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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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3、在有机动车通行的环境下、及人机配合作业时,须穿反光背心;

4、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为2.5年,玻璃钢(包括维纶钢)和胶质安全帽的有效期为3.5年,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帽应报废。

5、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6、1.3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技科与安全环保部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7、1.4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8、3.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9、炸药总库保管:发放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不发其他工作服。

10、修理工:增加护脚,使用期限6个月。

11、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12、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3、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生产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生产部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14、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15、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16、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必须马上到主管处登记,并换领新的防护用品。

17、企业设置了应急救援器材专柜,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情况员工不得动用。

18、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19、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按从事的主工种批准发放劳保用品。

20、1车间要积极配合集团安环部制定厂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

21、3车间负责制定本车间的劳保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负责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登记、领取、发放、核实、等工作,按期将劳动防护用品发给职工。

22、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23、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24、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25、仓库保管定期检查,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

2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2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领取由车间统一领取。

2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经常检查从业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佩戴情况,发现使用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测,保证其使用性能良好。

29、2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应依据本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30、12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31、4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6司炉工应配备耐高温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工作帽,防护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添加燃料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冲击眼镜。

33、17钳工、铆工、通风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控制。

35、5综合管理部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6、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批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

37、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起重机械准用证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38、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39、特种设备在选购时,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生产厂商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厂商,所采购的新产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40、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必须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将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4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42、安全网:水*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

43、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4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45、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46、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47、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48、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49、安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提取,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按规定配发的安全防护用品;

50、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菁华9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8.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

  1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筑施工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及管理。

  2.2 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应依据本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3 职责

  3.1 工程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配备标准的制定,检查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

  3.2 项目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监督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3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保管。

  3.4 工会、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

  4 资源需求

  必要的资金保障、适宜的贮存场所。

  5 基本规定

  5.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依据本标准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2 本制度规定了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5.3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除应符合本制度以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4本制度所列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员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5.5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

  5.6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按作业工种配备。

  5.7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应按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 2m 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5.8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士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5.9 从事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滑落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为从事自然强光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配备防止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0 从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的劳动防护用品。

  5.11 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灼伤、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2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3 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中毒、灼伤的劳动防护用品。

  5.14 从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屋面施工、装饰装修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止身体、手足、眼部等受到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5 冬期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的,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

  5.16 雨期施工期间应为室外作业人员配备雨衣,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对环境潮湿及水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 配备要求

  6.1 架子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志服装。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6.2 电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的工作服。

  (2)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

  (3)高压电气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

  6.3 电焊工、气割工的劳动防护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焊工,气割工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2)从事清除焊渣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3)从事磨削钨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

  (4)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肢鞋、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5)在密闭环境中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

  * 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工、管道安装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2)在地下或潮湿场所,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6.5 油漆工在从事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

  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从事砂纸打磨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6.6 普通工在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应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抬、扛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从事人工挖扩桩孔丼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从事拆除工作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6.7 混凝土工应配备工作服,系带高腰防滑鞋,鞋盖,防尘口罩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应配备肢鞋和手套;从事混凝土振捣作业时,应配备绝缘肢鞋,绝缘手套。

  6.8 瓦工、砌筑工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肢面手套和普通工作服。

  6.9抹灰工应配备高腰布面脚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

  6.10 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肢鞋、绝缘手套和防尘口罩。

  6.11 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服镜。

  6.12 木工从事机械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防噪声耳罩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3 钢筋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从事钢筋除锈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4 防水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覃和防护眼镜。

  (2)从事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肢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6.15玻璃工应配备工作服和防切割手套;从事打磨玻璃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6 司炉工应配备耐高温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工作帽,防护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添加燃料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冲击眼镜。

  6.17 钳工、铆工、通风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

  (2)从事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从事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3)从事石棉、破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6.18 筑炉工从事磨砖,切砖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9 电梯安装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从事安装,拆卸和维修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为规范项目施工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根据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标准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须到有资质的专营商店或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鉴定证)。采购人员应索取“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对于分包队伍自行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应索取其“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4购置的护品须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验收。

  5专职安全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6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

  7专职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确,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8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且应调整好帽箍、带扣后,系紧帽戴;

  2)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

  3)搭、拆脚手架及无可靠防护措施的临边、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禁止打结或接长使用,系挂牢固。

  4)使用打夯机、砼振捣器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5)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绝缘手套;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保险绳上;

  7)电气焊工作业时,必须戴电气焊手套、使用护目镜、防护服及面罩、穿绝缘鞋。高处焊接作业时,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

  8)高处作业时不得穿硬底和戴钉易滑的鞋;

  9)从事有机溶剂、腐蚀性和其他损害皮肤的作业时,应配戴橡皮或塑料手套、防毒过滤器;

  10)使用园盘踞时,操作者应戴防护眼镜;

  11)粉尘作业环境下按规定配戴口罩;

  12)在有机动车通行的环境下、及人机配合作业时,须穿反光背心;

  13)使用木工机械时,操作者的工作服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背,衣裤无破损残缺;

  15)其他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的配戴规定。

  9项目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10项目部应建立保存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记录(包括“三证”)资料,并应由专职安全员备案,以备查验。

  附注:

  1)安全帽上面应有四项永久性标志,包括: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生产许可证编号。

  2)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为2.5年,玻璃钢(包括维纶钢)和胶质安全帽的有效期为3.5年,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帽应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10、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

  一、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收集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三、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相关规定按批量进行安全性能试验、检验,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周期性检验。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实物替代。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采购、发放管理台帐,台帐中应明确领取人签字手续,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劳动防护用品应专人管理,贮存过程中通风,避光,隔热,并避免化学品的侵蚀。

  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七、对损坏或性能不符合防护条件的防护用品应予以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

  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购买合格的产品。

  2、仓库保管人员对劳动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必须做到定期发放。一般发放一次。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领取由车间统一领取。

  6、企业要经常对给劳动防护用、用具的使用人员讲解使用的方法和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使用要求,保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要求,企业必须无偿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经常检查从业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佩戴情况,发现使用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测,保证其使用性能良好。

  9、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用货币和其它物品替代。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概念

