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引进合同 (菁华5篇)

首页 / 合同 / | 合同

技术引进合同1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略)

  附件一B合同材料目录(略)

  附件一C合同设备目录(略)

  附件二资料目录(略)

  附件三

  技术支持

  转让方根据被转让方的要求可以派遣各类技术人员进行生产人员管理,促使整个工厂运转正常,并在该组织内监察全部产品的质量。担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在该领域将完全胜利且富有经验,他们会帮助并全力负责有关方面的工作。下列技术人员也将同样提供服务:工程技术生产助理、制造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管理人员(经理)、电子工程师和销售人员,下面就上述人员的责任进行说明。

  工程技术生产助理应完全掌握产品组装和测试方法,他将全权负责有关从最初到最高级___技术方面的事务,并在生产过程中对具体工序进行测试、校准。任何有关产品安装和测试的问题应提交工程技术生产助理评议解决。

  制造工程师应熟知组装过程中的各个方面,他将决定编码颜色的可用性和使用,便于掌握的生产辅助工具及有助于提高组装效率的标准化工序。任何有关组装生产工序的问题应尽快提交制造工程师评价解决,不让产生的任何问题导致停产。

  质量工程师应精通与产品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及产品工艺检查有关的所有领域,他将制定并实施具体的质量计划,并对工艺方面的问题进行量化,与关键工艺和产品人员就这些问题商议解决办法。销售人员素质问题应提交质量工程师并采取措施保证他们的素质,总之,他将负责全部产品的质量和故障消除。

  管理人员(经理)应负责全部的组装操作及上述各人员负责工作,协助他们尽力支持工厂生产出所能实现的最好产品。

  如果纯粹由于转让方错误的技术指导引起合同产品及合同设备损坏,转让方将负责维修,更换及发运损坏的合同设备或合同产品。

  下列几项内容将包括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支持中:

  1.为实施合同,转让方将派遣熟练、健康及胜任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提供技术支持。他们到达及离开合同工厂的确切日期应由双方根据合同材料组装和测试的实际进度商议确定。

  2.转让方技术人员应向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就合同材料的组装、测试、检查及操作原理进行技术指导。

  3.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应帮助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技术支持期间在合同工厂培训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

  4.转让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持费用见合同第三章,转让方应对其技术人员展开第三章规定的技术支持活动提供交通,信食宿费。被转让方将支付转让方技术人员附加技术服务的来回交通费。

  5.转让方技术人员前往*一个半月前,转让方应用电传、传真或电挂把转让方技术人员的资料包括姓名、性别、生日、国籍、专业及公司名通知被转让方,以使被转让方帮助办理签证。

  6.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前往*的7天以前,应用电传、传真或电挂把转让方技术人员的姓名,到达时间及飞机航班通知被转让方。

  7.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前往合同工厂以前,双方应共同商讨并确定一个技术服务的工作日程,而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应该根据合同工厂的安排和双方确定的工作日程展开技术支持。

  8.在合同工厂期间,技术人员的工作期限应该从他们到达合同工厂的那天算起直到他们离开合同工厂那天为止。

  9.被转让方应免费向转让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所必需的工具及合适的办公室。

  10.被转让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章、条例和*俗帮助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安排办理技术支持所必须的工具及仪器的进出口手续。

  11.被转让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合同工厂逗留期间的人身安全。

  12.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在合同工厂提供必要的通信设施,诸如电话、电传及传真,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3.转让方应对管理和组织提出建议。双方必要及重要的联络渠道将建立起来。

  转让方应提供下列技术支持:

  (1)制造工程师各阶段___天

  (2)质量工程师各阶段____天

  (3)管理人员各阶段至少每月___天

  (4)电子工程师总共_____天

  附件四

  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1.转让方在培训开即前3个月应向被转让方提交一份初步培训计划。双方应在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前往培训地点之前商讨并制定一个最终的培训计划。由转让方主持的技术培训应根据双方制定的培训计划展开。

  2.转让方应免费向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所必需的工具,技术资料及合适的办公室。住宿由转让方安排。

  3.转让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被转让方逗留期间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4.培训费用见合同正文第三章。

  5.培训开始前一个半月,被转让方应以电传、传真或电报通知转让方关于被转让方技术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专业,以使转让方协助办理他们的签证。

  6.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应遵守转让方国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培训所在地工厂的规章制度。

  7.培训应根据合同的实施计划分阶段进行。具体的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8.培训语言为英语,所有技术资料为英语。

  9.各阶段培训中,被转让方人员不变(不能在培训期间更换人员)。

  10.培训将按照预定时间表完成。

  11.任何附加培训将在第一轮培训结束后决定,并应单独谈判。

  12.所有培训都将由转让方的____人员在转让方生产工厂进行。

  13.被转让方受训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经验,英语流利,技术熟练。

  14.被转让方人员在转让方工厂受训后,将负责培训被转让方工厂的人员。

  15.被转让方工厂的生产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经验。

  16.被转让方将支付其培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转让方将负责被转让方培训人员在培训地的交通。

  (人员要求、培训项目及时间表略。)

  附件五

  补充商务条款

  1.检查

  转让方应有权派遣其有资格的人员或指定的代表访问合同工厂或其他存有关于被转让方、合同工厂或其他相关公司、代理商或组织的书籍和记录的场所,并有权审阅、查核这类记录中关于合同工厂组装的各种合同产品每台整机的质量、可靠性及符合验收标准的程度的信息。

  2.技术服务费率

  如果被转让方要求进行额外的技术培训,对技术文件、合同设备、合同材料和软件进行补充咨询或在合同工厂为被转让方组装工作提供其他支持等额外的技术服务,转让方应对所要求的专门的技术服务提供报价或提供一段合理期限的现场技术服务。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年内,对此种支持的费率将是: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每人每天___美元,外加技术服务人员从其常规办事地点到合同工厂的商务级来往旅行费用。对于来自*境外的技术服务人员,被转让方将支付该技术服务人员到合同工厂的一天旅行费及回到其常规办事地点的一天旅行费。____年期限以后,合同合作方将根据类似产业的技术服务费协商出一个附加技术服务的费率。

  附件六

  合同产品的转让方商标和被转让方商标

  只有经转让方预先书面批准,被转让方才能在合同产品中使用下列转让方商标之一:

  ┌───────┬─────────┬────┬───────────┐

  │ 转让方商标 │在*的登记号│类别│ 在*的生效日期 │

  ├───────┼─────────┼────┼───────────┤

  │││││

  ├───────┼─────────┼────┼───────────┤

  │││││

  ├───────┼─────────┼────┼───────────┤

  │││││

  ├───────┼─────────┼────┼───────────┤

  │││││

  └───────┴─────────┴────┴───────────┘

  被转让方还应在其全部合同产品上标出如下“附注”:

  注:经_____公司许可,由*______厂制造

  附件七合同材料价格(略)

  附件八

  合同设备的保证

  1.____保证其___材料和工艺完好无损,保证期为从装运日算起____个月,或最终验收通过后_____月。

  2.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应有______个月的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完成那天算起。

  3.被转让方负责指出初步的故障线索,负责硬件、固件及软件的搬动、更换及把出现故障的机器用防损包装运到转让方指定的维修地。

  4.在转让方维修地维修或更换出故障的____合同设备在整个保证期内是免费的。

  5.把_____合同设备邮寄、空运或以其它运输方式发运到指定的转让方维修地,所化费用由被转让方承担;维修件或更换件运回被转让方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6.在保证期内发生故障,转让方应免费在保证期内或维修或更换该_____合同设备。所维修或所更换的项目保证期顺延相同一段时间,转让方通过更换所获得的故障件将是转让方的财产。被转让方唯一的补偿及义务是不再索回送去维修或更换的____合同设备。

  7.本保证不包括:

  7.1故障、损坏或失灵源自____。

  7.1.1鷂____合同设备使用不当。

  7.1.2使用失误、事故、疏忽,环境或现场条件不符____合同设备指标。

  7.1.3不经认可任意维修、改造或在____合同设备内换用未经认可的部件。

  7.1.4不可抗力事故

  7.1.5不经转让方认可,擅自安装、优化或把____合同设备从原安装位置移开。

  7.1.6天线、线路或互连设施任何部分的失灵。

  7.1.7被转让方不依据转让方的设备及软件维修协议维护___;或没有按照一位或数位有关培训完**员的指导,及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其他维修。

  7.18把____合同设备从被转让方运送给转让方途中所遭的损坏。

  8.本书面保证由转让方提出,只限于最初购买方,并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经转让方书面认可,本保证的有效条款可以提供给用户。

  9.本保证将取代所有其他具体排除的保证,无论是明确的还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为一个特殊目的所含的商用性和适用性保证。转让方不对间接的,事故性的,特殊的重大损坏负责;但是,如果任何适用本协议的司法法律不允许这类损坏完全不受指控,那么本条款应如此理解,即有必要给予转让方任何指控的全部有利方面或者这类法律所允许的对上述损坏指控的限制。另外,转让方只对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负责,并明确表示不对____承担责任。

  (合同产品保证由被转让方提供给用户。)

  附件九

  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

  为保持合同简洁与一致,关于合同与附件是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所有定义均适用于此。

  1.范围

  根据上述确定的合同,除了交换测试软件之外,用于其他转让方交付的设备中的目标代码计算机程序,将在许可证基础上由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用打印或其他可能的机器可读的形式,但不限于磁带、磁盘、纸带或只读存储器装置。被转让方将因此成为关于这些计算机程序的被转让方。转让方提供这些程序及被转让方的接受都将在下面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应依据转让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条件。

  2.计算机程序为转让方所有

  本许可证下交付的任何计算机程序原件及被转让方复制的部分或全部程序均为转让方所有。

  3.软件许可证

  为与许可证合同执行一致,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不含提成、非独占及不可转让的许可证,在转让方的所有权下转让根据以下条款与条件使用交付给被转让方的每个计算机程序(以下简称“转让程序”)。每个此类许可证授权被转让方只以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方提供的单机中使用转让程序。该许可证不可由被转让方分配,再转让或者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他方,被转让方无权复制全部或部分转让程序,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

  4.复制、保护及保密的权利

  4.1任何在此提供的转让程序可以全部或部分复制(只用于支持的目的),以打印或机器可读的形式为被转让方内部使用;但是除了无需事先获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而在一份许可证下的时候存在至多两份打印复制件或两份机器可读复制件以外,在被转让方的设备中不应备有软件复制件。

  4.2被转让方同意把转让方提供的任何有关转让程序的版权通知,包括在它部分或全部的所有同样复制件中。转让方的版权通知将以几种形式出现,包括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程序上使用版权通知并不说明该程序已经出版或以其它方式公布了。

  4.3被转让方同意对提供给它的任何形式的转让程序保密,不向任何除转让方及被转让方雇员以外的`人提供或使其获得转让程序的部分或全部。

  4.4被转让方同意在不使用时将转让程序加锁存放。

  5.期限

  5.1被转让方可在收到书面通知___个月后终止在此转让的任何许可证。

  5.2如果被转让方不遵守许可合同或附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可终止该许可证,且如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书面通知后__天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该终止即生效。

  5.3该许可证终止后,4.3条中的义务仍将存在。

  6.专有资料的退还

  在任何许可证终止后___个月内,被转让方要提供给转让方一个文件证明;表示对每个转让程序,已尽其所能与所知,除了经转让方书面同意由被转让方保留的一个用以归档的复制件外,将其原件和其它完整或部分复制的复制件,不论以何种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复制件,退还给转让方或已销毁。

  7.权力

  本文包含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该认为是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给予转让方任何专利和专利使用的许可证;除非被转让方在转让方的专利及专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独占、免提成费的许可证,也只应在转让方提供的设备中,使用该许可证提供的各转让程序。

  附件十

  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

  为保持合同简洁与一致,关于合同与附件的内容应是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定义在此均适用。

  1.范围

  根据上述确定的合同,用于合同设备的源代码计算机程序只在被授权的___人员的指导下执行许可证中授权的活动时,转让方才向被转让方在许可证的基础上交付。这些源代码程序可有多种可能的机器可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磁带、磁盘、纸带或只读存储器(ROM)装置。被转让方就此成为该计算机程序的被转让方。转让方向中被转让方交付此种程序以及被转让方接受同样的程序只在下列条件下进行,否则需经转让方书面同意。本源代码许可证适用于所有转让方提供的交换机测试软件。被转让方无权对源代码程序进行变动或修改。

  2.计算机程序为转让方所有

  本许可证中交付的计算机程序原件(包括由此更新、修改或派生的)及被转让方对全部或部分复制的拷贝,均为转让方所有。

  3.软件许可证

  为保持许可证合同执行的一致,转让方按本许可证规定的条件与条款在转让方版权下,给予被转让方无提成、非独占、不可转让的许可证,以使用交付给被转让方的每个计算机程序(下文称作“源代码程序”)。转让软件许可证费见第三章。该许可证不可由被转让分配,再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被转让方无权全部或部分复制源代码程序,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条款与条件,被转让方必须只从___购买所有必需的专用测试设备、进行培训并获得技术服务。

  4.保护及保密

  4.1被转让方同意将源代码程序在不使用时加锁保存。

  4.2被转让方同意对提供给它的源代码程序保守机密,不对任何除转让方及被转让方雇员以外的人提供,使其获得此源代码程序或其中一部分。

  4.3除了本文说明的之外,被转让方同意在许可证活动中不以任何方法或在任何条件下对并非确需知道的人全部或部分或通过任何媒介公开或转让源代码程序或其内容,并确保那些已知源代码的人员保护该源代码程序。

  4.4被转让方同意不尝试用任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逆向工程”发现附加的专有信息。

  4.5被转让方同意对于源代码程序及其中的信息或其部分不通过图示(不限于此)向任何第三方发表、泄露、传播、提供或以其中的其它方式使第三方得到。

  4.6被转让方如发现存在违反许可证第4节的可疑情况应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被转让方同意自费努力调查该情况。

  4.7被转让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转让方提供的专有资料和其他材料上存在的任何版权说明并不表示已对之公开。

  4.8被转让方同意安全保存源代码程序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源代码程序免于偷盗、复制和未经授权的分发、公开及传播。

  5.期限

  给予被转让方的许可证期限将从许可证合同生效之日开始,除非出现下列情况而终止,正常终止将在本许可证签署之日起十年后。

  6.终止

  6.1被转让方收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后可终止在此授予的任何许可证。

  6.2被转让方如不履行本许可证或附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可终止该许可证,且如转让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被转让方不采取行动纠正,该终止即生效。

  6.3如出现任何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转让方可立即终止本许可证。以下任何情况都构成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1)被转让方严重违反本许可证;或

  (2)被转让方不按时根据本许可证交付任何数目的欠款并在转让方给予书面通知后30天后仍不付款;或

  (3)根据*法律被转让方宣布破产或停止业务活动;或

  (4)被转让方停止执行本合同的活动;或

  (5)在*或公众授权下任何个人、机构对源代码程序或其部分进行干涉、征用、没收、处罚、强占或取走;或

  (6)控制被转让方活动的所有制,股份、权力发生实质性变化。

  *任何许可证终止后,第4节义务仍然有效。

  7.专有资料的归还

  如果转让方终止许可证,被转让方应采用任何或所有的补救措施。许可证终止后一个月以内,被转让方要向转让方提供一个关于每个源代码程序的证明文件,证明被转让方已尽其所能,尽其所知,将其原件或任何形式的复制件的全部或部分,包括在更新后的复制件退还给转让方或已销毁。

  8.许可证权力

  本文包含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认为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给予被转让方任何专利和专利使用的许可证,除非被转让方在转让方的专利及专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独占、免提成费的许可证,也只应在转让方提供的设备中使用该许可证提供的各转让程序。

  9.许可证费、提成费及税收

  对本许可证下的转让软件,其许可证的软件许可提成费、及技术文件、技术支付、技术培训的费用见本合同第三章。

  10.审查

  在强调许可证及许可证合同条款一致的情况下,转让方有权定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对所有专有资料、记录与报告,作适当的审查。该审核也包括对专有资料妥善保密措施的检查。

  附件十一合同产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二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略)

  附件十三信用证格式(略)

  附件十四各阶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五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略)

技术引进合同2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一方为*____________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转让方),另一方为__________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________(以下简称转让方)

  鉴于转让方拥有制造__________设备的专用技术,并有资格转让上述技术;鉴于转让方有权并同意向被转让方许可上述专有技术,只在__________厂使用;__________公司购买许可活动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由________厂进行许可的制造活动;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厂共同而又分别承担本合同中的义务;

  鉴于被转让方希望使用转让方的专有技术,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厂制造________设备;

  鉴于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以购买订单为形式的不同协议,以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

  鉴于该购买订单应服从于本合同有关合同材料的条件和条款;

  因此,双方授权的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此为证。

  第一章定义

  1.1 “辅配件”指大量商可购买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________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厂或转让方提供。

  1.2 “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

  1.3 “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______厂。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

  1.5 “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品”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一a.

  1.6 “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买者。

  1.7 “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一b中规定的材料,为________系统的一部分。

  1.8 “模块”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规定的__________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

  1.9 “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

  1.10 “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________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额、计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________“注册秘密专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____________“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

  1.11 “专有权利”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商标和其它知识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著作,不论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版权或已注册。

  1.12 “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提供,需经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所有软件均按附件十一a与十一b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__________________厂。

  1.13 “技术支持服务”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1.14 “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验有关,以及与合同产品的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图纸、说明、数据和其它文件。

  1.15 “技术培训”指转让方在转让方工厂和合同工厂为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和操作以及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对“合同工厂”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16 “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指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该知识和经验是转让当时生产中所使用的。“专有技术”由转让方以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合同工厂提供。

  1.17 “验收标准”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设备性能的标准。

  1.18 “合同”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1)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转让制造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

  (2)合同产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说明,分一、二、三、四、五阶段实施。

  (3)转让方同意为合同工厂确认并向其销售按当时的技术合作阶段在技术合作等级下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合同设备。合同工厂所需的合同设备目录见本合同附件一c.

  2.2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许可证和权利,使用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使用和/或销售形成的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销售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国家,下列国家和地区除外: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许可证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转售的。

  2.3转让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被转让方提供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

  2.4转让方负责派遣其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对合同设备进行验收。

  2.5转让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合同工厂技术人员的要求,使上述技术人员能掌握1.15条中确定的技术培训。

  2.6除非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另增场所,否则被转让方只能在合同工厂进行许可的合同产品制造工作。

  2.7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出售其专有模块,被转让方按转让方授权,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上述专有模块进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转让方经本合同特许生产的模块外,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专有模块。

  2.8只有事先得到转让方的书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变转让方许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产品的专用资料。这有利于专有资料的质量保证、控制和标准化。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工程费用,用以审批此改变或改进的内容。被转让方同意给予转让方许可证,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销售应用被转让方改变或改进合同材料后生产的产品。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提供关于改变或改进的足够文件,以使转让方能将此改变或改进同样包括在转让方产品中,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2.9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让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给予的任何权利。然而,为履行转让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联营公司和/或附属公司的服务。

  第三章本合同的价格

  3.1被转让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总价和提成费,以美元计价。第3.2条款中所列的价格为第一、二、三、四、五阶段的费用。合同设备价格详见附件十二。辅配件的预算性报价见附件一b,仅供参考。实际价格调整应在每次订货前由双方讨论。

  3 .2费用如下: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测试设备: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设备和工具:____________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______

  技术文件费:

  设备手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培训费:

  设备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支持服务费:

  设备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价格为c.f.r.(按1990年《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定义)________机场。

  (2)技术文件费为c.i.f(按1990年《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定义)____________机场。

  (3)合同材料价格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3提成费

  在本合同各阶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辅配件除外)价格上提取提成费。五个阶段的提成费分别为:阶段一________________;阶段二______________;阶段三________________;阶段四______________;阶段五________________.

  3.4模块价格

  转让方同意销售模块,使合同工厂能制造固定网络设备。模块价格可修改。新的模块价格应由本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付款条件

  4.1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计价。本合同中每个阶段均在该阶段开始日付款。各阶段开始日定义见本合同第17.2条。

  4.2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列条款由被转让方付给转让方:4.2.1合同设备

  被转让方收到转让方的合同设备的货物发运通知后,应在预计发运日期前30天内,以全电开的形式通过*_______银行及_______开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信用证。该信用证格式由双方商定,见附件十三,金额以美元计,为该货运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该信用证使*__________银行负有义务向受益人转让方支付所有款项,有效期截止至双方按本合同第9.1条的规定签署验收合格证后30天。

  被转让方收到货运单据后用信用证付款:

  1.转让方发运货物后,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金额的90%.

  (1)全套清洁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明“c.f.r.______________机场”,并根据本合同第6.3款标明“运费预付”,合同号和运输唛头,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总价的形式发票六份;

  (3)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5)详细包装清单一式六份;

  (6)原产地证明一式两份。

  2.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金额的______________%.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9.1条规定签署的验收证明正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2.2一至五阶段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所有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均以美元电汇,通过*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银行分行支付。根据本合同第13.2条,一切应由转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转让方预扣并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转让方,本章所列费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1.合同生效后30天内,被转让方收到下列单据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 ______%.阶段一预定的技术培训课程结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1)转让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转让方有关当局出具的信函一份,声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

  (2)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

  2.阶段2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3.阶段3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_%的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费。

  4.阶段4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的技

  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5.阶段5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阶段五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用总额应不迟于合同设备第一次预计装运前30天,电汇支付。

  4.3提成费由被转让方在一至五阶段签订合同材料购买订单后,不迟于30天向转让方电汇支付。但是,提成费和合同材料费发票单独开具。

  4.4对转让方对c.i.f条件发运的任何货物,被转让方同意,由外国保险公司出具的金额为货运值________%,投保了一切险的自行保险证明应为足够的保险凭证。保险期截止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机场。 4.5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购买订单,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被转让方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其付款条件同本合同第4.2.1规定。但有关合同材料的验收合格证规定见本合同第9.2条。而按第4.2.1.b.2所述,验收合格证参见第9.1条,在此则应参见第9.2条。

  第五章交付方式

  5.1技术文件

  5.1.1转让方cif*________机场向被转让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

  5.1.2当技术文件到达*________机场后,该技术文件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即由转让方转换至被转让方。

  5.1.3 ________机场在技术文件空运提单上所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

  5.1.4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前一星期,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预计启运日期、大概包数、大概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发运日期、空运提单号、包(件)数量和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指定的*境内内陆货运公司,并在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下列单据用dhl或快件寄给被转让方及合同工厂:

  1.两份技术文件空运提单;

  2.两分技术文件装箱单。

  5.1.5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用英文写就。

  5.1.6转让方提供给被让方的技术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检验。

  5.1.7如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文件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转让方在收到被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技术文件重寄或补发给被转让方。

  5.1.8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应装在适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具防潮、防雨保护措施的包装箱内。

  装运预计日期以及重量超过__________公吨和尺寸超过___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设备的包装草图和装运危险合同设备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海运(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2.4根据合同第5.2.1款,转让方在被转让方指定的港口(或机场)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装上被转让方指定的运输工具。转让方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转交给被转让方指定的承运人后,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损失风险、所有权立即由转让方转移至被转让方。 5.2.5每次装运前,转让方应用电传或传真或电报尽快将下列内容通知被转让方:

  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2.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

  3.货物准备就绪日期:______

  4.总体积:________________

  5.总毛重:________________

  6.总件数: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港(或机场)______

  8.每件重量超过__________公吨尺寸超过____________立方米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总的毛重、体积、名称。

  同时,转让方用航空信、传真、快件、电传将下列票据交给被转让方,各一式六份。

  1.每大件重量超过________公吨或尺寸超______立方米后的装运草图。

  2.危险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说明,包括名称、特性、特别保护措施和处置办法。

  3.在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湿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采取特殊预防措施的说明。

  转让方还应将以上所列单据副本提交目的港所在地的*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

  5.2.6转让方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完全装上承运工具前四十八小时内,将合同号、商品名、数量、尺寸、毛重、发票以及预计到达日期,以电传或电报通知被转让方。发运前,被转让方负责办理货物保险。如因转让方未及时通知,致使货物未及时投保,由此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均由转让方承担。如系危险品(例如易爆材料),转让方应将其性质及搬运方法电告被转让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第六章包装和唛头

  6.1所有待运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都必须包装坚固,适合所选的长途运输方式及式次搬运装卸。为了确保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需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货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潮、防锈、防震、防腐蚀。被转让方与转让方承认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由精密电子组成,因此,将尽力保证这些货物有防雨、防热、防湿、防震保护。

  如被转让方要求提供长途海运用包装及无防护内陆运输和存放用包装,转让方应提供包装,费用另加。转让方对包装不当负有责任,并对因包装不慎或不当导致的锈损负有责任。

  6.2转让方应在每包散装附件上标上合同号、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主机名、附件名、安装图上附件的位置号及附件号。备件、工具和易损件部件在上述标识基础上,应再标上“备用件”、“工具”和“易损件”字样。

  6.3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包装箱相邻的四个面上,转让方应用印刷标签,以醒目的印刷体英文字标出下列内容:

  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2.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则唛头为:____________:

  3.目的地:____________

  4.收货人代号:______________

  5.装箱单号:________________

  6.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___

  7.箱号/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8.尺寸(长X宽X高;英寸/厘米)________________

  9.合同设备名称和项号:______________

  如果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重量大于等于2公吨,其重心位置和起重位置应以英文标出,并采用国际贸易中通用的适当运输标志和图案标在包装箱两侧,以便于装卸和搬运。

  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特点及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不同要求,应在其包装箱上醒目地用英文及国际贸易惯例中规定的适当符合和示意图,标上“小心轻放”、“箭头朝上”、“保持干燥”等字样。

  *无包装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应用金属标牌标出上述内容。对装在甲板上运输的大件货物,应提供充分的支撑和防震缓冲措施。

  6.5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箱内,应装有以下单据:

  1.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两份

  质量证书样本:

  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此保证并证明:

  此中所含的________产品皆为新产品;且上述产品符合所公布的技术指标。

  2.详细装箱单一式两份

  3.对必须进行组装的合同设备和部件,应有两份详细的组装图。

  6.6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装箱上应附详细装箱单两份,质量证明两份。

  第七章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1转让方应派遣熟练、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员去合同工厂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内容和期限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方声明,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足够用来培训被转让技术人员制造合同产品。

  7.2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的方便及在华的工作方便。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待遇见本合同附件三。

  7.3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支持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4被转让方有权派遣其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去转让方相关工厂培训。培训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7.5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培训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方便和培训条件。培训人员在转让方国家待遇详见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初步检验和初步验收

  8.1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保证本合同中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合同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按以下规定实施。

  8.2对所有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提供保证声明书。合同材料的保证见本合同第十章。

  8.3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内或相关阶段开始后三个月内,转让方应通知被转让方相关阶段检验和测试设备的初步计划,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转让方检验和测试的确切日期。被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______人,为期______天,去转让方工厂观看对主要合同材料的检验和测试,了解设备的包装情况,但上述检验不应严重影响正常生产。

  如发现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发现包装不当,被转让方人员有权表明意见。转让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质量。

  被转让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书。被转让方人员参与质量检验,这既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方的担保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后,被转让方对其的检验工作。

  8.4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抵达目的港或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应委托*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尽可能地对技术规格目测初检。

  检验后,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明,该证明应作为检验证据。

  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被转让方应提前4周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地点。转让方检验人员应在预定检验日期前到达上述地点。

  如果因转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派遣其技术人员去上述地点,则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在这种情况下,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应作为检验证据。

  8.5在对合同设备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检验中,若发现有任何损坏、数量短缺、规格错误,证实皆系转让方疏忽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在检验后凭*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转让方提出索赔。转让方收到附证明的索赔书后,应立即免费维修或替换损坏或短缺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最终验收检验测试

  9.1技术文件和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

  9.1.1为证明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证明转让方许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组装、测试的,转让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去合同工厂参加相应阶段合同设备的验收测试。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也应参加这些验收测试。

  9.1.2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完成验收测试。

  9.1.3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9.1.4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验收测试失败的原因,澄清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

  1.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转让方负责,则转让方应在第一次验收测试后4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被转让方负责,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其在华的食宿费用和当地交通费。

  第二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3.若因转让方的责任第二次验收测试时,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应采取各种措施并在第三次验收测试后六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三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三次验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若第二次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被转让方,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三次验收测试期间他们在华的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

  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的验收合格证,每方各执两份。

  9.1.5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继续验收测试若二个月后,还达不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将对有缺陷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性能标准的新设备。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应在合同工厂座谈讨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

  9.2合同材料的最终验收

  9.2.1合同材料每次运抵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检验。

  9.2.2转让方有权自费派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9.2.3被转让方有权应提前两周用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现场。如到了检验日期转让方未能派其人员去现场,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

  9.2.4检验后,如确定合同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与订单不符,转让方应在检验后20个工作日内接到数量短缺或不符货运要求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或合理时间内尽快根据情况,发运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i)检验顺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

  9.2.6本第九章不包括运输时及运输后出现的损坏,其补救责任在被转让方。如被转让方要求,转让方应提供合理的帮助。

  9.3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

  将每阶段首批发运的合同材料组装成首批合同产品,按照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指标,用合同设备对该首批合同产品进行测试。如该首批合同产品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即意味着合同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整机经测试符合全部技术指标,测试工作胜利完成,即可认为完成了合同产品的验收测试义务。

  第十章担保和保证

  10.1转让方保证按本合同向被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用品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为当时的技术,适用于制造合同产品;保证在本合同期间将免费向

  被转让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

  10.2若被转让方发现转让方提供的本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验收不合格,转让方应在收到被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向被转让方免费发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这应为被转让方唯一的补救措施。

  10.3各阶段合同设备验收测试胜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产品责任即成为被转让方的责任。但是如双方认为完全因为转让方提供的模块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设备不质量标准,转让方应纠正完全由转让方导致的任何缺陷。转让方承认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专有模块中,证实完全因转让方原因致使模块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过5%.

  10.4如完全因转让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转让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则转让方应为延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费率如下:

  第一至第四周,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

  自第五周起,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

  上述总罚金不应超过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迟交天数不足一周,以一周计算。

  10.5转让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规定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的义务。根据此条款缴付罚金是转让方迟交货物,被转让方因而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

  10.6如果一定阶段用的转让方的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六个月以上,完全是因转让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该情况下,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退回被转让方为该阶段所付的全部费用,并加付______%的年息。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款选择赔偿即为被转让方的唯一补救措施。

  10.7合同设备保证

  合同设备保证见本合同附件八。

  10.8软件保证

  软件保证和软件维护向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转让方软件许可证也一并提供。

  被转让方同意向最终用户销售合同产品应以最终用户执行上述软件许可证为前提。

  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测试软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指标的合同产品。转让方对合同设备软件更改或更新,如双方认为此更改或更新为被转让方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

  10.9转让方将全部非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原制造商保证书转给被转让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期应由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确定。被转让方应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维修办事处获得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和/或维修服务。保证期过后,被转让方应负责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办事处取得联系,获得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材料的服务和/或维护支持。

  所有与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一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均以照“原样”为基础提供,无保证。

  第十一章专利、商标和保密

  11.1转让方保证他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被转让方的全部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许可被转让方。对向被转让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声称:本合同中________提供的设备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辩护。如果(1)被转让方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索赔要求;(2)未经转让方同意,被转让方不派律师出庭;(3)由转让方完全控制辩护及与该索赔要求有关的全部谈判;(4)被转让方为转让方辩护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帮助,那么法庭最终裁决被转让方因此将偿付的理赔费和/或损失清偿费,由转让方付清。如果诉讼结果为禁止使用或销售________提供的设备,不向被转让方另行收费,则由________选择,或者为被转让方获取使用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权利或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专利的材料替换;或者接受对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退货,并对退回的设备,向被转让方退还原购货款价。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侵犯专利或有专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间接损失,被转让方不负有责任。

  11.2被转让方同意对转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XX年。如果上述专有技术或技术文件的部分或全部由转让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众,(前提为上述解密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那么被转让方不再受保密义务中对已泄密事项的约束。经转让方事先同意被转让方可因部件国产化需要,只将转让方技术文件的该部分内容泄密。但在转让方对此泄密授权前,为保证对其专有资料的保护,转让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密措施。

  11.3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的专有技术、技术及生产有关的注有需保密的资料,转让方应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XX年。

  11.4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被转让方无权使用附件七规定的转让方的商标或商品名称(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标或商品名称)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真诚协谈,从而决定转让方是否向被转让方销售合同模块及其组件或部件。

  11.5 a)被转让方承认“__________”及其相应的中文名称是转让方及其使用“____________”或相应中文名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称的主要特征:承认“___________ __”标志,“____________”和相应中文名或任何英语或汉语的派生词都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制造的产品的重要商标,是与该产品配套服务的重要商标。

  b)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权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转让方的商标”)所列的转让方的商标。转让方的商标只许可用于被转让方在合同工厂制造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转让方发明的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将标志的拥有或正当利润转让给了被转让方。

  c)除非由本合同授权或由转让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被转让方无权在任何产品上、广告上或在销售或促销中使用任何转让方发明的商标。

  11.6除非有关法律要求,否则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7转让方不将其专利或版权的许可证或权利授予被转让方。但是转让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专利或版权,不向被转让方提出质疑,这只限于该质疑会妨碍被转让方使用本合同给予的权利。被转让方承认任何时候专有技术均系转让方财产。

  11.8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则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9被转让方同意将许可的商标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销售的合同产品上使用。(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销售的合同产品不应含转让方的商标和/或商品名称。)

  第十二章质量标准

  12.1被转让方根据转让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场地、设施、人员和工艺规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块、备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测试合同材料成品、保证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务。

  12.2被转让方同意由被转让方实施的任何所许可的活动和被转让方使用转让方商标销售的合

  同产品,应与转让方实施的合同活动以及转让方制造的与合同产品相应的产品,质量相同、工艺相等。所有许可活动的实施应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及本合同中转让方提供的专有资料和技术支持。活动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应与转让方所进行的类似活动至少一样。为判断被转让方是否遵照并坚持本文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一切合理时间检查合同工厂、合同材料以及所许可的活动开展的方法。经转让方要求,被转让方应及时将其有关工作具代表性的样本提供给转让方,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2.3被转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质量保证常规计划。该质量保证计划应经双方同意,迟于合同鉴定后120天实施。被转让方应作缺损记录,将每季度缺损记录报送转让方。

  12.4任何时候,如转让方确定在被转让方销售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的工作未能达到转让方要求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见技术文件),转让方可将此认定书面通知被转让方,被转让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改正该缺陷,被转让方应暂停发运此有缺陷的合同产品,双方共同真诚讨论改正该缺陷的方法。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能改正缺陷,则转让方可暂停本合同给予的商标权,和/或可暂停所有许可的活动。

  12.5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发现合同产品有缺陷,在该有缺陷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对转让方商标的使用权,应立即自动暂停。

  12.6被转让方对专用资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变或改进,这只可在双方同意下进行。

  12.7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任何辅助设备,被转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该设备手册、技术文件并提供识别用于合同材料的`该元件、材料清单,以便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共同确定该元部件是否符合转让方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被转让方将向转让方提供合格的测试结果,证明该元部件符合质量和性能指标。如果转让方有书面要求,被转让方应自费提供给转让方该元部件样品,供审批。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在转让方收到合格测试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答复被转让方的报批报告;在逐项商讨后决定的合理时间内,对被转让方报批的样品给予答复。如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表示该元部件不符合转让方的质量和性能指标,则被转让方不能使用该元部件。

  12.8为保证合同材料具有满意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模块,本合同中被转让方特许生产的模块除外,且被转让方无权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块。被转让方同意只将上述模块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进许可的活动。

  第十三章税则

  13.1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根据有效的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向被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被转让方支付。

  13.2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由**根据“__________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就所得税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议”,向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转让方支付。上述协议中包含的税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向转让方征收的预扣税款应从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每次付款中报除,且应由被转让方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如果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减免全部或部分税款的文件证明,则被转让应按有关税务机构的要求,扣除调整后的金额。被转让方应在缴纳上述税后,向转让方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收据原件一份。

