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读后感 (菁华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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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读后感1

  感恩,这个词常常挂在我们嘴边,但是,行动的人却很少。

  我读过一本书,名叫《感恩父母》。这里面的许多故事让人赞叹,尤其是那些父母,他们的举动更叫人惊叹。其中,有一篇文章另我非常感动。

  它的题目是《只有你会欣赏我》。这是一位妈妈。每到开家长会时,老师都会点名批评她的儿子。认为她的儿子很差劲,这位妈妈很伤心,但是,这位妈妈每次回家后都显得很高兴,说老师表扬了他,又给了儿子极大的鼓励。表扬之后,她的儿子都会变得很听话。最后,她的儿子以高分考进了清华大学。

  人们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母爱是那柔和的水,父爱是那沉重的山。我觉得母爱很伟大,没有说哪一位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那只是因为母爱没有固定的方式来表达。我们必须懂得感恩,也许,你很烦母亲的唠叨,但是,在那唠叨声中蕴涵着深深的母爱。

  所以,我们就应该把握好现在的美好时光,利用我们的成绩去好好的报答父母!《感恩父母》读后感书里主要是写了我们从小到大,爸爸妈妈是怎样关怀我们的,又是怎样疼爱我们的……我爱不释手地看着看着,激动的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此时,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我被书中的感人的故事吸引住了。看了书中的故事情节,震撼了我的心。我真正体会到:能用生命来保护我们的人是爸爸妈妈;能供我们上学的人也是爸爸妈妈:能生我们的人还是爸爸妈妈;能抚养我们的人是爸爸妈妈……想自己往日常惹爸爸妈妈生气,真是不应该,在这里,我向爸爸妈妈说一声:“对不起!我以后会孝敬你们的。从今天起,把自己不足的地方改正过来,让你们每天见到我脸上常挂笑容。”我现在深深地明白:父母的爱,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父母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爱!

感恩读后感2

  成长感恩的心俗话说得好“愿乘风破万里浪,甘面壁读十年书”。作为小学生,学*是我们的责任,读书也应是我们的爱好。我也喜欢读书,最*我读到了一本好书:《成长.感恩的心》。这本书里有千千万万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一个故事是:《捡回丢失在雪夜里的良心》。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慈母失去了丈夫,为了保护两个幼小的儿女,她从一个温柔的女人变成了最厉害的女人。谁欺负她的孩子,她就和谁吵。可当她老了后,儿子却不知去孝敬她。由于伤心欲绝她出了车祸,手术费和医药费高达八万元。儿子却因医药费太高,而不去管她。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候,儿子终于良心发现,去找了她。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由发出感叹:这个儿子真是太没有孝心了,他的`母亲对他这么好,从小就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他却因为钱而不顾母子亲情。

  在生活中,我也不懂得孝敬父母。有时,还把他们的好意当作恶意。有一次,我考完试后把试卷拿给妈妈看。妈妈看后,对我说:“为什么你的基础会扣这么多的分呢?阅读题都没扣什么分。为了你的基础水*提高,以后每学玩一课就要把那篇课文背出来,知道了吗?”“知道了。”虽然我口头上这么说,可心里头却十分不高兴。我暗暗地想:这个臭妈妈,不就是基础扣了几分嘛,干嘛要叫我把每篇课文都背下来。为了这件事,我好几天都没有和妈妈说话。可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十分后悔当初的做法。妈妈生我养我,这么辛苦,我居然还和她怄气,真是太不该了!

  同学们,母亲是我们这一辈子最大的恩人。她为我们付出了自己的青春,我们却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她闹脾气。让我们一起尊敬母亲,孝敬母亲吧!

感恩读后感3

  一颗感恩之心,是人类心田中最真,最善,最美的种子。它发芽之后,开出爱心之花,结出智慧之果,而你的人生也将进入与众不同的新世界。

  《感恩老师》是令*学生受益一生的眷恋师恩的书。是它让我们懂得了一个道理:爱心是一种责任,感恩是一种智慧。无论是老师还是身边的默默帮助过你的人,都应该学会去感恩。

  而这本书中《爱心花篮》这个故事最使我受益匪浅。《爱心花篮》讲述的是玛丽失去了母亲,好心的老师为了使她得到一点爱,让孩子们多做许多事情来帮助她。孩子们也很高兴能加入,并且送给他礼物;在寒冷的三月给她送来可以保暖的东西。春天到了,玛丽的紫罗兰把大家都惊呆了。

  暑假前,玛丽把番薯给了老师,老师十分感动。爱是最好的老师。老师用爱心启发了孩子们的爱心,他们共同用爱治疗了一个小女孩心灵的创伤,织就了人世间最美丽的花篮。亲爱的'老师,不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更是爱心的撒播者,值得我们去感恩。

感恩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一本感恩的书,这本书叫《感恩亲人》这里面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13岁肩膀。

  这个故事中的“我”靠着双手来养这个家。妈妈走后我来养弟弟妹妹。妹妹需要奶都得管别人家借。家里也很穷买不起奶粉,只好掏一些鸟蛋最汤,而且有时候还会摔下来。我还领着妹妹去田里捉一些小虫子。我还掏过各种鸟蛋。妹妹睡觉的时候总是哭想找妈妈而且还尿床。还有几次发烧感冒。经过这些苦日子,我和爸爸想了种棉花的办法,我和爸爸开始种了棉花。最后收获了很多,终于可以把这些棉花卖了。给妹妹买奶粉,要是妈妈在家看到这一切该多好啊!

  我要像作文中“我”学*。因为他13岁的时候就用自己的双手去撑起这个家。所以我们也要用自己的双手去改变一切。

感恩读后感5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感恩父母——情深似海的65个故事》。

  一拿到书,我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第一个故事叫“父爱无形”,讲述有一对姐妹,她们的爸爸偶然被查出患了肺癌,姐姐很着急,妹妹却表现的如无其事,因为,妹妹总想起一些事,小时候,姐姐很笨,妹妹很聪明,但父亲总是对姐姐很亲切,对妹妹很冷淡。12岁的时候,因为家庭困难,父母让姐姐继续读书,却让妹妹退了学。妹妹不服气,觉得姐姐成绩差,自己成绩好,凭什么让自己退学?这时,她又无意中听到父母交谈中的一句话:“她不是我们亲生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妹妹明白了——原来自己不是亲生的。于是,她便对父亲不理不问。结果,父亲临终前说出了令她不可思议的真相,姐姐是父母捡来的,自己才是亲生的!妹妹后悔极了。

  难道说这对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吗?不,他们爱所有的孩子!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更是伟大的,有时为了别人的孩子,他们宁愿让自己的孩子委屈一下,因为他们知道那些孤儿更需要父爱和母爱去呵护。

  还有一个故事:文中的“我”在五岁的时候得了“法乐氏四联症”。只有靠心脏移植手术才能有希望活下来。于是,父亲便偷偷地去从事那种高危险的工种,一方面为了挣更多的钱给“我”治病,另一方面,他想即使出了意外,还可以把心脏移植给“我”。终于,七个月以后,父亲从五楼坠下。临死前,父亲还用手紧紧地捂着胸口。可最终遗憾的是,那颗心还是摔碎了。

  有人说,父爱无言,父爱是含蓄的,往往表现的不是太直接,有的父亲总是把爱埋在心底,埋得深深的。但也不完全是这样,比如我爸爸总是在深夜悄悄的给我盖被子,却又经常把我抱在怀里和我嬉戏,每当此时,妈妈总是在旁边说我们没大没小的。

  现实生活中,对待子女,父爱也是无私和伟大的。有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在大连旅游,本来以为天气没有那么冷,于是,只穿了两件就出发了。当天,居然下起了雨,我冻得直打哆嗦,爸爸也只穿了一件衬衣和一件西服外套。因为爸爸外套我穿着太大,爸爸就把外套脱给妈妈穿,妈妈把她的外套脱给我穿。晚上,天更冷了,我问爸爸冷不冷,爸爸总说不冷,但我知道,爸爸肯定冷。记得还有一次,夜里房间里有蚊子,老在我耳旁嗡嗡作响,闹的我睡不着觉,我就叫爸爸帮我打,爸爸打死了一只,结果,还有蚊子,爸爸又打死一只。爸爸生怕蚊子未被赶尽杀绝还会干扰我睡觉,深更半夜在我床前坐了好长时间,直到确认没有蚊子等我睡熟了才离去。

  父母的爱是天底下最无私最伟大的爱,是不求子女回报的爱,作为子女,我们要有感恩的心灵,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感恩这个世界上我们最亲爱的人——父母!

感恩读后感6

  我还记得,脚下这片浑厚的土地上,你和你的伙伴曾快乐地奔跑其上;头顶上的这片蔚蓝的天空,曾给予我无限的遐想;那朵在路边静静绽放的小花,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美妙;幼时那只常来“做客”的小狗曾给我带来了友谊与快乐。

  因为有了自然,因为有了其他生命的存在,我们才得以存在,生活也因此变得更加丰富。

  我们应该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自然,面对与我们同一个地球上的其他生命,因为,它们与我们同在。

  可是,我们在自然之中,同时也成为了自然的一部分,却常常把那些带给我们神奇经历和美妙的生物们忽略了。我们尽情地享用着大自然的馈赠佳品和“礼物”,我们尽情地享受大自然所给予无私的奉献,却常常用无情和冷漠的态度去“回敬”它,甚至伤害它,破坏它……而今,社会以及人们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一代公民,更应该行动起来保护、关心自然。

  《感恩自然》文中的每一篇文章作者都用自己独特的手法带领我们走进了他们亲身体验的视野中。通过阅读,让我们回到那些神奇的事件中,看到他们眼中的自然,了解他们与那些动物之间的不解之缘。

  神奇的海豚奥利娜、海子爷与老雪狼,女孩和海豹的友谊,让我们体会到人类和动物之间完全可以和谐相处;恐龙的慈母心、狗狼是那最勇敢的妈妈等,让我们不禁为动物的护犊之情深深感动了。

  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去对待自然吧!怀着感恩的心对待天空、大地和阳光,哪怕一棵矮小的树,一朵无名的花,我们也要怀着真诚的心去感谢生活中有它们的存在……

感恩读后感7

  上个星期四我在学校听了张绪坤的演讲,有很多感触.在此之前,我从未听到过这个人,后来才知道他是一位年轻的企业家,是北京三家公司的董事长,获得美国加州学心理学硕士学位.他戴一副黑边眼镜,还算比较帅,我就叫他张大哥吧!张大哥很幽默,很有亲和力,也很有说服力,至少我听了他的演讲后哭得昏天黑地的,还心甘情愿地花了50块买了他的书——《大器何必晚成--赢在校园》。

  作为一名初一的学生,我非常幸运听到了这次励志感恩演讲,虽然要在学校的草地上坐两个小时,许多同学都大声抱怨,但张大哥没有因此暂停他的演讲,而是让我们闭上眼睛,他利用催眠术将我们带入了儿时的那条小路,我背着小书包,欢快的走在回家的小路上,在路的尽头有母亲等待我回家,他用带有磁性的声音引导我进入儿时的天堂,那儿有我最熟悉的布娃娃、小飞机和,儿时的小伙伴也都来了,一幕幕往事映入眼帘,泪水早已不知不觉爬满面庞。同学们的抱怨消失了,大家以被他感动。他还让我看到一个真实的我,还让我们大声地说三个字:“老师我爱你!”说完三次后,我们的班主任何老师早已和我们一样泪流满面!

  我知道他是要我们找到童年,找到以前的快乐,找回童真,找回自我。多一分真实,少一分虚伪,多一分快乐,少一分烦恼,心灵的澄澈才能全心投入紧张而又充实的初三的生活。

  一份感恩的心也是极其重要的。其实我对父母一直都有很深的感情,他们对我的爱我一直都记在心里,一句话,一个手势,一个眼神,都会使我心头暖暖的,这也我学*的一个动力。我从小就是一个乖乖女,几乎没有顶撞过他们,也经常和他们沟通,帮忙作家务,我很高兴自己能够从小就这样做。我父母虽都没考上大学,但都很明智,也很有能力,没有让我吃过苦,而且经常教育我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真的很幸福。

  张大哥还说了很多有关学*方法的事,都很精辟,让我佩服到了极点。

  总之,我觉的自己更加成熟了,更加了解我自己了,非常感谢你--张大哥。

感恩读后感8

  从来不说自己不行,从来不说做不到。

  琼尼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琼尼是一个先天畸形的孩子,虽然经过了治疗后,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走路,但是医生却说:“他不可能像正常人一样跑步”。七年级的他自己决定参加横穿全美比赛。他每天都坚持训练,虽然他比其他人都刻苦,比其他队员都努力,但都落在队伍后面。于是他决定每天跑4—5公里。有一天,他发烧了,他还坚持跑步。最后,他终于进了决赛。

  一个有先天双足畸形的人,都可以参加穿越全美比赛。我连他的一半都不如,更何况他发烧还去参加训练呢!琼尼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坚持永不放弃,信念可以改变一切。信念就像一盏明灯,照亮自己生活的轨道,获得向上的动力。你看故事中的小琼尼身残志不残,我真的很惭愧。

  就说现在吧!我正在学*速度轮滑,我没有学两天就打起了推堂鼓。记得有一次,教练让我们练*弯道交叉。我一听不禁冒出一身冷汗,要知道我最怕做这个动作了。轮到我了,我心惊肉跳地做了一个后,就开始直线滑行。李教练一脸严肃地问:“你在干什么?你的弯道交叉上哪里去了”我很久都不回答,李教练见我一言不发,气不打一出来,就罚我静蹲。我抱着自认倒霉的心情,开始了静蹲。蹲在那里的时候,我心里觉得委屈极了,太痛苦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在训练场地大声地哭了起来。泪水汗水直流,我再也不来训练了。看看琼尼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一个简单的弯道交叉就难倒了我。琼尼真的好佩服你,我以后要加强训练了。

  琼尼虽然先天不足,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对成功的追求。当他付出比正常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时,他成功了。所以,我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向着自己的梦想飞。坚定信念,就没有什么做不到。

感恩读后感9

  有人说友谊就像彩虹一样美丽,炫彩斑斓,光芒万丈。蓝色的友谊代表纯洁的世界;的友谊,使绿色的友谊代表盎然的希望;黄色人感到温暖;,红色的友谊,犹如火的热情让人回味。朋友,就像你的一只手,在伤心时为你擦泪给你安慰;在困难时帮助你,为你付出,甚至,为你牺牲。就像《感恩朋友》里的一篇《生死跳伞》一样,启发我,感动我。

  《生死跳伞》讲述的是一对好朋友汤姆和库尔乘飞机时所发生的故事。飞机在飞行过程中,汤姆突然发现飞机油箱漏油。消息一公布,库尔一阵惊慌。紧急关头,汤姆一边安慰着库尔一边决定立即跳伞。于是他给库尔留下一个降落伞后,自己拿着另一个降落伞跳果断地跳下去了。当库尔准备跳伞时,却发现留下的那包不是降落伞,而是汤姆的一包旧衣服。这时他已来不及再抱怨和犹豫,求生欲望迫使他使出浑身解数驾驶着那架“无力”的飞机。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一片海岸给了他莫大希望,让他“幸运”地降落在了一片松软的海滩上。后来,当库尔拎着装满旧衣服的伞包很生气的来到汤姆家破口大骂时,汤姆妻子和她的三个孩子都莫名其妙,告诉他“汤姆一直没有回来”,然后就开始认真翻看那个包。在旧衣服被倒出来后才发现伞包底部的那一张纸片,看了一眼她就痛哭起来。顿时,库尔傻了眼,赶紧拿过来看,只见汤姆潦草的笔迹写到: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去。你大胆的向前开吧,祝你成功!这个故事尽管对库尔看完纸条后的感受没有任何描写,但我能想象出他当时应该是多么的痛苦和自责啊!

  虽然这个故事没有多少美丽、动听的词语修饰,但它是那样深深地吸引我、打动我、教育我:有时候,你的所见并非就是事情的真相。当你和朋友的友谊呈现非常状态时,不要轻易怀疑友谊,否定友谊,也许你的朋友此时正在无言地为你做出牺牲。珍惜友谊吧,你将会收获更多!

