,让我丢下冷冷的一句“你说的,不想听哈,你给我记住了!”

  接下来的一整天和儿子就再也没说过一句话。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接了一个电话后,对我开了口:“妈,我几个同学今天来我们家玩。”我只是嗯了一声,便上菜市去了。中午时分,摆上一大桌饭菜热情洋溢地招待了几个小伙子,不时会碰上儿子的眼光,那眼神里分明看到了无尽感激和歉意。事后,我问他,如果同学不来,你是不是打算不主动叫妈妈了。儿子笑着说啷个会嘛,并笑我说,我妈咋个有时还像个娃娃,还给儿子斗气。其实,我只想告诉儿子:妈妈也是普通的女人,有不同的想法和感受,很多时候也需要理解和关心,尤其是血脉至亲的儿子,妈妈有老的那天,希望儿子能够早点成熟,能像一个真正的男人一样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前几天我险些经历的一次电话诈骗,让我又一次走*了儿子。

  由于怕泄露了手机上讯息,便群发了一条消息,让亲人和朋友不要让人借我的名义上当受骗。儿子看见后发来信息:“咋啦,妈?!”我正想回他,差一点上当,可刚写了一个“差”字,想想还是用电话给远地的儿子说吧。

  晚上躺床上拨弄着手机,没想把那只有一个“差”字的信息发了出去,自各儿笑着自己怎么那么笨呀,于是又添补了一条信息,告诉儿子是我无意按错键发的信息,不用回的,随即关机,安心睡觉。

  第二天一早打开手机,有条信息提示,一看,是儿子发来的。上面这样说道:“妈,我就要回你信息,你说儿子“差”,就是说儿子不得行,哈哈!外加一张咧嘴的笑脸。忍不住,我乐了起来。马上回过一句“呵呵,我的儿子独叶也能成林的。”“儿子一定不负妈妈的厚望。”儿子最后发了这条信息,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欣慰地看着屏幕上的那短短的一行字。

  此时此刻我只想告诉快十九岁的儿子一句心底的话:只要努力做好自己就好,你的身心健康才是妈妈最大的安慰,儿子,妈妈爱你!


我与散文 (菁华6篇)扩展阅读


我与散文 (菁华6篇)(扩展1)

——我与散文 (菁华5篇)

我与散文1

  每个人,都有一个爱好。

  我的爱好,就是喜欢文字。

  在文字的世界里,尽情挥洒,听沙啦啦的声音,闻一缕墨色生香。

  敞开心门,任思绪漫天飞舞,和每个有趣的灵魂相处,隔着人间烟火,听无声胜有声。

  笔下的文字,像是久别重逄的老朋友,又像是一场暗恋,窃窃欢喜,又像一阵心酸,五陈杂味,无处安放。

  更多的时候,这些文字,像夕阳下的黄昏,揉进桔黄色的光辉,在西阳下熠熠生辉。

  当夜色来临,夕阳沉入水面,第二天,又从东方升起,给我希望与力量。

  我知道,有人说,读我的文字太伤感,有太多情怀,太多不舍,太多的倦念,太多的悲哀,其实,不是这样,对于过去,我很坦然,那些经历,绐我的文字,增添不少色彩。

  我的文字相当柔弱,甚至还很幼稚,但我却很努力的在文字里穿行,努力的去创造更美的文字。

  我把心交给文字,不是娇情,是真得喜欢文字,每一个文字都像早晨的阳光雨露,滋润我的心田。

  我的文字非常直白,就像我的性格,直来直去,在别人看来,似乎有点傻。

  但我就是我,我不会伪装,也不想伪装,也不会去迎合,在文字的世界里,可以畅游。

  最*一位日本老奶奶,九十岁高龄写下一本畅销书《人间真好》很*常的事,筒单叙说,没有华丽的词,却读起来很感动。

  我成不了作家,也没有那么大的梦想,但我希望我的文字能感动人。

  如果有可能,我也想写一部自己的书,那怕变不了铅字,我也想去拼一拼,搏一搏。

  我要去做一个与文字赛跑的女子,用笔正正方方的写下每一个汉子。

我与散文2

  如果有一个人可以以任何一种形式在你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甚至有点又爱又恨,那么这个人注定是你一生中最有价值的一位,我的姑姑我想就算一位。

  姑姑长得很漂亮却嫁给了一个不美观的男人,用我姑姑的话说,她就是图姑父身上的一个好工作。

  不过有了孩子,没过几年,机构一改革,姑父成了无业游民,之后,姑姑经常说的那句话,我丈夫的好工作,变成了一种沉默。

  可是事已至此,生米成熟饭,日子还得继续过。

  说句心里话,我对姑父的评价不高,不是因为他在我小时候绝不会给我买糖吃,也不是因为他长得那一对让人厌恶的三角眼。

  而是日常的举止以及生活上的不检点,他的家境是很好了,县城里的人,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不过就像老俗话说的那样,贫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

  就是因为他酷爱,所以殷实的生活如今变成了拮据,有时甚至姑姑自己都说是瞎了眼。

  可是为了孩子又没有办法,时间定格在1999年,他们离了婚,原因很简单,姑父有了外遇。

  姑姑在我家哭了很久很久,看着我的弟弟自己也跟着落了几滴眼泪,后来他来过几次都是说了些好听得废话,不过我们家里人都也明白他的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随后姑姑一个人在县里做起了服装的小生意,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着实吃了些苦头,可是劳动是有回报的,没过几年姑姑有了自己的新家,用她的话说,她从地狱回到了天堂。

  之后,父亲也找她聊过几次话,说趁年轻再走一嫁,但是她都拒绝了,不是因为她还惦记着那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姑父,而是弟弟的缘故。

  终于他也熬了出来*些年,成了县里第一批买车的人,每次坐在她的车里,她总会对我说一句话,人不能只靠一种依赖而活,如果那么会把你饿死的。

  从她的身上,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努力才是一切物质的基础。

我与散文3

  说我与书有缘,就是我喜欢看书。或许,每一个爱看书的人,都与书有一段难解之缘。

  我与书有缘还与家里长辈们有关系,主要是婆婆爷爷和我父母小时都没读过什么书,因不识字吃了不少哑巴亏,因此他们一定要让小辈们多读些书。还经常说,读书是治愚昧的良药。记得我从上小学开始,父母每次到县办事又有余钱就会给我买一本书,因为有书,我家就成了小朋友经常聚会的场所。

  小时候,我看的是小人书,也就是连环画。它们或隽永飘逸、惟妙惟肖;或雅致细腻、栩栩如生;或虚实相间、妙笔生花;或气势磅礡、引人入胜。通俗易懂的文字、朴实无华的图案,便把个多彩的世界,巧妙地融合在一个个小小的舞台上,呈现在读者面前。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书店少,在我的记忆中全县就一家新华书店,书也不是很多,那时的书籍相对现在来说是很便宜,可那年代不论是拿工资的人,还种地的人,除了供一家老小吃喝,基本上没有多余的钱把买书列入计划,特别是贫困农户人家的娃娃买书似乎是一种非分之想,是一种向往。有时我实在想看新书了就找婆婆要几个铜钱到小卖铺里买了上一本,可这也不是长远之计,就想办法挣钱。如上山摘金银花、采五倍子,砍些黄荆条;收牙膏皮、废纸等到供销社卖点钱,买上几本书。没钱的时候到了书店里就是看看书,可看的时间长了,店员也不大高兴,有时还遭到训斥。后来小镇的街面上出现了一些小书摊,书摊上有很多小人书,就找父母拿几分钱,挑上一本自己喜欢的小人书看上半天。

  在读初一时放了暑假,有一天吃过早饭,就邀了几个好友,便来到书摊上看书,觉得每本书都好看,书中的故事吸引着我们一本又一本地看,忘了自己身处何处,忘了吃饭和回家的时间,一晃就是大半天。等我回到家,发现家里已经乱了套。原来,家里人为了找我,还请了不少人,几乎把小街翻了个底朝天。婆婆看见我回来,眼泪不自主地流了出来。

  上中学有一天上早自*,我将一本小说放在语文书里,佯装复*功课。因为看得太入迷,等书被老师抽了出来才察觉。因为我*时表现好,没有太多批评,不过老师是不赞成我上学看这些书的,担心影响学*。

  可能是经常看书的原因,上学时成绩比较好。有时婆婆爷爷听老师说我读书不错,或成绩单上优秀多,也成了他们骄傲的资本。记得高考结束后我还在看书,有人就嘲讽我,“学都不上了,看书有什么用!”细细品来这话也伤人。可我认为,看书不只是有学问人的专利,社会上小人物一样可以读书,一样可以写作,欢喜便是理由。

  如今条件好了,单位图书室里书架上的书是一排排,应有尽有。读书充实了业余生活,开阔了视野,丰富精神了食粮。特别是一天忙碌之后,有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一杯清茶,是多么惬意。

  因为经常读书,也改变了我的命运,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和途径去读书。书看得多了,就会忍不住将自己想法、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用文字记下来。当然能够变成铅字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儿,更多的是封存起来,过去是放在书柜里,而现在是存在电脑中,偶尔在闲暇时拿出来看看也不失乐趣。

  我并不是博学者,就是“喜欢”罢了。记得我在进修时,有位同事上夜班早早就睡了,老师就问他,你书读好了吗?当时我觉得好笑。其实书是读不完的,若你将读完所有的书作为目标,便失去了意义了。

  现在的书很多,我只是找有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读一读,如果你用一颗细腻的心去品味,才有奥妙可言。

  我喜欢读书,也很爱惜书,生怕把书弄坏了,每次买了书就找一些报纸或牛皮纸给它们包上书皮,不爱惜书的人我也不会借给他。可能是从小养成爱惜书的*惯,包括后来读大学,很少用笔在书上做记号,重点都记在笔记本上,让书始终保持原始的美观。

  我与书有缘,家里书就多,算是最值钱的东西了,占据我很大一笔财富,不过从它们中吸取的营养至今我仍享受着。

我与散文4

  (一)挚友小薇

  秋季,其实真不适合孤独的人,萧瑟的落叶,清冷的月,初凉的风,让孤独的人倍感孤独,让落寞的心倍增忧伤。

  我在十月的湘江河畔认识了小薇。

  那天是礼拜六,我坐在草地上看河面上倒映的幢幢高楼。几个人提着桶子走向河边,无意中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好像是担心放了不久又被人抓到的意思。我很好奇,凑上前一看,桶子里有大大小小10多只乌龟。原来他们在菜市场买了乌龟,准备放生到河里。他们是一个QQ放生群的成员,每个礼拜都要举行一次这样的活动,群员AA制,被放生的动物有时是龟,有时是鸟,有时是蛇。其实他们都是工薪阶层,大部分人并不富裕,但他们依然做着常人所无法理解的事,那份执著,坚守,令我深深感动,并毫不犹豫的加入到他们中去。

  小薇是群主,大约三十来岁,个子高挑,有点黑,说话很慢,语气温和,跟她在一起,让人感觉心里轻松而愉悦。

  经过几次接触,我和小薇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也许经过了相似的故事,便有了共同的语言,她的一颦一笑,偶尔的叹息,畅谈时的欲言又止,我都能懂。

  小薇本是惠州的铁路职工,没有生育能力,同为铁路职工的老公爱上了当地的一个女孩。顺理成章的离婚,她在那个地方便再也无法呆下去,回来以后,就一直跟她妈妈住在一起。

  重回故乡的小薇精神上几乎崩溃,她像变了一人似的,医生诊断为重度抑郁症……

  当她轻描淡写的讲述这些时,脸上看不到任何的忧伤,仿佛在漫谈别人的故事。

  “如果没有我妈妈,如果没有杭州的东天目山,你不可能看得到我现在的.样子!”她用非常坚定的眼神看着我,“友友,你一定要去杭州,一定要去东天目山,要在山上住一段时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可以洗涤掉心里所有的尘埃和喧嚣,我相信,你肯定也会迷上那里,不想回来!”

