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读后感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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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读后感1

  《孙正义的头脑》读完之后,我就被这个韩裔日本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其远见卓识,二是执著精神。

  远见卓识从几点可以体现。其一,19岁时,孙正义就为自己确立了50年的人生规划:20多岁时,要向所投身的行业,宣布自己的存在;30多岁时,要有1亿美元的种子资金,足够做一件大事情;40多岁时,要选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然后把重点都放在这个行业上,并在这个行业中取得第一,公司拥有10亿美元以上的资产用于投资,整个集团拥有1000家以上的公司;50岁时,完成自己的事业,公司营业额超过100亿美元;60岁时,把事业传给下一代,自己回归家庭,颐享天年。现在看来,孙正义正在逐步实现着他的计划,从一个弹子房小老板的儿子,到今天闻名世界的大富豪,孙正义只用了短短的十几年。其二,雅虎刚刚起步,人员也只有杨致远他们5个人时,孙正义就毅然为他们投资200万美元;投资马云的阿里巴巴,只用了6分钟就作出了决定;互联网行业低迷时,孙正义却能够看到行业的发展前景,敢于继续对相关公司进行投资等等。这些都可以看出孙正义超凡的投资眼光以及他远见卓识的战略思维。

  执著精神则始终贯穿于他的奋斗历程之中。从最初决定出国留学,到搞发明创造,寻求合作伙伴,再到进军出版业,最终进入互联网行业等等。这种执著的精神无时无刻不在激励着他自己,也激励着我们每一位读者,这也许就是《孙正义的头脑》能够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可,引起大家的共鸣原因吧。

  孙正义的奋斗精神将一直激励并感动着我们,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并期待,孙正义及他的软银帝国将会飞得更高!

《正义》读后感2

  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

《正义》读后感3

  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进社会公*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正义》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正义》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1)

——《正义》读后感 (菁华3篇)

《正义》读后感1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正义》读后感2

  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

《正义》读后感3

  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进社会公*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正义》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2)

——《》读后感 (菁华3篇)

《》读后感1

  十二岁男孩徐若宣在探险中遭遇了雪崩,他迷迷糊糊的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醒来,发现自己没穿衣服。

  也许是运气吧,他在旁边的房间认识了‘宝贝”,宝贝是个九岁的小女孩,宝贝要找到自己的亲生姐姐“珍珠”,宝贝还说这是黑心医院。徐若宣和宝贝绞尽脑汁,逃出了医院,可徐若宣却发现世界已经不是自己认识的了:人们不穿衣服而是喷护霜,宝贝还说徐若宣的衣服是古董;出行乘坐飞行球;天然食品被分子食品取代;鸟类灭绝了......最恐怖的是,他成了灵魂转移手术的对象!不法医生正准备将其他人的灵魂转移到他的身体中牟利!

  宝贝说现在是20xx年,徐若宣出生在1996年,20xx减1996等于59,嗯,徐若宣已经是个老头了。这一切都源于那场雪崩,我们一起去37年前看看吧!原来,在雪崩后的47年的一天,他被一名医生解冻醒来。这么说,徐若宣是冰冻复活人。

  徐若宣这才明白了事实,他对宝贝说,要去不老槟榔找自己的父母,顺便带宝贝去找她的姐姐珍珠。宝贝却说那是个异常危险的地方,要小心。

  就这样,大家一起去寻找亲人,可徐若宣忽略了一件事:就是他都已经59岁了,他的父母还在人世吗?

