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学论读书笔记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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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学论读书笔记1

  《大教学论》是17世纪20年代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创作完成的一部影响深远的教育名著。这部著作被认为是*代教育学的奠基之作,它构建了教育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同时提出了许多超越时代的先进教育思想,对教育的组织形式和教育方法也进行了创新,夸美纽斯的教育主张是教育史上的里程碑。开始读的时候,不知道自已在读什么,觉得不像是谈教育问题,倒是在谈宗教人生的问题,但是当读到第七八章时,感觉就不一样了,以后就都是关于教育的了。读了以后,觉得受益非浅。感受确实很多,我主要谈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敬佩夸美纽斯有教育的理想

  夸美纽斯生活在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代,他是这个时代产生出来的一位伟大的教育家。他反对封建的等级教育,主张实行全民的普及教育,并为此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统一的学校教育体制,为后来资本主义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他身上的这种面对困难决不退缩、对事业的执着追求的精神很值得我学*。回想自己,工作了二十多年,看到了一些负面的东西,慢慢地自己也开始倦怠了,对于事业的那种激情也开始减少了。有时候很想去改变一些现状,但是又想,有些现状是你一个人能改变得了的吗?我就认为自己再努力都不会有什么结果,为什么要不断地努力呢?读了夸美纽斯的作品后,觉得不能失去信念,人活着还是要有一种信念的。不管自己能改变多少,只要去做了,尽到自已的努力就行。

  二、夸美纽斯主张普及教育

  夸美纽斯主张“人人应当受到一种教育,进学校的人应不限于有钱有势的少数的子女,而是一切人的子女,不分男女、不论贫富,也不管住在城市或乡村,都应该送入学校。”夸美纽斯指出,普及教育要从学前期开始。他认为:“人最容易在少年时期去形成,除了这种年龄就不能形成得合适”,“应该赶快对上天的植物及时加以培植、修剪和灌溉,把他们谨慎地形成,使在学问、德行与虔信方面获得兴旺的进展”。他认为一切人都要受教育,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提高人的素质。教育对于国家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的确,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要想使我们国家更加繁荣富强,就必须加快培养建设祖国所需人才的步伐。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只有优先发展教育,我们的强国之梦才能早日实现。

  三、教育要适应自然

  夸美纽斯明确地提出了“教育要适应自然”的原则。他所说的“自然”实际上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自然界及其普遍法则;二是指人的与生俱来的天性。首先,教育应该以自然界及其普通法则为依据,步自然的后尘,找出教育的普遍规律。夸美纽斯强调指出:“改良学校的基础应当是万物的秩序。”在他看来,教育的严谨秩序应该以自然为借鉴,模仿自然。这样,教育艺术的进行就会同自然的运行一样容易、自然。

  夸美纽斯把整个自然界看成是一架机器,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按照机械原理安排的,是有秩序的。秩序是事物的灵魂,一切秩序良好的东西,只要能保持它的秩序,也就可以保持其地位和力量。在他看来,教育也不例外,教育就像一座组合得很巧妙的钟一样,有自己的秩序。夸美纽斯举例说,人模仿鱼在水里游的方式而学会游泳和造船,人模仿动物的发声器官而学会制造笛子、哨子及其他管乐器,等等。因此,教育也可以模仿和借鉴自然的秩序。其次,教育要根据人的天性,适合人的年龄,使每个人的智力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在夸美纽斯看来,自然界的万物都在自己合适的时机生长发展,例如,鸟儿在春天繁殖,园丁在春天种植。同样,童年是人类的春天,是受教育的大好时期;早晨是一天中的春天,是读书的好时光。自然分为春、夏、秋、冬四季,学校教育也应分成学前、初等、中等、高等四个阶段进行;要把学校的时间、科目和方法巧妙地加以安排,使之符合自然秩序,获得预期的效果。

  这正如我们*提倡的“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思想、要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样的教育对于培养人才是有益的。

  由此我想到我们工作室的课题《构建自然的语言课堂,培养合理儿童》,我们的思想和夸美纽斯的思想不期而遇,教师的教要合乎自然,学生的学也要合乎自然,这样的课堂中学生才能显现出生命的活力。

  四、教育与生活相结合

  教育和生活融合在一起,教育的过程就是生活的过程,教育的世界就是生活的世界。这个复合世界是按照儿童、少年的成长规律设计的,比较而言,学生学到的知识浅显但却复杂,不太规范但却鲜活、生动,带着强烈的个人体验性。这个世界中,学校、教师、教材与现实生活同等重要。

  讲读课文与家庭生活相结合,把学生已有的家庭生活经验引进到阅读中来,把学生的现实生活引入到课文中来。学生们都有自己的家、都有自己的家庭生活。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生活中的母子情、父子情、祖孙情、兄弟姐妹情永远是温馨甜蜜、款款动人的;母爱、父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爱,甚至是继父养母的爱,总是博大精深、牵魂系魄的。把丰富多彩、真实感人的家庭生活引入到课堂中,总能使学生很快进入教学情境。“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的学*活动,拓宽学生的学*空间,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让学生在课外继续学*语言、历练自己运用语言的能力,学生的语文素养将不断得到提高,语文这个特殊工具也会被“活用”。

  千方法万方法,再没有什么方法比让学生亲身经历读书实践活动更好的方法了,生活的边界就是教育的边界,生活的范围就是课程的范围。”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是语文教学的'活水源头,学生可以观察精彩的世界、洞察生活的秘密、领悟人生的真谛。相信在语文教学这一广阔的天地里,只要充分运用教育艺术,将“生活”这一活水引进课堂,必将达到“天光云影共徘徊”的境界,把学生的生活经验与语文教学和谐地统一起来,就必然会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总之,语文教学要面向生活,更要走进生活。语文教学只有面向生活,才能从根本上找到教什么;只有走进生活,才能从本质上解决怎样教。我们必须把语文教学与学生生活紧密地连接起来,把学生经验与语文教学内容的和谐统一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语文教学效率。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2

  这个寒假,强迫自己静下心来阅读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看后虽然不太能领略其中的精华,但还是有些感触。

  《大教学论》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们的全部艺术。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使学校因此可以少些喧嚣、厌恶和无益的劳苦,多具闲暇、快乐和坚实的进步;并使社会因此可以减少黑暗、烦恼、倾轧,增加光明、整饬、和*与宁静。

  在《大教学论》中,作者以自然中的种种现象,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向我们揭示了教育中的许多原则和规律。

  如第十七章《教与学的便易性原则》中的原则六就举了这样一个例子:鸟儿孵出小鸟,它绝对不会把卵放到火上,去使它们快些孵出来,而让它们在自然温度下慢慢发展。后来,鸟儿也并不随意用食物填它的幼鸟,急着让它们快快长大,而是小心地为它们选择食物,按照它们脆弱的消化力所能支持的分量慢慢喂它们。这让我想到了班里的后进生,难道不更应该学*鸟儿孵卵、喂食的方法吗?“后进生”暂时比一般学生的学*能力差一些,如果硬是要求他们把所有的学*任务都完成,出现的结果是,他们一样都不完成。就如“我们拿一只仄口的瓶子,把大量的水猛烈地倒进去,而不让它一滴一滴地滴进去”的结果一样可悲:即大部分的水流到瓶子外边去,最后,瓶子所盛的水比慢慢地滴进去的还小。这就提醒我们“教学生的时候,不是尽学生所能领会的去教,而是尽教师自己所愿教的去教”是愚蠢的行为。所以,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应该根据他们能力的大小,单独为他们确定一个阶段的学*目标,他们的进步就会变得明显;然后再确定下阶段的学*目标。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千万不能心急。因为“自然不性急,它只慢慢前进”。

  又如第十八章《教与学的彻底性原则》中原则八也举了一个显浅易懂的例子:当一只鸟儿形成的时候,肢体与肢体连接,骨头与骨头连接,筋肉与筋肉连接。一株树木的情形也一样,树干是和树根连接的,树枝是与树干连接的,嫩枝是与枝柯连接的;所以,这些东西虽则都有成千上万,但整个都是构成一株树木的。一所房屋也一样,假如要能耐久,墙壁就必须建在基础上面,天花板和屋顶就必须建军在墙壁上面,总而言之,一切部分,从最大的以至最小的,都必须连接和装配起来,它们才能形成一所房屋。这几年,我们学校严格按照新课程实验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一门也没落下,还特别开发了校本课程,如朗读、书法、形体、每周一歌等。

  看了《大教学论》这一章节,我对学校的这一做法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这是为孩子们打下良好的学*、发展基础,建好牢固的连接、支撑框架。同时也为*时偶尔偷偷占用一点这些课程的时间去做语、数、英等区统考科目的*题感到惭愧,目光太短浅了,对不起自己的学生啊!是的,学生终生的学业应该组成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整体,他们将养成一种*惯,能够轻易地、自然地从一件事情走向另外一件事情,让他们的眼睛将看到一个非凡的范围。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3

  带着虔诚的心,阅读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和这位异国的教育哲学家,实干家在文字构建的空间里对话,内心洋溢着一种满足与冲动。我的心提醒我:把感受写下来,祭奠先哲的智慧,启迪有志于学校教育的读者。

  《大教学论》在*知名度很高,人人都知晓,但是真正阅读过的人很少,我身边的不少教师就没有读过,偶尔几个刚毕业的教育院校的学生说自己读过,是在教授的要求下阅读的,但深究其内容和书中真义,坦言早就荡然无存,不免觉得可惜。*的学校教育制度就源于这本《大教学论》,但从事学校教育的我们却没有亲临教育的源头,无怪学校教育有诸多困惑和无序。

  夸美纽斯开篇就说,此书是“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们的全部艺术”,是“使青年男女毫无例外地,全部迅速地、愉快地、彻底地懂得科学,纯于德行,*与虔敬地去学*现世与来生所需要的一切事项”。无疑,这是人安身立命、自足发展、服务于世所必须修炼的真理。我似乎感觉这本书不仅仅是学校教育工作者必读书目,也应该成为每一个为人父母的,和教育沾边的人所必须阅读的书。因为我们的现世都在为来世做准备,今天我们受教育的程度与最后的结果将直接影响着整个世界,影响着我们共同的未来。

  阅读这样一本书,最好有宗教的基础。书中大量引用宗教教义,章节,这是没有宗教基础知识的*读者在阅读上可能或产生的障碍。初读时的晦涩感是真切的。但我也相信只要是有一些耐心,这些含着真美的纯净文字是能够被理解和沁入的。同时,我也感受到正是因为作者对宗教信仰的无限虔诚,才使得他对“教育人”这件神圣的事充满着信心和信念,坚定不移地推广,宣扬。例如,开篇第一章节,夸美纽斯就提出“人是造物中最崇高,最完善,最美好的”,接着又说“人的终极目标在今生之外”,“今生只是永生的预备”,他要以此让大家明白:教育就是人的未来。我以为,这些来自内心的笃信正是一个教育学者必须持有的,这也是夸美纽斯教育思想的源脉所在。做教育的,必须是有信仰的人。

  阅读这本书,我很感兴趣的是夸美纽斯的表述方式。*惯于阅读行云流水般集中,顺畅表述的*读者,初次接触到这本书会觉得新鲜:难道大教育家就用这样的“只言片语”在阐述他的观念。是的,恰是这样的只言片语有着比较严密的逻辑结构。自然现象+实例分析+模仿+偏差分析+纠正措施。整个论述的过程比较生硬,但契合了教育所需具备的理念:从自然中模仿,运用到实践中去,在过程中反思,做好改进调整使之趋于完善。整个表述的过程带着温和不争的风格,但在不争中却已经有了不需要争辩的结论,征服的是读者的心。例如他阐述的教学便易性原则,改良学校的可能性,教与学的一般要求等,都是这样的表述方式,温文尔雅,以理服人,让人在很舒服的感受下接受观念。相比当下一些人急于推广的理念,咄咄逼人,一定要通过各种方式让你接受,认同,还要付诸实践,最可怕的是要看到结果,而且是要拿出能证明观念是正确的结果。强制性的理念推广者们,可以读读《大教学论》即便是其中有些观点已经过失,经过实践证明未必是真理,但读者的心却是向着夸美纽斯的。我在阅读时会在心里替他说话:那个时代,能提出这样的观念已经很不容易啦!

  夸美纽斯的实践观也让我佩服。很明显,这是一个从教师成长为校长最后再到教育家的伟人。这样的人提出的观点带有强烈的“实践检验真知”的意味,有一种让人信服的权威性。在我的身边,前两步走好的人不少,但还没有看到走到第三步的,*本土上的'教师成长为教育家的,受到公众认可,系统阐释自己教育理念的,目前还未见其人。为什么?是体制,是个人因素,环境作用,还是别的原因?不管如何,还是请“有关专家”读读《大教学论》,感受温润的教育智慧吧。记得于永正先生说如何教小学生写字,要一边写一边提醒,要讲述字易错的地方。先生笑谈:如果是有关专家看了一定会反对,怎么能这样教呢?这样不是教死了么?先生说:先来教教看,一些理念能否在课堂上实施,能否产生实际效果。小学生生字的返生率有多高?所有理念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才有效。深以为然。

  读《大教学论》可能有些枯燥,但是还是希望教育者读读。有些书,枯燥中才带着真义,枯燥就是提醒我们要边读边想,不要囫囵吞枣。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4

  《大教学论》是夸美纽斯的代表作,他生活于是1592年到1670年,是一个介于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之间的时代。他终生从事教育工作,是一位伟大的教育思想家。在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上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而被推崇为教育学生的*。他的教育体系为现代的系统的教育学奠定了始基,所以人们又称它为“现代教育之父”。他一生的著作很多,主要的教育学说包括在他的《大教学论》里。《大教学论》实际上包含了整体教育学的内容,并且奠定了今日分科教学法的基础。

  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大教学论》它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们的全部艺术。书中是这样解释这句话的含义的:这是一种教起来准有把握,因而准有结果的艺术;并且它又是一种教起来使人感到愉快的艺术,就是说,它不会使教员感到烦恼,使学生感到厌恶,它能使教员和学生全都得到最大的快乐;此外,它又是一种教得彻底、不肤浅、不铺张,却能使人获得真实的知识、高尚的情谊和最深刻的虔信的艺术。

  夸美纽斯的这本《大教学论》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使学校因此可以少些喧嚣、厌恶和无益的劳苦,多具闲暇、快乐和坚实的进步;并使社会因此可以减少黑暗、烦恼、倾轧,增加光明、整饬、和*与宁静。

  本书全面论述了人的价值、教育的目的及作用、旧教育的弊端、改革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教学制度、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德育、宗教教育、纪律等。全书共33章,每一章都谈到一个具体的问题。既有丰富的教育理论,又有生动的事例。作者强调了教育的作用和教育对人发展的作用,认为所有的人都应当获得教育;对教学内容,方法及其艺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提出了一套教学原则,如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等,奠定了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系统地制定了分班上课的教学制度。

  班级授课制是夸美纽斯对*代教育学最大的贡献之一,在今天已经广泛普及。在17世纪之前,西欧各国仍普遍采用的个别施教的教学形式,全年不同时间都会招收新学生。这样使得同一教室内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教师的个别施教使得学生相互干扰,效率不高。适应社会生产的日益发展和扩大,参照耶稣会已有的实际教学经验,夸美纽斯从理论上阐明了班级授课制度,开创了新的教学形式,有了划时代的意义。

