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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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后感1

  眼前,是一幅《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些纤夫衣衫褴褛,面无血色,如行尸走肉一般,如狗一般地拉着货船呢?我带着疑惑,翻开了《猎人笔记》……

  书中,展示了一群群的地主以及农奴形象。文中的“我”,以贵族猎人的身份侧面描写了地主的虚伪,残暴以及农奴的悲惨可怜。在这本书中,他们是如狗一般的存在,为地主干活,服沉重的`劳役,被地主呼来喝去,却不敢反抗。

  奥尔加省里的农民个个人很矮,腰背弯得像一张弓,食不果腹,衣不敝体,户不挡雨,还要服沉重的劳役。有什么办法?对于地主来说,想要他们就会有,不顾他们的死活,只贪图他们带来的利益。而他们,就像狗罢了,甚至连地主的爱狗都不如。

  在《猎人笔记》中,有个可怜的农奴,他迫于生计出来偷砍树木而被“孤狼”捉住。“狐狼”是个十分著名的护林人,那个农奴到底是有多穷苦?在他的哭诉以外貌中,我们可以得出答案:他衣衫褴褛,满脸乱蓬蓬的长胡子,而他家中惟一的财产只有一辆由枯瘦的马拉的车,那匹马在雨中只有半张疙里疙瘩的草*盖。

  我突然想起了咱们*也曾有过农奴制度,那儿农奴的可悲程度不比沙皇俄国的差。曾有一个地主的儿子想要一匹“人马”骑,地主就粗暴地抓过一个农奴,揪住他的头发,逼他做“马”。那个农奴不乐意,翻身把小主人掀下来,地主就恼羞成怒地揪住他的头,疯狂,使劲地把他的头往树上撞……其惨状令人惨不忍睹。

  再回首《猎人笔记》中的农奴,他一家被残酷的管家给坑苦了,逼上绝路,饿得实在没办法才偷砍树木。他苦苦地哀求“孤狼”,让“孤狼”都有些烦燥,哀求无果后,那名农奴实在憋不住心中的哀痛与愤怒,破口大骂起来,把也以冷酷著名的“孤狼”也吓了一跳,由此可见,农奴们都是狗,且是一只只悲惨的狗。

  将《猎人笔记》合上,再看看那幅《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我对它又有了新的了解,那些纤夫们不是人,也并非行尸走肉。他们是狗!处于沙皇俄国统治下社会底层的狗!

初中读后感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名的国学经典名著,名叫《论语》。这本书讲述的是*古代各个名人名家的经典故事,在*流传了几千年,它指导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虽然这本书里的很多文字及意思我还不是很懂,但是通过爸爸妈妈的讲解,我也学会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里面的温、良、恭、俭、让,让我学到了做人要温和、善良、恭敬、节俭、礼让,这样就可以交到更多的朋友,进而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也很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孔融,他少年时为了帮助被坏人诬陷的一位好官张俭,他们一家人被朝廷抓了起来,他们把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希望自己的家人能被释放,不要受到处罚,最后是哥哥顶罪,母亲和弟弟被释放了,通过母子三人争死的情景,让我感受到了孔融一家人浓浓的亲情浓浓的.爱。

初中读后感3

  好书伴随着我们成长。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逆行的鱼》

  这个故事讲得是两个因遭遇小而离家出走的少年,一路漫无目的地到了黑龙江,在那里看到为了产卵而不惜一切代价逆流而上的马哈鱼,两个迷失的少年受此触动,重新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

  掩卷而思,我为“逆行”的马哈鱼感到震撼。马哈鱼为了能完成逆行产卵的使命,忍饥挨饿只为最大限度的减轻体重,减少阻力!而我,惭愧地感到自己都没有马哈鱼这种顽强的毅力,心里常常有很多很多的构想,但总是因为一些小小的困难便沮丧、放弃。美好,但只会让付出汗水的人收获。

  《逆行的鱼》这个故事教会我:努力、付出,便会有希望。

初中读后感4

  海洋天堂像一部温情细腻缓慢而又充满感情的小说。前部分一个个真实的生活细节,*淡无奇,怀疑电影的索然无味,更无一点点感动涌上心头。然而这种感觉,在最后的10分钟内,让*乎无法抑制的泪水给了自己强烈的反击,虽然预料到的结局,却不曾预料到的情感爆发。一个沉溺于自己世界的孤独症孩子,他开心时的笑脸,真诚的双眼,让人温暖。他幸福时修长的手指晃动在空气中欢快的摇曳,他寒冷时手掌渴望得到的真实的触摸感,他害怕无奈时大声的喊叫,他愤怒委屈时不停抽搐的身体以及在父亲身上留下深深地牙印儿,他失落时靠在麦当劳叔叔身上含在眼中的泪水,他自由时像鱼儿一样在海洋中的无拘无束。这一切都昭示了,他是一个和普通人一样有各种情感的孩子,只是他不知如何表达,只是他充满了惧怕,所以他选择本能的逃避了世界,逃避了他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留下孤独的自己。

  该怎么说明他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纷乱的世界中只留下了孤单的自己,还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难道他是幸福的?可本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剩下自己又怎样?有那么伟大的父亲的爱,有海中一直陪伴自己的大海龟,有温暖的阳光,又宽广的大海,难道他是不幸的?影片的最后,看着在父亲坟前蜷缩着身体,有手指触摸温暖的大福时,我是温暖的。在看到大福自己脱衣服,自己上下车,乖乖的把电视上的小狗拿掉,一步一步认认真真的拖地,自己煮蛋的时候,情感在冗长的`沉睡之后,盛大的像自己扑来,眼泪无法抑制,也无法叙说真正哭泣的原因,文字的苍白与单薄被自己深深察觉。那些父母亲在琐碎的生活中给的点滴的爱,只有在一个人承受的时候,才会被自己察觉,才会猛然间醒悟,那些深沉,那些无私是多么弥足珍贵。审视自己,发现自己的自私,发现自己的渺小,发现那永远报答不完的深深的亲情。海洋天堂,一个永远有自由,有父亲,有依靠的地方,那是内心最后的归宿,最舒适的栖息港湾。这爱与孤独的矛盾,让我深陷。

初中读后感5

  看了昆虫记后,我受益匪浅,知道了许多昆虫的奥秘。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看了昆虫记后,我知道了,世上没有什么事是办不好的,只要你细心观察,就能发现生物之间的奥秘。

初中读后感6

  xx年,这是一段漫长的岁月;90年,这是一段艰难的岁月;xx年,这更是一段奋斗的岁月。在这不*凡的xx年里,我们的*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有今天光辉的旗帜,才有今天繁荣昌盛的祖国。“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无涯之生。”这是*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这不仅是他的追求,这同样也是党的追求。可现在,这已经不是追求了,这是事实!九十年来,我们靠自己的实力赢得了多少荣耀,不说远的了,就说一说*一点的也许你不禁要问了:“是什么给予了他们信心,给予了他们力量?”我来告诉你,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从井冈山到长征,从延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及我国第一颗原子弹、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袁隆*爷爷的杂交水稻、我国第一颗绕月探测卫星、神舟七号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党的荣誉,而党的荣誉背后,却是无数革命英雄和无数科学工作者的汗水甚至生命。他们为了祖国的明天,为了党的未来,不惜牺牲自己。左权、闫连秀、杨根思、李四光、钱学森、袁隆*、邓稼先、雷锋等等等等,正是他们,为我们创造了美好的今天,给予了我们幸福的生活。

  在*还没成立时,战火纷飞,无数英雄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奔赴到了紧张危险的前线,投身战火之中。也许你不禁要问了:“是什么给予了他们信心,给予了他们力量?”我来告诉你,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在*成立之后,急需大量建设人才,又有无数科学工作者为了报效祖国,急国家之所急,不断勇攀科学巅峰,奋斗在科学研究和国家奋斗的第一线。也许你又不禁要问了:“是什么给予了他们信心,给予了他们力量?”我再来告诉你一次,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我们的教室原来的样子,原来的设备:黑板,讲台,而现在,电脑,投影仪,越来越多的先进的,科技化的教学设备住进了我们的教室。是什么使我们的生活在改变?或许大家已经知道答案了,那就一起说出来吧!对!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我们中华民族曾经遇到过很多的挫折,但是,我们都一步一步的挺过来了,我们经受住了一次又一次的严峻的考验,是什么让我们奋斗在一线的战士们勇于担当,不辱使命,无私奉献,团结互助?或许大家已经知道答案了,那就一起说出来吧!对!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xx来,我们带给了世界多少惊奇,带给了世界多少奇迹。我们成功地举办了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我国的奥运健儿在比赛上表现出色,一共得到了100块奖牌,位居世界榜首,其中金牌就有整整的51块!2010年,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共有189个国家和57个国际组织参展,创造了世博会159年的历史之最!是什么力量使我国举世叹服?或许大家已经知道答案了,那就一起说出来吧!对!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让我们为祖国而骄傲,为党而骄傲,让这面光辉的旗帜冉冉升起,永远在我们的心中飘扬!

初中读后感7

  感恩,其实是无处不在的。我站在这里的理由是什么?就是感恩。感谢老师同学的支持爱戴,感谢学校给予的机会,感谢母亲的培养,感谢我自己的付出。因为感谢着这些,我今天便站在这里了。

  宗教是最崇尚感恩的。他们感谢天神,感谢主。当然,我们感谢的,远比他们要多很多。

  感谢父母,他们给予你生命,抚养你**;感谢老师,他们教给你知识,引领你做大写的人;感谢朋友,他们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温暖;感谢对手,他们令你不断进娶努力。

  感谢太阳,它让你获得温暖;感谢江河,它让你拥有清水;感谢大地,它让你有生存空间。

  感恩,是一种心态,一种品质,一种艺术。

  感恩是乐观。感谢困难,感谢挫折,不是乐观么?感谢对手,感谢敌人,不是乐观么?对于我们不甚喜欢的一些人和事物,尽量想到它的正面,想到它对我们的利处,从而去感谢它,不是乐观么?所以,感恩,是一种乐观的心态。

  感恩是礼貌。有人帮助了我们,我们随口说声谢谢,可能会给对方心里带来一股暖流。有人为我们付出了许多,我们感谢他,他可能会更加多的帮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是有礼貌,是知恩图报。所以,感恩,是一种有礼貌的品质。

  感恩是画笔。学会感恩,生活将变得无比精彩。感恩描绘着生活,将生活中大块的写意,挥洒得酣畅淋漓;将生活中清淡的山水,点缀得清秀飘逸;将生活中细致的工笔,描绘得细腻精美。所以,感恩,是一种多样的艺术。

  常说:三有三为。

  心中有祖国,为祖国做件事。不是为了回报、感谢伟大的祖国么?

  心中有集体,为集体做件事,不是为了回报、感谢温暖的集体么?

  心中有他人,为他人做件事。不是为了回报、感谢生活中的每个人么?

  有人说,忘记感恩是人的天性。当我们偶然来到这个世界上,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开始享受前人带给我们物质和精神上的一切成果了。这就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会更加感激和怀想那些有恩于我们却不言回报的每一个人。正是因为他们的存,我们才有了今天的幸福和喜悦。常怀感恩之心,便会以给予别人更多的帮助和鼓励为最大的快乐,便能对落难或者绝处求生的人们爱心融融地伸出援助之手,而且不求回报。常怀感恩之心,对别人对环境就会少一分挑剔,而多一分欣赏。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学会珍惜你的幸福,学会感谢你身边的一切,因为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天长地久……

  感恩,是我们生活中永恒的话题。学会感恩,学会热爱生活。我们将会感受到更多快乐。

初中读后感8

  最*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做《要开学喽!》。看完这本书后,我感触至深。故事中的主人公叫尼古拉,他是一个独生子,父亲负责教导他的学*,而母亲则负责照料他的生活。尼古拉摸透了父母的脾气,为了能够尽情地玩耍,他会想尽办法去哄爸爸妈妈。尼古拉由于贪念游戏而影响了学*成绩,在班上成了倒数第二名,而且,他还会为了自己不是倒数第一名,没有压力而感到高兴。

  我们不能因为贪玩而影响了自己的学业。某位名人曾说:人生的最大遗憾莫过于错误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轻易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是啊!人生就像一张白纸,纸上的内容由自己来填,如果一昧贪玩的话,白纸上的内容就会被写满,也就一无所获,等到那时候再来后悔,想重新努力学*或做有益的事,可就太迟了!

  我小时候也是像尼古拉一样因为贪玩而影响来学*成绩,对于作业我也只是马虎对待,只能够保证不被老师批评。那个时候,我也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尽可能地让父母答应让我玩。我上学的时候上课不认真,玩游戏时却格外投入,现在想起来真是可笑!

  我们在游戏中的认真、服从大局等种种表现,说明我们都是聪明的孩子,我们一旦认识到学*的意义,也一定会端正态度,奋发图强,取得优异的成绩,并为社会做出贡献,成为国家栋梁!

初中读后感9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小说,每次去书店,我几乎都会买一到二本他的书。也写了不少有关他的小说的读书笔记,这一次我看的是《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写了一只名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从珍贵的稀少的野骆驼,变成了集市上随处可见的家养骆驼的故事。这只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不但很软弱、很胆小,而且还非常的心胸狭隘。他害怕一只比他小得多的.灰狼,怕只需要“高抬贵蹄”就可以杀死的雪豹;他不可以看到他的妈妈不宠爱他却宠爱别的小骆驼;他只晓得如何去接受关爱,却不懂得如何去关爱别“人”;他还因为自己的胆小导致一个大家庭四分五裂。但是,是谁让他变成这个样子的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四匹经常给“骆驼王子”所谓的“关爱”的成年骆驼。要不是成年骆驼们像保镖一样,从小就围着“骆驼王子”;像训练有素的间谍一样的跟踪着“骆驼王子”;像行星一样的绕着太阳般的束缚着“骆驼王子”;要不是“骆驼王子”离群出走时,成年骆驼用自虐的方法留住“骆驼王子”,也许“骆驼王子”早就成为了一匹顶天立地的成年骆驼,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

  看完这本书,我想对溺爱我们孩子的大人们说:请你们不要太溺爱我们,否则会适得其反的;会导致我们胆小、懦弱、心胸狭隘的。会使我们不能独立,成为一个真正有自己思想的人。

初中读后感10

  时光逝去,或许有些人再也回不到我们的身边了,当时陪伴在我们身边给我们带来快乐的人,都已经丢下我们那些美好、童真有灿烂的回忆,一走了之了。通真实无邪的,是没有错的,反而,是我们听了大人的话,让我们失去了原本的童真。

  我们可以有一个很好的`朋友,虽然你的父母不一定会认识他,不一定会了解他,他也许是一个很善良,很温柔的人。但是,我们父母已经失去了童真,他们的思想中有很多与我们不同的想法。因为腹部对那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感到陌生,而我们也就渐渐的疏远了她。就是在父母的教述之下,我们失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童真是任何一切无可代替的。有些人,还没有长大,就要下大人一样没有时间规律的去工作,去干活,去学*,他没有玩的时间,他已经失去了儿童本有的天真,这样的人大家都会疏远她的。

  这本书告诉我们,儿童是有自由的!

  爸爸妈妈的话不应定是对的,对于他们的满腹经纶,和超乎想象的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我们是非常羡慕的,可是,快乐是不能被这满腹经纶所代替的,快乐代表的是一种无可替代的天真,属于发自内心的真是感想。

  虽然我们也有叛逆的时候,但是小小的叛逆并没有什么,但是为什么要想打人一样很严肃的去对待这件事情呢?我们还有童年的快乐和自由,我们有无可替代的纯真。

  这一刻,我想对爸爸妈妈说:在我没有长大之前,我还是有童真的,不要背着社会的邪恶,把我们的童真看成了对这个世界认识的简单。然后我想对所有的同学说:童真万岁!

