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协议书 (菁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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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___________律师 事务所 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___________⑵___________。住院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 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____________(死亡患者)存放于太*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疗协议书范本(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万):

  为了加大卫生事业改革力度,激发医院的生机与活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建湖县中医院转让协议如下:

  一、建湖县中医院的基本情况

  l、地址:建湖县中医院位于县城兴建路191号。

  2、业务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医院用地总面积9040.32m2,其中医卫用地7504.32m2,商业用地1536 m2;建筑面积14232.8m2。

  3、人员情况:现有在职职工211人,退休人员58人,离休人员2人。

  4、资产状况:根据盐城正源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截止20xx年11月26日,医院资产总额为20xx.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702.82万元,流动资产总额为356.36万元;医院总负债为1325.72万元(其中职工内部债务318.10万元),经县国资办确认实际净资产为733.46万元,其中资产核销损失86.07万元。

  5、土地使用权处置

  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出让价为441.43万元,与其它资产一并转让。

  6、竞拍底价1200万元

  7、竞拍成交价1250万元

  二、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以现款方式支付,由乙方于20xx年7月2日前一次**盐城市隆昌拍卖行有限公司。

  三、职王内部债务的处置

  乙方必须将医院职工内部债务318.10万元,与医院资产转让价款一起交付盐城市隆昌拍卖行有限公司。

  四、乙方基本情况

  1、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2楼1202室

  2、法定代表人:刘忠

  3、总经理:顾成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捌佰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医院领域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医院兼并、参股;保健产品的销售。

  五、转让资产的交付办法

  甲方在乙方交清全部转让价款和职工内部债务款后,立即组织将转让资产移交给乙方,并负责协助乙方在20xx年7月10前办理好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过户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原医院债权债务 等资产均由乙方享有与承担(职工内部债务计318.1O万元不再承担),并按规定办理债权债务 换据手续。

  七、资产评估基准日到本协议签字日期间,医院的亏损由中介机构评估、国资部门确认,并由甲方承担,具体账务处理采用由县国资办在**年7月1O日前以现金等额返还乙方的办法处置。改制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八、有关剥离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甲方从净资产中剥离解聘风险金89.44万元,保存在乙方,用于原医院职工被解聘时身份置换补偿。医院改制前的职工(不含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不违背与新业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医院解除劳动关系时,医院要发放解聘风险金。解聘风险金发放标准是:按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人*月工资计算(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改制前工龄;每满一年发一个月。解聘风险金发放总额若超出所提取的数额,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2、甲方从净资产中剥离3.8万元保存在乙方,作为20xx年卫生人才培养和科研课题立项单位配套资金。

  3、乙方在保存、使用上述剥离费用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的`卫生法律 、法规进行,依法行政,实施行业管理。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疫情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县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依法调遣医院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及伤病员救治工作。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法到有关部门重新注册,首次注册按拍卖公告约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医院非营利性,今后乙方如需要更改医院性质,可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如改制后医院符合国家医保政策,继续作为医保定点医院。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政策,并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乙方依法享有医院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人事权、分配权和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医疗机构冠名权,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各种医疗服务活动。改制后,乙方享有继续保留“建湖县中医院”名称的权利。

  4、乙方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

  5、医院的党、团及工会等组织原隶属关系不变,乙方必须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健全组织。独立开展工作。

  6、乙方必须遵守卫技、财会等类人员准入制度;执行今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台的民营、私营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

  7、乙方必须聘用原医院全部在编职工,无法定事由,不得解聘原在编医院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保护政策,对改制前残疾职工不得以残疾为理由解聘、待岗或削减待遇。

  8、乙方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标准及时为原在编职工正常办理档案工资调资手续,并以调整后的档案工资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原在编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否则有关部门有权依法采取划拨银行存款、变卖固定资产等手段追缴。

  9、乙方应为原在编职工办理人事代理,按原渠道为职工办理职称晋升,并与职工签定聘用合。职工调往县外或其他同类性质单位工作的, 乙方配合甲方按原身份办理有关手续。

  10、乙方—应合理设岗定员,并建立合理的分配考核制度,根据医院的业务收入发放职工工资。原医院职工的*均工资水*应随人均业务量的增加而提高。乙方不得任意无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不得强行向内部职工集资、摊派、募股、收取押金等。原医院职工如出现生活特别困难,乙方有责任根据医院效益情况给予帮助。

  11、乙方五年内不得再行转让医院产权。

  1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医院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

  十一、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如出现违约,依法协商,依法处理。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实际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从**年7月2日起执行。

医疗协议书2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______元,在每年______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

  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1)

  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______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______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a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______%部分,乙方予以报销______%。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b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______%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______元,医疗医药费______元)。

  (2)

  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__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_____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_____元和大病给付_____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

  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协议书请传阅至每一个参加医疗互助金的人员。

医疗协议书3

  为保证广大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城镇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医疗保险规定,严格执行市*颁发的《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和本协议条款。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医务工作者及经办人员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认真处理好医、患、保三方的关系,推动医保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

  (二) 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拨付符合城镇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四) 甲方负责对乙方医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操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 乙方根据本协议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应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城镇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成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加强内部管理。

  (二) 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实地稽核参保人员住院情况,查阅病历及有关资料监督医疗服务过程,并可拍照、录音、复印相关资料,提供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价格等与城镇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

  (三) 乙方应免费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IC卡的查询等服务,为住院病人提供明细费用查询服务。

  (四)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将城镇医疗保险主要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的内容、就诊流程向参保就医人员宣传说明。公布主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和药品的价格及自付比例。设立导医台和导医员,并设立“医疗保险投诉箱”和投诉电话。

  第二章 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第五条 乙方必须配备与城镇医疗保险相匹配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用专线与甲方连接,及时接受、维护相关数据。当医保软件出现差错时,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等有关单位协商解决,确保乙方数据及时准确上传,双方数据一致。

  第六条 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认可的医疗保险支付系统,为参保人员打印医疗(医药)费用专用收据,并保留供甲方抽查。

  第七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保证医疗保险参保病人的基本信息、医疗消费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甲乙双方都应自觉维护医疗保险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 就 诊

  第八条 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九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掌握住院指征,严禁参保人员住院体检。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要认真查处。

  第十条 参保患者*均住院日三级医院应小于或等于16天,二级医院应小于或等于21天。

  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按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和办法处理,乙方需在鉴定为事故之日通知甲方,不得将医疗事故及因此引起的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基金里结算。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十二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保证人、卡、证一致。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医保卡或医疗保险证由医保办保管,以备稽查。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证和卡,并按住院流程完整地办理有关手续。急诊住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本次医疗费。发现冒名顶替者时应拒绝记账,并及时通知甲方。如被甲方稽查出冒名顶替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乙方及责任人。

  (二)确有特殊情况非划卡患者住院,乙方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填写《赤峰市参保人员住院备案表》,并告知参保人员三日内到甲方备案。

  (三)甲方不允许外伤患者划卡结算,外伤患者住院按非划卡患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经治医生要在病历中如实写清外伤原因,如将违法犯罪、他伤、自残、交通事故、工伤、醉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甲方将在结算费用时不予支付,并按有关规定对乙方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住院病历,就诊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病案室,并妥善保存,以备甲方查阅,住院病历至少要保存15年。如甲方查不到病历或病历不完整,结算时甲方将扣除无病历或病历不完整住院人员的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必须保证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城镇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五条 参保患者住院应实行一人一床制,甲方稽查时患者未在病房、未履行请假手续,病历中无记载、无患者本人签字,

  两次不在的视同挂床住院,甲方不予支付医疗费并对乙方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如患者无床住院(指有住院信息,无住院床位),甲方除不予支付医疗费外,甲方对乙方处医疗费的3至5倍的罚款。

  第十六条 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转院率应控制在3%以下,转出地仅限北京、沈阳两地三级以上公立医院。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或其家属提出不符合城镇医疗保险规定的要求时,医护人员应予以拒绝,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因治疗需要确需使用超出城镇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的,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要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办理确认手续。

  第十九条 特殊门诊参保病人就诊时,乙方按小号住院管理,就诊过程中应严格按病情用药,坚持因病施治,并使用甲方提供的门诊病历本,完整记录诊疗过程,否则甲方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的诊疗范围和收费标准。不按收费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开展诊疗项目收费的,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并按乱收费处罚。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百元以上化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二级医院不低于65%,三级医院不低于70%。

医疗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一、为促进商务服务的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互利、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二、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成为 系统的特约医院。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始至终)。

  三、甲方责任:

  1、积极为乙方发展就医人员。

  2、在“易马系统”公布乙方名称,发布乙方信息。

  3、指定会员在乙方进行保险公司大病保险检查诊断。(暂定)

  4、帮助乙方申请*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

  5、参照扶贫价格为乙方推荐医疗器械和药品。

  6、协议签署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易马系统”标志。

  7、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对其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四、乙方责任:

  1、为甲方会员提供折扣优惠,优惠项目和折扣率见附表:

  2、为甲方会员建立健康档案。

  3、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健康科普和慈善等公益活动。

  4、乙方在为甲方会员(应出示会员卡)看病检查时,应做好记录

  5、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系统“标志”及其它广告材料。

  6、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五、甲方义务:

  1.在甲方网站上设立乙方网站(或链接);

  2.在甲方“名医名院”栏目中推荐;

  3.在甲方商家名录中突出位置放置乙方信息;

  4.每月为乙方发送健康短信500条;

  5.在“网上医院”频道中开设乙方“门诊室”。

  六、乙方的优惠折扣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除药品价格外,其它价格应保持相对稳定;所有变化,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

  电话:

  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电话:

  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协议书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一、 乙方为甲方职工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

  二、 甲方如有矿难等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救治。

  三、 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乙方的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流程进行诊治和体检。

  四、 甲方在乙方医院进行一般医疗急诊急救要先交费后看病。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未带现金需救治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介绍信或联系人的意见先抢救后交费。

  五、 甲方在乙方体检,要先和乙方体检中心协商体检相关内容、人数、时间等。体检完成后 日内结清相关费用。

  六、 甲方在乙方就诊或体检,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均按照乙方公司员工等同对待。

  七、 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以便医患双方掌握相关信息。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医疗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为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创建和谐医疗环境,让老百姓了解医院,正确选择规范的医院治博苏州百辰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网站网络信息*台,本着“为医院输送病人、给病人介绍专家”的服务宗旨和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介绍合作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为医院输送各种疑难杂症病人。就此项目的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特色医疗信息服务 二、合作时间: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权益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 在*医院信息网、《名医在线》、《*医院管理杂志》等媒体免费发布与甲方合作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

  3 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4 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5 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6 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7 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 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 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 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 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 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 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 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四、其它

  1 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 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 协议中未及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医疗协议书7

  甲方:成都市儿童医院

  乙方:成都恒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自愿、郑重、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解决医院目前设备欠缺的问题,就微波多功能治疗机 型号:HB-W-D壹台(附件壹套)试用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负责保证乙方所提供设备的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不得遗失,否则照价赔偿。

  2、若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指标达不到使用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执行使用协议,另而选择其它产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医疗设备给甲方试用前,需先经过甲方设备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私自投放给临床科室试用。

  2、乙方提供医疗设备给甲方试用前,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授权书等相关文件证明。

  3、设备试用期间,乙方要负责培训、指导甲方临床医务人员按照正规的.操作程序使用设备。

  4、若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医疗事故和纠纷,由乙方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该协议由甲乙双方同意以上条款签字后执行。试用期满后,甲方需购置乙方的设备,一切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医疗设备、卫生耗材管理办法》执行。

  试用时间:20xx年 月 日 ~ 20xx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病人为中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甲乙双方子渊组成医疗共同体,经双方发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主体*等、自愿结对、互惠互赢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携手发展、共同进步。

  二、甲乙双方一“发挥双方特色优势,提升专科建设水*,全面提高技术能力,逐步实现分级诊疗”为目标。

  三、甲乙双方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以合作为纽带,整合管理、技术、服务等资源,逐步向更加高效、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四、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各自设立共体办公室,负责日常协作事宜,采取独立运营、密切协作的运行机制。

  五、甲乙双方制定双向转诊制度与流程,乙方将因条件所限不能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将康复期和慢性病患者转回乙方。

  六、甲乙双方建立医疗资源共享、远程会诊、预约诊疗等合作机制,乙方将无法开展的检查项目转到甲方完成,并建立查询便捷通道。

  七、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定期派驻医疗人员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培训、手术、会诊等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整体服务能力。

  八、甲方将医院管理考核制度与理念延伸到乙方,定期帮助乙方进行考核,指导乙方进行整改提高。

  九、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进修、专业技术培训和观摩,甲方举办学术交流、专家讲座时及时通知乙方参加。

  十、甲方向乙方推广安全、有效、规范的适宜技术,扶持乙方建设特色专科及专科特色疗法的开展。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旗卫计局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9

  (甲方)名称:xxxx电子有限公司(乙方)名称:

  地址:东莞市xxxxxxxxxxxx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甲乙双方在建立为共建单位的基础上建立为友好协作单位,并按照“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医疗绿色通道”协议书。

  1、xxxx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与日常生活中出现工伤或其它意外情况时,能够得到迅速、及时的治疗和救护。

  2、在医院相关科室建立因公负伤的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当发生伤害时,需要紧急救治的员工,待出具"xxxx电子有限公司"的证明后,可直接进入院急诊快速抢救通道优先救治。

  3、*时医疗:"xxxx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到医院就诊时,医院热情接待,精心治疗,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的待遇。在病房安置、专家会诊、手术治疗等方面享受“优先、优质”的服务。