  13.3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征收的一切税费应由转让方支付。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14.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签约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本合同的执行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所耽误的时间。

  14.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若有的话)递交给另一方确认。不可抗力事故一经排除或消失,责任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发出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所面临的问题。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15.1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90天内,双方还不能解决此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

  15.2若通过上述友好协商双方仍解决不了争议,则应将该争议提交______商会仲裁院,由该仲裁院根据其仲裁程序,最终裁决。

  15.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15.4除非由仲裁小组裁决,否则,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5.5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各方保证均有合法的权力产生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如必要,双方应向本国*申请批准本合同,以*和__________*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本合同签字后90天内获得所必需的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挂通知对方,用信件确认已经获得所有必须的批准。

  16.2如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6.3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XX年,有效期满后除非双方同意续订,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6.5本合同为___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的任何译文无法律效力。

  16.6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组成,本合同附件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条件和条款与附件的文字发生矛盾,应以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文字为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被转让方保证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有效。

  16.7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书面修正案后生效,该修正案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所有通讯应以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和航空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6.9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或被转让方均不对意外、或间接损失负有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丧失利润或收益、资本费用、替代产品费用、设施或服务费用、停工费用。

  16.10本合同双方同意真诚执行合同,遵从一切适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离此良好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终止,所有技术文件应退还给转让方,且专有资料应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XX年。

  第十七章联络会议

  17.1为顺利实施合同,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开联络会议。

  17.2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每个新阶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双方同意,即开始合同的下一阶段。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后,且被转让方又达到了附件三中规定的阶段实际生产产量,并能同时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被转让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如到了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时间,被转让方没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应推迟该阶段起始日期,并对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费时间

  。

  17.3联络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身份规定如下:

  (1)第一次联络会议

  日期: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天内

  期限: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 __

  人数:转让方工程师__________名

  目的①项目范围检查

  ②考察场地

  (2)第二次联系会议

  日期:第二阶段开始前__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_

  人数:被转让方人员________名,合同工厂人员__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工厂

  ②深化项目

  ③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3)第三次联络会议

  日期:第三阶段开始前__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人数:转让方工程师__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场地

  ②深化项目

  ③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4)第四次联络会议

  日期:第四阶段开始前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

  人数:被转让方人员________名,合同工厂人员________名

  目的:①技术讨论

  ②深化项目

  ③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5)第五次联络会议

  日期:第五阶段开始前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_

  人数:转让方工程师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场地

  ②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第十八章法定地址

  18.1转让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18.2被转让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厂:__ 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18.3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和附件构成了双方就此合同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了先前所有的讨论、协议和陈述,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不论转让方与被转让方执行与否。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签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略)

  附件一b合同材料目录(略)

  附件一c合同设备目录(略)

  附件二资料目录(略)

  附件三

  技术支持

  转让方根据被转让方的要求可以派遣各类技术人员进行生产人员管理,促使整个工厂运转正常,并在该组织内监察全部产品的质量。担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在该领域将完全胜利且富有经验,他们会帮助并全力负责有关方面的工作。下列技术人员也将同样提供服务:工程技术生产助理、制造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管理人员(经理)电子工程师和销售人员,下面就上述人员的责任进行说明。

  工程技术生产助理应完全掌握产品组装和测试方法,他将全权负责有关从最初到最高级______技术方面的事务,并在生产过程中对具体工序进行测试、校准。任何有关产品安装和测试的问题应提交工程技术生产助理评议解决。

  制造工程师应熟知组装过程中的各个方面,他将决定编码颜色的可用性和使用,便于掌握的生产辅助工具及有助于提高组装效率的标准化工序。何有关组装生产工序的问题应尽快提交制造工程师评价解决,不让产生的任何问题导致停产。

  质量工程师应精通与产品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及产品工艺检查有关的所有领域,他将制定并实施具体的质量计划,并对工艺方面的问题进行量化,与关键工艺和产品人员就这些问题商议解决办法。销售人员素质问题应提交质量工程师并采取措施保证他们的素质,总之,他将负责全部产品的质量和故障消除。

  管理人员(经理)应负责全部的组装操作及上述各人员负责工作,协助他们尽力支持工厂生产出所能实现的最好产品。

  如果纯粹由于转让方错误的技术指导引起合同产品及合同设备损坏,转让方将负责维修,更换及发运损坏的合同设备或合同产品。

  下列几项内容将包括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支持中:

  1.为实施合同,转让方将派遣熟练、健康及胜任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提供技术支持。他们到达及离开合同工厂的确切日期应由双方根据合同材料组装和测试的实际进度商议确定。

  2.转让方技术人员应向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就合同材料的组装、测试、检查及操作原理进行技术指导。

  3.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应帮助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技术支持期间在合同工厂培训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

  4.转让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持费用见合同第三章,转让方应对其技术人员展开第三章规定的技术支持活动提供交通,信食宿费。被转让方将支付转让方技术人员附加技术服务的来回交通费。

  5.转让方技术人员前往*一个半月前,转让方应用电传、传真或电挂把转让方技术人员的资料包括姓名、性别、生日、国籍、专业及公司名通知被转让方,以使被转让方帮助办理签证。

  6.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前往*的7天以前,应用电传、传真或电挂把转让方技术人员的姓名,到达时间及飞机航班通知被转让方。

  7.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前往合同工厂以前,双方应共同商讨并确定一个技术服务的工作日程,而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应该根据合同工厂的安排和双方确定的工作日程展开技术支持。

  8.在合同工厂期间,技术人员的工作期限应该从他们到达合同工厂的那天算起直到他们离开合同工厂那天为止。

  9.被转让方应免费向转让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所必需的工具及合适的办公室。

  10.被转让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章、条例和*俗帮助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安排办理技术支持所必须的工具及仪器的进出口手续。

  11.被转让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合同工厂逗留期间的人身安全。

  12.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在合同工厂提供必要的通信设施,诸如电话、电传及传真,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3.转让方应对管理和组织提出建议。双方必要及重要的联络渠道将建立起来。

  转让方应提供下列技术支持:

  (1)制造工程师各阶段______天

  (2)质量工程师各阶段________天

  (3)管理人员各阶段至少每月______天

  (4)电子工程师总共__________天

  附件四

  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1.转让方在培训开即前3个月应向被转让方提交一份初步培训计划。双方应在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前往培训地点之前商讨并制定一个最终的培训计划。由转让方主持的技术培训应根据双方制定的培训计划展开。

  2.转让方应免费向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所必需的工具,技术资料及合适的办公室。住宿由转让方安排。

  3.转让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被转让方逗留期间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4.培训费用见合同正文第三章。

  5.培训开始前一个半月,被转让方应以电传、传真或电报通知转让方关于被转让方技术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专业,以使转让方协助办理他们的签证。

  6.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应遵守转让方国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培训所在地工厂的规章制度。

  7.培训应根据合同的实施计划分阶段进行。具体的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8.培训语言为英语,所有技术资料为英语。

  9.各阶段培训中,被转让方人员不变(不能在培训期间更换人员)

  10.培训将按照预定时间表完成。

  11.任何附加培训将在第一轮培训结束后决定,并应单独谈判。

  12.所有培训都将由转让方的________人员在转让方生产工厂进行。

  13.被转让方受训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经验,英语流利,技术熟练。

  14.被转让方人员在转让方工厂受训后,将负责培训被转让方工厂的人员。

  15.被转让方工厂的生产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经验。

  16.被转让方将支付其培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转让方将负责被转让方培训人员在培训地的交通。

  (人员要求、培训项目及时间表略。)

  附件五

  补充商务条款

  1.检查

  转让方应有权派遣其有资格的人员或指定的代表访问合同工厂或其他存有关于被转让方、合同工厂或其他相关公司、代理商或组织的书籍和记录的场所,并有权审阅、查核这类记录中关于合同工厂组装的各种合同产品每台整机的质量、可靠性及符合验收标准的程度的信息。

  2.技术服务费率

  如果被转让方要求进行额外的技术培训,对技术文件、合同设备、合同材料和软件进行补充咨询或在合同工厂为被转让方组装工作提供其他支持等额外的技术服务,转让方应对所要求的专门的技术服务提供报价或提供一段合理期限的现场技术服务。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年内,对此种支持的费率将是: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每人每天______美元,外加技术服务人员从其常规办事地点到合同工厂的商务级来往旅行费用。对于来自*境外的技术服务人员,被转让方将支付该技术服务人员到合同工厂的一天旅行费及回到其常规办事地点的一天旅行费。________年期限以后,合同合作方将根据类似产业的技术服务费协商出一个附加技术服务的费率。

  附件六

  合同产品的转让方商标和被转让方商标

  只有经转让方预先书面批准,被转让方才能在合同产品中使用下列转让方商标之一:

  转让方商标

  在*的登记号

  类别

  在*的生效日期

  被转让方还应在其全部合同产品上标出如下“附注”:

  注:经__________公司许可,由*____________厂制造

  附件七合同材料价格(略)

  附件八

  合同设备的保证

  1.________保证其______材料和工艺完好无损,保证期为从装运日算起________个月,或最终验收通过后__________月。

  2.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应有____________个月的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完成那天算起。

  3.被转让方负责指出初步的故障线索,负责硬件、固件及软件的搬动、更换及把出现故障的机器用防损包装运到转让方指定的维修地。

  4.在转让方维修地维修或更换出故障的________合同设备在整个保证期内是免费的。

  5.把__________合同设备邮寄、空运或以其它运输方式发运到指定的转让方维修地,所化费用由被转让方承担;维修件或更换件运回被转让方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6.在保证期内发生故障,转让方应免费在保证期内或维修或更换该__________合同设备。所维修或所更换的项目保证期顺延相同一段时间,转让方通过更换所获得的故障件将是转让方的财产。被转让方唯一的补偿及义务是不再索回送去维修或更换的________合同设备。

  7.本保证不包括:

  7.1故障、损坏或失灵源自________.

  7.1.1 __________合同设备使用不当。

  7.1.2使用失误、事故、疏忽,环境或现场条件不符________合同设备指标。

  7.1.3不经认可任意维修、改造或在________合同设备内换用未经认可的部件。

  7.1.4不可抗力事故

  7.1.5不经转让方认可,擅自安装、优化或把________合同设备从原安装位置移开。

  7.1.6天线、线路或互连设施任何部分的失灵。

  7.1.7被转让方不依据转让方的设备及软件维修协议维护______;或没有按照一位或数位有关培训完**员的指导,及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其他维修。

  7.18把________合同设备从被转让方运送给转让方途中所遭的损坏。

  8.本书面保证由转让方提出,只限于最初购买方,并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经转让方书面认可,本保证的有效条款可以提供给用户。

  9.本保证将取代所有其他具体排除的保证,无论是明确的还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为一个特殊目的所含的商用性和适用性保证。转让方不对间接的,事故性的,特殊的重大损坏负责;但是,如果任何适用本协议的司法法律不允许这类损坏完全不受指控,那么本条款应如此理解,即有必要给予转让方任何指控的全部有利方面或者这类法律所允许的对上述损坏指控的限制。另外,转让方只对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负责,并明确表示不对________承担责任。

  (合同产品保证由被转让方提供给用户。)

  附件九

  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

  为

  保持合同简洁与一致,关于合同与附件是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所有定义均适用于此。 1.范围

  根据上述确定的合同,除了交换测试软件之外,用于其他转让方交付的设备中的目标代码计算机程序,将在许可证基础上由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用打印或其他可能的机器可读的形式,但不限于磁带、磁盘、纸带或只读存储器装置。被转让方将因此成为关于这些计算机程序的被转让方。转让方提供这些程序及被转让方的接受都将在下面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应依据转让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条件。

  2.计算机程序为转让方所有

  本许可证下交付的任何计算机程序原件及被转让方复制的部分或全部程序均为转让方所有。

  3.软件许可证

  为与许可证合同执行一致,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不含提成、非独占及不可转让的许可证,在转让方的所有权下转让根据以下条款与条件使用交付给被转让方的每个计算机程序(以下简称“转让程序”)每个此类许可证授权被转让方只以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方提供的单机中使用转让程序。该许可证不可由被转让方分配,再转让或者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他方,被转让方无权复制全部或部分转让程序,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

  4.复制、保护及保密的权利

  4.1任何在此提供的转让程序可以全部或部分复制(只用于支持的目的),以打印或机器可读的形式为被转让方内部使用;但是除了无需事先获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而在一份许可证下的时候存在至多两份打印复制件或两份机器可读复制件以外,在被转让方的设备中不应备有软件复制件。

  4.2被转让方同意把转让方提供的任何有关转让程序的版权通知,包括在它部分或全部的所有同样复制件中。转让方的版权通知将以几种形式出现,包括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程序上使用版权通知并不说明该程序已经出版或以其它方式公布了。

  4.3被转让方同意对提供给它的任何形式的转让程序保密,不向任何除转让方及被转让方雇员以外的人提供或使其获得转让程序的部分或全部。

  4.4被转让方同意在不使用时将转让程序加锁存放。

  5.期限

  5.1被转让方可在收到书面通知______个月后终止在此转让的任何许可证。

  5.2如果被转让方不遵守许可合同或附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可终止该许可证,且如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书面通知后____天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该终止即生效。

  5.3该许可证终止后,4.3条中的义务仍将存在。 6.专有资料的退还

  在任何许可证终止后______个月内,被转让方要提供给转让方一个文件证明;表示对每个转让程序,已尽其所能与所知,除了

技术引进合同3

  合同号:____________

  甲方: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 言

  鉴于乙方拥有XX技术,并有能力制造合同设备,乙方有权利并愿意许可给甲方;

  鉴于甲方愿意从乙方获得制造合同设备的技术及合同设备。

  为此,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 义

  1.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1.2. 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 艺流程以 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3.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钎、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1.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难。

  1.5.“净销售额”是指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扣除包装费、保险费、仓储费、运输费、商业折扣、各种税 收等费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价格。

  1.6.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二章合同内容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2.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2.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2.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2.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2.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2.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存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2.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 价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 入门费为_________(币种)(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 资料在交付时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净销售额的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币种)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 国____银行和______国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银行印*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币种)(大写)。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______(币种)。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 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数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 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 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

  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 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的正确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 乙方应在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5.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 为了适应*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 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 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八。(附件中附考核的标准和几次考核的期限(略))

  7.2.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 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国家:

  8.1.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 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 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 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出口的*,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 “合同产品”。

  8.3.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攻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 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 同产品”并在____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 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 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 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 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 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 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只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 罚款: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超过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

  9.5. 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币种)(大写)。

  9.6.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 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 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 部分,并加年利___%的利息。

  9.8.2. 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 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保证自己有权转让或者许可该项技术。甲方使用转让或者许可的技术生产或者销售产品如被第三方指控侵权,应当由乙方负责应诉;如被第三方指控的侵权成立,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10.3.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就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 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 费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纳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 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 决。

  12.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 进行仲裁。(或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的程序进行仲裁,或另选 第三国)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 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等所引起的双方不可预见,不可 避免,并超出双方各自控制范围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 响的时间。

  13.2.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 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并经**机关注册的生效。

  14.2. 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文本各二份。

  14.3.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或签字)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

  14.3.1.合同期满前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 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末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 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5.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信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7.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并报原**注册机关再注册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 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8.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信应以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 XXXXX 乙方: XXXXXX

  签字人:_________ (人名签字)

  _________(人名打印) 签字人:________(人名签字)

  ________(人名打印)

技术引进合同4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一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一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产品生产的专有技术,并有权和愿意向_________公司转让该项技术。

  鉴于_________公司希望利用乙方所拥有的专有技术,以生产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甲方受_________公司委托,由甲方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件及条款签订本专有技术合同。本合同由_________公司与乙方执行。

  第一条定义

  1.1专有技术,原指生产合同产品,甲方所需要的乙方所拥有和提供的全部生产技术及加工工艺。该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包括全部设计、制造、操作图纸及技术资料、制造工艺、生产程序和生产技术细节。

  1.2合同产品,指_________和_________产品,该产品符合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也即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及设备进行制造和生产的产品。

  1.3技术资料,指制造合同产品所需要的全部“专有技术”,以及乙方在生产合同产品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全部有关设计和制造图纸,加工技术和工艺文件等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4考核产品,指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专用设备所生产和制造的合同产品。该产品经过验证符合并且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

  1.5工艺文件,指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要的全部加工方法、加工手段、工艺过程卡片、工艺图纸、工序卡片等全套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6工艺守则,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生产和加工过程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第二条合同内容和范围

  2.1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甲方采用乙方的专有技术和主要设备,能够在甲方工厂生产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其产品规格、型号、产量及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甲方工厂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完整工艺文件和资料,能正确指导合同产品的生产。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乙方在提供技术资料的同时,还要提供全部技术标准。

  2.4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在甲方工厂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资料必须是完整的技术资料。

  2.5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技术的同时,并为甲方提供和选择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的关键设备。这些设备的具体要求和规格详见“设备引进合同”。设备合同的交付规定和交付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详见“生产设备引进合同”。

  2.6为了保证合同产品的生产,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部分*国产设备,和乙方选择提供的设备配套共同生产合同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7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在乙方工厂为甲方培训技术人员,以保证所培训的人员能够掌握这些专有技术,生产合同产品。

  2.8乙方按合同附件五所规定的条件,派遣称职的专家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第三条价格

  3.1按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包括工厂设计图纸,全部制造图纸,工艺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的全部资料总价格为_________美元。其中技术转让费为_________美元,考察培训费为_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的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运抵_________费用。该价格包括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其他义务的全部费用在内。

  3.3本合同内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计算和结算。

  3.4设备引进合同的总价格为_________万美元。其具体执行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支付与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用m/t信汇方式支付。甲方通过_________银行,乙方通过指定的外国银行进行支付。凡发生在*境内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凡发生在*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条3.1款所规定的总价格_________美元,由甲方按照下列比例,方式支付给乙方:

  4.2.1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技术文件和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由甲方以m/t方式汇付乙方:

  (1)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交付所有技术文件。技术文件交付的清单和技术文件的交付空运提单各一式四份。

  (2)乙方说明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应于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交完所有技术文件的确认函正本一份。

  (3)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金额_________美元的商业发票四份。

  4.2.2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全部技术文件及技术培训开始前15天内用m/t信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4.2.3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正式投入生产、生产出合格产品,双方签署了合格证书、并在收到乙方的下列单据后,经审查无误,30天内以m/t信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1)金额为_________美元的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2)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两份。

  (3)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3设备合同总值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大写),其支付和支付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技术文件及设备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交付日期,将技术文件交付甲方。

  5.2设备和设备技术文件的交付,要严格按照设备合同的交付规定执行。

  5.3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应用电话将发运日期,发运数量,包装件数和重量,空运提单号,合同号,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时间,通知甲方,并同时用航空挂号信将下列单据寄交甲方:

  (1)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技术文件详细清单一式三份。

  5.4全部技术文件派专人送到北京甲方,以甲方签收日视为实际交付日。

  5.5如乙方交付的技术文件在途中丢失,短缺或损坏,则乙方应在最短期间内,最迟不得超过在甲方通知后20天,免费补给甲方。

  5.6乙方发运和寄送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包装要牢固,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装卸,防雨和防潮。在发运的每一个包装箱上面,均要用英文标志下列内容:

  (1)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装箱号/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每一个包装箱内,均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两份。

  第六条技术的修改和改进

  6.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标准及要求、工艺装备及其他生产条件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实际,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修改,并由双方确认其修改的部分。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范围,如有任何改进和发展,双方都应互相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免费提供给对方。

  6.3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技术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也不得将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转让第三方。

  第七条产品的考核和验收

  7.1为了保证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制造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先进性,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工厂按本合同附件六“考核和验收”的规定,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

  7.2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产品的技术条件、技术标准,生产图纸,均作为考核验收合同产品的依据。产品的技术文件及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7.3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要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为凭。

  7.4如果考核验收达不到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则双方要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考核和验收。

  7.5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属于乙方的责任,乙方须派遣专家参加第二或第三次考核和验收。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属于甲方责任,其一切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7.6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达不到合格要求时,如系乙方责任,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并要求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其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

  7.7若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属乙方责任,则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八条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索赔。如属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共同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成熟的、可靠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并保证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及时向甲方提供任何新的发展的改进的技术资料。

  8.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统一的,清晰和及时的。

  其有关规定如下:

  完整: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该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全部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得有任何遗漏。

  正确: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没有任何错误。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所制造出来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统一: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有统一的符号、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规范等,不得有任何矛盾。

  清晰:技术文件的图纸、曲线、文字、符号等均应清晰、明确,易读、不得模糊。

  及时:技术文件的交付日期不得晚于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交付日期。

  8.3如果乙方所交付的技术文件有不符合8.2款规定的,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乙方应按8.2款免费补寄技术文件给甲方。

  8.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最终应保证达到技术工艺要求和加工质量。

  8.5若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备达不到8.4款的要求,则乙方负责更换和再调试,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8.6若任何一批技术文件的交付晚于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日期,从规定交付日期的第2天算起,乙方应按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

  迟交1—4周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1%;

  迟交6—8周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15%;

  迟交8周以上,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2%;

  但上述罚款的.合计不能超过合同总值的5%。

  8.7乙方在按照8.6款的规定被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义务。

  8.8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件超过4个月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利10%尽快一并退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30天。

  8.9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三次不合格,且在双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乙方仍不能消除缺陷时,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将甲方全部已付金额连同年利10%,在8.8款所规定的时间内,一并退还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侵权

  9.1乙方保证乙方能合法地并且有权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专有技术而不受任何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如果发生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则由乙方负责同第三者进行交涉,并由乙方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9.2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全部技术文件进行合同产品的生产。

  第十条税费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境内所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在*境内所取得的收入,要按*税法纳税,所纳税款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货款时代乙方从其付款总额中扣除,并由*税务当局出具原本证明,说明税款已缴纳。

  第十一条仲裁

  11.1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如果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

  11.2仲裁地点在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机关,仲裁程序按*贸促会仲裁机关的程序进行仲裁。

  11.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守。

  11.4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一部分外,不受仲裁影响的那一部分双方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人力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2.2发生人力不可抗力的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事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给对方,予以认证。

  12.3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影响了合同的执行,如果事故延续20天以上,则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协商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订后,双方分别向各自的*或审理机构申请批准,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均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另一方,然后用航空挂号信予以确认。

  13.2本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双方各执1份为凭。

  13.3双方同意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联系均使用中文或英文进行。凡属正式通知以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3.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及设备生产和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后60个月。合同有效期满,无须任何手续,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3.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6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六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7本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变,修改或增减,均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双方授权各自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一样具有同等的效力。

  13.8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均用英文书就。

技术引进合同5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

  (3)技术引进合同应贯彻*等互利的原则,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条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③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④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⑤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⑨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4)引进的技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合同无效。关于引进的技术应当符合的条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①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②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④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⑤有利于环境保护;⑥有利于生产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技术引进合同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技术引进合同 (菁华5篇)(扩展1)

——技术引进合同 (菁华9篇)

技术引进合同1

  鉴于转让方_________拥有制造_________的专用技术,并有资格转让上述技术;鉴于转让方有权并同意向被转让方许可上述专有技术,只在_________厂使用;_________公司购买许可活动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由_________厂进行许可的制造活动;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厂共同而又分别承担本合同中的义务;鉴于被转让方希望使用转让方的专有技术,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厂制造_________设备;鉴于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以购买订单为形式的不同协议,以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鉴于该购买订单应服从于本合同有关合同材料的条件和条款;因此,双方授权的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此为证。

  第一章 定义

  1.1 “辅配件”指大量可购买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_________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_厂或转让方提供。

  1.2 “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

  1.3 “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_________厂。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

  1.5 “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

  1.6 “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买者。

  1.7 “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中规定的材料,为_________系统的一部分。

  1.8 “模块”指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_________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

  1.9 “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

  1.10 “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_________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额、计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_________“注册秘密专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_________“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

  1.11 “专有权利”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商标和其它知识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着作,不论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版权或已注册。

  1.12 “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提供,需经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所有软件均按附件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_________厂。

  1.13 “技术支持服务”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1.14 “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验有关,以及与合同产品的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说明、数据和其它文件。

  1.15 “技术培训”指转让方在转让方工厂和合同工厂为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和操作以及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对“合同工厂”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16 “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指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该知识和经验是转让当时生产中所使用的。“专有技术”由转让方以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合同工厂提供。

  1.17 “验收标准”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设备性能的标准。

  1.18 “合同”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转让制造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合同产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说明,分一、二、三、四、五阶段实施。转让方同意为合同工厂确认并向其销售按当时的技术合作阶段在技术合作等级下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合同设备。合同工厂所需的合同设备目录见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许可证和权利,使用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使用和/或销售形成的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销售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它_________制式国家,下列国家和地区除外:_________。本合同所有许可证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转售的。

  2.3 转让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被转让方提供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

  2.4 转让方负责派遣其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对合同设备进行验收。

  2.5 转让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合同工厂技术人员的要求,使上述技术人员能掌握1.15条中确定的技术培训。

  2.6 除非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另增场所,否则被转让方只能在合同工厂进行许可的合同产品制造工作。

  2.7 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出售其专有模块,被转让方按转让方授权,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上述专有模块进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转让方经本合同特许生产的模块外,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专有模块。

  2.8 只有事先得到转让方的书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变转让方许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产品的专用资料。这有利于专有资料的质量保证、控制和标准化。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工程费用,用以审批此改变或改进的内容。被转让方同意给予转让方许可证,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销售应用被转让方改变或改进合同材料后生产的产品。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提供关于改变或改进的足够文件,以使转让方能将此改变或改进同样包括在转让方产品中,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2.9 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让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给予的任何权利。然而,为履行转让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联营公司和/或附属公司的服务。

  第三章 本合同的价格

  3.1 被转让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总价和提成费,以元计价。第3.2条款中所列的价格为第一、二、三、四、五阶段的费用。合同设备价格详见附件十二。辅配件的预算性报价见附件一b,仅供参考。实际价格调整应在每次订货前由双方讨论。

  3.2 费用如下:合同总价:_________;技术转让费:_________;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测试设备:_________;加工设备和工具:_________;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_________。

  3.3 提成费:在本合同各阶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辅配件除外)价格上提取提成费。五个阶段的提成费分别为:阶段一_________;阶段二_________;阶段三_________;阶段四_________;阶段五_________。

  3.4 模块价格:转让方同意销售模块,使合同工厂能制造固定网络设备。模块价格可修改。新的`模块价格应由本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款条件

  4.1 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元计价。本合同中每个阶段均在该阶段开始日付款。各阶段开始日定义见本合同第17.2条。

  4.2 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列条款由被转让方付给转让方:

  4.2.1 合同设备被转让方收到转让方的合同设备的货物发运通知后,应在预计发运日期前30天内,以全电开的形式通过*_________银行及_________开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信用证。该信用证格式由双方商定,见附件十三,金额以元计,为该货运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该信用证使*_________银行负有义务向受益人转让方支付所有款项,有效期截止至双方按本合同第9.1条的规定签署验收合格证后30天。被转让方收到货运单据后用信用证付款:转让方发运货物后,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金额的90%。

  (1)全套清洁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明“c.f.r._________机场”,并根据本合同第6.3款标明“运费预付”,合同号和运输唛头,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总价的形式发票六份;

  (3)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5)详细包装清单一式六份;

  (6)原产地证明一式两份。

  4.2.2 一至五阶段的所有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均以元电汇,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分行支付。根据本合同第13.2条,一切应由转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转让方预扣并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转让方,本章所列费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1)阶段一合同生效后30天内,被转让方收到下列单据后,(1)转让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转让方有关当局出具的信函一份,声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2)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_%。阶段一预定的技术培训课程结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2)阶段2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3)阶段3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费。

  (4)阶段4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5)阶段5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阶段五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用总额应不迟于合同设备第一次预计装运前30天,电汇支付。

  4.3 提成费由被转让方在一至五阶段签订合同材料购买订单后,不迟于30天向转让方电汇支付。但是,提成费和合同材料费发票单独开具。

  4.4 对转让方对cif条件发运的任何货物,被转让方同意,由外国保险公司出具的金额为货运值_________%,投保了一切险的自行保险证明应为足够的保险凭证。保险期截止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机场。

  4.5 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购买订单,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被转让方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其付款条件同本合同第4.2.1规定。但有关合同材料的验收合格证规定见本合同第9.2条。而按第4.2.1.b.2所述,验收合格证参见第9.1条,在此则应参见第9.2条。

  第五章 交付方式

  5.1 技术文件

  5.1.1 转让方cif*_________机场向被转让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

  5.1.2 当技术文件到达*_________机场后,该技术文件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即由转让方转换至被转让方。

  5.1.3 _________机场在技术文件空运提单上所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前一星期,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预计启运日期、大概包数、大概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发运日期、空运提单号、包(件)数量和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指定的*境内内陆货运公司,并在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下列单据用_________或快件寄给被转让方及合同工厂:(1)两份技术文件空运提单;(2)两分技术文件装箱单。

  5.1.5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用英文写就。

  5.1.6 转让方提供给被让方的技术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检验。

  5.1.7 如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文件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转让方在收到被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技术文件重寄或补发给被转让方。

  5.1.8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应装在适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具防潮、防雨保护措施的包装箱内。装运预计日期以及重量超过_________公吨和尺寸超过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设备的包装草图和装运危险合同设备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运(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2.4 根据合同第5.2.1款,转让方在被转让方指定的港口(或机场)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装上被转让方指定的运输工具。转让方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转交给被转让方指定的承运人后,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损失风险、所有权立即由转让方转移至被转让方。

  5.2.5 每次装运前,转让方应用电传或传真或电报尽快将下列内容通知被转让方:合同编号: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货物准备就绪日期:_________;总体积:_________;总毛重:_________;总件数:_________;装运港(或机场):_________。

  5.2.6 转让方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完全装上承运工具前四十八小时内,将合同号、商品名、数量、尺寸、毛重、发票以及预计到达日期,以电传或电报通知被转让方。发运前,被转让方负责办理货物保险。如因转让方未及时通知,致使货物未及时投保,由此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均由转让方承担。如系危险品(例如易爆材料),转让方应将其性质及搬运方法电告被转让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第六章 包装和唛头

  6.1 所有待运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都必须包装坚固,适合所选的长途运输方式及式次搬运装卸。为了确保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需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货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潮、防锈、防震、防腐蚀。被转让方与转让方承认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由精密电子组成,因此,将尽力保证这些货物有防雨、防热、防湿、防震保护。如被转让方要求提供长途海运用包装及无防护内陆运输和存放用包装,转让方应提供包装,费用另加。转让方对包装不当负有责任,并对因包装不慎或不当导致的锈损负有责任。

  6.2 转让方应在每包散装附件上标上合同号、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主机名、附件名、安装图上附件的位置号及附件号。备件、工具和易损件部件在上述标识基础上,应再标上“备用件”、“工具”和“易损件”字样。

  6.3 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包装箱相邻的四个面上,转让方应用印刷标签,以醒目的印刷体英文字标出下列内容:合同编号_________;唛头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收货人代号_________;装箱单号_________;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箱号/件号_________。

  6.4 无包装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应用金属标牌标出上述内容。对装在甲板上运输的大件货物,应提供充分的支撑和防震缓冲措施。

  6.5 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箱内,应装有以下单据: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两份;详细装箱单一式两份;对必须进行组装的合同设备和部件,应有两份详细的组装图。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装箱上应附详细装箱单两份,质量证明两份。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1 转让方应派遣熟练、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员去合同工厂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内容和期限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方声明,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足够用来培训被转让技术人员制造合同产品。

  7.2 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的方便及在华的工作方便。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待遇见本合同附件三。

  7.3 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支持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4 被转让方有权派遣其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去转让方相关工厂培训。培训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7.5 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培训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方便和培训条件。培训人员在转让方国家待遇详见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检验和初步验收

  8.1 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保证本合同中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合同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按以下规定实施。

  8.2 对所有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提供保证声明书。合同材料的保证见本合同第十章。

  8.3 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内或相关阶段开始后三个月内,转让方应通知被转让方相关阶段检验和测试设备的初步计划,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转让方检验和测试的确切日期。被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_________人,为期_________天,去转让方工厂观看对主要合同材料的检验和测试,了解设备的包装情况,但上述检验不应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如发现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发现包装不当,被转让方人员有权表明意见。转让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质量。被转让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书。被转让方人员参与质量检验,这既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方的担保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后,被转让方对其的检验工作。

  8.4 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抵达目的港或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应委托*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尽可能地对技术规格目测初检。检验后,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明,该证明应作为检验证据。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被转让方应提前4周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地点。转让方检验人员应在预定检验日期前到达上述地点。如果因转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派遣其技术人员去上述地点,则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在这种情况下,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应作为检验证据。

  8.5 在对合同设备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检验中,若发现有任何损坏、数量短缺、规格错误,证实皆系转让方疏忽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在检验后凭*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转让方提出索赔。转让方收到附证明的索赔书后,应立即免费维修或替换损坏或短缺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 最终验收检验测试

  9.1 技术文件和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

  9.1.1 为证明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证明转让方许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组装、测试的,转让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去合同工厂参加相应阶段合同设备的验收测试。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也应参加这些验收测试。

  9.1.2 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完成验收测试。

  9.1.3 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9.1.4 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验收测试失败的原因,澄清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

  (1)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转让方负责,则转让方应在第一次验收测试后4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被转让方负责,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其在华的食宿费用和当地交通费。第二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3)若因转让方的责任第二次验收测试时,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应采取各种措施并在第三次验收测试后六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三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三次验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若第二次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被转让方,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三次验收测试期间他们在华的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的验收合格证,每方各执两份。

  9.1.5 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继续验收测试。若二个月后,还达不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将对有缺陷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性能标准的新设备。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应在合同工厂座谈讨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终验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运抵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检验。

  9.2.2 转让方有权自费派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9.2.3 被转让方有权应提前两周用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现场。如到了检验日期转让方未能派其人员去现场,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

  9.2.4 检验后,如确定合同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与订单不符,转让方应在检验后20个工作日内接到数量短缺或不符货运要求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或合理时间内尽快根据情况,发运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检验顺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运输时及运输后出现的损坏,其补救责任在被转让方。如被转让方要求,转让方应提供合理的帮助。

  9.3 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将每阶段首批发运的合同材料组装成首批合同产品,按照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指标,用合同设备对该首批合同产品进行测试。如该首批合同产品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即意味着合同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整机经测试符合全部技术指标,测试工作胜利完成,即可认为完成了合同产品的验收测试义务。

  第十章 担保和保证

  10.1 转让方保证按本合同向被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用品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为当时的技术,适用于制造合同产品;保证在本合同期间将免费向被转让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

  10.2 若被转让方发现转让方提供的本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验收不合格,转让方应在收到被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向被转让方免费发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这应为被转让方唯一的补救措施。

  10.3 各阶段合同设备验收测试胜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产品责任即成为被转让方的责任。但是如双方认为完全因为转让方提供的模块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设备不符质量标准,转让方应纠正完全由转让方导致的任何缺陷。转让方承认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专有模块中,证实完全因转让方原因致使模块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过5%。

  10.4 如完全因转让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转让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则转让方应为延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费率如下:第一至第四周,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自第五周起,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上述总罚金不应超过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迟交天数不足一周,以一周计算。

  10.5 转让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规定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的义务。根据此条款缴付罚金是转让方迟交货物,被转让方因而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阶段用的转让方的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六个月以上,完全是因转让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该情况下,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退回被转让方为该阶段所付的全部费用,并加付_________%的年息。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款选择赔偿即为被转让方的唯一补救措施。

  10.7 合同设备保证见本合同附件八。

  10.8 软件保证和软件维护向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转让方软件许可证也一并提供。被转让方同意向最终用户销售合同产品应以最终用户执行上述软件许可证为前提。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测试软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指标的合同产品。转让方对合同设备软件更改或更新,如双方认为此更改或更新为被转让方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

