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读后感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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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读后感1

  神秘莫则的恐龙王国一直令人们心驰神往,因为这群令人惊异的远古爬行动物曾经称霸地球长达1。6亿年之久,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其中的一种恐龙——胡氏贵州龙。

  胡氏贵州龙可有趣了,它们生活在海里,但又能跑到陆地上,而且在陆地上待好长时间也不会像鱼儿那样死掉,还真逍遥自在。胡氏贵州龙不像鱼那样依靠鳍来游泳,它的四个脚掌上都有蹼,像鸭子一样,还有条长长的尾巴,一摆一摆,最适合划水了。别看胡氏贵州龙只有25~50厘米长,差不多是幻龙类中体形最小的,但它们可是地地道道的肉食性动物,水里那些小鱼和其他小型海洋动物都逃不过它们的眼睛,胡氏贵州龙的牙齿可厉害了,又尖又利,就是体表再光滑的鱼也逃不出它们的尖牙利齿。胡氏贵州龙生宝宝的时候就会爬到岸上,把卵产在潮水淹不到的地方,这样小宝宝就不会还没有孵化出来就被海水冲走了。等到小宝宝出生以后,它们会自己爬到水里,开始它们的生命之旅。

  这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胡氏贵州龙,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恐龙的话请来看看《恐龙传奇史》吧。

恐龙读后感2

  今天,我看了《恐龙帝国》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性情温顺的二齿兽,它喜欢吃草,性格很温顺,很可爱。它如果见到暴龙就会拼命的作战,非常的勇敢,

  《恐龙帝国》是一部富有浓厚神话色彩的电视连续剧,香港放映日期为2002年底。故事讲述一处仍未被发现的世外桃源,在那里,人与高度进化的恐龙和*共存。有一次,美国富商法兰奇驾驶小型飞机,与两个儿子家洛及大卫(即是后来在《越狱》中大放异彩的米勒)。准备前往加勒比海度假。不过,途中飞机遇到飓风坠入海中;两个儿子逃脱后被海水冲到一个神秘的小岛,法兰奇随飞机沈入海底,生死未卜。

  两个儿子受一位正在进行研究的当地考古学家帮助,进入了恐龙帝国。岛上的人不仅跟外面的人非常不同,而且跟应该灭绝了六千五百万年的恐龙一起居祝两人不断寻求逃出小岛的办法,途中无意抵达恐龙帝国的首都瀑布城。他们知道对上一次有人来到恐龙帝国已经是1940年代的事了,恐龙帝国有一个自己的语言系统,有一个没有了最尾一条的律法和国王领导着。当他们开始融入当地生活的时候,恐龙帝国*静的背后原来隐藏着暗涌。关系到恐龙帝国存亡的太阳石(Sunstone),亦正是控制恐龙和人类*衡的关键,正在逐一失效。在那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怪事例如暴龙、翼龙失常等等陆续发生。

  为了拯救危在旦夕的恐龙帝国,家洛和大卫必须找到最尾的一条律法,因为它正是关键。最后,那位当地考古学家表面上替他们找到往藏有太阳石和律法的秘密海底山洞,不过考古学家另有阴谋。两人在秘密海底山洞找到了父亲,并找到了最尾的一条律法Findthelight(找光)。他们从壁画知道当地的恐龙乃由于躲避在地下山洞而幸免于难。他们亦在山洞找到了大批的太阳石。最后,他们在发狂的翼龙群向首都发动总攻击之前,用太阳石解决了危机。

  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关于恐龙的知识,我非常的高兴。

恐龙读后感3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图书馆里有恐龙》的书,书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帅帅是一名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他不仅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图书馆都很讨厌,班主任老师为了改变帅帅和其他同学的想法,就带大家来到了恐龙图书馆,这里不仅有各式各样好看的书,还有着非常漂亮的恐龙书架,正当大家慢慢喜欢上这座图书馆时,偶然间,孩子们发现这些漂亮的恐龙书架原来是一只只真正的`恐龙,原来,这些恐龙非常喜欢读书,当管理员离开图书馆后,就从书架变回恐龙的模样看起书来,小恐龙不仅自己读书,还把好看的书推荐给孩子们,慢慢的大家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不仅让我学到了新奇的知识,更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读书,从现在开始,就让读书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吧!

恐龙读后感4

  那天上午,我和妈妈一起逛书店。忽然,一本书吸引了我,让我眼前一亮——《我的宠物是恐龙》,一看就是写宠物的书。想到家里也有一只拉布拉多宠物犬,便产生共鸣,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本书。

  回到家,我刚坐在沙发上,家里的拉布拉多犬——玛尼,兴冲冲地摇着尾巴跑来坐在我的旁边舔我的膝盖。我摸了摸它,看起了《我的宠物是恐龙》这本书。

  故事发生在新罕布什尔州自由镇一个叫纳特·忒巧的孩子家里。他们家的老母鸡,生了一个鸡窝那么大的怪蛋。后来这个蛋里,竟然孵出一个三角恐龙!孩子给他取名叫贝姥爷。贝姥爷来的太不可思议了,一位博士提议把它送进了国家动物园。过了不久,竟有人提出要杀了贝姥爷,博士就把纳特·忒巧送到电视台发表几分钟的演讲。使事情出现转机,贝姥爷得救了!

  我抬起头,已经下午了。午后的阳光撒在已经熟睡得玛尼身上,显得极为可爱!是啊,善待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不管是狗还是恐龙,能用爱去了解它们,关心它们,才是最重要的。它们不会说话,但它们希望你能真心对它们。因为你是它们的全世界,它们是最爱你的!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出去吃饭,饭馆里里竟然有卖狗肉的!爸爸一看到其他客人餐桌的炖狗肉,直接拉着我们转头就走。我也暗生闷气:“怎么可以杀狗吃肉呢?它们可是我们最忠诚的伙伴啊!我们自己家都有一条狗宝贝,爱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吃狗肉呢?真的太气人了!”

  暑假里,我们全家到宁波象山去玩,当然也带上了玛尼。你知道吗,玛尼就好像是大海的狗儿子。一见到大海,就像见到了久别的亲人,冲冲冲,冲到了大海里,拼命地施展它狗爬式的泳姿。我们给它拍了很多照片,跑的,跳的,游的,还有很多和我们的合影。周围的人看到我们和狗的亲热程度,都说我们家的`狗狗好福气。

  可是,玛尼乐极生悲啊。到了晚上,它又吐又拉,我们一家都急死了。连夜送到附*的宠物医院,兽医说它喝太多的海水了。唉,我们全家都陪着它挂吊针,一只挂到凌晨3点钟,下次再也不敢让它在大海里游泳了。玛尼,你受苦了,呜呜呜……

  “权利,金钱,不能凌驾于人类的美好心灵之上。爱与自由才是我们真正的追求!”《我的宠物是恐龙》这本书里这样讲,我深有体会。有一些人一边说着堂皇的话,一边却做着相悖的事。真希望,这个世界能少一份杀戮和贪婪,多一份爱与自由!