  4、应急医疗:"xxxx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和在日常生活中发生其他意外伤害事故伤病员入院时,医院免除排队、挂号、交费等程序,迅速组织医护人员救治伤病员。

  5、医院明确"xxxx电子有限公司"应急医疗服务工作,发生应急医疗时,"xxxx电子有限公司"迅速拨打医院的医疗热线电话,请医院做好准备,并通知联系人做好入院时的协调工作。

  6、当"xxxx电子有限公司"员工的住院医疗费,医院给予优惠待遇,住院医疗费在出院时结清。

  7、本协议一式二份,从签定日期起长期有效。

  (甲方)名称:xxxxxxxxxxxxx电子有限公司(乙方)名称: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医疗协议书 (菁华9篇)扩展阅读


医疗协议书 (菁华9篇)(扩展1)

——医疗协议书 (菁华9篇)

医疗协议书1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______元,在每年______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

  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1)

  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______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______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a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______%部分,乙方予以报销______%。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b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______%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______元,医疗医药费______元)。

  (2)

  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__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_____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_____元和大病给付_____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

  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协议书请传阅至每一个参加医疗互助金的人员。

医疗协议书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第三章 诊疗项目服务管理

  三十三、乙方应严格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市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 市物价部门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个不同收费档次以及 市卫生局《关于确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执行档次会议纪要》(20xx年第三期)的有关规定,按所属同类档次收费。

  三十四、为参保人提供记账的诊疗项目为:符合《 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xx】24号)及物价收费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证核准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三十五、在签定本协议之后开展的属于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包括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门诊特检项目”),乙方应按《 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及《 市社会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xx]25号)的规定向甲方申请纳入社保记账范围。甲方可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需求,采用谈判、购买等形式,选择技术好、信誉高、收费合理的医疗机构作为甲方选定项目的指定机构。未经甲方同意准入的不能记账,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三十六、门诊诊疗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治疗,后做门诊特检项目的原则,保证门诊特检项目结果达到国家规定的阳性率。

  乙方应充分利用参保人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做的一般检查及门诊特检项目检查治疗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乙方应按月妥善保存《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报告单》,按月向甲方报送《门诊特检项目检查治疗月人次及月费用统计表》。

  三十七、工伤医疗特殊检查、治疗需核准的项目有:

  (1)社保药品目录内进口药品(单价)超过50(含50)元以上的;

  (2)医用材料(单件)、检查项目(单项)超过20xx(含20xx)元以上的;

  (3)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需要做整容整形手术或治疗的;

  (4)因伤情需要使用或安装各种支架、康复器具、扩张器等医用材料。

  三十八、工伤医疗特殊检查、治疗核准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 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书》和《 市工伤保险住院结账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工伤员工单位核准时限)补办齐所有需核准的项目(其中包括单项、单件超过20xx元以上),医保办核准盖章后,到所属社保部门核准后方可记账偿付,未补办核准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 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书》和《 市工伤保险住院结账单》之后需作特殊检查、治疗的(其中包括单项、单件超过20xx元以上),先由医院主诊专科医生填写《 市工伤保险特殊检查治疗项目核准单》,经科主任签字,医保办核准盖章后,到所属社保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检查治疗,未核准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3)急诊抢救需要可先做特殊检查、治疗,但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工伤员工单位核准时限)补办齐所有需核准的项目,未补办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三十九、乙方应结合本机构的医疗资源开展临床诊疗。住院期间参保人经医院同意在院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各类检查、治疗(含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经乙方主诊医生填写检查、治疗申请单,写明病情需要,科主任签字医保办核准盖章,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回医院报销;乙方应在住院期间内按外送医疗机构的项目收费标准在医保系统内提交该诊疗项目并在项目后标明外送,纳入当次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四十、乙方应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的规定,病历中使用的各种检查、治疗项目要有针对性,有医嘱和完整的病程记录及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诊疗单。植入体内的医用材料,应在病历中准确记录相关病情、使用种类及数量,并在病历中附上材料的条形码或标签。

  第四章 药品管理第五章 费用结算

  四十九、乙方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各类项目(包括普通门诊、门诊包干、门诊特病、门诊特检、普通住院、病种住院等)的记账比例记账。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各类已核准应支付费用总额的95%,其余5%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深劳社规[20xx]7号)和《 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深劳社规[20xx]26号)等办法年度进行总结算(年度总结算均以一个医保年度为结算单位)。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门诊的5%质量挂钩金,结合调剂金考核分值进行年终总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当地社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年度总结算。

  甲方应加强与*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对乙方的应支付费用及时到账。

  五十、乙方应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规定于次月10日前及时将核对无误的医疗费用数据报表报送甲方,申请费用结算。上报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门诊和住院记账汇总及各单项报表等。乙方未按时报送资料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按时结算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材料,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如需更改结算偿付资料(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费用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依据。因提供的结算偿付资料有误而影响费用结算的,由乙方负责。每月末,乙方可自行在网上医院打印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偿付结算表,并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上月医疗费用进行核对。

  五十一、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按绑定参保人数划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金额的95%与乙方按月定额结算。年度总结算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满意医疗服务,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低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按以下办法结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50%归乙方,5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以下,8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40%归乙方,6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0%以下,6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30%归乙方,

  7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60%以下的,100%结转下年使用。乙方克扣参保人待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结算医院享受本条款结余有奖资格。

  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超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甲方按调剂金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予以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比例按照调剂金拨付考核评分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超支率成反比例计算,但最高拨付率不超过90%:超支1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95%拨付;超支10%以上,2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85%拨付;超支20%以上,3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75%拨付;超支30%以上,4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65%拨付;超支40%以上,5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55%拨付;超支50%以上的,50%以内部分按上款补偿,超过5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五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维持性血透治疗,参保人可在甲方选定的血透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医院做血透治疗。办理程序、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按《 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维持性血透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xx]27号)执行。少儿医保的大病门诊按《 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

  五十三、甲方对乙方门诊特检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控制指标为参保人全年特检总费用(包括20%自付部分)与全年门(急)诊人次的比值(简称“门诊特检费用标准”)。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就诊4小时内所有的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经测算确定乙方门诊特检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

  甲方每月按门诊特检费用标准核算乙方门诊特检项目费用,超标准部分当月不予支付,以当月标准额中的记账部分(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医保记账/医保合计)作为应支付总额;当月未超标的,以实际记账费用作为应支付总额,每月支付应支付总额的95%。

  五十四、甲方对乙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偿付,采取按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偿付的方法(部分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采取按病种标准包干方式结算的除外)。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包含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1)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之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采取同类型、同级别医院标准一致的原则,计算*三年普通住院医保费用(特材、超3倍除外)*均值作为标准。

  (2)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每家医院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在该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2倍以上、病例数30例以上的,纳入病种结算。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人次÷医保住院总人次

  (3)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的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医保费用超过乙方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的,超出部分的

  90%,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余的10%纳入乙方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的计算范围。

  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过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部分90%的总和÷医保住院总人次

  (4)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血管内球囊七项可支付的特殊材料费用按月单独偿付,不纳入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和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进行总结算。

  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医保住院特材总费用÷医保住院总人次

  五十五、经测算确定乙方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元,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

  乙方按病种结算的病种名称及费用支付标准(ICD-10疾病编码)详见附件。

  五十六、病种住院、普通住院人次费用是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内(含起付线)的住院费用:即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各类项目,包括诊金、床位费、诊查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化验费、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等各项费用总和(以下简称“医保费用”),即总医疗费用减去个人超医保范围使用的现金自费部分。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和病种住院标准的实际住院人次数和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转往外地治疗的病人人次数。

  (3)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的转诊病人规定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乙方医保办审核同意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审核报销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记入乙方当次的住院费用一并核算。

  五十七、乙方年度内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目录外自费的医疗费用,应控制在参保人住院医疗总费用的 %以内。

  五十八、经测算,核定乙方住门比标准为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4小时内就诊发生的所有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

  所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次不纳入住门比标准。

  五十九、医保住院人次核定:

  (1)月结算: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当月实际住院人次;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每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2)年度总结算: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全年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实际住院人次;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六十、医保住院费用核定:

  (1)月结算:

  每月普通住院、病种住院实际医保人次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当月实际住院医保记账费用支付;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标准费用时,按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支付。

  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医保记账/医保合计

  (2)年度总结算:

  年度实际住院医保总费用(含月结算时已扣减的'超标准费用,下同)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的,按标准支付;低于标准的,年度总结算时,实际发生费用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9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50%;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40%;低于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的,支付节约部分的30%。

  [(全年支付住院人次×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全年实际医保费用]×(医保记账/医保合计)×50%、40%或30%

  六十一、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由甲方核准转诊的疾病目录执行。由甲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核准报销,不记入乙方当月支付的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由乙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甲方核准报销,然后按以下办法与乙方结算:

  (1)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以内的,每一个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住院人次或一个病种住院人次。甲方将转诊人次及核准报销的费用记入乙方当月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2)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的,每一个市外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或病种住院人次费用。超出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病种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且在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分担90%,乙方分担10%。转诊人次和由甲方核准报销的基本医疗费用扣除甲方负担的90%费用后,记入乙方当年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年度总结算。

  六十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特指转诊目标医院)住院时予以刷卡记账;当需再次转诊到另一家定点医院,必须到结算医院再次办理定向转诊手续,才能在再转入的医院刷卡记账。

  经结算医院转出后,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结算医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以上部分的10%,纳入结算医院农民工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总结算,但不重复支付。

  六十三、 乙方为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甲方对其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与该医院签订协议偿付标准为基准,结合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六十四、甲方对乙方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采用单元结算方式。双方根据测算结果,经协商确定乙方年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为人民币 元。

  (1)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包括诊金、 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和 省增加的儿童用药、 市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范围内项目和部分少儿适用诊疗项目、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特材(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可支付部分费用(以下简称“少儿医保费用”),不包括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社会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及少儿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实际住院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和由医院转往外地治疗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

  (3)甲方对乙方的住院次均费用标准按月执行,年度总结算。 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少儿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结算。年度总结算办法参照本协议第六十条执行。

  六十五、工伤保险伤者住院记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参保伤者住院结账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发票、已核准的所有核准单(表)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社保部门审核并扣除违规数额后,将符合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规定的费用偿付给乙方,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甲方不予偿付。

  六十六、每年1月,甲方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各医疗机构上年度月*均医保费用为基础,扣除上年度已经预付的金额后,对乙方医疗费用实行预付,进行差额结算。

  六十七、乙方因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及本协议各项条款造成的违规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偿付给乙方的医保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偿付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由乙方将违约金一次性返还。

  第六章 社会保险监督管理

  第七章 争议处理

  八十二、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则

  八十三、本协议有效期自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换文的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八十四、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劳动能力鉴定事宜按补充协议的规定执行。

  八十五、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地址变更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按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执业许可证执业期届满未继续申领的,本协议自乙方执业许可证届满日期起自动失效。

  八十六、本协议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五十五、第五十六、第五十八、第六十一条不适用于少儿医疗保险和统筹医疗保险。

  八十七、本协议第十四、第十六、第十七、第二十、第二十五、第二十七、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五十一、第五十二、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五十五、第五十六、第五十八、第五十九、第六十、第六十一、第六十二、第六十三、第六十四、第六十六、第七十三、第八十条不适用于工伤保险。

  八十八、本协议第十七、第二十六、第二十七、第二十八、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三十七、第三十八、第四十七、第五十一、第六十一、第六十二、第六十五、第七十三条不适用于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八十九、协议签订之后,国家、 省、 市发布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统筹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甲方、乙方应遵照执行。

  本市新实施的规定,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

  九十、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医疗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运用现代高科技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形成医院技术优势,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联合经营结石专科,达成如下协议:

 一、 联合经营时限:

  联合经营期限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后,只要国家政策许可,双方继续进行第二期合作)。

 二、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提供门诊部 1 间房屋供乙方业务开展使用。

  2 负责科室水电暖的供应。

  3 负责提供办公桌椅、处方及所需的各种医用表格。

  4 负责科室的药品保管发放。

  5 负责协调做好医院行政部门、医疗辅助科室、后勤保障等部门配合工作。

  6 负责科室医护人员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医疗安全的教育管理,协助乙方招聘医护人员。

  7 合同期间,不得重复开设乙方所开设科室。

  8 合作科室享有院方其他门诊科室同等医疗医保新农合政策。

  三、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的经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医疗的规章制度。

  2 负责定期安排业内专家来院指导科室技术业务,费用由乙方承当。

  3 负责聘用科室需要的其他医护人员,所聘人员必须具有行医资格。

  4 负责科室医疗器械设备的投入及维护。

  5 负责科室所需药品的采购,所购药品必须证件齐全。

  6 负责科室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有宣传费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 联合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应密切合作,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抵毁,影响双方的声誉。

  2 联合经营期间,如出现卫生、物价及其他行政部检查等,甲方应积极出面协商调解,不得推诿。

  3乙方收入为结石治疗费、乙方所购药品费零售价 %。如乙方为业务需要使用甲方医疗设备辅助检查CT、化验、住院护理费、床位费、观察费、甲方药品等收入 %归甲方所有 %归乙方所有

  4 甲方负责联合科室的收费。

  5 若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回购乙方所购置的医疗设备,按国家医疗设备折旧规定,递减实际投入使用年或月份折旧费后付款。

 五、 联合经营目标

  1 科室综合实力提高

  2 医院总体医疗水*和品牌、知名度扩大

  3 经济目标:乙方每年交给甲方管理费 元,每季度一交。

  六、 本协议及其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是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订,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医疗协议书4