  可怕的异体人,诡秘的月亮湾,神奇的通天罩......徐若宣在20xx年的世界里大开眼界,我也是。

《》读后感2

  在《蓝精灵》动画片里,女巫有着又细又长的指甲,在《哈利波特》电影里,女巫总戴着傻里傻气的尖顶的黑帽子,身披黑色斗篷,骑着一把扫帚飞来飞去。而暑假里我“看”到一位女巫。哈哈,吓了一跳吧,是我看了一本《女巫》。

  刚打开这本书时,看了几页,我就很害怕。我把书又放回了书柜。但是到了第二天,我的心里痒痒的,就想看看书里的描写的女巫和我在电视里看到的是不是一样的。于是,我又在妈妈的陪伴下看完了这本书。其实这本书里讲的是生活中真正的女巫,原来真正的.女巫会切齿的痛恨小朋友。她们一个个把时间都用在设计阴谋,消灭她们周围的孩子。

  这本书里最有意思的是“我”的“姥姥”。因为她是一位了不起的故事大王。她讲的故事既有趣又对我有帮助。我特别喜欢听她讲。

  告诉你们哦,如果你遇到了女巫,这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特别是当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女巫大王宣布她的咒语秘方的时候。你就会被变成一只老鼠!但是你不要害怕和退缩。你要记住了,即便你不幸的被女巫成了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消灭她们。因为只要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读后感3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记得学这首《元日》时,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小学生,总喜欢在所有的寒假日记里写上这句话。那时的我尚不知何为政治,也不觉诗中的深意,只是有一种放放爆竹、过过春节的小孩儿心性。如今再读,不禁感慨王安石的宏远志向,也懂得了春节的深意。

  何为春节?春节是一种团聚。如同歌曲、小品里所说的一样,老人操劳了一辈子,终于到了安享晚年的时候。他们金钱、事业都看得淡了,也就指望儿女能多*家,一家子团团圆圆的。他们的心中充斥着对儿女的牵挂,与儿女一起哭一起笑。这就是家啊!每年到了春节,总会引来春运狂潮,这也许正是中华儿女心中的根吧。身在五湖四海的*人,到了大年三十,都会三五成群,一起观看春节联欢晚会。因为这是所有*人团聚的时刻,十三亿*心通过无数根光纤连接在了一起。

  何为春节?春节是一种希望。一年到头,正是辞旧迎新的时候。过去一年失意与厄运都已过去,新的一年还有无数的机遇与挑战,光明就在眼前!于人如此,于国更是如此。王安石尚有改革的坚定信念,*更有发展的期盼。*召开在即,经济腾飞在望。让我们用双手铸造未来!

  春节不仅仅是传统佳节,更是每个人心中的佳节。多么怀念小时候放放爆竹、收收红包的日子……


《正义》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3)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 (菁华3篇)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1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常女人一样,有着*凡的相貌,*常的工作,*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2

  他从小失去了父母,和姥姥相依为命。在被女巫大王变成小棕鼠后,没有慌张害怕,而是变得更勇敢更聪明了。因为他不仅要为自己报仇,还要拯救全英国的孩子不被女巫变成老鼠。要救自己和别人,小男孩必须偷到女巫的“86号变鼠药”。当我读到“我看到我的机会来了。我从床腿后面跳出来,像

  闪电一样直奔房门。我一路上跳过几双鞋,三秒钟工夫我已经在外面的走廊里了,仍旧抱着那个珍贵的瓶子。”这段文字时,我为他能成功而高兴,也非常佩服他的勇气和机智。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我是一个依赖性特别强的孩子,当我遇到困难时,常会把困难丢给别人来帮忙。其实,有时候我发现自己也能把这些事情做好,但缺少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女巫》中的小男孩即使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勇敢地面对,寻找机会去消灭坏女巫,所以取得了胜利。他的勇敢、自信正是我要学*的。

  读完这本书,我喜欢上了它的作者罗尔德·达尔。他总是面带微笑,无论他跑到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澳洲或新西兰(甚至也包括*),随便敲开一家有小孩子的的屋子说:“啊,我走累了,我的车用光了汽油,可以请我进来喝杯茶吗?”孩子们立刻尖叫着欢呼雀跃地迎他进门,因为那里没有孩子不认识这个老头,他就是那个让大人们有点害怕、却让孩子疯狂着迷的有魔力的罗尔德·达尔。我多么希望他能敲开我家的门哪!我还想读更多他写的书,在他的幻想王国里遨游。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3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老鼠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而是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也会像小男孩一样,遇到种种困难。我初学钢琴时,因为手指粘连性太强,高抬指怎么也抬不高,可我不灰心,天天练,“一遍,两遍,三遍……”经过了两年的努力,我终于克服了这个困难,钢琴也弹得非常棒了。因为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付出就有回报,有信心就会取得胜利。