  我很好奇,那座山到底有何魔力,可以让她脱胎换骨般抛却红尘情怨,返璞归真。原来她妈妈是一个在家虔诚修佛的居士。

  我在网上搜索了“东天目山”,原来是风景秀美的旅游胜地,同时,东天目山也是佛教圣地,“八方香客云集来,十万烟火散江南”,东天目山是韦陀菩萨的应迹道场,昭明禅寺距今已有1500年的历史。

  (二)初次相识

  当小薇提议带我去见她妈,我是又好奇,又紧张,一路忐忑的来到她的家。

  小薇的家在老街,下公交车后步行了大约10分钟,来到了一个黑黑的,润润的,窄窄的过道里,走出过道再左转,就来到了一栋三层楼房前,那是一栋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楼房,黯淡的色彩,斑驳的棱角,脱落的表层,在诉说着它的沧桑和无奈。

  小薇家住一楼,前面是一个小院,周边用废旧的钢筋围砌。一转眼便看见院里的众多的绿色植物,深深浅浅的被种植在不同颜色不同形状的花钵里。院里空间不大,但植物品种繁多,我就在那里见识了含羞草。盆栽被修剪的整整齐齐,形态各异,枝叶蓊郁,有几盆花开的正艳,花香袭人,顿觉赏心悦目,舒心惬意。

  “张老师,来客人了!”小薇推开院里的小铁门,对着里面喊。我窃笑:“你真有味,竟然称呼妈妈为张老师。”

  “我妈虔心修佛,人家都叫她张老师,我也跟着叫,她很欢喜,你不用叫阿姨,也叫张老师吧!”

  正说着,一个大约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走了出来,我欣喜的叫着:“张老师,您好!”小薇接着介绍了我。

  “阿弥陀佛!”这是我没想到的回应。

  “友友好能干的,但也辛苦,每天早晨5点半就要去服装市场做生意”小薇接着介绍我。

  “无利不起早!”她淡淡的说着。换作一般的老太太听到女儿这么评价别人,通常都会笑呵呵的附和:“哎呀,真不错,就是每天都要早起,太累了啊!”

  对于我的一脸愕然,她仿佛视而不见。我不由的仔细打量着她。灰白的齐耳头发,浅灰的棉布衣裤,个子偏高,原来小薇的身材是遗传她妈。张老师的脸,眉,眼,唇,处处都像写着“淡”,“静”,“安”。她递过来一杯茶,就离开了,进入了另一间房。小薇指着挂钟说现在是净空法师讲课时间。

  我四处打量张老师的家。

  客厅里摆着一张旧书桌,桌上搁着一台不大的电视机,电视机身上盖着一块白色的四方蕾丝花边。电视机前面摆着一张老式四方桌,想必既是茶几也是餐桌,周边有四把木椅。靠墙一边放着一条藤制躺椅。

  “那是我妈妈的佛堂。”小薇指了指另外一间卧室。

  我走进去,只见墙上挂着几张佛像,房中的一张大桌上摆着一樽大佛像,佛像前有香炉,还有一个的闪着红光的球状体,似录音机,正在轻唱佛歌。桌上整齐的摆放着几棞经书。佛像前的地上是一块木板,上有布制圆垫。屋里檀香飘渺,禅音缭绕,让人仿佛置身于千年寺庙之中。

  我环顾一圈,只见张老师家唯一的电器就是电视机,但家里一尘不染,古朴中透出素雅。

  小薇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你别看我家家徒四壁,其实我妈还算富裕的,我爸我妈退休前都是干部,她把积蓄都捐出去了,庙里整修时,她还出资建了三间房,并长期资助两名特困学生。”

  (三)一言不合

  作为挚友加闺蜜,我自然成了张老师家的常客,每次前去,她不会表现的特别热情,但也不讨厌。

  张老师每天除了听课,念佛,天气好时出去散步,其他的时间都花在了花草上面,她把那些植物当孙儿一样的侍弄。

  张老师家经常会有人登门拜访,除了佛友,就是求助者,各行各业各种身份的都有。他们带着难题带着迷惑而来,跟张老师交谈一阵,最后轻松愉悦的离开。

  我偶尔也会把萦绕心头的烦恼向她倾诉,通常都被她三言两语就拆挷透彻。

  一次,我问张老师:“我安守本分,从不强求,也不故意伤害人,为何却频频遭受这样或那般的人为伤害呢?”

  她轻轻的点头:“能与你相识,即是缘,缘于你的前世,前世是因,今生为果,前世犯的错,就是今生必要偿还的债。”这种解析对我有用,顿时感觉心里轻松,*静。

  张老师常年吃素,每天只吃两顿,过午不食。

  在她家的铁门口,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新鲜的蔬菜。小薇说是别人送的,很多人都知道张老师家吃素,都是自家种的,多余的蔬菜,就送给张老师。张老师从不去刻意打听是哪些人,她说,未到不求,既来则安,若去不惜。

  我跟她说“您好”,她只是淡淡的回答:“阿弥陀佛!”

  我跟她说“谢谢”,她还是淡淡的回答:“阿弥陀佛!”

  我跟她说“再见”,她也是淡淡的回答:“阿弥陀佛!”

  本以为我的生活,会永远的与张老师交织在一起,没想到,在那个寒冷的冬夜,打破了一切的*静。

  我和小薇商议,准备去石家庄开服装加工厂。我凭张老师那种抛却一切红尘俗物的境界,认为她肯定不会反对。可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她咻的站起来,怒眼圆睁,狠狠地瞪着我:“我们家不需要很多钱,你爱财贪利,要去自己去,不要把小薇牵扯进去,你太自以为是了,以为我会支持,你是永远都不可能把小薇从我身边带走的。”

  万没想到会是如此场景,看她*时温文理智,可一听到女儿即将离开自己身边,就完全失态,判如两人,仿佛一只老母鸡张开翅膀,穷尽所有力量去保护身下的幼仔。

  我就如被她狠狠的扇了两耳光,仓惶离开。

  想到她*时的安然和大度,对我不留情面的羞辱让我无地自容,我知道,我再也不会走进那个铁门了。

  (四)终究无缘

  走出了铁门,在寒冷的冬夜,我一个人在车站等公交车。小薇发来了信息,请求我的原谅。

  她说她妈的个性本是超乎寻常的强硬,高傲,她的高傲是刻在骨子里,和他爸吵闹了几十年,没有离婚却胜过离婚,值到他爸患癌去世,享年五十五岁。

  小薇爸爸的去世,让张老师幡然醒悟,从此以后,她吃斋理佛,不问世事。小薇说,没想到十几年的修为,还是没能把她体内的戾气完全洗刷干净。我当然明白,那是因为她是一个母亲,为了孩子,她饱读经书获得的智慧,和长年艰苦的修为,荡然无存。

  后来,小薇一直忙于公益事业,我们很少见面,也只能在网页和新闻里看到穿着红马甲的她。

  后来,我也换了新的环境,从事新的行业。

  在陌生的环境里,我始终无法适应,难免不遭受这样或那样的委屈。

  那个闷热的夏夜,我给小薇打电话,向她倾诉我的不易。我在电话里哭得稀里哗啦,小薇身在外地,她说,你去找张老师吧,对你一定会有帮助。

  我走在曾经熟悉的路上,漫漫回忆过去串门的点点滴滴,越*,我的脚步越慢,当走出过道,看到张老师的家时,我的脚步戛然而止,再也无法往前迈进。窗户上透出淡黄的灯光,好安静,似有梵音飘出,我真想推开铁门走进去,抱着张老师,向她哭诉,那些难以跟亲人启齿的痛苦。相信,她会像过去一样,让我茅塞顿开,豁然开朗,可我终究没有走进去,没有勇气。

  我终究是俗人,我尚有刻在骨子里的清高,还有融入血液里的矜持。

  相见不如怀念,注定今生缘浅。

我与散文5

  儿子的出生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少惊喜,因为做医生的朋友早就告诉我肚子里怀的是个男孩儿。从内心来讲很希望有个女儿,想集千般宠爱于她一身,为她细心穿衣打扮,教她好好为人处世,想着她成长的时刻有心事的时候会第一时间对我讲,想着她长大后,即便成家后还会和我一起挤在一床被窝儿里,说着娘俩间才能说的秘密,想着到我老了的时候她会知冷知热,常在我身边嘘寒问暖……估计男孩子就没有那般性情和细腻的心思了。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女儿是母亲贴心的小棉袄”呢!

  正值稻谷收割的季节,儿子比预产期提前一周来到了我身边,经过几个小时疼痛地分娩,听到了儿子懒懒地几声啼哭。当医生用薄薄的襁褓把他抱着放在我身旁时,便转过身,细细地打量着这新生的小生命,只见他红红的皮肤,瘦瘦的脸有层绒绒的毛不说,竟然有些细细的皱纹,小小的鼻头,薄薄的嘴唇,眯逢着一双眼睛,有些湿润的浅浅的头发却是黑黑的,那张小脸时不时还变换着表情,一份幸福夹杂着激动,真有些不敢相信,这就是与我血肉相连的儿子啊,这小东西从此就是我一生相牵了,我当妈妈了!

