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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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1

  《疯羊血顶儿》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我读完之后深有感触。

  血顶儿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它是一只很可怜的盘羊,它刚生下来的时候,自己的妈妈为了保护血顶儿而被恶狼杀害。

  血顶儿记住了自己与恶狼的仇恨!要为妈妈报仇!它放弃了美丽的盘角,拼命地把自己的角扳直,要知道在羊群里角越花哨越好看可它偏要将自己的角扳直因此它在羊群中很没地位,总是被嘲笑,因此它被看做是只疯羊,终于它在一场与狼的搏斗中与曾经杀死它妈妈的狼同归于尽了!

  这篇文章深深地感动了我,血顶儿为了报仇竟牺牲了自己!要知道那时盘羊寓意着冷酷,是没良心的意思,因为那时的盘羊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仇恨,也没良心,但在这样一个家族中竟会有一个不惜自己为家人报仇的羊,羊群们嘲笑它,侮辱它,但它若无其事,依然在磨自己的角想让它变的锋利起来。因为它永远也忘不了妈妈死的那一刻。血顶儿是多么了不起的一只羊呀!人类有时候都做不到的事情而它却做到了,它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为妈妈报了仇,这真是儿子对母亲的伟大举动。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打骂自己的父母,不赡养父母,把父母赶出家门,为什么一只羊都知道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而我们人类怎么就做不到呢?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2

  最*,我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读了这个题目,你肯定会觉得它是一只神经麻木的傻羊,呆羊。但是你想错了,它是羊族的英雄!它曾为了额头上的那滴血迹,那是它母亲的血迹,就在它刚生下来3秒钟内,它的母亲被残忍的黑母狼杀害了!从此以后,它的一双羊眼,闪着寒光,喷着怒火,两只羊角笔直挺拔,如刀似剑。它以狼为敌,追着狼群疯狂地跑,一大群恶狼,被它追得四处逃窜。它被认为是盘羊群中的疯子,经常在盘羊们嘲笑声中度过。但是,它一次又一次的保护着整个盘羊群。最后,还是死在了这只残忍的黑母狼手下。

  就是这样一只充满正义感的小羊,早早失丢了母亲,为了替母报仇,就这样努力艰辛拼搏着。它不像我们现在的生活,依偎在父母的身边,快乐地长大,衣来伸手,食来张口,

  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艰辛”,什么叫“拼搏”。我们的童年也不像“血顶儿”一样残酷无情,而是那一幕幕的美好回忆。我们现在有父母,有朋友,有同学,有亲人,但比起“血顶儿”却孤身一人,每天都在其它盘羊的嘲笑声中度过。

  读完这本书从后,我思绪万千,我们一定要珍惜这美好生活呀!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3

  一听这书名,我就感到一种恐怖还带着凶兆的感觉,而又给我带来迫不及待想翻开这本书的好奇感。

  当我读这本书时,我才知道,书里讲有一只疯羊,它的名字叫血顶儿,它的名子之所以叫血顶儿,是因为它刚刚出生时,黑母狼咬死他的母亲,饱含母爱的鲜血,流在了它的额头上,就为这事,它展现出了羊不怕狼的疯羊精神,与狼搏斗,为报杀母之仇。

  读到这时,我在想,血顶儿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羊与狼搏斗难道这不是自杀吗?羊从古至今,都有一种天性,就是怕狼、恨狼,狼就是羊的天敌。不管发生什么天大的事,羊对狼都是惧怕三分。我带着这个问题继续往后读。

  最后,故事更加深入,血顶儿为了群众,牺牲了自己,它虽然没有为母报仇。羊群又回到了*静的生活。

  现在我明白了,血顶儿不是疯羊,它也是有羊的天性,可是它却能战胜自己,与狼搏斗。我觉得作者,不仅写出了动物界的真情,也反映出了人间真情,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故事,是啊,要有自己的主见,才能战胜困难,战胜自我,人生才会更加绘声绘色。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阅读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1)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 (菁华3篇)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1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疯羊血顶儿》,书中最好看的一个故事叫《血染的王冠》。这个故事是这样的:黑披风是一只雄猴,它很想当猴王,但是却当不上。后来老猴王老了年老体弱,黑披风趁机当上了新猴王。但是,好景不长,过了一段时间,猴群就发生了内斗,许多猴子为此“离家出走”。原来,对生性好动的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皇冠都是用鲜血染成的,如果哪一顶皇冠出于某种原因,没有被鲜血染过,这顶皇冠必定黯然失色。也就是说,黑披风只是把老猴王赶下了王座。并没有伤害它,那顶皇冠自然没有被血染过,所以猴群才会发生内斗的。最后老猴王跳江自杀了。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老猴王的行为值得我们去学*,它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的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让人感动。

