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乡》有感 (菁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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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1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败坏,*清*、*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败坏,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的美好制度!

读《故乡》有感2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读《故乡》有感3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4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5

  我们学过一篇课文叫《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和奶奶一起看月亮的场景。

  文章讲的是作者在故乡时天天都会看月亮,看月亮时还会做一些趣事。可是后来作者离开了故乡,去世界各地看月亮,每当作者看到月亮,都会想起自己家乡的月亮,表达了作者对家乡月亮的思念。

  我记得在我五岁的时候,那时是夏天。每当月亮从天边缓缓升起,我和奶奶吃完晚饭,就会搬着椅子出去看月亮,奶奶搬着大木椅,我搬着小木凳出门赏月。

  有时候奶奶看着天上的月亮还会给我讲嫦娥奔月的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而有的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谈,只是静静地望着那一轮皎洁的月亮。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一边吃着冰棒,一边闲聊。奶奶常常会问我长大了想做什么,我那时还太小,总是想去太空,于是我想了想说,我要当宇航员,去月亮上找嫦娥,但是我不知道的是,做宇航员是要经过严格的考验的。奶奶没有说话,只是笑着看着我,然后又看着月亮。

  “月是故乡明”,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干,只和奶奶一起看月亮呢?

读《故乡》有感6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读《故乡》有感7

  灯下,我缓缓合上书页,感受着那植物纤维混杂着油墨的清香。汪曾祺先生那朴实又扣人心弦的文字,和他故乡食物那天然又诱人的味道,在我脑中飞速又有节奏地流动。故乡与食物那斩不断的悠悠情思在我心间弥漫开来。

  从记事起就爱跟着妈妈天南海北地旅游,除了风情,自然少不了美食的诱惑。但走得越多,吃得越多,爱得越多,家乡乌镇的味道就愈发浓郁。

  小湖羊

  羊是世界各地餐桌上津津乐道的美味。蒙古、新西兰、土耳其,这些地方的羊肉名声极大,且多受人称赞,自然也包括汪先生。但我们乌镇特有的,并不怎么为人所知的小湖羊,却别有滋味。

  这种羊是我们故乡这一小块地方的农家总会养上几只的独有品种。小湖羊是绵羊,但膻味很轻,肉质肥嫩。烧制这种羊的最佳场所是农家搭的露天土灶,多是用来红烧,最佳就是配面。红烧羊肉面用的是本地的手擀细湿面,劲道且吸汁。羊肚和羊肉都先烧得软烂,鲜嫩且入味。沸水里汆过的面配上羊肉、羊肚、羊汤,很快把汤汁吸足,撒上姜、蒜、辣椒末,大口下肚,面香与羊肉每一丝纤维的鲜香在舌尖融化,美味至极。举筷就不舍停下,最后非得把脸贴碗将余下的几丝面连汤汁都吃个干净,才觉得满足。

  糕点

  汪曾祺爱故乡那些毫不起眼的家常甜点,我也对家乡那些独有的简单糕点情有独钟。

  姑嫂饼也许是最有名气的。曾见一位作家大力夸赞姑嫂饼,在文章的最后却言不知道姑嫂饼出自何处。真想走进书里告诉他,姑嫂饼就是我家乡的特产,咸甜交融,入口品之,化为细粉,味道极香而不单调!

  桔红糕颇受当地小孩的青睐,味似桔味软糖,但无奶糖之甜腻,入口甘,弹牙可口,细细嚼之,在牙尖跳跃的快感奇特,但不大为人所知。

  还有一种就算邻县也无迹可寻的“稀有物种”,当地人称之芽麦塌饼,黑乎乎的,软塌塌的一团,“颜值”让人敬而远之。但它散发着一种菜籽油加青草混合的特殊清香味,软糯香甜,有一种天然的草香,让人回味无穷。这种独特的香味正来自其最主要的植物食材——草头。这种野草只有清明前后才发芽长叶,也就只有那短短几天适合采摘,所以让人格外珍惜。

  茶

  汪曾祺先生喜茶。家乡的茶,除了清香的杭白菊,其他的种类就有点怪了,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茶。

  熏豆茶味道最为有意思。采来鲜绿的嫩毛豆,盐水煮后熏制成干,牙口好的大人小孩喜欢抓上一把边走边嚼,咸鲜,很香,但嚼多了咬肌就生疼了。所以人们更爱把它与切得细细的腌制晒干的胡萝卜干一起,待客时加入黑芝麻,热水一冲,制成香茶。天然的豆香、胡萝卜香、芝麻香一起涌进鼻孔,黑、绿、红三种鲜明的颜色在玻璃杯里上下跳跃,喝上一口,咸香中带着天然的甘甜,清爽的口感,配着甜食来吃,那味道没有更好的茶可以媲美了。

  家乡人待客还有一种锅糍茶,煮熟的糯米均匀贴在大贴锅上,用大铲子刮成薄片,铲下,变身为一面白一面焦黄的锅糍,凉透后密封保存,半年也不坏。同样是拿水一冲,并加上糖,润滑甜美,浓浓的米香弥漫。妈妈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锅糍茶仅在招待贵客时才会奉上。如今,锅糍茶里加上两个糖蛋,就是我最爱的营养美味早餐了。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乌镇就在天堂中央。写着家乡的食物,就想起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中写到的:“不是为了写食物而写食物,而是为了乡愁。”乌镇的味道,就这样浓浓的,与书香一般,萦绕在身边。

读《故乡》有感8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心爱猎犬,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摘过浆果。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

  他凭着坚固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在两年里终于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虽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坚持不懈,才如意以尝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训练了这对猎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猎时,他断然砍断了一棵要几个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壮的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也让我感觉到比利是个说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俩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他们每天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扑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猎比赛的金杯奖和银杯奖,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是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这段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老丹那种无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长耳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肋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在心里祈祷,希望老丹可以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愿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心里万分伤心、难过。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们都能为自己的主人和伙伴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天使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读《故乡》有感9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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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 (菁华9篇)(扩展1)

——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

读《故乡》有感1

  《故乡》这本书是出自大作家鲁迅之手。它揭开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艰辛。在历经二十年之后,文中的闰土已不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孩童,而豆腐西施的可爱美丽也早就逝去,成了历经沧桑的乡下人。

  《故乡》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莫过于闰土了。因为他少年时期和中年时期完全不一样,简直是天差地别。在鲁迅先生的眼里闰土少年时是一个活泼可爱,勤劳能干的少年。还见多识广,会讲许多有趣的事给鲁迅听,才使鲁迅先生对乡下的生活有了向往。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在鲁迅先生和我的记忆中,他是天真浪漫的。

  可在二十年后,他们相遇时,闰土完全变了。一点以前的样子也没有,甚至连少年时的影子也没了。原先紫色的脸蛋,已变成灰黄灰黄,还刻上了很深很深的皱纹,他已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变成了一个可怜呆板的人。我知道这是旧社会人过度的劳动,才变成了这样。原先的健康已变疲劳不堪所取代,他肩上的生活压力太大了,把他压得连背都直不起来。他是多么可怜啊!他看起来不像中年人,更像个老年人。

  在书中,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闰土的“他看见我,脸上浮现凄凉和欢喜的眼神。嘴动了动,想要说什么。终于他的神情变得恭敬起来,分明说道老爷……”从这里,我知道长大后的闰土已经知道自己和鲁迅的差距,已经变得自卑起来,已经明白自己和鲁迅再也回不到童年快乐的时光,再也感受不到过去的兄弟情谊了。

  从闰土的身上我知道了旧社会的黑暗,也知道以前劳动人民的苦难。我庆幸自己生在新*里,我为此感到幸福。

读《故乡》有感2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当代问题:*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读《故乡》有感3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4

  抱着对“故乡”这个刺眼词语的好奇心,我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心酸,又何尝不是感同身受,亦或许进一步说是探寻到“故乡”与“童年”的真谛。

  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的鲁迅,眼前的乡景却已不再是那心心念念的故乡了,放眼一望,满眼的苍黄,横着萧索的荒村啊,已早无生气。但故乡本应如此,只因自己的心情早已改变,遭逢的事多了罢,也就有所不同。回到儿时的记忆,才知什么是美好,什么是纯真。儿时与闰土的乡忆啊,却早已回不去,那记忆早已在时光的翩擦下,隔上了一层厚障壁。那两小无猜的关系啊,唯存记忆罢。再见已是生死无话,谁还能不动声色地饮茶。

  “故乡”这两个或许会令人感到温暖又或许使人心酸的字眼,只会随时间的消磨给人留下记忆罢,事物终究都会变。人原本可以和*友好地相处,但在那封建的思想影响下的人也会变得不堪,唯有记忆是不变的!即使当今社会没有从前的残暴压迫和剥削,也会附随成长远离故乡,淡化那记忆中的熟悉感。

  莱辛曾说过:做孩子的时候感到无聊,期盼着长大,长大后又向往返回童年,我们活得既不是为了现在也不是为了将来,我们活得似乎永远不会死,我们死得也好像从来没活过。既然当今没有以前那样的压迫,为何总要活得不是为了现在也不是为了将来,为何总沉浸在那已逝去的时光中,为何总向往着能否回到过去的幻想?忆虽美,但已逝。人总不能往回走,儿时那美好的时光啊,就让它永远存在你那美好的记忆里吧,儿时的故乡啊,就让它一直为那记忆的存在而存在吧!

