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范文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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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 1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就是人精神的粮食,如果世上没有书,人们就没有知识。

在我咿呀学语的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许多有趣的故事,如:阿凡提、一休哥、蓝猫3000问、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在故事中,我甜甜地进入梦乡。

在我三四岁时,妈妈经常给我买了一些图书。这种有图画而没有文字的图书,让我认识了许多东西,如:植物、动物、交通工具……

上学以后,识字的我更加如鱼得水。从那以后,我迷上了看书,看书就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一见到一本新书就爱不释手,把什么都忘记了,连吃饭也忘了,好像叫书迷了魂。妈妈经常说:“培养学*的兴趣首先在大脑中不断地输入新知识”。读书太好了,我非常喜欢读书。若要让我发现一本好书,我就会把读书看成一项任务,努力用最短的时间来完成这项任务,并把它完成好。

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使我的大脑日益充实。课间,我喜欢和同学为了某道数学题和同学争的面红耳赤。对了,成功的喜欢让我取得成功,错了,失败使我得到经验。学*是艰苦的,可我乐意,因为读书是一种享受,我爱读书。

大家都来读书吧、收获吧!让我们尽情地在书中沐浴,在书中享受。书是黄金,珍贵无比;书是阳光,能量无限。捧起书本吧!书是给人们指路的明灯,书就像是在知识的海洋里的一位导航员,驾驶着神奇的帆船,带着我们在庞大的知识海洋里遨游。

  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 2

成长中,我和阅读结下了不解之缘。

上幼儿园时,认识的字很少,拼音也不会读。一般情况下,我都是要妈妈把书里的内容讲出来,自己就坐在一旁静静地听。时间久了,我就觉得很不过瘾。妈妈读一会儿就累了,要喝口水休息一下。更要命的是,每次都是讲到最精彩的部分,妈妈就停了下来,好像故意逗我似的。这样断断续续听故事。听是听完了,我能记住的却很少。唉!

后来,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上学之后,我就开始自己阅读。最开始,我一个字一个字认真读拼音,然后把它们连结成一句话。就这样,我慢慢读起了书。有段时间,最吸引我的是《笨狼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便感觉自己已经和书本融为一体了。自己就是文中主人公——笨狼。那时候,我已经读得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到底是谁,只是傻傻地坐在那里,嘴角是不是露出一丝笑容。后来,我的阅读能力越来越强,读的书越来越多。一下子,书本就在我面前打开了一个神奇的世界。

渐渐长大,读过的书越来越多,我开始有了自己的选择。我发现自己比较喜欢阅读魔法类的书籍。一段时间,我迷上了《哈利·波特》。《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每本都很厚。我却特别想一口气读完。妈妈知道后,想方设法将这八册书全部买了回来。现在,我已经阅读完很久了,书中的内容还记得一清二楚。而且一想起它,我就会回味无穷,还想着再去看一遍。就在昨天,我又打开了《哈利·波特》津津有味地阅读。读着读着,我就入迷了。书中的人物一伤心,我也会跟着伤心;书中的人物开心地笑,我也会跟着一起傻呵呵地笑。也许呀,这就是书本独特又风趣的魅力吧。对于我来说,很多书都有着迷人的魅力,吸引着我一读再读。

阅读给我快乐,能是我从伤心的阴影中跑出来;阅读给我收获,我的不断进步首先归功于它;阅读给我精彩,我常常乐在读中,乐不思蜀。

  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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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 4

  有人说“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为我前进的道路指明方向,让我插上梦想的翅膀”。

  从牙牙学语时,我就接触五彩缤纷的绘本,它们让我对世界充满好奇。步入学校,老师教我读书识字,书本让我感受世界之神奇,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在我心中种下一颗梦想的种子。

  阅读如水,是生命的源泉;阅读如花,是生命的绚烂;阅读如松,是生命的坚持……读书,是一种感悟。

  大气磅礴的唐诗如奔腾不息的海水,潇潇洒洒;曲折含蓄的宋词如叮咚作响的一泓泉水,清凉超脱;轻灵明亮的现代诗如潭水刚柔并济。

  读“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为杜甫不畏困难、勇于攀登的雄心壮志而赞叹,体会到一种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读“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一副生机盎然的夏夜乡村图浮现在我眼前。读《繁星·春水》让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明媚的春光、大自然的美好以及生命的真谛。在诗中,我找到了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跌宕起伏的小说,如一望无际的大海波涛汹涌,海浪拍击着岸边的岩石,撞出美丽的浪花,令人惊心动魄。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教会我在遇到困难时要勇敢面对,敢于克服;读《水浒传》,我被梁山108将的仗义勇敢深深折服,又为宋江等人的悲惨结局唏嘘不已。在小说中,我体会到了人生的价值。

  读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照亮黑暗的前方,发现世界的美好。读书的过程就是丰富和充实人生的过程,就这样,我一路读书,一路成长,梦想伴我一路同行。

  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 5

人的一生中都会有一位良师益友的指引,我有一位特殊的老师和朋友——书。读书,能让我们懂得如何做人;读书,是成长中不可缺少的一份。而我则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们约好一起去游乐园玩。我拿了十元就匆匆忙忙地赶去游乐园。路过书店时,我看到书店门前的广告很精彩,琳琅满目,便情不自禁地走进书店。我在一排排书架前转悠着,书架上有世界名著,童话小说,古今名著……让我眼花缭乱。突然,我发现了一本书,价钱正好是十元,我毫不犹豫的买了这本书,坐在了门外的石凳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实际过了两小时)我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同学。“约好的事为什么违反?”同学问。。我想了一会儿,说:“什么事?”同学们个个喊倒。一个同学告诉了我,我立刻补救:“我们现在就去。”一个同学看了看表,已经下午四点了,大家只好不欢而“散”。

虽然读书曾经误了我很多事情,但是我仍然喜欢读书。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乐趣。它是一盏指明灯,让我在书海中自由自在地畅游。它正确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不知你有没有听过这句名言: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聪明的你,让我们在书海里畅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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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范文5份(扩展1)

——高一读书学生作文实用5份

  高一读书学生作文 1

  有人说“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为我前进的道路指明方向,让我插上梦想的翅膀”。

  从牙牙学语时,我就接触五彩缤纷的绘本,它们让我对世界充满好奇。步入学校,老师教我读书识字,书本让我感受世界之神奇,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在我心中种下一颗梦想的种子。

  阅读如水,是生命的源泉;阅读如花,是生命的绚烂;阅读如松,是生命的坚持……读书,是一种感悟。

  大气磅礴的唐诗如奔腾不息的海水,潇潇洒洒;曲折含蓄的宋词如叮咚作响的一泓泉水,清凉超脱;轻灵明亮的现代诗如潭水刚柔并济。

  读“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为杜甫不畏困难、勇于攀登的雄心壮志而赞叹,体会到一种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读“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一副生机盎然的夏夜乡村图浮现在我眼前。读《繁星·春水》让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明媚的春光、大自然的美好以及生命的真谛。在诗中,我找到了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跌宕起伏的小说,如一望无际的大海波涛汹涌,海浪拍击着岸边的岩石,撞出美丽的浪花,令人惊心动魄。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教会我在遇到困难时要勇敢面对,敢于克服;读《水浒传》,我被梁山108将的仗义勇敢深深折服,又为宋江等人的悲惨结局唏嘘不已。在小说中,我体会到了人生的价值。

  读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照亮黑暗的前方,发现世界的美好。读书的过程就是丰富和充实人生的过程,就这样,我一路读书,一路成长,梦想伴我一路同行。

  高一读书学生作文 2

  莫泊桑短篇小说《项链》中的故事让我有说不出的感受。

  顾名思义,《项链》全文就是围绕着一条项链展开的:马蒂尔德是个出生在小职员家中的爱美姑娘,她为了参加一个晚会而向朋友借了条项链,舞会上,她是那么美丽,那么让人倾倒。可后来项链却丢失了!马蒂尔德为了不被误会,于是欠债买了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直至十年后,朋友问起她家这些年为什么这么穷,她才忍不住说出了,朋友惊呼:“哦,其实我的那条项链是假的!”

