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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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1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红岩》。这是一本军事着作,主要描写了在**战争时期,潜伏在重庆的地下党同志与斗智斗勇,在严刑拷打下,不畏强敌,与其抗争到底,直到牺牲的最后一刻。

  那一个个不堪入目的悲惨镜头在我眼前浮现,一句句永远忠诚于党的肺腑之言在我耳边萦绕。

  江姐虽然没有出生背景,但是她对党的绝对忠诚是不容置疑的。在重庆工作的时候,由于叛徒的出卖,他们暴露了,江姐为了保护他人自己被捕了,敌人妄想在这个仍然年轻的党员身上找到线索,使用了一切酷刑,哪怕用竹签子钉她的手,1根,2根竹签撕裂了血肉,带给江姐的是十指连心的痛啊!但这也只是徒劳。江姐的眼神里露出不屈的光芒,让敌人那狰狞狂笑的丑恶面孔,变成沮丧与无奈,她说:“你们可以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当然,被残害的还不只江姐一个人,面对这些宁死不屈的爱国英雄,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痛苦,但始终改变不了,他们爱党爱国的信念!

  许云峰,一名普通的*员,却用他那不*凡的,灵魂谱写不朽的诗篇。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常常为了他人而更多的牺牲自己,当他察觉到沙坪书店暴露的时候,凭着经验果断地决定进行转移。在敌人的审讯前,他毫不畏惧,利用智慧把敌人引入圈套,给自己的同志们赢得了足够的逃跑时间。

  在白公馆的地窖里,许云峰用自己的双手,极其艰难地挖出了一条逃跑的.地道,然而他却把生还的希望留给了别人。就在最后关头也不失英雄本色,面对着那紧跟在后面的特务,高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面对这些临危不惧的*员们,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美好,因为这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党给予了我们太多的关怀,让我们无忧无虑的成长,不愁吃,不愁穿,空调,电脑要什么就有什么,更不用忍受那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我们在学*上一点点小小的困难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伟大的党啊,没有你哪来今天的繁荣?崇高们的烈士们虽然你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你们的精神却是永垂不朽的,对党,对人民他们抛头颅,撒热血,而面对残酷的敌人只有一句坚定地:“不知道!”

  在*复兴的道路上,革命先烈们用鲜血,铺筑了一条光明大道。新*已经成立,他们的使命已经完成,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是我们这一代的任务,祖国未来的花朵,将在不久的未来怒放,*这头雄狮将不再沉睡!

读后感1000字2

  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利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他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的随性抒写下,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过长久的提炼和沉积,内心丰富而饱满,心灵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里,哲学和散文时而*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周国*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但一说到“私隐”、“隔膜”,溪水则渐入入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千涸。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不止是爱情,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少年时代的周国*有幸在北大那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在动乱的*时期,他又有幸在深山里与圣贤先哲的思想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突破。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这样的浮躁中,安静显得如此珍贵,守住这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关于“安静”,周国*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夜深入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入性的感悟,体味由静到净再到境的美。

  评点:熊芳芳

  丰富而安静,大约是最高境界的美了吧,而且如天地般大美无言。安静却又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正如“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拥有毫无杂质的清澈和无须证明的美好,所以它不喧嚣也不张扬,并且,它一路流动,一路催开岸边的花朵,滋润繁荣的草木。

读后感1000字3

  这是我写的第二篇读后感了,闲着没事写下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也可能是想养成个写读后感的*惯吧!《藏獒》一共三部,讲的都是作者笔下的父亲在青藏高原上的西结古草原和藏獒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感人落泪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和《狼图腾》差不多一个时期。

  这部作品和《狼图腾》的叙事结构有很大差异,《狼图腾》是沿着时间长河顺流而下,偶尔为了补充故事背景,也会逆流而上,始终沿着一条故事主线,故事与故事之间有着时间联系,也有着因果关系。而这部作品刚开始从“父亲”这一条线出发,在出现真正的主角——未来的獒王冈日森格和其他一些勇猛智慧的藏獒后便分成了好几条线,画面切换相当频繁,全面表现了草原上藏獒和人的关系,一点点深入展现藏獒对渐渐疯狂的人性的拯救,以及“父亲”对藏獒的深深热爱!《狼图腾》有着明显的向着狼的情感倾向,而《藏獒》却恰恰相反,它有着明显的向着藏獒的情感倾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贬低狼性,这使刚读过《狼图腾》不久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内容有失公允,让我欣慰的是在后面第二部、第三部里偶尔也能找到对狼的赞美之词了。还有一个和《狼图腾》的最大不同是它重在表述藏獒们的思想,真真切切地把他们和人放在了*等位置,甚至高人一等,而《狼图腾》重在对狼行为的解读而不是思想的剖析。

  这部作品展开故事的整体叙述的是第一部,而最能深刻表达情感是第三部,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第一部的补充,是对情感的注入。第一部从“父亲”即将进入西结古草原和来自上阿妈草原的冈日森格的不期而遇开始展开,以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世仇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在“父亲”汉扎西和西结古寺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西结古草原獒王的故事,同时也简单交代了“父亲”心爱的藏獒们最后的归宿。在第二部里,獒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带着领地狗群南征北战,特别是在大雪灾和狼灾里为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第三部里,已经年迈的冈日森格依旧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这时草原已经不是当初的草原了,这里遍布黑暗,到处流淌着忠诚者的鲜血,弥漫着疯狂人性的气息,这里的天是黑的,草原却是红的。被卖到城市的多吉来吧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忠诚逃出城市,千里迢迢回到它已不认识的故乡,继续着它的职责!这时已*结尾,黑暗的草原在喷发出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后,终于迎来了和藏獒鲜血一样颜色的红日,是它驱走了草原上的黑暗,为草原迎来了一丝曙光!

  《狼图腾》和《藏獒》都是想以动物的高尚品质唤醒人类对人性的反思,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的惋惜与无奈。

读后感1000字4

  想想读大学都有半年了,天天都很忙,不知道自己都忙了些什么事情。

  翻开那过往的日子,我得到的不是自知,更是让那么多的时光给悄然消逝。

  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中,我看到了一本有关《定见》的介绍。

  书中的十一个定见,给我很多深思。

  在书中,约翰奈斯比特的“定见”包括:1.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2.未来隐藏于现实之中;3.要关注统计数据;4.尽情想象,错又何妨;5.未来不过是一幅拼图;6.愿景不要太超前于时代;7.要变革,先让人们看到好处;8.改变是需要时间的;9.成功靠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机会;10.旧的不去,新的不来;11.科技始终来源于人性。

  这十一个定见给了我很确切的思考的方向。

  书中的例子尽管都是国外的,一大串的英文名给人晕乎乎的感觉,可我还是能明白,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最重要的只是做人不能盲从,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见解。

  面对变幻莫测的社会形式,我们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我们能抓住事情发展的规律,然后去想象未来,用时间去创造未来的蓝图,抓住机会,把握自我。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容易犯的错就是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任由自己去做。而做了后才发现,原来只是不现实的想法而已,事实上只是给自己定错了位。

  从小,我就有很多想法,经常一个人去想,去思考。想自己的未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想自己会朝什么样的路线走下去。显然,那些想象中的自己,与现在的我不相符合。看了《定见》中的第八条,我才明白,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并不是怎么样想就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初中时,我经常会劝同学不要做违反学校制度的事情,那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同学们都对我置之不理呢?现在我明白了,就如《定见》中的第七条一样,如果我不能告诉同学们不违反学校制度有什么好处,他们是不会听取我的意见的。看看*历史上那么多的变革都有失败的,其原因就源于领导者不能确切给老百姓变革的真实利益。

  想起了前几年住的老房子,那时候老爸老妈都很恋旧,*惯了把不用的东西都堆在家里。然而,一年前,我们家房子改建了,得拆了那老房子。到最后,老房子里面弄出了好多的生了锈的钢筋,老木材。只得把那些给做了废品给卖了,可惜了。如果开始就卖了,那也就没有后来的废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那时候就懂得了这个道理的话,那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约翰奈斯比特的种种的定见,生活是可见的。约翰奈斯比特就是从生活中得到的这些定见,我们要铭记于心,这样的话遇到了困难也不会泄气。

  至于这本书给我的影响,我想是很大的,目前可能看不到,我相信,在我的未来生活中能给我大大小小的指引。

读后感1000字5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读书要读好书,要读经典,要读历史。有一本经典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名叫《红岩》,听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都不陌生吧!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很多真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红岩》写了在重庆**前残酷的地下战争,文中描述了当时*员的危险处境和敌人残酷恐怖的嘴脸。这本书中,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余新江等众多英勇坚强、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故事。读完后,让人完全沉浸在革命战斗的气氛当中。其实《红岩》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精神振作,我们应仔细读一读《红岩》这本书,到最后他会让我们发现真理!

  在《红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是成岗。成岗不怕累不怕难,毅然接受了印刷《挺进报》的工作。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岗被抓到牢里后,敌人用尽各种拷打方法、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但我们的英雄成岗却不畏惧、不退缩,坚强的面对自己正在承受一切。他勇敢、坚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英雄:她虽然是女性,但并不比男同志逊色。当她看到自己丈夫的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时,她忍住了泪水的低落,而是把心中的悲愤化为自己成功的动力,继续勇敢的和敌人作斗争。她的坚贞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就是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把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时,她从容淡定,却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人的意志是钢铁!”啊,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流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她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书中的一首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出的却是不简单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出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简单的文字吸引了我。全书语言淳朴,真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读几遍。

  想要读经典,读精华,就来读一读《红岩》。《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读后感1000字6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可以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快乐,但我们可以当自己心情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快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是否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己;“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己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面对学*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不过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己想走的路,唱自己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保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快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快乐,我们就应该时常思考自己的人生,也时常向自己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保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快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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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扩展1)

——《雷雨》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

《雷雨》读后感1000字1

  我喜欢曹禺先生的《雷雨》,因为曹禺先生通过了一篇简短的戏剧,透露出当代社会的现实,揭示了当时的人性家庭悲剧。这篇话剧运用了通俗而又特别的语言营造出整个话剧的背景,同时也带动着情节的发展,我只需要通过文字,就能够想象到故事发生的情景。诚然,《雷雨》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家庭悲剧。通过血缘伦常与性-爱纠葛冲突,探索人性的复杂**人的悲剧。戏剧集中于一天时间(上午到午夜两点)两个舞台背景,从周朴园的家庭内外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纠葛深入进去,写出了封建家庭中人性的悲剧,故事被安放在长达三十年的背景下展开,悲剧的冲突建筑在历史的积累与酝酿中,从历史发展的过程探索人性的复杂**人的生存悲剧。

  周朴园是《雷雨》的中心人物,周朴园的形象的复杂性在周朴园对妇女与家人的态度中被揭露的淋漓尽致,他年轻时爱上了女佣梅妈的女儿侍萍,就三十年前的情况而言,侍萍的年轻美貌的确能牵动这位青年的心,但为了娶一位有门第的小姐,周家人就逼迫侍萍跳河自尽,尽管此事是封建家长做主,但周朴园默认了。

  因此周朴园后来内疚、忏悔,但后来侍萍活着站在他面前时,他立即逼问“你来干什么”这就暴露了他的本性,通过它逼繁漪喝药就可看出他的封建家长统治本性,因此,它是整个戏剧矛盾的集中点。

  周繁漪在剧中是一位善于反叛和追求自由的新时代女性,她在周家陷入了周朴园的精神折磨和压抑,同时,周萍的背弃使她追求爱情自由破灭,周朴园和周萍的双重打击使周繁漪成为一个忧郁阴鸷性格的女性,从而,使她那颗受尽蹂躏的心灵中,腾起了一个不可遏制的力量,是当时社会新时代女性的典型代表。

  戏剧主要分为两条线索进行开展,第一条,是周朴园与妻子繁漪的冲突,通过这一冲突表现出家庭的内部矛盾。从周朴园强行逼繁漪喝药这一情节可以看出这一矛盾。第二条,是周朴园与矿工鲁大海的冲突,从而表现出他与工人的对抗。这两条错综复杂的线索,构成了整个故事的框架。另外,加上周朴园和侍萍关系的这一条暗线,悲剧就因此而生了。

  看到故事的最后,我感受到故事的凄惨,虽然不忍心看见:四凤触电而死,繁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大妈痴呆了,绝望的繁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但在当时,这个可能才是最好的结局。其实,无数多篇小说的结局也是如此,结局好像都不尽人意,但是结合当时的社会状况之后就会知道,那才是必然的结局。

《雷雨》读后感1000字2

  《雷雨》周冲人物分析——坐在船头望着前面丑恶的世界

  在《雷雨》*有八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比如最具“雷雨性格”的蘩漪、明明是伪君子却又表现得极慈祥的周朴园……周冲从表面上看大概是最*淡的一位,好像从里面删掉也不会惊起太多的波澜,可就是这样的人物给了我最真实而又深刻的感受。