  10.9 转让方将全部非_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原制造商保证书转给被转让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期应由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确定。被转让方应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维修办事处获得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和/或维修服务。保证期过后,被转让方应负责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办事处取得联系,获得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材料的服务和/或维护支持。所有与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一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均以照“原样”为基础提供,无保证。

  第十一章 专利、商标和保密

  11.1 转让方保证他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被转让方的全部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许可被转让方。对向被转让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声称:本合同中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辩护。如果(1)被转让方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索赔要求;(2)未经转让方同意,被转让方不派律师出庭;(3)由转让方完全控制辩护及与该索赔要求有关的全部谈判;(4)被转让方为转让方辩护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帮助,那么法庭最终裁决被转让方因此将偿付的理赔费和/或损失清偿费,由转让方付清。如果诉讼结果为禁止使用或销售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不向被转让方另行收费,则由_________选择,或者为被转让方获取使用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权利或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专利的材料替换;或者接受对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退货,并对退回的设备,向被转让方退还原购货款价。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侵犯专利或有专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间接损失,被转让方不负有责任。

  11.2 被转让方同意对转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如果上述专有技术或技术文件的部分或全部由转让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众,(前提为上述解密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那么被转让方不再受保密义务中对已泄密事项的约束。经转让方事先同意被转让方可因部件国产化需要,只将转让方技术文件的该部分内容泄密。但在转让方对此泄密授权前,为保证对其专有资料的保护,转让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密措施。

  11.3 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的专有技术、技术及生产有关的注有需保密的资料,转让方应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

  11.4 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被转让方无权使用附件七规定的转让方的商标或商品名称(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标或商品名称)。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真诚协谈,从而决定转让方是否向被转让方销售合同模块及其组件或部件。

  11.5 被转让方承认“_________”及其相应的中文名称是转让方及其使用“_________”或相应中文名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称的主要特征:承认“_________”标志,“_________”和相应中文名或任何英语或汉语的派生词都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制造的产品的重要商标,是与该产品配套服务的重要商标。b)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权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转让方的商标”)所列的转让方的商标。转让方的商标只许可用于被转让方在合同工厂制造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转让方发明的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将标志的拥有或正当利润转让给了被转让方。c)除非由本合同授权或由转让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被转让方无权在任何产品上、广告上或在销售或促销中使用任何转让方发明的商标。

  11.6 除非有关法律要求,否则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7 转让方不将其专利或版权的许可证或权利授予被转让方。但是转让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专利或版权,不向被转让方提出质疑,这只限于该质疑会妨碍被转让方使用本合同给予的权利。被转让方承认任何时候专有技术均系转让方财产。

  11.8 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则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9 被转让方同意将许可的商标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销售的合同产品上使用。(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销售的合同产品不应含转让方的商标和/或商品名称。)

  第十二章 质量标准

  12.1 被转让方根据转让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场地、设施、人员和工艺规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块、备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测试合同材料成品、保证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务。

  12.2 被转让方同意由被转让方实施的任何所许可的活动和被转让方使用转让方商标销售的合同产品,应与转让方实施的合同活动以及转让方制造的与合同产品相应的产品,质量相同、工艺相等。所有许可活动的实施应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及本合同中转让方提供的专有资料和技术支持。活动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应与转让方所进行的类似活动至少一样。为判断被转让方是否遵照并坚持本文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一切合理时间检查合同工厂、合同材料以及所许可的活动开展的方法。经转让方要求,被转让方应及时将其有关工作具代表性的样本提供给转让方,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2.3 被转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质量保证常规计划。该质量保证计划应经双方同意,不迟于合同鉴定后120天实施。被转让方应作缺损记录,将每季度缺损记录报送转让方。

  12.4 任何时候,如转让方确定在被转让方销售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的工作未能达到转让方要求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见技术文件),转让方可将此认定书面通知被转让方,被转让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改正该缺陷,被转让方应暂停发运此有缺陷的合同产品,双方共同真诚讨论改正该缺陷的方法。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能改正缺陷,则转让方可暂停本合同给予的商标权,和/或可暂停所有许可的活动。

  12.5 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发现合同产品有缺陷,在该有缺陷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对转让方商标的使用权,应立即自动暂停。

  12.6 被转让方对专用资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变或改进,这只可在双方同意下进行。

  12.7 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任何辅助设备,被转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该设备手册、技术文件并提供识别用于合同材料的该元件、材料清单,以便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共同确定该元部件是否符合转让方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被转让方将向转让方提供合格的测试结果,证明该元部件符合质量和性能指标。如果转让方有书面要求,被转让方应自费提供给转让方该元部件样品,供审批。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在转让方收到合格测试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答复被转让方的报批报告;在逐项商讨后决定的合理时间内,对被转让方报批的样品给予答复。如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表示该元部件不符合转让方的质量和性能指标,则被转让方不能使用该元部件。

  12.8 为保证合同材料具有满意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模块,本合同中被转让方特许生产的模块除外,且被转让方无权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块。被转让方同意只将上述模块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进许可的活动。

  第十三章 税则

  13.1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根据有效的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向被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被转让方支付。

  13.2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由中guo*根据“_________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就所得税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议”,向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转让方支付。上述协议中包含的税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向转让方征收的预扣税款应从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每次付款中报除,且应由被转让方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如果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减免全部或部分税款的文件证明,则被转让应按有关税务机构的要求,扣除调整后的金额。被转让方应在缴纳上述税后,向转让方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收据原件一份。

  13.3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征收的一切税费应由转让方支付。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签约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本合同的执行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所耽误的时间。

  14.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若有的话)递交给另一方确认。不可抗力事故一经排除或消失,责任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发出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所面临的问题。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15.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90天内,双方还不能解决此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

  15.2 若通过上述友好协商双方仍解决不了争议,则应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商会仲裁院,由该仲裁院根据其仲裁程序,最终裁决。

  15.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15.4 除非由仲裁小组裁决,否则,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5.5 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各方保证均有合法的权力产生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如必要,双方应向本国*申请批准本合同,以*和_________*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本合同签字后90天内获得所必需的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挂通知对方,用信件确认已经获得所有必须的批准。

  16.2 如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6.3 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满后除非双方同意续订,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6.4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6.5 本合同为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的任何译文无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组成,本合同附件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条件和条款与附件的文字发生矛盾,应以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文字为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被转让方保证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有效。

  16.7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书面修正案后生效,该修正案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 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所有通讯应以_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和航空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6.9 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或被转让方均不对意外、或间接损失负有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丧失利润或收益、资本费用、替代产品费用、设施或服务费用、停工费用。

  16.10 本合同双方同意真诚执行合同,遵从一切适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离此良好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终止,所有技术文件应退还给转让方,且专有资料应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 联络会议

  17.1 为顺利实施合同,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开联络会议。

  17.2 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每个新阶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双方同意,即开始合同的下一阶段。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后,且被转让方又达到了附件三中规定的阶段实际生产产量,并能同时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被转让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如到了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时间,被转让方没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应推迟该阶段起始日期,并对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费时间。

  17.3 联络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身份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b合同材料目录;c合同设备目录

  附件二资料目录

  附件三技术支持

  附件四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附件五合同材料价格

  附件*同设备的保证

  附件七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

  附件八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

  附件九合同产品的制造

  附件十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

  附件十一信用证格式

  附件十二各阶段保函格式

  附件十三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被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略);b合同材料目录(略);c合同设备目录(略)

  附件二资料目录(略)

  附件三技术支持(略)

  附件四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合同材料价格(略)

  附件*同设备的保证(略)

  附件七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略)

  附件八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略)

  附件九合同产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略)

  附件十一信用证格式(略)

  附件十二各阶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三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略)

技术引进合同2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一方为*____________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转让方),另一方为__________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________(以下简称转让方)

  鉴于转让方拥有制造__________设备的专用技术,并有资格转让上述技术;鉴于转让方有权并同意向被转让方许可上述专有技术,只在__________厂使用;__________公司购买许可活动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由________厂进行许可的制造活动;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厂共同而又分别承担本合同中的义务;

  鉴于被转让方希望使用转让方的专有技术,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厂制造________设备;

  鉴于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以购买订单为形式的不同协议,以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

  鉴于该购买订单应服从于本合同有关合同材料的条件和条款;

  因此,双方授权的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此为证。

  第一章定义

  1.1 “辅配件”指大量商可购买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________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厂或转让方提供。

  1.2 “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

  1.3 “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______厂。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

  1.5 “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品”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一a.

  1.6 “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买者。

  1.7 “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一b中规定的材料,为________系统的一部分。

  1.8 “模块”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规定的__________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

  1.9 “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

  1.10 “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________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额、计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________“注册秘密专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____________“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

  1.11 “专有权利”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商标和其它知识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著作,不论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版权或已注册。

  1.12 “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提供,需经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所有软件均按附件十一a与十一b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__________________厂。

  1.13 “技术支持服务”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1.14 “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验有关,以及与合同产品的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图纸、说明、数据和其它文件。

  1.15 “技术培训”指转让方在转让方工厂和合同工厂为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和操作以及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对“合同工厂”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16 “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指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该知识和经验是转让当时生产中所使用的。“专有技术”由转让方以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合同工厂提供。

  1.17 “验收标准”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设备性能的标准。

  1.18 “合同”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1)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转让制造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

  (2)合同产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说明,分一、二、三、四、五阶段实施。

  (3)转让方同意为合同工厂确认并向其销售按当时的技术合作阶段在技术合作等级下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合同设备。合同工厂所需的合同设备目录见本合同附件一c.

  2.2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许可证和权利,使用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使用和/或销售形成的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销售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国家,下列国家和地区除外: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许可证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转售的。

  2.3转让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被转让方提供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

  2.4转让方负责派遣其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对合同设备进行验收。

  2.5转让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合同工厂技术人员的要求,使上述技术人员能掌握1.15条中确定的技术培训。

  2.6除非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另增场所,否则被转让方只能在合同工厂进行许可的合同产品制造工作。

  2.7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出售其专有模块,被转让方按转让方授权,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上述专有模块进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转让方经本合同特许生产的模块外,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专有模块。

  2.8只有事先得到转让方的书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变转让方许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产品的专用资料。这有利于专有资料的质量保证、控制和标准化。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工程费用,用以审批此改变或改进的内容。被转让方同意给予转让方许可证,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销售应用被转让方改变或改进合同材料后生产的产品。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提供关于改变或改进的足够文件,以使转让方能将此改变或改进同样包括在转让方产品中,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2.9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让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给予的任何权利。然而,为履行转让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联营公司和/或附属公司的服务。

  第三章本合同的价格

  3.1被转让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总价和提成费,以美元计价。第3.2条款中所列的价格为第一、二、三、四、五阶段的费用。合同设备价格详见附件十二。辅配件的预算性报价见附件一b,仅供参考。实际价格调整应在每次订货前由双方讨论。

  3 .2费用如下: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测试设备: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设备和工具:____________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______

  技术文件费:

  设备手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培训费:

  设备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支持服务费:

  设备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价格为c.f.r.(按1990年《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定义)________机场。

  (2)技术文件费为c.i.f(按1990年《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定义)____________机场。

  (3)合同材料价格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3提成费

  在本合同各阶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辅配件除外)价格上提取提成费。五个阶段的提成费分别为:阶段一________________;阶段二______________;阶段三________________;阶段四______________;阶段五________________.

  3.4模块价格

  转让方同意销售模块,使合同工厂能制造固定网络设备。模块价格可修改。新的模块价格应由本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付款条件

  4.1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计价。本合同中每个阶段均在该阶段开始日付款。各阶段开始日定义见本合同第17.2条。

  4.2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列条款由被转让方付给转让方:4.2.1合同设备

  被转让方收到转让方的合同设备的货物发运通知后,应在预计发运日期前30天内,以全电开的形式通过*_______银行及_______开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信用证。该信用证格式由双方商定,见附件十三,金额以美元计,为该货运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该信用证使*__________银行负有义务向受益人转让方支付所有款项,有效期截止至双方按本合同第9.1条的规定签署验收合格证后30天。

  被转让方收到货运单据后用信用证付款:

  1.转让方发运货物后,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金额的90%.

  (1)全套清洁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明“c.f.r.______________机场”,并根据本合同第6.3款标明“运费预付”,合同号和运输唛头,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总价的形式发票六份;

  (3)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5)详细包装清单一式六份;

  (6)原产地证明一式两份。

  2.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金额的______________%.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9.1条规定签署的验收证明正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2.2一至五阶段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所有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均以美元电汇,通过*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银行分行支付。根据本合同第13.2条,一切应由转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转让方预扣并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转让方,本章所列费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1.合同生效后30天内,被转让方收到下列单据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 ______%.阶段一预定的技术培训课程结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1)转让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转让方有关当局出具的信函一份,声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

  (2)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

  2.阶段2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3.阶段3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_%的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费。

  4.阶段4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的技

  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5.阶段5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阶段五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用总额应不迟于合同设备第一次预计装运前30天,电汇支付。

  4.3提成费由被转让方在一至五阶段签订合同材料购买订单后,不迟于30天向转让方电汇支付。但是,提成费和合同材料费发票单独开具。

  4.4对转让方对c.i.f条件发运的任何货物,被转让方同意,由外国保险公司出具的金额为货运值________%,投保了一切险的自行保险证明应为足够的保险凭证。保险期截止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机场。 4.5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购买订单,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被转让方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其付款条件同本合同第4.2.1规定。但有关合同材料的验收合格证规定见本合同第9.2条。而按第4.2.1.b.2所述,验收合格证参见第9.1条,在此则应参见第9.2条。

  第五章交付方式

  5.1技术文件

  5.1.1转让方cif*________机场向被转让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

  5.1.2当技术文件到达*________机场后,该技术文件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即由转让方转换至被转让方。

  5.1.3 ________机场在技术文件空运提单上所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

  5.1.4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前一星期,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预计启运日期、大概包数、大概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发运日期、空运提单号、包(件)数量和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指定的*境内内陆货运公司,并在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下列单据用dhl或快件寄给被转让方及合同工厂:

  1.两份技术文件空运提单;

  2.两分技术文件装箱单。

  5.1.5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用英文写就。

  5.1.6转让方提供给被让方的技术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检验。

  5.1.7如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文件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转让方在收到被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技术文件重寄或补发给被转让方。

  5.1.8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应装在适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具防潮、防雨保护措施的包装箱内。

  装运预计日期以及重量超过__________公吨和尺寸超过___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设备的包装草图和装运危险合同设备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海运(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2.4根据合同第5.2.1款,转让方在被转让方指定的港口(或机场)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装上被转让方指定的运输工具。转让方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转交给被转让方指定的承运人后,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损失风险、所有权立即由转让方转移至被转让方。 5.2.5每次装运前,转让方应用电传或传真或电报尽快将下列内容通知被转让方:

  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2.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

  3.货物准备就绪日期:______

  4.总体积:________________

  5.总毛重:________________

  6.总件数: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港(或机场)______

  8.每件重量超过__________公吨尺寸超过____________立方米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总的毛重、体积、名称。

  同时,转让方用航空信、传真、快件、电传将下列票据交给被转让方,各一式六份。

  1.每大件重量超过________公吨或尺寸超______立方米后的装运草图。

  2.危险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说明,包括名称、特性、特别保护措施和处置办法。

  3.在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湿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采取特殊预防措施的说明。

  转让方还应将以上所列单据副本提交目的港所在地的*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

  5.2.6转让方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完全装上承运工具前四十八小时内,将合同号、商品名、数量、尺寸、毛重、发票以及预计到达日期,以电传或电报通知被转让方。发运前,被转让方负责办理货物保险。如因转让方未及时通知,致使货物未及时投保,由此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均由转让方承担。如系危险品(例如易爆材料),转让方应将其性质及搬运方法电告被转让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第六章包装和唛头

  6.1所有待运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都必须包装坚固,适合所选的长途运输方式及式次搬运装卸。为了确保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需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货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潮、防锈、防震、防腐蚀。被转让方与转让方承认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由精密电子组成,因此,将尽力保证这些货物有防雨、防热、防湿、防震保护。

  如被转让方要求提供长途海运用包装及无防护内陆运输和存放用包装,转让方应提供包装,费用另加。转让方对包装不当负有责任,并对因包装不慎或不当导致的锈损负有责任。

  6.2转让方应在每包散装附件上标上合同号、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主机名、附件名、安装图上附件的位置号及附件号。备件、工具和易损件部件在上述标识基础上,应再标上“备用件”、“工具”和“易损件”字样。

  6.3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包装箱相邻的四个面上,转让方应用印刷标签,以醒目的印刷体英文字标出下列内容:

  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2.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则唛头为:____________:

  3.目的地:____________

  4.收货人代号:______________

  5.装箱单号:________________

  6.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___

  7.箱号/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8.尺寸(长X宽X高;英寸/厘米)________________

  9.合同设备名称和项号:______________

  如果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重量大于等于2公吨,其重心位置和起重位置应以英文标出,并采用国际贸易中通用的适当运输标志和图案标在包装箱两侧,以便于装卸和搬运。

  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特点及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不同要求,应在其包装箱上醒目地用英文及国际贸易惯例中规定的适当符合和示意图,标上“小心轻放”、“箭头朝上”、“保持干燥”等字样。

  *无包装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应用金属标牌标出上述内容。对装在甲板上运输的大件货物,应提供充分的支撑和防震缓冲措施。

  6.5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箱内,应装有以下单据:

  1.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两份

  质量证书样本:

  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此保证并证明:

  此中所含的`________产品皆为新产品;且上述产品符合所公布的技术指标。

  2.详细装箱单一式两份

  3.对必须进行组装的合同设备和部件,应有两份详细的组装图。

  6.6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装箱上应附详细装箱单两份,质量证明两份。

  第七章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1转让方应派遣熟练、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员去合同工厂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内容和期限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方声明,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足够用来培训被转让技术人员制造合同产品。

  7.2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的方便及在华的工作方便。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待遇见本合同附件三。

  7.3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支持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4被转让方有权派遣其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去转让方相关工厂培训。培训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7.5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培训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方便和培训条件。培训人员在转让方国家待遇详见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初步检验和初步验收

  8.1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保证本合同中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合同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按以下规定实施。

  8.2对所有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提供保证声明书。合同材料的保证见本合同第十章。

  8.3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内或相关阶段开始后三个月内,转让方应通知被转让方相关阶段检验和测试设备的初步计划,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转让方检验和测试的确切日期。被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______人,为期______天,去转让方工厂观看对主要合同材料的检验和测试,了解设备的包装情况,但上述检验不应严重影响正常生产。

  如发现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发现包装不当,被转让方人员有权表明意见。转让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质量。

  被转让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书。被转让方人员参与质量检验,这既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方的担保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后,被转让方对其的检验工作。

  8.4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抵达目的港或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应委托*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尽可能地对技术规格目测初检。

  检验后,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明,该证明应作为检验证据。

  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被转让方应提前4周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地点。转让方检验人员应在预定检验日期前到达上述地点。

  如果因转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派遣其技术人员去上述地点,则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在这种情况下,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应作为检验证据。

  8.5在对合同设备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检验中,若发现有任何损坏、数量短缺、规格错误,证实皆系转让方疏忽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在检验后凭*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转让方提出索赔。转让方收到附证明的索赔书后,应立即免费维修或替换损坏或短缺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最终验收检验测试

  9.1技术文件和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

  9.1.1为证明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证明转让方许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组装、测试的,转让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去合同工厂参加相应阶段合同设备的验收测试。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也应参加这些验收测试。

  9.1.2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完成验收测试。

  9.1.3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9.1.4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验收测试失败的原因,澄清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

  1.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转让方负责,则转让方应在第一次验收测试后4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被转让方负责,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其在华的食宿费用和当地交通费。

  第二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3.若因转让方的责任第二次验收测试时,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应采取各种措施并在第三次验收测试后六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三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三次验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若第二次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被转让方,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三次验收测试期间他们在华的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

  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的验收合格证,每方各执两份。

  9.1.5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继续验收测试若二个月后,还达不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将对有缺陷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性能标准的新设备。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应在合同工厂座谈讨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

  9.2合同材料的最终验收

  9.2.1合同材料每次运抵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检验。

  9.2.2转让方有权自费派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9.2.3被转让方有权应提前两周用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现场。如到了检验日期转让方未能派其人员去现场,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

  9.2.4检验后,如确定合同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与订单不符,转让方应在检验后20个工作日内接到数量短缺或不符货运要求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或合理时间内尽快根据情况,发运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i)检验顺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

  9.2.6本第九章不包括运输时及运输后出现的损坏,其补救责任在被转让方。如被转让方要求,转让方应提供合理的帮助。

  9.3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

  将每阶段首批发运的合同材料组装成首批合同产品,按照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指标,用合同设备对该首批合同产品进行测试。如该首批合同产品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即意味着合同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整机经测试符合全部技术指标,测试工作胜利完成,即可认为完成了合同产品的验收测试义务。

  第十章担保和保证

  10.1转让方保证按本合同向被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用品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为当时的技术,适用于制造合同产品;保证在本合同期间将免费向

  被转让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

  10.2若被转让方发现转让方提供的本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验收不合格,转让方应在收到被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向被转让方免费发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这应为被转让方唯一的补救措施。

  10.3各阶段合同设备验收测试胜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产品责任即成为被转让方的责任。但是如双方认为完全因为转让方提供的模块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设备不质量标准,转让方应纠正完全由转让方导致的任何缺陷。转让方承认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专有模块中,证实完全因转让方原因致使模块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过5%.

  10.4如完全因转让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转让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则转让方应为延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费率如下:

  第一至第四周,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

  自第五周起,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

  上述总罚金不应超过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迟交天数不足一周,以一周计算。

  10.5转让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规定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的义务。根据此条款缴付罚金是转让方迟交货物,被转让方因而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

  10.6如果一定阶段用的转让方的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六个月以上,完全是因转让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该情况下,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退回被转让方为该阶段所付的全部费用,并加付______%的年息。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款选择赔偿即为被转让方的唯一补救措施。

  10.7合同设备保证

  合同设备保证见本合同附件八。

  10.8软件保证

  软件保证和软件维护向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转让方软件许可证也一并提供。

  被转让方同意向最终用户销售合同产品应以最终用户执行上述软件许可证为前提。

  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测试软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指标的合同产品。转让方对合同设备软件更改或更新,如双方认为此更改或更新为被转让方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

  10.9转让方将全部非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原制造商保证书转给被转让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期应由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确定。被转让方应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维修办事处获得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和/或维修服务。保证期过后,被转让方应负责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办事处取得联系,获得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材料的服务和/或维护支持。

  所有与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一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均以照“原样”为基础提供,无保证。

  第十一章专利、商标和保密

  11.1转让方保证他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被转让方的全部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许可被转让方。对向被转让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声称:本合同中________提供的设备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辩护。如果(1)被转让方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索赔要求;(2)未经转让方同意,被转让方不派律师出庭;(3)由转让方完全控制辩护及与该索赔要求有关的全部谈判;(4)被转让方为转让方辩护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帮助,那么法庭最终裁决被转让方因此将偿付的理赔费和/或损失清偿费,由转让方付清。如果诉讼结果为禁止使用或销售________提供的设备,不向被转让方另行收费,则由________选择,或者为被转让方获取使用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权利或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专利的材料替换;或者接受对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退货,并对退回的设备,向被转让方退还原购货款价。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侵犯专利或有专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间接损失,被转让方不负有责任。

  11.2被转让方同意对转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XX年。如果上述专有技术或技术文件的部分或全部由转让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众,(前提为上述解密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那么被转让方不再受保密义务中对已泄密事项的约束。经转让方事先同意被转让方可因部件国产化需要,只将转让方技术文件的该部分内容泄密。但在转让方对此泄密授权前,为保证对其专有资料的保护,转让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密措施。

  11.3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的专有技术、技术及生产有关的注有需保密的资料,转让方应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XX年。

  11.4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被转让方无权使用附件七规定的转让方的商标或商品名称(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标或商品名称)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真诚协谈,从而决定转让方是否向被转让方销售合同模块及其组件或部件。

  11.5 a)被转让方承认“__________”及其相应的中文名称是转让方及其使用“____________”或相应中文名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称的主要特征:承认“___________ __”标志,“____________”和相应中文名或任何英语或汉语的派生词都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制造的产品的重要商标,是与该产品配套服务的重要商标。

  b)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权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转让方的商标”)所列的转让方的商标。转让方的商标只许可用于被转让方在合同工厂制造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转让方发明的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将标志的拥有或正当利润转让给了被转让方。

  c)除非由本合同授权或由转让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被转让方无权在任何产品上、广告上或在销售或促销中使用任何转让方发明的商标。

  11.6除非有关法律要求,否则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7转让方不将其专利或版权的许可证或权利授予被转让方。但是转让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专利或版权,不向被转让方提出质疑,这只限于该质疑会妨碍被转让方使用本合同给予的权利。被转让方承认任何时候专有技术均系转让方财产。

  11.8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则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9被转让方同意将许可的商标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销售的合同产品上使用。(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销售的合同产品不应含转让方的商标和/或商品名称。)

  第十二章质量标准

  12.1被转让方根据转让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场地、设施、人员和工艺规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块、备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测试合同材料成品、保证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务。

  12.2被转让方同意由被转让方实施的任何所许可的活动和被转让方使用转让方商标销售的合

  同产品,应与转让方实施的合同活动以及转让方制造的与合同产品相应的产品,质量相同、工艺相等。所有许可活动的实施应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及本合同中转让方提供的专有资料和技术支持。活动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应与转让方所进行的类似活动至少一样。为判断被转让方是否遵照并坚持本文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一切合理时间检查合同工厂、合同材料以及所许可的活动开展的方法。经转让方要求,被转让方应及时将其有关工作具代表性的样本提供给转让方,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2.3被转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质量保证常规计划。该质量保证计划应经双方同意,迟于合同鉴定后120天实施。被转让方应作缺损记录,将每季度缺损记录报送转让方。

  12.4任何时候,如转让方确定在被转让方销售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的工作未能达到转让方要求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见技术文件),转让方可将此认定书面通知被转让方,被转让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改正该缺陷,被转让方应暂停发运此有缺陷的合同产品,双方共同真诚讨论改正该缺陷的方法。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能改正缺陷,则转让方可暂停本合同给予的商标权,和/或可暂停所有许可的活动。

  12.5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发现合同产品有缺陷,在该有缺陷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对转让方商标的使用权,应立即自动暂停。

  12.6被转让方对专用资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变或改进,这只可在双方同意下进行。

  12.7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任何辅助设备,被转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该设备手册、技术文件并提供识别用于合同材料的该元件、材料清单,以便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共同确定该元部件是否符合转让方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被转让方将向转让方提供合格的测试结果,证明该元部件符合质量和性能指标。如果转让方有书面要求,被转让方应自费提供给转让方该元部件样品,供审批。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在转让方收到合格测试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答复被转让方的报批报告;在逐项商讨后决定的合理时间内,对被转让方报批的样品给予答复。如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表示该元部件不符合转让方的质量和性能指标,则被转让方不能使用该元部件。

  12.8为保证合同材料具有满意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模块,本合同中被转让方特许生产的模块除外,且被转让方无权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块。被转让方同意只将上述模块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进许可的活动。

  第十三章税则

  13.1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根据有效的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向被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被转让方支付。

  13.2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由**根据“__________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就所得税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议”,向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转让方支付。上述协议中包含的税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向转让方征收的预扣税款应从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每次付款中报除,且应由被转让方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如果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减免全部或部分税款的文件证明,则被转让应按有关税务机构的要求,扣除调整后的金额。被转让方应在缴纳上述税后,向转让方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收据原件一份。

  13.3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征收的一切税费应由转让方支付。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14.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签约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本合同的执行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所耽误的时间。

  14.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若有的话)递交给另一方确认。不可抗力事故一经排除或消失,责任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发出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所面临的问题。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15.1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90天内,双方还不能解决此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

  15.2若通过上述友好协商双方仍解决不了争议,则应将该争议提交______商会仲裁院,由该仲裁院根据其仲裁程序,最终裁决。

  15.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15.4除非由仲裁小组裁决,否则,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5.5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各方保证均有合法的权力产生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如必要,双方应向本国*申请批准本合同,以*和__________*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本合同签字后90天内获得所必需的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挂通知对方,用信件确认已经获得所有必须的批准。

  16.2如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6.3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XX年,有效期满后除非双方同意续订,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6.5本合同为___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的任何译文无法律效力。

  16.6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组成,本合同附件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条件和条款与附件的文字发生矛盾,应以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文字为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被转让方保证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有效。

  16.7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书面修正案后生效,该修正案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所有通讯应以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和航空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6.9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或被转让方均不对意外、或间接损失负有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丧失利润或收益、资本费用、替代产品费用、设施或服务费用、停工费用。

  16.10本合同双方同意真诚执行合同,遵从一切适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离此良好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终止,所有技术文件应退还给转让方,且专有资料应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XX年。

  第十七章联络会议

  17.1为顺利实施合同,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开联络会议。

  17.2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每个新阶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双方同意,即开始合同的下一阶段。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后,且被转让方又达到了附件三中规定的阶段实际生产产量,并能同时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被转让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如到了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时间,被转让方没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应推迟该阶段起始日期,并对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费时间

  。

  17.3联络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身份规定如下:

  (1)第一次联络会议

  日期: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天内

  期限: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 __

  人数:转让方工程师__________名

  目的①项目范围检查

  ②考察场地

  (2)第二次联系会议

  日期:第二阶段开始前__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_

  人数:被转让方人员________名,合同工厂人员__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工厂

  ②深化项目

  ③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3)第三次联络会议

  日期:第三阶段开始前__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人数:转让方工程师__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场地

  ②深化项目

  ③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4)第四次联络会议

  日期:第四阶段开始前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

  人数:被转让方人员________名,合同工厂人员________名

  目的:①技术讨论

  ②深化项目

  ③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5)第五次联络会议

  日期:第五阶段开始前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_

  人数:转让方工程师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场地

  ②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第十八章法定地址

  18.1转让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18.2被转让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厂:__ 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18.3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和附件构成了双方就此合同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了先前所有的讨论、协议和陈述,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不论转让方与被转让方执行与否。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签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略)

  附件一b合同材料目录(略)

  附件一c合同设备目录(略)

  附件二资料目录(略)

  附件三

  技术支持

  转让方根据被转让方的要求可以派遣各类技术人员进行生产人员管理,促使整个工厂运转正常,并在该组织内监察全部产品的质量。担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在该领域将完全胜利且富有经验,他们会帮助并全力负责有关方面的工作。下列技术人员也将同样提供服务:工程技术生产助理、制造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管理人员(经理)电子工程师和销售人员,下面就上述人员的责任进行说明。

  工程技术生产助理应完全掌握产品组装和测试方法,他将全权负责有关从最初到最高级______技术方面的事务,并在生产过程中对具体工序进行测试、校准。任何有关产品安装和测试的问题应提交工程技术生产助理评议解决。

  制造工程师应熟知组装过程中的各个方面,他将决定编码颜色的可用性和使用,便于掌握的生产辅助工具及有助于提高组装效率的标准化工序。何有关组装生产工序的问题应尽快提交制造工程师评价解决,不让产生的任何问题导致停产。

  质量工程师应精通与产品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及产品工艺检查有关的所有领域,他将制定并实施具体的质量计划,并对工艺方面的问题进行量化,与关键工艺和产品人员就这些问题商议解决办法。销售人员素质问题应提交质量工程师并采取措施保证他们的素质,总之,他将负责全部产品的质量和故障消除。

  管理人员(经理)应负责全部的组装操作及上述各人员负责工作,协助他们尽力支持工厂生产出所能实现的最好产品。

  如果纯粹由于转让方错误的技术指导引起合同产品及合同设备损坏,转让方将负责维修,更换及发运损坏的合同设备或合同产品。

  下列几项内容将包括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支持中:

  1.为实施合同,转让方将派遣熟练、健康及胜任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提供技术支持。他们到达及离开合同工厂的确切日期应由双方根据合同材料组装和测试的实际进度商议确定。

  2.转让方技术人员应向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就合同材料的组装、测试、检查及操作原理进行技术指导。

  3.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应帮助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技术支持期间在合同工厂培训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

  4.转让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持费用见合同第三章,转让方应对其技术人员展开第三章规定的技术支持活动提供交通,信食宿费。被转让方将支付转让方技术人员附加技术服务的来回交通费。

  5.转让方技术人员前往*一个半月前,转让方应用电传、传真或电挂把转让方技术人员的资料包括姓名、性别、生日、国籍、专业及公司名通知被转让方,以使被转让方帮助办理签证。

  6.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前往*的7天以前,应用电传、传真或电挂把转让方技术人员的姓名,到达时间及飞机航班通知被转让方。

  7.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前往合同工厂以前,双方应共同商讨并确定一个技术服务的工作日程,而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应该根据合同工厂的安排和双方确定的工作日程展开技术支持。

  8.在合同工厂期间,技术人员的工作期限应该从他们到达合同工厂的那天算起直到他们离开合同工厂那天为止。

  9.被转让方应免费向转让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所必需的工具及合适的办公室。

  10.被转让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章、条例和*俗帮助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安排办理技术支持所必须的工具及仪器的进出口手续。

  11.被转让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合同工厂逗留期间的人身安全。

  12.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在合同工厂提供必要的通信设施,诸如电话、电传及传真,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3.转让方应对管理和组织提出建议。双方必要及重要的联络渠道将建立起来。

  转让方应提供下列技术支持:

  (1)制造工程师各阶段______天

  (2)质量工程师各阶段________天

  (3)管理人员各阶段至少每月______天

  (4)电子工程师总共__________天

  附件四

  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1.转让方在培训开即前3个月应向被转让方提交一份初步培训计划。双方应在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前往培训地点之前商讨并制定一个最终的培训计划。由转让方主持的技术培训应根据双方制定的培训计划展开。

  2.转让方应免费向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所必需的工具,技术资料及合适的办公室。住宿由转让方安排。

  3.转让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被转让方逗留期间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4.培训费用见合同正文第三章。

  5.培训开始前一个半月,被转让方应以电传、传真或电报通知转让方关于被转让方技术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专业,以使转让方协助办理他们的签证。

  6.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应遵守转让方国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培训所在地工厂的规章制度。

  7.培训应根据合同的实施计划分阶段进行。具体的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8.培训语言为英语,所有技术资料为英语。

  9.各阶段培训中,被转让方人员不变(不能在培训期间更换人员)

  10.培训将按照预定时间表完成。

  11.任何附加培训将在第一轮培训结束后决定,并应单独谈判。

  12.所有培训都将由转让方的________人员在转让方生产工厂进行。

  13.被转让方受训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经验,英语流利,技术熟练。

  14.被转让方人员在转让方工厂受训后,将负责培训被转让方工厂的人员。

  15.被转让方工厂的生产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经验。

  16.被转让方将支付其培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转让方将负责被转让方培训人员在培训地的交通。

  (人员要求、培训项目及时间表略。)

  附件五

  补充商务条款

  1.检查

  转让方应有权派遣其有资格的人员或指定的代表访问合同工厂或其他存有关于被转让方、合同工厂或其他相关公司、代理商或组织的书籍和记录的场所,并有权审阅、查核这类记录中关于合同工厂组装的各种合同产品每台整机的质量、可靠性及符合验收标准的程度的信息。

  2.技术服务费率

  如果被转让方要求进行额外的技术培训,对技术文件、合同设备、合同材料和软件进行补充咨询或在合同工厂为被转让方组装工作提供其他支持等额外的技术服务,转让方应对所要求的专门的技术服务提供报价或提供一段合理期限的现场技术服务。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年内,对此种支持的费率将是: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每人每天______美元,外加技术服务人员从其常规办事地点到合同工厂的商务级来往旅行费用。对于来自*境外的技术服务人员,被转让方将支付该技术服务人员到合同工厂的一天旅行费及回到其常规办事地点的一天旅行费。________年期限以后,合同合作方将根据类似产业的技术服务费协商出一个附加技术服务的费率。

  附件六

  合同产品的转让方商标和被转让方商标

  只有经转让方预先书面批准,被转让方才能在合同产品中使用下列转让方商标之一:

  转让方商标

  在*的登记号

  类别

  在*的生效日期

  被转让方还应在其全部合同产品上标出如下“附注”:

  注:经__________公司许可,由*____________厂制造

  附件七合同材料价格(略)

  附件八

  合同设备的保证

  1.________保证其______材料和工艺完好无损,保证期为从装运日算起________个月,或最终验收通过后__________月。

  2.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应有____________个月的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完成那天算起。

  3.被转让方负责指出初步的故障线索,负责硬件、固件及软件的搬动、更换及把出现故障的机器用防损包装运到转让方指定的维修地。

  4.在转让方维修地维修或更换出故障的________合同设备在整个保证期内是免费的。

  5.把__________合同设备邮寄、空运或以其它运输方式发运到指定的转让方维修地,所化费用由被转让方承担;维修件或更换件运回被转让方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6.在保证期内发生故障,转让方应免费在保证期内或维修或更换该__________合同设备。所维修或所更换的项目保证期顺延相同一段时间,转让方通过更换所获得的故障件将是转让方的财产。被转让方唯一的补偿及义务是不再索回送去维修或更换的________合同设备。

  7.本保证不包括:

  7.1故障、损坏或失灵源自________.