  作者指出:“我认为,一个教师同时教几百个学生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要紧的;因为,对教师、对学生,这都是一种最有利的制度。教师看到跟前学生数目愈多,他对于工作的兴趣便愈大;教师自己愈是热忱,他的学生便愈会表现热心。同样,在学生方面,大群的伴侣不仅可以产生效用,而且也可以产生愉快;因为他们可以互相激励,互相帮助。”(p139)

  “把全体学生分成班级,比如十人一级,每组由一个学生去管理,管理的学生又由上一级的去管理。”(p140)

  在论述班级授课制优越性的基础上,夸美纽斯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教导从每年的一定时间开始。

  2)学科的划分要使每年、每月、每周、每日,甚至每小时都有一定的工作,因为这样会使计划好的一切工作易于完成。

  3)要使用固定的课本。

  4)要用同一的方法去教导。

  此外,读过《大教学论》,自然”一词在我心中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位“现代教育之父”,以自然中的种种现象通俗易懂地向我们揭示了教育中的诸多原则和规律。遵循自然法则,教育就会有可喜的结果。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举了这样一个例子:鸟儿孵出小鸟,它绝对不会把卵放到火上,去使它们快些孵出来,而让它们在自然温度下慢慢发展。后来,鸟儿也并不随意用食物填它的幼鸟,急着让它们快快长大,而是小心地为它们选择食物,按照它们脆弱的消化力所能支持的分量慢慢喂它们。而教师对于后进生的教育,更应该学*鸟儿孵卵、喂食的方法。后进生”暂时比一般学生的学*能力更加差一些,如果硬是要求他们把所有的学*任务都完成,出现的结果是,他们一样都不完成。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应该根据他们能力的大小,单独为他们确定一个阶段的学*目标,他们的进步就会变得明显;然后再确定下阶段的学*目标。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千万不能心急。因为“自然不性急,它只慢慢前进”。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5

  最*我读了《大教学论》这本书,书的作者夸美纽斯是捷克人,他一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他是第一个注意到人民大众教育的问题并提出普及义务教育的人。他继承了培根的唯物观点,发扬了捷克兄弟会的民主传统,在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上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而被推崇为教育学生的*。他系统地制定了分班上课的教学制度,提出了学校教育要与生活实际相结合的思想,系统地阐述了教学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通过读这本书,加深了我对“教学相长”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教与学不仅局限于老师和学生,而是泛指“教”与“学”的活动。让我对夸美纽斯的“节制”这一品德有了清晰的理解。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讲,是非常有必要阅读和了解夸美纽斯的教育思想的。

  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提到:“备好工具、材料和模型以后,我们还需要三件事情,才能学会一种艺术——材料的正确利用;熟练的指导;经常实践。就是说,学生应当受到教导,知道在什么时候去利用他的材料,怎样去利用;他在利用材料的时候应当得到帮助,一面发生错误,如果发生了错误也可以改正;他不应当在发生错误和被改正错误的时候就停止,要到能够正确地、迅速地工作的时候才可以停止。”课外阅读是为了积累语言,模仿创作,以及写意抒情。因此要指导学生比较各种表达效果,让学生了解多种写法,为学生设置多个创作题案,引起学生的反思,掌握作文的技巧。促使学生从浑沌的被动的思维境界到达一个比较清晰、主动的思维境界,消除他们对作文的惯怕心理及各种压抑、凝滞状态,为他们本来较为闭塞的写作思维吹进一丝凉风,豁然开智,轻松地进入写作佳境。在指导创作实践的时候,要由浅入深,由粗而精,重在创作的的兴趣,而勿重创作的技巧或成果。读后感,读是基础,感是关键,要在潜心读书的基础上,通过联想,把自己的阅读所感写下来,或是根基阅读材料提供的事实,评价其好与坏、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等,总之要尊重学生的阅读个性,不可要求过高,影响学生课外阅读的兴趣,甚至使学生视课外阅读为畏途。

  他认为,现世的人生严格讲并不是人生,而是永生的序幕,世间的生活只是永生的一种预备,其目的是使灵魂利用身体作中介,去为未来的(*报告网)生活预备各种有用的事情。人的`终极目标是与上帝共享永恒的幸福,为此,人在有形的造物之中要成为:理性的动物,一切造物的主宰和造物主的形象与爱物。人生成就要:熟悉万物,具有管束万物与自己的能力;使自己与万物均归于万有之源的上帝。人类的一切优点都完全表现在博学、德行和虔信这三种品质中,这是今生与来生的基础,是我们生活的要点。

  关于《大教学论》的理解只是肤浅的一点,希望在以后的学*中有更多更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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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学论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1)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 (菁华6篇)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1

  《大教学论》是夸美纽斯的代表作,他生活于是1592年到1670年,是一个介于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之间的时代。他终生从事教育工作,是一位伟大的教育思想家。在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上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而被推崇为教育学生的*。他的教育体系为现代的系统的教育学奠定了始基,所以人们又称它为“现代教育之父”。他一生的著作很多,主要的教育学说包括在他的《大教学论》里。《大教学论》实际上包含了整体教育学的内容,并且奠定了今日分科教学法的基础。

  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大教学论》它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们的全部艺术。书中是这样解释这句话的含义的:这是一种教起来准有把握,因而准有结果的艺术;并且它又是一种教起来使人感到愉快的艺术,就是说,它不会使教员感到烦恼,使学生感到厌恶,它能使教员和学生全都得到最大的快乐;此外,它又是一种教得彻底、不肤浅、不铺张,却能使人获得真实的知识、高尚的情谊和最深刻的虔信的艺术。

  夸美纽斯的这本《大教学论》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使学校因此可以少些喧嚣、厌恶和无益的劳苦,多具闲暇、快乐和坚实的进步;并使基督的社会因此可以减少黑暗、烦恼、倾轧,增加光明、整饬、和*与宁静。

  本书全面论述了人的价值、教育的目的及作用、旧教育的弊端、改革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教学制度、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德育、宗教教育、纪律等。全书共33章,每一章都谈到一个具体的问题。既有丰富的教育理论,又有生动的事例。作者强调了教育的作用和教育对人发展的作用,认为所有的人都应当获得教育;对教学内容,方法及其艺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提出了一套教学原则,如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等,奠定了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系统地制定了分班上课的教学制度。

  班级授课制是夸美纽斯对*代教育学最大的贡献之一,在今天已经广泛普及。在17世纪之前,西欧各国仍普遍采用的个别施教的教学形式,全年不同时间都会招收新学生。这样使得同一教室内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教师的个别施教使得学生相互干扰,效率不高。适应社会生产的日益发展和扩大,参照耶稣会已有的实际教学经验,夸美纽斯从理论上阐明了班级授课制度,开创了新的教学形式,有了划时代的意义。

  作者指出:“我认为,一个教师同时教几百个学生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要紧的;因为,对教师、对学生,这都是一种最有利的制度。教师看到跟前学生数目愈多,他对于工作的兴趣便愈大;教师自己愈是热忱,他的学生便愈会表现热心。同样,在学生方面,大群的伴侣不仅可以产生效用,而且也可以产生愉快;因为他们可以互相激励,互相帮助。”

  “把全体学生分成班级,比如十人一级,每组由一个学生去管理,管理的学生又由上一级的去管理。”

  在论述班级授课制优越性的基础上,夸美纽斯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教导从每年的一定时间开始。

  2)学科的划分要使每年、每月、每周、每日,甚至每小时都有一定的工作,因为这样会使计划好的一切工作易于完成。

  3)要使用固定的课本。

  4)要用同一的方法去教导。

  此外,读过《大教学论》,自然”一词在我心中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位“现代教育之父”,以自然中的种种现象通俗易懂地向我们揭示了教育中的诸多原则和规律。遵循自然法则,教育就会有可喜的结果。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举了这样一个例子:鸟儿孵出小鸟,它绝对不会把卵放到火上,去使它们快些孵出来,而让它们在自然温度下慢慢发展。后来,鸟儿也并不随意用食物填它的幼鸟,急着让它们快快长大,而是小心地为它们选择食物,按照它们脆弱的消化力所能支持的分量慢慢喂它们。而教师对于后进生的教育,更应该学*鸟儿孵卵、喂食的方法。后进生”暂时比一般学生的学*能力更加差一些,如果硬是要求他们把所有的学*任务都完成,出现的结果是,他们一样都不完成。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应该根据他们能力的大小,单独为他们确定一个阶段的学*目标,他们的进步就会变得明显;然后再确定下阶段的学*目标。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千万不能心急。因为“自然不性急,它只慢慢前进”。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2

  《大教学论》是17世纪20年代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创作完成的一部影响深远的教育名著。这部著作被认为是*代教育学的奠基之作,它构建了教育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同时提出了许多超越时代的先进教育思想,对教育的组织形式和教育方法也进行了创新,夸美纽斯的教育主张是教育史上的里程碑。开始读的时候,不知道自已在读什么,觉得不像是谈教育问题,倒是在谈宗教人生的问题,但是当读到第七八章时,感觉就不一样了,以后就都是关于教育的了。读了以后,觉得受益非浅。感受确实很多,我主要谈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敬佩夸美纽斯有教育的理想

  夸美纽斯生活在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代,他是这个时代产生出来的一位伟大的教育家。他反对封建的等级教育,主张实行全民的普及教育,并为此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统一的学校教育体制,为后来资本主义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他身上的这种面对困难决不退缩、对事业的执着追求的精神很值得我学*。回想自己,工作了二十多年,看到了一些负面的东西,慢慢地自己也开始倦怠了,对于事业的那种激情也开始减少了。有时候很想去改变一些现状,但是又想,有些现状是你一个人能改变得了的吗?我就认为自己再努力都不会有什么结果,为什么要不断地努力呢?读了夸美纽斯的作品后,觉得不能失去信念,人活着还是要有一种信念的。不管自己能改变多少,只要去做了,尽到自已的努力就行。

  二、夸美纽斯主张普及教育

  夸美纽斯主张“人人应当受到一种教育,进学校的人应不限于有钱有势的少数的子女,而是一切人的子女,不分男女、不论贫富,也不管住在城市或乡村,都应该送入学校。”夸美纽斯指出,普及教育要从学前期开始。他认为:“人最容易在少年时期去形成,除了这种年龄就不能形成得合适”,“应该赶快对上天的植物及时加以培植、修剪和灌溉,把他们谨慎地形成,使在学问、德行与虔信方面获得兴旺的进展”。他认为一切人都要受教育,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提高人的素质。教育对于国家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的确,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要想使我们国家更加繁荣富强,就必须加快培养建设祖国所需人才的步伐。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只有优先发展教育,我们的强国之梦才能早日实现。

  三、教育要适应自然

  夸美纽斯明确地提出了“教育要适应自然”的原则。他所说的“自然”实际上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自然界及其普遍法则;二是指人的与生俱来的天性。首先,教育应该以自然界及其普通法则为依据,步自然的后尘,找出教育的普遍规律。夸美纽斯强调指出:“改良学校的基础应当是万物的秩序。”在他看来,教育的严谨秩序应该以自然为借鉴,模仿自然。这样,教育艺术的进行就会同自然的运行一样容易、自然。

  夸美纽斯把整个自然界看成是一架机器,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按照机械原理安排的,是有秩序的。秩序是事物的灵魂,一切秩序良好的东西,只要能保持它的秩序,也就可以保持其地位和力量。在他看来,教育也不例外,教育就像一座组合得很巧妙的钟一样,有自己的秩序。夸美纽斯举例说,人模仿鱼在水里游的方式而学会游泳和造船,人模仿动物的发声器官而学会制造笛子、哨子及其他管乐器,等等。因此,教育也可以模仿和借鉴自然的秩序。其次,教育要根据人的天性,适合人的年龄,使每个人的智力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在夸美纽斯看来,自然界的万物都在自己合适的时机生长发展,例如,鸟儿在春天繁殖,园丁在春天种植。同样,童年是人类的春天,是受教育的大好时期;早晨是一天中的春天,是读书的好时光。自然分为春、夏、秋、冬四季,学校教育也应分成学前、初等、中等、高等四个阶段进行;要把学校的时间、科目和方法巧妙地加以安排,使之符合自然秩序,获得预期的效果。

  这正如我们*提倡的“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思想、要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样的教育对于培养人才是有益的。

  由此我想到我们工作室的课题《构建自然的语言课堂,培养合理儿童》,我们的思想和夸美纽斯的思想不期而遇,教师的教要合乎自然,学生的学也要合乎自然,这样的课堂中学生才能显现出生命的活力。

  四、教育与生活相结合

  教育和生活融合在一起,教育的过程就是生活的过程,教育的世界就是生活的世界。这个复合世界是按照儿童、少年的成长规律设计的,比较而言,学生学到的知识浅显但却复杂,不太规范但却鲜活、生动,带着强烈的个人体验性。这个世界中,学校、教师、教材与现实生活同等重要。

  讲读课文与家庭生活相结合,把学生已有的家庭生活经验引进到阅读中来,把学生的现实生活引入到课文中来。学生们都有自己的家、都有自己的家庭生活。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生活中的母子情、父子情、祖孙情、兄弟姐妹情永远是温馨甜蜜、款款动人的;母爱、父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爱,甚至是继父养母的爱,总是博大精深、牵魂系魄的。把丰富多彩、真实感人的家庭生活引入到课堂中,总能使学生很快进入教学情境。“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的学*活动,拓宽学生的学*空间,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让学生在课外继续学*语言、历练自己运用语言的能力,学生的语文素养将不断得到提高,语文这个特殊工具也会被“活用”。

  千方法万方法,再没有什么方法比让学生亲身经历读书实践活动更好的方法了,生活的边界就是教育的边界,生活的范围就是课程的范围。”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是语文教学的'活水源头,学生可以观察精彩的世界、洞察生活的秘密、领悟人生的真谛。相信在语文教学这一广阔的天地里,只要充分运用教育艺术,将“生活”这一活水引进课堂,必将达到“天光云影共徘徊”的境界,把学生的生活经验与语文教学和谐地统一起来,就必然会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总之,语文教学要面向生活,更要走进生活。语文教学只有面向生活,才能从根本上找到教什么;只有走进生活,才能从本质上解决怎样教。我们必须把语文教学与学生生活紧密地连接起来,把学生经验与语文教学内容的和谐统一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语文教学效率。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3

  1、导读领航

  在人类教育史上,有个人占有光辉的一页,他的著作《大教学论》标志着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第一次从哲学中独立出来,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部体系完整的教育学著作。他因此被尊为教育学的鼻祖,被称为“现代教育之父”。这个人,就是17世纪捷克著名教育学家夸美纽斯。

  苏联教育学家凯洛夫曾经这样评价他:“夸美纽斯是一位深邃而有独立见解的哲学家,也是一位博学而天才的教育家,他在新生一代的教学和教育理论实践上完成了一场革命。”夸美纽斯的教育主张给现代世界各国的教育革新运动以启迪,他的教育学体系也为现代系统的教育学奠定了基础。他第一个关注人民大众的教育问题,提出了普及义务教育的主张;他第一个系统地制定分班上课教学制度;他第一个认识到教科书在儿童教育中具有重要地位;他第一个探索教学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提出了著名的直观性原则和循序渐进性原则。他在教育史上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大教学论》是作者在批判地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上,经过长期的研究和思索而写成的。此书在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方法,从而达到使教师可以少教、学生可以多学、学校充满快乐、社会增加和*的目的。由于作者所处时代的限制,书中存在一些神学原则和《圣经》思想,具有神秘的宗教神学色彩。但书中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措施仍值得我们借鉴和学*。