  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我国的运动健儿勇夺38枚金牌,居金牌榜第二名。其中游泳冠军叶诗文,还破了奥运会纪录,很了不起,她才十六岁!体操男团夺冠就更不容易了,他们经历了临时换人,预赛出现失误,排名小组第六,陈一冰还带伤等困难,最终夺得了金牌。他们的精神是很伟大的,值得我们学*,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勇敢地向前,相信自己,实现梦想。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让我们再次勇敢地说:“有!”因为只要有勇气和信心,不管是变得有多么弱小,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敌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与和谐。


《正义》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4)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 (菁华3篇)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1

  前两天我读完了俄国伟大作家高尔基的《童年》。《童年》讲述了高尔基在从父亲去世到自己出去谋生这段童年生活。高尔基整日与外公外婆为伴,尽管没有了父亲,但他的童年依然有着美好的回忆。

  在《童年》这本书中,高尔基在描写环境时措辞拟句水*很高。单是从他对环境的描写,我们就能看出来他是一个善于观察生活、热爱大自然的人。在书里,我知道他酷爱读书,我想他能成为伟大作家与他爱读书的*惯是分不开的。除此之外,他顽皮淘气但学*成绩很好,从侧面说明了他分聪明。在我的身边有许多同样这样的人,他们的情商很高,智商也不低,仿佛这样的人很招人待见,其实,哪一方面有过人之处都必然有其背后的努力,存在即是合理,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朝那方面去努力。

  高尔基喜欢外婆,外婆确实不错,善良温柔会讲故事,对高尔基很好。对于外公的印象,人们都说他自私、贪婪、霸道、冷酷,可我不这么认为。相反,我更喜欢外公,除了他打老婆这点,外公有主见有思想,外表冷酷内心却很温柔。他在得知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私自结婚后,他很愤怒,但事后还是选择去看他的女儿和女婿,并且对他们的结合也不再有什么异议。对高尔基也是如此,有时对他很凶,其实心里也是很爱他的。所以,我更喜欢外公。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是“好事儿”,给人一种他像神人的感觉,每天做的事令人迷惑,但对他自己来说都是有意义的,别人理解不了。说话不多,却每句话都能说到恰到好处。可这种处事方式别人却不喜欢。我之前看的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里边的主人公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这本书里的“好事儿”,神仙级别一样的存在,每天做着令别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也不招人喜欢,可最后取得的成就是别人无法企及的辉煌。可见,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每一个过人之处背后都有其努力的存在。谁有谁的处事方式,谁有谁的闪光之处,关键在于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总有人喜欢你,总有人不喜欢你。如果你喜欢万人敬仰,你就努力去做一个这样的人,如果你觉得*凡最可贵,那就保持*凡,幸福、开心、自我满足很重要。

  总之,喜欢高尔基,喜欢他的性格,喜欢他的童年。在外独当一面,在家小鸟依人,愿我爱的人爱我,愿我在有生之年能够成为我想成为的人。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2

  读书是人修生养性的最好良方,读书是前进道路上的灯塔,读书是一种*惯。

  小学时代曾读过一些文学作品,除*的四大名著外,我最喜欢的一部作品就是高尔基的童年。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之一,他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无产阶级文学的奠基人。

  高尔基出生于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童年》这本书是作者以自己的童年经历为题材编写的。

