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合集五篇

首页 / 文库 / |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1

  第八条 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制定本级机关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制定本级机关及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市、区、县(市)***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第九条 各机关应当按照预算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执行和调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支出。市、区、县(市)***门应当按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用定员定额的方式,核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第十条 各机关应当根据**采购预算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采购。需要追加或者调整**采购项目的,应当同时追加或者调整**采购预算。未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项目,不得组织实施,不得支付采购费用。

  第十一条 各机关应当按照**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采购机关运行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按照**采购的规定和程序实施采购,不得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采购程序。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各机关应当制定采购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实施采购。

  第十二条 各机关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制定支出计划,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

  各机关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相关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应当按照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 本市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各机关发生的各类公务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以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应当推进集中办公区域机关运行经费会计集中核算,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五条 市、区、县(市)***门应当会同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建立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并根据统计分析结果,适时调整实物定额、服务标准以及相应的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2

  第十六条 市、区、县(市)***门负责本级机关资产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门的指导、监督下,结合机关资产的形态和性质,分类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

  各机关应当加强对本机关资产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接受同级财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基本需求,分类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配置的数量、价格和最低使用年限。

  各机关应当根据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和存量资产状况,编制年度资产配置计划,经审核的计划作为***门核定预算的依据之一。尚未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

  第十八条 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整合机关资产资源,建立统一调剂使用制度。

  各机关长期闲置、超标准购置或者低效运转的资产以及因召开重大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临时配置的资产,应当由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机关资产管理公物仓,对闲置资产实施集中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能调剂或者不能继续使用且尚未报废的,应当依法采用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并按照规定核销相关资产。处置机关资产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市、区、县(市)***门应当制定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制度,建立机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机关应当按照要求建立本机关的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记录资产采购、入库登记、保管清查、领用交回、报废(损)等信息,并及时将资产信息录入机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条 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资产,并定期清查盘点,进行账实核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机关不得出租、出借机关资产,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机关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

  第二十一条 编制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应当统筹考虑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并征求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机关存量用地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和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乡(镇)人民**负责本级办公用房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配套用房。

  第二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权属登记。市级各机关的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作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区、县(市)各机关及街道办事处的办公用房由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作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乡(镇)人民**的办公用房由乡(镇)人民**作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

  第二十四条 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以及本市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标准,根据各机关的人员编制、用工计划和工作需要,核定办公用房面积。

  发生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职能调整情形的,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定变动后的办公用房面积。

  各机关超出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以及因新建、调整办公用房或者机构撤销、合并等原因需要腾退的办公用房,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收回,统一调剂使用。

  第二十五条 机关办公用房应当在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确实无法调剂,需要租赁解决的,各机关应当向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门审核后,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经济适用、方便办公的原则租赁办公用房。

  第二十六条 各机关应当按照办公用房的设计使用功能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擅自进行装修、维修或者改造。

  各机关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擅自将办公用房调整给下属单位使用。已经出租、出借的,应当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收回,统一调剂使用。

  第二十七条 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性规定。

  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镇规划或者乡规划,并按照庄严、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实施。

  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投资项目管理的审批手续。

  本市推行机关办公用房统一建设,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实施。实行统一建设前,各机关自行组织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实施的,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并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机关办公用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进行维修改造;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

  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年度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计划和资金预算,报同级发展和改革、***门审核后实施。各机关使用的办公用房需要维修改造的,应当向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筹决定是否纳入维修改造计划;机关办公用房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纳入维修改造计划。机关办公用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重要设施设备受到严重损毁、影响正常办公,需要立即维修的,使用机关可以立即组织维修,并报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备案。

  非集中办公区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规模较小且使用资金量较少的,可以由各机关自行实施维修改造。自行维修改造规模及资金限额由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门确定。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3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4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和支付采购资金的;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的;

  (四)违反规定出租、出借机关资产,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机关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的;

  (五)拒不交还违反规定使用的办公用房的;

  (六)擅自租赁办公用房,或者擅自建设、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的;

  (七)未按照规定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的。

  第五十一条 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5

  第一条 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各机关)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以及资源能源节约等各项事务。

  第三条 本市机关事务工作遵循集中统一、保障公务、务实高效、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应当对本级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明确主管部门,规范机构职能,加强人员配备,统筹配置资源。各机关应当对本机关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五条 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并指导区、县(市)机关事务工作。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并指导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的机关事务工作。

  本市各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机构编制、外事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区、县(市)人民**应当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运行经费、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台,提高机关事务管理的效率。

  第七条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机关事务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可以向市、区、县(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举报。

  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按照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合集五篇扩展阅读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合集五篇(扩展1)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合集二十篇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

  房租( )号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区__房屋,使用面积___*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方米使用面积租金___元,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年内不变。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室内主要家具有: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三、本房屋月租金为币______元,按______结算。每月月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四、乙方应于签合约时交付甲方币______元整(¥______)作为房屋的家具押金,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应交清所有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交清后,甲方应无息退还押金。

  五、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六、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3

  房租( )号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区__房屋,使用面积___*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方米使用面积租金___元,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年内不变。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4

  房租( )号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区__房屋,使用面积___*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方米使用面积租金___元,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年内不变。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5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愿共同遵守之。

  一、 房屋状况。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本市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该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且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不影响隔壁邻居,如有投诉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房屋承租交割清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中加 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房屋承租交割清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 定将房屋提供给乙方,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该合同附件应该由双方共 同签字确认。

  二、 房屋租金、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计 月。

  第四条 该房屋月租金(大写)整,¥ 元。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该房屋押金(大 写) 整,¥元。该押金在租赁期满且双方结清水、电、有线电视、管道、物业等相 关费用以及房屋和附属设施没有损坏的情况下(自然损耗除外),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付款的方式及时间:

  三、 其他费用。

  第六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租之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收视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 负担(除合同内特殊约定除外),并在退租时自行结清。如果未结清,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押金 中扣除相关费用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七条 该房屋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代缴,与每期房租一起支付给甲方)□包括在月租金内□其他 自行协商。(税金比例按各区当期地税规定比例)

  四、 房屋修缮和装修。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配合保护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 方之责任,由甲方负责修复。如果因为甲方不承担前述修复责任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则均应该由 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造成的损失,该损失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 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押金补足。

  第九条 合同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由于使用原因造成的维修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协助维修,则甲方 在接到乙方维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维修,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和结构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租赁期满后,除 甲方同意乙方拆除除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强行拆除,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五、 转租的规定。

  第十二条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六、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方做出以下保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 元)租金作为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在接到甲方违约金的当天迁出房屋并结清所有费用。

  1、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合同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7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履行本合同。

  2、 在委托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而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乙方提前违约除外)