  八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口投射在床头,那一刻脑子里蹦出一个词语“晨曦”忙对守候在身边的老公说,给儿子取名晨曦吧,早上的太阳,新生的希望之意。老公却摇摇头,说他也早想好了,叫虎或豹,并说我起的这名字太女性化,男孩子要取强悍一点的或贱一点的名字才好养,还补充了一句,是听老年人说的,然而最终还是依从了我。

  儿子的出生给我带来了不少初为人母的新奇和快乐,还有不少从不曾经历的惊慌和烦恼。同时,也给本就清贫的家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于是当儿子刚满周岁后,便不得不在附*找了份“三班倒”的工作,上班到回家的那条路会经过几口堰塘,两片竹林还有两座坟地,每逢上中班时老公便会到厂里接我下班,有时也抱着或背着儿子一同来。

  记得上班的第一个冬天,本来预计十二点准时做完的活由于机器的原故,最终多干了一个多钟头,收拾好下班时已经凌晨两点了,见到一个人在外等候我的老公便问儿子的事,他说孩子睡下不久,应该不会醒,即便醒了也没关系,没给他脱衣服,房里的灯也没关。还是急急忙忙地往家里赶,当我望着家里窗户透出的灯光,听听没有孩子的哭声,悬着的心才落了地。忙轻轻地打开房门,就在推门的时候,却不知被什么东西嗑出了声响。一看,一根木棍横在门口,欲弯腰拾起时,突然惊呆了:儿子穿着小棉袄,刺着一双小脚正在床沿边站着呢,一见到我便“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忙抱过儿子,揽他在怀里轻轻地拍打着他说:“不哭不哭,爸爸妈妈回来了。”待到儿子不哭时问他,为什么不叫婆婆爷爷,快一岁半的儿子说叫了的,没人理就自己玩了,并说还把一根木棍放在门边,有贼娃子(小偷)来我就用那打他……看着儿子在身旁安静熟睡的模样,俯过身亲亲儿子那张依稀还残留着泪痕的脸蛋,躺在床上睁着失眠的双眼,望着昏黄的灯光,一滴滴泪水滑过脸颊。

  儿子生下了只有五斤四两,加上胃口不好,在同龄孩子中个头总是显得那么矮小,小学读书期间老师总把他安排到前面,不是一排就是二排。发现儿子突然间“长大了”是小学三年级那年的冬天,中午一回家(学校离家很*,中午孩子都会自己回家吃饭)就见他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叫过他洗手吃饭他也懒懒的,*时蹦跳麻利的劲不知跑哪儿去了。忙问儿子咋回事,谁惹你了。没想他迸出一句话说要改名字,还说同学都说他是女孩子,还茜茜公主,茜茜公主地叫他,我乐了,说那是同学喜欢你呀,叫你公主不好吗?没想儿子把嘴撅得老高:“就知道妈妈喜欢女孩子不喜欢儿子。”小小的他说出的这句话的时候让我吃惊不小,忙蹲下身:“谁说我喜欢女孩子不喜欢儿子的,谁告诉你的啊?”“是我听到你和爸爸说过。”“那是和爸爸说笑呢,忙抱过他,我最爱我们儿子曦曦了。”没想到这孩子心眼还不少,还会学着“偷听”并得出如此“结论”男孩子也会有这样细腻的心思呢,让我不得不想到:以后在儿子面前说话得注意了。至于改名的事,是在儿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强烈“要求下,上完小学后为他改了名。“曦曦”当小名“成林”便为书名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孩子都长大**了。别看他高高瘦瘦的个头,很多时候却单纯可爱得很。

  一家三口人在一起时,他孩子的本性便表露无遗,有时他会冷不丁地跳到我面前问我:“妈妈,原来我觉得你好高,还希望大了长你那么高就够了,咋个现在发觉你矮了喃?”我笑道:“说明你大了,长高了,妈妈长缩了,老了啊!”“妈妈才没老。”儿子“不情愿”了。这傻孩子!有时他会在我们面前“模仿秀”学着什么猫呀狗叫的,偶尔用家里的“道具”来个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舞步,卓别林的经典动作,或来段男女腔的对唱,还别说,那有模有样的表演真有几分神似呢!笑点很低的我常被他的逗得前仰后合,会怪嗔一句:“这娃娃都这么大了,咋还那么小啊!”“妈妈,你这句话是病句,什么这娃娃,什么这么大,还那么小,嘻嘻……”呵呵,这儿子!

  记忆里不仅仅只是快乐的时光,也残留着一些不快的印迹。

  “CF”和“三国杀”是儿子喜爱玩耍的电脑游戏。记得去年暑假,想着*时他在外读书的辛苦也就没多管他,但给了他上网的时间,一天不能超过3小时。那暑假期间我每天几乎都在一声声“枪炮”的声音中度过。*时是特别喜欢静的一个人,即使上网也不*惯开音响,就那么静静的看看网页,写点兴趣的小文字。儿子的游戏打乱了我的*惯,“能不能小点声儿?”有时会对着玩游戏的儿子说,通常他会立即把音量关小不少。有时又难免说上一两句“怎么只知道玩游戏,可以看看其它对自己有益的东西。”他没吭声,自顾继续着。开始几天儿子还遵从了我给他规定的游戏时间,后来一天天竟然视我无睹,我行我素了,忍不住生气地对他说:“呃,儿子,你是不是该自觉一点?”

  “咋子嘛!我就是放假回来耍一下游戏你都要说。”正兴趣盎然玩耍的儿子不快了。

  “你长大了到底想干什么,游戏能养家糊口吗?我一脸的郑重,怎么整天沉迷于游戏?”

  “我不成家,郁闷,我又没沉迷呢,唠叨!”

  “哪天没人在你耳边唠叨了,你才晓得那啥味道,你读那么多书,难道不知道唠叨很多时候就是亲情的体现,和你没关系的人才懒得给你说这些,妈妈咋没对别人唠叨,你不想成器,谁也拿你没办法!”

  “又给我讲道理,不想听!”

  一*心里的话被他一句不想听,让我丢下冷冷的一句“你说的,不想听哈,你给我记住了!”

  接下来的一整天和儿子就再也没说过一句话。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接了一个电话后,对我开了口:“妈,我几个同学今天来我们家玩。”我只是嗯了一声,便上菜市去了。中午时分,摆上一大桌饭菜热情洋溢地招待了几个小伙子,不时会碰上儿子的眼光,那眼神里分明看到了无尽感激和歉意。事后,我问他,如果同学不来,你是不是打算不主动叫妈妈了。儿子笑着说啷个会嘛,并笑我说,我妈咋个有时还像个娃娃,还给儿子斗气。其实,我只想告诉儿子:妈妈也是普通的女人,有不同的想法和感受,很多时候也需要理解和关心,尤其是血脉至亲的儿子,妈妈有老的那天,希望儿子能够早点成熟,能像一个真正的男人一样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前几天我险些经历的一次电话诈骗,让我又一次走*了儿子。

  由于怕泄露了手机上讯息,便群发了一条消息,让亲人和朋友不要让人借我的名义上当受骗。儿子看见后发来信息:“咋啦,妈?!”我正想回他,差一点上当,可刚写了一个“差”字,想想还是用电话给远地的儿子说吧。

  晚上躺床上拨弄着手机,没想把那只有一个“差”字的信息发了出去,自各儿笑着自己怎么那么笨呀,于是又添补了一条信息,告诉儿子是我无意按错键发的信息,不用回的,随即关机,安心睡觉。

  第二天一早打开手机,有条信息提示,一看,是儿子发来的。上面这样说道:“妈,我就要回你信息,你说儿子“差”,就是说儿子不得行,哈哈!外加一张咧嘴的笑脸。忍不住,我乐了起来。马上回过一句“呵呵,我的儿子独叶也能成林的。”“儿子一定不负妈妈的厚望。”儿子最后发了这条信息,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欣慰地看着屏幕上的那短短的一行字。

  此时此刻我只想告诉快十九岁的儿子一句心底的话:只要努力做好自己就好,你的身心健康才是妈妈最大的安慰,儿子,妈妈爱你!


我与散文 (菁华6篇)(扩展2)

——与青春的散文 (菁华3篇)

与青春的散文1

  青春是一册日记,记录着成长过程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记录着爱,记录着快乐和忧伤。它的每一页,都倾诉着我们同龄人的心声,都承载着一段段真实的故事。或者是稚嫩的感情,或者是简单的误会,或者是坚韧的拼搏,或者是难忘的过错……在青春的日子里,我们经历着感情的波澜,学*者包容和面对,感受着生命乐章中每一段插曲的意义!

  这里记录着亲情的重量。父母双鬓上日渐明显的白发,皮肤不再光滑的双手,眼角眉梢的鱼尾纹;父母为我们付出的每一滴汗水,每一句叮咛,每一个眼神,都镌刻在我们青春的故事里。这是世界上最崇高的爱,流淌在我们每个人的血液当中。或者轻描淡写,或者笔落千言,其中浓浓的感恩心声无不自然流露,成为青春故事里无法忘怀的记忆。

  这里讲述着师恩的伟大。“三尺讲台,三寸舌,三寸笔,三千桃李;十年树木,十载风,十载雨,十万栋梁”,老师的教诲如春风化雨般,滋润着我们的心田。他们是严冬里的炭火,是酷暑里的浓荫,是川流中的踏脚石,是雾海中的航标灯,,无私地给予我们关心与帮助。没有老师们辛勤的雕琢,青春的宝石将难以闪出智慧的光芒!

  这里充满了友情的温暖。朋友是那个倾听着你的忧伤,分享着你的心情,支持着你的选择的人。生命中时有失落,时有徘徊,而正是有了朋友热情的双手,将我们从沼泽中拉起,给我们微风般的劝慰和阳光般的笑容,我们才重新走入和煦的春天。并肩前行的脚步,携手共进的脸庞,一路且歌且行,友情是青春画卷中不可或缺的那一抹彩虹。

  这里展示了自我的成熟。没有人生来完美,成长便是对自我的完善。曾经的幼稚无知经过打磨,显露出智慧的一角;曾经的放肆轻狂经过自制,成长为理智的行为。一路走来,没有那些脚印,那些曾经跌倒的坑坑洼洼,那些雀跃,就没有离梦想越来越*的方向。没有追悔,不要遗憾,那些曾经舍弃的换来了更美好更盛大的青春,换来了更高尚的人格。

  在青春的日记里,我们还记录着朦胧的情愫。那是百花丛中翩翩起舞的蝶,那是星河中隐隐约约的光,那是流水中跳跃的一滴!那是岁月中若有若无的故事,它们使人生更丰盈,让回忆更多彩,给青春的桂冠上镶嵌上了无暇的宝石。

  无论是对亲情的赞颂,对老师的感恩,对友情的记录,或者是对自己成长之路的叙述,都是值得你我珍藏一生的精神财富!

