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优选【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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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 1

  明媚的春光中,王羲之欢歌“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李清照低吟“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可见,不在春光如何,而在人的心态怎样。一如从同一扇窗子看风景,有人看到的是雅,有人看到的是俗,有人看到的是闹,有人看到的是静。不在于窗外的风景不同,而在于人的心境不同。

  心中有美好,世界没有苦毒。家中遭遇盗贼光顾,人们都会觉得晦气倒霉。而当罗斯福总统家里遭盗窃之后,朋友担心他心情不好,就写信安慰他。没想到罗斯福回信说:“谢谢你的安慰,我现在很*静,因为,他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他偷去了我一部分的东西而不是全部;感谢上帝,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罗斯福的回信让我们深思:如果心中没有和*、恩慈的心思和意念,怎能如此*静和淡定?如果心中没有积极美好的心态,怎能如此庆幸和感恩?所以,朋友,持守我们心中的美好吧,这样我们的人生便会变得美丽无比。

  心中有美好圣洁,眼中就没有丑陋污秽。加尔各答贫民区的垃圾桶边,躺着濒死的穷苦人,有的竟至伤口中生满蛆虫,路人唯恐避之不及。可是年轻美丽的特蕾莎修女推着小车,到处寻找他们,把他们扶上简陋的推车,带他们到临终关怀医院。为他们清洗伤口,医治疾病,喂食喂药,让这些被社会抛弃的垂死病人在*静和尊严中走完人生的道路。从这扇窗户看出去,那些路人眼中的丑陋污秽的人,在特蕾莎修女眼中却变成了美丽的天使,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特蕾莎修女的心中充满了美好圣洁的爱。

  心中有美好的图画,眼里所见都是美好的风景。当袁隆*要去条件艰苦的农村培植水稻的时候,他说我还有小提琴,可以拉琴自娱;当陶渊明种的庄稼收成不好的时候,他调侃“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当苏轼仕途不顺被一贬再贬的时候,他依然祝福苍生“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当身患海豹肢症的尼克?胡哲只能用一只短小瘦弱的小脚一挪一挪的时候,他依然能站在台上大声感恩生活,感恩“我这美得不像话”的人生。

  挥挥手,让乌云散去,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明媚的阳光;打开窗户,看到美丽炫彩的人生图画。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 2

  清人张潮谓,有功夫读书,谓之福。但现代社会,有多少人有这个福分?“挣更多钱”成为多数人的人生指挥棒,朝九晚五已是幸运,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是寻常。如果说还能有点读书时间,也就只能在夜晚了。

  所以,书店24小时营业,不赶走任何人,对一些人来说就堪称福音。受益人,可能是刚刚敲完代码的IT民工,刚刚签完版的媒体人,想提高自己知识水*的保安、电焊工,或者住宿没有着落的流浪汉。

  不打烊的书店,不拒绝任何人的书店,就这样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读书、休憩的福地。而这完全得益于书店的包容。

  这个世界上,谁都可能背叛你,谁都可能歧视你,只有知识不会。书店作为提供知识的重要场所,全时段向所有人敞开大门,秉持了知识的应有之义。

  我想,全时段向所有人开放书店,做出这个决定的人,一定对那些热爱读书的人抱有完全的同情与理解,一定也是热爱读书的人。虽然他(们)要承担更大的成本压力,但他(们)内心会说,让更多人享有读书之福,没关系。而且运营得当,也未必就一定会造成损失。

  想想台湾诚品书店的情景。寂静的`城市里,总有那么一个地方为读书人、夜归人,点一盏灯。一排排书柜之间,人们沉浸在读书的海洋。这种独特的人生经验,没有这家24小时不打烊的书店,恐怕不好达成。

  不打烊的书店,不拒绝任何人的书店,在某个地方,向人们释放着一座城市的包容与温度。我们生活的城市,难免有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有人住七宝楼台,有人夜宿大街;有人鲜衣华食,有人残羹冷炙,阶层标签是如此明显。

  但在这个不拒绝任何人、谁都可以进的书店,在丰富的书本面前,人们的身份差别消失了,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读者。书本面前,没有谁比谁更高贵,也没有谁比谁更低贱。

  一个对任何人不打烊的书店,就这样善意地达成了“人人读而*等”。它是一座城市的阅读绿洲,是每个夜归的人、住宿无着落的人的“接头据点”。

  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说,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样子。或许也可以说,如果有天堂,天堂就是书店的样子。在这片知识的殿堂里,没有贫富的差距,没有读书时间的限制,众生*等。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 3

  我喜欢门外的那条河。

  它*和静谧地流过时光,将所有的杂质一一沉淀,白云苍狗之间,仍清澈见底。偶有桀骜不驯的一次,人们为它加固堤坝后,它就继续温顺地滋润农田。

  河流有如此雅量,那些被《咬文嚼字》指出错误的作家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雅量,是一种直视错误的大气魄,是一种虚心聆听的大胸襟。有雅量的人,可通往精神的罗马,可到达花开的彼岸,亦可安然走过黑夜里的山路。

  直视错误,腹有雅量,气自芳华!

  金銮大殿上,群臣惶恐,惧怕天威。她读完骆宾王将她骂得狗血喷头的《讨武檄文》后,莞尔一笑,大赞此人才华。  这是何等的雅量啊!面对批评和指责,作为天子的她不仅不愠,反而欣然接受。她敢于直视自己的错误,如玫瑰般铿锵的她从不为自己歌功颂德,而为自己留下了一块无字碑。她深知,无字,方能不朽;无言,方能万言!

  雅量,让一代女皇,托起日月当空!

  滚滚长江东逝水,是非成败转头空。而雅量,却如同那幽谷芝兰,香飘千年,至今仍在。

  坚净斋里,他挥毫泼墨,一横长城长,一竖字铿锵。

  “诗思清深诗语隽文衡史鉴尽菁华。”启功先生就是这样一位大师。他有着博大精深、无所不容的学问,也有着隽秀洒脱、卓尔不群的书法。可即使如此,他仍常常虚心请教于人,每当别人指出他的不足时,他便欣然如一个得到礼物的孩童。

  这便是雅量。对待不足敢于直视,胸怀如天地广。

  雅量,让一代大家山高水长!

