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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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

  对于《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文中的人物,我觉得算得上是求仁得仁了,振保惧怕世俗的流言,担心自己的事业、形象,拒绝了娇蕊的告白,最终也是纠缠在了世俗中,他并没有爱,他只是在怀念没得到的,哪怕红玫瑰和白玫瑰他都有了,也依然过不好这一生,他还会想粉玫瑰的。

  烟鹂算是个悲剧色彩的人物,她不像振保和娇蕊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烟鹂所处的社会、所受的教育造成了自己的悲剧,这是时代和命运造成的,小人物在洪流下只能渺小又可悲。

  娇蕊是个明白人,看书的时候有点会想到《驴得水》里面的张一曼,她们同样的都是释放自己,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也许为世俗所不耻,但自己并不在意,很幸运,从文中看,她应该是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精神上也是坦然的,不似振保充满不甘。

  无所谓对错,书,只是呈现一个故事给你,所以读书才是成本最低的旅行,你坐在那里,就穿梭了很多种人生。知乎上还有个问题,大意是现在出轨、离婚的这么多,你还相信爱情吗?

  于我,是相信的,但我觉得爱情是个短暂的东西,可能是几个月,几年,但并不足以支撑起这一生,大话西游里紫霞死了,廊桥遗梦里Robert走了,童话里也没人写王子做饭公主刷碗的故事,生活、感情都是需要经营的,我们相爱后,要彼此忍让、融合,以恋人、朋友、合伙人、亲人的身份一起成长,才能走完这一生。

  紫霞说,“这不是神经病,是理想”,可有时想想“这不是理想,是神经病”,也蛮有道理的。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3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4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5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选【10】篇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1

  对于《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文中的人物,我觉得算得上是求仁得仁了,振保惧怕世俗的流言,担心自己的事业、形象,拒绝了娇蕊的告白,最终也是纠缠在了世俗中,他并没有爱,他只是在怀念没得到的,哪怕红玫瑰和白玫瑰他都有了,也依然过不好这一生,他还会想粉玫瑰的。

  烟鹂算是个悲剧色彩的人物,她不像振保和娇蕊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烟鹂所处的社会、所受的教育造成了自己的悲剧,这是时代和命运造成的,小人物在洪流下只能渺小又可悲。

  娇蕊是个明白人,看书的时候有点会想到《驴得水》里面的张一曼,她们同样的都是释放自己,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也许为世俗所不耻,但自己并不在意,很幸运,从文中看,她应该是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精神上也是坦然的,不似振保充满不甘。

  无所谓对错,书,只是呈现一个故事给你,所以读书才是成本最低的旅行,你坐在那里,就穿梭了很多种人生。知乎上还有个问题,大意是现在出轨、离婚的这么多,你还相信爱情吗?

  于我,是相信的,但我觉得爱情是个短暂的东西,可能是几个月,几年,但并不足以支撑起这一生,大话西游里紫霞死了,廊桥遗梦里Robert走了,童话里也没人写王子做饭公主刷碗的故事,生活、感情都是需要经营的,我们相爱后,要彼此忍让、融合,以恋人、朋友、合伙人、亲人的身份一起成长,才能走完这一生。

  紫霞说,“这不是神经病,是理想”,可有时想想“这不是理想,是神经病”,也蛮有道理的。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2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3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还清楚的记得,从前不知道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只单单这句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想要了解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这么一针见血,辛辣又让人怜惜。

  渐渐地看过三毛,看过萧红,也读过林徽因,可就是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不强求别人喜欢的女人,张爱玲。不记得是不是初中最开始接触她,总之就是毫无缘由的爱了这么久。于我看过的篇目而言,三毛太过洒脱恣意,似乎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文字里装满的都是她自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经历,自己倔强不一样的生命。萧红尝过太多凄苦,苦到最后似乎忘了最初的骄傲。林徽因太过完满,完满的.隔着一层圆滑的纱总觉得太不真切。唯有她,那张睥睨一切的照片我竟然觉得有点小姑娘的倔强,爱即是爱了,伤也被伤了,可我还是我自己,为一个人低到尘埃里也是我愿意,但倘若不是那个人,也许清冷的笔尖倒真如玫瑰的刺。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看得透的,所以才觉得她生命里的每一次选择都那么那么不一样。

  回到文章里,除了最著名的信条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的很多文字都太过精辟。殷宝滟送花楼会里张爱玲讲到的男孩子没有的妇科病症简直不能再赞同,所以世上有这么多阴差阳错,这么多相互折磨,这么多错过。那句话真好,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没有勇气到头来碰到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不如意。

  一向不喜欢在书上涂涂画画的我也忍不住划了两条线,怕忘了最初的惊艳。总之,你的一生过的并不好,可,你很好。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4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5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

  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6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8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中国*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F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9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10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向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我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我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务必是时光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我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职责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但是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悲哀和痛苦都只能是自我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我。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感情的游戏里,女人一向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主角。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向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感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个性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我,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应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但是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感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齐,他说他有太多的职责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职责是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能够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优秀读后感作文(精选五篇)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优秀读后感作文 1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而就是这样一个人,毁了两个女人和他自己。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是一个追求自由、相信爱情的女子,为了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她宁愿放弃已拥有的一切,断然和丈夫离婚,然而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他担心别人的看法,他害怕社会的歧视,所有自私的念头都冒了出来,剩下的只有辜负。多年后他们在公车上相遇,她苍老了许多,已成为别人的太太,她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她虽然受了伤,可是对爱情依旧执着,不进让人佩服她的坚强。

  振保的妻子是另一个悲剧,她温柔恬静,性情温和,振保只觉得她是一个适合做太太的人,便娶了她,她觉得自己是爱振保的,只因她是他的妻子,于是两个毫无感情的人凑到了一块,久而久之,妻子的传统女性的美在振保眼中变得乏味和无趣,传统中国的女性也很悲惨,没有人可以诉说,稀里糊涂的嫁了人,最后成为碍眼的摆设。后来振保公开地,妻子也出了轨。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被振保选择而永远失去了这种机会,成为一件悲哀的牺牲品。

