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通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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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1

  第七十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地的乡镇或者城镇,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居住的人员。

  第七十一条 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和涉港澳台、涉外居民的生育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

  第五十一条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违法生育或者收养行为发生后一年以上才被发现的,按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一胎生育二个或者多个子女的,按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六)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适用城镇居民再生育规定的农村居民,比照前款城镇居民的规定执行。

  乡镇或街道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 拒绝签订生殖保健服务合同、外出流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合同并违法生育的,或者骗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违法生育的,除按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外,加征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三条 未婚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三千元社会抚养费。

  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收入水*分别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四条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的,征收二千元社会抚养费。未达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每提前一年还应当征收二千元社会抚养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第五十五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流动人口异地违法生育子女,所缴纳社会抚养费低于户籍地标准的,由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补征差额部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一次性缴纳,也可以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代收代缴。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滞纳金不得超过欠费本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五十六条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妊娠的,暂停各种**扶持和优惠待遇,落实补救措施后恢复。拒不落实补救措施或拒不提供落实补救措施有效证明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单位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妊娠的职工,不督促、不帮助其落实补救措施导致违法生育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拒绝接受技术鉴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企业职工违法生育或者违法收养子女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的机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的机构、个人或者药品零售企业的,以及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销药品货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上述规定中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和执业许可证;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摘取宫内节育器、恢复生育等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非法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登记、报告等管理制度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造**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三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缴假证明并注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四条 阻碍、干涉他人实行计划生育或协助、包庇、纵容他人违反规定生育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六十五条 不办理婚育或者生育证明的,由其居住地的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生育证明的,由其居住地的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和经营者,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和义务的部门,由本级人民**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未完**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单位,按责任书的约定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行政责任。

  第六十七条 拒绝、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办事,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六)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人员,发给再生育服务证的;

  (七)拒不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的。

  第六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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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应当到户籍地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还应当签订外出流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合同。

  成年流动人口到居住地后,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并接受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指导和服务。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妇女应当定期向户籍地寄送经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核实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及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为在本地居住的育龄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定期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其他生殖保健服务,指导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妊娠的妇女落实补救措施,并定期向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生育、节育情况。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与雇请和留宿外来人员的单位和个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第四十三条 **、工商、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房屋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核查成年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和孕妇的生育证明,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妊娠的妇女,应及时告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并协助落实补救措施。

  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经营者出租房屋给成年流动人口的,应核查其婚育证明或孕妇的生育服务证明。对无婚育、生育服务证明的,应当告知、督促其补办,并及时报告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妊娠的,应当协助落实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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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二十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三)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五)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九)市人民**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十)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二十八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当间隔三周年以上。

  依据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其中一方应当在符合再生育条件地区居住五年以上。

  农村居民被用人单位聘用、在城镇经商、办企业或者在城镇居住,满三年的,适用城镇居民再生育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收养子女不得违背有关收养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将子女遗弃的,不得申请再生育;将子女送养的,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条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户籍地变迁的,除再生育申请已被原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且已妊娠者外,应当执行变迁后户籍地的生育政策。

  第二十四条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填写再生育申请表,经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证明生育情况并签注意见后,报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女方居住在男方,且男方户籍在本市的,可以由男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但应书面通知女方户籍地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到再生育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进行公示,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报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再生育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再生育的决定。决定批准再生育的',发给再生育服务证;不批准再生育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再生育申请的具体审批程序,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妊娠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有效证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当事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帮助其落实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对涉嫌违法生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必要时,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技术鉴定以查清事实,当事人应当配合。

  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未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及当事人由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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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二十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三)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五)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九)市人民**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十)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二十八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当间隔三周年以上。

  依据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其中一方应当在符合再生育条件地区居住五年以上。

  农村居民被用人单位聘用、在城镇经商、办企业或者在城镇居住,满三年的,适用城镇居民再生育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收养子女不得违背有关收养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将子女遗弃的,不得申请再生育;将子女送养的,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条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户籍地变迁的,除再生育申请已被原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且已妊娠者外,应当执行变迁后户籍地的生育政策。

  第二十四条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填写再生育申请表,经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证明生育情况并签注意见后,报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女方居住在男方,且男方户籍在本市的,可以由男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但应书面通知女方户籍地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到再生育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进行公示,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报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再生育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再生育的决定。决定批准再生育的,发给再生育服务证;不批准再生育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再生育申请的具体审批程序,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妊娠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有效证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当事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帮助其落实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对涉嫌违法生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必要时,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技术鉴定以查清事实,当事人应当配合。

  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未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及当事人由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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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通用五篇(扩展1)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合集5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1

  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悉,为响应中央完善生育政策的需要、适应机构改革、依法维护群众利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我省已启动修改《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在组织管理和相关部门职责、生育政策、保障政策、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了修改。还根据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有关规定,将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的规定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胎。

  为了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在**职责中加了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设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的内容。

  新增加四项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责: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做好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制定和组织实施优生优育的政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衡的政策措施等。

  生育政策上,将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时间延长至孩子出生三个月之内,将登记地由镇、街道办一级修改为向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村(居)委会登记。

  此外,修订后的《条例》在提高婚产假优待、加大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适当提高对农村计生家庭的医疗保障力度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2

  三年县县建成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

  我省将加强产科、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增加产科床位,力争用三年时间每个县都能建成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高危产妇门诊,健全接诊、会诊、转诊的工作机制,加强产科、儿科助产师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加强优生优育宣传和咨询服务,全面实施孕前优生筛查和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机制。加强辅助生育中心建设,有效解决大龄夫妻不孕不育问题。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3

  预计每年*均多出生四五万人

  根据省卫计委调查,我省符合全面二孩政策的目标人群有236.7万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我省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幅度增长,预计每年*均多出生4-5万人,人口规模不会快速扩大。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4

  生育前到当地社区登记备案即可

  刘宝琴介绍,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我省对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省卫计委也将制定具体意见,指导各地对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去登记,在登记过程中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方面的指导、咨询和服务。

  将来准备生二孩的.夫妇,就和目前生育一孩的夫妇一样,生育前在当地社区办理登记备案即可。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5

  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二孩都符合政策

  刘宝琴说,按照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我省全面二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对象为一方户籍或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夫妻,现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的,均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也就是说,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所有新出生的二孩都是符合政策的。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通用五篇(扩展2)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合集5篇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和住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采取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奖罚措施,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协助人民**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根据上一级人民**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增进生殖健康,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依托社区,为育龄人群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具体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日常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办法依照***和省人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经费,并将农村计划生育手术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四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第十七条 夫妻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不得以子女已送养为理由申请再生育。

  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家庭子女数的计算。

  第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其中双方或者一方系东乡、裕固、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区、林区的藏、蒙古、撒拉、哈萨克族,已生育两个子女,要求再生育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第四章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九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条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四)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五)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第二十一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之外,还应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一)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

  (二)申请使用宅基地,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应当给予优先审批;

  (三)优先安排夫妻双方或者其独生子女在乡(镇)公益岗位中就业;

  (四)对贫困家庭,优先发放扶贫贷款,落实帮扶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

  第二十二条 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级人民**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只生育一个女孩,不再生育的,并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二)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再生育子女条件,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申请放弃生育的。

  第二十三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支付,夫妻双方均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分担;一方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另一方系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全部由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所在单位发放;夫妻双方均系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发放,所需资金由县(市、区)、乡(镇)人民**列入财政预算,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规定生育了两个女孩或者民族自治地方符合规定生育了三个女孩的,自夫妻一方施行绝育手术之日起,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优待。

  农村居民中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乡(镇)以上人民**应当在以工代赈、扶贫项目、扶贫贷款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

  第二十五条 已经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家庭和夫妻,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停止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已经享受的不再退回。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第二十六条 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在职期间应当给予计划生育岗位津贴,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健全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网络,配备合格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改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要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组织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等工作,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妇女和出生婴儿的健康水*。

  第二十九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具有医疗保健性质、非营利的公益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第三十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对育龄人群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向育龄夫妻提供环情、孕情定期查询服务,避孕药具发放,施行节育手术,术后与产后随访,妇女病普查普治等生育、节育技术咨询、指导和生殖保健服务。

  第三十一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已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子女死亡等特殊情况,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要求生育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免费施行复通手术。

  第三十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所需经费,依照省人民**有关免费提供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项目与费用结算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未依法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未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个体医疗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四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二)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以及其他科学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市场零售供应、性保健用品等监督管理制度。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下列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地人民**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

  (二)未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技术服务机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提供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和咨询指导等服务的;

  (三)未制定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的;

  (四)未及时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工作机构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的;

  (五)未落实有关计划生育优待奖励和其他社会保障规定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生育的;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收养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依法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负责征收。

  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流动人口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由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代收代缴;

  (二)当事人系职工的,由所在单位代收代缴;

  (三)由当事人到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分期缴纳,但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第一年不得低于征收额的百分之四十。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并纳入县(市、区)人民**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二)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五)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当地**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歧视、虐待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和生育女婴以及不生育的妇女的;

  (三)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女婴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或者华侨到我省定居的,或者系出国留学人员的,其生育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费用(含鉴定费和相关检查费),由申请鉴定的个人负担。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下列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地人民**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

  (二)未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技术服务机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提供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和咨询指导等服务的;

  (三)未制定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的;

  (四)未及时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工作机构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的;

  (五)未落实有关计划生育优待奖励和其他社会保障规定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生育的;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收养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依法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负责征收。

  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流动人口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由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代收代缴;

  (二)当事人系职工的,由所在单位代收代缴;

  (三)由当事人到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分期缴纳,但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第一年不得低于征收额的百分之四十。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并纳入县(市、区)人民**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二)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五)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当地**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歧视、虐待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和生育女婴以及不生育的妇女的;

  (三)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女婴的。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3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根据上一级人民**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增进生殖健康,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依托社区,为育龄人群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具体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日常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办法依照***和省人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经费,并将农村计划生育手术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和住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采取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奖罚措施,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协助人民**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根据上一级人民**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增进生殖健康,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依托社区,为育龄人群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具体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日常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办法依照***和省人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经费,并将农村计划生育手术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四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第十七条 夫妻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不得以子女已送养为理由申请再生育。

  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家庭子女数的计算。

  第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其中双方或者一方系东乡、裕固、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区、林区的藏、蒙古、撒拉、哈萨克族,已生育两个子女,要求再生育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第四章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九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条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四)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五)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第二十一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之外,还应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一)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

  (二)申请使用宅基地,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应当给予优先审批;

  (三)优先安排夫妻双方或者其独生子女在乡(镇)公益岗位中就业;

  (四)对贫困家庭,优先发放扶贫贷款,落实帮扶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

  第二十二条 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级人民**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只生育一个女孩,不再生育的,并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二)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再生育子女条件,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申请放弃生育的。

  第二十三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支付,夫妻双方均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分担;一方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另一方系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全部由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所在单位发放;夫妻双方均系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发放,所需资金由县(市、区)、乡(镇)人民**列入财政预算,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规定生育了两个女孩或者民族自治地方符合规定生育了三个女孩的,自夫妻一方施行绝育手术之日起,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优待。

  农村居民中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乡(镇)以上人民**应当在以工代赈、扶贫项目、扶贫贷款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

  第二十五条 已经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家庭和夫妻,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停止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已经享受的不再退回。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第二十六条 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在职期间应当给予计划生育岗位津贴,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健全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网络,配备合格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改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要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组织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等工作,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妇女和出生婴儿的健康水*。

  第二十九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具有医疗保健性质、非营利的公益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第三十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对育龄人群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向育龄夫妻提供环情、孕情定期查询服务,避孕药具发放,施行节育手术,术后与产后随访,妇女病普查普治等生育、节育技术咨询、指导和生殖保健服务。

  第三十一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已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子女死亡等特殊情况,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要求生育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免费施行复通手术。

  第三十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所需经费,依照省人民**有关免费提供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项目与费用结算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未依法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未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个体医疗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四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二)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以及其他科学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市场零售供应、性保健用品等监督管理制度。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下列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地人民**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

  (二)未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技术服务机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提供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和咨询指导等服务的;

  (三)未制定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的;

  (四)未及时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工作机构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的;

  (五)未落实有关计划生育优待奖励和其他社会保障规定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生育的;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收养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依法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负责征收。

  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流动人口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由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代收代缴;

  (二)当事人系职工的,由所在单位代收代缴;

  (三)由当事人到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分期缴纳,但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第一年不得低于征收额的百分之四十。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并纳入县(市、区)人民**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二)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五)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当地**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歧视、虐待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和生育女婴以及不生育的妇女的;

  (三)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女婴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或者华侨到我省定居的,或者系出国留学人员的,其生育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费用(含鉴定费和相关检查费),由申请鉴定的个人负担。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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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5

  第四十四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或者华侨到我省定居的,或者系出国留学人员的,其生育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费用(含鉴定费和相关检查费),由申请鉴定的个人负担。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通用五篇(扩展3)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用五篇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

  第十九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条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四)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五)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第二十一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之外,还应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一)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

  (二)申请使用宅基地,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应当给予优先审批;

  (三)优先安排夫妻双方或者其独生子女在乡(镇)公益岗位中就业;

  (四)对贫困家庭,优先发放扶贫贷款,落实帮扶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

  第二十二条 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级人民**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只生育一个女孩,不再生育的,并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二)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再生育子女条件,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申请放弃生育的。

  第二十三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支付,夫妻双方均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分担;一方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另一方系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全部由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所在单位发放;夫妻双方均系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发放,所需资金由县(市、区)、乡(镇)人民**列入财政预算,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规定生育了两个女孩或者民族自治地方符合规定生育了三个女孩的,自夫妻一方施行绝育手术之日起,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优待。

  农村居民中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乡(镇)以上人民**应当在以工代赈、扶贫项目、扶贫贷款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

  第二十五条 已经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家庭和夫妻,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停止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已经享受的不再退回。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第二十六条 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在职期间应当给予计划生育岗位津贴,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

  第十四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第十七条 夫妻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不得以子女已送养为理由申请再生育。

  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家庭子女数的计算。

  第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其中双方或者一方系东乡、裕固、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区、林区的藏、蒙古、撒拉、哈萨克族,已生育两个子女,要求再生育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

  第一条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和住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采取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奖罚措施,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协助人民**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

  第十九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条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四)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五)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第二十一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之外,还应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一)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

  (二)申请使用宅基地,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应当给予优先审批;

  (三)优先安排夫妻双方或者其独生子女在乡(镇)公益岗位中就业;

  (四)对贫困家庭,优先发放扶贫贷款,落实帮扶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

  第二十二条 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级人民**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只生育一个女孩,不再生育的,并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二)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再生育子女条件,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申请放弃生育的。

  第二十三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支付,夫妻双方均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分担;一方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另一方系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全部由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所在单位发放;夫妻双方均系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发放,所需资金由县(市、区)、乡(镇)人民**列入财政预算,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规定生育了两个女孩或者民族自治地方符合规定生育了三个女孩的,自夫妻一方施行绝育手术之日起,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优待。

  农村居民中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乡(镇)以上人民**应当在以工代赈、扶贫项目、扶贫贷款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

  第二十五条 已经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家庭和夫妻,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停止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已经享受的不再退回。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第二十六条 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在职期间应当给予计划生育岗位津贴,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下列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地人民**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

  (二)未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技术服务机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提供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和咨询指导等服务的;

  (三)未制定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的;

  (四)未及时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工作机构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的;

  (五)未落实有关计划生育优待奖励和其他社会保障规定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生育的;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收养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依法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负责征收。

  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流动人口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由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代收代缴;

  (二)当事人系职工的,由所在单位代收代缴;

  (三)由当事人到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县(市、区)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分期缴纳,但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第一年不得低于征收额的百分之四十。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并纳入县(市、区)人民**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二)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五)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当地**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歧视、虐待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和生育女婴以及不生育的妇女的;

  (三)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女婴的。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通用五篇(扩展4)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菁选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1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合同当事人

  甲方(建设单位):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2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方米

  四至:_______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_

  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其他: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住宿用房*方米、位于,其他用房*方米,位于.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业主委员会: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3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_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方米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c、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d、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e、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f、办公费用;

  g、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h、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i、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_________区、_________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通用五篇(扩展5)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菁选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

  20xx年上半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镇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使得我镇的计生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

  一、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一)计生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镇总人口数为16926人,已婚育龄妇女数为3651人,人口出生数为129人(男67人,女62人)计划内123人,其中一孩出生91人,二孩出生34人,多孩出生4人,出生率为7.62‰,计划生育率为95.35%,出生婴儿性别比108。全镇总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66‰。

  全镇共完成四术170例,其中完成结扎34例,完成放环132例。

  (二)基础设施及工作情况

  镇党委、**不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组建完善镇、村两级计生服务所室,方便群众。镇服务所设避孕药具室,b超室,消毒供应室,悄悄话室,配备有b超机,手术包等一批设备。

  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我镇计生协会严格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标准,切实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全镇各级计生协会工作水*,使协会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

  镇、村人口学校做到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等。各村、社区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将计生工作有关情况按季度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还开展“三好一满意”、“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二、主要做法

  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主要是镇党委、镇**对计生工作加强领导的结果。镇党委、镇**确立深入细致、求真务实抓计生的工作方针,继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各项责任的落实。一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计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二要增加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财力和人力支持;三要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以此推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为了使人口与计工作有效开展,镇党委、**狠抓镇、村和镇直单位“三级联动”的计生网络,镇、村都成立人口与计生领导小组,包括“三为主”、“三结合”工作的领导小组,都由一把手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镇党委、**分别与各村委、社区及镇直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每月按时召开计生工作例会,专题研究计生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分析,具体掌握计生工作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二)为计生办好事实事,加大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财力和人力支持

  镇党委、**真正把计生工作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切实为

  计划生育工作解决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解决了部分纯女户子女上学减免费用及计生办困难干部职工家庭生活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加大后进转化工作力 度