  7.1.1 __________合同设备使用不当。

  7.1.2使用失误、事故、疏忽,环境或现场条件不符________合同设备指标。

  7.1.3不经认可任意维修、改造或在________合同设备内换用未经认可的部件。

  7.1.4不可抗力事故

  7.1.5不经转让方认可,擅自安装、优化或把________合同设备从原安装位置移开。

  7.1.6天线、线路或互连设施任何部分的失灵。

  7.1.7被转让方不依据转让方的设备及软件维修协议维护______;或没有按照一位或数位有关培训完**员的指导,及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其他维修。

  7.18把________合同设备从被转让方运送给转让方途中所遭的损坏。

  8.本书面保证由转让方提出,只限于最初购买方,并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经转让方书面认可,本保证的有效条款可以提供给用户。

  9.本保证将取代所有其他具体排除的保证,无论是明确的还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为一个特殊目的所含的商用性和适用性保证。转让方不对间接的,事故性的,特殊的重大损坏负责;但是,如果任何适用本协议的司法法律不允许这类损坏完全不受指控,那么本条款应如此理解,即有必要给予转让方任何指控的全部有利方面或者这类法律所允许的对上述损坏指控的限制。另外,转让方只对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负责,并明确表示不对________承担责任。

  (合同产品保证由被转让方提供给用户。)

  附件九

  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

  为

  保持合同简洁与一致,关于合同与附件是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所有定义均适用于此。 1.范围

  根据上述确定的合同,除了交换测试软件之外,用于其他转让方交付的设备中的目标代码计算机程序,将在许可证基础上由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用打印或其他可能的机器可读的形式,但不限于磁带、磁盘、纸带或只读存储器装置。被转让方将因此成为关于这些计算机程序的被转让方。转让方提供这些程序及被转让方的接受都将在下面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应依据转让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条件。

  2.计算机程序为转让方所有

  本许可证下交付的任何计算机程序原件及被转让方复制的部分或全部程序均为转让方所有。

  3.软件许可证

  为与许可证合同执行一致,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不含提成、非独占及不可转让的许可证,在转让方的所有权下转让根据以下条款与条件使用交付给被转让方的每个计算机程序(以下简称“转让程序”)每个此类许可证授权被转让方只以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方提供的单机中使用转让程序。该许可证不可由被转让方分配,再转让或者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他方,被转让方无权复制全部或部分转让程序,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

  4.复制、保护及保密的权利

  4.1任何在此提供的转让程序可以全部或部分复制(只用于支持的目的),以打印或机器可读的形式为被转让方内部使用;但是除了无需事先获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而在一份许可证下的时候存在至多两份打印复制件或两份机器可读复制件以外,在被转让方的设备中不应备有软件复制件。

  4.2被转让方同意把转让方提供的任何有关转让程序的版权通知,包括在它部分或全部的所有同样复制件中。转让方的版权通知将以几种形式出现,包括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程序上使用版权通知并不说明该程序已经出版或以其它方式公布了。

  4.3被转让方同意对提供给它的任何形式的转让程序保密,不向任何除转让方及被转让方雇员以外的人提供或使其获得转让程序的部分或全部。

  4.4被转让方同意在不使用时将转让程序加锁存放。

  5.期限

  5.1被转让方可在收到书面通知______个月后终止在此转让的任何许可证。

  5.2如果被转让方不遵守许可合同或附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可终止该许可证,且如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书面通知后____天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该终止即生效。

  5.3该许可证终止后,4.3条中的义务仍将存在。 6.专有资料的退还

  在任何许可证终止后______个月内,被转让方要提供给转让方一个文件证明;表示对每个转让程序,已尽其所能与所知,除了

技术引进合同3

  甲方: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转让方:_________(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_________(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_________(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技术转让方式:_________(是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条款:_________(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技术验收条款:_________(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_________(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_________(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技术保密条款:_________(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受让方权利条款:_________(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_________(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条款:_________(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依据*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引进合同4

  甲方: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长春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

  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

  (3)技术引进合同应贯彻*等互利的原则,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条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③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④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⑤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⑨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4)引进的技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合同无效。关于引进的技术应当符合的条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①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②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④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⑤有利于环境保护;⑥有利于生产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技术引进合同5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略)

  附件一B合同材料目录(略)

  附件一C合同设备目录(略)

  附件二资料目录(略)

  附件三

  技术支持

  转让方根据被转让方的要求可以派遣各类技术人员进行生产人员管理,促使整个工厂运转正常,并在该组织内监察全部产品的质量。担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在该领域将完全胜利且富有经验,他们会帮助并全力负责有关方面的工作。下列技术人员也将同样提供服务:工程技术生产助理、制造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管理人员(经理)、电子工程师和销售人员,下面就上述人员的责任进行说明。

  工程技术生产助理应完全掌握产品组装和测试方法,他将全权负责有关从最初到最高级___技术方面的事务,并在生产过程中对具体工序进行测试、校准。任何有关产品安装和测试的问题应提交工程技术生产助理评议解决。

  制造工程师应熟知组装过程中的各个方面,他将决定编码颜色的可用性和使用,便于掌握的生产辅助工具及有助于提高组装效率的标准化工序。任何有关组装生产工序的问题应尽快提交制造工程师评价解决,不让产生的任何问题导致停产。

  质量工程师应精通与产品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及产品工艺检查有关的所有领域,他将制定并实施具体的质量计划,并对工艺方面的问题进行量化,与关键工艺和产品人员就这些问题商议解决办法。销售人员素质问题应提交质量工程师并采取措施保证他们的素质,总之,他将负责全部产品的质量和故障消除。

  管理人员(经理)应负责全部的组装操作及上述各人员负责工作,协助他们尽力支持工厂生产出所能实现的最好产品。

  如果纯粹由于转让方错误的技术指导引起合同产品及合同设备损坏,转让方将负责维修,更换及发运损坏的合同设备或合同产品。

  下列几项内容将包括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支持中:

  1.为实施合同,转让方将派遣熟练、健康及胜任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提供技术支持。他们到达及离开合同工厂的确切日期应由双方根据合同材料组装和测试的实际进度商议确定。

  2.转让方技术人员应向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就合同材料的组装、测试、检查及操作原理进行技术指导。

  3.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应帮助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技术支持期间在合同工厂培训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

  4.转让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持费用见合同第三章,转让方应对其技术人员展开第三章规定的技术支持活动提供交通,信食宿费。被转让方将支付转让方技术人员附加技术服务的来回交通费。

  5.转让方技术人员前往*一个半月前,转让方应用电传、传真或电挂把转让方技术人员的资料包括姓名、性别、生日、国籍、专业及公司名通知被转让方,以使被转让方帮助办理签证。

  6.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前往*的7天以前,应用电传、传真或电挂把转让方技术人员的姓名,到达时间及飞机航班通知被转让方。

  7.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前往合同工厂以前,双方应共同商讨并确定一个技术服务的工作日程,而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应该根据合同工厂的安排和双方确定的工作日程展开技术支持。

  8.在合同工厂期间,技术人员的工作期限应该从他们到达合同工厂的那天算起直到他们离开合同工厂那天为止。

  9.被转让方应免费向转让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所必需的工具及合适的办公室。

  10.被转让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章、条例和*俗帮助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安排办理技术支持所必须的工具及仪器的进出口手续。

  11.被转让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合同工厂逗留期间的人身安全。

  12.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在合同工厂提供必要的通信设施,诸如电话、电传及传真,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3.转让方应对管理和组织提出建议。双方必要及重要的联络渠道将建立起来。

  转让方应提供下列技术支持:

  (1)制造工程师各阶段___天

  (2)质量工程师各阶段____天

  (3)管理人员各阶段至少每月___天

  (4)电子工程师总共_____天

  附件四

  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1.转让方在培训开即前3个月应向被转让方提交一份初步培训计划。双方应在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前往培训地点之前商讨并制定一个最终的培训计划。由转让方主持的技术培训应根据双方制定的培训计划展开。

  2.转让方应免费向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所必需的工具,技术资料及合适的办公室。住宿由转让方安排。

  3.转让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被转让方逗留期间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4.培训费用见合同正文第三章。

  5.培训开始前一个半月,被转让方应以电传、传真或电报通知转让方关于被转让方技术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专业,以使转让方协助办理他们的签证。

  6.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应遵守转让方国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培训所在地工厂的规章制度。

  7.培训应根据合同的实施计划分阶段进行。具体的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8.培训语言为英语,所有技术资料为英语。

  9.各阶段培训中,被转让方人员不变(不能在培训期间更换人员)。

  10.培训将按照预定时间表完成。

  11.任何附加培训将在第一轮培训结束后决定,并应单独谈判。

  12.所有培训都将由转让方的____人员在转让方生产工厂进行。

  13.被转让方受训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经验,英语流利,技术熟练。

  14.被转让方人员在转让方工厂受训后,将负责培训被转让方工厂的人员。

  15.被转让方工厂的生产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经验。

  16.被转让方将支付其培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转让方将负责被转让方培训人员在培训地的交通。

  (人员要求、培训项目及时间表略。)

  附件五

  补充商务条款

  1.检查

  转让方应有权派遣其有资格的人员或指定的代表访问合同工厂或其他存有关于被转让方、合同工厂或其他相关公司、代理商或组织的书籍和记录的场所,并有权审阅、查核这类记录中关于合同工厂组装的各种合同产品每台整机的质量、可靠性及符合验收标准的程度的信息。

  2.技术服务费率

  如果被转让方要求进行额外的技术培训,对技术文件、合同设备、合同材料和软件进行补充咨询或在合同工厂为被转让方组装工作提供其他支持等额外的技术服务,转让方应对所要求的专门的技术服务提供报价或提供一段合理期限的现场技术服务。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年内,对此种支持的费率将是: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每人每天___美元,外加技术服务人员从其常规办事地点到合同工厂的商务级来往旅行费用。对于来自*境外的技术服务人员,被转让方将支付该技术服务人员到合同工厂的一天旅行费及回到其常规办事地点的一天旅行费。____年期限以后,合同合作方将根据类似产业的技术服务费协商出一个附加技术服务的费率。

  附件六

  合同产品的转让方商标和被转让方商标

  只有经转让方预先书面批准,被转让方才能在合同产品中使用下列转让方商标之一:

  ┌───────┬─────────┬────┬───────────┐

  │ 转让方商标 │在*的登记号│类别│ 在*的生效日期 │

  ├───────┼─────────┼────┼───────────┤

  │││││

  ├───────┼─────────┼────┼───────────┤

  │││││

  ├───────┼─────────┼────┼───────────┤

  │││││

  ├───────┼─────────┼────┼───────────┤

  │││││

  └───────┴─────────┴────┴───────────┘

  被转让方还应在其全部合同产品上标出如下“附注”:

  注:经_____公司许可,由*______厂制造

  附件七合同材料价格(略)

  附件八

  合同设备的保证

  1.____保证其___材料和工艺完好无损,保证期为从装运日算起____个月,或最终验收通过后_____月。

  2.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应有______个月的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完成那天算起。

  3.被转让方负责指出初步的故障线索,负责硬件、固件及软件的搬动、更换及把出现故障的机器用防损包装运到转让方指定的维修地。

  4.在转让方维修地维修或更换出故障的____合同设备在整个保证期内是免费的。

  5.把_____合同设备邮寄、空运或以其它运输方式发运到指定的转让方维修地,所化费用由被转让方承担;维修件或更换件运回被转让方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6.在保证期内发生故障,转让方应免费在保证期内或维修或更换该_____合同设备。所维修或所更换的项目保证期顺延相同一段时间,转让方通过更换所获得的故障件将是转让方的财产。被转让方唯一的补偿及义务是不再索回送去维修或更换的____合同设备。

  7.本保证不包括:

  7.1故障、损坏或失灵源自____。

  7.1.1鷂____合同设备使用不当。

  7.1.2使用失误、事故、疏忽,环境或现场条件不符____合同设备指标。

  7.1.3不经认可任意维修、改造或在____合同设备内换用未经认可的部件。

  7.1.4不可抗力事故

  7.1.5不经转让方认可,擅自安装、优化或把____合同设备从原安装位置移开。

  7.1.6天线、线路或互连设施任何部分的失灵。

  7.1.7被转让方不依据转让方的设备及软件维修协议维护___;或没有按照一位或数位有关培训完**员的指导,及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其他维修。

  7.18把____合同设备从被转让方运送给转让方途中所遭的损坏。

  8.本书面保证由转让方提出,只限于最初购买方,并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经转让方书面认可,本保证的有效条款可以提供给用户。

  9.本保证将取代所有其他具体排除的保证,无论是明确的还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为一个特殊目的所含的商用性和适用性保证。转让方不对间接的,事故性的,特殊的重大损坏负责;但是,如果任何适用本协议的司法法律不允许这类损坏完全不受指控,那么本条款应如此理解,即有必要给予转让方任何指控的全部有利方面或者这类法律所允许的对上述损坏指控的限制。另外,转让方只对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负责,并明确表示不对____承担责任。

  (合同产品保证由被转让方提供给用户。)

  附件九

  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

  为保持合同简洁与一致,关于合同与附件是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所有定义均适用于此。

  1.范围

  根据上述确定的合同,除了交换测试软件之外,用于其他转让方交付的设备中的目标代码计算机程序,将在许可证基础上由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用打印或其他可能的机器可读的形式,但不限于磁带、磁盘、纸带或只读存储器装置。被转让方将因此成为关于这些计算机程序的被转让方。转让方提供这些程序及被转让方的接受都将在下面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应依据转让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条件。

  2.计算机程序为转让方所有

  本许可证下交付的任何计算机程序原件及被转让方复制的部分或全部程序均为转让方所有。

  3.软件许可证

  为与许可证合同执行一致,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不含提成、非独占及不可转让的许可证,在转让方的所有权下转让根据以下条款与条件使用交付给被转让方的每个计算机程序(以下简称“转让程序”)。每个此类许可证授权被转让方只以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方提供的单机中使用转让程序。该许可证不可由被转让方分配,再转让或者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他方,被转让方无权复制全部或部分转让程序,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

  4.复制、保护及保密的权利

  4.1任何在此提供的转让程序可以全部或部分复制(只用于支持的目的),以打印或机器可读的形式为被转让方内部使用;但是除了无需事先获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而在一份许可证下的时候存在至多两份打印复制件或两份机器可读复制件以外,在被转让方的设备中不应备有软件复制件。

  4.2被转让方同意把转让方提供的任何有关转让程序的版权通知,包括在它部分或全部的所有同样复制件中。转让方的版权通知将以几种形式出现,包括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程序上使用版权通知并不说明该程序已经出版或以其它方式公布了。

  4.3被转让方同意对提供给它的任何形式的转让程序保密,不向任何除转让方及被转让方雇员以外的人提供或使其获得转让程序的部分或全部。

  4.4被转让方同意在不使用时将转让程序加锁存放。

  5.期限

  5.1被转让方可在收到书面通知___个月后终止在此转让的任何许可证。

  5.2如果被转让方不遵守许可合同或附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可终止该许可证,且如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书面通知后__天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该终止即生效。

  5.3该许可证终止后,4.3条中的义务仍将存在。

  6.专有资料的退还

  在任何许可证终止后___个月内,被转让方要提供给转让方一个文件证明;表示对每个转让程序,已尽其所能与所知,除了经转让方书面同意由被转让方保留的一个用以归档的复制件外,将其原件和其它完整或部分复制的复制件,不论以何种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复制件,退还给转让方或已销毁。

  7.权力

  本文包含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该认为是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给予转让方任何专利和专利使用的许可证;除非被转让方在转让方的专利及专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独占、免提成费的许可证,也只应在转让方提供的设备中,使用该许可证提供的各转让程序。

  附件十

  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

  为保持合同简洁与一致,关于合同与附件的内容应是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定义在此均适用。

  1.范围

  根据上述确定的合同,用于合同设备的源代码计算机程序只在被授权的___人员的指导下执行许可证中授权的活动时,转让方才向被转让方在许可证的基础上交付。这些源代码程序可有多种可能的机器可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磁带、磁盘、纸带或只读存储器(ROM)装置。被转让方就此成为该计算机程序的被转让方。转让方向中被转让方交付此种程序以及被转让方接受同样的程序只在下列条件下进行,否则需经转让方书面同意。本源代码许可证适用于所有转让方提供的交换机测试软件。被转让方无权对源代码程序进行变动或修改。

  2.计算机程序为转让方所有

  本许可证中交付的计算机程序原件(包括由此更新、修改或派生的)及被转让方对全部或部分复制的拷贝,均为转让方所有。

  3.软件许可证

  为保持许可证合同执行的一致,转让方按本许可证规定的条件与条款在转让方版权下,给予被转让方无提成、非独占、不可转让的许可证,以使用交付给被转让方的每个计算机程序(下文称作“源代码程序”)。转让软件许可证费见第三章。该许可证不可由被转让分配,再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被转让方无权全部或部分复制源代码程序,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条款与条件,被转让方必须只从___购买所有必需的专用测试设备、进行培训并获得技术服务。

  4.保护及保密

  4.1被转让方同意将源代码程序在不使用时加锁保存。

  4.2被转让方同意对提供给它的源代码程序保守机密,不对任何除转让方及被转让方雇员以外的人提供,使其获得此源代码程序或其中一部分。

  4.3除了本文说明的之外,被转让方同意在许可证活动中不以任何方法或在任何条件下对并非确需知道的人全部或部分或通过任何媒介公开或转让源代码程序或其内容,并确保那些已知源代码的人员保护该源代码程序。

  4.4被转让方同意不尝试用任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逆向工程”发现附加的专有信息。

  4.5被转让方同意对于源代码程序及其中的信息或其部分不通过图示(不限于此)向任何第三方发表、泄露、传播、提供或以其中的其它方式使第三方得到。

  4.6被转让方如发现存在违反许可证第4节的可疑情况应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被转让方同意自费努力调查该情况。

  4.7被转让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转让方提供的专有资料和其他材料上存在的任何版权说明并不表示已对之公开。

  4.8被转让方同意安全保存源代码程序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源代码程序免于偷盗、复制和未经授权的分发、公开及传播。

  5.期限

  给予被转让方的许可证期限将从许可证合同生效之日开始,除非出现下列情况而终止,正常终止将在本许可证签署之日起十年后。

  6.终止

  6.1被转让方收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后可终止在此授予的任何许可证。

  6.2被转让方如不履行本许可证或附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可终止该许可证,且如转让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被转让方不采取行动纠正,该终止即生效。

  6.3如出现任何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转让方可立即终止本许可证。以下任何情况都构成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1)被转让方严重违反本许可证;或

  (2)被转让方不按时根据本许可证交付任何数目的欠款并在转让方给予书面通知后30天后仍不付款;或

  (3)根据*法律被转让方宣布破产或停止业务活动;或

  (4)被转让方停止执行本合同的活动;或

  (5)在*或公众授权下任何个人、机构对源代码程序或其部分进行干涉、征用、没收、处罚、强占或取走;或

  (6)控制被转让方活动的所有制,股份、权力发生实质性变化。

  *任何许可证终止后,第4节义务仍然有效。

  7.专有资料的归还

  如果转让方终止许可证,被转让方应采用任何或所有的补救措施。许可证终止后一个月以内,被转让方要向转让方提供一个关于每个源代码程序的证明文件,证明被转让方已尽其所能,尽其所知,将其原件或任何形式的复制件的全部或部分,包括在更新后的复制件退还给转让方或已销毁。

  8.许可证权力

  本文包含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认为直接或暗示地或以其他方式给予被转让方任何专利和专利使用的许可证,除非被转让方在转让方的专利及专利使用下有一份非独占、免提成费的许可证,也只应在转让方提供的设备中使用该许可证提供的各转让程序。

  9.许可证费、提成费及税收

  对本许可证下的转让软件,其许可证的软件许可提成费、及技术文件、技术支付、技术培训的费用见本合同第三章。

  10.审查

  在强调许可证及许可证合同条款一致的情况下,转让方有权定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对所有专有资料、记录与报告,作适当的审查。该审核也包括对专有资料妥善保密措施的检查。

  附件十一合同产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二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略)

  附件十三信用证格式(略)

  附件十四各阶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五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略)

技术引进合同6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

  (3)技术引进合同应贯彻*等互利的原则,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条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③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④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⑤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⑨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4)引进的技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合同无效。关于引进的技术应当符合的条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①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②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④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⑤有利于环境保护;⑥有利于生产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技术引进合同7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一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一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产品生产的专有技术,并有权和愿意向_________公司转让该项技术。

  鉴于_________公司希望利用乙方所拥有的专有技术,以生产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甲方受_________公司委托,由甲方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件及条款签订本专有技术合同。本合同由_________公司与乙方执行。

  第一条定义

  1.1专有技术,原指生产合同产品,甲方所需要的乙方所拥有和提供的全部生产技术及加工工艺。该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包括全部设计、制造、操作图纸及技术资料、制造工艺、生产程序和生产技术细节。

  1.2合同产品,指_________和_________产品,该产品符合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也即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及设备进行制造和生产的产品。

  1.3技术资料,指制造合同产品所需要的全部“专有技术”,以及乙方在生产合同产品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全部有关设计和制造图纸,加工技术和工艺文件等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4考核产品,指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专用设备所生产和制造的合同产品。该产品经过验证符合并且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

  1.5工艺文件,指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要的全部加工方法、加工手段、工艺过程卡片、工艺图纸、工序卡片等全套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6工艺守则,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生产和加工过程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第二条合同内容和范围

  2.1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甲方采用乙方的专有技术和主要设备,能够在甲方工厂生产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其产品规格、型号、产量及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甲方工厂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完整工艺文件和资料,能正确指导合同产品的生产。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乙方在提供技术资料的同时,还要提供全部技术标准。

  2.4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在甲方工厂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资料必须是完整的技术资料。

  2.5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技术的同时,并为甲方提供和选择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的关键设备。这些设备的具体要求和规格详见“设备引进合同”。设备合同的交付规定和交付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详见“生产设备引进合同”。

  2.6为了保证合同产品的生产,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部分*国产设备,和乙方选择提供的设备配套共同生产合同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7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在乙方工厂为甲方培训技术人员,以保证所培训的人员能够掌握这些专有技术,生产合同产品。

  2.8乙方按合同附件五所规定的条件,派遣称职的专家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第三条价格

  3.1按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包括工厂设计图纸,全部制造图纸,工艺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的全部资料总价格为_________美元。其中技术转让费为_________美元,考察培训费为_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的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运抵_________费用。该价格包括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其他义务的全部费用在内。

  3.3本合同内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计算和结算。

  3.4设备引进合同的总价格为_________万美元。其具体执行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支付与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用m/t信汇方式支付。甲方通过_________银行,乙方通过指定的外国银行进行支付。凡发生在*境内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凡发生在*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条3.1款所规定的总价格_________美元,由甲方按照下列比例,方式支付给乙方:

  4.2.1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技术文件和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由甲方以m/t方式汇付乙方:

  (1)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交付所有技术文件。技术文件交付的清单和技术文件的交付空运提单各一式四份。

  (2)乙方说明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应于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交完所有技术文件的确认函正本一份。

  (3)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金额_________美元的商业发票四份。

  4.2.2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全部技术文件及技术培训开始前15天内用m/t信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4.2.3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正式投入生产、生产出合格产品,双方签署了合格证书、并在收到乙方的下列单据后,经审查无误,30天内以m/t信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1)金额为_________美元的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2)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两份。

  (3)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3设备合同总值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大写),其支付和支付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技术文件及设备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交付日期,将技术文件交付甲方。

  5.2设备和设备技术文件的交付,要严格按照设备合同的交付规定执行。

  5.3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应用电话将发运日期,发运数量,包装件数和重量,空运提单号,合同号,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时间,通知甲方,并同时用航空挂号信将下列单据寄交甲方:

  (1)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技术文件详细清单一式三份。

  5.4全部技术文件派专人送到北京甲方,以甲方签收日视为实际交付日。

  5.5如乙方交付的技术文件在途中丢失,短缺或损坏,则乙方应在最短期间内,最迟不得超过在甲方通知后20天,免费补给甲方。

  5.6乙方发运和寄送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包装要牢固,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装卸,防雨和防潮。在发运的每一个包装箱上面,均要用英文标志下列内容:

  (1)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装箱号/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每一个包装箱内,均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两份。

  第六条技术的修改和改进

  6.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标准及要求、工艺装备及其他生产条件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实际,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修改,并由双方确认其修改的部分。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范围,如有任何改进和发展,双方都应互相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免费提供给对方。

  6.3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技术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也不得将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转让第三方。

  第七条产品的考核和验收

  7.1为了保证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制造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先进性,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工厂按本合同附件六“考核和验收”的规定,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

  7.2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产品的技术条件、技术标准,生产图纸,均作为考核验收合同产品的依据。产品的技术文件及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7.3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要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为凭。

  7.4如果考核验收达不到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则双方要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考核和验收。

  7.5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属于乙方的责任,乙方须派遣专家参加第二或第三次考核和验收。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属于甲方责任,其一切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7.6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达不到合格要求时,如系乙方责任,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并要求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其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

  7.7若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属乙方责任,则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八条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索赔。如属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共同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成熟的、可靠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并保证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及时向甲方提供任何新的发展的改进的技术资料。

  8.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统一的,清晰和及时的。

  其有关规定如下:

  完整: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该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全部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得有任何遗漏。

  正确: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没有任何错误。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所制造出来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统一: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有统一的符号、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规范等,不得有任何矛盾。

  清晰:技术文件的图纸、曲线、文字、符号等均应清晰、明确,易读、不得模糊。

  及时:技术文件的交付日期不得晚于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交付日期。

  8.3如果乙方所交付的技术文件有不符合8.2款规定的,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乙方应按8.2款免费补寄技术文件给甲方。

  8.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最终应保证达到技术工艺要求和加工质量。

  8.5若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备达不到8.4款的要求,则乙方负责更换和再调试,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8.6若任何一批技术文件的交付晚于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日期,从规定交付日期的第2天算起,乙方应按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

  迟交1—4周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1%;

  迟交6—8周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15%;

  迟交8周以上,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2%;

  但上述罚款的合计不能超过合同总值的5%。

  8.7乙方在按照8.6款的规定被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义务。

  8.8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件超过4个月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利10%尽快一并退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30天。

  8.9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三次不合格,且在双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乙方仍不能消除缺陷时,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将甲方全部已付金额连同年利10%,在8.8款所规定的时间内,一并退还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侵权

  9.1乙方保证乙方能合法地并且有权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专有技术而不受任何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如果发生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则由乙方负责同第三者进行交涉,并由乙方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9.2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全部技术文件进行合同产品的生产。

  第十条税费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境内所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在*境内所取得的收入,要按*税法纳税,所纳税款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货款时代乙方从其付款总额中扣除,并由*税务当局出具原本证明,说明税款已缴纳。

  第十一条仲裁

  11.1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如果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

  11.2仲裁地点在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机关,仲裁程序按*贸促会仲裁机关的程序进行仲裁。

  11.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守。

  11.4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一部分外,不受仲裁影响的那一部分双方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人力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2.2发生人力不可抗力的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事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给对方,予以认证。

  12.3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影响了合同的执行,如果事故延续20天以上,则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协商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订后,双方分别向各自的*或审理机构申请批准,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均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另一方,然后用航空挂号信予以确认。

  13.2本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双方各执1份为凭。

  13.3双方同意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联系均使用中文或英文进行。凡属正式通知以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3.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及设备生产和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后60个月。合同有效期满,无须任何手续,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3.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6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六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7本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变,修改或增减,均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双方授权各自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一样具有同等的效力。

  13.8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均用英文书就。

技术引进合同8

  甲方:×××(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技术引进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技术转让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技术验收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技术保密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受让方权利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国________地__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__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技术引进合同 (菁华5篇)(扩展2)

——技术引进合同 (菁华9篇)

技术引进合同1

  1.格式 :×××技术引进合同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

  (3)技术引进合同应贯彻*等互利的原则,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条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③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④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⑤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⑨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4)引进的技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合同无效。关于引进的技术应当符合的条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①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②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④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⑤有利于环境保护;⑥有利于生产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技术引进合同2

  甲方: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_________(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_________(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_________(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_________(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_________(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_________(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_________(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_________(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_________(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_________(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_________(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_________(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引进合同3

  鉴于转让方_________拥有制造_________的专用技术,并有资格转让上述技术;鉴于转让方有权并同意向被转让方许可上述专有技术,只在_________厂使用;_________公司购买许可活动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由_________厂进行许可的制造活动;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厂共同而又分别承担本合同中的义务;鉴于被转让方希望使用转让方的专有技术,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厂制造_________设备;鉴于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以购买订单为形式的不同协议,以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鉴于该购买订单应服从于本合同有关合同材料的条件和条款;因此,双方授权的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此为证。

  第一章 定义

  1.1 “辅配件”指大量可购买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_________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_厂或转让方提供。

  1.2 “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

  1.3 “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_________厂。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

  1.5 “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

  1.6 “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买者。

  1.7 “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中规定的材料,为_________系统的一部分。

  1.8 “模块”指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_________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

  1.9 “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

  1.10 “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_________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额、计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_________“注册秘密专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_________“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

  1.11 “专有权利”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商标和其它知识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着作,不论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版权或已注册。

  1.12 “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提供,需经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所有软件均按附件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_________厂。

  1.13 “技术支持服务”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1.14 “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验有关,以及与合同产品的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说明、数据和其它文件。

  1.15 “技术培训”指转让方在转让方工厂和合同工厂为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和操作以及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对“合同工厂”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16 “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指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该知识和经验是转让当时生产中所使用的。“专有技术”由转让方以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合同工厂提供。

  1.17 “验收标准”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设备性能的标准。

  1.18 “合同”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转让制造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合同产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说明,分一、二、三、四、五阶段实施。转让方同意为合同工厂确认并向其销售按当时的技术合作阶段在技术合作等级下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合同设备。合同工厂所需的合同设备目录见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许可证和权利,使用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使用和/或销售形成的`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销售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它_________制式国家,下列国家和地区除外:_________。本合同所有许可证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转售的。

  2.3 转让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被转让方提供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

  2.4 转让方负责派遣其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对合同设备进行验收。

  2.5 转让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合同工厂技术人员的要求,使上述技术人员能掌握1.15条中确定的技术培训。

  2.6 除非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另增场所,否则被转让方只能在合同工厂进行许可的合同产品制造工作。

  2.7 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出售其专有模块,被转让方按转让方授权,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上述专有模块进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转让方经本合同特许生产的模块外,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专有模块。

  2.8 只有事先得到转让方的书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变转让方许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产品的专用资料。这有利于专有资料的质量保证、控制和标准化。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工程费用,用以审批此改变或改进的内容。被转让方同意给予转让方许可证,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销售应用被转让方改变或改进合同材料后生产的产品。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提供关于改变或改进的足够文件,以使转让方能将此改变或改进同样包括在转让方产品中,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2.9 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让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给予的任何权利。然而,为履行转让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联营公司和/或附属公司的服务。

  第三章 本合同的价格

  3.1 被转让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总价和提成费,以元计价。第3.2条款中所列的价格为第一、二、三、四、五阶段的费用。合同设备价格详见附件十二。辅配件的预算性报价见附件一b,仅供参考。实际价格调整应在每次订货前由双方讨论。

  3.2 费用如下:合同总价:_________;技术转让费:_________;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测试设备:_________;加工设备和工具:_________;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_________。

  3.3 提成费:在本合同各阶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辅配件除外)价格上提取提成费。五个阶段的提成费分别为:阶段一_________;阶段二_________;阶段三_________;阶段四_________;阶段五_________。

  3.4 模块价格:转让方同意销售模块,使合同工厂能制造固定网络设备。模块价格可修改。新的模块价格应由本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款条件

  4.1 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元计价。本合同中每个阶段均在该阶段开始日付款。各阶段开始日定义见本合同第17.2条。

  4.2 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列条款由被转让方付给转让方:

  4.2.1 合同设备被转让方收到转让方的合同设备的货物发运通知后,应在预计发运日期前30天内,以全电开的形式通过*_________银行及_________开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信用证。该信用证格式由双方商定,见附件十三,金额以元计,为该货运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该信用证使*_________银行负有义务向受益人转让方支付所有款项,有效期截止至双方按本合同第9.1条的规定签署验收合格证后30天。被转让方收到货运单据后用信用证付款:转让方发运货物后,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金额的90%。

  (1)全套清洁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明“c.f.r._________机场”,并根据本合同第6.3款标明“运费预付”,合同号和运输唛头,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总价的形式发票六份;

  (3)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5)详细包装清单一式六份;

  (6)原产地证明一式两份。

  4.2.2 一至五阶段的所有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均以元电汇,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分行支付。根据本合同第13.2条,一切应由转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转让方预扣并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转让方,本章所列费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1)阶段一合同生效后30天内,被转让方收到下列单据后,(1)转让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转让方有关当局出具的信函一份,声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2)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_%。阶段一预定的技术培训课程结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2)阶段2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3)阶段3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费。

  (4)阶段4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5)阶段5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阶段五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用总额应不迟于合同设备第一次预计装运前30天,电汇支付。

  4.3 提成费由被转让方在一至五阶段签订合同材料购买订单后,不迟于30天向转让方电汇支付。但是,提成费和合同材料费发票单独开具。

  4.4 对转让方对cif条件发运的任何货物,被转让方同意,由外国保险公司出具的金额为货运值_________%,投保了一切险的自行保险证明应为足够的保险凭证。保险期截止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机场。

  4.5 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购买订单,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被转让方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其付款条件同本合同第4.2.1规定。但有关合同材料的验收合格证规定见本合同第9.2条。而按第4.2.1.b.2所述,验收合格证参见第9.1条,在此则应参见第9.2条。

  第五章 交付方式

  5.1 技术文件

  5.1.1 转让方cif*_________机场向被转让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

  5.1.2 当技术文件到达*_________机场后,该技术文件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即由转让方转换至被转让方。

  5.1.3 _________机场在技术文件空运提单上所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前一星期,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预计启运日期、大概包数、大概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发运日期、空运提单号、包(件)数量和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指定的*境内内陆货运公司,并在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下列单据用_________或快件寄给被转让方及合同工厂:(1)两份技术文件空运提单;(2)两分技术文件装箱单。

  5.1.5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用英文写就。

  5.1.6 转让方提供给被让方的技术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检验。

  5.1.7 如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文件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转让方在收到被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技术文件重寄或补发给被转让方。

