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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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保证各项社会保险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容

  2.1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与工资同时发放200元/月作为社保津贴用于个人缴费部分,员工如已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件。

  2.2财务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项目的管理以及相关规定的拟定与执行,负责员工“五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2.3员工“五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2.4员工在转正后一个月内,管理部为员工申请办理“五险”的新增手续,当月15日前入职的员工,在当月办理,当月15日之**职的员工,在次月办理。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5管理部在收到批准的员工《离职表》后,通知财务部为其办理社保的停保手续(工伤保险除外),《离职表》在当月15日前批准的,当月办理停保手续,《离职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停保手续。如离职员工未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社保无法及时停保的,其多缴纳的保险费(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2.6员工社会保险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时沿用原缴费基数,财务部在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时按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2.7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在该行为发生期间,单位不应为其承担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应由个人缴纳:

  2.7.1员工旷工、超假不归、不按时到岗、擅自离岗期间;

  2.7.2员工事假超过规定天数期间;

  2.7.3员工病假超过规定的医疗期期间。

  2.8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由财务部存档管理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2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

  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市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为签订劳动合同日,试用期内的社保费可以补交,因试用期间中断社保而发生的滞纳金,由公司承担,但试用期满未能转正或试用期内离职的,公司不承担期社保费,未设置试用期的,从签订劳动合同日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缴交保费。

  第七条:停保时间

  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项,所造成的公司多支付的社保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条:参保项目与保费基数的确定

  集团公司及其在XX的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即月缴费工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XX市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在XX以外地市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由外地子公司与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属强制保险项目,应及时办理参保事项。子公司的参保项目及其保费基数、适用对象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子公司必须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有关通知、规定确定参保项目、对象和保费基数。

  第九条:社保费的成本对象

  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回冲抵公司代支付部份。公司原则上只负担本公司员工的社保费(企业承担部份),因情况特殊,要由公司承担非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须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第十条:员工异动社保关系的转移与保费的缴交、核算:

  一、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发生在XX市的本集团成员企业间的异动,其社保关系随同工资关系一同转移,保费由调入公司承担。

  二、由集团公司委派至XX市以外地市的子公司工作的员工,其社保关系在XX市又不便转移至外地的,可转至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代办保费缴交,由员工所在工作单位承担成本并代扣个人应承担的保费,由相关公司财务部门通过内部往来帐目,办理费用结算。

  三、因员工异动,发生个人社保的月缴费工资增减,公司参保员工人数增减,参保项目发生增减,有关公司社保主管部门责任人应根据社保异动内容及时准确的选择填制当地*社保机构规定的表单(如《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花名册(一)》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二)》等),报公司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办理员工社保关系转移和社保费增减事项。

  四、员工工作单位在本集团成员企业间异动,调出单位未及时办理员工社保关系转移的,调出单位不得为其停保,保费可以继续由调出单位承担。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享有社会保险权利,自觉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促进保障型和谐社会的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分支机构所以职工。

  第三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种。

  第四条公司按照当地领导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详细了解新录用职工的社会保险情况和生活保险的意向,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新录用职工进入公司后5日内罢了工伤保险手续,次月5日期办理养老、生育、医疗、失业保险等手续。

  第六条工伤保险费从其上岗的当月开始缴纳。养老、生育、医疗、失业保险费从其上岗的次月开始缴纳,之前脱节的缴费时间由职工自己补缴和承担费用(公司可为其代缴)。

  第七条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公司和职工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共同负担,职工个人负担部分,有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应依法配合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缴职工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费率,公司另行公布。

  第八条公司把职工同意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录用条件之一,蒋职工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视为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职工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向工商承诺事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15日内,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为职工办理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办理退休手续的,一般要提前1个月做好工作交接准备。从办理退休手续到次月停发工资。

  第十一条对于初次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离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在职工同意不参加养老保险的前提下,按实际工作年度给予一定的养老补偿金。

  第十二条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及时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帮助患病职工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住院手续。

  第十三条患病职工应到指定医院就医,炳必须资源、自觉合理用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目录之外的用药一般由职工自负。确定因医疗了想要该由公司报销的,应事先得到公司同意。

  第十四条困难职工因疾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医药费医疗保险基金不得报销部分,公司从职工福利费中酌情给予补助,但一般不超过不得报销部分的40%。

  第十五条患病职工按规定销售医疗期,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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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保证各项社会保险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容

  2.1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与工资同时发放200元/月作为社保津贴用于个人缴费部分,员工如已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财务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项目的管理以及相关规定的拟定与执行,负责员工“五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2.5员工“五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2.6员工在转正后一个月内,管理部为员工申请办理“五险”的新增手续,当月15日前入职的员工,在当月办理,当月15日之**职的员工,在次月办理。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7管理部在收到批准的员工《离职表》后,通知财务部为其办理社保的停保手续(工伤保险除外),《离职表》在当月15日前批准的,当月办理停保手续,《离职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停保手续。如离职员工未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社保无法及时停保的,其多缴纳的保险费(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2.8员工社会保险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时沿用原缴费基数,财务部在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时按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2.9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在该行为发生期间,单位不应为其承担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应由个人缴纳:

  2.9.1员工旷工、超假不归、不按时到岗、擅自离岗期间;

  2.9.2员工事假超过规定天数期间;

  2.9.3员工病假超过规定的医疗期期间。

  2.10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由财务部存档管理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一)经查询,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二)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三)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加收滞纳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限期补缴通知;

  (四)用人单位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时的相关材料;

  (六)申请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财产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的;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三)决定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错误的;

  (四)向当事人泄露信息影响划拨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核定或者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国家规定记账的;

  (三)未依法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的;

  (五)签订担保合同和延期缴费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审核、处置担保财产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3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

  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市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为签订劳动合同日,试用期内的社保费可以补交,因试用期间中断社保而发生的滞纳金,由公司承担,但试用期满未能转正或试用期内离职的,公司不承担期社保费,未设置试用期的,从签订劳动合同日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缴交保费。