恐龙读后感5

  神秘莫则的恐龙王国一直令人们心驰神往,因为这群令人惊异的远古爬行动物曾经称霸地球长达1.6亿年之久,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其中的一种恐龙——胡氏贵州龙。

  胡氏贵州龙可有趣了,它们生活在海里,但又能跑到陆地上,而且在陆地上待好长时间也不会像鱼儿那样死掉,还真逍遥自在。胡氏贵州龙不像鱼那样依靠鳍来游泳,它的四个脚掌上都有蹼,像鸭子一样,还有条长长的尾巴,一摆一摆,最适合划水了。别看胡氏贵州龙只有25~50厘米长,差不多是幻龙类中体形最小的,但它们可是地地道道的肉食性动物,水里那些小鱼和其他小型海洋动物都逃不过它们的眼睛,胡氏贵州龙的牙齿可厉害了,又尖又利,就是体表再光滑的鱼也逃不出它们的尖牙利齿。胡氏贵州龙生宝宝的时候就会爬到岸上,把卵产在潮水淹不到的地方,这样小宝宝就不会还没有孵化出来就被海水冲走了。等到小宝宝出生以后,它们会自己爬到水里,开始它们的生命之旅。

  这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胡氏贵州龙,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恐龙的话请来看看《恐龙传奇史》吧。

恐龙读后感6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以及*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尤其是*科学家通常是缺*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恐龙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阅读


恐龙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1)

——恐龙读后感 (菁华5篇)

恐龙读后感1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为什么再次读《恐龙王国》这本书呢?现在我就告诉你们吧,温故而知新。这本书上面讲述了几乎所有恐龙的种类:有凶残的霸王龙、异特龙的亲戚气龙、牙齿最长的.鲨齿龙、体重最重的南方巨兽龙、牙齿带倒钩的巨齿龙、温和的梁龙、腕龙......

  我最喜欢《来自撒哈拉的鲨齿龙》这一节讲述的——三强争霸。三强是:霸王龙、鲨齿龙、南方巨兽龙。如果这三种恐龙遇到一起在打架,场面会是什么样呢?我想它们定会拼个你死我活,不分上下。

  恐龙虽然很凶残,但也有“好妈妈慈母龙”。为什么叫“慈母龙”呢?因为这种恐龙宝宝孵化出来后会得到母亲精心的照顾。他们为小宝宝搭窝、喂食,母亲会把坚硬的食物嚼碎给小宝宝吃。从这本书中我不仅可以了解到恐龙的生活*性和特征,而且还可以感受到肉食恐龙在生存中凶残的斗争和草食性恐龙中好妈妈慈母龙的对宝宝的关爱。

  同学们,你们如果也喜欢这本书,那你就去洛阳市图书馆少儿部借阅吧!

恐龙读后感2

  这几天,我妈给我买了一本《恐龙世界历险记》,买来之后,我便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内容很精彩,也很好看。

  这本漫画讲了阿楚和表姐以及舅舅一块去神秘的百慕大三角洲族行,再度遇到了那道眼奇怪的光!漂流到一座荒岛上这时才发现他们乙身陷远古的恐龙时代千奇百怪的恐龙,竟然活生生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他们找到了一个山同用来居住,用绳子摘椰子吃,还钓到了大鱼,他们还吃到了,营养充分地蛋白质恐龟的蛋。他们遇上了凶恶冷酷的暴龙,还有,有着结实的蜥蜴称号的甲龙,,还有草食性恐龙副龙节龙,还有一个和乌龟很相似的恐龙,它叫恐龟,还有空中的霸主—翼龙。

  这本漫画不仅有图,还有一些很多很多的知识告诉我们,比如暴龙其实是一个慢吞吞的清道夫,还有三角龙的生态,还有龙卷凤的解释,还有神秘的菊石化石,还有恐龙是不可能复活的。

  这本书是在漫画中,又有科学内容的好书,也很好看。

恐龙读后感3

  神秘莫则的恐龙王国一直令人们心驰神往,因为这群令人惊异的远古爬行动物曾经称霸地球长达1.6亿年之久,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其中的一种恐龙——胡氏贵州龙。

  胡氏贵州龙可有趣了,它们生活在海里,但又能跑到陆地上,而且在陆地上待好长时间也不会像鱼儿那样死掉,还真逍遥自在。胡氏贵州龙不像鱼那样依靠鳍来游泳,它的四个脚掌上都有蹼,像鸭子一样,还有条长长的尾巴,一摆一摆,最适合划水了。别看胡氏贵州龙只有25~50厘米长,差不多是幻龙类中体形最小的,但它们可是地地道道的肉食性动物,水里那些小鱼和其他小型海洋动物都逃不过它们的眼睛,胡氏贵州龙的牙齿可厉害了,又尖又利,就是体表再光滑的鱼也逃不出它们的尖牙利齿。胡氏贵州龙生宝宝的时候就会爬到岸上,把卵产在潮水淹不到的地方,这样小宝宝就不会还没有孵化出来就被海水冲走了。等到小宝宝出生以后,它们会自己爬到水里,开始它们的生命之旅。

  这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胡氏贵州龙,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恐龙的话请来看看《恐龙传奇史》吧。

恐龙读后感4

  我非常喜欢读《神奇校车—追寻恐龙》这本书,每次读都爱不释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弗瑞丝小姐要带他的学生去挖掘恐龙,看一看慈母龙的巢穴,并探讨恐龙灭绝的原因;跟着最神奇的老师走一趟三叠纪、侏罗纪与白纪之旅。他们乘坐的这辆校车很神奇,像一个大闹钟而且它可以去往未来和回到以前。他们遇到了许许多多的恐龙如:锯齿龙、雕龙、极龙、雷龙……我很喜欢恐龙,如果恐龙现在还在,那该多好呀!希望我们人类要保护动物、保护环境,这样小动物们就有足够的食物吃,也就不会灭绝了。从《神奇校车—追寻恐龙》中我学会了好多科学知识,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读书成为了我课余生活的最大爱好,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使我的视野更加开阔,在书的海洋里,我尽情地遨游,愉快地成长!每次读书我就兴奋不已,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因为俗语说得好“人无读书不成才”通过读此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深奥的道理,也让我们反思:小行星撞击地球,引起火山爆发,最后没有了生物,没有了水,导致恐龙从这个世界永远的消失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切不可忽视爱护我们生存的环境,减少污染,不然我们地球上的生物就会越来越少,气候条件也会越来越差。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们不要乱扔垃圾,不要随地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不乱砍伐树木,不捕杀珍稀动物……地球上的人们才会生活得*安美好。让我们携手一起建设我们美好的地球家园吧!

  关于读书让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1.选择好书进行精读,一些看不看随便的书可以泛读。

  2.看书逐页逐页读,把好句读出声来加深印象。

  3.先大略看一下再认真读,仔细、反复、认真去读。

  4.一边读书,一边在书上做批注,摘抄好词好句好段落。

  5.有疑问,问老师、同学询问,或者查资料解决。

  6.遇到英雄人物、科学家等记他(她)的名子并看他(她)的简介。

恐龙读后感5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以及*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尤其是*科学家通常是缺*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恐龙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2)

——《恐龙》读后感 (菁华5篇)

《恐龙》读后感1

  恐龙出现在三叠纪初期,然后繁盛了一亿年以上才在白垩纪末灭绝。

  伤齿龙在肉食性恐龙中,它的智商最高,况且他们有着残暴的狩猎天 性,可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还有伤齿龙可以进化变**,只不过是恐龙人。

  暴龙是敏捷的狩猎高手,它经常吃腐尸,说以他是狩猎高手。暴龙身长15米,体重7吨,所以走时有巨大的响声。

  主人公阿楚,世娜,爸爸他们被一到神光招进了活生生的恐龙世界,他们吃的是烧生鱼,吃恐龟蛋,吃野果,喝雨水,住在树洞里,历尽千辛万苦过着野人生活,有一次爸爸差一点就被爆龙给吃了,多亏了勇敢的甲龙救了爸爸的性命。

