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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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1

  《法学方法论》有两本,一本是杨仁寿所著,另一本是拉伦茨所著,杨仁寿先生这本《法学方法论》更适合我们扎实功底。先生在序言中所称:“吾生有涯,学亦无涯,治法必须讲究方法,非徒熟谙法条而已。撰述本书区区微旨,即在于此。”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功利实用地讲:学会学*、掌握法学的学*方法尤为重要,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或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法学方法论》概述

  杨仁寿先生所著,*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本《法学方法论》目前发行到第二版,共有六编三十一章。

  第一编为引论,共分四章:“诽韩案之启示”,“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科学与非科学”,“专通与博通”。在“诽韩案”中法官由于推论机械做出了糊涂判决,告诫我们运用目的限缩、比较等方法进行法学学*的重要性,以免闹出类似的笑话,也提出了法官在实务中需要具有法学方法素养的理论基础。由“诽韩案”中立法的缺失,著者认为立法时有必要区分“恶法”与“良法”,法律必须具有以下两种性质,其一是以纳粹德国为例的一般法律执行者可执行的“不太”恶的法律;其二是依莎翁《威尼斯商人》为例,指出法须具有目的性,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要做到在法学学*或审判实践中不愚昧,就需要坚持科学摒弃宗教教义和神学,坚持理论认识的考察方法和实践评价的考察方法相结合,在理论认识领域内将逻辑分析的方法与经验事实的验证方法加以区别、客观的真理与主观的确信加以区别。不仅如此,还要将法学与临接科学进行联系,在应用科学内部也要触类旁通。

  第二编为法学认识论分五章:“法学之任务”,“事物认识之客观性”,“法学认识之客观性”,“从逻辑分析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从经验事实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

  第三编为法学发展论分八章:“十九世纪初期法国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初期德国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前后英美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前后日本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自由法运动”,“概念法学与自由法论之差异”,“裁判之准立法机能”,“理论认识与实践之结合”。从标题我们可以看出,这几张分别介绍了十九世纪以来的世界典型国家的法学发展理论,运用了比较法的方法让我们对法学方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第四编法学实践论分九章:“法学之基本理论”介绍了:研究法学之方法、法律解释之指导理念和法律之阐释;“狭义的法律解释”项下介绍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法意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及合宪解释;“社会学的解释”,“价值补充”,“漏洞补充”项下有:法理概说、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创造性补充。“类推适用与其他法律之阐释方法”项下有:类推适用与类推解释、类推适用与扩张解释、类推适用与反对解释、类推适用与当然解释;第七章“利益衡量”,第八章“价值判断之客观性”及第九章“法律行为之解释方法”。其中“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所提出的观点,他们认为法律的实际作用比法律的抽象内容更为重要,“法官于用法之际,应自命为立法者之‘思想助手,不仅应尊重法条之文字,抑亦应兼顾立法者之意旨。对立法者疏未虑及之处,应运用其智慧,自动审查各种利益,加以衡量”。

  第五编法学构成论分五章:“成文法”、“*惯法”、“法理”、“判例”、“学说”。主要介绍了法学主要构成部分,在此就不对其概念进行一一概述。

  第六编附录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论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之适用”,第二部分为“动机之不法”,第三部分为“双方代理”,第四部分为“民事法律问题二则”包括“脱法行为”及“条件与期限”。

  二、浅评法学发展论

  法学发展论是《法学方法论》的第三编。笔者对这一部分比较感兴趣的原因是其他几编内容在法学学*过程中或多或少有所涉及,而第三编则从历史法学的角度,对世界各国十九世纪的法学内容进行了介绍,一方面告诉了我们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有助于我们了解十九世纪世界各国的法文化及法文化的发展方向。

  第三编第一章首先介绍了十九世纪欧陆法学界认为法律的与适用是一种纯粹理论认识的作用,直到十九世纪末叶、二十世纪初期自由法运动后,才将法学认识为一种实践性质的认识活动。而法国十九世纪造成概念法学风潮的原因,第一是受到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及贝卡利亚等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因此法官在判案时不能加入任何自由裁量的因素,必须是纯为逻辑的机械操作。即使在1790年依立法程序创设了破毁院,也未能扭转司*能机械、狭隘的局面。第二是受到自然法思想的影响。法国法学家认为法典是万能的,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通过严密的法律国际加以解决,同时法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法官不得以法无明文为理由,拒绝裁判”,即:法典具有唯一法源的性质。

  第三编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德国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德国在十九世纪初叶政治经济文化与法国发展大相径庭,唯有法学发展类似,但萨维尼否定了德国法学发展是模仿法国模式,德国法学的根源在于罗马法,尤其是德国学者对罗马法进行“换骨”,对罗马法加以解释、修正以使之符合德国法发展的需要。此外,萨维尼还认为德国法典编纂要以“学者法”为主。以萨维尼为首的历史法学派观点不尽相同: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发现的,并非制定的,随着人类进入到社会极端复杂的状态,法律技术人员的重要性要大于立法者,法官的任务发现法律并适用法律而非创造法律。而且法律因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惯而不一;而普赫塔偏于以逻辑的方法适用法律;温德更进一步将整个罗马法体系予以架构,法官的职责只须根据法律所建立的概念予以应用,解释法律要以立法者的意思为依归。

  第三编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前后英美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布莱克斯栋的“法宣言说”认为法官只是宣言法律、表明法律而已;当他的“英国法释义”传入美国后,美国法学者肯特形成了“美国法释义”;霍姆斯在长期的工作中总结经验,倡言“法律预测说”;庞德形成了社会法学;卡多佐提出了“司法程序之本质”;卢埃林和佛兰克的现实主义法学等等。通过这些学者的观点,著者总结出重要的是形成正确的法律适用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法律为大前提、事实为小前提,进而得出最后的结论。

  第四章为十九世纪前后日本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主要介绍了明治维新之法制改革,在明治维新时期*培育法律人才、编纂法典,关于旧民法和旧商法之施行,以及引发的断行派与延期派之争。此时,日本法学派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社会学的发达;

  第二,法解释学的研究;

  第三,日本战后对判例研究的重视;

  第四,比较法相对发达。

  在介绍前四章的基础上,著者在第四章为我们介绍了概念法学派后的自由法运动,诸如耶林的“目的法学”和“法学戏论”;埃尔利希的自由发现之说:“强调法律法律每每因立法者之疏忽、未预见或情况变更,而发生许多漏洞,此时法官即应自由地区探求活的法律,以资因应。”此外,还有康托罗维兹的:“为法学而战”等等。而此时法国的自由法运动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尤以撒雷认法之安定性与适应性同等重要,杰尼认为应从法律之外去探求“活的法律。”受自由法运动的冲击,自由法运动出现*,以黑克主张利益法学和庞德主张的社会法学为典型代表。

  第六章阐释了概念法学和自由法论的差异,主要由以下几点:

  1、自由法论认为国家的成文法并不是唯一的法源,如果有活的法律存在,才算是真正的法源;

  2、自由*学者认为法律并不是唯一的“圣经”,它的逻辑完足性应当受到质疑——法律必有漏洞存在;

  3、自由法论认为法律的解释不能纯为逻辑演绎操作,尚须做目的考量或利益衡量;

  4、概念法学禁止法官造法活动,认为法律本身完美无缺,与自由法论的法官在判案时具有造法性形成差异;

  5、两者在法学研究是否具有实践性也展开争论。

  因此,第七章和第八章认为,法官的裁判具有“准立法者”作用,经过各位学者的论证著者的出“法学并非纯属纯粹理论认识的学科,而系兼具实践评价的性格在内”,无论在实践还是在研究过程中都要坚持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相结合。

  三、本书体例结构及内容的价值及意义

  第一,从本文第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出本书篇章体例严谨,逻辑清晰,且每部分短小精悍。但是有个别错字分别为第133页第四行“方”改为“分”;第223页第四行“氏”前加“加藤”。

  第二,本书每一页的正文都不占全页整页纸,而是每页都留有空白以作小结或补充,也给读者留下做笔记的空间。这种排版方式是其他大部分书籍所没有的',例如第148页总结道:“法律解释的运用技术,虽与‘逻辑有关,但重要者,乃应视其‘立法目的为何。”

  第三,本文的写著作方式多样,除了文辞叙述外还有图表等多种论述方式来进行说理论证。例如在介绍上下位概念时就运用了“人”、“动物”、“生物”的上下位概念图表进行分析。在第四编一开头运用树图,将法社会学分为法应用科学和法理论科学,然后再项下细分等等。

  第四,本书的注解浩繁,尤其是第295页第15个注解甚至引用了著者在日本学*院大学冈孝教授的专题演讲记录全篇,可见学者严谨著学之风。

  四、据本书总结的法学学*方法

  笔者认为由本书总结出的法学学*方法重要的是比较法的学*方法、法解释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比较法考察有助于我们了解各国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法解释学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概念和问题的本质属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是一贯的法学学*思路,有助于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展开。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2

  《法学方法论》有两本,一本是杨仁寿所著,另一本是拉伦茨所著,杨仁寿先生这本《法学方法论》更适合我们扎实功底。先生在序言中所称:“吾生有涯,学亦无涯,治法必须讲究方法,非徒熟谙法条而已。撰述本书区区微旨,即在于此。”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功利实用地讲:学会学*、掌握法学的学*方法尤为重要,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或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法学方法论》概述

  杨仁寿先生所著,*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本《法学方法论》目前发行到第二版,共有六编三十一章。

  第一编为引论,共分四章:“诽韩案之启示”,“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科学与非科学”,“专通与博通”。在“诽韩案”中法官由于推论机械做出了糊涂判决,告诫我们运用目的限缩、比较等方法进行法学学*的重要性,以免闹出类似的笑话,也提出了法官在实务中需要具有法学方法素养的理论基础。由“诽韩案”中立法的缺失,著者认为立法时有必要区分“恶法”与“良法”,法律必须具有以下两种性质,其一是以纳粹德国为例的一般法律执行者可执行的“不太”恶的法律;其二是依莎翁《威尼斯商人》为例,指出法须具有目的性,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要做到在法学学*或审判实践中不愚昧,就需要坚持科学摒弃宗教教义和神学,坚持理论认识的考察方法和实践评价的考察方法相结合,在理论认识领域内将逻辑分析的方法与经验事实的验证方法加以区别、客观的真理与主观的确信加以区别。不仅如此,还要将法学与临接科学进行联系,在应用科学内部也要触类旁通。

  第二编为法学认识论分五章:“法学之任务”,“事物认识之客观性”,“法学认识之客观性”,“从逻辑分析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从经验事实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

  第三编为法学发展论分八章:“十九世纪初期法国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初期德国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前后英美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前后日本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自由法运动”,“概念法学与自由法论之差异”,“裁判之准立法机能”,“理论认识与实践之结合”。从标题我们可以看出,这几张分别介绍了十九世纪以来的世界典型国家的法学发展理论,运用了比较法的方法让我们对法学方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第四编法学实践论分九章:“法学之基本理论”介绍了:研究法学之方法、法律解释之指导理念和法律之阐释;“狭义的法律解释”项下介绍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法意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及合宪解释;“社会学的解释”,“价值补充”,“漏洞补充”项下有:法理概说、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创造性补充。“类推适用与其他法律之阐释方法”项下有:类推适用与类推解释、类推适用与扩张解释、类推适用与反对解释、类推适用与当然解释;第七章“利益衡量”,第八章“价值判断之客观性”及第九章“法律行为之解释方法”。其中“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所提出的观点,他们认为法律的实际作用比法律的抽象内容更为重要,“法官于用法之际,应自命为立法者之‘思想助手,不仅应尊重法条之文字,抑亦应兼顾立法者之意旨。对立法者疏未虑及之处,应运用其智慧,自动审查各种利益,加以衡量”。

  第五编法学构成论分五章:“成文法”、“*惯法”、“法理”、“判例”、“学说”。主要介绍了法学主要构成部分,在此就不对其概念进行一一概述。

  第六编附录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论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之适用”,第二部分为“动机之不法”,第三部分为“双方代理”,第四部分为“民事法律问题二则”包括“脱法行为”及“条件与期限”。

  二、浅评法学发展论

  法学发展论是《法学方法论》的第三编。笔者对这一部分比较感兴趣的原因是其他几编内容在法学学*过程中或多或少有所涉及,而第三编则从历史法学的角度,对世界各国十九世纪的法学内容进行了介绍,一方面告诉了我们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有助于我们了解十九世纪世界各国的法文化及法文化的发展方向。

  第三编第一章首先介绍了十九世纪欧陆法学界认为法律的与适用是一种纯粹理论认识的作用,直到十九世纪末叶、二十世纪初期自由法运动后,才将法学认识为一种实践性质的认识活动。而法国十九世纪造成概念法学风潮的原因,第一是受到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及贝卡利亚等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因此法官在判案时不能加入任何自由裁量的因素,必须是纯为逻辑的机械操作。即使在1790年依立法程序创设了破毁院,也未能扭转司*能机械、狭隘的局面。第二是受到自然法思想的影响。法国法学家认为法典是万能的,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通过严密的法律国际加以解决,同时法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法官不得以法无明文为理由,拒绝裁判”,即:法典具有唯一法源的性质。

  第三编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德国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德国在十九世纪初叶政治经济文化与法国发展大相径庭,唯有法学发展类似,但萨维尼否定了德国法学发展是模仿法国模式,德国法学的根源在于罗马法,尤其是德国学者对罗马法进行“换骨”,对罗马法加以解释、修正以使之符合德国法发展的需要。此外,萨维尼还认为德国法典编纂要以“学者法”为主。以萨维尼为首的历史法学派观点不尽相同: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发现的,并非制定的,随着人类进入到社会极端复杂的状态,法律技术人员的重要性要大于立法者,法官的任务发现法律并适用法律而非创造法律。而且法律因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惯而不一;而普赫塔偏于以逻辑的方法适用法律;温德更进一步将整个罗马法体系予以架构,法官的职责只须根据法律所建立的概念予以应用,解释法律要以立法者的意思为依归。

  第三编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前后英美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布莱克斯栋的“法宣言说”认为法官只是宣言法律、表明法律而已;当他的“英国法释义”传入美国后,美国法学者肯特形成了“美国法释义”;霍姆斯在长期的工作中总结经验,倡言“法律预测说”;庞德形成了社会法学;卡多佐提出了“司法程序之本质”;卢埃林和佛兰克的现实主义法学等等。通过这些学者的观点,著者总结出重要的是形成正确的法律适用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法律为大前提、事实为小前提,进而得出最后的结论。

  第四章为十九世纪前后日本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主要介绍了明治维新之法制改革,在明治维新时期*培育法律人才、编纂法典,关于旧民法和旧商法之施行,以及引发的断行派与延期派之争。此时,日本法学派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社会学的发达;

  第二,法解释学的研究;

  第三,日本战后对判例研究的重视;

  第四,比较法相对发达。

  在介绍前四章的基础上,著者在第四章为我们介绍了概念法学派后的自由法运动,诸如耶林的“目的法学”和“法学戏论”;埃尔利希的自由发现之说:“强调法律法律每每因立法者之疏忽、未预见或情况变更,而发生许多漏洞,此时法官即应自由地区探求活的法律,以资因应。”此外,还有康托罗维兹的:“为法学而战”等等。而此时法国的自由法运动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尤以撒雷认法之安定性与适应性同等重要,杰尼认为应从法律之外去探求“活的法律。”受自由法运动的冲击,自由法运动出现*,以黑克主张利益法学和庞德主张的社会法学为典型代表。

  第六章阐释了概念法学和自由法论的差异,主要由以下几点:

  1、自由法论认为国家的成文法并不是唯一的法源,如果有活的法律存在,才算是真正的法源;

  2、自由*学者认为法律并不是唯一的“圣经”,它的逻辑完足性应当受到质疑——法律必有漏洞存在;

  3、自由法论认为法律的解释不能纯为逻辑演绎操作,尚须做目的考量或利益衡量;

  4、概念法学禁止法官造法活动,认为法律本身完美无缺,与自由法论的法官在判案时具有造法性形成差异;

  5、两者在法学研究是否具有实践性也展开争论。

  因此,第七章和第八章认为,法官的裁判具有“准立法者”作用,经过各位学者的论证著者的出“法学并非纯属纯粹理论认识的学科,而系兼具实践评价的性格在内”,无论在实践还是在研究过程中都要坚持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相结合。

  三、本书体例结构及内容的价值及意义

  第一,从本文第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出本书篇章体例严谨,逻辑清晰,且每部分短小精悍。但是有个别错字分别为第133页第四行“方”改为“分”;第223页第四行“氏”前加“加藤”。

  第二,本书每一页的正文都不占全页整页纸,而是每页都留有空白以作小结或补充,也给读者留下做笔记的空间。这种排版方式是其他大部分书籍所没有的,例如第148页总结道:“法律解释的运用技术,虽与‘逻辑有关,但重要者,乃应视其‘立法目的为何。”

  第三,本文的写著作方式多样,除了文辞叙述外还有图表等多种论述方式来进行说理论证。例如在介绍上下位概念时就运用了“人”、“动物”、“生物”的上下位概念图表进行分析。在第四编一开头运用树图,将法社会学分为法应用科学和法理论科学,然后再项下细分等等。

  第四,本书的注解浩繁,尤其是第295页第15个注解甚至引用了著者在日本学*院大学冈孝教授的专题演讲记录全篇,可见学者严谨著学之风。

  四、据本书总结的法学学*方法

  笔者认为由本书总结出的法学学*方法重要的是比较法的学*方法、法解释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比较法考察有助于我们了解各国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法解释学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概念和问题的本质属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是一贯的法学学*思路,有助于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展开。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3

  初读本书,就觉此书过于理性,过于晦涩的表达方式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想浅尝辄止的感觉。因此读此书并非是一件浏览识记,消极接受的轻松之事,而要“正襟危坐”,心*气和地用心阅读,才能厘清大师晦涩难懂的意思。

  本次阅读因只浅涉第三章“法条的理论”的一、二、三节,故虽本人理解能力有限,仍能读完这部分内容。在第三章的一开始,作者就提出了对“法律命令说”的批评。对于法律命令说中机械地将法条规定为“不是课予特定人作为义务,就是课予其不作为义务”的说法,作者提出了关于权利转让等几个例子,有力地回击了这样一种显然不足以完全涵盖所有法条的说法。

  将法条视为一种命令,使它天生就具有向他人要求特定行为的性质,但是这样的说法显然无法将那些与自身行为而非他人行为有关的法条涵盖其中。命令的目标在于服从,而在拉伦茨的法条规定说中,规定的目标是在于“视被规定者为规准而适用之”这是拉伦茨在对命令说提出异议时,对自己学说的解释。