  协调督促**、工商、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格局。今年以来,我们召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计生工作会议,特别针对流动人口、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开展了专项治理。

  一年来,我镇在开展计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群众婚育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深入开展计生“三好一满意”活动,上下同心,扎实工作,把我镇计生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

  *年以来,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为准则,以稳定低生育水*,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线,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立足“夯基础创特色”,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现将我镇全年来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9月30日,我镇共出生840人,符合政策生育662人,计划生育率78.8%;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58人,发放一孩生育证312本,二孩生育证133本,社会抚养费完成180万。

  二、营造宣传氛围,努力提高育龄群众婚育知识知晓率

  (一)抓好常规宣传工作,按照年初的宣传计划,对计划生育“一法四规”、婚育新风、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进行宣传,7月份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们对全体干部职工、村专干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和业务水*。

  (二)加大宣传投入。全年来,我镇共下发宣传资料27000份、农家历书5000本。

  (三)坚持例会制度。每月1日组织计生专干召开例会,便于了解育龄群众孕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采取补救措施。

  三、以人为本,努力提高优质服务工作的群众满意率

  (一)落实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服务水*。几年来,我们不断选派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今年四月底,我镇计育线全体同志参加了计生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五月初阳红姣参加市***举办的药具培训,五月底刘鹏与罗利参加了全省征收系统电子录入培训。

  (二)开展药具管理与服务。为做好避孕药具的知情选择工作,实现药具管理和使用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避孕节育生育健康的需求。

  (三)对流动人口进行全面的摸底。村(居)每月上报流动人口变动、定位报告单,力争做到外出已婚夫妇在外出前与村(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办理好外出手续,对未办理外出手续的督促其补签到位,杜绝流出人口的计外生育现象。

  四、重素质、抓管理,计生队伍建设上台阶

  镇党委、**计生队伍建设十分重视,一是对计生办工作人员按季度进行考核,每月对各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讲评和通报排名。对排名末位的进行公开批评,连续二次排名末位的予以警告。通过每月的一讲评、一排名,强化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使上半年计划生育有了新的起色。

  五、落实政策,提高依法行政水*

  (一)年我镇上报36名奖扶对象,共有175名享受奖扶,其中12名同志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二)依法进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我们对群众申请的《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证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做到各种证件、证明审批合法、合理、有效。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半年来,未出现因执法不当造成恶性案件和**事件。

  以上是我们一年来的主要工作,离上级计生部门要求及育龄群众需求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工作我们要不断的创新工作思路,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让广大育龄群众满意。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3

  20xx年,我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局和xx寺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县、乡有关的计划生育文件精神,努力学*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现将一年来的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卫生院成立了由院长黄健碧任组长,副院长秦操任副组长,计生专干和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上下配合,齐抓共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作为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制定了《xx寺镇卫生院计划生育综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年终评比总结,确保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及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学*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

  卫生院认真学*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提高全民计划生育意识,统一了职工思想,在职工及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学法执法、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落实计生政策,加强监管措施。

  1、建立xx寺镇卫生院计生工作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把计生工作纳入卫生院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绩效考核内容。

  2、贯彻落实好镇党委、**的计生政策,及时参加有关计生的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落实。

  3、卫生院领导与各科室签定《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做到工作有分工,责任有落实,奖惩有措施。

  4、配合计生办做好计生政策的.宣传,积极参加计生办的各项计生宣传活动,积极开展计生知识咨询。

  5、在孕产妇住院分娩期间,认真查看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完整记录婴儿父母双方的姓名、户籍等信息,存在问题的及时向乡计生办通报。

  6、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补助时,要查看《生育证》或计生办出具的计生证明。

  7、开具出生证明书,必须要求出示《生育证》没有《生育证》的,待计生办开出证明后再给予办理。

  8、加强对卫生院B超的使用管理,在使用B超,对孕产妇进行检查时,严格遵行相关制度执行。

  9、在办理卫生许可证时,要查看计生办的计生证明。

  10、发现"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终止妊娠"的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卫生局和乡计生办。

  11、每月向乡计生办通报1次接诊育妇孕情,出生婴儿、儿童接种、婴儿出生证办理,B超检查孕情和"两非案件"情况。

  12、加强对所有与出生有关信息的管理,由专人负责,上报有关出生信息时,必须要与乡计生办沟通协调联系后再上报。

  13、狠抓院内计生工作,保证卫生院干部、职工、聘用人员中无政策外生育,计生率达100%。

  14、严格杜绝计划生育假手术、假证明及胎儿性别鉴定等问题。

  四、具体工作。

  本年度我院住院*产分娩1胎计划内女孩,产前检查83人次,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40人。

  总之,一年来,我们根据卫生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部署,认真开展计生工作,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共享*台B超查孕信息录入不及时现象,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薄弱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提升我院的管理水*和业务水*,争取把计生工作做得更好。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4

  一年来,为切实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全县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以“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为统领,始终坚持“公*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为原则。在健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完善服务管理网络,落实服务人员,优质服务上抓落实,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有了明显的成效。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流动人口的基本状况

  截止20xx年9月底,xx县流动人口总数2707人,其中流出1182人(男性632人、女性550人),流入1525人(男性1075人、女性450人)。跨省流动人口1163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43%。流动人口数量继续呈上升趋势。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状况

  1、20xx年用心开展了四次集中服务月活动,对流动人口进行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妻实行免费技术服务,向外来育龄群众普遍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和免费技术服务卡,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知识。对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年两次免费孕环情检查以及放环、结扎、取环、引流产等项目的技术服务活动。在流动人口相对聚集的自由市场、宾馆、煤矿等地进行了避孕药具发放,为流动育龄夫妻获取避孕药具带给了方便。

  2、20xx年8月份重点对聚兴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的流动人口进行了一次很彻底的清查登记。为了加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发挥了流动人口爱心驿站和流动人口协会的用心作用,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

  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带给的基本状况

  (一)出台政策、在服务上要全面拓展、加强领导、生育文化与均等化服务相结合、强化队伍建设、建立长效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机制。

  我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免费开展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服务。在流动人口密集地有计生宣传栏,举办计生宣传活动。为他们免费发放计生宣传单、计生用品、免费“B超”双查,免费孕前优生监测工作宣传。为外来育龄妇女带给了温馨、舒适、方便、快捷的生殖健康服务。

  2、“免费避孕药具服务”。即在我县服务站及集中的村设立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避孕药具自取箱,为流动人口免费带给避孕药具服务。

  3、“关怀关爱服务”。即流动人口在我县享受同常住居民一样的子女入学,生育关怀,特困帮扶等服务。

  4、子女就业服务。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我镇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了流动人口子女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教育的权利。

  5、安全服务。认真清查侵害流动人口权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类侵权案件,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私房出租管理力度向流动人口带给卫生安全的居住场所。

  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亮点:

  我县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宣传倡导,便民**,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奖励优待等均等化服务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有收入,有书读,有安全,有婚育观念”等问题。

  1、加强宣传教育。透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媒体,向流动人口宣传计生国策和先进婚育文化知识,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

  2、开展免费服务。为了使流动人口享受到和常住人口一样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咨询,办理相关证件等服务,还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置了流动人口避孕药具自助领取箱,细致周到的服务提高了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

  五、区域协作状况

  我县以流动人口区域协作为切入点,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用心从机制创新、信息互通、管理互动、服务互补、资源互享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机制创新

  一是建立管理服务机构;

  二是建立基层服务队伍。

  (二)加强信息建设,促进信息互通

  信息化是提升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和计生服务管理水*的重要途径。一是抓好源头,摸清底数。二是配齐信息技术队伍。三是加强信息技术培训。四是加强信息监测、督查。五是部门联动,密切配合。

  (三)开展双向协作,促进管理互动

  *年来,我们根据国家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服从和服务于人口计生工作大局,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源头管理,着力构建全国“一盘棋”工作格局的同时,用心探索建立流出、流入地双向互动的区域协作机制。

  (四)落实属地管理,促进服务互补

  我们始终把以人为本的.理念放在第一位,将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实行与常住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从服务管理上推进“一盘棋”。

  (五)转变管理理念,促进资源互享

  流动人口背井离乡,来到城市就业,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何尊重他们、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务和管理*台共享,我们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和谐相处。

  六、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不稳定。从*几年的状况看,我县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状况难以掌握,为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低生育水*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乡镇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乡镇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潜力参差不齐。由于乡镇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乡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乡镇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职责心不足,业务水*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上台阶具有用心作用。

  七、下步工作重点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职责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职责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充分运用信息*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5

  20xx年,贵池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紧密结合省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三项工程"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关爱关怀流动人口留守家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

  一、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两节"期间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区人口***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贵人口委﹝20xx﹞7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在流动人口就业和居住集中地及市民广场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立宣传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避孕药具及提供政策咨询。二是按照区"三下乡"活动安排意见,精心组织抽调委机关、服务站和梅龙街道计生办、服务所等工作人员,参与"三下乡"活动。活动现场,区人口***设立了宣传咨询服务台,通过免费写春联、免费发放宣传品、免费发放药具、免费提供政策咨询等形式,向参加活动的广大群众送去流动人口**关爱、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科普知识和避孕药具等免费服务项目。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2辆,解答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700多份,书写春联290副,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3)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行动。一是召开返乡民工座谈会,倾听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外出工作心得,提出家乡建设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二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主题教育活动,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家庭。20xx年1月15日-17日,区人口***分4片深入全区20个镇街道,走访慰问120户流动人口家庭。"两节"期间全区共投入10万余元,慰问流动人口独生子女户、计生户、计生困难户共287户,把党和**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让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三是关爱在流入地过节的流动人口。对不返乡过节的流动人口,为他们发送温馨短信,给予亲情关怀,祝福他们在流入地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四是扎实开展流动人口"三心"关爱活动。围绕流动人口生活学*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开展活动,让留守老人得到贴心慰藉,让留守儿童得到亲情关爱,让留守妇女得到暖心关怀,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留守家庭"三心"关爱活动。

  2、完成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任务

  20xx年5月,国家卫计委确定我区清风街道汇景社区和沿江社区为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样本点,贵池区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调查和数据录入过程中严把"五关"即:入户关、质量关、进度关、审核关、复查关,确保样本框选定、花名册编制、业务培训、调查员选调、信息录入等各项任务有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全面完成省、市、区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工作

  20xx年,我区全面完成省网上监测1次、市区日常监测各12次,已形成"自查互查核查"三位一体的日常监测体系。每月底下发当月日常监测数据,镇街道互查,对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报情况说明到区级,区级针对核查情况复核认定并计分通报,纳入年终总成绩,对日常监测出现问题较多的镇街道实行重点工作调度。

  二、城市人口计生工作三项工程建设情况

  (一)构建"三心"服务模式,提速"三项工程"建设

  20xx年,贵池区不断加强和创新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根本,紧紧围绕社会民生问题,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自愿者队伍作用,坚持为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提供"暖心互助、爱心志愿、贴心服务",不断提高城市家庭的创造活力和幸福指数。

  1、以"暖心互助"提升城市家庭发展能力。我区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这五个方面,依托城市生活e站家庭指导室等活动阵地,大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城市家庭提供"暖心"互助,着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把城市居民和流入人口纳入扩面范畴。*年来,累计为3000余对城市居民和流入人口待孕夫妇提供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等技术服务;对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给予生育关怀服务,累计为符合条件的1、8万余名生育对象发放一次性补助*千万元。

  二是大力推进子女成才项目。多年来,我区认真开展"关爱女孩"、"春蕾计划"活动,为800余名城市贫困女孩提供生活、学*资助;持续开展人口基金助学成才活动,累计为500余户计生困难家庭学子走进大学提供1000-3000元资助;坚持开展"一对一"助学结队活动,三年来共结队帮扶74名计生困难家庭学生,落实帮扶资金10、7万元。

  三是大力推进优惠政策落实。全面兑现城镇无业居民、非国有企业职工独保费,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政策,全面落实无业居民、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工作;区民政、人社、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在制定优惠政策时,优先将计生困难家庭列为救助帮扶对象。

  四是大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为提高计生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实现创业就业,我区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参加"syb"创业培训及"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并为满足条件的居民提供5-8万元不等的创业基金小额担保贷款。以计生协会为依托,组织城市家庭妇女参加"皖嫂"家政技能比赛,为有就业意向的居民提供更多的学*和就业机会。

  2、以"爱心志愿"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水*。我区通过加强城市人口计生网底建设,壮大爱心志愿者服务队伍,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公共服务,不断提升计划生育行政服务满意率。

  一是网格化管理格局日臻完善。整合街道、社区、辖区单位、物业公司、楼道长(信息员)等各方力量,建立"以租房管房客,以业主管住房、以法人管用工"三位一体的管控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建网分格,架构"四级网格",做到"定责任区、定责任人、定任务",真正建立了"网格划片定位全覆盖,服务管理更有效"的工作模式,形成了"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使均等化服务全覆盖、无盲点。

  二是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壮大。通过动员社区、学校、医院、部队、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力量,组建由街道社区两级计生协理事、骨干会员、人口国策志愿者、热心于公益事业的社区居民、医疗工作者、军人、大学生、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与城市新居民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及时沟通交流,了解流动人口需求,落实具体帮扶服务措施。目前我区已建立*百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各类志愿者达两千余人,为实现均等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通过信息整合、部门协作等方式,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使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险、法律援助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市民同等待遇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民生保障均等化。依托社区志愿者队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开展"关爱新市民、情深意更浓"志愿服务和为流动人口"送政策、送健康、送药具、送援助""四送"活动,免费为新市民提供健康体检、医疗问诊1200余人次,为18位空巢老人送医上门20余次。

  四是行政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人口国策志愿者队伍优势,扎实开展流动人口人文关怀、亲情化服务等活动,着力推行免费发放"流动人口服务卡"制度,流动人口可凭卡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增强了流入人口作为城市新居民的归属感,。同时,我区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工作制度,异地、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等证件,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行政服务的满意率达99%以上。

  3、以"贴心服务"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指数。我区着力构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e站让家庭更幸福"的服务理念,为城市居民提供生产、生活、生育中所需要的各类资讯,搭建公共服务网络*台,开展人口计生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纠纷排解等贴心服务。

  一是加强"贴心服务"阵地建设。我区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先后在流动人口相对聚集的清风街道府学社区、秋浦街道孝肃社区、杏花村街道杏花村社区、池阳街道南馨园社区和古舜社区建成了5个"城市生活e站"。从20xx年开始,我区启动标准化社区创建工作,并把城市生活e站建设融入标准化社区建设之中,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财政投入资金3000万元,每个社区补助100万元,分3年完成。标准化社区建设推进,进一步拓展了社区阵地开展"贴心服务"功能,极大提升了城市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水*。

  二是拓展"贴心服务"阵地功能。本着"建好更要管好、用好"的原则,社区服务阵地坚持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为出发点,注重功能发挥,做到活动开展提前告知,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如今,社区孩子在"儿童乐园"里尽情游戏,在"e智空间"里遨游冲浪,在"智慧书吧"里汲取知识;社区老人们在"温暖饭桌"里享受益寿营养餐,在"心灵小憩"里独享喧嚣中的宁静;社区居民在"舞蹈空间"里欢歌起舞,在"棋牌空间"里对弈手谈,在"健身沙龙"里强身健体,在"家庭生活指导室"感受插花艺术的熏陶,他们尽情享受"贴心服务"带来的无尽欢乐。

  三是扩大"贴心服务"阵地效应。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居民提供了有效服务,也拉*了社区与居民的距离,促进了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人文环境改善起到了良好的辐射效应。过去城市社区邻里不认识、不了解,通过一起活动、一起学*、一起休闲,居民之间从不熟悉到熟悉,从陌生到了解,从互不关注到守望相助,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断加强,社区和谐度明显提升。

  (二)落实网格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基础工作,全力保障"三项工程"建设成效

  1、城市网格责任制落实情况

  *年来,我区着力改变过去以户籍管理、单位管理、条条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和组织网络。

  2、网格化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以500户左右为责任单位划分责任小区,每个责任区配备一名计划生育信息员,负责本责任区的`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各属地单位至少配备一名计生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主城区初步形成覆盖街道、社区、居民小组、责任小区、属地单位的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3、户况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户况管理网络。将辖区合理分片,形成"社区齐管、覆盖全面"的信息收集、网络传递局面。按照"分片管理、以片定责、以房管人、户清人清"原则,制定户况管理责任制,确保户况管理效果。二是明确网格管理职责。各社区按照社区实际情况对区域合理分配、划分网格,确定网格责任人,明确户况管理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三是开展信息摸底登记。按照"居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由社区楼道长(综合信息员)采集并建立一套完整的人口信息资料,以满足社区信息综合管理、辖区信息共享的需要。

  户况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改变了以往就计生抓计生、就收集信息而收集信息的被动局面,消除了管理死角,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减少政策外孕育、流动人口脱管等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辖区资源共享。

  三、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20xx年,贵池区不断创新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建立健全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出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

  1、完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网络。以镇(街道)、村(社区)、信息员(楼道长)三级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为架构,不断完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和常态化工作机构,实现了管理全覆盖、相关工作保障到位。

  2、推进全员流动信息系统建设。20xx年,我区围绕流动系统改版、核查口径变更开展了两次镇街道、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员数据质量提升暨应用技能培训,并对五个城市街道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分片培训,各操作人员对系统的应用程度和熟练程度都有大幅度提升,系统数据质量有了较大提升,实现了全员流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交流常态化管理。

  3、不断创新区域协作管理模式。*年来,贵池区紧扣"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工作目标,多管齐下,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区流动办主任、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和村(居)计生专干三级信息员管理制度,明确全区239名计生干部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区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qq群,实现了全区流动人口域内协作管理网络化。同时,还与浙江、江苏、山东、湖南、广东和上海等6省市21个县区建立了常态化协作关系。