感恩读后感10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感恩父母一书,书中文章的情节波澜起伏,温馨感人,震撼人心,读后令我常常感动得热泪盈眶,爱不释手。

  其中一篇《最后一份晚报》最令我感动。文章中,小女孩看到母亲等待了一个小时还没把最后一份报纸卖完,只好拿一枚硬币请叔叔帮忙给母亲买报纸,使母亲可以早点收摊,回家休息。表现了小女孩对母亲的体贴和感恩之心,对母亲的爱是如此般真挚,其实体贴也是对父母亲情的传递,也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

  小时候,我不小心,被放在地上的晾衣丫给绊倒了,然后身子重重的地摔在了地上,额头被割破了,母亲知道后三步并作两步的赶回了家,同时又唤来了父亲,把我送到了医院,医生说伤口太大,必须要缝针,但因为伤在额头不能进行麻醉,只好叫父亲把我按紧在手术床上,妈妈看到这个情形并听到了我的哭喊声,心疼得昏了过去。此时,父亲被弄得手忙脚乱……。

  母亲用博大的爱,为我们撑起一片辽阔无垠的天空,不会因为生命终止而丝毫减弱;父亲是伟大的,当我们生活中,有了困难总会去向他请教,当失落时又可以从他那得到支持,他肩负着家庭的重担,为我们撑起一把温暖的大伞,而总是默默不语,父爱就是这么醇厚。

  儿女,总是用不懈地努力回报父母,也绝不会因为时间渐渐流逝而丝毫变化,亲情永恒,亲情无价,那一份晚报装载着就是如此。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寸草春晖,感念亲恩,更是人间美德。感恩奉孝的力量是伟大的,它令我们人生充满了崇高之美,如春风般温暖的.母爱,如山那般坚实的父爱,伴随着我们一生一世,怎能忘怀?

感恩读后感11

  曾经有一篇文章,像是一双温暖的手,拨动了我心中的一架琴,一种奇妙的旋律,久久地回响在我的生命中······

  那是一篇文章——《感恩中成长》,它是一篇美丽的文章,几乎以前在作文书中都没有看到它的名字。要想寻觅其芳踪,必须仔细寻找。

  ——我是在告家长书中与它的名字相遇的“十度不够我们的热情,五十度不够我们的标准,一百度让心沸腾起来,一百度是我们灼热的心。”这些话语像一股潺潺的清流,洗涤了我心头的尘滓。于是我又想起以前读过的《美人鱼》.《白雪公主》······那时候我没有把它们当做一首首忧伤的诗来读,没有体会到字里行间,有着怎样的一颗心在跳动,怎样的泪水再留······

  感恩是发自内心的。我们要在父母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问候与安慰。感恩需要你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感恩是敬重的。因为自古以来的伟人无不有一颗感恩的心,感恩不用惊天动地,只需要你的一句问候,一声呼唤,一丝感慨。

  感恩是有意义的。我们感激别人的是一份自己的良心,一份孝心。

  你也想听到那种旋律吗?那么,请走进《感恩中成长》——它会照亮你的心,也会照亮你一生的路!

感恩读后感12

  初读唐晓龙的《感恩的心》一书,封面赫然一句“以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命中的每一个人”引起了读者的共鸣,发人深省。

  这个浮华的社会上,各种纷繁而又无限美好的诱惑无时不刻不在吸引着人们的善变的目光,不知不觉中人与人之间少了关爱,淡薄了情谊。《感恩的心》这本装帧谈不上精美,词藻算不上华丽的书用一句句朴实的话语,一个个生动翔实的例子向我们讲述着中华传统美德在默默中的延续,也引导着我们在翻阅本书的时候不断的思考、反省。

  常在网络上看到有人说,忘记感恩是人的天性。的确,当我们从偶然中来到这个鲜活的世界上,在我们刚睁开眼睛审视这个陌生的人世时,我们就已经让周围关心我们的父母、亲人欣喜若狂,同时也让我们父母在接下来的人生中开始了无尽的担忧与期待。他们担心的是我们的健康,是我们人生旅途的坎坷与否;他们期待的是我们第一句含糊不清的“爸爸、妈妈”,我们第一次得到老师的表扬,第一次拿回优异的成绩单,以及我们成长过程中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书中一句朴实的“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要对父母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提醒着我们在任何场合和时间不能因为各种各样的苍白的理由和借口去敷衍父母无时不在的关心和爱护。在忙碌的工作、生活中,曾经有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例子感动了无数的*人,也感动了我。一位令人肃然起敬的小女孩以她自己带着重病的亲人刻苦读书,她数年如一日的孝行感动了她的同学、校友,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的普通市民,以及全国各地无数看到相关报道的人,在的留言簿上留言的人将自己真实的感悟毫无保留的留在了网页上,传为佳话。这种类似的例子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肯定不止一例,但是正是这种未经加工的生动实例唤醒了我们内心伸出那颗感恩的心,使我们扪心自问——面对父母无私的爱,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对父母感恩戴徳!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忘却父母生身之恩、养育之情!我们对父母付出了多少!我们对父母的关心又有多少!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感谢朋友无私的帮助,感谢同事的一臂之力,感谢上级的赏识和鼓励。的确,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现在社会,个人的力量越发显得渺小,缺少了朋友的帮助,我们生活当中步履维艰。如果没有领导的赏识和鼓励,我们得不到优越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发展机会,缺少了同事的鼎立协助,我们将在工作中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常怀感恩之心,才能使我们以知足的心去体察和珍惜身边的一切事物;常怀感恩之心,才能让我们在*淡无奇的日子里,发掘出生活的多姿多彩;常坏感恩之心,才能让我们更加热爱生活,应对生活中一次又一次的挑战。每一个人在启蒙教育初期都会学*“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德教育,而在很多人的一生当中,有多少人能发自内心的说他在他的一生中真正时时刻刻都履行了这一道德规范?读完此书后调整好良好的心态,去积极应对生活中各种事物,才能体会到生活和工作的乐趣。

  书中另一让我关注的观点是感恩对手让我在竞争中成长一章。该章节列举了自然界和实际社会存在的竞争事例,其实就是用具体的例子来说明物竞天择,适者的道理。同时,读者只要略做思索便可体会到作者的用心,认同作者的写作意图。有许多成功人士在分析自己事业的成功无不把出现在自己奋斗路途中的竞争者作为自己的动力之一。只有优秀的竞争对手最能够发现他的竞争对象的软肋所在,同时也是最擅长用他的长处来集中突击对手的短处。只有正确认识自己的竞争对手,正视竞争本身并勇敢的应对竞争才能使自己在竞争中获得发展和进步,而感恩自己的竞争对手其本质就是代表一种应对竞争的积极心态。

  感恩是一种心态,它能让我们乐于面对人生中每个阶段面临的各种境遇;感恩是一种素养,它能让我们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能的影响身边的人;感恩是一种催化剂,它能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催生美好的回忆;感恩更是一种境界,只有真正常怀感恩之心的人才能体会到生活的美好。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珍惜。


感恩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阅读


感恩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1)

——感恩读后感 (菁华12篇)

感恩读后感1

  《感恩老师》读后感是当然如果我问你,在你的一生中最应该感谢的是谁?你一定会说是老师和父母。这的,因为是父母养育了你,老师教导了你。如果让你回忆老师和你的点点滴滴,是否会想到老师其实和你的父母一样爱护你。在看《感恩老师》之前,我认为没有任何一种东西能概括老师对我们的情感,可现在我找到了,这是一本书,一本讲叙了上百件老师无私地为学生奉献爱的书。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天生兔唇的小姑娘和老师的故事。一个兔唇并右耳失聪的小姑娘,她的老师对她说的话就像一束阳光照亮心扉,那位老师说:“我希望你是我的小女儿!”最让我感伤的故事是讲叙四川汶川大地震中为保护学生而英勇献身的老师们。谭千秋老师在地震发生的一瞬间承受住了千钧重压。

  从死神手中夺回了四个学生的生命。最让我信服的故事是讲叙一位校长为了教育学生信守承诺的故事。校长承诺学生们第二天要爬着来上班,孩子们都不以为然况且天还下着雪,可是这位伟大校长真的做到了,他教的那批学生都非常成功。。。。。。。《感恩老师》中一个个的故事都包含了一段段感情,老师们都把学生们当做自己的孩子慈爱而严厉。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老师那双严厉的眼神背后,是一颗温暖和包容的心。我们不仅要理解老师的苦心,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这才是对老师最好的回报。

  名师点评:的确,就像小作者写的那样,我们这辈子最该感谢的人是父母和老师。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并把我们抚养长大,我们身体里毕竟流着和父母一样的血液;但是,老师和我们非亲非故,然而他们却像父母关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自己的学生。老师是第一个带领我们走进知识殿堂的人,不仅教会了我们知识,还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小作者例举了书中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三位老师,一位老师对有先天性缺陷的女孩说希望她是自己的小女儿,这是最好的鼓励,这位女孩以后的人生不再会因为自己的缺陷而丧失信心;一位老师能在生命的最关头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这是多大的牺牲啊;还有一位老师为了信守与学生的承诺,风雪无阻,爬着去学校上班。每一位老师的事迹都让人动容。小作者最后也领悟到了“在老师那双严厉的眼神背后,是一颗温暖和包容的心”,终于明白了老师的良苦用心。

感恩读后感2

  一颗感恩之心,是人类心田中最真,最善,最美的种子。它发芽之后,开出爱心之花,结出智慧之果,而你的人生也将进入与众不同的新世界。

  《感恩老师》是令*学生受益一生的眷恋师恩的书。是它让我们懂得了一个道理:爱心是一种责任,感恩是一种智慧。无论是老师还是身边的默默帮助过你的人,都应该学会去感恩。

  而这本书中《爱心花篮》这个故事最使我受益匪浅。《爱心花篮》讲述的是玛丽失去了母亲,好心的老师为了使她得到一点爱,让孩子们多做许多事情来帮助她。孩子们也很高兴能加入,并且送给他礼物;在寒冷的三月给她送来可以保暖的东西。春天到了,玛丽的紫罗兰把大家都惊呆了。

  暑假前,玛丽把番薯给了老师,老师十分感动。爱是最好的老师。老师用爱心启发了孩子们的爱心,他们共同用爱治疗了一个小女孩心灵的创伤,织就了人世间最美丽的花篮。亲爱的'老师,不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更是爱心的撒播者,值得我们去感恩。

感恩读后感3

  有人说,老师像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有人说,老师像园丁,哺育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有人说,老师如明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有人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时刻鞭策我们的灵魂……

  古时候,鲁国人子路,因为尊敬老师其师孔子而为后人所称颂;秦有吕不韦因为一句“古之圣王,未有不尊师者也”而教育了*第一位皇帝_秦始皇一生。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同志,成名后依然不曾忘记自己的启蒙老师_徐老先生……这些伟人的光辉事迹,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主人,我们难道不应该学*吗?唐代著名的文学家,教育家,思想家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过去称老师为“先生。”其含义为:先我之生,年龄长,知识渊博。现在称老师为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明灯,蜡烛……尊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学生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礼貌。

  老师为我们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付出了辛勤劳动。三尺讲台,一块黑板,一根粉笔,都凝聚着老师对我们的爱。老师的灵魂不正如这根粉笔吗?无私奉献,辛勤哺育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他们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把我们培养成栋梁之才!

  老师为了我们的成长,日夜坐在办公桌前,孜孜不倦。谁看了能不感动?

感恩读后感4

  《感恩故事》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令人如痴如醉,是它让我懂得了感恩。

  感恩父母。感谢父母那一声声轻而有力的叮咛,感谢父母对我那一个个充满自信的眼神,感谢父母那不畏牺牲誓死保护子女的爱,如书上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位母亲患上了癌症晚期,她原来可溺爱她的小女儿啦!可当她知道她的病情时,回到家,她心情沉重极了,思考了一个晚上,在她剩余不多的日子里,对小女儿的溺爱转变为无尽的苛刻与严厉,当她去世时,她的小女儿一滴泪也没留,母亲只留下了一封信,当她的小女儿知道了她这些日子为什么会被母亲严厉管教时,她哭着跑去了母亲的坟墓……母亲多么伟大,母爱多么深厚,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感谢父母!

  感谢生活。生活给我们每个人都带来了幸福与快乐,富贵的人的孩子过着奢侈的日子,他可以在非常好的学校读书与学*,而且,他也可以更早步入社会,而贫穷的.人的孩子,虽然有时会吃不饱、穿不暖,衣食住行也许也没一样好的,但是,他们可以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艰苦的环境会让他们催促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我的家庭不是什么富裕的家庭,有些好玩的玩具、好看的衣服我都不能买,但是我拥有爱,爸爸妈妈给予我的爱,爷爷奶奶给予我的爱,这就是我的快乐,感谢生活!

  感恩教师。是老师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在书中,一位老师为了一位落水的孩子,奋不顾身去救他而不幸牺牲的事情,我相信,在我们学校里,每位老师都会这么做,老师,是您教会了我面对他人的欺负学会坚强,是您教会我怎么面对学*上的“拦路虎”一一把它们赶走,是您一个个严厉的目光督促我学*语进步,感谢老师!

  在《感恩故事》中,我学会了感恩父母、感恩生活、感恩老师,我以后一定努力学*,并明白老师的苦心,不浪费父母对我的栽培!

感恩读后感5

  很喜欢《感恩的心》这首歌。很美的音乐,很美的歌词,很深的内涵……一下子就抓住我的心。

  前阶段发生了一点小小意外,晃晃悠悠走在校园宽阔的主干道上,竟然莫名其妙被撞了,随着“砰”的一声,一整壶滚烫的开水顿时在我脚上开花!!

  路旁的女生夸张的尖叫了一声,以至于我愣了三秒才意识到:被烫的人是我而不是她……始作俑者却因为害怕跑掉了(后来想想,估计是大二刚回迁的师弟,估计他也吓坏了,不是故意跑掉的)。随之而来的是两个脚掌火辣辣的疼……

  委屈的我在签名档上发了点小牢骚,本来想着就是让自己心里安慰一些,不想却让一堆朋友担心了。接第一个朋友电话的时候,连日加班的辛苦加上被烫的委屈一下子涌上来,忍不住哭了,自己始终还是小孩,心里有委屈装不了坚强。

  接下来,接到若干个电话和若干条短信,有嘱咐我如何处理烫伤的,有交待我不要晒到太阳否则会留疤的,有开始张罗明天送我上班的,更让我感动的是,半小时之后远在厦门的一个朋友打电话过来,说特快寄了烫伤药过来。

  我又没忍住哭了,但是这次不是因为委屈,而是感动,想想自己每次都借口忙碌很少主动和朋友们联系,*时也是没心没肺的样子,身边竟有这么多细心的朋友。

  现在脚已经好了,一点点疤都没有留,但还是想写出来,感谢我的朋友们!

  其实,生活中许许多多事情都应心存感激。感谢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我们才能感受这世界的美好;感谢兄弟姐妹,使我们在成长中学会理解与关爱;感谢师长给了我们知识,使我们成为有用的人;感谢朋友给了我们友谊,使我们在生命的旅途中不再孤独;感谢挫折给了我们力量,使我们在一次次失败中变得坚强;感谢不喜欢我们的人,使我们看到自己的缺点不断完善……

  我想,感恩不一定要感谢大恩大德,感恩更多的是一种生活态度。让这种感动流动于心间,我们就能更多感受*凡中的美丽,就能以更美好的心境,更热情的态度享受生活。

感恩读后感6

  感恩,让爱走在心灵。懂得应该用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个人;懂得在你的生命中你不止要感谢父母,同时也要感谢帮助过你的每个人,学会生活所给予的!