  然而,读到这里,我想暂时撇开作者的观点,来妄谈一下自己的浅见。如果从一种阶级观念较浓的角度来理解法律法条,那么将法律视为一种命令似乎并无不妥之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只是统治阶级更好发挥统治作用的工具,此时的法律并无半点保护公民权利的意思。但在意识形态渐淡化,阶级观念渐减弱的当今,将法律视为命令确是与时代步伐格格不入。现代强调的自由、民主等核心观念都将被这种被视为命令的法律戴上了沉重的镣铐。因此,我认为像法律命令这样的学说也只能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存在,尽管它对法学发展有贡献,但终将被历史大潮所抛弃。

  在回归到“法条的理论”中来,在第二节说到了不完全法条的分类时,我着重关注了“作为指示参照的法定拟制”这一款。在刑法领域上,“法定拟制”与“注意规定”常易混淆与交织。文中所讲到的“法定拟制”乃是将明知不同者等同视之,而“注意规定”则是在刑法已作相关规定或以相关的已为刑法理论所认可的刑法基本原理支撑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混淆与忽略的规定。从定义上看二者存在着不小的差别,法定拟制是将本来不同的事物视同于另一事物,而注意规定则是一种重复规定,是为了引起司法人员在判决过程中高度注意二设立的条款。

  了解法条理论的基本知识确实有助于我们对法条法律、法规整、法秩序的结构的总体把握。同时,这些理论作为上世纪先贤的成果对我们仍有巨大的借鉴作用,因此我们更应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紧抓住时代的脉络,发展属于我们时代的法学新思想、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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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1)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菁华3篇)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1

  《法学方法论》有两本,一本是杨仁寿所著,另一本是拉伦茨所著,杨仁寿先生这本《法学方法论》更适合我们扎实功底。先生在序言中所称:“吾生有涯,学亦无涯,治法必须讲究方法,非徒熟谙法条而已。撰述本书区区微旨,即在于此。”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功利实用地讲:学会学*、掌握法学的学*方法尤为重要,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或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法学方法论》概述

  杨仁寿先生所著,*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本《法学方法论》目前发行到第二版,共有六编三十一章。

  第一编为引论,共分四章:“诽韩案之启示”,“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科学与非科学”,“专通与博通”。在“诽韩案”中法官由于推论机械做出了糊涂判决,告诫我们运用目的限缩、比较等方法进行法学学*的重要性,以免闹出类似的笑话,也提出了法官在实务中需要具有法学方法素养的理论基础。由“诽韩案”中立法的缺失,著者认为立法时有必要区分“恶法”与“良法”,法律必须具有以下两种性质,其一是以纳粹德国为例的一般法律执行者可执行的“不太”恶的法律;其二是依莎翁《威尼斯商人》为例,指出法须具有目的性,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要做到在法学学*或审判实践中不愚昧,就需要坚持科学摒弃宗教教义和神学,坚持理论认识的考察方法和实践评价的考察方法相结合,在理论认识领域内将逻辑分析的方法与经验事实的验证方法加以区别、客观的真理与主观的确信加以区别。不仅如此,还要将法学与临接科学进行联系,在应用科学内部也要触类旁通。

  第二编为法学认识论分五章:“法学之任务”,“事物认识之客观性”,“法学认识之客观性”,“从逻辑分析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从经验事实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

  第三编为法学发展论分八章:“十九世纪初期法国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初期德国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前后英美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前后日本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自由法运动”,“概念法学与自由法论之差异”,“裁判之准立法机能”,“理论认识与实践之结合”。从标题我们可以看出,这几张分别介绍了十九世纪以来的世界典型国家的法学发展理论,运用了比较法的方法让我们对法学方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第四编法学实践论分九章:“法学之基本理论”介绍了:研究法学之方法、法律解释之指导理念和法律之阐释;“狭义的法律解释”项下介绍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法意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及合宪解释;“社会学的解释”,“价值补充”,“漏洞补充”项下有:法理概说、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创造性补充。“类推适用与其他法律之阐释方法”项下有:类推适用与类推解释、类推适用与扩张解释、类推适用与反对解释、类推适用与当然解释;第七章“利益衡量”,第八章“价值判断之客观性”及第九章“法律行为之解释方法”。其中“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所提出的观点,他们认为法律的实际作用比法律的抽象内容更为重要,“法官于用法之际,应自命为立法者之‘思想助手,不仅应尊重法条之文字,抑亦应兼顾立法者之意旨。对立法者疏未虑及之处,应运用其智慧,自动审查各种利益,加以衡量”。

  第五编法学构成论分五章:“成文法”、“*惯法”、“法理”、“判例”、“学说”。主要介绍了法学主要构成部分,在此就不对其概念进行一一概述。

  第六编附录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论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之适用”,第二部分为“动机之不法”,第三部分为“双方代理”,第四部分为“民事法律问题二则”包括“脱法行为”及“条件与期限”。

  二、浅评法学发展论

  法学发展论是《法学方法论》的第三编。笔者对这一部分比较感兴趣的原因是其他几编内容在法学学*过程中或多或少有所涉及,而第三编则从历史法学的角度,对世界各国十九世纪的法学内容进行了介绍,一方面告诉了我们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有助于我们了解十九世纪世界各国的法文化及法文化的发展方向。

  第三编第一章首先介绍了十九世纪欧陆法学界认为法律的与适用是一种纯粹理论认识的作用,直到十九世纪末叶、二十世纪初期自由法运动后,才将法学认识为一种实践性质的认识活动。而法国十九世纪造成概念法学风潮的原因,第一是受到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及贝卡利亚等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因此法官在判案时不能加入任何自由裁量的因素,必须是纯为逻辑的机械操作。即使在1790年依立法程序创设了破毁院,也未能扭转司*能机械、狭隘的局面。第二是受到自然法思想的影响。法国法学家认为法典是万能的,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通过严密的法律国际加以解决,同时法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法官不得以法无明文为理由,拒绝裁判”,即:法典具有唯一法源的性质。

  第三编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德国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德国在十九世纪初叶政治经济文化与法国发展大相径庭,唯有法学发展类似,但萨维尼否定了德国法学发展是模仿法国模式,德国法学的根源在于罗马法,尤其是德国学者对罗马法进行“换骨”,对罗马法加以解释、修正以使之符合德国法发展的需要。此外,萨维尼还认为德国法典编纂要以“学者法”为主。以萨维尼为首的历史法学派观点不尽相同: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发现的,并非制定的,随着人类进入到社会极端复杂的状态,法律技术人员的重要性要大于立法者,法官的任务发现法律并适用法律而非创造法律。而且法律因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惯而不一;而普赫塔偏于以逻辑的方法适用法律;温德更进一步将整个罗马法体系予以架构,法官的职责只须根据法律所建立的概念予以应用,解释法律要以立法者的意思为依归。

  第三编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前后英美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布莱克斯栋的“法宣言说”认为法官只是宣言法律、表明法律而已;当他的“英国法释义”传入美国后,美国法学者肯特形成了“美国法释义”;霍姆斯在长期的工作中总结经验,倡言“法律预测说”;庞德形成了社会法学;卡多佐提出了“司法程序之本质”;卢埃林和佛兰克的现实主义法学等等。通过这些学者的观点,著者总结出重要的是形成正确的法律适用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法律为大前提、事实为小前提,进而得出最后的结论。

  第四章为十九世纪前后日本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主要介绍了明治维新之法制改革,在明治维新时期*培育法律人才、编纂法典,关于旧民法和旧商法之施行,以及引发的断行派与延期派之争。此时,日本法学派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社会学的发达;

  第二,法解释学的研究;

  第三,日本战后对判例研究的重视;

  第四,比较法相对发达。

  在介绍前四章的基础上,著者在第四章为我们介绍了概念法学派后的自由法运动,诸如耶林的“目的法学”和“法学戏论”;埃尔利希的自由发现之说:“强调法律法律每每因立法者之疏忽、未预见或情况变更,而发生许多漏洞,此时法官即应自由地区探求活的法律,以资因应。”此外,还有康托罗维兹的:“为法学而战”等等。而此时法国的自由法运动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尤以撒雷认法之安定性与适应性同等重要,杰尼认为应从法律之外去探求“活的法律。”受自由法运动的冲击,自由法运动出现*,以黑克主张利益法学和庞德主张的社会法学为典型代表。

  第六章阐释了概念法学和自由法论的差异,主要由以下几点:

  1、自由法论认为国家的成文法并不是唯一的法源,如果有活的法律存在,才算是真正的法源;

  2、自由*学者认为法律并不是唯一的“圣经”,它的逻辑完足性应当受到质疑——法律必有漏洞存在;

  3、自由法论认为法律的解释不能纯为逻辑演绎操作,尚须做目的考量或利益衡量;

  4、概念法学禁止法官造法活动,认为法律本身完美无缺,与自由法论的法官在判案时具有造法性形成差异;

  5、两者在法学研究是否具有实践性也展开争论。

  因此,第七章和第八章认为,法官的裁判具有“准立法者”作用,经过各位学者的论证著者的出“法学并非纯属纯粹理论认识的学科,而系兼具实践评价的性格在内”,无论在实践还是在研究过程中都要坚持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相结合。

  三、本书体例结构及内容的价值及意义

  第一,从本文第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出本书篇章体例严谨,逻辑清晰,且每部分短小精悍。但是有个别错字分别为第133页第四行“方”改为“分”;第223页第四行“氏”前加“加藤”。

  第二,本书每一页的正文都不占全页整页纸,而是每页都留有空白以作小结或补充,也给读者留下做笔记的空间。这种排版方式是其他大部分书籍所没有的,例如第148页总结道:“法律解释的运用技术,虽与‘逻辑有关,但重要者,乃应视其‘立法目的为何。”

  第三,本文的写著作方式多样,除了文辞叙述外还有图表等多种论述方式来进行说理论证。例如在介绍上下位概念时就运用了“人”、“动物”、“生物”的上下位概念图表进行分析。在第四编一开头运用树图,将法社会学分为法应用科学和法理论科学,然后再项下细分等等。

  第四,本书的注解浩繁,尤其是第295页第15个注解甚至引用了著者在日本学*院大学冈孝教授的专题演讲记录全篇,可见学者严谨著学之风。

  四、据本书总结的法学学*方法

  笔者认为由本书总结出的法学学*方法重要的是比较法的学*方法、法解释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比较法考察有助于我们了解各国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法解释学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概念和问题的本质属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是一贯的法学学*思路,有助于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展开。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2

  初读本书,就觉此书过于理性,过于晦涩的表达方式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想浅尝辄止的感觉。因此读此书并非是一件浏览识记,消极接受的轻松之事,而要“正襟危坐”,心*气和地用心阅读,才能厘清大师晦涩难懂的意思。

  本次阅读因只浅涉第三章“法条的理论”的一、二、三节,故虽本人理解能力有限,仍能读完这部分内容。在第三章的一开始,作者就提出了对“法律命令说”的批评。对于法律命令说中机械地将法条规定为“不是课予特定人作为义务,就是课予其不作为义务”的说法,作者提出了关于权利转让等几个例子,有力地回击了这样一种显然不足以完全涵盖所有法条的说法。将法条视为一种命令,使它天生就具有向他人要求特定行为的性质,但是这样的说法显然无法将那些与自身行为而非他人行为有关的法条涵盖其中。命令的目标在于服从,而在拉伦茨的法条规定说中,规定的目标是在于“视被规定者为规准而适用之”这是拉伦茨在对命令说提出异议时,对自己学说的解释。

  然而,读到这里,我想暂时撇开作者的观点,来妄谈一下自己的浅见。如果从一种阶级观念较浓的角度来理解法律法条,那么将法律视为一种命令似乎并无不妥之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只是统治阶级更好发挥统治作用的工具,此时的法律并无半点保护公民权利的意思。但在意识形态渐淡化,阶级观念渐减弱的当今,将法律视为命令确是与时代步伐格格不入。现代强调的自由、民主等核心观念都将被这种被视为命令的法律戴上了沉重的镣铐。因此,我认为像法律命令这样的学说也只能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存在,尽管它对法学发展有贡献,但终将被历史大潮所抛弃。

  在回归到“法条的理论”中来,在第二节说到了不完全法条的分类时,我着重关注了“作为指示参照的法定拟制”这一款。在刑法领域上,“法定拟制”与“注意规定”常易混淆与交织。文中所讲到的“法定拟制”乃是将明知不同者等同视之,而“注意规定”则是在刑法已作相关规定或以相关的已为刑法理论所认可的刑法基本原理支撑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混淆与忽略的规定。从定义上看二者存在着不小的差别,法定拟制是将本来不同的事物视同于另一事物,而注意规定则是一种重复规定,是为了引起司法人员在判决过程中高度注意二设立的条款。

  了解法条理论的基本知识确实有助于我们对法条法律、法规整、法秩序的结构的总体把握。同时,这些理论作为上世纪先贤的成果对我们仍有巨大的借鉴作用,因此我们更应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紧抓住时代的脉络,发展属于我们时代的法学新思想、新理论。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3

  *日读了卡尔·拉伦兹先生的《法学方法论》一书,收益匪浅。书中的法学理论思想非常的经典,值得我学*。提出新的学说,似乎难以回避的问题,就是与这个学说的发展历史辩论。比如说有没有物权行为?你不是说他是纯粹思维的产物吗?我说从罗马法就有!要么咱们就拿出罗马法的资料辩论一下。把握理论提出的、发展的脉络,才有利于对它批判或重构,才能找到辩论所指向的点。

  当然,有的观点指出:萨维尼通过历史研究的方法,从古罗马法中推导出物权行为理论,在方法论上是错误的。然而,理论的历史发展,毕竟是我们研究的抓手。有的学友指出“物权行为不包括物权合意”,他就要对传统物权行为理论发展历史上的观点进行批驳,或者在前人的观点中解释出他的观点。但是,绕开前人的观点,直接谈自己的观点,这在方法论上似乎难以成功。因为最起码的问题:你用不用它的概念、你用不用它的体系?倘若用它的概念、体系,又不在它理论发展历史的背景下讨论,别人就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在读完这本法学方法论的书之后,能切实体会到哲学思潮于法学的作用。方法的运用往往与这个时代的哲学思潮相联系,不了解哲学思潮,就难以对认识部门法有深刻的认识。各种哲学思潮对法学的影响非常有意思,越把理论放在历史发展中看就会越能感受到理论的灵活性。对于法理学发展的一点想法:法理学有自己的研究范畴,然真正与部门法紧密结合,需要部门法的知识。方法是从思维中总结出的,对于部门法具体问题的思考与操作,是方法的来源。以这种方法回头去指导部门法,讲起来也显得恰如其分。部门法的学者,也很有必要将自己的素养上升到法理学层次。我觉得在*“部门法哲学”还是很有前途的。

  一、研究者与文章写作随想——部门法学方向

  (一) 关于研究者,我觉得要努力做到:

  1、“融会贯通”:法学与其他学科、法理学与各部门法学

  2、“能大能细”:对问题的认识具有理论深度、对具体问题的推导尽量细致

  (二) 关于文章写作

  该问题如书法有各种体,没有绝对的标准,此为一己粗浅之见

  1、语言*实、简洁。

  2、体系性、形象性:让人能看懂,可举例子、列图表使论证形象。

  3、反思性、创造性:没有反思,可能对问题缺少思考;要注重新的视角与方法。

  4、艺术性:语言、结构具有美感,让人读起来舒服。

  5、论证性:以论证让人信服,而非通过力量强迫人接受。

  6、 诚信性:不抄袭别人观点,自己尚未思考成熟的东西勿轻下断言。

  二、问题与体系随想

  主张某一观点,可能受到一个体系的影响。如争论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或者继受取得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但假如我对一些问题采取重构思路,如:“无权处分合同在符合善意取得时有效”或“善意取得是法律行为”,这种争论可能在这样的思路下是有意义的,故我们要把问题放在体系中,找体系中和这个问题牵连的其他问题来帮助理解,而我们的讨论有时会就观点论观念,涉及体系不多,这也未必不好,因为问题和体系是互相牵动的,问题的讨论也会促进体系的发展

  由于问题与体系的这种关系,还要求我们在研究中注意追前提,认真研究体系中最基础的问题,踏实的研究应该是把前提一步一步追过来的,而一些具体问题不完善:如法律制度的设计存在逻辑与功能上的缺陷,很可能是对前提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思考与讨论。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2)

——国富论读书笔记 (菁华9篇)

国富论读书笔记1

  《国富论》全名《国民财富的原因和性质的研究》,由亚当·斯密于1767年开始著作,历时6年,终于完成《国富论》第一稿。之后3年,又进行重新修订,于1776年正式出版该著作。十年磨一剑,《国富论》在经济思想史上构建了第一个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经济学体系,被誉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在经济危机波及全球的当下,反思经济危机爆发的来龙去脉,很多人开始从传统经济学著作中找寻蛛丝马迹。可见《国富论》等经典著作对现代经济建设的指导意义非同一般,对引导人们走出经济危机大有裨益,这也正是经典的永恒魅力。

  《国富论》一书分别由:论劳动分工及分配,论财富的性质、积累和使用,论各国财富增长的方式,论重商主义与重农主义,论国家的财政这五大部分组成。

  在“第一章:论劳动分工及分配”中,亚当·斯密从劳动生产力不断提高着手,经过深入研究后他认为劳动分工能使生产力得以成倍提高,而且首次提出了“劳动分工”这一重要概念。同时,劳动分工也促使劳动生产专业化,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被打破,劳动产品的交换迫在眉睫,而交换所需的媒介——货币也是呼之欲出。产品的最终归宿为:劳动资本、资本利润和土地地租三项。在“第二章:论财富的性质、积累和使用”中,亚当·斯密开创性地把资产细分为用于消费的资产(维持日常生活的产品)、固定资本(机器和设备)和流动资本(食料、材料、成品和货币),这样深刻透彻的见解史无前例。另外,亚当·斯密还划分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剖析了人们的借贷行为,分析了资本运用方法的不同对生产性劳动产生推动作用的差异。

  在“第三章:论各国财富增长方式”中,亚当·斯密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给欧洲各国带来的社会结构上的巨大变革出发,研究其财富增长方式的变化。主要有以下三个观点:第一,生活的基本需要刺激农业的产生和发展,农村的兴起推动城市的进步,最终加速国家财富的增长;第二,地主兼并农民的土地,致使大片土地不利于改良,更不利于生产方式的改革,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地主不愿意改革,以致失去自己的权利、地位和财富);第三,都工商业的增加与富裕,对农村的改良与发展有三大贡献——首先,为农村的土地生产物提供一个巨大而便利的市场,从而鼓励了农村土地的开发与进一步改进。其次,城市资本转入农村,为土地的改良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最后,还有一点往往不为世人所注意,却是最重要的:农村居民一向与邻人争斗,对雇主依附。工商业的发达,逐渐使他们获得秩序、组织、个人的安全和自由。

