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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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水千山》读后感1

  阅读“大湖”这本书,这是战斗不禁惊心动魄的故事,但让我泪流满面。

  当红军穿过草地的时候,尽管沼泽就像一头张着大嘴的野兽,红军们互相扶持,唱着歌,最终走出了这片吃人的沼泽。在“一块牛肉”的故事里,王局长几天没有吃东西,但他还是把他仅有的一块牛肉给了小虎,但他却饿死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政委为了一个小兵牺牲了,而他却在荒野中饿死了。幸运的是,士兵们终于找到了政委,救了他...这个感人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做“友谊”,什么叫做“先人后己”。

  《智赔扁担》中红军革命战士弄断了老百姓的一根扁担,虽然我们老百姓可以不要因为他们赔,但他们学*还是想方设法地赔给了老百姓;《一次具有特殊的支委会》中红军用了很多老百姓的青稞,却留给了老百姓没有足够的钱……这些历史故事说明了我国红军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老百姓生活服务的军队,真正做到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所以企业才有红军战士在敌区徒步两千里历尽千辛万苦也要选择回到一个自己工作队伍的奇迹。

  飞夺泸定桥,强渡大渡河,这些问题看似我们不可能的事,红军却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做到了。红军还用了声东击西、暗渡陈仓等战术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终于发展取得了大会师的胜利。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影响到了提高我们现在一个美好社会生活环境来之不易,我们不能让红军叔叔的血白流,我们自己要好好学*,长大后成为世界国家的栋梁,让我们的国家更繁荣昌盛,让老百姓的生活方式越来越美好!

《万水千山》读后感2

  她,一个热爱流浪、天性浪漫、自由不羁却又渴望安定的旅者;她的一生呈现永远“在路上”的生命姿态。在她的旅途中,不断有破旧的火车从异乡驶过,踏遍万水千山,只为安抚今生不安的灵魂……

  她,就是陈*,笔名三毛。三毛的一生很凄美、很哀伤。长达七年的自闭岁月,当顾福生老师把她从封闭的世界拯救出来时,又被擦身而过的恋人:舒凡抛弃;三毛万念俱灰,而就在此时,三毛迎来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荷西,打破了她原本准备孤身一人的打算。荷西,这个胡子长长、皮肤黝黑的欧洲男人,把三毛带进了梦想中的地方,撒哈拉大沙漠。他们在茫茫沙漠里筑起了属于他们的小屋,那个叫荷西的男人,给了三毛生命中最珍贵的六年。但是幸福最终像沙一样从手中漏下——荷西被大海夺去了生命。她终究是孤单的,生死之间,明暗之间,三毛握住自己仅有的权利——决定自己生死的权利,跳了最后一支舞,以独有的艺术方式把自己遗忘在一个未知的世界里。

  三毛去了,但是她却永远地留在了我的心底,我想对一个已逝去者的最大怀念也只能如此吧。三毛对于我,不是一个偶像,只是一个可以在夜深时候,静静听她故事的长辈。她乐观的生活态度,淡然的处事方式,都深深地撼动了我。我知道那是我希望成为的自己。可以在荒芜的沙漠里,守着一个家,安静的画着一块饱经风霜、布满岁月痕迹的石头,不管外面漫天飞舞的风沙……

《万水千山》读后感3

  读《万水千山》有感范文适用于《万水千山》的读后感,从红军战士们的所有故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是祖国最大的功臣,如果没有他们的血汗和付出,又怎么会有我们现在繁荣而又昌盛的祖国呢?在战争时期,他们吃的只是树皮和草根,穿着破旧的衣服,而鞋子,就更不堪了。

  今天,老师叫我们写一篇关于红军长征故事的读后感,我听完后感觉非常有压力,怎么写呢?但是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完全被里面的内容感染了,顿时百感交集。

  书讲述了红军叔叔们历经的许多战斗故事,其中《一块牛肉》最令我感动。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小孩为了参加红军便去请求王指导员,但是王指导员觉得太苦了就没让他参加。在小孩的再三请求下,王指导员最终终于答应了。在一次战争中,这个孩子快饿死的时候,王指导员将自己仅有的一块牛肉给了他,自己却饿死了。

  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王指导员有一颗仁爱、舍己为人的心。正因为他是指导员,所以他要保护小兵,更看得出他的尽责。

  其实,从红军战士们的所有故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是祖国最大的功臣,如果没有他们的血汗和付出,又怎么会有我们现在繁荣而又昌盛的祖国呢?在战争时期,他们吃的只是树皮和草根,穿着破旧的衣服,而鞋子,就更不堪了。

  我们现在生活水*是提高了,丰衣足食的,要什么有什么,但我们应时刻问自己,这些东西是怎么得来的呢?是啊,是革命先烈用生命换来的。所以我们应该要好好地爱我们的祖国,从现在开始好好学*,长大以后报效祖国,成为祖国的栋梁,这样才对得起我们所敬爱的红军叔叔。读《万水千山》有感范文


《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阅读


《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1)

——《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

《万水千山》读后感1

  读了《万水千山》这本书,里面一个个惊险的战斗故事又让我情不自禁地泪流满面。

  红军横跨草地时,虽然沼泽地像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野兽,但红军互相搀扶着,歌唱着,终于走出了这片吃人的沼泽地。《一块牛肉》故事中,王指导员几天没吃东西了,还是把自己仅有的口粮——一块牛肉让给了小胡,自己却被饥饿夺去了生命。草地的暴风雨之夜,政委为了一个小战士能活命,自己却饿昏在荒野上。所幸,战士们最终找到了政委,并把他救醒了……这一个个感人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先人后己”。

  《智赔扁担》中红军战士弄断了老百姓的一根扁担,虽然老百姓不要他们赔,但他们还是想方设法地赔给了老百姓;《一次特殊的支委会》中红军用了老百姓的青稞,却留给了老百姓足够的钱……这些故事说明了红军是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的军队,真正做到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所以才有红军战士在敌区徒步两千里历尽千辛万苦也要回到自己队伍的奇迹。