  第七条:停保时间

  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项,所造成的公司多支付的社保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条:参保项目与保费基数的确定

  集团公司及其在XX的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即月缴费工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XX市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在XX以外地市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由外地子公司与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属强制保险项目,应及时办理参保事项。子公司的参保项目及其保费基数、适用对象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子公司必须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有关通知、规定确定参保项目、对象和保费基数。

  第九条:社保费的成本对象

  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回冲抵公司代支付部份。公司原则上只负担本公司员工的社保费(企业承担部份),因情况特殊,要由公司承担非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须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第十条:员工异动社保关系的转移与保费的缴交、核算:

  一、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发生在XX市的本集团成员企业间的异动,其社保关系随同工资关系一同转移,保费由调入公司承担。

  二、由集团公司委派至XX市以外地市的子公司工作的员工,其社保关系在XX市又不便转移至外地的,可转至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代办保费缴交,由员工所在工作单位承担成本并代扣个人应承担的保费,由相关公司财务部门通过内部往来帐目,办理费用结算。

  三、因员工异动,发生个人社保的月缴费工资增减,公司参保员工人数增减,参保项目发生增减,有关公司社保主管部门责任人应根据社保异动内容及时准确的选择填制当地*社保机构规定的表单(如《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花名册(一)》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二)》等),报公司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办理员工社保关系转移和社保费增减事项。

  四、员工工作单位在本集团成员企业间异动,调出单位未及时办理员工社保关系转移的,调出单位不得为其停保,保费可以继续由调出单位承担。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企业仓库保管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企业仓库保管管理制度1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四、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企业仓库保管管理制度2

  1、 做好仓库进出物料的核算工作。

  2、 严格按照材料验收要求进行材料验收。

  3、不合格或不合格的材料不予接受。

  4、 做好仓库季度报告和项目竣工资料的结算单。

  5、 认真整理和保管库房内的物料。

  6、 做好仓库安全卫生工作。

  7、 做好仓库的物料分配工作。材料发放原则:按现场主管签署的材料领用发放;材料交仓门交接(重货除外);先进仓库先发货,旧废料按实际情况合理应使用。

  8、 小心翼翼地返回材料。退货原则: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及时向财务部汇报;在施工现场完成的剩余材料应及时交回仓库保管。

  9、 仔细监控每个施工现场的材料使用情况。避免重复采摘和物料浪费。

  10、 做好手工工具和机器的借用和登记工作。

  11、 保护材料价格。未经允许,不得向竞争对手或无关人员透露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

  12、 严格储备材料,并报告采购情况。材料员应仔细审查的材料由仓库购买,并指定产品名称、等级、规格、数量、颜色和质量所需的材料,和到达时间限制(如果有必要,样本,原理图和材料商店名称也可以提交)给买方,以便防止买方把,把,在购买和购买,甚至导致公司的损失。

  13、 做好物资采购工作。买方应仔细审查的购买需求采购订单(材料供给人显然不明白,问),和购买材料回仓库严格按照采购需求,以避免延误项目进度由于长期的工程材料的失败。采购材料应尽量与代理商打交道,这有利于返厂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采购材料的一般原则是:将货物与三家公司进行比较,材料相同,价格优质的公司中标。

  14、 严格控制材料验收标准。仓管员应根据采购订单和参考样品,仔细核对材料的名称、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确保仓库物料符合要求。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货物与董事会不一致,则不应进行验收签字,并应及时向买方报告情况。

  15、 仓库人员、材料人员、采购员对一定时期内材料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材料价格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通知设计人、预算员或公司,防止公司在向潜在客户报告项目预算价格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

  16、 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的相关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如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公司将追究各方的责任。

  17、 仓库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公司办理退货的具体情况,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18、 各项目完成后,仓库应存放并保管剩余的材料,以便于售后服务。

企业仓库保管管理制度3

  1、入库管理程序

  (1)原料入库:货到→仓管员核实定单→通知化验室检查检验原料产品质量→合格后过磅验收数量→办理入库登帐手续→入库并分堆码放和标明入库时间、来源、数量。检验不合格的原料须明确标识,按规定进行处理或作退货处理。

  (2)成品入库:经保鲜加工包装而成的成品竹笋产品→由货物传递间→仓管员根据计数和检验单办理入库登帐手续→分类分别堆放,并作好标识,入库时间、来源、数量。

  2、出库管理程序

  (1)原料出库:凭领料单办理出库登帐手续,按先入先出原则,由指定人员入库领料出库。

  (2)成品出库:根据产品销售要求,将成品计数后,由仓管员办理相关登帐手续。

  3、仓储管理要求

  (1)保持贮存环境干燥、卫生、清洁,防止贮存产品的变质损坏。

  (2)成品入库前,必须对空仓进行消毒、杀虫,做好仓房维护工作。储藏期间,注意观察竹笋有无漏袋、破损、胀袋、漏箱、温度、湿度、品质变化,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3)非仓管人员或指定领料人员,禁止进入库房或库区。

  (4)仓管人员每周检查一次库存和贮存质量状况,并及时向营销部、生产部主任通报原料和成品的库存情况。

  (5)当天发生出入库台帐,需在第二天9∶30以前报交财务部。

  (6)仓储检查由财务部会同生产部进行,2周一次。发现账物不符,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其中80%由仓储员负责,20%由库管组长负责。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仓库储存货物保管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仓库储存货物保管管理制度1

  一、仓库考勤:

  由仓库主管记录所有保管员考勤。每一天考勤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迟到:

  迟到1——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1——30分钟,罚款15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班次不计考勤但务必照常工作。每月累计迟到3次者,罚款后开除。

  三、旷工:

  旷工1——3天,处罚1倍日工资;旷工4天以上,开除。

  四、请假:

  原则上应提前1天向仓库主管当面请假,被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正常请假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特殊状况下能够电话请假。

  五、早退:

  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者,罚款后开除。

  六、脱岗:

  工作时间内,保管员务必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凡离开岗位30分钟并且未告知仓库主管的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脱岗2次者,罚款后开除。