  然后他们又开始新的一天冒险了。

  我感觉读了这本书使我知道许多恐龙知识,也让我勇敢的面向困难,挑战自己。

《恐龙》读后感2

  潇水先生的《青铜时代》系列讲的是先秦的历史,包括蕨类战争、恐龙战争、蜥蜴战争、鳄鱼战争、终结战争等。终结战争被命名为《骇版战国》正式出版了,我有幸淘得一本,爱不释手啊!现在补*前面几篇,恐龙看过了,在看蕨类。今天有兴致,先说下恐龙战争(春秋前期)。

  《恐龙战争》的条理很清楚,大致按照东邪、西毒、北丐、南帝、中顽童的划分,正好分别对应春秋五霸,地域和身份也正好合适。

  1、东邪黄药师,是齐桓公小白。齐国地处山东东部,齐国民风热烈奔放,有东夷遗风,有别于中原文化,透着股子邪劲。黄药师爱好广泛,杂耍的兴趣甚于武功,小白同学也是如此。他的正业是治国,但爱好不在这里,推辞"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国事全权委托给管仲,自己可着劲儿搞声色犬马,歪打正着倒弄个无为而治,在管仲管理下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过就像黄药师被陈梅两个劣徒背叛,辜负一世英名,齐桓公最爱的几个弄臣也不是什么好鸟。易牙杀子,开方弃国,刁竖自阉,最终全部露出狰狞面目,搞得大霸主久病无人问津,停尸七十多天,蛆虫爬满了宫殿,咦,真恶心!

  2、中顽童周伯通,是宋襄公。宋国是老牌皇亲国戚,根正苗红,地处中原。宋襄公大打仁义牌,迂腐不堪,泓水一战颇为搞笑,最富喜剧色彩。他打仗讲求古风,不袭半渡,不伤二毛,一招一式都是繁文缛节的花架子,结果被揍得很惨。他那一套仁义说辞、道德行径,在世风日下的春秋乱世,显得非常滑稽,不合时宜,只为二千年来的读者留下一串开心而无奈的笑声。不过宋襄公也有值得敬重的地方,就像老顽童痴迷武学,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一样,宋国自视贵族身份,非常顽固执着,坚决不做墙头草,在各个大国之间趋炎附势。这种破落贵族的做派,在疯疯癫癫的喧闹之中,透出一股名门大派的凛然正气,令人俯仰。

  3、北丐洪七公,是晋文公重耳。重耳流落海外十九年,到处讨饭吃,虽有齐秦楚国的七牢美女的厚遇,但更多的时候被郑卫曹这样的小国之君排斥和羞辱,在五鹿饿到给农夫要饭,曹国洗澡被人偷看,最惨的时候介子推割了大腿肉给主子吃。生理上七公和重耳都算轻度残疾人士,只不过七公九指,属于自残明志;重耳则重瞳协骈,估计是*亲繁殖的结果。另一方面,重耳贪吃,与世无争,也和七公颇为相似。还好他领导的丐帮长老们个个精明强干,忠心耿耿,终于把重耳强行扶上了北方霸主地位,南却强楚,西逼大秦,东服中原,威震天下,之后的战国七雄晋居其三(韩赵魏),都是这个天赋异禀的残疾人留下的基业啊。

  4、西毒欧阳锋,是秦穆公。地处西域,崤函固若金汤,足以保国,却难攻伐,终其春秋时代,数次问鼎中原,均铩羽而归。秦穆公改变策略,向西扩张,兼并戎狄,吞国数十,遂霸西戎。这和欧阳锋有些类似,武功盖世却时运不济,每每功败垂成,为他人做嫁衣裳。还好秦穆公没有变成疯子,不过他憨厚质朴,几次无私帮助晋国(三置晋君),反而被人反咬几口,别人不认为他是疯子,他自己也肯定觉得当时远攻*交的错误策略确实够疯。正道应该是远交*攻,九阴真经的正解,结果自己弄到一个反的,走火入魔许多年,耽误多少青春时光,大好头颅。秦穆公比欧阳锋幸运的是,欧阳锋至死还浑浑噩噩,秦穆公却得到烛之武老头的指点,幡然悔悟,毅然转舵,走向独霸西戎的正途。

  5、南帝段皇爷,是楚庄王。说他是帝,再合适不过,因为整个春秋时代,只有楚国敢叫板周天子,自称"王",其他诸国,最多也就是个公,有些还是侯。王的话就和周天子*起*坐了。楚庄王大器晚成,三年不鸣,一鸣惊人,涵养惊人,与段皇爷有的一拼。段皇爷经过瑛姑事件之后,心灰意冷,看破红尘,于儿女私情再无纠葛。楚庄王也是唯一对女色不感冒的霸主,俘获了绝世佳人之后不是按惯例自己享用,而是赐给了臣属。晚宴了有属下趁醉调戏自己爱妃,他下令绝璎熄灯,开怀痛饮,不予追究。单就不耽美色、常戴绿帽这一点来看,楚庄王确实达到了有道高僧的境界,和一灯大师有的一拼!

《恐龙》读后感3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恐龙》读后感4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偷蛋龙的龙和森林里的朋友的事情,因为偷蛋龙的个头比森林里的小动物大好几倍,所以小动物们都惧怕他,可是偷蛋龙本身是善良的,只是受自己名字的影响,有了一个看见蛋就想偷的毛病,所以大家都称他为?偷蛋龙?。偷蛋龙找不到朋友,所以只好写了几张征友广告,正巧被心地善良的布娃娃看见了,所以,就这样,偷蛋龙和布娃娃成了好朋友。

  在和布娃娃生活了几个月之后,布娃娃和偷蛋龙成立了一家“森林代理孵蛋中心?刚开始森林里的小动物都不相信偷蛋龙,可鸡大妈试了一下之后,孵蛋所就成名了,其中有一条蛇妈妈将蛋交给偷蛋龙,可是因为刚孵出来的小蛇太顽皮,跑到了青蛙地去吃青蛙,最后及时被布娃娃发现。

  可是好景不长,城镇上的人发现了偷蛋龙,要将它从森林里抓出来,才没给偷蛋龙给抓了去,可是过了几天,有人又发现了偷蛋龙,将它抓了起来,森林里炸开了锅,大家一致同意去救偷蛋龙,可是他们该怎么和人类表达呢?不用着急,幸亏布娃娃会写书法字,她在大红布上写了五个字“放了偷蛋龙?。人们看见了,感受到自己做错了,赶紧把偷蛋龙给放了,就这样,偷蛋龙又回到了森林大家庭中。

  读了《森林里的朋友》之后,我感受到:一个人不能只看外表,外表美丽的人内心不一定是美丽的,外表丑陋的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只要我们用心观察。就一定能发现许多美好的事。

