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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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这本书主要记载了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走向最东北的途中所见、所闻和所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重温哈罗德的自我救赎之旅。

  这场自我救赎由星期二寄到的一封信开始。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向主人公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于是越走越远,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旅途中哈罗德遇到了不同的人,聆听了不同的故事,最后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加油站女孩使他有了朝圣的信念;一个全新的开始使他意识到自己对妻子莫琳的依赖;跟随者维尔夫的出现使他自责对儿子戴维的亏欠;与玛蒂娜的谈话使他释然了父母的行为。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能感觉到哈罗德身上渗透出一种安静而勇敢的力量。 在这趟经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的旅程,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泰晤士报》中有这样一条书评:“遇见哈罗德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其实,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就是你自己。

  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伤疤:回想,你是否因为害怕伤痛而不敢回忆你失败的恋情?你是否因为经常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而不敢再靠*他?你是否因为错过了父母的老去而不敢面对他们……

  没有勇气去触碰,只是一味地逃避,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活出自己呢?记得《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的一句话:“克服你内心的恐惧,改变你自己,释放你自己。”

  记得一句话:“生而为人,实属不易。”每个人出生以后,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不同的苦难,这些苦难就像火红的炭,在我们心上烙印一道道印记:朋友的离去、爱人的背叛、上司的责骂……血淋淋的残酷现实给了我们一个又一个耳光。最后,我们遍体鳞伤,因而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

  后来,我对世界,冷漠以待。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旦受过伤,我们就会决定不再触碰它。有时候这是一种优点:决心;有时候却是一种缺点:懦弱。豺狼虎豹固然可怕,但其实世上最可怕的是人。没有什么可以战胜人。可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是逃兵?因为打败人的是人本身。手被刺了,便再也不伸手,那么没有了手的帮助,人又能完成什么呢?

  理想远大,奈何目光恐惧;志在千里,奈何止步不前?

  “每件事情发生都有它的道理,它在教你人生的道理 ”云来,为你带来风的抚慰;风来,为你带来雨的问候;雨来,为你带来彩虹的微笑……万事皆有缘由,我们应该养成自我反省的*惯:挖掘因,寻找果。世界如此精彩,为什么偏爱蜷缩于一处无光的角落?

  面对真实,迎接未来!

  “拨开云雾见青天。”乌云不会一直做天空的主宰。很多困难并不难,只不过我们把自己困在里面了。理清思绪,找出解决办法,太阳又将照耀大地。

  万丈光芒,仍是少年!

  我曾经是一个很缺乏自信的人,因为担心出错不敢在班级回答问题,因为担心出丑不敢当众讲话,因为担心孤立而不敢做自己……但我不喜欢那样的自己,然后我开始挑战自己,例如,现在我敢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本书。

  每个人要做的是真实地面对自己,正视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选择了一条自我救赎之路——他成功穿越自己19年挖成的密道来到自己向往的自由世界;《追风筝的人》中,富家少爷阿米尔在拉辛汗的鼓励下,踏上了充满生命危险的自我救赎之路;《无问西东》中,不同时空、不同主题的四个故事连贯起来表达了听从自己的内心,实现灵魂自我救赎的主题……

  思考这样几个问题:如果你自己都放弃了自己,还有谁会来救你?你是否属于20岁就死了,80岁才被埋葬的那类人?再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你又是否已留下了诸多遗憾?

  人生不是用来埋怨的,要学会领悟其中的真谛。

  他人终是过客,不要为离别感伤,学会接受一个人的生活;

  所有事情都是经历,不要为失败哭泣,学会微笑每一段旅程;

  过往均是云烟,不要为回忆伤感,学会感谢每一场邂逅;

  完整的你还在路上,等着你去寻找。向自己的内心深处看去,克服自己的短处,这样你的旅程才真正揭幕。学会倾听,学会倾诉,学会释然过往压抑自己的一切。理解、原谅、支持。那将是一次内心救赎的朝圣之路,是一次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的朝圣之路。

  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实现自我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也是我在这一个暑假最有体会的):“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事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嗨,亲爱的瑞秋:

  这个夏天*西南的雨水特别的多。我刚刚结束了在贵州安顺一个星期较为凉爽的假期,此刻正坐在前往河南开封的火车上,去看我的老婆和儿子。

  行李箱里静静躺着其他六本书,一页都还没翻看过。我却把你写的书看完了。你是不是会有一丝身为作者的傲娇呢?

  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途的前几天,我就一下子被你抓住了。就像很多读者感谢你写了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就是*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一样的受挫于工作,受挫于儿子、丈夫、父亲的各种角色。

  可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是有疗愈作用的。它的前半部分做了一次情景再现,在让我情绪宣泄的同时。顺便帮我做了一次梳理。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努力尝试去沟通和改变现状,和我前段时间做的事情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并没有对幸福的实质是什么做更多的思考。

  为了幸福,我们其实一直都在路上。

  时而放纵,时而狂野。

  时而胃烧灼着,时而若有所思。

  时而,泪流满面。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4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5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6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阅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1)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9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看草地,看花园,看树,看篱笆,看树叶,看杨柳,看地里的马铃薯。

  达特姆尔高原,有紫色,绿色,黄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周边的树篱高高低低。看深深浅浅的绿,深得像黑色天鹅绒,浅的几乎成了黄色。看阳光的亮点,看苍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车里飞驰过从来没有注意到过的景象。

  转过山,涉过水,一直顺着马路走,看散落在树丛上的乌鸦扑腾翅膀,看灌木丛中倏忽冲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门后的狗,看排水沟旁边的一只毛茸茸的獾,路旁边的樱桃树站在厚厚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

  离开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柠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烟的人一起多余。这一季开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洼里闪闪发亮。

  阳光渗过厚厚的枝叶,新发的叶子在风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极了银箔。到了布莱福斯贝克,屋顶都变成了茅草,外墙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颜色,而是转为暖暖的红色调。树枝被沉沉的绣线菊压低,飞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罗德对着手中的辞典,认出了老人须,铁角荷叶蕨,朝颜剪秋罗,罗伯特氏老鹳草,白星海芋。他捧着辞典又走了两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钴蓝色,太阳还未升起,雾气还微微闪着白光。

  到目前为止,顺着A396国道走到提伯顿的三英里半是最艰难的。路边几乎没有躲避来往汽车的余地,虽然越过刚刚修剪过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闪烁的银光,但他宁愿自己没有看见那些四棱八叶的枝叶。

  暴风雨突然停顿,东边的云层撕开一道裂缝,一道矮矮的,闪亮的银光破云而出。哈罗德停下来看着那块巨大的灰云一点一点裂开,呈现出全新的蓝色,明亮的琥珀色,还有蜜桃色,绿色,深红色,渐渐云层透出了一种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鲜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动弹不得,急切想要亲眼看见每一点改变:地上的光是金色的,连他身上的皮肤也因此暖起来;脚下的土地咯吱作响,放佛在耳语什么;空气闻起来是绿色的,充满了新生;软软的水汽升腾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层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树木,不再寻找能表示这趟旅程进展的标志物。埋头逆风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间剩下的也只有这无穷无尽的雨。

  临*傍晚的时候,哈罗德到了陶顿的郊区。这里的房子密密麻麻叠在一起,顶着圆圆的*。窗内一律挂着灰色的'窗帘,有些还装了金属防盗网。

  每天早晨,太阳升上地*线,爬到最高点再回落,这一天就宣告结束。为下一天让路。哈罗德花很长时间看天,看远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转变下幻变。日出时山顶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户是橙色的,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傍晚暮色在树底投下长长的影子,变成黑暗汇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过广阔的萨默赛特湿地,看过银光一般闪烁的水流,格拉斯顿伯里突岩远远伫立在地*线上,在他前方看不见的还有门狄普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4