  飞夺泸定桥,强渡大渡河,这些看似不可能的事,红军却凭着坚强的意志做到了。红军还用了声东击西、暗渡陈仓等战术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终于取得了大会师的胜利。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我们现在美好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不能让红军叔叔的血白流,我们要好好学*,长大后成为国家的栋梁,让我们的国家更繁荣昌盛,让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万水千山》读后感2

  风,吹过窗台,有花落的痕迹,灵魂穿过历史,画出生命最美的注脚。

  无数墨客骚人在山水间徜徉,徘徊,只为寻觅一份心灵的净土,诉说自己亘古不变的情怀。-----题记他,为了找寻生活里的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他开始逃学,他去看人在庙前廊下绞绳子,织竹子,做香;他去看人下棋,打拳绳子相骂;他去看骡子磨豆,听苗妇唱歌......下雨天,他赤脚在街上踩,即使回家会有责骂,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与水嬉戏。这就是从文先生的童年,与山为友,行走在大自然中,闻着花儿的清香,听着鸟儿歌唱。

  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智慧,应当从生活上得来,却不一定需从一本好书的一句好话上学来。”是啊,生活是一本大书,它会使你的.文字具有人情味,会使你的画具具有真实感,会使你的音乐具有真情美.......而我们究竟离开这本大书有多久了?似乎已无从算起了。是我们的教育体制太死板了吗?是黑压压的学*任务让我们无暇顾及这“智慧的生活”吗?我想说不。也许是我们太在乎外界的环境,也许是我们在为自己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而找借口吧。我希望我们......在每一个清晨,睁开眼睛时,我们能嗅到大山里清新的泥土气息,能听到远方的鸟儿在叫着,能感觉得到在它的声音里藏着你远方亲人的祝福,能看到一个充满爱的世界,能决定今天要快乐,今天要用能发现智慧的眼睛享受快乐......

《万水千山》读后感3

  我刚拿到《万水千山》这本书时,它里面的一个个故事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捧着它,一股敬仰之意油然而生,我敬仰红军顽强的意志,敬仰他们心中坚定的信念。这本书纪录了在20世纪30年代,*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

  当时,势单力薄的红军在长征途中遭遇了蒋百万大军的拦截,几十架飞机的轰炸。但是,这支队伍不仅奇迹般地生存下来,而且越战越强,最后胜利到达陕北。

  过湘江,爬雪山,过草地,这些都是十分危险的。草地上气候变化无常,时而烈日当空,时而冰雹铺天盖地,时而暴风骤雨,时而大雪漫天。更可怕的是常常狂风怒吼,走在草地上的人就像一叶小舟,随风飘摇。可红军用他们的毅力挺过来了,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现在科技发达了,生活也富裕了。而艰苦的长征精神却被渐渐人们淡忘了。一次次不珍惜粮食,一次次不好好学*。你们想想,如果我们不珍惜粮食,对得起在烈日下辛勤劳动的农民伯伯吗?如果我们不好好学*,对得起为我们呕心沥血的老师吗?而有些人呢,是没有毅力,做事往往缺乏恒心,常常半途而废。就拿我来说吧,下课做作业时,看见同学们在踢毽、跳绳,我就没有心思了,想出去和他们一起玩耍,常写了几个字就丢下笔,或者干脆敷衍了事。从而经常不能及时做完作业;还有的时候,是缺少团结,缺少合作,正因为缺少团结,所以常常做不成事,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会合作,学会坚持,学会不受诱惑,这样,才能做出一件完美的事。我们还要有自己的理想,用红军不怕困难、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持之以恒、团结一致的长征精神来实现它。

  长征是一篇英雄史诗,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生活吧,时刻铭记长征精神,让自己的一生变得更加绚丽、多彩。


《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2)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 (菁华3篇)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1

  当当当还在”跳蚤剧团“,那丁丁在哪呢,原来丁丁告别盘锁夫妻和盲羊后,被一个叫亮疤的人骗到了深山里的一个小黑矿,成了一名黑矿工。在这个小黑矿里,有十几个傻子。幸好,丁丁无意间解救的一只具有灵性的白狗,始终与他不离不弃。寻找弟弟当当的念头,丁丁一次又一次地逃跑、失败、再逃跑……最后,丁丁救了掉进陷阱里的亮疤,亮疤也终于良心发现,并帮助丁丁带着一群傻子胜利大逃亡。

  虽然丁丁是个傻子,但是他的做法却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救仇人,帮助其他有难的傻子离开,这完全就是一位英雄所做的事,这种无私,大爱,有时连正常人都做不到,可他做到了,这一点让我十分感动。而白狗,在某些人看来,它不过是牲畜,可是,它却很忠心。为了回报曾救过它的人,他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与丁丁同甘共苦,而这一切只是为了报恩。这一点就算是人也做不到。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2

  本书写的是一个叫“丁丁”的小孩为寻找自己失踪的弟弟“当当”,不顾一切地去找他,在寻找的途中,无意间救了一只快要被屠户杀死的小狗,这只小狗始终对丁丁不离不弃。但丁丁却又被一个叫“亮疤”的人骗到深山里当黑矿工。

  后来亮疤不小心掉入猎人的陷阱,丁丁救了他,这才让亮疤良心发现,把丁丁放了出来......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这个叫丁丁的孩子太勇敢了,竟然能够为了找弟弟,连命都不顾了,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这样做。丁丁这个孩子也很天真,不然也不会被人骗到深山去当黑矿工了。

  当然,他也很善良,不然他怎会去救那只小狗和去救对自己不好的亮疤呢?换做是我,我一定不会救小狗,因为这很冒险,万一被抓到了也不知道会怎样。而救一个把自己骗到这当黑矿工、让自己不能回家的人,那是更不可能的。

