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明书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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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证明书 1

  浙GJ66P8xxx3456CC汽车

  发动机号为:2GRxxx953

  车架号为:5TDKxxxS513040

  现该车所有人为王涛,实际该车归属浙**xx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质保期内更换所有人导致质保协议自动失效的条款,在质保期内以车架号与发动机号做为质保延续的依据。

  特此证明

  浙**xx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产权证明书 2

  兹证明本机构位于(房屋租住处地址)_____M2室厅住房,为本机构分配给XXX的住房,价值______万人民币,并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房(本机构补贴______%购房款、个人负担______%购房款),待房款分期付清后,即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特此证明。

  XX公司

  产权证明书 3

  兹证明坐落在 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_*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产权证明书 4

  兹证明本机构位于(房屋租住处地址)_____M2 室 厅住房,为本机构分配给住房,价值______万人民币,并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房(本机构补贴______%购房款、个人负担______%购房款),待房款分期付清后,即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特此证明。

  XX公司/或机构全称

  产权证明书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照: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和合法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型号为_____________牌照为___________的车辆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问题约定如下:

  一、车辆的购买登记与归属

  1、甲方为该车辆的实际出资人,同时甲方为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该车辆为甲方的固定资产;

  2、为方便办理车辆的相关手续,甲方同意乙方为该车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方同意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上填写乙方的名字,但是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该车的所有权;

  2、甲方对该车辆享有抵押权;

  3、甲方对该车辆享有质押权;

  4、甲方对该车辆享有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的权利;

  5、甲方已履行对该车的出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为该车辆办理登记过户的权利;

  2、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

  3、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抵押权;

  4、乙方对该车不享有质押权;

  5、乙方在获得甲方许可后有使用权,但不得将该车私自出租、出借他人;不得将该车私自转让或赠与给他人。

  6、乙方对该车有保管、爱惜的义务,在使用期间,因乙方故意行为导致车辆的损毁灭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有积极协助甲方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恪守本协议约定,任意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均可提出违约赔偿。

  2、甲乙双方关于本协议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该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产权证明书 6

  兹有xxx市xxx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村(居)委会(产权方、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面积______亩,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止,租给_______用于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使用,________在该土地上建盖了房屋,____________有对该房屋使用权和转租权,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不属于租用、借用、非法买卖国有、集体土地擅自建盖;不属于道路两侧私搭乱建、开窗破墙、破坏绿地擅自建盖,并同意该场地所从事经营活动,如该场地产权发生争议,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特此证明

  xxx市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村民)委员会

  延伸阅读——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房屋所有权具备的条件从《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条件是:

  (1)所有人占有该房屋,即实现对该房屋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

  (2)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见,取得房屋所附着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前提。

  (3)进行房产登记。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城镇房屋房产登记制度,农村房屋的登记制度,并没有统一建立起来。农村房屋登记制度,对于确认房屋的权利归属和权利变动,对于适应农村经济状况的快速发展,都有很大的益处。所以,我国有的地区也已建立起农村房产登记制度。因此,在已经建立起农村房产登记制度的地区,登记过户应作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在尚未建立该项制度的地区,法律则对此不做要求。

  产权证明书 7

  兹有xxx市xxx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村(居)委会(产权方、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面积______亩,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止,租给_______用于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使用,________在该土地上建盖了房屋,____________有对该房屋使用权和转租权,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不属于租用、借用、非法买卖国有、集体土地擅自建盖;不属于道路两侧私搭乱建、开窗破墙、破坏绿地擅自建盖,并同意该场地所从事经营活动,如该场地产权发生争议,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特此证明

  xxx市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村民)委员会

  延伸阅读——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房屋所有权具备的条件从《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条件是:

  (1)所有人占有该房屋,即实现对该房屋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

  (2)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见,取得房屋所附着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前提。

  (3)进行房产登记。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城镇房屋房产登记制度,农村房屋的登记制度,并没有统一建立起来。农村房屋登记制度,对于确认房屋的权利归属和权利变动,对于适应农村经济状况的快速发展,都有很大的益处。所以,我国有的地区也已建立起农村房产登记制度。因此,在已经建立起农村房产登记制度的地区,登记过户应作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在尚未建立该项制度的地区,法律则对此不做要求。

  产权证明书 8

  兹有本居委会居民,其自有房产坐落于xx县xx镇xx村组,土地面积xx*方米,房屋占地面积xx*方米,三层砖瓦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x*方米,因房屋刚刚建成,未办理房产证,特此证明。

 xx居委会

20xx年xx月xx日

  产权证明书 9

昆明市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座落于xx的房屋,建筑于x年,建筑面积x*方米,房屋产权归xx所有,未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用于经营面积x*方米。此场所为非住宅用房。

  此证明仅供办理营业执照使用,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xx年x月x日

  产权证明书 10

  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数量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

  ______社区居民委员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证明书合集10篇扩展阅读


产权证明书合集10篇(扩展1)

——产权证明书 (菁华5篇)

产权证明书1

  兹有xxx市xxx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村(居)委会(产权方、出租方)将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面积______亩,使用期限为 _________________至 ________________止,租给 _______用于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使用,________在该土地上建盖了房屋,____________有对该房屋使用权和转租权,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不属于租用、借用、非法买卖国有、集体土地擅自建盖;不属于道路两侧私搭乱建、开窗破墙、破坏绿地擅自建盖,并同意该场地所从事经营活动,如该场地产权发生争议,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特此证明

  xxx市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产权证明书2

  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_*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分别填写身份证号)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产权证明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照: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和合法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型号为_____________牌照为___________的车辆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问题约定如下:

  一、车辆的购买登记与归属

  1、甲方为该车辆的实际出资人,同时甲方为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该车辆为甲方的固定资产;

  2、为方便办理车辆的相关手续,甲方同意乙方为该车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方同意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上填写乙方的名字,但是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该车的所有权;

  2、甲方对该车辆享有抵押权;

  3、甲方对该车辆享有质押权;

  4、甲方对该车辆享有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的权利;

  5、甲方已履行对该车的出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为该车辆办理登记过户的权利;

  2、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

  3、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抵押权;

  4、乙方对该车不享有质押权;

  5、乙方在获得甲方许可后有使用权,但不得将该车私自出租、出借他人;不得将该车私自转让或赠与给他人。

  6、乙方对该车有保管、爱惜的义务,在使用期间,因乙方故意行为导致车辆的损毁灭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有积极协助甲方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恪守本协议约定,任意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均可提出违约赔偿。

  2、甲乙双方关于本协议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该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产权证明书4

昆明市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xx,共x层,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x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xx年x月x日(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产权证明书5

  兹证明坐落在 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_*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产权证明书合集10篇(扩展2)

——产权证明书菁选

产权证明书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中,说到证明,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证明是核验一个人的身份、经历或一件事的真实情况时所写的一类文书。那么相关的证明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权证明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权证明书1

  位于__________的房屋属于__________所有,属合法建筑物,为非住宅性质。现将其租与__________

  特此证明。

  韶关市耕进商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产权证明书2

  兹有位于(详细地址)的建筑物,土地使用面积*方米,建筑面积__*方米,其产权属于(企业或个人名称)所有。经核实,该建筑物用地手续合法,用地场所为(工业或商业)用途,与该地块的土地使用用途一致,同意该场所作(经营项目名称)生产经营用途。

  特此证明

  (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1、证明单位可以是镇**(街道办事处)或其有关部门、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2、根据《顺德区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通知》(顺府办发〔20xx〕160号)规定,该场所使用证明作为向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或其它事项审批手续的`依据。

产权证明书3

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____公司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营业地址由原“____区____大道号”搬至“____区____大道号”,其他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变,现申请予以变更登记,请贵局核实办理为感!

  特此证明!

  附:公司《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壹份

  公司分公司(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产权证明书4

  兹有__________(地址)房屋产权属于__________(甲方)所有,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__________(乙方),该房屋无产权证,无房产纠纷。

  特此证明!

  __________(证明单位名称: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产权证明书5

  兹证明位于我辖区朝阳大道路东的厂房,面积为__________*方米,该房屋产权归属上店社区居民贾新峰所有。土地性质属于上店社区集体所有,可安全使用。

  特此证明

  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产权证明书6

  兹有本居委会居民XX,其自有房产坐落于xx县xx镇xx村xx组,土地面积xx*方米,房屋占地面积xx*方米,三层砖瓦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xxx*方米,因房屋刚刚建成,未办理房产证,特此证明。

  XXX居委会

  年 月 日

产权证明书7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姓名: , 身份证号码: ,在以下地址: 省 市/县 旗/区/村/居委会 /栋 (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邻、西邻、北邻 )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 所有,面积为 ㎡。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

  经办人: XXX

  日期: (盖章)

产权证明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照: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和合法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型号为_____________牌照为___________的车辆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问题约定如下:

  一、车辆的购买登记与归属

  1、甲方为该车辆的实际出资人,同时甲方为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该车辆为甲方的固定资产;

  2、为方便办理车辆的相关手续,甲方同意乙方为该车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方同意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上填写乙方的名字,但是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该车的所有权;

  2、甲方对该车辆享有抵押权;

  3、甲方对该车辆享有质押权;

  4、甲方对该车辆享有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的.权利;

  5、甲方已履行对该车的出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为该车辆办理登记过户的权利;

  2、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

  3、乙方对该车不享有抵押权;

  4、乙方对该车不享有质押权;

  5、乙方在获得甲方许可后有使用权,但不得将该车私自出租、出借他人;不得将该车私自转让或赠与给他人。

  6、乙方对该车有保管、爱惜的义务,在使用期间,因乙方故意行为导致车辆的损毁灭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有积极协助甲方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恪守本协议约定,任意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均可提出违约赔偿。

  2、甲乙双方关于本协议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该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产权证明书9

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xx公司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营业地址由原“xx区xx大道号”搬至“xx区xx大道号”,其他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变,现申请予以变更登记,请贵局核实办理为感!

  特此证明!

  证明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产权证明书10

  唐山烁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21日从三河京东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购买型号为QTZ40生产编号为20xx0070 的'塔式起重机一台,如今后此机发生的产权争议一律由唐山烁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一切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特此证明。

  单位:唐山烁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

  日期:

产权证明书11

XXXX房产证明XXX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XXXX公司XXXX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营业地址由原“XXXX区XXXX大道XXXX号”搬至“XXXX区XXXX大道XXXX号”,其他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变,现申请予以变更登记,请贵局核实办理为感!