  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护劳动者扎起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配备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有称个体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

  劳动者在生产、建设、运输、服务和科学研究中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而超过人体的耐受力,防护装备缺乏或缺陷,以及其他突发原因,往往容易造成尘、毒、噪音、强磁辐射、触电、静电反应、爆炸、烧烫、冻伤、淹弱、腐蚀、打击、坠落、绞辗和刺割等急慢性危害或工作事故,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为了预防上述伤害,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来改善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准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别

  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主要分类: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类(如:复式防尘罩、防毒面具等);

  (3)听力器官防护类(如:耳罩、耳塞等);

  (4)眼、面部防护类(如:护目镜、电焊面罩等);

  (5)防护服类(如:防静电工作服等);

  (6)手、足防护类(如:绝缘手套、绝缘皮鞋、耐酸碱鞋、保护足趾安全鞋等);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四)使用中的管理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1)正确选用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及时更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

  (五)本公司遵守劳动部于1963年颁布试行的文件《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了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程,应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以及免费发给等原则,并且要求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必要的发放、保管、使用、回收等制度,还应教育工人节约使用还规定了地方和企业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管理问题。

  (六)保健品发放管理:

  本公司在高温季节,对工人发放毛巾、洗发水、肥皂、风油精、人丹、六滴水,并有门卫负责。公司买一台冷冻水机器,专做冷饮水,用矿泉水、青梅汤24小时提供,由食堂里发放棒冰,1天发放3次,中午13:00时还专门做冷冻绿豆汤,提供车间员工,由公司领导发放。饮用工具全部在蒸箱消过毒,以确保卫生工作,让每位员工放心饮用。本公司确保夏天做好一切防暑、降温工作,让车间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车间正常运转。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筑施工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及管理。

  2.2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应依据本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3职责

  3.1工程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配备标准的制定,检查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

  3.2项目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监督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3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保管。

  3.4工会、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

  4资源需求

  必要的资金保障、适宜的贮存场所。

  5基本规定

  5.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依据本标准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2本制度规定了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5.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除应符合本制度以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4本制度所列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员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5.5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

  5.6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按作业工种配备。

  5.7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应按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2m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5.8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士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5.9从事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滑落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为从事自然强光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配备防止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0从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的劳动防护用品。

  5.11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灼伤、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2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3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中毒、灼伤的劳动防护用品。

  5.14从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屋面施工、装饰装修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止身体、手足、眼部等受到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5冬期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的,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

  5.16雨期施工期间应为室外作业人员配备雨衣,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对环境潮湿及水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配备要求

  6.1架子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志服装。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6.2电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的工作服。

  (2)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

  (3)高压电气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

  6.3电焊工、气割工的劳动防护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焊工,气割工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2)从事清除焊渣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3)从事磨削钨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

  (4)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肢鞋、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5)在密闭环境中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

  *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工、管道安装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2)在地下或潮湿场所,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6.5油漆工在从事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

  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从事砂纸打磨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6.6普通工在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应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抬、扛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从事人工挖扩桩孔丼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从事拆除工作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6.7混凝土工应配备工作服,系带高腰防滑鞋,鞋盖,防尘口罩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应配备肢鞋和手套;从事混凝土振捣作业时,应配备绝缘肢鞋,绝缘手套。

  6.8瓦工、砌筑工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肢面手套和普通工作服。

  6.9抹灰工应配备高腰布面脚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

  6.10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肢鞋、绝缘手套和防尘口罩。

  6.11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服镜。

  6.12木工从事机械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防噪声耳罩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3钢筋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从事钢筋除锈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4防水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覃和防护眼镜。

  (2)从事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肢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6.15玻璃工应配备工作服和防切割手套;从事打磨玻璃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6司炉工应配备耐高温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工作帽,防护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添加燃料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冲击眼镜。

  6.17钳工、铆工、通风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

  (2)从事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从事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3)从事石棉、破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6.18筑炉工从事磨砖,切砖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9电梯安装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从事安装,拆卸和维修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la”标识)两部分。

  3、为了保证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防护用品厂家应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应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

  4、安全部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性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工会对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四、安全防护用品的保管

  1、检验验收合格后的安全防护用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各部门、项目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遵循产品说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

  1、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安全防护用品;

  2、安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提取,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按规定配发的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使用:

  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劳动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检验标准和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和外观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

  6、安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报废

  1、根据安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报废。对于安全防护用品性能明显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或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安全部、材设部批准后报废,并且在安全防护用品台账中注消。

  2、由材设部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并建立报废台账。

  3、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菁华9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食品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概念

  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护劳动者扎起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配备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有称个体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

  劳动者在生产、建设、运输、服务和科学研究中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而超过人体的耐受力,防护装备缺乏或缺陷,以及其他突发原因,往往容易造成尘、毒、噪音、强磁辐射、触电、静电反应、爆炸、烧烫、冻伤、淹弱、腐蚀、打击、坠落、绞辗和刺割等急慢性危害或工作事故,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为了预防上述伤害,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来改善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准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别

  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主要分类: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类(如:复式防尘罩、防毒面具等);

  (3)听力器官防护类(如:耳罩、耳塞等);

  (4)眼、面部防护类(如:护目镜、电焊面罩等);

  (5)防护服类(如:防静电工作服等);

  (6)手、足防护类(如:绝缘手套、绝缘皮鞋、耐酸碱鞋、保护足趾安全鞋等);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四)使用中的管理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1)正确选用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及时更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

  (五)本公司遵守劳动部于1963年颁布试行的文件《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了'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程,应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以及免费发给'等原则,并且要求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必要的发放、保管、使用、回收等制度,还应教育工人节约使用'还规定了地方和企业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管理问题。

  (六)保健品发放管理:

  本公司在高温季节,对工人发放毛巾、洗发水、肥皂、风油精、人丹、六滴水,并有门卫负责。公司买一台冷冻水机器,专做冷饮水,用矿泉水、青梅汤24小时提供,由食堂里发放棒冰,1天发放3次,中午13:00时还专门做冷冻绿豆汤,提供车间员工,由公司领导发放。饮用工具全部在蒸箱消过毒,以确保卫生工作,让每位员工放心饮用。本公司确保夏天做好一切防暑、降温工作,让车间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车间正常运转。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