  振保本身也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和朋友的妻子相爱,她十分爱他,准备抛弃一切和他厮守,然而他一再退缩,最终逃跑,再遇上她,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眼神里面是后悔么?他选择了一个适合做太太而并不相爱的人,折磨的也是自己,只得与妻子陷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红玫瑰是一个顽强勇敢的女子,尽管受过伤害,也从没停止过追求真爱的脚步,就算是当代新女性,也很少有这样打勇气的。白玫瑰是典型的中国女性,温柔明理,但是却很懦弱,就算丈夫出轨也不闻不问,忍气吞声,最后自己也做出同种行为葬送了一生。振保渴望爱情却由于懦弱不敢追求,由于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拒绝了一个深爱他的女人,跟一个毫无感情的人共度一生,他是旧时代普通人物的代表,他有着自己的无奈和悲哀,最终淹没在时代长河里。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优秀读后感作文 2

  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王娇蕊、孟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

  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优秀读后感作文 3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优秀读后感作文 4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优秀读后感作文 5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9篇)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我很佩服她可以将男人的心理描写的如此透彻!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红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3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4

  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

  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王娇蕊、孟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

  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5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人——普通人向来是这样区分节烈二字的。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烟鹂此时的选择却没有违背开始时的意愿:一辈子。不离不弃,找到了正确的方法,终于,振保彻误,真正的认真做回了好人!

  结局还算不错吧,在我看来,一切的不满足都是欣赏者的心魔在作祟,白玫瑰也好,红玫瑰也罢,不过是欣赏者的思想和需求不同,判断她是哪种玫瑰,只需要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自然会摘到理想中的那一朵。想好了选择你所需要的那一朵会有什么结局?能否承受?那就要牢记自己的初衷!真心难求,任何事任何人,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千万不要落泪!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6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7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 “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9

  在这个故事里我看到很多人的书评还是把故事内核着眼在男权社会下的女性命运,其实这个故事里我觉得和男女权结构对人命运的影响不是很重,这里面的几个主人翁:玫瑰,娇蕊,振保,还有烟鹂,包括世洪都是不幸的。这个故事虽然写于1944年,但放在现代社会里仍然觉得这些人如在你身边。

  我竟然有些喜欢娇蕊,漂亮热情、天真大方,敢爱也敢离开,虽然从道德上讲她不是好人,她的命运属于咎由自取,但对于她和振保的情生情灭我还是很同情的。振保是个有责任心的人,他的悲剧也在于他太有责任心,他出过样留过学,在“外企”上班,经历让他思想比较开放,喜欢有声有色的女人,但从小贫困的家庭环境时刻在提醒他成功后的各种责任,他向往外国人的自由奔放,又自愿把自己隋于*式的道德与责任框架中。

  两种思想在体内的冲撞,让他在最终选择的*淡无味的婚姻生活中纠结、撕扯、痛苦,又最终归于*静得过且过。即便现在是21世纪了,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人和他一样的一边向往着自由、激情的生活,一边又麻木着自己和*庸和解、共处,张爱玲的书,对人性的丰富剖析得实在是深刻。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菁华6篇)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

  前几天,我看了些王尔德的作品,名叫《王尔德代表作——夜莺与玫瑰》。我发现王尔德这个作家写的童话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比如,在《自私的巨人》里虽然巨人是假的,但是最后那个巨人老死了,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死是真的。王尔德的作品不像卡尔维诺写的童话,每一次都是快乐圆满的结局,比如,王子和公主结婚之类的事。

  看到一段王尔德的轶闻,上面写道:“那时还是夏天,是在城堡里吃茶的时候见到的。公爵夫人当时从一个大花瓶里拿出了一枝盛开的玫瑰花。她闻了一下玫瑰花的清香,就把花轮流往下传,花香馥郁,色彩艳丽,使每一个人都闻之销魂。当辗转传到了王尔德的手里时,阳光正好从窗子直射过来,花儿更显得分外娇艳,诗人猛烈地嗅着花香,但突然间,他将花瓣片片撕碎随手扔出了窗外!对他这种大不敬的举动,大厅里顿时激荡一股愤怒的情绪。王尔德面对人们的不满,说道:‘眼看一株玫瑰花行将凋谢,难道你们不感到太凄凉了吗?’人们顿时寂然无语。”

  从这段文字里看得出来,王尔德还是一个做事情一点也不犹豫的人。别人与他都很欣赏的东西,王尔德却会用一种不同的思维来对待它,他的思想也不会一直留恋在这样东西上。

  在《夜莺与玫瑰》这一篇作品里,作者在写的时候,肯定一点也不犹豫地直接安排在故事里的夜莺应该为了一个男人要一朵红玫瑰献给心上人的欲望而牺牲自己。王尔德不会想:读者要是看了会不会就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呀,或者觉得这完全是个悲剧呀……他都没有想过,他只想他怎么写才能让自己满意。

  他又是一个很古怪的人,在那篇轶闻里他突然把一枝美丽的玫瑰撕碎了,大部分人肯定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所以会表现得很愤怒,这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很古怪。比如在《夜莺与玫瑰》里,为什么王尔德就非要安排故事里的那个夜莺为一个男人死去呢?为什么最后男人高高兴兴地向女人请求让她和他跳一支舞,女人却拒绝了呢?这样夜莺不就是白白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最后男人和女人谁都不高兴。女人觉得男人把她想的地位太低,男人又觉得女人违背了诺言,本来答应如果他给她一枝红玫瑰,他就可以和她跳舞。我就一直不懂该怎么理解王尔德的思想。

  为什么最后不能是一个圆满结局呢?王子和公主不需要必须结婚,只要没有人白白地死去就行!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2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荆。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3