  特此证明!

  附:公司《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壹份分公司(章)XXXX公司XX

产权证明书12

昆明市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座落于xx的房屋,建筑于x年,建筑面积x*方米,房屋产权归xx所有,未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用于经营面积x*方米。此场所为非住宅用房。

  此证明仅供办理营业执照使用,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xx年x月x日

产权证明书13

  兹证明,位于__________的房屋,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方米,出租面积__________*方米,房屋产权归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所有,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住宅、商业、仓储)用房,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钢混、混合、砖木)。产权权属明确无争议。

  特此证明

  ______社区居委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证明书14

  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房屋产权归____________所有,房屋性质为____________。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____街道办事处

  ____社区居委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证明书15

章贡区工商局:

  由_____________等人开办的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面积为____*方米,以上经营场所产权系列_________所有,未办理产权登记。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也不在拆迁范围,如果虚假,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该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承担。

  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经营场所使用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证明单位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同意在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产权证明书合集10篇(扩展3)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 (菁华3篇)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1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2

  (1)《东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竣工验收备案证书》;(8)经审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查丈表、墙界表、房产分层分户*面图等);(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10)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时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为了方便群众和企业,登记机构将会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3

  在国家尚未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本着不增加企业、群众负担的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具体费用要结合办理的业务类型和面积等来具体核算。


产权证明书合集10篇(扩展4)

——授权证明书菁选

授权证明书(1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用到过证明吧,证明是可供核验事实的凭证。拟起证明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授权证明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授权证明书1

  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事项及权限:参加关于贵方的各项业务的洽谈、合同的'签订、执行(包括货款的办理)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我方郑重声明:代理人在办理以上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的一切相关事务,均由我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有效期限:年月日

  授权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证明书2

  字第 号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位,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签发日期: 单位:(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字第 号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位,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签发日期: 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工作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存根)

  字第 号

  被授权人姓名: 授权人签字: 授权内容及权限: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字第 号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授权证明书3

  法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 工程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投标活动及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承包合同,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证明书4

  委托单位:天津天保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八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高洪新性别:男职务:总经理

  受委托人姓名:齐颂、毛永明、张莉娜

  我系委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齐颂、毛永明、张莉娜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办理海港保税区电网调度自动化改造项目——自动控制系统设备采购的设备招标活动。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参加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以及处理、签署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特此证明。

  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xx年7月11日

授权证明书5

  供应商名称:

  地址:

  姓名:___,

  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盖章) 20xx年4月17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窦凯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配调集约化管理等系统与一体化系统集成适应性改造(监理与测试)项目报价活动,代理人在询价会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姓名:窦凯职务:工程师

  身份证号码:412328198110035413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4月17日

  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证明书6

  装钉线

  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存根) 字 第 号 被授权人姓名: 授权人签字:

  授权内容及权限: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法 定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字 第 号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表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委托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授权证明书7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工程,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 工程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姓 名: 职 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证明书8

  商标

  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

  (甲方):xxxx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

  (乙方):xxxxx连锁有限公司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

  记的第___类商标(注册号: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欧酷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

  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

  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

  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

  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授权其他销售厂家使用甲方的第___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

  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

  纳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

  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甲、乙方应在

  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

  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四、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六、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明令需要具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九、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

  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___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八、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___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___适___用___法___律

  三十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争___议___的___解___决

  三十二、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___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___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___三十四、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___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八、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授权证明书9

  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我方情况: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

  核准经营(生产)范围:__________________主营(产):__________________兼营(产):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工作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授权证明书10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____(身份证:____),系 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的(身份证号:____)代表本人全权处理____在____限公司____市分行的`贷款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特此委托。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证明书11

  (证件号码:)在我单位任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我授权委托 (证件号码: )等 让竞买手续。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事项:1、提交竞买申请; ( )

  2、领取竞买资格审核结果,选取竞价号牌; ( )

  3、填写报价单报价(仅适用于挂牌出让时竞买人授权的情形); ( )

  4、现场竞价; ( )

  5、签订成交确认书; ( )

  6、领取签订后的成交确认书、在出让结果确认书上盖章 ( )

  7、签订出让合同; ( )

  8、签订其他有关文件; ( )

  9

  受托人 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订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文件适用于土地挂牌、拍卖出让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授权的情形,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1. 代理事项第1~8点,须在括号内填写“有”或“无”,有代理事项的`,填写“有”;无代理事项的,填写“无”。

  2. 代理事项中第9点,有其他代理事项的,应据实填写;无其他代理事项的,应填写“无”。

  3. 本文件涂改无效。

  4 代理权限或代理期间发生变更的,委托单位应及时书面告知。

授权证明书12

  同 志,在 我 单 位 任职务 , 特 此 证 明 。

  单 位 全 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 : 该代表人住址:

  电话:

  注 :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职务 : 。

  受 委 托 人 姓名:,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因招

  投标事宜,作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委托代理:代为委托人参加招投标过

  程中的'一切活动,其代理行为委托人均予承认。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证明书13

  授权证书

  兹有____________公司 为___________商标的`持有者。 现授权____________公司为我品牌在茶汇通商城上的分销商,所售商品均为正品,且可以使用____________商标进行品牌推广。 商城广告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及责任由该分销商承担。

  授权期限:___ 年__月__日至 ___年__月__日。

  授权人:______ 公司盖章/个人签字: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授权证明书1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我公司是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注册证号为:xxxx。现授权xxx向贵局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

  对于因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公司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授权人:xxx(公章)

  xx年xx月xx日

授权证明书15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盖单位公章) 二○年月日

  注:①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②请随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如签约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请再随附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企业与贵公司签署《》。

  特此授权。

  委托单位: 年月日

  附件3:签约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产权证明书合集10篇(扩展5)

——房屋产权证明书实用10份

  房屋产权证明书 1

  兹证明座落在 镇 村(社区) (具体到室号)的出租屋,面积 *方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 (房东)所有,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供积分管理用)

  村委会 年 月 日

  证 明

  坐落于古里镇东港村六组17号的房屋所有人钱根保,现该房屋由其女婿陈小多代为管理出租房屋事宜,无其他争议。

  村委会

  年 月 日

  房屋产权证明书 2

  房屋所有权人证明书

  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的'商品房一套,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实用面积__________*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特此证明。房屋于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王威,王威同意转租魏长波。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房屋产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屋产权证明是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

  房屋产权证明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屋产权证明书 3

  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

  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_*方米。

  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分别填写身份证号)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产权证明书 4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在以下地址:省市/县旗/区/村/居委会/栋(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邻、西邻、北邻)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所有,面积为㎡。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

  经办人:xx

  日期:xxx盖章)

  房屋产权证明书 5

  兹证明座落在 镇 村(社区) (具体到室号)的'出租屋,面积 *方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 (房东)所有,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供积分管理用)

  村委会 年 月 日

  证 明

  坐落于古里镇东港村六组17号的房屋所有人钱根保,现该房屋由其女婿陈小多代为管理出租房屋事宜,无其他争议。

  村委会

  年 月 日

  房屋产权证明书 6

  兹证明坐落在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_*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产权证明书 7

房产证明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__公司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营业地址由原“__区__大道号”搬至“__区__大道号”,其他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变,现申请予以变更登记,请贵局核实办理为感!

  特此证明!

  附:公司《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壹份分公司(章) __公司

  房屋产权证明书 8

  兹证明座落在 镇 村(社区) (具体到室号)的出租屋,面积 *方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 (房东)所有,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供积分管理用)

  村委会 年 月 日

  证 明

  坐落于古里镇东港村六组17号的'房屋所有人钱根保,现该房屋由其女婿陈小多代为管理出租房屋事宜,无其他争议。

  村委会

  年 月 日

  房屋产权证明书 9

  兹有本居委会居民,其自有房产坐落于__县__镇__村组,土地面积__*方米,房屋占地面积__*方米,三层砖瓦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_*方米,因房屋刚刚建成,未办理房产证,特此证明。

  _居委会

  年 月 日

  房屋产权证明书 10

  兹证明座落在 镇 村(社区) (具体到室号)的出租屋,面积 *方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 (房东)所有,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供积分管理用)

  村委会 年 月 日

  证 明

  坐落于古里镇东港村六组17号的房屋所有人钱根保,现该房屋由其女婿陈小多代为管理出租房屋事宜,无其他争议。

  村委会

  年 月 日


产权证明书合集10篇(扩展6)

——股权证明书通用十篇

  股权证明书 1

  股 权 证 书

  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1、本股权证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他用。

  2、本股权证书加盖××××有限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股权证明书 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业务办理须知

  一、 股票期权登记

  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 料:

  (一)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

  (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2);

  (四) 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六) 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董事会决议;

  (七) 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 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

  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九) 电子数据接口(附件二),适用dbf文件。

  (十) 如果期权因权益分派等原因发生变更的,还要出具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说

  明、调整公告及律师意见书;

  (十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预留期权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期权登记。

  二、行权登记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3);

  (三)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四)董事会关于实施行权的决议;

  (五)公司监事会核准的激励对象行权名单;

  (六)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七)律师出具的关于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书;

  (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行权登记电子数据接口,适用dbf文件(附件四)。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登记明细表(见附表4);

  (四)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六)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七) 董事会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

  (八)风险告知书(附件五);

  (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如与营业执

  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十二)电子数据接口;

  (十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登记。

  四、回购股份登记

  办理回购股份过户之前,需凭深交所通知向我司帐户管理部申请开立回购帐户。之后报送以下申请文件: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过户明细表》(附表5)

  (三)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四)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五)经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决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批量过户电子数据接口

  (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果股份过户后为无限售流通股,还需按照解除限售业务向我司提交文件材料。

  五、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一)调整申请(见附件三);

  (二)调整明细表(附表7);

  (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调整的决议;

  (四)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激励对象或激励股份数量调整法律意见书;

  (五)权益分派公告

  (六)《股票期权注销明细表》(附表8),适用于注销激励对象名下全部股票期权。

  (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

  (一)注销申请

  (二)注销明细表(附表6)

  (三)深交所注销通知书

  (四)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五)验资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

  (七)电子数据接口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七、股票期权注销业务

  (一)注销申请

  (二)注销申请表(附表8)

  (三)深交所注销通知书

  (四)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电子数据接口

  (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八、收费标准

  (一)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收费标准参照权证登记服务费的标准执行,计算方式如下:股票期权存续时间(月)×发行份额数(千万)×1000(元/月千万份)。股票期权存续

  时间按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不同存续期、不同发行份额应分别计算,总金额超过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收。股票期权登记服务费在首次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时一次性收取,股票期权数量因权益分派等原因进行后续调整时,不再另行收费。

  (二) 股票过户费

  向特定股东回购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将其从二级市场或特定股东回购的股票授予(含股票期权行权时授予)激励对象时,向过户双方收取股份过户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非交易 户收费标准执行,按过户股份面值的1‰分别向转让双方收取,单边上限为10万元。股份过户涉及的印花税按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收,具体征收方式及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股票登记费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行权时授予股票,且股票来源为发行新股时,收取股份登记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登记业务收费标准执行,登记股本面值为5亿股.