  在读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人生道德、道理。这本书共有九辑,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五辑:“宽恕别人就是宽恕自己”,这一辑讲了很多例文,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宽恕是一种美德》,这篇例文主要讲了:一位年轻人和他一位朋友开了一家公司,在创业时,他的朋友竟然把公司的资金挪用了。由于资金不够,他的公司停业,他也损失惨重。他对朋友的背信失望至极,由失望转化成怨恨。有时候他喝醉了,就会大骂那位朋友,情绪很低落。有一次去看心理医生,心理医生说:“从你的叙述中,我感觉到,你是那么仇视曾经伤害过你的那个朋友。但是,你有改变了吗?”年轻人摇摇头。于是,心理医生说:“你现在这么不快乐是因为你缺少宽容。”年轻人问心理医生:“他伤我伤得那么深,我还要宽恕他吗?”“宽恕他,并不意味着要你重新接受他,而是要你从被他伤害的阴影里走出来。”心理医生说。年轻人点了点头。是啊!宽恕别人就是宽恕自己,实在是一种美德啊!

  从这篇《宽恕是一种美德》中,我明白了宽恕,让你的.未来更加 广阔;仇恨,却只能让你的人生越来越阴暗。在第五辑中有很多道理要我们去体会、明白。对啊!宽恕别人就是宽恕自己啊!

  《小学生心灵鸡汤——感恩》这本书中,有着让人回味无穷的道理故事,这些道理故事在让我前进,带我向多姿多彩的道理世界走了一圈!

感恩读后感7

  心怀感恩感谢有您

  ——“感恩节”的感恩教育

  今天是“感恩节”,我首先向学生讲解了“感恩节”的由来:

  392年前,一批英国主张改革的清教徒,自立新教,而被统治者迫害和歧视,于是,他们就先逃到荷兰,后又坐船两个多月到达美国东海岸——罗得岛州的普罗维斯敦港登陆。当时,那里一片荒凉,又正值寒冬,缺衣少食……在这危急时刻,是当地的印第安人为他们送去了食物、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并帮助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新家园。为了感谢帮助过他们的印第安人,他们就用猎获的火鸡制成美味佳肴盛情款待印第安人。此后,每年11月第四个星期四都要举行这样的庆祝活动;1641年,美国将每年11月第四个星期四定为“感恩节”。他们举行射箭、跑步、化装舞会等等,热闹非凡。另外,在外地的人也会回家过节,就像我们的团圆节——“中秋节”,一家人在一起相互道谢。

  其次,我向学生讲解了都要感恩什么?感恩父母,给予生命;感恩祖父母,给予爸爸妈妈生命;感恩老师,教给我们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感恩朋友,陪伴我们一同欢喜一同忧;感恩同学,一同分享学*的快乐;感恩大地,给我们带来丰硕的果实;感恩太阳,给我们带来温暖;感恩花草树木,给我们带来新鲜的空气;感恩……

  再次,我感恩学生,向学生表示感谢。谢谢同学们,使我们有幸成为师生!谢谢你们的天真、活泼、可爱,使我焕发了青春!谢谢你们把我当做大朋友,对我无话不说!谢谢你们每天与我一同漫步在阅读的森林中,体验甜蜜与快乐!谢谢你们每天都给我惊喜,使我对教育教学工作充满激情!谢谢你们……

  再再次,向学生建议感恩的方式。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个拥抱、一张贺卡、一声谢谢、一杯热茶,捶捶背、洗洗脚、挠挠痒、讲讲故事、唱唱歌、说个笑话、来个脑筋急转弯,洗洗碗、拖拖地、擦擦桌子、摆摆碗筷、倒倒垃圾等等都可以。

  最后,学生之间相互感恩;并布置学生回家的任务——向家人表示“感恩”;并读读《乌鸦反哺》《羊跪乳》《黄香温床》《卧冰求鲤》等故事。

感恩读后感8

  3月3日的下午,凛凛的寒风吹过我们的校园——顺德养正西山学校。全国最年轻的励志演布艺判骼げ┦坷吹轿颐堑男T埃颐亲隽艘桓龈卸饔肜镜慕沧

  我们走向操场,坐在草地上,听着张绪坤博士的演讲。张绪坤博士十分地幽默和轻松为演讲拉开了帷幕。

  一开始,张绪坤博士自称自己是帅哥,言行十分幽默,我们都被他逗笑了。到后来,张绪坤博士给我们展开了催眠,让我们的心灵接受了洗涤。我们闭着眼睛,静听着他的演讲。

  伴随着张绪坤博士的演讲,我的眼前,展开了一条小路,路上有我的同学,周围的环境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令人怀念,那是我儿时上学的路。到家了,家里是满桌的饭菜,香味充满着整个家,妈妈帮我放下书包,为我装好饭。这时,我的眼睛流下了一滴闪亮的东西。张绪坤的朗诵越来越深情,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个人的心,大家都为之触动。我回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任性和叛逆,父母的每一句教诲,如今我们大了,父母却老了,他们仍在照顾着我们,他们的辛苦,只有他们知道,我们这些做孩子的,却只知道永无止境的索取,想到这里,我的眼泪终于被释放,大颗大颗地掉下来。……

  他让我们找到童年,找到以前的快乐,找回童真,找回自我。多一分真实,少一分虚伪,多一分快乐,少一分烦恼。让我知道,一颗感恩的心是那么的重要,儿女对父母的一句问候,一个手势,一个眼神,也会让父母感到欣慰与开心。听了这场感恩励志报告会,使我看到了最真实的自己,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大孝,博爱,有知识,马上行动。

感恩读后感9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感恩父母一书,书中文章的情节波澜起伏,温馨感人,震撼人心,读后令我常常感动得热泪盈眶,爱不释手。

  其中一篇《最后一份晚报》最令我感动。文章中,小女孩看到母亲等待了一个小时还没把最后一份报纸卖完,只好拿一枚硬币请叔叔帮忙给母亲买报纸,使母亲可以早点收摊,回家休息。表现了小女孩对母亲的体贴和感恩之心,对母亲的爱是如此般真挚,其实体贴也是对父母亲情的传递,也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

  小时候,我不小心,被放在地上的晾衣丫给绊倒了,然后身子重重的地摔在了地上,额头被割破了,母亲知道后三步并作两步的赶回了家,同时又唤来了父亲,把我送到了医院,医生说伤口太大,必须要缝针,但因为伤在额头不能进行麻醉,只好叫父亲把我按紧在手术床上,妈妈看到这个情形并听到了我的哭喊声,心疼得昏了过去。此时,父亲被弄得手忙脚乱……。

  母亲用博大的爱,为我们撑起一片辽阔无垠的天空,不会因为生命终止而丝毫减弱;父亲是伟大的,当我们生活中,有了困难总会去向他请教,当失落时又可以从他那得到支持,他肩负着家庭的重担,为我们撑起一把温暖的大伞,而总是默默不语,父爱就是这么醇厚。

  儿女,总是用不懈地努力回报父母,也绝不会因为时间渐渐流逝而丝毫变化,亲情永恒,亲情无价,那一份晚报装载着就是如此。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寸草春晖,感念亲恩,更是人间美德。感恩奉孝的力量是伟大的,它令我们人生充满了崇高之美,如春风般温暖的母爱,如山那般坚实的父爱,伴随着我们一生一世,怎能忘怀?

感恩读后感10

  《感恩故事》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令人如痴如醉,是它让我懂得了感恩。

  感谢父母那一声声轻而有力的叮咛,感谢父母对我那一个个充满自信的眼神,感谢父母那不畏牺牲誓死保护子女的爱,如书上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位母亲患上了癌症晚期,她原来可溺爱她的小女儿啦!可当她知道她的病情时,回到家,她心情沉重极了,思考了一个晚上,在她剩余不多的日子里,对小女儿的溺爱转变为无尽的苛刻与严厉,当她去世时,她的小女儿一滴泪也没留,母亲只留下了一封信,当她的小女儿知道了她这些日子为什么会被母亲严厉管教时,她哭着跑去了母亲的坟墓……母亲多么伟大,母爱多么深厚,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感谢父母!

  感谢生活。生活给我们每个人都带来了幸福与快乐,富贵的人的孩子过着奢侈的日子,他可以在非常好的学校读书与学*,而且,他也可以更早步入社会,而贫穷的人的孩子,虽然有时会吃不饱、穿不暖,衣食住行也许也没一样好的,但是,他们可以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艰苦的环境会让他们催促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我的家庭不是什么富裕的家庭,有些好玩的玩具、好看的衣服我都不能买,但是我拥有爱,爸爸妈妈给予我的爱,爷爷奶奶给予我的爱,这就是我的快乐,感谢生活!

  感恩教师。是老师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在书中,一位老师为了一位落水的孩子,奋不顾身去救他而不幸牺牲的事情,我相信,在我们学校里,每位老师都会这么做,老师,是您教会了我面对他人的欺负学会坚强,是您教会我怎么面对学*上的“拦路虎”一一把它们赶走,是您一个个严厉的目光督促我学*语进步,感谢老师!

  在《感恩故事》中,我学会了感恩父母、感恩生活、感恩老师,我以后一定努力学*,并明白老师的苦心,不浪费父母对我的栽培!

感恩读后感11

  说道感恩一词,脑海里第一个下意识想到的人,便是父母。没有父母,那里来的我呢?每年五月的母亲节,六月的父亲节,都是我们应该铭记的日子。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不容易。熬白一头黑发才把我们拉扯长大,所以这世界上最伟大的人便是父母,最要孝顺的是父母,最不能遗弃的是父母啊!

  当自己离家多年以后,蓦然回家的时候,才发现,生我养我的父母,不再年轻了。母亲的鬓角有了一丝白发,父亲的身躯不在挺拔,不变的只有父母对自己的关爱。还记得小时候,父母带我去游乐园的场景,父亲把我高高的举过头顶,母亲则一边为我擦着小脸上的汗珠,一边还关切的问我饿不饿。可如今,父亲就算再也举不动我,母亲的关怀仍一刻不停的在耳边回绕,伴我走过二十年的风雨。

  想想,大概是前年开始,父亲的身体出了些问题,而当时的我却一门心思扑在学业上,都不曾好好关心一下父亲,只有母亲始终如一的照顾着父亲,还要照顾着我。每次回家的时候,不善表达的父亲总是微微一笑说,回来了啊。是的我回来了。*淡的一句问候饱含了父亲对我的深思。

  年轻时候的母亲,是个很漂亮的女子,可如今的母亲,鬓角的白发,双眼的泛黄,还有那一双苍老的手,一双抚养我长大**的手,已没有年轻时的细腻、红润,有的只是青筋裸露和长出老年斑粗糙的'手。端着母亲的双手,心里不禁泛起一丝酸楚,无法言表的心情,再一次使我流泪。

  父母是我心中永远的依靠。当自己累了,痛了,被这个现实的社会伤的体无完肤的时候,是父亲鼓励我,母亲安慰我,陪我走过一段又一段的人生坎坷。父亲您辛苦了,母亲您辛苦了。

  当看到李强这段演讲的时候,我真的被他的故事所打动,只言片语写出了多少儿女的心声。我们如今有的一切都是父母给予的,这个世界上对我们最重要的人,最值得我们尊敬的人,最值得我们感恩的人那就是父母!

感恩读后感12

  作,他们从没有真正考虑过他们自己身体内到底有多少潜能。有人说过,如果我们享受工作带来的乐趣,那么我们的人生就是天堂,反之,我们的人生就是地狱,天堂和地狱的区别,就在于我们对待工作的态度和心态。

  我们常常抱怨我们的酬劳太低,常常抱怨没有发挥自己潜能的舞台,让青春白白流逝,抱怨自己付出得多,得到的少;抱怨工作强度大,工作乏味,问题多,机遇少,整天怨天尤人,闷闷不乐,郁郁寡欢。偶尔想想,这些只是一种自己借口而已,当别人获得成功的时候,我们怎能说是上帝的偏爱呢?我和他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他拥有一颗感恩的心而已。是这份感恩的心带给他乐观,带给他成功,带给他快乐,仅此而已,我也可以做到啊。

  我们不妨看看新闻,看看我们周围,看看那些到处求职的大学生,看看那些因工厂倒闭,纷纷下岗的工人,看到那些因效益不好,企业纷纷裁员的人们,看看那些为生计而奔波,辗转于谋生的人们,我便从从心底萌生出一种庆幸。毕竟我们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和他们相比,我们不管怎样,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一份足以维持生计的薪水,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不快乐,不珍惜这份工作呢?

  当我们手拿薪水和爱人享受温情与浪漫的时候,我们应该感恩工作,当我们拿着薪水换来的礼物孝敬父母的时候,我们想到感恩工作。周末,当我们悠闲地带着孩子游玩散心的时候,我们应该想到对企业的感激,对工作的感激,节假日,当我们开怀畅饮,我们应该感激工作带给我们的乐趣和兴奋,当我们在企业实现了自身价值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想到对企业的感激,对工作的感恩。

  有了现在工作,本身就是幸福快乐的,我们应该享受这份快乐,珍惜这份幸福。让我们用感恩的心工作,去开拓自己美好的明天吧!


感恩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2)

——呐喊读后感 (菁华12篇)

呐喊读后感1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説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時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時時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時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時,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時,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時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時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説着:“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説:“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故事就在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

  起初的`我无法理解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時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時代将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時代的产物,就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這个時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時代!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呐喊读后感2

  《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迄于1922年的《社戏。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序文,勾勒出了作者前期思想的发展脉络,同时对游荡在当时背景中的自弦灵魂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序文里,“医脖的问题,成为作者用于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首先是为父亲买药医病,结果,“我的父亲终于日复一日的亡故了”。接着是上日本的医学专门学校学医,决心“求治象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但作者看到的“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麻木的神情”的一群*看客。作者从这群看客的身上,看到不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精神上的病症。作者由关注身体的病痛到关注精神的病痛,展示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进程。这一思想转化的进程,对作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从艺术表现上,作者思想的这种转化,又仅仅是通过并不曾为他人所注重的几则小事的表述来实现的,这显示出作者准确、精到的把握能力和艺术表现力的。

  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体现出了坦荡率直的艺术品格。而作为一篇序文,作品又恰当地提示了他所以要作小说的缘由:“铁屋子”作为作者对传统*社会的象征,它既显现了鲁迅深居其中的寂寞孤苦,同时也昭示了作者要领着国人从精神上走出它的决心。于是,“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从集子中所收作品看,也明显地保留着作者于“五四”高潮时期,在结束一段的沉默之后奋起呼唤的特色。

呐喊读后感3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呐喊自序》和本书前面的《我是怎样做起小说的》我一开始便看,从中我更易走进鲁迅的文学世界,而且较能深刻理解文章所表达的思想内涵。他曾用忧愤深广行容呐喊的文章基调,我通过与其他文章的对比,感到鲁迅的是要更深刻更深沉些,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其本质是吃人。作者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有病态特征。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文章的语言读起来有点乱,但实质是表达被压迫 人民的心声,然后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似狂人的象征对社会批判的一个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谴责。通过“我”的叙述来塑造人物,显得真实可信,栩栩如生。我认为从那句“窃书不能算偷”,完全展露了旧时代知识分子的那种愚钝和清高的自欺欺人的形象。

  《药》是写了革命者不被理解的牺牲了,而人民又愚昧地用革命者的鲜血做人血馒头医治痨病,发人深省地剖析革命的失败原因。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文没有明写革命者,通过写出旁观者的反应和一些人的不觉悟,更将悲壮的气氛成功渲染,最后更用坟头比喻祝寿的馒头,使人深思,文章格调阴沉,读来震撼人心。

  呐喊中最使我启发的是以上的几篇,但其他的文章也是同样的深沉,使人警醒,鲁迅的文笔幽默而讽刺,披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愤怒中的指责只是希望麻木的人民能醒觉,而尖锐有力的文字是希望沉睡的*苏醒,焕发中华雄风。

呐喊读后感4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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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5

  呐喊!呐喊!*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呐喊读后感6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呐喊读后感7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先生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先生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呐喊这本短篇小说对我的感触很深,它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读后感8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呐喊读后感9

  假期里,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虽然不像《我飞了》、《哈利波特》那么通俗易懂,但同样是字句如美酒,滴滴在心头。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从《药》到《明天》,从《一件小事》到《头发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字斟句酌、那么煽动人心。从孔乙己到华老栓,从夏瑜到单四嫂子,从蓝皮阿五道车夫,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特点鲜明,那么令人振奋。

  这本书不仅通过几篇文章来反映辛亥革命时期民众的冷漠、麻木、封闭、愚昧,同时也歌颂了劳动者的伟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中革命者夏瑜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不仅如此,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的“应声虫”,他们都是随大流,没有一丝一毫的自我主见。

  每一次读完一篇文章后,我的心情都很沉重。我为那些麻木的民众们感到惋惜,为那些革命者们感到悲哀,为那些用革命者的鲜血来赚取黑心钱的刽子手们感到愤怒!

