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菁华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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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

  翻开书本,三个黑漆漆的黑影映入眼帘,随着芬妮被强盗抓住,我们的心都揪了起来…之后的故事可以用峰回路转来形容,三个强盗居然华丽丽的转身,变成了可怜孩子们的养父,并且化身为三座高塔被人们永远的铭记!

  合上书本,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带给强盗们如此大的转变?是可爱的小女孩芬妮?只是为了回答“财宝是做什么用的”这个问题?不是,是奉献的快乐改变了他们,当他们看到流浪孩子们的笑容,当他们被人们爱戴,当他们被人们铭记,强盗们的心在改变,他们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所在,从此他们有了人生的目标,不再迷惘。

  奉献是不求回报的,奉献本身就是快乐的,而且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我们不要做披着斗篷的强盗,那会迷失自己,我们要做那三座高塔,在奉献中快乐的生活!

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由著名营养专家张晔和左小霞共同编制的《养生豆浆大全》这里有76道知不保健豆浆和46的强身祛病豆浆,其中最吸引我的一片是《怎样喝豆浆最科学》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五个喝豆浆的要点:

  1.喝豆浆时,要注意干稀搭配。

  2.空腹时别喝豆浆。

  3.不要用暖水瓶盛装豆浆。

  4.每天饮用250~300亳升为好。

  5.最好用浸泡豆类。

  我看完这本书时,觉得受益匪浅,就总结了一下,这本书讲的主要内容共有七个章节:

  第一章经典当家豆浆――又简单又营养

  第二章豆浆保健方――喝出身体好状态

  第三章豆浆食疗方――既能祛病又饱口福

  第四章不同人群豆浆――一杯豆浆养全家

  第五章蔬果味豆浆――口味升级,营养更好

  第六章花草豆浆――芬芳味道不可挡

  第七章豆香美食――豆浆与豆渣的美味转身

  我觉得这么好的养生宝典,不把它读透,就有点可惜了。于是,我决定要把这本书多读几遍,并且要把一些主要内容一字不差地深刻地记在脑子里!

读后感3

  你们读过《生活的镜子》中的《梦想》吗?你想不想知道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有什么想法吗?那我告诉你吧。这篇文章我读了一半时,觉得戴维这个同学怎么会实现儿时的梦想,当上了内阁大臣?而别的同学怎么会没实现儿时的梦想,让我更奇怪的是有的人居然还没有身份。

  读完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戴维虽然是个盲童,但是他没有被自己的弱点吓倒,而是一直向他的梦想去努力,没有让年轻时的梦想随岁月飘逝,只有一直把梦想记在脑子里,从未放弃过,经过他不断地努力,所以他成功了。我也不知不觉得想起了我的梦想,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人人喜欢的主持人。

  主持人的要求很高,我知道要想当上一名主持人就应该像书上提到的戴维那样不放弃自己的梦想,要把梦想牢牢地记在脑海里,不能忘记。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要想成功的当上一名主持人我得先改正缺点,比如:上课要专心听,做作业不能拖拉,又要认真,又要快。要有的口才,要多看课外书,使自己掌握得知识更加丰富,让自己更聪明,为将来当一名主持人打好基础。但愿我也能像戴维一样,实现自己梦想。

读后感4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丰富多彩的,在童年中有许多的幸福围绕着我们。但阿廖沙童年时的命运却很悲惨。

  《童年》这本书通过讲述阿廖沙三岁到十一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真实地反映19世纪七八十年代初俄国民众的生活,反映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和空虚无聊,揭露沙俄专制的黑暗与罪恶。

  我觉得阿廖沙很可怜,他从小就失去父亲,之后外婆把阿廖沙带到外祖父的家里,外祖父有个染坊,已经濒临破产。他的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他经常殴打阿廖沙和外祖母。使阿廖沙在心中留下阴影。他还有一个总是给他无微不至关怀的外祖母,外祖母是一个善良、乐观,心里充满无私的爱的人。她热爱生活,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幼小的阿廖沙虽然经历许多的.生活磨难,但是他的性格倔强,懂事能干,吃苦耐劳。他在外祖母及其他好心人的帮助下,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跟阿廖沙相比,我有一个比他好100倍的童年。我的童年充满欢乐、充满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学*他独立、吃苦耐劳的精神,我们要用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和生活。早日为祖国做出一份贡献。

读后感5

  在作家司汤达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充分体现出了历史政治格局的统一格调。

读后感6

  当我看完《非常小子马鸣加》,我才知道书里面的故事是那么的有趣。

  ”小辫子开关“里写的是马鸣加下课的时候在玩扔矿泉水瓶,有七次不小心扔到毛文西头上,毛文西都还给了他。到第八次,毛文西拿到瓶子就不还他了。马鸣加盯上了毛文西的辫子。他一拉,毛文西就叫了起来,只好把瓶子还给了他。马鸣加想:以后她如果跟老师打小报告,不把东西还给我,我就拉她辫子好了。放学了,毛文西回了家,妈妈一看说:”玩什么了?辫子这么乱?“毛文西说:”没玩什么,大概是被风吹的吧。“因为毛文西不想让马鸣加受到惩罚,毛文西也喜欢马鸣加,他帮毛文西拿饭、吃难吃的咖哩牛肉等。

  

读后感7

  看完了一座城池,最大的感受就是韩寒在书中的回忆似乎太多,整篇小说似乎没什么构架。不明白一座城池为什么韩寒到此刻为止最满意的作品,我还是认为三重门是最好的。

读后感8

  朱克曼先生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诚挚的友情。他们亲密无间,无话不谈。然而,一个噩耗传来——威尔伯的将来竟是餐桌上的熏肉火腿。为此,威尔伯悲痛欲绝,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正在他绝望的时候,好朋友夏洛毅然站出来,精心编织了一张充满爱的大网,尤其是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王牌猪”、“光彩照人”、“了不起”,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他成为了一鸣惊人的名猪。就在威尔伯走向辉煌的那一刻,夏洛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她悄然逝去,没有一个人陪在她的身边,更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做过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我想:夏洛虽然身体渺小,但她伟大的精神令人敬佩。她用生命谱写了友爱的篇章,她不仅挽救了朋友的性命,而且还将其推上了巅峰,让朋友在安享未来的同时,把美好的记忆珍藏于心底。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夏洛已经不再是一只普通的蜘蛛了,她是真情、友爱、体现生命价值的代名词。我相信,她会激起无数读者心中的温情,谱写出一曲忠诚、动人的英雄赞歌。

读后感9

  鲜艳的黄色,明亮的黄色,柔韧的枝条,快乐的小花朵,没有叶子的呵护,横空出世的娇憨,大智若愚;夺人心魄的美丽,牛犊初生。

  黄色是阳光的颜色,是灯火的颜色,是金子的颜色。

  迎春花似阳光的温暖,让冬天的萧杀有了欣喜的神情;

  迎春花是灯火的执著,让黑夜的冷漠有了圆晕的心脏;

  迎春花像金子的明亮,让泥土的沉寂有了跳跃的光芒。

  银铃样的花朵,一长串,一长串,是迎春花的笑声,互相碰撞着,张扬着,蹦跳着,抖落了世间的冰霜。

  喇叭样的花朵,一排排,一排排,是迎春花的号角,引领百花激荡,雀跃着,欢腾着,装扮着春天的盛装。

  是严寒无数次地侵袭,锤炼了迎春花的体格,给了她勇争第一的胆魄;

  是冰雪无数次地启迪,凝练了迎春花的思想,给了她驱除冷漠的责任;

  是第一场春雨的浸润,灵动了迎春花的步履,给了她奋力向前的理想;

  是第一缕春风的鼓动,轻盈了迎春花的身姿,给了她舞动世界的力量。

  与生俱来的乐观,无视斥责,无视嘲讽,无视冷酷,缘自时刻的蕴籍和对春天深深地向往。

  一刹那间,田间,沟壑,园林,路边,闪现着迎春花的眉眼,没有矜持的铺垫,没有华贵的渲染,一束婀娜,端坐读书人的案头;一朵娇羞,跃上大姑娘的发间;一片烂漫,定格在摄影师的像册;还有一缕,钻进春牛的鼻息,哞哞地告诉人们:“春天来了,春天来了…”好似听到迎春花的号令,万物齐声高唱,响彻云霄的赞歌,无比欢腾的赞歌,春天的赞歌!

读后感10

  我是个音乐迷,早就耳闻大名鼎鼎的贝多芬和他那激昂美妙的钢琴曲了。今年的暑假又到了,终于可以有时间来了解他,欣赏他的作品了。我迫不及待地读了《贝多芬》的传记,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贝多芬出生在莱茵河畔一个叫波恩的城市。童年的贝多芬对大自然非常痴迷,经常喜欢到莱茵河边玩。这对他以后的创作影响极大,那茂密的森林、翻滚的大河是他日后创作不竭的源泉。正当贝多芬艺术水*将要到达最高峰的时候,他的耳朵开始聋了,很长时间,贝多芬沉浸在痛苦之中,创作也停止了。一天,在维也纳郊外的森林里,贝多芬看到那生机勃勃的树木,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生命力量,他猛然认识到生命的可贵,时间的可贵。一个音乐巨人就这样开始诞生了。从这以后,贝多芬想尽办法,克服困难,听不清声音,就用小木杆一端插在钢琴的共鸣箱里,来感知声音的高低,用聪明和智慧写出了《月光奏鸣曲》、《致艾丽斯》等许多著名的乐曲。

  我读了这篇传记后,为贝多芬的顽强毅力所感动。他为了自己喜爱的音乐,坚强地和病魔做斗争,在音乐史上创造了一个有一个奇迹。这就使我认识到: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要在生活中战胜自我,挑战自我,永不言败,勇敢地面对各种困难。

读后感11

  小时候,我就听过《狼来了》的故事,此刻想起来,还记忆犹新。

  《狼来了》写的是一个小牧童去放羊,没事就喊:“狼来了,快来呀,狼来了,救命呀!”人们听到喊声,急忙跑过来,一看:“狼呢?”小孩笑着说:“哈哈!你们都被骗了,根本就没有狼!”第二天,小孩又说:“狼来了,快来呀,狼来了,救命呀!”人们听到喊声,又跑过来了,结果又和上次一样,小孩笑

  的眼泪都出来了。大家连续被捉弄,都觉得很气愤。但是第三天,狼真的来了,不管小孩怎样喊,人们无动于衷,都说:“他又在闹着玩呢!”结果,小孩的羊全被狼吃掉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必须不能像小孩一样,经常说谎,戏弄他人,最终被戏弄的还是自己。我们必须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戏弄他人,说到做到,孔子曰:“言必信,行必果。”“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我们必须要做个讲信用的人,不说谎,不搞恶作剧,让任何人都相信我们,信任我们,这样才能做一个好孩子。

读后感12

  有的人渴望得到幸福,却不知身在幸福中。有的人感受不到幸福,发现不了幸福,却常常会丢失幸福。

  这天我就看了一本关于幸福的文章,是毕淑敏写的《提醒幸福》,它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其实我们每一天都在提醒中度过,天冷了,妈妈会说:“留意着凉,多穿几件衣服。”考试前,妈妈叮嘱我要仔细审题;下雨天出门,妈妈提醒我带上雨伞-----每当我成功后,妈妈总会说不好骄傲,继续加油;每当暴风雨来临时,爸爸会说,注意安全。人生其实总有苦难。大多数人早已练就了对灾难的从容,我们只是还没有学会灾难间隙的快活。我们太多注重了自己警觉苦难,我们太忽视提醒幸福了。幸福往往是如小雨沐浴着我们,我们不能急迫地去渴望幸福,实际生活中幸福是**常常的,是温馨的,而不是强烈的、震撼的。正因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当一个人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会微笑地说:“我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当一个人身体有缺陷时,他还会微笑地说:“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我们就应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中的一些重要的灾难,幸福就会来临。

  幸福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享受这种幸福,注意提醒幸福,珍惜幸福,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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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1)

——读后感 (菁华12篇)

读后感1

  一口气读完了陈茜的散文集《登山》,心里充满了喜悦之情。啊,我们的青少年文学领域的天宇中,又出现了一颗新的星。

  我为这颗少年文学新星的出现而庆贺,也为你们《小溪流》为发现和培养这颗新星所做的种种努力而敬佩和庆贺!读着这散文集,像捧着一束带着露水的鲜花,那展现着勃勃生机的风姿,艳丽的色彩,浓郁的清芬,令人爱不释手。

  又像喝着那从山林深处流出来的明净清彻甘浏凉爽的泉水,心身畅酣,徐味无穷。

  我没有见过陈茜,但我从她的这些文章中,却仿佛清晰地看到了她、如果我的理解没有错误的话,她是一个聪慧活泼,爱笑爱哭、好动好玩,而却又天真烂漫,朴素无华,善良淳真,多情善感的少年。文如其人。我相信我对她的作品以及对她本人的理解。 否则,就不会写出《登山》散文集中这样一些生动感人的好作品来的。

  陈茜的作品,清新优美,像从空谷深山中流淌而出的小溪流那样的清澄明亮,是一种不施铅华不假修饰的自然的美,淳朴的美,带有原始味儿山林野趣的美。这种美,总是出于那种天真未泯涉世未深没有受到污染的少年的笔下,发自于一颗纯沽无瑕稚嫩可爱的孩子的内心。

  陈茜的散文,富有激情,动人心弦。这种激情,也是淳朴无华的真情实感,没有虚假,没有矫饰。就像一个天真烂漫,不会说谎不会做作的孩子那样,以一颗善良纯洁爱僧分明的心去面对世界,看待事物。眼里怎么看的,心里怎么想的,就不假掩饰地秉笔直书,由着性子尽情地敢哭敢笑,敢怒敢嘲。这种直抒胸臆的性情文章,是至为感人的。这本集子中有三篇我最喜爱的佳作,《我爱我的爸爸》《那年夏天》。《寿老师》,就是爱心炽烈的性情之作。它使我感动得淌下了眼泪。

  从陈茜的散文中,还可以看出作者有一颗多情善感的心地,她思维敏捷,想象丰富,观察细致。这一点,是特别令人高兴的,因为它是一个真正好的散文作者所十分重要十分可贵的素质。

  文章不是无情物,试想一想吧。如果一个对一切事物都冷漠无情或麻木不仁无动于衷的人,怎么可以发现和感觉到外部世界那些触目动心的事物,又怎么能写出那种感情炽烈爱憎分明令人感动的文章来呢?

读后感2

  今年暑假,我迷上了数学绘本,一口气把李毓佩爷爷的“数学故事系列”全套读完了。我已经对这套书如痴如醉了,有时候几个小时赖在书桌上,不肯挪动;有时老妈叫我几十遍“吃饭了!”我都没听见。七本书中,我最痴迷的要数《数学西游记》了!《数学西游记》是在原版《西游记》的故事情节上改写的,把更多的数学知识融入了精彩的名著中,这样,让我们学起数学来更加生动有趣了。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一个情节是数学猴和猪八戒智斗公蜘蛛精的故事:猪八戒打败了母蜘蛛精,扛着钉耙,嘴里哼着小曲,独自往前走:“打死妖精多快活!啦,啦,啦!再找点好吃的多美妙!啦,啦,啦!”突然一只大蜘蛛精拦住了八戒的去路,原来是公蜘蛛精来为“爱妻”报仇雪恨,猪八戒与那公蜘蛛精大战了有一百回合,八戒渐渐不是对手,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可那公蜘蛛精不依不饶,紧紧追赶,半路又跑出些蜻蜓精、蝉精支援公蜘蛛精,正当走投无路的时候,数学猴出现了,它一把把八戒拉进山洞里,并告诉八戒蜘蛛,蜻蜓,蝉都怕鸟,必须请鸟来帮忙!

