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华3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1-08 00:00:00 范文,读后感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1

  读完第一遍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悲剧,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久久回想剧情,结局。

  哈姆雷特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突然得知父亲死讯以及刚继位的叔父和母亲匆忙完婚,父亲的亡灵告诉他,自己是被叔父害死要求为其报仇。政治斗争的残酷,母系亲情的破碎、信仰、人性价值如此不堪一击,现实的冲击使他陷入深深的矛盾中,他开始怀疑,他的人生观也开始变化,内心受到煎熬,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在叔父进行祷告时错失了最好的复仇机会,读到这里时,我想的是再怎么也要给他一刀,但是他没有,心里在想他为什么不把叔父杀死,他在考虑什么?他是从道德的制高点出发的吗?他是懦弱?是在计划复仇?是他的伦理关系、理性、来不及反应的缓冲?同病相怜的命运共同归属感?是自我冲突?总之,他在思考,他在涤荡自己的灵魂。但他最终选择复仇。他选择了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但是故事的悲剧性在于命运的纠结与多变。

  在面对困境时,我也与他一样试图说服自己、强迫自己。自己常常去想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我的人生意义又是什么?我该怎么度过这一生?不断的思考、想要靠*答案,又自我否定,结果陷入了思维怪圈,无法走出来,反而将自己困死在里面。也让我想起一段话,“大部分人终身都是在梦游,从来没问过自己他们在干什么,以及为什么要那么做,他们吸收了他们的父母的价值观和信念,或者他们的文化,毫不质疑地接受了下来。但如果他们刚好吸收了错误的信念,他们就会生病。”我没有办法判断什么是真正正确的信念,我甚至怀疑我所接受到的信念和文化,但是随着我经历的事情,我越来越能接受不同的事物,也不停提醒自己注意思考。人的心里有着很多个自己,不停地争斗,有时候这个我胜,有时候那个我胜,犹豫、挣扎、多变,自我否定、自我鼓舞,又饱含力量,一直在踉跄着挣扎着向前或向后。

  当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或者所吸收的价值观被打破时,苟延残喘还是挺身而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思考和自己的见解,不断地认识自己,认识自身价值,重塑自己,是我到现在想的最好的答案。

  感受一下摘抄和莎士比亚的诗一样的句子

  披着殓衾的死人都从坟墓里出来,在街上啾啾鬼语,星辰拖着火尾,露水带血,太阳变色,支配潮汐的月亮被吞蚀得像一个没有起色的病人。

  清晨披着赤褐色的外衣,已经踏着那边东方高山上的露水走过来了。

  我的墨黑的外套、礼俗上规定的丧服、难以吐出来的叹气、像滚滚江流一样的眼泪、悲苦沮丧的脸色,以及一切仪式、外表和忧伤的流露,都不能表示出我的真实的情绪。这些才真是给人瞧的,因为谁也可以做作成这种样子。它们不过是悲哀的装饰和衣服;可是我的郁结的心事却是无法表现出来的。

  一个不肯安于天命的意志,一个经不起艰难痛苦的心,一个缺少忍耐的头脑和一个简单愚昧的理性。

  即使地狱张开嘴来,叫我不要作声,我也一定要对它说话。

  在好风给人方便、船只来往无阻的时候,不要贪睡,让我听见你的消息。

  对于哈姆雷特和他的调情献媚,你必须把它认作年轻人一时的感情冲动,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掉,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一个自爱的女郎,若是向月亮显露她的美貌就算是极端放荡了;圣贤也不能逃避馋口的中伤;春天的草木往往还没有吐放它们的蓓蕾,就被蛀虫蠹食;朝露一样晶莹的青春,常常会受到罡风的吹要向他自己叛变。

  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行。对人要和气,可是不要过于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的意见,可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

  你的话已经锁在我的记忆里,那钥匙你替我保管着吧。

  我知道在热情燃烧的时候,一个人无论什么盟誓都会说出口来;这些火焰,女儿,是光多于热的,刚刚说出口就会光销焰灭,你不能把它们当作看待。

  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的人声名狼藉。

  我的命运在高声呼喊,使我全身每一根微细的血管都变得像怒师的筋骨一样坚硬。使你年轻的血液凝冻成冰,使你的双眼像脱了轨道的星球一样向前突出,使你的纠结的鬈毛根根分开,像愤怒的豪猪身上的刺毛一样森然耸立。

  他握住我的手腕紧紧不放,拉直了手臂向后退立,用他的另一只手这样遮在他的额角上,一眼不眨地瞧着我的脸,好像要把它临摹下来似的。这样经过了好久的时间,然后他轻轻地摇动一下我的手臂,他的头上上下下点了三次,于是他发出一声非常惨痛而又深长的叹息,好像他的整个胸部都要炸裂,他的生命就在这一声叹息中间完毕似的。

  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内心,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以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人们甘心久困于患难之中,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一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一柄一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一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磨折,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志愿不过是记忆的奴隶,总是有始无终,虎头蛇尾,像未熟的果子密布树梢,一朝红烂就会离去枝条。

  要是语言来自呼吸,呼吸来自生命,只要我一息犹存,就绝不会让我的呼吸泄漏了你对我所说的话。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遇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

  要是把他的好处一件一件列举出来,不但我们的记忆将要因此而淆乱,交不出一篇正确的账目来,而且他这一艘满帆的快船,也决不是我们失舵之舟所能追及。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2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仅属于一个时代,并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仅属于英国,并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异常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头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我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杯具,哈姆莱特的形象也所以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我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经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先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我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惯玷污了原先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经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当说贯穿于整个杯具,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杯具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应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应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应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研究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此刻回过头来想想,自我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我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我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仅有自我明白。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到达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仅有自我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本事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我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杯具的最大根源。应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我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可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我一笑。因为我明白自我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3

  间的洪流冲散我们的记忆,经典的不朽被人淡忘。

  他的存在是一个谜,众说纷纭,他的作品是……我一生的经典。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我们的成长,不知不觉中做出了很多的抉择。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命运,我们的未来。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像哈姆雷特所说的“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

  也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像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化的世界里做好而又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命运不是能掌控的,却是可以改变的。我们的努力,我们的虔诚,有人可以看见。每一天的阳光都在改变,每一天的我们都在成长!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小说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无疑是关注的焦点,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其实书中还有一个配角,虽然全书对她描写的内容不多,可她的悲惨命运却也是主题的反映所在。奥菲利亚本是一个美丽天真的女孩,对爱情充满了希望。直到哈姆莱特装疯卖傻的时候,她都没有怪罪他,全心全意对他。这样一个好女孩,本该有个美好的结局,一个幸福的未来。可是,哈姆莱特失手杀死她的父亲之后,一切都结束了。她到处疯疯癫癫地跑来跑去,把一束束鲜花撒给宫里的女人们,说是在给她父亲举行葬礼;又时常唱一些爱情和死亡的歌儿,仿佛以前发生的事情全都给忘记了。最后,她静静地躺在了河底,与鲜花相伴,把自己对王子的热恋沉没。

  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华3篇)(扩展1)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华5篇)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1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精选22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2

  前些日子,读两本关于季羡林和鲁迅的书,两位大师在书中谈到读书问题时,都首推*古典名著《红楼梦》。我除了看过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外,居然没有完整地读过小说,实在脸红,于是赶紧找来《红楼梦》看看。

  开始有读《红楼梦》的想法,只是想真实地看看小说写得到底有多优秀,竟赢得众多国学大师们一致的好评和首推。谁知道,第一次翻看小说原着之后,我居然立即对它有了一种难以释手的感觉。曹雪芹笔下的情景、人物跃然于纸上,恍惚间自己仿佛置身于小说所描绘的精彩纷呈的世界里,小说人物的悲欢喜怒紧扣着我的心灵,由不得你不紧紧跟随着小说情节往下读。此刻小说已读完三分之一,但其中有个情节给我以深刻的印象和美感的享受,不把这种感触记下来,只怕哪天遗忘了,就实在枉费了这番功夫。