  呐喊吧!慰藉那些在前线奋勇牺牲的勇士,让他们无愧于自己的牺牲。

  呐喊吧!为新*的成立,为新世纪的飞速发展,为祖国的未来呐喊助威。

  呐喊吧!沉睡的雄狮,张开你强劲有力的嗓门,向全世界呼喊:“*,我从此站起来了!”

  世纪的脚步从不会停歇,因为他在呐喊;技术的发展极速前进,因为他在呐喊;人民不再麻木愚昧,因为他在呐喊!

呐喊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青蛙的呐喊》这篇文章,感受颇深。

  这篇课文讲述了英国的选秀大赛,汉保罗。珀特斯参加了歌唱比赛的故事。他的名字、服饰统统土得掉渣,他站在舞台上也不知所措,审判员和观众们都特别看不起他。当音乐响起,他用美妙的歌声给观众朋友唱起了一首歌,全场的观众起立来为他送上掌声、欢呼声和口哨声。一曲唱完他又变回了“青蛙″,当全场鼓掌的时候,他还是傻傻的歪着头。但是“青蛙”的命运并不是从此一帆风顺,后来他上了一堂歌神博瓦罗蒂的课程,他开始了欠债生涯。命运对他进行了恶搞,他的盲肠破裂住进了医院,他出院后他的肾上腺又被发现长了肿瘤,于是再挨一刀,快康复时他又摔断了锁骨,之后八年时间里他只能痛苦地躺在床上,康复之后,他还是希望能到英国选秀节目中做人生中最后一次拼搏。命运在恶搞了他8年后,给了“青蛙″最后一根稻草,他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他不愿沉沦,他要努力地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那个晚上饱受压抑的灵魂,如同到底的弹簧开始奋力反弹。他成功了,整个英国为之目瞪口呆!为之惊叹!为之鼓掌!整个世界为之目瞪口呆!为之惊叹!为之鼓掌!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尽管命运给予每个人的起点不同,天赋不同,但是人生往往要经历风雨,如果你在逆境中能够坚持住,早晚有一天你就会向他一样破土而出,对抗命运成为佼佼者。“青蛙”呐喊,“青蛙”也可以变成“美天鹅”!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希望我们像汉保罗。珀特斯一样学*,学*他与命运抗争、永不放弃的精神。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我们需要不断地与命运抗争,坚持不懈地努力拼博才会成功的道理。

呐喊读后感11

  鲁迅的所有的作品中,《呐喊》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也许是因为这本书当中的大多数文章都是学过的,因此让我觉得熟悉。也有可能是因为鲁迅的别的书我都没一本喜欢的,再干脆一点说,要么是看不懂,要么就是觉得“闷”!闷的不想读,比如像《阿Q正传》,我也只是草草翻了两页。言归正传,说说《呐喊》吧,《呐喊》中的作品都没有对人物生活经历的叙述,人物的性格也都是从特定的事件以及一些生活片段中所体现出来的。比如说闰土,作者并没有写他具体的生活情况,只是从他的一些外貌描写和语言,神态描写。以及母亲对他生活的一些叙述上就可以看出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再加上自己儿时的一些回忆与现实场景的强烈反差表现出来。

  再来,便是那整天只会“之乎者也”的穷酸秀才孔乙己!哈哈,这个人物给我的印象可以说是最为深刻的啦。本来,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老实人,可遗憾的是,他却深受那应遭天打雷劈的科举制度的毒害,放在咱们现代来说他就是个满口“火星文”,别的什么都不会的傻瓜,注定要成为所有人的笑料。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可怜。为生活所迫,他只能去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为生,还要冒着生命的危险,最后终于是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到现在为止,我似乎怎么也忘不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喝酒时,他被别人嘲笑因为干了偷窃的事而被别人打断了腿,却依然固执的说:“跌断,跌,跌...。”在众人嘲笑声中,坐在蒲包上用手慢慢“走”出去!看到这里,鼻子竟然有些微酸。

  当然,经典人物肯定不止这两个,还有像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血馒头为自己的儿子治病的故事。一个革命者那滚烫的鲜血竟然被无知的民众当成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哼!多么的讽刺啊!这种强烈的反差,有力的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民众带来的都是些什么?是麻木,愚昧,无知,甚至失去了人的本性!

  *在拜读了鲁迅的文章后说了这么一段话:“鲁迅是从正在溃败的封建社会中出来的,朝着他所经历过来的腐败的社会进攻。他用他那一支又泼辣,又幽默,又有力的笔,画出黑暗势力的鬼脸,画出了丑恶的帝国主义的鬼脸,他简直是一个高等的画家。他*年来站在无产阶级与民族**的立场,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在这里,不难看出*对鲁迅的高度评价,“画家”这个名词用的好,一幅画如果画的好,那便是无声的语言。鲁迅用他的那支画笔”默默的为我们留下了一幅幅最惊心动魄的画!

呐喊读后感12

  呐喊!呐喊!*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传》,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它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性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愤慨。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感恩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3)

——《项链》读后感 (菁华12篇)

《项链》读后感1

  玛蒂尔德觉得自己生活得真痛苦。她有美丽的容貌、婀娜的体态,却缺乏漂亮的首饰和华贵的首饰。她的丈夫只是法国教育部里一名薪水菲薄的小*员,可玛蒂尔德认为自己生来本就应该做高雅和奢华的生活,为此她常整天哭泣。

  有一天,丈夫得意洋洋得给她一张请柬。他知道玛蒂尔德渴望的就是这种巴黎上流人士交际的场面。为了获得这张部长举行的舞会请柬,小*员真实使出了浑身解数。

  不料,玛蒂尔德恼怒的大声说道:“你准备让我穿什么去呢?”是啊,没有时装和首饰,玛蒂尔德在舞会上怎能被人艳羡呢?

  一番哭泣和争吵后,做丈夫的只得将他存着准备买一只猎*的四百法郎贡献出来,给玛蒂尔德买了新衣裙。但是首饰怎么办呢?他俩突然想到了伏来士洁太太——玛蒂尔德的一个阔绰的朋友。

  带着从朋友处借来的钻石项链,玛蒂尔德果然大出风头。她比所有出息舞会的女宾都漂亮、迷人,气度高雅。在丈夫的催促下,清晨四点钟玛蒂尔德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舞厅,她还陶醉在荣耀和成功中。

  回到家中后,玛蒂尔德猛然发现自己借来的钻石项链不见了。丈夫惊得脸都变白了。

  为了一条看来完全相同的钻石项链归还伏来士洁太太,必须花三万六千法郎。玛蒂尔德不得不借了一大笔高*贷。从此债务如同魔鬼一样缠住了她。玛蒂尔德辞退了女仆,居住在小阁楼里,节衣缩食,买菜是为少付一个铜板而受人嘲笑……

  苦难的日子整整延续了十年,债终于还清了。玛蒂尔德却变成了一个惯做粗重杂货的贫困妇女,丧失了女性最引以为傲的美貌和青春年华。

  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又遇到了伏来士洁太太,伏来士洁太太怎么也想不到眼前这个衣着粗陋的妇人竟是当年美貌出众的玛蒂尔德。玛蒂尔德向风韵依旧的朋友诉说当年归还项链的真情,并为自己的敢作敢当颇有几分得意。

  可伏来士洁太太说:“唉!我可怜的玛蒂尔德,我那串项链是人造钻石,最多值五百法郎!……”

  这是十九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小说《项链》的全部故事。小说到这里突然停止,竟没有交代玛蒂尔德听到这句话后的心理状态。

  《项链》这种结尾的安排,让每个读者可以用自己的想象继续写这个故事:玛蒂尔德可能会一时吃惊得目瞪口呆;他也许会为自己的容颜苍老和朋友的风韵尤存而黯然伤感,悲哀不已;她说不定会气愤的要朋友还给她三万五千多法郎的差价,不然她太吃亏了。但女友肯还么?纵然还给她,这些钱又怎么能弥补十年来所接受的痛苦和她已逝的青春?……

  “生活是多么奇异,多么变幻莫测啊!真是一丁点儿时就能断送你或者拯救你。”作者莫泊桑的这段话正好反映了他的小说《项链》的主题。

  《项链》通过玛蒂尔德的遭遇,讽刺了追求享乐生活方式,抨击了金钱至上的腐朽思想,而且它那似乎没有结尾的结局给人们留下了无穷的回味,并显示出了作者独具的匠心。

《项链》读后感2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中的.《项链》这个故事,讲了马蒂尔德太太为了使自己更漂亮地去参加一个舞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项链,可是后来把借来的项链弄丢了,她为了还朋友的这串项链,她借钱买了一串这的还给了朋友,昂贵的项链让她用了十年的时间才偿还了债务,可是从她的朋友口中得知,那串弄丢的项链竟然是假的!

  看完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之后,却有一丝寒意。是啊!在现实生活中,像马蒂尔德太太那样,虚荣心和欲望都非常大的人有很多,有的人也是在别人面前耍阔气,其实也只是打肿脸充胖子,这完全没有必要。可是,书中马蒂尔德太他还是很有责任心的,为了她的朋友的东西她付出了十年的心血。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不只是大人,还有一些小孩也是这样。他们有理由去耍阔气吗?那些小孩子,他们只知道耍阔气,却不知道他们花的不是自己的钱,而是自己的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同学们,你们与其去请客,不如想想怎样去节约钱,去捐给那些虽然不能吃饱穿暖但能认真、刻苦学*的同龄人。

  虚荣之心不可有,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一定能让它随着时间消失。

  梦不分贵贱高低,盼望有仆人服侍不是难以启齿的愿望,不见得“变得富裕”比“为人民服务”难堪。有梦比没梦好。下床实现梦想比闭眼继续做梦好。

  借来的项链丢了,玛蒂尔德十年最美的时光丢了,美貌、优雅、妩媚丢了。全当是生活对只会做梦的人一点玩笑吧。

《项链》读后感3

  其实,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过上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日子,你说是不?故事的主人翁路瓦栽夫人就是这样一个对自己的生活处境极为不满的人,她强烈渴望像上流社会贵妇一般,过上风雅、闲适生活的女人。这叫做虚荣吗?是的,她虚荣。她渴望得到,但她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渴望,她并不为了过上那样的生活而不惜一切,甚至出卖自己的人格。她只是单纯的想罢了,难道一个人连想的权利都没有吗?所以她并不虚伪。

  路瓦栽夫人为自己参加盛大舞会而没有合适场合的晚礼服、项链而烦恼、不安,当她丈夫银行中的全部积蓄——4百法郎买回一件华丽礼服,她找朋友好不容易借到一条美丽的项链时,她高兴得心都快跳出来了。在舞会上,她把最美的自己展现给在座的所有人,在人们眼里,她是最美丽的女宾,美得连她自己都陶醉,那种美感是她从未有过的。晚会结束后,她甚至舍不得脱下这套衣服,在房里踱来踱去,又在镜子前细细打量。看到这里,可能有很多人跟我一样,对于这种真情实感的直白表达,觉得有些不自在,但仔细想想,这种不自在源于那里,是源于自己的小秘密被她所泄露了吧!说实在的,我反倒喜欢她的这种直率、坦白,不像*——这样的文明古国教育出来的人的那种含蓄,反倒令人感到虚假、厌恶。

  路瓦栽夫人走到镜子前面,本想欣赏一下自己美丽的项链,谁知在她光溜溜的脖子上,那美丽的黑珍珠项链不见了!在她眼里,那是多么名贵的东西,也许光靠他丈夫的工资,他们一辈子也还不起这条项链。在这巨大的打击面前,她丢弃了幻想,勇敢地面对残酷的现实,她贷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了条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从此她和丈夫勒紧裤带过日子,精打细算。她辞去了家里的女佣,自己操持家务,丈夫在外面没日没夜地工作,还债。这样的日子过了整整10年!十年后,钱终于还清了,路瓦栽夫人也在也没有从前的美貌,脸干巴巴的,头发也十分稀少,但她并没有抱怨,发倒觉得身轻百倍。有一天,路瓦栽夫人在公园里,碰到了当初借给自己项链的朋友,最后她得知,那条项链是500法郎就能买得到的次品……

  路瓦栽夫人是不幸的,但她也是有幸的,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没有屈服,而是顽强地挺了过去,在逆境中并没有不择手段去追求,她扼守着做人的基本道德,维护着做人的起码尊严。正是生活中的种种无奈,让她清醒了,让她从虚幻的祈盼中找回了自我,让她结束了云里雾里的遐想生活,从此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去走自己的*凡而有趣人生路。

《项链》读后感4

  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项链》是世界短篇小说中的精品,我读后感觉其中的内容扣人心弦,并且含有深刻的人生道理。

  它描述了一个经常哀叹生活困苦的漂亮女子玛蒂尔德为了和丈夫一起参加一个舞会,向朋友佛来思节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并赢得在场众多男宾的青睐。但是舞会过后却发现项链遗失了,他们不得不买回一条新的项链给佛来思节太太。为了付这笔债,夫妇俩一起辛勤工作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一次偶然中,玛蒂尔德却从佛来思节太太的口中得知这让他们劳碌半生的项链居然是假的!

  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虚假的东西;而要自己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许多人为了面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与别人比吃比穿,最后却落个惨败的下场……

  《项链》不仅是一篇内容精彩的短篇小说精品,更是一部含有深刻道理的优秀文学作品,如果你对这篇小说也感兴趣,不妨读一读。

  从中我们不难理解做人不应该好面子,不应该有虚荣心。

《项链》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爱心项链》。那不是一串真的项链,而是12个矿工连续十几年接力帮助矿工妻子的爱心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个矿场,由于一次爆炸事故,一名矿工被炸身亡。矿工的妻子不但很悲伤,而且还面临着经济上的压力。她丈夫生前所在挖掘班的班长建议她到矿区卖早点来维持生计。于是,矿工的妻子每天早上到矿区去卖馄饨,无论刮风下雨,总有不少于12个客人来吃馄饨。

  ,数年之后,班长因病去世了,他交待他的妻子一定要接替他每天早上去吃一碗馄饨,就这样,12颗爱心传递,这12颗爱心穿越了岁月、时光,经过十几年的岁月更替,缀成一条永恒无价的爱心项链。

  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虽然无法看到,但通过自己的行为,能够带给别人幸福和温暖;每个人都有照亮别人的机会,只要你付出行动。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但要十几年都坚持做好事,就很不容易。我在公交车上总会给年纪大的爷爷奶奶让座;每次看到阿姨打扫小区卫生,我总会帮她干点活儿;看到行动不便的人,我总会主动上前帮忙。

《项链》读后感6

  《 项链》这篇出自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读了这篇,让我有很深的感触。

  故事主要叙述的是:天生丽质的马蒂尔德因为贫穷却嫁不到一个好人家,最后嫁给了教育部的小职员。后来为了在部门舞会上彰显风姿,马蒂尔德从朋友那里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舞会回来后项链说不见就不见了。为了赎回那条项链,马蒂尔德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和心血,最后才知道那条项链是假的……

  马蒂尔德为了一条项链,她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岁月。十年后 ,她青春不再,美貌不再,按莫泊桑的话说,就是失去了做贵妇人唯一的资本。她为了这条项链,不惜牺牲自己青春,熬走了易失的韶华……

  在当时那个弄虚作假的社会, 马蒂尔德怎么也没想到,她十年最美的青春年华为了的竟是一条假项链。

  当她知道这件事肯定会绝望的吧?可是她又能怪谁呢?这不就是她虚荣的后果吗?如果马蒂尔德一开始就是一个自尊、自爱、自强不虚荣的女人,那么结局会是这样的吗?所以,条件优越不一定就是一件好事,逆水行舟,也并不是一无是处。遇到生活中的困难,我们应该选择的不是回避,而是勇敢面对。因为逆境能让我们成熟起来,冷静处事。

  所以,在人生的路上,我们要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 ,做一个自强自立的人,不去贪图名利、金钱,面对困难不退缩,人生的舞台上,不断攀登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成为生活的强者!