  3、 因甲方的权属问题,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使用该房屋的。

  第十四条 乙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做出以下保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 元)作为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房屋押金中双倍扣除相关费用,同时,甲方还保留单方面解除协议的权利。

  1、 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而将房屋转租或变相转租(即仍然以乙方名义交付房租,但居住人不是乙方或乙方直系亲属)。

  2、 乙方拖欠房租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而不另行通知,并有权收回房屋。

  3、 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则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两倍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一个月仍不交还房屋,则乙方每逾期1天应该向甲方支付原租金四倍的违约金。

  4、 乙方故意损坏房屋结构、装修及室内设施,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不予以维修及恢复。

  5、 乙方在承租的房屋进行扰乱社会治安或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违纪活动。

  6、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退租的。

  七、 合同续签、变更、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4、因**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5、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在期满当天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自然损耗乙方无须承担责任),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6、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乙方需要适当延长承租期的(在一个月内),需提前壹月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后,于合同期满前十天内,另行签订承租延长协议,延期租金,乙方需一次性支付。或者双方自行协商。

  第十八条 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需于本合同到期前壹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一致后,应于本合同到期前十日内,另行签订新的承租合同,否者视为乙方不再续租。或者双方自行协商。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如发生重大情势变更需变更合同内容的,提出方应出具相关机构关于情事变更的证明。

  八、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与附件《房屋交割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丙方分别收取甲乙双方该房屋月租金的一半作为丙方的中介服务费。

  注:1、以下签字证明签字人已经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2、本合同可以粘单的形式予以补充。

  3、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特别声明:甲方承诺共有权人已经知悉本合同内容并愿意共同遵守之,如因共有权人提出异议而导致本

  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愿意承担合同所规定的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 方: 乙 方: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日期:年月 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6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房地产经纪人】姓名:

  【身份证】【执业证号】【其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杭州市 ,建筑面积为 *方米,房屋用途为 , 所有权证号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详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房屋租赁证明文件

  1、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租赁房屋属于共有的,出租人还应当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2、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 (甲方乙方丙方)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5、自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3日内,由 (甲方乙方丙方)向租赁所在地的**机关报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信息。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按约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季年( )租金为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条 租赁期间押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 (甲方/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 □乙方 □其他方式 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 □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可以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若出售房屋,须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丙方盖章确认。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丙方(签章):

  房地产经纪人(签章):

  执业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交割清单

  房屋地址: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盖章):

  房地产经纪人:

  日期: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当事人: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方米。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并得到乙方的认可。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其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三)本次租赁为整租合租。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该房屋仅作日常居住使用,居住人数为:______人(每个房间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最多不超过人,共同居住人员为:______。

  (三)本合同项下,乙方有无转租权。

  第三条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人民币(小写)¥______元/月,总计租金为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支付类型: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其它;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电子转账;户名/姓名:______;开户行或电子渠道名称:______;卡号/账号: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之后每笔租金在时支付。

  (二)押金: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等任何费用;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所有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在日内将剩余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间,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网络费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网络费其它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由甲方乙方缴纳。

  第四条房屋租赁备案

  甲方应自与乙方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本合同变更、终止或居住人员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及时向备案机关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遵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履行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和义务。

  (二)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若设施因质量原因、自然损害而受到损坏时,由甲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或已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须的授权,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转移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保证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若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该房屋,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非杭州户籍的,入住后需按规定办理居住证;

  (二)乙方应当遵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履行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和义务。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三)乙方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房屋内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甲方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四)乙方居住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甲方应按月租金租金总额的%(最高不得超过2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迟延交付房屋达7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因甲方权属或债务纠纷严重影响乙方居住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且乙方应按月租金租金总额的%(最高不得超过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7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达到的;

  3.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或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房屋内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租金总额的%(最高不得超过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已收租金;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每日按日租金2倍的标准支付逾期费用;

  (三)租赁期满,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每日按日租金2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费用;

  (四)达到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时,乙方仍不履行腾房义务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日内,将承租房屋内的乙方物品清理并搬离承租房屋,逾期未处理的物品,甲方有权将乙方物品清理或搬离。

  (五)其他违约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8

  甲方(出租人):

  住址: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

  丙方(中介方):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_区____房屋,使用面积____*方米,房产证号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年起,月租金为_____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租赁代理费:甲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_____元,乙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______元。

  二十四、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管、卫生、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五、房屋设施押金______,房屋租赁期满后退回押金,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二十八、房屋内具体设施清单请见附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9

  合同编号:(_______)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第 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 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抬 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 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 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 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 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 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 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 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 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 违反社会治安、***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 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 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 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 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 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 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 、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 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 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 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

  中介方:

  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0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门牌号为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__卫____厨,建筑面积为________*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方米,朝向为____________,装修状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具备基础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内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尽可能详细),有其它条件可设附页。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 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按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拖欠房租累计_____日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___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该项费用总额的__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__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1

  房租()号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________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方米使用面积租金_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__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______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______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______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2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愿共同遵守之。

  一、 房屋状况。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本市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该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且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不影响隔壁邻居,如有投诉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房屋承租交割清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中加 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房屋承租交割清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 定将房屋提供给乙方,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该合同附件应该由双方共 同签字确认。

  二、 房屋租金、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计 月。

  第四条 该房屋月租金(大写)整,¥ 元。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该房屋押金(大 写) 整,¥元。该押金在租赁期满且双方结清水、电、有线电视、管道、物业等相 关费用以及房屋和附属设施没有损坏的情况下(自然损耗除外),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付款的方式及时间:

  三、 其他费用。

  第六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租之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收视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 负担(除合同内特殊约定除外),并在退租时自行结清。如果未结清,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押金 中扣除相关费用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七条 该房屋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代缴,与每期房租一起支付给甲方)□包括在月租金内□其他 自行协商。(税金比例按各区当期地税规定比例)

  四、 房屋修缮和装修。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配合保护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 方之责任,由甲方负责修复。如果因为甲方不承担前述修复责任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则均应该由 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造成的损失,该损失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 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押金补足。

  第九条 合同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由于使用原因造成的维修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协助维修,则甲方 在接到乙方维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维修,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和结构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租赁期满后,除 甲方同意乙方拆除除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强行拆除,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五、 转租的规定。

  第十二条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六、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方做出以下保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 元)租金作为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在接到甲方违约金的当天迁出房屋并结清所有费用。

  1、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合同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7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履行本合同。

  2、 在委托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而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乙方提前违约除外)

  3、 因甲方的权属问题,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使用该房屋的。

  第十四条 乙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做出以下保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 元)作为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房屋押金中双倍扣除相关费用,同时,甲方还保留单方面解除协议的权利。

  1、 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而将房屋转租或变相转租(即仍然以乙方名义交付房租,但居住人不是乙方或乙方直系亲属)。

