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范文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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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 1

  你是否认真倾听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倾听,倾听乡村的细语,倾听都市的喧嚣,倾听荒野的呼唤。每一种声音都有其独特的魅力,或美妙,或深沉,或清脆,或委婉,或高亢……

  我曾经读过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荒野的呼唤》,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巴克是一只狗,它被卖去当了劳工,整日生活在极其艰险的环境中,劳动繁重。为此,它苦苦忍受和挣扎,恶劣的环境磨炼了它的意志,让它变得更加勇敢和机敏。回到狼群之后,它毫无疑义地成为了狼群的领袖。

  每个人都向往自由,追求自由,动物也是如此,它们也想摆脱束缚,投入到广阔的大自然中。

  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养兔子的两次经历:

  第一次养的兔子名叫“欢欢”。有一天,我看到欢欢闷闷不乐,感觉到它很孤独,就把它从笼子里放了出去。看到欢欢活蹦乱跳的身影,我不禁莞尔。但是,过了不久,我再去寻找它,却发现它不见了。我非常着急,四下里寻找,仍杳无踪迹。这时,我的目光无意中看到阳台的栏杆,心中一颤:难道……从阳台上往下看,什么也没看到。我松了一口气,但心里仍然疑惑不解:它跑到哪儿去了?是逃走了吗?接下来的好几个月,欢欢一直没有回来,从此在我的视野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次我又养了一只叫“萌萌”的兔子。接受上一次的教训,这次我对它十分体贴。每天一放学,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回家,到厨房给它拿菜叶吃。看着它津津有味地吃,我深感欣慰。这次,我再也不敢放它出去了,因为我怕它像欢欢一样“不辞而别”。一天上午放学后,我看到萌萌时,发现它眼睛紧闭着,四脚朝天在笼子里躺着。我担心极了,生怕它有个三长两短。妈妈说:“它可能死了,我们把它扔到楼下去吧!”说着抓起兔子就往外走,这时,萌萌竟然睁开了眼睛。“妈妈,萌萌没死!”我急忙叫住妈妈。但不知怎的,等妈妈再看它时,它的眼睛却又闭上了。妈妈二话不说,就拎着它下楼去了。妈妈回来后,对我说,那只兔子竟然装死,一放开它,它就跑了。当时我急得直哭,心里不停地在想:难道它不喜欢我吗?

  后来,我才想明白,这两只小兔子并不是不喜欢我,而是不想像犯人一样整天被囚禁在牢笼里。它们为了能够在森林里、草地上自由地奔跑,在蓝天白云下快乐地嬉戏,才想方设法逃跑的。

  它们,只想摆脱束缚,重新获得自由而已。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 2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一家。每次****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大王来自投罗网。****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勤于思考。在学*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我真的敬佩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 3

  自从上小学开始,家里的书柜里就陆陆续续地排满了许多书。有世界名著、四大名著、还有当代散文集等等应有尽有,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讲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风餐露宿,跟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坚持不懈。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让我最崇拜的是孙悟空,他的神通广大,遇到困难时的沉着冷静,勇敢面对,一次次化险为夷,取得胜利。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自己,在学*的道路上,遇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困难时。不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而是,常常一次次的退缩。这一方面可能与我活泼好动、多管闲事的性格有关系,妈妈老说我没有女孩子的文气矜持。另一方面就是学*上没有耐心,懒惰不肯动脑,不能静下心来,导致学*成绩忽上忽下。

  就像最*常的数学课一样,当上课铃声响起时,当数学韩老师迈着轻快的脚步走上讲台时。我的心就“咚咚”跳个不停,心情就会莫名的紧张起来,因为一直以来数学是我的弱项。刚上课的十几分钟,我专心致志的听着韩老师讲课,目不转睛的盯着黑板。上到后半节课里,我的思绪已经跟课堂脱离到十万八千里了,想着下节是什么课,下课后跟谁一起玩,又想着什么时候放学回家。韩老师的讲解声也好似蜜蜂一般的“嗡嗡’声响了。这时,韩老师看穿了我的呆样,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我一问三不知,如坠云雾。同学们的哄堂大笑,我顿时涨红了脸,全身发热,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这不但要接爱老师的批评,而且回家也难过我妈这一关。

  想起《西游记》里的孙悟空,遇到困难时,总是积极乐观的去面对,去解决。在老师用心良苦的教导,妈妈的苦口婆心。我痛定思痛,决定一步步改掉这些坏*惯。上课时也强迫自己,一定要专心听讲。思绪要飘时,掐一下自己的大腿。上课时,也积极发言了。学*上遇到困难时,不再逃避了,而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打败它。终于,在今年的期末考试中数学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勇往直前的精神,必定事半功倍。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 4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性重又回到他身上,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 5

  《荒野的呼唤》是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小说,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曾评价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又难以捉摸不定的动机和探讨。我们越是变得文明,就越是感到恐惧。’但我却认为这是一段简单的向往自由和美好的故事。

  整篇小说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中那一只爱犬,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却被拐卖到荒野——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回归的本能,恩主约翰·桑顿的遇害更是促使巴克坚定的决心,打破了对人类社会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只是一只坚强、好奇心强、有羞耻之心的狗,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但他比他周围的人却更具有“人性”。他的顽强、坚持、“残酷”都只是因为他想活下去,想再次看到希望。看似小说写的是狗,却时刻反映着人类社会,冷血、残酷只有适者才足以生存。被抓走后,他没有一刻不想着法官、孩子们把他带回去,可他还是失望了,因为离被带出来的地方越来越远,却一直没有看到他们来,所以他只能反抗,为着自尊心去战斗,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野性被不断激发出来……这一切缘由,不就是想要存活,想要活下来就必须站在最强的位置上,这样才能免遭欺凌。

  巴克也很忠诚,他对友善宽厚桑顿是视以救命之恩,对他的命令会赴汤蹈火,甚至是付出生命,也不会犹豫。因为约翰·桑顿正是他理想中的主人,一个爱狗的人,把狗当作朋友。在巴克统领狼他的忠诚族之前,因约翰·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约翰·桑顿被杀害了,动物和人类的纽带被切断了,当它再次听到狼呼唤时,便跑向狼群,同归了自然,成为一只真正的狼。这让我感受到,他的忠诚是以生命的付出,真心的爱戴,并非口头之言,值得我们学*。

  有人说:“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是啊,自由就是他们美好的目标,他们所追求的。《荒野的呼唤》是作者对生命追求自由的呼唤,一种尊重和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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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范文五份(扩展1)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实用五份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 1

  我读完了老师推荐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感悟颇深,受益匪浅。

  书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狗。巴克是法官米勒家的宠物狗,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有一天晚上,巴克被贫穷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成为北极拉雪橇狗。它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中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一大早起来拉雪橇。残酷的生存环境把它磨练得跟狼一样勇猛,杀了它最恨的狗——斯皮茨。还斗过了大狗熊、治服了一群狼……最后,被一个叫桑顿的人收养了,他和桑顿结成深厚友谊。可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巴克把印第安人咬死了,为桑顿报了仇。最后,它回归荒野跟狼群生活在一起,成为狼的头领。