  读完全书,马蒂尔德给我的第一觉,就是她爱美。做新衣借项链不就是她爱美的具体表现吗?回家后她在卸妆前说:“趁着荣耀的打扮还在身上,再端详一下自己”,真是爱美达到了恋恋不舍的地步。即使自己贪恋美而酿成悲剧陷入困境,可她爱美爱到无怨无悔!但同时她也是个单纯的人,在接到项链后,又是跳又是搂又是亲又是跑,活脱脱一个单纯女子,宛若一位天真烂漫的少女。十年后,小说中写到:“她带着天真得意的神情笑了。”是的,她爱美,但是她也单纯。

  我想莫泊桑不是一个讽刺贫苦人的作家,在他的世界观中,就算女主角曾经虚荣,但十年的惩罚已经够了,作者讽刺的不是她,而是故事中的小资产者。

  我相信,没有一个女性不爱美,但真的要做到马蒂尔德那样单纯,那样勇毅,那种面对残酷的困境不气馁,不悲观的程度,也许我们真的做不到。

  我敬佩她,她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要坚强,要依靠自己的意志,精神和力量,依靠自己的一双手去奋斗,去拼搏,去进取。

  高一读书学生作文 3

  高士其从小就用功读书,他的学*成绩,年年都是班级里最好的,全校老师与同学,都夸他是个好学生。

  他是一位科学家。它六岁那年,要上学读书了。开学那天,大蒙蒙亮,高士其就穿上新衣服,背着新书包,上学去了。一路上,高士其乐得象只小鸟儿,又蹦又跳唱着歌。他跑到学校门口一看,大门还紧紧地关着呢。他不敢去敲门,只好站在门口等着,不知道等了多久,学校的大门开了。

  开门的是位老伯伯。高士其恭恭敬敬鞠了一躬,又叫了声老伯伯早!老伯伯心里真高兴,笑眯眯地说:多懂礼貌呀,孩子,你是一年级新学生吧!高士其点点头。老伯伯把高士其领到一年级的教室里。

  过了好一会儿,小朋友们才一个个来到学校。

  在开学典礼上,校长站在台上讲话。高士其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专心地盯着校长,他听得可仔细啦。校长讲完了话,叫高士其站到他身边来。高士其不知道有什么事,一颗心象小鹿似的怦怦乱跳。校长摸摸高士其的头,表扬他是一个守纪律、懂礼貌的好学生。

  高士其把校长的话记在心里,每天,他上课用心听讲,放学回家就认真做功课,他跟全班的同学都要好,跟同桌的一个小朋友更要好,下课以后,两个人一起游戏,可高兴呢。

  可是有一天,这个小朋友嘟着嘴,冲着高士其说:你到底认识我吗?高士其觉得很奇怪,说:咱俩是好朋友呀,怎么会不认识你呢?这个小朋友气呼呼地说:那你刚才上课时,为啥不理睬我呢?高士其一听,笑了起来。原来,刚才上课时,这个小朋友拿出纸头,折成一只只小青蛙,悄悄地玩了一阵子,玩着玩着。觉得一个人玩没有劲,就凑到高士其的耳朵边,轻轻地说:我们来玩斗青蛙吧!

  高士其坐得端端正正,正用心听老师讲课,这个小朋友的话,他根本没有听见。这个小朋友又轻轻地碰了碰高士其,高士其还是坐得好好地在听课。这个小朋友心里挺不高兴,使劲拉了拉高士其的衣服,这一来,高士其回过头来了。那个小朋友指指膝盖上的两只纸折的青蛙。高士其明白了,是叫他一起玩斗青蛙呀,他对那个小朋友白了一眼,又用心地听老师讲课了。

  高士其想到这里,笑起来了,他对那个小朋友说;下课时,咱俩一起玩,是好朋友。可是上课时,我就不认识你了。

  高士其的话,说得这个小朋友也笑了。

  高一读书学生作文 4

  书,是遨游知识海洋的航船;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通往心灵之窗的阶梯。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之所以读书,并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亦不是为了那颜如玉。只是因为,在书的世界中,我能上贯古今,畅游世界。

  那日我还仅是一位懵懵懂懂的小女孩,无知到,竟不识那为何物。只是,初见那物,才开始蹒跚学步的我,便跌跌撞撞地朝它奔去,企图拿到它。许是那五彩斑斓的照片吸引了我,又或许纯粹是内心的好奇罢了。总而言之,我对那物,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好似我一位久别重逢的故友。

  就这样我邂逅了它,亦得知她的名字——书。

  后来,才开始牙牙学语的我,总会装模作样地拿起它,装出一副早已烂熟于心的模样。我不知道要装与谁看。由于不识几个字,我只能走马观花、粗略一看,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但还是会因老巫婆的丑陋恶毒而微微皱眉,会因那公主与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而嘴角上扬,会因白雪公主被毒死而泪流满面……

  长大些后,便越发地喜欢读书了。那一页又一页的纸张,似乎散发着一种沁人心脾的清香,似乎又拥有着一股神奇的力量,像一块又一块磁铁石头般,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读书的感觉,像蜂蝶飞过花丛,似泉水流经山谷,不言而喻。我读书,好似品一壶陈年佳酿,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展读诗卷,李白的放荡不羁,屈原的忧国忧民,李清照的满腔悲愁,一一呈现在眼前。那朗朗上口、饱含深情的诗,似总能把我带到一世外桃源。那儿,没有红尘中万人追捧的名与利,亦没有人世中的邪恶与喧闹,因为那儿,是这大千世界中最静之所……

  我览史书,好似走入了一条时空隧道,见证历代王朝的兴与衰,嚼尽人生之甘苦。项羽破釜沉舟,最终却被刘邦逼得霸王别姬、四面楚歌,最终临江自刎;曹操在官渡之战中有勇有谋,大获全胜,却在赤壁之战中惨败,落荒而逃……

  我阅名著,因安妮那悲惨的命运而悲痛欲绝,因敲钟人的善良而连连夸赞,因堂?吉柯德的愚昧而捧腹大笑,为鲁滨逊的勇敢与智慧所折服……

  我浏经典,我喜欢那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惩恶扬善的宋江、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亦喜欢那忠厚老实的沙和尚、爱憎分明的李逵、奸诈狡猾的周瑜、泼辣张狂的王熙凤……

  不知何时起,我与书,已结下了亦不解之缘。

  与书为伍,少了一份淫慢,多了一份宁静;少了一份险躁,多了一份淡泊;少了一份虚荣,多了一份儒雅。

  高一读书学生作文 5

  读书到底是为什么?我想很多人都曲解了它的含义。其实我也一直将读书理解为一个爱好或应对学*的一种方式,直到看完于丹教授“读书到底有何用”的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读书,不为别的,只为遇见那个最好的自己,只是为了改变我们与这个世界相遇的方式,让我们面对苦难,面对不幸,更加淡定坚强地微笑。