  股权证明书 3

  股权证明书

  浙江美合传琪有限公司

  内容登记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住址: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所在公司名称:

  股份属性:

  本期认购数量:

  本期认购价格:

  认购日期:

  本期股本总额:

  变更登记:

  股份属性:

  变动内容:

  股权变动情况:

  变动后股权价格:

  变动后股权数量:

  变动日期:

  股份总额:

  权益股:

  管理股:

  金股:

  基准股:

  身股:

  股权证明书 4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业务办理须知

  一、 股票期权登记

  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 料:

  (一)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

  (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2);

  (四) 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六) 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董事会决议;

  (七) 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 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

  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九) 电子数据接口(附件二),适用dbf文件。

  (十) 如果期权因权益分派等原因发生变更的,还要出具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说

  明、调整公告及律师意见书;

  (十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预留期权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期权登记。

  二、行权登记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3);

  (三)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四)董事会关于实施行权的决议;

  (五)公司监事会核准的激励对象行权名单;

  (六)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七)律师出具的关于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书;

  (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行权登记电子数据接口,适用dbf文件(附件四)。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登记明细表(见附表4);

  (四)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六)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七) 董事会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

  (八)风险告知书(附件五);

  (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如与营业执

  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十二)电子数据接口;

  (十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登记。

  四、回购股份登记

  办理回购股份过户之前,需凭深交所通知向我司帐户管理部申请开立回购帐户。之后报送以下申请文件: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过户明细表》(附表5)

  (三)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四)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五)经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决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批量过户电子数据接口

  (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果股份过户后为无限售流通股,还需按照解除限售业务向我司提交文件材料。

  五、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一)调整申请(见附件三);

  (二)调整明细表(附表7);

  (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调整的决议;

  (四)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激励对象或激励股份数量调整法律意见书;

  (五)权益分派公告

  (六)《股票期权注销明细表》(附表8),适用于注销激励对象名下全部股票期权。

  (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

  (一)注销申请

  (二)注销明细表(附表6)

  (三)深交所注销通知书

  (四)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五)验资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

  (七)电子数据接口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七、股票期权注销业务

  (一)注销申请

  (二)注销申请表(附表8)

  (三)深交所注销通知书

  (四)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电子数据接口

  (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八、收费标准

  (一)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收费标准参照权证登记服务费的标准执行,计算方式如下:股票期权存续时间(月)×发行份额数(千万)×1000(元/月千万份)。股票期权存续

  时间按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不同存续期、不同发行份额应分别计算,总金额超过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收。股票期权登记服务费在首次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时一次性收取,股票期权数量因权益分派等原因进行后续调整时,不再另行收费。

  (二) 股票过户费

  向特定股东回购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将其从二级市场或特定股东回购的股票授予(含股票期权行权时授予)激励对象时,向过户双方收取股份过户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非交易 户收费标准执行,按过户股份面值的1‰分别向转让双方收取,单边上限为10万元。股份过户涉及的印花税按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收,具体征收方式及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股票登记费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行权时授予股票,且股票来源为发行新股时,收取股份登记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登记业务收费标准执行,登记股本面值为5亿股.

  股权证明书 5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业务办理须知

  一、 股票期权登记

  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 料:

  (一)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

  (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2);

  (四) 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六) 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董事会决议;

  (七) 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 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

  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九) 电子数据接口(附件二),适用dbf文件。

  (十) 如果期权因权益分派等原因发生变更的,还要出具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说

  明、调整公告及律师意见书;

  (十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预留期权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期权登记。

  二、行权登记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3);

  (三)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四)董事会关于实施行权的决议;

  (五)公司监事会核准的激励对象行权名单;

  (六)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七)律师出具的关于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书;

  (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行权登记电子数据接口,适用dbf文件(附件四)。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登记明细表(见附表4);

  (四)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六)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七) 董事会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

  (八)风险告知书(附件五);

  (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如与营业执

  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十二)电子数据接口;

  (十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登记。

  四、回购股份登记

  办理回购股份过户之前,需凭深交所通知向我司帐户管理部申请开立回购帐户。之后报送以下申请文件: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过户明细表》(附表5)

  (三)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四)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五)经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决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批量过户电子数据接口

  (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果股份过户后为无限售流通股,还需按照解除限售业务向我司提交文件材料。

  五、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一)调整申请(见附件三);

  (二)调整明细表(附表7);

  (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调整的决议;

  (四)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激励对象或激励股份数量调整法律意见书;

  (五)权益分派公告

  (六)《股票期权注销明细表》(附表8),适用于注销激励对象名下全部股票期权。

  (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

  (一)注销申请

  (二)注销明细表(附表6)

  (三)深交所注销通知书

  (四)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五)验资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

  (七)电子数据接口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七、股票期权注销业务

  (一)注销申请

  (二)注销申请表(附表8)

  (三)深交所注销通知书

  (四)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电子数据接口

  (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八、收费标准

  (一)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收费标准参照权证登记服务费的标准执行,计算方式如下:股票期权存续时间(月)×发行份额数(千万)×1000(元/月千万份)。股票期权存续

  时间按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不同存续期、不同发行份额应分别计算,总金额超过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收。股票期权登记服务费在首次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时一次性收取,股票期权数量因权益分派等原因进行后续调整时,不再另行收费。

  (二) 股票过户费

  向特定股东回购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将其从二级市场或特定股东回购的股票授予(含股票期权行权时授予)激励对象时,向过户双方收取股份过户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非交易 户收费标准执行,按过户股份面值的1‰分别向转让双方收取,单边上限为10万元。股份过户涉及的印花税按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收,具体征收方式及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股票登记费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行权时授予股票,且股票来源为发行新股时,收取股份登记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登记业务收费标准执行,登记股本面值为5亿股.

  股权证明书 6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日期:

  股权证明书 7

  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期权赠与协议书

  甲方: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简称《股权方案》,下同)的有关规定,本着激励、共赢、追求XXX公司共同理想与价值观的准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从20xx年月日起赠与乙方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原始股,并每年根据工作绩效增配相应数量的股权。详细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股权管理委员会(简称股权管委会)决定。

  第二条:甲方在赠与乙方股权时以《股票期权赠与协议书》的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乙方须在十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收股票期权。

  第三条:甲方应在公司正式渠道公布《股权方案》全部内容;若《股权方案》的条款有所变动,同样需公布相关内容。

  第四条:乙方持股条件发生变化或股权数量发生变化,甲方均需以正式文件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提出行权要求必须遵照《股权方案》的第四章-行权管理的要求,并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保证遵照《股权方案》的所有条款、条款变更通知、附件及其他经股权管理委员会决定的事宜等。

  第七条:股票期权不设有效期,从赠与日起生效,至员工离职或行权完毕时结束。

  第八条:本协定书未尽之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授权股权管理委员会全权管理股权事宜。

  第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

  日期: 日期:

  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期权赠与证明书

  证书编号:GLKJ-YG-00001

  甲方: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正的基础上,甲方根据乙方在公司的岗位级别、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公司增发股份等因素,赠与乙方股票期权。

  ◆本次赠与股权的类型为:

  ■初始股权(C) □年功增发股权(Z)

  □股权增发应增股权(Y)□其他激励股权(Q)

  ◆本次赠与股权共 股;大写:股。

  ◆本次赠与股权有效起始日为日。

  说明:

  1、 本书与《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期权赠与协议书》共同使

  用有效。

  2、本书需盖公章与股权管理委员会专用章方可有效。

  3、本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

  股票期权赠与协议书

  甲方: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简称《股权方案》,下同)的有关规定,本着激励、共赢、追求XXX公司共同理想与价值观的'准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从20xx年月日起赠与乙方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原始股,并每年根据工作绩效增配相应数量的股权。详细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股权管理委员会(简称股权管委会)决定。

  第二条:甲方在赠与乙方股权时以《股票期权赠与协议书》的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乙方须在十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收股票期权。

  第三条:甲方应在公司正式渠道公布《股权方案》全部内容;若《股权方案》的条款有所变动,同样需公布相关内容。

  第四条:乙方持股条件发生变化或股权数量发生变化,甲方均需以正式文件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提出行权要求必须遵照《股权方案》的第四章-行权管理的要求,并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保证遵照《股权方案》的所有条款、条款变更通知、附件及其他经股权管理委员会决定的事宜等。

  第七条:股票期权不设有效期,从赠与日起生效,至员工离职或行权完毕时结束。

  第八条:本协定书未尽之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授权股权管理委员会全权管理股权事宜。

  第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

  日期: 日期:

  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期权赠与证明书

  证书编号:GLKJ-YG-00002

  甲方: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正的基础上,甲方根据乙方在公司的岗位级别、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公司增发股份等因素,赠与乙方股票期权。

  ◆本次赠与股权的类型为:

  ■初始股权(C) □年功增发股权(Z)

  □股权增发应增股权(Y)□其他激励股权(Q)

  ◆本次赠与股权共 股;大写:股。

  ◆本次赠与股权有效起始日为日。

  说明:

  2、 本书与《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期权赠与协议书》共同使

  用有效。

  2、本书需盖公章与股权管理委员会专用章方可有效。

  3、本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证明书 8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

  股权证明书 9

  公司是现代组织的重要形式,而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下面看看股权转让证明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