  5.1.8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应装在适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具防潮、防雨保护措施的包装箱内。装运预计日期以及重量超过_________公吨和尺寸超过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设备的包装草图和装运危险合同设备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运(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2.4 根据合同第5.2.1款,转让方在被转让方指定的港口(或机场)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装上被转让方指定的运输工具。转让方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转交给被转让方指定的承运人后,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损失风险、所有权立即由转让方转移至被转让方。

  5.2.5 每次装运前,转让方应用电传或传真或电报尽快将下列内容通知被转让方:合同编号: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货物准备就绪日期:_________;总体积:_________;总毛重:_________;总件数:_________;装运港(或机场):_________。

  5.2.6 转让方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完全装上承运工具前四十八小时内,将合同号、商品名、数量、尺寸、毛重、发票以及预计到达日期,以电传或电报通知被转让方。发运前,被转让方负责办理货物保险。如因转让方未及时通知,致使货物未及时投保,由此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均由转让方承担。如系危险品(例如易爆材料),转让方应将其性质及搬运方法电告被转让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第六章 包装和唛头

  6.1 所有待运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都必须包装坚固,适合所选的长途运输方式及式次搬运装卸。为了确保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需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货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潮、防锈、防震、防腐蚀。被转让方与转让方承认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由精密电子组成,因此,将尽力保证这些货物有防雨、防热、防湿、防震保护。如被转让方要求提供长途海运用包装及无防护内陆运输和存放用包装,转让方应提供包装,费用另加。转让方对包装不当负有责任,并对因包装不慎或不当导致的锈损负有责任。

  6.2 转让方应在每包散装附件上标上合同号、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主机名、附件名、安装图上附件的位置号及附件号。备件、工具和易损件部件在上述标识基础上,应再标上“备用件”、“工具”和“易损件”字样。

  6.3 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包装箱相邻的四个面上,转让方应用印刷标签,以醒目的印刷体英文字标出下列内容:合同编号_________;唛头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收货人代号_________;装箱单号_________;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箱号/件号_________。

  6.4 无包装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应用金属标牌标出上述内容。对装在甲板上运输的大件货物,应提供充分的支撑和防震缓冲措施。

  6.5 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箱内,应装有以下单据: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两份;详细装箱单一式两份;对必须进行组装的合同设备和部件,应有两份详细的组装图。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装箱上应附详细装箱单两份,质量证明两份。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1 转让方应派遣熟练、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员去合同工厂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内容和期限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方声明,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足够用来培训被转让技术人员制造合同产品。

  7.2 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的方便及在华的工作方便。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待遇见本合同附件三。

  7.3 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支持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4 被转让方有权派遣其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去转让方相关工厂培训。培训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7.5 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培训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方便和培训条件。培训人员在转让方国家待遇详见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检验和初步验收

  8.1 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保证本合同中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合同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按以下规定实施。

  8.2 对所有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提供保证声明书。合同材料的保证见本合同第十章。

  8.3 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内或相关阶段开始后三个月内,转让方应通知被转让方相关阶段检验和测试设备的初步计划,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转让方检验和测试的确切日期。被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_________人,为期_________天,去转让方工厂观看对主要合同材料的检验和测试,了解设备的包装情况,但上述检验不应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如发现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发现包装不当,被转让方人员有权表明意见。转让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质量。被转让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书。被转让方人员参与质量检验,这既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方的担保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后,被转让方对其的检验工作。

  8.4 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抵达目的港或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应委托*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尽可能地对技术规格目测初检。检验后,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明,该证明应作为检验证据。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被转让方应提前4周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地点。转让方检验人员应在预定检验日期前到达上述地点。如果因转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派遣其技术人员去上述地点,则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在这种情况下,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应作为检验证据。

  8.5 在对合同设备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检验中,若发现有任何损坏、数量短缺、规格错误,证实皆系转让方疏忽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在检验后凭*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转让方提出索赔。转让方收到附证明的索赔书后,应立即免费维修或替换损坏或短缺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 最终验收检验测试

  9.1 技术文件和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

  9.1.1 为证明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证明转让方许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组装、测试的,转让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去合同工厂参加相应阶段合同设备的验收测试。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也应参加这些验收测试。

  9.1.2 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完成验收测试。

  9.1.3 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9.1.4 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验收测试失败的原因,澄清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

  (1)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转让方负责,则转让方应在第一次验收测试后4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被转让方负责,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其在华的食宿费用和当地交通费。第二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3)若因转让方的责任第二次验收测试时,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应采取各种措施并在第三次验收测试后六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三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三次验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若第二次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被转让方,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三次验收测试期间他们在华的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的验收合格证,每方各执两份。

  9.1.5 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继续验收测试。若二个月后,还达不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将对有缺陷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性能标准的新设备。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应在合同工厂座谈讨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终验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运抵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检验。

  9.2.2 转让方有权自费派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9.2.3 被转让方有权应提前两周用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现场。如到了检验日期转让方未能派其人员去现场,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

  9.2.4 检验后,如确定合同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与订单不符,转让方应在检验后20个工作日内接到数量短缺或不符货运要求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或合理时间内尽快根据情况,发运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检验顺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运输时及运输后出现的损坏,其补救责任在被转让方。如被转让方要求,转让方应提供合理的帮助。

  9.3 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将每阶段首批发运的合同材料组装成首批合同产品,按照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指标,用合同设备对该首批合同产品进行测试。如该首批合同产品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即意味着合同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整机经测试符合全部技术指标,测试工作胜利完成,即可认为完成了合同产品的验收测试义务。

  第十章 担保和保证

  10.1 转让方保证按本合同向被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用品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为当时的技术,适用于制造合同产品;保证在本合同期间将免费向被转让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

  10.2 若被转让方发现转让方提供的本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验收不合格,转让方应在收到被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向被转让方免费发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这应为被转让方唯一的补救措施。

  10.3 各阶段合同设备验收测试胜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产品责任即成为被转让方的责任。但是如双方认为完全因为转让方提供的模块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设备不符质量标准,转让方应纠正完全由转让方导致的任何缺陷。转让方承认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专有模块中,证实完全因转让方原因致使模块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过5%。

  10.4 如完全因转让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转让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则转让方应为延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费率如下:第一至第四周,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自第五周起,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上述总罚金不应超过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迟交天数不足一周,以一周计算。

  10.5 转让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规定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的义务。根据此条款缴付罚金是转让方迟交货物,被转让方因而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阶段用的转让方的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六个月以上,完全是因转让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该情况下,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退回被转让方为该阶段所付的全部费用,并加付_________%的年息。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款选择赔偿即为被转让方的唯一补救措施。

  10.7 合同设备保证见本合同附件八。

  10.8 软件保证和软件维护向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转让方软件许可证也一并提供。被转让方同意向最终用户销售合同产品应以最终用户执行上述软件许可证为前提。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测试软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指标的合同产品。转让方对合同设备软件更改或更新,如双方认为此更改或更新为被转让方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

  10.9 转让方将全部非_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原制造商保证书转给被转让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期应由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确定。被转让方应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维修办事处获得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和/或维修服务。保证期过后,被转让方应负责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办事处取得联系,获得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材料的服务和/或维护支持。所有与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一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均以照“原样”为基础提供,无保证。

  第十一章 专利、商标和保密

  11.1 转让方保证他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被转让方的全部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许可被转让方。对向被转让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声称:本合同中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辩护。如果(1)被转让方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索赔要求;(2)未经转让方同意,被转让方不派律师出庭;(3)由转让方完全控制辩护及与该索赔要求有关的全部谈判;(4)被转让方为转让方辩护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帮助,那么法庭最终裁决被转让方因此将偿付的理赔费和/或损失清偿费,由转让方付清。如果诉讼结果为禁止使用或销售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不向被转让方另行收费,则由_________选择,或者为被转让方获取使用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权利或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专利的材料替换;或者接受对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退货,并对退回的设备,向被转让方退还原购货款价。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侵犯专利或有专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间接损失,被转让方不负有责任。

  11.2 被转让方同意对转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如果上述专有技术或技术文件的部分或全部由转让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众,(前提为上述解密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那么被转让方不再受保密义务中对已泄密事项的约束。经转让方事先同意被转让方可因部件国产化需要,只将转让方技术文件的该部分内容泄密。但在转让方对此泄密授权前,为保证对其专有资料的保护,转让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密措施。

  11.3 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的专有技术、技术及生产有关的注有需保密的资料,转让方应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

  11.4 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被转让方无权使用附件七规定的转让方的商标或商品名称(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标或商品名称)。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真诚协谈,从而决定转让方是否向被转让方销售合同模块及其组件或部件。

  11.5 被转让方承认“_________”及其相应的中文名称是转让方及其使用“_________”或相应中文名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称的主要特征:承认“_________”标志,“_________”和相应中文名或任何英语或汉语的派生词都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制造的产品的重要商标,是与该产品配套服务的重要商标。b)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权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转让方的商标”)所列的转让方的商标。转让方的商标只许可用于被转让方在合同工厂制造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转让方发明的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将标志的拥有或正当利润转让给了被转让方。c)除非由本合同授权或由转让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被转让方无权在任何产品上、广告上或在销售或促销中使用任何转让方发明的商标。

  11.6 除非有关法律要求,否则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7 转让方不将其专利或版权的许可证或权利授予被转让方。但是转让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专利或版权,不向被转让方提出质疑,这只限于该质疑会妨碍被转让方使用本合同给予的权利。被转让方承认任何时候专有技术均系转让方财产。

  11.8 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则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9 被转让方同意将许可的商标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销售的合同产品上使用。(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销售的合同产品不应含转让方的商标和/或商品名称。)

  第十二章 质量标准

  12.1 被转让方根据转让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场地、设施、人员和工艺规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块、备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测试合同材料成品、保证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务。

  12.2 被转让方同意由被转让方实施的任何所许可的活动和被转让方使用转让方商标销售的合同产品,应与转让方实施的合同活动以及转让方制造的与合同产品相应的产品,质量相同、工艺相等。所有许可活动的实施应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及本合同中转让方提供的专有资料和技术支持。活动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应与转让方所进行的类似活动至少一样。为判断被转让方是否遵照并坚持本文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一切合理时间检查合同工厂、合同材料以及所许可的活动开展的方法。经转让方要求,被转让方应及时将其有关工作具代表性的样本提供给转让方,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2.3 被转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质量保证常规计划。该质量保证计划应经双方同意,不迟于合同鉴定后120天实施。被转让方应作缺损记录,将每季度缺损记录报送转让方。

  12.4 任何时候,如转让方确定在被转让方销售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的工作未能达到转让方要求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见技术文件),转让方可将此认定书面通知被转让方,被转让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改正该缺陷,被转让方应暂停发运此有缺陷的合同产品,双方共同真诚讨论改正该缺陷的方法。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能改正缺陷,则转让方可暂停本合同给予的商标权,和/或可暂停所有许可的活动。

  12.5 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发现合同产品有缺陷,在该有缺陷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对转让方商标的使用权,应立即自动暂停。

  12.6 被转让方对专用资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变或改进,这只可在双方同意下进行。

  12.7 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任何辅助设备,被转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该设备手册、技术文件并提供识别用于合同材料的该元件、材料清单,以便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共同确定该元部件是否符合转让方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被转让方将向转让方提供合格的测试结果,证明该元部件符合质量和性能指标。如果转让方有书面要求,被转让方应自费提供给转让方该元部件样品,供审批。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在转让方收到合格测试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答复被转让方的报批报告;在逐项商讨后决定的合理时间内,对被转让方报批的样品给予答复。如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表示该元部件不符合转让方的质量和性能指标,则被转让方不能使用该元部件。

  12.8 为保证合同材料具有满意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模块,本合同中被转让方特许生产的模块除外,且被转让方无权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块。被转让方同意只将上述模块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进许可的活动。

  第十三章 税则

  13.1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根据有效的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向被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被转让方支付。

  13.2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由中guo*根据“_________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就所得税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议”,向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转让方支付。上述协议中包含的税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向转让方征收的预扣税款应从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每次付款中报除,且应由被转让方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如果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减免全部或部分税款的文件证明,则被转让应按有关税务机构的要求,扣除调整后的金额。被转让方应在缴纳上述税后,向转让方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收据原件一份。

  13.3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征收的一切税费应由转让方支付。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签约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本合同的执行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所耽误的时间。

  14.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若有的话)递交给另一方确认。不可抗力事故一经排除或消失,责任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发出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所面临的问题。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15.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90天内,双方还不能解决此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

  15.2 若通过上述友好协商双方仍解决不了争议,则应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商会仲裁院,由该仲裁院根据其仲裁程序,最终裁决。

  15.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15.4 除非由仲裁小组裁决,否则,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5.5 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各方保证均有合法的权力产生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如必要,双方应向本国*申请批准本合同,以*和_________*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本合同签字后90天内获得所必需的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挂通知对方,用信件确认已经获得所有必须的批准。

  16.2 如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6.3 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满后除非双方同意续订,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6.4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6.5 本合同为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的任何译文无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组成,本合同附件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条件和条款与附件的文字发生矛盾,应以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文字为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被转让方保证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有效。

  16.7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书面修正案后生效,该修正案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 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所有通讯应以_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和航空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6.9 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或被转让方均不对意外、或间接损失负有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丧失利润或收益、资本费用、替代产品费用、设施或服务费用、停工费用。

  16.10 本合同双方同意真诚执行合同,遵从一切适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离此良好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终止,所有技术文件应退还给转让方,且专有资料应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 联络会议

  17.1 为顺利实施合同,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开联络会议。

  17.2 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每个新阶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双方同意,即开始合同的下一阶段。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后,且被转让方又达到了附件三中规定的阶段实际生产产量,并能同时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被转让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如到了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时间,被转让方没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应推迟该阶段起始日期,并对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费时间。

  17.3 联络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身份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b合同材料目录;c合同设备目录

  附件二资料目录

  附件三技术支持

  附件四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附件五合同材料价格

  附件*同设备的保证

  附件七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

  附件八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

  附件九合同产品的制造

  附件十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

  附件十一信用证格式

  附件十二各阶段保函格式

  附件十三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被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略);b合同材料目录(略);c合同设备目录(略)

  附件二资料目录(略)

  附件三技术支持(略)

  附件四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合同材料价格(略)

  附件*同设备的保证(略)

  附件七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略)

  附件八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略)

  附件九合同产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略)

  附件十一信用证格式(略)

  附件十二各阶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三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略)

技术引进合同4

  鉴于转让方_________拥有制造_________的专用技术,并有资格转让上述技术;鉴于转让方有权并同意向被转让方许可上述专有技术,只在_________厂使用;_________公司购买许可活动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由_________厂进行许可的制造活动;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厂共同而又分别承担本合同中的义务;鉴于被转让方希望使用转让方的专有技术,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厂制造_________设备;鉴于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以购买订单为形式的不同协议,以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鉴于该购买订单应服从于本合同有关合同材料的条件和条款;因此,双方授权的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此为证。

  第一章 定义

  1.1 “辅配件”指大量可购买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_________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_厂或转让方提供。

  1.2 “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

  1.3 “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_________厂。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

  1.5 “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

  1.6 “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买者。

  1.7 “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中规定的材料,为_________系统的一部分。

  1.8 “模块”指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_________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

  1.9 “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

  1.10 “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_________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额、计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_________“注册秘密专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_________“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

  1.11 “专有权利”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商标和其它知识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着作,不论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版权或已注册。

  1.12 “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提供,需经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所有软件均按附件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_________厂。

  1.13 “技术支持服务”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1.14 “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验有关,以及与合同产品的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说明、数据和其它文件。

  1.15 “技术培训”指转让方在转让方工厂和合同工厂为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和操作以及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对“合同工厂”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16 “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指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该知识和经验是转让当时生产中所使用的。“专有技术”由转让方以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合同工厂提供。

  1.17 “验收标准”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设备性能的标准。

  1.18 “合同”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转让制造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合同产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说明,分一、二、三、四、五阶段实施。转让方同意为合同工厂确认并向其销售按当时的技术合作阶段在技术合作等级下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合同设备。合同工厂所需的合同设备目录见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许可证和权利,使用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使用和/或销售形成的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销售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它_________制式国家,下列国家和地区除外:_________。本合同所有许可证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转售的。

  2.3 转让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被转让方提供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

  2.4 转让方负责派遣其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对合同设备进行验收。

  2.5 转让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合同工厂技术人员的要求,使上述技术人员能掌握1.15条中确定的技术培训。

  2.6 除非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另增场所,否则被转让方只能在合同工厂进行许可的合同产品制造工作。

  2.7 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出售其专有模块,被转让方按转让方授权,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上述专有模块进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转让方经本合同特许生产的模块外,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专有模块。

  2.8 只有事先得到转让方的书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变转让方许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产品的专用资料。这有利于专有资料的质量保证、控制和标准化。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工程费用,用以审批此改变或改进的内容。被转让方同意给予转让方许可证,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销售应用被转让方改变或改进合同材料后生产的产品。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提供关于改变或改进的足够文件,以使转让方能将此改变或改进同样包括在转让方产品中,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2.9 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让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给予的任何权利。然而,为履行转让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联营公司和/或附属公司的服务。

  第三章 本合同的价格

  3.1 被转让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总价和提成费,以元计价。第3.2条款中所列的价格为第一、二、三、四、五阶段的费用。合同设备价格详见附件十二。辅配件的预算性报价见附件一b,仅供参考。实际价格调整应在每次订货前由双方讨论。

  3.2 费用如下:合同总价:_________;技术转让费:_________;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测试设备:_________;加工设备和工具:_________;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_________。

  3.3 提成费:在本合同各阶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辅配件除外)价格上提取提成费。五个阶段的提成费分别为:阶段一_________;阶段二_________;阶段三_________;阶段四_________;阶段五_________。

  3.4 模块价格:转让方同意销售模块,使合同工厂能制造固定网络设备。模块价格可修改。新的模块价格应由本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款条件

  4.1 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元计价。本合同中每个阶段均在该阶段开始日付款。各阶段开始日定义见本合同第17.2条。

  4.2 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列条款由被转让方付给转让方:

  4.2.1 合同设备被转让方收到转让方的合同设备的货物发运通知后,应在预计发运日期前30天内,以全电开的形式通过*_________银行及_________开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信用证。该信用证格式由双方商定,见附件十三,金额以元计,为该货运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该信用证使*_________银行负有义务向受益人转让方支付所有款项,有效期截止至双方按本合同第9.1条的规定签署验收合格证后30天。被转让方收到货运单据后用信用证付款:转让方发运货物后,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金额的90%。

  (1)全套清洁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明“c.f.r._________机场”,并根据本合同第6.3款标明“运费预付”,合同号和运输唛头,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总价的形式发票六份;

  (3)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5)详细包装清单一式六份;

  (6)原产地证明一式两份。

  4.2.2 一至五阶段的所有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均以元电汇,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分行支付。根据本合同第13.2条,一切应由转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转让方预扣并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转让方,本章所列费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1)阶段一合同生效后30天内,被转让方收到下列单据后,(1)转让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转让方有关当局出具的信函一份,声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2)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_%。阶段一预定的技术培训课程结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2)阶段2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3)阶段3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费。

  (4)阶段4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5)阶段5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阶段五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用总额应不迟于合同设备第一次预计装运前30天,电汇支付。

  4.3 提成费由被转让方在一至五阶段签订合同材料购买订单后,不迟于30天向转让方电汇支付。但是,提成费和合同材料费发票单独开具。

  4.4 对转让方对cif条件发运的任何货物,被转让方同意,由外国保险公司出具的金额为货运值_________%,投保了一切险的自行保险证明应为足够的保险凭证。保险期截止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机场。

  4.5 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购买订单,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被转让方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其付款条件同本合同第4.2.1规定。但有关合同材料的验收合格证规定见本合同第9.2条。而按第4.2.1.b.2所述,验收合格证参见第9.1条,在此则应参见第9.2条。

  第五章 交付方式

  5.1 技术文件

  5.1.1 转让方cif*_________机场向被转让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

  5.1.2 当技术文件到达*_________机场后,该技术文件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即由转让方转换至被转让方。

  5.1.3 _________机场在技术文件空运提单上所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前一星期,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预计启运日期、大概包数、大概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发运日期、空运提单号、包(件)数量和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指定的*境内内陆货运公司,并在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下列单据用_________或快件寄给被转让方及合同工厂:(1)两份技术文件空运提单;(2)两分技术文件装箱单。

  5.1.5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用英文写就。

  5.1.6 转让方提供给被让方的技术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检验。

  5.1.7 如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文件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转让方在收到被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技术文件重寄或补发给被转让方。

  5.1.8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应装在适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具防潮、防雨保护措施的包装箱内。装运预计日期以及重量超过_________公吨和尺寸超过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设备的包装草图和装运危险合同设备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运(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2.4 根据合同第5.2.1款,转让方在被转让方指定的港口(或机场)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装上被转让方指定的运输工具。转让方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转交给被转让方指定的承运人后,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损失风险、所有权立即由转让方转移至被转让方。

  5.2.5 每次装运前,转让方应用电传或传真或电报尽快将下列内容通知被转让方:合同编号: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货物准备就绪日期:_________;总体积:_________;总毛重:_________;总件数:_________;装运港(或机场):_________。

  5.2.6 转让方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完全装上承运工具前四十八小时内,将合同号、商品名、数量、尺寸、毛重、发票以及预计到达日期,以电传或电报通知被转让方。发运前,被转让方负责办理货物保险。如因转让方未及时通知,致使货物未及时投保,由此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均由转让方承担。如系危险品(例如易爆材料),转让方应将其性质及搬运方法电告被转让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第六章 包装和唛头

  6.1 所有待运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都必须包装坚固,适合所选的长途运输方式及式次搬运装卸。为了确保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需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货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潮、防锈、防震、防腐蚀。被转让方与转让方承认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由精密电子组成,因此,将尽力保证这些货物有防雨、防热、防湿、防震保护。如被转让方要求提供长途海运用包装及无防护内陆运输和存放用包装,转让方应提供包装,费用另加。转让方对包装不当负有责任,并对因包装不慎或不当导致的锈损负有责任。

  6.2 转让方应在每包散装附件上标上合同号、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主机名、附件名、安装图上附件的位置号及附件号。备件、工具和易损件部件在上述标识基础上,应再标上“备用件”、“工具”和“易损件”字样。

  6.3 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包装箱相邻的四个面上,转让方应用印刷标签,以醒目的印刷体英文字标出下列内容:合同编号_________;唛头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收货人代号_________;装箱单号_________;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箱号/件号_________。

  6.4 无包装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应用金属标牌标出上述内容。对装在甲板上运输的大件货物,应提供充分的支撑和防震缓冲措施。

  6.5 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箱内,应装有以下单据: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两份;详细装箱单一式两份;对必须进行组装的合同设备和部件,应有两份详细的组装图。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装箱上应附详细装箱单两份,质量证明两份。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1 转让方应派遣熟练、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员去合同工厂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内容和期限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方声明,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足够用来培训被转让技术人员制造合同产品。

  7.2 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的方便及在华的工作方便。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待遇见本合同附件三。

  7.3 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支持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4 被转让方有权派遣其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去转让方相关工厂培训。培训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7.5 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培训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方便和培训条件。培训人员在转让方国家待遇详见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检验和初步验收

  8.1 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保证本合同中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合同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按以下规定实施。

  8.2 对所有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提供保证声明书。合同材料的保证见本合同第十章。

  8.3 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内或相关阶段开始后三个月内,转让方应通知被转让方相关阶段检验和测试设备的初步计划,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转让方检验和测试的确切日期。被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_________人,为期_________天,去转让方工厂观看对主要合同材料的检验和测试,了解设备的包装情况,但上述检验不应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如发现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发现包装不当,被转让方人员有权表明意见。转让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质量。被转让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书。被转让方人员参与质量检验,这既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方的担保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后,被转让方对其的检验工作。

  8.4 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抵达目的港或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应委托*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尽可能地对技术规格目测初检。检验后,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明,该证明应作为检验证据。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被转让方应提前4周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地点。转让方检验人员应在预定检验日期前到达上述地点。如果因转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派遣其技术人员去上述地点,则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在这种情况下,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应作为检验证据。

  8.5 在对合同设备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检验中,若发现有任何损坏、数量短缺、规格错误,证实皆系转让方疏忽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在检验后凭*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转让方提出索赔。转让方收到附证明的索赔书后,应立即免费维修或替换损坏或短缺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 最终验收检验测试

  9.1 技术文件和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

  9.1.1 为证明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证明转让方许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组装、测试的,转让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去合同工厂参加相应阶段合同设备的验收测试。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也应参加这些验收测试。

  9.1.2 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完成验收测试。

  9.1.3 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9.1.4 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验收测试失败的原因,澄清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

  (1)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转让方负责,则转让方应在第一次验收测试后4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被转让方负责,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其在华的食宿费用和当地交通费。第二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3)若因转让方的责任第二次验收测试时,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应采取各种措施并在第三次验收测试后六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三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三次验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若第二次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被转让方,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三次验收测试期间他们在华的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的验收合格证,每方各执两份。

  9.1.5 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继续验收测试。若二个月后,还达不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将对有缺陷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性能标准的新设备。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应在合同工厂座谈讨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终验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运抵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检验。

  9.2.2 转让方有权自费派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9.2.3 被转让方有权应提前两周用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现场。如到了检验日期转让方未能派其人员去现场,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

  9.2.4 检验后,如确定合同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与订单不符,转让方应在检验后20个工作日内接到数量短缺或不符货运要求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或合理时间内尽快根据情况,发运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检验顺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运输时及运输后出现的损坏,其补救责任在被转让方。如被转让方要求,转让方应提供合理的帮助。

  9.3 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将每阶段首批发运的合同材料组装成首批合同产品,按照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指标,用合同设备对该首批合同产品进行测试。如该首批合同产品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即意味着合同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整机经测试符合全部技术指标,测试工作胜利完成,即可认为完成了合同产品的验收测试义务。

  第十章 担保和保证

  10.1 转让方保证按本合同向被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用品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为当时的技术,适用于制造合同产品;保证在本合同期间将免费向被转让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

  10.2 若被转让方发现转让方提供的本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验收不合格,转让方应在收到被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向被转让方免费发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这应为被转让方唯一的补救措施。

  10.3 各阶段合同设备验收测试胜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产品责任即成为被转让方的责任。但是如双方认为完全因为转让方提供的模块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设备不符质量标准,转让方应纠正完全由转让方导致的任何缺陷。转让方承认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专有模块中,证实完全因转让方原因致使模块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过5%。

  10.4 如完全因转让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转让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则转让方应为延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费率如下:第一至第四周,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自第五周起,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上述总罚金不应超过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迟交天数不足一周,以一周计算。

  10.5 转让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规定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的义务。根据此条款缴付罚金是转让方迟交货物,被转让方因而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阶段用的转让方的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六个月以上,完全是因转让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该情况下,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退回被转让方为该阶段所付的全部费用,并加付_________%的年息。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款选择赔偿即为被转让方的唯一补救措施。

  10.7 合同设备保证见本合同附件八。

  10.8 软件保证和软件维护向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转让方软件许可证也一并提供。被转让方同意向最终用户销售合同产品应以最终用户执行上述软件许可证为前提。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测试软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指标的合同产品。转让方对合同设备软件更改或更新,如双方认为此更改或更新为被转让方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

  10.9 转让方将全部非_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原制造商保证书转给被转让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期应由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确定。被转让方应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维修办事处获得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和/或维修服务。保证期过后,被转让方应负责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办事处取得联系,获得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材料的服务和/或维护支持。所有与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一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均以照“原样”为基础提供,无保证。

  第十一章 专利、商标和保密

  11.1 转让方保证他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被转让方的全部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许可被转让方。对向被转让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声称:本合同中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辩护。如果(1)被转让方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索赔要求;(2)未经转让方同意,被转让方不派律师出庭;(3)由转让方完全控制辩护及与该索赔要求有关的全部谈判;(4)被转让方为转让方辩护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帮助,那么法庭最终裁决被转让方因此将偿付的理赔费和/或损失清偿费,由转让方付清。如果诉讼结果为禁止使用或销售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不向被转让方另行收费,则由_________选择,或者为被转让方获取使用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权利或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专利的材料替换;或者接受对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退货,并对退回的设备,向被转让方退还原购货款价。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侵犯专利或有专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间接损失,被转让方不负有责任。

  11.2 被转让方同意对转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如果上述专有技术或技术文件的部分或全部由转让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众,(前提为上述解密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那么被转让方不再受保密义务中对已泄密事项的约束。经转让方事先同意被转让方可因部件国产化需要,只将转让方技术文件的该部分内容泄密。但在转让方对此泄密授权前,为保证对其专有资料的保护,转让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密措施。

  11.3 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的专有技术、技术及生产有关的注有需保密的资料,转让方应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

  11.4 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被转让方无权使用附件七规定的转让方的商标或商品名称(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标或商品名称)。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真诚协谈,从而决定转让方是否向被转让方销售合同模块及其组件或部件。

  11.5 被转让方承认“_________”及其相应的中文名称是转让方及其使用“_________”或相应中文名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称的主要特征:承认“_________”标志,“_________”和相应中文名或任何英语或汉语的派生词都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制造的产品的重要商标,是与该产品配套服务的重要商标。b)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权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转让方的商标”)所列的转让方的商标。转让方的商标只许可用于被转让方在合同工厂制造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转让方发明的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将标志的拥有或正当利润转让给了被转让方。c)除非由本合同授权或由转让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被转让方无权在任何产品上、广告上或在销售或促销中使用任何转让方发明的商标。

  11.6 除非有关法律要求,否则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7 转让方不将其专利或版权的许可证或权利授予被转让方。但是转让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专利或版权,不向被转让方提出质疑,这只限于该质疑会妨碍被转让方使用本合同给予的权利。被转让方承认任何时候专有技术均系转让方财产。

  11.8 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则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9 被转让方同意将许可的商标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销售的合同产品上使用。(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销售的合同产品不应含转让方的商标和/或商品名称。)

  第十二章 质量标准

  12.1 被转让方根据转让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场地、设施、人员和工艺规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块、备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测试合同材料成品、保证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务。

  12.2 被转让方同意由被转让方实施的任何所许可的活动和被转让方使用转让方商标销售的合同产品,应与转让方实施的合同活动以及转让方制造的与合同产品相应的产品,质量相同、工艺相等。所有许可活动的实施应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及本合同中转让方提供的专有资料和技术支持。活动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应与转让方所进行的类似活动至少一样。为判断被转让方是否遵照并坚持本文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一切合理时间检查合同工厂、合同材料以及所许可的活动开展的方法。经转让方要求,被转让方应及时将其有关工作具代表性的样本提供给转让方,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2.3 被转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质量保证常规计划。该质量保证计划应经双方同意,不迟于合同鉴定后120天实施。被转让方应作缺损记录,将每季度缺损记录报送转让方。

  12.4 任何时候,如转让方确定在被转让方销售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的工作未能达到转让方要求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见技术文件),转让方可将此认定书面通知被转让方,被转让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改正该缺陷,被转让方应暂停发运此有缺陷的合同产品,双方共同真诚讨论改正该缺陷的方法。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能改正缺陷,则转让方可暂停本合同给予的商标权,和/或可暂停所有许可的活动。

  12.5 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发现合同产品有缺陷,在该有缺陷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对转让方商标的使用权,应立即自动暂停。

  12.6 被转让方对专用资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变或改进,这只可在双方同意下进行。

  12.7 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任何辅助设备,被转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该设备手册、技术文件并提供识别用于合同材料的该元件、材料清单,以便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共同确定该元部件是否符合转让方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被转让方将向转让方提供合格的测试结果,证明该元部件符合质量和性能指标。如果转让方有书面要求,被转让方应自费提供给转让方该元部件样品,供审批。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在转让方收到合格测试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答复被转让方的报批报告;在逐项商讨后决定的合理时间内,对被转让方报批的样品给予答复。如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表示该元部件不符合转让方的质量和性能指标,则被转让方不能使用该元部件。

  12.8 为保证合同材料具有满意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模块,本合同中被转让方特许生产的模块除外,且被转让方无权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块。被转让方同意只将上述模块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进许可的活动。

  第十三章 税则

  13.1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根据有效的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向被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被转让方支付。

  13.2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由中guo*根据“_________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就所得税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议”,向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转让方支付。上述协议中包含的税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向转让方征收的预扣税款应从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每次付款中报除,且应由被转让方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如果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减免全部或部分税款的文件证明,则被转让应按有关税务机构的要求,扣除调整后的金额。被转让方应在缴纳上述税后,向转让方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收据原件一份。

  13.3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征收的一切税费应由转让方支付。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签约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本合同的执行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所耽误的时间。

  14.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若有的话)递交给另一方确认。不可抗力事故一经排除或消失,责任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发出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所面临的问题。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15.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90天内,双方还不能解决此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

  15.2 若通过上述友好协商双方仍解决不了争议,则应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商会仲裁院,由该仲裁院根据其仲裁程序,最终裁决。

  15.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15.4 除非由仲裁小组裁决,否则,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5.5 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各方保证均有合法的权力产生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如必要,双方应向本国*申请批准本合同,以*和_________*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本合同签字后90天内获得所必需的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挂通知对方,用信件确认已经获得所有必须的批准。

  16.2 如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6.3 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满后除非双方同意续订,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6.4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6.5 本合同为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的任何译文无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组成,本合同附件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条件和条款与附件的文字发生矛盾,应以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文字为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被转让方保证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有效。

  16.7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书面修正案后生效,该修正案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 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所有通讯应以_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和航空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6.9 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或被转让方均不对意外、或间接损失负有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丧失利润或收益、资本费用、替代产品费用、设施或服务费用、停工费用。

  16.10 本合同双方同意真诚执行合同,遵从一切适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离此良好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终止,所有技术文件应退还给转让方,且专有资料应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 联络会议

  17.1 为顺利实施合同,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开联络会议。

  17.2 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每个新阶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双方同意,即开始合同的下一阶段。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后,且被转让方又达到了附件三中规定的阶段实际生产产量,并能同时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被转让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如到了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时间,被转让方没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应推迟该阶段起始日期,并对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费时间。

  17.3 联络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身份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b合同材料目录;c合同设备目录

  附件二资料目录

  附件三技术支持

  附件四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附件五合同材料价格

  附件*同设备的保证

  附件七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

  附件八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

  附件九合同产品的制造

  附件十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

  附件十一信用证格式

  附件十二各阶段保函格式

  附件十三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被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略);b合同材料目录(略);c合同设备目录(略)

  附件二资料目录(略)

  附件三技术支持(略)

  附件四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合同材料价格(略)

  附件*同设备的保证(略)

  附件七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略)

  附件八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略)

  附件九合同产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略)

  附件十一信用证格式(略)

  附件十二各阶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三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略)

技术引进合同5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一方为*____________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转让方),另一方为__________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在________(以下简称转让方)

  鉴于转让方拥有制造__________设备的专用技术,并有资格转让上述技术;鉴于转让方有权并同意向被转让方许可上述专有技术,只在__________厂使用;__________公司购买许可活动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由________厂进行许可的制造活动;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厂共同而又分别承担本合同中的义务;

  鉴于被转让方希望使用转让方的专有技术,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厂制造________设备;

  鉴于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以购买订单为形式的不同协议,以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

  鉴于该购买订单应服从于本合同有关合同材料的条件和条款;

  因此,双方授权的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此为证。

  第一章定义

  1.1 “辅配件”指大量商可购买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________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厂或转让方提供。

  1.2 “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

  1.3 “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______厂。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

  1.5 “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品”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一a.