  甲方:上海市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1)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2)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4)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3.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1)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1)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2)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2)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3)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4)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5)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6)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三、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4.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5.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6.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1)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2)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上海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医疗协议书5

  甲方:__省__市贸易公司

  地址:__省__市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王__ 职务:经理

  乙方:__省__县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于__ 职务 :经理

  当事人双方自愿提请__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双方于20xx年3月签定购销鲜蘑合同。

  在合同履行中,因买方对卖方提供的鲜蘑质量等级提出异议,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

  双方一致同意选择__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该会仲裁规则对双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质量等级和双方如何继续履行合同作出裁断。

  甲方:__贸易公司(盖章) 乙方:__县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__ 法定代表人:于__

  附注: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表示自愿将他们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评判和裁决的法律文书。

  根据《仲裁法》第2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订立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书是仲裁协议的一种形式。

  仲裁协议书既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也是仲裁机构解决争议问题的前提条件。

  写作要点

  首部:

  1、标题。

  居中写明:“仲裁协议书”。

  2、当事人的简况。

  当事人是个人的,写明个人简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组织名称、处所、,另行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处所、另行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称呼,各方当事人可用原合同中的称谓,也可主要重新标注甲乙丙丁各方称呼。

  正文:

  正文重点是有关仲裁条款的内容,按《仲裁法》第16条第2项规定有下列三项:一是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是仲裁事项;三是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尾部:

  1、双方或几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订立协议日期。

医疗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受伤人员亲属):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鉴于:________

  1、甲方于20____年11月10日中午十二时许,驾驶车号为:___________的___车在黄河大街与崇山中路交汇的交通岗与乙方所骑乘的电动车相撞,致乙方受伤昏迷,至今尚在医院ICU监护室。

  2、目前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尚未认定。

  3、目前乙方自行全额垫付全部抢救医药费存在困难。

  4、截止到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已垫付抢救费用人民币。

  为保证受伤人员的救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伤者的抢救所产生的医药费垫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同意垫付已发生的抢救费的30%,直至乙方清醒搬离ICU病房,但甲方按该比例垫付的抢救费最多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二、截止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已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为人民币,甲方已垫付的抢救费用为人民币,本协议签订时,尚需再向乙方垫付医药费人民币。

  三、如果事故责任最终认定甲方不负事故责任,本协议立即无条件终止,且乙方需将超过交强险理赔额度以外甲方多垫付的医药费予以返还。

  四、乙方需将已发生的抢救费用的票据提交给甲方,经甲方确定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予以垫付。如果乙方不及时提供合法票据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票据,甲方有权不垫付。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及办案*签章(办案*名章)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见证人: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医疗协议书7

  协议编号:

  甲方(设备使用方): 医院 乙方(设备提供方): 公司

  甲方是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乙方是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医疗器械经营机构。现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数字化X线直接成像系统DR 医疗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投放设备的名称及型号:

  设备名称:UC臂型DR(以下简称“本设备”)。 设备型号:UC臂型DR 。

  二、数量:壹 台(套)。

  三、合作方式:

  1:在签订协议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000元设备押金款。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无息退回甲方。

  2:租赁期为二年。则甲方每月固定向乙方支付¥27000元(大写:贰万柒千元整)的设备使用费,预计 24 个月内付清。

  四、所有权归属:

  1:本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租赁期满双方可以续约,具体事宜再定。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租赁期满乙方可以将该设备无偿捐献给甲方,但中间过户所产生的一些手续.税费由甲方承担。则该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五、人员配备:

  甲方配备相关科室人员 贰 名,其中医生壹名,技师壹名;乙方根据需要配备 壹 名管理营销人员参与科室管理;上述乙方推荐人员的工资按照医院现在的工资标准发放,奖金由乙方根据工作量支付。。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本协议约定享有对设备的使用权;

  2、依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设备使用费;

  3、甲方需根据设备情况无偿提供符合设备需求的经营场地,配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设施,如水电系统、桌椅、空调机等,所发生的装修及购置办公用品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设备操作,操作人员对设备的操作不当引发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设备使用费,乙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并将设备无条件撤回;

  2、乙方应在甲方将经营场地准备妥当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运输至甲方所在地,运输期间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性能稳定;

  4、负责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及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5、负责安排供应商对甲方指定的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七、设备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每月的 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设备使用费。

  八、重大变故的处理:

  1、各方如果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对方,各方可立即采取相关行动,但不得损害对方的权利。

  2、各方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及标准提供医疗设备,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设备使用费,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千分之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连续超过2个 月,乙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最终收款的 20 %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

  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 他: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到期,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期;若不延期,

  乙方人员及设备全部撤出,甲乙双方合作结束,本协议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4.设备具体参数见附表。

  甲方代表:

  年 月

  (签章) 乙方代表:年 月(签章)

  日 日

医疗协议书8

  甲方:乙方: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方在医疗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如:染血的止血贴、纱布、医用手套、胶布、棉签等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必须集中统一交由资质的机构处理,乙方为负责收集甲方医疗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双方就处理甲方上述医疗废弃物合作回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因甲方无处理医疗垃圾的经验与资质,故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集处理甲方的医疗垃圾。

  2、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费用人民币_____元整,作为乙方代为处理甲方医疗垃圾的相关费用及劳务补偿。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3、甲方如产生医疗垃圾时应急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报后_____小时内到甲方医疗垃圾存放区收集取走。

  4、甲方应自行准备医疗垃圾存放设备,并自觉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区分开。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5、乙方不得将医疗垃圾任意丢弃或交于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处理,否则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积极向相关卫生主管部门举报。

  6、本合同自签字当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到期后______内双方为提出异议或重新签订视为同意协议延续。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日期:乙方:代表:日期:

医疗协议书9

  甲方: 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一、为促进商务服务的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互利、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二、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成为 系统的特约医院。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始至终)。

  三、甲方责任:

  1、积极为乙方发展就医人员。

  2、在“易马系统”公布乙方名称,发布乙方信息。

  3、指定会员在乙方进行保险公司大病保险检查诊断。(暂定)

  4、帮助乙方申请*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

  5、参照扶贫价格为乙方推荐医疗器械和药品。

  6、协议签署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易马系统”标志。

  7、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对其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四、乙方责任:

  1、为甲方会员提供折扣优惠,优惠项目和折扣率见附表:

  2、为甲方会员建立健康档案。

  3、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健康科普和慈善等公益活动。

  4、乙方在为甲方会员(应出示会员卡)看病检查时,应做好记录

  5、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系统“标志”及其它广告材料。

  6、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五、甲方义务:

  1.在甲方网站上设立乙方网站(或链接);

  2.在甲方“名医名院”栏目中推荐;

  3.在甲方商家名录中突出位置放置乙方信息;

  4.每月为乙方发送健康短信500条;

  5.在“网上医院”频道中开设乙方“门诊室”。

  六、乙方的优惠折扣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除药品价格外,其它价格应保持相对稳定;所有变化,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北京 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医疗协议书 (菁华9篇)(扩展2)

——医疗协议书 (菁华12篇)

医疗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基于甲乙双方确定的事实,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根据《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____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就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 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存在的.风险,乙方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相关责任的权利,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特此声明;

  第二、甲方给付乙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第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利;

  第四、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纠纷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第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协议书2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______元,在每年______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

  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1)

  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______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______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a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______%部分,乙方予以报销______%。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b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______%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______元,医疗医药费______元)。

  (2)

  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__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_____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_____元和大病给付_____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

  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协议书请传阅至每一个参加医疗互助金的人员。

医疗协议书3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工资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

  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

  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各项规定 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 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年月日

  乙方(签):年月日

  丙方(签):年月日

医疗协议书4

  *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以下简称甲方)是*直接领导下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受*医政司委托,组建国际紧急救援网络,组织、协调全国涉外医疗救援工作,通过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为在*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地址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推荐,甲方审核认定承担涉外医疗救援任务的网络医院。

  双方本着*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以下简称伤患者)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甲方职责和任务

  1.协助*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组织、协调乙方在*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设立(或授权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quot;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章 乙方职责和任务

  1.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悬挂*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科、部)、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第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医疗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运用现代高科技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形成医院技术优势,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联合经营结石专科,达成如下协议:

 一、 联合经营时限:

  联合经营期限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后,只要国家政策许可,双方继续进行第二期合作)。

 二、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提供门诊部 1 间房屋供乙方业务开展使用。

  2 负责科室水电暖的供应。

  3 负责提供办公桌椅、处方及所需的各种医用表格。

  4 负责科室的药品保管发放。

  5 负责协调做好医院行政部门、医疗辅助科室、后勤保障等部门配合工作。

  6 负责科室医护人员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医疗安全的教育管理,协助乙方招聘医护人员。

  7 合同期间,不得重复开设乙方所开设科室。

  8 合作科室享有院方其他门诊科室同等医疗医保新农合政策。

  三、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的经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医疗的规章制度。

  2 负责定期安排业内专家来院指导科室技术业务,费用由乙方承当。

  3 负责聘用科室需要的其他医护人员,所聘人员必须具有行医资格。

  4 负责科室医疗器械设备的投入及维护。

  5 负责科室所需药品的采购,所购药品必须证件齐全。

  6 负责科室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有宣传费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 联合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应密切合作,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抵毁,影响双方的声誉。

  2 联合经营期间,如出现卫生、物价及其他行政部检查等,甲方应积极出面协商调解,不得推诿。

  3乙方收入为结石治疗费、乙方所购药品费零售价 %。如乙方为业务需要使用甲方医疗设备辅助检查CT、化验、住院护理费、床位费、观察费、甲方药品等收入 %归甲方所有 %归乙方所有

  4 甲方负责联合科室的收费。

  5 若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回购乙方所购置的.医疗设备,按国家医疗设备折旧规定,递减实际投入使用年或月份折旧费后付款。

 五、 联合经营目标

  1 科室综合实力提高

  2 医院总体医疗水*和品牌、知名度扩大

  3 经济目标:乙方每年交给甲方管理费 元,每季度一交。

  六、 本协议及其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是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订,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医疗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口述病历和电传检验资料,确定并准确告诉乙方所服药品的名称、价格、疗程和服药须知。

  二、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汇款(或汇款票据)后的24小时内,将药品以快件方式寄出,并于_________日内电话落实乙方是否受到药品。

  三、甲方所寄药品若发生丢失,必须负责追讨或照价赔偿。

  四、甲方所寄药品若造成乙方药物中毒或影响乙方生命安全者,承担全部医疗责任(乙方违反服药禁忌或不按甲方规定服药者除外)。

  五、乙方接受甲方治疗时,必须准确回答甲方接诊医生提出的.询问内容。

  六、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期_________化验单和_________化验单(有条件的应提供dna检测单)。

  七、乙方决定购药后必须准确告诉详细地址和电话、邮编。

  八、乙方所购药品为:壹号(_________)、贰号(_________)、_________;汇款_________元(大写)。

  九、甲方药品价格均含邮费。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乙方要按照接诊医生指定的药品,在本合同第八条序号内划ο注明;

  2.收费采取预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帐户将款汇出后,应及时电话告诉或将汇款单电传给甲方。

  3.药品价格:_________。

医疗协议书7

  合同编号: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1)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2)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为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创建和谐医疗环境,让老百姓了解医院,正确选择规范的医院治博苏州百辰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网站网络信息*台,本着“为医院输送病人、给病人介绍专家”的服务宗旨和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介绍合作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为医院输送各种疑难杂症病人。就此项目的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特色医疗信息服务 二、合作时间: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权益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 在*医院信息网、《名医在线》、《*医院管理杂志》等媒体免费发布与甲方合作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

  3 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4 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5 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6 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7 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 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 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 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 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 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 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 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四、其它

  1 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 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 协议中未及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医疗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医疗信息咨询、医疗服务中介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健康俱乐部会员”,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纳会费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保健心得沙龙 ”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 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略)

医疗协议书10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2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3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4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5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三、其它

  1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协议中未及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医疗协议书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 日确诊率,如 日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 %以上(二级医院 %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 %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 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 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二、结算依据

  (一)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 惩处

  第二十六条 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12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经营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产品质量水*和服务水*,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加强友好合作,依照《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合格证、产品当批次检验报告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甲方业务人员应出具加盖有甲方公章并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照授权委托书确定的起始期限、授权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医疗器械质量应同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生产企业出厂合格标准及国家职能部门确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包装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符合相关产品的运输、贮藏要求。

  4、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医疗器械产品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或者由甲方联系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执行国家对售后产品实行“三包”服务和承诺的有关规定:

  (1)甲方负责产品的运送、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产品可以正常使用并且乙方的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

  (2)在产品安装调试、保修期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应负责及时便捷地为乙方客户换货或退货处理,具体操作环节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在产品的保修期内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调试、保养及技术服务和产品“三包”服务内的有关配件,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4)在产品的保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产品配件的供应及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5、甲方对提*品质量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提供虚假资料等问题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如果因经国家相关产品检验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质量不合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批产品的检验费、国家执法部门行政罚没、向乙方下游客户赔偿、乙方处理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费用等)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接到乙方查询时,以函(电)到达日起10天内应向乙方作出明确答复,逾期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必须强化知识产权维护,遵守《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出现一切侵权行为及所有经济赔偿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并加盖了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乙方承诺按规定要求储存、运输甲方所提供的产品。

  3、乙方在经营甲方提*品中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有分歧者以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结论为准。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产品质量信息,配合甲方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的处理工作。

  三、双方共同责任及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搞好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义务,若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凡因与本协议约定的产品质量问题有关而引发的争议,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即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端。

  3、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4、本协议已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文的含义均已明确。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协议书 (菁华9篇)(扩展3)