  股权转让简介: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权转让证明书范本:

  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

  股权证明书 10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业务办理须知

  一、 股票期权登记

  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 料:

  (一)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

  (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2);

  (四) 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六) 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董事会决议;

  (七) 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 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

  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九) 电子数据接口(附件二),适用dbf文件。

  (十) 如果期权因权益分派等原因发生变更的,还要出具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说

  明、调整公告及律师意见书;

  (十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预留期权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期权登记。

  二、行权登记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3);

  (三)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四)董事会关于实施行权的决议;

  (五)公司监事会核准的激励对象行权名单;

  (六)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七)律师出具的关于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书;

  (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行权登记电子数据接口,适用dbf文件(附件四)。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登记明细表(见附表4);

  (四)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五)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六)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七) 董事会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

  (八)风险告知书(附件五);

  (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如与营业执

  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十二)电子数据接口;

  (十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登记。

  四、回购股份登记

  办理回购股份过户之前,需凭深交所通知向我司帐户管理部申请开立回购帐户。之后报送以下申请文件: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过户明细表》(附表5)

  (三)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

  (四)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

  (五)经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决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批量过户电子数据接口

  (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果股份过户后为无限售流通股,还需按照解除限售业务向我司提交文件材料。

  五、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一)调整申请(见附件三);

  (二)调整明细表(附表7);

  (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调整的决议;

  (四)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激励对象或激励股份数量调整法律意见书;

  (五)权益分派公告

  (六)《股票期权注销明细表》(附表8),适用于注销激励对象名下全部股票期权。

  (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

  (一)注销申请

  (二)注销明细表(附表6)

  (三)深交所注销通知书

  (四)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五)验资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

  (七)电子数据接口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七、股票期权注销业务

  (一)注销申请

  (二)注销申请表(附表8)

  (三)深交所注销通知书

  (四)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电子数据接口

  (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八、收费标准

  (一)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收费标准参照权证登记服务费的标准执行,计算方式如下:股票期权存续时间(月)×发行份额数(千万)×1000(元/月千万份)。股票期权存续

  时间按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不同存续期、不同发行份额应分别计算,总金额超过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收。股票期权登记服务费在首次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时一次性收取,股票期权数量因权益分派等原因进行后续调整时,不再另行收费。

  (二) 股票过户费

  向特定股东回购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将其从二级市场或特定股东回购的股票授予(含股票期权行权时授予)激励对象时,向过户双方收取股份过户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非交易 户收费标准执行,按过户股份面值的1‰分别向转让双方收取,单边上限为10万元。股份过户涉及的印花税按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收,具体征收方式及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股票登记费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行权时授予股票,且股票来源为发行新股时,收取股份登记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登记业务收费标准执行,登记股本面值为5亿股.


产权证明书合集10篇(扩展7)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优选【十】份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1

  甲方(转让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 __ _ 乙方(受让方):__身份证号:________ 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状况:甲方的房屋位于房,三房二厅一厨一卫二阳台,建筑面积约*方米,属住宅用途。

  二、 转让价格:本房屋转让价格为 元人民币,乙方签定本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元给甲方,以银行转帐付款方式,乙方付清购房款后,本合同生效。

  三、 交付期限:甲方收齐乙方转让款后,即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四、 甲方责任:甲方保证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 乙方责任:乙方对该房屋的产权情况、结构情况、目前的使用状况在转让前已有清楚的认识,并对上述情况承担该房屋转让后的责任。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公共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六、 本房屋转让前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电费、水费由甲方负责,转让后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电费、水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 其他约定:1、本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如因国家政策法规改变而可以补办房产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2、本房屋的'主体建筑物使用期约

  为60年,因发生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或自然损耗而造成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不能向甲方或建设单位追索任何责任或赔偿。3、本房屋如因**的城建规划需要征收征用的,属于该房屋的拆迁补偿归房屋持有人(乙方)所有。

  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执行本协议如有争

  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指模) 乙方: (指模)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单位意见:兹证明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上述房屋转让协议。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2

  合同双方当事人:

  售房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买房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售房人和买房人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农民安居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自己因拆迁所分得的农民安居房(80*方米指标房)及相应的储藏室等卖给乙方。房屋、储藏室等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二、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并在本协议签章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得到该房屋一切手续后 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

  三、 此房以后办理房产证手续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但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及帮助乙方办下该证及其它证件。

  四、 签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终止合同不愿出售此房,需退还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并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如乙方终止合同不愿购房,甲方有权不退还定金。

  五、 甲乙双方交易后,甲方没有任何权利任何理由收回该房及手续费等,今后该房拆迁还房等一切均归乙方所有。

  六、 甲乙如要收回该房需经乙方同意并按收回时市场均价的叁倍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否则乙方可以拒绝甲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人一份。本合同以签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违约(违反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合同协议执行。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3

  内容提要:对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不应直接认定为无效,而应适用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有效的规定或者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合同因解除条件成就而归于消灭时,已付房价款的返还、装修房屋所形成价值的返还属于不当得利返还。于此场合,不得适用过失相抵规 则,除非守约方对此类返还选择了违约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这些返还与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损害赔偿并行不悖。

  关键词:无产权证房屋买卖 无权处分 解除条件 不当得利

  一、案件事实概要

  后来乙成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对B号房屋所享有的权利被让与给A公司,成为A公司财产的一部分。但A公司直至20xx年3月都未能按《售房合同书》给丙办理B号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表面原因是A公司一直未取得B号房屋的所有权,深层原因是甲违反了她与A公司之间的《卖房协议》,私自将B号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领走,并不配合A公司将B号房屋所有权过户,致使A公司难以将B号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于丙的名下。原告丙认为,两被告A公司和甲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此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给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A公司承担本案律师费以及本案诉讼费。

  一审民事判决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无效。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原告丙与被告A公司在签订售房合同书时,被告A公司未依法登记领取所售房屋权属证书,且至今被告A公司仍未取得该房屋权属证书,丙明知A公司非产权人,所购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仍然与A公司签订售房合同书,故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书无效,对此,A公司与丙均有过错。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原告要求按售房合同书,被告赔偿其律师费之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丙应将所购房屋返还A公司,A公司亦应将所得房款返还丙。对丙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本案不宜一并处理,丙可另行起诉。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6条、第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之规定,判决原告丙与被告A公司签订的售房合同书无效,原告丙将系争住房腾空交予被告A公司,被告A公司返’还原告丙购房款。驳回原告丙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民事判决所持的基本立场是,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否则,合同无效。

  二、评释

  (一)关于系争合同的定性

  1。关于《卖房协议》的定性2。关于《售房合同书》的定性

  把第二份买卖房屋的合同—《售房合同书》—定性为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有以下根据:第一,该合同明确约定A公司将原房主甲的B号房屋卖给丙;第二,合同签订当时,B号房屋的所有权确实登记在他人的名下,并且,登记名义人与A公司、丙均无债权债务关系,B号房屋的所有权与A公司、丙的权利之间的关系过分远隔,按照债的相对性原则,A公司、丙对登记名义人没有直接的请求权。这是第二份房屋买卖合同不同于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重要之点,所以,笔者把它定性为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赋予《卖房协议》中的出卖人甲否认《售房合同书》的权利,扩而广之,赋予连环合同中的前手否认后手所订另一买卖合同的权利,其弊端是多方面的。其一,会使被告之一的甲这个恶意之人,扩而广之,会使恶意不履行移转买卖物所有权义务的前手,非但未受到惩罚,反而获得了较大利益,诚为是非颠倒。其二,意味着连环合同没有法律保障,随时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即,第一个出卖人毁约,拒不将其买卖物的所有权移转给第二个出卖人,同时不追认第二份买卖合同,其后的买卖合同都因而失去效力。这就破坏了正常的交易,谈何交易安全?其三,这不但使原告丙处于受制于恶意之人的极为不利的境地,而且也违反了买卖合同关于移转买卖物所有权的本质(合同法第130条),纵容了拒不履行移转买卖物所有权义务的恶意出卖人,还误将出卖人(移转买卖物所有权的)义务转换成了抗辩权、形成权,违反了民事权利义务的配置规则。其实,在有体物场合,所有物与其所有权常常是可以替代的,〔2〕因而,甲对B号房屋的所有权可以说是其与A公司之间《卖房协议》的标的物,处于A公司的债权效力的射程内,该所有权对抗不了A公司的债权。换言之,甲只有依约移转B号房屋所有权的义务,没有据此影响合同效力的权利。一言以蔽之,系争合同的效力不得取决于甲这个登记名义人是否追认。

  (二)关于系争合同的效力

  1。法律的适用: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新法优先于旧法? 系争合同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是适用合同法?抑或适用或类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为法释【1999」19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法释【20xx」7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规定了房地产转让(第36一45条),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法规定了买卖合同(第150一166条),适用于各种买卖合同,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专就房屋买卖来讲,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6条至第45条的规范为特别法,合同法属于普通法。依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规则,系争案件应当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且是其第37条第6项的规定。

  但须看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只是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而未正面规定转让了无产权证的合同无效。违反该项规定的结果,至少有两种可能:合同未生效,或者合同无效。究竟如何解释,颇费思量:一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规定的立法目的如何,不易查考;二是许多人都认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规定的所谓“不得转让”,属于禁止性规范,不得违反。从该法制定当时的背景推断,转让“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可能就是无效。时至今日,仍有相当的人如此理解。可是,将系争合同适用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的规定,判决无效,这如何与合同法、法释【1999】19号、法释【20xx】7号的规定相协调?