  1.6 “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买者。

  1.7 “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一b中规定的材料,为________系统的一部分。

  1.8 “模块”指本合同附件一b中规定的__________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

  1.9 “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

  1.10 “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________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额、计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________“注册秘密专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____________“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

  1.11 “专有权利”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商标和其它知识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著作,不论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版权或已注册。

  1.12 “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提供,需经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所有软件均按附件十一a与十一b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__________________厂。

  1.13 “技术支持服务”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1.14 “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验有关,以及与合同产品的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图纸、说明、数据和其它文件。

  1.15 “技术培训”指转让方在转让方工厂和合同工厂为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和操作以及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对“合同工厂”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16 “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指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该知识和经验是转让当时生产中所使用的。“专有技术”由转让方以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合同工厂提供。

  1.17 “验收标准”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设备性能的标准。

  1.18 “合同”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1)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转让制造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

  (2)合同产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说明,分一、二、三、四、五阶段实施。

  (3)转让方同意为合同工厂确认并向其销售按当时的技术合作阶段在技术合作等级下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合同设备。合同工厂所需的合同设备目录见本合同附件一c.

  2.2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许可证和权利,使用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使用和/或销售形成的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销售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它____________制式国家,下列国家和地区除外: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许可证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转售的。

  2.3转让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被转让方提供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

  2.4转让方负责派遣其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对合同设备进行验收。

  2.5转让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合同工厂技术人员的要求,使上述技术人员能掌握1.15条中确定的技术培训。

  2.6除非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另增场所,否则被转让方只能在合同工厂进行许可的合同产品制造工作。

  2.7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出售其专有模块,被转让方按转让方授权,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上述专有模块进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转让方经本合同特许生产的模块外,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专有模块。

  2.8只有事先得到转让方的书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变转让方许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产品的专用资料。这有利于专有资料的质量保证、控制和标准化。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工程费用,用以审批此改变或改进的内容。被转让方同意给予转让方许可证,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销售应用被转让方改变或改进合同材料后生产的产品。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提供关于改变或改进的足够文件,以使转让方能将此改变或改进同样包括在转让方产品中,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2.9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让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给予的任何权利。然而,为履行转让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联营公司和/或附属公司的服务。

  第三章本合同的价格

  3.1被转让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总价和提成费,以美元计价。第3.2条款中所列的价格为第一、二、三、四、五阶段的费用。合同设备价格详见附件十二。辅配件的预算性报价见附件一b,仅供参考。实际价格调整应在每次订货前由双方讨论。

  3 .2费用如下: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测试设备: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设备和工具:____________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______

  技术文件费:

  设备手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培训费:

  设备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支持服务费:

  设备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价格为c.f.r.(按1990年《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定义)________机场。

  (2)技术文件费为c.i.f(按1990年《国际商会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定义)____________机场。

  (3)合同材料价格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3提成费

  在本合同各阶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辅配件除外)价格上提取提成费。五个阶段的提成费分别为:阶段一________________;阶段二______________;阶段三________________;阶段四______________;阶段五________________.

  3.4模块价格

  转让方同意销售模块,使合同工厂能制造固定网络设备。模块价格可修改。新的模块价格应由本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付款条件

  4.1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计价。本合同中每个阶段均在该阶段开始日付款。各阶段开始日定义见本合同第17.2条。

  4.2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列条款由被转让方付给转让方:4.2.1合同设备

  被转让方收到转让方的合同设备的货物发运通知后,应在预计发运日期前30天内,以全电开的形式通过*_______银行及_______开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信用证。该信用证格式由双方商定,见附件十三,金额以美元计,为该货运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该信用证使*__________银行负有义务向受益人转让方支付所有款项,有效期截止至双方按本合同第9.1条的规定签署验收合格证后30天。

  被转让方收到货运单据后用信用证付款:

  1.转让方发运货物后,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金额的90%.

  (1)全套清洁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明“c.f.r.______________机场”,并根据本合同第6.3款标明“运费预付”,合同号和运输唛头,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总价的形式发票六份;

  (3)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5)详细包装清单一式六份;

  (6)原产地证明一式两份。

  2.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金额的______________%.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9.1条规定签署的验收证明正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2.2一至五阶段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所有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均以美元电汇,通过*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银行分行支付。根据本合同第13.2条,一切应由转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转让方预扣并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转让方,本章所列费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1.合同生效后30天内,被转让方收到下列单据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 ______%.阶段一预定的技术培训课程结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1)转让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转让方有关当局出具的信函一份,声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

  (2)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

  2.阶段2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3.阶段3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_%的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费。

  4.阶段4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的技

  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5.阶段5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阶段五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用总额应不迟于合同设备第一次预计装运前30天,电汇支付。

  4.3提成费由被转让方在一至五阶段签订合同材料购买订单后,不迟于30天向转让方电汇支付。但是,提成费和合同材料费发票单独开具。

  4.4对转让方对c.i.f条件发运的任何货物,被转让方同意,由外国保险公司出具的金额为货运值________%,投保了一切险的自行保险证明应为足够的保险凭证。保险期截止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机场。 4.5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购买订单,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被转让方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其付款条件同本合同第4.2.1规定。但有关合同材料的验收合格证规定见本合同第9.2条。而按第4.2.1.b.2所述,验收合格证参见第9.1条,在此则应参见第9.2条。

  第五章交付方式

  5.1技术文件

  5.1.1转让方cif*________机场向被转让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

  5.1.2当技术文件到达*________机场后,该技术文件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即由转让方转换至被转让方。

  5.1.3 ________机场在技术文件空运提单上所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

  5.1.4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前一星期,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预计启运日期、大概包数、大概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发运日期、空运提单号、包(件)数量和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指定的*境内内陆货运公司,并在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下列单据用dhl或快件寄给被转让方及合同工厂:

  1.两份技术文件空运提单;

  2.两分技术文件装箱单。

  5.1.5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用英文写就。

  5.1.6转让方提供给被让方的技术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检验。

  5.1.7如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文件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转让方在收到被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技术文件重寄或补发给被转让方。

  5.1.8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应装在适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具防潮、防雨保护措施的包装箱内。

  装运预计日期以及重量超过__________公吨和尺寸超过___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设备的包装草图和装运危险合同设备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海运(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2.4根据合同第5.2.1款,转让方在被转让方指定的港口(或机场)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装上被转让方指定的运输工具。转让方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转交给被转让方指定的承运人后,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损失风险、所有权立即由转让方转移至被转让方。 5.2.5每次装运前,转让方应用电传或传真或电报尽快将下列内容通知被转让方:

  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2.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

  3.货物准备就绪日期:______

  4.总体积:________________

  5.总毛重:________________

  6.总件数: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港(或机场)______

  8.每件重量超过__________公吨尺寸超过____________立方米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总的毛重、体积、名称。

  同时,转让方用航空信、传真、快件、电传将下列票据交给被转让方,各一式六份。

  1.每大件重量超过________公吨或尺寸超______立方米后的装运草图。

  2.危险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说明,包括名称、特性、特别保护措施和处置办法。

  3.在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湿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采取特殊预防措施的说明。

  转让方还应将以上所列单据副本提交目的港所在地的*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

  5.2.6转让方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完全装上承运工具前四十八小时内,将合同号、商品名、数量、尺寸、毛重、发票以及预计到达日期,以电传或电报通知被转让方。发运前,被转让方负责办理货物保险。如因转让方未及时通知,致使货物未及时投保,由此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均由转让方承担。如系危险品(例如易爆材料),转让方应将其性质及搬运方法电告被转让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第六章包装和唛头

  6.1所有待运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都必须包装坚固,适合所选的长途运输方式及式次搬运装卸。为了确保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需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货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潮、防锈、防震、防腐蚀。被转让方与转让方承认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由精密电子组成,因此,将尽力保证这些货物有防雨、防热、防湿、防震保护。

  如被转让方要求提供长途海运用包装及无防护内陆运输和存放用包装,转让方应提供包装,费用另加。转让方对包装不当负有责任,并对因包装不慎或不当导致的锈损负有责任。

  6.2转让方应在每包散装附件上标上合同号、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主机名、附件名、安装图上附件的位置号及附件号。备件、工具和易损件部件在上述标识基础上,应再标上“备用件”、“工具”和“易损件”字样。

  6.3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包装箱相邻的四个面上,转让方应用印刷标签,以醒目的印刷体英文字标出下列内容:

  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2.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则唛头为:____________:

  3.目的地:____________

  4.收货人代号:______________

  5.装箱单号:________________

  6.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___

  7.箱号/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8.尺寸(长X宽X高;英寸/厘米)________________

  9.合同设备名称和项号:______________

  如果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重量大于等于2公吨,其重心位置和起重位置应以英文标出,并采用国际贸易中通用的适当运输标志和图案标在包装箱两侧,以便于装卸和搬运。

  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特点及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不同要求,应在其包装箱上醒目地用英文及国际贸易惯例中规定的适当符合和示意图,标上“小心轻放”、“箭头朝上”、“保持干燥”等字样。

  *无包装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应用金属标牌标出上述内容。对装在甲板上运输的大件货物,应提供充分的支撑和防震缓冲措施。

  6.5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箱内,应装有以下单据:

  1.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两份

  质量证书样本:

  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此保证并证明:

  此中所含的________产品皆为新产品;且上述产品符合所公布的技术指标。

  2.详细装箱单一式两份

  3.对必须进行组装的合同设备和部件,应有两份详细的组装图。

  6.6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装箱上应附详细装箱单两份,质量证明两份。

  第七章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1转让方应派遣熟练、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员去合同工厂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内容和期限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方声明,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足够用来培训被转让技术人员制造合同产品。

  7.2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的方便及在华的工作方便。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待遇见本合同附件三。

  7.3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支持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4被转让方有权派遣其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去转让方相关工厂培训。培训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7.5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培训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方便和培训条件。培训人员在转让方国家待遇详见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初步检验和初步验收

  8.1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保证本合同中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合同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按以下规定实施。

  8.2对所有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提供保证声明书。合同材料的保证见本合同第十章。

  8.3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内或相关阶段开始后三个月内,转让方应通知被转让方相关阶段检验和测试设备的初步计划,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转让方检验和测试的确切日期。被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______人,为期______天,去转让方工厂观看对主要合同材料的'检验和测试,了解设备的包装情况,但上述检验不应严重影响正常生产。

  如发现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发现包装不当,被转让方人员有权表明意见。转让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质量。

  被转让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书。被转让方人员参与质量检验,这既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方的担保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后,被转让方对其的检验工作。

  8.4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抵达目的港或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应委托*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尽可能地对技术规格目测初检。

  检验后,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明,该证明应作为检验证据。

  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被转让方应提前4周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地点。转让方检验人员应在预定检验日期前到达上述地点。

  如果因转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派遣其技术人员去上述地点,则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在这种情况下,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应作为检验证据。

  8.5在对合同设备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检验中,若发现有任何损坏、数量短缺、规格错误,证实皆系转让方疏忽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在检验后凭*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转让方提出索赔。转让方收到附证明的索赔书后,应立即免费维修或替换损坏或短缺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最终验收检验测试

  9.1技术文件和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

  9.1.1为证明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证明转让方许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组装、测试的,转让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去合同工厂参加相应阶段合同设备的验收测试。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也应参加这些验收测试。

  9.1.2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完成验收测试。

  9.1.3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9.1.4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验收测试失败的原因,澄清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

  1.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转让方负责,则转让方应在第一次验收测试后4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被转让方负责,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其在华的食宿费用和当地交通费。

  第二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3.若因转让方的责任第二次验收测试时,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应采取各种措施并在第三次验收测试后六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三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三次验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若第二次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被转让方,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三次验收测试期间他们在华的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

  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的验收合格证,每方各执两份。

  9.1.5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继续验收测试若二个月后,还达不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将对有缺陷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性能标准的新设备。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应在合同工厂座谈讨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

  9.2合同材料的最终验收

  9.2.1合同材料每次运抵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检验。

  9.2.2转让方有权自费派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9.2.3被转让方有权应提前两周用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现场。如到了检验日期转让方未能派其人员去现场,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

  9.2.4检验后,如确定合同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与订单不符,转让方应在检验后20个工作日内接到数量短缺或不符货运要求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或合理时间内尽快根据情况,发运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i)检验顺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

  9.2.6本第九章不包括运输时及运输后出现的损坏,其补救责任在被转让方。如被转让方要求,转让方应提供合理的帮助。

  9.3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

  将每阶段首批发运的合同材料组装成首批合同产品,按照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指标,用合同设备对该首批合同产品进行测试。如该首批合同产品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即意味着合同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整机经测试符合全部技术指标,测试工作胜利完成,即可认为完成了合同产品的验收测试义务。

  第十章担保和保证

  10.1转让方保证按本合同向被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用品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为当时的技术,适用于制造合同产品;保证在本合同期间将免费向

  被转让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

  10.2若被转让方发现转让方提供的本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验收不合格,转让方应在收到被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向被转让方免费发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这应为被转让方唯一的补救措施。

  10.3各阶段合同设备验收测试胜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产品责任即成为被转让方的责任。但是如双方认为完全因为转让方提供的模块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设备不质量标准,转让方应纠正完全由转让方导致的任何缺陷。转让方承认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专有模块中,证实完全因转让方原因致使模块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过5%.

  10.4如完全因转让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转让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则转让方应为延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费率如下:

  第一至第四周,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

  自第五周起,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

  上述总罚金不应超过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迟交天数不足一周,以一周计算。

  10.5转让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规定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的义务。根据此条款缴付罚金是转让方迟交货物,被转让方因而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

  10.6如果一定阶段用的转让方的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六个月以上,完全是因转让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该情况下,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退回被转让方为该阶段所付的全部费用,并加付______%的年息。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款选择赔偿即为被转让方的唯一补救措施。

  10.7合同设备保证

  合同设备保证见本合同附件八。

  10.8软件保证

  软件保证和软件维护向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转让方软件许可证也一并提供。

  被转让方同意向最终用户销售合同产品应以最终用户执行上述软件许可证为前提。

  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测试软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指标的合同产品。转让方对合同设备软件更改或更新,如双方认为此更改或更新为被转让方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

  10.9转让方将全部非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原制造商保证书转给被转让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期应由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确定。被转让方应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维修办事处获得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和/或维修服务。保证期过后,被转让方应负责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办事处取得联系,获得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材料的服务和/或维护支持。

  所有与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一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均以照“原样”为基础提供,无保证。

  第十一章专利、商标和保密

  11.1转让方保证他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被转让方的全部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许可被转让方。对向被转让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声称:本合同中________提供的设备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辩护。如果(1)被转让方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索赔要求;(2)未经转让方同意,被转让方不派律师出庭;(3)由转让方完全控制辩护及与该索赔要求有关的全部谈判;(4)被转让方为转让方辩护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帮助,那么法庭最终裁决被转让方因此将偿付的理赔费和/或损失清偿费,由转让方付清。如果诉讼结果为禁止使用或销售________提供的设备,不向被转让方另行收费,则由________选择,或者为被转让方获取使用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权利或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专利的材料替换;或者接受对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退货,并对退回的设备,向被转让方退还原购货款价。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侵犯专利或有专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间接损失,被转让方不负有责任。

  11.2被转让方同意对转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XX年。如果上述专有技术或技术文件的部分或全部由转让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众,(前提为上述解密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那么被转让方不再受保密义务中对已泄密事项的约束。经转让方事先同意被转让方可因部件国产化需要,只将转让方技术文件的该部分内容泄密。但在转让方对此泄密授权前,为保证对其专有资料的保护,转让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密措施。

  11.3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的专有技术、技术及生产有关的注有需保密的资料,转让方应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XX年。

  11.4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被转让方无权使用附件七规定的转让方的商标或商品名称(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标或商品名称)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真诚协谈,从而决定转让方是否向被转让方销售合同模块及其组件或部件。

  11.5 a)被转让方承认“__________”及其相应的中文名称是转让方及其使用“____________”或相应中文名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称的主要特征:承认“___________ __”标志,“____________”和相应中文名或任何英语或汉语的派生词都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制造的产品的重要商标,是与该产品配套服务的重要商标。

  b)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权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转让方的商标”)所列的转让方的商标。转让方的商标只许可用于被转让方在合同工厂制造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转让方发明的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将标志的拥有或正当利润转让给了被转让方。

  c)除非由本合同授权或由转让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被转让方无权在任何产品上、广告上或在销售或促销中使用任何转让方发明的商标。

  11.6除非有关法律要求,否则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7转让方不将其专利或版权的许可证或权利授予被转让方。但是转让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专利或版权,不向被转让方提出质疑,这只限于该质疑会妨碍被转让方使用本合同给予的权利。被转让方承认任何时候专有技术均系转让方财产。

  11.8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则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9被转让方同意将许可的商标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销售的合同产品上使用。(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销售的合同产品不应含转让方的商标和/或商品名称。)

  第十二章质量标准

  12.1被转让方根据转让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场地、设施、人员和工艺规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块、备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测试合同材料成品、保证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务。

  12.2被转让方同意由被转让方实施的任何所许可的活动和被转让方使用转让方商标销售的合

  同产品,应与转让方实施的合同活动以及转让方制造的与合同产品相应的产品,质量相同、工艺相等。所有许可活动的实施应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及本合同中转让方提供的专有资料和技术支持。活动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应与转让方所进行的类似活动至少一样。为判断被转让方是否遵照并坚持本文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一切合理时间检查合同工厂、合同材料以及所许可的活动开展的方法。经转让方要求,被转让方应及时将其有关工作具代表性的样本提供给转让方,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2.3被转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质量保证常规计划。该质量保证计划应经双方同意,迟于合同鉴定后120天实施。被转让方应作缺损记录,将每季度缺损记录报送转让方。

  12.4任何时候,如转让方确定在被转让方销售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的工作未能达到转让方要求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见技术文件),转让方可将此认定书面通知被转让方,被转让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改正该缺陷,被转让方应暂停发运此有缺陷的合同产品,双方共同真诚讨论改正该缺陷的方法。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能改正缺陷,则转让方可暂停本合同给予的商标权,和/或可暂停所有许可的活动。

  12.5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发现合同产品有缺陷,在该有缺陷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对转让方商标的使用权,应立即自动暂停。

  12.6被转让方对专用资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变或改进,这只可在双方同意下进行。

  12.7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任何辅助设备,被转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该设备手册、技术文件并提供识别用于合同材料的该元件、材料清单,以便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共同确定该元部件是否符合转让方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被转让方将向转让方提供合格的测试结果,证明该元部件符合质量和性能指标。如果转让方有书面要求,被转让方应自费提供给转让方该元部件样品,供审批。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在转让方收到合格测试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答复被转让方的报批报告;在逐项商讨后决定的合理时间内,对被转让方报批的样品给予答复。如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表示该元部件不符合转让方的质量和性能指标,则被转让方不能使用该元部件。

  12.8为保证合同材料具有满意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模块,本合同中被转让方特许生产的模块除外,且被转让方无权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块。被转让方同意只将上述模块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进许可的活动。

  第十三章税则

  13.1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根据有效的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向被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被转让方支付。

  13.2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由**根据“__________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就所得税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议”,向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转让方支付。上述协议中包含的税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向转让方征收的预扣税款应从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每次付款中报除,且应由被转让方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如果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减免全部或部分税款的文件证明,则被转让应按有关税务机构的要求,扣除调整后的金额。被转让方应在缴纳上述税后,向转让方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收据原件一份。

  13.3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征收的一切税费应由转让方支付。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14.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签约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本合同的执行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所耽误的时间。

  14.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若有的话)递交给另一方确认。不可抗力事故一经排除或消失,责任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发出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所面临的问题。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15.1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90天内,双方还不能解决此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

  15.2若通过上述友好协商双方仍解决不了争议,则应将该争议提交______商会仲裁院,由该仲裁院根据其仲裁程序,最终裁决。

  15.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15.4除非由仲裁小组裁决,否则,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5.5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各方保证均有合法的权力产生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如必要,双方应向本国*申请批准本合同,以*和__________*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本合同签字后90天内获得所必需的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挂通知对方,用信件确认已经获得所有必须的批准。

  16.2如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6.3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XX年,有效期满后除非双方同意续订,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6.5本合同为___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的任何译文无法律效力。

  16.6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组成,本合同附件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条件和条款与附件的文字发生矛盾,应以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文字为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被转让方保证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有效。

  16.7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书面修正案后生效,该修正案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所有通讯应以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和航空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6.9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或被转让方均不对意外、或间接损失负有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丧失利润或收益、资本费用、替代产品费用、设施或服务费用、停工费用。

  16.10本合同双方同意真诚执行合同,遵从一切适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离此良好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终止,所有技术文件应退还给转让方,且专有资料应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XX年。

  第十七章联络会议

  17.1为顺利实施合同,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开联络会议。

  17.2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每个新阶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双方同意,即开始合同的下一阶段。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后,且被转让方又达到了附件三中规定的阶段实际生产产量,并能同时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被转让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如到了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时间,被转让方没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应推迟该阶段起始日期,并对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费时间

  。

  17.3联络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身份规定如下:

  (1)第一次联络会议

  日期: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天内

  期限: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 __

  人数:转让方工程师__________名

  目的①项目范围检查

  ②考察场地

  (2)第二次联系会议

  日期:第二阶段开始前__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_

  人数:被转让方人员________名,合同工厂人员__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工厂

  ②深化项目

  ③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3)第三次联络会议

  日期:第三阶段开始前__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人数:转让方工程师__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场地

  ②深化项目

  ③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4)第四次联络会议

  日期:第四阶段开始前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

  人数:被转让方人员________名,合同工厂人员________名

  目的:①技术讨论

  ②深化项目

  ③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5)第五次联络会议

  日期:第五阶段开始前________天

  期限:__________个工作日

  地点:______________

  人数:转让方工程师________名

  目的:①考察场地

  ②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第十八章法定地址

  18.1转让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18.2被转让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厂:__ 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18.3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和附件构成了双方就此合同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了先前所有的讨论、协议和陈述,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不论转让方与被转让方执行与否。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签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略)

  附件一b合同材料目录(略)

  附件一c合同设备目录(略)

  附件二资料目录(略)

  附件三

  技术支持

  转让方根据被转让方的要求可以派遣各类技术人员进行生产人员管理,促使整个工厂运转正常,并在该组织内监察全部产品的质量。担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在该领域将完全胜利且富有经验,他们会帮助并全力负责有关方面的工作。下列技术人员也将同样提供服务:工程技术生产助理、制造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管理人员(经理)电子工程师和销售人员,下面就上述人员的责任进行说明。

  工程技术生产助理应完全掌握产品组装和测试方法,他将全权负责有关从最初到最高级______技术方面的事务,并在生产过程中对具体工序进行测试、校准。任何有关产品安装和测试的问题应提交工程技术生产助理评议解决。

  制造工程师应熟知组装过程中的各个方面,他将决定编码颜色的可用性和使用,便于掌握的生产辅助工具及有助于提高组装效率的标准化工序。何有关组装生产工序的问题应尽快提交制造工程师评价解决,不让产生的任何问题导致停产。

  质量工程师应精通与产品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及产品工艺检查有关的所有领域,他将制定并实施具体的质量计划,并对工艺方面的问题进行量化,与关键工艺和产品人员就这些问题商议解决办法。销售人员素质问题应提交质量工程师并采取措施保证他们的素质,总之,他将负责全部产品的质量和故障消除。

  管理人员(经理)应负责全部的组装操作及上述各人员负责工作,协助他们尽力支持工厂生产出所能实现的最好产品。

  如果纯粹由于转让方错误的技术指导引起合同产品及合同设备损坏,转让方将负责维修,更换及发运损坏的合同设备或合同产品。

  下列几项内容将包括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支持中:

  1.为实施合同,转让方将派遣熟练、健康及胜任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提供技术支持。他们到达及离开合同工厂的确切日期应由双方根据合同材料组装和测试的实际进度商议确定。

  2.转让方技术人员应向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就合同材料的组装、测试、检查及操作原理进行技术指导。

  3.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应帮助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技术支持期间在合同工厂培训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

  4.转让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持费用见合同第三章,转让方应对其技术人员展开第三章规定的技术支持活动提供交通,信食宿费。被转让方将支付转让方技术人员附加技术服务的来回交通费。

  5.转让方技术人员前往*一个半月前,转让方应用电传、传真或电挂把转让方技术人员的资料包括姓名、性别、生日、国籍、专业及公司名通知被转让方,以使被转让方帮助办理签证。

  6.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前往*的7天以前,应用电传、传真或电挂把转让方技术人员的姓名,到达时间及飞机航班通知被转让方。

  7.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前往合同工厂以前,双方应共同商讨并确定一个技术服务的工作日程,而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应该根据合同工厂的安排和双方确定的工作日程展开技术支持。

  8.在合同工厂期间,技术人员的工作期限应该从他们到达合同工厂的那天算起直到他们离开合同工厂那天为止。

  9.被转让方应免费向转让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所必需的工具及合适的办公室。

  10.被转让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章、条例和*俗帮助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安排办理技术支持所必须的工具及仪器的进出口手续。

  11.被转让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合同工厂逗留期间的人身安全。

  12.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在合同工厂提供必要的通信设施,诸如电话、电传及传真,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3.转让方应对管理和组织提出建议。双方必要及重要的联络渠道将建立起来。

  转让方应提供下列技术支持:

  (1)制造工程师各阶段______天

  (2)质量工程师各阶段________天

  (3)管理人员各阶段至少每月______天

  (4)电子工程师总共__________天

  附件四

  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1.转让方在培训开即前3个月应向被转让方提交一份初步培训计划。双方应在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前往培训地点之前商讨并制定一个最终的培训计划。由转让方主持的技术培训应根据双方制定的培训计划展开。

  2.转让方应免费向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所必需的工具,技术资料及合适的办公室。住宿由转让方安排。

  3.转让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被转让方逗留期间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4.培训费用见合同正文第三章。

  5.培训开始前一个半月,被转让方应以电传、传真或电报通知转让方关于被转让方技术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专业,以使转让方协助办理他们的签证。

  6.被转让方技术人员应遵守转让方国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培训所在地工厂的规章制度。

  7.培训应根据合同的实施计划分阶段进行。具体的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8.培训语言为英语,所有技术资料为英语。

  9.各阶段培训中,被转让方人员不变(不能在培训期间更换人员)

  10.培训将按照预定时间表完成。

  11.任何附加培训将在第一轮培训结束后决定,并应单独谈判。

  12.所有培训都将由转让方的________人员在转让方生产工厂进行。

  13.被转让方受训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经验,英语流利,技术熟练。

  14.被转让方人员在转让方工厂受训后,将负责培训被转让方工厂的人员。

  15.被转让方工厂的生产人员应至少有两年生产和测试产品的经验。

  16.被转让方将支付其培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转让方将负责被转让方培训人员在培训地的交通。

  (人员要求、培训项目及时间表略。)

  附件五

  补充商务条款

  1.检查

  转让方应有权派遣其有资格的人员或指定的代表访问合同工厂或其他存有关于被转让方、合同工厂或其他相关公司、代理商或组织的书籍和记录的场所,并有权审阅、查核这类记录中关于合同工厂组装的各种合同产品每台整机的质量、可靠性及符合验收标准的程度的信息。

  2.技术服务费率

  如果被转让方要求进行额外的技术培训,对技术文件、合同设备、合同材料和软件进行补充咨询或在合同工厂为被转让方组装工作提供其他支持等额外的技术服务,转让方应对所要求的专门的技术服务提供报价或提供一段合理期限的现场技术服务。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年内,对此种支持的费率将是: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每人每天______美元,外加技术服务人员从其常规办事地点到合同工厂的商务级来往旅行费用。对于来自*境外的技术服务人员,被转让方将支付该技术服务人员到合同工厂的一天旅行费及回到其常规办事地点的一天旅行费。________年期限以后,合同合作方将根据类似产业的技术服务费协商出一个附加技术服务的费率。

  附件六

  合同产品的转让方商标和被转让方商标

  只有经转让方预先书面批准,被转让方才能在合同产品中使用下列转让方商标之一:

  转让方商标

  在*的登记号

  类别

  在*的生效日期

  被转让方还应在其全部合同产品上标出如下“附注”:

  注:经__________公司许可,由*____________厂制造

  附件七合同材料价格(略)

  附件八

  合同设备的保证

  1.________保证其______材料和工艺完好无损,保证期为从装运日算起________个月,或最终验收通过后__________月。

  2.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应有____________个月的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完成那天算起。

  3.被转让方负责指出初步的故障线索,负责硬件、固件及软件的搬动、更换及把出现故障的机器用防损包装运到转让方指定的维修地。

  4.在转让方维修地维修或更换出故障的________合同设备在整个保证期内是免费的。

  5.把__________合同设备邮寄、空运或以其它运输方式发运到指定的转让方维修地,所化费用由被转让方承担;维修件或更换件运回被转让方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6.在保证期内发生故障,转让方应免费在保证期内或维修或更换该__________合同设备。所维修或所更换的项目保证期顺延相同一段时间,转让方通过更换所获得的故障件将是转让方的财产。被转让方唯一的补偿及义务是不再索回送去维修或更换的________合同设备。

  7.本保证不包括:

  7.1故障、损坏或失灵源自________.

  7.1.1 __________合同设备使用不当。

  7.1.2使用失误、事故、疏忽,环境或现场条件不符________合同设备指标。

  7.1.3不经认可任意维修、改造或在________合同设备内换用未经认可的部件。

  7.1.4不可抗力事故

  7.1.5不经转让方认可,擅自安装、优化或把________合同设备从原安装位置移开。

  7.1.6天线、线路或互连设施任何部分的失灵。

  7.1.7被转让方不依据转让方的设备及软件维修协议维护______;或没有按照一位或数位有关培训完**员的指导,及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其他维修。

  7.18把________合同设备从被转让方运送给转让方途中所遭的损坏。

  8.本书面保证由转让方提出,只限于最初购买方,并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经转让方书面认可,本保证的有效条款可以提供给用户。

  9.本保证将取代所有其他具体排除的保证,无论是明确的还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为一个特殊目的所含的商用性和适用性保证。转让方不对间接的,事故性的,特殊的重大损坏负责;但是,如果任何适用本协议的司法法律不允许这类损坏完全不受指控,那么本条款应如此理解,即有必要给予转让方任何指控的全部有利方面或者这类法律所允许的对上述损坏指控的限制。另外,转让方只对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负责,并明确表示不对________承担责任。

  (合同产品保证由被转让方提供给用户。)

  附件九

  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

  为

  保持合同简洁与一致,关于合同与附件是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附件。

  本合同所有定义均适用于此。 1.范围

  根据上述确定的合同,除了交换测试软件之外,用于其他转让方交付的设备中的目标代码计算机程序,将在许可证基础上由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用打印或其他可能的机器可读的形式,但不限于磁带、磁盘、纸带或只读存储器装置。被转让方将因此成为关于这些计算机程序的被转让方。转让方提供这些程序及被转让方的接受都将在下面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应依据转让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条件。

  2.计算机程序为转让方所有

  本许可证下交付的任何计算机程序原件及被转让方复制的部分或全部程序均为转让方所有。

  3.软件许可证

  为与许可证合同执行一致,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不含提成、非独占及不可转让的许可证,在转让方的所有权下转让根据以下条款与条件使用交付给被转让方的每个计算机程序(以下简称“转让程序”)每个此类许可证授权被转让方只以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方提供的单机中使用转让程序。该许可证不可由被转让方分配,再转让或者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他方,被转让方无权复制全部或部分转让程序,除了本文表明的以外。

  4.复制、保护及保密的权利

  4.1任何在此提供的转让程序可以全部或部分复制(只用于支持的目的),以打印或机器可读的形式为被转让方内部使用;但是除了无需事先获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而在一份许可证下的时候存在至多两份打印复制件或两份机器可读复制件以外,在被转让方的设备中不应备有软件复制件。

  4.2被转让方同意把转让方提供的任何有关转让程序的版权通知,包括在它部分或全部的所有同样复制件中。转让方的版权通知将以几种形式出现,包括机器可读形式。在转让程序上使用版权通知并不说明该程序已经出版或以其它方式公布了。

  4.3被转让方同意对提供给它的任何形式的转让程序保密,不向任何除转让方及被转让方雇员以外的人提供或使其获得转让程序的部分或全部。

  4.4被转让方同意在不使用时将转让程序加锁存放。

  5.期限

  5.1被转让方可在收到书面通知______个月后终止在此转让的任何许可证。

  5.2如果被转让方不遵守许可合同或附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可终止该许可证,且如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书面通知后____天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该终止即生效。

  5.3该许可证终止后,4.3条中的义务仍将存在。 6.专有资料的退还

  在任何许可证终止后______个月内,被转让方要提供给转让方一个文件证明;表示对每个转让程序,已尽其所能与所知,除了

技术引进合同6

  鉴于转让方_________拥有制造_________的专用技术,并有资格转让上述技术;鉴于转让方有权并同意向被转让方许可上述专有技术,只在_________厂使用;_________公司购买许可活动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由_________厂进行许可的制造活动;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厂共同而又分别承担本合同中的义务;鉴于被转让方希望使用转让方的专有技术,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厂制造_________设备;鉴于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以购买订单为形式的不同协议,以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鉴于该购买订单应服从于本合同有关合同材料的条件和条款;因此,双方授权的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此为证。

  第一章 定义

  1.1 “辅配件”指大量可购买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_________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_厂或转让方提供。

  1.2 “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

  1.3 “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_________厂。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

  1.5 “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

  1.6 “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买者。

  1.7 “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中规定的材料,为_________系统的一部分。

  1.8 “模块”指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_________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

  1.9 “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

  1.10 “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_________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额、计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_________“注册秘密专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_________“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

  1.11 “专有权利”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商标和其它知识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着作,不论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版权或已注册。

  1.12 “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提供,需经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所有软件均按附件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_________厂。

  1.13 “技术支持服务”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1.14 “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验有关,以及与合同产品的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说明、数据和其它文件。

  1.15 “技术培训”指转让方在转让方工厂和合同工厂为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和操作以及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对“合同工厂”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16 “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指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该知识和经验是转让当时生产中所使用的。“专有技术”由转让方以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合同工厂提供。

  1.17 “验收标准”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设备性能的标准。

  1.18 “合同”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转让制造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合同产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说明,分一、二、三、四、五阶段实施。转让方同意为合同工厂确认并向其销售按当时的技术合作阶段在技术合作等级下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合同设备。合同工厂所需的合同设备目录见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许可证和权利,使用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使用和/或销售形成的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销售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它_________制式国家,下列国家和地区除外:_________。本合同所有许可证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转售的。

  2.3 转让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被转让方提供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

  2.4 转让方负责派遣其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对合同设备进行验收。

  2.5 转让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合同工厂技术人员的要求,使上述技术人员能掌握1.15条中确定的技术培训。

  2.6 除非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另增场所,否则被转让方只能在合同工厂进行许可的合同产品制造工作。

  2.7 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出售其专有模块,被转让方按转让方授权,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上述专有模块进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转让方经本合同特许生产的模块外,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专有模块。

  2.8 只有事先得到转让方的书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变转让方许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产品的专用资料。这有利于专有资料的质量保证、控制和标准化。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工程费用,用以审批此改变或改进的内容。被转让方同意给予转让方许可证,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销售应用被转让方改变或改进合同材料后生产的产品。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提供关于改变或改进的足够文件,以使转让方能将此改变或改进同样包括在转让方产品中,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2.9 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让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给予的任何权利。然而,为履行转让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联营公司和/或附属公司的服务。

  第三章 本合同的价格

  3.1 被转让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总价和提成费,以元计价。第3.2条款中所列的价格为第一、二、三、四、五阶段的费用。合同设备价格详见附件十二。辅配件的预算性报价见附件一b,仅供参考。实际价格调整应在每次订货前由双方讨论。

  3.2 费用如下:合同总价:_________;技术转让费:_________;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测试设备:_________;加工设备和工具:_________;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_________。

  3.3 提成费:在本合同各阶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辅配件除外)价格上提取提成费。五个阶段的提成费分别为:阶段一_________;阶段二_________;阶段三_________;阶段四_________;阶段五_________。

  3.4 模块价格:转让方同意销售模块,使合同工厂能制造固定网络设备。模块价格可修改。新的模块价格应由本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款条件