  七、严格遵守公司材料验收入库的规定:

  廉洁奉公,不得向供应商索取财物,务必拒绝供应商请吃请喝,务必拒绝供应商礼物引诱,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违规者,每人每次处罚200元;一年内累计违规2次的,扣罚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八、下列行为,每次罚款5元:

  上班聊天、干私活、频繁接打电话、听音乐、玩手机、打闹戏玩、无故串岗

仓库储存货物保管管理制度2

  一、存货入库管理

  1、根据材料入库点验单、合格证书及装箱清单等,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单据备齐后方能验收。

  2、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3、原材料必须按国家计量方法验收入库,按法定计量单位换算,过数准确无误,留有纪录,以便核对。

  4、重要器材、成套设备根据设备随带装箱清单,保管员签署到货凭证,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依据XGSIC/QMS2-708《配套产品质量检验控制程序》中常规检验项目(附录A)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质量保证部检验人员进行入库检验,并填写《配套产品入厂(出库)检验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5、根据随带装箱清单,保管员签署到货凭证,并通知船东对到货器材进行检验,确认其符合验收标准后方可入库。

  6、经验收合格的器材,必须按规格、性能、材质定量,分类保管,不得将不同规格、不同性质的器材混堆乱放。

  7、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发放。

  二、存货保管管理

  1、根据货物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一律详细注明编号、名称、单位、以资区别,并建立收发记录和台帐,便于定期盘点。

  2、收、发材料应保证准确,尽量减少或不发生盈亏现象,并注意度、量、衡器核对校正。

  3、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依据XGSIC/QMS2-708《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程序》6、6产品防护,对易受潮损坏之材料经常保持空气流通,并垫高存放,以免受潮,对有储存期限的物资要明确标识,做到先入先出,以防变质。

  4、对露天存放的大型器材,要按规定码放、妥善垫*、并用苫布苫盖。

  5、对船东检查经验收合格后的入库器材需安装防盗门、护栏及防盗系统,并定期对库房内的设备进行检验。

  三、存货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

  1、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均需按照规定履行,必须在仓库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2、所有人员不得携带能够容装手机或配件的包装物品(手提包、纸袋等)进入仓库,确需带入的,须允许仓库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3、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4、仓库工作人员应定期或随时检查存货的防水、防火、防盗安全设施。检查时,若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存货,应立即采取措施,将其存放到安全场所,予以隔离。

  5、保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等的安全情况。

  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吸烟、用餐,不得将水杯、饭盒、零食等东西带入仓库。

  7、严格遵照存货要求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存货进行清洁和整理

  8、仓库工作人员及时记录所有货物进出仓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9、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的,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批准后才能让其借走。

  10、仓库、贵重物品的钥匙由仓库工作人员专人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11、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并标明

仓库储存货物保管管理制度3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一切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协调部门间的事务和传达与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培训和提高仓库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效率。

  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管员负责单据追查、保管、入账及原材料的摆放、归整。

  仓管员、品质管理部、采购共同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四、仓储管理规定

  1、原材料收货及入库

  需严格按照“收货入库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采购员将“客户送货单”与“质检单”送至仓库后,仓库需将此物料放在指定的检验区内,作好防护措施。

  仓库收货时需“客户送货单”及“质检单”两项单据,没有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仓库人员有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仓库收货时的原材料必须与计划部门提供的采购订单要求相符,否则拒绝收货。

  仓库人员与采购共同确认送货单的数量和实物,如不符由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并由采购人员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仓库人员对质检员检验的合格的原材料开具“质检单”,并经仓库主管签字确认后办理入库,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

  仓库原则上当天送来的原材料当天处理完毕,做到日清日结。

  仓库对已入库的原材料进行分区分类别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规整完毕。 仓库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主管、采购共同确定退货。

  2、原材料出库

  需严格按照“物料领料单”、“生产通知单”的流程进行操作。

  仓库的生产原材料出库依据是技术部门提供的材料清单,生产通知单中的生产数量,及厂部所规定的原材料损耗进行核料,并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库。

  仓库出库物料的原则是同一原材料做到先进先出。

  仓库任何人员都无权给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原材料出库。

  3、退厂原材料的处理

  需严格按照“退厂物料通知单”进行操作。

  对采购来的不合格物料需要及时通知采购部,并由采购部给予处理意见且签名确认后,可暂放仓库,待

  采购部把原材料退与供应商。

  对于不合格原材料不可以办理出入库用续。

  4、原材料报废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发现仓库库存物料不合格时及时处理或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需要区别分开库存物料报废、不合格原材料、客户退回物料,并且分开保管。

  成品的收货及入库严格按照“成品入库单”进行操作。所有入库的成品必须为合格产品,并由质检部提供质检单方可办理入库,否则拒绝入库。入库成品随货提*品的数量,码数,颜色,型号,单价等信息的送货单,对产品与单不符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对合格产品且与送货单一致的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按要求存放好。成品的出货严格按照“成品出库单”进行操作。成品出库的依据是由营销部提供“客户货物配送单”,进行检货,并把检好成品进行包装。对于即将出库的成品通知营销部,由营销部签名确认,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方可发货。成品的退货严格按照“成品退货单”进行操作由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进行核对款号、颜色、型号、数量无误后,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客户退回的不合格产品及时通知生产部进行维修,尽快返还客户。

  五、货物管理

  货物的品质维护:物料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

  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每天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账实不符、品质问题等及时反馈和处理。

  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货物的单据、账由仓库记账人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

  单据保管2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账实一致。

  六、货物的盘点

  仓库货物盘点由财务、仓库以及主管部门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

  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盘点期间暂停出入库办理。

  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

  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盘点后,所有的盘点表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七、仓库的安全、卫生管理

  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料整

  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

  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

  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物料摆放区、安全通道、物料报废区、物料发放区、配料区、不合格物料存放区、待检物料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办公区等),其中物料摆放区内要分类分小区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仓库门。

  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八、仓库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