  众所周知,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比,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不再是像经济合同法那样,动辄令合同无效,而是奉行鼓励交易原则,尽量承认合同的效力,即使是出卖他人之物,也不再是硬性地令合同无效,而是由出卖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第150条),或者是合同效力待定(第51条),甚至是合同有效下的一般违约责任(第107条等)。法释【1999】19号第4条的规定,法释【20xx】7号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都表明了这一点。尤其是法释【20xx】7号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的,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以及第18条第1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这两条都明确地告诉我们: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尽管该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合同也有效。当然,这些规定的适用领域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出卖人、标的物为尚未建成的或已竣工的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法释「20xx」7号第1条),对于诸如系争合同等类型的合同,最多是类推适用。

  上述立场及观点的转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是符合发展趋势的。如果这个结论是正确的话,那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的规定便已经不合时宜。

  在这种背景下,贯彻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对系争案件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而非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显然是不适当的。按照注释民法学关于适用法律解决纠纷宜妥当的要求,对于系争案件,应当适用合同法及法释【1999】19号的有关规定,而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应当类推适用法释【20xx】7号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而非固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的思想。如何达到这一目的,比较理想的路径是,按照新法优先于旧法的规则,对于系争案件,不再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部“旧法”,而适用合同法、法释【1999」19号的有关规定这些“新法”,类推适用法释【20xx】7号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依据这些“新法”认定系争合同有效,从而,出卖人因其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能移转B号房屋的所有权而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承担此类责任,同时享有合同解除权。

  2。系争合同效力的认定:违反强制性规范?

  确定适用合同法解决系争案件,只是澄清了问题的一部分,仍然存在着这样的疑问:对于系争合同,是适用合同法第52条关于无效的规定,还是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抑或合同法关于合同有效的规定?

  一审民事判决书没有适用合同法第51条和关于合同有效的规定,而是适用了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确认系争合同无效。该第52条计有5项规定,究竟适用的是哪一项?一审民事判决书并未言明,不符合请求权基础理论的要求,需要探究清楚。

  基于系争案件的案情,按照一审民事判决书关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判决理由,检索合同法第52条关于无效的规定,只有其中的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符合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真意。

  接下来的问题是,结合系争合同,合同法第52条第5项所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指应为何者?是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的规定,还是指合同法中的相应规定?在笔者看来,回答都应是否定的。其理由在于,第一,如同上文分析的那样,系争案件不应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就排除了该法第37条第6项作为一审判决所指“强制性规定”的妥当性,换言之,一审判决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这个“强制性规定”作为认定系争合同无效的根据,是不适当的。第二,合同法总则中,作为认定系争合同无效根据的“强制性规定”,除第52条以外,别无其他规范。在合同法分则的“买卖合同”一章中,也找不出认定系争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就是说,在不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前提下,一审民事判决书认定系争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只有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关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别无其他。可是,将该条项适用于个案,必须结合另外的具体的“强制性规定”才可判断出系争合同是否违反了“强制性规定”,进而认定系争合同无效与否,在找不出系争合同违反了另外的具体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不得单纯地援引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来认定系争合同无效。

  一言以蔽之,一审判决将合同法第52条适用于系争案件,的确不当。

  3。系争合同效力的认定:效力待定?合同有效?

  以上讨论虽然得出了系争案件不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的结论,但是仍然未解决这样的问题:系争案件是适用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还是合同法有关合同有效的规定,甚至类推适用法释【20xx】7号第19条或第18条的规定?解决这个问题,可有如下方案:其一,适用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其二,合同法第150条系关于买卖合同权利瑕疵担保的规定,且处于合同法分则当中,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不仅适用于买卖合同中的无权处分,而且适用租赁等合同中的无权处分,且处于合同法总则部分,故前者为特别法,后者为普通法,前者应当优先适用。其三,合同法第51条和第巧0条竞合,究竟适用哪一条,由权利人选择。其四,适用合同法第107条等规定,类推适用法释[20xx]7号第19条或第18条的规定。

  采用方案一带来的弊端,在上文关于系争合同的定性部分中已经谈到,主要表现为是非颠倒,在连环合同场合会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破坏正常的交易,误将义务转换成抗辩权、形成权。既然如此,解决系争案件不应采取该方案。

  方案二、三运用在某些案件中可能适当,如在买受人签订合同时不知作为买卖物的房屋无产权证的案件中,买受人援引合同法第150条,追究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比较合适。但在系争案件中不能采用这两个方案,因为系争案件中的原告在订立系争合同时知晓B号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至少是重大过失地不知。按照合同法第151条关于“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的规定,出卖人A公司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运用排除法,只剩下方案四了。笔者也未找到比方案四更好的方案,至少暂时对其持肯定态度。据此,认定系争合同有效,出卖人A公司若不能办理完毕B号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便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丙享有此类请求权。从系争案件中原告丙的诉讼请求为两被告立即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观察,可知其未采取方案一、二、三,而是选择了系争合同有效的方案,即方案四。

  (三)关于《售房合同书》第4条约定的定位:附解除条件?约定解除?

  《售房合同书》第4条约定:A公司如不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将B号房屋的户名过到丙名下,除应如数退还丙所付全部款外,还应对丙作适当经济赔偿。

  该约定是属于附解除条件,还是构成约定解除?如果属于附解除条件,售房合同便为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按照合同法第45条第1款后段的规定,当解除条件成就时,售房合同失效,并且是自动地当然地归于消灭。因被告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丙名下,条件已经成就,那么,无需当事人通知解除合同,售房合同便自此自动地、当然地终止,被告A公司移转B号房屋所有权的义务随之消灭,因而,原告丙诉请被告A公司立即给其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没有依据,应予驳回。

  如果该第4条的约定构成了约定解除,则售房合同不是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不会因所谓解除条件成就而当然地、自动地终止,而是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解除权产生。即A公司在加01年12月31日未能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丙名下,原告丙自此取得解除权。丙若行使该解除权,通知被告A公司《售房合同书》作废,那么,该合同归于消灭;若不行使解除权,仍然请求被告A公司向其移转B号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应当得到支持。

  总之,《售房合同书》第4条的约定,假如构成约定解除,那么原告丙就能请求被告A公司继续履行售房合同,进而取得B号房屋的所有权;倘若属于附解除条件,因系争合同已经终止,被告A公司就不再负有移转B号房屋所有权的义务。可见,准确地定性《售房合同书》第4条的约定,对解决B号房屋所有权移转与否的问题至关重要。

  就《售房合同书》第4条的文义分析,它没有表达下述意思: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丙名下时,丙“可以”或“有权”将售房合同解除。也就是说,该条的约定未给当事人任何一方保留解除权,因此不符合约定解除的要件。

  《售房合同书》第4条规定,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丙名下时,A公司应如数退还丙所付的全部房款,并作适当经济赔偿。换一种表达方式就是,售房合同消灭,双方之间恢复原状。此约定正符合附解除条件的要求,而不符合约定解除的特征。 把《售房合同书》第4条的约定作为附解除条件,便有如下结论:由于该条件系由双方约定的,在它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原则上只有双方同意,才可以将其排除。在系争案件中,原告丙请求被告办理B号房屋所有权的移转登记手续,是单方面改变原来的双方的约定,即,不让系争合同自动地当然地消灭,而是继续有效。对此,被告不予认可,因此,原告丙单方面地改变双方关于附解除条件的原有约定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排除附解除条件的效力。换言之丁原来约定的附解除条件依然有效,它不会转换为约定解除,最终的结果是系争合同照样自动消灭。

  正因原告丙与被告A公司之间的售房合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动消灭,所以,原告丙诉求被告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其名下,便没有法律根据,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关于B号房屋价款返还的请求权基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物的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系争合同终止,原告返还其占有的B号房屋,被告A公司返还其所取得的价款,这已经得到了一审民事判决的确认,但应当弄清此笔价款返还的请求权基础。

  由于货币的所有权原则上与对该笔货币的占有相一致,所以,当原告丙将价款支付给被告A公司后,他就丧失了对该笔价款的所有权。现在,因系争合同自20xx年12月31日届满时B号房屋的所有权不能移转至丙名下而自动终止,被告A公司有义务返还该笔价款。由于原告丙对该笔价款无所有权,所以,他请求A公司返还的请求权基础就不可能是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从当事人双方的损益变动并予以调整的角度着眼,其应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如此判断乃因为这种损益变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1。被告A公司不再移转B号房屋的所有权,连占有也要恢复,却拥有该房屋的部分对价,显然获得了利益。2。原告丙不能取得B号房屋的所有权,连占有也要丧失,却支付了价款,存在着损失。3。这种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4。被告A公司拥有价款没有合法根据。在德国,是从合同终止、债权不复存在的角度说价款无原因,在中国,可以直接从A公司不移转B号房屋所有权却获得价款没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根据角度予以认定。

  当然,假如原告丙不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把该笔购房款作为因被告A公司不将B号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他而造成的损失,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返还价款的请求权基础也可以是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笔者认为,如此寻找请求权基础,符合违约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可予支持。不过,从原告丙诉讼请求和一审民事判决书表述的文义看,都未寻求违约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 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或者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各有利弊。主张前者,不必举证被告A公司具有过失,不受与有过失、应当预见等规则的制约。主张后者,在原告丙的损失大于125000元价款时,可以多获得些赔偿。

  (五)对系争B号屋装修问题处理的请求权基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售房合同消灭,原告占有B号房屋的根据不复存在,有义务返还。于此场合,原告对B号房屋的装修如何处理?从《售房合同书》第4条的约定看,双方当事人都把丙支出的装修费作为其经济损失看待,原告丙欠缺该项诉讼请求,一审民事判决则谓,对原告丙的该项经济损失,本案不宜一并处理,丙可另行起诉。对此,应当如何评论?因原告丙诉求被告办理系争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主张取得系争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系争合同有效为前提的。而主张装修B号房屋形成添附价值的返还,是在系争合同消灭情况下的“清算”表现。可见,原告丙若同时主张上述二权,显然不合逻辑。问题是,一审法院的主审法官欲认定系争合同无效,依据法律和法理便会发生装修形成价值的返还问题,可是原告丙却无此诉求,如何处理方为妥当?有意见认为,于此场合主审法官负有释明的义务,应当提示原告丙: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原告丙取得不了系争房屋的所有权,宜诉求其他项目,包括装修B号房屋形成的添附利益的返还。如果主审法官未做此类释明,便未尽到职责。〔5〕这种意见值得重视。

  在笔者看来,在这里应当持有如下见解:

  如果被告A公司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原告丙,那么,丙对该房屋的装修属于对其所有物的改良,与他人无关。但系争合同因解除条件成就而自动失效,B号房屋的所有权不会移转给丙,丙对B号房屋的占有没有根据,其应当返还该房屋,这就产生了丙装修B号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

