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07 00:00:00 医院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1

  为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杜绝购销中的不正当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高值耗材的购置,首先由使用科室向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对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论证。

  二、总务科接到科室的申请后就有关资料等相关信息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医院。

  三、医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委派一名院领导、总务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使用人员等到相关医院对高值耗材的型号、性能、价格等进行考察,最后将结果报院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

  四、在公开、公正、公*的原则下,对至少2个以上的商家进行议标或招标,其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类型号产品的价格。

  五、根据使用科室提出的申请,经总务科审理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有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价格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类型号的价格,购置数量大的按招标程序进行。

  六、高值耗材的采购,严格按上海市招标管理办法执行,任何科室不得擅自采购使用。

  七、在购置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各种物品时,任何人不得接受厂家、代理商的。吃请,不得接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八、采购计划每季度由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研究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九、后勤物资采购时,先由总务科列出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委派3人以上(一名院领导、总务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组成采购小组进行购置。

  十、采购医疗器械应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把好采购质量关。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2

  设备采购制度

  1、每年年底各科主任上报下一年度本科室需要购买的设备,由采购领导小组汇总讨论决定下年度的全院采购计划,预算并上报学校批准。各科在上报设备申请前要充分论证该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前瞻性,避免采购的设备闲置而造成浪费。

  2、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年度设备预算经费和设备需求的先后进行采购。

  3、万元以上设备,采购前必须由院领导会同相关科室的人员进行市场信息调研,充分了解并掌握设备的技术参数需求,了解仪器的价格和市场占有率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在设备的先进性、稳定性、可靠性上把好关,为设备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力求性价比最高,经过论证后按学校设备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2万元以下设备由科室申请,经领导小组与供应商洽谈讨论后统一采购。

  4、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供货品种、型号、价格、供货方式、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售后服务承诺、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具体经办人员负责。

  5、由院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配合供货商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进行设备到货后的安装调试,以及逐项核对设备配置清单,对主件、配件、系统软件等进行清点验收,合格后签字保留存档。

  6、采购的设备验收合格后,由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在发票上签字,办好固定资产手续后,按采购合同进行付款、报销。

  药品采购制度

  1、医院成立药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研究和制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

  2、药剂科按照*零差价药品目录和学校药品招标采购协议,遵循“按需进货,优质低价”的原则采购药品。

  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质量责任和质量条款: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附有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入进口药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合同及有关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往来文书、电话记录、电报、电传等资料,必须归档保存。

  5、药剂科根据药品销售情况和仓库库存情况及时制订药品采购计划。

  6、购进的药品应符合国家法定药品标准。

  7、购进进口药品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索取和审核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证件复印件,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或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8、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药品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不得少于3年。

  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由医院统一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2、物资采购采取大件物资招标采购、零星物资竞争性谈判或由采购人员寻价采购的方式进行。

  3、采购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4、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适量,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做到购货迅速,减少运输中转环节,降低库存量。

  5、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6、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考察结果与使用科室协商,择优订货。

  7、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供货方式、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8、采购物品一律入库验收,购物发票经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字后才能报销。

  9、在采购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医院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采购人员出现违法乱纪、私收回扣及搭车采购等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理。

  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业务和行政副院长任副组长。组员由院办公室主任、行政干事、药剂科主任、纪检监察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药品、设备、物资制定采购计划、上报预算,在经费落实后与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市场调研和考察,根据价格或数量决定采取招标采购或竞争性谈判及寻价采购的方式。大型设备采购按照南京大学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在采购活动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设备、物资采购必须有2人以上进行,以便监督。对违法乱纪、私收回扣及搭车采购等行为,按照学校及医院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职、开除或交纪检部门处理。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

  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1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公*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下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称招标、投标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计划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临床医疗需要,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本着经济实用、功能适宜、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购置计划,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购置计划,填写购置申请表。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提交《购置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其中因原有设备报废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换代的除外),经主管院长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药械科。

  (二)、药械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出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成为正式的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药械科提出申请,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报医疗设备管理办公室,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并报送药械科,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审批报告,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获得批准后执行。需要考察设备者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指派人员进行项目考察,其考察报告书面上报院长办公会,并由药械科备案。

  (四)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五)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按照应急采购预案执行。需采购进口设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程序。

  二、采购

  (一)单机(件)在3万元以下的购置,必须由药械科制定招标申请书,原则上应有3个以上供应商参加。应有3人以上人员参加谈判后通过招标签定合同(参加人员:主管药械科副院长、使用或申请科室主管副院长、纪检*、药械科科长、使用科室主任)。采购3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必须先到市卫生局医药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自行采购。

  (二)单机(件)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购置后由药械科负责,会同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制定设备招标书、技术参数,经设备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认可,报院长签字后,报许昌市医疗设备招标办公室,进入招标程序。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商与医院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出库。

  三、设备的购进验收及管理

  (一)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二)在与供货商协商供货合同前,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审查并保存以下加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证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医疗器械注册证》;

  (4)合格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6)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三)医疗器械到货、安装、调试后,医院主管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和供货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当填写验收报告,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以示负责。验收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完成。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办理索赔。

  (四)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以确保每批产品的可追溯性。购进验收记录应当注明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或机身编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有效期、购货日期、产品外观情况、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装或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购进记录由药械科负责建档保存。

  (五)购进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医疗设备证件,装箱单、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交药剂科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并妥善保存。因进货手续不全,无合格证或无合法依据的来货不得验收。在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入库。

  (六)医疗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财务科、药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合同(其中财务科为原始合同),对纳入科室固定资产的设备由药械科提出设备折旧方案,院长签字后,通知经改办,从使用后下一个月扣设备折旧。

  (七)使用科室和设备库房对储备的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对在用的要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及时养护、校验在用设备,并做好养护、校验记录。

  四、设备的维修

  药械科要定期下科室了解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生设备故障,使用科室及时通知药械科,药械科负责全程跟踪,并据实填写维修登记卡。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签定维修协议,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要上报院长批准。

  五、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公*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下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称招标、投标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计划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临床医疗需要,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本着经济实用、功能适宜、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购置计划,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购置计划,填写购置申请表。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提交《购置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其中因原有设备报废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换代的除外),经主管院长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药械科。

  (二)、药械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出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成为正式的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药械科提出申请,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报医疗设备管理办公室,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并报送药械科,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审批报告,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获得批准后执行。需要考察设备者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指派人员进行项目考察,其考察报告书面上报院长办公会,并由药械科备案。

  (四)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五)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按照应急采购预案执行。需采购进口设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程序。

  二、采购

  (一)单机(件)在3万元以下的购置,必须由药械科制定招标申请书,原则上应有3个以上供应商参加。应有3人以上人员参加谈判后通过招标签定合同(参加人员:主管药械科副院长、使用或申请科室主管副院长、纪检*、药械科科长、使用科室主任)。采购3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必须先到市卫生局医药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自行采购。

  (二)单机(件)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购置后由药械科负责,会同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制定设备招标书、技术参数,经设备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认可,报院长签字后,报许昌市医疗设备招标办公室,进入招标程序。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商与医院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出库。

  三、设备的购进验收及管理

  (一)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二)在与供货商协商供货合同前,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审查并保存以下加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证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医疗器械注册证》;

  (4)合格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6)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三)医疗器械到货、安装、调试后,医院主管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和供货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当填写验收报告,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以示负责。验收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完成。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办理索赔。

  (四)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以确保每批产品的可追溯性。购进验收记录应当注明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或机身编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有效期、购货日期、产品外观情况、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装或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购进记录由药械科负责建档保存。

  (五)购进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医疗设备证件,装箱单、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交药剂科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并妥善保存。因进货手续不全,无合格证或无合法依据的来货不得验收。在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入库。

  (六)医疗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财务科、药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合同(其中财务科为原始合同),对纳入科室固定资产的设备由药械科提出设备折旧方案,院长签字后,通知经改办,从使用后下一个月扣设备折旧。

  (七)使用科室和设备库房对储备的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对在用的要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及时养护、校验在用设备,并做好养护、校验记录。

