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鹅》读后感 (菁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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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鹅》读后感1

  《白鹅》一书是丰子恺先生散文的选编本。这本书,将先生的作品分为“赞美童真”、“艺术理念”、“感悟自然”、“人生哲理”四辑,共计三十三篇。书的最大特色就是在每一辑之前都有导入语,仿佛将你带入一个个有着精美建筑风格的圣殿。我最回味的是有着《白鹅》一文的“感悟自然”这一辑。

  “感悟自然”主要写了丰子恺先生观赏大自然,对生命的感悟。如《桂林的山》,桂林山水之美世人皆知,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说法,文人墨客无不为之倾心。丰子恺先生的《桂林的山》这篇文章中却有着独到的见解。先生形象地把桂林比作一个大庭院,把桂林的山比作院子里的大笋,令人捧腹,却又不得不佩服他比喻的贴切。在否认了世人的公论后,丰子恺先生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说法:“桂林山水奇天下。”他认为“甲”有尽善尽美的意思,而美是具足圆满的,不必须奇;奇是罕有少见的,不必须美。“美”与“奇”不能混淆一气。桂林的山,奇而不美。联想四年级下册的第二篇课文《桂林山水》,真是感概万千:先生的思想不拘泥于定式,在看事物时融入了自己的思考,对于名山胜水也不盲目崇拜,能够提出自己真实的想法,这种率直的性情,足以令人深思。

  在丰子恺爷爷眼里,儿童是他最充实的回忆,动物是他最完美的感情。丰子恺爷爷明白孩子,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漫画故事大讲堂”。我看完了这本书,并没有看到丰子恺爷爷用优美的语句来描述,用的都是普普通通的句子,可在这些朴素的话语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丰子恺爷爷养动物时的快乐,和那些天真活泼的孩子们在一齐时的幸福。我真想在茶坊乐园里和丰子恺爷爷谈笑风声,一齐谈谈鸭子们的团结,不畏死亡的精神,看一看那些在他口中要伺候的官。丰子恺爷爷爱漫画、爱艺术,更爱孩子。在他朴实的'话语里我明白了,孩子就要拥有活力和快乐,抛开烦恼,好好地去珍惜童年的每一天。

  让我们的童年生活充满活力、充满自信、充满欢乐。

  丰子恺先生兼有漫画家的身份,所以读《白鹅》这本书,犹如欣赏一幅幅精美的画卷,我回味无穷。

《白鹅》读后感2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白鹅》这本书感受很大。

  别看它的书名叫白鹅,其实书中只有一篇文章写到可白鹅。这本*录了丰子恺的44篇散文作品,全面的概括了作者在各类题材上的代表性篇目,生活记趣,时代评论,学术见解,童话故事,故人轶事等等。是一本内容丰富的“文章标本”。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养鸭》,这篇文章主要讲作者养了两只小鸭子,一天晚上雄鸭子被黄鼠狼杀死了,雌鸭子满不在乎,之后作者又买了一只雄鸭,谁知又被杀死了,只见雌鸭一连几天都在那“轧轧”七也哀鸣。最后作者托人又带来了一只雄鸭。

  我感受到了作者对鸭子的喜爱,给予动物“天真”“自得其乐”“偷偷摸摸”等属于人类性格的词。另外,文中保留了作者的幽默,情趣。

《白鹅》读后感3

  静静地读完了丰子恺先生的《白鹅》,我陷入了沉思。丰子恺先生在这部书中写下了许多与常人不同的观点。“do、re、mi、fa、sol、la、si”这是我们熟悉的音符,丰子恺先生却按照谐音,将其凑成了一句颇有*古典文学意境的诗句“独揽梅花扫腊雪”。这难道不是丰子恺先生的创意吗?桂林山水之美世人皆知,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说法,文人墨客无不为之倾心。丰子恺先生的“桂林的山”这篇文章中却有着独到的见解。丰子恺先生形象地把桂林比作一个大庭院,把桂林的山比作院子里的大笋,令人捧腹,却又不得不佩服他比喻的贴切。再否认了世人的公论后,丰子恺先生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说法:“桂林山水奇天下。”他认为“甲”有尽善尽美的意思,而美是具足圆满的,不一定奇;奇是罕有少见的,不一定美。“美”与“奇”不能混淆一气。桂林的山,奇而不美。水仙花淡雅朴素,是文人雅士的爱物。人们历来对它吟咏不断,但将它作为民族之魂的则颇为少见。而这又是丰子恺先生一大创新。许多人都喜欢狗与猫,而丰子恺先生却不这样想。他喜欢鸭,在“养鸭”这篇文章中有所体现。他认为狗是贪婪势利的,猫是凶狠谄媚的,只有鸭子样子自然天真,不摇尾乞怜,不贪婪争食,有“履霜坚冰”之操,“不食嗟来”之食,是可爱的动物。在《白鹅》这本书中,我找到了许多与常人不同的理论,我喜欢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是丰子恺先生写的,本书的背景是抗日时期,丰子恺住在简陋的屋里。在抗日时期背景的衬托下,写下了一篇篇意味深长的文章。

  书中有四大块内容,让我最回味的是“赞美童真”和“感悟自然”这两块。

  “赞美童真”讲了丰子恺先生看到自己的儿子、女儿,回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并发出阵阵感慨,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虽然文章的字词不华丽,但是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真情实感。

  “感悟自然”主要写了丰子恺先生观赏大自然,对生命的感悟。丰子恺先生细细感受春光,告诉人们不同时节的变化,并对那些顽强的生命,发出赞美之情。

  听了我上面的介绍,你是不是想读一读,那就去感受一下丰子恺先生文笔的魅力吧!

  有一只白鹅觉得自己是天鹅,因为它有一身与众不同的洁白的羽毛。

  因此,它开始学*天鹅走路的样子,不再和家鹅一起生活了。

  虽然它尽力模仿天鹅的*性,吃尽了苦头,但毕竟不是真的天鹅,怎么看还是只白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性,一味模仿别人,只能让人笑话。

《白鹅》读后感4

  丰子恺老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他善于通过细致的观察和幽默的文字来抓住生活中一些细碎轻微的东西,在极其普通或在别人看来乏味苦涩的生活中寻出趣味来,将它们表现得鲜活生动而有意味,从而自然轻松地悟出人生和社会的意义。我们学过的课文——《白鹅》就是他的作品。白鹅丰子恺 这篇文章写于抗日时期作者在重庆避难的时候。他的朋友夏宗禹送给他一只白鹅,丰子恺老先生通过幽默的文字向我们描绘出一只有趣、可爱的“鹅老爷”。

  我对鹅吃相中的“高傲”的描述记忆深刻。“鹅是吃冷饭的,吃饭是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它吃饭时慢悠悠的,不怕耽误时间,而且很会摆架子。但令人可笑的是,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一丝不苟,做法循规蹈矩、不会变通。鹅吃饭时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因为附*的狗都知道这位”鹅老爷“的吃法,了解它吃食的规律,所以每次趁”鹅老爷“喝水、吃泥、吃草的当儿,就敏捷地跑过来偷吃鹅的饭。当鹅回来时,饭罐已已经空空如也,鹅便会”昂首大叫“耍老爷脾气,让主人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人们为了不让”鹅老爷“的饭被鸡、狗偷吃,把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但它所需要的泥和草远*无定,为了找这些食物,它仍要走远去,所以鹅吃饭时非有一个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

  白鹅吃饭时的高傲,经过我的介绍,大家已经略知一二了吧。我们都知道,鹅的叫声、步态、吃相等都是再*常不过的事了,可作者通过这些把鹅描绘得饶有趣味,十分生动,并从一些小事里透露出对白鹅的留恋。这篇文章并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在我们眼中呈现一幅优美的田园风光图:袅袅的炊烟下,一只大白鹅在田舍前悠然自得地觅食嬉戏。让我们不由得对这只雪白的“大鸟”产生了好感,也想抱一只白鹅回家。

  正如丰子恺老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唯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白鹅,不仅是给丰子恺老先生在苦闷的避难生活中带来了乐趣和精神的寄托,也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快乐,它那可爱又可笑的行为,让我从鹅身上体会到了盎然的生机和丰富的情趣,成了独特的“物外之趣”。

《白鹅》读后感5

  你看见过走路摇摇摆摆的大白鹅吗?它让我想起了洛宾王的《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首诗具体生动地描述了鹅的'外形与*惯,那么你读过写大白鹅趣事的文章吗?这就是丰子恺先生笔下的白鹅,让我看了捧腹大笑,也想抱一只大白鹅回去。

  《白鹅》这篇文章写于抗日战争时期,当时作者正在重庆避难,那时的时光是寂寞无味的,而这只大白鹅的到来给一家人带来了乐趣,成了必不可少的一分子。几年来,白鹅一向在给丰子恺一家人带来了精神上的快乐,甚至还有物质上的供给,给寂静的小屋增添生活的情趣。这篇文章从叫声、步态、吃相中,描述出鹅的高傲的性格。文章处处都流露出一个“趣”字。

