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间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进入车间。
2、非车间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灌瓶车间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要由厂内专人陪同参观。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未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4、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防静电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监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开时,应安排好替岗人员。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灌装质量,对超重瓶、漏气瓶要及时处理,不得交给下班或过夜,不准在车间内存放。
6、车间通风设备要保持良好,生产前应首先打开通风设备降低车间内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在生产中,要定时对灌瓶车间的液化气浓度进行检测。当液化气的浓度达到规定值(爆炸下限的40%)时,应停止灌装,查找漏气原因并及时排除。
7、车间内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以及保持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在规定值以下。
8、车间内严禁摔、砸、滚钢瓶,严禁用铁器互相敲打、碰,防止产生火花。钢瓶灌装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钢瓶不得进行灌装。
9、车间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为确保安全教学、安全生产、确保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进入车间的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则:
1、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作区,更不能开动设备。所有人员均不得带小孩进入车间。
2、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或紧身衣服,袖口要扎紧。
3、不允许穿凉鞋、拖鞋和高根鞋进入车间。
4、操作者一般均应戴工作帽。女同志或长发者的头发或辫子,必须塞进帽子里。
5、工作时,头不能离工件太*,以防止切屑飞入眼睛。如果切屑细而飞散,则必须戴上护目镜。
6、手和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靠*正在旋转的机件。如皮带轮、皮带、齿轮、卡盘、工件等。更不能在这些地方开玩笑。
7、工件或刀具必须装夹牢固,否则会飞出伤人。
8、机床开动时,不允许用量具测量工件,也不允许用手摸工件表面。
9、当工件或机件太重时,不能一人单干,可应用起重设备或请他人帮助。
10、不可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应使用钩子或其它工具清除。
11、不允许用手刹住转动的卡盘、夹头或工件。
12、不允许任意装拆电气设备或机件。
13、在车床、钻床上工作时不允许戴手套。
14、车间内严禁打闹。
1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逐出车间,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1、车间人员工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夏天严禁空拖鞋上岗。
2、工作场地保持清洁,工具和设备摆放有序。
3、维修车辆时必须使用翼子板护翼、座套、挂档套、方向盘套及脚垫。
4、非授权人员严禁驾驶公司或用户车辆及试车。
5、允许挪车人员在车间挪动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同时要互相避让,进出厂房门及通道时要缓慢注意。
6、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7、举升车辆要小心,避免车辆出现刮蹭现象。在维修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8、禁止在车间吸烟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车上和车下同时作业时,车上人员要防止掉下东西伤人。
10、谨慎操作,严格执行修理工艺和修理技术标准。
11、车间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并按要求使用专用工具。
12、文明生产,禁止在厂区范围动用明火并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13、所有人员熟知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电闸箱附*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
14、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场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15、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段电源开关。作业结束或下班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 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1、对进入实训车间的学生必须进行实训安全教育。实训指导老师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砂轮机钻床的检修和保养。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动设备。
3、使用砂轮机磨削时,注意注意握紧工件,避免滑落。发现异常立即关机。
4、使用钻床钻削时,工件定位要牢靠,严禁带手套作业,出现异常,立即停机。
5、不得擅自拆修电器设备,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
6、指导教师巡回指导,必须加强安全操作指导,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下课做好五关:关门、关窗、关灯、关扇、关机,作好安全防范。
——环保管理制度 (菁华9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国家*令第17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财税〔20xx〕61号)、《山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预〔20xx〕7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职责规定的通知》(晋财办〔20xx〕2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排污费、排污权专项收入和预算内资金安排的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全省范围内环境保护支出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环境保护以当地投入为主,省级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指技术、工艺等符合环保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纳入各级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现污染物减量化排放的各类污染防治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指重点区域、流域实施污染防治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对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影响的环境治理新技术、新工艺、PPP模式、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限于排污权专项收入安排)。
(五)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第三章 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和申报程序
第五条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或“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因素法”方式通过资金分配因素测算切块下达,并明确资金用途。“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方式下达。
第六条 “因素法”分配方式,由省环保厅按照各设区的市环境治理工作任务需求、上年度上缴排污费金额、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环境质量状况、以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提出分配因素、权重、分配公式并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由省环保厅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分配因素、权重等可根据当年环保工作重点和任务调整。
第七条 “ 项目申报法”分配方式,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省环保厅负责建立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由县级环保部门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逐级上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按照规定及程序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专家评审,在择优排序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第八条 省环保厅将资金分配计划以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审核。
第四章 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
第九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将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到省级部门或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门。对按因素法分配到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环保部门会同*门根据环境治理任务要求,规划或方案确定的目标,按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原则、年度支持重点和预算指标,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并于省级预算下达后1个月内将资金分配情况(含资金安排原则、安排依据、安排明细表等)、专家评审结论等相关资料报省环保厅。
第十条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严禁随意改变专项资金支出用途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要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承担项目申请、实施、验收、运行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责。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类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确需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原渠道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按“项目申报法”拨款补助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专项资金项目,由省环保厅组织竣工验收。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按“因素法”安排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专项资金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有关资料报省环保厅备案。
第六章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省环保厅应科学确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省财政厅组织审核后批复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资金。预算执行中省环保厅应加强绩效监控,项目实施效果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应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向环保部门报告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省环保厅负责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省财政厅要求在年度结束后一个季度内提交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价报告,整改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负责审查省环保厅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或组织实施再评价,或对重点项目引入每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环保、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项目所在地环保和*门(或评审机构)等方式,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各设区的市应于次年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上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 凡违反国家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令第427号)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 省环保厅应在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绩效评价等信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我省有关规定和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设区的市*门、环保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环保资金包括市级污染治理资金、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等。市级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为市级排污费收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要围绕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完成“十二五”生态创建和节能减排重点任务,解决好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第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计划要按照“收支*衡、结构优化、适度预留”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第五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正公开”原则,体现示范性和激励性,调动区县、企业、项目单位积极性,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库管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工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估。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小组作为市*专职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市级环保资金的项目总体组织协调和审核。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 市级环保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及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优先用于以*投入为主体的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
(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扬尘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秸秆禁烧污染防治、恶臭气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油气回收等项目。
(二)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染严重的水体环境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废水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生态修复、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及污染防控等项目。
(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包括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项目。
(五)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监控、环境信息、环境应急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等环保能力建设项目。
(六)环境保护科研、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包括环保科研课题、污泥处置示范等项目。
(七)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环保资金项目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奖励等经费。环保资金项目管理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库管理与维护、项目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评价等;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经费要按照鼓励先进、拉开档次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资金;环境保护工作性经费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工作经费安排额度不得超过总资金额度的3%。
(八)国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为主体的其他重点污染防治项目以及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第八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江南八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环境保护项目。其中分配至各相关区的专项经费主要依据各区上年度征收的排污费扣除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后可用数,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质量指数等因素安排统筹。
第九条 区级资金下达后,由各相关区环保、*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报市环保局、财政局备案。
第十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不支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且不得用于环境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与污染防治不直接相关的其他项目内容。
第三章 资金使用程序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依据下年度排污费征收计划和环保工作重点,结合年度财力状况,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初步安排建议,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环保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提交市*审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第十二条 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宏观政策、环保规划、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环保资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条 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组织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要求。
第十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的申请按照隶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法人。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管企业的,可直接向市环保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区(县)的,根据其隶属关系,通过区(县)环保局和财政局向市环保局申报。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规定。
第十六条 各区(县)环保局会同区(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对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或申请资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 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定项目计划,拟定项目补助资金建议方案,每年定期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分管*签批后,正式下达实行。
第十九条 市级环保资金对同一项目的补助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且两年内不得重复安排。
第二十条 市级环保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各承担单位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报告和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款。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竣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使用和自建项目的实施,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项目管理不善、进展缓慢、损失浪费严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原技术方案效果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收回资金,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环保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环保部门、*门及相关单位在受理市级环保资金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各环节,不得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环保资金包括市级污染治理资金、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等。市级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为市级排污费收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要围绕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完成“十二五”生态创建和节能减排重点任务,解决好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第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计划要按照“收支*衡、结构优化、适度预留”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第五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正公开”原则,体现示范性和激励性,调动区县、企业、项目单位积极性,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库管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工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估。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小组作为市*专职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市级环保资金的项目总体组织协调和审核。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 市级环保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及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优先用于以*投入为主体的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
(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扬尘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秸秆禁烧污染防治、恶臭气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油气回收等项目。
(二)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染严重的水体环境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废水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生态修复、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及污染防控等项目。
(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包括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项目。
(五)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监控、环境信息、环境应急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等环保能力建设项目。
(六)环境保护科研、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包括环保科研课题、污泥处置示范等项目。
(七)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环保资金项目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奖励等经费。环保资金项目管理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库管理与维护、项目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评价等;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经费要按照鼓励先进、拉开档次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资金;环境保护工作性经费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工作经费安排额度不得超过总资金额度的3%。
(八)国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为主体的其他重点污染防治项目以及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第八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江南八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环境保护项目。其中分配至各相关区的专项经费主要依据各区上年度征收的排污费扣除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后可用数,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质量指数等因素安排统筹。
第九条 区级资金下达后,由各相关区环保、*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报市环保局、财政局备案。
第十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不支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且不得用于环境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与污染防治不直接相关的其他项目内容。
第三章 资金使用程序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依据下年度排污费征收计划和环保工作重点,结合年度财力状况,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初步安排建议,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环保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提交市*审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第十二条 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宏观政策、环保规划、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环保资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条 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组织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要求。
第十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的申请按照隶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法人。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管企业的,可直接向市环保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区(县)的,根据其隶属关系,通过区(县)环保局和财政局向市环保局申报。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规定。
第十六条 各区(县)环保局会同区(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对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或申请资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 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定项目计划,拟定项目补助资金建议方案,每年定期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分管*签批后,正式下达实行。
第十九条 市级环保资金对同一项目的补助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且两年内不得重复安排。
第二十条 市级环保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各承担单位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报告和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款。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竣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使用和自建项目的实施,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项目管理不善、进展缓慢、损失浪费严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原技术方案效果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收回资金,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环保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环保部门、*门及相关单位在受理市级环保资金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各环节,不得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指对新进厂公司员工及工伤伤愈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管理内容
4.1中层干部教育
4.1.1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术,有关行业的专业管理知识;
c)本职安全生产负责制,主要是在“三同时”、“五同时”中实现安全、环保的技术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d)安全、环保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e)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经济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组长教育
4.2.1班组长教育由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进行,采取授课或答卷的形式。
设备安全课、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4.2.2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b)安全、环保的技术常识;
c)岗位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要点等;
d)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e)本岗位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f)相关事故案例等。
4.2.3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2.4目标值为100%。
4.3新进厂员工安全、环保三级教育
4.3.1对新进厂的员工(含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进行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员工入厂后到生产科领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员、各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相应内容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签字认可后,并将《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员存档,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手续。未经安全、环保三级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3.2安全、环保三级教育的内容:
a)公司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基本知识;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一般状况;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如何自救、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门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环保工作状况;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生产规则;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疏散;有关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危害因素的种类、工作地点的环境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事故案例等。
4.3.3新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3.4目标值为100%。
4.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4.4.1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JHAJ008),我公司负责组织变换工种教育,并报安技员备案。一般工种变为特殊工种,则由生产科组织,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享受相应的劳保待遇。转为从事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具体按Q/PG G19G.014-20xx《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4.2变换工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b)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c)新岗位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该岗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4.4.3采用“四新”作业时,由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教育,以答卷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际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四新”的基础知识;
b)“四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业人员避免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e)采用“四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4.4.5目标值为100%。
4.5复工教育
4.5.1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组织对其进行分厂(部门)级和班组级教育;工伤伤愈重新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标值为100%。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6.1安技员负责配合集团设备安全课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4.6.2目标值为100%。
4.7全员教育
4.7.1集团公司采用电化教育或统一答卷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答卷,并统计建档,将教育效果评价结果报安技员。
4.7.3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
b)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标值为80%。
4.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8.1除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业培训外,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
4.8.2培训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以及技术、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有关行业管理的经验;
c)伤亡事故、职业病、污染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d)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e)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f)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g)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8.4目标值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员工三级教育由管理部会同安技员进行,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凭此卡领取个人劳保用品,该卡片由安技员存档。
4.9.2安技员、管理部、公司工会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简报、黑板报、播放录像等,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
4.9.3安技员、综合科应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特种工作人员持证100%,未经考核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特种工作。