  在小说第三十回“宝钗借扇机带双敲,椿龄画蔷痴及局外”中,贾宝玉因在王夫人房里调戏小丫环金钏儿惹祸后,一溜烟跑进了大观园里。当时正值酷暑正午时分,园内“满耳蝉声,静无人语”,宝玉却在一处蔷薇架下发现一个女孩子正蹲在花下,一边悄悄流泪,一边用手中的发簪在地上画着什么。

  宝玉因这个看起来面熟的女孩“眉蹙春山、眼颦秋水……大有黛玉之态”而不忍离去,只管站一旁痴痴地偷看。看了半天,发现这女孩用簪子在地上一遍遍地画着蔷薇花的“蔷”字,足足画了几十个,却不知何意。读到那里,不光宝玉不知这女孩子写“蔷”是为何,我也只以为她正在蔷薇花下练*写字呢……

  疑惑收起,继续往下看。

  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中,曹雪芹才把之前宝玉的疑惑解开。一天,宝玉无聊想听曲子解闷,于是便来梨香院找到唱曲最好的龄官(贾府为迎接元妃省亲,从姑苏城买了十二个小戏子养在大观园里,龄官是其中唱得最好的),谁知应对全贾府上下最受宠、最帅的公子哥,这龄官根本不买宝玉的帐,一句“嗓子哑了,前儿娘娘传我们进去,我还没有唱呢”,就让宝玉吃了闭门羹。

  原本躺在床上养病的龄官因见宝玉也在她的床沿坐下,便起身躲避,宝玉这才看清,原来这龄官正是之前在蔷薇架下画“蔷”字,有黛玉之态的那个女孩。生*头一次受到这样的冷遇,宝玉只得红着脸,讪讪地出来,院中药官等其他几个人问明原因,便告诉宝玉,等“蔷二爷”回来让她唱,她必定会唱的。宝玉问贾蔷去哪里了,众人说,必须是龄官想要什么,“蔷二爷”想法子给她找去了……

  正说着,贾蔷拎着个鸟笼从外面回来。原来,他花了一两八钱银子(古时算是一大笔了),买了一只会“衔旗串珠”的金丝雀儿来,想给在大观园里天天发闷的龄官开开心。“蔷二爷”带金丝雀去屋里给龄官表演杂耍,逗得其他一帮女孩子都十分高兴,独独龄官并不开心,仍赌气躺下假装睡着。

  贾蔷只得上来陪笑问她“好不好”,龄官便骂他:“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干这个浪事。你分明弄了来打趣形容我们……”贾蔷一听这话连忙站起来,又是赌神起誓,又是道歉,最后把那花了*二两银子才买来的金丝雀儿放生,连鸟笼子都一并拆了。

  可龄官还是不依不饶,抱怨自己生病咳血,贾蔷不找医生来看却来取笑她,贾蔷一听,又连忙一边解释“昨儿晚上我问了大夫……”,一边就急着要出去请大夫。龄官却又叫他:“站住,这会子大毒日头底下,你赌气请了来,我也不瞧。”贾蔷只得又站住……

  宝玉看到此处,猛然才领会那日龄官画“蔷”字的深意。不光宝玉,每一位读者读到那里,内心肯定都与宝玉一样被深深打动,更会为贾蔷、龄官二人心中那份单纯、朦胧的感情而感动。

  曹雪芹以贾宝玉的视角下笔,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描绘了看似*淡的两个场景,情节简单却细致真切,仿佛就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边的*常事一般,通篇没有一个表示爱慕或喜爱的字眼,更无任何暧昧意味。

  但蔷、龄二人之间相互爱慕、一心牵挂对方的那份纯真、无暇的感情,尤其是龄官在地上反复写贾蔷的名“蔷”字时的那种少女情窦初开、心灵暗许对方的美丽情感和贾蔷被自己心爱的女孩嗔怒时略显笨拙的猴急态,却跃跃然于纸上,让人回味无穷。

  蔷、龄二人之间这种含而不露、于点滴间现真情的感情表达方式,正是中华民族传承数千年的民族性格与美学价值观的典型体现:以含蓄、温文而雅为美学欣赏的最高境界。这种民族性格特点与美学价值观伴随着几千年中华礼貌的发展,一代代传承和积淀,已成为中华民族深厚文化底蕴的核心之一。

  当然,人们对于情感的表露方式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变化,但不论如何发展、如何变化,民族文化的核心资料还是不大容易改变的。比如前两年在网络上有一首感情歌曲,其中一句歌词是: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样的示爱方式与蔷、龄二人的感情故事相比,何其浅薄、粗陋。

  由此,我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前段时刻,电视台上播放的一个广告,资料是鼓励我们,就应鼓足勇气,对辛苦养育自己的父母大声说出“我爱你!”类似的资料也常在各种媒介、刊物上出现。诚然,做儿女的以何种方式表露自已对父母的感情,完全是个私人问题,但在各种大众媒体上反复向人们传递就应张开嘴巴大声说出“爱”的讯息,也许会在潜意默化中影响和改变一个民族的性格特征,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见面拥抱、亲吻,张口闭口必“Love”,这是西方社会人际交往的*惯,但东方人却没有这样的*惯。每个民族的人际交往*惯和情感表达方式,是根植于本民族传统文化土壤的,是本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特征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自然镜像。正正因东西方历史文化不一样、民族性格迥异,自然使得东西方民族的人际交往及情感表达方式差异很大,而这种差异也正显示了世界文化的多元性。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际交往*惯与情感表达方式,说到底毕竟只是一种方式、一种手段而已,它并不代表内在的本质。西方世界不论家人、朋友还是邻居、同事之间,拥抱、亲吻、张口闭口“Love”个不停,但西方世界并没有因这看似友善亲密的感情而成为王道乐土,历史上西方国家之间相互征战讨伐不断,还有黑暗残酷的中世纪、血腥的黑奴贸易、灭绝人性的殖民扩张、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等等,哪一件西方世界能脱掉干系?

  *人感情内敛,不善言辞,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之间绝少说“爱”,但这并没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更没有阻挡*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历史文化传承从未中断的礼貌之邦的脚步。因此,对于不一样民族各自不一样的情感表达和人际交往方式,大可不必厚此薄彼,甚至想用单一某种方式统领全世界。

  *人常说,决定一个人怎样样,要“听其言、观其行”,不仅仅要听他说了些什么,怎样说的,更重要的是看他做了些什么,怎样做的。做子女的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对父母尽孝心,说些暖心的话诚然很好,但更重要的是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向父母表达爱与孝。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3

  今年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读完第一章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它主要是以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写的,它以生动的描写,写出了那时候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林黛玉了,因为我觉得她美丽、聪明,又很好学,还知书达理。不过,她的缺点就是太多愁善感。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薛宝钗,因为她明知黛玉多愁善感,没有妈妈,还在薛姨妈怀里撒娇,感觉好像是故意的。我不太喜欢红楼梦的结尾部分,因为太悲惨了。

  红楼梦,让我对*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还要学*红楼梦中人物的优点,从自身找找有没有和里面人物同样的缺点,并把它改正。这是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有些地方还不是太懂,以后有时间我会再好好阅读它,相信会有更多的体会和感想。

  红楼梦塑造了一个跛足道人,他的眼睛正是大观眼睛,所以他看到了一个欲望无穷、沽名钓誉、巧取豪夺的泥浊世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他所唱的好了歌,正是荒诞歌。甄士隐为好了歌作了注解。他的解,是对泥浊世界和荒诞人生的“解构”。原来,这个金玉其外的人群舞台,演的不过是一幕幕荒诞戏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有一首荒诞主题歌,还有一个荒诞象征物,这就是“风月宝鉴”。