  董存瑞舍身炸碉堡;护士长叶欣用生命抗击非典;吴菊萍见义勇为……我们中华民族也不乏舍己为人的人。

  希望你也能看看这本书。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2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引的感觉,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原因,心里不禁一阵感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自己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打抱不*……

  故事的结局依旧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睹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一生都为了复仇而奔波,被羊群嘲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自己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多次侥幸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3

  *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语言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更加深刻的道理,却又怎么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自己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原因,叫它“疯羊”是因为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部分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至于羊群之间总发生冲突,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成心愿,那是因为: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余的羊为了能恢复往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帮助它,就这样,狼看自己的仇敌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故事的结局,天经地义,依然是狼吃羊,但是因为“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受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已经为羊的历史增添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对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十分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心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变。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2)

——《重生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3篇)

《重生笔记》读书笔记1

  以前也曾看到过这篇鹰的故事,但今天重识这篇文章却让我感触颇深。

  提出鹰的重生口号的是我们集团无论是经营业绩还是市场占有率都是非常优秀的模块事业部。不由让人心生感慨,可以说成功从来不是无缘无故的。他们没有在有了成绩后就沾沾自喜,停步不前,而是时刻树立居安思危意识,不断地推进变革创新,巩固和提升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提升团队竞争活力和能力。

  由此更加深深体会到我们晨兴希姆通电子推行“鹰的重生——变革创新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晨兴公司成立于1993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壮大,曾经支撑我们成功的因素,时至今日,如果仍然一成不变,固步不前,不再有持续的创新和突破,也许过往我们引以为豪的产品和研发优势、供应链优势、制造效率和成本竞争等优势将不复存在,由于*惯于墨守成规,得过且过,相互抱怨、推诿责任等不良现象的沉积,加上长期以来由于种种需要,发布了一些制度规范、流程文件,甚至短期行为的“补丁”文件,又没有及时更新,从而形成公司里的规章制度、流程和信息有些混乱,甚至有不相容、相互矛盾,以及某一环节流程陈旧缺失等情况,这些繁琐的规章制度、流程规范也加剧了信息管理的难度。致使员工陷于繁杂的日常工作和数据处理工作、甚至沟通扯皮之中,致使公司人员结构变得冗余,经营成本也在不断提高,而相应的竞争力却没有同步增长;公司员工的激情和活力在减退。从而使企业综合竞争力减退,盈利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陷入低谷。

  结合本部门的工作,我认为,陷入低谷的公司,更加要注重人力资源的再造和开发,激发员工的潜能、创造力和对公司发展的责任感;根据公司业务定位和发展需要——向ODM防线进行全面转型,这就要求我们要对以往的管理方式和思维进行变革,转身成为决策快,创新能力强、有执行力的团队组织。我们需要建立和维持合理的人才结构,塑造一流团队。

  20xx年集团提出我们的工作重点或者关键词是:服务、创新、管理和执行力。服务好客户是我们能够生存的必要条件;创新,是我们在市场竞争中立足之本;管理是企业不断提升、永续经营的基石,而执行力,我认为是最关键的词。我们可能不缺乏好的战略方针,企业基础条件也具备,但是我们如何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达成企业的目标呢?这就是执行力问题。如何将公司的决策转化为结果的能力。它是决定企业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的关键。

  首先,我公司全体员工要形成目标一致、价值观统一的氛围,大家心往一块想,力向一块使。对于与集团长期战略目标、企业核心价值观有不一致的言行存在,是对企业发展很大的破坏,能力越强者,可能这种破坏力越大这也要求我们必须确保在公司内有一批经验丰富、善于自我激励、拥护公司核心价值观、对公司忠诚可靠的优秀人才。