  食品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概念

  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护劳动者扎起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配备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有称个体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

  劳动者在生产、建设、运输、服务和科学研究中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而超过人体的耐受力,防护装备缺乏或缺陷,以及其他突发原因,往往容易造成尘、毒、噪音、强磁辐射、触电、静电反应、爆炸、烧烫、冻伤、淹弱、腐蚀、打击、坠落、绞辗和刺割等急慢性危害或工作事故,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为了预防上述伤害,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来改善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准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别

  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主要分类: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类(如:复式防尘罩、防毒面具等);

  (3)听力器官防护类(如:耳罩、耳塞等);

  (4)眼、面部防护类(如:护目镜、电焊面罩等);

  (5)防护服类(如:防静电工作服等);

  (6)手、足防护类(如:绝缘手套、绝缘皮鞋、耐酸碱鞋、保护足趾安全鞋等);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四)使用中的管理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1)正确选用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及时更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

  (五)本公司遵守劳动部于1963年颁布试行的文件《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了'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程,应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以及免费发给'等原则,并且要求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必要的发放、保管、使用、回收等制度,还应教育工人节约使用'还规定了地方和企业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管理问题。

  (六)保健品发放管理:

  本公司在高温季节,对工人发放毛巾、洗发水、肥皂、风油精、人丹、六滴水,并有门卫负责。公司买一台冷冻水机器,专做冷饮水,用矿泉水、青梅汤24小时提供,由食堂里发放棒冰,1天发放3次,中午13:00时还专门做冷冻绿豆汤,提供车间员工,由公司领导发放。饮用工具全部在蒸箱消过毒,以确保卫生工作,让每位员工放心饮用。本公司确保夏天做好一切防暑、降温工作,让车间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车间正常运转。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

  一、发放和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

  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

  一、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收集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三、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相关规定按批量进行安全性能试验、检验,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周期性检验。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实物替代。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采购、发放管理台帐,台帐中应明确领取人签字手续,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劳动防护用品应专人管理,贮存过程中通风,避光,隔热,并避免化学品的侵蚀。

  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七、对损坏或性能不符合防护条件的防护用品应予以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凭证建卡,填写使用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生产安全科审核、登记,凭证则到劳保室领取。

  3、新工人进厂,凭三级安全教育卡,老职工换工种,凭调令单到生产科,换卡后,发放劳动用品。

  4、各部门因特殊需要增加防护用品,需由车间提出申请,报生产科,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

  5、调离工厂的职工,劳保用品使用期相应延长。

  6、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按从事的主工种批准发放劳保用品。

  7、外包内作业,合同承包作业的劳保用品,原则上都自行解决。特殊情况自己无法解决的,经主管厂长批准可适当发给或折价代购。

  8、职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必须爱护、保管,不得任意改制,转让或出售。

  9、对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或行政处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10、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由生产部、库区集中发放,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二、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三、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四、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五、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六、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七、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八、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时行修改完善。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8

  一、发放和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

  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

  一、电烙铁

  (一)手柄、导线、插头应完好无损,导线不准用强度低的塑料线。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手柄及插头破损,带电体裸露、导线老化等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

  (二)在机架上使用时,应防止烧坏布线或其它设施。在带电设备上使用时,不准接地(在保证电烙铁不漏电的情况下)。烙铁上的余锡不准乱甩。

  (三)暂时停用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准放在地面、桌子上或易燃物旁;未冷却不准放回原处。

  二、移动式排风扇、电风扇

  (一)排风扇金属外壳及其支架,必须有接地保护措施,并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源接线盒。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

  (二)使用前应检查并应定期检修,零部件破损、导线老化,不准使用。不准在人孔内使用排风扇、电风扇。

  三、手电钻、电锤

  (一)应使用双重绝缘的手电钻、电锤。使用不是双重绝缘的手电钻、电锤时,应检查金属外壳不得漏电,手柄、开关、导线及插头必须完好无损。使用时其插头必须与带漏电保护器的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二)使用前必须检查外壳是否漏电;并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装卸钻头时,严禁戴手套,并在完全停止转动时进行。

  (三)遇停电、离开工作地点或转移工作地点,上、下传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四)在易燃、易爆场所或附*,不准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中出现震动、高热或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

  (五)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六)在潮湿或金属容器内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低压电源。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菁华6篇)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报废及打字复印费用的管理,各二级单位办公用品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办公用品主要分以下两大类:

  一、消耗品:墨盒、硒鼓、色带、纸张、铅笔、胶水、固体胶、桨糊、大头针、图钉、回形针、橡皮、笔记本、复写纸、标签、便条纸、信纸、夹子、订书钉、中性笔、圆珠笔、修正液、信封等。

  二、管理品: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照相器材、电话、空调、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文件夹、茶具、书籍资料、剪刀、裁纸刀、订书机、印章、档案盒、档案袋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采购

  第四条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下月的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由部门人员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主管领导审核,交办公室。

  第五条办公室统一汇总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并经核查库存情况后填写《物品采购计划表》(办公室对需用量大的可酌量库存)实施采购;对于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办公品,须呈报总经理同意后方能采购。

  第六条各部门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在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第七条为有效完成采购任务,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八条对专业性物品的采购,由所需部门协助办公室共同实施。

  第九条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本着节约、合理、适用的原则,采购时应货比三家,务求价廉质优。严禁收取回扣及贵重馈赠。

  第十条办公用品入库前须由办公室主任按购货清单核对品种、规格、数量,确保质量。

  第三章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发放

  第十一条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指定专人控制发放。

  第十二条办公用品的领用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

  第十四条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十五条各部门文件和资料,原则上由本部门自行打印或复印,因特殊情况需外出打印或复印的,经主管领导审批,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送出。

  第十六条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实行月统计,截止时间为每月月终,在每月生产经营会上通报,年终进行汇总。

  第十七条办公室每次采购后,凭采购发票和《物品采购申请单》、《物品采购计划表》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十八条在外打字复印的费用,由办公室根据备案资料,签署结算意见,每月结算一次,由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在年终时予以支付。对于未在办公室备案的打字复印费用,财务部不得支付。