  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惯。仓库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其他的工作制度和行为准则依厂部规定为准则。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医保管理制度合集十篇

  医保管理制度 1

  为减轻镇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达到引导居民就*就医,小病不出村、不出镇的目的,根据《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府[20]36号)和《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中劳社[20]8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xx镇的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为参保人),门诊就医原则上应到本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病情需要的,可到市医院就医。参保人到所在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或市医院门诊就医,可享有属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但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由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此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属我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医疗费用也暂不在此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1)使用《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2)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输液(含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换药、清创缝合所发生的费用;

  (3)血液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非数字化X光(透视及照片)、黑白B超、心电图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费用包括:

  (1)挂号费、门诊诊金费(含普通门诊诊金费、急诊诊金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

  (2)出诊费、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

  (3)各种美容、整容、矫形、减肥的检查治疗等费用;

  (4)各种体检、咨询、鉴定、预防接种等费用;

  (5)戒毒、戒烟等费用;

  (6)性功能障碍、不孕不育的检查治疗等费用;

  (7)属违法犯罪或个人过错承担的医疗费(如:自伤、自残、酗酒、吸毒、斗殴、染性病等);

  (8)属他人责任承担的医疗费(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

  (9)工伤(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其他特诊、特需医疗费,非治疗性费用。

  四、参保人每次就医发生属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参保所在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在市医院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20%,个人自付80%。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每人每社保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50元,超出此支付限额的费用在本社保年度内由个人自付。参保人如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的次月起停止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五、参保人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应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未制发社会保障卡的,可出示身份证)和使用专门病历(专门病历由医院统一印制,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发放),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参保人不得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借予他人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对就医的参保人员进行身份识别过程中,发现就医者与所持社会保障卡身份不符时,应拒绝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对强行要求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扣留其社会保障卡,并及时通知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处理。

  六、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一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外的药品应征得参保人同意。

  七、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职责:

  (1)定点医疗机构为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严格执行《市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和《镇实施(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2)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应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本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员在本机构按规定就医后进行属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经查实,如定点医疗机构为谋取门诊医疗包干费而有推诿病人行为的,每发生一例将从该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包干费中扣除1000元作为处罚,发生数例扣足数例。

  (3)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对其身份识别,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拒绝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对非属本医疗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诊前应预先告知其不能在本机构进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如医疗机构错将非参保人员或非属本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进行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或将非“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项目进行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4)定点医疗机构在显要位置悬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示牌”和公示本医疗机构约定服务范围区域点的名称;设置“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以及本机构的医疗保险咨询与联系电话等向参保人员公布;设置“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对投诉事项要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和回复。

  (5)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以医疗、财务、药房及电脑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医保业务管理小组,医院主管院长担任本院小组负责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长分别担任本站小组负责人,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软件进行电脑结算;结算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维修;若因设备故障或社会保障卡损坏不能按社保规定结算的,应及时告知市医院并商讨处理办法。新晨

  (6)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药品、耗材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用品必须按规定实行全市统一招标采购,由市医院药库按市招标价统一调拨;医疗机构私自采购,经查实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耗材或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用品中出现假、劣、违规品时,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并扣除当月该医疗机构全部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包干费用,情节严重造成医疗事故的将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定点医疗机构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高于物价部门定价的,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八、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给付,实行门诊费用包干制度。

  (1)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全镇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的包干参保人数,将社保年度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拨付给市医院统筹使用;拨付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时,采用月度结算、年度清算的方式。

  (2)市医院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实际负责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包干人数,采用月度结算、年度清算的方式进行给付,具体拨付方式按《镇实施(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规定执行。

  九、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是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督组织,依法监督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市审计机关依法对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市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贪污、挪用、截留和侵占,违者除责令如数归还外,还须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人因违反规定套取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导致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合理支付的,除追回所涉金额外,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保管理制度 2

  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为医保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不得无故推委。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及重复检查,所以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病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之外的诊疗项目和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做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的记载,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目录外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严格加强住院管理,不准挂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顶替住院,出院带药不超过三天量。

  医保管理制度 3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医保管理制度 4

  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院医保工作制度》正文开始》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医保管理制度 5

  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4、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解交银行。

  医保管理制度 6

  (医保管理部分)

  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4、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解交银行。

  医保管理制度 7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六、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医保药店财务制度

  1、目的

  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

  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

  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

  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

  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

  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

  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

  3、职责

  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柜药师、营业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

  4.1硬件要求

  4.1.1营业面积≥100*方米,其中医保服务区域面积≥50*方米,采光通风好。医保柜外服务区≥25*方米,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支付方式”分类摆放,展示品种为所有配售品种,展示品种数符合医保管理规定。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4.1.4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建立单独的医保药品进、销、存台账。

  4.1.5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定点药店夜间按铃”标识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4小时服务”指示灯箱,设有夜间售药窗口。

  4.1.6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2人员配备及要求

  4.2.1必须配备1名以上执业药师、3名以上药师,并注册到店,确保24小时药师在岗服务。

  4.2.2必须任命1名首*药师,负责指导、督促药师,规范执行医保管理制度,首*药师需由执业药师担任,并通过培训。

  4.2.3必须指定专人(可兼职)负责与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日对帐、结算工作及医保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医保局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4.2.4医保柜营业员必须熟悉医保用药目录、政策,掌握医疗保险专用计算机的操作知识,能在执业rqmyb01-a12药师或药师指导下提供服务。

  4.3管理规范

  4.3.1保证24小时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规定范围内的处方药品外配服务和非处方药品的自购服务。

  4.3.2门店制定24小时药师上岗排班表,确保24小时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3.3认真履行与市医保局签定的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医保有关政策,按照公司医保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4.3.4医保柜药品按陈列规定分类陈列摆放,不得与药房其它柜台的药品混淆,帐物必须相符。

  4.3.5同一商品编码的药品,医保柜台的价格不得高于非医保柜台,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医保柜台和非医保柜台提供的品种应一致。

