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07 00:00:00 医院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缓解院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级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车辆包括医院职工车辆、行政车辆、医疗车辆,病人及家属车辆,执行公务车辆以及其他社会车辆。

  第四条:人事保卫科行使车辆管理职能,院办室、后勤保障科配合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种车辆要求按规定停放。

  1、职工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车棚,急诊、门诊职工车辆停放在院东、南车棚,住院楼职工车辆可停放在住院楼前面或住院楼后面车位,其他部门职工车辆停放在职工车棚。

  2、医院行政用车、医疗用车,各种公务用车,职工、病人及家属车辆,接送病人车辆等进入院内需入位停放。

  3、大汽车、大客车、泥头车等需停放于院外,不能入院停放。

  4、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医院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停放。

  第六条:职能部门应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进入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保证医院内道路畅通。

  1、医院根据现有场地确定停车位,明确标志,划分车位,明确行驶方向。

  2、院内车位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个人租用及随意侵占。

  3、进入院内车辆不得停放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遇特殊情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保安人员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第七条:违规情况处理:

  1、职工车辆违规停放,发现一次扣50元。

  2、车辆管理人员疏于管理,导致交通阻塞,发现一次扣车管人员50元。

  3、车辆管理部门未尽管职责,按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扣罚。

  第八条:本办法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履行。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小区停车场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车位使用人的车辆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

  第二条各服务中心承担直接经营管理及巡视管理责任,经营管理部承担统筹、监督和指导管理责任。

  第三条停车场包含在管项目的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根据在*部门备案数据的编号进行系统信息管理,地上车位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计费形式:地下车位采取固定车位出租计费形式,地上车位采取临时停车计费和年租不固定车位管理形式。

  第五条收费系统、车场管理系统及《经营档案》信息必须一致,信息变更可根据第十章要求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

  第六条业主不得私自将出租车位转租于他人(出售车位在物管中心备案即可),一旦发现,不为其办理续租手续。如同意转让给本小区朋友或邻居,必须对所租车位办理退租手续,再为业主办理新租车位手续。

  第七条智能车卡的开通,必须持缴费合同、《内部员工车位使用申请表》、《无偿使用车位审批表》或《无偿使用备案表》其中之一,否则禁止私开车卡。

  第八条除公务车辆及经公司批准的无偿使用车位的车辆外,严禁未交费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

  第九条停车场备案工作根据时间要求进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职责

  1、负责车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2、负责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统计及费用催缴工作。

  3、日常车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4、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使用,规范管理。

  5、车位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部职责

  1、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2、监督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行为。

  3、指导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

  1、车辆进入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指引机动车安全驶入、驶出停车场车位,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公司车辆或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驾车至项目执行公务,进入车库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由保安确认后,通知中控室开启道闸。

  3、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4、小区车辆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5、对待进入小区车辆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礼仪标准。

  6、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严禁私自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第五章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停车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各项目可在公共区域明示此规定,以此作为对业主行为的约束。

  1、本停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服从车场警卫及车场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停放与通行。

  3、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4、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均有责任保持停车场内各种交通标志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

  6、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7、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8、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11、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12、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对超过有效停车期限的车辆有权阻止进入。对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14、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15、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16、本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及阻止一切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车辆进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对上述的管理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最终解释权。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3

  为规范管理,保持小区内道路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有效地为业主及用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有物业公司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小区内的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业主车辆公司统一发放业主通行证,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小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小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负一层指定区域。

  13、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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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制度1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

  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小区各业网点送货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

  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物业区域内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库门卫职责是: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min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秩序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秩序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规定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秩序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秩序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秩序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住宅区(大厦)摩托车实行统一保管。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a.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b.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c.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d.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a.临保车辆进场需按秩序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b.秩序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c.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d.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秩序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3.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已缴纳停车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停车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5.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摩托车、单车棚(库)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的标牌框。

  4.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5.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6.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八、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仅值班员和车辆巡逻管理员每人配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备用充电池和一个充电器。

  2.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机身使用寿命。

  3.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h)轮换使用。

  4.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6.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九、车辆管理秩序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①统一按车辆管理秩序员的着装规定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②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⑧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班组长、秩序员在场应检查或予以纠正。

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万科金域缇香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保障地下车库安全有序和车位业主的权益,根据有关物业法律法规和《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以下简称《业主规约》)的有关规定,长沙市万科物业有限公司金域缇香苑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中心”)经过小区业委会监事会的同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凡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应服从物业服务中心车库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自觉维护车库内的秩序。

  第二条:电动汽车如需要在地下车库充电,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设充电桩,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和电力部门(95598)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安装充电桩并单独安装电表,电费自负。

  第三条:车辆进出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小时,应严格按照车库规定的路线行使,支路车应礼让干路车,禁止逆行、超速、抢行抢道,不得以任何理由封堵车库出入口和车库内的公共车道,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否则,由此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肇事车主承担。

  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规划车位内,不压线、不跨位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其它私人车位。

  第五条:严禁任何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地下车库。严格遵守车库限高标志。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

  第六条: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自行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仅负责车库内停车秩序、照明及车库卫生的维护,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对车库内发生的车辆盗窃、剐蹭、损伤等事件,如有赔偿责任争议,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七条:地下车库属专用停车场,为了广大业主及其家人的安全,禁止在车库内进行体育、文娱等活动。不得在车库内存放大宗物品,严禁占用车库公共区域存放私人货物,不得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作非停泊车辆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八条:禁止社会上的外来车辆无故进入车库。因接送老人、病人、运送大件货物等需要进入地下车库的外来车辆,由车库管理人员核实登记信息后放行,来访房号业主/住户有责任为临时车指导停放位置。严禁乱停其它私人车位、通道,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将采取锁车进行处理。

  第九条:严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口、单元门口、主干道线,以及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前。所有入库车辆违反规定乱停,乱占他人的车位,妨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的,物业服务中心和相关业主有权采取在车上张贴提示、在小区公告栏和微信群公布、由车库管理人员锁车等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条:地下车库车位以外的区域均为公共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或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长期停放在车库公共区域没有开动的无车位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要自行处理,超过规定的时间没有处理,由物业服务中心报*、交警部门拖走处理,并由车主承担拖车费用及停车费用。

  第十一条: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车场的干净整洁。禁止在车库内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随地吐痰、大小便,禁止在车库内洗车,严格控制噪声源,严禁烟火,禁止在地下车库遛狗。

  第十二条:未成年儿童无家长带领不得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自行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或者因未成年儿童的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车辆损坏的,由未成年儿童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或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十三条:地下车库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检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遇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置、报告。任何人不得刁难辱骂、威胁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对违停其它私人车位并造成业主投诉及违停非车位划线区域的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月租车辆/地库车辆(即有购买车位的)违停:一经发现即采取锁车处理,每次解锁,违停车车主必须签订规范停车承诺书B版。超过3次违停锁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违停记录进行朋友圈曝光。

  第十五条:向门岗报告登记虚假来访房号的临时车辆,以及临时车车主或随行人员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或随地大小便的,监控查证属实,物业服务中心将把临时车辆的车牌录入地下车库停车系统黑名单,永久禁止其再进入地下车库。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地下车库因发生漏电、火灾、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共机关执行公务等突发事件,造成车辆的损失,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以上管理暂行规定的情况,物业服务中心可上报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监事会,依据《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相关条款,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9日起实施。

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制度3

  一、本车场仅为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入内。为维护停车场的公共秩序,确保运行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

  二、本车场已安装使用无卡“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当您驾驶的爱车行至车场出入口处时,须限速至5-10公里/小时行驶,且前车与后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依次有序地通过,以便系统对您的车辆号牌进行识别,车速太快或跟车太*均会造成车牌号影像识别失真,系统拒发升杆放行指令,以致影响您的正常出入。

