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协议书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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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效制约、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款:代理的品种: (规格:);

  第二款:代理医院及任务量(见附件)

  2.1代理医院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达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在此家医院的代理资格。若在协议规定以外的医院,乙方认为有条件操作,必须在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认,并按协议的要求进行操作。

  2.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需完成的任务量为芪骨胶囊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款:结算

  3.1甲方根据经销商的流向单的数量确认甲、乙双方协议确定的医院进货数。在经销商的货款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工资、奖金、差旅及各销售费用折合人民币以每盒 元返还给乙方。同时乙方必须提供返利金额全额的各种有效发票进行冲抵。

  3.2乙方的开发补贴须连续三个月达到合同的约定量,执行补贴标准(见附件)。

  3.3若乙方形成医院大量进货,又没有形成实际上的销售,导致医院库存增大,最后形成滞销退货,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如果由此而引起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款:权利和责任

  4.1甲方的权利:

  4.1.1甲方拥有对乙方业务开展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乙方协议规定期内不能覆盖的医院,在其不能按计划执行又未提交新的开发计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医院的代理权。

  4.1.2乙方连续三个月或累积全年不能完成医院开发及销售指标(见附件),甲方有权调整或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同时保证金将无偿划归甲方;若乙方累积全年销量

  低于协议量60%,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保证金将无偿划归甲方。

  4.1.3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4.2甲方的责任:

  4.2.1协议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协议医院是独家代理。

  4.2.2甲方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如有质量问题(不含因为乙方或经销商保管不善所引起的质量问题)有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

  4.2.3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法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保证及时供货。

  4.3乙方的权利:

  4.3.1乙方拥有合同约定范畴内的代理权。

  4.3.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个协议期的优先代理权。

  4.3.3对甲方违反本合同行为,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4.4乙方的责任:

  4.4.1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协议期内,必须提供个人真实合法身份证,经验后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4.4.2乙方须按医院和月份对全年任务量进行细分(附件)。

  4.4.3乙方需努力拓展市场并遵守甲方的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协议期内,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下月的开发销售计划,若有招标问题,须及时告知甲方,并积极配合。

  4.4.4乙方须合法销售,正当竞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其它与甲方业务无关的业务。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4.5乙方在其代理经销过程中引起的债权、债务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向甲方产品经销单位借款、提货和货款现金转帐。

  4.4.6乙方如有在当地媒介发布广告(其主体内容和形式)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4.4.7乙方不得销售其它厂家的同类品种,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4.4.8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从事协议之外医院销售(经甲方同意的除外)。如有发生,则按第五款市场保护规定视为窜货进行处罚。

  第五款:市场保护:

  5.1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医院独家代理销售权,不得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发生代理销售关系。

  5.2为保护各区域代理方利益,甲方对窜货行为进行严处,同时对被窜货市场亦进行补贴。

  5.3窜货申诉:窜货发生后,需以书面报告提供窜入货物的批号、流水号和序号,被窜入商业公司、医院或药店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发票、盖章的流向单或入库证明),公司将以此进行调查。经确认后,按5.2款执行。

  5.4处罚与赔偿:若窜货成立,窜货方应在确认之日起的5个 内购回窜入的存货,同时接受协议返利金的2倍金额进行处罚;若出现第二次窜货,将按协议返利金的5倍金额进行处罚;若为恶意窜货或出现第三次窜货,甲方将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同时,窜货方对被窜货方进行赔偿(按被窜货方所执行返利标准)。

  5.5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市场,共享市场资源。乙方若退出该市场,须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将市场完整移交给甲方,并经甲方核实后退还乙方的市场风险保证金。

  第六款:保证金

  6.1为获得协议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范围内的独家经销权,乙方必须在协议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大写:元 )作为经销的市场风险保证金。

  6.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如窜货、违反公司价格政策),甲方有权从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乙方的返利中扣除或乙方现金补足,并要求乙方在支付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若不确定,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销权);若乙方违反4.1.2条,保证金将无偿划归甲方所有。