  现阶段读书,绝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学*成绩,为了从中汲取知识应对考试。读书是一味良药,能让我们嘈杂的心得以安静,洗尽浮躁,散尽铅华,滋养人的内涵,正所谓“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让我们从无知变得有知,让我们拥有不凡的气质和修养。读书又似一次修行,有些人觉得很不屑,有些人却将一生都投入到了茫茫书海中,而他们所得到的,不光是博学多才,满腹经纶,更重要的是收获了一颗低调谦逊,善解人意,不抱怨,勇敢无悔的心。就像我们在生命中可能会与磨难相遇一样,同样的崎岖,不同的就是面对苦难的态度。这时,有些人在苦难面前失了那份自信,变得一蹶不振;可那些真正会读书,读透书的人却一定会在沸水的喧腾中绽放最美的自己。读书并不能阻止灾难的发生,但是在相同的境遇中会认识自我会更加坦然地面对磨难,战胜磨难,从而成就自己的未来。

  书籍能给予我们希望和勇气,将慰藉缓缓滋润我们的心田,使黑暗的天空再现光芒。读罗曼罗兰的《名人传》让我们从伟人的生涯中吸取生存的动力和勇气;读海伦凯勒一个个真实的遭遇让我们看到她所拥有的自强不息和从容豁达。还有前几天认识的让我泪流满面又肃然起敬的“玻璃娃娃”刘大铭哥哥,在医生都无能为力的病魔面前,他没有放弃读书,是书籍给了他精神上的慰藉和坚强,给了他生的希望和勇气,他通过读书发愤图强磨练自己的意志,战胜了一次次病魔,病痛摧残他的身体却不能阻止他勇敢地走上文学之路,他用他的坚强一次次证明了生命的奇迹,他没有任不幸的命运随波逐流,他改变了自己和这个世界相遇的方式,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者。

  同学们,“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认识自我,改变命运,成就未来的智慧之门,让我们在书海中泛舟,在知识的海洋中吸取精华,让我们的人生像蓝天一样宽广,像大海一样深邃。


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范文5份(扩展2)

——围城高一读书笔记范文5份

  围城高一读书笔记 1

  先引用一句话:《围城》会阅读越经典,就是因为它足够真实,真实到,这就是人世间的真相描述。

  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长相不错,人还比较善良,但总是不该心软的时候心软,同情心不适时的泛滥,专业领域里毫无积累,没什本事,对事儿严重的缺乏主见,惯会依赖别人给予的一切,对一知半解甚至毫无所知的问题轻易发表己见,就个人而言独立生活能力差,就团队而言,于别人也毫无帮助,能不添油加醋的火上浇油办傻事儿就已善莫大焉了,除了遇到的第一次真爱的唐小姐,终于主动努力追求过一把,却就差临门一脚险些追到手。对待感情,惯会采取三不态度,渣男特质,就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识人也识不清,一贯会判断错误,为人处世也相当幼稚,容易陷入圈套,尚且还有些小聪明,但碍于见识过于短浅。终究成不了大事儿,自己的人生脱离了自己的掌控。终身陷入围城里面。

  方鸿渐的唯一好朋友,赵辛楣,拥有真才实学,入世而不世故,与同龄人相比待人接物成熟稳重,但受累于感情上面的识人不清。

  观的是别人的故事,却又影射在自己身上,真实的代入感,仿佛要将自己不愿承认的糟糕一面毫不留情的撕开外面糊的纸。

  著名的女作家杨绛,本书作者的妻子,也是本书的大功臣,杨绛先生说,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其实是读不懂书的。

  我深以为然,局限于自己如今阅历也严重缺乏,入世太浅,对此书理解程度太有限,准备,多读,再读......

  围城高一读书笔记 2

  《围城》这本书是钱钟书先生写作于1944年,并在1946年完成的一部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当时钱钟书正羁局于沦陷后的上海,情绪低落,内心惆怅,就像作者本人所说的那样:“两手里忧世伤生”,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人人都有一种惶惶不安的情绪。小说创作的时间正是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的时候,而作者的经历与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颇为相似:都是出身于中国的一个书香门第,1930年代留学于英国和法国,1938年初回国。

  故事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线索,描写了抗日战争初期某些知识分子的心理变化和生活变迁,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围城》以戏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出了在全面抗战的大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内心的彷徨和空虚。“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大概就是围城的含义吧。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们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他们一次次次冲出“围城”,却又来到下一个“围城”的入口,爱情、事业、家庭皆是“围城”。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分子们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在这部书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活动描写,运用犀利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以机智的幽默和温情的讽刺,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剖析了人性与道德上的弱点。反观我们当今的社会,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陷在“围城”中无法脱身,才有了所谓的“房奴”、“蚁族”,他们亲手为自己戴上了一把沉重的锁拷,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也许,生活的确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但是这并不是我们被欲望,利益,虚荣所困住上进脚步的借口。这本书在今天看来也是可以给许多被禁锢、被压制、被体制化的人一些启示的,在揭示了人类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之后,我们应该反省自己,是不是该突破心中的“围城”,去找寻自己内心的真实梦想了呢?不再为了虚荣而装做道貌岸然,抛开现实的枷锁,开辟一片自己的天地。

  读完《围城》,我们大家都受益匪浅,只要你不被束缚,冲出那些落后、迂腐、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人生就不再是一座“围城”。

  围城高一读书笔记 3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又觉得有损道德。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高一读书笔记 4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是钱钟书里的《围城》经典名句,每每读起这句,总有一些思考、一些感悟。

  说起围城总会想起婚姻,单身的男女总会想尽办法、不择手段地冲进婚姻这座城,而处于婚姻围城之中的众多怨男怨女们,又恨不得砸烂这座围城,冲出围城,寻找自由。对于婚姻这座围城,城内城外的人们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对于未婚者而言,婚姻这座城是希望之城、幸福之城,是一个能和自己的爱人厮守终生的温柔城,在进城之前,他们看到的是巍峨的城墙、辉煌的宫殿,而全然不知这城中还有迷宫般的小巷。婚前看到的对方也是光鲜无比,全然不知对方还有诸多的陋*。走进围城之后,短暂的蜜月之后,双方更多的是摩擦或者碰撞,一次次的冲突之后,或者是妥协,或者就是互不退让,爱情也就慢慢地被耗尽,直至破城而出。其实,婚姻的围城并不是只有一道城门槛,其中有着一道道门槛,只有多沟通、多理解、多谦让、多为对方想,才能不被门槛绊倒,才会领略到城中的百般奥妙,才会变围城为温柔的港湾。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各种形式多样的围城,比如事业、比如财富。一文不名的小子总会对事业的成功充满了渴求,成长的事业、傲人的财富、尊崇的地位,令他心驰神往,也令他充满斗志。但他拥有了这一切时,就会发现,他深陷于一个新的围城之中,越来越少的私人时间、越来越多的应酬、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等,他反而羡慕起城外那些刚毕业的穷小子,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再说买房也是,没房子的时候盼房子,住了小房子要换大房子,真的住进了大房子,却发现自己成了房子的奴隶,不但要支付不菲的养房子费用,还用没完没了地搞卫生,这时反而会怀念起蜗居的幸福时光。生活就是由一个个的围城组成,每一次都被那城的外观所吸引,总想去城里看看,就如同旅游景点一般,“不来后悔,来了更后悔!”