  从一开始看到书名以为又是什么鸡汤文到开始看,一开始挺无聊,因为很多事情都只是个引子都没有讲清楚,有些云里雾里的,到最后一切真相大白,还是挺难想到的。

  但是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哈罗德一路上的过程,既包括他一个人的徒步路途也包括他和莫琳在这之中的心路历程。深深地被哈罗德途中一边走一边遇到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学*新的对待生命的方式,不断回忆找寻会最初的`热情和爱。就像书中一开始的一句话,旅行有时会毁掉一段婚姻,有时会拯救一段婚姻。毫无疑问,哈罗德是第二种。

  这本书也常常给我两种不同的矛盾的感觉。一方面会感觉场景和心路历程等等都很真实,很实在,尤其是对于哈罗德和莫琳心理变化的描写简直是人之常情。但另一方面令我感到矛盾的是书中所描写的社会环境背景,里面不同的人的故事的复杂多样,对待哈罗德大多都是那种对待陌生人没有防备的态度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并非说人性本恶,而是就我所处的社会环境而言,没有多么不友善吧但也没有这么人间大同吧……所以说,这就是写作的艺术效果?亦或者说真的有人在过着这种我想象不到的生活?

  总而言之,还是喜欢里面对于哈罗德一个人徒步时候路途中植物环境的描写和哈罗德与莫琳两个人不断变化的心路历程,真的是人之常情,深入人心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5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6

  没有手机,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

  哈罗德最后买了一只可伸缩的电筒。他告诉自己反正靠着脚上这双帆布鞋和手中这个塑料袋已经走了那么远,只要动动脑,牙刷和剃须刀都可以塞到裤袋里,止汗剂和洗衣粉可以放到另一个裤袋里。

  离开埃克赛特前他买了一本二手的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和一本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带上水和饼干,还有一管凡士林药膏,用来治脚。

  他在比克利的手工艺礼品店买了一套四个杯垫,上面印着德文郡的风景。为妻子选了一只按一按笔尖就会发出暗暗红光的圆珠笔。

  他把剃须刀和剃须膏忘在小旅馆的公共厕所里,也没有精力重新买了。

  玛蒂娜给了他两双徒步专用的袜子和一卷蓝色胶布,给他背上了一个空的登山包,在塞了个指南针到他手里。

  他买了防晒霜,药用棉,指甲钳,膏药止血贴,消毒药膏,水泡保护膜,肯德尔薄荷蛋糕。补充了一下洗漱用品,买了一盒洗衣粉,和玛蒂娜给他的胶布一起整齐放进了玛蒂娜给他的背包。

  他给奎妮买了一块可以挂在窗上的玫瑰石英,给莫琳买了一只小树枝雕刻成的铅笔,买了两顶手织贝雷帽,是奎妮最爱用的棕色。

  他换了鞋底,买了一盒新的胶布,可以用到斯特劳德。

  他从垃圾车里捡到了一个破睡袋。

  他把洗衣粉给了一个学生,把手电筒给了一个找不到钥匙的女人,把胶布和消毒药水和梳子给了一位孩子跌破膝盖哭泣的母亲,把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和植物百科给了一堆在克利弗山迷路的德国夫妇,把给奎妮的礼物重新包装。把给莫琳的礼物全都寄了出去。他留下了背包和指南针,因为它们不时他的,他无权转送他人。

  穿上了朝圣者们订制的衣服,脱下了那件衣服

  他遗失了指南针。

  他最后身无一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7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由此可见,奎妮的病情是哈罗德出发的直接原因。我脑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样一个人?竟值得哈罗德不远千里前去相见?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高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8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

  从一开始看到书名以为又是什么鸡汤文到开始看,一开始挺无聊,因为很多事情都只是个引子都没有讲清楚,有些云里雾里的,到最后一切真相大白,还是挺难想到的。

  但是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哈罗德一路上的过程,既包括他一个人的徒步路途也包括他和莫琳在这之中的心路历程。深深地被哈罗德途中一边走一边遇到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学*新的对待生命的方式,不断回忆找寻会最初的热情和爱。就像书中一开始的一句话,旅行有时会毁掉一段婚姻,有时会拯救一段婚姻。毫无疑问,哈罗德是第二种。

  这本书也常常给我两种不同的矛盾的感觉。一方面会感觉场景和心路历程等等都很真实,很实在,尤其是对于哈罗德和莫琳心理变化的描写简直是人之常情。但另一方面令我感到矛盾的是书中所描写的社会环境背景,里面不同的人的故事的复杂多样,对待哈罗德大多都是那种对待陌生人没有防备的态度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并非说人性本恶,而是就我所处的社会环境而言,没有多么不友善吧但也没有这么人间大同吧……所以说,这就是写作的艺术效果?亦或者说真的有人在过着这种我想象不到的生活?

  总而言之,还是喜欢里面对于哈罗德一个人徒步时候路途中植物环境的描写和哈罗德与莫琳两个人不断变化的心路历程,真的是人之常情,深入人心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2)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3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看草地,看花园,看树,看篱笆,看树叶,看杨柳,看地里的马铃薯。

  达特姆尔高原,有紫色,绿色,黄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周边的树篱高高低低。看深深浅浅的绿,深得像黑色天鹅绒,浅的几乎成了黄色。看阳光的亮点,看苍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车里飞驰过从来没有注意到过的景象。

  转过山,涉过水,一直顺着马路走,看散落在树丛上的乌鸦扑腾翅膀,看灌木丛中倏忽冲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门后的狗,看排水沟旁边的一只毛茸茸的獾,路旁边的樱桃树站在厚厚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

  离开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柠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烟的人一起多余。这一季开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洼里闪闪发亮。

  阳光渗过厚厚的枝叶,新发的叶子在风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极了银箔。到了布莱福斯贝克,屋顶都变成了茅草,外墙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颜色,而是转为暖暖的红色调。树枝被沉沉的绣线菊压低,飞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罗德对着手中的辞典,认出了老人须,铁角荷叶蕨,朝颜剪秋罗,罗伯特氏老鹳草,白星海芋。他捧着辞典又走了两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钴蓝色,太阳还未升起,雾气还微微闪着白光。

  到目前为止,顺着A396国道走到提伯顿的三英里半是最艰难的。路边几乎没有躲避来往汽车的余地,虽然越过刚刚修剪过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闪烁的银光,但他宁愿自己没有看见那些四棱八叶的枝叶。

  暴风雨突然停顿,东边的云层撕开一道裂缝,一道矮矮的,闪亮的银光破云而出。哈罗德停下来看着那块巨大的灰云一点一点裂开,呈现出全新的蓝色,明亮的琥珀色,还有蜜桃色,绿色,深红色,渐渐云层透出了一种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鲜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动弹不得,急切想要亲眼看见每一点改变:地上的光是金色的,连他身上的皮肤也因此暖起来;脚下的土地咯吱作响,放佛在耳语什么;空气闻起来是绿色的,充满了新生;软软的水汽升腾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层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树木,不再寻找能表示这趟旅程进展的标志物。埋头逆风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间剩下的也只有这无穷无尽的雨。

