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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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 1

  人的一生如果浓缩起来或许只是一天——早,中,晚。一个人走多了路,经历多了人,看多了事。总会有一些过往会沉淀下来;譬如一个人,一本书,或一段难忘的旧时光。

  我的旧时光既无动魄,亦无波澜。如同现在,居无定所,从一个城市辗转另一城市。吃饭,上班,睡觉。这就是我的全部。只是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如秋风落叶的暮光,抑或明月当空的夜晚。某些过往会像刚泡的茶叶一样慢慢浮起来,舒展,散出淡淡的香气。

  记得九五年时候,我十七岁。在成都五桂桥一家焊管厂工作。厂址毗邻城郊,与塔子山公园咫尺相望。工作之余便到成渝高速公路边的小茶馆,花上一元钱看录像消磨时间,或闲庭漫步于塔子山的林间,让阳光斑驳的洒在身上。那种感觉真的很惬意。

  后来,我如许多少男少女一样迷恋上了广播交友。当室友们都挤到收发室看“射雕”时,唯独我倚在床头静静地收听成广新闻台的“以文会友”栏目,并因此结识了几位同样热爱文学的红颜知己。英子便是我的第一个笔友。

  英子真名叫冯英,在九里堤开了一家理发店。初次收到她的来信我便被那娟秀的字迹和流畅婉约的文笔所深深折服。

  从那以后,我们每周都要收到对方的两三封信。殷殷地盼信,急急地拆信,反复地读信,认真的回信几乎占用了我大部分休息时间。以至于财务科的许阿姨总是笑着对我说:“见你一下班不是看信就是回信,累不累啊?”我只是回以微笑。与投缘的友人鸿雁神交又怎么会累呢?

  就这样交往了两个月后,我们都有迫切见到对方的愿望。写出这样优美文笔的女孩又会是长成什么样呢?

  终于在一个初秋午后,英子站在了我的面前:比我略高,扎条马尾辫子;一袭黑呢子大衣衬出微胖的面颊。绝对是一扎进人群就再也找不出来的*常女孩。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凡的女孩子写出了那么多优美的散文。

  第一次见面自然少不了去塔子山欣赏腊梅和快要燃烧起来的红叶。漫步在石板铺就的小道上,满地飘散的枯叶被风吹起捉游戏似的乱窜,并发出沙沙的声响;很有诗情画意。仿佛我们不是初次相识而是一对久违了的恋人。

  我们边散步边聊天。谈论三毛的流浪,聊她对荷西刻骨铭心的思念。说到三毛抵不住病痛与思念的双重折磨最终自缢于台北医院时都唏嘘不已。曾写下《不死鸟》的三毛最终还是违了她的诺言选择了放弃。

  从三毛到川端康成,由《热爱生命》到《简·爱》……我们像是要把前世积累的话都要一吐为快,就这样不觉已*黄昏。在走出公园门口时她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有她的电话。“你有空来玩的时候记得跟我打电话。我那里不好找,到时候我来北站接你。”

  一周后我便作了回访。那间理发室的确很偏僻,从北站过去走二十多分钟再穿过几条小巷方才到达。若不是英子前来迎接我还真难找到,就这么一间不起眼的小屋竟住着一位才女。当我坐在沙发上打量着这间狭小屋子时,进来一位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子。“这是唐杰,这是我姐。”英子介绍道。我连忙起身羞涩地从嘴里挤出一个“姐”字。作为家中长子的我突然叫别人姐还真有点别扭。也许她姐误以为是妹妹领来了男友,热情地端茶递水,并让英子帮我削苹果,这反而弄得我更加手足无措。以至于后来我俩忆起那段场景时都忍俊不禁。

  大约与英子互通了两年多书信,后来知道他有了男朋友,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在一次收到她的信件后没有回复过去,相信她也能够理解我的用心。十里长亭,没有不散的宴*。该放手的时候选择放手反而是一种收获。

  以后的日子我结识了琼兰,佳捷两个要好的文友。特别是琼兰,因为我俩相隔较*通了几次书信便见面了。那是一个晴朗的黄昏,我事先来到约好的站台。成都的下班高峰单车如春水里的鲫鱼,车挨车形成一条长长的车带,铃声络绎不绝蔚为壮观。

  按约定她是骑单车来,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室友,我手拿杂志做为与众不同的标志。约摸等了半个小时,依然没有看见某个女孩在车流里向我这边张望,心里不由得急切起来。正当想象着各种可能时一个柔美的女声在我身后响起:“请问你是唐杰吗?”我转身点头称是。不用问,眼前的便是琼兰了。她一米六的样子,胖胖的,长发披肩,皮肤有着健康的黑色,大概是晒多了太阳的缘故。旁边站着她的室友,也是**凡凡的女孩子。我们步行了一段路就到了她的上班地点,一家叫军区印刷厂的企业。因为第一次见面,彼此都还有些拘谨,在街上聊了一会儿就互道再见各回住所。

  以后的日子还是不痛不痒的过着。上班,下班,听广播,投稿,写信,回信。以前盼英子的来信,现在换成了琼兰。她的文彩虽然逊色于英子,行草却写得龙飞凤舞,很是耐看。

  几个月后她在厂北路租了间房子,两层,她住二楼。阳台上有水龙头,可以做饭。这里就成了我们聚会的大本营。周末或节假日,我必定会去她那里,早早的买好菜,她回去就坐在床上看书或听音乐;而我开始在阳台上秀厨艺。吃完饭下午一般去书店,省图书馆,外文书店,天府广场后面的市图书店都是我们喜欢光顾的地方。因为工作需要她喜欢买电脑方面的书籍,而我更倾向于文学科普方面的杂志。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每一天都有期待。因为见面的增多跟她书信往来的次数就慢慢减了下来。除了去书店我们也去逛夜市,看录像。有时候她的一些朋友也会加进来,都是叽叽喳喳活泼开朗的女孩子。这就是青春,无忧无虑恣意绽放在原野的花。

  好几次在阳台做饭总引得对面的缝纫女工不时好奇的往这边观望。琼兰就会把窗帘拉起来把那些好奇的目光阻挡在窗外。在她的住所,我成了常客。我想我是喜欢她的,一种朦胧的感觉,如同不成熟的青春。可是,在我还没有失去青春时,琼兰也成了我生命中的过客。

  这缘自于她从上海回来的闺蜜,一个牙尖嘴利的女孩子,在天府广场找了份卖书的工作。每一次有她在场我都是她打趣的对象,这使我很不快。一次我去天府广场买书时明明看见了她却装作无视。我想她同样也看见了我,并告诉了琼兰这一事。

  但这还不是压垮我和琼兰友谊的最后一根稻草,真正彻底葬送我们友谊的是我的无知和唐突。那是一个晚上,准确的说是夜幕刚刚降临。我和厂里的几个室友去逛夜市,那里刚好离琼兰租的房子不远。不知道是谁提议让我带他们去琼兰的住处看看。也许是为了满足一下虚荣心,我竟买了水果带他们去了。琼兰和她的闺蜜对我们的不请自到很是生气,在我们离开时把水果退了回来,并告诉我以后不要再去了。

  年少气盛的我真的没有再去,一周后打了个电话去她的公司找她,倒是接了,只是告诉我别再打电话找她。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两年后,当我明白什么是爱情的时候选择了一个黄昏去了那栋曾经熟悉的出租楼。物是人非,楼还是那栋楼,树还是那棵树,只是屋里的人换成了一个送报纸的女孩子。那一刻,我知道琼兰如流星一样永远的划过了我生命的天际,只留下一道弧线刻在我心底的一个角落,过了很多年后依然让我彻夜的疼痛。我失去了一个朋友,甚至是生命中的爱人。

  记不清多少次黄昏,我徘徊在厂北路一带,看着熟悉的街景,曾经与琼兰逛街的一幕幕慢慢清晰起来,第一次买菜,第一看录像,第一次买本书送她,第一次骑车穿过子夜的街头忘乎所以撞在电杆上……这些快乐的时光幻灯片似的在脑海里呈现又逐渐暗淡下去。我多希望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如同初识的样子,柔柔地问一句:请问你是唐杰吗?然而我没有等来她,也许电视剧里的奇迹在现实中太少。

  英子走了,琼兰走了,佳婕也走了。晚熟的我竟然没有把握住任何一个女孩子。那时候的青春太单纯,单纯得就像一张白纸。不知情为何物!爱为何物!哪怕对方已有所暗示自己仍懵懵懂懂浑然不觉。有的人一但错过了就不再,有的花不折就注定只能独守空枝。青春的韶华,我走过,或许也不曾走过。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 2

  茫茫世海里度日,看几场春日芳菲,等几度新月变圆。经年的天空,云白风清,我将最美的心情给了文字。如果有一天,所有的一切都以缄默的姿势定格。我依旧无悔的端坐在初识的渡口,煮一盏青茶。与日月共辉,清风共语。轻触流年,婉约着泼墨,宁静。像草木,荣枯随缘。

  岁月如歌,宛转悠扬,恰似那一年的秦淮河**,说书人轻抚了纸折扇,说一段故事里被人念念不忘的长安,我就独自醉在了你的江南,让我流连忘返。忆起故事里的长安,良辰美景繁花开遍,惹得多少人赞叹惊艳,挥毫泼墨写下那些千古流传的诗篇,我却只能小心翼翼提笔为你填一阙忆江南,轻墨淡染倒影里的那一份安然,生怕惊扰了你在水墨里的浅眠。

  步上石阶,谁抚琴一曲白头吟,谁提写一篇凤求凰,一拨一弹,一字一句,乱了心弦入了执念。若说江南是温柔醇厚的酒,绵长入喉,而故事里的江南则是让我醉死也甘愿的毒。

  人生漫漫,转眼岁月苍苍,若可以,我愿和时光交换一场不离不弃的烟火, 让心舟横着自己的横。让眷眷经年,开出一朵花的温柔。在安稳里,选择一种幸福,是恒久不变的花开。在矜持里,选择一种温暖,是一生不倦的风景。红笺小字,工盈如水落墨于彼岸蒹葭,携一世温柔,阅尽所有。

  故事里的故事,总有一些情节我们无法读懂, 风景里的风景,总有些地方我们百看不厌。依心而行,淡然繁华。那些默默不语的深情,即使被流年的烟火斑驳,依旧有种沁心的温暖。如生命的简单素白,暗香盈袖。

  缘分经过的路上,一半忧伤,一半明媚。清简如水的日子,浅笑安然,陌上,谁的眼泪在飞,谁的流浪继续?漫过人情冷暖,看世事的变迁。渡过浮躁,记忆的梗上无风也无雨。山高水远的旅途中,飘荡着欢声笑语。时间,都去哪儿了?我们还未来得及,好好珍惜。转身的冷漠,季节的寒凉。在轮回的'经纬中,渐远渐沧桑。

  时光远了,世事淡了,走过的风花雪月,在心底百转千回。一些疏离的人或事,还在依恋掌心的温度。在一湾清寂里生出一份诗意,浅色的流年,在指尖倾泻出一笺桃色,就让它们,给玲珑岁月留一点空白吧。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 3

  端午快要临*的时候,上党这座千年古城的大街小巷里,时常会飘散出一股清甜的粽米香味来。每逢这个时节,我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回想起岁月里那些曾有的端午情怀。

  记得,小时候农村里的那些端午节,母亲总会紧前紧后地忙活上一阵子。捡红豆、簸黍米、拔艾叶、拾柴火。可是那个年代,我从来没有吃过糯米包的粽子,我也不晓得在这个世界上,有糯米这种食材。记忆当中,每逢端午节,母亲总是做上一大锅黍米饭。

  在农村,做蒸米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传统*俗,每个人都会做些,可是那时候,却没有几个人讨论这件事情,对于端午节的由来,我也从来没有去思考过这一天为什么叫端午,从长辈那里知道和屈子有关,再后来方知端午节其实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信仰,一种文化传承……或许是那时的纯朴与简单,反而在生活里让我得到的快乐和幸福才会更多些吧。

  黍米性*味甘,能补中益气,安神助眠,据《民医别录》中记载,它除热,止烦渴,具有很高的食用价值,同时还能补充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虽然在制作时,于程序上稍有繁冗,但是经常看到母亲做着来吃,时间长了我也在心里记下一两个步骤来:第一步需要用凉水把黍米浸泡,大约需要一整天。第二步准备两个沙锅,上下对接,然后再用箅子隔开,再找一些玉米糊糊把中间的接缝封严,箅子下面放些水,水不可多,留些安全空间即可。第三步用白纱布轻轻铺展,然后把米一层一层摊开、放*。待这些做好之后,便可以用坐在火上蒸煮了。

  那时候,左邻右舍的大伯大婶从田里干活回来,路过我家的门前时,他们经不住蒸米熟时那种味道的诱惑,于是推门进来。母亲见是他们到来了,便会倒上几碗凉茶,他们坐在我家院子的石墩上呷着茶,农人的专用话头就如一个被拆开的信封,一句句交心的话源源不断地讲了出来。

  他们聊起庄稼,聊起年景,聊起艾叶,聊起百索子,聊起自家的孩子。见他们聊天,我就站在旁边看着、听着。院子里的那些杏树,椿树,槐树,榆树,好似也能体会到一种特有的幸福感觉,于是它们在风中哗哗作响,兴奋地来迎合着这种欢乐的气氛。

  母亲做得蒸米马上就要出锅了,她拿起围裙垫住锅耳,慢慢地从铁火上端下来,待冷却几分钟之后,找来几个瓷碗盛给大伯大婶们品尝,他们倒也不推脱,接过之后,就立刻吃起来。许是做农活把身子累饿了,一刻钟未到,立马见了碗底,好吃!真好吃!这是他们吃完蒸米之后的一致评价。然后,他们把碗筷往旁边的石头上一搁,便又夸奖起母亲的手艺。

  说母亲是一个非常勤快的人,把日子过的井井有条,熨熨帖帖,并且做什么饭都那么可口。接着又夸奖我与弟弟是既聪明又听话的两个孩子,并且还大胆预测,不久的将来必然是有用之材。虽然在当时,我不晓得这些话真正的意思,但是有一个直觉告诉我,这些话,都是长辈们给孩子们的由衷鼓励,因此,我很喜欢他们来我家走访,特别是许多人一起聊天的那种感觉,真的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母亲不喜欢别人当面恭维,想着法子又把话题绕在了蒸米上来。母亲说着,还要再盛给他们,可是这些大伯大婶,怎么都不肯接受了。大伯大婶开玩笑地说,我们若要再吃,你们家可真没得吃了。一整缸黍呢,母亲指着窑洞里的大缸笑着说,最后,大家哈哈地笑了起来……

  大伯大婶就要起身回家,他们没走几步,又回过身子说,随后让小胖(弟弟的小名),来我们家拿些白糖,配着糖吃这蒸米的味道才会更好,母亲应着。而此时,我的手指早已经吮吸在了嘴里,好像已经提前尝到了糖的味道。

  清楚地记得,有一年过端午节,那天早上,我从睡梦中刚醒来,母亲便悄悄地在我和弟弟的手上、脚上,以及脖子上戴上了五颜六色的百索子,这些百索子是母亲亲手编织的,是她赶在端午节的前一夜,精心地把那些彩色的细线绳,一根一根地从线砣上缠下来,再一根一根地穿插编织在一起,量好尺寸,把两头系好,再给我们每个人分开。母亲做好百索子,给我们戴得紧紧的,深怕我们会偷偷摘掉,让她的祈盼失去灵性。或许是那时候,我们少不更事,不懂的母亲一番心思,所以偶尔也会尝试用小剪刀偷偷地剪断,然后,把它抛进我家对面那条幽静的河里。我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总喜欢那样去淘气,也不明白那时候的幻想力为啥会那样的丰富。我幻想着会像一只鸽子传信那样,把童年里的信息一条一条带到某个遥远的地方,然后再得到一个意外的惊喜。小时候,母亲常讲,只要人们戴上了百索子,那些夏蝉就会有所感知,它们寻着五彩的绳子悄悄地从土里钻出来。又或许是对母亲所编织的那些故事着了迷。因此,我总是充满着期待,期待着我是第一个在夏季里捉到蝉儿的人。

  岁月更替,时过境迁。如今的端午节,包粽子、绣香囊、赛龙舟、赏诗画,可谓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可是时代好了,我的父母亲也已到了花甲之年,这无法改变的时光,和那些无法重现的往事,如每个人与自己的影子那般深深重叠,印在了那个特定的记忆里。那些记忆时刻警醒着我,让我懂得父母的关爱,生活的艰辛,岁月的蹉跎,也让我更加懂得珍惜和*年代里所拥有的一切,永远向着美好的未来,迈出幸福的脚步。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 4

  四十年前的高考,仿佛就在昨天。有过多少往事,宛如铭心一段歌。

  一、冷

  学校离家20多里山路,每天早早步行去上学。考前的冬季,校长说走读浪费大块时间,要求必须住校。一般寝室是大通铺,住20多号人。照顾我们4位尖子生,再加1位公社(现在的乡)副主任儿子,住进全校最好的一个小单间。

  这个单间,那是名副其实的“家徒四壁”,满屋,就一铺炕,一个炕洞子。其它一无所有。别说桌子,就连一个瘸腿板凳都没有。

  刚入住,我们5人还像模像样写个轮流值班表,规定值班人晚上烧炕。可是柴禾太湿,不容易燃烧,要把炕烧热,得费很大功夫,还弄得浓烟滚滚。都顾着学*,谁都舍不得浪费时间,于是大家一致决定,干脆不烧炕啦。整个一个冬天,一点火星没有,洗脸盆盛的水,都冻成冰坨了。

  副主任的儿子遭不起这个罪,进住没几天,悄然跑了。

  我们4人,都是农家子弟,抗造。晚上,就趴在冰冰凉的土炕,专心致志做题。似乎感觉不到冷。就是每天刚要睡熟,腿就冷地抽筋,腿肚子抽成个硬疙瘩。这个同学刚揉完腿,那个同学又哎呦呦叫唤起来,一夜别想睡安稳。

  那时,才17岁。睡一冬天凉炕,没落下病,真是应了一句老话:傻小子睡凉炕,全凭体格壮。

  二、饿

  学校在西山脚下,离街里能有2里路远。住校,一天三顿都是在食堂吃。食堂门前的屋檐挂个胳膊长的一段铁轨,开饭时,大师傅就熟练地敲响这个铁轨。铁轨声音,倒是十分悦耳动听,但饭菜,实在不咋样。

  早餐:印有五个手指印的玉米面大饼子,一碗没有油腥,漂着几片老白菜叶的汤;午饭:一碗漂着几片老白菜叶,没有油腥的汤,印有五个手指头印的玉米面大饼子;晚饭:印有五个手指头印的玉米面大饼子,一碗漂着几片老白菜叶,没有油腥的汤。

  今天是这个菜谱,明天是这个菜谱,后天还是这个菜谱。记忆中,一冬天没改过样。

  每当铁轨响起,同学们不是跑向食堂,而是慢腾腾移向食堂。不吃,还饿。吃吧,忒难咽。没有营养,一泡尿出去,肚子就瘪瘪的。瘦得我不到一袋水泥分量,时而提溜裤子,老是往下掉。

  那时,一天到晚,就是一个饿啊。

  三、困

  墙上贴着座右铭:“人生何须有睡;死后自然长眠。”

  每天,4个同学不聊闲嗑,沉默学*中。都学到下半夜2点钟。屋里冷,手冻得拿不住笔,脚冻得发麻,鼻尖冰凉通红。我们就到操场跑几圈。热乎了,才进屋躺下睡觉。

  跑步时,同学问我,你高考结束,第一件事想做啥?我发誓:啥也不干,睡上七七四十九天。

  那时,就是一个困哦

  四、怨

  校长每周一早操时,都站在前台,信誓旦旦说:“考上的,每人奖励一台无线电收音机!”下面,一片哗然:哇!

  1979年,收音机对我们农家子弟,相当于现在笔记本电脑。诱惑力忒大。我暗下决心,得一台无线电收音机,送我父亲。

  校长,从冬季讲到夏季,乃至讲到考试前一天。

  高考结束,分数出来了。校长既乐又愁。乐的是,我们班级几乎一多半考上啦,愁的是,没想到能考上这么多,学校也贫穷,买不起啊。校长再也没上台讲话,更不提收音机的事啦。

  那时,我这个怨啊!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 5

  岁月,我在写一封信寄去远方的你,钢笔在纸张的哗哗声撬动着岁月的灵魂深处,黑白相间的间隔精算着生命的尺度,或许,远方的你,是知道的,孩提时代的我,跨过了时间的刻度,以秒针走动的灿烂过着时针转动的生活。

  那会儿,你的回信多是赞许和仁爱,自那以后,我*惯了将情绪倾斜于你,你却温柔了我,直至现在,如果你还爱我,我不要年华的盛景,不要红透的红苹果,不要热烈的狂想曲,只要在生命的尾端,再给我拨动一秒琴弦的时间,让我回味余音袅袅的回响。

  我的日子在一页一页地翻转着,转眼,当冬天一下翻到夏天,衣服由繁入简,鞋子由暖入凉,流动的生命在*静而又隐含着爆发的徜徉着,我不绽放,但不晦暗,只求做一盏烛光,照亮自己,温暖着身旁的亲人和朋友,便已知足,我不奢华,但无穷疾,只求做一枝摇曳的树枝,汲取能量,化为一片阴凉之地,吹走了烦躁,升华了自己,心中愉悦愿化为蜻蜓,用薄如蝉翼的翅膀煽动着岁月的齿轮,点水的温柔点缀了亲情的幸福时刻……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我和你一起躲过的屋檐,寥寥数语道出了爱情的美好、岁月,对人来说,是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东西,然而,就是这样的东西,使人更珍惜自己与别人共享快乐的时光,如果,岁月可以给我一次许愿的机会,我希望,愿这美丽的时光永驻于此刻的温情。

  在岁月里,我们渺小,如同瓢泼大雨中每一滴微不足道的雨点,点点滴滴,密密麻麻,竟如同思念一般,剪不断,理还乱。它唱尽了末代皇帝李煜的辛酸苦辣,这是多么令人羡煞的岁月,一段岁月一段诗,岁月,愿你在我的脸上也刻画出那样沧桑的诗,愿被人称为:“你是一首长诗”愿这些创伤都不会复原破碎的美丽,多年以后,品着热茶,用沧桑的眼眸看一些老照片,思绪迁出千丝万缕的故事。

  我安然躺下,品味着生活的苦,时间久了,那苦就被磨砺出一种淡淡的咖啡香味,挺喜欢景行的一句话:“等待了太久,*惯了没有你的漫长岁月,当你终于重新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才发现,原来没有你,我也可以。”或许,孤独的岁月才更愿意被惦记,那会是一段奋斗的故事,不同于日复一日的生活,它不会轻易的被岁月所抹去,不会给自己的生命留下空白,那些年华的静好,某些东西,深藏在心中,永远不会老。

  青春的时光往往还恍惚如昨,岁月便已如清泉在手掌间轻盈花落,这一切切刻在记忆的人生,岁月总会有落幕的一天,而在长途跋涉的过程,拥有自己的故事方可不留遗憾,岁月,我将这封信寄去远方的你,我爱着你的分分秒秒,愿你给予我多一点时间的尺度,让我为自己的人生足迹踏出深深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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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扩展1)

——美文:悠悠岁月通用十篇

  美文:悠悠岁月 1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仿佛想不起曾经如何去面对。一无所有流浪日子,你却伴随同甘共苦,携手奋斗共同进取,各自成功不忘情谊,兄弟一生有缘再聚。

  岁月消磨了善良的真心,捂住了纯真的眼睛,逼迫我们承受着世故。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彼此为着利益相待,彼此为着目标相距。

  凝望夜空,往日是谁领会到我心中的疲累?

  从幼时孩儿的“谢谢,你真是个好人。”到学生时代里的“你这家伙,谢了啊。”,从初步社会的“谢谢您了,真是不好意思。”到豪发中年的“我就说一句,谢谢。”,再到白丝弥留的“这一生多谢有你。”

  让我们有朝一日,放下虚伪与冷漠,放下架子与腔调。来忘掉错对,来怀念过去,细数曾共渡患难日子里的乐趣:

  年少气盛,不相信会绝望,不感觉到踌躇,每日在奔波里竞争,在失败里进取。在苦痛的风雨里,不羁的醒与醉。所有故事像发生在飘泊岁月里。蓦然,风吹过已静下,将心意再给谁?就让眼泪带走一夜憔悴!

  啊!一路伴随的朋友!不管你我身在何方,我们的友情已埋下种子,一日必定开花!

  一路走来,有着你们,不感到疲累,不感到后悔,搭肩并走的我们,留下一个个不羁放纵的背影,留下了一个个难忘的笑容。我们的故事,全部书写在我们的《友情岁月》里。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回首光辉岁月,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风吹干了多少湿透的泪痕?当岁月已成往事,我们仿佛又回到当初,没有任何‘财富’,只有的我们的友情:你笑着,他说着,我乐着。困难一起去面对,相信明天会更好。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而我们共同播下的种子,随着我们的友情岁月,早已花开在我们各自的坟头。

  美文:悠悠岁月 2

  沙漏,放射出迷人的光彩,一粒粒沙,慢慢流......