  第一段描述了白鹅的叫声,是一种沉重的“轧轧”声,让人听到了不知不觉就感到这叫声的严厉,真的好似在呵斥。但搞笑的是,鹅居然也会像狗一样看守门户呢!我想这鹅的“功能”可真多啊!那我也养一只大白鹅不是比养狗好多了。我继续往下看,才明白这白鹅对谁都是那么傲慢无礼,在作者笔下这傲慢中也透露着一种可爱。

  文中写道,鹅走路时一摇一摆,最令人发笑,“鹅的步态真是大模大样,不怕人,你能够随意地接*它”,真有一种互不相干的感觉。我想象着鹅走路时的情景:大摇大摆,迈着四方步,口里“唱”着庄重的“轧轧”。鹅虽然十分傲慢,但是正是因为它的傲慢,才塑造了一只讨人喜欢的鹅,不仅仅是丰子恺先生对鹅喜爱,连我也对这只白色的大鸟渐渐地喜欢起来。

  最搞笑的还是对白鹅吃饭时的描述,鹅吃饭时真是别有一番风味。它吃饭时总有一狗在偷看,等待时机成熟来吃鹅的饭,但是鹅还是固执地去吃远处的草,任凭狗来偷饭。哎!鹅为什么明明白一走远饭就会被偷吃还去吃远处的草呢?这恰好显示出鹅的从容不迫。还得有人在身边侍候,真是“架子十足”啊!当鹅应对着空空如也的饭罐,更是一幅搞笑影像,它昂首大叫,并责备人们,好象在餐馆吃饭一样,把自己当作老爷了。在我看来,这些都是再*常但是的事了,可作者把它描绘得饶搞笑味,并从一些小事里透露出对白鹅的留恋。

  白鹅,不仅仅是给作者带来了乐趣,也给我带来了快乐,它那可爱又可笑的行为,让我从鹅身上体会到了盎然的生机和丰富的情趣,成了独特的“物外之趣”。

《白鹅》读后感6

  读了丰子恺先生写的白鹅,让我感慨万千,在他的笔下,白鹅是那么的高傲,然后又写了它的叫声,步态和吃相中展开描叙,淋漓尽致地展示了鹅的另一面。

  文中写道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以前我只知道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最主要的还可以看守门户,保护主人的财产不受坏人侵害,读了丰先生的白鹅后。cn才知道鹅也可以看守门户,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凡是有生客进来,鹅必然厉声叫嚣,甚至篱笆外有人走路,它也要引吭大叫,不亚于狗的狂吠看来我对鹅的了解还是比较少的,他家的鹅可以为他看守庭院,还可以和狗相提并论,着让我对鹅的看法有了进一步的改变。

  以前我回老家过年时就特讨厌鹅,因为鹅的叫声实在让我觉得刺耳,动不动就鹅——鹅——鹅——的狂叫,有时候还伸长脖子来乱喊一通,吵得我实在无法忍受,特别是大公鹅,你赶它走它还死命的狂叫一番,甚至还会咬你几口,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出去。

  我读了丰先生的白鹅才了解到原来这是它在看守门户,我以前都误解它了,因为它把我当作是陌生人了。鹅,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以后再也不讨厌鹅了。

《白鹅》读后感7

  我最后读完了《白鹅》这本书。掩卷而思,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丰子恺先生的《车厢社会》这篇文章。

  丰子恺先生经常坐火车,但是只是江湾到上海的小火车。他最初乘火车时,他觉得自己被装在一个大木箱里,机械拖了这个大木箱狂奔。

  车上有许多零碎的事,有许多人用行李、大腿、书来占据位置,其实他们只买了一张票。他们遇见来寻找座位的乡下人,乡下人请求他把行李或腿拿开让座,但是那些人用种种借口不让乡下人坐。说那里有人哪,前面很空。

  丰子恺先生把这些丑恶的人描绘得淋漓尽致。在车厢社会里,在人间社会里所有的现象,在那里都有缩影。在火车上,每人都买了票,可有些人却占据位置,人人都是*等的。这就像我们生活中的没道德的人。

  那些占座位的人,等到查票了,还骂那些坐在行李上的人或抱了小孩扶了老人的人。生活是多么的不公*啊!

《白鹅》读后感8

  初次拿到这本书,我还以为作者只是养了几只鹅,单纯的讲讲鹅的生活*性而已,但看了看,和我想象的一点儿也不一样。

  我大体的看了一下目录,明白《白鹅》指的是丰子恺的儿女们,而书的内容则是描写了那些孩子们的天真的故事。

  《给我的孩子们》:丰子恺真是个性情直率的人,文字尝尝发自于内心,质朴自然,这篇写给孩子们的美文,更是充满了真情,和童趣。朴素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孩子真诚的爱;并不精美华丽的字句,感情却牵动人心,真挚悠长;短短的几个小故事,却体现出作为一名父亲的对儿女们的爱。

  《忆儿时》:这篇文章讲述了丰子恺儿时所做的三件赏心乐事:第一件事是养蚕,第二件事是在中秋吃蟹(其实我也很喜欢吃),第三件事是和王囡囡去钓鱼。对于那个时代的孩子来说,这三件事只不过是一些极其*常且琐碎的小事,但出现在丰子恺的笔下,这些琐碎,*常的小事,却有了特别醇厚的味道。

  《儿女》:丰子恺爱儿女,依恋着他们。丰子恺的文章描写了对儿女们的关心和爱护,。作者从将儿女们送到乡间后引发开,不难看出,丰子恺很牵挂她们,**叙述,好像面对面似的,娓娓而谈,异常的亲切,自然,让我们了解到作为父亲应有的对儿女的感情。

《白鹅》读后感9

  在家禽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鹅了,她是那么美丽,毛像白白的云朵,脚像一把橙色的扇子,她的眼睛,则像一颗明亮圆润的黑宝石。

  对于鹅的高傲,这篇文章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写:鹅的步态,更是高傲了,大体上与鸭相似,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京剧里的净角出场。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对鹅的吃相的描写,它吃饭的时候真是大模大样,连吃法都一丝不苟!我想,丰子恺爷爷可能只差点想递上一张餐巾纸给它擦擦嘴角的口水了。

  记得五六岁的时候我读过这篇文章,那时我还以为是骗人的,小小的鹅怎么可能那么高傲呢?直到我七岁那年的一个下午,那天我和表妹,小姨,妈妈爸爸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叔叔一起去岳阳的一个农庄玩,那里养着一群彩色羽毛的鸡和几只白鹅,我们想拔几根彩色羽毛,就开始追逐那群鸡,谁知,那些鸡都是赛跑高手,短短几秒钟,他们就不知跑哪儿去了,我们只好“改行”向那几只鹅发起了进攻,想不到,这些鹅根本不逃跑,我们拦住一只后,它竟然想啄我们,表妹想给她点“惩罚”,就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摆出一副要抽打它的样子,而它呢,好象没看见若无其事的样子,我们只有弃棍投降放了它,它也就不客气的迈开大踏步从容的走开了,一点也不管我们站在那里哭笑不得。

  鹅真是一种高傲的动物!


《白鹅》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阅读


《白鹅》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1)

——《白鹅》读后感 (菁华9篇)

《白鹅》读后感1

  《白鹅》一书是丰子恺先生散文的选编本。这本书,将先生的作品分为“赞美童真”、“艺术理念”、“感悟自然”、“人生哲理”四辑,共计三十三篇。书的最大特色就是在每一辑之前都有导入语,仿佛将你带入一个个有着精美建筑风格的圣殿。我最回味的是有着《白鹅》一文的“感悟自然”这一辑。

  “感悟自然”主要写了丰子恺先生观赏大自然,对生命的感悟。如《桂林的山》,桂林山水之美世人皆知,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说法,文人墨客无不为之倾心。丰子恺先生的《桂林的山》这篇文章中却有着独到的见解。先生形象地把桂林比作一个大庭院,把桂林的山比作院子里的大笋,令人捧腹,却又不得不佩服他比喻的贴切。在否认了世人的公论后,丰子恺先生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说法:“桂林山水奇天下。”他认为“甲”有尽善尽美的意思,而美是具足圆满的,不必须奇;奇是罕有少见的,不必须美。“美”与“奇”不能混淆一气。桂林的山,奇而不美。联想四年级下册的第二篇课文《桂林山水》,真是感概万千:先生的思想不拘泥于定式,在看事物时融入了自己的思考,对于名山胜水也不盲目崇拜,能够提出自己真实的想法,这种率直的性情,足以令人深思。

  在丰子恺爷爷眼里,儿童是他最充实的回忆,动物是他最完美的感情。丰子恺爷爷明白孩子,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漫画故事大讲堂”。我看完了这本书,并没有看到丰子恺爷爷用优美的语句来描述,用的都是普普通通的句子,可在这些朴素的话语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丰子恺爷爷养动物时的快乐,和那些天真活泼的孩子们在一齐时的幸福。我真想在茶坊乐园里和丰子恺爷爷谈笑风声,一齐谈谈鸭子们的团结,不畏死亡的精神,看一看那些在他口中要伺候的官。丰子恺爷爷爱漫画、爱艺术,更爱孩子。在他朴实的'话语里我明白了,孩子就要拥有活力和快乐,抛开烦恼,好好地去珍惜童年的每一天。