  临*傍晚的时候,哈罗德到了陶顿的郊区。这里的房子密密麻麻叠在一起,顶着圆圆的*。窗内一律挂着灰色的窗帘,有些还装了金属防盗网。

  每天早晨,太阳升上地*线,爬到最高点再回落,这一天就宣告结束。为下一天让路。哈罗德花很长时间看天,看远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转变下幻变。日出时山顶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户是橙色的,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傍晚暮色在树底投下长长的影子,变成黑暗汇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过广阔的萨默赛特湿地,看过银光一般闪烁的水流,格拉斯顿伯里突岩远远伫立在地*线上,在他前方看不见的还有门狄普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一个人的朝圣。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想了解更深,请到书中来!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3)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菁华9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淡中经历不*凡,原来*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刚看完这本书不久,看了前面的回答,觉得都挺文艺,所以想写写自己看这本书的一点收获。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合上书,闭上眼,忘掉所有或琐碎或简洁的语言,忘掉所有书中的明线暗线和情绪中的细枝末节,留在我的脑海中的只余下一个画面:一位在自己人生中所有角色都一败涂地的懦弱男子,在一条望不到边的路上艰难前进。

  无数次想过放弃,又因为或是觉醒或是被鼓励而最终坚持到了最后。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个老人的普通,他不像很多小说中的主人公,他既不巍巍然如山川湖海也没有卑劣无耻没有下限,他就是你身边的他他和他,就是与你擦肩而过的某某某,就是你和我。这本书让我明白,让一个人坚持下来的动力,往往不仅仅是意志贯穿始终,更多的是挣扎、犹豫、疼痛和痛苦后的自省。当然还有不可避免的外界环境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提供给如我们这样普通的人也可以拾级而上的一个故事,一份期冀,一个朝圣成圣的救赎之路。

  一棵草可斩星,一粒尘可填海,没有去尝试,便不能说不可能。多年以后,我忘记了哈罗德,忘记了莫林和奎妮,但是乔伊斯带给我的那种信仰会一直存留。这本书给人的,是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

  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知道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情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知道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爱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必须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这的确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65岁的酒厂退休老人。本来他以为人生就那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失散多年的好友奎妮突然而至的那封病危告知信。在出门给奎妮寄回信的过程中,他在经历了艰难的思想斗争后,最终在加油站女孩“只要你一直走,她就会一直活着”的一句话的鼓励下,在没有携带手机、钱包,没有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他只穿着一双家常的帆船鞋就踏上了漫漫“朝圣之旅”。

  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部小说的开头,我误以为这是一场为了友谊、为了挽救老友的生命而进行了一场奋不顾身的感天动地的“朝圣之旅”。然而。随着旅程的不断推进,跟随着主人公哈罗德对自己曾经的工作、家庭生活的片片回忆,以及通过他在旅途中疯狂对抗、挑战自己身心疲劳、身体病痛极限的描述,我才猛然发现,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心灵救赎之旅,是主人公哈罗德30多年来身陷遗憾、愧疚、绝望的生命孤岛中的一次奋不顾身的心灵“突围”,最终他让自己的心灵成功上岸。

  为了表达对老友奎妮的多年深厚友谊的敬重,哈罗德怀着“只要一直你在走,她就会一直活着”的信念,选择以步行的方式从自己的家出发,跨越大半个英格兰,徒步到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探望老友奎妮。但当他千辛成苦到达了疗养院门口——他本次旅行的终点,在即将按下门铃的那一刻,他却犹豫了,因为他想到当他走进疗养院,将礼物交给奎妮后,他又要回到那个他几乎遗忘的生活里去,回到那个常常让他彻夜无眠的主卧里去,而妻子莫琳早已与他分房睡了。

  “人生最可怕的事情不是一个人孤独终老,而是跟那个让你孤独的人终老。”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因为儿子的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分别成了让对方孤独的人。原来哈罗德的儿子戴维曾经是剑桥的学生,也曾经令他们非常骄傲,但不幸的是,年轻的戴维因为酗酒吸毒最终因抑郁症而自杀。妻子莫琳将儿子的死因全部归咎到哈罗德作为父亲的懦弱和缺位,哈罗德也因此始终抱着过去的遗憾和后悔不肯放手,30多年来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妻子莫琳也患上了臆想症,常常觉得儿子还在身边,与儿子对话,半夜去儿子房间给他盖被子,失子之痛是他们不能言说又不能忘却的暗伤,他们夫妻也因此而无法再亲密。一次哈罗德因失子之痛喝醉酒打碎了酒厂老板母亲留下的珍贵遗物,事后却因性格懦弱不敢承认,是奎妮替他承担了责任而被解雇,且从此失去联系。

  30多年后,奎妮以一封临终告别信的形式重新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是这封信让一生懦弱的哈罗德勇敢地开启了一场改变他人生命运的旅行,也是这封信让他通过这一场朝圣之旅寻找到了人生的出口,挽回了他冰冻多年爱情,重新获得了家庭的温馨。

  在旅途中,哈德罗经历了新奇、犹豫、坚定、痛苦,受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们的帮助,让*惯回避别人的他,感受到给予与馈赠的温暖,也因此他发出“给予和馈赠都需要一定的勇气”的感慨。当然途遇的一些人也曾对他的行为产生了质疑,但是值得庆幸的是哈罗德并没有理会那些质疑。在旅行的过程中,他发现,“在行走中自己愈加贴*生活的本质,日子可以如此简单,只是不断地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

  在哈罗德的行程中,还“遭遇”了一个逐渐“成长”起来的、陪他行走的庞大“朝圣团”。因一个过客的电视报道,致使哈罗德有了很多的追随者,但那些陪同他朝圣的人们最终均以各种理由一一弃他而去,最后连那只活泼泼的小狗也离开了他,跟着一个年轻女孩上了一辆公交车,剩下他一个人继续前行。所有的这些描述,也是一个浓缩了的.世间百态,但是哈罗德在此过程中表现出的温和、宽厚,也充分展现了哈罗德高尚的人格。

  旅行中,哈罗德回忆起了“日常生活里他会想起,却意识不到自己想起,觉得不必想起的点点滴滴”。父母对他的爱的缺失,促就了哈罗德的孤僻内向,胆小懦弱,不与人亲昵的性格,至使他在拥有了儿子后,看见摇篮中的儿子却变得不知所措;在儿子成长中,他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交流;儿子溺水,他也踌躇不定,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将其救出;儿子长大,他在儿子面前更加惊惶无助。在他的生命中,他没有结实地抱过、更没有亲过自己的儿子。许许多多本来应该和儿子一起做的事,他都没有做,尽管他无比渴望与儿子在一起。这一性格也呈现在他的工作中,特别是看着好友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被公司辞去了工作,他心里难过,却不知道如何去解决,甚至都不敢见奎妮一面。与妻子莫琳的关系也是如此,虽然彼此都爱着对方,但是由于哈罗德的木讷与封闭,导致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越来越疏离,直至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经历了这场朝圣之旅,他开始不再逃避,不再躲闪,通过反思自己,忏悔自己,洗礼了自己的身心,最终“成了他早该成为的那个男人”。旅行的最后,我们从他妻子莫琳的眼里看到了经历这场朝圣之旅后的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而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句经典的话是这样说的:“人生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读这本书,我首先为主人公哈罗德感到庆幸,他的一生就经历了人生的这两次冲动。从妻子莫琳的回忆中,我们看到年轻时的哈罗德,尽管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当在舞会上看到美丽大方的莫琳后,奋不顾身勇敢地穿过整个舞厅走向莫琳,以一句幽默风趣的话吸引了莫琳,赢得了莫琳的爱情,而且让她成为了自己的妻子。30多年后,他用87天627英里的一段长长的说走就走的旅行,再次走回到了莫琳的心里。

  哈罗德的经历,还让我想起了一则哲理对话:一个老禅师问小和尚,如果你进一步则死,退一步则亡,你应该怎么办?小和尚思索半晌不能回答。老禅师微笑道,你可以往旁边去啊!其实,生活就是这样,当我们深陷命运的泥潭进退两难时,不妨向旁边跨上一步,去寻找生命的出口。哈罗德就这样“向旁边跨了一步”,试想,如果哈罗德忽略了那个“徒步去看奎妮”闪念,而只是简单地将给奎妮的回信投入邮筒中,也许就不会有他与妻子莫琳破镜重圆的美好结局。