  宝鉴的这一面是美色,宝鉴的另一面是骷髅。贾瑞死在美女的毒计之下是惨剧,而追逐骷髅似的幻影幻象则是几乎人人都有的荒诞剧。难道只有贾瑞拥抱骷髅?人世间在仕途经济路上辛苦奔波、走火入魔的名利之徒,哪一个不是生活在幻觉之中的贾瑞?总之,揭示世道人生甚荒唐的荒诞性,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

  如果说,林黛玉之死是红楼梦悲剧最深刻的一幕,那么,贾雨村的故事则是红楼梦喜剧最典型的一幕。红楼梦的大情节刚刚展开,就有贾雨村“葫芦僧判葫芦案”。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贾雨村本来还是想当一名好官的。他出身诗书仕宦之族,当他家道衰落后在甄士隐家隔壁的葫芦庙里卖文为生时,也是志气不凡才会被甄氏所看中并资助他上京赴考中了进士,还当了县太爷。被革职后浪迹天下又当了林黛玉的塾师。聪明的他通过林如海的关系和推荐,便在贾政的帮助下“补授了应天府”。可是一下马上任就碰上薛蟠倚财仗势抢夺英莲、打死冯渊的讼事。

  贾雨村开始面对事实时也正气凛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并发签差人立刻把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可是,站在桌边上的“门子”对他使了一个眼色,雨村心中疑怪,只好停了手,来到密室听这个听差叙述讼事的来龙去脉和保乌纱帽的“护官符”,而讼事中的被告恰恰是护官符中的薛家,又连及同在“护官符”中的贾家,甚至王家,这可非同小可。最后,他听了“门子”的鬼主意虽口称“不妥,不妥”,还是采纳了“不妥”的处理办法,昧着良心,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放走凶手,之后便急忙作书信两封给贾政与王子腾报功,说一声“令甥之事已定,不必过虑”。为了封锁此事,又把那个给他使眼色、出计谋的门子发配远方充军,以堵其口。

  王国维在评说红楼梦的悲剧价值时,指出关键性的一点,是红楼梦不把悲剧之因归罪于几个“蛇蝎之人”,而是“共同关系”的结果,如林黛玉,她并非死于几个“封建主义者”之手,而是死于共同关系的“共犯结构”之中。而“结构中人”并非坏人,恰恰是一些爱她的人,包括最爱他的贾宝玉与贾母。他们实际上都成了制造林黛玉悲剧的共谋,都有一份责任。这种悲剧不是偶然性的悲剧,而是人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之中成为“结构的人质”的悲剧。

  红楼梦的忏悔意识,正是意识到自己乃是共谋而负有一份责任的意识。红楼梦正因为有此意识而摆脱了“谁是凶手”的世俗视角,进入以共负原则为精神支点的超越视角。可惜王国维未能发现红楼梦美学价值中的另一半--喜剧价值同样具有它的特殊的深刻性,即同样没有陷入世俗视角之中。

  贾雨村在乱判葫芦案中扮演荒诞主体的角色,但他并不是“蛇蝎之人”的角色。当他以生命个体的本然面对讼事时,头脑非常清醒,判断非常明快,可是,一旦讼事进入社会关系结构网络之中,他便没有,并立即变成了结构的人质。他面对明目张胆的**行为而发怒时,既有良心也有忠心(忠于王法),可是良心与忠心的代价是必将毁掉他的刚刚起步的仕途前程。一念之差,他选择了徇私枉法,也因此变审判官为“凶手的共谋”。可见,冯渊无端被打死,既是薛蟠的罪,也是支撑薛蟠的整个社会大结构的共同犯罪。说薛蟠仗势**,这个“势”,就是他背后的结构。

  贾雨村在葫芦戏中扮演荒诞角色,表面上是喜剧,内在则是一个士人没有、没有灵魂主体性的深刻悲剧。总之,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悲剧与荒诞剧兼备的双重结构。也可以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悲剧与大喜剧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意蕴的伟大。一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只重其悲剧性,忽略其荒诞性,今天正需要我们做一补充。

  王国维说红楼梦是哲学的,指的不是红楼梦的哲学理念,而是它的生命哲学意味和审美意味,即由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等美丽生命所呈现的生命形上意味。也就是说红楼梦的永恒魅力和美感源泉,不在于它与社会形态变动相连接而产生的意识形态,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群生命,一群空前精彩的诗意个体生命。这些生命,也带有儿童的天真和原始的气息,在你争我夺的功利社会里都在内心保持一种最质朴、最纯正的东西。

  红楼梦塑造林黛玉等一群至真至美的诗意女子形象,是*文学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奇观,也是世界文学的奇观。红楼梦女性诗意生命系列中最有代表性的几个主要形象,如林黛玉、晴雯、鸳鸯等有一共同特点:不仅外貌极美,而且有奇特的内心,这便是内在诗情。

  贾宝玉称她们属于净水世界,这不仅是概括她们的“柔情似水”的女性生理特点,而且概述了她们有一种天生的与男子泥浊世界拉开内心距离的极为干净的心理特点。她们的干净,是内心最深处的干净,她们的美丽,是植根于真性情的美丽。因此,曹雪芹给予她们的生命以最高的礼赞。

  他通过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一赞辞,既是献给晴雯,也是献给其他所有的诗意女子。芙蓉女儿诔出现于红楼梦的第七十八回,至此,曹雪芹的眼泪快流尽了。

  他借宝玉对所爱女子的最高也是最后的礼赞,包含着绝望,也包含着希望。那个以*禄鬼为主体的泥浊世界使他绝望,但是,那个如同星辰日月的净水世界则寄托着他的诗意梦想。红楼梦的哲学意味正是,人类的诗意的生命应当生活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不要落入巧取豪夺的深渊之中。

  人生只是到人间走一遭的瞬间,最高的诗意应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等,返回宇宙深处的故乡时,不带俗世中浊泥与尘埃,乃是一片身心的明净与明丽。红楼梦充满悲剧氛围,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曲悲绝千古的诗意生命的挽歌。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4

  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一曲红楼多少梦,情天情海幻情身。

  俗话说“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但红楼梦无疑是古典文学小说的一个巅峰。文学家读《红楼梦》,读的是一代名家曹雪琴留下的撼世的不朽传奇,惊叹于他的卓绝的文学才气,赞美这样一个请棋书画、天文地理无不精通的伟大文学家;历史学家读《红楼梦》,读的是封建社会制度的腐朽败坏,痛快于其黑暗的统治注定了其必将败亡的惨烈结局;自由主义者读到红楼梦,读出的是它封建制度、等级制度对人们的压迫和压榨,对生命的不尊重以及贵贱的划分令他们义愤填膺;也有人悲叹于文学的流传必将因为其从盛到衰的历程……

  一百个人读红楼梦,就会有一百种理解!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不是文学家,思想家又或者历史学家。我只是无数拜读《红楼梦》的*常人之一!我无法从他的文学价值和影响上去精研细琢,我只能倾心于我的感觉,那如漏漏细流一般倾入我心脉的思感,令我久久*难以自拔。

  诚然,《红楼梦》里远不止这三个人物,然而最让我有感触的就是他们三人。的确,《红楼梦》绝不仅仅是一部情爱史,但最让我揪心的就是他们三儿的情感纠葛。在他们的爱背后,暗藏着封建婚姻观念的牢靠枷锁,但也十足体现了对封建思想的顽强抗争。他们爱情的结局象征着故事的结尾,凄凄惨惨戚戚,不禁让人心酸感叹。