  往前走,有一天你能自然微笑面对过去,面对那充满乡忆的故乡时,你一定过得比别人好!

读《故乡》有感5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读《故乡》有感6

  三月,春暖。桃花初开,杨柳正翠。阳光撒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极其柔和。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站在长满野草的田野上,凝视着远山,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数遍的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风吹了起来,又翻开扉页

  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山谷里,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恋狗情结,花了两年时间赚了五十美元,买了他日思夜想的两条浣熊猎犬。那两只猎犬分别名为老丹和小安,经过比利的训练,有了很多的战绩。砍枫树、智捉浣熊、参加比赛、勇斗山狮,比利一直以为上帝在帮助他。直到最后,猎犬永远地离开,在墓的中间,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从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长长的红叶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红得鲜艳。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读到最后,也不禁泪潸潸。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源于**之间的爱!

  比利坚持两年存钱买犬,跋山涉水上镇上领狗,废寝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枫树,暴风雪中焦急寻找爱犬一个个故事中隐藏着使他坚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读到这些情节,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我知晓自己的经历不像书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让我回忆一件*凡的小事。

  这个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飘着几朵云,悠闲得在天空中漫游着。又是一节体育课800米。我没有长跑的经验,面对400米的红色跑道,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一恍惚间,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虽然开始时身轻如燕,如飞翔一般,飞快奔跑着,可是到后来双腿如灌铅般,脚步紊乱起来,手臂无法摆动,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来了,再也不像刚开始那般轻松了。汗水顺着发丝,顺着眼眶,流过脸颊,滴在被阳光烤得火烫的塑胶跑道上。几片云朵遮掩了部分阳光,已被阳光蒸熟的脸颊仿佛得到了缓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无力,步子虽大却越来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渗过的汗渍。我不敢抬头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头望望一个个跑在前方的同学们,拉开了很大的距离。那一刹,我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终点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很无助跑步过程中呼吸紊乱出现岔气状况,忍受着这种疼痛,喘着粗气,嗓子似乎都干了,一片冰凉。完全不想再坚持我仿佛看到了什么,那本封面颜色鲜艳的书,被我的同学攥在手里,不停地摇晃着,我的脑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细想,那本书真正帮助了我,我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如书中的一条浣熊猎犬,回忆起书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比利在枫树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为砍一棵枫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仿佛摇曳着一株别样的植物,一株红色的羊齿草我又想到,那会是天使撒下的种子。

  恍惚回神,我咬紧牙关,冲上前去,强忍脚上肌肉的酸痛,望见正挥手的同学,书摊开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风呼呼刮着,我又一次看完了这本书,回味无穷。眼神飘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里,美丽又奔放,在一片绿海中,像一面迎风飞舞的红色的旗帜,向我们许下承诺:再见了!不必担心,不要牵挂,我会永远守护在这里。

  拿着书,凝视远方,心中思绪万千,我能体会一棵羊齿草的真谛。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受益匪浅的书中学到的一种信仰


读《故乡》有感 (菁华9篇)(扩展2)

——读《丰碑》有感 (菁华9篇)

读《丰碑》有感1

  我觉的丰碑这篇文章写出了军需处处长又、团结又勇敢,而且写的很好,下面,我就说一说我本人的感想吧!

  勇敢又团结的军需处处长,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我觉的军需处处长很团结,为了别人,自己的事情一点也不管,哪怕是生命,也不管,为什么要这么深情的对待别人呢?就因为这两个字:团结。军需处处长是怎么团结法的呢?接下来,就看一看这件这真人真事吧!这天,狂风呼啸、白雪纷飞,坚强的红军部队艰难的走在雪地上,忽然,前方部队乱了起来,将军严格的大声喊到:“不要停下来,快速前进!”。警卫员快步的跑了过来,说:“前方有人冻死了!”。将军听了,吓了一跳,迅速的拔脚往前飞奔过去了,看见一个不慌不忙的老士兵,将军看见他穿着破烂的衣服,没穿棉衣,他转身喊到:“为什么不给他发棉衣!军需处处长!”。这时,一个人告诉他,这个老士兵就是军需处处长。

  从这里看起来,军需处处长又团结又勇敢,团结的是,他可以把自己的棉衣给别人,自己不穿。勇敢的是,他不怕死,可以在雪地里穿着破旧的.衣服,所以,我觉得军需处处长很团结。

读《丰碑》有感2

  我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读者完了《丰碑》一文。这时,我早已热泪盈眶,对文中军需处长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丰碑》一文讲的是*工农红军在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一位军需处长为了给战士们节省棉衣,被大风雪活活冻死的感人故事。我曾努力在文中捕捉军需处长的言谈举止,哪怕是一句短暂的话语,但最终留给我的只有将军那狮子般的怒吼和他伫立在风中的莫名感动。“一心为公,舍己为人”,这些词语在此刻竟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正如文中作者所想,我们应该给他树一座丰碑,让世人都来瞻仰他,聆听聆听这个悲壮的故事,使他的精神永垂不朽,世人相传!

  由军需处长,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国家机关人员。他们同样身居要职,地位显赫。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他们胆敢以身试法,大肆挥霍,利欲熏心,贪赃枉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与军需处长相比,这些害群之马是何等的庸俗和肮脏,是何等的卑鄙和渺小。愿社会多一些“军需处长”,少一些“害群之马”。

读《丰碑》有感3

  在你温暖时,请想想是谁给予你的?红军时期,一位军需处长把自己的棉衣让给了士兵,但他一声不哼,独自感受暴雪侵略身体的滋味。一棵枯树下,一个感人的故事,这是我读《丰碑》的感受。

  当我看到“他一动不动,好似一尊塑像,他身上落满了雪,无法辨认他的真面目,但可以看出他的神态非常镇定,十分安详:右手的`中指和食指间还夹着半截纸卷的旱烟火,已被雪打灭;左手微微向前伸着,好象在向战友借火;单薄破旧的衣服紧紧的贴在身上。” 这几句话时,我明白付出的含义,这真令我感叹世间的一种美德——舍己为人,军需处长就是这样一个舍己为人的英雄,在生命受到风雪的侵略时,他咬牙承受着,我不明白为什么他把棉衣让给别人?为什么他不怕死亡?难道他真的不怕死吗?不,他也想活下来,但他想把别人的生命延续下去,他热爱士兵,珍惜一点一滴,舍不得大家,所以他还是把温暖让给了别人,把危险留给了自己。就如斯蒂芬斯说的:“不管一切危险,由于普通人的行为,有人因此得救了。”士兵们的生命应军需处长的付出而得救了,军需处长非常普通,但他心里包含着的是高尚的付出。

  其实,我是个胆小的人,我经常很怕死亡,畏惧从未停止过。但当我看到《丰碑》这篇文章中的军需处长时,我下定决心,要战胜恐惧,做一个不利己,舍利人的人。

  温暖的背后,寒冷的港湾。付出的伟大,感叹世界!