  雅量让**与莫言真挚感谢为他们挑错的人,让他们的作品更上一层楼。于人如此,于国家,未尝不是如此。

  遥想百余年前,鸦片战争的炮火攻破了我“天朝上国”的美梦,我泱泱大国就这样跪倒在了《南京条约》之下。但是面对闭关锁国的错误,我们敢于直视,敢于面对。

  于是,有这样一群人站了出来,他们以年华为桨,涉万里河疆。自此,辛亥革命的旗帜飘扬在祖国的大江南北,井冈山的杜鹃开出血与火的颜色,南海边的渔村也地覆天翻,北京奥运火炬点亮中华……

  雅量,让一个民族屹立东方!

  而我当代青年,更要直视错误,虚心改正,不计过往,意气风发,铿锵前行,因为――腹有雅量气自华!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 4

  人生仿佛是一首光与影的变奏曲,其中的一切变化,一切魅力,一切美都是由光明和阴影构成的。

  曾国藩把自己的住所命名为“求阙斋”,为什么要求阙而不求全?断臂维纳斯历时千年,依然散发着摄人心魄的光辉,只因那失掉的两臂。参透红尘的苏子也曾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如此看来,人生的确不完美。但是为了追求完美,人应该去正确对待和认识那些缺、那些失,从这些不足中领悟人生的真谛,从这些变化中去探求人生的魅力。这就是人生中光和影的变奏曲。

  我们每个人都喜爱光明,希冀自己的生活能永远被阳光普照。的确,曼妙的歌舞使我们的思绪轻盈;运动健儿们的拼搏让我们热血沸腾;成功的喜悦使我们倍感人生价值的丰富。光明象征着成功与顺利,它滋润着世界,为我们带来美的享受。

  然而,真正光明的人生也不可能与生俱来,它也需要一个基础,它也需要经过一段磨砺,即使你的人生受过荫蔽,但你的所受也是经过了洗礼的。这些磨砺、洗礼就是阴影所赐。

  正因为阴影,我们才更加珍惜光明,阴影下的磨砺孕育着成功。当温哥华冬奥会上小将周扬骄傲地站在最高领奖台上,有多少人了解她风光背后的辛苦。日复一日的练*,父母的付出,寂寞与伤痛,如果没有这一路风雨的洗礼,怎会有一个冠军的成熟?阴影下也可能有失败与不幸,而一颗心灵也会因此更加坚强。还记得邰丽华用?语“说”出“爱是我们共同的语言”时,她是多么自信与美丽。天生残疾的阴影并没有刺伤她的心灵,她通过挚爱的舞蹈将自尊、坚强以及对美的追求表现得淋漓尽致,令人动容。

  正是有了阴影,我们才更加期冀、赞美光明。阴霾过去之后的太阳教给我们感恩、坚强以及永不放弃的希望。无论是光明还是阴影,高考满分作文我们微笑着接受,在光与影的变奏曲中蹁跹起舞。

  我终于明白,月亮的美,就在于其阴晴圆缺的变化,而人生的魅力就在于光与影变奏之美。我的人生不求完美,只求在光与影的变奏曲中舞出自己无悔的灵魂。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 5

  罗素曾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的确,人生的一切魅力都是由光明和阴影共同构成的。然而,我们毕生寻觅的只是光明之下的欢乐、幸福,却不知,阴影之下的苦难与泪水也是人生中一笔宝贵的财富。

  苦难于人生有多宝贵?那位充满智慧与良知的老者给了我们答案:“苦难有多深,人类的荣耀就多高远。”这句话不也是索尔仁尼琴一生的真实写照?他风光过,出版的作品在国内外都很畅销,被邀请去各国大学做演讲,声誉和财富都达到了人生的顶点。可是,正是他那埋藏于阴影之下的苦难成就了他。坐牢的经历铸就了他的坚韧,流亡多年使他有了更强烈的代表俄罗斯的良知讲一句真话的愿望。

  若是没有那段阴影下黑暗的生活,索翁又如何能在万众瞩目的光明之下接受叶利钦总统颁发的“国家荣誉奖”。人生真正的幸福所在,就是穿破阴影后,接受属于自己的荣光。

  我们常说,中国文人的命运多是不幸的。但若不是经历过生活的磨难,又怎能写出打动人心的句子?我仿佛依稀看到了那位站在大明湖畔的美丽女子。李清照出身名门,饱读诗书,才华过人,后又结识了赵明诚,爱情美满,这是怎样一个上天的宠儿!那“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闺思让人对她怜爱不尽。

  可生活到底没能给她足够多的恩宠。人到中年,北宋灭亡,丈夫病逝,她还依然渴望在乱世中为朝廷做点贡献。可在那个“才藻非女子也”的时代,一个孤弱的女子,纵有再多的抱负,也无用武之地。于是她只能孤苦地抱守她的志向到终老,无奈地吟出“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前半生上天赐予她的光明让她拥有了过人的才华和美满的爱情,而后半生生活施加给她的阴影才真正使她拥有了超越古今的大气大度,大节大义。

  光明之美,美得鲜艳、夺目,从所周知;而阴影美得太过含蓄,常被人遗忘。阴影之美,美在她的低调,不张扬,美在她对人的心灵“润物细无声”的浸染,美在她对人格长久而坚韧的塑造。人们常常因为苦难太过深重而想要远离和抛弃她,但当我们真正感受到阴影之下的荣耀时,方会理解她的珍贵与可爱。

  人生的一切变化,一切魅力,一切美都是由光明和阴影构成的,只有真正领悟阴影之中苦难的力量,才会在光明之下接受属于自己的荣光。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优选【五】份扩展阅读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优选【五】份(扩展1)

——山东省高考满分作文 (菁华3篇)

山东省高考满分作文1

  那些人推倒了巨人花园的藩篱

  今年春节,特意两次去过新闻里说的那个24小时营业的书店。

  第一次是白天去的,书店外面与一般书店没什么不同,就是一间普通的书店,与我们在每个城市、每条街道上看到的`书店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包括店员的工作服、书架、架上的书……一切都**淡淡。

  第二次,我和朋友晚上过去,时间大概是晚上十点钟。刚拐过街角,看见那书店,一下子眼前就亮了,整颗心就“暖”了。那个时间段,所有店铺都已经关门,屋里黑着灯,有些还拉下了卷帘门。只有那书店亮着灯,暖光从门窗的玻璃里透射出来,照亮了一大片人行道。冬夜的街道很冷,但因为有书店的存在,仿佛半条街都变得暖融融的。

  那一刻,在我眼中,这书店就是一艘巨大伟岸却又慈祥仁爱的夜航船,微笑着接纳每一个走进来的人,让他们都能在这里度过温馨*安的一夜。

  白天的它经过了夜的魔术棒点拨,变得完全不同,让我连连赞叹:“如果有天堂,这夜航船就是天堂的模样了。”