《项链》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叫做《一串水晶项链》。

  故事讲了:首饰匠维尔特是十分爱他的妻子。他许诺要在他们结婚三周年那天,送给妻子一串500英镑的水晶项链。可在结婚纪念日的前一天,维尔特才凑了380英镑。他只好花了80镑,买了一串仿制的水晶项链。下午老顾客安娜太太带来一一串水晶项链的珠子让他穿好。他一看正是他没办法买的那一串,到他穿好想起了自己的妻子,便把仿品给了安娜太太,突然又以清洁为借口,换回了仿品。后台他收到安娜太太的信说:那串项链就当礼物送他了。

  这篇文章,把人物刻画得十分细致,让首饰匠和太太活跃在纸上,读的时候,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读完这篇文章,给我的感觉就是,像是喝了一杯浓浓的咖啡一样,令人回味无穷。

  文中我自喜欢的是维尔特先生换首饰那一段,因为这一段中有许多心理变化的描写,从维尔特先生的表情、语言、动作,三个方面够可以看出维尔特先生当时的不安,心里的矛盾,对太太的愧疚,用他的种种表现刻画的淋漓尽致。随后作者又通过许多词语,生动的刻画出他四次的心理变化。

  文章开头以描写,首饰匠维尔特先生家中的情况,以及他对妻子的许诺……都是为首饰匠维尔特先生换首饰那一段情节做了铺垫,埋下了一个伏笔,从而可以在后面写出情节,而后比较轻松的`情节告诉我们:“知错就改不是错这个道理。”这个道理。

《项链》读后感8

  《项链》这篇文章要讲述的是一位抱怨命苦的妇女在教育晚会上弄丢了她向好友借来的项链,为了尽快交还,他们想到了贷款,从此,他们便走上了带着苦楚的还债之路。十年之后,他们终于还完了贷款,也许是上天故意捉弄他们,那串当初借来的项链,竟然是假的,文章到这也戛然而止……

  乍一看,这篇文章只是一片耐人寻味的悲剧,可是,当我们再细细品尝的话,隐隐的感到作者对爱慕虚荣的讽刺,嘲笑和批判,又让我们品到人生是多么一波三折,多么脆弱,一串假项链,就可以扭转,改变,轻而易举的摧毁美好的前景。

  或许,这位妇女是虚伪的,爱慕虚荣的,但是,她些品质是值得我们学*的她没有逃避问题,而是去补偿,弥补错误,她毅然决定,去偿还这笔可怕的债务,她勇敢的站起来,去面对自己的过失。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和感情中这种思想正残蚀着现代新一代人的内心深处,也无形套上了“金钱万能”的枷锁,创业时最艰苦的时候都过来了,反而有了钱却造成多少单亲家庭,给孩子造成了更大的心理和思想上的伤害呀!

《项链》读后感9

  《项链》是一篇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不能做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不然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玛蒂尔德太太过于爱慕虚荣,为了让自己的美貌更出众,向朋友借了一串项链,可后来弄丢了,花了十年功夫还清债务后才得知弄丢的那串项链是假的。

  玛蒂尔德太太是一个虚荣心极强的人,她成天抱怨自己那么美丽,却在一个穷家庭里。她对于自己如此如此倒霉的身世很恼火,她总觉得自己是为了一切精美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她懒惰、骄傲、恼火……由于她的爱美之心,使她变成了一个家庭妇女,也正是因为她的虚荣心,帮助它改掉了缺点,取而代之的是勤劳、善良、朴素等良好的'优点。因为一次特殊的经历是玛蒂尔德太太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我也和玛蒂尔德太太一样,有点虚荣心,有时去商场,我会吵着要买名牌的衣服、裤子、鞋子……但读了这篇短文后,我决定以后一定改掉这个换毛病。

  同学们希望我们一起努力,携起手来一起做朴素的孩子!

《项链》读后感10

  昨天关于《项链》的读书会,给了我很多的思考,每个人都面对着不同的现实。而玛蒂尔德面临的现实是:她没有一个好父亲,没有一个好身份,没有一笔陪嫁金,因此就无法找到有身份有地位的好丈夫,只好委委屈屈地嫁给了与她门当户对的小职员路瓦栽。如果她是高老头的千金,定能成为高贵的男爵夫人或伯爵夫人;如果她是守财奴的女儿,拜倒在石榴裙下的亦定难计其数。

  年轻的玛蒂尔德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日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正如冰心在她的小诗《繁星》里说到的那样:“梦儿是最瞒不过的啊/清清楚楚的/诚诚实实的/告诉了/你自己灵魂里的蜜意与隐忧。”

  她的梦境不是太虚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富贵之家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的思想如汹涌的浪潮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灵魂、生活、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

  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她变了!十年贫穷生活的磨练,不仅改变了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艰苦的生活,把她从不切实际的幻想的云端拉回到切切实实的地面。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在对玛蒂尔德肃然起敬的同时,我联想起另一个不幸的女子——包法利夫人。她与玛蒂尔德一样,在*庸的生活与令人窒息的社会环境里寻找梦想的幸福。但玛蒂尔德一夜狂欢后,选择了一条新的人生之路;而她在尽情享受了浪漫的爱情与奢侈的生活,财产荡尽,债务累累之后,没有勇气重新生活,而选择了死亡。两相比较,我不禁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读后感11

  似乎世界上很少有女性不喜欢项链,不喜欢珠光宝器,《项链》的读后感。可是那条项链却使一个天生丽质、妩媚娇柔的女子过上了一生还债的生活,她美丽,却无奈嫁给了一个生活不够富裕的男子,要是那女子要是想过着*凡的日子也不会沦落到如此的凄惨,偏偏她为了参加舞会向她的有钱的朋友借了条红宝石项链。舞会结束,一个惊天霹雳,借的项链不见了,从此两夫妻走上了终生还债的日子。可悲!最最可怕的是到最后那条丢的项链是假的,那真是可叹!

  是啊,可怕的虚荣心啊!可是在这个社会,又有谁没有虚荣心呢,拿买房子为例,现在一般的工薪家庭要为自己的儿子买一套房子,那简直是要花去毕生的精力,还不能乱花钱,还要学会省吃简用,母亲必须很会持家打算,读后感《《项链》的读后感》。为的是什么?为了给儿子结婚带来有利条件,不会让别人看不起,为了使自己脸上添光。

  虚荣心更体现在现代女性上,越来越多的她们要求穿名牌服饰,佩带几万元钱的手表,为了什么,是看时间精准呢,手表手表最大的用处是用于看时间,花几万元钱买表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给人带来的却是那份虚荣心。

  真正有钱的人不会将钱花在这种地方,他们会投资,会救济他人。给人的是感动。劝戒天下好虚荣的人真真实实过好每一天,面对现实,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可悲,可叹是我读完项链最大的感受!

《项链》读后感12

  路瓦栽夫人一夜风流,得到的却是十年辛酸——项链丢失了。别的读者认为这是路瓦栽夫人一生的不辛,但我认为这样值得庆辛,因为项链的丢失,使路瓦栽夫人从幻想回到现实生活中,使她生活更有意义,更加充实了。

  丢失项链,路瓦栽夫妇东借西凑终于用三万六千法郎巨款买回钻石项链,还给了佛来恩节夫人。欠下这一大笔钱后,路瓦栽夫人“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主意,她来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凭了一个小阁楼住下。”假如她没有丢失项链,假若她没有掉这笔款子,她一定还是跟过去一样,梦想那些幽静厅堂,那里装饰着东方的帷幕,还梦想那些华美的,香气扑鼻的小客室和精美的晚餐。 可路瓦栽夫人现在呢?

  她懂得了穷人的艰辛生活,她得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讨厌杂事。每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楼下。她的穿着想个穷苦女人,胳膊跨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得节省。这一切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假如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她也不会劳动也不会上街买菜,她一定做着甜梦,穿戴华丽地去参加舞会,大出风头。

  十年后,债还清了,她带着天真的得意神情笑了。这笑充满还债务的轻松感,充满了对自食其力上午生活的自豪感。假若项链没有丢失之前她还会笑吗?不她一定还在追寻享受,梦想过豪华的生活,永远贪得无厌,还会为不能过高雅和华丽的生活感到痛苦。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挫折、失败有时不是坏事,倒是好事。

  《项链》这篇文章出自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有很深的感触。

  故事主要叙述的是:天生丽质的马蒂尔德因为贫穷却嫁不到一个好人家,最后嫁给了教育部的小职员。后来为了在部门舞会上彰显风姿,马蒂尔德从朋友那里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舞会回来后项链说不见就不见了。为了赎回那条项链,马蒂尔德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和心血,最后才知道那条项链是假的......

  马蒂尔德为了一条项链,她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岁月。

  十年后 ,她青春不再,美貌不再,按莫泊桑的话说,就是失去了做贵妇人唯一的资本。她为了这条项链,不惜牺牲自己青春,熬走了易失的韶华......

  在当时那个弄虚作假的社会, 马蒂尔德怎么也没想到,她十年最美的青春年华为了的竟是一条假项链。

  当她知道这件事肯定会绝望的吧?可是她又能怪谁呢?这不就是她虚荣的后果吗?如果马蒂尔德一开始就是一个自尊、自爱、自强不虚荣的女人,那么结局会是这样的吗?所以,条件优越不一定就是一件好事,逆水行舟,也并不是一无是处。遇到生活中的困难,我们应该选择的不是回避,而是勇敢面对。因为逆境能让我们成熟起来,冷静处事。 所以,在人生的路上,我们要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 ,做一个自强自立的人,不去贪图名利、金钱,面对困难不退缩,人生的舞台上,不断攀登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成为生活的强者!


感恩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4)

——《孔乙己》读后感 (菁华12篇)

《孔乙己》读后感1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孔乙己》读后感2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我是与众不一样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仅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终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并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必须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述,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杯具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齐,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此刻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孔乙己》读后感3

  轻轻翻着《呐喊》的扉页,一个个熟悉的著作映入眼帘。转动的目光,它将我带到鲁镇的酒店。“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就是本章的主人公,鲁迅先生笔下活灵活现的孔乙己。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最*,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无疑是一篇艺术圆熟之作,但是对于作品艺术魅力及思想内容的阐释中一直有些难题,最*几年人们从叙述学角度研究小说,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读后感4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孔乙己》读后感5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齐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可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能够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仅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读后感6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伙计“我”在一个酒店所遇到的一些有关孔乙己的故事。

  有趣的是,鲁迅在他的多篇小说中提到咸亨酒店,而今这家酒店在鲁迅的故乡浙江已是非常有名了,是该省非常著名的老酒店了,许多人说去绍兴就一定要在这家酒店住一住,*人中读过书的几乎没有不知道这个酒店的,可谁知它今天竟发展到如此地步了,也许多半是沾了鲁迅的仙气吧!如果我工作后有时间是一定要去这家酒店住一宿的,兴许能体味到一点鲁迅的气息。

  读书年代,学了这篇文章,记得的只有一句可笑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那时候在下课的空闲时间里,我和同学经常喜欢拿这句话来互相开一些玩笑。我想当时我没能从文章里学到些有价值的东西,却熟能生巧地把这句经典的话沿用了十几年了。

  现在重读后,感触很深。我想鲁迅的文章中有许多让人难以理解,看不透,而这篇《孔乙己》算是非常好懂的了,作者的写作意图比较单纯,没有很深很复杂的内涵藏在文中。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人物,一方面对孔乙己这种思想腐朽而且潦倒的老一辈知识分子加以批判,一方面通过对冷漠麻木人们的讽刺来讽刺批判腐朽的封建社会。

  孔乙己的特征主要有:

  1性格上,好面子,庸懒,思想腐朽。

  从文中几处可以看到,如酒店的其他客人说他偷了何家的书时,他辩驳说:“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窃书和偷书实质上是一回事,可到了他那里,倒还分出这种可笑的差别来,实在是腐朽至极。还有,别人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他又立刻加以辩驳,而且每次都满口之乎者也,文绉绉的,但他的这些话并没有让客人们手到丝毫困窘,反而成了他们的笑柄,一齐“哄笑起来”,于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2生活上,贫困潦倒。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居然一件长衫穿了有“十多年”,而且脏了不洗,破了不补,冷天里也是那么一件薄薄的长衫,且不说衣服要怎么质量好、怎么华丽,且不说他人有多懒,他竟然没有钱去买一件换洗的或御寒的衣服,他一旦有了钱,就来咸亨酒店喝酒了,而且时常要欠着酒钱,实在令人感到可悲。

  从文中看,孔乙己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经常偷别人家的东西,又经常因为去偷被发现而遭打,屡偷屡发现屡打,偷技未免也太差了,从这也看出他这人也是比较愚蠢的。没有正经的固定的工作,不认真地去想法谋生,却低贱地充当一个小偷,品性差而又没有志气,根本不值得可怜。

  这一出出不仅是人生悲,家庭悲剧还是社会悲剧,这些悲剧的罪魁祸首使我们不完善高考,其实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他们的教育制度就做的很好。对于大学他们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这样一来不仅能源学子们得大学梦,还能让学子们能学到更有实际意义的知识。

  孔乙己本身被赋予了一种悲剧的命运,最终也只有一个悲剧的结局。

《孔乙己》读后感7

  戴教师的话: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此刻孩子的眼界必须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样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杯具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我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终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能够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终,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我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能够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述他“身材高大”,他是有本事自我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述,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明白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当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孔乙己》读后感8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孔乙己》读后感9

  《孔乙己》这篇小说上我体会到封建社会末期人舍得阴暗面。他讲述了孔以己多次考试却多次落榜,最好贫困潦倒,悲惨死去。

  封建科举考试落榜的人很多,历史较有名的就是蒲松龄。数次落榜后,他不甘于这样读死书去参加科考,就索兴去民间收集传说故事。最后成功的写成立《聊斋》。这就说明蒲松龄不是没有真才实学,而是碍于八股文的死板模式,才学无法发挥出来。由此可想像,因科举制度而没摸了多少人才。

  再看一看今天*的教育也不容乐观。考试也只是不断重复前人的知识,没有丝毫想像力和创造力。现在的语文试卷连大学教授也做不出吗。不是有人说现在学生的作文已成为古代“八股文”的翻版吗?的却如此,学生要知道那些在“大纲”内容里,那些不在。对知识死记硬背,别无他法。

  一个国家的发展与他的教育息息相关。与发达国家的学生相比*学生是最刻苦,最努力的。可*学生想要赶超他们去不容易,这是为甚麽呢?*教育跟不上*快速发展的步伐就是诸多因素之一。

  *的发展需要的绝不是没有想象与创造,只能重复前人的知识经验的人。时代的发展需要实力与创造,我们呼吁:*的教育迫切需要革新!

《孔乙己》读后感10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我才发现鲁迅的文章并不是我已开始看的那么*淡,没有什么内容。最初读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孔乙己很可怜,除此之外,便没有什么感受了。深入学*才发现,这篇文章蕴含的内容很多,鲁迅写的时候并没有突出表达,而是让读者慢慢领悟的。这种写作手法需要一定的文化积淀和内涵。

  学*完这篇文章,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1。当时人们不团结一致反抗压迫他们的黑暗社会。

  2。当时的科举制度促使“好吃懒做”“嘲讽看不起劳动人民”的思想。

  3。当时人心冷酷无情,互相嘲笑,喜欢做看客。

  鲁迅的写作手法总是含含糊糊的,需要细心品味,才能看懂并体会其内在的深意。譬如:

  “他身材高大”可以看出孔乙己有生活能力。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满口之乎者也”“长指甲”能看出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者,侧面反映各当时科举制度的腐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不应该只盯着读书这条道路。

  “又脏又破”可以体现出孔乙己懒惰和贫穷。

  这篇文章人物描写也很细致:

  “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参水也很难。”“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引人发笑。”

  这几个选文,可以看出掌柜做生意不诚实,给的茴香豆少,苛扣份量。

  从四次笑声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人的一种看客心理,都爱看别人的笑话。冷眼旁观,不肯帮助别人,只会互相嘲讽,不知道团结一致,共同对抗敌人。可笑而可悲!