  四、设备的维修

  药械科要定期下科室了解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生设备故障,使用科室及时通知药械科,药械科负责全程跟踪,并据实填写维修登记卡。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签定维修协议,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要上报院长批准。

  五、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采购管理中心,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办公用品、其他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总务科;固定资产、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采购管理中心;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器械科;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器械科—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需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采购计划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物美价廉、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一批物资采购金额超1万元或单件物资超20xx元的)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要据市场行情询价议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xx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4、20xx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各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部门采购。

  (4)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卫生材料由使用部门主任或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门按计划采购。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场日期、有效日期,并有相关部门进行抽验、检验合格**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限期等。

  5、仪器设备由器械科、使用科室、依据采购合同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又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的监督监事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事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正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5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三、医疗设备采购以*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公正。

  四、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合适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采购部门批准。

  五、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七、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1

  (一)所谓采购,都是从资源市场获取资源的过程

  能够提供这些资源的供应商,形成了一个资源市场。为了从资源市场获取这些资源,必须通过采购的方式。也就是说,采购的基本功能,就是帮助人们从资源市场获取他们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二)采购,既是一个商流过程,也是一个物流过程

  采购的基本作用,就是将资源从资源市场的供应者手中转移到用户手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是要实现将资源的物质实体从供应商手中转移到用户手中。前者是一个商流过程,主要通过商品交易、等价交换来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后者是一个物流过程,主要通过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手段来实现商品空间位置和时间位置的完整结合,缺一不可。只有这两个方面都完全实现了,采购过程才算完成。因此,采购过程实际上是商流过程与物流过程的统一。

  (三)采购是一种经济活动

  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一方面,通过采购获取了资源,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的顺利进行,这是采购的效益;另一方面,在采购过程中,也会发生各种费用,这就是采购成本。我们要追求采购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是不断降低采购成本,以最少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效益。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的关键,就是要努力追求科学采购。科学采购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利润源泉。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2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省市有关采购制度及医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包括零星购置和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常规使用货物指经批准并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作为常规采购的货物,包括药品、血制品、试剂、仪器、设备、医用材料、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物品、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类)、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非常规使用货物指未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需临时使用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货物(不含新进院医疗类物品)。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标的额,是指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货物类按三个月估用预算金额确定;工程类按单次单项预算金额确定;服务类按单次服务或年度预算总金额确定。

  第三条 采购原则

  1、公开、公正、公*竞争、诚信原则;

  2、保证质量、及时到位、性价比优先原则;

  3、先审批、后采购原则;

  4、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合格供应商目录管理制度。

  第四条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纳入*集中采购或部门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自行组织实施采购。

  第五条 采购办是采购的主管部门,医院应确定1位院领导分管采购工作。采购行为由采购办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工作,行使采购职能。

  第六条 采购项目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形成、过程的监督、入库验收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及监督。

  第二章 采购目录的制定和计划的编制、申报及审批

  第七条 常规使用货物(包括常规使用备库和不备库货物)的采购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计划采购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具体项目年度使用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编制年度采购计划。主管部门概算年度采购计划金额后,报财务部门审核列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原则上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八条 实行年度计划采购的常规使用货物,采购完成后,由库房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纳入该模式管理的货物主要指: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上网采购的药品、医用材料等),按照审核批准的年度采购品规目录进行日常补库,由库房直接办理。

  第九条 新引进、目录内品规调整(包括价格上调)的药物及药准字的试剂参照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新引进的医用材料、医械准字的试剂,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批(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进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主管部门评价应以会议形式进行,实行无记名表决和回避制度,并向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提交书面报告。

  特殊用途、临时使用医用材料报主管部门(设备科)和医务处审批后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采购,在购置当季度论证后确定是否纳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第十一条 新引进的其他材料、非常规使用货物,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进入医院其他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非常规使用的设备维修材料,单件在100元以内,设备主管部门可自行购置,年度自行购置总价控制在2000元以内。

  第十二条 预算内的新引进和更新固定资产,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纳入年度采购计划。临时及应急需用的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实施采购。

  新引进和更新的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及至少1位科室技术骨干,提交签字确认的设备技术方案,设备科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主管部门组织设备购置论证时需对设备所需场地、设施配件、耗材、试剂等需求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设备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能投入使用,并提供设备论证报告。

  第十三条 工程和零星的服务采购,由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审计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凡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自主采购工程项目,需有正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一起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医院会议通过后方可纳入采购流程。其中涉及成本费用的项目需有财务、审计共同参与,涉及人员配置及费用的需有人力资源处参与,涉及材料物资的需有资产管理科参与,涉及医院感染的需有院感科参与。

  第十五条 凡单批次采购总额超过5000元的采购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医院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采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内的项目,医院批准后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办按*采购流程上报采购项目。

  *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或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采购部门组织采购或委托具有*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 医院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是指由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是指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是指向有关供应商(不能少于三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5、单一来源:是指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只同唯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或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6、跟标采购:适用于距上次采购行为1年内,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且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和服务。

  7、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按要求应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台上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品规目录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并每年度组织调整审核,报医院批准后即完成采购。新进品种、目录内品规调整及价格上调的,应通过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医院批准。经医院批准的采购品规,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由库房直接上网采购,财务、审计、临床药学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审计予以监督。

  8、定点采购:货物(试剂、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非网上采购医用材料、办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电器材、日用百货、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单项预算金额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工程(小型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和服务可实行供应商定点,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3年。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候选人,可采取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和第三中标单位的方式,依次递补。

  9、预算金额单批次2万元以上的货物、单项3万元以上的工程和服务必须纳入医院采购流程采购。

  10、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三次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或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需重新招标的形外,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两家)、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 采购信息的公开公示

  1、公开公示的对象:采购的信息(包括*招标采购、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和医院自主采购)应当在医院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使用科室、主管部门、采购依据、批准人、采购招标信息发布、采购招标办理情况、采购结果信息发布、投诉及处理情况等。

  3、主管部门确认为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应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 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的资格要求及确定

  1、采购评委(专家)资格条件:医院建立“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进入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行政职能部门七级及七级以上职员资格、工勤部门高级工及高级工以上技术资格;评委(专家)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2、采购评委(专家)人数的确定:每次采购活动的评委人选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应确定不少于3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2——5万元(含5万元)采购项目,应确定3或5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应确定5或7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分管采购的领导和分管项目的领导原则上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

  3、采购评委(专家)人员的选定:采购评委(专家)由医院监督部门根据采购对象从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的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评委(专家)人数应不低于评委(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复杂程度高等具有特殊性的采购,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若所选中人员因故不能出*采购会议现场,监督部门应再次随机抽选,直到所选人数符合采购会议要求人数。

  第二十条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监督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采用询价、单一来源议价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项目主管部门、物资使用部门、监督部门、采购办共同参与实施。拟购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药械,需院感科对资质审核后方可实施采购。

  监督参与部门视采购项目及标的金额而定,标的5万元以下项目由纪检办参与监督;标的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由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标的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项目原则上由纪委*或由纪委*委派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

  1万元以上的单一来源议价和询价采购应有职工代表1名参与监督,职工代表由使用科室指派。

  *采购项目,参加招标会议的代表或监督人员,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原则上应由项目主管院领导及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

  第二十一条 实行定点采购的,每年初(3月前),采购办组织各部门对年度采购的品规目录及其价格进行审核调整,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目录内品种供应商、制造商、价格(上调)、品种品规发生变化的,主管部门、监督部门、采购部门负责按采购流程进行审核。

  第二十二条 已进入医院采购品规目录的药品、血制品、试剂、医用材料等,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初(3月份前),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定点采购项目类品种除外)必须签定采购合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采购结果负责起草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条款应该包括采购物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送货地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必须完整、明确、合法、有效,正式合同一式四份。经医院财务处、审计科、法律顾问、分管项目院领导审核会签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供货单位签定正式合同并加盖印章。