  第十九条对于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

  明确办公用品的申购、审批、采购、验收、报销及领用等规定,减少办公费用开支,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审批规定:

  1、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员根据每月用量及库存情况,于每月的月底进行统计申购。

  2、非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各部门需使用的办公用品如属于非常规用品,首先须报本部门经理审批,然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和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综合管理部采购,如果价值超过20xx元以上的,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3、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填写申购单时,必须详细注明所申购用品之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申购部门等,对于常规的办公用品,应固定一个物美价廉的品牌,不宜随意变更。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规定:

  1、采购人员应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要求进行采购,有疑问的须即时馈,否则出现采购错误,由采购人员承担责任。

  2、采购人员采购办公用品时,务必把握“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确保所购用品质量。

  3、在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不应随意更换办公用品的品牌,否则综合部保管员有权拒收。

  4、所有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特殊用品经行政副总批准后可由申请使用部门购买,且均须提供发票(以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和购买处地址及电话,以便市场调研。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验收及报销规定

  1、综合管理部保管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

  2、保管员验收办公用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申购单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有质量问题的,一律作退货处理,对数量或单价有疑问的亦可拒收,并向上映。

  3、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凭正规发票后附入库单,经综合管理部保管员验收签字,综合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

  1、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发放,各部门需使用办公用品的可按审批程序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综合管理部保管员原则上按照《办公用品消耗标准》予以发放。

  2、各种笔芯、铅笔、墨水、橡皮、双面胶、胶带、文件夹、文件袋、回形针、头针、小便笺、稿纸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领用。

  3、圆珠笔、中性笔、涂改液、笔记本等常用品的领用,除需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外,还须注意领用周期,原则上领用周期为三个月(对于已领过圆珠笔或中性笔的,原则上以后只能领用笔芯)。

  4、计算器、电话机、U盘、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领用和更换,除需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经综合部经理审批准外,领用时还须以旧换新。

  5、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箱等贵重办公用品用具的领用,必须由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6、领用人员离职时,须清还领用之办公用品(易耗品视情况而定),如有丢失的须按原价扣还。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降低办公用品消耗,减少损失和浪费,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办公用品范围

  2.1文具、纸张等文案用品;

  2.1.1文案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笔、笔芯、笔记本、胶棒等。部门领用系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等。

  2.2办公桌、椅、档案柜等用品;

  2.3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公司集团手机卡。

  三、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发放

  3.1各部门每月25日向行政部提出采购申请,经行政部核对并申报同意后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及发放。

  3.2购入的办公用品须按类别,品种清点,验收,统一入库管理。

  3.3办公常备用品每月10日、20日两天进行发放,领用时秉承以旧换新原则,由领用人签字,说明物品名称、数量等,以控制文具消耗。

  3.4办公设备及桌椅等由财务部负责核实,行政部根据需要采买发放。

  四、办公用品的管理

  4.1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4.2任何人未经过允许不得擅自领取办公用品,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

  4.3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公司集团手机卡均由专人管理,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由管理人全权负责。

  4.3.1电脑管理

  保证机器的正常开关机;

  严禁使用过程中冷关机,对硬盘造成损伤、缩短固件的使用寿命;

  严禁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

  严禁登陆不良网站及非法网站。

  定期对电脑进行杀毒;

  使用完毕后请按照正常关机顺序关闭主机及显示器。

  4.3.2打印机、复印机:

  保证机器的正常开关机;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复印机连续工作正反面20张时,请待机8分钟;

  各部门应保证机器所需耗材、纸张充足,及时向行政部领用;

  4.3.3投影仪

  保证机器正常开关机;

  关机后静待风扇停止后方可切断电源;

  使用过程中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不要堵塞通风口;

  禁止倾斜90°角以上播放文件;

  使用时间超过两小时需断电休息10分钟。

  4.3.4集团手机卡

  公司凡试用期满的员工,必须统一使用公司的集团手机卡,否则不享受公司的话费补贴(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后除外)。

  集团手机卡领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制度,如有损坏、丢失,及时报行政部予以补办、处理。

  集团手机卡仅供领用者在公司任职期间使用,离职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相关退还手续。

  4.4办公设备管理者具有保管与维护责任,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收回时,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5办公设备要注意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设备出现损坏时,须报直属上级领导决定后方可修理。

  4.6经检查确认破损办公器具、设备已没有修理必要时,办公用品管理员向直属上级领导请示,予以报废处理。

  4.7严禁把办公用品带回家私用。

  4.8凡纯属人为原因致使办公器具、设备损坏或有意破坏者,追究其责任并照价赔偿。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单位管理的需要,推进行政办公物品的规范化管理,控制办公费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办公物品为单位日常办公所用文具(含水笔、笔记本、钉书器等)、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盘、录音笔、5墨盒等)、办公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以及办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分类

  第三条行政办公物品的分类

  行政办公物品分三类:办公固定资产、办公低值资产(办公固定资产和办公低值资产统称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1、办公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20xx元及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2、办公低值资产指使用期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消耗,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3、办公用品指使用期限较短,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种办公类资产。

  第三章行政办公物品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办公室是行政办公物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办公物品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2、组织各部门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监控;

  3、年度、每月办公物品开支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执行:

  4、行政办公物品的分配、调拨、维修和报废;

  5、配合财务部对办公物品进行盘点,建立行政办公物品台账,负责日常维护和修理。

  第五条部门资产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部长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保管和资产增减、转移、维护、报废与监督记录;合理调配本部室内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人的主要职责:应该爱护单位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由人力资源总部协助负责培训员工爱护国有资产意识,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如果因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由使用人自行付费维修,并报送办公室进行维修登记。

  第四章行政办公物品采购

  第七条办公用品采购

  1、办公室每月按各部门需求编制统一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单位全面预算,报单位财务部列入每月全单位资金计划。

  2、办公室持相关票根据单位相关财务规定报销,费用计入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执行台帐。

  3、办公耗材文具的领用参照需按照规格及使用情况购买,并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购进。购进消耗材料统一保管。