  围城是目标,因为它那绚丽的外表,我们为之奋斗;围城也是希望,为了进城,我们不断前行;围城是牢笼,只有进去了才能发现;围城或许是安乐窝,需要用心维护。不管围城是什么,只要我们努力了、尽心了,就算进去了再出来,也不枉此行了。

  围城高一读书笔记 5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钱老的文字朴素又针针见血,在日常对话穿梭的黑色幽默,总让故事更有可读性。

  以方鸿渐为主人公展开故事情节,从最初与鲍小姐的甜蜜邂逅、草草收场,到与苏文纨的爱恨纠缠,到与唐晓芙的一见倾心、感情碎裂,到最后与孙柔嘉的日久生情却又令人猝不及防的婚姻生活。故事在争吵中戛然而止,似留有空间给予喘息。

  方鸿渐在与几位女人的故事中跌宕出人性的多变,与其他人物的相处中透见每个人个性的本质。

  一个人是一座城,心里住着人,心外围着门。门愈高,愈想知道里面的世界,进了门,失了魂;摔门而去,再回不到原处。

  婚姻是围城,外人只看到婚姻的表面美好,幻想婚姻多么美好,围城却将争执不停的吵闹和愤怒死死框住。婚姻的门当户对永远重要,方鸿渐和孙柔嘉在没有回家之前至少只是互相耍耍小脾气,回到家后却因各自的亲人而吵得天翻地覆,将个人过错上升到家庭原因。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柴米油盐才是婚姻的实质,婚前旅行的目的就在于此。虽然不曾踏入婚姻,但始终对婚姻持有庄重和仪式,时间总会让对的人相遇。

  生活是围城,外人只看到你的光鲜表面,你自知那只是伪装的保护色。

  职业是围城,曾怀抱伟大的梦想,进入围城,才发现自我的渺小。

  欲望是围城,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范文5份(扩展3)

——高一读书作文(精选5篇)

  高一读书作文 1

阅读,是一种沟通。历史的残缺与完美,现实的动荡与*静,世界的无奈与精彩,生活的苦涩与醉人,无不在阅读中相互融合又相互分离。

阅读,是一种明悟。无论是古韵京腔还是真草隶篆,无论是轩辕古藤还是华夏新枝,无论是百家经典还是大众俗语,没有阅读,便没有睿智,没有深邃,没有洒脱,没有豪迈。

珍惜阅读,便是珍惜美好。珍惜黄山烟云醉旧客,珍惜桂林山水甲天下;珍惜沧海云天莺歌燕舞,珍惜春雨秋风绿肥红瘦。

珍惜阅读,便是珍惜文学。珍惜楚韵风骚,珍惜唐诗宋词;珍惜摄魂夺魄的西游,珍惜情铸千载的红楼…

我们读孔孟,探索儒家文化根深蒂固的缘由;我们读李杜,找寻中国诗坛上光彩夺目的绝章;我们读鲁迅,共同追寻《呐喊》《彷徨》的足迹。

《约翰。克里斯朵夫》会给我们痴迷与激动,《悲惨世界》会给我们愤疾与思考,《人间喜剧》会给我们惊奇与叹息。

阅读中,有屈子苦吟《离骚》;有司马迁恨就《史记》;有陶渊明离尘世,梦桃源,赏菊作诗;有李太白走仙山,游天姥,寄情怀志…

书中既洋溢着历史诗情的沉郁柔丽,又张扬着现代意识的大吕黄钟。星夜独坐,静静地审视自己,你或许觉得:多少年来读书,是想寻找一片空明澄澈的天地,尽量不被躁动飞扬的尘土淹没。你或许正是试图从这种*静中去接*崇高,在人生坐标上为自己寻找合适的位置。

回首漫漫读书路,受益良多,感慨万千,一个人、一本书、一个故事、一次经历、一种感受……通过文字,变成美丽激扬的诗篇,化作扣人心扉的乐章,给我们留下美好的时光和难忘的追忆。

  高一读书作文 2

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书。书也随着我的年龄变化而变化。

在我还不认识字时,妈妈给我读故事。我躺在妈妈的怀里一边听着妈妈的声音,一边看那些有趣的配图。这形成了我对书的第一印象:书一定要有图画。后来一看到书,我往往先看看有没有有趣的插图,再决定我读还是不读。妈妈看到说:“怎么能这样?读书是读文字又不是看图。如果作者看到你这样读书,准被气昏。”再后来长大了,书读多了也就*惯没有图也可以读书了。

三四年级时,是我最喜爱读书怕时候。《亲爱的汉修先生》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它不是以写故事的方式写事,而是以主人公的日记形式。我觉得这好难!一个大人模仿小孩子写日记,不容易!可作者写得那么真实,有悲有时喜,也能从日记中看出这个孩子有长大,心灵在成长。它还告诉写作的密诀,应该多读书,多观察,多听,多想和多写。

我还读过《兔子坡》。它讲述的是一群可爱的动物们生活的地方从衰败到兴旺。读完它,我觉得和小动物交往并不难。只要你爱它们,它们也懂得,也会对你好,报答你。有时你对小动物说话,它们不是听不懂,只是不会回答罢了。人与人也一样,只要真心相待,社会上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和谐的事了。

第一次读《青鸟》时,真是没读懂我只是觉得好神奇,读完之后有些迷糊,好像我也是小主人公一样刚从仙女世界出来。长大一点再看就明白一些了。青鸟代表着幸福,两个小主人公代表人们寻找幸福,走了一大圈才发现幸福就在身边。许多人只有经历一些事情才能发现幸福,才能成长。我还没有发现,我认为自己还在成长,还需要时间。

我常常独自读书入了迷,心里就会随着它的情节起伏,悲伤的情节,我会哭泣,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会感到欣慰。老师也曾告诉我,一个好作家写到高潮时,自己也会发生感情,可能会大哭,忧愁,兴奋……我很惊讶,没想到作家写书时和我竟有几分相似。

我认为人能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多么美好,珍贵。书或者说文学能创造这种世界。我也有,但仍不够丰富,所以我需要读更多的书。

关于读书,我仍在路上。

  高一读书作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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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一读书作文 4

读书其乐融融,这是我读书的切身感受。

读书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

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高一读书作文 5

读书的感觉是什么?是惊鸿,掠过诗意的流年;是翩然,划过碧落的雨燕;是纯美,散满墨香的书笺;是一群人,邂逅在青春的花田。

那个下午,暖阳斜照,我抱着书,等在图书室雕花木门的旁边,低垂眉眼,心中思绪万千。何为风雅来斯?一切都充满了未知。图书室里,芸香漫漫,木质温润。我缓步走进门里,那一册册的书脊,一本本卷帙,温柔地释放着明媚的光亮。

遽然间,浅浅淡淡的嗓音传来,我转头望去,李老师已经站在书架旁——一身绣着花蝶缠绵的旗袍,外罩一件简单的月白色上衣。那一眼,我的脑海中有几个词跳了出来——干净、典雅、温婉。她眼中有星,身上有光。没有香衣秀影,脂粉满面,却有一种动人的气质,好像灵魂都浸润在了书香里。

没有冗词赘句的开场,没有乱坠天花的介绍,李老师便带领我们走进了书中。老师的话语中,有渔舟唱晚,晓风残月,明月疏雨,青苔阑珊。严厉而不失温情的傅雷,娴静内敛的梅馥,严谨条理的傅聪。使味同嚼蜡的《傅雷家书》也字字含情、点点蘸意,让我慨叹且流连。时光痴缠,隙间白驹,那一刻,仿佛临风陌上,有夕阳醉翠柳,遍地泼茶香;那一刻,浸在书中的我感觉到,我在绽放,在和那一个个词句合二为一,融化在书里。

作为一个痴迷诗词的爱好者,我读书更侧重于偏古风的类型。但,凡是墨迹,是纸质的书,都能打动我的心,使我澄澈,使我珍惜。

苏轼说过:“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是的,爱读书的人,就算低落到了尘埃里,也能在尘埃中不染纤尘,开出最美的花。

你可曾听闻散发弄扁舟的李白;**竹林深处奏琴的王维;抱着诗书涕泗横流的杜甫;漫步书画间的弘历;行走在灵隐中的张祜?你可曾听闻大漠孤烟,小桥流水,亭台飞瀑,红莲接天?你可曾见过杨万里的小泉,欧阳修的灯市,韩翃的轻烟,杜牧的杏花村?拾一阙清浅词句;读一首*仄诗行;挥一片沉香虎墨。最美的芳华,就是蓦然相遇在书的转角,披着满身夕阳,戴着一肩星光。