  6.3若协议期末,乙方完成任务,甲方将保证金移转至下期协议或退还乙方(不再代理)

  第七款:其它

  7.1如遇到不可预测因素对该产品销售产生较大的影响,双方将对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重新调整。

  7.2甲方视本协议期间乙方任务完成情况,按甲方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决定下一个协议期合作事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以友善的态度处理市场及财务善后事宜。

  7.3协议期内,双方之间有关产品质量、市场维护、运输破损等所有事宜的处理,均需以书面形式联系。

  7.4协议期间,双方之间如有分歧,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厦门市仲裁委员会决定。

  7.5该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保证金到帐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需补充或修改经双方同意签字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期限为20年 月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甲方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身份证)

介绍协议书2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婚姻自由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婚姻自由决不仅意味着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也是其应有之义。而最能体现离婚自由的当属双方自愿离婚,或者称为登记离婚。最能体现自愿离婚的应属离婚协议。因此,离婚协议是自愿离婚在法律上的体现,或者说是理解登记离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而现实生活中对于离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有不同的理解,导致法律适用上的困难。笔者由此而发,依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依据,对离婚协议的性质和效力谈点想法。

  一、离婚协议的性质

  参照《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二、离婚协议的效力

  综上,除非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或者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则离婚协议自上述约定成就方能发生法律效力外,如果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离婚协议中的自愿离婚条款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而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则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行生效,不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或者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为生效要件。

介绍协议书3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规定显失公*、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根据现在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介绍协议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介绍协议书 (菁华3篇)(扩展1)

——介绍协议书 (菁华3篇)

介绍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效制约、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款:代理的品种: (规格:);

  第二款:代理医院及任务量(见附件)

  2.1代理医院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达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在此家医院的代理资格。若在协议规定以外的医院,乙方认为有条件操作,必须在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认,并按协议的要求进行操作。

  2.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需完成的任务量为芪骨胶囊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款:结算

  3.1甲方根据经销商的流向单的数量确认甲、乙双方协议确定的医院进货数。在经销商的货款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工资、奖金、差旅及各销售费用折合人民币以每盒 元返还给乙方。同时乙方必须提供返利金额全额的各种有效发票进行冲抵。

  3.2乙方的开发补贴须连续三个月达到合同的约定量,执行补贴标准(见附件)。

  3.3若乙方形成医院大量进货,又没有形成实际上的销售,导致医院库存增大,最后形成滞销退货,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如果由此而引起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款:权利和责任

  4.1甲方的权利:

  4.1.1甲方拥有对乙方业务开展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乙方协议规定期内不能覆盖的医院,在其不能按计划执行又未提交新的开发计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医院的代理权。

  4.1.2乙方连续三个月或累积全年不能完成医院开发及销售指标(见附件),甲方有权调整或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同时保证金将无偿划归甲方;若乙方累积全年销量

  低于协议量60%,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保证金将无偿划归甲方。

  4.1.3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4.2甲方的责任:

  4.2.1协议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协议医院是独家代理。

  4.2.2甲方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如有质量问题(不含因为乙方或经销商保管不善所引起的质量问题)有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

  4.2.3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法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保证及时供货。

  4.3乙方的权利:

  4.3.1乙方拥有合同约定范畴内的代理权。

  4.3.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个协议期的优先代理权。

  4.3.3对甲方违反本合同行为,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4.4乙方的责任:

  4.4.1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协议期内,必须提供个人真实合法身份证,经验后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4.4.2乙方须按医院和月份对全年任务量进行细分(附件)。

  4.4.3乙方需努力拓展市场并遵守甲方的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协议期内,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下月的开发销售计划,若有招标问题,须及时告知甲方,并积极配合。

  4.4.4乙方须合法销售,正当竞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其它与甲方业务无关的业务。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4.5乙方在其代理经销过程中引起的债权、债务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向甲方产品经销单位借款、提货和货款现金转帐。