初中读后感11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一部短篇小说,女主人公是马蒂尔德是一个被资产阶级虚荣心所腐蚀的人,虚荣心作祟导致了她悲剧的一生。人生如戏,也许不经意的选择会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

  马蒂尔德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为了去参加一场晚会,特地从自己的好朋友福蕾斯捷夫那里借了一条精美而又昂贵的项链。果然她在晚会上成了全场的焦点,赢得了所有人的目光。那时的她如同珍珠一样光彩夺目,晚会结束以后,噩耗也随之降临——她戴在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将这个事实告诉她朋友,而是选择买一条一模一样真正的项链还给她的朋友,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一条项链,使得她过着窘迫的生活,使她变成一个厌恶的粗壮的妇女,项链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她的生活水*。窘迫的生活持续了十年,十年后再次遇到她的朋友,却得知哪一条是假项链。

  十年光阴换取一晚的焦点,若不是她的虚荣心作祟,她会为了一时的满足而却付出十年的光阴吗?若不是虚荣心,也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如果她在弄丢项链之后,选择告诉她的朋友,是不是她不用用十年光阴的还债呢?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没有如果,这是她的选择,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虽然结局是一个悲剧,但马蒂尔德却是取于承担,在当今社会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面对繁华的世界,我们面临许多选择,一个选择也许能够决定我们的一生。在困难面前,若选择奋起的人他就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若选择一蹶不振,那么就注定是一个失败者。

  我们不能选择我们出生和环境,但我们却能选择自己的将来和改变自己。别因环境和出生而怨天尤人,我们可以选择改变自己。

初中读后感12

  小王子,其实就是一个单纯,内心总是怀着美好的小孩子。

  《麦田里的守望者》讲的是发生在美国五十年代的故事。当时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

  反观我们自己,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困惑和烦恼少不了,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


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阅读


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1)

——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

初中读后感1

  医学研究中,科研人员养了一只雌白鼠,它怀孕了,可不幸的事情却来临了,母爱的长度读后感。一天医学人员去喂食时,发现它的腋下长了一个肿块,如果不及时治疗,就会有生命危险。

  第二天,人们看到雌白鼠扭过头来,忍着疼痛,用嘴撕咬腋下的肿块。

  万幸的是,肿块咬掉了,但露出森森白骨,更让医学人员欣慰的是,就在几天后,十几只小白鼠顺利生产了,那些粉嘟嘟的小家伙们蜷在一起,贪婪的吸吮着妈妈芬芳的乳汁。它们哪里知道,它们的妈妈在饱受着疼痛的折磨,母白鼠一直坚持到21天后,它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读后感《母爱的长度读后感》。

  21天后的早晨,人们去喂食的时候,发现母白鼠倒在了鼠箱中间死去了。人们很迷惑,为什么母白鼠一定要坚持到21天才死去呢?他们一查资料才知道:原来小白鼠的断奶时间正是21天。

  母鼠是伟大的,由此想到了我自己的妈妈,我在妈妈无私的关爱下幸福的成长。妈妈,辛苦了!且不说*时衣食住行上无微不至地照顾和学*上的督促指导,单说我那次生病住院,需要动手术,她一方面找人托关系,要用最好的药,一方面又安慰我不要怕,妈妈会永远陪在身边,还拜托那位医生叔叔千万要小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看在眼里记在了心中。

  手术很顺利,你和爸爸了为庆祝我手术顺利成功,还给我买了两分大礼,一是豪华芭芘娃娃,别一份是我梦寐以求的点读机!当我醒来看到这两份大礼时,眼泪不由自主的在眼睛里打转,妈妈说:好好休养,只要你身体健康,学*好,我们苦点累点都没什么的!听完这一*话,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纷纷下落,妈妈,我爱您!我终于情不自禁地喊出了声。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还记得那句诗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初中读后感2

  《守望教育》中像《儿童世界何处寻》这样的引入深思的篇目还有很多,这一篇篇满含教育深情、教育哲思的文章,犹如一股清泉在我心中汩汩流淌,守望教育读后感之二。读完这本著作,我暗暗下决心:我要像刘教授那样做个守望教育的人,以一颗*凡、挚爱、理性的心灵来守望教育,守望我心中的教育梦想! 书中对道德教育的阐述,用的标题虽然是“教化的困惑”,体现了作者对道德教育沉重的忧思和对教育问题复杂性思考的审慎,但实实在在是以一个学者的思想为我们解了惑。在“关注我们时代的伦理觉悟”、“走向人对人的理解”、“道德教育:从尊重日常生活的德性品格开始”等篇目中,我们看到了作者想要阐述的:道德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教育,教育目标要下移、内容要贴*实际、采取的方式要适合孩子。特别是他提到的以美德故事唤醒孩子的道德情感的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被故事浸润着的。阅读故事可以让孩子们掌握知识,获得日常生活中不一定能够拥有的情感体验,同时,他们也必然地从中获取人生的启蒙,教化的熏陶。一个成年人,他可能不是文学爱好者,没有读过多少**的名著,可是他不会不知道安徒生、格林兄弟、王尔德……一代代儿童通过阅读童话完成了自己的精神成长,而这些大家的作品也在孩子们的阅读中成了经典,成了不褪色的永恒,读后感《守望教育读后感之二》。 正如刘教授所说的:“美德故事也许不如道学家的‘道德推理’来得严密、系统、深刻,但却能够比‘道德推理’更加直截了当、更简明易懂、更亲切可心。”“优美叙事的伦理是让人去体验、感受、关切于一种真实的伦理境遇,而不是如规范的伦理让人被动地接受道德律令。”

  置身于多元时代中的道德教育,怎样走出现实的泥沼、在缺憾中不断前行,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而其中的关键,应该是让德育从神坛走向下界,回到人间,走进孩子们的心灵世界。美丽温情的美德故事,应该是这路途中的一把钥匙。因为,任何一个人,或许会反感以讲道理为主的规范德育,但却无法拒绝美德故事对心灵的关照和沐浴。

  教育就是爱,爱就是教育。爱心是人类的一种高级情感,但是又和人类的理智、道德、审美、人格相互关联。“爱心育人”不仅是一般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要求,更是教育人道主义的体现。教育是培养生命的事业,世界上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吗?作为教师,最可贵的是能够保持高尚的人道主义情怀。 让我们把对孩子发自肺腑的爱寄托在故事中,让孩子去触摸、感受这个世界的美丽、快乐与芬芳,从而成长得更健康、更茁壮吧!

初中读后感3

  《寻找大池塘的青蛙》是一本类似寓言的心理读物。至今,我已读完第四遍了。

  这是一个十分久远的故事……主人公兵儿,是一只拥有完美跳跃天赋和实力的青蛙。当我读完第一遍时,我不由得感慨兵儿那传奇的一生!全书叙写了三个“大的改变”;这将故事划为了三个层面:一是兵儿动身寻找大池塘的缘由——池水干涸,它无法再潜在深水中优游自乐。它开始思考“改变”的含义以及它所带来的是什么。二是兵儿险些丧命在树林中时,他战胜了耳边响起的那一遍遍“不自量力”;遇到了改变它一生的贤师老猫头鹰。在猫头鹰的启发下,兵儿开始渐渐成长起来。最后一层,堪称全书亮点的“噗通河之险”!猫头鹰的死直接影响了兵儿那志在必得的一跳。当它被急湍利石磨砺到不得不放弃旅程甚至生命时,老猫头鹰的话使它又一次觉醒——顺流势而走,噗通河最终把它带到了它的目的地。

  回想现实,当我们面对困难,何尝不是被恐惧所牢牢束缚、患得患失?或者说,我们并没有勇气和毅力去不断尝试克服。因为我们惧怕黑暗,惧怕黑暗中未知的路途。在那同时,我们也应该渴望探索,打着信心的明灯才能照亮未来的路。

  在我们的学*和生活中,从不缺少良师益友。只是,为什么我们仍然无法学入心中?我在这本书中找到了答案:因害怕失败而失去尝试的信心;怕学而无终便选择不学。但是,那就一定是正确的吗?不,不是的!实际上,我们连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都不清楚;没有目标,不敢尝试;怎能发现良师益友?要知道机会,向来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我常听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读了这本书后,我更加确信这点了。青蛙兵儿所经历的'噗通河之险告诉我们:当我们无法抉择时,顺其自然,有时自身的潜在优势也会是人生旅途上的转折点;也会是克服难关,跨越砾石的关键!所以,做我所爱,爱我所做;有目标的活着,走下去。

  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同是人生路上的旅人,我相信那句话,无论是学*还是生活,最怕的便是没有目标而茫然前进。诚然,若非摔跤,旅程便畅通无阻,那么终点也没什么好期待的了。我想我们也该好好思考猫头鹰说的那些话了。

  青蛙兵儿的故事并没有完结,它还存在于我的心中。我相信,在未来的旅途中,我会从此书或是其他书籍里领悟到更多更深的哲理;或是关于人生,也或是关于梦想、未来……而现在,确立目标,朝未知的旅途进发!

初中读后感4

  《伊索寓言》是由古希腊的伊索所著,后来由后人整理而成,书中讲了许许多多生动的动物,演绎出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同时让我们明白许许多多的道理。

  就拿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真花和假花来说吧,那是一个春天,百花盛开,花儿争奇斗艳,红的牡丹、白的芍药、黄的郁金香······各种花儿应有尽有,如果你仔细看的话会有一些鱼目混珠的假花,他们都是纸制品,做的像真花一样,不仅以假乱真引来了一群群蜜蜂,这不是很像现在的食品市场吗?食品添加剂、色素过量,可这些东西还在市场上卖,特别是路边上卖的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生产许可许可证的小摊上,他们的东西往往可以引来如蜜蜂一般的受骗者可假冒、伪劣的东西是不会永存在的。这些东西被我们的人民警察像故事中的暴雨一样“冲刷”出可以放心使用的东西,而那些雨水冲的像废纸一样的东西则被销毁、没收了,市场上各种有资格证可以使用的食物变得更加放心了。

  假冒伪劣的东西是不会永久存在的,他们原形毕露是,正是它们身败名裂之时。

初中读后感5

  韩信被汉高祖刘邦封为淮阴候,是因为萧何认识他、举荐他,刘邦才重用了他。他一生跟随刘邦转战南北,可以说他为刘邦建立汉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劳。然而他这么个功名显著的大将,最后却落了个谋反的罪名,被吕太后设计骗进宫中杀死了。

  是什么原因使韩信落了这样一个下场呢?我认为是他没有听那个齐国说客蒯越的劝告。蒯越让他自立为齐王,制止刘项分争,一来自保,二来为老百姓着想,不让天下再有战乱。可韩信还以为刘邦待已不薄,就没有采用蒯越的计策。结果刘邦感到韩信功高盖主,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再说全国已经统一,可以不再需要这样的将领为自己打天下了,与其留着是个祸害,不如早点除掉的好。

  可惜韩信死在了自己为之卖命的主子手下,他当初如果听了蒯越的那番话,恐怕历史就该是另外一个局面了。

初中读后感6

  今天,在"教育叙事研究"看了《孩子为何不会写作文了》一文,收获不小。我终于明白了一直以来为何女儿不会写作文。依文中的说法来看,女儿根本不是不会写作文,而是没有真情实感。(有信为证。前一段时间,开家长会的时候,班主任要求每个同学给家长写一封信,女儿写给我的信就写得挺好,挺感人的。)

  人们之所以能写出脍炙人口的文章,全是因为有感而发。没有了感,又哪儿有得发呢即使能勉强写出一篇文章来,那也必定是空洞的。因此,我们培养孩子的写作兴趣应从鼓励孩子敢于说真话,写真话入手。而现行的写作教育却是扼杀孩子说真话,写真话的。教师往往要求孩子们写作文要有意义,而当孩子们的真情实感与教师所要求的所谓"意义"不符时,即使孩子们能把自己的真情实感写清楚,语句通顺,用词恰当,描写细腻,教师给孩子们的作文的评价也相当低,甚至要求孩子重写。严重地挫伤了孩子讲真话,写真实想法的积极性。试问,没有了真情实感,孩子又怎能写出好文章呢

  女儿写作文就经常写自己有感的人或事,并且写得很真切,清楚,用词恰当,描写细腻,然而,写的多数却是老师认为没有"意义"的。所以,尽管女儿写得再好,也从没有得过高分。久而久之,她对写作仅有的一点兴趣也被残酷地扼杀于萌芽之中,作文自然就写得一塌糊涂了。

  在此,我想请诸位语文老师,特别是小学语文老师注意一点,我们教孩子写作文的目的是教孩子如何去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如何去写好一个人或一件事情,而不是教孩子如何去歌颂某人或某事。又何必在乎孩子写得是否有意义呢

  由此可见,只要孩子能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写清楚,语句通顺,用词恰当,描写细腻,那么,这篇作文就该得高分,我们就该为孩子的文采喝彩,而不论其立意是否正确。

  另外,该文第15条评论所提的建议非常好。*日里,女儿对我就很有看法。我想,她一写有许多话想要对我说。我何不就从让她把想对我说的话写出来着手呢遂决定跟女儿商量以后每个月互通一次信。

初中读后感7

  读了屈开的《把快乐还给孩子》一书,文中的很多观点令我感触颇深,尤其是当我读到一些观点与我个人的某些浅显认识不谋而合时,更加引发了我对此书的兴趣。

  此书重在指出现阶段家庭教育存在的许多误区,启迪广大家长朋友要把培养孩子的过程当成提高自身认识的过程,指出孩子出现问题时,应该反醒的不是孩子,而是家长。书中以"改变认知-改变行为-改变结果"为主线,引用生动有趣的案例,告诉家长一些先进的教育观念,如"孩子有病家长吃药"、对待一些不良社会现象应"不做批评者,做建设者"、"孩子犯错误等于成长"、"打破沟通绊脚石"等,对家长的成长进步、更新思想很有参考价值。

  作为家长,我们经常困惑于爱的毫无回报,痛苦于希望的落空。我们一次次抱怨:现在的孩子多幸福、多快乐,就是不爱学*,没有责任心,不懂感恩,真是拿他们没有办法。但在这本书中,我真正切切地听到了另一种声音,是孩子们发自内心的呐喊,"谁说我们快乐?"

  这是为什么呢?在书中,作者恳切地指出:情商比智商更重要,情商决定成就的大小,我们不能一味地把眼睛放在孩子的学*上,忽视了孩子的情感体验,造成本末倒置!孩子犯错误是成长中的必然现象,孩子就是在犯错改错中成长的,我们不能一味责备,忽视了对孩子的及时引导,要做建设者,不做批评家!快乐是过程,卓越是结果,而吃苦是前提;再富也要苦孩子,要给孩子一个磨练意志、自我成长的机会!

  难道我们付出的爱有错吗?不管不问,孩子就能快乐健康地成长吗?书中明确指出:"如果教育脱离了爱的本源,所有的努力都将苍白无力,问题是我们好多成年人不自觉地走入了爱的误区-过分溺爱;功利的爱;强加的爱;贪婪的爱;补偿式的爱;聚焦式的爱;情绪化的爱;无原则的爱。凡此种种,错不在孩子身上。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说,孩子教育,我的责任;孩子错了,我要吃药。唯其如此,才是真爱。"

  在这些疑惑解决后,我基本领悟了作者撰写《把快乐还给孩子》一书的良苦用心。她在呼吁:育人者要成为传播快乐的天使;她在不辞辛劳地传播一种崭新的理念:

  每个孩子都能快乐地实现卓越!

  我们要把快乐还给孩子!

  快乐一定能够实现卓越!

  读完此书,感觉受益非浅。作者字里行间跳动着激情,流露出期盼,还有那意味深长的鼓励,令你有一种淡淡的悔过和自责,又令你产生一种天将降大任于我的莫名的兴奋。《把快乐还给孩子》一书通俗易懂,没有深奥的理论,其中蕴含的教育理念、教育艺术、教育方法等,将使每一个阅读者一生受益。作者的热情执著令人感动、催人奋进;而作者那跳动的思想火花,将成为我们探索实践道路上的一盏明灯…

初中读后感8

  在余华的《第七天》以后,苏童的这部新作真算得上是一只黄雀。

  至少在《黄雀记》里,苏童还在。沿河的香椿树街,街上躁动着的青春。苏童文字里的青春,燥热、残酷有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就像是那条潮湿阴暗的街巷,街上光着脚的枯瘦的孩子,孩子脚上的一个伤口,脓肿甚至都已经溃烂。

  题目中黄雀的意象并没有真正出现在小说的故事里,但是整个情节设置体现了一种黄雀在后式的连锁关系:仙女被保润捆了,而最后是柳生*奸了仙女;保润向仙女讨债,而仙女又向柳生讨债。整部小说分成了三个章节,三个视角三个相互咬合的人物。从一张照片开始到最后的红脸婴儿,形式上的魔幻与内容上的荒诞,苏童有意无意地又呈现了一出百年孤独。

  其实作为一部长篇,小说里的三个人物都显得十分单薄。保润、柳生、仙女,三个视角甚至都可以互相调换,然而跟余华的《第七天》相比,《黄雀记》在叙事方面就显得成功许多。

  虽然跟电影《两杆大*枪》相比,《黄雀记》里螳螂捕蝉的故事要简单得多,但是小说文本中大量的隐喻和象征,给了整个故事尽可能大的解读可能。

  首先是关于魂魄。小说中反复提及丢魂的事情,保润爷爷的魂丢在了手电筒中的尸骨里,除此之外,小说中的人物也不断被别人提醒自己已经丢了魂儿。这暗示了当代人一种灵魂缺失的状态,一种无以凭附的空虚与焦灼。小说第三章里仙女(也就是*小姐)去找庞太太时,提及了这样一句话,“如何向上帝赎回丢失的灵魂”,原话的字体特意进行了加粗,然而作者没有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太难解释。

  然后就是关于祖父——保润的爷爷。祖父一直贯穿小说的始终,从家里到精神病院,爷爷一点点衰老,但是始终见证着发生的一切。小说中拆床的情节曾出现过两次,一次是保润父母拆掉祖父的木质大床,一次是保润卖掉了父母的床铺。这暗示的是一种破坏与舍弃。而保润在捆绑爷爷时问他要民主结还是法制结,爷爷说法制结像是要枪毙,所以要求民主结。但是民主结也把爷爷捆了起来。其中的黑色幽默充满讽刺。因此,爷爷可以象征着某个年代、某种传统甚至是某种力量,然而它已经失去了魂魄,变成了干瘪的躯壳,慢慢被世人忘记。小说第一章最后写到:“后来黄鱼车经过护城河上的立体交叉工地,四周人山人海,一片繁忙的建设景象……祖父说,祖国的面貌日新月异啊”。而此时祖父正被民主捆得结结实实。

  仙女第二次出现时,已经改称了*小姐。对于保润、柳生甚至是*小姐自己来说,仙女都是遥不可及的,她美好得就像那对安静的兔子,然而又会突然变成一只浑身是刺儿的刺猬。仙女是他们所有人的理想,在理想之下,是保润的倒霉与孤独,是柳生所承受的生活之重,是*小姐作为女性的愤怒与无奈。也许这就是宋胖子所说的,“爱上一匹野马,而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

  在这个简单的故事里,苏童放置了尽可能多的内容。依旧很难找到引号的行文,依旧诗意阴柔的气质。然而太多的依旧把这个故事丢在了苏童最熟悉的那个年代。可是那个年代已经慢慢模糊,而我们的年代却没有清晰起来。也许,该有个人站在我们的年代,该有人尝试,写写我们这一代的故事了。

初中读后感9

  在这个愉快的暑假,我读了许多好书。但让我最感动的的一本书是《甜橙树》,因为这本书里有泪和笑,有真挚的友情,和弯桥那纯洁的心灵。

  其实弱者比我们更高贵,更富有人性,更有爱心,更善良。文章中的主人公弯桥在同学眼中就是一个弱者。因为弯桥小时候在一片枯塘突然晕倒,造成了脑膜炎,使记忆和智力有些屏障。所以看着傻乎乎的,因此同学们都爱和他玩,但每次都捉弄他。看到这里我有点伤心和愤怒,我为弯桥悲惨的命运而伤心;我看到同学们这样欺负他而愤怒。

  而让我最感动的是他的同学红扇、三瓢、浮子和六谷百般的捉弄他。他竟然时时刻刻的想着他们,而且梦到了他们:红扇让给他树荫,自己在毒阳下暴晒;三瓢给他摘柿子,自己从树上摔了下来;六谷为了给他治病,把自己心爱的甜橙树从土里***栽在弯桥家院子里;浮子为了让弯桥早日到河对岸和妈妈团聚,就把他家唯一的一棵甜橙树连夜造成船……弯桥醒来后,把梦到的的事给他们说了后,我和弯桥的同学都感动了。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颗纯洁的心灵会把一块坚硬的“石头”给融化掉!