——医疗合作协议书 (菁华9篇)

医疗合作协议书1

  甲方:法定代理人:电话:地址:

  乙方:代理人: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XX公司为合法成立、合法拥有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并合法存续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具有丰富全国渠道及销售经验的销售团队。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同意指定乙方成为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的*区域销售团队,经过友好协商就医疗器械合作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如下: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承诺所销售的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为依据*法律、法规享有销售权的产品。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及法律障碍。若因甲方违反本承诺而致乙方造成任何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2、甲方提供乙方销售人员关于产品推广培训。

  3、甲方负责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和专家工作及宣传资料制作等费用。

  4、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5、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在乙方未许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销售。

  2、乙方应拥有负责销售本协议产品的业务人员。

  3、乙方积极策划组织相关学术活动。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4、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任何关于产品,技术或其它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行销策略,定价策略,经销商组织等不得超过履行本协议书的目的使用,并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为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保密义务在合作终止后________年内继续有效。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之同类产品。

  三、协议期限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争议解决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有修订需要时,需经双方共同讨论以书面修订。另本协议书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之用,不得作为协议解释的唯一依据。有关协议书内容的解释,效力,履行及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及诚信原则为准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附件本协议书之一切附件,均视为协议的一部份。且对签约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效力。

  、附则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乙方代表人:联系人:电话:

医疗合作协议书2

  甲方:泉州瑞金医院

  乙方:黄XX

  身份证号码:35012119670104221X

  本着发展高新技术,造福社会的宗旨,促进医疗专科建设,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甲方院内开展合作以下项目: 妇科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诊室 五 间(室内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水电独立装电表,费用乙方承担)。其他辅助诊室由甲方提供。

  二、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31 日。合同期满若需续签合作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提前3个月向甲方申请,甲方应与第三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乙方续签。

  三、乙方负责专科的所有投资费用,并负责专科的经营管理活动,专科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必须保证合法正规,并保证医疗质量)。

  四、合作期间乙方每日营业额,甲方按3%提成。每月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租、管理费共计人民币 25000 元整(大写: 贰万伍仟 元整),每年分四次交清。协议签字生效即交前三个月的 75000 元,第四个月交第二季度三个月的共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提交50000元整(伍万元整)外交费用。

  五、乙方如果因管理经营不善,无法维持,必须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但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押金 伍万元整 ,三个月后无医疗纠纷全额退还乙方(前遗留的医疗事故、纠纷,一切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协作医生注册手续)。

  2. 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水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负责协调院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如乙方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等问题,甲方应及时派员协助解决,但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 负责为乙方统一挂号、收费,挂号费归甲方所有,其余专科业务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每个月30日结账(但在不透支的情况下,月中允许乙方预支部分周转资金)。

  5. 在合作期间,甲方应承诺不得开展与乙方相同科目,自然病人属乙方业务范围之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专科所用的器械、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正规厂家,证件发票齐全)。

  2. 乙方自行聘用专科医护人员,必须持有《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注册后方能上岗,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发现没有注册人员上岗,由此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伍仟元/人。

  3. 专科配备医技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医院的统一管理,不得损害医院形象。

  4. 乙方对专科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医经营。若因违规医疗广告或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以免扩大影响,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 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配合做好医德、医风,维护整个医院的良好形象,不得包医包治的.承诺,不得收受红包,不得在科室发药、收费,如果发现一次,当月罚人民币20xx元/次(贰仟元整)。发现超范围看其他科室患者每次罚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元整)。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因一方面终止协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泉州瑞金医院 乙方:黄XX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合作协议书3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黄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诊疗中心”(康复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同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康复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甲方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后的装修费用和医疗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黄山服务中心建成徐州市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康复诊疗中心。

  二、合作范围: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

  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康复中心等传统中医方法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甲方出资投入。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四楼现有康复中心,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等四楼所有房间和“康复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康复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康复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能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康复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康复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康复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乙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四楼“康复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康复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康复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康复诊疗中心”发展门诊、病情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病房使用。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康复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康复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康复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资金等费用由“康复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

  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康复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康复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往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康复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康复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康复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六、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5年,“康复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康复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8000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康复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4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 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康复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进行采购并计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到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康复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住院费、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等为“中心”的收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20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同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医疗合作协议书4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黄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诊疗中心”(康复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同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康复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甲方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后的装修费用和医疗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黄山服务中心建成徐州市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康复诊疗中心。

  二、合作范围: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

  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康复中心等传统中医方法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甲方出资投入。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四楼现有康复中心,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等四楼所有房间和“康复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康复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康复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能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康复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康复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康复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乙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四楼“康复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康复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康复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康复诊疗中心”发展门诊、病情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病房使用。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康复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康复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康复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资金等费用由“康复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

  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康复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康复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往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康复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康复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康复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六、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5年,“康复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康复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8000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康复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4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 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康复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进行采购并计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到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康复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住院费、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等为“中心”的收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20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同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医疗合作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汉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诊疗中心”(以下简称妇科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妇科诊疗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妇科建成汉正街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妇科诊疗中心;

  二、合作范围: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医学影像科

  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妇科门诊,医学影像及计划生育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万元,其中设备投入万元,其他万元,由月经“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返回。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二楼现有妇科诊室、计划生育科、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及四间房和“妇科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妇科诊疗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妇科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妇科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妇科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妇科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妇科常见疾病、炎症类、手术类等)。甲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二楼“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妇科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妇科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妇科诊疗中心”门诊、病房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妇科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妇科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妇科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妇科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妇科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妇科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妇科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妇科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妇科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年,“妇科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妇科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1。1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3。5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

  3、“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1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2%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4、“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2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5%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妇科诊疗中心”不得另行收费。

  “妇科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计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妇科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中心”的收益。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法人代表:

  日期:

医疗合作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汉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诊疗

  中心”(以下简称妇科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妇科诊疗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妇科建成汉正街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妇科诊疗中心;

  二、 合作范围: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医学影像科

  三、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妇科门诊,医学影像及计划生育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万元,其中设备投入万元,其他万元,由月经“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返回。

  四、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二楼现有妇科诊室、计划生育科、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及四间房和“妇科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妇科诊疗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妇科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妇科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妇科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妇科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妇科常见疾病、炎症类、手术类等)。甲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二楼“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妇科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妇科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妇科诊疗中心”门诊、病房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妇科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妇科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妇科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妇科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妇科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妇科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妇科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妇科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妇科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年,“妇科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妇科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1.1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3.5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

  3、“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1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2%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4、“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2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5%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妇科诊疗中心”不得另行收费。

  “妇科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计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妇科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中心”的收益。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 、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 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医疗合作协议书7

  甲方:xxx医院

  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

  本着发展高新技术,造福社会的宗旨,促进医疗专科建设,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甲方院内开展合作以下项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诊室五间(室内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水电独立装电表,费用乙方承担)。其他辅助诊室由甲方提供。

  二、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月31日。合同期满若需续签合作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提前3个月向甲方申请,甲方应与第三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乙方续签。

  三、乙方负责专科的所有投资费用,并负责专科的经营管理活动,专科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必须保证合法正规,并保证医疗质量)。

  四、合作期间乙方每日营业额,甲方按3%提成。每月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租、管理费共计人民币25000元整(大写:贰万伍仟元整),每年分四次交清。协议签字生效即交前三个月的75000元,第四个月交第二季度三个月的共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提交50000元整(伍万元整)外交费用。

  五、乙方如果因管理经营不善,无法维持,必须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但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押金伍万元整,三个月后无医疗纠纷全额退还乙方(前遗留的医疗事故、纠纷,一切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协作医生注册手续)。

  2.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水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协调院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如乙方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等问题,甲方应及时派员协助解决,但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负责为乙方统一挂号、收费,挂号费归甲方所有,其余专科业务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每个月30日结账(但在不透支的情况下,月中允许乙方预支部分周转资金)。

  5.在合作期间,甲方应承诺不得开展与乙方相同科目,自然病人属乙方业务范围之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专科所用的器械、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正规厂家,证件发票齐全)。

  2.乙方自行聘用专科医护人员,必须持有《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注册后方能上岗,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发现没有注册人员上岗,由此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伍仟元/人。

  3.专科配备医技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医院的统一管理,不得损害医院形象。

  4.乙方对专科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医经营。若因违规医疗广告或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以免扩大影响,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配合做好医德、医风,维护整个医院的良好形象,不得包医包治的承诺,不得收受红包,不得在科室发药、收费,如果发现一次,当月罚人民币20xx元/次(贰仟元整)。发现超范围看其他科室患者每次罚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元整)。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因一方面终止协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xxx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黄国喜

  代表:

   年 月 日

医疗合作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发展高新技术,造福社会的宗旨,促进医疗专科建设,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甲方院内开展合作以下项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诊室五间(室内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水电独立装电表,费用乙方承担)。其他辅助诊室由甲方提供。

  二、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31日。合同期满若需续签合作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提前3个月向甲方申请,甲方应与第三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乙方续签。

  三、乙方负责专科的所有投资费用,并负责专科的经营管理活动,专科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必须保证合法正规,并保证医疗质量)。

  四、合作期间乙方每日营业额,甲方按3%提成。每月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租、管理费共计人民币25000元整(大写:贰万伍仟元整),每年分四次交清。协议签字生效即交前三个月的75000元,第四个月交第二季度三个月的'共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提交50000元整(伍万元整)外交费用。

  五、乙方如果因管理经营不善,无法维持,必须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但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押金伍万元整,三个月后无医疗纠纷全额退还乙方(前遗留的医疗事故、纠纷,一切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协作医生注册手续)。

  2.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水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协调院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如乙方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等问题,甲方应及时派员协助解决,但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负责为乙方统一挂号、收费,挂号费归甲方所有,其余专科业务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每个月30日结账(但在不透支的情况下,月中允许乙方预支部分周转资金)。

  5.在合作期间,甲方应承诺不得开展与乙方相同科目,自然病人属乙方业务范围之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专科所用的器械、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正规厂家,证件发票齐全)。

  2.乙方自行聘用专科医护人员,必须持有《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注册后方能上岗,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发现没有注册人员上岗,由此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伍仟元/人。

  3.专科配备医技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医院的统一管理,不得损害医院形象。

  4.乙方对专科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医经营。若因违规医疗广告或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以免扩大影响,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配合做好医德、医风,维护整个医院的良好形象,不得包医包治的承诺,不得收受红包,不得在科室发药、收费,如果发现一次,当月罚人民币20XX元/次(贰仟元整)。发现超范围看其他科室患者每次罚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元整)。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因一方面终止协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医疗合作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提高基层医疗临床治疗水*,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在*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医疗器械投放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方为乙方免费投放________以及_______标准款_______,____________一台。所有总价格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供乙方在甲方指定治疗场所使用。设备进驻乙方场所以后,设备所有权仍归甲方。

  2、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一次性使用_______以及一次性使用_______供乙方一次性治疗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医院开展工作,首次配备一次性使用_______以及一次性使用_______支,每支单价为____元,合计_______元。

  3、每月耗材消耗不得低于支,否则甲方有权撤出设备。合作期间当乙方耗材使用量达到支时,甲方将其投放的设备所有权转给医院。

  4、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

  5、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医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2、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的医疗器械。

  3、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4、甲方承诺委派专业医务及技术人员,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并及时排除设备的各种故障。并负责医疗技术培训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而且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否则由上述原因引发的医疗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

  2、对外医疗宣传中把本项技术作为内容之一,在适当场所提供能够可以宣传的位置和手段。

  3、配合甲方的宣传、调研工作,甲方组织专家团队考察时,须如实反映治疗情况、效果等。

  4、收集并提供病原详细的检查报告,治疗过程,治愈情况及治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其它事项

  1、甲方设备进驻乙方安排的场所,乙方必须出具设备接收确认书并提供医院的资质证明和其他相关证照、手续的复印件。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2、协议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进行双倍赔偿(政策因素除外)。

  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赢原则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甲方存档,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医院(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年____月_____日


医疗协议书 (菁华9篇)(扩展4)

——医疗协议书 (菁华12篇)

医疗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_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就诊

  第七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

  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______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_______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协议书2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经营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产品质量水*和服务水*,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加强友好合作,依照《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合格证、产品当批次检验报告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甲方业务人员应出具加盖有甲方公章并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照授权委托书确定的起始期限、授权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医疗器械质量应同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生产企业出厂合格标准及国家职能部门确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包装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符合相关产品的运输、贮藏要求。

  4、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医疗器械产品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或者由甲方联系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执行国家对售后产品实行“三包”服务和承诺的有关规定:

  (1)甲方负责产品的运送、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产品可以正常使用并且乙方的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

  (2)在产品安装调试、保修期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应负责及时便捷地为乙方客户换货或退货处理,具体操作环节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在产品的`保修期内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调试、保养及技术服务和产品“三包”服务内的有关配件,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4)在产品的保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产品配件的供应及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5、甲方对提*品质量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提供虚假资料等问题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如果因经国家相关产品检验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质量不合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批产品的检验费、国家执法部门行政罚没、向乙方下游客户赔偿、乙方处理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费用等)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接到乙方查询时,以函(电)到达日起10天内应向乙方作出明确答复,逾期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必须强化知识产权维护,遵守《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出现一切侵权行为及所有经济赔偿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并加盖了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乙方承诺按规定要求储存、运输甲方所提供的产品。

  3、乙方在经营甲方提*品中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有分歧者以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结论为准。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产品质量信息,配合甲方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的处理工作。

  三、双方共同责任及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搞好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义务,若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凡因与本协议约定的产品质量问题有关而引发的争议,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即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端。