  最*,我读了与萧伯纳齐名的才子——王尔德的作品——《夜莺与玫瑰》故事中那些精彩的对话,感人的情节,至今另我深受感动。

  这个故事写的是一个贫穷的男青年为了能和爱人跳一支舞,想按照爱人的要求送她一支红玫瑰,可是这个男青年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件事,他十分的烦恼。这件事被他花园里的一只夜莺给知道了,于是夜莺便去求那花园里的玫瑰树,可玫瑰树只能产出白玫瑰,要想要红玫瑰,必须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于是它就让花枝的刺深深的扎进自己的身体。夜莺染了一天一夜,把白玫瑰染红了,可它自己却再没有睁开过眼睛。后来,男青年发现了这朵红玫瑰,于是他把这朵玫瑰送给了他的爱人,可她违背了自己的诺言,没有与男青年跳舞。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献出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而在现实社会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白衣战士叶欣;救火英雄梁铁练;人民子弟兵黄晓文……他们都是我们的好榜样!

  夜莺和我们身边英雄们的善良。勇敢和乐于助人的心灵,使我们的社会生活更加和谐。更加美好。所以我们应该励志做一个有用的人。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4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共收录了他的《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巨人的花园》《忠实的朋友》《驰名的火箭》和《星孩儿》七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今天给大家推荐这本,不仅因为故事感人至深,而且因为它的译者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大才女林徽因,林奶奶自己的故事也是一部传奇。

  书归正传,王尔德的童话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在他的每部作品中,几乎都有一个因为“至爱”而变得“至美”的形象。据说王尔德在给儿子诵读自己的作品时,也会因此感动得潸然泪下。不过在他的故事里,大多好人并没有所谓的好报,坏人或讨厌的人也未必会有任何惩罚,但是,每个人每个小动物每样东西,都在故事里成就了自我。

  夜莺为了自己崇拜的爱情而死,玫瑰最后有没有被珍惜又有什么所谓?

  快乐王子或者是汉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何必在乎世人所谓的成就?

  巨人的死似乎最具有喜剧色彩,天堂里,他一定能一直看到孩子们的笑容了吧?

  而星孩儿,即使做了国王,也必得加一个,因他早年受苦,当了3年就去世了,而后面继位的是个很坏的国王,这样的结局,真让人有点哭笑不得。

  西方的《圣经》好像有这样一段话:“上帝给世界带来光明,而有些人只感受到黑暗,感受不到光明,这本身,已是一种惩罚。”

  是的,每个人,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好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人间有那么多自私和丑恶,却始终挡不住真正的善良和美丽。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5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是我在一篇故事中看到的。让我来为你这个悲惨绚丽的故事。

  其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学生在大橡树下徘徊,痛苦地自言自语,说他多么需要一朵红玫瑰花,才能与他心爱的姑娘——教授的女儿跳舞。可是在寒冷的冬天,他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朵红玫瑰的,因此也就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和自己的愿望。正当他在绝望之际,树上的夜莺听到了他的哭诉,以为这个青年是一个真正的恋人,真正懂得爱情,因此决定帮助青年。夜莺千辛万苦去找玫瑰树借红玫瑰,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到的是白玫瑰树和黄玫瑰树,第三次才找到学生窗外的红玫瑰树,可是红玫瑰树告诉它,冬天已冻僵了它的血管,霜雪已摧残了它的花蕾,如果想要一朵红玫瑰花,需要整夜地歌唱来造出,并用它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即用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夜莺认为爱情胜过生命,“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因此它毅然地选择了牺牲自己。整整一夜,它唱个不停,并用胸膛顶住花刺,一点点儿刺进心脏,用自己的鲜血成就了一朵象征真爱的玫瑰,而它却躺在草丛中死去了,心口还扎着那根刺。

  青年学生早晨起来,发现了这朵红玫瑰,马上摘下它跑去见教授的女儿,根本没去想玫瑰花的来历。可是那女孩却拒绝了他,说玫瑰花与她的衣服不配,而且宫廷大臣的儿子已送她珍贵的珠宝,人人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青年非常气愤,顺手把玫瑰花扔到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他一边说着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一边回到自己的屋里,拿起满是灰尘的书,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内容也浅显易懂,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夜莺与玫瑰》,从中,我学到了深刻的道理,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美德。

  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心地善良的夜鹰看见一个学生正在哭泣。原来,王宫要举行一个盛大的晚会,学生的恋人要求学生送给他一朵红玫瑰,才答应和他一起跳舞。可是,现在已经晚秋时节了,哪里还有红玫瑰呢?夜莺看到学生如此伤心,便不顾一切的去帮助他。

  夜莺用自己的鲜血创造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第二天一大早,学生发现了散发着香气的玫瑰,却没有看到玫瑰树下冻僵的夜莺的尸体。当她送给那位公主时,却发现公主已经爱上了另一位富有的人。他一气之下把玫瑰丢在路边,任人践踏。她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这是扔掉了一个小生命啊!

  这虽然是英国作家王尔德写的一篇童话故事,但是却给予我深深的启发……

  文中那个学生,正是代表了一些忘恩负义的人,他非常的自私,只知顾到自己的利益,却看不见别人的付出。这种人,既是善良的人帮助了他,他也会置之不理,抛之脑后,这种人,能接受别人的帮助吗?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有这样的人的。比如,在大街上,有些人吃完食物,就随手往地上一扔,他们只是觉得有这一时的痛快,却不管不顾环卫工人的辛劳。环卫工人在冬天寒冷的时候,为人们工作着;在夏天酷热的时候,还是在勤勤恳恳的扫地。他们长年下去,累弯了腰,却不叫一声苦一声累,而这些人,不就是为他们增添更多的负担吗?