  巴克从养尊处优的宠物狗,到冰天雪地的拉雪橇狗,再到回归荒野的狼群首领,这条艰苦之路之所以成功,是它懂得“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敢于面对现实,经受磨练,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结果。巴克的成长经历对我们有许多启迪:人在社会中生活,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甚至是人生的低谷。只要像巴克那样适应生活环境,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终极目标,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 2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一位加拿大著名的作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书里写着一些关于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小鸟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 3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

  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 4

  《荒野的呼唤》出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之手,全书讲述了各大报刊大肆刊登人类在北极发现黄色贵金属的消息,所以成千上万的人怀着发财的梦想奔赴遥远的北极寻找黄昏贵金属。但在北极的交通工具只有雪橇犬一种,所以强壮的犬都难逃被盗贼偷走的厄运,大法官家的狼犬巴克也被凶恶的盗狗贼运到了北极,在北极艰难的工作下,有很多的犬都牺牲了,但巴克凭着它的智慧与坚韧,逃脱了人类,开始了它在北极的新生活的故事。

  此书中的淘金人类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的疯狂着,这样既让自己受苦受累,也让这些无辜的狗们饱受折磨,一批一批的淘金者“逼”狗拖着自己在暴风雪中前进,可他们大都是人财两空,既没淘到财宝,也累坏了自己与“盗”来的狗。

  这本书展示了淘金人类的残忍而不择手段,也反映了动物们的无助,呼吁我们要保护动物们。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不要过多的与凶横的人用体力来战斗而要用智慧与他们去做持久的搏斗,它告诉我们遇事不要慌,不要轻易放弃逃脱的机会,坚持到底,总会出现转折,出现胜利。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 5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范文五份(扩展2)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00字优选【五】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00字 1

  出于对动物的喜爱,我常会找一些这类的书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角的书,却和一般的侧重于狗的忠诚、可爱之类特性的书不同,它以叙述的形式讲述了巴克从一只温顺亲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则和野性的教育下转变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异,在语言的表达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意识和对生命的热爱,依旧深深吸引着我。

  巴克在被拐卖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它与它的主人桑顿一起,在北方闯出了名声,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苏格拉底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准备死亡,练*死亡,因为死亡能够使我们的身体消失。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消极,然而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他的小说的死亡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坚韧不屈,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适应力强,为了生存学会了以前养尊处优时不会的技能;热爱自由,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和渴望;勇猛凶残,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富有激情,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也许巴克不够完美,但在我眼里,它充满了魅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00字 2

  在跃过天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荒野。它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没有积雪的遮挡,一望无垠。这倒不是因为它多么广阔,而是因为它的下方是一个陡坡,徒然让人生出那种豪气冲天的错觉,着实让我惋惜了一场。

  为什么要惋惜呢?可能这个回答有些许勉强:我想它应该是被误解和错过了许久。它立于人烟稀少的天山怀抱中,披着贫瘠的外衣,日夜忍受着风吹日晒,在不多的几双目光的注视下,在我们转了几个弯后,不甘愿地让我们发现了这个秘密。这就好似说它是伪装的博大胸襟每每在人路过时遭受这样不清白的冤屈。仅仅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陡坡,却让它的地位与那贫瘠的戈壁沙漠更低一筹。在无意识的欺骗了那几双眼睛时,它不得不承受被他们奚落和不念真相的后果。这并非它意,却也是它所无奈的。本来么,它没有脚也没有手,无法移动,也无法辩白。即使是雪天的银装素裹让它暂时得以不必“欺骗”那些路人,因为茫茫大雪掩盖了一切谎言。但若有人来游玩不慎落下陡坡,哭天抢地地爬上坡后,简直狼狈不堪,又致使这样的惊吓与那“谎言”相去不远了。我想,这时候,它的心里,想必是黯然不已。

  所幸的是,在我最后一次路过那个荒野时,发现那里一片片大大小小的树苗在风中摇曳,嫩嫩的叶片在招手欢笑,为荒野增添了几分春色,再放眼望去,居然还一望无垠。只是在暮色中,荒野那陡下的坡地,像一条坚固的脊梁在野风中挺立着,寂傲蚀骨,不停地呼唤着它所向往的真正的广阔和宽宏。像真正的荒野一样,在灵魂中声声呼唤,生生不息,谁不为之动容?

  试想,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有过许多如它般的荒野,不情愿的欺骗,不情愿的放弃,对现实充满无奈和不满,在与时间长久的僵持之中,自成一种如山野呼唤自然的追求。这种不被现实征服的思想是如此明显地体现在诗人们的身上,让他们歌颂那些不愿被生命遗忘的人们。同时,让我们好好地坚持梦想,坚持对生活的追求。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00字 3

  假期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

  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

  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

  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

  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

  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

  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

  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

  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

  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00字 4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续了他一贯的创作主旨:生存。

  这部小说的视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视角来写的。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里,养尊处优。但又被园丁曼努埃尔偷拿去换钱了。巴克先是被转手到一个训狗专家那里,被大棒打明白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对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巴克着实是一条聪明的狗。他后来被佩劳选中,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它是条好狗,学的很快。而荒无人烟的环境也逐渐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就这样一直在原始的环境下,学*着原始的技能。在旅途中,它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途有赫斯基狗来洗劫他们的营地,甚至杀死了巴克的同伴。它与头狗发生争斗,最终战胜了头狗成为狗群的领袖,它见到了忠犬的死亡。

  这一切都给它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后来巴克又被转手给了一个亲戚团,其中领头的叫哈尔。他是个为了淘金不顾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驱使着狗队,却从来不为它们考虑。对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巴克在这种环境下几*崩溃,直到遇见了约翰·桑顿。桑顿是一个真正爱狗的人,他对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爱,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主人,这让巴克十分的爱他,桑顿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而桑顿终究还是被伊哈特人杀死了。巴克就此彻底脱离了人类,回归了荒野。

  巴克是一条狗,但在书中,巴克的一些品质表现出它比有些人类还要好。它正直忠诚,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却是利益至上,十分虚伪的。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训狗人的大棒打的时候,它感到了羞愧与耻辱。它被逐渐激发着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野性,会自己捕猎,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为巴克敢于抗争的精神与它忠诚无私的品质致敬。有时,我们甚至需要向一条狗学*。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们强得多。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00字 5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书店里。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不得不去买一本书来看看。在书店,面对玲琅满目的书籍,我不知该如何抉择。《野性的呼唤》并不是我第一眼相中的书,因为它没有漂亮的封面,连书都是被透明塑料封着的。觉得它比另外一本看着挺精美的书似乎要厚一点,而且价钱也是一样的,买这本比较划算。

  最开始接触这本书,我对它没有任何感觉,并且还带有一点抵触。出乎意料的是,看了内容之后就欲罢不能了,连书本都舍不得放下。原计划十天看完的书,大概只花了三个小时就看完了。这篇笔记是我看完第二遍之后写的。我感受最深的是对于自由的渴望和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

  故事里,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原本过准出游的生活。在那片土地上他是王者,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除了它的主人米勒法官。就是这样一只优秀的狗,被主人家的仆人曼纽尔从主人家里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成为了拉雪橇的苦役犬。残酷的驯服过程使得巴克逐渐认识到了自然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最终巴克熬成了领班犬。在拉雪橇生涯里,主人几经更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情谊。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最开始的巴克只是一只家养犬,优雅,机灵,勇猛,和“野”毫无关联。经历过太多事情之后,为了自由,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强大,努力适应生活。自然的法则就是这么残酷,你不去适应它,就只能被淘汰。

