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菁华3篇)

首页 / 应急预案 / | 2022-11-09 00:00:00 范文,应急预案,森林

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市、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设立武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委联系农业的副*任政委,市人民*分管农业的副*任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武装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副*、市委市*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调研员或副县级干部、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市*局政委任副指挥长;市委办副主任、市*办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大队、市森林*局、电信、移动、共青团武冈市委、国有武冈公益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林业局。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关系,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指挥特殊、紧急情况下的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负责全市各级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建设;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2.2.2 办公室职责

  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②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对指挥部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③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全市火情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调度信息。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发布森林防火、森林扑火紧急通知,并直接组织、指挥扑火工作。

  ⑤负责森林防火器材机具管理。

  ⑥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的培训管理。

  ⑦组织全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会议。

  ⑧调查重要火灾扑救情况,总结通报防火、扑火工作经验。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档案。

  ⑩负责全市村级护林员的指导培训。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训练工作,根据森林火灾、扑火工作的需要,协同地方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独立行使指挥权。

  市人民*:主动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侦查终结需要起诉的案件,要优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诉,并督促法院快审快判。

  市人民法院: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并做好判决的执行工作。

  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指导云山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项目建设,并监督执行。

  市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储备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领导的批示,及时安排、调拨扑火资金,保证森林防火救灾需要。

  市*局:组织调派*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并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请、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做好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设在林区或林区毗邻的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和管理;当牧场、园艺场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校的教育计划,使森林防火宣传在学校制度化,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负责及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报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组织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把关工作。

  市森林*局:指导、监督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消防大队: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参加当地森林扑火救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重要设施、居民住房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团市委: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动员、号召青年团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抢险救灾,协助各地建立义务兼职扑火队伍。

  市移动、电信部门: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扑火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国有武冈公益林场:切实做好本单位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3.1.1 Ⅰ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Ⅰ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③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④24小时未扑灭的。

  ⑤发生在市际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3.1.2 Ⅱ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与相邻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

  ④威胁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

  ⑤市内林区发生危害较大的、12小时未扑灭的。

  3.1.3 Ⅲ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的、6小时未扑灭的。

  3.1.4 Ⅳ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2小时未扑灭的。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响应、分级处置

  3.2.1 Ⅰ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赴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扑救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1小时向市人民*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3.2.2 Ⅱ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3小时内到达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人民*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武装部、市消防大队、市*中队、市*局、市气象局、市移动公司、市*、市电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

  3.2.3 Ⅲ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火灾发生地的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3.2.4 IV级森林火灾,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3.3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

  建立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系统,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0739-4xxxx60。

  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各乡镇、办事处、国有林场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在防火网上反馈并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天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①市界附*的森林火灾;

  ②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④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⑥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⑦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

  ⑧需要邵阳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4 扑火指挥

  3.4.1 扑火前线指挥部

  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②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③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④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⑤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⑦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⑧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3.4.2 指挥原则

  ①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②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③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④独立指挥原则: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市武装部、*中队、消防大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组织指挥工作。

  3.4.3 扑救原则

  ①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③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装部、*中队、消防大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⑤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⑥禁止动员老、幼、病、残、孕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3.4.4 应急基本措施

  ①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②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③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④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⑤若需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湖南省航空护林飞机申请和使用管理规范》(湘森指办[20xx]39号)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防火办提出申请。

  3.4.5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应急工作在市人民*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市行政区域时,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市人民*与相关县人民*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4.6 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3.4.7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 火案查处

  ①2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组织力量,深入火场,查处火因及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作出处理,写出材料存档。

  ②一般森林火灾,由森林*负责调查处理。

  ③重特大森林火灾由市级以上林业、*主管机关,成立火灾案件查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5. 善后工作

  5.1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5.3 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支付。

  5.4 分析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有关重、特大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森林防火期间,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干部和村级护林员三级防火电话全日开通,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动用一切通信工具,完善火场应急通讯系统的建设,前线指挥部与火场应随时保持联系,市防火办和上级防火办与火灾现场直接保持联络。

  ④各单位防火组织在重点火险期实行24小时值班。

  ⑤瞭望台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准确瞭望观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⑥景区、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除坚持24小时值班外,要组织防火人员、护林员进行巡查和火情监测,对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设点设卡派专人严防死守,禁止火源进山。

  6.2 队伍保障

  应急力量通过组建专业扑火队、市消防大队、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与动员组织村民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组织。

  ①市林业局成立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市武装部成立一支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负责市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和支援,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调动。

  ②全市1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本单位干部职工、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和民兵为主的应急义务扑火队,每队30人。全市483个行政村分别组建20人的义务应急扑火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由当地行政领导指挥。

  ③国有公益林场、银林公司各建立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负责本场内的火灾扑救和毗邻乡镇的.火灾救援,由场长指挥,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④配备好服装、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电筒和风力灭火机,各应急队应配备打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和电筒等工具,开展好扑火知识的培训。

  6.3 医疗卫生保障

  市人民*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 物资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要逐步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装备。

  6.5 经费保障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机构工作所需资金由市级*门保障。

  6.6技术保障

  市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感监测、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库,汇集森林防火信息,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6.7 监督管理

  6.7.1 预案演练

  市人民*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举行一次预案演练。

  6.7.2 宣传与培训

  市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6.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依据《武冈市人民*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办发〔20xx〕9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4 监督检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 附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市林业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修订完善本预案。

  7.2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市人民*批准后实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2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森林部的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发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森林部的队伍对兵力的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消防部的队伍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森林部的队伍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森林部的队伍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森林部的队伍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的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其他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的队伍的输送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或民航部门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部的队伍联系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的队伍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7.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办公厅负责解释。

  7.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3

  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深圳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分片扑火。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独立指挥。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驻深*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1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然后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然后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 组织体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

  副总指挥:市*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六支队、*七支队。

  2.2.2 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林渔业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交警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市*消防局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然后组织做好通讯保障工作,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提供通讯保障,以各级扑火救灾指挥机构、现场扑火救灾指挥部为保障目标,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实施。

  市外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要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2.2.3 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 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农林渔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3.3 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第一级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级要求防止森林火灾,然后第三、四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森林火灾等级分为四级,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为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为Ⅲ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为Ⅱ级,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为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和火灾等级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区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街道办事处负责森林火灾(警)先期处置;居委会负责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4.2 基本响应程序

  4.2.1 扑火注意事项

  4.2.1.1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 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参与。

  4.2.2 基本程序

  4.2.2.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4.2.3 扩大应急

  4.2.3.1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为辅;就*增援为主,然后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员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 指挥与协调

  因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 新闻报道

  深圳市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把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1 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

  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灾对外报道,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外联络组确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向境外发布消息。

  4.5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 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3 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 火案查处

  市*局森林分局负责特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5.5 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5.6 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和各区委、区*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菁华3篇)(扩展1)

——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菁华3篇)

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省、市、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大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随时做好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4启动标准

  接到火灾报告后,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密切注视火灾变化动态,如出现对重点林区、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当地村委会请求援助或乡*明确指示时,即报请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职责

  2.1.1领导机构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做好全乡的森林防火应急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2.1.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人员组成

  指挥所所长:

  刘冬梅(乡党委副*、乡人民*乡长)常务副所长:

  解建科(乡党委委员、乡人大*)指挥所副所长:刘建华(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

  王建民(乡人民*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胡家志(乡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胡家云(乡林业站站长)

  指挥所成员:

  张正学(乡财政所所长)

  丁光辉(中心学校校长)

  王建勤(乡水务所所长)

  邓

  勇(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聂雁东(乡卫生院院长)

  付玉李(乡农科站站长)

  崔吉华(乡信用社主任)

  张雄华(乡计生办主任)

  张学宏(乡蚕桑站站长)

  胡连方(乡建设所所长)

  戴荣飞(乡农机站站长)

  指挥所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胡家云担任,联系电话:3021023,火警电话12119.