  采购办是医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跟踪验证。

  第二十四条 在实际采购中,凡出现拟采购价格超过申报审批表所列估价或限价的情况,应立即终止采购活动,在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再行实施采购行为;若属紧急采购等特殊情况,必须向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请示后按分管院领导批示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的物资采购,库房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采购办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第二十六条 采购办对采购活动中的采购申报审批原始依据、采购记录、采购合同等采购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采购办管理的采购资料在采购合同终止后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四章 验收和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七条 验收和入库。

  主管部门必须参与首次购进货物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库房办理入库;供货商物资送至医院后,库房保管员对照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并分区管理。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资质文件等是否正确,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做好相关记录。对合格产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按要求需索证的物资,主管部门必须索证建档。

  第二十八条 出库及使用后验收。

  库房保管员根据使用科室领用清单办理物资出库手续,初次购进物资需随货同行使用验收确认单,使用科室负责人需在七日内签字确认合格与否并返回库房,逾期不返回则视为认可合格。使用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再次购置。

  第二十九条 验收和使用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后根据采购合同进行退货、换货等处理,存在重大问题,部门科室无法处理的,报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进行处理。

  第五章 采购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有关情况和资料,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医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馈赠现金和物品、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供货单位安排的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等。否则,除批评教育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各使用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采购和干扰采购工作,对私自采购的物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入出库手续,医院不予付款,对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医院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及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把握好采购监督关,接受群众对物资采购中违纪行为的举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 医院原有关于采购的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应以本办法为准。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6篇)

采购管理制度1

  一、职责部门:业务部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二、采购物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采购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a、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月采购计划》、《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五、采购产品的验证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2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总务主任签,校长审核签,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采购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下简称《*采购法》),结合我区*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采购是采购人按照*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 区*采购办是负责我区*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批准;管理*采购网络和发布*采购信息;批准*采购方式;负责*采购监督检查;考核*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 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 *采购预算

  第六条 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 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采购计划,经区*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九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 *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条 *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采购项目,经依法批准可自行采购或委托具有*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十一条 *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四章 备案和审批

  第十二条 *采购备案和批准管理是指区*采购办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批准的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批准的管理行为。区*采购办为*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办理*采购备案和批准事宜。

  第十三条 审批事项应当经区*采购办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下列事项应当报区*采购办批准:

  一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组织采购的机构提出申请报送区*采购办批准;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区*采购办批准;

  三*采购管理机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其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操作文件、中标结果、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的;

  四*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五*采购预算或项目的调整变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四条 备案和批准事项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向区*采购办报送。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区*采购办对*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执行*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区*采购办对区直单位*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采购信息在省、市、区采购办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 五*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七*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区*采购办应当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是:

  一集中采购机构执行*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四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五基础工作情况;

  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七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

  八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八条 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采购活动。

  区*采购办应当对中标供应商履约实施监督管理,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采购合同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采购的单位,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区*采购办应按照《*采购法》规定和《*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号令)要求对*采购活动的相关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与答复。

  第二十一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应当参与数额巨大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各当事人有关*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采购信息应当按照《*采购法》和《*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19号令)在*和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必须公告的*采购信息包括: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区*采购办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等。

  第二十四条 *采购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制定的《*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从市、区本级*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的应按照《*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8号令)执行;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按照《*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部分需求量大、规格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且市场竞争充足的*采购项目可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及区域联动操作方式。 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实施范围、执行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由区采购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作出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隐匿和擅自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管理制度4

  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

  ,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来源:)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5

  按照“集中采购,各负其责”和“谁使用,谁采购”的原则,实行动态式采购方式,避免弊端存在和资金的浪费。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节约每一分资金。

  1、由所需购物部门或处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校长批准后再由总务处汇总上报xx区教育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批复。

  2、批复后同意自行购置的由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对所购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报请校委会通过,然后进行购置。

  3、考察小组由校委会决定人选,原则是谁使用,谁考察,谁采购。

  4、考察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品情况,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5、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货比三家,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6、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7、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8、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报请校委会,批准后择优订货。

  9、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10、对于教学用的仪器、设备等物资要《山东省中小学仪器配备标准》按计划定购。

  11、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专人收发登记,实行领用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购自管自用。

采购管理制度6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4、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政工科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医院培训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医院培训管理制度1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的员工队伍,实现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规定。

  一 总则

  1 开展员工培训,目的在于有效开发医院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能够获得医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医院共同发展。

  2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本院员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讨论、演练等各种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3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员工。

  二 管理职责

  1 人力资源部是医院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医院员工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应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2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医院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和医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医院总体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

  3 各职能部门为医院培训的业务分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4 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1 医院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4.2 医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3 对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 对培训讲师的选择、确定及协助培训。

  4.5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4.6 培训资料、报表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

  4.7 参训员工的考勤监管。

  5 各部门(科室)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5.1 业务技能相关培训计划的制定。

  5.2 业务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

  5.3 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特别是为新员工指定带教老师,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

  5.4 本部门(科室)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5.5 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和呈报。

  三 培训实施

  1 制定医院的年度培训计划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医院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培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1 医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文化建设需求。

  1.2 各职能部门(科室)日常工作业务培训需求。

  1.3 医院重点岗位人才培养需求。

  2 员工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培训师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共同协商确定。

  2.1 内部培训师的聘用。内部培训师采取各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查考核的方式进行推选。经人力资源部审查考核通过的培训师,报院领导批准后将聘为我院内部培训师。内部培训师由医院给予一定的培训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2 外部培训师的聘用。外部培训师的聘请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培训计划,采用与专业培训公司合作或自行联系的方式推选。

  3 培训方式:

  3.1 岗前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招聘的新员工岗前院级培训,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3.2 在岗培训:由各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员工实施不定期的各岗位在职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学*培训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3.3 外出培训和进修: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建设实际需求,以及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具体要求,充分调研并经部门讨论决定后提出申请,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和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 内部培训前期准备:

  4.1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必须根据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题和主要内容,确定培训师、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做好培训资料准备。

  4.2 为确保培训整体效果,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事先与参训部门沟通,确保参训率达到80%以上。

  4.3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拟定培训通知并下发,做好培训场地环境布置、教具借调、培训设备安装调试、通知讲师及受训人员等准备;培训师做好授课备课准备。

  5 内部培训组织实施:

  5.1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组织参训人员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同时发放培训相关资料。

  5.2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负责主持培训,向参训人员介绍培训师、培训主题及培训意义等,同时宣布培训纪律。

  5.3 培训师进行现场授课,培训组织实施部门人员做好培训工作的相关记录。

  6 培训期间的考勤管理:

  6.1 所有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之日起,应合理安排本职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参加。

  6.2 培训期间的所有员工上课时均应维护本院的员工形象,并自觉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6.3 员工参加内部培训时,应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避免迟到早退的现象发生。培训记录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 员工外出进修培训时,需持经院领导签批后的《外出进修培训申请单》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签订后方可外出。

  6.5 员工参训期间,未向人力资源部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的,其培训缺勤课时将按旷工处理。

  6.6 员工如因公或其他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训的,需至少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 外派培训进修:

  7.1 外派培训进修可以采取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形式,培训费支付方式可以是公费或自费。

  7.2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医院与其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对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薪酬待遇及培训后服务年限等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约定。

  7.3 员工参加全脱产或半脱产外派培训前,必须与用人部门指定的其它员工作好工作交接。

  7.4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应结合岗位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培训心得体会,与培训相关资料一并上交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阅、存档,作为培训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7.5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该由参训员工将培训内容进行整理,为同类岗位的员工进行传达和培训,实现资源共享。

  8 员工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8.1 培训前应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知识水*。

  8.2 培训中应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以利于培训内容的调整。

  8.3 每期培训结束时,组织实施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效果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8.4 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效果评估表”,供各部门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实际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呈院领导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8.5 培训的组织实施部门可以开展培训考核,具体由培训师设置考题,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参训人员积极参与。

  四培训成果的呈报

  1 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如组织实施部门开展考核工作,讲师应将学员的考核成绩评定出来,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 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效果评估表》,送人力资源部归档。