读《丰碑》有感4

  俗话说:“人生只有一生一死,要生得有意义,死得有价值。”可是,在文中的军需处长,却是舍己为人,奋不顾身得去帮助战士们,而毫不在乎自己的死活,把仅有的一件棉衣都给了战士们……

  在一个冰天雪地异常寒冷的冬天里,军需处长把棉衣都发给了战士,可就在这时候,军需处长看见一位穿着单薄的战士向自己走来,军需处长毫不犹豫得就把唯一棉衣给了战士,自己却冻僵了……

  人哪有不怕死呢?可是文中的军需处长并不是不怕死,可当军需处长想起祖国,想起渺小的自己,在想想*的未来,他终究还是把这一件怀着满满爱心的棉衣给了这个年轻的战士……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军需处长的人生只能用一句话形容:“在人生的路上,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虽自觉渐渐瘦弱,也以为快活。”

  这让我想起了在惠州时发生的一件事:当时,我的哥哥想带着自己的小狼狗想和我们玩,我们不但不敢和它玩,还被它吓得屁滚尿流,我们急忙爬上滑梯,可妹妹爬得慢了,我便迫不及待得把妹妹挤下滑梯,自己赶忙爬上去,而妹妹却从滑梯上掉下来,摔得哇哇大哭,这时,我才后悔末及……

  想起这件事,我的精神和文中的军需处长的精神比起来,我的脸真是“从头红到脚”啊!

  也是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生是短暂的,可如果你懂得怎么让它变地有意义,那么这样的一个短暂的人生也是值得的。

读《丰碑》有感5

  一本散发着油墨的书摆在我的面前,我好奇地翻着它,哟!好多好多优秀的文章,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丰碑>>。

  <丰碑>主要讲的是一个军需处长本来可以先把自己装扮的暖暖的,可是他没这么做,而是先为别人着想,然后才想到自己,结果到最后自己却被冻死了。

  我觉得军需处长这种先人后已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我们现代人的品质也是很好的',如:当有的人在车轮下快丧命时,有人会扑上前把快要丧命的人救出来;当有人生病急需钱的时候,会有好心人毫无怨言,悄声无息的把钱损出,文中这位军需处长为了帮助别人而送上了自己的生命。

  啊!军需处长,你那种先人后已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

读《丰碑》有感6

  自从我读完了《丰碑》一文后,我被老将军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在那朴素,密密麻麻的字后面蕴藏着多么美丽的精神呀!本文刻画出了一个鲜活的画面及难以言表的情感。

  文中的老将军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及大公无私的精神是这篇文章的灿烂之珠,老将军愿自己冻伤,也绝不允许自己的队友受伤,虽然他牺牲了,但他的精神却永不遗失,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便在人民心目中千金难买。要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也能像红军长征中的这位老将军一样,处处为别人着想,先人后己,那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将是一个多么和谐的社会。

  我们每个人从自己做起,都献出一点关爱,世界就只有真,善,美。

读《丰碑》有感7

  我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读者完了《丰碑》一文。这时,我早已热泪盈眶,对文中军需处长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丰碑》一文讲的是*工农红军在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一位军需处长为了给战士们节省棉衣,被大风雪活活冻死的感人故事。我曾努力在文中捕捉军需处长的言谈举止,哪怕是一句短暂的话语,但最终留给我的只有将军那狮子般的怒吼和他伫立在风中的莫名感动。“一心为公,舍己为人”,这些词语在此刻竟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正如文中作者所想,我们应该给他树一座丰碑,让世人都来瞻仰他,聆听聆听这个悲壮的故事,使他的精神永垂不朽,世人相传!

  由军需处长,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国家机关人员。他们同样身居要职,地位显赫。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他们胆敢以身试法,大肆挥霍,利欲熏心,贪赃枉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与军需处长相比,这些害群之马是何等的庸俗和肮脏,是何等的卑鄙和渺小。愿社会多一些“军需处长”,少一些“害群之马”。

读《丰碑》有感8

  二万五千里长征---那些祖祖辈辈留下的红色经典事迹渐渐浮出我的脑海。细细品味这些感人肺腑的真实故事,我永远不可能将他们遗忘,已深深地铭记在心。

  仔细阅读《丰碑》,真的让我感触颇深。《丰碑》讲述了一位将军带领着红军们在冰天雪地的云中山艰难前行。途中一位身着单薄的红军老战士冻死在雪地里。将军气愤至极,想追查军需处长的责任。但当他得知冻死在雪地里的老战士正是军需处长本人时,他对这位舍己为人的军需处长所铸就的晶莹丰碑致了崇高的军礼。

  当我读到军需处长被活活冻死时,哽咽不止。我被他克己奉公的行为所震慑,也为他的死感到深深的惋惜和悲痛。是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战友生的希望,用他不朽的精神鼓舞着每一个战士一步步走向胜利,走向美好的未来!俗话说:*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军需处长掌管着军队的服装调配,很方便就能得到棉衣御寒。而他却把大家的冷暖放在心里,关心着每个战友,却唯独没有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宁愿自己冻死也不让战友冻着。他对革命的忠诚和责任心让他对死也淡定自若。虽然他牺牲了,但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将永垂不朽,永不磨灭!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够吃饱穿暖,衣食无忧。但不少*官员却为了中饱私囊,不顾老百姓的死活,贪污受贿数亿元,相比军需处长一心为公的精神,他们难道不觉得汗颜吗?我觉得在学*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懂得如何做人处事。我们青少年更应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得起革命先烈的殷切期望。

读《丰碑》有感9

  精神,一个庄严的词语。它比品质更深入,比信念更高昂;它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不是三两天的坚持……它蕴含了自身所有的优点,散发出自身独特光芒。这就是我对精神的诠释。

  持有精神的人是高大的,他们无处不在。也许,他(她)就是我们身边熟悉的朋友、邻居;也许他(她)很*凡;也许他(她)并不富有。但谁也无法阻止他们奉献爱心的满腔热忱、坚定和执着。丛飞爱贫困学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赵广军手中珍贵的“爱心名片”,陈光标的“慈善如山,财富如水”令人赞叹……他们用爱心铸就的独特魅力,如磁石一般,吸引着我们,影响着我们。他们对社会的贡献,仁爱待人的形象早已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虽然社会上许多可敬可爱的人拥有美丽心灵,但不代表没有“丑陋”。我们也曾看到孕妇摔倒在地,几十个围观者中无一人挺身扶起;我们也曾听说有人将爱心善款占为己有,挪为它用;我们也曾目睹邻家老奶奶无人赡养,尽管膝下儿女成群。我们将怎样呼吁他们,唤醒他们呢?我们要用来自心灵的声音呐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许多在别人需要时不愿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不是他们真的对待生活冷漠,缺乏爱心。他们的观点是,我一人的力量有限,还是让别人去做把!这只是在为自己找借口。你不出力,他不出力,世界将失去温暖。所以,助人为乐不是一个人的独舞,而是众人齐心。

  助人为乐不要只说空话,还要有实际行动。给老人、孕妇及需要帮助的人让座,搀盲人过马路,捡起垃圾桶旁边的果皮纸屑,这些虽然是小事,但爱心无价。乐于助人也不是雷锋的特有专利。捐款不是富人才可以做,我们也可以。谁能说一瓶矿泉水的爱心比一台电视的爱心廉价呢?

  意愿+想法+行动〓志向+思路+过程,这一精神的六部曲《精神丰碑》中的主人公都一一弹奏了,一首首动听的歌曲将时刻环绕着我们的心灵。爱心无价,我们每献出一份爱心,就等于敲下一个爱的音符,日积月累,总有一天,歌会谱成。


读《故乡》有感 (菁华9篇)(扩展3)

——读《养花》有感 (菁华9篇)

读《养花》有感1

  我读一篇文章,名字叫《养花》。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养花的过程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劳动筋骨,又增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我想:从小我们就得热爱劳动的好*惯,否则什么事都做不成。

  《养花》作者老舍说:“一来一去,我摸着一些门道:有的喜阴,就别放在太阳地里;有的.喜干,就别多浇水。”这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不光是养花遵循科学规律,做任何事都是如此,都不能违背容观规律;根据不同事物的不同特点区别对待,这一点我是深刻体会的。就想做数学题一样,归一应用题就用归一的思路来解……否则就像《堰苗助长》寓言里的农夫,因为心急麦苗长不快,就把他们拔出一大截,还自以为是帮助麦苗生长,农夫违反了植物生长规律所以麦苗都枯死了。

  读到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特别高兴特别喜欢,这句话,我体会到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并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还把自己的成果与别人分享,这正是老舍爷爷的高尚之处。

  俗话说的好:“不劳动,金山被吃空。”所以有劳动才能创造愉快,只有劳动才能创造财富。

读《养花》有感2

  老舍先生的散文《养花》写的情真意切。散文一开始,老舍先生就是明确地告诉我们:“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

  在养花的过程中,老舍先生的“喜”是爱,“忧”是爱,“笑”是爱,“泪”还是爱。花长得旺了他高兴,花开放了他更高兴。一夜之间花在院子里,花枝被大风吹断了,他感到难过,心里疼得慌,眼里流下泪水。

  他是个文学家,一有空就管理他养的花。是爱的动力使他坚持不懈,并享受到“有花有果”,“有香有色”的乐趣。

  这篇文章,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性。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某事物充满了爱的感情,那么这种爱就是追求的动力,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么大的阻力,也要持之一恒,追求到底。

  有一个同学,*常好贪玩,对读书不感兴趣,玩起来就忘掉一切,因此学*成绩始终稀松*常。尤其是作文,总是干巴巴的那几句话。后来,在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下,懂得知识的重要,对书产生了感情,爱读书,爱思考,爱作文,学*成绩、作文水*有了提高。

  老舍先生爱养花,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鲜花飘香,我们爱读书,用勤奋的大脑换来了优异的成绩。爱不正是换来成绩的动力吗?