  三、车场出入口属于机动车专用行车道,入口栏杆前摆放有醒目的“专用车道,行人禁行”警示标识牌。行人严禁攀爬、逾越栏杆。否则,在专用车道内发生的车辆与行人意外事故,违规行人须承担主要责任,本车场已尽到提醒义务。

  四、严禁冲卡、混卡,溜卡,工作人员有权对非法进入的车辆采取制止措施。除对该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以车辆非法进入车场的时间计时,按20元/车/小时的标准,一次性收取“违规停车费”(超出30分钟,不足一小时者,按一小时计时)。

  五、车位停车须做到机动车号牌与车位编号相符,严禁超越车位黄线停车。不得贪图一时方便擅自停放在其他车位及公用通道上。对妨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以非法停车的时间计时,将按20元/车/小时的标准,一次性向违规车主收取“违规停车费”。

  六、车辆停泊熄火后,请您自行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及后备箱。由于您自身原因,误将贵重物品遗留车内,而引发的财物丢失,本车场不负责赔偿。对车场内车辆发生的剐蹭、损伤等事故有争议者,以*部门出具的调查处理结论为准。

  七、各位业主均有责任和义务爱护车场各种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其完好状态,对发生的各种损坏行为,当事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八、享有停车位的业主,要遵循*有关规定,按时交纳“车辆停车管理费”,逾期不交或恶意欠费者,车场有权停止对您的服务。

  九、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擅自更改、转让车位。本车场实行“一车一位”,办理“家庭成员组车位”的业主,一次只能进入一辆机动车。

  十、严禁在车场内洗车、修车、练车、车技表演等危险驾驶行为,严禁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驶入,违者责任自负。十一、各位车主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带出场外,养成不乱丢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的良好*惯。不得在停车场内存放大宗物品;严禁擅自占用车场公共场所存放私人货物及堆放易燃杂物。十二、各位业主要尽到监护义务,看管好自己的小孩,避免发生意外。严禁孩童在车场内进行玩耍、嬉戏、打闹、追逐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三、停车场管理员、秩序员及监控员要时刻检查和监视车场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做好巡检和监控记录。处理违规,要做到有理有据。车主要服从车场管理,任何人都不得刁难辱骂、威胁管理人员,遇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十四、本车场只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对车主钥匙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车辆丢失等其他损失,概不承担赔偿责任。诚望各位车主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与配合,欢迎各位业主随时进行监督、举报。

  十五、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本公司 。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地下车库管理制度1

  为确保本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保管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二)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出入证进入停车场。

  (三)本地下车库分固定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固定车位是向本住宅区业主提供,临时停车位是供非本住宅区车辆停泊使用。

  (四)固定车位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封闭停车库价格收取车位费,临时停车位按市*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五)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司机须向管理人员交验该车的有效证件,由管理人员发给停车证,并登记停车牌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外表配件是否齐全,以备停车场查阅之需。

  (六)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物品及停车证必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法规中乱停车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证,管理员核对牌号后,收回停车证,车辆方可驶离。

  (八)管理中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停车场,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给予满足。

地下车库管理制度2

  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地下车库管理制度3

  为加强xxx地下停车场管理,保障进出车辆以及各车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而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车场设有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固定车位须先办理相关停车手续,方可进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照车场内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驶,应慢速行驶(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禁止鸣喇叭,确保出入车辆、人员安全。

  (3)出入车辆须自觉遵守“刷卡通行,一车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运行。

  (4)出入车辆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进行停放,做到不乱停、不乱放,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防止车辆发生碰撞、损坏等事故发生。

  (5)车主停放好车辆要离开车库时,应锁好门窗,不要把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厢内,否则后果自负。

  (6)严禁车辆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车库停放,车主应自觉检查是否有漏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方可离开,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做到安全第一。

  (7)进出车辆如在行驶途中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公共设施,须按价进行赔偿。

  (8)临时停放车辆应领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并根据标识停放在临时车位上,以方便车场工作人员管理。

  (9)临时停车卡计费以系统报价为准,当天缴费当次有效,概不挂账。如遇系统发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工作人员应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

  (10)车主应把停车卡保管好,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补办卡号,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11)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损坏、转借他人,车辆更换应办理更换车牌号码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12)若违反车场管理制度,经劝告改正无效的,车场有权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车卡,并取消固定车位使用权益。

  (13)若在停放车辆过程不小心发生碰撞或划伤其它车辆的,应及时通知车场管理人员;如不通知采取隐瞒事故,一经查实按肇事逃逸处理。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xxx保留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地下车库管理制度优选【5】份

  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加强停车场管理,确保业主车辆停放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车库、露天停车场及其车辆的管理。

  三、职责

  1、车管员负责车库及其停放车辆的安全。

  2、安保部主管负责对车库管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处理,并对车管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安保部主管负责车库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对查出的违纪现象、安全隐患等及时进行处理、报告。

  4、安保部主管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和车库管理的全面监控。

  四、管理规定

  1、对车管员的要求

  (1)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库良好行车秩序。

  (2)车辆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掌握车主的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车型、车牌号、座号等,并作好记录。车辆进库后,应引导车主在指定位置停车。确保车辆在车库内排列整齐,不阻塞通道。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在车库内停车为有偿服务,车管员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日结。

  (4)如发现拟入库车辆载存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时应坚决阻止,令其离开,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应立即报告保卫部,情节严重,应立即向**机关报告。

  (5)车管员交接必须认真交接,并详细填写车辆交接班记录表。

  2、车库标识标牌管理

  (1)车库安全标识标牌由所在管理处经理、保卫部经理负责监管、维护,每周对车库(道)标识标牌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标识标牌完好无损。

  (2)车库进出口的停车库标识、行车路线指示、柱网警示线及车位号、禁鸣、减速标识,由车管员每日检查一次,保持标识清洁完好。如有被其他物体遮挡或埋压的标识、已坏、已脱落的标识,应作好登记,及时向管理处报告。

  3、车库消防设施管理

  (1)车管员每日对车库内的灭火器材、自动喷淋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消防设备设施被损坏、遮挡、埋压或有不合格时,应立即与管理处、保卫部联系处理。

  (2)当工程维修人员对车库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时,楼盘保卫队应予以配合。

  (3)管理处每周、保卫部每月应对车库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4、车辆入库操作程序

  (1)车库入口值班人员对进入车库的车辆应严格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让该车辆进入车库:

  a、车辆有明显损伤,未通知驾驶员或车主签字认可或车主拒绝签字;

  b、无牌照,漏油、漏水、带泥;

  c、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等危险或不明物品;

  d、装有货物,未逐一登记或无法清点清楚。

  e、汽车超高超宽。

  f、三轮车

  (2)经确认可以入库的车辆,入口值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停车登记表》。

  (3)车管员针对不同车辆,按照公司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向驾驶员发放《停车库车辆停车证》或停车票据,同时开启挡车器。

  (4)车管员每天核对票据与金额是否相符。并于17:00时前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交给管理处。

  (5)车辆通过入口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放下挡车器。

  (6)车库不准乘客进入,并谢绝参观。

  5、车辆停放、管理

  (1)车库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入库停好后,应请车主关好车窗、调好警备状态,并将车内贵重物品必须带走,不得在车上过夜。

  (3)严禁在场加放燃油、保养或清洗车辆,如必要时,须经车管员同意,并加强安全措施。

  (4)车管员应每小时巡查一次,密切注意库内车辆的安全和停车、行车秩序,防止其乱停乱放、超速行驶或撞坏公司财物。对不按指定车位停放的车辆应劝其立即改正。并在《车库值班记录表》上作好巡逻记录。