  二是夯实*台信息。要求每名村(居)计生专干不仅要有网下能力,还要有网上功夫,不但要建立纸质报表,还要建好电子台账,并实时上传、更新流动人口信息,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目前全区*15万流出(入)人口基本信息均与*台数据有效对接,极大方便了协作地交流信息及时准确核查,基本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是注重信息反馈。我们要求三级信息员每天保证足够的时间登录系统,及时上传入户走访信息,对协作地查询信息做到"事不过夜",逐一核对流入地提供的信息,重点核查孕情、社会抚养费征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等方面信息。区域协作机制运行以来,全区已获取政策外生育、育龄妇女迁移、孕情监测、出生、节育等方面信息12000余条。

  四是强化协作功能。*年来,贵池区大胆突破传统的区域协作机制辖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积极主动为流入地或通过协作地办理一孩生育登记、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落实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600余人次,发现流动人口违法生育70余人。本着"口径一致、尺度统一"的原则,经过与协作地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完成了200多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有效遏制政策外超生势头。

  四、城市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开展情况

  1、城市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落实情况

  贵池区高度重视城市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将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20xx年初,贵池区人民**与30个区职能部门签订了《贵池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共性责任和部门责任,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落实部门责任。为做好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区人口***切实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积极探索城市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新模式。

  2、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协作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此项工作,贵池区坚持按照"属地化管理,均等化服务"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区居民实行同等待遇。

  (1)与市、区***联手共建"加强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完善城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实行"一证通"制度,落实配套政策,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就业培训、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

  (2)与区民政局共建"社区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条件,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3)与团区委共建"青年自愿者队伍建设项目",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与城市生活e站建设相结全,推进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4)以社区卫生服务阵地为依托,计卫联手,扎实开展"三查一治"工作,为广大育龄群众免费提供优生优育咨询、生殖健康查治等服务。

  3、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效

  一是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紧密结合各综治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内容,不断改进考核办法,使综合治理工作更具科学性,考核更有实效性。

  二是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充分履行了社会公共职能。各级人口计生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认识在工作中实现了由按要求落实部门管理职责到积极主动结合部门职责开创性推动工作落实的转变,真正实现了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各成员单位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目标明确,结合部门行业特点探索完善了一系列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机制。

  三是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的合力逐步形成。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立足部门和行业实际,创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和举措,不断形成了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合力,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我区认真落实市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的"三同"(同商、同享、同治)工作机制。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会议,共同会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构建部门间的综合管理信息*台,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民政、卫生等部门定期将新流入人员的信息提供给当地计生部门,由计生部门核实后录入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充分利用流动人口工作*台,及时提交、核查、反馈各类信息,实行网上信息交换。

  五、城市依法打击"两非"工作开展情况

  1、城市打击"两非"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贵池区在城市依法打击"两非"工作开展中,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宣传栏、led屏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尊重妇女、男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和关爱女孩的婚育新风,宣传性别比失衡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消除在生育行为上的性别偏好,关爱女孩健康成长,逐级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严厉打击"两非"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2、综合治理打击"两非"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摸清底数。以自查、排查、暗查、倒查相结合,多措并举,摸清全区计生、卫生医疗机构数量及人流、引产病历档案,从中筛选排查"两非"案源;二是集中整治,完善制度。严格b超和终止妊娠类药物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完善"五项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管为抓手,从技术手段上堵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行为的漏洞。三是部门联动,合力打击。今年9月,由市纪委牵头,从市***、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和市、区人口***抽调10名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我主城区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3、城市打击"两非"工作过程控制情况

  一是加强孕情跟踪管理。以省孕情监测服务管理系统为依托,强化孕情跟踪管理。对抱养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及人流引产的妇女,重点跟踪重点管理;二是制定有奖举报办法。制定了《贵池区打击"两非"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举报电话、举报方法、举报内容、保密原则作了明确公示,凡举报后经查实的,每例给予1万元奖励。三是加强区域协作。与周边县(市、区)及省外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单位加强"两非"案件区域协作,实行案源信息共享,案件联合查处,联防联治共同做好"两非"案件查办落实工作。

  4、城市打击"两非"取得成效

  一是主体明确,认识到位。从城市"两非"专项督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认识比较到位,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出台了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

  二是制度落实,规范操作。全区已建立规范的b超操作规范和制度,按要求设置了严禁"两非"警示标志,终止妊娠手术登记核查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6

  二0xx年,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经过办公室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办上半年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民政工作

  一、社会保障方面:

  1、扶贫工作:根据惠民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街办实际情况落实帮扶户16户,并针对帮扶户的具体情况,通过帮扶养殖、推荐就业、帮扶创业的方式落实了个性化的帮扶措施。

  2、安身工程建房:由于诸多政策限制,安身工程建房户正在落实过程中。

  3、救灾工作:制定了我街办的救灾工作预案,督促财务划拨到位了10000元的救灾预备金。针对今年气候异常的特殊情况,对各村社区的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查灾、报灾业务培训。

  4、五保工作:按时足额将五保供给金拨付到村上,村民政工作人员按月将供给金送到老人手中,每季度对五保户的住房及生活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指导和协助村(社区)对被拆迁的五保户住房和生活进行了妥善安置。

  5、敬老院工作:制定了敬老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对敬老院的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5月中旬对敬老院的内外环境进行了一次综合整治,为入院的五保老人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条件;

  6、低保工作方面:按照低保政策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强化低保等民政对象的社会监督,对新增的低保对象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农村、城镇低保均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足额发放了低保户的调标补差;

  7、社会援助工作:今年我办积极开展了社会援助工作,在元月份共募集善款4.69388万元。救助5人次,救助金额8500元。

  二、基层**建设:

  1、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工作:我办按季度对对各村(居)务公开进行了督察。

  2、建立健全了各项村(居)委会工作制度:将于*期安排各村(居)委会成员村民述职。

  3、组织开展了和谐社区、和谐村的创建工作,在梓潼社区建立了自愿者服务站。

  三、社区建设工作:

  对村(居)委会干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时间8小时以上、培训面100,参训率98以上的业务培训工作。社区居委会人员的干部待遇得以按时落实,现居委会干部、工作人员已经全部按月领取工资。各村(社区)都张贴了廉洁宣传海报,对廉政文化进行了宣传,廉政文化进村(社区)面达到了100。

  四、社会管理工作:

  1、殡改工作:搞好殡葬宣传工作,街办死亡人口火化率达100,没有在耕地和“两道两区”进行葬墓的情况发生。死亡证明做到了由街办出具,每月10日按时报送了死亡报表。

  2、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小组,在我街办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救助点。

  五、老龄工作:

  老年文体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多次到区上参加演出。老年协会会员已发展到2800余名。

  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工作全面开展,对辖区内的29名空巢老人安排了服务人员。

  创建省敬老模范街道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六、优抚工作:

  按时足额发放了优抚对象的1-6月的定补,对优抚对象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协助解决。在春节对生活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八一”建军节庆祝活动正在筹备。

  七、社会救助*台建设工作:

  我街办的成都市社会救助信息*台低端建设已完成,对辖区内的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各种临时救济对象的调查数据已全部录入,已用于网络办公。

  残联工作

  半年来,我办残联在街办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区残联的指导下,按照区残联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办实际,围绕街办中心工作,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奋斗目标,扎实有效推进我办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坚持“普惠加优待”的原则,着力推行“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服务,大力实施惠民工程,完成了上半年的目标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建设和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街办党委、办事处进一步加强了街办残联的组织领导工作,把村(社区)残协工作纳入街办总体目标管理,组织开展残协联络员业务培训,实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让残疾人足不出村,通过村级代理员受理登记、协办、报送便办到了低保,享受了特困残疾人专项补助,精神患者免费服药等个性化的优质服务。增强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拓展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已为219名残疾人提供了“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并建立了残疾人普查信息系统的三级*台。

  二、就业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就业工作:天府街办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工作,及时全额上缴了本机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733元;通过联系福利企业,会同街办劳动保障所多渠道推荐安置残疾人在百利制药厂,中星电子厂,天基药厂就业6人。并大力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帮助23名社区就业残疾人向街办劳保所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落实扶持“插花扶贫”8户,为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街办为在学府社区自主创业李德龙开设手机维修店,发放了800元创业扶持金。

  (二)教育培训工作:上报7名残疾人参加市残联职业技能培训,组织2名残疾人参加区残联组织的养殖培训;联合街办**校,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及引导性培训,从而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与就业能力;另外,为5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申报自强助学金。

  (三)扶贫解困工作

  落实发放了38户上半年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生活补助,通过民政落实了7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低保救济。

  三、大力实施惠民行动,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

  1、3月26日,在街办政务大厅组织了70多名眼病患者进行了免费白内障筛查活动,建立了创建白内障无障碍村(社区)的长效机制。街办安排专车由残联专干送白内障患者前往指定眼科医院做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全免费复明手术,非贫困患者落实优惠补贴,由区残联和街办实施两级补贴400元,做到发现一例,手术一例。至今,已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4例,落实发放补贴1400元。

  2、成立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惠民。天府街道率先在全区成立学府社区康复服务站,为残疾人开放康复服务设施,由街办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康复站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健康咨询、康复指导服务,在康复指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康复训练。

  3、细心服务,一卡惠民。天府街道精心设计和制作了了街办残疾康复医疗救助卡,为3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残疾筛查、诊断;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康复治疗及训练指导;康复知识普及和转介服务,残疾人凭此卡在指定医疗点可享受全年100元医疗救助。

  4、为一名贫困残疾人申报装配彩金大腿假肢;为14名贫困家庭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康复医疗服务,并已帮助在万春医院建档立卡,提供了免费服药。另外街办出资为全街办190名残疾人购买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四、宣传文体工作

  为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风尚,街办依托在街道的路牌,设立了固定的宣传标语;结合我街办举行一年一度的春季商品交易会,在会期设立了残联宣传点,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月5日,街办在学府社区红泰美家饰广场开展“送温暖、送欢乐、送文化、惠民行动”走进天府大型活动。街办残联**李泉为贫困残疾人现场发放了慰问金,区文广局演员精彩的表演,使广大残疾人欣赏到了一道丰富的文化大餐。5月17日下午在学府社区开展以“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保障残疾人权益,构建和谐新天府”为主题的“全国助残日”游园活动。举办适合残疾人参加的猜迷、投蓝、套圈、掷飞镖4项活动,现场发放奖品,设立残疾人参与奖。并在街道悬挂横幅布标,设立宣传点,散发资料,有力地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营造良好的助残环境。街办领导并对特困残疾人家庭、福利院、福利企业就业的残疾人进行走访慰问。

  五、**工作

  强化服务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1名贫困残疾家庭提供“紧急救助”,为12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了轮椅;在“元旦、春节、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40户;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热情耐心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无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加强了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及时向区残联报送了工作信息6条以及各类统计报表。

  卫生工作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3月初,街办制定了霍乱防治工作预案;对村(社区)以及各个居民小组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将霍乱防治工作细化。由街办出资,印发霍乱防治和群宴管理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到辖区内每家每户。我街办居民对霍乱病情防治和群宴管理的知晓率达到98以上。

  2、3月中旬,利用春台会时机组织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计3000余份;并将消毒药物免费发放给各经营摊主使用。

  3、在4月中旬,对我辖区内流动厨师及帮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课时4次,辖区内进行农村群宴管理的村组干部和流厨全部参加培训,部分区外流厨也到会培训。培训内容有: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基本知识、早期诊断要点、治疗要点、报告制度和意识、农村群宴申报制度、相关法律责任和制度。培训后,要求流动厨师及帮厨人员健康证及时更换,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4、在4月下旬,由街办出资20xx余元,在我辖区内人口密集地区粉刷群宴管理的户外墙体标语9条,加强农村群宴管理的宣传,加深居民对农村群宴管理的认识,使我辖区内农村群宴申报率达100。

  二、农村群宴的申报和现场督察工作

  街办严格按区防病办的要求对农村群宴进行严格管理,专门落实管理经费,对村社区管理人员实行补贴(每起20元),对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补贴20xx元,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20xx年截止6月中旬共申报群宴394起,现场监督群宴394起,经抽查无瞒报、漏报发生,半年无农村群宴引发的群体性卫生事件。

  科技工作

  街办认真贯彻了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的各项政策法规,积极主动的为辖区内各企业、单位提供科技、经济与知识产权的政策咨询服务。

  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利用春交会、逢场天、五五普法等机会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将科研部产权宣传作为科普活动的重要内容;在3月26日的科计大场活动中就散发科普宣传资料5000份,还利用“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点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在梓潼社区设立了科普惠农宣传栏,定期维护和更换宣传资料4次。

  文化体育工作

  一、发掘辖区文化内涵,建立群众文化活动队伍

  街办充分利用科技园区、大学城驻我辖区的有利条件将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农民文化有机整合,力创天府的特设文化,在各社区成立20支的群众文化体育队伍。我街办现有龙灯、腰鼓、健身舞、农民铜管乐队、骑游队、秧歌等特色文化队伍14支,这些队伍常年活跃于城乡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丰富的文化活动并积极参加区上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和比赛。

  二、开展大型文化活动,带动文化水*的整体提高。

  为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辖区居民尽快完成从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街办通过和村(社区)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多次大型文化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些文化活动分别为:

  1、20xx年2月5日,在学府社区红泰广场举办的惠民行动和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

  2、20xx年正月初二和正月十五,在天府街道梓潼社区举办的庆新春、闹“元宵节”文艺节目表演,上千群众兴高采烈观看了演出。

  3、3月26日(二月初八),借天府街办一年一度的商品交易会,开展了丰富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散发科普知识、文化读物10000多份;并由梓潼社区老协承办了表演**活动。

  4、5月17日,由学府社区承办了以“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等、参与、共享,构建和谐新天府”为主题的残疾人游园活动。

  5、5月31日在天府小学、青泰寺小学分别举办了庆“六一”文艺汇演,为两校学生献上了一台精彩的儿童文化大餐。

  三、加强培训,提高文化综合素质

  联合街办**校、劳保所、计生局、卫生院等单位,在各(村)社区开展文化、职业技能培训、健康知识等培训,共培训人员1000余名,提高了群众文化、综合素质,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工作适应能力。

  旅游工作

  对辖区内的小旅馆进行清查统计,协助区旅游局做好了五一黄金周的各项工作。

  政务大厅工作

  深入开展规范化服务型**建设,继续抓好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全程代理站的建设和运行,适时调整了大厅工作人员,对办事流程、办理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公示。制定了政务大厅人员服务规范等相关制度。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充分发挥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全程代理站的作用,提高公共事务的服务水*和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率达100;根据政务服务大厅一年的运行,对服务大厅的窗口设置进行了调整,新增12项服务,并将群众服务需求最多的22项服务整理成规范的便民服务指南放置于大厅,此举受到群众广泛的欢迎。完善服务对象投诉机制,在服务大厅公开栏和便民服务指南上印制监督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监督。政务大厅20xx年1-5月办件2892件,未接到一起投诉;制定了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估考核办法;开展了群众普及性宣传1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7

  一、xx镇计划生育工作现状

  xx镇下辖57个行政村,其中5000口人以上的村1个(xx村*7000人),20x口人以上的村7个,1000—20x口人的村19个,500—1000口人的村28个,500口人以下的村2个。

  xx镇共有育龄女x472人,计生专干56人,截止到6月份,全镇出生361人,出生率为7.12‰。累计落实避孕措施378人,落实四术851例,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8%,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为85%。流出人口累计7x9人,其中育龄妇女883人。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生工作基础薄弱。

  我镇的计生工作曾连续两年被列为全县的三类乡镇,被市定为重点监控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远远低于全县其他乡镇,更有甚者,当计生工作人员下村工作时,计生工作车辆轮胎曾经几次被扎毁,计生工作人员被围困等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计生信访件曾一度占全县的70%,计生工作基础异常薄弱。

  2、群众思想上存有错误认识。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的行政管理模式到优质服务模式的转变,造成部分村干部、群众存在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了、“计划生育允许生育二胎”等错误思想认识,导致政策外出生。

  3、计生工作方式转变,计生工作干部存在畏难心理。

  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强制手段转变为主要是为工作对象提供优质服务;计生处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走依法行政的道路;涉及计生的诉讼日趋增多,计生干部面临政治、人身、经济三个方面上的风险。

  特别是中央出台了“七不准”,省委、省**出台了“十不准”规定以后,计生干部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另外,乡镇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计生对象单靠解释政策、做思想工作很苍白无力;尤其是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更是束手无策,计划生育工作整体处于被动局面。

  4、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xx镇经济相对发达,人的商品意识较强,流动人口相对较多,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既是难点,又是重点。由于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强,居无定所,有些计生对象几年不回家一次,乡镇缺少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手段。

  5、非法婚姻管理难度较大。

  *年来,农村早婚现象、异地结婚现象及为逃避计生管理结婚不登记现象较多,这些非法婚姻已经成为目前计生管理工作的难点和肓点。其直接造成的计划外生育明显增多,而且管理难度较大。

  (二)xx镇计生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面对我镇计生工作的落后局面,镇党委、**压力很大,但我们敢于正视现实,知耻而后勇,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决心从根本上扭转落后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抓队伍,优化计生管理体制。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镇党委、**对计划生育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把专业队改成了责任区,

  实行区委**、区长负责制,区委**负总责,加强了领导,壮大了队伍,充分调动了村两委成员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计生专业队和工作区两张皮的现象,同时还对计生办主任、计生副区长(兼计生专业队副队长)实行竞聘上岗。对于工作上不配合、不主动、隐瞒实情的村干部,区上直接可以停止他们的工作,停发工资,以观后效。计划生育包村干部充实到区上,区与计生办紧密结合,工作协调,上下一致,各项计划生育工作能够贯彻落实到位。

  2、抓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

  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镇党委、**与区委**、区长、计生包村干部、支书**、村委会主任、村级计生管理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不能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完不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的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单位不能评先评优,个人不得提拔重用。