  3、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4、本协议已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文的含义均已明确。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汉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诊疗

  中心”(以下简称妇科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妇科诊疗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妇科建成汉正街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妇科诊疗中心;

  二、 合作范围: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医学影像科

  三、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妇科门诊,医学影像及计划生育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万元,其中设备投入万元,其他万元,由月经“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返回。

  四、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二楼现有妇科诊室、计划生育科、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及四间房和“妇科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妇科诊疗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妇科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妇科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妇科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妇科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妇科常见疾病、炎症类、手术类等)。甲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二楼“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妇科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妇科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妇科诊疗中心”门诊、病房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妇科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妇科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妇科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妇科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妇科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妇科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妇科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妇科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妇科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年,“妇科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妇科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1.1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3.5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

  3、“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1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2%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4、“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2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5%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妇科诊疗中心”不得另行收费。

  “妇科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计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妇科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中心”的收益。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 、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 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医疗协议书4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实施强强联合,更好地为辖区民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充分利用*****医院的良好医疗环境、设施和品牌,结合乙方的新技术、新设备和运营管理经验,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医院科实行门诊、病房统一管理,建立以***科为特色的诊疗科室,提高医院***科的诊疗技术水*与服务档次,不断提升医院科的综合实力。

  经双方友好协商,*****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投资开展技术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二章 合作双方

  甲方:*****医院

  乙方:

  第三章 合作目标及范围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项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甲方负责临床医疗质量和医保业务的控制管理。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科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医疗设备投入、科研开发、技术引进、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装修经费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科建成本区一流的***疾病诊疗科室。

  合作范围:***科。

  第四章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新的设备和引进技术人才,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病房扩大收容,以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预算,并分别按甲方30%、乙方70%的比例出资投入。

  第五章 组织结构

  甲、乙双方派员组成***科管委会,为该科的决策机构,甲方担任管委会主任,乙方担任副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为管委会成员。

  一、管委会主任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科的医疗、科研、教学及疾病预防工作。

  2、制定***科工作计划,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和护理安全的情况,组织科研、教学工作的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执行医院对***科的医护质量、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积极配合院部相应的检查。

  4、参与院部各项会议,传达会议各项内容,执行会议决议事项。

  5、定期查房,共同讨论解决重症疑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组织术前讲座、临床讲座;组织指导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

  6、组织***科人员开展业务学*,不断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实行新疗法并及时总结经验。

  7、负责***科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负责落实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8、加强人事工作管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凝聚力,努力完成***科各项任务,认真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培养发现并储备人才。

  9、确定医生轮转、值班、会诊、出诊等医疗工作安排。

  10、落实***科经营副主任等人员的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遵守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纪律,认真执行“管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12、负责与医院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科工作的正常开展。

  13、对***科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爱护医疗器械、仪器、设备的教育,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14、完成院领导及“管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管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协助***科主任工作,负责制定***科非医疗工作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科年度目标任务。

  2、全面负责***科财务、企划、技术推广宣传、绩效考核、后勤管理工作,为***科业务工作开展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3、遵守财经制度,严格报销制度,***科费用支出报销需由***科副主任签字认可,并严格按照协议所定的财务规定执行。

  4、认真做好***科业务收支、药品医疗器械往来、固定资产保管、库存和资金往来账目与报表,并及时上报。

  5、负责市场调研、公关促销,对广宣方案、视觉设计、媒介发布等对外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组织、贯彻执行、效果监控、完善提高。

  6、掌握***科业务工作动态,按时填报业务报表,协助***科主任分析、解决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7、对***科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爱护医疗器械、设备、仪器及优化办公环境意识的教育。

  8、协助***科主任进行对外关系协调工作。

  9、完成***科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科室管理

  一、***科是医院下属的临床科室,该科室门诊、急诊病房实行统一管理,采取独立核算,利益分成的管理机制,为方便患者,在***科逐步实行检查、诊断、治疗一条龙服务。

  二、***科在相对独立区域内完成病人的诊治,经双方同意设在本科内的诊疗项目,可以在科内完成。发生在甲方相关辅助科室的检查费用按25%比例计入***科业务收入之中。

  三、***科在设备、药品、耗材的管理上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所需专科设备、药品耗材由***科依法组织购置,乙方支付费用提供对应的发票和明细,按程序进入甲方药品、器械仓库,根据需要由***科领用。甲方相关库管费用自费病人按3%、医保病人按8%从业务流水中提取。

  四、***科重大问题由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管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技术引进,营运目标和发展计划等重大事项。临时遇到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双方协商。

  五、***科要严贯彻落实国家、天波市及本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和医院的各项检查,特别是医疗护理质量检查、医院投诉的调查等。

  六、***科要树立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医院的利益和声誉。

  七、***科要遵守医保政策,不得违规套保,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处以违规金额5倍之罚款。规定的优惠医疗,所需的药品、医疗耗材等成本由双方按甲方承担**%、乙方**%的比例列入成本计算,并经医院院长和***科副主任批准。

  八、***科运营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广告管理规定。

  第七章 双方责任和任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现有***科科医疗用房及办公场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属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科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所需费用列入***科成本。

  (二)根据工作需要,***科保留聘用甲方医务人员一名和护士两名,乙方引进、聘用的医务人员由甲方负责人事管理;所有被聘用人员每月的`薪资由***科负责发放。

  (三)甲方负责办理项目申请、广告审批等工作,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方为***科提供统一的外线电话********(经费由乙方负担),用于宣传和业务需要。

  (五)甲方协助办理***科委托的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协议负责新技术的引进和新设备的投资购买,并负责***科医疗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科门诊、病房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和相关主管单位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医师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科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会诊,确保***科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新聘***科医、技、护等人员一律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办理变更注册,依法执业。

  (六)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元医疗技术风险金,协议期满三个月之后如无医疗纠纷事故等经济赔偿则全额退还乙方。

  (七)协议生效期间和协议期满一年内***科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甲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乙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甲方**%。

  (八)乙方承诺按每月*****元的额度向甲方财务科预缴科研经费,用于甲方开展医疗技术开发和研究。乙方逾期两个月不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协议生效期间,***科的开支和收益甲乙双方分别按**%和***%的比例承担。由财务科按月进行经营利润的效益分配。

  二、由甲方统一进行收费管理,***科不得私自收费。***科的成本费用,由“管委会”副主任签批后报销。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账目清晰。双方账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结算(节假日顺延),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科的收益:***科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扣除在甲方请领的药品、血制品、卫生消耗品、氧气、消毒费用、卫生被服等所有成本后为***科的收益。收益扣除其他成本费用后为利润。

  第九章 技术合作协议期限

  本技术合作协议期限为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技术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的权益,确保技术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技术合作协议,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技术合作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技术合作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技术合作协议规定,造成***科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技术合作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技术合作协议,应赔偿乙方投入的设备费用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技术合作协议,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如要继续经营,应在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进行。

  三、协议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科设备及装修归甲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政策因素等)终止本技术合作协议,可免除相关责任。

  六、本技术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技术合作协议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技术合作协议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协议书各条款实施。本技术合作协议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凡因执行本技术合作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技术合作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提交天波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本技术合作协议共六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医疗协议书5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2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3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4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5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三、其它

  1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协议中未及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医疗协议书6

  医疗机构名称:xxx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理人:

  调解机构:

  患者的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址 职业

  协议地点:

  患者于年 月 日 因在医方处住院(门诊) 科治疗,其间,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医疗行为争议。经医患双方行为主体同意,医患双方均愿通过协商解决该医疗行为争议;()本着当事双方自愿、*等、公*、合法、真实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由医患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医患双方对自主协商解决该医疗争议不持异议。

  第二条:医院同意向患方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元 )

  第三条:医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患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医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医方主张权利,否则患方应无条件返还医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医方交主管部门备案,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后,医方盖上公章、患方盖上指印之日起生效。

  调解机构(代表人署名):

  医方代表人签字:

  医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患方签字:

  签注日期: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为了推进医院的发展,改善医院泌尿外科诊疗设备,提高诊疗水*,扩大新技术的应用和医疗服务范围,给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专科治疗康复环境,解除广大患者的疾苦。经双方协商,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决定由乙方投资医疗诊治设备和技术,和甲方合作开设碎石科,开展体外碎石及配套服务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管理期限。

  1.合作管理方式为:甲方提供经合法审批的医疗范围及场所,乙方提供具体的管理模式。

  2.合作期限: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到期后乙方有合作优先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病人的挂号收费,为碎石科提供病历本、处方、检查申请单、工作服、药袋等日常工作所需的医院通用消耗品。

  2.保证正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发展,保障碎石科的正常工作秩序。

  3.提供两间总面积不小于50*方医疗工作场所并配套供水供电。

  4.协调办理合作项目的审批相关手续,以及相关管理当局的关系。

  5.在合作期间,碎石科属本院科室,由甲方统一行政管理,享有同其他科室同等的权利(如农保、医保等)。患者需要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医保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报销手续和报销金额。

  6.按期履行合同要求支付乙方的经营收入。

  7.合同期内不再购买同类设备,不得开设相同科室。

  8.必须协调处理合作项目产生的医疗纠纷,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一视同仁,全院一体化,甲方医护人员必须配合乙方医护人员正常接诊,碎石范围的病人必须在本院处理,不得往外院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科室专科业务的推广及广告宣传。

  2.负责科室内部管理和日常事务。

  3.负责购买科室医疗设备、提供技术指导和设备维护,并全额承担费用。

  4.按期取得应得的经营收入。

  5.科室人员由乙方聘用,工资由乙方全额承担,工作人员须有执业证及资格证等,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做与本科室无关的业务。

  6乙方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塑造医院的良好形象。

  7.乙方经济独立核算,在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

  四:收入分配。

  1.碎石科产生的碎石费、再次碎石费、碎石材料费,10%归甲方所得,90%归乙方所得。

  2.碎石科产生的影像科检查费、化验费,60%归甲方所得,40%归乙方所得。

  3.碎石科产生的药挂号费注射费观察费床位费,80%归甲方所得,20%归乙方所得。

  4.合作期内碎石科的收入单独核算,每月由乙方派员协助核算和结算,并在第二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 事宜,由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协议书8

  为保证广大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城镇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医疗保险规定,严格执行市*颁发的《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和本协议条款。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医务工作者及经办人员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认真处理好医、患、保三方的关系,推动医保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

  (二) 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拨付符合城镇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四) 甲方负责对乙方医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操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 乙方根据本协议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应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城镇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成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加强内部管理。

  (二) 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实地稽核参保人员住院情况,查阅病历及有关资料监督医疗服务过程,并可拍照、录音、复印相关资料,提供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价格等与城镇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

  (三) 乙方应免费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IC卡的查询等服务,为住院病人提供明细费用查询服务。

  (四)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将城镇医疗保险主要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的内容、就诊流程向参保就医人员宣传说明。公布主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和药品的价格及自付比例。设立导医台和导医员,并设立“医疗保险投诉箱”和投诉电话。

  第二章 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第五条 乙方必须配备与城镇医疗保险相匹配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用专线与甲方连接,及时接受、维护相关数据。当医保软件出现差错时,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等有关单位协商解决,确保乙方数据及时准确上传,双方数据一致。

  第六条 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认可的医疗保险支付系统,为参保人员打印医疗(医药)费用专用收据,并保留供甲方抽查。

  第七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保证医疗保险参保病人的基本信息、医疗消费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甲乙双方都应自觉维护医疗保险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 就 诊

  第八条 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九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掌握住院指征,严禁参保人员住院体检。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要认真查处。

  第十条 参保患者*均住院日三级医院应小于或等于16天,二级医院应小于或等于21天。

  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按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和办法处理,乙方需在鉴定为事故之日通知甲方,不得将医疗事故及因此引起的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基金里结算。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十二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保证人、卡、证一致。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医保卡或医疗保险证由医保办保管,以备稽查。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证和卡,并按住院流程完整地办理有关手续。急诊住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本次医疗费。发现冒名顶替者时应拒绝记账,并及时通知甲方。如被甲方稽查出冒名顶替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乙方及责任人。

  (二)确有特殊情况非划卡患者住院,乙方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填写《赤峰市参保人员住院备案表》,并告知参保人员三日内到甲方备案。

  (三)甲方不允许外伤患者划卡结算,外伤患者住院按非划卡患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经治医生要在病历中如实写清外伤原因,如将违法犯罪、他伤、自残、交通事故、工伤、醉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甲方将在结算费用时不予支付,并按有关规定对乙方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住院病历,就诊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病案室,并妥善保存,以备甲方查阅,住院病历至少要保存15年。如甲方查不到病历或病历不完整,结算时甲方将扣除无病历或病历不完整住院人员的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必须保证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城镇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五条 参保患者住院应实行一人一床制,甲方稽查时患者未在病房、未履行请假手续,病历中无记载、无患者本人签字,

  两次不在的视同挂床住院,甲方不予支付医疗费并对乙方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如患者无床住院(指有住院信息,无住院床位),甲方除不予支付医疗费外,甲方对乙方处医疗费的3至5倍的罚款。

  第十六条 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转院率应控制在3%以下,转出地仅限北京、沈阳两地三级以上公立医院。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或其家属提出不符合城镇医疗保险规定的要求时,医护人员应予以拒绝,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因治疗需要确需使用超出城镇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的,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要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办理确认手续。

  第十九条 特殊门诊参保病人就诊时,乙方按小号住院管理,就诊过程中应严格按病情用药,坚持因病施治,并使用甲方提供的门诊病历本,完整记录诊疗过程,否则甲方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的诊疗范围和收费标准。不按收费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开展诊疗项目收费的,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并按乱收费处罚。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百元以上化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二级医院不低于65%,三级医院不低于70%。

