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的院子里种着一颗白兰树,从我家的阳台看出去,刚好正对着它那旺盛的枝叶。这大概是一颗老树了,长得非常高大,我家住在四楼,从阳台上看出去,却依然看不到它的顶部。
每年到了四五月份,我只要站在阳台上,便可以看到白兰树那葱葱郁郁的树叶之间长出了一朵朵白色的小花蕾;等到小花蕾盛开的时候,空气中就会弥漫着一阵阵的清新可人的香味了。
闻着这淡淡的清香,我总会想起以前上学的时候,每当白兰花开的时节,在学校附*总能遇到一个大约六十来岁,衣着干净整洁,看上去很有气质的婆婆提着一篮子的白兰花叫卖:一块钱能买到两朵,五块钱则能买到一个白兰花手环了。那时候,我经常会向她买两朵,然后分一朵给好友,俩人一人一朵的把它扣胸前,一起享受它那沁人心脾的清香,心情也随之快乐起来。伴着阵阵的清香,那炎热的夏天似乎就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甚至连*时觉得枯燥乏味的课堂,也变得有意思起来。
向婆婆买花的次数多了,逐渐就和她熟了起来,有时候我买两朵她会多送我两朵。我不好意思要,担心她会亏本。她说没关系,她不会亏本的,因为她所卖的白兰花都是她自家的白兰树上长的,不需要成本。她喜欢白兰花的香味,所以在院子里种了两颗白兰花树,可能照顾得好,这两棵树长得很快,才几年时间,就已经又高又大,非常茂盛了,开出来的花香味也特别浓。每年花开的时候,树上就满满都是花儿。她拿出来卖的花儿,都是她亲自挑选过才从树上摘下来的,非常新鲜。她说见我那么喜欢,很乐意多送两朵给我。我问她:“您那么喜欢白兰花,为什么要把它们摘下来呢?让它们长在树上,天天闻不是更好吗?”她笑了,说:“白兰花开了以后,即使不摘下来也是要掉的。我把它摘下来卖,一方面能赚点零花钱;如果卖不完,也可以把它送给喜欢它的人或者晒干后泡水喝,怎样都比掉在地上浪费了的好。另一方面,摘了以后,树上又会有新的花儿长出来,只要是在花期内,我天天都能闻到它的香味。而把摘下来的这些卖给喜欢它的人,让更多的人闻到它的香味,也总比让它直接在树上凋零好。花儿这么香,就是为了让人闻的。”
也许是天性爱花,又也许是受婆婆这段话的影响,从那时起,我对各种散发出香味的花儿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情,只要见到,总喜欢闻闻它们,以免它们留下遗憾:一朵香花的香味如果没被喜欢它的人闻到,那么它散发出香味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明天,我要去邻居家捡几朵凋落的白兰花,或别在胸前,或串成手环······
往年,此时的苏里格天气寒冷,四处都是冰雪,而今年的今天特别的暖和,阳光在空中多情的挥洒。
早上,打开电脑,登录,女儿的头像在跳动,急切地点开,“妈妈,节日快乐!”映入眼帘。心中顿时一种温柔,一份感动。静想那远方的亲人,此情此景人生足矣。
家乡的三月,花红柳绿。这段时间,重庆的同事在空间里晒春天的美景。海棠花开了,桃花开了,李花开了,玉兰花开了。
玉兰花是香花木本植物,它的清香味,令人陶醉。屈原的《离骚》中就有 "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菊之落英"的佳句。
去年三月,有幸在家,争奇斗艳的春季,让人的心情特别不一样。一天,我和老公在小区散步,在金灿灿的阳光中,玉兰花开热烈奔放、灿烂张扬,一朵朵,一株株,在风中摇曳。肥厚的叶子不知什么时候脱落,而那如少女纤手的蓓蕾,有怒放的,有羞涩的,如舞女的裙。乳白的、紫红的,那袅娜的姿态,春色满园,让我惊讶。一阵微风过处,送来缕缕的幽香。就随口问身旁的老公,“这玉兰花是好久种哟。”
“一直都有。”
“每年都开得这样好。”
“是噻”
原来,我搬进小区后,每年三月初就到苏里格,没有感受到这般美景。在痛惜之后,心存遗憾的我错过了好几茬的春光。
黄昏温柔,金粉一样的光线,落在一棵一棵的树上,心也跟着温柔起来。广玉兰五月开花,一直开到九月,这朵息了,那朵开,碗口大的花,白而稠。就这样开得如此热烈,又是悄悄的。
那一段难忘的春季。每天清晨6:20,老公在鸟儿的啁啾和闹钟声中醒来,先起来准备,过会就喊熟睡的女儿,即将高考的女儿睡眠严重不足。老公会把卧室的门关好,避免打扰我。然而,躺在床上处于半梦半醒的我,不时感觉着这一种紧迫有序的气氛。
“么儿,起床了。”喊声轻轻而有力。
“好的,起来了。”应声朦胧而坚定。
“么儿,我们该走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我突然萌发:一生之计在于少。女儿在人生最好的季节里,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空旷碧蓝的天空里,春意融融,阳光煦暖,我的思绪潮水般起起落落。也就在那个春天,我的心田种下一束束阳光,如千朵万朵玉兰花般开放。
和煦的阳光里,木兰花开,灿烂而鲜活……
冥冥中为一个追求而默默努力三年,最终却不得不转身面对残酷的事实,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渐行渐远,而我,只可以呆在原地,连追赶的机会都无法给予。
曾经,在高三那黑暗的一年中,我用它照亮起我整个世界,是我前进的全部的动力,不管有多么辛苦,不管有多么的委屈,只要想起它,我就可以努力微笑;
曾经,我是那么骄傲的拒绝亲*它的机会,因为我是那么自信,六月以后的我会以一种全新的姿态投入它的怀抱;
曾经,我是那么相信有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只要坚持,就没有到达不了的彼岸。
可是现在我不得不常常问自己,是不是太想要得到一样东西抑或是太想要实现一个追求,往往结果总是令人扼腕。
进入师大并没有应有的兴奋,山清水秀的师大不是不美丽,木兰路上的木兰花不是不娇艳,而我不是不爱师大,只是,我依然小心翼翼的保守着那早已碎成一地的,曾经的梦。
不大不小的落差,不大不小的鸿沟,让我有着一份不大不小的淡定,游离在各种活动之上,各种人物之中,许多事,触碰到了,仅仅是触碰到了。刻板的喜怒哀乐,却无法传递到内心,此时此刻的内心,静的像一滴水,只是不知道要落在何处。
在师大的日子,就这般静静地流淌,不在乎目的地,因为无法到达,沿途没有风景,有的只是一份空灵,一份失去实现理想的真空,一份叹息下掩盖的沉沉的不甘。
真的一切都结束了吗?
真的所有的努力都完结了吗?
真的落幕了吗?
真的……
无意间,看到昔日的同窗,在空间中留下的些许照片,"我的大学","我的大学生活","我的大学一角"……我的,大学,我的,梦想,每一张照片上她都笑靥如花,每一张照片上樱花都在怒放,每一张照片上那儿都是这般美丽,
这就是我曾经日思夜想的吗?可惜每一张照片上都不可能有我的点点踪迹。终于,再也无法忍受这莫须有的嘲讽,重重的合上电脑,失声痛哭起来……泪水中终明了我的曾经的梦或许真的该醒了,或许真的不应该再以淡定为借口而继续沉沦,或许高考结束后一直被我紧紧捂着的伤口应该要感受到阳光了,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好起来,而不是一直不动声色的淌着血色……
于是,鞠一捧清水,洗去脸上的点点泪痕,告诉自己要微笑。
逸夫图书馆中,于一角临窗的位置静静地坐下,捧着一本此刻最爱的书,细细的品读,偶尔疲倦时,抬起头,望望窗外,一片绿茵茵的草地上或三三两两的人热烈的讨论,或一人默默地读书,偶或一两对情侣幸福的微笑。阳光柔柔,照在草坪上也照在我的心里,我不由自主的嘴角上扬,好美!
至善楼里,钟爱于一个相同的位置,经久不变,或随着老师的课程认认真真的上课,或随着自己的安排安安静静的自*,晨曦而进的至善楼,每次出来,都有着一份不大不小的收获,好充实!
桃子湖畔,弯弯小桥架于其上,柳条垂岸,偶见一二垂钓之人,偶遇一二摄影之人,或和同伴围坐谈古论今,或寻一僻处高声读着自己所热爱的一切诗文,不经意的抬头,一熟悉的身影翩然而至,微笑,好巧哦!
励德楼中,灯火通明,后台的我紧张不安,悄悄的将幕帘拉开一条缝隙,台下黑压压的一片,本不安分的心更加剧烈的跳动起来,深呼吸,深呼吸……随着主持人的报幕,越来越*,越来越*,终于,挽着同伴的手踏上了舞台,俨然一副慷慨就义的摸样,心已经在嗓子眼上盘踞多时,可是当第一束灯光打在身上时,却奇迹般的*静下来,反而自信满满……阵阵掌声中,挽着同伴的手下了场,擦肩而过的她,回头一脸灿烂的笑容,好精彩哦!
师大的日子还是这般流淌,可却不再是静如死水,有欢笑,有紧张,有着各种各样原本应该有的精彩,一切都没有变,变得只是自己的内心,那一滴水的内心,此刻早已投入师大这博大的浩海中。
第一次这般虔诚的走在以走过千遍万遍的木兰路上,只因为一路木兰花开,一路赏心悦目,虽然这赏心悦目中偶尔还残留着一丝樱花的影子,可我却不再逃避,不再畏惧,而是选择勇敢向前,勇敢地在这美丽的师大中重拾起追求梦想的执着,勇敢地在这美丽的师大中再一次托起我整个世界和一个光明的未来!
兰花是我最喜爱的一种花,也是我国十大名花之一。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得马上要破裂似的。
这么多的兰花,一多有一朵的姿势。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如果把眼前的几盆兰花看作一幅大活画,那画家的本领可真了不起。
那像柳丝般的兰草碧绿碧绿的,兰花的花瓣是绿里透白。花心真像桃片糕。
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一朵兰花,一阵微风吹过来,我就偏偏起舞,不光是我一朵,其它的兰花都在舞蹈。微风过了,我静静的站在那里,小蝴蝶给我说在花中采花粉的快乐,小蜜蜂给我说作夜做的好梦……
过了一回儿,我才想起我不是兰花,我是在看兰花哩!
办公楼前有两棵玉兰树,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无数洁白的花朵总会招引来人们欣赏的目光,可是,也只有那么几天的盛开的日子,便很快凋落了。玉兰花的美可谓是短暂了,但是她的高雅、清纯、洁白却始终盘踞在我的的记忆里,每每想起就会让我激动不已。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又是一度春归来,当第一缕东风扑面而来的时候,我就翘望她高擎的枝头,盼望再一次目睹她盛开的芳容。春节刚过,看着玉兰树枝头那毛茸茸的芽苞,我就想象着玉兰花盛开的情景,随着天气一天天转暖,我想见的欲望也一天比一天地强烈。
日子在我的盼望中一天天地过去了,在春风的轻抚下,树上的芽苞越来越丰满,玉兰花开始吃力地挣脱开那层茸茸的灰色的外壳,顶尖就拱出了星星点点的亮白,仿佛害羞的小姑娘,半遮半掩地露出娇嫩。春风温和呼唤她,春日的暖暖的照耀她,她仿佛是从魔法中醒来的仙子,渐渐舒展开优美的身姿,那顶尖的亮白就一点点地膨大鼓起,并且愈来愈丰满,仿若是积攒起来的一朵朵骨堆的白雪,微风吹来,轻轻摇晃,向人们频频点头致意。终于有一天,树的顶端有几朵挣脱开灰色的外衣,展露出丰盈的身姿,但她依然害羞,那似开似合的样子像极了小姑娘娇羞的神态。这时候的花骨朵最有韵味,半开半合、似嗔似喜,神态娇娇怯怯,颜色如纯净的积雪般晶莹洁白,花朵在阳光的照耀下,摇摇曳曳,舞姿婀娜。接下来的几天,就是她们精彩绽放的时刻了,花朵由树顶至下,一朵朵轻轻地舒展开柔嫩的花瓣,每一朵都在尽情展现自己的美丽,满树银花好像赶趟儿似地竞美,于是那独特的美再一次展现在人们面前,招引得蜂飞蝶绕。
啊!我又一次看到了玉兰花独具魅力的洁白,那是怎样的洁白呀!纯白如雪,却没有一丝雪的寒意,莹润如玉,却拥有无尚的生气,像是婴儿洁白细腻的肌肤,白得柔润,白得甜蜜,白得让人没有一丝杂念,置身其间,仿佛天地也是纯净透明的。我想采一朵带回家,但我不敢伸手去碰,怕一碰就要破出水来,我又想轻轻亲吻她的花瓣,可是,害怕呼出的热气烫着她。站在她的面前,就那么长久的痴痴地对着她,仿佛置身童话世界,她的美让我心动、让我心疼。我想我若能采得她做一件霞衣,那一定是如丝般柔滑细腻,穿上她我必能轻舞飞扬、飘飘欲仙了。我多想亲*她,和她日夜相伴,让我迷醉如仙。就在我靠*她的时候,我闻到了她的气息,清新、淡雅、奇香宜人,轻轻地呼吸一口,她独特的清香立刻沁入心脾,让我满怀舒畅,意乱神迷。在那繁花盛开的几天,我天天都在享受着视觉与嗅觉的盛宴,美丽的玉兰花哟,我怎得能够与你天天作伴?