  在我印象中,书店都是干净整洁、井井有条的,工作人员不停地巡视着,将被读者翻乱了的书插回到规定位置去。书店里很少有供读者休息的长椅,有些读者实在站累了,就坐在台阶上、靠在书架上、倚在栏杆边。那些书店明白无误地向读者传达了这样一个讯息:这是一个贩卖知识的地方,最好匆匆翻阅,不要无限制地细读。

  这已经成了我脑子里的固定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去书店买书成了一件苦乐夹杂的事。后来随着网络书店的兴起,逛书店的兴趣就渐渐淡了,改为网上购书。

  “如果我居住的城市里有这样一家书店,我肯定常常光顾。”我对朋友说。

  看得出,所有人都像我一样,爱上了这家书店里的气氛。

  这里不像是“贩卖知识”的地方,更像是学校的阅览室甚至是家里的书房。每个人的脸都祥和而*静,每个人拿书放书都轻手轻脚,每个人身上向外散发出来的都是温情和善意。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是完全*等的,即使他们来自不同的环境,衣着打扮也各不相同。当他们深深地沉浸在某一本书里的时候,就成了这夜航船的一份子,安静、和谐而美好。

  “他们付出了太多太多。”朋友是本城媒体人,对这书店的经营情况了解甚多。

  我当然理解,在商业社会中,如果某个项目违背了商业规则,必定弄得自己举步维艰。

  “我来此采访过,他们有更高的追求,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朋友补充。

  那两句话是自古至今仁人君子们的最高追求,但正因为有追求,才会遭遇白眼、嘲笑、讥讽、怀疑、不理解等各种阻力和困境。

  朋友是性情中人,年轻时曾经发誓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至今仍然为了这样的目标努力着。

  我忽然记起了童话中那个拥有大花园的巨人,当他最后推倒花园的藩篱之后,阳光照进来了,孩子们跑进来了,小鸟飞进来了,笑声充满了大花园,他也永远抛开了烦恼忧愁。童话的最关键点,就是要“推倒藩篱”,破除一切顽固保守的旧规则,让所有人看到新的阳光与希望。

  “就是那些人推倒了巨人的藩篱。”我悄悄指向柜台后面的夜班工作人员。

  朋友笑了,频频点头。

  书店有无数旧规则,我们的生活也是一样,墨守成规的人就像高墙内自闭的巨人,根本体会不到任何快乐。我相信,就像工作人员说的,在接纳与奉献中忙碌着,他们每天都充实而快乐,觉得很有意义。

  感谢这家书店,让所有的“巨人”都看到了光明与希望。我祈愿有更多书店追随他们真、善、美的步伐,让这样仁慈祥和的夜航船停靠在每一个城市的每一条街道……

山东省高考满分作文2

  丝瓜和肉豆长到了一起,孩子却要执着于将其分开,这是看到了形式,而大人却说菜是为了吃,这是看到了内涵。再三思索后,其实形式并不重要,内涵才是根本。

  上世纪20年代,印度诗人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与林徽因陪同,当时的报纸报道:林徽因人面桃花,泰戈尔仙风道骨,长袍长须,加上郊寒岛瘦的徐志摩,犹如苍松瘦竹春梅三友图,成绝世佳品。但是,细细品味之后,会发现,我们的社会中越来越缺少这种“三友”。

  “三友”是什么?“三友”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信义;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超凡脱俗;是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儒雅修养。人失去“三友”,即便拾人牙慧,附庸风雅,也便不免落入俗套,成为俗人,因为这是流于形式的矫揉造作。

  现今社会中,美人层出不穷,而样貌却越来越同一化,回眸一笑,未曾千娇百媚;影视作品泛滥成灾,而主题却越来越趋向亚文化,回忆青春,未曾涤荡人心。《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匆匆那年》《小时代》,泛滥的青春文艺片充斥我们的荧屏,仿佛青春只能是失去梦想。这种文艺片给青少年带去了什么?无非是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及躁动不安。

  我们总是在反思这个社会究竟失去了什么,为什么青春总是缺乏奋斗色彩?其实,正是人缺少了涤荡与砥砺心灵的精神食粮,一味地追寻形式与数量,造成了社会诸多方面的同一化,亚文化泛滥。

  泰戈尔,徐志摩,林徽因,三人所专不同,性格南辕北辙,但其感人之处却是一致的:精神气象让人爽朗。“传道,授业,解惑”,我们越来越执着于“业”,而忽视了“道”,而结果是,一个人即使是头戴金丝八宝攢珠髻,项戴璎珞圈,裙系豆绿宫绦,也掩盖不了身上的“铜臭味”。

  正如国学大师饶宗颐所说:“人的生命如同蜡烛,烧得红红旺旺的,却很快熄灭,倒不如用青青的火苗,更长久地燃烧,来得经济。”我们的生活一旦被*所左右,那么整个时代的人文精神即将失控。

  丝瓜与肉豆,何必执着于将其分开,只要内涵没有走偏,又何必纠结于无关紧要的形式呢?

山东省高考满分作文3

  丝瓜和肉豆长到了一起,孩子却要执着于将其分开,这是看到了形式,而大人却说菜是为了吃,这是看到了内涵。再三思索后,其实形式并不重要,内涵才是根本。

  上世纪20年代,印度诗人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与林徽因陪同,当时的报纸报道:林徽因人面桃花,泰戈尔仙风道骨,长袍长须,加上郊寒岛瘦的徐志摩,犹如苍松瘦竹春梅三友图,成绝世佳品。但是,细细品味之后,会发现,我们的社会中越来越缺少这种“三友”。

  “三友”是什么?“三友”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信义;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超凡脱俗;是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儒雅修养。人失去“三友”,即便拾人牙慧,附庸风雅,也便不免落入俗套,成为俗人,因为这是流于形式的矫揉造作。

  现今社会中,美人层出不穷,而样貌却越来越同一化,回眸一笑,未曾千娇百媚;影视作品泛滥成灾,而主题却越来越趋向亚文化,回忆青春,未曾涤荡人心。《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匆匆那年》《小时代》,泛滥的青春文艺片充斥我们的荧屏,仿佛青春只能是失去梦想。这种文艺片给青少年带去了什么?无非是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及躁动不安。

  我们总是在反思这个社会究竟失去了什么,为什么青春总是缺乏奋斗色彩?其实,正是人缺少了涤荡与砥砺心灵的精神食粮,一味地追寻形式与数量,造成了社会诸多方面的同一化,亚文化泛滥。

