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1-07 00:00:00 自主招生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自主招生2017年招生计划200名。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英语等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者不同学科两个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专利或者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特殊才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结合兴趣爱好,申请以下类别中的一类,并具体到专业(类),不可兼报,支撑材料必须与所申请类别学科特点相关;获得资格后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申请的专业(类)。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所申请专业(类)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见附录),其他省(区、市)考生按照申请类别要求科类(文、理科)申请相应专业(类)。具体类别如下:

  1、武器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兵器类、武器发射工程之一。

  2、机械材料电子信息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机械类、计算机类、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之一。

  3、数理力学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之一。

  4、化工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之一。

  5、经济管理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之一。

  6、人文社科类:文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之一。

  7、语言特长类: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专业可申请英语、日语之一。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报名流程:

  申请人请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中上传个人陈述扫描件或照片,要求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意向报考专业(类)及理由等情况。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在“填报志愿—综合信息”中按照要求添加支撑奖项或证明材料。

  (4)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1)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我校专家评审组负责2017年自主招生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规模控制、突出专长、优中择优,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将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测试及认定方式不同,故同时符合申请条件A和其他申请条件的考生,只能自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选拔测试及认定。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4

  1.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特别优秀的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2.符合申请条件B、C、D或E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30分或2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3.浙江省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上海市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特别优秀的可降至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认定专业对应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

  4.认定考生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我校确定的认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须服从专业调剂,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相关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

  2.学校纪检*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2)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菁华3篇)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1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理工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人民*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1995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获教育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院;2011年,获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200号,独立校区。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艺术团、高水*运动队、艺术类、内地*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2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领导机构,在制订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委员会闭会期间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八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3

  第二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njust.edu.cn/,咨询电话:400-110-2882,传真: 025-84432546,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监督电话:025-84315226。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3)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明显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语文(作文)、英语竞赛中获其中任意两个不同学科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财经素养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4日。

  (三)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中学审核并进行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初审,并根据学生在高中阶段学*成绩、其他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参加测试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考生于5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论,通过审核考生于5月5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10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缴费完成后于5月25日至6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录取100名考生(招生计划5%),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B。  注:上海、浙江两地仅限选考物理的考生可填报统计学类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公示考生将给予A、B二档录取优惠政策。

  (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录取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并按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档次

适用范围

优惠政策

A档

全国

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B档

上海、浙江

高考成绩达到该生源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20分(含)以上

B档

除上海、浙江外的省市区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市的模拟投档线下6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划线,排名前40%的考生给予A档录取优惠政策;其余考生给予B档录取优惠政策。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4)

——东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菁华3篇)

东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东华理工大学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全称:东华理工大学

  2.学校代码:10405(在各省招生代码由生源省另行编排)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6.学校校区:南昌校区、抚州校区

东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2

  第十一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批准,学费标准为:本科普通类4380-5220元/年,软件学院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500元/年,艺术类9600元/年;高职(专科)5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人·年。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1.我校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特等奖2600元/年,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3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000元/年。另设多项校友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等。奖学金比例占学生人数的38%。

  2.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措施。减免学费:每学年对特困生按一定比例减免学费;发放困难补助:每学年对贫困学生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我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解决生活困难。

  3.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到学校报到前(具体时间咨询当地教育局)带“入学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带银行贷款受理证明(国开行),确认函(江西农信社)到学校报到。

东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3

  第十三条 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高职院校为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日常教*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第十四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学籍。学生学*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5)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网上报名必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报考专业相关学*研究经历、学*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无固定格式要求。

  (3)学业水*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4)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5)高中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高中课程任课教师对考生课程学*情况的评价意见。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高中相关课程教师评价意见表》(文末附件1)。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高中课程详见后文《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6)推荐表:中学、社会团体、专家等机构或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文末附件2)。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研究成果及发表作品等。

  注:①以上(1)(2)(3)(4)(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4)(5)(7)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内容应当属实,如有必要,我校还将对考生取得的成果(如文章、书籍、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未入学的,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中学、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以上所有材料请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上传材料需清晰可读。

  ②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同一中学出具的*时学*成绩应当标准统一,各学期成绩应为期末考试成绩。对报名材料造假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6)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菁华3篇)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1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门、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门为主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条 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等工作。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校本科层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华东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东理工大学,英文译为EastChina University of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ECUST。学校网址是http://www.ecust.edu.cn。学校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2年建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建有研究生院,是“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台”重点建设高校,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法定地址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为200237。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上海市海思路999号)和徐汇校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完成。