  4.3.6做好医保暂缺药品缺货登记,记录病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尽快解决。

  4.3.7每天晚上24点结清当日销售,日清月结。

  4.4禁止行为

  4.4.1超量、超范围供应药品,杜绝外错事故的发生。

  4.4.2以滋补品、保健品或以其它物品代药,或以处方药代替非处方药,以一种药品代替他种药品,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3以不正当竞争形式进行营销活动。如买赠活动。

  4.4.4向参保人员销售假药、劣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5申请结算“药品目录”以外药品的费用。

  4.4.6发现参保人员冒用、伪造、变造的医疗保险凭证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7发现参保人员持用涂改、伪造、变造的处方或与医疗保险凭证相关项目不符的处方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8市医保局规定的其它禁止行为。

  4.4.9医保专用电话(isdn线)仅限医保工作使用,任何人一律不准私自挪作他用,包括上网、打游戏机。

  5、处罚

  质量部、市内管理总部加强内部自查工作,主动适应医保政策。对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门店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店经理免职、解除劳动合同、加盟店解除合作协议等处罚。

  医保管理制度 8

  一、医保信息系统由院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须遵照网络中心的统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统。

  二、网络中心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三、 系统管理员、前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医保设施,访问医保信息系统或本机数据库。

  四、 网络中心由专人负责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对操作系统杀毒,对数据进行日常备份。

  五、医保系统电脑为专机专用,与医保无关的软件一律不得在医保信息系统电脑上安装、使用。

  六、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库。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外传。

  七、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八、 系统出现故障时,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决,及时通知医保中心,请医保中心协助解决。

  医保管理制度 9

  (医保管理部分)

  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4、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解交银行。

  医保管理制度 10

  1、严格按照规定及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具体要求,做好医保患者各项费用的结算工作。

  2、掌握各级各类医保政策,按照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的医疗项目及支付标准进行审核结算。

  3、切实做好医保住院患者各项费用的审核工作。

  4、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不分解住院次数,不推诿危重病人,不损害参保职工的利益。

  5、加强医保费用的'结算及管理,及时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协调解决医保费用结算中出现的问题。

  6、按照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报表,定期与财务科进行回款核对,做好各项存档资料的归整、装订及保存工作。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保管员仓库管理制度实用五篇

  保管员仓库管理制度 1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必须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于货架上,密封好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清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应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采购、验收、发放应有登记和记录。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9、库房整齐干净,干燥通风。存放的食品原料,不得有过期、腐烂、变质的食物,要经常检查。

  10、米面放置应隔墙离地,用后及时封口,不能撒在地上。库房内有灭鼠设备,有挡鼠板,每周清扫擦拭。

  保管员仓库管理制度 2

  1、以酒店仓库保管条例为准则,加强仓库管理人员培训。

  2、对贵重物品集中管理。

  (1)封箱专人管理,做到账物符合,随取随封箱制度;

  (2)除房间正常补充,客人特殊需要使用的贵重物品,由主管级以上人员写条领取;

  (3)办公室内供客人借用的贵重物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月清点,需增加时由经理签字。

  3、一般物品要有登记、核对制度,外部门借用任何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及其他人无权处理,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支出。

  4、固定资产流出部门,只有经理批准方可执行;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登记上报财务部备案。

  5、仓库钥匙,下班后封存在办公室,各班次定好自己所需物品,白天做好准备工作,没有客人特殊要求,不得随意进人仓库,如遇特殊情况,由当班主管领取、登记。

  保管员仓库管理制度 3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义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整,硬化,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

  6.食品库房更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理、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为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保管员仓库管理制度 4

  一、新参加工作的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经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合格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厨师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食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厨房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上灶前、开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工作帽,操作间不吸烟。五、厨房工作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手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卫生干净。

  保管员仓库管理制度 5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5、库房中所设置临时电线的存在时间不能超过2星期。

  6、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7、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8、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 1

  上海交银服务公司安保管理特色

  一、安保管理

  安保队伍在公司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接受总行保卫部的业务指导,实行分级负责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分条块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各分部每日落实三级点检制度,条线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技能大比武。

  二、队伍建设

  安保队伍通过在管理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力争打造成为一支管理规范、素质一流、服务完善的队伍,为交行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三、服务宗旨

  充分利用现有的人防、物防、技防和高素质的安保队伍,以有效的制度进行管理,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四、培训

  所有队员在入职后都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由浅入深,实用性强。培训主要包括:礼节礼貌、仪容仪表、队列训练、应急预案、消防知识、器材使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通过培训使所有队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而更好的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服务。

  五、安保形象

  勤奋、严谨、细致、实干、奉献

  六、防控体系

  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现有效的安全防控体系。

  人防主要包括:门卫、守护、巡逻、证件查验等。

  物防主要包括:车辆道闸、进出口挡闸机、出入口卷帘等。

  技防主要包括:红外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联网报警系统等。

  七、服务范围

  公司安保队伍现主要服务范围有交通银行总行、培训中心、卡中心、客服中心等。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 2

  上海交银服务公司安保管理特色

  一、安保管理

  安保队伍在公司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接受总行保卫部的业务指导,实行分级负责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分条块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各分部每日落实三级点检制度,条线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技能大比武。

  二、队伍建设

  安保队伍通过在管理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力争打造成为一支管理规范、素质一流、服务完善的队伍,为交行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三、服务宗旨

  充分利用现有的.人防、物防、技防和高素质的安保队伍,以有效的制度进行管理,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四、培训

  所有队员在入职后都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由浅入深,实用性强。培训主要包括:礼节礼貌、仪容仪表、队列训练、应急预案、消防知识、器材使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通过培训使所有队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而更好的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服务。

  五、安保形象

  勤奋、严谨、细致、实干、奉献

  六、防控体系

  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现有效的安全防控体系。

  人防主要包括:门卫、守护、巡逻、证件查验等。

  物防主要包括:车辆道闸、进出口挡闸机、出入口卷帘等。

  技防主要包括:红外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联网报警系统等。

  七、服务范围

  公司安保队伍现主要服务范围有交通银行总行、培训中心、卡中心、客服中心等。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 3