我又发现,不光是我,每一个过往的行人也都惊讶于她的美丽清香,人们纷纷驻足观望,啧啧称奇。就连蜜蜂和蝴蝶也受了她的吸引,成群地在其间忙碌纷飞,更有不知名的鸟儿跳跃争鸣,也来凑趣。我便知道,玉兰花不止属意于我,玉兰花的美已经慷慨的与自然界分享了,啊,美丽的`玉兰花不仅高洁而且无私,不仅美丽而且超脱了。
可是,只是那么短短的三天,玉兰花就自上而下开始了卸妆,一瓣两瓣地开始飘落,那凋落的花瓣优雅的离开枝头,轻柔地坠落在地面,仿佛是玉兰树派去和大地亲吻的使者,玉兰花,你是在向养育你的母亲表达谢意吗?你又是那样的多情而可爱了。但是先使刚刚到达,玉兰花就迫不及待地送去了她的所有,于是,落英缤纷,仿佛阳春的积雪融化般的从顶部至下一朵朵迅速地脱落,终至于满树残花,落英遍地,于是蜜蜂和蝴蝶都走了,树下是一片的杂沓,人们也不再驻足,似乎已忘却了玉兰花曾经的美丽与辉煌。
我的心中生出无限的惆怅,繁花落尽,就该寂寞相伴?一年的期盼,365天的孕育生长,就这样短暂的绽放之后,而又要重归于寂寞无声。我无限伤感,为玉兰花曾经的辉煌和今日的寂寞。但是我发现,玉兰树对此并不在意,瞧,在花朵褪去的枝头上,萌生出绿的新芽,嫩嫩的新绿正一点点透出来,过不了多久,就会绿叶婆娑,生机盎然了。我突然自悟了,玉兰花本无心炫耀,她的美丽绽放原是玉兰树生命中极自然的一部分、一阶段,玉兰树仍然按照自然法则进行着生命的历程。花落了,叶子生长出来,受孕的果实一天天地长大,玉兰树正在积蓄力量,她的枝头孕育着新的希望,来年还会有满树的繁花,还会有美丽绽放。其实做人何尝不是如此,只要我们在有生之年努力地去工作、去创造,让生命天天向上,人生也会焕发出美的光彩,这样,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们也会由衷地说一声“无悔人生”了。
——兰花散文随笔 (菁华5篇)
邻居家的院子里种着一颗白兰树,从我家的阳台看出去,刚好正对着它那旺盛的枝叶。这大概是一颗老树了,长得非常高大,我家住在四楼,从阳台上看出去,却依然看不到它的顶部。
每年到了四五月份,我只要站在阳台上,便可以看到白兰树那葱葱郁郁的树叶之间长出了一朵朵白色的小花蕾;等到小花蕾盛开的时候,空气中就会弥漫着一阵阵的清新可人的香味了。
闻着这淡淡的清香,我总会想起以前上学的时候,每当白兰花开的时节,在学校附*总能遇到一个大约六十来岁,衣着干净整洁,看上去很有气质的婆婆提着一篮子的白兰花叫卖:一块钱能买到两朵,五块钱则能买到一个白兰花手环了。那时候,我经常会向她买两朵,然后分一朵给好友,俩人一人一朵的把它扣胸前,一起享受它那沁人心脾的清香,心情也随之快乐起来。伴着阵阵的清香,那炎热的夏天似乎就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甚至连*时觉得枯燥乏味的课堂,也变得有意思起来。
向婆婆买花的次数多了,逐渐就和她熟了起来,有时候我买两朵她会多送我两朵。我不好意思要,担心她会亏本。她说没关系,她不会亏本的,因为她所卖的白兰花都是她自家的白兰树上长的,不需要成本。她喜欢白兰花的香味,所以在院子里种了两颗白兰花树,可能照顾得好,这两棵树长得很快,才几年时间,就已经又高又大,非常茂盛了,开出来的花香味也特别浓。每年花开的时候,树上就满满都是花儿。她拿出来卖的花儿,都是她亲自挑选过才从树上摘下来的,非常新鲜。她说见我那么喜欢,很乐意多送两朵给我。我问她:“您那么喜欢白兰花,为什么要把它们摘下来呢?让它们长在树上,天天闻不是更好吗?”她笑了,说:“白兰花开了以后,即使不摘下来也是要掉的。我把它摘下来卖,一方面能赚点零花钱;如果卖不完,也可以把它送给喜欢它的人或者晒干后泡水喝,怎样都比掉在地上浪费了的好。另一方面,摘了以后,树上又会有新的花儿长出来,只要是在花期内,我天天都能闻到它的香味。而把摘下来的这些卖给喜欢它的人,让更多的人闻到它的香味,也总比让它直接在树上凋零好。花儿这么香,就是为了让人闻的。”
也许是天性爱花,又也许是受婆婆这段话的影响,从那时起,我对各种散发出香味的花儿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情,只要见到,总喜欢闻闻它们,以免它们留下遗憾:一朵香花的香味如果没被喜欢它的人闻到,那么它散发出香味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明天,我要去邻居家捡几朵凋落的白兰花,或别在胸前,或串成手环······
办公楼前有两棵玉兰树,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无数洁白的花朵总会招引来人们欣赏的目光,可是,也只有那么几天的盛开的日子,便很快凋落了。玉兰花的美可谓是短暂了,但是她的高雅、清纯、洁白却始终盘踞在我的的记忆里,每每想起就会让我激动不已。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又是一度春归来,当第一缕东风扑面而来的时候,我就翘望她高擎的枝头,盼望再一次目睹她盛开的芳容。春节刚过,看着玉兰树枝头那毛茸茸的芽苞,我就想象着玉兰花盛开的情景,随着天气一天天转暖,我想见的欲望也一天比一天地强烈。
日子在我的盼望中一天天地过去了,在春风的轻抚下,树上的芽苞越来越丰满,玉兰花开始吃力地挣脱开那层茸茸的灰色的外壳,顶尖就拱出了星星点点的亮白,仿佛害羞的小姑娘,半遮半掩地露出娇嫩。春风温和呼唤她,春日的暖暖的照耀她,她仿佛是从魔法中醒来的仙子,渐渐舒展开优美的身姿,那顶尖的亮白就一点点地膨大鼓起,并且愈来愈丰满,仿若是积攒起来的一朵朵骨堆的白雪,微风吹来,轻轻摇晃,向人们频频点头致意。终于有一天,树的顶端有几朵挣脱开灰色的外衣,展露出丰盈的身姿,但她依然害羞,那似开似合的样子像极了小姑娘娇羞的神态。这时候的花骨朵最有韵味,半开半合、似嗔似喜,神态娇娇怯怯,颜色如纯净的积雪般晶莹洁白,花朵在阳光的照耀下,摇摇曳曳,舞姿婀娜。接下来的几天,就是她们精彩绽放的时刻了,花朵由树顶至下,一朵朵轻轻地舒展开柔嫩的花瓣,每一朵都在尽情展现自己的美丽,满树银花好像赶趟儿似地竞美,于是那独特的美再一次展现在人们面前,招引得蜂飞蝶绕。
啊!我又一次看到了玉兰花独具魅力的洁白,那是怎样的洁白呀!纯白如雪,却没有一丝雪的寒意,莹润如玉,却拥有无尚的生气,像是婴儿洁白细腻的肌肤,白得柔润,白得甜蜜,白得让人没有一丝杂念,置身其间,仿佛天地也是纯净透明的。我想采一朵带回家,但我不敢伸手去碰,怕一碰就要破出水来,我又想轻轻亲吻她的花瓣,可是,害怕呼出的热气烫着她。站在她的面前,就那么长久的痴痴地对着她,仿佛置身童话世界,她的美让我心动、让我心疼。我想我若能采得她做一件霞衣,那一定是如丝般柔滑细腻,穿上她我必能轻舞飞扬、飘飘欲仙了。我多想亲*她,和她日夜相伴,让我迷醉如仙。就在我靠*她的时候,我闻到了她的气息,清新、淡雅、奇香宜人,轻轻地呼吸一口,她独特的清香立刻沁入心脾,让我满怀舒畅,意乱神迷。在那繁花盛开的几天,我天天都在享受着视觉与嗅觉的盛宴,美丽的玉兰花哟,我怎得能够与你天天作伴?
我又发现,不光是我,每一个过往的行人也都惊讶于她的美丽清香,人们纷纷驻足观望,啧啧称奇。就连蜜蜂和蝴蝶也受了她的吸引,成群地在其间忙碌纷飞,更有不知名的鸟儿跳跃争鸣,也来凑趣。我便知道,玉兰花不止属意于我,玉兰花的美已经慷慨的与自然界分享了,啊,美丽的`玉兰花不仅高洁而且无私,不仅美丽而且超脱了。
可是,只是那么短短的三天,玉兰花就自上而下开始了卸妆,一瓣两瓣地开始飘落,那凋落的花瓣优雅的离开枝头,轻柔地坠落在地面,仿佛是玉兰树派去和大地亲吻的使者,玉兰花,你是在向养育你的母亲表达谢意吗?你又是那样的多情而可爱了。但是先使刚刚到达,玉兰花就迫不及待地送去了她的所有,于是,落英缤纷,仿佛阳春的积雪融化般的从顶部至下一朵朵迅速地脱落,终至于满树残花,落英遍地,于是蜜蜂和蝴蝶都走了,树下是一片的杂沓,人们也不再驻足,似乎已忘却了玉兰花曾经的美丽与辉煌。
我的心中生出无限的惆怅,繁花落尽,就该寂寞相伴?一年的期盼,365天的孕育生长,就这样短暂的绽放之后,而又要重归于寂寞无声。我无限伤感,为玉兰花曾经的辉煌和今日的寂寞。但是我发现,玉兰树对此并不在意,瞧,在花朵褪去的枝头上,萌生出绿的新芽,嫩嫩的新绿正一点点透出来,过不了多久,就会绿叶婆娑,生机盎然了。我突然自悟了,玉兰花本无心炫耀,她的美丽绽放原是玉兰树生命中极自然的一部分、一阶段,玉兰树仍然按照自然法则进行着生命的历程。花落了,叶子生长出来,受孕的果实一天天地长大,玉兰树正在积蓄力量,她的枝头孕育着新的希望,来年还会有满树的繁花,还会有美丽绽放。其实做人何尝不是如此,只要我们在有生之年努力地去工作、去创造,让生命天天向上,人生也会焕发出美的光彩,这样,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们也会由衷地说一声“无悔人生”了。
往年,此时的苏里格天气寒冷,四处都是冰雪,而今年的今天特别的暖和,阳光在空中多情的挥洒。
早上,打开电脑,登录,女儿的头像在跳动,急切地点开,“妈妈,节日快乐!”映入眼帘。心中顿时一种温柔,一份感动。静想那远方的亲人,此情此景人生足矣。
家乡的三月,花红柳绿。这段时间,重庆的同事在空间里晒春天的美景。海棠花开了,桃花开了,李花开了,玉兰花开了。
玉兰花是香花木本植物,它的清香味,令人陶醉。屈原的《离骚》中就有 "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菊之落英"的佳句。
去年三月,有幸在家,争奇斗艳的春季,让人的心情特别不一样。一天,我和老公在小区散步,在金灿灿的阳光中,玉兰花开热烈奔放、灿烂张扬,一朵朵,一株株,在风中摇曳。肥厚的叶子不知什么时候脱落,而那如少女纤手的蓓蕾,有怒放的,有羞涩的,如舞女的裙。乳白的、紫红的,那袅娜的姿态,春色满园,让我惊讶。一阵微风过处,送来缕缕的幽香。就随口问身旁的老公,“这玉兰花是好久种哟。”
“一直都有。”
“每年都开得这样好。”
“是噻”
原来,我搬进小区后,每年三月初就到苏里格,没有感受到这般美景。在痛惜之后,心存遗憾的我错过了好几茬的春光。
黄昏温柔,金粉一样的光线,落在一棵一棵的树上,心也跟着温柔起来。广玉兰五月开花,一直开到九月,这朵息了,那朵开,碗口大的花,白而稠。就这样开得如此热烈,又是悄悄的。
那一段难忘的春季。每天清晨6:20,老公在鸟儿的啁啾和闹钟声中醒来,先起来准备,过会就喊熟睡的女儿,即将高考的女儿睡眠严重不足。老公会把卧室的门关好,避免打扰我。然而,躺在床上处于半梦半醒的我,不时感觉着这一种紧迫有序的气氛。
“么儿,起床了。”喊声轻轻而有力。
“好的,起来了。”应声朦胧而坚定。
“么儿,我们该走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我突然萌发:一生之计在于少。女儿在人生最好的季节里,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空旷碧蓝的天空里,春意融融,阳光煦暖,我的思绪潮水般起起落落。也就在那个春天,我的心田种下一束束阳光,如千朵万朵玉兰花般开放。
兰花是我最喜爱的一种花,也是我国十大名花之一。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得马上要破裂似的。
这么多的兰花,一多有一朵的姿势。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如果把眼前的几盆兰花看作一幅大活画,那画家的本领可真了不起。
那像柳丝般的兰草碧绿碧绿的,兰花的花瓣是绿里透白。花心真像桃片糕。
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一朵兰花,一阵微风吹过来,我就偏偏起舞,不光是我一朵,其它的兰花都在舞蹈。微风过了,我静静的站在那里,小蝴蝶给我说在花中采花粉的快乐,小蜜蜂给我说作夜做的好梦……
过了一回儿,我才想起我不是兰花,我是在看兰花哩!
我家养了一盆兰花。
自从它进了我家的门,我就像被它迷住了一样。刚进门的第一天,我就睁着眼睛观察着它:五片蝴蝶似的花瓣被一朵小小的花蕊衬着。远看,像一只花蝶停在一朵花上;*看又像披着紫色外套的女孩。这朵兰花好像一位傲气的公主,无时无刻地“巡视”着自己的“城堡”。刚买来时,我不知道放在哪。我看见了阳台,我家的阳台,通风好,地方大,晒得着太阳,放在这最合适不过了!于是阳台就成了这盆兰花的“小区”了。而且,放在阳台上,不论在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沁人心脾的香味扑鼻而来。
据说,它是*的传统名花呢,古人还说:“兰之香,盖一国”,所以兰花还故有“国香”之称,爸爸还告诉我,兰花可以理气明目,是一种疗效繁多的药材。
正是因为它这样珍贵,所以我照顾它特别细心,有黄叶时,我会用小剪子细心的裁剪,然后仔仔细细地照顾它,生怕它长不出来。
每天我放学回家,都会看看它。因为我爱它,我爱它的高洁和美丽。
——等你散文随笔通用五篇
风正好,草色萋萋,碎影浮动。月光倚着我的篱笆小院,不声不响,举着清凉一步步靠*我。坐在葡萄架下,望去,月色被葱茏的葡萄叶剪得迷离扑朔,仿佛那些模糊不清的回忆。又是一年七夕节,我安静地站在葡萄架下,遥望不语,亲爱,这个七夕,我和月亮一起等你。
——题记
蓝而纯净,夜晚的天空就像辽阔的海面,微风轻轻吹拂,那浮动的白云像翻卷的浪花,卷着沉默的蓝,一次次义无反顾地飞奔过来,向我绵长的梦乡靠*。远处的景物是模糊的,我能看到的除了蓝,便是悠闲的白,只是,何时你才能走进来,走进我的眼中,并住下来,永不再离去。
喜欢夜。它的黑,像极了你深邃沉静的眸子,有着风掀不动的气定神闲,也有着露珠草叶一样的`干净纯粹。只有这样的夜,也只有你的双眸,才能让白天喧闹的小丫头安静下来,坐在你的眼睛里,安静地不再说话,风景却已然入了心。
前些日子,一直吵着要去古玩市场找一块石头,和我的名字有着共同脾性的那一块,可以不是精雕细琢,也可没那么大方雅致,但一定要是天然的,纯粹的,和我隐藏至深的秉性通着灵犀,可以于千千万万里一眼识出。然后,打磨成饰品,一直佩戴。
最终,古玩市场也没有去。我知道,我还遇不到那样一块石头,如同我现在还无法遇到你一样。于是,我便敛了思绪,站在静默的时光里,静待缘分开口。
七夕情人节,我有些避讳这样的节日,你不在我身边,再盛大的节日都是与我无关的。一个人听着音乐,泡着一杯菊花茶,懒散的坐在秋千上,偶尔的会想起一个人,或者一段遥远的回忆,于是,嘴角浅浅莞尔。秋千是竹条编织而成,架子上缠绕着一圈圈葡萄藤,因为靠*阳台,微风吹过来,细碎的阳光就会走进来,纤柔的葡萄叶晃得有些明媚。
七月,白天的日子就是这样,几分明媚,几分清风。我会因为贪恋一朵云的白,故而站在窗台前停留很久;会因为不舍得夕阳滑落到山的另一方,而呆呆地站在原地看它。直到看得晚霞羞红了脸,炊烟袅袅的盘旋在村庄上方,才知道我留不住一些东西。比如光阴。比如零谢的指甲花。
喜欢黄昏的雨,因为将暮未暮的缘故,连飞舞的雨丝都带着浪漫的记号。那天黄昏,北方的天空邀约了一场青色的烟雨。站在窗台前,通过透明玻璃,能清晰得看到雨点儿的去向。它们有的落在房檐上,有的吻过梨树、葡萄藤,以及石榴树的翠叶,有的干脆的飞向我窗台,在透明玻璃上留下晶莹的水珠,然后,划出一个美丽的弧度,就在玻璃上消失了。
这样的七月,这样的雨天,如果你在,该有多好。那样,我就不用在字里种下你的名字,而是用眼睛喊你。
你不在。于是清风候在这里,白云等在这里,连那长长短短的诗句都约好了时间,在一首诗里等你。这个七夕,我舍去了繁闹的去处,约了一枚月亮,在葡萄架下安静等你。你若来,请沿着绿色的藤蔓找寻,或者从一首长短句中探访,该静的都已静下来,只有那些等你的绿和文字是调皮的,它们和我一样,纠缠着这个夏天漫长的光阴,打听你的去处。
你能看到么,天空的蓝更深了一层,寥寥星子零散的分布着,仿佛每一次风吹,银河的水都能泛起美丽的涟漪。站在葡萄架下,我分不出哪一颗是牛郎星,哪一颗是织女星。却被东汉的诗句“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牵引着,去了另一个遥远的时空。
此夜良宵,天上月都是娇羞的,那一声呼唤,羞红了谁的脸颊?我的等候,却在月光里逐渐变凉,和风一样轻。七夕,你会来吗?踏着我的呼唤,从那个遥远的地域跋山涉水,赶赴一世无悔的约定。
岁月清淡,流年远长。我想在一杯白开水里找到生活的定义,想让一条河告诉我如何细水长流。所以,从不羡慕那些轰轰烈烈的感情,安静地想用一生去等一个人,然后过安淡*稳的生活。于我,那便是最大的幸福。
七夕,我和月亮一起等你,你若不来,我便老给你看。
等你,在冬天唯妙的旋律
放出我日夜燃烧的爱情之火
等你穿过茫茫的戈壁沙漠
义无反顾地奔向我的怀抱
在我的怀里,吻出一个季节纯粹的芳菲
你是长发怡人的美丽女子
飘逸的步履牵扯着每一次风向
只要你轻轻走过,我的心上
就开出四季里最纯美的花朵
在风中曳出一世的情话
你被风扬起的洁白裙裾
蹁跹舞动,撩起我多情的梦
我想把你暖在掌心
用体温,轻柔唤醒
你前世的名字
我在等你啊,我前世的情人—雪花
等你吻上我的唇瓣
在我的眼里,跳出爱情的火花
而我,也将用眸子画出你绝美的容颜
叠放整齐,收藏于心室
寒冷的季节,思念却在燃烧
我站在枯枝梢头,再次眺望
等你最先落在我的眼里,读出
那隐秘的热情,还有
我没有说出的谜底
曾有一个梦,
如此模糊又如此清晰,
梦里有颗高高的槐花树,
还有树下的我和你。
一直喜欢在树下写文字,
来堆砌时光的美丽,
当流年的风声盛开了一朵莲,
藏在了眉间藏在了心底。
如果,你不懂我爱你,
就让风儿告诉你,
那桌案上娉婷的青花,
曾为你零落成了一朵浅香的墨迹。
如果,你不懂我爱你,
就让青鸟告诉你,
那茶几上浅浅摇曳的回忆,
终是没有了结局。
指间的烟火如影随形,
依然默念清欢安守着清寂,
是我不曾告诉过你,
在我心中,你终是我不敢触碰的美丽。
多么多么希望,
故事的结局,就是我和你在一起
长长久久地在一起,
那么,在幸福的巴士到达之前,
就让我在春天里等你。
当小哥说他要去守那个秘密十年的时候,我很难过,吴邪问他,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小哥轻描淡写的说,你。彼时我终于明白网络上流传的一句话,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的缘由何在。
小哥性子冷淡,万事都入不了他的眼,不言不语,但尽收眼底。他对出生入死的兄弟的关心都不表现出来,一路下来,小哥的从容不迫,处事不惊,包括吴邪也会说,他在,安全感就在。小哥就是南派三叔所说的那种无视痛苦的人,他总是默默的,默默干所有事情。小哥外表冷漠,骨子里却很有情。一路上他救了伙伴无数但依旧很淡然,我想,真情是不需要表现出来的,即是对对方了解,那他怎样对待又有什么关系。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了然于心,这就是默契。
小哥对吴邪说,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酷哥张起灵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不容易,看来他有多重视吴邪。经历一路生生死死,最后还能面对面站在一起,这份感情太深厚。张起灵拿吴邪当做朋友了,尽管他还是不言语。
小说最后,张起灵对吴邪说,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一起出生入死这么久,突然要离开,吴邪怎么不伤心,或许他了解吴邪的性子才没有不辞而别,况且这一别就是十年。这个专业失踪户终于要说再见了。我想,如果他再失忆,那他记忆深处,肯定是吴邪,他不会忘了的,十年后吴邪前来赴约,当那扇隔绝人世的青铜石门打开的时候,他会笑着看着眼前这个人说,你来了。
吴邪在他要去长白山前百般阻拦,吴邪也知道,他又怎能劝住。吴邪问他,你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张起灵回答,意义这种东西,有意义么?或许他思考过了,得到的结果就是,他活在世上就有重大的使命,这不是说能拒绝就可以不接手的,这必须是他的选择。所以他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没有意义。也许我读懂了张起灵,又或许我根本就不了解他,在无数人眼里,他早已不是书中人了。
不得不说的是小说的作者南派三叔他成功的塑造了这个人物,《盗墓笔记》一到八,张起灵说了379句话,但无数读者看到的,是这个人的灵魂。南派三叔说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结局了,张起灵会消失,但十年后,他还会出现。倘若结局是让他适应现代生活当个普通人那似乎偏移了创造这个人物的初衷。结局留给读者无尽想象的空间。
十年,静候灵归。
十年,灵已归。
自从你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消息。自从你离开以后,我分不清白天和黑夜、清晨与黄昏。我无心看江南的烟柳,赏洛阳的牡丹。
自从你离开以后,二十四桥上的箫声更凄绝,千年染尘的琵琶更幽怨;敦煌壁画上的飞天不再灵动,水墨丹青描摹不出你的模样。所有美好的精致、愉悦的,都因为你的离去变得寡淡无味。
我在高山之巅等你,我在长江源头等你;我在江南小镇等你,我在黄土高原等你。只为等你回到我身边,你却一去不返,难道我要等你一千年?如果人能转世、有轮回,我要你也等我一千年,尝尽等待的愁,相思的苦。
等一千年太久,我只要你现在。你却随风飘逝,茫茫人海哪里寻找你踪迹?梧桐雨再添几分哀愁,西风叶染几寸忧伤。一千年以后,我已经风化成沙。
等你一千年,要历经多少荣辱悲欢,见证多少风云变幻,才能与你相见?