与青春的散文2

  没有浪漫的前奏,没有特别的约定,我们只是在公交车上不期而遇……

  那一年的中秋节,是我最意外的佳节。那一天,结束了疲惫的运动会,在夜幕降临时,我踏上了归家的公交车。你静静地坐在那里,而我就站在你的身旁,提着沉重的书袋。没有语言交流,你接过了我的书袋抱在腿上,一切都那么自然,好像我们很早就认识了。我摸了摸兜拿出来两块糖,分给了你一块,你接过,抬头向我微笑,沉闷黑暗的公交车顿时被夜空的星光照亮。犹豫了很久,我把手机递给你,你诧异地接过,那上面是添加好友的页面。就这样,我们便相识了。

  以手机为媒介的我们天南地北地聊着。你的名字让我很疑惑,第一次听说过这个姓氏,而且我翻遍字典也没有查到这个姓。以至于我后来和朋友提起你,大家都以为你不坦诚。第一次见面,你夸我的眼睛很漂亮,微笑时很好看,我亦被你幽默风趣的语言所吸引。

  第二天我去你所在的村庄洗照片,出发前给你发了消息。在那条街道上我看见你骑着脚踏车路过的身影和你灿烂的.笑容。我很是兴奋。

  虽然我们都已是高三的学生,但那一段日子,我们每天晚上都上网聊天。我的室友以为我恋爱了,你亦向你的同学诉说着一个大眼睛漂亮的女孩子。你的同学很是好奇,要你带他们来见我,而我却惴惴不安,久久不敢应许。因为我有一个秘密,一个不敢让你知道一丝一毫的秘密。某个周六的晚上,你和你的同学应约出现在车站,手中提着两大袋子的零食。虽然只见过你一面,但是我还是第一眼就寻找到了你,拉着我的朋友过去。那天晚上,我们在网吧度过,我依然很忐忑,哼哼哈哈的像个傻瓜,生怕那个秘密被你发现,再也听不到你叫我“丫头”“笨蛋”。

  后来你告诉我,你是复读生,刚刚和你的女朋友分手,她已是大学生远走他乡了。她是一个好女孩,你们在一起很多年了。你不会离开这座城市,因为这里有你年迈的父母。我知道这些,心中泛起一阵酸涩,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你,因为我也会离开这座城市。我告诉我自己,不要爱上你,爱上你只会是个美丽的过错。因为流浪是我今生的宿命。

  有一段时间,我托了许多朋友,同学帮我买手语书,找了很久都没有买到。无奈,我向你求助。你每天放学便去书店,跑了好几个书店后,终于买到了一套手语书。你告诉我周日就来给我送书,我很开心,也很期待。结果那天我们学校补课,你坐在天桥上从下午三点等到晚上六点我们学校放学。那是冰雪尚未消融,哈尔滨的春天仍是寒风凛冽。我在教室里收到了你的短信,知道你在外面等我,我如坐针毡。下课铃声一响,我就冲出了教室,老师在后面喊我的名字,我都没有理会。我知道相比这些,你为我的付出更值得我去珍惜。在天桥上,我看见你瑟瑟发抖的身影,很是心疼。我向你飞奔去,有一种拥抱的冲动,可是我并没有拥抱你。我问你冷不冷,你回答说不冷,可是我分明看见你冻红的耳朵和双手。你说你出来很久了,要回家了,我不依,任性地要请你吃饭,拉着你的衣角摇晃。你拍拍我的肩膀轻声说“丫头,听话。”你最终没有架住我的任性,陪我一起吃饭。我捧着你厚厚的书,感到很温暖。那天当着你的面,我不小心告诉了你,我要离开哈尔滨,去追求我的梦想。你沉默了许久,我也不敢开口,我像是个做错事情的孩子,生怕再说,泪水就会喷涌而出。吃完饭我送你去车站,我给你书钱,你没有接。临别时你叮嘱我“丫头,要高考了,好好学*,不要再上网了,放假我去找你玩。”我强笑着答应了,夜晚的暗淡的月光没有出卖我的忧伤。高考落榜、失恋的阴影依然笼罩着你,而我,也伤了你的心。

  我不知道那个秘密你是否已经知道,一场疾病在我幼时便夺走了我的听力,现在的我只能借助助听器听见微弱的声音,与人交流很困难。不能在哈尔滨上大学,是因为我要去的是哈尔滨没有的特殊大学。不想让自己尴尬的一面暴露在你面前,我一直伪装着自己,每一张笑脸的背后都隐藏着我脆弱的心和深深的伤疤。

  过了很久才看到你的QQ个人说明已经换了,“既然你要走,那我只好当你没来过。”没有名称,没有指代,但直觉告诉我,这是写给我的,心猛然像是被谁抽空了一样。某些人,某些事,错过了终究错过了,再多的泪水也淹没不了回忆。

与青春的散文3

  (1)

  我用了十六的时间为思考,却浪费了十七年的韶华。

  (2)

  人的生命中总会出现那么一些人,带着浅浅的微笑,远远的看着你,这时即使是一个人在战斗,也永远都不会感到孤独。因为能留下那些笑脸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有些人不能陪你一辈子。于是我*乎疯狂的想要挽留,结果却让他们变得飘渺了……小四说:“一个人身边的位子只有那么多,你能给的也只有那么多,有些人要进来,那么,有些人就不得不离开。”

  本来这段感情我一直是压抑在心底的,直到从北京比赛完了回到家之后,收到一条条朋友的短信,突然间就觉得很难过。看着放在书房里的毕业照,那一张张泛滥着青春的笑脸,想到与我一起挥霍高一的人,就会有扬花漫天般的回忆。内敛的感情终于决堤了,轰轰烈烈,溃不成军。

  (3)

  学校永远都是个换汤不换药的地方,想读书还得靠自己,这句话不管在那所学校里都管用,如果把“读书”换成“成功”的话,那么这句话我想在哪都管用,而且还是为断不多的至理名言。

  在这个不换药的地方,我每天都穿梭于大红柱子之间,然后在从教室到阅览室的路上流连忘返,于是时间就在指尖这么轻轻滑落。等到十八岁的时候我们就老了。真的,杜拉斯是这么说的。我们每天都是这么机械的活着在大考与小考的罅隙之间,在背投电视和投影仪的交叉播放之后,在把所有人的棱角都磨*之后,在将任何的桀骜都**温顺之后。终究都弄懂资本主义国家之所有会发生循环性的经济危机,其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经济自身的矛盾。在用AL和MG做电极,NAOH做电解质时,AL做负极,这是一个特例。我们来这里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总有人在抱怨食堂的饭菜不好,“一卡通”的价格过高,宿舍的老师太不*人情。但还是这么活着,很少有人反抗过,就像张爱玲说过的:一个人坐在硬板凳上打瞌睡,一边抱怨着一边谩骂着,可到底他还是睡着了。所以一学期下来,班上的同学没丢一个。

  (4)

  郭敬明说过:“我有很多朋友,虽然不会达到一个广告牌掉下来就会砸死三四个的那种,但从来没有觉得因为缺少朋友而孤单过。”我也是。

  和我一起从初中的学校升到这个班的是鸭子,他是个怪胎,从没见他烦恼过,从来没见他皱过眉头,他是个乐观得无法无天的人,换言之就是我怀疑他的七情六欲是不是完整?班主任一天教训他三顿,他依旧死性不改。他是那种很标准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正因如此,他为了证明学*虽然不好,但体育很强而去吊单杠,结果右手被摔成两处骨折,他也堂而皇之的修了2个月的假,学*就更跟不上了。在分班的时候有个老师说过,当你匆匆从一排树下经过,这时一片叶子轻轻的掉在你的肩上,如果你有感觉那你去读文科吧,如果没感觉,那就去读理科。然而这个就算一吨叶子砸在他头上他都没什么感觉的人竟然读文科!而他的理由是理科难学。

  做朋友的我曾推心置腹的跟他讲,你得听话点,读点书,别老那么让老师生气,做事的时候多替别人想想。我花了整整半个晚上跟他唠,那叫一个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为了让他更赞成我的观点,我用了道理论证,事例论证,来阐述我的观点是多么正确,用了夸张、排比、对偶等手法来修饰我的语句,那简真是无懈可击,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登峰造极!到最后连唾沫星都没力气飞了的时候我问:开窍了吗?他面带微笑的说:没有!于是我便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就像小四在《幻城》里描绘*时幻雪帝国的霰雪鸟的眼神一样。

  终于有一天晚上鸭子对我说:我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得很空虚,你说我该怎么办?我想了想说:我要能把你治好了,我就能获诺贝尔医学奖了。他问:为什么?我说因为你这病史无前例!

  “和文字沾边的孩子都不快乐的”这话不假,因为鸭子和文字不沾边,快乐很无法无天!

  (5)

  张爱玲有句话说: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青春像一袭华袍,里面爬满了虱子……彪子改得好: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我提起被年华打湿的裤脚,小心翼翼的朝前走去,扭过头,岁月的倒影就映在了我的脸上。彪子的文采很好的,只是很少看到他写的文字,他也是个很乐观的人,曾经在学校三令五申规定不许带手机的情况下,一天之内没收两部手机,三张卡,第二天他照样有手机打电话。他曾明目张胆的在年级组办公室门口打电话,结果手机如愿以偿的被没收,我只能这么说他真的是“如愿以偿”。

  彪子的名字很男人,可他却有着比女人更女人的性格和装扮,他带脚链,那种用红绳子,玉和铃铛穿起来的链子。然后在整个夏天穿着肥大的沙滩裤在大红柱子之间穿梭,他的身材苗条得不像话,甚至好得连女同学都嫉妒。而且彪子生命中出现过的女人也很特别,不是体训队的就是学裁判的,说不好听都是“男人婆”,也难怪他自己已经是阴盛阳衰了,若是再找下妩媚阴柔的女子,他俩在一起还不得冷死,所以他找强悍女朋友也合乎情理了。只是他从此便得了很多不好的外号,有叫他“非男人”的,又叫“NOT MAN”的,虽然是同一个意思,还有叫“公公”的,不过不管别人怎么叫,他倒也不在乎。

  彪子虽然乐观,可文字中却透露着某种淡淡的,轻盈的,恍若扬花般的忧伤,也许这种感觉就是老师们所说的无病**与哼哼唧唧吧。不过这种感觉正是我所喜欢的,十六七岁的人这种感觉谁没有呢?就算是哼哼唧唧也罢了。所以我和彪子成为了好朋友,就是这样,如此简单!

  (6)

  刘帅哥问我:爱你一万年用韩语怎么说!