  在“第四章:论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中,亚当·斯密总结了不同时代产生的两种不同的关于富国裕民的政治经济体系:其一,为重商主义,是18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种经济政治体制。重商主义者认为一国的国力基于通过贸易的顺差——即出口额大于进口额——所获得的财富,相应的重商主义政策下两大主富国裕民的途径就是限制进口(关税壁垒)和鼓励出口(出口退税)。而亚当·斯密却在本书中抨击了重商主义,他更提倡自由贸易和开明的经济政策。其二,为重农主义,重农主义由十八世纪50~70年代的法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学派(重农主义学派)提出。重农主义者以自然秩序为最高信条,视农业为财富的唯一来源和社会一切收入的基础,认为保障财产权利和个人经济自由是社会繁荣的必要因素。同样,重农主义也有其明显的局限性,也不为亚当·斯密所倡导。

  财政问题可谓是国之重中之重,也是一个很繁琐的难题。为此,亚当·斯密在“第五章:论国家的财政”中对于财政难题提出了自己的构想。首先,他确定了自由主义的政治经济原则,把*的职能界定为:抵御外敌入侵、维持社会秩序和*分公共工程以及教育国民;同时,提出了著名的四项征税原则:公*原则、确定原则、便利原则、经济原则。

  《国富论》共五篇内容,其中第一、二篇为基本经济理论(增加国民财富的两条途径),第三篇为经济史(佐证两条途径),第四篇为经济思想史(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第五篇为财政专题(一个保障——经济自由主义),总的概括为:两条途径和一个保障。《国富论》主旨是富国裕民,而增加财富主要有“两条途径和一个保障”:一是靠分工和交换来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靠资本积累和资本合理运用来提高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的比例;在实现这两条途径的过程中,坚持经济自由主义是最根本的制度保障。

  实现这两条途径的过程中,坚持经济自由主义是最根本的制度保障。

国富论读书笔记2

  《国富论》是亚当。斯密的作品,其中他跟我们一一分析了经济与国家的种种关系,读后笔者觉得受益匪浅。

  亚当?斯密在230年前就熟悉牛顿的思想,他还撰文赞扬过牛顿,后来他用牛顿的物理学原理作为经济体系,造出了一本掷地有声的《国富论》,后来西方就出现大量的所谓经济学名著。因此,世界就像开设了一个经济文化大赌场,所谓的经济学家就像赌场中一个个旁观他人输赢的马仔,围绕着博弈实体经济学理论凭个人感觉进行猜测,凭个人主观意愿盲目欣赏。但《国富论》里没有引入输赢与均衡的标准,没说怎样取胜,没有给出一个整体如何对大小的区分,没有开端,没有终结,也就是没有边界,都是一些宏观抽象的概念。无论混沌和有序怎样互相转换,《国富论》中并没有给出任何博弈行为取胜的依据。全世界经过230多年的研究,没有发现什么有效可示范的依据。230年以来,无数人渴望从书中挖掘有用的东西,最终发现了一句话“看不见的手”,它在《国富论》中只出现过一次,众所周知,一篇巨著里一个词出现一次,最多只能称其为一个文化信息,一个词偶然地出现,这不是经济学思想,更不是理论,亚当?斯密也就没有定性解释过它的本质特性。人们对它似懂非懂,几乎所有人的解释都是自圆其说,一传十,十传百,无限的放大,“看不见的手”就成了神话。今日我们用《博弈圣经》实体与性质的观点解释“看不见的手”,它就是博弈实体法则的.威力。博弈实体法则的瘾魂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其内在逻辑是道德与博弈的法则,市场经济就是根据一套“博弈法则”使资源配置通过道德协同与博弈协同得到调整,亚当?斯密的“自发秩序”和“看不见的手”都是在观察博弈实体时得到的感觉。他宣称市场经济要自由放任,一切追求最大化,他是为了维系两个假设,一是效率,二是穷人的生活。亚当?斯密的“比较优势”只有对那些追逐自我利益的人们才格外地积极,这会带来你死我活的竞争和掠夺。西方的经济学大师,今日的大政治家、博弈专家都明白,二人同性质的博弈对局不是博弈实体就不存在“看不见的手”,对个体疯狂的掠夺就无法干预。可以想象在230年前亚当?斯密已经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了博弈实体的威力,可惜他还没有认识到博弈实体的本质特性,他感觉到,“人类行为的结果是非存心出现的”,好像参与者带来的利益不是上帝,也不是*,都是吉祥慈善是“看不见的手”给予的,这是一个赌徒,对赌博结果的无奈,对博弈实体的无知才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我们从逻辑的哲学出发,研究科学发展观的博弈实体战略,发现它的文化结构复杂而宏大,人们难以理解,语言也很难表达,它比《国富论》描写的“看不见的手”复杂得多。“看不见的手”只有简单的几个逻辑步骤就可以告成,特别对哲学素养准备不足的经济学家他首先感觉到“看不见的手”语言流畅,琅琅上口,还有一个“手”以稳固的形象在场景中的表现,它还抽象而高度概括了市场运行机制恰是“看不见的手”,人们就深信不疑,学者也相信它,传播它,把它神话了。

  马克思、*也讽刺过“看不见的手”,“这种关系就像古代的命运之神一样逍遥于环球之上”。

  “看不见的手”没有表述*特殊宏观调控对市场干预产生的社会效应,没有谈到政治人物和*行为追逐国家利益的外交动机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没有表述官员的行为是代表国家实体战略的手,这是亚当?斯密理论的缺失。

  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不会演绎出正理均赢论,这是一个政治、经济、外交的通用名词,不谈正理均赢论,人们就会缺失道德,缺失人性,缺失对博弈实体社会的凝聚力。经济学的理论忽略博弈实体政治的社会特性也只能称为个体经济学和穷人经济学。如果不谈正理均赢论,一切追求最大化,它会逐步地使经济资本不断的扩张、掠夺、侵略,一定会跨越良知和人性,它没有具体阐明博弈实体法则的重要性,这不是一个完整的经济学理论。

  忽略博弈实体政治,单一的追求主体效率最大化,有权有钱的人不知道自己与实体的关系,就会藐视博弈实体法则,使人的利益透支,权益透支,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最后的疯狂形成巨贪罪恶,一切追求经济最大化的经济衍生物,像道德与诚信将会消失,一切浪费、污染、错误都包藏起来,表现虚拟的实体假象,最后造成经济危机,物价膨胀和市场经济大萧条。我们看《博弈圣经》二人对局的取胜原理,再看科学发展观的定义可知,以人为本的行为才是经济学的核心议题。《博弈圣经》在开篇中有一句话:“博弈并不关注目的的本身,而关注达到目的的行为,达到目的的行为才是经济研究的内容。”

国富论读书笔记3

  我对经济学的认识向来笼统而宽泛,我们说《国富论》是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不如说他是西方政治经济学的圣经来的准确。通读《国富论》,斯密大致想告诉读者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致历史及其中的规律,并且告诉我们要如何才能使得一个国家健康得走向富强。个人觉得,在《国富论》中是有一些符合当时英国社会的问题,然而正如编者所说,这毕竟是3个多世纪前的作品了,毕竟会有一些对于现今世界来说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书中出现,然而读完《国富论》后,我还是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首先,社会分工导致了社会经济的繁荣,因为工人们能够更加熟练而专心地做某一件事情。然而斯密认为,人们在分工前,在各行业表现出来的天赋差异是很小的,相反,practice、makes、perfect,人们在社会分工才能上的不同是分工的结果。因而我认为,从伦理学上说,不同职业之间的歧视是不合理的,术业有专攻,要是在原始社会,不同职业之间的差别也只是物物交换时交换的物品不同罢了。另一方面,我本以为人们的天赋可能是存在很大差别的,比如有的人说我不喜欢学数学,不喜欢这个那个的,我分析个人经历及对周围人们行为的思考后认为,这些只不过是借口罢了。人们是不存在譬如“我学不好数学”的说法的。只不过是你在从事某项工作初期,是否有所成,是否得到褒奖,是否树立了足够的自信。当你得到认可后,一般情况下你会喜欢所从事的工作,从而更加多地练*,练*越多,越是精于之,渐渐地,便成为了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或是能手。反之则越发认为它枯燥无味,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渐渐便远离这一行了。卡耐基认为,人们在娱乐活动中和工作中都能得到乐趣,然而那些只能在娱乐中找到乐趣而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的人是可悲的,因为他将在生计中挣扎而并不快乐。所以,whatever、you、do,do、it、well。

  斯密认为,社会要发展,市场就要广阔,市场要广阔,交通物流就一定要便利,这样才能有足够的洞来填满人们不断提高的生产效率(或者说分工程度与交换价值)。

  第二,此书给了我关于货币的一个新的认识,虽然还不全面,然而我却不由得对手中着看似理所当然的纸币的存在感到惊叹。

  斯密认为,货币是一种每个人都想拿来交换的东西(不得不说,每个人内心对黄金发自内心的喜爱的确为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益处,且碰巧的是,黄金还很易于分割)。而纸币代替金银成为货币的方便之处在于纸币制造费用比铸币便宜且鉴别假币比鉴别黄金纯度简单。人们对纸币的信任,是建立在人们对*的信任上的,而这一信任的普遍达成从某方面说也是来之不易的。(参考资料:货币与信任——郑也夫)

  第三,说到货币,我们便不得不说财富。货币与财富是紧紧相关但却完全不同的东西。财富是与消费这个动作紧密关联的,财富的目的就是为了消费,也就是说,消费品,其实就是财富,一切可以被耗损成为垃圾的东西就是财富。换句话说,要是黄金除了当作货币没有任何作用(首饰珠宝业)且不会耗损,那么采金业所创造的社会财富就是零。然而就算是纸币会被耗损,因而货币就像是一个国家的消费品,一台汽车一样,国家要用它,所以造币业工人劳动生产的纸币可否认为是国家的消费品呢?但货币很定不是市场的消费品,因而货币只能代表购买力(在某种信任下),而不是财富。所以货币的价值,应该总是与国民生产的价值相匹配的,否则货币价值便会改变。

  此外就是作者对发展国家的一些看法,物流通商业,做国内物流最能促进国家的发展,而帮其他国家做物流,商人只能得到的是资本利润,却为其他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基于前面对财富的解释,我们应该可以像这样理解,为什么像阿富汗,非洲,*地区这样盛产钻石,金银以及石油的地方却很难发展为富足的国家,因为他们国内生产的可供消费的食物,布料是很有限的,国家大量收入来自少数产业,导致贫富悬殊大,社会总体进展缓慢,货物供不应求,大量依赖进口。

  个人在书中的另一个体会是关于法律的,在说道法定最高利息时说道,制定过低的利息容易使大多数人作出违法行为,因而我认为,法律应¥%)——、该是保障大多数人的行为而限制少数人的行为(笼统的这样说,这和伦理学的公*原则看上去是相悖的)。

  是故法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制定才能有效执行。

  书中一句话很有意思“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虽然他主观上是利己的,但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必然会把资本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方面。”这是否意味着这也是最容易赚到钱的地方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作者对生产性劳动者明显有偏爱倾向,然而在现今社会,物质条件不断上升时服务也不失为另一种消费品,或者是奢侈品,因而我不认为女佣是非生产性劳动者,她的服务对繁忙的商人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它生产的价值也应用她的工资来衡量。(我很好奇GDP是怎么统计出来的,GDP与流通货币量是相匹配的吗?)

  此时我发现,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是5门十分有关联的学科。

  《国富论》博大精深,涉及政治经济学很多方面,很多部分我很难看懂,例子不足无法理解,故希望以后能在一些教材中对经济学有进一步的了解。那时再看国富论估计会明白更多其中对错。

国富论读书笔记4

  1999年11月20日6时30分6秒,在朦胧的烟雾中,在千万同胞的期待中,我国的第一艘宇宙飞船终于成功发射。*,这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又向未来*了一步,也更向科技发展的新时代更*了一步。

  我坐在舒服的沙发上,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这本《国富论》,竟情不自禁地把它与祖国的复兴之路结合起来。

  《国富论》是苏格兰经济学家,哲学家亚当斯密的一本专着。这本专着共为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书中总结了*代初期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批判吸收了当时的重要经济理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程做了系统的描述,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

  从《国富论》中文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自由主义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是十分重大的。在我国的今天,脱离了计划经济也不过三十年,与英国将*三百年的自由经济意识还无法相比,东部开放的海城市还好,西部地区则明显的体现出落后,不但经济落后,思想也落后,表现命令不到绝对不作为的慵懒心态,与沿海开放区的那种创新思想大相径庭,这也是西部发展不起来的主要原因。所以思想不自由,不主动,就会落后。

  有人认为*是一个难以创新的国家,可是少年强,国则强,少年弱,国则弱。*没有因为别人的评论而放弃自己的梦想,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梦。因为它深信,只要努力,就会成功,只要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就会成功。就算失败了也要再爬起来,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梦。就好像每个人都可以仰望星空,心光洒在每个人的脸上照亮更加丰沛的人生,也照亮更加灿烂的*。

国富论读书笔记5

  感悟:

  打开《国富论》的时候,我的心中是一片茫然,看着那么多密密麻麻的字,总感觉读起来会使我变得晕头转向。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读了下来,也深有感触。

  亚当斯密是18世纪的经济学家,因此在看*富论时当然要从他的时代出发。无论他说的是对还是从谁的角度出发,对于今天的我看来,了解到当时的很多经济因素和状况,使我看待今天的经济时联想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历史。应当说亚当斯密是伟大的,他提出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和社会分工,使我们直观的理解社会经济的发展史。就这一点我们不能用批判的眼光看亚当斯密。应当说每一个观点的提出都是建立在前人的知识之上,亚当斯密的观点也不例外。

  然而让我想到了今天的有些学者,不是为了提出观点而是为了整理观点而努力,一点点成果没有经过考证便自认为水*高就急不可待的发表。我佩服亚当斯密的精神。亚当斯密一生中为什麽只有这一个成果,并不是亚当斯密写完这本书之后就没有精力了,而是他的治学态度非常严肃,当亚当斯密处于弥留之际时让别人将除《国富伦》其外的其他手稿一概毁掉,为了不让半生不熟的观点公布于世。

  整篇文章通读下来,使我不由得对作者独特的见解和高深的学问敬佩不已,正是因为有了许多像斯密这样的伟人,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的进步和发展,作为新世纪的主人,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传承和发扬下去呢?

  摘抄:

  1、交换倾向出于自利的动机,并且引发了分工。

  2、我们不能借着肉贩,啤酒商或面包师的善行而获得晚餐,而是源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看重。

  3、世界各国的君主都是贪婪而偏私的,他们欺骗臣民,次第消减货币最初所含金属的真实分量。

  4、财富是交换劳动的权力。

  5、我们会经常发现,在世界上具有伟大人性但是却缺乏自我控制的人,在追求最高荣誉时,一旦碰到困难和危险,就懒惰,犹豫,容易沮丧;相反,我们也常常发现能够完善地进行自我控制的人,没有任何困难可以吓到倒他们的勇气,没有任何危险能够惊骇他们,但同时,他们对有关正义或人性的全部感觉似乎无动于衷。

  6、劳动分工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主要原因。

  7、人天生,并且永远,是自私的动物。

  8、每个人都不断努力为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当然,他所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但是,他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自然会,或者说,必然会使他青睐最利于社会的用途。这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尽力达到一个他并不想要达到的目的。

  9、科学是解狂热和迷信之毒的良药。

  10、劳动技能的影响要大于有用劳动占比的影响,文明社会里产品的数量更多可以表明这一点。

  11、我们所需的食物不是出自屠宰业者、酿酒业者、面包业者的恩惠,而仅仅是出自他们自己的利益的顾虑,我们不要求于他们的爱他心,只要求助于他们的自爱心。我们不要向他们说我们必需,只说他们有利。

国富论读书笔记6

  一、什么是分工

  “分工”的概念并不难理解,人类在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完成一件产品的生产或者一种服务的完成,往往需要多步进行。

  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多数情况下靠一个人也是能够完成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发现,产品生产的各个步骤分别交由不同的人去专职完成,这样能大大提高生产效率,于是分工的做法由此而生。

  二、为什么要分工

  亚当·斯密在第二章《论分工的原由》中提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这是分工的一种效用。但是,他认为导致人类产生分工的是一种人类本然性能所产生的倾向,即“互通有无,物物交换,相互交易”。在这里,人类的这种倾向并不以分工的效用为目标。

  用现在的话来讲,亚当·斯密认为人的本性导致分工的产生,大家的觉悟没那么高——并不是为了实现某种社会大同的目标才分工的。亚当·斯密在书中还提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观点,他认为,人们在青壮年时期从事不同的职业,进而表现出不同的才能,在多数场合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

  怎么理解这个观点呢?我们每个人天赋才能的差异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我们大多数人在孩童时代的各体差异几乎显现不出来。然而,每个人的精力有限,现代社会,个体不可能自行生产自身所需要的一切服务。因为假如个体能够自我满足自身各方面的需求,那一切人的任务和工作将全无区别,那么工作所产生的巨大差异也没有存在的可能了,然而要注意到,假设存在的条件是人们互通有无的本性消失,这是不可能的。

  使各种职业的人的才能形成极显著的差异的,是交换的倾向,使这种差异成为有用的,也是这个倾向。

  三、分工的好处

  如果我们实现分工,那么同样的人就可以完成更多的工作量。为什么呢?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释。

  首先,分工让每个人专注于一项工作,会让其熟练程度快速提升。这很好理解,一个作家和一个程序员分别从事不同的职业,通常情况下各自都有所长——作家很少有熟练掌握编程能力的,程序员能写出优秀文学作品的也不多见。

  其次,由一种工作转换到另一种工作常要损失一些时间,因节省这种时间所带来的利益要比我们想象的大得多。不可能很快从一种工作转到使用完全不同的工具而且在不同的地方进行的另一种工作。

  这对我们日常的生活有很大的启示:我们常认为做好计划把每天的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的会带给我们充实,其实,当我们每天给自己安排过多的任务时,任务的交替会浪费大量的时间,想想自己在任务之间贪玩过多长时间手机?记住,人物的多少不要体现在种类上,而要体现在每种类别的量上。

  最后,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机械的发明,使得每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这一句话的道理很容易懂,但是好像和分工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亚当·斯密认为,简化劳动和节省劳动的那些机械的发明也是起因于分工。人类把注意力集中在单一事物上,比把注意力分散在许多种事物上,更易于发现解决问题的便利方法。分工的结果,使得每个人将自己的全部注意力倾注在一种事物上,只要还有改良的余地,各部门雇佣的人中,不久便会有人发现一些比较容易而便利的方法。