  在旅途的终点,在疗养院,哈罗德见到了为了等待他的到来而坚强地活着的老友奎妮,将礼物交给了她,在并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送走了安详离世的奎妮。是的,哈罗德的朝圣之旅并没有挽回老友的生命,但是他确挽回了自己的爱情。

  小说的结尾,非常唯美:“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一封信,一个老人,627里,步行87天,一个人的朝圣。

  老人的名字叫哈罗德。弗莱,在干了40多年的酒厂里刚退休不久。四月中旬再*凡不过的一个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从贝里克一家疗养院寄来的。内容是打印出来的,因为写信人已到了癌症晚期。她叫奎妮。轩尼斯,是哈罗德二十年前的朋友也是曾经的同事。她写信向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很吃惊这个不幸的消息。他一直都不是善于表达的人,也没什么亲人和朋友。但当他看完信后,内心却无法*静。

  哈罗德一直都不明白奎妮在二十年前为什么没有告别就突然失踪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消息。他觉得在回信中无论写什么都难以表达他的心情和遗憾。因为他一直都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

  回信还是写好了。第二天早上他告诉妻子莫琳去一趟邮局,他答应妻子早些回来。

  很奇怪,经过第一个邮筒他把信投进邮箱的手犹豫了,于是他继续往向走。他做了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决定,他要步行去贝里克。他打电话给疗养院,让护士转告奎妮他的这个决定,并且让奎妮一定要等他。他要救她。他要以这种方式救她。他相信她一定会等他。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从此开始了……

  一个老人,他坚持不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而且没有任何徒步旅行的装备和经验。但是他有自己的信念,他认为这样就可以救奎妮。

  想像不到的过程与结果,又是完全让人暖心的结局。从病痛,纠结,怀疑到支持,赞同,帮助,再到回忆过去,思考生活,解除误会。在这87天里,改变了一个人,也改变了一些人对事情的看法。在一个人的"朝圣"中,他解开了与妻子之间的误会,也得知了奎妮失踪的真正原因。

  对于故事我今天只想写这些,不知道以后的自己是否还会记得里面的内容。那如果你还有兴趣,就亲自在读一下吧,那个时候你也老了,你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你已经有了什么样的人生体验呢?总之再看一遍是绝不让你后悔的。

  读着这本小说有时候真的会让你走进里面的生活。生活只有一次,我们会选择怎样过呢?你会想过,以前的`一些事,如果你选择另一个做法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呢?但是你又事先看不到结局,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理性去面对所有的选择呢?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注定会有一场不一样的人生。跟着心走吧。让心去选择。但是,你一定要学会承受。如果你发现错了的时候请不要抱怨,一定要去想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这就是人生,一个可以选择,却没办法后悔的人生;一个可以回忆,却不能只徘徊在曾经里的人生;一个可以展望未来,却不可以改变过去的人生;一个现在活生生的你,过着实实在在生活的人生。我们所有人的两头都一样,生与死,没有人能够改变,但是中间却是我们自己用无数个选择组成的过程。你说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明白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明白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状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明白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感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务必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人就这一次,不管是好还是坏都需要我们去看,去想。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书信激起了波澜,想要回信却始终觉得语言太过贫瘠,在寄信的路上,总以为一封信的分量太轻,还应该做得更多一点。犹豫间就这样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某一个瞬间下定决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这种带着某种宗教意味的方式为老友祈福。

  刚开始除了脚上的水泡一切都还顺利,随着越走越远,一桩桩往事浮现,哈罗德的状态波澜起伏,有时受困于母亲的抛弃,有时受路人的鼓舞,有时苦于与莫琳关系的恶化、儿子的疏离,有时又被大自然所震撼,当朝圣的故事被报道引来一群追随者,他从最开始的感恩到后来的无所适从,最终离开了朝圣者们独自行走,他的朝圣之路也是一个内心的旅程,不断回忆不断忏悔不断释怀。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罗德曾经想象的那样,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许多路,是他整个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时刻,这让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当谜底揭晓时不禁为作者的奇思赞叹,原来当他原谅了母亲的抛弃、谅解了莫琳的疏离、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维的死却让他深深自责无法自拔,他意识到自己这样走路根本于事无补濒临绝望而选择了放弃。最终是莫琳的理解与支持,让他坚持走到了终点,虽然奎尼并未因他的行为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罗德、莫琳与奎尼都得到了救赎,死者安息,生者释怀。

  看书过程中有个很大感触,作者的语言总让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颗接一颗在夜空中刺出亮点,渐浓的夜幕开始战栗”、“路旁的樱桃树站在厚厚的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一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地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的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等等,描绘细腻丰富,伴着哈罗德的情绪一起跌宕起伏。

  “哈罗德途经两位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士,一个脚踩踏板车头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个遛狗的男人,一个徒步旅行者”这段描述让我想起了曾经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个小时35分钟走了12.5公里,当时在空间里还留下了记录“有清风无朗月,路遇小狗三两只,纳凉人家七八处,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对,酒*摆了三摊,脚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觉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点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没有特别的理由,兴致到了说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时候,隔离了手机、隔离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灯和我,偶尔微风拂面,不去想身后的繁琐明天的未知,只有当下,只想着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不失为一个放空与暂停的好方法。

  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4)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3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一个人的朝圣。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想了解更深,请到书中来!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发灰;袜沿在脚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迹;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经化脓;大脚趾的趾甲像马蹄一样粗糙,*鞋头的位置还有一道蓝紫色的淤血;脚跟上起了厚厚一层硬皮,有些地方裂开了在流血......”

  如果你认为走路就是把左脚放在右脚的前面,再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刚刚引用的这段文字告诉你绝非如此。这就是哈罗德在连续徒步25天以后双脚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乔伊斯说:“你以为走路很简单吗?但是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非常困难;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困难;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东西有的时候很不易。的确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准备,连走路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你苦不堪言。”

  没有徒步经历的人应该很难理解为什么说走路很难。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罗德一起用87天来完成开车10多个小时就能完成的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动,更加触动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绝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对的别扭、纠结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罗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来信,信中寥寥数语告知哈罗德她身患绝症不久将告别人世,特写信来和哈罗德道别。哈罗德不知所措立马回复:“祝你早日康复”,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双帆布鞋就出门去寄信。路过一个一个邮筒时,纠结于“早日康复”四个字太过于简单,他从一个邮筒走向下一个邮筒,然后在小镇尽头的便利店里,售货女孩告诉他:“信念会让一切好起来的,如果你坚持认为病人会好转,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帮助她的办法。”听了女孩的话,哈罗德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来。他特意打了电话给奎尼所在的疗养院:“请告诉她,她的朋友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会走着过去,让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就此开始。

  87天,627英里,无数次觉得坚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罗德与许多的*凡人相遇而后挥手告别,每一次离别似乎都成就了崭新的开始。旅店客人、骑自行车的母亲、斯洛伐克移民玛蒂娜、一群追随者,一条喜欢石头的流浪狗,甚至路边的花草和天边的云彩都给了哈罗德不同的启示和勇气。“他明白,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读书笔记.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徒步87天,最艰难的部分是什么呢?是体力不支?还是风餐露宿?读完这本书后,自己开始一个人早晚在公园独自行走2个小时,再细细回想哈罗德的这87天,慢慢的越来越体会到最艰难的部分应该是他一个在路上,必须不间断的回想自己的全部过往,想起自己这一生如此碌碌无为*庸不堪。长时间独自行走在路上,哈罗德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生活的不如意,他逆来顺受,选择了用孤独和麻木的态度来对待一切。