  我说:我不知道,何况这样的事情根本办不到,别说一万年了,就是一万天也难,一年365天一万天就差不多40年,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多少40年,就算你能活80岁,那么40年就是你的半辈子,更何况你的前20年根本不能付出爱,你还没有给予爱的权利,40年后你就60岁了,已经垂垂老矣,再过二十年就会一命呜呼,而这后20年,你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见得能自己料理。所以那40年才是你的一辈子,是体现你活着的价值和意义的时候。对此你必须得慎重的考虑!

  刘帅哥为之“倾倒”,然后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你真的疯了!

  然后我说:我疯了16年!

  (7)

  打羽毛球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体育馆的地方跑道,中间段的地方宽敞,两边都是铁栏杆,光线充足。和我打球的是西门大官人,他的球技好得不像话,却总是让我,和他打球感觉很好,即使我知道他是故意让着我,我也心甘情愿的享受“胜利”。于是我们也成了好朋友,理所当然!又是理所当然。体育馆的对面是足球场,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寸草不生,裸露的黄土上总会看见一群打着赤膊的人在上面用汗水滋润大地,还时不时带着脚下扬起的灰尘,也许这才叫张扬的青春吧。不过那些场面在脑海里已经不多了,回忆起来都是支离破碎的场面。

  体育馆内永远都是鬼哭狼嚎的,这一点我敢保证,而且清清楚楚,因为那儿是音乐特长生们练*的地方,每天早上去晨练的时候经过那儿就会听见里面撕心裂肺的惨叫,尤其是在阴天的时候,天阴沉沉的,下着毛毛细雨,你若从那儿经过,肯定毛骨悚然。

  (8)

  也许多少年以后,我再回过头来看这篇文字的时候,也许会觉得有点荒谬,就像小四在无数次的追忆似水年华的之后还是会写下“毕业其实是件挺矫情的事”。真情书写到尽致的时候难免会觉得虚伪,然而值得回忆的东西不及时的刻录下来,我怕会被时光所稀释。这就是为什么他郭敬明主编《最小说》之后就不敢写那些回忆性的散文了,取而代之的是用老道的文笔和精细的构思来创作的小说。

  而我则害怕,就像是刚刚还有的一盘玻璃珠,突然间的就散落一地了,于是哭着拾来,却发现有一颗滑到了干涸的下水沟里,隔着带缝的水泥板可以知道它的存在,可是却再也得不到了。

  (9)

  爱和痛颉颃着,谁也不干落后,任凭时光荏苒。

  “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来时的路,我不断的回首,伫足,然而时光仍扔下我轰轰烈烈地向前走去。”

  我告诉自己,道林·格雷用画像挽留青春,却用匕首杀了自己,而我用回忆祭祀岁月,却用文字伤了自己!

  (10)

  小四在《幻城》的后记中说:我告诉自己,就算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的《索诺骑一雨原之一》中说: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中不痛的疼痛,那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角。

  余光中先生在《永远,我等》中说:只要心中还有/只要梦中还有/还有一瓣清馨/即夏已弥留。

  于是我说:无论如何,我的高一已经结束,我文字难以写好的后记就用名人们的话来结尾吧!


我与散文 (菁华6篇)(扩展3)

——我想你了优秀散文 (菁华6篇)

我想你了优秀散文1

  在这静静的夜里,在这涓涓流淌的浪漫音乐声中,想对你说说我早就想说而一直没有对你说的心里话,好吗?

  夜很安静。无法安静的,可能就是我想你的心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的想你……

  千言万语,只说一句:认识你,真好!

  感觉想你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痛苦,算是甜蜜的痛苦吧!

  世上有70亿人,而我偏偏认识了你,这是一种缘分吗?

  网上有好几亿人,而我偏偏想你了,这是一种偏爱吗?

  我曾经对网友见面无动于衷,但我偏偏十分渴望见到你,这是一种特别的激情吗?

  我说不清。我只知道,你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内质吸引着我,叫我觉得很珍贵,使我觉得应该去珍惜!有很多情感和思念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对你也是如此。所以我只能用千百年来无数的人说烂了的俗话去表达了:我真的真的好喜欢你、想你……

  我想给你很多很多,但我又问自己:我要给予的,是对方所需要的吗?对方会接受吗?

  是啊,除了爱、思念、关心、体贴、爱护……我好象没什么好东西给你了,所以,我很惭愧!

  但是我想,你是全世界70亿人之一,所以你对我来说,十分难得!我觉得无论如何,无论如何,都应该好好去珍惜你!知道吗?你已经深深地吸引我了,叫我……怎么说呢?

  这样说吧:是你让我激情满怀,让我回到我们大家共同的故乡:情窦初开的时候!

  所以我曾不止一次地反复问自己:究竟对方的什么让我如此痴迷、狂热?我迄今无法找到令自己十分满意的答案……后来,我只好这样解释了:自己可能是前辈子欠了对方很大的一笔情债,现在要到期了,该归还给对方了,就象1997年香港到期一样……

  我知道,这个解释很世俗,很虚无,很……但是,我实在找不出更恰当的别的理由,我想,也许是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吧……

  所以,我对你一直有一种期待,一种莫可名状的躁动,一种无法表达的情结……

  所以,我有了一种想见到你的渴望,很强烈,很强烈……

  我渴望与你相见,是因为你对我的独特魅力。我想看看,使我日思夜想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渴望与你相见,还在于我想给你很多,尽管那些也许对你来说并不重要,也许并不需要,但我想给你,给你最好的!

  也许我们只是擦肩而过,永不可见。这样的话,我也就只能把对你的喜欢藏在心底了……

  如果有一天,我突然从你眼前消失了,那就请你经常打开这个网页看看吧,好吗?这个网页,代表我对你永远的、最诚挚的祝福!你只需记得曾经有个人喜欢过你,并且打算一直喜欢下去,就行了……

  我渴望见到你,是因为我太喜欢你、想你;我如果突然消失,也是因为太喜欢你、想你。是啊,很多事情是没有办法的……但是,其实知道吗?其实我真的只希望那最公正的时间能带给我俩一生的感动,你能理解吗?能吗?

  是啊,千言万语,只说一句:认识你,真好!

  真的真的……好想你!

  你也……想我吗?

  I LOVE YOU,MISS……YOU!

我想你了优秀散文2

  ”滴答。“

  听着雨声,我轻睁开双眼。

  烟雨朦胧中的小村庄,,仗着翠色枝条的柳,一个个仅十余*方米的小木房……记忆中那个熟悉的场景,出现在眼前。

  ”奶奶,我要吃手抓饼和奶糖!“稚嫩的嗓音于前方传来。

  我有些怔然,而在听到另一个人说话的声音传出的时候,双眼不禁的瞪大,我飞奔向前。

  ”好好,奶奶这就帮你去买。“略带笑意的沙哑着的嗓音在她的口中传出,而我则愣在原地,看着眼前的一老一少,踌躇半天,我低头轻语:”奶奶……“

  不敢上前,害怕这个场景消失。我远远跟在奶奶的身后,看着她用那弯曲了的腰,受伤了的脚,一步一步,喘着气,步行一公里只为帮助年幼的我进市场买手抓饼和奶糖。

  ”奶奶……“我低声轻喃,泪水不觉从氤氲着泪光的眼眶中流淌。

  奶奶,请原谅年幼的我的稚嫩,没有想起您年已90,背已驼,步已蹒跚。为为一己口欲,让您行走两公里,只为帮我买回食物。

  眼泪迷蒙住眼前视线,当在看清时,奶奶在首饰店中,我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只见您从左手中把那戴了40多年的翡翠手环去除,轻抚许久,看着手环的眼神中带着怀恋与不舍。但最终,您却还是微笑着,把它卖掉……

  泪水瀑布般留下,我捂着脸,身体颤抖着,脑海中只有两个字——奶奶!

  对不起奶奶,请原谅那时无知的我把您卖掉挚爱所赠手环的钱拿去玩、吃,不知您用尽了自己的一切,乃至您的最爱。您为我付出,宠爱着我,那时的我却满不在乎。

  奶奶……我想你了。

  奶奶……对不起。

  奶奶……我爱你。

  似梦非梦,我坐在床上,右手接住眼中留下的泪水。看着左方书桌上的照片,看着那人在夕阳下抚摸着孩童的发,甜而慈祥的笑,我轻轻闭上了眼:

  ”奶奶……“

我想你了优秀散文3

  看那风微起落叶知秋,问起,你何时再来,是否是遥遥无期,怎留得住,这一纸残梦,清冷。

  ——题记。

  请别让再想你,任性,九九八十一难,我历经了八十个风风雨雨,在最后的时刻,有失落,也有满足,让我保留这最后的一丝尊严,离开,哪怕被泪水淋湿。

  何必在这失眠且漆黑的夜,你偷偷放一把火,映亮我的寂寞,点燃我的泪,刺痛我的目光,灼伤我的爱恋,我的那颗心呐,我终于听到了破碎。

  冷冷的,愣愣的,清瘦,一声空幽的叹息,在日子的夹缝中,滚落,我赤裸裸的爱情,还有什么,可以兑换成永恒的风景,哪怕是一盆盆景,我都会欣慰的期待。

  那夜很浓很浓的思念,悬挂,在薄薄的阴霾中,挣扎着一弯明月,又是否可以唤醒我目光里沾湿的背影,是谁,牵动着心跳。

  在燥热的相思里,我急切渴望,能有一个凉爽的晨光,我放下麻木的欲望,追拟那迷茫的偶遇,和模糊的梦,和痛,似乎一切都来的匆促,只如短短的一瞬间,一念天亮,一念天凉,一念雨起雨过,转身来,干旱依旧,已久。

  若放浪这思念,明明知道无法挽回,只是一梦而已,偶然的不曾着床,偶然的几乎没有韵律,来自偶然,失去的也偶然。

  自言自语,在骨子里的雨,淋湿我的空间,隶属于我的季节,等你,等你轻轻掀开我的灰尘,如梦一般绽放,等你轻轻地擦亮我的呼吸,流年里那朵浮云,等你穿过我的溪流,在遥远的炊烟里,如一首童谣。

  总是渴望,有那么一天,把那句陈旧的我爱你再次温热,捧起,送到你的梦里,装饰呈甜点模样,苦苦的盼你莞尔一笑,也就足矣.