韶华易逝,烟雨人生。但只要有书,一个人就会干净通透,善解人意,心藏锦绣,口吐莲花。所调风雅,就是在最美的年华里,读到风流儒雅的书,遇到志趣相投的人。

牵一缕轻风,捻一指红尘,徜徉在文字中。既然人生如萍,聚散潋滟,那就去读一本本书吧,往后余生,让我们一起感受书的风雅。

有书的日子,刹那芳华。读书的人生,一世风雅。


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范文5份(扩展4)

——高一读书心得 (菁华6篇)

高一读书心得1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是一位我们值得尊敬的人,她的名字叫海伦﹒凯勒。是海伦﹒凯勒让我第一次开始考虑如何认识生命,如何面对困难,如何正视自我。

  海伦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使她丧失了视力和听力,让她变成了一个又聋又哑的孩子,生活在一个孤独黑暗的世界里。但她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莎莉文老师的指引下,不仅走出了黑暗和绝望的深渊,克服了种种困难,而且一次又一次的创造了奇迹。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十大英雄偶像,连美国的大作家马克﹒吐温都说:“19世纪出现了两位伟大的人物,一位是拿破仑,还有一位就是海伦﹒凯勒。”

  这本书的每个故事,都透露着海伦﹒凯勒对生活的热爱,也感受到她对生命的热爱。尤其在书的末尾,写出了她的愿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他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自己生活下去的善良、温纯与心怀感动的人们。第二天,她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第三天,她想要过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去体验他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读到这里,我为海伦﹒凯勒的不幸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自己不珍惜美好时光而自责。相比海伦﹒凯勒,我要幸运很多,我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生活学*环境,有爱我的家人和老师,而我却没有像海伦﹒凯勒那样勤奋学*。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目标更加明确了,我要向海伦﹒凯勒学*,保持积极的心态,乐观向上,不向困难屈服,珍惜一切,做一个坚强、自信、勇敢的人。

高一读书心得2

  《海底两万里》世界上有无数的名著在闪闪发光。这些名著都是伟大作家们自己生活的写照,他们用自身的一种不懈的魅力,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就是其中之一。《海底两万里》讲述了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探海旅行的故事,作者以追捕海怪为线索,用奇妙的手法,为读者们展现了一幅幅壮丽画面,讲述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神秘的海怪、美丽的海底森林、庄严的海底沉船、丰富的海底宝藏、惊险的南极之旅、“复仇”计划……故事惊险曲折,引人入胜。人物描写非常细致;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千变万化。读起来令人惊心动魄,全书语言*实,文字流畅朴实,情节曲折生动,读起来有一种特殊的舒服。整书上下都是运用了幻想和事实的方法写的.,故事情节也非常生动,让读者也有同样的感受,大大的满足了读者们阅读需要,让读者可以大饱一次眼福。此书从头到尾都在向读者们讲述科学的好处、优点,大大地激发了读者们热爱科学、勇于探险、大胆幻想的可贵精神。我们要轩昂阿龙纳斯教授学*他这种顽强不屈的精神!

  《海底两万里》读完这本书,我真想随尼摩船长一起探索海底的所有秘密,可惜没有阿龙纳斯教授那么的好运。 故事起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还有很多船因此而沉没。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上战船“林肯号”追逐怪。谁知与同伴一起落入海中,尼摩船长告诉我们这是一艘潜水艇叫“鹦鹉螺号”,他的外壳是用钢铁做的,它的一切来自电。鹦鹉螺号与外界毫不相干,它里面有许多奇珍异宝。教授阿龙纳斯、鱼叉手尼兰德、以及仆人和尼摩船长在海底漂流冒险。他们在海底狩猎过、被冰层盖住过等等等等许多稀奇的事。 我真佩服作者,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作者的想象力也是非常大的。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造出这样惊天动地的船来的。

高一读书心得3

  《项链》这篇小说,主要抨击、鞭挞的,就是享乐主义。然而,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我们是否反思过呢?曹文轩曾经说过:“年少时,就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可能是强者。”是的。如果天天养尊处优惯了,突如其来的时间我们又怎么面对?可是如果在逆境中生长,就会让人变得更成熟。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虚荣,是一个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女人,彻底摆脱依赖心理,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所以,不一定条件优越就是好事,逆水行舟,也并不是一无是处。遇到生活中的困难,我们应选择的不是回避,而是面对。因为逆境能让我们成熟起来,冷静起来!

  莫泊桑的小说《项链》刻画了一个追求享受、虚荣心极强的小资产阶级的妇女形象――路瓦栽夫人。她是个美丽但不富裕的普通妇女。偶然的机会使她得以参加盛大的晚会,为此她做了件礼服又去借了项链,在晚会上大出风头,陶醉于妇女们所认为最美满最甜蜜的胜利里。可是后来却丢了项链,她和她的丈夫不得不辛苦十年来赔偿项链。我们从她借项链、丢项链、赌项链的不幸遭遇中,可以看到,她的细胞中充满了虚荣的原生质,“虚荣”占据了她整颗心,她脖子上闪闪发光的项链,其实质是无形的锁链,美丽动人的背后是可怕的苦果,丢了项链,戴上了锁链。

  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应做一个自信自强的人,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不图名利,不图钱财。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学会沉着和冷静!

高一读书心得4

  《*凡的世界》是作者路遥1988年完成的百万字小说。1991年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部小说分为三部。

  我最喜欢其中的第二部。写的是孙少*因为家里光景不好,所以孙少*的哥哥孙少安,十三岁在家干农活,孙少*读书到高中毕业,开始当教师,然而他并不满足现在。于是和家里人说去黄原打工,孙少安这时已经和妻子开起“砖厂”,孙少安的父亲提出分家,孙少安无奈同意了,所以一家子的重担落到了孙少*的肩上,他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寄钱。因为妹妹要考大学,所以孙少安也要给妹妹钱。可她不要,没办法,去找孙少安,让孙少安说是他寄去的。孙少*工作很卖力,每天干完活都会伤痕累累的,但他觉得这不苦,以为是他自己选择的道路。后来妹妹考上了大学。

  我觉得孙少*的精神非常好,他愿意寻找别的'出路,而不愿意受命运的摆布,他要走自己选择的路,不管将来成什么样,他都不会放弃自己的路。就算他选择的路还没有原来的好,也不会打退堂鼓。他相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出路。

  孙少*有着自己的理想,哪怕他的立项并不太好,他不觉得自己的工作就是他的理想。他只想让自己感觉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并且他觉得,重要的是工作要有快乐,就算工作不好,只要满足着两个条件,就是值得的。

高一读书心得5

  喜爱那泰然一人游*海,数十天捕鱼的坚守;喜爱那坦然独自出深海,捕捉大鱼的果敢;喜爱那于惊涛骇浪之上,与鲨鱼搏斗的英勇……我,在书香里,细品《老人与海》的传奇。

  清晨迎风细读,午后抿茶品读,夜晚借月回味。当红日还在山中熟寐,当鸡还未报鸣,《老人与海》取代了它们。迷糊的双眼蓦然清晰,它化作和风,拂去我一脸的惺忪。当圆月也已悄然睡去,当大地也已经垂头小憩,它仍伴着我,深沉的夜色被那抹书香唤醒。我融于书中,与老人同悲共喜。

  它给予我的,是思考。曲折的情节,心入书中,去感受那个故事。它让我思考:老人面对旁人的不屑和劝说的坦然,老人面对鲨鱼的镇定和无畏,老人对理想的全力以赴。又令我反思:人该怎样面对不幸,是慌乱逃窜,还是坦然接受?人该如何对待挫折,是默默淌泪感伤,还是永不言败地前进?又该如何追求理想,是纵手随它如泡沫般消失,还是紧追其后去触碰?若选择了艰难却美好的后者,我们会受伤,但也会成长,会感到欣慰。

  它感染我的,是语言。“人不抱希望,是很傻的”,寥寥几字,却道出“人要怀有希望,坚信光明就在前方”的真理,“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日子,走运当然是好。不过我情愿做到分毫不差。这样,运气来的时候,你就有所准备了。”不错,运气是偶然的,更多时候,我们应做好充足准备去对待每一天:“一个人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可谓经典,又怎能不感染我微颤的心?