  (5)禁止在车库内学车、修车、洗车。

  (6)车管员遇车主不配合时经过耐心劝解无效或因不予配合造成责任事故,可采取适当措施对车辆驾驶员进行控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等待来人处理。

  6、车辆出库操作程序

  (1)车库出口值班人员检查出库车辆驾驶员或车主交回的停车证,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放行,并立即通知所在保卫部。

  a、无停车证;

  b、交回的停车证与停车证存根号码不一致;

  c、交回的停车证与该车辆不相符;

  d、驾车入库的驾驶员出库时,如换开另一辆车出库,无正当理由;

  e、载货车辆所载货物与该车辆的进场登记情况不致;

  f、车库内车辆原驾驶员另派他人前来取车时,无车辆行车证和原停车证,或拒不出示取车人《身份证》进行详细登记者;

  g、不按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2)检查核对无误后,开启挡车器放行。

  (3)车管员等发现有偷车嫌疑时,对嫌疑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a、立即通知所在人安保部主管,情节严惩时应通知**。

  b、记下被盗车辆车牌号、颜色及车型。

  c、记下偷车嫌疑人人数、相貌、服饰及是否持有凶器、车辆行驶方向。

  d、安保人员赶到现场后,应立即控制局面,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阻止,经初步确认后将嫌疑人扭送**机关处理。

  e、安保部作好相应治安案件记录。

  (4)车辆驶出后,车库出口值班人员庆立即放下挡车器,并将驶出车辆车号和驶出时间记载于《停车登记表》上。

  7、车辆被盗、被损事件的处理

  (1)当车管员发现训内的车辆被盗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或其驾驶员,并报告保卫部经理。

  (2)如停车、出车时发生车损事故,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损车主或其驾驶员。

  (3)如因车库内建筑物或施工方抛物砸坏车辆,车管员应立即制止,保护好现场。并通知责任方及相关人员,对造成的车辆被损情况进行确认、赔偿。

  (4)车库内各种车车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实效或损坏时,车管员均应认真填写《车库值班记录表》,如实写明车辆进入时间,车位号,发生事故的经过、时间、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5)车辆被盗

  经保卫部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机关报案。

  (6)车辆被盗被损事故发生后,应提醒被保险人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7)保卫队配合所在管理处撰写事故报告。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调查,拟定处理方案和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操作程序:

  a、收集事故记录,通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到场处理。对车辆事故、纠纷的原因进行调查。

  b、根据职责权限对发生的车辆事故纠纷进行妥善处理、调解,并撰写《事故报告》。

  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2

  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3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4

  一、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未经培训过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2、操作设备前,请确认设备区内无人员

  3、检修设备时(尤其电气维修)必须最少有两人参加,确保一人监护

  4、设备检修后试运转时,必须有两人参加,确保运行人身和设备安全

  5、除司机以外的人员禁止进入设备区内

  6、存车时:

  a、请收起天线缓慢驶入车台板

  b、将车轮停放在车轮挡杆内

  c、熄火并拉手刹

  d、下车后,确认关好车门

  7、车辆进出过程中,引起警报声属于正常现象。(光电开关被挡)。

  8、设备运行时,若人员欲进入设备区或误挡光电开关,则警报声响,同时设备停止运行。

  9、当设备出现异常而无法排除时,应及时找专业维修人员解决或与本公司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10、同一操作区同时只允许一个车位存取车,警示灯亮则表示该区处在使用状态中,如取车请稍后…

  11、严禁酒后操作。

  12、严禁不符合适停车辆尺寸和重量的车辆停放。(每设备区均标示有适停车辆的尺寸及重量限制)。

  13、停车设备附*严禁烟火。

  二、作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每天观察出库运转状况(含抖动、异音、水*)。每日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各传动部位状况。

  2、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3、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4、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各操作器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6、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7、检查各个限位开关、极限开关是否正常。各指示灯,更换损坏的部件。

  三、机动车的停放制度:

  1、使用人员须注意和遵守停车库的交通标志并遵从管理人员的指引。对高度的限制及限速处应小心驾驶。

  2、停车库最高限速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遵守车辆的限高及限重。

  3、在停车库有空位及允许进入停车库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进入停车库进行停放。

  4、临时停车按停车库收费标准管理制度支付临时停车场地费。

  5、使用人员在本停车库内驾驶或停泊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处的合法指示(无论是口头、书面或符号均属有效)任何进入停车库的使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6、使用人员不得将车辆停放在他人之固定车位、预留车位或非泊车位置及任何通道妨碍其他车辆出入停泊。

  7、未经管理处批准使用人员不得在停车库范围内维修,清洗车辆;严禁任何使用人员在车库内加油、洗车、学车。

  8、严禁任何使用人员将载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库内,如有违反本规定的损害及一切损坏由该使用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9、严禁任何使用人员驾驶车况不良或有任何故障隐患之车辆进入停车库内,违反此规定,使用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及损失。

  10、任何使用人员装卸货物必须经管理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11、本停车库车位仅供泊车辆之用,严禁使用人员将停车位挪作他用。

  12、任何使用人员不得在本停车库范围内进行泊车以外的任何活动。

  13、使用人员应将车辆停泊在规定之车位内,不得干扰妨碍本停车库其他车辆的停放。

  14、任何使用人员应保持本停车库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杂物及沾有油渍的擦布或棉纱。

  15、严禁任何使用人员在停车库范围内吸烟、使用明火,违者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及一切损失。

  16、所有停车费用等一概恕不退还。

  17、管理处有权拒绝任何人使用本停车库,而勿须解释理由。

  四、停车库停放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人员不得在停车库范围内装卸可能对他人或其他车辆构成危险之车辆或物品。

  2、使用人员请勿在车库内放置贵重物品,离开时请予检查,锁好门窗、后盖箱、取走钥匙。对于使用本停车库人及车辆(包括车辆附件及车内任何物件)若被偷窃、损坏或蒙受损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3、管理处雇员,代理人或职工无权接受任何物品加以保管。若任何人声称已将任何物品交托管理处保管或发生遗失、损坏或损失,不论任何原因管理处概不负责。

  4、因违反停车库管理制度而发生人身伤亡及车辆事故,管理处概不负责。

  5、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钥匙、停车卡等。因故遗失或其他原因使任何人驾驶移动车辆凭已交费停车卡离开停车库而引起的损害和损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6、管理处有权要求使用人员出示有关身份证和车辆证明以确认身份。

  五、人民医院车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1、五院车辆协管队员在协管队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五院交通协管队、停车场行使管理权。

  2、上班时间必须着装整洁,佩带标志,上岗姿态端正。对待车主、业主热情有礼,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上岗记录,不在岗位上聊天、会客。

  3、认真做好交接班时车辆查对记录,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与治安办值班人员联系并一起调查处理。

  4、车辆协管队员对进入保管库的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在固定车位停放,并发给与该位相应的停车卡,车主取车时保管员即收“停车卡”。

  5、指挥五院车辆行驶,督促车主按规定在临时车位或固定车位上停放车辆,对不听从指挥、压坏绿化、撞坏路牙或在五院交通路口和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不走者,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惩者,暂扣其车辆并送有关主管单位处理。

  6、当班巡逻时要注意巡查车辆停放情况,检查车辆装备配件及车厢内存放物品,发现可疑情况或协管队漏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车主,同时报主管进行处理。

  7、若发现车主未锁车门时,要及时通知车主,不得随便翻动车内一切物品,违者除处以罚款外立即辞退。

  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5

  一、概述:

  时代上城A区机械停车设备采用杭州西子石川岛PSH型二层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其中一期交付的机械停车设备分A、C、D、E区合计547个停车位。其中:容车长5200mm×宽1900mm×高1550mm8个车位,所占比例:1.3%;容车长5000mm×宽1800mm×高1550mm499个车位,所占比例:80.5%;容车长4800mm×宽11800mm×高1550mm40个车位,所占比例:***%。A区20组113个车位,C区22组204个车位,D区21组182个车位,E区5组48个车位,电源总容量260KVA。取车所需时间大约为1分钟/辆,耗能约为0.2元/辆/次;维保费25元/位/月(清包,材料由甲方负责),50元/位/月(大包,材料由乙方负责);

  二、人员配置:

  维修人员:1人,安保人员:3人。

  需经过培训,熟练操作此设备,主要是处理因误操作或检测装置失灵等人车安全的紧急情况,汽车超长、超高限制装置;人车误入检出装置;声光警示装置失灵造成取不出车等等十多项安全保护措施,保证人员出入的安全及车库运行的可靠。

  三、收费标准:

  临时停车:5元/辆/次(0-1小时),10元/辆/次(2—8小时),15元/辆/次(9-24小时);月租:350元/辆/月

  四、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库各传感器(光电开关)保证表面洁净无遮挡、行程开关位置准确;各运转部位包括链条润滑良好;各读卡器、电气控制器件良好;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械;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

  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库内。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五、车场管理规定及租赁协议

  对于私家车位泊车和租赁车位泊车,项目管理中心都与车主分别签定《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和《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

  1、凡在停车库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并要进行相应培训,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2、车辆入场时,驾驶员须按规定自觉出示泊车卡(IC卡),并停入相应位置。

  3、入场停放之任何机动车辆,应按停车卡或车管员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报警处理,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6、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7、使用停车库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本停车场只向被泊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本停车场无需为被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8、使用停车库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物件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及相关的费用。

  9、使用停车场泊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基使用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场以书面或口头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0、停车库之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泊车之用,其他超过停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11、停车证为一车一证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所有车辆均应按照本停车场现时有效之收费标准缴费,非临保车的车主须在当月(物业指定的)时间内到管理中心缴付相关费用。

  13、如遇停车卡遗失,依下列方式处理:时租卡遗失立即向门岗车管员申报由车管员按规定程序处理,月租卡或私家车位车卡遗失先向门岗车管员申报登记,再到管理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14、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本人/本公司清楚了解上述管理规定之条文,并自愿接受此条文之约束,在签定此承诺书后正式生效。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6篇)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1

  一、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车场内的秩序;

  二、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三、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除对违规停放车辆加收双倍停车费外,违规车辆司机必须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四、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五、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进场车辆司机必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进场车辆司机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试车、练车,严禁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七、出场车辆司机发动车辆后,出现的任何事故均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八、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九、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

  十、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十一、小区停车场实行刷卡进出,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中凯集团财务部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中凯集团财务部有权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2

  地下车库是半封闭公共场所,为了保持良好空气质量和卫生环境,依据《物权法》及《xx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特制订《xx园地下车库文明行为管理制度》,望本小区业主自觉遵守。

  1、严禁在地下车库遛狗及随地大小便。

  2、垃圾入垃圾桶,严禁乱放乱放。

  3、严禁随地乱抛东西,珍惜物业保洁人员为大家的辛勤劳动

  4、严禁在地下车库洗车。

  5、严禁在地下车库堆放私人杂物。

  6、遵守《xx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xx园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自觉规范业主行为,尊重物业服务企业依据规约在本小区实行的各项管理,服从业主大会、业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规约而履行的劝阻、制止工作及其他依法管理决定。

  7、如有违反上述条例的,物业安保人员有权制止并勒令违反者当场自行处理。

  8、对首次违反上述条例的,又不执行物业安保人员劝阻当场自行处理的,物业安保人员有权将其不文明行为和形象拍照摄像,并以函件形式在三日内将《不文明行为规劝书》送达业主。

  9、若业主第二次违反上述条例的,且不执行会物业安保人员劝阻当场自行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将其不文明行为和形象在小区宣传栏上公示,以接受全体业主的批评和教育。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小区停车场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车位使用人的'车辆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

  第二条各服务中心承担直接经营管理及巡视管理责任,经营管理部承担统筹、监督和指导管理责任。

  第三条停车场包含在管项目的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根据在*部门备案数据的编号进行系统信息管理,地上车位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计费形式:地下车位采取固定车位出租计费形式,地上车位采取临时停车计费和年租不固定车位管理形式。

  第五条收费系统、车场管理系统及《经营档案》信息必须一致,信息变更可根据第十章要求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

  第六条业主不得私自将出租车位转租于他人(出售车位在物管中心备案即可),一旦发现,不为其办理续租手续。如同意转让给本小区朋友或邻居,必须对所租车位办理退租手续,再为业主办理新租车位手续。

  第七条智能车卡的开通,必须持缴费合同、《内部员工车位使用申请表》、《无偿使用车位审批表》或《无偿使用备案表》其中之一,否则禁止私开车卡。

  第八条除公务车辆及经公司批准的无偿使用车位的车辆外,严禁未交费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

  第九条停车场备案工作根据时间要求进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职责

  1、负责车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2、负责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统计及费用催缴工作。

  3、日常车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4、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使用,规范管理。

  5、车位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部职责

  1、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2、监督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行为。

  3、指导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

  1、车辆进入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指引机动车安全驶入、驶出停车场车位,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公司车辆或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驾车至项目执行公务,进入车库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由保安确认后,通知中控室开启道闸。

  3、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4、小区车辆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5、对待进入小区车辆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礼仪标准。

  6、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严禁私自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第五章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停车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各项目可在公共区域明示此规定,以此作为对业主行为的约束。

  1、本停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服从车场警卫及车场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停放与通行。

  3、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4、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均有责任保持停车场内各种交通标志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

  6、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7、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8、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11、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12、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对超过有效停车期限的车辆有权阻止进入。对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14、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15、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16、本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及阻止一切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车辆进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对上述的管理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最终解释权。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供给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供给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贴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市人民*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另行制定。

  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市人民*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批准后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第九条: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节俭利用资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批准后实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景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贴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停车场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挪作他用。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应当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征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公共停车场建设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自公共停车场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公共停车场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申请书;

  (二)土地、房屋使用权属证明和公共停车场已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内场地总*面图及规划蓝线图复印件;

  (四)停车场泊位布置图和场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图;

  (五)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身份证明;

  (六)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公共停车场收费的,还应当提交停车场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设置情景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提前10日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公共停车场确需停业、歇业或者停止使用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已开通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功能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对社会公众实时公布。

  第十六条: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

  (二)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时间;收费停车场还应当明示收费标准;

  (三)确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讯设备及交通安全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等防盗、防破坏系统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

  (六)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可疑车辆,应当向*机关报告;

  (七)依照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八)市人民*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禁止在公共停车场内从事影响机动车停放的其他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的,其服务收费根据不一样性质、不一样类型,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实行*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定价、*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其收费应当遵循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高于非中心区停车收费的原则。公共停车场收费应当执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发票。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

  第十九条: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单位、业主等的停车需求,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二十条:已建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专用停车场不能满足住宅区业主停车需要时,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依法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将住宅区内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但应当贴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不得占用绿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为社会供给免费或者收费停车服务;其中向社会供给收费停车服务的,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防盗等设施,并坚持其正常运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条:停放公交车辆、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的设置应当贴合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设置进行规划编制、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征询*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设置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交车辆停车场、客货运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景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

  第二十五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准则:

  (一)贴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本事相适应;

  (三)区别不一样时段、不一样用途的停车需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时,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公开听证和社会公示。未经上述程序,不得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六条: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贴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二)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约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

  (四)按照国家标准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志和标线;

  (五)贴合国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规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条:下列区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临时停车的地点;