  爱就是动力。爱养花,花才开得鲜艳;爱知识,才认真读书;爱工作,工作才有成就。因为爱是我们扬起的帆,荡起的桨,是使我们到达成功彼岸的必经之路。

读《养花》有感3

  今天,我阅读了著名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这篇文章写了老舍先生通过自己的养花实践,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悟出了真理。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感触很深。“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这看似一句很普通的话,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劳动是人的本能,生活的快乐来自劳动的硕果,想不劳而获,必将自食其果。就拿我的同桌来说吧,上课时不认真听,总是抄别人的作业;*时玩得很痛快,考试时却对着试卷发呆。结果,成绩总是“挂红灯“,被大家公认为“差生”。由此可见,想不劳而获的结果必定是自食其果。“我只把养花当作生活的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

  这句话我更有体会。一般人认为,养花就要养好花,养花的目的就是为了看到娇艳的花儿。而老舍却不这样认为。“只要开花,我就高兴。”这句话更是体现了老舍对花的喜爱之情。老舍从不养奇花异草,他专养那些好种易活的花草。我的奶奶也非常爱花。她家种了许多花,但没有名贵花草。我也十分喜欢这些花草。它们有的开得小,有的开得大,有的颜色鲜艳,有的颜色浅。尽管如此,每当我闻到那一阵阵香味,还是非常高兴。我对花是这样感兴趣,我的奶奶更是如此。每天早晨起来,奶奶总是要给花浇水;每天傍晚,奶奶总是要看看花,这儿闻闻,摸摸。我们全家真正把养花当成一种乐趣。“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这是老舍在劳动中尝到的乐趣。这种乐趣我们不也能感受到吗?

读《养花》有感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养花》,这篇文章是老舍先生写的,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老舍先生养花的过程和感受。

  “不劳动,连棵花儿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从古代雄伟的万里长城,到如今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哪一样不是通过人们的辛勤劳动地来的呢?不劳动,想获得成果,那只能是空想!

  我又继续往下看,这时一个句子又使我陷入了沉思:“花儿分根了,一棵分为数棵,就赠给朋友们一些,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自然特别喜欢。”我也品尝过劳动的甜蜜。

  那是一年春天,我从水沟边挖了几棵翠绿的小草,养在花盆里,每天我都按时给它浇一些水,施一点肥。在我的培育下,这些小草越长越壮。一天,表弟来我家,发现了这些小草,嚷嚷着让我送给他,我爽快地答应了。因为,自己的劳动果实,要分享才能品尝出甜蜜。

  只有尝尽苦,辣,酸,咸的滋味之后,才会获得甘甜的果实。我认为这就是劳动的含义。

读《养花》有感5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写的一篇文章--《养花》,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所以读得特别认真。这篇文章,每个字之间都充满了老舍先生养花时的乐趣,我读了之后,觉得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养花的乐趣。

  老舍先生在养花的过程中,都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特别是遇上狂风暴雨,就得全家出动抢救花草,轻常弄的腰醒背疼,但老舍先生却觉得“这多么有意义呀!”从而体会到了“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的真理。以前,我在家是个什么活也不干,一放学就看电视,不会帮助别人的人。自从学了《养花》一文,老舍先生的言行使我深受启发:只有劳动,才会有收获,生活才能过的更有意义,更有价值。于是,我一放学就帮妈妈干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活,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一个放学就看电视的人了。有时我虽然很累,但心里却有一种用语言无法表达出来的快乐。妈妈还时不时地夸我是个爱干活的好孩子呢,我听了,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

  老舍先生在《养花》这篇文章中还讲道:“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自然喜欢。”这一句讲的一点都不假,我深有其感,收藏是我的业余受好,在我的抽屉里收藏了许多各种各样、形态各异、千奇百怪的东西,亲戚朋友来我家的时候,临走时,我送了一些给他们,与他们共同分享自己的劳动果实,感到别有一番乐趣。

  读了《养花》一文,我沉思着,要想把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要付出辛苦的劳动,因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生活。

读《养花》有感6

  《 养花》这篇文章,作者通过自己的养花的实践,亲身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我学了这篇文章,不仅了解了一些养花的“门道”,而且懂得了生活中的乐趣。

  没想到养花也要很大的学问,正如作者从文章中明白的“门道”:有的喜干,就别多浇水,有的喜阴,就别放在太阳里面,”作者摸着这些“门道”将花草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时,我否没有分别,可是一味的浇水。当然,有的开出了绚丽的花朵。有的则只长出叶子,却没有开花。有的,干脆什么出没长。读了这篇课文后,我还懂得了养花的一些知识。

  作者从养花中得到了一些知识和乐趣。也总结出了一个道理---“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是啊!劳动创造了一切,我也有所体会。记得,我第一次做面条,热水,放面,放盐……,载妈妈的一声声口令下,忙得我手忙脚乱,不亦乐乎。终于,面做好了,自己吃着香喷喷的面,别提有多高兴,劳动是快乐的,劳动创造了一切。让我们做个爱劳动的我吧!

读《养花》有感7

  最*我学了一篇老舍的文章,题目是:养花。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老舍先生爱花,所以也爱养花。他只养些好种易活的花。他在养花的过程中也学会了一些养花的技巧。还有老舍先生养花的乐趣、享受劳动成果的乐趣还有一些养花中的伤心事。最后,文章还有这么一段话: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

  学了这篇文章,我感觉这篇文章读过去不但语句通顺,而且还蕴藏这人生的哲理。文章的最后一段: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这段话不但说了养花的乐趣,而且还说了老舍先生对人生的看法。我也懂得了:人生不一定都完全是完美的。有时我们会遇到伤心事,有时我们会有开心的事。不论有什么事,我们应该笑着去面对,笑着面对人生的酸、甜、苦、辣。人生的各种事可能都是对我们的磨练,让我们学会怎样去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我们学会怎样去面对伤心的事。

  笑对人生,笑这面对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许是最好的!

读《养花》有感8

  今天,我随手翻了一本课外书,其中《养花》这篇文章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细细地读着,体味着,感受很深。

  老舍爷爷在这篇文章中写道:“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这句话让我震动。确实如此,只有喜爱,才会有兴趣,不是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吗?我从小就在爸爸读科学家的故事熏陶中成长的,听到他们爱看书从中获得知识时,我也爱上了书,这浓郁的书香令我陶醉。瞧!在我的抽屉里、书柜中,大大小小的全是书,什么《儿童文学》、《故事与智力测试》、《西游记》------如果凑在一起都可以开个小书店了。这是爸爸对我的爱,这是现在生活给我的幸福,我就更加想读书,想以书去知恩、感恩。于是每天一有空,我总要拿出几本书来看看,有时还会连续看了几个钟头,时常是看得如痴如醉,整个身心都沐浴在这醉人的书香里,连家里人叫自己吃饭也听不见。“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当我读到这句时,不禁陷入了沉思:学*和养花不是一样的吗?上学期期末考试后,那些*时刻苦努力学*的同学都取得了令自己满意的好成绩;而那些学*不认真、偷懒耍滑的同学,到头来却害了自己——好分数与他们无缘。

  我想说,同学们感恩我们生在幸福的社会,努力学*,做祖国有用之人。这是我从书中感受到的!