  2、 乙方拖欠房租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而不另行通知,并有权收回房屋。

  3、 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则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两倍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一个月仍不交还房屋,则乙方每逾期1天应该向甲方支付原租金四倍的违约金。

  4、 乙方故意损坏房屋结构、装修及室内设施,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不予以维修及恢复。

  5、 乙方在承租的房屋进行扰乱社会治安或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违纪活动。

  6、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退租的。

  七、 合同续签、变更、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4、因**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5、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在期满当天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自然损耗乙方无须承担责任),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6、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乙方需要适当延长承租期的(在一个月内),需提前壹月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后,于合同期满前十天内,另行签订承租延长协议,延期租金,乙方需一次性支付。或者双方自行协商。

  第十八条 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需于本合同到期前壹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一致后,应于本合同到期前十日内,另行签订新的承租合同,否者视为乙方不再续租。或者双方自行协商。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如发生重大情势变更需变更合同内容的,提出方应出具相关机构关于情事变更的证明。

  八、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与附件《房屋交割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丙方分别收取甲乙双方该房屋月租金的一半作为丙方的中介服务费。

  注:1、以下签字证明签字人已经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2、本合同可以粘单的形式予以补充。

  3、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特别声明:甲方承诺共有权人已经知悉本合同内容并愿意共同遵守之,如因共有权人提出异议而导致本

  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愿意承担合同所规定的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 方: 乙 方: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日期:年月 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3

  甲方(出租人): 住址: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

  丙方 (中介方) :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 区 房屋,使用面积 *方米,房产证号 ,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 ,¥x元。

  四、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第 年起,月租金为 。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 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 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租赁代理费:甲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x元,乙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x元。

  二十四、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管、卫生、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五、房屋设施押金 ,房屋租赁期满后退回押金,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

  二十八、房屋内具体设施清单请见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地 址:望江路158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7803256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补充附件清单

  设施名称数 量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20xx年x月x日

  收 款 凭 证

  今收到 同志,房屋租金人民币

  房屋座落于

  事宜

  收款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房屋设施押金

  今收到 同志,房屋设施押金人民币

  房屋座落于

  事宜

  收款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4

  房租( )号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区__房屋,使用面积___*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方米使用面积租金___元,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年内不变。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5

  合同编号:(_______)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第 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 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抬 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 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 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 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 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 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 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 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 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 违反社会治安、***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 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 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 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 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 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 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 、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 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 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 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

  中介方:

  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6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愿共同遵守之。

  一、 房屋状况。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本市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该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且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不影响隔壁邻居,如有投诉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房屋承租交割清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中加 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房屋承租交割清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 定将房屋提供给乙方,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该合同附件应该由双方共 同签字确认。

  二、 房屋租金、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计 月。

  第四条 该房屋月租金(大写)整,¥ 元。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该房屋押金(大 写) 整,¥元。该押金在租赁期满且双方结清水、电、有线电视、管道、物业等相 关费用以及房屋和附属设施没有损坏的情况下(自然损耗除外),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付款的方式及时间:

  三、 其他费用。

  第六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租之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收视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 负担(除合同内特殊约定除外),并在退租时自行结清。如果未结清,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押金 中扣除相关费用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七条 该房屋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代缴,与每期房租一起支付给甲方)□包括在月租金内□其他 自行协商。(税金比例按各区当期地税规定比例)

  四、 房屋修缮和装修。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配合保护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 方之责任,由甲方负责修复。如果因为甲方不承担前述修复责任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则均应该由 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造成的损失,该损失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 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押金补足。

  第九条 合同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由于使用原因造成的维修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协助维修,则甲方 在接到乙方维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维修,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和结构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租赁期满后,除 甲方同意乙方拆除除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强行拆除,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五、 转租的规定。

  第十二条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六、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方做出以下保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 元)租金作为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在接到甲方违约金的当天迁出房屋并结清所有费用。

  1、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合同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7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履行本合同。

  2、 在委托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而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乙方提前违约除外)

  3、 因甲方的权属问题,致使乙方无*常居住使用该房屋的。

  第十四条 乙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做出以下保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 元)作为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房屋押金中双倍扣除相关费用,同时,甲方还保留单方面解除协议的权利。

  1、 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而将房屋转租或变相转租(即仍然以乙方名义交付房租,但居住人不是乙方或乙方直系亲属)。

  2、 乙方拖欠房租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而不另行通知,并有权收回房屋。

  3、 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则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两倍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一个月仍不交还房屋,则乙方每逾期1天应该向甲方支付原租金四倍的违约金。

  4、 乙方故意损坏房屋结构、装修及室内设施,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不予以维修及恢复。

  5、 乙方在承租的房屋进行扰乱社会治安或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违纪活动。

  6、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退租的。

  七、 合同续签、变更、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4、因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5、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在期满当天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自然损耗乙方无须承担责任),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6、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乙方需要适当延长承租期的(在一个月内),需提前壹月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后,于合同期满前十天内,另行签订承租延长协议,延期租金,乙方需一次性支付。或者双方自行协商。

  第十八条 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需于本合同到期前壹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一致后,应于本合同到期前十日内,另行签订新的承租合同,否者视为乙方不再续租。或者双方自行协商。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如发生重大情势变更需变更合同内容的,提出方应出具相关机构关于情事变更的证明。

  八、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与附件《房屋交割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丙方分别收取甲乙双方该房屋月租金的一半作为丙方的中介服务费。

  注:1、以下签字证明签字人已经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2、本合同可以粘单的形式予以补充。

  3、未尽事宜适用《合同法》。

  特别声明:甲方承诺共有权人已经知悉本合同内容并愿意共同遵守之,如因共有权人提出异议而导致本

  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愿意承担合同所规定的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 方: 乙 方: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7

  房租( )号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区__房屋,使用面积___*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方米使用面积租金___元,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年内不变。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8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房地产经纪人】姓名:

  【身份证】【执业证号】【其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杭州市 ,建筑面积为 *方米,房屋用途为 , 所有权证号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详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房屋租赁证明文件

  1、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租赁房屋属于共有的,出租人还应当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2、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 (甲方乙方丙方)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5、自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3日内,由 (甲方乙方丙方)向租赁所在地的**机关报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信息。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按约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季年( )租金为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条 租赁期间押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 (甲方/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 □乙方 □其他方式 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 □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可以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若出售房屋,须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丙方盖章确认。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丙方(签章):

  房地产经纪人(签章):

  执业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交割清单

  房屋地址: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盖章):

  房地产经纪人:

  日期: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19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门牌号为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__卫____厨,建筑面积为________*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方米,朝向为____________,装修状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具备基础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内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尽可能详细),有其它条件可设附页。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 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按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拖欠房租累计_____日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___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该项费用总额的__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__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20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愿共同遵守之。