  但是到底有几只蜘蛛,几只蜻蜓,几只蝉,得请几只鸟来帮忙呢?八戒忙于逃跑,只记得三种妖精总共有18只,共有20对翅膀,118条腿,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鸡兔同笼”的数学问题:蜘蛛有8条腿,蜻蜓有6条腿和2对翅膀,蝉有6条腿和一对翅膀,假设这18只都是蜘蛛精,应该有8×18=144(条)腿。实际腿数少了144-118=26(条)腿,蜻蜓或蝉币蜘蛛少2条腿,26÷2=13(条)腿,说明18只昆虫中有13只或是蜻蜓,或是蝉。18-13=5(只),所以这里有5只蜘蛛精,假设13只都是蜻蜓精,应该有2×13=26(对),但实际上只有20对翅膀,每只蜻蜓比蝉多出一对翅膀,26-20=6对,说明有6只是蝉精,7只是蜻蜓精。

  《数学西游记》中的猪八戒贪吃可爱,沙僧忠厚老实,孙悟空有勇无谋,数学猴聪明机灵,这些形象栩栩如生。《西游记》本身就是一本深受*孩子们喜爱的魔幻小说,经过李毓佩爷爷幽默的笔触,把数学故事融入其中,让我们更快、更生动地了解数学,爱上数学。

读后感3

  你们读过《生活的镜子》中的《梦想》吗?你想不想知道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有什么想法吗?那我告诉你吧。这篇文章我读了一半时,觉得戴维这个同学怎么会实现儿时的梦想,当上了内阁大臣?而别的同学怎么会没实现儿时的梦想,让我更奇怪的是有的人居然还没有身份。

  读完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戴维虽然是个盲童,但是他没有被自己的弱点吓倒,而是一直向他的梦想去努力,没有让年轻时的梦想随岁月飘逝,只有一直把梦想记在脑子里,从未放弃过,经过他不断地努力,所以他成功了。我也不知不觉得想起了我的梦想,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人人喜欢的主持人。

  主持人的要求很高,我知道要想当上一名主持人就应该像书上提到的戴维那样不放弃自己的梦想,要把梦想牢牢地记在脑海里,不能忘记。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要想成功的当上一名主持人我得先改正缺点,比如:上课要专心听,做作业不能拖拉,又要认真,又要快。要有的口才,要多看课外书,使自己掌握得知识更加丰富,让自己更聪明,为将来当一名主持人打好基础。但愿我也能像戴维一样,实现自己梦想。

读后感4

  我是含着敬佩之情读完这篇课文的,我被战士们的品质深深打动了。

  这八个战士的所做所为超过了我的想象,因为竟然没有一个战士愿吃下这个青里透红的苹果,直到连长发起了动员。为什么他们都不愿吃这个苹果呢?因为他们都想把这个苹果留给别的战士吃啊!运输员每天在火线上跑来跑去 ;连长要指挥战士们战斗;小李每天要向上级报告情况;小蓝被炸断了右腿;司号员要吹号;卫生员要照顾小蓝。小胡和小张要日夜战斗。他们不是都需要吃这个苹果吗?为什么他们不吃,因为他们身上都有三种纯洁高尚的品质——关怀——友爱——谦让。他们每个人之间都有一份浓浓的感情——战友情。我要向这八位战士学*!

读后感5

  有一种温暖,不需要语言,就能传递,叫做感动;有一种力量,不求惊天动地,却足以令人震撼,叫做感动,这就是《感动*》。如今的社会,在权力和利益的追逐之中,人们往往忘记了感动,内心不懂细节的美。《感动*》这个节目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每年评选出来的人物都让人敬佩感动。在这个简单的却又内涵丰富的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不是那些耀眼的明星,而是我们生活中的普通人。

  自从看了这次《感动*20xx颁奖仪式》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复,最让我忘不了的还是那位12岁的小女孩何玥和献身救自己学生的最美教师徐强……

  十二岁,一个花一样的年纪,小姑娘何玥却被查出了肿瘤扩散至脑部组织。当她听说自己的生命只剩3个月时,就决定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当她跟父母说的时候,她的父亲把她骂了一顿,因为在老家有个风俗,人死后尸体剖开无异于大逆不道,但何玥坚持:“我希望能尽自己的能力给予别人生的希望!”终于,爸爸妈妈含泪同意了,捐献了女儿的器官,三位病患者都得救了。何玥的父母觉得自己的女儿还没有死,只不过附在另一人的身上罢了,为了给她治病,她的父母欠下了十万元的债务,为了完成女儿的遗愿,他们拒绝了器官捐献的补贴,并且签下了无偿捐献器官的协议书,他们要以最美的方式来完成女儿最美的遗愿!这位和我一样大的小姑娘,这么富有奉献精神,而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向他人伸出援手、帮助别人呢?

  何玥生命的终结,正是另一场生命传递的开始,这场人与人之间爱的传递,并没有因形式的特殊而失去生命的价值。她以这样的选择昭示我们:生命的质量,取决于自己的选择,即使是死亡来临,逝去的生命也可以依然精彩。何玥,你用事迹行动感染者我们,激励着我们。你是新时代的楷模,我们以你为荣,我们会向你看齐,用实际行动让我们的生命更有意义!

  陈斌强9岁时父亲车祸去世,妈妈独自抚养三个孩子长大。20xx年,妈妈得了老年痴呆症,丧失了日常生活能力。为了能每天亲自照顾母亲,他每天用一根布条把母亲绑在自己身上,骑着电动车行驶30公里去学校上班。开始同事们都不太理解,七嘴八舌地说:“这样带在身边照顾,一两天倒可以,一年两年怎么吃的消?”可陈斌强做到了,一连五年,风雨无阻地带着妈妈上班。照顾母亲的生活异常辛苦。陈斌强一天到晚忙忙碌碌:晚上9时,服侍母亲睡下;凌晨1时,准时起床抱母亲上厕所;清晨5时,闹钟响起,他要赶在师生之前起床,将母亲房间打扫干净,处理好母亲的大小便;早上7时喂过母亲吃饭后,开始学校一天的工作。尽管生活上的事儿很多,可是陈斌强的教学任务却一点也没落下,他负责两个班语文教学任务,负责教初一学生广播体操,还负责学校体艺2+1活动。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啊!

  其实,身边还有许许多多感动的人与事。感动我们的不仅仅是那些舍己为人的人;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帮助盲人过马,还有把生活中产生的每一片垃圾自觉的丢到垃圾箱里的小事……这些事情并不足以堪称伟大,但足以温暖我们的心灵。

  也许作为一个*凡的人,无力去做一些感天动地的事情,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为别人做些什么?为集体做些什么?为家庭做些什么?那我们也会成为一个感动*的人,而我们的家庭,集体,祖国也就越来越好。我相信,只要每一个*凡的*人都付出一点点,就能凝聚出一股强大的力量,世界也将变得更加美好。

读后感6

  最*一篇《我叫山果》的文章,经过秦皇岛市委*孟祥伟的转发推荐之后,火了。这是一篇好文章。讲述的是一个穷苦的山里娃,家里收成很多核桃,但是由于交通闭塞,汽车无法进山,只能由十四岁的她出门贩卖。卖核桃需要走一天一夜的山路赶火车。作者就在火车上遇见了山果,得知山果的妈妈病了,车厢里的农民有人送她衣服,有人买她的核桃,有人给她钱的,来帮助她。文章不长,但动人,引发了我一些思考。?

  在这篇文章里我看到了“善良”,这是人性的光辉。有句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或许有刁民,但在这里我也看到了同车厢里虽贫穷但善良的农民。正如有人说的,“在与世隔绝的大山里,生活着很多善良的人们,他们虽然贫穷得让人心颤,但也善良得叫人落泪。”或许“同类”群体——同样贫穷的人们对彼此生活的不易更能感同身受。?

  我还看到了“贫穷”,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正视的是我们不仅有北上广的繁华开放,我们还有大山区的贫穷闭塞,这是*的现状。一直以来我们从大山里运出一车车的矿产木材,商人们赚得盆满钵满,留给山区的依然是经济落后,交通闭塞,是时候该反哺大山了。精准扶贫,山区是首要。?

  当然我也看到了“故事”,在这个人人都是传播者,个个都是媒体人的时代,我们应该讲什么故事?怎么讲故事?我们需要的是吸引眼球?是歌功颂德?还是别的什么?在这片土地上有进步,也有落后,有正能量,也有负能量,有光明,当然也有黑暗。新闻报道还是文学创作都不能只见一片和谐或只一味充满矛盾纠纷,应该让它完整真实的呈现出来。

读后感7

  悟反而把孙悟空赶走,险些被白骨精吃掉。每次读这回文章,我都是又开心又生气。

  《西游记》第九、第十回中说了件有趣的事,泾河龙王为使袁守诚预卜落空,私改降雨时辰,雨量。又以所占失准捣毁袁守诚卦铺。袁守诚断言龙王因违旨将被唐丞相魏征处斩。并让龙王向唐太宗求生路。唐太宗梦见龙王求情,许之,命魏征入朝随侍,使其不能斩龙。魏征与太宗对奕时,打了个瞌睡,梦斩老龙。老龙王最终还是一命呜呼,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我觉得龙王该斩,一是瞧不得别人能干,嫉贤妒能,无事生非;二是为了私利,忘忽职守。 这是西游记中最精彩的故事之一。悟空打死谋财害命的强盗,却被唐僧赶走。于是假悟空出现了,打倒唐僧,抢去包袱,并声言自己将去西去天取经。真悟空闻讯与假悟空怒斗,两个悟空挥舞金箍棒上天入地一番恶战。一时间真假难辩。后来如来指认假悟空是六耳弥猴,使他现了原形,悟空一棒将其打死。假作真时真亦假,谁真谁假谁能辨?一善一恶,或许正是悟空心中的善恶相斗。

读后感8

  治国需要名君,更需要贤臣。

  秦孝公英明,这是秦国的幸运,但更幸运的是他拥有了一位奇才──商鞅。

  商鞅眼界开阔,气魄超人,内政外交,奇招叠出,很快使秦国脱颖而出,进而称霸天下。毫无疑问,商鞅是秦帝国大厦的奠基人,没有商鞅,就没有秦的兴盛,更没有秦始皇的煊赫一时,*的历史也要重新书写。

  一人之力关乎百姓安危国家命运,甚至历史的进退,人才之重要可想而知。

  但是,拥有人才并不值得炫耀,重用人才,才是关键。秦帝国也不乏人才,李斯之才堪比商鞅,但却蜕变为一十足小人。这不全是李斯之过,暴君的身边岂容贤臣立足?

  今天,知识经济已蔚为大观。国力的竞争,其实就是人才之争。美国能发展到如此强盛的地步,与其广罗各国人才并大胆使用密不可分。而*的所作所为,就相去甚远,大量人才被闲置,被压制,甚至被摧残,令人痛心疾首!

  龚自珍大声疾呼,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我想说,我劝诸君开心胸,不拘一格用人才!

读后感9

  应试教育制度下,分数依然是教师或者家长眼里判断好坏学生或许好坏孩子的法宝。似乎只有分数最高才能证明自己的孩子是最棒的,刚好现在是各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君不见名列榜首者就有一种光宗耀祖之感,而反观名列孙山者,几人眉眼笑呢?

  于是正读书备考者无论高低年级,年龄大小一股脑都是学*学*再学*,目的一个考出高分数,成为天才!只是当你真的成为天才,一切真的美好?看了这篇《天才》的文章,或许你的心里就会有一篇心里反酸的读后观感了。

  有个孩子就是个考试天才,逢考必赢!这份成绩的取得还得归根于他的父母。母亲是教师,父亲是局长,孩子尚在腹中俩人便为孩子规划:上名校,去留学!高考结束孩子获得名校录取通知书,只是孩子看着通知书竟然发呆的坐在那里,无论母亲怎么问他都回答没意思。

  最后母亲想了个办法,将问话变成选择题。结果孩子突然来了精 神,比如今天吃啥?A米饭B面条结果孩子就选一个A,而后再陷入呆滞状况,再问话若想让孩子回答,就得再以出题形式进行。一觉醒来,母亲来到孩子房间,看到孩子把房间整的乱七八糟,母亲问孩子怎么了?找什么?孩子没有反应。于是母亲提笔在纸写着:论述题:你在 找什么?孩子立即写道: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他们在找童年,而我不知道童年是什么,醒来就找......母亲看到这里转过脸泪水不住的流.....

  看到如此的《天才》,作为父母的朋友您是不是有我所说的心酸读后感觉呢?今后您会不会还逼着孩子机械的学*呢?别的我不知,只知道我周围朋友的读后感中可都是不喜欢如此天才的!当然自己也不会作天才那样的父母!

读后感10

  怎么样,我的学校很美丽吧;公鸡走着、唱着,忽然,听见后面传来一阵“沙、沙、沙”的声音,回头一看,惊呆了,原来是一只狐狸跟在身后。尊严读后感作文我家门前的菜地上有一颗光秃秃的树,只有枝干没有叶子。党为了广大群众美好的明天,可以付出一切的力量?”“不是的,你误会了。

  课文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哈默和其他一群人逃难来到美国南加州的沃尔逊小镇,当杰克逊大叔慷慨给他们食物,别人的狼吞虎咽,哈默却要求杰克逊大叔先给他派活做再吃饭。哈默的尊严得到了杰克逊大叔的赞赏,并成为了他庄园里的好手,二十年后,哈默成为了“石油大王”。

  很多人认为哈默是靠尊严而成功的,但我认为光有尊严是不够的,还要有恒心和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当初杰克逊大叔让他留下时,他可以选择继续逃难,到别的国家再选更好、更轻松的工作,可是他选择留下,先扎好根,再去冒险。

  课文让我感触最深刻是哈默说的那句:“先生,我不能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我觉得靠自己劳动得来的一切是光荣的,但是有些同学去抄别的同学的作业,就是不劳而获,也许他们以后的生活也会像逃难的那群人一样。还有我们要尽力做家务活,帮助爸爸妈妈减轻负担,不做“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懒虫。

  我们有手、脚和大脑,我们可以劳动、思考,我们要有尊严和勇敢的付出,只有这样我们才活得更有意义。

读后感11

  《狗牙雨》这本书语句非常优美、生动。故事情节又非常引人入胜,而且故事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描写的很细腻。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狗牙雨这个名字看似非常奇特,这个名字是出自曹文轩的长篇小说:《瓜瓢》。《狗牙雨》这部作品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如诗如画的体贴,有一种从生命的粗暴艰难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丽。同时这部作品中,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命运从童年到青年、到老年,一个国家几个时代的沧桑变迁,被作者用十几场不同意蕴的雨串连起来,写得水波荡漾,美仑美奂。

  这本的作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执着。看了他们的悲惨人生后,我知道:坚持不放弃,成功就属于你。

读后感12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一直鼓舞着鲁迅从事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的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的爱。他*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的相片。

  这些对一个受尽了歧视跟污辱的清国留学生是多么大的鞭策跟鼓舞啊。


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2)

——呐喊读后感 (菁华12篇)

呐喊读后感1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説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時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時時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時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時,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時,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時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時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説着:“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説:“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故事就在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

  起初的`我无法理解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時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時代将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時代的产物,就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這个時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時代!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呐喊读后感2

  《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迄于1922年的《社戏。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序文,勾勒出了作者前期思想的发展脉络,同时对游荡在当时背景中的自弦灵魂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序文里,“医脖的问题,成为作者用于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首先是为父亲买药医病,结果,“我的父亲终于日复一日的亡故了”。接着是上日本的医学专门学校学医,决心“求治象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但作者看到的“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麻木的神情”的一群*看客。作者从这群看客的身上,看到不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精神上的病症。作者由关注身体的病痛到关注精神的病痛,展示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进程。这一思想转化的进程,对作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从艺术表现上,作者思想的这种转化,又仅仅是通过并不曾为他人所注重的几则小事的表述来实现的,这显示出作者准确、精到的把握能力和艺术表现力的。

  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体现出了坦荡率直的艺术品格。而作为一篇序文,作品又恰当地提示了他所以要作小说的缘由:“铁屋子”作为作者对传统*社会的象征,它既显现了鲁迅深居其中的寂寞孤苦,同时也昭示了作者要领着国人从精神上走出它的决心。于是,“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从集子中所收作品看,也明显地保留着作者于“五四”高潮时期,在结束一段的沉默之后奋起呼唤的特色。

呐喊读后感3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呐喊自序》和本书前面的《我是怎样做起小说的》我一开始便看,从中我更易走进鲁迅的文学世界,而且较能深刻理解文章所表达的思想内涵。他曾用忧愤深广行容呐喊的文章基调,我通过与其他文章的对比,感到鲁迅的是要更深刻更深沉些,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其本质是吃人。作者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有病态特征。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文章的语言读起来有点乱,但实质是表达被压迫 人民的心声,然后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似狂人的象征对社会批判的一个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谴责。通过“我”的叙述来塑造人物,显得真实可信,栩栩如生。我认为从那句“窃书不能算偷”,完全展露了旧时代知识分子的那种愚钝和清高的自欺欺人的形象。

  《药》是写了革命者不被理解的牺牲了,而人民又愚昧地用革命者的鲜血做人血馒头医治痨病,发人深省地剖析革命的失败原因。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文没有明写革命者,通过写出旁观者的反应和一些人的不觉悟,更将悲壮的气氛成功渲染,最后更用坟头比喻祝寿的馒头,使人深思,文章格调阴沉,读来震撼人心。

  呐喊中最使我启发的是以上的几篇,但其他的文章也是同样的深沉,使人警醒,鲁迅的文笔幽默而讽刺,披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愤怒中的指责只是希望麻木的人民能醒觉,而尖锐有力的文字是希望沉睡的*苏醒,焕发中华雄风。

呐喊读后感4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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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5

  呐喊!呐喊!*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呐喊读后感6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呐喊读后感7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先生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先生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呐喊这本短篇小说对我的感触很深,它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读后感8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呐喊读后感9

  假期里,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虽然不像《我飞了》、《哈利波特》那么通俗易懂,但同样是字句如美酒,滴滴在心头。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从《药》到《明天》,从《一件小事》到《头发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字斟句酌、那么煽动人心。从孔乙己到华老栓,从夏瑜到单四嫂子,从蓝皮阿五道车夫,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特点鲜明,那么令人振奋。

  这本书不仅通过几篇文章来反映辛亥革命时期民众的冷漠、麻木、封闭、愚昧,同时也歌颂了劳动者的伟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中革命者夏瑜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不仅如此,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的“应声虫”,他们都是随大流,没有一丝一毫的自我主见。

  每一次读完一篇文章后,我的心情都很沉重。我为那些麻木的民众们感到惋惜,为那些革命者们感到悲哀,为那些用革命者的鲜血来赚取黑心钱的刽子手们感到愤怒!