读《养花》有感9

  我读了《养花》这篇文章,不仅知道作者把养花当作一个乐趣,而且明白了只有劳动,才有收获的道理。

  《养花》这篇文章一层一层讲的很清楚:先提出“我的天天照管他们,好像朋友似的关切它们。”可以看出,老舍非常喜爱养花。因此,老舍每天都要精心地照顾这些花儿。接着用“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会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和“花草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若活着开花,多么有意思呀。”说明老舍把养花当作生活中的乐趣,并且在工作时候总是“歇一会儿就到院子里浇浇这颗,搬搬那盆,如此循环,让脑力和体力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于身心。”可以看出老舍在劳动中得到了益处。

  老舍还在文中说:“不劳动,连盆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说得多好呀!的确,放学后,只有劳动,经过努力,才有丰硕的成果。譬如我的作文,之所以有进步,就是我利用一切时间广泛阅读。放学后,周日的下午在学校图书室一呆就是一两个小时。积累了素材,积累了优美的词句探讨了写作技巧,在老师的辅导下多次在校作文大赛中获奖。

  还有,老舍先生总结体会时说:“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是的,在学*中能走上领奖台是我牺牲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佳绩,在运动场上能冲锋在前,是我肯流血磨皮的结果。在生活上能自立自强是坚韧不拔的精神的鼓舞了我的收获……是的,乐趣靠自我!乐趣靠奋斗!乐趣靠自勉!


读《故乡》有感 (菁华9篇)(扩展4)

——读《灯光》有感 (菁华9篇)

读《灯光》有感1

  今天我在老师的指导下的了《灯光》这篇课文,郝副营长的那种精神使我非常感动。

  这篇课文以灯光为线索,通过郝副营长给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道路而英勇牺牲的,赞扬了革命烈士为了理想,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勇于献身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革命烈士的高度赞扬和纪念。当我读到“听说一按电钮,那玩意儿就亮了很亮很亮……。他又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烟,又望了一眼图画,深情的说: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该多好啊!他把头靠在胸墙上,望着漆黑的夜空,完全陷入了未来的憧憬里。”的时候,我感觉到郝副营长是一心要孩子们在光亮的灯光下学*,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也使我明白,我们之所以可以在那么亮的灯光下学*,是革命烈士拼命战斗,用性命换取回来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些用生命换回来的`幸福。

  又当我读到“后来才知道,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是郝副营长划着了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举地高高的,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可是,火光暴露他自己,他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的时候,郝副营长那种勇于牺牲的精神更加使我感到我们的幸福是多么来之不以的。郝副营长的更是牺牲了自己,夺得了战斗的胜利,换得人民的幸福。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收获也不少啊,也使我知道了革命者的精神,如果没有他们,*也没有今天,所以我要尊敬他们。

读《灯光》有感2

  “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该有多好啊!”课文《灯光》郝副营长正是靠着这样美好的憧憬,这样崇高的理想,勇往直前的。

  是啊,理想是人生导航的灯塔,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可是,我们当中又有多少人有自己远大的梦想呢?只不过是整天吊儿郎当地假装看书,只不过无奈于父母和老师的逼迫“用功”读书。但是他们的.心有多少是放在学*上的呢?哪怕是一丁点,肉眼看不到的一丁点灰尘那样?不学*,哪有梦想可言?

  就在前不久,我与梦想就是水火不容。上一秒刚上课,下一秒我就期盼下课。感觉每一天都是煎熬,度日如年。放假了,也只顾着玩,早把老师的话语抛却在脑后。难道我就这样一直消沉下去吗?猛然间,我又想起了郝副营长的那句话“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该有多好啊!”顿时觉得自己羞愧不已,我掩着面叹息,叹息自己虚掷光阴,没有学*。就像时光给了我一个耳光一样,我瞬间清醒了:为了我忘却一时的梦想,我应该努力了。是啊,我们最等不起的就是时间,最挥霍不起的也是时间。时间匆匆,一转眼,四千多日子从我的手中溜走。无论是否拥有过欢笑、还是悲伤,那都已经过去,成为永恒的记忆不再重要。

  现在,在我面前的一切都是新的。新的一学期已经开始了,新的生命也在破土而出,让我们化身成为一个个勇士,带着自信、带着勇气、带着希望向目标进军吧!让我们在星光中追逐彩虹,永远不停,用青春拼搏一段无悔传说!

读《灯光》有感3

  读完这篇文章,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久久地沉浸在故事情景中。郝副营长为了照亮队伍前进的方向,为了照亮新*前进的道路,竟不惜让敌人用机枪反复扫射自己。正是有了像郝副营长这样为了他人幸福,宁可牺牲自己的烈士们,我们的祖国才能脱离苦难,变成如今的新面貌,他们用生命之光换来了我们现在灯光下和*安宁的幸福生活。多么可亲可敬、可歌可泣的先烈们啊!他们这种点燃自己,照亮后人的献身精神,永远值得我们缅怀,永远值得我们学*。

读《灯光》有感4

  大半个学期过去了,在书本上,我们已经学会了不少发人深省的课文。我觉得《灯光》这篇课文是最令人感动的,虽然它是一篇略读课文,但是却让我感触很大,让我想到了许多。

  电灯是和*年代生活中的普通物品,然而,在战争年代,它却是美好生活的象征。本文是一件关于“灯光”的往事的回忆。在**战争时期一次围歼战就要打响的时候,郝副营长借着火柴微弱的亮光看一副孩子在电灯下读书的插图,陷入无限憧憬。战争打响之后,后续部队与突击连失去了联系,郝副营长点燃那本书,用火光照亮了后续部队前进的道路。战斗胜利了,郝副营长却牺牲了。

  年轻的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孩子们能在明亮的灯光下学*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个故事可歌可泣,这种精神永垂不朽。

  可是,现在的'孩子知道吗?别的人我不知道,就拿我们班的来说。每天回去,我都能看到部分男同学在追逐打闹,女同学在聊天,等到要交作业的时候,就问人借来抄。上课也要说话,老师说就顶嘴。明明已经学过这篇课文了,为什么就不能认真学*呢?我们如此幸福地坐在灯光下学*,一定要牢记过去,用拳拳爱国之心,告慰为今天的幸福生活付出宝贵生命的革命先辈们。

  今非昔比,*如今已没有那么多人是能为革命作出牺牲的了。所以,我们应该努力认真地学*,将来做一个爱国的人,为祖国作出牺牲。像郝副营长那样为子孙后代创造更幸福的生活。

读《灯光》有感5

  这几天整理旧书,重温了巴金的《爱尔克的灯光》,阅读着巴金的文字,我仿佛陪着孤独的巴金,一起彷徨在那黑暗而狭长的小巷,浑噩的灯光下,与他一样拖动着长长的身影。一样踟躇着沉沉的步履,一样挥洒着冷冷泪行。不同的是,他是失去姐姐的兄弟。而我……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哈立希岛上有个叫爱尔克的姐姐,每夜每夜都在自己的窗前燃着一盏灯。因为她有一个在海上航行的兄弟,她怕他那远航的兄弟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她要用自己燃亮的灯光给她航海的兄弟指路,指出一条回家的路。她每天都在等,每天都在盼。可是一直等到死,那可怜的姐姐也没有等回自己的兄弟,最终带着无尽的失望走进了坟墓。

  我不知道等待一个人到底需要多么漫长的时光;我不知道我窗前的灯光是否已经足够明亮;我不知道我远行的他是否还知道回家的路;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仍然在等待,等待他来与我牵手的时光。

  只是夜夜执着地点燃一盏心的灯火,等待,等待他的归来。

  我也不知道这世界上是否还有一盏灯为我特意燃亮,但我清清楚楚地知道,在这灯火通明的城市,一盏灯光已失去光芒。

  望着天上的星星,我经常在想,究竟哪一颗是由他幻化而成?我执意要找到属于我的那一颗,却发现自己在灿烂的星河中逐渐迷失了方向。

  记得第一次读《爱尔克的灯光》,我为爱尔克流了泪。再读,却不知自己到底为什么而流泪……

读《灯光》有感6

  今天我们能在灯光下尽情的学*使用战士们的一滴滴鲜血换来的。今天我们能尽情的干自己想做的事情是用战士们在战场上视死如归的勇敢心态换来的。在今天,灯光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灯光》是讲述了我们今天的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应该要好好珍惜……

  《灯光》这篇课文讲了郝副营长在牺牲的前一秒是点燃了他憧憬的灯光的书,为战友照亮了前进的路。但自己被敌人发现,壮烈牺牲了。

  那本书上画的是一个小孩在电灯下专心的读书。郝副营长不禁憧憬道:“多好啊!”。他也想让我们祖国的每一个孩子过上这种生活。从“多好啊!”这短短的一句话中却饱含着深深的情感的羡慕让人体会到郝副营长对革命事业胜利的信心。因为这样就可以让我们的国家更加的发达,这样才能给孩子们过上有电灯的生活。

  而在最后的危急关头把那本书点燃了,用自己的鲜血换来了团队的胜利,让人忍不住为这位可歌可泣的战友致敬了。

  这篇课文是我们明白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要好好珍惜这“希望之光”!