  巴克那从未停歇过的对自由和野性的追寻最令我震惊,我每读一遍文字都觉得自己有不同的感受。正是那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他成了狼族之首;正是这股力量,使他免于淘汰。巴克无法在人类文明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但是他通过努力选择了想要的生活,没有消失在自然法则之下。

  我不可以选择出生,但可以选择生活的态度与方式。用“适应”与“韧性”铺就基石,且不说免于淘汰,或许还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眼界更宽,心胸更能容天地。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范文五份(扩展3)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00字优选【五】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1

  自从上小学开始,家里的书柜里就陆陆续续地排满了许多书。有世界名著、四大名著、还有当代散文集等等应有尽有,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讲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风餐露宿,跟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坚持不懈。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让我最崇拜的是孙悟空,他的神通广大,遇到困难时的沉着冷静,勇敢面对,一次次化险为夷,取得胜利。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自己,在学*的道路上,遇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困难时。不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而是,常常一次次的退缩。这一方面可能与我活泼好动、多管闲事的性格有关系,妈妈老说我没有女孩子的文气矜持。另一方面就是学*上没有耐心,懒惰不肯动脑,不能静下心来,导致学*成绩忽上忽下。

  就像最*常的数学课一样,当上课铃声响起时,当数学韩老师迈着轻快的脚步走上讲台时。我的心就“咚咚”跳个不停,心情就会莫名的紧张起来,因为一直以来数学是我的弱项。刚上课的十几分钟,我专心致志的听着韩老师讲课,目不转睛的盯着黑板。上到后半节课里,我的思绪已经跟课堂脱离到十万八千里了,想着下节是什么课,下课后跟谁一起玩,又想着什么时候放学回家。韩老师的讲解声也好似蜜蜂一般的“嗡嗡’声响了。这时,韩老师看穿了我的呆样,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我一问三不知,如坠云雾。同学们的哄堂大笑,我顿时涨红了脸,全身发热,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这不但要接爱老师的批评,而且回家也难过我妈这一关。

  想起《西游记》里的孙悟空,遇到困难时,总是积极乐观的去面对,去解决。在老师用心良苦的教导,妈妈的苦口婆心。我痛定思痛,决定一步步改掉这些坏*惯。上课时也强迫自己,一定要专心听讲。思绪要飘时,掐一下自己的大腿。上课时,也积极发言了。学*上遇到困难时,不再逃避了,而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打败它。终于,在今年的期末考试中数学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勇往直前的精神,必定事半功倍。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2

  你是否认真倾听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倾听,倾听乡村的细语,倾听都市的喧嚣,倾听荒野的呼唤。每一种声音都有其独特的魅力,或美妙,或深沉,或清脆,或委婉,或高亢……

  我曾经读过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荒野的呼唤》,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巴克是一只狗,它被卖去当了劳工,整日生活在极其艰险的环境中,劳动繁重。为此,它苦苦忍受和挣扎,恶劣的环境磨炼了它的意志,让它变得更加勇敢和机敏。回到狼群之后,它毫无疑义地成为了狼群的领袖。

  每个人都向往自由,追求自由,动物也是如此,它们也想摆脱束缚,投入到广阔的大自然中。

  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养兔子的两次经历:

  第一次养的兔子名叫“欢欢”。有一天,我看到欢欢闷闷不乐,感觉到它很孤独,就把它从笼子里放了出去。看到欢欢活蹦乱跳的身影,我不禁莞尔。但是,过了不久,我再去寻找它,却发现它不见了。我非常着急,四下里寻找,仍杳无踪迹。这时,我的目光无意中看到阳台的栏杆,心中一颤:难道……从阳台上往下看,什么也没看到。我松了一口气,但心里仍然疑惑不解:它跑到哪儿去了?是逃走了吗?接下来的好几个月,欢欢一直没有回来,从此在我的视野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次我又养了一只叫“萌萌”的兔子。接受上一次的教训,这次我对它十分体贴。每天一放学,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回家,到厨房给它拿菜叶吃。看着它津津有味地吃,我深感欣慰。这次,我再也不敢放它出去了,因为我怕它像欢欢一样“不辞而别”。一天上午放学后,我看到萌萌时,发现它眼睛紧闭着,四脚朝天在笼子里躺着。我担心极了,生怕它有个三长两短。妈妈说:“它可能死了,我们把它扔到楼下去吧!”说着抓起兔子就往外走,这时,萌萌竟然睁开了眼睛。“妈妈,萌萌没死!”我急忙叫住妈妈。但不知怎的,等妈妈再看它时,它的眼睛却又闭上了。妈妈二话不说,就拎着它下楼去了。妈妈回来后,对我说,那只兔子竟然装死,一放开它,它就跑了。当时我急得直哭,心里不停地在想:难道它不喜欢我吗?

  后来,我才想明白,这两只小兔子并不是不喜欢我,而是不想像犯人一样整天被囚禁在牢笼里。它们为了能够在森林里、草地上自由地奔跑,在蓝天白云下快乐地嬉戏,才想方设法逃跑的。

  它们,只想摆脱束缚,重新获得自由而已。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3

  看了题目,你一定倍感怀疑:狗就狗嘛,怎么叫“妖狗”啊?可是,拥有体型魁梧巴纳德狗和高贵无比的苏格兰牧养犬的血统,那可谓“锦上添花”,既高大威猛又仪表堂堂,巴克就是其中之一。

  原本巴克生活在一个富贵人家,可是因为庄园的帮手马纽儿家里缺钱而把它偷卖给了一个红衣男子,红衣男子又把它卖给了波奥特,从此巴克就开始了它拉雪橇生涯。在一次拉雪橇期间,由于巴克太优秀,领头狗斯贝斯经常挑衅,俩狗由此结下了恩怨。后因为实在馈乏食物,由斯贝斯领导的拉雪橇狗和途中的爱斯基摩狗一起劫粮,巴克借此混乱打败了斯贝斯,取代了头狗的位置。

  但是,情况越来越不理想,陡峭的地形,漫长的路程和只够塞牙缝的食物,使巴克和另几条狗心力交瘁,骨瘦如柴,还有好几条狗先后毙命,终于除了巴克和桑顿,也就是巴克的主人,其它人与狗都沉入河底。巴克跟随桑顿与另买的几条狗住进森林,它身上的原始野性逐渐被唤醒。桑顿遭到了土人的袭击,巴克帮他报了仇,就回到了原野,成了一条狼,在荒野发出孤独思念的呼唤

  全书有许多地方令人感动。当巴克为了桑顿而拼尽全力游到河中救他时,我震惊了,巴克只是一条狗,是什么使它一听见主人的呼唤就立刻从昏迷中惊醒,并奋不顾身再一次跳入河中?又是什么巴克可以舍弃一切,奇迹般得拉一千磅的货物走马100米?是对主人的关心吗?是对主人的依恋吗?还是对主人深沉的爱?好几次,我都无法相信,巴克是一只狗!虽然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朋友”一词还是低估了巴克的情感,它们不是一般的关系,便似亲人的关系。

  巴克对主人是主仆之间的爱,在世间,还有一种爱更强烈,那就是——母爱!你可曾听说过,一位母亲为了救被压在车底的孩子,单手抬起了一吨多重的车子,一手拉出自己的孩子。别以为这是开玩笑,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的母爱!