  但愿封建科举制度的气息,能够现代教育制度里越发越散。孔乙己的命运已经警告着后人不要再成为下一个孔乙己了!

《孔乙己》读后感11

  今日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一样,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明白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终把自我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我就是以前有点钱,此刻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盘着腿,下头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读后感12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写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现在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直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己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真的就应该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不过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终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感恩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5)

——史记读后感 (菁华12篇)

史记读后感1

  我看过一本书——《史记故事》,相信大家一定没听说过这本书吧,不过《史记》总听说过吧。其实《史记故事》就是由记载了上自传说中的炎帝,黄帝,下到汉武帝时代三千多年历史,包含了许多精彩绝伦的小故事的《史记》,在后人的改编下变成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中包含着很多有趣的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里的人物都有着不同品质,其中我最喜欢廉颇和蔺相如之间发生的故事,它说的是:蔺相如当了赵国的相国职位超过了廉颇,廉颇不服当众说:”我是赵国的大将多年来出生入死立过许多战功,而他蔺相如原本是宦官手下的门客,就凭一张嘴皮子竟爬到我头上来了!他要是碰到我我一定要当众出他的丑。“并处处为难于蔺相如。蔺相如不但不生气还处处让着他,并对人说:”我所以对廉将军这样忍气吞声,宽容退让,就是为了要把国家的危难放在首位,而把个人的私怨放在后面啊!“当廉颇知道后懊悔不已,马上裸着上身,背着荆条,跑到蔺相如家里去请罪。从此将军和相国成了生死与共的知心朋友,将相二人同心协力保卫赵国。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心想:古代的大将军都能知错就改,为什么我们犯了错不能勇敢的承认错误,寻求内心的坦然呢?

史记读后感2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史记》这本书。本书是由司马迁撰写的*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读完了之后只能说是经典。那么就由我来介绍一下它吧!

  这本书是由司马迁撰写的*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是二十四史的第一部,全书共130篇,有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五十二万余字,共计526500字。记载了我国从传说中的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四年长达3000年左右的各种实例。

  读了这些资料大家因该会很震惊吧,可想而知司马迁当年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啊!说了这么多也该谈谈读完这本书的感受了。首先我想要赞美一下司马迁,因为他从撰写这本书开始没有被任何困难和挫折打败,而且还坚持了下去。他就跟谈迁一样,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坚持下去的信念。接下来我就夸夸这本书,读完后只能说经典中的超经典。每当我读起它时就感觉书中的每一章就像3D电影一样,所有人物所做的事都在都在眼前一一放映。其中我最喜欢舜,因为他的父亲、后母、弟弟都想杀他。但他依然很孝顺父亲、后母,每次都用智慧逃他们的追杀。舜当了皇帝以后,没有辜负众人对他的期望。虽然不知道他当年有多孝顺父亲、后母,被他们追杀有多么苦……我依然喜欢他。

  读千年经典,书香伴我成长!中华瑰宝、*经典。这本文化宝典你一定要来读一读它哦!是的,书在人的生活是那绚丽的彩虹;是那神奇的点睛之笔……所以大家就赶快行动起来吧!来读这本书吧!?

史记读后感3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史记》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史记》这本重量级“大”书,可让我又学会了许多知识。

史记读后感4

  我利用一个暑假的时间终于读完了《史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他几乎耗尽了毕生的心血,来完成这一部52万字的巨作。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从黄帝时代到抗击匈奴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武王大战纣王的故事。纣王性格暴戾,经常残暴百姓,其中只有妲己最受宠,他还建筑酒池肉林,荒乱无度。而在这个时候,反抗纣王的武王,悄然拉起了一支大军,反抗纣王。因为纣王的昏庸残暴,众多的百姓也开始起义。

  武王的军师,姜子牙建议先将军心凝固起来,武王听从军师的建议。最后,不得民心的纣王不得不跳入火中烧死自己。妲己被杀,奸臣受了绞刑。

  从书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多为他人着想,将心比心。我觉得做人不能光考虑自己,要从别人角度来考虑问题,纣王就是最好的教训。周武王的军队虽然不强,但是有姜子牙这样的一位军师,再加上得民心的军队,那就可以用策略击败敌人。像荆轲刺秦王、刘邦战项羽、黄帝大战蚩尤,还有秦始皇,他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统一了六国,使人民过上了安定的生活,不再流离失所,不再饱尝颠沛流离之苦,虽说他发起了焚书坑儒,但比起过,他的功劳更大,更让历史永远铭记!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我们应该多看看关于历史的书籍,历史还有许多的故事,在等着我们去探索思考呢!我们的《史记》就是这样一个证明,难怪鲁迅先生称它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希望人们多花些去研究历史,说不定还有新发现呢!《史记》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的见闻,还增加了我们的知识,让我知道了如何做人最好,要善于听取良言忠告。更要时时刻刻为他人着想,这样的人,才是成大事的人。

史记读后感5

  我读完这个故事,知道了古“丝绸之路”的由来。

  公元前一百多年,为了共同抗击匈奴,汉武帝决定派人去联络大月氏国。张骞自告奋勇担当此任。

  张骞先后两次出使西域,总共到过三十六个国家,加强了汉朝同这些国家的联系。此后,*的丝和丝织品就是通过张骞出使时的路线运到西亚,再转运到欧洲各国。

  后来人们把这条路线叫做“丝绸之路”。

史记读后感6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先谈《史记》。读它,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我是在和活人谈话。司马迁,好人。好人经常倒霉,我对他很同情,也很佩服,觉得他这一辈子没有白活。《史记》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大家都知道,它是一部史书,而且是史部第一,就像希罗多德之于希腊,我们也是把司马迁当“史学之父”。

  《史记》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就这样,史记塑造了一个一个的经典人物。比如始皇帝嬴政,汉高祖刘邦,春秋首霸齐桓公还有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

  在*历史上史记后汉书汉书三国志并称前四史

  这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卧薪尝胆,这是卧薪尝胆的节选,吴既赦越,越王勾践反国,乃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曰:“汝忘会稽之耻邪?”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这个意思是吴王已经赦免了越王,(让他回了越国,)越王勾践时时刻刻想着如何复国,于是就每天劳累地思索着,还把一个苦胆挂在座位上面,每天坐下休息、躺下睡觉之前,都要仰起头尝尝苦胆的滋味,吃饭喝水之前也要先尝尝苦胆。

  他常常对自己说:“你难道已经忘记了在会稽山上所受的耻辱了么?”他亲自到田间种地,他的夫人穿自己织的布做成的衣服。他吃的每顿饭里几乎没有肉菜,穿的衣服没有鲜艳的颜色。他降低身份对待下面有贤能的人,对宾客厚礼相赠,扶助贫困的人,哀悼死难的人,和百姓们一同劳苦工作。最后卧薪尝胆了20年终于把吴国消灭了,最终,勾践也成为了五霸之一。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这篇文章里的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活灵活现。所以我很喜欢。

史记读后感7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史记》不但是*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的,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

  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终于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史记读后感8

  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

  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

  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

  品读史记,其韵无穷。轻轻的翻开,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典籍,让我们的思想随着历史的齿轮一起转动、成长……

  疫情期间闲暇时光便阅读些书籍,为自己充电、提升内涵!翻开《史记》细细地品读才发现,它远不是各朝各代帝王将相枯燥的罗列,司马迁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他们都是丰满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历史大戏的人偶。每次静下心来阅读时,我都会忍不住为义士的大义激然而激动不已,为勇者的视死如归而热血沸腾,为将者的身先士卒而荡气回肠;通过这次阅读,我开始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历史,开始真正地去了解我们*的历史,就如同在了解我们的过去。*人何以有今天?中华民族的祖先们到底经历了什么?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到底是什么?我们真如某些外国人说的那样没有信仰没有民族个性吗?我们最原始最本真的模样又如何?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

  先贤为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真切地感受着3500多年历史中的壮志豪情、悲壮与辛酸!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故事情节,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使我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大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虽已褪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却仍不忘向后人传递着那古者们“精忠报国”的壮志豪情。而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

  今年,我们面临了一场非常严重的冠状病毒疫情,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有多少国人为了战胜疫情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甚至是用牺牲生命来诠释他们对国家、对国人的那份大爱。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才让我们战胜这一关。古往今来,在困难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一定就会成为我们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读着《史记》,品味其中的兴亡成败,悲欢离合,让我不由得会引发对现在社会的思考,并汲取古人的人生经验和教训,这使我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文化。

  读书真好,愿读书能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史记读后感9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用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载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这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我 比较喜欢项羽,他推翻了秦朝,烧了阿房宫。但是因为项羽的一些缺点,让他兵败,乌江自刎的悲惨下场。我认为项羽应该听取良言忠告,在鸿门宴的时候,项羽有 个谋士叫范增,范增看出刘邦是与项羽争夺天下的人,就让项庄在宴上舞剑刺杀刘邦。只可惜项羽没有听从,让刘邦逃了。还有项羽的部下韩信也是很有才能的,但 是项羽一直没有重用韩信,最后韩信投靠刘邦,率汉军冲出汉中,把楚军打的落花流水,最终项羽兵败自杀。

  史记他不仅丰富了我的见闻,还增加了我的知识。我也知道了如何做人最好,要善于听取良言忠告,要克服缺点,这才能成大事。

史记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史记》的书。这里面的所有故事让我明白做人应该怎么做;明白了史上哪些是明君,哪些是*,我的感悟真的很深。

  这个《史记》它主要讲了历史上人物的功过和是非,一些篡权夺位的人;一些功绩很高,下场却很惨的人;一些后宫干预朝政的人和一些从小努力奋斗的君臣。即称赞了历史上优秀人物,又揭露了丑恶的现象。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有些帝王可真是残忍,比如:商朝最后一位帝王纣,为了让妲己开心竟用炮烙烧大臣,挖比干的心,还有更惨的,把他们的肉剁碎,骨头给狗吃,用肉做大饼让他们的儿子或父亲吃,;周幽王,就为了让褒姒笑一笑竟然点燃如此重要的烽火,虽然千金难买一笑,但也不用这么过分把!最终还是自食其果,像这种*还多着呢。简直是数不胜数!

  因为他们的坏,才能体现明君的好,比如:黄农氏,为了要医治百姓,让百姓可以吃上即好吃又无害的东西,竟然用自己的生命当赌注,勇试百草,还教他们如何耕种,敢问,历史上有像黄农氏一样的明主吗?我很敬佩他;唐尧,他重用贤才,不用小人他不因为丹朱是自己的儿子就让他当君主,他禅让贤让虞舜这样的孝顺的人当上君王。在远古时期,在五帝的统治下,这个世界是远离战争的,过着这样和*的日子,这才是百姓向往的世外桃源。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伟大的纪传体通史,体现着古代史官的眼界和良心。无论是体列还是写作风格都影响着后代史书的撰写和编纂。所以这本书被鲁迅先生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读后感11

  记得蔡姬故事:“桓公与夫人蔡姬戏船中。蔡姬*水,荡公,公惧,止之,不止,出船,怒,归蔡姬,弗绝。蔡亦怒,嫁其女。桓公闻而怒,兴师望伐。”也背诵过“齐侯以诸候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至此,不由大笑桓公也有此狼狈滑稽。其实,虚假却无邪,才是女子本色,只会让人觉得是美的,而虚假无邪的绰约处子,更是女子中的极致。我爱的就是蔡姬轻狂如处子,天然情性。蔡姬故事,《史记》未详写,也正因这简略,则惊鸿一瞥,随意怀想之间尽是明媚与凄艳。

  骊姬二字极佳,骊可为好马,也可为猛龙,骊姬之骊为骊戎之骊,也并不妨碍我将她与好马与猛龙连起来想。先秦女子之名,可同鸟兽虫草,有时候是这些名字在刻画它们各自的主人,以兽为名的女子,只观其名,似乎就是有了兽类的野性以及这种野性天赋的属于自然之子的骄傲与高贵。而且骊姬为人险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以旁观者的眼睛来看,不失为另一种美;自然,这样的女子,于当下流行文学的小说作者倒是好材料。

  讨厌卫子夫,大概是先听了“金屋藏娇”,如此,卫子夫成了凭借美貌趁机而入的第三者。到底我在为阿娇不*。卫子夫是个大花瓶!或者是宁静演的那个卫子夫实在让我失望。可卫子夫的下场也不好,有些狼狈,《史记》女子们也大抵如此,得善终者少。而她们也不过亲自充当了是古代*女子的谶言罢了。

  女子降生本是福气,女子的敏锐,朴拙,凌厉,温和,才艺,美貌,诸般种种,是女子的福气,也应是人间的福气,但为何这诸般种种却是一具埋葬在灵魂深土下的腐尸,无论曾经有多么绚烂光华,却已朽烂着并长存着,常常在她们沉睡时游离成恶梦,妆扮成她们醒来时猛然发现的躺在身边的骷髅。最是谁喂养了她们少女时代的情欲?其实那些本是一种极致之美,少女的情欲美好而惨烈,惨烈是因禁欲。那些情欲,让她们无法回首,回首之时,人世已深。这无端秀色,当真好没来由!

  鲁元公主若不曾被爸爸刘邦几次踹下车,我也不会觉得她是可怜可爱的;而我所喜欢的那个卫子夫,却一定是个夏夜里将萤火虫关进骷髅壳里的少年女子;刘陵聪慧,有辩才,最终死陷囹圄,父亲刘安也留下了鸡犬升天的传说,却不知长生一梦醒,淮南草木又深了几许。

  女子好像是突然就失去了最初的神性,不会再有女娲与伏羲的爱情,从此神灵便是神灵,女子,则彻底沦落,青楼不是真风月,而世间于女子,却处处是艰辛风尘。而《游侠列传》里全是男子,女子无游侠,女子成为游侠是在以后的侠义小说里开始的。《史记》女子,也全无游侠气,到底她们是无此心,游侠本也是一种心境而已,聂荣为弟而死,那江湖终究也与她无关。

史记读后感12

  《史记》这本历史巨著,是我们*人民智慧、历史的结晶,是千年历史的记载。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繁荣的唐朝、残暴的秦始皇、崇武的汉武帝……我仿佛真的看到了皇宫的奇珍异宝,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活;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硝烟、汉武帝挥兵抗击匈奴的战争场面;有的看着令人心旷神怡、有的看着令人神情紧张、有的看着令人无可奈何……

  我觉得唐皇应该收集更多的书籍供天下人阅读,还得让臣子多接触一些关于*武的知识。而秦始皇就应该让人们阅读一些来自统一前其他国家的书籍,不要那么专横,要心胸宽广,能够接纳百家之言。精通*武的汉武帝应该了解一些古今巨著,成为一名能文能武的好皇帝。

  再谈谈古代名人吧。例如扁鹊,他使多少人起死回生,巧诊了多少个疑难杂症,挽救了多少在死亡深渊边上挣扎的老百姓。还有张骞出使西域,虽然被匈奴人拘留了十几年之久,但是依然不忘自己出使所肩负的重任,促进汉朝和西域的交流,形成了丝绸之路的雏形。孔子是我国历史上的教育学家,他教育学生不是体罚,而是用礼仪道德规范他们的言论和行为,用文献、典籍丰富他的知识和见闻,他还善于循序渐进的诱导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个十分正直的人,他从不谈论怪异、暴力、悖乱和鬼神之类的事情。

  读了《史记》,我不仅丰富了见闻,还增加了知识。读书真好!