读《灯光》有感7

  小巧玲珑的灯光能发出柔和的光线,我在灯下一遍又一遍读着《灯光》这篇课文。

  《灯光》里写的是一位著名的战斗英雄,虽然只有22岁,却已经打过不少仗了。为了让祖国的下一代能在灯光学*,那次战斗中,他划着了火柴,点燃了书。燃着的书本发出微弱的光,为黑暗中的后续部队找到了突破口。敌人被消灭了,而郝副营长却因火光暴露了自己,英勇牺牲了。

  读着读着,我被郝副营长的英勇事迹所感动,心情久久不能*静,今天我们在在明亮的灯光下学*,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是千千万万个像郝副营长一样的革命先烈,用年轻的生命换来的,然而有时候,我们却没有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有的人做事半途而废,有的人现在开始不上学,不读书。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这甜如蜜的幸福生活是当年的革命志士用鲜血换去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努力学*,让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看着桌子上小巧玲珑的灯,我又想起了郝副营长,又想起了那微弱的灯光……

读《灯光》有感8

  这个学期我们学了《灯光》一课,读了以后我百感交集,我心里十分感动,让我想起了用鲜血换来我们辛福生活的先烈们。

  课文记叙了在****战争时期,一次围歼战就要打响的时候,郝副营长借着微弱的灯光,看一副一个孩子在灯光下读书的插图,陷入无限憧憬。战争打响的时候,后续部队与突击连失去联系,郝副营长点燃那本书,用火光照亮了部队前进的道路,战争胜利了,郝副营长却牺牲了。郝副营长用生命换来了这场战争的胜利,而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战争胜利以后,能让每个孩子都拥有一盏明亮的灯,让他们在灯下好好学*,长大后报效祖国。

  而如今,我们都拥有一盏明亮的灯,我们都拥有一盏灯,我们一定要好好学*,长大后报效祖国,让他们没有白白牺牲。今天的辛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今天,我们能幸福地坐在灯下学*,一定不要忘掉过去,要用拳拳爱国之心,告慰为今天幸福付出宝贵生命地先烈们!

读《灯光》有感9

  郝副营长为了能使后代千万万万的人使用上电灯,本身却捐躯了。他是何等盼望看电灯一眼啊!但为了*的成功,为了人民能过上好日子,他却掉臂自身安全,用生命照亮了*进步的门路。“真巨大呀!”我不但这样说着。

  电灯,这个词对于见过太多新颖玩意儿的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是何等*常,甚至是何等微不足道啊!但在当时那个战乱纷飞的年月,能看上一眼电灯都成了布衣百姓心中最大的愿望,可见,当时的条件…… 实在,不光郝副营长具有舍己为人的精神,狼牙山五壮士也是这样。他们为了让敌军不发明*部队,于是就将他们引上山崖,末了在弹药枪绝的时间跳下山崖。铁路游击队 读后感

  我掩卷沉思,原来这幸福生存是这么来之不易呀!我们如今这甜如蜜的好生存是当年的*志士用鲜血换来的。因而,我们就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存,努力学*科学文明知识,将来长大后,做一名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读后,我心潮汹涌,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成功,为了后代能在灯光放学*,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他捐躯了本身。但盼望用上电灯的他,却连电灯都没有来得及见上一眼。由此想到,我们如今的幸福生存来之不易,它是由有数前辈用生命换来的,没有他们的抛头颅,洒热血,我们本日的幸福生存从何而来,*是*前辈用鲜血染红的。总之,本日的统统的统统,我们都要感射英勇的*先烈。灯光读后感银河铁道之夜读后感

  当我看到《灯光》这个标题时,我十分地不明白,灯光,随处都有,很*凡呀,围绕灯光有什么好写的呢?我带着满脑筋的问号往下读。

  噢,原来作者是回忆本身当随军记者时产生在一场围歼战中的一个动人故事,在一次围歼战之前,郝副营长看见书上有一幅插图,画的是一个小孩子在明亮的灯光下全神贯注地学*,看完。他的脑筋满是电灯的等待与未来的憧憬,但他却在这次围歼战中,为了给部队,而扑灭那本书,举得高高的,但却袒露了他本身,他就这样捐躯了。灯光读后感

  读后,我心潮汹涌,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成功,为了后代能在灯光放学*,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他捐躯了本身。但盼望用上电灯的他,却连电灯都没有来得及见上一眼。


读《故乡》有感 (菁华9篇)(扩展5)

——读《故乡》有感通用20篇

  读《故乡》有感 1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读《故乡》有感 2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

  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

  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

  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读《故乡》有感 3

  散文又称美文,包括情感美、抒情美、意境美、情趣美、色彩美、文字美等方面,而哲理美则是散文美的最高境界。在浩如烟海的散文世界里,唯有情感美和哲理美的文章,才得以打动人心,才得以传颂和传世。*读散文集《故乡的刺玫花》(胡云林著,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深为文章中蕴含的哲理美所打动,也引起我对散文哲理美的一些思考和感想。

  《红楼梦》中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实际说的是人生经历与做文章的关系,人的生活经历就是一篇大文章。散文其实是作者社会阅历、思想感情、观点凝炼、艺术修养、知识积累以及人生感悟等融为一体的创作结果,其中尤以人生感悟为主要元素,是贯穿文章中的主线和灵魂。作者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大学生,在学校就热爱文学,苦心钻研经典作品,古今中外,无所不读,很早就夯实了文学写作的基础。毕业后又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但最终还是落脚在新闻岗位,长期担任领导职务,这些宝贵的经历是十分丰富的财富,最*几年成为他散文写作的富矿。同时,作者是一个善于思考、勤于用脑的人,常常面对社会世象、人生际遇会用自己的知识、观念、智慧去感悟其中的道理,思想的结果往往提升自己的生活态度,也就是积极面对和处理。这些都贯穿在作者的散文里,也就是把对社会对生活的体悟上升到艺术思维,实现生活到艺术的飞跃,形成他颇具个性和鲜明特色的一系列文章。

  对于这本书里的文章,赵俊贤教授以高深的文艺理论和深厚的感情,做了高水*、高质量的评论,已经阐述得非常全面非常深刻,我辈难以望其项背。赵教授高度评价并赞美说:“奇文也,云林之散文当之无愧!读云林的散文,委实是一种美的享受。”受赵教授评论的启发,我不妨以享受美的心情,不揣浅陋对文章中所蕴含的哲理美谈点感受。