  泰戈尔,徐志摩,林徽因,三人所专不同,性格南辕北辙,但其感人之处却是一致的:精神气象让人爽朗。“传道,授业,解惑”,我们越来越执着于“业”,而忽视了“道”,而结果是,一个人即使是头戴金丝八宝攢珠髻,项戴璎珞圈,裙系豆绿宫绦,也掩盖不了身上的“铜臭味”。

  正如国学大师饶宗颐所说:“人的生命如同蜡烛,烧得红红旺旺的,却很快熄灭,倒不如用青青的火苗,更长久地燃烧,来得经济。”我们的生活一旦被*所左右,那么整个时代的人文精神即将失控。

  丝瓜与肉豆,何必执着于将其分开,只要内涵没有走偏,又何必纠结于无关紧要的形式呢?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优选【五】份(扩展2)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五)份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租赁____号房,为便于履行各自的职责,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给乙方房屋外,另按有电表、水表,乙方按实际用电、用水数量统一收费。

2、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他人,不得搞破坏型装修,房内装修后,租赁合同到期不租时,不得将装修物拆除及破坏。

3、本房屋租赁期限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4、本房屋租赁费元,自合同签订之日内缴纳第一年租赁费。今后每年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租赁费,合同期满后乙方继续租用,甲方优先考虑。

5、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所交房租不予退还。

6、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如违法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纠纷,双方协商处理或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 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日常生活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单方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甲方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交付期限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签约时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除另有约定外,有关抵押债务、按揭、租金及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人为故意损坏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日常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检查监督。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供暖费;2.物业管理费;3.水、电费;4.煤气(天然气)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_____元整(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续租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乙方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承租,租期为五年,按此循环续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合同期总租金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不予退还租房押金和乙方已交纳但未使用租赁期间的租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租期内,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允许乙方整体转租该房屋,转租价不得低于壹万贰仟元整,转租事宜需提前向甲方通知说明,新承租人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电表余额:元;2.气表剩余:方;3.厨房水表剩余:方;4.卫生间水表剩余:方;5.物业费余额: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 3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__街_____巷_____号的房屋_____栋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方米、使用面积_____*方米,类型_____,结构等级_____,完损等级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 4

出租人:

承租方: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约为______*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_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______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内交纳。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采暖费由______方承担。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 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仟佰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押金金额为元,(大写:仟佰元整)。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_______张

(2)衣柜子_______个

(3)洗衣机_______个

(4)热水器_______个

(5)桌子_______个

(6)椅子_______个

(7)沙发_______张。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__吨;

(2)电表现为:_______度;

(3)煤气表现为:_______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优选【五】份(扩展3)

——山东省计量条例全文实用五份

  山东省计量条例全文 1

  第二十四条 以商品或者服务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经营者应当标明法定计量单位,并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

  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计量的准确,结算量值与实际量值的偏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明示计量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购买者对量值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重新计量;具备重新计量条件的,经营者应当重新计量。

  第二十六条 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的经营者,应当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按照计量器具显示的实际量值结算,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管线损耗或者其他设施造成的损耗转嫁给用户。

  第二十七条 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在包装物的显著位置用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地标注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偏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销售未标注净含量或者净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定量包装商品。

  第二十八条 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活动的,不得利用计量器具压低等级或者伪造数据。

  第二十九条 进行大宗物料交易的双方对计量结算方式有约定的,应当以约定的方式结算;双方无约定或者一方对量值有异议的,可以向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申请公正计量。

  第三十条 商品交易市场主办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便于公众校验的计量器具,并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

  对前款规定的计量器具,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指定计量技术机构实施定期检定。

  山东省计量条例全文 2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或者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其计量性能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转让、出租、出借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

  (三)销售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合格证明或者伪造、冒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的计量器具的。

  第四十条 伪造、冒用、骗取或者受让、租用、借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罚款;对伪造、冒用、骗取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予以收缴、销毁。

  第四十一条 制造、修理、安装、改装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修理、安装、改装的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属于本条例规定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使用者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私自开启计量器具检定封印、破坏检定封缄或者防作弊装置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安装未经首次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商品交易市场主办者未按规定设置便于公众校验的计量器具,或者经营者配备和使用的计量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相应的资格证:

  (一)商品量或者服务量的结算量值与实际量值的计量偏差超出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

  (二)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其净含量偏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三)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的经营者未按照计量器具显示的实际量值结算,或者违法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所造成的损耗的;

  (四)农副产品收购者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者利用计量器具压低等级或者伪造数据的;

  (五)计量技术机构、检测机构、计量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计量检定、检测、检验数据的;

  (六)伪造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的。

  第四十七条 计量检测机构、计量中介服务机构未经计量认证或者经计量认证不合格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或者计量公正数据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办理考核、批准事项的;

  (二)对举报的计量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

  (三)在监督检查中超过规定数量抽取样品或者不按规定退还样品的;

  (四)对经检验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进行重复检查的;

  (五)不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六)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山东省计量条例全文 3

2016年山东省计量条例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2016年山东省计量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和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是指使用计量单位,制造、修理、销售、使用、安装、改装计量器具,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与计量校准,商品、服务计量,计量认证与计量中介服务。

  第三条 从事计量活动,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科学规范、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原则,保障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保证计量数据真实。

  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有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当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支持计量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的计量技术和管理方法,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计量保障。

  第二章 计量单位使用

  第六条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一)制发公文、公报、统计报表,发表学术论文和报告;

  (二)编播广播电视节目,出版发行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制作发布广告、电子信息;

  (三)标注商品标识、价签,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

  (四)印制票据、票证、帐册、证书;

  (五)制定标准、检定规程、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技术文件;

  (六)出具检定、校准、检验、测试等计量、检测数据;

  (七)制造、修理、使用计量器具;

  (八)国家规定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活动。

  第八条 从事进出口贸易、出版古籍和文学书籍以及其他需要使用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九条 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应当符合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没有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其计量性能应当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第十条 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或者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业务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方可从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程序规定对申请人的生产条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许可证;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只对许可的项目有效。

  第十一条 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定型或者样机试验,并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者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申请定型或者样机试验的,应当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初步审核,确定定型鉴定或者样机试验的技术机构,并告知申请人所需的技术鉴定时间。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技术鉴定报告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在当日颁发型式批准证书或者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骗取、转让、出租、出借或者受让、租用、借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第十三条 制造的计量器具其标识应当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产品明显部位(或者铭牌)和说明书、外包装上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二)有计量检定合格印、证;