《恐龙》读后感5

  相信大家对恐龙都很熟悉吧,我读了《恐龙未解之谜》,知道了恐龙有什么颜色,四不像恐龙是哪个呀!等等。这本书介绍了在中生代,地球曾是恐龙的家园,地球曾是恐龙主宰的世界,无论是*原森林,还是沼泽湖泊,到处都可以看到恐龙的身影。书中介绍了很多的恐龙:始盗龙、棘龙、剑龙、巴洛龙等。这些恐龙有些吃素,有些食肉,有的温顺,有的凶残,各有长处短处。让我们大家一起走进恐龙科学的大门,一起走进人类尚未认识的恐龙世界吧!恐龙的身世神秘传奇,它的演化与进化,出世与灭绝,以及它的生理特性等,尽管科学家们绞尽脑汁进行研究,可仍是迷雾重重,难以解释。恐龙不仅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动物,而且十分了不起,它们在地球上统治了1.6亿年之久,而人类才生活了200多万年,如果与恐龙生活的年代一比,那只是一瞬间……

  恐龙那个时代又是怎样生活的呢?我们知道,在哺乳动物里大象年龄最大,75岁,而据化石观察分析大多恐龙的死亡年龄为120岁,没有那样证据证明它们是老死的,因为恐龙上了年纪以后,就像人一样行动不灵活,极容易被捕杀。所以恐龙活上100~200岁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恐龙才存在了1.6亿年之久。在看我们人类,有些死于事故的人也就活了30~40岁吧,还不及大象。年龄较大的人也最多活了100岁,所以如果把时间看作是一场足球比赛,人类才上场了0.2秒,那恐龙早在30分钟前就退出了比赛。


恐龙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后感 (菁华6篇)

《*》读后感1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读后感2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读后感3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读后感4

  耳边是呼啸的风和炮火的轰鸣,最终的防线被击溃,灰色的砖墙被炸开了一角,敌军与阴沉的云一起向你扑过来,城里男女老少奔逃呼号。

  这是一百多年前的事。

  今天若你再回望旧战场。生锈的胄甲旁已有鲜花盛开。可能堡垒边上缺失的一隅仍像敌人对着你狞笑,那残缺的一角也仍像一只迷茫的眼,向历史最深处窥视。

  可这真的是残缺吗?

  你从梦中惊醒,仍心有余地想着梦中的哀鸿遍野,下一秒你望向窗外——怎么会呢?这可是美丽的新世界呀。

  是的,在“美丽的新世界”里,女人有女人的活法,男人有男人的活法。每一个人我满足于自己所在的社会阶层和生存模式,自己的阶层永远不会向往另一阶层——因为在婴儿生产线上,每一个步骤都无比精确。试管、植入、催眠、条件反射,他们从不知书籍与鲜花为何物,每个人都是安分守己的小绵羊,社会机器的冰冷零件,用毒品一样的*补充幸福感。用不必负责的性来填补感情与爱。亲情,道德这种词语一旦被提起,便会招来耻笑,每一个自我意识觉醒的人都会被放逐。

  这些,会是几百年后的事吗?

  残缺不是炮火轰炸掉的一个角落,而是生活在一个精确且麻木的“美丽的新世界”,却拥有一颗同样精确且麻木的心。

  书中的世界大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美丽的新世界,另一部分是野蛮人的“地盘”,我突然想起美国摩天大楼没能遮住的贫民窟,还有2017年寒冷的冬天,帝毫无预兆地要清除极端人口。当然,性质不完全相同,但也有相似之处。将这两个地区隔离开来,名为“发展”时为“遮掩”但其实什么都无法遮掩,什么都无法禁锢人性。在人性泯灭的“美丽的新世界”里,仍有人在读莎士比亚,而那位“野蛮人”受到新世界的诱惑后,为了不让自己沉迷其中,最终自杀。

  之前我一直杞人忧天,现在我觉得,相信我们人类自己,因为我们终将回归人性尽头的本源。纵使绿洲走向荒漠,纵使万紫千红终归断壁残桓,不管承认与否,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汪洋大海。那里的每一滴水都来自荒野上的那口清澈的泉眼,源源不断,生生不息。

  一次读《美丽的新世界》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我想象的上古时期祭祀的场景,我们的祖先,那时他们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祈求的只是最简单的温饱,那时他们什么都不懂,那时他们对自然万物怀着的不过是一颗敬畏之心。因为好奇,所以敬,因为无知,所以畏。《苏菲的世界》,开篇就是两个问题,“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先民们敬畏的也正是这两个问题。而*的人正好相反,他们不读书,不思考,无敬畏之心。如果“我愿故我在”才能称为人,他们是不是人都有待商榷。

  所以我认为读完此篇给我的感受就是,像《*》新年献词里说的“一种力量去远方一种力量回原乡”,在我看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不忘初心,肩负使命,砥砺前行”。就是“仰望星空,并且脚踏实地”。

  这从来都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千百年来扎根于这片土地,等着我们继续把它继承下去,创造真正的“*”。

《*》读后感5

  《*》是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但同为反乌托邦小说,《1984》和《*》的画风迥异。

  在《*》中赫胥黎阐述了一种被称为苏摩的药物。这种药物吃下去之后不仅不会危害社会和自身健康,而且会让人感到快乐和充实。

  不禁会想假使小说里的苏摩真实存在,现实生活又会是怎样的景象。

  记得王小波说一句话,快乐和痛苦本来就分不清楚,只求他货真价实。毕竟王小波只有一个,同他一类的人也是少数。

  各类层出不穷的综艺节目,各种流行的短视频APP,各种直播*台等等等等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在廉价的娱乐和消费中不断获取短暂的快感,在不需要大脑思考的垃圾文化和快餐文化中汲取快感,并且像依赖药物一样依赖娱乐,娱乐至死。

  这些都何尝不是我们身边的苏摩。

  《*》里阐述了一个宁静统一的社会。没有纷争和硝烟,统治者最主要的目的是防止被统治者“调皮捣蛋”。通过废除家庭等方式使得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自主地放弃创造性的.活动。《一九八四》权力是通过施加痛苦而得到满足,但《*》里,是通过给予化了妆的侮辱——快乐。

  每一个人都想要“放荡不羁爱自由”,但面对生活必需品不会产生顾虑的生活,嗯,真香!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参与政治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生活能维持着*以为常的繁荣富足,实在没有戒心去质疑由上至下的由各类专家组成的寡头政体的统治,如此可能便进入了秩序乌托邦的操纵圈套,就像*里的人在睡梦中被告知千万遍的那样:无论他是谁,当他活着的时候他很开心。现在每个人都很开心。

  如果你现在很开心,你是在睡梦中,还是醒着?

《*》读后感6

  在那个美丽的新世界里,大多数人的一生都已被安排得妥当,妥当得不像一个人,更像一个又一个的机器。

  五个阶级的社会,和现实情况没多少区别。条件预设之下,人人都感到幸福,这样的社会看似美好,但能不能算是社会这一点很值得怀疑。更像是一个幸福大机器。

  大机器里的小机器,人人都幸福。野蛮人的极端反抗,愚蠢又动人。难道证明我们独立思想的唯一手段就是痛苦?可我们却想逃离痛苦追求幸福?这不是太讽刺太矛盾了吗!