  四、分工的市场范围限制

  分工的程度受交换能力的大小限制。简而言之,受市场大小的限制。

  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个原理很好地解释了很多创业者在创业之前进行市场调查的原因。试想前期如果没有进行好市场调查,就不清楚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缺口有多大,前期的市场规模定为也就很难把控。市场很小就盲目创业,那么从市场获得的利益将很难维系企业的运营成本。

国富论读书笔记7

  《国富论》是亚当。斯密的作品,其中他跟我们一一分析了经济与国家的种种关系,读后笔者觉得受益匪浅。

  亚当?斯密在230年前就熟悉牛顿的思想,他还撰文赞扬过牛顿,后来他用牛顿的物理学原理作为经济体系,造出了一本掷地有声的《国富论》,后来西方就出现大量的所谓经济学名著。因此,世界就像开设了一个经济文化大赌场,所谓的经济学家就像赌场中一个个旁观他人输赢的马仔,围绕着博弈实体经济学理论凭个人感觉进行猜测,凭个人主观意愿盲目欣赏。但《国富论》里没有引入输赢与均衡的标准,没说怎样取胜,没有给出一个整体如何对大小的区分,没有开端,没有终结,也就是没有边界,都是一些宏观抽象的概念。无论混沌和有序怎样互相转换,《国富论》中并没有给出任何博弈行为取胜的依据。全世界经过230多年的研究,没有发现什么有效可示范的依据。230年以来,无数人渴望从书中挖掘有用的东西,最终发现了一句话“看不见的手”,它在《国富论》中只出现过一次,众所周知,一篇巨著里一个词出现一次,最多只能称其为一个文化信息,一个词偶然地出现,这不是经济学思想,更不是理论,亚当?斯密也就没有定性解释过它的本质特性。人们对它似懂非懂,几乎所有人的解释都是自圆其说,一传十,十传百,无限的放大,“看不见的手”就成了神话。今日我们用《博弈圣经》实体与性质的观点解释“看不见的手”,它就是博弈实体法则的威力。博弈实体法则的瘾魂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其内在逻辑是道德与博弈的法则,市场经济就是根据一套“博弈法则”使资源配置通过道德协同与博弈协同得到调整,亚当?斯密的“自发秩序”和“看不见的手”都是在观察博弈实体时得到的感觉。他宣称市场经济要自由放任,一切追求最大化,他是为了维系两个假设,一是效率,二是穷人的生活。亚当?斯密的“比较优势”只有对那些追逐自我利益的人们才格外地积极,这会带来你死我活的竞争和掠夺。西方的经济学大师,今日的大政治家、博弈专家都明白,二人同性质的博弈对局不是博弈实体就不存在“看不见的手”,对个体疯狂的掠夺就无法干预。可以想象在230年前亚当?斯密已经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了博弈实体的威力,可惜他还没有认识到博弈实体的本质特性,他感觉到,“人类行为的结果是非存心出现的”,好像参与者带来的利益不是上帝,也不是*,都是吉祥慈善是“看不见的手”给予的,这是一个赌徒,对赌博结果的无奈,对博弈实体的无知才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我们从逻辑的哲学出发,研究科学发展观的博弈实体战略,发现它的文化结构复杂而宏大,人们难以理解,语言也很难表达,它比《国富论》描写的“看不见的手”复杂得多。“看不见的手”只有简单的几个逻辑步骤就可以告成,特别对哲学素养准备不足的经济学家他首先感觉到“看不见的手”语言流畅,琅琅上口,还有一个“手”以稳固的形象在场景中的表现,它还抽象而高度概括了市场运行机制恰是“看不见的手”,人们就深信不疑,学者也相信它,传播它,把它神话了。

  马克思、*也讽刺过“看不见的手”,“这种关系就像古代的命运之神一样逍遥于环球之上”。

  “看不见的手”没有表述*特殊宏观调控对市场干预产生的社会效应,没有谈到政治人物和*行为追逐国家利益的外交动机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没有表述官员的行为是代表国家实体战略的手,这是亚当?斯密理论的缺失。

  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不会演绎出正理均赢论,这是一个政治、经济、外交的通用名词,不谈正理均赢论,人们就会缺失道德,缺失人性,缺失对博弈实体社会的凝聚力。经济学的理论忽略博弈实体政治的社会特性也只能称为个体经济学和穷人经济学。如果不谈正理均赢论,一切追求最大化,它会逐步地使经济资本不断的扩张、掠夺、侵略,一定会跨越良知和人性,它没有具体阐明博弈实体法则的重要性,这不是一个完整的经济学理论。

  忽略博弈实体政治,单一的追求主体效率最大化,有权有钱的人不知道自己与实体的关系,就会藐视博弈实体法则,使人的利益透支,权益透支,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最后的疯狂形成巨贪罪恶,一切追求经济最大化的经济衍生物,像道德与诚信将会消失,一切浪费、污染、错误都包藏起来,表现虚拟的实体假象,最后造成经济危机,物价膨胀和市场经济大萧条。我们看《博弈圣经》二人对局的取胜原理,再看科学发展观的定义可知,以人为本的行为才是经济学的核心议题。《博弈圣经》在开篇中有一句话:“博弈并不关注目的的本身,而关注达到目的的行为,达到目的的行为才是经济研究的内容。”

国富论读书笔记8

  如果要从本章中抽出主干,我想是:“分工现象”以及“分工的意义”的结合体。此二者构成本章的主要内容,是清晰可辨的,然而并无法将二者截然分开。

  一开头,亚当˙斯密就说:“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改良,以及在任何处指导劳动或应用劳动时所用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的大部分,都是分工的结果。”我想,这是本章的核心思想。作者展开分工的优势,以便其后章节的论断。

  接下来,作者开始例举分工现象,首先是对“不重要的制造业”和“更重要的制造业”这二者所体现出来的分工现象的区分。他质疑“一般的设想”,即“分工是最完全地实行在某些极不重要的制造业上”。但并未纠结于此问题,并没有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一命题是错的。而是给了我们一个视角,也即:“从这些不重要的制造业中,我们可以对这种分工现象一览无遗。”因为此类制造业工人少,各个不同部门的人往往集中在同一施工所。

  再接下来,作者举了个更具体的例子,即“针制造业”。这是一种极微小的制造业,可在操作上,工序上却并不简单。正如作者所言:“一个工人,如果没有受过这种职业的训练,是不知怎样使用这种职业上使用的机器的。”再如:“计抽线者一人,直者一人,截者一人……”这些已为我们展开了制造业上分工的场景。此即为“分工现象”而这部分文字里所着重要体现的应当是分工之意义。文本中有这样一段话:“这十个工人(分工情况下),每日可以成针四万八千枚以上,一人一日,可以成针四万八千枚的十分之一,那就可以说是每人每日成针四千八百枚。如果他们分别独立地工作,其中任何人都不熟*一种特殊的业务,那么他们不论是谁,漫说一日二十枚,就连一枚也会制不成。”

  我想,这其中体现出“规模生产”的意思。如此的分工,只有在大规模生产之时才不至于浪费成本。进一步的我们或许可以说:“在社会契约达成的情况下,人们进行分工可以大大提高效率,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如同作者接下来所言:“在每一个进步的社会内,农民往往就只是农民,制造业者往往就只是制造业者。”着这种分工愈加明显和成熟,也便意味着这个社会更具生产财富的能力。

  想来这也就是作者希望阐明的观点,即分工的重要意义,即分工对于财富创造的积极推动力。

  依我看来,这也确实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倾向了。

  在后面的内容中,作者又阐明了分工之所以促成这种作业量提升的原因。依作者所言,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工人技巧的改良;第二:由于从一种工作到另一种工作,对通常会损失掉的时间的节约;第三:适当机器的利用,可以大大地便利和节省劳动。

  其实这部分内容又可归于“分工的意义”之中去。分工的情况下,自然界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规律便会开始发生作用——分工使得生产力提高,且易于掌握操作的技巧,反过来这种经验的积累又是推动再发展的力量。是进一步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因素。

  结论:应促进社会合理、充分分工,进行社会化生产。

  我们虽明白分工之意义,然而真正要使得分工得以充分的实现,却并非易事,因为这需要社会的合意。或者说需要一种社会的默契。然而,这又建立在信息充分被接受的前提之下,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想让分工更为合理有效只怕不可能。

国富论读书笔记9

  这本书买来一年多了,断断续续的看,至前几天次才看完主要部分。实在惭愧,既没有一气呵成的毅力,也没有成段自由的时间。可是,这本书给我还是很有收获,却不仅仅在于是对经济学理解。

  朱光潜在《谈读书》里说,要学某门学问,这门学科的经典就不得不读,譬如学经济就得看斯密《国富论》,如今我看完这本书的主体部分,发现这真是不太恰当,关于《国富论》,我至少能够提出这么几点:

  1、斯密的经济理论是基于一种几乎完全开放的自由经济体制,而当今世界完全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几乎没有,*更是如此,大型国企占了重要领域的大部分。*在经济中的作用相当之大。在此不谈论这两种体制孰优孰劣,可是斯密的理论与现实*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社会体制。

  2、社会形态不一样。斯密的时代大约是18世纪,当时欧洲以农为主,工业革命正在起步,制造业刚刚兴起,而各种科技产业几乎没有,当时社会阶层大约是地主阶级,工人农民(劳务)阶级,资产阶级,以及贵族官僚阶级(我感觉斯密属于这个阶级),而此刻地主阶级已经没有了,而工薪阶级却很多存在,社会形态已不一致了。

  3、背景的不一样,导致理解较为费力。斯密常常以英国地区,城市,还有英国古老的货币单位为例,由于缺乏对此的感性认识,往往难以理解深刻。

  4、由于本书成书较早,许多书中经过精细论述而提出的结论早已被之后的历史所证伪,有些而此刻已成为常识,比如关于货币性质,作者仍然很多论述,显得冗杂而烦乱。或许《国富论》在世界经济历史上意义确实难有后者,可是本书作为两百多年后的之后者学*,显然已不太适合,以往经典未必此刻适宜。

  当然经过本书还是了解到了许多的经济学知识,异常是经济学的那种推理,我想这应当是最有价值的一部分。比如论述劳动生产力提高的原因,比如论述劳动产物的阶级分配,比如资产的划分。

  基本看完这本书,对于以后选什么样的书,对于经典,对于权威的推荐,我感觉更能理性的去选择了,经典未必适合,权威未必正确。或许一本书某人觉得读了醍醐灌顶,另一个人读了却毫无感觉,读什么书,为何而读?自我才是主体。别人的感受能够交流,却不能复制。

  但我还是依然深信,书里包含了别人数十年的经验,或者包含了前人数十年的艰苦探索所得理论技术,如此方便易得,不拿岂不太可惜。所以我坚信着读书的力量,坚信努力的力量。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3)

——国富论读书笔记 (菁华9篇)

国富论读书笔记1

  亚当斯密所著的《国富论》,全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此书初版于1776年,就是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国富论》的编者马克斯?勒纳评论说:"这是一本将经济学、哲学、历史、政治理论和实践计划奇怪地混合在一起的书,一本由有着高深学问和明敏见识的人所写的书。说起国富论真的是经济学当中的开山之作,至今200余年仍有很实际的经济指导思想与教育意义。

  先说说这本书产生的时期。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我们知道英国是最早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时代较早,资产阶级革命也相对不够完善,实现了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妥协,议会至上,王在法下的君主立宪制。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英国还拥有着大量的封建残余,大量的封建主还拥有着土地,仍然可以在经济上和资本家一较高下。而资本家都是一些新兴的资产阶级,仍然看不到商业的发展前景,也不知道该怎样做。从微观的资本家的角度来看既是如此,那么对于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英国来说,商业发展的影响更是巨大,东南面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已经开辟出了新航路,而且通过殖民掠夺的方式夺得了美洲亚洲和非洲的绝大多数殖民地,也因此获得了大量的资本积累,东边的法国已经夺得了西欧的陆上霸权,掌握着西欧的经济命脉,而长期居住在北欧的以海牧维生的荷兰人,又霸占着国际的海路贸易。在这种四周环敌的地理位置与贸易格局之下,大英帝国如何崛起,新兴资产阶级如何生存,在他们的面前是一片黑暗。而在这个时候,先知诞生了,他不是救世主耶稣,也不是佛祖释迦牟尼,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活生生的人,一个在海关任职的专员,而就是他教会了英国的资本家们该怎么做,使大英帝国在百年之内迅速崛起为世界第一强国,这个人就是英国著名思想家,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先生,〈国富论〉的独家作者。

  为何这本书有如此重大的意义呢?阅读过本书后我们不难发现,本书虽然为经济学的开山之作,而当中的经济学思想却十分缜密,确实可以称的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里面的很多思想仍为我们现在所用,经久不衰。

  劳动分工思想,分工思想我们最早上在高中学政治时期提到的社会三次大分工,到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人类社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原始社会中期的原始农业与原始畜牧业分离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促进着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发生在奴隶社会中期的农业和手工业分离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促进着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当时的英国所处的时代,商业与手工业的分离,促进着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这些思想虽然都是马克思具体提出的,而这些思想的雏形却是亚当。斯密的提出。一个资本主义思想的开山鼻祖,一个社会主义思想的无上宗师,似乎是两个势不两立门派的绝顶高手,却在社会发展与历史研究这门武学中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与感悟。三次社会分工是生产力的三次飞跃使亚当。斯密充分明白分工合作的重要性,劳工分工可以充分提高劳动效率。例如*时资本家们生产产品,都是让工人一人对一台机器的生产,而到了第一次科技革命的时候,汽车的生产首次利用上了流水线作业的方法,每个工人都有属于自己零件的任务分工,他们不用在一个人或几个人对着一辆车子工作,每个的工作似乎都是一拧螺丝那么简单,可是分工后出来的效果却是企业效益的高度暴涨,这就是劳动分工思想的魔力。

  剩余价值论,这似乎又是马克思提出的,而这也是亚当。斯密最先提出的,不过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亚当。斯密站在资本家的角度,提出了利润从何而来,就是从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积累资本,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再生产,这样资本家们就会越来越富有,而资本主义国家也会因此而积累大量的财富而称霸世界。马克思是站在工人的角度,提出资本家取得利润的实质就是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工人们站起来,用无产阶级暴力革命来推翻资产阶级。

  阶级论,首次提出了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属于生产关系之间相互矛盾却又相互依赖的关系,地主为了取得高额利润而抬高地租,资产阶级又要为了减少成本和提高利润而与地主讨价还价和降低工人工资或提高工人劳动时间。而工人的目的就是少干点活以及提高自己的工资而与资本家进行交涉,甚至*与暴力革命。这生产关系的三环一环套一环,缺一不可。其实这个思想在我国的现实社会也是有很大的意义,我国最大的地主就是国家,因为土地是国有的,在可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国家不得不将地租抬高,卖给有竞争力的房地产商,而代表资本家的房地产商为了支付高额的地租而抬高房价,而作为类似于三环中工人阶级的消费者,就要和房地产商讨价还价,甚至不断变幻东家,以取得符合自己经济实力的住处。而在很多人因为买不起房子而担忧的时候,国家又要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情况下条文说如果房价再不下调,就对城市一二把手进行惩办。所以说,三环之中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互相影响,这种思想用在今天,用在*也是完全适宜的。

国富论读书笔记2

  在一个美妙的午后,笔者有幸浏览到现代经济学之开山之作,《国富论》,笔者便怀着几分激动与崇敬之情开始了这一次的神游之旅。需要在那里在那里说明的是,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需要在那里说明的是,《国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亚当·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因《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正因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尤为感为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的观点尤为感兴趣。因此,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兴趣。因此,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

  为了使读者决定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针制造业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由此,咱们也知道正因有了分工,同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

  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工作量。其分工而日渐进步。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点,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要损失不少时刻。有了分工,就能够免除这种损失。第三点除这种损失。第三点,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亚当·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人类有物与物交换的意愿、需求,继而产生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又引起更大范围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亚当·谈到“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

  结果,他发觉,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正因交换所得却比较多。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弩为业。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禽兽肉为酬。于是,他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我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这样一来,人人都必须能够把自我消费不了的自我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拿来换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练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国富论读书笔记3

  《国富论》刚一拿到这本书,第一感觉,好厚的书。打开一看,看不懂呀,怎么都是*字,那么的难懂。静下心来,一页一页的翻看。想起了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查找资料,写笔记,分析,思考。如何用自己的语言写出自己学到的,想到的,如何让自己写的文章能让别人读懂。慢慢的看了一章,两章......一个一个的例证,一段一段的分析。眼前打开了一扇大门,一扇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推开的门-——经济学。

  第一卷论劳动生产力改善的原因,并论劳动产出自然而然在各社会阶级间的分配次序。第一章论分工;第二章论促成分工的原理;第三章分工受限于市场范围;第四章论金钱的起源和应用;第五章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商品的劳动价格与金钱价格);第六章论商品价格的构成部分;第七章论商品的自然与市场价格;第八章论劳动工资;第九章论资本利润;第十章论劳动与资本在不同行业的工资与利润;第十一章论地租。第一卷读完。对照着亚当.斯密提供的表格。看到了论文的严谨认真。资本主义的形成,如何从农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的积累运用。资本是如何形成的。一个一个的问题,一一给你答案。

  第二卷论物品积累的性质、累计与运用。第一章论物品积累的种类;第二章论货币作为社会全部积蓄中的一个特殊种类和论国家资本的维持费用;第三章论资本累积,兼论生产性与非生产性劳动;第四章论贷出取息的积累;第五章论资本的各种用途。这卷说了各种不同的积累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资本。资本形成后如何的运作。资本运作方式的不同,劳动数量,土地,劳动产出量等等,不同的因素会造成了不同的影响。

  第三卷论不同国家财富增加的过程。第一章论国家财富增加的自然过程;第二章论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古代国家农业发展的阻碍;第三章论罗马帝国崩溃后城市的兴起及其进步;第四章论城镇商业活动如何促进乡村改良。此卷说明了不同国家,不同的方法,如何使国家财富增加,罗马灭亡后如何恢复经济。商业改变了乡村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

  第四卷论政治经济学的思想体系。第一章论重商业主义;第二章论限制从外国进口国内能够生产的产品;第三章论特别限制贸易差额于我不利的国家商品进口;第四章论退税;第五章论奖励金;第六章论通商条约;第七章论殖民地;第八章关于重商主义之结论;第九章论重农主义,或论那些主张土地的产出是各国收入或财富的唯一来源的政治经济思想体系。如何在实际例证中总结出成熟的理论,形成一门学科是大家所为。我辈只有敬佩之情可以言表。

  第五卷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第一章论君主或国家的经费;第二章论社会一般或公共收入的来源;第三章论公共债务。维持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固要支付各种费用,公共收入,公共债务。无论使用何种手段,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转能够牵扯到一个国家种种,有了这些标准,理论。“看不见的手”是否能让国家如愿的运转那?