  林黛玉的命运无疑是个悲剧,从她的诞生,到进入贾府,再到与宝玉相爱,她的泪从未断流。虽自有一段风流态度,但却逃不出不足之症的牢笼。黛玉是个聪慧的女子,自小跟从贾雨村学*就凸显其聪颖的一面。而进了贾府,与姐妹们作诗*文,她亦是样样了得。迎春贵妃省亲时,唯宝玉被作诗难住。完工在一旁的黛玉见此景况,急忙又作一首赐予宝玉。史湘云入社后请诸位吃蟹赏菊时,大家纷纷题诗,黛玉先是从容不迫,最后时辰挥就一首,一举夺下“花魁”。

  同时,黛玉是个敏感的女子,毕竟是离家**住贾府,寄人篱下,总感觉要步步留心,时时在意。最终养成了爱计较和忍气吞声的性格。怀疑周瑞家送来的簪花是挑剩下的,对撞见宝玉来看宝钗吃了小醋等等。但无论怎样,黛玉是纯洁的,她也同样想面对自己真实的爱情,但她总是无法摆脱环境的拘束。

  她自卑、自尊、自怜。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她“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衔玉而生的贾宝玉聪颖灵秀,他“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他本应是贾家寄予厚望的继承人,然而他却充满着叛逆,虽去过学堂,念着四书五经,然而却一心厌恶官场,讨厌官场的腐朽堕落。但他反倒是对女子有着格外的亲*,从小就被女子包围着,甘愿做那万红中的一绿。他自称女人是水做的身子,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极度欣羡女子的清洁纯净,憎恶自己的家庭,甚至后悔自己是个男儿身。所以,他对身边的丫鬟总是呵护有加,*等对待,这即反应他对封建统治制度的控诉。他总是想摆脱封建枷锁的桎梏,但又无奈自己封建等级的身份。而最能体现宝玉向往自由的地方就是他的爱情,他对自己真正爱情的向往超越了时代背景的限制,不为封建家族利益而成婚,死心塌地地爱上了林黛玉,矢志不渝。他用真心向时代宣战,而令人遗憾的是最终他以失败告终。

  一个是绝色佳人,一个是翩翩少年;一个聪明绝顶,一个博学多才;一个无意于功名利禄,一个从不说“仕途经济”的混帐话;她整天为他哭泣叹息,他整天为她牵肠挂肚;她心里只有他,他心里只有她——这不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吗?然而在荣国府那样的牢笼里,他们的爱情始终被压抑着。张生还可跳过粉墙去同莺莺幽会,杜丽娘还可在梦里同柳梦梅结成夫妻,宝玉和黛玉最终连这点幸运也没有。

  封建道德观念在贵族之家就是天条,窒息了人的一切天性。“父母之命,媒的之言”,以及贾家的败落最终隔断了他们的缘分。黛玉这个多情善感的女孩子,像一支柔嫩的小草在“风刀霜剑”凌逼之下枯槁了。她和宝玉的恋爱过程,始终伴随着痛苦和烦冤,最终还是一场虚幻,“命运”把他们大大地捉弄了一场。这出和着血泪的恋爱悲剧,不仅使作者为之“泪尽”,几百年后的今天,仍是人们谈论不尽的话题,感受不完其中的酸甜苦辣!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我们一边感慨着宝黛之间爱情的忠贞不渝;一边痛恨封建社会腐朽败坏,愤愤不*这宝黛爱情的真正凶手;一边惋惜这纯洁高贵、美丽坚贞但却是残缺遗憾的爱情!

  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红楼梦引子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中的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的宿命。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破的遁入空门”。

  众人对薛宝钗的评价向来就褒贬不一。虽然表面上她还是个正面善良的形象,相貌出众,博学多识,善解人意,懂得权衡利弊,只是有时也颇有心机。但实则她是一个被封建思想紧紧裹住的女人,所以身上自带有那种让人嫌弃的质感,她为了一己之私而言语中暗射毒箭而害死袭人,这在众多人看来成为了无法原谅的错误。此外,之前她口口声声说不信那和尚的“金玉良缘”,却总在宝玉面前再三提起。金钏死后为了不让王太太过于伤心,竟说出了那丫鬟死不足惜之类的话。这云云一系列的事,都看出了宝钗实在就是被压在封建大山下的奴仆,她的生活游离在勾心斗角与阿谀奉承的边缘。作者对这个人物其实是又怜爱,又可惜的。结合人物背景,我们其实也不能把所有的错误都怪在宝钗身上。毕竟,她在贾府仍是一个受得上上下下都喜欢的“封建淑女”,她与那心狠手辣,两面三刀的“凤辣子”是截然不同的。

  《红楼梦》这部兴衰之史,实为一种说教,其耀眼之处在于劝人们保持心理的*衡。作者之所以著书为“红楼梦”,是希望世人能够从人生大梦中清醒,不要被功名、金钱等所诱惑,去理解人生的真正价值,人生的真缔所在。红楼为梦,人生何时何地不如梦境一样呀?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回想一下过去,曾几时,不是被梦境所萦绕,只是有些人能从梦中清醒,而有些人还继续在梦中沉迷。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一梦,千言万语化成一声叹息。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5

  袭人被曹雪芹赋予一个“贤”字,袭人也完全当得起这个字,要知道,袭人是贾母送给孙子宝玉的丫鬟,贾母喜欢的女孩子有三条:漂亮、口齿伶俐、针线活好。袭人一条也不占,就是这样的一个袭人,能让贾母看上,让她作为宝玉的首*丫鬟负责宝玉的生活起居,也只能说袭人也真是勤勉细心到无可挑剔才行,归结成一个字,“贤”是最准确的。

  袭人伺候主子没说的,伺候贾母的时候,心里眼里就只一个贾母,后来服侍了史湘云一年,同样的出色,因为后来湘云大了,每来贾府,都要亲自去看望袭人,姐姐长姐姐短的两个人很亲密,伺候宝玉更是没的说,举一个小例子好了,宝玉随身带的通灵宝玉,每在睡觉时摘下,袭人怕第二天宝玉带时凉着了,睡前用手帕子将玉包好,塞到枕头下边,到第二天带时,有睡觉时的余温,不至于冰着宝玉,袭人其时也不过十几岁,能如此细心用心,值得肯定,可见袭人受主子的信任不是偶然。

  但是……

  袭人是众多红楼人物里最不讨读者喜欢的人物之一……

  读者不喜欢,曹雪芹也对她并不感冒,判词里形容她是一张破*(袭),有人说这是在映射她身许两人的事,屏山个人以为应该还有弃旧主改换门庭的寓意,一个“破”字,口气相当的严厉,封建社会将女性的道德污点做这样的直言,这一点,足以证明曹公对袭人的基本态度。袭人被广大读者诟病,究其原因,无非是因为袭人做了四件事。

  第一件:表里不一,先与宝玉有染,后又以保全宝玉名誉为由向王夫人邀功

  袭人是《红楼梦》里唯一作者明写与宝玉有过床第之欢的女子,宝玉和她这事在那个时代里其实算不得啥,可是放进《红楼梦》特定的环境里却是绝对不行的,连续发生的几件事,让袭人的内心受到了很大的冲击,首先是宝玉向黛玉表白的话一字不落的说给了袭人,宝玉钟情的是袭人最不愿意看到的黛玉,因为她是站队金玉良缘的;其次是晴雯可以做到和宝玉赌气,宝玉反而伏低做小让晴雯撕扇以博千金一笑,这点她袭人是万万也做不到的。很明显,晴雯在慢慢替代自己在宝玉内心的位置;再次,金钏仅仅和宝玉调笑就被撵出去,落得投井自尽,金钏的死让袭人更感到了心虚和不安。