  总而言之,丁丁绝对比我天真,比我勇敢,更比我善良、大度。

  我以后一定要向丁丁学*。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3

  这个假期,我看了很多好书,很喜欢曹文轩写的《山那边还是山》。

  《山那边还是山》讲的是一个叫丁丁的小孩带着傻子们逃出山矿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丁丁在玩耍时和弟弟当当走散了,走散后丁丁被一个叫亮疤的人骗到了一个大山里,和许多人一起挖煤。之后,亮疤去打猎,一不小心掉进了一个陷阱,幸好丁丁救了他。从那以后,他开始弃恶从善的生活。在亮疤的帮助下,丁丁、白狗一起把挖煤的傻子们逃出了小山矿。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从丁丁身上学到了当别人困难时要伸出援助之手;从白狗的身上学会了对朋友要忠诚;亮疤虽曾做过坏事,但是我还是在他身上学到了知错能改,知恩图报的品德。


《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3)

——《花千骨》读后感 (菁华3篇)

《花千骨》读后感1

  这故事,很眼熟。正义的师父与情窦初开的女徒不伦**,师父严防死守,女徒坠入魔道,最终正义打败邪恶,要么有情人终成眷属,要么从此生死相隔。这桥段这模式,可以用一万次。《花千骨》就是这一万个师徒**故事之集大成者,因为它的剧情设置,种种矛盾,可以说是把女人的幻想推到了无比的极致——

  第一,作为女主角,花千骨的形象是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早期黄瘦,营养不良,后期白净可爱,但都没有性特征,没有发育。这形象,不要说美丽性感,连女人味都没有。可是在书中,面对这样一个枯瘦的黄毛丫头,仙界第一美男深爱他,妖魔界第一美男痴恋她,人界的帝王见过她两次,也不管不顾地迷上她。全宇宙最华丽的宠爱,都集中在这个黄毛丫头身上。

  第二,作为男主角,白子画美若天仙、俊逸出尘、神功盖世、无所不能。而且,在他过往几百年的生命中,有多少仙女爱慕他,看见他就走不动路,可他唯独爱花千骨,这个还没发育好的黄毛丫头。

  人物设定有了,接下来就是生死**的剧情。白子画为了正义天道,一直冷冰冰地拒绝千骨,虽在暗中保护关怀,用了深情,却打死也不承认。而花千骨在这种绝望的爱里,为了报复他、刺激他,甚至布局引诱他亲手一剑杀死自己——诱爱人亲手杀自己,这种虐,未免太惨痛。

  其实历朝历代的爱情故事,痛苦缠绵的`多得是,但很奇怪,**这个词被推崇,却是这些年的事。网络小说简直可用“有情皆孽,无人不冤”来形容,电视剧也一定要拿**做噱头,比如红极一时的电视剧《千山暮雪》,还有后来覆盖全网的霸道总裁小白兔模式小说,全都是虐爱苦痛。

《花千骨》读后感2

  初次读《花千骨》,不敢对其妄加论断,只是弱弱地发表一下自己的感受。读前几章我还以为它是部恐怖小说,后来明白了原来是花千骨命格异数,才会导致以后接二连三的事情发生,于是带着好奇读完了这本书。

  花千骨为保全自己和完成爹爹遗愿去茅山百事,误打误撞认识了异朽阁阁主异朽君东方,并且当上茅山派掌门。受前任茅山掌门所托参加群仙宴,遇见长留上仙白子画(千骨未来的师父)。终归长留,拼命练*,只为能拜白子画为师。三生石旁,情愫暗生。

  一年之后的努力没有白费,终能如愿,就这样她成了白子画唯一的徒儿。千骨与师父同住绝情殿,朝夕相处,简单而快乐,温暖而幸福。真希望时间停止,永远定格在这一瞬间。怎奈天不遂人愿??师父为救千骨身中神农鼎剧毒,小骨为了师父偷盗神器,逆天而行,背负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名,至万劫不复。白子画,那个她深爱着的,高不可侵的尊上。

  “我对这辈子所做的事从未后悔过。”只要师父好好的,她无怨无悔,十一颗销魂钉,一百零三剑,绝情池水,驱逐蛮荒,面目全非??受尽六界之苦,为了爱,为了师父,她心甘情愿,没有半句怨言。

  花千骨有着孩子般的纯真清明,有着母亲般的慈爱怜悯。无论是以前还是后来她变成妖神,这一点在糖包和南无月身上淋漓尽致德尔表现出来。虽有五位男子为之倾倒,但她对师父的爱自始至终,从未改变。真的很羡慕小骨,也很敬仰她小骨,她轰轰烈烈地爱过,为爱付出那么多,又忍了那么多‐‐太多的感动与震撼,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瞬间天地都那么渺小。万籁俱寂,仿佛一切都静止在宇宙中,有太多的话想说??

  小说牵动着作者与读者的心灵。从这部小说中我懂得了爱的真谛,学会的很多做人的道理,懂得取舍得当。

《花千骨》读后感3

  这故事,很眼熟。正义的师父与情窦初开的女徒不伦**,师父严防死守,女徒坠入魔道,最终正义打败邪恶,要么有情人终成眷属,要么从此生死相隔。这桥段这模式,可以用一万次。《花千骨》就是这一万个师徒**故事之集大成者,因为它的剧情设置,种种矛盾,可以说是把女人的幻想推到了无比的极致——

  第一,作为女主角,花千骨的形象是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早期黄瘦,营养不良,后期白净可爱,但都没有性特征,没有发育。这形象,不要说美丽性感,连女人味都没有。可是在书中,面对这样一个枯瘦的黄毛丫头,仙界第一美男深爱他,妖魔界第一美男痴恋她,人界的帝王见过她两次,也不管不顾地迷上她。全宇宙最华丽的宠爱,都集中在这个黄毛丫头身上。

  第二,作为男主角,白子画美若天仙、俊逸出尘、神功盖世、无所不能。而且,在他过往几百年的生命中,有多少仙女爱慕他,看见他就走不动路,可他唯独爱花千骨,这个还没发育好的.黄毛丫头。

  人物设定有了,接下来就是生死**的剧情。白子画为了正义天道,一直冷冰冰地拒绝千骨,虽在暗中保护关怀,用了深情,却打死也不承认。而花千骨在这种绝望的爱里,为了报复他、刺激他,甚至布局引诱他亲手一剑杀死自己——诱爱人亲手杀自己,这种虐,未免太惨痛。