4.9.4在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岗位教育。
4.9.5安技员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9.6安技员负责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档案,新员工三级教育档案要长期保存,其他教育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关文件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6记录(表格)
JHAJ006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
JHAJ007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
JHAJ009复工安全教育卡
为有效控制普陀区朱家尖车客渡码头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全过程监控建设中的环境问题,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环保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前,由负责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和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的设置方案,以及专项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如重要污染源防护处理、环境保护措施等)等,提出审核意见。对于工程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变更带来的环境问题做出判断,并建议业主考虑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环境影响变化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调整问题,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提醒业主进行环评和水保相关报告(方案)的修编和报批。
二、工作记录制度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是信息汇总的重要渠道,是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的重要基础资料,其内容主要有:
(1)会议记录。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及其它非例会会议记录等相关的环保内容,专门的环保工地会议。
(2)监理日记。应记录巡视检查中的相关环保情况,作出的重大决定,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指示,发生的污染纠纷及解决的可能办法,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相关的环境问题。
(3)环境监理月报。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环保状况及存在问题每月以报告书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并备案。
(4)气象及灾害记录。关键记录不同气象条件和灾害气象下的工程环境问题。
(5)质量记录。如采样、监测、检验结果分析与评价记录。
(6)承包人的有关环境保护报告或请示,正式例行报告、报表、各种正式函件、口头承诺等。
(7)交、竣工文件。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环保记录和竣工验收环保记录两部分,应详细记录环保检查、质量监测、影响评定及验收资料各方面内容。
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应根据现场监理的工作记录,汇总主要环境问题及产生原因、环境问题的责任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处理意见,以及相关的环境监测分析资料,形成专业环境监理日记。
三、报告制度
环境保护监理报告是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环境保护监理报告纳入工程监理报告体系,可根据需要单独编制,在相关总结报告中包括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四、会议制度
环境保护监理会议纳入工程监理会议中召开。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及其它非例会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门的环保工作会议。在会议期间,承包人对*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对*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每次会议都应形成会议纪要。
五、函件来往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以环境保护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承包人需要采取的纠正或处理措施。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某些方面的规定或要求,必须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情况紧急需口头通知时,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同样,承包人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也应致函监理工程师。
六、人员培训制度
对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环保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与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设施在保护和改善环境中的作用,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矿属拥有环保设施的车间和相关管理部门。
3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以及其他以防治环境污染为目的设备和装置。
4管理职责
4.1安全科负责制定和修改我矿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对各车间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考核。
4.2机动科负责将环保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的供应及质量。
4.3供应科负责环保设施附属材料的供应及质量。
4.4劳资科负责环保设施岗位员工的培训、考核及评价。
4.5各车间负责编写本单位环保设施大中修计划,上报机动科;负责制定本单位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上报安全科备案;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实施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负责提供监测环保设施的必要条件。
5管理程序
5.1管理内容和要求
5.1.1凡已竣工并投入运行的环保设施,机动科及车间必须与生产设备同等管理、同步完好运行、同步维护检修。
5.1.2各车间环保设施如需暂停运转、闲置的,必须报机动科、安全科备案。
5.1.3各车间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及时安排检修处理。
5.1.4各车间环保设施正常停机检修,必须提前三天向安全科递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检修完成后,第二天递交《环保设施恢复运行报告》。
5.1.5各车间环保设施因故临时停运时,要立即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应急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运行,停机后,在24小时内向安全科递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
5.1.6各车间环保设施因生产工艺改变或技术落后等原因,需要拆除更新的,由设施所在车间提交《环保设施拆除更新报告》,报机动科和安全科备案。
5.1.7环保设施要有专人管理或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正规操作。
5.1.8机动科应及时供应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等,确保质量合格。
5.1.9供应科应及时供应环保设施附属材料等,确保质量合格。
5.1.10劳资科和各车间对环保设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加强环保意识、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及考核,确保合格上岗。
5.2奖励和处罚
5.2.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给予表彰和奖励。
5.2.1.1被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环保处评为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5.2.1.2被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环保处评为环保优秀设施和先进设施的环保设施所属单位。
5.2.1.3在环保设施日常管理上业绩突出的个人。
5.2.1.4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个人。
5.2.2凡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不重视,不负责任,导致出现偏差的,矿将依据《露天铁矿安全绩效考核》的规定给予扣0.5—1分处罚。情节严重,影响矿誉的,给予翻牌处罚。
5.2.3各车间及相关科室,因工作失误,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被上级部门处罚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3附则
5.3.1本办法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5.3.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6相关记录
6.1 《环保设施运行考核表》
6.2 《环保设施停运报告》
6.3 《环保设施恢复运行报告》
* 《环保设施拆除更新报告》
7相关文件
7.1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7.2 《××专业管理考核办法—环保设施管理考核》
7.3 《××××露天铁矿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7.4 《××××露天铁矿环保设施管理细则》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和指导有序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学校使用的水、电、煤常规能源。凡使用学校能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第三条学校开展节能工作坚持依法节能、合理用能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学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应学校发展的节能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节能型校园。
第二章节能管理组织
第四条学校成立的节能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节能工作。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和后勤水电工组成。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学校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和学生予以奖励。
第五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学校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学校的节能工作,实施学校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学校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学校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第六条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处,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节能工作,负责节能技术改造,对全校水、电、煤及相关的能源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对全校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第七条节能办公室为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学校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学校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学校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组织广大师生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学校各科室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学校节能奖惩制度,审核校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学校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师生的节能意识。
第三章节能目标责任制度
第八条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节能目标计划,为本责任制定落实和完成的目标。
第九条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管理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第十条学校逐步推行水电计量管理机制,进行节能目标责任制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节能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将节能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实施,严格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第四章节能指标分解
第十二条学校参照上级和本地区的用能、用水定额标准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制定合理的校园用能、用水定额及节能指标。
第十三条各科室负责将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做进一步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位,明确责任,逐级考核,保证完成。
第五章节能措施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倡导以下节能措施。各科室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更多样、更广泛的节能措施;
1、学校用电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对违反用电原则的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2、学校用水按照年度水指标进行使用,并贯彻执行“节流与开源”的节水原则。
3、整个校园的用水用电,逐步纳入计量管理。新建和改造的建筑物,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加强目标管理。
4、公共区域卫生间使用节水延时阀水龙头。
5、教室照明使用节能灯。
6、夜间灯使用节能灯或声、光控灯。
7、校区绿化、冲厕节约用水。
8、实施室内温度节能设定,夏季室内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第六章节能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节能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的节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内部的节能监督、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目前的管理体制,节能办公室对学校进行节能监督考核。
第十七条因水电超指标的办公室,及时予以警示。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节能表彰大会,对有效节能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学校能源用以满足教育教学、办公为主,非学校办学、生活用能学校不予解决。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要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搞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提倡搞好节能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做好节能工作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认真搞好节能宣传教育,做好每年9份月新生入学后的节能教育;评选“绿色班级”及环保小卫士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在学生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设立学生义务节能宣传员岗位,办好节能宣传网站。
第二十三条学校逐步对非节约能源的设备、设施、器具进行改造、更新。同时对改造后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须按项作出可行性报告(包括措施的针对性、先进性、质量、节能效益等),上报校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章能耗的统计和公示
第二十四条能耗统计和抄表计量每月一次同时进行(寒暑假两个月一次)。但实验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大功率用电设备做好用电台帐记录和统计。
第二十五条每个季度负责对全校水电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汇总统计,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节能办公室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在完成水电计量、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水电计量报表、数据资料和统计台帐等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专项节能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教学办公区的节能工作,纳入学校专项节能管理。进行专项节能目标、专项能耗经费等重点监控和管理。其节能目标和能耗经费按上年水电实际消耗量为基数进行核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
实验室为切实履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实验室排污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相关教学人员和学生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实验室排污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1.实验室应定期登记和汇总本实验室各类试剂采购的种类和数量,存档、备查并报学校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教学活动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应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登记、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2.实验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蚀性的物品的暂存、交换、运送和处置,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接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废弃。禁止将废弃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禁止丢弃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液等。
3.实验室应采用无毒、无害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环保管理制度 (菁华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环保资金包括市级污染治理资金、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等。市级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为市级排污费收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要围绕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完成“十二五”生态创建和节能减排重点任务,解决好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第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计划要按照“收支*衡、结构优化、适度预留”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第五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正公开”原则,体现示范性和激励性,调动区县、企业、项目单位积极性,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库管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工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估。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小组作为市*专职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市级环保资金的项目总体组织协调和审核。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 市级环保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及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优先用于以*投入为主体的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
(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扬尘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秸秆禁烧污染防治、恶臭气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油气回收等项目。
(二)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染严重的水体环境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废水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生态修复、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及污染防控等项目。
(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包括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项目。
(五)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监控、环境信息、环境应急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等环保能力建设项目。
(六)环境保护科研、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包括环保科研课题、污泥处置示范等项目。
(七)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环保资金项目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奖励等经费。环保资金项目管理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库管理与维护、项目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评价等;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经费要按照鼓励先进、拉开档次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资金;环境保护工作性经费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工作经费安排额度不得超过总资金额度的3%。
(八)国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为主体的其他重点污染防治项目以及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第八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江南八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环境保护项目。其中分配至各相关区的专项经费主要依据各区上年度征收的排污费扣除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后可用数,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质量指数等因素安排统筹。
第九条 区级资金下达后,由各相关区环保、*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报市环保局、财政局备案。
第十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不支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且不得用于环境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与污染防治不直接相关的其他项目内容。
第三章 资金使用程序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依据下年度排污费征收计划和环保工作重点,结合年度财力状况,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初步安排建议,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环保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提交市*审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第十二条 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宏观政策、环保规划、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环保资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条 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组织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要求。
第十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的申请按照隶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法人。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管企业的,可直接向市环保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区(县)的,根据其隶属关系,通过区(县)环保局和财政局向市环保局申报。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规定。
第十六条 各区(县)环保局会同区(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对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或申请资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 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定项目计划,拟定项目补助资金建议方案,每年定期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分管*签批后,正式下达实行。
第十九条 市级环保资金对同一项目的补助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且两年内不得重复安排。
第二十条 市级环保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各承担单位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报告和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款。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竣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使用和自建项目的实施,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项目管理不善、进展缓慢、损失浪费严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原技术方案效果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收回资金,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环保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环保部门、*门及相关单位在受理市级环保资金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各环节,不得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1、目的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2、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3、责任
生产部、工程部及各生产车间。
4、内容
4.1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生产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
4.6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废水方面
4.7.1纯化水站:树脂再生后的废酸、废碱、纯化水罐清洗用的废酸或废碱。
4.7.2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4.7.3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4.7.4纯化水站、锅炉房及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4.8废气方面:锅炉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水幕除尘处理。
4.9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锅炉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10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和指导有序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学校使用的水、电、煤常规能源。凡使用学校能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第三条学校开展节能工作坚持依法节能、合理用能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学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应学校发展的节能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节能型校园。
第二章节能管理组织
第四条学校成立的节能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节能工作。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和后勤水电工组成。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学校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和学生予以奖励。
第五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学校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学校的节能工作,实施学校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学校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学校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第六条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处,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节能工作,负责节能技术改造,对全校水、电、煤及相关的能源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对全校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第七条节能办公室为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学校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学校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学校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组织广大师生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学校各科室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学校节能奖惩制度,审核校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学校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师生的.节能意识。
第三章节能目标责任制度
第八条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节能目标计划,为本责任制定落实和完成的目标。
第九条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管理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第十条学校逐步推行水电计量管理机制,进行节能目标责任制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节能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将节能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实施,严格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第四章节能指标分解
第十二条学校参照上级和本地区的用能、用水定额标准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制定合理的校园用能、用水定额及节能指标。
第十三条各科室负责将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做进一步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位,明确责任,逐级考核,保证完成。
第五章节能措施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倡导以下节能措施。各科室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更多样、更广泛的节能措施;
1、学校用电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对违反用电原则的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2、学校用水按照年度水指标进行使用,并贯彻执行“节流与开源”的节水原则。
3、整个校园的用水用电,逐步纳入计量管理。新建和改造的建筑物,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加强目标管理。
4、公共区域卫生间使用节水延时阀水龙头。
5、教室照明使用节能灯。
6、夜间灯使用节能灯或声、光控灯。
7、校区绿化、冲厕节约用水。
8、实施室内温度节能设定,夏季室内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第六章节能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节能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的节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内部的节能监督、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目前的管理体制,节能办公室对学校进行节能监督考核。
第十七条因水电超指标的办公室,及时予以警示。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节能表彰大会,对有效节能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学校能源用以满足教育教学、办公为主,非学校办学、生活用能学校不予解决。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要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搞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提倡搞好节能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做好节能工作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认真搞好节能宣传教育,做好每年9份月新生入学后的节能教育;评选“绿色班级”及环保小卫士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在学生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设立学生义务节能宣传员岗位,办好节能宣传网站。
第二十三条学校逐步对非节约能源的设备、设施、器具进行改造、更新。同时对改造后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须按项作出可行性报告(包括措施的针对性、先进性、质量、节能效益等),上报校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章能耗的统计和公示
第二十四条能耗统计和抄表计量每月一次同时进行(寒暑假两个月一次)。但实验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大功率用电设备做好用电台帐记录和统计。
第二十五条每个季度负责对全校水电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汇总统计,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节能办公室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在完成水电计量、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水电计量报表、数据资料和统计台帐等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专项节能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教学办公区的节能工作,纳入学校专项节能管理。进行专项节能目标、专项能耗经费等重点监控和管理。其节能目标和能耗经费按上年水电实际消耗量为基数进行核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
第一章总则
一、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利国、利民、利已。环保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而制订。
二、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是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实现公司、厂区居园绿化,维护周边群众利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持公司年产值每年增值。
三、本制度适用于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尾气、粉尘、废渣的排放管理和化学危险品的贮存、运输、使用的管理。
四、环保管理制度是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实现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公司环保主管代总经理行使环保职权,有权决定停车,以防止可能出现的环保问题,公司任何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二章环保规章制度
一、总经理职责
1,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的批准;
2,负责建立环保管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其职责;
3,提供充分的资源,包括人力配备;
4,负责重大环保事故的处理。
二、公司环保主管职责
1,对为保证环保工程的工艺手段和技术资料的质量负责;
2,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工作;
3,组织审核环保制度和环保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