  森林防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国家《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订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组织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和管理好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灾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9)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2各工作组职责

  2.2.1乡直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函(电)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定的方案立即行动,开展扑救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加强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组织

  机构、扑火队伍的组建及各项防范措施的督察,确保防范、扑救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武装部: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作为民兵训练的重要内容,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各专(兼)职扑火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检查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协助森林*及时查处火案,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督察森林火灾案件执法情况.乡水务所:抓好乡管水库区域游玩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水库周边林区的监督管理,负责解决扑救火灾用水事宜。

  乡财政所:及时安排森林防火资金,协调森林火灾抢险物资的采购和资金安排工作。

  乡卫生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员伤亡时,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药品支援、灾区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乡民政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中心学校:组织全乡各中小学校切实有效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抓好林区学校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增设森林防火知识课,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乡林业站:组织林业站干部职工,切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备战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突出抓好预防与扑救工作,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主力军作用。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森林火灾预防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林区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林火监测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火灾信息。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哨)、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灾后及时报告。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告或发现火灾后,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将火灾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逾期报告或隐瞒不报,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3.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查清火点位置,了解火点周围的森林植被状况,并与火点所属村委会取得联系,布置扑火事宜、随时掌握火灾动态。

  3.3.3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4分级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4.1.1发生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森林火灾,由事发村委会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并报请县林业局率扑火技术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指导扑救。

  4.1.2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造成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在当地村委会指挥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进行处理。

  4.1.3当出现火场持续燃烧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交界地区的情况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

  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组织施救。

  4.1.4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启动本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支援救助。

  4.2预案的启动程序

  4.2.1全乡预案启动程序

  4.2.1.1总体部署

  第一梯队:由发生火灾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组织以民兵为骨干50人的扑火队。

  第二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15人,兼职扑火队40人。

  第三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邻*村委会各50人以上的扑火人员。

  4.2.1.2指挥程序

  (1)按照森林防火扑救属地指挥原则,统一指挥、科学扑救。

  (2)各单位扑火队必须由队长、副队长亲自率队参与扑火救灾行动,各扑火队必须自带扑火具材、通信设备。

  (3)指挥中心设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达各扑火队的作战命令。

  4.2.1.3火灾扑救任务分配

  (1)一般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梯队赶往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2)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第三梯队赶往火场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3)林火扑灭后,由火场指挥所将火场移交当地村委会看守。

  4.2.2重点林区扑火力量的指挥调度程序

  红寨、妥乐、石仁、河尾、河勺、陡箐梁子、大黑山林区:第一方案由当地村委会组织当地以民兵为主体的100名扑火队员实施扑救,指挥权属当地村委会;第二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乡专业扑火队、兼职扑火队支援扑救;第三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周邻村委会50名以上以民兵为主体的扑火队员赶赴火场扑救。

  5应急行动

  5.1指挥所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开展以下工作:

  (1)按照乡党委、*的指示,安排专职人员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集中办公,发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2)按照乡党委、*的指示,对事发地村委会做出具体的指令,责成当地村委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调集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扑火物资;

  (4)保持与火灾现场指挥所的联系,跟踪了解火

  灾发展动态,及时反馈扑救工作进展情况。

  5.2各工作组应急行动

  5.2.1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立即组织事发当地村委会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2.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火灾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种扑救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以下工作:

  (1)对扑救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扑救;

  (3)组织指挥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孕妇撤离火场林区,并做好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乡党委、*及时报告火灾发展和处置情况。

  5.2.3前线指挥可根据扑救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火灾扑救组:组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现场扑救力量,进行现场扑救。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3)人员疏散和安置组:派出所、民政所、中心学校等组成,负责对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

  (4)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装备等保障物资。

  (6)应急通信组:由电信所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7)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扑救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9)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协同事发村委会组成,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10)火案查处组:由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火案依法从严尽快查处。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达结束应急的命令,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1.1火场留守及评估

  (1)留守: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组将火场移交给当地村委会,当地村委会应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最少坚持24小时,直至无火种、火烟,防止死灰复燃。

  (2)评估: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应在十天内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调查火场损失情况,按归口上报的原则向相关部门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书面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7.1.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人民*应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7.1.3因扑救森林火灾出现伤亡事故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之规定由民政、林业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7.2理赔

  根据火灾损失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依法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3经验教训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处置火灾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扑救处置的全过程记录整

  理,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为今后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积累经验。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乡、村、组林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8.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材,扑火队要有足够的燃油,准备好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等救护用品等,还应有移动手机等通讯设备。

  8.4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要逐步实行队伍专业化。根据我乡乡情、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情实际,扑救森林火灾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队伍,实行以专业队伍为主,半专业队伍为辅并与动员群众组织农村护林防火协会相结合。

  8.5经费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财政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8.6培训演练

  8.6.1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有计划地对扑火队员以及林区

  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并向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8.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9.2其他事项

  9.2.1森林火灾等级划分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9.2.2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9.2.3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的扑救方法

  (1)扑救地表火时要根据火场地形、风向、风力、植被密度等采取相应对策。在火头较大、火势较猛、蔓延速度较快时,要相互配合,宜攻则攻,宜守则守,循序渐进。

  (2)扑救树冠火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地形情况,选择一定距离开设防火线,把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二是在有自然依托的地带以火灭火,即放倒火。

  (3)在扑救地下火时,在火线外侧适当的位置沿火线开设防火沟,当防火沟对火场形成合围后,进行全面点燃,也可开设一段,点燃一段。

  9.2.4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点设施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2)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

  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补充。

  (4)在落实责任上,坚持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9.3.1本预案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9.3.2本预案由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9.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市、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设立武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委联系农业的副*任政委,市人民*分管农业的副*任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武装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副*、市委市*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调研员或副县级干部、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市*局政委任副指挥长;市委办副主任、市*办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大队、市森林*局、电信、移动、共青团武冈市委、国有武冈公益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林业局。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关系,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指挥特殊、紧急情况下的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负责全市各级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建设;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2.2.2 办公室职责