  3、抓基础,加大投入力度。

  结合村室建设,13个村修建了新的村室,内部的版面等计划生育设施进行了更新,优化办公条件,乡所投资更新了b超、微机等设备,便民大厅与其他部门联合办公,全程代理服务,乡所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优化了工作和服务环境。

  4、抓治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今年以来,xx镇集中开展了计划生育春季、秋季综合治理活动,加强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清查结扎、上环,落实节育措施,清查新婚、出生,

  及时完善计生资料台账,清查流动人员,办理流动手续。

  5、抓“典型”,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结合正在开展的计划生育集中治理活动,对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对象,选择“钉子户”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难缠户”作为反面“典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通过依法强制执行,达到“治理一户、带动全村,治理一村,带动全镇”的效果。

  6、抓民心,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和落实。

  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在制定各项惠民政策时要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扶贫部门要切实落实对计生户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将其列入年初工作计划中,尤其是对独女户、双女户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优惠力度。

  我们正在开展的“阳关雨露”关爱活动,就是针对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开展的;教育部门要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升学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民政部门在确立低保户、实施农村社会救济时优先于独生子女户;妇联维护妇女权益、扶助女强人项目贷款上优惠于独生子女户等,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从根源上减少政策外生育。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稳定了低生育水*,优生优育和婚育新风观念深入人心,优质服务水*得到有效提升,计划生育各项资料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台账实现了规范化整理,计划生育底数得到进一步澄清。今年7月份在利益导向微机录入工作中,我镇率先完成任务,全省第一;今年上半年,市***对我县一、二、三类12个乡镇进行半年考核,我镇综合排序第七名;在县***对全县22个乡镇半年考核中,我镇综合排序和万古镇并列第10位。而且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数额有了实质性突破。

  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建议

  1、从队伍抓起,公开选聘村计生专干及计生小组长。

  针对部分村计生专干老化及个别村计生专干长期在外务工,工作不能很好开展的状况,我们准备公开选聘一批素质高、年轻、责任心强的计生专干及计生小组长,充实到计生管理队伍中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生管理队伍。

  2、从康检抓起,严把上站康检关。

  为了防止我镇的b超医生作弊,我们将继续象上一次一样聘请外乡镇的b超医生到我镇部分村进行康检抽查,严把单月康检关,提高康检上站率。

  3、从社会保障抓起,探索扭转生育观念新途径。

  我们除落实好上级对计生户的各项优惠政策外,我们还改善镇敬老院的条件,提倡对计生户老人进行集中供养,并且准备从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并动员社会捐助建立计生扶助基金,逐步扭转农村“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落后观念。

  4、从依法行政抓起,探索依法执行的新办法。

  特别是对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拒不缴纳的超生对象,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我们要协调法院执行人员对其高档消费品,甚至对其尚未收获的农作物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进行执行。对于个别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且社会影响较大的,建议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进行刑事处罚。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8

  一年以来,我乡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奖惩机制,注重常态化管理和优质化服务,继续深化执行计生条例,强化生育文明,推行诚信计生,教育广大育龄妇女遵守计划生育条例,有效地遏制了人口过快增长。截止9月份,全乡已婚育龄妇女25312人,期内出生172人,出生政策符合率64。53%,完成四项手术116例,节育措施落实率83。72%。全乡结扎10例,上环106例,药具使用率12。41%,药具使用人数314人。其主要做法有:

  1、强化工作措施,狠抓目标责任落实。

  今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领导包村、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和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促进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制定出台《南岭乡*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南岭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村级例会制度》、《南岭乡计生办、村级服务所考核办法》等专项制度,对全乡计生工作各环节、各层次实行全新的考核。二是强化计生专业队伍。全乡成立计生执法组,由党委副**带队,抽调年富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能担当克难攻坚任务的同志,对全乡计生工作的难点、死角及育区进行专项促进。三是专项经费保障。乡财政将计生工作的考核奖励、工作费用等列入乡财政预算,重点支持,重点保障。

  2、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计生工作氛围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了对法律法规、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主题的培训班,培训村干部、计生协会会员和育龄群众。二是以我乡开展 “进百家门,察百家情,解百家忧,求百家计,助百家富”专项活动为契机,在全乡广大党员群众中宣传生殖保健知识、计生基础知识、奖励扶助政策等。并利用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等利益导向政策、药具知识的宣传。同时,督促乡村人口学校开展青春期教育、关爱女孩活动等教育活动,扩大了计生知识的教育面。三是重视标语宣传和宣传品的发放工作。乡制作大型宣传画2幅,下发各种计生宣传单2600多份,并要求各村出版人口与计划生育墙报,书写3-5条永久性标语(其中包含药具宣传标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乡群众优生优育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生育观念明显转变。

  3、抓好优质服务,提高育龄妇女健康

  一是充分利用农闲时节,开展“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检查”为主的“三查”优质服务工作,给育龄妇女讲生殖健康保健知识和发放纪念品。二是积极开展孕前检查、术前检查和术后随访工作,乡计生技术人员及村计生服务员经常深入到村、户开展各项节育术后、产后随访工作,及时为术后人员提出注意事项及要求,全乡未出现任何术后感染等不良反映,受到了育龄妇女的普遍好评。三是各村均设立了药具免费发放点,拓宽了药具发放渠道,方便了群众。四是对全乡待孕、怀孕的137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关于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如何服用叶酸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了育龄妇女的健康知识水*,并为她们提免费检查。

  4、加强信息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乡、村两级专干每月对各村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信息进行核查,通过核查、更新和完善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从而使个案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更有利于指导村级计生工作的开展,村级配备了专职药管员。

  5、坚持统筹兼顾,做好流动人口管理

  我们积极与县劳务输出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开展服务管理工作,乡上及时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按时对全乡五个有证煤矿及砖厂等企业的流入人口进行查验登记;免费办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地向流入地反馈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

  6、提倡少生快富,促进利益导向机制

  我乡一直关心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的生产生活,今年全乡共办理爱心保险236人,中考加分享受12人。他们除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政策外,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还尽量向他们倾斜。

  今年以来,我乡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群众的生育愿望和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存在,导致计划外出生势头依然强烈。二是流动人口居住地更换频繁,且是举家外出,给联系带了极大的不便,而且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一致,给执行政策带来难度;三是村级计生员待遇低,更换频繁,学*业务知识和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基层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基础账卡册,坚持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狠抓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加强村级计生专干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计生专干队伍综合素质。

  二是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继续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关爱女孩、利益导向等宣传为重点,以村计生协会为载体,搞好宣传教育。

  三是重点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兑现各项奖励政策,促进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

  四是充分利用村民自治好的经验,调动村民小组长的积极性,在全乡开展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狠抓节育措施的落实、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为群众提供更优质及时的人性化服务。

  总之,我乡的人口计生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还不少,基础工作还需加强。但是有县委县**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XX县人口***的大力帮助,我们将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开拓奋进,进一步夯实我乡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不断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9

  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第一季度的工作中按照县委、县**的要求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努力扎实地做好了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抓住时机,强化了宣传教育工作

  针对春节期间大量外出打工的人员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认真开展了全县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一月份召开了各乡镇计生办主任会议,对20xx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春节期间应抓住时机做好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布置。二、三月份组织了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服务活动,在河舒镇高笋村的桃花节上以及锦屏镇等乡镇的下乡宣传服务中,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节育避孕药具3000多盒。同时为全县四月份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录制了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录音带50盒,拟写了宣传标语七十多条下发。在全县上下大造声势,大张旗鼓地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引导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和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营造一个良好的生育文化氛围。

  二、深入基层,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法规政策

  为使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申报照顾生育的广大育龄群众的申报能够尽快得到落实。我们对申报政策性照顾生育的对象采取了先张榜公布然后社调的办法;对病残儿申报的病情鉴定,在市上将鉴定结果通知我局后,我们立即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然后即派员深入村社农户进行调查,全局干部职工只留一人值班,无一例外地下乡入户核实,确保照顾生育政策能够予以有效地不折不扣地得以贯彻落实,依法生育,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国策意识,召开了全县计生工作大会

  为稳定现有的低生育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使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能一以贯之,3月13日,我们协助县委、县**筹备召开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总结了20xx年度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兑现了奖惩;下达了20xx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安排布置了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会后,全县上下立即掀起了一股学*贯彻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热潮。不少乡镇在会后立即研究制定了工作办法,召开了村社党员干部大会,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工作责任,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党政最主要的工作来抓落实,为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基矗

  四、转变作风,开展了“创满”活动

  为培养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作风,按照县委、县**《关于在县级机关评选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讨论,就如何争创“满意单位”献计献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成立了创“满意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由刘俊同志任组长。制定了创“满意单位”活动措施:一是为廉洁自律、求真务实,推行局机关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为有利于群众办事,建立了首问责任制,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三是为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明确局机关领导、各股室人员职责,并制定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奖惩;四是为服务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全县计生工作目标任务,推行局领导干部分片负责制,各局级领导对所联系片工作负责督查指导,确保年底全面达标升级。五是为加强行风建设,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采用座谈和问卷调查方式,纠正行业中的不正之风,树立计生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除此之外,我们还结合本单位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市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活动,加强了对局机关的环境建设,为把我局建设成县级满意单位奠定了基矗

  总之,我局在第一季度中,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大胆开拓创新地工作,不仅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还使局机关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0

  一、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状况

  截止20xx年5月3日,全县流动人口总量21336人,其中:流入人口1183人,流出人口20153人。跨省流入238人,主要来自重庆、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等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免费服务率98%以上。省内流入育龄妇女458人,已婚育龄妇女346人,综合避孕率为100%,计生“三查”率到达98%。育妇跨省流出3913人,主要流往北京、上海、浙江、广东、XX、XX、贵州等地,育妇省内流出3238人,主要流向成都、乐山、眉山等地。

  二、我县scpip*台信息处理状况

  透过*半年县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我县scpip*台信息数据清理、核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20xx年6月3日,全县的省际协查共计接收352条,已反馈352条,反馈率为100%,无一条过期信息;接收未办理婚育证明对象151条,已反馈151条,反馈率、及时率为100%;接收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对象43条,已反馈43条,反馈率、及时率为100%。全县的省内协查共计接收207条,已反馈207条,反馈率为100%:接收未办理婚育证明对象75条,已反馈75条,反馈率、及时率为100%;无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对象条数。另外,我县在省际和省内的协查发送状况都还欠缺,其中省际协查发送为5条,省内协查发送为183条。全县数据证明,我县的信息协查反馈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虽有所提高,但还存在差异较大的现象。

  三、均等化服务开展、落实状况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心探索、稳步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及时制定了《XX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股室任务分工方案》、《XX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工作方案》及《XX县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暨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将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是宣传教育均等化各乡镇利用流动人口婚育知识讲座、宣传资料、电视播放等形式加强宣传,确保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注重发挥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的引领作用,并利用元旦、春节、“5.29”等重要节假日,举办了多次以“关怀关爱流动人口”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二是技术服务均等化

  全面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制度,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带给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三是药具供应均等化创新了药具发放模式,使药具发放全面进入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居住地、聚集地、企业和公共场所,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四是便民**均等化

  免费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公开办事程序和相关政策,保障流动人口的知情权、监督权。并及时妥善处理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建立和完善了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机制,将各项惠民政策延伸到流动人口,关心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帮忙其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实际困难,解除了流动人口后顾之忧。

  四、区域协作状况

  为加强区域间的双向协作,与流动人口户籍地卫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和通报信息,用心推进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直至20xx年5月底,县卫计局先后与XX省XX市XX区、XX省XX县、XX省XX县、XX省XX市XX区、XX省XX市XX县等28个卫生***(局)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向协作关系,并签订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协作资料和职责,逐步构成了两地间流动人口“源头互动、管理互补、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局面。

  五、流动人口协会建设状况

  针对我县民营企业较多,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中的'特点,在民营企业中建立计划生育协会,扩大计生协会工作对流动人口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协会参与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潜力和水*。据最*统计,全县共建立民营企业计生协会共48个,纳入协会服务管理范围的育妇超过1。7千人。多年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都能坚持以人为本,与各有关部门协作,创造各种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满足流动人口的各种需求。

  在下半年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强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贯彻,按照“一盘棋”的要求,认真落实《XX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暨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清理清查和联动互动机制,探索跟踪联系和交流协作方式,创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人文关怀工作载体,将我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1

  *年来,我县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大力下移工作重心,着力推动强基提质,全力稳定适度低生育水*,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

  一、**年度工作总结

  (一)工作效果

  统计数据准确化。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主动报实出生人口等统计数据。截止9月30日,全县共出生9904人(其中:男孩5332人,女孩4572人;一孩5055人,二孩4119人,多孩730人),人口出生率11.34‰,死亡3682人,死亡率4.22‰,人口自然增长率7.12‰,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81.96%,全员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1%,出生人口性别比116.62;落实节育手术9795例(其中:结扎1287例,上环7944例,皮埋157例,流引产407例)。修正全员人口数据23.94万条,全员人口数据逻辑准确率99.99%,数据完整率99.94%;采集录入全员流动人口24.75万,高质量做好PADIS系统、乡镇智能客户端信息双向协查反馈,流动人口“一盘棋”网络协作到位率100%,信息反馈率100%,重点信息反馈率100%。

  2.优质服务精细化。

  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以下简称“国免”项目),截止9月30日,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164对,目标人群覆盖率86.75%,评估高风险606人,全部进行了优生优育指导,早孕随访率99.51%,妊娠结局随访率99.93%,实验室室间质评结果合格率100%;认真开展出生缺陷干预,68人参检,查出染色体异常3例,有效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经严格鉴定后确定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147人(其中20xx年新增20人),全部得到康复治疗。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16例,确定15对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9.73万人次,减免费用12.6万元。

  3.依法治理常态化。

  依法治理生育秩序,法院强制执行计生非诉案件102起,查处并已结案“两非”典型案件3起。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做到宣传、服务、执行三到位,共发放“单独两孩”《再生育证》204本。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制度,审查单位362个、个人6149人,否决单位1个、个人29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执业,全县未出现因违法行政或违法执业而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或恶性案件,未出现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和群众合法权益。*10年来,实现涉计生事件零**。

  4.利导政策长效化。

  县委、县**统筹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和桂发〔20xx〕5号文件规定的“23条计生利导政策”,有几项优惠政策在全省都是少有的,如:实行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加一个“A”的政策,可为独生子女、纯二女户家庭免去借读费1.12万元。截止6月30日,采取“直通车”的形式由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计生利益导向资金413.52万元(农村奖扶资金212.4万元,特别扶助资金130.56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25.5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45万元),其中县财政在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提标发放计生利导资金188.47万元。县财政每年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00多万元,截止9月30日共录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152人,10月1日前已发放奖励金61.2万元。为确保执行政策的严肃性,对一些改制企业提前退休的人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定再发放到位。同时,县计生协会开展了具有特色的生育关怀一帮一、进校园、抗灾救损、走访慰问等活动,扶助1878户贫困计生家庭,发放扶助金131.12万元。全县63户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补偿时享受“增加一人份额”政策资金3.78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强化保障措施。

  高位推动,统筹决策,全力强化计生工作基本保障。20xx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会、县**常务会、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8次专题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14大类23个具体问题,召开4次全县性的大型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乡镇(街道)和县级主要领导联系后进乡镇制度。坚持“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总体原则,确保人口计生财政投入逐年稳定增长。20xx年县本级计生经费计划投入20xx.33万元,比20xx年财政计生经费实际投入1840.24万元增加239.09万元,增幅12.99%。县委、县**在县财政资金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优先保证计生利益导向经费和计生工作保障经费,预算奖扶、特扶、“国免”项目配套经费、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计生利益导向资金共406万元;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625万元;新增 “抓基层、抓基础”活动经费100万元,今年县乡两级已投入157.6万元改善村级计生服务条件;预算“国免”项目和整治“两非”专项经费各30万元,流动人口专项经费86万元。从20xx年开始,将村组计生信息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30元由县乡两级按6:4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20xx年预算组计生信息员工资114.1万元,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县委**廖桂生、县委副**、**庹登军等主要领导多次参加全县计生工作重大活动,采取召开计生工作现场推进会、蹲点指导等办法,经常专题听取汇报,经常过问计生工作,深入联系乡镇(街道)及计生综治部门抓调研、抓督导、抓整改、抓落实。在5月30日召开的全县计生工作推进会上,县委**廖桂生特别指出:“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不重视等于对自己的'政治前途不负责”。为此,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引起了警醒、引起了共鸣,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到了“五抓”:理直气壮大胆抓、突出重点扎实抓、讲究方法善于抓、保证力量常态抓、全面部署统筹抓,全县上下形成了“党政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群众响应”的良好格局。

  (2)强化考评创新。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计生工作责任,从20xx年起县综合评价中对乡镇(街道)、县直及垂直管理单位人口计生(计生协)工作考评分值确定为5分,占考评总分值5%;20xx年,县委、县**进一步完善了对乡镇(街道)和县直计生综治单位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与16个县直主要计生综治单位签订计生综治工作考评责任书,将涉及省计生考评相关县直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县综合评价总分中予以加分或扣分,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和严格考核强化县直计生综治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扩大计生工作“一票否决”范围,将乡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和县人口***联系乡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职工纳入“一票否决”的问责范围,强化县乡干部责任;把村级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与村级工作经费和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的绩效工资挂钩,制定严格的村组计生信息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强化村级管理考核,努力做到工作责任到村、制度落实到村、服务延伸到村、奖罚兑现到村,着力增强村级干部抓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2