  第八条办公类服务采购

  办公类服务采购指单位各部门对外印刷品、宣传品、名片、标牌等服务类的采购。

  1、单位办公室办公室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按程序选择服务供应商。

  2、单位各部门有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单位办公室公布服务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第九条办公资产采购

  1、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办公资产使用部门编制《年度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并纳年度预算和经营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交办公室汇总。

  办公室汇总各部门《年度办公资产采购计划》后编制单位年度采购计划,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执行采购计划。

  2、办公资产临时采购报批

  各部门临时需要购置办公资产时,填写《资产购买申请单》(见附件二),经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并签字后,提交办公室实施采购。

  3、实施采购

  办公室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连同资产申请表和询价后的采购报价单上报单位领导,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进行购买。

  4、验收

  办公室汇同使用部门根据采购计划或申请表、购物发票、购物明细验收采购办公资产,验收完毕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确认,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各自登记办公资产台帐,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根据入库单和购物发票进行账务处理。《资产购买申请表》和购物明细复印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章办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用品配发

  1、各部门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文具的领用和发放。

  2、办公用品每月第一周领用配发。办公室负责办理使用部门的领用手续,认真填写文具领用登记单,并进行台帐登记,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购买日期、使用人等。

  3、办公用品原则每月一次领清,不得另行申领。如有特殊需求提前与办公室申请。单价超过100元以上的办公文具由办公室主管主任审批。配发后办公室登记台帐,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购买日期、使用人等。

  4、员工在单位内部调动,其使用的办公用品可以带走。第十一条办公资产的管理

  1、资产调拨

  部门与部门之间转移办公设备等资产必须填写《资产调拨单》(见附件三)。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顺序执行。审批顺序:调出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确认签字后,方可转移资产。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2、资产报废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见附件四),报单位办公室,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损坏鉴定后,由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废。办公室与财务部门同时销帐。有再使用价值的,由办公室收回统一维修、保管、再分配,资产台帐做相应调整。在报废前,部门不得随意丢弃,否则本部门按照其原值赔偿,并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处罚。

  3、资产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单位需要的办公资产原则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确属需要,租用部门必须报单位办公室审批,办公室应尽量考虑在单位内部调配,调配确有困难而且购买不经济合算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租用,租用手续由单位办公室统一办理。

  (2)单位长期不使用的行政办资产品可考虑对外出租和外借。办公室定期对所有闲置的办公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其中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对长期闲置的物品主动寻求外租,对今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进行出售。

  4、办公资产的日常维护、维修

  (1)办公室是办公资产日常维护、维修的责任部门。(2)办公室编制办公资产维修计划,并纳入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维修计划对各部门办公资产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维护,保证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门的办公资产需要维修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请表》报送办公室。不经过部门资产负责人而私自报送维修申请,则办公室不予受理。

  (4)办公室接到申请单后,需对报修设备进行鉴定,进行相应的维修、更换,一般性修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其它较为复杂的修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维修完毕后及时登记《办公设备维修记录表》(见附件五),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若聘请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相关付款事项执行资金支付程序。

  (5)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办公资产损坏,要按照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

  5、办公资产的年终盘点

  (1)年终资产清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进行实物清查,丢失的办公资产由丢失部门按照原值赔偿。资产清查结束后,由办公室将年终清查报告上报单位领导。具体清查程序可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办公物品丢失、损坏属于过失人责任的,过失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各部门部长要调离本部门时,人力资源要及时通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办公资产台帐清点调出人负责部门所使用的资产,有短缺者,按照物品原价赔偿,待办理完办公设备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本部门;一般员工调离本部门,由部长负责该员工使用资产的移交,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完成。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修订并监督实施。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5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办公用品由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领用办公用品。

  2、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注明办公用品品名、数量、领用日期,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3、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机、复印机、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4、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部门办公用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确认,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5、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包括:中性笔、笔记本、文件夹等常用物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辞职,务必将领取的办公用品全部退回。

  6、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部门人员共同负责,人为因素丢失损坏,由本部门自行解决。

  7、员工对办公用品应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

  8、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我采购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费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列入营业费用范围的各种日常消耗用品,包括:文具、纸张、劳动保护用品、卫生洁具、电子设备、营业器具、其他。本办法所称的采购、管理行为包括:采购管理、实物验收保管行为,并采取责任分离的原则。

  一、采购管理

  1、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按专业用品分类,每类用品确定两家以上固定供应商,集中采购。分行采购委员会以集中招标、集中询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随意更换,更换供应商应按照上述程序确定。严禁各经营单位及部门自行组织采购。

  2、实物保管部门(办公室)定期(每季度或每月)根据日常耗用情况以填写《公事联系单》的形式提出采购计划,经主管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集中采购。实物保管部门负责用品的入库、保管和领用,不参与采购行为。

  3、行政部门按照采购清单,根据供应商的报价选择采购,报价清单由财务部门留存。根据《公事联系单》、购货发票、由保管员签字确认的销货清单交财务部门审批。财务部门审批时应核对销货清单与原留存报价清单,出现价格不符时,可提交财务委员会讨论重新选择供应商。

  4、在《公事联系单》额度内的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批报销,超过《公事联系单》范围的采购,由主管财务总经理审批。计划外临时采购,单笔金额500元以下的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批,超过500元的须财务主管财务总经理审批。

  二、实物验收管理。

  实物保管部门根据销货清单验收用品登记入库,记录收、发、结 存数,并定期核对账实。各经营单位及部门领用时需逐笔注明领用数量及金额,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保管部门为每单位设立台账,每季度末结出各单位领用物品数量、金额,交财务部门分单位核算。

  行政部门根据需求采购的物品必须移交实物保管部门验收入库,若临时急需物品可先交使用单位使用,同时补办移交入库及领用手续,无保管员签字确认的销货单据财务部门可拒绝出账。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使用部门制定适用本部门工作特点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执行,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统一采购。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须进行督促检查执行。

2、搭、拆脚手架及无可靠防护措施的临边、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禁止打结或接长使用,系挂牢固。

3、在有机动车通行的环境下、及人机配合作业时,须穿反光背心;