  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②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对指挥部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③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全市火情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调度信息。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发布森林防火、森林扑火紧急通知,并直接组织、指挥扑火工作。

  ⑤负责森林防火器材机具管理。

  ⑥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的培训管理。

  ⑦组织全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会议。

  ⑧调查重要火灾扑救情况,总结通报防火、扑火工作经验。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档案。

  ⑩负责全市村级护林员的指导培训。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训练工作,根据森林火灾、扑火工作的需要,协同地方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独立行使指挥权。

  市人民*:主动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侦查终结需要起诉的案件,要优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诉,并督促法院快审快判。

  市人民法院: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并做好判决的执行工作。

  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指导云山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项目建设,并监督执行。

  市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储备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领导的批示,及时安排、调拨扑火资金,保证森林防火救灾需要。

  市*局:组织调派*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并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请、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做好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设在林区或林区毗邻的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和管理;当牧场、园艺场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校的教育计划,使森林防火宣传在学校制度化,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负责及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报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组织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把关工作。

  市森林*局:指导、监督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消防大队: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参加当地森林扑火救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重要设施、居民住房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团市委: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动员、号召青年团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抢险救灾,协助各地建立义务兼职扑火队伍。

  市移动、电信部门: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扑火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国有武冈公益林场:切实做好本单位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3.1.1 Ⅰ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Ⅰ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③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④24小时未扑灭的。

  ⑤发生在市际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3.1.2 Ⅱ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与相邻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

  ④威胁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

  ⑤市内林区发生危害较大的、12小时未扑灭的。

  3.1.3 Ⅲ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的、6小时未扑灭的。

  3.1.4 Ⅳ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2小时未扑灭的。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响应、分级处置

  3.2.1 Ⅰ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赴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扑救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1小时向市人民*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3.2.2 Ⅱ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3小时内到达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人民*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武装部、市消防大队、市*中队、市*局、市气象局、市移动公司、市*、市电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

  3.2.3 Ⅲ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火灾发生地的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3.2.4 IV级森林火灾,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3.3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

  建立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系统,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0739-4243760。

  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各乡镇、办事处、国有林场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在防火网上反馈并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天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①市界附*的森林火灾;

  ②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④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⑥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⑦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

  ⑧需要邵阳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4 扑火指挥

  3.4.1 扑火前线指挥部

  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②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③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④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⑤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⑦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⑧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3.4.2 指挥原则

  ①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②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③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④独立指挥原则: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市武装部、*中队、消防大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组织指挥工作。

  3.4.3 扑救原则

  ①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③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装部、*中队、消防大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⑤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⑥禁止动员老、幼、病、残、孕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3.4.4 应急基本措施

  ①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②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③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④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⑤若需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湖南省航空护林飞机申请和使用管理规范》(湘森指办[2014]39号)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防火办提出申请。

  3.4.5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应急工作在市人民*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市行政区域时,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市人民*与相关县人民*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4.6 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3.4.7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 火案查处

  ①2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组织力量,深入火场,查处火因及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作出处理,写出材料存档。

  ②一般森林火灾,由森林*负责调查处理。

  ③重特大森林火灾由市级以上林业、*主管机关,成立火灾案件查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5. 善后工作

  5.1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5.3 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支付。

  5.4 分析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有关重、特大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森林防火期间,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干部和村级护林员三级防火电话全日开通,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动用一切通信工具,完善火场应急通讯系统的建设,前线指挥部与火场应随时保持联系,市防火办和上级防火办与火灾现场直接保持联络。

  ④各单位防火组织在重点火险期实行24小时值班。

  ⑤瞭望台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准确瞭望观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⑥景区、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除坚持24小时值班外,要组织防火人员、护林员进行巡查和火情监测,对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设点设卡派专人严防死守,禁止火源进山。

  6.2 队伍保障

  应急力量通过组建专业扑火队、市消防大队、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与动员组织村民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组织。

  ①市林业局成立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市武装部成立一支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负责市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和支援,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调动。

  ②全市1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本单位干部职工、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和民兵为主的应急义务扑火队,每队30人。全市483个行政村分别组建20人的义务应急扑火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由当地行政领导指挥。

  ③国有公益林场、银林公司各建立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负责本场内的火灾扑救和毗邻乡镇的火灾救援,由场长指挥,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④配备好服装、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电筒和风力灭火机,各应急队应配备打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和电筒等工具,开展好扑火知识的培训。

  6.3 医疗卫生保障

  市人民*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 物资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要逐步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装备。

  6.5 经费保障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机构工作所需资金由市级*门保障。

  6.6技术保障

  市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感监测、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库,汇集森林防火信息,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6.7 监督管理

  6.7.1 预案演练

  市人民*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举行一次预案演练。

  6.7.2 宣传与培训

  市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6.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依据《武冈市人民*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办发〔2014〕9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4 监督检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 附 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市林业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修订完善本预案。

  7.2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市人民*批准后实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菁华3篇)(扩展2)

——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5份

  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乡镇森林防火预案。

  一、组织落实,建立机构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会研究,决定调整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为副组长,、、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二楼,电话:,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二、分片负责,明确任务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村主要是杨家岭山头;村南至宝塔村,北至县炸药仓库,全长2公里,此段为县工业园风景山,防火极为重要;村从至山脚――村林场全长3公里,主要险段在山脚和林场;村从至到,全长4公里,主要险情在和。

  三、落实扑救队伍,备足扑救器械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务必组织一支3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指挥所,范文《乡镇森林防火预案》。

  2、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3、镇人武部备好40套作训服、**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壶。

  4、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四、扑火预案,抢险措施

  1、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三个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2、重要节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3、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所,说明火灾地点、方位,镇上报县防火指挥部,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指挥所统一指挥。

  4、各支队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

  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森林部的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发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t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森林部的队伍对兵力的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消防部的队伍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森林部的队伍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森林部的队伍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中国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森林部的队伍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的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其他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的队伍的输送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或民航部门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部的队伍联系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的队伍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7.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办公厅负责解释。

  7.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负责调查,林业、**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4

一、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负责制,即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和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 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列》、《江西省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

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 、本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邹明水(党委副**、乡长)

副指挥:罗延寿(副**)

程丽君(副**)

曹球锋(乡人武部部长)

王 军(副乡长)

桂玉兰(副场长)

程贤武(森林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跃海、包立国、王全福、胡 军、陶光辉、施训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包立国、副主任王全福,成员:王得民、李新坤、桂烽生、李新坤、余志明、伍冬南。

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指挥部

的决定;负责全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全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等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全乡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生在县界、乡界附*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公顷的森林火灾、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扑火半专业队必须迅速赶扑火灾现场、各

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隔、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预案的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为主,乡林办及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补植或更新造林。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重点林区、

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村组干部会、村民小组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火灾隐患。