  对一些遇事踢皮球、推诿责任,缺乏担当的管理者,继续让他们身居其位,这种情形不但有碍于公司的发展,影响公司经营,也会影响了一大批有能力的员工成长。长期发展下去,只能是有能力的员工另觅他就。我们要给有激情、有能力,愿意做事的员工更多的机会。怎么做呢?此时就要求我们能够像对待老化的喙、趾甲、羽毛一样,改变我们的思维、改变我们的`行为。

  我们不能沉迷于既往的工作中,没有创新、没有改善,每日按部就班的重复着一成不变的薪酬绩效、招聘、培训、行政后勤工作。我们能不能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点,学*他人的闪光点,不断的改进自己的工作,能不能打破固有思维的模式,用更用心、更积极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每天进步一小步,不断提高我们自身的能力水*,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我们要做有纪律、有激情、有执行力的团队。过程中虽然会痛、会流血。但是就犹如鹰一样,我们亦将会获得重生,会重新开始飞翔,从而有效改进人事行政部门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为公司的发展去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

《重生笔记》读书笔记2

  以前也曾看到过这篇鹰的故事,但今天重识这篇文章却让我感触颇深。

  提出鹰的重生口号的是我们集团无论是经营业绩还是市场占有率都是非常优秀的模块事业部。不由让人心生感慨,可以说成功从来不是无缘无故的。他们没有在有了成绩后就沾沾自喜,停步不前,而是时刻树立居安思危意识,不断地推进变革创新,巩固和提升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提升团队竞争活力和能力。

  由此更加深深体会到我们晨兴希姆通电子推行“鹰的重生——变革创新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晨兴公司成立于1993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壮大,曾经支撑我们成功的因素,时至今日,如果仍然一成不变,固步不前,不再有持续的创新和突破,也许过往我们引以为豪的产品和研发优势、供应链优势、制造效率和成本竞争等优势将不复存在,由于*惯于墨守成规,得过且过,相互抱怨、推诿责任等不良现象的沉积,加上长期以来由于种种需要,发布了一些制度规范、流程文件,甚至短期行为的“补丁”文件,又没有及时更新,从而形成公司里的规章制度、流程和信息有些混乱,甚至有不相容、相互矛盾,以及某一环节流程陈旧缺失等情况,这些繁琐的规章制度、流程规范也加剧了信息管理的难度。致使员工陷于繁杂的日常工作和数据处理工作、甚至沟通扯皮之中,致使公司人员结构变得冗余,经营成本也在不断提高,而相应的竞争力却没有同步增长;公司员工的激情和活力在减退。从而使企业综合竞争力减退,盈利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陷入低谷。

  结合本部门的工作,我认为,陷入低谷的公司,更加要注重人力资源的再造和开发,激发员工的潜能、创造力和对公司发展的责任感;根据公司业务定位和发展需要——向ODM防线进行全面转型,这就要求我们要对以往的管理方式和思维进行变革,转身成为决策快,创新能力强、有执行力的团队组织。我们需要建立和维持合理的人才结构,塑造一流团队。

  20xx年集团提出我们的工作重点或者关键词是:服务、创新、管理和执行力。服务好客户是我们能够生存的必要条件;创新,是我们在市场竞争中立足之本;管理是企业不断提升、永续经营的基石,而执行力,我认为是最关键的词。我们可能不缺乏好的战略方针,企业基础条件也具备,但是我们如何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达成企业的目标呢?这就是执行力问题。如何将公司的决策转化为结果的能力。它是决定企业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的关键。

  首先,我公司全体员工要形成目标一致、价值观统一的氛围,大家心往一块想,力向一块使。对于与集团长期战略目标、企业核心价值观有不一致的言行存在,是对企业发展很大的破坏,能力越强者,可能这种破坏力越大这也要求我们必须确保在公司内有一批经验丰富、善于自我激励、拥护公司核心价值观、对公司忠诚可靠的优秀人才。