  让我们的童年生活充满活力、充满自信、充满欢乐。

  丰子恺先生兼有漫画家的身份,所以读《白鹅》这本书,犹如欣赏一幅幅精美的画卷,我回味无穷。

《白鹅》读后感2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白鹅》这本书感受很大。

  别看它的书名叫白鹅,其实书中只有一篇文章写到可白鹅。这本*录了丰子恺的44篇散文作品,全面的概括了作者在各类题材上的代表性篇目,生活记趣,时代评论,学术见解,童话故事,故人轶事等等。是一本内容丰富的“文章标本”。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养鸭》,这篇文章主要讲作者养了两只小鸭子,一天晚上雄鸭子被黄鼠狼杀死了,雌鸭子满不在乎,之后作者又买了一只雄鸭,谁知又被杀死了,只见雌鸭一连几天都在那“轧轧”七也哀鸣。最后作者托人又带来了一只雄鸭。

  我感受到了作者对鸭子的喜爱,给予动物“天真”“自得其乐”“偷偷摸摸”等属于人类性格的词。另外,文中保留了作者的幽默,情趣。

《白鹅》读后感3

  在这次暑假,我读了《白鹅》,《鸟的天堂》和《猫》这三本书,其中我选了《白鹅》这本写了我的这篇读后感。这本书是丰子恺爷爷写的散文集,其中最好看的还是《白鹅》这篇。这篇散文也曾经在我们的语文书上出现过,所以这篇短文对我来说是非常熟悉的。

  作者笔下的白鹅形象生动,极其传神。在白鹅的叫声,吃相和步态可以看出它的高傲,严厉和凶猛。白鹅的叫声十分严肃,稍微有厉声呵斥的印象。它还可以像狗一样看守门户:它见了任何人,都会厉声呵斥,有时还会使劲地咬。白鹅吃饭时,一向需要水,泥和草。它先吃一口冷饭,再吃一口水,然后再吃一口泥和草。不管在什么情况,它吃饭的规矩,是丝毫不会改变的。如果有谁来偷吃它的饭,它必定会使劲地咬它。白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鹅的步调从容,大摸大样的,颇像京剧里的净角出厂。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会咬那个人几口。

  那只白鹅的`步态,叫声和吃相不禁让我发出笑声来。作者描写鹅的傲慢的同时,也表示出了作者对鹅的喜爱。作者与小动物相处,给他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情趣。他对于白鹅的赞美和喜爱,应该是发自他的内心的。读了这篇短文,使我不禁对白鹅有了一种喜爱之情。它也给我乐趣和快乐。白鹅使我感觉到了白鹅的丰富的情趣。

《白鹅》读后感4

  在这次暑假,我读了《白鹅》,《鸟的天堂》和《猫》这三本书,其中我选了《白鹅》这本写了我的这篇读后感。这本书是丰子恺爷爷写的散文集,其中最好看的还是《白鹅》这篇。这篇散文也以前在我们的语文书上出现过,所以这篇短文对我来说是十分熟悉的。

  作者笔下的白鹅形象生动,极其传神。在白鹅的叫声,吃相和步态能够看出它的高傲,严厉和凶猛。白鹅的叫声十分严肃,稍微有厉声呵斥的印象。它还能够像狗一样看守门户:它见了任何人,都会厉声呵斥,有时还会使劲地咬。白鹅吃饭时,一向需要水,泥和草。它先吃一口冷饭,再吃一口水,然后再吃一口泥和草。不管在什么状况,它吃饭的规矩,是丝毫不会改变的。如果有谁来偷吃它的饭,它必定会使劲地咬它。白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鹅的步调从容,大摸大样的,颇像京剧里的净角出厂。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会咬那个人几口。

  那只白鹅的步态,叫声和吃相不禁让我发出笑声来。作者描述鹅的傲慢的同时,也表示出了作者对鹅的喜爱。作者与小动物相处,给他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情趣。他对于白鹅的赞美和喜爱,就应是发自他的内心的。读了这篇短文,使我不禁对白鹅有了一种喜爱之情。它也给我乐趣和快乐。白鹅使我感觉到了白鹅的丰富的情趣。

《白鹅》读后感5

  丰子恺老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他善于通过细致的观察和幽默的文字来抓住生活中一些细碎轻微的东西,在极其普通或在别人看来乏味苦涩的生活中寻出趣味来,将它们表现得鲜活生动而有意味,从而自然轻松地悟出人生和社会的意义。我们学过的课文——《白鹅》就是他的作品。白鹅丰子恺这篇文章写于抗日时期作者在重庆避难的时候。他的朋友夏宗禹送给他一只白鹅,丰子恺老先生通过幽默的文字向我们描绘出一只有趣、可爱的“鹅老爷”。

  我对鹅吃相中的“高傲”的描述记忆深刻。“鹅是吃冷饭的,吃饭是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它吃饭时慢悠悠的,不怕耽误时间,而且很会摆架子。但令人可笑的是,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一丝不苟,做法循规蹈矩、不会变通。鹅吃饭时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因为附*的狗都知道这位”鹅老爷“的吃法,了解它吃食的规律,所以每次趁”鹅老爷“喝水、吃泥、吃草的当儿,就敏捷地跑过来偷吃鹅的饭。当鹅回来时,饭罐已已经空空如也,鹅便会”昂首大叫“耍老爷脾气,让主人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人们为了不让”鹅老爷“的饭被鸡、狗偷吃,把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但它所需要的泥和草远*无定,为了找这些食物,它仍要走远去,所以鹅吃饭时非有一个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

  白鹅吃饭时的高傲,经过我的介绍,大家已经略知一二了吧。我们都知道,鹅的叫声、步态、吃相等都是再*常不过的事了,可作者通过这些把鹅描绘得饶有趣味,十分生动,并从一些小事里透露出对白鹅的留恋。这篇文章并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在我们眼中呈现一幅优美的田园风光图:袅袅的炊烟下,一只大白鹅在田舍前悠然自得地觅食嬉戏。让我们不由得对这只雪白的“大鸟”产生了好感,也想抱一只白鹅回家。

  正如丰子恺老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唯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白鹅,不仅是给丰子恺老先生在苦闷的避难生活中带来了乐趣和精神的寄托,也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快乐,它那可爱又可笑的行为,让我从鹅身上体会到了盎然的生机和丰富的情趣,成了独特的“物外之趣”。

《白鹅》读后感6

  妈妈的话:

  《白鹅》这样的大家散文,纯熟淡然、质朴*实,要读出其中的味道,对小学生来说并不容易。

  给他这本书的时候,我停了其它新书的供应,让他专心、静心阅读。第一天,他读了二分之一,第二天他读了剩下的三分钟之二,余下的部分花了*一周才读完。

  读完后,我们一起分享彼此的看法,发现他对著名的“白鹅”没什么感觉,最感兴趣的话题是“作为父亲的丰子恺”,他是怎样的父亲、他用什么方式爱儿女,他怎样看待儿童等。

  讨论的比写出来的多,口头表达的比文字丰富。有些感受他还不晓得用怎样的方式写出来。

《白鹅》读后感7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感到鹅是多么的傲慢。从它的叫声、步态和吃想中可以看出,它已经高傲得让人不胜其烦。但这个高傲不是指瞧不起另人,而是有雄性动物的意识。第三段写的叫声很明显,雄性动物见到其它动物进来,就会把它赶出去,白鹅这样叫的意思就是为了不让别人进来。

  鹅的步态,也许天生就有。而且雄性动物首领在审视同族动物时,也用这样类似的步态行走。吃饭的雄性动物高傲不在于吃东西走来走去,而在于它与狗争东西吃。它的这种行为与大雄狮相似。当母狮子疲劳地将自己口中的食物拿回家时,雄狮子却一下子窜出来抢夺母狮子口中的食物,母狮子已经很累了,就只能把食物送给它,雄狮子就得到了可口的食物了。

  白鹅只要咬一口狗,狗就会把食物还给它。不过白鹅空间是家养鹅,没那么高的警惕性。它总是不照顾自己的饭,饭就被狗吃光了。

  家养鹅居然有野生雄性动物的“高傲”,了得!