6、县直单位、各站所主要负责人、村主任为所在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包村包组包山头各级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护林防火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森林防护林火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和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预防措施,进一步提高我村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全村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村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明确责任,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在“村两委”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由防火小组成员XXX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原则,落实火灾事故处置责任制。

(2)、统一步调,快速反应。接受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本预案快速有效实施。

(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居民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为前提,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村成立有16名成员的森林火灾应急扑火队伍。护林防火工作,实行以扑火队伍为主,群众扑火队伍为辅,“专群结合,机动灵活”的原则。森林扑火队伍统一由村护林防火小组调动指挥。

(5)、警钟长鸣,时刻准备。随时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做到有备无患、常抓不懈,建立森林火灾事故的长效机制。

(6)、如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村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村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做记录。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镇**报告。

(一 ) 村护林防火领导组组**员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二)岗位职责

(1)组长:负责全村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审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时发布森林防火**令;指挥重特大森林火灾,下达扑救命令,调动全村防火应急队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决定是否需要上级支援本村火灾扑救。

(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参与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组织动员各

级扑火队伍;协助总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督促检查指挥部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指挥部进行决策。

(3)成员:负责召集有效劳力,筹备临时扑火工具,做好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等工作。

三、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火警,应立即上报镇**,同时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前线指挥部

村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调动

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防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后勤保障

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协助镇**或有关部门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案情,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镇**和森林防火指挥部。

XX村委员会

二O一二年九月四日

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3]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特制定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指挥长:叶永昌

副指挥长:周永东(负责火场指挥),朱剑云(负责火场指挥),周永文(负责后勤保障)

打火队长:陈灼康

打火副队长:蔡学东

1、指挥(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统观全局,对火灾火情进行充分预计,调配打火力量,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与副指挥长充分沟通掌握即时扑救状态,决定是否需要扑救力量。

副指挥长:对火场地形火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突**况进行处理;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分工安排,组织第二梯队进行扑火补给,扑火完成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留守火场,决定调配后勤物资供给,保障对休息打火队员的物资供应。

2、队长(副队长)职责:

打火队长:执行一线指挥作战意图,组织带领打火队员前线扑火,决定打火战术,决定队员的轮换安排,保证打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及体力支撑。

打火副队长:协助打火队长工作,对打火队员表现进行考评,清点进场人员和离场人数,保证好安全撤退,组织第二梯队人员及设备供应。

二、预防措施

防火期内加大对防火宣传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市民护林防火的自觉性。严格管理好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积极开展防火林带建设,发挥生物防火作用,并定时对防火林带进行培育补植。

加强防扑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1、培训演练:半专业打火队员每年要参加1-2次的打火知识培训,防火期内,半专业打火队员每周集中参加一次训练,每次训练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非半专业打火队员每两周集中参加一次训练,每次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和扑火技能训练。

2、设备管理:加强扑火设备的管理,保持良好的性能,做到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有效果”,现在打火装备集中保管,各管理点要做好设备登记及仓库钥匙分配记录并报管理处及打火队长备案。所有机械设备定期检修和保养,对重要设备如风力灭火机等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到人,防火期内每周至少热机两次,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三、应急响应

防火期内,打火队员非特殊情况不能离开防区,特殊情况要离开需严格审批,打火队员需报打火队长审批,且严格控制请假外出人数。组织领导及打火队员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电话开机状态。上班时间由资源管理办公室电话接报,非上班时间由值班电话接报转达。

接报火警时,打火队长作为侦察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侦察火情,同时通知打火队其他领导及队员集合,通知相关车辆待命,人员、车辆及装备务必在接报后30分钟内装备集合完毕。

侦察人员到达火场确认山火后,立即报告市防火办,组织打火队员出动,并通知相关镇区。

根据现场侦察情况,实行分级响应:(1)过火时间不超过1小时,或过火面积15亩以下,打火队长要立即到达现场,并组织半专业打火队出动救火;(2)过火面积超过1小时,或过火面积超过30亩,指挥部所有指挥长到场,组织第二梯队,调配相关扑火设备进行联合扑救;(3)过火时间超过3小时,或过火面积超过50亩,救火时间已超过1小时仍未能控制火势时,由指挥长请求市防火办支援,并根据需要组织后勤保障,准备连续作战,必要时根据火灾情况联系周边镇区的消-防-队及其他扑救队伍,调动灭火物资赶赴现场。

四、扑火力量

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我所半专业打火队员作为打火主力,是林科所森林火灾扑救第一梯队,治安员为第二梯队,其他义务扑火人员作为第三梯队人员,主要负责前线打火队员后勤供给工作。

半专业打火队员火场上进行统一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严禁个人英雄主义。打火队分两个大组8个小组,队员不能私自脱离队伍,每个大组之间必须时刻保持联系,每个小组的两个队员必须时刻照应,不能单独行动。两个组由现场指挥统一指挥,进攻方向、退却路线、避险地带统一由现场指挥选定,队长负责战术实施,组长对分派的任务务必坚决落实,严禁消极怠工现象发生,违者事后严肃处理。

五、通讯联络

打火队两个组每组配对讲机一台,并带上移动通讯手机,每个大组的队员必须统一任务,统一行进。两个大组之间保持分进合击,保证充分联

系,火场上两组之间分开距离不得多于50米。前线防火指挥领导每人配对讲机一台,随时与火场前线队伍保持联络,也随时与上级指挥部保持联系。

六、设备调配

打火队员统一个人防护装备。打火队设备除传统打火工具以外,另配有风力灭火机、喷水枪等新型设备。传统打火工具主要有半专业打火队员作为第一梯队携带使用,新型设备作为辅助设备由第二梯队使用。

七、后勤保障

由负责后勤的副指挥长坐镇后方,对后勤物资供给及调配进行全面指挥,组织人员将物资送到火线,保证一线打火人员的物资供给。在第一打火队未能控制火势时,组织第二梯队启用风力灭火机等设备进行协助扑救。打火工作完成后,组织人员整理防火设备及组织队伍留守火场。

主力队员消灭明火,对火线重新清理一次后才能撤退,并转入火场留守程序。火场留守由负责后勤的副指挥长负责安排,留守时间视火场火场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小于12小时,在人员不足或体力不支的情况下,留守负责人可申请增派力量,予以支援。火场留守人员撤离火场时必须请示指挥长同意。

八、奖惩制度

根据打火队人员及后勤人员安排,各人实行岗位责任制,对岗位失职人员追究失职责任;出色完成任务时,对先进集体或个人进行奖励并报市局防火办进行嘉奖。

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二○○八年四月九日

  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5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独立指挥。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

  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

  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

  常务副总指挥:市**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六支队、**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

  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

  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委: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

  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

  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

  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为辅;

  就*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

  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和各区委、区**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

  驻深**、为第二梯队;

  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

  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

  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

  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人民**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菁华3篇)(扩展3)

——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合集5篇

  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 1

  1.总则

  1.1 编制目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 2

  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象征国家昌盛,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针对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掌握消灭火灾的主动权,达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把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此特编制我开发区(街道)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1750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森林防火扑火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由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又比较*。