  (三)有产品型号、规格、量限和准确度等级;

  (四)有中文标明的计量器具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五)有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和出厂编号;

  (六)对因使用不当容易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制造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使用残次零配件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

  (三)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作弊功能;

  (四)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

  第十五条 下列计量器具不得销售:

  (一)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产品合格证明的;

  (二)伪造、冒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或者厂名、厂址的;

  (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使用残次零配件制造的;

  (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

  第十六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加装作弊装置或者利用计量器具作弊;

  (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三)私自开启检定封印、破坏检定封缄或者防作弊装置;

  (四)伪造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合格证明;

  (五)使用未经检定、校准以及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第十七条 从事计量器具安装业务和改装业务的,应当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不得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

  从事大型、技术复杂的计量器具安装业务或者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改装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大型、技术复杂的计量器具名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四章 计量检定与校准

  第十八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全省量值传递体系。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应当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不得擅自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 下列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二)部门和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三)行政监测、司法鉴定用计量器具;

  (四)公正计量、工程质量监理用计量器具;

  (五)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用于行政监测、司法鉴定、公正计量、工程质量监理方面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布。

  第二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器具检定、检测的结果,供其他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工作**同使用。对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检定合格证有效期内任何单位不得重复检定、检测。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安装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等计量器具的,应当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

  前款规定的计量器具使用期限届满的,应当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经营者负责换装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二十二条 使用本条例第十九条条规定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将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申请周期检定。

  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修理后需要再次投入使用的,应当申请重新检定。

  第二十三条 使用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可以通过计量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

  第五章 贸易计量

  第二十四条 以商品或者服务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经营者应当标明法定计量单位,并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

  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计量的准确,结算量值与实际量值的偏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明示计量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购买者对量值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重新计量;具备重新计量条件的,经营者应当重新计量。

  第二十六条 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的经营者,应当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按照计量器具显示的实际量值结算,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管线损耗或者其他设施造成的损耗转嫁给用户。

  第二十七条 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在包装物的显著位置用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地标注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偏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销售未标注净含量或者净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定量包装商品。

  第二十八条 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活动的,不得利用计量器具压低等级或者伪造数据。

  第二十九条 进行大宗物料交易的双方对计量结算方式有约定的,应当以约定的'方式结算;双方无约定或者一方对量值有异议的,可以向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申请公正计量。

  第三十条 商品交易市场主办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便于公众校验的计量器具,并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

  对前款规定的计量器具,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指定计量技术机构实施定期检定。

  第六章 计量监督

  第三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并组织对计量器具质量、定量包装商品和消费者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检查。

  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检查之日起半年内,除消费者投诉的外,不得再对经检验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进行重复检查。

  第三十二条 计量监督执法人员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出示执法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

  被检查者不得拒绝或者阻挠依法从事的检查活动。

  第三十三条 计量监督执法人员实施计量监督检查或者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被监督物品存放地进行现场检查,按照规定抽取样品;

  (三)查阅、复制有关的帐册、票据、凭证、合同等资料;

  第三十四条 因实施计量监督检查或者查处计量违法行为需要抽取检验样品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确定抽样数量,并填写抽样单。所需检验样品由被检查者无偿提供。

  除已合理损耗或者有关部门依法决定没收的产品外,检查者应当在检验结束并在被检查者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检验样品。因检查者或者检验者的过错,对检验样品造成不应有的损坏或者丢失而不能返还的,责任单位应当进行相应赔偿。

  第三十五条 计量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告知被检查者。被检查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实施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检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具备复检条件的,应当另行指定计量技术机构对原样品或者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并做出复检结论;不具备复检条件的,应当在复检报告中载明。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 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和向社会出具计量公正数据的计量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或者经计量认证不合格的,不得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或者计量公正数据。

  计量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计量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向举报人书面说明情况。

  第三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情况和在计量监督检查、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或者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其计量性能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转让、出租、出借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

  (三)销售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合格证明或者伪造、冒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的计量器具的。

  第四十条 伪造、冒用、骗取或者受让、租用、借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罚款;对伪造、冒用、骗取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予以收缴、销毁。

  第四十一条 制造、修理、安装、改装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修理、安装、改装的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属于本条例规定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使用者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私自开启计量器具检定封印、破坏检定封缄或者防作弊装置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安装未经首次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商品交易市场主办者未按规定设置便于公众校验的计量器具,或者经营者配备和使用的计量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相应的资格证:

  (一)商品量或者服务量的结算量值与实际量值的计量偏差超出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

  (二)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其净含量偏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三)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的经营者未按照计量器具显示的实际量值结算,或者违法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所造成的损耗的;

  (四)农副产品收购者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者利用计量器具压低等级或者伪造数据的;

  (五)计量技术机构、检测机构、计量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计量检定、检测、检验数据的;

  (六)伪造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的。

  第四十七条 计量检测机构、计量中介服务机构未经计量认证或者经计量认证不合格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或者计量公正数据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办理考核、批准事项的;

  (二)对举报的计量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

  (三)在监督检查中超过规定数量抽取样品或者不按规定退还样品的;

  (四)对经检验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进行重复检查的;

  (五)不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六)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1990年7月6日山东省人民**第7号令发布的《山东省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1991年4月20日山东省人民**第17号令发布的《山东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95年8月30日山东省人民**第62号令发布(1998年4月30日修订山东省人民**第90号令发布,2002年4月12日修订山东省人民**第139号令发布)的《山东省计量器具制造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山东省计量条例全文 4

  第一条 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和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是指使用计量单位,制造、修理、销售、使用、安装、改装计量器具,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与计量校准,商品、服务计量,计量认证与计量中介服务。

  第三条 从事计量活动,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科学规范、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原则,保障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保证计量数据真实。

  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有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当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支持计量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的计量技术和管理方法,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计量保障。

  山东省计量条例全文 5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1990年7月6日山东省人民**第7号令发布的《山东省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1991年4月20日山东省人民**第17号令发布的《山东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95年8月30日山东省人民**第62号令发布(1998年4月30日修订山东省人民**第90号令发布,2002年4月12日修订山东省人民**第139号令发布)的《山东省计量器具制造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优选【五】份(扩展4)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最新版 (菁华3篇)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最新版1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按照*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将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本地区教育专项规划,结合人口密度以及变动趋势、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并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就*接受教育的需求。