  从B号房屋本身的角度观察,装修材料与B号房屋结合在一起,不能分离,或者虽然能够分离,但所需费用过巨,构成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丙丧失对装修材料的动产所有权,B号房屋的所有权扩张到装修材料上。但B号房屋的所有权人甲对此未支付相应的代价,其享有这部分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甲有义务予以返还。就是说,原告丙对其丧失的这部分利益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从原告丙和被告A公司之间的售房合同的角度看,B号房屋所有权不能于20xx年12月31日前移转至原告丙的名下,构成被告A公司违约。该违约行为给丙造成了购买此类房屋的机会丧失、支出装修费等一系列损失。如此,装修费可以作为被告A公司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也是如此认识的,体现在《售房合同书》第4条中。

  可见,B号系争房屋装修问题的处理,可有两个请求权基础,一个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一个是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原告丙主张并实现了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他的这部分损失得到了填补,损害赔偿请求权因缺少“损失”这个构成要件便不会产生。如果原告丙主张并实现了损害赔偿请求权,B号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便得而复失,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因欠缺“获得利益”这个要件而不成立。就是说,原告丙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而主张,不得同时实现二者。

  就一审诉讼的实际情况看,原告丙选择了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其法律及法理依据,但不是最佳的选择。因为赔偿损失在范围上要受与有过失规则(合同法第120条及其解释)的制约,而一审民事判决也果真如此裁量了,以原告丙也有过错为由未裁判被告A公司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假如原告丙选择了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那么,因以另一被告甲获得的附合利益为准予以返还,与原告丙有无过失无关,加之这不属于赔偿责任,所以就不再适用与有过失规则,即使丙有过失,也有权请求返还接*于添附在B号房屋的价值。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审判决就不会以原告丙也有过错为由不支持其返还不当得利的诉求。

  由此可见,请求权基础理论及其在个案中的正确运用,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利益能否得到法律保护,不单纯是个学术问题,即使是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律人也应当予以重视。

  (六)余论

  1。关于原告丙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其实,因被告A公司违约,原告丙遭受了一些损失,如丧失了与他人签订买卖房屋合同的机会,若再买到与B号房屋相当的房屋需要花费更多的价款,该超出部分的价款即为原告丙的损失。再如,原告丙因购买B号房屋而支出了交通费、诉讼费、误工费等。这些损失,属于真正的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告丙均可请求被告赔偿。其请求权基础只有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不会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更不会是物的返还请求权。由于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受到合理预见、与有过失、减轻损害等规则的限制,因此原告丙若对该项损失的造成或扩大也有过失,则要依据与有过失规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被告A公司要少赔乃至不赔。

  从法律人的要求讲,原告丙本应援引合同法第107条、第135条等条款,请求被告A公司赔偿上述损失,但原告丙未提起此项诉讼请求,丧失了良机。

  2。关于原告丙的债权人代位权

  从《售房合同书》第2条关于丙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A公司交纳购房首款人民币125000元整,丙从首款交付之日起即有权装修、人住B号房的规定分析,被告A公司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有义务移转B号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丙能够举证被告A公司怠于请求甲办理B号房屋所有权的移转登记手续,那么,原告丙便享有了债权人的代位权,在20xx年12月31日届满之前,即((售房合同书》未自动终止之前,可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甲办理B号房屋所有权的移转登记手续。

  在系争案件的实际诉讼过程中,原告丙将甲和A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请求他们履行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移转于原告丙的义务,这可否视为原告丙在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笔者持否定的观点,理由在于,其一,原告丙诉请甲履行B号系争房屋的所有权过户义务,未表示是在行使被告A公司对于甲的到期债权。这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其二,原告丙提起的是普通诉讼,没有援引合同法第7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第11条至第22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向甲主张债权人的代位权。当事人不主张,即难以认定原告丙在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其三,原告丙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在20xx年3月,而系争合同因其所附的解除条件成就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动终止,致使其向被告A公司主张移转B号房屋所有权的债权消灭。这样,又欠缺债权人代位权的另一个构成要件,即使主张了债权人的代位权,也得不到主审法院的支持。

  总之,原告丙因其未及时提起债权人代位权之诉,丧失了取得B号房屋所有权的一个机会。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4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的楼房转让给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2、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处于预售阶段。甲方同意乙方去开发商处按照房屋的出售的价格进行挑号,选择房屋的楼层及位置。

  3、根据开发商的要求,乙方自行应当支付房款(房屋*均价格为每*方米元,具体房款按所购的楼层及位置具体核算)。除此,作为乙方还应当按所购置的楼房建筑面积另行支付给甲方每*方米元的酬谢金。

  4、乙方在挑完号选择好房屋的楼层及位置后,支付给甲方酬谢金的.三分之一;待房屋主体结构完成后再支付三分之一;基余的待楼房交付后十日内支付完毕。

  5、上述所指的开发商开发的回迁楼房应当位于。如果回迁房屋位置不在上述地段,乙方有权利解除该协议,甲方应当退还已支付的酬谢金。

  6、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拆迁办结算完补偿协议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甲方不得无故阻拦。如果需要甲方方面的相关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提供。

  7、如乙方不能与开发商直接签订购房协议或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购房协议,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8、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

  9、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的权利。如果甲方违约,除了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购房款和利息及酬谢金外,还应当支付元的违约金。

  10、本协议双方应当共同执行,不得无故反悔。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支付对方元的违约金。

  10、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5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层车库一处,建筑面积_____*方米;车库门前附属场地____ _____*方米及附属卷闸门、防盗窗等设施,上述内容以下简称“本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 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 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交易后甲方给乙方写好收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购房后应付的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三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1)、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计算,计息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算;2)、解除合同时本房屋市场评估价,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搬迁等损失。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延伸阅读:产权证的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6

  甲方(转让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 __ _ 乙方(受让方):__身份证号:________ 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状况:甲方的房屋位于房,三房二厅一厨一卫二阳台,建筑面积约*方米,属住宅用途。

  二、 转让价格:本房屋转让价格为 元人民币,乙方签定本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元给甲方,以银行转帐付款方式,乙方付清购房款后,本合同生效。

  三、 交付期限:甲方收齐乙方转让款后,即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四、 甲方责任:甲方保证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 乙方责任:乙方对该房屋的产权情况、结构情况、目前的使用状况在转让前已有清楚的认识,并对上述情况承担该房屋转让后的责任。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公共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六、 本房屋转让前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电费、水费由甲方负责,转让后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电费、水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 其他约定:1、本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如因国家政策法规改变而可以补办房产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2、本房屋的主体建筑物使用期约

  为60年,因发生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或自然损耗而造成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不能向甲方或建设单位追索任何责任或赔偿。3、本房屋如因**的城建规划需要征收征用的,属于该房屋的拆迁补偿归房屋持有人(乙方)所有。

  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执行本协议如有争

  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指模) 乙方: (指模)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单位意见:兹证明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上述房屋转让协议。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7

  内容提要:对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不应直接认定为无效,而应适用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有效的规定或者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合同因解除条件成就而归于消灭时,已付房价款的返还、装修房屋所形成价值的返还属于不当得利返还。于此场合,不得适用过失相抵规 则,除非守约方对此类返还选择了违约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这些返还与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损害赔偿并行不悖。

  关键词:无产权证房屋买卖 无权处分 解除条件 不当得利

  一、案件事实概要

  后来乙成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对B号房屋所享有的权利被让与给A公司,成为A公司财产的一部分。但A公司直至20xx年3月都未能按《售房合同书》给丙办理B号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表面原因是A公司一直未取得B号房屋的所有权,深层原因是甲违反了她与A公司之间的《卖房协议》,私自将B号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领走,并不配合A公司将B号房屋所有权过户,致使A公司难以将B号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于丙的名下。原告丙认为,两被告A公司和甲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此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给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A公司承担本案律师费以及本案诉讼费。

  一审民事判决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无效。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原告丙与被告A公司在签订售房合同书时,被告A公司未依法登记领取所售房屋权属证书,且至今被告A公司仍未取得该房屋权属证书,丙明知A公司非产权人,所购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仍然与A公司签订售房合同书,故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书无效,对此,A公司与丙均有过错。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原告要求按售房合同书,被告赔偿其律师费之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丙应将所购房屋返还A公司,A公司亦应将所得房款返还丙。对丙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本案不宜一并处理,丙可另行起诉。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6条、第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之规定,判决原告丙与被告A公司签订的售房合同书无效,原告丙将系争住房腾空交予被告A公司,被告A公司返’还原告丙购房款。驳回原告丙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民事判决所持的基本立场是,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否则,合同无效。

  二、评释

  (一)关于系争合同的定性

  1。关于《卖房协议》的定性2。关于《售房合同书》的定性

  把第二份买卖房屋的合同—《售房合同书》—定性为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有以下根据:第一,该合同明确约定A公司将原房主甲的B号房屋卖给丙;第二,合同签订当时,B号房屋的所有权确实登记在他人的名下,并且,登记名义人与A公司、丙均无债权债务关系,B号房屋的所有权与A公司、丙的权利之间的关系过分远隔,按照债的相对性原则,A公司、丙对登记名义人没有直接的请求权。这是第二份房屋买卖合同不同于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重要之点,所以,笔者把它定性为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赋予《卖房协议》中的出卖人甲否认《售房合同书》的权利,扩而广之,赋予连环合同中的前手否认后手所订另一买卖合同的权利,其弊端是多方面的。其一,会使被告之一的甲这个恶意之人,扩而广之,会使恶意不履行移转买卖物所有权义务的前手,非但未受到惩罚,反而获得了较大利益,诚为是非颠倒。其二,意味着连环合同没有法律保障,随时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即,第一个出卖人毁约,拒不将其买卖物的所有权移转给第二个出卖人,同时不追认第二份买卖合同,其后的买卖合同都因而失去效力。这就破坏了正常的交易,谈何交易安全?其三,这不但使原告丙处于受制于恶意之人的极为不利的境地,而且也违反了买卖合同关于移转买卖物所有权的本质(合同法第130条),纵容了拒不履行移转买卖物所有权义务的恶意出卖人,还误将出卖人(移转买卖物所有权的)义务转换成了抗辩权、形成权,违反了民事权利义务的配置规则。其实,在有体物场合,所有物与其所有权常常是可以替代的,〔2〕因而,甲对B号房屋的所有权可以说是其与A公司之间《卖房协议》的标的物,处于A公司的债权效力的射程内,该所有权对抗不了A公司的债权。换言之,甲只有依约移转B号房屋所有权的义务,没有据此影响合同效力的权利。一言以蔽之,系争合同的效力不得取决于甲这个登记名义人是否追认。

  (二)关于系争合同的效力

  1。法律的适用: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新法优先于旧法? 系争合同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是适用合同法?抑或适用或类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为法释【1999」19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法释【20xx」7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规定了房地产转让(第36一45条),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法规定了买卖合同(第150一166条),适用于各种买卖合同,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专就房屋买卖来讲,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6条至第45条的规范为特别法,合同法属于普通法。依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规则,系争案件应当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且是其第37条第6项的规定。

  但须看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只是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而未正面规定转让了无产权证的合同无效。违反该项规定的结果,至少有两种可能:合同未生效,或者合同无效。究竟如何解释,颇费思量:一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规定的立法目的如何,不易查考;二是许多人都认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规定的所谓“不得转让”,属于禁止性规范,不得违反。从该法制定当时的背景推断,转让“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可能就是无效。时至今日,仍有相当的人如此理解。可是,将系争合同适用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的规定,判决无效,这如何与合同法、法释【1999】19号、法释【20xx】7号的规定相协调?