  对一些遇事踢皮球、推诿责任,缺乏担当的管理者,继续让他们身居其位,这种情形不但有碍于公司的发展,影响公司经营,也会影响了一大批有能力的员工成长。长期发展下去,只能是有能力的员工另觅他就。我们要给有激情、有能力,愿意做事的员工更多的机会。怎么做呢?此时就要求我们能够像对待老化的喙、趾甲、羽毛一样,改变我们的思维、改变我们的行为。

  我们不能沉迷于既往的工作中,没有创新、没有改善,每日按部就班的重复着一成不变的薪酬绩效、招聘、培训、行政后勤工作。我们能不能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点,学*他人的闪光点,不断的改进自己的工作,能不能打破固有思维的模式,用更用心、更积极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每天进步一小步,不断提高我们自身的能力水*,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我们要做有纪律、有激情、有执行力的团队。过程中虽然会痛、会流血。但是就犹如鹰一样,我们亦将会获得重生,会重新开始飞翔,从而有效改进人事行政部门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为公司的发展去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

《重生笔记》读书笔记3

  凌志军,人民日报社高级编辑、资深记者,畅销书作家。20xx年罹患癌症,以积极的心态和正确的思路应对治疗,逐步康复,并以亲身经历写下《重生笔记》。读过之后,大受感动,买了10本,送给朋友。凌志军在书中说:在所有死亡的癌症患者中,三分之一是被吓死的,三分之一是治死的,只有三分之一是真正因病而死。有90%以上的癌症患者没有得到良好的治疗方案。

  这些数字令我震惊,癌症患者中竟有如此多的人不是死于自己的疾病,而是死于自己的恐惧和不正确的治疗。

  我们恐惧,是因为我们无知。我们不了解癌症,不知道癌症其实并非绝症,只不过是一种慢性病。我们不了解自己的肌体,很容易过低地估计自己身体的自我修复能力,却过高估计药物能力,不知道那些所谓“特效药”有可能是致命的杀手。我们会犯错误,除了因为我们恐惧,还因为我们过分相信医生,不知道即使是最权威最有经验的医生也会犯错误。事实上,医生不仅会犯专业性的错误,还经常会犯常识性的错误。然而他们最大的错误,是从来不会把自己的错误告诉患者,只一味地对患者讲述自己的成功病例。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3)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菁华9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血顶儿是奥古斯盘羊群里的一只年轻的公羊。

  为什么叫“血顶儿”。那还得从它出生时说起。血顶儿刚生下来的时候,一头黑母狼就出现了,危急时刻,血顶儿的妈妈挡在了血顶儿的前面,被狼吃掉了。就在狼撕开母羊脖子血管的那一刻,一团浓浓的'血喷到了小羊的额头上,血顶儿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

  为什么叫疯羊。那是因为血顶儿生下来就与别的羊不一样。它生下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妈妈为了救它而被黑母狼吃掉。所以它的脑海里充满了对狼的仇恨,它不怕狼,它每次见到狼都会追着狼拼命。别的盘羊都把羊角盘成圆形,可血顶儿却把羊角磨得像两把箭一样顶在头上。它就是用这两把“箭”把黑母狼的三只幼仔给活活地戳死了。所以在别的盘羊眼里,血顶儿就是个疯子,在黑母狼眼里,血顶儿更是杀子仇人。

  血顶儿疯狂的行为,换来母狼更加疯狂地报复。母狼把羊群的小羊咬死了一大半。于是血顶儿决定与母狼决一死战。可就在羊狼决战的关键时刻,羊群抛弃了血顶儿,结果黑母狼把血顶儿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可怜,命运对它太不公*了。它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妈妈,羊群最终也抛弃了它。但是,我认为羊群最终这样做是对的。因为黑母狼不停地杀小羊,羊群都快要灭绝了。血顶儿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疯羊血顶儿》这篇小说很多人都读过,它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一头公盘羊血顶儿因为刚出生时亲眼目睹母亲被一头母狼杀害,就在羊角发育时把角弄直,而立下决心寻找机会报仇的故事。虽然,它的复仇计划还是失败了;虽然,它最后葬身狼腹,但是,它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屠杀,这是多么伟大啊!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大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虽然血顶儿一直被盘羊们视为疯子,可它却对盘羊们的看法不理不睬,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大无畏的精神!