  看完了《荒野的呼唤》,我对“妖狗”一词有了自己的理解。或许,巴克不仅是因为长得半狼半狗,还因为它的感情。真 挚的对主人的爱,仿佛给它的灵魂灌输了人的情感,有了人的情感的狗,难道不是妖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4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温顺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借此深刻地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自从看了这本书,就把以前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远远抛在后头了好久。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阳刚之气,和沈石溪的作品截然不同。当然,这也不代表沈石溪写得不好。只是杰克·伦敦并不会把故事的结局写得如此悲伤,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生死关头的境遇下,把尾声转为欢乐,给读者一种感叹的心情。

  而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巴克为主人桑顿的1000金币,在冰面上拉动了500公斤的雪橇,行走了100米……

  这可是500公斤重的雪橇啊!足足有半吨重,还要在冰天雪地上行走100米。至此,也可以表现出巴克对主人桑顿深深的爱,那个时候,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明白他们这对主仆之间深刻的感情,似乎除了死亡,再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了。

  除此之外,作者描写巴克外貌的句子也十分生动——所有人都被巴克吸引住了。巴克实在超凡出众,它身材匀称,身上没有一块赘肉,每一块肌肉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它的皮毛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

  此刻,它脖子和肩头上的毛都竖立着,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好奇的人们纷纷挤到巴克身旁,伸出手去触摸它坚硬如铁的肌肉,都对巴克赞不决口。

  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

  看着这些跳跃得字,可见作者下的功夫可不少,也能让人感受到巴克在荒野弱肉强食的法则下求生的欲望使它锻炼的艰辛。

  虽然巴克与桑顿感情深厚,但还是在命运的抉择下分开。巴克报复完杀死主人的凶手后,它与人类的最后联络也消失了,巴克终于在野性的再三呼唤下重返荒野,从此,荒野里出现了一匹无可匹敌的幽灵狼……

  其实要说巴克无可匹敌也是有道理的,它既拥有至高无上的智慧,也拥有无可攀比的身手,更重要的是长期积累的经验……

  哎呀!要是我也有这么一匹好狗哦不,好狼就好了,唔!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5

  《荒野的呼唤》是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小说,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曾评价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又难以捉摸不定的动机和探讨。我们越是变得文明,就越是感到恐惧。’但我却认为这是一段简单的向往自由和美好的故事。

  整篇小说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中那一只爱犬,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却被拐卖到荒野——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回归的本能,恩主约翰·桑顿的遇害更是促使巴克坚定的决心,打破了对人类社会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只是一只坚强、好奇心强、有羞耻之心的狗,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但他比他周围的人却更具有“人性”。他的顽强、坚持、“残酷”都只是因为他想活下去,想再次看到希望。看似小说写的是狗,却时刻反映着人类社会,冷血、残酷只有适者才足以生存。被抓走后,他没有一刻不想着法官、孩子们把他带回去,可他还是失望了,因为离被带出来的地方越来越远,却一直没有看到他们来,所以他只能反抗,为着自尊心去战斗,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野性被不断激发出来……这一切缘由,不就是想要存活,想要活下来就必须站在最强的位置上,这样才能免遭欺凌。

  巴克也很忠诚,他对友善宽厚桑顿是视以救命之恩,对他的命令会赴汤蹈火,甚至是付出生命,也不会犹豫。因为约翰·桑顿正是他理想中的主人,一个爱狗的人,把狗当作朋友。在巴克统领狼他的忠诚族之前,因约翰·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约翰·桑顿被杀害了,动物和人类的纽带被切断了,当它再次听到狼呼唤时,便跑向狼群,同归了自然,成为一只真正的狼。这让我感受到,他的忠诚是以生命的付出,真心的爱戴,并非口头之言,值得我们学*。

  有人说:“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是啊,自由就是他们美好的目标,他们所追求的。《荒野的呼唤》是作者对生命追求自由的呼唤,一种尊重和赞美。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范文五份(扩展4)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9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这本书里讲述了一只在南方米勒法官家的宠物狗——巴克,在南方过着舒适温暖的生活,后来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坏仆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方,并被训练成了一只雪橇犬。面对极其恶劣、残酷的生存环境,巴克迅速地适应了那里的环境,并一步步地通过自己的坚持努力夺取了领头犬的地位。

  看到巴克的成长经历让我想起刚上一年级的时候,一次学校组织了“体育达标”测试,跑步、跳绳、立**前屈我都做到了优秀,只有“仰卧起坐”这项我一个都做不起来。记得当时一分钟计时开始的时候,我双手抱头,两腿屈膝,拼尽了全身的力气,一个也做不起来。当时的一分钟对于我来说竟是如此的漫长,看着身边的同学就像虾米翻身一样一起一伏,我是又羡慕又焦急,时间到了我却得到一个刺眼的、红色的“0”。最后善良的体育老师让我补测一次,一点儿自信都没有的我,硬着头皮来到垫子前,做好了预备姿势,心想这次我能打破“0”的记录吗?我偷偷地环视下四周,全班师生46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当时真的好紧张,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听到老师一声令下,我调动了我全身的运动细胞,不行,还是不行,起不来,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有的说我怎么那么笨,这么简单就起不来、有的说我给班级拖后腿、还有的说我……只有温柔的体育老师鼓励我说要多练腹肌,腹肌有了力量就能起来了,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放学了,我看到妈妈之后,忍不住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妈妈问我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我委屈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笑着安慰我说:“没关系的,这只是你在学*上的一个小小的曲折,以后在学*上还会有其它困难的,遇到困难就要想办法去解决,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用手抹了一把眼泪,用力地点了点头。妈妈接着说:“仰卧起坐是每天都要坚持练*的,等你的腹部有了力量,做仰卧起坐就很轻松了。不光是仰卧起坐,所有的事情都要靠坚持,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懂了吗?”我点点头。从那以后,在妈妈的督促下,每晚睡觉之前都要练*仰卧起坐,刚开始连续几天都做不起来,突然有一天我一下子做起来五个,当时的我欣喜若狂,上蹦下跳着欢呼我成功了,我成功了。从那天开始我重拾信心,一直坚持到期末,从不间断,在期末的“体育达标”上,我的“仰卧起坐”获得了优秀。

  我们是一名学生,在学*上,更应该学*巴克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只要坚持,永不放弃,最终都会取得胜利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又一次转手后,他被买给了几个不会训狗的人,而且还被打得奄奄一息,好心的桑顿把它收留了下来,感受到爱的力量。在桑顿遇害后,巴克彻底的断绝了与人类最终联系,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和伙伴们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它活了下来,并成为狼群的统帅。从温顺到凶猛,从依赖人类到独自生活,巴克变了很多,而导致他变成这样的是因为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社会的逼迫。杰克·伦敦描写了狗的世界,但从书中,却是针对人的世界。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遭遇悲剧,我们只有顽强、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巴克的斗争经历,使我体会到一种坚韧不拔、向往自由的精神,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才能生存,才能成功。作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名叫巴克的小狗从在主人火塘边无忧无虑、无所事事,到历经磨难成为狼群首领的一段艰辛过程。那起伏跌宕的情节和感人至深的描写,在我读罢掩卷之后,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现。这本书对我不同凡响之处更在于*也曾经读过。