《白鹅》读后感8

  最*妈妈买了很多书,其中一本叫《白鹅》,这本书是丰子恺写的。丰子恺是上个世纪著名文学家、漫画家和翻译家,是一位很有成就的文艺大师,代表作有《缘缘堂随笔》、《护生画集》等。

  读了《白鹅》,我最有感触的一点是丰子恺做父亲的样子。丰子恺有好多个小孩,他们是阿宝、华珍、软软,相比其他威严的父亲,丰子恺更慈爱一些。在《华珍的日记》第二则里,他说,打人是不好的。在华真打碎了寒暑表,妈妈要打她时,正是丰子恺说,“不行”。

  丰子恺觉得童年是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是很真实的。他教导儿女的方式是给孩子讲故事、让孩子讲故事、让孩子懂得交流(见《种兰不种艾》),另外,他还要孩子光明正大地做人,不要虚伪(见《父亲》最后一节)。

  丰子恺有很多兴趣爱好,从《童年趣事》里可以看出他喜欢吃蟹、养蚕和钓鱼。另外作为一个大文学家,他很喜欢阅读和写作。

  读了《白鹅》,我认识了丰子恺这个人,我希望以后能读更多丰子恺的文章。

《白鹅》读后感9

  静静地读完了丰子恺先生的《白鹅》,我陷入了沉思。

  丰子恺先生在这部书中写下了许多与常人不同的观点。“do、re、mi、fa、sol、la、si”这是我们熟悉的`音符,丰子恺先生却按照谐音,将其凑成了一句颇有*古典文学意境的诗句“独揽梅花扫腊雪”。这难道不是丰子恺先生的创意吗?桂林山水之美世人皆知,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说法,文人墨客无不为之倾心。丰子恺先生的“桂林的山”这篇文章中却有着独到的见解。丰子恺先生形象地把桂林比作一个大庭院,把桂林的山比作院子里的大笋,令人捧腹,却又不得不佩服他比喻的贴切。再否认了世人的公论后,丰子恺先生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说法:“桂林山水奇天下。”他认为“甲”有尽善尽美的意思,而美是具足圆满的,不一定奇;奇是罕有少见的,不一定美。“美”与“奇”不能混淆一气。桂林的山,奇而不美。水仙花淡雅朴素,是文人雅士的爱物。人们历来对它吟咏不断,但将它作为民族之魂的则颇为少见。而这又是丰子恺先生一大创新。

  许多人都喜欢狗与猫,而丰子恺先生却不这样想。他喜欢鸭,在“养鸭”这篇文章中有所体现。他认为狗是贪婪势利的,猫是凶狠谄媚的,只有鸭子样子自然天真,不摇尾乞怜,不贪婪争食,有“履霜坚冰”之操,“不食嗟来”之食,是可爱的动物。在《白鹅》这本书中,我找到了许多与常人不同的理论,我喜欢这本书!


《白鹅》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2)

——牛虻读后感 (菁华9篇)

牛虻读后感1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2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

  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牛虻读后感3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4

  昨日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之后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日”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境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可是能够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从来不明白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之后,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貌,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教师。可是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日,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明白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5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信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6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的楷模。

牛虻读后感7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信徒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题外话

  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亚瑟不肯妥协;为什么亚瑟不肯慈悲;为什么亚瑟害怕死亡还要选择死亡。

  在某个瞬间,牛虻差一点点就忍不住告诉琼玛他就是琼玛爱着的亚瑟呀,一直以来,牛虻多么渴望得到琼玛和蒙泰尼里的爱啊,只要他选择了宽容,他就会重获幸福。可是,可是,可是他选择得了宽容吗?如果选择了宽容,过去所受的苦难算什么?如果选择了谅解,被践踏蹂躏的自尊怎么办?如果选择了宽容,他将没有办法面对自己的内心!所以,亚瑟不仅仅是小说中一个角色而已,他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一个人!

  这本书的两大主题:爱与恨。对于爱这一主题人们非常容易理解和接受,而能透辟地解释人类恨的情感的作品并不多。幸运的是,《牛虻》做到了,做到了刻画人性入微到骨髓里。大概这就是《牛虻》打动我的最深刻的原因,随着年龄的增长,牛虻的精神已经融汇在了我的血液之中。

牛虻读后感8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肴时,有些人正因饥饿而死亡;有些人生来便能够享受父母的关爱、社会的保护,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够死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脚地花销着一切,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学识渊博、精心钻研,有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举止粗野…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读后感9

  整个故事设计的极为巧妙,有铺有垫,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对话,男主人公问女主人公对杂耍班里一个驼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觉得那种表演使人觉得不舒服,那是耻辱,是人类的堕落。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是堕落的方式不同罢了。”

  女主人公觉得一个人肉体是一件神圣的东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变成丑恶。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简直令我振聋发聩。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7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于一切都慈悲为怀,你看见那个穿着愚人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感到怜悯,难道你就没有想到过,那个可怜的灵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连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簌簌发抖,被羞耻和苦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观众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观众的哄笑就像烧红的烙铁烫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观众面前是那样无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来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来挡,石又无心来遮护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们还能有地洞可以钻!而且你还要记住,灵魂是哑的,它哭喊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读完映入我眼帘的居然是凤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过她,然而她却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视的那个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难,都可以当成是人生过程中正常的状态。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准备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白鹅》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3)

——社戏读后感 (菁华9篇)

社戏读后感1

  读鲁迅伯伯的《社戏》,其中描写小朋友钓虾的有趣情景,记得很清楚。 机会终于来了。去年暑假,我来到了崇明。自然便想起了要去钓虾,同时也想试试鲁迅伯伯讲的那种钓虾办法灵不灵··… 我拿起一根绑有棉花的线扔到水中,站在岸边静静等着虾上钩,可过了许久还不见一只虾上钩。这时站在我身旁、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正冲着我笑,我告诉他这是书中写的钓虾的办法。他笑了笑告诉我说,那是钓小白虾的,这里只有龙虾,钓龙虾自有钓龙虾的办法。

  在这热情的崇明男孩指点下,我找来了木棍和铁丝,照着他的样子将铁丝弯成一个圆圈,又在圈上穿了一条,然后用线系住铁丝圈,把它吊在木棍上。这样,一副象样的`钓具就做好了。 我们把这些钓钩放入水中,不到两分钟,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木棍拉上来,果然在铁圈上一只大龙虾正挥舞大钳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我太高兴了,不料手一抖,那大龙虾从我眼底下溜走了,我不禁责怪自己的鲁莽。

  可那小男孩安慰我说:“这东西馋得很,一会儿还会来的。”过了一会儿,我又去拉 那根木棍,这回我可小心了,慢慢地、慢慢地……果然那只龙虾和刚才一样又在品尝着它的“美餐”,还未等它全露出水面,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大网已套住了它。就这样,不到两小时,足有三斤龙虾装满了我的网兜·。·… 钓龙虾可真有趣,从中我也悟出、一个道理,钓小自虾有钓小白虾的办法,钓龙虾有钓龙虾的办法,可不能到处乱套。那么做,其它事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社戏读后感2

  童年中的美好回忆都在时光中褪色,挽袖卧坐,听《离骚》,叹成年之景不比童稚美好。

  ——题记

  豆是普通豆,戏是无趣戏,何引鲁迅先生如此记忆?这个问题在心中泛起涟漪却又百思不得其解。

  在童真岁月里,田垦上的稻草地是我儿时的乐园。吟一首宋词,捉一场迷藏,冒着被长辈责罚的风险下小溪捉鱼虾。记忆最深刻的还是与外婆一起采稻草,几根乱枝在田地里纵横,蝉在旁伴奏,“蟋蟀舞团”不时来演出,湖面倒映着我与外婆弯身拾草之景。外婆的衣角不知何时被露水润湿了,她回眸看我,我仰头望头,这是无声的对白。

  时光从不为谁而停止脚步,初中了,我搬离了田垦,永别了稻草,暂别了外婆。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让我无心驻足观赏花簇,无心“浪费”我的周末去娱乐。不知何时,接踵而来的考试占据了我的生活,觉得委屈又没时间宣泄。我开始怀念那些流逝的时光,珍惜与外婆在一起的每分每刻……

  又读了一遍鲁迅先生的《社戏》一文,这是《呐喊》一书中摘选的。我开始在想,鲁迅先生是否也在为自己所处的时代呐喊?是否也在追寻儿时的光阴呢?或许只有他本人知道答案。他不满于所处的时代,他便撰文揭露,我们何苦不珍惜当下无忧的生活,用努力奋斗去填补余下的岁月。儿时的时光固然灿烂,但余下的生活仍需我们好好珍惜。如何在生活中寻觅一口甜,取决于你如何品尝、用怎样的视角看待。

  终于明白,那豆终究不普通、那戏也终究不无趣。苦涩的生活让我们更加铭刻过去的时光,余生虽长,人却终究还是要与过去告别,如何生活,只愿不负自己。

  若错过了春光的柔美,就不要错过夏花的绚烂,当下的每一刻都值得珍惜。

社戏读后感3

  在这几天中,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他的名字叫做《社戏》。这篇文章是反映农村生活的,而我也在农村生活过一段时间,因此感觉很亲切。

  当我读《社戏》的时候,一幅十分美丽的“农村夜景图”就浮现在我的眼前: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啊!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宛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而且也是农村孩子们熟悉的,但经过鲁迅先生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奇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儿时外婆家的眷恋之情。这些都更激起我对农村的热爱。

  鲁迅先生真切的再现了当时农村孩子的精神风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一群普普通通的农家孩子,一个个都是那么纯朴可爱,他们的心地又是那么高尚无私。在这些孩子们中,我最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抓蟋蟀,发生一些小矛盾也从不计较。他们和睦相处,是真正的好朋友。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同学们之间更应该有谦让的精神,更应该和睦相处。

  看完了这篇小说,我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农村孩子们深深的爱,我觉得农村的孩子们也很幸福。

社戏读后感4

  鲁迅先生的《社戏》,相信大家一定耳熟能详吧。我第一遍读这篇文章,是有些茫然的:明明题目是关于“戏”的,文章里怎么没几句是写鲁迅先生看到的“戏”呢?又为什么要描写他和小伙伴们“偷豆”呢?