我在洪湖岸边等你,在苏州河畔等你;我在断桥上等你,在雷峰塔等你,等你千年的归期。为何你一去无音讯,把温存都丢在了风里?你可知道一千年的等待多么孤寂、苍凉?等你一千年,青花瓷瓶底有没有你的落款,刺绣上的鸳鸯有没有你的指纹?穿越千年的温柔,你能否体验到爱的温度?
等你一千年,雄关漫道路遥遥,一春一秋品悲凉。等你一千年,进入极夜。如果生命有轮回,我要你也等我一千年,尝尽相思离愁的滋味。
如果你化为大山,驻里在岸边,日夜守望大江奔流。那时你才会明白:我的等待有多苦。等你一千年,但愿此种选择,我能无怨无悔。
等你一千年,万丈红尘中,你是否值得我等待?
——牵了手的手散文随笔通用五篇
在我心里,牵手不仅仅是两只手握在一起,更是一种心灵的碰撞。
与花儿牵手,我惊艳于它风情万种的妩媚;与花儿牵手,我崇拜它坚强不屈的执着;与天空牵手,我明白它蔚蓝宽广的浩瀚;与大海牵手,我感动它波涛的气势。我渴望牵手,我渴望用自己的心去感受世界。
与书牵手,人会变得更智慧。
书,从来都是智慧的化身。从书中,看出历史的变迁;从书中,看出人生匆匆;从书中,看出世间万物。读陶渊明,读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读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读诸葛亮,读出“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的忠诚。书,就是一位无声的老师;书;就是一个智慧的老人;书,就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与书牵手,让我变得更智慧。
与阳光牵手,变得更自信。
只要心中有阳光,那阳光便可以照到世间的每个角落。在我心里,阳光如清泉,浇灌**枯的心田;阳光如火焰,照亮我心中的阴霾。当我失败、伤心或是遇到挫折时,我喜欢昂起头,让阳光照到鼻子上,因为这个时候,阳光便可以温暖我的整个脸庞,面对着太阳,我还增添了跟困难斗争的无线勇气。与阳光牵手,让我变得更自信。
与运动牵手,变得更强壮。
我很喜欢运动,特别是跑步,那种汗水淋漓,神探变轻的感觉,让我心灵得到彻底的放松。跑步的时候,身体如小鸟般跃起,双手自由的摆动,心跳渐渐加快,心,却越来越沉静,然后慢慢地,人与空气融合在一起...我感到无比的强大。与运动牵手,使我变得更强壮。
每一次牵手都是心灵的萌动,每一次牵手都是一次灵魂的升华,每一次牵手都是一次别致幸福。我渴望牵手,我渴望用自己的心去了解世界。
在我们新居的小区里,有一对老夫妻,每天都手牵着手的散步,就是在雪花飘落的日子,他们也是手牵手的漫步行走……
走在前边的是男人,他的脸上*静的一点表情都没有,一只手轻轻地拉着跟在后边女人的手。女人步履蹒跚,小碎步紧跟在后面,就这样慢慢地走着。上午和下午在一个固定的时间里,总能看到他们夫妻的身影。
刚刚装修房子的时候,我每天都看见他们,心里一阵感动。我猜测他们可能是退休的教师吧,也许是哪个机关退休的干部。他们从来不说话,就是围着楼区走着,非常的慢。看着他们*淡的表情,我觉得他们是幸福的,就象一杯白开水那么的纯净。看着他们脸上的皱纹,猜想他们曾经走过人生四季的风雨路程。看着他们轻轻拉着的两只手,那是几十年的恩爱的纽带吧……他们在我身边走过,我感到特别的神秘,真想知道他们的真实生活是怎么样的,幸福吗?困惑吗?苦闷吗?……
等我搬进了新居,才知道他们就是我隔壁单元的邻居。他们夫妻不是教师,也不是干部,都是普通的工人。他们的收入也不高,可能是子女给他们买下了在市里堪称贵族小区的房子。那位女人,腿有毛病,行走很吃力,我想,也许她已经把自己最光华的东西都奉献给了社会、子女和家庭。那位男人一定很爱她,每天都牵着她的手,不离不弃。一天雪特别的厚,男人把房前甬道上的雪清除干净,领着女人在*坦的小路上来回的走着。我猜想,当年他们一定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为着事业和家庭奋斗着,也谱写着爱的浪漫诗篇……携手走来,走进了人生的秋季,他们都老了,身体已经不如从前,可是那双枯瘦的手却紧紧相牵……
他们的身影,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连我的小外孙女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们,我想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留下的一定是美好的情感印记。
看到他们缓慢的行走,我总是被感动着。也产生好多的联想。夫妻,是人生相伴最长久的、最亲密的亲人。夫妻结合组成了家庭,生儿育女,赡养老人,奉献于社会,用智慧和汗水耕种着生活的田地。还要携手并肩走过好多的风雨路程。在几十年的跋涉中,夫妻间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关照、互相牵挂,建立了亲密无间的情感,浪漫的爱情变成了浓厚的亲情,就象一坛老酒,愈久弥香。可是,现如今有的青年人却不懂得对自己已经建立的夫妻感情和家庭的爱护,随着各种欲望的膨胀,肆意泛滥自己的欲望和所谓的情感。我想这样的人是体会不到,也享受不到婚姻和家庭的幸福的,他们也不会在人生进入黄昏时节享受那份相互依赖的甘甜。
《牵手》那首歌里说的好,因为牵了手的手,来生还要一起走。因为有了伴的路,没有岁月可回头。我衷心地祝福那对牵着手行走的夫妻,让幸福感充满他们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
七夕,与爱的人牵手
每年的这一天,
总想和你不见不散。
我们相约在时间的某个支点,
简单而快乐的度过。
我没有更好的礼物送给你,
唯有这颗真爱你的心。
让我轻轻牵着你的手,
什么也不说。
一直一直走下去,
走到花开,花落,花又生…
墨香点点,纸墨生花,锈刻今生你我走过的印记。
有一首歌,叫牵手,有一杆秤,秤不离砣。牵手,其实很简单,轻轻伸出手来,两手相携,牵住的是情,牵出的是爱,就像秤杆与秤砣,永不丧失*衡。
然而,牵手又很难,有时,时空阻隔了距离,心相念而手难牵;有时,不愿伸的手牵不住爱,不愿牵的手牵不出情。
牵一次爱的手,露放着爱的心意,把冰冻的心熔化,让爱的温度轻柔、蔓延……凝结成盈盈含香的玫瑰,安抚孤寂失意的灵魂。
逝水流年,岁月青葱,尘世妖娆,爱情也像一条变色的龙,穿行在人生的过往,点点斑迹,可待驱逐。
今夕,浪漫的情人,缒倦爱香,修复陈爱,找回曾经,怒放系列青春的释放。采一朵鲜香的玫瑰,赠与爱的人,馨香久远;牵一次爱的手,绵延悱恻,永不倦怠,收藏幸福的永恒。
今昔何夕,让人如此的动容?
今夕含情,如火如荼;今夕,爱的星空飘逸芬芳;今夕,爱的路上斑驳色彩。七夕情人,风光迤俪,天长情长,人和爱长,数风流人物,只争朝夕!
凭窗而立,微风拂过,发丝卷然,明眸顾盼,指向有你的地点。仰目天空,蔚蓝;敢问情的路上,热烈。捧一颗纯白的心,情素萦绕,将微微颤栗的心,淡抒情怀,放逐在这个特别的七夕风情里,曼妙、疯长、驿动,编制成一种在乎你的别样。
今昔,不知有多少特别的人牵了特别的手,扑捉到特别的幸福?深知自己不是无情冷漠的人,不会在时光的末央丢失了在意,也不会狠心湮灭一份爱情的余温。
爱情,自古聚守心音的距离,在缘与份中自由的荡漾、挣扎,震慑着彼此的心魂,芳心而美丽,凄美而心寒。
爱情,终是缘份的眷顾、厮守与珍藏。缘,或许是前生的约定,今世的拥有;份,或许是前世的恩赐,今生的幸得。缘易得,而份难求,缘起缘灭,份含香。遇见,是缘的一次兑现;牵手,是份的一份享有。有缘有份,是人生的一场华丽;有缘无份,却是爱情的不幸与苦度。
人生的路,太漫长,太崎岖。一个人走路,太辛苦,太寂寞。所以,在这条路上,不能孤单地独行,需要寻觅一片爱的星空,与自己爱的人牵手同行。伸出右手牵住了缘,挥出左手拥抱着份,转动爱的一切本真,一同出发,季节而歌,铸造幸福爱情的巢!
今生与爱的人遇见,牵了手,逐放了青春,璀璨了情感的天空,让心中的爱,埋下多情的种子,像莹莹闪烁的星星,像雨后斑斓的彩虹,烂漫了人生,画下一副美丽的图案。
一路的情驰神往,手与手相牵,拥抱萌发的爱芽,激情燃烧了岁月,绽放炙热的心花,匍匐一线深深的爱恋。可曾记得,那"三日不见如度年,茶饭不思寝难安"的经历,早已让时间撰写了历史,凄凄美美,如碟上演。
或许,这就是爱情魅力的张扬,牵引着爱恋心魂的神往,吸力不息,张力无穷,就像那万能胶的粘力,将两颗依恋不舍的心魂,磨合粘固到一起。
即便红尘分隔,怀满忧伤,即便灯火珊阑,相见亦难,却把一泓相思化美酒,醉了红颜,碎了思念,碎了一双忧忧期盼的眼,含在相思忆苦美丽的笑中,从未有过情迁的裂变。
恰是人如树木,风雨寒霜浊朽,而心中涌动的恋情,亦不曾老去。爱的人,宛若是那多情的风和雨,吹绿了树的生机与盎然,滋润了爱情的欢颜,萦憩在温馨浪漫的时光里,执情,卓然。
爱的人,你可知道,今天要过浪漫的情人节,爱的气息躁动着情感的沸腾,溢出缕缕心香,轻舞飞扬在空气里,弥散着爱情的蓓蕾与味道。
此刻,其实好想与你牵手,踏踩情歌的节奏,牵着爱的滋味,像那些特别的人一样,来一次暖心的暧昧,在轻盈的舞步中编织一份快乐,徜徉一回激动,酝酿一场浪漫情场的幸福,感受你我的清新、柔情、别样与美丽……
好想牵着心爱的人儿,温婉的站在幸福的中央,看黄昏暮色,游林间小径,赏葱郁成翠,听细雨盈风,伴潇洒飘飞,感荷莲欲滴,刻画一副爱情季节的笑靥。让眷念依依的心儿,铺展在温馨雅阁的苍翠嫣红里。那一抹绝美的风景,凝固成一池清纯的泉水,汩汩流淌,荡漾成一朵幸福的靥花,让你我一起守望,共度华年!
只愿你纤柔的小手,与我十指相扣!如果可以,我愿为你化作翩然的彩蝶,日夜依绕在你身畔,牵手与你共舞风光。在季节轮回的某个支点,看今生流盈岁月的红尘娉婷,弹一曲天长地久的旋律,赏一泓连绵如瀑的流水,让你我一起共浴,洗涤相思的霓裳,美丽一场风花雪夜的印记!
可是,你却不在我的身边!于是,只好画着你的样子,牵你到梦中。
我想,这不是异常的梦游,却是爱情的格调,吟唱此间,美丽了人心。
深知,你与我像牛郎织女,过着流浪相望的生活,你在天涯,而我的爱却在咫尺。天涯路远,梦里千寻,但你种在我心中的柔情,跌落在七夕情人的花瓣上,滋润我缠绵也如花,让我吹着暖风入梦,悄悄撷取有你气息的一朵玫瑰花,放在你的枕边,放入今世你与我的约定里。
那一帘翩跹的幽梦,早已湿润成百转千回的痴情,像一只多情的蝶儿,在坚定的等待,也做一回鹊桥相会浪漫七夕的情人。
等待,让我牵着你的手儿,与你相携着,同渡沧海,共逾红尘!
等待,让我抱紧你的身躯,从此不分开,一直走到生命的终结!
看吧,我爱的人!这就是一*梦想相爱的地方,却是如此的迷醉!
听吧,爱我的人!这就是幻化着手牵手的铮音,却是如此的传情!