  按照年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要求,一年来,我街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全街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工作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九月底,我街道现有人口39340人,其中育龄妇女8103人;全年出生461人,其中计划内一孩297人,计划内二孩159人,流动人口出生7人;全年为育龄妇女开展孕检服务32000余人次,放置宫内节育器423人,实施人流手术26例;计划生育率达到了98.7%,继续保持了稳定的低生育水*。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加大计生投入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年初就召开专题党政联*会,全面分析了我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了今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高要求。二是创新了工作机制。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干部工作,调动其积极性,重新修订了《朝霞街道机关、村干部考核办法》,按照要求与村级签订了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了专干月工作考核制。同时依托一站三中心实施“四联工作制”(就是联排、联调、联动、联创,是村级事务助理、各村计生专干、包片民警、村干部相互协调、配合的一种工作机制),继续实施无政策外生育奖(按村人口总数10倍的金额给予村干部奖励)。三是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力度。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利益导向机制,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投入不断加大。20xx年度计划生育经费累计投入239万元,人均计生经费投入60.8元,比上一年度投入增长了25.1%。

  2、健全队伍,完善奖惩机制,落实了待遇

  我镇计生办现有工作人员8人,保持了稳定的计生干部队伍。计生办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计生办工作人员及各村专干、村民自治小组长和村级计生协管员健全且待遇落实到位。计生业务工作作为全街道中心工作的重要部分由计生办和村级事务助理具体负责,(党政联*会议研究决定:在开展计划生育孕检等工作时,村级事务助理必须在场,全程参与,负责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在落实待遇的同时,我们还对村队实行量化考核,进一步完善了奖惩机制,实行了计生工作目标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奖惩措施,计生工作不达标的村队不能评先评优。我街道所有村队已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档案由计生办统一进行规范管理。

  3、日常工作有序开展,重点工作出亮点

  一是充分发挥利益导向机制作用。今年经党政联*会研究决定,重新修订了《朝霞街道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出台并实施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奖励机制和对独生女孩家庭的奖励措施,落实了农业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年发放12万元。制定并实施扶植计生家庭发展经济的优惠措施,受惠人数1500人左右,接受免费技术指导人数达2300多人次。母亲节期间,街道机关干部和教师捐款*万元,对15户计生贫困家庭实施了救助;同等条件下优先为计生家庭审批房基地;在征地补偿中适当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的补偿比例;按要求完成特别扶助户和奖励扶助户的摸底上报,奖扶12人,未出现错报、漏报;在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贯彻落实街道关于奖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决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在规定时限内,落实节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今年累计发放长效奖励1万多元。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在行政执法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了依法行政,同时面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我们采取集中征缴与日常收缴相结合的方式,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户,坚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征收率和到位率均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对非婚生育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了100%;今年1—9月份共征收社会抚养费76万元,征收资金全部履行了收支两条线;在征收案卷管理上,确定由专人负责审核,保证了征收程序合法、案卷合规,确保了我镇无一例因违纪、违法造成的事件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在*台管理上,确定了专人管理维护全员信息中的流动人口*台,保证了*台的及时、规范运行;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截止9月底,我寄到现有流动人口806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62人,我们都位她们提供了较好的人口计生服务(包括孕检、开生育服务证等),做到了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时在经费上也给予了充分保证。

  四是认真优生促进服务,真正做到服务到家。在搞好宣传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已婚育龄群众开展孕前优生免费查体,查体面达到了80%;开设家长课堂,开展了0—3岁早教培训;积极开展助学助困工作,开展技术培训40余人次;同时对部分贫困计生家庭给予了救助。

  五是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积极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协会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今年侧重开展了“生育关怀”、青春期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宣传等活动。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方面,全街道46个村100%完成了创建,基层群众自治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0%以上。同时我们还积极为争创国家级、市级和区级的示范村创造条件并提供了支持、指导。

  五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9.25”纪念日、“12.1世界艾滋病宣传日”等以观看电教片、讲座、悬挂布标、发放计生传单和计生用品等形式,积极开展了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育龄群众组织开展了优生优育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我街道《计生专刊》的宣传作用,今年累计印发《计生专刊》4期8000余份,向群众宣传人口和计生有关知识。组织实施“中小学生志愿者行动”,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为了突出对女孩的关爱,我街道还组织机关干部捐款开展了“关爱女孩”和贫困学生救助活动,救助16户贫困女孩家庭,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地反响。以上所有活动我们都做到了有记载、有总结,活动内容及时以信息等形式上报区人口***,亮点内容向报纸、杂志等载体投稿4篇,均被采用。

  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一站三中心计生窗口的作用,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窗口工作,严格按照诚信计生的工作要求,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问题,认真搞好服务,工作中做到了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告知、诚信守法、诚信监督,我街道的人口计生工作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3

  段村乡共辖18个行政村,总人口27496人,已婚育龄妇女5356人。*年来,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关心指导和支持帮助下,以*抑人口生育高峰,稳定低生育水*为总体目标,我乡党委、**,认真学*“一法三规”、“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采取综合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切实稳定了当前的低生育水*。截止目前全乡共出生347人,人口出生得到了较好控制,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8。76%,综合避孕率为91。21%,出生人口性别比106。5:100。下面就xx年度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断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

  (一)加强学*,提高认识。乡理论中心组坚持定期学*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定期研究计生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力推动了全乡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开展。乡党委、**充分认识到经费投入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性,将落实计生经费列入 “一把手”工程,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将计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部落实到位。xx年度我乡投入计生经费35万元,达到了人均12。7元以上,财政投入到位率达100%。在保证常规计生经费的同时,我乡落实免费生殖健康服务民心工程等配套资金8万多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计划生育协会活动经费应占本级计划生育事业费的10%的标准进行了划拨,今年乡级投入协会经费3。5万元,保证了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奖惩,落实责任。我乡坚持严格制定并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年初乡**与各村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年终考核结果纳入村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强化了责任。

  (四)多措并举,夯实人口指标。一是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做好孕前管理工作。根据《献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经常性工作评估方案》,强化乡村两级计生人员的责任,将工作重心前移,有效控制外孕、外生的发生。二是以作风转变为切入点,组织开展面对面活动。我乡按照县委、县**关于开展计划生育“面对面”活动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运作,通过开展“外孕补救、长效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同育龄群众面对面,着力解决当前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的突出问题,把经常性工作与集中性工作相结合,取得了一定成绩。共计完成外孕补救65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572例,其中结扎37例,上环456例,并于6月份顺利通过县计生局验收。

  二、强化各项基础工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创造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今年我们继续以“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亮化美化计生宣传环境”为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村喇叭广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男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型生育文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组织大型集市宣传活动并在15个村设立了宣传一条街,刷写标语120条,发放各种宣传品5000余份。三是认真落实上级“双文明”创建活动,在xx年工作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四进”农家活动,推进了“双文明”的创建。四是落实对在校的计生贫困家庭的女孩进行救助,今年我乡对在校的5个特困女孩进行了每人300元的救助活动。五是优化美化计划生育环境,更新计划生育宣传标语240条,使全乡计划生育环境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六是完全彻底的对全乡计划生育宣传环境进行了亮化美化,全乡清理、更新陈旧计生宣传标语240多条,使我乡的计生宣传环境焕然一新,为广大育龄群众接受计生宣传教育开辟了第一个窗口。

  (二)加强计生基层组织建设。我们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提高整体工作水*的关键环节来抓,乡计生人员工资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在实现专干女性化、知识化、年轻化的基础上,专干、小组长工资实行一人一卡银行发放,保证了村级计生专干每月400元、小组长50元工资待遇的落实。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每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她们的业务水*。为了提高在职女性专干学历构成和工作能力,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安排,年内我对对在职的14名女性专干进行了中专学历再培训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她们学历和工作能力。

  (三)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一是做好药具优质服务工作,我乡通过对村药具员队伍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使药具优质服务水*明显提高,档案达到规范化,全部实现送药员送药,药具数据全部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充分发挥了《河北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台》的推广和应用。二是全面提升技术站软硬件建设水*。按照《河北省技术服务站标准》,对乡技术服务站进行了改造升级,达到了基本服务型标准。加强计划生育村两室建设,目前高标准改造完成10个村级服务室,进一步拓宽了服务范围。三是适应育龄群众需求,搞好计生技术优质服务。我乡技术服务站现有4名技术服务人员,其中执业主治医师1名,能够基本满足育龄妇女的需求,针对农村育龄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我乡技术站实行全天候服务。今年乡技术站免费为育龄群众上环185例。对全乡农村育龄妇女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目前已对5006名农村育龄妇女进行了免费服务,查出病患99例。其中妇科患病人数84人,乳腺疾病15人,均予现场治疗或转诊治疗。

  (四)坚持依法行政,便民**

  一是我乡严格遵守人口计生群众工作各项纪律和政策法规,全乡一年来无一例违规收费、无一起计划生育违法施政案件发生。二是加大计生政务公开力度。我们加大了乡村两级计生政务公开和政策公开力度,各村设立计划生育公开栏,公开计划生育两个纪律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公开促进了公正,提高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三是结合机关作风年,提升服务水*,对育龄群众所需要的各种证件、证明都可以随到随办,并为育龄群众印发了各种证明、证件所需要的资料,真正实现了便民高效的宗旨。

  (五)认真做好计生协会工作。我段村乡计生协创造性的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一、我乡组织建设情况。我乡现有村计生协会19个,会员2700人,已建立村级会员之家18个,其中先进协会5个(高庄、彭村、南留钵、崔塔、小河),合格协会13个。全乡建立、健全了人员配备,配备了专职人员及“五老”副会长。二、我乡协会开展活动简要情况。在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及“基层群众自治”中“五老”副会长进行了积极的参与。1。落实计划生育经费和计生保险。全乡共落实计生协经费3。5万元,共为全乡15名计生工作者投保1500元(100元/人)2。广泛开展生育关怀和贫困救助活动。(1)对全乡18个行政村36户需要救助的计生贫困家庭每户发放救助物资合计金额100多元,同时在生产、生活中认真开展“四帮扶、四救助”活动。(2)认真落实“五关怀”精神,对全乡18个行政村的需要救助的贫困家庭救助摸底、资金救助、救助自助相结合,帮助其自立、自强脱贫致富。(3)在春节、母亲节、5。29、7。11等重大节日认真开展好宣传服务活动。我乡在春节、5。29、7。11等会员重大节日进广泛开展生育关怀宣传。到目前为止,我乡共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发放宣传品2400余份。3。认真做好人口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在今年初,根据上级文件指导精神出台了符合我乡实际的村民自治文件。同时对我乡村民自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联抓共管,签定责任书,使村民自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得到了开展。确定了高庄、彭村、南留钵、崔塔、小河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点,占全乡总行政村数的25%。对过示范点的扩大和推广作用使之普及全乡其他行政村,从而在总体上把我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制定了章程、制度、公约,整合了组织。通过认真开展四自“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使我乡村民自治工作达到一个新的高度。4。认真做好宣传培训。我乡充分利用全乡18个村会员之家的培训40余次,培训人数达2400余人次。5。抓好《人生》征订工作。6。加强会员之家建设。我乡加强了会员之家建设。建立起包括阅览室、图书屋、会员活动场所、等在内的各类建设。同时对会员加强培训,定期组织会员进行生产技术的交流。聘请技术员对农业技术进行讲解。7、做好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我乡根据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的要求,完善了组织结构。选举了村党支部**任会长,有威望、有能力的老党员、老干部的“五老”任副会长。聘任了村专干任秘书长。做到了“村委有协会,协会有村委”,并落实了报酬。同时对育龄妇女小组和会员小组进行了整合,整合后小组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为更好的开展基层群众自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我乡已顺利对18个村的组织建设进行了夯实,协会凝聚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明确会长、“五老”副会长、秘书长、会员小组长职责基层上,制定了适合各村实际的公约,优先优惠办法。在硬件建设方面,我乡18个村全部建立了会员之家,一半以上的村都达到了“五有”标准。配备了图书室、体育器材等设备。同时对未达到标准的村提供了督办意见。全乡18个村都配备了生殖健康服务室,为广大育龄妇女开展优质服务提供了硬件保障。以村计生协会为依托,我们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少生快富”工程,发展起了一大批特种养殖业,村计生协、乡计生协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部分计生家庭实现了少生快富。同时也带动了的家庭转变了生育观念,走上了少生快富之路。

  (六)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开展计生“惠民、便民行动”。为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开展,尽快建立“以奖代罚”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按照县委、**的文件精神,在全乡大力实施了计划生育“惠民行动”。一是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xx年全乡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3个。截止xx年9月30日,已为454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落实每月10元的奖金共计45600元。二是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在xx年奖励扶助工作的基础上,组织骨干力量对村上报的奖扶对象进行确认,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把关,确定了13名符合条件的奖扶对象。目前全乡享受奖扶人员共95人,将发放奖扶金70320元。三是严格审核程序。xx年为7名农村独生子女办理了高考加分手续。四是在摸清贫困计生家庭基础上,县计生局用救助公益金对我乡3个计生贫困家庭进行救助,救助金额为1000元。xx年投入7500元救助计生贫困家庭41户。五是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我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76户,扶持资金为7900元;为10户农村计生贫困户办理了农村低保金额共计600元;优惠电费、水费等共计金额1084元。七是在省市县的安排下,我乡对无业现役军人家属摸底工作正在进行中,到年终我们将完成对无业现役军人家庭医疗服务、生殖保健服务优惠或免费服务的全覆盖,彻底解决广大军人及军人家属的医疗及生殖保健服务的后顾之忧。通过一系列的“惠民行动”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密切了党群关系。推动了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八是乡党委**经研究决定,对全乡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的予以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和资金方面的帮助,对高庄、北留钵、张柳、南留钵、北留钵等五个重点扶贫村的独生子女、双女计生家庭发展大棚种植予以优先照顾。九是在全乡范围内,年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参加新农合、新农保予以3元和5元的优惠。全乡共计193户中的577人享受到了这项优惠措施。

  (七)全面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乡党委**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一、要求各包村人员要摸清符合政策、计划怀孕的育龄夫妇的`底数。二、为了到12月底服务率达到90%,我们对各村计生专干、小组长制定了奖惩制度。三、全乡22个村每村张贴标语。通进广泛宣传,计划怀孕夫妇由“要我上站”转变到“我要上站”接受服务,并提高了群众对该项工作的知晓率。四、包村人员和村计生专干负责收集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对服务对象进行优生知识的宣传。对其家庭病史进行调查,并填好该夫妇的档案。五、聘请县技术站、中医院的有关专家亲自到村为计划怀孕夫妇做全面的身体检查。六、技术站把全部检查结果反馈到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手中。力争xx年底计划怀孕的育龄妇女全部接受检查。七、我们将于年底前对全乡未怀孕的已婚育龄家庭全部建立优生健康档案,为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筑起一道坚固的保护屏障。

  (八)认真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部署要求,做好信息采集、核查、复查工作以及wis和pis的信息、数据比对和逻辑错误查询工作,使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覆盖率以及主要数据逻辑关系准确率达到上级要求。

  三、解决好“三项”困扰计生工作上水*的难点问题

  (一)协调联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乡党委、**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关爱女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7月份我们在全乡广泛开展了“关爱女孩进校园—青春期知识讲座”活动,帮助她们了解青春期健康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全方位、立体化的关爱女孩宣传环境,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转变了婚育观念,在全乡创造了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积极配合由计生局牵头,**、工商、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全乡的个体诊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把所有执业、从业人员召集起来进行专门培训,有效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对擅自实行中期以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收回《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今年我乡未出现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已逐步下降,攀升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创新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一是在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我乡成立了由派出所、工商所、计生办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全乡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在工作中大力推行居民化管理、居民化服务“双居”工程,形成了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二是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利用广播、公开栏、集市发放宣传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乡村组工作人员培训来推进今后管理服务的优质化、人性化。三是按照上级要求我乡集中力量对流动人口重新摸底。截止目前,全乡流出人口2804人,全部登记摸底表,流出育龄妇女已90%以上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四是乡为乡流动人口办公室配备了专用微机,明确了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及微机操作人员。使边区内的流动人口管理实现了微机化,实现了流动人口资源共享。

  各位领导,我乡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乡党委、**有信心、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经常性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使我乡的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再上一个新台阶。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4

  今年以来,我镇紧紧围绕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以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争创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为切入点,以深化生殖保健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阵地建设为支撑,以贴*群众需求、满足群众意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1、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优氛围。

  我们先后召开了由村两委班子、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双千”工程驻村工作队参加的动员会;各行政村也层层召开各种类型会,广泛宣传创优的目的、意义及具体实施步骤、措施要求,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创优氛围,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倾注了较大的热情,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理解、关心和支持创优工作。

  2、因地制宜,切实抓好村室的改造升级工作。

  阵地建设是创优工作的基础。没有较好的阵地和完备的基础设施,就谈不上服务,更无法提优质服务。基于此,我们经过认真筛选分析,把现有村室按基础条件分成三类,按照“一类村室上水*,二类村室上台阶,三类村室变面貌”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整改。将基础条件好,群众素质高,村两委班子战斗力较强的5个行政村作为一类村第一批进行了整改;对干部热情高,整改难度小,实际作用大的11个行政村作为二类村第二批落实整改;将基础条件差,整改难度大的其余九个村列入第三批整改计划。目前,列入

  一、二类的16个行政村已整改到位。我们为作为康检点的11个村统一配置和制作了康检床、固定屏风、宣传板面,为1 0个村量身定作了生育文化大院,墙体喷绘,为5个村订制了xx条醒目的大型瓷片标语。本着环境优美、摆放合理、设置科学的原则,我们对镇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所进行了高标准的改造,达到了科室设置科学化、工作职责明晰化、服务行为规范化。

  3、加大力度,净化生育环境

  为了进一一步遏制政策外生育现象,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我们联合市法院、***法制科,对难缠户和钉子户采取强硬措施。重点打击,迅速掀起我镇秋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高潮。