  其实历朝历代的爱情故事,痛苦缠绵的多得是,但很奇怪,**这个词被推崇,却是这些年的事。网络小说简直可用“有情皆孽,无人不冤”来形容,电视剧也一定要拿**做噱头,比如红极一时的电视剧《千山暮雪》,还有后来覆盖全网的霸道总裁小白兔模式小说,全都是虐爱苦痛。


《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4)

——万水千山走遍 (菁华3篇)

万水千山走遍1

  此刻,坐在KFC二楼餐厅的我,吃完了在有些人眼里的垃圾食品或者说某些人眼里奢侈的汉堡和薯条,喝着热乎的奶茶,听着餐厅里放着我最爱的艾薇儿的歌曲,悠闲自得的看着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心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静,自己跟随着三毛,畅游在异国风情中怡然自得,犹如身临其境,闭上眼呼吸都能感受到书中写到的阿根廷草原上清新的空气,蔚蓝的天空和伸手可触到的朵朵白云,还有那位“高裘情人”。把自己融入到书中的情景之中,置换了陪在三毛身边的米夏,仿佛跟随在三毛身边的不是米夏而是我。

  一直以来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背包四处旅游——一个背包,一架相机,一张卡和一颗好奇而热忱向往的心,踏上旅途的征程,在陌生的环境下,看尽上天赐予人类的美好世界。只可惜,我只是个*民。没有横溢的才华,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富足的财力,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坚定地决心,有的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承载物,还有空无虚幻的思维,有的只是怨天尤人,泛滥感情,剩下的什么都没有。对于我这样的一个穷人来说,旅游是个多奢侈的念头,有时候,偶尔会出去转转,玩玩,不了解我的人,包括现在身边的很多人,都说没有钱就安分的在家待着,省着点儿钱,别乱花钱了。也许在她们眼里,我是个败家子,是个爱乱花钱的孩子,那都无所谓,对于热爱旅行的我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们不懂得一个游玩家的心情,我也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你的所作所为,就像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一个*日里没有多少钱却爱好唱歌的人会花一千块钱买一副耳机,一个街头卖艺的人花几万块钱买一个吉他以至于流落街头卖艺一样。他们可以理解可以接受花几百块甚至上千块钱衣服鞋帽,却理解不了我们花几百块钱买一个耳机,几千块钱买一个吉他。因为爱好,所以会为之倾注一切,值就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而我们被冠以“乱花钱”罪名的原因。

  不被人理解,或许这样的我们是孤独的,但同样的这样的我们也是快乐的,因为我们做的这些是我们的最爱,就像我每一次的旅行都会受到诸多阻扰一样,想要出发的时候,好多人都会说“你那么有钱啊?自己都债务累累了,还花钱去旅行,真是有心情”,每次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错综复杂,知道他们也是为我好,为我考虑,只是他们不知道,就因为“没有钱,债务累累”整天被这些现实的东西压得闯不过气来,所以想要一种旅行的方式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不想要自己的青春就放在挣钱还贷款,或者存钱这些事情上面,只想乘着现在的我还有激情,还有体力,还有精力去玩耍,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想要做到老之后不后悔的`事情,尽量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太多的遗憾,所以宁愿活在“乱花钱”的罪名下也想要尽情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宁愿背着债务累累的风险也想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每次看到那些没有太多钱却依旧背包旅行的人,心里只恨自己没有他们那样的魄力。终究被现实打败,为现实妥协。或许这话说出来又会被身边的某些人挖苦讽刺,那又怎样,其实她们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也承认自己确实没有那个能力,所以,尽量的为自己创造条件,尽量的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只要做了,不管多或少,不管之后会怎样,但我想我唯一可以保证的那就是在我垂死之年,我不会为这些我所爱好的做过的的事情而后悔。老师同学都说我是个外星人,“反人”、“怪人”“幻想者”,整天想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切实际,甚至感觉是天马行空的事情,但是我想说我要尽量让这些所谓的不可能变成可能,或许旅行过后的我会为债务忧愁烦恼,开始挣钱攒钱,那我也快乐,最起码我快乐过了,我以后的人生又少了一丝遗憾,这样我就知足了。

  看书看的时间久了,有点儿疲惫,起身活动一下。发现窗外霓虹灯亮,车嚣夜寂,室内孩童嬉耍,情侣爱浓,音乐更替,看着桌上的书本和吃剩的垃圾,心中感慨万分,于是提笔书之。

万水千山走遍2

  与作者一样是出生在80年代,读这三毛的书长大,听着“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到,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至你共我”长大,也许作者用和三毛文章相同的名字来命名这篇游记,也是在缅怀三毛,缅怀我们的童年。但我们却不知不觉的成为了作者笔下的大多数。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两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甚至可以随时支付飞往世界各地的机票,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当作者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她们在杭州挨过饿,在济南受过冻,在贵州感动过,在海口无助过,喜悦了,思念了……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只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停停吧,做一次心灵的旅行。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你的心,引起你的共鸣。何尝不是你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作者将这两条线索穿插于无形之中,在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

  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过该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本句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我们暂且不论是怎样的手法,总之,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作文

万水千山走遍3

  这本书是上学期从同学那里借来的,因为之前跟她讲我在看《雨季不再来》,然后她说要借我。然后,然后就是复*周和考试周,然后它就默默地被一堆书掩盖了。

  那天,是开学的前一天,我喉咙很不舒服好像是感冒了,尽管从家到学校一路奔波折腾了好几个小时,但当我在宿舍收拾书桌时看到埋在一沓书下的《万水千山走遍》,才惊觉“原来你在这儿”。