  呐喊吧!慰藉那些在前线奋勇牺牲的勇士,让他们无愧于自己的牺牲。

  呐喊吧!为新*的成立,为新世纪的飞速发展,为祖国的未来呐喊助威。

  呐喊吧!沉睡的雄狮,张开你强劲有力的嗓门,向全世界呼喊:“*,我从此站起来了!”

  世纪的脚步从不会停歇,因为他在呐喊;技术的发展极速前进,因为他在呐喊;人民不再麻木愚昧,因为他在呐喊!

呐喊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青蛙的呐喊》这篇文章,感受颇深。

  这篇课文讲述了英国的选秀大赛,汉保罗。珀特斯参加了歌唱比赛的故事。他的名字、服饰统统土得掉渣,他站在舞台上也不知所措,审判员和观众们都特别看不起他。当音乐响起,他用美妙的歌声给观众朋友唱起了一首歌,全场的观众起立来为他送上掌声、欢呼声和口哨声。一曲唱完他又变回了“青蛙″,当全场鼓掌的时候,他还是傻傻的歪着头。但是“青蛙”的命运并不是从此一帆风顺,后来他上了一堂歌神博瓦罗蒂的课程,他开始了欠债生涯。命运对他进行了恶搞,他的盲肠破裂住进了医院,他出院后他的肾上腺又被发现长了肿瘤,于是再挨一刀,快康复时他又摔断了锁骨,之后八年时间里他只能痛苦地躺在床上,康复之后,他还是希望能到英国选秀节目中做人生中最后一次拼搏。命运在恶搞了他8年后,给了“青蛙″最后一根稻草,他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他不愿沉沦,他要努力地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那个晚上饱受压抑的灵魂,如同到底的弹簧开始奋力反弹。他成功了,整个英国为之目瞪口呆!为之惊叹!为之鼓掌!整个世界为之目瞪口呆!为之惊叹!为之鼓掌!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尽管命运给予每个人的起点不同,天赋不同,但是人生往往要经历风雨,如果你在逆境中能够坚持住,早晚有一天你就会向他一样破土而出,对抗命运成为佼佼者。“青蛙”呐喊,“青蛙”也可以变成“美天鹅”!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希望我们像汉保罗。珀特斯一样学*,学*他与命运抗争、永不放弃的精神。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我们需要不断地与命运抗争,坚持不懈地努力拼博才会成功的道理。

呐喊读后感11

  鲁迅的所有的作品中,《呐喊》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也许是因为这本书当中的大多数文章都是学过的,因此让我觉得熟悉。也有可能是因为鲁迅的别的书我都没一本喜欢的,再干脆一点说,要么是看不懂,要么就是觉得“闷”!闷的不想读,比如像《阿Q正传》,我也只是草草翻了两页。言归正传,说说《呐喊》吧,《呐喊》中的作品都没有对人物生活经历的叙述,人物的性格也都是从特定的事件以及一些生活片段中所体现出来的。比如说闰土,作者并没有写他具体的生活情况,只是从他的一些外貌描写和语言,神态描写。以及母亲对他生活的一些叙述上就可以看出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再加上自己儿时的一些回忆与现实场景的强烈反差表现出来。

  再来,便是那整天只会“之乎者也”的穷酸秀才孔乙己!哈哈,这个人物给我的印象可以说是最为深刻的啦。本来,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老实人,可遗憾的是,他却深受那应遭天打雷劈的科举制度的毒害,放在咱们现代来说他就是个满口“火星文”,别的什么都不会的傻瓜,注定要成为所有人的笑料。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可怜。为生活所迫,他只能去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为生,还要冒着生命的危险,最后终于是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到现在为止,我似乎怎么也忘不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喝酒时,他被别人嘲笑因为干了偷窃的事而被别人打断了腿,却依然固执的说:“跌断,跌,跌...。”在众人嘲笑声中,坐在蒲包上用手慢慢“走”出去!看到这里,鼻子竟然有些微酸。

  当然,经典人物肯定不止这两个,还有像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血馒头为自己的儿子治病的故事。一个革命者那滚烫的鲜血竟然被无知的民众当成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哼!多么的讽刺啊!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的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民众带来的都是些什么?是麻木,愚昧,无知,甚至失去了人的本性!

  *在拜读了鲁迅的文章后说了这么一段话:“鲁迅是从正在溃败的封建社会中出来的,朝着他所经历过来的腐败的社会进攻。他用他那一支又泼辣,又幽默,又有力的笔,画出黑暗势力的鬼脸,画出了丑恶的帝国主义的鬼脸,他简直是一个高等的画家。他*年来站在无产阶级与民族**的立场,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在这里,不难看出*对鲁迅的高度评价,“画家”这个名词用的好,一幅画如果画的好,那便是无声的语言。鲁迅用他的那支画笔”默默的为我们留下了一幅幅最惊心动魄的画!

呐喊读后感12

  呐喊!呐喊!*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传》,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它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性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愤慨。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3)

——《孔乙己》读后感 (菁华12篇)

《孔乙己》读后感1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孔乙己》读后感2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我是与众不一样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仅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终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并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必须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述,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杯具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齐,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此刻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孔乙己》读后感3

  轻轻翻着《呐喊》的扉页,一个个熟悉的著作映入眼帘。转动的目光,它将我带到鲁镇的酒店。“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就是本章的主人公,鲁迅先生笔下活灵活现的孔乙己。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最*,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无疑是一篇艺术圆熟之作,但是对于作品艺术魅力及思想内容的阐释中一直有些难题,最*几年人们从叙述学角度研究小说,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读后感4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孔乙己》读后感5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齐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可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能够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仅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读后感6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伙计“我”在一个酒店所遇到的一些有关孔乙己的故事。

  有趣的是,鲁迅在他的多篇小说中提到咸亨酒店,而今这家酒店在鲁迅的故乡浙江已是非常有名了,是该省非常著名的老酒店了,许多人说去绍兴就一定要在这家酒店住一住,*人中读过书的几乎没有不知道这个酒店的,可谁知它今天竟发展到如此地步了,也许多半是沾了鲁迅的仙气吧!如果我工作后有时间是一定要去这家酒店住一宿的,兴许能体味到一点鲁迅的气息。

  读书年代,学了这篇文章,记得的只有一句可笑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那时候在下课的空闲时间里,我和同学经常喜欢拿这句话来互相开一些玩笑。我想当时我没能从文章里学到些有价值的东西,却熟能生巧地把这句经典的话沿用了十几年了。

  现在重读后,感触很深。我想鲁迅的文章中有许多让人难以理解,看不透,而这篇《孔乙己》算是非常好懂的了,作者的写作意图比较单纯,没有很深很复杂的内涵藏在文中。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人物,一方面对孔乙己这种思想腐朽而且潦倒的老一辈知识分子加以批判,一方面通过对冷漠麻木人们的讽刺来讽刺批判腐朽的封建社会。

  孔乙己的特征主要有:

  1性格上,好面子,庸懒,思想腐朽。

  从文中几处可以看到,如酒店的其他客人说他偷了何家的书时,他辩驳说:“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窃书和偷书实质上是一回事,可到了他那里,倒还分出这种可笑的差别来,实在是腐朽至极。还有,别人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他又立刻加以辩驳,而且每次都满口之乎者也,文绉绉的,但他的这些话并没有让客人们手到丝毫困窘,反而成了他们的笑柄,一齐“哄笑起来”,于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2生活上,贫困潦倒。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居然一件长衫穿了有“十多年”,而且脏了不洗,破了不补,冷天里也是那么一件薄薄的长衫,且不说衣服要怎么质量好、怎么华丽,且不说他人有多懒,他竟然没有钱去买一件换洗的或御寒的衣服,他一旦有了钱,就来咸亨酒店喝酒了,而且时常要欠着酒钱,实在令人感到可悲。

  从文中看,孔乙己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经常偷别人家的东西,又经常因为去偷被发现而遭打,屡偷屡发现屡打,偷技未免也太差了,从这也看出他这人也是比较愚蠢的。没有正经的固定的工作,不认真地去想法谋生,却低贱地充当一个小偷,品性差而又没有志气,根本不值得可怜。

  这一出出不仅是人生悲,家庭悲剧还是社会悲剧,这些悲剧的罪魁祸首使我们不完善高考,其实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他们的教育制度就做的很好。对于大学他们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这样一来不仅能源学子们得大学梦,还能让学子们能学到更有实际意义的知识。

  孔乙己本身被赋予了一种悲剧的命运,最终也只有一个悲剧的结局。

《孔乙己》读后感7

  戴教师的话: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此刻孩子的眼界必须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样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杯具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我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终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能够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终,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我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能够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述他“身材高大”,他是有本事自我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述,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明白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当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孔乙己》读后感8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孔乙己》读后感9

  《孔乙己》这篇小说上我体会到封建社会末期人舍得阴暗面。他讲述了孔以己多次考试却多次落榜,最好贫困潦倒,悲惨死去。

  封建科举考试落榜的人很多,历史较有名的就是蒲松龄。数次落榜后,他不甘于这样读死书去参加科考,就索兴去民间收集传说故事。最后成功的写成立《聊斋》。这就说明蒲松龄不是没有真才实学,而是碍于八股文的死板模式,才学无法发挥出来。由此可想像,因科举制度而没摸了多少人才。

  再看一看今天*的教育也不容乐观。考试也只是不断重复前人的知识,没有丝毫想像力和创造力。现在的语文试卷连大学教授也做不出吗。不是有人说现在学生的作文已成为古代“八股文”的翻版吗?的却如此,学生要知道那些在“大纲”内容里,那些不在。对知识死记硬背,别无他法。

  一个国家的发展与他的教育息息相关。与发达国家的学生相比*学生是最刻苦,最努力的。可*学生想要赶超他们去不容易,这是为甚麽呢?*教育跟不上*快速发展的步伐就是诸多因素之一。

  *的发展需要的绝不是没有想象与创造,只能重复前人的知识经验的人。时代的发展需要实力与创造,我们呼吁:*的教育迫切需要革新!

《孔乙己》读后感10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我才发现鲁迅的文章并不是我已开始看的那么*淡,没有什么内容。最初读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孔乙己很可怜,除此之外,便没有什么感受了。深入学*才发现,这篇文章蕴含的内容很多,鲁迅写的时候并没有突出表达,而是让读者慢慢领悟的。这种写作手法需要一定的文化积淀和内涵。

  学*完这篇文章,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1。当时人们不团结一致反抗压迫他们的黑暗社会。

  2。当时的科举制度促使“好吃懒做”“嘲讽看不起劳动人民”的思想。

  3。当时人心冷酷无情,互相嘲笑,喜欢做看客。

  鲁迅的写作手法总是含含糊糊的,需要细心品味,才能看懂并体会其内在的深意。譬如:

  “他身材高大”可以看出孔乙己有生活能力。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满口之乎者也”“长指甲”能看出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者,侧面反映各当时科举制度的腐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不应该只盯着读书这条道路。

  “又脏又破”可以体现出孔乙己懒惰和贫穷。

  这篇文章人物描写也很细致:

  “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参水也很难。”“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引人发笑。”

  这几个选文,可以看出掌柜做生意不诚实,给的茴香豆少,苛扣份量。

  从四次笑声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人的一种看客心理,都爱看别人的笑话。冷眼旁观,不肯帮助别人,只会互相嘲讽,不知道团结一致,共同对抗敌人。可笑而可悲!

  但愿封建科举制度的气息,能够现代教育制度里越发越散。孔乙己的命运已经警告着后人不要再成为下一个孔乙己了!

《孔乙己》读后感11

  今日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一样,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明白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终把自我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我就是以前有点钱,此刻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盘着腿,下头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读后感12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写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现在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直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己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真的就应该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不过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终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4)

——论语读后感 (菁华12篇)

论语读后感1

  从古至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这些经典名著凝结了古人的智慧和结晶,都给我们不同的感悟和启迪,我们能从书中学到很多的做人道理,同时这些书也在影响着我们,其中我最有感触的是《论语》中说到的“礼之用和为贵”。

  说到“和”,有句民谚说的好:“家和万事兴。”不光是家,我们的校园、生活、社会也是如此,万事以和为贵,所以“和”是很重要的。

  和就像一颗种子,需要我们用真心来灌溉,用宽容来施肥,用微笑来孕育,只有这样方能开出美丽的和谐之花。

  和大到世界,小到家庭,我们都想要有个和睦的家庭,和谐的社会,和谐的国家。

  但怎样才能做到和谐呢?和谐我们可以先从家庭做起!在家里我们不要乱发脾气,家,是我们的避风港,父母之间多一份理解,兄妹间多一份宽容便会让家庭和谐。

  在学校同学之间应该互相谦让,不能为了一点点小事情而斤斤计较,彼此友善些,便会让班级和谐。

  在社会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关爱与宽容,人们的关系就会和谐。

  我记得曾经在一辆公交车上,由于拥挤,一个年轻人不小心踩到了另一个年轻人的脚。没等那个被踩的人说话,那个年轻人就马上说:“对不起,对不起,不小心踩到了你的脚。”另一个本来有点生气的,也不好意思生气了。只好笑了笑,说:“不要紧,这公交车这么拥挤,踩到脚也是在所难免的事儿。”两个都淡淡地相视一笑。设想如果被踩到脚的那个年轻人大发雷霆,而另一个也不道歉,估计战争马上就会爆发了。

  人与人之间多些理解与包容,就会少些误解与摩擦,就会带给彼此更大的快乐。

  再比如捡起地上的垃圾,扶起摔倒的小孩或者给一个需要的人让座,这都是我们生活当中的和谐。

  我曾经在上学的路上,帮助我们小区的老人拿过东西,也曾经扶起过摔倒的小孩,而他们也都会感激着向我道谢。

  事虽小,但却是一件举手之劳的好事。

  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有时就像公益广告所说的.,每个人都跨出一小步,那我们的社会就会跨进一大步。

  和是一种风采,和也是一种美丽。

  朋友们,从我做起,只有人人都以和为贵,我们的社会肯定会变得更加安定美丽。

论语读后感2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这里讲的是如何调和“学”和“思”的矛盾。作为一个理科的学生,我觉得我对这个问题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只学而不思,不易发现别人的错误,也不容易有自己的思想。就像读《论语》,买一本书回来,刷刷几下读完,即使过目不忘,学到的也是别人的东西。思而不学,则会进展缓慢,而且容易钻进牛角尖出不来。这时如果能够参考一下以往人们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则很可能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荀子也说过“吾常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所以,孔子告诉他的弟子,在学*中要把握好“学”和“思”这对矛盾。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论语读后感3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代表著作之一,它是由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纂而成,主要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论。以语录体对话文体记叙了孔子及其教弟子的人生痕迹,以及他们心灵的追求。《论语》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份宝贵文化遗产,在历史上具有崇高地位,宋开国宰相赵普曾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论语》不仅影响了*历史两千多年,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被称为东方的《圣经》。孔子的一生甚至都没有一部自己的著作,仅凭着学生们记录他言行的这部《论语》就能让我们如此受用终生。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涉及政治、哲学、教育、伦理、文学、艺术和道德修养等各方面,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常言道:百行孝为先。孔子也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其意思是如今所谓的孝,是说能养活父母就可以了。然而至于狗和马,都能得到饲养。如果对父母不恭恭敬敬,那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是的,孝义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是,孝顺不仅仅是能养活父母,而是要和颜悦色地对待他们,使他们得以安享晚年,此之为大孝。对呀,如果只是养活他们,别的就一切都不理,那与对待猪狗又有什么不同呢?