  4、花大力气,完善基础工作

  清查漏档、漏检、落实四项手术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和关键。首先,我们采取村组干部说清、与既往有偿献血人员普查相结合、全面入户,重点排查、计生台帐与**户口校对等方法,把全镇的已婚育龄妇女相关信息重新录入和整理。达到证册一致,证人一致,人册一致。其次,我们坚持有奖举报,对拒不参加健康检查、政策外怀孕,政策外出走,制定了相应的奖励办法,通过镇电视差转台,召开群众会,不失时机地:大肆宣传,发动全体干部群众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进行举报。

  5、想方没法,落实优惠政策

  镇**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及时为全镇8 1 9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发放了奖励费;并在9月份土地调整时,为6 9户独生子女户调整土地改革9 4亩。

  6、扎扎实实,抓好协会换届

  根据全市协会换届时间安排,我们于9月2 6日至9月2 9日,经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严格程序,突出内容,即使适逢农忙,我们也不折扣地完成了本次村级协会换届工作。

  7、关爱女孩,以人为本

  ①、以关爱女孩行动动员会为契机,迅速启动关爱女孩工程。在1 0 7国道新村镇境内七里井铁路桥处,设置跨路大型关爱女孩公益喷绘;欧江大道制作遍及2公里的关爱女孩灯箱广告;制作关爱女孩宣传版面2 0 0多幅,横幅2 0余条;各行政村刷新了“关爱女孩”标语200余条,形成铺天盖地的“关爱女孩”宣传潮。②、春节期间,经过各村摸底,计生办详细调查,为11 6户计划生育贫困户送去了党和**的温暖,共发放慰问金8 5 o 0元,面粉1 5 0 0 0斤,食用油37.5公斤;其中独女贫困户16户。③、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联合为贫困女孩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经过排查摸底,计生办为74名贫困女孩办理了每人1 0 0 0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化解了女孩家庭的大病和突发事件的风险。④、与镇劳动保障所达成一致:在招工方面优先录用计划生育户,特别是独女家庭,今年以来,共为31个独女户解决了务工问题。⑤、与镇教育中心联合,在全镇中小学生中间开展“我光荣,我是独生子女’’演讲活动,进一步倡导新型婚育观念;“六一’’期间,为4 5名贫困女童筹集救助资金4 0 0 0元,救助物品达2 0 0 0余元。

  8、部门结合,性别比治理卓有成效。

  ①、镇党委**审时度势,基于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及时制定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并召开动员会,责成计生办及时分析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状况及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制定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政策措施,健全规章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规划,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卫生、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各项工作。②、计生办会同卫生院,对全镇b超市场进行清查、整顿。b超室统一设置“禁止做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的牌子;对b超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违反政策的,将进行严肃处理。③、卫生院组织,计生办牵头,对全镇乡村医生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禁止私自终止妊娠,绝对不允许做选择性别的引流产术;对终止妊娠药物市场进行规范;对需要终止妊娠者经计生办同意到市指导站落实手术。④、加强对持证人员的孕前普查和孕后访视工作,突出对出生双女户的人身关怀,对持证生育第二个女孩的家庭,由技术服务人员携带营养品、音像书籍,上门进行保健指导、优育咨询、政策鼓励、心理支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督促及时落实绝育手术。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从而形成较为严密的全程跟踪服务体系。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5

  根据区委、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部署,我办认真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职责,积极参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布置的各项任务,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了我区社会政治经济快速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回顾

  (一)认真履行成员单位共性职责

  1、年初我办与区委、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因人员变动,我办及时调整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王芝武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主任吴赤英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抓好本部门计生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建立健全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并把我办已婚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档案向区卫计局提供,及时把变动情况向区卫计局通报。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办积极参与和配合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工作,并接受属地监督和检查考评。

  4、我办在本部门的评先表彰中认真进行计划生育审查把关,并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经查,我办年度内本部门干部职工无违法生育。

  5、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挂钩联系的乡镇(大岭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乡镇很好的完**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各项工作。

  6、我办积极参加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的会议、督查、检查、考核、教育培训等活动,完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履行区***具体职责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我办结合本部门职能,研究出台有利于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相关措施、办法。我办在20xx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通知》,在审查各部门送审的涉及计生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或一般性文件时,如没有征求计生部门意见的,一律不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了现行的人口计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计生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规范计生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行政执行人员持证执法制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年内计生部门无违法违规执法现象。

  3、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指导各乡镇和人口计生部门依法办理与人口和计生工作有关的行政争议案件,及时化解与计生有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年内没有发生计生行政复议案件。

  (三)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其他相关工作

  1、加强学*国策,提高思想认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我办全体人员切实加强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区《关于举办区20xx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班的通知》文件精神,区***于今年8月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把计生部门新增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计划,并组织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续职考试,协助自治区***对考试合格者及时发放行政执法证。

  二、存在问题

  我办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尽管如此,在此项工作中,我办距区委、区**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不够深入。二是为人口和计生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计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计生部门依法行政。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发放计生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计生政策,促进群众自觉执行国家计生政策。

  (三)加强对挂钩联系乡镇的指导工作,协助挂点乡镇做好计生各项工作。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通用五篇(扩展6)

——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优选【五】篇

  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1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为完成今年区委、区**下达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潍坊外商投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与

  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人口控制目标

  1、出生人数控制在

  人以内;

  2、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3、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5%以上、晚育率达到100%;

  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5、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到100%;

  (二)工作指标

  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无恶性案件、违法乱纪案件发生;无集体**、越级**案件发生,信访工作达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额落实。

  2、推进综合改革。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改革全面推开;信息化建设在应用和提高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推进其他各项综合改革,实现既定目标。

  3、村民自治、知情选择运行质量提高。进一步强化村级管理,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高其运行质量,令群众满意。

  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年内无计划外大月份流引产和安排生育计划人员私自流引产现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透查率达到100%。

  5、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新婚及时统计上报,力争达到不错报、不漏报;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均达到控制指标要求。

  6、协会组织健全,经常性开展工作。

  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出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流入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审验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

  8、加强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定期走访,对管理责任不落实出现超生的个案纳入考核。

  9、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好计生干部,并按规定落实计生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

  (三)工作发展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标人数、一孩妇女比、双女户占二孩比例比上一年度均有所提高。

  二、考核办法

  1、开发区管委会责承计生办定期对各村的计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2、第四季度对《责任书》指标全面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时对《责任书》部分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按一定权值记入《责任书》考核成绩。

  3、具体考核办法和记分标准由计生办另行制订。

  三、奖惩办法

  1、调查考核实行千分制,总分960分以上的获一等奖,达到910分不满960分的获二等奖,达到860分不满910分的不奖不罚;860分以下的视为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实行重点管理,并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2、凡当年出现计外生育、在上级考核中查出的往年出生、新婚错、漏报或出现重大恶性案件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直接与村委负责人工资奖励挂钩。

  3、在上级组织的各种检查、评估中或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配合不力或进行人为干扰及发生辱骂、殴打计生工作人员事件的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上级检查中的样本点无明显扣分因素的村和为计生工作提供现场的村适当加分。

  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2

  为了全面完成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促使各小组更好的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纳入中心组学*内容,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兑现奖惩。

  (三)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达到市定标准,并按月均衡拨付到位。

  二、加强人口综合管理,切实稳定低生育水*

  (一)确保政策生育率达到100%以上。

  (二)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实现区域协作一体化;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以上。

  (三)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案件数不少于1件,结案率达到100%。

  三、强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

  (一)实施“品牌”推动战略,大力拓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促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三)完善修订优先优惠政策,建立台账,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四、深化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创建活动

  (一)成立专门组织工作机构,出台创建文件和实施方案。

  (二)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体制机制。

  (三)示范建设项目特色突出,带动辐射力强,亮点培育工作成效明显。

  (四)强力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培育示范亮点。

  XXX居委会 居民小组

  负责人: 负责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3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为完成今年区委、区**下达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潍坊外商投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与

  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人口控制目标

  1、出生人数控制在

  人以内;

  2、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3、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5%以上、晚育率达到100%;

  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5、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到100%;

  (二)工作指标

  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无恶性案件、违法乱纪案件发生;无集体**、越级**案件发生,信访工作达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额落实。

  2、推进综合改革。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改革全面推开;信息化建设在应用和提高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推进其他各项综合改革,实现既定目标。

  3、村民自治、知情选择运行质量提高。进一步强化村级管理,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高其运行质量,令群众满意。

  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年内无计划外大月份流引产和安排生育计划人员私自流引产现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透查率达到100%。

  5、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新婚及时统计上报,力争达到不错报、不漏报;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均达到控制指标要求。

  6、协会组织健全,经常性开展工作。

  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出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流入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审验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

  8、加强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定期走访,对管理责任不落实出现超生的个案纳入考核。

  9、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好计生干部,并按规定落实计生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

  (三)工作发展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标人数、一孩妇女比、双女户占二孩比例比上一年度均有所提高。

  二、考核办法

  1、开发区管委会责承计生办定期对各村的计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2、第四季度对《责任书》指标全面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时对《责任书》部分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按一定权值记入《责任书》考核成绩。

  3、具体考核办法和记分标准由计生办另行制订。

  三、奖惩办法

  1、调查考核实行千分制,总分960分以上的获一等奖,达到910分不满960分的获二等奖,达到860分不满910分的不奖不罚;860分以下的视为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实行重点管理,并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2、凡当年出现计外生育、在上级考核中查出的往年出生、新婚错、漏报或出现重大恶性案件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直接与村委负责人工资奖励挂钩。

  3、在上级组织的各种检查、评估中或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配合不力或进行人为干扰及发生辱骂、殴打计生工作人员事件的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上级检查中的样本点无明显扣分因素的村和为计生工作提供现场的村适当加分。

  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4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委、市**与市教体局签订的《*度市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书》,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度市教育体育系统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100%,严禁计划外生育。

  2、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00%。

  3、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环孕情监测率100%。

  二、保障措施

  1、健全计生组织机构。

  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计生工作负总责,确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依法落实本单位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包括正式在编职工、病休人员及临时用工)、男职工家属(家属为农业户口或没有职业的)、单位空挂户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要与每名教职工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学区小学计生工作由小学教育单元中心校负责管理。

  2、落实计生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教职工请销假制度,规范教职工请假审批手续,切实加强在职已婚女职工请销假管理。请假2个月以上的,要先到镇(街道)计生办接受孕检,持孕检证明(有技术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技术服务专用章),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并报市教体局审批。从休假之日起每过3个月,当事人必须到指定地点接受一次孕检。对于政策外妊娠的,要出具指定地点终止妊娠的.证明材料,方可批准休假或销假。

  3、加强计生工作日常管理。

  按时做好计生工作月报、季报、年报以及环孕情监测工作。建立教职工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保证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变动准确、及时,严禁漏登、漏管。严格落实环孕情监测制度,每年5月和11月份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含在职女职工、病休女职工、无单位的男职工配偶、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进行两次环孕情监测,确保环孕情监测率达到100%。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立即报告当地计生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制止。

  4、抓好特殊人群的管理。

  抓好单位40周岁以下在职及病休已婚育龄女职工的管理;抓好单位男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尤其是配偶为下岗、无业或待业人员的管理;抓好新录用、调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时与当地计生办交流相关人员的婚孕育信息;对因辞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本单位的职工,要在30日内将其婚育情况通知当地计生办,并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交接;抓好离婚尤其是办真离婚手续但不离家“假离婚”人员的管理,并及时上报当地计生部门和市教体局。

  5、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工作。

  采取宣传栏、集体学*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全体教职工传达国家、省、市各级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准确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设人口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课程。

  三、责任追究

  1、市教体局负责对各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2、凡单位出现违法生育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内评先选优资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降职使用,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对违法生育本人,视情节依法处理直至开除公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校与学校各执一份。

  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5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和民航总局空管局***工作要点的安排,为确保20xx年民航总局空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的'完成,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部门计划生育人口控制目标

  1、建立员工婚育情况档案,实行目标管理与考评奖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2、公司各部门计划生育人口控制目标应达到符合政策生育率100�,晚育率高于98�,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无违法生育。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各项活动,参加人数率95�以上;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活动。

  二、考核与奖惩

  公司各部门员工对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人员,应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对于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对每年完成目标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每人4000元人民币),对未完成目标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每人500元、当事人XX元人民币)。

  部门负责人:

  部门员工:

  20xx年4月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通用五篇(扩展7)

——重庆市购房合同实用5份

  重庆市购房合同 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向乙方出售下列房屋:

  房屋坐落

  房屋结构

  房产所有证

  京房权证字第号

  房产共有执照

  出售部位

  东房间

  西房间

  共计间

  建筑面积㎡

  南房间

  北房间

  房屋附属物

  房屋现用途

  出售价格

  (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付款方式:

  A.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

  B.上述房产签署买卖契约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购房余款。

  二、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再另行办理本合同所指标的物的购房协议。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

  乙方:

  1、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支付购房定金及余款。

  3、付清全款,双方产权过户完结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四、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

  五、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任何一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应从知道和应知道自己一方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提出。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须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

  或解除合同。

  七、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房地产交易部门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为准。

  十、此房产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交易前的物业费、供暖费由甲方负责;交易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由乙方负责。

  十二、公共维修基金:

  十三、其他应说明事项: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

  重庆市购房合同 2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

  编号: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重庆市购房合同 3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

  编号: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重庆市购房合同 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施工需要,现需租赁甲方房屋作为漳浦驻地办公生活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座落地址、出租范围

  房屋地址:

  出租范围:

  1、自有产房一栋,住房家具及电器归乙方使用,具体数量见附表,同时在第一次缴纳租金时交付家具电器押金元整(元),租赁到期退出租房并清点数量后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甲方从20年月日起到20__年月日,期间将上述指定出租房和产*屋承租给乙方使用。

  2、如乙方租赁期满后要求续租,甲方须在同等条件下按优先承租给乙方,乙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明确延长时间。

  第三条租金交纳方式

  1、房屋租金从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星期内支付、房租费每年为人民币整(元),每年支付一次,第一次支付为元整(元含中介费),由乙方按银行转账到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不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乙方应每月按实际使用数量交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乙方有效的房屋产权及相关合同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并保证证件真实有效,应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债权关系及银行抵押关系,如房屋出租方所造成其他生纠纷,发生上述情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必须按所提出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和维护双方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居住环境。

  3、租赁期间,房屋设施配置如正常损耗,不做赔偿。如因人为原因损毁,由乙方照折价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按期交付租金,如有特殊原因延期,最迟不得超出一个月内付清。

  2、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强行违约,除赔偿损失外,还需由违约方按年租金总价50﹪进行违约赔偿。

  第七条、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乙方在使用期内,如遇**拆迁等,按**规定通知执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搬迁,本协议终止,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收费,多收部分退还。

  第八条、合同解除

  乙方租赁期满后,如无续租要求,并已付清租金及水电费后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此合同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合同份数

  此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本合同如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购房合同 5

  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向乙方出售下列房屋:

  房屋坐落_________

  房屋结构_________

  房产所有证_________

  京房权证字第号_________

  房产共有执照_________

  出售部位_________

  出售价格:(人民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

  2、付款方式:

  A、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

  B、上述房产签署买卖契约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购房余款。

  二、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再另行办理本合同所指标的物的购房协议。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

  乙方:

  1、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支付购房定金及余款。

  3、付清全款,双方产权过户完结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四、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

  五、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任何一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应从知道和应知道自己一方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提出。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须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房地产交易部门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为准。

  十、此房产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交易前的物业费、供暖费由甲方负责;交易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由乙方负责。

  十二、公共维修基金:_________

  十三、其他应说明事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通用五篇(扩展8)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半年总结(五)份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半年总结 1

  玉泉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和镇党委、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基础工作规范。镇人口办严格按照绵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发的各类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业务水*和能力,巩固玉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绩,力争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已经完成的工作

  1、顺利完成20xx年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的逐级逐个核查,最终确定201人享受20xx年的奖励扶助,另外有7人享受20xx年的特别扶助。

  2、顺利完成省优复查回头看迎检准备工作。包括各种资料的补充、完善和装订;以及村级服务室建设的完成。

  3、根据绵竹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工作的紧急通知,我镇迅速对符合条件的半边户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摸底调查共有10名半边户符合条件,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半边户的所有工作。

  4、顺利完成关于开展汶川地震重灾区大病儿童救助的工作,我镇共上报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儿童2名。

  5、顺利完成,全员人口数据质量规范要求的工作安排,目前,我镇的人口数据质量逻辑关系正确性和人口数据质量完整性都已经达到了90%以上,并在全市的前列。

  6、做好了上半年病残儿童的鉴定工作,其中有1名病残儿童顺利拿到鉴定结果,为再生育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7、20xx年初组织村组干部认真调查摸底,制定人口计划,20xx年全镇计生年度计划出生156人,截止1--6月份我镇共出生8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2.35%,死亡74人。

  二、以省优复查为中心,全面提高计生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一是利用各种社会活动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种优惠政策的宣传,将计生优惠政策深入民心;二是利用各种场地如村文化场所、宣传栏、报刊栏、图书角等,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念形成。四是认真抓好主体宣传工作,加强违法怀孕和违法生育整治。

  2、加强各项计生业务培训。加强对村、镇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各种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违反生育的惩处工作、以及人口信息化建设的统计工作

  3、加强依法行政。我镇人口办首先能做到准确地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常用计生法律、法规。其次是,严格行政执法,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加大对违法生育者的处罚力度。截止目前,20xx年我镇人口办行政执法人员共对24余户违法生育家庭进行了行政处罚,征收了社会抚养费数万元,并及时做好立案登记全套资料。严把再生育审批,及时上报审批,及时办理了再生育审批手续和《生育证》。

  4、加强阵地建设。抓住灾后重建机会,将新农村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镇级计生服务室的建设,我镇已经建立7个村级服务室,服务室内配套齐全的设施设备,实现了统一用房、统一桌椅、统一药具资料柜、统一药具展示柜、统一检查床、统一挂图和窗帘,另外镇计生办也添置了药具展示柜和药具挂图,阵地建设的完善,为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5、继续加强和完善村民自治规范化管理,结合灾后重建做好村民自治工作,针对服务型、自治型、管理型三种不同类型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了计划生育协议书,做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杜绝一些外出流动育龄妇女的违法生育。