  2、不利因数。

  一是由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主要护林防火措施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S护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由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清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由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五、扑救指挥部分组与职责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联合扑救处理程序和力量调集。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由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七、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由**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八、防火物资库物资配备情况。

  消防服5套、灭火弹1000只,灭火水枪6支,水桶20只,扫把20把,铁铲20把,风力灭火机5台,强光手电2台。

  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 3

  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一)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向乡镇**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最快的速度组织群众和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三)各乡镇应根据火情动态,按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县防火办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防火办副主任、主任,县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并及时向县委、县**值班室和市防火办报告;

  (五)县防火办值班人员按照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六)县指挥部或县防火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紧急处置方案,由县防火办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下达执行,并确定指挥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七)根据火情需要,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县防火办主任应亲自或指派指挥部其它成员赴火场督查。必要时,经县指挥部指挥长批准,成立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办公会议或县**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范文《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 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市、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设立武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委联系农业的副**任政委,市人民**分管农业的副**任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武装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副**、市委市**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调研员或副县级干部、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市***政委任副指挥长;市委办副主任、市**办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大队、市森林***、电信、移动、共青团武冈市委、国有武冈公益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林业局。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关系,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指挥特殊、紧急情况下的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负责全市各级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建设;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2.2.2 办公室职责

  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②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对指挥部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③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全市火情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调度信息。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发布森林防火、森林扑火紧急通知,并直接组织、指挥扑火工作。

  ⑤负责森林防火器材机具管理。

  ⑥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的培训管理。

  ⑦组织全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会议。

  ⑧调查重要火灾扑救情况,总结通报防火、扑火工作经验。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档案。

  ⑩负责全市村级护林员的指导培训。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训练工作,根据森林火灾、扑火工作的需要,协同地方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独立行使指挥权。

  市人民***:主动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侦查终结需要起诉的案件,要优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诉,并督促法院快审快判。

  市人民法院: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并做好判决的执行工作。

  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指导云山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项目建设,并监督执行。

  市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储备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领导的批示,及时安排、调拨扑火资金,保证森林防火救灾需要。

  市***:组织调派**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并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请、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做好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设在林区或林区毗邻的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和管理;当牧场、园艺场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校的教育计划,使森林防火宣传在学校制度化,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负责及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报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组织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把关工作。

  市森林***:指导、监督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消防大队: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参加当地森林扑火救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重要设施、居民住房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团市委: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动员、号召青年团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抢险救灾,协助各地建立义务兼职扑火队伍。

  市移动、电信部门: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扑火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国有武冈公益林场:切实做好本单位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3.1.1 Ⅰ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Ⅰ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③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④24小时未扑灭的。

  ⑤发生在市际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3.1.2 Ⅱ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与相邻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

  ④威胁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

  ⑤市内林区发生危害较大的、12小时未扑灭的。

  3.1.3 Ⅲ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的、6小时未扑灭的。

  3.1.4 Ⅳ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2小时未扑灭的。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响应、分级处置

  3.2.1 Ⅰ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赴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扑救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1小时向市人民**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3.2.2 Ⅱ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3小时内到达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人民**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武装部、市消防大队、市**中队、市***、市气象局、市移动公司、市***、市电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

  3.2.3 Ⅲ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火灾发生地的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3.2.4 IV级森林火灾,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3.3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

  建立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系统,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0739-4243760。

  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各乡镇、办事处、国有林场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在防火网上反馈并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天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①市界附*的森林火灾;

  ②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④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⑥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⑦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

  ⑧需要邵阳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4 扑火指挥

  3.4.1 扑火前线指挥部

  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②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③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④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⑤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⑦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⑧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3.4.2 指挥原则

  ①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②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③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④独立指挥原则: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市武装部、**中队、消防大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组织指挥工作。

  3.4.3 扑救原则

  ①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③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装部、**中队、消防大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⑤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⑥禁止动员老、幼、病、残、孕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3.4.4 应急基本措施

  ①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②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③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④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⑤若需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湖南省航空护林飞机申请和使用管理规范》(湘森指办[20xx]39号)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防火办提出申请。

  3.4.5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应急工作在市人民**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市行政区域时,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市人民**与相关县人民**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4.6 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3.4.7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 火案查处

  ①2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组织力量,深入火场,查处火因及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作出处理,写出材料存档。

  ②一般森林火灾,由森林**负责调查处理。

  ③重特大森林火灾由市级以上林业、**主管机关,成立火灾案件查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5. 善后工作

  5.1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5.3 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支付。

  5.4 分析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有关重、特大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森林防火期间,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干部和村级护林员三级防火电话全日开通,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动用一切通信工具,完善火场应急通讯系统的建设,前线指挥部与火场应随时保持联系,市防火办和上级防火办与火灾现场直接保持联络。

  ④各单位防火组织在重点火险期实行24小时值班。

  ⑤瞭望台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准确瞭望观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⑥景区、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除坚持24小时值班外,要组织防火人员、护林员进行巡查和火情监测,对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设点设卡派专人严防死守,禁止火源进山。

  6.2 队伍保障

  应急力量通过组建专业扑火队、市消防大队、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与动员组织村民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组织。

  ①市林业局成立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市武装部成立一支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负责市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和支援,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调动。

  ②全市1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本单位干部职工、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和民兵为主的应急义务扑火队,每队30人。全市483个行政村分别组建20人的义务应急扑火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由当地行政领导指挥。

  ③国有公益林场、银林公司各建立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负责本场内的火灾扑救和毗邻乡镇的火灾救援,由场长指挥,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④配备好服装、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电筒和风力灭火机,各应急队应配备打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和电筒等工具,开展好扑火知识的培训。

  6.3 医疗卫生保障

  市人民**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 物资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要逐步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装备。

  6.5 经费保障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机构工作所需资金由市级***门保障。

  6.6技术保障

  市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感监测、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库,汇集森林防火信息,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6.7 监督管理

  6.7.1 预案演练

  市人民**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举行一次预案演练。

  6.7.2 宣传与培训

  市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6.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依据《武冈市人民**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办发〔20xx〕9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4 监督检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 附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市林业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修订完善本预案。

  7.2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市人民**批准后实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 5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护林防火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森林防护林火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和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预防措施,进一步提高我村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全村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村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明确责任,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在“村两委”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由防火小组成员XXX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原则,落实火灾事故处置责任制。

  (2)、统一步调,快速反应。接受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本预案快速有效实施。

  (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居民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为前提,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村成立有16名成员的森林火灾应急扑火队伍。护林防火工作,实行以扑火队伍为主,群众扑火队伍为辅,“专群结合,机动灵活”的原则。森林扑火队伍统一由村护林防火小组调动指挥。

  (5)、警钟长鸣,时刻准备。随时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做到有备无患、常抓不懈,建立森林火灾事故的长效机制。

  (6)、如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村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村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做记录。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镇**报告。