  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校舍和闲置公共资源应当优先用于举办学前教育。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应当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优先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并在财政投入、教师配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

  县(市、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乡(镇)中心学前教育机构建设,保障其正常运转及发展,并可以在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附设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二条 城镇新建居住区学前教育机构以*主导为主,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委托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应当明确学前教育机构土地使用性质和经费来源渠道。

  城镇专项规划中涉及学前教育布局的,应当征求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未按照城乡规划确定的学前教育布局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安排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审批,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确权登记。

  第十三条 因城乡规划建设等原因需要征收学前教育机构土地、房屋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应当按照学前教育规划布局予以重建,或者依法予以补偿,补偿费应当用于学前教育机构建设。需要异地重建学前教育机构的,应当先建设后征用;需要原地重建学前教育机构的,应当做好学龄前儿童的安置工作。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划和省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前教育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建设公办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扶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展。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税费减免、登记注册、分类定级、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享有同等地位和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购买服务、奖励补助、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其提供普惠性服务。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应当附设特殊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七条 依法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县(市、区)人民*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中外合作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由省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县(市、区)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报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八条 对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由登记注册机关核发许可证。

  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十九条 未经省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公办学前教育机构转制。学前教育机构的变更或者停办,应当经教育行政部门和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条 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年度检验制度。县(市、区)人民*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年度检验工作,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合格后方可接收儿童入园,不合格并且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办园资格。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最新版2

  第三十三条 学前教育机构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园务委员会,定期研究园内工作;建立教职工*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引导家长参与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和管理,并对学前教育机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园务、保育教育、财务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五条 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以及接受*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划定服务范围,就*接受适龄幼儿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查。

  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随园就读。

  第三十六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学前教育的,可以就*向学前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流入地*和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创造条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需求。

  第三十七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按照规定控制规模和班额。

  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设立托班,但不得设立学前班。

  第三十八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器材。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机关联网。

  学前教育机构园舍、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用品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

  第三十九条 学前教育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卫生保健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措施,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十条 幼儿入园前应当由学前教育机构对幼儿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进行查验,并经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工作人员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一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重视幼儿良好行为*惯的养成。引导幼儿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确保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幼儿每天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幼儿每天不少于3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

  第四十二条 学前教育机构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膳食计划科学编制带量食谱。

  学前教育机构不得限制幼儿饮水和便溺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三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规定科学组织教育活动,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教育内容、形式、方法应当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兴趣,满足幼儿的不同需求。

  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从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奥数培训、珠脑心算、外语、拼音、写字等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严禁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创设与幼儿发展相适宜的教育环境,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教育研究活动,建立科学的幼儿发展评估体系,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学前教育机构开展教育实验必须经县(市、区)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五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争取家长、社区的支持与合作,充分利用家庭、社区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十六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使用经省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教师指导用书。学前教育机构不得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资料。

  第四十七条 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参照普通中小学安排寒假和暑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

  第四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学前教育机构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学前教育机构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学前教育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最新版3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以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责令退还。

  (一)擅自变更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性质、用途的;

  (二)擅自统筹、截留、挤占和挪用学前教育经费的;

  (三)违反规定向学前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

  第五十一条 学前教育机构或者主办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的行政处理,并可以视情节依法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责令退还。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举办或者停办学前教育机构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卫生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生命安全的;

  (三)违反规定聘用教职工的;

  (四)设立学前班或者对幼儿入园进行考试、测查的;

  (五)教学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七)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或者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资料的;

  (八)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卫生保健和防病工作的。

  第五十二条 学前教育机构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前教育机构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幼儿的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可以另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侵占和破坏学前教育机构园舍和设施的;

  (二)在学前教育机构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三)干扰学前教育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

  第五十四条 对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优选【五】份(扩展5)

——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中考工作暂行规定 (菁华3篇)

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中考工作暂行规定1

  第十四条 考生凭准考证等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资料、文具和无线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第十五条 考生进入考场后凭有关证件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备查。

  第十六条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考生停止入场,考生交卷应在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进行。

  第十七条 考生应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号等。

  第十八条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能开始答题。

  第十九条 考生答题应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除画图外,不得使用铅笔答卷。考生应在试卷规定的位置答题,将答案写在试卷以外的一律无效。考生答卷字迹应工整、清楚。

  第二十条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1.吸烟;

  2.大声喧哗;

  3.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和手势;

  4.接传或交换答案、答卷;

  5.抄袭或强抢他人答卷;

  6.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

  7.撕毁试卷或答卷;

  8.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

  9.有意在答卷上做其他标记,在答卷上使用修正液;

  10.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

  11.在试卷上故意填写他人的姓名、考号;

  12.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

  13.其他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考生考试期间,若未交卷,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方可离开。考生离开考场期间应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第二十二条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等待监考人员将试卷验收无误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带走试题、试卷和稿纸。严禁在考场内及考场附*逗留、谈话。

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中考工作暂行规定2

  第二十三条 考点学校应提前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开展。

  第二十四条 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带头遵守考场纪律,不准擅离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舞弊。严禁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吸烟、看书报刊物、说笑或从事与监考无关的其他工作。要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五条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向考生宣读考场守则。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要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座号等是否一致,考生与准考证照片是否相符。

  第二十六条 监考人员应在每科考试前五分钟,根据考点统一发出信号要求,当众将试卷拆封,检查袋内装的试题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一致、试题份数以及试卷内有无夹带其他学科考题等。如发现试题错装,应立即将该袋试题封好,交回保密室,并迅速报告考点负责人。考点负责人核实后,按规定启用备用题,并迅速报告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监考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前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试卷页数。考试中,监考人员除答复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提出的询问外,对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第二十八条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舞弊,应提出警告,同时在考场记录单上如实填写考生考试舞弊情况,随该场试卷装入试卷袋密封,并报告考点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 监考人员应爱护、关心考生,如发现考生生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并立即通知其家长。对不能坚持考试的,监考人员应说服考生停考。

  第三十条 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终了时间一到,监考人员立即宣布停止答题,并进行收卷、装订、密封,注明考场名称和科目,填好考场记录单,签名后交考点验收。试卷装订不得出现错装、漏装、倒装等问题。

  第三十一条 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监考人员及其他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中考工作暂行规定3

  第三十二条 阅卷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在阅卷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统一分工要求,进行阅卷工作。

  第三十三条 阅卷人员应始终如一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如对评分标准有异议,应请示阅卷工作领导小组,由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 阅卷人员应认真做好阅毕试卷的成绩登录和复核工作,有关责任人应按规定如实签名。