  课文中的主要内容是阿廖沙三岁丧父后,随母亲投奔外祖父,外祖父粗野自私,经常毒打孩子们,曾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除了脾气暴躁的外祖父,这个家庭还有两个为争夺财产整日争吵打架的舅舅,还好,有善良的外祖母安慰她,保护他,外祖父就像一只脱了绳的疯狗似的,疯狂得殴打无辜的外祖母,外祖父先是瞪着外祖母,随后慢慢的开始用语言去斥骂她,后来就开始了拼命的捶打,一次,他竟将粗发针的朝外祖母的头皮里扎进。而善良天使般的外祖母却无怨无悔,连工人小茨冈也帮助阿廖沙,当外祖父毒打阿廖沙,小茨冈用自己坚硬的身躯挡下了外祖父挥手而下的响鞭,一道道伤痕再现了外祖父粗野自私的面容,更是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

  对于童年,我想最好的诠释应该就是幸福了,像大头儿子在三口之家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像派大星似的,能够无忧无虑的玩耍;像熊二似的,憨态可掬,能与伙伴们团结在一起。但是自从读了《童年》,才让我认识到了主人公,过着与截然不同的童年生活。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亲人对我更是百般宠爱,阿廖沙正处在黑暗边缘,束手无策时,是外祖母无微不至的照顾他,鼓励他,陪伴他。阿廖沙才从小就有了坚强正直的性格。在文章结尾,阿廖沙不再依赖外祖母,在社会上开始了谋生,也可以说阿廖沙结束了童年生活,小小的体魄,却有强大的内心。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与美满,都是先人创造而来的,我们需尊重自己的父母及亲人,是他们给了我们生命,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环境。是他们给了我们所有。对于一位21世纪的孩子来说,当代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时刻要珍惜,要向主人公一样坚强。

  我们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

  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我们要做祖国的花朵,做弟弟妹妹的榜样,做父母的防弹衣,做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想这会是一本令我受益终身的书……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3

  高尔基开创了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历史新纪元,为世界文学宝库留下了丰赡的遗产。我从《童年》之中获得了一番不小的收获。

  《童年》是高尔基的第一部自传体作品,文中主要讲述了“我”在童年学生过一场大病,当“我”大病初愈,看护“我”的父亲却去世了,不得已,我和母亲去了外祖父家去生活,过起了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外祖父年轻时则是当地染坊行会的老板,经营着一间很大的染坊,风光无限,但是之后外祖父的两个儿子--米哈伊尔舅舅,雅科夫舅舅为了争夺外祖父的财产,而把家中弄了个鸡犬不宁。在书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某些人物身上的凶残自私、悭吝贪婪让“我”震撼不已,“我”目睹了人间的残酷与丑陋,只有外祖母,她是“我”童年的朋友,天使,她和蔼可亲,对“我”疼爱,关怀,给“我”讲娓娓动听的童话故事,“我”上了一段学,母亲也去世了,这时候外祖父以无力抚养我,“我”便走向了人间,开始自谋生路。

  毫无疑问,高尔基的《童年》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它揭示了方方面面的事理,文章看似简单,但是却从“我”的童年中展现出了19世纪中下叶俄国社会风貌及民风民俗,真实地再现了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百姓野蛮,愚昧,污秽,令人窒息的黑暗生活,以及俄国人民新生命反抗*和奴役,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

  但也描写出了人生中的美好品质。劳动人民的*。本书中用小孩的眼光,完美地诠释了*,反映了人类美好朴实的本质,文中的“我”最好的朋友便是外祖母,正是她在我的心中播下了*的种子,使得我即使是在那么黑暗的童年下生活,但是依然能够找到生活的乐趣,*使得我们生活的社会更加美好,文明,进步,人类最美好的品质便是它们。*人人都会具备,可能是一件大事感动,也有可能是一件小课温暖,它们一直都在我们的身边,只要努力去搜寻,就一定能够发现。身边的人以及自己身上的*。

  其实,*你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年龄的人身上发现,同学之间也很好地诠释了。记得一节体育课上,同学们在比赛赛跑,跑了没一会儿我就满头大汗,没劲了,眼看就要放弃,我的同学都来鼓励我。我突然有了力量,一起坚持到最后。