  另外,还有一些相反的例子。在秋天来临时,金色的果田里,农民伯伯辛勤的弯着腰,老坐着,为的就是让人们吃上可口的果实……我们不要学*那个学生。我们一定要学会珍惜,懂得感恩。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菁华6篇)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

  在暑假里,我读了王尔德大师的《夜莺与玫瑰》。书里那些精彩的对话,感人的情节,至今让我深受感动。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男青年为了取得爱情,想要送给他的爱人一朵红玫瑰,可当时他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事,他觉得烦恼不已。这件事让一只夜莺听见了,它打听到可以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白玫瑰,于是让花枝上的刺扎进自己的身体。夜莺的鲜血把白玫瑰染红了,但夜莺却死去了。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纵观现实社会,在我们的身边,不是也有很多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的事迹么?勇斗持刀歹徒的黄德山;勇抓持刀窃贼的姚振宝;勇救被抢劫女出租车司机的刘晓威;智擒系列抢劫出租司机案嫌疑人的韩胜利;勇抓偷车贼的李向昆;勇擒肇事逃逸司机的张振;勇斗窃贼的*;救火英雄梁铁练和污水井中勇救儿童的何士余。他们都是有着夜莺精神的人,都是为社会、人们所歌颂的英雄。

  夜莺和我们身边的英雄们的善良、乐于助人,除了带给我们感动之外,还给社会传递了一种正义的能量,使得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美。我立志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长大后为社会、为国家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2

  东方所有的歌曲都歌颂着夜莺对玫瑰花的爱情。

  夜莺知道玫瑰最喜欢听美妙的歌声,于是,在每个星星闪耀的夜空下,在每个有月无月月满月缺的寂静里,这位有翼的歌手都会来到玫瑰身旁的梧桐树上,为美丽的玫瑰而歌唱。然而,直到他一直唱到快乐的死去,他也不知道,其实,那高傲的玫瑰花从没有被他的歌声而感动过。

  我很羡慕这只夜莺,因为命运赋予他幸福,因为他生活在充满希望并且也很满足的憧憬里,因为他永远都不会感受到本应属于自己的那份伤感失落和无奈。他是幸运的,不是吗?

  在空旷的静夜下,玫瑰感受不到夜莺那歌声里所蕴含的对她的爱情的.悲愁,因为她从没有为之感动过,她,感受不到夜莺对她的渴求,因为这支花中最美丽的玫瑰在等待着另一位更伟大的歌手。她在翘首眺望,望着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

  在一个潮湿的夜里,夜莺不停的盘旋在那支玫瑰的左右,想用自己不起任何作用的臂膀为在摇曳中的玫瑰挡一丝风遮一滴雨。他在冰雨中惨叫着,为自己的弱小和无能,他真的不忍看到她无助的抖动在风雨之中。多情的夜莺,又一次毫无理由的落泪了。伴有自己体温的泪水,随着冰冷的雨滴,一同落在了她的脸上,然而,她分不清哪滴是泪哪滴是雨。因为,她从没有用心的去感受过夜莺的温度。

  纷乱的雨滴,让玫瑰感受不到夜莺的悲伤。她只能感受得到雨水的冰冷,因为她不知道那只可怜的夜莺正在用心的帮她分担一切痛苦。假如她知道了,她也就不会冷了。事实上,她永远也不会听懂那位有翼的歌手为她所唱的歌。

  雨,停了。玫瑰还是玫瑰,只是在她的花心中,还有一滴残留的晶莹的液滴。

  风雨中盘旋的夜莺,累了。他守留在她身旁的梧桐树上,疲惫无力的抖动着狼狈的双臂,甩掉冰冷的雨水。雨后的微风,让他发颤;无语的玫瑰,让他心寒。但同时,安然无恙的玫瑰又让他感觉到了欣慰。他低歪着头,盯着玫瑰花心的那一滴晶莹所映出的皎洁的月光,他又开始唱了,那歌声是如此的曲折,因为他的颤栗。这一曲,是他唱出的最后一曲,也是他所唱过的所有中的最悲的一曲。随着最后一次颤音,他的目光里丢失了皎洁的月夜;随着最后那次的颤音,他弱小而沉重的躯体从高高的梧桐摔了下来。此时的玫瑰已来不及感动了,唯一的也是她做的最好的,就是把花心的那滴随雨而来的本属于夜莺自己的那滴泪,还给了他,落在了他的躯壳上,被摔得粉碎,早已失去了他的体温。

  夜莺的颤音,仍回荡在那个没有任何感可言的丛林里。只是,玫瑰还是玫瑰,只不过,她缺少了一个为自己歌唱的歌手而已,但,她仍再翘首而望,望向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等待着不可能再来的第二个歌手。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3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是我在一篇故事中看到的。让我来为你这个悲惨绚丽的故事。

  其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学生在大橡树下徘徊,痛苦地自言自语,说他多么需要一朵红玫瑰花,才能与他心爱的姑娘——教授的女儿跳舞。可是在寒冷的冬天,他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朵红玫瑰的,因此也就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和自己的愿望。正当他在绝望之际,树上的夜莺听到了他的哭诉,以为这个青年是一个真正的恋人,真正懂得爱情,因此决定帮助青年。夜莺千辛万苦去找玫瑰树借红玫瑰,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到的是白玫瑰树和黄玫瑰树,第三次才找到学生窗外的红玫瑰树,可是红玫瑰树告诉它,冬天已冻僵了它的血管,霜雪已摧残了它的花蕾,如果想要一朵红玫瑰花,需要整夜地歌唱来造出,并用它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即用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夜莺认为爱情胜过生命,“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因此它毅然地选择了牺牲自己。