  一、 房屋状况。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本市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该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且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不影响隔壁邻居,如有投诉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房屋承租交割清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中加 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房屋承租交割清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 定将房屋提供给乙方,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该合同附件应该由双方共 同签字确认。

  二、 房屋租金、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计 月。

  第四条 该房屋月租金(大写)整,¥ 元。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该房屋押金(大 写) 整,¥元。该押金在租赁期满且双方结清水、电、有线电视、管道、物业等相 关费用以及房屋和附属设施没有损坏的情况下(自然损耗除外),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付款的方式及时间:

  三、 其他费用。

  第六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租之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收视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 负担(除合同内特殊约定除外),并在退租时自行结清。如果未结清,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押金 中扣除相关费用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七条 该房屋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代缴,与每期房租一起支付给甲方)□包括在月租金内□其他 自行协商。(税金比例按各区当期地税规定比例)

  四、 房屋修缮和装修。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配合保护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 方之责任,由甲方负责修复。如果因为甲方不承担前述修复责任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则均应该由 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造成的损失,该损失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 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押金补足。

  第九条 合同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由于使用原因造成的维修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协助维修,则甲方 在接到乙方维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维修,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和结构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租赁期满后,除 甲方同意乙方拆除除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强行拆除,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五、 转租的规定。

  第十二条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六、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方做出以下保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 元)租金作为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在接到甲方违约金的当天迁出房屋并结清所有费用。

  1、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合同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7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履行本合同。

  2、 在委托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而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乙方提前违约除外)

  3、 因甲方的权属问题,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使用该房屋的。

  第十四条 乙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做出以下保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 元)作为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房屋押金中双倍扣除相关费用,同时,甲方还保留单方面解除协议的权利。

  1、 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而将房屋转租或变相转租(即仍然以乙方名义交付房租,但居住人不是乙方或乙方直系亲属)。

  2、 乙方拖欠房租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而不另行通知,并有权收回房屋。

  3、 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则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两倍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一个月仍不交还房屋,则乙方每逾期1天应该向甲方支付原租金四倍的违约金。

  4、 乙方故意损坏房屋结构、装修及室内设施,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不予以维修及恢复。

  5、 乙方在承租的房屋进行扰乱社会治安或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违纪活动。

  6、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退租的。

  七、 合同续签、变更、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4、因**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5、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在期满当天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自然损耗乙方无须承担责任),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6、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乙方需要适当延长承租期的(在一个月内),需提前壹月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后,于合同期满前十天内,另行签订承租延长协议,延期租金,乙方需一次性支付。或者双方自行协商。

  第十八条 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需于本合同到期前壹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一致后,应于本合同到期前十日内,另行签订新的承租合同,否者视为乙方不再续租。或者双方自行协商。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如发生重大情势变更需变更合同内容的,提出方应出具相关机构关于情事变更的证明。

  八、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与附件《房屋交割单及房屋维修责任承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丙方分别收取甲乙双方该房屋月租金的一半作为丙方的中介服务费。

  注:1、以下签字证明签字人已经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2、本合同可以粘单的形式予以补充。

  3、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特别声明:甲方承诺共有权人已经知悉本合同内容并愿意共同遵守之,如因共有权人提出异议而导致本

  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愿意承担合同所规定的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 方: 乙 方: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日期:年月 日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合集五篇(扩展2)

——杭州市出租合同(精选五篇)

  杭州市出租合同 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赁合同为一年一签,押金为¥________元,(大写) ;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居住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___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月租金___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__贰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华数电视费、天然气、网络费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杭州市出租合同 2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方米、使用面积___*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压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五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六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签字:

  杭州市出租合同 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元房屋及其设施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使用。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该物业继续出租或出售,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本合约期满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__);每月租金须于______之前交付甲方。

  2、押金:签定本合约之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支付___个月押金和___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__)交予甲方,甲方应出具收据。

  3、租赁期间,乙方若将该物业分租转租必须事先得到业主的许可,否则不被允许。

  四、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每月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五、押金

  1.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乙方若于租赁期内违反本合约之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发生费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抵付有关费用,乙方需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三天内补足。

  六、双方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在使用该物业时,不得擅自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用途,不得储藏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不得利用该房产从事非法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该物业管理处的要求。

  3.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达____个月视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乙方须全部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

  4.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收回该物业,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如乙方不交回该物业的钥匙,甲方有权同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屋内的物品清点拍卖,用于抵偿欠租和相关费用,若有余应交回给乙方。乙方保证履行合同约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七、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页,为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杭州市出租合同 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房地产经纪人】姓名:

  【身份证】【执业证号】【其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委托求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求租符合要求的房屋,具体详见房屋情况需求表。

  二、委托期限:自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 止。单方终止委托,需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 □承诺 □不承诺 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为独家委托。

  三、房屋情况需求表:

  四、甲方义务 1、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提前解除委托的,应当书面撤销委托关系。

  3、需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五、乙方义务

  1、查看甲方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积极提供需求房源信息。

  2、积极开展委托求租的相关事项,协助商议交易的'相关内容。

  3、如实、及时地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交易情况,包括看房信息反馈等。

  六、服务报酬

  甲方经乙方居间服务促成签订《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时,甲方应按《杭州市房屋经纪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杭价服【20xx】22号)规定向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

  服务收费标准:1个月租金的40%,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

  乙方服务收费标准:

  七、特别告知

  1、委托的事项及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委托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件等,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租赁税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和缴纳相关租赁税费。

  3、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租赁信息及咨询、通过各种形式发布信息、协助签订租赁合同、协助完成物业交割等。

  4、附件:业务流程图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委托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或其利害关系人)另行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未如实、及时地书面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交易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门 店: 房地产经纪人: 电 话: 执业证号: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杭州市出租合同 5

  出租方: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xxxxxx园x幢xxx室的房屋,建筑面积xxx*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xxxx个月,甲方从20xx年xxxxx月xxxx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xx月xxxx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群租、赌博等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xxxxx元,计人民币(大写)xxxxxx整,交纳方式为半/一年付。由乙方在20xx年xx月xxx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按半年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15天支付。

  转账信息(户名:xxx/开户行:xx银行/卡号: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网络、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第七条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租赁双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违约方须赔偿给对方违约金xxxxxx元,大写xxxxxxxx。

  第九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合集五篇(扩展3)

——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书合集五篇

  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书 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币]每*方米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 ________亿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 ___元整。(每*方米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计算。逾期付款超过______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_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继续限期履行。若甲方在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第十四条本保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杭州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涉外房屋转让必须公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书 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具体以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为准)座落于______省_____县______路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房屋租赁情况该房屋现在系出租的,卖方明确承诺上述承租人已经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放弃了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币]每*方米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 ________亿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 ___元整。 (每*方米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方式支付房款: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房方式(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__日内,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月利息按______计算。逾期付款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_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月利息按____________计算。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继续限期履行。若甲方在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