国富论读书笔记4

  提起《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今天经济学领域的人可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有人说他的书不只是图书馆书架上的一种收藏,书中的内容对国家的经济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我们今天住在其中的整个经济环境,其分析视角结合了人性论、法律与政治理论以及经济理论,是一套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下面是我对书中比较感兴趣的方面的一点心得体

  会:

  一、亚当斯密认为,资本在农村的利率要高于城市。这是因为农村金融市场没有形成规模经济的效应、资本借贷成本较高、资金市场供不应求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用于农业的资本虽然对社会贡献很大,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源泉。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其利润较小。因此,对农业方面的资金投入总是不能得到满足,这样,也就出现了农村发展的两难问题:一方面是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日趋扩大,一方面是金融机构追逐高利润而不愿在农村从事放贷业务。亚当斯密认为,可以通过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限制来发展农村业务,通过自由浮动的适度利率来弥补各种借贷成本,最后通过竞争者对市场的争夺逐渐回归到正常的利润水*。这一点对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但是,利率究竟保持在怎样的水*就可以称之为适度呢?我想,这应该是一大难题。因为,如果利率定得过高,有可能发生逆向选择的问题:高利率的存在驱逐了一部分信用较好的借贷者,留下了风险爱好者,借贷风险势必上升,金融机构的坏账损失也有可能增加,这样,不仅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会影响金融机构行业的稳定,适得其反。所以,在这一过程中,我认为*的干预必不可少。另外,*在财政支持力度上仍然要给与一定的重视,鼓励金融机构进驻农村,这不仅仅是指一些农村金融信用合作社之类的组织,也包括一些商业银行,鼓励它们多设一些物

  理网点,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二、亚当斯密认为,收入和资本的增长就是国家财富的增长,而对劳动者的需求也必然随着每一个国家的收入和资本的增长而增长。因此,没有国家财富的增长,也不可能有对劳动力需求的增长。在亚当斯密那个年代,农业是社会的主导产业,资本的增加使得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社会对劳动力需求在整体上大幅增加。然而,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这种国家财富的增长所引起的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加的效果比不是很明显。现在,我国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下岗失业的人数逐年增加。当然,这其中有人口的增长快于经济的增长、劳动力要素与就业岗位不匹配等多方面原因。但是,我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例如,在银行取款,传统的方式是取款者要到银行的营业厅向银行工作人员出示存折当面取款。而现在,自动取款机到处都是,甚至一个地方又不止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

  而且,银联的出现,使得跨行取款也成为可能。

  前些天,我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即短信营销。这项服务项目说的是消费者随时随地对可已将他在其他地方所看到的商品价格与提供此项服务的公司的同种商品的价格进行比对,如

  果觉得此公司的性价比更高,可以通过短信立刻定购。仅仅是这项服务就已经是宣传推广的一大亮点了,而它节省的又岂止是广告营销费用?诸如对劳动力的需求、对店面的需求等等都大量的减少。由此,不得不感叹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一个社会的发展有多么巨大的作用!

  以上就是我这次阅读《国富论》的一点心得体会。

  魏晓娜

国富论读书笔记5

  

  1999年11月20日6时30分6秒,在朦胧的烟雾中,在千万同胞的期待中,我国的第一艘宇宙飞船终于成功发射。*,这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又向未来*了一步,也更向科技发展的新时代更*了一步。

  14年后的一天,我正坐在舒服的沙发上,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这本《国富论》,竟情不自禁地把它与祖国的复兴之路结合起来。

  《国富论》是苏格兰经济学家,哲学家亚当斯密的一本专着。这本专着共为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书中总结了*代初期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批判吸收了当时的重要经济理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程做了系统的描述,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

  从《国富论》中文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自由主义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是十分重大的。在我国的今天,脱离了计划经济也不过三十年,与英国将*三百年的自由经济意识还无法相比,东部开放的海城市还好,西部地区则明显的体现出落后,不但经济落后,思想也落后,表现命令不到绝对不作为的慵懒心态,与沿海开放区的那种创新思想大相径庭,这也是西部发展不起来的主要原因。所以思想不自由,不主动,就会落后。

  有人认为*是一个难以创新的国家,可是少年强,国则强,少年弱,国则弱。*没有因为别人的评论而放弃自己的梦想,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梦。因为它深信,只要努力,就会成功,只要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就会成功。就算失败了也要再爬起来,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梦。就好像每个人都可以仰望星空,心光洒在每个人的脸上照亮更加丰沛的人生,也照亮更加灿烂的*。

国富论读书笔记6

  在20xx年东南大学图书馆人文社会科学类图书借阅量经济学类著作的排名上,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稳稳排在第一,而充斥了这个排行榜的书几乎清一色的全是各个学科的辅导书,在这个应试教育横行的年代,亚当斯密大人在300多年前为市场经济留下的财富直到今天还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亚当99斯密所著的《国富论》,全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此书初版于1776年,就是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国富论》的编者马克斯99勒纳评论说:"这是一本将经济学、哲学、历史、政治理论和实践计划奇怪地混合在一起的书,一本由有着高深学问和明敏见识的人所写的书。这个人有强大的分析能力,能对他的笔记本中所有的材料进行筛选;又有强大的综合能力,能按照新的和引人注目的方式将其重新组合起来,斯密对他当时的学术领域的各种思想是极为敏感的。结果是,他的书不只是为图书馆架藏而写的,它对经济意见和国家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形成了我们今天住在其中的整个生活环境。"

  亚当·斯密于1759年和1776年分别出版了《道德情操论》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两部闻名于世的著作。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详细阐述了人的行为的优缺点、责任心、同情心、高尚道德,建立了以人的利他心为出发点的道德价值体系;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中构建了一个以人的利己心为出发点的经济学价值体系。后来,德国的斯卡尔钦茨基在《斯密的道德哲学及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一文中指出了“斯密难题”,即《道德情操论》中的利他与《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中的利己很难在商品经济领域中实现统一。这样,关于“斯密难题”的争论至今众说纷纭,观点不尽相同。

  虽然这本书被说成是经济学的著作,但经济永远是和政治密不可分的。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正处于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之前的紧张时刻,作者提出的方法如果能够得以实现,也许今日世界的版图会大不相同,而英国*恰恰选择了目光短浅的作法,致使美国独立。亚当斯密认为:英国作为一个国家,完全没有必要把国都局限于英格兰本土,而应该对帝国版图内一切地区*等看待,哪里交的税多,哪里的议员数量就应该多,最后整个国家的首都都可以迁到交税最多的地区,如果这一理想实现,恐怕现在的美国就会是一个大的英国。

  另外,关于殖民地管理,也让我们从另一个侧面了解到了西方*的立场。据亚当所述,东印度公司这样的殖民地公司与*的关系并非象我们所想象那样。实际上,这样的公司是欺上瞒下,一方面骗取*信任,获得巨额贷款及贸易独占权,另一方面又在印度欺压当地人民,结果是:英国*一点都没有从这样的殖民政策中得到任何好处,而印度人民更是损失惨重。那么,钱财到哪里去了?都被东印度公司的人贪腐化浪费掉了。简单地说,就是整个世界并没有从这样的殖民政策中得到利益最大化,并且这样的政策严重阻碍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使世界变得贫穷。所以,战后的反殖民运动有其天然合理性,纵使对英国这样的老牌殖民主义国家来说,反殖民运动不但不是一件坏事,而且是一件好事。

  再有,就是关于*的表述,当时,正是*的所谓康乾盛世,确切地说,是乾隆朝最富裕时期,而亚当并没有来过*,却已能从两国的经济政策当中看到*的“虚胖”,他说*总体虽然似乎很富,但是论及单个国民的工作生存条件以及个体收入,已经远远比不上英国,而且这样的政策必定会压抑个体的积极进取精神,而英国的政策是当时最好的政策,每个国民都在政策中看到对未来的希望,所以迟早有一天,*一定会被英国打败,*一点都不可怕。果然不出所料,几十年之后,1840年的害人的物品战争,英国就给了*以教训,直至此后的几十年,是一连串的战败与耻辱。这就是历史的宿命。

国富论读书笔记7

  英亚当·斯密所著的'《国富论》,全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此书初版于1776年,就是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国富论》的编者马克斯·勒纳评论说:"这是一本将经济学、哲学、历史、政治理论和实践计划个性地混合在一齐的书,一本由有着高深学问和明敏见识的人所写的书。这个人有强大的分析潜质,能对他的笔记本中所有的材料进行筛选;又有强大的综合潜质,能按照新的和引人注目的方式将其重新组合起来,斯密对他当时的学术领域的各种思想是极为敏感的。

  他像之后的马克思一样,不是一个关在自己房子里的与世隔绝的学者,他仿佛全身装着天线,能收到并吸收所能接触到的一切信息。他在封建欧洲解体之末、*代世界开始之时写作,在这个世界中,封建制度仍以既得利益集团经常表现的顽固性在坚持。他正是为反对这种利益集团而写作的。结果是,他的书不只是为图书馆收藏而写的,它对经济意见和国家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构成了我们这天住在其中的整个生活环境。"

  国人对《国富论》并不陌生,但多将它看作有二百多年历史的经济学说而束之高阁,除了高校经管类学生被导师要求阅读之外,普罗大众看过这本书的估计不多。

  《国富论》全书共分五篇,囊括了政治经济学原理、经济史、经济学说史和财政学,能够说既是一部经济学的百科全书,也是经济学的一部奠基之作。虽然它体系庞大,资料广泛,但首尾一贯,结构严密。全书始终围绕的一个主题,就是如何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

  财富的源泉是什么?斯密在序言中开门见山地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既然“劳动是财富之父”,那么,要增加财富,就得提高劳动效率,或者是增加劳动数量。

  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很详细的论述了分工的重要性。不管是对生产效率的提高还是管理的时效性或者生产设备的创新方面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他举了一个制针的例子。一枚小小的针的制作,竟然需要十八道工序。如果让一个人从头做到尾,一天恐怕连一枚也完成不了。但是,如果分工协作,每人负责一、二道工序,一人一天却能够做4800枚。分工何来如此神力?其实,道理很简单分工能够使劳动专业化,能够提高劳动的熟练程度。不仅仅如此,分工还有一个妙处,就是它能为发明和改善机械带给契机。最初的蒸汽机比较笨,活塞的升降,需要一个儿童来开启和关掉汽锅。有一次,有一个按活塞的小孩,正因干得久了,就“懒”中生智,把开闭汽锅的舌门把手,用一条绳索系在机器的另一端,让舌门随机器的户外而自动开闭。这个笑话,成了蒸汽机改良史上的一大趣谈。再观现代工厂的生产不就用事实证明了分工理论的重要性。汽车生产厂商福特公司的创始人福特先生正因改变传统的汽车生产车间生产模式为流水线生产,从而大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而在竞争中击败对手而占据汽车市场的半壁江山。而流水线作业不正是分工理论在生活中的应用吗?

  斯密认为,交换是人与生俱来的倾向,欲将取之,必先予之,由于交换而产生了分工。那么,商品的交换价值如何确定呢?斯密明确地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就等于说,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但是斯密同时声称,这个理论只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时代。一旦资本积累起来,投入到企业,或是土地变为私有,状况就要另当别论了。正因此时的劳动产品,不再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其中一部分作为利润和地租,被雇主和地主收入囊中。由此,斯密又得出了一条结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发生之后,决定商品价值的就不光是劳动了,利润和地租也得算上一份。这样一来,工资、利润和地租,就不仅仅是一切收入的来源,而且还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

  如此,斯密就不知不觉地由劳动价值论,转到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上去了。马克思把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叫做的“斯密的教条”,之后的西方经济学的不少理论,如生产费用论、节欲论等,都能够从它那里找到思想源头。斯密揭开了商品价值的神秘面纱,的确功不可没,但另一方面,在价值问题上他又含糊其辞,举棋不定,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模棱两可的答案。之后的经济学家各取所需,斯密的哪一种解释对他们的胃口,便采纳哪一种。甚至连那些势不两立的学派,也能同时从斯密那儿,找到本派发端的痕迹。

  《国富论》篇章众多,除了上方浓墨重彩的价值理论外,斯密还谈到了货币、分配、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社会再生产以及自由贸易等学说。这些都有深远的影响,但其中对世人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他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18世纪,西欧的孟德维尔写过一则寓言,讲述的是一群蜜蜂由盛及衰的故事。开始,蜜蜂自私自利,爱慕虚荣,追逐荣华富贵,这时,整个社会欣欣向荣,人人安居乐业。

  但是,当蜜蜂变得善良节俭,放下了奢侈挥霍的生活时,经济却反而一片萧条,民生凋敝。最后有敌来犯时,无力抵挡,只好逃之夭夭。这则寓言,在当时被视作妖言惑众的异端邪说。但一位意大利哲学家却说得好:“谁要想发现真理,最好是成为异端。”在斯密的《国富论》中,孟德维尔的“异端邪说”,贯穿始终,成为构造其理论大厦的一根支柱。斯密娓娓道来:人的本性中最重要的是利己主义,人的大部分行为都是受“利己心”支配,社会利益往往被抛在脑后。但是,不期而然的是,这种行为的结果,不但利己,而且比一个人殚精竭虑、刻意追求公众利益时,更有利于社会。斯密把这种机制,称作“看不见的手”。因此,斯密主张完全的自由竞争,认为与其让*干预经济,还不如听任市场调节来得有效。*的职能,只是保家卫国,抵御外侮;建立

  严明的司法机构;适当兴办公共工程和公众事业,其他,则尽可无为而治之。斯密一生性情*淡,可他对任何来自制度上的垄断,都深恶痛绝。他极力主张清除关税壁垒,实行贸易自由,撤消行会制度和专卖公司。

  “在将*一百年后,斯密依然是经济思想史上的巨人。”《大英百科全书》如是说。的确,《国富论》从面世到此刻,已经两百多年了,但是,岁月未能将它尘封,它的光亮依然一如从前,熠熠生辉。比如,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西方国家陷入“滞胀”,凯恩斯主义者对此一筹莫展。不少经济学家就转而求助于斯密的经济学,梦想回到自由竞争的“黄金时代”,期望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重整旗鼓,再创辉煌。这天的经济学理论大厦,经过二百多年的精心构建,已经巍峨耸立,金碧辉煌,但如果没有斯密的《国富论》奠基,那也但是是一座美丽的空中楼阁。作为“经济学之父”,斯密对政治经济学的影响之大,是怎样评价都不为过的。甚至有人做过这样的评论:“两百年来经济学家所作的工作,都但是是在为斯密的理论打打补丁,抹抹油而已”。

国富论读书笔记8

  《国富论》是亚当。斯密的作品,其中他跟我们一一分析了经济与国家的种种关系,读后笔者觉得受益匪浅。

  亚当?斯密在230年前就熟悉牛顿的思想,他还撰文赞扬过牛顿,后来他用牛顿的物理学原理作为经济体系,造出了一本掷地有声的《国富论》,后来西方就出现大量的所谓经济学名著。因此,世界就像开设了一个经济文化大赌场,所谓的经济学家就像赌场中一个个旁观他人输赢的马仔,围绕着博弈实体经济学理论凭个人感觉进行猜测,凭个人主观意愿盲目欣赏。但《国富论》里没有引入输赢与均衡的标准,没说怎样取胜,没有给出一个整体如何对大小的区分,没有开端,没有终结,也就是没有边界,都是一些宏观抽象的概念。无论混沌和有序怎样互相转换,《国富论》中并没有给出任何博弈行为取胜的依据。全世界经过230多年的研究,没有发现什么有效可示范的依据。230年以来,无数人渴望从书中挖掘有用的东西,最终发现了一句话“看不见的手”,它在《国富论》中只出现过一次,众所周知,一篇巨著里一个词出现一次,最多只能称其为一个文化信息,一个词偶然地出现,这不是经济学思想,更不是理论,亚当?斯密也就没有定性解释过它的本质特性。人们对它似懂非懂,几乎所有人的解释都是自圆其说,一传十,十传百,无限的放大,“看不见的手”就成了神话。今日我们用《博弈圣经》实体与性质的观点解释“看不见的手”,它就是博弈实体法则的威力。博弈实体法则的瘾魂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其内在逻辑是道德与博弈的法则,市场经济就是根据一套“博弈法则”使资源配置通过道德协同与博弈协同得到调整,亚当?斯密的“自发秩序”和“看不见的手”都是在观察博弈实体时得到的感觉。他宣称市场经济要自由放任,一切追求最大化,他是为了维系两个假设,一是效率,二是穷人的生活。亚当?斯密的“比较优势”只有对那些追逐自我利益的人们才格外地积极,这会带来你死我活的竞争和掠夺。西方的经济学大师,今日的大政治家、博弈专家都明白,二人同性质的博弈对局不是博弈实体就不存在“看不见的手”,对个体疯狂的掠夺就无法干预。可以想象在230年前亚当?斯密已经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了博弈实体的威力,可惜他还没有认识到博弈实体的本质特性,他感觉到,“人类行为的结果是非存心出现的”,好像参与者带来的利益不是上帝,也不是*,都是吉祥慈善是“看不见的手”给予的,这是一个赌徒,对赌博结果的无奈,对博弈实体的无知才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我们从逻辑的哲学出发,研究科学发展观的博弈实体战略,发现它的文化结构复杂而宏大,人们难以理解,语言也很难表达,它比《国富论》描写的“看不见的手”复杂得多。“看不见的手”只有简单的几个逻辑步骤就可以告成,特别对哲学素养准备不足的经济学家他首先感觉到“看不见的手”语言流畅,琅琅上口,还有一个“手”以稳固的形象在场景中的表现,它还抽象而高度概括了市场运行机制恰是“看不见的手”,人们就深信不疑,学者也相信它,传播它,把它神话了。

  马克思、*也讽刺过“看不见的手”,“这种关系就像古代的命运之神一样逍遥于环球之上”。

  “看不见的手”没有表述*特殊宏观调控对市场干预产生的社会效应,没有谈到政治人物和*行为追逐国家利益的外交动机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没有表述官员的行为是代表国家实体战略的手,这是亚当?斯密理论的缺失。

  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不会演绎出正理均赢论,这是一个政治、经济、外交的通用名词,不谈正理均赢论,人们就会缺失道德,缺失人性,缺失对博弈实体社会的凝聚力。经济学的理论忽略博弈实体政治的社会特性也只能称为个体经济学和穷人经济学。如果不谈正理均赢论,一切追求最大化,它会逐步地使经济资本不断的扩张、掠夺、侵略,一定会跨越良知和人性,它没有具体阐明博弈实体法则的重要性,这不是一个完整的经济学理论。