初中读后感10

  《简爱》这本书是我很久很久以前看的。最*又拿起来看了一遍,要说这本书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东西,莫过于简·爱小时候的可怜悲惨遭遇,她少年时的坚韧。

  我在看见她舅母对待她时恶毒的言语以及她舅母三个儿女的行为,看到简被他们几人欺负,我的眼睛不由得一酸,心也有些疼痛。之后又再次扪心自问:“如果我是简我能坚持么?我能像简那样长大后你不去愤世嫉俗么?”我相信我不会。因为从小我的环境太好了。从小便是在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宝贝下长大。从没有受过苦,受过累。之后,在一位善意的女仆的帮助下,她去了那所学校。在那所条件艰苦的学校里,简刻苦的学*,她也学得很快。没有抱怨过,只有感觉有些许的宽慰,不知是不是因为在她舅母家的痛苦日子让她感觉现在的生活反而很好。

  我两次看到简在学校的日子,总是会放下书静静地想着:简她真的好厉害!在经历了那么不公*的生活后,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她仍能保持着心态。就好像之前一切的不幸都是上天对她的考验,考过之后,她从中成长,她的心灵越发的美丽,而不是变的扭曲。这也许就是简的坚强体现吧~若她脆弱那么她就会变成不思进取,厌世的人。

  再到之后她的默默离去。她毅然离开了爱德华·罗杰斯特。但是简却在爱德华最窘迫的时候回到他的身边,照顾她,陪伴他。这里,简对爱德华的爱让我感动。

  简·爱就是一个混合体,一个理智,坚韧,执着的混合体。当然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坚韧,我相信坚韧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你不够坚韧,怎么面对现在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这个社会市场是不公*的,这就需要咱们坚强的去面对。你若不坚韧,我想在现在这个社会你会过得很痛苦。面对危险,咱们需要勇敢。然而面对困难,咱们不但要勇敢还要坚韧!

  对于咱们来说,困难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从小就一直走在大人们铺好的道路上,那上面的大石头没有,有的只是一些小石子,或许会扎到咱们,有些硌脚。可是最大的困难都没有了~。现在咱们说的苦啊苦啊的,其实都是假的。那是咱们没受过什么苦,所以碰到一点挫折就会大叫!现在咱们路上的大石头被大人小心的搬走,那咱们以后呢?难道还要让父母来么?这不可能!因此,咱们必须要学会坚韧,面对挫折困难都坚持下来。坚韧的面对今后的人生!

初中读后感11

  小王子,其实就是一个单纯,内心总是怀着美好的小孩子。

  《麦田里的守望者》讲的是发生在美国五十年代的故事。当时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

  反观我们自己,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困惑和烦恼少不了,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

初中读后感12

  老王,贫穷。他仅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为生,住在塌败的小屋里,没有什么亲人,有一只眼睛是“田螺眼”,另一只还有夜盲症。生病了,花钱不知吃了什么药,总不见好。老王,善良。

  每当读到老王给“我”送鸡蛋和香油这儿,我的心都为之震撼。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两只眼上都借着一层翳”,“简直像从棺材里倒出来的”“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岁月的年轮和病魔的缠绕让不幸者的不幸表面化,显得更加不幸,让“我”感到害怕,感到“不安”,感到“愧怍”。生活非常拮据且病重的老王,却能慷慨地送给别人好香油和大鸡蛋,这些应该是他自己没有吃过或是舍不得吃的,即使他现在生病了。

  “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不幸者的愧怍”。

  读了《老王》,读到了他的不幸,更读到了他的善良与朴实,再贫困也阻碍不了他的热心肠,现在这样的人真的不多了,当读到了老王,又给心上增添了一丝暖意,一丝感动,让我们也多为不幸者多做些什么吧??


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2)

——呐喊读后感 (菁华12篇)

呐喊读后感1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説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時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時時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時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時,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時,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時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時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説着:“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説:“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故事就在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

  起初的`我无法理解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時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時代将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時代的产物,就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這个時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時代!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呐喊读后感2

  《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迄于1922年的《社戏。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序文,勾勒出了作者前期思想的发展脉络,同时对游荡在当时背景中的自弦灵魂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序文里,“医脖的问题,成为作者用于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首先是为父亲买药医病,结果,“我的父亲终于日复一日的亡故了”。接着是上日本的医学专门学校学医,决心“求治象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但作者看到的“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麻木的神情”的一群*看客。作者从这群看客的身上,看到不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精神上的病症。作者由关注身体的病痛到关注精神的病痛,展示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进程。这一思想转化的进程,对作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从艺术表现上,作者思想的这种转化,又仅仅是通过并不曾为他人所注重的几则小事的表述来实现的,这显示出作者准确、精到的把握能力和艺术表现力的。

  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体现出了坦荡率直的艺术品格。而作为一篇序文,作品又恰当地提示了他所以要作小说的缘由:“铁屋子”作为作者对传统*社会的象征,它既显现了鲁迅深居其中的寂寞孤苦,同时也昭示了作者要领着国人从精神上走出它的决心。于是,“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从集子中所收作品看,也明显地保留着作者于“五四”高潮时期,在结束一段的沉默之后奋起呼唤的特色。

呐喊读后感3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呐喊自序》和本书前面的《我是怎样做起小说的》我一开始便看,从中我更易走进鲁迅的文学世界,而且较能深刻理解文章所表达的思想内涵。他曾用忧愤深广行容呐喊的文章基调,我通过与其他文章的对比,感到鲁迅的是要更深刻更深沉些,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其本质是吃人。作者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有病态特征。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文章的语言读起来有点乱,但实质是表达被压迫 人民的心声,然后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似狂人的象征对社会批判的一个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谴责。通过“我”的叙述来塑造人物,显得真实可信,栩栩如生。我认为从那句“窃书不能算偷”,完全展露了旧时代知识分子的那种愚钝和清高的自欺欺人的形象。

  《药》是写了革命者不被理解的牺牲了,而人民又愚昧地用革命者的鲜血做人血馒头医治痨病,发人深省地剖析革命的失败原因。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文没有明写革命者,通过写出旁观者的反应和一些人的不觉悟,更将悲壮的气氛成功渲染,最后更用坟头比喻祝寿的馒头,使人深思,文章格调阴沉,读来震撼人心。

  呐喊中最使我启发的是以上的几篇,但其他的文章也是同样的深沉,使人警醒,鲁迅的文笔幽默而讽刺,披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愤怒中的指责只是希望麻木的人民能醒觉,而尖锐有力的文字是希望沉睡的*苏醒,焕发中华雄风。

呐喊读后感4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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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5

  呐喊!呐喊!*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呐喊读后感6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呐喊读后感7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先生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先生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呐喊这本短篇小说对我的感触很深,它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读后感8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呐喊读后感9

  假期里,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虽然不像《我飞了》、《哈利波特》那么通俗易懂,但同样是字句如美酒,滴滴在心头。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从《药》到《明天》,从《一件小事》到《头发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字斟句酌、那么煽动人心。从孔乙己到华老栓,从夏瑜到单四嫂子,从蓝皮阿五道车夫,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特点鲜明,那么令人振奋。

  这本书不仅通过几篇文章来反映辛亥革命时期民众的冷漠、麻木、封闭、愚昧,同时也歌颂了劳动者的伟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中革命者夏瑜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不仅如此,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的“应声虫”,他们都是随大流,没有一丝一毫的自我主见。

  每一次读完一篇文章后,我的心情都很沉重。我为那些麻木的民众们感到惋惜,为那些革命者们感到悲哀,为那些用革命者的鲜血来赚取黑心钱的刽子手们感到愤怒!

  呐喊吧!慰藉那些在前线奋勇牺牲的勇士,让他们无愧于自己的牺牲。

  呐喊吧!为新*的成立,为新世纪的飞速发展,为祖国的未来呐喊助威。

  呐喊吧!沉睡的雄狮,张开你强劲有力的嗓门,向全世界呼喊:“*,我从此站起来了!”

  世纪的脚步从不会停歇,因为他在呐喊;技术的发展极速前进,因为他在呐喊;人民不再麻木愚昧,因为他在呐喊!

呐喊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青蛙的呐喊》这篇文章,感受颇深。

  这篇课文讲述了英国的选秀大赛,汉保罗。珀特斯参加了歌唱比赛的故事。他的名字、服饰统统土得掉渣,他站在舞台上也不知所措,审判员和观众们都特别看不起他。当音乐响起,他用美妙的歌声给观众朋友唱起了一首歌,全场的观众起立来为他送上掌声、欢呼声和口哨声。一曲唱完他又变回了“青蛙″,当全场鼓掌的时候,他还是傻傻的歪着头。但是“青蛙”的命运并不是从此一帆风顺,后来他上了一堂歌神博瓦罗蒂的课程,他开始了欠债生涯。命运对他进行了恶搞,他的盲肠破裂住进了医院,他出院后他的肾上腺又被发现长了肿瘤,于是再挨一刀,快康复时他又摔断了锁骨,之后八年时间里他只能痛苦地躺在床上,康复之后,他还是希望能到英国选秀节目中做人生中最后一次拼搏。命运在恶搞了他8年后,给了“青蛙″最后一根稻草,他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他不愿沉沦,他要努力地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那个晚上饱受压抑的灵魂,如同到底的弹簧开始奋力反弹。他成功了,整个英国为之目瞪口呆!为之惊叹!为之鼓掌!整个世界为之目瞪口呆!为之惊叹!为之鼓掌!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尽管命运给予每个人的起点不同,天赋不同,但是人生往往要经历风雨,如果你在逆境中能够坚持住,早晚有一天你就会向他一样破土而出,对抗命运成为佼佼者。“青蛙”呐喊,“青蛙”也可以变成“美天鹅”!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希望我们像汉保罗。珀特斯一样学*,学*他与命运抗争、永不放弃的精神。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我们需要不断地与命运抗争,坚持不懈地努力拼博才会成功的道理。

呐喊读后感11

  鲁迅的所有的作品中,《呐喊》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也许是因为这本书当中的大多数文章都是学过的,因此让我觉得熟悉。也有可能是因为鲁迅的别的书我都没一本喜欢的,再干脆一点说,要么是看不懂,要么就是觉得“闷”!闷的不想读,比如像《阿Q正传》,我也只是草草翻了两页。言归正传,说说《呐喊》吧,《呐喊》中的作品都没有对人物生活经历的叙述,人物的性格也都是从特定的事件以及一些生活片段中所体现出来的。比如说闰土,作者并没有写他具体的生活情况,只是从他的一些外貌描写和语言,神态描写。以及母亲对他生活的一些叙述上就可以看出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再加上自己儿时的一些回忆与现实场景的强烈反差表现出来。

  再来,便是那整天只会“之乎者也”的穷酸秀才孔乙己!哈哈,这个人物给我的印象可以说是最为深刻的啦。本来,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老实人,可遗憾的是,他却深受那应遭天打雷劈的科举制度的毒害,放在咱们现代来说他就是个满口“火星文”,别的什么都不会的傻瓜,注定要成为所有人的笑料。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可怜。为生活所迫,他只能去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为生,还要冒着生命的危险,最后终于是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到现在为止,我似乎怎么也忘不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喝酒时,他被别人嘲笑因为干了偷窃的事而被别人打断了腿,却依然固执的说:“跌断,跌,跌...。”在众人嘲笑声中,坐在蒲包上用手慢慢“走”出去!看到这里,鼻子竟然有些微酸。

  当然,经典人物肯定不止这两个,还有像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血馒头为自己的儿子治病的故事。一个革命者那滚烫的鲜血竟然被无知的民众当成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哼!多么的讽刺啊!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的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民众带来的都是些什么?是麻木,愚昧,无知,甚至失去了人的本性!

  *在拜读了鲁迅的文章后说了这么一段话:“鲁迅是从正在溃败的封建社会中出来的,朝着他所经历过来的腐败的社会进攻。他用他那一支又泼辣,又幽默,又有力的笔,画出黑暗势力的鬼脸,画出了丑恶的帝国主义的鬼脸,他简直是一个高等的画家。他*年来站在无产阶级与民族**的立场,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在这里,不难看出*对鲁迅的高度评价,“画家”这个名词用的好,一幅画如果画的好,那便是无声的语言。鲁迅用他的那支画笔”默默的为我们留下了一幅幅最惊心动魄的画!

呐喊读后感12

  呐喊!呐喊!*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传》,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它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性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愤慨。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3)

——读后感 (菁华12篇)

读后感1

  翻开书本,三个黑漆漆的黑影映入眼帘,随着芬妮被强盗抓住,我们的心都揪了起来…之后的故事可以用峰回路转来形容,三个强盗居然华丽丽的转身,变成了可怜孩子们的养父,并且化身为三座高塔被人们永远的铭记!

  合上书本,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带给强盗们如此大的转变?是可爱的小女孩芬妮?只是为了回答“财宝是做什么用的”这个问题?不是,是奉献的快乐改变了他们,当他们看到流浪孩子们的笑容,当他们被人们爱戴,当他们被人们铭记,强盗们的心在改变,他们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所在,从此他们有了人生的目标,不再迷惘。

  奉献是不求回报的,奉献本身就是快乐的,而且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我们不要做披着斗篷的强盗,那会迷失自己,我们要做那三座高塔,在奉献中快乐的生活!

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由著名营养专家张晔和左小霞共同编制的《养生豆浆大全》这里有76道知不保健豆浆和46的强身祛病豆浆,其中最吸引我的一片是《怎样喝豆浆最科学》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五个喝豆浆的要点:

  1.喝豆浆时,要注意干稀搭配。

  2.空腹时别喝豆浆。

  3.不要用暖水瓶盛装豆浆。

  4.每天饮用250~300亳升为好。

  5.最好用浸泡豆类。

  我看完这本书时,觉得受益匪浅,就总结了一下,这本书讲的主要内容共有七个章节:

  第一章经典当家豆浆――又简单又营养

  第二章豆浆保健方――喝出身体好状态

  第三章豆浆食疗方――既能祛病又饱口福

  第四章不同人群豆浆――一杯豆浆养全家

  第五章蔬果味豆浆――口味升级,营养更好

  第六章花草豆浆――芬芳味道不可挡

  第七章豆香美食――豆浆与豆渣的美味转身

  我觉得这么好的养生宝典,不把它读透,就有点可惜了。于是,我决定要把这本书多读几遍,并且要把一些主要内容一字不差地深刻地记在脑子里!