4、1.4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5、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供应部购进,购进的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化要求。分公司发放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到公司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6、有分公司发放的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标准发放,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管检查,发现没有配备或者没有佩戴的,从重处罚。

7、烧火工发放标准:布工作服(12月)、蓝色安全帽(12月),皮手套(3月,分公司发放),皮工作鞋(12月),防护眼镜(1年,分公司发放),毛巾(3月,分公司发放)。

8、磁选工、过滤机工、砂泵工、振网筛工:需要防水手套由分公司和车间自备,公司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9、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0、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11、变动工种,应根据需要调整其防护用品。

12、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防护用品专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负责保管,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每两月定期校验一次。

13、发放范围:

14、其他部门

15、对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或行政处分。

16、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7、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18、使用已损坏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9、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必须做到定期发放。一般发放一次。

20、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21、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22、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23、2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应依据本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24、5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

25、3电焊工、气割工的劳动防护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26、4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27、6普通工在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应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抬、扛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从事人工挖扩桩孔丼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从事拆除工作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28、19电梯安装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从事安装,拆卸和维修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29、1选择供应商:其必须有营业执照、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场所和技术人员、有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生产设备、有必要的检测手段、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产品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30、安全帽:帽壳破损、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缺少下颚带等;

31、脚扣、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套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

3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统计出工程所需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费用,在施工中,要专款专用。

3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本项目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有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龙门吊和汽车式起重机)、保温燃烧炉、压力管道,这三类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34、安全标志。

35、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6、安全保护用品的发放,要从各部门单位实际出发,按照“实用节约”的原则,不得减发或者多领多发。发放要建立台账,领用要签字备档。

37、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发现损毁要及时补领。

38、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39、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安全防护用品;

40、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加强对办公旧物的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科室替换下的各类 办公设备交由机关事务管理科保管,机关事务管理科要及时回收。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2、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房盘点,确保帐物相符。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适时增 加库存,保障供给。

3、领取时,领取人须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记本>上写明日期、领取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项并 签字。领取非库存、专门采购的办公用品时,领取人须在购物发票上签字。领取接待用品(如水果、烟、茶、 纸杯等)时应由接待承办科窒或接收此物的服务员在购物发票或领取登记本上签字。

4、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及人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保证办公需要。对于消耗品,可根据历史记录和经验法则设定领取基准。明显超出常规的申领,领取人应 作出解释,否则保管员有权拒付。

5、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6、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档案袋、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白板笔等;

7、公共办公用品(设施)以部门为领用单位,由部门分管副总签发实施采购和领用。四、物品领用发放时间:原则上,不予全部发放所申报的办公用品,提倡随用、随发;

8、由各部门指定人员统一领用办公用品,并签收《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发放。

9、对未列入采购申请表的临时性办公用品,原则上不作采购,因临时急需的需分管副总审批再做采购,否则推移至下月进行。

10、对办公桌椅等物品出现问题,务必由木工或内行人员进行维修处理,对电脑、打印机等出现问题先自行协调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公司内部无法解决,需要由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的,务必构成请示报告,公司审批后由综合部协调落实。

11、党政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12、高档耐用办公用品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由原采购人员负责联系退换、维修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职责人应负赔偿职责。

13、行政部门按照采购清单,根据供应商的报价选择采购,报价清单由财务部门留存。根据《公事联系单》、购货发票、由保管员签字确认的销货清单交财务部门审批。财务部门审批时应核对销货清单与原留存报价清单,出现价格不符时,可提交财务委员会讨论重新选择供应商。

14、第三、四类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15、临时性非常规急需的低价物品可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使用部门配合行政人事部先行采购,事后做好手续补办工作,反之是临时急需的高价物品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16、办公用品若被认定为人为损坏的,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17、各部门领取的办公用品由部门自身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借出。

18、各部门应有节制的使用办公用品,避免铺张浪费。各部门领取的物品应按规定数量领取,超出、破损部分均由部门自行解决。

19、定点:按照区财政局招标定点单位进行采购。

20、高值易耗品,如:硒鼓、墨盒、电话、插座、计算器、鼠标等价值较高的易消耗日常用品。

21、高值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使用科室或使用者进行管理。领用时使用者需先报主管科长,主管科长再报处长批准,最后由办公室起草报告申请。

22、高值易耗品的发放:应以旧品换新品,保管人需登记好发放的时间、品名、数量,并由领料人签字。

23、对自己所配备的桌、椅、柜如有意损坏者,按原价的百分之百赔偿。

24、一次性开支在5000—10000元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指定2人以上办理。

25、保管人员核对购物清单后,对购回的物品登记,按照保证质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则,分类存放。

26、3.2打印机、复印机:

27、3.4.1公司凡试用期满的员工,必须统一使用公司的集团手机卡,否则不享受公司的话费补贴(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后除外)。

28、3.4.2集团手机卡领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制度,如有损坏、丢失,及时报行政部予以补办、处理。

29、8凡纯属人为原因致使办公器具、设备损坏或有意破坏者,追究其责任并照价赔偿。

30、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包括:中性笔、笔记本、文件夹等常用物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辞职,务必将领取的办公用品全部退回。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5篇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

  一、安全帽

  建筑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1)*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安全带

  建筑施工现场上,高处作业,重叠交叉作业非常多。为了防止作业者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作业者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有以下几点要求:

  (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无数事例证明,安全带是'救命带'。可是有少数人觉得系安全带麻烦,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别是一些小活、临时活,认为“有扎安全带的时间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所以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

  (3)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这是一种比较安全合理的科学系挂方法。它可以使有坠落发生时的实际冲击距离减小。与之相反的是低挂高用。就是安全带拴挂在低处,而人在上面作业。这是一种很不安全的系挂方法,因为当坠落发生时,实际冲击的距离会加大,人和绳都要受到较大的冲击负荷。所以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

  (5)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9)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

  (10)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

  三、防护服

  建筑施工现场上的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为白色,其他工种的工作服没有颜色的限制。防护服有以下几类:

  (1)全身防护型工作服;

  (2)防毒工作服;

  (3)耐酸工作服;

  (4)耐火工作服;

  (5)隔热工作服;

  (6)通气冷却工作服;

  (7)通水冷却工作服;