  第三条 证书颁发。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华东理工大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依法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纪检*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3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或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其中在一本批次(一本、二本合并的省份为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时,在学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第十四条 在学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第十五条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考生学业水*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高水*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学业水*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不设专业级差分)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的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下同)除外]依次按英语、数学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设计学类专业依次按美术、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其余专业依次按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校参照由教育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学校各专业(类)的体检限制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九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德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德语专业限招英语、德语语种,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语种),其余专业对考生所考外语语种不限。由于学校各专业均有双语(英语、汉语)教学及相关课程使用英语原版教材,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项计划(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设计学类专业、高水*运动队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实行。

  第二十二条 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班、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定向生、国家专项计划(即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台湾免试生、香港免试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实行。

  第二十三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我校各招生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范围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本人选报的3门高考选考科目中至少有1门必须符合高考专业志愿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7)

——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自主招生计划数为2017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招生专业(类)如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报考学科竞赛类的专业,应与竞赛科目相一致。

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一)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二)流程:

  1.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表,上传个人证件照须为高考报名或*期未经PS的照片。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1)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学科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

  (2)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

  (3)经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高中阶段学*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及有助于显示考生具备所报考专业(类)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原件扫描件;

  (5)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3.因证明材料过多不便扫描上传的(如出版物),可先上传证明材料首页扫描件,然后将完整文本通过*邮政EMS邮寄至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并附上《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原件。证明材料须确保在报名截止前寄达,接收后不予退回。

  注: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获奖情况、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所展现出的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以及个人兴趣、专家推荐意见、高中阶段学*成绩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测试资格名单,并于4月底公布。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学术成果(如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获得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于6月10-11日到我校仙林校区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包括笔试(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学生运用已有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潜力。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成绩。其中报考“学科竞赛类”并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免笔试,只需参加面试(单独计算成绩)。在校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组成、分组情况和学生面试顺序均由抽签随机确定,确保测试环节的公*公正。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8)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实用五份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省级招办确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 拥护***的领导,坚定***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台公布项目(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之一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全国中小学电脑活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之一的奖励;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以下高中阶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专利证书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二、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目录见附件1-3,最终专业(类)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 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请上传封面和内容页,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请上传杂志封面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正文页和含ISSN刊号页,出版著作请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含ISBN书号页);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 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五、测试和合格考生确定

  (一) 测试安排

  5月20-31日 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确认考点并打印准考证。

  6月11日8:30-18:00 现场报到交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测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审核材料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报到地点选择考点时公布。

  6月12-13日 测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测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二) 测试方式和分值

  学校采取“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的测试方式,总分300分,综合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

  1.综合笔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数理逻辑、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为90分钟,分选择题和命题作文两部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

  3.学科特长附加分:学校将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给予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加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5)。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学科特长附加分申请认定系统(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按系统中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将根据标准予以认定。

  4.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科特长附加分。

  (三)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四) 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并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

  六、录取办法

  (一) 录取条件

  1.合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附件:

  1.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非浙江、上海).doc

  2.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浙江).doc

  3.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上海).doc

  4.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学生思想素质考核表.doc

  5.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学科特长加分认定标准.doc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中国211工程建设学校,优势学科创新*台项目建设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西部的高水*综合型大学。

  日前,西南大学公布了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自主招生简章全文吧!

  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凡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和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1.拥护***的领导,坚定***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台公布项目之一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以上、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优胜奖以上等其中之一的奖励;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已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高水*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专利证书(须为第一作者)或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名单见附表1,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坚持“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

  四、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并在所选类别中填报六个专业,具体类别参见附表1。

  2.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31日。

  3.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填写报名申请表和思想素质考核表。

  4. 材料提交:

  (1)考生的报名申请表和思想素质考核表由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签署意见,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应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思想素质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思想品德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以上材料由考生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2)学校以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签字盖章申请表和综合素质考核表以及其他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而未上传签字盖章的有关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5.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招生报名条件全面审核,择优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学校于2016年4月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向社会公布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缴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具体事项随测试资格学生名单一并公布。

  五、测试和合格考生确定

  1. 测试时间为2016年6月12-14日。其中,6月12日现场报到,6月13-14日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在公布测试资格学生名单时一并公布。

  2. 学校采取“综合面试+综合笔试”的测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学科基础知识、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3. 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面试和综合笔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并于2016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合格人数不超过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计划数,其中A 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

  六、录取办法

  1.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考生须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2. A、B两类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A类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或合并本科批次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或合并本科批次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且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六个专业志愿中相应的一个专业。