  3 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以了解该部门最*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五 培训档案管理

  1 员工培训应建立相关的资格档案,全院性的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2 培训档案应包括:

  2.1 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培训合同、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

  2.2 培训师的聘任、考核资料和相关培训教材、教案等。

  2.3 参训员工的评估、考核资料,培训记录表等。

医院培训管理制度2

  医院培训是医院人力资源开发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医院在当代医疗市场的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通过系统的培训,提高医院和员工个人的竞争力,以达到实现医院目标。

  【目的】

  为了规范和促进XXX医院培训工作持续、系统的进行,通过知识、能力、经验的积累、应用、传播与创新,来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职业素质,使员工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培训原则】

  以符合医院发展与员工能力提升为基本原则,并注意前瞻性和系统性。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医院全体员工。

  【培训政策】

  1.医院员工培训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证医院的工作顺利进行,大力开发医院人力资源,不断培养和造就优秀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推动医院科技创新。

  2.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文化素质及综合竞争能力,改善员工的知识结构,统一员工的思想和认识。专业技术类培训使员工通过培训了解最新的专业技术发展和动态,增强科技创新的能力,确保医院在未来的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管理类培训使员工通过培训提高相关的管理技能,以此提高医院总体的工作效率,确保医院的稳定发展。

  3.员工培训分为非学历培训和学历培训。非学历培训根据不同的内容分为岗前培训、在岗技能培训和管理培训;学历培训则根据不同的性质和形式分为学位教育和非学位培训。

  4.员工既有接受培训的权利,也有培训他人的义务。对医院组织的一切培训活动,员工应积极参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各科室/部门也应积极配合并协助落实。

  5.员工的培训情况将存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员工受聘、转正、晋升、加薪、年终考核及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培训方式和分类】

  医院培训内容可分为以下六类:

  1.新员工培训:指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须接受的岗前培训,包括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各科室/部门安排的专业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指医院为更新和扩展员工知识面、提升任职能力和晋升职务、提高工作效率所组织的各项培训(含研讨会)。

  3.外派培训:因工作需要不能提供内部培训的,可参加社会上专业培训机构或卫生系统所组织的培训。

  4.进修学*:指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到大型专业医院进修学*,接受中、短期训练,以开阔员工视野,提升专业或管理水*。

  5.战略性培训:指为了满足医院持续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培训,主要包括关键且稀缺人才培训、培养核心竞争能力所需的持续培训、后备干部培训。

  6.文化制度培训:指医院为了推行新的或经改良的医院文化、管理体系而进行的培训。如XXX医院员工行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计划与实施控制】

  1.医院年度培训计划由各科室/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上年度的工作情况制定本科室/部门的年度计划,其中临床医技科室报医教信息部,护理统一报护理部,由医教信息部和护理部统一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和修订,经院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正式通知并组织监督执行。

  2.每年10月份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全院培训需求调查,并进行综合分析。

  3.每年11月份,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查汇总结果和各科室/部门上报的科室/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医院本年度培训计划。

  4.每年12月份,年度培训计划上报院领导审批。

  5.每年7月和12月初,人力资源部对上半年、下半年培训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与总结。

  【培训费用预算、分配和管理】

  1.年度培训预算一般不得低于医院上年总收入的 %,并每年以 %递增。

  2.在制定年度计划时,由人力资源部分别确定各项培训所需的具体费用,并汇总成年度的培训预算。

  3.培训预算需与财务经营部沟通协商后,人力资源部报院领导批准,并将培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经营部备案。

  4.计划内的培训费用,由各主管副院长批准开支,财务经营部担负审核责任。人力资源部监督费用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果。

  5.医院内部有能力组织的培训课程,由医院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培训,以减少费用支出。

  6.培训费用分配把握以下原则:

  6.1知识、技能培训作为重点;

  6.2临床医技科室的培训优先于行政后勤服务部门;

  6.3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骨干培训重于一般员工培训;

  6.4上年度关键绩效发生重大不良事件且有能力分析不足因素的,应当首先满足该项目的培训。

  7.人力资源部负责跟踪年度计划的落实,保障各科室/部门或个人按计划进度实施培训。

  8.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培训费用的使用方向,防止挪作他用。

  9.人力资源部为医院的每位员工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保存个人参加培训记录,包括:

  9.1参加培训的登记/签到表

  9.2获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

  9.3获得的各类培训资料目录

  9.4参加医院内部考试试卷。

  10.培训结束,培训教材根据不同的培训类别应当收归医教信息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充实医院培训资源,并供相关员工查阅。

  11.例外管理:由于特别情况发生的培训需求,未列入医院年度培训计划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11.1涉及个人的培训需求和费用,由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11.2属于医院业务急需的,经个人申请批准后列入培训计划的,费用由医院支付。

  11.3属于个人发展,但与医院业务相关的,经个人申请批准后,可列入培训计划,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完成学业后凭相关证书或证明报销。

  11.4特殊情况,因个人经济原因,可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后,与医院签订协议后,由医院先期支付。

  11.5与医院业务无关,纯属个人爱好或兴趣,费用由个人支付,医院不予报销,且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11.6涉及科室/部门的培训需求和费用,由科室/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报院长批准后实施,否则财务不与报销。

  11.7涉及医院范围的培训需求和费用,由人力资源部直接提出申请,报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医院内部培训资源建设与管理】

  1. 培训资源包括内部培训师、培训教材、培训设备、培训经费。

  2. 内部培训师制度

  2.1 内部培训师资格与培养

  2.1.1 内部培训师的来源

  ★中层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医院内部兼职培训师的主要承担者; ★业务骨干或技术尖子:

  各科室/部门的业务骨干、技术尖子将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培训师来源;

  ★学科带头人:

  各科室学科带头人是医院专业技术培训的重要师资力量。

  2.1.2内部培训师资格

  凡担任医院统一组织的培训课程(包括:新员工培训、职务晋升培训等)的培训为兼职培训师。培训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兼职培训师分为初级培训师、高级培训师、资深培训师。 ★初级培训师:

  在院工作两年以上并有良好的业绩表现,为科室/部门的业务骨干或带教。

  ★高级培训师:

  主讲专业领域四年以上经验并有良好的业绩表现,为科室/部门负责人。

  ★资深培训师:

  为科室学科带头人。

  2.1.3内部培训师负责所讲授课程内容的优化完善、资料收集、教材的编写及教学水*提高等工作。医院在外派培训和工作时间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人力资源部每年将为内部培训师提供课件开发、教材编写、课程讲授方面的资源与支持。

  2.2 兼职培训师的筛选:

  由人力资源部同医教信息部、护理部联合评审,资历、课件、讲授水*达到要求者聘为医院兼职培训师。医院每半年组织一次师资评定。

  2.3 兼职培训师的激励政策:(元/小时)

  初级 高级 资深

  工作时间 40 60 100

  非工作时间 80 120 200

  2.4 内部培训师职责

  2.4.1 内部培训师是医院员工内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而影响本职工作。

  2.4.2 内部培训师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承担医院培训计划的相关教学任务;

  负责培训内容的优化完善、资料的收集,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管理、操作经验,编写教材和提高讲授水*;

  学*和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并引入医院进行推广;

  本专业领域或本科室/部门的文化制度培训;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学*;

  根据医院制定的培训方案和计划进行培训,如有改动应事先征得人力资源部的同意。

  3. 内部培训师管理

  3.1 初级培训师通过在本科室/部门内部试讲确认其资格,高级培训师通过试讲和考核确认其资格。

  3.2 培训结束,员工和培训组织者要对培训师进行综合评价。

  3.3 医院每年对内部培训师评价一次,不合格的解聘,认为一般的要协助、督促其提高。

  4. 培训教材的管理

  4.1 医院内部教材通过以下渠道建立:

  工作提升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

  医院本年度重大事件(成功或失败)的案例;

  培训师根据医院需求自行组织开发的培训内容;

