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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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1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4日(若没有完成网上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直接在附中网站(www.mdfz.com.cn )报名、填写《报名表》后确认并提交,同时打印一份留待资格审核时使用。《报名表》必须如实填写。

  2、资格审核:考生于2017年7月5日、6日携带《报名表》、当地中考准考证、户口本原件(含父母页)及复印件、*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特长生在北京考点加试时另交专业加试费150元),领取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这两天内也接受现场报名。

  精品班,保送签约班。对于家庭贫困成绩优秀的学生,我们免费培训。

  我们承诺:绝对不会让您失望!

  热线:苏老师18237192711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2

  参照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标准预收(以今年核发标准为准):

  (一)普高每生每学期学费350元,住宿费320元。

  (二)新生第一学期教材费500元。

  (三)每生一次**纳军训费、校服费、宿舍个人用品费、体检费、保险费等合计1750元(仅交纳一次,属代收代支费用,以今年核发标准为收费依据)。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3

  (一)学生需准备好本民族的歌曲、舞蹈、读本等,以及本民族服装一套,以便参加大型活动。

  (二)学生伙食费每人每月约需500元,费用自理。

  (三)学生入学2个月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四)高一年级教学点在朝阳校区,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甜水园甲1号;高二高三年级教学点在海淀校区,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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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1)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1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4日(若没有完成网上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直接在附中网站(www.mdfz.com.cn )报名、填写《报名表》后确认并提交,同时打印一份留待资格审核时使用。《报名表》必须如实填写。

  2、资格审核:考生于2017年7月5日、6日携带《报名表》、当地中考准考证、户口本原件(含父母页)及复印件、*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特长生在北京考点加试时另交专业加试费150元),领取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这两天内也接受现场报名。

  精品班,保送签约班。对于家庭贫困成绩优秀的学生,我们免费培训。

  我们承诺:绝对不会让您失望!

  热线:苏老师18237192711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2

  参照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标准预收(以今年核发标准为准):

  (一)普高每生每学期学费350元,住宿费320元。

  (二)新生第一学期教材费500元。

  (三)每生一次**纳军训费、校服费、宿舍个人用品费、体检费、保险费等合计1750元(仅交纳一次,属代收代支费用,以今年核发标准为收费依据)。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3

  (一)学生需准备好本民族的歌曲、舞蹈、读本等,以及本民族服装一套,以便参加大型活动。

  (二)学生伙食费每人每月约需500元,费用自理。

  (三)学生入学2个月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四)高一年级教学点在朝阳校区,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甜水园甲1号;高二高三年级教学点在海淀校区,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五号。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2)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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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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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5)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明显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语文(作文)、英语竞赛中获其中任意两个不同学科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财经素养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4日。

  (三)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中学审核并进行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初审,并根据学生在高中阶段学*成绩、其他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参加测试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考生于5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论,通过审核考生于5月5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10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缴费完成后于5月25日至6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录取100名考生(招生计划5%),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B。  注:上海、浙江两地仅限选考物理的考生可填报统计学类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公示考生将给予A、B二档录取优惠政策。

  (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录取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并按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档次

适用范围

优惠政策

A档

全国

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B档

上海、浙江

高考成绩达到该生源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20分(含)以上

B档

除上海、浙江外的省市区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市的模拟投档线下6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划线,排名前40%的考生给予A档录取优惠政策;其余考生给予B档录取优惠政策。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6)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7)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网上报名必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报考专业相关学*研究经历、学*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无固定格式要求。

  (3)学业水*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4)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5)高中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高中课程任课教师对考生课程学*情况的评价意见。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高中相关课程教师评价意见表》(文末附件1)。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高中课程详见后文《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6)推荐表:中学、社会团体、专家等机构或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文末附件2)。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研究成果及发表作品等。

  注:①以上(1)(2)(3)(4)(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4)(5)(7)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内容应当属实,如有必要,我校还将对考生取得的成果(如文章、书籍、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未入学的,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中学、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以上所有材料请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上传材料需清晰可读。

  ②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同一中学出具的*时学*成绩应当标准统一,各学期成绩应为期末考试成绩。对报名材料造假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8)

——*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简章1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同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公正,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

  第七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第八条 各学院(课部)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计划编报、招生宣传、自主招生以及小科类招考等工作。学院(课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没有独立对外招生的权利。

*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简章2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和行业发展态势、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条件,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机动计划,用于*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优先投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简章3

  第二十一条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 “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

  第二十二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高水*艺术团、高水*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自主招生、保送生、体育类、高水*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艺术类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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