  上海交银服务公司安保管理特色

  一、安保管理

  安保队伍在公司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接受总行保卫部的业务指导,实行分级负责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分条块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各分部每日落实三级点检制度,条线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技能大比武。

  二、队伍建设

  安保队伍通过在管理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力争打造成为一支管理规范、素质一流、服务完善的队伍,为交行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三、服务宗旨

  充分利用现有的`人防、物防、技防和高素质的安保队伍,以有效的制度进行管理,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四、培训

  所有队员在入职后都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由浅入深,实用性强。培训主要包括:礼节礼貌、仪容仪表、队列训练、应急预案、消防知识、器材使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通过培训使所有队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而更好的为总行机关和各楼宇提供服务。

  五、安保形象

  勤奋、严谨、细致、实干、奉献

  六、防控体系

  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现有效的安全防控体系。

  人防主要包括:门卫、守护、巡逻、证件查验等。

  物防主要包括:车辆道闸、进出口挡闸机、出入口卷帘等。

  技防主要包括:红外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联网报警系统等。

  七、服务范围

  公司安保队伍现主要服务范围有交通银行总行、培训中心、卡中心、客服中心等。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 4

  1值班安排和责任分工

  1.1安保队长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每年**订下一年护卫执勤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岗位调整或人员变更时,将修改后的《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1.2护卫班长每月30日前拟制下月值班安排,将《岗位安排表》报安保部队长审批后执行。

  2警械、警具管理

  2.1交接班时,检查对讲机等警械、警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清楚。

  2.2安保部队长每月检查警械、警具,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追究当值人员的责任后给予更换或补充。

  2.3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务,严禁用于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进行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4若因非公务造成损坏或丢失警械、警具,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2.5警械、警具只能供本部门护卫员值勤时使用,严禁外借他人。

  2.6警械、警具因公务损坏或丢失可补领。若因非公务而损坏或丢失的,补领时需按价付款。

  3交接班管理

  3.1接班护卫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值勤点,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3.2早班时,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召开日工作总结、部署会(总结前一天的护卫执勤情况,提醒工作注意事项,部署当日工作重点)。接班前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组织班前会,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布置岗位,说明注意事项。

  3.3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对小区内的车辆,值班室内的物品及警械警具进行清点、检查、登记,做到对岗交接。

  3.4对业主通知的事情及注意的事项,要转交的物品,应对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记录。

  3.5在交代清楚所有事情,填好《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交、接班人员签名后,接班人员正式上岗,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4训练、培训制度

  4.1护卫管理根据公司规定,按半军事化管理,因此必须安排护卫员进行各种军事技能训练和培训。

  4.2训练内容包括擒敌拳、理论知识、车辆指挥、应急事故处理、消防栓及灭火器的使用。

  4.3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学*《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队长每月底拟制下月的《护卫员培训计划》报主任审批,并按计划进行培训和记录,每次训练前要填写《培训签到表》。

  5宿舍管理

  5.1护卫员宿舍实行卫生值日制度,由班长每月制定《宿舍值日安排表》并实施。

  5.2值日人员督促本宿舍人员搞好个人卫生,监督其将个人日常用品、护卫装备等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有序。

  5.3值日人员要纠正乱吐、乱扔、乱放杂物和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

  5.4值日人员每天清扫房间卫生两次以上,保持室内整齐、清洁,井然有序。

  5.5值日人员由全班人员轮流担任,并接受队长的安排和监督。

  6外出管理

  6.1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在公司无集体活动的情况下,当值或晚班人员外出时都要填写《请销假报告单》,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内由本班班长批准;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晚上23时以前归队的由安保部队长批准;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应向管理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物业公司批准。按时返回后须向本班班长、安保部队长及管理处主任和物业公司销假。

  6.2外出归来后,必须向批假人报到销假。

  6.3护卫员严禁在外过夜。

  ***护卫员严禁带其他人员在护卫宿舍留宿,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7服务规范

  7.1仪容仪表

  为使护卫员上岗时保持良好形象,特对护卫员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

  a、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b、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员工证,整齐干净。

  c、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d、头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护卫员不得留超过指头一毫米的指甲。

  e、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f、不得佩戴饰物。

  g、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h、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i、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j、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k、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7.2服务纪律

  a、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护卫任务。

  b、护卫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c、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6个不准

  ⑴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⑵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⑶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⑷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⑸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⑹不准在上岗时携带手机、耳机、bp机。

  ⑺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⑻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及其他贵重饰品。

  ⑼不准弯腰驼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⑽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⑾不准向业主、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⑿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⒀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⒁不准打人、骂人。

  ⒂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⒃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进入工作场所。

  d、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e、遵纪守法,勇于护法,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以优质服

  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f、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准让公司辞退、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

  g、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h、廉洁奉公,不牟私利。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给违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i、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7.3服务语言

  a、护卫人员在值勤服务中,对所有业主和来宾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称呼要得当,对人讲话要用'请、您、欢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您好、您早、请稍候、请坐'等文雅语句,切忌出言不逊和说脏话。回答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对业主和来宾的来访要热情,对业主和来宾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b、盘问大件物资(物品)携出小区或大厦时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向前招呼说:'对不起,请出示您的证件(请出示物品出入证)',询问清楚后登记放行。阻止大型货车驶入小区时,先举手致意,说明小区规定,不准驶入理由,请求理解、支持和配合。

  c、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不得与其争吵;如对方有怨言应耐心听取,或作解释,或作劝导,使其知晓公司有关规定和事项。

  d、听别人说话时,要注意对方态度与情绪,如果需要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或其他总是应先说:'对不起,请问您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号码。'即使是处理违章,也不得以粗鲁态度待人,更不得有刁难、推、拉和打、骂人的行为发生。

  e、值勤中坚持使用的文明礼貌语言规范用句有:

  ⑴请多多关照、请多多帮忙、请多多指教。

  ⑵认识您很高兴!