  (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

  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5万___元。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双方商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当日,甲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乙方给予积极协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二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万___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本保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数用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书 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具体以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为准)座落于______省_____县______路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房屋租赁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币]每*方米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 ________亿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 ___元整。(每*方米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房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__日内,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月利息按______计算。逾期付款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_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月利息按____________计算。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继续限期履行。若甲方在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5万___元。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双方商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当日,甲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乙方给予积极协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二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万___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本保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数用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书 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具体以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为准)座落于______省_____县______路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房屋租赁情况该房屋现在系出租的,卖方明确承诺上述承租人已经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放弃了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币每*方米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 ________亿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 ___元整。(每*方米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房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月利息按______计算。逾期付款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_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

  (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月利息按____________计算。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继续限期履行。若甲方在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

  (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5万___元。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双方商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当日,甲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乙方给予积极协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二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万___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本保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数用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

  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书 5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_______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____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____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合集五篇(扩展4)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菁华6篇)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XXXXXXXX

  保证人及第三方(丙方):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XXXXXXXX省XXXXXXXX市(区/县)路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建筑面积为*方米,房屋用途为商铺。

  2、甲方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上述房屋用于经营XXXXXXXX加盟店,非经甲、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用途的情况下,以承包、转租等形式变更实际

  承租人,但不影响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

  3、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或丙方不得将房屋擅自对外转租。若乙方擅自对外

  转租的,丙方有权接替乙方作为该房屋的承租人。若丙方仍然对外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交付日期、合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年月日前交付房屋,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支付(若有)的保证金双倍(无息)退还给乙方,并将乙方已经支付的租金双倍一并退还乙方。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计算租金:

  该房屋租金每天每*方米人民币元,合计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元;在年后年租金递增%,为人民币元。

  2、租金每(月/季度/年)计收一次,乙方于每档租期开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向甲方支付房租。第一期租金乙方在年月日支付甲方。

  3、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到相关职能部门的账单后支付。

  4、甲方提供以下银行信息供乙方按时缴纳房租:

  银行账号:

  开户人:

  开户行:

  联系电话: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使用。

  二、租期六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包括物管费和每月数字电视费)大写:(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作为本期月租金和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居住,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2、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电、水、液化气和宽带等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______;水表底数______;这些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其他条款

  1、合同期内,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合同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合同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合同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

  七、设施、设备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本租房合同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合同,以原件为准。

  九、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每份______张______页,甲乙各方各执______份。

  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日生效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人): 住址: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

  丙方 (中介方) :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 区 房屋,使用面积 *方米,房产证号 ,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 ,¥x元。

  四、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第 年起,月租金为 。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 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 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租赁代理费:甲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x元,乙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x元。

  二十四、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管、卫生、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五、房屋设施押金 ,房屋租赁期满后退回押金,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

  二十八、房屋内具体设施清单请见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地 址:望江路158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7803256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补充附件清单

  设施名称数 量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20xx年x月x日

  收 款 凭 证

  今收到 同志,房屋租金人民币

  房屋座落于

  事宜

  收款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房屋设施押金

  今收到 同志,房屋设施押金人民币

  房屋座落于

  事宜

  收款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

  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_区____房屋,使用面积____*方米,房产证号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

  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年起,月租金为_____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

  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

  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租赁代理费:甲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_____元,乙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______元。

  二十四、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管、卫生、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五、房屋设施押金______,房屋租赁期满后退回押金,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二十八、房屋内具体设施清单请见附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

  乙方:___________街(镇)

  根据《__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______市人民*令〔_〕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

  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______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职责,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如甲方仍不履行,乙方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协调部门(办)反映,督促甲方履行。因甲方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管理过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区__房屋,使用面积___*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方米使用面积租金___元,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年内不变。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合集五篇(扩展5)

——杭州市劳动合同菁选

杭州市劳动合同(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杭州市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杭州市劳动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

  甲方: ______(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要求: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社区从事社区_____工作.乙方必须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保护条件,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按照社区工作的特点,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和休息制.

  第五条: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第六条: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乙方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由甲方委托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七条:劳动纪律:甲乙双方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区,街道(镇)民政部门监督及所在社区的领导.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职责调整造成岗位取消的;(5)年度考评不合格的;(6)泄露工作机密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被依法罢免的;(9)依法不再担任社区相关职务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5)甲方未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除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行业秘密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其在职期间参加的由甲方或乙方所工作社区出资进行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33.3%.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民政局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新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存档一份,鉴证机关(乡镇,街道)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鉴证人员: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鉴证日期:__________

杭州市劳动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性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项确定。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___)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2.本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必须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

  2.乙方相对应的岗位(工种)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_元。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___.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___.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___)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___.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___)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___、4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___)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___)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合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

  ___.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___.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杭州市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5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00元;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杭州市劳动合同4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月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销售______岗位工作。

  销售产品为:___________。

  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出差范围依据实际工作需要。

  第四条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达到的销售任务及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_____季度;

  乙方销售任务为:_______/季度,若因产品调整等因素,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销售任务。

  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依据甲方《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职务津贴:

  乙方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_元/月,乙方职务津贴为________元/月。

  试用期仅发发基本工资。

  考核无法达到销售任务的,甲方依据情况取消职务津贴。

  第七条乙方绩效工资依据依甲方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结算发放。

  考核无法达到销售任务的,甲方依据情况取消绩效工资。

  第八条乙方福利补助等依据甲方规章制度。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_____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五险)。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_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并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借出物品。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乙方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并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杭州市劳动合同5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一)固按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试用期解除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甲方因工作须要,有权常设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该服从。如甲方需调剂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弥补协定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__项确定: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

  (二)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三)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______结算。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5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执行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法核发乙方工资:

  (一)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月。

  (二)计时工资:岗位工种尺度为____________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三)计件工资:甲方按颁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四)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____________元/月。

  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调配制度、群体工资协商成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比例分辨缴交社会保险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逝世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伤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掩护规定,包含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供给合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常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加入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办法,进行生产和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支配乙方进行体检。

  乙方有权谢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功课,对甲方及其管理职员疏忽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请求矫正并向有关部门揭发、控诉。

  七、劳动纪律

  甲方依据国度跟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规章轨制,公示和告诉乙方;乙方应自发遵照,遵从治理,踊跃做好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形进行检讨、督促、考察和赏罚。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如乙方控制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责任守旧贸易机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制约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九、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调停与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剂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杭州市劳动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用人单位(甲方)全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本地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本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在*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项确定:

  (1)合同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至止(必须目前具体的起讫时间)。

  (3)试用期约定按项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无试用期;

  ②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按要求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按以下项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

  (1)按月工资标准计发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 8工时)和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

  (3)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发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实际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应按规定制作考勤表,指定专人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考勤表上予以记载,并交由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

  3.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4.乙方工资按月支付,按以下_______项支付和结算:

  ①每月_______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②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______________

  5.工资支付方式按以下项确定:

  ①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设工资结算账户,每月通过银行代发;

  ②现金发放:甲方直接以现金支付,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按以下项确定:

  ①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休息2天。

  ②甲方根据建筑行业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

  1.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规定定期安排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寓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XX)。

  4.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①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②乙方提供虚***、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③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④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⑤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⑥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④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当按每天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三条第4款约定的发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市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市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杭州市劳动合同7

  甲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月___日至6_月___日止。试用期内,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聘用条件则甲方有权予以辞退,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需取得原雇主彻底终止雇用的证明,否则工厂有权重新考虑有关聘用的乙方开始上班的日期。工厂没有责任为乙方原来的工作支付任何赔偿。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职责

  1.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从事网络维护与办公文员岗位,并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表现或专长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调整并尽其最大努力勤奋地履行其职责。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不断学*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条工作时间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2.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假日期间加班工作,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含吃饭和休息时间。

  4.乙方有权享有我国法定节假日、年假等假期,具体参见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应在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将劳动报酬发放给乙方。

  2.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试用期结束时如已满足工厂对其岗位的要求,则试用期后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

  3.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所得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及对乙方报酬所征收的任何其他收费或税金。甲方将从乙方薪资中扣除其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后代为缴交给有关部门。

  4.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手续和相关资料,依法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的缴纳情况。

  5.如果发生本合同第2条第2款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税前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劳动纪律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有关劳动人事的劳动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遵守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工厂规章制度。

  3.如果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未达到工作岗位要求或对工厂(或他人)造成伤害,则甲方可对乙方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时,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本合同。

  4.乙方必须签署并遵守甲方的'“行为准则“。

  第六条培训、相应要求和服务期

  1.内部培训

  应届毕业生或无相应工作经历的员工,其在工厂的服务期限至少两年。如果此类员工在合同期未满时要解除劳动合同,则须向工厂支付赔偿费,一年为人民币壹仟___元。

  2.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培训/教育机会,则甲方有权根据培训费用确定培训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的年限。乙方则有义务认真履行此服务年限。其服务期(自培训结束后之日起算)根据培训/教育费的不同规定如下:

  培训费服务期

  在人民币1000___元以内1年

  在人民币1001-______元2年

  在人民币______元以上___年

  3.如果乙方享受了培训或教育而以因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或第十条第1款未履行完服务年限的,在离职时乙方必须按比例向甲方付培训费用。

  第七条劳动安全保护和健康卫生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效防治职业病。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

  第八条保密及非竞争条款

  1.乙方同意以最严格的保密形式保守涉及甲方的生产管理、技术、市场营销、财务的信息、或任何与甲方有来往的业务单位信息、或与甲方产品、工艺、经营及服务有关的信息。乙方同意未经甲方厂长书面许可不向任何人透露此类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使用任何此类信息与甲方竞争。乙方特别同意该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后二年内有效。

  2.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到甲方以外的任何企业或经营业主处从事第二职业。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处理。

  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归还所有和工作相关的资料,例如但不只限于:图纸、备忘录、用户名单、名片及受雇于工厂期间收集的他人名片、钥匙、电脑光盘、方案、财务报告、市场营销资料等。

  第九条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无须发出进一步通知则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1.2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5违反本合同第八条保密及非竞争条款的;

  1.6隐瞒事实,与其他经济组织或与前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7犯了员工手册上所述的任何重大过错。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以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形式解除本合同,同时根据相关法规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3甲方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实需要裁减人员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或以支付甲方一个月工资的形式解除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无义务就本合同的终止赔偿员工。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3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4在试用期内的。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1.本合同期满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无需预先通知。

  2.本合同期满时,在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应及时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同意将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自愿遵照执行。

  第十三条争议和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有异议,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并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后自本合同起始日起生效,只有通过双方同意方可修改。

  2.甲乙双方以往签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鉴证机构(签章):________

杭州市劳动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食堂工作职员,甲乙双方经由同等协商特破协定如下:

  1、乙方在被聘请期间,遵从学校跟食堂的工作部署,严厉遵照学校的规章轨制,做好自我维护。如造成损害事变,义务自信。

  2、乙方在被聘用期间,应增强食物*安防备办法,搞好卫生工作,确保师生性命安全,如系工作失误或本身责任产生安全问题,影响师生健康,造成的责任和丧失由乙方承当。

  3、聘用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乙方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工资每月考察发放,养老保险金每月发放给乙方自行缴纳,聘用期间乙方的伙食费自理,在月工资中扣除。

  4、如遇特别情形或工作须要,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合同,乙方保障无前提屈服。如乙方须提前终止此合同,乙方必需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停发乙方当月的工资和待遇。

  5、本合同到期后,由甲方依据学校情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示,商讨是否续聘,在信守本合同的基本上,乙方有续聘优先权。

  6、聘用期限为___年月至___年___月。

  7、年初,学校将视食堂所发生的保险及经济效益,对乙方进行考核,发放考核奖。

  本合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合集五篇(扩展6)

——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五)份

  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 1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法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项服务的能力。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时应当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聘请专业服务单位承担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秩序维护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十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其提高服务水*。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

  第四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指导下成立物业管理协会,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诚信经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维护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养护;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五)对物业使用中的禁止行为进行告知、劝阻、报告;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七)物业档案和物业服务档案的保管;

  (八)其他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十七条 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会应当经业主大会授权,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用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同期限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有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作出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

  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三)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档案保管、移交等制度;

  (四)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

  (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六)将物业服务相关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长期公示;

  (七)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第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资质证书、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二)项目经理有关服务信息;

  (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与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四)电梯、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五)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五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并依据合同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提前六十日通知。

  业主大会决定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应当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或者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后决定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期限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提前六十日履行通知义务。

  第五十二条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退出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一)移交保管的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

  (二)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三)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四)结算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通知义务并办理退出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停止物业服务。

  经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为由拒绝办理交接。

  第五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后,业主大会未及时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时,业主大会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开发区管委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临时代管,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止。代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五十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和质价相符的原则,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及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办法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六条 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未约定的,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适当减收。

  第五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物业空置、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或者放弃共有权利等为由拒绝交纳。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五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五十九条 住宅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报酬。

  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部分最终用户未履行缴费义务停止已缴费用户和共用部位的服务。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十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侵占、改建、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二)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三)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五)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六)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七)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