  第三十五条 阅卷人员不得私自拆启试卷密封条。试卷如发现有倒装、密封不严、卷面有标记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交负责人送回保密室处理。

  第三十六条 阅卷实行封闭管理。阅卷期间,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离开阅卷点或通过各种方式与外界联系或传播阅卷信息等。

  第三十七条 考生考试成绩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考试成绩。各学校须于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成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试成绩通知考生。各学校一律不得公布考生名次。

  第三十八条 对中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准予核查分数。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查分数由教育纪检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负责,每生提出核查分数的科目不超过两科。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优选【五】份(扩展6)

——山东省的春节作文(精选5篇)

  山东省的春节作文 1

  孔府年节有一些和民间不同的地方。

  腊八。腊八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腊八粥进行的。熬粥要安排很多人,“户人”中的烧火户在这天专来烧火。支起大锅,熬出的粥分盛在很多缸里。腊八粥分两种:一种是粗的,给当差的喝,粥里放大米、肉片、白菜、豆腐之类,喝粥时,一个还给一斤馍馍;另一种是细的,用薏米仁、桂元、莲子、百合、栗子、红枣、红豇豆、江米等熬成,粥面再放上用山楂雕刻的“粥果”。这样的粥是供内宅,本族以及上供用的。孔府在外面有很多香火院,都在腊八这天派尼姑来要粥,要“盆头米”。

  临*三十,孔府忙年活动中最热闹的场面“蒸壮”就出现,“蒸壮”就是为过年蒸各种馒头、饺子、糕饼。这时“烧火户”又来烧火,蒸各式各样的馒头。

  大年三十整夜包饺子。府内到处燃灯、燃檀香末、铺地毯、院子里搭彩棚、拉彩带。午后去报本堂行礼,晚饭后去祖庙辞岁。大人给孩子送“压岁钱”,装在红纸袋里,上面写有“长命百岁”的字样,放在小孩子的枕边,每人准备一个景泰蓝食盒,其中放粘米面做的如意、小柿子、桔子等物。

  除夕夜晚衍圣公还要亲自到安怀堂摆供,祭拜白胡子老神仙,据说孔府中所有的精灵鬼怪都归这个白胡子老神仙管。

  午夜过后所有的人起来拜天地神。在前上房院子里用*子搭起“天地楼”。朝各个方向,东、西、南、北、东北、西南、西北,各摆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放神的`牌位,正中一张桌子上摆天地神牌位。“天地楼”旁,立“朝天竿”,点“天灯”,日夜不熄,一直要点半个月之久。

  元旦早晨醒来,先不说话,用手摸摸食盒里的东西和压岁钱。起床后拜庙、拜祠堂、接受仆人拜年。本家来孔府拜年。下午当地“龙灯会”的狮子舞等进孔府表演,孔府的当差和“花炮户”燃放焰火,庆祝新年。

  山东省的春节作文 2

  孔府年节有一些和民间不同的地方。

  腊八。腊八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腊八粥进行的。熬粥要安排很多人,“户人”中的烧火户在这天专来烧火。支起大锅,熬出的粥分盛在很多缸里。腊八粥分两种:一种是粗的,给当差的喝,粥里放大米、肉片、白菜、豆腐之类,喝粥时,一个还给一斤馍馍;另一种是细的,用薏米仁、桂元、莲子、百合、栗子、红枣、红豇豆、江米等熬成,粥面再放上用山楂雕刻的“粥果”。这样的.粥是供内宅,本族以及上供用的。孔府在外面有很多香火院,都在腊八这天派尼姑来要粥,要“盆头米”。

  临*三十,孔府忙年活动中最热闹的场面“蒸壮”就出现,“蒸壮”就是为过年蒸各种馒头、饺子、糕饼。这时“烧火户”又来烧火,蒸各式各样的馒头。

  大年三十整夜包饺子。府内到处燃灯、燃檀香末、铺地毯、院子里搭彩棚、拉彩带。午后去报本堂行礼,晚饭后去祖庙辞岁。大人给孩子送“压岁钱”,装在红纸袋里,上面写有“长命百岁”的字样,放在小孩子的枕边,每人准备一个景泰蓝食盒,其中放粘米面做的如意、小柿子、桔子等物。

  除夕夜晚衍圣公还要亲自到安怀堂摆供,祭拜白胡子老神仙,据说孔府中所有的精灵鬼怪都归这个白胡子老神仙管。

  午夜过后所有的人起来拜天地神。在前上房院子里用*子搭起“天地楼”。朝各个方向,东、西、南、北、东北、西南、西北,各摆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放神的牌位,正中一张桌子上摆天地神牌位。“天地楼”旁,立“朝天竿”,点“天灯”,日夜不熄,一直要点半个月之久。

  元旦早晨醒来,先不说话,用手摸摸食盒里的东西和压岁钱。起床后拜庙、拜祠堂、接受仆人拜年。本家来孔府拜年。下午当地“龙灯会”的狮子舞等进孔府表演,孔府的当差和“花炮户”燃放焰火,庆祝新年。

  山东省的春节作文 3

  孔府年节有一些和民间不同的地方。

  腊八。腊八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腊八粥进行的。熬粥要安排很多人,“户人”中的烧火户在这天专来烧火。支起大锅,熬出的粥分盛在很多缸里。腊八粥分两种:一种是粗的,给当差的喝,粥里放大米、肉片、白菜、豆腐之类,喝粥时,一个还给一斤馍馍;另一种是细的.,用薏米仁、桂元、莲子、百合、栗子、红枣、红豇豆、江米等熬成,粥面再放上用山楂雕刻的“粥果”。这样的粥是供内宅,本族以及上供用的。孔府在外面有很多香火院,都在腊八这天派尼姑来要粥,要“盆头米”。

  临*三十,孔府忙年活动中最热闹的场面“蒸壮”就出现,“蒸壮”就是为过年蒸各种馒头、饺子、糕饼。这时“烧火户”又来烧火,蒸各式各样的馒头。

  大年三十整夜包饺子。府内到处燃灯、燃檀香末、铺地毯、院子里搭彩棚、拉彩带。午后去报本堂行礼,晚饭后去祖庙辞岁。大人给孩子送“压岁钱”,装在红纸袋里,上面写有“长命百岁”的字样,放在小孩子的枕边,每人准备一个景泰蓝食盒,其中放粘米面做的如意、小柿子、桔子等物。