  2、作者简介及该书影响

  夸美纽斯,17世纪捷克教育理论家和实践家,资产阶级教育理论的奠基者之一。他一生致力于民族的独立、消除宗教压迫及教育改革等事业,曾担任捷克兄弟会牧师及兄弟会学校校长。

  他吸收欧洲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教育成果,结合自身的教育理论与实践,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教育问题,奠定了现代教育理论的基础。除《大教学论》外,他还有许多重要著作如《语言学入门》、《母育学校》、《泛智学校》、《论天赋才能的培养》、《教育论著全集》等。

  《大教学论》是作者的代表作,于1632年成书,是教学论诞生的标志。此书总结了前人的教育教学经验,论述了教育理论和实践各种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见解和教育措施。它对世界各国的教育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一本划时代的巨著。早在20世纪初期,我国学者王国维对它的内容进行过简要的介绍,1939年傅任敢教授把它翻译成中文,后又经历过数次改版印刷,畅销不衰。

  3、内容梗概

  本书全面论述了人的价值、教育的目的及作用、旧教育的弊端、改革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教学制度、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德育、宗教教育、纪律等。全书共33章,每一章都谈到一个具体的问题。既有丰富的教育理论,又有生动的事例。

  作者强调了教育的作用和教育对人发展的作用,认为所有的人都应当获得教育;对教学内容,方法及其艺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提出了一套教学原则,如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等,奠定了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系统地制定了分班上课的教学制度。

  4、教育案例或模式分析及建议

  通过教育才能形成一个人。

  作者认为知识、德行与虔诚的种子是天生在人身上的,但是实际的知识、德行和虔诚要通过祈祷、教育、行动去取得。只有受过恰当教育之后,人才能成为一个人。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就说过:“人若受过真正的教育,他就是个最温良、最神圣的生物;但是他若没有受过教育,或者受了错误的教育,他就是一个世间最难驾驭的家伙。”

  夸美纽斯为证明这一观点举了几个例子,例如大约在1540年的时候,有个坐落在森林里的村落,村里丢失了一个三岁的孩子。几年后,有人看见一只奇怪的动物和豺狼在一道奔跑。这只动物有四只脚,但有一副人类的面孔。农人们设法活捉到了他,并送到方伯那里。方伯让他受教育,让他不断和人相处,他逐渐变得文明,并学会了两足行走,最后他学会了说话,行为已经像一个人了。

  人是具有一定天赋的,这些天赋将如何发展,关键在于教育。只要接受合理的教育,任何人的智力都能发展,因此人人都需要接受教育。无论贫富贵贱,所有的儿童都应该进入学校,人通过教育才能获得发展的可能,作者反对那些借口“智力迟钝”而拒绝教育儿童的言论。他的结论是“假如要形成一个人,就必须由教育去形成”。

  应用建议一:教育必须普及。遇到智力低下的儿童,更应当建议他们的父母把孩子送到学校学*,我们要坚信通过教育,任何孩子都会得到提高,都能成长为一个真正的人。

  应用建议二:天赋要依靠后天的培养才能发展,孩子的潜能得不到开发,他就无法得到发展。我们在日常学*和生活中,要仔细观察学生的言行,发现学生的潜能,并为他们提供一些有利的机会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4

  《大教学论》是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教育理论方面的代表作,他是*现代教育和教学理论的最伟大的奠基者之一。古德教授曾说过:“17世纪开始了教育和科学的新时代,在一定程度上,夸美纽斯是这两个方面的先驱。”特勒尔博士在一次报告中说:“夸美纽斯在教育史上居于首屈一指的地位。他在初等和中等教育中引来并支配者整个现代化运动。他与我们现在的教学的关系,类似于*、牛顿与现代科学的关系以及培根、笛卡尔与现代哲学的关系。”由此可见,夸美纽斯不愧为*代教育理论的先驱,他的泛智思想是*代百科全书的先驱。在教育史上,《大教学论》是他第一本教育学著作。

  看着这本书的名字,夸美纽斯说过的话不由久久地回荡在我的耳畔:“我的主要教育事业之一是改良教育,这是我多年来的努力,想帮助学校里的青年,使他们摆脱所受的苦恼。”想想夸美纽斯所受过的苦难,国破家亡、丧妻失子、颠沛流离,书稿一再被毁,都没有动摇他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献身精神。我敬佩他,爱戴他,我要带着这份敬重之情细细地品味他书中的文字,记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以下我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作者创作这本书的背景

  夸美纽斯于1592年3月出生于捷克摩拉维亚的乌尔斯基——波罗特附*的一个手工业者家庭,父亲是新教徒。他的一生也与兄弟会结下了不解之缘。12岁时就成了孤儿,夸美纽斯中断了初等教育,后由兄弟会资助受完了中等和高等教育。1614年,夸美纽斯担任一所文法学校的教师,开始研究教育问题。1618年,担任兄弟会牧师兼兄弟会学校校长。1618~1648年,捷克人民为反抗德意志天主教会的统治进行了长达30年的战争。捷克战败后,夸美纽斯离开祖国,开始了终生的流亡生涯。

  流亡波兰期间,夸美纽斯继续在兄弟会创办的中学里任教,并探讨教育改革问题,他的几部重要教育著作也相继问世,如《语学入门》《大教学论》《母育学校》。《大教学论》于1654年首次正式公开出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84年将其列入《外国教育名著丛书》之中。

  二.内容概括

  《大教学论》这本书共三十三章,有其完整的体系,大体可划分为六个组成部分:

  1、总论:第一~十四章。

  2、体育:第十五章。

  3、教学论:第十六~二十二章。

  4、德育论:第二十三~二十六章。

  5、学制系统及课程论:第二十七~三十一章。

  6、实现教育改革计划的呼吁:第三十二~三十三章。

  三.感悟

  夸美纽斯认为,“不仅是富人和有权势的人的孩子,而是一切孩子,不分男女,不分出身高贵或出身*民,不分富裕或贫穷,而是生活在一切城市和小镇、村落和小村庄中的孩子,都应该上学。”这种普及教育的思想不正是体现了受教育的人人*等性吗 ?这种普及教育为了使人成为理性的动物,成为万物的主宰,从而有益地利用此生,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想想我们当今社会中的人,也许不受教育可以很好地生存,但是真正意义上成功的人一定受过良好的教育。也许你会说许多有钱的人不是照样没受过教育吗,但是他们所谓成功的道路又能走多远呢,靠什么去支撑呢?就像索尔蒂斯说过的一句话:一个教师不学教育学,照样成为好老师;但是,好也好的有限,而坏则每况愈下。所以一个人没受教育就像一个老师没有教育理论,好也好的有限。

  夸美纽斯说:任何人的心性愈是迟钝孱弱,他便愈加需要帮助,使他能尽量摆脱粗旷和愚蠢。世上找不出一个人的智性孱弱到了不能用教化去改进都能地步。一只筛子,如果你继续不断地用水泼去,它便愈来愈干净,虽则它不能够把水留住;同样,鲁钝和悟性孱弱的人,即使学问上面得不到进步,但是心性可以变得比较柔和……这些话语真的非常富有见地。他还对人的.成长有先后进行了生动的描述:有些人小时候身体强壮,但是后来变得多愁多病;有些人青年时代多病矮小,后来却长得壮健魁梧;智性也是一样,有些人发展得早,但是不久就凋枯了,变鲁钝了,有些人原来很愚钝,可是以后变得敏锐、聪明。夸美纽斯的思考与我们现在的思想是多么的接*呀!想想我们的学校老师,对待一些智力有些迟钝,性格内向的学生又是怎样呢?有的老师会认为这个孩子有抑郁症,也许他只是性格内向而已。由于老师的疏忽,同学的疏远,孩子的自卑心越来越严重,只会变得越来越糟糕。所以,我们每位老师都应该*等地对待学生,不能给学生过早地下定论,应该让每位学生感受到人文的关爱,沐浴到教育的阳光。

  夸美纽斯提倡教学组织班级化。他总结了当时的新的教学组织的实践经验,把它们上升为理论,推动了教学组织的班级化。首先他论证了班级授课制的优越性:能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和有利于学生学*;调动了教与学的积极性;节省时间、精力、避免了干扰。其次,他确定班级教学是学校工作的基本单位,并据此制定了学年制以及学期、假期制和学时工作计划。再次,他还具体说明了班级教学制的要求,应有一定的目标;每个班级应有固定的课本;一切科目都用同一的方法去教导;全班的学生在同时做同样的功课;每种科目应该与相关的事项一道讲授等。他所确立的班级教学制的理论和他所提出的关于班级教学制的要求,在*代教育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夸美纽斯对于教学方法的重视程度很高。他对旧时学校缺点的体会是很深刻的。他说,旧时学校“教导青年的方法通常都是非常严酷的,以致学校变成了他们的才智的屠场。他自己就是一个不幸的人,是千千万万人中的一个,悲惨地损失了一生一世的最甜美的青春,在教育的小节上面浪费了青春的鲜美的岁月。”

  所以他提倡青年们能够迅速地,愉快地,彻底地进行学*。因为,人是有可塑性的,教育的力量又是十分巨大的,可见教育办得不好的原因是教学方法不好,不是人的智力不够,也不是学科太难。所以,我们每一位老师应该在*时的教学中改进教学方法,总结出一套适合学生的有效教法,而不能死搬硬套地用旧的教学方法,不注重创新,这样只会害了学生。

  《大教学论》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给了我很多启发。从这本书里我可以看到夸美纽斯熟悉以往全部西方教育发展史,熟悉西方历史上的教育家,教育著作和教育经验。他对教育的研究理论是令人敬佩的。他提倡民主教育和泛智教育。我相信这部著作也是他从事教育工作的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典范。但是我想,夸美纽斯处于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他的思想肯定兼带时代的特点,充满着矛盾。一方面他同情贫穷人的疾苦,提倡普及教育,民主教育,泛智教育。他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的教育思想和措施。另一方面,在世界观和教育观上都未能彻底摒弃宗教神学和唯心思想。这也体现了他内心的矛盾。即使这样,也不影响《大教学论》在教育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在以后的工作和学*生活中,我会把这本书当做一面镜子,时刻照着自己不断向前……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5

  《大教学论》是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教育理论方面的代表作,他是*现代教育和教学理论的最伟大的奠基者之一。古德教授曾说过:“17世纪开始了教育和科学的新时代,在一定程度上,夸美纽斯是这两个方面的先驱。”特勒尔博士在一次报告中说:“夸美纽斯在教育史上居于首屈一指的地位。他在初等和中等教育中引来并支配者整个现代化运动。他与我们现在的教学的关系,类似于*、牛顿与现代科学的关系以及培根、笛卡尔与现代哲学的关系。”由此可见,夸美纽斯不愧为*代教育理论的先驱,他的泛智思想是*代百科全书的先驱。在教育史上,《大教学论》是他第一本教育学著作。

  看着这本书的名字,夸美纽斯说过的话不由久久地回荡在我的耳畔:“我的主要教育事业之一是改良教育,这是我多年来的努力,想帮助学校里的青年,使他们摆脱所受的苦恼。”想想夸美纽斯所受过的苦难,国破家亡、丧妻失子、颠沛流离,书稿一再被毁,都没有动摇他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献身精神。我敬佩他,爱戴他,我要带着这份敬重之情细细地品味他书中的文字,记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以下我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作者创作这本书的背景

  夸美纽斯于1592年3月出生于捷克摩拉维亚的乌尔斯基--波罗特附*的一个手工业者家庭,父亲是新教徒。他的一生也与兄弟会结下了不解之缘。12岁时就成了孤儿,夸美纽斯中断了初等教育,后由兄弟会资助受完了中等和高等教育。1614年,夸美纽斯担任一所文法学校的教师,开始研究教育问题。1618年,担任兄弟会牧师兼兄弟会学校校长。1618~1648年,捷克人民为反抗德意志天主教会的统治进行了长达30年的战争。捷克战败后,夸美纽斯离开祖国,开始了终生的流亡生涯。

  流亡波兰期间,夸美纽斯继续在兄弟会创办的中学里任教,并探讨教育改革问题,他的几部重要教育著作也相继问世,如《语学入门》《大教学论》《母育学校》。《大教学论》于1654年首次正式公开出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84年将其列入《外国教育名著丛书》之中。

  二.内容概括

  《大教学论》这本书共三十三章,有其完整的体系,大体可划分为六个组成部分:

  1. 总论:第一~十四章。

  2. 体育:第十五章。

  3. 教学论:第十六~二十二章。

  4. 德育论:第二十三~二十六章。

  5. 学制系统及课程论:第二十七~三十一章。

  6. 实现教育改革计划的呼吁:第三十二~三十三章。

  三.感悟

  夸美纽斯认为,“不仅是富人和有权势的人的孩子,而是一切孩子,不分男女,不分出身高贵或出身*民,不分富裕或贫穷,而是生活在一切城市和小镇、村落和小村庄中的孩子,都应该上学。”这种普及教育的思想不正是体现了受教育的人人*等性吗 ?这种普及教育为了使人成为理性的动物,成为万物的主宰,从而有益地利用此生,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想想我们当今社会中的人,也许不受教育可以很好地生存,但是真正意义上成功的人一定受过良好的教育。也许你会说许多有钱的人不是照样没受过教育吗,但是他们所谓成功的道路又能走多远呢,靠什么去支撑呢?就像索尔蒂斯说过的一句话:一个教师不学教育学,照样成为好老师;但是,好也好的有限,而坏则每况愈下。所以一个人没受教育就像一个老师没有教育理论,好也好的有限。

  夸美纽斯说:任何人的心性愈是迟钝孱弱,他便愈加需要帮助,使他能尽量摆脱粗旷和愚蠢。世上找不出一个人的智性孱弱到了不能用教化去改进都能地步。一只筛子,如果你继续不断地用水泼去,它便愈来愈干净,虽则它不能够把水留住;同样,鲁钝和悟性孱弱的人,即使学问上面得不到进步,但是心性可以变得比较柔和……这些话语真的非常富有见地。他还对人的成长有先后进行了生动的描述:有些人小时候身体强壮,但是后来变得多愁多病;有些人青年时代多病矮小,后来却长得壮健魁梧;智性也是一样,有些人发展得早,但是不久就凋枯了,变鲁钝了,有些人原来很愚钝,可是以后变得敏锐、聪明。夸美纽斯的思考与我们现在的思想是多么的接*呀!想想我们的学校老师,对待一些智力有些迟钝,性格内向的学生又是怎样呢?有的老师会认为这个孩子有抑郁症,也许他只是性格内向而已。由于老师的疏忽,同学的疏远,孩子的自卑心越来越严重,只会变得越来越糟糕。所以,我们每位老师都应该*等地对待学生,不能给学生过早地下定论,应该让每位学生感受到人文的关爱,沐浴到教育的阳光。