读后感3

  你们读过《生活的镜子》中的《梦想》吗?你想不想知道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有什么想法吗?那我告诉你吧。这篇文章我读了一半时,觉得戴维这个同学怎么会实现儿时的梦想,当上了内阁大臣?而别的同学怎么会没实现儿时的梦想,让我更奇怪的是有的人居然还没有身份。

  读完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戴维虽然是个盲童,但是他没有被自己的弱点吓倒,而是一直向他的梦想去努力,没有让年轻时的梦想随岁月飘逝,只有一直把梦想记在脑子里,从未放弃过,经过他不断地努力,所以他成功了。我也不知不觉得想起了我的梦想,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人人喜欢的主持人。

  主持人的要求很高,我知道要想当上一名主持人就应该像书上提到的戴维那样不放弃自己的梦想,要把梦想牢牢地记在脑海里,不能忘记。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要想成功的当上一名主持人我得先改正缺点,比如:上课要专心听,做作业不能拖拉,又要认真,又要快。要有的口才,要多看课外书,使自己掌握得知识更加丰富,让自己更聪明,为将来当一名主持人打好基础。但愿我也能像戴维一样,实现自己梦想。

读后感4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丰富多彩的,在童年中有许多的幸福围绕着我们。但阿廖沙童年时的命运却很悲惨。

  《童年》这本书通过讲述阿廖沙三岁到十一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真实地反映19世纪七八十年代初俄国民众的生活,反映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和空虚无聊,揭露沙俄专制的黑暗与罪恶。

  我觉得阿廖沙很可怜,他从小就失去父亲,之后外婆把阿廖沙带到外祖父的家里,外祖父有个染坊,已经濒临破产。他的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他经常殴打阿廖沙和外祖母。使阿廖沙在心中留下阴影。他还有一个总是给他无微不至关怀的外祖母,外祖母是一个善良、乐观,心里充满无私的爱的人。她热爱生活,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幼小的阿廖沙虽然经历许多的.生活磨难,但是他的性格倔强,懂事能干,吃苦耐劳。他在外祖母及其他好心人的帮助下,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跟阿廖沙相比,我有一个比他好100倍的童年。我的童年充满欢乐、充满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学*他独立、吃苦耐劳的精神,我们要用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和生活。早日为祖国做出一份贡献。

读后感5

  在作家司汤达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充分体现出了历史政治格局的统一格调。

读后感6

  当我看完《非常小子马鸣加》,我才知道书里面的故事是那么的有趣。

  ”小辫子开关“里写的是马鸣加下课的时候在玩扔矿泉水瓶,有七次不小心扔到毛文西头上,毛文西都还给了他。到第八次,毛文西拿到瓶子就不还他了。马鸣加盯上了毛文西的辫子。他一拉,毛文西就叫了起来,只好把瓶子还给了他。马鸣加想:以后她如果跟老师打小报告,不把东西还给我,我就拉她辫子好了。放学了,毛文西回了家,妈妈一看说:”玩什么了?辫子这么乱?“毛文西说:”没玩什么,大概是被风吹的吧。“因为毛文西不想让马鸣加受到惩罚,毛文西也喜欢马鸣加,他帮毛文西拿饭、吃难吃的咖哩牛肉等。

  

读后感7

  看完了一座城池,最大的感受就是韩寒在书中的回忆似乎太多,整篇小说似乎没什么构架。不明白一座城池为什么韩寒到此刻为止最满意的作品,我还是认为三重门是最好的。

读后感8

  朱克曼先生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诚挚的友情。他们亲密无间,无话不谈。然而,一个噩耗传来——威尔伯的将来竟是餐桌上的熏肉火腿。为此,威尔伯悲痛欲绝,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正在他绝望的时候,好朋友夏洛毅然站出来,精心编织了一张充满爱的大网,尤其是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王牌猪”、“光彩照人”、“了不起”,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他成为了一鸣惊人的名猪。就在威尔伯走向辉煌的那一刻,夏洛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她悄然逝去,没有一个人陪在她的身边,更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做过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我想:夏洛虽然身体渺小,但她伟大的精神令人敬佩。她用生命谱写了友爱的篇章,她不仅挽救了朋友的性命,而且还将其推上了巅峰,让朋友在安享未来的同时,把美好的记忆珍藏于心底。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夏洛已经不再是一只普通的蜘蛛了,她是真情、友爱、体现生命价值的代名词。我相信,她会激起无数读者心中的温情,谱写出一曲忠诚、动人的英雄赞歌。

读后感9

  鲜艳的黄色,明亮的黄色,柔韧的枝条,快乐的小花朵,没有叶子的呵护,横空出世的娇憨,大智若愚;夺人心魄的美丽,牛犊初生。

  黄色是阳光的颜色,是灯火的颜色,是金子的颜色。

  迎春花似阳光的温暖,让冬天的萧杀有了欣喜的神情;

  迎春花是灯火的执著,让黑夜的冷漠有了圆晕的心脏;

  迎春花像金子的明亮,让泥土的沉寂有了跳跃的光芒。

  银铃样的花朵,一长串,一长串,是迎春花的笑声,互相碰撞着,张扬着,蹦跳着,抖落了世间的冰霜。

  喇叭样的花朵,一排排,一排排,是迎春花的号角,引领百花激荡,雀跃着,欢腾着,装扮着春天的盛装。

  是严寒无数次地侵袭,锤炼了迎春花的体格,给了她勇争第一的胆魄;

  是冰雪无数次地启迪,凝练了迎春花的思想,给了她驱除冷漠的责任;

  是第一场春雨的浸润,灵动了迎春花的步履,给了她奋力向前的理想;

  是第一缕春风的鼓动,轻盈了迎春花的身姿,给了她舞动世界的力量。

  与生俱来的乐观,无视斥责,无视嘲讽,无视冷酷,缘自时刻的蕴籍和对春天深深地向往。

  一刹那间,田间,沟壑,园林,路边,闪现着迎春花的眉眼,没有矜持的铺垫,没有华贵的渲染,一束婀娜,端坐读书人的案头;一朵娇羞,跃上大姑娘的发间;一片烂漫,定格在摄影师的像册;还有一缕,钻进春牛的鼻息,哞哞地告诉人们:“春天来了,春天来了…”好似听到迎春花的号令,万物齐声高唱,响彻云霄的赞歌,无比欢腾的赞歌,春天的赞歌!

读后感10

  我是个音乐迷,早就耳闻大名鼎鼎的贝多芬和他那激昂美妙的钢琴曲了。今年的暑假又到了,终于可以有时间来了解他,欣赏他的作品了。我迫不及待地读了《贝多芬》的传记,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贝多芬出生在莱茵河畔一个叫波恩的城市。童年的贝多芬对大自然非常痴迷,经常喜欢到莱茵河边玩。这对他以后的创作影响极大,那茂密的森林、翻滚的大河是他日后创作不竭的源泉。正当贝多芬艺术水*将要到达最高峰的时候,他的耳朵开始聋了,很长时间,贝多芬沉浸在痛苦之中,创作也停止了。一天,在维也纳郊外的森林里,贝多芬看到那生机勃勃的树木,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生命力量,他猛然认识到生命的可贵,时间的可贵。一个音乐巨人就这样开始诞生了。从这以后,贝多芬想尽办法,克服困难,听不清声音,就用小木杆一端插在钢琴的共鸣箱里,来感知声音的高低,用聪明和智慧写出了《月光奏鸣曲》、《致艾丽斯》等许多著名的乐曲。

  我读了这篇传记后,为贝多芬的顽强毅力所感动。他为了自己喜爱的音乐,坚强地和病魔做斗争,在音乐史上创造了一个有一个奇迹。这就使我认识到: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要在生活中战胜自我,挑战自我,永不言败,勇敢地面对各种困难。

读后感11

  小时候,我就听过《狼来了》的故事,此刻想起来,还记忆犹新。

  《狼来了》写的是一个小牧童去放羊,没事就喊:“狼来了,快来呀,狼来了,救命呀!”人们听到喊声,急忙跑过来,一看:“狼呢?”小孩笑着说:“哈哈!你们都被骗了,根本就没有狼!”第二天,小孩又说:“狼来了,快来呀,狼来了,救命呀!”人们听到喊声,又跑过来了,结果又和上次一样,小孩笑

  的眼泪都出来了。大家连续被捉弄,都觉得很气愤。但是第三天,狼真的来了,不管小孩怎样喊,人们无动于衷,都说:“他又在闹着玩呢!”结果,小孩的羊全被狼吃掉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必须不能像小孩一样,经常说谎,戏弄他人,最终被戏弄的还是自己。我们必须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戏弄他人,说到做到,孔子曰:“言必信,行必果。”“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我们必须要做个讲信用的人,不说谎,不搞恶作剧,让任何人都相信我们,信任我们,这样才能做一个好孩子。

读后感12

  有的人渴望得到幸福,却不知身在幸福中。有的人感受不到幸福,发现不了幸福,却常常会丢失幸福。

  这天我就看了一本关于幸福的文章,是毕淑敏写的《提醒幸福》,它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其实我们每一天都在提醒中度过,天冷了,妈妈会说:“留意着凉,多穿几件衣服。”考试前,妈妈叮嘱我要仔细审题;下雨天出门,妈妈提醒我带上雨伞-----每当我成功后,妈妈总会说不好骄傲,继续加油;每当暴风雨来临时,爸爸会说,注意安全。人生其实总有苦难。大多数人早已练就了对灾难的从容,我们只是还没有学会灾难间隙的快活。我们太多注重了自己警觉苦难,我们太忽视提醒幸福了。幸福往往是如小雨沐浴着我们,我们不能急迫地去渴望幸福,实际生活中幸福是**常常的,是温馨的,而不是强烈的、震撼的。正因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当一个人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会微笑地说:“我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当一个人身体有缺陷时,他还会微笑地说:“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我们就应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中的一些重要的灾难,幸福就会来临。

  幸福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享受这种幸福,注意提醒幸福,珍惜幸福,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完美。


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4)

——初中生读后感 (菁华12篇)

初中生读后感1

  《八十天环游地球》出自法国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尔纳之笔。文章讲述了福克先生与朋友们打赌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于是,福克先生与路路通主仆二人开始了这趟传奇之旅。在旅途中,福克被侦探菲克斯误认为是抢劫英国国家银行的强盗,一路尾随着主仆二人,千方百计的阻挠福克先生的旅程。福克先生凭借着过人的毅力以及不拖拉的*惯,成功抵达英国,赢取了这场赌局,令他的友人大跌眼镜。

  吸引住我的不仅仅是笑料百出,紧张动人的情节,还有凡尔纳与众不同的写作手法。在环游地球这条主线外,凡尔纳运用了情节的变动巧妙地穿插了另外两条副线。一条是围绕警探菲克斯展开的一个乌龙事件;另一条则是福克先生就着天生才能救下奥达,成就了自己的爱情。这两条副线的穿插为故事*添了几番跌宕起伏的情致,我想,在以后的作文上也可以运用到这个新颖的思路,提高写作水*。

  福克先生之所以能准时无误抵达英国还有一条不可缺失的因素——良好的*惯。如果福克先生不养成良好的*惯,做事情跟仆人路路通一样拖拖拉拉,必定延误许多火车,轮船,到英国就是猴年马月的事儿了。所以,养成一个良好的*惯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我们的学*,生活,因此人们常说“*惯决定成败”。反思自己,丢三拉四的事情不是常有的事吗?

  《八十天环游地球》给我带来的收获是颇为丰富的。它带给了我新的写作手法与思路,也给我带来了关于*惯的警示。“*惯决定成败”,让我们杜绝陋*,养成好*惯,享受好*惯带给我们带来的成果。

初中生读后感2

  这是一部以黑奴汤姆为主人公的文学名著。

  它栩栩如生地再现了那个买卖黑奴,穷人被压迫的时代。如此残酷的社会中,人们最真实的情感得到了充分的展现,是那么的冷酷。可是,伊娃的出现,让我看到了一缕温暖的阳光。

  伊娃是汤姆第二个主人的小女儿。她外表美,心灵更美。她和我们年龄相仿。她的母亲就是压迫黑奴的典型代表。她想尽一切办法去折磨那些黑奴。而伊娃十分同情这些黑奴。因为这个,她和黑奴们没有距离,没有大人们所谓的主仆之分。善良的伊娃认为所有的人都是*等的,应该没有种族歧视,更没有贵贱之分。她教保姆识字,为汤姆读《圣经》,甚至和脾气暴躁的黑奴女孩成了最好的朋友。

  那个黑奴女孩从小在压迫和辱骂中成长,因此变得叛逆,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抱怨。大人们并不理解她的心理变化,说她是最坏的女孩。她受尽了侮辱,内心的阴影越来越大。但就在这时,天使般的伊娃伸出了援助之手,给她关爱,给她鼓励,给她从未感受过的温暖。后来,伊娃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短短的感人的生命的离开,让人们陷入了无限的悲痛。在伊娃离去的时候,她拥抱了那个黑奴女孩儿。伊娃用自己的关爱和赞美的语言感化了她,使那个被视为坏孩子的伙伴变成了好孩子。我深深地,深深地敬佩伊娃。

  人类都是*等的,不论职业和身份的高低贵贱。在被辱骂的时候,我们都会自卑和叛逆;在失去家人的'时候,我们都会悲愤和伤心;在获得别人关心的时候,我们都会快乐和微笑……

  《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各种情感,有美有丑,有善有恶。不管在怎样的社会里,至少善良会温暖整个世界。

初中生读后感3

  《老人与海》是一部极具教学影响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独自在湾流中一条小船上钓鱼的老人。

  他在遭受一连84天没捉到一条鱼的情况下,并没有因此而气馁,相反的是他越加的相信。直至第85次出航,他遇到了一只大鱼鳅。因为他的船比较破了,在面对这个庞然大物时似乎略逊微弱,但在老人多年的打鱼经验下,最终还是收服了它。就在老人准备带着这些“战立品”返航时,他受到了攻击。是,你们没有想错,攻击者就是海中霸王----鲨鱼。这鲨鱼并不是一条、两条,而是一群一群地一次又一次地连续攻击,但老人在面对这些鲨鱼时,毫不逊色,一次又一次地击退了欲想把他当作美餐的鲨鱼。我想,这应该就是“久经沙场”的老兵的经验吧。说到这里,你们应该知道了老人那种“硬汉”的精神了吧?是,他就是一个执著的人,面对困难险阻,能*静心理;有坚强的毅力,不畏缩,不后退,一路向前,直至冲到胜利的彼岸!不放弃,不气馁,直至达到目的再放弃!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正需要这种顽强的毅力、坚持不懈地追求,不畏艰难险阻,在面对强大的恶势力时,那种从容不迫,毫无畏惧的反抗精神吗?如果只满于现状,屈服于恶势力的压迫,而不去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理想的天地,那么结果大家可想而知,如果你有着小说中老人的精神,你的未来应该和老人一样是一幅五彩的画卷!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不也应该向老人那样吗?在面对困难挫折时,要用顽强的毅力、坚持不懈地精神去战胜它、去克服它。在学*中,遇到难题应该迎面而上,而不是退缩!让我们向小说中的老人一样,为自己未来的一片光辉一起去努力、拼搏、加油吧!

初中生读后感4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数不胜数的明珠。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一颗散发了*三千年光辉的明珠——《奥德赛》。

  《奥德赛》是《荷马史诗》中的第二部,其作者便是古希腊著名的诗人——荷马。本书共二十四卷,12110行,史诗跌宕起伏、波澜壮阔,讲述了续特洛伊之战后,奥德赛凭借着智慧,与战友在海上漂泊了*十年才回到故土,后与儿子出谋划策,杀死了求婚者,以团圆结束了漫长的旅程。史诗采用了中途倒叙的手法,扣人心弦。

  本书中,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便是智慧过人的主人公奥德赛了。

  “奥德赛为了让伙伴们回到故土,他在海上挣扎,内心承受着许多痛苦……一天,他们来到了独眼巨人的领地,巨人中有一个叫波吕斐摩斯,是巨人中最凶残的一个。为了逃出生天,奥德赛和伙伴们先用酒灌醉了巨人,接着用巨大的木桩刺入了他的眼睛,才得以逃出小岛……”。

  可见,奥德赛的智慧多么地过人啊!但他为伙伴承受痛苦,舍己为人才是他永不磨消的精神!

  最*,我读完了这颗明珠,彻底感受了它那神奇的魅力,也彻底感受到了奥德赛的优点所在:舍己为人、机智、敢作敢当……然而,我最喜欢的便是他那样对伙伴舍己为人般的友谊。看看现在,我们就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和最亲密的朋友“大开杀戒”,甚至断绝了所有关系,不再和对方说一个字。而奥德赛不是这样的人,在回家的途中,他的好多同伴都因战争受了伤,如果是我们,可能会将他们抛弃,令他们自生自灭。但奥德赛没有遗弃他们,而是努力让他们回家,在失望之际,他鼓励战友……这是什么?这才是真正的友谊。到你战争对朋友关心、打气的时候,年后觉得,那是一种幸运、满足,也是一种幸福。到那时,你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谢谢你,《奥德赛》,是你给予了我友谊的道理,我一定会将你珍藏在心底,永不会忘记!

初中生读后感5

  昨天晚上,终于看完了《离婚》!怎么说,心中颇有点感慨!由着这些感慨的慢慢发散,不由的想到很多很多,或许因为在里面看到了自己的丝丝影子吧!

  里面的老李便是我发出感慨的源头!一个具有学识而看不惯世俗的不堪的人物,有些不屑,却因为种种的牵绊而不得不去“同流合污”的进入那个怪物的衙门!责任?道德的约束?也许是这些吧,让他容忍着一切,展现这男子那似乎刚毅的一面,可以承受着一切——哪怕让自己失望至极的一切!可是也许帮他承载这一切的,或许冥冥之中还有着东屋里的那点“诗意”!那位东屋的马婶一出现,他浑身好像就在瞬间解脱了,那被社会束缚的身心也自由了!剩下的只有自己心脏扑扑的跳来和着自己拿没有勇气的偷偷喜欢!这一刻,他才会感到生活或许还有那么一点意思,有那么一点“诗意”! 可是男人往往在坚强的背后,又显得那么的脆弱!一切却也竟是因为那么一点点的迷蒙的“诗意”!最后,马婶的丈夫回来了,老李的能够继续幻想的可能性也就此破灭了,那点“诗意”也顿时烟消云散...“诗意”不再,老李彻底的放弃了北*,回到了那个风景如画的乡村!

  看完之后,不由的感觉男人有时候真的很可悲,因为他们的命运——一旦陷入感情的漩涡——都掌握在一个女人手里!不可悲乎?但是我深信,当局者是不会这样认为的!他们往往愿意这样做!为感情去那么“傻”一次,让自己陷里面去,或许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让所有的罪都让我一个人来背”!是的,我相信男同胞们是会有那么一种豪情的!一旦他们愿意挣脱——是的,只要他们愿意,他们是可以挣脱——出来的,他们就会像一匹脱缰的不羁野马,不受任何的束缚驰骋在广阔的*原上的!不然,文章末了,张大哥为什么还说上一句:“他会回来的!”当然,谁知道这个期限会有多长?男人有时候是会很固执的!

  当然,以上纯属个人的对某一部分的片面理解!也许是曲解了老舍先生的原意,相信他写下张大哥说的那句:他还会回来的!绝不是我的那种理解。而应该是来自社会更深层的一个原因!可是我愿意那样理解!理解成一个从感情的漩涡中挣扎出来的铁铮铮男儿,继续着他那开疆拓土的征途!但愿,他这个挣扎的时间不会太久!

初中生读后感6

  我,有一个不安分的灵魂,总喜欢在残缺中寻找美丽的身影,在废墟中寻找坠落的天使。虽说不上是多愁善感,却也会为那人间挚美——母爱、童真、自然,流下几行热泪。

  她,有一个安静的灵魂,像是一位坠落人间的天使,用那如云流水般的文字——《繁星·春水》,演绎了世间挚美——母爱、童真、自然。

  母爱。春光

  小小的花,也想抬起头来,感谢春光的爱——然而深厚的恩慈,反使她终于沉默。母亲呵!你是那春光么?