  又细读了一遍,才明白过来:鲁迅先生写“戏”并不是指他和小伙伴们一起去看的那场戏,而是指他们在一路上难忘的记忆。开头写的是年幼的“迅哥儿”想要坐船去看戏,但因为没有船而沮丧;而后他的伙伴们借到了一艘船,兴奋地和他一起去看戏;但戏并非很好看,所以这群孩子闲不住,又去田地里“偷豆”;最后一起愉快的返回。

  鲁迅先生笔下的孩子永远都是纯洁可爱的,无论是我们熟识的“少年闰土”;还是一起偷豆的小伙伴们,鲁迅先生永远都将孩子们的无私和天真完美的保留下来。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可爱的小伙伴们在他童年时陪伴他,鲁迅先生才能拥有这样一段难忘的回忆。儿时的故乡正是鲁迅先生的一片乐土啊!

  现在的我们应该是和鲁迅先生当时的年龄相仿,可是,别说看星星了,*常有个朦朦胧胧的月亮就算很不错了,哪儿还有什么所谓的星河流转啊!就算出去,也没几次是和伙伴们真正畅快的出游;何况,又能去哪呢?大城市的钢筋水泥味早就将自然的气息吞噬了吧。

  这时,我便开始羡慕起鲁迅先生来了。

  他拥有过这样美丽的乡村夜景啊!河水与夜色融为一体;*的豆麦与河底的水草的清香交织在水气之中,扑面而来;本来皎洁明朗的月光,也被朦胧在这层水汽之中了。这简直就是一幅清新宁静的水墨画,它描绘出了乡村那安静而又神秘的一幅画卷。

社戏读后感5

  “*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隐胧在这水气里。”月光透过竹叶,星星点点的落在湖面上,那如诗如画的*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一定怀着急切心情;写到归航偷豆,先生的嘴角一定挂着微笑。那是讯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他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提到故乡,便不由地想起了我的外婆。外婆喜欢看戏,无论在哪里唱戏,唱的是什么戏,她都会兴致勃勃去观看,看得多了也就会唱了,虽然唱的戏文我不大听得懂。外婆听戏时,与往常的大大咧咧不同,她会安静地坐在那,偶尔跟着哼几句,眼神专注。她说:“看戏的时候才会高兴,心安咧!”

  对鲁迅先生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那夜的戏并不好看,豆子也并不好吃,但他仍然对此恋恋不忘。这位经历浮世颠簸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良善的人,这位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为国民拼搏呐喊的人,在寂寥的黑夜里总会感到一丝疲惫吧,也许唯有儿时记忆记拼凑出来的那点滴快乐,才能轻轻地散去他心头的烦闷与忧愁吧!

  所以,不论是鲁迅、外婆,亦或是我们自己,都大抵如此,谁的内心无一角安宁地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那一份美好;在孤独迷茫的时候,不忘那一份初心。即使路途再艰难,他们也不会太孤独:因为无论身在何处,心底总有一处安宁!

  “咿一—呀!”*桥村的戏又开始了,少年归来,还是当初的模样。轻轻棹起船桨,几圈涟漪晃散了一汪清水……

社戏读后感6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7

  月色如水,水映月轮。身周的点滴丝缕皆朦胧于融着点点星光的水汽中。河边,迅哥儿极目远眺,似乎能看到赵庄的戏台上老生摇头晃脑地唱着些什么。

  双喜正信心十足地向迅哥儿母亲打包票;身后几个少年目光灼灼,眼神中的期盼似比迅哥儿还强烈些;不远处,阿发又带几个少年撑船前来。小船于座座高山间飞快穿过,刚换下的几个划船的少年直嚷着浑身疲乏,却依旧陪迅哥儿说笑。

  几个十岁出头的少年,白日里虽已看到了社戏最精彩的部分,却仍怀饱满热情张罗带好友再次看戏。无论是出于对朋友情绪的关心还是年少时天然的玩心,又或是朋友间互相帮助的“侠义之心”,几人的天真、质朴、单纯皆流露于作者的字里行间。

  文章结尾,迅哥儿道:“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好戏了。”细读文章中间部分便知,那夜的戏并不好看。品读文章,我想起迅哥儿怀念的应是身边有好友相伴的充实;渴望的是怀一份童真去发觉几处野趣,欢笑看台上老生咿呀着听不懂的戏曲。再读文章,又觉得不只是迅哥儿在怀念,鲁迅先生也许亦将自己的情愫融入其中。作为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历经沉浮,见人情冷暖,才会嫉恶如仇,于是便更珍视更渴望少年时的稚气与单纯,朋友间义无反顾的帮助与陪伴。

  人总是怀念过往,小心翼翼地捧着“小时候”的回忆念念不忘,于我来说,大脑忙里偷闲之时思绪便会不经意间轻跃至姥姥家的老房子内。那间屋子实在不适宜居住,每个房间又小又窄,唯有阳台格外宽敞。我便时常想起姥姥因睡意愈浓而渐渐低沉的读书声又因我的一“念”而高昂起来,想起我凑到厨房中吃刚炸好的花生又被嫌碍事而赶出。没有面对未来的迷茫,没有“少年强说愁”般的唉声叹气,笑语间是无法藏匿的天真烂漫与稚气单纯,那段极致温暖的时光便应被保存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年少时强说的愁绪变为真正压力时,它又会由内而外地将人温暖,混沌复杂的心又泛起层层涟漪,最温柔的回忆又支持着你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也许正因如此,鲁迅先生会回忆童年、渴慕童真;文中的迅哥儿会那样珍视一次看似**无奇的看戏经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会频频回头,寻找记忆与过往时光。

社戏读后感8

  《社戏》读后感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9

  在这几天中,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他的名字叫做《社戏》。这篇文章是反映农村生活的,而我也在农村生活过一段时间,因此感觉很亲切。

  当我读《社戏》的时候,一幅十分美丽的“农村夜景图”就浮现在我的眼前: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啊!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宛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而且也是农村孩子们熟悉的,但经过鲁迅先生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奇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儿时外婆家的眷恋之情。这些都更激起我对农村的热爱。

  鲁迅先生真切的再现了当时农村孩子的精神风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一群普普通通的农家孩子,一个个都是那么纯朴可爱,他们的心地又是那么高尚无私。在这些孩子们中,我最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抓蟋蟀,发生一些小矛盾也从不计较。他们和睦相处,是真正的好朋友。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同学们之间更应该有谦让的精神,更应该和睦相处。

  看完了这篇小说,我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农村孩子们深深的爱,我觉得农村的孩子们也很幸福。


《白鹅》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4)

——苔丝读后感 (菁华9篇)

苔丝读后感1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苔丝读后感2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苔丝读后感3

  《苔丝》发表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一度遭到资产阶级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未能掩盖他的光辉。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苔丝,一个善良美丽的农家姑娘,却不幸的被地主少爷亚历克玷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他遇到了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前往巴西。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重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克莱尔有杳无音信之际,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自己的仇人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失手刺死欺骗自己的亚历克。他在逃亡过程中与丈夫亚历克共同度过了几日幸福生活,终被逮捕并判处了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苔丝在还是少女之时,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处飘荡,受尽剥削和欺凌。特别是在他父亲死去时,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不得不被狠心的地主逼着搬出去,其状残不忍睹。这些不正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社会中穷苦农民所受到的阶级压迫吗?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遭受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和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就是这个纨绔子弟,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已卑鄙手段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阴影和遗憾。其后又在苔丝一家走投无路之际,欺骗苔丝说克莱尔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的投入自己的怀抱,再一次毁了苔丝的幸福。最后,这个恶少死在了苔丝的刀下,其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克莱尔则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表面看来,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因此,当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始终抱着传统观念不放,是苔丝为不洁的女人。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成一个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醒悟了,给泰丝带来了几日的幸福时光,说明他与亚历克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认为,他的罪责并不轻于亚历克。如果说亚历克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残了苔丝,使他陷入绝境,最终走向灭亡。

  作者给小说加了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还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

  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

  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

  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我。苔丝,从事你的肉体不是那样纯洁,但是你那善良、诚恳、刚强的灵魂却是最干净、最纯粹的。你将永远活在爱你的人心中!