  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需求组织开发的培训内容。

  4.2 外部培训教材引入和转化

  凡医院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培训的,教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管理,医院员工参加外派公开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根据不同培训类别将教材的原件或复印件交医教信息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存档。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情况跟踪每次培训专题的评估、考核、传播、应用与重复应用等情况。

  5. 外聘培训

  为广泛的引进与吸收院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经验,加强与其它医疗行业、专业培训机构

  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医院将根据不同的需要,从院外聘请优秀的培训专家来医院进行讲学与授课。

  5.1 外聘培训师的来源

  ★高等医学院校、医疗单位;

  ★培训机构、顾问医院;

  ★优秀医院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5.2 外聘培训师的审查和聘请程序

  5.2.1 资格审查

  5.2.2 专业技术类培训:由医教信息部、护理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

  5.2.3 管理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医疗管理专业背景、从事职位、教学内容、教学水*。

  5.2.4 聘请程序

  凡聘请外部培训必须由聘请科室/部门填写《外聘培训申请表》,经资格审查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培训纪律】

  1.医院员工必须参加医院指定的培训学*,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应提出书面申请,报负责人批准,否则按矿工处理。

  2.学*期间,员工应当遵守如下培训纪律:

  按时到课,认真听课。

  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上课期间不允许接听电话。

  做好每次的培训学*笔记。

  3.违反纪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迟到、早退、中途离场人员罚款20元;

  超过15分钟的,罚款50元以上;

  超过30分钟的,罚款100元以上;

  手机每响一次罚款30元以上;

  员工所罚款项用作员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活动经费,或由人力资源部以合理方式支配。

  【培训效果评价与培训考核】

  1.人力资源部通过培训效果评价提高培训效果,以决定是否需要更进一步接受培训、或改进培训工作方法。

  2.常用的培训效果评估方法有以下几种(效果评估与培训考核可以结合在一起做): 培训课堂考核(纪律和态度)。

  培训评估。

  考试、心得报告、工作笔记、案例分析。

  现场操作。

  日常工作应用(有记录或成果)。

  工作改善计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分享、授课或主持研讨会。

  工作业绩

  3.培训结束后员工应创造性的把在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在工作中应用,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的到各科室/部门了解培训后员工行为的改变程度。

  4.培训评估与考核的主要目的是:

  促使员工在学*中遵守纪律、认真学*。

  评价每次培训的效果以便于改善培训工作。

  督促员工应用培训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5.员工是培训考核活动中的被考核人,培训考核一般由员工的上级领导负责,人力资源部协助。

  【培训成果转化】

  获得最佳培训效果的关键在于知识、技能的转化、传播、应用和重复。

  1.转化:培训结束,员工应当制定培训内容转化为工作技能的措施,并利用专业知识改善工作的可能着眼点和可能程度。

  2.传播:培训人员应当将培训内容以分享会、研讨会、授课等方式传授给其他同事。

  3.应用:员工有责任将培训内容结合医院或科室/部门实际情况持续不断地应用于工作实践,提升本人和促使提升同事的'工作能力,最终养成良好的工作*惯。

  4.重复:培训效果好坏的关键是持续不断的重复传播和应用。员工就应自觉不断地结合工作实际应用知识和技能,待有进一步的提升应当再行传播,与同事分享。

  5.成果:培训内化的成果表现为员工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惯形成、工作改善、业绩提升。

  6.组织:培训内化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督促,必要时进行考核。

  【责任】

  1.人力资源部责任

  1.1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规划医院教育培训并管控经费的有效使用,是医院培训体系主要责任部门。

  1.2拟订医院培训战略并监督执行。

  1.3负责培训资源建设与管理。尤其对医院的内部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

  1.4负责日常培训管理。如培训需求分析、培训组织与评价、培训成果的转化、培训费用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培训基础行政工作。如与外部培训机构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联系、建立并完善员工培训档案及培训设备的维护。

  2.各科室/部门、员工的责任

  2.1各科室/部门在医院培训体系中,担负员工的培养责任,应当对员工进行在岗的继续教育培训;

  2.2对员工的培训内容、时间等做出合理的判断;

  2.3检查员工培训效果,督促、协助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分享、应用与重复应用培训知识与技能。

  2.4员工应明确自身培训需求,积极参与培训并自觉将培训成果落实到岗位工作中以改善工作绩效、养成良好工作*惯。

  【附则】

  1.本方案经院领导批准后,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2.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录:

  1.新员工培训管理方案

  2.岗位技能培训管理方案

  3.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4.年度培训计划表

  5.培训签到表

  6.员工培训登记表

  7.外派培训申请/考评表

  8.培训转化跟踪表

  9.培训现场记录表

  10. 培训合同范本

医院培训管理制度3

  为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的整体素质,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需求,我院将制定多种形式的职工培训制度。具体如下:

  一、管理人员培训

  1、院级领导:安排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班,学*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注重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计划每年参加一次培训,每三年进行一次较系统的学*提高。

  2、中层干部:轮流安排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班或进修,学*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培养和提高-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每年对全院中层干部进行1-2次的集中培训,内容主要为管理职能、管理技能、管理素质的进一步强化。对每一位新干部就职前,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廉政教育、素质教育、管理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

  二、安全医疗和医疗法规教育

  安全医疗教育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医院将继续对医务人员进行不同形式、不同层面及不同要求的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和法律知识教育,拟邀请法律界相关人士来本院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案例分析及医政讲座每年1-2次,使医务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相关医疗法规和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上岗培训和低年资医师的业务考核

  进一步完善新职工为期5天的上岗前教育,要求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后统一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率须达到100%。进一步完善为期5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新毕业住院医师实行2年的基础学科轮转和3年的12小时留院制,医院将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有关结果与该医生奖金、晋升晋级及最终定科挂钩。对低年资医师重点抓好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实践操作能力,每年举行1-2次的“三基”考试、英语考试和临床技能测试,对成绩不合格者将在局域网公布并上报院考核小组。

  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继续按省卫生厅制订的《浙江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实施 细则》执行,坚持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培训原则,其中理论学*具体的教学任务由市继教中心承担,临床实践考核由科主任召集主治医师、护士长及高年资住院医师组成考核组,对本科室轮转结束的医师在医德医风、临床实践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专业文献阅读掌握能力和工作量完成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考核、打分,考核采取无记名评分方法,并将成绩及时填入培训手册,作出科室鉴定意见,经科主任签名后,按规定提交科教科核实盖章。

  五、各类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中高级卫技人员除参加本院相关学术活动外,医院将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5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安排及本院学科发展的具体需求,继续对短期外出参加正规医学继续教育实行宏观计划和调控,重点支持市级、院级重点学科的专业理论培训,全年总安排80次左右。并将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浙卫发(2003)64号文件《关于全面实行继续医学教育与职称晋升挂钩的通知》精神执行,即中级以上职称每年须取得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5年内须取得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未取得规定学分者,不得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正高级卫技职务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者,不得续聘。

  六、专业进修

  赴上级医院进修人员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较好的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工作能力。专业进修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时间以3个月至12个月为主,要求科室及进修人员有明确的进修目的、进修回院能开展预期项目,并对项目的先进性、社会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本年度计划外派10人左右。

  七、学历教育

  鼓励职工参加包括自大、夜大、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原则上以在岗学*为主,具体办法按鄞医(2001)33号文件《鄞州人民医院各类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在职研究生的职工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外语水*测试,具体办法按鄞医(2002)38号文件《关于各类人员继续教育的补充规定》执行。

  八、医院学术活动制度

  为提高学*效果与学*质量,做到工作、学*两不误,医院仍将学术活动制度定为每两周一次,时间仍为星期二下午,全年安排学术活动30次左右(其中护理方面10次左右),主要内容为现代医学进展,听课者每参加一次活动记Ⅱ类学分0.5分,并与职工外出学*和晋升晋职挂钩。