静悄悄的晨曦下,那水波浩淼的山溪,甜城湖畔笼罩着层层的薄烟,葱翠的柳儿也依依牵了手,一片幽幽宁静,羞涩无语。我的心中却装满你的温柔,回想一*绵绵情话,缠裹了晶莹的晨露,仿若滴响了你我爱情的风铃。
初露的朝阳,蛰伏在稠稠雾霭中,远山晓雾似纱,绿柳如烟,丝丝风鸣,声声鸟啼。朦胧的水波深处中,你悠悠船头,长发披肩,一袭青衫,戏水弄舟,轻轻向我飘来,凝目含笑靠岸,让相思的渡口也没了落寞与等待。
轻轻与你携手,漫步于浓浓雾色里,置身于童话中的仙境,像两只欢快的蝴蝶,缠绵,追逐,恬适,蹁跹。在只有两个人的旷野里,连接一起的两只手臂,随徐徐清风,前后轻柔摆动,有序的节奏,温婉的步履,仿佛奏响一曲浪漫情人的歌谣。
碧绿的草儿,激动得落泪,发出淡淡柔和的清香,跟随我们的轻盈,一路学样。我偷偷地斜视着你,心,宛如小鹿在左突右撞。
烂漫的山花,卓染阳光,飘洒阵阵淡雅的芬芳,巧笑嫣然,润泽了眼际。你宁静地低垂着头,蓝衣幽幽,洁白的裙摆,秀发掩饰着娇美的脸颊,恰如水仙之美,赛过幽兰之香。
开心,惬意,激动,欢愉,幸福……
一阵冷风吹过,我在雾色中拼命的抓着,可眼前哪有你的影子?失落的心,犹如颤栗在寒风凛冽的冬季,空茫而虚无,沧桑而惆怅。
但这所有的一切,演绎着难以形容的一帘幽梦之美,我却无从于抛弃。此时,唯有那梦中被幸福填满的心境,怜惜,而啼笑皆非。
其实,只想这样,在这样的梦境里,牵着你的手儿,幻想着这个生机盎然的季节,你与我相约岁月,绵延添香,心满意足!
很多话,一直不敢当面对你说,写在这里。
知道吗,我爱的人,每一次牵着你的手儿,徘徊在熙熙攘攘的喧嚣尘世中走过,我都会紧紧的攥着,害怕在万人之中失去你。
我多想牵着你的手儿,走过冬春,越过夏秋,走过一路的繁华,露放生命的青春,没有悲伤,没有失望,一直到我归于尘土。
我渴望牵着你的手儿,与你在晚霞绚烂的傍晚目送夕阳,不会因功利的魅诱,而抛开你的手;不会因孤苦的考验,而劳燕分飞话别离。
我要紧紧攥着你的手,一直走到彼此满脸褶皱,白发苍苍。紧紧地攥着,紧紧的拥着,经风雨,克磨砺,直至燃烧的生命走到尽头……
青春的时光,无声的划过,岁月的苍凉,在所难免,但我对你的爱不熄不灭,对你的情依然,对你的在乎永驻。
或许,在某一天我们都苍老了容颜,或许,在某一年,我们都经历了浮华,或许,在时光的流转中,我们都走向了忘记,是否,你还会依然记得曾经的过往,那一份情真意浓的存续?
我想,我会记得,因为,你已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融入了我的血液,你给予我的情毒花,早已开在了我深邃的骨髓!
即便在今天这个美好向往的日子,我让孤单和寂寞陪伴,喝下黑夜酿制的咖啡,饮一杯忘情水,却凝聚了更深的想念。我相信,在远方的夜空下,有一个人会和我一样,也在仰望着同一片星空。
我知道,我们的情感太可怜,爱情从来没有那么多的完美。或许因为情感的太天真,爱情总会被伤害。既然相爱了,鸳鸯比翼飞,那么,就要学会包容缺失,容纳过错。
你看,天还是蔚蓝的天,水还是纯洁的水,心还是那颗明亮闪动的心,即使夏日的轮回即将被秋天的飘零所代替,即便春夏秋冬陪我同孤独同守望,在连绵的黑夜里,在雨雪纷飞的日子里,我膨胀萌发的心中,一直挂念着你的名字,一辈子也不会遗忘。
我深深知道,两个人的情缘,上帝早已经安排,只是,上帝让彼此遇见已经功得圆满,没有义务编排余下的故事,所以,有无缘份,只能随缘得缘,惜缘得份,得与失,皆缘于心,成与败,事在人为。
如果,选择了牵你的手,今生就很在乎,就会无言无悔的追随。不用多说什么,只要用心相待,心心相系,相濡以沫,包容、懂得、珍惜、疼爱……收藏彼此给予的一切,即使是那些最完美的缺点或错误,也同样淡定而芳心,从容而慰勉!
爱,其实是心与心的感应,能否撞击出心灵的火花,只关乎于两个人的心电是否心有灵犀,是否能真实得到拥有。
有人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前生。有些人经历了磨砺与灾难,共渡了艰苦的前生,所以今生能在茫茫人海中轻易认出她(他)的唯一;而有些人在前世里互责排斥、恩怨纠缠,所以今生寻寻觅觅,苦度尘世,难奈于携手走过一生。
我不知道,你与我该是哪一种?
我知道,有情人终成眷属,确实不容易,或许要面对流言蜚语,面对众叛亲离,面对世俗压力,甚至于面对生与死的抉择……但不管怎么样,我固执的觉得,两个人的世界就是天堂,有你的生活就是幸福。
是的!你是快乐的,我就不是忧郁的!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安暖的!
真的,只想与你相约黄昏,看人生夕阳,赏春华秋色。把爱的冷暖,情的包容,把你给予我的一切,收尽我今生爱你的行囊。
我深深的感触,在流动的空气里,在茫茫的人海中,遇见就是一种美好。"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是不是蕴涵着一种淡淡的默契?让彼此间的相识,折叠成相思的千纸鹤,放飞在你的天空,淡然一笑,芳心未哀,却仿佛是清泉流过枯田一般,清凉,甜润,透明。
在人生之路上,有你的陪伴,有你的爱悯,有你的疼惜,我已很足够了。你对我的爱,我对你的疼,像春天的花朵,像夏日的甘霖,像金秋的果实,像寒冬的暖阳,我已富足无贫。
你与我而言,离开一步,是无边的思念;山水一隔,又是无怨的守侯。时光的中央,我们手牵着手,风雨也快乐,海潮也温柔。今生拥有你,是我的幸运与福气,我让珍惜引路,爱惜久远,莫失莫忘!
未来,有很长的路,有数不清的岔口,坎坷,崎岖,沟壑,颠簸,……,把你的双手,安心的交给我,陪同我前行,走向快乐,走向幸福。我给你一个温暖的臂膀、舒坦的怀抱、一颗真爱你的心。
握紧你温柔的手,一辈子不放开,一直牵着走下去,走向希望,远离绝望,陪我苦痛与欢笑,伴我尘度而芸生。
亲爱的,我只想告诉你,这一路走来,我们有太多说不明的艰辛与困惑,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包容、怜爱,感谢你陪我度过过去、现在和将来,因为有你的存在,我不再缺失快乐,我的生命会变得更精彩!
亲爱的,我爱你!
七夕,浪漫情人的华彩,浪漫我情操的朴素,一则寄情深深的感言,墨香点点,落字键盘,放纵今生你我的欢颜,聊表我对你深深的爱意。
今生,许我与爱的人牵手,什么也不说,不分心的牵着走,一直一直走下去……走到花开,花落,花又生……
许多文章故事中,中老年夫妻牵手的画面,总是教人羡慕不已,尤其在相互扶持的生活过程里,经常可以看到令人感动而鹣鲽情深的情节。
有人说:年轻人在激情方兴未艾的情境里,许多亲密动作尚不足为奇,遑论最基本的牵着手,根本算不了甚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所以七年之痒以前的牵手画面,应该是极其*常的事。
不过夫妻相互牵着手的频率,据说随着结婚时间长短而成反比,卡通影片甚至描述太太拎着大包小包,而且带着孩子在老公后面跟不上,而一派悠哉潇洒的老公,甚且对着一旁妙龄女郎放电,真是气死一堆人!
朋友与我分享一部投影片,内容就是谈到牵手与牵心的故事。话说手心其实是有道理,人们的手里面应该有一个心,那个心有别于左胸的心,因为手中的那颗心,可以散发出温暖的气息。
因此当人们牵着手的时候,其实也代表着两个人的心靠得很*,不论是长辈牵着小孩子的手,或者兄姐牵着弟妹的手,还是情侣十指紧扣的双手,抑或夫妻温馨的相互牵着手,这些画面都呈现出紧紧相依偎的两颗心,那是多么慈祥、和谐与温馨的举动呀!
记得有一次,我和太太出*友人婚宴,宴*设在镇上一家餐厅,我很自然牵着太太的手赴宴,就好像每天晚餐之后,我们牵着手在院子里散步、看城市的夜景一样;然而后来朋友告诉我,当他看到我牵着太太的手走进餐厅时,竟然觉得很感动而有点不可思议。
因为他的父母与我年龄相差不远,可是从小就觉得父亲好严厉,对母亲与孩子总是极具威严,甚至与家人有一点距离,而且从来没看过父亲牵着母亲的手,所以他对于我们牵手的模样,深深感到惊讶不已呢!
其实夫妻之间没有牵着手,并不表示不相爱的意思;不过国人一向保守的性格与民情,让很多美妙的亲密动作受到压抑,因此,即使在闺房内可以很亲密的行为,可是在公众场合,却经常表现出道貌岸然的样子,所以总是不*惯牵着对方的手。
这样子其实很可惜,因为牵手真的很简单,而且诚如影片故事所诉说,牵手可以把女人的心牵走呀!
因此在相互牵着手的时候,也可以用此种行为语言,表示相亲相爱的感情;既然在房间内可以很亲密,为何在公开场合不愿牵着手呢?
也许看完那部投影片之后,应该会有很多人愿意牵着伴侣的手;闽南语把太太称之为牵手,殊不论其颇为饶富寓意的境界,然而牵着太太或老公的手,真的不但名符其实举手之劳而已,而且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甜蜜滋味。
因此,先生们不妨经常牵着太太的手,让她感受到细腻而温柔的体贴;至于太太们,假使老公不*惯牵着你的手,也许你也可以化被动为主动,让老公终于很惊讶的发现,原来牵着老婆的手,不只是年轻人的专利,而且是好幸福的*惯呢!
朋友老父七十有余,六月初生病住院,术后感染,医院连发病危通知,意识模糊的老人亦无求生意志。
儿女们已准备后事,通知亲友同学见最后一面。一同学告知几百里外老人初恋情人。七十岁的老妇即乘最快客车赶回。同学告知老人,老人一听血压、心率骤然升高,吓得医生忙用镇静剂。
儿女就是否让两人见面起了争议。反对的儿子说:老爸现已如此激动,见面怎承受得了?赞同的大女儿和女婿言:父亲迟迟不咽这口气,或许就是为等见老妇一面呢?“让他们见面吧,老爸死也是高兴死的!”大女婿一锤定音。
风尘仆仆的老妇赶到病房时,老人的镇静药效剂尚未消失。儿女在其耳边言:阿姨到了,你听到眨眨眼,老人拼命挤眨双眼。儿女悄悄退出,扭头见老妇轻轻拉住老人的手喃喃呢语。
老妇当晚即要陪护老人,儿女不从,将其请至家中休息。老妇含羞对老人的女儿言:今天,我第一次牵了他的手。
次日医生查房,惊奇道:老人的情况竟有了好转,身体器官又恢复了勃勃生机。拍板见面的大女婿无限感叹:没想到爱情的力量如此之大。大女婿还讲述了一个感人的细节。按照风俗,老人的衣袋里放了几百元“上路钱”,老人知老妇生活艰难,抖索着手执意把钱掏出给老妇,老妇躲出病房嚎啕大哭。
老妇陪伴老人直至康复方回。
——玉米散文随笔范本五份
在乡下,夜晚,屋檐下的蛐蛐开始嘁嘁地叫成一场比赛的时候,玉米却渐渐地安静下来,陷入沉思或等待。从青翠的畅想和滴着露水的梦境出发,直到秋的深处,玉米不是倦了,而是成熟,惟有成熟,沉思才有味道,秋才入诗入酒。
在北方,玉米像北方的汉子一样骨骼粗大,秉性豪爽,所以在庄户人的眼睛里,玉米从来不是种植的庄稼,而是自己的兄弟。从玉米地里划锄或施肥回来,庄户人伸长脖子把冰凉的井水猛灌一气,喉咙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和玉米哗啦哗啦的笑声遥相呼应,嘘寒问暖似的。
庄户人的生活是从一首诗里开始的,那里面首先就有玉米,然后是汗水、辛劳和盘中餐。玉米从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就明白了自己的位置,所以每一株玉米在粗糙的大手播进土地的一霎那,不管贫瘠还是肥沃,不管黄土还是黑土,就已抱定了金黄的决心,而且矢志不渝。在家乡,一场疾风骤雨后,小麦常常会东倒西歪,难经磨难的样子,玉米则不然,玉米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伫立,伫立成庄户人眼中绿色的旗帜,而旗帜没有轻易倒下去的道理!这一点,和我在水瘦山寒中长大的乡亲息息相通。
玉米身子高大,叶子修长、碧绿,即使到了躁动的青春期到了生儿育女的时节,也不像一些艳丽的花朵一样招招摇摇,它把自己的希望和精力集中在头顶天线一样毫无光彩的花穗上,冷静而含蓄,然后在风中歌唱明天。
仿佛一夜之间,每株玉米怀里都仙人似的抱了翠绿的带鲜嫩红缨的“拂尘”,秋把自己化作无数颗黑夜里的星星,让每一缕星光普照在玉米身上,然后,“拂尘”一挥,玉米的怀里便是金黄的智慧,智慧一粒粒的,每一粒都闪烁着光芒,光芒一直闪进庄户人的眼睛里,渍进庄户人的笑纹里。
中秋月圆的时候,万家团圆,庄户人的玉米兄弟也要回家,它们被编成辫子似的挂满了庄户人的墙头边、屋檐下,和一串串燃烧似的红辣椒,丰腴着庄户人越来越红红火火的日子。那年丰收,作为庄户人的父亲,在小院中旗杆似的竖立起十根碗粗的木头,上面密密层层挂满了玉米,看上去蔚为壮观,一天晚上,一阵轰响,“结满”玉米的柱子不堪重负倒了一地,父亲听到了玉米们哈哈大笑的声音,但父亲一点也没有生气。当然,也有在深秋才接玉米回家的日子,不过那得委屈它们了,那时天早晚都有些冷了,玉米却还在为回家积蓄着最后的力量,就像一个出门游学的学子,不饱读诗书,不胸藏锦绣是不愿回家的。
蛐蛐在玉米脚下一跳一跳地做着游戏,唱着歌,嘁嘁嘁嘁的,蛐蛐说,玉米啊玉米,还不回家啊?玉米说,回家,回家,我的兄弟就来接我了,我们就要团聚了。
秋天听到了,放慢了疾走的脚步,回头笑笑,阳光灿灿烂烂的。
玉米,在我老家叫大黍黍,高粱叫小黍黍,至于名字来由不得而知,我的理解是玉米粒大所以叫大黍黍,高梁粒小所以叫小黍黍。
在我记忆里玉米是用来喂鸡、鸭、鹅的,是过年时用来炸爆米花的。每天清晨,母亲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抓几把玉米撒在院子里,给鸡、鸭、鹅一饨美餐,鸡在院中咯咯地呼朋引伴,鹅儿在院中欢快地吃着跑着。我们家不养鸭子,我问过母亲为什么不养,母亲只说鹅可以看家,我就亲眼看见过,我们家的鹅是怎么对付一个想进我们家门的陌生人的,几只鹅一起引颈长啸双翅展开,双眼直直地瞪着来人,大有你再敢上前一步定让你有来无回之势,所以对于母亲的回复我深信不疑。
爆玉米花儿是那年那月每年春节前夕每家每户必备的一道零食。每年深冬,也就是过年的当囗,只要听到“咚”的一声响,全村人都会拿着玉米排队了。看着师傅一手拉着风箱,一手转着像葫芦一样的全封闭的铁家伙,红红的火苗窜出老高,把师傅的脸照得红彤彤的。孩子们总是好奇心极强,围着师傅问东问西,师傅总说等一会就该出锅了,师傅会拿出一个长布口袋,打开锅盖对准口袋口,只听咚的一声,米花一下子都进了口袋,这口袋两头都开口,一头用来接锅的开口,一头用麻绳栓着,要不出锅时会撒一地。
至于高粱,它的穗去掉果实后可以用来刷碗刷锅,还可以用来扫地,它的最上面的那个细杆可以用来做锅盖,做蒸馒头用的篦子,和盛馒头用的馍筐子,至于高粱米去哪里了,从未关心过,心底却存着疑,直到看了电影巜红高粱》方知,原来它是被拿去酿酒去了,这疑终是给解了。
记得去外公家的那条路上,两边不是玉米就是高粱。每年暑假去走亲戚时,我总是紧紧跟在母亲身后,扯着她的衣角,不停地张望着这青纱帐,唯恐一步跟不上会被青纱帐里的怪物给掳走。奶奶就经常讲这样的故事给我听,并说我只要乖乖的听大人的话就不会有怪物掳你,可我并不是那么听话的孩子,所以每次路过,我都后悔我为什么不听话,回来后会乖好多天。
那些青纱帐埋着父辈的辛苦,更是藏着孩子们的快乐,放假了,我们会约上一群好友一起到青纱帐里割草、捉迷藏、讲故事。奶奶说人多时阳气重,怪物就不敢出来,累了,我们会在地里躺一会,口渴了,我们会砍上几棵当甘蔗吃,我们很聪明,怕被人看出,通常会找两棵长在一起的砍,吃剩的渣也会就地掩埋,美其名曰:毁尸灭迹。有时也会被发现,那时我们会四散而逃,让他们无从下手,然后用笑声点亮整个青纱帐。
其实,我一直喜欢吃玉米做成的食物,比如玉米面的窝头,爆米花,炒玉米,特爱吃嫩的煮玉米。母亲却不喜欢,她总说搁着精米细面不吃,去吃那喇嗓子的东西,我知道她是在旧年里吃怕了,所以只有在八月掰玉米时,拣上些嫩的,煮上一锅给我们这些馋猫打打牙祭,爆米花也是过年时才能吃到。我们那还有一种粘玉米,是用来专门做零食的,俗称焦叶子。玉米磨成面粉,用热水烫面,和成团,母亲通常在锅里和这种玉米面,然后分成馒头大小,用擀面杖擀成圆圆的薄片,再切成三角形,然后风干,过年时,用热油一炸,又香又甜又脆,美味无比,老少皆宜。
玉米面的窝头,现在超市里就有,隔些日子我就会买些,炒了家乡的鸡蛋炒辣椒,放在窝头里,美美的吃上一顿,看着我那馋样,丫头总问有那么好吃吗?其实只有我知道,吃下的是美食,留香的是乡愁。
如今四季都能吃上嫩玉米,可我还是觉得母亲煮的家乡的玉米最香最好。一次回途中巧遇了一位姐姐,自带了很多小吃,其中就有煮玉米,分食时也递给了我一个,我感动的接过来,好香,边吃边和姐姐聊了起来,吃的美,聊的开心,我说姐姐的玉米真好吃,我吃出了小时的味道,姐姐说你喜欢,晚上我给你送去,我只当是句玩笑话,谁知当晚姐姐就冒着酷暑给我送到楼下,拿到玉米时,我激动不已,这手中的哪是玉米,分明是份沉甸甸真情,那时那刻我知道,在他乡我不仅收获了美食,亦收获了珍贵的友情。
多想多想寄一份乡愁给故乡,问一句:八月玉米可曾飘香?