  早晨出门前,从母亲手中接过那把雨伞;中午放学回家,从母亲手中接过那碗热腾腾的汤;晚上复*功课,从母亲手中接过那杯温热的牛奶……每当抬头看见母亲那关切的面容,慈爱的眼神,就会想起冰心的这句话,时时提醒着我,要像花儿感谢春光一样,用心感悟母爱的点点滴滴。

  童真。花朵

  万千的天使啊,都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

  布娃娃被遗忘在角落,纸飞机被冷落在桌底,动画片一次次地被跳过……哼着《不想长大》,唱着《我还能孩子多久》,我们一点点地成熟。步入多姿多彩的花季、雨季,猛然回首,才发现最令人魂牵梦绕的竟还是无忧无虑的童年。现在的我们,少了钩钩手的无知,却多了虑假的装深沉;少了分糖果的天真,却多了虚荣的彼此炫耀;少了黏着爸爸妈妈的幼稚,却多了那所谓的“代沟”……

  冰心,是你找回了我美丽的童真,一朵朵简单纯真的花儿悄然绽放在心里。儿时朋友:海波呵,山影呵,灿烂的晚霞呵,悲壮的喇叭呵;我们如今是疏远么?

  自然。哲思

  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

  我采撷了这一句话,装扮在我小小的文具盒里,每次打开,都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是呀,不要以为自己取得了一点点成绩而沾沾自喜,前方的路途,我们要用鲜花去点缀。之所以历经艰苦而不言放弃,是因为我即使走不到目标的终点,也希望在奋斗的生命中留下我的痕迹。

  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在不经意的回眸间,让我认识了冰心,走进了母爱、童真、自然的世界,让我数着那天上的繁星点点,欣赏那绿如蓝的一江春水。我仿佛看见,那位裙?飘飘的爱心天使,教会着我,引领着我,让我微笑着去爱母亲,爱自然,爱生活!

初中生读后感7

  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作为教师,我们不必把学生当作敌人,但也要了解他们,才能走进他们的心灵,指引他们成长。杨敏毅和黄莉莉老师以实际经验为基础,所编著的这本《读懂初中生》,取材与中学生的日常生活实例,从心理学的角度解读出有这类问题的学生会有怎样的行为反应,我们作为老师应该如何引导学生说出自己的困苦,并且引导学生一步一步化解困惑。很多案例都能让我们看到自己学生的影子,让我们更加了解初中生的行为表现之下的心理原因。

  一个班之中总会有几个纪律差、成绩差,还无心向学的学生。初登上教师的岗位,还要担任初一新生的班主任,耳边时不时听到班长几个学生说:“上学好烦,每人陪我玩。”“学不会,小学我都是这么差的啦。”“我不知道回来是做什么的,反正我学不会。”“我就是回来玩的,小学老师都不管我的啦(你也不要管我)。”这几位学生的“不良情绪”不仅使自己终于无所事事,还会影响到个别学*意志力比较薄弱的学生,给班级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当我看到《读懂初中生》中“真想回到小学——如何帮助新生应对入学适应问题”这篇手记时,才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这篇手记也记载了一名适应不了初中生活导致在生活、学*、交友、乃至纪律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烦恼。调查和询问后发现,这名学生的爸爸对他比较宠爱,但原本一直对他疼爱有加、对成绩并不在意的爸爸,在看到他摸底考试的成绩处于年级倒数的情况后,没有给他安慰,而是给他报了辅导班,导致改名学生感到无助,进而影响到他的心理,越来越感到自卑,最终不自觉地封闭自我。读了这个案例,回想自己班上的几个学生,何尝不会是有些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背后,总会有其不良的家庭原因,比如这几个学生中,一个是离异家庭,抚养的母亲也管教不了;一个是父母关系十分恶劣,父亲不管孩子,而母亲却过分溺爱,甚至不相信自己的孩子在校违反纪律;还有一个家人根本毫不重视孩子的学*,也很少与孩子沟通交流。这样的家庭环境肯定会对孩子带来一定的不好影响,导致就算孩子换了新的学*环境、升了年级,也一样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学*,不知道自己未来的路该如何去走。终究还是缺乏了家庭的引导。

  读了《读懂初中生》中的“真想回到小学”这篇手记,才渐渐清楚,原来这些表现可能会源于对自我的认知不清以及家庭教育不科学。那么作为教师,我们只能做力所能及的事。比如留意学生的表现,从而看清学生的心理状态。遇到考试失利的学生不能一味批评,说不定学生的心理本身就特别难受。寻找学生的闪光点,多肯定他,给与他鼓励与信心。

  每个学生的行为表现都是他们内心世界的反应,我们作为老师,不应该一味去揪出学生的毛病和一味批评学生的过错。更多的应该是探看他们的心理,了解他们,才能对症下药,引导学生适应初中生活,让学生对自己、对学*有个新的认识。这也是《读懂初中生》带来的启示。

初中生读后感8

  灯下,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一手拖着下巴,一手握着一支钢笔。桌上放着已经翻阅了无数遍的《昆虫记》。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的《昆虫记》使我辗转反侧,难以成眠。《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昆虫记》是法布尔以一生的时间与精力,他仔细的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并将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也因为多种文字出版,所以他被誉为“昆虫诗人”,也翻译出版了他自己的大量作品。其中《昆虫记》被译成许《我国昆虫记》作者被当时法国与国际学术界誉为“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在晚年法布尔出版了《昆虫记》最后几卷,使他不但在法国赢得众多读者,而且也在欧洲各国。在全世界《昆虫记》作者的大名也已为广大读者所熟悉。文学接尊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但是可惜没有等到诺贝尔委员会下决心授予他这仪大奖,这位歌颂昆虫的大诗人已经瞑目长逝了。

  灯光下,字行里,我又回到了家乡。大师的身影与我的重叠……

初中生读后感9

  当我拿起《鲁迅杂文》这本书的时候,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非常的特别!它是那样的沉甸,那样的让人为之一振。

  这本杂文集汇聚了鲁迅大部分的有关论文和感悟,我读了一部分后感觉鲁迅的文章是那么的拗口,难懂。我曾经有放弃读完它的想法,但最终我还是把它读完了。当我读完它之后才觉得原来在鲁迅眼里那时的*社会竞有那么多的陋*,而鲁迅他也毫不留情的将他看不惯的一一抨击。虽然有的在现在的人看来是不好的,不文明的,但鲁迅他却毫不避讳的一一写出

  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领会到了鲁迅骂人的实力是多么的强,我以前听我语文老师说鲁迅曾经骂过很多当代和古代的文学大家,而那些被骂的人毫无还嘴之力,现在我终于得到了验证。但尽管这样他的文章也不显一点俗气之感,反而使他的文章更具说服力,更大众化,更易懂。我也觉得他的作品很具说服力,让人不得不相信他的观点,只要你读懂这本书你就会觉得鲁迅对与*的文化是多么的了解,他的话语中经常夹杂着不同语言和不同的文化。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我学生去读一读,可能会对你们有帮助!

初中生读后感10

  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简·爱》相当于作者的自传,作者夏洛特·勃朗特跟简·爱的身世很像,所以才写出这样的经典传世之作。它以第一人称叙述。女主人公是个孤女,从小因父母染上伤寒去世,寄养在舅母家,后来又被送进了劳渥德孤儿院,成年后,简·爱留在孤儿院任教两年,可是她厌倦了孤儿院的生活,于是登广告谋求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被桑菲尔德庄园聘为家庭教师。工作期间,她真挚的情感、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东家罗彻斯特先生的尊敬和爱恋,到最终,简·爱成为了罗彻斯特的夫人。

  读了《简·爱》这部著作,我对女主人公简·爱记忆深刻。她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她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生活所带来的种种不幸,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简·爱身上有那么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魅力,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值得我们学*。

  我关上了美丽的记忆木匣,会心一笑,我相信这本书是那些珍珠中最大最耀眼的一颗。

初中生读后感11

  莎士比亚说过“如果一切皆善,就一切皆美”。今天我读了《威尼斯商人》这本书,对这句话深有感触。

  这本书写了威尼斯富商安东尼奥为了成全好友巴萨尼奥的婚事,向犹太商人夏洛克借债。自私狠毒的夏洛克佯装不要利息,但若逾期不还则要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不料一场意外,安东尼奥无力偿还借债,夏洛克趁机控告要求其履行诺言。后来,巴萨尼奥的新婚妻子富家嗣**细娅女扮男装作为审判该案的法律顾问,巧妙地帮助热心为善、注重友情、宽厚为怀的安东尼奥化解了危机,也使贪得无厌、复仇心极重的夏洛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本书歌颂了仁爱、友谊和爱情,同时也表现了对金钱、法律等问题的人文主义思想。

  “人间处处皆有善。”从古至今,我们中华民族一直崇尚与人为善,以和为贵。清康熙年间,大学士、礼部尚书张英的家人与邻居吴家因宅基地问题发生争执。张家人写信给张英,要求他出面解决。张英看后,淡淡叹道:“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家人看了回信,明白其中含义,主动礼让三尺地。吴家人被张家的友善感动,也退让了三尺地,成了“六尺巷”。“六尺巷”因此成为一段历史佳话,至今为人津津乐道。我国现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就有“友善”的要求。“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

初中生读后感12

  又是一本稻盛和夫的著作。加上这本书,他的书我前前后后看了大概有十来本了吧。虽然这些书之间或多或少都有些重复的内容,但每次看他的书,都会受到很多启发,有不少感想和收获,这本也不例外。

  稻盛和夫前辈在这本书中阐述了他的劳动观和工作观。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向读者们回答了这些问题:

  1.我们为什么要工作,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何在?

  干法读后感5篇干法读后感5篇

  2.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投入工作?

  3.在工作中设立“高目标”,并且持续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具体应该如何做?

  4.为什么说“持续就是力量”,怎样才能做到?

  5.怎样才能出色地工作?

  6.怎样创造性地工作?

  从书中作者对上述这些问题的解答来看,其对待工作的态度真的是非常令人敬佩,十分值得学*。同时,我感觉似乎日本人在对待工作这方面的问题上,有着很相似的认识,这本书也从一个侧面上解释了为什么日本能在二战后迅速崛起,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原因。*想要真正的强盛,在对待工作这件事情上,还真的应该采取稻盛先生书中所介绍的这种态度。

  另外,值得一谈的是此书的阅读体验比较好,从布局、内容的组织、字体、字号、间距等方面,都可以体会到是经过用心编排的,感谢出品方“湛庐文化”。


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5)

——《围城》读后感 (菁华12篇)

《围城》读后感1

  “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and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围城》读后感2

  其实《围城》里早就告诉我们如何破围城之局!

  *来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颇有些感悟。我们常说人人都是方鸿渐,亦说生活就是一个又一个围城,好似这是我们永远也逃脱不了的宿命。我细细回想,或许《围城》已经告诉了我们如何打破围城之局。

  “围城”的意义最早是在书里描写的一次聚会上被提及的。赵辛楣邀请了苏小姐、褚慎明、董斜川一同叙旧,并托苏小姐转邀方鸿渐前来,推杯换盏之间聊到哲学,聊到罗素,又聊到罗素的婚姻(看着这个聊天话题轨迹真是哭笑不得)。

  在这个话题下,褚慎明说:“关于Bertie(罗素)结婚离婚的事,我也和他谈过。他引一句英国古话,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苏小姐说:“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是说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fortresseassiégée,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方鸿渐彼时并不知道这句俗话,或者也并未想过何为围城。这时他已经经历了与鲍小姐的萍水相逢,与苏小姐来往了起来,还认识了唐小姐,就是他魂牵梦萦的心上人,他的困顿在于如何拒绝苏小姐,求爱唐小姐。再后来,他向苏小姐表明了自己拒绝她的心意,苏小姐却又将他过去的一些“情史”讲与唐小姐听,唐小姐和他阴差阳错之间就此决裂,可称为“两败俱伤”的下场。

  后来方鸿渐受辛楣的帮助,在三闾大学谋了个职位,和辛楣等人一同前往学校,在途中二人又聊到了婚姻,但不止于婚姻。辛楣说,他日后绝不再爱“大学出身的都市女人”,宁可娶一个“老实、简单的乡下姑娘”,并觉得恋爱无须在人生中占据太多位置,毕竟许多人没有恋爱也一样的生活。辛楣还说,假如这一次娶了苏小姐,此次三闾大学之行恐就不可成真了,会被她逼着去她爱去的地方。

  方鸿渐惊奇地问:“你真爱到三闾大学去么?我佩服你的精神,我不如你。你对结婚和做事,一切比我有信念。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围城’。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譬如我当初很希望到三闾大学去,所以接了聘书,*来愈想愈乏味,这时候自恨没有勇气原船退回上海。我经过这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会结婚,不过我想你真娶了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

  “有信念”,凡事莫要逃避,莫要被推着走,要明白自己做出选择理由和意义,这是破局的关键。其实仔细回想方鸿渐的经历,他在很多事情上都是逃避,或是被局势推着走。例如前文所说的他很希望去三闾大学,真正的原因是他在银行的工作保不住了,而他又方才情场失意,想要离开这个伤心之地。他哪来的去三闾大学的信念呢?所以他才会在途中越想越乏味,可他继而没有勇气回到上海,他也没有回到上海的信念。在他的婚姻里亦是如此,他和孙小姐结婚后感到婚姻其实不过尔尔,但这不过尔尔是因为他丢失了过去对爱情的追求,被孙小姐、被谣言推着走。没有信念,他可得过且过,所以才会不断的摇摆与回头,深陷围城无法破局。

  我们很多时候的确是方鸿渐,特别是在这个红灯酒绿、碎片化的生活里。我有时候问自己,为什么读书?为什么读研?为什么要找工作?常常发现自己找不出什么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反而给过去的人生不断地做假设,假如我当时没有读研……假如我当时没有去工作……假如……其实好好想一想,为什么我们总喜欢给自己的过去做假设,却很少假设未来呢?除了过去做选择的时候没有信念,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没有去正视经历本身的意义。但凡我们懂得正视经历,也不至于只会活在对过去的假设里,也不至于在未来更多的选择里没有信念。起起伏伏,但是都一定要记得自己的选择究竟是为了什么。

  对了,褚慎明在那一次聚会时还说过一句话:“不管它鸟笼罢,围城罢,像我这种一切超脱的人是不怕围困的。”

《围城》读后感3

  《围城》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老师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围城》读后感4

  我在暑假里看了一本书,至今记忆犹新。这本书的书名叫《围城》,说起“围城”从最简单的意义上讲,大家会以为一座城市被围了起来,但是,不是这样的,这两个字还包含着很多意义。

  看这本书之后,我体会到“围城”两个字描述的`是我们的人生,人生就像一个迷宫一样,只有一条道路,一些人想走出迷宫看看外面的世界,而一些人则想进入迷宫探索里面的奥妙,再有一些人就是走错了方向,困在了迷宫的路途上。

  作者钱钟书,以20世纪三十年代为背景,写了当时知识分子人生的酸甜苦辣。一群年轻人在努力的进取,学*、工作、结婚、生活。这么一路过来总不是想得那么容易,跌倒了爬起来继续往前走,累了就歇歇,但不能停止,我们要用我们仅有的力量在这条漫长的路上撒下种子,开花结果。

  在刚看几页书时,第一个了解的人物就是方鸿渐,我认定他就是主人公。但是我错了,这书上的每一个人物都是主人公,他们都用一件事或微小到一个动作来教会我一些东西,比如言行举止、遇到困难不放弃等等。我个人认为作者在描写方鸿渐时,塑造的这个人物有自己身上的影子。

  读一本书需要有耐力,刚开始读觉得枯燥,但越往后越觉得书中的内容非常精彩,深深的吸引着我。作者在描写人物的语言沟通时,总是能让人感到很幽默。我们在读这本书时,不应该站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角度去读,应该站在那个年代的人们的思想理念上去品味。

  这本书演绎了一个完完整整的人生。我们每个人也不过如此,我们活着就要为这个社会添上一点光彩,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们的付出而有那么一点点的变化。人人都知道,只要坚持方能成大事,只要我们能约束住自己的欲望,坚持我们的理想,努力的去实现,我们离成功就不远了,可这谈何容易呢?