  总之,20xx年上半年玉泉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会更加努力,全力以赴做好下半年的计生工作,力争顺利达到20xx年与上级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半年总结 2

  20xx年度已经过去了一半的时间,这半年,在县人口计生局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三不变”,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经过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县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镇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度人口计划生育半年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一)出生情况

  期内出生233人(其男孩x人,女孩x人,性别比为x)。在家生育x人,其政策内x人(一孩x人,二孩x人),政策外x人(外一x人,外二x人),政策生育率x%;流出生育x人,其政策内x人,(一孩x人,二孩x人,多孩x人),政策外生育x人(一孩7人,二孩x人,多孩x人),流出政策生育率x%;多孩率为x‰,以上指标均达目标值。综合妇检率x%,综合节育及时率x%(截止2月18日出生),一孩夫妇落实上环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x%。

  (二)、节育情况

  1、共计落实避孕措施257例,上环xx例,女扎xx例,人流xx例,引产x例。期内应上环x例,已上环6x例;期内应绝育xx例,已绝育xx例

  二、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一)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始终坚持以各级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召开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镇**与各村,各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镇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二是计生办按照评估办法对各村实行半年和*时考核制度,并注重强化*时调度。计生办全年至少抽出1/3时间深入各村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每月一次的计生例会。通过例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措施。四是为了强化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定期召开各村主要领导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通报会,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把“一把手”亲自抓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三为主”巩固和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

  1、加大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一是注重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的工作良好氛围,加强*时入户面对面的宣传。二是注重阵地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利用人口学校对重点已婚育龄群众进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殖保健知识等内容的系统化培训。另外,还通过开设固定宣传栏、制作永久性标语,对育龄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强化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推进优质服务。

  〈1〉扎扎实实开展服务工作。我们根据群众的要求,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系列化服务。〈2〉认真开展“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工作。〈3〉强化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使其规范化,基础资料的规范化,为我镇人口计生工作上档次、上水*奠定了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水*。

  (四)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xx镇关于利益导向的工作意见〉〉,二是认真抓好xx镇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安排了〈〈xx镇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并狠抓落实。

  (五)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待遇,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三、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部分村分管计生领导和计生业务员业务不太熟悉;

  2、流动人口流动量大,变化地点快的特点,给计生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增加了工作量;

  3、计生经费紧张,优先优惠政策兑现落实困难;

  4、期内出生手术及时率差,未跟踪督促到位,手术回访不及时;

  5、要很抓妇检,特别是外出妇检率质量不高。婴儿死亡率偏高;

  6、出生漏报想象仍然存在,村民自治工作未完全实现,依法行政依然滞后;

  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的加以分析和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认真克服和解决。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半年总结 3

  一、区间内人口执行情况

  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县人口出生——人,其中符合政策生育——人,计划生育率为84.63 %,一孩出生939人(符合政策生育905人),计划生育率为96.38%,二孩出生609人,计划生育率为69.95%;男孩842人,女孩733人,性别比为115,二孩性别比为112。上半年全县共完成四种手术2245例,其中放环1537例,结扎268例,人流引产243例。

  二、落实区、市会议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决策提供依据。

  3月20日至28日,县人口领导小组领导分别深入到乡镇、村屯,对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开展深入的调研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为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大对重点管理乡镇的监控和管理力度。

  对三个重点管理乡镇的管理,我们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实行领导联系负责制,县四家班子领导、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县人口计生局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三个乡镇,负责组织、指导,狠抓转化工作;二是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每月对三个乡镇进行一次不打招呼的抽查活动,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三是实行汇报制度,要求乡镇每十天向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四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发布通告,对政策外生育、超怀超孕等行为进行举报的,实行经济等方面的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五是实行党政领导与计生干部、村干部交纳工作押金捆绑包村制,形成联动格局。

  3、春季计生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成效显著。

  在全县春季计生宣传服务活动中,落实环扎措施1294例,占市下达640例指标的202.2%,其中放环1036例,结扎258例;征收社会抚养费154.13万元,其中征收历年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67.96万元,占市下达50万元任务数的135.9%,征收当年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86.23万元;清理出计划外怀孕113例,落实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113例,其中引产49例,人流64例。

  4、积极开展生育关爱行动,为育龄受术对象解除后顾之忧。

  为遏制计划外违法生育、稳定全县低生育水*,我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资源,采取关爱行动与行政措施并重的方式,落实超怀超孕补救措施和长效节育措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对计生对象主动落实引产、结扎手续的,每例给予术后补助130元;对符合政策分娩一孩或二孩的补助100元,分娩后主动落实放还或者结扎措施的分别给予补助50元和100元。二是计生、卫生、保险等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将计生“四种手术”列入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5、狠抓妇检工作,开展孕情跟踪管理服务。

  确保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抓出成效,减少计划外生育行为,我们从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等四家单位抽调医务人员组成*15人的医疗卫生队伍巡回到各乡镇(从4月11日开始,每天安排3个乡镇,每个乡镇安排20天时间)设点为育龄妇女免费进行体检,每天为500多名育龄妇女检查,查出应还未还、应扎未扎、计划外怀孕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从而为控制政策外生育、提高计划生育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全年人口出生数预测

  根据孕情跟踪及半年出生情况预测,区间内全年人口出生3100人左右,符合政策生育83%--85%人,其中一孩1850人左右,符合政策生育率95%左右,二孩出生1200人左右,符合政策生育率70%--71%左右;环扎落实率大约在78%--81%左右;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20%--25%左右。

  四、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政策外生育现象比较突出。造成政策外生育的主要原因一是早婚早育;二是执法力度不够,立案查处不及时;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没有一套好的管理方法和措施,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新格局没有形成。

  (二)技术服务站设备落后,技术人员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需要。

  (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难度加大。主要是一些对象因家庭经济确实非常困难,根本无法征收到社会抚养费,还有的对象拒不缴纳,法院执行拿人关了以后也无效果,给征收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四)一些对象落实措施比较困难。主要是这些应落实措施的对象闻风外出,工作人员无法与对象见面,无法落实环扎或补救措施。

  (五)基层基础薄弱,村专干、中心户长责任心不强,作用没有发挥。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指标任务,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千方百计稳定底生育水*。

  (二)具体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橱窗、标语、横幅、宣传车、演出等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对中央《决定》及区、市文件和会议精神,形成浓厚的计生宣传氛围。

  2、认真抓好基础性工作,加强孕情跟踪管理服务。扎实开展妇检工作,提升妇检率;严格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千方百计减少计划外生育现象发生,稳定全县低生育水*。

  3、全面推行流动人口“两个模式”管理,加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力度;以__镇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大清理活动,摸清实情,防止出现计生管理死角和盲区。

  4、全面开展大清查,大落实行动。对政策外生育对象,严格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同时严格按政策法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5、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定期召开部门联*会议,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6、实现抓人口计生工作与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有机结合,狠抓效能建设,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人口计生健康发展。

  7、打牢基层网络网底,配齐配强村专干和中心户长。

  8、常年开展清理活动,不断形成高压态势,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半年总结 4

  一、区间内人口执行情况

  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县人口出生――人,其中符合政策生育――人,计划生育率为84.63 %,一孩出生939人(符合政策生育905人),计划生育率为96.38%,二孩出生609人,计划生育率为69.95%;男孩842人,女孩733人,性别比为115,二孩性别比为112。上半年全县共完成四种手术2245例,其中放环1537例,结扎268例,人流引产243例。

  二、落实区、市会议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决策提供依据。

  3月20日至28日,县人口领导小组领导分别深入到乡镇、村屯,对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开展深入的调研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为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大对重点管理乡镇的监控和管理力度。

  对三个重点管理乡镇的管理,我们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实行领导联系负责制,县四家班子领导、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县人口计生局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三个乡镇,负责组织、指导,狠抓转化工作;二是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每月对三个乡镇进行一次不打招呼的抽查活动,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三是实行汇报制度,要求乡镇每十天向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四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发布通告,对政策外生育、超怀超孕等行为进行举报的,实行经济等方面的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五是实行党政领导与计生干部、村干部交纳工作押金捆绑包村制,形成联动格局。

  3、春季计生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成效显著。

  在全县春季计生宣传服务活动中,落实环扎措施1294例,占市下达640例指标的202.2%,其中放环1036例,结扎258例;征收社会抚养费154.13万元,其中征收历年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67.96万元,占市下达50万元任务数的135.9%,征收当年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86.23万元;清理出计划外怀孕113例,落实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113例,其中引产49例,人流64例。

  4、积极开展生育关爱行动,为育龄受术对象解除后顾之忧。

  为遏制计划外违法生育、稳定全县低生育水*,我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资源,采取关爱行动与行政措施并重的方式,落实超怀超孕补救措施和长效节育措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对计生对象主动落实引产、结扎手续的,每例给予术后补助130元;对符合政策分娩一孩或二孩的补助100元,分娩后主动落实放还或者结扎措施的分别给予补助50元和100元。二是计生、卫生、保险等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将计生“四种手术”列入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5、狠抓妇检工作,开展孕情跟踪管理服务。

  确保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抓出成效,减少计划外生育行为,我们从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等四家单位抽调医务人员组成*15人的医疗卫生队伍巡回到各乡镇(从4月11日开始,每天安排3个乡镇,每个乡镇安排20天时间)设点为育龄妇女免费进行体检,每天为500多名育龄妇女检查,查出应还未还、应扎未扎、计划外怀孕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从而为控制政策外生育、提高计划生育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全年人口出生数预测

  根据孕情跟踪及半年出生情况预测,区间内全年人口出生3100人左右,符合政策生育83%--85%人,其中一孩1850人左右,符合政策生育率95%左右,二孩出生1200人左右,符合政策生育率70%--71%左右;环扎落实率大约在78%--81%左右;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20%--25%左右。

  四、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政策外生育现象比较突出。造成政策外生育的主要原因一是早婚早育;二是执法力度不够,立案查处不及时;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没有一套好的管理方法和措施,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新格局没有形成。

  (二)技术服务站设备落后,技术人员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需要。

  (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难度加大。主要是一些对象因家庭经济确实非常困难,根本无法征收到社会抚养费,还有的对象拒不缴纳,法院执行拿人关了以后也无效果,给征收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四)一些对象落实措施比较困难。主要是这些应落实措施的对象闻风外出,工作人员无法与对象见面,无法落实环扎或补救措施。

  (五)基层基础薄弱,村专干、中心户长责任心不强,作用没有发挥。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指标任务,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千方百计稳定底生育水*。

  (二)具体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橱窗、标语、横幅、宣传车、演出等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对中央《决定》及区、市文件和会议精神,形成浓厚的计生宣传氛围。

  2、认真抓好基础性工作,加强孕情跟踪管理服务。扎实开展妇检工作,提升妇检率;严格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千方百计减少计划外生育现象发生,稳定全县低生育水*。

  3、全面推行流动人口“两个模式”管理,加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力度;以__镇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大清理活动,摸清实情,防止出现计生管理死角和盲区。

  4、全面开展大清查,大落实行动。对政策外生育对象,严格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同时严格按政策法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5、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定期召开部门联*会议,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6、实现抓人口计生工作与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有机结合,狠抓效能建设,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人口计生健康发展。

  7、打牢基层网络网底,配齐配强村专干和中心户长。

  8、常年开展清理活动,不断形成高压态势,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半年总结 5

  人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xx年上半年我县的人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在市人口***的科学指导下,在县人口***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乡镇人口计生信访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我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全局稳定目标。20xx年上半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未发生进京赴省、市集体**、越级**,为“全面提速,创建和谐拓城”的发展目标保了驾护了航。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各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20xx年上半年我县人口计划生育信访事项共23起,其中领导接访4起,来信1起,来访6起,来电10起,立案1起,结案1起,。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几点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一、加强领导,规范完善制度,建立工作新机制

  20xx年初,人口***党组对信访工作做了认真的研究,对20xx年的信访工作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领导;制定了明确的目标,指出了工作方向,全力确保我县的人口计划生育大局稳定。共规范完善了畅通信访渠道制度、信访事项受理制度等14项规范性工作制度,全面系统规范了我县的人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制度,率先全面实现了人口计生信访工作长效新机制。

  二、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健全全县乡村人口计划生育信访联络员网络

  我们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大小标语、漫画、各级信访联络员、重大节日、各种**大张旗鼓的宣传“一法三规二条例”等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使全县育龄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做到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主动履行应尽的人口计划生育法律义务。并合理指导育龄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不明白、不理解的事项,到县人口***反映、咨询。我们通过全县人口计划生育信访联络员网络,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全县人口计划生育不稳定信息,做到及时解决处理各种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我县的各个乡镇,各个行政村都配备有一名专(兼)职人口计划生育信访联络员,我们对全县的人口计划生育信访专(兼)职信访联络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政策法规知识,加强业务能力,并坚持每月一次的信息交流;上报信访排查处理信息,使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浮出水面,及时得到解决。消除**源。全县统一制作了信访明白卡、信访预约卡,为信访群众提供了理体贴的方便;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极大的促进了工作。

  三、对信访者户,采取委领导包案,合理引导与安抚慰

  问相结合的原则,做好信访者户的稳定工作

  我们对信访老户专门登记造册;采取委领导包案,合理引导,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及时进行解决,并采取安抚慰问的工作方法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运用各种办法,做好他们的稳定工作,使信访老户能够自愿停访。

  四、加强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避免越级信访、重访、集体**事件发生

  我们对所有的立案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实事求是的调查。本着法律面前人人*等的原则,对反映的违法违纪现象,一经查实;按照法律法规,坚决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在案发地公示20天,授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属于咨询的当场依照法律法规做出解释,属于举报的只查不转,属于反映其它问题的,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解决问题。

  我县的人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有个别亟待解决的问题。分析原因,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个别乡镇计生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二仍有政策外生育现象。

  三个别乡镇计生办在行政行为中仍有不规范行为。

  四个别乡镇对落实奖励优惠优待政策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能及时兑现现象。

  根据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在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在工作中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人口计生信访队伍战斗力。坚持举行每月一次的信访工作人员例会,坚持好信访信息交流。

  二、继续加强“一法三规二条例”的宣传,使育龄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及时掌握信访户的动向,作好工作,息诉停访,使他们安心的生产、生活,坚持合理引导与安抚慰问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四、坚持领导接访、批阅、包案,提高办案质量,对于举报查实的案件,坚持处理到位并公示。

  五、将工作重点放到基层,经常深入基层,调查走访,排除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避免越级**、集体**、重访现象发生。

  六、继续发挥人口计生信访长效工作机制的作用;使全县的人口计生信访事项能够发现的早、处理的好、稳定的了。

  县人口***信访股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通用五篇(扩展9)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精选五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和“两种人口”“四同”的工作理念,以粤海区争创全省计生工作一类区和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契机和动力,按照“全面发动、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强化服务”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决策和协调力度以及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等措施,从而在我镇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格局,同时较好地维护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在现居住地的计生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XX镇*几年来经济逐年递增发展,外来人员也相应的增加,镇党委、**高度重视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明确责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来人员在创造财富的同时,**有责任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服务。镇**每年与各村(居)、兼职责任单位签订《XX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部位和单位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四同”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权”执行力度。各部门和单位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自身单位的职能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制订本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按计生兼职责任单位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加强协调。

  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上,与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的工作要求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矛盾。不论对这些矛盾的看法是否一致,协调的过程、结果,都有赖于党委、**的协调工作。镇人大主任、党委委员赵洁萍同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她的'努力下,派出所、学校、医院等兼职单位,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要求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支持,使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这一措施得到更好的实施。

  三加大投入。

  党委、**在*几年,每年都增加计生经费,大致是每年递增20%,至20xx年已是150多万元;同时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购置B超机、妇科治疗仪、乳腺检查仪等医疗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在国家实行免费项目前多年,我镇已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实行免费。

  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是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管理,即各职能部门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中,落实自己的责任,逐级负责,明确责任,互相配合。

  一职能部门。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不同,按照珠计生领导小组[2001]09号《关于转发市10个计生兼职委员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本职能部门的职责,实行“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制度,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探索构建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综合治理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依归,三位一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综治—服务干预模式,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专职部门。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单位,在抓政策的落实方面上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制订工作计划。把握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这个关键,以参与优质服务一类地区创建、“关爱女孩行动”“爱滋病防治”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弘扬计生精神这等活动为契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机会让计划得以真正落实。

  2、开展宣传活动。计生工作“三为主”即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中,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我镇多次组织人员上街进行宣传或生殖健康咨询活动;结合二个试点工作,将宣传活动办进工厂、企业,将计生政策、生殖保健宣传溶入到工厂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当中,使广大员工对安全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相应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个人、社会都从中得到收益,更可喜的是,有部分工厂已将计生政策作为员工岗前培训的一个内容,令计生宣传更为及时、有效。

  举办宣传活动,最重要的是群众的参与。我们开展活动,群众都踊跃参加,包括文艺演出的表演者,都是自愿报名的;到工厂举办了宣传及生殖健康讲座,提供计生宣传资料、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都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3、开展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从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愿望出发,以“三查一服务”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结合计划生育“普查普治”工作,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提倡进村入户、主动上门服务,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实行“四同”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管理,建立“以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机制,实行分类管理,明确重点管理人群是已婚育龄女、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的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服务。

  4、完善计生档案资料。资料的分类管理、存档也是计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求各村、居在*时的经常性工作中,按区计生局的要求,收集、分类、保存资料,并做好信息通报、反馈工作。

  5、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计生协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在计生管理中发挥“三自”作用。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经多方努力,再成立了新里程、仕大服装厂计生协会。