  在成为宝玉姨娘的道路上,在贾母和宝玉那儿她都竞争不过晴雯,恰好这个时候,宝玉因为金钏和蒋玉菡的事挨了贾政一顿暴打,袭人抓住王夫人对教育宝玉束手无策这个软肋,抛出宝玉一生品行名誉不可受损,大大向王夫人表了一番忠心,此时的袭人对王夫人来说,无异于救命的稻草。从此,王夫人百分百信任袭人,提前定她为姨娘,所有待遇向生了一儿一女的赵姨娘看齐。

  第二件:抛弃旧主,改换门庭

  袭人是贾母的人,她人在宝玉这里,占的仍然是贾母的编制,说的再难听一点,一仆不侍二主,这是古人对一个人道德要求最基本的底线,同一女不事二夫差不多同样的道理,读者都知道,袭人最后嫁了蒋玉菡,这两条她都占了。她向王夫人表忠心,投向王夫人的麾下,本质上就是对贾母的背叛,王夫人为什么就没意识到这一点呢?作者在这里也证明王夫人糊涂,看人不明。

  第三件:站队金玉良缘,公开贬低林黛玉

  清虚观打醮回来,史湘云来了,在怡红院时,得知宝玉要去会见官场人物贾雨村,史湘云就说了:就应该和这些为官作宰的人多交往,常常谈讲经济仕途学问,说宝玉一天混在女孩子堆里能有什么长进。宝玉一听就轰湘云走,说姑娘去别的房里坐坐吧,仔细我这里脏了你的仕途学问。袭人这时发话了:“云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得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得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讪一会子去了。我到过不去,只当她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谁知这一个反倒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见你赌气不理他,你的赔多少不是呢!”

  袭人颂扬宝钗,拿黛玉作为比较,公开赞一个贬一个,当然,站在她的立场上也没错,只是,作为服侍了宝玉多年的也可以说是枕边人,她对宝玉的思想、感情诉求一无所知。

  第四件:以怡红院女主人自居,对威胁到自己的晴雯下黑手

  袭人有着争荣夸耀的心,从她与宝玉有了肌肤之亲之后,袭人不自觉的以怡红院女主人自居,比如她失口就说出她和宝玉“我们”的话来,被晴雯讽刺一通,比如她认为怡红院根本离不开她,她一个心没操到就生出事来。后来晴雯被撵,宝玉伤心说半年前那棵海棠枯死就是预示,袭人醋劲就上来了,说:“真真的越发说上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的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她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她。想是我要死了。”

  从来不乏有人说晴雯被撵,不该让袭人背锅,作者不是都说了吗,是王善保家的进的谗言啊,其实,袭人是逃不脱告密的干系的。因为至少有两处直接证据:

  一是晴雯被逐出后,宝玉直接质问袭人为什么所有人都有不是,太太单挑不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听了后是“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后来她的解释宝玉也不听,直接就说晴雯和你一样,打小从老太太那里过来的,并没有妨碍到你,就是长得太好了,你容不下她。

  另一处是在宝玉写给晴雯的祭文《芙蓉女儿诔》里写道:“诼谣謑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户牖。”啥意思?就说芙蓉女儿啊,那些诽谤谣言,就出在咱们床帏之间;那些对你的恶语毒言,就蔓延在咱们的门后窗前。这指的当然不是王善保家的了,结合宝玉的质问,曹公这么写,答案不言自明。

  正是因为这四点,无论袭人怎么周到,怎么个贤法,读者也不买账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华3篇)(扩展2)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菁华3篇)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1

  前些天,买了几本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先是读《快乐影子之舞》,作家奠定声名之作,觉得也没有什么,说不上有多好。但当我读到第二本《公开的秘密》时,便欲罢不能了。然后废寝忘食读完了《好女人的爱情》和《逃离》。读罢,思绪还沉浸在她的叙述中,缠绕在她讲的故事所创造的浓雾中,不能自拔。

  每一个作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表现手法,艾丽丝·门罗也不例外。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作家,艾丽丝·门罗无疑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她很善于吊人的胃口。她从最不起眼的地方讲起,你先是漫不经心地听着。但听着听着,便被她的故事吸引了。而当故事讲到最吸引人的地方时,你抻长了脖子,正无限神往地听着,想饕餮下面的精彩,她却停了下来。然后一声咳嗽,开始讲其他。没办法,你希望听下去,只好跟着她走。于是,她带着你走啊,绕啊,走到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讲另一个有些关联的故事。虽不算美味,但也足以饴人。就这样,你听着听着,走着走着,发现又跟着她回到了原处,回到刚才中断了的精彩之处。而因为这种时空转换的叙述,你得以更加品味到故事的妙处,尝到美食的精华,从而神驰千里,沉醉其中。原来那些转换,那些看似的不相关,都是这道大菜必不可少的作料啊。

  艾丽丝·门罗的小说里的主角,都是一个个普通小镇上的普通人。而故事的内容,也多是讲述人类普遍的微小感情,比如一位父亲埋藏已久的恋情,比如两个普通的小女孩的微妙的友谊,比如一个女孩因为怜悯而故意放走父亲要杀的马,比如一个女人对一个传奇式的凶恶男人的一见钟情。因为是写人类的微小的感情,所以她的小说有着那么多的悬疑,让你在阅读时过把读侦探小说的瘾。艾丽丝·门罗是一个制造悬念的高手。这也是她吊胃口的手段之一吧。她为你出示一个场景,那个场景暧昧无比,看似零乱不堪,却有着那么多的蛛丝马迹,让你忍不住悄悄地探究,希望捕捉到常人难以发现的幽微。这也难怪,好奇心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原始动力。你大气儿也不敢喘,更不敢稍微离开片刻,怕一离开,就中断了思路,一喘气,便惊飞了灵感。你全然忘了,其实你一直在那个现场制造者的控制之下,她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提着一盏小小的灯,发着幽暗的光,指引着你,一点一点寻找着,探求着。好不容易,你觉得你接*真相了,你欣喜万分,正待豁然,突然,灯光消失了,你眼前一片黑暗。你努力地找啊找,但,你找不到答案,或者,根本没有答案,只是一个看似杂乱的场景罢了。内中,也许藏有玄机,但所有的隐秘都是你自己的猜测,那个布置场景的人不会告诉你。这样也许更好些,让你得意于你自己的发现,也给你无限想象的空间,让你发现更多的可能。

  那个与图书管理员互通书信常诉衷情的大兵,后来到哪里去了?是图书管理员那个当推销员的朋友用了大兵的名字,还是大兵的父亲用了什么计谋?

  那个在野营路上失踪的女孩到底去了哪里?是被人害了,还是在别人的帮助下浪迹到了别处?

  朱丽叶的女儿,那个二十岁那年在某种课程中“隐退”消失的女孩,到底怎么样了?是她自愿消失?还是被人胁迫?

  劳莲,那个十三岁的女孩,她到底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还是德尔芬的女儿?那个死去的并父母保留的孩子的骨灰,是属于父母的劳莲,还是德尔芬的劳莲?