  开学的第二天,又发烧了,躺在床上,是这本书陪我渡过了那些只能躺着钻被窝的时间,就这样我稀里糊涂的跟着三毛的脚步在纸上把“万水千山走遍”。

  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想着以后要去很多很多的地方走走看看,可以是结伴而行的乐趣,也可以是独自流浪的自在。其实一直不喜欢游记这种文体,其中的乐趣是作者自己的,读者的体会是被附加条件的感受,毕竟看来的太容易了,感同身受太难了。我能想象三毛在中南美洲旅行时是痛并快乐着的,因为在异国他乡她总是可以遇见善良可爱的人儿,而且经常有*人接待,或亲人、或朋友,或是因为那份单纯的同胞情怀,三毛总能被盛情款待。但她也经历了很多的挫折,遇见了不少危险,书中经常提到叶子,因为这种叶子能让在中南美洲得高原病而身体不适的三毛更好受点。因为我没经历过高原病这种东西,尽管我知道三毛当时是什么症状,但我只是知道却感受不到,我想我要切实去感受的话,就应该行动起来,自己去走过。就像你会觉得看过了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自己的人生一样,很多东西都是要亲身体验才能真正明白。

  趁着现在一个人,想去哪就去哪吧~把万水千山走遍是怎样一种体验,将来我替三毛跟你再细细说来。


《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5)

——《千与千寻》读后感 (菁华3篇)

《千与千寻》读后感1

  电影——深受广大民众喜爱的一种放松、娱乐品。我想,大家都有一部自己喜欢的电影吧!我比较喜欢的一部电影是《千与千寻》。

  《千与千寻》是日本有名漫画家宫崎骏的最后一部作品,后被拍成电影。《千与千寻》主要讲的`是:

  主人公——千寻的爸爸妈妈误入了鬼神往来娱乐的地方,吃了它们的东西后变成了猪。千寻就请求汤婆婆在那里工作。经过了无数困难和汤婆婆的刁难后终于救出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在二年级时我看过《千与千寻》,没有什么感觉,但现在看了之后,便大有感悟。首先,我佩服千寻的勇敢、不怕苦和坚持。她发现自己爸爸妈妈变成了猪后,遇见白龙,白龙让她去求汤婆婆让千寻在这工作时,我都吓出冷汗。那么多神神鬼鬼在自己身边,但千寻没有被恐惧打倒,勇敢去求汤婆婆,才有了工作的机会。工作后,汤婆婆认为千寻好欺负,什么苦活全让千寻干,若千寻不干就让她也变成猪,可千寻却坚持下来,不怕苦、不怕累,最后才救出自己爸爸妈妈。

  第二,我认为我们需要学*千寻的主动,她去锅炉爷爷那里求他让自己工作时,起先,锅炉爷爷并不同意让千寻在这工作的。但后来,有一个手下扒倒了,千寻自己主动拿起一块煤,扔去火里,锅炉爷爷才默认了让千寻在这儿工作的事情。如果千寻不主动拿起那块煤,也许,再怎么求锅炉爷爷,他也不会让千寻在这儿工作了。

  这部电影是一部十分值得我们看的电影。**看,会体会到童心的美好;小孩看,会学*到一些好的精神。《千与千寻》这部电影深刻在我的脑里,主人公——千寻的一举一动让我久不忘怀。

  最后,我向大家推荐这部电影——《千与千寻》。

《千与千寻》读后感2

  这天我们就看了一部感人的电影《千与千寻》。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女孩千寻与父母搬家准备去一个城市生活,却因迷路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因为贪吃,千寻的父母被变成了猪,千寻惊恐万分时遇到男孩白龙,白龙叫他想在这生活务必到汤屋的主人汤婆婆那里要一份工作,汤婆婆给千寻赋予了新的名字之后,千寻在汤屋里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可有一天白龙受伤了,千寻为了白龙去钱婆婆那里,那次经历中白龙找回了自己的名字,千寻与父母又找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其中千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还记得片名吗?《千与千寻》。其实不难理解。就是千寻的两个名字小千和千寻。与其说是两个名字不如说是两个身份,与其说是两个身份不如说是两种性格。一开始的千寻胆小怕事,遇到一些事就惊慌失措。被恐惧与害怕冲昏了头脑。再看汤屋里的小千天真善良,做事一丝不苟应对腐烂神一样的河神,她也丝毫没有懈怠。应对妖怪无脸男捧给金子时,她丝毫没有想要的意思。而是去做自己应做的事情。最后为了代白龙对钱婆婆说声对不起,自己显得义无反顾,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前进。透过比较前者与后者真是天差地别。

  这部电影让我感到爱的力量真伟大,它能让一片幼小的心田强大起来,让千寻为了白龙有勇气去钱婆婆那儿,让白龙为了千寻付出一切。让汤屋的其他人对千寻渐渐有了新的认识,把他慢慢融到这个群众中来。

  其实,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做一个勇敢,率真,认真,善良的千寻,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人每个人都有千寻优秀的影子。

《千与千寻》读后感3

  很久之前曾有过一个梦境。梦里的自己身处一片迷蒙之中,心里总觉得要在找什么东西。可是,兜兜转转,所能握住的,除了雾霭,别无其他。

  梦醒了之后我躺在床上愣了很久,回味这个梦境,颇有一种空落的难过感。那是寻而不得的钝痛。所以我想,任何一个曾丢失过东西的人,总会对《千与千寻》产生共鸣。因为这部电影,所讲的正是关于寻找的主题。

  《千与千寻》许久没看,即使要写这篇琐碎的后感,都没有时间再去回阅一下原本。所以只能凭着自己的记忆来写了。大概是小女孩千寻在失去父母的庇护之后,独自面对一个陌生且并不友善的世界的故事。当然,会有哭泣,也会有真正的伙伴一直陪伴她。

  小孩子懦弱地哭了,可是依旧会向前走,所以我们才会感动,因为我们也是如此的成长。被坎坷弄得跌跌撞撞,遍体鳞伤,也许会说我再也不要这样下去了!也许内心依旧茫然自失,但是依旧会往前走。因为这样才能成长。

  故事里的千寻和白龙,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名字。而故事外的我们,何尝不是在寻找自己丢失的东西。所谓的成长,不就是在寻找自我的价值,自我的社会位置,寻找爱与被爱,寻找需要与被需要。我们活在世界上,应寻求彼此的联系,使每一个偶然成为必然。就像数轴上的每一个点,都是在这个点的这边,和那个点的那边,而从来没有孤立存在的点吧。