  4.1 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元计价。本合同中每个阶段均在该阶段开始日付款。各阶段开始日定义见本合同第17.2条。

  4.2 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列条款由被转让方付给转让方:

  4.2.1 合同设备被转让方收到转让方的合同设备的货物发运通知后,应在预计发运日期前30天内,以全电开的形式通过*_________银行及_________开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信用证。该信用证格式由双方商定,见附件十三,金额以元计,为该货运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该信用证使*_________银行负有义务向受益人转让方支付所有款项,有效期截止至双方按本合同第9.1条的规定签署验收合格证后30天。被转让方收到货运单据后用信用证付款:转让方发运货物后,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金额的90%。

  (1)全套清洁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明“c.f.r._________机场”,并根据本合同第6.3款标明“运费预付”,合同号和运输唛头,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总价的形式发票六份;

  (3)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5)详细包装清单一式六份;

  (6)原产地证明一式两份。

  4.2.2 一至五阶段的所有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均以元电汇,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分行支付。根据本合同第13.2条,一切应由转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转让方预扣并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转让方,本章所列费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1)阶段一合同生效后30天内,被转让方收到下列单据后,(1)转让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转让方有关当局出具的信函一份,声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2)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_%。阶段一预定的技术培训课程结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2)阶段2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3)阶段3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费。

  (4)阶段4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

  (5)阶段5开始后30天内,收到金额为上述费用_________%的商业发票六份,以及全套标有“运费预付”和合同号、运输唛头,仅用于支付技术文件费的空运提单后,被转让方以全电开方式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另外,转让方应提供以被转让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上述费用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见附件十四。阶段五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用总额应不迟于合同设备第一次预计装运前30天,电汇支付。

  4.3 提成费由被转让方在一至五阶段签订合同材料购买订单后,不迟于30天向转让方电汇支付。但是,提成费和合同材料费发票单独开具。

  4.4 对转让方对cif条件发运的任何货物,被转让方同意,由外国保险公司出具的金额为货运值_________%,投保了一切险的自行保险证明应为足够的保险凭证。保险期截止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机场。

  4.5 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购买订单,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被转让方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其付款条件同本合同第4.2.1规定。但有关合同材料的验收合格证规定见本合同第9.2条。而按第4.2.1.b.2所述,验收合格证参见第9.1条,在此则应参见第9.2条。

  第五章 交付方式

  5.1 技术文件

  5.1.1 转让方cif*_________机场向被转让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

  5.1.2 当技术文件到达*_________机场后,该技术文件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即由转让方转换至被转让方。

  5.1.3 _________机场在技术文件空运提单上所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前一星期,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预计启运日期、大概包数、大概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发运日期、空运提单号、包(件)数量和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指定的*境内内陆货运公司,并在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下列单据用_________或快件寄给被转让方及合同工厂:(1)两份技术文件空运提单;(2)两分技术文件装箱单。

  5.1.5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用英文写就。

  5.1.6 转让方提供给被让方的技术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检验。

  5.1.7 如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文件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转让方在收到被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技术文件重寄或补发给被转让方。

  5.1.8 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应装在适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具防潮、防雨保护措施的包装箱内。装运预计日期以及重量超过_________公吨和尺寸超过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设备的包装草图和装运危险合同设备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运(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2.4 根据合同第5.2.1款,转让方在被转让方指定的港口(或机场)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装上被转让方指定的运输工具。转让方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转交给被转让方指定的承运人后,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损失风险、所有权立即由转让方转移至被转让方。

  5.2.5 每次装运前,转让方应用电传或传真或电报尽快将下列内容通知被转让方:合同编号: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货物准备就绪日期:_________;总体积:_________;总毛重:_________;总件数:_________;装运港(或机场):_________。

  5.2.6 转让方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完全装上承运工具前四十八小时内,将合同号、商品名、数量、尺寸、毛重、发票以及预计到达日期,以电传或电报通知被转让方。发运前,被转让方负责办理货物保险。如因转让方未及时通知,致使货物未及时投保,由此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均由转让方承担。如系危险品(例如易爆材料),转让方应将其性质及搬运方法电告被转让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外贸运输总公司。

  第六章 包装和唛头

  6.1 所有待运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都必须包装坚固,适合所选的长途运输方式及式次搬运装卸。为了确保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需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货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潮、防锈、防震、防腐蚀。被转让方与转让方承认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由精密电子组成,因此,将尽力保证这些货物有防雨、防热、防湿、防震保护。如被转让方要求提供长途海运用包装及无防护内陆运输和存放用包装,转让方应提供包装,费用另加。转让方对包装不当负有责任,并对因包装不慎或不当导致的锈损负有责任。

  6.2 转让方应在每包散装附件上标上合同号、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主机名、附件名、安装图上附件的位置号及附件号。备件、工具和易损件部件在上述标识基础上,应再标上“备用件”、“工具”和“易损件”字样。

  6.3 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包装箱相邻的四个面上,转让方应用印刷标签,以醒目的印刷体英文字标出下列内容:合同编号_________;唛头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收货人代号_________;装箱单号_________;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箱号/件号_________。

  6.4 无包装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应用金属标牌标出上述内容。对装在甲板上运输的大件货物,应提供充分的支撑和防震缓冲措施。

  6.5 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箱内,应装有以下单据: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两份;详细装箱单一式两份;对必须进行组装的合同设备和部件,应有两份详细的组装图。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装箱上应附详细装箱单两份,质量证明两份。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1 转让方应派遣熟练、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员去合同工厂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内容和期限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方声明,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足够用来培训被转让技术人员制造合同产品。

  7.2 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的方便及在华的工作方便。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待遇见本合同附件三。

  7.3 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支持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4 被转让方有权派遣其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去转让方相关工厂培训。培训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7.5 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培训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方便和培训条件。培训人员在转让方国家待遇详见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检验和初步验收

  8.1 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保证本合同中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合同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按以下规定实施。

  8.2 对所有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提供保证声明书。合同材料的保证见本合同第十章。

  8.3 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内或相关阶段开始后三个月内,转让方应通知被转让方相关阶段检验和测试设备的初步计划,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转让方检验和测试的确切日期。被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_________人,为期_________天,去转让方工厂观看对主要合同材料的检验和测试,了解设备的包装情况,但上述检验不应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如发现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发现包装不当,被转让方人员有权表明意见。转让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质量。被转让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书。被转让方人员参与质量检验,这既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转让方的担保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后,被转让方对其的检验工作。

  8.4 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抵达目的港或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应委托*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尽可能地对技术规格目测初检。检验后,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明,该证明应作为检验证据。转让方有权自费派遣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被转让方应提前4周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地点。转让方检验人员应在预定检验日期前到达上述地点。如果因转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派遣其技术人员去上述地点,则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在这种情况下,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应作为检验证据。

  8.5 在对合同设备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检验中,若发现有任何损坏、数量短缺、规格错误,证实皆系转让方疏忽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在检验后凭*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转让方提出索赔。转让方收到附证明的索赔书后,应立即免费维修或替换损坏或短缺的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 最终验收检验测试

  9.1 技术文件和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

  9.1.1 为证明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证明转让方许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组装、测试的,转让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去合同工厂参加相应阶段合同设备的验收测试。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也应参加这些验收测试。

  9.1.2 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完成验收测试。

  9.1.3 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9.1.4 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验收测试失败的原因,澄清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

  (1)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转让方负责,则转让方应在第一次验收测试后4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被转让方负责,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其在华的食宿费用和当地交通费。第二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3)若因转让方的责任第二次验收测试时,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应采取各种措施并在第三次验收测试后六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三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三次验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若第二次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被转让方,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三次验收测试期间他们在华的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的验收合格证,每方各执两份。

  9.1.5 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继续验收测试。若二个月后,还达不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将对有缺陷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性能标准的新设备。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应在合同工厂座谈讨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终验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运抵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检验。

  9.2.2 转让方有权自费派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9.2.3 被转让方有权应提前两周用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现场。如到了检验日期转让方未能派其人员去现场,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情况下进行检验。

  9.2.4 检验后,如确定合同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与订单不符,转让方应在检验后20个工作日内接到数量短缺或不符货运要求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或合理时间内尽快根据情况,发运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检验顺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运输时及运输后出现的损坏,其补救责任在被转让方。如被转让方要求,转让方应提供合理的帮助。

  9.3 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将每阶段首批发运的合同材料组装成首批合同产品,按照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指标,用合同设备对该首批合同产品进行测试。如该首批合同产品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即意味着合同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整机经测试符合全部技术指标,测试工作胜利完成,即可认为完成了合同产品的验收测试义务。

  第十章 担保和保证

  10.1 转让方保证按本合同向被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用品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为当时的技术,适用于制造合同产品;保证在本合同期间将免费向被转让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

  10.2 若被转让方发现转让方提供的本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验收不合格,转让方应在收到被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向被转让方免费发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设备、测试软件和技术文件,这应为被转让方唯一的补救措施。

  10.3 各阶段合同设备验收测试胜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产品责任即成为被转让方的责任。但是如双方认为完全因为转让方提供的模块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设备不符质量标准,转让方应纠正完全由转让方导致的任何缺陷。转让方承认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专有模块中,证实完全因转让方原因致使模块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过5%。

  10.4 如完全因转让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转让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则转让方应为延期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费率如下:第一至第四周,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自第五周起,每迟交付一周,付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上述总罚金不应超过相应阶段延期交付货物价格的_________%。迟交天数不足一周,以一周计算。

  10.5 转让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规定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的义务。根据此条款缴付罚金是转让方迟交货物,被转让方因而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阶段用的转让方的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六个月以上,完全是因转让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该情况下,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退回被转让方为该阶段所付的全部费用,并加付_________%的年息。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款选择赔偿即为被转让方的唯一补救措施。

  10.7 合同设备保证见本合同附件八。

  10.8 软件保证和软件维护向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转让方软件许可证也一并提供。被转让方同意向最终用户销售合同产品应以最终用户执行上述软件许可证为前提。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必要和适当的测试软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指标的合同产品。转让方对合同设备软件更改或更新,如双方认为此更改或更新为被转让方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转让方将向被转让方提供。

  10.9 转让方将全部非_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原制造商保证书转给被转让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期应由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确定。被转让方应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维修办事处获得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和/或维修服务。保证期过后,被转让方应负责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办事处取得联系,获得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材料的服务和/或维护支持。所有与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一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均以照“原样”为基础提供,无保证。

  第十一章 专利、商标和保密

  11.1 转让方保证他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被转让方的全部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许可被转让方。对向被转让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声称:本合同中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辩护。如果(1)被转让方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索赔要求;(2)未经转让方同意,被转让方不派律师出庭;(3)由转让方完全控制辩护及与该索赔要求有关的全部谈判;(4)被转让方为转让方辩护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帮助,那么法庭最终裁决被转让方因此将偿付的理赔费和/或损失清偿费,由转让方付清。如果诉讼结果为禁止使用或销售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不向被转让方另行收费,则由_________选择,或者为被转让方获取使用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权利或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专利的材料替换;或者接受对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退货,并对退回的设备,向被转让方退还原购货款价。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侵犯专利或有专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间接损失,被转让方不负有责任。

  11.2 被转让方同意对转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如果上述专有技术或技术文件的部分或全部由转让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众,(前提为上述解密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那么被转让方不再受保密义务中对已泄密事项的约束。经转让方事先同意被转让方可因部件国产化需要,只将转让方技术文件的该部分内容泄密。但在转让方对此泄密授权前,为保证对其专有资料的保护,转让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密措施。

  11.3 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的专有技术、技术及生产有关的注有需保密的资料,转让方应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

  11.4 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被转让方无权使用附件七规定的转让方的商标或商品名称(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标或商品名称)。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真诚协谈,从而决定转让方是否向被转让方销售合同模块及其组件或部件。

  11.5 被转让方承认“_________”及其相应的中文名称是转让方及其使用“_________”或相应中文名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称的主要特征:承认“_________”标志,“_________”和相应中文名或任何英语或汉语的派生词都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制造的产品的重要商标,是与该产品配套服务的重要商标。b)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权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转让方的商标”)所列的转让方的商标。转让方的商标只许可用于被转让方在合同工厂制造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转让方发明的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将标志的拥有或正当利润转让给了被转让方。c)除非由本合同授权或由转让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被转让方无权在任何产品上、广告上或在销售或促销中使用任何转让方发明的商标。

  11.6 除非有关法律要求,否则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7 转让方不将其专利或版权的许可证或权利授予被转让方。但是转让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专利或版权,不向被转让方提出质疑,这只限于该质疑会妨碍被转让方使用本合同给予的权利。被转让方承认任何时候专有技术均系转让方财产。

  11.8 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则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9 被转让方同意将许可的商标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销售的合同产品上使用。(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销售的合同产品不应含转让方的商标和/或商品名称。)

  第十二章 质量标准

  12.1 被转让方根据转让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场地、设施、人员和工艺规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块、备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测试合同材料成品、保证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务。

  12.2 被转让方同意由被转让方实施的任何所许可的活动和被转让方使用转让方商标销售的合同产品,应与转让方实施的合同活动以及转让方制造的与合同产品相应的产品,质量相同、工艺相等。所有许可活动的实施应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及本合同中转让方提供的专有资料和技术支持。活动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应与转让方所进行的类似活动至少一样。为判断被转让方是否遵照并坚持本文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一切合理时间检查合同工厂、合同材料以及所许可的活动开展的方法。经转让方要求,被转让方应及时将其有关工作具代表性的样本提供给转让方,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2.3 被转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质量保证常规计划。该质量保证计划应经双方同意,不迟于合同鉴定后120天实施。被转让方应作缺损记录,将每季度缺损记录报送转让方。

  12.4 任何时候,如转让方确定在被转让方销售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的工作未能达到转让方要求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见技术文件),转让方可将此认定书面通知被转让方,被转让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改正该缺陷,被转让方应暂停发运此有缺陷的合同产品,双方共同真诚讨论改正该缺陷的方法。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能改正缺陷,则转让方可暂停本合同给予的商标权,和/或可暂停所有许可的活动。

  12.5 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发现合同产品有缺陷,在该有缺陷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对转让方商标的使用权,应立即自动暂停。

  12.6 被转让方对专用资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变或改进,这只可在双方同意下进行。

  12.7 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任何辅助设备,被转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该设备手册、技术文件并提供识别用于合同材料的该元件、材料清单,以便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共同确定该元部件是否符合转让方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被转让方将向转让方提供合格的测试结果,证明该元部件符合质量和性能指标。如果转让方有书面要求,被转让方应自费提供给转让方该元部件样品,供审批。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在转让方收到合格测试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答复被转让方的报批报告;在逐项商讨后决定的合理时间内,对被转让方报批的样品给予答复。如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表示该元部件不符合转让方的质量和性能指标,则被转让方不能使用该元部件。

  12.8 为保证合同材料具有满意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被转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所有被转让方要求的模块,本合同中被转让方特许生产的模块除外,且被转让方无权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块。被转让方同意只将上述模块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进许可的活动。

  第十三章 税则

  13.1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根据有效的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向被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被转让方支付。

  13.2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由中guo*根据“_________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就所得税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议”,向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转让方支付。上述协议中包含的税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向转让方征收的预扣税款应从本合同第4.2条规定的每次付款中报除,且应由被转让方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如果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减免全部或部分税款的文件证明,则被转让应按有关税务机构的要求,扣除调整后的金额。被转让方应在缴纳上述税后,向转让方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收据原件一份。

  13.3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征收的一切税费应由转让方支付。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签约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本合同的执行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所耽误的时间。

  14.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若有的话)递交给另一方确认。不可抗力事故一经排除或消失,责任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发出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所面临的问题。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15.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90天内,双方还不能解决此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

  15.2 若通过上述友好协商双方仍解决不了争议,则应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商会仲裁院,由该仲裁院根据其仲裁程序,最终裁决。

  15.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15.4 除非由仲裁小组裁决,否则,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5.5 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各方保证均有合法的权力产生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如必要,双方应向本国*申请批准本合同,以*和_________*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本合同签字后90天内获得所必需的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挂通知对方,用信件确认已经获得所有必须的批准。

  16.2 如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6.3 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满后除非双方同意续订,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6.4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6.5 本合同为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的任何译文无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组成,本合同附件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条件和条款与附件的文字发生矛盾,应以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文字为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被转让方保证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有效。

  16.7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书面修正案后生效,该修正案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 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所有通讯应以_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和航空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6.9 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或被转让方均不对意外、或间接损失负有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丧失利润或收益、资本费用、替代产品费用、设施或服务费用、停工费用。

  16.10 本合同双方同意真诚执行合同,遵从一切适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离此良好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终止,所有技术文件应退还给转让方,且专有资料应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 联络会议

  17.1 为顺利实施合同,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开联络会议。

  17.2 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每个新阶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双方同意,即开始合同的下一阶段。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后,且被转让方又达到了附件三中规定的阶段实际生产产量,并能同时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被转让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如到了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时间,被转让方没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应推迟该阶段起始日期,并对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费时间。

  17.3 联络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身份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b合同材料目录;c合同设备目录

  附件二资料目录

  附件三技术支持

  附件四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附件五合同材料价格

  附件*同设备的保证

  附件七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

  附件八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

  附件九合同产品的制造

  附件十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

  附件十一信用证格式

  附件十二各阶段保函格式

  附件十三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被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略);b合同材料目录(略);c合同设备目录(略)

  附件二资料目录(略)

  附件三技术支持(略)

  附件四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合同材料价格(略)

  附件*同设备的保证(略)

  附件七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略)

  附件八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略)

  附件九合同产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略)

  附件十一信用证格式(略)

  附件十二各阶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三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略)

技术引进合同7

  甲方: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国____地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技术引进合同8

  甲方:×××(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技术引进合同9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一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一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产品生产的专有技术,并有权和愿意向_________公司转让该项技术。

  鉴于_________公司希望利用乙方所拥有的专有技术,以生产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甲方受_________公司委托,由甲方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件及条款签订本专有技术合同。本合同由_________公司与乙方执行。

  第一条定义

  1.1专有技术,原指生产合同产品,甲方所需要的乙方所拥有和提供的全部生产技术及加工工艺。该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包括全部设计、制造、操作图纸及技术资料、制造工艺、生产程序和生产技术细节。

  1.2合同产品,指_________和_________产品,该产品符合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也即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及设备进行制造和生产的产品。

  1.3技术资料,指制造合同产品所需要的全部“专有技术”,以及乙方在生产合同产品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全部有关设计和制造图纸,加工技术和工艺文件等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4考核产品,指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专用设备所生产和制造的合同产品。该产品经过验证符合并且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

  1.5工艺文件,指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要的全部加工方法、加工手段、工艺过程卡片、工艺图纸、工序卡片等全套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6工艺守则,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生产和加工过程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第二条合同内容和范围

  2.1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甲方采用乙方的专有技术和主要设备,能够在甲方工厂生产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其产品规格、型号、产量及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甲方工厂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完整工艺文件和资料,能正确指导合同产品的生产。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乙方在提供技术资料的同时,还要提供全部技术标准。

  2.4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在甲方工厂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资料必须是完整的技术资料。

  2.5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技术的同时,并为甲方提供和选择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的关键设备。这些设备的具体要求和规格详见“设备引进合同”。设备合同的交付规定和交付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详见“生产设备引进合同”。

  2.6为了保证合同产品的生产,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部分*国产设备,和乙方选择提供的设备配套共同生产合同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7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在乙方工厂为甲方培训技术人员,以保证所培训的人员能够掌握这些专有技术,生产合同产品。

  2.8乙方按合同附件五所规定的条件,派遣称职的专家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第三条价格

  3.1按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包括工厂设计图纸,全部制造图纸,工艺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的全部资料总价格为_________美元。其中技术转让费为_________美元,考察培训费为_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的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运抵_________费用。该价格包括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其他义务的全部费用在内。

  3.3本合同内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计算和结算。

  3.4设备引进合同的总价格为_________万美元。其具体执行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支付与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用m/t信汇方式支付。甲方通过_________银行,乙方通过指定的外国银行进行支付。凡发生在*境内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凡发生在*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条3.1款所规定的总价格_________美元,由甲方按照下列比例,方式支付给乙方:

  4.2.1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技术文件和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由甲方以m/t方式汇付乙方:

  (1)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交付所有技术文件。技术文件交付的清单和技术文件的交付空运提单各一式四份。

  (2)乙方说明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应于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交完所有技术文件的确认函正本一份。

  (3)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金额_________美元的商业发票四份。

  4.2.2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全部技术文件及技术培训开始前15天内用m/t信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4.2.3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正式投入生产、生产出合格产品,双方签署了合格证书、并在收到乙方的下列单据后,经审查无误,30天内以m/t信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1)金额为_________美元的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2)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两份。

  (3)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3设备合同总值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大写),其支付和支付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技术文件及设备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交付日期,将技术文件交付甲方。

  5.2设备和设备技术文件的交付,要严格按照设备合同的交付规定执行。

  5.3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应用电话将发运日期,发运数量,包装件数和重量,空运提单号,合同号,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时间,通知甲方,并同时用航空挂号信将下列单据寄交甲方:

  (1)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技术文件详细清单一式三份。

  5.4全部技术文件派专人送到北京甲方,以甲方签收日视为实际交付日。

  5.5如乙方交付的技术文件在途中丢失,短缺或损坏,则乙方应在最短期间内,最迟不得超过在甲方通知后20天,免费补给甲方。

  5.6乙方发运和寄送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包装要牢固,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装卸,防雨和防潮。在发运的每一个包装箱上面,均要用英文标志下列内容:

  (1)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装箱号/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每一个包装箱内,均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两份。

  第六条技术的修改和改进

  6.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标准及要求、工艺装备及其他生产条件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实际,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修改,并由双方确认其修改的部分。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范围,如有任何改进和发展,双方都应互相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免费提供给对方。

  6.3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技术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也不得将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转让第三方。

  第七条产品的考核和验收

  7.1为了保证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制造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先进性,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工厂按本合同附件六“考核和验收”的规定,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

  7.2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产品的技术条件、技术标准,生产图纸,均作为考核验收合同产品的依据。产品的技术文件及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7.3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要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为凭。

  7.4如果考核验收达不到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则双方要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考核和验收。

  7.5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属于乙方的责任,乙方须派遣专家参加第二或第三次考核和验收。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属于甲方责任,其一切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7.6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达不到合格要求时,如系乙方责任,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并要求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其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

  7.7若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属乙方责任,则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八条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索赔。如属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共同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成熟的、可靠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并保证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及时向甲方提供任何新的发展的改进的技术资料。

  8.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统一的,清晰和及时的。

  其有关规定如下:

  完整: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该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全部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得有任何遗漏。

  正确: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没有任何错误。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所制造出来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统一: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有统一的符号、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规范等,不得有任何矛盾。

  清晰:技术文件的图纸、曲线、文字、符号等均应清晰、明确,易读、不得模糊。

  及时:技术文件的交付日期不得晚于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交付日期。

  8.3如果乙方所交付的技术文件有不符合8.2款规定的,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乙方应按8.2款免费补寄技术文件给甲方。

  8.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最终应保证达到技术工艺要求和加工质量。

  8.5若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备达不到8.4款的要求,则乙方负责更换和再调试,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8.6若任何一批技术文件的交付晚于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日期,从规定交付日期的第2天算起,乙方应按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

  迟交1—4周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1%;

  迟交6—8周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15%;

  迟交8周以上,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2%;

  但上述罚款的合计不能超过合同总值的5%。

  8.7乙方在按照8.6款的规定被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义务。

  8.8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件超过4个月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利10%尽快一并退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30天。

  8.9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三次不合格,且在双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乙方仍不能消除缺陷时,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将甲方全部已付金额连同年利10%,在8.8款所规定的时间内,一并退还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侵权

  9.1乙方保证乙方能合法地并且有权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专有技术而不受任何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如果发生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则由乙方负责同第三者进行交涉,并由乙方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9.2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全部技术文件进行合同产品的生产。

  第十条税费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境内所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在*境内所取得的收入,要按*税法纳税,所纳税款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货款时代乙方从其付款总额中扣除,并由*税务当局出具原本证明,说明税款已缴纳。

  第十一条仲裁

  11.1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如果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

  11.2仲裁地点在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机关,仲裁程序按*贸促会仲裁机关的程序进行仲裁。

  11.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守。

  11.4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一部分外,不受仲裁影响的那一部分双方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人力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2.2发生人力不可抗力的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事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给对方,予以认证。

  12.3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影响了合同的执行,如果事故延续20天以上,则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协商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订后,双方分别向各自的*或审理机构申请批准,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均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另一方,然后用航空挂号信予以确认。

  13.2本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双方各执1份为凭。

  13.3双方同意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联系均使用中文或英文进行。凡属正式通知以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3.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及设备生产和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后60个月。合同有效期满,无须任何手续,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3.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6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六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7本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变,修改或增减,均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双方授权各自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一样具有同等的效力。

  13.8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均用英文书就。


技术引进合同 (菁华5篇)(扩展3)

——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菁华3篇)

人才引进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认真做好20xx年人才引进工作,根据X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关于20xx年人才引进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20xx年经营规划,现制定公司20xx年人才引进方案。

  一、需求分析

  截止20xx年8月底,公司现有员工282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占员工总数的10.63%,科技人员72人,占员工总数的25.52%,技能人员180人,占员工总数的63.82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60人,占员工总数的21.27%,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具有高级工技术职称以上的技能人员61人,占员工总数的21.63%,其中,技师26人,高级技师3人。

  从现有人员结构上看,要适应公司20xx年经营规模需要及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中人力资源支撑,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在关键岗位、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方面比较缺乏,后备骨干队伍急需加强。

  二、工作组织

  1、成立公司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任组长,成员由公司班子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人才引进计划的审批,人才引进的最终审定,人才引进相关福利待遇的确定等。

  2、成立公司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由公司人力资源任组长,成员由各单位行政正职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对人才需求的提出和审议,负责对引进人才的面试及考试、面谈,负责向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提供相关需引进人才素材等。

  三、引进计划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专业需求为导向,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创新人才引进方式。20xx年重点引进成熟人才、急需专业人才,逐步配齐适应公司发展的各类专业人才,确保引进人才质量,注重引进人才素质,提高引进人才效益。

  2、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xx年需引进专业领军人才物和专业技术带头人1—2人,引进成熟技术人才6名(主要专业方向:液压、模具、机电一体化、专用车等),高校毕业生4名(主要专业方向:车辆工程、焊接专业等),成熟一线操作技术工人10人(主要专业方向:焊接、钣金、机加等),充实一线技能岗位的大专毕业生10名(采取先实*,再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3、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时进行专业设计技术外包,推进社会技术研发资源利用*台的搭建,充分利用社会或四川航天内部研发资源,形成公司兼职设计人员聘用及设计外包模式,为快速提升和改善公司研发响应效率提供保障。

  四、引进渠道

  20xx年,在人才引进渠道方面,广开引进渠道,利用多种方式进行人才引进。

  一是通过猎头公司引进领军人物和专业技术带头人;

  二是通过航科集团招聘网、四川省人才招聘网、院、公司外网等发布招聘信息;

  三是与当地人才中心联系沟通,组织参加当地具有针对性的大小型人才招聘会;

  四是到高校参加校园招聘会;

  五是在当地具有相同专业企业中挖掘成熟人才等。

  五、引进措施

  1、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人才引进措施。对人才引进要根据不同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制定不同的福利待遇政策和有专业性、侧重性的职业生涯规划。

  2、加强企业文化教育,提升企业信誉形象和影响力,为引进人才提供宽松、和谐环境,关心人才,爱护人才,为引进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六、引进评估

  1、对所引进人才统一实行3—6个月试用期,特别对引进的成熟人才和高校毕业生,通过试用,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辞退或在福利待遇方面进行体现。

  2、在引进人才中,大力推行传、帮、带,让领军人才及专业带头人起好技艺传授作用;对成熟人才、应届毕业生严格执行“师带徒”制度,尽快转变角色,熟悉专业知识和业务本领。

人才引进工作方案2

  一、引进对象

  符合公司专业发展方向,提高公司科技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作为公司重点技术项目的负责人、研究团队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

  二、引进标准

  1、领军型人才引进标准

  根据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引进人才基本标准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相关领域核心技术,或承担过与公司所需技术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3、具有一流研究水*,*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4、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卓越的经营管理能力。

  5、熟悉电网企业基本业务,能够带动和促进本专业领域发展。

  6、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在相应学科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力。

  7、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2、技术骨干引进标准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同类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在电力技术及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

  4.承担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重大项目;

  5.在公司相关业务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科研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

  6.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

  7.曾在国际知名或同类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8.公司急需的其他人才。

  三、引进渠道

  1、依托海外人脉关系引才

  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依托企业中海外人脉资源,建立“海外人才名录”,发挥公司广大职工的自身优势,架起与海外留学组织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增进相互情感交流,建立长期、稳固联系,并通过师生关系、同乡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组织海外人士开展荐才引才活动。

  2、搭建创新*台引才

  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台,把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作为承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

  3、利用国际猎头公司引才

  西方国家的猎头公司是适应世界人才流动应运而生的产物。一些专业的猎头公司掌握大量的人才资源,有规范的运作方式,值得我们学*和借鉴。在西方发达国家,90%以上的大企业是利用猎头公司来择取高级人才的,企业中70%以上的高级人才是通过猎头公司来调整工作的。猎头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既挖走我国内人才,又可向同内输送人才,只要我们掌握得好,可以为我所用。我们要**思想,敢于利用国际猎头公司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渠道。

  4、优化政策环境引才

  帮助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工作、医疗保健和住房等实际问题,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

  5、以高端国际会议为*台,直接引才

  公司可充分利用国际会议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通过国际会议公司一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展示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观咨询,另一方面,加大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技术水*和科研进展,为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打下基础。

  6、以海外技术研发机构为*台,跟踪锁定核心技术人才

  公司在有条件和实力的情况下设立海外研究中心,以此建立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外为公司服务提供*台。海外研究中心能够发挥跟踪了解对手动态、吸收行业前沿技术、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通过研究中心,还可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密切的联系渠道,了解和掌握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动态信息,增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进程序

  1、专项办综合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意见,汇总形**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执行。

  2、用人单位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向牵头组织单位申报。

  3、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

  4、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

  5、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1)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专业骨干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报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2)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人均可以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申报。通过自荐、其他渠道推荐或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协商有关单位按既定程序个案处理。

  四、培育

  1、入职教育

  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入职教育的主要形式: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领导集中授课、与有关领导直接访谈和交流研讨。通过教育培训,海外人才能够迅速了解法定职责、熟悉机关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办公流程、行为守则等。

  2、研修培训

  结合每位引进人才的培训需求,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参加国际研讨会,定期参加高级研修班,国内外学术会议等,使海归人才熟悉工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尽快进入角色。

  3、项目制培育

  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注重吸收引进人才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标准制订、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并在科研经费、工作条件、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用项目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研发热情,并在项目中锻炼实践能力及加强对相关行业知识的了解。

  4、组建科研团队

  由海外高层次人才自行组建科研团队,自行选择科研方向,并全权负责科研项目的进展及科研费用的支配,提高其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5、契约式管理

  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契约合同,在合同中规定要达到的工作结果,及形成成果的时间,但并不注重科研的过程,即不限定人才工作的方式、地点,消除规章制度对人才的限制。

  6、职业生涯规划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担任公司中级以上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实际需要,也可聘请引进人才担任重大专项课题、子课题技术负责人等,参与重大专项的管理工作,或根据需要为引进人才组建专门的研究机构。

  五、评价

  1、考核组织

  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评估组织由公司领导、技术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2、考核方法

  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年度考核,即在聘期内每年年底的常规性考核。对引进人才的常规性考核纳入职工年度考核体系,按照考核程序,结合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工作进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形成意见,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聘期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期终考核。

  3、考核指标

  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按照公司科技领军人才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技术骨干按照技术专家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考核结果的应用

  作为续聘或解聘、奖励、职位晋升、培育等的依据。

  六、激励

  1、物质激励

  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同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等因素,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福利标准。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可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1)住房问题,可提供一套120*米左右、便于生活和工作的住房,或给予相应水*的租房补贴。对购买住房的,可按150*米的面积标准,参照当地*公布的市场*均房价,提供总房款50%的贷款,根据工作年限可相应减免贷款,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免除还款。

  (2)配偶一同回国(来华)并愿意在国内就业的,尽可能安排配偶的工作;暂无法安排或不愿工作的,按2倍于当地人均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3)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并参照当地国际学校的学费标准给予子女教育补贴。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司按单位人均工资的3—5倍增加工资总额计划。

  (4)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

  (5)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保证不低于引进人才在国外的收入水*。

  (6)为每位引进人才提供20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自主确定研究方向,组建团队,并自主使用研究经费

  2、事业激励

  (1)职位晋升

  充分利用公司重大科研项目,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并按岗位职责要求,根据人才的能力水*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优先聘任到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正高级科技人员予以长期聘任,为引进人才打造施展才华的事业*台。

  (2)帮助参评*奖励

  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可推荐其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加*科学院院士(外籍院士)、*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各类*奖励评选。

  (3)帮助组建科研团队

  所有的引进人才必须充当学科带头人组建团队,或作为学术骨干加入团队。引进领军人才同时,将现有同研究方向的,尚未形成技术优势的青年技术人员通过引导的方式纳入团队中,采取建设研究中心或者实验室的方式整合资源,形成创新团队。

  引进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根据需要,在科研自*、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等方面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在规定范围内,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用于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对项目研究内容或技术路线提出调整意见;有权选用团队成员。

  (4)知识产权

  引进人才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定其权益归属,引进人才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遵守竟业限制等法律规定的义务。

  3、精神激励

  (1)颁发特聘专家证书。

  (2)对科技创新工作由突出贡献的颁发荣誉证书。

  (3)提供培训、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参观交流的机会。

人才引进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人才强院”战略,提高人才队伍质量,为我院在河南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豫发〔20xx〕13号)、《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深化河南省科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xx〕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的原则。引进人才工作必须以国家和我省战略新兴产业为导向,以我院“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为依据,以我院紧缺学科专业和创新发展急需人才为重点,与我院凝炼的重点研发领域建设相结合,按需引进人才。

  (二)坚持分类引进、科学评价的原则。结合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有序引进,以满足各专业领域对不同层次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全面评价人才的能力、水*和业绩,努力形成专业优势与研发特色,从整体上提升我院科技创新的成果质量和研发水*。

  (三)坚持引进人才与培育团队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我院在全省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定位,以及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坚持引进高端人才与培育人才团队相结合,在各重点研发领域培育组建科技创新团队,有力推进我院人才队伍建设。

  (四)坚持以我为主、以用为本的原则。紧紧抓住省委、省*大力支持我院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开通绿色快速通道,加快引进一批我院改革发展急需和紧缺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坚持以用为本,加强聘后跟踪服务与管理,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别层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

  (二)两院院士,“长江学者”;

  (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原学者”获得者;

  (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第一主持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第一主持人,国家“863”计划项目首*专家、主题项目第一主持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科学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科学家;

  (五)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六)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

  (七)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科技成果第一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九)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三、聘用期限与待遇

  1.聘用期限

  实行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按工作时间分为三种类型,即:全职调入;每年6个月(含6个月)以上全时聘用;每年6个月以下非全时聘用(每年不少于3个月)。每次聘期一般为三年,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优先续聘。

  2.支持政策及待遇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才编制管理的意见》(豫编[20xx]7号)等规定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有关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xx]5号)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另行制订。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根据我院重点研发领域以及各创新单元发展和组建需求随时开展,按照“急需先引、特事特办”的原则,成熟一个、引进一个。除博士后,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外,均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计划申请。各单位根据重点研发领域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需要向院提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别、人数、专业方向、工作岗位等,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院人教处。院人教处会同科研处对申请进行审核,在与各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将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提交院党委、院务会研究确定。

  (二)信息发布。向社会发布引才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人才与我院相关单位进行对接。

  (三)应聘者提交申报材料

  1.应聘者填写《河南省科学院引进人才申报表》,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从大学填起,时间不间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聘书和主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