  整整一夜,它唱个不停,并用胸膛顶住花刺,一点点儿刺进心脏,用自己的鲜血成就了一朵象征真爱的玫瑰,而它却躺在草丛中死去了,心口还扎着那根刺。青年学生早晨起来,发现了这朵红玫瑰,马上摘下它跑去见教授的女儿,根本没去想玫瑰花的来历。可是那女孩却拒绝了他,说玫瑰花与她的衣服不配,而且宫廷大臣的儿子已送她珍贵的珠宝,人人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青年非常气愤,顺手把玫瑰花扔到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他一边说着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一边回到自己的屋里,拿起满是灰尘的书,读了起来。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内容也浅显易懂,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4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是我在一篇故事中看到的。让我来为你这个悲惨绚丽的故事。

  其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学生在大橡树下徘徊,痛苦地自言自语,说他多么需要一朵红玫瑰花,才能与他心爱的姑娘——教授的女儿跳舞。可是在性吧春暖花开性吧有你寒冷的冬天,他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朵红玫瑰的,因此也就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和自己的愿望。正当他在绝望之际,树上的夜莺听到了他的哭诉,以为这个青年是一个真正的恋人,真正懂得爱情,因此决定帮助青年。夜莺千辛万苦去找玫瑰树借红玫瑰,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到的是白玫瑰树和黄玫瑰树,第三次才找到学生窗外的红玫瑰树,可是红玫瑰树告诉它,冬天已冻僵了它的血管,霜雪已摧残了它的花蕾,如果想要一朵红玫瑰花,需要整夜地歌唱来造出,并用它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即用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夜莺认为爱情胜过生命,“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因此它毅然地选择了牺牲自己。整整一夜,它唱个不停,并用胸膛顶住花刺,一点点儿刺进心脏,用自己的鲜血成就了一朵象征真爱的玫瑰,而它却躺在草丛中死去了,心口还扎着那根刺。

  青年学生早晨起来,发现了这朵红玫瑰,马上摘下它跑去见教授的女儿,根本没去想玫瑰花的来历。可是那女孩却拒绝了他,说玫瑰花与她的衣服不配,而且宫廷大臣的儿子已送她珍贵的珠宝,人人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青年非常气愤,顺手把玫瑰花扔到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他一边说着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一边回到自己的屋里,拿起满是灰尘的书,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内容也浅显易懂,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5

  最*重新读了一遍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第一次读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其实并没有读得很明白,只是单纯的觉得句子很优美,还有一点点哀伤。但现在再读,已是不一样的心境。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凡的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他为了讨得教授的女儿的欢心,想要为他采一朵红色的玫瑰,可是花园里面并没有红色的玫瑰。住在橡树上的夜莺听见了,想要帮助青年学生,于是它按照玫瑰书的要求在它的胸口插一根尖刺,为玫瑰花整夜的歌唱,用它生命的血液流进玫瑰花树的心房,这样干枯的玫瑰花树才能开出一朵美丽的红玫瑰。

  青年学生如愿得到了美丽的红玫瑰,将它献给教授的女儿。可是教授的女儿根本看不起这红玫瑰,她更爱珠宝。青年学生由此感到懊恼,认为这就是爱情的真相,于是他将红玫瑰扔掉了。并且自语道爱情是多么无聊啊,远不如伦理学实用。

  青年学生就这样随意将玫瑰花丢在尘土里,它全然不知这是小夜莺用生命为他换来的。小夜莺用生命为青年学生换来了红玫瑰,她只期望青年学生能做一个忠贞的情人。因为小夜莺相信爱情,它认为哲理虽然充满智慧,但爱却比哲理更加智慧。权利力虽然雄伟,但是爱比它更加雄伟。小夜莺认为爱胜于一切,可是青年学生却轻易将它放弃。这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你用真心对待他人,而他人却不把你的真心当回事。

  再思考当下社会,在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还有多少人相信爱情尊重爱情?人们只关心权利,地位和金钱,爱情与这些相比较起来一文不值。有多少信仰爱情的人却被一些不把爱情当回事的人戏弄伤害,最后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面对爱情,我们既不能像青年学生和教授女儿那般当做儿戏,也不能像小夜莺那般为不值得的人痴狂甚至为之付出生命。爱情需要人们的尊重,只有人人都尊重爱情,相信爱情,真正爱情才会降临,才会给予人们幸福与期待。

  爱情是美好的,容不得一点丑恶;爱情是干净的,容不得一点肮脏;爱情是神圣的,容不得一点亵渎。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6

  我读了《夜莺与玫瑰》这个故事后,十分感动,里面的夜莺实在上太感人了。

  这个故事主要讲:一个年轻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女孩说,只要学生送她一枝玫瑰就答应与学生跳舞。这个场面被一只夜莺看到了。它决定帮帮这个学生。夜莺找到了玫瑰树,可玫瑰树因为冬天的风雪已无法长玫瑰了。只有用夜莺的胸扎进树的一根刺里并给树唱歌才能长出红玫瑰。夜莺想:拿死亡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可它又想: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

  于是夜莺飞向玫瑰树,用胸顶着刺唱了整整一夜。突然,一朵玫瑰长了出来。可树说,如果不再扎紧点,玫瑰花是不可能在天亮之前变红的。于是夜莺又扎紧了点,它的歌声也 越来越响了。玫瑰花的边上红了。可花芯还不够。树说,要让刺扎进心脏里。夜莺把玫瑰刺扎进了心脏里。一阵剧痛袭击了它的全身。最后玫瑰花变成了深红,花芯也红得像一块宝石。玫瑰花红了,可夜莺的歌声变弱了,最后倒在可草丛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就算是小鸟也有感情。这只夜莺为了学生的爱情,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6篇)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 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3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4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淡呢,会不会*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5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6

  在这个故事里我看到很多人的书评还是把故事内核着眼在男权社会下的女性命运,其实这个故事里我觉得和男女权结构对人命运的影响不是很重,这里面的几个主人翁:玫瑰,娇蕊,振保,还有烟鹂,包括世洪都是不幸的。这个故事虽然写于1944年,但放在现代社会里仍然觉得这些人如在你身边。