  夸美纽斯提倡教学组织班级化。他总结了当时的新的教学组织的实践经验,把它们上升为理论,推动了教学组织的班级化。首先他论证了班级授课制的优越性:能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和有利于学生学*;调动了教与学的积极性;节省时间、精力、避免了干扰。其次,他确定班级教学是学校工作的基本单位,并据此制定了学年制以及学期、假期制和学时工作计划。再次,他还具体说明了班级教学制的要求,应有一定的目标;每个班级应有固定的课本;一切科目都用同一的方法去教导;全班的学生在同时做同样的功课;每种科目应该与相关的事项一道讲授等。他所确立的班级教学制的理论和他所提出的关于班级教学制的要求,在*代教育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夸美纽斯对于教学方法的重视程度很高。他对旧时学校缺点的体会是很深刻的。他说,旧时学校“教导青年的方法通常都是非常严酷的,以致学校变成了他们的才智的屠场。他自己就是一个不幸的人,是千千万万人中的一个,悲惨地损失了一生一世的最甜美的青春,在教育的小节上面浪费了青春的鲜美的岁月。” 所以他提倡青年们能够迅速地,愉快地,彻底地进行学*。因为,人是有可塑性的,教育的力量又是十分巨大的,可见教育办得不好的原因是教学方法不好,不是人的智力不够,也不是学科太难。所以,我们每一位老师应该在*时的教学中改进教学方法,总结出一套适合学生的有效教法,而不能死搬硬套地用旧的教学方法,不注重创新,这样只会害了学生。

  《大教学论》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给了我很多启发。从这本书里我可以看到夸美纽斯熟悉以往全部西方教育发展史,熟悉西方历史上的教育家,教育著作和教育经验。他对教育的研究理论是令人敬佩的。他提倡民主教育和泛智教育。我相信这部著作也是他从事教育工作的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典范。但是我想,夸美纽斯处于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他的思想肯定兼带时代的特点,充满着矛盾。一方面他同情贫穷人的疾苦,提倡普及教育,民主教育,泛智教育。他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的教育思想和措施。另一方面,在世界观和教育观上都未能彻底摒弃宗教神学和唯心思想。这也体现了他内心的矛盾。即使这样,也不影响《大教学论》在教育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在以后的工作和学*生活中,我会把这本书当做一面镜子,时刻照着自己不断向前……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6

  《大教学论》是夸美纽斯的代表作,他生活于是1592年到1670年,是一个介于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之间的时代。他终生从事教育工作,是一位伟大的教育思想家。在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上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而被推崇为教育学生的*。他的教育体系为现代的系统的教育学奠定了始基,所以人们又称它为“现代教育之父”。他一生的著作很多,主要的教育学说包括在他的《大教学论》里。《大教学论》实际上包含了整体教育学的内容,并且奠定了今日分科教学法的基础。

  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大教学论》它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们的全部艺术。书中是这样解释这句话的含义的:这是一种教起来准有把握,因而准有结果的艺术;并且它又是一种教起来使人感到愉快的艺术,就是说,它不会使教员感到烦恼,使学生感到厌恶,它能使教员和学生全都得到最大的快乐;此外,它又是一种教得彻底、不肤浅、不铺张,却能使人获得真实的知识、高尚的情谊和最深刻的虔信的艺术。

  夸美纽斯的这本《大教学论》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使学校因此可以少些喧嚣、厌恶和无益的劳苦,多具闲暇、快乐和坚实的进步;并使社会因此可以减少黑暗、烦恼、倾轧,增加光明、整饬、和*与宁静。

  本书全面论述了人的价值、教育的目的及作用、旧教育的弊端、改革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教学制度、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德育、宗教教育、纪律等。全书共33章,每一章都谈到一个具体的问题。既有丰富的教育理论,又有生动的事例。作者强调了教育的作用和教育对人发展的作用,认为所有的人都应当获得教育;对教学内容,方法及其艺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提出了一套教学原则,如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等,奠定了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系统地制定了分班上课的教学制度。

  班级授课制是夸美纽斯对*代教育学最大的贡献之一,在今天已经广泛普及。在17世纪之前,西欧各国仍普遍采用的个别施教的教学形式,全年不同时间都会招收新学生。这样使得同一教室内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教师的个别施教使得学生相互干扰,效率不高。适应社会生产的日益发展和扩大,参照耶稣会已有的实际教学经验,夸美纽斯从理论上阐明了班级授课制度,开创了新的教学形式,有了划时代的意义。

  作者指出:“我认为,一个教师同时教几百个学生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要紧的;因为,对教师、对学生,这都是一种最有利的制度。教师看到跟前学生数目愈多,他对于工作的兴趣便愈大;教师自己愈是热忱,他的学生便愈会表现热心。同样,在学生方面,大群的伴侣不仅可以产生效用,而且也可以产生愉快;因为他们可以互相激励,互相帮助。”(p139)

  “把全体学生分成班级,比如十人一级,每组由一个学生去管理,管理的学生又由上一级的去管理。”(p140)

  在论述班级授课制优越性的基础上,夸美纽斯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教导从每年的一定时间开始。

  2)学科的划分要使每年、每月、每周、每日,甚至每小时都有一定的工作,因为这样会使计划好的一切工作易于完成。

  3)要使用固定的课本。

  4)要用同一的方法去教导。

  此外,读过《大教学论》,自然”一词在我心中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位“现代教育之父”,以自然中的种种现象通俗易懂地向我们揭示了教育中的诸多原则和规律。遵循自然法则,教育就会有可喜的结果。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举了这样一个例子:鸟儿孵出小鸟,它绝对不会把卵放到火上,去使它们快些孵出来,而让它们在自然温度下慢慢发展。后来,鸟儿也并不随意用食物填它的幼鸟,急着让它们快快长大,而是小心地为它们选择食物,按照它们脆弱的消化力所能支持的分量慢慢喂它们。而教师对于后进生的教育,更应该学*鸟儿孵卵、喂食的方法。后进生”暂时比一般学生的学*能力更加差一些,如果硬是要求他们把所有的学*任务都完成,出现的结果是,他们一样都不完成。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应该根据他们能力的大小,单独为他们确定一个阶段的学*目标,他们的进步就会变得明显;然后再确定下阶段的学*目标。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千万不能心急。因为“自然不性急,它只慢慢前进”。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2)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菁华3篇)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1

  《法学方法论》有两本,一本是杨仁寿所著,另一本是拉伦茨所著,杨仁寿先生这本《法学方法论》更适合我们扎实功底。先生在序言中所称:“吾生有涯,学亦无涯,治法必须讲究方法,非徒熟谙法条而已。撰述本书区区微旨,即在于此。”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功利实用地讲:学会学*、掌握法学的学*方法尤为重要,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或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法学方法论》概述

  杨仁寿先生所著,*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本《法学方法论》目前发行到第二版,共有六编三十一章。

  第一编为引论,共分四章:“诽韩案之启示”,“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科学与非科学”,“专通与博通”。在“诽韩案”中法官由于推论机械做出了糊涂判决,告诫我们运用目的限缩、比较等方法进行法学学*的重要性,以免闹出类似的笑话,也提出了法官在实务中需要具有法学方法素养的理论基础。由“诽韩案”中立法的缺失,著者认为立法时有必要区分“恶法”与“良法”,法律必须具有以下两种性质,其一是以纳粹德国为例的一般法律执行者可执行的“不太”恶的法律;其二是依莎翁《威尼斯商人》为例,指出法须具有目的性,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要做到在法学学*或审判实践中不愚昧,就需要坚持科学摒弃宗教教义和神学,坚持理论认识的考察方法和实践评价的考察方法相结合,在理论认识领域内将逻辑分析的方法与经验事实的验证方法加以区别、客观的真理与主观的确信加以区别。不仅如此,还要将法学与临接科学进行联系,在应用科学内部也要触类旁通。

  第二编为法学认识论分五章:“法学之任务”,“事物认识之客观性”,“法学认识之客观性”,“从逻辑分析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从经验事实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

  第三编为法学发展论分八章:“十九世纪初期法国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初期德国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前后英美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前后日本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自由法运动”,“概念法学与自由法论之差异”,“裁判之准立法机能”,“理论认识与实践之结合”。从标题我们可以看出,这几张分别介绍了十九世纪以来的世界典型国家的法学发展理论,运用了比较法的方法让我们对法学方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第四编法学实践论分九章:“法学之基本理论”介绍了:研究法学之方法、法律解释之指导理念和法律之阐释;“狭义的法律解释”项下介绍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法意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及合宪解释;“社会学的解释”,“价值补充”,“漏洞补充”项下有:法理概说、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创造性补充。“类推适用与其他法律之阐释方法”项下有:类推适用与类推解释、类推适用与扩张解释、类推适用与反对解释、类推适用与当然解释;第七章“利益衡量”,第八章“价值判断之客观性”及第九章“法律行为之解释方法”。其中“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所提出的观点,他们认为法律的实际作用比法律的抽象内容更为重要,“法官于用法之际,应自命为立法者之‘思想助手,不仅应尊重法条之文字,抑亦应兼顾立法者之意旨。对立法者疏未虑及之处,应运用其智慧,自动审查各种利益,加以衡量”。

  第五编法学构成论分五章:“成文法”、“*惯法”、“法理”、“判例”、“学说”。主要介绍了法学主要构成部分,在此就不对其概念进行一一概述。

  第六编附录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论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之适用”,第二部分为“动机之不法”,第三部分为“双方代理”,第四部分为“民事法律问题二则”包括“脱法行为”及“条件与期限”。

  二、浅评法学发展论

  法学发展论是《法学方法论》的第三编。笔者对这一部分比较感兴趣的原因是其他几编内容在法学学*过程中或多或少有所涉及,而第三编则从历史法学的角度,对世界各国十九世纪的法学内容进行了介绍,一方面告诉了我们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有助于我们了解十九世纪世界各国的法文化及法文化的发展方向。

  第三编第一章首先介绍了十九世纪欧陆法学界认为法律的与适用是一种纯粹理论认识的作用,直到十九世纪末叶、二十世纪初期自由法运动后,才将法学认识为一种实践性质的认识活动。而法国十九世纪造成概念法学风潮的原因,第一是受到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及贝卡利亚等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因此法官在判案时不能加入任何自由裁量的因素,必须是纯为逻辑的机械操作。即使在1790年依立法程序创设了破毁院,也未能扭转司*能机械、狭隘的局面。第二是受到自然法思想的影响。法国法学家认为法典是万能的,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通过严密的法律国际加以解决,同时法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法官不得以法无明文为理由,拒绝裁判”,即:法典具有唯一法源的性质。

  第三编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德国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德国在十九世纪初叶政治经济文化与法国发展大相径庭,唯有法学发展类似,但萨维尼否定了德国法学发展是模仿法国模式,德国法学的根源在于罗马法,尤其是德国学者对罗马法进行“换骨”,对罗马法加以解释、修正以使之符合德国法发展的需要。此外,萨维尼还认为德国法典编纂要以“学者法”为主。以萨维尼为首的历史法学派观点不尽相同: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发现的,并非制定的,随着人类进入到社会极端复杂的状态,法律技术人员的重要性要大于立法者,法官的任务发现法律并适用法律而非创造法律。而且法律因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惯而不一;而普赫塔偏于以逻辑的方法适用法律;温德更进一步将整个罗马法体系予以架构,法官的职责只须根据法律所建立的概念予以应用,解释法律要以立法者的意思为依归。

  第三编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前后英美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布莱克斯栋的“法宣言说”认为法官只是宣言法律、表明法律而已;当他的“英国法释义”传入美国后,美国法学者肯特形成了“美国法释义”;霍姆斯在长期的工作中总结经验,倡言“法律预测说”;庞德形成了社会法学;卡多佐提出了“司法程序之本质”;卢埃林和佛兰克的现实主义法学等等。通过这些学者的观点,著者总结出重要的是形成正确的法律适用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法律为大前提、事实为小前提,进而得出最后的结论。

  第四章为十九世纪前后日本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主要介绍了明治维新之法制改革,在明治维新时期*培育法律人才、编纂法典,关于旧民法和旧商法之施行,以及引发的断行派与延期派之争。此时,日本法学派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社会学的发达;

  第二,法解释学的研究;

  第三,日本战后对判例研究的重视;

  第四,比较法相对发达。

  在介绍前四章的基础上,著者在第四章为我们介绍了概念法学派后的自由法运动,诸如耶林的“目的法学”和“法学戏论”;埃尔利希的自由发现之说:“强调法律法律每每因立法者之疏忽、未预见或情况变更,而发生许多漏洞,此时法官即应自由地区探求活的法律,以资因应。”此外,还有康托罗维兹的:“为法学而战”等等。而此时法国的自由法运动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尤以撒雷认法之安定性与适应性同等重要,杰尼认为应从法律之外去探求“活的法律。”受自由法运动的冲击,自由法运动出现*,以黑克主张利益法学和庞德主张的社会法学为典型代表。

  第六章阐释了概念法学和自由法论的差异,主要由以下几点:

  1、自由法论认为国家的成文法并不是唯一的法源,如果有活的法律存在,才算是真正的法源;

  2、自由*学者认为法律并不是唯一的“圣经”,它的逻辑完足性应当受到质疑——法律必有漏洞存在;

  3、自由法论认为法律的解释不能纯为逻辑演绎操作,尚须做目的考量或利益衡量;

  4、概念法学禁止法官造法活动,认为法律本身完美无缺,与自由法论的法官在判案时具有造法性形成差异;

  5、两者在法学研究是否具有实践性也展开争论。

  因此,第七章和第八章认为,法官的裁判具有“准立法者”作用,经过各位学者的论证著者的出“法学并非纯属纯粹理论认识的学科,而系兼具实践评价的性格在内”,无论在实践还是在研究过程中都要坚持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相结合。

  三、本书体例结构及内容的价值及意义

  第一,从本文第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出本书篇章体例严谨,逻辑清晰,且每部分短小精悍。但是有个别错字分别为第133页第四行“方”改为“分”;第223页第四行“氏”前加“加藤”。

  第二,本书每一页的正文都不占全页整页纸,而是每页都留有空白以作小结或补充,也给读者留下做笔记的空间。这种排版方式是其他大部分书籍所没有的',例如第148页总结道:“法律解释的运用技术,虽与‘逻辑有关,但重要者,乃应视其‘立法目的为何。”

  第三,本文的写著作方式多样,除了文辞叙述外还有图表等多种论述方式来进行说理论证。例如在介绍上下位概念时就运用了“人”、“动物”、“生物”的上下位概念图表进行分析。在第四编一开头运用树图,将法社会学分为法应用科学和法理论科学,然后再项下细分等等。

  第四,本书的注解浩繁,尤其是第295页第15个注解甚至引用了著者在日本学*院大学冈孝教授的专题演讲记录全篇,可见学者严谨著学之风。

  四、据本书总结的法学学*方法

  笔者认为由本书总结出的法学学*方法重要的是比较法的学*方法、法解释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比较法考察有助于我们了解各国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法解释学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概念和问题的本质属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是一贯的法学学*思路,有助于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展开。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2