  哲理美需要深厚广博的知识作底蕴,知识多了视野会更广阔,思想就会更深邃,思维就会更活跃,能够站得高看得远。书中的文章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尤以历史、人文、文学、山水、植物等方面都比较多,丰富的知识加上作者的悟性,常常情不自禁地生发出哲理的思考。如《寻找张三丰》,作者在大量查找历史资料,多次到金台观参观,对于长期以来人们颇为困惑不解的为什么张三丰在道教历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却难以确定他到底最后到了什么地方,因为他总是来无踪去无影,飘飘渺渺,神仙一般,留下了那么多的神奇传说。作者从自己的体悟中这样说:“可你(张三丰)为什么总是不现身呢?我想,你不会是领略了‘得不到的东西要圣洁的多呀!’那句谚语吧!是的,灵光圈下的塑像,总比真实的东西要圣洁的多呀!到不了的地方,人们可以用自己的想象来弥补、来完善、来美化,可以把它描画为最理想的境界。”这就把真实与虚幻的辩证关系融入艺术的构思中,让人回味、品味,也就把人们对张三丰的崇拜更加突出出来。这类文章集中在“生命的霞光”一节,其中《雪花告诉我们》《甜苦之间》《深谷幽兰》《竹韵》《春意莫匆匆》等,都写得深刻、细腻、生动感人。《甜苦之间》通过对放蜂人一年四季转辗南北、风雨兼程的生活,以及放蜂人对蜜蜂的特殊情感,阐述了“苦”与“甜”的辩证关系,放蜂人在经历了奔波辛苦之后,却也享受了收获之甜,更从小蜜蜂酿造生活的奉献中得到人生的启发,才觉得“我们养蜂人的生活就是一首诗。”这就是生活,就是哲理,这正应了佛教中的一句话:“人生的真理,其实就藏在*淡无味中。”再如《雪花告诉我们》一文,作者旨在说明一个朴素的真理,凡事物都有自身存在的价值,虽然它们就存在那么几天或转瞬即逝,如昙花、彗星、烟花火炮,就在瞬间那么一闪一亮一爆,然而却是那么鲜艳夺目,那么震天动地,那么与众不同,实现了自身的价值,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我们思考、对待现实生活中的某些现象包括人生的价值很有启发。

  诗意美为哲理美充实了美的内涵,使之更加隽永,余音绕梁,耐人寻味,挥之不去。过去,杨朔主张要把散文当诗一样去写,当然诗与散文是不同的两种文体,各自虽有相通之处,但他们却有着不同的质的规定性。提倡把散文当诗一样去写,并不是说要把散文写成诗,我理解就是散文要有诗意美,比如诗歌讲究意境,这与散文是相通的,好的散文必然会让人感受到美的意境。《故乡的刺玫花》一文就是诗意美与哲理美相结合的一篇佳作,作者对故乡的刺玫花情有独钟,通过描写刺玫花的美丽,烘托出故乡一种特有的美丽和情致,实则表达了对故乡的眷恋、怀念、热爱、歌颂,由物及人,进一步把这份情感融入对“二嫂”的夸赞,这样把对故乡的情感一步一步表达得很到位很贴切。如果这些还是表相化一些的话,作者的哲理思考就把内在的`美深化了。文章写道:“凑巧的是,二嫂也是一个刺玫花痴。。。。。。有一天中午,我从学校放假回来路过田埂,恍惚见一张漂亮的脸蛋在刺玫花丛中漾来漾去,几疑是花仙女下凡了;仔细再看,才看出是二嫂。我说;‘二嫂,你是刺玫花精吧,比刺玫花还要漂亮呢!’二嫂说;‘你才知道呀!我就是刺玫花精,我嫁到你们村,就是奔着这漂亮的刺玫花来的。’从此,二嫂有了一个外号:刺玫花精。”这一段描写充满着诗情画意,宛若一位画家,稍动笔墨,就把一幅情趣盎然、人花相映的风情画呈现在读者面前。而且语言具有诗一样的味道,诗一样的韵味。

  这里,我顺便说一下,作者对诗词的写作也是有着很深的造诣的,我曾经读过他的几首古诗,感觉作者也是诗的写手,写得相当好。在本书的《醉花阴》一文里,作者仿李清照《醉花阴》,反其意所写的词:“怜香心结何时解?疯狂赏花节。清明连谷雨,梅樱灿烂,牡丹妖冶。倾城围观竞踊跃,畏春去芳歌。老幼共欢悦,人流奔泻,花娇情更切。”从这首词可以看出作者诗词创作的功底。作者很懂得诗意美的意境,有了这样的艺术修养,“文理相通”,在散文写作中就有了这样的潜意识,故而增加了文章的诗意美。

  语言美为哲理美增加了色彩,修饰了哲理美。散文是语言的艺术,“散文易学而难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个“难工”就难在语言的运用和表达上。老到的散文家必定具有驾驭语言文字的娴熟功力,常常是能够做到“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通过语言艺术把思想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生动感人。本书作者在学校学的语言文学专业,所以文字老到,语言功底厚实,表达能力很强,为哲理美披上美丽的外衣。如《巡海图》一文开头说:“主人公是一位三十余岁的少妇,身着盛装莹莹伫立,双目含情注视着远方的大海;脚下是大理石砌成的荷池,碧波荡漾,一尘不染;背后是依山而建的宫殿式的楼房,层层迭起,错落有致。啊,好一幅优美的图画。”这段美丽的文字勾画出一幅美丽的图画,人与自然的和谐美也就是哲理美通过文字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得到美的享受。再如《春芽》一文中,作者听了族兄在春天对树木发芽现象――一种声音,由奇怪到正常的观察认识后说;“树木也和人一样,是有灵性的。这幼芽,就是抱在怀里的婴儿,也在迎着春风春雨在长啊!”由于作者是因为“仁慈的上帝”恩赐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女,才引发出对族兄护林的联想,所以写得很有情趣很有意蕴。在《那条小路》一文中,作者由于违犯学校纪律受到学校批评,班主任胡老师对他开导说:“我不是给你们讲过怎么写文章么!一个人的人生就像写一篇大文章,也得有一个主题思想。你现在是学生,主题思想就是学*,升高中,考大学,一定要一心一意,心无旁骛。看戏并无不可,那只能放在星期天休息时间。况且等你学业成就之后,还没有看戏的时间么!”胡老师语重心长地一番话,实际是用写文章比喻人生,启发作者珍惜学*时间,极富哲理,而且朴实、优美,把一个很值得尊敬和怀念的胡老师慈祥、关心、爱戴学生的形象表现出来,为作者退休后仍然寻找那条“之”字形的小路,铺垫了情感氛围,这就是对胡老师的怀念和终身感激之情,读来让人感动。

  总之,我觉得哲理美贯穿着全书几乎所有篇章,不仅仅是限于我所谈的这些方面。我只是觉得哲理美使文章有了思想的深度,弥漫着理性的光芒,透射出人性美。这样的文章能不引起读者思想感情的共鸣么!正如赵俊贤教授所说:“读云林的散文,委实是一种美的享受”。

  读《故乡》有感 4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在看书时差点潸然泪下,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男孩比利在经过两年时间的磨练后,终于攒足了买两只浣熊猎狗: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狮子,勇敢地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主人,深情的小丹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安的坟墓上。比利他们要搬家去镇上,去与老安与小丹告别时,看见了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漂亮的`红色羊齿草。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他没钱买,不过他没有放弃。通过两年时间的磨练与攒钱,终于买下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来的狗,什么都不懂,在比利耐心**下,才变成了百战百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当比利参加比赛时,天下起了大雪,他们迷了路,不过他们很镇定,还获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会为了比利奋不顾身,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在一开始听说浣熊要被捕捉,很奇怪,经过调查知道了,原来是浣熊会偷吃食物。浣熊在晚上出来,而且一很多把戏,所以能捉到两只算好了。书的结尾说两只猎犬就像是上帝派来帮助比利的,话说得不错,不过它们最终被收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读《故乡》有感 5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读《故乡》有感 6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知道,***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读《故乡》有感 7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 8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读《故乡》有感 9

  《故乡》这本书是出自大作家鲁迅之手。它揭开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艰辛。在历经二十年之后,文中的闰土已不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孩童,而豆腐西施的可爱美丽也早就逝去,成了历经沧桑的乡下人。

  《故乡》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莫过于闰土了。因为他少年时期和中年时期完全不一样,简直是天差地别。在鲁迅先生的眼里闰土少年时是一个活泼可爱,勤劳能干的少年。还见多识广,会讲许多有趣的事给鲁迅听,才使鲁迅先生对乡下的生活有了向往。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在鲁迅先生和我的记忆中,他是天真浪漫的。

  可在二十年后,他们相遇时,闰土完全变了。一点以前的样子也没有,甚至连少年时的影子也没了。原先紫色的脸蛋,已变成灰黄灰黄,还刻上了很深很深的皱纹,他已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变成了一个可怜呆板的人。我知道这是旧社会人过度的劳动,才变成了这样。原先的.健康已变疲劳不堪所取代,他肩上的生活压力太大了,把他压得连背都直不起来。他是多么可怜啊!他看起来不像中年人,更像个老年人。