  2.提供代表其学术水*的代表性成果。主要业绩材料:获得的人才工程支持项目、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复印件;3-5篇代表性论文及其刊载期刊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发表论文收录检索报告、SCI论文的影响因子、发表过的论文在SCI正面他引次数之和等正面扫描件;在海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3.符合上述高层次人才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单位组织考核

  由用人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团队协作能力、科研水*、身体状况等进行考核。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提出拟引进意见,并将以下材料报院人教处:

  1.拟引进人才考核报告;

  2.《河南省科学院引进人才申报表》;

  3.拟引进人才首个聘期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五)审批

  1.院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用人单位提交、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照引进条件,对拟引进人才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岗位任务能力等进行评议;

  2.院学术委员会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评议;

  3.院党委会、院务会结合用人单位及院学术委员会的引进意见及用人单位拟定的首个聘期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综合研判,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引进类别及其待遇等事宜。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院研究决定同意引进的人才,由院人教处办理相关调配手续,并签订聘任合同。

  五、考核

  以上高层次人才聘期一般为三年,如承担有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可按项目研究周期商定聘期,但首个聘期不超过5年。院和用人单位依据聘任合同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和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考核原则。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

  2.考核方式。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评估由院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3.考核内容。引进的各类人才岗位实行聘期目标考核,重点考察受聘者在受聘期内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4.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考核材料。引进人才分别在每年度和聘满3年时,向所在单位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考核。由所在单位组织其学术委员会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召开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提出考核结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院人教处。

  (3)院考核。院组织同行知名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环节包括引进人才述职、答疑、评议和投票等,最后按照考核内容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四个等次,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可继续受聘;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解除聘任合同。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可继续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将不再续聘。

  六、管理

  (一)引进人才实行院所两级管理体制。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纳入院年度预算,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需要。各单位负责人才的考察、安排助手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人才引进的各项服务工作。

  (二)人才实行合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制定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目标任务书。院根据目标任务书制定《河南省科学院人才聘用合同》,并与引进人才签订《河南省科学院人才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

  (三)院在引进人才到岗报到后开始落实待遇。

  七、待遇落实与保障

  引进人才的待遇由院人教处牵头,院办、科研处、条财处及相关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八、组织领导

  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在院党委领导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分管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人事、科研、财务和纪检、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牵头抓总,院人事教育处(人才办)负责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才办、职能部门、各单位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九、监督

  纪检部门负责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一、本办法由院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技术引进合同 (菁华5篇)(扩展4)

——技术入股合同 (菁华5篇)

技术入股合同1

  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身份证号:

  丁方: 住址: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目前甲方利用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乙方、丙方、丁方利用自身具备的包子、餐饮等加工技术,因此,甲乙丙丁四方在*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金、乙方、丙方、丁方以技术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事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一、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京大爱缘包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3、项目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为速冻包子、现加工包子、粥、凉拌热加工菜品等餐饮,范围餐饮加工、餐厅、超市、软件技术开发、软件技术服务、劳务派遣等,暂定经营期限为3年。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事宜和前期筹办事项由甲方安排,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开办费用。

  二、各方出资

  1、乙方、丙方、丁方同意以其拥有的以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的独家使用权和乙方、丙方、丁方的长期劳务服务作为出资。

  2、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现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出资完毕。由于乙方、丙方、丁方出资很难在法律和财务上予以评估,公司登记时仅以甲方作为唯一股东。

  3、由于乙方、丙方、丁方出资仅为使用权,因此其作为技术股东仅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其中甲方70%、乙方10%、丙方10%、丁方10%),并不享有分配公司财产等其他财产性权利。乙方股权不得转让、质押等处分。公司每年在2月前对前一年度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如扩大业务运营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四方认可方可进行。

  4、乙方、丙方、丁方移交给项目公司的上述制作包子的技术资料必须是清晰、完整、可靠的。

  (a) 清晰:技术人员能够明确和掌握有关生产、调整、检验、控制的方式;

  (b) 完整:包含所有的生产环节和技术细节。

  (c) 可靠:真实准确,无重大错误和疏漏。

  (d) 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补齐不足的资料,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

  5、乙方、丙方、丁方保证,技术在市场中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在合同签署时,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将其持有的上述技术应用在其它企业的生产中,并且技术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个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保证公司和甲方免受任何损失和索赔。

  三、项目公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主要负责根据乙方、丙方、丁方提供的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生产及和生产相关的工作如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的发运、产品的销售、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

  2、乙方、丙方、丁方作为公司技术副总经理,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产品的定型及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协助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提供相关产品的销售渠道;在做出合格样品后乙方、丙方、丁方应利用自己的经验积极推广,以帮助项目公司打开产品市场;乙方、丙方、丁方有权每月预支费用 元,但该薪酬将从乙方年终利润分红中予以扣除。

  3、甲、乙、丙、丁四方均承诺遵守项目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4、甲方每季度向乙方公布一次公司财务账目。应乙、丙、丁方要求,甲方可随时提供项目公司财务账目查看。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乙、丙、丁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5、项目公司租用关联公司场地的,或者向其采购原材料、加工服务等,按照市场公允价值与项目公司结算。乙、丙、丁方对项目公司作价有异议的,双方将协商价格;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6、乙、丙、丁方同意,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公司。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丙、丁方在受聘项目公司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四、保密与竞业禁止

  1、四方均应对技术及项目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其中乙、丙、丁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a) 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项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该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关*部门要求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b) 所有由乙、丙、丁方制作并持有的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或通过其他途径持有的有关项目公司业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均为项目公司的保密材料,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或交付项目公司,乙方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时,同意立即将所有上述文件或资料交付项目公司,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丙、丁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在其它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从事兼职工作或提供技术服务,或协助第三方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所从事的公司业务进行竞争,也不唆使亲友及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五、合同终止

  1、如合同非因乙、丙、丁方过错解除的,双方将在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内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2、在合同终止后,前述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3、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四方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4、如因乙、丙、丁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丙、丁方退出合作后,项目公司仍有权使用技术。

  5、无论任何原因合同终止,乙、丙、丁方不得引诱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等。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项目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项目公司的用途,造成项目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 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

  2、乙、丙、丁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丙、丁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七、其他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修订、履行和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的解释、履行或与本合同有关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3、 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可通过口头形式变动,而只能通过各方签署的书面合同进行修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

  

技术入股合同2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

  第1条 技术增资

  1.1 乙方以电池材料相关技术作为出资:

  (a) 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天然鳞片高纯石墨的提纯方法》、《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使用的石墨粉及制备方法》、《超低微量元素膨胀石墨的制造方法》三项专利。此三项专利已由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尚在审核批准过程中;

  (b) 上述三项专利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所有权、专利转让权及改进权等权利权益;

  (c) 乙方个人掌握的相关电池材料技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研发或改进的所有相关技术,乙方所掌握的电池材料生产销售相关的信息和资源;

  (d) 以上(a)和(b)和(c)的总和构成本次技术入股的出资内容,与甲方的研发、生产、销售密切相关,为不可分割的整体。

  1.2 经甲方原有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同意:

  (a) 乙方技术出资折合人民币X圆(rmb)

  (b) 乙方以每股X元认购甲方股份。

  1.3 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股份九十二万五千九百(925,900)股。

  1.4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玖佰贰拾伍万玖仟贰佰圆整(rmb9,259,200)

  1.5 丙方同意放弃对本次增资股份的认购权。

  第2条 出资技术的移交

  2.1 从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所包含的现时应用的所有技术、工艺,以及将来改进和开发的所有技术、工艺,其所有权及一切相关权益属于甲方。

  2.2现有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应以指导生产为编写目的,普通中级技术人员能依照该资料组织生产和控制质量。一般应当包括以下部分:

  (a) 工艺流程及各个工序的技术规范和技术参数;

  (b) 原料及辅料的配方;

  (c)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检测方式、技术指标、技术参数;

  (d) 产品技术指标出现偏差时的调整方法。

  在本次工商登记变更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以上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董事会指定的专人保管。

  2.3 签订本协议后的技术研发和改进,必须有详尽的记录,由甲方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

  第3条 乙方对本次出资的承诺

  3.1乙方承诺拥有三项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在签署本协议时,此三项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个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3.2乙方承诺,所指三项技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在签署本协议时,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将其应用在其它企业的生产中。

  3.3 乙方承诺,乙方移交给甲方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可靠的。

  (a) 清晰:技术人员能够明确和掌握有关生产、调整、检验、控制的方式。

  (b) 完整:包含所有的生产环节和技术细节。

  (c) 可靠:真实准确,无重大错误和疏漏。

  3.4如果甲方提出需要,乙方承诺提供保障生产销售的相关资料:

  (a) 有关原料采购和选择的资料;

  (b) 有关设备采购和调试改造的资料;

  (c) 有关客户销售资料。

  3.5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董事会书面许可,乙方不会将有关技术和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6 乙方承诺,从本次增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至少在甲方任职5年,职务由甲方董事会任免。

  第4条 乙方保密义务

  4.1 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本协议下的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或取得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的,与甲方有关的具有一定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或类型:

  (a) 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等实物;

  (b) 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c) 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d) 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

  (e) 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4.2 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a) 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甲方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该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关部门要求或以甲方董事会同意的方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b) 所有由乙方制作并持有,或通过其他途径持有的有关甲方业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均为甲方的保密材料,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或交付甲方,乙方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时,同意立即将所有上述文件或资料交付甲方,并办妥有关手续;

  (c) 在聘用期终止后,乙方对其在受聘期间获取的商业秘密仍持续地负有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为止。

  第5条 权益和风险

  除非另有约定,甲方的利润、风险和损失以及对甲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在和将来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应由股东按照其各自在甲方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和分担,并以此比例为限。

  第6条 乙方违约责任

  6.1 乙方同意将全部的九十二万五千九百(925,900)股质押在甲方董事会,时限为五年,起始日为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

  6.2 质押期间的股份,乙方不得用于转让、出让或设置担保,但仍享有第9条陈述的权益和风险以及相应的股东表决权。

  6.3对于质押的乙方股份,甲方不得将其转让、出让或设置担保。只有当乙方违约时,经甲方董事会同意,方可拍卖部分或全部质押中的股份,用于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不限于质押股份的价值。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其股份价值时,甲方及丙方仍有权以其它方式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7条 管辖法律

  7.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修订、履行和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8条 争议解决

  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如果一方将此事的通知提交另一方后30日内仍未通过协商达成解决,可以寻求司法解决。

  第9条 其它

  9.1 任何一方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不应被视作弃权,并且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并不排除对该等权力的任何其它或将来行使。而且,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内容不应构成任何一方对任何权利或权力或索赔的放弃。

  9.2本协议不可通过口头形式被变动,而只能通过各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和提交*有关部门后(如要求)进行修改。

  9.3 本协议中的规定应约束本合同各方中每一方的继承人、继任者和个人代表,并确保他们的权益。

  9.4 各方同意签署那些为按照有关*法律和本协议以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改实施和履行本协议必须或附带的艘由文件和从事所有必须或附带的事宜。

  9.5 本协议共签署x份原件,各方各保留_______份。

  9.6本协议经甲、乙、丙所有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

技术入股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省(市)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公司)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的产品技术和专利,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乙公司。

  第二条:甲方目前已拥有商标及技术专利状态描述;乙方现有的无形资产及产品项目描述。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以上管理、技术、市场和品牌的总价值人民币为(大写)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取得公司百分之的股份,余下百分之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约定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5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所有权利,并享有月薪X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xx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3、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次年的月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乙双方按照股权的比例承担出资。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①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③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30%追究责任。

  ②甲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乙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万元违约金。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年月日

技术入股合同4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广州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智力出资的形式入股广州XXX有限公司(下称博斯特公司或公司) 研发中心中心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 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研发中心(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为保持公司快速发展,设立事业部进行产品开发及引资工作,完善后可申请注册有限公司,负责整体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

  1、乙方公司于20xx年10月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现有经营场地300*方米,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100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甲方的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总价值人民币为 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拥有公司研发中心百分之 的股份,余下 %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期股股东地位(期股股权为五年,五年后甲方享有8折优惠,换购新股权)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 %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薪水标准按照市场标准发放,应发款 元/月,待发款元/月,待发款进入公司“员工基金”。)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 5 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5、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6、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7、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期限为五年,三年后退股退还折算本金,五年后退股公司三倍赎回。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6、甲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陈黄祥 )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中心利润的60%做为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1月1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

  亏损的,由乙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担出资。乙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追加投资和引进外界资金后,按照公司法,股份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①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③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

  2、违约处理: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 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30%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 5 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 广州XXX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技术入股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省(市)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公司)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的产品技术和专利,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乙公司。

  第二条:甲方目前已拥有商标及技术专利状态描述;乙方现有的无形资产及产品项目描述。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以上管理、技术、市场和品牌的总价值人民币为(大写)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取得公司百分之的股份,余下百分之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约定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5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所有权利,并享有月薪X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xx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3、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次年的月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乙双方按照股权的比例承担出资。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①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③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30%追究责任。

  ②甲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乙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万元违约金。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年月日


技术引进合同 (菁华5篇)(扩展5)

——公司技术合同 (菁华5篇)

公司技术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一、保密内容

  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3、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财务资料及数据;

  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二、具体保密要求

  1、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3、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6、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年内有效。

  四、保密费用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甲方如因此提起诉讼,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公司技术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一、保密内容

  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3、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财务资料及数据;

  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二、具体保密要求

  1、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3、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6、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年内有效。

  四、保密费用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甲方如因此提起诉讼,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公司技术合同3

  第一条

  甲方(委托方):

  乙方(开发方):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1,委托开发合同 □

  2,合作开发合同 □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用简明规范的专业术语概括技术特征)

  第五条 技术内容

  5.1 技术主要组成部分:

  5.2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5.3 技术开发手段:

  5.4 技术目标(包括技术指标和参数):

  第六条 研究开发计划

  6.1 阶段进度:

  6.2 总体计划:

  第七条 转委托

  7.1 开发方/合作双方是否可以将部分开发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

  (1)是 □

  (2)否 □

  7.2 转委托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八条 保密要求

  8.1 保密范围:

  8.2 保密期限:

  第九条 权利保障

  签约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实性,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风险承担

  10.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现有技术水*和客观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

  困难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按如下约定承担:

  10.2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

  10.3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规定情形之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一条 技术成果权益的归属和分享

  11.1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 方所有;

  11.2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秘密成果有关权益约定如下:

  使用权归属: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转让权归属: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使用,转让所产生利益的分配办法:

  11.3 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十二条 成果验收

  12.1 技术成果交付载体:

  12.2 技术成果交付时间,地点:

  12.3 技术成果验收标准,方式:

  第十三条 相关技术服务

  13.1 签约方确认,履行本合同是否需要相关技术服务:(1)是 □

  (2)否 □

  13.2 相关技术服务的内容,方式:

  第十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4.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 元.

  其中: (1)技术开发经费为 元;

  (2)购置相关设备等费用为 元;

  (3)相关技术服务费为 元.

  14.2 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费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总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

  14.3 合作开发合同签约各方确认按以下比例承担费用:

  (1)技术开发费:

  甲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乙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2)设备等其他费用:

  甲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乙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3)相关技术服务费的约定:

  第十五条 费用结算办法

  15.1 费用使用方式:(1)包干使用 □

  (2)按实际支出使用 □

  15.2 实际支出后的结余费用,签约方按如下约定处理:

  15.3 开发过程中购置的相关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按如下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 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 %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

  (4)其他计算方式:

  16.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

  (2)不再履行 □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8.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签约方可在 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标的技术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已经公开,使本合同的履行已没有意义或没有必要;

  (2)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3)其他约定情形:

  18.2 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按如下约定承担: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19.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9.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第二十一条 补充约定

  21.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 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认定登记事项

  登记编号:□□□□-□□□□-□□-□□□□□□

  认定意见:

  登记员(签字):

  登记机关(盖章):

公司技术合同4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1:

  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2: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注册资本:成立于:,甲1、甲2均为甲方的股东,其中甲1占 %股份,甲2占 %的.股份。现引进乙方作为甲方的股东,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培训等技术支持工作。 甲方、甲1、甲2、乙方四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经四方同意,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顾问的形式入股,占甲方注册资本的10%。

  第二条:甲1转让占甲方注册资本 %的股份给乙方,甲2转让占甲方注册资本 %的股份给乙方,转让后,甲1、甲2、乙方分别占甲方的股份为:,甲1%,甲2 %,乙方 %。甲1、甲2、乙方三方均具有同等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甲1、甲2应于20xx年?月?日前将上述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甲1 元 ,甲2 元。,并签订与本协议具有相等法律效益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四条:乙方不进行20xx年度的分红,但乙方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为甲方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将折合人民币元,作为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资金投入。乙方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在甲方公司的分红等一切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如任何一方股东需要退股,则需得到另外两方股东同意,方可进行,并按退股时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由另外两方股东以现金回购的形式退股。

  第六条:发生股权转让时,在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优先考虑股东现金回购的形式。

  第七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甲方、甲1、甲2、乙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甲1: (签字)

  日期:

  甲2: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公司技术合同5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智力出资的形式入股_____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研发中心中心一事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_____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研发中心(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为保持公司快速发展,设立事业部进行产品开发及引资工作,完善后可申请注册有限公司,负责整体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

  1、乙方公司于1999年10月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现有经营场地3000*方米,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1000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甲方的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总价值人民币为_____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拥有公司研发中心百分之_____的股份,余下_____%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期股股东地位(期股股权为五年,五年后甲方享有8折优惠,换购新股权)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_____ %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_____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薪水标准按照市场标准发放,应发款_____元/月,待发款_____元/月,待发款进入公司“员工基金”。)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5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5、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6、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7、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合同签订期限为五年,三年后退股退还折算本金,五年后退股公司三倍赎回。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6、甲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中心利润的60%做为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1月1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由乙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担出资。乙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追加投资和引进外界资金后,按照公司法,股份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①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③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30%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5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合同另行约定,本合同与补充合同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日期:


技术引进合同 (菁华5篇)(扩展6)

——委托技术合同 (菁华5篇)

委托技术合同1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发方(乙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该项目属计划)的委托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委托开发内容及技术指标

  1.1委托开发内容:;

  1.2委托开发要求及标准:;

  1.3委托开发方式:。

  2.履行期限、地点、进度安排

  2.1履行期限:;

  2.2履行地点:;

  2.3进度安排:;

  3.开发费用及支付

  3.1开发费用:

  (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人民币):元;

  费用构成包括:;

  3.2费用支付方式:

  3.2.1开发费用采用下列第款支付方式:

  3.2.1.1一次性支付: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

  3.2.1.2分期支付:

  3.2.1.2.1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开发费用总额的%;

  3.2.1.2.2(按照进度支付):;

  3.2.1.2.3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开发费用总额的%,其余%作为保证金,于项目保证期结束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日内支付。

  3.2.1.3其它方式:;

  3.3本合同的开发费用为(含税价/不含税价)______。

  3.4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4.利用开发费用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归属

  4.1乙方利用开发费用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所有权归方所有。

  5.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及协作事项

  5.1甲方于(时间)前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及协作事项:;

  5.2乙方于(时间)前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及协作事项:。

  6.开发成果的提交及归属

  6.1.乙方提交开发成果方式:;

  6.2开发成果归属:

  6.2.1合同履行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按下列第款确定:6.2.1.1方享有,另一方无偿使用;

  6.2.1.2双方共有,甲方占%,乙方占%。一方申请专利的,应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转让其权利的,应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利益,按下列第款确定:6.2.2.1方享有,另一方无偿使用;

  6.2.2.2双方共有,甲方占%,乙方占%。一方转让其权利的,应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7.验收标准及方式

  7.1甲方在(时间)在(地点)验收,验收方式采用;

  7.2验收标准:;

  7.3开发项目的保证期为月,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内如发现质量缺陷,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8.开发风险承担

  8.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风险责任承担按下列第款确定:8.1.1方全部承担;

  8.1.2双方共担,即甲方承担已发生费用的%,乙方承担已发生费用的%;

  8.2一方发现可能致使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

  9.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和义务

  9.1.1监督检查乙方工作进度;

  9.1.2要求乙方按约定完成并交付开发成果;

  9.1.3要求乙方合理使用开发费用,监督乙方使用开发费用的情况,随时要求乙方提供费用使用的相关记录和材料。发现乙方将开发费用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目的的,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开发费用用于开发工作;

  9.1.4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及培训;

  9.1.5乙方未按进度完成阶段工作的,有权中止支付开发费用;

  9.1.6按约定期限支付开发费用;

  9.1.7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及协作事项;

  9.1.8及时进行阶段验收和总验收,接受技术开发成果;

  9.1.9其它约定:。

  9.2乙方权利和义务

  9.2.1甲方逾期提供5.1条所列内容时有权顺延交付开发成果;

  9.2.2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开发费用;

  9.2.3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9.2.4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9.2.5合理使用开发费用,承担因不合理使用开发费用造成的费用损失;

  9.2.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开发工作擅自转委托;

  9.2.7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开发成果之前,将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9.2.8交付开发成果后,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使其掌握并熟练使用合同项下技术;

  9.2.9项目完成后,及时将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退回,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以任何方式留存;

  9.2.10定期书面向甲方提供开发费使用情况及开发进展情况;

  9.2.11其它约定:。

  10.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从另一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在开发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双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与合同有关的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它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以及等双方认定的属于保密内容的`材料或信息,不论其是以纸介质或是以硬盘、U盘以及光盘等数据存储介质予以存储。

  11.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它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恐怖活动等社会事件。

  12.2双方或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违约责任

  13.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有重大缺陷,导致开发工作停滞、延迟、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但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明显错误而没有通知甲方更正或补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3.2甲方未按期支付开发费用超过日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费用%的违约金;

  13.3乙方逾期交付开发成果超过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开发费用总额%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经催告日仍未交付的,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应原数返还已收取的开发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损失;

  13.4乙方除合同第8条和12条规定情形外,不能交付开发成果或交付的开发成果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返还已收取的开发费用,并支付开发费用总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损失;

  13.5乙方将开发工作擅自转委托的,应支付开发费用总额%的违约金;并且应立即终止转委托,因此造成第三方包括接受转委托方了解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按照13.8条承担违约责任;

  13.6乙方在交付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支付开发费用总额%的违约金,乙方应同时原数返还已收取的开发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损失;

  13.7乙方将开发费用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造成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开发费用总额%的违约金。经甲方催告后,逾期月未退还开发费用用于开发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损失;

  13.8一方未履行保密义务,向对方支付开发费用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3.9对于共有的技术成果,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单方申请专利或转让的,应停止侵权行为,向对方支付开发费用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10一方不履行其它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对方损失。

  14.合同变更、解除

  14.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4.2.1乙方将开发工作擅自转委托的;

  14.2.2乙方将开发费用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目的,经甲方催告后未退还开发费用用于开发工作或乙方又再次将开发费用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目的的;

  14.2.3乙方逾期交付开发成果经催告仍不交付的;

  14.2.4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开发费用,致使开发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的;

  14.2.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4.3其它约定:。

  15.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方式解决:15.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15.2向人民法院起诉。

  16.通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技术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_________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_________;技术参数:_________。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第十二条 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享受科研补贴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_________;

  2.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八条 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技术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_________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_________;技术参数:_________。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第十二条 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享受科研补贴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_________;

  2.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八条 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技术合同4

  鉴于:许可方自其成立时起即为在斜拉索结构的供应和安装领域的世界范围内的专家,且其开发了该些技术、提交了相关的专利申请并注册了各种专利。

  鉴于:许可方和_________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订了一份合营

  合同

  (合营合同)以便对被许可方联合进行投资。被许可方的宗旨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

  鉴于:根据合营合同第23条规定,许可方应当与被许可方签订一份技术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许可方应当授予被许可方有关许可方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的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方面的某些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许可(合营公司业务)。

  鉴于:各方同意订立本技术许可协议以便确定有关技术许可以及被许可方使用技术的条款和条件,这些技术包括许可方所拥有及开发的专利、专利申请、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技术许可协议及其适用中,除另有定义的术语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协议或许可是指许可方和合营公司签订的本技术许可协议。

  区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

  许可技术是指有关斜拉索和悬索结构并属于许可方的列于本协议附件一的所有专有技术、体系、方法、工艺、专利和产品。

  年度净营业额是指被许可方与合营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金额和收入,不包括任何增值税、营业税或其它类似销售税收。

  许可方体系是指有关斜拉索和悬索结构并属于许可方的列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专有技术、体系、方法、工艺。

  专利是指许可方在区域内于合同签署日取得的有关斜拉索和悬索结构的所有专利。

  产品是指由合营公司利用许可方根据本协议向被许可方授予的许可技术所制造的产品和材料。

  第二条 许可的范围

  2.1 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独家、不可转让的在区域内使用许可技术的许可。

  2.2 本许可仅授予给合营公司业务且包括被许可方在区域内营销、部分制造、供应和安装许可技术的权利。制造仅限于生产_________。

  2.3 在本协议适用的全部期间,本协议可延伸至可能由许可方对许可技术作出的改进。

  2.4 上述第2.1条的许可的授予,不包括被许可方的分许可授予权,但根据附件六由合营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制造分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条件除外。

  第三条 制造

  3.1 被许可方应当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制造产品。制造应由被许可方严格根据许可方的规范和公差(容限)来进行。各方同意,产品制造应由合营公司自己控制并承担责任。

  3.2 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同意,被许可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修改制造计划和规范。

  3.3 被许可方保证遵守许可方的所有质量控制指示。各方同意,许可方雇员有权在任何时候了解并检查安装情况并采取质量控制的任何行动。

  3.4 被许可方应只能在区域内其场地上制造产品。除被许可方的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决定的项目外,产品不得在其它地方销售。产品的出口应当按照下面第7.9条的规定办理。

  3.5 如果许可方需要任何分销或销售,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提供该产品的样品以便控制。如果许可方在该控制中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被许可方承诺根据许可方的规范标准在许可方通知后三十(30)天内对该缺陷或不符合之处进行补救。如果产品不符合许可方的规范或公差(容限),则不得进行分销或销售。

  第四条 许可方的协助

  4.1 许可方应当通过交付文件、原型和/或样品和/或使用指示的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专有技术和许可方体系和专利。各方同意,文件应当以英文版本提供,被许可方应当组织翻译成中文并承担其相应的费用。

  4.2 许可方声明,在本协议签署日,不存在可能影响本协议履行并与本协议所述专利相矛盾的专利注册。

  4.3 各方承认,许可方体系已经成功地被各种预应力/斜拉索技术委员会和批准机构所认可。如果被许可方业务需要任何新的批准,则该种批准的申请应由被许可方办理并由[许可方]协助,但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4.4 对于已经注册的专利,所有在区域内为维持专利注册有效的费用应由许可方支付并由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相应的凭证后根据第四条的规定在特许权使用费之外每年偿付给许可方。

  4.5 如果许可方申请新的专利,则许可方应当通知被许可方并与其商量。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区域内使用新的专利,则所有与注册以及为维持专利注册有效的费用应由许可方支付并由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相应的凭证后每年偿付给许可方。各方理解,许可方仍然是该新专利的所有权人。

  4.6 如果被许可方选择不使用专利,则许可方可决定在区域内注册专利。在该种情况下,许可方应当承担该注册费并自由将其许可给区域内被许可方之外的其它实体。

  4.7 许可方在区域内销售或安装许可方体系及其附加产品只能通过被许可方进行,除下列外,不应授予任何第三方有关列于附件一上的许可技术或许可方体系或产品的其它许可:

  (1)如果一个项目需要国际融资并规定在区域内进口货物包括上述许可;

  (2)如果被许可方不能或不想对一个区域内的客户销售或利用许可方体系、方法和它们的附加产品或提供服务;

  (3)如果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同意这样做。

  4.8 如果需要,许可方将修改规格和图纸以便符合*的标准。

  第五条 特许权使用费

  5.1 对本许可被许可方须根据合营协议每年就被许可业务所实现的总计年度净营业额计算,年度净营业额在_________万欧元以下的部分,使用费为净营业额的百分之四(4%),年度净营业额在_________万欧元以上的部分,使用费为净营业额的百分之三(3%)计算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包括被许可方自本许可授予时起所有其业务的所有收入。

  5.2 年度净营业额应构成被许可方的收入且包括所有有关由本许可所授予的许可技术的业务。

  5.3 特许权使用费应由被许可方根据公历季度支付(付款)。在每个日历季度[后五(5)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根据上一日历季度的净营业额计算的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

  5.4 在支付最後一个日历季度的费用时,许可方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本日历年需要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的发票,该发票根据预计并包括12月份的营业额来计算被许可方的年度净营业额。被许可方在扣除已经支付的付款后应当向许可方支付尚欠的特许权使用费。

  5.5 最晚于下一年的5月15日,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送达其经过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前一年度的年度净营业额。如果验证的年度净营业额需要进行任何调整,该种调整应当包括在下一期付款中。

  5.6 所有的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应当在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汇款以欧元进行并汇到许可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5.7 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提供所有有关欠款的必要的证据并使许可方取得任何双重征税的证明,如果有预提税的话。

  5.8 任何迟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应当自动承担根据每月eonia加上2%的利息并在下一期的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中支付。

  5.9 被许可方同意,其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许可方所指定或指示的方式保持、维持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全部、完整和真实的记录。

  5.10 许可方有权不时未经事先通知被许可方而派遣代表到被许可方的场地检查被许可方的经营、业务方法、服务、管理、财务记录和行政管理,并确定其质量以及被许可方遵守本协议规定的诚信。被许可方应当与许可方及其代表和代理人在该种检查问题上通力合作。

  第六条 所有权

  6.1 被许可方承认,许可方对许可技术享有所有权,本协议并不给予被许可方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技术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6.2 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技术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作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作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

  6.3 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对许可方对许可技术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技术的任何注册,或不对本协议的效力或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提出异议。

  6.4 尽管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以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并未授予被许可方有关没有列于附件中的任何其它技术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6.5 被许可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的要求或许可方的许可和愿望到相关*机构办理本协议的注册备案手续。

  6.6 所有有关本协议以及本协议授予许可的注册备案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6.7 如果由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_________公司作出与技术直接相关的任何技术改进,则许可方有权自行以其名义对这些改进单独申请专利。改进将自动推荐给被许可方作为本协议许可的延伸。

  第七条 被许可方的义务

  7.1 被许可方由于其有一定的关系和能力应用许可方体系和专利,故受到许可方的许可。因此,被许可方有义务确保最大程度地利用许可方所授予的体系、方法和其所附产品。为此,被许可方应当采取所有必要的手段促销和营销并雇佣合格的人员完成这些任务。

  7.2 被许可方每年应当向许可方报告其在区域内的销售和业务情况以及其提交的投标清单。被许可方应当就每一个许可方体系和产品以及其关于下一年每一个许可方体系的预测提供一份在竞争和市场情况方面的年度报告。这一承诺是本合同的必要条款,被许可方承诺将及时履行这一承诺。

  7.3 对许可方体系、工艺和产品的利用应当确保遵守适用的规则文件,被许可方应当尽其最大努力确保有最好的工作和服务质量,以便维护许可方在世界范围内的良好信誉。而且,被许可方应当在业务和工作中遵循所有适用的职业风险控制规则。

  7.4 如果被许可方不能达到其商业或销售预测,则愿意接受许可方的审计。

  7.5 被许可方应当将其在使用许可方体系、方法和其所附产品时所可能开发的所有专有技术传送给许可方。

  7.6 而且,被许可方承诺对许可方所交付的有关许可方体系或产品、其使用方法以及其进一步的发展的信息严格保密。这一义务应当延伸到合营公司的股东,其期限为本协议终止后十年,不管本协议是由于何种原因终止。

  7.7 被许可方不得直接或通过任何关联公司间接使用、注册或促销可能与本协议所授予的方法、体系或工艺产生竞争的方法、体系或技术。

  7.8 被许可方承诺,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同意,决不直接或间接在区域外销售、使用或租赁许可方体系或方法或产品。

  第八条 许可期限和终止

  8.1 本协议在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且经被许可方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可后生效,且在许可方为被许可方的多数股东的全部期限保持其效力,但本协议根据以下第8.2条的规定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8.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由许可方提出终止:如果许可方在合营公司中拥有的股权低于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营公司解散或破产或业务停止;如果被许可方没有技术能力或技术能力不足;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

  (2)如果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则被许可方可提出终止。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应在用挂号信发出一封通知后三十(30)日内终止。

  8.3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合营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许可技术的行为,和(ii)立即采取各种措施避免使用许可技术。

  8.4 在本协议终止后,合营公司同意,立即停止所有使用许可技术的行为。被许可方首先应当通知许可方其仓库存货和它们的账目价值。

  8.5 在本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承诺:立即自费归还所有有关许可方体系、专利、产品和专有技术的文件、图纸等。咨询和履行所有可能的行政手续以便将许可从每一个注册中消除。毫不迟延地支付所有欠款。在合同终止后决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索赔。

  第九条 保护

  9.1 合营公司应当将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技术的情况立即通知许可方。

  9.2 作为许可技术的唯一所有权人,许可方应当决定是否对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技术的行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许可方选择不采取这些措施,则合营公司可自费采取这些措施,但须事先取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在此种情况下,许可方将与合营公司合作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一方,但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9.3 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所收回的任何金钱赔偿或其它金钱应由承担这些行动费用的一方来享受;或如果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的话,这些金钱应由双方根据承担费用的比例共享。

  9.4 合营公司应在有关许可技术的保护、执行或侵权时向许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机构还是在准司法机构或其它机构。

  第十条 通讯

  各方之间的所有通讯应当送达到其各自注册地点。如果通过挂号信或国际邮件送达,它们应当被视为在发出后十日内收到。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仲裁

  11.1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适用。

  11.2 由本协议产生的且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纠纷或索赔应当只能通过仲裁最终解决并适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仲裁规则。

  11.3 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进行。仲裁庭由根据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员组成。

  11.4 各方应当承担其自己的仲裁费用。

  11.5 在仲裁期间,本协议的规定仍应当适用。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实质方面一致。

  本协议中英文原件各一式三(3)份。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技术合同5

  委托培训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

  培 训 单 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

  为了使甲乙双方能够达到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的目的,进一步提升双方的合作水*,本着互惠互利、*等互信的原则,为提高甲方xxxx系统的生产工艺水*和生产技术能力,培养从事xxxx技术管理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特委托乙方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现双方就委托培训事宜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对象:

  甲方员工 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10天。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0-17:30

  三、培训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对甲方员工开展关于 、 _______________的培训项目。

  四、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

  五、培训形式:

  现场培训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 作为培训工作的负责人,与乙方协调、沟通,协助乙方管理培训人员;

  (2)审查乙方的培训方案,对培训方案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组织参训员工,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配合乙方搞好参训学员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纪律管理;

  (5)负责向乙方支付甲方员工在乙方生产基地一定的食宿费用(暂按每人每天50元人民币计算)。

  2、乙方职责

  (1)乙方安排 作为培训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计划、完成培训评估;

  (2)负责提供场所及培训所需各种设施;

  (3)负责按甲方的培训要求拟定培训方案(计划),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计划)组织合适的技术管理人员实施;

  (4)乙方应为培训人员的生活和医疗提供便利;

  (5)乙方负责培训人员的日常管理,发现培训人员无故缺勤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对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培训人员,有权提出警告,直至提议甲方终止其培训;

  (6)培训期满,按培训方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通报甲方。

  七、保密条款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乙方所有;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产品、工艺、生产等工艺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以任何方式泄露与乙方有关的任何事项;

  3、甲方须与所有参训的员工签订有效期为二年的参训保密协议,甲方员工凭参训保密协议方可到乙方报到参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参训人员违反乙方相关劳动安全规定、培训纪律和相关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2)) 甲方及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甲方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若非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不得无故取消培训,对由于特殊情况而造成的培训中断,乙方应适当找机会予以补救。

  九、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