  (8)防射线工作服;

  (9)劳动防护雨衣;

  (10)普通工作服。

  建筑施工现场上对作业人员防护服的穿着要求是:

  (1)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工作服;

  (2)操作转动机械时,袖口必须扎紧;

  ⑶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特殊作业防护服;

  (4)焊工工作服应是白色帆布制作的。

  四、防护眼镜

  物质的颗粒和碎屑、火花和热流、耀眼的光线和烟雾都会对眼睛造成伤害。这样,在时就必须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选择和使用防护眼镜。

  (1)防打击的护目眼镜有三种:①硬质玻璃片护目镜;②胶质粘合玻琉护目镜(受冲击、击打破碎时呈龟裂状,不飞溅);③钢丝网护目镜。它们能防止金属碎片或屑、砂尘、石屑、混凝土屑等飞溅物对眼部的打击。金属切削作业、混凝土凿毛作业、手提砂轮机作业等适合于佩戴这种*光护目镜。

  (2)防紫外线和强光用的防紫外线护目镜和防辐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辐射线面罩应由不导电材料制作,观察窗、滤光片、保护片尺寸吻合,无缝隙。护目镜的颜色是混合色,以蓝、绿、灰色的为好。

  (3)防有害液体的护目镜简易主要用于防止酸、碱等液体及其他危险注入体与化学药品所引起对眼的伤害。一般镜片用普通玻璃制作,镜架用非金属耐腐蚀材料制成。

  (4)在镜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属铅面制成的铅制玻璃片的护目镜,主要是为了防止*射线对眼部的伤害。

  (5)防灰尘、烟雾及各种有轻微毒性或刺激性较弱的有毒气体的防护镜必须密封、遮边无通风孔,与面部接触严密,镜架要耐酸、耐碱。

  五、防护鞋

  防护鞋的种类比较多,如皮安全鞋、防静电胶底鞋、胶面防砸安全鞋、绝缘皮鞋、低压绝缘胶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高温防护鞋、防刺穿鞋、焊接防护鞋等。应根据作业场所和内容的'不同选择使用。

  建筑施工现场上常用的有绝缘靴(鞋)、焊接防护鞋、耐酸碱橡胶靴及皮安全鞋等。对绝缘鞋的要求有:

  (1)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

  (2)绝缘鞋(靴)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3)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防护手套

  施工现场上人的一切作业,大部分都是由双手操作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手经常处在危险之中。对手的安全防护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护手套时,必须对工件、设备及作业情况分析之后,选择适当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护作用。但是对于需要精细调节的作业。戴用防护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对于使用钻床、铣床和传送机旁及具有夹挤危险的部位操作人员,若使用手套,则有被机械缠住或夹住的危险。所以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严格禁止使用防护手套。

  建筑施工现场上常用的防护手套有下列几种:(1)劳动保护手套。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时一般都使用这类手套。

  (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碱手套。主要用于接触酸和碱时戴的手套。

  (4)橡胶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触矿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种溶济作业时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电、火焊工作业时戴的防护手套,应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

  七、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

  常用的安全护具必须认真进行检查、试验。安全网是否有杂物,是否被坠物损坏或被吊装物撞坏。安全帽被物体击打后,是否有裂纹等。经常对安全护具的检查按要求进行(1)安全帽: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内缓冲弹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2)安全带:国家规定,出厂试验是取荷重120kg的物体,从2~2、8m高架上冲击安全带,各部件无损伤即为合格。

  工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试验负荷重标准情况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一些工地经常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麻袋,由装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铁块,以达到试验负荷的重的标准。用专作实验的架子,进行动、静荷重试验。

  锦纶安全带配件极限拉力指标为:腰带1200~1500kg,背带700~1000 kg,安全绳1500 kg,挂钩圆环1200 kg,固定卡子60 kg,腿带700 kg。

  安全带的负荷试验要求是:施工单位对安全带应定期进行静负荷试验。试验荷重为225 kg,吊挂5min,检查是否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安全带的检验周期为:每次使用安全带之前,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新安全带使用两年后进行抽查试验,旧安全带每隔6个月进行一次抽检。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过试验的安全护具,不准再用。

  (3)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还必须注意:

  1)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2)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3)产品是否满足该产品的有关质量要求;4)产品的规格及技术性能是否与作业的防护要求吻合。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健康发展。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标准规定,对参与施工生产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防寒用品。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

  第二条 工班长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第三条 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改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治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查体,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开展短期健康休养,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五条 要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女职工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妥善安排适宜工作。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3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了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由用人单位无偿提供给个人穿(佩)戴的用品,是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本公司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xx]189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4.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7.生产管理、安全、技术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检查工作人莅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

  9.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公司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这些防毒护具,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10.一般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发放,不得拖延。特殊劳动保护用品,若需要时可向责任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发放。

  11、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12.凡发给车间、工段、班组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

  13.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失效后应报废。

  1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制度。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2.能够有效地预防对人各个暴露部位的危害达到全面防护。

  3.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适用、美观、大方,使职工穿着舒适,佩戴使用方便,不妨碍作业活动。

  4.选用轻质材料,耐腐蚀,抗老化,对皮肤无刺激,各部、配件的吻合严密,牢固,经济耐用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4

  第一条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健康发展。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标准规定,对参与施工生产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防寒用品。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

  第二条 工班长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第三条 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改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治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查体,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开展短期健康休养,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五条 要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女职工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妥善安排适宜工作。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5

  1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筑施工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及管理。

  2.2 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应依据本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3 职责

  3.1 工程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配备标准的制定,检查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

  3.2 项目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监督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3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保管。

  3.4 工会、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

  4 资源需求

  必要的资金保障、适宜的贮存场所。

  5 基本规定

  5.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依据本标准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2 本制度规定了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5.3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除应符合本制度以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4本制度所列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员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5.5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

  5.6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按作业工种配备。

  5.7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应按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 2m 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5.8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士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5.9 从事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滑落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为从事自然强光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配备防止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0 从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的劳动防护用品。

  5.11 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灼伤、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2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3 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中毒、灼伤的劳动防护用品。