  现实中的条件预设实则不少,只不过都有个度。比如给你一个标准,标准之上是好,标准之下是次,标准存在的意义是给不会自主意识到标准存在的人一个心安的环境和体系,只有在那样的体系之下,他们才不会胡作非为。

  而意识到标准存在的人,有的主动,自主选择,于是成为了我的人生我做主;有的人被告知,仿佛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凌驾于标准之上,引发骚乱。

  痛苦始终都是社会立足之本,革命是因为痛苦,改革是因为痛苦,前进是因为痛苦,人类基因里的趋利避害,害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动力。

  何时才能因为极致而极致,恐怕得等到我们摆脱了这沉重的躯壳,成为单纯的精神之体的那天才有可能吧。

  但那时人类也已不是人类。

  ps:这本书里的东西,就是大刘缺的。不是文笔,而是对未来人文的深刻思考。


恐龙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4)

——《长城》读后感 (菁华6篇)

《长城》读后感1

  今天我们学了《长城》这一课,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

  站在长城上,踏着脚下的方砖,扶着墙上的条石,很自然地想起古代修筑长城的劳动人民来。单看这数不清的条石,一块有两三千斤重。那时候没有火车、汽车,没有起重机,就靠着无数的肩膀无数的手,一步一步地抬上这陡峭的山岭。多少劳动人民的血汗和智慧,才凝结成这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万里长城。

  这段话描述了这样高大壮观的长城竟然是靠着无数的肩膀无数的手来完成的,那时候没有起重机,就单靠人类的智慧和血汗来筑造长城,那是多么的不容易。

  有多少人活生生的埋在了长城底下,又有多少人为长城而死去,可是,现在又有多少人在长城的方砖上刻上“XX,到此一游!”难道这些人体会不到筑造长城有多么艰难吗!

《长城》读后感2

  ——读《钢铁长城》有感

  今天,我把《钢铁长城》这本书看完了。看完后我思绪万千。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国的物资,让我们看到一个美丽富饶的*。以前的*是落后的,但由于前辈们改革陋*,由于现代的*和官员为百姓们热心服务,让*变得欣欣向荣、蒸蒸日上起来。

  从中,我还知道军官的一些军服、军衔的等级、颜色,还学到了怎样做简单的救护等。嘿,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不少知识哩!

  言归正传,我最佩服第五单元的*元帅。他从19岁就开始当兵打仗,他有勇有谋,为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的一生,经历了*革命战争的全部过程。*同志用十分豪壮的语言来悼念和赞扬*同志。

  对了,我还学*了抗日歌,有《大刀进行曲》《打靶归来》《军营男子汉》等。这几首歌唱出了革命先烈的英雄气概,赞扬了他们坚定不移、宁死不屈的可贵精神。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把握好今天,认真学*,为祖国、为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长城》读后感3

  我今天看了一篇文章叫《孟姜女哭长城》,我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泣,为秦始皇的*而愤慨!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在很久很久以前,秦始皇为了修筑万里长城,让官府到处抓劳工,抓去的人累死的累死,砸伤的砸伤,惨不忍睹!有一个叫范杞梁的书生为了逃避追捕躲到孟家花园,遇到善良美丽的孟姜女。孟姜女和范杞梁一见钟情成了夫妻。但新婚没有几天,范杞梁就被公差抓去修筑长城了。孟姜女等了几个春秋都没等到丈夫回来,于是她便一人独自去长城。一路上不知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终于来到了长城脚下。当她得知丈夫的尸骨被填进长城的城墙里伤心不已,嚎啕大哭。突然“轰隆”一声长城崩塌了几十里,出现了许多尸骨,孟姜女暗暗祈祷着,终于奇迹出现了,孟姜女顺利找到丈夫的尸骨,她痛心极了,便跳河自尽了!

  我感慨万分,秦始皇一个封建社会的君王,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子民生死,让他们吃猪狗一样的食物干牛羊一样的重活。有人敢违抗他的旨意他就会让他受尽折磨生不如死。最终含恨死去,有的甚至诛灭九族!现如今我们生活在*领导下的社会主义里,人民当家作主,干部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体察民间疾苦,关心人民生活,不作为的干部一律撤职,严加惩办,这跟秦始皇的所作所为真是天壤之别呀!

《长城》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孟姜女哭长城》这个民间故事。孟姜女是孟家和姜家共同养大的女儿,她的丈夫名叫范喜良。洞房花烛之夜,范喜良却被拉去修长城。三个月过去了,孟姜女始终没有看见范喜良回来。于是她去长城找范喜良,结果发现范喜良已经累死在长城。孟姜女嚎啕大哭,结果把长城给哭塌了。秦始皇发现孟姜女把长城哭塌了,又看见孟姜女的美貌,便要求她做自己的妃子。孟姜女同意了,但找借口说必须得给丈夫好好办一个葬礼。随后孟姜女走到丈夫的白骨面前,训斥了秦始皇一顿,而后一头撞向长城。

  我读了这个故事之后,心里百感交集。当时正是封建社会,统治者压榨百姓,自以为至高无上。孟姜女作为封建社会的最底层,却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与秦始皇抗争,最后又一头撞向长城自杀而死,这也体现出来了孟姜女刚烈的性格。虽然孟姜女只是一个*民百姓,但是她的精神不朽,成为现在家喻户晓的巾帼英雄。试想,如果孟姜女屈服了秦始皇,当了她的妃子,她的故事怎么可能会流传到现在,又被人们所敬佩呢?是啊,孟姜女正是因为她具有抗争精神,才为人们所赞颂。所以,我们要学*孟姜女这样的人,必须得做一个正直,坚强,勇敢的人。

《长城》读后感5

  当我读完《长城》这篇课文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长城的雄伟与壮观,也体会到了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

  《长城》这篇课文描写了高大的长城壮观雄伟,也形象地展示了中华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在此,我为我是个中华儿女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我觉得古人们在建造长城期间一定遇到了许多困难。可古人们还是坚持了,要不文中怎么会说长城是个伟大的奇迹呢?想想看,一块条石就重1.7吨,这么重的条石可不是两三个人就能抬动的!人们还要将这些条是从山下一直运到山顶,而且在途中的道路是坎坷不*、坑坑洼洼的,要在这种地方建造长城,那简直无法想象。

  再看看某些现代人,他们根本不懂得珍惜世界遗产。有的乱写乱画,有的把痰故意吐到地上,最可恶的是:竟然有人把垃圾悄悄的塞到射口……这些人呀,根本没有体验过那时的人们建造这个建筑是多么艰难。

  长城啊!你是我们的骄傲!你是祖国的自豪!愿你永远屹立在祖国的东方!

《长城》读后感6

  花是蜜蜂的伙伴;水是鱼儿的伙伴;土是大树的伙伴;天空是鸟儿的伙伴;沙滩是贝壳的伙伴;阳光是大家的伙伴。书是我的伙伴,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寻找书中的奇妙。

  最*我读了一篇课文叫《长城》。它像一条巨龙在摆尾,好像很骄傲似的,都让我看得傻眼了。长城都是用方砖和条石一块块的拼在一起,动弹不得。崎岖蜿蜒,更像一条蟒蛇在乱舞,每隔三百多米就有一座方形的城堡。那许许多多的射口,和观察敌情的`瞭望口,是屯兵的堡垒。在出战的时候两个城台可以互相照看对方。

  站在气魄雄伟的长城上,感觉自己非常渺小,一分也不值;站在崇山峻岭之间,观看美丽的景色,有一棵棵松树,一年四季苍松翠柏,看起来美如画,无比闪耀。看着这气魄雄伟的长城,很自然的想起那些古代辛苦的劳动人民来。那时候没有火车、汽车,没有起重机,就靠着无数的肩膀无数的手建起了万里长城。

  读了这篇课文使我受益匪浅。修筑长城的劳动人民,不怕幸苦,不怕劳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长城确实很美,像宫殿的楼房,又大又长。如果走长城累了,可以在长城两旁观赏风景。站在那感觉神清气爽,闭上眼睛,微风姑娘慢慢的吹过你的全身,树叶和小鸟在为你伴奏,树叶沙沙沙,小鸟叽叽叽。睁开眼睛,一片葱绿,长得很茂盛。松树高高的站在顶尖,它是文中的国王,树叶优雅的落下来,像一只只高傲的蝴蝶在翩翩起舞,有勇敢的小草,不怕大雨的冲洗,不怕威武的火焰,明年春天又能探出头来。看了这些,让我们赏心悦目,大饱眼福,长城真不愧为是世界遗产呢!