  岁月,宛如沙漏里的沙,慢慢流走。趴在窗前,望着一只只匆匆飞走的鸟儿,便想起了了那纯真的岁月。

  12年前,我还是一个只会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的**aby,转眼间我已慢慢长大。在爸爸的托扶下,我迈出了人生中小小的第一步;在妈妈的教导下,口齿笨拙的我叫出了响亮了两个字——妈妈;在老师的精心哺育下,认识了有趣的方块字,懂得了讲文明,懂礼貌的道理;在......转眼间,12年如流水般地过去了,而在这流水里,夹杂着多少父母、老师无数的汗水啊。记忆里,时光把这12年,变成了一片片美丽的花瓣,洒在我的日记本里......

  每当我打开那薄薄的日记本时,便想起了我那挥洒在岁月中的酸甜苦辣。

  以前,与朋友去钓鱼,当朋友满载而归的时候,自己的水桶里却只有几条小得不能再小的鱼儿,一怒之下,将水桶踢向了池塘里那感觉就应该是“酸”的吧!

  以前,在幼儿园里,老师给自己奖了一张“乖宝宝奖”的奖状,脸上笑得像一朵花,心里比考上状元还高兴那感觉就应该是“甜”的吧!

  以前,与同学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到街上做好事,额头上布满了汗珠,好事却没做几件那感觉就应该是“苦”的吧!

  以前,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捧着自己的低分试卷泪汪汪的递给爸爸,爸爸的一记光重重的打在了脸上,连立即感到火辣辣的疼那感觉就应该是“辣“的吧!

  以前......

  时光,在飞逝;日夜,在交替;宇宙,在变幻;而我也离开了自己的母校。

  再见我的母校,再见我的同学们。

  哦,还有我的12岁!

  美文:悠悠岁月 3

  在微博里看到有人说重庆下雪了,天气很冷。还有人说喜欢在零度的天气里散步,酸爽。我想说,我的家乡零下三十度。

  我的家在东北,在别人的眼里,我们东北人都不怕冷,或者说特别耐冷。其实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觉得如何待下去。北方有暖气,现在暖气也比较少见了,楼里统一供暖,如果住楼的话,毛衣都穿不了,只能穿半袖或者薄衫,不然你就会满头大汗。在*房一般都有一个大炕,可能南方也没有吧,我没有去过南方,所以对南方的冬天也不太了解,就像南方不懂北方的冬。炕一般跟床差不多大,可以根据个人喜好改变大小。在寒冷的冬天,东北人家都会把炕烧的热热的,屋子也跟着暖起来。

  北方的屋子里是不冷的,很暖和,供暖好一些的地方要比南方暖和的多。出门的时候是很冷的,但也不是太冷,大概是我从小在东北长大,可能对于寒冷的概念或者说临界点与南方的看法不同吧。我每次出门都会穿厚棉衣,戴好围脖和耳包,穿上皮靴,就感觉不到冷,有的时候还会热。

  大概是还没到时间,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下几次雪,路面没有特别明显的积雪,车辆都可以很方便的行驶。*几年冬天比较暖,记得我小的时候穿的都是姥姥给做的棉裤,棉袄,还带着小碎花,其实挺好看的。都是姥姥一针一线缝的,穿上可暖了。长大后也就不再穿秋衣和姥姥做的棉袄了,毛衣也很少穿,棉裤也只是薄薄的一层,一个冬天也就过去了。

  人人都说东北冷,但是我觉得东北也很美,这里是生我养育我的地方,我爱我的大东北。

  美文:悠悠岁月 4

  窗外下着小雨,天与地之间一片朦胧,我坐在窗前,看着这美丽的春雨,不禁陷入了沉思。我突然想起了我的小学生活。

  日历翻过了一页又一页,时间仿佛是利剑,转眼间,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过去。我和我的同学老师一起在校园里度过了风风雨雨,留下了那最珍贵的感情,让我好怀念,好难忘。我不知道有多少个星辰醉心其间,挥一挥手,又怎能抹去这不绝如缕的眷恋,哪怕今后的风景多美好,我都无法轻抛过去,一展笑颜。尽管人生告别寻常事,但真要告别时,却难说再见。

  在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发生了许多事:为一块橡皮争执不清,为自己的分数感到伤心,位老师的批评感到不满……想想还真是好笑。记得那一次:学校举行了接力比赛,在比赛前,我们班的同学努力训练,付出了很多汗水。离比赛的日子里天比一天*了。语文老师对我们说:“同学们,接力比赛即将来临,大家一定要鼓足了劲儿,赢得第一的好成绩!”比赛的日子到了,当裁判员吹响口哨时,激烈的比赛开始了。我们班的队员跑在第一,我们很高兴,到了最后关头了,我们的心情越来越紧张,就在这危急时刻,一名同学把接力棒掉在了地上,当他弯腰捡地上的接力棒时,别班的同学已经向前冲去。这可急坏了我们这些啦啦队员,我们大声的为我们班加油助威,最终,我们班丢掉了第一名的宝座,但我们却收获了友谊,赛后,老师对我们说:“没关系的,只要我们学会了团结互助,任何困难都会像我们低头。”老师的话,铭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那次欢呼声,那次呐喊助威的声音,那次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语,仍然在我的耳边回荡。岁月匆匆而过,暮然回首,我已在小学生活六年了,念及往事,不胜唏嘘。我爱我的小学校园生活,母校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我和同学们的点点滴滴,小学的生活很令我难忘,它让我收获了知识,收获了道理,更收获了纯真的友谊。

  我庆幸在小学里认识了很多好朋友,是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给我带来了无数的快乐,他们好像是上帝派来的快乐天使,给我的小学生活添上了绚丽的一笔。

  美文:悠悠岁月 5

  湖畔,晚风与夕阳杂糅,小憩在这一方天地,让人得以宁静。而初春的夜,总还留有些冬的余韵。随着最后一抹残阳燃烧殆尽,寒意渐上心头。远处的湖面上隐匿着一两灯渔火,悠扬的牧笛,荡开夜的序幕。“星辰攒动成河,吟唱夜的赞歌。诗和远方筑梦,哼起潮汐的风。”

  少年的心结,无非期待一次花开,希望在潮汐岁月里,留下自己的印记。提笔写下的每一个字,都要经过斟酌与推敲,用对待人生的态度写下每一篇文章,这才是创作的真谛。“自古文章憎命达,唯有艺术补残缺”,这句话是谁人所作,已无从考证,但他一定承受了太多,于是一头扎进文学的海洋。现实中不敢做的,不可奢求的,都可以在文学里实现。在字里行间筑起自己的梦,让往事云烟化作文字,书写人生的诗篇。

  柳梦路灯光下的流苏,编织着学子们的梦。在品尝过万家灯火的喧嚣之后,才渐渐发觉:在这个地方,除了回忆,我们什么也没留下;除了热血,或许什么也没带走。眼前残霞落日云烟,浅月天悬,夜色正浓,少年无眠头悬梁。上学时,总喜欢盯着手表,等待放学,以逃离这个教室;可多年以后,想回到那个教室,或许门卫早就准备好,要把我赶出去。从前我在教室无所事事,可能将会成为社会上的闲杂人等。

  在潮汐岁月里,每一次的涨潮,都预示着一次落潮。应当把握航向,抓住时机,如此落潮后才能不被岁月洗去,留在海滩上拾贝。余世存在《时间之书》中教导我们:你做三四月的事情,在八九月自有答案。既然身处年少,何不借此拼尽全力一回?有的人能感受雨,而有的人注定只能被雨淋。现在所感受的风雨,以后或许在人生路上催生出万种浮华。

  繁华落幕,尘归于土,在岁月尽头的海滩上,听潮起潮落,赏人间烟火。

  美文:悠悠岁月 6

  我的祖父总是乐观和善地微笑着,他说话的语气和恶毒的话很少。只有当表姐云钟来和他的三舅妈住在一起时,我们才翻箱倒柜。爷爷无法忍受。他突然咳嗽了一声,然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然后我们会突然停止寻找。

  三婶和奶奶总是在炕上聊天。老爷爷像往常一样,从车座下面拿出一块抹布,又擦了擦旧自行车,熟练地走到老槐树下,用力抬起右腿,画了一个自然的弧线,向赵成的方向骑去。白色的洋布夹克被风吹得团团转。城里的市场,尤其是在腊月,爷爷总是每天都去,总是小心翼翼地把萝卜、白菜、海带和猪肉的市场价格带回来。我和云钟表哥围住爷爷,看着他掀起裙子的一角,取下别针,把手伸进口袋,摸索着,拿出糖果或一些带壳的花生。表姐云仲一边嚼着两只柔软的耳朵,一边不停地上下移动。这个家庭迎来了和*的时刻。

  晚餐准备好了。爷爷拿着碗,靠在门板上。一块未完成的肉在他裸露的牙床上滚动。我爷爷能读很多书。凭着他的笔迹,他经常受雇于一家会计事务所,并有机会独家享用红烧猪肉。我渴望努力学*的目标,这最初与这种非常诱人的猪肉有关。

  我经常回到我的家乡,寻找斑驳的老影子,听着记忆中熟悉的门外脚步声,期待着旧自行车链条的声音,等待着爷爷灰蒙蒙地从肇城回来。在我和表哥热烈地交谈之后,我常常无言以对,长时间保持沉默。

  美文:悠悠岁月 7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昨日多少朝朝暮暮,看初生的太阳感受生命的苏醒与搏动,对落日的晚霞叹息岁月的仓促与无情,于是,更加珍惜每一次太阳升起,更加留恋黄昏夕阳。

  人生短暂,正如太阳的升起与落下,初生的太阳正如人生童年般的美丽和欢乐,而正午高照的太阳正如人生壮年的拼搏和钢烈,而落日的余光正如人生的老年,唯剩无艰的留恋和无力。而做为青少年的我们,正如正午初上的太阳,有无限的拼搏时期,所以,我们要让青春无悔,让人生无憾。

  光阴的短暂,让人无法察觉,在不断流逝的光阴中,一个人又留下了哪些值得回味的事呢?岁月如同就流沙般,悄悄得从指缝向漏去,也许到了一定的时期,你才会感悟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无数的美好光阴被浪费,无数的遗憾留给自己,却已经无法挽回,只好留下一声叹息,然后在叹息中。开始人生前进的步伐。

  无论人生,岁月如何的消去,人却是勇永远不断前行的,只留下一道轨迹,给后人指引前进的方向,然后在人生的终点看无数的人沿着自己的轨迹奋进,摔倒,受伤,却始终没有放弃。好心的劝导却被其抛于脑后,才发觉,自己的人生在前行时也是如此。抛弃教导,独立独行,然后到了岁月和人生的终点才感到叹息,感到自己的年少无知,感到自己年轻有时的轻狂。才明白,人生在磨炼中让自己成熟,长大,才懂得人生的真谛。

  美文:悠悠岁月 8

  多么唯美的画面!穿着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搭上松松垮垮的白衬衫,背着一把旧吉他,跨上单车在田野间流连,曾几何时,这就是我的梦想。

  岁月催人老,这是真的,但老的不仅仅是面孔,更是心灵,是如玫瑰般枯萎、飘散的梦想。

  有时候觉得自己就像一条鱼,别人看见的永远只是我在水中的悠然自得,可是他们不知道我也会哭,也会在伤心的时候想找一个地方偷偷流泪。对,他们不知道,因为他们看不到在苦涩的海水里其实包涵我那一滴滴苦涩的眼泪。人们以为鱼很快乐,其实鱼也会哭。

  现在的我,回过头来追忆那段不识愁滋味的单车岁月,才发现逝去的东西大多都追不回来,一如时间、梦想、心境。

  所以,请紧紧把握住现在拥有的,虽然我们都有烦恼和忧愁,虽然我们现在不一定快乐,但请抓紧时间,用我们的青春,在阳光下,炫出属于自己的活力。

  美文:悠悠岁月 9

  “阳春白日风在香。”屋内,我正埋头苦干,为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做准备。桌上,一支支用尽的笔芯被太阳照出点点光芒。正当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之际,一阵沉闷的敲门声传来。

  悠悠岁月,爱无言。轻轻地,门开了。妈妈的脚步,小心翼翼地从门缝中挤进来,她似乎和橡木地板排练过似的,脚步声带着艺术的节奏感。我转过头去,妈妈明亮的眼睛里闪着点点光芒。她端来了一盘蛋卷和一杯热牛奶,毫无声息的放在我的左手边,担心打扰我学*,准备悄悄退出时,我不由地对妈妈开口:“妈妈,你也吃一个吧。”妈妈微微愣了下。她拿起一块,条件反射喂进了我的嘴里,自己只掰下一点吃掉。那一刻,我身上流淌着汩汩暖流。

  每晚,妈妈按时的回到家中,为我早早准备饭菜。偶尔放学晚了,妈妈端着饭菜叹着气走回厨房,念叨着:“饭菜凉了不够可口了,可我又担心你回到家饿。”即便我是疲惫的回到家中,但在妈妈的照顾中,渐渐能量满满。悠悠岁月,有你相伴,真好!

  悠悠岁月,长相依。临*傍晚,我依旧是最早到达练功房的那一位。迈着熟悉的步伐,轻踏在这地板上,我情不自禁地要让它与我的脚尖有个约会。随着音乐的节奏,脚尖有规律的立起、落下。抬眼望着排列整齐的瑜伽垫,眼前迷糊,记忆飘回了两年前。

  那也是一个傍晚,夏季的傍晚。天似乎暗得还没这么快,任由若隐若现的几束残光洒落在瑜伽垫上。我在垫子上压腿,尽管被被老师压得狠狠的,我仍在咬牙坚持。镜子中的女孩一张倔强的脸,手臂打开,合上,再打开,再合上。动作很单调,旋律很单一,但总在述说着自己的精彩。舞蹈,已然成为我的生活密不可分的部分。悠悠岁月,有你相伴,真好!

  时光永不停歇,那亲情浓浓,那舞蹈相伴,已悄然编制出一曲生命之歌。而我将在这歌中,收获自己的风景,于蝶舞蹁跹处,铿锵前行!

  美文:悠悠岁月 10

  是谁描出生活的嫩芽,是谁拨开生活的乌云,让阳光普照在我的身上-----是父爱!人生这漫长的路啊!父爱与我同行!

  ——题记

  永远忘不了那一次,它就如同一叶小舟荡漾在心头……

  秋风吹,黄叶飞,秋意融融,到处是忙碌的景象,不知怎的,我却给家人添上忙----重感冒。

  不能耽误时间了------父亲理智地作出选择!

  那天,似乎特别冷,父亲一边搀着我,一边焦急地等待出租车,汗水从额头滚下,有几根白发明显那么耀眼,我的心微微一颤:爸爸,对不起,我给您添乱了。这时父亲为我整好衣服,“冷吗?“我使劲地摇了摇头,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整个下午父亲跑来跑去,望着父亲远去的背影,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不禁潸然泪下。然而,老天太会捉弄人了!天,“住院!”我不由抽泣着,心中仿佛有许多委屈,无以诉说!其实,没什么的,我从父亲眼中读懂,我看出了沉着,冷静,使我这颗彷徨的心变得好*静,一切都会过去!晚上,我好难受,爸爸问我是否饿了,于是拿起温水,泡起饼干,往我嘴里送。“不吃了。”我摇着头,爸爸没有作声,又一片,“不要了!”“就这一片”望着父亲,我硬着头皮吃上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流逝!

  那一晚,我精神好多了,实在忍不住,打开窗帘,窗外的夜景好美呀,无数的星星在夜空眨眼睛,风儿送来了祝贺声,爸爸来到我身边坐下,“人生就是这样的……”我抬头望着父亲,他的眼通红,是呀,他为了我熬了多少个昼夜,付出了多少汗水,“明天,太阳将会重新从东方升起,一切都会好起来!”我点了点头。

  不知何时,父亲已“酣然入睡”了,真的太累了!我注视着父亲,父亲啊你是否记得,那一次,我考试失利,在我最失落的时候,是您唤起了我挑战的勇气,炎炎烈日,我在树下看书,您给我送来一杯清凉的水,冷冷秋雨,咱俩同打一把伞,您淋湿了半肩膀……

  父亲啊,您的爱,是一座长桥,让我跨过大河;父亲,您的爱,如同泉水,滋润我成长;父亲,您的爱,如同阳光,温暖我的胸膛;父亲,您的爱,如同明灯,照亮我前进的方向。

  岁月流逝,而父爱却永远深深地藏在心底,父爱与日月同辉。

  爱永远不会忘却!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扩展2)

——夜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

  夜的散文随笔 1

  (古人曾说,妄言失智,我万分的赞同。然而我又无法不钟情于那偶尔夜中的狂语,或者“妄言”。有了这样一种特异的变故,有时也竟完全的预见了后来一定会发生的一些事,这是一次次的得到过应证的。)

  最终,我发现了一个不被人知,更不被我知的答案和秘密。我始终全心灌注的,或者我爱的,不是你,也不是她,更不是这份使人苦涩隐痛的工作。当然,我常愤慨的、鄙视的、规劝的,也不是那些低级的第三者或可憎恶的口舌者,或是那些机器般的消磨时间的作为和成果。

  最终我真的找到了一个终极的答案。

  夜中常有声音呼唤我,惊醒我,但我常处于半睡半醒的重度迷失当中,始终不敢确定那个答案,那个“梦语”,那个在蜂蜜中暗藏而刺痛于我的坚硬的针尖那是蜜蜂的生命。是的,我确在梦里得到过它以生命为代价的对我的恩赐!那么,我又怎可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今夜皓月当空,今夜我不想保持沉默,沉默是对非沉默者的纵容,是对无言者的放肆,是对蜜蜂的忘恩负义,是对你们的不忠。真的,不可无动于衷,不可麻木不仁,不可轻信旁白。我却要“妄言”一次,说出那句“梦语”,说出那个最终将与过去和未来紧密联系于一起的秘密。真的,我甚至真切的在梦中体验过这一刻的到来。所以无论怎么说,今晚我不再保持沉默,我要学学尼采,作一作查拉图斯特拉式的狂人,我要说些“狂语”,“大话”!

  瞧呵!故乡的夜色淹没了前方之路。我们从未摆脱夜色,我们从未摆脱故乡。

  但是,我始终坚守的也不是这使人沉醉的夜晚呵!

  而是后来之事。是那些踏遍四方的足迹,缀满山头野草,农人院里的果实,落于春季的白雪,市区喧闹的'后街,面色空洞的路人,甚至是那丢盔卸甲的操刀者,耕耘者,教育者,观望者……。还有那些梦里的隐约之见可望而不可即的故乡,赶怒而不赶恨的亲戚,有梦而不可攀的绝壁……

  不,甚至还有那有勇气在夜里发声的虫蚁,寒风,流水,或者土层……

  真的,夜晚的星星不可计数,我所坚守的事物正以冬夜的星星展示于我,正以室友响亮刺耳的咕噜声使我苏醒,使我不寐,使我不再沉默于半睡半醒的迷失与浑噩之中,最终使我清醒。

  然而如若没有明日朦胧的渴望,今晚的高傲的月色又有何意义!真的,我所爱的,所要终守的,永远是那年事已高的父母亲人,永远是那幼儿便“懂事”的孩童,永远那是奔波于远方的兄弟邻里,永远是那坐落于南北的异姓亲人!

  没错,便是那至情至真所在。

  夜的散文随笔 2

  苍茫的夜,清凉寂静,细雨打红尘,微风卷绿叶,青梅如翡翠,仓鼠不窜,四更下凉,未眠人不禁打哆嗦,如残莲初绽,悄无声息,不惊扰纷繁尘世。

  雨夜冲刷慈悲心,愈发沉静,愈发凄美,愈发深远,时光旋转到了一定的年轮,韬光养晦,孕育清玉,一身珠光宝气,光芒万丈,散漫长空,如佛的慈爱,普照苍生。遥记青涩的年纪,锋芒、莽撞、热辣,葱绿的发梢,丝丝焕发阳光与青春,张力无度。滑溜而今,日夜琐碎,光阴迷蒙,白驹添翼,总不忘紧打细算给自己一段段空灵的留白,或秉烛夜读,或笔耕不辍,或煲一碗莲粥,或烹饪一桌好菜,或赴郊远游……自知凄凉地蜕变,无声息,无诉诸,冷冷清清颤动。

  听“滴滴答答”雨,仿佛天涯海角的恋人用陈旧的传真机吃紧地发送一封悱恻缠绵的情书,也似鬓角斑白的老母亲在暮色沉沉的屋檐下坐在矮��上耷拉着老花镜,为小女一针一线吃力绣花鞋,或是愁闷的老父亲在偏墙脚立着水烟袋吸附一朵一朵辣烟花……思绪纷飞,黛眉蹙紧,反抚青丝,小唇笑魇堆满清愁,溢满颊忧伤。

  细数枯夜,文字倾陪,密密麻麻的心事铺满一夜夜,扶在发黄的日记本凄零的心头,秘而不宣,苍穹的清泪,大滴小滴,拖着纤长的尾,坠落我的心田,凄楚哀泣,我伸出柔软手指,精细理着泪尾,摘下发箍,给它们别上一圈似月光环。

  夜的散文随笔 3

  江南的黄昏是雾气朦胧的落日沉去后的温柔夜色。

  星星悄悄地挂在夜空,蛙声阵阵响起……就这样拉开了夜幕。

  站在阳台上看那小月如勾,月光色淡,云朵忽隐忽现地飘移,微风徐徐,有种温馨的江南神韵。

  遥望,天还微微的蓝,大地隐约可见,山峦依稀郁郁葱葱,轮廓格外分明。侧耳倾听山间的小溪还在潺潺流淌,夜的天地一派温情。

  在这里,远离红尘的喧闹,宁静清幽之中,却悠灵曼妙。犹如世外桃源,花开漫山,香气弥漫在空气里,夜色都变得甜怡。爱夜游的蝙蝠在空中上下翩飞;绮丽的小昆虫沙沙地抖动着轻盈的翅膀,让人扑朔迷离;不知名鸟在咕咕地低声吟伶,疑似说爱,听着又很悲情……

  喜欢这里的山山水水,喜欢这里的温润惬意,可安然入梦。

  转身回房间,熄了灯才发现窗子上、地上全是萤火虫,三五成群,像挑着灯笼四处寻觅游逛,忽明忽暗、一闪一闪,像天上的星星撒落下来,点缀了我这一室的黑暗,灵动了夜,也美了我的心情。

  闭上眼,自己仿佛置身于一面湖心上,悠悠晃晃,萤火虫在四周围着我翩翩起舞,为我点亮一盏盏小灯,和天上的星星交应生辉,像童话世界。我用手荡起轻柔的湖水,温柔的进入梦乡: 风轻轻,水盈盈,萤火闪闪……

  夜的散文随笔 4

  立冬过后,气温一再下降,太阳也不在线,天空变成了灰色,周末整天都宅在家里,没有想出门的欲望。

  午饭之后,同事打来电话邀请晚上去他家里吃狗肉。

  在诸暨,除了香榧、袜子之外,狗肉也是颇有名气的。我虽不是素食主义者,但是对于狗肉这样的东西还是有几分忌惮,何况当地人都是直接用水把肉煮熟了,再沾着盐吃。这对于我这个地地道道的四川人来说实在是有些难以下咽。但是同事几番盛情,最终还是没推掉的。

  因为地理位置,从古至今,江浙一带都比云贵川那些穷乡僻壤要繁荣、昌盛、有钱,因此听很多人说过这里的本地人是看不起外地人的。可当我处在这一块土地上的时候,全然是另一番感觉。这里的人们同样热情善良,同样直爽幽默,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同样毫不吝啬的伸出援助之手。我真的很幸运,结识一帮这样的朋友。同事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单独红烧了一份狗肉,即便和川味相差甚远,心里也是喜滋滋的,乐开花了。

  在场的大部分人都是公司的元老干部,我这个后生小辈免不了被他们忽悠一通,一圈下来,狗肉没吃什么,倒是七八杯酒已经下肚了,还好是红酒,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熬到这顿饭结束的时候,已经开始晕头转向了。回到家里,马马虎虎洗漱一下就睡去了。

  再度醒来的时候快凌晨一点了,真有点不敢相信,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悄无声息的睡去,沉默不语的醒来。以往不都是爱借酒发疯么?现在这是?对,没错,因为已经没有人陪我胡闹了,或者说我再怎样瞎折腾也没人注意了。亦或是,我真的想放过自己。

  我不想多想,蹑手蹑脚的去客厅倒了一杯水喝下,再回到被窝的时候却是异常的清醒,睡意全无。难道是我的酒量见长了?还是有些许的孤独偷偷在某个角落肆意的生长?殊不知,在这样的夜里我总是加倍的小心翼翼,怕打翻前尘旧事,怕揭开尘封的记忆,怕往事一发不可收拾的在眼里翻滚,怕再一次的败给自己。已经过了放纵的年龄了,倒不如给时间一些时间,让生活把经历沉淀下来,还自己一份从容淡定。

  为了不让思绪飘的过于遥远,我随手在床头柜上取下一本书,是莎士比亚的《李尔王》,我敢说,这个点看书真的比其他任何时间都能集中精神。当然,我是希望看着看着打瞌睡的,但是适得其反。直到三小时后,整本书看完了还是没有一丝的睡意。

  我强迫自己关掉了台灯。

  我无所事事的躺在床上,听见马上路上车辆驶过的声音,空旷、辽远。窗帘未拉严实,窗户上倒映着那些隐约可见的霓虹灯光,像ABC的眼睛,像甲乙丙的微笑。这样的夜是静默的,无可厚非,亦是孤独的,不知道这呼呼的冷风又吹落了谁的泪,又吹凉了谁的心;不知道那些车里的人心系何处,又迫不及待飞向何人;不知道那些朦胧的路灯下有谁在踟蹰,又有谁在等待。这样的夜是漫长的,不可置疑,亦是寂寞的。如同被撕成两半的照片;如同未赶上时间的一纸车票;如同他转身的背影;如同他手指抚过的我的脸。只是不知道这个冬天他温暖谁了双手,又在睡前吻了谁的额头。

  天快亮的时候我还是睡着了,奇怪的是我梦见了奶奶,我的至亲至爱。

  心底掠过一阵微澜,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是想念?不知从何时开始,我所魂牵梦萦的东西和那些年傻傻的执着、天真的等待已经没有了分毫的关系。原来昙花一现的狗屁爱情也是不过如此,心里那些过不去的坎终究也是斗不过时间,在我觉得我应该还没忘记的时候却已经模糊了那张脸,然而不管是病了,还是醉了,还是受委屈了,都不会再惦记曾经有一个人怎样的懒在我的身旁,我又是怎么样的迷恋他的肩膀。过去里的某些人以为躲在记忆里就可以从此安身了,谁知道,日月风霜,时间鞭笞,一切的一切都经不起岁月的风化。那些所谓的放不下只是自己的任性、倔强,当你觉得这种任性倔强显得无聊幼稚,或是不再适合你的年龄把玩的时候,便再也不存在了。有时候豁然开朗只是换了一个角度看世界,换了一个角度看世人。

  夜的散文随笔 5

  夜如期降临,大地经毒辣辣的太阳熨烫,热气尚未退去。西边的天空,涂抹着瑰丽的晚霞,如抽象派的油画。

  路上的人多了起来。男的裤头背心,女的长裙短衫,手里拿着芭蕉扇,走一走,扇一扇;也有手无一物的,焦躁地拿手掌在面颊上忽闪;粗犷豪放的男子,猛地一把扯掉背心,挥舞着;稍有矜持的,还是忍无可忍,倏地把汗衫撩起,再放下。

  他们充满祈盼,等待一场风起,吹皱心湖的涟漪。

  空气仿佛凝滞成一块固体,沉闷而失去活性。嗨,热死人咧!天气预报里说的雨呢?人们忍不住吐槽着天气预报的乌龙事件,不停发着牢骚。

  路旁的灌木丛黑压压的,朦朦胧胧中,忽地颤颤巍巍动了一下。风,起风了……

  风细若游丝,掠着地面,轻轻地拂过,轻轻地溜走,正如悄悄地来。再伸手,已没有感觉,依旧燠热。树静立肃穆,草默默无语,风一时间藏匿得严严实实。人如离开水的游鱼,躁动不安。

  往坡上岭上走起,该会凉快一些!凭借生活的老经验,众里寻它千百度。路上有赤膊的骑车少年飞驰而过——嘘,好爽的风喔——憨子,哪来的风,你这是人来疯嘛!