  4.4.6乙方如有在当地媒介发布广告(其主体内容和形式)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4.4.7乙方不得销售其它厂家的同类品种,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4.4.8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从事协议之外医院销售(经甲方同意的除外)。如有发生,则按第五款市场保护规定视为窜货进行处罚。

  第五款:市场保护:

  5.1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医院独家代理销售权,不得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发生代理销售关系。

  5.2为保护各区域代理方利益,甲方对窜货行为进行严处,同时对被窜货市场亦进行补贴。

  5.3窜货申诉:窜货发生后,需以书面报告提供窜入货物的批号、流水号和序号,被窜入商业公司、医院或药店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发票、盖章的流向单或入库证明),公司将以此进行调查。经确认后,按5.2款执行。

  5.4处罚与赔偿:若窜货成立,窜货方应在确认之日起的5个 内购回窜入的存货,同时接受协议返利金的2倍金额进行处罚;若出现第二次窜货,将按协议返利金的5倍金额进行处罚;若为恶意窜货或出现第三次窜货,甲方将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同时,窜货方对被窜货方进行赔偿(按被窜货方所执行返利标准)。

  5.5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市场,共享市场资源。乙方若退出该市场,须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将市场完整移交给甲方,并经甲方核实后退还乙方的市场风险保证金。

  第六款:保证金

  6.1为获得协议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范围内的独家经销权,乙方必须在协议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大写:元 )作为经销的市场风险保证金。

  6.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如窜货、违反公司价格政策),甲方有权从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乙方的返利中扣除或乙方现金补足,并要求乙方在支付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若不确定,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销权);若乙方违反4.1.2条,保证金将无偿划归甲方所有。

  6.3若协议期末,乙方完成任务,甲方将保证金移转至下期协议或退还乙方(不再代理)

  第七款:其它

  7.1如遇到不可预测因素对该产品销售产生较大的影响,双方将对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重新调整。

  7.2甲方视本协议期间乙方任务完成情况,按甲方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决定下一个协议期合作事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以友善的态度处理市场及财务善后事宜。

  7.3协议期内,双方之间有关产品质量、市场维护、运输破损等所有事宜的处理,均需以书面形式联系。

  7.4协议期间,双方之间如有分歧,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厦门市仲裁委员会决定。

  7.5该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保证金到帐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需补充或修改经双方同意签字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期限为20年 月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甲方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身份证)

介绍协议书2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婚姻自由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婚姻自由决不仅意味着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也是其应有之义。而最能体现离婚自由的当属双方自愿离婚,或者称为登记离婚。最能体现自愿离婚的应属离婚协议。因此,离婚协议是自愿离婚在法律上的体现,或者说是理解登记离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而现实生活中对于离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有不同的理解,导致法律适用上的困难。笔者由此而发,依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依据,对离婚协议的性质和效力谈点想法。

  一、离婚协议的性质

  参照《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二、离婚协议的效力

  综上,除非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或者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则离婚协议自上述约定成就方能发生法律效力外,如果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离婚协议中的自愿离婚条款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而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则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行生效,不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或者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为生效要件。

介绍协议书3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规定显失公*、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根据现在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介绍协议书 (菁华3篇)(扩展2)

——入户协议书 (菁华3篇)

入户协议书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现就其所购以下汽车按《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委托受托人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信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1、委托上牌的车辆:汽车品牌:_____,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

  2、委托上牌的____市为_____市。

  3、委托事项包括:缴交车辆购置税、刑侦验车、向车管所提交上牌资料、办理选号资料、办理入户其他资料该等事项,可以转委托。

  4、上牌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元),应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

  5、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资格材料、小客车指标文件(如果需要)、入户材料及其他资料,及时缴纳车辆购置税,及时缴纳车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6、如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事件、侵权等原因致车辆损失的,按交通、保险、侵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与该车辆的买卖合同无关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同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7、委托人清楚并遵守车管所关于车牌号的相关规则,受托人不必对车辆牌号结果负责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同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8、本协议自委托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受托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委托人及受托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_______受托人: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入户协议书2