  它影响我的,是精神。老人的乐观、勇敢刚毅、敢于追求、凝结成一粒闪耀的珍珠,散发着细碎的光芒。这一星光芒,让我在迷途中重寻方向,让我在挫折前永不言弃,让我在失败后依然坚守,那最初的信念。我仿佛获得了一颗同样闪耀的心,在黑暗散发光芒。

  它令我感悟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在于为信念而执著奋斗。

高一读书心得6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叫老南方,那里曾是一片属于骑士和棉花地的大地,在这个美丽的世界里勇士们最后一次鞠躬,在这里最后一次能觅得奴隶主骑士与他们贵夫人的踪迹,如今它只能在书中被寻觅,因为它不过是一个被忆起的梦,一段文明随风而逝。”

  在松树和藤萝缠绕的黑栎树樯中间,在浑浊的费林特河的怀抱之中,有着一片红色的大海,这片大海浪花翻滚,波浪起伏,汹涌澎湃,一座小岛似的粉刷洁白的种植园砖房就坐落其中。

  这里叫塔拉。它是斯嘉丽出生和成长的地方,和其他南方人一样,这儿才是她值得付出劳动,值得战斗值得付出生命的东西。在那儿,在南方,那片安祥和乐的地方,上百个奴隶在棉花田里劳作,绅士们骑马出行,喝酒玩牌,打猎,姑娘们穿着最美的衣裳参加盛大的舞会。

  *静的水面下也有暗流,南方与北方的矛盾已经上升到了武力冲突,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即将爆发,南方的天空已蓄满乌云,倾盆大雨即将到来。而斯嘉丽也注定会成为这乱世里的佳人。

  她是旧时代的叛逆者,但对自己成长的过去的美好充满留恋。“她的举止是由她母亲的谆谆教导和奶娘更加严厉的约束的结果,但眼睛是她自己的。”作为埃伦与杰拉尔德的大女儿,她身体里流淌着活泼好斗的爱尔兰人和优雅高贵的海滨贵族的血液,这使她既有了父亲从爱尔兰人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又有着母亲灌输的良好家教。这使她成为了一个矛盾的统一,一方面她渴望能够体面、真诚、纯洁、宽厚,赢得大家的尊重,成为像母亲埃伦那样的淑女,另一方面,她又有着爱尔兰人祖先的开拓精神,渴望突破传统道德的约束,冲破条条框框。

  她不在意服丧的妇人不能抛头露面的规定,而和雷特在募捐会上跳舞,不在意丈夫的反对开起了一家锯木场并雇佣犯人。她不在意全城人对雷特的偏见,依旧和他往来,不在意亚特兰大对北方佬的仇视并与之做生意。她从不去在意外界强加于她的枷锁,像她的父亲杰拉尔德一样,走好自己的路,完成自己的计划,哪怕不择手段。

  她天性是一个孩子,自私、任性、娇纵、固执、冲动,有着漂亮的脸蛋,迷人的淡绿色的眼睛,全县无与伦比的细腰。她从来不能容忍任何不是以她为主的谈话,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让每一个男孩都被她的魅力俘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有着对阿什利的孩子般天真幻想的爱,将自己少女的幻想寄寓在那个骑着马来向她问好的金发男孩身上,但对于身边的唾手可得的爱却置若罔闻。梅拉妮,这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子,一直在给予斯嘉丽无私的友爱,她可以在哪怕即将病倒之时,仍可提起刀来守护斯嘉丽。雷特·巴特勒满足了斯嘉丽的一切无理的要求,只有他才真正能读懂斯嘉丽的真实的心。但是斯嘉丽却轻易把这些爱当作了武器,反过来伤害他们,伤害了一颗颗真诚的心,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

  时代改变了斯嘉丽,昔日慵懒的大种植园塔拉的大小姐,因战乱饥饿,而不得不坚强独立,不向困难妥协,担起了那份本不属于她的“分量永不会减轻”的重担,但同时,也使她变成了一个势利自私、贪慕虚荣、金钱至上的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

  就是这样的斯嘉丽让人又爱又恨,爱她的坚强勇敢,敢爱敢恨,恨她的自私任性,太过现实不*人情,对爱着她的人十分残忍。

  最终,心中的阿什利只不过是个虚构的梦,挚友梅拉妮离开人世,雷特·巴特勒将不再留在她身边,那个叫老南方的地方,也随着时代的潮流被卷挟而走。

  一切都随风而去。

  “明天再想吧,到那时我就受得住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呢。”


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范文5份(扩展5)

——高一读书笔记 (菁华6篇)

高一读书笔记1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是战争的固有属性。政治往往要比战争理智精明的多。而战争本身往往是充满偶然性的,暴力的。其中人的感情是关键的因素。

  在现实中消灭敌人的军队和意志力往往要考虑自己的消耗,要考虑自身是否会被敌人消灭,还有当敌人的防御强于进攻时产生的间歇,这样战争也不会向极端发展。综上考虑由于自身的顾虑和客观的情况可能会使战争进程充满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好像使我们以前的分析失去了意义。实事也说明在很多的情况下真正的战争(即是两方的真实的撕打)并没有发生。应该认为战争中进行的军事行动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真正的战争进行的所有的准备,包括军事动员,物资运输,军队的调整集结。二是真正的战争,真正的撕打。可以知道在两方的力量相差悬殊时,当一方认识到对方的军事力量远远超出自己的力量时,就自动的放弃抵抗。这也是所谓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战争进程已经开始了。

  这种不确定性并不与战争的目的即使敌人无力反抗矛盾。因为当一方不为消来敌人做准备或决心不进行决占而对方抱有积极的目的时刻消灭对手时,这一方在战争中必然会处于不利的局面,因为他在战争中在没有判定出对方不进行决战的情况下做出了消极的不决战的决心,这样在战争中他必然处于慌乱并且不能集中力量,限度使用力量。这样的结果必然是可悲的。

  所以使敌人无力反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摧垮敌人的意志力这个战争目的虽然不是每次战争都要达到的目的,但是它自战争一开始就存在于所有的军事行动中,只是由于政治目的或其它原因缓和或是遏制了。

高一读书笔记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每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遇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一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遇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如果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高一读书笔记3

  读这本书时,并没有太费解的剧情抑或大而空的境界,但就如饮一杯未过水的绿茶,唇齿间尽是涩意。太抵是骨子里淌的是一腔大和民族传统男性的血液,川端康成的文字也是那样的风格——精雕细琢却不矫揉造作,微微拘谨却又暗含张力,从他新雪初阳般流淌的字句中,塑造出的是一个个血肉饱满的人物,是一段段叫人心中发苦的情事。那最初的晦涩在反复品味后,尝到的究竟是苦,还是从中滋生的细微甘甜,都还是看读者的个人感受。

  同是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的小说透浓浓的市井气息,将人性以一种通俗而讥诮的手法刻画描绘。然而《雪国》是一本从遣词造句来看称得上是华丽的小说。浓墨重彩地对景色进行了描述,用在别的作品中或许会稍显罗索,但结合他本人的文字风格倒也寻常。