  我将永远铭记这个包含了大无畏精神的名字——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羊怎么对付黑母狼的故事。

  血顶儿的妈妈是一只名叫猴戏的母羊,血顶儿出生时有一只狼来到它们的盘羊群中,血顶儿的妈妈为了救它被狼吃了。

  当血顶儿长大后,它为了给妈妈报仇,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终于有一天狼来了,还带着自己的孩子,血顶儿用它的羊角把狼的孩子捅死了,狼于血顶儿最后一战是在悬崖上,最终血顶儿被狼吃了。

  血顶儿的勇敢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但是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如果血顶儿能够通过智取,不是硬碰硬,也许结果会不一样的。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暑假里,我阅读的第一本书便是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赖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

  你可能会问:“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量,敢跟狼较量,甚至杀害她的孩子?”那是因为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再害怕。

  血顶儿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同时,我也佩服血顶儿的母亲,她宁愿自己被狼咬死,也不愿丢下自己的孩子,自己逃命。这就是爱,这世间最伟大的便是爱。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就是爱的力量。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又一本动物小说,文中刻画的血顶儿是一头行为特殊的公盘羊,它对狼没有恐惧,反而时时刻刻都想着如何打败狼。它把头上的一对角弄得尖尖的,没有像其他盘羊那样让头上的`角自然盘起。

  大自然中,生态*衡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血顶儿因为自己的仇恨,使奥古斯盘羊群遭到了母狼的报复,濒临灭绝,后来,血顶儿被母狼咬死后,奥古斯盘羊群才重现生机,使我明白,不要去轻易的改变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真的去改变了大自然的法则,也许就会像奥古斯盘羊群那样濒临灭绝,只有及时的挽回,或不去改变,才能及时阻止一场生态灾难的发生,才能让大自然里的一切,充满勃勃生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2

  疯羊血顶儿是狼王梦里的另外一个故事,讲的是盘羊血顶儿的疯子行为,把自己的角卡在石头里变直,令他威武起来,使得他打败母狼,第二次,母狼生下了狼崽,却被血顶儿活活给打死了,给盘羊群创找了历史。因为它连连获胜,让其他小公羊也跟着他一起改变角的形状,在**期的时候打死了许多大公羊,血顶儿只能把他们除掉才能不然他们让公羊们死亡!事后母狼连连报复,每天咬死一只羊,让血顶儿无奈的与她奋斗,最后血顶儿想出了办法,与母狼战斗到最后的时候,却被伙伴抛弃了,因为他们觉得留下血顶儿是个罪,只能把血顶儿送给母狼。

  血顶儿的母亲是被那只母狼咬死的,血顶儿为了报仇,让整个盘羊群和他一起受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换位思考,不能让别人与你一起背黑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7

  最*,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一本佳作,它就是《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盘羊血顶儿,在羊群眼里,它所谓的磨直角行为,都可以被认为是一头疯羊,但有一天,血顶儿杀了三条狼崽,打败了一条母狼,这让它在羊群的地位大涨,甚至有些公羊还学着血顶儿在石头里磨直角,但是,公羊们在互相对战夺妻的时候,有许多公羊都死于直角之下,到最后,羊群里就剩下几条公羊,盘羊们都把凶狠的目光投向血顶儿。

  没想到,羊群的灾难还没有结束,以前被血顶儿打败的母狼回来了,它肆无忌怠的宰杀着盘羊,但母狼却不食用,过了几天,羊群濒临灭绝,就在此刻,血顶而决定与母狼来一次生死之斗,就这样,血顶儿就和母狼同归于尽。

  哎!血顶儿为什么那么疯呀!它只要不招惹母狼,不磨直角,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羊群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在大自然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羊本来就是狼的盘中餐,血顶儿又为什么反抗,但它最后为了羊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它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值得一看哦!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8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十分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本人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时练*身手,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尖利笔直的尖角。它开端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恨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动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固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突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别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中央,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本人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由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巨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本人的孩子尽本人最大的努力,哪怕是龙潭虎穴也会为了本人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分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本人能做的事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