  富有幻想力的周冲出场像个孩子,这与罪恶又黑暗的周公馆实在不和谐:现在他的眼睛欣喜地闪动着,脸色通红,冒着汗,他在笑。左腋下挟着一只球拍,右手正用白毛巾擦汗,他穿着打球的白衣服。

  这个出场像是闷热烦躁的夏天里忽然吹起的一阵清风,给沉浸在鲁家人压抑的冲突中的观众片刻的轻松。在这以后,他的又一个可爱的行为给周公馆带来活泼的色彩:周冲把头由门口缩回来,做了一个鬼脸。面对严厉的父亲,他也像孩子一样胆怯。

  而在剧中,周冲在面对他的父亲做出开除工人的决定时,他却一点儿也不胆怯,甚至可以说,他表现出了另外勇敢的一面。他说:“代表*的工人并不见得就该开除。”“这些人替自己的一群努力,我们应该同情的。并且我们这样享福,同他们争饭吃,是不对的。”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大家庭里的少爷,接受的自由的思想表现了出来。

  他的转变在喝药的一幕中已经体现。在他见识到父亲是如何逼着母亲喝下药时,他才真正看清楚了父亲威权笼罩下的家庭,看清楚了这个大家庭里所有人的地位,于是这个天真的孩子哭着跑了下去。第三幕中他来到*的家中说道:“我恨这不*等的社会,我恨只讲强权的人,我讨厌我的父亲,我们都是被压迫的人,我们是一样。”他的理想社会裂开了一道缝。在那之后,周冲向*描述了他理想的世界,包括他理想的爱情——

  “我想,我想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非常明亮的天空,……在无边的海上……哦,有一条轻得像海燕似的小帆船,在海风吹得紧,海上的空气闻得出有点腥,有点咸的时候,白色的帆张得满满地,像一只鹰的翅膀斜贴在海面上飞,飞,向着天边飞。那时天边上只淡淡地浮着两三片白云,我们坐在船头,望着前面,前面就是我们的世界。”

  他的城堡初次展现时,便被现实一次一次攻击着。鲁大海的侮慢让他发现自己与身边人的格格不入,可他还是顽强的拼搏着:“你能同我拉一拉手吗?”然而鲁家的态度让他放弃了抵抗,任凭打击。他发出了最后的感慨:“谢谢你。大概以后都不会有我这样傻的人了。”

  而之后雷雨之夜的爆发将他残留的堡垒彻底粉碎。伴随着滚滚的雷声,全剧进入高潮。当他亲眼看到自己心目中慈爱的母亲为了胡扯的情爱变得疯狂,疯狂地喊叫……周冲的许多憧憬,对社会的,对家庭的,对爱情的,被一根名叫现实的铁针逐个点破。至此,他夏日里不真实的梦完全醒了过来。他的孩子气,他的善良,他的礼貌,他的敢于反抗,在雷雨中完全死去了。

  可怜的周冲独自坐在船头,望着前面,望着前面丑恶的现实世界啊……

《雷雨》读后感1000字3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

  就像众多*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十几年后,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

  蘩漪,《雷雨》中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在《雷雨》的氛围里,周蘩漪最显得调和,她的生命燃到电火一样地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当着火星消灭时,她的生机也顿时化为乌有,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也许,爱与恨正是曹禺的《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周朴园、鲁侍萍,乃至周萍,哪个不是一切的恩怨情仇,只有蘩漪将爱与恨的交织诠释他如此淋漓尽致,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她有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心,十八年来陪伴着一个暴躁怪戾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周朴园不爱蘩漪,他的躯壳里早已埋藏一座荒冢,墓碑上刻着鲁侍萍的名字。

  《雷雨》中没有提及蘩漪因何嫁入周家,这并不重要,悲剧早已开始,周朴园和鲁侍萍的恩怨纠缠所当然不会只有两个牺牲,蘩漪本身只是偶然的一个环节,由命运捉弄,被推进雨中,在雷鸣电闪下心碎、发疯,蘩漪和周萍之间并非是爱情,就算有伦的嫌疑,蘩漪也远远将周萍甩在了后头,她像战神一样充满勇气,以夸父追日般的热情索求虚无缥缈的真爱,她忘记了自己是周朴园的妻子,周萍的后母,就那么不顾一切地抓住了爱情,周萍是她干涸的心湖里突如其来的一场春雨,她就这样坐上了爱情的末班车,偏执地等待未知的终点。她对周朴园充满了恐惧与恨意,所以会在深夜里独自哭泣,而周萍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一丝的安慰就会点燃炽热的烈火,让自己义无反顾的燃烧,蘩漪实在是个最可怜的傻瓜,她做到了自己所能做的极限,却不知自己仓皇中抓住的救命稻草只是一根空心的稻草,软弱、无力,我怀疑蘩漪与周萍之间的感情是否是等价的,自始至终似乎都是蘩漪付出太多,那是一份最渴望得到回报的爱,却也是最无可奈何的恨。

  爱与恨的边缘流淌着啜泣的泪,有如许多的人,毕生在梦中追溯。

《雷雨》读后感1000字4

  《雷雨》讲述的是在一个大资本家内发生的故事。揭示了工人阶级与资本家之间的种种矛盾,也揭示了当时在封建社会的背景下,人们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底层人民的无助和悲惨命运。与此同时,在贵族家中的种种封建礼节也使得大少爷和大小姐们饱受摧残。在表面上看来他们是令无数底层人民所羡慕和嫉妒的,而实际上有时他们比最底层的人民过的更加艰辛,活的没有自主,没有幸福。

  在《雷雨》话剧中一共有这么几个主要人物:周冲、周萍、周朴园、周繁漪、鲁贵、鲁侍萍、鲁四凤和鲁大海。尽管只有这么几个人物,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很复杂。周冲是周朴园和周繁漪的儿子,周萍是周朴园和鲁侍萍的儿子,鲁四凤是鲁贵和鲁侍萍的女儿,周冲和周萍都爱慕四凤,而四凤和鲁贵都是老爷家的下人……

  周萍和周冲虽然是周朴园的儿子,但是对父亲的话不得不听。而繁漪因在周朴园的长期压迫下,更是心神憔悴,当她爱上了周萍之后,她以为有了希望,但是周萍却爱上四凤。这对她的打击不小,以至于后来有些失去理智,也因此她被认为有病的人。有一个场景我颇为深刻,在周朴园问繁漪是否吃药时,她却说药太苦,把药给倒了,周朴园只是让四凤又拿些药熬了逼她喝。繁漪早就看不惯他欺人太甚的神气样,硬是不喝,让他没有办法,但是周朴园竟命令儿子周萍端着药碗跪在母亲面前请求她喝下,她本来对周萍有爱慕之情,又在周朴园的苦苦相逼之下周萍痛苦的表情,含恨一口气喝下而哭着奔上了楼。此时周朴园有脸上却是得意的神色,在这个豪华的大家庭中,似

  乎看不到儿女情深,只能看到严酷的等级制度,即便是亲生儿女对父亲也要怕三分,也*等同于下人,听着差遣,只不过有此他们更加下等的人来伺候他们。也正是因为这种封建礼教才使得这个家最后一败涂地。

  另一个场景是煤矿上工人代表鲁大海与周朴园的争执。在煤矿上一些工人无故被警卫枪杀,说是有人想造反,后来工人开始*,作为工人代表鲁大海义正言辞,毫不退让要讨个说法,但是其它工人代表早已因畏惧周朴园权势收了钱,在复工合同上签了名。鲁大海仅靠一人之力也无力回天,也可见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深刻的矛盾,与工人被严酷剥削的社会现状。

  在整个话剧中,周冲是唯一一个与其他人有本质人生不同的人,他是一个敢做敢当,伸张正义,富有创造力的新兴知识分子,他是突破整个社会现状的,*不公*,首先醒过来的人,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样的有反遭迫害。

  我认为鲁侍萍和周朴园并不是《雷雨》的主角,他们俩个的存在只是一个引子,埋伏在岁月的后头,引出日后一段纠缠不清的孽缘,当周朴园认出面前这位憔悴苍老的老妈子就是他魂牵梦绕三十年的侍萍时,爱情就在那一刻陷入了万劫不复,也许那是周朴园最心潮澎湃的时刻了,希望幻灭了,侍萍改变了,心,也就轻松了,侍萍终一不再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日后,周朴园就彻底成了一个无爱之人。

  故事的最后,四凤触电而死,周冲为救四凤也触电身亡。绝望透顶的周萍也开枪自杀。这是一个悲剧,用悲剧深刻批判了当时有社会状况,以此来引起人们的举悟,是一部立意深刻的话剧。

《雷雨》读后感1000字5

  《雷雨》作为*现代话剧真正成熟的标志,它在*文坛,在世界文坛上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正因为如此,评价《雷雨》的作品也很多,在此我只从一个小读者的身份来讲讲我眼中的《雷雨》。

  雷雨,在自然界中是雷阵雨的意思,在雷雨到来之前,总是狂风大作、并伴有雷电交加的现象。《雷雨》也是从这点出发的。首先,作者就将周公馆沉闷、压抑的氛围完美的刻画下来,那沉闷的氛围如同布乌云的天空,让人无所适从。之后周朴园出场了,曹余先生对他的刻画极其细致,让人一下子就对这个严肃的周公馆主人有了一丝厌恶,之后充满病态的周萍,有点阴森的繁漪一一出场,让这本就有些压抑的周公馆更显沉闷。但是如果一直是压抑的氛围,那么读者便会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于是,在这周公馆里,唯一的一抹明亮便出现了,她就是四凤。四凤就如同乌云密布下云端透出的那抹阳光,虽然美好但不长久。之后由于工人*,周朴园和鲁大海见面了,于是雷雨的前奏响起,狂风大作,电闪雷鸣,一场大风暴即将来临。繁漪对四凤与周萍的恨、周冲对四凤的痴情,鲁大海与周朴园的利益之争都是这场雷雨中最让人纠结的部分,当然,随着时间推移,侍萍的出现才是这场风暴中最令人害怕的闪电。她与周朴园在三十年前的纠葛让这场风暴显得异常惨烈。当他知道自己的女儿与自己的儿子相恋时,她那么坚决的反对,对她来说,这场恋情无疑会撕裂她多年来坚守的秘密,她这么多年一直在躲避的,哪怕再苦再累也不愿见到的人居然就在身边,这让他瞬间萌生了退意。但是这场风暴的另一个主使者繁漪却不会白白放过这个机会。周朴园对她多年的冷漠,周萍对她无情的背叛让她彻底的泯灭了人性,变成一个疯狂的野兽。她锁住窗户,让鲁大海与周*兵戎相见,她又将自己与周萍这场禁忌的爱告诉周冲,让这个单纯的孩子蒙受巨大的打击,并且在周朴园、四凤、周萍、周冲、鲁侍萍相见的那一刻,戳破了只深藏多年的秘密。最终这场轰轰烈烈的雷雨爆发:四凤因羞愧而跑出去,碰到了电线,周冲为救四凤而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因接受不了现实而开枪自杀,紧接着侍萍与繁漪便疯了。这场“雷雨”将这个自视甚高的周朴园辛辛苦苦、苦心孤诣想维护好的家彻彻底底的毁掉了,只留下一个风烛残年,可怜而又可恨的白发老人独自承受这一切。人们常说“世界上最悲之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何况周朴园所有的亲人都在那场雷雨中弃他而走呢。小说最后又回到了两个小孩的谈话中,在这两个纯真的孩子心里,这家“医院”十分诡异,一个失心疯的老太太独自住在楼上,一个失心疯的老太太迷茫的望着窗外,而那个苍颜白发的老者则是显得如此诡异。就这样雷雨过后,这间屋子又回到了*静,异乎寻常的*静中。有人说周朴园在最后找回了人性,照顾侍萍与繁漪,也有人说他还是没变,他的等待是为了让唯一的儿子继承自己的家业。不管如何,我只想说,他是一个可怜的老人,也是吃人的封建礼教思想和在其指导之下建立起来的封建大家庭制度的迫害者。

  《雷雨》这本震惊文坛、让巴金先生爱不释手的话剧,值得每一个人去细细品味,好好揣摩。

《雷雨》读后感1000字6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同样惨遭不幸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到认为周冲是个极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结尾他又被周繁漪无情地拉出来,眼见了残酷的事实,最终被亲生母亲手丢弃在暴风雷雨之中。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的戏剧冲突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当然,在《雷雨》中最独特最耀眼的人物是蘩漪。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热情是浇不灭的火。上帝偏罚她干枯地生长在砂上,她的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有一颗强悍的心,她满蓄着受压抑的阴鸷的力,她不是所谓的“可爱的”女性,她是辛辣的,尖锐的,她有她的“魔”,她的魅惑性。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也不仅是得自剧中人物诗意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一切,包括舞台提示、角色分析,汇总而后升发出的一种形而上的气质和品位。