  我竟然有些喜欢娇蕊,漂亮热情、天真大方,敢爱也敢离开,虽然从道德上讲她不是好人,她的命运属于咎由自取,但对于她和振保的情生情灭我还是很同情的。振保是个有责任心的人,他的悲剧也在于他太有责任心,他出过样留过学,在“外企”上班,经历让他思想比较开放,喜欢有声有色的女人,但从小贫困的家庭环境时刻在提醒他成功后的各种责任,他向往外国人的自由奔放,又自愿把自己隋于*式的道德与责任框架中。

  两种思想在体内的冲撞,让他在最终选择的*淡无味的婚姻生活中纠结、撕扯、痛苦,又最终归于*静得过且过。即便现在是21世纪了,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人和他一样的一边向往着自由、激情的生活,一边又麻木着自己和*庸和解、共处,张爱玲的书,对人性的丰富剖析得实在是深刻。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5)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 1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2

几日前,听到一首悦耳的曲子——《白月光与朱砂痣》。张爱玲在文中的原话是:“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圣洁的妻”;一个是红玫瑰,“热烈的情妇”。“白玫瑰”名叫孟烟鹂,本是佟振保的妻子,育有一女,中间出轨裁缝。“红玫瑰”名叫王娇蕊,原是他的朋友王士洪的妻子,后嫁给朱姓男子,育有一子。

得不到的弥足珍贵,这是对“白月光”最好的诠释。因为得不到,不知道其人的缺陷,所以她总是圣洁的。已得到的心安理得,这是对“饭粘子”的阐释。因为已得到,了解了其人其事,所以神秘感缺失,就坠入了凡尘。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你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可能是别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你动辄打骂的人也可能别人一直爱慕的那个人。虽然,大多数男性可能会有那个“红玫瑰”,但只是精神领域的影子。毕竟,我们要相信爱情,要尊重婚姻,更要遵守《婚姻法》。

梦想之所以是梦想,就是因为那是一个几乎不可能达到的高度,有可能的只是理想。不得不说张女士道出了男性的阴暗面,也让我们对“白玫瑰”有了同情的感慨。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3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4

记得初中时也曾试着看过这两本书,但当时实在不能理解故事中男女的矫情做作,只觉乏味,如今再读,不觉被她惊艳了一把,张爱玲总是能把男女这些细微的情愫看的透亮明白,再引一针线细细勾勒出来,让人着迷。她笔下的女人骨子里总有一种勾人的妩媚,她们有着小性子,让人捉摸不透,一旦爱了就不顾一切,她们在爱情的博弈中,总是输家,因为她们的爱总是如夜里燃着的野火,灼热、刺眼,但一失去了,就把自己丢进灰烬里,不再去憧憬,眼里只有绝望。

我赞同书里有位读者说的,未来没有婚姻的说法,婚姻本是为了让社会稳定的产物,并不是为了幸福而生,人们总以为一纸婚书就能拉长爱情的保质期,但很多人只不过是想给自己下半辈子找一个靠谱的保障罢了,虽说世界有人万千,但真正找到一个愿意去理解并爱着的你的人确实很难,有些人一辈子不长不短地过去了也没用那么幸运遇上,要么兀自老去,要么跟着世俗凑合,有些人有幸遇到过,但现世中有太多纷繁杂乱让他分辨不出来,只等岁月匆匆把两个人冲到不同的河道上,细沙慢慢沉淀下来,才想起那张珍贵的脸,却发现已恍如隔世,懊悔不已。

如果有那么一个灵魂出现,希望你别迟疑吧,若是没有,持着这份独而傲的灵魂,雅致而随心一世,又有何不可呢?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5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中国*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F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6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 2

  这个暑假,我照例去书店买课外书,一进书店,这本《小屁孩日记》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它与众不同的外观设计,还有书名。我急忙选了一本翻开看,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夫·金尼,这不正是学校推荐的暑期读物嘛!于是,我决定“对,就买它了!”出了书店我就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一边走着路,却总是时不时翻看一点。转眼间就到家了,我急忙拿出书来打开看。书里的内容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才过了一会儿我就看了一大半,不到半天,这本书竟然就全看完了。唉!作者怎么就不舍得多写一点呢?

  现在我回想起书中的内容,就忍不住又哈哈大笑起来。我觉得小屁孩太有趣了,他生活得一定也很快乐,因为在他身边总有许多有趣的事发生。其实这本书告诉我们,生活中有趣的事情也需要我们去积极的发现,还要偶尔多一些奇思妙想。这样我们的童年一定和小屁孩一样快乐,无忧无虑!我们也一定会变得乐观、积极、大胆的;也一定会教到更多的朋友;也一定会像他一样敢做敢当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 3

  前不久,我们一家人在湖边漫步,我看到一个塑像,一位身披铠甲的将军屹立在湖边,眼神坚定。妈妈一告诉我这就是著名的民族英雄岳飞将军。我们随着人流走进巍峨的岳王庙,里面游人如织,他们都是来拜谒岳飞的。

  看着坟冢上萋萋青草,看着石碑上苍劲的字,看着一个个游客肃穆崇敬的神情,我坐在长廊里,不禁有点好奇:一千年前的将军,至今受人敬仰,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妈妈一好像看穿了我的疑问,从包里拿出一本《岳飞传》,我欣喜若狂,迫不及待接过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岳飞传》讲述了民族英雄岳飞的故事。岳飞从小就立志成军,报效国家的壮志,他的母亲在他背上刺了“一精一忠报国”四个大字,嘱咐他一生一世都要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奋勇杀敌,宁愿献出自己的生命。他母亲把这四个字刺在他后背,他把这四个字铭记于心。他发奋学一*一,刻苦练武,年纪轻轻就武艺非凡。当时国家破碎,民不聊生,他毅然投军,由于他英勇无畏,冲锋陷阵,战功赫赫,成了一名大将军。他带领着“岳家军”一路北上,收复失地,深得民心。他擅长兵法,善于布阵,“岳家军”让金兵闻风丧胆。眼看胜利在望,即将“直捣黄龙”,没想到这位民族英雄却被一奸一臣秦桧等人用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令他惨死于西子湖畔的风波亭。