医疗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为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创建和谐医疗环境,让老百姓了解医院,正确选择规范的医院治博苏州百辰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网站网络信息*台,本着“为医院输送病人、给病人介绍专家”的服务宗旨和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介绍合作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为医院输送各种疑难杂症病人。就此项目的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特色医疗信息服务 二、合作时间: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权益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 在*医院信息网、《名医在线》、《*医院管理杂志》等媒体免费发布与甲方合作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

  3 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4 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5 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6 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7 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 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 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 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 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 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 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 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四、其它

  1 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 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 协议中未及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医疗协议书10

  甲方:东沙镇卫生医院

  乙方:舟山市东沙横街渔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为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及时应付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事件,为使伤者能得到迅速,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为东沙镇卫生医院,甲方视乙方为友好协作单位、甲方承诺给乙方以下方面的优惠政策

  1、对乙方受伤工友施行三免三优先制度:

  三免:免挂号费、免工本费、免住院押金。

  三优先:优先就诊,优先住院,优先治疗

  2、对于需住院病人、甲方及时收住入院,尽一切可能救治病人生命,住院费用可暂不交纳,由出院一次性结清。

  3、乙方送来病人甲方需及时抢救,视病人情况做各项检查项目。

  4、如乙方事后未及时缴纳医疗费用,甲方有义务把乙方患者治疗的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5、甲方可免费为乙方提供工伤事故和医疗健康方面的咨询,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派专业人士为乙方做免费宣教。

  6、乙方员工在甲方就诊可享受甲方开展的各种活动的优惠。

  7、乙方部门以上领导到甲方就诊给予全程陪护服务。

  8,甲方的治疗费用,药品收费标准必须与国家*,深圳市医疗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相吻合。

  9、如遇到疑难或危重病员甲方解决不了的需送上级医院诊疗,甲方只提供救护车护送服务,上送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0、急救电话工伤病人免费派车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2、乙方负责人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职工传达。以此可增加对员工福利的体现。

  3、乙方职工到甲方就诊时须出示有效证件,方能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

  4、乙方需在住院伤员住院时须填写好并带上《病人就诊记帐单》交到门诊收费处,出院时及时交纳,结清该住院伤员的全部医疗费用。

  5、乙方住院伤员和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作为社会监督员,应积极协助监督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医疗质量等各项工作,并及时的提出合理建议。

  7、乙方确定医疗陪同人员时,陪诊时出示有效证件。

  8、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双方如有违反此协议,违约方应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立友好协商解决。以互助互利为原则,达成共识。

  五、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公章:

  年日月

  乙方代理:公章:

  年月日

医疗协议书11

  甲方:(供货方)

  乙方:(进货方)

  加强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是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为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合作的原则签订如下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人员的销售员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合法及质量符合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灭菌批号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并提供有关文件以备案。

  三、乙方向甲方购入进口医疗器械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在效期内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通关单》、《进口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企业原印章。进口医疗器械必须有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书。

  四、乙方收到货物立即验收,发现短少、破损或外包装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拒收问题货物,由甲方负责处理,因没有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具备储存、养护医疗器械的场所及专职养护人员,因乙方保管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下降,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正常购进的医疗器械如因质量问题甲方应予以退、换货。非质量原因造成滞销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协商解决。

  七、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经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八、确因甲方所提供医疗器械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九、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与现行法规相悖的以现行法规要求为准。

  十、在协议有效期内,口头、电话、传真等非书面合同订货,亦遵守以上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期满重新签订。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20xx]479号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医疗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医疗期限

  1、甲方根据乙方本人的社会工作年限及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经核准确定,乙方的最长医疗期为月,该自年月日起计算,截止至乙方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

  2、在医疗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乙方基本医疗定点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及假条,逾期不交的,公司将视为其医疗终结即医疗期满,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劳动合同未到期的,乙方应到岗上班,如未经批准不到岗上班的,甲方将按照旷工处理。

  第二条劳动报酬

  1、在扣除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后,甲方依法按月支付乙方医疗期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发薪方法由甲方决定。

  第三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医疗期内,甲方将继续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2、医疗期内,除上述医疗期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福利。

  第四条注意事项

  1、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医疗期内,从事其他有偿或无偿的工作的,可即时解除本协议及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并可要求乙方对为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一旦发现乙方提交甲方的诊断证明及假条存在谎报或虚假现象的,本协议将即时解除,甲方将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在患病医疗期期间,仍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其他

  1、如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组织机构变更或其他重大客观事项变更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做相应的变更,且承认本协议内容继续有效,直至本协议期满为止。

  2、本协议因医疗期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到劳动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如乙方拒绝鉴定的,不影响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医疗协议书 (菁华9篇)(扩展5)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 (菁华5篇)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1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院方特与各科室签订20xx年医疗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协议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

  科室:

  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妥善处理好人伤事故中甲乙双方合作事项,以注重社会效益和各自经济效益为前提,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将于承保客户、交警部门合作,将甲方承保范围内在本地区(指县级市或区)出险所涉及的伤者送往乙方治疗。

  二、对于甲方承保范围内在异地出险涉及的伤者,需转往本地治疗的,甲方积极推荐到乙方治疗。

  三、乙方愿意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确保甲方相关伤病人员随时就诊。乙方的治疗应根据患者病情,按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山东省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标准用药。甲方对乙方制定的医疗方案和临床用药应予信任和尊重,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必要的查询应予相应的采纳和配合。

  四、乙方承诺按医疗规范为甲方相关伤病人员提供及时诊断、合理治疗的服务。同时应杜绝虚假诊断、有意压床、乱开证明、小病大养、以伤养病、开搭车药、张冠李戴等行为。当甲方发现有以上不正当行为时,乙方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落实后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乙方应规范病历管理,不得应患者及其家属要求随意涂改病历、更换患者姓名。甲方需了解相关伤病人员住院情况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将医院提供的有关资料用于除理赔意外的'其它目的。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医疗活动,如遇有关医疗等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正常渠道友好协商解决。

  七、甲方相关人员(指伤者或承保客户)在乙方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甲方相关人员自行支付,甲、双方现阶段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补充修改。如有一方要求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期为一年,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签。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年__月__日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妥善处理好人伤事故中甲乙双方合作事项,以注重社会效益和各自经济效益为前提,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将于承保客户、交警部门合作,将甲方承保范围内在本地区(指县级市或区)出险所涉及的伤者送往乙方治疗。

  二、对于甲方承保范围内在异地出险涉及的伤者,需转往本地治疗的,甲方积极推荐到乙方治疗。

  三、乙方愿意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确保甲方相关伤病人员随时就诊。乙方的治疗应根据患者病情,按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山东省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标准用药。甲方对乙方制定的医疗方案和临床用药应予信任和尊重,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必要的查询应予相应的采纳和配合。

  四、乙方承诺按医疗规范为甲方相关伤病人员提供及时诊断、合理治疗的服务。同时应杜绝虚假诊断、有意压床、乱开证明、小病大养、以伤养病、开搭车药、张冠李戴等行为。当甲方发现有以上不正当行为时,乙方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落实后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乙方应规范病历管理,不得应患者及其家属要求随意涂改病历、更换患者姓名。甲方需了解相关伤病人员住院情况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将医院提供的有关资料用于除理赔意外的'其它目的。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医疗活动,如遇有关医疗等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正常渠道友好协商解决。

  七、甲方相关人员(指伤者或承保客户)在乙方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甲方相关人员自行支付,甲、双方现阶段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补充修改。如有一方要求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期为一年,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签。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年__月__日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4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院方特与各科室签订20xx年医疗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协议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

  科室:

  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5

  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人员的管理,进修实*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九、严格执行病人入、出院指征,合理分流病人,禁止跨科收住病人或小病大养、严格执行转院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

  上述十九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科主任与院长签字,以示负责。

  院领导(签字):

  日期:

  科室:

  科主任(签字):

  日期:


医疗协议书 (菁华9篇)(扩展6)

——医疗服务协议书 (菁华5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第三章 诊疗项目服务管理

  三十三、乙方应严格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市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 市物价部门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个不同收费档次以及 市卫生局《关于确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执行档次会议纪要》(20xx年第三期)的有关规定,按所属同类档次收费。

  三十四、为参保人提供记账的诊疗项目为:符合《 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xx】24号)及物价收费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证核准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三十五、在签定本协议之后开展的属于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包括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门诊特检项目”),乙方应按《 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及《 市社会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xx]25号)的规定向甲方申请纳入社保记账范围。甲方可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需求,采用谈判、购买等形式,选择技术好、信誉高、收费合理的医疗机构作为甲方选定项目的指定机构。未经甲方同意准入的不能记账,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三十六、门诊诊疗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治疗,后做门诊特检项目的原则,保证门诊特检项目结果达到国家规定的阳性率。

  乙方应充分利用参保人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做的一般检查及门诊特检项目检查治疗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乙方应按月妥善保存《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报告单》,按月向甲方报送《门诊特检项目检查治疗月人次及月费用统计表》。

  三十七、工伤医疗特殊检查、治疗需核准的项目有:

  (1)社保药品目录内进口药品(单价)超过50(含50)元以上的;

  (2)医用材料(单件)、检查项目(单项)超过20xx(含20xx)元以上的;

  (3)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需要做整容整形手术或治疗的;

  (4)因伤情需要使用或安装各种支架、康复器具、扩张器等医用材料。

  三十八、工伤医疗特殊检查、治疗核准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 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书》和《 市工伤保险住院结账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工伤员工单位核准时限)补办齐所有需核准的项目(其中包括单项、单件超过20xx元以上),医保办核准盖章后,到所属社保部门核准后方可记账偿付,未补办核准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 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书》和《 市工伤保险住院结账单》之后需作特殊检查、治疗的(其中包括单项、单件超过20xx元以上),先由医院主诊专科医生填写《 市工伤保险特殊检查治疗项目核准单》,经科主任签字,医保办核准盖章后,到所属社保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检查治疗,未核准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3)急诊抢救需要可先做特殊检查、治疗,但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工伤员工单位核准时限)补办齐所有需核准的项目,未补办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三十九、乙方应结合本机构的医疗资源开展临床诊疗。住院期间参保人经医院同意在院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各类检查、治疗(含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经乙方主诊医生填写检查、治疗申请单,写明病情需要,科主任签字医保办核准盖章,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回医院报销;乙方应在住院期间内按外送医疗机构的项目收费标准在医保系统内提交该诊疗项目并在项目后标明外送,纳入当次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四十、乙方应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的规定,病历中使用的各种检查、治疗项目要有针对性,有医嘱和完整的病程记录及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诊疗单。植入体内的医用材料,应在病历中准确记录相关病情、使用种类及数量,并在病历中附上材料的条形码或标签。

  第四章 药品管理第五章 费用结算

  四十九、乙方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各类项目(包括普通门诊、门诊包干、门诊特病、门诊特检、普通住院、病种住院等)的记账比例记账。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各类已核准应支付费用总额的95%,其余5%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深劳社规[20xx]7号)和《 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深劳社规[20xx]26号)等办法年度进行总结算(年度总结算均以一个医保年度为结算单位)。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门诊的5%质量挂钩金,结合调剂金考核分值进行年终总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当地社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年度总结算。

  甲方应加强与*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对乙方的应支付费用及时到账。

  五十、乙方应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规定于次月10日前及时将核对无误的医疗费用数据报表报送甲方,申请费用结算。上报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门诊和住院记账汇总及各单项报表等。乙方未按时报送资料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按时结算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材料,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如需更改结算偿付资料(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费用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依据。因提供的结算偿付资料有误而影响费用结算的,由乙方负责。每月末,乙方可自行在网上医院打印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偿付结算表,并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上月医疗费用进行核对。

  五十一、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按绑定参保人数划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金额的95%与乙方按月定额结算。年度总结算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满意医疗服务,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低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按以下办法结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50%归乙方,5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以下,8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40%归乙方,6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0%以下,6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30%归乙方,

  7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60%以下的,100%结转下年使用。乙方克扣参保人待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结算医院享受本条款结余有奖资格。

  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超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甲方按调剂金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予以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比例按照调剂金拨付考核评分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超支率成反比例计算,但最高拨付率不超过90%:超支1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95%拨付;超支10%以上,2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85%拨付;超支20%以上,3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75%拨付;超支30%以上,4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65%拨付;超支40%以上,5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55%拨付;超支50%以上的,50%以内部分按上款补偿,超过5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五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维持性血透治疗,参保人可在甲方选定的血透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医院做血透治疗。办理程序、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按《 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维持性血透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xx]27号)执行。少儿医保的大病门诊按《 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

  五十三、甲方对乙方门诊特检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控制指标为参保人全年特检总费用(包括20%自付部分)与全年门(急)诊人次的比值(简称“门诊特检费用标准”)。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就诊4小时内所有的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经测算确定乙方门诊特检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

  甲方每月按门诊特检费用标准核算乙方门诊特检项目费用,超标准部分当月不予支付,以当月标准额中的记账部分(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医保记账/医保合计)作为应支付总额;当月未超标的,以实际记账费用作为应支付总额,每月支付应支付总额的95%。

  五十四、甲方对乙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偿付,采取按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偿付的方法(部分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采取按病种标准包干方式结算的除外)。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包含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1)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之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采取同类型、同级别医院标准一致的原则,计算*三年普通住院医保费用(特材、超3倍除外)*均值作为标准。

  (2)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每家医院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在该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2倍以上、病例数30例以上的,纳入病种结算。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人次÷医保住院总人次