  *那样伟岸、睿智、顽强,经过了坎坷与磨难,却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汲取了能量,学会坚强?作为人民领袖,*关注民间疾苦,对养育过、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对曾生活过、工作过的一方水土充满了感恩之情,或许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受到了启迪?这本看似*常的书,却穿越时空,传递着不同寻常的温暖。

  读着《荒野的呼唤》,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感觉到*目光的凝注、曾经的感动,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样坚强,在哈尔做它主人的时候,它与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饥一餐饱一顿地艰难行进,直到实在支撑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学着坚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尽自己力量、尽自己所能,不轻易放弃与退缩;学着成长,在成长之路上,免不了会有失败,学会利用失败磨练自己,就如一把粗钝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砺,让自己锋利无比,闪闪发光;而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生死攸关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并把它当孩子来养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伤势渐渐好转,而这份恩情也永远驻守在它心间。当发现小屋被印第安人占领之后,巴克疯狂地追踪主人的脚印来到河畔,主人的气息却立马消逝了,确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后,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会来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读到这里,我不由潸然落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街上迷路给你指引方向过的人、在你被难题困扰时给你微微点拨的同学、成长之路上给你无微不至关心的老师与家长……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感恩之心会让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生命变得充实与丰满!

  共读《荒野的呼唤》,仿佛走在*曾经走过的石板小径,依然能够听见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击在我的心扉,回荡在我的感悟中!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巴克在大法官米勒家的`庄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它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出去打猎;它可以在日出或夕阳西下时陪同大法官的女儿们外出散步;它可以在慢慢冬夜里躺在书房中烤火······

  但是由于淘金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北极,变成一条拉雪橇的可怜的狗,经常被主人用鞭子抽打,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狗,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巴克牢记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强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桑顿收留了它,有一次,巴克还救了桑顿一命,而且帮它赌赢,赢了一千块钱。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中,桑顿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巴克非常愤怒,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狼群当了狼群首领。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矮胖子用斧头将巴克打倒在地,巴克没有放弃,没有被失败打垮,同样我们的一生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必须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为了减轻自己的饥饿感,巴克改掉了自己挑食的毛病,开始学会去偷食,巴克改变了很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很强,学会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本领,我们要学*巴克学会独立生活;在巴克要离开的时候,弗郎索瓦非常不舍,友谊是真诚且珍贵的,我们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才觉得遗憾;巴克在溪边遇到了大黑熊,面对黑熊,勇敢的巴克毫不畏惧地接受了挑战,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定的意志品质的关键,敢于迎难而上,不畏艰难,才能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历练。

  在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他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也充分表明作者对“只要奋斗,坚持不懈,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另外,巴克的经历也反映了人类的生活,作者用巴克的故事告诉我们:在险恶的环境中,面对困难和挫折中,只用强者才会胜出,弱者只能被欺压。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假期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

  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

  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

  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

  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

  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

  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

  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

  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

  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最*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

  故事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他原本在米勒大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

  但是一些人是他走向了一条不归的道路。他几经周折,被拆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受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的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和生存之道。他很聪明勇敢,对主人也很忠诚,但野狼的嚎声使他野性复苏。主人惨死后,他为主人报了仇后,回到了荒野,与狼为伴。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只要不停的磨练自己,不抛弃、不放弃,用智慧去面对困难,那样就会成功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你喜欢做什么?奔跑?跳舞?做自己喜欢的事,那一定是有心灵的意愿指引着你去做。听从来自内心的声音,你才是做真正的自己。

  翻开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荒野的呼唤》一书,在一条叫巴克的狗身上,我见到了答案。

  巴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重情重义的狗。桑顿把它从前主人的虐待中解救出来,它就感恩在心,跟随桑顿认作新主人。在桑顿被印地安人杀死以后,巴克忘记了印地安人手中的长矛,弓箭,忘记了自身与人类实力的差距,奋不顾身,如一头恶魔咬死了好几个印地安人,将印地安人赶出了桑顿居住的地方。狗的天性,就是对主人的忠诚。这在巴克的身上体现得如此完美。只有对桑顿的忠诚,那才是做真正的狗。

  可是,巴克在失去主人后,没有找一个新主人,却是进入了森林,融入了狼群,走向了荒野。我感到迷惑,这是巴克在做真正的自己吗?

  或许,它可以回到人类中来,重新找上一位新主人,过着拉雪橇,帮助人们送信件的生活,或许,它可以回到庄园,当回一只宠物狗,有衣穿,一日三餐无忧,还有主人疼主人爱。这些安逸的生活都没有诱惑住它。因为巴克最终作出了选择,听从来自内心,来自流淌在骨子里的,野性的血的呼唤,让它去追寻所有野生动物都渴求的不受拘束的自由。那才是做它真正的自己。

  来自荒野的呼唤,是来自自由的呼唤,做真正的一条自由的狗,除了一身御寒的皮毛与铜牙利爪,其余什么也没有。或许,它要吃很多苦,流很多血,受很多伤。但它也是幸运的,跟随心灵的意愿,做真正的自己。

  一条狗如此。人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向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原本要在三年时刻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刻内就全部学会了。心静的句子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善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发奋,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就应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天上下雨时也要保持微笑,身处地狱——勇往直前!

  在巨大的电视上,成千上万个电视微粒都像孩子们看到了梦寐以求的每一件物品似的,都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我们今天的主角——贝尔。格里尔斯!

  这一次贝尔来到了美国的阿拉斯加大山脉,阿拉斯加山脉远*闻名,它和撒哈拉沙漠一样冷漠无情,仿佛是一对双胞胎!贝尔。格里尔斯要从双胞胎“哥哥”的身体里求生,是非常危险的。

  贝尔从飞机上滑下来贝尔从飞机上滑下来,冻的直打哆嗦。寒风像一把尖刃的刀,努力切着贝尔的骨骼。贝尔说“我得快点下山了,不然小命要保不住了”。他加快了脚步,但是好景不长,贝尔又遇到了麻烦,他一不小心掉到了冰缝中。看来贝尔只能接受老天爷写给自己的挑战书了。贝尔看到了一个雪洞,他身体一缩,掉入了雪洞中,雪中没有氧气,贝尔思考了一会儿,准备给雪杀个回马枪,他用脚把雪踢开了一个洞,逃之夭夭了!

  贝尔走到了阿拉斯加贝尔走到了阿拉斯加山脉的“心脏”——地下丛林!他脸上挂着笑容,看来还对刚才的雪洞逃生念念不忘啊!但是帅不过三秒,贝尔差一点葬身鱼腹,事情是这样的:贝尔看到一条河,想用倒在河上的木头过河,谁知,木头断了!贝尔死死的抓住岩石,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贝尔双脚一蹬,上了山。这颗空中心总算落了地,这次河流死里逃生真惊险啊!