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扩展2)

——简爱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

简爱读后感1000字1

  简爱是一个孤儿,父母双亡,她寄人篱下,舅母对她所谓的照顾只是为了去世的丈夫里德先生的遗言,实际上她视简爱为眼中钉。在这座房子中,简爱忍受着各种歧视和虐待。舅母将她和自己的孩子分别对待,不公*的事情时常发生。

  终于有一天,简爱被送到了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中的规矩可以说是不*人情,苛刻的教育,恶劣的生活条件,还有冷漠的院长和唯一的知心朋友海伦患肺结核死去,生活对她有太多的打击,但她在善良的谭波尔小姐的开导下走出了阴影,生活还得继续。海伦死后孤儿院改善了生活条件。在新的环境里,简爱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孤儿院中任教两年。谭波尔小姐离开孤儿院后,简爱也做好了离开的`打算。她登广告谋求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与她联系。在桑菲尔德,简爱的学生是阿黛勒,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是阿黛勒的监护人。

  简爱与罗切斯特虽是两个不同阶层的人,却被对方的智慧和人格深深吸引,最终罗切斯特向简求婚,然而就在二人婚礼上,梅森先生却指责罗切斯特是一个有妇之夫。简逐渐了解到真相,还有住在三楼的罗切斯特夫人伯莎。出于道德,简不愿继续婚礼,她离开了桑菲尔德。她流浪到了一个沼泽地,险些饿死,幸好圣约翰救了她。这位仁兄其实是简的表兄,简的叔父死前给她留下一笔钱,她愿意把钱*分。约翰多次向她求婚,但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宗教信仰。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去寻找罗切斯特。桑菲尔德成了灰烬。伯莎纵火后自杀,罗切斯特致残。简和罗切斯特重逢,两人终于放下一切,抛弃相貌、金钱、名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面对残疾的罗切斯特,简爱曾说过:“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一个在你眼里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了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通过*俗、常规,甚至也不是通过凡人的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而是用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对话,就如同我们离开了尘世,穿过坟墓,一同*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我们彼此*等就如同我们的本质一样。”

  作者借简爱的口,说出了她想说的话。在当时,社会依然是歧视女性的,就连出版作品,作者都小心谨慎地选用了一个男性化的笔名,因为她以前吃过这样的亏,甚至被侮辱,因为“写作不是妇女应从事的职业”。“我们彼此*等就如同我们的本质一样”不仅是简爱的心声,更是以作者为代表的女权维护者的心声。

简爱读后感1000字2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感触至深的书,书名就叫做《简·爱》。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叫简·爱的女孩从寄人篱下、受人欺辱到生活富裕、自尊自立,并拥有美满家庭的经历。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被舅舅收养,而舅妈却又一直不喜欢她。因此,当简·爱的舅舅去世后,舅妈便愈发对她凶狠了。

  有一次,舅妈的儿子约翰认为简·爱没有资格看家里的书,就一边骂她,一边用书砸她,简·爱摔倒在地,磕破了头。她只不过顶了一句嘴,约翰就冲过来,要打她。多年的情绪爆发了,简·爱居然同他对打起来。这时,简·爱的舅妈里德太太走过来,只看了一眼,就冷漠地吩咐佣人们把简·爱拖到红房子里关起来,而丝毫不惩罚最先打人的约翰。由此可见,简·爱的童年是多么悲惨。怪不得简·爱从小的心愿,就是自己能够得到*等的`对待。

  后来,又有一次,简·爱听见舅妈对约翰说她不配和他们在一起,忍不住反驳了一句“你们还不配跟我在一起呢”听到这句话,里德太太立刻凶狠的把简·爱拖进保育室,按在小床的床沿上。简·爱出于不服气,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如果里德舅舅还活在世上,你还会这样做吗?里德舅舅在天上,你做的一切和想的一切,他都会看的见。我爸爸妈妈也看得见,他们知道你整天把我关起来,还巴不得我死掉。”从这段话中,我感受到了里德太太刻薄的为人。

  正因为简·爱的这两次反抗,她被送到了一所半慈善性质的学校。当她从这所学校毕业时,当了一名家庭教师。然后,又在她任教的地方(叫做桑菲尔德府)遇到了这所房子的主人: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先生。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两人相爱了。可是,就在举行婚礼的那天,罗切斯特先生突然被曝出已有一个是疯子的妻子,而且就住在桑菲尔德府!于是,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涯。这次,她被一个叫圣·约翰·里弗斯的教徒收留,而且即将成为他的妻子,并同他一起前往印度。就在出发前的一个晚上,简·爱突然又想起了罗切斯特先生,并决定回去找他,就像她离开时那样坚定。经历一番周折后,她终于又找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可惜的是他已经在罗切斯特夫人发疯放的一场大火中变成了瞎子和失去了一只手的残疾人。当看到罗切斯特先生现状的时候,简·爱当即决定要留下照顾罗切斯特先生,并和他永远在一起。于是,他们就幸福地生活了很久很久。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简·爱的童年是充满不*等与歧视的,可她仍然没有放弃追求自己的幸福和人与人之间的*等。她是一个对自己的幸福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盲从于世俗要求的女性,她更是一个对自己的价值有独立判断的女性。她虽然相貌**,可有着异乎常人的坚定追求,所以,我认为,她是一个自尊,独立,坚定且幸福的人。

简爱读后感1000字3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简爱这本每个女孩子都必看的书之后,我为书中女主角简。爱的独立能力和顽强的毅力而感到惊叹,简。爱从小就居住在她的舅妈里德太太的盖兹海德府,简。爱在几年之内一直都受这约翰。里德的欺负,盖兹海德府里只有白茜对她好,过了一段时间,府里来了一位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简。爱去了劳渥德,她在劳渥德八年,已经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她又和爱德华。菲尔费克斯。德。罗切斯特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最终,简。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女士,并继承了他叔叔的五千英镑,还成为了一个幸福有钱的女人。

  简。爱教会了我如何学会自立,作为一个女孩,不能永远去依赖其他人,必须要学会自强自立,只有做到了这几点,才能真正的完全的成为一个自立的女孩,你们懂了吗?

简爱读后感1000字4

  “耐心忍受只有自己感到的痛苦,远比草率行动,产生连累亲朋的恶果要好。”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即使整个世界恨你,并且相信你很坏,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知道你是清白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

  这些是一个女孩说的话,她是简在罗德沃最好的朋友。她宽容,温柔,善良。她总是希望以德报怨。她就像寒冬中的一缕暖阳,照在罗沃德冰冷的墙上。即便被黑暗包裹,也保持着自己纯洁的灵魂。她用宽容包容了周围的一切不公。她温柔的安慰受伤的简。她以善良的目光看待这个世界。即便她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她也依旧坦然。她安然的睡去,去到天堂。她是那么的不起眼,就这样悄悄的来,静静的走。地球仍在转,生活也依旧继续。时间的流逝,会渐渐磨*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痕迹。但简会永远记住她,因为她的宽容。在这本书中,她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

  退一步海阔天空,变得明朗的不仅是事情,更是自己的心境。

  人生在世,本就是一场修行。前路漫漫,带着一颗宽容的心,是对自己最好的减负。来时带着希望,期盼,走了,亦轻松。

  **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伟人。他为了新*呕心沥血,不辞辛劳。即便成为了*,也依旧*易*人。他有一次去剪头发,理发师不小心割伤了他,理发师很是担心。可*微笑着,和他开起玩笑,并告诉他,没关系。这事虽小,却可以看出*的为人。他的和善,宽容。*一生受人敬仰,逝去亦被铭记,除了他为*所做的贡献,他的高尚的人格,也使他永远活在世人的记忆里。宽容,可以让自己不去计较很多,也可以让身边的人舒服。*不在了,但我想,他离去时,应也如那个女孩一般,安然吧。

  宽容,可以让人的眼睛更雪亮。会让人摈弃杂念,看的更清晰,想的更客观,心胸更宽广。

  鲍叔牙便是这样一个人。管仲是他的政敌。曾和他都得你死我活。甚至有一次管仲差点杀了公子小白。而当公子小白当了大王,鲍叔牙并未计较当初与管仲的恩怨,相反却将管仲推荐给小白。自己甘愿屈居与管仲之下。由此,齐国引来了一片盛世。他和管仲之间也结了深厚的友谊,为世人所歌颂。鲍叔牙的宽容,让管仲的才华不被磨灭,他的宽容,使他能够客观的看待身边的一切。也使他的心胸宽广,能够看淡周围的很多东西,他也会活的更加潇洒,快活。

  生活中的我们,若能以宽容的心态去面对事情,我们也许会活的更加开心,快乐。我们看待问题也会更客观,理性。我们不会有那麽多的抱怨,不顺。也许会变得坦然,自在。

  我国现在提倡的社会核心价值观中,不就有一个为友善吗。宽容不也是友善的体现之一吗。想做一个友善的人,首先就得宽容。

简爱读后感1000字5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题记

  在开始读书前我妈就说过,我会喜欢这个主人公的。事实证明——她说的并没有错。

  要作为一位传统西方童话里的女主角,简算是十分的不合格了。她不够漂亮,不够“大度”,不够温柔和善:“贫穷,低微,不美,短小”——仙度瑞拉即便困苦本质上好歹也是贵族后代,隔壁资本主义接班人,一整座城堡等着继承。而我们的这位“灰姑娘”又有什么?一不和小动物说话,二没有魔法长发,缺少“一点美貌和大量财富”——可太普通,太*凡啦。

  简·爱女士——“泼辣暴躁,冲动多情”。也就绘画十分突出,教学经验丰富,法语流利,勤恳又机敏,无私且坚定,还会音乐……罢了。与爱人罗切斯特先生谈情说爱如刀锋相对乒乒乓乓,谈婚论嫁仿佛辩论会互相反驳,两个人心灵,灵魂——总之是最本源的东西相坐下来*视彼此,又仿佛随时要出去打一架。闹分手时这位悲伤迷乱的“律师”女士却要站上法庭,照着冷静的原则与法律为自己的立场辩护——她自始至终从未变过,简·爱属于自己,忠于自己,尊重自己。

  在沼泽山庄期间,长相出众且品德高尚的传教士表哥提出结婚要求——换个中二期幻想少女肯定犯着花痴想都不想就答应了。不过这一段婚姻的起源却并非在于情,而是一位虔教徒要借此得来一件称手工具去印度,简正是这个最“合适”的人选——有点高尚,又好像有点问题。我对着前者肃然起敬,然后又不由自主随着戴安娜对印度生活的担忧连连赞同。简却沉下心来,细细分析:去印度可以,累死换安心。结婚却莫名其妙,师出无名——可以,但没必要。她摆正自己,认认真真得出结论:我不爱他,这件事是违背我本身意愿原则的,我为什么要去做?……之后任什么圣师抚顶宗教召唤天使招手一概甭想撬动那块沉下来的坚固心灵,风吹雨打自岿然不动。

  她曾说将喜爱爱她的人,不能不讨厌仇恨她的人。简要把鞭子当着人面折断,跳起来和无理取闹者搏斗。舅妈里德太太不爱她,敷衍了事凑合着养她,心眼儿从大西洋都给偏到太*洋去。简便要大声骂她,一条条地数着里德太太的残暴恶行,把累下来的怨气向她倾泻——数年后却又甘为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仇敌”跨一百英里的路去自讨没趣,可谓脾气古怪。简在这位不太聪明的妇人临终前的一段时光里的生活乍一看上去是有点儿憋屈的。但她也正是在此得到了宁静耐心,给象征童年过去的那个浑身刺的感叹号顺顺毛,薅成一个首尾相连的圆满句号——简·爱怀着怅然宽恕了里德太太,这位黑沉红房子的阴云,不公刻薄的咒诅从此在她记忆里化解……

简爱读后感1000字6

  简爱是一个孤儿,父母双亡,她寄人篱下,舅母对她所谓的照顾只是为了去世的丈夫里德先生的遗言,实际上她视简爱为眼中钉。在这座房子中,简爱忍受着各种歧视和虐待。舅母将她和自己的孩子分别对待,不公*的事情时常发生。

  终于有一天,简爱被送到了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中的规矩可以说是不*人情,苛刻的教育,恶劣的生活条件,还有冷漠的院长和唯一的知心朋友海伦患肺结核死去,生活对她有太多的打击,但她在善良的谭波尔小姐的开导下走出了阴影,生活还得继续。海伦死后孤儿院改善了生活条件。在新的环境里,简爱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孤儿院中任教两年。谭波尔小姐离开孤儿院后,简爱也做好了离开的打算。她登广告谋求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与她联系。在桑菲尔德,简爱的学生是阿黛勒,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是阿黛勒的监护人。

  简爱与罗切斯特虽是两个不同阶层的人,却被对方的智慧和人格深深吸引,最终罗切斯特向简求婚,然而就在二人婚礼上,梅森先生却指责罗切斯特是一个有妇之夫。简逐渐了解到真相,还有住在三楼的罗切斯特夫人伯莎。出于道德,简不愿继续婚礼,她离开了桑菲尔德。她流浪到了一个沼泽地,险些饿死,幸好圣约翰救了她。这位仁兄其实是简的表兄,简的叔父死前给她留下一笔钱,她愿意把钱*分。约翰多次向她求婚,但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宗教信仰。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去寻找罗切斯特。桑菲尔德成了灰烬。伯莎纵火后自杀,罗切斯特致残。简和罗切斯特重逢,两人终于放下一切,抛弃相貌、金钱、名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面对残疾的罗切斯特,简爱曾说过:“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一个在你眼里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了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通过*俗、常规,甚至也不是通过凡人的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而是用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对话,就如同我们离开了尘世,穿过坟墓,一同*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我们彼此*等就如同我们的本质一样。”

  作者借简爱的口,说出了她想说的话。在当时,社会依然是歧视女性的,就连出版作品,作者都小心谨慎地选用了一个男性化的笔名,因为她以前吃过这样的亏,甚至被侮辱,因为“写作不是妇女应从事的职业”。“我们彼此*等就如同我们的本质一样”不仅是简爱的心声,更是以作者为代表的女权维护者的心声。


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扩展3)

——幸福读后感作文1000字 (菁华6篇)

幸福读后感作文1000字1

  假期里,受朋友的推荐,读了一本《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这本书给我感触颇深的不仅是书中的内容,本书作者李跃也从不同层面讲述了自己的转型.