  ⑶您好!××××××管理处安保部,请进。

  ⑷对不起,我没听清楚,能否请您再说一遍

  ⑸对不起,某先生/小姐不在公司,您是否需要留言

  ⑹对不起,请问您是哪一位(能否告诉我贵公司的名称)

  ⑺对不起,您和我们管理处联系好了吗

  ⑻某先生/小姐,您的意思我明白了,但是我们公司目前暂时不需要贵公司的产品,您是否把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告诉我;如果需要,我们会和您联系的,好吗

  ⑼对不起,您拨错了。

  ⑽对不起,请出示您的工作证,介绍信、身份证。

  ⑾请问您的姓名

  ⑿请提出宝贵意见,您还有什么问题

  ⒀谢谢您的合作,欢迎下次再来,再见!

  ⒁您好,请问需要帮忙吗

  ⒂不客气,这是我的工作职责。

  7.4职业道德规范

  a、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护卫员担负着协助**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因此,护卫员要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把搞好本职工作与实现社会安全的大目标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b、遵纪守法,勇于护法

  护卫员必须模范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业主(住户)的安全,通过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赢得社会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c、不计得失,勇于奉献

  护卫员是公司和业主(住户)正当利益的忠诚卫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将公司和业主(住户)的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牺牲一切,甚至献出生命。

  d、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热爱人民,关心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是护卫人员精神风貌的具体表现,也是贯彻'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

  e、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安全服务与业主(住户)有着广泛的联系。有些人为谋取私利,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护卫员进行收买拉拢,为其实施违章、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因此,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以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业主(住户)的任何礼品或礼金,不给违法违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7.5文明规范用语,护卫员在执勤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a.门岗值勤

  1)遇到进入小区的客人、施工人员时:

  -'先生(小姐)请您出示证件'。

  -检验证件合格后:'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检验证件不合格时:'对不起,您的证件已需要更换(过期),请到***处办理新证件后方可使用'。

  2)遇到没有证件,确需进入小区(大厦)的客人、施工人员时:

  -'请问您到此有什么事'

  -'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3)遇到闲散人员进入小区时:

  -'对不起,按规定您不能进入***处,请离开'。

  -'先生(小姐),请问您找谁'

  -'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您离开时请被访人后交回《临时出入证》,谢谢!请进'。

  4)遇到客户进入或离开小区(大厦)时应主动问好(对外国人用外语问好)。

  5)遇到汽车进入防区时:挂有出入证的车辆检验后放行;没有出入证的车辆,必须询问:

  -'请问您的车辆进入小区(大厦)有什么事'

  -'请您稍等,我和***联系一下'。

  -'请您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6)对离开小区(大厦)的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检查时:

  -'请您出示证件,谢谢!再见!'

  -'请问您带的是什么物品请接受检查'。

  -'给您添麻烦了,谢谢再见,敬礼'。

  -'您的物品不能带出小区(大厦),请您到门岗值班室等候处理'。

  7)巡逻、执勤、进行证件检查时:

  -敬礼'请您出示证件检查,谢谢!'

  -'请问您在哪里工作'

  -'谢谢!祝您工作顺利'。

  -'您的证件不合要求,请跟我到***处'。

  -'您不能在此地区逗留,请您尽快离开'。

  8)遇到需要进行帮助时:

  -'您好,我是护卫员***,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吗'

  b.使用电话时的规范用语:

  1)'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请问您找哪位(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2)'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我可以和***讲话吗谢谢!'

  3)通话完毕时要说'谢谢,再见!'

  8监督检查

  8.1早、中、晚班,由安保部班长每日对各岗位查岗。同时,队长不定期对各班岗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填写《查岗记录表》。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 5

  1值班安排和责任分工

  1.1安保队长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每年**订下一年护卫执勤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岗位调整或人员变更时,将修改后的《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1.2护卫班长每月30日前拟制下月值班安排,将《岗位安排表》报安保部队长审批后执行。

  2警械、警具管理

  2.1交接班时,检查对讲机等警械、警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清楚。

  2.2安保部队长每月检查警械、警具,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追究当值人员的责任后给予更换或补充。

  2.3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务,严禁用于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进行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4若因非公务造成损坏或丢失警械、警具,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2.5警械、警具只能供本部门护卫员值勤时使用,严禁外借他人。

  2.6警械、警具因公务损坏或丢失可补领。若因非公务而损坏或丢失的,补领时需按价付款。

  3交接班管理

  3.1接班护卫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值勤点,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3.2早班时,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召开日工作总结、部署会(总结前一天的护卫执勤情况,提醒工作注意事项,部署当日工作重点)。接班前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组织班前会,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布置岗位,说明注意事项。

  3.3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对小区内的车辆,值班室内的物品及警械警具进行清点、检查、登记,做到对岗交接。

  3.4对业主通知的事情及注意的事项,要转交的物品,应对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记录。

  3.5在交代清楚所有事情,填好《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交、接班人员签名后,接班人员正式上岗,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4训练、培训制度

  4.1护卫管理根据公司规定,按半军事化管理,因此必须安排护卫员进行各种军事技能训练和培训。

  4.2训练内容包括擒敌拳、理论知识、车辆指挥、应急事故处理、消防栓及灭火器的使用。

  4.3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学*《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队长每月底拟制下月的《护卫员培训计划》报主任审批,并按计划进行培训和记录,每次训练前要填写《培训签到表》。

  5宿舍管理

  5.1护卫员宿舍实行卫生值日制度,由班长每月制定《宿舍值日安排表》并实施。

  5.2值日人员督促本宿舍人员搞好个人卫生,监督其将个人日常用品、护卫装备等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有序。

  5.3值日人员要纠正乱吐、乱扔、乱放杂物和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

  5.4值日人员每天清扫房间卫生两次以上,保持室内整齐、清洁,井然有序。

  5.5值日人员由全班人员轮流担任,并接受队长的安排和监督。

  6外出管理

  6.1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在公司无集体活动的情况下,当值或晚班人员外出时都要填写《请销假报告单》,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内由本班班长批准;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晚上23时以前归队的由安保部队长批准;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应向管理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物业公司批准。按时返回后须向本班班长、安保部队长及管理处主任和物业公司销假。