恐龙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5)

——《雷雨》读后感 (菁华6篇)

《雷雨》读后感1

  就像众多*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给予我《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感的女人,痛悔着罪孽却又不知地犯下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都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周萍、周冲、四凤死了,鲁大海与生父周朴园反目,两位母亲亦走向了崩溃。

  矛盾环环相应,扣人心弦的同时,却做得那般自然,似乎从一开始我们读到雷雨时,面前就有这样一幅画面: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异的电煽动着淅趋紧张的空气,忽然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考时,当头响起了一个炸雷电闪雷呜,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这像是寓示剧中人物之间的危险关系。

  今天的社会布满着阳光,驱散了过去的阴霾,现在的天天对恋人都是幸福快乐的,因为彼此是自己的选择,我希望在今天的社会中不再会奏响雷雨天特有的隆隆乐奏,因为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世界。

  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雷雨》读后感2

  在封建权威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权威的臣服者。

  气氛沉重得有些透不过气来,人似乎在受着情感的捉弄,这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的心情,本应主宰自己,却发现自己时常被环境所主宰着。在这样的环境中,周府的豪宅,侍萍的陋室,极端的痛苦与爱情在一天中强烈的碰撞。随着阵阵雷雨滚滚而来,抑郁,绝望,充斥在空气中,一幕幕就如暴风雨中的波涛,恶狠狠的撞向人们,人们无处可逃。

  在这样一群随波逐流的人中,蘩漪是一只独自绽放的花,她更让人们所接受,因为人经常身不由己,回归到原始的路,流着血,不是恨就是爱,一切走向极端,要轰轰的烧一场,中间不轻易有一条折中的路。当她嫁给了被封建思想腐蚀了多年的朴园时,她奋力地要跳出紧缩的牢笼。在茫茫寻找中,她阴错阳差地爱上了丈夫前妻所生的长子,周萍。她的生命如火一般的白热。也是一般短促。情感,境遇,激成一朵朵火花,在周萍身上交织成了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然而她很勇敢,站在滚烫的砂岩上,她用火热的情和那颗强悍的心做了一回困兽之斗。当时有许多女人也都有漂亮的心灵,是环境的窒息使她们乖戾,抑郁终身。蘩漪虽然最终回到了火坑,但这更值得人们去尊敬和怜悯。

  假如说迷走在爱恨中的是蘩漪,那么沉浸在自己的伊甸园中的就是周冲了。也许是从小的高高在上让他一直被埋藏在理想的堡垒之中,对社会,家庭,以及对四凤的爱情都天真得像是在心中编织的一个个漂亮的童话。然而现实的残酷让他不得不感到理想幻灭的悲哀。从父亲逼迫母亲喝药的那一刹那,他已经感受到了现实的丑陋。直到慈爱的母亲变成了站在眼前神志不清的女人时,他的梦惊醒了,心中的激荡早已不再。终于,这个悲情故事在雷雨的轰鸣声中达到了高潮,一根电线,结束了四凤和周冲的生命,扼杀了蘩漪和侍萍的意志,击溃了一个罪恶的家庭。周萍在知道自己的身世后,崩溃了。但他*静得如一潭死水,也许是知道了自己的命运,终于可以不再被命运完弄,以死来结束自己内心的折磨是最好的解脱,这是大厦轰然倒塌后的死寂。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是时代和命运在扭曲的人性中塑造的这一出悲剧。

《雷雨》读后感3

  初读《雷雨》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当我一口气读完并合上最后一页时,仰头却发现天上的星星也在对我惨白地笑着,而我的心,已如夜一般黑,夜一般重。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

  一、周冲

  周冲永远都是个孩子,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户外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期望理解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完美的”。天真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齐,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齐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

  我觉得周冲从头到脚都是无辜的,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最后连死也是无端端的,但是,周冲的出现,毕竟给灰暗的故事色调增添了一抹亮色。

  二、繁漪

  繁漪不是个*凡的人,她有着多重身份,因此,封建礼教下的她生活得好不艰难。

  繁漪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是一个受过一点儿新式教育的人,她文弱,*,对诗文有必须的爱好,但也有一贯的热情和力量在她心里翻腾着。她的性格中有一股不可抑制的“蛮劲”,这使她能够忽然做出不顾一切的决定,她爱起人来像火一样热烈,恨起人来又像火一样把人烧毁,然而她的外表是沉静的,就像秋天的落叶轻轻落在你身旁。

  繁漪也许是《雷雨》中塑造的最为成功的人物之一,我喜爱繁漪。她是个理解过新式教育的女生,她理解了封建礼教,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但是由于封建礼教的思想在当时的*还根深蒂固,她又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出彻底的反抗,因此她就在理解和反抗的痛苦中苦苦挣扎,个性在“吃药”和处理与周萍的爱恨关联上。

  我觉得用水来形容繁漪最适宜但是了,繁漪,柔弱又坚强,像水一样,水至柔,柔肠百结,但也可水滴石穿;繁漪又是孤独的,虽然水滴石穿,可水穿后就无所谓水,正因水已没有了依靠;繁漪是可悲的,水执著得用一生来敲打石,可力尽了终生,也只能穿出一线小洞,最终也无力改变石;繁漪是可怜的,正因冰冷的水永远不会给繁漪带来爱的温暖;繁漪还是悲壮的,水滴石后即粉身碎骨,又如繁漪终究要凤凰涅磐。

《雷雨》读后感4

  “鲁家小姐”——四凤。这是个可怜的角色,多年的风雨洗礼后,再回到周公馆,看到和听到周扑园对她所做的保留,看到自己的相片时也许内心象打翻五味瓶一样的难受,也惊愕,也愤恨,也想忘记。但是命运的巧合想圈套一样牢牢锁住她,接女儿回家的日子竟成了世界末日,葬送自己的女儿,儿子……

  没有哭泣,没有眼泪,这个满目沧桑的老人,是这么坚强的过了这么多年吧……

  雷雨还在疯狂咆哮,一声枪鸣后:

  “萍……”繁漪真的疯了。

  “萍儿……”周朴园终于要挽留儿子了。

  幕拉下,客厅安静了。是的,雨后就不再闷热了。

  死是最美的结局。周冲最单纯的爱终于可以陪着四凤了,四凤也不会在迷藏似的躲藏了;如果没有死,专制,残忍,又道貌岸然的周朴园永远也不会发现比封建礼教更重要的是家庭。要不是那样的结局,我想繁漪会抑郁地终老,被青春遗弃,被爱情遗弃,被思念吞噬,最后被现实毁灭。