苔丝读后感4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苔丝读后感5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央走投无路,终于**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多很多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

  苔丝具有纯净自然的美,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也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生命却是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吗我相信她最终还是会选择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

  苔丝的遭遇折射出许多社会的现实。也许每个读者都能读出这其中深刻的寓意。但是,在当代的生活中,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苔丝那种保持心灵纯洁,积极面对一切困难的生活态度,即使她绝望过,但是,她最后还是在爱中死去。

  当她被亚雷无情地玷污,她毅然决然地选择放弃亚雷提供的优质生活,回到穷困的家中。由此,她坚守自己内心的纯洁可见一斑。

  当她知道自己有了亚雷的孩子时,她仍然坚持生下了那个小生命。这是一种源于母性的伟大。她对孩子也只是爱,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深爱。那个时代的她,作为未婚妈妈,她无疑是伟大的。

  爱是源于内心最深处,这是一个善良的女人。此书,此人,此事,需要大家去亲自感悟。以上仅为我的拙见。

苔丝读后感6

  《苔丝》内容概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历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安淇·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

  一心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一个十全十美的整体的两半并没有恰到好处的时刻相遇,那迷失的一半还在世界上孤零零地游荡,浑浑噩噩,全无所知,直到延误了时机。而从这种糊里糊涂的蹉跎之中便生出了种种焦虑、失望、恐惧、灾祸和种种离奇的悲欢离合。用作者哈代的一首《最后的菊花》,为苔丝送别:悠长的夏季中太阳总高叫,催促着轮生的绿叶和鲜花。说它在为花儿们竭力效劳,可为何始终没有唤醒了她。寂寞的花来迟了她的娇艳,她早已蹉跎完季节的荣华。莫奈何她只能瑟缩在风前,一任那狂风和暴雨的吹打……

  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读后感7

  你愿意为你爱的人付出一切吗?也许你会毫不犹豫地说“是”。那么你愿意容忍你所爱的人的过去吗?可能会抑郁,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誉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19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斯哈代,“一个站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处的忧郁形象”。

  《苔丝》是一个关于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单纯、诚实、勤劳、聪明、美丽的农村女孩逼死的故事。她用不同的艺术形象制造了一个悲剧,而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这个漫长的故事成了很老的人心中的痛。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它的情节似乎有点过时,但它深刻地反映了古代宗法农村在资本主义力量的侵蚀下解体的悲剧。苔丝失去童贞主要是德贝维尔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到德贝维尔手里,是她的父母安克莱和德贝维尔共同的责任,她最后杀死德贝维尔,是一个被欺负的弱者最后的反抗。在《苔丝》中,我们从头到尾看到的是她与迫害她的力量抗争的纯真本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与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与坚韧,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洁与自然,她是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作为一个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为这种美增添了一点色彩,就是他写了她的嘴唇和她嘴唇上的曲线。说任何男人都会被它迷住。红丽娇艳如唇带花露,这本身就是一种情感。此外,由于其细致清晰、巧妙柔和的线条,很难环顾和转移。

  苔丝坚强乐观,但命运不可逆转。即使给苔丝多几个选择,我相信她最后还是会走上同样的路,除非安克莱不嫌弃她,离家出走。关于社会悲剧、家庭悲剧和人类悲剧,已经有很多结论,但只有苔丝和克莱之间的爱情悲剧让我感叹。两个人吃了很多苦,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但事情不一样了。苔丝选择了死亡来完成他们美丽的爱情。毕竟是一无所有。对苔丝来说,她的痛苦远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和无助是克莱永远体会不到的。如果苔丝没有善良,没有痴情,没有拼命地爱克莱,他们早就变成陌生人了。苔丝吃了这么多苦,其实一无所获,受尽侮辱,只想着完善克莱的高贵纯洁。最后,她只能把克莱交给妹妹。在这段爱情中,克莱被完全控制,最后的胜利者苔丝是完全的受害者,纯粹的奉献自己直到死去。虽然克莱表现出来的似乎是维护自己对爱情的信念,但实际暴露出来的是他的冷酷和自私!他爱的只是一个虚构的形象,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苔丝。要不是在异国他乡饱受疾病和失败的折磨,我肯定他不会记得有一个苔丝等着他去救她。

  当爱情发生时,谁能分辨出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对的地点要到位,一点小错误就能导致对安排的否定。就算最后结婚了,也分不清爱情是不是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吉尔,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表,更是因为他的琴声,不仅仅是因为他能带给她的一切,甚至是为了失去,甚至是为了他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会唱他最喜欢的歌,甚至他的理论,那些她似乎仍然理解的,都被记住并作为神崇拜。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问伊兹这个曾经爱过他的女孩是否能像苔丝一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与伦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在别人眼里,你可以看到苔丝,这样沉重的爱。这说明爱的程度。

  安爱上了苔丝,并向她求婚,因为她有着独特的纯洁。但是当苔丝向她爱的人坦白她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她对亲人的不理解,感情的不稳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展现给她爱的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是情人残忍地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她的快乐和奉献上。更何况,当她知道安琪尔抛弃了她,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尔梦游的时候,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并得到唤回他的可能,她也在想着他醒来,害怕他醒来,后悔,放弃。

  虽然克莱尔后来意识到了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但他的内心似乎看到了天空中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在对他说:“亲爱的,你现在原谅我了吗?”

  感觉很美。但是,这毕竟是悲剧,好像很多爱情都是这样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反抗,反抗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犹豫,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还是以失败告终。

  爱是伟大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你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内心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你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深爱你的内心。爱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能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无私。因为爱的温度可以融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理由。

苔丝读后感8

  这是一本催人泪下的英文小说,从来没有一本外国小说像英国十九世纪作家托马斯﹒哈代书写的《苔丝》这本书一样,能让我第一次阅读就完整的读完全书,并且在最终一章,看到苔丝走向绞刑架之后升起黑旗的时候,竟然让我忍不住地掩面流涕。以至于以往在大学时期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手不释卷地反复研读这本书的中文版,由于太喜欢这本书,尝试读完了《苔丝》英文版,最终它成为了我学*英式英语的典范学*教材,时至今日,我还一向反复聆听小说英文版《苔丝》。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我钟情的男孩挑选了其他的姑娘作为舞伴,这是一次缘分的错失。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遭受阿莱克的欺凌之后,一个人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琪儿,又静静地等待安琪儿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出身于德伯维尔家族,有着纯正的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完美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明白怎样去爱,然而被生活所迫,苔丝被阿莱克无情地玷污了。

  苔丝走出阴影之后,重新生活,并遇到了相爱的安琪儿,他们幸福的恋爱并最终结成伉俪。可是安琪儿因为理解不了苔丝的过去,痛苦地离开了苔丝,孤身一人前往巴西。安琪儿走后,阿莱克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阿莱克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琪儿,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阿莱克高尚的多,可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阿莱克更甚的推动作用。怎样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琪儿恋爱的浪漫描述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琪儿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细心阅读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安琪儿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琪儿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阿莱克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到达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琪儿却从不对阿莱克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感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我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能够把自我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我美貌的阿莱克,也能够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琪儿,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琪儿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苔丝的爱,源于对父亲、对母亲、对妹妹、对弟弟,更大的伤害也来自于她对爱人的爱,小说将苔丝最终被警察抓捕的场景安排在英国著名的景点——巨石阵,她像祭坛的祭牲一样,为爱牺牲了自我,包括自我的生命。

  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琪儿,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明白唯一有幸得到安琪儿的仅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琪儿出走,苔丝被阿莱克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琪儿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整篇书中,毁掉苔丝一生的是三个男人——她爱慕虚荣的父亲、假称她表哥的阿莱克、与她结婚的克莱尔,最终把苔丝推向死亡深渊的确实与她结婚,号称最爱她的安琪儿(即angel),在英语一词中,angel是天使的意思,可是正是苔丝挚爱的安琪儿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死亡的深渊,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整篇小说除了苔丝少女时期五月节、苔丝走出阴影之后到奶牛场工作这两段篇章充满阳光和欢快的气氛之外,杯具气息笼罩全文。每当人物即将发生杯具时,托马斯哈代在小说中的自然环境和宗教色彩也相应变得异常凝重,主人翁苔丝的杯具色彩异常浓重,小说场景甚至将苔丝最终逃亡的被捕点设置在英国著名的巨石阵放祭牲的石头上,这在阅读过程中仔细品读,更能理解《苔丝》小说中的意境。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苔丝》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托马斯.哈代个人生活经历和思想状态。

  我深深地喜欢《苔丝》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爱自我的爱人,如何去保护我所爱的人。我阅读这本书已经十七年了,未来还将继续阅读。

苔丝读后感9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白鹅》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5)

——英语读后感 (菁华9篇)

英语读后感1

  《考拉小巫的英语学*日记》一书中讲述的是作者从一个英语的懒孩子到勤孩子、从*环境到美国家庭的巨大转变,告诉我们即便你不出身名校、不天资聪颖,奋斗和坚持依然可以将你引向成功。这不仅仅是一本英语学*日记,更是一本作者在彷徨、无助、动摇时的人生感悟,是关于奋斗、坚持和梦想的故事,读完此书,让我热血沸腾,激励着我去为理想奋斗、拼搏。

  考拉小巫的故事就是一个选择和坚持的故事,就像进入一间密室,只有从黑暗和碰壁中坚持下来的人,才有机会开启通向光明的大门。我佩服考拉小巫的勇气,选择之后坚持到底,虽有过彷徨、迷茫、无助,甚至自我怀疑,但那孤注一掷的风格,坚持到底的毅力,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的精神,帮助她一路披荆斩棘,冲向梦想开花的地方。这样的女孩,值得拥有一切美好的事物!