  一个人徒步旅行,意味着一个人长时间的独处,可以掌控也最无法掌控的应该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犹如一场战争,没有硝烟没有敌我但一样哀鸿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罗德断断续续主动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过往,想起少年时期母亲的诀别、父亲的放纵、成年后儿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绝望,回想自己一直以来*惯性的静默。他会后悔自己没有在儿子无助时大胆的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我爱你”,后悔在妻子痛失爱子绝望时选择逃避。也许正是这样一幕幕的昨日重现,逼着哈罗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谁?儿子为什么选择自杀?妻子为什么会20年来形同陌路。”逼着哈罗德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选择逃避的,如同哈罗德这一生,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尽人意,他选择沉默来把自己置于孤独的自我空间里。而就在快要走完这一生的风烛残年,哈罗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变,突然有了逃离一切的.勇敢和果断。正是这样的一次变化,才让哈罗德开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许这样的改变和调整为之晚已,或许任何时候,认真思考和审视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圣一样,神圣而隆重。

  所以,与其说哈罗德的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说他在借此来追寻真正的自我。将自己逼到绝境寻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却最有效。在绝境中,内心里的焦虑和卑微被一点点丢弃,那些被摧毁的激情和渴望开始慢慢复苏,行将就木的生命开始显现生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布满遗憾,每个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选择郁郁寡欢逃避到老,还是早一天如同哈罗德一样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而后再慢慢的解开生命中所有的心结?

  读完这本书,想起看了好几遍的电影《转山》。书中的哈罗德和电影里的张书豪都是最普通的*凡人,生活中的他们*淡无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为一个有点率性的决定从此自己开始一段让所有人艳羡朝圣之旅。

  他们的勇气和自由确实让你我羡慕,不过细细想来,更加羡慕的应该是这样的选择促使他们对世界、对人生、对生活有了不一样的感悟,也许经历和体验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径,而让自己一生过得“真我”就是每一个人的朝圣之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闲暇时喜欢看电影读小说。电影如同点心,书本则是主食。读小说,一个人,一本书,看似单调,但实际上却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舞台剧。导演是你,剧务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随着剧情的展开,一个人对着文字或载歌载舞,或举杯独饮,或兴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书读完,自己仿佛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会有一种不现实的酣畅淋漓之快感。如此来看,阅读岂不也算是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5)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菁华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1

  三天时间断断续续的读了《一个人的朝圣》前40%的内容,三个小时,看完了剩余的60%。这本书越读到后面,越想快快把它读完,从读到差不多一半开始,好几次想,要不要翻到最后看男主倒底有没有见到奎妮,再翻回来读,无奈过程的描述太精彩,也不愿放弃,生生的按捺住这种渴望,一页一页地读到结局。

  作者把两条线的谜底放在了最后一章,儿子戴维的去处和最终男主是否见到奎妮,一死一生,一悲一喜。尽管在书本的前半部分,我就猜测戴维早已过世,当看到男主描写戴维死时的惨状,妻子的怨怼,不禁为男人伤心疾首,他承受太多不可名状的痛苦,但人生在世,谁又何尝不是。

  总有一些痛苦似乎没办法组织成语言,就算你组织好语言,往往又不知与谁去说,那就安放到心中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这些痛苦兀自生长,直到某天,它长大到你无法不去直视时,是不被他的枝藤缠绕得越来越紧,行动受阻意志脆弱,要不你狠下心,连根拨起,把它扔至烈日40度高温下暴晒,待它枯萎之时,便是你重生之日。生长时日已久的痛苦,根深深的扎进身体,婴儿在母体生长十月,临盆已是十级痛苦指数最高级。痛苦在身体生长了几十年,把它连根拨起时有多痛,自不必言说。

  这是一本发人深思、余味无穷的书,作者文笔流畅细腻、让人身临其境,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感觉到,阅读的过程,跟着男主人哈罗德临时意起,义无反顾地开始一段不*凡的旅程。

  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对于世俗常人,这是嘴动、心动但不行动的念头,当哈罗德在决定自己步行,跨过n座城市,亲自把那封信送到奎妮手上时,一个籍籍无名的*凡人在这段行程中有了不*凡的光环。

  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一把老骨头,两条脚,一个时而坚定时而退缩的信念,这样说,有些矛盾,但在面对一个目标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全世界反对时,很坚持,当全世界信任时,反倒表现得坦怯。

  哈罗德的离家,说是去见一个濒死的故人,更像是一种对现实真相的逃避。自从退休在家,他不得不整日面对和太太表面温馨和睦,实则分崩离析的相处关系,太太的言行举止,也时刻提醒着他,20年前独子在家中前院上吊自杀身亡的过去、他自小被父母遗弃,被上司嫌弃,被儿子辱骂。哈罗德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他记忆中母亲就对他笑过一次,还不是善意的,16岁,父亲给了他一件破旧的大衣,便把他赶出了家门,他见过父亲众多不一的女朋友,他最后一次去看父亲,父亲把勺子扔了一地,对护士大叫:我没有儿子、我没有儿子。终于,他有了一个温馨甜美丽的家,儿子聪明得让人嫉妒,考上了剑桥,好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儿子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吸毒、酗酒,最终上吊自尽。父母的家,自已的家,都成为他痛苦的发源地。他没有几个朋友,奎妮是唯一一个见证他从幸福走向悲惨、从整洁变成糟糕的人,选择与多年未联系的奎妮的再次链接,真正的是在探索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自己都无法忍受的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遭遇诸多不顺:工作受阻、家庭分裂、家人不理解、孩子沟通不畅,当这些不顺交织成一团无头无尾地乱麻时,无处下手。看到身边的人有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车子、更多的票子,攀比心更是让人焦虑抓狂。哈罗德也曾为财追逐过,年轻时为结婚打三份工,就算上司把他贬到一个虚职,他也忍气吞声坚持到退休,和太太关系名存实死,他始终没有解决的办法,摸着太太房间的门把走,但没有勇气走进去。在他的前半生,我们看到了我们自己的委屈、犹豫、胆怯、不安……

  男主踏上去见奎妮的路上,刚开始想着是否要把帆布鞋换成行走鞋、是否要换套衣服、是否要住好一些的宾馆、吃好些的食物,在经历一次次身体的剧痛,他开始有意的送走一些随身物品,手电筒、洗衣粉、牙膏….,把钱包寄回家,后来,他无意的遗失一些物品,剃须刀、指南针。他学会从大自然得到免费的食物、免费的住处,他需要的物质越来越少,对他人的期待越来越小,精疲力尽、一无所有,他想到的还是不要麻烦别人,自己还有什么能给别人,一步一步走的越远,他人性中善良、真我、无私、奉献的光芒一点一点的放大。

  从一个人走,到一群人和一只小狗的跟随,然后那群人消失了,最后狗也消失了,又只剩下他一个人走。在家庭中,有妻儿为伴,他是孤独的,在工作中,有奎妮为同事,他是孤独的,在路途中,他见过很多人,听过很多故事,他还是孤独的,他孤独的来到临终关怀院,见到了同样孤独的奎妮。此时,他已经不再孤独。

  哈罗德像《西游记》的唐僧师徒取经一样,历尽九九八十一难,见到了瘦到脱相、做了手术割去舌头、因肿瘤过大像长了两个头、被癌症折磨到只剩下一口气的奎妮,他们已经不能有任何语言交流,但此处无声胜有声,在眼神对视中,他们懂得了对方,一生无憾。一个生命或一件物品出现在你生命中是偶尔,你们这段关系消失却是必然,只是次序不一,不是他先离开,就是你先离开,我们总要学会接纳各种无常。