  李跃的糊涂,傻气,可爱向我们展示了一种不同与年龄阶层的人性本面,更诠释了教育与爱育的本质区别,以*等自由的.心态来享受欣赏孩子用生命巨章缔造的童话乐土.而在这其中孩子是幸福的,我们也是幸福的.

  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另一位著名作家卢勤的著作,卢勤专著中提倡的赏识教育,从解读孩子内心,关注孩子外在的健康成长,到放权让孩子自由支配,树立主人翁的责任与意识,倡导了一种教育的新型理念,而在这种漫长的教育与实践中走的也并不顺畅,大到家长,老师,小到青少年,在经历了太多失败教育后,理解了教育不是支配,居高临下的威严施教者,而是如何将教育升华成爱,来激励促进自身的成长,我想李跃与卢勤在教育方面应该都有很多共性的东西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在李跃的书中,每一篇都可以堪称经典.例如<<鸡毛掸子>>一文,就给我很多的启发.

  最*,我班刚转学来的小朋友,生性活泼好动,总喜欢招惹小朋友,一次,我让小朋友去排队喝水,小家伙一把就把排在他前面的巩翰林推倒了,其他的小伙伴赶忙扶起巩翰林并要求他道歉,小家伙却噘起嘴一脸不悦道:"我没错."一边拿起水杯向指责他的小朋友泼去......站在旁边的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伸手打了他的屁股两下,没想到小家伙一脸不服气委屈的大哭起来,大叫道:"你们人多欺负人少,我再也不上幼儿园了."

  小家伙的一句话立刻让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无形中我给孩子们做了一个错误的示范.

  于是我把两个小家伙叫到了一起,给他们讲道理,听孩子解释,并让他们当着大家的面握手言和,一个短短的小插曲让我明白了,在严格管教孩子以后,一定要用温暖真诚的心接纳他们,让他们知道严厉是更深沉的爱.其实在李跃的书中会有很多的故事及相关事例值得我们深思,而恰恰是生活中想当然的小事,让我们在无意识中伤害了儿童的幼小心灵,埋没了孩子的潜力,而教育就想当然的成了孩子和老师之间的隔阂,教师走不过去,孩子不愿走进来,使两者成为对立面.

  曾有人这样说:现在的孩子都很个性,现在的教育不象教育.我要说的是这恰恰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指向标,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的一套观念,他们可以是独立存在的一个个体,作为施教者怎么样才能很好的保护好孩子个性的一面,又要剔除孩子不尽完善的一面,我想在李跃的书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李跃不是圣人,算不上是教育的专家,但她却是一个个性十足,及具影响力的施教者.

  她对自己不偏不倚,教育败笔,优秀案例都在书中一一展示,与其说这是李跃的财富,不如说它是我们每个人或缺的教育宝藏,而我相信,每一个人不一定是天才,但每个人却都有一样别人或缺的?是什么?它在哪?大概只有自己知道,相信自己,终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也是一个*凡中的天才!

幸福读后感作文1000字2

  今天在学校图书室借到了《建设幸福*》这本书,一下把我吸引的是书面上温馨的画卷——四位老人围坐在圆桌前,一边吃着水果一边乐呵呵地看着三个少先队员欢快地舞蹈。这种画卷顿时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

  这本书从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六个方面诠释了“幸福*”的含义。用书中的话说,“建设幸福*,就是让老百姓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读完后,我的心情变得激动,整个心里都感到了满满的幸福,我想这种幸福已经渗透在每个*人的心里。

  七十一岁的姥姥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们现在多幸福啊!”为什么姥姥会这么说呢?在跟她的聊天当中我逐渐知道,她小的时候过着穷苦人的日子,全家人靠着微薄的田地生存;因为贫穷,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不稳定,她没上过几年学;长大点的时候她经历了**济南的.战争岁月,那是揪着心在过日子;年轻的时候经历了艰苦无比的“六零年”,三年自然灾害让许多人失去了生命……这些事情让生活在今天的我听起来简直就像听故事一样,甚至觉得不可思议。跟姥姥经历的岁月相比,如今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

  “机不逢时”,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改成“机正逢时”。 以前贫苦的家庭把孩子上学交费视为最大的痛苦:孩子渴望上学,家里因为贫穷拿不出钱来,孩子求知的眼神刺痛着家长的心。九年义务教育如一股春风,让更多的孩子走进课堂,沐浴在教育的阳光下;以前看病难,看病贵,许多人还因为看不起病而痛苦地离去。如今国家扩大了参与社保医保的范围,就连刚出生的孩子也能直接参加医保,享受医保待遇,大大缓解了看病压力;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思想根深蒂固,越来越多的孤寡老人住进了新建的养老院,在那里安度晚年。和谐的*,和谐的社会,让我们更有理由相信生长在*是幸福的!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更是肩负重任的一代,我们要把幸福传承下去,就必须接过建设幸福*的重担,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现在的我们必须要好好学*,开拓视野,为将来建设祖国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必须要传承中华文明美德,提高品德修养,把建设祖国的信念放在心中;我们必须要健康成长,身体健康,思想健康全面发展。总之,现在的我们如同是一棵棵小树苗,必须要把根扎得更深,努力吸收阳光,汲取养分,努力生长,争取早日成为栋梁之才!

  如果还有人问我,为什么说生活在*是最幸福的,我会用那一长串家喻户晓的“相声句子”回答他——“因为老百姓知道,阅兵的队伍谁走的最齐,现代化的武器哪家最具时代的锋芒,铁路提速频率哪国最快,外币储备多谁的底气最壮,世界会议在哪儿开得最安全,哪个国家的农民拿着补贴在种粮?答案只有两个字——*!”

  是的,只有*!*,让我们骄傲;*,让我们自豪!让我们为了祖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为了建设幸福*加油,再加油!

幸福读后感作文1000字3

  在本书中,我随处能读到李老师激情飞扬的文字,他用童心赢得孩子们对他的信任,用信心去点燃孩子们心中的激情,用爱心去包容孩子们的一切。许多在外人看来做不到的事情,他做到了。当我读到“走进孩子,影响教师”我才明白:对待学生*和一点,淡定一点,多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多听听他们的心里话,以心换心,以情动请,让自己走进他们的世界,做孩子的知心朋友。那么如何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呢?我是这样做的:

  一、走*孩子,拉*距离。

  李教授给我上了很好的.一课,那就是“以柔克刚”走进孩子的心灵世界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因此我每天课前都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在教室里,在孩子们身边,去接*他们,了解他们,下课之余我也总是和孩子们待在一起,拉拉这个的手,摸摸那个的头。和他们说一说、笑一笑、打打沙包,踢踢毽子。久而久之,孩子们和我亲热起来,彼此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他们课下也总喜欢围着我,说这说那,告诉我他们开心的事,也向我诉说这样那样的烦恼。

  二、放下架子,甘做朋友。

  我爱每一位学生,爱孩子们的一切。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我们班有个叫翟跃棋的小男孩,矮矮的个子,大大的眼睛,一副却生生的样子,总是流露一副恐慌的眼神,他的学*成绩一般,上课从来不举手发言,作业也经常不完成,看到这种情况,我非常着急,找他谈话,关切地询问一些情况,可他眼泪汪汪的,用犹豫的眼神望着我,什么话也不说。针对这些情况,我觉得首先要唤起翟跃棋的自信心。我用这些事迹鼓励他,并寻找他身上的闪光点。我发现他字迹写的非常工整,漂亮。于是我在英语课上举行一个小小的展览会,把班里一些整洁、美观的作业收集起来,供同学们欣赏、学*这其中有他的一份,当他发现大家也向他投去羡慕的眼光时,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此时,我悄悄来到他身边对他说:“只要你努力,老师相信你,一定能提高学*成绩的,你愿意努力吗?”这时他使劲点了点头。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又不断地鼓励他、帮助他、使他增强了自信,消除了自卑。期末考试的时候,他英语居然考了100分,而且一直保持。

  还有多少个“翟跃棋”也是这样?当那些却生生的孩子徘徊于门外时,我们应及时地拉住他们的小手,把他们领进知识的殿堂;当那幼小的童心感到无助时,我们应及时给予关注和呵护,用自己的温暖,驱走他们心中的冷漠,给他们以信心和勇气。这看是小事,却往往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感谢李镇西教授,感谢新军屯小学,让我懂得了老师不仅仅是凭经验做着工作,更是凭自己的良心、责任心尽着教师的职责。当然我取得的点滴成绩,应当归功于学校的正确领导,应当感谢同事们的大力支持的帮助,让我进步的这么快。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愿意大力学*和借鉴各位同仁们的先进经验,以自己的微薄之力,进行大胆的思考和探索,以自己更加深挚的爱,去爱孩子,让爱一路伴随孩子成长,用心灵赢得心灵。纵然不能给予鸟语花香,也可以带来些微绿,让爱成为画中和谐的一味色彩。在这*凡而简单的生活中,亲们让我们一起要去寻找、品味、享受幸福的美吧!

幸福读后感作文1000字4

  今天在学校图书室借到了《建设幸福*》这本书,一下把我吸引的是书面上温馨的画卷——四位老人围坐在圆桌前,一边吃着水果一边乐呵呵地看着三个少先队员欢快地舞蹈。这种画卷顿时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

  这本书从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六个方面诠释了“幸福*”的含义。用书中的话说,“建设幸福*,就是让老百姓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读完后,我的心情变得激动,整个心里都感到了满满的幸福,我想这种幸福已经渗透在每个*人的心里。

  七十一岁的姥姥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们现在多幸福啊!”为什么姥姥会这么说呢?在跟她的聊天当中我逐渐知道,她小的时候过着穷苦人的日子,全家人靠着微薄的田地生存;因为贫穷,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不稳定,她没上过几年学;长大点的时候她经历了**济南的战争岁月,那是揪着心在过日子;年轻的时候经历了艰苦无比的“六零年”,三年自然灾害让许多人失去了生命……这些事情让生活在今天的我听起来简直就像听故事一样,甚至觉得不可思议。跟姥姥经历的岁月相比,如今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

  “机不逢时”,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改成“机正逢时”。 以前贫苦的家庭把孩子上学交费视为最大的痛苦:孩子渴望上学,家里因为贫穷拿不出钱来,孩子求知的眼神刺痛着家长的心。九年义务教育如一股春风,让更多的孩子走进课堂,沐浴在教育的阳光下;以前看病难,看病贵,许多人还因为看不起病而痛苦地离去。如今国家扩大了参与社保医保的范围,就连刚出生的孩子也能直接参加医保,享受医保待遇,大大缓解了看病压力;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思想根深蒂固,越来越多的孤寡老人住进了新建的养老院,在那里安度晚年。和谐的*,和谐的社会,让我们更有理由相信生长在*是幸福的!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更是肩负重任的一代,我们要把幸福传承下去,就必须接过建设幸福*的重担,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现在的我们必须要好好学*,开拓视野,为将来建设祖国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必须要传承中华文明美德,提高品德修养,把建设祖国的信念放在心中;我们必须要健康成长,身体健康,思想健康全面发展。总之,现在的我们如同是一棵棵小树苗,必须要把根扎得更深,努力吸收阳光,汲取养分,努力生长,争取早日成为栋梁之才!