  只是一笑,你好就好,你若感觉幸福,我又有何求,我好想,好想放下,说请不要再让我想你,我想得很苦,因为在你把我忘记的那一刻起,我动了恻隐之心。

  曾说过你是我最美也是最真的邂逅,风里我为你驻足,雨里我为你等候,那是一叶茂盛的快乐,浓妆淡抹也相宜的时光里,灰飞烟灭,悄无声息,静的可怕,冷的可悲,花前月下的香色,我独酌,挥手自兹去,了见燕影斜。

  目光深处,云朵还在,人已老,心亦涝,只剩下一夜阑珊,还在灯下瑟瑟发抖。

  我抬眼远眺,风微微的波,云海之上,那是你我的传说。

  或许,某一夜,我从带着花香的梦中惊醒,那朵丢弃很久的温婉,还会爬上我的窗棂,乍然,芬芳。

我想你了优秀散文4

  三个女儿先后出嫁了,儿子也开始出去当学徒了,地里的葡萄每年都会有几万元钱的收入,表姐夫每晚上坐在饭桌前,端起女儿女婿孝敬的瓶装美酒,总要先哼上一段小调。表姐装着嗔怨揶揄他说:“酒鬼,快灌你的黄汤吧,看你美得还唱起来了,比驴叫好听不到哪去!”表姐夫听了不仅不生气,有时会回敬表姐几句,更多的时候是唱得更欢了。

  一天,表姐夫昏倒在葡萄架下,表姐找人把他抬回来,他却执意不去医院,边摆手边说:“没事,就是天气太热,我又有点累了。”大家只好作罢。谁知道没多久,同样的情形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女儿回来,表姐对女儿说了,大家觉得事情严重,赶紧带着他去了区医院,然后是市医院、省城的大医院,结论终于出来了:直肠癌晚期。表姐哭得死去活来,表姐夫自己也懵了,原来以为是羞于出口的痔疮罢了,没想到竟然得了要命的病。医生说,手术可能延长几个月或几年生命,不手术可能只能活三两个月。他不想做手术,想给表姐留一点养老钱,这个美丽的女人自小命苦,跟了他也没好到哪去,他不愿意让她落个人财两空的下场。但表姐和女儿、女婿坚持做手术,他只好同意。

  手术后,伤口很疼,可他心里的伤口更疼,强壮的身体很快如遭受旱魃的禾苗枯萎下去,膀大腰圆的他瘦得如一把枯柴,连起床下地也要人扶。他不想死呀,刚刚五十岁多一点,家里还有那么多事情需要他去处理,儿子,唯一的儿子亮还没有长大,没有娶妻生子,还有半残废的妻子还要他去照顾呢。可是命不由人,尽管他自己顽强地努力挣扎,表姐整天为他祈祷,三个女儿轮流无微不至地侍候他,他还是怀着千般留恋,万般不舍,永远地闭上了那双曾经炯炯有神的眼睛。那双眼睛长在了表姐的心里,也长在了她的梦里。表姐几乎夜夜在梦里看见那双深情的眼睛,每到这时,反映麻木迟钝的表姐却都会潸然泪下,哭出声来。那声音再不似苹果花丛中婉转的黄鹂那样悦耳动听了,而是像失偶的母狼,像受了重伤的豺狗令人毛骨悚然地哀号。寂静的夜空里,那哀号声传出好远好远,在村子上空久久盘旋。

  女儿们也曾想把表姐接去,可表姐说啥也不愿意离开这个处处印着表姐夫身影和足痕的小院。尽管躺在尚留表姐夫体温的小炕上她不得安眠,但去了别处她却连一刻都睡不着。她要守着他和她共同的记忆,她也必须留在这里,她怕他回家来找不到她。女儿们主张把葡萄地租给别人,她死也不同意,那每一棵葡萄树都是喝着他们俩个的血汗长大的,每一颗葡萄都凝聚着他对她的承诺。她拖着不灵便的身子,咬着牙,坚持自己侍弄这些葡萄树。她要让他看看葡萄叶上的露珠在阳光下闪着她眼波里爱的光芒,依旧璀璨晶莹……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到来的时候,趁着回家乡办事之机,我去看了看表姐。家里没人,邻居的孩子告诉我,她去葡萄地里了。去葡萄地里了?刚刚到惊蛰节气,我知道埋在泥土里过冬的葡萄树,此时还没有扒出来,她去地里做什么,带着满腹狐疑,我走进了她家的葡萄地。一根根水泥柱立在阳光里,就像表姐夫带着憨厚的笑站在那里,一道道铁线在春风里发出唿哨般的声音,像表姐夫轻轻地吹着口哨。没看见表姐的身影,葡萄地里几间看葡萄的窝棚窗下坐着一个老太太,正用剪刀将一件件破旧的衣服裁成一个个布条。我走上前去刚要向老人打听表姐,老太太却抬起头来,眯缝着眼睛打量起我这个陌生的来客。我认出这就是我那曾经如花似玉的表姐,鼻子一酸,竟然落下泪来。她佝偻的腰身,花白而凌乱的头发,满脸深深的皱纹,稀疏的眉毛,耷拉的眼皮,浑浊的眼神,有些歪斜的嘴角,还有那两腮上松弛深陷的两个肉坑,无论如何无法和我记忆深处的表姐形象重叠在一起。六十岁的表姐,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许多,也苍老许多。

  当她认出我的时候,歪斜的嘴角竟然难看地咧开笑了起来,光秃秃的牙床上已经没剩几颗牙齿了。看我难过的样子,听我发出唏嘘之声,表姐却*和地说:“这葡萄地划进了工业园区快要动迁了,我可真舍不得呀。那时候,你表姐夫整天盼着动迁,现在真要动迁了,我不知道他回来还能不能找到这块地和地里的葡萄树,这可都是他一棵棵亲手种植的呀。”我不知道该怎样劝慰她,只好说:“动迁好啊,表姐,现在动迁补偿标准高,多补点钱好给儿子娶媳妇呀!”

  不曾想,我胡乱诌出的几句话,竟然有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表姐似乎有些兴奋,掏出香烟,“噗”的一声用打火机点着,猛吸了几口,然后舒畅地将烟吐出去,看着我说:“还是我弟弟读过大书,在城里工作见过大世面,遇事看得开。是呀,多给点补偿款,亮娶媳妇就不用愁了,你姐夫也了了一块心病,将来我要去找他也能闭上眼了。”

  临走时,表姐表情凝重地说:“你看你这身架跟你姐夫真像,从后边看连我都分不出来。”我听了,心里立刻一沉,怕她再陷入回忆的痛苦,赶忙逃也似地朝她挥手告别。

  回到城里,已是灯火辉煌的入夜时分,远处超级商场的楼墙上,巨大的屏幕正播放着“三八”节的宣传广告:“女神,送给你整个世界也无法表达我们的敬与爱!”画面上有盛开的玫瑰花、璀璨的钻石和血红的葡萄酒,窈窕的女人迷人的笑。我应邀参加一个“三八”节酒会,辉煌宽敞的大厅里,聚集了许多满脸洋溢着欢乐的女人,或青春靓丽、活泼可爱,或气质高贵、雅致迷人,飘逸的长发,鲜红的嘴唇,明丽的眸子,巧笑倩兮,可我的眼前却一直晃着表姐的身影。

我想你了优秀散文5

  就算是难过,也不会流眼泪;就算是舍不得,也不会后悔。

  秋魇,我在枫树林里幻想,想你的影子,慢慢消失在远方,看枫叶漫天飞舞,夕阳西下,枫红的阳光烧红了半边天。

  冬魇,我坐在冷透的奶茶桌边,眼花时偶尔有你的容颜,恍惚在我的眼前……就此,温暖消失在我的身边。

  曾经的曾经,寻不到花开花落的痕迹;夜深人静,耳朵里回响着你的声音。在别人的欢声笑语中,我承受着孤独;看见那所你常去奶茶铺时,我也会想起你。想起你温柔的眼睛和语气。

  清晨还是傍晚?我也不太会经常想起你。那些分离的朋友之间的点点滴滴,我只想让它们随风远去。偶尔经过你走过的街道,我也会想起你,只是记忆那么模糊,抑制不住心中的不*。记忆中你倔强的嘴脸,是最美的表情;记忆中对你,也十分怜惜。最后还是要分离,结局。

  埋怨时间,埋怨命运,其实应该埋怨自己。青春的路,充满悲情。告诉自己不想你,想你只会更伤心。

  所以,那些早就沉浸在内心中的伤感,会在某个时间绽放,开出一朵催人泪下的花。

  突然会潸然泪下,想你时你已经不在了。

我想你了优秀散文6

  当我想你得时候,你是否也在想我,分隔在两个城市,注定要学会*惯孤独,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彼此的不信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心里莫名有些猜疑,我距离你那么远,你在做什么呢?身边有没有别的追求者?我害怕了,害怕有一天会失去你。我特别珍惜这段感情,可是最*总有一些预感,预感到会有一些事情发生。

  本来我是不相信这种感觉的,可是每次给你联系的时候,你所表现的不耐烦,让我相信了,你可能已经不再爱我,不再想我了。可是我还在傻傻的想着你,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但是你的一瞥一笑,我都已深深的刻在了脑海里。

  这段时间特别想去看看你,看看你究竟在忙些什么?为什么连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了,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你吗?还记得你曾经说过,这辈子只爱我一个,让我也必须做到只爱你一个,让我每天给你发一条信息,写上我爱你,我一直记在心里,从来没有忘记,可你有没有把我放在心里,是不是时间,让我们的感情变淡了,还是距离让爱情疏远了,又或许是缘分快走到了尽头吧。

  在这里我想叫你一句亲爱的,不管你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会接受,毕竟我一直深爱着你,就算会分开,我也不会忘记你,因为我无法忘记你,我想你了…


我与散文 (菁华6篇)(扩展4)

——我的爱情散文 (菁华6篇)

我的爱情散文1

  爱是深深的喜欢,喜欢是淡淡的爱

  情*了,乱了心境,瘦了心情。

  爱情的故事,渐行渐远的忧伤。

  红颜去时,我孤独地失去了自我。

  有些鱼已经相忘于江湖

  有些鸟已经相忘于天空

  有些人已经相忘于红尘

  一个转身,情感就会出现断点;

  我总是在乎她是行为,结果往往是……也许是我太小心眼了,太不男人了,我怕你在网络中迷失自己,难道你就不知道网络给你留下的伤痛的回忆吗?难道这个虚拟的肮脏的网络就那么的重要,难道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吗?难道你就这么的对待一个那么爱你的人吗?