  在书中,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闰土的“他看见我,脸上浮现凄凉和欢喜的眼神。嘴动了动,想要说什么。终于他的神情变得恭敬起来,分明说道老爷……”从这里,我知道长大后的闰土已经知道自己和鲁迅的差距,已经变得自卑起来,已经明白自己和鲁迅再也回不到童年快乐的时光,再也感受不到过去的兄弟情谊了。

  从闰土的身上我知道了旧社会的黑暗,也知道以前劳动人民的苦难。我庆幸自己生在新中国里,我为此感到幸福。

  读《故乡》有感 10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与生活,在学*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

  读《故乡》有感 11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小安和老丹之间生死与共的情谊。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要数比利和两只猎犬参加捕浣熊比赛的故事了。比赛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小安和老丹有好几次遇险,在大家都放弃寻找它们时,比利始终没有放弃,最终找到了两只猎犬。而小安和老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先后赢得了银将杯和金奖杯。

  在这个故事中,我对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任、责任、诚实和勇气感到敬;也被两只猎犬那颗忠诚的心打动了。当两只猎犬的生命走向尽头时,比利伤心欲绝。这也给他的童年记忆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小布丁”。我很爱它,喜欢在空闲的时候陪它一起玩。它也很喜欢我,喜欢在我身上”瞎逛乱串”。如果有一天我家的小仓鼠死了,我肯定也会像比利一样伤心不已。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它会让你一遍一遍地读,每一次都感动落泪。

  读《故乡》有感 12

  这的的确确,确确实实是我第一次沉下心来去触碰季老先生的文章,以前只是在小学课本上读到它在外留学时写得日记,字字句句里都充斥着爱国思乡之情。小学课本里这样的文章很多,读了后,我也不留记忆。如今却无意间翻到一篇老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还没来得及去细细品味,就已经被这个题目给醉倒了,写得多好呀,月是故乡明,月是故乡明,一语道破,点醒梦中人。往日里读到的那些,什么想念家乡啊,什么思念故园,顿时都化为了浮云,都不如这五个“月是故乡明”。

  这篇的名字叫《故乡的二月兰》,简单而不失风雅,单调而不失古朴,极其吻合了老先生那种独有的气质。起先是被开头提到的“燕园”二字迷住的,我极其向往那里,去窥视那个海纳百川、兼容并包的园子。殊不知老先生竟然住在那里,转念一想,老先生就该住在那儿,也只有那里值得老先生祝我细细地往下看,看懂了什么叫“一见钟情”,彻彻底底地伏倒在老先生的文字之下。对这些文字油然而生一种“相见恨晚”的情感。

  他说,二月兰是在努力攀爬着的,这“攀爬”两字用得妙绝,仿佛可以看见二月兰那顽强的生命力。“连喘气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到”二月兰的喘气竟被老先生听见了,我痴笑,大概也只有老先生这样的人能听得见吧。

  婉如是季先生的女儿,但是对她描写,倒让我想起了“江南伊人,在水一方”的场景,“她总穿过左手是二月兰的紫雾,右手是湖畔垂柳的绿烟,匆匆忙忙走去,把我的目光一直带到湖对岸的拐弯处。”

  “紫气直冲霄汉,连宇宙都仿佛变成紫色的了。”这句话在文章中足足出现了三次之多,我本是觉得奇怪的,从没读见文章中竟出现了这么多重复的语句,想拿着书去找胡老师问问的,但后来多读了几次,便觉得就该这么写,已经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语句了。

  我的这篇文章绝不是在点评,因为即使读了许多次,也不敢斗胆写一篇点评的文章,只是写写心中的敬佩之情而已,仅此而已。

  读《故乡》有感 13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读《故乡》有感 14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读《故乡》有感 15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读《故乡》有感 16

  《回到故乡的狼》一文中,作者将北美第一批殖民者对狼的残忍、西欧查理曼大帝对狼的仇视与土著印第安人对狼的尊重、古埃及的吕科波利斯城市对狼的崇拜、加拿大人对狼的宽容、一个中国朋友对狼的怀念,这两类对狼的截然不同的态度相对照,在其具有强烈情感倾向的语言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狼的存在的重视。作者引用了殖民者说过的一句名言:“惟一的好狼是被打死的狼”,并指出:“人在对狼的态度转变中,经济利益是惟一准则,狼在生态环境中所起的作用,则从未被考虑过。”

  作者的语气中流露出了对捕杀狼的行为的愤怒,对人类以经济利益为准则而疯狂的捕杀狼的不满。作者认为人不能简单的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了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就盲目的开展“灭狼”计划。作者看到的是狼在生态整体中所起的作用,这与“生态整体主义”的主张是相契合的。“生态整体主义(ecological holism)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把人类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把是否有利于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衡和持续存在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作为评判人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终极标准。”

  作者的出发点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人类大肆捕杀狼的出发点则是基于人自身的利益,根本不去考虑狼在自然整体中的作用。没有考虑到失去了狼,鹿就会过量繁殖而超过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造成生态失衡。如果人能站在生态整体的高度,就会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生命都是相互联系的,是不可或缺的。狼的存在虽然使鹿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但是从生态整体来看,却保护了整个环境的*衡。作者对大地伦理的认识恰恰就是以有机整体的世界观为基点的伦理见解,《回到故乡的狼》一文展现了作者的这种生态整体的伦理观念。

  读《故乡》有感 17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 18

  最*几天看了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颇有感触。《故乡》这篇文章以叙述主人公“我”回到家乡迁居的见闻感受为线索,描写了旧中国农民悲惨生活和精神病苦,抒写了作者对人与人之间存在隔膜的深沉忧虑以及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在本文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少年闰土的形象与中年闰土的形象有很大差异。少年闰土是天真、活泼、勤劳、勇敢、机灵的小英雄,而中年闰土的形象是迷信、麻木、好不觉醒的木偶人。“他站住了,脸上显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这几句话可以看出闰土见到童年好友是高兴的,但是二十几年的世态炎凉使他感到痛苦、难堪。“终于恭敬起来”蕴含深沉的悲哀。“厚障壁”比喻人与之间的隔膜,封建等级观念的束缚。从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的性格是封建社会压迫,扭曲的结果,值得同情。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的社会而感到幸福。鲁迅先生在文章最后说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说明了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就没有希望。虽然实现“希望”困难很大,但是只要去不断的探索,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 我也在想:我们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读《故乡》有感 19

  窗外,天灰蒙蒙的一片,刺骨的寒风肆意地吹着地上的枯萎的树叶。格外地寒冷,不禁让人打起哆嗦来。一看就知道是秋天来了。

  在这日子里,我读了《故乡土,祖国情》这篇文章之后,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爱国。英国的英格索尔说过:“力争使祖国变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爱国的'。”这不就是曾经在我们中**亲在最苦难的时刻拯救过我们中国的那些伟人吗?就是因为他们,我们的中国才有今天,才有今天这段辉煌的历史。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的栖息之地;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今天的快乐生活;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这幸福的家园。相对而来,有了祖国,就有了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有了尊严,有了……《故乡土,祖国情》里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着一颗爱国之心。肖邦是波兰的音乐天才,他那时只有16岁,弹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认真勤奋地学*音乐,终于有了个好结果。但是天空不会永远是晴空万里的,总会有乌云出现。当时俄国占领了波兰,肖邦情不得已地离开了祖国。肖邦抵达维也纳不久,华沙人民起义,把俄国赶出了波兰。那一个晚上,肖邦写了三首曲子,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写出了他内心的感受。他之间去了许多国家,创作了许多曲子,他在国外漂泊的岁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痨。最后,去世了。他死的时候,手中紧紧地握着祖国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优秀艺术家都参加了肖邦的葬礼,他们演奏了肖邦的遗作《葬礼进行曲》。

  这一位才华横溢又具有爱国之心的音乐家,就这样带着亡国与祖国之土长眠于地下了。

  肖邦永远忠于祖国,他用他的歌声为祖**唱和战斗。

  读《故乡》有感 20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心爱猎犬,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摘过浆果。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

  他凭着坚固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在两年里终于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虽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坚持不懈,才如意以尝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训练了这对猎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猎时,他断然砍断了一棵要几个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壮的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也让我感觉到比利是个说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俩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他们每天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扑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猎比赛的金杯奖和银杯奖,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是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这段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老丹那种无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长耳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肋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在心里祈祷,希望老丹可以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愿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心里万分伤心、难过。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们都能为自己的主人和伙伴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天使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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