  众所周知,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比,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不再是像经济合同法那样,动辄令合同无效,而是奉行鼓励交易原则,尽量承认合同的效力,即使是出卖他人之物,也不再是硬性地令合同无效,而是由出卖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第150条),或者是合同效力待定(第51条),甚至是合同有效下的一般违约责任(第107条等)。法释【1999】19号第4条的规定,法释【20xx】7号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都表明了这一点。尤其是法释【20xx】7号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的,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以及第18条第1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这两条都明确地告诉我们: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尽管该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合同也有效。当然,这些规定的适用领域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出卖人、标的物为尚未建成的或已竣工的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法释「20xx」7号第1条),对于诸如系争合同等类型的合同,最多是类推适用。

  上述立场及观点的转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是符合发展趋势的。如果这个结论是正确的话,那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的规定便已经不合时宜。

  在这种背景下,贯彻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对系争案件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而非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显然是不适当的。按照注释民法学关于适用法律解决纠纷宜妥当的要求,对于系争案件,应当适用合同法及法释【1999】19号的有关规定,而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应当类推适用法释【20xx】7号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而非固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的思想。如何达到这一目的,比较理想的路径是,按照新法优先于旧法的规则,对于系争案件,不再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部“旧法”,而适用合同法、法释【1999」19号的有关规定这些“新法”,类推适用法释【20xx】7号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依据这些“新法”认定系争合同有效,从而,出卖人因其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能移转B号房屋的所有权而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承担此类责任,同时享有合同解除权。

  2。系争合同效力的认定:违反强制性规范?

  确定适用合同法解决系争案件,只是澄清了问题的一部分,仍然存在着这样的疑问:对于系争合同,是适用合同法第52条关于无效的规定,还是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抑或合同法关于合同有效的规定?

  一审民事判决书没有适用合同法第51条和关于合同有效的规定,而是适用了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确认系争合同无效。该第52条计有5项规定,究竟适用的是哪一项?一审民事判决书并未言明,不符合请求权基础理论的要求,需要探究清楚。

  基于系争案件的案情,按照一审民事判决书关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判决理由,检索合同法第52条关于无效的规定,只有其中的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符合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真意。

  接下来的问题是,结合系争合同,合同法第52条第5项所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指应为何者?是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的规定,还是指合同法中的相应规定?在笔者看来,回答都应是否定的。其理由在于,第一,如同上文分析的那样,系争案件不应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就排除了该法第37条第6项作为一审判决所指“强制性规定”的妥当性,换言之,一审判决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这个“强制性规定”作为认定系争合同无效的根据,是不适当的。第二,合同法总则中,作为认定系争合同无效根据的“强制性规定”,除第52条以外,别无其他规范。在合同法分则的“买卖合同”一章中,也找不出认定系争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就是说,在不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前提下,一审民事判决书认定系争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只有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关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别无其他。可是,将该条项适用于个案,必须结合另外的具体的“强制性规定”才可判断出系争合同是否违反了“强制性规定”,进而认定系争合同无效与否,在找不出系争合同违反了另外的具体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不得单纯地援引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来认定系争合同无效。

  一言以蔽之,一审判决将合同法第52条适用于系争案件,的确不当。

  3。系争合同效力的认定:效力待定?合同有效?

  以上讨论虽然得出了系争案件不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的结论,但是仍然未解决这样的问题:系争案件是适用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还是合同法有关合同有效的规定,甚至类推适用法释【20xx】7号第19条或第18条的规定?解决这个问题,可有如下方案:其一,适用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其二,合同法第150条系关于买卖合同权利瑕疵担保的规定,且处于合同法分则当中,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不仅适用于买卖合同中的无权处分,而且适用租赁等合同中的无权处分,且处于合同法总则部分,故前者为特别法,后者为普通法,前者应当优先适用。其三,合同法第51条和第巧0条竞合,究竟适用哪一条,由权利人选择。其四,适用合同法第107条等规定,类推适用法释[20xx]7号第19条或第18条的规定。

  采用方案一带来的弊端,在上文关于系争合同的定性部分中已经谈到,主要表现为是非颠倒,在连环合同场合会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破坏正常的交易,误将义务转换成抗辩权、形成权。既然如此,解决系争案件不应采取该方案。

  方案二、三运用在某些案件中可能适当,如在买受人签订合同时不知作为买卖物的房屋无产权证的案件中,买受人援引合同法第150条,追究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比较合适。但在系争案件中不能采用这两个方案,因为系争案件中的原告在订立系争合同时知晓B号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至少是重大过失地不知。按照合同法第151条关于“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的规定,出卖人A公司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运用排除法,只剩下方案四了。笔者也未找到比方案四更好的方案,至少暂时对其持肯定态度。据此,认定系争合同有效,出卖人A公司若不能办理完毕B号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便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丙享有此类请求权。从系争案件中原告丙的诉讼请求为两被告立即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观察,可知其未采取方案一、二、三,而是选择了系争合同有效的方案,即方案四。

  (三)关于《售房合同书》第4条约定的定位:附解除条件?约定解除?

  《售房合同书》第4条约定:A公司如不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将B号房屋的户名过到丙名下,除应如数退还丙所付全部款外,还应对丙作适当经济赔偿。

  该约定是属于附解除条件,还是构成约定解除?如果属于附解除条件,售房合同便为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按照合同法第45条第1款后段的规定,当解除条件成就时,售房合同失效,并且是自动地当然地归于消灭。因被告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丙名下,条件已经成就,那么,无需当事人通知解除合同,售房合同便自此自动地、当然地终止,被告A公司移转B号房屋所有权的义务随之消灭,因而,原告丙诉请被告A公司立即给其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没有依据,应予驳回。

  如果该第4条的约定构成了约定解除,则售房合同不是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不会因所谓解除条件成就而当然地、自动地终止,而是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解除权产生。即A公司在加01年12月31日未能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丙名下,原告丙自此取得解除权。丙若行使该解除权,通知被告A公司《售房合同书》作废,那么,该合同归于消灭;若不行使解除权,仍然请求被告A公司向其移转B号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应当得到支持。

  总之,《售房合同书》第4条的约定,假如构成约定解除,那么原告丙就能请求被告A公司继续履行售房合同,进而取得B号房屋的所有权;倘若属于附解除条件,因系争合同已经终止,被告A公司就不再负有移转B号房屋所有权的义务。可见,准确地定性《售房合同书》第4条的约定,对解决B号房屋所有权移转与否的问题至关重要。

  就《售房合同书》第4条的文义分析,它没有表达下述意思: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丙名下时,丙“可以”或“有权”将售房合同解除。也就是说,该条的约定未给当事人任何一方保留解除权,因此不符合约定解除的要件。

  《售房合同书》第4条规定,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丙名下时,A公司应如数退还丙所付的全部房款,并作适当经济赔偿。换一种表达方式就是,售房合同消灭,双方之间恢复原状。此约定正符合附解除条件的要求,而不符合约定解除的特征。 把《售房合同书》第4条的约定作为附解除条件,便有如下结论:由于该条件系由双方约定的,在它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原则上只有双方同意,才可以将其排除。在系争案件中,原告丙请求被告办理B号房屋所有权的移转登记手续,是单方面改变原来的双方的约定,即,不让系争合同自动地当然地消灭,而是继续有效。对此,被告不予认可,因此,原告丙单方面地改变双方关于附解除条件的原有约定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排除附解除条件的效力。换言之丁原来约定的附解除条件依然有效,它不会转换为约定解除,最终的结果是系争合同照样自动消灭。

  正因原告丙与被告A公司之间的售房合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动消灭,所以,原告丙诉求被告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其名下,便没有法律根据,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关于B号房屋价款返还的请求权基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物的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系争合同终止,原告返还其占有的B号房屋,被告A公司返还其所取得的价款,这已经得到了一审民事判决的确认,但应当弄清此笔价款返还的请求权基础。

  由于货币的所有权原则上与对该笔货币的占有相一致,所以,当原告丙将价款支付给被告A公司后,他就丧失了对该笔价款的所有权。现在,因系争合同自20xx年12月31日届满时B号房屋的所有权不能移转至丙名下而自动终止,被告A公司有义务返还该笔价款。由于原告丙对该笔价款无所有权,所以,他请求A公司返还的请求权基础就不可能是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从当事人双方的损益变动并予以调整的角度着眼,其应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如此判断乃因为这种损益变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1。被告A公司不再移转B号房屋的所有权,连占有也要恢复,却拥有该房屋的部分对价,显然获得了利益。2。原告丙不能取得B号房屋的所有权,连占有也要丧失,却支付了价款,存在着损失。3。这种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4。被告A公司拥有价款没有合法根据。在德国,是从合同终止、债权不复存在的角度说价款无原因,在中国,可以直接从A公司不移转B号房屋所有权却获得价款没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根据角度予以认定。

  当然,假如原告丙不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把该笔购房款作为因被告A公司不将B号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他而造成的损失,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返还价款的请求权基础也可以是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笔者认为,如此寻找请求权基础,符合违约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可予支持。不过,从原告丙诉讼请求和一审民事判决书表述的文义看,都未寻求违约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 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或者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各有利弊。主张前者,不必举证被告A公司具有过失,不受与有过失、应当预见等规则的制约。主张后者,在原告丙的损失大于125000元价款时,可以多获得些赔偿。