  *,美好品质。


《正义》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5)

——《正义论》读后感(精选五篇)

  《正义论》读后感 1

  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正义论》是他代表作,他被誉为西方最好的政治哲学家之一。正义论,是他针对现在西方主流政治价值观——功利主义而作的。

  在文中的第一句话就表达出了作者的核心观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他认为公*就是正义。公*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

  在我看来,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保证人们都能了解到什么是正义,如果人们都不认可正义,那么我们所说的正义是第一美德也只是空中楼阁。所以在书中,他以卢梭,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在此之上建立发展,强调自由的力量。自法国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在强调人性的自由和人自身的能力的发挥。以自由为基调的正义论在先天上就被西方社会所认可。

  在当今的中国,我们被物质欲望所迷惑,无止境的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人们内心的道德观、正义观已经开始变的扭曲。当看见老人摔倒之时,想的不是赶快上去帮助老人,而是抱着一种看戏的态度,冷眼相看。当问及为什么不上去帮助时,给出的答案却是: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敲诈我的钱?

  如此可笑的逻辑,让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变得丑陋、扭曲。我们一直在强调制度上的失衡,要从制度层面对中国进行改革。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对制度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就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等对每个人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对个人来说的正义原则,首先也是公*的原则,即如果制度是正义的,个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应当遵守这种制度。

  其次,在法律的角度上,我们要保证法律的至高无上性和强大的执行力。不能让法律仅仅是针对*民阶层的,对那些官员,富商的约束力小的可怜。在现在西方的观点中,法律正是对理性的人所发出的公共规则的强制命令,目的在于调节人们的行为,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正义要成为社会的第一美德,除去要在道德、制度等层面上营造一个好的环境,还要有强大的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中国古代所提倡的忠义孝悌、廉耻诚信不正是对罗尔斯所最求的正义的另外一种体现吗?所以,对社会健康,正确的发展的观点以及健康人性的追求。古来今往都是大都一致的。

  《正义论》读后感 2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解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正义论》读后感 3

  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罗尔斯:《正义论》

  花12天读完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正义论》读后感 4

  罗尔斯的这本《正义论》,一方面因为中外文化思考方式的不同,一方面由于翻译的语言差异,的确让人读起来显得生涩。要理解这本著作的影响力,便需要了解其出版的背景,当时美国社会的现状以及社会的激烈矛盾,以功利主义占主控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引发了美国社会的动荡。对于罗尔斯思想的深度,其思辨能力以及能对身处的社会敏感地反思,本人是深深佩服的。也深知就我个人的知识结构体系,对于这样一个宏大的命题是很难掌握的。观其文章,我对于正义之思反而混沌,便想念小时仅凭直觉主义的对错之分,又一想,那便应是我们最初拥有的正义观吧,何其简单。所以当我们长大经历了更多的事物,欲求更多之时,何为正义,在各种利益权衡面前,为了社会能继续维持稳定发展,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深思。按照一般的理论研究,大家都*惯将某种社会意识形态推至最初,希望能从已有的人类起源,群居的形成,社会契约的成立然后一直向后推理,希望从这个过程中得出正义的基本原则,并作为普遍指导,从而可以作为判断一种既定行为是否正义的最简单标准,就像1=1一样。然后再以这样的标准构建规则,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我是非常赞同的,最后正义通过一种分配制度来体现,但是,仅仅只是分配制度,我想于人类对于正义的需求已是不足够。

  对于其运用无知之幕下的原始状态,首先抽象得出社会所共同能于接受的正义原则,而后将其与社会基本物质现实生活相结合得出基本的正义感和善的观念,以此为基础构建各种社会规则,并逐渐扩展搭建社会框架。利用这样的演绎方式,是并无多大问题的。但在与这些原则得以选取的过程,并没有一个合理的论证,罗尔斯基本上是以一种直观上的感受选取了作为正义的两个原则。