今年我没掰玉米,当然现在还不到掰玉米的时候,即使麦子也只才举了饱满的穗儿,它也不到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真正到了收秋,那少之又少的玉米田也没一块属于我的,我自然也就没有机会去那一片迷人的绿中忙碌。
鞋底残留着村道上的纤尘,举手投足间亦会带出泥土的气息,我却离开了我的农家小院,怯怯地步入了城市的喧嚣,开始学着去做一个所谓的城里人。
我所居的小城,我成为一份子时最初的小城,它也是被浓重的乡村气息笼罩着的。同样的乡音,穿行于街道上众多的农人;那曾经或许铺了柏油,不知何时却已坑洼不*的路面,偶尔颤巍巍走过的一辆吉普也会掀起一阵若乡间土路上的尘烟,或许它要淡些,即就是“淡”,也泄露着“土”,坦露着它的淳朴,我其实喜欢这种样子的小城的。
终于有一日小城也若都市般开始了翻天覆地地变化,开始被钢筋、水泥所侵扰,那点缀在街两边也能挂一树绿叶,被万般恩宠着的树又能算的了什么,怎么能和我曾居住过的农家小院中那众多的果树相比?又怎能和村外那一汪绿莹莹的庄稼相比?钢筋、水泥它烫伤了我……
没有那激起纤尘的路面,*坦了,整洁了;没有那屋顶上生长着瓦松,早上开门非得摘一溜木板的老店铺;没有那生着杂草的土围墙;没有那保留着泥土地面可以长出小花的小院……我为之一叹,我想我曾经的小城了,我想我出生于彼的乡村了!
乡村却也已不再是曾经的乡村!出了老家的院门,它也是*坦的水泥路,即使是抱着热爱土地的激情走到田野,满世界却是苹果、梨子、桃儿……小麦、玉米就算在各自的季节也已经很少见到了,所谓的收秋似乎也早已与玉米无关。
我之所以一再地怀想玉米而要舍弃同为庄稼的麦子不谈,自有我的理由。夏太过热情,虽然背心、短裤,也热到了。其实呢,有机会在夏季的农田里奔跑的时候,我还小,我有资格在架子车下躲太阳,在麦垛的背阴处无所顾忌地玩耍,没人催我,也不会有人责备,即就是这样,我也不喜欢。
我曾经有机会在农田里奔跑,那是因为我也有过一亩八分地的,我也有希望骄傲地说我是一个农民,若您偶尔碰到我,您得唤我一声“农民伯伯”。不过我却终没能拥有如此的称号,当我刚刚有了点力气可以架起车辕,可以熟练地挥动镰刀的时候,我却成了一个城里人。曾经作为农民的我还是一个小不点,一个跟屁虫一般跟在父母身后,没有目的,也没有能力,只是在玩耍的间隙帮着父母做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尽管如此我还是接触了几乎所有与耕作有关的活计。
耕作与收获相比,我喜欢后者,窃以为喜欢后者的人也一定居多。耕作是辛苦的,只是无怨地付出,成果还只是脑海中一个虚幻的东西,或者说它还只是一个美好的希望。而收获就不同,它虽然也辛苦,也要为之付出一定的汗水,但它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令你我开心,快乐着。
对于要在秋季陪着父母在田间地头奔忙我是非常乐意的,甚至莫名地有那么点兴奋。天还不是太凉,干活的时候由不得不想卷起袖管,却又不能卷,玉米叶上短短的绒毛样的东西若细针般随时都可能划伤手臂。将一个个玉米棒子掰下来扔成一堆,然后再一点点的用篮子或者肥料袋转至地头,而后装上车,一车车的拉回去。
渴了可以折汁液甜丝丝的玉米杆吮它的水分,当然不会每个都甜的,找它也是一种乐趣;或者隔壁瓜田里采摘完偶尔遗漏拳头大的西瓜,也让我这班大的小孩兴奋,急急地跑上去,迫不及待地用小拳头捣开,也不一定能吃,已过了西瓜的时月,却也不会丧气,眼睛四下瞄着,又去找下一个。
玉米棒子拉回去,玉米杆也得拉回去。
这个时候的玉米棒子已经不适合在锅里蒸熟,然后每人一个啃着吃了,但也能找出些熟得不太足,若是将它晾干便会显得有些秕,碎成玉米糁自然皮多肉少。那么,拿来直接捣碎,熬一锅粥,却竟是那么清香可口,一季的丰收喜悦就漾在那淡黄色的粥里。
玉米棒子在院里堆一大堆,淡褐色的玉米壳,深褐色的须子,那是一种有别于枝头花儿的另一种美。剥了褐色的壳儿露出淡黄色的里衣,却也不去干净,留着那么几片,收拢一下,与另五个一起分两组对接着编到一块,多了便可层层叠叠垒起一座玉米塔来。手拙的或者怕麻烦的,则两个一系,搭于矮树杈或者其它可悬物的地方。白天忙不完,晚上还得稍微加会儿班,听院里不知匿于何处的秋虫低唱,享受着一份淡淡的秋凉。手却是不闲着的,一边忙碌着;嘴也不闲着,扯一些不着边际的闲话。如此几日或十几日,院子也变了模样,中间立着木桩或者干脆围着院中的树一层层垒上去的玉米塔便多了几座,醒目的金色,看着令人心里踏实,看着令人无比的兴奋。
剥的玉米壳也有用,巧手的爷爷、奶奶编了蒲团、椅垫、小笤帚……称家具似乎有些夸张,但一年四季也离不了,当然这玉米壳也能编成小包,配了图案,也挺漂亮呢!玉米须子也要收集一部分,拧成一条粗粗的绳子,可不能当做绳子来使唤,不结实!它有它的用途,晚上休息之前,将其挂于门框之上,点燃末端,这便是不花钱的蚊香,秋天的蚊子依然那么讨厌!
玉米杆扎捆拉回来竖在门外,除了以后打成糠留作牲畜冬季的饲料之外,立在那儿也总在无声地召唤着淘气的我们。已经晾干的玉米杆也不怎么扎人了,完全可以放心地在其中钻来钻去,捉迷藏那是小时候经常玩的游戏。那种特有的虽不怎么迷人的玉米杆气息,似乎已久驻于鼻端。
刚从地里剁下来的玉米杆对于小孩来说,可供玩耍的方式还真不少:折拇指般粗细的一段,两端的节得留着,用刀子从中间挑开薄薄的一层皮,不能转圈挑,挑开一处就行,由于“节”在,自然不会脱落,再折更细的一段,从那挑开的空隙穿过去,粗的给它立起来,搁膝盖上,交接处很不文雅地吐上一口唾沫,然后将细杆扯动起来,便奏出一曲单调的曲子来,也是一种乐趣不是?
找更细点的,剥下皮来,芯用小刀细致地切成短短的小段,这个用来作为连接件,剥下的皮细心地划成两毫米左右宽的丝儿,弯成圆形,两个,用切成小段的芯,一个部件一个部件地连接起来,再配上腿儿,一副眼镜就成了,戴上,瞅瞅,文雅不?
……
玩法可多了去了!这众多的,曾让我的童年,让我童年的秋季分外开心的玩法随着年龄地增长,已沉淀为一份记忆。那曾经在玉米田里奔走的孩子,在初夏淡淡的热中莫名地怀念起秋季的那一汪绿,那一汪结着淡褐色的壳,深褐色须子的玉米棒子的绿。
却已好久不掰玉米,却已好久没看到别人掰玉米了,在一片片果园的空隙中也很难再寻到玉米田,我不知道如今的孩子是否也和我们曾经一样,在掰玉米的间隙去折玉米杆,吮那甜丝丝的汁液,当然他们有矿泉水或饮料;我不知道他们将那青绿的杆儿折下来会不会也用小刀剖开做成那种稚嫩的小琴,做成那种粗糙的眼镜,做成……当然他们有万能的手机解闷;我不知道那晾干的玉米杆垛中会不会还有小孩钻来钻去捉着迷藏……
我在这不恰当的时间怀念着或许也不恰当的东西……
一
从小,我就喜欢吃玉米,这是家人和亲戚们几乎都知道的事情。出生在北方一座小城市的知识分子家庭里,父母亲九年之内稠密地生了五个孩子,还有老人要赡养,生活经济只来源于当教师的父亲和在工厂医务室做医生的母亲两人并不丰厚的工资,可想而知,父母肩上的生活担子是相当重的。这样的家庭状况下,我吃玉米只能靠从父母的工资里抽取一丁点钱去菜市场买,一根玉米多少钱是我小时候最关注的问题,自然,除了价格,我也会经常操心玉米的品种、质量、味道、大小、色泽,力求做到了如指掌。
我本是北方人,自然知道一些北方人的风俗*惯。北方人把玉米常常叫做“包谷”,把刚买回来还没有脱掉绿色外皮的生玉米叫做“生包谷棒子”,把去了绿皮煮熟的玉米叫做“包谷棒子”或直接叫“包谷”。也经常听到母亲把煮熟的玉米棒子端在桌子上后,站在窗口对着院子里玩耍的我和弟弟妹妹喊:“别玩了,快来吃包谷吧!”。
记得上初一的时候,班上有几位家在郊区农村的住校同学,我非常羡慕那些同学,原因是每当他们周末回家,周一早上来校的时候,他们的书包里会装几根煮熟的玉米棒子或红薯来上学,直教我看见馋的要流口水,多少次眼睁睁地看着同学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毫无表情地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随意啃着玉米棒的样子,尽管我的嘴里正在嚼着妈妈头天晚上用生铁*底锅烙的白面锅盔,但心里真不是滋味,因为同学轻而易举“啃”着的是我的最爱。
记得一个秋天的星期一早上,隔壁座位上的女同学张娟把早上从家里带来的一条长长粗粗的金黄色的玉米棒,在课间操后,居然掰成了两截,把其中粗头的半截笑着递给了我,另一半她自己吃。我当时的惊喜若狂可想而知了,我不假思索地接过玉米,嘻嘻地笑着问张娟:“这包谷是你妈妈给你买的?”张娟说:“是我家地里种的。”我惊奇地脱口而出:“你家自己种的?哇!多好呀!”我由衷地羡慕,“有什么好的呀?院子里这么一大堆呢。”张娟伸出双手对着地面划了一个大大的圈。
羡慕中我发现张娟吃玉米的方法是“啃”,把玉米横放在嘴上就一阵乱啃,这样的结果就是把好好的玉米颗粒摧残的面目皆非,导致残缺不全的玉米粒弄出的渣渣防不胜防地掉下来,掉在她的课桌和书本上,而张娟会毫无风度地用手随便把玉米渣子拨拉到地上。而我不同了,我会非常优雅精致地先在玉米横向身体的中间抠出一排空挡,再顺着空挡一行一行地用手掰下玉米粒吃,粒粒细嚼慢咽,慢慢品味,当然,事先我会从书包里掏出一个上面印有梅花的白色手绢把手擦干净的,我才不会像别人那样吃东西不优雅呢,我知道自己是在尽情享受吃玉米的这个过程。
所以,天真无邪的我常常独自默默地想:如果我家住在农村多好,就能天天吃到金灿灿香喷喷的玉米棒子了,就不用盼着妈妈买菜时给我捎带着买上几个了。
二
回首往事,关于玉米,最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是初三的一个暑假,佳期作业里有一道题,是要求在暑假期间班上同学以小组为单位,集体下乡帮农民伯伯收割麦子,我们小组共有九名同学,五位男同学,四位女同学。老师安排我们去的农家就是家在郊区农村的谢小亮同学家。
那天早上七点半钟,天空很晴朗,夏日的晨光普照大地,我早早起床,心情荡漾着小小的激动,快快吃了母亲做的早饭后,把头一天放凉的开水装在家中唯一的一个军用水壶里,把书包里的书本全部倒在桌子上,把水壶和妈妈给的一块烙饼装在自己的空书包里,对着家中半旧的大镜子,把书包斜背在身上,头上戴了一顶知青姨娘给的草帽,步伐轻快而坚定地离开了家向学校走去。
不一会儿,我们九名同学在学校门口集合后,由谢小亮同学做向导,组长程红带领大家排着队出发了。青春的脚步步伐矫健,离开了学校的各项制度的管制和家庭父母的羁绊,同学们一个个就像飞出笼子的小鸟,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上泛着红光,心儿激荡着热浪,一路上程红起头,带领大家唱着一首接一首的革命歌曲,行走在宽阔的马路上。
走出了城东门,来到了一条小河前,河水很浅,淙淙地流淌着,**摆着大小不等的乱石,乱石中长着高高的黄绿相间的各种杂草,杂草丛中各种颜色的野花随风摇曳,大家的心情随着流动的河水和风吹野草花香快活了起来,男同学相互拍着水打闹,女同学中有人唱起了歌:“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青春的歌声在空阔的河边显得异常清纯甜美,淳朴自然。我们四位女生相互拉着手,踩着河里的大石头,像蜻蜓点水一样过了河,男同学却争先恐后中各自连蹦带跳地很快的站在了小河对岸。
将*一个小时的路程,大家走的很开心,终于来到了谢小亮家的小院里。一进院门,我的心里突然闪出了一道亮光,我看见小院中央堆着一大堆玉米棒子,已经被脱掉了绿袍,黄澄澄地相互依偎在一起正亲密地交谈着话语,给这个乡土气息浓厚的农家小院带来了一道亮丽的色彩,增添了少许的喜庆。
谢小亮淳朴善良的母亲热情地接待了我们,还有小亮他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妹妹正怯怯地坐在门槛上望着我们。谢小亮说他父亲已经去地里干活了,我们喝了几口谢小亮母亲为我们准备的大碗凉开水后,拿着一些工具跟随谢小亮下地了。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陪着夕阳在胸膛,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走在乡间迷人的小路上,大家兴致勃勃,不约而同唱起了这首歌曲《乡间的小路上》。“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革命口号声也在耳边响起。看到一望无边的麦田,正被柔柔的风儿吹的金波飘荡,麦浪滚滚,我们以最饱满的激情很快融入到了这片丰收的土地里。
三个小时后,同学们摸着手上泛起的大血泡,满头大汗、腰酸背痛、哼哼唧唧地回到了谢小亮家的小院里。当看到谢小亮母亲为我们准备的“午饭”后,我的眼睛立马明亮了起来,仿佛腰身也不痛了,手上的血泡也不怎么疼了,我的眼睛视线直直地射向放在院子里木头小桌上的两个脸盆,一个脸盆里放着煮熟的红薯和土豆,另一个脸盆里却装着满满一脸盆煮熟的玉米棒子,正向我散发着令我心旷神怡的诱人香味呢!