  (2)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学校根据专业需要,将考生录取到其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对未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4.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学校按照该省向社会公布的相关批次线分数执行。

  5.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

  七、运行与监督

  1.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

  2. 为防止权力寻租,学校纪检***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

  3.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对相关进行信息公示。

  4.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表1: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表2: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学生思想素质考核表

  附表3:西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测试学科特长加分标准

  二�一六年三月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9)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60人(年度总计划的1%以内),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人,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111计划”成员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陕西**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大学,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长安大学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招生。

  一、选拔要求与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具有与专业(类)发展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专业愿望强烈,立志成为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BD-CASTIC)、“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

  4.高中阶段参加国家和各省级地理学会、地质学会、测量学会、地理信息学会、水利学会、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地球小博士”、“环保之星地理科普知识大赛”、“地球科学知识竞赛”、“地质知识竞赛”、“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获得省级一、二等奖。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6.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各省级科协主办或组织(发证单位为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省级科协)的全国、全省统一专项竞赛、科技活动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7.高中阶段在课堂内外杂志举办的科学素养大赛等系列全国性比赛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8.有与自主招生专业(类)密切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拟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且同意所提供材料完全公开】

  注:①以上所有获奖证书及材料须上传扫描件同时邮寄,且须由所在中学复核并盖章确认。不接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和专利材料报名。

  ②以上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可信,如审核发现材料与事实不符,将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查处。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类)

  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60人(年度总计划的1%以内)。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

  注: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专业(类)。

  三、报名与初审

  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材料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登录指定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临时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邮寄报名材料

  材料包括(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邮寄):

  ①《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盖章签名);

  ②《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下载模板填写签名签章);

  ③《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签字、指模签印);

  ④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复印件、论文著述原刊、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原本、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原本(中学签字盖章,提交原刊本的恕不退还)。

  ⑤浙江上海考生另需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表格(中学签字盖章)。

  材料须于2017年4月12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以上材料还需签字盖章后按顺序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3.初审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根据《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暂行)》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考生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四、考核安排

  1.时间安排: 现场确认:2017年6月10日(14:00至19:00)。

  面试考核:2017年6月11日。

  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另行发布。

  2.考查目标:专业素养与学科特长、创新意识与创新潜质。

  提交材料中有发明专利、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社会实践等材料的考生另须参加专场答辩,一但发现以上材料与事实不符,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3.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五、录取原则

  1.维护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结果公*。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http://125.76.215.86/html/409.htm网址),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试点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浙江上海考生选科应与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一致。

  3.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与专业类后,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六、监督机制

  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相关监督部门对招生考试进行监督。

  2.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建立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并公布举报渠道。凡发现徇私作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持《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准考证(预约)》(报名系统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核的证件。

  2.相关中学和学生本人应恪守诚信原则,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3.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简章的要求完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以免失误。长安大学不负责解决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问题。

  4.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其他讲座和咨询活动。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报名考核费用。

  7.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八、联系办法: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125.76.215.86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公众号:zsb82334099

  监督举报电话:029-82334043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电子版照片(请在照相馆拍摄)。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请经常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

  4.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后期有关自主招生考核的注意事项、交通住宿预定等信息将通过微信统一发送。

  (本简章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3月31日会议审议通过)

  点击下载: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诚信承诺书.doc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2.相关中学和学生本人应恪守诚信原则,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1.考生持《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准考证(预约)》(报名系统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核的证件。

  3.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简章的要求完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以免失误。长安大学不负责解决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问题。

  4.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其他讲座和咨询活动。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报名考核费用。

  7.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125.76.215.86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监督举报电话:029-82334043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电子版照片(请在照相馆拍摄)。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请经常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

  4.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后期有关自主招生考核的注意事项、交通住宿预定等信息将通过微信统一发送。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1.维护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结果公*。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http://125.76.215.86/html/409.htm网址),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试点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浙江上海考生选科应与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一致。

  3.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与专业类后,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材料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登录指定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临时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邮寄报名材料

  材料包括(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邮寄):

  ①《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盖章签名);

  ②《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下载模板填写签名签章);

  ③《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签字、指模签印);

  ④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复印件、论文著述原刊、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原本、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原本(中学签字盖章,提交原刊本的恕不退还)。

  ⑤浙江上海考生另需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表格(中学签字盖章)。

  材料须于2017年4月12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以上材料还需签字盖章后按顺序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3.初审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根据《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暂行)》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考生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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