  其后,罗尔斯基于两个正义原则构建的社会分配体系等等,这样的逻辑顺序自然是合理的,也是很好的演绎过程。

  但是正义的原则就如建造房屋的地基,每个奠基处的距离是有所最优几何分布的,从而决定了上层建造的稳定,但我们所知道的常识是,任何最优的地基分布都只能负担一定的上层建造。在今天的科技时代,万层大厦也许也并非不可能,但必定存在一个限度。正义的原则亦如此,而我们的社会形态之所以一直延续,表明正义的某些准则也是在一直得到修正或是改变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并不存在一种既定的正义原则?当然,我们有些人可以认为后天的正义准则,在于那些根本的、既定的、不变的、在原始状态必定为大多数人经过深思熟虑后所认同接受的正义原则基础上扩大及演变而来的,所以那些称之为正义原则的东西是必定存在的,譬如一些观念,生命是不可以被剥夺的,譬如应当满足他人因自我的付出而产生的合理期许等等。但,我并不认为这些已经可以说是被我们现代社会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正义观,从一开始便是所有的个体所赞叹或是意识到的。换言之,我认为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已经是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得出的,与他的原始状态前提,其实是不符的或是自我矛盾的。

  罗尔斯提出的“原始状态”中的某种“善”以及“正义感”,其实应是在趋利避害的原始环境中不断条件反射形成的,从而形成了真正处于原始状态中个人的某种直观感受,而这些感受也正是排除了一切偶然,排除一切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也正是各种需求之间的冲突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内在冲突所必然产生的。那么在这样的信息反馈中,主体必然知晓个体的行为所带来的外界反应。如果这样的话,其实这种意义上的对外界的感知才是个体缔结契约的目的或说是内在动因,其在选择某种“正义原则”前就已存在。

  我便认为罗尔斯对于原始状态的假设是处在偏差的。其认定无知之幕下的不互知,是原始状态,而事实是正因为互知才决定了个体愿意缔结契约,选择某种正义感,这才是选择的基础。个人选择接受或说要求存在一种正义原则,正是因为存在着个人融入社会希望得到发展的意愿,也就是同意缔结社会契约的动机,若其选择远离人类社会,便无所谓正义之所诉求。当然,以不互知为前提是极其简便地进行研究的,但前提的偏差是否在论述中得以修正?

  我认为正义原则是基于一定时期的社会物质条件的,也就是说它只是得到了暂时的稳定,存在一个动态发展的规程,可以说是螺旋向上的,当然,已经在历史中存在过的各种正义观达到了那个时刻的标准,所以得以承认,而在历史的发展中,其中的某些正义观已经逐渐低于后一时期所诉求的标准,便被摈弃,若是以此推论,是否对于时间尽头的那端所能剩下的正义观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正义的原则呢?其实如果进行这样的推论,基于历史是各种偶然与必然的集合,我们得出的潜在结论就是:实质的正义原则其实是并不确定的,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这样的想法是不是错的呢?又错在何处呢?

  麦金太尔有句话:“道德本身是一个战场,因为每一个道德行为都以有效的推理形式作出结论,而并非认同人们进行推理时的前提。”

  对于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其实我给不出一个确实的答案。我对于生活中的正义之思也仅凭个人人生经历中逐渐形成的人生观,社会观,而且我也感知到这些感念是在逐渐改变的,并且是向一个更包容的姿态演变,但每个人的演变的姿态应该都是不一样的吧。如果我们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即使我们之间的观念存在一些不同,但一些基本的东西总是不变的,那些就是我们的正义原则,那么它应该就是我们共同的诉求点,我认为就是生存二字,最原始的冲动,最理性或是感性的追求。而后所讨论的种种,包括正义,都是为了生存,或者更进一步,是在生存的基础上有所发展,这个时候才需要为了限制他人对自我的不利行为,以限制自身的一定行为为让渡,也就是这样的一种考虑,才有了称之为正义的尺度,我个人可以认为最初的正义原则也许仅仅就是只要你不侵害我,我就不侵害你的,你若侵害我,我便也可以侵害你的同态复仇规则。既然正义的出现是基于生存的需要,在我们对于生存的含义不断变化的历史社会中,正义的要求便也如此随之变动。