  九、科研能力培养

  科研能力是医院发展的动力和潜力,积极鼓励专业人员参加省、市级科研项目申报,不断提高本院科研水*。根据本院本科实际情况,努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规范科研活动,进一步完善立项课题的随防、总结(验收)制度,完善科研档案。拟邀请专业人士来院进行科研项目的相关培训,提高职工的科研能力和水*。具体实施根据鄞医(2015)48号文件精神执行。

  十、后勤保障人员的技术培训

  医院继续鼓励后勤保障人员参加与现从事职业有关的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鄞医[2001]33号文件规定的具体办法执行;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原则上每3年参加一次,逾期不累积,报销费用及范围参照初级职称人员。后勤保障人

  员的学历教育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由医院指定参加的临时性工作培训,则按上级有关部门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与此同时,医院将对全院职工每年举行1-2次的治安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医院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医院的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

  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医院的管理制度2

  (一)医院感染概述

  1. 医院感染的概念

  医院感染,也称为医院内获得性感染或医疗保健相关感染,是指住院病例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而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

  2. 医院感染的种类

  医院感染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如果根据医院感染发生的部位不同,可将医院感染共分为12类:下呼吸道、伤口、泌尿道、胃肠道、血液、皮肤软组织、骨与关节、生殖道、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眼耳鼻喉和口腔感染及全身感染。

  根据医院感染发生部位的不同,可将医院感染分为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手术切口感染、血液感染等。

  其中,呼吸道发生的医院感染病例,占全部医院感染病人的半数以上,表明呼吸道在医院感染中具有高发的普遍特性,在医疗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这些部位保护,做好预防和消毒工作,减少引起该部位感染的操作。

  可采取的措施有:保持病室内空气洁净新鲜,提高机体防御能力,保护和隔离易感者;加强空气和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处理,及时隔离感染患者,隔离传染病患者;减少病室内人员流动。

  尿道感染主要是细菌侵入泌尿道引起的炎症,80%的医院的泌尿道感染与导尿有关,无菌操作不严格,导致导尿管污染或将尿道外口周围细菌植入膀胱;长期留置导尿管,留置时间越长,感染率越高。

  因此,消毒和无菌操作应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根据感染人群的不同可分为病人发生的感染和医务人员感染等;根据引起医院感染病原体来源的不同进行分类,将医院感染分为外源性感染和内源性感染。

  内源性的医院感染又称自身医院感染,是指在医院内由于各种原因,病人遭受其本身固有细菌侵袭而发生的感染。外源性的医院感染也称交叉感染,是指病人遭受医院内非本人自身存在的各种病原体侵袭而发生的感染。

  3. 医院感染的发生原因

  主要原因包括:①不合理使用抗生素和抗菌制剂;②消毒、隔离和灭菌不严格;③院内交叉感染;④临床诊疗方式的改变;⑤人口老龄化;⑥领导缺乏重视。

  4. 医院感染的判断标准

  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①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②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③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④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⑤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⑥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①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②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③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④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5. 医院感染的特点

  (1)医院中病原体种类繁多、来源广泛:*年来我国医院感染革兰阴性杆菌以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伯菌为常见病原体;革兰阳性球菌以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为主。不同年份观察革兰阳性球菌呈逐年增加趋势,但革兰阴性杆菌仍是医院感染的主要致病菌。

  (2)流行的菌株具有耐药性,难以治疗:控制病原体耐药性的播散主要包括3个环节:减少不合理的抗生素处方;加强环境卫生控制;监测耐药菌株抗性的发展趋势。

  (3)污染环节多,控制难度大: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环境,在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医疗废水、废气和医疗废弃物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携带有大量致病微生物和化学有害物,对这些废物的收集、处理稍有不慎,必然会危害人们的健康。

  (4)易感人群集中,抵抗力低,病死率高:调查发现,随着患者年龄的增大和住院天数的延长,医院感染病死率增高。我们认为这与老年前期和老年患者往往病情较重、抗感染能力低下、住院天数延长及感染机会增加有关。

  6. 医院感染的危害性

  ①延长住院期限,增加费用;②加重病情,增加病死率;③扩大传播。医院的菌株具有耐药性,易使社会人群受到感染;④医院中工作人员的感染问题比较严重,如乙型肝炎、肺结核、SARS等。据相关统计显示,接触血液机会高的科室如外科、检验科、口腔科,乙型肝炎感染率高达30%~50%。

  (二)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发展及监测的常用指标

  1. 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发展

  医院感染管理就是按照医院在医疗、诊断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感染等客观规律,运用有关的理论和方法对医院感染现象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感染发生。医院感染管理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医疗安全最重要的一环。

  我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起步虽然较先进国家相对滞后,但是随着医学科学的迅速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院感染的研究发展速度也非常快,医院感染管理学逐步形成,并形成其自身的特点,包括明确的医院感染管理学概念、范畴、研究内容、基本理论和应用实践等,形成了一门独立的综合性边缘交叉学科,主要研究医院感染发生、发展、预防和控制的客观规律。

  我国制定了很多有关医院感染控制和管理的规章性文件,如2001年制定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十一五”期间先后颁布了数十部相关文件,如《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和《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等。

  标志着我国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也已经逐步向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对过去一些管理规定和监控办法做了较大的调整和完善。在医院管理的诸多环节中,医院感染管理直接体现了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影响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医院感染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 张以上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4)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医院的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4)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1

  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2、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包括目标性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控感与职工保健科,并积极协助调查和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如留取标本,细菌学检查和消毒隔离等工作)。

  3、制定科室抗感染药物合理使用细则,监督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定期总结分析,不断提高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水*和微生物学检查的比率。

  4、督促检查本科室医务人员执行和落实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制度。

  5、组织本科室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

  6、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和教育。

  7、在控感与职工保健科的`指导下,具体落实各项监测工作并做好登记工作。

  8、落实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检查、使用、用后的处置。

  9、每月向医院控感委员会汇报各项统计数据,监测结果等。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2

  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杜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员除外)、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

  (一)、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

  (二)、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

  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四、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五、会议制度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全年每月经济基本任务为23万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

  12000元),完成基础任务数,发给员工基本工资,超额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医院得80%;全院员工得20%),参与分配待年终进行核算,人员以算进不算出的办法,即12月份在工作岗位者,可以参与分配提成,年初参与上班,但年终未在单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参与人员以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提成(效益工资),提成以次年10月前计算发放。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七、科室负责人奖惩制度

  所有科室负责人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调整,考评成绩突出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休假制度

  1、日常休假

  所有医务人员每人每月在出勤满24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两天。14天至23天者,可享受休假一天;14天以下者,不享受休假天。

  2、法定节假日休假

  按照国家所规定的节日休假11天。具体休法:(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月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春节留守值班人员每人发放人民币200元,节后补休3天。每人每个假日均应在本月内轮流休完,不得攒在一起休。没*休的人员,按本人日工资金额乘天数补给工资。其它法定假日,如医院工作需要加班者,每天发放加班费50元。

  3、其它休假

  (1)婚、丧假:婚假3天;丧假(夫妻双方父母亡故、夫妻中的对方亡故、子女亡故)三天。另根据路程远*适当给予路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2)产假:员工产假为30天,休假期间发给500元的生活补助费,不享受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

  (3)哺乳假:女员工哺乳期间内上班,每天有一小时哺乳时间(至婴儿一周岁),视同出勤,可与主管领导商议将哺乳时间定为固定地推迟上班或提前下班。

  九、聘用、解聘、辞职制度

  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如需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十、收费优惠制度

  本院职工及后勤人员家属在本院治疗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治疗费优惠50%,药费优惠10%,中草药优惠20%。凡属本院职工亲属来我院就诊,手术费、治疗费优惠20%,药费优惠10%,中草药优惠20%。但必须由蔡院长签字后方能生效,其他人员签字一律无效。

  十一、奖惩制度

  医院制定奖惩制度的目的:

  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部分

  1、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积极开展新业务,在临床实践中受到病人表扬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给与奖励50~200元。

  2、抢救病人积极主动,获得成功的主要成员奖励100~200元。

  3、避免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发生的主要成员(上报事情经过),情况属实的奖励50~200元。