  《千与千寻》它所想要告诉我们的是:可以哭泣,可以怯懦,但是不要停下寻找的步伐,寻找未来,寻找更好的自己。

  就像我在听的这首日文歌,有一句歌词翻译过来是这样的:与风同行,前进就好。


《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6)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 (菁华3篇)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1

  这个假期,我看了很多好书,很喜欢曹文轩写的《山那边还是山》。

  《山那边还是山》讲的是一个叫丁丁的小孩带着傻子们逃出山矿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丁丁在玩耍时和弟弟当当走散了,走散后丁丁被一个叫亮疤的人骗到了一个大山里,和许多人一起挖煤。之后,亮疤去打猎,一不小心掉进了一个陷阱,幸好丁丁救了他。从那以后,他开始弃恶从善的'生活。在亮疤的帮助下,丁丁、白狗一起把挖煤的傻子们逃出了小山矿。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从丁丁身上学到了当别人困难时要伸出援助之手;从白狗的身上学会了对朋友要忠诚;亮疤虽曾做过坏事,但是我还是在他身上学到了知错能改,知恩图报的品德。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2

  寒假我将曹文轩写的《丁丁当当》系列丛书又读了一遍,有了更多的感受和认识,尤其是《丁丁当当山那边还是山》的故事更是吸引了我。虽然丁丁是个傻子,但我觉得丁丁的很多方面值得我学*。

  《丁丁当当山那边还是山》这个故事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丁丁、白狗和亮疤之间的故事。先说丁丁和白狗的故事:主人公丁丁、当当两个傻兄弟走失后,丁丁在寻找弟弟当当的途中无意中救了一只白狗,这只狗后来一直跟随丁丁,丁丁和白狗始终不离不弃,在丁丁遇到危险的时候,用自己的性命救了主人丁丁。我觉得是丁丁的善良、勇敢赢得了白狗的信任。再说说丁丁和亮疤的故事:亮疤是个矿工头,专门骗些傻子干活,丁丁就是他骗到深山黑矿里的。丁丁一次又一次的逃跑,一次又一次被他抓回来。后来亮疤掉到了山里猎人挖的陷阱里,是丁丁不计前嫌将他救了出来,亮疤终于醒悟,改邪归正,帮丁丁逃离了小黑矿。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人们只要像丁丁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在哪,都能感染身边的人,彼此之间成为互相帮助的朋友。另外丁丁寻找当当的执着、坚定不移的信心也是我学*的榜样,相信如果我有丁丁这样持之以恒的心,我一定能取得更大的进步!祝愿丁丁与当当早日团聚!

《山那边还是山》读后感3

  假期里,我一口气看完了《山那边还是山》这本书,心里生出许多感想。

  《山那边还是山》是曹文轩“丁丁当当系列”中的一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傻子兄弟丁丁和当当。一次偶然的错误,兄弟俩失散了。从此,两人踏上了寻找对方的路。

  丁丁被一个叫亮疤的人骗到了深山里的一个小黑矿,成为黑矿工。这个小黑矿里居然有几十个像丁丁那样的傻子。丁丁无意间解救了一只颇具灵性的狗,从此,这只狗与他形影不离。寻找弟弟当当的念头,驱使着丁丁一次又一次地逃跑、失败、再逃跑……最后,丁丁救了掉进陷阱里的亮疤,亮疤也终于良心发现,帮助丁丁带着一群傻子胜利大逃亡,而白狗却为了救丁丁,与红狗拼死搏斗,一同掉入了悬崖,这让丁丁很难过。

  在这个故事里,最令我感动的是丁丁和白狗。丁丁是个傻子,但救仇人,帮助其他有难的傻子离开,这些行为完全是一位英雄所为。所以我们不要太注重一个人的外表,也许,丑陋的外表里却拥有一颗正直、无私的心。而白狗,为了回报曾经救过他的人,它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报恩。可是在生活中,我们有些人在利益的诱惑下,背叛好友,诬陷他人,这些人简直连故事中的白狗都不如。

  我们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不背叛自己的灵魂,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对得起自己以及他人。


《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7)

——《花千骨》读后感 (菁华3篇)

《花千骨》读后感1

  这故事,很眼熟。正义的师父与情窦初开的女徒不伦**,师父严防死守,女徒坠入魔道,最终正义打败邪恶,要么有情人终成眷属,要么从此生死相隔。这桥段这模式,可以用一万次。《花千骨》就是这一万个师徒**故事之集大成者,因为它的剧情设置,种种矛盾,可以说是把女人的幻想推到了无比的极致——

  第一,作为女主角,花千骨的形象是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早期黄瘦,营养不良,后期白净可爱,但都没有性特征,没有发育。这形象,不要说美丽性感,连女人味都没有。可是在书中,面对这样一个枯瘦的黄毛丫头,仙界第一美男深爱他,妖魔界第一美男痴恋她,人界的帝王见过她两次,也不管不顾地迷上她。全宇宙最华丽的宠爱,都集中在这个黄毛丫头身上。

  第二,作为男主角,白子画美若天仙、俊逸出尘、神功盖世、无所不能。而且,在他过往几百年的生命中,有多少仙女爱慕他,看见他就走不动路,可他唯独爱花千骨,这个还没发育好的黄毛丫头。

  人物设定有了,接下来就是生死**的剧情。白子画为了正义天道,一直冷冰冰地拒绝千骨,虽在暗中保护关怀,用了深情,却打死也不承认。而花千骨在这种绝望的爱里,为了报复他、刺激他,甚至布局引诱他亲手一剑杀死自己——诱爱人亲手杀自己,这种虐,未免太惨痛。

  其实历朝历代的爱情故事,痛苦缠绵的`多得是,但很奇怪,**这个词被推崇,却是这些年的事。网络小说简直可用“有情皆孽,无人不冤”来形容,电视剧也一定要拿**做噱头,比如红极一时的电视剧《千山暮雪》,还有后来覆盖全网的霸道总裁小白兔模式小说,全都是虐爱苦痛。