  如果还有人问我,为什么说生活在*是最幸福的,我会用那一长串家喻户晓的'“相声句子”回答他——“因为老百姓知道,阅兵的队伍谁走的最齐,现代化的武器哪家最具时代的锋芒,铁路提速频率哪国最快,外币储备多谁的底气最壮,世界会议在哪儿开得最安全,哪个国家的农民拿着补贴在种粮?答案只有两个字——*!”

  是的,只有*!*,让我们骄傲;*,让我们自豪!让我们为了祖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为了建设幸福*加油,再加油!

幸福读后感作文1000字5

  今天在学校图书室借到了《建设幸福*》这本书,一下把我吸引的是书面上温馨的画卷——四位老人围坐在圆桌前,一边吃着水果一边乐呵呵地看着三个少先队员欢快地舞蹈。这种画卷顿时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

  这本书从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六个方面诠释了“幸福*”的含义。用书中的话说,“建设幸福*,就是让老百姓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读完后,我的心情变得激动,整个心里都感到了满满的幸福,我想这种幸福已经渗透在每个*人的心里。

  七十一岁的姥姥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们现在多幸福啊!”为什么姥姥会这么说呢?在跟她的聊天当中我逐渐知道,她小的时候过着穷苦人的日子,全家人靠着微薄的田地生存;因为贫穷,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不稳定,她没上过几年学;长大点的时候她经历了**济南的战争岁月,那是揪着心在过日子;年轻的时候经历了艰苦无比的“六零年”,三年自然灾害让许多人失去了生命……这些事情让生活在今天的我听起来简直就像听故事一样,甚至觉得不可思议。跟姥姥经历的岁月相比,如今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

  “机不逢时”,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改成“机正逢时”。 以前贫苦的家庭把孩子上学交费视为最大的痛苦:孩子渴望上学,家里因为贫穷拿不出钱来,孩子求知的眼神刺痛着家长的心。九年义务教育如一股春风,让更多的.孩子走进课堂,沐浴在教育的阳光下;以前看病难,看病贵,许多人还因为看不起病而痛苦地离去。如今国家扩大了参与社保医保的范围,就连刚出生的孩子也能直接参加医保,享受医保待遇,大大缓解了看病压力;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思想根深蒂固,越来越多的孤寡老人住进了新建的养老院,在那里安度晚年。和谐的*,和谐的社会,让我们更有理由相信生长在*是幸福的!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更是肩负重任的一代,我们要把幸福传承下去,就必须接过建设幸福*的重担,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现在的我们必须要好好学*,开拓视野,为将来建设祖国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必须要传承中华文明美德,提高品德修养,把建设祖国的信念放在心中;我们必须要健康成长,身体健康,思想健康全面发展。总之,现在的我们如同是一棵棵小树苗,必须要把根扎得更深,努力吸收阳光,汲取养分,努力生长,争取早日成为栋梁之才!

  如果还有人问我,为什么说生活在*是最幸福的,我会用那一长串家喻户晓的“相声句子”回答他——“因为老百姓知道,阅兵的队伍谁走的最齐,现代化的武器哪家最具时代的锋芒,铁路提速频率哪国最快,外币储备多谁的底气最壮,世界会议在哪儿开得最安全,哪个国家的农民拿着补贴在种粮?答案只有两个字——*!”

  是的,只有*!*,让我们骄傲;*,让我们自豪!让我们为了祖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为了建设幸福*加油,再加油!

幸福读后感作文1000字6

  今天在学校图书室借到了《建设幸福*》这本书,一下把我吸引的是书面上温馨的画卷——四位老人围坐在圆桌前,一边吃着水果一边乐呵呵地看着三个少先队员欢快地舞蹈。这种画卷顿时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

  这本书从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六个方面诠释了“幸福*”的含义。用书中的话说,“建设幸福*,就是让老百姓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读完后,我的心情变得激动,整个心里都感到了满满的幸福,我想这种幸福已经渗透在每个*人的心里。

  七十一岁的`姥姥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们现在多幸福啊!”为什么姥姥会这么说呢?在跟她的聊天当中我逐渐知道,她小的时候过着穷苦人的日子,全家人靠着微薄的田地生存;因为贫穷,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不稳定,她没上过几年学;长大点的时候她经历了**济南的战争岁月,那是揪着心在过日子;年轻的时候经历了艰苦无比的“六零年”,三年自然灾害让许多人失去了生命……这些事情让生活在今天的我听起来简直就像听故事一样,甚至觉得不可思议。跟姥姥经历的岁月相比,如今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

  “机不逢时”,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改成“机正逢时”。 以前贫苦的家庭把孩子上学交费视为最大的痛苦:孩子渴望上学,家里因为贫穷拿不出钱来,孩子求知的眼神刺痛着家长的心。九年义务教育如一股春风,让更多的孩子走进课堂,沐浴在教育的阳光下;以前看病难,看病贵,许多人还因为看不起病而痛苦地离去。如今国家扩大了参与社保医保的范围,就连刚出生的孩子也能直接参加医保,享受医保待遇,大大缓解了看病压力;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思想根深蒂固,越来越多的孤寡老人住进了新建的养老院,在那里安度晚年。和谐的*,和谐的社会,让我们更有理由相信生长在*是幸福的!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更是肩负重任的一代,我们要把幸福传承下去,就必须接过建设幸福*的重担,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现在的我们必须要好好学*,开拓视野,为将来建设祖国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必须要传承中华文明美德,提高品德修养,把建设祖国的信念放在心中;我们必须要健康成长,身体健康,思想健康全面发展。总之,现在的我们如同是一棵棵小树苗,必须要把根扎得更深,努力吸收阳光,汲取养分,努力生长,争取早日成为栋梁之才!

  如果还有人问我,为什么说生活在*是最幸福的,我会用那一长串家喻户晓的“相声句子”回答他——“因为老百姓知道,阅兵的队伍谁走的最齐,现代化的武器哪家最具时代的锋芒,铁路提速频率哪国最快,外币储备多谁的底气最壮,世界会议在哪儿开得最安全,哪个国家的农民拿着补贴在种粮?答案只有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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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扩展4)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1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一部皇皇巨著,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部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和他的《昆虫记》。

  法国20世纪初的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曾经这样称赞法布尔:“他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钦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是啊!只因为他观察时的细心、他对昆虫那不灭的的热情,才会写出这么一部皇皇巨著。著名作家巴金则曾这样评价法布尔这部惊世之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那是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怀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当时的《昆虫记》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性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尊重。这本书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了当时的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们冠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别人说:“课本上的内容精简易懂,让读者更能明白。与课本内容相比,则显得原文??赂丛樱?谌萁衔?菰铩?rdquo;可即使这样,我对原文的评价还是比对课文内容的评价更胜一筹。已做精简处理的改编文虽能更好地表现出绿色蝈蝈的“个性”可让读者从中体现出来的仍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文章。可原文不同,它虽然稍微??赂丛樱?伤?男问较袢占且谎??疗鹄茨苋枚琳吒惺艿阶髡叩笔蹦呛闷娴男?hellip;…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2

  当我们提到昆虫,脑海里浮现出的词语是恶心、肮脏、有毒等等的贬义词。在之前,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但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后,我改变了对昆虫的印象。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也是一部不朽的著作。通过这一次阅读,让我对昆虫有了全新的认识。

  昆虫们在法布尔的笔下,变得可爱,变得富有灵气,随着法布尔的精彩描写,我仿佛置身于奇妙的昆虫世界。如:“它的胸下有一片胸翼,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佩带在一个威武的大将军胸前的一块闪着银光的胸甲。”这是法布尔对水甲虫的描写,在我们眼里,水甲虫无比丑陋,但在他的眼里,水甲虫就像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就连胸翼也变成了银光闪闪的胸甲……法布尔的描写,幽默细致,使得小昆虫们在我们的眼里,也逐渐变得有趣、可爱。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在小小的昆虫世界,竟然也是那么的有趣。在昆虫世界里,它们有自己的语言,它们会交头接耳,它们会相互嘘寒问暖,它们会团结一致,打败敌人……每个昆虫都是一个而美丽的生命,值得我们去探索、研究、观察与发现。

  《昆虫记》给予了我们许多的启示:蜣螂告诉了我们坚持不懈,坚持就是胜利;英格索尔说过:对勇气的最大考验,就是看一个人能否做到败而不馁。只要我们坚持不懈,便一定能到达成功的彼岸。蚂蚁告诉我们要团结一致,团结就是力量;俗话说,一人踏不倒地上草,众人踩出阳光道。人心齐,泰山移。在生活中,不论做什么事,团结是非常可贵的,一个人,即使力量再大,也不一定打败敌人,多一个人便多了一份力。团结合作,给予我们的不只是力量,更是相互传递的精神与信心。

  一次,法布尔在路上发现许多蚂蚁正在协力搬运几只死苍蝇,他就伏在地上,用放大镜全神贯注地观察起来。蚂蚁们像是在从事一项巨大工程,有的拼命拉,有的传递信息......汗水浸透了衣服,手脚麻木了,也不觉得累,连续观察了4个小时才离去。有人看见了称他是“中了邪的人”,事实上,正是因为法布尔拥有这种对昆虫世界的迷恋,才使法布尔写出了《昆虫记》。我们应该具备这种像法布尔一样专注、坚持的精神。做一件事,一旦认定了目标,就应该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其实,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让我们尽情探索。其实在大自然中,不仅仅是小昆虫能给予我们启发,植物、动物同样能给予我们启迪。只要我们细心观察,认真探索,就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3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所著的长篇科普文学作品,被誉为"昆虫的史诗"。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的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性。

  翻到目录,我一目扫千行,《兴趣与遗传》《神秘的水塘》《啊,石蚕》,这是什么,是动物吗?带着满肚子的疑问,我翻看了书页,开始了我的神奇之旅。

  在法布尔的笔下,我看到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让我不禁赞叹这个世界的美好。

  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写了许多昆虫,有的我们见过,却不知叫什么;有的是知道叫什么,却不知长什么样。在这些昆虫中我最喜欢的便是蝉了。

  蝉的一生,经历四年黑暗中的苦工生活,换来一个月阳光下的享乐。蝉在脱壳的一瞬间,就已经在利用短暂的时间,尽情地展现自己,它每一时每一刻都在好好的活着,没有一刻在抱怨自己生命的短暂。人与蝉相比,人的生命要长得多,但是不管90年还是90天,我们都要珍惜生命,好好的活着。

  生活历程就是如此,为了生命延续,必须好好活着。人生路途,如同爬山,当我们翻过一座山后,又有一座山阻碍在面前。我们再想放弃,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想想那在黑暗中的小小生命。蝉,为了在光明中生活几十天,为了完成种族繁衍的重大使命,它们在黑暗的岁月中静静等待,默默熬过那孤独寂寞的岁月,它们用坚毅和执着,终于迎来生命中的光明。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也难怪《昆虫记》一经发表就轰动世界,之后翻译成50多种文字。伟大的法布尔通过微观世界的昆虫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人类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是同其他生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弱小的昆虫也应当得到尊重。我们不仅要充满对生命的敬畏,更应该饱有探求真理的精神。我在生活中,也应该学*法布尔探索世界,坚持不懈的勇气和毅力,做任何事情都应当锲而不舍,为了理想奋斗。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坏境的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过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4

  法布尔是个奇特的人。他耗尽一生所著的《昆虫记》,更是一个奇迹。让人不得不惊叹:奇妙的大自然!

  《昆虫记》中记载的昆虫不计其数,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萤火虫。萤火虫是少有的能够发光的昆虫,它那善良而又可爱的外表是人们并不讨厌。但是谁又了解它那清纯善良的外表下所隐藏的凶恶狡猾的本性呢?被它俘虏最多的就要数蜗牛了。人类在动手术之前都会先接受麻醉,等失去知觉就不会觉得痛。同样,萤火虫在享用猎物之前,也要先给对方打上一针。萤火虫的身上有一把钩子,是由两片颚弯曲起来合拢到一起形成的。

  这把武器尖利、细小,像一根毛发一样,肉眼可见。它用这件小小的武器反复地攻击蜗牛露壳外的身体,不停地刺进又拔出,直到把猎物杀死。萤火虫在做这一切时要非常迅速、敏捷,把毒汁从沟槽中传送到蜗牛的身上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小小的萤火虫也有如此非凡的本领,由此可见大自然是多么神奇啊!

  昆虫的时间,是真实的、生动的,折射出人类社会到方方面面。无论是昆虫还是人,都要面对本能、*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等问题。所以,人类与万物都是*等的。人类乃是万物灵长,是大自然智慧的代表,更应该爱护万物,保卫所有生命的共同家园。历史上,人类有无数次破坏环境、侵犯自然的事件,人类曾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些教训告诉我们,只有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关爱其他生命,是人类发展的前提。

  说来惭愧,曾经的我是多么不爱护生命啊!记得有一次,我因为心情不好,迈出家门去散步。我偏离了道路,走在田野里。看见一朵鲜花,伸手折断;发现一丛野草,走去狠踩;遇见一只蟋蟀,捉住杀死。现在想起,不可否认,我真是残忍!每一种生命都是有价值、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应该因为智慧、强大而随意滥杀其他生命,那样就与凶兽无异了。自然是有规律的,作为一个独特的种族,人类应当去做一个见证者,见证大自然的智慧,而不应该试图干涉自然规则,否则会引起反效果。从现在开始,我要肩负起这神圣的责任:关爱生命,保护自然!