  4、凡介绍病人来我院治疗,经查实情况属实者,给与奖励50~200元。

  5、凡在医院改革创新中提出书面合理建议并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奖励100~200元。

  6、及时发现和制止事故苗子和严重差错可给予50-100元奖励。

  7、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对医院建设有突出贡献,年终给予一定金额的红包奖励。

  (二)、处罚部分

  1、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当月旷工累计两天及两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外,还要扣发当月工资的30%。

  2、凡以医谋私,私自给亲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疗,未经办公室同意者,除照价赔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红包。经查实除退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现金者,除了罚收取现金外,给当事人10倍的罚款,并扣发当月的奖金。

  5、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卖药和划价。发现后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奖金。

  6、凡有意来医院看病就诊的病人,介绍其去他处看病或检查并拿提成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并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辞退。

  7、收费人员因工作马虎,缺乏责任心,收费、划价、结算出现严重差错,视不同情节扣罚责任人50—100元。如漏收费用、误收假钞,按损失的金额全额赔偿。

  8、无论什么原因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9、不爱护医院公共财产,造成设备、物资、仪器、器械缺少或者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各科室、部门的设备、物资、材料不得私自外借,违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1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工作时间着装不整、化浓妆、披头散发,未到下班时间提前脱工作服者。

  2、工作时间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将饭盒带入诊室吃饭者。

  3、操作时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者。

  4、值班下班未打扫卫生、空调未关、紫外线灯未关、门未锁好者。

  5、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私自调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接班药品、器械交接不清,未作交接记录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2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未造成后果者。

  2、医疗器械、备用物品丢失,由当班人员按价赔偿后,罚款20元。

  3、通知参加院及科室内活动或学*,无故不来、不请假者。

  4、治疗、处置时间接听电话,发信息、戴听MP3者。

  5、工作时间脱岗、串岗、聚岗,看非业务杂志、玩游戏者。

  6、出入手术室未换鞋者。手术期间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5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诉者。

  2、沟通不到位,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者。

  3、巡视不及时,造成药物外渗或针头脱落未及时发现者。

  4、无菌包过期,未发现者。

  5、术后记录与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对制度不严或违反无菌操作规程,未造成后果者。

  7、门诊、病房医生、护理人员,药房、收费人员,以及报账人员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而造成医院被罚的款,按10%扣发有关人员的工资。

  以下情况除从工资(提成)中按比例扣除该由个人承担的经济损失后,予以解聘:

  1、病人投诉,造成后果者。

  2、散布谣言,损害医院声誉或影响医院形象者。

  3、发生医疗纠纷,给病人提供资料者。

  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工作中拉帮结伙,造成科室人员不团结者。

  5、打架斗殴,甚至卷进来其他社会人员参与,影响、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医院正常管理。

  6、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造成后果者。

  7、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造成后果者。

  8、违反无菌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造成后果者。

  9、工作中不服从安排、调动和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者。

  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3

  为全院职工及患者创造一个优雅、舒适、安静、祥和的工作环境,让医护人员舒心,病人放心,温馨的场所。对院内各办公场所、门厅、走廊、卫生间、病房等区域卫生,特作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院职工人人遵守,努力做好。

  一、各科室卫生管理

  1、院内各办公室、值班室、各类工作间,需要职工自己打扫,整理的区域,都有职工负责清理打扫。

  2、门窗完好,损坏及时维修,纱窗齐全,窗明几亮。室内无灰尘、污渍、水垢、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卫生死角。

  3、室内无蚊、蝇、鼠害,无与工作无关物品,办公用品干净整齐,墙壁无乱挂物品,室内卫生无死角。

  4、桌面保持整洁卫生,无与工作无关物品。风扇、照明设备等无灰尘。门窗玻璃明亮,无污点、浮尘。

  5、室内美化要讲究整齐效果,庄重,高雅,整齐,不准乱贴乱挂(医院有统一规定的除外)。

  6、多人办公室、值班室,应有卫生值日表,区域划分明确,责任到人,张贴上墙。

  二、科室以外区域清洁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工作区域的卫生由本部门负责,公共区域卫生安排如下:

  1、门诊部

  导医组:一楼大厅、一楼楼梯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 收费室:一楼诊断室卫生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 中药房:二楼大厅、二楼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 西药房:三楼窗户玻璃;

  门诊护理组:输液厅、二楼楼梯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 综合办公室:三楼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

  2、住院部

  何小玲:一楼大厅、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 徐金翠:会议室、楼梯及所属区域的花、扶手、墙面等;

  杨丽:餐厅、淋浴室、二楼大厅、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

  餐厅按时开关(由杨丽和当天值班的人负责):

  早上:7:30开 9:00关 10:30开 13:30关

  下午:17:00开 19:00关

  3、门诊及住院部公共卫生间按排班值日表。

  三、清洁工责任区具体要求

  1、大门明亮无灰尘,各科室门窗清洁,明亮无灰尘。

  2、地面清洁无污染物、 垃圾、烟头、纸屑等,窗台干净无杂物、垃圾、烟头、纸屑等,窗台干净无杂物。暖气管道,水管无灰尘污物。

  3、废纸篓、痰盂干净无污渍,清理及时。

  4、洗手盆无污垢、菜渣、水渍,镜面光亮无水渍污物。

  5、拖布池无积水、污物、水垢、内外干净,拖把摆放整齐,各类花草鲜艳,无灰尘。

  6、楼梯,扶手光亮无灰尘。

  7、墙壁、墙转无蜘蛛网,无灰尘,无乱贴乱挂。

  8、室内设施各角,面无灰尘、污渍,无卫生死角。

  9、卫生间清洁无残留大、小便,无水垢、尿渍,无异味。

  10、室内无蚊、蝇。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医院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医院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采购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加强**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xx〕99号)、《关于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盱财购〔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及医保中心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及服务。

  二、职责分工

  各科室及医保中心:负责申报**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会同局办公室开展需求论证和文件会审,签定合同;组织履约和验收,会同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提供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材料。

  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初审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办理**采购报告审核报批;审核支付手续和验收结果;牵头办理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需求公示和验收公示。

  财务科:负责汇总申报**采购预算;编报**采购预算和计划;落实**采购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填报**采购报表;接受审计检查并组织整改。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法进行查处。

  三、流程控制

  (一)申报**采购预算。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入运转预算的货物、服务采购由办公室申报**采购预算,列入专项预算的货物、服务采购由各科室(医保中心)申报**采购预算。

  (二)编制**采购预算。财务科对各科室(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并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采购预算。

  (三)组织实施**采购。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和实际需要按项目类别组织实施。

  1.自行采购。对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的项目,填写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更新)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后执行;

  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填写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更新)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后执行;

  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且在**采购限额(具体限额见《江苏省20xx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的项目,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参照**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及流程进行自行采购。应组成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小组实施,在网站发布采购公告,也可直接邀请两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对于指定品牌或型号的项目,原则上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没有指定品牌型号或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采购人可以价格、质量、资信、业绩、售后服务等为综合评价指标,择优确定供应商。项目成交后,需将成交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0万元以上(含)自行采购项目,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实施:

  (1)经**确定的应急项目或者抢险救灾项目;

  (2)经保密机关认定的涉密项目;

  (3)为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

  (4)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唯一供应商的项目;

  (5)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

  2.**采购限额以上货物采购、服务采购。限额以上货物采购、服务采购要严格依照**采购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各科室(医保中心)编制采购需求,论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审核后,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并列入**采购计划。各科室(医保中心)配合采购机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其中,由代理机构采购的须进行文件会审。各科室(医保中心)会同办公室根据中标公告公示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办理合同见证。

  (1)采购需求。事前应充分调研规划,制定项目需求和管理考核制度,经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需求论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采购需求应当包括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内容。采购需求描述应当清晰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同一采购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各科室(医保中心)对采购需求的真实有效、公*合法、清晰完整负完全责任。

  (2)投标条件。不得规定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各科室(医保中心)对投标条件的公*合法负完全责任。