  终于走上岭口。这是城市边缘一片裸露的土坡,赭色的面孔,迥然于水泥钢筋的冷峻生硬。风,这自然的使者,酷暑的清凉大使,终于在这里启程。

  果然,皮肤上,像一只温柔的手拂过,畅快无比;面颊上,更像婴儿的手摩挲着,妙不可言。耳畔,风低语倾诉,细碎轻歌,曲折迂回,宛如音乐中的和弦在自由切换,韵律饱满,圆润流畅。

  树轻摆腰肢,风情万种。小草低头颔首,交颈贴颊,窃窃私语。蝈蝈,纺织娘,加入大自然的舞台,盛大的交响乐奏响,绵绵不绝。

  汗落了,一身的舒爽,真是不虚此行。追着大自然走,就找到了她的恩赐,酷暑里,就祛除了身体的溽热,心的浮躁。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扩展3)

——时光匆匆,悠悠岁月作文(五)份

  时光匆匆,悠悠岁月作文 1

  一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在这一天里我并没有干什么事。

  上了几节网课,我的眼睛已经酸痛不止。早上起的特别早,中午想睡一下,结果下午第一节课就匆匆开始了。下午第一节课上完,我正想在桌上稍微趴一会儿,小睡一下,可是没过多久就要上数学课了。但是数学老师不知道怎么了,久久也没有开课。我不能闭眼,如果闭了眼可能就会错过这节数学课。可是我的眼睛只要睁着,我就觉得犯困。不上课的时候我又不想睡觉了,因为我觉得上完课应该好好放松一下。于是,每到上课时我的眼睛就不住地往下合。但一听到老师表扬我,我便又马上清醒过来。

  转眼间就到了晚上了,我发现白天除了上课几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做,所有的事情都堆到晚上来做。我总是责骂自己不把事情早点做好,多留一点时间休息。可是想归想,我并没有下决心来实行这件事情。久而久之,我的这些小小的警告就随着时间烟飞云散了。

  到了晚上,当我回忆起白天一事无成的时候,不禁想起了朱自清写的《匆匆》中的一段话: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的确,在休息的时候觉得时间还特别充足,做事情还大有时间。但是妈妈在旁边发牢骚:拖拖拉拉拖拖拉拉,是从谁那里学来的毛病呢?可是我自己做事却并没有发现我的一点坏毛病,觉得自己的动作并不慢,刚刚好合拍,却不让别人称心如意。

  时间过得飞快,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朱自清也曾在自己的文章中叹息时间过得快。我经常想:要是时间能回来该多好。但是又觉得时间回来了,自己也不能掌控好,还是过去了比较好。培根先生也曾说过: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但是我何曾合理安排过时间呢?更别说节约时间了。

  连这些的大文豪都觉着自己的时间没有掌控好,我还能怎样给自己找理由呢?但是每每我给自己做反思,却发现之前已经做过无数次同样的无用功。我也算是拿自己没有办法了。

  时光匆匆,悠悠岁月作文 2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这是著名的散文家朱自清写的一篇脍炙人口的《匆匆》一文中的一段首语,他让我明白了时间的宝贵,时间的一去不复返。因此,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合理利用时间,不要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哦。

  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思想家鲁迅说过:“时间就是性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与谋财害命的。”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哦,鲁迅的确是珍惜时间楷模,鲁迅的一生为革命、为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时光匆匆,时光不等人,我们要珍惜时间,爱护时间。时间就是一块有水的海绵,只要用力挤,就能挤出相当多的水。所以说,你只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把时间化零为整,把时间从你的海绵里挤出来,你就会收获更多的喜悦!珍惜时间,让我们生命的长河更加绚丽;让人生的道路更加精彩。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你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时间呢?

  时光匆匆,悠悠岁月作文 3

  光阴在不经意的深深浅浅的脚印里重重叠叠,少了波澜,多了寂寞。

  最爱吃妈妈亲手包的饺子,薄薄的皮,饱满的馅,热气腾腾的一盘,香味弥漫开来,很是诱惑,夹起一个,嗯,美味的馅汁满口留香,再吃一个的时候心情会放缓一些,仔细的端详,那用手指一下一下捏出的荷叶样的花边,还留有清晰的指纹,圆润的线条,宛若古老瓷器上淳朴的勾勒,竟会吃下一个又一个留有妈妈妈手泽的美味,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将满满的爱,满满的情吃进心里。

  只要有阳光的时日,家里的阳台、卧室、客厅都会变得一片光明,呈现出温暖的橘色,徜徉在那种无以言表的温暖里,心情也被感染。阳光用慷慨来包容万物,给大地四季更迭的迷人风情,给植物一生枯荣的盎然得失,给生命繁衍生息的滋养,对着阳光微笑,她会用的温暖覆盖到每一寸肌肤,驱散阴翳的心念,对阳光,总会有不舍的情衷。

  秋日里,满目飘飞的落叶,一枚或者两枚轻轻扑打在头顶,掬出双手,接一片微枯的叶,如一只美丽安静的蝶,轻轻的嗅一嗅,有淡淡的妩媚的清香,将她小心的放在唐诗宋词的扉页里,那里有穿越古老时光的隧道,不经意一枚滑落到易安居士的指间,竟会有几多婉约的清愁留与人间。

  西岩山脚下有一个自然形成的热闹非凡的早市,几经管制依旧顽强生存了下来,且生机勃勃,夏天里常会有系着头巾,满脸皱纹的老奶奶挎着竹篮,里面放着一把把整理好的瘦小的韭菜或是土白菜,叶面上不时会有菜虫咬过的小洞,我常去买那种菜,品相和卖相都谈不上,却是未施化肥和农药的绿色食品,吃着放心的菜,且不论斤称的,一元钱一把,再送一把,比起那些菜贩的八两称,让人心生温暖和敬意。

  我居住的小区里有一对耄耋老人,几乎每天都会看到,总是丈夫牵着老伴的手,像拉着小孩子,走得极小心极慢,阳光好的时候会坐在一起晒晒太阳,大概是听力不好,很少听见他们说话,只是静静的默默的坐在阳光下守候那段慢慢老去的时光,真的很难想象他们如果有一天谁会先走一步。

  如果是我,如果可能,我愿意将那段老去的时光揽沉香入怀,一起慢慢的熬,熬一壶最美味的汤……

  时光匆匆,悠悠岁月作文 4

  时间真的是匆匆流逝吧,就让我感觉是一不小心然后它就溜走了,真的就是这竟然就是第2个星期了,自己已经没有写稿的第2个星期,这也就是我们来学校的第4个星期了,因为来学校的时候,其实那一段时间保持的很好,自己现在都有一些想念了,因为其实你有认真的写稿的话,你的逻辑是很清晰的,就你相对来说可以更加认真的去生活吧,而且那个时候你。可以了解到更多的新闻,所以您肚子里面是有货的,但是就还是蛮打击人的吧,就是写了很多,但是都没有过稿,这一点就让人很不爽啊,所以就为什么没有写啊,但是现在想一想其实还是应该去写一写的吧,就虽然说那一段时间自己也是一直被退稿,一直没有收到过稿的信息,但是现在不也是收到稿费了嘛,所以就觉得还是应该去尝试一下的吧,就多少还需要写一些,而且自己不写的时候自己究竟都在干什么呢,其实就是有在看一看书吧,就是有看一些自己还是蛮感兴趣的书的。

  要不然真的就觉得时间匆匆的就你什么事情都没有做,是自己就这样子过去了,这一点就很让人迷惑,怎么就会这样子呢是吧?怎么就会这样子啊?但是也挺快的,因为自己的朋友说还有三个月我们就可以放寒假了嘛,包括昨天的话有一个**他是去我们那一个教室里面讲话,然后就是说其实这就是我们在这个地方生活的最后几个月了,然后到时候就要回去广州那一边就是说应该去乐观的看一些问题吧,就虽然说那边的条件没有这边好,但是我们要想一想那边的地价值比这边高的时候,这个**真的就是看问题才会看的。

  这段时间也是蛮快的吧,就一不小心你就在这里过了一个月了,起码一个月的时间了,3月份就过去了,然后就4月份,虽然说想一想7月份还是很远呢,因为我真的想到7月份才放假就觉得很远,但是你跟我说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我就觉得时间真的好快啊,然后我们就要到大二了,昨天朋友他才跟自己抱怨说然后很快就要到大二了,我们就得去忙很多的事情了,其实自己不是很喜欢,她总觉得我们到大了然后就很忙啊,但是现在就不忙之类的这一些想法,这也就是说不管是人生的哪一个阶段,你都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忙的,并不是说你到哪一个时间点,然后你就会开始忙就陆陆续续的完成嘛。

  时光匆匆,悠悠岁月作文 5

  过去

  “大宝啊,怎么把短袖给弄破了个洞啊?”小时候只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这个刚刚踏入幼儿园的小不点说的一句话。

  听妈妈说,那是我上幼儿园的第一天,我哭着闹着怎么也不让妈妈走,一直拽着妈妈的胳膊,嘴里还一直呜呜地说:“我去老姨那儿打针,我也不上!”

  其实,我自己也隐约记着,自己上课还一直哭,手里紧攥着短袖,拧着不放,还一直咬。最后一整天都和我的短袖牵着手,短袖都被我弄了一个不规则的洞。那时的我是多么不适应校园啊!校园这片土地难道不欢迎我吗?

  现在

  我慢慢长大了,适应新环境的能力也强了,虽然我小时候的不适应,但当我升入初中以后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在年级的长跑比赛中,我前两圈一直在前面的位置,但我的身体素质并不是很好,所以在最后一圈当中,我渐渐到了最后的位置,看着一位位同学都超了我,我的眼眶里都有着泪水在打转,当我灰心的时候,我们班长跑最好的同学,她并没有跑在第一,这是因为,她一直在后面带着跑得慢的同学,时不时还推着我们前行,她甚至拽着我一起跑并超了好几位同学,真是打心眼里佩服她!快到终点时,我开始奋力冲刺,右腿大步往前迈,左脚用力地向后蹬,手臂随着摇摆,有条不紊地跑着。可不知怎么的,越跑越觉得身体越来越重,又好像越来越轻,根本不属于自己,四肢没了感觉,只听得到双脚深一脚浅一脚踏在跑道的声音。我觉得不能因为我让班级落后啊,于是我想着同学们*时对我的点滴帮助快速冲到了终点!

  同学都这样向我伸来了援助之手,在其他同学有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也会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我还参加了公益畅想的活动,号召大家每周节省一元钱,捐给玉树的小学生,我相信我们全校师生都会将这份爱心传递下去。一颗小种子就慢慢种在了我的心中。

  未来

  种子会长大么?会发芽长成参天大树吗?无论是细心呵护还是经历风雨,它必定会长大,这颗小种子必定会发芽长成参天大树!未来,可能我已经毕业,已经步入社会了,但那份爱心永不会,它将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一条亮丽的风景线!

  我恍然回首,回忆起了那时的点点滴滴,不禁感叹道:时光匆匆溜走了,而种子却发芽成长!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扩展4)

——名家散文随笔范本10份

  名家散文随笔 1

  “只要功夫深,铁柱磨成针”。康达集团飞天分公司的的徐海涛还真靠自已的钉子精神,把铁柱给磨成了针。海涛没事干的时候,总是喜欢拿起画笔张牙舞爪、挥豪泼墨一番。尽管他没有绘画那种天赋,但是,徐海涛还是坚持一个真理:成功总是向勤奋的人招手的。这句话还真的在徐海涛身上应了验。凭着自已“钻”的精神,***画、油画接二连三的在各地的报刊、杂志上亮相。海涛出名了,加入省画家协会也成了自然而然的事儿了。

  就在徐海涛刚加入省画家协会不久,集团的董事局**就到分公司来视察了。说实在的,海涛真不知道董事局**要来分公司视察的事儿。那天上班,他闲着没事,又拿起画笔在办公室里舞弄起来。在飞天公司高级人才多的是,但是,像徐海涛一样玩书画这种高雅艺术的。除了他,就没有别的人了。再加上又入了省画家协会,海涛也常以一个画家身份自居起来。整得徐海涛的心里天天都是轻飘飘的,总幻想着有一天自已的画能卖个仟儿八百万的。

  徐海涛正画着,有人敲门说:“董事局**来了”。海涛就想:“大老板来分公司,找的都是经理级的'人物,我一个搞企划的,哪有什么资格和他们搅在一起啊”。没想到,一会儿分公司的总经理就来了。后面跟着董事局**。**一进门,总经理忙介绍说:“**,这里是企划部,这位是咱们公司的大才子、大画家。省画家协会的会员,真正的画家。海涛,这就是我们集团公司的**”。**微笑着伸出双手和徐海涛握手,受宠若惊的徐海涛,忙把手在衣服上蹭了蹭。非常恭敬地棒着**的双手。这时,**突然大吃一惊说:“哇,那么漂亮的画啊,果然出自名家之作。先生,能送我一幅吗?”

  徐海涛忙说:“不敢,不敢,我的东西是随便画画玩玩的,怎能登**的大雅之堂啊?”

  **笑笑:“你别太客气了,就给我来一幅吧!”

  徐海涛说:“在这种情况下,是画不好的,要不,过几天,我画好了就给**送过去。”

  总经理也跟着说:“对、对、画幅好的,亲自给**送去。”

  晚上睡觉的时候,海涛失眠了。为了给**画幅画,他费尽了不少的心思。画的内容也征求过好多人的意见才确定下来。

  画好。装裱完毕。徐海涛专门请了一天假,还特意买了一套名牌西装,满怀欢喜地给**送画去……….

  到了集团总部,正好**在办公室,海涛进去,兴奋地喊到“**您好!我给你送画来了。”

  听到喊声,**抬起头来,扶了扶眼镜,问:“你是哪个公司的?叫什么名字?我向你要过画吗?”

  名家散文随笔 2

  “为何等到错身多年以后,才明白自己最真的梦”,数十遍数百遍地写这句话,别人的歌词好像成了我写的。

  想你又见不到你的时候,我写了三万字的信给你,远远看见你的时候,那信上就剩下了几句:春天又来了。树多么绿呀,花也开了,那么多的人都去赏春了。走*你的时候,我沉默无言,汹涌的情感把相遇短短的几分钟挤得密密麻麻,竟不能再说出一句话。慌乱之中把语言东拉一片西扯一片,一层又一层地遮着盖着,所有的掩饰全是为了那个等在嘴边多日此刻竟找不到出口的那个字。在你的眼里沉默又沉默,心积痛成麻木。

  无数次柔声唤你,只有这样我才能写下去,你的名字成了我的纸和笔。我细细思量,怎样握它,才能尽写我心中的感慨,怎样铺纸,才不至于惊醒沉睡的双眸,写“深情”吧,好像离得太远了,似乎听不太懂,那么我只好借用年幼孩童眼望妈妈的那种神情,对你说:“想,想你。”

  唤了千次万次的你的名字,太满太满地挤在心里,实在挤不下了,就从我心里千回百转地走出,堆成了山,你不知道。呼唤怎么可以成山呢?真让人奇怪,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是常常在推都推不开的寂寞里,拨通千里之外友人的电话,一把抓住友谊的手,泣不成声,只有心中明白那泪水中湿湿地闪过的依旧是你呀!多少次午夜梦回,醒在无眠的黑暗里,无所依靠,唤来你的名字谈心,温暖得如同一首老歌,如同那些与你欢笑与你牵手的日子,但无论如何,我仍然固执地不去找你,我不要痛上你的心。

  你*极了,就在我枕边的梦里,夜夜相见,有什么话不能说呢?你远极了,远在我无法触摸的`梦里,日日醒来,有什么话又能说呀。

  你来了,我只能云淡风轻地扫你一眼,欲言又止,罢罢罢,只道:“天凉好个秋。”你走了,望着你的背影,目光急急地紧紧地追过去,想化成可以跟着你同行的每一种东西,我知道山长水阔,错失的梦难再追寻,我只有痴痴地想,并在想象中握痛你的手……

  爱像一粒石子,在沉睡的心底,激起了许多经久回荡的涟漪。岸边碧草如丝,暗夜心事如塘。当爱在我们身边塞满了每个房间,甚至连衣服的缝隙,茂盛的爱的水草开始疯狂生长。时间凝固了。这时,爱成了我们生命中的阳光雨露,没有了爱我们就没有办法生长。可是,愈悄悄开放,就愈不敢倾诉,爱之花的晨露变成了泪水。付出是一种爱,爱也是一种过程,无法放弃对爱之香的眷恋,于是时时牵挂。

  名家散文随笔 3

  农历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学校放三天假,说到端午节,自然也就想到了屈原,据说,屈原是在农历五月初五受冤,抱着石头自投汨罗江后,当地百姓闻讯马上划船捞救。直行至洞庭湖,终不见屈原的尸体。老百姓为了不让屈原被鱼儿吃掉,家家做粽子,把粽子投进汨罗江中。

  晚上妈妈和爸爸带我一起去外婆家过节,这时,外婆正在包香喷喷的糯米粽子。外婆说:“中国江南民间端午节有吃”五黄“的食俗。”五黄“指黄鳝,黄鱼,黄瓜,咸蛋黄及雄黄酒。”这时,外公要跟我讲讲端午节的*俗,听说在江南地区:他们为了驱邪,用艾,菖蒲和蒜这”端午三友“驱鬼,还有一种重要的驱鬼方法,是在室内挂避邪驱鬼的`符咒。

  这时,香喷喷的粽子煮好了,刚煮好的粽子热气腾腾的,我第一个坐在位子上,说:“外婆,我来帮您尝尝粽子熟不熟”。外婆笑眯眯的说:“看你这只小馋猫,好!外婆给你先来一个。”我把粽叶拨开,看到了糯米粽子,闻一闻,哇!真香啊!真让人流口水,不能光看不吃呀,我马上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外婆说:“现在的粽子品种可多啦!有豆沙粽,水晶粽,肉粽,咸肉粽……”听着听着,口水早就已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去了外婆家,我不仅了解了不少的知识,有吃到了好吃的端午节的粽子,真是高兴呀!

  名家散文随笔 4

  “只要功夫深,铁柱磨成针”。康达集团飞天分公司的的徐海涛还真靠自已的钉子精神,把铁柱给磨成了针。海涛没事干的时候,总是喜欢拿起画笔张牙舞爪、挥豪泼墨一番。尽管他没有绘画那种天赋,但是,徐海涛还是坚持一个真理:成功总是向勤奋的人招手的。这句话还真的在徐海涛身上应了验。凭着自已“钻”的精神,***画、油画接二连三的在各地的报刊、杂志上亮相。海涛出名了,加入省画家协会也成了自然而然的事儿了。

  就在徐海涛刚加入省画家协会不久,集团的董事局**就到分公司来视察了。说实在的,海涛真不知道董事局**要来分公司视察的事儿。那天上班,他闲着没事,又拿起画笔在办公室里舞弄起来。在飞天公司高级人才多的是,但是,像徐海涛一样玩书画这种高雅艺术的。除了他,就没有别的人了。再加上又入了省画家协会,海涛也常以一个画家身份自居起来。整得徐海涛的心里天天都是轻飘飘的,总幻想着有一天自已的画能卖个仟儿八百万的。

  徐海涛正画着,有人敲门说:“董事局**来了”。海涛就想:“大老板来分公司,找的都是经理级的人物,我一个搞企划的,哪有什么资格和他们搅在一起啊”。没想到,一会儿分公司的总经理就来了。后面跟着董事局**。**一进门,总经理忙介绍说:“**,这里是企划部,这位是咱们公司的大才子、大画家。省画家协会的会员,真正的画家。海涛,这就是我们集团公司的.**”。**微笑着伸出双手和徐海涛握手,受宠若惊的徐海涛,忙把手在衣服上蹭了蹭。非常恭敬地棒着**的双手。这时,**突然大吃一惊说:“哇,那么漂亮的画啊,果然出自名家之作。先生,能送我一幅吗?”

  徐海涛忙说:“不敢,不敢,我的东西是随便画画玩玩的,怎能登**的大雅之堂啊?”

  **笑笑:“你别太客气了,就给我来一幅吧!”

  徐海涛说:“在这种情况下,是画不好的,要不,过几天,我画好了就给**送过去。”

  总经理也跟着说:“对、对、画幅好的,亲自给**送去。”

  晚上睡觉的时候,海涛失眠了。为了给**画幅画,他费尽了不少的心思。画的内容也征求过好多人的意见才确定下来。

  画好。装裱完毕。徐海涛专门请了一天假,还特意买了一套名牌西装,满怀欢喜地给**送画去……….

  到了集团总部,正好**在办公室,海涛进去,兴奋地喊到“**您好!我给你送画来了。”

  听到喊声,**抬起头来,扶了扶眼镜,问:“你是哪个公司的?叫什么名字?我向你要过画吗?”

  名家散文随笔 5

  去年暑假时,我回到故乡,至今想起,仍然回味无穷,因为那里山明水秀,到处可以听到大自然的声音。

  晨曦初露,村内到处飘飘缈缈,笼罩着一层轻轻的薄雾,犹如羞达达的少女蒙上一层薄薄的面纱,给人一种轻柔朦胧的美感。不久,拂面的清风吹走了薄雾,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大大的荷花池。池中荷花千娇百媚,有的亭亭玉立,有的鹤立鸡群,有的'则边冒出水面的勇气也没有。这一景,流淌着淡淡的碧光。我犹如进入了蓬莱仙境,鸟语花香,一天的开始由大自然的美景拉开了序幕。

  来到村后面的小山,只见青树绿蔓,草盛花繁,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蜜蜂从睡梦中醒来,嘤嘤嗡嗡地开始了它一天的工作。蝴蝶也展开漂亮的翅膀,在繁花绿草中翩翩起舞。空地上,一群天真无邪的小孩在追逐吵闹,追蜜蜂,扑蝴蝶,采鲜花……你争我抢,玩得不亦乐乎。大自然在唱歌了,它以优美的旋律告诉我们——这是它的声音,使人快乐的声音!

  再向前走,只听见蝉鸣鸟叫。抬头一望,只见画眉、杜鹃在树上跳跳走走,快活得犹如神仙。这样一幅诗情画意的图画,我还没有欣赏完,一阵流水声引起了我的注意。哇,大自然真的会妙手点睛!我赶快向小林走去,原来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溪。溪水清澈见底,鹅卵石粒粒可数,小鱼在水里快活地游来游去,啊!大自然又为我们奏上一曲了。

  其实,大自然的声音处处可听,只是现在人们都在忙碌,没有注意到罢了。在紧张的生活中透不过气来时,我们不妨到山间来走一走吧,大自然的声音绝对会我们放松身心,心旷神怡,使我们产生丰富的想象,领悟到可贵的哲理,也让我们久久回味,忘记一切世俗的烦忧。

  敞开胸怀,接受一切属于大自然的声音吧,我们就会活得很开心!