4,负责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定期组织环保及安全文明大检查工作。
三、制造部部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保的法规、法令、指示和决定,负责实施公司的环保规章制度,保证实现“三废”达标排放;
2,组织对员工的环保知识及操作技能教育,对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负领导责任;
3,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4,加强环保组织领导,支持环保管理员工作。
四、制造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报有关环保管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2,在总经理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文明生产、环保检查,总结经验,指导生产厂环保工作;
3,参加新建、扩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检查各部门、单位和员工对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在组织、指挥生产时,必须注意环境保护,如有发现违反环保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应及时制止,避免事故的发生;
6,负责重大环保事故的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有权对违章人员和事故责任者处以经济处罚。
五、部级环保主管职责
1,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计划、环保操作规程的监督实施;
2,负责建立“三废处理台帐”;
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环保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定期向部门主管汇报环保工作情况,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
4,参与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污染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分析,有权对责任者提出经济处罚;
5,参加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
六、班组长环保职责
1,搞好本岗位设备检查和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对本班组因操作失误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泄露及污染事故负直接责任;
2,督促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
3,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和厂部的环保管理制度和决定。
第三章环保管理网络
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环保工作,设立“企管部”为环保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的环保工作。综合部、经营部等职能部门协助环保部长做好本部门环保工作,对总经理负责。部长为本部环保第一责任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厂部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各操作班组长为本班组环保责任人,对厂长负责。各操作工为环保工作实施人,对班组长负责。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环保管理委员会,同时设立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环保管理员。
一、环保管理委员会:
主任:徐新建
副主任:胡茂横、陈建中
成员:王学斌、徐进珍、应志毅、杨录全、宋广州
二、厂部环保管理小组
制造部
组长:徐进珍
副组长:应志毅、罗富德
成员:淡社民、夏金星、朱龙山、李承武
三、公司级环保主管:陈建中
四、厂部环保管理员:应志毅
五、班组级环保管理员:操作班各班班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国家*令第17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财税〔20xx〕61号)、《山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预〔20xx〕7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职责规定的通知》(晋财办〔20xx〕2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排污费、排污权专项收入和预算内资金安排的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全省范围内环境保护支出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环境保护以当地投入为主,省级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指技术、工艺等符合环保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纳入各级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现污染物减量化排放的各类污染防治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指重点区域、流域实施污染防治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对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影响的环境治理新技术、新工艺、PPP模式、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限于排污权专项收入安排)。
(五)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第三章 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和申报程序
第五条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或“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因素法”方式通过资金分配因素测算切块下达,并明确资金用途。“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方式下达。
第六条 “因素法”分配方式,由省环保厅按照各设区的市环境治理工作任务需求、上年度上缴排污费金额、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环境质量状况、以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提出分配因素、权重、分配公式并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由省环保厅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分配因素、权重等可根据当年环保工作重点和任务调整。
第七条 “ 项目申报法”分配方式,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省环保厅负责建立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由县级环保部门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逐级上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按照规定及程序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专家评审,在择优排序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第八条 省环保厅将资金分配计划以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审核。
第四章 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
第九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将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到省级部门或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门。对按因素法分配到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环保部门会同*门根据环境治理任务要求,规划或方案确定的目标,按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原则、年度支持重点和预算指标,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并于省级预算下达后1个月内将资金分配情况(含资金安排原则、安排依据、安排明细表等)、专家评审结论等相关资料报省环保厅。
第十条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严禁随意改变专项资金支出用途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要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承担项目申请、实施、验收、运行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责。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类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确需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原渠道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按“项目申报法”拨款补助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专项资金项目,由省环保厅组织竣工验收。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按“因素法”安排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专项资金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有关资料报省环保厅备案。
第六章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省环保厅应科学确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省财政厅组织审核后批复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资金。预算执行中省环保厅应加强绩效监控,项目实施效果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应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向环保部门报告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省环保厅负责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省财政厅要求在年度结束后一个季度内提交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价报告,整改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负责审查省环保厅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或组织实施再评价,或对重点项目引入每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环保、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项目所在地环保和*门(或评审机构)等方式,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各设区的市应于次年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上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 凡违反国家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令第427号)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 省环保厅应在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绩效评价等信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我省有关规定和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设区的市*门、环保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
1、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兼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
三、基本原则
1、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四、环保机构职责
1、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保检查,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五、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环保管理制度(精选10篇)
1、目的
为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防止环保设施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各车间负责环保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的管理。
行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环保设施运行。
3、要求
台帐建立
1)各车间建立运行台帐
2)各车间建立检(维)修台帐
检(维)修计划
1)各车间在每年11月制定下年度设备、设施检(维)修、费用、备品备件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检(维)修期间监督
1)各车间在检(维)修期间前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备、设施检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
2)办公室要督促检查检(维)修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状况。
环保设备、设施的使用
1)各车间在环保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操作前,由设备所在部门对其进行设备操作规程的培训。
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
1)各车间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并保存点检记录。
2)环保设备点检内容:
(1)环保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
(2)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
(3)环保设备、设施润滑、清洁情况;
(4)其他需要点检的项目。
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保养
1)环保设备、设施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做好日常的清洁、润滑等工作。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监督。
2)环保设备、设施保养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马上查明原因;报各车间维修。
环保设备、设施的维修
1)环保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年度检修计划或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并保存检修记录。检修完成应由设备使用人签字确认。
2)正在修理的环保设备、设施在环保设备、设施显著位置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牌。并在设备开关处设置“禁止合闸”等标识牌。有必要时拉出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校正
1)各车间负责按规定的周期实施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检验、校正。
2)各车间保管好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将检验合格的标签张贴在检测设备的醒目位置,并注明有效期限。
3)年度检验情况必须记录在《检测设备台帐》中。
各车间按照备件的磨损和需求情况,购买必要的备件,每月对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盘点。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
1、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兼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
三、基本原则
1、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四、环保机构职责
1、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保检查,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五、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
1污水排放的处理
1.1直排污水应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下水道最终出口排出的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指已建成运转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B标准"的要求。生化需氧量(BOD5)小于500毫克/升;化学耗氧量(COD)小于500毫克/升;悬浮物500毫克/升;PH值6-9,主动配合接受环保局的定期检查。
1.2经常检查餐厅的排放情况,不定期检查餐厅的洗碗、洗菜池的箅子是否齐全有效。
1.3加强对餐厅隔油池的管理,查看隔油池是否按时清掏,油污过多或排放不合格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清掏。
2固体废弃物、特殊垃圾的处理
2.1废油、油抹布、废渣、废油漆桶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防止着火及污染环境。
2.2散落在地面上的废油要立即擦干净,防止地滑造**员摔伤。
2.3废油、油抹布、废渣、废油漆桶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固体废弃物要在各专业登记后统一交垃圾站处理。
2.4更换下的日光灯管不能随意乱扔,集中存放。
2.5废灯管、废节能灯由更换者放到强电/电梯专业指定的存放地点,并填写《固体废弃物、特殊垃圾处理表》。
2.6强电专业负责人定期将废灯管、废节能灯送交垃圾站,并由垃圾分拣人员签字接收。
3噪音的控制
3.1在技术能力达到的情况下,尽量将设备调整到最佳状态,降低噪音。
3.2转动的设备定期加油润滑防止噪音的产生。
3.3不断改造设备,更换噪音小或无噪音的设备。
3.4尽量避免人为产生的噪音,有问题及时由专业人员检修,并达到出厂标准。
3.5在工作场所噪音较大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小噪音对人员伤害。
3.6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音进行监测,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
3.7属重要环境因素的设备,产生的噪音相关专业要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测噪音。
4环境温度控制
4.1工程热力运行人员要保证冷热水的供水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4.2工程管理部机电专业负责对大厦管理区域的温度检测,每天对主要区域的温度、湿度进行检测。其温度控制标准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执行
4.3维护管理好冷暖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的温度达到设计标准。
5氟利昂泄漏控制
5.1机电专业负责巡视检查中心管辖的空调设备,做好检查记录。参数单位标准值季节温度℃22-28夏季空调16-24冬季采暖。
5.2每季度用检查空调氟利昂泄漏情况,发现有泄漏时及时进行检修,并对泄漏点进行重点复查,防止氟利昂泄漏对环境造成破坏。
6办公用品的管理
6.1工程管理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办公用纸。
6.2办公用纸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6.3工程管理部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统一交人事部处理。
***工程管理部废旧电池及打印机用的旧墨盒一律以旧换新统一交人事部处理。
7油烟排放监督控制:
7.1定期对监督管理区域内的厨房油烟排放进检测,并符合GB18483-2001标准中,油烟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
8消毒药剂的控制:
8.1不得在客户区域内进行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须安排在夜间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并做好通风工作。
8.2对空调系统使用的消毒药品由机电专业保管使用,使用中要严格按照要求配制,并对使用过程进行记录。
1、目的
为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防止环保设施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各车间负责环保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的管理。
行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环保设施运行。
3、要求
台帐建立
1)各车间建立运行台帐
2)各车间建立检(维)修台帐
检(维)修计划
1)各车间在每年11月制定下年度设备、设施检(维)修、费用、备品备件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检(维)修期间监督
1)各车间在检(维)修期间前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备、设施检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
2)办公室要督促检查检(维)修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状况。
环保设备、设施的使用
1)各车间在环保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操作前,由设备所在部门对其进行设备操作规程的培训。
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
1)各车间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并保存点检记录。
2)环保设备点检内容:
(1)环保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
(2)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
(3)环保设备、设施润滑、清洁情况;
(4)其他需要点检的项目。
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保养
1)环保设备、设施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做好日常的.清洁、润滑等工作。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监督。
2)环保设备、设施保养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马上查明原因;报各车间维修。
环保设备、设施的维修
1)环保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年度检修计划或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并保存检修记录。检修完成应由设备使用人签字确认。
2)正在修理的环保设备、设施在环保设备、设施显著位置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牌。并在设备开关处设置“禁止合闸”等标识牌。有必要时拉出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校正
1)各车间负责按规定的周期实施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检验、校正。
2)各车间保管好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将检验合格的标签张贴在检测设备的醒目位置,并注明有效期限。
3)年度检验情况必须记录在《检测设备台帐》中。
各车间按照备件的磨损和需求情况,购买必要的备件,每月对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盘点。
1污水排放的处理
1.1直排污水应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下水道最终出口排出的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指已建成运转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B标准"的要求。生化需氧量(BOD5)小于500毫克/升;化学耗氧量(COD)小于500毫克/升;悬浮物500毫克/升;PH值6-9,主动配合接受环保局的定期检查。
1.2经常检查餐厅的排放情况,不定期检查餐厅的洗碗、洗菜池的箅子是否齐全有效。
1.3加强对餐厅隔油池的管理,查看隔油池是否按时清掏,油污过多或排放不合格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清掏。
2固体废弃物、特殊垃圾的处理
2.1废油、油抹布、废渣、废油漆桶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防止着火及污染环境。
2.2散落在地面上的废油要立即擦干净,防止地滑造**员摔伤。
2.3废油、油抹布、废渣、废油漆桶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固体废弃物要在各专业登记后统一交垃圾站处理。
2.4更换下的日光灯管不能随意乱扔,集中存放。
2.5废灯管、废节能灯由更换者放到强电/电梯专业指定的存放地点,并填写《固体废弃物、特殊垃圾处理表》。
2.6强电专业负责人定期将废灯管、废节能灯送交垃圾站,并由垃圾分拣人员签字接收。
3噪音的.控制
3.1在技术能力达到的情况下,尽量将设备调整到最佳状态,降低噪音。
3.2转动的设备定期加油润滑防止噪音的产生。
3.3不断改造设备,更换噪音小或无噪音的设备。
3.4尽量避免人为产生的噪音,有问题及时由专业人员检修,并达到出厂标准。
3.5在工作场所噪音较大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小噪音对人员伤害。
3.6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音进行监测,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
3.7属重要环境因素的设备,产生的噪音相关专业要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测噪音。
4环境温度控制
4.1工程热力运行人员要保证冷热水的供水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4.2工程管理部机电专业负责对大厦管理区域的温度检测,每天对主要区域的温度、湿度进行检测。其温度控制标准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执行
4.3维护管理好冷暖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的温度达到设计标准。
5氟利昂泄漏控制
5.1机电专业负责巡视检查中心管辖的空调设备,做好检查记录。
参数单位标准值季节温度℃22-28夏季空调16-24冬季采暖
5.2每季度用检查空调氟利昂泄漏情况,发现有泄漏时及时进行检修,并对泄漏点进行重点复查,防止氟利昂泄漏对环境造成破坏。
6办公用品的管理
6.1工程管理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办公用纸。
6.2办公用纸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6.3工程管理部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统一交人事部处理。
***工程管理部废旧电池及打印机用的旧墨盒一律以旧换新统一交人事部处理。
7油烟排放监督控制:
7.1定期对监督管理区域内的厨房油烟排放进检测,并符合GB18483-20xx标准中,油烟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
8消毒药剂的控制:
8.1不得在客户区域内进行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须安排在夜间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并做好通风工作。
8.2对空调系统使用的消毒药品由机电专业保管使用,使用中要严格按照要求配制,并对使用过程进行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为搞好中燃连云港有限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燃连云港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公司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公司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员工、领导都要认真、白觉学*、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锥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公司安全技术部为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公司与**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公司环境保护网,由公司领导和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公司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分管安技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公司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公司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总经理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兰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公司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花废”污染,实行锥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在下达公司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兰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兰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部环保工作职责:
1、在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司本公司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兰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公司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凡本公司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凡本公司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公司“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为有效控制普陀区朱家尖车客渡码头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全过程监控建设中的环境问题,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环保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前,由负责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和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的设置方案,以及专项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如重要污染源防护处理、环境保护措施等)等,提出审核意见。对于工程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变更带来的环境问题做出判断,并建议业主考虑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环境影响变化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调整问题,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提醒业主进行环评和水保相关报告(方案)的修编和报批。
二、工作记录制度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是信息汇总的重要渠道,是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的重要基础资料,其内容主要有:
(1)会议记录。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及其它非例会会议记录等相关的环保内容,专门的环保工地会议。
(2)监理日记。应记录巡视检查中的相关环保情况,作出的重大决定,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指示,发生的污染纠纷及解决的可能办法,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相关的环境问题。
(3)环境监理月报。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环保状况及存在问题每月以报告书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并备案。
(4)气象及灾害记录。关键记录不同气象条件和灾害气象下的工程环境问题。
(5)质量记录。如采样、监测、检验结果分析与评价记录。
(6)承包人的有关环境保护报告或请示,正式例行报告、报表、各种正式函件、口头承诺等。
(7)交、竣工文件。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环保记录和竣工验收环保记录两部分,应详细记录环保检查、质量监测、影响评定及验收资料各方面内容。
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应根据现场监理的工作记录,汇总主要环境问题及产生原因、环境问题的责任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处理意见,以及相关的环境监测分析资料,形成专业环境监理日记。
三、报告制度
环境保护监理报告是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环境保护监理报告纳入工程监理报告体系,可根据需要单独编制,在相关总结报告中包括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四、会议制度
环境保护监理会议纳入工程监理会议中召开。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及其它非例会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门的环保工作会议。在会议期间,承包人对*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对*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每次会议都应形成会议纪要。
五、函件来往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以环境保护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承包人需要采取的纠正或处理措施。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某些方面的规定或要求,必须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情况紧急需口头通知时,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同样,承包人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也应致函监理工程师。
六、人员培训制度
对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一章 总则
一、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利国、利民、利已。环保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而制订。
二、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是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实现公司、厂区居园绿化,维护周边群众利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持公司年产值每年增值。
三、本制度适用于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尾气、粉尘、废渣的排放管理和化学危险品的贮存、运输、使用的管理。
四、环保管理制度是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实现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公司环保主管代总经理行使环保职权,有权决定停车,以防止可能出现的环保问题,公司任何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二章 环保规章制度
一、总经理职责
1,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的'批准;
2,负责建立环保管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其职责;
3,提供充分的资源,包括人力配备;
4,负责重大环保事故的处理。
二、公司环保主管职责
1,对为保证环保工程的工艺手段和技术资料的质量负责;
2,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工作;
3,组织审核环保制度和环保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
4,负责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定期组织环保及安全文明大检查工作。
三、制造部部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保的法规、法令、指示和决定,负责实施公司的环保规章制度,保证实现“三废”达标排放;
2,组织对员工的环保知识及操作技能教育,对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负领导责任;
3,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4,加强环保组织领导,支持环保管理员工作。
四、制造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报有关环保管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2,在总经理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文明生产、环保检查,总结经验,指导生产厂环保工作;
3,参加新建、扩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检查各部门、单位和员工对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在组织、指挥生产时,必须注意环境保护,如有发现违反环保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应及时制止,避免事故的发生;
6,负责重大环保事故的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有权对违章人员和事故责任者处以经济处罚。
五、部级环保主管职责
1,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计划、环保操作规程的监督实施;
2,负责建立“三废处理台帐”;
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环保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定期向部门主管汇报环保工作情况,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
4,参与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污染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分析,有权对责任者提出经济处罚;
5,参加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
六、班组长环保职责
1,搞好本岗位设备检查和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对本班组因操作失误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泄露及污染事故负直接责任;
2,督促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
3,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和厂部的环保管理制度和决定。
第三章 环保管理网络
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环保工作,设立“企管部”为环保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的环保工作。综合部、经营部等职能部门协助环保部长做好本部门环保工作,对总经理负责。部长为本部环保第一责任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厂部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各操作班组长为本班组环保责任人,对厂长负责。各操作工为环保工作实施人,对班组长负责。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环保管理委员会,同时设立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环保管理员。