《围城》读后感5

  《围城》里最令人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围城》读后感6

  《围城》算不上内容多精致结构多精密意义多深刻的一部小说,只是在通篇幽默又辛辣的比喻中,倒也深切揭露了人性中丑陋的方方面面,而小说中几十个人物,除唐晓芙外无一不似漫画中的夸张小丑状。至于主人公方鸿渐,虽不失为一个有点小魅力及小聪明小善良的男人,却也如漫画人物般有个最大的特征——懦弱。

  小说是一个没有结局的小说,也许作者正暗示了方鸿渐因性格而决定的命运会一直继续下去,无法走出命运这座围城——他所经历得一切,从留洋回国到婚姻状况的恶化,无一不在这座因性格而围困的围城之内——若不是因为懦弱,缺乏意志,他不会受鲍小姐引诱,不会下不了决心与苏小姐摊派,也不会在唐提出分手后不作任何努力让一段感情就此错过,也不会在三闾大学任人欺侮直至解聘。

  而小说最后几章,婚姻矛盾的升级,从表面看是因为两人感情基础不够,以及双方亲属的过分干预,但本质上还是方懦弱的性格所致——如果他坚决一点,就不会糊里糊涂就中了孙柔嘉的计与这个并不喜欢的女人结婚,也不会任自己的家人明目张胆的欺侮自己的妻子。

  性格决定命运,或许是对《围城》的最好注释之一。

《围城》读后感7

  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明白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资料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资料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感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但是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我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能够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但是尔尔,结婚后发现自我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但是,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持续着一颗用心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述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到达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此刻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围城》读后感8

  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以前在学生时代,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现在,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知足常乐。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围城》读后感9

  第一次读围城,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只记得一句话:“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后来几年中,时时会想起这“围城”,它像一首歌,一首压抑的歌:《refrain》。

  这像是一本要用人生去读的书。每每将自己代入方鸿渐在爱情中的次次失意与在事业上的种种狼狈,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抓着仓皇逃窜的自己。

  围城是“困”,人一辈子都陷在围城中,有时因为爱情,有时又因为事业,或者更多。

  无意中看到臧克家先生的一句诗:“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但谁把幻光当成幻光,谁便会沉入无边的苦海。”

  人生永远追逐着“围城”内的“幻光”,那些是人们错认为自己要终身去追求的东西,是人们由于隔着“城墙”而未看清的东西。人们不知疲惫地,麻木地想要实现它。我们的欲望在迷蒙不清时告诉我们,追求它能获得快乐。而当倾尽全力去达到时,当时的欲望似乎却消失了,原该有的快乐也不*人意地缺*。人就这样从一座围城中出来再到另一个围城中去,往复循环,可笑而又可悲。

  而踏入“围城”中,接*到“幻光”时,有些人的眼睛在接*的过程中就被光芒所伤害,即使少了“围墙”,他们依旧看不清“光”的样子。以方鸿渐父亲为代表的封建家长们,将其“生儿育女结婚生子一代传一代”的“幻光”当作了他们真正要追求的“光”。老一代人,一辈子也就想生儿育女,为孩子买车买房。当孩子还只是个孩子时,便将一切都准备好。但当问他们:“孩子们有了这些之后呢?”他们常常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相亲结婚,生儿育女。紧接着孩子们又成为了“老一代”。

  这些看不清,不知“幻光”为“幻光”者,过一生也不会多难过,可看清了这“幻光”的人,例如受到西方哲学的影响方鸿渐、赵辛楣,他们开始脱离这一无知的环境,认识到自己追求的“幻光”,认识到了那是自己永远无法追逐到的想象中的“幻影”,想要离开这“围城”时,却发现四周都是一堵堵无法突破的城墙。当方鸿渐从点金银行脱离要去三闾大学时,他感觉那“好像个进口,背后藏着深宫大厦,引得人进去了,原来什么没有,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去的去处”,这是他第一次隐隐约约看到了“围城”,瞥清了“幻光”。当赵辛楣喝醉酒说道:“我觉得谁都可怜,汪处厚可怜,我也可怜,孙小姐可怜,你也可怜”时,已经发出了人生“困境”的感慨。苦海无涯,也许这便是人生。

  现代人受各种思想的冲击,开始认识到自身的困境。我同样感觉“围城”无处不在地施压于我,但我却无法逃离。我曾特别喜欢一个人,年少无知且轻狂的我,用尽气力去讨其喜欢,夺其关注,而自己却由一杯热水转瞬即凉。年少最初的喜欢是美好的,而这样的喜欢终究无法得到真实的,完美无缺的结果。就像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有些美,也许生来就是让人去感受,而不是去触碰,去追求。那也许就是迷惑人的“幻光”。也许现在的我看爱情显得幼稚,但这幼稚也是一种感情的共性。我会去触碰那种美,而大部分人也会,可我们错把那些东西当成自己所应该去追逐的东西,错把“幻光”当成“光”本身,而当人醒悟时,明白这是幻光时,才知道这是“虚幻”的,从而各自看到了自己的“围城”。

  “婚姻是一座围城。”方鸿渐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进入与孙嘉柔婚姻的围城,他们一次次的在城墙上撞击,却始终出不来,也似乎不愿意出来。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人生才是个大的围城。我们落入这无边的苦海中,无法自拔,因为深知只要处于人世,过着“人生”,便无法脱离开。

  很多人说人生最美好的是过程中的风景。可那只不过是穿梭于各种围城内外中,误认为“城”中之“光”为真实所形成的欣喜感罢了。人已经知道结果不会好,追逐也不过是一种茫然。可人却仍“永远追逐幻光”,永远在围城内外进进退退。这样的现实总会使我呆立,我想不出反驳的话,却也不甘心。

  直到遇到了思特里克兰德,《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他放弃原有人生,抛弃家人朋友,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他追求的过程并不美好,贫穷、疾病不断缠绕他,但他是特别快乐的,因为他追逐真正的“光”。最终他烧掉了似乎象征着人生奥秘的临死前的画,似乎找到了真正的“光”,获得了真正的快乐。或许我可以终于可以反驳,有人找到了“光”,要冲出“围城”了。当我回过头来想想,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肉体的物质的存在,要实现灵魂上的跨越,仿佛到达了庄子所说的“逍遥”状态。但,这是人生吗?若不是,可我明明白白感受到他这个“人”看到并且追到了许多真正的“光”,感受他到即将冲出“围城”的喜悦。很多人批判说,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人性,不负责任,而我却一直羡慕着他对于“光”的遇见与追求。或许他真的摆脱了围困“人”的围城,也许他在最后一刻在“围城”中看到了缺口。

  方鸿渐、孙嘉柔以及书中的所有人,谁也没有走出围城。书也在讽刺的钟声中,结尾。

  我也还是那个方鸿渐,但是却期待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围城》读后感10

  没有结婚的时候很难看到围城,就是看见也是一个假想,围城只有身处其中望见围城的人才会深有感触,亲、朋、妻、友的复杂;柴、米、油、盐难堪。婚姻在方鸿渐看来是昨日的夕阳,今日的夜幕没有出路,这时代的情感真的没有几个能比方鸿渐好的已经不多了,情感的游走,身体的犯规、婚姻的越位。身边好多的人多在暗中运作着他们的情感,也许现在过的比方鸿渐好、过不多时他的围城将会改变,城池的破口难以修补的时候唯一的方法拆除。

  这样的社会,对一个情感没有寄托、婚姻没有约束、道德没有规范的人,出路会比方鸿渐好的实在不多。昨日你情感出位,今日与你大闹天宫,明日派人跟踪,后日与你离婚,拆毁、拆毁再拆毁;没有补救也没有退缩,前仆后继勇往直前。如果我是统计离婚率,我想我对对婚姻失去信心会没有了希望,就说现在的广州吧,4年广东有*10万人离婚,离婚率整体上升两成,其中70%为女方主动提出,为什么、为什么?

  婚姻没有感情是那么的无助,方鸿渐就是这样,他与孙小姐,他爱他吗?真的不爱吗?感情的事真的好难说,不能说没有。也许在他的这个世界失去的永远事最好的,得到的只是一种无意的接受而已。一个对生活懦弱的人,对情感很难会担起他该有的责任。方鸿渐很想补救的围城,却找不到方法,也找不出可以调解的内心事务。如果可以我想方鸿渐因该有个朋友,有个可以与他交心的,在他困惑的时候给他出路,在他灰心的时候给他安慰。一切的一切只怪这人没有找到与放下自我,那个时代没有找到自己的人会这样,这个时代没有找到自我的冷不是如此吗?

《围城》读后感11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此句或许便是该书书名的由来,寥寥数字,勾画出了一副若在眼前的画面。

  爱情,或许是文学最为钟爱的主题,自《诗经》之“关雎”到民国的张爱玲,再至当下,几千年的文化发展史,这是一个不曾中断的话题,道尽了人们在爱情里的喜乐悲欢。

  如同钱老先生所言,城外的人,总是想冲进去的,但疑问之处在于,为何城内的人在冲进去之后,又想着如何逃离呢?更有甚者,如“扬州八怪”的金农所言“伤人手,不可治”,此君对于围城,大有远离才安全之意。

  但也有如金岳霖者,在“围城”里独自游走一生,或许在精神里,林徽因是始终伴他左右的。金老先生或许是围城之内与金农隔墙而望的两类人的典型代表。

  一个人,或者说,两个人,在城外与城内是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差异?当两人爱之切切、急欲携手进入城内之时,这段路途上何事影响了原本的计划?

  当两人携手欲共度今生之时,此时,便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本独立的两个人,从此便被牵连在了一起,由一个人的生活变成了两个人一起的生活,从某种意义而言,两个人将要融合成另外的“一个人”。有爱情到婚姻的过程,对每一个人而言,都将是一种转化。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当张爱玲如此的姿态面对着胡兰成之时,便已可预示他们的结局。

  爱情里的两个人,或许应当是独立而自由的,这种独立和自由,并不是说两个人得是相隔万里、*行而前,只留下相互眺望。而是应当保留着各自独立的本性,意识之中,总有一些区域是你自己的,而不能“低到了尘埃里”没有了自己。倘若更甚的,“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除了一朵花来”,那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我,很希望她是一直欢喜的。

《围城》读后感12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6)

——哈姆雷特读后感 (菁华12篇)

哈姆雷特读后感1

  哈姆雷特是莎翁中的四大悲剧之一,其所述的故事,真挚而又震慑人心。讲了哈姆雷特在老国王的庇护下生活,像一朵温室里的花,高枕无虞,接受西方最优越的教育。后发生变故,父王遭其手足杀害并篡位,母妃改嫁,使得哈姆雷特性格阴郁,犹茹寡断,错失报仇良机,误杀大臣波罗纽斯——奥菲丽娅之父,怜得奥菲丽娅一片痴心,后因无法承受事实真相,后精神恍惚,溺水而亡。最终,哈姆雷特虽报仇成功,但连自己和母妃皆中毒而身亡,全剧遗憾而终,故为四大悲剧之一。

  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这个形象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这本是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未来的明君圣主,接二连三的变故使他生活在仇恨的执念之中。原本炯炯有神的清澈明亮的眸子,却流露出阴郁恐怖的目光,这仇恨的眼神穿透了理智。为此逝去美好年华,芳香馥郁的蓓蕾凋零了,这种仇恨如锁链般将他紧紧束缚,腰酸背疼,手脚酸楚,以至于无力挣脱反驳。然而,新国王及其爪牙使出浑身解数,用尽鄙夷的奸计至哈姆雷特于死地,哈姆雷特无奈,只得装疯卖傻。那哈姆雷特的人形似乎浮现在脑海之中,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上衣扣子搭错地方,蚕丝领带褪了色,凌乱地系着,白色的丝袜沾满了泥垢,丝毫看出是个王子。悲惨遭遇铸成了他的性格阴暗面,受人民爱戴,却不相信人民。

  在这一期间,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从而使这个充满哲学含义的问题,议论至今。它早已成为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有人生存着,被摧残得体无完肤,在这纤华虚空的世,耗尽心力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反到是一种折磨,如果毁灭,得到一个静美而又悲凉的结果,却又是一种解脱;有人毁灭了,并不能得到所念所求,用遗憾提炼出了无限惆怅,一个又一个沧海桑田,眼睁睁地看着离自己的梦想愈来愈远,却无能为力,多么奢求生存着,为理想放手一搏 ……

  在生活中,白昼陨落,勇往直前的`步伐中总有牵牵绊绊,欲血负创也是在所难免,这才是成长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存着,那些浮华*坦的生活,是风*浪静的,也是空虚寂寞的,有挑战的生存着,才是精彩年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2

  *日我看了莎士比亚所作《哈姆雷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雷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雷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哈姆雷特读后感3

  著名悲剧《哈姆雷特》出自于戏剧大师莎士比亚之手。这部巨作和《奥赛罗》、《李尔王》以及《麦克白》,被称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今天,我怀着郁闷的心情又把它读了一遍。

  故事主要是讲,哈姆雷特本是一个快乐的丹麦王子,他正直的父王被叔叔毒死了,叔叔篡夺了王位,并霸占了他的母亲。在国外留学的哈姆雷特赶回国,他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的被害经过,要儿子报仇。哈姆雷特为了报仇雪恨,装疯卖傻。哈姆雷特却因为自己的一次失误把自己情人的父亲杀了,自己的情人也因父亲而死去。叔叔唆使哈姆雷特情人的哥哥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两人都中了叔叔的诡计,同归于尽。临死前,哈姆雷特奋力刺死叔叔,为父亲报了仇。

  读完了这篇悲怆的故事,我觉得,哈姆雷特虽然报了仇,但他没有完成重整“颠倒混乱时代”的大业。在这出悲剧中,哈姆雷特代表的是那些具有先进思想的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热爱生活,反抗邪恶但却思想多于行动,过于优柔寡断;叔叔代表的是封建*势力,他无耻,奸险毒辣,诡计多端。哈姆雷特的复仇行动,表达了文艺复兴时期,先进的人物主义者要求冲破封建势力束缚的强烈愿望。

  这部悲剧,也使我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久久不能*静,在丹麦国王被害之后,哈姆雷特千辛万苦寻求报仇的机会,但一直未能成功。最后,在自己死前才杀死叔叔。这个故事也说明,坏人终究不会有好报,但可悲的是,哈姆雷特与自己情人的哥哥雷欧提斯却都被局面所迷惑,没能识破敌人的诡计,也告诉我遇事要冷静思考,善于分析。

  我就这样想着想着,心中的悲伤始终没有抹灭。

哈姆雷特读后感4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雷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雷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雷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雷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哈姆雷特读后感5

  纷纭的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题记

  “人类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正是哈姆雷特内心善良仁慈的一面。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父王亡魂之前,在王后嫁给克劳蒂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蒂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可是,在遇见父王亡魂之后,在王后改嫁之后,在看戏时克劳蒂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父王亡魂所告诉他的真相之后,在朋友背叛自己并要把自己推向死亡深渊之后,他愤怒了!他愤怒他的叔父,他的朋友甚至自己的母亲过去一直带者一个伪善的面具,而面具下的嘴脸竟是令人厌恶的丑恶。这样的伪善,这样的失望将王子永远的推向仇恶的深渊。

  克劳蒂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国王以王子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它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利菲亚的死而失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我似乎感觉到仇恨正在啮噬王子的善心,那人善已丝毫不存。

  初读此书觉得这不过是一出普通的复仇之戏罢了,可而后细细想来,那善与伪善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正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而他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为。这给她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它高贵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本质上说,哈姆雷特是善良勇敢的,克劳蒂斯是伪善的代表,虽然,哈姆雷特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尽管如此,他的英雄形象已深深留在读者心中。

哈姆雷特读后感6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后感7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雷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在哈姆雷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雷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雷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雷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雷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哈姆雷特读后感8

  哈姆雷特的作者威廉莎士比亚曾说过:“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见莎翁他本人对这部剧的喜爱与重视。作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自问世起便受到无数人的喜爱,无论是剧中本身的跌宕起伏的情节,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两人的爱情悲剧,甚至是他那句著名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千百年来都引发无数读者的强烈共鸣。从前我虽然对哈姆雷特这四个字如雷贯耳,对其中的情节也略知一二,但由于身边没有此书的完整译本或者有关电影,所以很长时间只是“名气很大,从未读过”。而这次借着96版哈姆雷特这部优秀的电影,我对哈姆雷特中的人物及情节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在此分享一下自己的一点感想。

  其实这部剧的起因就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阴谋杀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老哈姆雷特国王,取而代之成为了新的国王并且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为妻,也因此这部剧在*也译为《王子复仇记》。王子为谁复仇?当然是他的父亲老哈姆雷特。在剧中老哈姆雷特是借由灵魂再现这一种形式向哈姆雷特传达了自己的死因、凶手以及要哈姆雷特为自己报仇。从这我们可以看出中西方在灵魂这一问题上的一种高度一致,想一想在我们的古典小说名著《西游记》中车迟国的国王也是阴谋被妖怪杀害而向唐僧托梦,水浒传宋江被害后也向吴用和花荣托梦,三国,红楼梦都有这样的情节。而他们的死则无一例外都是死得冤。试想如果老哈姆雷特不是国王,不是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与

  地位,而只是一个普通百姓的话,他会死的如此之冤吗?我想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可能性也会小很多。同样如果哈姆雷特不是王子,不是王储,而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他会承受如此大的悲伤与痛苦去复仇吗?而且我个人认为哈姆雷特内心最伤心的也许还不完全是他父亲的突然去世,而是父亲去世还不到两个月,母亲就与自己的亲叔叔结了婚,对于他自己来说既要承受父亲的死,又要接受母亲已成为别人的妻子,而继父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叔叔!!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中西方历史一个惊人的相似点即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君主们鲜有能够善终的,有不计其数的人都可以说是死于非命。无论是我国的历朝历代的那些帝王将相,还是西方如英国,法国等都是如此。被杀的固然冤,但**的又有几个得以善终。杀与被杀,治与被治循环往复,无论我国古代还是西欧封建社会都是如此。权力这个东西很难说就一定不好,毕竟有不少伟人就曾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使社会进步,国家强大。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更多的人为了攫取权力而不择手段,在得到权力之后又发动战争,使国家陷入困境,人民陷入苦难。而与此同时会造成更多的悲剧,就比如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悲剧。在剧中奥菲利亚是一个非常美丽,善良的姑娘,而她的父亲也是丹麦最重要的大臣之一。

  而她与哈姆雷特的爱情线也是剧中的副线。本来她与哈姆雷特的爱情可以说是美好而纯洁的,但随着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决意复仇的那一刻起,他们的爱情就变得充满荆棘和危险,以至最后走向毁灭。而在这当中,由于哈姆雷特误杀了奥菲利亚的父亲之时,这一切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奥菲利亚开始变得绝望、疯狂、胡言乱语以至于最后的自杀。而造成这一切的直接原因是她对哈姆雷特的失望以及父亲之死的绝望。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克劳狄斯的弑兄篡位。而这一切悲剧的制造者国王克劳狄斯最后也因自己所设计的毒计而被哈姆雷特所杀,而哈姆雷特的母亲与奥菲利亚的哥哥也因国王的毒计而死。可以说,在这出剧中所登场的主要人物全部都死于非命。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对权力的迷恋。真可谓是成也权力,败也权力。而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对“权力”这个东西也要小心。不要让类似于哈姆雷特这样的悲剧在我们身上重现。

哈姆雷特读后感9

  五一小假,在家看莎翁的佳作,台词、电影和他人的读后感一并读了一遍,哈姆雷特读后感400字。

  世界级的文学家大师的作品我是第一次享受,丰富而富有哲理的台词、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充满矛盾的内心世界都淋漓尽致的.展现在枯燥的文字中。

  哈姆雷特的聪慧和勇敢演绎着他的英雄历程。无法改变的行动滞后于语言、面对生母的悲愤和同情、情人的无情拒绝等等滋生了自己的悲剧的不可阻挡。

  哈姆雷特的性格特点正是我的性格特点

  深究其历史源源和现实特征,及未来前景,注定是不会消失的

  因为权力、利益和道德之间的矛盾随时随地纠缠着我们。

  对权力的追求和痛恨

  对利益的需要和欲望

  对道德的修养和谴责

  都是我们永恒的话题。正如活着和毁灭是永恒的话题一样。

  Tobeornottobi,thanisquanstiaons

  国王的美言掩盖不了内心的狠毒和卑鄙——权力的神圣和渺小

  王后的道德谴责和母爱伟大解决不了她走更长的路——利益和道德的绞织

  王子智慧勇敢和性格懦弱注定了英勇而悲壮的结局——权力和道德的冲突

  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王室内演绎的格斗。绝不是特殊的产物。只要社会这个团体存在,就有不相同而相似的故事发生。

  继续读下去,优美的台词是锻炼语言表达的良药。

  深刻的人文特征是理解人类矛盾的舞台

  典型的人物性格是记忆的美好形象。

哈姆雷特读后感10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11

  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听着这样一句话,你的心中会激起诸多念头:哈姆雷特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永远不灭的烈火;哈姆雷特的经历和性格是可以进行多重解读和探讨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创作功力足以征服世界人……

  还记得,第一次认真阅读《哈姆雷特》是在高中,当时的学*篇目是节选内容,只将《哈姆雷特》中具情节魅力的部分展现在我们面前。很早听说过莎士比亚的这部名剧,苦于一直没有机会通读这本书,可以说这也是一种遗憾!可我深刻地记得:当时学完高中节选部分的《哈姆雷特》,为了想更多地了解这部名剧,我利用尽身边的学*资料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可惜的是,我最终没有条件翻阅《哈姆雷特》,曾经的我感兴趣更多的是故事情节,由于生活阅历不足,能体悟的哲理很浅薄。

  这次的我,并非一口气读完《哈姆雷特》,不是它不再激起我强烈的阅读兴趣,而是能静下浮躁的心认认真真看一本书的精神状态略显难得。这次的我可以底气十足地说:“我读完了《哈姆雷特》,再一次被深深折服!”一部经久不衰的文学名剧,它情节的魅力可想而知,给我多次震撼的是戏剧人物语言背后体现出来的精魂!