  大自然孕育万物,是伟大的,它的智慧无穷无尽。人类在敬畏自然的同时,也要了解自然、走进自然,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要靠我们人类一代代的努力!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5

  读《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作业,我于是例行公事地翻开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简介:它是集大量科学报告和文学气质于一身、艰苦写成的巨著,文体基本为散文……,又是枯燥无味的文字!

  我无聊地一页页翻看着,一目十行,我的眼睛定在了名家点评的一处,茅盾说:“现在*十分需要像法布尔的《昆虫记》那样的作品——什么?*作家那么享誉世界,冰心,鲁迅,叶圣陶之类的名作家数不胜数,难道都比不过小小的这本《昆虫记》吗!?我按捺住自己的浮躁,开始一页一页仔细地阅读。

  写蝉的前两章是介绍蝉的生活和起居,细致的描写和诙谐的语气吸引着我一步步往下读——

  “蝉是非常喜欢唱歌的。的确,有种蝉,为了满足音乐嗜好,牺牲了很多。因为有这种巨大的响板,使得生命器官都无处安置,只得把它们压紧到身体最小的角落里。”,我合上书——小小的昆虫为了自己的梦想,可以缩小内部的器官去去安置乐器,这不正是我学*之途一次次想放弃所缺少的执著与勇气吗?我的脑海中浮现出电视中的选手一次次败而挑战,年轻的演员为了演出梦放弃了高考……

  继续读《昆虫记》,我发现昆虫并非我所想得那么简单,它们有灵活的头脑和严谨的思维,经历着与人类一样的优胜劣汰,享受着与人类一样的七情六欲,遵守着与人类社会一样的生存法则。在书中,我能感受到蝉看见自己的卵被破坏而无法补救时,为人母的无助;我能感受到舍腰蜂辛勤地把巢筑好的执著;我能看到萤火虫无论何时都亮着自己的灯,相比起自暴自弃的人们的勇敢;我能感受到冬天来临之前,工蜂对幼虫的屠杀中,一种“长痛不如短痛”的明智……

  “吃饭啦——”妈妈在餐厅喊到。我应声走了去,见桌上摆的是两盘青菜和一盘炸得黄灿灿的金蝉。若是在往常,我肯定会把盘子吃得干干净净,甚至舔个底朝天,但今天却没有了胃口,只吃了点青菜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准备读完我的《昆虫记》。

  手指滑过《昆虫记》的最后一页,我竟哭了——在后一篇记叙黄蜂的篇章里,处处透露出作者对大自然中优胜劣汰的无奈和悲悯,处处体现的是人类一样的生活,一样的制度——我闭上眼,人类大量捕捉昆虫幼虫的场面,紧接着便是昆虫的灭绝、生物圈的不*衡、世界的荒凉……这一切,是多么可怕呀!

  学会尊重大自然吧!在这个世界,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物,才会共同拥有光明的坦途。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6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一部皇皇巨著,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部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和他的《昆虫记》。

法国20世纪初的着名作家罗曼。罗兰曾经这样称赞法布尔:“他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钦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是啊!只因为他观察时的细心、他对昆虫那不灭的的热情,才会写出这么一部皇皇巨著。着名作家巴金则曾这样评价法布尔这部惊世之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那是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怀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当时的《昆虫记》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性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尊重。这本书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了当时的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们冠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别人说:“课本上的内容精简易懂,让读者更能明白。与课本内容相比,则显得原文啰嗦复杂,内容较为枯燥。”可即使这样,我对原文的评价还是比对课文内容的评价更胜一筹。已做精简处理的改编文虽能更好地表现出绿色蝈蝈的“个性”可让读者从中体现出来的仍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文章。可原文不同,它虽然稍微啰嗦复杂,可它的形式像日记一样,读起来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当时那好奇的心……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扩展5)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1

  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2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当代少年诗选》、《普希金诗选》、《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尽。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3

  在寒假时,我读了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它的名字叫《狼王梦》。

  母狼紫岚为了完成自己死去的丈夫黑桑当狼王的遗愿,希望自己的儿子当上狼王。为了能让快出生的孩子吃上乳汁,它冒险去猎人的鹿场抓小鹿,聪明的叼走了一只小鹿,可是就在它快跑到山洞的时候,猎人的狗追了上来,狗追了它几里路,到了死路,它只好坐在路上,惊吓大白狗,但是大白狗很快就发现只是虚张声势,已怀孕的狼是不堪一击的,它不敢动,因为一动小狼就在肚子里有生命危险,大白狗疯狂的撕咬,终于生下了三只小狼,可还有两只小狼,它既得保护生下来的三只小狼,又得顾全在肚子里的两只小狼。这时候,我真想跑进故事里,狠狠的踹大白狗两脚,紫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小狼,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过了一会儿,情况终于有了好转,剩下两只小狼出世了,紫岚可以动身反击了,它猛扑上去,把大白狗吓走了。但,不幸的事发生了,本来就有点阴的天空,下起了暴雨,还刮起了狂风,它必须把小狼叼回洞里,可是紫岚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小狼,而且离它们的山洞有几里远,它一只一只的叼走,到了最后一只时,它想睡觉了,但突然想起还有最后一只小狼崽,当去的时候,已经晚了,紫岚叼回了最后一只小狼的尸体。风雨太大,自己的猎物早已丢失,看着自己饥饿的小狼,脑子闪过一个念头,只好把自己死去的那只小狼吃掉,用吃了死去的小狼生产的乳汁来补充其它小狼的体力,我也了解紫岚的心思,它是迫不得已才吃掉小狼的。

  它给小狼都起了名字,最壮的那匹狼叫黑仔,中间毛色蓝蓝的是蓝魂儿,性格懦弱的叫双毛,唯一一只母狼叫媚媚。之后就开始培育小狼,它先培养和黑桑长得最像的黑仔,每一次哺乳时,它都让黑仔都多吃了很多乳汁。在母亲的偏袒下胆子也过人,同龄的孩子还在洞里玩时,它已经可以捉草兔子了。可是它在捉一只田鼠时不幸被金雕叼走。虽然黑仔死了,但紫岚并不放弃,开始培养次子蓝魂儿,可蓝魂儿最后不幸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夹杀害。它又开始培养最小的儿子双毛,可是命运之轮好像在和它作对,双毛在狼王争霸时被狼王打败吃掉了。虽然它一次次的失败,但却没有摧毁它的信心,它仍不放弃,最后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唯一的女儿媚媚身上,希望媚媚找到一个很棒的伴侣,媚媚找了伴侣卡鲁鲁,紫岚为了成全媚媚和卡鲁鲁,让出了山洞,盼望自己的狼孙成为狼王。可是可恶的老金雕又想打狼崽的主意,为了保全狼孙,它和老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个关于亲情,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连自己的生命都奉献出来了,这使我很感动。紫岚的身上体现出一种伟大无私的母爱,为了小狼不惜付出时间,付出精力,付出青春,付出爱情,既使让它牺牲自己,也无怨无悔。*时对我们这么好的人,也只有父母,为了让我们成才,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一直为我们默默无闻的奉献,时时都替我们着想,还不图回报。有些人说:“他们是我们的父母,理所当然应该为我们付出。”我说:“你们错了,错的太离谱了!父母生我育我,一生都在付出,直至花完所有心血!我们又给父母做过什么?”我们以后长大了一定要多孝敬孝敬父母,现在要努力学*,这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另外帮他们多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减轻父母的负担。

  紫岚在培养儿子成为狼王时,很多希望都破灭了,但紫岚却没有被击垮,一直坚持不懈,为梦想而奋斗,它这种必胜的信念和坚韧、顽强的意志是非常值得我们学*的。在生活中,器乐班老师的一句话总浮现在我的耳边:你们今年学,明年也一定要练,学器乐不要半途而废,做事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也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下去,就会获得成功。这启发我们,学*一定要凭借坚毅的性格坚持下去,永不言败,这样就会取得成功!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4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当代少年诗选》、《普希金诗选》、《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尽。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xx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5

  在*,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让给他,使黑仔变得非常自傲,从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在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转向开始培养蓝魂儿,紫岚甚至因为这个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之前一切进行的非常顺利,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最后,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的不屈不挠却感动了我,仿佛没有任何困难可以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

  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之心,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6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的感悟非常多,不过问题也是众多的。

  如文中的“拖一头马鹿谈何容易!养鹿场有持枪的猎手严密看守,还有一条和狼差不多凶猛的大白狗防卫,一般狼是不敢轻易去的。可是,一种强烈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无法抑制的饥饿感激励着它去冒险。”

  这段话让我深受感慨,母狼紫岚深知养鹿场十分危险,捉一头马鹿是不可能的。但为了孩子们而激发起的母爱让它决定挺而走险,这种伟大的母爱让我十分佩服。

  还有“紫岚犹豫了,它不知该不该把蓝魂儿蹬开,就在这时,黑仔从地上爬起来,困惑地看着正在**的蓝魂儿,突然明白了,是蓝魂儿侵犯了它的特权,困惑的眼光立刻变得凶狠起来。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这小狼黑仔让我懂得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被人夺走了,就要抢回来,要有信心。只有自己努力,才会有收获。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件:爸爸出差后带回了一双滑冰鞋,说是要我学会的。

  爸爸把我带到了球场,让我自己穿鞋,穿好后,我站起来。但是,我的屁股刚刚离开椅子,就摔了一跤,我向爸爸发出了帮忙的眼神。爸爸不但不帮我站起来,还说:“你自己站起来啊,摔跤了站起来是学滑冰的基础,要是自己连站起来都不行,那还学什么滑冰啊!”我听了后羞愧不已,自己连滚带爬的爬了起来。

  爬起来后,我刚想站起来,可是又摔跤了。我向四周望了望,看到边上有铁丝围着的栏杆,我灵机一动,又连滚带爬地爬向栏杆。爬到栏杆前,我用手抓住了铁丝,使劲地往下拽,想以这样的方式使自己站起来,可惜没有站起来,我接着又使劲拽,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站了起来。

  之后,我又向前滑,只好顺着铁丝一步步向着前面“滑”,滑的时候经常摔倒,但我有信心,我相信我自己一定能行。过了十几分钟,我终于滑完了第一圈,好高兴,但是自己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

  我滑到了爸爸的面前,看见爸爸微笑地望着我,对我说:“还不错,但还是不太好,要继续加油。”我听了高兴得想要跳起来,但太累了,我对爸爸说:“爸爸,我太累了,可以让我休息一下吗,嗓子都快冒烟了。”爸爸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我觉得好多了,又开始练*了,虽然时不时摔跤,但是我觉得也没关系。慢慢的,我摔跤的次数不在那么多了,我渐渐收悉了滑冰。

  虽然我收悉了,但还不是太快,所以我还得继续的练*。没一会,我滑地很快了,我的朋友来了,我与她们比赛,她们骑自行车,我滑冰,我在心里鼓励我自己。没想到我竟然胜过了她们,她们对我也十分佩服。

  这本书让我有了无数感慨,懂了很多的道理。读狼王梦这本书是非常受用的。


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扩展6)

——读后感1000字左右 (菁华6篇)

读后感1000字左右1

  我的暑假生活丰富多彩,打球、看书、游泳、旅游,一样都不落下。其中,阅读课外书当属我最钟情的一样。这不,刚吃过晚饭,洗完澡,我又钻进了《荒野求生》的世界,跟随贝尔·格里尔斯一起去野外探险。

  《荒野求生》生动描述了贝尔他从一个热爱冒险的男孩成长为职业探险家的历程。他曾是英国怀特岛上的冒险少年,在荒野和海浪中顽皮而孤独地成长。18岁,他在毕业旅行中徒步横穿印度北部,在喜马拉雅山下暗自发愿,终有一天会登上圣峰之巅。23岁,他从跳伞骨折的噩梦中奇迹般恢复,成功挑战自我,登山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他与探索频道合作,拍摄了世界上最刺激的冒险节目《荒野求生》,足迹踏遍全球最险恶荒芜的绝境。

  我轻轻地盖上了最后一页,抬头一看,时针不知不觉地指向了22时,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脑海里依然滚动着贝尔在荒野里步步惊心的一幕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去年暑假发生的一件事。

  去年假期过半,我家在漳州新买的房子也已装修完毕,我跟随爸爸妈妈去打扫卫生,当中我偷了个懒,跑到小区三楼的空中花园玩体育器材,毕竟不太熟悉这个新小区,我估摸玩了该有半个钟头了,就急忙往家赶。当电梯刚到六楼,电梯门还没开,就听“砰”的一声,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坏了,不会是爸妈忘记了我,先走了吧?果然,电梯门一开,原本我出来故意留着一条缝的大门已经被关了个严严实实。我急忙又往电梯里钻,拼命按一楼按钮,可是电梯却不听话地继续往上升,直到顶层接完最后一名乘客才又慢悠悠地下来。一到底层,我飞快地向小区跑去,两只眼睛强力地搜索着,大街上车水马龙,却没有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的心一沉,眼泪也在眼里不停地打转。我沮丧地回到家门口,孤独地坐在角落里等爸爸妈妈回来接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眼皮开始不停地打架。突然,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妈妈从门后探出了头。我扑到了妈妈身上,“哇”的哭出了声,害怕、委屈、孤独,所有的心情在此刻都化成了流不尽的泪,我抽噎着向妈妈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妈妈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刚才是风把大门吹上的。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类似于今天的突**况,你首先应该冷静,向信得过的人求助,比如楼下的物业工作人员,大门口的保安,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呀。”

  是的,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存在着危险,如何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伤害,显得至关重要。《荒野求生》不仅教会了我在荒野逃生的技能,更传递出了化解危机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充分运用智慧!