  一个转身,或许就是一个世纪;

  难道时间真的能抹去那刻在我心中对你的爱吗?或许你可以抹去你对我的爱,也可能你从来就没有将我放在心里,时间的流逝只能带走我心里流淌的那一滴滴爱你的血。

  一个转身,或许就是另一个世界;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爱情直教人生死相许,对爱情的诠释,自古至今都是那样的坚定,我是个凡人,当然对爱情也是那么的执着,也许只有那样我就没有得不到她的遗憾了,在另一个世界里我可以天天陪着她守护着她呵护着她,我感觉我的世界里没有了她,没有了她我什么也没有了,她给了我人生最大的的自信,就像是我人生的路标,是我生存下去的勇气,当我吧所有的都安排好了,但当我听到她的我不许你这样好吗,到今天我还是在挣扎着活着,曾经的她给了我从来没有的快乐幸福,但现在的她给了我一个无言的结局,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情,唯一给我留下的就是那一副无形的枷锁

  一个转身,你与我再相见,是否,我们还会回到从前。

  那场穿越蓝颜爱情的爱恋与牵挂,爱深深,情切切,爱,是一首永远唱不完的歌,一个从古到今传唱不完的美丽花絮,你总是渴望被宠爱,渴望被呵护,渴望可以自由自在的聊天,渴望有爱情的调节剂,你的渴望太多了,生活中有很多情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也是不能按照你想象的去做,我对你也是如此,心似网,中有千千结。也许没有从前了,也许这场红颜爱情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个结局,

  在寂寞中又想起你,不,是因为想你,才感觉的寂寞,你现在也应该是寂寞的吧,不,你现在应该是高兴了,没有人再去束缚你了,其实我不是在束缚你,我只是想你能在这短暂的'人生中划过一道不需要太光亮但没有缺憾的光芒,在你的人生路上能够健康的快乐的生活,做一个稳重的女人,其实网络聊天就是心灵深处的空虚,不是吗?实际上生活中有很多的事情值得你去做,生活在责任中等你,我们总是徘徊在,很*又很远的这么一种距离之间,想做你一生的爱人,但你又是那么的虚无缥缈。

  在我的寂寞中又添了许多的泪痕,每一滴眼泪,都是我想说给你听的知心话语,其实,我也曾想像到,我转身后,你会呼唤我的,也许你有你的苦衷,也许你是腻了,也许是你感觉我对你的束缚太大了,使你无法忍受你心灵深处的空虚,也许是我还不够了解你,也许也许……太多的也许,于是,我又心痛起你来,怕看不到你,忧伤,又怕你,孤独的一个人面对漫漫长夜,聊到深夜而迷失了自我,于是,转身后,我悄悄的留在你的身后,关注着你,想念着你,陪你度过一个又一个那个令你没有烦恼而我又怕令你迷失的聊天时刻。

  有时我在想就让我化作天边相思的雨吧,淋湿你那空虚的心灵,让你能够看清楚这个世界不止有网络有爱情,更重要的是责任、人性。追随你到天之涯,海之角,做你的影子,跟在你的身后,原来,转身后,以前的你已经不在。剩下一个孤独心痛的我在过行尸走肉的日子。

  心痛,却只是那一抹无法忘却的记忆,那如花开花谢般的瞬间柔情,虽然很短,但却会随我们漂泊一生,原来每个人内心深处都会有这么柔弱的风景,经年累月,都生长在心中的一个隐秘的地方,外人无法看到,只有这里才是属于真实的自己。而我却偏偏看到了我不该看到的你,不知道你有没有反省过自己,也许你感觉你是对的,也许你感觉人生就是如此。

  转身,一个*常不过的动作,但是,对一些人来说,却是改变了一生的命运,没有特殊的情况,不是情非得已,是不会有人轻易选择这样一个,让人终生难忘的动作,你曾经的转身让你终身难忘,不是吗,也许你以前没有转身,就不会有咱们的这段感情,让我迷失的感情。

  有些片段,支离破碎,有些画面,如昨天刚刚发生般在眼前不忍离去,一顶淡紫色的油纸伞,宛如一朵孤寂的丁香花,孤独在雨巷深处移动,花儿落泪了,缀红满地,天也落泪了,雨滴就是它的泪花,雨丝象止不住的心泉,淅淅沥沥,也下在心里。

  原来,转身,是如此的痛……

  痛是一种思念的情绪无望的蔓延,我多想告诉你,可是,我转身了,想你,告诉你,而得到的答案却是你不想你,我就只有这样沉默的看着窗外,任凭红尘来去,爱如烟花,绚烂而短暂,我只能含泪的看着它们开了,落去,美丽了,然后,孤寂。

  痛是一种说不出的思念,转身,是为了不再思念,可是,转身后却是种更加撕心裂肺的更加思念,很痛的那种感觉,蔓延,蔓延……

  爱:是不是过了就不会再来;

  爱:是不是放手了,一切都会回到从前;

  爱:是不是太在意,反而牵不到彼此的手;

  爱:是不是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完美;

  爱:爱在转身后,思念还会如旧吗?

  转身,我痛得哭了!

  转身,有些人已经相忘于红尘了;

  转身,不知道此情能不能使花儿开。

我的爱情散文2

  我想要的不仅仅是诗和远方,还有我认为的爱情。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活的太理想化,我只想找到爱情,纯粹的爱情,并且嫁给爱情。可是我忘记了“诗和远方”的前一句是“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2016年的2月,我们异地恋的第四个月,也是春节来临的日子。我回了新疆过年,在机场是你接的我,送了我一个多啦,至今他还在陪伴我入睡。你陪我来临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陪我去了有我回忆的城市,陪我喝了有故事的酒,陪我住了多啦主题的房间,你总是在尽一切可能给我仍和我想要的。真的十分庆幸能遇见你这样一个人,能给我属于我的诗和远方。

  二月中旬我回了西安,应该是情人节左右回去的,是你送我去的机场,你送了我迷你小多啦花束,你送了我宾馆窗户外的雪人多啦。在我到西安后没几天,因为我的生日要到了,你也来了。我们一起凑了西安人挤人的元宵节灯会,真的是人挤人,于是我们决定再也不来凑这种热闹了。

  你陪着我在西安的日子叫我感觉到有家,每天都有喜欢吃的饭菜,下班回到家就会有温度刚刚好的白开水。你知道我不喜欢你送我大束大束的鲜花,知道我觉得那是浪费钱,所以你每晚都会在我公司前的天桥下给我买十块钱三枝的新鲜玫瑰,因为才刚刚开春,西安的傍晚还是很冷,所以你也会多买几*个大妈的花,拿回家插在花瓶里,花瓶不够的时候,就插在自己用饮料瓶做的花瓶里面。

  记得生日前一晚洗澡摔得很惨,卫生间外的你心都碎了,你只能大声地问我有没有事,带着哭腔跟你说还好,却在穿好衣服后开门扑进你怀里大哭,真得很痛。生日那天中午,你来接我回家,我抽了筋的叫你去给我买了剪刀,午饭的间隙分分钟把自己的刘海给剪了,一个不小心剪过了,露出了眉毛,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那天中午吃了一碗抓饭,然后又被你逼着吃了一碗面条,因为你说那天是我的生日,必须吃。那天晚上有你和我的小伙伴给我过生日,我很幸福。纵然吃饭前有小小的不愉快,但是其实很感动,可能是我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感动,所以并没有表现的非常惊喜。我记得我那个哆啦的蛋糕,记得哆啦的存钱罐,记得你们给我的祝福。总之有你们很好。吃完饭必然是去那是丽江,果不其然的人满为患,转战下一个风格类似的藏式酒吧,听民谣,喝果酒,还好唱的也是我喜欢的歌。回家之后我记得跟你吵了我们认识以来的最大一次架,当时心都碎了,碎成渣,我是真的没办法接受冷暴力,虽然只是一点点的冷暴力。索性哭完了,闹完了,彼此都还在。可惜那些事都成为回忆,庆幸还有人没有走散。

  二月,有快乐,有幸福,有难过。你因为生日那晚跟我闹了不愉快,决心要补偿我,加上我实在是太懒,就决定让你给我洗头。我躺在落地窗前的高度适合沙发床上,晒着太阳,很温暖,你蹲在我身后给我洗头,很温柔,很细心,真希望画面能永远定格,定格在我们的爱情。

  月底你实在是不能拖着不走了,我记得你走之前,我是逼着你穿着我的衣服,给你拍照玩,有红配绿,还有大长裙,总之被我整的一塌糊涂。你走的前一天我记得好像是周末,你把房子收拾得非常非常干净、整齐,但是在你转身的瞬间,我就把能扔的东西扔了一地,40多*的房子里面,只有一张床,一个沙发,一个茶几,可以想到还有多少的空间是空白,真的是被我全部的扔满了。你又再一次的收拾好,把衣服叠整齐,把鞋子摆整齐,把袜子一双一双的叠好,放好,然后你就去做饭了。厨房的抽油烟机声音很大,你肯定是没有听见我的声音,我又一次的把东西扔得满世界都是,还把袜子拆来,一只一只地扔,还一个方向扔一只,等你端着菜出来的时候,傻眼了,不知表情是哭是笑,耐心地又一次给我收拾好,哄着我吃晚饭。当时我认定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能包容我的一切的爱情,能把我宠上天的爱情。

  我记得你走的那天是28号,是晚上走的,那天一整天我都不开心。记得你做最后一顿饭的时候,是先将我哄睡着了,然后才去做的饭,但是你做着做着我醒来了,我就开始哭。你听见了哭声急忙跑出来继续哄我,又把我哄睡着,继续去做饭,如此反复了多次。吃饭的时候也是这样,一想到你要走了,我就流眼泪,我很爱你,真的,你是我想要的爱情。真的将你送走的那一刻,我反而没哭,不能让你看见我还在哭,不然你会不放心,你会难过,你会舍不得。

  可惜的是我们分开了,也许这是缘分,也许我们兜兜转转还会相遇。我还在等,等着再一次与你相遇,等着我们的爱情。

  我的爱情,我希望能将你修成正果,这样这样便是一生。

我的爱情散文3

  一滴雨足以把整个夜晚拉长。

  我恍然惊起。

  梦的残片依然在幽寂的长夜闪烁辉光。哦,已经很久很久了,面对踽踽独影,忧伤的吉他,斜跨在墙上。

  曾经独倚一弦柔情,歌声丰盈如水。

  被执掌的痛苦和欢乐,也秋叶般鲜亮。

  谁能用金樽,驻留如水的记忆?

  不必叩问自己,今宵酒醒何处; 也不再在晓风残月里,凭吊逝水流光。

  是谁在举起沉重的日子,举起那份美丽与忧伤?

  淅淅沥沥的雨声里,泥泞的路径在远方托起一片忧郁的天空。今晚,月亮沉睡了,而襁褓中的初阳,能否在没有星辰的时候,啼亮所有的鸟语?