  名家散文随笔 6

  通过对高效课堂有关内容的学*,我懂得了,作为一名语文教师,在语文课上我们不仅要好好讲课,更要注重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培养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语文课堂的发展是迅速,复杂多样的。不过,我认为,无论语文教学被注入什么样的新精神,有一点应该是不变的,那就是语文课堂教学应该是务实高效的。从高效课堂的理论中我有以下的体会:

  一、教学目标把握要准确。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针对学生不同年龄段的身心特点,对不同学段的教学目标作出了科学而具体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研读《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对照执行。教学目标的定位。就跟打篮球一样,篮筐太高了学生再怎么努力也投不进,自然就丧失了信心;而篮筐太低了,学生就会轻而易举地灌进篮筐,当然也就没有战胜困难的喜悦。在制定教学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到三维目标的统一。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这三个方面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否则就会导致语文课程性质定位的偏差,造成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分离。教学目标的制定还要兼顾好、中、差三个层次。根据因材施教原则,教学目标的制定也要因人而异,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求达到的目标也各不相同,要避免一概而论。要保证课堂上80%以上的学生掌握80%以上的课堂教学内容。对于优等生我们可以在课外延伸一些略带挑战性的练*;而对于那些后进生,我们也可以为他们制定一些浅层次的要求,让他们循序渐进。

  二、教学环节设计要合理

  就阅读课来说,教学环节的设计基本采用“四步导读”的模式。第一步,在老师诱导下学生初读课文,让学生感知课文语言。第二步,在老师引导下学生细读课文,让学生理解课文语言。第三步,在老师指导下学生精读课文,让学生品评课文语言。第四步,在老师辅导下学生进行综合训练,学会运用语言。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阅读实践活动始终处于课堂教学的中心地位,教师的一切启发引导都是为训练学生创造性地进行语言实践提供服务。老师的.“导”与学生的“读”相互渗透、相得益彰,充分体现了师生间、生生间、师生及教材之间的双向多边的互动反馈。“四步导读”模式符合《标准》提出的教学理念,这样的流程的设计是合理的。

  当然,对于不同类型的课文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或删减,形成灵活的教学风格,但其核心理念是不变的。

  三、课堂教学提问要精当

  课堂提问是语文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启发学生思维、传授基本知识,控制教学过程,进行课堂反馈的一个重要手段。它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始终,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的成败。教师必须细细揣摩,问到关键处,问到有用之处,问到学生心里去,问出水*来,才能更好的促进我们的教学,利于学生的发展。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通过问的技巧与艺术,体现出教学新理念。

  提问要有一定的思考价值,能调动学生的主动性,集中他们的注意力,引导他们生动活泼的学*,使他们经过自己独立思考,对知识融会贯通,从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提问的难易要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能力。教师对课堂中所提问的问题应在备课时精挑细选,严格控制数量,克服课堂提问的随意性。要做到数量适中,也要避免两种倾向,太多或太少。提问太多,学生没有思考回旋的余地,对所学知识难以理解、消化;提问太少,讲授太多,学生难有参与的机会,最终会产生厌倦情绪。

  提问要有一定的艺术与技巧,杜绝形式主义的问答。学生答案与老师的答案不一致时,教师不引导,反复追问,让学生再答,直追到与自己的标准答案一致为止。这种锲而不舍一再追问的做法,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学生思维的灵性。

  名家散文随笔 7

  为了报刊的活跃,和文艺作品更能及时地反映新人新事,我想啊,大家似乎应该多写些小小说。小小说是最短的短篇小说,比如说每篇至多不超过两千字。

  写短了有好处。先从作者方面说吧,有些人以为作品越长越好,动不动就想写几十万字的长篇,事实证明,作品好坏不决定于字数的多少。几十万字里若有许多废话,也不过是废话作品而已。烂杏一筐不如鲜桃一口,人所共知。写的多不易字字珠玉,写的少易于精益求精。短而精是鲜桃一口,胜于冗长的烂杏一筐。我们应当求精,不应当贪多。知道的多而写的少,易于控制。善于控制是艺术本领。知道的少而写的多,必然东拉西扯。前者简练充实,言之有物;后者虚张声势,空洞枝冗。

  我们不排斥长篇。但是长篇也须善于控制,力求精炼。那么,练*练*短而精的,养成求精不贪多的*惯,定有好处。学会了短而精的,不愁不会写长而精的作品。反之,先*惯于拖泥带水地写长的,长的既写不好,也写不出短而精的来。

  再从社会需要方面来说:我们的国家正在百废俱兴,积极建设,所以人人忙,处处忙。在这情况下,短的作品更能及时地反映飞跃前进的现实,教育广大的读众。写长篇费时间,读长篇也费时间。短篇更起作用。我们不排斥长篇,但也必须承认短篇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的建设要快要好,所以作品也要短而精。虽然我们也需要长篇,但大势所趋,我们的时代到底是短篇的时代。

  无须顾虑时间性。及时地反映现实是作家的责任。而且,只要写得精,便能传留久远。我们今天还喜读莫泊桑与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这也说明,这两位大师并不因创作短篇小说而不算大作家。

  那么,写短篇就是了,何必还要再短一些呢?我是这么看:现有的短篇作品中还有些不够精炼的,本来可以只用两千字,而用了三千。我们希望作家以后执笔,能够加工再加工,写得更短更精一些。我们更希望把小小说当作一个新体裁看待,别出心裁,只用一二千字就能写出一篇美好而新颖的小说。

  小小说是小说,不是随感或报导。它短小,可是还有人物。这可就不简单了。写这种小说,作者需要极其深入地了解问题与人物,并能够极其概括地叙述事实,用三言五语便刻画出人物。这是很高的本领。作者学会这个本领,将终生享受不尽。因为不会写短小精悍的才去写长的,便是对长篇不负责任。

  我们不排斥随感与报导。可是我们争取多写有人物的小小说,社会主义的人具有特殊的、空前的光采,我们的事情可贵,我们的人更可贵,因此,我们若能努力写出既短又精,而且有人物的小小说,一定是难能可贵的。

  名家散文随笔 8

  雨后,院里来了个麻雀,刚长全了羽毛。它在院里跳,有时飞一下,不过是由地上飞到花盆沿上,或由花盆上飞下来。看它这么飞了两三次,我看出来:它并不会飞得再高一些,它的左翅的几根长翎拧在一处,有一根特别的长,似乎要脱落下来。我试着往前凑,它跳一跳,可是又停住,看着我,小黑豆眼带出点要亲*我又不完全信任的神气。我想到了:这是个熟鸟,也许是自幼便养在笼中的。所以它不十分怕人。可是它的左翅也许是被养着它的或别个孩子给扯坏,所以它爱人,又不完全信任。想到这个,我忽然的很难过。一个飞禽失去翅膀是多么可怜。这个小鸟离了人恐怕不会活,可是人又那么狠心,伤了它的翎羽。它被人毁坏了,而还想依靠人,多么可怜!它的眼带出进退为难的神情,虽然只是那么个小而不美的小鸟,它的举动与表情可露出极大的委屈与为难。它是要保全它那点生命,而不晓得如何是好。

  对它自己与人都没有信心,而又愿找到些倚靠。它跳一跳,停一停,看着我,又不敢过来。我想拿几个饭粒诱它前来,又不敢离开,我怕小猫来扑它。可是小猫并没在院里,我很快的跑进厨房,抓来了几个饭粒。及至我回来,小鸟已不见了。我向外院跑去,小猫在影壁前的花盆旁蹲着呢。我忙去驱逐它,它只一扑,把小鸟擒住!被人养惯的小麻雀,连挣扎都不会,尾与爪在猫嘴旁搭拉着,和死去差不多。

  瞧着小鸟,猫一头跑进厨房,又一头跑到西屋。我不敢紧追,怕它更咬紧了可又不能不追。虽然看不见小鸟的头部,我还没忘了那个眼神。那个预知生命危险的眼神。那个眼神与我的好心中间隔着一只小白猫。来回跑了几次,我不追了。追上也没用了,我想,小鸟至少已半死了。猫又进了厨房,我楞了一会儿,赶紧的又追了去;那两个黑豆眼仿佛在我心内睁着呢。

  进了厨房,猫在一条铁筒--冬天升火通烟用的,春天拆下来便放在厨房的'墙角--旁蹲着呢。小鸟已不见了。铁筒的下端未完全扣在地上,开着一个不小的缝儿小猫用脚往里探。我的希望回来了,小鸟没死。小猫本来才四个来月大,还没捉住过老鼠,或者还不会杀生,只是叼着小鸟玩一玩。正在这么想,小鸟,忽然出来了,猫倒象吓了一跳,往后躲了躲。小鸟的样子,我一眼便看清了,登时使我要闭上了眼。小鸟几乎是蹲着,胸离地很*,象人害肚痛蹲在地上那样。它身上并没血。身子可似乎是蜷在一块,非常的短。头低着,小嘴指着地。那两个黑眼珠!非常的黑,非常的大,不看什么,就那么顶黑顶大的楞着。它只有那么一点活气,都在眼里,象是等着猫再扑它,它没力量反抗或逃避;又象是等着猫赦免了它,或是来个救星。生与死都在这俩眼里,而并不是清醒的。它是胡涂了,昏迷了;不然为什么由铁筒中出来呢?可是,虽然昏迷,到底有那么一点说不清的,生**源的,希望。这个希望使它注视着地上,等着,等着生或死。它怕得非常的忠诚,完全把自己交给了一线的希望,一点也不动。象把生命要从两眼中流出,它不叫也不动。

  小猫没再扑它,只试着用小脚碰它。它随着击碰倾侧,头不动,眼不动,还呆呆的注视着地上。但求它能活着,它就决不反抗。可是并非全无勇气,它是在猫的面前不动!我轻轻的过去,把猫抓住。将猫放在门外,小鸟还没动。我双手把它捧起来。它确是没受了多大的伤,虽然胸上落了点毛。它看了我一眼!

  名家散文随笔 9

  为了报刊的活跃,和文艺作品更能及时地反映新人新事,我想啊,大家似乎应该多写些小小说。小小说是最短的短篇小说,比如说每篇至多不超过两千字。

  写短了有好处。先从作者方面说吧,有些人以为作品越长越好,动不动就想写几十万字的长篇,事实证明,作品好坏不决定于字数的多少。几十万字里若有许多废话,也不过是废话作品而已。烂杏一筐不如鲜桃一口,人所共知。写的多不易字字珠玉,写的少易于精益求精。短而精是鲜桃一口,胜于冗长的烂杏一筐。我们应当求精,不应当贪多。知道的多而写的少,易于控制。善于控制是艺术本领。知道的少而写的多,必然东拉西扯。前者简练充实,言之有物;后者虚张声势,空洞枝冗。

  我们不排斥长篇。但是长篇也须善于控制,力求精炼。那么,练*练*短而精的,养成求精不贪多的*惯,定有好处。学会了短而精的,不愁不会写长而精的作品。反之,先*惯于拖泥带水地写长的,长的既写不好,也写不出短而精的来。

  再从社会需要方面来说:我们的国家正在百废俱兴,积极建设,所以人人忙,处处忙。在这情况下,短的作品更能及时地反映飞跃前进的现实,教育广大的读众。写长篇费时间,读长篇也费时间。短篇更起作用。我们不排斥长篇,但也必须承认短篇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的建设要快要好,所以作品也要短而精。虽然我们也需要长篇,但大势所趋,我们的.时代到底是短篇的时代。

  无须顾虑时间性。及时地反映现实是作家的责任。而且,只要写得精,便能传留久远。我们今天还喜读莫泊桑与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这也说明,这两位大师并不因创作短篇小说而不算大作家。

  那么,写短篇就是了,何必还要再短一些呢?我是这么看:现有的短篇作品中还有些不够精炼的,本来可以只用两千字,而用了三千。我们希望作家以后执笔,能够加工再加工,写得更短更精一些。我们更希望把小小说当作一个新体裁看待,别出心裁,只用一二千字就能写出一篇美好而新颖的小说。

  小小说是小说,不是随感或报导。它短小,可是还有人物。这可就不简单了。写这种小说,作者需要极其深入地了解问题与人物,并能够极其概括地叙述事实,用三言五语便刻画出人物。这是很高的本领。作者学会这个本领,将终生享受不尽。因为不会写短小精悍的才去写长的,便是对长篇不负责任。

  我们不排斥随感与报导。可是我们争取多写有人物的小小说,社会主义的人具有特殊的、空前的光采,我们的事情可贵,我们的人更可贵,因此,我们若能努力写出既短又精,而且有人物的小小说,一定是难能可贵的。

  名家散文随笔 10

  人生征途漫长而艰难,期间不免遭遇大大小小的挫折,面对挫折——

  失败者说:“挫折像一把锋利的剑,在不经意间击倒了我,面对它,我只好嘤嘤哭泣。”

  沮丧者说:“挫折想横亘眼前的大山,使我望之生畏,面对它,我只好默默哀叹。”

  我说:“挫折像块垫脚石,勇者会利用它,登上人生的高峰。”所以,挫折也很美丽。

  霍金被称为在世的最伟大的科学家,也是科学界的“巨星”。可是挫折也随之而来,他患有严重的肌肉萎缩病,这使他不能说话、写字,这无疑是对他的巨大打击。也许有些人人会想困难屈服,但霍金却没有像挫折低头,他用唯一能活动的手指打字,撰写乐乐许多论文和书籍,并证明了奇性定理,令全世界人都敬仰。

  挫折给予他前进的动力,使他勇往直前,粉碎一切困难,最终给世界做出贡献。挫折也很美丽。

  闻名于世的'发明家爱迪生,在试制电瓶时,有人问他:“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为什么还要继续呢?”爱迪生说:“我没有失败,我已经知道了五万种不成功的方法。”

  挫折给他带来了麻烦,但他却不气馁,坦然面对挫折,使挫折成为自己的一笔宝贵财富。挫折也很美丽。

  只有经历ile挫折的人,才会去感恩、去回报、才会有“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大气;才会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才会有“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的气概。

  挫折能使你走向成功,挫折也很美丽。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扩展5)

——时光无声岁月有痕散文随笔实用五份

  时光无声岁月有痕散文随笔 1

  每个春都是不一样的,虽然她对春的爱未变,但在每个春里,她看到的景致都不同。寒冬逐渐远去,她看着一树一树梅花绽放在了枝头,为冬留下的萧瑟*添几分春色,惹人爱怜。梅是特别的,它傲立风霜,不畏严寒。它的枝很有意韵,可自由舒展,也可有型的神韵。当一株梅以自身独特的姿态立于粉墙黛瓦前的时候,是多么雅致,多么古朴。梅林,桃花,给了多少人缠绵的情怀和想象,有侠者的舞刀弄影,还有白头偕老的浪漫。

  早春,她牵了孩儿的手走在公园。这里天很阔,很蓝,阳光滴落大地时,仿佛万物都从喜悦中醒来。如今的孩儿很厉害了,可以陪她走很远很远的路。都说母亲陪伴孩儿成长,而她却总认为是孩儿陪她走过了很多风景。如果没有孩儿,今天的她,会走过那些无人的老街吗?如果没有孩儿,今天的她,会为一朵野花欢呼和奔跑吗?如果没有孩儿,今天的她,会为那一树一树绽放的梅花驻足吗?

  她给孩儿讲这里的黄土,有雨时,很粘稠,童年里她的鞋曾深陷。孩儿用一双澄澈的眼睛凝视她,仿佛他懂了,家乡的土和这里不同。冬眠的树还未醒来,她想起和孩儿看过的故事,小松鼠他们冬眠未醒,小兔子的雪人融化了,当它哭泣时,兔妈妈告诉它,当雪融化了,春天便会来了,小松鼠他们就可以来找她玩了,小兔子听了欢快地笑了。

  她带孩儿去爬山,即使*常的她很懒散,但想着可以让孩儿在大自然中成长,锻炼他的一些意志,她还是带他去了。

  只有在大自然里,才能感受到四季的变化。早春的花很少,除了梅,还有杏花。“一陂春水绕花身,花影妖娆各占春。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作尘。”走过山间时,她在一片梅林中发现了一树杏花,她呼了孩儿去看。大自然里有多少新奇的事,看不尽,道不完。孩儿很雀跃,为着她的新发现非常快乐。多少母亲因了忙碌将自己的孩儿置于电视前,而让孩儿失了本真,失了去感受万物的心。

  梅在春天的美,让她迷离,不忍侧目。靠*时,她忍不住折了一枝,心顿时扑通扑通地跳,她怕把孩儿带坏了,又怕护花者批评。将一枝梅带回家,插在花瓶里,会有几多春意呢?

  时光无声岁月有痕散文随笔 2

  晴子活泼可爱,长得也漂亮,学*又好,不但深受老师和家长的喜爱,还会吸引一部分男生。

  小麦优雅淡定,和晴子完全相反。晴子的缺点就是她的优点,晴子的优点就是她的缺点,小麦也会吸引一部分男生,也是老师和家长的得力助手。

  说起夜瞳,唉,我什么也不想说了……不但长得丑,还比晴子粘人,学*一点也不好,而且嫉妒心强,老师和家长都不喜欢夜瞳,她从来不吸引男生,总是惹他们讨厌但是她还是厚着脸皮去找男生。

  这天早上,晴子去找小麦一起去游乐园玩,不巧在路上被夜瞳看见了,夜瞳凑上前:“呦嗬~晴子在啊,又去找小麦吗?别总去找她了,她烦着呢!”晴子完全不相信她的话,像她那样的人,晴子完全不和她计较:“随你的便,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去吧,人家小麦根本不烦我,而是烦你,满脸雀斑的,恶心死了!你还是赶紧从我身边消失吧,要不然我晚饭都吃不下去了。”晴子撞开夜瞳,消失在大雾中。

  夜瞳不会就此罢手,她要挑拨离间,把晴子和小麦拆开。

  夜瞳料定了晴子和小麦没地方可去,只能去游乐园,她偷偷摸摸地藏到游乐园的一片树林里,果真看着小麦和晴子手挽手走进了游乐园。晴子去一个小店,给小麦卖了杯水,小麦一直握在手里没有喝,夜瞳见了,心里暗暗地想:哼哼,叫你们猖狂,我非要你们好看!夜瞳握了握手里的一个小白袋,小声嘀咕:“我把泻药放在你水里,看你怎么办,哈哈!一想到你肚子疼的直打哆嗦我就开心。到时候你一定以为是晴子干的,你们的友谊不可能不出现裂缝,等你们的友谊出现裂缝,我不用费一点力气就可以直接把你们拆开了,哈哈哈哈哈~”

  趁着晴子和小麦不注意,夜瞳偷偷的把泻药放进了小麦的杯子里。

  正巧,夜瞳刚刚下完泻药,小麦就喝了一口水,夜瞳不禁的咯咯笑起来:“小麦啊小麦,泻药不会马上起作用的,我就在你身边潜伏着,看你难受的样子,看你和那个烦死人的晴子吵架的样子,哼哼!”

  不一会,小麦果然就肚子痛起来,她拿起水瓶,看见水的颜色有点不对劲,她气得把水瓶往地上一甩,指着晴子的鼻子问:“晴子!你是不是把泻药放在水里了?你安得什么心啊?我并没有的罪过你,你为什么非要在我的水里下泻药?你有本事去找夜瞳啊!你不是看她不顺眼吗?你到底是看她不顺眼还是看我不顺眼啊!?我真是看懂你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我真后悔交你这个朋友!”晴子愣住了,小麦赶紧跑了。

  夜瞳笑个不停,因为声音太大,被晴子听到了,晴子赶紧过去,揪着她的衣领:“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你有病吗?你没有朋友也不让别人有朋友吗?像你这样的人就活该没朋友,你没资格有朋友!”说完,晴子打了她一巴掌:“你这辈子都不会有朋友,你怎么心机这么重?简直是不要脸的泼妇!”夜瞳拍掉她的手:“我就这么做了怎么地?我就是看你们不顺眼怎么地?你能把我怎么样?我就是看小麦难受我高兴,我就是喜欢看你们分裂!”

  夜瞳也走了,晴子赶紧跑去跟小麦解释。

  刚出公园,晴子就看到小麦坐在木制的椅子上哭,虽然没出声,但是也知道她很难过的。

  晴子上前去,把刚刚发生的一切说给小麦听,但小麦并不相信,晴子就拿起手机,给夜瞳打电话:“喂,不要脸的泼妇,你在小麦的水里下了泻药,我要去你家长那里告你去,你要是不给我和小麦道歉,小心我让你爸爸妈妈打死你。”夜瞳冷哼一声:“你倒是去啊,我爸爸妈妈都在外地,一时间根本回不来,他们顶多也就给我打个电话骂我几下,大不了我不接他们的电话不就得了?哼~怎么样,小麦现在一定很难受吧?哈哈哈!泻药就是我下的,你能怎么样?你和小麦不可能把我怎么样的!”夜瞳挂掉了电话,晴子转身来问小麦:“你听到了吧?这件事不是我做的吧!我就说我们是好朋友,我不可能那么对你的,你说是吧?”小麦点了点头:“说的也是,对不起,我不应该那么误会你哦~夜瞳她应该得到惩罚,明天我们就给她爸爸妈妈打电话,让他们务必赶回来,再告诉老师一声,让老师好好给夜瞳做心理功课,你还是先送我回家吧。”晴子点点头,背起小麦,慢慢地朝小麦家的方向走去……

  终于,夜瞳得到了惩罚。晴子笑了笑说:“这就是她做坏事的下场!”小麦呼了口气:“我们这么多年来的友谊真不是白建立的,虽然有夜瞳的阻挠。”

  时光无声岁月有痕散文随笔 3

  静静的夜,思绪是游走的风,纠缠着逝去的岁月。

  “一个月了,竟没有在遇到过你,妹,你还好吗?”月光下,你的照片蒙上了一层白沙。仰望月的冷一如你目光深处蒹葭苍苍。

  记不起中学岁月中有多少遗憾,记不起那段日子有多少期待。如今再也没有时间让我从头再来。

  偶尔一个回首,发现你留给我的物品,便忍不住伤感,那是我不愿回首,不想回首,却又时常进入梦的那段日子。经历了那段日子生命顿然开悟、通彻,其实人的一生中存在许多必然中的偶然和无常,正如你我不经意之间的萍水相逢,就只是体育课时偷懒的“心心相通”。如今即使一墙之隔,或许也可能变成熟悉的陌生人,没有你的日子,或许对我来说是空虚的,但我又不得不接受这必然中的感受,你有你的路要走,若不是特意相约,大概以后也只不过是一次擦肩而过后的蓦然回首吧!

  回想起中学的那段时光,也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如今,梦回现实,又不得不接受我俩的分离,不得不接受一段崭新的路程。既是对以前有再多的遗憾,再多的迫不得已,也只能将所有的遗憾化做前进的动力。想来想去,还是不要打破那份沉默。不要再继续遗憾,正如你所说“心里有你我,每台都在一起。”更应该把握现在的每分每秒,或许我们以后还会遇见另一个我们,另一个知己,对你的祝福之化为两个字——珍重。

  时光不曾为任何人留下,一如歌中所唱:“春去春会来,花谢花花会再开······”那些年月的事,一定会被岁月湮没的,对吧!留下的会只有那一些回忆,偶尔赶场般出现在梦里,是在梦中几度迷失自己,慢慢的被夜色包裹在昙花中,在夜色里深沉、静谧、芬芳。默默的收起你的物品,望着一切都变成一场梦,第二天阳光洒满放有你照片的桌子时,新的一天,正在那里等候着我们的迎接,使自己变忙吧!只有这样,才不会有时间去回想,那段令人伤感的日子。

  真正的情谊——一眼万年,时间在奔跑,努力抓住它,再也不要后悔,再也不要哀叹、落泪。

  时光难回首,岁月不能留,仰望星空,内心没有海的波澜,只有天空的辽远

  时光无声岁月有痕散文随笔 4

  一向皮实的我,被这次头疼病搞的不知所措,无论我天天吃多少的药,可是对病毫无作用,它还是岿然不动的折磨着我,沮丧的心情起起落落,找不到一点的快乐。

  一向不喜欢照镜子的我,今天看见孩子照镜子,也凑*看自己,发现镜中的我真的*添了几许忧伤,我用手将长法捋过耳际时,竟然发现了一根白头发,这对一个喜欢漂亮的女人意味着什么?心里好阵难过,简直就是雪上加霜的感觉,真是福不双降,祸不单行啊!也许这词我用的过了,可是,我心里就是这样想的,病了本就很不开心,又要我看到了白头发,爱美的我着实被狠狠的打击了一次。

  我知道人生入秋,白发难免,可是,毕竟还没有发现自己有白头发,今天看着这根白发,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把它连根拔掉了,当瞬间的疼扭曲了我不算难看的脸时,我眼泪差点掉了下来,不过我还是用力把它咽了下去,咽酸涩的眼泪是什么样的滋味?只有自己体会,不想要大看到我脆弱的一面,可不小心的文字还是把脆弱见了阳光。人说脆弱的心像温室的嫩芽,不喜欢刺眼的阳光,它的娇气会让你付出代价的,是的,我真的在打字的同时先是泪眼迷蒙,接着是稀里哗啦了,真不知道这是为那般呢?不就是身体欠佳吗?离死还远呢,干嘛这样沮丧?

  这会我想起了单位一个较为年轻的朋友,那时我发现他的脑袋上长了为数不少的白头发,大惊小怪的说:“哎呀,怎么长白头发了啊?”