感恩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6)

——名著读后感 (菁华12篇)

名著读后感1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名著,叫《城南旧事》。

  这本书分为很多个小故事,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的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助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幼儿园的时候,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轻松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名著读后感2

  再次翻开那本依旧珍藏在书柜中的《老人与海》,间间行行,字字语语,从那写精彩动人的语句中,我找到了答案。翻开这本书铺撒璀璨的书,那个老人渐渐地向我走来,像一场永远也演不完的电影,在我心头回荡。它走向大海,用坚定地信念和非凡的勇气与大马林鱼展开、与凶猛的鲨鱼展开血拼,用尽自己浑身解数来保护这只马林鱼。回到海港,他放下了渔具,慢悠悠地走回他那间破旧的茅草屋,躺上他那简陋却异常温暖的床,和小男孩相伴,渐渐进入梦乡。

  默默体会到作者在最后寥寥数笔的描写——老人走回了海岸,他没有沮丧,没有悲叹,只任由海浪吹打着那雪白雪白的鱼骨;他没有因此而气馁,只是回到家中,若无其事地躺下,可他的心中却酝酿着希望;他没有去收拾残局,只是渐渐进入梦乡,他又梦见了狮子,梦见了昔日的童年,也仿佛找到了一个勇敢的自己。猛一回头,我初时萌生的想法顿时烟消雾散。

  是,这位老人无疑是位失败者,可是他的失败却比成功更加令人赞叹。他付出了,他拼搏了,他竭尽全力了,这比他的成功更加令我难忘。如果说,这位老渔夫成功了,可能这部不朽的故事就不会被人们所发掘;如果他成功了,仅仅因为是谈笑间区区数语而成功,唯恐这坚毅的光环就不会套在这个**常常的老渔夫身上。而就仅仅是这简简单单地故事,正时时刻刻鼓舞着我们,难道仅仅是失败了,就令我们所赞叹吗?

  一个英雄,他不仅仅是因为成功。他贵为付出,有时虽然我们只因一些皮毛小事而成为英雄,那英雄这个词就丝毫没有意义了。

  回忆起我们祖国的历史长河,无数个英雄都涌现在我的脑海中,他们虽然是个失败者,但他们的名字仍旧名传青史。他们的故事并不都是感人肺腑,却一个个都令人难以忘怀。大家还记得“西楚霸王”项羽吧!李清照有一首诗句中写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垓下一战,他大获全败,江东子弟无数,全部死于汉军手下。最终,他带领屈指可数的烈士冲出重围看,与敌人展开殊死搏斗,最终敌不寡众,无颜再见江东父老,乌江自刎。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和老渔夫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可是,他的豪情壮志却依旧流传至今。那老渔夫就好像项羽,拼命反驳,却都无济于事,那乌江河边无数江东子弟的身躯不就如同那夕阳日下海岸遍被老人遗弃的鱼骨吗?

  几经风沙,他们就好像是一只随风飘荡的小船,在曲折的河道上几经颠簸,狂风暴雨,小船的身上溅满了水花,浸湿了身体。可是,他依旧坚定着航向,绝对不会向河岸靠拢。或许,来到大海之时,大海的波浪会将它打翻,会将它覆没,可这段曲折艰难的历程也足以让它死而无憾!

名著读后感3

  法学名著《论法的精神》有这样一段话,我认为很经典:

  在人民完全无权参加*事务的国家中,人民会像管理国家事务那样为某位演员而狂热。当没有阴谋诡计的时候,也预示著共和国的悲哀将至。这一切发生在人民被人用金钱收买的情况下。人民变成了冷血动物,他们迷恋金钱,不再热衷于国事。他们并不为*分忧,也不关心*为何有打算,而是悠然地等著薪金。

  也不知道老孟是如何在几百年前得出这样的语句的,但这不正是几百年后我们的写照吗?

  没有人关心国家、民族的前途,反而对超女、好男儿、明星绯闻有超于正常的热心。媒体对政治的关注和监督,仅限于传话筒的作用,披露的都是有关部门愿意透露的,没有引导公众知情权存在的有效价值。学生忙于考级、失业,哪有时间关心政治和国事。有钱人也忙著在香港生小孩或者送孩子到国外,都不想呆在这里。

  之所以谈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有能力有责任来关心国事。从知识层面来说,他们只要不是太愚笨,就能形成自己对国事的观点并加以表达。但先富起来的口号让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改变,有奶就是娘,一切围著钱转,所谓感动哪一年的人物什么的评选没有任何意义,这不能触动心灵,人们不是已冷血了吗?法规、政策多多,为什么出台也没有人关心,相关部门不也总得找

名著读后感4

  小主人*利柯是一个刚刚上四年级的学生,出生在一个生存绝对富饶的知识分子家庭。他学*勤劳努力,待人诚挚友善,安利柯的父亲是位工程师,家里的条件也算是小康,他的父母都是乐善好施的人,常常教导安利柯要帮助穷人和有困难的人。

  《爱的教育》是世界儿童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日记体小说,这部小说通过一个小学生的日记,以充满儿童情趣的幽默语言,记录了孩子们在整整一年中学*生存的点点滴滴。全书故事简单,风格质朴,感情浓烈,展现了一幅幅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的动人画面,是一九世纪意大利最伟大的一零本小说之一教育名著读后感。

  安利柯的身边有着一群心肠善良、充满爱心的同砚。班长代洛西是个热忱的孩子,当他得知克洛西的父亲是服刑回来的人时,为了不伤同砚的自尊心,他小心翼翼地保守着这个秘密。当面临克洛西的父亲的时候,代洛西真挚的话使这个曾经失足的人感到了人间的真情

  苏霍姆林斯基是前苏联教育头脑的集大成者,是当代鹤立鸡群的伟大教育理论家和理论家。

  《苏霍姆林斯基选集》是他一生心血筑就的纪念碑。人们在这纪念碑面前,可以玲听到许多烩炙人口的有益教诲;可以汲取到许多用来丰富和指导自己工作的理论和经验;它可以作为一面如何做人的镜子,给人以启迪;它更是一部全面造就人的教科书、素质教育的教科书,给人以借鉴。

名著读后感5

  鲁迅是20世纪*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抗战时期,有人用枪杆子对抗敌人的入侵,而他是用笔杆子对抗着外来的侵略和压迫。他有独特的观点和敏锐的视角,他将社会的黑暗,*前进的方向,*人的心理变化,刻画的淋漓尽致。他的小说不仅仅能唤醒国人麻木的灵魂,还为黑暗的天空带来一抹恒久的光明。

  在《拿来主义》里,鲁迅描绘了旧*的“闭关主义”和被枪炮打破了国门之后的“送去主义”。为*的沦亡而悲愤。香港、澳门被迫沦为殖民地,“送去”的同时,我们也感受到一些“送来”之物,可“送来”的竟是英国的*,德国的废枪炮,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印着“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这些“送来”之物,让国人更加颓废,更加失去斗志。就在这时,一支有力的笔,写出了“送来”不如“拿来”。我们是有思想、有斗志的,为了振兴祖国,我们应当去其糟糠,取其精华,取长补短,不断发展我国的军事力量、经济力量,让洋为中用、古为今用。

  想一想,鲁迅是何等的伟大人物,他的思想,一向能够延用至今,我们当今的社会不也同样需要这种“拿来主义”吗?从小里说,我们的学*、生活能够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灵活运用,这样能够让自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学*更上一层楼。从大里说,国家的建设、经济的发展,也能够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从中吸取好的经验,这样我们也能够少走弯路,大步的向前进。让社会发展的更完美,让人民生活的更幸福。

名著读后感6

  我是读过《聊斋志异》这本书,你呢?

  我认为这本书虽拿鬼为主题但是老少皆宜,因为里面虽有鬼但是鬼不是乱**而是为了某件事才出现不然他们不轻易出现。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鬼也是有人性的不然她不会乱**。这句话是对怕鬼的人说的因为鬼是有冤才能变成鬼的你只要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

  我读了这个故事是从这以后我的胆子就大了,不象以前胆子小的像个老鼠一样,干什么事都要大人陪,就算是大人陪了我还是害怕。可现在一点也不怕了。

  我建议胆小的`朋友读读这本书。

  我今天刚读了《聊斋故事》这本书。“聊斋”是作者蒲松龄书房的名字。我最喜欢它这里面《夜叉国》的故事。有一个姓徐的商人,有一次他的商船遇上了一阵狂风,船被吹到了峨嵋山遇到了夜叉。他凭自己的智慧不但免去了被吃掉的命运,还娶了老婆,最终当上了夜叉族的首领。我很羡慕徐商人的智慧,遇到危险不慌张,善于原谅别人,这是我佩服的两点。

  这本书的其它故事也很有意思,比如说《狐嫁女》、《八大王》、《偷桃》、《水姑子》、《蛇人》、《雨钱》等。虽然这6个故事各有不同,但它们都非常吸引人,很精彩。主人公虽然经历着不同的故事,但是他们也有相同之处,比如说都很形象很鲜明。

  我还知道了如何使你写的故事更加吸引人,你只要把情节写的更生动,人物写的更鲜明,你一定可以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非常喜欢《聊斋故事》这本书,还让妈妈给我买《聊斋志异》看。

名著读后感7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名著读后感8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自从读了《城南旧事》之后,这首歌便环绕在我耳边,虽然它并不是很出名,但却令我想起英子童年时的一切。

  书中的一切,是那么的杂乱,又是那么的有序。它虽然记录了许多不同的.人物,但每一个却都给人们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形象。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更是一个梦的开端,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滋润着我们内心的沉闷与寂寞,在童年时留下的人与事,是难忘的,更是永恒的。

  小孩子的眼睛是透明的,透明得不带一丝杂质。就像英子看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她以一种理解的态度去接纳她,因为就只有她能理解疯子不为人所知的苦。也像是英子看年轻人,看兰姨娘,看宋妈,英子对她们都有着疑惑,可英子从来都是以真心对她们的。

  城南旧事读后感800字

  题目是:“兰姨娘。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

名著读后感9

  这个学期,教师推荐了我们读一本世界名著,这本书的名字叫《草原上的小木屋》。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兰,书里主要讲了罗兰一家离开了原先的家乡,搬到了有印第安人住的草原上所发生的一些事。这些事情中有幸福的、温暖的,当然也有多灾多难的。比如在深夜中他们被狼群包围,之后又得了病,还有草原着火等,可是每一次他们都会很幸运的躲了过去。

  其中给我印像最为深刻的是草原着火了,其实这是印第安人故意放火的,因为草原上的草太多了,影响他们的矮种马在草原上奔跑;

  二是因为这样能够让草长得更快;

  三是捕牛大会就要开始了,牛必须会到有草的地方生活。也有人认为印第安人放火是想把入侵者赶出草原。经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印第安人并不像有的人说的那么坏,其实只要我们和印第安人友好相处,还是能成为朋友的。

  这是一本十分趣味的书,大家必须要认真看噢!

名著读后感10

  林海音笔下的《城南旧事》,是美好而又*凡的。淡淡的文字,却散发着爱的气息。

  其实这本书的主要内容非常简单,就是讲述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认识了秀贞。后来,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妞儿相认后,立刻带着妞儿去寻找爸爸,不幸被火车压死。没过多久,林英子的爸爸因为得了重病去世了。而我却去找妈妈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文章是《惠安馆》,因为它用各种方言把惠安馆这个名字描写的有趣极了。用北京话说是惠安馆,宋妈说成了惠难馆,妈妈说的是灰娃馆,爸爸却说成飞安馆。

  当然,这是一本充满人性美的书,英子的心是纯净透明的,当大人们看不清美与丑的时候,她却能看得清。英子善良、仗义、倔强、聪明、勇敢,而这些正是我们生活中所要追寻的,不管你多大,不管你在什么位置,都不应该丢失童年的那份纯真与善良。

  纯真善良的美丽童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品味,去珍藏。

名著读后感11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

  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

  可是不管它如何努力,却怎么也无法在结冰的圆石子上站稳,它的蹄子里结满了冰块,可他仍然在坡道的最低下拼命地往上爬,却又一再地滑开,在车夫的鞭笞与咒骂中,闪发出低低一声**,随即弯膝卧倒在地,它被车子的两条车轴卡在中间动弹不得,眼里满是惊慌与恐惧,嘴巴流着血……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时的刻苦练*,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名著读后感12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豪迈的诗句,写出了东汉末年三足鼎立时的情况。然而,最*我读了《三国演义》这个古典名著,心里更多的是对它的不满。

  罗贯中的文笔自然绝妙,但它用这绝好的文笔,或多或少地添入了自己对人物的看法。他不喜欢才智过人的周瑜,便把他描写成妒贤忌才之人;他不喜欢英俊帅气的蒋干,就把他写成面目丑陋的人……

  就拿那个被我们误读了千百年的曹操来说,罗贯中笔下的曹操是一个狡诈的小人。最令我觉得血腥的一幕便是曹操误杀了吕伯奢全家,还大言不惭的说出了“宁我负天下人,也不让天下人负我”的狂言。当时陈宫看到这件事便弃他而走。但是历史上,曹操做了兖州牧时,陈宫也做了兖州东郡的太守。如果他的真的不齿曹操所为,怎么可能在曹操得意之时做了太守呢?

  周瑜善妒的形象在*妇孺皆知,连语文课本上都出现过他丑恶的嘴脸。但是宋朝大文豪苏轼却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这么写:“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从这句来看,周瑜很帅,很有谋略,聪明绝顶,老婆还是个公认的大美人。他有什么好嫉妒诸葛亮的?应该是别人嫉妒他才对啊!

  最后我来评价一下“草船借箭”这件事。我认为有几个疑点:1、大敌当前,孙刘联盟连箭都没有还谈什么抗曹?2、周瑜是个顾全大局的人,他不是个会在强敌面前谋害战友的小人。再说了,就算周瑜妒贤忌才,那程普怎么会感动地说出这种话——“与公瑾交,如饮醇缪,不觉自醉。”这说明周瑜很大度呀!那他怎么会容不下个比他小的诸葛亮呢?

  《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好的文学作品,而不是史书,从历史角度来看,它还是有着很大的缺陷的。


感恩读后感 (菁华12篇)(扩展7)

——读后感 (菁华12篇)

读后感1

  一口气读完了陈茜的散文集《登山》,心里充满了喜悦之情。啊,我们的青少年文学领域的天宇中,又出现了一颗新的星。

  我为这颗少年文学新星的出现而庆贺,也为你们《小溪流》为发现和培养这颗新星所做的种种努力而敬佩和庆贺!读着这散文集,像捧着一束带着露水的鲜花,那展现着勃勃生机的风姿,艳丽的色彩,浓郁的清芬,令人爱不释手。

  又像喝着那从山林深处流出来的明净清彻甘浏凉爽的泉水,心身畅酣,徐味无穷。

  我没有见过陈茜,但我从她的这些文章中,却仿佛清晰地看到了她、如果我的理解没有错误的话,她是一个聪慧活泼,爱笑爱哭、好动好玩,而却又天真烂漫,朴素无华,善良淳真,多情善感的少年。文如其人。我相信我对她的作品以及对她本人的理解。 否则,就不会写出《登山》散文集中这样一些生动感人的好作品来的。

  陈茜的作品,清新优美,像从空谷深山中流淌而出的小溪流那样的清澄明亮,是一种不施铅华不假修饰的自然的美,淳朴的美,带有原始味儿山林野趣的美。这种美,总是出于那种天真未泯涉世未深没有受到污染的少年的笔下,发自于一颗纯沽无瑕稚嫩可爱的孩子的内心。

  陈茜的散文,富有激情,动人心弦。这种激情,也是淳朴无华的真情实感,没有虚假,没有矫饰。就像一个天真烂漫,不会说谎不会做作的孩子那样,以一颗善良纯洁爱僧分明的心去面对世界,看待事物。眼里怎么看的,心里怎么想的,就不假掩饰地秉笔直书,由着性子尽情地敢哭敢笑,敢怒敢嘲。这种直抒胸臆的性情文章,是至为感人的。这本集子中有三篇我最喜爱的佳作,《我爱我的爸爸》《那年夏天》。《寿老师》,就是爱心炽烈的性情之作。它使我感动得淌下了眼泪。

  从陈茜的散文中,还可以看出作者有一颗多情善感的心地,她思维敏捷,想象丰富,观察细致。这一点,是特别令人高兴的,因为它是一个真正好的散文作者所十分重要十分可贵的素质。

  文章不是无情物,试想一想吧。如果一个对一切事物都冷漠无情或麻木不仁无动于衷的人,怎么可以发现和感觉到外部世界那些触目动心的事物,又怎么能写出那种感情炽烈爱憎分明令人感动的文章来呢?