  一千年风云变幻,沧海桑田,朝代更迭,但是民族英雄岳飞将军的爱国主义一精一神和光辉业绩,深深地铭刻在世代中国人民的心中;而一奸一臣秦桧等人,却被铸成铁像,反剪双手,长跪英雄墓前,被万世人民唾骂!人们为了纪念他,在西湖畔修建了一座红一墙绿瓦的岳飞庙。

  合上书,我看着封面上岳飞将军的画像,看着他坚定的眼神,我知道“一精一忠报国”是他一生铭记的诺言,祖国富强,人民幸福是他毕生的梦想。而这一切,在今天已经实现,他现在每天屹立在美丽的西子湖畔,看着城市越来越美,人民如此幸福,应该倍感欣慰。我在心里暗暗对他说:岳将军,我很庆幸我们不需要接受战火的洗礼,不需要担心国家的沦陷。我们会好好珍惜幸福的生活,好好学一*一,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献出一份力量!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 4

  对于托尔斯泰的《复活》,我只能表示无尽的尊敬,却谈不上真心实意的钟爱,正如孔子所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我尊敬作者能够拥有较为高远的历史眼光,尊敬作者对客观事实的极度忠诚,尊敬作者对黑暗社会现实的无情揭露,以及由此而承受巨大折磨的忍耐力。

  小说如果被简单的划分,能够分为客观再现型和主观表现型。《复活》属于前者,而我却更钟情于后者。因为如果我想了解一个国家某段历史时期的现实图景,我会去寻找相关的历史学,社会学,民俗学的资料,而这些资料会比文学作品更详细,更客观,更理性,绝无文学的想象与虚构。而以客观描述为主的作品,往往会因为后人所处的历史时间及环境的改变而失去阅读的兴趣,产生不了强烈的情感共鸣。

  而以表现人性人情为主的表现型作品,不论时间如何流逝,依然会感染后人,因为人的情感是共通的,人性也是永恒的,而对于人类自身的探索也将是永无止境的。

  正如在《复活》中,作者固然揭露了当时俄国**,监狱,法院等机构的黑暗与恐怖,反映了农民的赤贫,地主的贪婪,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但就我个人而言,最打动我的,还是聂赫留朵夫为了赎罪,为了获得精神上的自我救赎,而为玛丝洛娃,为监狱里的无辜的犯人们的进取奔走,以及聂赫留朵夫内心深处精神的自我与野兽的自我之间艰苦卓绝的斗争,还有玛丝洛娃为了不拖累聂赫留朵夫而在爱他的情景下毅然拒绝他的求婚跟随了西蒙松。

  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当初那单纯而质朴的感情让我钦羡,至于聂赫留朵夫奸玛丝洛娃后为其奔走打点,这一切能否使他到达精神上的'复活,我个人还是表示怀疑。也许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所以,我无法理解《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要永远宽恕一切人”,“应当宽恕别人对你的欺侮,温顺地忍受欺侮”,“不管什么人对你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一概不应当拒绝”,“人非但不应当恨仇敌,打仇敌,并且应当爱他们,帮忙他们,为他们服务。”我想或许作者也无法肯定这一点,所以最终写到聂赫留朵夫获得新生步入新阶段时也只能说,“至于他一生当中的这个阶段会怎样结束,那却是未来的事了。”

  宗教信仰或许真的会让人获得精神上的自我安慰与自我满足,但在客观现实面前依然只能是无能为力,所以托尔斯泰的“勿以暴力以抗恶”的思想才会一向受到世人的诟病。

  我个人以为:求善之心,人皆有之,信教与否实在只是一种形式而已,信教之人未必真善,不信之人亦可为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 5

  记得初中时也曾试着看过这两本书,但当时实在不能理解故事中男女的矫情做作,只觉乏味,如今再读,不觉被她惊艳了一把,张爱玲总是能把男女这些细微的情愫看的透亮明白,再引一针线细细勾勒出来,让人着迷。她笔下的女人骨子里总有一种勾人的妩媚,她们有着小性子,让人捉摸不透,一旦爱了就不顾一切,她们在爱情的博弈中,总是输家,因为她们的爱总是如夜里燃着的野火,灼热、刺眼,但一失去了,就把自己丢进灰烬里,不再去憧憬,眼里只有绝望。

  我赞同书里有位读者说的,未来没有婚姻的说法,婚姻本是为了让社会稳定的产物,并不是为了幸福而生,人们总以为一纸婚书就能拉长爱情的`保质期,但很多人只不过是想给自己下半辈子找一个靠谱的保障罢了,虽说世界有人万千,但真正找到一个愿意去理解并爱着的你的人确实很难,有些人一辈子不长不短地过去了也没用那么幸运遇上,要么兀自老去,要么跟着世俗凑合,有些人有幸遇到过,但现世中有太多纷繁杂乱让他分辨不出来,只等岁月匆匆把两个人冲到不同的河道上,细沙慢慢沉淀下来,才想起那张珍贵的脸,却发现已恍如隔世,懊悔不已。

  如果有那么一个灵魂出现,希望你别迟疑吧,若是没有,持着这份独而傲的灵魂,雅致而随心一世,又有何不可呢?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8)