  《法学方法论》有两本,一本是杨仁寿所著,另一本是拉伦茨所著,杨仁寿先生这本《法学方法论》更适合我们扎实功底。先生在序言中所称:“吾生有涯,学亦无涯,治法必须讲究方法,非徒熟谙法条而已。撰述本书区区微旨,即在于此。”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功利实用地讲:学会学*、掌握法学的学*方法尤为重要,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或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法学方法论》概述

  杨仁寿先生所著,*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本《法学方法论》目前发行到第二版,共有六编三十一章。

  第一编为引论,共分四章:“诽韩案之启示”,“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科学与非科学”,“专通与博通”。在“诽韩案”中法官由于推论机械做出了糊涂判决,告诫我们运用目的限缩、比较等方法进行法学学*的重要性,以免闹出类似的笑话,也提出了法官在实务中需要具有法学方法素养的理论基础。由“诽韩案”中立法的缺失,著者认为立法时有必要区分“恶法”与“良法”,法律必须具有以下两种性质,其一是以纳粹德国为例的一般法律执行者可执行的“不太”恶的法律;其二是依莎翁《威尼斯商人》为例,指出法须具有目的性,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要做到在法学学*或审判实践中不愚昧,就需要坚持科学摒弃宗教教义和神学,坚持理论认识的考察方法和实践评价的考察方法相结合,在理论认识领域内将逻辑分析的方法与经验事实的验证方法加以区别、客观的真理与主观的确信加以区别。不仅如此,还要将法学与临接科学进行联系,在应用科学内部也要触类旁通。

  第二编为法学认识论分五章:“法学之任务”,“事物认识之客观性”,“法学认识之客观性”,“从逻辑分析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从经验事实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

  第三编为法学发展论分八章:“十九世纪初期法国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初期德国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前后英美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十九世纪前后日本法学者对法学之认识”,“自由法运动”,“概念法学与自由法论之差异”,“裁判之准立法机能”,“理论认识与实践之结合”。从标题我们可以看出,这几张分别介绍了十九世纪以来的世界典型国家的法学发展理论,运用了比较法的方法让我们对法学方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第四编法学实践论分九章:“法学之基本理论”介绍了:研究法学之方法、法律解释之指导理念和法律之阐释;“狭义的法律解释”项下介绍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法意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及合宪解释;“社会学的解释”,“价值补充”,“漏洞补充”项下有:法理概说、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创造性补充。“类推适用与其他法律之阐释方法”项下有:类推适用与类推解释、类推适用与扩张解释、类推适用与反对解释、类推适用与当然解释;第七章“利益衡量”,第八章“价值判断之客观性”及第九章“法律行为之解释方法”。其中“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所提出的观点,他们认为法律的实际作用比法律的抽象内容更为重要,“法官于用法之际,应自命为立法者之‘思想助手,不仅应尊重法条之文字,抑亦应兼顾立法者之意旨。对立法者疏未虑及之处,应运用其智慧,自动审查各种利益,加以衡量”。

  第五编法学构成论分五章:“成文法”、“*惯法”、“法理”、“判例”、“学说”。主要介绍了法学主要构成部分,在此就不对其概念进行一一概述。

  第六编附录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论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之适用”,第二部分为“动机之不法”,第三部分为“双方代理”,第四部分为“民事法律问题二则”包括“脱法行为”及“条件与期限”。

  二、浅评法学发展论

  法学发展论是《法学方法论》的第三编。笔者对这一部分比较感兴趣的原因是其他几编内容在法学学*过程中或多或少有所涉及,而第三编则从历史法学的角度,对世界各国十九世纪的法学内容进行了介绍,一方面告诉了我们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有助于我们了解十九世纪世界各国的法文化及法文化的发展方向。

  第三编第一章首先介绍了十九世纪欧陆法学界认为法律的与适用是一种纯粹理论认识的作用,直到十九世纪末叶、二十世纪初期自由法运动后,才将法学认识为一种实践性质的认识活动。而法国十九世纪造成概念法学风潮的原因,第一是受到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及贝卡利亚等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因此法官在判案时不能加入任何自由裁量的因素,必须是纯为逻辑的机械操作。即使在1790年依立法程序创设了破毁院,也未能扭转司*能机械、狭隘的局面。第二是受到自然法思想的影响。法国法学家认为法典是万能的,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通过严密的法律国际加以解决,同时法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法官不得以法无明文为理由,拒绝裁判”,即:法典具有唯一法源的性质。

  第三编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德国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德国在十九世纪初叶政治经济文化与法国发展大相径庭,唯有法学发展类似,但萨维尼否定了德国法学发展是模仿法国模式,德国法学的根源在于罗马法,尤其是德国学者对罗马法进行“换骨”,对罗马法加以解释、修正以使之符合德国法发展的需要。此外,萨维尼还认为德国法典编纂要以“学者法”为主。以萨维尼为首的历史法学派观点不尽相同: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发现的,并非制定的,随着人类进入到社会极端复杂的状态,法律技术人员的重要性要大于立法者,法官的任务发现法律并适用法律而非创造法律。而且法律因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惯而不一;而普赫塔偏于以逻辑的方法适用法律;温德更进一步将整个罗马法体系予以架构,法官的职责只须根据法律所建立的概念予以应用,解释法律要以立法者的意思为依归。

  第三编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前后英美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布莱克斯栋的“法宣言说”认为法官只是宣言法律、表明法律而已;当他的“英国法释义”传入美国后,美国法学者肯特形成了“美国法释义”;霍姆斯在长期的工作中总结经验,倡言“法律预测说”;庞德形成了社会法学;卡多佐提出了“司法程序之本质”;卢埃林和佛兰克的现实主义法学等等。通过这些学者的观点,著者总结出重要的是形成正确的法律适用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法律为大前提、事实为小前提,进而得出最后的结论。

  第四章为十九世纪前后日本法学者对法学的认识。主要介绍了明治维新之法制改革,在明治维新时期*培育法律人才、编纂法典,关于旧民法和旧商法之施行,以及引发的断行派与延期派之争。此时,日本法学派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社会学的发达;

  第二,法解释学的研究;

  第三,日本战后对判例研究的重视;

  第四,比较法相对发达。

  在介绍前四章的基础上,著者在第四章为我们介绍了概念法学派后的自由法运动,诸如耶林的“目的法学”和“法学戏论”;埃尔利希的自由发现之说:“强调法律法律每每因立法者之疏忽、未预见或情况变更,而发生许多漏洞,此时法官即应自由地区探求活的法律,以资因应。”此外,还有康托罗维兹的:“为法学而战”等等。而此时法国的自由法运动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尤以撒雷认法之安定性与适应性同等重要,杰尼认为应从法律之外去探求“活的法律。”受自由法运动的冲击,自由法运动出现*,以黑克主张利益法学和庞德主张的社会法学为典型代表。

  第六章阐释了概念法学和自由法论的差异,主要由以下几点:

  1、自由法论认为国家的成文法并不是唯一的法源,如果有活的法律存在,才算是真正的法源;

  2、自由*学者认为法律并不是唯一的“圣经”,它的逻辑完足性应当受到质疑——法律必有漏洞存在;

  3、自由法论认为法律的解释不能纯为逻辑演绎操作,尚须做目的考量或利益衡量;

  4、概念法学禁止法官造法活动,认为法律本身完美无缺,与自由法论的法官在判案时具有造法性形成差异;

  5、两者在法学研究是否具有实践性也展开争论。

  因此,第七章和第八章认为,法官的裁判具有“准立法者”作用,经过各位学者的论证著者的出“法学并非纯属纯粹理论认识的学科,而系兼具实践评价的性格在内”,无论在实践还是在研究过程中都要坚持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相结合。

  三、本书体例结构及内容的价值及意义

  第一,从本文第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出本书篇章体例严谨,逻辑清晰,且每部分短小精悍。但是有个别错字分别为第133页第四行“方”改为“分”;第223页第四行“氏”前加“加藤”。

  第二,本书每一页的正文都不占全页整页纸,而是每页都留有空白以作小结或补充,也给读者留下做笔记的空间。这种排版方式是其他大部分书籍所没有的,例如第148页总结道:“法律解释的运用技术,虽与‘逻辑有关,但重要者,乃应视其‘立法目的为何。”

  第三,本文的写著作方式多样,除了文辞叙述外还有图表等多种论述方式来进行说理论证。例如在介绍上下位概念时就运用了“人”、“动物”、“生物”的上下位概念图表进行分析。在第四编一开头运用树图,将法社会学分为法应用科学和法理论科学,然后再项下细分等等。

  第四,本书的注解浩繁,尤其是第295页第15个注解甚至引用了著者在日本学*院大学冈孝教授的专题演讲记录全篇,可见学者严谨著学之风。

  四、据本书总结的法学学*方法

  笔者认为由本书总结出的法学学*方法重要的是比较法的学*方法、法解释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比较法考察有助于我们了解各国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法解释学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概念和问题的本质属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是一贯的法学学*思路,有助于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展开。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3

  初读本书,就觉此书过于理性,过于晦涩的表达方式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想浅尝辄止的感觉。因此读此书并非是一件浏览识记,消极接受的轻松之事,而要“正襟危坐”,心*气和地用心阅读,才能厘清大师晦涩难懂的意思。

  本次阅读因只浅涉第三章“法条的理论”的一、二、三节,故虽本人理解能力有限,仍能读完这部分内容。在第三章的一开始,作者就提出了对“法律命令说”的批评。对于法律命令说中机械地将法条规定为“不是课予特定人作为义务,就是课予其不作为义务”的说法,作者提出了关于权利转让等几个例子,有力地回击了这样一种显然不足以完全涵盖所有法条的说法。

  将法条视为一种命令,使它天生就具有向他人要求特定行为的性质,但是这样的说法显然无法将那些与自身行为而非他人行为有关的法条涵盖其中。命令的目标在于服从,而在拉伦茨的法条规定说中,规定的目标是在于“视被规定者为规准而适用之”这是拉伦茨在对命令说提出异议时,对自己学说的解释。

  然而,读到这里,我想暂时撇开作者的观点,来妄谈一下自己的浅见。如果从一种阶级观念较浓的角度来理解法律法条,那么将法律视为一种命令似乎并无不妥之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只是统治阶级更好发挥统治作用的工具,此时的法律并无半点保护公民权利的意思。但在意识形态渐淡化,阶级观念渐减弱的当今,将法律视为命令确是与时代步伐格格不入。现代强调的自由、民主等核心观念都将被这种被视为命令的法律戴上了沉重的镣铐。因此,我认为像法律命令这样的学说也只能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存在,尽管它对法学发展有贡献,但终将被历史大潮所抛弃。

  在回归到“法条的理论”中来,在第二节说到了不完全法条的分类时,我着重关注了“作为指示参照的法定拟制”这一款。在刑法领域上,“法定拟制”与“注意规定”常易混淆与交织。文中所讲到的“法定拟制”乃是将明知不同者等同视之,而“注意规定”则是在刑法已作相关规定或以相关的已为刑法理论所认可的刑法基本原理支撑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混淆与忽略的规定。从定义上看二者存在着不小的差别,法定拟制是将本来不同的事物视同于另一事物,而注意规定则是一种重复规定,是为了引起司法人员在判决过程中高度注意二设立的条款。

  了解法条理论的基本知识确实有助于我们对法条法律、法规整、法秩序的结构的总体把握。同时,这些理论作为上世纪先贤的成果对我们仍有巨大的借鉴作用,因此我们更应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紧抓住时代的脉络,发展属于我们时代的法学新思想、新理论。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3)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菁华6篇)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1

  法国的先贤祠中有二人的灵柩为止最为显眼,一个是启蒙运动的先驱伏尔泰,另一位是他的最伟大的死对头,让-雅克-卢梭。他们前者结束了一个时代,后者开辟了一个时代。最*的利比亚危机让我疑惑*应该是什么样的?它是怎么产生的?西方政治家关于*的理论是怎样解释的?这些疑问让我查到了卢梭的政治巨著,希望能有答案。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辞藻华丽,语言的艰深与理论的激情相配合。这里我摘抄一部分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

  1、人生来就是自由的,却无不处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他人主人的人,只不过比他人更是奴隶。

  2、谁要说一个人甘愿无偿地把自己送给别人那纯属不可思议的无稽之谈。即使有人这样做,那也是不合常理的,单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这种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谁要说一个民族会这样做,就等于假设这个民族是一群疯子:疯狂之举不可构成。

  3、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作为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放弃自己的义务。对于一个放弃一切的人来说,是不可能有任何补偿可言的。这种放弃是不符合人性的,使自己的意志丧失一切自由,就是使自己的行为丧失一切道德。

  这些段落让人想起风起云涌的法国大革命,而这些激进的言论居然是出自卢梭这样一位儒雅俊秀的才子。是什么让他产生这样激烈的言辞?

  卢梭出生于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后来成为孤儿,从小读着《教会与帝国历史》、《*史讲话》、《名人传》长大。在巴黎的沙龙中渐渐显露才华后,在一次科学征文比赛中获奖一举成名,他崇尚自然热爱音乐,晚年在穷困潦倒中死去。

  通过他的生*我们不难发现,他出生在社会中下层,接触到的是社会中下层的困苦与无奈,而他对《*史讲话》、《名人传》等名著的痴迷又使得他拥有他那个社会基层所没有的精神和信仰,因而他无法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钟表匠、律师*。他的向往与不甘心,使得他对社会下层产生了极大的同情。后来因为华伦夫人他的人生有了一次转折。

  这个成功男人背后的'伟大女人是卢梭的情妇和养母。虽然有华伦夫人的支持,卢梭还是难以抵抗巴黎上层社会的压力,于是他更多的站在*民的立场去抨击上层社会。

  粗略了解了卢梭本人及其经历,可以更好的理解《社会契约论》。全书只有七万多字,不是一部大部头,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的历史地位。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2

  2011年元旦假期,我拜读了卢梭的大作《社会契约论》,非常震撼。回顾2010年全年,我巨大的变化发生在,年初时坚定的集权思维,经过一年的搜索、阅读和思考,已经演变成了民主思维。尽管我已经不能清楚的回忆起是哪些资源导致我一点一滴的改变,但是无疑,微博的参与,加速了这一转变。而年度交关时的这一阅读,为我这一转变,提供了坚硬的骨架结构,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卢梭的思想之所以伟大,在于他解决了民主的基础问题,且有宏观有微观。

  首先,他肯定了天赋人权的思想。承认每个人一旦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具有了生存权、财产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自然存在的,不应随便被其他生物非生物剥夺。而每个个体,都要捍卫自己这些权利。这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根本。

  其次,他阐述了集体和契约的形成过程。虽然每个人都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由于风霜雨雪等自然力量、人际交互等都有可能威胁到人的基本生存,导致人的权利被损害,或者由于捍卫行为花费巨大的精力,甚至付出个人无法承受的代价。于是,人们自愿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体。每个自愿组成集体的成员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和利益,由全体利用这部分权利和利益,捍卫所有人的基本权利。这样的结果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仍然得到保障,但由于集体力量比个人力量强大得多,使得每个人用于捍卫自己权利的付出,极大降低,从而腾出时间精力进行创造,产生更大的价值。这样,集体就在每个个体自愿加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而愿意加入集体的每个个体,与集体订立契约,加入集体中。

  再次,他论述了法律的形成和*的存在。需要指出的是,集体是为保障集体中每个个体的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故集体需要一套具体的措施保障个体权利,这一措施即法律,而这一措施的形成即立法过程。从推理逻辑中可以看到,立法的主体是全体人民,法律的职责,是保障集体中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立法完成后,需要解决由谁执法的过程。由于全体人民共同执法效率低下,成本过高,于是卢梭提出由全体人民推选出一部分代理人,代表全体人民完成执法活动。这部分代理人,首先由全体人民推选;其次,其第一身份是全体人民的一部分,然后才是代理人,其本质上还是全体人民中的一个个个体,所以也受法律的制约;再次,它只执行执法的责任,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立法;最后,它可以由全体人民重新推选。这些代理人,就组成了相对于这个集体的*。这样的形式,使得*外的个体能够从执法过程中脱离出来,从而全力从事其他创造活动。

  卢梭在著作中,以共同体指代这个集体的全部个体,通过共同体的共性、每个个体的个性、*组织的共性及其相对于共同体的个性论述社会契约思想。只有共同体的共性,是立法的决定因素,从而决定整个共同体的行为。由于*的共性相对共同体来说也只是个性,所以*不具有立法权。

  卢梭认为,共同体(全体人民)应当定期举行全民大会,讨论以下议题:第一,是否继续需要*存在;第二,这届*是否可以继续任职;第三,*执法过程中,暴露出哪些法律漏洞,需要共同体制定法律予以弥补。

  此外,卢梭在著作中还论述了*的规模、集权制君主制民主制*的差异,以及以罗马为例论证了自己的理论。

  以上所述是通读全文后,我个人所能理解的部分,不一定准确,也不一定全面,但是非常重要的是,这是我的学*所得,是我所建构的社会契约论。

  最后需要提出几个问题:

  第一,卢梭指出只要集体存在,集体的共性就自然存在,并以此制定法律。这是正确的,但是在多于一个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交流与沟通才能发生联系。共性存在,但共同体并不能以共性制定法律,只能以被了解到、表述出的共性来制定法律,卢梭并未指出,这些共性通过何种媒介表述。

  第二,对于弱势群体,如老人、孕妇、婴儿、残疾人等,他们的权利要如何表述,并如何体现在法律当中?