读后感2

  今年暑假,我迷上了数学绘本,一口气把李毓佩爷爷的“数学故事系列”全套读完了。我已经对这套书如痴如醉了,有时候几个小时赖在书桌上,不肯挪动;有时老妈叫我几十遍“吃饭了!”我都没听见。七本书中,我最痴迷的要数《数学西游记》了!《数学西游记》是在原版《西游记》的故事情节上改写的,把更多的数学知识融入了精彩的名著中,这样,让我们学起数学来更加生动有趣了。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一个情节是数学猴和猪八戒智斗公蜘蛛精的故事:猪八戒打败了母蜘蛛精,扛着钉耙,嘴里哼着小曲,独自往前走:“打死妖精多快活!啦,啦,啦!再找点好吃的多美妙!啦,啦,啦!”突然一只大蜘蛛精拦住了八戒的去路,原来是公蜘蛛精来为“爱妻”报仇雪恨,猪八戒与那公蜘蛛精大战了有一百回合,八戒渐渐不是对手,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可那公蜘蛛精不依不饶,紧紧追赶,半路又跑出些蜻蜓精、蝉精支援公蜘蛛精,正当走投无路的时候,数学猴出现了,它一把把八戒拉进山洞里,并告诉八戒蜘蛛,蜻蜓,蝉都怕鸟,必须请鸟来帮忙!

  但是到底有几只蜘蛛,几只蜻蜓,几只蝉,得请几只鸟来帮忙呢?八戒忙于逃跑,只记得三种妖精总共有18只,共有20对翅膀,118条腿,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鸡兔同笼”的数学问题:蜘蛛有8条腿,蜻蜓有6条腿和2对翅膀,蝉有6条腿和一对翅膀,假设这18只都是蜘蛛精,应该有8×18=144(条)腿。实际腿数少了144-118=26(条)腿,蜻蜓或蝉币蜘蛛少2条腿,26÷2=13(条)腿,说明18只昆虫中有13只或是蜻蜓,或是蝉。18-13=5(只),所以这里有5只蜘蛛精,假设13只都是蜻蜓精,应该有2×13=26(对),但实际上只有20对翅膀,每只蜻蜓比蝉多出一对翅膀,26-20=6对,说明有6只是蝉精,7只是蜻蜓精。

  《数学西游记》中的猪八戒贪吃可爱,沙僧忠厚老实,孙悟空有勇无谋,数学猴聪明机灵,这些形象栩栩如生。《西游记》本身就是一本深受*孩子们喜爱的魔幻小说,经过李毓佩爷爷幽默的笔触,把数学故事融入其中,让我们更快、更生动地了解数学,爱上数学。

读后感3

  你们读过《生活的镜子》中的《梦想》吗?你想不想知道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有什么想法吗?那我告诉你吧。这篇文章我读了一半时,觉得戴维这个同学怎么会实现儿时的梦想,当上了内阁大臣?而别的同学怎么会没实现儿时的梦想,让我更奇怪的是有的人居然还没有身份。

  读完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戴维虽然是个盲童,但是他没有被自己的弱点吓倒,而是一直向他的梦想去努力,没有让年轻时的梦想随岁月飘逝,只有一直把梦想记在脑子里,从未放弃过,经过他不断地努力,所以他成功了。我也不知不觉得想起了我的梦想,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人人喜欢的主持人。

  主持人的要求很高,我知道要想当上一名主持人就应该像书上提到的戴维那样不放弃自己的梦想,要把梦想牢牢地记在脑海里,不能忘记。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要想成功的当上一名主持人我得先改正缺点,比如:上课要专心听,做作业不能拖拉,又要认真,又要快。要有的口才,要多看课外书,使自己掌握得知识更加丰富,让自己更聪明,为将来当一名主持人打好基础。但愿我也能像戴维一样,实现自己梦想。

读后感4

  我是含着敬佩之情读完这篇课文的,我被战士们的品质深深打动了。

  这八个战士的所做所为超过了我的想象,因为竟然没有一个战士愿吃下这个青里透红的苹果,直到连长发起了动员。为什么他们都不愿吃这个苹果呢?因为他们都想把这个苹果留给别的战士吃啊!运输员每天在火线上跑来跑去 ;连长要指挥战士们战斗;小李每天要向上级报告情况;小蓝被炸断了右腿;司号员要吹号;卫生员要照顾小蓝。小胡和小张要日夜战斗。他们不是都需要吃这个苹果吗?为什么他们不吃,因为他们身上都有三种纯洁高尚的品质——关怀——友爱——谦让。他们每个人之间都有一份浓浓的感情——战友情。我要向这八位战士学*!

读后感5

  有一种温暖,不需要语言,就能传递,叫做感动;有一种力量,不求惊天动地,却足以令人震撼,叫做感动,这就是《感动*》。如今的社会,在权力和利益的追逐之中,人们往往忘记了感动,内心不懂细节的美。《感动*》这个节目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每年评选出来的人物都让人敬佩感动。在这个简单的却又内涵丰富的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不是那些耀眼的明星,而是我们生活中的普通人。

  自从看了这次《感动*20xx颁奖仪式》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复,最让我忘不了的还是那位12岁的小女孩何玥和献身救自己学生的最美教师徐强……

  十二岁,一个花一样的年纪,小姑娘何玥却被查出了肿瘤扩散至脑部组织。当她听说自己的生命只剩3个月时,就决定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当她跟父母说的时候,她的父亲把她骂了一顿,因为在老家有个风俗,人死后尸体剖开无异于大逆不道,但何玥坚持:“我希望能尽自己的能力给予别人生的希望!”终于,爸爸妈妈含泪同意了,捐献了女儿的器官,三位病患者都得救了。何玥的父母觉得自己的女儿还没有死,只不过附在另一人的身上罢了,为了给她治病,她的父母欠下了十万元的债务,为了完成女儿的遗愿,他们拒绝了器官捐献的补贴,并且签下了无偿捐献器官的协议书,他们要以最美的方式来完成女儿最美的遗愿!这位和我一样大的小姑娘,这么富有奉献精神,而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向他人伸出援手、帮助别人呢?

  何玥生命的终结,正是另一场生命传递的开始,这场人与人之间爱的传递,并没有因形式的特殊而失去生命的价值。她以这样的选择昭示我们:生命的质量,取决于自己的选择,即使是死亡来临,逝去的生命也可以依然精彩。何玥,你用事迹行动感染者我们,激励着我们。你是新时代的楷模,我们以你为荣,我们会向你看齐,用实际行动让我们的生命更有意义!

  陈斌强9岁时父亲车祸去世,妈妈独自抚养三个孩子长大。20xx年,妈妈得了老年痴呆症,丧失了日常生活能力。为了能每天亲自照顾母亲,他每天用一根布条把母亲绑在自己身上,骑着电动车行驶30公里去学校上班。开始同事们都不太理解,七嘴八舌地说:“这样带在身边照顾,一两天倒可以,一年两年怎么吃的消?”可陈斌强做到了,一连五年,风雨无阻地带着妈妈上班。照顾母亲的生活异常辛苦。陈斌强一天到晚忙忙碌碌:晚上9时,服侍母亲睡下;凌晨1时,准时起床抱母亲上厕所;清晨5时,闹钟响起,他要赶在师生之前起床,将母亲房间打扫干净,处理好母亲的大小便;早上7时喂过母亲吃饭后,开始学校一天的工作。尽管生活上的事儿很多,可是陈斌强的教学任务却一点也没落下,他负责两个班语文教学任务,负责教初一学生广播体操,还负责学校体艺2+1活动。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啊!

  其实,身边还有许许多多感动的人与事。感动我们的不仅仅是那些舍己为人的人;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帮助盲人过马,还有把生活中产生的每一片垃圾自觉的丢到垃圾箱里的小事……这些事情并不足以堪称伟大,但足以温暖我们的心灵。

  也许作为一个*凡的人,无力去做一些感天动地的事情,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为别人做些什么?为集体做些什么?为家庭做些什么?那我们也会成为一个感动*的人,而我们的家庭,集体,祖国也就越来越好。我相信,只要每一个*凡的*人都付出一点点,就能凝聚出一股强大的力量,世界也将变得更加美好。

读后感6

  最*一篇《我叫山果》的文章,经过秦皇岛市委*孟祥伟的转发推荐之后,火了。这是一篇好文章。讲述的是一个穷苦的山里娃,家里收成很多核桃,但是由于交通闭塞,汽车无法进山,只能由十四岁的她出门贩卖。卖核桃需要走一天一夜的山路赶火车。作者就在火车上遇见了山果,得知山果的妈妈病了,车厢里的农民有人送她衣服,有人买她的核桃,有人给她钱的,来帮助她。文章不长,但动人,引发了我一些思考。?

  在这篇文章里我看到了“善良”,这是人性的光辉。有句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或许有刁民,但在这里我也看到了同车厢里虽贫穷但善良的农民。正如有人说的,“在与世隔绝的大山里,生活着很多善良的人们,他们虽然贫穷得让人心颤,但也善良得叫人落泪。”或许“同类”群体——同样贫穷的人们对彼此生活的不易更能感同身受。?

  我还看到了“贫穷”,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正视的是我们不仅有北上广的繁华开放,我们还有大山区的贫穷闭塞,这是*的现状。一直以来我们从大山里运出一车车的矿产木材,商人们赚得盆满钵满,留给山区的依然是经济落后,交通闭塞,是时候该反哺大山了。精准扶贫,山区是首要。?

  当然我也看到了“故事”,在这个人人都是传播者,个个都是媒体人的时代,我们应该讲什么故事?怎么讲故事?我们需要的是吸引眼球?是歌功颂德?还是别的什么?在这片土地上有进步,也有落后,有正能量,也有负能量,有光明,当然也有黑暗。新闻报道还是文学创作都不能只见一片和谐或只一味充满矛盾纠纷,应该让它完整真实的呈现出来。

读后感7

  悟反而把孙悟空赶走,险些被白骨精吃掉。每次读这回文章,我都是又开心又生气。

  《西游记》第九、第十回中说了件有趣的事,泾河龙王为使袁守诚预卜落空,私改降雨时辰,雨量。又以所占失准捣毁袁守诚卦铺。袁守诚断言龙王因违旨将被唐丞相魏征处斩。并让龙王向唐太宗求生路。唐太宗梦见龙王求情,许之,命魏征入朝随侍,使其不能斩龙。魏征与太宗对奕时,打了个瞌睡,梦斩老龙。老龙王最终还是一命呜呼,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我觉得龙王该斩,一是瞧不得别人能干,嫉贤妒能,无事生非;二是为了私利,忘忽职守。 这是西游记中最精彩的故事之一。悟空打死谋财害命的强盗,却被唐僧赶走。于是假悟空出现了,打倒唐僧,抢去包袱,并声言自己将去西去天取经。真悟空闻讯与假悟空怒斗,两个悟空挥舞金箍棒上天入地一番恶战。一时间真假难辩。后来如来指认假悟空是六耳弥猴,使他现了原形,悟空一棒将其打死。假作真时真亦假,谁真谁假谁能辨?一善一恶,或许正是悟空心中的善恶相斗。

读后感8

  治国需要名君,更需要贤臣。

  秦孝公英明,这是秦国的幸运,但更幸运的是他拥有了一位奇才──商鞅。

  商鞅眼界开阔,气魄超人,内政外交,奇招叠出,很快使秦国脱颖而出,进而称霸天下。毫无疑问,商鞅是秦帝国大厦的奠基人,没有商鞅,就没有秦的兴盛,更没有秦始皇的煊赫一时,*的历史也要重新书写。

  一人之力关乎百姓安危国家命运,甚至历史的进退,人才之重要可想而知。

  但是,拥有人才并不值得炫耀,重用人才,才是关键。秦帝国也不乏人才,李斯之才堪比商鞅,但却蜕变为一十足小人。这不全是李斯之过,暴君的身边岂容贤臣立足?

  今天,知识经济已蔚为大观。国力的竞争,其实就是人才之争。美国能发展到如此强盛的地步,与其广罗各国人才并大胆使用密不可分。而*的所作所为,就相去甚远,大量人才被闲置,被压制,甚至被摧残,令人痛心疾首!

  龚自珍大声疾呼,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我想说,我劝诸君开心胸,不拘一格用人才!

读后感9

  应试教育制度下,分数依然是教师或者家长眼里判断好坏学生或许好坏孩子的法宝。似乎只有分数最高才能证明自己的孩子是最棒的,刚好现在是各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君不见名列榜首者就有一种光宗耀祖之感,而反观名列孙山者,几人眉眼笑呢?

  于是正读书备考者无论高低年级,年龄大小一股脑都是学*学*再学*,目的一个考出高分数,成为天才!只是当你真的成为天才,一切真的美好?看了这篇《天才》的文章,或许你的心里就会有一篇心里反酸的读后观感了。

  有个孩子就是个考试天才,逢考必赢!这份成绩的取得还得归根于他的父母。母亲是教师,父亲是局长,孩子尚在腹中俩人便为孩子规划:上名校,去留学!高考结束孩子获得名校录取通知书,只是孩子看着通知书竟然发呆的坐在那里,无论母亲怎么问他都回答没意思。

  最后母亲想了个办法,将问话变成选择题。结果孩子突然来了精 神,比如今天吃啥?A米饭B面条结果孩子就选一个A,而后再陷入呆滞状况,再问话若想让孩子回答,就得再以出题形式进行。一觉醒来,母亲来到孩子房间,看到孩子把房间整的乱七八糟,母亲问孩子怎么了?找什么?孩子没有反应。于是母亲提笔在纸写着:论述题:你在 找什么?孩子立即写道: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他们在找童年,而我不知道童年是什么,醒来就找......母亲看到这里转过脸泪水不住的流.....

  看到如此的《天才》,作为父母的朋友您是不是有我所说的心酸读后感觉呢?今后您会不会还逼着孩子机械的学*呢?别的我不知,只知道我周围朋友的读后感中可都是不喜欢如此天才的!当然自己也不会作天才那样的父母!

读后感10

  怎么样,我的学校很美丽吧;公鸡走着、唱着,忽然,听见后面传来一阵“沙、沙、沙”的声音,回头一看,惊呆了,原来是一只狐狸跟在身后。尊严读后感作文我家门前的菜地上有一颗光秃秃的树,只有枝干没有叶子。党为了广大群众美好的明天,可以付出一切的力量?”“不是的,你误会了。

  课文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哈默和其他一群人逃难来到美国南加州的沃尔逊小镇,当杰克逊大叔慷慨给他们食物,别人的狼吞虎咽,哈默却要求杰克逊大叔先给他派活做再吃饭。哈默的尊严得到了杰克逊大叔的赞赏,并成为了他庄园里的好手,二十年后,哈默成为了“石油大王”。

  很多人认为哈默是靠尊严而成功的,但我认为光有尊严是不够的,还要有恒心和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当初杰克逊大叔让他留下时,他可以选择继续逃难,到别的国家再选更好、更轻松的工作,可是他选择留下,先扎好根,再去冒险。

  课文让我感触最深刻是哈默说的那句:“先生,我不能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我觉得靠自己劳动得来的一切是光荣的,但是有些同学去抄别的同学的作业,就是不劳而获,也许他们以后的生活也会像逃难的那群人一样。还有我们要尽力做家务活,帮助爸爸妈妈减轻负担,不做“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懒虫。

  我们有手、脚和大脑,我们可以劳动、思考,我们要有尊严和勇敢的付出,只有这样我们才活得更有意义。

读后感11

  《狗牙雨》这本书语句非常优美、生动。故事情节又非常引人入胜,而且故事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描写的很细腻。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狗牙雨这个名字看似非常奇特,这个名字是出自曹文轩的长篇小说:《瓜瓢》。《狗牙雨》这部作品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如诗如画的体贴,有一种从生命的粗暴艰难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丽。同时这部作品中,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命运从童年到青年、到老年,一个国家几个时代的沧桑变迁,被作者用十几场不同意蕴的雨串连起来,写得水波荡漾,美仑美奂。

  这本的作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执着。看了他们的悲惨人生后,我知道:坚持不放弃,成功就属于你。

读后感12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一直鼓舞着鲁迅从事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的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的爱。他*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的相片。

  这些对一个受尽了歧视跟污辱的清国留学生是多么大的鞭策跟鼓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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