  就像是感受着零下的入骨寒凉,粗糙的风雪刮痛了脸部肌肤,在这场景中与一位神态鲜活的艺伎相逢。作品是以男主角的角度来叙述,但却把重心放在了这叫驹子的姑娘身上。如所有的艺术人物一样,她有着极其鲜明的性格特征。

  最初,她就如同一捧新雪,干净的不可思议,像个正常的良家女子。她待过烟花巷,也在男人堆中厮混,身上完美的结合了纯真和媚俗两种特质。她可以不惧一切地爱上一个旅客,做所有让人觉得匪疑所思的疯狂行为,喝很多酒,将自己失态的一面毫不掩饰地展露。但她的.这份率真,即便到了真沦为艺伎的那天也没有改变。她或许该是放荡、追求刺激,没有廉耻观的那类人,却又是个喜欢看书、会毫无保留地献出真挚的爱情,善良单纯的女孩。很难想像这样的两副面貌会是同一个女孩具备的,驹子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吧。她是沦陷在世界的绝望里的那群人中的一个,太多的无奈绊住了她的脚步,她想爱人却又刺猥般地把他们逼走,内心深处却凄惶又渴望被爱。

  纵使抹上了厚重脂粉,她也依旧如新雪那般干净。

  我想,作品想要抒发的,便是对这女子的一声叹息吧。她曾因夜半难以成眠而用簪子一下下扎着凉*,那是她心存的一份焦虑,对自己未来的迷茫。她不需要同情与施舍,即便孑然一人了,也要倔强地站直。她的身上浓缩了多少剪影,她或许该是某个时代或某个人群的象徽,但我只想将她认作驹子,那个疯疯癫癫,渴望挣脱禁锢的女孩,她还是向往着成为更真实的自己的,这过程很漫长,但所谓的“囚牢”不过是人给自己强力的枷锁。

  人生而活在笼牢,所不同的只是笼子的大小。但若是有一颗海阔天空的心,那就哪里都不是笼牢。打破它,就能找到那抹初阳。

高一读书笔记4

  如果我可以活得坚强勇敢酷似爱赚钱的斯嘉丽,也许我的人生就无悔了,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我在以后的人生中可与遇见一个像白瑞德一样言语犀利却爱似柔水的人,我想我的人生也将无悔,第二次看完这本书,我是这么想的。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想我读一千遍《飘》,就有一千种感悟。现如今,我第三次翻开《飘》,自然也有新的触动。

  当然,我绝不会忘了赞美斯嘉丽,要知道她奔放而热烈的灵魂,像一支永不终结的西班牙斗牛舞曲,在数百年的时光中不停的回旋激荡。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并不赞同她对卡罗琳的态度,但正是这一点体现了媚兰的伟大,也正是这一点体现了现实生活中人物的缺陷性,这样也就塑造了一个复杂的人物。斯嘉丽在大部分时间里对媚兰都是态度不好的,但却一直帮助和保护着媚兰,说明她虽然怀着强烈的嫉妒心,但还是有善良的一面,正如她母亲所希望的那样。而媚兰则是外表柔弱,内心却很刚强的女子,她在最危难的时候一直是作为周围人的心灵支柱而出现的。而艾希礼相较之下似乎就是个外强中干的形象,在最后一刻斯嘉丽也认清楚了他的内在,继而发现自己所向往的是白瑞德。白瑞德虽然是个奸商,在大多数人的眼中他是个违背道德伦理的人,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对斯嘉丽确实是一心一意,他这种定下明确目标并且一往无前的精神是值得赞扬的,而且他内外英勇并存的形象在艾希礼的脆弱烘托之下相形见长。

  正如我说,《飘》中的角色都是复杂的,难存绝对的好与坏,但这也就是现实的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谋求生存,在南北战争那个动乱的年代更是如此。在那个炮火轰炸的岁月里,一个喜好谈情说爱的少女不得不成长为心狠手辣的商人。这是每个人的辛酸和无奈,于是造就了这些亦好亦坏的角色。

  最让我钦佩的其实是斯嘉丽和媚兰这两个女人的坚强。她们为了保护塔拉农场里流亡的人们而杀了一个士兵,她们为了养活这一大口人将纤细娇嫩双手劳作成农妇之手,她们为了艰难度日甚至愿意放低身段。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当中,斯嘉丽一直对自己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并且一次又一次从中拾起希望捱过绝望。这才是女人应有的坚强意志。

  每次读《飘》总让我学会坚强,每次读《飘》总让我重拾希望,每次读《飘》总让我斗志昂扬。

高一读书笔记5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经典作品。小说的主人公祥子是北京的一个人力车夫,整本小说描绘了祥子的悲惨命运。

  个人觉得,小说的主题就是祥子的“三起三落”:

  一起:来到北*当人力车夫,苦干三年,凑足一百块钱,买了辆新车。

  一落:有一次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理想第一次破灭。

  二起:卖骆驼,拼命拉车,省吃俭用攒钱准备买新车。

  二落: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骗去,第二次希望破灭。

  三起:虎妞以低价给祥子买了邻居二强子的车,祥子又有车了。

  三落: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在生活上,他不大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认为,有了车就有了一切。

  祥子勤奋刻苦,不怕劳累。开始时他也兢兢业业的工作,为了攒钱,为了自己的车。虎妞是车厂厂主刘四爷的女儿,她看上了祥子。祥子是个老实巴交的人,虎妞骗他说自己有了他的孩子,要祥子娶她,而此时的祥子也是被恶势力骗光了所有的积蓄,万般无奈之下,只有和虎妞结婚。结婚后的虎妞好吃懒做,整个家都由祥子担着。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把她和他们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全部动力去努力工作。但是悲剧的结果,虎妞难产死了,祥子从此一蹶不振。

  曾今的祥子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高一读书笔记6

  寒假,我读了学校里发的《红楼梦》选段,颇有点感受,于是就看了完整版的红楼梦,虽然限于寒假时间十分紧迫,根本无法看完,但我也有一点体会。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在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中,虽然女人的地位较同时代的家庭有了很大的提高,家庭内的事情主要靠女人来操持,以贾母为首、王夫人为辅、凤姐为主要执行人,大到元春省亲、小到每餐饭吃什么在那里吃等问题,都由她们做主。尽管她们的地位很高,锦衣玉食,供使唤的丫头、嬷嬷、小厮们成群,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所有女性的活动范围都不外乎荣国府、宁国府这两个大院之内,日常娱乐活动也不过听戏、打牌、串门、会餐等,几十年如一日,也没有多少意思。

  是啊,现在的我们何尝也不是这样呢。虽然时代变了,女人走出家门了,交通便利了,语言相对统一了,通讯和传媒发达了,网络进入家庭了,然而又有多少改变呢,我们仍然生活在相对以前大一点的小圈子之内,家人几个,朋友几个,常去购物、餐饮、运动的场所几个,常浏览的网站或玩的游戏几个,实质上跟过去没有什么区别,生活一样的单调乏味,一样忙忙碌碌或悠哉悠哉的过活,什么时候才真正变得丰富多彩呢?