  6、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在现有基础上加强计生专业队伍业务培训,结合工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在计生例会上进行分析,互相交流,集思广益,在更好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工作效率;二是增配计生指导员,根据珠金计生领导小组办[20xx]16号文的精神,区委常委会议决定,同意我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我办将原市统一招聘的指导员陈宗荣、沈福元二位同志纳入工作站编制,另再增加一男一女人员,合共四个编制人员,现已全部在岗开展工作。

  7、发扬计生人精神。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下开展,当中有一支专职的计生队伍,她们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计生人精神,团结一致工作在第一线。在去年6月份全省统一对流动人口进行清查验证的行动上,广大计生工作者对“计生人精神”作了一个贴切、真实的演译,从分管领导至指导员,不分白天黑夜、忘我工作;不少同志白天在打针,晚上的清查中又见到了他们的身影,靠着“计生人精神”,无怨无悔地工作,目的是为了将工作做好,在省的考核中交出满意的答案。

  20xx年我镇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距离,如管理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等,导致流动人口意外怀孕率偏高,不符合优质服务区的要求。希望在上级计生部门的指导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新一年创造新的成绩。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和“两种人口”“四同”的工作理念,以粤海区争创全省计生工作一类区和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契机和动力,按照“全面发动、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强化服务”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决策和协调力度以及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等措施,从而在我镇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格局,同时较好地维护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在现居住地的计生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XX镇*几年来经济逐年递增发展,外来人员也相应的增加,镇党委、**高度重视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明确责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来人员在创造财富的同时,**有责任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服务。镇**每年与各村(居)、兼职责任单位签订《XX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部位和单位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四同”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权”执行力度。各部门和单位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自身单位的职能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制订本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按计生兼职责任单位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加强协调。

  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上,与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的工作要求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矛盾。不论对这些矛盾的看法是否一致,协调的过程、结果,都有赖于党委、**的协调工作。镇人大主任、党委委员赵洁萍同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她的努力下,派出所、学校、医院等兼职单位,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要求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支持,使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这一措施得到更好的实施。

  三加大投入。

  党委、**在*几年,每年都增加计生经费,大致是每年递增20%,至2004年已是150多万元;同时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购置B超机、妇科治疗仪、乳腺检查仪等医疗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在国家实行免费项目前多年,我镇已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实行免费。

  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是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管理,即各职能部门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中,落实自己的责任,逐级负责,明确责任,互相配合。

  一职能部门。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不同,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本职能部门的职责,实行“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制度,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探索构建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综合治理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依归,三位一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综治—服务干预模式,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专职部门。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单位,在抓政策的落实方面上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制订工作计划。把握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这个关键,以参与优质服务一类地区创建、“关爱女孩行动”“爱滋病防治”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弘扬计生精神这等活动为契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机会让计划得以真正落实。

  2.开展宣传活动。计生工作“三为主”即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中,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我镇多次组织人员上街进行宣传或生殖健康咨询活动;结合二个试点工作,将宣传活动办进工厂、企业,将计生政策、生殖保健宣传溶入到工厂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当中,使广大员工对安全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相应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个人、社会都从中得到收益,更可喜的是,有部分工厂已将计生政策作为员工岗前培训的一个内容,令计生宣传更为及时、有效。

  举办宣传活动,最重要的是群众的参与。我们开展活动,群众都踊跃参加,包括文艺演出的表演者,都是自愿报名的;到工厂举办了宣传及生殖健康讲座,提供计生宣传资料、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都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3.开展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从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愿望出发,以“三查一服务”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结合计划生育“普查普治”工作,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提倡进村入户、主动上门服务,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实行“四同”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管理,建立“以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机制,实行分类管理,明确重点管理人群是已婚育龄女、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的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服务。

  4.完善计生档案资料。资料的分类管理、存档也是计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求各村、居在*时的经常性工作中,按区计生局的要求,收集、分类、保存资料,并做好信息通报、反馈工作。

  5.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计生协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在计生管理中发挥“三自”作用。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经多方努力,再成立了新里程、仕大服装厂计生协会。

  6.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在现有基础上加强计生专业队伍业务培训,结合工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在计生例会上进行分析,互相交流,集思广益,在更好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工作效率;二是增配计生指导员,根据珠金计生领导小组办[2004]16号文的精神,区委常委会议决定,同意我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我办将原市统一招聘的指导员陈宗荣、沈福元二位同志纳入工作站编制,另再增加一男一女人员,合共四个编制人员,现已全部在岗开展工作。

  7.发扬计生人精神。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下开展,当中有一支专职的计生队伍,她们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计生人精神,团结一致工作在第一线。在去年6月份全省统一对流动人口进行清查验证的行动上,广大计生工作者对“计生人精神”作了一个贴切、真实的演译,从分管领导至指导员,不分白天黑夜、忘我工作;不少同志白天在打针,晚上的清查中又见到了他们的身影,靠着“计生人精神”,无怨无悔地工作,目的是为了将工作做好,在省的考核中交出满意的答案。

  20xx年我镇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距离,如管理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等,导致流动人口意外怀孕率偏高,不符合优质服务区的要求。希望在上级计生部门的指导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新一年创造新的成绩。

  xx社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现辖区内有外来人员1500人,育龄妇女543人,已婚育妇410人,持有婚育审检382人,持证率82%。信息*台共通报405人,回复反馈239人。建立用工单位、店面、私房业主租出签订机制,与《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书》签4份,与《店面计生管理责任书》签80份,与《私房出租户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书》签531份。本社区流出28人,其中育妇10人,已婚育妇7人,男、女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审检证14本,并签订“四个一”合同,做好每个月的变动数据,做好月报表和各种有关流动人口报表。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一下:

  一、流入外来人口管理工作

  为了做好辖区流动人口的工作,社区人员做到勤走、勤问、勤变动,能配合联防站、下街民警、中心户长入户进行摸底。对流入人员做好有关计生宣传,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每月及时对社区私房出租户、用工单位,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开具催验通知书,对于重点对象育龄妇女查验有关证件、准生证等。有效的计生证明,对已婚育妇未办理《婚育证》进行信息*台通报,对现居地落实节育、出生、持证的对象通报其户籍所在地,起到共同管理。

  二、宣传

  社区对流入人员分发计生宣传材料1400多份,制作计生墙报栏,及时更新内容方便流动人口宣传阅览,制作红布条宣传标语3条,张贴流动人口宣传标语,对辖区内企业开元包袋厂组建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每月计生负责人参加计生例会,汇报当月的变动情况。并经常组织开元包袋厂的员工学*以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优教的咨询活动;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和生殖保健常识,提高防范艾滋病、避孕、优生优育的自觉性,增强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

  三、优质服务

  开展创建活动,推进优质服务,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职能,体现执政为民的需要。

  社区能免费为流动人口育妇开具“两查”证明,并组织妇科病检查,免费提供了避孕药具。并出具免费“四术”证明让流入育妇到指导站落实避孕措施,组织外来人员参加社区人口学校的培训班。动员11对持证未育的流动对象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测。

  社区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把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作为社区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大事、实事。形成重要共识,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优质服务“六好”标准,落实领导责任和职责,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改革,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必要的物质条件,为推动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氛围。

  四、流出人员管理工作

  本社区在中心户长入户宣传教育,分发宣传材料,让外出人员懂得要外出时能到社区来办理外出的有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到办理“四个一”合同,能签责任书,对外出已婚育妇能按时寄回每季度“双查”证明。

  五、存在问题

  我们社区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外来人员多,流量大在管理上存在着困难。我们该如何管理好,更好的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要加强对流动的宣传做好、做到位,使外来人员流入时懂得到社区登记,并可享受哪些优质免费服务。更要对私房出租户主的管理宣传,使房主懂得配合社区做好登记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3

  20xx年,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口***的指导下,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认真分析形势,提升认识,加强基层基础,突出重点难点、狠抓落实,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一)跨省、省内流动情况

  1.跨省、省内流出人口总数为16387人,其中:男性8837人,女性7550人。

  2.跨省、省内流入总人数75人,其中;男性31人,女性44人。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1.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机制。我县建立及调整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37个,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建立了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

  2.建立密切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多方共赢的综合治理机制。县委县人民**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劳动保障、**、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与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密切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多方共赢的综合治理机制。主要方式有: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信息通报制度、联合开展督查或专项治理等工作。

  3.相关部门主动履行职责。相关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流动人口宣传服务等活动。

  4.加强组织保障和经费投入。一是落实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流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一级有专兼职人员具体从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县**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实有人口总数,并按户籍人口标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足额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财政保障了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经费;三是启动流动人口一孩子生育服务登记网络*台。为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统一采购了37台高拍仪,现已投入使用。

  5.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其中。明确规定房屋出租户有依法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全面实行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日常工作之中。

  6.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县级相关部门领导、乡镇分管领导、计生专干、服务站人员参加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新条例》学*培训会。印发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资料3万余份。

  (二)为流入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1.免费服务。一是跨省、省内流入育龄妇女34人,已婚育龄妇女33人。在本省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手术2人,在本省查环查孕10人,在我县参加查环查孕10人;二是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向流动育龄群众公布辖区内指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地址、服务项目及联系电话;三是为符合条件的流入已婚育龄群众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是向流动已婚育龄群众免费发放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五是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设立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点;六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还将避孕药具打包发放到社区,由社区直接为有需求的流动已婚育龄群众提供免费送药具上门服务;七是为避免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的麻烦,通过信息*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信息反馈率达到90%,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90%;八是每年为流入本县的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二次免费“三查”服务活动,实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和户籍地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九是免费为流动人口组织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36次;十是开展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络管理登记,在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已办理一例。

  2.证件的办理。一是20xx年度,省内、省外流出育龄妇女总数7550人,累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420份,办正率89%,流入人口验证率95%。

  (三)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十项措施。全县计生部门通过各种宣传阵地,公布咨询电话、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知识、技术服务等信息。保持了流动育龄群众诉求畅通。县乡计生工作人员坚持依法行政,及时解决流动育龄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几年来全县无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无流动人口信访、投诉案件。

  三、创新工作

  (一)加强宣传动员

  在示范点组织召开房东及流动人口会议,明确十二户联勤工作机制的目的和作用,按照公*对待,全面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提高流动人口的认识,引导大家积极参于,营造创建活动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细化摸底调查

  在城郊社区北井坝组开展了入户登记,建立了流入人口的信息档案,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做到四个清楚,楼房出售及入住情况清楚,已住户的家庭结构清楚,已入住户已婚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和计生个案信息清楚,小区及街面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清楚。

  (三)完善“十二户联勤”工作制度

  大力推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工作机制,由相邻的十二户组成一个联勤小组,每一个联勤小组推选一名组长,负责该小组的日常联络和监督管理,督促每月值班户履行职责。同时要求与十二户联洁,十二户联防相互衔接,搞好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

  (四)加强查验办证、规范制度上墙

  在入户登记过程中,对流入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查验,未办理者要求15日内主动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同时与流入地已婚育龄妇女签订了服务协议。对每一个联勤小组实行了名单和制度上墙,确保小组和户每月能按制度办事。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居住分散,具体情况难以掌握;二是流入地查验《婚育证》不严,造成流出地办证不及时;三是流动人口在逐年增多,流出、回流变动频繁,不能及时完善*台数据,计生干部管理难度增大;四是流动人口中非婚生育人数也逐渐增多,造成生育漏统。

  五、下年打算

  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为了更好地完成下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目标,我们将以政策宣传、优质服务作为经常性工作,完善各项制度,搞好流入人口技术服务与管理工作,使流入人口在我县范围内能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上一个台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4

  xx社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现辖区内有外来人员1500人,育龄妇女543人,已婚育妇410人,持有婚育审检382人,持证率82%。信息*台共通报405人,回复反馈239人。建立用工单位、店面、私房业主租出签订机制,与《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书》签4份,与《店面计生管理责任书》签80份,与《私房出租户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书》签531份。本社区流出28人,其中育妇10人,已婚育妇7人,男、女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审检证14本,并签订“四个一”合同,做好每个月的变动数据,做好月报表和各种有关流动人口报表。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一下:

  一、流入外来人口管理工作

  为了做好辖区流动人口的工作,社区人员做到勤走、勤问、勤变动,能配合联防站、下街民警、中心户长入户进行摸底。对流入人员做好有关计生宣传,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每月及时对社区私房出租户、用工单位,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开具催验通知书,对于重点对象育龄妇女查验有关证件、准生证等。有效的计生证明,对已婚育妇未办理《婚育证》进行信息*台通报,对现居地落实节育、出生、持证的对象通报其户籍所在地,起到共同管理。

  二、宣传

  社区对流入人员分发计生宣传材料1400多份,制作计生墙报栏,及时更新内容方便流动人口宣传阅览,制作红布条宣传标语3条,张贴流动人口宣传标语,对辖区内企业开元包袋厂组建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每月计生负责人参加计生例会,汇报当月的变动情况、并经常组织开元包袋厂的员工学*以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优教的咨询活动;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和生殖保健常识,提高防范艾滋病、避孕、优生优育的自觉性,增强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

  三、优质服务

  开展创建活动,推进优质服务,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职能,体现执政为民的需要。

  社区能免费为流动人口育妇开具“两查”证明,并组织妇科病检查。并出具免费“四术”证明让流入育妇到指导站落实避孕措施,组织外来人员参加社区人口学校的培训班。动员11对持证未育的流动对象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测。

  社区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把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作为社区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大事、实事。形成重要共识,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优质服务“六好”标准,落实领导责任和职责,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改革,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必要的物质条件,为推动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氛围。

  四、流出人员管理工作

  本社区在中心户长入户宣传教育,分发宣传材料,让外出人员懂得要外出时能到社区来办理外出的有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到办理“四个一”合同,能签责任书,对外出已婚育妇能按时寄回每季度“双查”证明。

  五、存在问题

  我们社区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外来人员多,流量大在管理上存在着困难。我们该如何管理好,更好的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要加强对流动的宣传做好、做到位,使外来人员流入时懂得到社区登记,并可享受哪些优质免费服务。更要对私房出租户主的管理宣传,使房主懂得配合社区做好登记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和“两种人口”“四同”的工作理念,以粤海区争创全省计生工作一类区和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契机和动力,按照“全面发动、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强化服务”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决策和协调力度以及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等措施,从而在我镇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格局,同时较好地维护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在现居住地的计生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XX镇*几年来经济逐年递增发展,外来人员也相应的增加,镇党委、**高度重视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明确责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来人员在创造财富的同时,**有责任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服务。镇**每年与各村(居)、兼职责任单位签订《XX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部位和单位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四同”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权”执行力度。各部门和单位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自身单位的职能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制订本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按计生兼职责任单位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加强协调。

  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上,与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的工作要求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矛盾。不论对这些矛盾的看法是否一致,协调的过程、结果,都有赖于党委、**的协调工作。镇人大主任、党委委员赵洁萍同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她的努力下,派出所、学校、医院等兼职单位,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要求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支持,使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这一措施得到更好的实施。

  三加大投入。

  党委、**在*几年,每年都增加计生经费,大致是每年递增20%,至20xx年已是150多万元;同时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购置B超机、妇科治疗仪、乳腺检查仪等医疗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在国家实行免费项目前多年,我镇已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实行免费。

  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是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管理,即各职能部门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中,落实自己的责任,逐级负责,明确责任,互相配合。

  一职能部门。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不同,按照珠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市10个计生兼职委员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本职能部门的职责,实行“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制度,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探索构建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综合治理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依归,三位一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综治—服务干预模式,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专职部门。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作为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单位,在抓政策的落实方面上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制订工作计划。把握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这个关键,以参与优质服务一类地区创建、“关爱女孩行动”“爱滋病防治”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弘扬计生精神这等活动为契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机会让计划得以真正落实。

  2、开展宣传活动。计生工作“三为主”即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中,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我镇多次组织人员上街进行宣传或生殖健康咨询活动;结合二个试点工作,将宣传活动办进工厂、企业,将计生政策、生殖保健宣传溶入到工厂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当中,使广大员工对安全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相应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个人、社会都从中得到收益,更可喜的.是,有部分工厂已将计生政策作为员工岗前培训的一个内容,令计生宣传更为及时、有效。举办宣传活动,最重要的是群众的参与。我们开展活动,群众都踊跃参加,包括文艺演出的表演者,都是自愿报名的;到工厂举办了宣传及生殖健康讲座,提供计生宣传资料、和技术服务,都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3、开展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从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愿望出发,以“三查一服务”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结合计划生育“普查普治”工作,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提倡进村入户、主动上门服务,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实行“四同”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管理,建立“以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机制,实行分类管理,明确重点管理人群是已婚育龄女、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的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服务。

  4、完善计生档案资料。资料的分类管理、存档也是计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求各村、居在*时的经常性工作中,按区计生局的要求,收集、分类、保存资料,并做好信息通报、反馈工作。

  5、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计生协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在计生管理中发挥“三自”作用。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经多方努力,再成立了新里程、仕大服装厂计生协会。

  6、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在现有基础上加强计生专业队伍业务培训,结合工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在计生例会上进行分析,互相交流,集思广益,在更好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工作效率;二是增配计生指导员,区委常委会议决定,同意我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我办将原市统一招聘的指导员纳入工作站编制,另再增加一男一女人员,合共四个编制人员,现已全部在岗开展工作。

  7、发扬计生人精神。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下开展,当中有一支专职的计生队伍,她们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计生人精神,团结一致工作在第一线。在去年6月份全省统一对流动人口进行清查验证的行动上,广大计生工作者对“计生人精神”作了一个贴切、真实的演译,从分管领导至指导员,不分白天黑夜、忘我工作;不少同志白天在打针,晚上的清查中又见到了他们的身影,靠着“计生人精神”,无怨无悔地工作,目的是为了将工作做好,在省的考核中交出满意的答案。

  20xx年我镇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距离,如管理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等,导致流动人口意外怀孕率偏高,不符合优质服务区的要求。希望在上级计生部门的指导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新一年创造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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