  (八)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九)实施赌博、利用迷信活动等危害社会;

  (十)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约和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仍未改正的,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仍未改正的,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业主和相关单位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或者投诉后,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十一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按照规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十二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六十三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对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作出明确约定。受让人应当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产权转移情况、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库应当通过出售、租赁或者附赠形式,优先满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第六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建设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因规划建设车库不足,业主大会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决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停车泊位,但是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妨碍道路通行。

  利用停车泊位停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业主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

  第六十六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使用、分配、管理由业主大会决定。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服务费。收益使用情况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

  第六十八条 新建物业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按照建筑安装总造价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比例,一次性足额向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账户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建设单位购买了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所承保物业可不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核实后,在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维修费用。

  建设单位履行了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规定将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及时退还建设单位。

  第七十条 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和维修,由业主负责,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

  因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不当或者擅自改动房屋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房屋质量缺陷或者安全隐患的,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以将其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单元门、监控、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七十二条 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业主未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相关业主应当共同承担维修责任。

  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和消防设施,由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维护、保养;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实施的,应当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 2

  第六十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侵占、改建、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二)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三)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五)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六)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七)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

  (八)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九)实施赌博、利用迷信活动等危害社会;

  (十)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约和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仍未改正的,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仍未改正的,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业主和相关单位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或者投诉后,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十一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按照规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十二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六十三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对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作出明确约定。受让人应当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产权转移情况、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库应当通过出售、租赁或者附赠形式,优先满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第六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建设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因规划建设车库不足,业主大会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决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停车泊位,但是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妨碍道路通行。

  利用停车泊位停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业主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

  第六十六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使用、分配、管理由业主大会决定。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服务费。收益使用情况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

  第六十八条 新建物业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按照建筑安装总造价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比例,一次性足额向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账户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建设单位购买了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所承保物业可不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核实后,在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维修费用。

  建设单位履行了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规定将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及时退还建设单位。

  第七十条 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和维修,由业主负责,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

  因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不当或者擅自改动房屋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房屋质量缺陷或者安全隐患的,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以将其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单元门、监控、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七十二条 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业主未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相关业主应当共同承担维修责任。

  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和消防设施,由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维护、保养;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实施的,应当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 3

2017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

  导语:《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2月19日市**第7-1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欢迎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建设单位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依法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者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民政、财政、城乡规划、卫生计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物价、畜牧、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含宽带数据传输,下同)、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以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二章新建物业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

  第八条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地名核准文件等资料,向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第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住宅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建设。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建筑应当依法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条物业服务用房由建设单位无偿提供,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热力等正常使用功能。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在十万*方米以下(含十万*方米)的,建筑面积按照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配置,但不得小于一百*方米;超过十万*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千分之三配置。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调剂,其建筑面积不低于二十*方米。

  第十一条住宅区内的政务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五十*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少于二十*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房,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配套建设。

  住宅区内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的政务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房和承担义务教育的中小学校,属于**所有,由**投资建设。

  第十二条按照规划要求在住宅区内配套建设的会所、幼儿园的归属,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优先为业主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下同)的归属,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占用、附赠、出售或者出租。

  第十四条住宅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住宅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各类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由专业经营单位专项用于住宅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住宅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归专业经营单位所有。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包括变电、二次供水、换热、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和计量装置。

  第十五条专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服务到最终用户,保证服务质量。

  各级人民**、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业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专业经营单位履行投资、建设、维护和管理义务。

  第十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时,应当就住宅区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配置、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建设标准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的意见。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与物业交付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三万*方米以下,非住宅项目一万*方米以下的,经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确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后十五日内,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住宅区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清单及其产权归属等资料报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并在商品房销售时将上述资料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条鼓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议。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新建物业实行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十五日前,与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完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形成承接查验书面记录,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第二十二条新建住宅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一)生活用水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

  (二)雨水、污水排放纳入城市雨水、污水排放系统;

  (三)住宅区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

  (四)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安装燃气分户计量装置和供热分户控制装置;

  (五)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信报箱等按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六)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供水、消防自动报警装置、消防车通道等共用消防设施建设;

  (七)住宅区道路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之间有直达的道路相连;

  (八)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邮政、环境卫生、商业网点、物业服务、政务管理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配套建筑及设施建设;

  (九)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

  (十)住宅区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与施工工地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

  (十一)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按法定程序检验合格;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对住宅区进行综合验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自住宅区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办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接收管理手续,并协助物业买受人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分别签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服务合同。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的监督下,按规定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电梯等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报告等相关安全技术档案;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业主名册;

  (六)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物业服务用房及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应当移交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开发区管委会。

  第四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职责。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业主入住情况及时报告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业主已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第二十九条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七人以上单数组成,由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等代表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代表担任。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第三十条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履行召集义务的,经业主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责令限期召集;逾期不召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

  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执行委员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拒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二)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撤销其委员资格的;

  (三)搭建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服务费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约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授权开展活动,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及时了解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六)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和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管理规约;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资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出具备案证明、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管理印章和开立账户。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委员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和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

  第三十六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者执行委员负责召集,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会议内容应当记录并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由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并签字确认,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可以查阅业主委员会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第三十七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三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将业主委员会印章、档案资料以及属于全体业主的财物等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能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的,或者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时,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四十条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中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办法与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五章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服务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法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项服务的能力。

  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时应当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聘请专业服务单位承担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秩序维护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十四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其提高服务水*。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

  第四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指导下成立物业管理协会,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诚信经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维护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养护;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五)对物业使用中的禁止行为进行告知、劝阻、报告;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七)物业档案和物业服务档案的保管;

  (八)其他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十七条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会应当经业主大会授权,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用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同期限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有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作出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

  第四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三)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档案保管、移交等制度;

  (四)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

  (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六)将物业服务相关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长期公示;

  (七)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第四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资质证书、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二)项目经理有关服务信息;

  (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与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四)电梯、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五)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五十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并依据合同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提前六十日通知。

  业主大会决定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应当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

  第五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或者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后决定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期限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提前六十日履行通知义务。

  第五十二条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退出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一)移交保管的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

  (二)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三)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四)结算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通知义务并办理退出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停止物业服务。

  经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为由拒绝办理交接。

  第五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后,业主大会未及时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时,业主大会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开发区管委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临时代管,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止。代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五十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和质价相符的原则,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及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办法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六条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未约定的,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适当减收。

  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物业空置、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或者放弃共有权利等为由拒绝交纳。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五十八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五十九条住宅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报酬。

  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部分最终用户未履行缴费义务停止已缴费用户和共用部位的服务。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十条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侵占、改建、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二)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三)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五)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六)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七)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

  (八)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九)实施赌博、利用迷信活动等危害社会;