  所以,孝顺要真心用孝德去对待自己的父母。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在社会生活是很难立足的。“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治理国家也应该讲求诚信。季布“一诺千金”使他免遭祸殃。可见,讲求信用不但是君子有的品德,还能给人们带来福运。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十五岁,有志于学问;三十岁,说话做事都有把握;四十岁,不致迷惑;五十岁,得知天命;六十岁,一听别人言语,便可以分别真假,判明是非;到了七十岁,便随心所欲,任何念头都不会越出规矩。这一条旨在告诉我们在不同的年龄段,我们要做的事情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思想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步成熟,见解也更加完善。不说要做到和孔子一模一样,也至少是要有一个目标,给自己的人生一个明确的定位,如此,才能在老年时能够“随心所欲”。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这几条则是在告诉我们该怎么学*,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学生,漫漫求学之路,真的是活到老,学到老。

  读《论语》,让我们领悟到的是一种智慧,是对学*的正确认识,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是对身边朋友的理智看待,一种心态,一种融入在现实生活中的理性道德。总之,《论语》从多种角度反映了孔子的思想特征,作为两千多年前的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和我们今人有许多共同之处,其中的许多思想是当代人的精神和楷模,要做到“古为今用”。我们今天也常会说,天时、地利、人和是国家兴旺、事业成功的基础,特别是在我们努力创造和谐社会的今天,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显得尤为重要。

  道不远人,让我们在圣贤的光芒下学*成长!

论语读后感4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身为*人,就要多回顾由我们的祖先从生活中感悟到的心得。孔子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论语》这本书主要是由他的弟子记录了孔子的思想及言行而流传于世的。在我五年级的时候,爸爸就要求我读《论语》这本书了。

  《论语》这本书,教给我许多为人处世的方法。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意思就是说有三种朋友有利于你,也有三种朋友不利于你。正直,诚实,见多识广的朋友有利于你,拍马屁,两面派,夸夸其谈的朋友不利于你。所以*朱者赤,*墨者黑,我们要交对我们有利的朋友,交了好朋友可以弥补我们的缺点,做得不足的地方,可以有好朋友指正,同时朋友有困难,也要伸出援助之手,这样才可以交到真正的朋友。但交了损友,他不仅使你变得跟他一样坏,甚至可以使你变得更坏。对这句话,我是非常赞同的。

  学*,是我们小学生的主要任务,“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死读书而不会思考问题,就会茫然无知而没有收获,反之如果只空想而不读书,就会疑惑不解,最终一无所获。所以我们从小就要既要勤于学*,又要善于思考,不死读书,把书读活。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是一种重要的学*方法,我们学*了一些知识后,再反复地温*,总会有新的发现,获得更多的知识,有更多的收获,甚至可以成为一代宗师。

  《论语》这部书是道德与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我们要深入地了解这部书,学会放弃,学会宽容,学会舍得,学会立志,这也是孔子所要传达的思想。学了这部书,我受益良多,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学会了怎样做人,怎样学*,怎样提高素质。

论语读后感5

  《论语》,我在中学时候就曾通读过了,那时候受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对孔夫子的世界观和理论抱着一种审视的态度,有些地方甚至用讥笑的眼光看。如孔夫子的“自行束樇而上,吾未尝不诲焉”,觉得迂得可以。用这样的心情读书,得到的收获可想而知。今年初丁检在会上推荐读《于丹论语心得》,于是在网上下载了认真看,看了后,有了严肃的思考和心得。于丹是北京大学的一位女教授,她以读《论语》为引领,把高深的道理寓于生动通俗的语言中,抓住了论语的核心要义,剖析并展开来,结合我们当前的社会,很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对《论语》重新认识的体会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把握自我,不为外界表象所迷惑。忠孝礼仪是《论语》对“士人”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以前的人一听到“忠孝”,立刻肃然起敬,乃至于“流涕”。但*后我们根据学到的理论对这些看法有了变化,对“忠”,认为是愚忠,封建礼教的产物,“孝”是封建社会家长专制的工具,“礼”是伪善。于是,我们没有了文化行为标准,没有判断是非的镜子,除了法律因素外,我们的工作关系、家庭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社会关系,如何处理好?马克思主义上没有,法律上除了基本准则外也没有。于是,种种千奇百怪的事情出现在我们身边。有些掌握了机密的国家工作人员通敌,出卖*,背叛了党和人民;有的不孝敬父母,欺诈老人的钱财;生意场上,有的不讲诚信,要么货到不拿款,要么款到不发货;官场上,买官买官,拉帮结派,做一些昧着良心的事情,乃至。搞得来使人们对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什么事情是好的,什么事情是坏的,都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了。其实,《论语》早就把这问题解决了,只是我们以前没有注意到而已,处理好各项关系,就是要讲求“忠孝”。对党,对国家,对事业,对领导,要“忠”;对朋友,对工作,要“诚”,对父母,对老人要“孝”,对子女,对孩子要“悌”,对他人,乃至敌人,要有“礼”。把忠深深植入到心中,不是说说了事,有时候要用生命来解读,有时候要用几十年的苦难解读。西汉时苏武出使匈奴,单于爱其才,要其归顺,苏武拒绝。单于为了瓦解苏武意志,将苏武发到北海牧羊,一去就是十九年。苏武“渴饮雪,饥吞毡”,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始终将汉武帝赐的使节拿在手上。十九年后,单于儿子即位,突发善心将苏武放归汉朝。汉武帝开始听说的是苏武已经投降匈奴,大为震怒。后来得知真相后,非常感动,动员了全京城军民出城迎接苏武。苏武仍拿着当年汉武帝赐的使节,衣着褴褛,仪态从容,他的赤胆忠心感动了所有的人。

  二是安贫乐道,淡薄名利思想。我们工资收入不高是多年的事实,我们都已经“*惯了”。但有的人却很不适应,有的甚至口出狂言。所谓“靠山吃山,靠树吃树”,“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等等,言论既已如此,行为上必然出现偏差。所以看见一些“勾兑”现象,也就不奇怪了。但任何事情都有个度,超越了度,事物本质就发生了变化。“法律允许范围内”、“违纪”、“违法”悬殊往往在一线间,有的人偏就喜欢在这钢丝上走,思想根源上还是不能正确看待“安贫乐道”思想。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论语》的精华之一,就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与苦难。我认为人要真正获得自在、宁静、最要紧的就是安贫乐道。孔子的学生颜回家境贫寒,住漏雨破屋,三天两头缺粮,“瓦灶绳床”,都还朝不保夕,还得经常依靠子贡的周济。孔子称赞颜回能在贫困中“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清朝有个清官任满回家时候,因为没有收赂,觉得不好意思,在行李里装了很多石头,以示“宦囊丰富”,居然还被人举报,上面居然还派员“调查”,结果查出了一个清官。笑话之余,这个清官清政不留名,体现了安贫乐道思想。我们不排斥富裕,我们不崇尚贫穷,但如果在富贵中,要学子贡一样,要同情、周济贫困的人,并且不要名利。如果在贫困中,不能怨天尤人,要有安贫乐道精神。

  三是爱人犹如爱己,敬人犹如敬己。孔子很重视日常生活中的礼节。当做官的人,穿丧服的人,还有盲人路过他面前,他一定要站起来;如果他要从这些人面前经过,他就小步快走,这表示对这些人的一种尊敬。现代人一般都希望能得到他人的关爱、得到他人的尊敬。但自己付出了什么呢?却很少去思考。有的人挺起个冬瓜一样的大肚,唯我至上、目空一切,任何人都不在眼里;有的人“出口成脏”,开口就是粗话脏话,不管他人接受不接受;有的人不讲社会公德,随地乱丢脏物,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地喧哗、吸烟、吐痰;“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自己心中没有别人,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特别是生活中本来有诸多不如意的人,忧患多于欢乐的人,更不容易做到自尊、自爱,并对他人的付出。美国原总统里根说他在*的一次经历是他一生中最受教育的事。里根访华到西安,当然是微服私访式。看见街边有个小女孩卖甘蔗,里根突然想买根甘蔗来吃,一根甘蔗一毛钱,里根没零钱,拿出一张10元“大团结”付钱,小姑娘找不起,涨红了脸。那时候*还没有开始改革开放,人们生活水*不高,对卖甘蔗的来说,10元相当于巨款了。里根也知道这个事实,于是以一种“周济”的心情,“美国式的宽容”,摇手说不要了,然后怀着一种对第三世界国家作了贡献的满足离开。没料到一会儿小姑娘叫喊着,迅速追上来,把该补给的钱补给里根。里根后来说,他感到了自己的感情贫乏和空虚,他以一种施舍的心去施舍,反而到是自尊自强的*小女孩对他进行了施舍。使他先前的施舍成了一种不尊重他人,不礼貌的行为。里根之所以受人尊敬,除了总统因素外,他以尊重他人心做事,尊重的对象不光是经济巨头、国家首脑,对一个普通老百姓也注意到细节,这些都值得我们去学*。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一颗诚敬的心,真心赞扬他人,真诚对待他人,真心接受他人的好意。对待不友好的人,要“以德报恩,以直抱怨”。用《论语》精神指导我们的行为。

  看于丹论语心得,重新认真领悟古老理论精华,心里产生许多共鸣。在多年忽视文化、漠视文化之后,终于发现文化的重要性;在感受了人生百态、生活艰辛之后,更深刻感受到文化的精神,文化的魅力,文化调节社会行为的作用。但要真正达到论语的境界并不容易,还要靠自己继续深入学*,勇敢实践。以前只要一谈论语,或者引用一句古话,马上有人说“宝气”,更不用说身体力行了。“君子敏于行而讷于言”,我们应该重新解读论语,重新认识论语,让论语成为一面镜子,时时对照自己的行为。

论语读后感6

  我爱看书,我有一本好书,这本课外阅读——《论语》,就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好书。这本《论语》书里记载着古时候鲁国最有名的孔子的名言名句。刚开始我读起来并不理解,可是当我静下心来认真读了几篇后,就越来越喜欢这本《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中有精美的插图,丰富的知识,趣味的故事,十分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爸妈让我背诵原文,开始我背不熟,可是原文下头有注释,告诉我们怎样来理解这个词,注释旁还有详细的`精彩解说,最终是故事链接,这样清楚、明白的解释,我很快就背的滚瓜烂熟。我们不但要学会背里面的资料,还要按照书上的去做,养成书中所说的那些学*生活的好*惯。

  《论语》第一篇给我的印象最深刻,文中的一句“学而时*之,温故而知新,不亦悦乎?”意思是说:学了知识以后,按必须的时间去温*它,不是很愉快的吗?这正是我们在学*上应当做到的,无论是教师在学校里教我们的知识,还是在家中父母传授给我们的知识,我们都应当去反复的去复*,做到温故而知新。

  《论语》还有一则给我的感触最深,文中说“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意思是:把所见到的,所听到的知识,都默默的记在心里,努力学*而不感到满足,不感到厌倦,教导别人而不感到疲倦,这些事情对我有什么困难呢?这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深远。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里有学不完的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开卷有益,所以我们应当多读像《论语》这样的好书,用知识来武装自我,丰富自我的阅历。

论语读后感7

  “半部《论语》治天下”,这种说法毫不夸张。《论语》里充满了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的大智慧,历经岁月沧桑而生命不息。我那里从《论语》十则中选取他讲学*的三则,以达“一粒沙中见世界"之功。

  一、子日:“温故而知新,能够为师矣。

  这一则讲了学*中的记忆问题。*古代多讲究人文学科,重耳舌相传与记诵功夫,所谓“博闻强记"、“过目不忘"皆是这种状况。事实上,记忆在学*中的地位是的确至关重要的。能够肯定地说,没有记忆,就没有学*。学*实际上是透过不断的刺激,加深对认识对象的印象以求掌握运用之。记忆及其根本与基

  础构建了一个人知识储存的“硬件"。怎样记忆?重复是不二法门。所谓重复,便是孔子所谈的“温故而知新"。惟有“温故竹,方能具备新的基础知识;惟有“温故"并辅之以思,方能打通关节、开启视野,到达“知新"的效果。

  二、子目:“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这则讲的是学*兴趣。事实上,没有丝毫的兴趣可言的话,是全然谈不上能够对所学的资料有更深的把握的。在此好处上,知之者不如好之者;然而仅仅凭一时的兴趣而无深深的理解与体味,同样是不能理解其中乐趣的真正所在的,对于该学科也难以有真正的拓展。古代的治学者讲究一个“正心诚意,格物致和",以求真知。但仅仅以“心"、“意”之正诚为治学根基,我表示怀疑。因为孔子早已经深刻地指出学*的深层次动因。创造力与用心性恰恰来源于兴趣。由此观点,我们也能够想到传统应试教育的畸形对于学生身心的摧残,能够想见素质教育的紧迫性。

  三、孔子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本篇乃孔子最为过人之处。他不只从书本中获得所谓“死”的知识,更要源头活水,以求得“事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之功效。因为儒家本来就是一种人世的伦理与学问,所以对现实的关怀远大于对于“彼岸”的追索。事实上,一个人处于社会中,也就应具备这种情怀。譬如一棵树,其根系伸展得越深越广,其枝叶也就越繁茂。感谢语言·感谢文字

  人类社会作为—个整体得以不断地向前发展,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了“学*”——在同时存在的人们之问,知识和技术得到了传播和发扬。“学*"是人类生存和前进的本源性的动力之一,所谓学*便就应是从外面的世界获得原先没有的知识,并加以掌握和利用。

  但是,只有语言的时代,知识流传的时间和范围都不得不受到限制。一代代的口耳相传,千百里的道听途说,使许多消息离它原先的真相越来越远,最后只留下一个面目全非的影子。就像每一个古老民族没有文字信史之前的传说那样,一切都变得虚幻缥缈,不可捉摸。遥远的历史湮没在时间的尘埃之下,永远也不可能再见到天日了。而文字的出现使一切都改变了。文字写在竹简上,刻在石头上,又从竹简上被抄到纸上,此刻又存到了光盘上。

  道理是朴素而永恒的,绝不会因为时间的改变而发生本质上的迁移;我们学*的道理以及学*的实践,也绝不就应有任何时间期限。

论语读后感8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议,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

  子张说:“读书人遇到危险便可献出生命,看见有所得便考虑是否该得,祭祀时考虑严肃恭敬,沮丧时考虑悲哀那也可以了。”