  (3)评审办法。应当完整反映采购需求的有关内容。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各科室(医保中心)对评审办法(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公*合法、规范严谨负完全责任。

  (4)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包括项目的货物、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合同价格、验收标准、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争议处理规定、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采购需求、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各科室(医保中心)对采购合同制定、签订、履约、验收负完全责任。

  (5)文件会审。由提出采购需求的科室(医保中心)牵头组织实施。会审必须形成会审记录,由参加人员签字,对会审有异议的应当签署不同意见,拒绝签字又不署意见的视为同意。

  (6)审核内容。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文件会审主要从合法性、公*性、清晰性、完整性等方面对需求描述、投标人条件、评审办法、合同条款等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描述是否清晰完整;标准的法规依据是否充分;需求是否公*、合理,有无缺陷和倾向性;投标人条件设置是否合法合理;投标方法、评标标准等是否科学公*规范;供应商的建议和要求是否合理;采购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等。

  (四)履约验收。由各科室(医保中心)负责验收,出具履约验收意见书或考核结果通报文件,办公室对履约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资产登记。列入专项预算的采购履约验收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

  (五)支付资金。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经办人填写支付申请,支付申请包括发票、合同、清单附件、验收意见或考核文件等,科室(医保中心)负责人对采购行为和结果签字确认,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列入专项预算的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财务审核支付要素(摘要、金额、签字)后按**采购支付流程办理支付手续。

  (六)信息公示。各科室(医保中心)提供**采购信息资料,协助办理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办公室按要求填报**采购统计信息,财务科落实**采购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

  四、制度要求

  (一)岗位分设。办公室、财务科各设1名**采购专管员,实行AB岗制度,进行**采购各项流程时采购专管员应当参与。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对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议价、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相关业务,原则上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执行**采购政策,遵守廉洁纪律,遵守保密规定,增强采购计划性,加强关键环节控制,做到公正廉洁、诚实守信,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公正。

  (二)回避制度。各科室(医保中心)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与供应商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参与论证、会审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评审工作。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档案管理。采购涉及科室及单位应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对项目全套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采购专管员应对经办的采购操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材料等采购记录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整理归档。采购科室和采购专管员应确保采购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四)廉洁规范。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供应商谋取中标或者帮助**采购中介代理机构承揽业务;严禁违法插手和干预**采购项目的评审、谈判、验收等具体商务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五、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县医保中心参照执行。

  医院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 2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采购管理中心,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办公用品、其他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总务科;固定资产、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采购管理中心;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器械科;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器械科―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需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采购计划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物美价廉、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一批物资采购金额超1万元或单件物资超xx元的)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要据市场行情询价议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xx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4、xx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各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部门采购。

  (4)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卫生材料由使用部门主任或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门按计划采购。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场日期、有效日期,并有相关部门进行抽验、检验合格**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限期等。

  5、仪器设备由器械科、使用科室、依据采购合同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又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的监督监事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事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正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医院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 3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三、医疗设备采购以**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公正。

  四、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合适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采购部门批准。

  五、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七、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医院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 4

  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本局**采购提质增效,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及服务。

  二、职责分工

  本局**采购管理机构分为:**采购决策机构、**采购日常管理机构、**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监督机构。

  (一)本局**采购决策机构为**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财务股、内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1)。

  其主要职责包括:审议本局**采购管理政策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审议**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设置情况;审议本局重大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的确定;审议本局内部采购目录、内部采购预选供应商库,审议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验收报告等;督促**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采购业务,协调解决**采购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采购事宜。

  (二)本局**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为局办公室和财务股,负责**采购过程中的联系协调及领导小组授权的日常性工作的开展。

  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会同相关股室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审定本局内部预选供应商资质,会同相关**采购需求部门建立本局内部预选供应商库,汇总内部预选供应商预中标情况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备案;组织审定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负责会同相关**采购需求部门审核采购合同;组织办理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意向公开、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负责采购资料的归档与备案;组织处理**采购质疑投诉与纠纷;接受审计检查、巡视巡察等,并组织整改。

  财务股主要职责包括:牵头组织制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总编报**采购预算;负责办理**采购计划审核报批;落实**采购预算,审核支付手续;决算信息公开;填报**采购报表。

  (三)各业务股室为采购业务活动的执行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采购项目提报前做好可行性、必要性研究,重大项目可委托第三方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向财务股申报本股室**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负责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会同办公室开展需求论证和文件会审,签定采购合同;负责本股室采购项目履约和验收,申请采购资金支付等事项;提供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意向公开、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等材料;对**采购合同的相关文件及合同进行备案;协助受理采购质疑与投诉事项。

  (四)**采购应当实行管采分离,内审应切实履行**采购的监管职责,不得从事**采购执行事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监督本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机构建设及职责运行情况;监督检查**采购需求部门执行**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参与本局**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处理;监督检查本局**采购活动是否实行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监督检查本局**采购管理等部门之间是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监督检查本局**采购申请的审核是否严格;监督检查本局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负责监督检查本局是否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等。

  三、流程控制

  (一)申报**采购预算。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入局机关运转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由办公室报财务股;列入专项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由各股室(单位)申报项目预算的同时申报**采购预算,报财务股。

  (二)编制**采购预算。财务股对各股室(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并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采购预算。

  (三)组织实施**采购。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和实际需要按项目类别组织实施。

  1.自行采购。对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的项目,填写《邹*市卫生健康局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质量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商城采购。

  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采购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其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填写《邹*市卫生健康局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附会议纪要,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质量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商城采购(电子类必须通过电子商城采购)。

  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且在**采购限额(具体限额见滨州市**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参照**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及流程进行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方式:一是组成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小组自主实施采购或使用第三方机构代理采购,也可直接邀请两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做好采购记录备查。二是选择商城竞价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0万元以上(含)自行采购项目,经局党组会议或采购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实施:

  (1)经**确定的应急项目或者抢险救灾项目;

  (2)经保密机关认定的涉密项目;

  (3)为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

  (4)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唯一供应商的项目。

  (5)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

  2.**采购限额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限额以上货物采购、服务采购要严格依照**采购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各股室应当将编制采购需求论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办公室汇总报局党组会议审批,并列入**采购计划。如需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的项目,各股室配合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由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的应当进行文件会审,做好会审记录。各股室会同办公室根据中标公告公示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采购意向。采购意向由办公室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采购预算批复后尽可能一次性公开全年采购意向。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需求股室必须采购活动开始前60日将采购意向报办公室)。

  (2)采购需求。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负责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采购需求要严格按照《**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编制。编制需求时应当进行可行性分析,需求论证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批。

  (3)投标(采购)条件和评审办法。采购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得设置**采购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业绩分原则上不超过2个,分值不超过5分;价格分在评审中要占主导优势,分值原则上在允许范围内的最高值(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如需调整分值,须报领导小组批准。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对投标条件的公*合法负完全责任。

  (4)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原则上按照**采购合同范本执行。采购需求、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5)采购文件会审。由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会审。会审必须形成会审记录,由参加人员签字,对会审有异议的应当签署不同意见,拒绝签字又不署意见的视为同意。

  (6)项目评审。需求股室委派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四)履约验收。由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单位)负责组织,出具履约验收意见书。办公室组织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列入专项预算的采购履约验收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

  (五)支付资金。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准备必要要件,按照本单位支付流程办理支付手续。

  (六)信息公示。各股室(单位)按照时间要求提供**采购信息资料,及时协助办公室办理采购意向公示(不少于30天)、需求公示、合同公示(签约后2日内)和验收公示(验收后7日内)。办公室按要求填报**采购统计信息,落实**采购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

  (七)档案管理。与采购相关的采购文件、合同等原件在阶段成果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正本(原件)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管理,各股室(单位)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备查。

  四、制度要求

  (一)岗位分设。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置、分级授权”为主线,办公室设**采购专管员。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与项目采购评审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履约验收人。

  对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议价、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相关业务,原则上应当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

  (二)回避制度。各股室(单位)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与供应商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参与论证、会审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评审工作。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医院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 5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