  贝尔走着走着,看到一座废弃工厂,贝尔用工厂的材料做成了木筏,然后慢慢行驶,结果木筏进水要沉了,贝尔跳到浮冰上,浮冰随时会裂开,弄不好又会葬身鱼腹。贝尔看到远处有一条船,他把绳子点燃,把鞋子的橡胶放进火里,顿时黑烟滚滚,像一个统治者统领天下。船长看到了,向贝尔驶来,贝尔跳上船完成求生。

  永远不要失去希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范文五份(扩展5)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6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荒野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的欢呼。”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叫巴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进了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样子。巴克是一条很大的杂交狗,它是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然后卖掉的,成为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经过残忍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情厚谊。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它这一路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虽然巴克是一只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荒野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的始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好奇地翻开了书面,进入了书的世界。

  本文以一只狗——巴克为主角展开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因为拐卖,巴克成了一只雪橇犬,这也意味着以往的生活过去了。途中的艰苦让巴克磨炼自己,并生存了下去,在主人死后,在野性带领下回归自然,并成为了狼王。

  为什么巴克活了下去,并当上了狼王呢?难道仅因为巴克有尚好的血统吗?重新细读,正是这毅力,让巴克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了下去。如果在世上毫无活下去的勇气,那只有死路一条。像那些动不动就放弃的人们,注定一无所成。看看巴克,走千山,过万水,才以胜利的姿态在丛林立足,这何不为毅力与决心所成?人也是如此,只有经得起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无数倒下后爬起来,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困难之时,是成功不远之日。而做温室的花朵,被“风”一吹就倒。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持之以恒,才会做成大事,而生活的小事也是如此:那天生日,妈妈带着我在超市里看礼物,在花花绿绿的玩具中,一款大型的乐高吸引了我的目光,让我驻足痴望。我想也没想是否可以拼完,就让妈妈买了下来。妈妈担心地说:“你拼的好吗?可有千来块呢。”我满不在乎地说:“一小时就好,别担心,我拼的好。”回到家,迫不及待开了箱子,对着说明书,一步步拼了起来。这才没几步,就拼不下去了。一会儿这少一块那缺一块,有的甚至“消失”在“海”中。东拼西凑,也不知拼出个什么怪物。我气馁了,气愤地把积木一丢,开始抱怨积木了。我抬起头,望见了书架上的《荒野的呼唤》,不禁想到了巴克。那坚强忠诚的狗。我望了望地上的乐高,决心拼好它,因为连成这样坚持一下都不行,将来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功。我咬咬牙,拼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积木也逐渐成型了。

  一下午,我成功了,望着那虽然有点歪七八扭的乐高,令我骄傲。也让我知道了坚持是可能化不可能为可能的。巴克的精神伴随着我,让我对它起敬和敬仰。每当想到它,就会有毅力的力量,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杰克·伦敦用这样的方法告诉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界。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性化与人**织与角斗,而最终性占了主导,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暗喻了作者对人类的告诫。

  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人类常以开发文明,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择。谁都免不了杀生,但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后,善待它们,好吗?还它们一点权力,行吗?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会这么幸福吗?动物和人是*等的,人不一定能控制动物,因为它们有应有的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无法接受。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带给人们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最大的起因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像《荒野的呼唤》中,巴克被转卖了多少次,被人们使用,有的淘金者直接想让它累死。是人们这种自私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破坏。

  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不要让最后的泪成为对地球的保护。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最后忠心祝愿大自然的地球能受到人类永远的保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又一次转手后,他被买给了几个不会训狗的人,而且还被打得奄奄一息,好心的桑顿把它收留了下来,感受到爱的力量。在桑顿遇害后,巴克彻底的断绝了与人类最终联系,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和伙伴们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它活了下来,并成为狼群的统帅。从温顺到凶猛,从依赖人类到独自生活,巴克变了很多,而导致他变成这样的是因为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社会的逼迫。杰克·伦敦描写了狗的世界,但从书中,却是针对人的世界。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遭遇悲剧,我们只有顽强、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巴克的斗争经历,使我体会到一种坚韧不拔、向往自由的精神,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才能生存,才能成功。作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信心、勇气与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前几天,我有幸拜读了杰克﹒伦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文章讲述了一条名贵的家犬布克被贩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当雪橇犬,处尊养优的它面临重重困难,但他最终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他的原始本能复苏了,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并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的首领。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历经了许多坎坷,承受着人类无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争夺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险恶的环境中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它凭借着顽强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就了它辉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气是成功的必然条件,而我偏偏缺乏他们,当我面对困难时,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拿不出信心,为此,成绩很难得到提高,有时离成功仅一步之遥,但我却退缩了,放弃了,最后成功也与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机遇。

  如今,我被布克感动了,它从舒适的南方家庭环境被放逐到恶劣的寒冷北方,从溺爱它的主人家到一群完全陌生的合作伙伴,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它面临的困难都比我大,但它都克服了,一步一步挺了过来,最终懂得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何况我们人类呢?

  如今的我们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虽有老师、父母、朋友的关爱,但成长的过程必须是自已拿出勇气和信心去接受挑战,经历风雨,只有那些接受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整天呆在温室里的小苗,是需要别人的浇灌和呵护,是适应不了大自然的挑战,最终也将走向毁灭。

  同学们,以布克为榜样,拿出勇气和信心,告别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难的挑战,战胜自我,你也会成为“狼首领”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范文五份(扩展6)

——论语的读后感800字范文五份

  论语的读后感800字 1

  《论语》是一部启迪人心的经典著作。它像一朵瑰丽的花,芳香而持久;它像一颗明亮的星星,闪耀着几千年,这不是真的。即使是第一次见到《论语》的年轻一代,读了之后也懂得很多

  通过阅读《论语》,我了解了交朋友的方式。孔子说:“三友有益,三友有害:友直,友懂,友闻多,益;友开,友柔,友易学,友有害。”是的,一个好朋友就像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字典。在与他沟通的过程中,你总能得到有益的帮助:当你犹豫不决、优柔寡断时,好朋友广博的知识可以帮助你做出正确的选择;当你取得成就和成功时,好朋友的坏话可以让你清醒;当你有缺点、犯错误时,好朋友的直言不讳可以教你修补漏洞,坏朋友就像泥沼和泥潭。与他们交往会使你不知不觉地陷入其中,你越是深陷其中,伤害就越大。”《论语》让我明白,交友的方式是要小心,善于交友,乐于交友,不要以牺牲他人为代价交友。

  通过阅读《论语》,我了解了心灵的方式。在《论语》中有一句对白:“司马牛有曰:‘人皆有兄弟,我无兄弟。’”紫霞说:“商人说天上有生命,有财富。君子有礼而不失,待人有礼。全世界都是兄弟。为什么绅士没有兄弟?”这句话我有一个道理:人生的第一件事,就是能够正确地面对人生的遗憾,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它们,而不是纠缠它们,一遍又一遍地问天地,这只会加重痛苦;我们应该尽力弥补这种遗憾。这就是《论语》告诉我的生活方式。