  子路问孔子:“什么是有成就的人?”孔子郑重指出三点:“‘见利思义’见到财利,首先要想想是否合乎道义;‘见危授命’,遇到危险时,要用于为正义事业献身,不怕牺牲;‘久要不忘*生之言’,长时间遇到困难或与人有旧约,不忘当初的诺言。孔子又问那一条重要,子路回答:”‘见危授命’只有面对困难,不拍牺牲,才自然会‘见利思义’久要不忘*生之言‘。同学听子路的回答,很激动,不由自主地报以掌声。

  这句论语告诉我们人生要做到三点“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生之言“,这三点,才能做到一个有成就的人,特别是见危授命遇到危险时,要用于为正义事业献身,不怕牺牲,就像黄继光,邱少云等人一样,为国家而牺牲,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见利思义’,‘久要不忘*生之言’这两点。

论语读后感9

  “学而时*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这些《论语》中的道理我从小就会背诵,可我从来没有去研读过?这个寒假我便把《论语》仔仔细细读了一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学而时*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在读到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是孔子说:“几个人在一起行走,其中必定有可作为我的老师的人,要选择他们的长处来学*,如果看到他们的缺点要反省自己有没有像他们一样的缺点。读着读着我不禁脸红了起来。我便下定决心,以后要虚心向班中同学*;在读到”君子欲讷其言而敏于行“时,我便以此为目标……

  在教学中,孔子把”学而知之“作为根本的指导思想,他的”学而知之“就是说学是求知的唯一手段,知是由学而得的。学,不仅是学*文字上的间接经验,而且还要通过见闻获得直接经验,两种知识都需要。他提出”博学于文“、”好古敏以求之“,偏重于古代文化、政治知识这些前人积累的间接经验。他还提出”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

  孔子重视学,也重视思,主张学思并重,思学结合。他在论述学与思的关系时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既反对思而不学,也反对学而不思。孔子说:”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孔子还强调学*知识要”学以致用“,要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之中。把学到的知识要”笃行之“,他要求学生们说话谨慎一些,做事则要勤快一些《论语》是我国古代的一部巨著,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对我国历史几千年的政治、思想、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他对我来说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它使我端正态度,让我明白要谦虚好学,以厚待人,以仁待人。希望我们能饱读诗书,奋发向图强,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

论语读后感10

  读完《乡党第十》,《论语》就读出一半了,觉得应该写点什么,尽管还有些朦胧

  古语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虽说“潜龙勿用”,我无治天下之位、之责,也无需用心地想如何“用”,何况我也许也无治天下之才、之志,但却深觉这话有理。呵呵!《论语》,字虽不多,但其蕴涵的道理却多得很难说得清。

  为师之道。言传,一部《论语》、一句句“子曰”,就是鲜活的例子。身教,夫子是讲自己所做的,因此才有颜渊的那句“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这一句“评语”,看似文采斐然,实则为“白描”。启发式教学,“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也正因此,弟子们疑其有所隐,夫子才发出那句“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与学生交朋友,一句“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师生间“打趣”的情景活灵活现。

  为生之道。谦逊,“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明辨,“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善思,“告诸往而知来者。”诚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负责,“不迁怒,不贰过。”努力,需知学*贵在坚持,“譬如为山,未成一篑。”笃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颜回般,做个“语之而不惰者。”兼“学如不及,犹恐失之”,一定要孜孜以求,力求知之、好之,乐之。对“道”,要有份敬畏和渴慕,“朝闻道,夕死可矣”明白“道”、悟得“道”,即使一切在那一刻停息,也心满意足!

  游学之道,。全面理解了“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为人父母者还会以“养儿防老”为由,不顾及儿女的志向和感受,固执地把儿女圈在自己身边吗?孩子有志向、有能力,想飞得高远些,就让他飞吧。人这一生,经历过,才会无悔。梦,是悔的根源。虽然梦碎,也会疼。

  沟通之道。桓魋来找麻烦,众弟子人心惶惶,夫子一句“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提气提神,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看似“知命”,顺应天意,实则自信。把一切假于天,易被理解和接受,足见其表达技巧,深谙沟通之道。

  敬神之道。“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夫子还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夫子对神是个内心有份虔敬的人,但他的敬只体现在“祭”的那一刻,夫子是个典型的实践主义者,决不把自己的得失寄托于鬼神。反读现实,有多少人沉迷于卜神问鬼,而不是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地做事呀!

  休闲之道。“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多么令人神往!内心有着宁静和满足,眼中的神采也必然是淡定、欣然的,举手投足间气定神闲。

  娱乐之道。投入,“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知足,“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留有余地,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以及做事之道,“放于利而行,多怨。”识人之道,“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自省之道,“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更有为官之道,为政之道……等等。

  用心体会,《论语》中蕴涵的道理,不胜枚举。关键在于“信”,我们只有相信他,才能用心体会他的话,才能领会其中的深意,才会乐于用他的理论、他的思想指导我们的实践并从中受益。

论语读后感11

  《论语》是*古代教育家、思想家孔子的弟子记录孔子言行的一部著作,它的资料很广泛,涉及了社会生活各方面的许多问题,它虽然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可是有些资料依然值得我们在今日去学*、运用。比如:“学而不思,思而不学”就是要告诉我们学*要和思考联系在一齐,只明白死记硬背,不会灵活运用的人,即使再用功的去学*背诵,也学不到真正的知识。

  “言必信,行必果”就以一个“曾子杀猪”的故事教导我们此刻的家长,不能哄骗孩子,不然孩子会所以学会哄骗别人,要重视诚实守信品德的养成。“欲速则不达”就是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只图快,否则,反而会失败,也提醒那些望子成龙的家长不要“拔苗助长”。还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等等。《论语》不仅仅让我们了解了它的精华思想,更弘扬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

论语读后感12

  我爱看书,我有一本好书,这本课外阅读——《论语》,就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好书。这本《论语》书里记载着古时候鲁国最有名的孔子的名言名句。刚开始我读起来并不理解,可是当我静下心来认真读了几篇后,就越来越喜欢这本《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中有精美的插图,丰富的知识,趣味的故事,十分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爸妈让我背诵原文,开始我背不熟,可是原文下头有注释,告诉我们怎样来理解这个词,注释旁还有详细的精彩解说,最终是故事链接,这样清楚、明白的解释,我很快就背的滚瓜烂熟。我们不但要学会背里面的资料,还要按照书上的去做,养成书中所说的那些学*生活的好*惯。

  《论语》第一篇给我的印象最深刻,文中的一句“学而时*之,温故而知新,不亦悦乎?”意思是说:学了知识以后,按必须的时间去温*它,不是很愉快的吗?这正是我们在学*上应当做到的,无论是教师在学校里教我们的知识,还是在家中父母传授给我们的知识,我们都应当去反复的去复*,做到温故而知新。

  《论语》还有一则给我的感触最深,文中说“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意思是:把所见到的,所听到的知识,都默默的记在心里,努力学*而不感到满足,不感到厌倦,教导别人而不感到疲倦,这些事情对我有什么困难呢?这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深远。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里有学不完的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开卷有益,所以我们应当多读像《论语》这样的好书,用知识来武装自我,丰富自我的阅历。


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5)

——《故乡》读后感 (菁华12篇)

《故乡》读后感1

  我学*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

《故乡》读后感2

  《故乡》这本书是出自大作家鲁迅之手。它揭开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艰辛。在历经二十年之后,文中的闰土已不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孩童,而豆腐西施的可爱美丽也早就逝去,成了历经沧桑的乡下人。

  《故乡》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莫过于闰土了。因为他少年时期和中年时期完全不一样,简直是天差地别。在鲁迅先生的眼里闰土少年时是一个活泼可爱,勤劳能干的少年。还见多识广,会讲许多有趣的事给鲁迅听,才使鲁迅先生对乡下的生活有了向往。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在鲁迅先生和我的记忆中,他是天真浪漫的。

《故乡》读后感3

  汪曾祺写的《故乡的食物》简单而感人。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因为往事以及已被人们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我们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他们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自由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企业很多,但这些问题更让学生我们可以明白:美食,不仅不能仅是通过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食品,文字和美食,最美丽的组合。美国的食品诱惑的味道,文字之美是升级,让你有种感觉酣畅淋漓,通体舒服,美味的舌头在身体由心脏来想去,一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情,自古,谁不写?缩小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春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王余光中在怀旧“怀旧”为“一枚小小的邮票,狭窄的门票,严肃党短,一湾浅浅的`海峡”四句留恋,向往适用于家庭,每个人都有,在异乡的食物,那么新鲜美味的食物,没有味道比党和降水比较想家,真是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活动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发展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可以凝聚*故乡,慰籍家人。*淡普通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我们*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一个*式社会伦理,人们生活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以及美味,也是一种人生百味……

  家居,食品在回忆中永远心存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4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读后感5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6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7

  最*几天看了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颇有感触。《故乡》这篇文章以叙述主人公“我”回到家乡迁居的'见闻感受为线索,描写了旧*农民悲惨生活和精神病苦,抒写了作者对人与人之间存在隔膜的深沉忧虑以及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在本文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少年闰土的形象与中年闰土的形象有很大差异。少年闰土是天真、活泼、勤劳、勇敢、机灵的小英雄,而中年闰土的形象是迷信、麻木、好不觉醒的木偶人。“他站住了,脸上显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这几句话可以看出闰土见到童年好友是高兴的,但是二十几年的世态炎凉使他感到痛苦、难堪。“终于恭敬起来”蕴含深沉的悲哀。“厚障壁”比喻人与之间的隔膜,封建等级观念的束缚。从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的性格是封建社会压迫,扭曲的结果,值得同情。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一个新的社会而感到幸福。鲁迅先生在文章最后说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说明了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就没有希望。虽然实现“希望”困难很大,但是只要去不断的探索,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 我也在想:我们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故乡》读后感8

  年届不惑,一直在出生地刨食,就算偶尔离开,也不过十来天。因为身在故乡,呼吸着故乡的空气,享受着故乡的物产,对于故乡反而体会不深。直到有一次在丽江旅游,晚上在四方街转悠,兜兜转转居然迷路了。鼓起勇气问旁边的路人,那人一听我的口音,居然说我们是故乡人。原来他在这里打工,已经好几年了。那一刻,我蓦然明白,不管时空如何变幻,故乡早在我们身上打下了烙印,而口音就是最难掩饰的。

  这正如湖北作家刘醒龙所言,最能体现湖北人性格的一句话是:“你是个苕!”“苕”相当于“傻”,但是从湖北人嘴里说出来,别有一番韵味。不仅仅是惋惜,更多的是这个人个性的肆意张扬。四川人也有类似的语言,譬如“你个龟儿子!”这话初看是骂人,实则充满了调侃味儿。你听到这样的话,看见四川人说这话时的神态,根本就无法生气。生活就是这样,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我们的母语里,蕴含着你和故乡连接的密码。当然,这需要我们用心去聆听,用岁月去感悟,你就会发现至真至纯,还是故乡。

  刘醒龙是以小说见长的,《凤凰琴》曾改编为电影名噪一时,长篇小说《天行者》曾经荣获茅盾文学奖。没想到刘醒龙的散文也耐读,他认为“好的散文一定要懂得心痛,一定要发现仁爱”。我觉得深以为然,一篇散文没有绵厚细腻的情感蕴藏在字里行间,怎么能够算得上是好散文呢?在刘醒龙最新出版的散文集《抱着父亲回故乡》一书中,多篇散文都体现了他的散文观。以《抱着父亲回故乡》为例,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抱着父亲的骨灰盒回故乡安葬一路上的所见所思所感。写母亲的文章数不胜数,写父亲的优秀文章反而很少,我们所熟知的当然是朱自清的《背影》,给我们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细节:肥胖的父亲穿铁道爬月台,费劲儿给朱自清买橘子,一下子拉*了父子之间的心理距离。父爱至深,*凡却又伟大,感动了朱自清,也感动了后世读者。

  刘醒龙在这篇文章中,同样非常注重细节的描述,例如“父亲太普通,也太*凡,在我抱起父亲前几天,父亲还在挂惦一件衣服;还在操心一点养老金;还在渴望新婚的孙媳何时为这个家族添上男性血脉;甚至还在埋怨那根离手边超过半尺的拐杖!”也许作者觉得还不过瘾,在《母亲》一文中,又这样写道:“譬如他不让母亲洗被子,母亲没有听信,父亲便夺过被子,放到砧板上,用菜刀剁得稀烂。譬如锅里的饺子煮好以后,两位孙子像请示工作一样去问他,可以吃几个。几经反复,他才哼一声:八个。”通过多篇文章中父亲形象的反复出现,我们对于父亲这辈子就有了一个立体印象。

  这本书包括三十五篇长短不一的散文,有关故乡、青春、欲望、救赎,但故乡涉及篇幅最多。作者在记忆与现实的时光交错中,如歌如泣地抒发乡土情结。他以富有哲思的文字深层次地思考与追问城市与乡村的关联,热切地呼吁对乡土乡村的人文关怀。

  苏东坡说,此心安处是吾乡,但事实上有几个人能做到这一点呢?故乡总是和父辈和儿时联系在一起,已经深深地扎根在我们的记忆里,就算时过境迁,也无法改变,这就是现代人灵魂深处的乡土情结。一个人无论走多远,故乡的魅力无不如影相随。因为一个人走到哪里都有收获思想与智慧的可能,唯有故乡才会给人以灵魂和血肉。(彭忠富)

《故乡》读后感9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10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11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故乡》读后感12

  我流着泪读完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充满了小男孩比利的童年回忆。

  每当我看见这本书稳稳地立在书架上是,我都会不时的想起那个小男孩,想起那两只可爱、勇敢得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那时一个夏天,小男孩比利想买两条浣熊猎犬,所以就想攒钱,过了一年,他攒够了钱,就去买了两只猎犬。比利每天出去都要带上。但好景不长,一年冬天,比利带它们出去打猎遇上了山狮,老丹想都不想就冲上前去,山狮就把它给抓死了,小安慰了救老安,也死了。我想都不敢想如果我是比利,那我该多麽伤心,甚至绝食。我始终不敢相信老丹和小安的结局会是那样的凄惨,老丹为了救比利失去了生命,小安更加情深,因此也没了宝贵的生命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失去过两只小狗,一只是黄褐色的小狗叫东子,另外一只是黑色的拉布拉多叫黑贝,要知道我是多麽的爱它们啊。

  读完这本书时,知道比利和我的遭遇是如此想象我不禁失声,连晚饭都不想吃了。

  我哭的原因是因为三点,一是因为老丹和小安是为了主人比利而死,我非常感动;二是知道他和我的遭遇差不多,我很同情;三是看见老安和小安就想起了东子和黑贝,我很伤心。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五只小狗;东子、黑贝、老安、小安还有小龙女。


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6)

——《活法》读后感 (菁华12篇)

《活法》读后感1

  在团日活动的推荐书目中选择了《活法》这本书,认真阅读后,收获颇丰。《活法》是日本企业家稻盛和夫的代表作,被誉为日本21世纪励志第一书。这本书除了介绍人的生活需要具备的品行之外,企业和国家,甚至社会、全人类的生存之道也包括在《活法》所阐述的范围之内。

  这本书让无数人在迷茫时代找到活着的意义,修炼灵魂,保护美德,瞬间激发自身潜在的伟大力量。读了这本书之后,有以下三点特别深的`感悟,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启示,相信对我以后的生活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态度决定一切

  好心态,好未来。稻盛和夫曾说“总是积极向前,有一颗感恩的心,乐观的接受,充满善意,有理想,不惜努力。”积极的心态是非凡人生成功的起点,是生命的阳光和雨露,让人的心灵成为一只翱翔的雄鹰,驰骋于浩瀚的天际,消极的心态是失败的源头,是生命的慢性杀手,使人受制于自我的阴霾里,畏缩在狭隘的角落。

  “洋溢着满腔的热情、努力认真地过好现在每一分钟。”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正值年轻,应该有一个积极的心态,面对自己的大学生活,努力为以后的工作积累资本。而不是像部分大学生那样虚度光阴,毫无目标和计划,对未来失去希望很信心,日子得过且过,到头来一无所获。

  今天的态度决定了今天的行动,也决定了明天成功与否。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态度,积极面对生活,充分利用时间,规划好自己的大学生涯,学有所成。