一、环保管理委员会:
主任:徐新建
副主任:胡茂横、陈建中
成员:王学斌、徐进珍、应志毅、杨录全、宋广州
二、厂部环保管理小组
制造部
组长:徐进珍
副组长:应志毅、罗富德
成员:淡社民、夏金星、朱龙山、李承武
三、公司级环保主管:陈建中
四、厂部环保管理员:应志毅
五、班组级环保管理员:操作班各班班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和指导有序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学校使用的水、电、煤常规能源。凡使用学校能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第三条学校开展节能工作坚持依法节能、合理用能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学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应学校发展的节能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节能型校园。
第二章节能管理组织
第四条学校成立的节能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节能工作。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和后勤水电工组成。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学校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和学生予以奖励。
第五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学校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学校的节能工作,实施学校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学校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学校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第六条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处,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节能工作,负责节能技术改造,对全校水、电、煤及相关的能源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对全校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第七条节能办公室为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学校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学校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学校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组织广大师生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学校各科室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学校节能奖惩制度,审核校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学校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师生的节能意识。
第三章节能目标责任制度
第八条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节能目标计划,为本责任制定落实和完成的目标。
第九条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管理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第十条学校逐步推行水电计量管理机制,进行节能目标责任制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节能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将节能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实施,严格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第四章节能指标分解
第十二条学校参照上级和本地区的用能、用水定额标准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制定合理的校园用能、用水定额及节能指标。
第十三条各科室负责将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做进一步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位,明确责任,逐级考核,保证完成。
第五章节能措施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倡导以下节能措施。各科室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更多样、更广泛的节能措施;
1、学校用电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对违反用电原则的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2、学校用水按照年度水指标进行使用,并贯彻执行“节流与开源”的节水原则。
3、整个校园的用水用电,逐步纳入计量管理。新建和改造的建筑物,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加强目标管理。
4、公共区域卫生间使用节水延时阀水龙头。
5、教室照明使用节能灯。
6、夜间灯使用节能灯或声、光控灯。
7、校区绿化、冲厕节约用水。
8、实施室内温度节能设定,夏季室内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第六章节能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节能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的节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内部的节能监督、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目前的管理体制,节能办公室对学校进行节能监督考核。
第十七条因水电超指标的办公室,及时予以警示。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节能表彰大会,对有效节能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学校能源用以满足教育教学、办公为主,非学校办学、生活用能学校不予解决。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要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搞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提倡搞好节能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做好节能工作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认真搞好节能宣传教育,做好每年9份月新生入学后的节能教育;评选“绿色班级”及环保小卫士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在学生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设立学生义务节能宣传员岗位,办好节能宣传网站。
第二十三条学校逐步对非节约能源的设备、设施、器具进行改造、更新。同时对改造后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须按项作出可行性报告(包括措施的针对性、先进性、质量、节能效益等),上报校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章能耗的统计和公示
第二十四条能耗统计和抄表计量每月一次同时进行(寒暑假两个月一次)。但实验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大功率用电设备做好用电台帐记录和统计。
第二十五条每个季度负责对全校水电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汇总统计,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节能办公室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在完成水电计量、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水电计量报表、数据资料和统计台帐等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专项节能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教学办公区的节能工作,纳入学校专项节能管理。进行专项节能目标、专项能耗经费等重点监控和管理。其节能目标和能耗经费按上年水电实际消耗量为基数进行核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
——环保管理制度 (菁华9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国家*令第17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财税〔20xx〕61号)、《山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预〔20xx〕7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职责规定的通知》(晋财办〔20xx〕2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排污费、排污权专项收入和预算内资金安排的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全省范围内环境保护支出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环境保护以当地投入为主,省级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指技术、工艺等符合环保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纳入各级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现污染物减量化排放的各类污染防治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指重点区域、流域实施污染防治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对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影响的环境治理新技术、新工艺、PPP模式、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限于排污权专项收入安排)。
(五)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第三章 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和申报程序
第五条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或“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因素法”方式通过资金分配因素测算切块下达,并明确资金用途。“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方式下达。
第六条 “因素法”分配方式,由省环保厅按照各设区的市环境治理工作任务需求、上年度上缴排污费金额、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环境质量状况、以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提出分配因素、权重、分配公式并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由省环保厅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分配因素、权重等可根据当年环保工作重点和任务调整。
第七条 “ 项目申报法”分配方式,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省环保厅负责建立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由县级环保部门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逐级上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按照规定及程序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专家评审,在择优排序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第八条 省环保厅将资金分配计划以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审核。
第四章 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
第九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将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到省级部门或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门。对按因素法分配到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环保部门会同*门根据环境治理任务要求,规划或方案确定的目标,按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原则、年度支持重点和预算指标,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并于省级预算下达后1个月内将资金分配情况(含资金安排原则、安排依据、安排明细表等)、专家评审结论等相关资料报省环保厅。
第十条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严禁随意改变专项资金支出用途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要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承担项目申请、实施、验收、运行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责。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类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确需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原渠道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按“项目申报法”拨款补助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专项资金项目,由省环保厅组织竣工验收。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按“因素法”安排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专项资金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有关资料报省环保厅备案。
第六章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省环保厅应科学确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省财政厅组织审核后批复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资金。预算执行中省环保厅应加强绩效监控,项目实施效果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应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向环保部门报告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省环保厅负责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省财政厅要求在年度结束后一个季度内提交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价报告,整改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负责审查省环保厅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或组织实施再评价,或对重点项目引入每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环保、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项目所在地环保和*门(或评审机构)等方式,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各设区的市应于次年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上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 凡违反国家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令第427号)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 省环保厅应在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绩效评价等信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我省有关规定和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设区的市*门、环保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环保资金包括市级污染治理资金、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等。市级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为市级排污费收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要围绕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完成“十二五”生态创建和节能减排重点任务,解决好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第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计划要按照“收支*衡、结构优化、适度预留”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第五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正公开”原则,体现示范性和激励性,调动区县、企业、项目单位积极性,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库管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工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估。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小组作为市*专职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市级环保资金的项目总体组织协调和审核。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 市级环保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及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优先用于以*投入为主体的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
(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扬尘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秸秆禁烧污染防治、恶臭气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油气回收等项目。
(二)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染严重的水体环境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废水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生态修复、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及污染防控等项目。
(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包括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项目。
(五)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监控、环境信息、环境应急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等环保能力建设项目。
(六)环境保护科研、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包括环保科研课题、污泥处置示范等项目。
(七)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环保资金项目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奖励等经费。环保资金项目管理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库管理与维护、项目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评价等;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经费要按照鼓励先进、拉开档次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资金;环境保护工作性经费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工作经费安排额度不得超过总资金额度的3%。
(八)国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为主体的其他重点污染防治项目以及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第八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江南八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环境保护项目。其中分配至各相关区的专项经费主要依据各区上年度征收的排污费扣除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后可用数,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质量指数等因素安排统筹。
第九条 区级资金下达后,由各相关区环保、*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报市环保局、财政局备案。
第十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不支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且不得用于环境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与污染防治不直接相关的其他项目内容。
第三章 资金使用程序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依据下年度排污费征收计划和环保工作重点,结合年度财力状况,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初步安排建议,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环保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提交市*审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第十二条 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宏观政策、环保规划、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环保资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条 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组织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要求。
第十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的申请按照隶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法人。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管企业的,可直接向市环保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区(县)的,根据其隶属关系,通过区(县)环保局和财政局向市环保局申报。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规定。
第十六条 各区(县)环保局会同区(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对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或申请资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 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定项目计划,拟定项目补助资金建议方案,每年定期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分管*签批后,正式下达实行。
第十九条 市级环保资金对同一项目的补助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且两年内不得重复安排。
第二十条 市级环保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各承担单位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报告和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款。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竣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使用和自建项目的实施,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项目管理不善、进展缓慢、损失浪费严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原技术方案效果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收回资金,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环保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环保部门、*门及相关单位在受理市级环保资金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各环节,不得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环保资金包括市级污染治理资金、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等。市级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为市级排污费收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要围绕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完成“十二五”生态创建和节能减排重点任务,解决好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第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计划要按照“收支*衡、结构优化、适度预留”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第五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正公开”原则,体现示范性和激励性,调动区县、企业、项目单位积极性,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库管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工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估。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小组作为市*专职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市级环保资金的项目总体组织协调和审核。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 市级环保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及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优先用于以*投入为主体的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
(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扬尘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秸秆禁烧污染防治、恶臭气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油气回收等项目。
(二)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染严重的水体环境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废水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生态修复、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及污染防控等项目。
(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包括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项目。
(五)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监控、环境信息、环境应急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等环保能力建设项目。
(六)环境保护科研、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包括环保科研课题、污泥处置示范等项目。
(七)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环保资金项目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奖励等经费。环保资金项目管理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库管理与维护、项目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评价等;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经费要按照鼓励先进、拉开档次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资金;环境保护工作性经费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工作经费安排额度不得超过总资金额度的3%。
(八)国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为主体的其他重点污染防治项目以及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第八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江南八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环境保护项目。其中分配至各相关区的专项经费主要依据各区上年度征收的排污费扣除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后可用数,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质量指数等因素安排统筹。
第九条 区级资金下达后,由各相关区环保、*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报市环保局、财政局备案。
第十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不支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且不得用于环境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与污染防治不直接相关的其他项目内容。
第三章 资金使用程序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依据下年度排污费征收计划和环保工作重点,结合年度财力状况,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初步安排建议,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环保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提交市*审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第十二条 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宏观政策、环保规划、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环保资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条 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组织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要求。
第十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的申请按照隶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法人。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管企业的,可直接向市环保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区(县)的,根据其隶属关系,通过区(县)环保局和财政局向市环保局申报。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规定。
第十六条 各区(县)环保局会同区(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对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或申请资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 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定项目计划,拟定项目补助资金建议方案,每年定期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分管*签批后,正式下达实行。
第十九条 市级环保资金对同一项目的补助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且两年内不得重复安排。
第二十条 市级环保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各承担单位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报告和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款。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竣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使用和自建项目的实施,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项目管理不善、进展缓慢、损失浪费严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原技术方案效果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收回资金,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环保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环保部门、*门及相关单位在受理市级环保资金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各环节,不得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指对新进厂公司员工及工伤伤愈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管理内容
4.1中层干部教育
4.1.1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术,有关行业的专业管理知识;
c)本职安全生产负责制,主要是在“三同时”、“五同时”中实现安全、环保的技术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d)安全、环保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e)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经济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组长教育
4.2.1班组长教育由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进行,采取授课或答卷的形式。
设备安全课、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4.2.2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b)安全、环保的技术常识;
c)岗位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要点等;
d)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e)本岗位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f)相关事故案例等。
4.2.3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2.4目标值为100%。
4.3新进厂员工安全、环保三级教育
4.3.1对新进厂的员工(含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进行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员工入厂后到生产科领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员、各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相应内容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签字认可后,并将《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员存档,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手续。未经安全、环保三级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3.2安全、环保三级教育的内容:
a)公司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基本知识;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一般状况;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如何自救、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门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环保工作状况;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生产规则;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疏散;有关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危害因素的种类、工作地点的环境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事故案例等。
4.3.3新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3.4目标值为100%。
4.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4.4.1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JHAJ008),我公司负责组织变换工种教育,并报安技员备案。一般工种变为特殊工种,则由生产科组织,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享受相应的劳保待遇。转为从事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具体按Q/PG G19G.014-20xx《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4.2变换工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b)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c)新岗位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该岗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4.4.3采用“四新”作业时,由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教育,以答卷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际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四新”的基础知识;
b)“四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业人员避免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e)采用“四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4.4.5目标值为100%。
4.5复工教育