  (五)对系争B号屋装修问题处理的请求权基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售房合同消灭,原告占有B号房屋的根据不复存在,有义务返还。于此场合,原告对B号房屋的装修如何处理?从《售房合同书》第4条的约定看,双方当事人都把丙支出的装修费作为其经济损失看待,原告丙欠缺该项诉讼请求,一审民事判决则谓,对原告丙的该项经济损失,本案不宜一并处理,丙可另行起诉。对此,应当如何评论?因原告丙诉求被告办理系争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主张取得系争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系争合同有效为前提的。而主张装修B号房屋形成添附价值的返还,是在系争合同消灭情况下的“清算”表现。可见,原告丙若同时主张上述二权,显然不合逻辑。问题是,一审法院的主审法官欲认定系争合同无效,依据法律和法理便会发生装修形成价值的返还问题,可是原告丙却无此诉求,如何处理方为妥当?有意见认为,于此场合主审法官负有释明的义务,应当提示原告丙: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原告丙取得不了系争房屋的所有权,宜诉求其他项目,包括装修B号房屋形成的添附利益的返还。如果主审法官未做此类释明,便未尽到职责。〔5〕这种意见值得重视。

  在笔者看来,在这里应当持有如下见解:

  如果被告A公司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原告丙,那么,丙对该房屋的装修属于对其所有物的改良,与他人无关。但系争合同因解除条件成就而自动失效,B号房屋的所有权不会移转给丙,丙对B号房屋的占有没有根据,其应当返还该房屋,这就产生了丙装修B号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

  从B号房屋本身的角度观察,装修材料与B号房屋结合在一起,不能分离,或者虽然能够分离,但所需费用过巨,构成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丙丧失对装修材料的动产所有权,B号房屋的所有权扩张到装修材料上。但B号房屋的所有权人甲对此未支付相应的代价,其享有这部分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甲有义务予以返还。就是说,原告丙对其丧失的这部分利益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从原告丙和被告A公司之间的售房合同的角度看,B号房屋所有权不能于20xx年12月31日前移转至原告丙的名下,构成被告A公司违约。该违约行为给丙造成了购买此类房屋的机会丧失、支出装修费等一系列损失。如此,装修费可以作为被告A公司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也是如此认识的,体现在《售房合同书》第4条中。

  可见,B号系争房屋装修问题的处理,可有两个请求权基础,一个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一个是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原告丙主张并实现了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他的这部分损失得到了填补,损害赔偿请求权因缺少“损失”这个构成要件便不会产生。如果原告丙主张并实现了损害赔偿请求权,B号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便得而复失,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因欠缺“获得利益”这个要件而不成立。就是说,原告丙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而主张,不得同时实现二者。

  就一审诉讼的实际情况看,原告丙选择了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其法律及法理依据,但不是最佳的选择。因为赔偿损失在范围上要受与有过失规则(合同法第120条及其解释)的制约,而一审民事判决也果真如此裁量了,以原告丙也有过错为由未裁判被告A公司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假如原告丙选择了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那么,因以另一被告甲获得的附合利益为准予以返还,与原告丙有无过失无关,加之这不属于赔偿责任,所以就不再适用与有过失规则,即使丙有过失,也有权请求返还接*于添附在B号房屋的价值。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审判决就不会以原告丙也有过错为由不支持其返还不当得利的诉求。

  由此可见,请求权基础理论及其在个案中的正确运用,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利益能否得到法律保护,不单纯是个学术问题,即使是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律人也应当予以重视。

  (六)余论

  1。关于原告丙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其实,因被告A公司违约,原告丙遭受了一些损失,如丧失了与他人签订买卖房屋合同的机会,若再买到与B号房屋相当的房屋需要花费更多的价款,该超出部分的价款即为原告丙的损失。再如,原告丙因购买B号房屋而支出了交通费、诉讼费、误工费等。这些损失,属于真正的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告丙均可请求被告赔偿。其请求权基础只有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不会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更不会是物的返还请求权。由于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受到合理预见、与有过失、减轻损害等规则的限制,因此原告丙若对该项损失的造成或扩大也有过失,则要依据与有过失规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被告A公司要少赔乃至不赔。

  从法律人的要求讲,原告丙本应援引合同法第107条、第135条等条款,请求被告A公司赔偿上述损失,但原告丙未提起此项诉讼请求,丧失了良机。

  2。关于原告丙的债权人代位权

  从《售房合同书》第2条关于丙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A公司交纳购房首款人民币125000元整,丙从首款交付之日起即有权装修、人住B号房的规定分析,被告A公司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有义务移转B号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丙能够举证被告A公司怠于请求甲办理B号房屋所有权的移转登记手续,那么,原告丙便享有了债权人的代位权,在20xx年12月31日届满之前,即((售房合同书》未自动终止之前,可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甲办理B号房屋所有权的移转登记手续。

  在系争案件的实际诉讼过程中,原告丙将甲和A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请求他们履行将B号房屋的所有权移转于原告丙的义务,这可否视为原告丙在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笔者持否定的观点,理由在于,其一,原告丙诉请甲履行B号系争房屋的所有权过户义务,未表示是在行使被告A公司对于甲的到期债权。这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其二,原告丙提起的是普通诉讼,没有援引合同法第7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第11条至第22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向甲主张债权人的代位权。当事人不主张,即难以认定原告丙在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其三,原告丙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在20xx年3月,而系争合同因其所附的解除条件成就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动终止,致使其向被告A公司主张移转B号房屋所有权的债权消灭。这样,又欠缺债权人代位权的另一个构成要件,即使主张了债权人的代位权,也得不到主审法院的支持。

  总之,原告丙因其未及时提起债权人代位权之诉,丧失了取得B号房屋所有权的一个机会。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8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层车库一处,建筑面积_____*方米;车库门前附属场地____ _____*方米及附属卷闸门、防盗窗等设施,上述内容以下简称“本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 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 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交易后甲方给乙方写好收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购房后应付的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三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1)、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计算,计息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算;2)、解除合同时本房屋市场评估价,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搬迁等损失。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延伸阅读:产权证的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9

  甲方(出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事宜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产状况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此房。

  二、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元整),余款为人民币(____元整)。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经双方协商,议定在签订合同后,二次支付甲方购房款为人民币元整(____元整),乙方暂扣人民币(____元整)房款,待办理房产过户后,将暂扣款付清。

  四、甲方义务

  1、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当前无法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属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因此待到该房产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主动配合乙方完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得借故拖延。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

  2、甲方承担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房屋维修基金及土地证费用等)。

  3、甲方必须保证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项权项,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4、甲方保证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保证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5、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要保证将与该房产附随的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

  6、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将该房产《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相关协议)、购房发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结(离)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交至乙方,并协助乙方落户。

  五、乙方义务

  1、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甲方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双倍赔偿乙方定金数额的违约金。因该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不包括暂扣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10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层车库一处,建筑面积_____*方米;车库门前附属场地____ _____*方米及附属卷闸门、防盗窗等设施,上述内容以下简称“本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 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 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交易后甲方给乙方写好收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购房后应付的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三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1)、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计算,计息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算;2)、解除合同时本房屋市场评估价,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搬迁等损失。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产权证明书合集10篇(扩展8)

——医疗证明书合集5篇

  医疗证明书 1

  一、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依据产品是否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分为两种格式。

  对于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其出口销售证明书的主要内容为: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已在中国注册,准许在中国市场销售,出口不受限制。(格式见附件1)

  对于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产品,其出口销售证明书的主要内容为:产品未在中国注册,尚未进入中国市场,但出口不受限制。(格式见附件2)

  二、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书的有效期为2年。

  三、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的申请者可以是生产企业或出口企业。

  四、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申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应填写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所出口产品生产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所出口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出口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请者的自我保证声明,保证所出口产品满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产品生产和注册的`法规要求,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

  所提交的证书复印件需加盖证书所属企业公章。

  五、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产品,申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应填写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出口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者自我保证声明,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 所提交的证书复印件需加盖证书所属企业公章。

  六、医疗出口企业应保证所出口产品符合出口要求,在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出口企业自行承担。

  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的工作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医疗证明书 2

琼海市民政局:

  兹有我镇鱼良村委会上村中小组农村低保户周焕亚,男,身份证号码为:xxxxxx。其妻子王美花因患前庭神经炎于20xx年11月22日至27日到琼海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现需要向贵局申请医疗救助,因患者王美花没有开据银行账户,特提供周焕亚低保“一卡通”账户,账号为:xxxx

  塔洋镇人民**

  20xx年11月29日

  医疗证明书 3

  (1) 本院各临床医疗科室具有主治医生以上资格,方可签署疾病的“诊断证明”。

  (2) 签署的诊断证明,必须认真填写完整,认真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日期、医生签章,不得缺损,诊断明确,规范填写疾病的诊断,禁用待查,不填写与医疗无关的建议,并将其记录于门诊病历上(“注明”诊断证明一张)。

  (3) 本院各临床科室具有职业医生资格,且医院给予处方权的医生签署的`病休证明可以盖章,病休证明中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等同病情证明,必须规范填写,不得缺项,病假天数一律大写与门诊病历相符。住院医师签署病假时间限为壹周以内,主治医师贰周以内、副主任以上肆周以内,(特殊病例需超过4周必须经门诊部主任签字方可盖章)。

  (4) 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盖“门诊医疗专用章”方可有效,盖章时必须持门诊病历,在病假期内可以盖章,证明期限在三日以内有效(节假日顺延),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5) 院各临床科室医生签署的病情证明、病休证明应限于本科室疾病。不得出具与自己职业范围或执业类别不相符的证明。

  (6) 任何医生无权以医院名义开具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育能力或儿童病残)。

  (7) 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门诊部盖章。

  医疗证明书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的规定,兹证明_____,男/女,_____岁,_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拟聘为执业护士,拟聘用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特此证明。

  其所填写和上报的材料经查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疗证明书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兹证明_____,男/女,_____岁,_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医师资格证书》号码:_____,拟聘为__________(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执业类别中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聘用科目为_______________,拟聘用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特此证明。

  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发时间(章):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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