哈姆雷特读后感12

  众所周知,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莎士比亚在剧中成功地塑造了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哈姆雷特是怎样一个形象呢?先简单描绘一下剧情。剧中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

  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由原来是"快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

  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后,终于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己也倒了下去。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能力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后来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责任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责任。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而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虽然是以悲剧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可以走了。

  在最后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通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直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7)

——围城读后感 (菁华12篇)

围城读后感1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的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围城读后感2

  志大才疏的方鸿渐,温柔伶俐的唐晓芙,冷若冰霜的苏文风,暗藏心机的孙柔嘉……脑海中久久无法*静,他们用自己的精神浇铸了一座又一座围城,却又不断渴望跳出围城,这颇显矛盾的举动,不禁令人啼笑皆非。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

  但转念一想,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在围城中度过?

  我们身处应试教育的社会环境中,繁重的学业是身上不可卸下的沉重包袱。我们不断地抱怨学业重,压力大,却又心甘情愿地奋斗着。这也许可算是典型的围城心态了吧。我们最终的目的是什么,是虚荣、名利,亦或是有一份好工作,可以在这社会中生存下去,有一片立足之地。纪伯伦曾经说过“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致于忘了当初为什么而出发。”便很好地说明了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现状。而在这碌碌的奋斗的过程中,我们失去的又是什么呢?失去的,也许就是早已被你忽视的那一颗童心。英国作家赫胥黎说过:“为什么人类的年龄在延长,而少男少女的心灵却在提前硬化?”英国作家菲尔丁说过“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旦失去这个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着名影片*合伙人中有一句话:“如果额头终将刻上皱纹,你只能做到,不让皱纹刻在你的心上。”这种种的种种,都向世人阐述了童心的重要性。而如今,昔日的童心已被如今的教育,生活所泯灭,所扼杀了。如果让一个人选择童心永恒,或是青春硬化,那个人也许便会选择后者,因为后者更符合现代生活的节奏、方式,而前者,却已被“幼稚”二字取代。这何尝又不是座围城。

  “围城”是人生必经的心理过程,是世俗的压迫,是现代生活的负面影响,我不禁开始为未来担忧起来……

围城读后感3

  花了不少时日细细看完这本名作。翻完合上书时觉得结局像是还没完全揭露出来似的,意犹未尽。

  通篇读下来,对文中时不时的幽默比喻和讽刺影响深刻。比如"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描写出苏文纨的复杂内心和在感情路上的诸多纠结。再如"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结婚时尴尬的窘态丑态经过这番描写令人忍俊。还有"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遮盖起来。"讽刺了文凭底下人的真正品性。

  这部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也颠覆了我看过以往小说中的普遍印象。一般小说中总有些人是比较完美的几乎没什么缺点的,而《围城》中,出现的每个主要角色都有明显的人性弱点。例如:看似颇有学识但品行放荡为人自私小气的李梅亭;学历颇高修养似乎不错的大家闺秀苏文纨,最后也没摆脱婚后显露出的庸俗;外形木讷老实但内心阴险、唯利是图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读后感《围城读后感,希望原创,千字。》。就是最大的主角方鸿渐也难逃被贬低的"噩运",他就像赵辛楣所说的,他并不让人讨厌,只是全无用处。他抱有着那个时代所谓的知识青年所具有的正义感,尽管这正直常在诸多生活琐事所迫下屈服。也正因为这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的正直,他在现实生活中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无论是三闾大学,还是报馆,他混得甚至还没有他的夫人好。

  显然,每个人都处在各种围城中,事业的围城,爱情的围城,生活的围城,人生的围城。无不是一开始满怀期待和信念,而真正身处其中时惊觉其中的苦闷,发现逃离亦不是件容易的事。也许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我们总是对现状不满足,总是抱怨着自己先前所做的决定。

  不过,我想知道的是,我们是否应该进入或逃离某个围城呢?

  我想,逃避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有些围城,我们迫不得已待在里面,比如职业的围城。我们不可能放弃养家糊口的工作,跳槽也不能随便决定,事实是"不能改变周遭的环境",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在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中,学乖做个老实本分的人,不在同事那儿落有把柄,对于看不惯的事情,既然无力揭穿人的伪善,那么只有要求自身不染上这种品性。而爱情的围城,盲目进去后在里面饱受煎熬,对于另一方是应该迁就,但是也有一个度。"忍耐是有极限的",一味坚持下去也不可取。适时退出,有时不妨是个对双方都有利的选择。

围城读后感4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凡,甚至比*凡人还要*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围城读后感5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第一次阅读《围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句话。这本书的题目也是取自这句由书中才女苏文纨所说的话。其实这本书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小说以方鸿渐的一生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对鲍小姐,他失败于胆怯而无力反抗;对苏小姐,他失败于不敢多言,优柔寡断;对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掉入孙小姐设的婚姻陷阱,最终只能自食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他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他离开那里后,却还要面对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接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其实文中所有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利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城内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围城读后感6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著作,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小说写出了现实生活的无奈与悲哀,生活就像是一座城,人们永远无法逃脱这座城带来的束缚与磨砺。若人人都纠结于生活这座无形的围城给我们带来的寂寞与痛苦,人类社会将停滞不前。我想,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乐观地面对生活的勇气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接受现实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一味羡慕别人所拥有的事物只会是我们自哀自怨,不思进取。只有勇敢地面对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并积极改造它们,使之更完美,生活才有可能有进步。

  《围城》一书中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

  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无法逃开命运的安排,命运筑起了一堵城墙。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读后感7

  钱钟书的有一段这样的话:“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说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是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里最坏的。”表面我们看到这样。但事实上适得其反,因为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想选择第一种吃法的人居多吧?因此活在回忆的人也应该居多吧?吊古伤今,抚昔慨今之人比比皆是。要不怎有杜甫的“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呢?怎会有陈子昂的“念天地之悠悠,独沧然而涕下!”??对未来倍感希望,心溢希冀之人甚为其微。或许躲在回忆中的人心存美好,觉得回忆中有希望也不得其解?

  这本书很形象地形容婚姻是一堵墙,进入城墙的想出来,没进城墙的想进去。应征了“距离产生美。”之说,谈恋爱的时候我们被激情充盈着,只恨两人不能朝夕相处,刻刻以对,便急切地想迈入婚姻的殿堂,当结婚了,随着岁月的磨砺,激情的减退,天天面对便产生了审美疲劳,以前被尘封的往事随之清晰,随之怀念一个人的日子。总之当我们一味缅怀过去,匆匆的想赶去看北方的第一场雪时,我们是否已错过身边的无数风景呢?并不因为困在围城的人想出来,没有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只因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生命的*淡和缺少激情而苦恼的心态。好比当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期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当我们考上好的学校就希望有一个好的分配,有了一个好的分配就希望事业和爱情都双丰收,双丰收后又希望能有政治作为,当我们有政治作为后又希望??反正欲望不会是句号的,想必永远是感叹号。这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吧!

  我们的一生中有很多向往,也许因为某种原因错过很多人很多事,我们要把他看作生命的故事,留在记忆的深处,而不是无休止的怀念、叹惜!正视事业和婚姻,在婚姻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在工作上,最艰难的不是厄运,而是我们的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连激怒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这时我们是不是应该擦亮眼睛?看看身边的美好,看看真实的拥有,是不是应该寻找希望?用一颗理解、宽容的爱心,彼此信赖,相互忠诚,不管爱的路上怎样,只要我们仰望爱的星空,即使没有玫瑰的浪漫,彼此相爱的眼睛里可以看到闪烁的星星。用一颗*常的心好好工作,积极进取,而不是无休止的回忆和感慨呢?

  在人生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我们的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连激怒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时,是不是应该寻找另一片风景?是不是要寻找下一个希望?而不是无休止的回忆呢?

围城读后感8

  《围城》是一本影响极大的作品。文中“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一言也被人们熟知。整本书中贯穿了作者对整个社会及人生的思考。我在这本书里也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同时摘抄了很多励志的句子,也想通过这篇读后感把它们分享出来。也许会有一样读过这本书的人有相同的感受吧,也希望大家共勉。

  “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葡萄是酸的,一颗就够了。对剩下的没了希望,对吃过的只有悔意。也有人会觉得:当你吃完不好的,好的也变坏了,那么你只会一直吃坏的了。然而我想我更赞同钱老先生的说法,我会是第二种人,即使有一时的悲观,但仍旧有希望。就像生活一样,失败了无数次又怎样,仍旧坚定希望,最后一定会成功的。

  我也会用“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鼓励自己,让自己清醒,活着就该努力、奋斗,为了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而努力,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奋斗,不想让自己如同一个行尸走肉,希望自己有活力,有梦想,为了自己的将来努力迈出每一步。

  好的句子真的很多,从“机会要自己找,快乐要自己寻”中,知道追求自己的快乐,不要在意他人眼光,在“忠厚老实的人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出骨的鱼片里未净的鱼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中,懂得做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不可以耍小手段使坏心眼才能交到真正的朋友,得到真正的快乐。

  同时文章也给了我很大的冲击力“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拼命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拼命想冲出去”也许生活就像围城吧,一个接一个的怪圈,刚逃出去就又跌入另一个。在我看来,幸福的婚姻,就是互相忍让,互相包容,互相体谅,最后才能幸福的走下去,当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

围城读后感9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后感10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来,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于一位智者对于人性的洞察与调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侃既触到痛处又有某种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做到这一步。

  《围城》很大程度上显示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认识怎样看待人生的,又怎样所有作家必须使用的文字来表达自己的“观”和“感”的。你会赞叹的说:“哇,小说原来也是可以这样写的!”可以说,《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示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示出自身的。

  《围城》的大框架,*心而论,并不显得格外精心结撰,不能持那种以情节发展来抓住人的期待;所谓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在小说中也只是点到为止。但是,一个个结实饱满的场景、细节,却构成了最精彩、最吸引人之处,也是这部小说的真正价值所在。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世的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绝不滥情但在调侃的自然延伸上,那种智慧与学识却一任展开,要说过瘾为止。书读完后,你会留下一个印象作家的许多见解,作家的许多见解,亦庄亦谐,或侧或正或反,嬉笑调弄,有不少是借人物之感,之口,之思出之的。与唐小姐谈政治,与鲍小姐谈医生,小说中方鸿渐的口才你不得不服,而你会不由自主想到作家本人。一方面是作家化入他笔下的一些人物之中,但另一方面,这位写《围城》的钱钟书,其本人又是居高临下,远远高于所有这些人物的。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杨绛先生阐释的这个主旨,已经成为每个稍有点人生酸甜苦辣体验者的“深获我心”。不过,小说的魅力倒并不在于揭示了某种哲理,更在于对它的具体展现。小说中的种种“是非窝”,“围城”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情势之下的可怜、痛苦、感伤、窘迫、可笑、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尴尬,当然还有快乐——尴尬余缝中的快乐,快乐时的尴尬,都成为作家讽刺、调侃、观赏的对象。一切皮毛的学问、伪装、浅薄、卖弄之学问,也都成为洞见人心的幽默对象。

  小说的结尾,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得打起五个钟头之前的六点钟,然而对于我们的主人公方鸿渐来说,已经过去的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但同时又是新的开始?而新的开始又会不可避免的重归老套?)。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器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这可能导出一个问题:整部小说,撤了嘲讽调侃的基调外,我们的作家是不是也有着某种感伤?

  凡是真正出色的文学作品,都有一种抗理论分析力,任何自认为深透、精彩的理论都会在它们面前显得干瘪而又捉襟见肘。文学说到底,不是让人“知道”什么,而是让人“感觉”到什么,有时甚至这个“是”字都很难说。尽管《围城》本身并不朦胧,但我们读后的感觉仍然是感觉大于思维,大于语言。

  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本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加了不小的喜剧色彩。

围城读后感11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后感12

  没看围城前,以为围城就是一种堡垒,看了围城后,深感是所有的堡垒,但同时也是桎梏的枷锁。但是一看究竟,却也是如此,就如书中之言,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围城外的人想进去,围城里的人想出来,得不到的越想得到,得到后却又想摆脱,我们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爱而不得,得而不知何,这就是围城,作者用幽默诙谐的语言,对世人众相的剖析,可谓深刻,透彻,就像一把手术刀解剖尸体,血管,肌理,筋骨清晰可见。

  看完《围城》,心中不免有些许思绪在脑海中盘旋,仔细一想,我们生活中的种种,不就是围城里所描述的吗,虽然围城主要情节是讲他们几人去三闾大学任职,路上的经过,已经到学校后任职情况,到达目的地后各奔东西,情节条理清晰,但是却是把人性的假恶丑,*,表露无遗,在行程中,他们之间,感情是冲突的,心理更是矛盾的,但是为了共同的目的地,不得不得一起前行,最后也诠释了一句话,“道不同,不相为谋!”

  最后作者描写他们家遗留下来的钟,正是对方鸿渐的隐喻,年代古老,节拍慢但也精确,方鸿渐虽然留学国外,但是却学无成,没有拿到真正的文凭,回国后在岳父那儿上班,也未长久,经朋友介绍去三闾大学任职,也是被人解聘,如此种种,可以看出,虽然方鸿渐留学,但是终究是受*传统文化影响至深,而西方文化对他的冲击却又不够彻底,就像文中所描述的,对于文,说懂不全懂,不懂也多少懂点,但是认真后又不够精通,方鸿渐或许就是当时中西文化碰撞的产物,而古老的钟,左右摇摆,可以理解为他的性格思想,人生命运摇摆不定,也可以说他的感情摇摆不定,模棱两个,含糊不清,对于唐小姐也好,对孙柔佳也罢,结局就像这古老的摆钟,终究会在时间的所谓的精确上,慢慢发现他的可悲之处……

  《围城》这本书,读来很有他独特的味道,最有意思的就是语言描写,其中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可谓鞭辟入里,语言有时诙谐幽默,有时生动形象,把人物性格,精神状态,一一展现出来,读来如身陷其中,物我两忘,这不就是现实中的人吗,都说鲁迅的笔是匕首,见血封喉,而钱钟书的笔,大概就是手术刀,一刀一刀地剖析,直到他流干血,直到死,还不让人失去知觉,诙谐幽默间且趣味无穷。


初中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8)

——项链读后感 (菁华12篇)

项链读后感1

  我在初一就读过了。我不曾喜欢过其中的女主公玛蒂尔德。她美丽的容貌落入贫穷的家庭,她认为上天不公,而我却认为她拥有一个爱她的丈夫才是她最大的资本。她追求奢华,追求被万人追捧的感觉,追求一切物质上的享受。我觉得

  她不懂得珍惜,只会向丈夫抱怨,忽视了丈夫的压力与感受,所以我对她也没有任何好感。 终于,那串“价值连城‘的项链丢了!这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既认为这是对她的报应,另一方面,又为那贫困的家庭如何赔偿惊人的数目而担心。 当然,后面我的看法有所改变。玛蒂尔德虽然虚荣好面子,但只是一种爱美的天性。十年的还债生活,流逝的光阴慢慢抚*了她浮躁的心,她失去了亮丽的容颜,失去了一切。这时的她虽然朴素地没有一点光彩,但是我觉得她很有担当,是自己做错的事就勇敢面对,负责到底,努力弥补,而不是怨天尤人。这是那个有担当的她,也许更加“光彩照人”吧!