——《白玫瑰》读后感实用五篇

  《白玫瑰》读后感 1

  谈起张爱玲,在书店就找到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细细品味了一番,感觉颇有几分味道。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这是《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面一段脍炙人口的话,看似简单,但细细想过,不由敬佩爱玲来,短短一句话便把尘世间情感的微妙表现得相当精准,从她的字里行间,你能感受到、领悟到某种难以言喻的情愫!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关于振保和他的世界的故事,他是一个极为普通的男人,他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在振保看来,红玫瑰是不可以娶的,他不可能把红玫瑰变成一抹影子血,白玫瑰不能成为床前明月光,只能当永远的白玫瑰,直到成为饭黏子,所以他舍弃了让他的生活充满激情、充满欢乐的娇蕊,选择了他那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情温和、从不出来交际的鹂。然而,在振保试图构建他自己认为对的世界的过程中,娇蕊的再次找到幸福、妻子的红杏出墙,让他发现:原来玫瑰是可以忽红忽白的!自己一直认为对的东西,开始变得不对起来,他崩溃了,他明目张胆地玩女子,不再赚钱养家,疯了似的砸东西……

  或许振保压抑自己太久了,为了他自己认为对的东西,他活得并不真实中,不自在!而相反地,娇蕊、王世洪、朱先生他们是这样一种人,他们对待爱,完全看自己的心,他们活得真实,爱是一切的主宰!娇蕊嫁给朱先生后,遇见振保时振保问她爱不爱她先生时,她的回答“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这让我看到了娇蕊在爱面前的无所畏惧,更让我觉得振保的懦弱和自私!

  振保是矛盾的,懦弱的!他和娇蕊在一起时,他认为一切都极其明白,他们彼此相爱,而且应当爱下去;然而当他们不在一起时,他想到的时娇蕊是朋友的老婆,和她在一起会受到巨大的社会非议,会毁掉自己的前途!因此,最终为了他自己认为对的东西,他无情地抛弃了娇蕊,更是为了“白玫瑰适合当太太”的缘故,他虽然并不爱鹂,他却把她娶回家!振保为了自己的理想生活,无疑害了娇蕊与鹂,但更值得可怜的是鹂。在鹂的生活里,没有丈夫的爱,甚至于跟丈夫没有只言片语的正常交流;在丈夫坦然去找的时候,她还要可怜地帮着丈夫找藉口,她无疑是可怜的!小说中有这么一段描写:

  振保上楼去擦脸,鹂在楼底下开无线电听新闻报告,振保认为这是有益的,也是现代主妇教育的一种,学两句普通话也好,他不知道,鹂听无线电,不过是愿意听见人的声音。

  佩服爱玲的写作功力,短短一段话就将鹂的痛苦生活展露无遗,这也无怪鹂喜欢一见人就唠叨个不停了,但让我敬佩的是,这样的老公,鹂也能在人前称赞个不停!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中,鹂后来由振保的白玫瑰变成裁缝的终其一生红玫瑰也是可以被理解。但是世间的男人或许都如振保一般,他们能为自己一次又一次的犯错找藉口,却容不下女人一个错误,即使这个错误是由自己直接或间接造成的!知道鹂出轨后,振保的第一反应是责备,却完全没有想过那也有他自己的责任,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

  振保想道:“我待她不错呀!我不爱她,可是我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土方。我待她不算坏了。东西,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比她再的,来安慰她自己。可是我待她这么好,这么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一出出悲剧,归根到底是由于振保的懦弱,他不敢勇敢选择他自己想追求的东西,不敢选择自己的爱,他凡事想到的都是社会的舆论,自己的前途!他想得到全社会的认同,“事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已。”他做的这些门面功夫,只是为了得到社会的认可,并不出自于真心!如果振保能真正勇敢地去面对自己的内心,勇敢作出自己的选择,许多悲剧就能避免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勇敢面对内心的独白,在选择的过程,勇敢作出自己的选择,选择自己所爱的,爱自己选择的,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活得真实、自然!

  《白玫瑰》读后感 2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白玫瑰》读后感 3

  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大有钱钟书的《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来,进来的人想出去”的'味道,大概是人们在爱情或婚姻中都有一种“得不到更为珍贵”的心理吧。

  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妻子,一个是情妇。他的事业,在那个年代无疑是成功的,然而他的感情在我看来却是失败的。全文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和心中的红玫瑰娇蕊一番爱恨纠葛后分开了,而多年后再次相遇。面对时间涤荡过的娇蕊,他却会忍不住哭起来。初看时是错愕的,因为我沒想到振保竟会哭起来,后来每看到这里,都感到深沉的悲哀。以振保的性格来说,他会流泪已有点匪夷所思,而且还是在公共场所,所以看过这段描写后不难感受到他的伤感,也许,他对娇蕊还是有过一点点真心。

  但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她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因此显得俗了;然而她到底学懂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

  但振保和他的妻却始終沒学会,也许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完全停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別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然而她并不是以振保为一个有着某些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他,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只因为社会要求她爱丈夫而产生,那个人不过碰巧是振保罢了,如果她嫁的是另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地“爱”他,就为了这点她的丈夫嫌恶她。而振保则是太会算计,他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拥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他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多少年了,他活着就是为了向前,向上,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在名誉和地位的阶梯上锲而不舍地爬,而他的确成功了,小说开头就描绘了他那人人羡慕,无懈可击的世界。对他而言,其它的一切不过身外之物,就连他自己的眼泪和感动也是身外物。

  锥心的痛苦,他沒有尝过,然而他也不曾得到真正的快乐,只有敢于付出和接受爱的人才能体会的快乐。在爱情里他永远只能是一个懦夫,也因此他妒忌娇蕊,妒忌她受伤后居然还有爱的勇气。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沒有真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公车上哭了起来,哭什么呢,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粘子的话,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木冷漠就在眼前的,真是讽刺,这真是一个笑话。

  或许,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是一个个并不壮烈也并不美丽的悲伤的故事。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永远在心口绽放。陈奕迅的歌中不也是唱出了这种无奈么:“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的面容。”“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日久天长,谁的床前明月光成了谁的饭黏子,谁家的蚊子血成了谁心口的朱砂痣,一切都无从可知。振保就这样守着他看似完满的世界,和一个他不爱的妻,徐徐老去……

  《白玫瑰》读后感 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白玫瑰》读后感 5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

  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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