4.5.1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组织对其进行分厂(部门)级和班组级教育;工伤伤愈重新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标值为100%。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6.1安技员负责配合集团设备安全课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4.6.2目标值为100%。
4.7全员教育
4.7.1集团公司采用电化教育或统一答卷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答卷,并统计建档,将教育效果评价结果报安技员。
4.7.3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
b)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标值为80%。
4.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8.1除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业培训外,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
4.8.2培训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以及技术、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有关行业管理的经验;
c)伤亡事故、职业病、污染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d)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e)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f)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g)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8.4目标值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员工三级教育由管理部会同安技员进行,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凭此卡领取个人劳保用品,该卡片由安技员存档。
4.9.2安技员、管理部、公司工会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简报、黑板报、播放录像等,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
4.9.3安技员、综合科应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特种工作人员持证100%,未经考核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特种工作。
4.9.4在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岗位教育。
4.9.5安技员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9.6安技员负责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档案,新员工三级教育档案要长期保存,其他教育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关文件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6记录(表格)
JHAJ006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
JHAJ007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
JHAJ009复工安全教育卡
为有效控制普陀区朱家尖车客渡码头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全过程监控建设中的环境问题,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环保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前,由负责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和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的设置方案,以及专项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如重要污染源防护处理、环境保护措施等)等,提出审核意见。对于工程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变更带来的环境问题做出判断,并建议业主考虑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环境影响变化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调整问题,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提醒业主进行环评和水保相关报告(方案)的修编和报批。
二、工作记录制度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是信息汇总的重要渠道,是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的重要基础资料,其内容主要有:
(1)会议记录。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及其它非例会会议记录等相关的环保内容,专门的环保工地会议。
(2)监理日记。应记录巡视检查中的相关环保情况,作出的重大决定,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指示,发生的污染纠纷及解决的可能办法,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相关的环境问题。
(3)环境监理月报。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环保状况及存在问题每月以报告书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并备案。
(4)气象及灾害记录。关键记录不同气象条件和灾害气象下的工程环境问题。
(5)质量记录。如采样、监测、检验结果分析与评价记录。
(6)承包人的有关环境保护报告或请示,正式例行报告、报表、各种正式函件、口头承诺等。
(7)交、竣工文件。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环保记录和竣工验收环保记录两部分,应详细记录环保检查、质量监测、影响评定及验收资料各方面内容。
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应根据现场监理的工作记录,汇总主要环境问题及产生原因、环境问题的责任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处理意见,以及相关的环境监测分析资料,形成专业环境监理日记。
三、报告制度
环境保护监理报告是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环境保护监理报告纳入工程监理报告体系,可根据需要单独编制,在相关总结报告中包括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四、会议制度
环境保护监理会议纳入工程监理会议中召开。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及其它非例会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门的环保工作会议。在会议期间,承包人对*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对*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每次会议都应形成会议纪要。
五、函件来往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以环境保护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承包人需要采取的纠正或处理措施。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某些方面的规定或要求,必须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情况紧急需口头通知时,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同样,承包人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也应致函监理工程师。
六、人员培训制度
对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环保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与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设施在保护和改善环境中的作用,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矿属拥有环保设施的车间和相关管理部门。
3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以及其他以防治环境污染为目的设备和装置。
4管理职责
4.1安全科负责制定和修改我矿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对各车间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考核。
4.2机动科负责将环保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的供应及质量。
4.3供应科负责环保设施附属材料的供应及质量。
4.4劳资科负责环保设施岗位员工的培训、考核及评价。
4.5各车间负责编写本单位环保设施大中修计划,上报机动科;负责制定本单位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上报安全科备案;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实施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负责提供监测环保设施的必要条件。
5管理程序
5.1管理内容和要求
5.1.1凡已竣工并投入运行的环保设施,机动科及车间必须与生产设备同等管理、同步完好运行、同步维护检修。
5.1.2各车间环保设施如需暂停运转、闲置的,必须报机动科、安全科备案。
5.1.3各车间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及时安排检修处理。
5.1.4各车间环保设施正常停机检修,必须提前三天向安全科递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检修完成后,第二天递交《环保设施恢复运行报告》。
5.1.5各车间环保设施因故临时停运时,要立即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应急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运行,停机后,在24小时内向安全科递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
5.1.6各车间环保设施因生产工艺改变或技术落后等原因,需要拆除更新的,由设施所在车间提交《环保设施拆除更新报告》,报机动科和安全科备案。
5.1.7环保设施要有专人管理或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正规操作。
5.1.8机动科应及时供应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等,确保质量合格。
5.1.9供应科应及时供应环保设施附属材料等,确保质量合格。
5.1.10劳资科和各车间对环保设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加强环保意识、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及考核,确保合格上岗。
5.2奖励和处罚
5.2.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给予表彰和奖励。
5.2.1.1被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环保处评为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5.2.1.2被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环保处评为环保优秀设施和先进设施的环保设施所属单位。
5.2.1.3在环保设施日常管理上业绩突出的个人。
5.2.1.4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个人。
5.2.2凡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不重视,不负责任,导致出现偏差的,矿将依据《露天铁矿安全绩效考核》的规定给予扣0.5—1分处罚。情节严重,影响矿誉的,给予翻牌处罚。
5.2.3各车间及相关科室,因工作失误,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被上级部门处罚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3附则
5.3.1本办法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5.3.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6相关记录
6.1 《环保设施运行考核表》
6.2 《环保设施停运报告》
6.3 《环保设施恢复运行报告》
* 《环保设施拆除更新报告》
7相关文件
7.1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7.2 《××专业管理考核办法—环保设施管理考核》
7.3 《××××露天铁矿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7.4 《××××露天铁矿环保设施管理细则》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和指导有序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学校使用的水、电、煤常规能源。凡使用学校能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第三条学校开展节能工作坚持依法节能、合理用能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学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应学校发展的节能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节能型校园。
第二章节能管理组织
第四条学校成立的节能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节能工作。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和后勤水电工组成。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学校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和学生予以奖励。
第五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学校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学校的节能工作,实施学校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学校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学校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第六条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处,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节能工作,负责节能技术改造,对全校水、电、煤及相关的能源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对全校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第七条节能办公室为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学校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学校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学校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组织广大师生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学校各科室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学校节能奖惩制度,审核校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学校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师生的节能意识。
第三章节能目标责任制度
第八条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节能目标计划,为本责任制定落实和完成的目标。
第九条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管理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第十条学校逐步推行水电计量管理机制,进行节能目标责任制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节能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将节能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实施,严格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第四章节能指标分解
第十二条学校参照上级和本地区的用能、用水定额标准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制定合理的校园用能、用水定额及节能指标。
第十三条各科室负责将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做进一步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位,明确责任,逐级考核,保证完成。
第五章节能措施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倡导以下节能措施。各科室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更多样、更广泛的节能措施;
1、学校用电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对违反用电原则的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2、学校用水按照年度水指标进行使用,并贯彻执行“节流与开源”的节水原则。
3、整个校园的用水用电,逐步纳入计量管理。新建和改造的建筑物,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加强目标管理。
4、公共区域卫生间使用节水延时阀水龙头。
5、教室照明使用节能灯。
6、夜间灯使用节能灯或声、光控灯。
7、校区绿化、冲厕节约用水。
8、实施室内温度节能设定,夏季室内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第六章节能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节能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的节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内部的节能监督、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目前的管理体制,节能办公室对学校进行节能监督考核。
第十七条因水电超指标的办公室,及时予以警示。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节能表彰大会,对有效节能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学校能源用以满足教育教学、办公为主,非学校办学、生活用能学校不予解决。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要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搞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提倡搞好节能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做好节能工作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认真搞好节能宣传教育,做好每年9份月新生入学后的节能教育;评选“绿色班级”及环保小卫士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在学生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设立学生义务节能宣传员岗位,办好节能宣传网站。
第二十三条学校逐步对非节约能源的设备、设施、器具进行改造、更新。同时对改造后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须按项作出可行性报告(包括措施的针对性、先进性、质量、节能效益等),上报校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章能耗的统计和公示
第二十四条能耗统计和抄表计量每月一次同时进行(寒暑假两个月一次)。但实验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大功率用电设备做好用电台帐记录和统计。
第二十五条每个季度负责对全校水电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汇总统计,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节能办公室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在完成水电计量、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水电计量报表、数据资料和统计台帐等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专项节能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教学办公区的节能工作,纳入学校专项节能管理。进行专项节能目标、专项能耗经费等重点监控和管理。其节能目标和能耗经费按上年水电实际消耗量为基数进行核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
实验室为切实履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实验室排污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相关教学人员和学生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实验室排污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1.实验室应定期登记和汇总本实验室各类试剂采购的种类和数量,存档、备查并报学校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教学活动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应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登记、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2.实验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蚀性的物品的暂存、交换、运送和处置,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接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废弃。禁止将废弃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禁止丢弃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液等。
3.实验室应采用无毒、无害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安保管理制度范文10份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安全生产值班时间:副经理以上领导为24小时值班制,其它人员为当日下午下班到次日早上班夜间值班制。
2、值班人员:由公司领导带班,成员由部长、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司机等有关人员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进行值班。
4、值班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公司机关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并在值班室签到。
5、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有事请假,由别人替岗时必须由带班领导批准。否则,严厉处罚。
6、班中要由值领导带队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值班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认真填入值班检查表中。
7、值班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c、安全部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8、值班记录由经理办保存,并整理归档。
9、值班人员在岗要求: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值班,其他人员必须在公司值班室值班。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值班时间。分公司领导为24小时值班时从当日整8点至次日整8点。
2、值班人员。分公司每天必须有一名经理带班,成员由安全、生产科各一名,看监控接听电话一人,共4人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矿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签到。
4、值班人员职责。不得擅自职守或随意缺岗,值班带班经理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如:入坑人数、跟班领导下井、安全隐患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现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公司指挥中心或公司值班领导。
5、安全、生产科及监控看管人员,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实时监控、电话接听、信息传递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值班人员如果未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三、分公司车间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矿山车间必须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内值班室值班,选场车间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办公室值班。
2、当班值班主任负责协调解决本车间当班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生产作业安全情况,了解现场作业人数,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解决处理。
3、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职工生命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报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4、参与监管各班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
5、班中队所有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每班不小于两次,并做好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6、对当班未处理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下班接班主任交待清楚,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注意事项。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安全生产值班时间:副经理以上领导为24小时值班制,其它人员为当日下午下班到次日早上班夜间值班制。
2、值班人员:由公司领导带班,成员由部长、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司机等有关人员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进行值班。
4、值班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公司机关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并在值班室签到。
5、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有事请假,由别人替岗时必须由带班领导批准。否则,严厉处罚。
6、班中要由值领导带队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值班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认真填入值班检查表中。
7、值班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c、安全部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8、值班记录由经理办保存,并整理归档。
9、值班人员在岗要求: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值班,其他人员必须在公司值班室值班。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值班时间。分公司领导为24小时值班时从当日整8点至次日整8点。
2、值班人员。分公司每天必须有一名经理带班,成员由安全、生产科各一名,看监控接听电话一人,共4人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矿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签到。
4、值班人员职责。不得擅自职守或随意缺岗,值班带班经理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如:入坑人数、跟班领导下井、安全隐患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现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公司指挥中心或公司值班领导。
5、安全、生产科及监控看管人员,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实时监控、电话接听、信息传递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值班人员如果未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三、分公司车间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矿山车间必须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内值班室值班,选场车间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办公室值班。
2、当班值班主任负责协调解决本车间当班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生产作业安全情况,了解现场作业人数,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解决处理。
3、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职工生命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报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4、参与监管各班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
5、班中队所有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每班不小于两次,并做好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6、对当班未处理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下班接班主任交待清楚,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注意事项。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1)在厂区、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
(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3)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卫生的行为;
(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
(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8)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
(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综合管理部经理或调度值班班长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常
第八条门卫检查时应注意: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
(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5、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7、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8、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9、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条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上海交银服务公司安保管理特色
一、安保管理
安保队伍在公司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接受总行保卫部的业务指导,实行分级负责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分条块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各分部每日落实三级点检制度,条线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技能大比武。
二、队伍建设
安保队伍通过在管理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力争打造成为一支管理规范、素质一流、服务完善的'队伍,为交行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三、服务宗旨
充分利用现有的人防、物防、技防和高素质的安保队伍,以有效的制度进行管理,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四、培训
所有队员在入职后都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由浅入深,实用性强。培训主要包括:礼节礼貌、仪容仪表、队列训练、应急预案、消防知识、器材使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通过培训使所有队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而更好的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服务。
五、安保形象
勤奋、严谨、细致、实干、奉献
六、防控体系
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现有效的安全防控体系。
人防主要包括:门卫、守护、巡逻、证件查验等。
物防主要包括:车辆道闸、进出口挡闸机、出入口卷帘等。
技防主要包括:红外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联网报警系统等。
七、服务范围
公司安保队伍现主要服务范围有交通银行总行、培训中心、卡中心、客服中心等。
摘要:厦门市建设工程安保卡信息管理,属于市建设与管理局开发建设的信息管理系统,旨在保障建筑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并以信息化管理的手段,形成信息、规范、制度的统一管理。可作为全市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一个长效管理机制。但该信息管理系统,在市内部分建设工程项目试运行,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本文结合建筑经济管理和计算机系统管理应用软件的实践经验,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实施难度及成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对策建议。并根据当前实施企业信息化的环境条件,提出实现企业信息化管理,增强建筑业核心竞争力,是建筑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保卡;信息化管理;难点及成因;对策建议
0引言
建设工程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及其管理制度,是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根据本市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及信息管理要求,结合建筑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在各相关部门充分评估论证下,作为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建立起一个重要管理制度。也是厦门市建筑业,规范建筑劳务市场及用工制度、解决劳务纠纷的重要举措。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角度出发,建设工程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及其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实现建筑市场信息资源的的有效整合,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水*,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实现信息传送、交换和使用管理,具有前瞻性的意义。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利用网络信息管理手段,实现对建筑施工企业、建筑从业人员相关资源和信息,实行远程监控,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
1厦门市现有建筑企业管理概况
1.1结构与经营方式特点
由于建筑产品具有与其他工农产品不同的技术经济特点,决定了建筑业结构和经营方式的特殊性,使建筑生产、分配、交换都具有不同的特色:(1)固定性和生产过程的流动性:由于建筑商品固定在土地上,生产过程中,商品固定不动,劳动力和劳动工具是流动的,生产流动性大;(2)个别生产性:每项工程规模和内容都各不相同,用途与功能各异,无法进行大批量生产或按同一模式重复生产;(3)地区性:需求与供给均衡的市场被地区所分割,这是建筑商品固定性派生出来的特点;(4)高值性:建筑商品价值高,通常都在百万以上;(5)综合性:建筑商品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多,协作单位多,生产关系多,凸显经营管理的重要性【2】。
1.2企业与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特点
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务工人员大部分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体力劳动者。建筑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相比,企业管理相对粗放、技术相对落后。而且,建筑企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具有以下特点:工程承包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资源,专业众多、交叉施工等。建筑企业最大的特点,是以获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和实施工程项目为工作的产品核心,建设工程项目是建筑企业的基本工作单元。建筑企业的管理是以建设工程项目为核心,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对象建立的基层管理机构和组织方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方法,通过一个临时性的、专门性的柔性组织,对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以实现项目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项目目标的综合协调与优化。而在项目工作过程中,关键是对项目进行科学的管理。是将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应用到项目活动中的综合过程,其目的是为了满足或超越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需求和期望表现为,项目能够在授权的成本和要求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及时地完成。
1.3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及其管理制度的概念、作用