  第三,如果*失职、滥用权力、肆意挥霍每个人交出的权利,谁来召集全民大会?何种力量保障全体人民废除或更换*?

  以上就是我对全书的理解以及我的问题。应该说,《社会契约论》使我征服,解决了我心中关于民主的很多基本问题。这一理论的社会认可度,决定了若干年后,美国《独立宣言》以此为基本理论基础。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3

  通过社会契约,人类所失去的,仅仅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他得到的所有事物的无限权利(尽管很容易失去,因为没有法律来约束其他人来争夺);而人类所获得的,却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占有事物的所有权。自然自由仅以个人的力量为其界限,而社会自由是要受公意的约束和限制的。占有权有可能是由于暴力的结果,也有可能是作为最先占有者的权利,而所有权是根据正式的权利和资格所获得的权利。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当我们有意识地服从我们共同签订的法律时,才是真正的自由。

  根本的契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不*等——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等,但是,却以人们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等来取而代之了。因而,人们虽然在体力上和才智上是不*等的,但是由于契约和法律权利的存在,他们每一个人之间就已经成为*等的了。每一立法体系的目的都在使公民获得最大的幸福,衡量的标准是:自由与*等。之所以涉及自由,是因为所有人与人之间特殊的从属关系,都会使国家加速分离;之所以涉及*等,是因为没有*等,自由也就无从谈起。然而,所谓*等就不是均贫富,而是说,对于权力而言,它的强大不能发展成为暴力,超出法律的约束;对于财富而言,它的强大不能使人失去人身自由。这意味着,那些拥有财富和地位的人必须适度节制自己的财富和地位权势,而那些普通大众也必须节制自己的欲望和贪婪。这也说明了一个国家最强大的力量是蕴藏于民众的德行的*惯的力量,即道德品行,风俗*惯和公众的舆论,它们是一切法律的源泉。

  正如每一种自由的行为都需要精神上的意志和行动的力量才能产生,政治体也需要同样的动力,公共意志可以称为立法权力,公共力量可以称为行*力。立法权属于人民,行*却因其需要执行具体的行为,需要一个代理人来执行,并接受公意的指引。*就是这个代理人,它掌管法律的执行并维持社会和政治的自由。人民服从君主的行为,所根据的不是契约,而是一种委托,即人民将行政管理这项任务委托给*,同时,也有权力任意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力,这就是*合法性的来源。

  国家的稳定取决于*者,公民和*者三者的*衡,如果*者想要进行直接统治,如果行政官想要制定法律,如果臣民拒绝服从,那么骚乱就会取代稳定,力量和意志就不再协调一致地活动,国家就会解体而沦为专制体制或是陷入*状态。

  *内部的成员具有基于个人利益的特殊意志,也具有作为行政官的共同意志,它仅仅关系到*的利益,同时还具有公共意志。这三种意志的活跃程度和社会要求的正好相反,同时,正如一个人从出生就注定走向衰老与死亡,*权力也具有滥用和*变坏的倾向,这都要求对*的监督。从一个国家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与否可以看出国家是否健康,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正切实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反之,人民已不相信*会表达公意,此时,*已失去合法性。那么*权威如何自我维持呢?定期*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契约,是对政治共同体的的一种支持与保护,同时也是对*的一种控制(所以在任何时候,*都会给统治者带来一种恐惧),因为当人民合法地集合在一起(而是小众人在别有用心地煽动),这个国家的真正主人已出现,这时行政官和每个公民都*等,他只不过是*的主持者。*的召开总是以采取如下俩个提案的形式,以这样的方式来防止*篡权的行为。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4

  “人生来是自由*等的,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之上,国家是自由协议的产物,*的权力来自民众的认可。一切*和立法权都属于人民的集合体,一旦*滥权,人民就有权推翻它。”

  可以说,《社会契约论》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描绘了人类社会应有的完美图景。它不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不是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他完全站在历史的角度,从现实出发,从公民、*者、执政者(*)、法律和立法者这几个角度,剖析解构了人类社会的全部,给我们展示了人类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也可得出来,卢梭大量借鉴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比如自然环境对社会制度的影响,财富和自由的分配方式等,一般来说,各类立法和社会体系必须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法律、政策。这样似乎看起来不是*等,但却是最大的*等。

  我们知道,公民作为自然人,进入社会起就与其他所有人订立了一项社会契约,他们放弃了身为自然人的部分自由,从而换取了和*、安宁、稳定,总而言之,换取了他们的自由不被他人侵犯的权利。因此只要公民还在社会当中享受这些权利,并且愿意继续在这个社会当中生存,社会契约就是永不能被打破的法则,否则他们就成为敌人。

  我们知道,*本身是不具备任何的权力和职能的,它的一切权力都是被*者赋予并且是代为执行的,假如有一个人站出来凌驾于人民之上,人民便不存在了。如果任何一个*要求公民一味地无偿奉送,整个民族都是疯了。

  我们知道了,法律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准绳和原则,不但是公民在社会当中规范自己的唯一参照物,更是*管理的唯一标准。无论是所有人(民主制)、少数人(贵族制)还是一个人(君主制),只要他是在按照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那么他就可以被视作一个好的*。当然法律可以规定特权,但却不能将特权赋予某个具体的人或者某个阶层。

  遗憾的是,如卢梭所言,人类从未出现过真正的民主制,而且未来也绝对不会出现。因为多数人统治少数人,这本来就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所以,景观人类社会可以有的最美好的图景早已被如此详尽的描绘出来,可是我们从来而且以后也大概没有那般的幸运亲眼看见这样一副图景的存在。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5

  17、18世纪的欧洲,是一个变革的时代,是一个从经济到政治再到文化的全面变革的时代。启蒙运动的出现,使人们的反思意识逐渐显露;同时,人们对于未来国家的憧憬的热情也慢慢显露出来。卢梭便诞生在这一变革的时代中,《社会契约论》也正是这个变革时代的经典巨著。本书以“*在民”的思想,奠定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可谓*代世界各国政体的“施工图纸”。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也使我受益良多。

  卢梭在书中提出了五个概念:公民、*者、*、法律以及立法者。公民,是每一个自然人。在没有形成社会的时候,每一位公民都拥有各自的自由。其后,每一个自然人自愿与他人签订一项契约,使每个公民结合成为一个整体,以此换来个人的安宁和谐与安全,保证他们的权利不受他人的侵犯,因而通过这项契约初步形成社会。同时,公民们也因签订这项契约,而形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便是*者。*者是所有公民的结合体,是公意的体现。由于*者是由公民结合而形成的,因而会出现公民对自我的约束与管理不足的情况,因此*者与人民之间需要一个纽带作为*者的代理人,帮助其进行管理。这个代理人便是*。*并不具备任何权力与职能,其权力是由*者授予,因此*者可以随意撤换一个他认为不满意的*。卢梭认为,*的存在形式有三种:民主制、贵族制、国君制;民主制即多数人统治少数人,由广大人民进行统治。但民主制在卢梭看来,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社会制度,实现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其认为“人民通过无休止的来开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多数人统治少数人则更不可能发生”,因而民主制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的形式。贵族制,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执政者,以少数精英对国家进行统治;国君制;即一人统治一个国家,统治者我们称之为国君;一个国家的*形式也因国情的不同而异,民主制适用于领土较小的国家,这样他们有充裕的时间去开人民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贵族制则次之,而国君制适用于人口最少的国家,因为人民的力量弱小,难以形成反抗的力量:“凶猛的野兽只能在荒野里称王”。

  贵族制与国君制*都不免会出现一种情况,即*的个人意志与*者意志之间的冲突,双方之间的冲突则会导致权力滥用情况的出现,因此法律便应运而生。法律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准绳,是*管理的唯一标准;但是谁来制定法律?卢梭认为法律不能由*来制定,*制定法律则会偏于自己的私利,并没有将权力放于笼子中。因此,需要真正智慧、深邃的智者来对法律进行制定,这些智者称为立法者。立法者在立法时,可以依靠神明、宗教等形式教化人民,使法律被人民所信服,使人民自觉遵守法律。

  卢梭通过以上五大概念,为我们描绘了现代民主国家的雏形,可以说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奠基之作。但愿望总是美好的,卢梭为我们描绘的图景,在实际操作中则困难重重;其次,由于时代的原因,卢梭的一些观点中,在民主政体发展300多年的今天来看,有稍显不成熟的地方,但是以上这些不足之处并无能掩盖本书成为经典的政治学著作。

  卢梭在有关议员的讨论中,认为议员以及议员代表的出现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人民完完全全可以自己行使这项权力。由议员代为行使这项权力,则会出现许多复杂的情况:“由于金钱以及懒惰的原因,他们(指议员)便最终有了可以奴役自己祖国的军人和可以出卖自己祖国的代表。”使得这项权力滥用,并破坏社会。但从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每个人处于社会生活中,都有无穷尽的事务等待着我们去繁忙,我们每个人也不可能自己亲历亲为的去参加人民大会。其次,卢梭认为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力留给人民,让*更有效率。但是,对于类似于我国辽阔的疆土,国土面积巨大的国家,除采取国君制外,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进行治理,卢梭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的答案。

  卢梭缔造的这个乌托邦,是一个综合性的政治社会模型,也是对*代以前的社会体系的一种全面的挑战,影响了三百年间各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直到今天,仍有许多人将卢梭作为其政治学的榜样,可见卢梭对后世的影响。阅读本书,对于民主政治将会有更深更细的认识,同时启发着人们重新思考法律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与立法所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可以说,本书各处无不闪烁着理性的光辉,启发着人们的思考。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6

  xx年元旦假期,我拜读了卢梭的大作《社会契约论》,非常震撼。回顾xx年全年,我巨大的变化发生在,年初时坚定的集权思维,经过一年的搜索、阅读和思考,已经演变成了民主思维。尽管我已经不能清楚的回忆起是哪些资源导致我一点一滴的改变,但是无疑,微博的参与,加速了这一转变。而年度交关时的这一阅读,为我这一转变,提供了坚硬的骨架结构,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卢梭的思想之所以伟大,在于他解决了民主的基础问题,且有宏观有微观。

  首先,他肯定了天赋人权的思想。承认每个人一旦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具有了生存权、财产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自然存在的,不应随便被其他生物非生物剥夺。而每个个体,都要捍卫自己这些权利。这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根本。

  其次,他阐述了集体和契约的形成过程。虽然每个人都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由于风霜雨雪等自然力量、人际交互等都有可能威胁到人的基本生存,导致人的权利被损害,或者由于捍卫行为花费巨大的精力,甚至付出个人无法承受的代价。于是,人们自愿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体。每个自愿组成集体的成员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和利益,由全体利用这部分权利和利益,捍卫所有人的基本权利。这样的结果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仍然得到保障,但由于集体力量比个人力量强大得多,使得每个人用于捍卫自己权利的付出,极大降低,从而腾出时间精力进行创造,产生更大的价值。这样,集体就在每个个体自愿加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而愿意加入集体的每个个体,与集体订立契约,加入集体中。

  再次,他论述了法律的形成和*的存在。需要指出的是,集体是为保障集体中每个个体的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故集体需要一套具体的措施保障个体权利,这一措施即法律,而这一措施的形成即立法过程。从推理逻辑中可以看到,立法的主体是全体人民,法律的职责,是保障集体中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立法完成后,需要解决由谁执法的过程。由于全体人民共同执法效率低下,成本过高,于是卢梭提出由全体人民推选出一部分代理人,代表全体人民完成执法活动。这部分代理人,首先由全体人民推选;其次,其第一身份是全体人民的一部分,然后才是代理人,其本质上还是全体人民中的一个个个体,所以也受法律的制约;再次,它只执行执法的责任,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立法;最后,它可以由全体人民重新推选。这些代理人,就组成了相对于这个集体的*。这样的形式,使得*外的个体能够从执法过程中脱离出来,从而全力从事其他创造活动。

  卢梭在著作中,以共同体指代这个集体的全部个体,通过共同体的共性、每个个体的个性、*组织的共性及其相对于共同体的个性论述社会契约思想。只有共同体的共性,是立法的决定因素,从而决定整个共同体的行为。由于*的共性相对共同体来说也只是个性,所以*不具有立法权。

  卢梭认为,共同体(全体人民)应当定期举行全民大会,讨论以下议题:第一,是否继续需要*存在;第二,这届*是否可以继续任职;第三,*执法过程中,暴露出哪些法律漏洞,需要共同体制定法律予以弥补。

  此外,卢梭在著作中还论述了*的规模、集权制君主制民主制*的差异,以及以罗马为例论证了自己的理论。

  以上所述是通读全文后,我个人所能理解的部分,不一定准确,也不一定全面,但是非常重要的是,这是我的学*所得,是我所建构的社会契约论。

  最后需要提出几个问题:

  第一,卢梭指出只要集体存在,集体的共性就自然存在,并以此制定法律。这是正确的,但是在多于一个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交流与沟通才能发生联系。共性存在,但共同体并不能以共性制定法律,只能以被了解到、表述出的共性来制定法律,卢梭并未指出,这些共性通过何种媒介表述。

  第二,对于弱势群体,如老人、孕妇、婴儿、残疾人等,他们的权利要如何表述,并如何体现在法律当中?