  甲方:陆坪镇翁下小学

  乙方:陆坪镇凤凰村翁下组村民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和乙方合作安装自来水管道入户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主要事项:陆坪镇凤凰村翁下组水厂是村民集资投资建设的一项公益项目,主要为翁下组村民群众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日常饮用水。现因为水厂的水管年久损坏,使得自然引用水不能满足村民的`正常需要,现由陆坪镇翁下小学提供水管,陆坪镇凤凰村翁下组村民负责安装。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水管安装的所需材料:水表2个,4分联塑PVC管2400米,直接头15个,三通头20个,弯头20个,总开关2个等。其他入户材料由村民自行解决。

  2、甲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安装工具。

  3、甲方委派相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指导,配合乙方进行施工。

  4、甲方在使用自来水的过程中一年要支付人民币伍佰元整用于抽水所产生的电费。

  (二)乙方责任:

  1、按照村民原来的水管安装线路埋设水管,并将水管埋设到学校范围内,所经过的土地问题乙方自己协调,乙方保证工程的施工达到双方协议的质量标准。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其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3、水管安装好后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找甲方负责。

  共同事项:

  1、甲乙双方都要节约用水。

  2、一年内抽水产生的电费由甲方负责人民币伍佰元整后余款由甲乙双方按水表度数分摊。

  附则:

  1、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时,可以提请所在地人民*仲裁。

  甲方代表:____乙方(村民)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户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由甲方出具资金,以乙方名义办理车辆入户等相关手续,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号: 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甲方购买的上述车辆以乙方的名义办理入户登记。购车款,购车落户缴纳的税费,车辆保险等车辆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为该车的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人对该车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相关权利。甲方使用本车辆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二、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自主使用该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调度、借出、抵押、质押、转让等事宜。

  2.2甲方负责保管上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发票、保险单及其他关于该车辆的相关资料证件。

  2.3因该车辆产生的年检费用、修理费等车辆一切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2.4因该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乙方名义同受害人协商处理,所需费用由保险公司及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义务

  3.1车辆使用期间,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办理投保、理赔等事务。

  3.2甲方因业务需要等其他原因引起的本协议项下车辆的销售、赠送、抵押、质押等事宜,乙方须积极配合处理。

  3.3乙方须严格保守本协议相关信息。发生其他须乙方配合处理的事宜,乙方须积极配合,但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4本车辆资产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得将该车辆用于对外抵押、担保等事宜。

  3.4因乙方原因致使该车被法院、*等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处臵等导致该车辆被处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四、协议期限

  自车辆入户至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为止。

  五、纠纷解决途径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张店区区人民法院提取诉讼。

  六、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


介绍协议书 (菁华3篇)(扩展3)

——复垦协议书 (菁华3篇)

复垦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了积极响应市*号召,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增加有效更地面积,甲乙双方就甲方村域内相关地块进行土地复垦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复垦工程项目的位置和规模:

  本次复垦工程项目分别位于甲方村域内老西湖附*,面积合计为197亩。

  二、复垦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合格。乙方必须在20xx年6月20日前将以上地块开发复垦成有效耕地,同时沟、渠、路等农田配套水利设施必须与周围农田整体布局相衔接。最终的质量标准以一次性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为准。

  三、复垦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本次复垦项目施工期限为90天,即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立即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场施工,并确保在9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同时负责在施工阶段完善各种交通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

  如在施工阶段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复垦工程项目内容和费用:

  此次复垦工程项目有:挖机做埂夯实、挖机清淤(包括散开淤泥)、新开挖排洪抗旱沟渠(包括做埂夯实)、拖拉机犁田、清除障碍物、人工做田埂工资、排水人员工资、排水电费、青苗补偿、树木补偿等。经双方商定,本次复垦工程项目承包费用大约为贰拾万元。