  如果说,我说如果,结局是,四凤接受了周冲,周冲也按自己的心愿,给了四凤知识,但是谁说周朴园有爱情的当初不是周冲呢,有了知识的四凤又会成为是另一个侍萍的轮回。

  一场雷雨,就让命运到此为止了。

《雷雨》读后感5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死得很不值当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觉得周冲是《雷雨》里最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最终他还是被自己最敬重的生母周蘩漪利用,做了一段家族恩怨的陪葬品。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残酷的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从死亡的阴霾中走出来,我看到唯一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按理说,周蘩漪并不算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却尽显了一个女人最刚烈最隐忍的一面——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而我的同情,最终停留在曹禺先生没有给周蘩漪一个超脱的权利,死亡对于她来说是甜的,但却不可得,她将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至生命的终结。

  在我看来,《雷雨》里这几个徘徊在死亡边缘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交织相容,命运之手把他们拽到了它永不知足的戏弄之中。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也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释解,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那么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雷雨》读后感6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就像众多*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了侍萍。

  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

  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恐龙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6)

——夏感读后感 (菁华6篇)

夏感读后感1

  夏洛是一只母蜘蛛,当威尔伯跟夏洛第一次见面时,它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因为她善良,温柔,那清脆,动听的声音把威尔伯吸引住了。

  夏洛救了威尔伯一命,让它没有成为圣诞节的熏肉。她救威尔伯的时候,用的词是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

  让我最受感动的是威尔伯帮了夏洛一个忙。它知道夏洛快要死了,它叫丹普尔顿把夏洛生的548个卵袋取了下来。大家都不知道这只猪嘴里含着一个小卵袋,它永远忘不了这个纯洁,善良,可爱,美丽的夏洛。

  就像书中最后一句:“这样的人是不能经常看到的。它既是忠实的朋友,又是写作好手,两者都是。”

夏感读后感2

  马小跳班上的一个女孩非常漂亮----夏林果。

  她5岁开始学芭蕾舞。马小跳喜欢夏林果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成绩非常好,有许多许多的优点。马小跳很想和她同桌,但班主任秦老师不同意,因为他现在的同桌是路曼曼,要去管住他,但夏林果不会去管他。秦老师认为他的思想有问题,偏偏喜欢和夏林果同桌,不喜欢路曼曼。

  我觉得马小跳喜欢夏林果不对,讨厌夏林果更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年龄还小,就这样很不好,而且讨厌路曼曼也不对,我们都是一个班级,像一个很好又和*的一个大家庭一样呀,但怎么能讨厌同学呢?

  我还觉得最搞笑的是他的爸爸马笑天先生,他是个玩具设计师,有一些芭芘娃娃。对于马小跳来说,是一个又一个都看不上;还是说夏林果漂亮,照夏林果的模样做个*芭芘娃娃。

  我觉得马小跳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的话,那多好啊!但这是杨红樱阿姨的想像,是不能实现的呀!所以我们只能想象。

夏感读后感3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夏感读后感4

  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夏洛的网》。

  书中讲的是在朱克曼的仓库里生活着一只快乐的小猪威尔伯。有一天,一只老羊跟它说:“你的命运将是熏肉火腿。”威尔伯一听悲痛万分。就在这时,蜘蛛夏洛说话了,它说:“我救你。”于是,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织出了奇迹的网络文字。这些文字让威尔伯的主人朱克曼相信它不是一只*凡的猪,同时还帮助威尔伯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威尔伯再也不用担心他的未来是一个火腿了。但是,夏洛却逐渐老去了,终于有一天它的生命走到了终点,威尔伯非常伤心,它带走了夏洛将要在春天出生的五百一十四个蜘蛛宝宝,希望看到更多的小夏洛。

  我觉得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是最纯洁的,世界上要是少了友谊,就会缺少很多美好、快乐的时光。今后我也要珍惜每一份友谊,交更多朋友。

夏感读后感5

  梁衡的《夏》实在令我拍案叫绝!他摆脱历代文人赞赏春花秋月的窠臼,而在“浸在苦涩的汗水里的夏”上做文章,构思新颖,匠心独运。

  设若单单着眼于夏的苦涩,那也不足为奇。这篇文章之所以与众不同,是由于作者极力赞美夏的“紧张、热烈、急促的旋律”。试想一下:那夏景之美与农民之勤绘成的一副副水**融的“景美人勤图”不堪称夏日一绝吗?历代被人们所厌恶的夏就这样被梁衡以神来之笔绘成了人人向往的金色之夏、收获之夏、希望之夏!

  写作技巧也是文章的一个亮点。无论是比喻,还是拟人都竭力摆脱空洞,具体的让读者可以看见、可以摸着。文中说,夏的色彩是金黄的。它以碧波、嫩竹似的春之绿和夕阳、红叶似的秋之赤进行对比,那么形象、生动。既丰富了读者的视觉感受,又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

  我以前曾是那么的讨厌夏,可如今(读了《夏》以后)却对夏充满了浓浓的喜爱之情!细细回味,夏的确有许多被众人忽略的闪光点:那连绵的蝉鸣,象一支蓬蓬勃发的夏的赞歌;那翻滚的麦浪,是一片夏的收获之海;那火红的太阳,似收获以后农民的笑脸……而这些,只有懂得“幸福里浸着苦涩的人”才会明白。(.)

夏感读后感6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在诗人作家笔下,夏并不是一个受到青睐的季节。也许,春的百卉萌发能给人一种再生的愉悦,春的万象泰和又能使人的情思得到畅快的释放吧;也许,秋的收获能给人一种成熟的满足,秋的寂寥又能使人的心绪得到淋漓的渲泄吧;所以,吟春咏秋,古今舞文弄墨者,几乎趋若过江之鲫。

  而夏呢?也许它太热太酽太稠密太有点“浓得化不开”了,因此,总不免给人一种失和谐超力度负荷过重之感。我们感受到了夏天的“独特”:它的急促、它的金色、它的生机勃发、它的承前启后、它的生命交替、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荆少年时,正如自然界的夏天一般,希望大家在这个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的时期汲取知识,提升自身能力,迎接下一个收获的季节吧。


恐龙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7)

——恐龙帝国读后感优选【五】篇

  恐龙帝国读后感 1

  说起恐龙,它们可是人类遥远的朋友呢!虽然从没亲眼见过那些活生生的庞然大物,但随着考古发掘,人类对它们越来越熟悉。暑假里,我走进了《探索》,徜徉在恐龙世界里,细细游览,回味无穷。

  但我最疑惑的就是恐龙灭绝的原因。

  曾经统治地球亿万年的恐龙,为什么会灭绝呢?科学家们提出很多假想,比如: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恐龙灭绝;火山爆发,造成恐龙灭绝,还有恐龙放屁说,板块移动说……

  由曾经统治地球的种类繁多的恐龙,最终灭亡的悲惨事实,我想到了我们人类。6500万年前,发生在恐龙家族身上的悲剧,有一天,会不会在我们人类身上重演呢?

  今天,我们人类肆意破坏环境,大肆掠夺地球资源。长此以往,有一天,我们会不会也和恐龙一样,最终灭绝?