“建设工程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是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开发并运行,建设银行提供软件系统支持,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建设工程项目为信息管理操作*台,能够汇集建筑务工人员个人信息、银行存储功能、解决企业信息系统集成问题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应用系统,称之为“建设工程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安保卡”是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由建筑从业人员个人持有的信息智能卡,原设想它既包涵了务工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务工从业、经历、培训、工作量记录、工资支付以及计生、考勤等信息,是建筑从业人员的电子务工档案,同时它又具有银行存储功能的信息智能卡。卡式设计为银行磁条卡和企业管理芯片卡合二为一的双介质卡,它既具有普通银行卡的全部功能,又具有信息采集、查询、统计、门禁、监督等功能。它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有效地记录建筑务工人员所完成的工作量和工资支付情况,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农民工可以把“安保卡”记录的信息作为证据,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它既是建筑务工人员的从业卡,又是其务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卡,所以称之为安保卡;“安保卡管理制度”是以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为主要信息化管理手段,形成的企业用工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制度。它的设立是建筑业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有效保障建筑业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的重要管理制度。
2推行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及管理制度的难点原因分析
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是基于Internet/Intranet以建设工程项目为信息管理操作*台的管理信息系统。对于安保卡信息资源的管理过程,从网络信息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就是要充分、有效地利用网络信息资源,把它所有潜在价值发掘出来,分离解析出来,进行重新组合、分配,按一定的体系加以组织编纂,使其成为某种便于利用的新的网络信息产品,把静态的网络信息资源激活成网络信息流,提供用户使用的一系列科学劳动的过程。网络信息资源管理就其本质内涵和外延范围而言,应是以网络信息生命周期各环节为核心,对信息活动全过程所有要素实施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从而有效地满足网络适用信息需要的过程。即是以网络信息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加之技术管理、人文管理和经济管理的四维度的集约管理【4】。建筑企业实施信息化的管理,不但改变着整个建筑行业的体制和机制,而且也改变着建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对建筑产品生产的组织模式、管理方法和手段。
2.1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过程的难点问题
(1)建设工程安装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试点项目,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试运行该信息管理系统以来,经历了两年多的试运行,目前试点的工程项目已相继进入竣工阶段,务工人员日益减少,没有新申请自愿加入安保卡管理系统的企业,信息资源相对匮乏,在效益规模上达不到管理信息化应具有的规模效应。信息技术本身是在不断地发展的,信息系统也随之不断地发展。随着应用的深入,必须适时对计算机硬件、系统软件进行阶段性的升级,从而使系统拥有更强大的功能。但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至今,只起到实名制考勤的作用,尚处于信息系统应用的初始阶段;在应用功能上尚无法实现对建筑务工人员基本信息、务工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在各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实时交换、查询核实、管理监督;无法实现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在建项目的实时监控,失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基本条件。
(2)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的系统支持软件是由建设银行合作提供。隔行如隔山,由于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的复杂性,以及银行合作方对于建筑企业的生产特点、管理模式、核心业务流程等方面认知度不高。银行主要从其系统的安全性、经济性出发,而仅维持在很小的运行局域内。
银行的存储功能也没有开通,缺乏主要资源—-资金流的支持。对银行来讲经济效能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银行合作方在系统软件的研制与开发过程中,资金与技术力量的投入。因而功能应用与原设计初衷,有很大的差距,表现在业务单元的信息化相对孤立,系统的集成、扩展性较差,软件系统集成度、实际应用面,不具有相应的规模效应,个人信息、企业管理方面功能单一。实名制的考勤,农民工得不到实际的好处,农民工没有兴趣,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建设主管部门,在全市建筑企业推行安保卡管理制度的积极性,缺乏推动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的牵动点。
(3)衡量企业信息化水*,关键在于软件系统设计目标与企业目标的整合程度。相关主管部门对于信息采集、培训、安保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试点项目,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检验、升级,以及系统实施效果,缺乏适时地组织评价工作;于此,评价实施安保卡信息系统试点项目的系统运行,各阶段是否达到了组织决策者的初衷,以便采取措施持续改进,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效果;判断是否随着计算机硬件和信息软件操作*台的变化,相应地对软件系统进行更新改进,达到了组织期望的信息网络化管理水*;评定各种信息资源的整合,是否达到理想化程度。据业内人士的评估分析,目前厦门市建筑业,实施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的状况,尚未能进入一个较为理想的良性工作循环状态,无法实现预期的进展速度和目标效果。
(4)按照安保卡管理制度规定:“劳务分包单位是安保卡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从信息采集、培训教育、制作发第3期(总第131期)放、使用管理等每一个环节都要精心组织;项目总承包单位要做好工程项目安保卡管理的协调和监督,并认真配合劳务分包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实施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就意味着已实施的建筑企业信息化管理,达到较高的水*,也将涉及到企业特有的管理模式及相关业务流程再造。在管理层次上,依据20xx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文件,设置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资质,建立“金字塔”型总分包体系。劳务分包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中是一个低层次环节,管理职相对单一,难于实现对工程项目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其在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功能及工作流程的应用上,基本只涉及到考勤信息管理功能的应用初始阶段,缺乏对组织建立信息化管理模式及相关业务流程再造的推动力。
2.2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实施难点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信息系统建设开发,以及应用过程仍然存在诸多不足,效益远不如开发之初的承诺。究其原因,一是信息系统本身的多学科性与综合性决定了其发展必定是一个较长的复杂过程;二是人们对信息系统在认识上存在着不足和偏差。
(1)投资强度大,投资效益难以量化。信息系统的开发,从分析设计到运行维护,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还需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进行系统的分析、设计和程序编写,必须依靠足够的专业人员和时间去完成。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是一种高智力的劳动密集型项目,是一般技术工程项目所不能比拟的。但信息系统给一个组织带来的效益,是很难直接计算的。很难见到有形的直接效益,而必须认真去体会那些无形的间接效益。
(2)需求多样,内容复杂。信息系统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面对管理。一个组织当中的管理系统所需要的信息面广量大,形式多样,来源不一;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要支持组织内各级多个部门的管理,结构复杂,规模庞大;各个部门和管理人员对需求不尽相同,甚至相互冲突;管理的有些需求是模糊的,不易表达清楚,很难求得一个满意的方案;
一个信息系统其样品就是产品,在投入实际运行之前极难进行实测,系统开发的问题,只有在投入运行之后才能充分暴露。加之,信息系统的开发周期一般较长,极易造**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3)技术手段复杂。信息系统是现代信息技术与管理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它试图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去解决社会经济问题,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数据通信与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各种管理决策方法等都是当今发展最快的技术,是信息系统借以实现其各种功能的手段。由于这些技术本身都在迅猛的发展,如何科学的掌握这些技术手段,合理地加以应用,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就是信息系统开发的主要任务,这也给开发增加难度。
(4)环境复杂多变。信息系统要成为开发建设者的决策管理的有力武器,就必须能够适应本行业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这就要求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者,必须十分重视、深刻理解本行业企业面临的内外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充分考虑本行业企业特有的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考虑到人的心理状态、行为*惯,以及现行的各种制度、惯例和社会、政治等诸多因素。系统的目标、功能既要适应企业当前的发展能力,又必须有足够的适应性,以便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内,适应政策、规章和制度的变化,促进管理水*的提高,从而实现管理目标。这些更是一般技术工程所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
3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及其管理制度实施难点对策建议
应对厦门市建筑业当前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面临的难点问题,以及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乃至今后在全市建筑企业全面实施安保卡管理制度,必须慎重考虑到:现代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既是一个项目管理和控制的过程,又是一个各种现代先进信息技术综合运用的过程。换句话说,一个成功的信息系统开发包含两种因素:一是在开发过程中,如何对信息系统开发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科学的管理和控制;二是如何灵活地运用各种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由此可见,应对建筑业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1)加强建筑业自有信息化管理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管理机构。强化实施安保卡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为在厦门市建筑企业全面推行安保卡管理制度做好准备。做好建筑企业安保卡持有人的岗前培训、考核、发卡的组织工作,证明持卡人已经过《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的岗前培训合格,具有从业的资格。可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在建工程项目与建筑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合法务工。安保卡管理制度的建立,将对厦门市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劳务分包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从而推动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和工程施工质量水*的提高。
(2)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是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在实施时须将项目管理系统的设计,纳入企业管理系统中通盘考虑。必须在企业内和项目内推行现代管理方法和制度,改革企业传统的生产、业务流程,改革企业的管理组织和管理职能的分配,使之符合职能管理的要求,因而必须对企业的管理系统进行重新构建。提高软件系统设计目标与企业目标的整合程度,扩大信息化的效应规模,提高软件系统集成度,融合各种信息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安保卡信息管理软件系统的维护、升级工作,适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设计目标与企业目标的整合程度、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维护的管理进行有效评价;提升建筑从业人员数据、安保卡管理、考勤管理、建筑相关企业信息、建筑工程项目信息、工资管理、最新动态信息管理模块的功能水*;建立厦建筑从业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务工、从业经历、职业和安全培训、工作量记录、工资支付、计生等信息的数据库;
为每个在厦建筑从业人员建立了一份电子务工档案。同时,也为建筑企业、管理单位,提供相关工程项目的建筑从业人员的电子务工档案,内容有历史数据及本项目记录的各类务工数据、工资支付、工伤理赔、劳动争议纠纷及其他员工管理相关事项。
(3)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必须是基于Internet/Intranet网络*台、多项目的项目信息管理网络*台。安保卡信息管理,集合全市建设工程信息资源,形成一个统一的建筑从业人员务工信息电子数据库,以工程项目为节点连接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施工企业、建筑务工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台,达到有效整合建设行政单位、建筑用人单位、建筑从业人员在建筑用工管理方面的相关资源和信息,做到信息传送和交换、使用管理的实时化、电子化、网络化。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建筑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制定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同时也是强化对在厦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有效监控手段。既是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建筑工地劳动争议纠纷的有效工具,又是维护建筑从业人员和建筑企业双方合法权益的信息工具。
(4)信息化重在应用。信息系统实施过程中,企业管理要适应信息化过程中或信息化后企业所面临的新的管理环境。建筑企业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发展过程中,首先是要根据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的特点对实施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进行信息化管理目标定位;其次需要从企业的战略高度来推进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再次是要创新企业管理理念,进行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建立适合信息化管理模式。实施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后,将第一次把厦门市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建筑从业人员管理,从过去的粗放式、经验式传统管理模式转换为封闭式、工厂化、信息网络化的现代管理模式,做到信息传送和交换、使用管理的实时化、电子化、网络化,可以较好的防范和减少建筑工程项目劳动争议纠纷。该系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建筑工地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手段。随着这项制度的深入开展,将逐渐成为其他社会管理部门共有的有效信息*台。
4结语
建筑企业全面推行安保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适合厦门市建筑业安保卡信息管理制度,是当前信息化、网络化时代对建筑业的要求,是企业技术进步新的牵动点,是建筑企业向网络化、集成化、智能化、管理型企业转制的又一大好机遇。同时也为建筑业实现信息化管理,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以改善建设工程中的有效沟通和实现信息化管理为契机,通过建设工程信息资源及信息技术的全过程、全方位有效开发和利用,改善企业的竞争环境,提高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出发展的巨大空间。建筑业将迎来真正的信息时代。
1值班安排和责任分工
1.1安保队长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每年**订下一年护卫执勤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岗位调整或人员变更时,将修改后的《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1.2护卫班长每月30日前拟制下月值班安排,将《岗位安排表》报安保部队长审批后执行。
2警械、警具管理
2.1交接班时,检查对讲机等警械、警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清楚。
2.2安保部队长每月检查警械、警具,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追究当值人员的责任后给予更换或补充。
2.3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务,严禁用于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进行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4若因非公务造成损坏或丢失警械、警具,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2.5警械、警具只能供本部门护卫员值勤时使用,严禁外借他人。
2.6警械、警具因公务损坏或丢失可补领。若因非公务而损坏或丢失的,补领时需按价付款。
3交接班管理
3.1接班护卫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值勤点,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3.2早班时,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召开日工作总结、部署会(总结前一天的护卫执勤情况,提醒工作注意事项,部署当日工作重点)。接班前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组织班前会,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布置岗位,说明注意事项。
3.3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对小区内的车辆,值班室内的物品及警械警具进行清点、检查、登记,做到对岗交接。
3.4对业主通知的事情及注意的事项,要转交的物品,应对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记录。
3.5在交代清楚所有事情,填好《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交、接班人员签名后,接班人员正式上岗,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4训练、培训制度
4.1护卫管理根据公司规定,按半军事化管理,因此必须安排护卫员进行各种军事技能训练和培训。
4.2训练内容包括擒敌拳、理论知识、车辆指挥、应急事故处理、消防栓及灭火器的使用。
4.3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学*《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队长每月底拟制下月的《护卫员培训计划》报主任审批,并按计划进行培训和记录,每次训练前要填写《培训签到表》。
5宿舍管理
5.1护卫员宿舍实行卫生值日制度,由班长每月制定《宿舍值日安排表》并实施。
5.2值日人员督促本宿舍人员搞好个人卫生,监督其将个人日常用品、护卫装备等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有序。
5.3值日人员要纠正乱吐、乱扔、乱放杂物和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
5.4值日人员每天清扫房间卫生两次以上,保持室内整齐、清洁,井然有序。
5.5值日人员由全班人员轮流担任,并接受队长的安排和监督。
6外出管理
6.1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在公司无集体活动的情况下,当值或晚班人员外出时都要填写《请销假报告单》,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内由本班班长批准;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晚上23时以前归队的由安保部队长批准;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应向管理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物业公司批准。按时返回后须向本班班长、安保部队长及管理处主任和物业公司销假。
6.2外出归来后,必须向批假人报到销假。
6.3护卫员严禁在外过夜。
***护卫员严禁带其他人员在护卫宿舍留宿,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7服务规范
7.1仪容仪表
为使护卫员上岗时保持良好形象,特对护卫员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
a、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b、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员工证,整齐干净。
c、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d、头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护卫员不得留超过指头一毫米的指甲。
e、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f、不得佩戴饰物。
g、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h、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i、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j、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k、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7.2服务纪律
a、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护卫任务。
b、护卫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c、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6个不准
⑴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⑵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⑶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⑷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⑸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⑹不准在上岗时携带手机、耳机、bp机。
⑺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⑻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及其他贵重饰品。
⑼不准弯腰驼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⑽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⑾不准向业主、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⑿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⒀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⒁不准打人、骂人。
⒂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⒃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进入工作场所。
d、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e、遵纪守法,勇于护法,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以优质服
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f、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准让公司辞退、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
g、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h、廉洁奉公,不牟私利。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给违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i、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7.3服务语言
a、护卫人员在值勤服务中,对所有业主和来宾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称呼要得当,对人讲话要用'请、您、欢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您好、您早、请稍候、请坐'等文雅语句,切忌出言不逊和说脏话。回答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对业主和来宾的来访要热情,对业主和来宾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b、盘问大件物资(物品)携出小区或大厦时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向前招呼说:'对不起,请出示您的证件(请出示物品出入证)',询问清楚后登记放行。阻止大型货车驶入小区时,先举手致意,说明小区规定,不准驶入理由,请求理解、支持和配合。
c、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不得与其争吵;如对方有怨言应耐心听取,或作解释,或作劝导,使其知晓公司有关规定和事项。
d、听别人说话时,要注意对方态度与情绪,如果需要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或其他总是应先说:'对不起,请问您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号码。'即使是处理违章,也不得以粗鲁态度待人,更不得有刁难、推、拉和打、骂人的行为发生。
e、值勤中坚持使用的文明礼貌语言规范用句有:
⑴请多多关照、请多多帮忙、请多多指教。
⑵认识您很高兴!
⑶您好!××××××管理处安保部,请进。
⑷对不起,我没听清楚,能否请您再说一遍
⑸对不起,某先生/小姐不在公司,您是否需要留言
⑹对不起,请问您是哪一位(能否告诉我贵公司的名称)
⑺对不起,您和我们管理处联系好了吗
⑻某先生/小姐,您的意思我明白了,但是我们公司目前暂时不需要贵公司的产品,您是否把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告诉我;如果需要,我们会和您联系的,好吗
⑼对不起,您拨错了。
⑽对不起,请出示您的工作证,介绍信、身份证。
⑾请问您的.姓名
⑿请提出宝贵意见,您还有什么问题
⒀谢谢您的合作,欢迎下次再来,再见!
⒁您好,请问需要帮忙吗
⒂不客气,这是我的工作职责。
7.4职业道德规范
a、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护卫员担负着协助**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因此,护卫员要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把搞好本职工作与实现社会安全的大目标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b、遵纪守法,勇于护法
护卫员必须模范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业主(住户)的安全,通过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赢得社会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c、不计得失,勇于奉献
护卫员是公司和业主(住户)正当利益的忠诚卫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将公司和业主(住户)的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牺牲一切,甚至献出生命。
d、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热爱人民,关心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是护卫人员精神风貌的具体表现,也是贯彻'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
e、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安全服务与业主(住户)有着广泛的联系。有些人为谋取私利,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护卫员进行收买拉拢,为其实施违章、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因此,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以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业主(住户)的任何礼品或礼金,不给违法违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7.5文明规范用语,护卫员在执勤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a.门岗值勤
1)遇到进入小区的客人、施工人员时:
-'先生(小姐)请您出示证件'。
-检验证件合格后:'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检验证件不合格时:'对不起,您的证件已需要更换(过期),请到***处办理新证件后方可使用'。
2)遇到没有证件,确需进入小区(大厦)的客人、施工人员时:
-'请问您到此有什么事'
-'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3)遇到闲散人员进入小区时:
-'对不起,按规定您不能进入***处,请离开'。
-'先生(小姐),请问您找谁'
-'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您离开时请被访人后交回《临时出入证》,谢谢!请进'。
4)遇到客户进入或离开小区(大厦)时应主动问好(对外国人用外语问好)。
5)遇到汽车进入防区时:挂有出入证的车辆检验后放行;没有出入证的车辆,必须询问:
-'请问您的车辆进入小区(大厦)有什么事'
-'请您稍等,我和***联系一下'。
-'请您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6)对离开小区(大厦)的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检查时:
-'请您出示证件,谢谢!再见!'
-'请问您带的是什么物品请接受检查'。
-'给您添麻烦了,谢谢再见,敬礼'。
-'您的物品不能带出小区(大厦),请您到门岗值班室等候处理'。
7)巡逻、执勤、进行证件检查时:
-敬礼'请您出示证件检查,谢谢!'
-'请问您在哪里工作'
-'谢谢!祝您工作顺利'。
-'您的证件不合要求,请跟我到***处'。
-'您不能在此地区逗留,请您尽快离开'。
8)遇到需要进行帮助时:
-'您好,我是护卫员***,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吗'
b.使用电话时的规范用语:
1)'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请问您找哪位(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2)'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我可以和***讲话吗谢谢!'
3)通话完毕时要说'谢谢,再见!'
8监督检查
8.1早、中、晚班,由安保部班长每日对各岗位查岗。同时,队长不定期对各班岗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填写《查岗记录表》。
为了加强安保员服装的管理,树立良好的安保形象,公司决定对安保服装管理制定如下规范:
1、服装等物品的使用期限
(1)根据要求,统一着装,公司安保部统一购买并造册登记;
(2)安保员进公司春秋夏装各二套,使用期限为24个月;
(3)帽子、领带等标志物使用期为24个月;
(4)棉大衣使用期为24个月;
(5)使用期已满但还能使用的将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可向安保部申请以旧换新;
2、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安保员离职,须收回服装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带、领带等标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2)在公司工作不满足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的70%为服装折旧费;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服装折旧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工作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折旧费;
3、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1)安保换装时间,应由安保部视当时气温情况而定;
(2)冬季进公司的安保员,暂不发给夏装;夏季进公司的安保员,暂不发秋装;
(3)上岗必须按统一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下岗后不得穿工作装外出。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2、上班着装整齐,仪容端庄,礼貌用语,规范服务,不徇私情,严肃执纪。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处事机智迅速果断,按章办事。
3、认真做好保安日常工作,基本熟悉并掌握售楼部情况,熟悉各种设备、设施的分布位置、操作要点规程;做好相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指引来访客人行走,树立公司服务形象。
4、指引好驱车前来售楼部看房客户车子的整齐停放,防止他人损坏。
5、为防止或尽可能避免售楼部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工作人员工作、售楼部的正常秩序,全面负责售楼部治安防范工作,保证售楼部安全。
6、注意发现有无不正常的气味,嗅到异味,见到异光、异烟迅速寻找来源在何处,如能处理的立即处理,如问题严重及时通知公司领导现场处理,如有火警立即扑灭或报警。
7、每班必须按时上下岗,严禁离岗、脱岗。当班时如因玩忽职守,给客户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或人为造成事故的,安保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视情节的严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对工作中成绩显著或由于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处罚。
9、积极主动维护售楼部治安秩序,做好“五防”(防盗、防火、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10、热情听取客户的投诉及建议,能解决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报公司领导。
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一、职业纪律: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或在售楼部内部区域吸烟。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私自换班。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客户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保安员之间,监守自盗,以权谋私,向客户收取费用。
9、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10、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训练及集体活动。
11、严禁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顶撞上级。
12、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3、严禁私自运用公司财产物品。
14、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5、严禁泄露售楼部内部保密信息。
16、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二、规范用语:
您好、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三、岗位规范:
1、按时到岗,交接后换岗,坚守岗位不脱岗。保持个人仪表整洁,保持售楼部前广场周围环境清洁。
2、注意客户进出礼貌用语,为客户开门。
3、对客户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正确引导客户车辆行驶和停放,对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客户进行劝导并协助整改;保持出入口的整洁和畅通。
4、对售楼部设置的消火栓箱、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四、作息时间:
工作时间:9:00—18:00。每月两天休息时间不连休,遇售楼部重要事件不得休假。请假与休息需提前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
保安员奖惩制度
一、嘉奖
1、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加2分。
2、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客户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加5分。
3、抢险救灾,保护客户和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加10-40分。
4、对在售楼部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给予表扬,并加10分;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奖励每人20分。以上奖励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奖励方案。
二、惩罚
1、一次口头警告扣2分,一个月内连续二次口头警告扣4分;一次书面警告,扣10分,第二次书面警告辞退。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
2.1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2.2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未请假者。
2.3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2.4在岗位看书、看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等等。
2.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2.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2.8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3、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予书面警告。
3.1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3.2擅自离岗,情节严重。
3.3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违反2.4条者。
3.4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3.5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3.6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仓库、财务办公室等。
3.7当值睡觉者。
4、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或已处予两次书面警告的,立即辞退。
4.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4.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4.3监守自盗、无理伤人、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4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4.5无论何种原因,与客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4.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