  看了考拉小巫的故事,我觉得要想成功,需要有值得你奋斗的梦想,有孤注一掷的勇气和奋斗到底的.坚持。翻***本,我问自己,你的梦想是什么?你准备好为你的梦想奋斗了吗?你有勇气放弃一切,有勇气面对“密室”中的灰暗和碰壁吗?你有坚持到底奋斗不息的毅力吗?

  的确,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每个人都有梦想。但也许考拉小巫的生活态度和想法对我来说很有启发。做一个像考拉小巫一样勇敢的人,为自己的梦想而拼!

  成功无捷径,需要我们在梦想的征程中勇敢、坚持、不顾一切。

英语读后感2

  《巴黎圣母院》是世界文学巨匠雨果先生的浪漫主义,文学杰作。

  这本书刻画了一个个饱满恶有鲜明的人物形象。例如;善良的街头舞女爱斯梅拉达;丑陋但具有鲜明善恶观的残疾人,卡齐莫多;道貌黯然的教士,无情无意的队长等。

  巴黎,这个传奇而又浪漫的城市,他们上演了一部关于善与恶的悲剧。

  爱斯梅拉达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他是小说善的聚焦点,她是*凡的街头舞女,是在那些富人眼里身份极卑微的嘲弄对象,忘不了那一个情节——“丑陋的卡齐莫多作为教士的傀儡,无辜的被绑在方场上,忍受着别人的指指点点,他张着干裂的嘴唇乞求围观的人施舍一口水;但人们对他的丑陋外表的厌恶与嘲弄之外,毫无其它的反应,而这时,身为受害者的爱斯梅拉达却端了一碗水,送到卡齐莫多的嘴边”。

  且不说爱斯梅达拉是一个受害者,就算是一个普通的人看到卡齐莫多丑陋的相貌时都对他避而远之,而爱斯梅达拉却用自己的宽容与大度包容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我想,这应该是‘善’的最高境界。

  教士,是一个人人都尊敬的人,是人们口中所谓的高尚者,然而,却是一个被美好的外表包裹着的臭泥,他的内心无比狭隘与肮脏,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虚伪、自私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改,而且,他应为没有占有爱斯梅达拉而用卑劣的手段将其送上了断头台。卡齐莫多是被教士收养的孤儿,文中用‘狗与主人’来形容他们的关系,可见卡齐莫多对教士是何等言听计从,但他因为爱斯梅拉达为他送水之后,从恶的深渊升华到善,他极力保护爱斯梅拉达,帮助遭人诬陷的爱斯梅拉达逃走,在她被绞刑时,愤怒地将罪魁祸首——自己的主人——行为卑劣的教士从巴黎圣母院的顶楼推了下去。

  由此可见,人性都是善良的,善良的人能够影响别人,并且使他人关注自己,而恶人最终都逃脱不了‘惨死’的下场。

  “当人们把这两具白骨分开时,其中一具瞬间化成了尘土”。

英语读后感3

  The novel is rich in poetry, symbolism and metaphor. It does not fit easily into a definite pattern, being neither a novel of "manners" in the tradition of Austen, or a straightforward Gothic Romance in the style of Mrs Radcliffe. What Charlotte Bronte did was to create a work which cleverly blends elements of the two styles, and which remains uniquely independent of them at the same time, since it addresses issues which were at the time rather controversial.

  The novel is written in the first person, and thus magnifies the central character - the reader enters the world of Jane Eyre and is transported through her experiences at first hand. This at once makes the work subjective, especially since we know that Charlottes Brontes own life and experiences were so closely interwoven with the *es. As well as this we learn only at the end of the novel that the events are being related to us ten years after the reconciliation with Rochester - thus the narrative is RETROSPECTIVE (looking back). CB is clever in blending the narrative so that at times Jane seems to be speaking as an * with * hindsight , while at others she she is "in the middle" of them, as a child or young woman. The indecision which is a central issue in the book, is heightened by this device. We never know, as readers, whether to be entirely trustful of Janes actions and thoughts, because we are never sure wheher she is speaking impulsively or maturely.

  This intensifies the readers dilemma as to what is "right" and "wrong" in the dramatic relationships which are part of JEs life. Can we believe what the *e says, or is she deceiving herself? The novel is primarily a love story and a "romance" where wishes come true but only after trials and suffering. The supernatural has its place, as do dreams, portents and prophesies. The *e begins poor and lonely and ends up rich and loved; the orphan finds a good family to replace the wicked one; all the basic ingredients of classic romantic fairytale are present.

  The romantic element is present in two forms in Jane Eyre; the "family" aspect is dealt with in the Gateshead, Lowood and Moor House episodes, which involve the exchanging of the wicked Reed family for the benevolent Rivers one; and the Love romance is dealt with in the Thornfield and Ferndean episodes. Both aspects are, of course linked and interwoven throughout the novel.

英语读后感4

  "Monkey" the most enchanting character is Sun Wukong, this all-resourceful monkey ascends the sky into, comes and goes freely, unrestrained, has become the children ideal symbol and reposing. West travels 81 with difficulty and a group mysterious strange, the moving heart and soul god evil spirit conflict, reflects learns from experienced people the tribulation which in the process suffers and difficult. “the Daoist scripture” has become “the success” and “the goal” symbol. When often I bump into the difficulty, I would to remember Sun Wukong to help skilled worker the Tang Xuanzang to take the Daoist scripture, did not fear that difficult, indomitable spirit, I will be brave, will overcome another difficulty.

英语读后感5

  The fox said to the little prince, "I tell you the secret, it is very simple: only the heart can see. What is essential is invisible to the naked eye.

  The beauty of many things, the heart can see the essence.

  A picture of a boa constrictor, a "unique" feeling of being domesticated, a laughing star, a well of singing Wells... It is the complexity of the world that makes simplicity and simplicity a luxury, the simplest of all, as if only the unworldly child would know.

  It is a naive fairy tale for children and a sentimental novel for *s.

  A little prince from B612 was going on a trip, and he wept, and he did all the preparations before his departure, on the little planet of one man, one rose, and three volcanoes.

英语读后感6

  When people really want to go, and God just opened it cannot be denied that opportunity waits for no one, and it is not a passive, doesn't wait for you to ***yze this, ***yze that, considering this, consider that after a series of trivial events, then decided to do it. Perhaps it was a fleeting "Genie", which is the test of our courage and bravery, wisdom and spirit. But it does not mean that all things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careful of personae dramatis, if that is the case, then we have to do with the ancient differences? Opportunity and a need to treasure, need to take advantage of the encounter opportunity is very "difficult", thoroughly to fully use, it is "difficult". How to better "perfection", is a priority. Starts mean, back out, rascally.

英语读后感7

  A few days ago, I read read "The Little Match Girl," this article. The little girl selling matches in the scene Danian Ye, dee* engraved in my mind.

  "Match, Match, who will match!" Sad little girl cries hit the street. Despite this, no one to buy the girl a match. Why should the little girl selling matches in the Danian Ye? That is because her family was too poor. Look at the little girl, I think, is really a living hell, a life in paradise. Danian Ye little girl who sells matches in the cold, but me? Years in the Danian Ye mother delicious meals for my doing, my sister urged me to the side try new clothes, the whole family played music with harmony and happiness.

  Corner, the little girl again and again to wipe burning match, imagine the "warm stove, the fragrant duck, the beautiful Christmas tree, kind of the grandmother." This poor little girl, these are just a mirage, but it shows a little girl life, only the cold, hunger, pain and loneliness. How long can she, like other children their own as their own should have all the ah! However, this should have all but pletely dashed. And me? In winter, sitting nice and warm in the fire warming himself, his mother also made me rich and delicious meals; summer day, finish school work, they and the children enjoy it playing with the hospital, spread joy and laughter pound ... ...

  Why do I and the little girl the same age, living environment is different? This is because she was living under the capitalist social system, and I lived in a socialist system. They where full of cold, heartless, we are full of warmth and love here. However, sometimes I can not very well study hard, and it was to live in happiness, what happiness really ah! From now on, I have to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ime trying to learn cultural knowledge, we do not have to live up to, ah, to live up to our munity, our store for the future to build a better and work hard!

英语读后感8

  《考拉小巫英语学*日记》都是讲她自己学*英语的经过,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考拉小巫从三年级才开始学*英语,那时她认为自己是土生土长的*人,又不跟英国人说话,到底为什么要学英语?后来,她妈妈给她报了个补*班。这时她遇到了第一个改变她的老师。

  在初中的时候,她疯狂地学英语,起初,她很喜欢英语课,英语成绩也不错,可是初中又增加了很多的课程,渐渐她天天疯玩,最后考试时没有高中要她。但是妈妈给她报了一所私立高中,她的高中生活就要开始了。她在那里学*很好。终于考上了自己喜欢的大学。她想到美国留学,经过几番考试,她终于成为了华大的学生。

  看了这本书,我会永远记住考拉小巫的一句话,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在将来的道路上,要勇敢!