  设想,哈罗德没有收到那封信,他会持续过一种怎样的生活?太太活在与儿子交流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容不下他。他活在被埋怨、自责中,孤独终老,两人共处一室,熟视无睹,待一方过世,另一方麻木不仁地直至离世。这种生活听起来像一瓶过滤掉的所有矿物质地纯净水一般寡淡无味。但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生活。有几人能像男主一样,斩断内心的桎梏,毫无顾忌地走出去,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病痛、诸多未知的危险。

  一位*凡的普通老人,在65岁时,他做了恣意妄为的决定,最终,他和太太重新找回了初恋的那份默契与甜蜜。失去到无可失去时,便是得到的开始。一个好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2

  三天时间断断续续的读了《一个人的朝圣》前40%的内容,三个小时,看完了剩余的60%。这本书越读到后面,越想快快把它读完,从读到差不多一半开始,好几次想,要不要翻到最后看男主倒底有没有见到奎妮,再翻回来读,无奈过程的描述太精彩,也不愿放弃,生生的按捺住这种渴望,一页一页地读到结局。

  作者把两条线的谜底放在了最后一章,儿子戴维的去处和最终男主是否见到奎妮,一死一生,一悲一喜。尽管在书本的前半部分,我就猜测戴维早已过世,当看到男主描写戴维死时的惨状,妻子的怨怼,不禁为男人伤心疾首,他承受太多不可名状的痛苦,但人生在世,谁又何尝不是。

  总有一些痛苦似乎没办法组织成语言,就算你组织好语言,往往又不知与谁去说,那就安放到心中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这些痛苦兀自生长,直到某天,它长大到你无法不去直视时,是不被他的枝藤缠绕得越来越紧,行动受阻意志脆弱,要不你狠下心,连根拨起,把它扔至烈日40度高温下暴晒,待它枯萎之时,便是你重生之日。生长时日已久的痛苦,根深深的扎进身体,婴儿在母体生长十月,临盆已是十级痛苦指数最高级。痛苦在身体生长了几十年,把它连根拨起时有多痛,自不必言说。

  这是一本发人深思、余味无穷的书,作者文笔流畅细腻、让人身临其境,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感觉到,阅读的过程,跟着男主人哈罗德临时意起,义无反顾地开始一段不*凡的旅程。

  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对于世俗常人,这是嘴动、心动但不行动的念头,当哈罗德在决定自己步行,跨过n座城市,亲自把那封信送到奎妮手上时,一个籍籍无名的*凡人在这段行程中有了不*凡的光环。

  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一把老骨头,两条脚,一个时而坚定时而退缩的信念,这样说,有些矛盾,但在面对一个目标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全世界反对时,很坚持,当全世界信任时,反倒表现得坦怯。

  哈罗德的离家,说是去见一个濒死的故人,更像是一种对现实真相的逃避。自从退休在家,他不得不整日面对和太太表面温馨和睦,实则分崩离析的相处关系,太太的言行举止,也时刻提醒着他,20年前独子在家中前院上吊自杀身亡的过去、他自小被父母遗弃,被上司嫌弃,被儿子辱骂。哈罗德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他记忆中母亲就对他笑过一次,还不是善意的,16岁,父亲给了他一件破旧的大衣,便把他赶出了家门,他见过父亲众多不一的女朋友,他最后一次去看父亲,父亲把勺子扔了一地,对护士大叫:我没有儿子、我没有儿子。终于,他有了一个温馨甜美丽的`家,儿子聪明得让人嫉妒,考上了剑桥,好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儿子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吸毒、酗酒,最终上吊自尽。父母的家,自已的家,都成为他痛苦的发源地。他没有几个朋友,奎妮是唯一一个见证他从幸福走向悲惨、从整洁变成糟糕的人,选择与多年未联系的奎妮的再次链接,真正的是在探索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自己都无法忍受的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遭遇诸多不顺:工作受阻、家庭分裂、家人不理解、孩子沟通不畅,当这些不顺交织成一团无头无尾地乱麻时,无处下手。看到身边的人有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车子、更多的票子,攀比心更是让人焦虑抓狂。哈罗德也曾为财追逐过,年轻时为结婚打三份工,就算上司把他贬到一个虚职,他也忍气吞声坚持到退休,和太太关系名存实死,他始终没有解决的办法,摸着太太房间的门把走,但没有勇气走进去。在他的前半生,我们看到了我们自己的委屈、犹豫、胆怯、不安……

  男主踏上去见奎妮的路上,刚开始想着是否要把帆布鞋换成行走鞋、是否要换套衣服、是否要住好一些的宾馆、吃好些的食物,在经历一次次身体的剧痛,他开始有意的送走一些随身物品,手电筒、洗衣粉、牙膏….,把钱包寄回家,后来,他无意的遗失一些物品,剃须刀、指南针。他学会从大自然得到免费的食物、免费的住处,他需要的物质越来越少,对他人的期待越来越小,精疲力尽、一无所有,他想到的还是不要麻烦别人,自己还有什么能给别人,一步一步走的越远,他人性中善良、真我、无私、奉献的光芒一点一点的放大。

  从一个人走,到一群人和一只小狗的跟随,然后那群人消失了,最后狗也消失了,又只剩下他一个人走。在家庭中,有妻儿为伴,他是孤独的,在工作中,有奎妮为同事,他是孤独的,在路途中,他见过很多人,听过很多故事,他还是孤独的,他孤独的来到临终关怀院,见到了同样孤独的奎妮。此时,他已经不再孤独。

  哈罗德像《西游记》的唐僧师徒取经一样,历尽九九八十一难,见到了瘦到脱相、做了手术割去舌头、因肿瘤过大像长了两个头、被癌症折磨到只剩下一口气的奎妮,他们已经不能有任何语言交流,但此处无声胜有声,在眼神对视中,他们懂得了对方,一生无憾。一个生命或一件物品出现在你生命中是偶尔,你们这段关系消失却是必然,只是次序不一,不是他先离开,就是你先离开,我们总要学会接纳各种无常。

  设想,哈罗德没有收到那封信,他会持续过一种怎样的生活?太太活在与儿子交流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容不下他。他活在被埋怨、自责中,孤独终老,两人共处一室,熟视无睹,待一方过世,另一方麻木不仁地直至离世。这种生活听起来像一瓶过滤掉的所有矿物质地纯净水一般寡淡无味。但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生活。有几人能像男主一样,斩断内心的桎梏,毫无顾忌地走出去,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病痛、诸多未知的危险。

  一位*凡的普通老人,在65岁时,他做了恣意妄为的决定,最终,他和太太重新找回了初恋的那份默契与甜蜜。失去到无可失去时,便是得到的开始。一个好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3

  哈罗德的家庭非常不幸福,母亲对他冷漠,尽管他用尽全力去获取关注,最后母亲还是离家出,走,出走后父亲开始酗酒,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16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而父亲也只给他留了件旧大衣。对于哈罗德的童年,夹杂着不被爱的绝望和被抛弃的无助,而时候的这些就是哈罗德的全世界的气息了。原生态家庭带来的自卑与挫败感,陪伴了他一生他渐渐变成了胆小鬼,遇到爱时候,不是开心,而是本能将自己藏起来。就像他在新婚之夜躲进了厕所,妻子莫琳太美,他害怕幸福不真实。哈罗德不善言辞,害怕失败,他很少和儿子戴维沟通,戴维眼中的父亲,懦弱无能。戴维聪明,考上剑桥大学,后面开始变的酗酒吸毒,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却不愿去面对儿子的陋*,导致事情恶化,儿子后面自杀。也使得莫琳和罗德变的越来越疏远陌生。对于奎妮也是一样。他因为酗酒而弄碎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奎妮帮他顶下了罪名,他内心不安愧疚,却从未表达过自己的真实情感。