  朋友玩笑地说:“头发的色素都被稿纸吃了。”想想人家多乐观啊?朋友是单位小报的编辑加记者,整天的工作就是摆弄文字,头发的色素被稿纸吃了也在情理之中,可我这是自然规律啊,我更不该那样给自己*添烦恼和不愉快啊。也许是有病了,任何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都会引来对自己的伤感,都会哀怨连连的,我真的不想这个样子,因为,我的表现已经影响我家人的心情了,搞的儿子时不时的电话问寒问暖的,任性的我还对儿子怨声载道,搞的儿子不停的安慰我说:“抱抱妈咪,抱抱妈咪……。”于是千叮嘱万嘱咐的总是不肯挂机。

  刚收到儿子的短信:“春天葱茏,夏天繁花,秋天斑斓,冬天冰洁,各有其美,各有其优势,妈咪无需忧虑,病一定会在儿子的关爱下好起来的,相信妈咪一定会继续美丽。”看罢,顿觉地阔天宽,心情也快活了许多,头感觉也轻松了些,我起身来到镜前摇摇头,双手拢着长发,宛如泻下的.瀑布,带走了沉甸甸的忧虑。

  时光无声岁月有痕散文随笔 5

  *惯在安静的环境中写着文字;*惯在一个无人的角落想着心事;*惯在一个人的被窝里流着泪;*惯仰望天空,静静的等待属于我的那份幸福!这就是我的小世界,一个简简单单的小世界。我的小世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我的小世界,虽然有点凄凉,但也不乏温暖。或许,我的小世界会有很多人,但他们只是匆匆的过客,懂我的人却寥寥无几。能走进我内心深处,能懂我的人,只有您——我最亲爱的妈妈。

  ——题记

  时光荏苒,日子流伤。阴晴不定的天气,起伏不定的气温,让我落寞的心情愈加怅然。只要心一颤动,忧伤就会像落叶铺满我的容颜。低首回眸,漫无边际的伤痛在流光之下把我紧紧缠绕。

  伫立窗前,被黑夜笼罩的城市仿佛卸掉了所有的疲惫,高耸的一幢幢建筑,雄伟、壮观,明亮的街灯,整齐、雅致,川流不息的车辆,相伴行走的路人,是这个城市的一道道风景线。城市的夜晚,真的好美。遥望您所在的方向。禁不住又想起了您——亲爱的妈妈。盈满泪水的眼眶,将周围的一切景物模糊……

  儿时的我总是喜欢依偎在您的怀抱里,仰望那月光的皎洁,繁星的布满,聆听您讲“嫦娥奔月”的故事。您那亲切的笑容伴着一闪一眨的星光,让我展开了想象的翅膀。想那月宫里嫦娥的容颜是如何的美丽,想陪伴她左右的月兔是多么的可爱。这样的幻想,陶醉悠然;这样的温馨,惬意而美好。

  可是,幸福总是这样的短暂。随着那个被我称作“爸爸”的男人一次次的酗酒,一次次地打骂您。麻将声,争斗声,打骂声,各种嘈杂声击碎了我的童年梦。原本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童年而变得异常的灰暗。那个沉迷酒色的男人,对温柔善良的您非打即骂,伤心的眼泪,苦苦地哀求,一次次地迁就,一次次地容忍,换不来他的良知。最终,身心饱受折磨的您无奈地选择了离开。我知道,当时的您是一心是想带着我离开这个令人伤心欲绝的地方的,只是这个失去人性的男人却把我当成了筹码。母女分离的痛苦是撕心裂肺的。从此,我的天空失去了颜色,灿烂的夜空,满天的繁星都被藏起,属于我的只有一片空洞洞的天际,黑暗而深邃。从此,活泼可爱的我变得郁郁寡欢,就如一只囚禁的小鸟,只能发出凄凉的叫声。那一年,我刚满六岁。

  我是个需要温暖的孩子,我是一个需要关爱的孩子,我是一个需要保护的孩子,我需要的幸福真的很简单。这是我在日记里写的最多的话,可这样的需要对我来说只是一种奢求。没有您的日子里,我每日油然地害怕着,担心着,寂寥着,煎熬着。

  好想,好想,有一个温暖的肩膀让我依靠,给我信心,让我落寞的心不再孤独;好想,好想,有一双温暖的手,与我作陪,拉着我坚定地向前走。只是,这样的温暖是那么的遥不可及,陪伴我的除了孤独还是孤独。我明白,我与同龄的孩子不一样,我必须要学会独立,学会坚强!

  没有您的日子里,那个男人更加肆无忌惮了,还是每天喝着老酒,说着不堪入耳的粗话,身边的女人频繁地换着,根本没心思管我。重男轻女的奶奶,从没有把我当成她的孙女看待。在她的眼里,我成了她的负担和累赘。我每天面对最多的就是奶奶那张阴沉的老脸,稍有不顺心,非打就骂。“臭丫头,死掉算了”,“烂丫头,养大了也是跟人跑……”这样不堪入耳的话灌满了我的耳朵,深深地刺痛了我幼小的心灵。

  幼小的我早早学会生活自理,学会了洗衣,拖地,擦桌子,饱尝了没有母爱的艰辛。在家里,我就是一只受惊吓的小猫,稍有不慎就会遭来责骂,唯有在学校里,与老师和同学们在一起,我才能有欢声笑语。看着别的同学亲热地喊着“妈妈”,然后扑进妈妈的怀抱,我是多么的羡慕!我天天盼望着妈妈能回到我的身边,可是一次次地盼望,又一次次地失望。

  终有一天,我在校园的大门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您,真的是您,我飞奔着跑过去,连声呼喊着“妈妈,妈妈……”您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早已经泪如雨下。我用纸巾给您擦着泪水,轻轻地说:“妈妈不哭,我很乖的……”只是,这样的相聚太短暂,我们注定还是要分别,我还是要回到那个没有温暖的家。

  经过您的再三努力,终还是没能得到我的抚养权。那个可恶的男人把我作要挟,想要您回到他的身边,心灰意冷的您断然拒绝了。

  您说:“宝贝,你受苦了。是妈妈对不起你,把你生在这样的一个不幸的家庭,没能让你享受无忧无虑的童年……”

  我说:“妈妈,我不怪你。在逆境生长的孩子才会更加坚强,这样的日子并不苦。”

  您对我说:“宝贝,你快快长大,那样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我点点头说:“妈妈,您放心吧!我很快就会回到您身边的,不管您在哪里,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亲爱的妈妈,我知道,我的沉默,我的悲苦,唯有您懂。可您的悲苦我又何尝不懂?一直相信眼泪是最好的释怀,当泪水一滴滴滑落,疼痛也在一点点释放。一直懂得,承受和容忍是最好的坚强,当日子在一天天度过,我也在一天天长大。在逆境的生活中长大的孩子就是坚强的,渐渐长大的我并没有被苦难吓倒,我不仅学会了做家务,学会了察言观色,还学会了隐忍。倦了,我将泪水轻轻擦拭,安慰自己,幸福就在前方;累了,我就咬咬牙,告诉自己,我是最坚强的,我是最努力的好孩子!

  有一种爱,似那冬日的暖阳,一丝丝柔软铺洒,漫延至心底。亲爱的妈妈,虽然我不能与您天天在一起相处,但您总能适时地给我送来关爱。天热了,您给我送来清凉;天冷了,您会给我送来温暖。亲爱的妈妈,您的微笑足够让我有着更大的动力行走,您的鼓励足够让我有了更大的信心学*。您的温暖,一直让我牵念,您的关爱,永远润泽着我的生命。

  亲爱的妈妈,我好久好久没有与您睡一个被窝了,好久好久没有闻到母爱的味道了。多少次,我梦见与您同睡在一个暖和的被窝里,您轻轻地搂着我,亲着我,与我喃喃细语,我幸福地享受着您的爱抚,陶醉在您的笑容里。可幸福注定只能在美梦里,醒来时,还我是一个人孤单地躺在床上。因为,我的羽翼还未完全丰满,我还无法逃脱这样的生活,唯一的希望自己就是快快长大,长大了我才能拥有自由,才能与日思夜念的您相聚。

  亲爱的妈妈,这辈子,想对您说的话太多太多。有时候,您给予的爱,让我觉得很感动。夜深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全是您,想到您为我的付出和忍辱。我觉得自己这辈子都还不起。现在是您呵护我,等您老了,我一定会呵护您,守护您的!

  亲爱的妈妈,你知道吗,幸福的味道,就是与您在一起的每一次回忆。一声亲切的呼唤,一句温柔的叮咛就让我感受到爱的温暖。“宝贝加油,好好学*,你一定会回到妈妈身边的!”您真切的声音一遍遍萦绕在耳畔。渴望,极度渴望,街的尽头有您在等我!企盼,深深企盼,我能与您幸福地相拥!

  岁月有痕,真爱无声。我相信,阴霾终会散去。我知道,真正的爱,需要岁月的沉淀;真正的幸福,需要时间的磨砺。从今以往,我将抓住那浮华之外的灵犀,手捧着深深浅浅的记忆,执着地等待,勇敢地前行。

  寒冷的夜,绵绵的冬雨,漫过窗台,又慢慢的浸入心底,拨弄着孤寂和思念。回味着您的温暖,我仿佛嗅到了春天的气息,淡淡的,柔柔的,不断地把我缠绕,我也嗅到了爱的气息,暖暖的,绵绵的,静静地把我包围。啊,春天来了,我觉得似乎离您很*了,*得可以闻到您的呼吸。

  亲爱的妈妈,我已经长大了,我会摇曳着如花的笑靥,蹁跹在您的身边,如一只彩蝶,轻拂去您的沧桑与感伤。我愿与您紧紧相随,让欢笑和幸福,一直陪伴您老去。

  夜好静,风轻柔。梦里,我睡得好甜。一双温暖的手抱着我,一股暖流涌上心间——呵,妈妈,您来了……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扩展6)

——玉米散文随笔范本五份

  玉米散文随笔 1

  在乡下,夜晚,屋檐下的蛐蛐开始嘁嘁地叫成一场比赛的时候,玉米却渐渐地安静下来,陷入沉思或等待。从青翠的畅想和滴着露水的梦境出发,直到秋的深处,玉米不是倦了,而是成熟,惟有成熟,沉思才有味道,秋才入诗入酒。

  在北方,玉米像北方的汉子一样骨骼粗大,秉性豪爽,所以在庄户人的眼睛里,玉米从来不是种植的庄稼,而是自己的兄弟。从玉米地里划锄或施肥回来,庄户人伸长脖子把冰凉的井水猛灌一气,喉咙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和玉米哗啦哗啦的笑声遥相呼应,嘘寒问暖似的。

  庄户人的生活是从一首诗里开始的,那里面首先就有玉米,然后是汗水、辛劳和盘中餐。玉米从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就明白了自己的位置,所以每一株玉米在粗糙的大手播进土地的一霎那,不管贫瘠还是肥沃,不管黄土还是黑土,就已抱定了金黄的决心,而且矢志不渝。在家乡,一场疾风骤雨后,小麦常常会东倒西歪,难经磨难的样子,玉米则不然,玉米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伫立,伫立成庄户人眼中绿色的旗帜,而旗帜没有轻易倒下去的道理!这一点,和我在水瘦山寒中长大的乡亲息息相通。

  玉米身子高大,叶子修长、碧绿,即使到了躁动的青春期到了生儿育女的时节,也不像一些艳丽的花朵一样招招摇摇,它把自己的希望和精力集中在头顶天线一样毫无光彩的花穗上,冷静而含蓄,然后在风中歌唱明天。

  仿佛一夜之间,每株玉米怀里都仙人似的抱了翠绿的带鲜嫩红缨的“拂尘”,秋把自己化作无数颗黑夜里的星星,让每一缕星光普照在玉米身上,然后,“拂尘”一挥,玉米的怀里便是金黄的智慧,智慧一粒粒的,每一粒都闪烁着光芒,光芒一直闪进庄户人的眼睛里,渍进庄户人的笑纹里。

  中秋月圆的时候,万家团圆,庄户人的玉米兄弟也要回家,它们被编成辫子似的挂满了庄户人的墙头边、屋檐下,和一串串燃烧似的红辣椒,丰腴着庄户人越来越红红火火的日子。那年丰收,作为庄户人的父亲,在小院中旗杆似的竖立起十根碗粗的木头,上面密密层层挂满了玉米,看上去蔚为壮观,一天晚上,一阵轰响,“结满”玉米的柱子不堪重负倒了一地,父亲听到了玉米们哈哈大笑的声音,但父亲一点也没有生气。当然,也有在深秋才接玉米回家的日子,不过那得委屈它们了,那时天早晚都有些冷了,玉米却还在为回家积蓄着最后的力量,就像一个出门游学的学子,不饱读诗书,不胸藏锦绣是不愿回家的。

  蛐蛐在玉米脚下一跳一跳地做着游戏,唱着歌,嘁嘁嘁嘁的,蛐蛐说,玉米啊玉米,还不回家啊?玉米说,回家,回家,我的兄弟就来接我了,我们就要团聚了。

  秋天听到了,放慢了疾走的脚步,回头笑笑,阳光灿灿烂烂的。

  玉米散文随笔 2

  玉米,在我老家叫大黍黍,高粱叫小黍黍,至于名字来由不得而知,我的理解是玉米粒大所以叫大黍黍,高梁粒小所以叫小黍黍。

  在我记忆里玉米是用来喂鸡、鸭、鹅的,是过年时用来炸爆米花的。每天清晨,母亲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抓几把玉米撒在院子里,给鸡、鸭、鹅一饨美餐,鸡在院中咯咯地呼朋引伴,鹅儿在院中欢快地吃着跑着。我们家不养鸭子,我问过母亲为什么不养,母亲只说鹅可以看家,我就亲眼看见过,我们家的鹅是怎么对付一个想进我们家门的陌生人的,几只鹅一起引颈长啸双翅展开,双眼直直地瞪着来人,大有你再敢上前一步定让你有来无回之势,所以对于母亲的回复我深信不疑。

  爆玉米花儿是那年那月每年春节前夕每家每户必备的一道零食。每年深冬,也就是过年的当囗,只要听到“咚”的一声响,全村人都会拿着玉米排队了。看着师傅一手拉着风箱,一手转着像葫芦一样的全封闭的铁家伙,红红的火苗窜出老高,把师傅的脸照得红彤彤的。孩子们总是好奇心极强,围着师傅问东问西,师傅总说等一会就该出锅了,师傅会拿出一个长布口袋,打开锅盖对准口袋口,只听咚的一声,米花一下子都进了口袋,这口袋两头都开口,一头用来接锅的开口,一头用麻绳栓着,要不出锅时会撒一地。

  至于高粱,它的穗去掉果实后可以用来刷碗刷锅,还可以用来扫地,它的最上面的那个细杆可以用来做锅盖,做蒸馒头用的篦子,和盛馒头用的馍筐子,至于高粱米去哪里了,从未关心过,心底却存着疑,直到看了电影巜红高粱》方知,原来它是被拿去酿酒去了,这疑终是给解了。

  记得去外公家的那条路上,两边不是玉米就是高粱。每年暑假去走亲戚时,我总是紧紧跟在母亲身后,扯着她的衣角,不停地张望着这青纱帐,唯恐一步跟不上会被青纱帐里的怪物给掳走。奶奶就经常讲这样的故事给我听,并说我只要乖乖的听大人的话就不会有怪物掳你,可我并不是那么听话的孩子,所以每次路过,我都后悔我为什么不听话,回来后会乖好多天。

  那些青纱帐埋着父辈的辛苦,更是藏着孩子们的快乐,放假了,我们会约上一群好友一起到青纱帐里割草、捉迷藏、讲故事。奶奶说人多时阳气重,怪物就不敢出来,累了,我们会在地里躺一会,口渴了,我们会砍上几棵当甘蔗吃,我们很聪明,怕被人看出,通常会找两棵长在一起的砍,吃剩的渣也会就地掩埋,美其名曰:毁尸灭迹。有时也会被发现,那时我们会四散而逃,让他们无从下手,然后用笑声点亮整个青纱帐。

  其实,我一直喜欢吃玉米做成的食物,比如玉米面的窝头,爆米花,炒玉米,特爱吃嫩的煮玉米。母亲却不喜欢,她总说搁着精米细面不吃,去吃那喇嗓子的东西,我知道她是在旧年里吃怕了,所以只有在八月掰玉米时,拣上些嫩的,煮上一锅给我们这些馋猫打打牙祭,爆米花也是过年时才能吃到。我们那还有一种粘玉米,是用来专门做零食的,俗称焦叶子。玉米磨成面粉,用热水烫面,和成团,母亲通常在锅里和这种玉米面,然后分成馒头大小,用擀面杖擀成圆圆的薄片,再切成三角形,然后风干,过年时,用热油一炸,又香又甜又脆,美味无比,老少皆宜。

  玉米面的窝头,现在超市里就有,隔些日子我就会买些,炒了家乡的鸡蛋炒辣椒,放在窝头里,美美的吃上一顿,看着我那馋样,丫头总问有那么好吃吗?其实只有我知道,吃下的是美食,留香的是乡愁。

  如今四季都能吃上嫩玉米,可我还是觉得母亲煮的家乡的玉米最香最好。一次回途中巧遇了一位姐姐,自带了很多小吃,其中就有煮玉米,分食时也递给了我一个,我感动的接过来,好香,边吃边和姐姐聊了起来,吃的美,聊的开心,我说姐姐的玉米真好吃,我吃出了小时的味道,姐姐说你喜欢,晚上我给你送去,我只当是句玩笑话,谁知当晚姐姐就冒着酷暑给我送到楼下,拿到玉米时,我激动不已,这手中的哪是玉米,分明是份沉甸甸真情,那时那刻我知道,在他乡我不仅收获了美食,亦收获了珍贵的友情。

  多想多想寄一份乡愁给故乡,问一句:八月玉米可曾飘香?

  玉米散文随笔 3

  今年我没掰玉米,当然现在还不到掰玉米的时候,即使麦子也只才举了饱满的穗儿,它也不到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真正到了收秋,那少之又少的玉米田也没一块属于我的,我自然也就没有机会去那一片迷人的绿中忙碌。

  鞋底残留着村道上的纤尘,举手投足间亦会带出泥土的气息,我却离开了我的农家小院,怯怯地步入了城市的喧嚣,开始学着去做一个所谓的城里人。

  我所居的小城,我成为一份子时最初的小城,它也是被浓重的乡村气息笼罩着的。同样的乡音,穿行于街道上众多的农人;那曾经或许铺了柏油,不知何时却已坑洼不*的路面,偶尔颤巍巍走过的一辆吉普也会掀起一阵若乡间土路上的尘烟,或许它要淡些,即就是“淡”,也泄露着“土”,坦露着它的淳朴,我其实喜欢这种样子的小城的。

  终于有一日小城也若都市般开始了翻天覆地地变化,开始被钢筋、水泥所侵扰,那点缀在街两边也能挂一树绿叶,被万般恩宠着的树又能算的了什么,怎么能和我曾居住过的农家小院中那众多的果树相比?又怎能和村外那一汪绿莹莹的庄稼相比?钢筋、水泥它烫伤了我……

  没有那激起纤尘的路面,*坦了,整洁了;没有那屋顶上生长着瓦松,早上开门非得摘一溜木板的老店铺;没有那生着杂草的土围墙;没有那保留着泥土地面可以长出小花的小院……我为之一叹,我想我曾经的小城了,我想我出生于彼的乡村了!

  乡村却也已不再是曾经的乡村!出了老家的院门,它也是*坦的水泥路,即使是抱着热爱土地的激情走到田野,满世界却是苹果、梨子、桃儿……小麦、玉米就算在各自的季节也已经很少见到了,所谓的收秋似乎也早已与玉米无关。

  我之所以一再地怀想玉米而要舍弃同为庄稼的麦子不谈,自有我的理由。夏太过热情,虽然背心、短裤,也热到了。其实呢,有机会在夏季的农田里奔跑的时候,我还小,我有资格在架子车下躲太阳,在麦垛的背阴处无所顾忌地玩耍,没人催我,也不会有人责备,即就是这样,我也不喜欢。

  我曾经有机会在农田里奔跑,那是因为我也有过一亩八分地的,我也有希望骄傲地说我是一个农民,若您偶尔碰到我,您得唤我一声“农民伯伯”。不过我却终没能拥有如此的称号,当我刚刚有了点力气可以架起车辕,可以熟练地挥动镰刀的时候,我却成了一个城里人。曾经作为农民的我还是一个小不点,一个跟屁虫一般跟在父母身后,没有目的,也没有能力,只是在玩耍的间隙帮着父母做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尽管如此我还是接触了几乎所有与耕作有关的活计。

  耕作与收获相比,我喜欢后者,窃以为喜欢后者的人也一定居多。耕作是辛苦的,只是无怨地付出,成果还只是脑海中一个虚幻的东西,或者说它还只是一个美好的希望。而收获就不同,它虽然也辛苦,也要为之付出一定的汗水,但它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令你我开心,快乐着。

  对于要在秋季陪着父母在田间地头奔忙我是非常乐意的,甚至莫名地有那么点兴奋。天还不是太凉,干活的时候由不得不想卷起袖管,却又不能卷,玉米叶上短短的绒毛样的东西若细针般随时都可能划伤手臂。将一个个玉米棒子掰下来扔成一堆,然后再一点点的用篮子或者肥料袋转至地头,而后装上车,一车车的拉回去。

  渴了可以折汁液甜丝丝的玉米杆吮它的水分,当然不会每个都甜的,找它也是一种乐趣;或者隔壁瓜田里采摘完偶尔遗漏拳头大的西瓜,也让我这班大的小孩兴奋,急急地跑上去,迫不及待地用小拳头捣开,也不一定能吃,已过了西瓜的时月,却也不会丧气,眼睛四下瞄着,又去找下一个。

  玉米棒子拉回去,玉米杆也得拉回去。

  这个时候的玉米棒子已经不适合在锅里蒸熟,然后每人一个啃着吃了,但也能找出些熟得不太足,若是将它晾干便会显得有些秕,碎成玉米糁自然皮多肉少。那么,拿来直接捣碎,熬一锅粥,却竟是那么清香可口,一季的丰收喜悦就漾在那淡黄色的粥里。

  玉米棒子在院里堆一大堆,淡褐色的玉米壳,深褐色的须子,那是一种有别于枝头花儿的另一种美。剥了褐色的壳儿露出淡黄色的里衣,却也不去干净,留着那么几片,收拢一下,与另五个一起分两组对接着编到一块,多了便可层层叠叠垒起一座玉米塔来。手拙的或者怕麻烦的,则两个一系,搭于矮树杈或者其它可悬物的地方。白天忙不完,晚上还得稍微加会儿班,听院里不知匿于何处的秋虫低唱,享受着一份淡淡的秋凉。手却是不闲着的,一边忙碌着;嘴也不闲着,扯一些不着边际的闲话。如此几日或十几日,院子也变了模样,中间立着木桩或者干脆围着院中的树一层层垒上去的玉米塔便多了几座,醒目的金色,看着令人心里踏实,看着令人无比的兴奋。

  剥的玉米壳也有用,巧手的爷爷、奶奶编了蒲团、椅垫、小笤帚……称家具似乎有些夸张,但一年四季也离不了,当然这玉米壳也能编成小包,配了图案,也挺漂亮呢!玉米须子也要收集一部分,拧成一条粗粗的绳子,可不能当做绳子来使唤,不结实!它有它的用途,晚上休息之前,将其挂于门框之上,点燃末端,这便是不花钱的蚊香,秋天的蚊子依然那么讨厌!

  玉米杆扎捆拉回来竖在门外,除了以后打成糠留作牲畜冬季的饲料之外,立在那儿也总在无声地召唤着淘气的我们。已经晾干的玉米杆也不怎么扎人了,完全可以放心地在其中钻来钻去,捉迷藏那是小时候经常玩的游戏。那种特有的虽不怎么迷人的玉米杆气息,似乎已久驻于鼻端。

  刚从地里剁下来的玉米杆对于小孩来说,可供玩耍的方式还真不少:折拇指般粗细的一段,两端的节得留着,用刀子从中间挑开薄薄的一层皮,不能转圈挑,挑开一处就行,由于“节”在,自然不会脱落,再折更细的一段,从那挑开的空隙穿过去,粗的给它立起来,搁膝盖上,交接处很不文雅地吐上一口唾沫,然后将细杆扯动起来,便奏出一曲单调的曲子来,也是一种乐趣不是?

  找更细点的,剥下皮来,芯用小刀细致地切成短短的小段,这个用来作为连接件,剥下的皮细心地划成两毫米左右宽的丝儿,弯成圆形,两个,用切成小段的芯,一个部件一个部件地连接起来,再配上腿儿,一副眼镜就成了,戴上,瞅瞅,文雅不?