  关于薛宝钗与林黛玉,有些人评论时不免有些偏颇,过于抬高林黛玉而贬低薛宝钗。是的,宝钗是教导宝玉要读正经书、考功名、谋爵禄,这不能叫俗,当时的士大夫都是这样的,或者说主流社会都是这样的价值取向,不能因为宝钗这样做了就过分的贬低她,黛玉没有这样做就很好云云。我觉得,宝钗是贤妻良母型的,所以以贾母为首的长辈都喜欢宝钗;黛玉是才子兼佳人型的,而且小时候就和宝玉青梅竹马,所以宝玉喜欢她,也是人之常情。 如果说宝玉他们做的那些事情有什么好玩的话,无外乎“开海棠诗社作诗”了,要说他们整天在家玩,也没有玩出什么名堂,只有这一件事情还有些诗情画意的。而且各个姐妹的性情,也只有通过那些诗句才能够比较全面的表现出来,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理解那些诗词的真谛,以前看过几次诗词赏析也没记住什么。要彻底理解这些东西,恐怕我现在这点语文水*是不够的了。


高一读书与成长作文范文5份(扩展6)

——狼王梦高一读后感(5)份

  狼王梦高一读后感 1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常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狼王梦高一读后感 2

  《狼王梦》是沈石溪的一部长达三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内容惊险曲折、回味无穷。

  在一个黑夜中,母狼紫岚在暴风雨之下产了五只狼崽,四公一母,可这些小家伙们刚出生,便有一只死去了,在这个暴风雨之夜,紫岚找不到食物,正在发愁中,眼神忽然飘向了那只死去的小狼崽,心里一阵抽搐,但还是吃下了小狼崽,它很痛苦,但很无奈,这是他第一次尝到痛苦的感觉,意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痛苦。很快,剩下的四只小狼崽满月了,甚至还有一只回来一只兔子,紫岚真是喜上眉梢,可惜高兴没太久,那只名叫黑仔的狼崽便被金雕捉走了,还没来得及实现它父亲的狼王梦,是紫岚又盯上了第二只最强壮的狼崽,名叫蓝魂儿,也继承了它父亲的基因、勇敢,可在狼群的狩猎中,被狗熊咬死了,紫岚的心在抽搐,于是,他又盯向了第三只狼崽:双毛一开始很懦弱,不愿意接受紫岚对它的训练,紫岚便逼着它一步步走上狼王,可双毛又在狼王之争中被狼王咬死了。只剩下最后一只母狼崽,紫岚对它不抱希望,它每天吃完了睡睡完吃,无所事事。有一天,它突发奇想,如果让母狼崽延续下一代,岂不是又有新的狼王人选了吗?它兴冲冲的去找母狼崽,却被母狼崽从山洞里赶了出来,原来,母狼崽已经有了新的配偶。此男忍了,忍痛离开这个陪了他几年的家,把他让给母狼崽延续狼王的下一代。一次,她在草原上散步,路过这个山洞,发现一只山雕在上面盘旋,不怀好意的眼珠盯着山洞在看,紫岚为了救母狼崽,不顾一切的山雕搏斗了起来,搏斗到精疲力竭,奄奄一息,最后与山雕同归于尽。

  看完这个故事,我深深的被震撼了,母爱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母爱有时像一把小伞问你遮风挡雨;母爱又有时像紫岚一样,不顾一切的保护她的孩子……

  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父母的苦衷,要挣钱,要养家还要管我们的学*,给我们生活的费用,几乎我们操碎了心。可是……我们又能给父母什么呢?有的时想帮忙还净帮倒忙,如果我们问:“我们能为你们干些什么?”所有父母肯定会这样回答:“学好就好了”。父母都一个样,我们又能干些什么呢?

  这本书我只想感叹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

  狼王梦高一读后感 3

  九月,看了《狼王梦》。看完之后,我很佩服母狼子枫,为了把自己的三个儿子培养成显赫的狼王,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然而三只小公狼都相继死去。最后,他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母狼身上。为了狼和孙子的安全,它带着金鹰回来了,金鹰以前吃自己的儿子,现在想吃自己的狼和孙子。

  是的,只要你努力,坚持,你就会成功。

  有几段我忘不了:虽然它的一只眼睛被老雕啄了出来,浑身是血地抽搐着,但它依然以非凡的毅力忍受着,依然用腿紧紧勾住老雕。

  耶稣基督!眼睛被挖了出来。然而它还是用腿紧紧钩住了老雕。多么痛苦不堪!但是,它还是抱着坚定的信念!

  因为梦想,狼敢于直面天敌金鹰;因为梦想,子兰过早地给了她青春;因为梦想,所有的困难都被梦想克服了。让我们朝着梦想努力。

  狼王梦高一读后感 4

  《狼来了》是幼儿时伴我入眠的枕边小故事,这个故事使年幼的我深深牢记:必须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要不就会被凶狠的大灰狼吃掉。所以,从记事起,“残忍而凶狠”,是我对狼的唯一印象。

  然而,当看完沈石溪的《狼王梦》时,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还有一种心酸的想掉泪的感觉,我的情绪久久的难以*静。我被母狼---紫岚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

  紫岚为让即将出生的孩子能够吮吸到充足的奶水,冒生命危险到人类的马鹿养殖场去捕猎。没想到却在与大白狗斗智斗勇的绝境下生出五只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只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以完成幼狼的父亲黑桑未了的心愿。不幸一次次降临:洪灾,造成了紫岚痛失一公仔。紫岚发现,长子黑仔长得很像黑桑,于是全心驯养黑仔。即将成才的黑仔却不幸被金雕抓走了。紫岚所有的心血白费了。痛心的紫岚又把期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

  蓝魂儿有父亲的智慧,有母亲的坚毅。但是不幸再一次降临,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紫岚又把期望转移到从小很自卑的小儿子——双毛身上。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紫岚千方百计的训练双毛。双毛的自卑最后隐藏了起来,成为了紫岚的期望。

  但是当双毛与狼王——洛挑战时,洛的一声狼嚎,唤醒了双毛的自卑,双毛也死了。紫岚只有唯一的孩子母狼媚媚了,它明白母狼是不可能登上王位的。坚强执着的紫岚并没有万念俱灰,它把期望寄托到了狼孙身上。追寻梦想的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最终选取了与捕食过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故事中的紫岚,虽然只是一只母狼,却把母爱的伟大展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蓝魂儿被压在捕兽夹下的时候,救不了自己孩子的紫岚,它唯一能做的就是干脆利索地咬断蓝魂儿喉管的一幕。表面上是残忍的,其实是为了让蓝魂儿安然地死去,不要再绝望的痛苦着、挣扎着。紫岚的这种抉择,心中该是那么的悲痛!这让我联想到了现实中的自己。当我做错事时,父母严厉的批评我甚至惩罚我的同时,他们的心中也是痛的。那是他们对我深深的爱!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伟大而又*凡的妈妈!只是我们*惯了妈妈的爱。夏日的晚上当迷迷糊糊的一觉醒来时,妈妈还在轻轻地为我扇着扇子。冬日的晚上,妈妈总是一次次地起来为我掖好被子。应对生病的我,妈妈彻夜不睡的照顾着。

  应对受委屈的我,妈妈心*气和地开导着。应对骄傲的我,妈妈的警钟及时敲响着!……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妈妈的期望!紫岚的期望是培养出一代狼王。妈妈的期望是我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好好学*,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坚信,我会的。

  狼王梦高一读后感 5

  在暑假一个晴朗的下午,我读了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

  这本小说说的是一匹母狼的故事:母狼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因为,她的丈夫被野猪拱死了,而母狼又禁止当任狼王。可他设计的种种杀狼王的法子都失败了,还让自己的`孩子当场灭亡。自己也被雕叼走了,和雕同归于尽。剩下的一只小母狼生了五只小狼,能否当狼王?

  本小说通过母狼表现出了母爱多么无私、伟大!

  读完了小说,我感受到了母爱多么伟大!她给我生命,却不要回报;她上班这么累,给我挣生活费,却不要关心;她每次给我买这买那,买学*用具、食物、零食……却不要我给她报酬。她就是母亲给我爱却不要回报的人!

  记得有一天上午,我在妈妈上班那里看书,看到妈妈忙成这样,我去帮忙。妈妈却说,不让我帮,去看书。我知道妈妈不让我累着,母爱多么无私啊,我觉得听话才对。

  我下定决心:为妈妈争气,创造我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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