  我想,人类灭绝以后再过亿万年,地球上可能还会进化出新的智慧生物。也许他们长得跟人类截然不同。但有一天,他们的智慧足以发现今天的人类生活的遗迹,于是,他们也会像今天的人类研究恐龙一样,去探索人类的灭绝的原因。那么,在那些新的智慧生物所编写的《探索人类帝国》里,他们又会怎么来猜想、推断人类灭绝的真相呢?人类的灭绝,是因为人类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地球气候变暖,于是海*面上升,灾难性气候频发,导致人类无法生存;人类的灭绝,是因为地球环境破坏殆尽,资源匮乏,人类没有了赖以生存的物资;人类的灭绝,是因为环境被污染,人类找不到干净的水和食物,患上各种可怕的疾病或种族产生变异而走向灭亡;人类的灭绝,是因为战争,人类毫无约束地使用核武器,最终因到处弥漫放射性物质的辐射而灭亡……不管是哪一种原因,我想,那些智慧生物们,一定会在他们的文里,写上:人类的愚蠢,最终导致了人类自取灭亡。

  也许,这一切都只是我的杞人忧天。我希望今天的人类,能够醒悟过来,不再任意破坏环境,这样,我们的子孙后代们都可以自在地翻阅着《探索》,而不用担心恐龙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将来。

  恐龙帝国读后感 2

  在寒假我读了《恐龙帝国的秘密》一书,使我更加深入的了解了恐龙这一巨大而又古老的生物,现在就由我来替大家揭开这古老生物的神秘面纱吧。

  《恐龙帝国的秘密》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恐龙。每一只恐龙都活龙活现地映入眼帘,仿佛我穿越历史,到了恐龙的王国,听见恐龙发出的怒吼……本书从中挑选出大大小小*110种恐龙和一些远古生物,还根据这些恐龙的化石复原了这些恐龙的形态,并制成了精美的彩色插图,可谓用心良苦啊!

  本书根据恐龙特征进行了分类,以易于研究。首先是迎战食肉的肉食性恐龙,其中包括生性暴烈的暴龙以及比它头更大的兄弟们。然后是素食主义者植食性恐龙,例如:晰脚龙,它有长长的脖子,可以吃到高处的叶子。它们将同海里的恐龙一起下水,了解这些体格健壮的生物是如何适应海洋生活的。最后是会飞的史前怪兽们,譬如色彩炫目的翼龙,始盗龙告诉了我,不能以貌取人,小盾龙懂得了怎么逃生。在恐龙生活的时代,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主宰的时代。所有的生命,都经历了血与火的锤炼,在激烈的生命竞争中,进化出独特的身体利器和制胜本领,以求赢得一*之地。

  本书还向我们介绍了一些新的理论和最新研究和发现。

  书中还介绍了一些和进化论有关的知识和人物。书中有许多特殊恐龙的化石照片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入的了解一些恐龙的形态特征,一些昆虫的化石,能让我们了解当时的昆虫特点,真是令人耳目一新。

  《恐龙帝国的秘密》这本书可以使我们更加了解几亿年前生物世界的主宰者——恐龙,不仅让我见证了恐龙的繁多和恐龙的辉煌历史,而且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时代虽已久远,但却清晰的呈现在我们眼前,值得一看。

  恐龙帝国读后感 3

  今天,我看了《恐龙帝国》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性情温顺的二齿兽,它喜欢吃草,性格很温顺,很可爱。它如果见到暴龙就会拼命的作战,非常的勇敢,

  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关于恐龙的知识,我非常的高兴。

  恐龙帝国读后感 4

  我喜欢很多本书,有《狂野地球》、《动物世界》、《窗边的小豆豆》。但我最喜欢的是《恐龙帝国》,里面有很多恐龙资料,下面就让我们重反史前生物时代,拜访神秘的恐龙家族吧!

  恐龙分为三种一种是肉食性恐龙、一种是草食性恐龙、还有一种是杂食性恐龙。那你们知道雷龙是什么食性恐龙吗?雷龙是一种大型草食性恐龙整个身体有21米长,足足有25吨重,它的四肢像大柱子一样,古生物学家认为他走路像打雷一样,所以就给它取名为‘雷龙'。

  这本书好看吧,我很喜欢,你呢?

  恐龙帝国读后感 5

  今天,我看了《恐龙帝国》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性情温顺的二齿兽,它喜欢吃草,性格很温顺,很可爱。它如果见到暴龙就会拼命的作战,非常的勇敢,

  《 恐龙帝国》是一部富有浓厚神话色彩的电视连续剧, 香港放映日期为2002年底。故事讲述一处仍未被发现的世外桃源, 在那里, 人与高度进化的恐龙和*共存。有一次, 美国富商法兰奇驾驶小型飞机, 与两个儿子家洛及大卫(即是后来在《越狱》中大放异彩的米勒)。准备前往加勒比海度假。不过, 途中飞机遇到飓风坠入海中; 两个儿子逃脱后被海水冲到一个神秘的小岛, 法兰奇随飞机沈入海底, 生死未卜。

  两个儿子受一位正在进行研究的当地考古学家帮助, 进入了恐龙帝国。岛上的人不仅跟外面的人非常不同, 而且跟应该灭绝了六千五百万年的恐龙一起居祝两人不断寻求逃出小岛的办法, 途中无意抵达恐龙帝国的首都 瀑布城。他们知道对上一次有人来到恐龙帝国已经是1940年代的事了, 恐龙帝国有一个自己的语言系统, 有一个没有了最尾一条的律法和国王领导着。当他们开始融入当地生活的时候, 恐龙帝国*静的背后原来隐藏着暗涌。关系到恐龙帝国存亡的太阳石(Sunstone), 亦正是控制恐龙和人类*衡的关键, 正在逐一失效。在那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怪事例如暴龙、翼龙失常等等陆续发生。

  为了拯救危在旦夕的恐龙帝国, 家洛和大卫必须找到最尾的一条律法, 因为它正是关键。最后, 那位当地考古学家表面上替他们找到往藏有太阳石和律法的秘密海底山洞, 不过考古学家另有阴谋。两人在秘密海底山洞找到了父亲, 并找到了最尾的一条律法 Find the light(找光)。他们从壁画知道当地的恐龙乃由于躲避在地下山洞而幸免于难。他们亦在山洞找到了大批的太阳石。最后, 他们在发狂的翼龙群向首都发动总攻击之前, 用太阳石解决了危机。

  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关于恐龙的知识,我非常的高兴。

  恐龙帝国读后感(二)

  按照现在生物的身体比例,巴洛龙超过20米长的身长至少应该应有一颗1・6吨的心脏,可是心脏越重血液循环就越慢,第一回心跳的时候血液往上走,可是到第二回心跳的时候血液已经往回留了,如果要是这样的话巴洛龙很快就会因为供血不足而死!因此,科学家推测巴洛龙有八颗心脏连续供血,就能够阻止血液回流。

  不过,事实如何还得研究。

  恐龙帝国读后感(三)

  故事的时间是白垩纪,()那时的地球充满血腥。其中有一个幸运的蛋飘移到猴子群中,禽龙蛋出生了,猴子们给禽龙取了一个名字叫艾力达。几年过去,弹指一挥间。艾力达长大了跟猴子们一起玩耍。有一天,小行星撞击地球,发生了海啸,动物们生的生,死的死。艾力达救了猴子一家,他们一起活了下来。

  于是,艾力达和猴子群打算去繁殖地。他们来到了“大漠沙如雪,高山月似钩”的沙漠,遇到了一群食肉恐龙。艾力达就飞快地带着猴子一家跑了,跑到了一个队伍当中,首领是大禽龙,名字叫寇伦。他们 经历了千辛万苦就快到繁殖地了,却遇上了霸王龙。艾力达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与霸王龙一决雌雄。艾力达把霸王龙撞下了峡谷,艾力达胜利了,也到达了繁殖地。那里龙击长空,天高云淡,龙展九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弱肉强食的生活中应该顽强地生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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