  忽略博弈实体政治,单一的追求主体效率最大化,有权有钱的人不知道自己与实体的关系,就会藐视博弈实体法则,使人的利益透支,权益透支,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最后的疯狂形成巨贪罪恶,一切追求经济最大化的经济衍生物,像道德与诚信将会消失,一切浪费、污染、错误都包藏起来,表现虚拟的实体假象,最后造成经济危机,物价膨胀和市场经济大萧条。我们看《博弈圣经》二人对局的取胜原理,再看科学发展观的定义可知,以人为本的行为才是经济学的核心议题。《博弈圣经》在开篇中有一句话:“博弈并不关注目的的本身,而关注达到目的的行为,达到目的的行为才是经济研究的内容。”

国富论读书笔记9

  斯密《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各个不同侧面详细而严谨地论证了如何增加国民财富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繁荣。他采用了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础的宏观分析方法,综合了人性论、法律与政治理论及经济思想理论的分析视角,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由于《国富论》蕴涵了诸多的经济学理论和实践分析方法,并提出了经济学原理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和政策实施意义,本文仅对自身感兴趣或自认为有特别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部分理论进行表述和评点。为避免打破原书的逻辑思维结构和思想脉络,本文以《国富论》所列章节目录为序作以择要。

  斯密认为,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须随每一个国家的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长。而没有后者的增加,就不可能有前者的增长。而收入和资本的增长就是国家财富的增长。没有国家财富的增长,也就不可能有对劳动力需求的增长。在那个以农业为主导的时代,资本的增加引起社会资本总量的增加这一过程中,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劳动生产率得以不断提高,使得整个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总量在整体上大为增加。然而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这种国家财富增长所引起的劳动力需求的增长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甚至还有减小的趋势。同时,在我国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在国民经济持续高涨的同时(这里仅从数字可以说明,至于这个数字的准确性和可靠度则另当别论,但还是能够得出经济快速发展的结论的,只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尽管有劳动力需求的大量增加,但国内的就业形势却日益严峻,失业人数逐年增加。当然,这其中有人口的增长快于经济的增量、劳动力素质与就业岗位不匹配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但至少也说明斯密的这一理论没有考虑到诸多的外生变量,需作进一步的改进,以使其更具代表性和说服力。斯密认为,资本在农村的利率总要比城市的高,这是由于农村金融市场规模不经济、借贷成本高、资金市场供不应求等因素引起的,资本在农业方面虽然对社会贡献最大(现在已不能绝对地说是最大,用比较大的说法也许更合适),但利润比较小,因此对农业方面的资金投入总是不能得到满足。

  因此,也就出现了农村发展的两难:问题:一方面是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缺口趋于扩大,一方面却是各种金融机构不愿意在农村从事放贷业务。以斯密的思维,可以通过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限制来发展农村业务,通过围绕时常利率进行自由浮动的适度高利率来弥补各种借贷成本,最后通过竞争者对市场的争夺逐渐回归到利率的正常水*,这不失为当前解决建设新农村资金筹集困难的有效途径,但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利率的适度高的水*,不然可能会因为高的利率带来新的高风险,就适得其反了。另外,也可通过引导和规范而不是限制和取缔各种非正规民间金融、加大*的财政支农力度等措施来解决农村市场的金融抑制。斯密认为,当一个人的资财,只能维持他几天或几个星期的生活时,他会很少考虑从这笔资材中获取收入。他会尽可能地节约消费,希望依靠自身的劳动,能获得一些收入来增补这笔资财。他的资财完全来自他的劳动收入。各国的穷苦劳动者大多过的这种生活。斯密通过分析资财的额度和可支配期限将其界定为生产性和生活性支出两部分,又将生活性支出按来源和用途细划为三种类型。这样,使我们对收入的认识逐步深化,更利于支配和使用不同类型的资财,为后来人们树立了理财观念和收支计划提供了依据。

  斯密认为,一个为了消费而借贷的人很快就会破产,而借钱给他的人通常也会后悔自己的愚蠢。因此,为了这样一个目的不论是借款还是贷款不管什么场合高利盘剥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双方均将不利。既然借贷的人多为穷人,放贷的人会提高利率来弥补这部分风险,但利率提高的同时又增加了还贷的风险。这样就存在了一个悖论:不管是借贷者还是放贷者,双方都存在利益的流失和各种风险,高利息的贷款却依然能够生存下来。我认为原因是高利息的贷款的存在包含了诸多不正当的经济和社会行为,比如洗黑钱、黑势力介入、借款者被迫从事违法犯罪现象等。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4)

——实践论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实践论读书笔记1

  《实践论》一文是***1937年7月的论文著作。现收集于《*选集》中,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文章。

  时值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革命战争即将到来。在**内,曾经有一部分教条主义的人长期拒绝*革命的经验,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这个真理,而只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书籍中的只言片语,去吓唬人们;还有另一部分经验主义的人长期拘守于自身的片断经验,不了解理论对于革命实践的重要性,看不见革命的全局,虽然也是辛苦地—但却是盲目地在工作。这两类人的错误思想,特别是教条主义思想,曾经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四年使得*革命受了极大的损失,而教条主义者却是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迷惑了广大的同志。为了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于1937年7月*写了《实践论》这篇文章。*曾以这篇文章的观点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作过演讲,目的在于揭露轻视实践的教条主义观点,教育披着马克思主义迷惑广大群众的同志,使他们理论联系到具体的革命实践中来。

  《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即“知”与“行”的辩证关系为中心全面系统地阐和发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具体地论述了实践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首先,文章阐明了实践的基本形式,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及实践在认识地位中的地位。指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艺术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人所参与的。所以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位,认为人的实践一点也离不开、排斥一切否认实践的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并且,“无论从认识的源泉,认识的发展动力,还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来看,都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总之,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其次,文章阐述了认识的发展过程,指出认识过程要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和由理论到实践两次飞跃。实现两次飞跃之后,认识运动“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因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无限的,是阶段性和无限性的统一。

  再次,阐述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强调绝对真理是有的,但它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并着重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和认识真理的道路。”提出了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任务,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了实现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的任务”。

  此外,文章还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作了高度概括。指出通过实践来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行了高一级的程度。

  《实践论》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事物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要不急不躁,由表及里,全面观察,有感性到理性,理解事物的演进变化,分清事物彼此间的区别联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循环往复,不断加深对事物的认识。具体地说就是在对任何事情没有做出深入了解、分析的前提下,都不要急于作出任何结论。

  在应对、处理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先要观察事物的外在属性,尽可能多地从不同侧面观察事物的特性,详细的描述事物的外在特性要素,从感性上对其进行整体感知。其次更重要的是,观察事物的内在属性,探寻事物的内在属性,尽可能地多举事物内在特性之间的各个要素。任何一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相结合作用的,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因是其根本性的东西。我们在认识事物发展的时候,不仅要分清事物发展所处的阶段、地位,运用普遍的、联系的、全面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之。对事物的外在形式,表象的东西进行观察、分析进而上升到事物内部特性的认识,即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实现认识论实践的第一次飞跃。

  在实现实践论第一次飞跃之后,我们应该将实践认识理论返回的实践中去,接受实践的考验,进一步去指导实践。我们学*、认识、观察事物过程就是理论联系指导实践的过程。我们学*别人的正确的东西,用之来指导我们的实践,反之,我们在实践的同时也检验了别人理论的正确与否?重复往返,不断深入。正确的理论不断指导我们的生活实践,影响着整个人类社会的认识和发展。

  在认识的过程中,理性认识还依赖于感性认识,我们必需坚持反对“唯理论”即只承认理性的实在性,不承认经验的实在性,以为只有理性靠得住,经验是靠不住的。“经验论”错误在于不知感性才材料固然是客观外界的真实反映,这两种认识错误多我们都是不利的。而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事物要完全地反映整体,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规律性,这就需要我们用脑子思考,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正如《实践论》所述的,认识与实践是相互统一的,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规定。我们在生活、学*实践中要用到这一原理,必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言之有物,不说空话。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全面贯彻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首先要认识自我。只有“认识你自己”才能改造你自己,进而认识和改造世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是上帝安排给我们的任务,这过程中我们要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因为此两者是相互依赖,彼此制约的。我们认识世界就是为了改造世界,要有效地改造世界,又必需正确地认识世界。这需要我们提高自己观察处理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能力,尤其是实践能力,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勿犯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能人云亦云。

  为了更好地认识自己、改造自己进而认识和改造世界,包括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我们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当然真理是相对的。这需要我们努力做到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对待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必需坚持**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做到坚持和发展的统一。只有创新,才能不断发展,创新又是坚持和继承为前提的。把继承和创新统一起来,理论才能真正顺应时代和实践的呼唤,体现于时俱进的要求。

  《实践论》是一篇杰出的具有创造性的贡献的马克思主义著作,既丰富和发展了《反对本本主义》关于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思想。深刻地阐明了*思想活的灵魂中实事求是的基本观点,科学地解决了几千年来*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行、知问题,为*哲学的发展增添了极其光辉的一页。它与《矛盾论》等为我们党确立了科学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为延安整风作了理论准备,也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年,我们必需应该努力学*理论知识,并不断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行动,用知识武装自己,在实践中检验自己。注重理论实践创新,激发自己不断学*理论知识、实践的激情,不断拓展自己的新视野。不断探索科学真理,弘扬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做到看清对象,有的放矢,对自己,对社会生活的理想付诸行动。不断提高认识和实践的素质的能力,争取做有为的青年,成为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实践论读书笔记2

  《实践论》对经验主义进行了批判。正如我们经常说我们可以凭借经验办事。的确如此掌握了事物的内在规律,再加上处理事物的经验我们往往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但有时执着的一味的相信经验,而不会去变通的话,可能会把我们带入歧途,结果往往是事半功倍,甚者还可能犯错误。所以要尊重事实,从实际出发。

  《实践论》也对教条主义也进行了批判。与经验主义者相反,教条主义者只讲理论,不联系实际,一切硬往理论上套。我们学生往往容易如此。学校为我们安排了社会实践和实*活动,就是为了要我们多联系实际,少说空话,避免教条主义。同时,实践又有利于加深对理论的认识。我们学*了关于数据库的理论,为什么还要做实验呢?就是要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与把握。不要把教条的东西神圣化,要敢于质疑,敢于突破教条的束缚,走创新的道路,世间没有永恒的真理。只有这样才遵循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才能推动事物的前进和促进事物的自我完善。

  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实践固然重要,但实践不是一切。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我们通过接受外部信息,通过主动观察,形成了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即感性认识,这是不自觉完成的。如果我们掌握了足够的资料,并对其加以整理、归纳和总结,便会得到事物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即规律。形成了对规律的认识,这才到了理论上的认识。而理论还需经过实践的检验。正如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一样,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被实践证明了是正确的理论,才可以推广应用。但是,事物是在不断发展的,因为运动是事物的存在方式。在物质的运动中,矛盾不断推动事物之间的联系发生变化,从而使事物联系的形式——现象更加趋于复杂。经历了实践检验的理论,还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这时实践的主体和客体已经发生变化。在不断地检验中,理论也就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实践论》中深刻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规定。在实际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要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要具备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在实际生活中,工作中要坚持**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要不断的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只有创新才能更好的发展。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及各方面的创新,才能有所发展。只有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深刻的认识,才能真正意义上发展*和壮大*。因此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为理论武器,不断的认识和探索以寻求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从而在实践中发展事物和认识事物。

  《实践论》中指出事物是处在不断发展之中的。因为运动是事物的存在方式。在物质的运动中,矛盾不断推动事物之间的联系发生变化,从而使事物联系的形式——现象更加趋于复杂。经历了实践检验的理论,还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比如力学的相对性原理,在的经典力学中它可以找到足够的支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却出现了与麦克斯韦电磁理论的矛盾,于是产生了的相对论,相对性原理又一次被证明是正确的。我们都知道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事物的内在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前进。发展是前进的上升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实践论读书笔记3

  我读了*的《实践论》让我深刻的了解到,《实践论》是*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在马克思辩证维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的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关系。

  《实践论》中说道“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用来指导实践的,而实践是用来检验理论的。列宁说“实践高于(理论)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偏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不管是开展工作还是认识自然都是由点到面,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结合理论,用实践来积累自我的经验认识,用自我的直接实践经验再结合别人的经验(学*来的知识)来对事物进行决定,这样才能更加科学、客观的认识事物和开展工作。我们要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我们透过理解外部信息,透过主动观察,构成了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即感性认识,再积累必须资料的同时对其加以整理、归纳和总结,便会得到事物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即规律。构成了对规律的认识,这才到了理论层面。当然理论还需经过实践的检验即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认识都具有其时代局限性。

  《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实践论》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必须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真理是存在的,但不能被人单独认识,不能被某一句话阐述,因为人们对于在各个必须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

  《实践论》是*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革命,指导我们此刻、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好处。

实践论读书笔记4

  之前很少读这种专业性的哲学范畴的经典,无意间翻阅到一些《实践论》中的片断,便顿觉相见恨晚。每次突然密集的看书时,都是遇到了迷惑、想不通的,久思不解的难题,想从书中前人的智慧里获取灵感。这一次让我豁然开朗,突然明白后续读书的方向,也让我从心底再次对*肃然起敬。

  结合自己的一点涉世经历和人生感悟,我前后读了好几遍,每一遍都感悟迥然不同。下面结合文中感触较深的片断,谈谈自己初读的浅感。正如文中所说认识与实践的真谛:我不断的品读,不断的去感悟,再把所感所悟运用到实际工作生活中,再感悟、比较,再去运用实践……如此往复,就一定能领悟《实践论》的真谛。

  “感性与理性是认识的两种属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的了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

  在这一点上,让我明白,人们对事物的初级认识都是感性的、主观的,都是依仗自己生活、学*所得的经验主义、主观臆断。如果全凭主观臆断的感性认识,则是我们说的空谈、空想,浅显的表层现象问题。有的可能是往期的实践经验的推理或是某种理论的拿来主义,在某些范畴内可能具有理性属性,但它就算推断成功,其实因为具有特殊性还是普遍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证明。因此,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每一次的推断、推理或是决策,都要进行实践性的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并根据实践过程中的变化因素而及时变化,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推断或决策的成功率。当然,一次的成功并代表我们的决策或推理是就是真理,还应客观的分析研究其是特殊性的成功,还是普遍性的成功。

  这是就是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与统一关系,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往复更替的过程,但每一次的循环,都突破了原有状态,并进行了提升而高于原状态。没有实践的认识,认识就是空中楼阁,镜中花水中月般的站不稳脚跟。而没有基于认识的实践,实践则像是无头苍蝇,没有方向与目标,更不会提档升级向着更高级的方向发展。

  “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

  人与生俱来便具有“惰性”,身体上的懒惰和思想上的懒惰,而后者则更可怕。思想的懒惰,便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我们生活的日常,很多人在面对问题时,条件反射般的产生了恐惧与惧怕,更别说去想出好的办法解决问题了。一是因为他们只看到问题的表象所带来的心理压力;二是“惰性”思维定式下的条件反射式排斥问题。在没有思考如何解决问题的办法之前,已经被惰性所击败。另一种,可能没有被“惰性”下条件反射所击败,开始进入解决问题的实践阶段,可能会成功突围,但更可能会再次被击败,甚至万劫不复。但显然第二种是值得赞许的,因为相比第一种他又迈出了一大步。遇到问题,首先我们应不被表象所吓倒,沉稳冷静的去解剖表象下面所蕴藏的内在联系、动机与目标,即现象下的本质。再实事求是地去客观分析总结解决之思路或方案,然后根据事态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去进行实践解决,方可解决问题、达到心理预期目标。说到底,每一个问题降临,我们都不能止步于感性的认识,在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下,实践的过程是不能停止的。因为没有实践,是永远不肯能得到正确的理论。而就算一开始就有拿来主义的理论,更需要我们实际的实践过程去检验、去修正。因为事物是矛盾运动下不断发展向前的。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么还只说到一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

  在这一点上,是要告诉我们,不仅要通过事物的表象去练*自己分析客观本质的能力,并验证出一些理性的东西,进而不断提升自己理性素养。但更可贵、也是最重要的是,要将这些理性的东西运用到后续的生活与工作中,再通过遇到的新问题来检验之前的理性东西,并丰富完善出新的理性东西。这一层面讲的是,不仅要获取理性的“知”,更要将“知”付诸于“行”,去改造环境、改造现状。

  另一层面,“拿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改造世界”,一是要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二是改造客观世界。就这一点来说,运用实践所得的客观规律,刻意地去先改造好我们的主观世界,让我们自身具备科学、理性的主观思维方式,将更加有利于我们去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只有知行合一,才能保证真理的永恒价值和科学性。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实践论读书笔记5

  *在《实践论》一文中,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为基础,联系我国的具体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关系。在读完《实践论》以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而这将指导我在以后的生活中的行为。

  *在文中指出“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尽管就我们个人而言,我想我们距那些能够变革现实的斗争还是比较遥远的——我们更多的是要去辨别某种或者某些人或者事物的本质,对于我们来说的意义,以及我们该怎么去对待,但是这段话告诉我们如果想要获得对某种或者某些事物的正确的认识就必须得自己去亲身接触,亲自经历,这样才有可能了解到他们的本质,才能够获得最接*事实的认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能够听到人们谈论某某人、某某产品据说怎么样怎么样的,有时甚至已经与最初发表评论的人的说法完全相反了,可是却没有人想到要去验证,只是人云亦云,而这有时甚至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就拿我们交友来说吧,不可能有哪个人能够取得所有人的好感,喜欢他的人会对他评价很高,不喜欢他的人就对他没有什么好感,有时甚至会出言诋毁,如果你只是通过某个人的评价就构成了他在你心目中的形象,或许你运气很好的交到了一个合你胃口的好朋友,或许,你就交到了一个品格很差劲儿的损友。

  人们常说要知道一个人怎么样就看他周围的朋友,这句话并不完全正确,但是反映出了朋友对于一个人的影响之深刻。因此,也许由于你的错误认知而交的这个损友就会影响到你的一生。所以,我觉得我们要了解一个人你必须去与他接触,在与他的交往中积累自己的认知,最后对其作出一个较为客观全面的评价,从而决定他在你心目中的定位。对于其他事物也是一样的,只有自己亲自去尝试,去体验,才能够得到最准确的认识。当然了,这并不是说我们得以自己的主观思想为准,忽视其他人的一切想法,只是提醒我们别人说的并不一定都是正确的,我们必须得通过自己的实践去检验,从而得到事实的真相。