  (一 ) 村护林防火领导组组**员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二)岗位职责

  (1)组长:负责全村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审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时发布森林防火**令;指挥重特大森林火灾,下达扑救命令,调动全村防火应急队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决定是否需要上级支援本村火灾扑救。

  (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参与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组织动员各

  级扑火队伍;协助总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督促检查指挥部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指挥部进行决策。

  (3)成员:负责召集有效劳力,筹备临时扑火工具,做好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等工作。

  三、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火警,应立即上报镇**,同时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前线指挥部

  村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调动

  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防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后勤保障

  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协助镇**或有关部门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案情,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镇**和森林防火指挥部。


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菁华3篇)(扩展4)

——医院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 (菁华3篇)

医院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1

  医院是一个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多数人处于行动不便或不能自理的就医患者。为贯彻《消防法》及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全院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和应急灭火疏散预案,一旦发生火险,做到及时灭火,疏散病人和医疗设备,并能及时有序地处理好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一、建立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组织

  1、医院成立消防应急疏散组织。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消防工作的副院长及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主任、护士长组成,由职能科室组织实施消防预案贯彻落实,发现隐患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及时排除隐患,使消防工作纳入正常工作计划。

  消防应急疏散小组领导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

  2、预案网络组织人员。预案网络下设四个小组,由各个科室负责人、责任人、科室义务消防员组成。

  (1)疏散引导组: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一旦发生火灾及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疏散组负责疏散安置患者逃生转移,对危重患者科室派专人安排疏散,对危重患者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如防毒面具等。

  (2)通讯联络组:总务科负责,负责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畅通及抢修等。

  (3)安全防护组:现场指挥人员临时指定,负责现场安全保护工作,为火灾后现场勘察提供第一手资料。

  (4)火灾扑救组:保卫科、总务科负责,起初火灾的第一发现人,要保持清醒头脑,选用正确的灭火方法,边扑救、边呼叫,听到呼救人员迅速报警,火势危及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听到报警后所有人员要积极参加扑救。

  3、火灾的报警。一旦发生火灾,根据火灾情况选择报警部门,一般情况先报院部,接到报警人员要记录报警时间、地点并迅速赶赴现场,如遇紧急情况需报119火灾电话时,要讲清单位、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报警人姓名。

  二、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

  1、一般人员服从消防人员,专职消防员服从灭火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组长,遇有*消防部门在场时,则应服从*消防人员的统一指挥。

  2、着火部位的科室、部门负责人接到火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讲清起火部位、存放的物资性质、医疗设备、病床人数。

  3、在扑救中,职工、医护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必须服从现场最高负责人指挥,应沉着、机智、灵活、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消灭,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4、抓好灭火的有利时机。对一般难以搬运物品,大型医疗设备要用水冷却,防止受热爆炸和烧毁,对某些物品在燃烧中产生的有毒气体,扑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口罩捂住口鼻。

  三、火灾现场人员的疏散

  1、发生起火,孕妇、行动不便病人应及时离开火灾现场,报警、呼叫科室负责人,护士长要组织有部署地及时清点人数,疏散人员。

  2、疏散通道被烟雾所阻时,应用湿毛巾或湿口罩捂住口鼻冲出火场,对于烟雾中已迷失方向的人员,抢救人员应引导他们撤退,必要时指派专人护送。

  3、某个病区如发生火灾,应及时开启各门和安全通道,以便疏散人员、设备,人员疏散时严禁使用电梯,以防突然停电人员被关现象发生,疏散时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员伤亡。

  四、日常注意事项

  1、各科室、部门要保持室内整洁,本科室内制定出适合科室内的应急预案,让全科人员了如指掌,作到长备不懈,一旦发生火灾,沉着冷静,处理果断,应对自如。

  2、对科室内布置的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防止丢失,消防器材应处于良好状态。

  3、职工必须了解“三懂三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初起火灾、会报警。

  五、事故后的恢复

  1、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发布停止应急救援程序,恢复正常状态。

  2、现场副总指挥布置清点人数,统计伤亡人员,数据要准确,派人保护事故现场。

  3、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查事故现场和受影响的区域受到的损害。

  4、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同时评估应急反应程序。

医院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2

  火灾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险事故,为了更好地认识与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突发火灾的`危害程度,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证全院职工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让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慌张,听从医院的指挥,做到安全疏散,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设立医院火灾应急指挥部,其只要职责如下。

  1、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对医院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消防知识。

  3、接到火灾报警后统一指挥,通知各组负责人到现场施救。

  4、组织职工进行应急救援演*。

  (二)现场指挥组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查和分析,制定总体救援方案,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的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3、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建筑物及其相关设施,切断现场与周边区域内的电力和可燃气体、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4、划定警戒区,组织人员疏散。

  (三)现场抢救组

  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火灾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以救人为第一任务,救人时要认真询问、仔细搜查、注意安全。

  2、要大力抢救、疏散物资,被抢救出来的物资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派人看管,以防再次损坏或被人盗窃。

  (四)现场警卫组

  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并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其他部位和抢救出的物资,监视灾情。

  2、防止坏人趁火打劫和闲杂人员进入,保护现场不被破坏,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灾害情况。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措施

  1、加强消防知识的学*和培训。

  2、保卫部门定期检查全院消防设施性能,保证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功能完好状态。

  3、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4、注意用氧、用电安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二)预防预警系统

  应急指挥部按照“高效、快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各种火灾事故的监测、预报、信息传输、分析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服务系统和相关技术支持*台,并实现与消防部门的联网互通,做到信息共享,提高预警能力。

  三、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1、火灾发生后,第一个发现灾情的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通讯工具拨打火警电话,说明失火的具体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等,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二)应急处理

  1、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在应急抢险过程中,要遵循“救人先于救火”的原则。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2、现场指挥组要根据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划定安全区,根据建筑物及周围情况,事先划定人员疏散集结的安全区;立即组织病人有秩序的疏散、撤离,对伤员进行护理并及时送往医院。

  3、扑救火灾时必须注意防爆问题,防止易爆物体受热而产生爆炸。在扑救火灾时,把受到或可能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迅速转移出去。

  (三)现场警戒

  1、外围警戒:清楚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外围秩序,迎接消防队,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2、火场外部警戒:不许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建筑,看管好火场内疏散出的物资,指引消防队进入现场、消防控制室,为消防队的灭火战斗行动维持好秩序。

  3、火灾扑灭后,在火灾区域内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医务人员迅速对摔伤、砸伤、烧伤、踩伤的病人实施救治。

  2、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火灾中的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3、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修,恢复正常运转。

  4、各要害部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火灾后的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院长。

  (二)调查和报告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应急指挥部指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对特别重大的火灾事故,要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总队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联络

  1、建立通讯网络,使各级有关人员能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

  2、保持单位内部各部位、着火层与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与单位供水、供电部门的无线联系。

  (二)设备保障

  1、保证消防用水,消防用电不间断。

  2、保证灭火器材的供给与完好。

  3、保证伤员救护等工作的运输车辆。

医院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3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我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医院火灾事故的原因:

  除有人故意纵火外的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仪器使用违章、食堂油锅过热、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医院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院长是医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包括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结合实际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医院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乱堆物品。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警,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在院职员工发现火警后,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通信联络组立即报卫生局办公室。

  2、疏散引导组按照*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病员,并进行稳定、安抚和疏散指导。

  3、如有伤者安全救护组要及时救治;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灭火行动组利用医院现有的灭火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灭火扑救。

  5、所有工作组成员和事发现场人员要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起因,维持医院秩序。

  四、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

  (1)、疏散引导组:张福中、陈学进等。

  (2)、安全救护组:胡宏杰、刘志刚、胡琼、各科主任等。

  (3)、通信联络组:王煦、火灾事发现场人员。

  (4)、灭火行动组:陈小林、汪选举、胡志学等。

  缪新中全权指挥,各科主任、护士长、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全力配合。

  五、责任追究:

  在医院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医院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菁华3篇)(扩展5)

——森林火灾安全标语

森林火灾安全标语

  无论在学*、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对标语都再熟悉不过了吧,标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经济制度的本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它的意义十分重大。其实很多朋友都不太清楚什么样的标语才是好的`标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森林火灾安全标语,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森林火灾安全标语1

  1.让心灵的火花绽放,让森林的火花熄灭!

  2.悠悠森林情,寸寸防火心。

  3.一点火星能毁掉万顷森林,万顷森林可造福几代后人。

  4.绿色呵护你我他,护林防火靠大家。

  5.玩火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

  6.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

  7.林火九**引起,预防火灾要牢记。

  8.扑救火灾有大用,消防设施别乱动。

  9.管山爱山,山山变为金银山。

  10.植树造林福荫子孙,烧山毁林千古罪人。

  11.森林防火是大事,时时刻刻要记牢。

  12.进入林区,禁止吸烟。

  13.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

  14.乱烧一堆火、毁掉一片林。

  15.未经批准,请勿野外用火。

  16.森林防火,重在堵源。

  17.建设秀美山川护林防火当先。

  18.上山莫把火源带,青山常绿森林在。

  19.以法治火、严禁林火。

  20.身在林区,惜木如金。

  21.一棵大树可造千万根火柴;一根火柴可毁千万棵大树。

  22.冬春风大草又枯,森林防火别马虎。

  23.科学预防除火患,积极扑救免成灾。

  24.一时疏忽火星飘,一日火势千里遥。

  25.森林是地球最美丽的外衣,火灾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

  26.见火就查,违规就罚,犯罪就抓。

  27.上坟不烧纸,植树祭亲人。

  28.退耕还林好国策,锦绣中华添绿色。

  29.纵火烧山林,法律不容情。

  30.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

  31.一份责任心,保住万重山。

  32.森林防火最关键,思想构筑防火线。

  33.森林防火不放松,确保安全林粮丰。

  34.非法用火,隐患多多。

  35.沐浴阳光享受绿色,森林防火请切记。

  36.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

  37.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

  38.警钟长鸣,防火护林。

  39.无论春夏秋冬,防火在我心中。

  40.种树护树,株株长成摇钱树;管山爱山,山山变为金银山。

  41.森林防火日日讲,森林资源年年增。

  42.千亩林万亩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43.进入林区,禁止吸烟。

  44.踏我青山一步,防火牢牢记住。

  45.献一片片爱心,护一棵棵绿树。

  46.防森林火灾,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47.毁林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

  48.愿绿色覆盖大地,让火源远离森林。

  49.严管星星火,护好片片林。

  50.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森林火灾安全标语2

  1、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

  2、梅兰松竹,株株棵棵皆为友,倍加爱护;

  3、防森林火灾,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4、烤火令你暂时一热,火灾让人永久心寒。

  5、让心灵的火花绽放,让森林的火花熄灭!

  6、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

  7、无论春夏秋冬,防火在我心中。

  8、全民总动员,防火保安全。

  9、森林防火常年抓,保护森林靠大家。

  10、保护森林,造福子孙。

  11、小小蝼蚁可以蛀毁巍巍长堤,星星之火能够烧掉莽莽林海。

  12、棵棵树木可铸就绿色世界,星星之火可毁掉绿色家园。

  13、草木有意,烈火无情。

  14、北国之春,无火才美;秋色迷人,有火皆愁。

  15、森林需要你的百般呵护,千万别给她“火”热的爱!

  16、人类一把火,森林满眼泪。

  17、“林”*“火”为“焚”,一字足以警醒;“心”至“真”乃“慎”,万勿掉以轻心。

  18、我来栽树,你来乘凉,大家受益;你也防火,我也护林,绿色永存。

  19、愿绿色覆盖大地,让火源远离森林。

  20、星火酿大祸祸及森林,防患须小心心系绿色。

  21、沐浴阳光享受绿色,走进森林注意防火。

  22、爱情的火花最甜蜜,森林的火花最无情。

  23、火带给人类的是文明,但带给森林的是毁灭。

  24、让绿色拥抱大地,让火灾远离森林。

  25、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

  26、火烧森林易,树木成林难。

  27、森林防火记心上,人人护林理应当。

  28、悠悠森林情,寸寸防火心。

  29、巍巍兴安岭青山翠,漫漫防火路责任重。

  30、林+火=焚。

森林火灾安全标语3

  1、全民总动员,防火保安全。

  2、野火香烟,星星点点都是敌,谢绝点燃。

  3、无林夕梦断,有火林焚心。

  4、参天大树几十年,一缕青烟上西天。

  5、从小养成爱林风,长大必成栋梁材。

  6、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7、防火意识记心中,保护森林靠大家。

  8、爱草爱花爱森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9、明月清风百花香,谨防山林冒火光。

  10、小小烟蒂危害大,树木见了都害怕。

  11、绿色有限倍珍惜,野火无情重防范。

  12、火灾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

  13、千亩林万亩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14、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杜绝人为火灾发生。

  15、上山莫把火源带,青山常绿森林在。

  16、火灾是森林的大敌。

  17、种树护树,株株长成摇钱树;管山爱山,山山变为金银山。

  18、护林防火常记,青山绿水长存。

  19、防火意识人人拥有,绿色家园天长地久。

  20、珍爱绿色家园,共创美好明天。

  21、十年树木,百年成林。

  22、护林防火光荣,纵火毁林可耻。

  23、玩火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

  24、星星之火能够烧掉莽莽林海。

  25、为“绿色王国”筑防火长城!