  除夕夜晚衍圣公还要亲自到安怀堂摆供,祭拜白胡子老神仙,据说孔府中所有的精灵鬼怪都归这个白胡子老神仙管。

  午夜过后所有的人起来拜天地神。在前上房院子里用*子搭起“天地楼”。朝各个方向,东、西、南、北、东北、西南、西北,各摆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放神的牌位,正中一张桌子上摆天地神牌位。“天地楼”旁,立“朝天竿”,点“天灯”,日夜不熄,一直要点半个月之久。

  元旦早晨醒来,先不说话,用手摸摸食盒里的东西和压岁钱。起床后拜庙、拜祠堂、接受仆人拜年。本家来孔府拜年。下午当地“龙灯会”的狮子舞等进孔府表演,孔府的当差和“花炮户”燃放焰火,庆祝新年。

  山东省的春节作文 4

  我们家乡每逢到春节都是热闹非凡,你看街上的行人都在逛商场,各种各样的年货,各种各样的玩具,让我可是非常心动的。

  我们的除夕*俗其实全国都一样,大家都要一起团聚吃饭,开开心心地吃。初一初二,晚辈都去给长辈拜年,而我们呢?可说是大丰收,红包满自己的.口袋,装满的是全家的幸福。元宵时,大家都得回去自己家放鞭炮,扒拉扒拉,非常热闹,大家都玩得很开心,街上挂满新异的灯笼,街上的人个个脸上挂满笑容,可见得春节多么热闹啊,我的家乡就是这么热闹,这么喜庆,这么欢喜。下面就让我选取山东有代表性的春节*俗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山东省的春节作文 5

  孔府年节有一些和民间不同的地方。

  腊八。腊八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腊八粥进行的。熬粥要安排很多人,“户人”中的烧火户在这天专来烧火。支起大锅,熬出的粥分盛在很多缸里。腊八粥分两种:一种是粗的,给当差的'喝,粥里放大米、肉片、白菜、豆腐之类,喝粥时,一个还给一斤馍馍;另一种是细的,用薏米仁、桂元、莲子、百合、栗子、红枣、红豇豆、江米等熬成,粥面再放上用山楂雕刻的“粥果”。这样的粥是供内宅,本族以及上供用的。孔府在外面有很多香火院,都在腊八这天派尼姑来要粥,要“盆头米”。

  临*三十,孔府忙年活动中最热闹的场面“蒸壮”就出现,“蒸壮”就是为过年蒸各种馒头、饺子、糕饼。这时“烧火户”又来烧火,蒸各式各样的馒头。

  大年三十整夜包饺子。府内到处燃灯、燃檀香末、铺地毯、院子里搭彩棚、拉彩带。午后去报本堂行礼,晚饭后去祖庙辞岁。大人给孩子送“压岁钱”,装在红纸袋里,上面写有“长命百岁”的字样,放在小孩子的枕边,每人准备一个景泰蓝食盒,其中放粘米面做的如意、小柿子、桔子等物。

  除夕夜晚衍圣公还要亲自到安怀堂摆供,祭拜白胡子老神仙,据说孔府中所有的精灵鬼怪都归这个白胡子老神仙管。

  午夜过后所有的人起来拜天地神。在前上房院子里用*子搭起“天地楼”。朝各个方向,东、西、南、北、东北、西南、西北,各摆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放神的牌位,正中一张桌子上摆天地神牌位。“天地楼”旁,立“朝天竿”,点“天灯”,日夜不熄,一直要点半个月之久。

  元旦早晨醒来,先不说话,用手摸摸食盒里的东西和压岁钱。起床后拜庙、拜祠堂、接受仆人拜年。本家来孔府拜年。下午当地“龙灯会”的狮子舞等进孔府表演,孔府的当差和“花炮户”燃放焰火,庆祝新年。


山东省高考优秀作文优选【五】份(扩展7)

——新鲜出炉!山东省公布2019年高考招生录取方案 !!实用五份

  新鲜出炉!山东省公布2019年高考招生录取方案 !! 1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其中报考军事、**、**类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办法另文下达。

  新鲜出炉!山东省公布2019年高考招生录取方案 !! 2

(一)报名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做好报名资格复查工作。2019年我省高考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远程网上报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力度,在前期审查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做好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户籍情况、学籍情况、报名材料、特殊考生材料和往年参加高考的违纪作弊记录、高中阶段违纪作弊记录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职院校农村专项计划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等部门加强对报考考生户籍地、居住地、学籍等信息的复查。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实施区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有关市教育局负责考生资格复核工作。有关市、县(市、区)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及时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有关市教育局要将公示无异议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进行公示,并据此组织相关投档及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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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

1.本科提前批。包括部分文理类高校及专业,含军事、**、航海类高校及专业,招收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的师范类专业,山东省属高校招收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专业,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及专业,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招收飞行学员的飞行技术本科专业,招收高水*运动员的高校及专业,其他提前批高校及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高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自主招生批。包括教育部实施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艺术团)的高校及专业。

3.本科普通批。除本科提前批之外的其他夏季高考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本科高校及专业。其中艺术类又分为统考批(实行*行志愿)和校考批(不实行*行志愿)。

4.专科(高职)提前批。包括**类专科高校及专业;直招士官生招生高校及专业;飞行技术专科专业。

5.专科(高职)普通批。包括高职院校专项计划;除专科(高职)提前批之外的其他夏季高考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

(二)志愿填报。

2019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普通文史、理工类和体育类的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普通批全部实行*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艺术类的本科统考批和专科(高职)批(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进行校考的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除外)实行*行志愿。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考生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普通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高校根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考生应根据体检结论、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志愿填报。具备条件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志愿;如不具备条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填报志愿,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为准。考生凭报名时自己设定的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确认其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提前或逾期均视为本次填报无效。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帮助。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中学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引导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综合*衡的基础上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代填代报,更不得擅自修改。

各批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考生应及时登录http://www.sdzk.cn查询。

网上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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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我省新生,可根据国家及有关省政策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党团关系迁移等,并携带中学(人事)档案,按高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该部分考生名单(含考生号)进行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之后20天内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据此注销其录取资格并报教育部备案。

高校必须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取得入学资格的重要凭证,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要将其与《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优惠照顾的原始证件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包括《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进行反复比对,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照片等信息和本人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入学后,要切实做好新生的体检复查工作,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将具体事项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通过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高校要将各类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结果于11月底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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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学生、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军事、**院校的招生办法另文下达。

(三)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少年班、高水*运动员、保送生、飞行员、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春季高考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高职(专科)院校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注册入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类别招生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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