  五、复垦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

  双方商定,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先由乙方垫资,待乙方全部完成本次复垦工程项目并经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且市财政将复垦资金全部下拨镇财政壹月内,甲方负责一次性将费用全部结算给乙方。

  六、其它:

  甲方必须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周围群众发生的相关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xx年xx月xx日

复垦协议书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复垦整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行复垦整理。

  2、整理标准:按国土局和农业局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大写 :

  2、结算方式:

  待复垦工程全部结束,经省厅验收组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90%,余10%质保金,经复验合格的年内付清。每拖延工期一天罚款2000元:

  三、施工日期:

  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旋工人贯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工程项目负责人。

  5、除房屋之外其他一切障碍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负责拆迁区内的所土地复垦。

  2、因复垦、清除过程中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施工中土壤有效耕作层松土达到售50公分以上,以便耕种,且路面*整,定于边沟顺直。

  5、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6、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8、乙方指定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复垦协议书3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 村 组的原宅基地*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介绍协议书 (菁华3篇)(扩展4)

——护理协议书 (菁华3篇)

护理协议书1

  因病人在08年3月18日中午上班期间,突患脑出血疾病。经医院5个月的抢救治疗,现在病人处于植物人状态,病情相对稳定。此病需以后长期进行治疗,为了病人今后的.康复治疗,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做出如下协议:

  一,协议执行时间范围:

  此协议从XXX从医院出院起,一直到病人康复或病故之日止。

  二,治疗护理费用标准:

  由甲方每月支付5000.00元治疗护理费,此费用包括病人XXX的治疗费,家属护理费,病人的生活费等一切费用。

  三,治疗护理费的领取办法:

  病人XXX的每月护理及治疗费领取时,由甲方派人到乙方家中看望病人,待确认病人存活的情况下,于每月的号前支付乙方护理及治疗费。

  四,乙方在病人康复或病故后,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按国家和公司规定执行。

  五,XXX在病期间工资由其家属代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护理协议书2

  甲方:乙方:

  因乙方被护理人无生活自理能力,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范围:

  1.护理时间从20xx年8月15日起,护理地点在乙方居住地。

  2.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提供家庭陪护服务,陪护人员按乙方要求负责被护理人日常起居生活,包括个人三餐饮食、个人身体卫生、居住地环境卫生,并适当进行身体护理。

  3.护理人员陪护时间为全天侯24小时陪护。

  二、乙方需提供的条件及报酬

  1.乙方提供甲方陪护人员居住场所(和被护理人共同居住),乙方负责甲方陪护人员生活费用。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手续费200元整,陪护人员工资按月计算,每月2600元整,工资按月支付,不足一月按天计算。

  三、双方约定条款

  1.甲方指派的护理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护理工作,如因护理人员身体或个人原因,发生意外,乙方不负责任。

  2.乙方同意给甲方护理人员每月假期两天,乙方假期尽量安排在假期期间。假期期间甲方护理人员发生意外事故,乙方不负责。

  3.甲方护理人员每日饮酒不得过量,如因饮酒过量发生意外,乙方不负责任。

  4.甲方护理人员发现被护理人身体不舒服或其他意外,应立即通知代理人或其他家属。

  5.其他为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甲方指派护理人员,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护理结束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护理人员:乙方代理人员:

  日期:

护理协议书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2050亩甘蔗的种植和护理承包给乙方。

  二、甲方甘蔗地位于横县百合镇横州镇和校椅镇。

  三、人工费总额90万元,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支付人工款项。

  四、乙方护理期限为一年,包括甘蔗种植、除草、施肥和收割,其中蔗种和肥料由甲方提供。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标准化的方法进行尽职护理。乙方不得破坏甘蔗生长,如有破坏,按当时市场价赔偿。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协议的义务。甲方必须按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护理款项,否则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支付推迟一个月内的,按护理费总额的千分之零点五赔偿;超过两个月的,按护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赔偿。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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