  第三,如果*失职、滥用权力、肆意挥霍每个人交出的权利,谁来召集全民大会?何种力量保障全体人民废除或更换*?

  以上就是我对全书的理解以及我的问题。应该说,《社会契约论》使我征服,解决了我心中关于民主的很多基本问题。这一理论的社会认可度,决定了若干年后,美国《独立宣言》以此为基本理论基础。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4)

——《正义论》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正义论》读书笔记1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想基础。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等的自由。同时罗尔斯又补充说,如果有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加强所有人分享的完整的自由体系才能存在;如果有一种不够*等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作用,总而言之要满足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谈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储存社会财富多少为合适的,罗尔斯显然不同意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储存的思想,他认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充分的现时的享乐是可接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想观点是一致的。

  在第二篇的最后罗尔斯谈了关于义务和职责,关于义务,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制度存在时我们有义务服从和维护正义的制度,当正义的制度不存在时,我们有义务建立正义的制度。而对职责要求的强度则小于义务,罗尔斯认为,如果一个人同意了正义的原则,并享受了正义制度带来的好处,那他就有责任担负正义制度给予他的职责,但职责是以自愿为前提的,而义务是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履行的。

  罗尔斯接着谈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制度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制度存在职责和义务。于是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反抗和良心拒绝这两个观点,也就是当面对不正义时你至少可以做到这两点。罗尔斯认为这两种方式可以促进一个正义的制度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主要阐述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已经定义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欲望的满足。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分更详细的论述,他认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计划决定的。要形成这个合理的生活计划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选择的诸原则一致,这些原则包括有效手段原则、蕴涵原则和较大可能性原则;另一个是要在充分理解有关事实和仔细考虑后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态中选择的结果,是相对而言绝对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制度的是否正义的标准,而善只是人们根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计划。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道德与正义感,他认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道德的成长,使道德从一个威权的命令式的道德逐步发展为根据原则自我发展的道德。在这样的社会中同样可以产生相应的正义感,而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制度的社会的正义感更加稳固。

  关于正义感和善之间的关系,罗尔斯认为,一个符合两个正义原则的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善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到这里《正义论》终于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因为这位老先生将大量的篇幅纠缠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主要的思想反而讲的不够充分。

  总体而言,我认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原则,对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建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先进行正义的价值判断,以确定这种制度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排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目标而使用不正义的手段的可能,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2

  “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然而,在*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这样,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将先前人们只关注形式正义演变成更加关注实质正义,通过克服社会制度、自然条件乃至人的秉赋上的偶然差异实现实质上的*等。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公*的正义”理论应当排除功利主义的选择。对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中还存在许多明显的结构性矛盾,如因自然条件的差别,存在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的地区差距;因从业部门不同而形成的行业差异和行业保护;因居住状况不同而形成了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差距;因权力异化而滋生出的严重****现象,各种就业歧视、入门限制等等非理想状况,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妨碍了以人为本目标的实现。这些不*等现象的存在,也说明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择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xical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是*等自由的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等的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是机会的公正*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社会的和经济的不*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等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求一种实质的*等主义。

  当前,*处于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期,人与自然的矛盾不可调和,各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由于社会发展不*衡,利益分配不均,各种社会矛盾也集中爆发,一些恶性案件不断发生。老百姓*不信法,涉诉信诉案件以井喷式爆发,纠结徘徊于人治与法治之间。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压力。需要我们以天下为公,以普世的价值和创新精神,寻求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良药和制度,促进社会进一步的发展和文明进步。罗尔斯的正义论为我们提供了思想的基础。罗尔斯的第一个正义原则即*等自由原则,为我们创新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即给每个公民*等参政的机会,*等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赋予每个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自由权利。与此相适应,从确保公民基本权利行使的政治制度方面出发,应当进一步完善*大会制度,尽可能地扩大直接选举,使选民与候选人面对面地沟通,提出自己的施政纲领,由选民监督予以落实,切实构筑国家公务人员由选民选举,向选民负责,由选民罢免的制度。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先定后选、上级任命,对上不对下负责的做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充分行使,只要公民合法地行使批评权、建议权、监督权,就不能以任何借口动用公权力去追究其行政的或刑事的责任,切实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的功能,确保国家管理权的合法正确地行使。

  从经济制度和利益分配方面考察,就是要处理好公*与效率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兼顾社会的公*正义。公*正义是一个社会实现整体和谐的基本要素。从国家民族发展的角度看,和谐应当是整体和谐、全面和谐,而不是局部的、片面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和谐,当前发展与今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等等。而要实现社会的整体、全面和谐,就不能离开公*正义。公*正义的贯彻,就是确定和落实罗尔斯提出的“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过程。这就是:(1)怎样鉴定最少受惠者的地位?(2)怎样衡量人们的利益,或者说合法期望的水*?对此,罗尔斯认为,每个人都占据两种地位,一是*等公民的地位,一是在收入和财富分配中的地位(假定权力与财富通常结为一体);这样,确定最少受惠者可通过选择某一特定社会地位(如非熟练工人),或按达不到中等收入水*的一半的两个标准来确定。当前,*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问题、城市贫民等弱势群体可以划归到最少受惠者的范围,他们为*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几年以来,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收入低迷,农民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都受到了明显的影响,不少地方的农村经济陷入萧条,与改革初期的活力和生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城市的低收入者形成的贫民阶层,承受着房价、子女教育、再就业培训等多方面的就业压力,仅靠微薄的低保收入尚不能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这些人群已成为我国社会进入新时期来的“最少受惠者”。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基本经济生活条件与利益,是关涉国家稳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难题。要想方设法努力缩小贫富差别,消除城乡差别,把“三农”问题解决好,把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方可保证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最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根本实现社会的公*正义。

《正义论》读书笔记3

  提起正义,就不得不提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正义论》中的正义指的就是一种社会正义论。罗尔斯认为正义首先关注的是社会制度的问题,只有实现社会制度的正义,才能实现人们心目中理想的正义状态。罗尔斯的观点认为社会基本结构是争议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对这种选择的哲学描述只能是:它是相互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在所选择的原则的直接检验是看按它们安排的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人们的直觉判断;另一个检验是看他们是否适合人们的目的。由此,作者将全书分为:理论、制度和目的三编。

  理论编主要是论述与社会制度相关的正义原则。该编先从宏观上说明了作为公*的正义是如何在一个假定的状态下依据理性推演出来的。罗尔斯将公*性作为正义的最大特质,作者在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提出更抽象的正义理论以取代依据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得出的正义理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幺精致和简洁,只要他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他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他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罗尔斯认为边沁的功利主义有违正义的公*本质,失却了正义价值。接下来罗尔斯进一步论述了构建社会正义体系的两个具体的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的一种*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等应这样安排,使他们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前一个原则解决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分配问题,而后一原则决定了社会和经济利益如何分配。罗尔斯所建构的基本自由体系包括思想和信念的自由,政治方面的自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自由以及符合法治原则的其他自由的四个方面。在第二个原则中公*机会原则解决的是公*问题,差别原则解决的则是效率问题。而且这两个原则在效力层级上存在差别,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的效力,而且该原则中所维护的基本自由是不能用经济利益来补偿的。而作者对正义原则的证明是在一个假定的状态下依据理性推演出来的。首先,罗尔斯参照早期政治哲学和法哲学中的社会契约论,虚构了一个原初状态,即在“无知之幕”下,怀着相互冷淡情绪的人群,他们希望能够建立社会这一联合体形式,需要选择一些原则来约束自身,实现合作。

  接下来罗尔斯指出个人是社会有机整体中的重要部分,所以社会正义原则不仅仅要规范社会制度的设置,也要对个人的行为进行约束,这就要求处于原始状态下的人们在选择了应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两个原则之后,还要选择应用于个人的正义原则。罗尔斯认为个人的义务和职责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由社会制度规定的应负职责,也就是参与者加入到合作体制中,力求增加自身利益的活动需要遵守必要的规则,这就要求首先从客观上要保证制度设置符合正义原则,其次在主观上公民是在没有外界压迫的情况下自愿进入合作体制。而是自然义务,这种义务的遵守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义务的存在并不以有相关制度的规定为前提。正是因为制度职责的履行是有条件的,所以当条件不具备时,公民的不服从便成为了自然出现的现象,所以罗尔斯认为公民应建立一种“公*的正当观”,即在符合条件时,公民应恪尽职守;在条件不具备时,则应通过必要的反抗来达到恢复应有的*状态的目的。罗尔斯在书中说道“如果正当的非暴力反抗看上去威胁了公民的和谐生活,那幺责任不再*者那里,而那些滥用权威和权力的人身上,而在那些滥用恰恰证明了这种反抗的合法性”。

  目的编一共有三章,罗尔斯的主要目的是联系人类的思想感情和目标志向,解决作为公*的正义理论的稳定性和正义与善的一致性问题,解释社会的各种价值和正义的善。在“作为合理性的善”章节中,罗尔斯认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计划决定的,罗尔斯把这种善分为两种:一种是弱意义上的或者说不充分的善理论,一种是强意义上的或者说充分的善理论,前者用于原初状态中定义最少受惠者和用基本善来规定福利指标和代表人的期望,在此,善的理论是不充分,为了解释社会价值和作为公*的正义理论的稳定性,罗尔斯在后两章谈了两个问题。“正义感”一章中,罗尔斯主要考察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里的成员是如何获得一种正义感的,以及这种情感被不同的道德观念规定时的相对力量。“正义的善”一章中罗尔斯继续讨论了稳定性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作为公*的正义和作为合理性的善是否一直的问题。罗尔斯认为:在一个符合两个正义原则的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将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在这之后,罗尔斯又总的阐述了稳定性的问题,至此,他对作为公*的正义的阐释全部完成。

《正义论》读书笔记4

  在书中,罗尔斯跟我们描述的却是如何建立一种公*的社会制度。书中说, “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 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 ”看到这里才发现自己对正义的理解真 的过于幼稚和天真阿。罗尔斯还说“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 配基本的权利疑问, 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 ” 论述完罗尔斯心中的正义论之后,他开始介绍如何构建这样一个他心中的 公*社会制度。

  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要如何建立一种公*的制度呢。我自己也 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发觉,自己的想法肯定时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上想的。要是 资本家,或许他就会想如何尽力剥削工人们剩余劳动力。而如果让工人选择自己 心中的社会公*制度,或许又是另外一种境况了吧。因此,我觉得如何建立构造 这样一个社会制度,真的让人伤透了脑筋。然而,罗尔斯提出了“无知之幕”这 样一个概念。开始我是不大理解这个概念的。后来上课听老师提到过,就有点了 解了。罗尔斯认为,我们都应该处于无知之幕之后来构造我们的制度。原因是功 利的原则与*等的社会合作观念冲突了。人们应该在原始的状态中选择。

  对于原 始状态,译者前言中介绍到的要点有:选择对象(包括两个正义原则、古典目的 论观点、直觉主义观念、利己主义观念、混合观念) 、正意的客观环境、各方的 主观动机和理性、知识的限制、对原则的形式限制、选择两个正义原则的论证 、 其他选择对象的被排除。 其中我对知识的限制这一要点很感兴趣。罗尔斯假设各方处在一种无知之 幕之后进行选择,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地位、阶级出身、天赋和气质,以及他 们善的观念的具体内容, 也不知道他们所处的世代和所处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和 文明水*;他们只知道他们所处的社会是处在正义的环境之中,只知道有关人类 社会的一般事实、 政治和经济理论原社会组织基础和人们的心理学法则。

  换言之, 一切会引起人们陷入争纷不已的特殊信息都被排除, 无知之幕的假设就是为了达 到一种全体一致的契约。看到这里我真的很佩服罗尔斯的紧密思维,想到用无知 之幕来达到这一达成契约的绝妙方法。让我想起分蛋糕的公*方法,就是一个人 切蛋糕另一个人选蛋糕的方法。因为分的人要想到选的人想法,所以他必须用最 公*的方法分蛋糕。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阿。这只是我的一个小感受。前言中写 到罗尔斯认为, “无知之幕+互相冷淡”的假设胜过“仁爱+知识”的假设,它简 洁、清楚、合理,而且是一种弱的条件,后者则太强要求太高。原始状态的假设 要尽可能少而弱市罗尔斯原始状态解释的一个基本思想,也是一种简化的手段。

  是的,大多数人在为公*制度假设条件是,常常是出于美好的意愿,本能的假设 所有的人们都是充满善意的,所有的人都是高素质的知识分子。但是显然,这种 假设的确强人所难了,条件太过于苛刻。这样的话,要实现公*的契约关系便是 难上加难了吧。相反,如果,从相反的思路出发,无知之幕+相互冷淡,这样情 况便是大不想同了,这样就可以较为轻松的避开可以引起纷争与争吵的因素,因 为每个人都不知道,在穿过无知之幕后,自己会处在什么样的一个状态,或许会 使会是有钱人,或许会使乞丐,或许是残疾人,因为无知,说一必须为自己假设 一个最坏的情况,按照这个情况去建立契约,以防出现不利于自己的社会制度, 这样,我们就可以顾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制定出一套最为公*的制度了吧。

  刚开始不理解无知之幕的时候, 的确让我很困惑为什么要这样假设, 但了解以后, 真的让我为这位哲学大师所惊叹,凡他人思维而行,推出一种如此精妙的假设。

  接下来, 罗尔斯则考虑到正义原则怎样应用于制度和 适应于我们目前所考 虑到和腿肿得正义判断。 在后来的篇章中罗尔斯就通过描述一种满足两个正义原 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和考察两个正义原则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来展示两个正义原 则的内容。 这是我对这本正义论的小小感受。因为初次接触大师作品,觉得很难懂, 也借助了一些其他资料。尽管难懂,但是收获很大,觉得值得花时间去看。

《正义论》读书笔记5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调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当时流行的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政治理论。

  《正义论》出版之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很快就被誉为“二次世界大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甚至被认为将列入经典之林。一般大学的哲学、政治、法律等相关学科都把它列为最重要的必读书之一。

  在罗尔斯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罗尔斯认为:人们的不同生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禀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等是个人无法选择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换言之,正义原则要通过调节主要的社会制度,来从全社会的角度处理这种出发点发面的不*等,尽量排除社会历史和自然方面的偶然因素对于人们生活前景的影响。为此,罗尔斯通过进一步的概括以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契约论,使之上升到更高的抽象水*而提出了他的“作为公*的正义”理论。在此,契约的目的是为了确立一种指导社会基本结构设计的公认的根本道德准则(正义准则)。

  罗尔斯的正义论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组织一个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现实中的不正义问题的'原则构成。这两个部分基本上和《正义论》中的第一编和第二编重合。但是也不完全重合,因为,总体上,《正义论》讲的都是一种理想的状况,即使在其所谓面向现实的部分之中,其讲述的也是一种设想的“符合基本正义”的状况,而不是真正的现实的状况。

  单个的人力量是弱小的,而结成一个合作体系则又有可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利益。合作增益效应。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个因合作而构成的社会体系会不利于维护其成员的利益,甚至出现合作损益效应,所以一个社会合作体系并非必然会产生好的效果。这就是罗尔斯说的“合作的冒险”。但是只要人们明白了这一点,就会想办法去规避合作体系中可能出现的不良现象,人们会通过订立一些所有人都必须维护的标准来达到这个目的。