  26、全民植树,数年造就一片绿荫;

  27、森林火灾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28、星火燎原能毁千棵树木,众人防火可护万顷森林。

  29、年年植树造林功德无量,人人防火护林绿色永存。

  30、爱心使山川披绿装,火星使大地变荒沙。

  31、沐浴阳光享受绿色,森林防火请切记。

  32、棵棵树木可铸就绿色世界。

  33、身在林区,惜木如金。

  34、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35、一场大火,化为乌有。

  36、二木成林,一火成灾;森林防火,重于泰山。

  37、森林需要你的百般呵护。

  38、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

  39、护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

  40、一点火星能毁掉万顷森林,万顷森林可造福几代后人。

  41、植树种草不防火,年复一年白忙活。

  42、护林防火,警钟长鸣。

  43、一时疏忽火星飘,一日火势千里遥。

  44、点点烟头火,可毁万亩林。

  45、疏忽一时,火光四起,警惕一时,绿树常青。

  46、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47、呵护一棵棵绿树,奉献一片片爱心。

  48、山火是毁灭大森林的恶魔。

  49、毁林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

  50、森林防火是大事,时时刻刻要记牢。

  51、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绿色家园。

  52、进入林区,禁止吸烟。

  53、森林是美化大自然的天使。

  54、没有小草没有花,没有森林没有家,请爱护我——森林。

  55、但千万别给她“火”热的爱!

  56、爱情的火花最甜蜜,森林的火花最无情。

  57、若是防火不为重,定是富土变穷壤。

  58、一人失火,瞬间毁掉万顷森林。

  59、人人防火,树树*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

  60、献一片片爱心,护一棵棵绿树。

  61、星星之火可毁掉绿色家园。

  62、梅兰松竹,株株棵棵皆为友,倍加爱护。

  63、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

  64、植树造林,人人动手;护林防火,有你有我。

  65、勤于防火,国兴民安;疏于防火,必酿后果。

  66、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

  67、森林如母,育你育我;火灾如敌,害人害己。

  68、草木有意,烈火无情。

  69、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

  70、森林,生命的起源;火灾,森林的终结。

  71、给树木一点关爱,还大地一片绿荫。

  72、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

  73、绿树成荫,景美;好木为灰,心痛。

  74、森林如同万宝藏,资源财富里面藏。

  75、风大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76、火不入林林永绿,爱护家园园更青。

  77、万顷森林漾碧浪,一点火星变灰尘。

  78、无论春夏秋冬,防火在我心中。

  79、小小蝼蚁可以蛀毁巍巍长堤。

  80、森林是地球最美丽的外衣,

  81、星火可以燎原,此处严禁吸烟。

  82、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

  83、炉火烧出了美味菜肴,林火烧干了地球眼泪。

  84、保护森林,“火”速离开。

  85、用火小心,造福子孙;用火不慎,遗憾终生。


国家森林火灾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菁华3篇)(扩展6)

——极端天气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优选【5】篇

  极端天气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 1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极端天气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 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理重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县**在处理重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防火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法库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1.3基本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原则。

  1.3.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尽职尽责,确保快速反应的原则。

  1.3.3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

  1.3.4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原则。

  1.4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火场5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并有继续发展趋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请求救助或县**提出要求时,按有关程序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县设立三级森林防火组织,分别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设在县林业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各村(社区)也要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村(社区)的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的直接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职责。对发生的重大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指挥体系。

  2.1.1“前指”总指挥:由副**徐凤贵担任。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

  2.1.2“前指”副总指挥:由县林业局局长孙继祥担任。负责协助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总指挥分配的其他任务。

  2.1.3总调度长:由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2.1.4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2.1.5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协调落实公路运输车辆等事宜。

  2.1.6通讯信息组: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及报务工作,确保火场内外的信息畅通和报务工作的充分落实。

  2.1.7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2.1.8综合材料组: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同时负责“前指”文秘工作。

  2.1.9火案调查组:负责火灾调查、火灾查处及“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2.1.10宣传报导组:负责火场宣传和接待记者及新闻报道工作。

  2.1.11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2.1.12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察各参加扑火工作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

  2.2职责任务。

  2.2.1县人武部:在扑救重大森林火灾时,根据有关部门请求,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所属力量、协调当地驻军及时参加扑救。

  2.2.2县法院、***:对火灾肇事者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2.3县发展计划局:负责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

  2.2.4县财政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在资金上予以保障。

  2.2.5县***: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县消防部门参与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干警协助做好火灾区域内治安管理、指导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

  2.2.6县民政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2.2.7县交通局:负责运送扑火队伍和扑火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

  2.2.8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2.2.9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2.10县广播电视站:负责火灾现场的正面报导和宣传,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2.2.11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2.2.12县**中队:负责组织**的官兵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工作,配合火灾发生地**机关维护火灾现场治安秩序。

  2.2.13县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火灾现场应急通讯网络畅通,提供各种特殊通讯服务。

  2.2.14县农电局:根据灾情需要,及时切断电源,火灾扑灭后及时恢复灾区供电。

  3、预防、预报和报告

  3.1预防。

  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力度,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并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预报。

  根据县气象部门对气候的中长期预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县发布重点地区高火险警报预报;县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法库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县发布;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预报。

  3.3报告。

  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对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县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向“前指”总指挥及县**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市防火办报告。县防火办值班电话:12119。

  4、火灾判断

  全县森林防火重点划分以下6个区域:

  1号区域包括:法库镇、孟家、十间房、东大岭;

  2号区域包括:登仕堡、丁家房、五龙山;

  3号区域包括:包家屯、卧牛石、叶茂台;

  4号区域包括:南、北八虎山;

  5号区域包括:大孤家子、冯贝堡、三面船、依牛堡;

  6号区域包括:柏家沟、和*。

  5、火灾扑救

  5.1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下级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前线指挥部的命令,上级前线指挥部通常不应越级下达命令,避免指挥混乱。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的,要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分指挥部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指挥工作。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5.2扑火原则。

  5.2.1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护人民群众(包括扑火人员)生命财产和居民地、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

  5.2.2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努力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2.3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2.4实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5.2.5实行分片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健全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5.3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气象、自然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6、后期处置

  6.1火案查处。

  县森林***负责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6.2火场验收。

  明火扑灭,火场基本控制后,扑火队伍和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足够人力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24小时。由县“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烟、无火、无气”的标准,确保不会复燃后,才能下令撤离火场。

  6.3火灾评估。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火灾扑灭后2日内,及时将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和市防火办。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后,县**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6.6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扑救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防火改进措施。

  7、综合保障

  7.1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要重视后备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相互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7.2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保障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时所需的资金。

  7.3技术保障。

  县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情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

  7.4培训演练。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分别对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避险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教育。同时,对林区民兵应急分队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工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提高扑火后备力量的业务素质。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火灾肇事者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极端天气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 3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

  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极端天气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 4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x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xx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期间,乡**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 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 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 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 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 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 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极端天气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 5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xxx0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森林防火扑火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V比较*。

  2、不利因数。

  一是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主要护林防火措施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驴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活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五、扑救指挥部分组与职责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联合扑救处理程序和力量调集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

  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问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七、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

  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八、防火物资库物资配备情况

  消防服5套、灭火弹1000只,灭火水枪6支,水桶20只,扫把20把,铁铲20把,风力灭火机5台,强光手电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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