  没有人告诉你答案,你只能自己去想,从而把她的小说读上一遍又一遍。越读,你便越会发现,那些风*浪静的叙述下面,是怎样的暗流汹涌。

  题材上,艾丽丝·门罗写那些发生在小人物身上,并非大众化但却经常发生,只是常常被人们忽略的事件。她写这些,让你看到了更多的隐秘,可是,你看完之后,回想一下,审视周围,却发现其实这样的事时时在发生,就在你身边,或者,虽未发生却随时有可能发生。艾丽丝·门罗就是通过这些小人物的故事,揭示人性中被人忽略或者故意忽略的普遍性。在她的小说里,你看到的是人是最本真的状态,没有道德的评论,没有好坏的标准,只有一个个在生活里存在的小人物。存在,我觉得我只能用这个词。因为,艾丽丝·门罗绝不是用小说来揭示什么生命的意义或者一段感情的对错,那些人物,只是存在着罢了,生活着罢了,依从着生命和情感的本能。从这些人物和他们的故事中,你看不到时代,因为这些人物是普通的小人物,有着普遍的典型性,这些故事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发生过,在许多人生活中都出现过的故事,有着普遍的共性。这些人,这些事,超越了时代,超越了道德,甚至超越了意识形态,而直面人性最深最真处,表现最为本真的生命状态。

  比如那个已然谈婚论嫁女子格雷斯,与未婚夫的感情不能说不和谐,但是,当她第一次看到未婚夫的哥哥,却在一念之间与之外出,并出逃了一个下午。也许,她只是在与未婚夫的欢爱中有未被满足的愿望(比如被需要,被征服),也许只是因未婚夫的哥哥身上那种特有的气味和那深不可测的目光而一见钟情,也许只是渴望激情,或者,只是好奇,想体验另一种非主流的生活方式。谁又能说自己没有过这种期待与想象呢?心动的感情谁都有过,只是,我们在自己的人生轨迹里一直小心地走着,不敢超越。

  卡拉,十八岁从父母家出走,如今又打算逃离丈夫和婚姻,但虽然有贾米森太太的帮助,她还是在出逃的半路失去了勇气,写信让丈夫来把她接回家。而她的丈夫,在去质问并想要伤害贾米森太太时,因为卡拉那只失踪的小羊的意外出现而改变初衷,暧昧的气氛之后,小羊被卡拉的丈夫秘密危害。这又是怎样复杂而隐秘的情绪?

  艾丽丝·门罗的语言也很有特色。就那么娓娓道来,像我国三十年代的白话小说,有着沈从文的舒缓与张爱玲的锐利。她不是*铺直叙,而是经常省略掉一部分,只在最关键处展示几个细节,那些细节有着非同寻常的重量,如同一部电影,只是用蒙太奇的手法呈现几个场面,便让你感受到了整个空间的广阔。而这几处细节,就可以让你一斑而知全豹,而且,因为只给你几斑,让你更生出无限的想象来,心中反而酝酿了更多的精彩。

  艾丽丝·门罗善写短篇小说,而这些短篇却包容了很多的内容,“她在每一个短篇小说中呈现的深度、智慧和精准比得上很多长篇小说家穷极一生的书写”。她的文笔是浓缩的,如同果珍,哪怕只是一点小末末,也够你放入一杯水中品味良久。有时候,她只是看似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话,而你读来,却发现,这一句话背后,却藏着那么多的隐秘与幽微,你只有再联系前后文细细地读,才能发现更多的情节,更多的妙处。

  艾丽丝·门罗不愧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作为英语语种的作家,她的小说让我们读起来无多晦涩,这除了要感谢翻译者的功底外,还与她的*实的风格是分不开的。她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绝非偶然。这让我想起上一届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莫言与艾丽丝·门罗是有共性的,他们都是讲故事的高手,都讲述着小人物的命运,都有着令人惊心动魄的细节,也都有着引人入胜的力量。但他们的风格又截然不同。莫言的故事,有着浓重的民族风格,他的叙述,更像在讲民间的传奇,有着许多的俚俗、幽默和许多的荒诞。而在这些看似荒诞的故事中,却隐藏着对人性真实状态的揭露和人类命运的悲悯。而艾丽丝·门罗的讲述,更像是一个老太太在跟你聊天唠嗑,絮絮叨叨,有的地方看似没有逻辑,你以为是这个老人犯了糊涂遗忘了,或者思维混乱了,但听完后,细细琢磨,她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有条不紊并暗藏玄机,每个故事都是对人性隐秘处的探寻。如果说莫言的小说像传奇,那么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更像回忆录。在语言上,莫言的语言是经过提炼的民间语言,通俗易懂;艾丽丝·门罗的语言是经过文学加工的叙述语言,*实亲切。

  感谢这些书,可以让我得以与这些大师亲密对视,让我感受到阅读的幸福。也怅恨我自己没有更多的文学评论知识,语言如此枯竭,不能充分表达出我阅读后的强烈感受。只好有待慢慢进步吧。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2

  文:冯专。最*读了几本日本畅销书作家的畅销书,主要是东野圭吾和村上春树的。有《恶意》、《白夜行》、《且听风吟》、《挪威的森林》、《海边的卡夫卡》,再加上之前阅读过的《嫌疑人X的献身》和《解忧杂货店》,打算暂时不再读日本的小说了。

  所谓读后感,就像人们看完电影离场时一边扔掉饮料瓶一边说“这电影不错”、“某某的表演甚是精彩啊”、“这电影我都要睡着了”之类的。谁都可以说话,不在乎说得准不准确,说得对不对,说得是否让大家都满意。本来才疏学浅,没读过多少书,是不便于发表意见的,但这东西就像有什么话到了嘴边,不说憋不住,不说会不舒服。

  在书城里畅销书显眼的位置,日本文学区两个长长的书架上分别满满地摆放着东野和村上的书,就像是这二人的专区一样,足以说明他们在销售量上所做的贡献。老实说,日本这两个作家是不能拿来进行比较的。就一般的感官而言,东野的小说是*几年来最流行最畅销的,以侦探推理为主,情节十分引人入胜,环环相扣,出其不意,深受读者喜爱,所以其新作一本接一本。不过我却觉得,东野和村上之间,有着天壤之别。二人不能直接进行比较,我只有打比方来说,东野圭吾就跟*畅销网络作家天下霸唱、天蚕土豆差不多一样,心中只有畅销、只有感官、只有迎合,却没有思想,没有深刻,没有永恒。并不能要求所有文字都必须要如此才算有意义,毕竟,没有谁阅读是为了接受作者的一番教育引导,也不是谁阅读都是为了去找寻生命的意义,发现世界的本质。所以,存在即合理。只是如果要对这类似的小说进行分类、甄别,推荐给青少年的话,至少应该谨慎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东野代表作的《白夜行》,时间跨度大,人物形象多,能够驾驭自如,展示了作者的高超技能。但其刻画的人性之黑暗,社会之阴晦,让人难以承受,我有几日甚至因此而无法入眠。而里面涉及的大部分情节都是在这些人物从小学至中学阶段所发生的,我想对于青少年是十分不合适的。

  说到村上春树,大名鼎鼎,诺奖陪跑多年。但由于我读书甚少,在*期因为《新周刊》杂志专题介绍之后,勾起了我的阅读兴趣。对于深刻的作品,没有人可以说能完全读懂,也没有谁说我的阅读理解是最正确的。而作者在回答别人的提问和疑惑时,也是模棱两可,保持神秘。《且听风吟》如此,《挪威的森林》如此,《海边的卡夫卡》也是如此。