  好在,他怂了一辈子,终于在暮年作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在,他坚持了,当很多人反对他时,他说;他想试试。只要你想改变,你想唤醒被催眠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晚。对于孩子,他无法弥补,但对于奎妮,他还能改变。

  哈罗德行走在路上,他越走越轻松,他回忆起了过往,也开始正实这些回忆,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尝试。他开始思考,开始发现自己身为父亲,身为丈夫,身为奎妮朋友的失职,开始思考是什么时候他和妻子变的疏远。开始哈罗德报着“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的信念上路,一路上也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你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养一条狗的独居女主人的留宿,开始更加坚定他的信念。后面他的事迹被暴光,他成了大家眼中的伟人。人们将他的故事神化,他有了很多追随者,他被人们要挟着前进,被他人的思想影响,也违背了他出发的初衷,没人理解他朝圣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还好,世俗没有让他丢失自己,最后,哈罗德选择独自上路,听从内心的声音,保持初心,继续上路。能走到最后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为真正朝圣的,在心。

  书中有句话,特别打动我,她能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孤独,但是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哈罗德上路后,莫琳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爱哈罗德,他回忆起了和哈罗德刚刚认识的美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哈罗德给她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而其实笑话()并不好笑,是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所以觉得那么好笑。他们开始约会的时候,总有聊不完的话,而后面两个人却越来越沉默疏远。他们刚结婚的时候,莫琳喜欢下橱。厨房里永远都有热气,而后来他们的儿子戴维死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恶化。莫琳从心底责怪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丈夫的责任。直到哈罗德出门。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孤独中开始回忆往事,他整理着哈罗德的衣物,翻看之前一家人照片,才发现原来哈罗德也曾试着去接*儿子,而之前自己从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的`丈夫,他童年的悲痛,他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而哈罗德也同样深爱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哈德罗愿意分享她感受到的一切,也同样依赖妻子。还好,故事结尾,他们再一次牵起彼此的手。

  好的书是一面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哈德罗,幸运的是哈德罗在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完成了自我救恕,而我门或许并不能改变才什么,*静的生活就像一谭死水,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放下执念,忘掉伤把痕,重新经营好眼下每一天。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4

  哈罗德的家庭非常不幸福,母亲对他冷漠,尽管他用尽全力去获取关注,最后母亲还是离家出,走,出走后父亲开始酗酒,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16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而父亲也只给他留了件旧大衣。对于哈罗德的童年,夹杂着不被爱的绝望和被抛弃的无助,而时候的这些就是哈罗德的全世界的气息了。原生态家庭带来的自卑与挫败感,陪伴了他一生他渐渐变成了胆小鬼,遇到爱时候,不是开心,而是本能将自己藏起来。就像他在新婚之夜躲进了厕所,妻子莫琳太美,他害怕幸福不真实。哈罗德不善言辞,害怕失败,他很少和儿子戴维沟通,戴维眼中的父亲,懦弱无能。戴维聪明,考上剑桥大学,后面开始变的酗酒吸毒,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却不愿去面对儿子的陋*,导致事情恶化,儿子后面自杀。也使得莫琳和罗德变的越来越疏远陌生。对于奎妮也是一样。他因为酗酒而弄碎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奎妮帮他顶下了罪名,他内心不安愧疚,却从未表达过自己的真实情感。

  好在,他怂了一辈子,终于在暮年作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在,他坚持了,当很多人反对他时,他说;他想试试。只要你想改变,你想唤醒被催眠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晚。对于孩子,他无法弥补,但对于奎妮,他还能改变。

  哈罗德行走在路上,他越走越轻松,他回忆起了过往,也开始正实这些回忆,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尝试。他开始思考,开始发现自己身为父亲,身为丈夫,身为奎妮朋友的失职,开始思考是什么时候他和妻子变的疏远。开始哈罗德报着“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的信念上路,一路上也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你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养一条狗的独居女主人的留宿,开始更加坚定他的信念。后面他的事迹被暴光,他成了大家眼中的伟人。人们将他的故事神化,他有了很多追随者,他被人们要挟着前进,被他人的思想影响,也违背了他出发的初衷,没人理解他朝圣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还好,世俗没有让他丢失自己,最后,哈罗德选择独自上路,听从内心的声音,保持初心,继续上路。能走到最后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为真正朝圣的,在心。

  书中有句话,特别打动我,她能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孤独,但是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哈罗德上路后,莫琳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爱哈罗德,他回忆起了和哈罗德刚刚认识的美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哈罗德给她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而其实笑话()并不好笑,是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所以觉得那么好笑。他们开始约会的时候,总有聊不完的话,而后面两个人却越来越沉默疏远。他们刚结婚的时候,莫琳喜欢下橱。厨房里永远都有热气,而后来他们的儿子戴维死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恶化。莫琳从心底责怪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丈夫的责任。直到哈罗德出门。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孤独中开始回忆往事,他整理着哈罗德的衣物,翻看之前一家人照片,才发现原来哈罗德也曾试着去接*儿子,而之前自己从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的丈夫,他童年的悲痛,他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而哈罗德也同样深爱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哈德罗愿意分享她感受到的一切,也同样依赖妻子。还好,故事结尾,他们再一次牵起彼此的手。

  好的书是一面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哈德罗,幸运的是哈德罗在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完成了自我救恕,而我门或许并不能改变才什么,*静的生活就像一谭死水,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放下执念,忘掉伤把痕,重新经营好眼下每一天。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5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好长时间,终于在今天看完了。看到一半时,这本书被搁置。但我是一个有点强迫症的人,要把一本书看完以后才能再认真地去看下一本。所以想着还是要读完。其实看自己读书过程跟哈罗德的路程是有相似之处的。在完成一件事情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厌倦,或者不知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然后内心便不再坚定。哈罗德在见奎妮的旅途中慢慢的找回了之前的自己,找到了内心的真实。他没有救活奎妮,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他重新审视了自己,以这种状态赢回了婚姻,或更准确的说是赢回了爱情。

  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夸赞的事情呢?他只是追随了自己的内心,而一路上越来越多的关注使得他的旅程的目的变得有些模糊。好多人追随他,只是为了让自己变得伟大。他们认为我在跟随着哈罗德呢!那可是报纸上大家争相报道的人啊!他那么崇高,然后顺理成章地认为自己是在做着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认真去看这些人,大概是由于内心的空虚吧!我们大部分人都是流于表面,然后假装着深沉,好像这样自己便属于了成功。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6)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菁华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你是从什么时候接受了自己的*凡?

  你曾为一件事情固执的坚持过吗?

  你对你现在的生活满意吗?