  ……

  玩法可多了去了!这众多的,曾让我的童年,让我童年的秋季分外开心的玩法随着年龄地增长,已沉淀为一份记忆。那曾经在玉米田里奔走的孩子,在初夏淡淡的热中莫名地怀念起秋季的那一汪绿,那一汪结着淡褐色的壳,深褐色须子的玉米棒子的绿。

  却已好久不掰玉米,却已好久没看到别人掰玉米了,在一片片果园的空隙中也很难再寻到玉米田,我不知道如今的孩子是否也和我们曾经一样,在掰玉米的间隙去折玉米杆,吮那甜丝丝的汁液,当然他们有矿泉水或饮料;我不知道他们将那青绿的杆儿折下来会不会也用小刀剖开做成那种稚嫩的小琴,做成那种粗糙的眼镜,做成……当然他们有万能的手机解闷;我不知道那晾干的玉米杆垛中会不会还有小孩钻来钻去捉着迷藏……

  我在这不恰当的时间怀念着或许也不恰当的东西……

  玉米散文随笔 4

  一

  从小,我就喜欢吃玉米,这是家人和亲戚们几乎都知道的事情。出生在北方一座小城市的知识分子家庭里,父母亲九年之内稠密地生了五个孩子,还有老人要赡养,生活经济只来源于当教师的父亲和在工厂医务室做医生的母亲两人并不丰厚的工资,可想而知,父母肩上的生活担子是相当重的。这样的家庭状况下,我吃玉米只能靠从父母的工资里抽取一丁点钱去菜市场买,一根玉米多少钱是我小时候最关注的问题,自然,除了价格,我也会经常操心玉米的品种、质量、味道、大小、色泽,力求做到了如指掌。

  我本是北方人,自然知道一些北方人的风俗*惯。北方人把玉米常常叫做“包谷”,把刚买回来还没有脱掉绿色外皮的生玉米叫做“生包谷棒子”,把去了绿皮煮熟的玉米叫做“包谷棒子”或直接叫“包谷”。也经常听到母亲把煮熟的玉米棒子端在桌子上后,站在窗口对着院子里玩耍的我和弟弟妹妹喊:“别玩了,快来吃包谷吧!”。

  记得上初一的时候,班上有几位家在郊区农村的住校同学,我非常羡慕那些同学,原因是每当他们周末回家,周一早上来校的时候,他们的书包里会装几根煮熟的玉米棒子或红薯来上学,直教我看见馋的要流口水,多少次眼睁睁地看着同学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毫无表情地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随意啃着玉米棒的样子,尽管我的嘴里正在嚼着妈妈头天晚上用生铁*底锅烙的白面锅盔,但心里真不是滋味,因为同学轻而易举“啃”着的是我的最爱。

  记得一个秋天的星期一早上,隔壁座位上的女同学张娟把早上从家里带来的一条长长粗粗的金黄色的玉米棒,在课间操后,居然掰成了两截,把其中粗头的半截笑着递给了我,另一半她自己吃。我当时的惊喜若狂可想而知了,我不假思索地接过玉米,嘻嘻地笑着问张娟:“这包谷是你妈妈给你买的?”张娟说:“是我家地里种的。”我惊奇地脱口而出:“你家自己种的?哇!多好呀!”我由衷地羡慕,“有什么好的呀?院子里这么一大堆呢。”张娟伸出双手对着地面划了一个大大的圈。

  羡慕中我发现张娟吃玉米的方法是“啃”,把玉米横放在嘴上就一阵乱啃,这样的结果就是把好好的玉米颗粒摧残的面目皆非,导致残缺不全的玉米粒弄出的渣渣防不胜防地掉下来,掉在她的课桌和书本上,而张娟会毫无风度地用手随便把玉米渣子拨拉到地上。而我不同了,我会非常优雅精致地先在玉米横向身体的中间抠出一排空挡,再顺着空挡一行一行地用手掰下玉米粒吃,粒粒细嚼慢咽,慢慢品味,当然,事先我会从书包里掏出一个上面印有梅花的白色手绢把手擦干净的,我才不会像别人那样吃东西不优雅呢,我知道自己是在尽情享受吃玉米的这个过程。

  所以,天真无邪的我常常独自默默地想:如果我家住在农村多好,就能天天吃到金灿灿香喷喷的玉米棒子了,就不用盼着妈妈买菜时给我捎带着买上几个了。

  二

  回首往事,关于玉米,最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是初三的一个暑假,佳期作业里有一道题,是要求在暑假期间班上同学以小组为单位,集体下乡帮农民伯伯收割麦子,我们小组共有九名同学,五位男同学,四位女同学。老师安排我们去的农家就是家在郊区农村的谢小亮同学家。

  那天早上七点半钟,天空很晴朗,夏日的晨光普照大地,我早早起床,心情荡漾着小小的激动,快快吃了母亲做的早饭后,把头一天放凉的开水装在家中唯一的一个军用水壶里,把书包里的书本全部倒在桌子上,把水壶和妈妈给的一块烙饼装在自己的空书包里,对着家中半旧的大镜子,把书包斜背在身上,头上戴了一顶知青姨娘给的草帽,步伐轻快而坚定地离开了家向学校走去。

  不一会儿,我们九名同学在学校门口集合后,由谢小亮同学做向导,组长程红带领大家排着队出发了。青春的脚步步伐矫健,离开了学校的各项制度的管制和家庭父母的羁绊,同学们一个个就像飞出笼子的小鸟,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上泛着红光,心儿激荡着热浪,一路上程红起头,带领大家唱着一首接一首的革命歌曲,行走在宽阔的马路上。

  走出了城东门,来到了一条小河前,河水很浅,淙淙地流淌着,**摆着大小不等的乱石,乱石中长着高高的黄绿相间的各种杂草,杂草丛中各种颜色的野花随风摇曳,大家的心情随着流动的河水和风吹野草花香快活了起来,男同学相互拍着水打闹,女同学中有人唱起了歌:“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青春的歌声在空阔的河边显得异常清纯甜美,淳朴自然。我们四位女生相互拉着手,踩着河里的大石头,像蜻蜓点水一样过了河,男同学却争先恐后中各自连蹦带跳地很快的站在了小河对岸。

  将*一个小时的路程,大家走的很开心,终于来到了谢小亮家的小院里。一进院门,我的心里突然闪出了一道亮光,我看见小院中央堆着一大堆玉米棒子,已经被脱掉了绿袍,黄澄澄地相互依偎在一起正亲密地交谈着话语,给这个乡土气息浓厚的农家小院带来了一道亮丽的色彩,增添了少许的喜庆。

  谢小亮淳朴善良的母亲热情地接待了我们,还有小亮他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妹妹正怯怯地坐在门槛上望着我们。谢小亮说他父亲已经去地里干活了,我们喝了几口谢小亮母亲为我们准备的大碗凉开水后,拿着一些工具跟随谢小亮下地了。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陪着夕阳在胸膛,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走在乡间迷人的小路上,大家兴致勃勃,不约而同唱起了这首歌曲《乡间的小路上》。“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革命口号声也在耳边响起。看到一望无边的麦田,正被柔柔的风儿吹的金波飘荡,麦浪滚滚,我们以最饱满的激情很快融入到了这片丰收的土地里。

  三个小时后,同学们摸着手上泛起的大血泡,满头大汗、腰酸背痛、哼哼唧唧地回到了谢小亮家的小院里。当看到谢小亮母亲为我们准备的“午饭”后,我的眼睛立马明亮了起来,仿佛腰身也不痛了,手上的血泡也不怎么疼了,我的眼睛视线直直地射向放在院子里木头小桌上的两个脸盆,一个脸盆里放着煮熟的红薯和土豆,另一个脸盆里却装着满满一脸盆煮熟的玉米棒子,正向我散发着令我心旷神怡的诱人香味呢!

  一见到心头的最爱,我的心顿时乐开了花,我高兴地情不自禁大声欢呼起来:“有包谷吃啦……有包谷吃啦!”谢小亮的母亲看见我这么开心,也在旁边笑的合不拢嘴,憨厚地说:“没什么给你们吃的,还怕你们城里娃娃吃不惯呢。”大家赶忙洗了手,来取红薯、土豆或玉米吃。我凝视着玉米盆,满怀喜悦的心情,很有经验地选择了一个颗粒饱满的大个玉米吃了起来。我用手指一边掰抠着一排排的玉米粒往嘴里送,一边和同学们谈论割麦子的心得和感受。

  吃过午饭后,组长程红说我们该回去了,大家背起了自己的书包准备告别谢小亮一家人。

  这时,意想不到的情景出现了,谢小亮的母亲拿起了盆子里剩下的两根玉米棒子,用一张白纸包裹好,笑眯眯地拿到了我的面前说:“闺女,带去吧,看你喜欢吃就带着路上吃吧,你们城里娃*时不太吃这些东西吧?我们这里很多很多的。”当两根还保留着香喷喷余温的玉米隔着薄薄的纸张递到我手里时,我一下子为难了起来,要吧,怕同学们说我“又吃又拿”影响不好,不要吧,玉米确实太好吃了。就在我满脸通红,左右为难之际,组长程红走了过来对我说:“拿上吧,这也是大妈的一片心意。”我想既然“头儿”发话了,恭敬不如从命,忙不迭地对大妈道着谢,把玉米装在了书包里。

  一小时后,我回到了家,虽然身体已经累得疲惫不堪,但心情还沉浸在这次“学农”的激情中。我拿出了大妈给的两根玉米棒子放在了餐桌上,全家人都很新奇,我一边把玉米分给弟妹吃,一边绘声绘色地讲述一天“外出”的经历和感受。这时我才深深地理解了“见多识广”这个成语的真正含义,同时,也突然感到这一天自己长大了很多。

  三

  其实,我的家人除了我,几乎再没有一个人真正爱吃玉米了,我的父亲因为有胃病,吃了玉米会胃痛,泛酸水,所以父亲从来不吃玉米,而母亲和弟妹们也是不怎么爱吃玉米的。一般情况下,母亲买玉米会买三根以上,太少了不好煮,太浪费炉火了。煮熟后,母亲会拿出其中的两根,掰成几节,分给我的两弟两妹吃,剩下的就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常常当仁不让地接过属于我的玉米棒,到我手里的玉米棒我是很吝啬的,从来不会分享给别人吃的,更不会虚情假意地“让”一下,我有我沾沾自喜的理由:谁让他们不喜欢吃呢?

  我为什么特别爱吃玉米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很纳闷,母亲说我这叫“偏食”,就是对某一种食物有特别的兴趣和喜欢,而对另一些食物又特别的不爱吃,这话说对了,我对玉米就是“偏食”,同时,绝对的不吃甜食品。

  我与玉米的情缘,一直没有中断过,并且随着年龄逐渐的增大而更加强烈执着。小时候喜欢吃玉米,起源可能是因为家里没有什么零食可吃,而玉米又能理直气壮地让大人买,其他零食不好意思张口向经济并不富裕的父母要,而玉米又能当饭吃又能当零食解馋。青春年华时,隔三差五想起买几根玉米吃吃,为了美容排毒,年龄越来越大时就认识到了健康的重要性,而玉米又是养生保健,减脂通便的首选美食佳品。

  好在玉米浑身是宝,没有辜负我对它的热爱,你看它,吸取了春夏的精华,笑纳了天地之灵气,到了秋天成熟时,又肥又大的玉米棒从田野地头的玉米杆上被掰下来,除了外裹的一层层翠绿湿润的绿皮外,还有棕黄色绒绒的玉米须,脱去绿色的外衣,颗颗玉米粒润泽如珍珠,晶莹剔透,像列队的士兵一样整齐地排列着,好像随时在等待主人入锅煮熟的命令。

  玉米,别名:棒子、包谷、苞米、包米、玉茭等等,粤语称为“粟米”。其品种有黄玉米、白玉米、糯玉米、杂玉米、甜玉米等等。而且南北玉米的味道也不同。一根玉米棒一般有一尺左右长,玉米粒降血脂,降血压,排毒通便,除湿去燥,具有预防疾病的保健作用,对老少都有益。而玉米须在中药里叫“龙须”,同样具有*肝利尿,泻热利胆,用于治疗肾炎水肿、脚气、黄疸肝炎、高血压、胆结石、糖尿病等疾病。

  玉米有好多种吃法,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去掉外皮放在锅里煮熟吃;还有去皮的玉米放在菜板上用刀切成小小的短节,和肉、菇、胡萝卜等其他食物一起煲汤;也可以将玉米粒和其他豆类混在一起打成豆浆;还有玉米粒研磨成粉,变成了玉米面,玉米面可以吃玉米糊、玉米搅团,可以做成窝窝头蒸熟或烙成饼子吃,等等,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吃法。

  所以,我有时候就莫名其妙地想,暗自庆幸自己喜欢吃玉米是多么的幸运,庆幸自己与这个金黄色甜里透香的尤物有着这么深厚且伴随一生的长久缘分。我甚至迷信地认为这是命里注定的人与物之间罕见的、与生俱来的情缘。像爱情一样,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多年前,我随丈夫“下海”来到了南方生活,自然,把玉米的情缘也随我的血液带到了南方。我发现南方的玉米主要是黏玉米,外貌光洁明亮,一颗颗玉米粒饱满透明,如白玉一样惹人喜爱,嚼在嘴里粘粘甜甜的,有一种女性温柔细腻的感觉,而南方的黄玉米却没有北方的好吃,北方的黄玉米颗粒饱满,大大的鼓鼓的,吃起来香甜香甜的有嚼劲,而南方的黄玉米基本上没什么味道,颗粒外表也没有北方的漂亮。

  如今在家里,丈夫不爱吃玉米,但为了我“好”这一口,经常买玉米棒回来,有时候是黄玉米,有时候是乳白色的黏玉米,有时候还有红白粒相间的花玉米;有时候买的是生玉米,有时候则买的是熟玉米。这令我一边吃着他亲手为我煮熟的玉米棒,在嘴里享受香甜滋味,满足馋欲的同时,心纯质朴的我感情的天空里也是感到美滋滋的很知足。

  记得我刚刚怀孕的时候是在冬天,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后,因为怀孕反应大,把晚饭都吐了出来,丈夫看着心疼,不断地问:“再想吃什么?”企图把吐了的食物营养弥补回来。吃什么好呢?我饿着肚子琢磨着。忽然,我的眼前晃晃悠悠漂浮着黄脆脆香喷喷的那种烤熟的玉米棒,就在呕吐的难受中说:“想吃烤玉米棒。”“行,我去买。”丈夫答应着,马上要穿上大衣去买。我有气无力地说:“哪里有卖烤玉米的呀!我就是说说而已么。”“没事,我会想办法的!”说完,他已经拉开门,消失在了寒冷的风雪天气里。我知道没有地方能够买到让我这个孕妇解馋的“烤玉米”,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大约一个小时后,丈夫回来了,呢子大衣里居然裹着两根烤熟的玉米棒,我诧异的心情无法言表,半天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怎么?哪里弄到的?谁烤的?”他笑呵呵地说:“很简单么,到超市买了两根玉米棒,再找到街台上烤红薯的人,让他烤熟的呗,但要给钱的哦。”我哪管得了给钱没给钱,狼吞虎咽地吃起了烤玉米。说来也神奇,妊娠反应里吃什么都呕吐的我,吃着烤玉米居然一点都没有想呕吐的意思,还吃的津津有味、忘乎所以,真是太奇怪了。我遐想我婚姻中爱情的花朵,可能会因为两根烤玉米棒子而像添加了肥料一样,开放得更加鲜艳动人,也许正如在*淡无奇的婚姻这本存折里又存进了一笔感情的投资,是不是幸福的日子就是把这些不起眼的零碎恩爱汇聚成坚不可摧的情感堡垒了呢?

  投其所好本来就是维持婚姻爱情的一大法宝。

  “我言秋日胜春朝”,是的,玉米经常和丰收、喜悦、收获、秋收等喜庆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发现一些年画里、广告里、板报上、电影里出现秋天丰收景象时,都能看到成串的玉米棒,沉甸甸地挂在农家屋檐下面,或从地头玉米杆上刚刚掰下来的玉米棒,一堆堆像座座黄澄澄的小山堆在农家小院里,很是惹人喜爱,饱满的玉米棒,像一个个调皮的精灵,笑嘻嘻地聚在一起玩耍,仿佛一边相互打闹一边高声呼喊:“丰收啦……丰收啦!”

  常言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一个人钟情一种食物也是一件幸事,因为喜欢,所以在乎,因为在乎,所以有激情,人生就是因为有了一些自己喜欢的人或物,才有了兴趣和激情,才有了期盼和感恩,才有了美妙和精彩,才有了喜悦和满足。玉米给了我几十年以来的幸福感,愉悦感,美感,满足感,快乐感。感谢朴实无华的玉米,陪伴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几十年人生旅程,感谢光艳又*凡的玉米,让我仿佛永远生活在生命的收获意境中。

  在这中秋丰收的季节里,深切地说一声:玉米,我的罗加(藏语“宝贝”),我的最爱!

  玉米散文随笔 5

  一看到朋友的网名“老玉米”,我就想起了玉米。

  作为饲料的主要成分玉米,和红薯一样曾经是人类的主食。在我的家乡淮河*原,以前是不产玉米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玉米才在淮河*原的沃土上安家落户。记得那时我才十来岁,还是一个小学生,整天过着饥饿而又无忧无虑的生活。饥饿虽然不能让人精神焕发,但是能够促进人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困难,生产队长也许是因为饥饿的逼迫,不知从哪里搞到了一些玉米种子。队长和整个村的社员如获至宝,准备把玉米种在最好的土地上。

  选好了地,施好了肥,就开始深耕、*整,然后把整得像面一样细碎的土壤分成二尺多宽的畦子。畦与畦之间是一条一尺多宽的排水沟,也可以供人行走。每畦靠两边种植两行,整个播种过程就像是一种仪式,显得很庄重。先是在畦上面用铲子挖好不深不浅的穴,每穴里面丢两粒玉米种子,然后浇水,再然后用细土把种子埋起来。这样的精耕细作是为了节约种子,让每一粒玉米都能发芽,但效率很低。男女劳力齐上阵,忙活了几天,六亩玉米终于播种完了。

  种子播进去了,不久长出了小苗。小苗见了风和阳光,像活泼的孩子一样健壮成长。看着这一地绿油油的玉米苗,队长喜上眉梢。这绿给我们带来了能吃得饱的希望。

  当玉米苗长到一米高时,为了能结出大棒子,队长决定给它们追肥。那时种地以农家肥为主,但也有了化肥,是那种一打开袋子就熏得人睁不开眼睛的碳酸氢铵。化肥很难买到,队长托关系找门路终于搞到了几袋,带着几个社员用扁担从城里的化肥厂挑了回来。

  因为**劳力要干其它比较重要的活,队长就把施肥的任务交给了我们中小学生。队长指定一个大一点的中学生当组长,带着我们这群孩子干起了大人干的活。为了节省化肥,追肥很有讲究,也是队长对我们的苛刻要求。要求我们先用小铲子在离玉米根部一拃远的地方挖一个小坑,然后用孩子吃饭的勺子盛一小勺化肥放进去,再浇上水,最后用挖出来的土把坑埋好,这样喜爱挥发的碳酸氢铵就老老实实地安卧在土壤里被根慢慢吸收。这样的劳作就像游戏,我们开心的边干边玩。组长老是催我们干快一点,可是有了这些要求,特别是还要到很远的池塘里去提水,想快也快不起来,所以快到收工时,各小组连一行还没有干完。队长来检查我们干活情况,看到这样慢腾腾的进度,很发愁,于是说,就直接把化肥放进去埋严实,不用浇水了。于是我们照着队长的吩咐,欢天喜地干起来。这样效率确实很高,挖坑,施肥,埋土,一气呵成,不一会儿就施完了一行。队长在场时,我们用勺子盛化肥,队长一离开,我们就用手直接抓,估摸一把有几勺,就施几棵,这样效率又提高了一大截。化肥抓在手里,凉丝丝的,感觉很舒服,就连那气味熏得人眼睛难以睁开,我们也感到是一种荣耀,因为我们玩的是人老数代都没有见过的“洋肥”——那时人们普遍称有科技含量的产品为“洋”,也含有进口之意。

  玉米得到化肥的滋润与催促,更加迅速地蓬勃生长。不久,玉米开花了,细碎的小花飘满一地;微风吹来,叶子沙沙作响,有的轻舞着,像少女的花辫。随着花开,棒子也长出来了,那棒子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小撮淡红色的胡须。我们一有闲时间,就聚集在玉米地边玩,有调皮胆大的,竟下到地里去折宽大的玉米叶子,拧成一个圆圈戴在头上,就像电影里隐蔽在战壕里的`八路军。不过这种装扮只是在玉米地旁玩耍的那一刻,一离开玉米地,无论那圆圈多么新鲜都要扔掉,并且还要嘱咐我们千万不要向队长说。玉米棒子一天天在臌胀,快到成熟时,生产队加派了看护人,以防有人因饥饿或好奇偷掰棒子。

  在我们这些孩子羡慕的目光里和生产队严格的看护下,玉米终于成熟了。收获时,队长举行了简单的仪式,然后妇女男人齐上阵,就连我们这群曾经给玉米追过肥的中小学生也加入了收获的大军。妇女和孩子在地里掰棒子,男人力气大,用笆斗和麻袋往场里挑。场里也有一群年龄更大的妇女,负责掰掉玉米棒子的那层外衣,这样裸露的金黄色玉米粒容易晒干。

  收完了棒子,只剩下一地玉米杆像哨兵一样一行行在地里站立着。别看这些失去了果实的秸秆,也是一种宝贝。先是我们这些孩子把玉米杆折来当甘蔗吃,上学时也不忘在书包里揣几节,找一个安静的墙角,品尝蔗杆的芬芳。当大人把果实安顿好,腾出手就开始砍伐曾经给我们带来甘甜的玉米杆。那么多的秸秆,一时晒不干,就当作牛的牧草。后来,风吹日晒,干透的玉米杆老牛嚼不动,就作为柴火分给社员。那时不仅缺少吃的,连烧柴都很缺乏,有了这些柴,能煮熟好多饭。

  开始分果实了,家家户户喜气洋洋,把分得的棒子肩挑手提运回家,然后是长时间的脱粒。在午后的空闲时光,墙根下的背影里或是树荫下,总是有一群群的人一边叙家常一边剥玉米粒。那时没有机械,这些紧靠在棒子上的颗粒,要靠双手剥下来,有的手都磨出了血泡。后来,有人发明了一种工具,把粗铁丝的一端用锤子砸*,像螺丝刀。用这种工具把玉米粒一行行从棒子上捅下来,这样就轻省多了。也有的一手拿着一个大棒子,让它们相互摩擦,于是玉米粒就纷纷脱落下来。那么多的棒子就是这样用双手变成一粒粒的玉米,劳动强度虽然很大,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是暖洋洋的,脸上总是荡漾着愉快的欢笑,因为有粮食吃了。

  人们把玉米用石磨碾成面粉,掺和着经霜打过的红薯叶或萝卜丝,再放一点盐做成玉米饼,那香味回味无穷,令人陶醉。也有的随便碾一下,碾成大颗粒,和大米一起做成二米饭,比只用大米做成的饭味道鲜美了许多。到了冬天农闲时,就把玉米粒放在烧热的铁锅里炒熟当点心吃。玉米在勤劳的家庭主妇手里总是变换着不同的花样,来满足人们对于食物的需求与渴望。

  现在,玉米作为主食几乎退出了餐桌,只是当作粗粮偶尔被人们光顾一下,来调节身体对于维生素的需要。而这种微小的调节作用,有时也不为人们放心。据说,现在的玉米有的已经转基因,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与知情权,受到一些人的质疑。在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的今天,食品的安全性却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让人越来越深切怀念当年的老玉米。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扩展7)

——盛夏的散文随笔文章(五)份

  盛夏的散文随笔文章 1

  美好的学生时代,总是以最敏感的姿态,躺在棉花糖似的回忆里,只要稍微一点拨,就如决堤的洪水,喷薄而出,无论这恼人的秋风,是电影、书籍、照片,还是歌曲。

  最*就被一首TFBOYS演唱,周杰伦作曲,黄俊郎填词的《剩下的盛夏》洗脑,这首清新而唯美的青春小吟,宛如草原上突然冒出的一团火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辣辣地蔓延整个天地。

  “蝉鸣是窗外渐渐倒数的钟声,考卷的分数是往上爬的树藤,我画在你手掌上的蝴蝶,飞走了吗?”

  娓娓道来的清丽歌词,像一帧帧熟悉的幻灯片,缓缓地滑过脑畔,那些尘封了许久的青春记忆,仿佛雪花一般,从苍穹缓缓飘下来,落在我有些皱纹的眼角、落在我有些白发的头顶、落在我不再红润的双唇,我不愿意回想青春,每次回想,泪水都像跳动的锦鲤,在我的眼波里欢快地游弋,仿佛在跳一段不曾落幕的华尔兹,跳着跳着泪水就像一颗晶莹的流星,滑过天际。不愿回首过往,只因我的青春太过仓促、太过苍白、太过寡淡,在我还未品味出任何滋味,就匆匆而逝,宛如春天里绽放在枝头上,淡淡的粉色桃花,刚刚一盛放,花瓣就如雨点般铺了一地。

  人们总爱把青春比喻成盛夏,短暂而美丽,满眼的绿翠、明媚的阳光、洁白的百褶裙、大汗淋漓的篮球小子、迅捷的单车、高高扎起马尾的少女、厚厚的*题集、海蓝色的校服等等,这些鲜明而纯真的青春记忆,牢牢地刻在我的记忆里。

  在那所回不去的校园,我留下了太多无法挽回的叹息,没能勇敢地向心仪的女孩大声说出那句: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而只是远远地张望,看着她一点点消失在生命里;没能持之以恒地以湖南大学为终极目标,卧薪尝胆般地拼命学*,成就四年我真正向往的《我的大学》;没能大胆地参加一项自己不擅长的体育赛事,在热血沸腾的运动场上挥汗如雨,听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与呐喊;没能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一位同学,总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像一只因为胆小而畏首畏尾的梅花鹿,从未享受拥抱友谊的乐趣。

  每每回想,这些未曾如愿的曾经,都刺激着我敏感的神经,多想能拥有一台时光机,穿越回去,再从新走过那条辛酸的青春路,但剩下的盛夏,已在飞逝的时光里,褪去了艳丽的色彩,成了一座荒芜的暂居驿站,记得那最后一年的夏天,高考悄然结束,我们穿着有些破旧的校服,站成整整四排,立在教学楼前,我并没有笑,那张有些冷酷的脸,成了剩下的盛夏,最后的一帧记忆。

  每当我回忆起,青春时代内向的自己,就懊悔不已,但伤心流泪又能如何呢?青春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无论美丑、无论好坏、无论快乐还是悲伤,都是青春。

  路还要走,走着走着,有时会回头缅怀一下曾经那么年轻的自己,感慨时光飞逝,唯有珍惜当下,才对得起一路风尘仆仆成长的不易。

  盛夏的散文随笔文章 2

  假如我们知道别离之后,留下的是永无止境的寂寞,那么、我们当初是否还会轻易的说出那句再见么?