  (3)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的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医保费用超过乙方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的,超出部分的

  90%,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余的10%纳入乙方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的`计算范围。

  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过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部分90%的总和÷医保住院总人次

  (4)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血管内球囊七项可支付的特殊材料费用按月单独偿付,不纳入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和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进行总结算。

  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医保住院特材总费用÷医保住院总人次

  五十五、经测算确定乙方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元,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

  乙方按病种结算的病种名称及费用支付标准(ICD-10疾病编码)详见附件。

  五十六、病种住院、普通住院人次费用是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内(含起付线)的住院费用:即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各类项目,包括诊金、床位费、诊查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化验费、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等各项费用总和(以下简称“医保费用”),即总医疗费用减去个人超医保范围使用的现金自费部分。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和病种住院标准的实际住院人次数和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转往外地治疗的病人人次数。

  (3)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的转诊病人规定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乙方医保办审核同意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审核报销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记入乙方当次的住院费用一并核算。

  五十七、乙方年度内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目录外自费的医疗费用,应控制在参保人住院医疗总费用的 %以内。

  五十八、经测算,核定乙方住门比标准为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4小时内就诊发生的所有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

  所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次不纳入住门比标准。

  五十九、医保住院人次核定:

  (1)月结算: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当月实际住院人次;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每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2)年度总结算: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全年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实际住院人次;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六十、医保住院费用核定:

  (1)月结算:

  每月普通住院、病种住院实际医保人次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当月实际住院医保记账费用支付;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标准费用时,按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支付。

  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医保记账/医保合计

  (2)年度总结算:

  年度实际住院医保总费用(含月结算时已扣减的超标准费用,下同)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的,按标准支付;低于标准的,年度总结算时,实际发生费用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9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50%;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40%;低于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的,支付节约部分的30%。

  [(全年支付住院人次×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全年实际医保费用]×(医保记账/医保合计)×50%、40%或30%

  六十一、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由甲方核准转诊的疾病目录执行。由甲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核准报销,不记入乙方当月支付的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由乙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甲方核准报销,然后按以下办法与乙方结算:

  (1)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以内的,每一个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住院人次或一个病种住院人次。甲方将转诊人次及核准报销的费用记入乙方当月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2)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的,每一个市外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或病种住院人次费用。超出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病种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且在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分担90%,乙方分担10%。转诊人次和由甲方核准报销的基本医疗费用扣除甲方负担的90%费用后,记入乙方当年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年度总结算。

  六十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特指转诊目标医院)住院时予以刷卡记账;当需再次转诊到另一家定点医院,必须到结算医院再次办理定向转诊手续,才能在再转入的医院刷卡记账。

  经结算医院转出后,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结算医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以上部分的10%,纳入结算医院农民工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总结算,但不重复支付。

  六十三、 乙方为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甲方对其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与该医院签订协议偿付标准为基准,结合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六十四、甲方对乙方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采用单元结算方式。双方根据测算结果,经协商确定乙方年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为人民币 元。

  (1)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包括诊金、 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和 省增加的儿童用药、 市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范围内项目和部分少儿适用诊疗项目、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特材(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可支付部分费用(以下简称“少儿医保费用”),不包括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社会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及少儿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实际住院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和由医院转往外地治疗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

  (3)甲方对乙方的住院次均费用标准按月执行,年度总结算。 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少儿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结算。年度总结算办法参照本协议第六十条执行。

  六十五、工伤保险伤者住院记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参保伤者住院结账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发票、已核准的所有核准单(表)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社保部门审核并扣除违规数额后,将符合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规定的费用偿付给乙方,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甲方不予偿付。

  六十六、每年1月,甲方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各医疗机构上年度月*均医保费用为基础,扣除上年度已经预付的金额后,对乙方医疗费用实行预付,进行差额结算。

  六十七、乙方因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及本协议各项条款造成的违规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偿付给乙方的医保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偿付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由乙方将违约金一次性返还。

  第六章 社会保险监督管理

  第七章 争议处理

  八十二、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则

  八十三、本协议有效期自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换文的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八十四、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劳动能力鉴定事宜按补充协议的规定执行。

  八十五、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地址变更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按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执业许可证执业期届满未继续申领的,本协议自乙方执业许可证届满日期起自动失效。

  八十六、本协议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五十五、第五十六、第五十八、第六十一条不适用于少儿医疗保险和统筹医疗保险。

  八十七、本协议第十四、第十六、第十七、第二十、第二十五、第二十七、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五十一、第五十二、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五十五、第五十六、第五十八、第五十九、第六十、第六十一、第六十二、第六十三、第六十四、第六十六、第七十三、第八十条不适用于工伤保险。

  八十八、本协议第十七、第二十六、第二十七、第二十八、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三十七、第三十八、第四十七、第五十一、第六十一、第六十二、第六十五、第七十三条不适用于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八十九、协议签订之后,国家、 省、 市发布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统筹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甲方、乙方应遵照执行。

  本市新实施的规定,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

  九十、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医疗服务协议书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第三章 诊疗项目服务管理

  三十三、乙方应严格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市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 市物价部门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个不同收费档次以及 市卫生局《关于确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执行档次会议纪要》(20xx年第三期)的有关规定,按所属同类档次收费。

  三十四、为参保人提供记账的诊疗项目为:符合《 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xx】24号)及物价收费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证核准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三十五、在签定本协议之后开展的属于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包括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门诊特检项目”),乙方应按《 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及《 市社会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xx]25号)的规定向甲方申请纳入社保记账范围。甲方可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需求,采用谈判、购买等形式,选择技术好、信誉高、收费合理的医疗机构作为甲方选定项目的指定机构。未经甲方同意准入的不能记账,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三十六、门诊诊疗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治疗,后做门诊特检项目的原则,保证门诊特检项目结果达到国家规定的阳性率。

  乙方应充分利用参保人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做的一般检查及门诊特检项目检查治疗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乙方应按月妥善保存《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报告单》,按月向甲方报送《门诊特检项目检查治疗月人次及月费用统计表》。

  三十七、工伤医疗特殊检查、治疗需核准的项目有:

  (1)社保药品目录内进口药品(单价)超过50(含50)元以上的;

  (2)医用材料(单件)、检查项目(单项)超过20xx(含20xx)元以上的;

  (3)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需要做整容整形手术或治疗的;

  (4)因伤情需要使用或安装各种支架、康复器具、扩张器等医用材料。

  三十八、工伤医疗特殊检查、治疗核准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 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书》和《 市工伤保险住院结账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工伤员工单位核准时限)补办齐所有需核准的项目(其中包括单项、单件超过20xx元以上),医保办核准盖章后,到所属社保部门核准后方可记账偿付,未补办核准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 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书》和《 市工伤保险住院结账单》之后需作特殊检查、治疗的(其中包括单项、单件超过20xx元以上),先由医院主诊专科医生填写《 市工伤保险特殊检查治疗项目核准单》,经科主任签字,医保办核准盖章后,到所属社保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检查治疗,未核准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3)急诊抢救需要可先做特殊检查、治疗,但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工伤员工单位核准时限)补办齐所有需核准的项目,未补办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三十九、乙方应结合本机构的医疗资源开展临床诊疗。住院期间参保人经医院同意在院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各类检查、治疗(含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经乙方主诊医生填写检查、治疗申请单,写明病情需要,科主任签字医保办核准盖章,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回医院报销;乙方应在住院期间内按外送医疗机构的项目收费标准在医保系统内提交该诊疗项目并在项目后标明外送,纳入当次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四十、乙方应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的规定,病历中使用的各种检查、治疗项目要有针对性,有医嘱和完整的病程记录及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诊疗单。植入体内的医用材料,应在病历中准确记录相关病情、使用种类及数量,并在病历中附上材料的条形码或标签。

  第四章 药品管理第五章 费用结算

  四十九、乙方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各类项目(包括普通门诊、门诊包干、门诊特病、门诊特检、普通住院、病种住院等)的记账比例记账。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各类已核准应支付费用总额的95%,其余5%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深劳社规[20xx]7号)和《 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深劳社规[20xx]26号)等办法年度进行总结算(年度总结算均以一个医保年度为结算单位)。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门诊的5%质量挂钩金,结合调剂金考核分值进行年终总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当地社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年度总结算。

  甲方应加强与*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对乙方的应支付费用及时到账。

  五十、乙方应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规定于次月10日前及时将核对无误的医疗费用数据报表报送甲方,申请费用结算。上报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门诊和住院记账汇总及各单项报表等。乙方未按时报送资料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按时结算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材料,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如需更改结算偿付资料(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费用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依据。因提供的结算偿付资料有误而影响费用结算的,由乙方负责。每月末,乙方可自行在网上医院打印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偿付结算表,并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上月医疗费用进行核对。

  五十一、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按绑定参保人数划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金额的95%与乙方按月定额结算。年度总结算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满意医疗服务,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低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按以下办法结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50%归乙方,5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以下,8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40%归乙方,6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0%以下,6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30%归乙方,

  7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60%以下的,100%结转下年使用。乙方克扣参保人待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结算医院享受本条款结余有奖资格。

  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超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甲方按调剂金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予以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比例按照调剂金拨付考核评分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超支率成反比例计算,但最高拨付率不超过90%:超支1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95%拨付;超支10%以上,2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85%拨付;超支20%以上,3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75%拨付;超支30%以上,4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65%拨付;超支40%以上,5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55%拨付;超支50%以上的,50%以内部分按上款补偿,超过5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五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维持性血透治疗,参保人可在甲方选定的血透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医院做血透治疗。办理程序、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按《 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维持性血透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xx]27号)执行。少儿医保的大病门诊按《 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

  五十三、甲方对乙方门诊特检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控制指标为参保人全年特检总费用(包括20%自付部分)与全年门(急)诊人次的比值(简称“门诊特检费用标准”)。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就诊4小时内所有的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经测算确定乙方门诊特检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

  甲方每月按门诊特检费用标准核算乙方门诊特检项目费用,超标准部分当月不予支付,以当月标准额中的记账部分(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医保记账/医保合计)作为应支付总额;当月未超标的,以实际记账费用作为应支付总额,每月支付应支付总额的95%。

  五十四、甲方对乙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偿付,采取按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偿付的方法(部分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采取按病种标准包干方式结算的除外)。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包含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1)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之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采取同类型、同级别医院标准一致的原则,计算*三年普通住院医保费用(特材、超3倍除外)*均值作为标准。

  (2)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每家医院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在该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2倍以上、病例数30例以上的,纳入病种结算。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人次÷医保住院总人次

  (3)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的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医保费用超过乙方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的,超出部分的

  90%,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余的10%纳入乙方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的计算范围。

  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过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部分90%的总和÷医保住院总人次

  (4)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血管内球囊七项可支付的特殊材料费用按月单独偿付,不纳入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和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进行总结算。

  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医保住院特材总费用÷医保住院总人次

  五十五、经测算确定乙方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元,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

  乙方按病种结算的病种名称及费用支付标准(ICD-10疾病编码)详见附件。

  五十六、病种住院、普通住院人次费用是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内(含起付线)的住院费用:即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各类项目,包括诊金、床位费、诊查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化验费、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等各项费用总和(以下简称“医保费用”),即总医疗费用减去个人超医保范围使用的现金自费部分。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和病种住院标准的实际住院人次数和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转往外地治疗的病人人次数。

  (3)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的转诊病人规定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乙方医保办审核同意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审核报销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记入乙方当次的住院费用一并核算。

  五十七、乙方年度内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目录外自费的医疗费用,应控制在参保人住院医疗总费用的 %以内。

  五十八、经测算,核定乙方住门比标准为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4小时内就诊发生的所有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

  所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次不纳入住门比标准。

  五十九、医保住院人次核定:

  (1)月结算: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当月实际住院人次;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每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2)年度总结算: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全年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实际住院人次;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六十、医保住院费用核定:

  (1)月结算:

  每月普通住院、病种住院实际医保人次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当月实际住院医保记账费用支付;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标准费用时,按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支付。

  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医保记账/医保合计

  (2)年度总结算:

  年度实际住院医保总费用(含月结算时已扣减的超标准费用,下同)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的,按标准支付;低于标准的,年度总结算时,实际发生费用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9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50%;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40%;低于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的,支付节约部分的30%。

  [(全年支付住院人次×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全年实际医保费用]×(医保记账/医保合计)×50%、40%或30%

  六十一、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由甲方核准转诊的疾病目录执行。由甲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核准报销,不记入乙方当月支付的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由乙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甲方核准报销,然后按以下办法与乙方结算:

  (1)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以内的,每一个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住院人次或一个病种住院人次。甲方将转诊人次及核准报销的费用记入乙方当月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2)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的,每一个市外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或病种住院人次费用。超出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病种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且在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分担90%,乙方分担10%。转诊人次和由甲方核准报销的基本医疗费用扣除甲方负担的90%费用后,记入乙方当年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年度总结算。

  六十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特指转诊目标医院)住院时予以刷卡记账;当需再次转诊到另一家定点医院,必须到结算医院再次办理定向转诊手续,才能在再转入的医院刷卡记账。

  经结算医院转出后,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结算医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以上部分的10%,纳入结算医院农民工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总结算,但不重复支付。

  六十三、 乙方为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甲方对其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与该医院签订协议偿付标准为基准,结合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六十四、甲方对乙方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采用单元结算方式。双方根据测算结果,经协商确定乙方年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为人民币 元。

  (1)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包括诊金、 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和 省增加的儿童用药、 市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范围内项目和部分少儿适用诊疗项目、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特材(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可支付部分费用(以下简称“少儿医保费用”),不包括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社会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及少儿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实际住院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和由医院转往外地治疗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