  《海边的卡夫卡》情节说起来很简单,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为了追求一种自己并不清楚的想要的生活,离家出走。从东京到四国,在高松一个私人图书馆寄居。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慢慢揭开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找回一段无人知晓的故事。与此同时,小说还有另外两条线索并列展开,一条是寻猫老人中田的故事,一条是发生在二战时期一群孩子在森林里的离奇昏迷又苏醒的事件。随着故事的发展,最后三条线索汇聚在一起,相互印证。仅仅这样总结,也许我们对这本书还是不知所云。村上运用了一种诺贝尔文学奖很青睐的写作手法:魔幻现实主义,让整本书的风格显得神秘又独特。主人公田村卡夫卡受到其父亲的诅咒——迟早要弑杀亲生父亲,与自己的母亲和姐姐交合。无论他如何主动地逃离现实,无论他怎样极力的摆脱命运的诅咒,可最终也逃不过宿命。虽然这一切都是在梦中发生,却又真实地发生了。所以,作者所营造的世界,并不是一个*面的二维世界,也不是我们感知的三维立体世界,而是有另外一个世界与现实世界*行存在。那也许是我们的内心,因为“世界是我们内心的隐喻,内心是世界的隐喻”。那也许是我们的梦境,梦也许源于现实生活,在潜意识里的呈现,也许那不受我们主观意识的控制,只能信马由缰。也许那一个世界存在某一个角落,比如森林的深处,有一个入口,并且有两个三十年前失踪的士兵把守,里面还有田园河流,仿佛世外桃源,极乐世界。虽然部分情节有些牵强,虽然有些内容显得多余,但既然如此受尊崇,我还有什么说的呢。

  本书最想要表达的思想也许有很多,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思考。每个人都有一个宿命,都背负着恶意的诅咒,都承受着不公*的痛苦。比如田村卡夫卡所面临的命运安排,比如从小被母亲抛弃的现实。他特立独行,他让自己变得强壮,他十五岁时离家出走早有预谋,他觉得,十五岁生日这天,是时候了,是时候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了,是时候去摆脱命运的诅咒了。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一切的思想和行动,怎样离家出走,在车上遇到谁(樱花:隐喻中是他的姐姐),怎样来到了高松,怎样走进了甲村图书馆,这一切其实本身都是被命运所安排妥当了,他无法挣脱,甚至并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命运的掌控之中,一步一步的踏进旋涡,一步一步的逼*真相。后来,他只好认命:就让那诅咒一个一个地实现吧,当这些程序完成之后,自己也许就能成为真正的自己了,成为不受任何人控制的自己了。

  他的生命诞生,源于他的母亲;他的命运转折受到诅咒,源于他母亲特殊的命运,源于被母亲抛弃;最终,他从那完全“自由”的世界逃离重返现实世界,也终于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已经到了“那个世界”里的佐伯对他说:你要回到原来的世界,去过原来的生活。即使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被人爱过,没有被人需要过,找不到生活的意义”。现在她赋予了他一项意义,委托给他一件事情,那就是“希望你记住我,只有你记住我,我被其他所有人忘掉都无所谓。”而关于生活的意义,就是看画,看那一幅受过诅咒的《海边的卡夫卡》。

  小说讨论了很多主题: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对人生命运的把握,对亲情的理解,以及对虚幻世界的想象,包括对战争的思考,对残酷的现实社会的控诉。但对生命意义的寻找,恐怕是最重要的主旨。田村卡夫卡在寻找,佐伯在寻找,中田老人在寻找。其中协助中田的卡车司机星野,这个小小的人物在帮助中田的过程中,竟然神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的生命越来越有价值,原来自己也能听懂音乐,从来不看书的他也要去追寻贝多芬的人生,在中田去世之后仍然要坚持完成中田未完成的使命。他感受到来自发现生命价值所带来的幸福感。走在街上,芸芸众生,或抬头仰望,或低头沉思,或满含笑意,或急切匆忙,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无论他活着的动力是什么,至少都有。只是有的意义在有的时候显得微不足道,或者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捍卫这意义。

  但小说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神秘世界的大门被关闭,各个角色各归其位,田村卡夫卡君终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存在的意义,他要回去向警察说明情况,继续完成初中的义务教育。当第二天“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这一个结尾情节的安排,是负责任的安排,不继续故弄玄虚,不留下伏笔,让人胡乱深思。他告诉我,告诉我们,告诉迷茫的人们,不要逃离。不要以为逃离需要勇气,参与世界,继续生活,才更有勇气。“人最大的勇气,莫过于看透的世界的本质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这何尝又不是所谓的“大隐隐于市”呢?这一点和《麦田的守望者》里呈现的人生意义稍有不同,在那个年代欧美作家心目中,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更具有理想主义气质,更符合浪漫的自由思想。

  最后,我还感觉,莫言的《蛙》中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呈现的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比村上这本《海边的卡夫卡》要自然,要合理。魔幻与现实,也许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反思现实,追寻意义。我有点纳闷,伟大的文学作品,为什么都是反思伤痛,都是让人悲戚,都是令人神伤?什么时候,出现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字里行间感受轻松与幽默,在快乐的阅读之后能静下来认真思考,这样不是更好吗?但全世界的人们,似乎都已经被数千年来文人哲人带入了一个思考痛苦的凝重氛围。人们早已经*惯地说:“世界本来如此,人生来皆苦。”

  是的,这样说的理由很充分,但总要有人来思考,是世界本来如此,还是人心如此?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3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处女作。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体面的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却往往情感毫无节制,因此在恋爱中碰到挫折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本书和作者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堪称姐妹篇,同样以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对白叙述没有富裕嫁妆的少女恋爱结婚的故事。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待遇而表示不*,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华3篇)(扩展3)

——《水浒传》读后感400字左右 (菁华3篇)

《水浒传》读后感400字左右1

  *日,我读了*四大古典名著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元朝未年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家,他创作的《水浒传》则是家喻户晓。

  《水浒传》中的英雄们正是抱着“天下同为一家人”的信念,共聚梁山,武松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鲁智深野猪林救林冲;吴用、晁盖、阮氏兄弟等人;兄弟团结一心,同甘共苦。兄弟之间情这么深,怎不称为英雄?

  而且梁山泊的英雄好汉还高举着“替天行道”的大旗,杀富济贫!英雄好汉们嫉恶如仇,除暴安良,人们个个夸赞。他们为了除暴安良,铲除了百姓们的一个又一个障碍;扫*了曾头市、三打祝家庄、二退高老贼。一部《水浒传》的英雄史诗,勇往直前。可是梁山大业毁于一旦。读到这我就不懂了,也有点遗憾。高俅为杀掉梁山好汉,让他们*派厮杀,所以梁山好汉伤亡惨重。

  《水浒传》不仅是*长篇史的开创者,也是此后描写历代起义的章回演义体小说都未能达到的光辉典范。

《水浒传》读后感400字左右2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国第一部章回体长篇白话小说,作者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这部书里面有一百单八将天罡星三十六人,地煞星七十二人,个个武艺高强。这部书里面讲得是一个官逼的起义故事。

  《水浒传》里面最重义气的人物是及时雨宋江,这部书里面最有名的故事情节是智取生辰纲,参与这次任务的人物有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入云龙公孙胜、托塔天王晁盖等等。

  武松是这部书的景阳冈打虎英雄,他曾为哥哥武大郎报仇而斗杀西门庆和血刃潘金莲的故事情节。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等脍炙人口的故事情节也是武松所做。这部书里面体现了武松的打抱不*、有勇有谋的精神品质。

  鲁智深原本是一个城池的提辖人称鲁提辖,后因替金氏父女打抱不*而出现三打镇关西的传奇故事,因**而逃生,后来遇到金氏父女得到金氏女儿相公的推荐而来到五台山出家当和尚后因喝醉而大闹五台山被五台山的长老逐出师门。被逐出师门之后在相国寺倒拔垂杨柳和因救恩人也就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而大闹野猪林。

  这部书里面到处都有行侠仗义和打抱不*的品质和脍炙人口的故事情节。

《水浒传》读后感400字左右3

  苏联着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多读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寒假里,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长篇小说。小说倾向鲜明地描写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斗争。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这本书的每一篇故事都写的非常深动。里面有《九纹龙大闹史家村》、《醉打蒋门神》《卢俊义活捉史文恭》、还有最惨烈的攻打方腊那一战。这些故事塑造了众多英雄人物形象,其中有性格刚烈的武松,武艺高强,逆来顺受的林冲,机智果断的吴用,结交广义的宋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还留在那些水浒英雄与方腊在战场撕杀的那种震憾情景里久久回味。“路见不*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水浒的主题歌,唱的多么豪迈,有力,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受压迫,但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做坏事,我们要像水泊梁山好汉一样,与恶势力做斗争,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和*,强大。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华3篇)(扩展4)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左右 (菁华3篇)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左右1