  今天无意间看到这么一句话:"如果分手之后我们都在彼此的世界里消失了,那就说明我是真的 爱你 ", 感觉 这句话的叙述与自己的行径是如此的相似,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慨滋生于心间!回首与你一起走过的岁月,*静已久的心境再度荡起阵阵涟漪,或许是沉默的太久了,而昔日的伤痛却早已被麻木所替代!流年轻逝,我的双眸几时成了寂寞的窗台?

  记不清多少个日日夜夜,从最初的 心痛 和麻木到如今的迷茫和淡薄,经过岁月的不断漂洗,染红了谁人寂寞的惆怅!叹息于心灵深处的陌上伤,如指尖的轻沙一般,在一首风之挽歌里流逝着青春的风月残曲!那一曲的幽怨,是否我放飞的思绪!

  走在小城五月的幽径上,本是百花争艳的风景,奈何、昨夜的一场狂风,吹散了这个花香的季节,轻拾起一片花瓣,嗅于鼻尖,我似乎闻到了一种冲入心间的哀伤,香的如此之伤!那残留了一地的杏花香,犹如一位多 情 的女子般诉说着这一季的夏 忧伤 。

  这个灼热的盛夏,似乎沧桑的有些清冷,渐渐遗忘了 阳光 的味道,多情的雨季,凄美了花海里暮色的夕阳,而我的残梦,该如何延续到下一个花开的海洋?

  你的容颜,模糊了我的双眼,记不得从何时开始,*惯了与 文字 为伴,在一首不断重复的音乐中,流浪于苍白的素笺上!

  也记不清是何时开始,喜欢上了独自仰望 天空 的感觉,看云轻飘,风水自流,于一声轻叹中,再次跌落回忆的漫漫长河!

  这些年,这些事,你的风华是否依旧,我的痴痴幽叹,逝于你的水中央,忆不起,昨日的过往,挥不尽,落寞的惆怅!剩下我的沧桑,孤独了这季盛夏的忧伤,亦彷徨了这季清梦的幽香!

  伫立于往兮的云烟里,品味着昔日的气息,待到烟消云散时,湮灭的记忆,又该如何去珍藏!你的决绝与我的执着,又点缀了谁家小雨淋漓的离殇?这一季的花开,怒放了寂寞的色调,并再一次深深的同化了我! 我的 悲伤 ,几度花中开,欲静止,奈何寂寞止不住,徒留百年伤,独醉天上月!

  盛夏的散文随笔文章 3

  这几天高温持续,热浪滚滚,天如热炉,暑气蒸人。辛苦了一天,一身的泥汗,到清凉的河水里和堰塘里一浸泡搓洗,像吃了人参果一样,身上每个毛细孔都浸透着舒适爽快。

  小时候暑假里,上午割猪草牛草,或帮大人干农活,下午一般自由活动。大热天,中午饭碗一搁,一群小伴们,就呼朋唤友地跑到村北边的堰塘边。鞋子裤头一脱,往堰埂一扔,一个个像鸭子一样,扑扑腾腾跳进水里。农村小孩,也没有谁教如何游泳,姿态如何优美正确,怎样游又好又快。都是爬在堰塘浅水边,狗刨式的学游泳,顶多呛几口水后,无师自通的学会凫水。

  哪里有一群孩子,哪里就是一片欢乐的世界。此时的堰塘成了欢乐的海洋。小伙伴们,一会儿打起水仗,雪白的浪花四溅;一会儿比扎猛子(潜水),钻在水里看谁游又快又远;一会儿在塘埂上滑起泥梯;一会儿撵得塘里鸭子嘎嘎乱叫;一会儿钻进水底摸鱼;一会儿窜进碧绿的荷叶间,摘荷叶,采莲篷,身上让带剌的藕梗划了一道道红印。水里玩腻了,又在塘埂上和上稀泥,捏成泥窝窝,摔起泥洼呜。村北头堰塘嫌玩得不尽兴,又跑到村南头堰塘玩。那里的小伙伴们更多,玩得更为热火,不大的堰塘,此刻像一锅沸腾的开水。几帮小朋友们,常常玩得父母高着嗓子喊回家吃晚饭,才拎着鞋子,滴下一路水渍回去。

  参加工作后,暑天单位几个年轻同事喜欢游泳,也是为了消暑降温,下午太阳还在半天云里,几个人一约,就跑到柳树林的沙滩游起来。那时王甫洲电站还没建起,柳林沙滩是个天然的浴场。沙底*缓,水浅清亮,流水*静,来这里游泳的,学游泳的大人小孩,穿着五颜六色的泳装,戴着色彩缤纷泳圈,飘满一大片水湾,能游到月升东方,星光满天,人们才陆续离去。

  后来偶尔还下河再过把瘾。特别是伏天酷热难当之际,泡在水里非常舒服,有一种飘飘荡荡,自由自在,轻松自如,身处清凉世界的感觉。甚至有时还有一种回归人类远古故乡的意味。游完上岸回家,却是一路热风袭人,对比强烈,惭惭冲淡了游泳兴趣。

  游泳大概与人类一样古老。远古时,寄居在水边的人们,为渔猎和逃避洪水危害,游泳是人们必须学会的一项技能。发展到现在,已成一项体育运动和不少人的爱好的活动。特别是冬泳的人,更是令人敬佩。在天寒地冻时,下水游泳,不仅仅是简单的锻炼身体,更是意志的一种磨炼与考验。

  盛夏的散文随笔文章 4

  我们一行三人经过颠簸的旅途,终于在正午时分到达了本次目的地——高州新塘小学,这是一次秘而不宣的“突袭”探访。

  恰好碰上了他们午餐时间,一间十*方米的小房子,放下四张饭桌,就这样临时搭建起来了他们的临时饭堂。停杯投箸间的他们看到不约而至的我们,先是愕然,再是停顿后的一阵惊呼,狼狈的餐桌战场瞬时间变得热闹与欢喜。我想已经没有哪一样欢迎仪式能比这样更令人动容了。

  或许没有我们的到来,他们会按部就班地完成他们三下乡社会实践计划,但我这样的一个“闯入者”除了给他们带来了惊喜与不便,我想更多的是与众不同的三下乡体验。这也恰如他们走进 “新塘小学”一样,他们这支队伍对于参加这次活动的小朋友和在校职工领导来说也是“闯入者”,但是他们带给了小朋友的是另类的暑假体验,让小朋友们能够用全新的角度去理解学*,用独特的视觉去解读老师,用美妙的方式去体验夏天。生活往往就是因为从来都不会知道它什么时候带给我们意外的惊喜而变美妙。

  成长与被成长总是相互的。他们以为他们能给小朋友们带来知识、带来开心、带来成长,殊不知他们也在其中傲然成长。面对突如其来的我们,从开始的惊讶到有条不紊招呼接待、安排住宿,在我眼内满满的都是他们的成长。在第二天早上,一位送孩子上学的父亲开心地对我们说,现在孩子比以前爱上学多了,我明显能感受到他们嘴角上扬那一份骄傲。他们的成长恰是因为他们肩上那一份担负别人成长的责任。

  到了傍晚,后勤组的队员紧锣密鼓地张罗晚饭,男生们拿着篮球终于在小学生的篮架上一圆扣篮梦,三五个女生互挽手调侃逗乐留下曼妙的笑声,乡间的虫儿也开始了他们特色的群奏小夜曲,一丝丝微凉的晚风把白日里的烦躁带向远方挂着新月的天空。啊!这就是花开盛夏啊!

  盛夏的散文随笔文章 5

  回眸笑看来时路,人似流水梦似舟。

  ——题记

  看夕阳斜晖,芳草碧连天,听渔舟唱晚,春燕悼冬眠。

  蒲公英飞过高山峻岭,坐在春的边缘。风信子越过悬崖峭壁,伫立在我的窗前。如此百般浪漫婉约,震撼了我的淡然,却未能渲染我那片一如既往*静的心海。

  小城故事连连,一晃又一年,冬去了春回,星移斗转,却回不到昔年。

  眼前的季节,云淡风轻,黄昏总是携带着微微醉意不请自来,好花好月好良宵,我却莫名怅然?

  昔年雄心满怀,斗志昂扬,如今恐怕早已搁浅在碧海蓝天门前。曾经我对喧嚣说,请赐予我繁忙的工作让我与世隔绝。曾经我对嫉羡说,请赐予我渊博的学识,让我性情磨练。曾经我对挑战说,请赐予我艰难困苦,让我收获经验。如今,大学毕业了,惆怅无神的眼,一种迷茫的忧郁在蔓延。

  星辰恒静,天地依旧。人事清晰依然,每个人依照自己的脱变,与时间经验成正比坦然地勾勒出独家的风景线。每个人又依照自己的路线,费尽心思修剪参差不齐的羽翼,让自己日益丰满强健。一朝一夕的温柔,泛滥的在记忆里打转,或许,是自我的压力及过度的期望愁煞了昔日趣语笑颜。眼泪的朦胧,折射出一道没有色彩的虹。

  我枕边的诗篇,我钟爱的墨颜。几世的爱恋,几生的依恋,如今仍未改变。不论是忙碌或余暇总喜欢读你千万遍,默默回味无丝毫厌倦。旭日暖阳是你凝望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转变。

  我手里的画卷,我钟爱的红颜。清秀的眉眼,素净白皙羞涩的脸,娇柔的姿态,风雨日夜兼行,如今还没改变。我眉头深锁,你笑脸相迎鼓舞慰劝。叫我不能在岁月里忘怀,我垂下眼帘,慰藉在耳际回旋,诗情无限。

  我眼前的兰颜,我钟爱的蓝颜。无所谓万水千山,无所谓沧海桑田,你在身边,花在心间,溪水潺潺,无影流年,兰花浅浅,不尽缠绵,什么样的惆怅,什么样的誓言,什么样的忧伤,还你今生相聚,许我来世再聚,有你做伴,青草为香,岁月静好,琴瑟同芳。

  狼牙天边,梧桐饮尽风雪,是谁**在月前,叹星怜?是谁的眼泪湿帘浸没盛夏末年?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扩展8)

——初恋的散文随笔实用五份

  初恋的散文随笔 1

  淡雾迷漫的林间,朦胧诗一样猜不透这里藏下多少浪漫。空气像稀释了的乳液,对面的树与人罩在了轻纱里。

  在这样的清晨,这样亦真亦幻的桦树林里,他遇见了她。

  她白天鹅一样静雅的落在镜湖上,似有似无的钢琴曲中,舒缓着腰肢,颀长的颈项托着她高傲的头颅,细柔的长臂梳理着洁白的“羽毛”——-他知道她是艺术系的女生,在练功。

  人的一生总会出现难忘的画面,这挥之不去的画面,诱他第二天如约而至。他喜欢看她的侧影,站在离她不远处,不动声色的用本英语书和随身听来掩护着,偷偷的微眯着眼睛看着她,陶醉在她流畅的舞姿中,解读她的舞蹈语言。她光洁饱满的额头、小巧的鼻子与翘起的下巴,构成聪颖的线条。他偷偷地勾下她的身影,他的速写在英语系没有对手。

  不知是哪一天,她回头冲他笑了笑,而那时他正痴迷的定定的望住她,手正勾下她起伏的优美的胸线。他像被看破了秘密,脸红了。一个羞涩的大男孩。

  从此,他们就默契的见面笑笑,这浮动着淡雾的小树林有着不需要声音的意会,那是喧哗的寂寞。

  整个夏天,他们就这样的,每天准时的相遇在那里。

  他想着天赐良机接*她。如果那个置在树叉上的录音机出点故障,发不出声音就好了,他就有理由跑过去为她摆弄几下,他就可以借机会问她的姓名,然后很自然的告诉她自己名字和系别。可那个小小的黑玩意儿并不理解他。他甚至想,她的一个动作失误了,摔在那里,当然不要摔得太重,他就飞快的抱起她或背起她,来个英雄救美的奔向医院。这样想的时候,他便觉得自己有点恶毒了。

  那天,那个蝉鸣渐竭的初秋的一天,她竟然没有穿练功服,飘逸着的长长的白裙,缓缓的向他走来,笑吟吟的脸,好醉人!

  也许他那会儿真的被那笑醉倒了,醉昏了头。在她婀娜的身姿离他几步之遥的时候,他做了个今生最令他悔恨的举动——把身一侧逃掉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见过她,虽然他痛恨自己没用,用各种方式惩罚自己,她没有出现在那个雾蒙蒙的桦树林。

  朦胧的桦树林寂寞得可以听到雾的流淌声。

  初恋的散文随笔 2

  生活,一半是回忆,一半是继续。

  过去一起的日子,像是一场梦,却又在现实中留下不可抹去的痕迹。那是七年前,小学六年级,怕是自己也惊于这个数字,时光匆匆早已物是人非。

  我和他相识一年,想想也确实有缘。开学时,老师让全班学生按个子排队站在门外,一男一女依次进入座位,就这样,我和他成了同桌,现在的我,甚至记不得当时我们有没有打招呼了。再后来就是一些琐事,你借借橡皮,他还还书之类的发生在同桌之间的日常。依旧记得纸条上幽默的话,可笑的丑丑的表情,但他的字很漂亮很秀气,又因为他是个男生,主观上更是给他个人加分。一个月后的月考,觊觎他座位已久的我,终于因为成绩高于他而得偿所愿,他呢,不知是不是真的因为没啥可选就坐到了我原来的位置,就这样,我们又成了同桌!

  我俩渐渐熟悉,得知他家境不错,父母都是教师他又是独生子女,所以自小成绩也是名列前茅,是那种学*好且知道努力的人。那时候英语还没有现在那么重视,英语基本没水*,而他英语不错,后来他跟我说他上过补*班,也是因为他,我才知道sorry如何拼写。原来在那时,我们就有了差距。

  我们第三次成为同桌是我的选择。他期中第一名,顺利夺回失去的座位,我只能灰溜溜的回去了,其实也算懂得他第一次没得选的处境了。然而,我的选择,引起了议论,毕竟三次了,连自己都觉得不对劲,何况是别人呢?在那个羞涩的敏感的青春期里,孩子们对于男女生之间的事总是倍感兴趣,更夸张一点的还有牵线,我开始在意别人的话,但依旧和他说话,和他日常。

  搬到新校区,一学期也快结束了,只记得同学们已经在同学中找到朋友,甚至是男女朋友。周围好多一对一对的,不学*的人就直接早恋,学*的人就默默喜欢却不说出口,当时觉得是成绩决定是否恋爱,后来才知道决定作用的是性格。

  然后我们就再也没机会做同桌了,那一年实行小组成员学*,就是那种学生自己讲课的课堂形式,我俩成绩都好,被分到两个小组担任组长,之后的日子我们有竞争也有合作,也是美丽的回忆。不知不觉就考试了,就毕业了,就分开了,就不见了。

  与他分开是我没有料到的,不,是没想过。我是直接升入镇上的初中,却没在新生名单上找到他。大概一年,我们在QQ取得联系,得知他父亲送他进了县上最好的初中,询问*况也是挺欢喜,如旧的调侃和逗趣,我觉得还是喜欢他。

  上初中的三年也没有多联系。记得他的父亲就是在我上的初中任教,会有一些之前的同学开玩笑到看你未来公公,哈哈,那时挺害羞的。再联系是中考结束,他失常了,只比我多了十二分,不够上我们那最好的高中,我又傻傻的以为我们会重逢。高考结束,我加上他QQ,询问分数,比我多三十多分,却有了一本二本的差别,心里五味杂全。后来得知他竟少给我说来五十分,自己就莫名其妙又删了人家好友。表面因为生气,实则是明白闺蜜所言,你们不合适。我自然想到是门当户对,个人经历呗。

  书上说:说过再见的人就一定会再见。那没有说过的呢?

  七年了,我们真的没有再见过,我记忆里的少年,依旧是那时的模样。中学六年,在街头期待的偶遇没有,在校园的邂逅没有,他只在别人口中,别人的世界。也罢也罢!就此作罢?

  接下来,就是另一段感情了

  感觉不开心,分手吧。好。

  就这样结束了不足三个月的恋爱。那是在社团认识的一个男生,QQ上他告的白,没恋爱过的自己,稀里糊涂就答应了。对他,有好感,是喜欢,却不及爱,就像前任三中孟飞说不出的爱……闺蜜说我对他是新鲜感,我想也不错。在一起之后,感觉没有共同爱好,不说话也觉得尴尬,挺不开心的。我对他的顺其自然变成又所要求,他言道我不善解人意,我想,意尽缘散。不愿将就,便分开了。

  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中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会你一些什么。他让我学会拒绝,让我学会不将就,让我懂得恋爱不只有甜美,让我知道不能盲目……

  我懂得,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敢去喜欢人,才值得被人喜欢。你的高度,决定他的高度,正确的你未来之前,我,会好好努力。

  你如盛开,蝴蝶自来!

  初恋的散文随笔 3

  初恋就像阳春三月里枝头上的绿果,青青的充满着诱惑,使你无法抗拒的忍不住去采摘品尝,会让你第一次真正理解并且感受到什么是“涩”。即便是这样,就在你要为自己的莽撞和冲动准备后悔的时候,却又忍不住再一次去品味了那枚青果,且完全是身不由己的,顺其自然的。在爱情面前,人是那样的没有免疫力!

  在一次次的诱惑,又一次次的品味着,初恋的人们挣扎着,矛盾着;又一次次的冲动着,发酵着,发酵成了一杯酒,那味道只有自己知道。

  初恋又像是一杯原味的咖啡,一种散发出清香滋味的“苦”。抿一口就是一个梦,手工编织的梦,美好的梦,五颜六色的,还奇奇怪怪的,像白雪公主,像白马王子...还有番多拉的盒子......

  咖啡喝完了,它还是清香的,是留给人回味的,越是回味就越感觉清香,就萦绕在身边,或是在身体的哪个部位扎了根,挥之不去。

  有人说初恋如同在伤口上撒盐一样,痛的会让人刻骨铭心。是啊,这就难怪会让人记住一辈子了。

  伤口是自己的吧?盐也是自己撒的!何苦来着?原来爱情是有魔力的,恋爱的人都是心甘情愿的。“痛‘是在你的爱情修成正果之前必须的一个过程。难怪有人说:恋爱中的男人是疯子,女人是傻子。爱情!原来我们对她都没有免疫力。

  这就是初恋,涩而不乏诱惑,苦又让人回味,痛却令人难忘。

  就如同,明知是一杯毒酒,却还义无返顾的把它喝下去,任由它侵蚀了你的心肝肺,却不知道什么是后悔,而且永不言悔。

  爱情应该是一部书,初恋只是这本书的序言,而每读一次都会有一些不同的体会和感受......

  初恋的散文随笔 4

  一部献给初恋的电影《属于你的我的初恋》让我陷入了初恋的回忆。就像人们常说的,初恋都是美好而短暂的,开始的时候我像所有人一样相信我的初恋一定会摆脱这个厄运,但最终还是事与愿违。

  我们有很长时间去恋爱,我们有时间去爱很多人,可是如果从一开始我们就知道了自己的生命有多长,那么你会怎样去爱?逞8岁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活不过20岁,也知道了他和茧的爱情期限。他说,我们的爱情是有期限的,这个期限比旁人的都要短暂,所以我们没有时间相互纠缠,就像夏季焰火一般必须瞬时绽放光华。很羡慕他们清楚自己的爱情期限,这样他们会很珍惜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很心疼他们清楚自己的爱情期限,继续着这种知道结果的爱情会很辛苦吧。

  朋友中有人说宁愿看到最后的结局是逞和茧分开了,而不是逞死去了。 在我看来,我更喜欢这种死别而不是生离的结局。我不能忍受两个明明很相爱的人遭受分离,如果这样我宁愿看到其中一方死去,至少这样能让爱永恒。逞也曾想过要离开茧。逞说,我最爱的茧,我第七次住院时在想,若顺利出院的话,我要吻你,牵你的手,紧紧拥抱你,然后离开你,因为跟我在一起你总是在流泪,总是担心我会不会随时就离开这个世界。可是当逞向茧提出分手之后,他发现自己不能没有茧,即使他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于是他又回到茧身边了。我很庆幸逞最后死在茧的身边。朋友说我对待爱情的态度太悲观了,可是我偏偏认为爱情就是这样不顾一切的冲动和自私,相爱的两个人就应该不顾一切的守着对方。

  初恋的美好,在于当时的我们太年轻太单纯,喜欢就是喜欢了,毫不犹豫的想给对方最好的。不会像后来的感情,要考虑到现实,物质,经济等多方面原因。也是因为当时的我们太年轻太单纯,所以不懂爱,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爱别人,自以为感动了全世界,可也许这并不是对方想要的,反而给对方添了麻烦吧。年少的我们又太骄傲,这样的爱情又怎能长久呢?所以我相信一生中只谈一次恋爱就能找到与自己相伴一生的人是最幸运的人。尽管初恋大多以失败结尾,但这第一次的爱,始终无法轻描淡写。这便成了一生的回忆。

  很久以后再想起我的初恋,我依然清晰的记得我们的每一个细节。我喜欢在无聊的时候翻看以前的日记,然后又忍不住想那时候那么幸福的两个人怎么就散了呢?想起当初分手的时候,纵然我伤心,我舍不得,却也没有说过一句挽留的话。明知挽留没有用,我便不会去做那无用功。若还相爱,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去争取,只是他已不爱了,我能做的便是还他自由。如今再想起那段时光,心中已不再有很**澜了。当我在夜深人静睡不着时,我总会想起那段感情,遗憾的是我已经不能清晰的回想起他的面容了。我已经不能确定我一直在回忆的到底是那时的他还是那时的我或者仅仅是那时的我付出的感情了。我问自己,你恨他吗?开始恨过吧,只是现在早就不恨了,我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我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了。可是我知道他过的好与不好都与我无关了。他过得好,我不会祝福他,因为我曾固执的相信他的幸福是我,当他的身边站的是别人时,我怎么能说得出祝福的话?他过得不好,我不会笑话他,毕竟那是我曾经爱过的人,真心爱过的人。

  如果那一天,我不曾和你相遇,那么我将不会拥有那份痛苦,那份悲伤,而又饱含泪水的回忆。然而,若不是遇到你,我也无法体会到这份愉悦,这份心动,这份珍贵,而又充满幸福的感觉。这就是爱情吧。

  初恋的散文随笔 5

  就像是桃花悄悄的绽放,羞涩的迎着微风涨红脸,吐出清新的芬芳,在每一个春天都让人向往。

  人生中那第一次震撼心灵的并且终身难忘的有人说初恋吧。

  最纯净的沃土中,镌刻着一朵含苞欲放的蓓蕾,在生命的长河中,永不褪色,占据心房角落的重要位置。

  有的人跟着感觉不断的追随着初恋的情人,演绎着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将此情寄予特定的人,我认为差矣。

  而我的初恋却是一只松鼠。 大兴安岭的夏天,姐姐,弟弟,我和邻居的小朋友们上山去踩蘑菇,我们玩着就到了深山中,那是一片原始森林,树木高耸,遮天蔽日,我们几个孩子在树下透过斑驳的阳光,感受森林的寂静,置身其中瞬间感受到灵魂都得到净化。

  一只小松鼠在斜着的枯树干跳跃着,当看到我们后,它停下来静静的看着我们,你能想象吗’?活泼的松鼠安静下来,调皮的孩子们安静的站在参天挺拔的树林的不同位置,与松鼠凝望,一切都静止了,大家享受着自然界的馈赠。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只小松鼠,忘不了在在那样的时刻,那样的感觉,它成了至今永远怀念的恋人。

  我们对初恋情人的深.刻感情,不过是他们充当了我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载体。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扩展9)

——纪念散文随笔(五)份

  纪念散文随笔 1

  中午休息,我去附*的书店消磨时间。各种养生教辅书占据了大部分书架,那些名著类摆放在最里面的窗下角落里,也十分安静和妥帖,阳光照在那一片装帧朴素的书页上,说不出的优雅。

  不经意间,三毛就在角落里对我温婉而又寂寞地微笑着,她的笑容旁,一本书的上面写着:荷西,我爱你!

  那一瞬间,就好像有一只巧手轻轻地拉开了心里的一个结,那些捆扎多年的存在忽然间松开散落,跌在黑黝黝的大理石地板上,铿然有声,说不出的疼痛……

  《梦里花落知多少》,《撒哈拉的故事》,《荷西,我爱你》,《滚滚红尘》……青春年华,我曾经跟着她流浪欢笑哭泣,感受异域人生,领悟生死悲欢。

  我爱三毛!