一见到心头的最爱,我的心顿时乐开了花,我高兴地情不自禁大声欢呼起来:“有包谷吃啦……有包谷吃啦!”谢小亮的母亲看见我这么开心,也在旁边笑的合不拢嘴,憨厚地说:“没什么给你们吃的,还怕你们城里娃娃吃不惯呢。”大家赶忙洗了手,来取红薯、土豆或玉米吃。我凝视着玉米盆,满怀喜悦的心情,很有经验地选择了一个颗粒饱满的大个玉米吃了起来。我用手指一边掰抠着一排排的玉米粒往嘴里送,一边和同学们谈论割麦子的心得和感受。
吃过午饭后,组长程红说我们该回去了,大家背起了自己的书包准备告别谢小亮一家人。
这时,意想不到的情景出现了,谢小亮的母亲拿起了盆子里剩下的两根玉米棒子,用一张白纸包裹好,笑眯眯地拿到了我的面前说:“闺女,带去吧,看你喜欢吃就带着路上吃吧,你们城里娃*时不太吃这些东西吧?我们这里很多很多的。”当两根还保留着香喷喷余温的玉米隔着薄薄的纸张递到我手里时,我一下子为难了起来,要吧,怕同学们说我“又吃又拿”影响不好,不要吧,玉米确实太好吃了。就在我满脸通红,左右为难之际,组长程红走了过来对我说:“拿上吧,这也是大妈的一片心意。”我想既然“头儿”发话了,恭敬不如从命,忙不迭地对大妈道着谢,把玉米装在了书包里。
一小时后,我回到了家,虽然身体已经累得疲惫不堪,但心情还沉浸在这次“学农”的激情中。我拿出了大妈给的两根玉米棒子放在了餐桌上,全家人都很新奇,我一边把玉米分给弟妹吃,一边绘声绘色地讲述一天“外出”的经历和感受。这时我才深深地理解了“见多识广”这个成语的真正含义,同时,也突然感到这一天自己长大了很多。
三
其实,我的家人除了我,几乎再没有一个人真正爱吃玉米了,我的父亲因为有胃病,吃了玉米会胃痛,泛酸水,所以父亲从来不吃玉米,而母亲和弟妹们也是不怎么爱吃玉米的。一般情况下,母亲买玉米会买三根以上,太少了不好煮,太浪费炉火了。煮熟后,母亲会拿出其中的两根,掰成几节,分给我的两弟两妹吃,剩下的就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常常当仁不让地接过属于我的玉米棒,到我手里的玉米棒我是很吝啬的,从来不会分享给别人吃的,更不会虚情假意地“让”一下,我有我沾沾自喜的理由:谁让他们不喜欢吃呢?
我为什么特别爱吃玉米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很纳闷,母亲说我这叫“偏食”,就是对某一种食物有特别的兴趣和喜欢,而对另一些食物又特别的不爱吃,这话说对了,我对玉米就是“偏食”,同时,绝对的不吃甜食品。
我与玉米的情缘,一直没有中断过,并且随着年龄逐渐的增大而更加强烈执着。小时候喜欢吃玉米,起源可能是因为家里没有什么零食可吃,而玉米又能理直气壮地让大人买,其他零食不好意思张口向经济并不富裕的父母要,而玉米又能当饭吃又能当零食解馋。青春年华时,隔三差五想起买几根玉米吃吃,为了美容排毒,年龄越来越大时就认识到了健康的重要性,而玉米又是养生保健,减脂通便的首选美食佳品。
好在玉米浑身是宝,没有辜负我对它的热爱,你看它,吸取了春夏的精华,笑纳了天地之灵气,到了秋天成熟时,又肥又大的玉米棒从田野地头的玉米杆上被掰下来,除了外裹的一层层翠绿湿润的绿皮外,还有棕黄色绒绒的玉米须,脱去绿色的外衣,颗颗玉米粒润泽如珍珠,晶莹剔透,像列队的士兵一样整齐地排列着,好像随时在等待主人入锅煮熟的命令。
玉米,别名:棒子、包谷、苞米、包米、玉茭等等,粤语称为“粟米”。其品种有黄玉米、白玉米、糯玉米、杂玉米、甜玉米等等。而且南北玉米的味道也不同。一根玉米棒一般有一尺左右长,玉米粒降血脂,降血压,排毒通便,除湿去燥,具有预防疾病的保健作用,对老少都有益。而玉米须在中药里叫“龙须”,同样具有*肝利尿,泻热利胆,用于治疗肾炎水肿、脚气、黄疸肝炎、高血压、胆结石、糖尿病等疾病。
玉米有好多种吃法,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去掉外皮放在锅里煮熟吃;还有去皮的玉米放在菜板上用刀切成小小的短节,和肉、菇、胡萝卜等其他食物一起煲汤;也可以将玉米粒和其他豆类混在一起打成豆浆;还有玉米粒研磨成粉,变成了玉米面,玉米面可以吃玉米糊、玉米搅团,可以做成窝窝头蒸熟或烙成饼子吃,等等,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吃法。
所以,我有时候就莫名其妙地想,暗自庆幸自己喜欢吃玉米是多么的幸运,庆幸自己与这个金黄色甜里透香的尤物有着这么深厚且伴随一生的长久缘分。我甚至迷信地认为这是命里注定的人与物之间罕见的、与生俱来的情缘。像爱情一样,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多年前,我随丈夫“下海”来到了南方生活,自然,把玉米的情缘也随我的血液带到了南方。我发现南方的玉米主要是黏玉米,外貌光洁明亮,一颗颗玉米粒饱满透明,如白玉一样惹人喜爱,嚼在嘴里粘粘甜甜的,有一种女性温柔细腻的感觉,而南方的黄玉米却没有北方的好吃,北方的黄玉米颗粒饱满,大大的鼓鼓的,吃起来香甜香甜的有嚼劲,而南方的黄玉米基本上没什么味道,颗粒外表也没有北方的漂亮。
如今在家里,丈夫不爱吃玉米,但为了我“好”这一口,经常买玉米棒回来,有时候是黄玉米,有时候是乳白色的黏玉米,有时候还有红白粒相间的花玉米;有时候买的是生玉米,有时候则买的是熟玉米。这令我一边吃着他亲手为我煮熟的玉米棒,在嘴里享受香甜滋味,满足馋欲的同时,心纯质朴的我感情的天空里也是感到美滋滋的很知足。
记得我刚刚怀孕的时候是在冬天,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后,因为怀孕反应大,把晚饭都吐了出来,丈夫看着心疼,不断地问:“再想吃什么?”企图把吐了的食物营养弥补回来。吃什么好呢?我饿着肚子琢磨着。忽然,我的眼前晃晃悠悠漂浮着黄脆脆香喷喷的那种烤熟的玉米棒,就在呕吐的难受中说:“想吃烤玉米棒。”“行,我去买。”丈夫答应着,马上要穿上大衣去买。我有气无力地说:“哪里有卖烤玉米的呀!我就是说说而已么。”“没事,我会想办法的!”说完,他已经拉开门,消失在了寒冷的风雪天气里。我知道没有地方能够买到让我这个孕妇解馋的“烤玉米”,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大约一个小时后,丈夫回来了,呢子大衣里居然裹着两根烤熟的玉米棒,我诧异的心情无法言表,半天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怎么?哪里弄到的?谁烤的?”他笑呵呵地说:“很简单么,到超市买了两根玉米棒,再找到街台上烤红薯的人,让他烤熟的呗,但要给钱的哦。”我哪管得了给钱没给钱,狼吞虎咽地吃起了烤玉米。说来也神奇,妊娠反应里吃什么都呕吐的我,吃着烤玉米居然一点都没有想呕吐的意思,还吃的津津有味、忘乎所以,真是太奇怪了。我遐想我婚姻中爱情的花朵,可能会因为两根烤玉米棒子而像添加了肥料一样,开放得更加鲜艳动人,也许正如在*淡无奇的婚姻这本存折里又存进了一笔感情的投资,是不是幸福的日子就是把这些不起眼的零碎恩爱汇聚成坚不可摧的情感堡垒了呢?
投其所好本来就是维持婚姻爱情的一大法宝。
“我言秋日胜春朝”,是的,玉米经常和丰收、喜悦、收获、秋收等喜庆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发现一些年画里、广告里、板报上、电影里出现秋天丰收景象时,都能看到成串的玉米棒,沉甸甸地挂在农家屋檐下面,或从地头玉米杆上刚刚掰下来的玉米棒,一堆堆像座座黄澄澄的小山堆在农家小院里,很是惹人喜爱,饱满的玉米棒,像一个个调皮的精灵,笑嘻嘻地聚在一起玩耍,仿佛一边相互打闹一边高声呼喊:“丰收啦……丰收啦!”
常言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一个人钟情一种食物也是一件幸事,因为喜欢,所以在乎,因为在乎,所以有激情,人生就是因为有了一些自己喜欢的人或物,才有了兴趣和激情,才有了期盼和感恩,才有了美妙和精彩,才有了喜悦和满足。玉米给了我几十年以来的幸福感,愉悦感,美感,满足感,快乐感。感谢朴实无华的玉米,陪伴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几十年人生旅程,感谢光艳又*凡的玉米,让我仿佛永远生活在生命的收获意境中。
在这中秋丰收的季节里,深切地说一声:玉米,我的罗加(藏语“宝贝”),我的最爱!
一看到朋友的网名“老玉米”,我就想起了玉米。
作为饲料的主要成分玉米,和红薯一样曾经是人类的主食。在我的家乡淮河*原,以前是不产玉米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玉米才在淮河*原的沃土上安家落户。记得那时我才十来岁,还是一个小学生,整天过着饥饿而又无忧无虑的生活。饥饿虽然不能让人精神焕发,但是能够促进人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困难,生产队长也许是因为饥饿的逼迫,不知从哪里搞到了一些玉米种子。队长和整个村的社员如获至宝,准备把玉米种在最好的土地上。
选好了地,施好了肥,就开始深耕、*整,然后把整得像面一样细碎的土壤分成二尺多宽的畦子。畦与畦之间是一条一尺多宽的排水沟,也可以供人行走。每畦靠两边种植两行,整个播种过程就像是一种仪式,显得很庄重。先是在畦上面用铲子挖好不深不浅的穴,每穴里面丢两粒玉米种子,然后浇水,再然后用细土把种子埋起来。这样的精耕细作是为了节约种子,让每一粒玉米都能发芽,但效率很低。男女劳力齐上阵,忙活了几天,六亩玉米终于播种完了。
种子播进去了,不久长出了小苗。小苗见了风和阳光,像活泼的孩子一样健壮成长。看着这一地绿油油的玉米苗,队长喜上眉梢。这绿给我们带来了能吃得饱的希望。
当玉米苗长到一米高时,为了能结出大棒子,队长决定给它们追肥。那时种地以农家肥为主,但也有了化肥,是那种一打开袋子就熏得人睁不开眼睛的碳酸氢铵。化肥很难买到,队长托关系找门路终于搞到了几袋,带着几个社员用扁担从城里的化肥厂挑了回来。
因为**劳力要干其它比较重要的活,队长就把施肥的任务交给了我们中小学生。队长指定一个大一点的中学生当组长,带着我们这群孩子干起了大人干的活。为了节省化肥,追肥很有讲究,也是队长对我们的苛刻要求。要求我们先用小铲子在离玉米根部一拃远的地方挖一个小坑,然后用孩子吃饭的勺子盛一小勺化肥放进去,再浇上水,最后用挖出来的土把坑埋好,这样喜爱挥发的碳酸氢铵就老老实实地安卧在土壤里被根慢慢吸收。这样的劳作就像游戏,我们开心的边干边玩。组长老是催我们干快一点,可是有了这些要求,特别是还要到很远的池塘里去提水,想快也快不起来,所以快到收工时,各小组连一行还没有干完。队长来检查我们干活情况,看到这样慢腾腾的进度,很发愁,于是说,就直接把化肥放进去埋严实,不用浇水了。于是我们照着队长的吩咐,欢天喜地干起来。这样效率确实很高,挖坑,施肥,埋土,一气呵成,不一会儿就施完了一行。队长在场时,我们用勺子盛化肥,队长一离开,我们就用手直接抓,估摸一把有几勺,就施几棵,这样效率又提高了一大截。化肥抓在手里,凉丝丝的,感觉很舒服,就连那气味熏得人眼睛难以睁开,我们也感到是一种荣耀,因为我们玩的是人老数代都没有见过的“洋肥”——那时人们普遍称有科技含量的产品为“洋”,也含有进口之意。
玉米得到化肥的滋润与催促,更加迅速地蓬勃生长。不久,玉米开花了,细碎的小花飘满一地;微风吹来,叶子沙沙作响,有的轻舞着,像少女的花辫。随着花开,棒子也长出来了,那棒子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小撮淡红色的胡须。我们一有闲时间,就聚集在玉米地边玩,有调皮胆大的,竟下到地里去折宽大的玉米叶子,拧成一个圆圈戴在头上,就像电影里隐蔽在战壕里的`八路军。不过这种装扮只是在玉米地旁玩耍的那一刻,一离开玉米地,无论那圆圈多么新鲜都要扔掉,并且还要嘱咐我们千万不要向队长说。玉米棒子一天天在臌胀,快到成熟时,生产队加派了看护人,以防有人因饥饿或好奇偷掰棒子。
在我们这些孩子羡慕的目光里和生产队严格的看护下,玉米终于成熟了。收获时,队长举行了简单的仪式,然后妇女男人齐上阵,就连我们这群曾经给玉米追过肥的中小学生也加入了收获的大军。妇女和孩子在地里掰棒子,男人力气大,用笆斗和麻袋往场里挑。场里也有一群年龄更大的妇女,负责掰掉玉米棒子的那层外衣,这样裸露的金黄色玉米粒容易晒干。
收完了棒子,只剩下一地玉米杆像哨兵一样一行行在地里站立着。别看这些失去了果实的秸秆,也是一种宝贝。先是我们这些孩子把玉米杆折来当甘蔗吃,上学时也不忘在书包里揣几节,找一个安静的墙角,品尝蔗杆的芬芳。当大人把果实安顿好,腾出手就开始砍伐曾经给我们带来甘甜的玉米杆。那么多的秸秆,一时晒不干,就当作牛的牧草。后来,风吹日晒,干透的玉米杆老牛嚼不动,就作为柴火分给社员。那时不仅缺少吃的,连烧柴都很缺乏,有了这些柴,能煮熟好多饭。
开始分果实了,家家户户喜气洋洋,把分得的棒子肩挑手提运回家,然后是长时间的脱粒。在午后的空闲时光,墙根下的背影里或是树荫下,总是有一群群的人一边叙家常一边剥玉米粒。那时没有机械,这些紧靠在棒子上的颗粒,要靠双手剥下来,有的手都磨出了血泡。后来,有人发明了一种工具,把粗铁丝的一端用锤子砸*,像螺丝刀。用这种工具把玉米粒一行行从棒子上捅下来,这样就轻省多了。也有的一手拿着一个大棒子,让它们相互摩擦,于是玉米粒就纷纷脱落下来。那么多的棒子就是这样用双手变成一粒粒的玉米,劳动强度虽然很大,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是暖洋洋的,脸上总是荡漾着愉快的欢笑,因为有粮食吃了。
人们把玉米用石磨碾成面粉,掺和着经霜打过的红薯叶或萝卜丝,再放一点盐做成玉米饼,那香味回味无穷,令人陶醉。也有的随便碾一下,碾成大颗粒,和大米一起做成二米饭,比只用大米做成的饭味道鲜美了许多。到了冬天农闲时,就把玉米粒放在烧热的铁锅里炒熟当点心吃。玉米在勤劳的家庭主妇手里总是变换着不同的花样,来满足人们对于食物的需求与渴望。
现在,玉米作为主食几乎退出了餐桌,只是当作粗粮偶尔被人们光顾一下,来调节身体对于维生素的需要。而这种微小的调节作用,有时也不为人们放心。据说,现在的玉米有的已经转基因,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与知情权,受到一些人的质疑。在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的今天,食品的安全性却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让人越来越深切怀念当年的老玉米。
——中学散文随笔(精选五篇)
“什么时光最值得珍爱?是这幸福的中学时代,什么时光最难以忘怀?是这美好的中学时代,友谊的阳光把心田照耀,知识的泉水把心田灌溉——————”,多么准确生动的歌词,多么令人心潮澎拜的旋律,至今依然萦绕于我耳际。
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那一张张亲切的笑脸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喜召,剑飞,泽飞,赞强,向阳,刚强,涌泉,放军,—————等一个个充满奋发上进和诗意的名字,一个个预示着日后定有出息的寒门学子,至今都令我难忘。