  我们在实践中得到了理论的认知,我们还得把它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才能够发挥它的指导作用,使其具有现实意义。正如*所说,“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学说源于西方,可是西方社会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并未把其运用到制度建设中去,所以对其而言,科学社会主义顶多就是个出色的理论,而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而对于我们这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来说,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的指导思想,指导着我们的社会建设,对于我们的社会进步有着无法忽视的重大意义。而我们在运用科学社会主义指导我们的社会建设的同时也在实践中不断地为其补充着新鲜的血液,使其散发着活力。可见,一个理论只有把它运用于实践中去才能够使其不只是一个空架子,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够使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实践论》一文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实践对于得到正确认识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让我意识到了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的必要性。就我来说,我总是知道该怎么做才是最好的,却往往只是知道而已,而没有付诸行动,因而没有得到自己理想的结果。今后,我将把自己的想法切实地落实到行动中去,让自己做到最好。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5)

——《正义论》读书笔记 (菁华6篇)

《正义论》读书笔记1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法—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2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Fa—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Fa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Fa的正义罗尔斯说宪Fa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Fa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3

  在书中,罗尔斯跟我们描述的却是如何建立一种公*的社会制度。书中说,“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看到这里才发现自己对正义的理解真的过于幼稚和天真阿。罗尔斯还说“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疑问,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论述完罗尔斯心中的正义论之后,他开始介绍如何构建这样一个他心中的公*社会制度。

  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要如何建立一种公*的制度呢。我自己也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发觉,自己的想法肯定时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上想的。要是资本家,或许他就会想如何尽力剥削工人们剩余劳动力。而如果让工人选择自己心中的社会公*制度,或许又是另外一种境况了吧。因此,我觉得如何建立构造这样一个社会制度,真的让人伤透了脑筋。然而,罗尔斯提出了“无知之幕”这样一个概念。开始我是不大理解这个概念的。后来上课听老师提到过,就有点了解了。罗尔斯认为,我们都应该处于无知之幕之后来构造我们的制度。原因是功利的原则与*等的社会合作观念冲突了。人们应该在原始的'状态中选择。

  对于原始状态,译者前言中介绍到的要点有:选择对象(包括两个正义原则、古典目的论观点、直觉主义观念、利己主义观念、混合观念)、正意的客观环境、各方的主观动机和理性、知识的限制、对原则的形式限制、选择两个正义原则的论证、其他选择对象的被排除。其中我对知识的限制这一要点很感兴趣。罗尔斯假设各方处在一种无知之幕之后进行选择,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地位、阶级出身、天赋和气质,以及他们善的观念的具体内容,也不知道他们所处的世代和所处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和文明水*;他们只知道他们所处的社会是处在正义的环境之中,只知道有关人类社会的一般事实、政治和经济理论原社会组织基础和人们的心理学法则。

  换言之,一切会引起人们陷入争纷不已的特殊信息都被排除,无知之幕的假设就是为了达到一种全体一致的契约。看到这里我真的很佩服罗尔斯的紧密思维,想到用无知之幕来达到这一达成契约的绝妙方法。让我想起分蛋糕的公*方法,就是一个人切蛋糕另一个人选蛋糕的方法。因为分的人要想到选的人想法,所以他必须用最公*的方法分蛋糕。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阿。这只是我的一个小感受。前言中写到罗尔斯认为,“无知之幕+互相冷淡”的假设胜过“仁爱+知识”的假设,它简洁、清楚、合理,而且是一种弱的条件,后者则太强要求太高。原始状态的假设要尽可能少而弱市罗尔斯原始状态解释的一个基本思想,也是一种简化的手段。

  是的,大多数人在为公*制度假设条件是,常常是出于美好的意愿,本能的假设所有的人们都是充满善意的,所有的人都是高素质的知识分子。但是显然,这种假设的确强人所难了,条件太过于苛刻。这样的话,要实现公*的契约关系便是难上加难了吧。相反,如果,从相反的思路出发,无知之幕+相互冷淡,这样情况便是大不想同了,这样就可以较为轻松的避开可以引起纷争与争吵的因素,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在穿过无知之幕后,自己会处在什么样的一个状态,或许会使会是有钱人,或许会使乞丐,或许是残疾人,因为无知,说一必须为自己假设一个最坏的情况,按照这个情况去建立契约,以防出现不利于自己的社会制度,这样,我们就可以顾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制定出一套最为公*的制度了吧。

  刚开始不理解无知之幕的时候,的确让我很困惑为什么要这样假设,但了解以后,真的让我为这位哲学大师所惊叹,凡他人思维而行,推出一种如此精妙的假设。

  接下来,罗尔斯则考虑到正义原则怎样应用于制度和适应于我们目前所考虑到和腿肿得正义判断。在后来的篇章中罗尔斯就通过描述一种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和考察两个正义原则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来展示两个正义原则的内容。这是我对这本正义论的小小感受。因为初次接触大师作品,觉得很难懂,也借助了一些其他资料。尽管难懂,但是收获很大,觉得值得花时间去看。

《正义论》读书笔记4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法—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Fa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Fa的正义罗尔斯说宪Fa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Fa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5

  “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然而,在*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这样,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将先前人们只关注形式正义演变成更加关注实质正义,通过克服社会制度、自然条件乃至人的秉赋上的偶然差异实现实质上的*等。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公*的正义”理论应当排除功利主义的选择。对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中还存在许多明显的结构性矛盾,如因自然条件的差别,存在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的地区差距;因从业部门不同而形成的行业差异和行业保护;因居住状况不同而形成了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差距;因权力异化而滋生出的严重****现象,各种就业歧视、入门限制等等非理想状况,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妨碍了以人为本目标的实现。这些不*等现象的存在,也说明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择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xical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是*等自由的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等的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是机会的公正*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社会的和经济的不*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等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求一种实质的*等主义。

  当前,*处于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期,人与自然的矛盾不可调和,各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由于社会发展不*衡,利益分配不均,各种社会矛盾也集中爆发,一些恶性案件不断发生。老百姓*不信法,涉诉信诉案件以井喷式爆发,纠结徘徊于人治与法治之间。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压力。需要我们以天下为公,以普世的价值和创新精神,寻求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良药和制度,促进社会进一步的发展和文明进步。罗尔斯的正义论为我们提供了思想的基础。罗尔斯的第一个正义原则即*等自由原则,为我们创新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即给每个公民*等参政的机会,*等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赋予每个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自由权利。与此相适应,从确保公民基本权利行使的政治制度方面出发,应当进一步完善*大会制度,尽可能地扩大直接选举,使选民与候选人面对面地沟通,提出自己的施政纲领,由选民监督予以落实,切实构筑国家公务人员由选民选举,向选民负责,由选民罢免的制度。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先定后选、上级任命,对上不对下负责的做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充分行使,只要公民合法地行使批评权、建议权、监督权,就不能以任何借口动用公权力去追究其行政的或刑事的责任,切实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的功能,确保国家管理权的合法正确地行使。

  从经济制度和利益分配方面考察,就是要处理好公*与效率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兼顾社会的公*正义。公*正义是一个社会实现整体和谐的基本要素。从国家民族发展的角度看,和谐应当是整体和谐、全面和谐,而不是局部的、片面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和谐,当前发展与今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等等。而要实现社会的整体、全面和谐,就不能离开公*正义。公*正义的贯彻,就是确定和落实罗尔斯提出的“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过程。这就是:(1)怎样鉴定最少受惠者的地位?(2)怎样衡量人们的利益,或者说合法期望的水*?对此,罗尔斯认为,每个人都占据两种地位,一是*等公民的地位,一是在收入和财富分配中的地位(假定权力与财富通常结为一体);这样,确定最少受惠者可通过选择某一特定社会地位(如非熟练工人),或按达不到中等收入水*的一半的两个标准来确定。当前,*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问题、城市贫民等弱势群体可以划归到最少受惠者的范围,他们为*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几年以来,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收入低迷,农民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都受到了明显的影响,不少地方的农村经济陷入萧条,与改革初期的活力和生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城市的低收入者形成的贫民阶层,承受着房价、子女教育、再就业培训等多方面的就业压力,仅靠微薄的低保收入尚不能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这些人群已成为我国社会进入新时期来的“最少受惠者”。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基本经济生活条件与利益,是关涉国家稳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难题。要想方设法努力缩小贫富差别,消除城乡差别,把“三农”问题解决好,把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方可保证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最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根本实现社会的公*正义。

《正义论》读书笔记6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Fa—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Fa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Fa的正义罗尔斯说宪Fa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Fa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6)

——《论自由》读书笔记 (菁华5篇)

《论自由》读书笔记1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作者约翰·密尔认为,在统治者与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国的“*”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即“自由党派竞争的时代”。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只当它是另一场暴*而已。而当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立之后,“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我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论自由》读书笔记2

  我读的版本是商务印书馆许宝骙译本,网上对这个译本颇有微词,希望有机会可以换一个更好的译本再读一遍。

  密尔的自由不是形而上的自由,不是康德的那种高高在上的自由,他的自由限制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是功利主义的自由。他的自由体现在伤害原则之上:“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在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原则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他身心,个人乃是最高*者。”密尔的自由有点类似于以赛亚柏林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集体不能干涉个人的自由,这属于消极自由;个人对自己享有最高的*,这是积极自由。

  《论自由》共有五章,第一章“引论”,告诉读者本书主要讨论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和限度,提出伤害原则;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的自由”,讲的是因为人们不可能达到真理,所以必须保留错误的意见,完全抹去与整个社会不同的意见是极端危险的,由此来捍卫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第三章“论个性伟人类的福祉的因素之一”,人按照自己的个性实现自己,不仅仅是达到幸福的手段,实现自己的个性就是幸福的一部分,社会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每个个体实现自己的个性;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密尔在这一章确立了著名的伤害原则,讨论社会在什么时候可以干涉个人,社会如何正当地干涉个人;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在一些实际问题上如何运用密尔的自由原则,比如教育,饮酒,赌博等问题。接下来仔细讨论每一章都说了什么。

  第一章:引论。

  约翰米尔讨论的自由不是“自由意志”,和哲学家们讨论的自由是不一样的,他的自由是“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利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收到的限制”,自由是对权力的限制。密尔把自由牢牢限定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不讨论在康德那里像神一样的,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他觉得在他的年代全圈*已经不是令人担忧的对象了,而是在民主的基础上怎么防止多数人的*,尤其是道德的*,密尔觉得大多数道德都是“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的创造物,是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他要讨论的是集体意见能否合法干涉个人意见,这个限度在哪里?限度就是伤害原则。在引论里他也提到了功利主义,他说:”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主义的,但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也就是说密尔的自由不是高高在上的,所有问题的第一因,功利主义是自由的前提。

  第二章:论思想的自由和讨论的自由。

  我觉得这是这本书最重要的一章。这一张主要捍卫了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捍卫的手段就是证明公众的意见也有可能是错的。密尔极力反对用公众权利压制个体的思想。“假定全人类统一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是,人类要使那一个人沉默并不比那个人(加入他有权利的话)要使全人类沉默较为正当。”他还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之后,密尔极力证明社会和*会产生许多谬误,每个时代都曾抱有许多随后的时代视为错误荒谬的意见。任何意见都有被怀疑的权利,无论是道德问题或是宗教原则,如果没有少数人提出相反的意见,不保证他们的言论自由的话,整个社会和*都会处于危险之中。除此之外,他还推重两个对立观点之间的共存和融合。“两种思想方式各借对方的缺陷显出自己的功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各靠对方的反对才把己方保持在理性和健康的范围内。

  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原因之一。

  他觉得人应该抱有自己的个性。这一章显示出了密尔的多元论倾向,他说:”不同的人不能健康的生存于同一道德的空气里,正不亚于各种各样的植物不能健康的生存与同一物质和空气里。”密尔对个性的捍卫建立在言论自由之上,因为人类的真理是很难统一的,一套真理不可能适合所有人,意见的分歧时必然会产生的,所以,保存每个人的个性至关重要。“对于各种各样的个性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应当给予自有发展的余地。”这一章还还展示了密尔和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关系。“人性不是一架机器……它毋宁说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他成为活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这种黑格尔风格的话出现在功利主义的著作里还蛮让人惊奇的,密尔算是吧德国古典主义和功利主义糅合在一起了。

  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这一章讨论人类生活中有多少应当派归个性,有多少应当派归社会。主要的观点就是:“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个性,凡主要关涉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社会。”根据伤害原则,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由个性处理,只要不伤害到别人的利益。在涉及他人的利益时,就必须遵守规则。人可以特立独行,只要他不损害别人的利益,他要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负责,别人不能干涉他,却可以在情感上不喜欢他:“一个人因为自慎或是个人尊严上具有缺点而当然会招致的他嗯情感方面的损失和因对他人权利有所触犯而应当遭到的谴责是不一样的。”

  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

  最后一章他讨论了一些具体的零散的问题如何应用他的理论,比如贸易、求职、毒品、警察的权限、国家的权限赌博、饮酒、教育……

《论自由》读书笔记3

  自由,乃吾心向往之,而不能久得。逛卓越网时偶然看得《论自由》一书,介绍说此书主要解决个人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遂买下并决意静心读之。然至今,只读了引论,有一点浅想,记之成陋文,望通读后看到此文不会成笑话。

  穆勒云,“虽有民主,而操纵力之国民,与权力所加之国民,实非同物。”此话乃针对所谓的民主国家而言。理论上的民主乃掌权者与被治者是一体的,因此国家的好恶就是人民的好恶,然而,实际中的掌权者与被管者不可能是一体,“人民的好恶”并不是整个国家的好恶,只是其中多数人的好恶,况且多数人的好恶也不是最多数人的好恶,或者实际上所谓的“多数人”只是少数人,这样的政治体制就容易造**民与人民之间相互劫持。穆勒感叹道:“太白之豪暴,且无异于专制之一人。”其实,如斯统治较专制更残暴。因为专制是让人民明白地看到它的武断专权,而这样的统治是在暗地里施加百姓于“暴力”,表面却打着民主的旗帜。拿苏联的无产阶级*来说,最后就流为了*式的少数人专制:政治上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切权力,人民却没有监督党和*的权力;经济上它可以“卫星上天”,却不能满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思想文化上进行高度垄断,书报检查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作家经常遭意识形态恫吓。据索尔尼仁琴在《古拉格群岛》中引用俄国刑法专家的统计,沙皇1876——1905年的30年间共处死486人,被*在1930——1953年所谓23年中处以极刑的人是沙皇的一千多倍。此种“专制”无人民自由的国家,表面上是无产阶级*,实则是将国囚禁起来,里面的溃烂终会蔓延至表面的浮华。因而为国治理者,应当为民之权益谋事,万不可将自己当做*,却把为自己谋权当成是在为人民谋权。

  自由之初义乃不为外物所拘牵,无胜义也无劣义。有个性的人大多事上不为外物所牵,正如穆勒所说,个性就是个人具有独立意志,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性格与利益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人、社会、传统和*俗作出判断。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活得自由个性,他们特立独行、不怕孤立、敢说老实话、敢向社会大多数的专制权威挑战,他们比其他人更不能适应社会准备下的模子。自由个性之人是理想主义者,是孩子也是老者,是推动社会不断完善的先驱力量,这样的力量要影响他人,必得将思想观点形成舆论,要形成舆论就得有发言权。但是社会暴虐的目的就是要摧折人的个性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其首先禁绝的即言论自由。《礼记》中说“情欲信,词欲巧”,便是要提醒人们说话时态度要坚定,但是说话的方式则要非常客气、非常婉转,自由个性之人当这样才能让当权者听得进去。

  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说,言论自由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时,又认为我们认为“真理”的,我们认为“是”的,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样的。正因为人类不是“不可能错误的”,因此需要容忍异己才能实现自由。比如,岳飞抗金之时自然认为自己是正义的,然而对于金人而言岳飞是灭国者是自己的敌人,金人认为自己才是正义的。那么,到底谁才是对的、是正义的?我们无从判断。社会中也常常有人认为自己的正确的,因此带着“正义的火气”残酷地摧毁了另一个可能是正确的思想或事物,这样也摧毁了别人的自由

《论自由》读书笔记4

  《论自由》成书于1859年,100多年后再读此书,仍然觉得很有启发,很多观点用在当下也毫不落伍。如果说,真存在所谓符合社会规律性的言论,那《论自由》中的某些观点应该也可以归入这类言论。

  一、第一章内容简单梳理

  第一章厘清了本书所讨论的自由的范围。对于自由的讨论,历来是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的热门论题,经久不衰。本章开始就提到,这篇论文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所谓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在这个前提下,作者又开始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自由。历史上的自由,是对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这时候,*的目标就在于给统治者运用权力划定一定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谋取这种自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得统治着对某些自由权利的承认。另一种是通过宪法。但是现在(指作者的时代),“人民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反对时,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人们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意义已经大于对统治者权利的限制,“统治着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

  以此,有人认为“人民无须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作者对此做了反驳,实际情况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要限制*施用于个人权力这一点……也仍然丝毫不失其重要性。”作者又进一步指出,“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他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仅防御官府是不够的,还要防御得势力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界限在哪里?他首先肯定了舆论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来起作用的事情,还要由舆论来办。”作者通过分析,认为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

  作者以英国的情况为例,分析了人们在特定事务上所持的态度完全取决个人的择取,而毫无准则。以此,表明本文的写作目的,“即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控制个人之事,不论所用的手段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手手段或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他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可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他还认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者。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有三个方面,意识的自由;趣味和志趣的自由;个人间联合的自由。

  二、几点感想

  1、密尔骨子里体现出的作为资产阶级的自我优越感。读完第一章,我除了认同密尔很多观点外,也深深体会到他自身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感。本书成于19世纪中下叶,那时候正好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时期,思想界也非常活跃,密尔在第一章的论述中,很多地方没有论证,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似乎很多观点是不证自明的。他所讲的自由是有社会条件的。比如,他认为,对于那种种族自身尚可视为未届成年的社会当中的一些落后状态,也可以置诸不论;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正是一个合法的形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一目的而得以投现而显为正当。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从的。但哪种种族族可以看作未届成年,哪些人是野蛮人?什么时候人类达到了借自由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阶段?这些密尔都没有回答,从这些描述中,他并不认为,所有的人或者种族都配拥有他所说的自由。但他还在书中提到,在旧日,存在臣民或者某个阶级的臣民和*之间的争斗时,那时的自由是指对于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似乎又把自由存在的时间维度拉长了。

  2、密尔所强调的“对社会负责”标准只是描述意义上的,既没有说出它们的范围,也没有说出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他强调,为了“自我防卫”或者说他人的利益的时候,个别的或者集体的违背个人意志是正当的。一个人仅需为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需对社会负责。凡系显一个人在义务上当作而不做时,就可要求他对社会负责,这是正当的。我在阅读过程中,特别想寻找一个答案,如何避免多数人的*?可惜没有找到。