  最*,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一本佳作,它就是《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盘羊血顶儿,在羊群眼里,它所谓的磨直角行为,都可以被认为是一头疯羊,但有一天,血顶儿杀了三条狼崽,打败了一条母狼,这让它在羊群的地位大涨,甚至有些公羊还学着血顶儿在石头里磨直角,但是,公羊们在互相对战夺妻的时候,有许多公羊都死于直角之下,到最后,羊群里就剩下几条公羊,盘羊们都把凶狠的目光投向血顶儿。没想到,羊群的灾难还没有结束,以前被血顶儿打败的母狼回来了,它肆无忌怠的宰杀着盘羊,但母狼却不食用,过了几天,羊群濒临灭绝,就在此刻,血顶而决定与母狼来一次生死之斗,就这样,血顶儿就和母狼同归于尽。

  哎!血顶儿为什么那么疯呀!它只要不招惹母狼,不磨直角,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羊群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在大自然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羊本来就是狼的盘中餐,血顶儿又为什么反抗,但它最后为了羊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它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值得一看哦!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4)

——《莎士比亚》读书笔记 (菁华3篇)

《莎士比亚》读书笔记1

威廉·莎士比亚(willam`shakespeare1564~,1616),堪称英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他一生的作品数量可观,但现今传世的仅有37部戏剧,154首14行长诗和2首长诗。

接着寒假这短暂的时光,我细细的浏览了莎士比亚的21部戏剧。通读下来领会到莎士比亚的戏剧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杯具,戏剧(似乎没有第三种了……)《仲夏夜之梦》是我记得十分清楚的一篇。

也许是被当中的“露水爱情”所吸引吧,“露水爱情”斌不是“闪婚”,“裸婚”“速食面爱情”之类的东西,这是一种花的名字,将这种花的汁液滴在正在熟睡人的眼皮上,那么当这人醒来时,看到的第一样生物就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他。

这篇戏剧一波三折,从人界关联到妖界,波及面之广难以想象。

莎翁的成就斌不单纯在于其作品的角色刻画生动,内容丰富,还在于其对现代英语的杰出贡献以及对整个文学界,世界文学是的非常大的影响。

尽管我读的是中文版,但总觉得字里行间流露出英文表达出的真挚。这种真挚是在其他任何书籍中领会不到的!,他的作品是许多后世作家的语言模本,于《圣经》,《希腊神话》等一同成为成为西方文学和艺术作品的源泉。子曾经曰过:不读莎士比亚,就不能了解西方文化。

《莎士比亚》读书笔记2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莎士比亚》读书笔记3

  自从讲了莎士比亚写的名著《威尼斯商人》,我的好奇心驱使着我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读完后我才知道原来自己认为的,并不是全对的。

  别林斯基曾说过一句话:“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我想《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里的安东尼奥、巴萨尼奥这一对好朋友就证明了这一句话。尤其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们的友谊更显得无私。我也喜欢鲍西娅,她高贵优雅,温柔多情,她的机智聪明让人佩服十分。她敢于机智果断地与夏洛克进行斗争,最后以她的聪明才智为朋友安东尼奥化险为夷。

  但读完整个戏剧,夏洛克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既可恨,又使人同情,他是犹太人,四大吝啬鬼之一,是犹太人,是放利贷的。他唯利是图,但他也是一个受歧视的犹太人,剧中他代表受压迫的犹太人说的一段话一直令我难忘:“难道犹太人没有眼睛、没有五官四肢、没有知觉、没有感情、没有血性?他不是吃着同样的食物,能受同样的武器伤害,同样需要医药治疗,冬天会觉得冷,夏天会觉得热,跟基督徒一样吗?”他为一个受苦受难的民族发出了不*的呼声。让人看到了犹太人内心的独白。只是像夏洛克这样的犹太人,他们都没有把真是的一面“摆”出来,展现在人们面前的,自然就是那些贪财、刻薄的犹太人了。

  可悲可叹的夏洛克,它即代表着社会中尖酸刻薄的人,又代表着当时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犹太人的可怜地位可是生活。若是象夏洛克活的那么,孤独偏激,毫无乐趣,那生活真是无法想象…,每个人对生活的看法不同,有人认为友谊是最重要的,有人去把朋友拿来利用;同样有人视钱如命,有人视为粪土,可是,没有钱又是万万不可的,所以这之间就有了人的差异。也铸就了《威尼斯商人》,这部不朽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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