一幅幅美好的画面又历历在目:下课铃声一响,同学们有的看课外小说,有的聊起了家常,有的在课桌上跳起了舞蹈,还有在互相奔跑追逐,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些勤学好问的同学,下课铃声一响,马上拿着书本跑到本门成绩好的同学处详细向其问询:涌泉,你看这个题目怎么做,我想尽了办法,就是证明不出来,难道是要作辅助线?放军,这星期几的单词总是记不住,也分不清,你有没有好的方法?寄*,这历史上的好多重大事件包括年份你有没有巧的办法记下来?我看你的历史都考得挺好,问询者谦虚好学,解答者认真仔细,好一个温馨友爱的场面。
我至今还记得,一个叫寒轩的同学在我们33班最好问,一到下课,他便匆匆赶来,我都详细的讲给他听,可有时当女同学来问我题目时,本着女士优先的原则,我便把他放在了后面,他就意见很大,说我重色轻友,害我哭笑不得。现在想起来还忍不住要笑。前几天在同学群里,我和他还聊起了此事,27年了他居然也和我一样记得。
同学之间感情是最珍贵的,虽然是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有时我们会记得一辈子。
曾记得有一次,我上课做着做着作业,钢笔一下子就没水,写不现了,于是我就向前排的高伶俐说起了此事,她接过我的钢笔,前后左右轮一圈,你一滴,我一滴,传到我手里已是满满一钢笔。一直到放学我的墨水还没写完。就这样一件小事,我却是没齿难忘。当然,在一些人眼里,就是一种没出息的表现。不过那不要紧,人与人不同,花有百样红。自己感觉快乐,就是真的快乐。
当然,我们也有过自己认为不太光彩的经历,比方肖老师的那堂数学课,那时我们正在学*面直角坐标系,肖老师也讲得津津有味,突然,讲台下面传来清晰的“哒哒”声,只见他马上把脸转向我们,声音提高了8度,“高建阳,你在干什么,”高建阳霍地站了起来,大声回答,“我没干什么”,听着他理直气壮的回答,肖老师叫起了高寄*的名字,高寄*回头望了望,慢腾腾的站了起来,“是叫我吗,肖老师”“不叫你,还叫谁,刚才那声音是你发出的吧?”“我没有啊,”他一脸的无辜像,这时,肖老师傻眼了,只见他把声音降低了5度,用一双无奈的眼睛,向坐在他们后面的我发出了不太确定的光芒,“那是你喽”我的脸早已烧的通红,但只得无奈的点了点头。“真看不出,宁寄**时听课还算认真,今天却开起了小差。我原本以为不是高建阳,就是高寄*,结果竟然是宁寄*。真想不到,”听着肖老师的话,我如坐针毡。我不知道这堂课是怎么结束的。这虽是一件小事,但也反映出一个道理:调查一件事情,不能凭自我感觉,而要兼听则明。
美好的中学时代里不仅有我们同学之间的深情厚谊,也有老师们的辛勤付出,我们的每一位任课老师,还有责任重大的班主任。都深深地烙印在我们的脑海里,那一个个难忘的老师称谓历历可数:谢老师,姜老师,张老师,廖老师,黄老师,杨老师,吴老师,李老师,龚老师———————等等,每一位老师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都清晰可见,难以忘怀。而更加难忘的是两位班主任给我们上的两堂课。
先讲讲谢正青老师为我们讲的那场赵树理的《求雨》,他讲得非常认真仔细,如临其境,大家也聚精会神的听着,讲完以后,谢老师大声说道:“哪个同学能把故事有条不紊,原原本本的讲出来,我就再为大家讲赵树理的名篇《小二黑结婚》,”此话一出,大家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举手拍胸,见没有人举手,谢老师又鼓励大家,“没啥可怕的,你只要稍稍记一下情节,从开渠,求雨,求雨未果,水到渠成,故事便结束了”。听他如此一说,大家的心也豁然开朗,讲台下慢慢的有了举起的手,我也不甘示弱,跃跃欲试,只是一向胆小的我把手举得比别人稍稍低一点,不成想,谢老师竟然大声的叫起了我的名字
我战战兢兢的站了起来,还未曾开口,教室里便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使我紧张的心情得到了放松,顺着谢老师讲的情节和事情发展的时间顺序,我慢慢的讲了起来,从于天佑带领村民去庙里求雨,于长水带领人去开渠引水,两班人马心理上的变化,到最后于天佑也离开破庙去引水灌田,中间当然时有停顿,不过好在总算讲完了,我也出了一身汗。紧接着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尔后,谢老师也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眉飞色舞,兴高采烈的为我们讲述了《小二黑结婚>>,讲得很精彩,很认真,那绘声绘色,手舞足蹈的样子我如今还记得很清楚。二黑,大黑,二诸葛,三仙姑那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在我的脑海中还可呼之欲出,下课铃声响了,大家似乎没有听到,还在津津有味的听着。上课铃声响了,谢老师方匆匆走出教室。这样的老师,感觉他不是我们的老师,而是我们的大哥哥,和我们打成一片,饶有兴趣。一回忆起彼时的欢乐热闹场面,我心中便有一股暖流涌出,如醍醐灌顶,好不惬意。
还有一堂就是我们32班的班主任姜厚坤老师讲的《芋老人传》也很精彩,讲一位老翁用煮熟的芋头,招待贫寒的书生,书生觉得当时的芋头又香又甜,吃饱后,书生立志要报答老翁,后来“书生用甲第为相国,偶命厨者进芋”结果厨者之芋远不及老翁之芋,书生便把老翁接到京城,想要报答,老翁告诉书生,味道的好坏不是由于烹调方式的不同,而是由于时势地位和个人际遇的不同,人不能因为眼前的环境而忘掉过去。他讲得惟妙惟肖,声情并茂,尤其是书生首次吃老人芋头那个陶醉兴奋的样子,简直活灵活现,如同亲历。讲完文章后,他告诉我们,做人千万不能时位移人,不能忘本,若干年后,你们里面一定有长字派,记字派,还有别的派,有大老板,————等,能不能记得我也未可知,但是不要学张校长的学生出来后问:你是张瑞祥吗?你们来问我:你是姜厚坤吗?你们可以装作不认识我,我没有意见。如今也果真印了你的吉言,有了校长,乡长,村**,还有老板等,相信大家不仅清楚的记得你,还记得你给我们讲的《芋老人传》。
老师们,你们都还好吗?让我们师生再次共同唱响这《中学时代》“什么时光再值得珍爱,是这幸福的中学时代,什么时光再难以忘怀,是这美好的中学时代—————。
时间飞逝,转眼间,又要迎来星期天了。由于时间紧迫,所以我们今天又要抓紧时间练了。
我们先练的是八字穿花。绳子“刷刷刷”地甩了起来,只见向兰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秦小芳也紧接着冲了进去,到孟佳双了,可她远远地躲在张灿的后面,我推了她一把,她才敢进去,但她逃的太慢了,结果皮绳甩到了我的`脸上。我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但我还是忍住了。
接下来又练阳光伙伴。只见我们先排成一排,然后把带子系上,再顺着一个方向把手搭在另一个人肩上。张老师一声令下:“预备!跑!”我们喊着“一二一二”的口令奋力向终点跑去。不知是谁停下不走了,结果弄得我们“全军覆没”,伤痕累累。但我们不气妥,又排好把绳子系牢。“预备!跑!”张老师喊。我们跑了起来,结果有一个人绳子松了,我们摔了个“狗啃泥”。我的鼻子脸都被草蹭红了,但我什么都没说。
回到家里,已经是精疲力尽,浑身酸痛。虽然训练的很苦,很累,但我能坚持。
“咚”,身后的门又一次无情地关上了。拿着名牌大学文凭的他,本以为只需一亮手中的文凭,好的工作便立刻成为囊中之物,可……这已经是第N次面试失败了,先前那几封求职信显然也石沉大海。别人都说失败乃成功之母,是一笔财富,可这些为什么没有在他的身上得到验证呢?他想着,苦笑着,垂头丧气地往家走去。
天阴沉沉的,一阵风吹过,夹着丝丝的凉意,几片半黄的叶子很适时地飘落下来,更显得一切是那么的萧条。也许往日里他还有兴致说上那么一句“化作春泥更护花”,虽然不一定恰当,但也颇有情趣,可是现在,他不能。路边卡拉OK厅传来“阳光总在风雨后……”他听了简直想吐,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啪,啪……”一阵拍球声传入他的耳朵,他循声望去,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正苦练着三分球,不进,不进,还是不进。看样子这男孩也饱受失败之苦,当然,也不见得从中得到了什么财富!有了这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后,他忍不住走上前,抢过篮球,曲膝,瞄准,身体上引,手腕用力,好!篮球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进了篮框。男孩看他的目光也*乎神圣:“你,你,你太厉害了,这么难进的球……”他勉强笑了笑,说:“我也是过来人。记住,别一味呆练,这样只能再失败。要停下来,总结教训,才会有长进,我的命中率就是这样来的……”末了,他忍不住轻声说道:“要是一切都像打篮球这样简单就好了。等等――”就在那一瞬间,他突然明白一切其实就像打篮球那么简单,失败就是一笔财富,因为从中你可以找出失败的原因,而这不就是下次成功的前奏吗?自己前几次面试屡屡失败,不就是因为自己跟这男孩一样,只是渴望成功,却没有好好利用失败这笔最宝贵的财富吗!“小家伙,记住要珍惜自己的`财富!”他说着,留下了一头雾水的男孩往家跑去,只不过,再不是垂头丧气。
几天后的又一次面试,他终于成功了。望着那来之不易的应聘书,他深知自己这段时间的奋斗换来的不仅仅是这个,还有对失败是一笔财富的切身体验。
周围仿佛亮了许多,抬头一看,原来久阴的天终于放了晴。也许该去公园找找那个小家伙,他也该大有长进了吧?他想着,一脚迈入了阳光中。
我因参与省培小班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到了杭州。在杭州定居的、现为某建材网络公司总经理的初中同学邵美云盛情邀请携伴西溪汝拉小镇小聚一番。
汝拉小镇,咋听还以为它是一个镇,而且像国外的小镇,其实它只是个位于西溪湿地慢生活街区的餐厅。我笑称从兴永一个大镇到了省城的一个小镇。到了汝拉,天色已经渐晚了,我们坐在餐桌旁,就着很久以前的牙缸喝着大麦茶,一下子就好像让自己瞬间回到家的感觉,就此打开了记忆之匣。
自1996年初中毕业后,我们已二十年未遇。相见之时,不胜唏嘘。我们自然而然回忆起了美好的初中时代,想起那“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幸福时光:初一时因百年未遇的台风影响部分校舍,我们93个同学挤在一个教室上课,坐在拥挤排成五大组十长列的长凳上,却静的出奇,似乎每人都屏气凝神,听着叶金星老师讲解英语语法;初二时,一中二中合并,我们又分成了13个班级。我所在的是(6)班,65人。那时,我们一起排练《山丹丹花开红艳艳》的扇子舞、出黑板报。升**后,校长与我们握手;上体育课时,我们一帮女生站在操场上,看男生在一个挂在屋檐下的铁杆做引体向上,故意地高分贝喊:上吊啦!男生集体上吊啦!初三时,我们一起为中考体育考试800米而全级段13个班共七百号同学沿河堤练*长跑的日子,如同风吹稻田的轻盈感觉。我们一致认为,母校——兴永中学对我们的一生成长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显然,母校仍一直在我们的心灵深处,独占一角。
前些日子,王勤福老师跟我说,兴永中学在年底将举办50周年校庆,你给写篇文章吧。我想也没想就应了下来。
母校兴永中学走过了50年风风雨雨的辉煌历程。在欢度校庆的日子里,我应该拿什么奉献给母校呢?我想,最好的礼物莫过于通过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探索一下兴永中学的办学特点,并为它的更光辉的未来献上一份衷心的祝福。
在兴永中学的三年更像是在一个道场里跟着师傅在学,从不同的师兄师姐同辈当中获得认知,让我成长。其实任何一段阅历最珍贵的不是教会你什么,而是植下了怎样的动力。因为曾经的那些友谊让你相信人与人的真诚,因为遇到过各个领域的先锋人物让你从不拘泥于书本,因为曾经拥有过如此美好的生活让你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日子在综艺节目与网购外卖中沉沦。
长大后,我也当上了教师,在教育领域里耕耘,探讨过太多西方的优质教育,当回首自己的初中生活时,才知道自己当年有多么幸运,被选进奥数班、被校长家访、当上升旗手。二十年间,就像当年老师们在我毕业时写在我同学录上的那段话一样,默默地耕耘着自己的日子,与文字为伍。
无法评估这二十年后的我,现在到底长成了一个怎么样的人。教书三年就在全省小学英语优秀个人报告会上做汇报,教书第四年就获得了第三届全国优秀外语教师荣誉。反正就是我现在这个样子,相信专业的深度决定着教育的高度、为人的大度决定处事的温度。
我的单位虽然离母校很*,却没像回娘家一样,回校看看老师。我们天南海北地散了,而老师们却还在原地守望。二十年来,老师们悄悄变老,而我的学弟学妹在迅速长大,曾经承载着我们最美青春的校园风景也一点点变得认不出来了。
在这二十年间,无论走到哪里,只要传来母校的消息,我依然会忍不住努力地跟别人表白自己和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很庆幸,自己能在形成良好学**惯和公正开阔世界观的最佳年龄,待在兴永中学。
小时候,我的梦想就是上最好的师范,然而我没能去上最好的`大学,但是我想说的是,正是我所在的这所最好的中学,教会了我一个真理:世上很多事,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合。就我记忆所及,兴永中学的老师从不教学生死读书、读死书。他们上课从来不频频翻阅教案或者照本宣科,而是滔滔不绝地激扬文字、说古论今、点拨奥秘,既传授给学生具体知识,又注意讲授它们的来龙去脉及其*代发展。
在当年,学校已有如此领先的培养观念,使得毕业后的我们在语言认知和国际素养上得以先行一步。最感谢我的老师们,他们用最大的善意小心保护着偏科的我,发挥我的特长,鼓励我的成长,让我有足够的勇气相信自己,走出校门不能给母校丢脸。所以我想说,当一所学校,走出去的大多数学生,都能散发着卓越而独特的气质,带着某种良好的共性和烙印,那么这所学校,一定是值得尊敬的。
岁月如歌,光阴如画。我们一路欢唱,一路奔跑,给光阴留下了唯美的画面。
其实,不论什么人经历过什么事,都在光阴的画面上会留下自己的痕迹,或深或浅。都难逃过光阴画面这一劫。所以,在人生路上,我们要珍惜自己的年华,努力做好事,争取在光阴画面上写好自己那珍贵的一页,让那唯美的画面留存在自己的心间。
小时候,我们不懂事,只顾拼命玩耍。尽管是打打闹闹,幼稚荒唐,但也无形中给光阴留下了色彩斑斓的痕迹。父母终日忙碌,母亲一针一线为我们缝制衣服,父亲在地里干活,姐姐哥哥们也在忙碌做事。自己善小,又没有什么特别,有时也想做点趣事,就去和大人一起挖野菜、摘果实,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这些动作无疑也在光阴的画面里存在。你不想留也不行,光阴早给你打上了时代的烙印。长大后,念书了,自己对文字产生了爱好,就用文字来充实自己的人生,这给光阴也留下了美好的画面。
以上充分说明,我们从小的一举一动,无一不在光阴的画面中,无一不给光阴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人说,光阴催人老,但那些画面不会老,它永远在历史的章页上,永远在人们的心中。
光阴如画,我们就把岁月当成一首歌,唱好自己一生的歌,走好自己的路,一路欢快而行。将自己的精彩动作一一展现在画面里。等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那画面依然楚楚动人,依然感到美轮美奂!岂不是很好的一本人生相册?