  通过阅读《论语》,我了解了生活方式。儿子在四川说:“时间就这样飞逝!日日夜夜。”是的,在哲学家看来,奔腾的江河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更是一个不可阻挡、不可阻挡的时代。孔子望着流水叹了口气,同时也向自己、向学生、向后代描述了这样一条人生道路:“我有五分之一,我愿意学*,三十分之三十,四十分之四十,不分迷茫,五十分之五十,六十分之服从,七十分之七十,心甘情愿,不超过当下。”人生轨迹并不适合我们每一个人,但我们可以以此为参照来设计自己的生活方式,即认清人生目标,珍惜时间和努力工作,走出自己的人生轨迹,首先,我要珍惜时间和努力学*,抓住白天和黑夜。

  当然,《论语》教了我很多东西,比如君子之道、理想之道、仁义之道只是纸短墨浅。我怎么能说得清楚。

  论语的读后感800字 2

  学德,学礼,学态度;学智,学道,学做人;必以《论语》学先。

  ——题记

  古有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其中《论语》最为接触较多,它是儒家经典之一。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对后人深有影响。本书从世间多方面概括,讲述了人应为,人应不为的各种事情。从《论语》中,可以让我们悟到许多人生中事物的一些道理。

  《论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让我明白,无论何时都要向别人虚心学*,取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知之为知,不知为不知”,让我明白学*上应该抱有求实的态度,任何时候都必须诚实对待自己知道或不知道的事情,不让自己处在半壶水响叮当的状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明白,做人不能太自私,不能用自己的思想去约束别人的想法,应该不自己不想去做的事,换个角度尽量去接受它,不要固执的让别人去完成,那样就打破了和谐;“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让我明白了,在读书的过程中不能对自己的衣着过于注重,不要以求知为借口而与人攀比,这种行为完全辱没了读书的真正用意,不能做这种人儿让别人瞧不起。还有许多言语让我感慨万千,让我从中领悟到不少道理,给了我不少的人生启示。

  这几天,我对《论语》又有了*一步的认识,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看孔子的为人我学会了品德;看弟子对孔子的行为,我学会了礼仪;看学生积极向孔子学*,我学会了学*的态度;看孔子出事镇定自如,我学会了镇定;看孔子以诸多的行为和方法来教育学生,我学会了他的智慧;看《论语》记录的孔子的话,我学*了做人的道理。也许有时一件相同的事情,用不同的方法去对待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当国家与国家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多主张兵戎相见,而孔子主张以“仁”治理天下。这本书对我们青年的影响力着实不小,我们应该更深一步地去了解它,让它对自己以后的人生产生更大的帮助。

  四书之一的《论语》,值得去读,值得去看,因为它给你的人生影响非同小可。

  论语的读后感800字 3

  以仁爱待天下人——《论语》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的书。读了之后,你可以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可以感受到他兼济天下人的仁爱之心,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教会人们应该如何接物待事,而且十分严谨地规范自己,以行动来做出表率。他之所以被后人称为圣人,就是因为他在*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世界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无美不备的《论语》的伦理思想核心是“仁”。“仁”这个词在孔子以前已广泛使用,但作为哲学范畴的提出,是从孔子开始的。仁在孔子思想中是最高、最根本的理想和准则。所以《论语》说孔子很少谈功利、天命,最推崇、最赞许的是仁。

  “仁”字在《论语》中出现百次以上,但是,对于仁的确切含义,《论语》中并没有纯定义式的界说,常常是根据提问人的不同情况而随问作答,每次讲解并不完全一致。如颜渊问什么是仁,孔子说:“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合于礼人。”这就是仁。一旦克制自己而使言行都合于礼,天下的人就会称许你,是仁。具体做法是不合于礼的东西不看,不合于礼的话不听,不合于礼的话不说,不合于礼的事不做。樊迟问什么是仁,孔子说“爱人。”子贡问:“如果有人能广泛地把好处给人民而且能够周济大众,这个人怎么样?可能算是仁人吗?”孔子说:“何止是仁人!一定是圣人了!尧舜大概还做不到哩!仁人要做到:自己想树立的也帮助别人树立,自己想达到的也帮助别人达到。凡事能够推己及人,可以说是实行仁的方法了。”这表明,孔子所讲的仁,有对己、对人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对己就是“克己复礼”,即克制自己,使视听言动都合乎礼,一旦做到了这点,天下人都会称许你是个仁者。“克己”不仅是消极意义的自我克制,还包含积极意义的自觉实践。

  修身、齐家、治国、*天下,这是我们中国人传统的道德理想,在《论语》中孔子谈理想时,并不认为志向越高远就越好,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定力与信念以及对天下人的仁爱之心。无论你的理想是大是小,实现所有理想的基础,重要在于那一个“仁”字。

  论语的读后感800字 4

  孔子曰:‘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说:“学了做人处事的道理,并在适当的时候印证练*,不也觉得高兴吗?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相聚,不也感到欢乐吗?别人不理解你,而你并不生气,不也是君子的风度吗?”短短的几句话,包含了做人、做事、交友、处世的道理。在论语中,孔子表达的“学”,不仅仅是读书学知识,而是泛指学*做人处事的道理。孔子一生热爱学*,并且乐此不疲,一向到了晚年还刻苦钻研十分深奥难懂的《周易》,故有“韦编三绝”的美传。

  关于学*的态度:孔子认为,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这是关键。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即真正爱好它的人,为它而欢乐的人才能真正学好它。其次,学*要“默而识之,学而不厌”。即学*要有踏踏实实的精神,默默地记住学到的知识,努力学*而不满足。第三,是要专心致志,知难而进。

  关于学*的方法。孔子在和弟子的交谈中多处提及学*方法问题,“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温故而知新,能够为师矣。”与此同时,孔子还异常强调学思结合,勇于实践。他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读书而不思考就会感到迷惑,只是空想而不读书就会精神疲殆。要求人们把学*积累和钻研思考相结合,不能偏废。

  关于学*的目的。孔子认为,学*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意思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啊。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

  以上是我学*《论语》后的一点感受,经过这次学*我才明白自我的知识面是多么的狭窄,让我有一种“人生处处尽学问,世间人人是我师”的感觉。今后,我必须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本次学*,真的使我受益匪浅啊!

  论语的读后感800字 5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里给我感受最深的两则。前一则,那么,他们中必定有我的老师。后一则告诉我们:聪敏而一则努力地学*,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羞耻。这两句话虽是说:几个人在一起出自2000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在今天对我们的学*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不怕犯错误,只要勇于改正就好。孔子就常坦言自己这方面或那方面不如弟子;言行不当的时候,一经别人指出,他就会立即道歉并改正。他的弟子子贡就曾经感慨过?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孔子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就是说教师对自己要努力学*,永不满足;对学生要勤奋教导,不知疲倦。《论语》引孔子的话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去尔已矣。”他说,如果说到圣与仁,那我怎么敢当!我只不过是学*和工作从不厌倦,教诲学生总不知疲倦,那是可以这样说的。

  在《论语》里对曾经犯过错误的少年,孔子表现出宽宏的胸怀。他说:“人洁以进,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意思是说人家已经去掉了污点而进步,就要赞许他的洁净,对他的过去不应该抓住不放。我想,如果将孔门的七十二贤三千弟子看成是棵棵树苗的话,那孔子就是肥沃的土壤,他们共同营造了一片生命的绿洲,两千多年来,我们华夏大地。这一片绿洲一直点缀装扮着

  孔子认为,学*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但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也就是说,熟读《诗经》三百篇,交给他政治任务,却办不成;派他出使到外国,又不能独立作主应对;这样,虽然书读得很多,又有什么用处呢?又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也就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

  通过学*《论语》,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处世的道理,更让我明白了关于学*和读书的方法、态度,真是得益非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800字范文五份(扩展7)

——《呼唤》读后感范文5份

  《呼唤》读后感 1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一本书的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呼唤》读后感 2

  《愿望树下的呼唤》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的女生优偌,通过善良透明的

  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孩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最后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他的水晶愿望树。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 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偌选择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雄鹰社,不幸遇难的消息。优偌很伤心,为什么不早点接受韩东,回过头优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中的每一个人......