  工作是修行是提高灵魂层次的有效途径

  前一段时间我在学院的品牌策划推广大赛中担任策划部的部长,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更好地面对自己的工作,并从中得到收获和快乐。

《活法》读后感2

  在团日活动的推荐书目中选择了《活法》这本书,认真阅读后,收获颇丰。《活法》是日本企业家稻盛和夫的代表作,被誉为日本21世纪励志第一书。这本书除了介绍人的生活需要具备的品行之外,企业和国家,甚至社会、全人类的生存之道也包括在《活法》所阐述的范围之内。

  这本书让无数人在迷茫时代找到活着的意义,修炼灵魂,保护美德,瞬间激发自身潜在的`伟大力量。读了这本书之后,有以下三点特别深的感悟,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启示,相信对我以后的生活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态度决定一切

  好心态,好未来。稻盛和夫曾说“总是积极向前,有一颗感恩的心,乐观的接受,充满善意,有理想,不惜努力。”积极的心态是非凡人生成功的起点,是生命的阳光和雨露,让人的心灵成为一只翱翔的雄鹰,驰骋于浩瀚的天际,消极的心态是失败的源头,是生命的慢性杀手,使人受制于自我的阴霾里,畏缩在狭隘的角落。

  “洋溢着满腔的热情、努力认真地过好现在每一分钟。”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正值年轻,应该有一个积极的心态,面对自己的大学生活,努力为以后的工作积累资本。而不是像部分大学生那样虚度光阴,毫无目标和计划,对未来失去希望很信心,日子得过且过,到头来一无所获。

  今天的态度决定了今天的行动,也决定了明天成功与否。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态度,积极面对生活,充分利用时间,规划好自己的大学生涯,学有所成。

  工作是修行是提高灵魂层次的有效途径

  前一段时间我在学院的品牌策划推广大赛中担任策划部的部长,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更好地面对自己的工作,并从中得到收获和快乐。

《活法》读后感3

  这次读书活动发的稻盛和夫的《活法》,《活法》是稻盛和夫在70岁高龄写的一本书,集结作者一生成功的经验,有句名言30岁人写的书看,50岁人写的书读,70岁人写的书品一本书如果是作者在古稀之年的时候写的书,会是其人生的经验,无论是成功或者失败的经验,都是值得后人去慢慢品味的,但是稻盛和夫作为一个创办两家世界500强企业的领导者,分享更多的是成功经验,《活法》这本书里的经验都是很简单易懂的一些道理,从我们懂事起,长辈就在教导我们,但是很少有人能去一辈子去坚守,因为这或者那的原因就放下,但是稻盛和夫坚持下来,所以其人生是辉煌的,是值得回忆的。

  这天我所处的企业也因为社会和外部经济发展遇到一些麻烦,企业的效益暂时在下降,很多人因为暂时个人经济收入的原因离开公司,使我想到稻盛和夫大学刚刚毕业的时候,分配到一家陶瓷企业,已经几个月发不出来工资,很多和他一齐到那家企业的大学毕业生选取离开,稻盛和夫也想过离开,但是外面没企业要他,就选取留下来,并把自己的卧室也搬到实验室,住在实验室,经过不断的努力,最后研究出一款新产品,得到老板的赏识,并带领企业走出困境,并后续自己建立京瓷公司,成为世界500强企业,成为日本四大经营圣人之一。而那些选取离开的人,没有一个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这就是社会对失败者和成功者的最大区别。同样,这天很多离开企业的人,是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选取离开,在人生这样一点小的波折面前,都不能去担当,人生或者事业是很难走上很高的高度。

  人活在世上就一辈子,就像小沈阳讲的小品:人一睁眼一闭眼再一睁眼这一天就过去了,一闭眼再不睁眼这一辈子就过去了人一生是很短暂的,肉体随着人的离去而离去,物资随着人的离去而归属他人,只有思想是能够传递的,人要证明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次,就务必把自己的思想传递下去,失败的思想是没有人会去关心的`,人们只会学*成功人的经验,所以我要立志当个成功的人,去传播我的思想,稻盛和夫传递给我们的思想都是很简单的,就像成功的经验都是简单的,但是能坚持就是胜利,我也会坚持下去。

《活法》读后感4

  “简单才是不可动摇的原理原则。”“活着就是要修练自已的灵魂,在死去的一刹那能够无怨无悔,能够为社会有所贡献”稻盛和夫所讲的道理,简单明白。但就是这些简单的道理,在作者的人生道路上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稻盛和夫认为,成功的人生应该是:本着不违反人类基本普世伦理、利他主义的简单原则,以像对待恋人般对待工作,有着强烈到遍布全身的渴望,凡事高标准、严要求,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大胆思考,小心准备,不轻言放弃,以百分百的认真身体力行,凭着一股傻劲儿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和把握每一个现在,持续地积累蓄势,最终化腐朽为神奇,化*凡为非凡。

  简单,也是我信奉的处事原则。从小接受的家庭教育,“不给别人带来麻烦”成为我的基本人生准则。这个准则对我的影响,可以说利弊参半。“不给别人带来麻烦”,让我时时处处考虑他人感受,能够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换位思考,不给他人带来相处上的不适。但同是这一点,也让我常常做事思前想后,因为太多的顾虑而错失良机甚至止步不前。现在想来,其实我仍没有做到“简单”。为他人着想是应该提倡的,“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也符合和谐的本质;但事事瞻前顾后,考虑太多,就背离了简单的本质。其实,本着遵规守法、利他利己、和谐共赢的原则,每天踏踏实实去努力,每天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每天比前一天前进一点点,日积跬步,终致千里。

  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不缺乏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但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坚持呢?坚持,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同时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就拿每天坚持跑步这件事情来说,说它简单是因为你只要穿好运动服出去就可以了,没有人会阻止你;说它困难是因为真的很难做到每天如此,几十年如一日,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

  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地成长。稻盛和夫说: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人生与实业的成果,是由这三个要素“相乘”的结果,而绝非“相加”而来。在工作中,很多工作都是重复性的,工作的激情会随着工作的重复逐渐消失,多数人一开始总是充满热情,到了一定的程度,热情就消退了,缺乏持久的热情。我们要能不断找到工作岗位的价值甚至使命,才会有持续的热情。能力是可以后天开发和培养的,千万不能自我设限,认为自己不行,做不了,失去成长的可能。其实,每个人都有着巨大的潜力,只是没有得到开发。因此,我们要在认识自我的基础上,扬长避短,持续开发自己的能力。

  成功是很简单的,而简单却是不容易坚持的,不容易做到的。稻盛和夫如此推崇简单,因为简单里面,孕育着成功。

《活法》读后感5

  九月是公司文化月,除了安排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公司还为爱好读书的员工们精选了一本读物,那就是稻盛和夫先生的《活法》一书。忝列为其中的一员,我来向大家简单介绍下这本书和我读后的感受:

  首先,我向大家阐明一下书名活法的意思。活法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针对传统法学独尊纸面上的法律提出的概念。活法是那些支配着社会生活本身的规则,也是构**类社会法律秩序的基础。一句话,活法,就是社会生活的法则。

  稻盛和夫呢,是日本人,不过这个日本人很厉害,他27岁创办京都陶瓷株式会社,52岁创办第二电电株式会社(目前是日本的第二大通讯公司),这两家公司又都进入了世界500强。他是日本四大经营之圣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另三位分别是松下、索尼、本田公司的创始人。

  稻盛和夫的这本《活法》曾被誉为日本21世纪励志第一书,他将企业的活法转引到人的层面,通过探讨人最基本的伦理观和道德观,阐述普通人的为人之道和企业的发展之道。他认为,一个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质量高低,在于这个企业的人有没有亲*产品,有没有在悉心地照料产品中听见产品的私语。《活法》探讨了一个命题,那就是人生的真理和活着的意义。

  初读《活法》,有眼花缭乱之感,继而犹如沐浴春风、灵魂得以洗涤——他的哲学思想多面开花,却一脉顺承,给人极大地启发,醍醐灌顶不过如此。

  活法一书分为序言和五个章节,序言告诉我们人生的意义在于磨练灵魂,人生真理在勤奋工作中领会,改变思维方式,人生将发生180度转变等等。五个章节则分别告诉我们如何实现人生的理想,从原理原则出发考虑问题,怎样磨练灵魂、提升心志,以利他心度人生有何好处,人生的正道是与宇宙潮流协调和谐。

  他指出热爱是点燃工作激情的火把。无论什么工作,只要全力以赴去做就能产生很大的成就感和自信心,而且会产生向下一个目标挑战的积极性。成功的人往往都是那些沉醉于所做事的人。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能够指引方向,阐明真理,开拓思维,激起斗志的好书,希望大家闲暇之余可以借来一看,很有裨益。

《活法》读后感6

  读完稻盛和夫的《活法》,不得不回顾以及展望一下自己的人生,是否应该进行修正,是否应该重新选择一种正确的活法。

  人生只不过是似水流年的一段历程,不可能每个人都轰轰烈烈,但是我们怎样在*凡的生活中寻找到人生的真谛呢,我认为那就是不断地磨练自己,完善自己,纵使百年之后没有轰轰烈烈的丰功伟绩,也会因自己*凡但优秀、独特的人格魅力感到骄傲和不枉此生.

  对于砥砺人格,磨练精神稻盛和夫这样解答我们:“怎么做才能砥砺人格,磨炼精神呢?是否需要深居山中或搏击逆流等特别的修行呢?其实不需要,相反,在这个凡俗的世界里,一心扑在工作上是最重要的。”可见我们有时候忘记了自己一直正在进行的正是最*常也是最有效果的修行。一心扑在工作上这样直白的道理去和少有人能真正的理解他,实践他。

  在工作中我们不应该止步不前,人格的修行需要不断的“精进”,所谓精进,是指一心扑在工作上,专心致志于眼前所从事的工作。我认为这是提高自我身心修养,砥砺人格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精进”并不需要脱离世俗的社会,工作现场就是最好的磨炼精神的地方,工作本身就是修行。通过每天辛勤的工作,我们在形成高尚人格的同时也一定能够获一个美好的人生。我希望大家把这一点铭记在心。

  在埋头努力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不要忘记从工作中寻找乐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迸发出热情,投入到新的挑战之中,这样做就意味着珍惜人生中的每一个今天,珍惜此时此刻的每一个瞬间。经过不断的努力,成就我们渴望的人生。

  现在的社会到处充满了浮躁的气息,急功*利的思想遍及各处,随便问那个年轻人,他的理想都远大的令你汗颜。可好高骛远目空一切换来的只是他连最基本的生活方法都不曾掌握。何以如此?稻盛和夫论述成功时给了我们很好的建议,成功的两大因素:缜密计划和前期准备。虽然我们有了踏实努力工作这一方法,但成功的路上计划与准备是不可或缺的。他们包括乐观地设想,悲观的计划,以及愉快的执行。有了这些我们距离成功的大门就已经不远了。是时候换个活法了!

《活法》读后感7

  稻盛和夫先生以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人生的目的在哪里,给到读者一个无限想象的空间,探索人生的价值。稻盛先生以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为了在死的时候灵魂比生的时候更纯洁一点”给到读者人生境界的启迪。

  人的一生必须要有单纯的原理原则,不断地勤奋工作,拥有奋发的激情,感恩的心态,并应用“人生的方程式”改变思维,即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三要素的思维方式决定人生结果,怎样才能度过美好的一生。

  1、坚定一条法则,只有主动追求的东西才可能到手,要有坚定的信念,持续强烈的愿望,做任何事情必须描绘它的画面,反复思考,注意细节,专注自身的工作。

  2、作为人应该遵守基本原则,老实、听话、真干。坚守正确的单纯的原理原则,坚定自己所选择的人生方向,勇敢奋斗,才不迷惑。

  3、把工作当成一种乐趣,磨练自己的灵魂,时刻反省,不忘磨砺人格,任何事情不放弃,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一定能成功,每天认真付出做好当下,怀着感恩的心面对一切人与事。

  4、凡事要有利他之心,心无私念最终的福报会回到自己的身上。人的开心与不开心全由心态决定,一念之间改变人生的方向,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要有利他之心,只要有动机至善,事业就会成功。

  5、主宰人生两只看不见的手,凡事都有因果,一切都离不开因果法则,只要不断坚持行善,因果报应的法则就会发挥它的作用,我们就能超越命运度过更美好的人生。

  在喜怒哀乐的人生中,在现实烦恼的工作中,必须积极的面对人生,正确的思维,以良好的人生态度,正确单纯的思想,去努力工作。设定目标努力付出,磨练灵魂,净化自己的心灵,不骄不躁,以利他之心造就自己的人生,把握今天,相信明天会更好,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活法》读后感8

  人的一生究竟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活着才会真正做到保尔柯察金所说的那样: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之前我一直对这句话感到迷茫,直到现在读了《活法》才对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通过看这本书对自己之前的人生观及生活方式深感惭愧,从而也坚定了自己以后的“活法”。

  记得以前的自己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生活中没有激情,没有目标……而这种日子也可谓是度日如年!看完《活法》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之前的自己不仅仅是缺乏热情,更为重要的自己本身的态度有问题。稻盛和夫认为人生的成就等于努力,能力与态度三者相乘,而这三者中他认为最重要的就是态度。因为一个人的态度直接决定了他今后的成就,只有先端正了态度的人才会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当然或许在努力的道路上会有风有雨,但是我们要坚信坚持下去风雨过后是彩虹。

  或许你才智一般,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及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样可以走向成功,又或许你才智过人,但是如果因此而骄傲自满导致整天高人一等飘飘然最终不求上进一样不会成功。我们要时刻对生活怀有感恩之心,因为一个只只索取而不知感恩的人最终会陷入欲望的深渊不能自拔,一个人只会追求个人私欲最终会什么也得不到,甚至严重的还会把自己逼入绝境,现实中的贪污官吏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么?人们通常会对别人的错误了如指掌,对于自己却往往是“当局者迷”。实际上我们应该不断反省自己,切不可只看到别人的缺点而看不到自己的,只有不断反省自己,才会不断完善自己。

  看了《活法》真是受益匪浅,感触良深。而我从现在开始也会不断完善自己,活出一个精彩的人生……

《活法》读后感9

  稻盛先生以“作为人,何为正确”,对《活法》这本书展开了哲学性的讲解。正因为他的这些哲学理念克服了无数次的经营危机和局势扭转,让企业由衰而胜。这本书触及了人内心深处的奥秘,揭示了事业成功的规律。我们或许才能有限,但拥有单独却非常有力的指针——追求做人的正确准则,才会拥有事业的巅峰。

  常常见人愁眉不展,感叹人生,斥责上帝的不公。又何不转念一想,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有了苦难才能磨练我们的心志,提升我们的人格。把苦难看作考验,看作机会,从而在有限的生命中绽放无限的光彩。一味的舒服是针对死人而言的!

  然而,理念固然重要,却不能忽略劳动的价值。劳动具有克制欲望,磨练心志,塑造人格的功效。劳动不仅是为了生存生活,而更多会陶冶人的情操。孜孜不倦,全身心投入,在勤奋工作中领略人生的乐趣和人生的蜕变。

  人生怎样才能成功?