  而这样的推论也许仅仅才是对于各种社会形态中正义诉求的第一步思考,而后的扩展是极其庞大的工程,更不用说跨越到社会制度、分配规则这一层面,对于我来说,也许是能力所不能及的。

  《正义论》读后感 5

  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发表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巨大的反响。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蕏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一、对罗尔斯“正义”概念的解析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而且正义意味着*等,因此提出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的*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等的权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财富包括权力的分配的差异原则:在社会的和经济的不*等出现时,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机会公**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一)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念来化解冲突,这就为罗尔斯提出“正义”的概念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在学术领域,美国当时深受分析法学的影响,大多数人深陷语义和逻辑关系的争辩之中。为挽救政治哲学的萧条局面,必须要有一种理论来取代功利主义思潮,这也促使罗尔斯“正义”概念的产生。

  (二)罗尔斯“正义”概念的基本内容

  罗尔斯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正义”的概念是为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它将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作为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西方民主社会的道德价值,反对西方社会传统的功利主义,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美德;非正义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效,也应加以修正和清除。他还认为正义与社会合作密切相关,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和个人层面的正义原则应当有所区别。

  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最大的*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最全面、*等的基本自由权,包括公民的各种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是差异原则,即应当使社会和经济的不*等安排,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符合公*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

  (三)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思考与小结

  个人权利不可侵犯是本书的立论基础。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人做的,做就要侵犯到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如此强有力和广泛,以致引出国家及其官员能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多大活动余地、国家的性质、它的合**能及其证明,构成本书的中心内容,而一系列广不同的论题亦在这种探讨中涉及。

  (1)人类是理性的、文明的、自利的个人集合体。他们的权利与福利应该成为社会政策的核心关注对象。尽管人类必须在一起过商业、共同体和道德生活,但是,一个人不必为另一个人的利益牺牲他/她自己的利益。

  (2)私人企业与私人财产是基本的,必要的。不仅他们持有相当可观的社会财富,而且他们对个人自由与自主也是不可或缺的。

  (3)市场机制不论具有何种明显优势,其本质上对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是一个充分的向导。它在分配资源时经常不考虑公*、道德沙漠与人的尊严。

  (4)私人财产尽管重要,但它不是绝对的权利。它是在一种共同的社会生活背景下被拥有的,因此,为达到重要的社会目标,它可以被调整和限制。

  (5)我们对于社会中弱势成员的责任是基本而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对于其弱势成员的帮助与关心是一种道德必然——并不仅仅是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6)出生和天赋的优异并不是应得的,它们不是通过个人努力后获得的。

  (7)私人商业是逐利的组织,他们不一定追求公共福祉。私人商业必须被监管,而且必要的话,应该受到限制,以保护公众免受其贪婪的伤害。

  (8)能够跨越党派利益、并且拥有整体社会视角的唯一机构是**。**不是敌人。

  二、罗尔斯正义论的现实意义

  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个原则暗示着社会基本结构的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利益。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必然导致一些不公*现象的出现,而这些不公*现象与**制定政策时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如何在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保证的社会的稳定是中国当下的必然命题。罗尔斯的公*正义理论,为这个命题提供解决的理论基础。

  (一)自由*等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人民行使公民权利的实质意义在于选择具体的政治模式,从而使该政治模式能够真正地、最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最终能够真正地实现政治公正、公*的实质目标。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大*等自由原则可以为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

  (二)加强程序正义建设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经济体质和政治体质的改革中,应当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体系,保障公民的*等权利,实现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等参与的机会。