《花千骨》读后感2

  初次读《花千骨》,不敢对其妄加论断,只是弱弱地发表一下自己的感受。读前几章我还以为它是部恐怖小说,后来明白了原来是花千骨命格异数,才会导致以后接二连三的事情发生,于是带着好奇读完了这本书。

  花千骨为保全自己和完成爹爹遗愿去茅山百事,误打误撞认识了异朽阁阁主异朽君东方,并且当上茅山派掌门。受前任茅山掌门所托参加群仙宴,遇见长留上仙白子画(千骨未来的师父)。终归长留,拼命练*,只为能拜白子画为师。三生石旁,情愫暗生。

  一年之后的努力没有白费,终能如愿,就这样她成了白子画唯一的徒儿。千骨与师父同住绝情殿,朝夕相处,简单而快乐,温暖而幸福。真希望时间停止,永远定格在这一瞬间。怎奈天不遂人愿??师父为救千骨身中神农鼎剧毒,小骨为了师父偷盗神器,逆天而行,背负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名,至万劫不复。白子画,那个她深爱着的,高不可侵的尊上。

  “我对这辈子所做的事从未后悔过。”只要师父好好的,她无怨无悔,十一颗销魂钉,一百零三剑,绝情池水,驱逐蛮荒,面目全非??受尽六界之苦,为了爱,为了师父,她心甘情愿,没有半句怨言。

  花千骨有着孩子般的纯真清明,有着母亲般的慈爱怜悯。无论是以前还是后来她变成妖神,这一点在糖包和南无月身上淋漓尽致德尔表现出来。虽有五位男子为之倾倒,但她对师父的爱自始至终,从未改变。真的很羡慕小骨,也很敬仰她小骨,她轰轰烈烈地爱过,为爱付出那么多,又忍了那么多‐‐太多的感动与震撼,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瞬间天地都那么渺小。万籁俱寂,仿佛一切都静止在宇宙中,有太多的话想说??

  小说牵动着作者与读者的心灵。从这部小说中我懂得了爱的真谛,学会的很多做人的道理,懂得取舍得当。

《花千骨》读后感3

  这故事,很眼熟。正义的师父与情窦初开的女徒不伦**,师父严防死守,女徒坠入魔道,最终正义打败邪恶,要么有情人终成眷属,要么从此生死相隔。这桥段这模式,可以用一万次。《花千骨》就是这一万个师徒**故事之集大成者,因为它的剧情设置,种种矛盾,可以说是把女人的幻想推到了无比的极致——

  第一,作为女主角,花千骨的形象是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早期黄瘦,营养不良,后期白净可爱,但都没有性特征,没有发育。这形象,不要说美丽性感,连女人味都没有。可是在书中,面对这样一个枯瘦的黄毛丫头,仙界第一美男深爱他,妖魔界第一美男痴恋她,人界的帝王见过她两次,也不管不顾地迷上她。全宇宙最华丽的宠爱,都集中在这个黄毛丫头身上。

  第二,作为男主角,白子画美若天仙、俊逸出尘、神功盖世、无所不能。而且,在他过往几百年的生命中,有多少仙女爱慕他,看见他就走不动路,可他唯独爱花千骨,这个还没发育好的.黄毛丫头。

  人物设定有了,接下来就是生死**的剧情。白子画为了正义天道,一直冷冰冰地拒绝千骨,虽在暗中保护关怀,用了深情,却打死也不承认。而花千骨在这种绝望的爱里,为了报复他、刺激他,甚至布局引诱他亲手一剑杀死自己——诱爱人亲手杀自己,这种虐,未免太惨痛。

  其实历朝历代的爱情故事,痛苦缠绵的多得是,但很奇怪,**这个词被推崇,却是这些年的事。网络小说简直可用“有情皆孽,无人不冤”来形容,电视剧也一定要拿**做噱头,比如红极一时的电视剧《千山暮雪》,还有后来覆盖全网的霸道总裁小白兔模式小说,全都是虐爱苦痛。


《万水千山》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8)

——万水千山走遍高中读后感 (菁华3篇)

万水千山走遍高中读后感1

  这本书的作者三毛自认为是一个流浪者,走遍万水千山是为了寻找她梦里的故乡。她去了青鸟不到的地方宏都拉斯,中美洲的花园哥斯达黎加……她感受到了里面的悲、欢、离、合,她想起了自己那远方的故乡。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和唐吉珂德一样有点痴,这种痴是一种执着,没有理由地执着,执着地是寻找她梦里的故乡。就像她编写《橄榄树》的歌词一样:“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远方是什么?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故乡是什么?故乡是家,家是温暖、舒适、快乐,是没有忧虑的童年,……是所有一切美好的总和。而这一切好象永远都在三毛旅途的远方。

  我问妈妈:“这书好看吗?”妈妈说:“好看。”我问:“为什么好看?”妈妈说:“三毛的文章有一种忧伤,妈妈喜欢这种忧伤,甚至有点崇拜这种忧伤。”我觉得也是,三毛是一个流浪者,她是一个用心流浪的人,这种忧伤是一个流浪者的忧伤。这种忧伤我们体会不到!只有一个真正用心流浪的行者才能体会得到!

万水千山走遍高中读后感2

  第一次听到《橄榄树》就爱上了它,因此也喜欢上了三毛。从众多的介绍中了解了她的生命历程,她的博学和通灵,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纯真、无助和忧伤,她的特立独行……但我却一直不敢碰三毛的书。因为内心的感伤,更悲于她的离去。

  女儿上高中了,买了三毛的书,一本本地看。为了与女儿多一个沟通的话题,我第一次小心翼翼地翻开了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

  我随她拖着疲惫而敏感的身躯,游走在中南美洲的国度里,感受每一处的风土人情,感受那里的富足或是贫穷,接受当地居民的热情或是冷漠;

  我随她为墨西哥那一定是迫于生活的苦难和无助而在石阶上虔诚地用膝盖跪求奇迹诞生的一家老小哽不成声;

  我随她为在贫穷的洪都拉斯找生活的同胞和在哥斯达黎加讨生活的异乡人感到无奈和心酸;

  我随她为在秘鲁因为“索诺奇”而邂逅的有前世之缘的荷兰女孩安妮送一份相知的祝福;

  我随她向那些仅为三位观众而做全场演出的印第安艺术家驻立致敬,是他们的执着让我看到了生命中追求的永恒。

  还有那阿根廷的恬睡牧场和牧场上痴情于她的高裘。那本是她一直梦想的生活。可在她心里只有一间房,只安了一个门,只开了一个窗,那儿早有荷西把她久久凝望……

  她说“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不同的疼痛,那打不开的心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解。”

  那墨西哥令她好奇的自杀神,安第斯山脉的心湖,敦煌那尊只有她能看见洞顶开了天窗的弥勒菩萨,可是在预示她已经参透人生,正在找寻自己生命的归宿呢?在那里,她可是真的打开了心结?