读后感1000字左右2

  愚岁值二九,时读高一,*《过秦论》上卷有所得,随尝制小记以供随谈相议,然,才疏学浅,陋见微薄,诸君若有卓识,可随贴发之。

  有西汉贾谊者高士也,作《过秦论》三卷。

  观上卷,无非一陈,二叙,三问,四答。 陈:孝公嬴渠梁在位的时间有王天下的大志,秦国占据函谷关的险固,拥有雍州的地皮,君臣上下同心专心保卫手里的本钱,谋取周王朝的权利,在当时,有商鞅辅佐孝公,对内,修立法度,积极的让国民耕种纺织,构筑制造守备和战役的工具。对外,实行连横计谋,使六国诸侯内斗。于是秦国人不费吹灰之力便攻下了西河之外的地皮。

  秦孝公据肴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备,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翻开课本,看见“过秦论”三个大字散发着威严的光芒。在没看《过秦论》这篇文章之前,我万万没有想到,力量如此强大的秦国竟会被戋戋一个小小的陈涉所动摇。

  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因遗策,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收要害之郡。诸侯恐惧,会盟而谋而弱秦,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以致天下之士,合从缔交,相与为一。当此之时,齐有孟尝,赵有*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

  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重士,约从离横,兼韩、魏、燕、赵、齐、楚、宋、卫、中山之众。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齐明、周最、陈轸、昭滑、楼绥、翟景、苏厉、栾毅之徒通其意,吴起、孙膑、带佗、儿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

  翻开课本,看见“过秦论”三个大字散发着威严的光芒。在没看《过秦论》这篇文章之前,我万万没有想到,力量如此强大的秦国竟会被戋戋一个小小的陈涉所动摇。

  历史虽然已经已往,但历史留给后人们的思考倒是永久值得我们去寻找答案的。

  秦国初期,“内力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施行的是*。所以秦国能够在七国中迅速崛起,雄霸天下。所谓的“仁”,对付个人而言,就是宽容,是仁爱。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应该要仁爱。

  现代如此,*代同样不乏这样的例子。

  “负荆请罪”是流传于*几千年的典故名著读后感范文。廉颇“负荆请罪”的行为报告我们:他放下了妒心之心,放下了仇恨之心,这是廉颇这是对蔺相如的仁爱。蔺相如不计前嫌,原谅廉颇,是蔺相如对廉颇的仁爱。因为仁爱,两大重要人化干戈为玉帛,以过事为重,传为千古美谈。

读后感1000字左右3

  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得好像马上就要破裂似的?爸爸和妈妈挪开沙发,没有。爸爸、妈妈走了后我就开始了大厨的活动。捡一片花瓣小心地珍藏,;今天,老师给我们发了一张订杂志的单子,让我们自愿订阅。假如我是一个建筑师,。”梦梦好像看见了我,兴冲冲的向我跑来;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大量有关民族英雄的优秀书籍。其中《江姐》这本书给了我深深的感触。

  这本书写的是《红岩》中江姐的生活原型——江竹筠的故事。讲述了江姐成长为一名*战士的历程,讲述了她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积极开拓,被捕后仍坚贞不屈,顽强地与敌斗争,直至壮烈牺牲的英雄事迹。

  当我读到江姐被叛徒出卖,关在了一个庞大的集中营,严刑逼供,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受着非人的折磨,而江姐却咬紧牙关,一个字也没有说的时候,我被这位女英雄的坚贞不屈的气概深深地打动了,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想: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呀!一般人是难以想象,难以忍受的,十指连心痛啊,是什么超凡的力量在支撑她呢?哦,那就是一种对党的信念,对党的执着!正是这种信念、执着,使她至死不渝,视死如归!正是这种不屈不挠,坚贞顽强铸就了我们中华之魂、民族之魂!学*着英雄,回想着自己,那是怎样的不该,怎样的惭愧啊!在学*上我就是缺乏这种锲而不舍的勇气,缺乏这种始终如一,持之以恒的毅力呀!每当我遇到数学难题,不是去认真思考分析,而是"甘拜下风,知难而退";每当我学一样知识,开始是兴趣盎然,途中要是碰到一点挫折就是唉声叹气,时间长了,便兴趣索然,还往往见异思迁,真是虎头蛇尾,朝三暮四啊。我真惭愧,有这么好的学*条件和环境,却不好好珍惜,而江姐在被捕后,仍在监狱里刻苦学*,与敌人展开不屈不挠的斗争!与英雄对比,寻找不足,使我更加明确了今后的奋斗目标!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时,心情久久不能*静。江姐在就义前还是那么刚强,她从容地穿上玫瑰色的绒线衣,像往常一样梳理头发……我被这位女英雄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深深地震撼了。这使我不禁想起了《灵魂颂》这首诗:

  你是丹娘的化身,

  你是苏菲亚的精灵,

  不,你就是你,

  你是中华儿女革命的典型!

  书读完了,耳畔仍回荡着江姐的话语:"竹签是竹子做的,但*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正是千千万万像江姐一样的革命英雄,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一片丹心献祖国,终于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作为中华儿女的我们,作为英雄后代的我们,更应该高举先烈旗帜,把赤血丹心献给祖国,为把祖国建设的更美好而努力学*、奋斗!

读后感1000字左右4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读后感《《祝福》读后感》。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但是又是最需要学*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读后感1000字左右5

  奥运会不仅仅是胜利者的舞台,也不仅是成功者的奖牌、鲜花和荣誉,奥林匹克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参与!只要参与了,你就是一个勇敢者,一个值得我们尊重的人;只要你拥有“永不放弃,敢于拼搏”的顽强信念,你就是一个坚强的人,一个值得我们感动的人;只要你怀揣“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你就是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值得我们骄傲的人。这就是我读完《奥运传奇》故事这本书后最真切的感受。

  正因为这本书里一个个感人的真实的故事,让我看得爱不释手。尤其是书中的德里克雷德蒙德,成了我心目中最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出生于1965年9月3日的德里克,从小就拥有运动天赋。7岁那年,他的爸爸就将他送进了密尔顿凯恩斯田径俱乐部,重点训练放在了400米跑步上。德里克刻苦训练,工夫不负有心人,在1985年,刚满20岁的德里克以44。82秒的成绩打破了英国国内由大卫詹金保持了10年之久的400米跑的纪录。两年后,德里克又以44。5秒的成绩把被罗杰布莱克抢走的英国400米跑纪录重新夺了回来,并将它保持到1992年。他多么了不起啊!

  天有不测之风云……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彻底结束了德里克的奥运之旅。当时他已动过5次手术了,最后一次就在1992年的4月,当时距离奥运会不到5个月的时间了。在巴塞罗那的阳光和海风中,德里克再次站在了奥运会400米的起跑线上。当他进入决赛比赛时,因为右腿肌肉撕裂,跌倒在跑道上。坚强的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强忍着剧烈的疼痛,一步一步地向终点靠*,完成了这段比赛。尽管德里克是这场比赛的最后一名,但全场65000名观众看到这感人的一幕,都肃然起敬,为这位演绎着奥林匹克精神的运动员热烈鼓掌,掌声经久不息。雷鸣般的掌声为德里克的奥运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但是*运动员刘长春,却还没来得及表演就早早地离开了奥运的舞台。为了参加洛杉矶奥运会,刘长春在海上漂泊了20天,当他赶到美国时,奥运会已经开幕。因为体能的问题,刘长春在次日的比赛中发挥失常,在100米和200米的比赛中早早出局。但刘长春却因此写进了*的奥运史上,因为他是第一个代表*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

  我知道德里克雷德蒙德和刘长春只不过是奥运会中感动世界的100个精彩瞬间中的两个,但是从他们身上足以概括《奥运传奇》中的精髓:“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

  如果我们也能带着“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的信念,那么我们就能在属于自己的天空中画上一道最绚丽的彩虹。

读后感1000字左右6

  **现代作家中最喜欢的就是老舍,因为字里行间所透出的那浓浓的"京味儿"仿佛是京剧韵味十足的唱腔,几分苍劲,几分悲凉,《鼓书艺人》读后感——史今。之前从未听说过老舍《鼓书艺人》这部小说,直到在图书馆的书架上看到它,后来才知道《鼓书艺人》是老舍在1948年至1949年间于纽约写成。因中文原稿遗失,是根据英文译本《The Dram Singers》由马小弥再译的中文。虽然如此,但读来依然是那不变的回味和专属于那个时代的深深的悲哀。

  说起鼓书艺人,两片云板,清脆如击罄。一柄三弦,玉珠落银盘。竹节鼓架,撑起一台戏。一如故事中的方宝庆,"挟琴负鼓,浪迹江湖,把愉悦送给世人,把教化留在人间"。声音如波涛,浑厚有力,说、唱、做都表现的尽善尽美。可是有多少人懂他那精湛的唱功呢?人们喜欢看的只是琴珠那轻浮的表演,即便他们如何的身正影直,秀莲如何洁身自好,人们依然是带着有色眼光来看待他们。无论方宝庆如何小心翼翼,谨慎做人,依然无法跳脱过去艺人"一辈子作艺,三辈子遭罪"的魔咒:宝庆胞兄宝森**军炸死;女儿秀莲与进步作家孟良的婚事告吹后,又被张文糟蹋;嫁出去的女儿大凤也被抛弃。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人与人的关系因参杂了太多成分而变得不可捉摸,不同阶层的人个性鲜明得如同水和油。方宝庆的确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只要他还活着,他都义无反顾的担负起这个家庭的顶梁柱,读后感《《鼓书艺人》读后感——史今》。他擅长与人交往,无论是地痞流氓还是军阀豪强。他能屈能伸而又坚持原则,还怀揣着梦想。秀莲只是他的养女,那时人们对于养女的概念基本等同于丫鬟,但宝庆对于秀莲的至情至意却超过了自己亲身女儿。他处处为秀莲着想,教育她正视自己的职业,珍爱自己的身体,这一切都和他的老婆形成强烈的反差——一个尖酸刻薄的胖女人。她的意识中早已根深蒂固的把秀莲的命运定位在最低贱的坐标上,她的眼里秀莲无权反抗,唯一的选择就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她的安排。作为同一个阶层的小人物,她却要凌驾他人之上。她自私自利,甚至吝啬母爱,无情的把秀莲拒之门外,丝毫没有同情心。还好有两兄弟的深明大义,秀莲才不至于悲惨的任人宰割,躲过地痞流氓的胡搅蛮缠,避免给一个五十多岁的军阀老头子当第五个妾。

  也许每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你在其中都能看到一个时代的缩影,一如《鼓书艺人》,那些被刻进文字的历史,还有无时无刻不闪烁着的善良的光芒。


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扩展7)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菁华6篇)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1

  每每放假在家,总是处于一个懒散的状态,放假后参加舅妈单位的一次读书交流活动,看着他们展示着自己累累硕果,我心有愧,为何总是在虚度这大好的时光?期间他们有推荐《追风筝的人》的这本书,恰巧我也在当当上淘到了这本,每次买来的书总得放一阵才会摸一模,这次我决定读一读。

  一开始看完电视无聊至极时才会拿起它来读上一两页,厌倦了就再打开电视机,后来每当我读它时,被里面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对人物外貌的刻画的淋漓尽致,人物内心活动栩栩如生,让人感同身受,看完了一章还想再看下一章,就这样不爱读书的我用了三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这个速度对我来说已经是很快,我想期间要是不看电视速度或许会更快一些。

