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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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1

  自主招生对象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

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2

  获得“校长推荐”、“学科特长”、“学生自强”候选人认定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填报胜利一中,享受保送的优惠政策(必须参加东营市初中学业水*考试,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获得“一校一品”(乒乓球特色项目)候选人认定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填报胜利一中,享受东营市初中学业水*考试成绩加50分的`优惠政策;获得候选人认定资格的学生若是一级运动员或在省级乒乓球锦标赛及以上赛事中获得冠军,第一志愿填报胜利一中,享受保送的优惠政策(必须参加东营市初中学业水*考试,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3

  充分发挥我校素质教育优势,积极适应课程改革需要,采取高效的个性化培养方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实行“菜单式”培养模式:对通过自主招生(“一校一品”类除外)测试的学生提供“菜单式”的课程设计,进行课程改革试验,优化教育教学模式。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项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2.实行导师制:为学生安排导师或专业教练,在整个高中阶段,全方位指导学生的学*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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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1)

——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1

  自主招生对象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

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2

  “校长推荐”类、“学科特长”类和“学生自强”类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分自我介绍和答辩两部分。

  “校长推荐”类、“学生自强”类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物理,考试范围主要为初中阶段内容。

  “学科特长”类(物理、化学、生物)笔试科目为报名学科和数学,考试范围主要为初中阶段内容。“学科特长”类(数学)笔试科目为数学,考试范围主要为初中阶段内容。

  “学科特长”类(信息)笔试科目为信息和数学、物理(一套题分为两部分,分值各50分);第一部分是信息,考试范围是初中阶段信息奥赛相关内容;第二部分是数学、物理等内容,考试范围为初中阶段内容。

  “一校一品”(乒乓球特色项目)类测试分专业测试(比赛)和面试两部分。面试分自我介绍和答辩两部分。

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3

  1.胜利一中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该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中教务处,负责报名、咨询等相关事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刘志春

  成员:徐惠东甄熹于东威杜军仁刘培友

  于东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同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胜利一中自主招生工作中各环节信息会及时公布,接受纪检*门、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胜利一中监督举报电话:(0546)6382088。


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2)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考生须登陆http://gaokao.chsi.com.cn/zzbm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9日8:00至3月30日24:00。

  (二)报名要求

  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和志愿管理信息,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上传。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同一报名*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上传报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由中学负责审核相关内容、进行校内公示和签字盖章。往届生或高中期间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原中学公章。

  2.《个人研究报告.doc》(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手写,不超过1500字。内容要结合所报学科专业,阐述本人对该领域的认识、以往学*研究情况、取得的相关成绩或成果以及对未来学*研究的设想等。

  3.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以高中阶段为主,能够证明本人具有报考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各专业报名优先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获奖证书或作品扫描件。

  4.《诚信承诺书.doc》(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要求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承诺;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所有上传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无效。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一)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的测试。来校测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的4倍。初审结果于2017年4月3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ufe.edu.cn)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报名*台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来校测试资格。

  (二)网上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台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要求于2017年4月3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布。

  (三)准考证打印: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布。

  (四)现场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本人于2017年6月10日按要求持有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五)测试: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200分)、专业潜能面试(200分)两个方面,总分400分。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部分试题要求英语作答。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11日。

  (六)入选资格确定:学校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提出获得入选资格的建议名单,专业潜能面试成绩未达120分的不能获得入选资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录取要求。入选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的1.5倍。入选资格名单于2017年6月2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考生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可在我校所有自主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选考科目要求为:1.报考金融学专业,须选考了物理或历史;2.报考金融工程专业,须选考了物理;3.其他专业均不限。

  (二)报考金融学或会计学专业的,网上报名时需自主选择该专业文、理科中的一个参加审核和测试。

  (三)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浙江省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省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55分、50分、45分、40分,上海市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35分、30分、25分、20分,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者,我校按认定专业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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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明显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语文(作文)、英语竞赛中获其中任意两个不同学科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财经素养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4日。

  (三)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中学审核并进行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初审,并根据学生在高中阶段学*成绩、其他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参加测试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考生于5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论,通过审核考生于5月5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10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缴费完成后于5月25日至6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录取100名考生(招生计划5%),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B。  注:上海、浙江两地仅限选考物理的考生可填报统计学类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公示考生将给予A、B二档录取优惠政策。

  (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录取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并按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档次

适用范围

优惠政策

A档

全国

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B档

上海、浙江

高考成绩达到该生源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20分(含)以上

B档

除上海、浙江外的省市区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市的模拟投档线下6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划线,排名前40%的考生给予A档录取优惠政策;其余考生给予B档录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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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8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填报注意事项: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专业(类)(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的招生专业(类)。

  2.寄送材料。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我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收,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请统一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为便于审核,请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寄达或未按要求寄送材料者不予受理,所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研究性学*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 字)。

  (5)如有其它相关可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尽可能寄送。

  注: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我校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项。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10日下午2:30-5:00。

  考核时间:6月11日。

  2.来校参加学科特长考核:我校根据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考核方式为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别准备。考生参加外文组考核时需用英语作答,其他考核组均用汉语作答。

  3.体育测试:为充分发挥自主招生录取对中学教育的引导作用,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提高中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活跃大学校园文化生活,我校对所有来校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测以下六大类中的任何一个项目。体育测试项目的选报时间及办法、各个项目的具体测试规则及评分标准,将会另行公布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网址:http://kszx.xmu.edu.cn),敬请届时关注。

  (1)田径类:100米、400米、铅球;

  (2)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3)武术类:拳种可任选;

  (4)游泳类:50米、100米(泳姿不限);

  (5)体艺类: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

  (6)体能类:*板支撑+立定跳远(选择此类须同时测*板支撑和立定跳远两项)。

  4.考核成绩: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成绩由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部分组成,以 100 分为满分计算,学科特长考核所占权重为80%,体育测试所占权重为20%。


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5)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合集五篇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中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中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1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学校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5﹞8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二、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三、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四、 材料提交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五、 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联合竞赛主办方和中学进行真实性验证;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 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 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 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 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六、 录取办法

  1. 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我校对考生选考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 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七、 政策说明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九、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 0731-88879252,88830637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中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学校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z2015�{8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二、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三、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四、 材料提交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五、 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联合竞赛主办方和中学进行真实性验证;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六、 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对考生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七、 政策说明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九、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 0731-88879252,88830637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项目

  《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条例》(2005年3月制定)学科竞赛项目名称如下: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条例》2014年10月修订后学科竞赛项目名称如下: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注:报名条件㈠中学科竞赛省级(含)以上获奖证书盖章应为国家主办单位章。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东营胜利一中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6)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篇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说明: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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