  6.2外出归来后,必须向批假人报到销假。

  6.3护卫员严禁在外过夜。

  ***护卫员严禁带其他人员在护卫宿舍留宿,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7服务规范

  7.1仪容仪表

  为使护卫员上岗时保持良好形象,特对护卫员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

  a、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b、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员工证,整齐干净。

  c、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d、头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护卫员不得留超过指头一毫米的指甲。

  e、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f、不得佩戴饰物。

  g、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h、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i、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j、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k、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7.2服务纪律

  a、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护卫任务。

  b、护卫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c、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6个不准

  ⑴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⑵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⑶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⑷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⑸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⑹不准在上岗时携带手机、耳机、bp机。

  ⑺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⑻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及其他贵重饰品。

  ⑼不准弯腰驼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⑽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⑾不准向业主、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⑿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⒀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⒁不准打人、骂人。

  ⒂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⒃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进入工作场所。

  d、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e、遵纪守法,勇于护法,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以优质服

  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f、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准让公司辞退、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

  g、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h、廉洁奉公,不牟私利。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给违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i、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7.3服务语言

  a、护卫人员在值勤服务中,对所有业主和来宾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称呼要得当,对人讲话要用'请、您、欢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您好、您早、请稍候、请坐'等文雅语句,切忌出言不逊和说脏话。回答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对业主和来宾的来访要热情,对业主和来宾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b、盘问大件物资(物品)携出小区或大厦时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向前招呼说:'对不起,请出示您的证件(请出示物品出入证)',询问清楚后登记放行。阻止大型货车驶入小区时,先举手致意,说明小区规定,不准驶入理由,请求理解、支持和配合。

  c、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不得与其争吵;如对方有怨言应耐心听取,或作解释,或作劝导,使其知晓公司有关规定和事项。

  d、听别人说话时,要注意对方态度与情绪,如果需要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或其他总是应先说:'对不起,请问您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号码。'即使是处理违章,也不得以粗鲁态度待人,更不得有刁难、推、拉和打、骂人的行为发生。

  e、值勤中坚持使用的文明礼貌语言规范用句有:

  ⑴请多多关照、请多多帮忙、请多多指教。

  ⑵认识您很高兴!

  ⑶您好!××××××管理处安保部,请进。

  ⑷对不起,我没听清楚,能否请您再说一遍

  ⑸对不起,某先生/小姐不在公司,您是否需要留言

  ⑹对不起,请问您是哪一位(能否告诉我贵公司的名称)

  ⑺对不起,您和我们管理处联系好了吗

  ⑻某先生/小姐,您的意思我明白了,但是我们公司目前暂时不需要贵公司的产品,您是否把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告诉我;如果需要,我们会和您联系的,好吗

  ⑼对不起,您拨错了。

  ⑽对不起,请出示您的工作证,介绍信、身份证。

  ⑾请问您的姓名

  ⑿请提出宝贵意见,您还有什么问题

  ⒀谢谢您的合作,欢迎下次再来,再见!

  ⒁您好,请问需要帮忙吗

  ⒂不客气,这是我的工作职责。

  7.4职业道德规范

  a、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护卫员担负着协助**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因此,护卫员要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把搞好本职工作与实现社会安全的大目标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b、遵纪守法,勇于护法

  护卫员必须模范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业主(住户)的安全,通过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赢得社会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c、不计得失,勇于奉献

  护卫员是公司和业主(住户)正当利益的忠诚卫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将公司和业主(住户)的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牺牲一切,甚至献出生命。

  d、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热爱人民,关心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是护卫人员精神风貌的具体表现,也是贯彻'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

  e、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安全服务与业主(住户)有着广泛的联系。有些人为谋取私利,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护卫员进行收买拉拢,为其实施违章、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因此,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以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业主(住户)的任何礼品或礼金,不给违法违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7.5文明规范用语,护卫员在执勤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a.门岗值勤

  1)遇到进入小区的客人、施工人员时:

  -'先生(小姐)请您出示证件'。

  -检验证件合格后:'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检验证件不合格时:'对不起,您的证件已需要更换(过期),请到***处办理新证件后方可使用'。

  2)遇到没有证件,确需进入小区(大厦)的客人、施工人员时:

  -'请问您到此有什么事'

  -'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3)遇到闲散人员进入小区时:

  -'对不起,按规定您不能进入***处,请离开'。

  -'先生(小姐),请问您找谁'

  -'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您离开时请被访人后交回《临时出入证》,谢谢!请进'。

  4)遇到客户进入或离开小区(大厦)时应主动问好(对外国人用外语问好)。

  5)遇到汽车进入防区时:挂有出入证的车辆检验后放行;没有出入证的车辆,必须询问:

  -'请问您的车辆进入小区(大厦)有什么事'

  -'请您稍等,我和***联系一下'。

  -'请您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6)对离开小区(大厦)的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检查时:

  -'请您出示证件,谢谢!再见!'

  -'请问您带的是什么物品请接受检查'。

  -'给您添麻烦了,谢谢再见,敬礼'。

  -'您的物品不能带出小区(大厦),请您到门岗值班室等候处理'。

  7)巡逻、执勤、进行证件检查时:

  -敬礼'请您出示证件检查,谢谢!'

  -'请问您在哪里工作'

  -'谢谢!祝您工作顺利'。

  -'您的证件不合要求,请跟我到***处'。

  -'您不能在此地区逗留,请您尽快离开'。

  8)遇到需要进行帮助时:

  -'您好,我是护卫员***,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吗'

  b.使用电话时的规范用语:

  1)'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请问您找哪位(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2)'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我可以和***讲话吗谢谢!'

  3)通话完毕时要说'谢谢,再见!'

  8监督检查

  8.1早、中、晚班,由安保部班长每日对各岗位查岗。同时,队长不定期对各班岗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填写《查岗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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