  显然,只有能够*等的维护每个人的利益的契约才能够为人们所共同认同。因为合作体系是人们自愿结成的,并不存在强制关系,这之中的每个人在地位上是*等的,所以一种损害某些人达到其目的的契约不会得到一致的认同。

  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看出,原初状态对这个逻辑本身并无实质性的意义,只是起到了一个加强这个逻辑的作用。因为,原初状态的目的在于促使人们队有利于所用人的选择成为必然。但是,上面的逻辑本身就是成立的。不过,确实,加上原初状态之后,确实更为严谨,不容易出现不必要的问题。


大教学论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5)

——大教学论的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大教学论的读书笔记1

  《大教学论》是夸美纽斯的代表作,他生活于是1592年到1670年,是一个介于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之间的时代。他终生从事教育工作,是一位伟大的教育思想家。在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上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而被推崇为教育学生的*。他的教育体系为现代的系统的教育学奠定了始基,所以人们又称它为“现代教育之父”。他一生的著作很多,主要的教育学说包括在他的《大教学论》里。《大教学论》实际上包含了整体教育学的内容,并且奠定了今日分科教学法的基础。

  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大教学论》它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们的全部艺术。书中是这样解释这句话的含义的:这是一种教起来准有把握,因而准有结果的艺术;并且它又是一种教起来使人感到愉快的艺术,就是说,它不会使教员感到烦恼,使学生感到厌恶,它能使教员和学生全都得到最大的快乐;此外,它又是一种教得彻底、不肤浅、不铺张,却能使人获得真实的知识、高尚的情谊和最深刻的虔信的艺术。

  夸美纽斯的这本《大教学论》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使学校因此可以少些喧嚣、厌恶和无益的劳苦,多具闲暇、快乐和坚实的进步;并使的社会因此可以减少黑暗、烦恼、倾轧,增加光明、整饬、和*与宁静。

  本书全面论述了人的价值、教育的目的及作用、旧教育的弊端、改革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教学制度、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德育、宗教教育、纪律等。全书共33章,每一章都谈到一个具体的问题。既有丰富的教育理论,又有生动的事例。作者强调了教育的作用和教育对人发展的作用,认为所有的人都应当获得教育;对教学内容,方法及其艺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提出了一套教学原则,如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等,奠定了教学论的理论基础;系统地制定了分班上课的教学制度。

  班级授课制是夸美纽斯对*代教育学最大的贡献之一,在今天已经广泛普及。在17世纪之前,西欧各国仍普遍采用的个别施教的教学形式,全年不同时间都会招收新学生。这样使得同一教室内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教师的个别施教使得学生相互干扰,效率不高。适应社会生产的日益发展和扩大,参照耶稣会已有的实际教学经验,夸美纽斯从理论上阐明了班级授课制度,开创了新的教学形式,有了划时代的意义。

  作者指出:“我认为,一个教师同时教几百个学生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要紧的;因为,对教师、对学生,这都是一种最有利的制度。教师看到跟前学生数目愈多,他对于工作的兴趣便愈大;教师自己愈是热忱,他的学生便愈会表现热心。同样,在学生方面,大群的伴侣不仅可以产生效用,而且也可以产生愉快;因为他们可以互相激励,互相帮助。”

  “把全体学生分成班级,比如十人一级,每组由一个学生去管理,管理的学生又由上一级的去管理。”

  在论述班级授课制优越性的基础上,夸美纽斯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教导从每年的一定时间开始。

  2)学科的划分要使每年、每月、每周、每日,甚至每小时都有一定的工作,因为这样会使计划好的一切工作易于完成。

  3)要使用固定的课本。

  4)要用同一的`方法去教导。

  此外,读过《大教学论》,自然”一词在我心中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位“现代教育之父”,以自然中的种种现象通俗易懂地向我们揭示了教育中的诸多原则和规律。遵循自然法则,教育就会有可喜的结果。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举了这样一个例子:鸟儿孵出小鸟,它绝对不会把卵放到火上,去使它们快些孵出来,而让它们在自然温度下慢慢发展。后来,鸟儿也并不随意用食物填它的幼鸟,急着让它们快快长大,而是小心地为它们选择食物,按照它们脆弱的消化力所能支持的分量慢慢喂它们。而教师对于后进生的教育,更应该学*鸟儿孵卵、喂食的方法。后进生”暂时比一般学生的学*能力更加差一些,如果硬是要求他们把所有的学*任务都完成,出现的结果是,他们一样都不完成。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应该根据他们能力的大小,单独为他们确定一个阶段的学*目标,他们的进步就会变得明显;然后再确定下阶段的学*目标。对于这些学生,我们千万不能心急。因为“自然不性急,它只慢慢前进。

大教学论的读书笔记2

  作为一名一线教师,从读师范时就对17世纪捷克大教育思想家夸美纽斯的重要著作《大教学论》有所了解,但却没有真正认真的研读过,很是惭愧。所以本次假期,我找到了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于20xx年6月出版、任钟印翻译的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教学法解析》来读。

  一开始阅读的时候感觉作者好像在进行基督教讲义,似乎和教学关系不大,可是慢慢坚持读下去才明白作者的精要所在。夸美纽斯在寻求一种教学方法,使教师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

  夸美纽斯生于1592年3月28日,卒于1670年11月15日。他终生从事教育工作,是一位伟大的教育思想家。他在教育思想和教学理论上做出了跨时代的贡献而被推崇为教育学上的*,《大教学论》一书承载了他的重要的教育思想,全面论述了教育的目的、作用,以及学制、教学法、体育、德育、宗教教育、学校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步体系完整的教育学著作。斯皮尔曼曾这样称赞夸美纽斯和他的《大教学论》:“倘若各时代的关于教育写的著作全给丢了,只要留得《大教学论》,后代的人便仍可以把它做个基础,重新建立教育的科学。”《大教学论》的主导思想是热切希望所有的人都受到完善的教育,都得到多方面的发展,成为和谐发展的人。他要求把“一切事物”的知识教给“一切人”。

  读完此书,我有以下感悟:

  一、尊重生命,让学生幸福学*

  《大教学论》的第一章标题“人是造物中最崇高、最纯粹、最卓越的”是全书的指导思想之一。第二章“人的终极目的在于来世”,第三章“今生只是为永生做准备”,这两章,夸美纽斯在阐述教育的目的。因为夸美纽斯是一个基督教徒,他的学说借助宗教来宣传,所以我们要去掉其唯心成分,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夸美纽斯对生命、对未来、对学生的幸福的关注。

  二、适应自然,让学*变得有趣

  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许多章节以含而不露的方式把“教育要适应自然”作为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原则。换句话说,夸美纽斯希望学*在以兴趣为基础的活动中展开。“如果不首先唤起学生的兴趣,就不要施教。”

  三、研究对象,让教学变得有效

  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指出,教育和教学工作要按照自然发展的“规律”或“法则”来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要依据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倾向来进行。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夸美纽斯以下几个有效教学的观点。

  1.教学内容的选择,突出有用的原则。

  2.教学组织形式的选择,采取班级授课制并提出小组合作学*。

  夸美纽斯主张“一个教师同时教很多学生”,并建议采用大班和小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学,要求把全班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十人,各组都有一名学生负责管理,协助教师监督和检查小组成员的功课。

  3.教学过程的理论基础是感觉论,即建立“感觉、理解、记忆、练*”的过程。

  4.教学原则的确定,强调适应自然。

  教学过程的展开,除了要以感官为基础外,还必须遵守一些“规则”才能使教学过程能取得最佳效果。

  四、因材施教,让学生学有所成

  在书中第十二章第十八小节,夸美纽斯对学生六种不同性格的划分是这样的:“有些人是伶俐的,有些人是迟钝的;有些人是温柔和顺从的,有些人是坚硬不屈的;有些人渴于求取知识,有些人较爱获得机械技巧。这三对相反的性格,我们一共得到六种不同的区分。”

  综上夸美纽斯的这些论述,明显让人感受到其中渗透了孔子的“因材施教”的原则,同时也渗透了他对全体学生的关爱和有关教育*等的智慧。在当今的课堂教学中,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怎样对待学生?是不是应该因材施教,分层对待?答案当然是不言自明的,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学有所成!

大教学论的读书笔记3

  《大教学论》是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教育理论方面的代表作,他是*现代教育和教学理论的最伟大的奠基者之一。古德教授曾说过:“17世纪开始了教育和科学的新时代,在一定程度上,夸美纽斯是这两个方面的先驱。”特勒尔博士在一次报告中说:“夸美纽斯在教育史上居于首屈一指的地位。他在初等和中等教育中引来并支配者整个现代化运动。他与我们现在的教学的关系,类似于*、牛顿与现代科学的关系以及培根、笛卡尔与现代哲学的关系。”由此可见,夸美纽斯不愧为*代教育理论的先驱,他的泛智思想是*代百科全书的先驱。在教育史上,《大教学论》是他第一本教育学著作。

  看着这本书的名字,夸美纽斯说过的话不由久久地回荡在我的耳畔:“我的主要教育事业之一是改良教育,这是我多年来的努力,想帮助学校里的青年,使他们摆脱所受的苦恼。”想想夸美纽斯所受过的苦难,国破家亡、丧妻失子、颠沛流离,书稿一再被毁,都没有动摇他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献身精神。我敬佩他,爱戴他,我要带着这份敬重之情细细地品味他书中的文字,记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以下我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作者创作这本书的背景

  夸美纽斯于1592年3月出生于捷克摩拉维亚的乌尔斯基--波罗特附*的一个手工业者家庭,父亲是新教徒。他的一生也与兄弟会结下了不解之缘。12岁时就成了孤儿,夸美纽斯中断了初等教育,后由兄弟会资助受完了中等和高等教育。1614年,夸美纽斯担任一所文法学校的教师,开始研究教育问题。1618年,担任兄弟会牧师兼兄弟会学校校长。1618~1648年,捷克人民为反抗德意志天主教会的统治进行了长达30年的战争。捷克战败后,夸美纽斯离开祖国,开始了终生的流亡生涯。

  流亡波兰期间,夸美纽斯继续在兄弟会创办的中学里任教,并探讨教育改革问题,他的几部重要教育著作也相继问世,如《语学入门》《大教学论》《母育学校》。《大教学论》于1654年首次正式公开出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84年将其列入《外国教育名著丛书》之中。

  二.内容概括

  《大教学论》这本书共三十三章,有其完整的体系,大体可划分为六个组成部分:

  1. 总论:第一~十四章。

  2. 体育:第十五章。

  3. 教学论:第十六~二十二章。

  4. 德育论:第二十三~二十六章。

  5. 学制系统及课程论:第二十七~三十一章。

  6. 实现教育改革计划的呼吁:第三十二~三十三章。

  三.感悟

  夸美纽斯认为,“不仅是富人和有权势的人的孩子,而是一切孩子,不分男女,不分出身高贵或出身*民,不分富裕或贫穷,而是生活在一切城市和小镇、村落和小村庄中的孩子,都应该上学。”这种普及教育的思想不正是体现了受教育的人人*等性吗 ?这种普及教育为了使人成为理性的动物,成为万物的主宰,从而有益地利用此生,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想想我们当今社会中的人,也许不受教育可以很好地生存,但是真正意义上成功的人一定受过良好的教育。也许你会说许多有钱的人不是照样没受过教育吗,但是他们所谓成功的道路又能走多远呢,靠什么去支撑呢?就像索尔蒂斯说过的一句话:一个教师不学教育学,照样成为好老师;但是,好也好的有限,而坏则每况愈下。所以一个人没受教育就像一个老师没有教育理论,好也好的有限。

  夸美纽斯说:任何人的心性愈是迟钝孱弱,他便愈加需要帮助,使他能尽量摆脱粗旷和愚蠢。世上找不出一个人的智性孱弱到了不能用教化去改进都能地步。一只筛子,如果你继续不断地用水泼去,它便愈来愈干净,虽则它不能够把水留住;同样,鲁钝和悟性孱弱的人,即使学问上面得不到进步,但是心性可以变得比较柔和……这些话语真的非常富有见地。他还对人的成长有先后进行了生动的描述:有些人小时候身体强壮,但是后来变得多愁多病;有些人青年时代多病矮小,后来却长得壮健魁梧;智性也是一样,有些人发展得早,但是不久就凋枯了,变鲁钝了,有些人原来很愚钝,可是以后变得敏锐、聪明。夸美纽斯的思考与我们现在的思想是多么的接*呀!想想我们的学校老师,对待一些智力有些迟钝,性格内向的学生又是怎样呢?有的老师会认为这个孩子有抑郁症,也许他只是性格内向而已。由于老师的疏忽,同学的疏远,孩子的自卑心越来越严重,只会变得越来越糟糕。所以,我们每位老师都应该*等地对待学生,不能给学生过早地下定论,应该让每位学生感受到人文的关爱,沐浴到教育的阳光。

  夸美纽斯提倡教学组织班级化。他总结了当时的新的教学组织的实践经验,把它们上升为理论,推动了教学组织的班级化。首先他论证了班级授课制的优越性:能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和有利于学生学*;调动了教与学的积极性;节省时间、精力、避免了干扰。其次,他确定班级教学是学校工作的基本单位,并据此制定了学年制以及学期、假期制和学时工作计划。再次,他还具体说明了班级教学制的要求,应有一定的目标;每个班级应有固定的课本;一切科目都用同一的方法去教导;全班的学生在同时做同样的功课;每种科目应该与相关的事项一道讲授等。他所确立的班级教学制的理论和他所提出的关于班级教学制的要求,在*代教育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夸美纽斯对于教学方法的重视程度很高。他对旧时学校缺点的体会是很深刻的。他说,旧时学校“教导青年的方法通常都是非常严酷的,以致学校变成了他们的才智的屠场。他自己就是一个不幸的人,是千千万万人中的一个,悲惨地损失了一生一世的最甜美的青春,在教育的小节上面浪费了青春的鲜美的岁月。” 所以他提倡青年们能够迅速地,愉快地,彻底地进行学*。因为,人是有可塑性的,教育的力量又是十分巨大的,可见教育办得不好的原因是教学方法不好,不是人的智力不够,也不是学科太难。所以,我们每一位老师应该在*时的教学中改进教学方法,总结出一套适合学生的有效教法,而不能死搬硬套地用旧的教学方法,不注重创新,这样只会害了学生。

  《大教学论》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给了我很多启发。从这本书里我可以看到夸美纽斯熟悉以往全部西方教育发展史,熟悉西方历史上的教育家,教育著作和教育经验。他对教育的研究理论是令人敬佩的。他提倡民主教育和泛智教育。我相信这部著作也是他从事教育工作的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典范。但是我想,夸美纽斯处于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他的思想肯定兼带时代的特点,充满着矛盾。一方面他同情贫穷人的疾苦,提倡普及教育,民主教育,泛智教育。他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的教育思想和措施。另一方面,在世界观和教育观上都未能彻底摒弃宗教神学和唯心思想。这也体现了他内心的矛盾。即使这样,也不影响《大教学论》在教育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在以后的工作和学*生活中,我会把这本书当做一面镜子,时刻照着自己不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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