  (3)甲方对乙方的住院次均费用标准按月执行,年度总结算。 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少儿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结算。年度总结算办法参照本协议第六十条执行。

  六十五、工伤保险伤者住院记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参保伤者住院结账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发票、已核准的所有核准单(表)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社保部门审核并扣除违规数额后,将符合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规定的费用偿付给乙方,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甲方不予偿付。

  六十六、每年1月,甲方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各医疗机构上年度月*均医保费用为基础,扣除上年度已经预付的金额后,对乙方医疗费用实行预付,进行差额结算。

  六十七、乙方因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及本协议各项条款造成的违规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偿付给乙方的医保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偿付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由乙方将违约金一次性返还。

  第六章 社会保险监督管理

  第七章 争议处理

  八十二、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则

  八十三、本协议有效期自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换文的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八十四、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劳动能力鉴定事宜按补充协议的规定执行。

  八十五、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地址变更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按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执业许可证执业期届满未继续申领的,本协议自乙方执业许可证届满日期起自动失效。

  八十六、本协议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五十五、第五十六、第五十八、第六十一条不适用于少儿医疗保险和统筹医疗保险。

  八十七、本协议第十四、第十六、第十七、第二十、第二十五、第二十七、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五十一、第五十二、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五十五、第五十六、第五十八、第五十九、第六十、第六十一、第六十二、第六十三、第六十四、第六十六、第七十三、第八十条不适用于工伤保险。

  八十八、本协议第十七、第二十六、第二十七、第二十八、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三十七、第三十八、第四十七、第五十一、第六十一、第六十二、第六十五、第七十三条不适用于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八十九、协议签订之后,国家、 省、 市发布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统筹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甲方、乙方应遵照执行。

  本市新实施的规定,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

  九十、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医疗服务协议书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 就诊

  第七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 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 天量,慢性疾病 天量,最长不超过 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 %,对违反规定的费用应先按比例放大 倍,其后对于放大后的金额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具体违约金为 ,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法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 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 %,其余 %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 月 日前结清。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二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 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协议期满前 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XXXX合同文本

医疗服务协议书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第三章 诊疗项目服务管理

  三十三、乙方应严格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市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 市物价部门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个不同收费档次以及 市卫生局《关于确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执行档次会议纪要》(20xx年第三期)的有关规定,按所属同类档次收费。

  三十四、为参保人提供记账的诊疗项目为:符合《 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xx】24号)及物价收费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证核准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三十五、在签定本协议之后开展的属于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包括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门诊特检项目”),乙方应按《 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及《 市社会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xx]25号)的规定向甲方申请纳入社保记账范围。甲方可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需求,采用谈判、购买等形式,选择技术好、信誉高、收费合理的医疗机构作为甲方选定项目的指定机构。未经甲方同意准入的不能记账,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三十六、门诊诊疗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治疗,后做门诊特检项目的原则,保证门诊特检项目结果达到国家规定的阳性率。

  乙方应充分利用参保人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做的一般检查及门诊特检项目检查治疗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乙方应按月妥善保存《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报告单》,按月向甲方报送《门诊特检项目检查治疗月人次及月费用统计表》。

  三十七、工伤医疗特殊检查、治疗需核准的项目有:

  (1)社保药品目录内进口药品(单价)超过50(含50)元以上的;

  (2)医用材料(单件)、检查项目(单项)超过20xx(含20xx)元以上的;

  (3)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需要做整容整形手术或治疗的;

  (4)因伤情需要使用或安装各种支架、康复器具、扩张器等医用材料。

  三十八、工伤医疗特殊检查、治疗核准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 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书》和《 市工伤保险住院结账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工伤员工单位核准时限)补办齐所有需核准的项目(其中包括单项、单件超过20xx元以上),医保办核准盖章后,到所属社保部门核准后方可记账偿付,未补办核准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 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书》和《 市工伤保险住院结账单》之后需作特殊检查、治疗的(其中包括单项、单件超过20xx元以上),先由医院主诊专科医生填写《 市工伤保险特殊检查治疗项目核准单》,经科主任签字,医保办核准盖章后,到所属社保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检查治疗,未核准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3)急诊抢救需要可先做特殊检查、治疗,但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工伤员工单位核准时限)补办齐所有需核准的项目,未补办的由医院承担费用。

  三十九、乙方应结合本机构的医疗资源开展临床诊疗。住院期间参保人经医院同意在院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各类检查、治疗(含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经乙方主诊医生填写检查、治疗申请单,写明病情需要,科主任签字医保办核准盖章,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回医院报销;乙方应在住院期间内按外送医疗机构的项目收费标准在医保系统内提交该诊疗项目并在项目后标明外送,纳入当次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四十、乙方应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的规定,病历中使用的各种检查、治疗项目要有针对性,有医嘱和完整的病程记录及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诊疗单。植入体内的医用材料,应在病历中准确记录相关病情、使用种类及数量,并在病历中附上材料的条形码或标签。

  第四章 药品管理第五章 费用结算

  四十九、乙方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各类项目(包括普通门诊、门诊包干、门诊特病、门诊特检、普通住院、病种住院等)的记账比例记账。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各类已核准应支付费用总额的95%,其余5%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深劳社规[20xx]7号)和《 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深劳社规[20xx]26号)等办法年度进行总结算(年度总结算均以一个医保年度为结算单位)。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门诊的5%质量挂钩金,结合调剂金考核分值进行年终总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当地社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年度总结算。

  甲方应加强与*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对乙方的应支付费用及时到账。

  五十、乙方应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规定于次月10日前及时将核对无误的医疗费用数据报表报送甲方,申请费用结算。上报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门诊和住院记账汇总及各单项报表等。乙方未按时报送资料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按时结算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材料,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如需更改结算偿付资料(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费用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依据。因提供的结算偿付资料有误而影响费用结算的,由乙方负责。每月末,乙方可自行在网上医院打印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偿付结算表,并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上月医疗费用进行核对。

  五十一、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按绑定参保人数划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金额的95%与乙方按月定额结算。年度总结算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满意医疗服务,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低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按以下办法结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50%归乙方,5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以下,8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40%归乙方,6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0%以下,6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30%归乙方,

  7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60%以下的,100%结转下年使用。乙方克扣参保人待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结算医院享受本条款结余有奖资格。

  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超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甲方按调剂金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予以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比例按照调剂金拨付考核评分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超支率成反比例计算,但最高拨付率不超过90%:超支1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95%拨付;超支10%以上,2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85%拨付;超支20%以上,3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75%拨付;超支30%以上,4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65%拨付;超支40%以上,5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55%拨付;超支50%以上的,50%以内部分按上款补偿,超过5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五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维持性血透治疗,参保人可在甲方选定的血透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医院做血透治疗。办理程序、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按《 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维持性血透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xx]27号)执行。少儿医保的大病门诊按《 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

  五十三、甲方对乙方门诊特检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控制指标为参保人全年特检总费用(包括20%自付部分)与全年门(急)诊人次的比值(简称“门诊特检费用标准”)。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就诊4小时内所有的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经测算确定乙方门诊特检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

  甲方每月按门诊特检费用标准核算乙方门诊特检项目费用,超标准部分当月不予支付,以当月标准额中的记账部分(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医保记账/医保合计)作为应支付总额;当月未超标的,以实际记账费用作为应支付总额,每月支付应支付总额的95%。

  五十四、甲方对乙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偿付,采取按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偿付的方法(部分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采取按病种标准包干方式结算的除外)。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包含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1)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之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采取同类型、同级别医院标准一致的原则,计算*三年普通住院医保费用(特材、超3倍除外)*均值作为标准。

  (2)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每家医院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在该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2倍以上、病例数30例以上的,纳入病种结算。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人次÷医保住院总人次

  (3)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的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医保费用超过乙方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的,超出部分的

  90%,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余的10%纳入乙方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的计算范围。

  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过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部分90%的总和÷医保住院总人次

  (4)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血管内球囊七项可支付的特殊材料费用按月单独偿付,不纳入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和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进行总结算。

  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医保住院特材总费用÷医保住院总人次

  五十五、经测算确定乙方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元,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

  乙方按病种结算的病种名称及费用支付标准(ICD-10疾病编码)详见附件。

  五十六、病种住院、普通住院人次费用是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内(含起付线)的住院费用:即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各类项目,包括诊金、床位费、诊查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化验费、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等各项费用总和(以下简称“医保费用”),即总医疗费用减去个人超医保范围使用的现金自费部分。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和病种住院标准的实际住院人次数和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转往外地治疗的病人人次数。

  (3)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的转诊病人规定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乙方医保办审核同意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审核报销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记入乙方当次的住院费用一并核算。

  五十七、乙方年度内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目录外自费的医疗费用,应控制在参保人住院医疗总费用的 %以内。

  五十八、经测算,核定乙方住门比标准为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4小时内就诊发生的所有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

  所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次不纳入住门比标准。

  五十九、医保住院人次核定:

  (1)月结算: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当月实际住院人次;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每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2)年度总结算: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全年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实际住院人次;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六十、医保住院费用核定:

  (1)月结算:

  每月普通住院、病种住院实际医保人次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当月实际住院医保记账费用支付;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标准费用时,按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支付。

  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医保记账/医保合计

  (2)年度总结算:

  年度实际住院医保总费用(含月结算时已扣减的超标准费用,下同)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的,按标准支付;低于标准的,年度总结算时,实际发生费用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9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50%;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40%;低于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的,支付节约部分的30%。

  [(全年支付住院人次×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全年实际医保费用]×(医保记账/医保合计)×50%、40%或30%

  六十一、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由甲方核准转诊的疾病目录执行。由甲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核准报销,不记入乙方当月支付的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由乙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甲方核准报销,然后按以下办法与乙方结算:

  (1)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以内的,每一个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住院人次或一个病种住院人次。甲方将转诊人次及核准报销的费用记入乙方当月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2)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的,每一个市外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或病种住院人次费用。超出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病种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且在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分担90%,乙方分担10%。转诊人次和由甲方核准报销的基本医疗费用扣除甲方负担的90%费用后,记入乙方当年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年度总结算。

  六十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特指转诊目标医院)住院时予以刷卡记账;当需再次转诊到另一家定点医院,必须到结算医院再次办理定向转诊手续,才能在再转入的医院刷卡记账。

  经结算医院转出后,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结算医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以上部分的10%,纳入结算医院农民工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总结算,但不重复支付。

  六十三、 乙方为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甲方对其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与该医院签订协议偿付标准为基准,结合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六十四、甲方对乙方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采用单元结算方式。双方根据测算结果,经协商确定乙方年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为人民币 元。

  (1)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包括诊金、 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和 省增加的儿童用药、 市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范围内项目和部分少儿适用诊疗项目、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特材(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可支付部分费用(以下简称“少儿医保费用”),不包括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社会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及少儿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实际住院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和由医院转往外地治疗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

  (3)甲方对乙方的住院次均费用标准按月执行,年度总结算。 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少儿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结算。年度总结算办法参照本协议第六十条执行。

  六十五、工伤保险伤者住院记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参保伤者住院结账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发票、已核准的所有核准单(表)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社保部门审核并扣除违规数额后,将符合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规定的费用偿付给乙方,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甲方不予偿付。

  六十六、每年1月,甲方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各医疗机构上年度月*均医保费用为基础,扣除上年度已经预付的金额后,对乙方医疗费用实行预付,进行差额结算。

  六十七、乙方因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及本协议各项条款造成的违规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偿付给乙方的医保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偿付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由乙方将违约金一次性返还。

  第六章 社会保险监督管理

  第七章 争议处理

  八十二、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则

  八十三、本协议有效期自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换文的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八十四、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劳动能力鉴定事宜按补充协议的规定执行。

  八十五、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地址变更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按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执业许可证执业期届满未继续申领的,本协议自乙方执业许可证届满日期起自动失效。

  八十六、本协议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五十五、第五十六、第五十八、第六十一条不适用于少儿医疗保险和统筹医疗保险。

  八十七、本协议第十四、第十六、第十七、第二十、第二十五、第二十七、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五十一、第五十二、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五十五、第五十六、第五十八、第五十九、第六十、第六十一、第六十二、第六十三、第六十四、第六十六、第七十三、第八十条不适用于工伤保险。

  八十八、本协议第十七、第二十六、第二十七、第二十八、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三十七、第三十八、第四十七、第五十一、第六十一、第六十二、第六十五、第七十三条不适用于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八十九、协议签订之后,国家、 省、 市发布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统筹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甲方、乙方应遵照执行。

  本市新实施的规定,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

  九十、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医疗服务协议书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充分发挥_______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乙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医疗服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定甲方为医疗挂靠单位,甲方为乙方人员的门诊、住院、紧急救治和体检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就诊,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或致电预约特需门诊和住院治疗。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挂号处电话______。

  三、乙方人员若需要紧急抢救,可直接拨打甲方电话_______;甲方急诊科接电话后按_______市120急救规定派出人员及救护车进行急诊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致电人联系),急诊出车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无生命危险的伤员,乙方自送时,应与甲方急诊科联系,便于做好急救的准备。

  四、为了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派专家给有关人员传授常规的急救常识,授课劳务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时安排好救护车的进出路线。

  五、甲方在诊疗中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______省物价局和_____省卫生厅共同定制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协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开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以供报销。

  六、费用结算方式。双方以人民币形式结算。乙方每发生一例医疗费用(门诊/住院)即以现付的形式结清。

  七、以上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甲方:

  签约代表: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签约代表: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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