  一、“心不唤物,物不至”。一个人的人生就是他思维的产物。

  愿望的强烈,热情的燃烧,比什么都重要,只有主动追求的东西才可能得到手。

  二、头脑的演练。

  仔细的推敲,反复头脑中的呈现,成功的道路才会明晰,也不必等到失败之后的总结与教训,才能做到完美无暇,无可挑剔,让人不忍玷污。

  三、缜密的'计划和精心的准备。

  做到“乐观构想,悲观计划,乐观实行”,这是成就事业所必须的。

  四、良好的心态。

  逆境时不如来个180度大转变,因为牢骚、抱怨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不如信心、激情满满,转悲痛为力量,相信自己可以、能行。

  五、贯彻落实。

  人不能光有空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却不付诸行动,那等于白搭。只有用行动,自己的勤奋+努力,使自己一天天进步,一天天走*自己的目标。

  六、不忘初心。

  坚持做人的原则:正直、勤奋、谦虚、坚强、节制、利他,不虚伪,不懒惰、不傲慢、不卑怯、不贪婪、不骗人、不损人等,绝不随波逐流,要死守原则原理。

  生活,其实是自己走出来的。同样的路,有人漫步,有人奔跑,有人驾车……,方式不同,结局就不同;同样的命运,有人笑着抗争,有人哭着哀求,有人默默承受……,态度不同,结局亦不同。读后感·没有谁规定你的生活,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你今天的日子;而今天的选择,将决定你以后的人生。我们人生道路上会面临无数次的选择,择决的对与错,关键在于个人,所以在做出择决前,必须得结合实际,把握当局。你可以守一座金山,却只能坐吃谷仓;你也可以守住一片土地,当一方大官。

  我,过去错误的选择,决定了我现在的碌碌无为;今后,我得拔“正剑”,去“邪魔”,努力为自己的一方净土,磨砺心志,提升人格,为自己今后的人生活出一片光彩。

《活法》读后感10

  读《活法》之人生的意义在于灵魂的修炼。

  所谓今生,是一个为了提高身心修养而得到的期限,是为了修炼灵魂而得到的场所。人生是思维所结的果实。

  作者在谈论自己的一些人生经历时,更注重做人的准则,砥砺人格、磨练精神,在处世原则上做一个好人。我认为在工作上磨练心志,修养身心要从小事做起。美国有个“福特公司”,福特是一个人,他大学毕业后,去一家汽车公司应聘。和他同应聘的三四个人都比他学历高,当前面几个人面试之后,他觉得自 己没有什么希望了。但既来之,则安之。他敲门走进了董事长办公室,一进办公室,他发现门口地上有一张纸,弯腰捡了起来,发现是一张渍纸,便顺手把它扔进了废纸篓里。然后才直到董事长的办公桌前,说:“我是来应聘的福特。”事长说:“很好,很好!福特先生,你已被我们录用了。”福特惊讶地说:“董事长,我觉 得前几位都比我好,你怎么把我录用了?”董事长说:“福特先生,前面三位的确学历比你高,且仪表堂堂,但是他们眼睛只能‘看见’大事,而看不见小事。你的 眼睛能看见小事,我认为能看见小事的人,将来自然看到大事,一个只能“看见”大事的人,他会忽略很多小事。他是不会成功的。所以,我才录用你。”福特就这 样进了这个公司,这个公司不久就扬名天下,福特把这个公司改为“福特公司”,也相应改变了整个美国国民经济状况,使美国汽车产业在世界占居鳌头,这就是今 天“美国福特公司”的创造人福特。所以看见小事的人能看见大事,但只能 “看见”大事的人,不一定能看见小事,这是很重要的教训。我们要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敬业观念。天下有大事吗?没有。但任何小事都是大事。集小恶则成大恶,集小善则为大善。

《活法》读后感11

  断断续续把《活法》读完了!读的过程中感觉收获很大,但由于断断续续读的,很多天才读完,也可以说是边读边忘,所以感觉收获的感觉也在边读边忘。这也提醒我们好书要多读几遍。我还会再读《活法》的。《活法》真的是一本值得多次捧读的好书!

  虽然忘了不少,但其中有几点内容给我收获还是挺大的。

  第一,作者稻盛和夫老先生反复强调他的企业之所以成功,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利他思想”。他不是只为自己创建企业,他还为了员工;他不只为员工创造企业,他还为人民大众。他的企业不是以追求利润为最高目的,而是以有利于人民群众为使命。他没有很高深的理论来指导管理企业,只有最简单最朴素的小孩都知道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而这恰恰是天道,稻盛和夫老先生正是顺应了天道,才让自己的事业不断做大。什么是天道呢?老先生在书里面讲的很清楚。宇宙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指引着宇宙万物向和谐,美善的方向发展。只有顺应这个方向,才是符合宇宙的意志,也就是符合天道。人之所以在宇宙中产生,也是天道的原因。也就是说,人是和谐,美善的产物。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这才是顺应天道的。可是,我,一个名字叫罗再良的生命,来到人世间29年,有没有经常顺应天道做事呢?没有。有满身的缺点,对父母不够恭敬,对领导不够尊敬,对朋友不够守信,对同事不够团结等等。这一切都是有违天道的。难怪自己遭受很多的痛苦。原因就在此。读完此书,算是越来越明白自己诸事不顺的原因了。

  第二,稻盛和夫老先生的敬业心让晚辈敬佩不已!他人生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跟敬业心也是分不开的。公司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还是要埋头苦干,哪怕不发工资,他都愿意干!这一点,晚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达到。我不是一直想有所成就么?那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见端倪?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敬业心不够!我相信自己敬业心一定会越来越强的!我相信再多看一遍《活法》,敬业心会增强一点的!

  第三,稻盛和夫老先生在书里详细描述了做事成功的一个秘密。那就是,在做事前,他能够在脑海里非常清晰看到成功的每一步骤,画面。也就是说他首先预想,然后付诸实践。最终经常得到脑海中预先想象的结果。这不正是我们*的一个成语“心想事成”吗?

  前两年看了一张光盘《秘密》不正是讲的跟老先生一样吗?结合自己的一点点经历,也能验证这个秘密。经常在脑海中想象的事情,就会变成现实。不管我们想好的,还是想坏的。想积极的,还是想消极的。都会变成现实。所以,我们万事都要朝好的方面想,朝积极的方面想。当想要完成一件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的事情时,不要怕困难,相信自己,使用这个秘密,加上精进努力,相信一定可以成功!

  以上是目前一点点的体会,下次再看一遍时,收获一定会更大的。最后感谢公司提供这么好的书籍!

《活法》读后感12

  九月是公司文化月,除了安排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公司还为爱好读书的员工们精选了一本读物,那就是稻盛和夫先生的《活法》一书。忝列为其中的一员,我来向大家简单介绍下这本书和我读后的感受:

  首先,我向大家阐明一下书名“活法”的意思。“活法”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针对传统法学独尊“纸面上的法律”提出的概念。活法是那些支配着社会生活本身的规则,也是构**类社会法律秩序的基础。一句话,活法,就是社会生活的法则。

  稻盛和夫呢,是日本人,不过这个日本人很厉害,他27岁创办京都陶瓷株式会社,52岁创办第二电电株式会社(目前是日本的第二大通讯公司),这两家公司又都进入了世界500强。他是日本四大“经营之圣”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另三位分别是松下、索尼、本田公司的创始人。

  稻盛和夫的这本《活法》曾被誉为“日本21世纪励志第一书”,他将企业的活法转引到人的层面,通过探讨人最基本的伦 理观和道德观,阐述普通人的“为人之道”和企业的发展之道。他认为,一个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质量高低,在于这个企业的人有没有亲*产品,有没有在悉心地照料产品中听见“产品的私语”。《活法》探讨了一个命题,那就是人生的真理和活着的意义。

  初读《活法》,有眼花缭乱之感,继而犹如沐浴春风、灵魂得以洗涤——他的哲学思想多面开花,却一脉顺承,给人极大地启发,醍醐灌顶不过如此。

  活法一书分为序言和五个章节,序言告诉我们人生的意义在于磨练灵魂,人生真理在勤奋工作中领会,改变思维方式,人生将发生180度转变等等。五个章节则分别告诉我们如何实现人生的理想,从原理原则出发考虑问题,怎样磨练灵魂、提升心志,以利他心度人生有何好处,人生的正道是与宇宙潮流协调和谐。

  他指出热爱是点燃工作激情的火把。无论什么工作,只要全力以赴去做就能产生很大的成就感和自信心,而且会产生向下一个目标挑战的积极性。成功的人往往都是那些沉醉于所做事的人。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能够指引方向,阐明真理,开拓思维,激起斗志的好书,希望大家闲暇之余可以借来一看,很有裨益。


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7)

——《皮囊》读后感 (菁华12篇)

《皮囊》读后感1

  《皮囊》的文字的直接的、深刻的、动人的,每一个章节讲述的故事都触动了我的内心,引起了我的思考,能够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它已经很难得。在这个读物繁多的时代,能够读到这样触动心灵的文字,也是一种机缘。

  在《母亲的房子》里,我看到了一位苦难、朴素、固执、坚强的母亲形象,在丈夫很年轻就因为疾病丧失了一半的身体机能的情况下,她义无反顾的撑起了这个家,与两个孩子一起为生活乃至生命而抗争。读到"人活着就是为了一口气,这口气比什么都值得"的时候,我明白了每一个生命都是需要尊严的,只是对于尊严的定义各不相同;读到知道房子已经成为拆迁的对象,父亲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但还是坚定的抢建完四层楼的房子,我也明白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内心最朴素的表达和坚持。因为学历、知识结构和经历的问题,母亲缺少很理解表达自我的机会和能力,但是她从来都是爱着自己的丈夫、孩子和家庭。所以,不管你的母亲怎样对待你,请尽可能的善意去对待她,因为她始终是生你育你的妈妈。

  在《阿小和阿小》里,两个儿时认识的小伙伴,都叫阿小,但是生活的轨迹和最终的命运却相差千里。一个从小就家境殷实,并且很快就被父亲移民到香港;另外一位则是沉默寡言,相当叛逆。可是故事的就结果却是,移民香港的阿小,因为父亲的不幸,很早就失去了最坚强的依靠,并且在香港受到当地小孩子的嘲讽,整个生活都陷入了不幸当中,最终成为一名香港最底层,生活不顺意的市民;而另外一位阿小,也成为了父亲所要求成为的渔民,但是每天可以骑着摩托开心的在海边飞奔,有着一栋小洋房,娶了媳妇,很快就有了孩子,也算其乐融融。世界就是如此的奇妙,你猜得到开始,却不一定知道终点会如何。

  在《天才文展》里,好朋友文展很早就知道自己想要过怎样生活,并且早早作了准备,似乎在一切都是按照计划好的生活轨迹行走的时候,却峰回路转,因为无法在城市立足,最后又回到了小镇,成为一名电工。而一直被指导,仰望这位哥哥的黑狗达,却走出了小镇,在北京立足下来。儿时的好友,已经成为了陌路人。有点让人伤悲,有计划、肯努力的人,因为出身,因为性格的原因,最后还是没有获得他想要的成功,所谓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我觉得此刻成为了真理。当然,在那个刚改革开放的年代,体制还在决定很多东西,想实现*丝的逆袭,甚至在城市中获得立足之地,实属不易。时至今日,整体的生活水*提高了,但是社会阶层的流动却越来越不易,*的未来又将会如何?

  在书的最后两个章节,我认为是作者对于前面所有故事出现的深层次思考和原因分析,分布在《回家》和《我们始终要回答的问题》里。"生活从来不是那么简单的梦想以及磨难,不是简单的所谓理想还有阴谋,生活不是简单的概念,真实的生活要过成怎么样是要我们自己完成和解答的","我要怎样的生活,我真正喜欢的是什么,我真正享受什么?"。作者给自己提出了一个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让我们思考这个问题,究竟我们想过怎样的生活,是要赚很多钱,还是说要成为权贵,又或者走向何地?每一个人的回答都不同,但是当你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所有你所经历的一切,都在显示出力量。你所经历的一切,都将成为你所选择的明天。

  世界很大,也很精彩;世界很小,也很浑浊。有时候我在想,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差异,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形成的呢?同一个环境,差不多的家庭,却孕育了完全不同的人生。有点让人唏嘘,也让人思考,生命的路冥冥之中是否已经有神明为你安排好了呢,无论我们怎样挣扎,最终也逃不出命运之神的掌控。一切也都是没有答案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真的对待生活、生命的每一步,走好每一步,用最真诚和感恩的心对待自己的亲人、朋友,与人为善,懂得感恩,坚持不懈,让生命有更多的精彩与快乐!

《皮囊》读后感2

  如果皮囊朽坏,我们还剩下什么?

  也许,你告诉我,还有灵魂。

  可是,那脱去了皮囊的灵魂,他们在忙着什么?追逐名利或填补欲望?看过鬼片里那些孤魂野鬼,它们所渴望的,不过是投胎、转世为人,再得一具皮囊。

  蔡崇达写的这本书,也叫做《皮囊》。文中作者的阿太对皮囊有着自我的理解“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老人的话,似乎透着人生的哲学。

  书中对父亲的感情,由仰视、尊敬到审视、反抗的对象等等一系列的改变。父亲的形象,他离家,归来,他病了,他挣扎着,全力争取尊严,然后失败,退生为孩童,最后的离去。蔡崇达揭开内心的伤疤,重新历数过去的家庭经历,把自己的心再伤一遍。

  “生活从来不是那么简单的梦想以及磨难,不是简单的所谓理想还有阴谋,生活不是那么简单的概念,真实的生活要过成什么样是要我们自己完成和回答的。”

  就像如今的人们,往往只扮演所穿皮囊的角色,一味的迎合社会与他人。却找不到灵魂所归何处。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我们从不曾了解,也不曾放下匆忙的脚步问问自己的内心,寻求真相。

  生活像一张庞大的问卷,你不回答这个问题,就永远看不到下一个问题。

  全文,我是带着感动读完,给我最大的收获是:“要珍惜那些跟你一路同行的人,用心爱,就算不能天长地久,也可以拥有曾经最真挚宝贵的记忆!”

《皮囊》读后感3

  一个看似*凡的书名,背后却包含着那些并不简单的道理......

  本书作者蔡崇达,1982年生人,闽南人。韩寒口中的“写作高手”。现任《*新闻周刊》执行主编。“南方国际文学周”联合发起人。曾任职于《新周刊》《三联生活周刊》;24岁担任《周末画报》新闻版主编;27岁任《GQ》*版报道总监,为全球17个国家版本的《GQ》最年轻的报道总监。

  《皮囊》是他第一部文学作品。

  第一章节,作者就介绍了他的阿太——一个活到99岁的“很牛”的人。但阿太虽很绝情,但却是作者心灵的归宿。读完这本书已经很久了,但我始终记得作者的阿太所说的一句话:“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被拿来伺候的。”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八章:“天才”文展。其实书上并没有在天才上面打双引号,但我为什么在上面打了双引号呢?本章节主要讲了黑狗达因病遇见了被母亲带到家里和黑狗达一起玩的文展。从文展的一言一行中,我能看得出他是一个很有主见、很有想法的人,也是因为文展的话让黑狗达的病渐渐好了起来。

  文展总是在为未来做打算、定计划,他做什么都很努力。他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甚至在学*上还精打细算的,各科成绩都一定要和自己预想中的成绩一模一样,而且是训练自己的领导能力才跟小伙伴玩的。

  但是我认为,他即使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会得到什么。他一次次地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远,自己的计划总是赶不上自身的变化。这样的患得患失,才导致最终变得越来越迷茫、越来越颓废的文展。也许这样的学*方法并不适合文展,在这件事情上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天才。最后的一句话是深深的震撼着我的心灵:“对不起,其实我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厌恶你。你说,凭什么是你?为什么不是我?”这句话可能是对彼此命运的拷问吧这个故事也给了我人生的启示:生活永远是不尽人意的,也许努力了,你会失败,但是你若不努力,你一定会失败!至少像文展这样的人,他们为自己的未来努力了,即使是失败了,也不感到遗憾。只可惜……命运多么不公*……

  《皮囊》中这些可在骨头里的故事,那些我们始终要回答的问题……。

《皮囊》读后感4

  很少有这种感觉,看完一本书之后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感受,仿佛心里堆积着太多的情绪无处宣泄。

  这本书我看的很慢,断断续续看了将*两个月,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曾经看过里面关于描写阿太的《皮囊》。我被书里那个倔强冷静的女人吸引,被那个九十多岁还自己修葺房屋的神奇女人吸引,也被那个为了让自己孩子学会游泳无情扔进海里的冷酷女人吸引。她的那句“肉体是用来被折腾,不是用来被伺候”让我觉得心惊。她从屋顶摔下不能动弹是痛哭“黑狗达,我被这困住了”让我觉得心疼而又难受。因为试图了解更多阿太那个又狠又坚强的女人,也因为好奇在那样女人教养下的作者会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很迫切的想要看看这本书。