  3、密尔对“权力”讨论远远大于对“权利”两个词的运用。我只看了翻译版,没有看过原版,也没有了解过密尔的时代对“power”和“right"的认知程度如何。既然是《论自由》,我总觉得是讨论rihgt要多一些,但感觉这部分内容反而讨论power多一些。可能与论文开始提到的讨论主题有关,即“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4、密尔对法律和舆论的作用的描述令我很受启发。他意识到法律的惩罚性和舆论的压力对个人的影响,并且用很大的篇章介绍舆论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他犀利的指出,一国的道德标准大部分出自占优势的阶级利益或阶级优越感。人们遵守的来自法律或者道德舆论的所谓社会准则,其实就是社会的好恶,或者是社会中占优势的势力的好恶。

  5、密尔所主要讨论的是政治自由问题。即*在限制人民自由方面的界限在哪里,正当性何在?人们所享有的社会自由主要有那些?这些都是政治自由非常核心的内容。对于政治学初学者认知政治自由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尽管我读完还有很多迷惑,但是对于密尔在观点上的干脆自信,以及论述上的逻辑性,还是很佩服。

  理解比较浅薄,暂记流水账于此。

《论自由》读书笔记5

  自由,乃吾心向往之,而不能久得。逛卓越网时偶然看得《论自由》一书,介绍说此书主要解决个人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遂买下并决意静心读之。然至今,只读了引论,有一点浅想,记之成陋文,望通读后看到此文不会成笑话。

  穆勒云,“虽有民主,而操纵力之国民,与权力所加之国民,实非同物。”此话乃针对所谓的民主国家而言。理论上的民主乃掌权者与被治者是一体的,因此国家的好恶就是人民的好恶,然而,实际中的掌权者与被管者不可能是一体,“人民的好恶”并不是整个国家的好恶,只是其中多数人的好恶,况且多数人的好恶也不是最多数人的好恶,或者实际上所谓的“多数人”只是少数人,这样的政治体制就容易造**民与人民之间相互劫持。穆勒感叹道:“太白之豪暴,且无异于专制之一人。”其实,如斯统治较专制更残暴。因为专制是让人民明白地看到它的武断专权,而这样的统治是在暗地里施加百姓于“暴力”,表面却打着民主的旗帜。拿苏联的无产阶级*来说,最后就流为了*式的少数人专制:政治上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切权力,人民却没有监督党和*的权力;经济上它可以“卫星上天”,却不能满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思想文化上进行高度垄断,书报检查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作家经常遭意识形态恫吓。据索尔尼仁琴在《古拉格群岛》中引用俄国刑法专家的统计,沙皇1876——1905年的30年间共处死486人,被*在1930——1953年所谓23年中处以极刑的人是沙皇的一千多倍。此种“专制”无人民自由的国家,表面上是无产阶级*,实则是将国囚禁起来,里面的溃烂终会蔓延至表面的浮华。因而为国治理者,应当为民之权益谋事,万不可将自己当做*,却把为自己谋权当成是在为人民谋权。

  自由之初义乃不为外物所拘牵,无胜义也无劣义。有个性的人大多事上不为外物所牵,正如穆勒所说,个性就是个人具有独立意志,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性格与利益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人、社会、传统和*俗作出判断。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活得自由个性,他们特立独行、不怕孤立、敢说老实话、敢向社会大多数的专制权威挑战,他们比其他人更不能适应社会准备下的模子。自由个性之人是理想主义者,是孩子也是老者,是推动社会不断完善的先驱力量,这样的力量要影响他人,必得将思想观点形成舆论,要形成舆论就得有发言权。但是社会暴虐的目的就是要摧折人的个性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其首先禁绝的即言论自由。《礼记》中说“情欲信,词欲巧”,便是要提醒人们说话时态度要坚定,但是说话的方式则要非常客气、非常婉转,自由个性之人当这样才能让当权者听得进去。

  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说,言论自由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时,又认为我们认为“真理”的,我们认为“是”的,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样的。正因为人类不是“不可能错误的”,因此需要容忍异己才能实现自由。比如,岳飞抗金之时自然认为自己是正义的,然而对于金人而言岳飞是灭国者是自己的敌人,金人认为自己才是正义的。那么,到底谁才是对的、是正义的?我们无从判断。社会中也常常有人认为自己的正确的,因此带着“正义的火气”残酷地摧毁了另一个可能是正确的思想或事物,这样也摧毁了别人的自由。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7)

——大教学论的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大教学论的读书笔记1

  《大教学论》是夸美纽斯的代表作,他生活于是1592年到1670年,是一个介于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之间的时代。他终生从事教育工作,是一位伟大的教育思想家。在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上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而被推崇为教育学生的*。他的教育体系为现代的系统的教育学奠定了始基,所以人们又称它为“现代教育之父”。他一生的著作很多,主要的教育学说包括在他的《大教学论》里。《大教学论》实际上包含了整体教育学的内容,并且奠定了今日分科教学法的基础。

  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大教学论》它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们的全部艺术。书中是这样解释这句话的含义的:这是一种教起来准有把握,因而准有结果的艺术;并且它又是一种教起来使人感到愉快的艺术,就是说,它不会使教员感到烦恼,使学生感到厌恶,它能使教员和学生全都得到最大的快乐;此外,它又是一种教得彻底、不肤浅、不铺张,却能使人获得真实的知识、高尚的情谊和最深刻的虔信的艺术。

  夸美纽斯的这本《大教学论》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使学校因此可以少些喧嚣、厌恶和无益的劳苦,多具闲暇、快乐和坚实的进步;并使的社会因此可以减少黑暗、烦恼、倾轧,增加光明、整饬、和*与宁静。

  本书全面论述了人的价值、教育的目的及作用、旧教育的弊端、改革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教学制度、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德育、宗教教育、纪律等。全书共33章,每一章都谈到一个具体的问题。既有丰富的教育理论,又有生动的事例。作者强调了教育的作用和教育对人发展的作用,认为所有的人都应当获得教育;对教学内容,方法及其艺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提出了一套教学原则,如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等,奠定了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系统地制定了分班上课的教学制度。

  班级授课制是夸美纽斯对*代教育学最大的贡献之一,在今天已经广泛普及。在17世纪之前,西欧各国仍普遍采用的个别施教的教学形式,全年不同时间都会招收新学生。这样使得同一教室内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教师的个别施教使得学生相互干扰,效率不高。适应社会生产的日益发展和扩大,参照耶稣会已有的实际教学经验,夸美纽斯从理论上阐明了班级授课制度,开创了新的教学形式,有了划时代的意义。

  作者指出:“我认为,一个教师同时教几百个学生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要紧的;因为,对教师、对学生,这都是一种最有利的制度。教师看到跟前学生数目愈多,他对于工作的兴趣便愈大;教师自己愈是热忱,他的学生便愈会表现热心。同样,在学生方面,大群的伴侣不仅可以产生效用,而且也可以产生愉快;因为他们可以互相激励,互相帮助。”

  “把全体学生分成班级,比如十人一级,每组由一个学生去管理,管理的学生又由上一级的去管理。”

  在论述班级授课制优越性的基础上,夸美纽斯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教导从每年的一定时间开始。

  2)学科的划分要使每年、每月、每周、每日,甚至每小时都有一定的工作,因为这样会使计划好的一切工作易于完成。

  3)要使用固定的课本。

  4)要用同一的`方法去教导。

  此外,读过《大教学论》,自然”一词在我心中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位“现代教育之父”,以自然中的种种现象通俗易懂地向我们揭示了教育中的诸多原则和规律。遵循自然法则,教育就会有可喜的结果。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举了这样一个例子:鸟儿孵出小鸟,它绝对不会把卵放到火上,去使它们快些孵出来,而让它们在自然温度下慢慢发展。后来,鸟儿也并不随意用食物填它的幼鸟,急着让它们快快长大,而是小心地为它们选择食物,按照它们脆弱的消化力所能支持的分量慢慢喂它们。而教师对于后进生的教育,更应该学*鸟儿孵卵、喂食的方法。后进生”暂时比一般学生的学*能力更加差一些,如果硬是要求他们把所有的学*任务都完成,出现的结果是,他们一样都不完成。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应该根据他们能力的大小,单独为他们确定一个阶段的学*目标,他们的进步就会变得明显;然后再确定下阶段的学*目标。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千万不能心急。因为“自然不性急,它只慢慢前进。

大教学论的读书笔记2

  作为一名一线教师,从读师范时就对17世纪捷克大教育思想家夸美纽斯的重要著作《大教学论》有所了解,但却没有真正认真的研读过,很是惭愧。所以本次假期,我找到了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于20xx年6月出版、任钟印翻译的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教学法解析》来读。

  一开始阅读的时候感觉作者好像在进行基督教讲义,似乎和教学关系不大,可是慢慢坚持读下去才明白作者的精要所在。夸美纽斯在寻求一种教学方法,使教师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

  夸美纽斯生于1592年3月28日,卒于1670年11月15日。他终生从事教育工作,是一位伟大的教育思想家。他在教育思想和教学理论上做出了跨时代的贡献而被推崇为教育学上的*,《大教学论》一书承载了他的重要的教育思想,全面论述了教育的目的、作用,以及学制、教学法、体育、德育、宗教教育、学校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步体系完整的教育学著作。斯皮尔曼曾这样称赞夸美纽斯和他的《大教学论》:“倘若各时代的关于教育写的著作全给丢了,只要留得《大教学论》,后代的人便仍可以把它做个基础,重新建立教育的科学。”《大教学论》的主导思想是热切希望所有的人都受到完善的教育,都得到多方面的发展,成为和谐发展的人。他要求把“一切事物”的知识教给“一切人”。

  读完此书,我有以下感悟:

  一、尊重生命,让学生幸福学*

  《大教学论》的第一章标题“人是造物中最崇高、最纯粹、最卓越的”是全书的指导思想之一。第二章“人的终极目的在于来世”,第三章“今生只是为永生做准备”,这两章,夸美纽斯在阐述教育的目的。因为夸美纽斯是一个基督教徒,他的学说借助宗教来宣传,所以我们要去掉其唯心成分,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夸美纽斯对生命、对未来、对学生的幸福的关注。

  二、适应自然,让学*变得有趣

  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许多章节以含而不露的方式把“教育要适应自然”作为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原则。换句话说,夸美纽斯希望学*在以兴趣为基础的活动中展开。“如果不首先唤起学生的兴趣,就不要施教。”

  三、研究对象,让教学变得有效

  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指出,教育和教学工作要按照自然发展的“规律”或“法则”来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要依据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倾向来进行。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夸美纽斯以下几个有效教学的观点。

  1.教学内容的选择,突出有用的原则。

  2.教学组织形式的选择,采取班级授课制并提出小组合作学*。

  夸美纽斯主张“一个教师同时教很多学生”,并建议采用大班和小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学,要求把全班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十人,各组都有一名学生负责管理,协助教师监督和检查小组成员的功课。

  3.教学过程的理论基础是感觉论,即建立“感觉、理解、记忆、练*”的过程。

  4.教学原则的确定,强调适应自然。

  教学过程的展开,除了要以感官为基础外,还必须遵守一些“规则”才能使教学过程能取得最佳效果。

  四、因材施教,让学生学有所成

  在书中第十二章第十八小节,夸美纽斯对学生六种不同性格的划分是这样的:“有些人是伶俐的,有些人是迟钝的;有些人是温柔和顺从的,有些人是坚硬不屈的;有些人渴于求取知识,有些人较爱获得机械技巧。这三对相反的性格,我们一共得到六种不同的区分。”

  综上夸美纽斯的这些论述,明显让人感受到其中渗透了孔子的“因材施教”的原则,同时也渗透了他对全体学生的关爱和有关教育*等的智慧。在当今的课堂教学中,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怎样对待学生?是不是应该因材施教,分层对待?答案当然是不言自明的,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学有所成!

大教学论的读书笔记3

  《大教学论》是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教育理论方面的代表作,他是*现代教育和教学理论的最伟大的奠基者之一。古德教授曾说过:“17世纪开始了教育和科学的新时代,在一定程度上,夸美纽斯是这两个方面的先驱。”特勒尔博士在一次报告中说:“夸美纽斯在教育史上居于首屈一指的地位。他在初等和中等教育中引来并支配者整个现代化运动。他与我们现在的教学的关系,类似于*、牛顿与现代科学的关系以及培根、笛卡尔与现代哲学的关系。”由此可见,夸美纽斯不愧为*代教育理论的先驱,他的泛智思想是*代百科全书的先驱。在教育史上,《大教学论》是他第一本教育学著作。

  看着这本书的名字,夸美纽斯说过的话不由久久地回荡在我的耳畔:“我的主要教育事业之一是改良教育,这是我多年来的努力,想帮助学校里的青年,使他们摆脱所受的苦恼。”想想夸美纽斯所受过的苦难,国破家亡、丧妻失子、颠沛流离,书稿一再被毁,都没有动摇他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献身精神。我敬佩他,爱戴他,我要带着这份敬重之情细细地品味他书中的文字,记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以下我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作者创作这本书的背景

  夸美纽斯于1592年3月出生于捷克摩拉维亚的乌尔斯基--波罗特附*的一个手工业者家庭,父亲是新教徒。他的一生也与兄弟会结下了不解之缘。12岁时就成了孤儿,夸美纽斯中断了初等教育,后由兄弟会资助受完了中等和高等教育。1614年,夸美纽斯担任一所文法学校的教师,开始研究教育问题。1618年,担任兄弟会牧师兼兄弟会学校校长。1618~1648年,捷克人民为反抗德意志天主教会的统治进行了长达30年的战争。捷克战败后,夸美纽斯离开祖国,开始了终生的流亡生涯。

  流亡波兰期间,夸美纽斯继续在兄弟会创办的中学里任教,并探讨教育改革问题,他的几部重要教育著作也相继问世,如《语学入门》《大教学论》《母育学校》。《大教学论》于1654年首次正式公开出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84年将其列入《外国教育名著丛书》之中。

  二.内容概括

  《大教学论》这本书共三十三章,有其完整的体系,大体可划分为六个组成部分:

  1. 总论:第一~十四章。

  2. 体育:第十五章。

  3. 教学论:第十六~二十二章。

  4. 德育论:第二十三~二十六章。

  5. 学制系统及课程论:第二十七~三十一章。

  6. 实现教育改革计划的呼吁:第三十二~三十三章。

  三.感悟

  夸美纽斯认为,“不仅是富人和有权势的人的孩子,而是一切孩子,不分男女,不分出身高贵或出身*民,不分富裕或贫穷,而是生活在一切城市和小镇、村落和小村庄中的孩子,都应该上学。”这种普及教育的思想不正是体现了受教育的人人*等性吗 ?这种普及教育为了使人成为理性的动物,成为万物的主宰,从而有益地利用此生,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想想我们当今社会中的人,也许不受教育可以很好地生存,但是真正意义上成功的人一定受过良好的教育。也许你会说许多有钱的人不是照样没受过教育吗,但是他们所谓成功的道路又能走多远呢,靠什么去支撑呢?就像索尔蒂斯说过的一句话:一个教师不学教育学,照样成为好老师;但是,好也好的有限,而坏则每况愈下。所以一个人没受教育就像一个老师没有教育理论,好也好的有限。

  夸美纽斯说:任何人的心性愈是迟钝孱弱,他便愈加需要帮助,使他能尽量摆脱粗旷和愚蠢。世上找不出一个人的智性孱弱到了不能用教化去改进都能地步。一只筛子,如果你继续不断地用水泼去,它便愈来愈干净,虽则它不能够把水留住;同样,鲁钝和悟性孱弱的人,即使学问上面得不到进步,但是心性可以变得比较柔和……这些话语真的非常富有见地。他还对人的成长有先后进行了生动的描述:有些人小时候身体强壮,但是后来变得多愁多病;有些人青年时代多病矮小,后来却长得壮健魁梧;智性也是一样,有些人发展得早,但是不久就凋枯了,变鲁钝了,有些人原来很愚钝,可是以后变得敏锐、聪明。夸美纽斯的思考与我们现在的思想是多么的接*呀!想想我们的学校老师,对待一些智力有些迟钝,性格内向的学生又是怎样呢?有的老师会认为这个孩子有抑郁症,也许他只是性格内向而已。由于老师的疏忽,同学的疏远,孩子的自卑心越来越严重,只会变得越来越糟糕。所以,我们每位老师都应该*等地对待学生,不能给学生过早地下定论,应该让每位学生感受到人文的关爱,沐浴到教育的阳光。

  夸美纽斯提倡教学组织班级化。他总结了当时的新的教学组织的实践经验,把它们上升为理论,推动了教学组织的班级化。首先他论证了班级授课制的优越性:能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和有利于学生学*;调动了教与学的积极性;节省时间、精力、避免了干扰。其次,他确定班级教学是学校工作的基本单位,并据此制定了学年制以及学期、假期制和学时工作计划。再次,他还具体说明了班级教学制的要求,应有一定的目标;每个班级应有固定的课本;一切科目都用同一的方法去教导;全班的学生在同时做同样的功课;每种科目应该与相关的事项一道讲授等。他所确立的班级教学制的理论和他所提出的关于班级教学制的要求,在*代教育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夸美纽斯对于教学方法的重视程度很高。他对旧时学校缺点的体会是很深刻的。他说,旧时学校“教导青年的方法通常都是非常严酷的,以致学校变成了他们的才智的屠场。他自己就是一个不幸的人,是千千万万人中的一个,悲惨地损失了一生一世的最甜美的青春,在教育的小节上面浪费了青春的鲜美的岁月。” 所以他提倡青年们能够迅速地,愉快地,彻底地进行学*。因为,人是有可塑性的,教育的力量又是十分巨大的,可见教育办得不好的原因是教学方法不好,不是人的智力不够,也不是学科太难。所以,我们每一位老师应该在*时的教学中改进教学方法,总结出一套适合学生的有效教法,而不能死搬硬套地用旧的教学方法,不注重创新,这样只会害了学生。

  《大教学论》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给了我很多启发。从这本书里我可以看到夸美纽斯熟悉以往全部西方教育发展史,熟悉西方历史上的教育家,教育著作和教育经验。他对教育的研究理论是令人敬佩的。他提倡民主教育和泛智教育。我相信这部著作也是他从事教育工作的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典范。但是我想,夸美纽斯处于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他的思想肯定兼带时代的特点,充满着矛盾。一方面他同情贫穷人的疾苦,提倡普及教育,民主教育,泛智教育。他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的教育思想和措施。另一方面,在世界观和教育观上都未能彻底摒弃宗教神学和唯心思想。这也体现了他内心的矛盾。即使这样,也不影响《大教学论》在教育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在以后的工作和学*生活中,我会把这本书当做一面镜子,时刻照着自己不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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