  信念是我们的力量,有些人没有信念而变得无怨无悔,因为他们已经失败,每个人也都有愿望每一个心中有美好梦想的人,内心深处都栽着一颗愿望树,这颗愿望树隐含了人内心的所有纯洁,还有旧时的回忆和梦。

  如果我真的有一棵愿望树,我会许下很多愿望。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因为他的悲惨、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开头的完美骗着我的眼睛,以至于无法接受结尾的痛苦,我觉得,我就好像是优偌一样在接受着痛苦。一个什么都支离破碎女孩儿,靠着最后一点爱——友爱,它似乎是孤岛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屋子,优偌靠着它,坚持走完了生命中最难的一段行程,最后,伴随着韩东的微笑长眠在了雪山之下。

  优偌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可心中的那棵树依然还在。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且,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离他而去了。伍美珍写的书向来都很感人,以至于我看了很多她写的书都落泪了。但是我深知这本书和以前那些书给我的感触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有一种幻想的感觉。

  这本给我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呼唤》读后感 3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好奇地翻开了书面,进入了书的世界。

  本文以一只狗——巴克为主角展开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因为拐卖,巴克成了一只雪橇犬,这也意味着以往的生活过去了。途中的艰苦让巴克磨炼自己,并生存了下去,在主人死后,在野性带领下回归自然,并成为了狼王。

  为什么巴克活了下去,并当上了狼王呢?难道仅因为巴克有尚好的血统吗?重新细读,正是这毅力,让巴克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了下去。如果在世上毫无活下去的勇气,那只有死路一条。像那些动不动就放弃的人们,注定一无所成。看看巴克,走千山,过万水,才以胜利的姿态在丛林立足,这何不为毅力与决心所成?人也是如此,只有经得起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无数倒下后爬起来,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困难之时,是成功不远之日。而做温室的'花朵,被“风”一吹就倒。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持之以恒,才会做成大事,而生活的小事也是如此:那天生日,妈妈带着我在超市里看礼物,在花花绿绿的玩具中,一款大型的乐高吸引了我的目光,让我驻足痴望。我想也没想是否可以拼完,就让妈妈买了下来。妈妈担心地说:“你拼的好吗?可有千来块呢。”我满不在乎地说:“一小时就好,别担心,我拼的好。”回到家,迫不及待开了箱子,对着说明书,一步步拼了起来。这才没几步,就拼不下去了。一会儿这少一块那缺一块,有的甚至“消失”在“海”中。东拼西凑,也不知拼出个什么怪物。我气馁了,气愤地把积木一丢,开始抱怨积木了。我抬起头,望见了书架上的《荒野的呼唤》,不禁想到了巴克。那坚强忠诚的狗。我望了望地上的乐高,决心拼好它,因为连成这样坚持一下都不行,将来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功。我咬咬牙,拼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积木也逐渐成型了。

  一下午,我成功了,望着那虽然有点歪七八扭的乐高,令我骄傲。也让我知道了坚持是可能化不可能为可能的。巴克的精神伴随着我,让我对它起敬和敬仰。每当想到它,就会有毅力的力量,

  《呼唤》读后感 4

  狼,是我一直以来非常崇敬的动物。它们机智勇敢,有着严谨的阶级观念,是黑暗中的精灵。而狼王则更是令人敬佩。何况在本书中的狼王竟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傲骨

  在南方温暖的法官米勒家,巴克就是一只领头的狗。因而后来在北方拉雪橇时他仍然显露着惊人的出色和不可泯灭的骄傲。凭着这傲气,他当上了支配者,杀死了原来的领头狗丝毛。他的速度和勇猛,都是因为他有一身的傲骨而得以体现。这,是从他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不加丝毫修饰的野性。

  机智

  从他父母那里,从他祖先那里,传承给他了有一种财富——机智。巴克学会从一件错事中总结经验,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中学会生存。这也为他后来成为狼王奠定了根基。

  挫折

  被迫离开温暖的家,被人打得满身是血,在运输途中挨饿受冻,差点被打死……巴克被动的一生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也曾在鬼门关前徘徊。而他坚强的活了下来,在无数挫折中学到了很多生存技巧,使他从年轻莽撞到深思老练,成为一只真正嗜血的冷酷杀手。

  忠诚

  巴克再一生中换了很多的主人,有的欣赏他,有的利用他。但无论主人如何对他,他总是很尽力的完成自己的任务,做一个合格的领导者。而对于他的最后一位主人桑顿,巴克则更加的忠诚,因为他深深的爱着主人,心时刻都不离开主人。为了一个人的爱,他没有留恋狼群的自由,回到了主人身边。他继承了狗的忠诚。

  野性

  巴克的骨子中隐埋着野性,它在一次次战斗和磨练中被激发出来,巴克的眼睛开始闪烁绿光,身体变得更加坚不可摧。本能的野性让他撕断敌人的`喉咙,让他杀死了一只高大的雄驼鹿,使他听到深山中那凄冷的嚎叫而感到兴奋.正是这股野性的热血,让他回归深山,让他与狼共舞,让他成为真正的狼。

  无论人们如何驯化动物,或用棍棒,或用美食,它们身上始终会有野性的存在,在危机时刻必会显露出来.这也是动物的迷人之处,它们注定属于危机四伏的大自然,它们注定要优胜劣汰,它们注定会为生存而战。因此,我敬佩狼:战斗.伤痕.杀戮证明了狼是自然界中的强者,有着血的本性。狼毫无掩饰地体现出它们真实的冷酷,却又不失爱的温柔和甜蜜。

  这是《野性的呼唤》给我的最大感触。

  《呼唤》读后感 5

  出于对动物的喜爱,我常会找一些这类的书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角的书,却和一般的侧重于狗的忠诚、可爱之类特性的书不同,它以叙述的形式讲述了巴克从一只温顺亲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则和野性的教育下转变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异,在语言的表达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 “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 的意识和对生命的热爱,依旧深深吸引着我。

  巴克在被拐卖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 荒野生存 规律和竞争规律的 雪橇犬 ,它与它的主人桑顿一起,在北方闯出了名声,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苏格拉底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准备死亡,练*死亡,因为死亡能够使我们的身体消失。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消极,然而在杰克 · 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他的小说的死亡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坚韧不屈,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适应力强,为了生存学会了以前养尊处优时不会的技能;热爱自由,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和渴望;勇猛凶残,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富有激情,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也许巴克不够完美,但在我眼里,它充满了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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