  (十)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约和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仍未改正的,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仍未改正的,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业主和相关单位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或者投诉后,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十一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按照规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十二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六十三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对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作出明确约定。受让人应当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产权转移情况、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库应当通过出售、租赁或者附赠形式,优先满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第六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建设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因规划建设车库不足,业主大会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决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停车泊位,但是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妨碍道路通行。

  利用停车泊位停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业主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

  第六十六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使用、分配、管理由业主大会决定。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服务费。收益使用情况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

  第六十八条新建物业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按照建筑安装总造价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比例,一次性足额向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账户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建设单位购买了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所承保物业可不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核实后,在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维修费用。

  建设单位履行了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规定将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及时退还建设单位。

  第七十条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和维修,由业主负责,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

  因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不当或者擅自改动房屋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房屋质量缺陷或者安全隐患的,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以将其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单元门、监控、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七十二条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业主未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相关业主应当共同承担维修责任。

  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和消防设施,由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维护、保养;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实施的,应当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章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第七十三条县区人民**、开发区管委会对已建成交付使用,但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质量较差的老旧住宅区,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改造整治,并将改造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四条老旧住宅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社区服务、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改造建设资金,由**承担;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应当达到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条件,建设资金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资金,由业主承担。市及县区人民**、开发区管委会对投资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验收合格后,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产权未移交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指导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小区居民会议,将入户端口以外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产权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并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今后的维护和管理。

  第七十五条在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中,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在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物业服务用房、政务管理用房和一定比例的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可用于出租经营,经营收益作为老旧住宅区维护管理费用的补充资金,由业主大会监督使用。

  改造整治前由相关部门、单位承担的环卫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等费用,改造整治后仍由其给予补助。

  第七十六条提倡旧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旧住宅区改造整治完成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方式。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七十七条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老旧住宅区,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八章社区管理与监督

  第七十八条实行**部门职能进社区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财政、城乡规划、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物价、畜牧、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按照职能分工履行职责,及时受理业主和相关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实名投诉、举报实行限时回复,并对实名投诉、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七十九条县区人民**、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联*会议制度,研究、部署、推进物业管理各项工作,解决本辖区内物业管理重大矛盾纠纷。

  第八十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召集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的物业管理联*会议。

  物业管理联*会议协调处理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衔接和配合中出现的问题;

  (五)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涉及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事项的,应当通知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参加。

  第八十一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评价体系和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

  第八十二条物业管理协会可以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推进标准化服务。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促进行业自律。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拒不移交或者不及时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责令其限期移交。

  第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将该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履行承接查验义务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未及时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七条规定,未公示相关信息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经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拒绝办理交接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六十条规定,未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义务的。

  第八十六条专业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停止已缴费用户和共用部位服务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八条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 4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建设单位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依法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者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第四条 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民政、财政、城乡规划、卫生计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物价、畜牧、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含宽带数据传输,下同)、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以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 5

  第六十条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侵占、改建、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二)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三)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五)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六)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七)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

  (八)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九)实施赌博、利用迷信活动等危害社会;

  (十)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约和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仍未改正的,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仍未改正的,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业主和相关单位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或者投诉后,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十一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按照规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十二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六十三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对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作出明确约定。受让人应当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产权转移情况、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库应当通过出售、租赁或者附赠形式,优先满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第六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建设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因规划建设车库不足,业主大会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决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停车泊位,但是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妨碍道路通行。

  利用停车泊位停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业主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

  第六十六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使用、分配、管理由业主大会决定。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服务费。收益使用情况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

  第六十八条新建物业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按照建筑安装总造价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比例,一次性足额向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账户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建设单位购买了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所承保物业可不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核实后,在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维修费用。

  建设单位履行了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规定将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及时退还建设单位。

  第七十条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和维修,由业主负责,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

  因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不当或者擅自改动房屋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房屋质量缺陷或者安全隐患的,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以将其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单元门、监控、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七十二条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业主未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相关业主应当共同承担维修责任。

  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和消防设施,由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维护、保养;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实施的,应当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合集五篇(扩展7)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新(精选5篇)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新 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连带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与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经甲乙双方洽订为________年______个月即自民国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民国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每学期(六个月)新台币______元整(收款付据)乙方每年(十二个月)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纳(电灯费及自来水费另外)。

  第四条租金应于每月以前缴纳,每次应缴年个月份乙方不得藉词拖延。

  第五条乙方应于订约时,交由甲方新台币万千元作为押租保证金,乙方如不继续承租,甲方应于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后无息退还押租保证金。

  第六条乙方于租期届满时,除经甲方同意继续出租外,应即日将租赁房屋诚心按照原状迁空交还甲方,不得藉词推诿或主张任何权利,如不及时迁让交还房屋时,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请求按照租金二倍之违约金至迁还完了之日止,乙方及连带保证人丙方,绝无异议。

  第七条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俾利甲乙双方处置其房屋与家。或办理继续租赁契约。

  第八条契约期间内乙方若拟迁离他处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未到期之一个月房租,并应无条件将房屋照原状还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约另外招租。

  第九条房屋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房屋时自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十条甲方如有正当理由需进入房屋,除有紧急事故外,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否则乙方得拒绝甲方进入。

  第十一条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村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第十二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毁损,应负损害赔偿之责。房屋因自然之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如甲方不于相当期限内修缮者,乙方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且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于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乙方若有违约情事,至损害甲方之权益时愿听从甲方赔偿损害,如甲方因涉讼所缴纳之诉讼费,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背本契约各条项或损害租赁房屋等情事时丙方应连带负赔偿损害责任并愿弃先诉抗辩权。

  第十五条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约各条项规定,如有违背任何条件时,甲方得定一个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约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印花税各自负责,关于房屋之一切捐税由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件租屋之综合所得税,若较出租前之税额增加时,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负责补贴,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八条租赁期满迁出时,乙方所有任何家杂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应视作废物论,任凭甲方处理,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九条本租金凭单扣缴由甲乙方负责向税捐稽征机关负责缴纳。

  第二十条本契约未规定之事项,悉依民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

  上开条件均为双方所同意,恐口无凭爰立本契约书参份各执乙份村执,以昭信守。

  立契约人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丙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新 2

  房租(  )号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__区__房屋,使用面积___*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方米使用面积租金___元,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年内不变。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新 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方米。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四、租赁期限:共计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标准: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二年租金元整。第三年租金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月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元整。期满退场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在乙方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1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10%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新 4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房屋占地面积约为***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方米,房屋为*楼,一楼为*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 住 址: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

  乙 方(签印):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新 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库(住)房 间(面积: m3)租赁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拖欠租金达一个月。

  除上述情况之外,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租,或收回房屋,否则视为违约。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续签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交纳期限: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纳给甲方____个月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时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乙方______元(大写: )。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大写: )。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