  然后,我失望了。里面关于阿太的描写只有那一篇我曾经看过的《皮囊》。但是同时我又十分庆幸,因为这一篇《皮囊》让我遇见了一本的《皮囊》,让我在书本的文字流淌间看见了形形色色普通但是真实的人,看见了真实而又厚重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比我想象的喜欢还要多的多。虽然我曾经才读不到三分之一的时候觉得有些无聊和贫乏,觉得不过就是作者窘迫的童年生活,父亲的残疾,母亲的房子这样一些琐碎的事情。但是后来的“张美丽”“阿小和阿小”“厚朴”……以及之后所有的文字都让我为之前的定论感到羞愧和不安。

  这是一本厚重的书,有着它特有的最真实的喜怒哀乐。它的每一种情感又都随着文字进去到我们的骨血,虽然我们可以感受到最真实的疼痛,愤怒,感伤和最后的轻快宁静。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普通,普通到我自己身边也可以找到类似的他们。书中的每一个人却又那样鲜活,她们努力的和生活较真,最后妥协或者坚持。每一个故事都仿佛我们参与其中,就像我们自己的生活。

  我们陪着作者一起回忆他的过去,在《皮囊》里感悟阿太的豁达和睿智;在《母亲的房子》看见母亲的固执和对父亲深沉的爱情;在《残疾》《重症病房的圣诞节》看见作者无助愤怒和对父亲的不舍;在《张美丽》《阿小和阿小》《天才文展》《厚朴》里面看见对于生活,对于未来的迷茫和探索,在《回家》《海是藏不住》《火车将要开往那里》《我们终要回答的问题》等后面的文章里看到作者终于开始剥下自己的“皮囊”思考生活的真正含义,并一点点开始学会如何开始和自己相处和生活相处。

  就像作者说的“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有一些文章就像是从自己的骨头里抠出来的。那些因为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最终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被“拓”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和感受 ” ,我总能隐约在那些文字中听到一种骨血剥离的撕拉声,并感受到那种真实又虚幻的疼痛感。值得庆幸的是作者已经明白生活对于他的意义,他也学会了如何和生活和自己相处,以后的生活于他而言也轻松了许多。而我,却还需要更多时间却思考,去探索。我开始明白为什么韩寒说他希望可以把这么书读的更久更慢一些。

  “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而有了这样的眼睛,你才算真正“看见”那个人,也才会发觉,这世界最美的风景,是一个个活出各自模样和体系的人。” 感谢这一路《皮囊》的陪伴教会我们如何的去剥去皮囊,去看见理解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些东西。

《皮囊》读后感5

  最*读了《皮囊》一书,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装饰什么,就像一个老朋友在娓娓说道过往的事情。

  从整本书来看,作者紧紧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助的母亲,离开家乡闯荡最终一事无成的天才少年文展,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张美丽……

  尽管他们离当今社会上所描述的“成功人士”相距甚远,但是生活里的失意与痛苦,他们一一尝尽。他们也许有过意气风发,也有过拼搏与执着,但无偿的命运最后还是把他们一股脑地裹进忧伤的洪流。

  世界很大,也很精彩,世界很小,也很浑浊。为什么同一个环境差不多的家庭却孕育了完全不同的人生?有的让人唏嘘,也有的让人思考。没来的一切都是未知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把握当下,充实自己,让自己的灵魂变得更有趣。

《皮囊》读后感6

  翻开这本书看到序言的时候就被序言里面所描绘的内容和文字吸引了。原来只是想着报着试试看的心情来翻一番这本。没想到一拿起便放不下。这本书讲的是作者亲人们的一些故事。是作者的亲人、朋友的各种皮囊下的心的、灵魂的故事。开篇皮囊讲的其实是作者的阿太的一个故事。阿太是一个非常坚强的、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村妇女。但是他给我们传达的精神就是无论我们的生命本来多么轻盈,都是被肉体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的,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这是一个普通却坚韧的灵魂。在这本书里,我们让自己去和书相互填充,把自己摆放进去,也把书摆放进自己的生命里来。

  有时候,这类作品会让会让我们在生活的标签的铜墙铁壁上打上一个小孔。生活中大量让我们惊喜和感动的细节会通过孔眼像阳光一样照射进来。作者就好像我们的一个感受搜集器一样记录、沉淀、筛选和输出他心里的那些感动的有趣的场景和细节。透过他的眼睛、他的作品,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复杂的、多维度的闽南社会。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经说过“人是悬挂在自我编制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而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其实也是在自我编织的意义的网上的人。他们都是一靠着自我编制的意义和自我的念想、自我的坚持,自己的韧性性,把生活继续下去,如作者的母亲、张美丽、两个阿小、天才文展。意义,没有那么玄虚,不过是找到一个比自己更大的东西“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然后把自己放进去。

  《天才文展》文后说到,“我知道,从本质意义上,我们都是,既失去家乡又永远无法抵达远方的人”。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起风了》这首歌。那种对家乡的*乡情怯还是怕看到儿时的伙伴。没有考究过《皮囊》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是否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曾经上过一节写作课。里面说作家有很多形成小说的素材,其实是来源于他们在媒体上、或者听到身边的故事。然后把这些故事放到自己经历过的场景当中,再形成创作。所以我怀疑《皮囊》里面的故事,也许都是源于媒体上或者是作者听说过的一些事情。否则如果所有的这些悲欢离合,生死,都发生在一个人的身上或者身上。实在是有点让我存疑。

《皮囊》读后感7

  看书评里有很多关于作者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的话,其实看的过程中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越看到后面,就会越明白皮囊和现实的意义。我们都执着于追求表象,却总是*惯性的忽略表象背后的真实。生命很短暂,短暂到我们都来不及细细体会已经流逝的生命阶段,然后新的年龄阶段又马不停蹄的赶来,然后再匆忙的逝去,以至于让人手足无措,手忙脚乱,然后周而复始的开始和结束每个生命阶段,多可怕!

  生命又是漫长的,每一个抉择都是不容易的,我们或许站在选择的十字路口上纠结一分钟,一小时,一天乃至更长时间,选择的过程太痛苦,痛苦到感觉时间像个压力泵,行走太慢压的我们喘不过来气……但是,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认识自己的内心,倾听别人的内心,慢下来去了解和体会,试着去理解别人,试着换位思考,试着换个心情去爱这个世界。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百里挑一,做不了有趣的人,做一个认真的人也是可以的。(感觉有趣的灵魂除去灵魂两个相似,就是幽默细胞的多寡了,奈何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段子手。我呢,也就做一个认真的人吧)

《皮囊》读后感8

  第二遍看到五十几页,书里的父亲让他看到了自己父亲的影子,一直强撑着眼泪读到现在。似乎不太适合刚经历父子离别之人阅读,因为作者把每个场景都写得很真实,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告诉他不要在此刻去触碰皮囊这本书。只能说是一本好书,值得以后细品,会让你对自己父母那杯的爱情有新的认识,对生死有新的感触。

  他说这本书里的每个字里行间都会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故事的主角似乎与他过于贴切,这是一本他不想触碰的书,至少现在还不行。半年前,父亲因为头痛到院就诊,查出晚期肺癌,且扩散到头部,肺部,治愈率几乎为零,不到两周,父亲就这样离开,对于他来说,简直是一场噩梦,根本没办法接受。

  躺在病床已经五天左右的父亲意识开始不清醒,母亲,哥哥,和他一直轮番照顾父亲,知晓结局的母亲一直陪伴在父亲床头,从未离开。

  印象深刻的是父亲的手,右手一直在敲,左手在腰间摸什么东西,听母亲解释说是工地上捶木板的动作,还得摸钉子,口里还念叨着上班,母亲含泪握住父亲的手,说“哈子(傻子),今天不上班,今天外面在下雨,休息一下,干一辈子的活了”,话都说不清楚几乎用尽全身力气的父亲吼出“不上班哪来在的钱给女儿生活费”说着又开始摸口袋里的钱包,要去银行给还在上大学的女儿打钱,其实女儿那年刚好毕业,分配了很好的一份工作。

  父亲是干工地的,一辈子过得皮糙肉厚,自己生病也没当回事儿,计划着是赶回来看自己半个月前查出胰腺癌的母亲,结果还未见到母亲一面,就直接在医院躺下来,没法动弹的奶奶一直呕血,也没办法走路。父亲在楼下病房,奶奶在楼上的病房,父亲离世三天,奶奶也走了,只愿在天堂母子相聚,父亲可以解释为啥没在临终前看上母亲一面……

《皮囊》读后感9

  进入高中学*生活以后,对文学的渴望愈发强烈,用了四个晚上把蔡崇达的《皮囊》读完了。

  我读一本书,喜欢那种前面就把我带入作者回忆的,如果没有,我也会渐渐失去对这本书的兴趣。

  好在《皮囊》开头是以一个顽强的阿太将我拉入故事,99岁的阿太,正处于高龄的阿太用一句“肉体是用来用的,又不是来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点,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会有出息”诠释了书名的意义,为后文阿太的去世埋了伏笔,也奠定了这本书的感情基调。

  这本书作者回忆了自己身边的人,坚强的父亲坚持复健,即使出门遇到台风也不顾家人的劝解,重病的父亲无法操持家庭,黑狗达成为一家之主,可是他还正在上大学,姐姐又遇到感情坎坷,家里只剩下母亲一人挣钱,碍于面子,她还要花钱重建自己的家,以至于黑狗达的父亲去世也有后悔,父亲去世后,母亲每每做梦都会梦见父亲,觉得父亲还有什么心事未了,选择信服神灵,

  黑狗达在小的时候结识一个伙伴,他的名字叫文展,他“天才”的名号在当时小镇几乎是无人不知的,可是最后外界的影响使他误入歧途,他还觉得是黑狗达不懂他的初心,两人的路想不通的路延伸。

  不仅如此,这本书还塑造了不同的形象:满嘴“世界”和“理想”而被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美丽少妇张美丽、来自不同世界的阿小……一个个人物在纸上演示鲜活的形象,揭示旧时期封建思想的危害和别样的小镇风情,诉说的不同的人的不同人生。

  人生匆匆几年,明白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活着为了什么,不能虚度年华,为自己的人生增添几分色彩,这本书让我重新开始思考,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生活是为了什么?未来该如何规划?

  黑狗达经历了很多,也承受了很多,即使是下葬的阿太和父亲,亦或是误入歧途的文展和厚朴,他都仅仅看着,无能为力,唯一的是,他可以将这些写进书里,去宣泄。

  最后结尾,这本《皮囊》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对那些我正在爱着或者曾经爱过的人,我希望你们明白,我多希望付出所有为你们停留,如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们刻在骨头里即使时光列车拖着我的的肉体前行,至少你们的名字和名字牵扯的记忆,被我带走了,这是我对时间能做的唯一反抗。”

《皮囊》读后感10

  读完了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皮囊》,心灵有点刺痛,读书感悟如下:这是一部非常有质感的散文集,崇达对故乡亲人的情感,用客观、细致、冷静的方式,讲述了14个温情又残酷的故事!真实经历,情感动人,透露着作者对人生的思考。《皮囊》成为感动千万读者的"国民读本",被称为"非虚构"写作丛林中独具样貌的林木。

  崇达在写这14个故事中,每一笔都有痛楚,每一行都直接、完整地传达了作者的内心世界。写作的目的是让自己和读者"看见"更多人,看见"世界"的更多可能。看见"阿太",看见"母亲的房子",看见父亲的."残疾",看见"我的神明朋友",看见"厚朴",看见"海是藏不住的",看见自己想"回家",作者"看见"了想珍惜的人,也让我们清晰的看到,藏在人生里的,那些我们始终要回答的问题。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故事里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最终看见自己,看见彼此;温暖自己,映照出彼此。

  李敬泽在序里有这样一段文字,"皮囊可以不相信心,可以把心忘掉。但一颗活着、醒着、亮着的心无法拒绝皮囊,皮囊标志出生命的限度、生活的限度,生命和生活之所以值得过,也许就因为它有限度,它等待着、召唤着人的挣扎,愤怒、斗争、意志、欲望和梦想。"

  有道是:"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皮囊》读后感11

  在当代作者中,已经很难得见到这样的好作品了,他的文字简洁而锋利尖锐,没有一丝累赘,更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朴实到*乎口语化的语言,却蕴含着最深刻的道理,让每一个读书着感受着如同一支银针刺入心房的颤动、清晰。该书用朴素的语言讲出了人生的哲理,值得一看。

  

  从序言开始读起,从这本书的序言作者,看出此书的与众不同。一位是文坛新秀韩寒,一位是天王刘德华,我抱着强烈的兴趣想知道是怎样的人、怎样的著作能将原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扭结在一起,为这部著作写了序。

  阿太的故事

  《皮囊》是一个散文集,书的名字用的就是第一篇,关于阿太的故事。在一开始,作者就刻画了一幅闽南风情小镇里的一位高龄老太的形象。这位老太在不经意间道出了人生的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就是这个坚硬如石头的老太,九十多岁的高龄还可以攀到屋顶去修补漏洞;接受了女儿死去事实的淡然;切断自己手指时的冷静;临死前的豁达……

  书中写道:"阿太的生活观: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或者,这就是他们那一辈人的生活哲学。""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魂灵……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感受阿太的豁达和睿智。"我想蔡崇达的人生,能够坚强的面对一次次挑战,从那个大海边的小镇走到北京,走向更辽阔的世界,老太的人生观应该是他成长路上的第一份人生礼物吧。

  十四个故事

  整本书有14个小故事,我在通篇的书里感受着母亲对父亲、儿子的爱,感受着母亲对于儿子寄予的无限的信赖。书中写父亲母亲的几个故事背后,我可以想像出这个家庭所经历的苦难和挣扎,可是蔡崇达没有刻意去渲染任何悲苦的情绪,只是客观地在陈述故事,剖析人物。

  前方,依然有希望,带着皮囊,一起勇闯天涯!

《皮囊》读后感12

  说起皮囊,想必大家脑海里的第一个语句会是网络流行语“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以及后来改编的种种版本……然而,这本书虽然名为皮囊,主要讲述的却是对作者的人生产生重要影响的人们,是他们的喜、怒、哀、乐、贪、嗔、痴和有些无奈的人生。

  全文共计14个章节,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五章,写生命中的至亲,外婆的母亲“阿太”以及自己的父母。其中,阿太是皮囊二字的提出者,是一个超脱的老人,奉行“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道理,由生至死始终认为皮囊是一个包袱,我们的生命本来轻盈通透,都是被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只有死去了才能来去更自如。这一部分最多的篇幅写的是父亲,年轻时壮志未酬的父亲、一心想建一所大房子的父亲和年迈时身体抱恙外表倔强内心脆弱的父亲,然而,带有父亲的篇幅都少不了母亲,所有的描述都弥漫着母亲对父亲默默无闻、跨越生死般执着地爱。作者以重温过去的方式表达了对他们的怀念。

  中间四章写成长过程中记忆深刻的人,有朋友阿小、文展、同学厚朴,还有小镇风云人物张美丽。在这一部分,作者最先描述的是张美丽,一个因为观念超前一直被小镇人唾弃,最后被逼迫而死的女人,而作者成了未曾接触却唯一理解她的人。阿小和文展则是作者儿时的风云人物,一个因为家世、一个因为从小成绩好被视作天才,遗憾命运捉弄,一个破产被生活抹去光环、一个被偏见击垮,最终都泯然众人、落寞生活。而厚朴是作者的大学同学,一个用全部热情追逐虚妄的人,最终因无法适应真实的社会生活英年早逝。这一部分,读来充满了遗憾和惋惜。

  随后五章诉衷肠,表达了对现实生活的反思、对小镇生活的向往和对家乡的眷恋,表明“家对一个人来说,是永远的港湾”。正如他所说“希望通过我的感受来说泉州、写泉州,让更多的人知道泉州”、“要像经营一个世界品牌来经营泉州文化”。在这一部分,“海是藏不住的”一文最短为隐晦也最为露骨地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看法,作者说“我一定要找到和每片海相处的方式”也是在说自己要和世界化敌为友,找到最舒服的生活方式、看最美的风景。

  这本书读起来不太开心,充斥着真实的遗憾。看这些人物的生命历程可能无法让你学到一种生活方式,但是会让人反思、从而努力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形成这世上最美的风景——那就是一个个风格不一、自成体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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