  (三)树立公*正义的价值观,培养公民美德

  “民主法治、公*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公*正义”就是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主旨之一。“公*正义”包含“权利公*、机会公*、规则公*、分配公*”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罗尔斯的正义论,其“正义”的概念是为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和谐省会需要公正的秩序以保证公民享有*等的机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外在制度约束,也需要内在道德的提升。

  (四)运用差异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社会权力缺失、社会地位地下、生存状况差的人群。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如何应对和解决中国的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罗尔斯正义论提出的差异原则,其本质就是通过制度的倾斜,从而实现真正的公*正义,虽然罗尔斯提出这一原则时,更多的是代表资本主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与正义的要求,但该原则在我国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问题上同样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就我国而言,弱势群体的出现包括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差距、不良的制度影响等诸多方面,其中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的机会。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就是在最大的自由*等原则下提出的。根据差异原则,我们在制定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承担的社会成本、抵抗风险和变化的能力,让制度向弱势群体倾斜,让表面看起来不*等的制度实现真正的*等,让社会进步的成果得到全社会的共享。从制度层面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保护,减少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仇视,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罗尔斯的正义论涉及多个领域,既研究社会制度层面的正义,又研究关系到个人利益的正义,它是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对于今天我们深入研究中国社会正义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既要让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最全面、*等的基本自由权,又要通过社会和经济的不*等安排使社会最不利的人的利益得到最有利的保护。结合我国的现实而言,就是既要让每个人最大自由地享有*等的权利和机会,又要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力图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等现象,以保持社会的公*公正,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正义》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6)

——正义论的读后感(精选5篇)

  正义论的读后感 1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等乃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等,而且能够接*事实上的*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正义论的读后感 2

  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正义论的读后感 3

  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了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它涉及了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作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等的话,这种不*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等的自由权和公*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

  (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

  (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

  (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

  (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了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点中我的确认为罗尔斯是个正义之人,而且极具挑战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基于它的难度,我也不能做太多的评价,并且我觉得自己有机会应该多看几次。另外,关于正义,在现代中国社会中,正义变得越来越贫乏了,因此我们更有必要坚持正义……

  正义论的读后感 4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法—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正义论的读后感 5

  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正义论》是他代表作,他被誉为西方最好的政治哲学家之一。正义论,是他针对现在西方主流政治价值观——功利主义而作的。

  在文中的第一句话就表达出了作者的核心观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他认为公*就是正义。公*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宪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

  在我看来,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保证人们都能了解到什么是正义,如果人们都不认可正义,那么我们所说的正义是第一美德也只是空中楼阁。所以在书中,他以卢梭,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在此之上建立发展,强调自由的力量。自法国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国家一直在强调人性的自由和人自身的能力的发挥。以自由为基调的正义论在先天上就被西方社会所认可。

  在当今的中国,我们被物质欲望所迷惑,无止境的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人们内心的道德观、正义观已经开始变的扭曲。当看见老人摔倒之时,想的不是赶快上去帮助老人,而是抱着一种看戏的态度,冷眼相看。当问及为什么不上去帮助时,给出的答案却是: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敲诈我的钱?

  如此可笑的逻辑,让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变得丑陋、扭曲。我们一直在强调制度上的失衡,要从制度层面对中国进行改革。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就对制度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就是对社会和经济的不*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等对每个人有利,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对个人来说的正义原则,首先也是公*的原则,即如果制度是正义的,个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就应当遵守这种制度。

  其次,在法律的角度上,我们要保证法律的至高无上性和强大的执行力。不能让法律仅仅是针对*民阶层的,对那些官员,富商的约束力小的可怜。在现在西方的观点中,法律正是对理性的人所发出的公共规则的强制命令,目的在于调节人们的行为,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正义要成为社会的第一美德,除去要在道德、制度等层面上营造一个好的环境,还要有强大的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中国古代所提倡的忠义孝悌、廉耻诚信不正是对罗尔斯所最求的正义的另外一种体现吗?所以,对社会健康,正确的发展的观点以及健康人性的追求。古来今往都是大都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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