  我无法想象自己老了以后是什么样的情景,也没想过自己能活到多大岁数,甚至我是一个对以后也没什么计划的人,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觉得计划从来都赶不上变化。实*后的某一天,我突然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我们上那么多年学,熬那么多夜,做那么多*题,顶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参加残酷的高考,然后上大学,谈恋爱,分手,找工作,加班,我们这么辛苦,竟然是为了成为一个普通人。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个*凡甚至有些懦弱的人,在退休之后只是闲时养养花,忙时散散步,他的儿子二十多年前因为抑郁症自杀,妻子莫琳对此受了很大的打击,两人的感情也日渐疏离,就是这样没有一点朝气的日子。如果没有那封信,我想哈罗德和莫琳或许就这样,对对方带着误解和生疏,*淡的过完这一生。然而有一天,哈罗德收到了老朋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奎妮说自己患了癌症,或许将不久于人世,而她写这封信,就是来和老朋友们告别的。看到这封信,哈罗德心里百感交集,悲痛万分,他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打算去寄给她。

  哈罗德很快看到了邮筒,但他心里犹豫不决,他不想把一封简短甚至起不到一丝安慰作用的回信就这样寄出去,也不想再次回家面对莫琳,于是他继续往下一个邮箱走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哈罗德始终没有停下来,他越走越远,他心想只要他一直这样走下去,他的老友就能活下去。也或许他想,如果继续走下去,或许之前的很多事情就会改变,儿子不会离开,妻子也不会厌弃。

  而莫琳还在家里等哈罗德回来,她给哈罗德的朋友打电话,发现哈罗德并没有跟朋友在一起,她开始担心起来,后来哈罗德给莫琳来了电话,说自己要走路到奎妮在的地方贝里克郡去,此时莫琳更加担心起来。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有客店旅人,有酒保,有没有孩子的女人,有银发的绅士还有想成为诗人的社工等等等等,哈罗德和这些人相谈甚欢,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对人生的理解和经历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在赶路的过程中,他也回忆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他们的儿子很优秀,毕业于名牌大学,是夫妻俩的骄傲,但是毕业后儿子却开始酗酒,后来甚至患上了抑郁症最终自杀。莫琳总埋怨哈罗德对儿子太冷漠不够关心,但实际上哈罗德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儿子。在哈罗德走后,莫琳也开始对过去发生的事情进行反省,这期间两个人对一些事情都有了新的理解,心里的隔阂慢慢的也都放下了。

  哈罗德走了87天,627公里,他一个人走到了疗养院,见到了奎妮,奎妮最终也没有因为哈罗德的朝*胜病魔,最终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而莫琳也在理解哈罗德以后找到了他,并一直鼓励他安慰他。最后两人又牵起了对方的手,在海滩上幸福的笑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和这个世界对话的方式,他们也许勇敢,也许胆怯,也许善良,也许冷漠,但是他们也是在认真的对待生活,对待每一位生命中出现的人。我们总要给别人一点理解和耐心,让我们足够有勇气一起去面对那些悲痛和诀别。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断断续续看了两个月,中间隔开一个多星期看了《法医秦明》前五季,今天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样断断续续看,很多看书时的感触已经忘了。

  一个退休的老人,原以为生活会是不咸不淡一成不变地过下去,突然收到许久未见的旧时的同事患癌之后写来的告别信,在加油站女孩的善意鼓舞下,怀抱着要治好同事让她活下去的信念开始了长达87天六百多英里的信念之行。全书大数用了哈罗德和莫琳的角度讲述了这段朝圣之路的心路旅程。对于哈罗德而言,奎妮的信给了他一个契机,一个去寻求改变的契机。从未挣脱过目前的困境,缺乏思考的机会,所以,放任生活过得一塌糊涂,对妻子,对早夭的儿子,对抛弃自己的母亲,情感的迟钝,丢失了许多原本该珍惜的东西。六百多英里的旅程,孑然一身,全凭信念,独自面对生活的点点滴滴,反而,可以开始冷静思考人生。重新捡拾起最初的初心,记忆深处的回忆。

  对于莫琳而言,哈罗德的突然离家,以及哈罗德离家时间的叠加,都让她的心开始受到触动,有更多的时间去回顾过去,回味爱情、婚姻最初的美好。人的劣性,是永远不懂珍惜眼前人眼前事,不经历失去,便不懂拥有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还好,虽然我们错过许多,但如梦初醒时,你还在我能触碰到的地方,你依旧属于我。还好,我没错过你。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是两个人的自我救赎之路,放下过去,放下执念,重新开始。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书不错,值得一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摘自原文)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困囿于家的日子,时间仿佛变得格外漫长。2月的初春时节,春梅初绽,绿树吐蕊,世界本应是生机勃然的。

  隔窗远眺,看不到什么人,偶尔,马路上开过一两台车。按下暂停键的生活,一下子变得缓慢而安静。

  读书吧,趁时光正好,趁阳光不燥,我告诉自己。于是,《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又一次拿在手中。

  这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女士的作品,入围20xx年布克文学奖,感动世界几十个国家的人们。买回这本书是在三年前,再一次阅读,跟随哈罗德的脚步千里跋涉,在哈罗德的世界里,随他经历身体和心灵的磨难,穿过很多城市和村庄,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种种经历后,读懂人生,接纳不完美的自己,弥补一些生命中的缺憾,完成自我救赎。

  在他开始行走之前,哈罗德是什么样的呢?六十多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与妻子生活在乡间,夫妻疏离二十年,日复一日,过着似乎可以一眼望到头的生活。他笨拙、自卑、木讷、敏感、内向,真的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小人物。这真是一种糟糕的状态,就像芸芸众生中的我们。直到有一天清晨,他收到二十年不见的老友奎妮的信,奎妮患了癌症,写信来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在加油站女孩无意识的鼓励下,他的心头似乎生长出一种执着的信念,一种信仰的力量。在不断的行走中,他坚信只要自己能够坚持走到贝里克郡,癌症晚期的奎妮就一定能活下来。

  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哈罗德没有装备,没带行李,也没带钱。然而,87天,627英里,他坚持了下来,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一场心灵孤旅。

  一路上,哈罗德发现了以前不曾注意过的生活美景,也忆起了曾经的爱与美好。童年的不幸让他似乎缺少了一种表达爱的能力,他年轻的儿子戴维头脑聪明却思想混乱,最终因抑郁症自杀;由于儿子的离世,以及生活种种,他与妻子越发疏离,虽处于同一屋檐下,却如同生活在两个世界。而在这一段87天的旅途中,哈罗德想起了与奎妮的友情,与妻子的相见、热恋、婚姻,再一次唤起曾经的爱与热情。他痛悔自己没有承担好父亲的责任,从而对与儿子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心生怜悯,一路照顾。故事的最后,他的老友奎妮用87天的坚守等到哈罗德,带着一滴泪离开这个世界,内心应该是满足和*静的。哈罗德和他的妻子再次牵起对方的手,“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记得书中这样说:“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淡无奇。”哈罗德原本并不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的人,他不过就是一个*凡而普通的小人物,一路上他有过沮丧、怀疑、退缩,然而他最终完成这上千里的旅途,他的力量,来自于内心的渴望,来自于对朋友的承诺,来自于好心人的善意,或许也来自于对几十年蹉跎岁月*淡无奇的生活堆积的不满。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87天的旅途,于哈罗德是一场朝圣之旅,于他的妻子莫琳,又何尝不是。莫琳独处的日子里,她一点点再次了解自己的丈夫,再次打开心门,找回曾经的爱意,给哈罗德坚持下去的力量,弥补了夫妻间的裂痕,她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园,敞开窗户接纳阳光,将那些阴暗与悲伤慢慢放下,也完成了一次自我救赎。

  跟随哈罗德的脚步,能够真实感受到他内心精神世界的成长。这一段行走的旅途,哈罗德从内向、保守、不自信,到后来的阳光、真实、勇敢面对自己,这个过程复杂,却也简单,从中,我们能够看到隐隐约约的自己。这段朝圣之路,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在心里。

  想起一句话:“当你知道自己要去何方,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合上书,许久不能走出哈罗德的世界。我回想着自己的生活,沉默不语。当有山压下来时,我便低了头,的确是这样。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或早或晚,或许终要经历这样的一段路。哈罗德在行走中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而我们能做的,也许就是在内心迷茫时,独自一人,静下来,问问自己要去哪里,然后付诸于行动。当我们怀抱执念和勇气,让身体与思想都行走在同一条路上,一定能够发现不一样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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