  我以前对英语有些迷茫,看了这本书后受到了启发,原来走向梦想的时候,命运之神总是眷顾那些坚持到最后的人。

英语读后感9

  有一个在城堡。皇家清洁工给告诉女皇,一开始不能有乱七八糟的朋友。国王哈利认为我们可以尽量将城堡变得整洁。女皇诺拉不休息。公主简写了一份通知。她把这份通知贴在了城堡的门上。清洁工希望能得到一个更高的薪水才去拜访城堡。日子一天天过去,没人来问关于清洁的工作。这个城堡变得非常脏。一天早上,皇后诺拉看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意见。国王哈利在做饭。史密斯队长在拖地。琼斯上尉洗女王诺拉的皇家衬衫,女皇认为你应该去与龙战斗。但他们不这么认为。女王诺拉非常伤心,便去了皇家旅行。三个戴着面具的人站在那里。整天这个蒙面女子在城堡里清洁、打扫、洗。公主简认为他们会偷东西。公主简走到她背后。她抓住了桌布拉过来用奶清洗了一下。二公主简关闭了那个按钮。三公主简匍匐在她身后。最后,其他两个清洁工原来队长史密斯和琼斯上尉琼斯。女皇诺拉结束她的皇室之旅,她高兴地发现了城堡又恢复了整齐和干净。


《白鹅》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6)

——丰子恺《白鹅》读后感(精选5篇)

  丰子恺《白鹅》读后感 1

  读完了丰子恺与《白鹅》这本书后,我渐渐地喜欢上了白鹅。并对白鹅的步态、样子、叫声......都更加了解。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那只步态傲慢的白鹅。

  《白鹅》的第4自然段的1、2两句,更让我了解到鹅的傲慢。“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大体上与鸭相同,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京剧里的净角出场。”忽然我仿佛看到了一只鹅,正向我大摇大摆的走来。

  鹅吃东西更让人奇怪。“先吃一口饭(冷饭),再喝一口水,然后到别处去吃一口泥和草。大约这些泥草也有各种可口的滋味。”

  我喜欢鹅,喜欢这雪白的“大鸟”。要是我家也有一只“大鸟”就好了。

  丰子恺《白鹅》读后感 2

  静静地读完了丰子恺先生的《白鹅》,我陷入了沉思。

  丰子恺先生在这部书中写下了许多与常人不同的观点。“do、re、mi、fa、sol、la、si”这是我们熟悉的音符,丰子恺先生却按照谐音,将其凑成了一句颇有中国古典文学意境的诗句“独揽梅花扫腊雪”。这难道不是丰子恺先生的创意吗?桂林山水之美世人皆知,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说法,文人墨客无不为之倾心。丰子恺先生的“桂林的山”这篇文章中却有着独到的见解。丰子恺先生形象地把桂林比作一个大庭院,把桂林的山比作院子里的大笋,令人捧腹,却又不得不佩服他比喻的贴切。再否认了世人的公论后,丰子恺先生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说法:“桂林山水奇天下。”他认为“甲”有尽善尽美的意思,而美是具足圆满的,不一定奇;奇是罕有少见的,不一定美。“美”与“奇”不能混淆一气。桂林的山,奇而不美。水仙花淡雅朴素,是文人雅士的爱物。人们历来对它吟咏不断,但将它作为民族之魂的则颇为少见。而这又是丰子恺先生一大创新。

  许多人都喜欢狗与猫,而丰子恺先生却不这样想。他喜欢鸭,在“养鸭”这篇文章中有所体现。他认为狗是贪婪势利的,猫是凶狠谄媚的,只有鸭子样子自然天真,不摇尾乞怜,不贪婪争食,有“履霜坚冰”之操,“不食嗟来”之食,是可爱的动物。在《白鹅》这本书中,我找到了许多与常人不同的理论,我喜欢这本书!

  丰子恺《白鹅》读后感 3

  当我初读《白鹅》这本好书时,我对里面的内容一点也不明白,不知在说些什么?当我重读这本好书时,才明白这是著名作家――丰子恺快乐的童年与生死离别的青年时代都深深的谱写在《白鹅》中。丰子恺的童年是那么纯美、有趣。《白鹅》的封面就是他三岁时的作品,令人感觉柔和、纯美、震撼。这是一本多么震撼心灵的华彩美文,滋养着我们的精神与生命!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

  冰心奶奶与丰子恺都很喜爱孩子,但有各的观点,冰心奶奶是对孩子的的一种体贴入微的爱,这可是她散文里的特色。而丰子恺是描写一个儿童的纯真与苦难。在散文中丰子恺讴歌了儿童天真、活泼的性格,把童年时代看作是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对儿童生活有着无限的憧憬。

  丰子恺用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将深刻的艺术理论、独特的审美价值和对艺术的理解及感悟娓娓道来,精辟、透彻。其深厚的艺术修养、读起来是一种特别的艺术享受。

  丰子恺这类借物抒情或者托物言志的文章无不寓情于景,将主观思想融入到客观事物中,将描写对象拟人化,创造出一种浓浓的诗意。语言风格*淡朴素、清新隽永,具有一种淡淡的“禅味”。其实这种“禅味”,是作者对自然万物发自内心的感悟,真率而有余味。

  丰子恺写的散文,小中见大,构思精巧。虽然是以琐碎的小事说明大道理,丰子恺的文章却没有生硬的感觉,反而让人感觉很自然,而且妙趣横生。作者在文章中融入了自己对于人生意义的感悟和理解,在其*淡朴素的文字底下,充溢着浓郁的哲理,让人信服。

  丰子恺的一句名言说得好:“无论贫贱之人,丑陋之人,劳动者,黄包车夫,只要是顺其自然的天性而动,都是美的姿态的所有者,都可礼赞。”

  丰子恺《白鹅》读后感 4

  最*妈妈买了很多书,其中一本叫《白鹅》,这本书是丰子恺写的。丰子恺是上个世纪著名文学家、漫画家和翻译家,是一位很有成就的文艺大师,代表作有《缘缘堂随笔》、《护生画集》等。

  读了《白鹅》,我最有感触的一点是丰子恺做父亲的样子。丰子恺有好多个小孩,他们是阿宝、华珍、软软,相比其他威严的父亲,丰子恺更慈爱一些。在《华珍的日记》第二则里,他说,打人是不好的'。在华真打碎了寒暑表,妈妈要打她时,正是丰子恺说,“不行”。

  丰子恺觉得童年是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是很真实的。他教导儿女的方式是给孩子讲故事、让孩子讲故事、让孩子懂得交流(见《种兰不种艾》),另外,他还要孩子光明正大地做人,不要虚伪(见《父亲》最后一节)。

  丰子恺有很多兴趣爱好,从《童年趣事》里可以看出他喜欢吃蟹、养蚕和钓鱼。另外作为一个大文学家,他很喜欢阅读和写作。

  读了《白鹅》,我认识了丰子恺这个人,我希望以后能读更多丰子恺的文章。

  丰子恺《白鹅》读后感 5

  丰子恺,现代著名漫画家、散文家、翻译家和音乐美术教育家,原名丰润,又叫丰仁,浙江省桐乡石门湾人。他的成就以及他本人与作品相配的人格修为,为他在国际上赢得了“现代中国最像艺术家的艺术家”之美誉。

  本书中收录了作者44篇散文作品。有生活记趣,有童话故事,有时代评论,也有故人轶事。每一篇文章读起来都觉自然流畅,文字山涧溪水一样干净又清澈。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白鹅》,一只小小的鹅有什么可写的呢?带着疑问走进白鹅。

  “好一个高傲的动物!”“鹅的头在比例上比骆驼更高,与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而在它的叫声、步态、吃相中,更表示出一种傲慢之气。”想来还真是,小时候在乡下看到过白鹅,那样子从容闲适,大模大样的劲头可像一个领导呢。

  “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门守户。”是呢,你若靠*它,它便会厉声叫嚣,再靠*,它还会追着你跑几步,也跑不远,直到你不敢靠*主人家门,小时候对白鹅的记忆就是这样的。只是作者细腻的观察比较道出了鹅与狗的不同,狗见了主人,摇头摆尾,呜呜乞怜,鹅却对任何人都是厉声呵斥,再一次证明了鹅的高傲,那是骨子里的一种傲气,敢与狗厉声叫骂。

  “鹅的吃饭,非有一人伺候不可。”这一节里的描写更是形象,我们能立刻就想到了白鹅吃饭的当儿,鸡啊,狗啊来趁机偷吃,鹅便嘎嘎跑来赶走侵略者,旁边还站着不断添饭的人偷偷的乐呵的场景,童真童趣的视角在一个成年人的笔下流出,一点也不觉得生硬,足见作者本人的质朴真诚,童心未泯。这在作者其他的文字中也都流露无遗。

  这篇文字的写作背景是在抗日战争结束之前,作者闲居于沙坪坝的自建小屋里,条件很是艰苦。但是作者擅于苦中作乐,“在荒村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岑寂。”作者在这样的环境下,种菜,养鸽,养鹅,其中白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唯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白鹅的形象被作者入木三分的刻画着,让读者感受着一个有灵魂的动物,在行云流水间又抒发着作者寂寥落寞,却积极乐观的心态,把白鹅当做朋友一般,为其立传写照,足见作者淳朴善良,*和不争的慈悲为怀。

  “以悲悯仁慈之心,温润清新之笔,写万物荣枯、人间悲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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