  我每次看好友的日志或者博客时,总是*惯于把留下的足迹一个个删除。似乎每次总有这样的诗句在耳边回荡:我悄悄地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哒哒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当我在她的书里看到断断续续出现的这样的文字:“如果我青石板的街道——哒哒的马蹄——是个过客,不是不是归人——我——不带走一片云彩——挥一挥手——我走了——如果这也要参破成空——”读至此,我已呆住,又一次模糊了双眼。

  我怕是再也不敢碰三毛的书了……

  三毛,请送我你所有的忧伤,我把它一起深藏;

  我赠你无数美丽清晨,伴你在远方。

万水千山走遍高中读后感3

  墨西哥之旅很奇妙,是异常美好的回忆。回来后没日没夜忙碌了几天学校的任务,得以暂时放松后来到了East Asian Library,无意间发现了有关三毛的收藏。大一时代三毛是我的最爱,仿佛造化弄人,两年多以后,捡起了《万水千山走遍》翻开来看,第一个国家竟然是墨西哥。此时对此书有了更深刻的感想。

  感恩节在墨西哥度过,因为和我住的房子的女清洁工——一位墨西哥阿姨早就说好了。阿姨叫Silvia,人很好很友善,记得第一次见面我和她聊起了周末要不要去环球影城,因为55刀的门票让我望而却步;Silvia回答,就想去*就要去长城一样,来洛杉矶,就要去环球影城。这句话触动了我,想不到一个清洁女工也会如此的有思想,终于我心中的天*也向舍得花钱的一方倾斜了,最终环球影城之旅果然证明是值得的回忆。去墨西哥的决心一直都很坚定,每次见到Silvia除了打招呼就是商定墨西哥的行程,后来明确了时间,就雷厉风行的查行程、订了往返机票,还带动了一起交流的三个女生同行。

  这趟若不是Silvia,行动会不方便很多。西班牙语,作为世界第三大语言(前两为英语、汉语),竟然对我们四个*女孩而言全都很陌生;走在街道上,买东西,乘车,一切一切都很不方便。本来听信了周游世界列国的香港女生的话,“不会语言也很有意思,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手势呀;而且听声音就像听歌一样,如果理解了意思反而失去了情调”,可是当我一句当地语言不会说的时候,我就发现词不达意真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为我的无知感到惭愧,决心回去了有时间好好补补西班牙语。

  行程是这样的:首先换成好几路公车到长途车站,乘坐汽车到达墨西哥提华纳(Tijuana),位于美国与墨西哥的交境;然后转车到机场,乘坐AeroMexico的航班到达墨西哥第二大城市——瓜达拉哈拉(Guadalajara)。对墨西哥的初印象就像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中描述的类似:

  “是这样的,此地计程车可以坐,公共车对你太挤。一般的水不可以喝,街上剥好的水果绝对不要买,低于消费额五十美金的餐馆吃了可能坏肚子,路上不要随便跟男人讲话。低级的地区不要去,照相机藏在皮包里最好,当心人家抢劫——”

  去墨西哥前,确实接受了很多“教诲”——墨西哥太乱,不要乱跑,注意安全(是不是就差“活着回来”了)。墨西哥的干净程度确实不如美国,但是既然与美国的两大强州——加州、德州交界,位于中北美,受西班牙语文化的熏陶影响,墨西哥人民都很有钱(很多人去美国打黑工);或者穷的很happy,马路上跑着的汽车破烂不堪,但是大喇叭放着动感的西班牙语歌曲。

  到达Guadalajara机场,Silvia的一大家已经在等待我们。墨西哥人仿佛家庭观念很强,人们都很友好,会英语的人很少。孩子们都很漂亮。对《万水千山走遍》有同感

  大部分我所见的墨西哥人,便如上帝捏出来的粗泥娃娃没有用刀子再细雕,也没有上釉,做好了,只等太阳晒晒干便放到世上来了——当然,那是地下车中最最*民的样子。这儿的人类学博物馆中有些故事,述说古时住在这片土地上的居民,他们喜欢将小孩子的前额和后脑夹起好几年,然后放开,那些小孩子的头发成扁*的,脸孔当然也显得宽大些,在他们的审美眼光中,那便是美丽。

  而今的墨西哥人,仍然有着那样的脸谱,扁脸、浓眉、大眼宽鼻、厚唇,不算太清洁,衣着鲜艳如彩虹,表情木然而本分。而他们身体中除了墨西哥本地的血液之外,当然渗杂了西班牙人的成份,可是看上去他们仍是不*欧洲而更*印地安人的。

  常常,在地下车中挤着去某个地方,只因时间充分,也因舍不得那一张张已到了艺术极致的脸谱,情愿坐过了站再回头。

  住在了Silvia的弟妹家——Guadalajara旁边的小镇上,安定了下来,第一天行程结束。所住的房子,外部布局像是新加坡的组屋,但是没有组屋奢华;内部是瓷砖地面,两室一厅,旧式家居,很像*九十年代的典型套间。家里的三个孩子们不嫌弃挤,打闹着,玩着各种各样的玩具,很欢乐。

  墨西哥的城市不如*大,但是设施齐全;至于小镇和农村,在我的生活经验看来,和*农村是很相似的。所以我猜想世界上的发展*家可能都比较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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