4.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4.8当值睡觉,情节严惩重者。
保洁人员岗位职责
一、保洁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二、三、上岗时着装整齐、统一、规范,按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对保洁人员的要求:对售楼部清洁重点、难点部位进行保洁,做好售楼部内责任片区清洁工作,不留卫生死角。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办公室每天清扫一次,以及内部桌椅。
3、售楼部门口地垫定期清洗。
4、大门玻璃、销售前台、内部桌椅、沙盘、户型模型每天清理除尘。
5、售楼部内部地面,整日保洁。
6、售楼部内部各种装饰物品定期清理除尘。
7、每天晚上清洗售楼部内部厕所以及洗手池。
8、定期清洗售楼部内部各种茶具用品及饮水机。
9、妥善使用并保管好清扫、保洁的工具,做到勤俭节约、以旧换新。协助办公室编制材料购置计划和器具,设施维修报告,减少损耗,控制成本。
10、保洁工作中,捡拾的物品要按规定上交、严禁私自处理。礼貌劝阻和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若发现住户违反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管理员。
11、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四、作息时间:
工作时间:9:30—18:30。每月两天休息时间不连休,遇售楼部重要事件不得休假。请假与休息需提前管理人员申请。
保洁人员管理规范
一、遵纪守法,遵守员工守则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部门考勤制度和保洁操作程序。
三、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上班穿工服、戴工号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五、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七、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八、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客户的钱物。
九、绝对服从上级的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爱护公物,损坏、遗失工具照价陪偿。
十一、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十二、严禁监守自盗,以权谋私,向住户收取费用
十三、严禁私自运用公司财产物品。
十四、严禁泄露售楼部内部保密信息。
保洁奖惩制度
一、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及保洁队管理制度,不服从工作调配,不能正确处理同事间关系,乱传话,无事生非影响团结,视情节扣2——10分,严重者报主管领导辞退。
二、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脱岗15分钟内扣3分;30分钟内扣5分;30分钟以上报主管领导辞退。
三、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扣2分。
四、工作马虎,不按标准、要求完成责任区保洁工作,扣2分;按保洁标准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发现一处缺陷扣1分,提醒后无改进扣3分;受住户投诉一次扣5分。
五、配备的工作用品非自然因素损坏、遗失,扣2分并照价赔偿。
六、工作认真负责,按要求、标准完成责任区保洁任务,加2分;每月评比工作质量完成非常好加10分。
七、住户、领导表扬1次加5分;开展不定向服务1次加5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加5分。
八、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或已处予两次书面警告的,立即辞退。
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3、监守自盗、无理伤人、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5、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
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8、当值睡觉,情节严惩重者。
一、治安保卫制度
1、与当地派出所和业主做好协调,搞好工地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2、当班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闲聊,按时交接班,工作中注意观察情况,掌握动态。
3、值班人员要了解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基本情况及所属部门。
4、对进入施工场所内的人员,值班人员有权问清来由并做为登记工作,如来访者无理取闹、不听劝解,值班人员有权将其送主管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处理。
5、严禁各类非生产人员(包括买卖、乞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对可疑人员,值班人员要详细询问。如发生盗窃案件,视其责任大小,将给予当班人相应的处罚。
6、加强值班的责任心,严禁酒后上岗。
7、任何人员及车辆拉材料,必须在有关领导签发出门证明,否则不准放行。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应根据“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施工现场工地的防火工作。
2、工地的项目经理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地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3、施工工地要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并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狠抓落实。
4、编制消防工作计划,每项施工环节必须有消防要求,在生产调度会上同时布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5、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
6、食堂要单独搭建,不应与其他用房设在同一栋建筑内。施工用火时,要清理现场可燃物,备有消防器材。
7、施工现场生活区、仓库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车道要畅通。
8、工棚、建筑物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随意增加电热设备,严禁使用“三炉”。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
1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一、治安保卫制度
1、与当地派出所和业主做好协调,搞好工地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2、当班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闲聊,按时交接班,工作中注意观察情况,掌握动态。
3、值班人员要了解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基本情况及所属部门。
4、对进入施工场所内的人员,值班人员有权问清来由并做为登记工作,如来访者无理取闹、不听劝解,值班人员有权将其送主管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处理。
5、严禁各类非生产人员(包括买卖、乞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对可疑人员,值班人员要详细询问。如发生盗窃案件,视其责任大小,将给予当班人相应的处罚。
6、加强值班的责任心,严禁酒后上岗。
7、任何人员及车辆拉材料,必须在有关领导签发出门证明,否则不准放行。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应根据“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施工现场工地的防火工作。
2、工地的'项目经理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地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3、施工工地要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并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狠抓落实。
4、编制消防工作计划,每项施工环节必须有消防要求,在生产调度会上同时布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5、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
6、食堂要单独搭建,不应与其他用房设在同一栋建筑内。施工用火时,要清理现场可燃物,备有消防器材。
7、施工现场生活区、仓库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车道要畅通。
8、工棚、建筑物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随意增加电热设备,严禁使用“三炉”。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
1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生产车间的管理制度优选【五】份
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总则
1.为确保达成生产目标与质量要求,根据本厂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公司必须将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结合起来,让员工有归宿感和凝集力,使员工自主自觉地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3.职能部门为生产服务,生产部门必须以较低的成本及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一、均衡生产,调度有序
1.配合客户,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结合本部的生产实力,具体组织生产计划的实施工作。
2.负责实施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贯彻落实致员工。
3.制定和执行现场作业标准及工艺流程,从而使生产的产品,按照客户的需要进行,保证进度和质量。
4.实现全面均衡有节奏的同步生产,使最终的生产便于包装及装箱。
二、产品质量控制有力
1.车间管理人员接单后,应及时分析该款标准样衣的工艺特点,仔细阅读工艺单的制作要求。
2.对标准样衣的各个部位协商制定质量标准,制定工艺流程。
3.车间管理人员对一线生产员工缝制辅导到位,要求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进行巡检和半成品抽检。
4.严格要求并督促各工种员工按工艺标准进行缝制,并及时向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大货样。
5.各款在上线生产前即将生产时,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车间员工开生产例会或早会,对该款做详细的说明,并将技术部提供的样衣、工艺单及质量标准标准书面通知,公布于众。
6.车间管理人必须组织督促员工将质量问题解决于车位之上,处理于成品之前,以保降低成品的返工率,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三、原辅材料,供应及时
1.必需及时追踪正下单的原辅材料,如有需上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2.组织车间有关人员做好一切产前准备工作:如生产设备的配置,有关人员的调配,有关工具的搭配等。
3.车间管理人准备好有关需用的定位板、实样板等各类生产前的必备用品,使每款上线,都井井有条,临阵不乱。
四、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1.车间管理人督促员工负责保养好各自的机台设备,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使用”。
2.车间管理人督促有关人员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调整、维护和保养。
3.车间管理人督促各组员工每天上班清洁机台,检查自用设备是否完好,娟异常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以保机台运作正常。
五、安全第一,消除隐患
1.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2.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3.严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种进入生产车间,车间内杜绝吸烟。
4.车间管理人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关人员检查车间每个角落,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5.下班后督促各有关人员关闭好门窗,大门上锁前务必检查各门窗是否有关闭妥当,清理车间所有人员,关闭车间所有电路。
6.车间管理人督促每位员工养**离机关的*惯,并提醒有关人员定期安检。
六、堆放整齐,文明生产
做到:裁片不落地,衣框不乱放;
衣角不掉地,成品不乱堆;
散线不乱抛,断针不乱丢;
补片一换一,辅料次换优;
食物不进车间,杂物不放衣框;
机台保持清洁,场地整洁卫生。
1.*车、凳子、框子及有关工具、设备定放置,排放整齐,不准随意摆放、挪动或调换。
2.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如茶杯、零食等)严禁带入车间。
3.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可随意捆绑,不能落地,次品隔离并加以标识,防止机器漏油造成污渍,对不同扎号的半成品或裁片分开,以免造成色差。4.保证生产现场的环境卫生清洁,车间管理人督促有关人员每天打扫生产现场,督促员工保持环境卫生。
5.车间管理人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擦洗门窗、现场地面及各生产备用工具。
七、原始记录,齐、准、快、明
1.生产管理人员做好日常事物记录,车间的人事记录,登记好员工名单,对每单货的投产日期及结束日期、生产员工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2.现场管理人员保管好所有的生产资料,每天汇总《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及各项报告按时上报厂长处。
3.落实有关呈上的报告及《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是否准确实际和在看板上公示。
4.每天下班前处理好当天的日常事务。
5.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车间生产数量收发一致,及时处理好车间与各有关部门的交接手续。
八、士气高涨,协调一致
1.生产管理人员带头遵守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的规则上可以适当加入一些激励机制,以达到充分发挥员工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这个目的,使之为工厂更好的服务。
2.调动车间生产员工的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生产工作气氛,使生产线员工士气高涨。
3.生产管理人员协调各工种的生产分配恰到好处。根据有关人员的缝制技术,结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
4.生产管理人员督促员工完成当日的生产计划指标,并保持员工的持续运作。5.生产管理人员督促质检员处理完当日交到验收室的成品,填写每日《检验记录》,督促发料员统计好当日发到车间的裁片,汇总、反馈给厂部。
九、服务现场,以理服人
1.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处理好有关人员出现在生产线上的问题。
2.生产管理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加入适当的感情成分,使员工感觉到大家庭的温暖,为员工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如住宿、饮食等,使之为工厂更好的服务。3.操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纠纷,经理和生产管理人员务必恰当的处理好内部的人际关系。杜绝在生产现场与其发生冲突,造成负面影响。
4.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好本车间的现场生产秩序,使生产有条不紊。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促进车间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料垛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在明显处挂出警示牌,维修需动用电源时,严禁其他组员触动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成品、备件、原料、废料等堆放应按照规定放置。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
为更好的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运行、厂区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卫生
1、按照公司规定,各班组认真完成各自班组区域地面卫生、个人设备卫生,要求地面必须干净整洁、备用设备卫生干净、工具摆放整齐。
2、每周生产部将不定时进行检查各车间地面卫生及现场5S情况,对表现较差的班组考核班长20元并责令整改,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进行50元考核;对于检查卫生保持较好的班长20元奖励;班组内部奖励考核由班长自行开展,安全科比较管理按规定另行统计计算。
3、生活区域卫生(中控室、楼梯间、厕所等)每个班未及时打扫或者打扫不彻底的考核班长20元。
二、上班纪律
1、上班期间禁止出现睡觉、刷视频、玩游戏、长时间脱岗(30份钟内)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按总公司制度结合现场管理要求,第一次直接考核200元,第二次500元并由生产科、办公室约谈,再次出现停工学*,扣除对应工资或劝退处理。当班期间,班长应关注巡检人员状态,保持沟通,确保人员巡检安全;班员巡检、外出或上厕所、就餐等应经班长同意或知晓,戴好手机或对讲机等沟通设备,禁止私自外出。
2、工作中、生活中发生异常情况可逐级上报,寻求帮助解决,禁止出现私下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当班期间出现打架斗殴事件,考核双方各500元,若因此出现人员受伤的视情节严重性另行处理。
3、上班期间若发现有人在中控室及楼梯间等生产区域抽烟行为的,考核200元,对于发现抽烟者并实名举报的,奖励举报人50元,在防爆区和库房等吸烟、带火种情况视情节严重性罚款或开除。对于发现在防爆区重点抽烟者并实名举报的,奖励举报人100元,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现场巡检
1、各班长认真督促班员现场巡检,按每小时一次标准执行,若出现前端波动时间较长时,应加强排水频率。因巡检不到位导致工艺设备、分析仪异常的如:压缩机存在异响未及时发现、催化车间排水不及时导致过量氢仪表进水、排油不及时导致油进催化炉的、分析仪无气量导致仪表损坏的,静电除油电极丝断裂等。视产生后果考核50-200元不等,造成系统停机的,考核500元。
2、对于巡检发现隐患并立即上报且及时处理的,进行100-200元不等奖励。
3、班组长每天未对现场进行巡检的、巡检不认真仔细的考核50元,对于每个月都巡检认真仔细且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问题的奖励50-100元。
4、交接班不清楚的不进行交接班,必须将本班现场问题处理完成后交接班,或交接班组双方确定后协助处理,如交接班不清楚导致设备停机的,生产科调查后按责任划分进行处理。
四、工艺质量
1、当班期间班长操作出现氧含量在1.80%以下纯度变坏的,按照公司制度考核班长200元,氧含量在1.80%-2.0%之间变坏的,考核班长100元,氧含量在2.0%以上变坏的免除考核。纯度变坏都必须写调节说明且在一小时内发至“生产异常群”,超过时间未发送的外加20元考核,每次氧纯度变坏由生产科调查曲线核实原因。由生产科统计每季度各班组氧纯度坏次数,对未出现纯度变坏班组班长奖励200元,班员各奖励100元。
2、班长逐步培养班员工艺操作,副操或者外操调节导致产品纯度变坏的,第一次不考核,后续按50元每次考核。
3、重要安全工艺参数如:加氢炉温度(A炉不低于100℃,不高于连锁值20℃;B炉不低于50℃,不高于连锁值20℃;加氢反应惯性控制在20℃以内)、过量氢含量较高(不超过2.0%)、空分系统未及时排水、精馏塔污氮气长时间不调节(30分钟内)在300方/h以上的等;未及时进行调节的考核50元/次,造成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的按情节严重性另行考核,其它原因由生产科分析处理。
4、因工艺异常操作(如阀门开关幅度太大、私自修改报警连锁值)导致设备突然跳机的,考核200元;导致系统紧急停机的考核500元。
一、劳动纪律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一次罚款5元。
2、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上班时间刷卡考勤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元,早退一次2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着10元/次。
3、员工每天上班开早会,不得迟到,一次罚款5元。
4、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领导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5、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吵嘴打架,私自离岗,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必须向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元。(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车间内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不执行者罚款100元。
6、上班时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玩手机,吃零食,睡岗的如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有事须提前写请假条,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四天休假后还想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签署意见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100元。
8、上班和吃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元。
9、下班前必须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如发现一次罚款5元。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11、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13、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机关处理。
二、现场管理制度
1、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物件必须捡起。发现一次罚款5元。
2、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发现一次罚款5元。
3、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4、填写设备点检表应认真,真实记录,并对设备进行清扫与保养,不执行者罚款10元。
5、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填写记录应真实、清晰、字体工整,不允许虚报,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元的处罚。
8、每天上下班打扫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划一,地面无杂物,工作台面禁止放个人物品,发现一次罚款5元。
9、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发现一次罚款5元。
10、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气泵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负责人的责任。
三、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2、严格按照图纸作业,每班生产的第一件产品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产品100%自检,以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如发现批量报废,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3、设备只能本工序的员工进行操作,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如因此而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将双倍考核,造成的设备部件损坏,将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4、设备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部件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5、生产过程中,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需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后果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6、员工工作时无法按照工艺文件执行时,需要及时提出由相关部门进行解决,不能强行工作。否则造成的问题严重时,由于员工知情不报将进行考核。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上海交银服务公司安保管理特色
一、安保管理
安保队伍在公司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接受总行保卫部的业务指导,实行分级负责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分条块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各分部每日落实三级点检制度,条线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技能大比武。
二、队伍建设
安保队伍通过在管理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力争打造成为一支管理规范、素质一流、服务完善的队伍,为交行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三、服务宗旨
充分利用现有的人防、物防、技防和高素质的安保队伍,以有效的制度进行管理,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四、培训
所有队员在入职后都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由浅入深,实用性强。培训主要包括:礼节礼貌、仪容仪表、队列训练、应急预案、消防知识、器材使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通过培训使所有队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而更好的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服务。
五、安保形象
勤奋、严谨、细致、实干、奉献
六、防控体系
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现有效的安全防控体系。
人防主要包括:门卫、守护、巡逻、证件查验等。
物防主要包括:车辆道闸、进出口挡闸机、出入口卷帘等。
技防主要包括:红外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联网报警系统等。
七、服务范围
公司安保队伍现主要服务范围有交通银行总行、培训中心、卡中心、客服中心等。
上海交银服务公司安保管理特色
一、安保管理
安保队伍在公司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接受总行保卫部的业务指导,实行分级负责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分条块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各分部每日落实三级点检制度,条线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技能大比武。
二、队伍建设
安保队伍通过在管理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力争打造成为一支管理规范、素质一流、服务完善的队伍,为交行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三、服务宗旨
充分利用现有的.人防、物防、技防和高素质的安保队伍,以有效的制度进行管理,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四、培训
所有队员在入职后都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由浅入深,实用性强。培训主要包括:礼节礼貌、仪容仪表、队列训练、应急预案、消防知识、器材使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通过培训使所有队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而更好的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服务。
五、安保形象
勤奋、严谨、细致、实干、奉献
六、防控体系
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现有效的安全防控体系。
人防主要包括:门卫、守护、巡逻、证件查验等。
物防主要包括:车辆道闸、进出口挡闸机、出入口卷帘等。
技防主要包括:红外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联网报警系统等。
七、服务范围
公司安保队伍现主要服务范围有交通银行总行、培训中心、卡中心、客服中心等。
上海交银服务公司安保管理特色
一、安保管理
安保队伍在公司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接受总行保卫部的业务指导,实行分级负责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分条块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各分部每日落实三级点检制度,条线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技能大比武。
二、队伍建设
安保队伍通过在管理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力争打造成为一支管理规范、素质一流、服务完善的队伍,为交行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三、服务宗旨
充分利用现有的`人防、物防、技防和高素质的安保队伍,以有效的制度进行管理,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四、培训
所有队员在入职后都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由浅入深,实用性强。培训主要包括:礼节礼貌、仪容仪表、队列训练、应急预案、消防知识、器材使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通过培训使所有队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而更好的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服务。
五、安保形象
勤奋、严谨、细致、实干、奉献
六、防控体系
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现有效的安全防控体系。
人防主要包括:门卫、守护、巡逻、证件查验等。
物防主要包括:车辆道闸、进出口挡闸机、出入口卷帘等。
技防主要包括:红外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联网报警系统等。
七、服务范围
公司安保队伍现主要服务范围有交通银行总行、培训中心、卡中心、客服中心等。
1值班安排和责任分工
1.1安保队长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每年**订下一年护卫执勤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岗位调整或人员变更时,将修改后的《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1.2护卫班长每月30日前拟制下月值班安排,将《岗位安排表》报安保部队长审批后执行。
2警械、警具管理
2.1交接班时,检查对讲机等警械、警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清楚。
2.2安保部队长每月检查警械、警具,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追究当值人员的责任后给予更换或补充。
2.3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务,严禁用于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进行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4若因非公务造成损坏或丢失警械、警具,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2.5警械、警具只能供本部门护卫员值勤时使用,严禁外借他人。
2.6警械、警具因公务损坏或丢失可补领。若因非公务而损坏或丢失的,补领时需按价付款。
3交接班管理
3.1接班护卫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值勤点,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3.2早班时,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召开日工作总结、部署会(总结前一天的护卫执勤情况,提醒工作注意事项,部署当日工作重点)。接班前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组织班前会,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布置岗位,说明注意事项。
3.3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对小区内的车辆,值班室内的物品及警械警具进行清点、检查、登记,做到对岗交接。
3.4对业主通知的事情及注意的事项,要转交的物品,应对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记录。
3.5在交代清楚所有事情,填好《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交、接班人员签名后,接班人员正式上岗,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4训练、培训制度
4.1护卫管理根据公司规定,按半军事化管理,因此必须安排护卫员进行各种军事技能训练和培训。
4.2训练内容包括擒敌拳、理论知识、车辆指挥、应急事故处理、消防栓及灭火器的使用。
4.3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学*《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队长每月底拟制下月的《护卫员培训计划》报主任审批,并按计划进行培训和记录,每次训练前要填写《培训签到表》。
5宿舍管理
5.1护卫员宿舍实行卫生值日制度,由班长每月制定《宿舍值日安排表》并实施。
5.2值日人员督促本宿舍人员搞好个人卫生,监督其将个人日常用品、护卫装备等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有序。
5.3值日人员要纠正乱吐、乱扔、乱放杂物和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
5.4值日人员每天清扫房间卫生两次以上,保持室内整齐、清洁,井然有序。
5.5值日人员由全班人员轮流担任,并接受队长的安排和监督。
6外出管理
6.1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在公司无集体活动的情况下,当值或晚班人员外出时都要填写《请销假报告单》,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内由本班班长批准;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晚上23时以前归队的由安保部队长批准;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应向管理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物业公司批准。按时返回后须向本班班长、安保部队长及管理处主任和物业公司销假。
6.2外出归来后,必须向批假人报到销假。
6.3护卫员严禁在外过夜。
***护卫员严禁带其他人员在护卫宿舍留宿,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7服务规范
7.1仪容仪表
为使护卫员上岗时保持良好形象,特对护卫员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
a、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b、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员工证,整齐干净。
c、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d、头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护卫员不得留超过指头一毫米的指甲。
e、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f、不得佩戴饰物。
g、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h、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i、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j、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k、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7.2服务纪律
a、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护卫任务。
b、护卫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c、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6个不准
⑴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⑵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⑶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⑷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⑸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⑹不准在上岗时携带手机、耳机、bp机。
⑺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⑻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及其他贵重饰品。
⑼不准弯腰驼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⑽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⑾不准向业主、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⑿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⒀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⒁不准打人、骂人。
⒂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⒃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进入工作场所。
d、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e、遵纪守法,勇于护法,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以优质服
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f、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准让公司辞退、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
g、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h、廉洁奉公,不牟私利。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给违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i、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7.3服务语言
a、护卫人员在值勤服务中,对所有业主和来宾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称呼要得当,对人讲话要用'请、您、欢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您好、您早、请稍候、请坐'等文雅语句,切忌出言不逊和说脏话。回答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对业主和来宾的来访要热情,对业主和来宾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b、盘问大件物资(物品)携出小区或大厦时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向前招呼说:'对不起,请出示您的证件(请出示物品出入证)',询问清楚后登记放行。阻止大型货车驶入小区时,先举手致意,说明小区规定,不准驶入理由,请求理解、支持和配合。
c、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不得与其争吵;如对方有怨言应耐心听取,或作解释,或作劝导,使其知晓公司有关规定和事项。
d、听别人说话时,要注意对方态度与情绪,如果需要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或其他总是应先说:'对不起,请问您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号码。'即使是处理违章,也不得以粗鲁态度待人,更不得有刁难、推、拉和打、骂人的行为发生。
e、值勤中坚持使用的文明礼貌语言规范用句有:
⑴请多多关照、请多多帮忙、请多多指教。
⑵认识您很高兴!