  5.14 从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屋面施工、装饰装修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止身体、手足、眼部等受到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5 冬期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的,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

  5.16 雨期施工期间应为室外作业人员配备雨衣,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对环境潮湿及水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 配备要求

  6.1 架子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志服装。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6.2 电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的工作服。

  (2)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

  (3)高压电气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

  6.3 电焊工、气割工的劳动防护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焊工,气割工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2)从事清除焊渣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3)从事磨削钨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

  (4)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肢鞋、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5)在密闭环境中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

  *** 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工、管道安装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2)在地下或潮湿场所,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6.5 油漆工在从事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

  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从事砂纸打磨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6.6 普通工在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应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抬、扛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从事人工挖扩桩孔丼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从事拆除工作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6.7 混凝土工应配备工作服,系带高腰防滑鞋,鞋盖,防尘口罩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应配备肢鞋和手套;从事混凝土振捣作业时,应配备绝缘肢鞋,绝缘手套。

  6.8 瓦工、砌筑工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肢面手套和普通工作服。

  6.9抹灰工应配备高腰布面脚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

  6.10 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肢鞋、绝缘手套和防尘口罩。

  6.11 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服镜。

  6.12 木工从事机械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防噪声耳罩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3 钢筋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从事钢筋除锈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4 防水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覃和防护眼镜。

  (2)从事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肢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6.15玻璃工应配备工作服和防切割手套;从事打磨玻璃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6 司炉工应配备耐高温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工作帽,防护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添加燃料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冲击眼镜。

  6.17 钳工、铆工、通风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

  (2)从事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从事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3)从事石棉、破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6.18 筑炉工从事磨砖,切砖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9 电梯安装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从事安装,拆卸和维修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7)

——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5篇

  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

  1、办公室负责修订公司《劳动用品管理规定》,监督劳保用品的申领、发放、使用情况。

  2、生产部、仓储部按行业规定实施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及发放。

  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使用的劳保用品符合安全、卫生规定和审核本部门劳保用品的申领。

  4、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对应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申请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给劳保用品管理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5、新入厂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需要经常替换洗涤的用品,按本岗位标准发放,并计算使用时间,以便替换。

  6、因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办公室批准后,仓库方可以发放。

  7、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8、对从事多样工种操用的员工,按岗位所需发放适合的劳保用品的;及领取劳保用品后因调离后又返回所使用该劳保用的生产岗位的,使用期限按实际使用时间适当延长。

  9、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以保证安全可靠。

  10、工作服需按有关规定购买,其材质、式样、颜色应符合规定要求和生产要求。

  11、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使用应工作范围、时间内,不得作其他用途。

  12、不同区域生产、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

  13、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得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内如有遗失,由个人按折后价格(用品价格—用品价格÷使用期限×已使用时间)予以赔偿。如有损坏的,按损坏程度酌情处理。

  14、部门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按照卫生要求清洗和检查。保证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2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保护条例,公司为职工免费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坚持同工种、同条件、发放相同劳保用品的原则,不同工种要有所区别。

  3、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4、劳动保护用品每月发放一次,每月月初发放,所有员工到仓库签字领取。新进厂员工到达工作岗位前,公司为其备齐所有劳保用品。

  5、职工要保管好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用作他用。

  6、因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批准后,仓库方可以发放。

  7、仓库要建立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3

  1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 1 )发放原则

  1 )凡属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应予配发;否则,不发;

  2 )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 )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 )标准规定的虽有,但不需要者不发。

  ( 2 )发放和管理

  1 )劳保用品的采购可由各公司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2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计划、保管、发放、奖惩等制度,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国家劳保政策、法律规定的标准,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做劳保用品计划,制订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劳资、工会、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 )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5 )支援外地的施工人员可按当地规定标准供给或借给(有押金),用后收回;

  6 )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应根据实际有的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出管理工作半年以上者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 )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学*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8 )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干部,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干部,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 )代培、代训、送外或实*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原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

  10 )职工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到新单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单位办理调拨手续。调出总公司,劳保用品一律收回。职工变更工种时,应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1 )劳保用品属施工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同时教育职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

  12 )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带)、防毒口罩、漏电保安器、绝缘用品等,须建立健全检验制度,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2 、关于发放劳保用品的几点说明

  ( 1 )施工现场露天作业的职工,每人可发给夏季安全帽一顶,使用年限二年;冬季棉安全帽一顶,使用年限三年;

  ( 2 )雨季施工现场露天作业的职工,可发给雨衣和雨鞋,使用期限分别为五年和三年。冬季施工现场露天作业按规定分别发给棉大衣、棉上衣,使用年限为四年。野外勘探测试人员可发给皮大衣,使用八年,棉胶鞋使用二年;

  ( 3 )所用劳保用品一律发实物,不发现金;

  ( 4 )合同工、临时工、代培工的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待遇同本单位职工;

  ( 5 )防护眼镜只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人员使用,其使用期限为三年。需验目配置防护镜的工种人员,其报销标准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 6 )劳保用品的发放原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虽有标准规定,但不需要者不再发给。在特殊情况下,确实不适用的,可根据情况和实际需要补供。

  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4

  1、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质条件。各涉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2、劳动用品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单位的所有工种和类别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相关部门采购并按规定发放,制定发放标准细表,任何个人与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发放标准、数量等。

  3、全体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清洁、整齐,树立单位良好形象。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对不正当使用行为,经教育不改正者,予以处罚。

  4、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丢失或失去其应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补发或更换。

  5、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在发放前要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6、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凡规定以旧换新的物品,一定要交旧换新;凡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物品,按原价及应使用的年限折旧赔偿。

  7、在使用期限内离岗时,每位员工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本单位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并按一定比例折价。

  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5

  1、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要遵循“五统一、一体现”的管理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统一采购,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

  2、劳动保护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静电工作服、防砸工作鞋、防毒面具、防光眼镜、电焊工作服、电工绝缘鞋等。

  3、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如遇特殊工程应及时上报并采购和发放。

  4、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对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达到其标准。

  5、职工不得对个人保护用品进行更换或添加装饰物,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经常保养,确保其完好性。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劳保防护规定和现场安全要求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中违反规定穿戴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纠正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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