  (二)机动车双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8米、单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划的区域或者路段。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50米内原则上不予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八条:市区范围内人行道区域不再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施划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本办法所称人行道,是指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条: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沿街经营单位能够用于临时停车并自行管理,但不得违反《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人行道与上述开放式场地相连接无法明显区分的,由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采用标线等专业措施加以区分。

  第三十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使用情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景和相关街道、社区意见,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予以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已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准予停车的时段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贴合施划技术标准或条件的;

  (二)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

  第三十一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一)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

  (二)城市中心区停车高于非中心区停车;

  (三)交通繁忙区域停车高于交通非繁忙区域停车;

  (四)交通高峰时段停车高于交通*峰时段停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关收费办法由市人民*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二条: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标线停放机动车,并按停车实际占用的停车泊位数缴纳停车费用。

  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社会公众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能够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未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报告义务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规划、建设、工商、价格、交通秩序等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在市区范围内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致使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标准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职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形,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职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七章

  第四十条:本市各县(市)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停放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5

  一、本车场仅为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入内。为维护停车场的公共秩序,确保运行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二、本车场已安装使用无卡“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当您驾驶的爱车行至车场出入口处时,须限速至5-10公里/小时行驶,且前车与后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依次有序地通过,以便系统对您的车辆号牌进行识别,车速太快或跟车太*均会造成车牌号影像识别失真,系统拒发升杆放行指令,以致影响您的正常出入。

  三、车场出入口属于机动车专用行车道,入口栏杆前摆放有醒目的“专用车道,行人禁行”警示标识牌。行人严禁攀爬、逾越栏杆。否则,在专用车道内发生的车辆与行人意外事故,违规行人须承担主要责任,本车场已尽到提醒义务。

  四、严禁冲卡、混卡,溜卡,工作人员有权对非法进入的车辆采取制止措施。除对该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以车辆非法进入车场的时间计时,按20元/车/小时的标准,一次性收取“违规停车费”(超出30分钟,不足一小时者,按一小时计时)。

  五、车位停车须做到机动车号牌与车位编号相符,严禁超越车位黄线停车。不得贪图一时方便擅自停放在其他车位及公用通道上。对妨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以非法停车的时间计时,将按20元/车/小时的标准,一次性向违规车主收取“违规停车费”。

  六、车辆停泊熄火后,请您自行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及后备箱。由于您自身原因,误将贵重物品遗留车内,而引发的财物丢失,本车场不负责赔偿。对车场内车辆发生的剐蹭、损伤等事故有争议者,以*部门出具的调查处理结论为准。

  七、各位业主均有责任和义务爱护车场各种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其完好状态,对发生的各种损坏行为,当事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八、享有停车位的业主,要遵循*有关规定,按时交纳“车辆停车管理费”,逾期不交或恶意欠费者,车场有权停止对您的服务。

  九、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擅自更改、转让车位。本车场实行“一车一位”,办理“家庭成员组车位”的业主,一次只能进入一辆机动车。

  十、严禁在车场内洗车、修车、练车、车技表演等危险驾驶行为,严禁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驶入,违者责任自负。十一、各位车主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带出场外,养成不乱丢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的良好*惯。不得在停车场内存放大宗物品;严禁擅自占用车场公共场所存放私人货物及堆放易燃杂物。十二、各位业主要尽到监护义务,看管好自己的小孩,避免发生意外。严禁孩童在车场内进行玩耍、嬉戏、打闹、追逐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三、停车场管理员、秩序员及监控员要时刻检查和监视车场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做好巡检和监控记录。处理违规,要做到有理有据。车主要服从车场管理,任何人都不得刁难辱骂、威胁管理人员,遇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十四、本车场只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对车主钥匙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车辆丢失等其他损失,概不承担赔偿责任。诚望各位车主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与配合,欢迎各位业主随时进行监督、举报。

  十五、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本公司 。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6

  第一条:凡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应服从物业服务中心车库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自觉维护车库内的秩序。

  第二条:电动汽车如需要在地下车库充电,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设充电桩,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和电力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安装充电桩并单独安装电表,电费自负。

  第三条:车辆进出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小时,应严格按照车库规定的路线行使,支路车应礼让干路车,禁止逆行、超速、抢行抢道,不得以任何理由封堵车库出入口和车库内的公共车道,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否则,由此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肇事车主承担。

  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规划车位内,不压线、不跨位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其它私人车位。

  第五条:严禁任何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地下车库。严格遵守车库限高标志。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

  第六条: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自行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仅负责车库内停车秩序、照明及车库卫生的维护,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对车库内发生的车辆盗窃、剐蹭、损伤等事件,如有赔偿责任争议,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七条:地下车库属专用停车场,为了广大业主及其家人的安全,禁止在车库内进行体育、文娱等活动。不得在车库内存放大宗物品,严禁占用车库公共区域存放私人货物,不得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作非停泊车辆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八条:禁止社会上的外来车辆无故进入车库。因接送老人、病人、运送大件货物等需要进入地下车库的外来车辆,由车库管理人员核实登记信息后放行,来访房号业主/住户有责任为临时车指导停放位置。严禁乱停其它私人车位、通道,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将采取锁车进行处理。

  第九条:严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口、单元门口、主干道线,以及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前。所有入库车辆违反规定乱停,乱占他人的车位,妨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的,物业服务中心和相关业主有权采取在车上张贴提示、在小区公告栏和微信群公布、由车库管理人员锁车等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条:地下车库车位以外的区域均为公共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或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长期停放在车库公共区域没有开动的无车位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要自行处理,超过规定的时间没有处理,由物业服务中心报*、交警部门拖走处理,并由车主承担拖车费用及停车费用。

  第十一条: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车场的干净整洁。禁止在车库内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随地吐痰、大小便,禁止在车库内洗车,严格控制噪声源,严禁烟火,禁止在地下车库遛狗。

  第十二条:未成年儿童无家长带领不得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自行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或者因未成年儿童的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车辆损坏的,由未成年儿童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或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十三条:地下车库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检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遇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置、报告。任何人不得刁难辱骂、威胁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对违停其它私人车位并造成业主投诉及违停非车位划线区域的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月租车辆/地库车辆(即有购买车位的)违停:一经发现即采取锁车处理,每次解锁,违停车车主必须签订规范停车承诺书B版。超过3 次违停锁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违停记录进行朋友圈曝光。

  第十五条:向门岗报告登记虚假来访房号的临时车辆,以及临时车车主或随行人员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或随地大小便的,监控查证属实,物业服务中心将把临时车辆的车牌录入地下车库停车系统黑名单,永久禁止其再进入地下车库。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地下车库因发生漏电、火灾、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共机关执行公务等突发事件,造成车辆的损失,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以上管理暂行规定的情况,物业服务中心可上报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监事会,依据《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相关条款,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商品车库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摩托车、单车棚(库)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的标牌框。

4、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5、公司员工伤、病、孕去医院用车(原则上优先考虑用车)。

6、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7、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8、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9、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10、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11、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1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13、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14、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5、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16、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17、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18、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9、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20、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1、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2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3、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景,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职责人承担一切后果。

24、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25、外来车辆空车离厂时,保安必须检查。

26、委托外加工、委托外检测的成品,半成品,各车间需外发的原材料,门卫凭《出门证》放行。

27、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28、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境外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29、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30、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诉。

31、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2、省外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33、机场接送用车。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34、职工加班用车:加班职工应在下午6点前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35、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36、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37、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38、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

39、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40、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2、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3、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4、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5、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6、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7、无车辆识别系统的情况下,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

8、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9、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10、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h)轮换使用。

11、3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2、1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等内容。

13、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4、车场清洁管理

15、发现可疑物品

16、进入车场

17、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8、车辆被损处理方法:

19、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为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本停车场内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20、停车场实行24小时管理,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21、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办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22、车位只限持卡车辆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3、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24、出入卡仅限于停车场出入使用。为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感应卡实行一卡一车制且仅限于登记对应的车辆出入使用。

25、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出入卡随身携带,做到车、卡分离,禁止置于车内,因出入卡或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停车场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26、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27、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

28、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29、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停车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30、负责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统计及费用催缴工作。

31、公司车辆或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驾车至项目执行公务,进入车库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由保安确认后,通知中控室开启道闸。

32、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33、小区车辆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34、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35、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36、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37、驾驶人员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38、3 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39、3.3 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40、5 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地下车库消防安全生产制度 (菁华3篇)

地下车库消防安全生产制度1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地下车库消防安全生产制度2

  车辆管理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基本小区车辆管理办理;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

  3、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经济处罚;

  4、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小区车辆管理规则和要求

  物业服务对小区所有车辆逐一进行登记,核发统一制式的停车卡;卡、车要编号,车主要把停车卡放在挡风玻璃内侧显目位置。

  车辆出入管理

  1、本小区的车辆出入一律出示停车卡,车主在更换车辆原卡有效,但必须从新登记并核对正确;

  2、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3、公、检、法、消防、急救、城-管、供电、通讯等特种车辆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或办理业务时,出入相关证件,方可驶入;

  4、参加婚庆的车队进入小区必须先向物业告知,由物业服务统一安排进入小区和停放地点,除特殊情况外,葬礼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超过20分钟;

  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须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7、货车、农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停放。

  小区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区内门卫管理工作,保障小区的管理有序进行,并保证小区财产、业主和住户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门卫工作职责

  1、业主和住户的进出监控;

  2、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3、负责监管进入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有序进出;

  4、负责进入小区的物品查验并登记;

  5、小区院内住宅楼群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暖监管,以及夜间大门开关登记;

  6、负责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7、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

  二、管理办法

  1、值班时间:

  全天24小时,每晚不定时巡视小区各区域2-3次;

  2、大门管理:

  早晨6:00 点开敞;晚24:00点关闭(开小门)。

  二、 门灯管理

  XX时-XX时保持照明状态。

  若人为因素遭破坏,需照价赔偿。

  1、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并执行公务的警车、工商、税务、供电、消防、救护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小区的便利条件;

  2、值班、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3、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登记通知、交送;

  4、对出入小区的车辆,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特别情况可直接拨打*机关报警电话;

  5、要熟悉了解本小区住户的姓名、联系电话;

  6、要按时开启照明,发现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保安人员;

  7、违反小区门卫制度,单位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记录;

  2、按时开关大门,严格控制车辆、人员在小区出入,尤其非本小区人车辆和人员;

  3、认真做好来访来客的车辆,人员进入登记,对外来车辆、人员注意检查,防止小区车辆被盗;

  4、收发报刊、函件等当面查清,并做好登记,做到及时准确,不积压、不私拆;

  5、加强夜间大门管理;

地下车库消防安全生产制度3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确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含机动车、家用车、板车、小货车)不得随意出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进入,司机应配合门岗填写临时出入证。

  三、严禁在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门岗至办公楼、办公楼至明志小学西门)停放车辆。

  四、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严禁超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六、出租车不得驶入小区,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及携带过重物品,视情况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七、车辆载货驶防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值班室办理手续,方可放行。

  八、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8)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菁选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1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下车库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有车库*方米,座落在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特订如下合约:

  一、租赁时间: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每月)。

  三、车库内一切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补偿;

  四、乙方付押金元(人民币)。给甲方作担保金,押金在租赁结束之日反还给乙方,两个车库钥匙必须完整归还甲方,如租赁合同期间内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担保金;

  五、车库内水电费及产生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租赁车库应遵纪守法,如有违法活动,一切均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车库使用权,另乙方无权转让(租)车库;

  此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法律效果,此合同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2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手机:家庭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手机:家庭住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出租区地下停车场号停车位给乙方停放车辆。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1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可共同协商,续展租赁期限。一方要求续展的,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第三条每月停车位的租赁费为元(包含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卫生费等)。租赁费每季度缴付一次,乙方应在每季度前五天将租赁费缴付给甲方。如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将____号停车位交付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合理谨慎地使用,并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如因使用不当给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带来损失,应及时全面地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但因规划、防空、**原因和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必须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也可直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合同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3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简称本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2#地下车库098#私家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课车。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二、本停车位租金_4000_元整/年,大写:_肆仟元整/年(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租赁期限为两年;租期为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本停车位租赁总计租金:小写:元整,大写:元整。

  五、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收取本停车位租金。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本停车位租金。

  七、在租赁期内,本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本停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将本停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本停车位所有权的行为,否则视为侵权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八、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九、乙方需提供给甲方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单)的复印峻并签字确认及车牌号等资料办理物业停车手续。

  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甲方将门禁卡交给乙方,收取乙方人民币:伍百元整(小写RBM:500.00元整)押金。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管好门禁卡,如有破损或者丢失甲方协助乙方去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挂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届满之日,乙方退还甲方门禁卡,检查确认所租赁的本停车位无损坏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应乙方要求在本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的需求,甲方将协助乙方向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事宜,乙方需按物业要求提供按装充电桩所需材料。安装充电桩及充电桩相关配套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充电桩的位置由甲方指定。

  十二、充电桩产生的电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充电桩不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如乙方私下将充电桩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使用充电桩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毁坏通电设备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五、在本合同期内充电桩由乙方管理,充电桩如需更换、维修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十六、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只能拆走充电桩且拆走充电桩后乙方要恢复原来安装充电桩所占地原貌。充电桩相关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表等)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可拆除。

  十七、甲方所出租的本停车位,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八、甲方因未交本停车位管理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

  十九、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业管理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且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本停车位合法承租方。

  二十、乙方在本停车位车辆的停放或充电及其车辆进出本停车位和停车场,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应由乙方来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一、乙方应合法使用本停车位,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乙方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如由于上述原因而产生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二、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三、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继续租用本停车位,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协商后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作废。

  二十四、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二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4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家园地下车车库区号车库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车库租赁期为,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该车库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完租金后,甲方为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同时将该车库电控门遥控器一枚交给乙方于租赁期内使用,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将遥控器交还甲方。

  4、该车库租赁期限内只能用于停放车辆,不得它用。租赁期内,车库内原有设施及遥控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租赁期限内,该车库的物业费由甲方支付。

  5、租赁期内乙方车辆因天灾等因素造成损坏或因物业因素造成损失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因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库转租他人,如若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收回车库,不退回当年租金,并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乙方将赔付违约金。租赁期内甲方也不得将车库租给乙方以外的第三人,如违反应赔付违约金。

  7、租赁期内乙方提前解约,甲方不退还租金。协议期满乙方可优先续约,但务必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本协议采用________年一签的方式。

  8、双方违约处理:其中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方支付20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的赔偿,且受损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租用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租用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位于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租金为_________元/年,(大写:人民币圆)乙方在协议签定后以现金方式支付车位租金。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日后实际生成数由乙方按时交付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

  第二条租用期限

  租用期共年,出租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车位交付租用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库:

  (1)租用人利用车库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租用人私自存放危险、违禁物品,危害甲方车库安全的;

  (3)租用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4)租用人擅自拆改损毁车库结构或改变其用途的。

  2.甲方保证在出租该车库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车库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租用方享有优先权。

  2.按协议要求及时交付车库租金、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车位及其相连设备(如电动卷帘闸等)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五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租用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租用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签名盖章)

  租用方_________(签名盖章)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6

  出租方:

  租用人:

  甲方有一车库位于万友七季城内,车库号码59号。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租金:

  2、在乙方租用期限内,甲方承担此车库的日常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直接交给此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使用期限内,乙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发生的各种关系均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进行调解。

  3、租用期限为,乙方每交一次出租费用,下次交费应提前十天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4、在每次已经交费的.时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租或者要回出租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不把车位租予乙方或者退还出租费。

  5、停车使用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在退租时交还给甲方,此卡押金为,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此押金。在乙方使用期限内此卡若有损坏或者遗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进行办理。

  6、第一条中的月租金只在乙方租用期限内有效,此租用期限终了后,甲方有权改变租金。

  7、乙方若不想在续租此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想在一次出租车位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车位出租给第三方,若经查实有此现象,甲方有权利将车位收回,不予出租给乙方,并不退还已交费用。

  9、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双方证件附后。

  10、此合同有效期限与租用期限相同。

  11、其他:

  甲方: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一、 租赁地址:

  1.1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租给乙方使用。

  二、 车库区域范围:

  2.1 该地下车库区域范围以甲方产权证为准。

  三、 租赁期限:

  3.1 租赁期为四年,自

  四、 租金:

  4.1 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

  4.2 租金按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季度首月 日。

  4.3 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则按租金的1%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除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保证金:

  5.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

  5.2 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将地下车库向甲方移交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三天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六、 其他费用:

  6.1 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交纳。

  6.2 租赁期内日常设备、设施的养护工作,照明灯管等易耗品的更换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甲方义务:

  7.1 甲方须在合同约定日将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7.2 甲方提供的地下车库,因房屋结构、设施等部位的建造质量原因而造成损坏时,甲方有修缮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 乙方义务:

  8.1 应在车库使用前检查甲方所交付房屋结构的完好以及所配备的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

  8.2 租赁期内应按日常设备、设施养护要求对设备、设施定期保养。

  8.3 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应付款。

  九、 合同终止及解除:

  9.1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9.2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

  9.3 在合同期内,如遇乙方不再担任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经甲方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则视其为违约,按本合同10.1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违约处理:

  10.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 元(大写: 元整),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10.2 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中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他:

  11.1 租赁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家园__号地下车库____#车位一个,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车库租赁期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3、该车库租金共计:____元(租金____元+物管费_____元);大写:______,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磁卡壹张、通行证壹张,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门开关遥控装置等附属设施如在租赁期内收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取暖费。

  5、租赁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停放在车位内的一切自然(地震、水涝等)及非自然(战争、火灾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

  6、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9

  甲方:(车库所有方)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

  乙方:(租车库方)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

  乙方向甲方租赁(详细地址)地下车库一个。

  1.租金为每月(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

  2.租期一年,自20x年12月7日至20x年12月6日。

  3.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一年租金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

  4.如租期到时,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协商下次租赁事宜。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视为乙方不再续租,则甲方可将该车库租给他人。

  5.甲方只负责车位的出租,不承担车辆停放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10

  出租人: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租户: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________的祖坊有一个车库,车库号是________。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租金:________(含车库日常管理费)。

  2、乙方租赁期间,车库的日常管理费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直接移交给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乙方服务期间,乙方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各种关系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调解。

  3、租赁期限为:________每次乙方支付租赁费,下一次支付应提前十天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每个支付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还租金或返还租赁费,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拒绝向乙方出租停车位或返还租赁费。

  5、停车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归还租赁物时归还甲方。该卡押金为,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该押金。如该卡在乙方服务期间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6、第一条的月租金仅在乙方租赁期内有效,租赁期结束后,甲方有权变更租金。

  7、乙方如不想续租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不想一次性将车位出租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停车位出租给第三方。如果经核实存在这种现象,甲方有权收回停车位,不出租给乙方,也不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9、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并附双方证明。

  10、本合同有效期与租赁期限相同。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日日期:__年___月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1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车库租赁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因其他原因需要收回车库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接受搬迁。

  4、乙方租用的车库月租金仅为租金,不含其他费用。

  5、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本合同终止时,相关费用结清后,乙方支付的定金无息退还。

  6、付款方式:车库年租费有效。

  7、乙方租赁的车库只能停放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库房屋等设施的结构和用途,并按价赔偿损坏的室内设施。乙方租用的车库只能自行使用,不得转租。

  8、乙方应负责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乙方应在租赁期内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费,否则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和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小区内车库一个,车库编号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车库租赁期,即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须提前天告知甲方。

  3、该车库租金¥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乙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

  4、乙方向甲方承诺:车库如在租赁期内受到人为损毁,乙方应负责维护、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

  5、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库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清障、协调,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同时给乙方造损失的,甲方负责应当赔偿。

  6、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且受损失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7、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住址: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房租赁期为一年。

  从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为止。

  二、租金:人民币______元/年。

  大写:______,____次**齐。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负责此房屋的取暖费、物业费。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做非法活动用房,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此房屋。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负责房屋租赁期间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水、电费、卫生费等。乙方在租赁期间如水、火、电、煤气等的使用不当而造成所租赁房屋、物品以及第三方损失时,由乙方负全责。

  五、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房屋内的`设施乙方有使用权,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更换。

  六、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元。租赁期满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等,剩余部分还给乙方。

  七、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13

  甲、乙双方根据*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车位使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车位号为 区 号的使用人

  二、车库概况

  车场名称:

  乙方使用的车位类型:购买□ 租用□

  乙方购买(租用)车位坐落位置:地下车库 区 号

  三、车位使用时间

  车位使用时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服务内容及标准

  1、甲方对乙方车辆的出入、库内行驶、停放进行指导服务。出入登记,库内限速行驶、统一有序按规停放。

  2、保障车库内交通设施设备完好,标线、标志牌清楚,设施稳固。

  3、甲方负责车库内保洁。车库内设施、设备整洁,路面无明显杂物。

  4、甲方负责车库内巡视。定时定点按规定路线巡视,并做好记录。

  5、甲方为乙方建立车辆及收费档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整个车库行使管理权。

  2、按照服务内容及标准为乙方提供服务。

  3、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出具证明。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车辆享有顺利的驶入、驶出、停放的权利。

  2、乙方享有车库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3、乙方必须遵守地下车库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地下车库方便、安全的使用。

  4、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交纳停车费用。

  5、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七、服务费用(不含车辆的'各种保险及车位租赁费)

  1、费用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等,办公用品,电费及损耗,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合理利润。

  2、费用标准:

  (1)车辆包月停放费为 元/车位?月。

  3、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策执行,随着**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4、车位使用原则为先交费后使用原则。每年 前交纳下个年度的车辆管理服务费。

  5、乙方出租车位后停车管理费用由乙方的承租人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6、乙方转让车位时须结清以前停车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使用期满或经甲方催交仍不交纳的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甲方不再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停车手续,乙方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停车要求。

  5、乙方将停车卡借予他人或丢失未能立即告知甲方并进行补办,导致乙方或其它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未按照地下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的,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不为停放的车辆***保险,为了确保车辆意外损伤或丢失,乙方必须为自己的车辆办理保险。

  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处理。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呼和浩特市 路(街) 小 区 号、 号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车位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年付。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 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设施(包括地面、停车挡管、停车锁等一切相关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二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9)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菁选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集锦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地下车库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 租赁地址:

  1.1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租给乙方使用。

  二、 车库区域范围:

  2.1 该地下车库区域范围以甲方产权证为准。

  三、 租赁期限:

  3.1 租赁期为四年,自

  四、 租金:

  4.1 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

  4.2 租金按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季度首月 日。

  4.3 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则按租金的1%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除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保证金:

  5.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

  5.2 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将地下车库向甲方移交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三天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六、 其他费用:

  6.1 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交纳。

  6.2 租赁期内日常设备、设施的养护工作,照明灯管等易耗品的更换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甲方义务:

  7.1 甲方须在合同约定日将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7.2 甲方提供的地下车库,因房屋结构、设施等部位的.建造质量原因而造成损坏时,甲方有修缮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 乙方义务:

  8.1 应在车库使用前检查甲方所交付房屋结构的完好以及所配备的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

  8.2 租赁期内应按日常设备、设施养护要求对设备、设施定期保养。

  8.3 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应付款。

  九、 合同终止及解除:

  9.1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9.2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

  9.3 在合同期内,如遇乙方不再担任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经甲方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则视其为违约,按本合同10.1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违约处理:

  10.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 元(大写: 元整),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10.2 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中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他:

  11.1 租赁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2

  甲、乙双方根据*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车位使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车位号为 区 号的使用人

  二、车库概况

  车场名称:

  乙方使用的车位类型:购买□ 租用□

  乙方购买(租用)车位坐落位置:地下车库 区 号

  三、车位使用时间

  车位使用时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服务内容及标准

  1、甲方对乙方车辆的出入、库内行驶、停放进行指导服务。出入登记,库内限速行驶、统一有序按规停放。

  2、保障车库内交通设施设备完好,标线、标志牌清楚,设施稳固。

  3、甲方负责车库内保洁。车库内设施、设备整洁,路面无明显杂物。

  4、甲方负责车库内巡视。定时定点按规定路线巡视,并做好记录。

  5、甲方为乙方建立车辆及收费档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整个车库行使管理权。

  2、按照服务内容及标准为乙方提供服务。

  3、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出具证明。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车辆享有顺利的驶入、驶出、停放的权利。

  2、乙方享有车库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3、乙方必须遵守地下车库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地下车库方便、安全的使用。

  4、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交纳停车费用。

  5、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七、服务费用(不含车辆的各种保险及车位租赁费)

  1、费用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等,办公用品,电费及损耗,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合理利润。

  2、费用标准:

  (1)车辆包月停放费为 元/车位?月。

  3、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策执行,随着**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4、车位使用原则为先交费后使用原则。每年 前交纳下个年度的车辆管理服务费。

  5、乙方出租车位后停车管理费用由乙方的承租人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6、乙方转让车位时须结清以前停车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使用期满或经甲方催交仍不交纳的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甲方不再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停车手续,乙方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停车要求。

  5、乙方将停车卡借予他人或丢失未能立即告知甲方并进行补办,导致乙方或其它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未按照地下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的,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不为停放的车辆***保险,为了确保车辆意外损伤或丢失,乙方必须为自己的车辆办理保险。

  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处理。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3

  出租人: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租户: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________的祖坊有一个车库,车库号是________。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租金:________(含车库日常管理费)。

  2、乙方租赁期间,车库的日常管理费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直接移交给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乙方服务期间,乙方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各种关系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调解。

  3、租赁期限为:________每次乙方支付租赁费,下一次支付应提前十天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每个支付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还租金或返还租赁费,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拒绝向乙方出租停车位或返还租赁费。

  5、停车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归还租赁物时归还甲方。该卡押金为,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该押金。如该卡在乙方服务期间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6、第一条的月租金仅在乙方租赁期内有效,租赁期结束后,甲方有权变更租金。

  7、乙方如不想续租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不想一次性将车位出租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停车位出租给第三方。如果经核实存在这种现象,甲方有权收回停车位,不出租给乙方,也不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9、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并附双方证明。

  10、本合同有效期与租赁期限相同。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日日期:__年___月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4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手机:家庭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手机:家庭住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出租区地下停车场号停车位给乙方停放车辆。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1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可共同协商,续展租赁期限。一方要求续展的,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第三条每月停车位的租赁费为元(包含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卫生费等)。租赁费每季度缴付一次,乙方应在每季度前五天将租赁费缴付给甲方。如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将____号停车位交付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合理谨慎地使用,并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如因使用不当给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带来损失,应及时全面地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但因规划、防空、**原因和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必须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也可直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合同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有车库*方米,座落在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特订如下合约:

  一、租赁时间: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每月)。

  三、车库内一切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补偿;

  四、乙方付押金元(人民币)。给甲方作担保金,押金在租赁结束之日反还给乙方,两个车库钥匙必须完整归还甲方,如租赁合同期间内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担保金;

  五、车库内水电费及产生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租赁车库应遵纪守法,如有违法活动,一切均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车库使用权,另乙方无权转让(租)车库;

  此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法律效果,此合同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6

  出租方:

  租用人:

  甲方有一车库位于万友七季城内,车库号码59号。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租金:

  2、在乙方租用期限内,甲方承担此车库的日常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直接交给此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使用期限内,乙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发生的'各种关系均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进行调解。

  3、租用期限为,乙方每交一次出租费用,下次交费应提前十天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4、在每次已经交费的时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租或者要回出租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不把车位租予乙方或者退还出租费。

  5、停车使用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在退租时交还给甲方,此卡押金为,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此押金。在乙方使用期限内此卡若有损坏或者遗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进行办理。

  6、第一条中的月租金只在乙方租用期限内有效,此租用期限终了后,甲方有权改变租金。

  7、乙方若不想在续租此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想在一次出租车位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车位出租给第三方,若经查实有此现象,甲方有权利将车位收回,不予出租给乙方,并不退还已交费用。

  9、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双方证件附后。

  10、此合同有效期限与租用期限相同。

  11、其他:

  甲方: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7

  甲方:(车库所有方)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

  乙方:(租车库方)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

  乙方向甲方租赁(详细地址)地下车库一个。

  1.租金为每月(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

  2.租期一年,自20x年12月7日至20x年12月6日。

  3.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一年租金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

  4.如租期到时,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协商下次租赁事宜。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视为乙方不再续租,则甲方可将该车库租给他人。

  5.甲方只负责车位的出租,不承担车辆停放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8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简称本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2#地下车库098#私家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课车。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二、本停车位租金_4000_元整/年,大写:_肆仟元整/年(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租赁期限为两年;租期为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本停车位租赁总计租金:小写:元整,大写:元整。

  五、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收取本停车位租金。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本停车位租金。

  七、在租赁期内,本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本停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将本停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本停车位所有权的行为,否则视为侵权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八、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九、乙方需提供给甲方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单)的复印峻并签字确认及车牌号等资料办理物业停车手续。

  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甲方将门禁卡交给乙方,收取乙方人民币:伍百元整(小写RBM:500.00元整)押金。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管好门禁卡,如有破损或者丢失甲方协助乙方去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挂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届满之日,乙方退还甲方门禁卡,检查确认所租赁的本停车位无损坏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应乙方要求在本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的需求,甲方将协助乙方向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事宜,乙方需按物业要求提供按装充电桩所需材料。安装充电桩及充电桩相关配套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充电桩的位置由甲方指定。

  十二、充电桩产生的.电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充电桩不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如乙方私下将充电桩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使用充电桩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毁坏通电设备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五、在本合同期内充电桩由乙方管理,充电桩如需更换、维修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十六、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只能拆走充电桩且拆走充电桩后乙方要恢复原来安装充电桩所占地原貌。充电桩相关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表等)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可拆除。

  十七、甲方所出租的本停车位,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八、甲方因未交本停车位管理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

  十九、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业管理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且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本停车位合法承租方。

  二十、乙方在本停车位车辆的停放或充电及其车辆进出本停车位和停车场,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应由乙方来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一、乙方应合法使用本停车位,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乙方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如由于上述原因而产生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二、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三、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继续租用本停车位,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协商后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作废。

  二十四、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二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9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等、自愿、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_________,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层,该车位编号为_________(该车位*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呼和浩特市 路(街) 小 区 号、 号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车位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年付。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 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设施(包括地面、停车挡管、停车锁等一切相关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二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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