  哦,那只羽毛瑰丽的鸟,今晚将在哪片蕉叶下筑巢。在绵长的雨季里,在起伏的苇岸上,我犹疑不定地举起了那一枚桨叶。

  尽管,我的歌是低郁的,而我足以用久积的痛苦,撑起那一扇羽帆。

  或许仅仅在梦中,我们作过一次交谈,或许仅仅在相交的路轨上,我们有过一次倾心的凝望。

  这短暂的一瞬,注定了我要把所有的爱情交给你,把所有生命交给你——哪怕仅仅是爱情的碎片,生命的碎片。

  生活总是在别处。也许我扛着滞重的思想走完一生,也只能回到出发的地点。可我必须在风中,在雨里,在行人稀少野草碧透的路径,把自己定格为一尊坚毅的凝望!

  作为土地唯一的颂歌,你用杏花雨渲染每一个浓郁的季节,而当华彩乐段到来,我却与你失之交臂。

  我不知道你会在梦中永驻,会在我悲伤的时光醒来。我久久不敢打开积尘的窗轩,面对你的召唤。

  在如潮的蛙歌声中,大地醒了。你静穆地面对喧嚣的尘世。在那一刻,我也从梦中醒来。

  我的梦也许还将继续,晦暗的日子也许再次无歌。只因栅栏围困了风景,已经太久太久,过去的船会常常漏水,我的梦会再次触礁。

  雨季又再次到来了。淅淅沥沥的雨声,历数我内心的惆怅,也弹起我丰盈如水的情弦。

  在静悄悄的雨夜里,是谁在倾听内心的忧伤,又是谁,在播种无垠的梦想。

我的爱情散文4

  放手是一种无奈的绝望,痛彻心扉。六年前,我曾以为,我的爱情,注定了只能选择爱我的人相伴一生。因为我爱的人伤害了我,伤害的片断这些年来无情的在记忆里重演,上演着一段一段的剧情。

  放手的日子,总是落落孤欢,会莫名地为了一首歌,一部戏,一个情节,甚至是一句话而泪流满面。总觉得天是黑的,云是灰的,总觉得失去了生活的意义。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你什么也没有失去,只是二个人重新回到了各自的原点。我真的因为这个朋友的这句话,有释然过一段时间,我不断的安慰自己:就像烟花不可能永远挂在天际,只要曾经灿烂过,又何必执着于没有烟花的日子呢?

  就在我以为自己可以放下这段感情,卷缩在角落,等待着伤口*复,体会敢爱敢恨敢失去的洒脱时,他的一个电话却打乱了我这几年来在心里的恨。一个问候的电话,竟然重新让我的心再也不能*静。分开的这些年,以为自己听到了关于他的消息可以不在乎,只要他幸福快乐,知道他一切都好,就可以了,从此心若芷水,难起波澜。可是,去年的国庆,一切都改变了。我以为我见到他,我已经可以忘记以前的一切,我可以不在乎他的存在了。因为,我好不容易花费了几年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用工作去忙碌麻痹自己。可是当我再看到他那一刻时,一切都改变了,几年前的怨恨已经成了烟云,心中没有了恨,有的只是心里说不出来的滋味罢了。

  曾经是以为再也不会有机会和他牵着手一路走下去,可是,上天重新给了我们一次机会,当年的放手也让二个人都明白了,一切都不再只是两条*行线,当年的一切都烟消云散,*行的两条线终于在走了六年后,重新找到了相聚点。

  好朋友最*经常会闲聊说起,我*时就像是个高傲的公主,让人远望而不可接*。工作是那样的拼命那样努力,做事是那样的果断,迅速。可是,当我面对我自己的男友时,我却突然间变了一个人,因为,在朋友看来,我从来没有那么紧张过一个男人,从我的眼神和态度中,证明了在我眼中的男友就是我的一切,没有什么事比他更重要。

  终于有一天,我要为了我自己深爱着的男人,放弃自己的事业了。走在十字路口,说句心里话,真的很矛盾。可是,没有办法,鱼与熊掌是不可以兼得的。当我义无反顾选择爱情的时候,身边的很多朋友都发出了真诚的呼唤,因为,我是一个非常理智的女人,在他们看来,在我的爱情中,我却变得那样的不理智。朋友总是劝我说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做那样的选择,因为爱情不是生命中的唯一,爱情与事业是可以并存的。可是,我知道,我自己的爱情与事业是不可能并存的,在爱情与事业面前,我只能二者择一。面临自己的爱情与事业时,只有我心里清楚:原来,曾经以为的事业,只不过是自己当年离开他时,自己给自己设定的一个圈,让自己坚强勇敢去生活的一个理由,为了证明自己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很好的理由。可是现在一切……,让我觉得一切真的变得不那么重要,没有过强过硬的理由,只是一味跟着心中的感觉走罢了。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我的爱情也只不过是最简单,最普通的瞬间。我只会一味着跟着自己所谓的感觉走,因为我相信,刹那过后,将会是二个人一生的精彩。

我的爱情散文5

  我和隔壁小王点了两个小菜,要了两个小瓶装的白酒,边喝边聊。小王没喝几杯就已经满脸通红,本来就能说会道的他,在酒精的刺激下更加口无遮拦,说起话来没了顾忌。在我的追问、引导下,他说出了他的感情经历。

  他的女朋友叫江小小,不知道人长得怎么样,只听名字就已让人陶醉。他们是用手机摇一摇认识的,没见面的时候就聊得昏天黑地,见了面更是如胶似漆。不料,好景不长,江小小对他的短信回的越来越慢,以至于最后好多短信干脆都不回了。他边等她的回信边替她寻找不能及时回信的理由,最后只找到了一个最合理的解释,那就是她不想再理他了,他去找她时发现她和一位开着豪车的帅哥正要出门,难怪顾不上回他的短信呢。他的网恋就这样结束了,轻轻的来,悄悄的走,不带走一丝云彩。

  情来如山倒,情去如抽丝,小王也是痛苦了好长时间才算放下这段感情。往事不堪回首,小王又狠狠地喝干了一盅,似乎泪眼婆娑了。

  那个开豪车的小子叫阿龙,是本地的一个土豪,阿龙的老爸开着一家酒店。当地的人只靠出租土地和房子就已经吃喝不愁了,再加上他家还有生意,日子过得不仅是称心如意,简直可以说是随心所欲了。他看准了在他们村旁工业区打工的江小小,就紧追不放,请吃请玩,送花送手机,涉世未深的江小小经不起诱惑,就做了阿龙的怀中之物了,先是搬出工厂集体宿舍,住进阿龙帮她租的单元房里,后来在阿龙的怂恿下,三天两头的请长假,也不怎么去上班了。

  隔壁小王后来在街上又碰见江小小一次,见她竟然挺着个大肚子,旁边跟着一个年龄大的女人,应该是照顾她的。江小小为了自己的选择在付出着人生最大的代价。

  小王叹了口气,说,除了江小小,那个阿龙还有另外一个女人,是个来这边打工的四川妹,因为认识了阿龙,过上了好吃好穿的日子,也不用打工了,每月还会往老家寄钱回去,让老家的乡亲们羡慕不已。

  这些事情我也听说了不少,但面对着当事人,听他们亲口诉说,我还是惊得合不拢嘴巴。

我的爱情散文6

  这几天刚刚读完《儒林外史》,想写一写书中杜少卿与杜娘子之间的爱情。然后突然就想到了自己曾经写过的一篇关于爱情的文章。

  这篇文章写于2011年7月,彼时我刚刚走出大学校园,虽暗恋过好几个不同类型的人,但到底没有开始过一段恋情。

  学生时代的我,因为家境实在贫穷的厉害,而我又耻于问家里要钱,所以有时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要精打细算,吃完这一顿算计下一顿。更不可能置办衣服打扮自己。

  是个比丑小鸭都丑小鸭的存在,自卑让我要么和男生称兄道弟,要么对他们敬而远之。

  好啦,闲话短说,附上内容,只字未改:

  若我倾心,君亦情深

  便不羡鸳鸯

  若我不舍,君亦怜惜

  唯相濡以沫

  若我不离,君亦不弃

  此生不负卿

  若我懂得,君亦珍惜

  愿一世相随

  脑海中蹦出这几句话,却不是没有缘由,我知道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我知道爱情有很多种,我更知道自己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人,便不羡慕轰轰烈烈的爱情,爱情神话固然有,却不是常有之事,亦不为我所向往,我只是希望拥有简单的爱情,简单到一起粗茶淡饭,一起精打细算,一起为未来打拼,一起在俗世里过世俗的生活。

  我没有倾世容颜,你亦不是时势英雄,我们注定谱不出一见钟情的戏码,不是不相信一见钟情,只是更在意细水长流,在意我们一起经历风雨彩虹后的相濡以沫,我不敢说自己如何如何忠于爱情,但我知道我会*惯你我的相处,*惯我的身边有你,而不*惯改变,不*惯把你换成别人。

  有人说爱情必是使人疯狂的,若是存了理智,便不是真正的爱情。我不知道如何才能达到这般境地,我更不知道我的生命中会不会真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可是我却并不赞同,所谓爱情,千姿百态,你又如何去定义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一对老人相携走到白发苍苍,依然互相搀扶的走在夕阳西下的余光中,而他们一生都不曾说起爱情,若你看到,你会否认他们之间的爱情吗?

  你能说你所拥有的所谓爱情比他们更好吗?

  就算你在最美好的年纪,正谈一场海誓山盟的爱情,你又有多大的勇气在他们面前炫耀?

  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但现实中有多少人可以摈弃人间烟火,仿若天地间只有爱情,再没有其它?而我们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不免生老病死,不免酸甜苦辣,不免悲欢离合。

  我希望我们的爱情能够爱屋及乌,我爱你,我就会敬重你的家人,而你也能体谅我的家人。我知道再怎样的爱情都免不了吵架,我希望我们即使再不冷静,也不可以无故累及彼此的父母。

  我相信爱情是刻在两个人的骨子里的,而不是简单的一句“我爱你”。我更愿意你将“我爱你”换成千万种表达。

  当我跌倒时,你能及时将我扶起;

  当我遭到误解时,你能给我一个宽阔的肩膀;

  当下雨时,你能为我撑起一把伞;

  当天冷时,你能把外套披在我的身上;

  当天热时,你能递给我一瓶营养快线;

  当我睡不着觉时,你能为我开机,让我听到你的声音;

  当我难过时,你能给我一个温暖的怀抱;

  当我遇到困难时,你能及时站在我的身边,做我坚实的后盾。

  只需要简简单单,我们不要互相猜忌,不要互相指责,不要互相不信任。若是在一起,就要彼此信任,互相鼓励,坦诚相待,一起面对,一起为属于我们的幸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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