  这段时间我读了《长腿叔叔》,主人公茱蒂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了一位长腿叔叔资助上了大学,这本书就是她在四年里给长腿叔叔写的信。每一个章节就是一封信,从这些信里,让我走进了茱蒂的生活,她在信里介绍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学*、自己身边的朋友,还有她内心的情感,我觉得她写的很生动。

  我从帮帮她们吧感受到了茱蒂的善良、从入选篮球队感受到了她的坚强,从收到玫瑰花感受到了她会感恩,从当上了月刊编辑感受到了她的才华,好消息和坏消息感受到她的.刻苦。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让杰夫少爷扑个空,我觉得茱蒂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

  《长腿叔叔》读后感让我们一起走进《长腿叔叔》吧!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左右2

  《长腿叔叔》读后感桥林小学五四班邵晓禹《长腿叔叔》这个书名乍一听来像是儿童读物,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对它有了彻底的认识,《长腿叔叔》读后感。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先简单叙述一下故事的主要内容,读后感《《长腿叔叔》读后感》。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左右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他的名字是《长腿叔叔》,《长腿叔叔》读后感450字。

  它的主要内容是: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提供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弃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读后感《《长腿叔叔》读后感450字》。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我记得文中有一句令我印象很深,他是: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的确,从身边很多琐碎的小事中我也能找到快乐,比如,我和哥哥姐姐斗嘴时,我找到了快乐。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我找的了快乐。而且我找到的不止是快乐,还有感恩,比如我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妈妈帮我洗脚是我找到了感恩,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感恩......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华3篇)(扩展5)

——《杞人忧天》读后感100字左右 (菁华3篇)

《杞人忧天》读后感100字左右1

  今天我读了《杞人忧天》这则寓言故事,我为杞人那"超好"的想象力而发笑。

  有个杞国人整天胡思乱想。有一天,他突发奇想:万一天坍塌下来,地陷落下去该怎么办?于是,他便整天忧心忡忡,茶饭不进。这时来了个热心人开导他,跟他解释天地是不会坍塌陷落的。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他都不肯相信。我认为大人和小朋友不要在家中胡思乱想。

《杞人忧天》读后感100字左右2

  我读了杞人忧天这个故事后深受启发。在杞国有一个人爱胡思乱想,而且还有点神经质。一天这个人坐在树下乘凉,他想:如果天塌下来,那我们不是无处可逃只能被活活压死吗?他越想越可怕。最后竟一病不起,他成天担忧着,茶不思饭不想。终于,一天晚上这个人去世了。

  我们不要因为一些不切实际的事而胡乱担忧,这样只会害了自己。

《杞人忧天》读后感100字左右3

  从前,有个杞国人,他总是担心天会掉下来。因为担心。他变瘦了。有个人给他说;放心吧。天是不会掉下来的。;他听了,就说; 那星星和月亮呢?它们会掉下来吗?那人笑着说;放心吧,它们也不会掉下来的。;杞国人听了,还是觉的很不踏实。依然过着忧虑的生活。

  那是别人的事,和你没关系,你别在这杞人忧天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 (菁华3篇)(扩展6)

——凡卡读后感400字左右 (菁华3篇)

凡卡读后感400字左右1

  《凡卡》这篇课文大家都学过了,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跟我一样为可怜的凡卡伤心难过。

  凡卡因为家里贫困而被送到鞋匠家当学徒,与其说是当学徒,不如说他过得比佣人都不如,他被老板和老板娘打,被伙计们捉弄,每天都只能吃一点点面包和稀粥,晚上睡觉时如果老板的小崽子一哭他就不要想睡觉了。甚至老板还拿楦头打他脑袋,把他打昏了。而反观凡卡在家乡的日子,是多么的快乐啊,虽然只有爷爷一个亲人,但是他过得一点也不悲伤,他无比怀念那段日子。

  我觉得凡卡真的太可怜了,我比凡卡要大,但是我从来没有遭受过凡卡的这一切,他还那么小,就整天被打。而我在家里,我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从来不舍得打我。凡卡还在长身体,却只能吃那少得可怜的食物,我的妈妈每天都变着花样做好吃的给我,我还经常挑食不肯吃,爷爷还经常买很多小零食给我吃。凡卡连鞋子都没有,而我有一个我自己的衣柜,里面满满的都是我的衣服。看到这些我真的觉得很羞愧,相比凡卡我是多么幸福,却从来都不知足。

  我决定以后我要当个好孩子,珍惜我所拥有的,好好地报答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再也不任性。我还要把我的玩具和旧衣服都捐给贫困地区的孩子们,他们跟凡卡一样贫穷,我要尽我的努力帮助他们。

凡卡读后感400字左右2

  今天我闲着没事,顺手翻出书包中的语文书。我贪婪地读着课本中的每一篇课文,被其中《凡卡》这篇课文深深吸引住了。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在鞋铺当学徒的9岁孩子凡卡在圣诞节前夜给爷爷写信,哀求爷爷带他回去的故事。

  当我读到凡卡受到折磨这一段时,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是啊,凡卡那么小,本应该向我们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但是因为家里贫穷他不得不去鞋铺当学徒。可恶的老板不但不给凡卡吃饱,穿暖,还要打他骂他,是多么可怜呀!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不禁陷入了沉思,可怜的凡卡虽然把信寄了出去,但是这封信没有地址,是不不可能寄到的;如果寄到了,他的爷爷也不可能带他回去,凡卡依然不能逃脱孤独、凄凉、悲惨的学徒生活。资本主义社会是多么黑暗呀!

  当我读完全文,我被震撼了,想想我们自己,生活在一个温暖、幸福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吃得饱、穿得暖,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每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下了课又可以无忧无虑地玩耍,这是多么幸福呀!相比之下,我们的童

  年生活又是多么的幸福快乐。因此,我们就应该更加努力学*,掌握知识,长大以后一定要把国家建设的更加繁荣、富强!

凡卡读后感400字左右3

  今天,我读了一本小说,被其中《凡卡》这篇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篇小说写了在鞋铺当学徒的9岁孩子凡卡在圣诞节前夜给爷爷写信,哀求爷爷带他回去的故事。

  当我读倒凡受到种种折磨这一段的时候,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是啊!凡卡那么小,本该向我们一样本着书包,高高兴兴上学去。但是因为家里穷,他只好到鞋铺里去当学徒。可恶的老板不但不给凡卡吃饱、穿暖,而且还要打他、骂他,让他睡在过道里,他是多么的可怜呀!当我读到最后一节时,又不禁陷入了沉思。可怜的凡卡虽然把信寄了出去,但是这封没有地址的信是不可能寄到的;如果寄到了,他的爷爷也不可能带他回去,凡卡依然逃脱不了孤独、凄凉、悲惨的学徒生活。可恶的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呀!

  当我读完全文,心里很不*静。想想我自己,生活在整么一个温暖、幸福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吃得饱,穿得暖,还可以到学校去念书。每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下课时,又可以无忧无路的玩耍,是多么幸福啊!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生活多么幸福、快乐。因此,我们就应该更加努力学*、掌握知识,长大为国家做贡献才对呀!假如凡卡能来到我们温暖、幸福的新*,他就能向我们一样吃白米饭、穿新衣裳,和我们一样戴红领巾,高高兴兴地上学。我想:凡卡一定会激动得哭起来。

  我真希望全世界所有的孩子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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