  尽管她已辞世多年,她的音容在我心里依然清晰,对这个苍茫世界而言,她不过是崖畔的一朵花,雨里沉默地湿雁,她的凋谢和离去甚至抵不过牧童柳哨的嘹亮,却伤了那些热爱她文字和敬重她禀赋的读者的心。

  这世上所有杰出的灵魂都有他们自己的精神家园,滚滚红尘中,他们立足于自己的精神家园而存在,也为世人提供一个新的精神领域供他们解读和思考自己的人生,寻找他们自己灵魂的栖息之所。

  在作家行列里,三毛是这样的一个存在,我从不认为,她只专注于自己的文字是可耻的,一个作家,如果不能勇敢地注视自己的灵魂,就不可能坦荡地观照这个世界。

  有一种植物叫沙漠玫瑰,没有水的时候,它只是枯干的难看的地衣,但若把它浸在水里八天,它便复活成一朵浓郁的沙漠玫瑰!

  拥有灵魂的生命是不死的,即使人生犹如沙砾,生命会枯干,但它仍具有超越时空的力量,成为点亮天空黑暗的星辰。

  我爱三毛!

  爱她那颗特立独行的灵魂。她是一个勇敢的女子,不骄饰不伪善,她游荡在沙哈拉沙漠,优游于红尘里,活着是凡俗的人生一个活生生的美丽的梦,去了,是常留遗憾的爱情一抹不会被忘记的温暖。

  爱情赐予深刻的还有一份*凡的纯真,是对纯洁生活的渴望和灵魂伴侣的依恋!它连接着众生,连接尘世和永恒,连接着你和我。

  荷西走了,三毛终于没有一个人接着活在这世界上,没有像她那样爱过的人不能理解她对自身生命的轻率,对亲手熄灭自己生命之光时所怀有的*静和决绝,

  但我却不忍再在她漏尽了甘醇的生命之杯里再汲取一滴眼泪。

  生命的价值从不在于活着的长短,生命之杯里浸透了卓越灵魂洒下的泪水――

  简爱说:我只愿我从未出生,从未来过桑菲尔德!

  我说:感激,滚滚红尘里有过你!教会我们真诚爱,勇敢活!

  三毛来了又去了,我们还在尘世的路上走着。

  又是一年秋风劲,落花季,谨以此文字纪念女作家三毛。

  纪念散文随笔 2

  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回眸远眺,看着一路走来时的脚步,有苦,有甜,有笑,有泪。在走走停停之后,放慢了匆忙的脚步,感受那一路走来的弥足珍贵,回头的时候,终于发现,在人生的拐角处,逗留了一份情,这份情,曾温暖了生命。

  遇上你且与君相知是缘分,喜欢你却不能与君相依是命运。

  我们来到世界就是不断拥有又不断失去,错过了就成了永恒的怨。我像一个顽皮的孩子,走在回忆的沙滩上,拾起记忆的贝,一枚一枚的珍藏起来。我想就把我对你的爱像贝壳一样永远珍藏起来把它留在记忆的深处。

  不知道是我走得太快还是你走的太慢,就这样我就错过了你的世界,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很*却很难忘记。不知道为什么爱一个人那么简单想要遗忘却那么难,都说时间是愈合情感伤口最好的良药,为什么时间还是不能让我忘记你?为什么你一次次从记忆里跳出来抱紧我,紧得我喘不过气来,每次都在梦魇中醒来,却发现一切都成了过往,无能为力的我只能眼看我们渐行渐远。徒留往事在心间,难道我们最后的结局是彼此遗忘吗?

  谢谢曾经的你,给了我最幸福的关怀。从别后,长怀念,真情犹似在。浅浅吻,轻呢喃,心头轻轻绕。微风吹,明月皎,关怀不曾走。常常想念,那些披着幸福的往事,你会心的笑容,你低声的呢喃,似有若无的就这么在心头走老走去。其实,很不舍的远行,其实很贪恋那种幸福的时刻,只是,感情就像是握在手里的沙,慢慢的,顺着指缝溜走了。其实没有谁对谁错,爱过了,珍惜了,幸福了,开心了,遗憾也就不复存在了!

  谢谢曾经的你,给了我想念的理由。寂寞处,有泪流,皆因思君苦。人不在,繁华走,真情心中驻。念君情,思君意,来生伴君行。寂寞的时候会流泪,流泪的时候,才知道,不曾恨你的决绝,却爱你更深。曾发誓随着你的脚步走遍天涯海角,曾努力牵你的手要和你走过千山万水。在我决定随着你远走的时候,你还是挣脱了我拉着你的手,任凭我在自己的世界绝望的呼唤。

  爱情里,我百转千回的寻找,却发现没有任何能代替你,来驱走你在我心底的烙印,可这份爱情,已根深蒂固的老在我生命的航班上,无法驱逐,无法逃离。还是接受吧,也许有一天,你的影子会走,也许将永生烙印在我的记忆里。我不曾恨你,只是在某一个醒来的清晨里,狠狠的想你,想你,再想你……

  再见,已回不到从前,只是会记得,曾经有一段情,真的真的温暖过生命!就这样我想把你最后留下的这些写成纪念。我们一起的纪念。

  纪念散文随笔 3

  叶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香樟树下的影子,有你也有我,幸福地依靠在一起,我们谈天说地,我们快乐相依,我们心心相印,这就是青春!

  每当听着五月天的“青春纪念册”,我就想到我们的快乐时光,短暂却很充实的青春。有一天,你对我说:我的离去,不是岁月的追求,而是你的不挽留!在不久,你真的离开了――我最好的朋友!

  晚上,我躺在床上,我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你离开时的话,很有意义,让我不明白。中学的每一个日子,我们都是形影不离,吃饭一起,看书一起,睡觉一起,玩耍一起,就连上厕所都是一起的。可是后来,你突然说你走了,你不告诉我去哪里,你不告诉我为什么要走,就一句“我走了”,没有太多的色彩,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想哭,却没有眼泪;我想喊,却没有声音;我想挽留你,却没有理由。天空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飨赣辏�我就站在雨中,没有离开,脑海中是你离开的背影,你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只是选择在我们经常一起玩耍的香樟树下离开,是想告诉我什么吗?��的雨雾中,我似乎又看到了你开心的跟我说:“我们一起去看书吧!”我笑着点头,于是我们就一起朝着图书馆奔去,手拉着手,那时的我是幸福的。转眼间,你又对我说:“我们去看电影吧!”我不情愿地点点头,你又拉着我跑出很远很远。在别人眼中,我们是闺蜜,我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的青春有你的加入,我很幸福。

  回忆往昔,你会因看童话故事而哈哈大笑,再告诉我故事情节;你还会因看小说而泪流满面,让我误会别人欺负你;你还会因一点不愉快的事而一天不说话,让我无聊的在你旁边发呆。那时我只觉得你很有趣,后来我才知道,在不知不觉间,我的生活已经把你纳入进来了。我的青春,因为你的存在,而丰富多彩;因为你的加入,而充满欢笑。我永远舍不得忘记,即使你离开了,即便你把我遗忘,即使我遗失了青春。

  不知何时,太阳透过香樟树的空隙照在了我的身上,我才发现我回忆我们的曾经,已经忘记了时间。暖暖的阳光或许正是见证你过得很好的标志吧。我不会难过,仅管你不告诉我你的行踪,仅管你不告诉我你是为什么离开。现在我不会在想你的那句“是你的不挽留”了,只要你过得好,我便会认为那是岁月的追求,让你离开我,只是为了找到更好的生活。

  你的一言一语,你的一频一笑,我都会把它纳入我的青春纪念册里,想你的时候拿出来回忆,我会发现我的青春有你,我会发现我的青春原来是那么的幸福,我会发现原来你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在这本我认为很重要的纪念册里,有你的眼泪,也有我的眼泪,都只是定格在那句“我走了”。现在想想,你的离去,真的不是岁月的追求,而是我的不挽留。但是我却没有后悔,因为你在那边过得很好,那就够了。即使分隔两地,我们依然是朋友。我的青春便是你给我的快乐,这本青春纪念册便是你给我的礼物。

  纪念散文随笔 4

  噢噢,我虽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我的第一次生日,也不知是猴年马月!我估计也别再苦苦追溯了!今天我且谈谈我第一次过的生日吧!

  今天早上,一大早醒来,在暖暖的被窝里,我翻身仰卧,懒懒地摆个“大”字,尽享手机里朋友们漫天向我砸来的祝福,实在是快哉,快哉!这是我的一条“说说”,也是我的切身感受。朋友们在这条“说说”下面点了一个又一个的赞,写了一条又一条的祝福,又去我空间里留了无数的言,送了我无数的蛋糕(别想多,假的啊)。有的,还为此发了一长段满是回忆的“说说”。我的感动溢于言表,几滴相思泪也在双眸中转了几圈。

  这是我二十岁的生日,却是我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因过生日而吃蛋糕,第一次收到那么多人的生日祝福――这又是拥有手机的一大好处啊!之前我过生日,从来没有收到超过两个人的祝福。不对!是前十九年中,只有他俩对我说过“生日快乐”!其中一个,是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生。那时,她正往宿舍门口的洗衣机里放衣服,我从外面回来时,看到她,便想起今天是我俩的生日,便道:“**生日快乐!”她回答:“你也是,生日快乐!”另一个人,是因她而知道这一天也是我生日的班上的男生。那是读高一的时候,记得我是坐在教室的最前面一角,而他坐在教室后面。下课时,他走到我前面,叫我“雄心”。他的嗓门粗且大,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心头一悸,便若有所思地低头看书、写字,想他接下来还会说什么话。我那时很害羞,不仅和他,而且和班上绝大多数同学都没有说过话。但他再没有说其它话,而是继续叫着“雄心,雄心。”我已经被吓得答不出话来,喉咙里就有一团气体聚在一起,要组成一个“嗯”字,却并未变“嗯”成声。我抬头迅速瞟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他似乎也感到了一丝难为情,瞪着我,声音微颤道:“雄,雄心。”我惶恐着,终于低音似吼答出一个“啊”字。他也终于说出一句:“生日快乐!”

  那是我收到的`第一句正式的生日祝福,我的内心如奔腾的黄河般,久久不能*静。我只有用跳、用跑,才能抵消心中的**大浪。于是,下课后,我野马似的从教室与食堂间的楼梯上蹦下来(速度快得眼睛都看不清脚下的楼梯啦),又奔上宿舍楼的梯子,一直奔到宿舍最里层的窗子处仍未*静下来,又趁宿舍没人,在宿舍里疯了似的高跳着……

  时间再往前移,那时我还读二三年级,母亲正在一个狭窄而显得紊乱的换衣间里整理衣服。我见此,百无聊赖地走进去黏她。她神秘地告诉我,她在煮猪食时,顺便也给我煮了个鸡蛋。因为,这一天是我的“尾巴”(在家乡,人们把小孩的生日叫做“尾巴”,老人的生日才叫生日)。那天,也不知母亲是从哪儿知道是我生日的,我转身望着屁股,好奇地问:“我有尾巴呀……”

  回忆过去,搜索枯肠,所有关于我生日的事,也就只有这两件了。

  在过去的十九年中,我没有手机,几乎无人知道我的生日,包括我父母。当然,我也不知道他们的生日。初中时,老师叫我们填写出生日期,我才借着老师的手机给家里打电话询问。老爸查了户口簿后告诉过我,但我后来又忘了。

  久而久之,我似乎在逃避生日,对自己和他人的生日都漠然视之。所有的节日(除家人会买吃的春节和中秋外),也都等常视之。

  我的心不会因为情人节、七夕节和圣诞节、愚人节而起一丝涟漪,我也不会在“双十一”时特意在网上买个什么东西,我亦的确并不羡慕那些过生日的孩子。我的观点是――农村的娃儿,过啥生日?他们那是娇生惯养,我以后也绝不会给我的孩子过生日!我父母辛辛苦苦只能赚一点点钱,何必破费去买那个中看不中吃的蛋糕?且看那些比我父母年轻、体格丰润的大妈们在广场上悠闲地打着太极,穿得花花绿绿的,跳着舞儿。而我父母,体格瘦弱如晒干的萝卜,两鬓斑白,满脸的皱纹,皮肤如黄腊般干瘦,为了供我们读书,披星戴月,顶着烈日和风雨干活。另一方面,我觉得过生日也是一件尴尬的事儿,这恐怕是我不擅长与人交流的原因吧?故我并不想过生日,而是一味地逃避它。现在,有了手机的我,也只是在一声问候的提醒下,给朋友们发个祝福。

  前不久,是那个发大段“说说”祝福我的一个好朋友的生日。她是善于社交的,我看到朋友圈里都是人们对她的祝福,几个人还发了“说说”祝她生日快乐。我觉得,这已经“闹”得太大了,便只是在信息栏处送了祝福。

  我又记起了高三毕业的那个假期,她曾唱了一首《成都》送予我,我也感动涕零。那天下午,便叫我爸妈他们先吃饭,不要等我,然后抱着手机爬到一个无人的小山坡上,录了一首《山风一样自由》给她。录了许多遍,一直到天微黑。直到肃杀的晚风吹动周围的树丛时,我才感到几分害怕,急忙连跑带跳逃回家。

  记得我在那首歌的留言处写道:“送给那个在峥嵘的高中岁月中,伴我一路走来,襟怀坦荡,胸无城府,敢爱敢恨的同桌!那些年,我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赶抄作业,一起托着重重的脑袋打瞌睡,一起数落那个老师,一起学着老宝老师的口头禅,一起在班上疯了似的大吼大叫地唱歌……哈哈,愿你在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中,像山风一样自由、快乐!”随后,我还将这些发到了空间里。可我觉得,这又似乎“闹”大了!而现在,按照当下的规矩,我本应该发个“说说”表达我的祝福。但是,在动态栏中,我就像没看到她,以及没看到祝福她的那些“说说”一样,不留痕迹地走过去了。

  现在,第一次饱尝祝福的我才知道,朋友每一件开心的事,都需要我们的祝福。而那时的我们,也应毫无保留地说出祝福,想方设法让他们开心。

  今天的我很感动,为着那已经逝去的高中时代里老同学们的句句留言,声声祝福!我不禁感慨,高中,那是我努力想逃避的时光呵,那是我“熬”过来的时光呵,那是血与泪交织的日子呵!它,已成为我一生最难忘的时光。

  蔡永康先生曾说:“努力的最大意义是让自己随时有能力跳出自己厌恶的圈子。”从我的亲身经历看,我是十分同意这观点的,但我还想补充一句――努力的最大意义是让自己随时有能力跳出自己厌恶的圈子。但我们纵身一跃,又跳过了大把的时光。回首向来,这段时光里的依依往事,竟成了我们最值得珍惜的点点回忆!

  纪念散文随笔 5

  我觉得老人本身就是一种纪念,他们见证了这个世界上很多的风风雨雨,而这些风雨我们可能以后也会遇到,可能也遇不到了,他们身上的皱纹,他们的故事,是那个时代的见证,所以,值得纪念。

  当然,美好的青春渐渐萎缩是件感伤的事情,我们感叹青春像花一样,开了又陨落。当我们曾经是想过我们应该活到多少岁就死去,那个时候,皱纹还没有爬上脸庞,我们的肢体还是年轻的时候。当我们活下去,牵挂这个世界的越来越多,生命是一个旅程,我们看着,比较着,纪念着。

  我觉得照片也是值得纪念的,我们现在拥有的,以后会逝去,而我们拍下了这些影像,会在日后成了我们拥有过的证明,我们可以给我们的记忆提供一点证据,这生活曾经真实的发生过,以防止我们日益老去了的心,不再有回忆。

  我想着我现在敲下的文字,也是一种纪念。当我的灵魂最终离开我的躯体远去了,那些后人,看着我写下的日常生活点滴,便知晓,原来还有人这样生活,感受过,然后离去了。


坐马车的悠悠岁月的散文随笔范本五份(扩展10)

——默的散文随笔实用五份

  默的散文随笔 1

  最*在读这本早闻名于世的书,算是与托马斯.哈里斯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大半宿仅读了四五十页。除了对那些脏话印象深刻外,其它句子没怎么记住,就像夜晚沙沙而过的声音,说不清是树叶还是虫子,从大脑中一扫而过,走出去就再也进不来了。

  我安分守己,不想深究那些深层次的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很让人伤脑筋,还是做一只沉默的羔羊吧。我的理解和托马斯.哈里斯不一样,它是温柔可鉴的,而在托的笔下,选用这样的书名肯定有宗教意味。夜半时分,我的大脑有些不清不楚,但我估计那是真的。然而此时不明就里的声音从窗外如飞贼般掠入耳鼓,很特别,情歌却在一遍遍地唱,一遍遍地表白,有谁听到了暗夜的深情?我闭上眼,看到了大片的西瓜地,绿田红女,弯腰抱起一个大大的西瓜,刀落处,咯蹦一声发出脆响,口水流了一地……

  多少人在这一刻如我般难以入眠?风扇嗡嗡响着,一滴水从水管滴下,发出巨大的响声,嘭,嘭,嘭……想到这个不一般的世界,不一样的世界杯,不一样的人生。意大利队回国,得到了来自地狱的祝贺,在嘲笑与辱骂声中,球员脚步沉重,远离那些欲将他们烧焦的视线。阿根廷运气不错,得到了带泪的支持和微笑。宽容忠厚的阿根廷球迷热泪盈眶地说:马拉多纳,请你留下来!因为足球在他们心里,这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不知道的是,无法确定性才是足球永远的魅力,你永远无法预测下一场,谁还能在场上欢笑。所以冠军是谁,对于我这个不是球迷的人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到那些黯然离去的背景,读懂他们内心的悲伤,然后带着历史的厚重感,与往事深情干杯。

  网上盛传一只神奇的章鱼哥。它预测的德国队的比赛每一次都和结果一致,被人奉若神明。微博说了,从生物学的角度,可以解释章鱼哥为什么预测那么准。决定因素的是**的颜色。德国**是黑、红、黄,这是章鱼最喜欢的食物的颜色,分明是躲在黑暗中的两条大虾。下一场德国对西班牙,让章鱼选,德国一点机会都没有。因为西班牙的**是三条大虾加一个螃蟹。哈哈,有意思。很想看到昭然若揭的那一刻,让人相信神话就是神话,并不能左右真相。

  听说韩寒的杂志《独唱团》发售了,这对我来说肯定是一件开心的事,期待已久,不知小韩同学的杂志能整成什么样子,很期待,今晚准备找找看,一定要买一本来读。无论他的外表多么朴素,我喜欢没有经过装修的内文,还有对文人的那份尊重。

  同事在那边大叫,网上流行小妖,谁知道?上网查了下,网上的试衣间淘宝上也开始悄然流行了,上网买衣服也可以试穿,谁能想象这也能实现呢?过去的日子现在看来是一去不复返了,说不上怀念,也没有多少留恋,在这样一个快速的时代,做一个隐士比富翁难多了。如果我选,肯定是前者。

  好怀念山上那段如风般的往昔岁月,有风吹来,热泪扑面。突然想起一句台词:你想起那个蓝眼睛的小男孩儿了吗?死亡先生?故事随风飘落,感叹时光流年……

  默的散文随笔 2

  雪花的记忆,停留在落雪纷飞的季节了,缄默不语,看窗外灯火通明,热闹非凡。或许,总有一世繁华让你看尽繁华,再无浮夸。

  被遗忘的回忆,总是漫不经心,或许太多时候的想念,只是因为太空虚。寂寞的夜里,一人哭泣,总是那样思念远方。我在等一次远行,一个背包一个单反,我与你,便启程。虽无法走遍世界各地,却能领略一处美景。而此刻,我只能选择缄默不语,因为你早已不知去哪里。

  轰轰烈烈总是不如**淡淡来的真实,那些日子总在与现实做斗争,到头来不过遍体鳞伤。每一次想要为梦想插上放飞的翅膀,现实却总折断那美好的羽翼。因此我徘徊不定,就如你我天各一方,无边无际。

  爱一个人应有多大的勇气,就算不能感动那些无关紧要的人,但至少也应先感动被爱的那个人。太安静会让人莫名恐慌,但是细节总是让着浮华乱世变得不堪一击,一段感情可以不温情,但一定要暖心。而你的快不快乐,再某一个时刻变得再也与我无关,我也只好静寂退场。

  等一朵花的绽放,是时间的行走;等一颗心的复苏,是一辈子的承诺。就是因为爱的太用力,所以才会哭得太伤心。那一刻,时间宁静,我累了,心已不再如初一般的模样。亦或许,有太多的时间我用来释怀,忘却了淡泊自己的存在。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沉默突然成为我的保护神,从此我不语,只是看着一切的变化,仿佛世界都与我无关。

  那些年,我们疯过,最后只剩*淡;那些年,我们爱过,最后只剩回忆;那些年,我们恨过,最后只剩麻木。多年后,我们学会了顺其自然,接受现实,也就突然知道那些年的冲动,成为今后的疤痕,难以褪去。

  念,却只是默念,想,却只能不语。太多的时间,用来证明世界的伟大,我却只能用不语来保护自己的卑微。

  愿今后的生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默的散文随笔 3

  有些人,有些事,努力了很久之后还是无奈,那么,接下来,你还能做什么?要么放弃,要么坚持,要么沉默?那么结果呢?

  ①直接放弃了。

  ②成功了。

  ③随时间淡忘了。还有就是遇到奇迹,比预想的的结果都完美。有些人和事,不是说了就能去做的,想留就留得住的。我沉默,承认算是一种逃避,有时候,我会把烦心的事交给时间,因为我怕事情会越搞越砸。 如果,我沉默。可能是我生气了,因为不想去和别人吵,我最讨厌吵架了。 如果,我沉默。可能是我心虚了,因为做了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于心有愧。 如果,我沉默。可能是我难过了,因为不想在朋友面前表露出来,那样很糗! 如果,我沉默。可能是我高兴了,因为感动地无法表达出来,不知所云。 如果,我沉默。可能是我在思考,因为以后的路很长,还要生活,要努力赚钱。 如果,我沉默。可能是我在想念,因为有些人也在想你,特别是亲人! 如果,我沉默。可能是我在遗忘,因为知道忘不了,但哪怕一点点。 如果,我沉默。可能是我在算计,因为社会很现实,所以自己也要渐渐学会狡猾。 步入社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过客,朋友,兄弟?端正好自己的心态,乐观自信!

  过去的终要过去,就像这车窗外的景物,无可奈何。未来,需要你去战斗!沉默,是一种生活态度,也是一个神秘的表情。总有一天,要爆发!

  默的散文随笔 4

  忘了有多久没有写过东西了。我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但是还是想写写。我一向随笔,就写写那些藏在心底不曾轻易提起的爱吧。

  我们每个人对爱的理解都不大 一样,有的人说爱是关心。也有的人说爱是帮助。也有的人说爱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或许那是一种感觉,有爱就会觉得很温暖。是的、他们都说对了。

  对于我来说、爱是一个字,是一个词,更是一种表达方式。

  简单的说,我们每个人都享受着父母的关怀 ,朋友的照顾,甚至是陌生人的帮助等等、这都是爱的表现。对于你收到的这些爱你有做到回应吗?比如你有没有经常给父母打电话,有没有关心朋友,受到陌生人的帮助有没有对别人说一声谢谢?或许别人只是潜意识的帮助了你,即便如此你也应该心存感激。怀着感恩的心态将这一份正能量传递!

  爱是伟大的,但爱有的时候又很复杂。

  是的,因为在很多时候我们都不知道爱去哪里了。例如,最常见的就是两个人的感情问题。最开始两个人是因为缘分而相识,后来因为爱而相爱,再后来还是因为爱会出现两个天地相差的结果。一个结果是美好的,他们在一起了,人们把他们的爱称为爱情。而另一个结果是不幸的,他们最终分开了没能在一起,人们把他们的爱称为感情史。

  有人会问,同样的都是爱为什么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呢?这就得看你的爱对不对了。

  有人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就是因为两个人相互爱,包容,理解,接受对方才会有好的结果。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一个爱一个被爱,那这两个人要想有好的结果一定是艰难的。因为一个爱,一个被爱。爱的人总是在默默地付出,默默地独自承受压力,甚至是伤。而这些在被爱的人眼里看来,你所辛辛苦苦付出的一切都是你自己一厢情愿自找的,你活该。对于这样的爱我想你没必要再坚持下去了。也不是说你不爱了,而是你可以考虑换一种你表达爱的方式 。换一种对方能接受的方式。

  有的时候,爱是纠结的。让你说不清道不明,还可能遭受别人误解。这个时候就需要你调整好心态,坦然面对。只要你的爱是对的,请深爱。

  默的散文随笔 5

  情意浓,爱亦浓,花间影重重,涛声韵咚咚。蜂捻花酿蜜,鸭歌水洗浴,蝶舞扇花风,鸟戏鸣树茏,香气溢我袖,花落粘衣皱,艳阳闲当照,水富忙东沣,池静显娟影,景美印娇容,水没卷西柳,花道尽无穷,左侧龙须宫,右侧虎啸峰,南向池芙蓉,北望路绿松,三千流水意,四万相思笼。泼我香花絮,洒依绿叶飘,揉弄香草筋,泊舟渡玩水,涓涓西流水,不待青春梦。

  东朦胧,月东空,赠我相思钟,馈依发簪琼。依依惜别意,楚楚动人梦,溪照秦时月,林刮汉朝风,秋风凋碧树,春雨花下踵,可怜人衣旧,曲折露营风,萧索千山路,花香意愁浓,三杯醉翁酒,五采先生柳。已是别离意,怀恨断肠时。

  对镜望,东窗郎,画册念非页,待郎知我想,伞下水道远,树上莺歌忙,送我三千裘,嫁良作人娘,笑声明书院,歌飘杨州湾,琼瑶桌上酒,海王餐中食。鼓声震林岳,路过千山岗,熟悉感泪下,何必恋情郎,气味相投尾,断念剑分两。既然思忆去,安心栽秧歌,苦中寻作乐,感怀现实殇,初闻名中外,恨死当年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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