  作者是一位美籍阿富汗人,他用最质朴*淡的话语为我们呈现了一个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与仆人哈桑的友谊的故事。阿米尔与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阿米尔与哈桑的友谊是悲凉的,对于阿米尔来说,他心中有一个解不开的结,每当面对哈桑,就仿佛看到了那个懦弱的自己。可是,阿米尔一次次选择了逃避。在最后,当他设计赶走哈桑时,哈桑明知那是陷阱,仍义无反顾跳了进去,只为一个“愚蠢”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心中愧疚不已,时至中年,也在为自己的心灵赎罪,而善良的哈桑,直到失去性命的那一刻仍然忠诚的维护者他们的友谊。

  每次合上书,我的脑海中不断涌现故事的每个情节,尤其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心里酸酸的,哈桑太善良、忠诚了。每读到动人之处,眼泪悄然留下,读到阿米尔利用哈桑不识字故意戏弄他。 读到风筝大赛后为了给阿米尔追回那只蓝色的风筝,在死胡同被小伙伴欺辱,而阿米尔却没有勇气为哈桑挺身而出。 读到阿米尔得知爸爸的癌症晚期,痛哭流涕。读到拉辛汗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让阿米尔选择走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读到可怜索拉博害怕再次回到噩梦般的恤孤院,对人生失去了信心,在浴室自杀的情景……

  童年时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不禁使我潸然泪下。从阿米尔身上看到自己童年时的影子,懦弱,没有担当,就像翻译者所讲的: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那样的心结,都有一只曾经的风筝,只要用善待他人的诚实的心去呵护,都能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2

  阿富汗是一个石油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度,而现在却是一个满目疮痍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卡勒德·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可能永远都不会了解到真实的阿富汗。原来它也曾是个美丽的地方,一个有故事的地方。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阿富汗首都喀布尔也有着自己繁华的地段,宽广的马路,路两边种满姹紫嫣红的蔷薇,商铺林立,车水马龙。主人公阿米尔是一位情感细腻、渴望得到更多父爱的富家少爷。他的仆人哈桑,一个圆圆脸、竹叶型宝石眼、大鼻子、小耳朵、兔唇的可爱的人。两人年纪相仿,但在等级森严的阿富汗,地位却截然不同。

  两个淘气的小男孩喜欢光着脚丫一人坐在一棵白杨树上,有时一边用破镜子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惹他们生气,一边甩着脚丫开心地吃着桑葚干和胡桃,有时候阿米尔怂恿哈桑用*射邻居家的独眼德国牧羊犬。哈桑从来不违背阿米尔的愿思。当大人们气呼呼来质问两个顽皮孩子的时候,总是哈桑一力承担所有责问。哈桑忠实坚强,勇敢真诚,阿米尔胆小懦弱,善良敏感,虽然表面上与哈桑亲密,但在他内心,并没有将哈桑作为他的朋友。一主一仆,他们是不可能真正*等的。

  当地有一项盛大的比赛——追风筝,得到冠军的人就可以算是一名小英雄了,可以得到大家羡慕的眼光。规则很简单:放飞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对于他们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因为那是无上的荣耀。为赢得父亲更多的爱,阿米尔决定参加比赛。哈桑不仅追逐风筝的本领强,而且非常了解阿米尔的心思,知道阿米尔将这次比赛看的很重,决定全力帮助他。赛场上两个小伙伴通力合作,打败一个又一个竞争对手,直到天空中只有两只风筝。一只自己的,另一只是对手的蓝色风筝。哈桑用绝招出其不意将对手打败。蓝色风筝随风飘舞,阿米尔看着风筝飘向的地方拿着风筝对哈桑说“快去,拿到那只蓝色的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的承诺。

  风筝拿到了,灾难却出现了。

  阿米尔眼睁睁地看着哈桑被欺负,却没有胆量挺身而出保护他。这份罪恶感一直深深地埋在阿米尔心中,久久排解不开。每每想着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心如刀割。多年以后得知哈桑已死,阿米尔再也不能挽回什么,但是哈桑的孩子还处于为难之中,为了救出他,阿米尔走进被恐怖填满的地方,即使被打得遍体鳞伤、鲜血布满衣衫仍咬牙坚持,不放弃,成功的将哈桑的儿子带出那个恐怖的地方。

  生活,需要朋友的支持与鼓励,更需要无私的付出。我们不能昧着良心背叛朋友,因为一旦错过了,那将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担起责任,鼓起勇气,翻过千山万水,跨越艰难险阻。我相信,我的风筝一定会在某座山的后面等着我。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3

  我是被这本书的封面吸引的,一片绚烂的晚霞,粉色和紫色的霞光占据了整本书的封面,一条长长的风筝线轻柔的牵扯着菱形风筝,那么唯美纯净的画面,美得令人窒息。

  刚看完小说的第一章,尽管内容不多,但我还是被卡勒德胡赛尼优美的文笔,深深地吸引了进去,我被阿米尔和哈桑而感动,小说是以阿富汗战争为背景的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发生事变,自己跟随父亲逃往。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

  写到这,回忆小说到这,我感到自己被骗局包围起来,阿米尔欺骗了哈桑,阿米尔的父亲和拉辛汗又欺骗了阿米尔和哈桑还有可怜的阿里(哈桑的爸爸)。

  我并不喜欢童年的阿米尔,对父亲对哈桑的关爱似乎感到忌妒,或许是阿塞夫的挑唆,或许是骨子里种族的不和,宗教派别的歧视,在那年风筝节,对于哈桑被阿塞夫的欺凌置之不理的是他,把哈桑和阿里赶走的也是他。我更爱戴走上赎罪道路他,面对成为xx的阿塞夫,面对即将驾鹤西去的拉辛汗的坦白,面对哈桑的死,面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面对多年来自己的错误去弥补的人,那么他现在是对的。

  我喜欢哈桑,喜欢他忠诚的性格,喜欢他对于友谊所一贯的执着,喜欢他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喜欢他对《沙纳玛》的崇敬,在我眼里,也许他不是兔唇,不是那个像*娃娃的哈扎拉人,那个被普什图人叫做"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巴巴鲁"的男孩,他勇敢强壮,机灵懂事,有普通男孩所没有的纯朴,在某一角度,也许胜过他的"阿米尔少爷"。他最终被xx无情的杀害。

  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我想到了在故乡,在那个有许多种族之分的城市,我离开了那,来到了一个陌生城市。

  大城市的繁华,的确令我迷乱了眼睛,但在寂静之时,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校园里最瞩目的五个人。我与她们为友,让我变得更优秀起来。

  这本小说告诉我的,就是去珍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还有爱你的人,当你离开他们或者他们离开你时,你便会清楚地发现,原来爱已融进时间里,变成刻骨的记忆。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4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

  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侵犯。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5

  我几乎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好像不只是一个故事,更像是一个真实的人生。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从小相互陪伴,但后来在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阿米尔开始陷入自责、悔恨之中,而这种种懊悔也一直伴随着他往后的人生。少不更事的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他要赎罪,于是他走上了“救赎”的道路。

  看到书中的哈桑和阿米尔,我想起了我的舍友们。每次在我伤心,想要倾诉的时候,她们总是陪在我身边,一次次告诉我:“我们还在。”就像哈桑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感触不只停留在他们之间的真挚友情,还有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谁能想象得到,阿米尔背叛了那个为他千千万万遍的哈桑!阿米尔因为害怕,因为懦弱,在哈桑受欺辱时选择跑开。读到这里,我心里开始谴责阿米尔,谴责人性的自私。

  突然想起自己的一件事。那时我和楼上的妹妹在家里写作业,父母都出去工作了。我忽然看到桌上有一百块钱,就心起“邪念”。靠到妹妹旁边,悄声对她说:“咦,要不我们去吃东西,那里有钱。”她看了一眼,没有说话。我见她这样便把她扯起来,“你不说话就当你答应了啊!”就这样,她被我拉到了街上。我们回来时,妈妈已经坐在家里,拿着鸡毛掸子准备要“兴师问罪”。我顿时慌了神,我们两个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却不料也“惊动”了妈妈。她看到我们,二话不说把我拉过去,“钱去哪里了!”她对我吼了一声。“不,我不知道!是她!她拿了!”我的眼泪顿时挂不住了。那时我害怕妈妈会打我,想也没想就把罪名推到妹妹身上。后来母亲告诉了妹妹的妈妈,阿姨听后就开始责骂妹妹。妹妹一直在哭,但却始终没有说出真相。原来,曾经我也是“阿米尔”,我们都曾扮演过阿米尔的角色。我感到羞愧无比:我有什么资格谴责阿米尔!对妹妹的愧疚之感又重新爬上了我的心头。

  每个人都会有害怕、背叛、嫉妒、自私自利的一面。阿米尔跑开的那一刻,也决定了他和哈桑的风筝会断线。当我毫不犹豫地把罪名推向妹妹的那一刻,也决定了我们之间的风筝断线了,她不再与我玩耍了。

  当我们面对自己的“罪过”时,是否有勇气正视它?是否会勇敢冲破“魔咒”?抑或继续躲进自己的“安身之地”?我想我会坦诚面对。背叛与救赎,得到与失去,永远在我们的人生里,一切只在一念之间,我们只有面对,才能够成长为内心期许的自己。也许往事真的会随风而去,但那只是我们短暂的淡忘。也许因为一个契机,我们又重新陷入痛苦,就像阿米尔一样。所以我们要面对,要赎罪。

  阿米尔最终选择重回故土,为了赎罪,他救了哈桑的儿子,也拯救了自己。

  阿米尔最终的救赎警醒了我:无论这件事带给你多大的伤害,都不要逃避,永远不要。于是我选择了弥补这段友情,时隔多年,我还是将真相告诉了妈妈和那个阿姨,为妹妹洗脱了“罪名”。最后我们也重归于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想要追寻的风筝”,它就像我们所珍惜的友情、亲情、爱情……无论这个“风筝”到底代表着什么,无论结果如何,都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寻心中的“风筝”!成为那个勇敢的自己。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6

  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读此书缘于一是听过同名相关的电影,二是觉得该书书名奇怪。怀着特别的心情,开始翻起第一页。一句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让我隐约感到这会是篇赎罪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一个富人家的少爷和仆人儿子的故事。关于阿米尔和哈桑的友情和背叛的故事。阿米尔和哈桑因为特殊的主仆关系,因为爸爸的民主思想,两人从小一起玩大,两人有着一个共同点,即出生后都没有妈妈,阿米尔的妈妈因为阿米尔的出生而死亡,阿米尔一直认为自己是杀害爸爸最喜欢的人的凶手;哈桑的妈妈因为哈桑爸爸的懦弱和卑微丑陋而抛弃他们而走。而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不同点:阿米尔有着富裕无比的生活,处在少爷的位置,有着高贵的社会血统和社会身份,有着全城人民敬仰的爸爸,可以住在宽敞舒适的房间;哈桑则天生一副兔唇,爸爸丑陋无比,社会身份和出生备受歧视,每天和爸爸住在很小简陋的没有任何装饰品的屋子。因为爸爸的宽阔胸襟,阿米尔和哈桑从小在一起玩耍,散步、爬树、放风筝,所有的一切空余时间他们都在一块玩耍,但是阿米尔在心底从没把哈桑当过真正的朋友。

  当他做错坏事时,哈桑替他承担,当他无聊时,拿哈桑消遣,哈桑永远的那样忠于他,爱他,为他,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从小性格懦弱,比较自私,他渴望爸爸的一切爱,他讨厌爸爸对哈桑的关心,哪怕一点点的关心都会引起他的嫉妒。而哈桑恰恰相反,阿米尔就是他忠诚的对象,他那么爱他,阿米尔要求他做什么他都从不计较。在一次盛大的追风筝的活动中,哈桑为了帮阿米尔追到风筝,在一个阴暗的小巷中被一群恶人欺负而遭遇侮辱。阿米尔目睹了整个过程,却因为自己的懦弱没有现身帮助哈桑。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愧疚和不安,阿米尔尽量避免见到哈桑,因为见到哈桑就会看到自己的罪恶。

  阿米尔因为追风筝比赛中获得冠军而引起爸爸的特殊宠爱,从小渴望爸爸爱的阿米尔为了独占爸爸的爱,也为了逃避内心的愧疚,将生日时的手表和一沓金钱诬陷于哈桑和其爸爸。哈桑和爸爸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他不默默承受一切,和爸爸离开阿米尔家。没过多久,因为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移民于美国。在他以后的人生中,他一直背负着沉重的内疚感,一直会想起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二十几年后,一个来自阿富汗的电话重新召回他重返阿富汗的决心和勇气。当阿米尔回到战乱贫穷、模样已大变的阿富汗时,心情错综复杂。最让他震惊的.是拉辛汗叔叔告诉他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内心充满了不安、愤怒、愧疚。但最后他选择原谅了爸爸,战胜自己的懦弱和自私,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哈桑唯一的儿子。最终将其带回美国抚养。

  这是一个关于友谊、爱的救赎、宽恕勇气的故事。主人公从一个自私、懦弱、心胸狭窄的人通过生活的经历和洗礼,走上了爱的救赎之路,最终成长为一个敢于担当、正气、有责任心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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