⑶您好!××××××管理处安保部,请进。
⑷对不起,我没听清楚,能否请您再说一遍
⑸对不起,某先生/小姐不在公司,您是否需要留言
⑹对不起,请问您是哪一位(能否告诉我贵公司的名称)
⑺对不起,您和我们管理处联系好了吗
⑻某先生/小姐,您的意思我明白了,但是我们公司目前暂时不需要贵公司的产品,您是否把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告诉我;如果需要,我们会和您联系的,好吗
⑼对不起,您拨错了。
⑽对不起,请出示您的工作证,介绍信、身份证。
⑾请问您的姓名
⑿请提出宝贵意见,您还有什么问题
⒀谢谢您的合作,欢迎下次再来,再见!
⒁您好,请问需要帮忙吗
⒂不客气,这是我的工作职责。
7.4职业道德规范
a、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护卫员担负着协助**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因此,护卫员要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把搞好本职工作与实现社会安全的大目标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b、遵纪守法,勇于护法
护卫员必须模范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业主(住户)的安全,通过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赢得社会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c、不计得失,勇于奉献
护卫员是公司和业主(住户)正当利益的忠诚卫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将公司和业主(住户)的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牺牲一切,甚至献出生命。
d、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热爱人民,关心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是护卫人员精神风貌的具体表现,也是贯彻'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
e、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安全服务与业主(住户)有着广泛的联系。有些人为谋取私利,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护卫员进行收买拉拢,为其实施违章、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因此,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以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业主(住户)的任何礼品或礼金,不给违法违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7.5文明规范用语,护卫员在执勤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a.门岗值勤
1)遇到进入小区的客人、施工人员时:
-'先生(小姐)请您出示证件'。
-检验证件合格后:'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检验证件不合格时:'对不起,您的证件已需要更换(过期),请到***处办理新证件后方可使用'。
2)遇到没有证件,确需进入小区(大厦)的客人、施工人员时:
-'请问您到此有什么事'
-'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3)遇到闲散人员进入小区时:
-'对不起,按规定您不能进入***处,请离开'。
-'先生(小姐),请问您找谁'
-'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您离开时请被访人后交回《临时出入证》,谢谢!请进'。
4)遇到客户进入或离开小区(大厦)时应主动问好(对外国人用外语问好)。
5)遇到汽车进入防区时:挂有出入证的车辆检验后放行;没有出入证的车辆,必须询问:
-'请问您的车辆进入小区(大厦)有什么事'
-'请您稍等,我和***联系一下'。
-'请您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6)对离开小区(大厦)的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检查时:
-'请您出示证件,谢谢!再见!'
-'请问您带的是什么物品请接受检查'。
-'给您添麻烦了,谢谢再见,敬礼'。
-'您的物品不能带出小区(大厦),请您到门岗值班室等候处理'。
7)巡逻、执勤、进行证件检查时:
-敬礼'请您出示证件检查,谢谢!'
-'请问您在哪里工作'
-'谢谢!祝您工作顺利'。
-'您的证件不合要求,请跟我到***处'。
-'您不能在此地区逗留,请您尽快离开'。
8)遇到需要进行帮助时:
-'您好,我是护卫员***,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吗'
b.使用电话时的规范用语:
1)'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请问您找哪位(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2)'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我可以和***讲话吗谢谢!'
3)通话完毕时要说'谢谢,再见!'
8监督检查
8.1早、中、晚班,由安保部班长每日对各岗位查岗。同时,队长不定期对各班岗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填写《查岗记录表》。
1值班安排和责任分工
1.1安保队长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每年**订下一年护卫执勤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岗位调整或人员变更时,将修改后的《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1.2护卫班长每月30日前拟制下月值班安排,将《岗位安排表》报安保部队长审批后执行。
2警械、警具管理
2.1交接班时,检查对讲机等警械、警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清楚。
2.2安保部队长每月检查警械、警具,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追究当值人员的责任后给予更换或补充。
2.3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务,严禁用于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进行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4若因非公务造成损坏或丢失警械、警具,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2.5警械、警具只能供本部门护卫员值勤时使用,严禁外借他人。
2.6警械、警具因公务损坏或丢失可补领。若因非公务而损坏或丢失的,补领时需按价付款。
3交接班管理
3.1接班护卫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值勤点,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3.2早班时,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召开日工作总结、部署会(总结前一天的护卫执勤情况,提醒工作注意事项,部署当日工作重点)。接班前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组织班前会,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布置岗位,说明注意事项。
3.3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对小区内的车辆,值班室内的物品及警械警具进行清点、检查、登记,做到对岗交接。
3.4对业主通知的事情及注意的事项,要转交的物品,应对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记录。
3.5在交代清楚所有事情,填好《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交、接班人员签名后,接班人员正式上岗,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4训练、培训制度
4.1护卫管理根据公司规定,按半军事化管理,因此必须安排护卫员进行各种军事技能训练和培训。
4.2训练内容包括擒敌拳、理论知识、车辆指挥、应急事故处理、消防栓及灭火器的使用。
4.3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学*《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队长每月底拟制下月的《护卫员培训计划》报主任审批,并按计划进行培训和记录,每次训练前要填写《培训签到表》。
5宿舍管理
5.1护卫员宿舍实行卫生值日制度,由班长每月制定《宿舍值日安排表》并实施。
5.2值日人员督促本宿舍人员搞好个人卫生,监督其将个人日常用品、护卫装备等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有序。
5.3值日人员要纠正乱吐、乱扔、乱放杂物和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
5.4值日人员每天清扫房间卫生两次以上,保持室内整齐、清洁,井然有序。
5.5值日人员由全班人员轮流担任,并接受队长的安排和监督。
6外出管理
6.1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在公司无集体活动的情况下,当值或晚班人员外出时都要填写《请销假报告单》,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内由本班班长批准;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晚上23时以前归队的由安保部队长批准;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应向管理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物业公司批准。按时返回后须向本班班长、安保部队长及管理处主任和物业公司销假。
6.2外出归来后,必须向批假人报到销假。
6.3护卫员严禁在外过夜。
***护卫员严禁带其他人员在护卫宿舍留宿,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7服务规范
7.1仪容仪表
为使护卫员上岗时保持良好形象,特对护卫员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
a、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b、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员工证,整齐干净。
c、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d、头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护卫员不得留超过指头一毫米的指甲。
e、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f、不得佩戴饰物。
g、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h、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i、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j、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k、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7.2服务纪律
a、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护卫任务。
b、护卫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c、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6个不准
⑴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⑵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⑶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⑷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⑸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⑹不准在上岗时携带手机、耳机、bp机。
⑺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⑻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及其他贵重饰品。
⑼不准弯腰驼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⑽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⑾不准向业主、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⑿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⒀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⒁不准打人、骂人。
⒂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⒃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进入工作场所。
d、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e、遵纪守法,勇于护法,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以优质服
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f、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准让公司辞退、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
g、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h、廉洁奉公,不牟私利。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给违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i、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7.3服务语言
a、护卫人员在值勤服务中,对所有业主和来宾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称呼要得当,对人讲话要用'请、您、欢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您好、您早、请稍候、请坐'等文雅语句,切忌出言不逊和说脏话。回答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对业主和来宾的来访要热情,对业主和来宾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b、盘问大件物资(物品)携出小区或大厦时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向前招呼说:'对不起,请出示您的证件(请出示物品出入证)',询问清楚后登记放行。阻止大型货车驶入小区时,先举手致意,说明小区规定,不准驶入理由,请求理解、支持和配合。
c、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不得与其争吵;如对方有怨言应耐心听取,或作解释,或作劝导,使其知晓公司有关规定和事项。
d、听别人说话时,要注意对方态度与情绪,如果需要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或其他总是应先说:'对不起,请问您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号码。'即使是处理违章,也不得以粗鲁态度待人,更不得有刁难、推、拉和打、骂人的行为发生。
e、值勤中坚持使用的文明礼貌语言规范用句有:
⑴请多多关照、请多多帮忙、请多多指教。
⑵认识您很高兴!
⑶您好!××××××管理处安保部,请进。
⑷对不起,我没听清楚,能否请您再说一遍
⑸对不起,某先生/小姐不在公司,您是否需要留言
⑹对不起,请问您是哪一位(能否告诉我贵公司的名称)
⑺对不起,您和我们管理处联系好了吗
⑻某先生/小姐,您的意思我明白了,但是我们公司目前暂时不需要贵公司的产品,您是否把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告诉我;如果需要,我们会和您联系的,好吗
⑼对不起,您拨错了。
⑽对不起,请出示您的工作证,介绍信、身份证。
⑾请问您的姓名
⑿请提出宝贵意见,您还有什么问题
⒀谢谢您的合作,欢迎下次再来,再见!
⒁您好,请问需要帮忙吗
⒂不客气,这是我的工作职责。
7.4职业道德规范
a、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护卫员担负着协助**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因此,护卫员要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把搞好本职工作与实现社会安全的大目标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b、遵纪守法,勇于护法
护卫员必须模范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业主(住户)的安全,通过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赢得社会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c、不计得失,勇于奉献
护卫员是公司和业主(住户)正当利益的忠诚卫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将公司和业主(住户)的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牺牲一切,甚至献出生命。
d、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热爱人民,关心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是护卫人员精神风貌的具体表现,也是贯彻'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
e、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安全服务与业主(住户)有着广泛的联系。有些人为谋取私利,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护卫员进行收买拉拢,为其实施违章、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因此,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以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业主(住户)的任何礼品或礼金,不给违法违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7.5文明规范用语,护卫员在执勤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a.门岗值勤
1)遇到进入小区的客人、施工人员时:
-'先生(小姐)请您出示证件'。
-检验证件合格后:'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检验证件不合格时:'对不起,您的证件已需要更换(过期),请到***处办理新证件后方可使用'。
2)遇到没有证件,确需进入小区(大厦)的客人、施工人员时:
-'请问您到此有什么事'
-'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3)遇到闲散人员进入小区时:
-'对不起,按规定您不能进入***处,请离开'。
-'先生(小姐),请问您找谁'
-'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您离开时请被访人后交回《临时出入证》,谢谢!请进'。
4)遇到客户进入或离开小区(大厦)时应主动问好(对外国人用外语问好)。
5)遇到汽车进入防区时:挂有出入证的车辆检验后放行;没有出入证的车辆,必须询问:
-'请问您的车辆进入小区(大厦)有什么事'
-'请您稍等,我和***联系一下'。
-'请您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6)对离开小区(大厦)的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检查时:
-'请您出示证件,谢谢!再见!'
-'请问您带的是什么物品请接受检查'。
-'给您添麻烦了,谢谢再见,敬礼'。
-'您的物品不能带出小区(大厦),请您到门岗值班室等候处理'。
7)巡逻、执勤、进行证件检查时:
-敬礼'请您出示证件检查,谢谢!'
-'请问您在哪里工作'
-'谢谢!祝您工作顺利'。
-'您的证件不合要求,请跟我到***处'。
-'您不能在此地区逗留,请您尽快离开'。
8)遇到需要进行帮助时:
-'您好,我是护卫员***,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吗'
b.使用电话时的规范用语:
1)'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请问您找哪位(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2)'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我可以和***讲话吗谢谢!'
3)通话完毕时要说'谢谢,再见!'
8监督检查
8.1早、中、晚班,由安保部班长每日对各岗位查岗。同时,队长不定期对各班岗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填写《查岗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