  作为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结局当然是极具戏剧性的。虽然我有为女主公抱怨过,但更多的是感谢这次事件,让她明白年轻、容貌不是资本。

项链读后感2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时突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在首饰行里,他们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由于他们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宽裕,面对这一笔大数目,他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最后买了一串真的钻石项链还给物主。但此后,他们整整花了十年工夫,才还清了债务。后来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女友伏来士洁,在言谈中知道先前借给她的项链是件赝品,而她却赔了真的项链。

  上网看了许多对于《项链》的评价,大都是讲小说辛辣地嘲讽了小资产者图虚荣,幻想,好钻营的劣根性。

  读完整篇给我的第一个感想是可笑,命运真的很弄人,生活是这么古怪,这么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步青云,也可以断送她的一生。但我并不认为她为了参加舞会而去买衣裙,借项链是一个错的决定。谁不美?谁不希望受他人注目?受他人尊重?如果她的行为是图虚荣,那么我们熟知的灰姑娘是不是也很虚荣?灰姑娘也曾为没有美丽的衣裙与华丽的马车而不愿参加舞会,但从古至今又有谁曾说过她的这种想法是一种奢侈的需求。幻想?幻想也是一种错误吗?谁不曾幻想?不会幻想的人就没有思想。好钻营?的确,她的确好钻营,有了衣裙好不满意,还要饰品。可她也只是希望自己能更加光彩耀人,难道对于美的追求也是一种错误吗?

  小说中的一个小情节也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文中是这么写的`“每当她看到那个布列塔尼女佣在帮她料理她的微不足道的家务时,总勾起她的伤心和恼恨,并使她想入非非。”当时她还是个小职员的妻子,从中不难看出她对于生活的不满足。可当她负债累累,家里的粗事,厨房里的肮脏活儿都由她自己干时,她又开始对于过往的日子深深怀念。人总是如此吧!对于身边拥有的总不放在眼里,认为理所当然,看做微不足道,可当他们忽然失去时,才开始想要珍惜,想再次去拥有,可那又有什么用,失去就是失去,永远也无法回到往昔。这不禁又令我联想到了自己,在放暑假的时候总觉得太无聊,时间太过漫长了,没事干,生活地很没意义,天天有空闲的时间玩、睡觉、休息。靠学了,学*的紧张,繁重的作业,压得人喘不过气,放学后总希望有一段充足的时间让自己好好的放松,不一定要去哪里游玩,只要让我好好的睡一觉

项链读后感3

  《项链》中,弗莱思节夫人的项链在我心目中大概是那个时代虚荣的象征。那么,马蒂尔德那串真正的钻石项链,又应该是什么呢?

  人们对于钻石的印象,向来是“坚硬而又璀璨的稳定的宝石”。从被带到全世界面前的时候起,它就维持着高贵的`形象。人们的价值观是会改变的,女性的成功,先是美貌,而如今又成了别的什么,这一点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更迭。我想“钻石”,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在人类价值观中不会改变、不应改变的事物。

  一是玛蒂尔德坚毅的品质。十年中她不断地工作、节俭迫使自己从一个小资产阶级女性向一个底层社会的女性进行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她大概是没有多少抱怨的,从她一下子显出自己的英雄气概这一点大致可以看出。玛蒂尔德在极端的困境下显示出了她被时代裹挟的虚荣下的真正面目:一个坚强、勇敢的女性。

  二是路瓦栽对妻子的爱。在诸多的由他妻子引发的苦难中,路瓦栽甚至没有说过一句重话,此后更是毫不犹豫地帮助妻子出谋划策,真可谓模范丈夫。

  在第三点我则想提出一些与文章开头提到的不一样的东西。钻石原本也并没有价值可言,其价格仅仅是由于人的限制才显得无比高昂。从这一点上来说,玛蒂尔德为之奋斗的无论是真项链还是假钻石都毫无意义。文章以玛蒂尔德得知项链是伪造品为结局,而我则希望它能够像人们抬高钻石的身家一样,将这过去的十年当做一段宝贵的经历。

  之于我被赋予的这个时代的价值观而言,玛蒂尔德正像钻石,在艰苦的磨砺下呈现出更加坦然与晶莹的光泽。但如若我是玛蒂尔德,则必不感谢于这十年的艰辛。余秋雨说,磨难使我们变得更好,却不能因此喜欢上苦难。玛蒂尔德的坚强的意志的光辉,并不来自于磨难而来自于她本身,那心灵的力量穿越时空在无数人身上体现,磨难不过起一激发诱导的作用。爱伦坡说:“上帝也不过是一伟大意志,以其专一特性遍及万物”,上帝就在每个人的心中,只等着一个诱发因素来激发人性中潜藏的神秘熠熠生辉。

  毫无疑问,玛蒂尔德是一位美丽而优秀的女性,而在时代的裹挟下,唯有外在的巨大苦难才能磨砺出她的内在美丽。而在当代,一个提倡女性自由*等与开放的时代,我则更希望女性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绽放属于自己的光芒。

项链读后感4

  暑假里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读后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睛:”这是多么感人的事啊!“

  书中讲了一个乖巧可爱 的小女孩葵花在一次意外失去了爸爸后,来到大麦地寻求领养。碰上了有钱的嘎鱼家和善良的青铜家。嘎鱼家富有,我以为她会选择嘎鱼家,可她的选择是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让我知道金钱不能代表纯洁的爱。进入青铜家后,她成了青铜的妹妹。可是这下麻烦来了:青铜是个哑巴,已经十一岁了,葵花正好今年也要上学,可是家里的钱只能够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自愿不上学,留给妹妹葵花上学。葵花说:“我还小,明年再上也不迟,哥哥今年一定要上学!“青铜用手语表达:让葵花上学,她不会放牛,我会放牛留在家。最后青铜表示决定抽签。青铜拿出一个杯子用手说:“谁摸到红银杏谁上学。葵花伸手一摸一看红银杏,笑了,青铜也笑了。谁也不知道青铜他做了什么?这使我十分感动,也知道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要互相谦让。也让我想起了我做的一件事:一天,妈妈做的菜实在太好吃,我和弟弟就抢了起来,谁也不让谁。我觉得我离青铜太远了。

  最后葵花被带回城里,大麦地人千方百计地想留下她。这是多么深厚的感情啊!感动着我。

  人要懂得爱,懂得谦让!

项链读后感5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景下,只好赔偿,最终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终,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可是对于不满意自我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我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我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异常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能够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可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日,走过今日,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此刻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我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项链读后感6

  试问,世上之人,谁没有一点虚荣心?

  读过莫泊桑的《项链》之后,心中感触颇深,关于这一短篇小说,人们说的最多的,莫过于它的对小资产阶级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讽刺,而我想说的,却是代价。

  梦想和幻想总是不一样的,有梦想,人才会有前进的动力,而幻想,或许总会迷惑你我眼前的现实,让你付出本不该存在的代价。《项链》中的主人公骆塞尔太太,同大多数人一样,渴望拥有那些静悄悄的接待室,蒙着东方的帏幕,点着青铜的.高脚灯檠,也可派着两个身穿短裤子的高个儿侍应生听候指使;而客厅里,也能摆满精美的家具……然而想象终究只是想象,当她无奈的面对自己家中房屋的寒伧,墙壁的粗糙等等的时候,心中,只剩苦楚和不甘吧。也许也正因如此,她才会在丈夫想要带她参加晚会时,想尽办法获取一套漂亮的衣裙,并向好友借取项链。晚会,终究是成功的,但丢失的项链却带给了她无尽的苦楚,为了偿还这条项链,她开始的,是比以前更苦的生活。

  是天意弄人吗,在她终于能够问心无愧之时,得到的却是“那一串项链本是假的”的残酷事实。为了心中那点点的虚荣心,她付出的代价,如此无奈。

  也许我们都只是渴望拥有更好的生活,正确的时候,会为此获得前进的动力,极端的时候,却会为此虚假的伪装,而伪装的下一步,是更大的代价,在以后的某个时刻,只会出现下一个骆塞尔太太。

  谁不想要美好的生活,谁不渴望耀眼的色彩,然而在那般豪华的舞会上,珠光宝气之下掩藏的,有几分真呢?真真假假,是是非非,谁能说清道明?而那些真假背后,曾演绎过多少心酸的代价?

  如果曾经的你我因着自己不算富裕的生活而忧愁难解,那么,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吧,想想到底什么才是我们最该付出合理代价去追寻的。

  褪尽了身上的外物,我们,都是一样的,不要被奢华的假象蒙蔽双眼,我们要的,只是简单幸福的生活。

项链读后感7

  “项链”主要是讲罗瓦赛尔太太将去参加教育部举行的晚会,为了不在阔太太们丢人现眼,她花去丈夫所有的积蓄做了一件漂亮衣服,又借了一串华丽的金刚石项链。晚会上,他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正当他陶醉在>幸福中时,项链却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件昂贵的首饰,夫妻俩含辛茹苦,整整十年。当青春流逝,债务还清时,罗瓦赛尔太太得知,借来的项链是假的。

  故事通过罗瓦赛尔太太为了一天的虚荣而付出十年代价的可悲结局,讽刺了当时社会上小资产阶级爱虚荣,尚浮华,附庸风雅的风气。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得到悲惨的结局。

项链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这本书。作者自然不用我多说,他就是法国著名短篇小说家莫泊桑,有着“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这本说收录了他三十篇著名的小说,在那么多篇小说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项链》这篇。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受到教育部长邀请的骆塞尔先生和她的太太在舞会开始前向他们朋友弗兰斯基太太借了一条十分美丽的宝石项链,在舞会上,美丽的骆塞尔引来很多人注目,可是舞会结束后,她却发现自己竟把借来的宝石项链弄丢了。最后他们终于买到了一条相似的项链还给朋友,自己却过上了真正穷困潦倒的生活——每日忙碌,不停的还债和利息。十年后,他们才还清债务。一天在大街上,骆塞尔太太遇见了当年借她项链的朋友,当她带着快乐而自负的微笑将整件事全部告诉她时,她的朋友惊讶而感动的告诉她,原来的那条是假的,只值五百法郎!读了这个这个故事我觉得骆塞尔太太过于虚伪,她为了让人们不嘲笑她,觉得她高贵,结果使她和丈夫过上了十年穷困的生活,如果她当时打扮的朴素一些,不在乎在那些外表的东西,可能她后面的十年生活会更加丰富幸福。但是我又觉得骆塞尔太太又很诚实,她发现项链没了。不是马上逃走,也不是买一条假的还回去,而不顾倾家荡产买了一条真的,她的这种精神也令我们敬佩,值得学*。

  这本小说内容丰富,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事件,包罗万象的社会生活,形形色色的人物的人物形象都得到莫泊桑的精细雕琢,可以说,他的小说是一副19世纪后半叶法国的社会风俗画,是整个社会的精致缩影,它会让你了解法国,了解它的风土人情,同时也明白很多道理。

项链读后感9

  前几天,老师上课给我们讲了一个有关于项链的故事,我觉得非常有意思,回家后就让外公给我找了这本小说来看。

  《项链》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作品,它讲述的是一个生活贫困但爱慕虚荣的漂亮女子马蒂尔德的故事。她为了参加上层人士的舞会,跟有钱的女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结果在舞会结束回来的路上不慎弄丢了项链。之后,马蒂尔德和她的丈夫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埋头工作还省吃俭用才还清了赔项链的欠债。当马蒂尔德鼓起勇气来告诉她有钱女友这件事情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女友借给她的项链是假的,根本不值钱。

  马蒂尔德是不幸的,为了一条假项链浪费了十年的光阴,但是马蒂尔德也是幸运的,如果不是这条假项链,马蒂尔德还会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不能安下心来甘心过清贫的日子。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不可以有虚荣心,不能相互攀比。在生活中,我的身边也有很多有钱的同学,有的同学有很多零花钱、有的同学有高档手机、有的同学有ipad。我不应该跟他们比这些,他们的钱都是爸爸妈妈给的,根本不是自己赚的,不值得炫耀,要比就应该比自己的成绩,比比谁的学*好,这样才能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项链读后感10

  还记得中学我们学*莫泊桑《项链》这篇小说的时候,老师是怎么给我们概括文章的中心思想的吗?

  “小说通过描写一位小科员的妻子因参加舞会丢失了借来的项链,以及由此引起负债破产的不幸遭遇。尖锐辛辣的批评了追求享受,爱慕虚荣的社会风气,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万能的丑恶本质。”

  时隔多年,再读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莫泊桑这部短篇小说时,竟生出许多怜悯与感动。也许莫泊桑的本意并非讽刺贪慕虚荣和拜金主义,而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救赎。

  小说的主人公玛蒂尔德本是一个美丽动人、风姿绰约的女子,可却因为出身不好只能嫁给一个穷酸的小科员,过着清贫的日子。她成天愁眉苦脸地抱怨着命运的不公和生活的艰辛,幻想着上流社会的灯红酒绿与富丽堂皇,她觉得她这么漂亮就该享受荣华富贵。因为舞会上丢失一条项链,而倾其所有的买了条新的还给了别人。

  读到这里,我被罗瓦赛尔对玛蒂尔德毫无保留的爱而感动。试想,在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如果玛蒂尔德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贵公子,他会为她倾尽所有吗?又被他们夫妇两个敢于承担责任的精神所折服。三万六千法郎,按照当时的外汇汇率来算,大概都有三四百万人民币了,对于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来说,绝对是笔超额巨款。

  面对如此累重的负债,他们并没有想过搞条假项链糊弄过去,或者直接跑路,而是毅然决然地选择维护自己的尊严,保持善良与真诚。“贫贱不能移”,在困顿中仍旧不忘初心,这是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而后的还债生涯,注定凄苦。花了整整十年,他们终于偿清了债务。当玛蒂尔德再次遇到弗莱斯蒂埃太太时,弗莱斯蒂埃太太还是一如既往的魅力十足,只是没有认出她来。她们谈论起那条项链,弗莱斯蒂埃太太告诉玛蒂尔德,那条项链是假的。故事戛然而止!

  生活把罗瓦赛尔夫妇折磨得失去往日的荣光,却也让他们得到了更珍贵的东西——渐渐消磨了虚荣心回归到本真的自我,渐渐摆脱了阶级胁迫下的自卑感,渐渐懂得靠自己的双手获得的东西才有实在感。而他们“夫妻同心”的爱打破“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僵局,也将历久弥坚。

  小小的项链并没有断送她,而是让她成长与醒悟。她就像这一条项链,刚开始是假的,后来假的成了真的。刚开始的她面容娇艳明丽,但内心却空虚浮躁;而现在的她虽朱颜不再,可内心却如钻石般坚强,美好!是项链拯救了她!

  莫泊桑洞察普通人的弱点却不想用放大镜盯着这弱点,而更想突显*凡人同样具备英雄的潜质,他希望用自己的写作将这种潜质发掘出来,并朝着正确的方向引导。

  所以,《项链》兴许是个很温暖很温暖的故事呢?

项链读后感11

  人的感情用事总是容易令人迷失自己,甚至改变了自己的一生。其实环境是人为缔造的,而个人对环境的看法是主观的,对人生的价值也是主观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以事物美观而喜,亦不因生活贫穷而悲。 可叹的是,有多少人能做得到!人类最残酷的不是战争,而是人之间的对比。更可悲的是,对比从来不拿自己所得以及自己优势,而是将自己不及之处,于是就产生了累!当一旦超越细微之后,更是洋洋自得地炫耀。

  一直以来很喜欢这部小说,没有什么理由,就是喜欢。过去读它的时候只是读,并且在老师的指点下,多少参杂了解读的方向。如今看起来内容没有改变,理解却天壤之别。毕竟多了些自己的想法。

  对玛蒂尔德的理解也多了一层。看来任何反面的事物都可以存在正面的思维和理解。诸事无对错,只有价值观的不同和对事物看法的不等同。“犹如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就看你是站在胜者还是败者的一边而已。

  内容说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佛莱思节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一种满足”。回家后,她脱衣时突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

  在首饰行里,他们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由于他们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宽裕,面对这一笔大数目,他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最后买了一串真的钻石项链还给项链的主人。

  随后,夫妇两人整整花了十年工夫,才还清了债务。一天,玛蒂尔德碰见女友佛莱思节,在言谈中知道先前借给她的项链是件赝品,而她却赔了真的项链。

  读完整篇给我的第一个感想是可笑,命运真的很弄人,生活是这么古怪,这么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步青云,也可以断送她的一生。

  但我并不认为她为了参加舞会而去买衣裙,借项链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谁不爱美?谁不希望受他人注目?受他人尊重?如果她的行为是爱慕虚荣,那么我们熟知的灰姑娘是不是也是爱慕虚荣的人?灰姑娘也曾为没有美丽的衣裙与华丽的马车而不愿参加舞会,但从古至今又有谁曾说过她的这种想法是一种奢侈的需求。

  其实,经过反复咀嚼回味之后,不禁让我敬佩起玛蒂尔德来。她的所谓爱慕虚荣可以说人皆有之,只是深浅而已。但信守承诺的美德又有几人。

  为了守候一个承诺,整整花费了半生的经历。如今的年代,承诺的兑现几乎无处可寻。试想,假如事情发生在你我的身上,我们是否能为一个承诺而失掉整个青春?

项链读后感12

  《项链》是世界小说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这篇小说拥有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典范。

  这是一篇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它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位女子。她十分的爱慕虚荣。她本身的生活不错,有仆人给她做事,有老公给她赚钱。可她还是觉得自己过的不好,嫉妒比她有钱的朋友。有一次,她要去参加一个高管群集的聚会。而她觉得自己穿的十分*凡,就像她的女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参加完晚会后她发现自己的项链丢了。找了数天也没找到,于是他们找了一条和她丢的那一条差不多的,价格3万多法郎。他们手中有1万8法郎,于是他们开始到处借钱,买了那条项链还给了她的女友。之后他们用10年还清了债。而再次见面时她对女友说了真相,最后女友说的你们买了自己看。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懂得了人不能满眼虚荣,珍惜自己现在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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