然而,社会上有些人不是这样,他们不把光阴看成一张画,认为光阴似水,流过即可。在社会上为所欲为,泛滥成灾。岂不知,光阴也是一把剑,也有锐利的时候。当你做了坏事,光阴会给你惩罚,给你当头一棒;当你心存恶意,画面也会留有污浊的一面,等有机会时,会对你不客气。就当你做了坏事没人知,光阴也是不允许的,也会给你涂上不雅的色彩,留下不堪入目的画面。只有你把光阴看成画,精心偶得,才不会酿成大祸;而你把光阴看成水时,你就想做点偷事,想匆匆而过。可光阴有时又像一面镜子,能照见你的美丑,说不定哪天会给你有力的回击。
岁月如歌,光阴如画。我们一路走来,哭过、笑过,都给光阴留有痕迹,那我们就应该尽量多做一些善事,多做为人民服务的事,少一些恶意,少一些坏事。把光阴看成一幅绚丽的画面,不要让我们一路的行径玷污了它,尽量增添一些优美的风景。来年,欣赏时依旧美丽如初!
认识了光阴,看清了光阴,我们就应多积累一些优雅的风景,多探讨一些人间趣事。让光阴充实一些,让光阴优美一些。再者,岁月是一首歌,我们要唱好人生这首歌。一路的欢唱,就是人生的一部进行曲!唱好歌,就是唯美的画笔,在人生的光阴瀑布上,就点缀了我们浓重的色彩!
岁月如歌,光阴如画。唯有爱惜光阴的人,才能走好自己的一生。也唯有珍惜生命的人,才能画好这幅画。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何不将岁月珍藏,爱惜*时的一点一滴时光,将自己一生的光阴整齐、优美地安放在画面上?
——忧伤散文随笔(精选五篇)
滴水穿石,是一种多么艰难的毅力,那是时间最好的见证。总以为时间可以毁掉一切不可能。以为,只要你付出真心,就一定会得到真心。佛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可是我种下希望,收获的为什么只有失望;种下爱的时候,我收获的不是暖,而是不尽凄凉。
秋,越来越冷了,可我的心,比瑟瑟的秋风要冷。心,带着无助瑟缩在冰冷里,看到了尘世的苍茫,看到了天空的泪珠。我以为秋雨会懂我落寞的心事,可是在这梧桐飘落的时候,已经不能再被秋风秋雨读懂了。雨一滴滴在心中滴落成愁,就连那长长的秋风,也把我嘲笑,嘲笑着我的天真和幼稚。
雨,就这样一直从夏末,断断续续到这浓了的秋里。陌上,街道上,河流,小溪,处处都是它飘逸的样子。也许雨,一直都没有变,一直带着禅意,不染尘埃,自在世外。只是我的灵魂,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变得脆弱起来?害怕被冷漠,害怕我的真心被挫。
我怕我满怀希望的付出,回赠我的是冷和言语的嘲讽。都说人生是回音壁,可我喊出的是爱,返回来的为什么是恨?心,冰冷如这秋雨,刀子一样落在我脆弱的灵魂上,流淌这盈盈鲜血,我却不能哭,还要强颜欢笑,因为我知道泪水,换来的永远都只是泪水。
记不清是多少次,这样坐在飒然秋风秋雨里,心事惆怅,百转千回了。装满了心事的心,被一次次的伤害后,早已经千疮百孔了,哪里还能把它安放?人生这条路,越走越远,离生命的尽头,也更*了。惧怕生命的尽头,可是更希望生命可以有一次如花般的绽放。
回眸往昔,似乎感情这条路,也是越走越心伤,越堵。如果说亲情是温暖的,可是为什么从我记事那天起,暖不曾靠*我,是与暖无缘,还是暖本就与我绝缘呢?如果说爱情是浪漫的,那么为什么我的爱情,还没到来,就在路上被夭折了呢?
如果说友情,是美好的,可是为什么我那么多年的校友闺蜜,却因为一个不存在的故事,宁可相信虚妄,分道扬镳?即使最终是孤家寡人,我却依旧相信美好的东西是存在的。我努力付出,将爱和温暖耕耘,渴盼美好会有莅临时候。
我的付出,并不是给谁看,只是向每一天的太阳证明,我还在呼吸,还在向美好的明天不放弃,追求着,毫不懈怠。然而,当真心一次次被践踏,真情一次次被摧毁,只剩下内心深处的无奈和心酸,我还拿什么勇气去相信世界是回音壁。失落的心事,乖张的世界。
一颗心始终在禹禹独行着,那些美好的梦想,就算被繁杂逐渐泯灭了,内心还是保存着那么一点狂热,让这微微的一点热,支撑我前进,用善良的心虔诚匍匐在生命的路上。时刻提醒自己,相信世界处处是***,不放弃。无论时间给我带来了多少的薄凉,我依旧愿意在心中种下温暖,种下希望。用善良播种善良,用真情耕耘真情。
安静的状态,是我喜欢的状态,不管心情多么复杂,可是心却还是会努力安静自己。此刻,世界已经不再和我有关,只想安静的坐着。凝望着秋雨氤氲的天空,心始终无法舒展,如我蹙眉的双眼。
梳理情绪,端坐着,任朋友的歌声陶醉于耳,忧伤的时候,总还是会找一个快乐的出口,来化解心底那一抹愁绪。多想真的可以有一次红尘穿越,哪怕只是穿越到隐隐的林间,只要有那么一间陋鄙的茅茨,有鸟语花香,有溪水流云,有清风明月。只要不惹世俗,不被红尘羁绊纠缠。
只想有一个愿意为我吟诗煮茶,横笛的白衣胜雪的人儿,诗意翩跹,修篱种菊,白云为伴,细水当歌。那天你温情的说着,穿越时候,记得抱紧你,不要让彼此分散在时空里。于是,我努力用美好将空落的内心填满。
纵然只是一个梦的遐想,却也让冰冷的灵魂在孤单时候,给孤寂的自己取暖。想象的世界,没有罪,向往美好,是我们所有人都有的梦。现实太残酷,让生命多点想象,也是幸福的。人假使失去了对美好想象的能力,活着也就没有了完美。
有所想象,是因为心中还有着对美好事物的渴望。所以我也渴望那个眉间藏着旖旎山水,隽美的白衣少年。看他指尖为我横笛,听那曲韵悠扬。我愿意是他红袖添香的爱恋,是彼此高山流水的知音。
你能读懂我红袖添香的美丽优雅,我能读懂你曲子里的云水长天。你的每一个音符都有着抑扬顿挫的醉,我每一个舞步,都有着杨柳一样的柔情。若可以,真想让时间停留在我的遐想里,不要出来。
年少的时候,常常会有轻狂的梦,那时,老师叫我用英语介绍自已,我说出了人生的第一个梦想“I want to be a doctor”(成为一名医生)。而如今这个梦我觉得它离我原来越远了。乐嘉说欲望不够强,梦想变幻想。听到这句话,真的有一种感到羞耻的无奈。
转眼间二十几栽都过了, 童年的故事还在昨天的。梦里重现。你我相识如初却也有了五个年头,今天是大年初四,屋外的天气格的阴沉,不冷不热的,就像我现在的心情,没有雨水,没有太阳,也没有下雪,只有看不见的冷风和接*零度的气温相伴,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这些天来,我一个人默默的把我们曾经都回顾了一遍,我要谢谢你这些年来的陪伴,其实你我是不离不弃的。虽然你告诉我你一开始就就是抱着不愿意的心 ,被逼和我走到了一起的,你说我是个骗子,但我真的希望我是个大骗子,我想骗你一辈子,都不让你发现。这些年我真的很知足的,我不知道你当初是抱着一个怎么样的心境和我走到了现在,内心又承受了多大的压力 能和我不离不弃到如今,真的尽在不言中,真的很幸福的。真的很知足,真的好想告诉你我要给你幸福。我要许你一世天长地久。
因为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喜欢上了忧伤的文字。不是我天生我就是伤感的,有时心里有事也只能借着文字来舒缓,因为只有这样你就可以把我的心看完,因为只有这样,你就知道我所想,因为只有这样样,你就知道我会为你伤心,这只是一种交流的方式。这只是我倾诉的一种方式!这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是爱你的。这只是我在用另外一种方式合你交流,希望得到你的怜理,挽回这段尘缘!还记得刚认识的时候吗?我们吵架,但一会就好了,我们可以在大路上拥抱,我们可以不顾游客的视觉热吻,我都铭记于心,还记得那些年吗?你会为了一块墙上挂的腊肉而笑的那样灿烂,你说,这是我的肉,你看着它就想吃,这种表情好可爱!还记得宝宝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吗?你让我耳朵贴上去听,你说她在踢我,你听,你摸啊,她动了,我永远也忘不掉。这种场面,还记得宝宝生你气了,跑到我面前告状,妈妈打我,生我气了又跑到你面前哭泣。……这些优于昨天。孩子的这种童真也会勾起我的幸福感,我想当时你应该也是幸福的才对!
可今天这是怎么了?我一个人在这写着伤感的文字,而你却逃避到了一个我看不见的角落!你的世界不让我以任何的方式走*,夜已深了,你现在在干什么?哪怕是你和别人说话的声音也好。我都想知道,听到你外婆说,你看到我在,你就不会回来了,我有流泪,默默的,一个人,我不说没有人会知道,说了,你也许会说我虚伪,以前不知道有的人为什么会流泪,自己却不会,现在我明白了,原来到了一定的极限真的会情不自禁,这是撕心裂肺的痛造就的结果,可这又怎样,都是那么的无力,这么软弱。那么苍白。我不知道我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态写这篇文章,我可以一夜不睡觉,我可以一个人伤心到天亮,我可以一个人在夜里狂笨,我可以忘掉一切人和事,就算天塌了我也可以不管,可是唯独忘不掉心还在痛。
现在我才发现,你的一个眼神可以让我喜,也可以让我优,你的一句话可以让我哭泣……也可以欢笑。以前我总想着别人分手那么干脆,我也可以很轻易的,现在我发现我轻易做不到。从鬼门关走了一趟都不管!那种痛,更欲裂!让你见笑了,让你更讨厌了,让你觉得我更没用了,可一切的一切,都是情不自禁。是我无能罢了。
那天,你说你不恨我了,我高兴了一阵子,难道你原谅我了,我做事都有精神。可是听不到你的电话我就又开始不安。我说不出来那是为什么。可能是我害怕失去握的太紧,才起的反作用吧,越急越烫嘴。你说你不爱我了,你变了,是我还在自己的世界走不出来,没人帮的了我,这真的是这样吗?你说没有了那种感觉,我不敢相信,我还真的走不出来。
我就是这么的懦弱,男儿漆下有黄金,我愿意为你做这些,我可以在外卖受罪,受累,宁死不屈。为你下跪,祈求原谅,我并不丢人。你说,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了,只是假如,你会为我流泪吗?你要是告诉我,你会,我真的会很满足,你说你很容易满足,其实我更容易,有时候一个眼神我就知足了,一顿好吃的饱饭我都会 感觉幸福。……
那天,你告诉我,你说我们订婚就是一个错,那说天都在下雨。你说这是一段不被祝福的缘分,得不到祝福,给你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我眼含着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你怎么会这样想。难道我们真的是错,我真的没有一丝丝值得你留恋,我在想,到底是老天在为我们感动落泪,还是不看好而给我们的考验!不是说风雨过后就会有彩虹吗?难道你看不见?黎明就要出现了,为什么你却要离开?
我又想起了那首歌词,《你的爱受了罪,所以才要飞,痛到了心扉,快要崩溃……》 想到了那首歌《最后一次的温柔……》想起了那首歌《伤心的时候可以听情歌……》我已不在祈求什么,你要是去意一绝,我会继续撕心裂肺,我会在那默默的关注着你,我会一个人承受这一切,你能原谅我,我会记一辈子,你能继续的爱我,陪我走完人生路,我会用下半生呵护你,再也不会让你受伤,如今,我喜欢上了忧伤的文字!……也许是它可以代表我的心……也许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我可以安静的的想你,安静的伤悲,安静的不去做傻事……一切都是在安静中度过……
这是一个寂寥又清静的冬天,连风儿也是静悄悄的裹了几滴冰冷的水,冷不防地迎面扑来,砸得行人的脸又疼又痒,再刮了几片昏黄的树叶便才满足地消逝了。到了夜里,天还有些稍微的亮,路上就已经只剩下几个行人在稀稀松松的走着,偶有一辆汽车亮着惨白的灯儿呼啸远去--这样的夜晚,会有谁注意到路旁的石椅上正坐着一位黯然神伤的少女呢?
石椅放在一棵城市里常见的绿化树下,这棵树已经有些年头了,发黄的叶片如许愿树上的祝福卡片一般熙熙攘攘的挂着,远远看去,在这不下雪的城市里倒也显出一些冬天的温暖来。一阵冷风袭过,树便轻轻的叹息几声,�e落几片最黄的叶儿下来:这冷冷的城市,数不尽的爱恨情仇,说不请的恩恩怨怨,生旦净末丑,却有几人,是轻松的为自己而活呢?
叶儿浮浮沉沉地飘荡,仿若在空中不停地挣扎般,少女望着它们一片片地落远,却终于都无可奈何地沉下来,不由得有些感叹:你在树上,尽管不起眼,但总是有同类,有朋友,还有树干为你提供提供温暖的保护,又何必舍弃一切,去做一道前途末卜的浮萍呢?少女在心中轻轻的问,叶儿却躺在地上寂静无声,又一阵风吹过,裹起它们在地上翻滚开来,响起欢快地“沙沙”声音,于是少女便知道她们的回答:对于梦想,我们就是要勇敢的去追逐啊。这样想着,一道温柔的笑容在她天真的脸上展开,缨红的小嘴略微张开,露出两粒小小的兔牙出来,原来紧皱的两道细眉也舒成了柳叶梢儿,水灵灵的眼睛里面又黑又亮,透露出无限的生气勃勃。
少女直起身来,她还是有些为姐姐担忧:姐姐那么温柔娇弱的人,离了婚后的她,对生活还有信心么,她还能再找到自己的幸福么?姐姐的丈夫是个多没良心的人啊,姐姐那么贤良,他却在外面养些不干不净的人。婚姻多么奇怪,明明是为了厮守终生,却总是迫了人分离,绑不住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少女心想。但姐姐曾提到过一个非常好的男孩,如果和他在一起,会不会是另一种结局呢?少女至今还记得姐姐那时候提到他时的一脸甜密向往。姐姐说:他呀,看起来傻傻愣愣的,但对女孩子却聪明体贴的很,我叫他做什么他都肯呢!说到这的时候,姐姐像想起什么似的,脸上又泛着一种神秘的笑容。但他们终究错过了彼此,原因两人始终没有突破那一层纸罢了。姐姐后来问起他的朋友,才知道原来那时候他也对她怀着司马相如的心的,但彼时已经时光流转,物是人非,倒不如不相知,宁相忘了。可见缘分虽然天注定,但人为也是极重要的因素,我一定不会让缘分从指间偷偷的溜走的,少女心中暗暗的决定。说走来班上也有好几个可爱的男生……想什么呢,少女脸上泛起红晕,啐了自己一口。
手机响了起来,一定是妈妈打过来的,天有点晚了,该回家了,家里是多么的暖和啊,妈妈今晚还包了饺子,热疼疼的饺子最好吃了。姐姐是个坚强的人,她是不需要人担心的,我只要一如既往的支持她好了,这个温暖的家就是她永远的依靠。少女接了电话,雀跃着向家里跑去……
阳光,就是没有死亡的精灵,明媚的阴霾里,虔订忧伤。
――题记
我的 一半明媚。
如果有一天,天空没有在下雨,你依旧是一个奔跑在磅礴里的孩子,在我们最深信不疑的青春岁月里,写下爱,写下恨,写下岁月,写下永恒。其实燕子,没有从南国飞回来,北国鸟,是不是应该很孤独?梦想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我们还是颓废追寻破碎的梦想,因为自己年轻,年少轻狂,不知所以。因为自己坚强,无可奈何,默然接受。曾经,没有经历苦难的洗礼,我们没有长大,不够成熟,亦或者是沧桑的糜烂岁月容不下一颗*静的内心。
海鸟,死在大海的深处,只是因为它们没有坚持住,没有像信天翁的信念,死在,湛蓝的海面,尸体,腐烂,找不到回家的路。前面有一座高山,阻断通往天堂的道路,你为什么不敢前行,也许一些东西你放不下,也许一些事情你想不开,又或许有一些回忆你忘不掉。可是所有的借口,难道不都是一个借口吗?雪莲花,为什么可以开在严寒的天山,牡丹却只能活在温室,天性,决定你的命运,你自己的路,也许就已经遥遥无期。有谁记得,那个曾经感动我们的故事。那个让我们流泪,让我们悲伤的故事。
灵魂是一袭爬满虱子的旗袍,你不驱逐就注定爬满全身。生活本是一件残酷的事实,你不想去接受,你不愿去接受,你想尽千言万语去逃避,最后你依然要接受。注定消失在长江的河流中的岁月,永远进不去大海,我看见海面的波浪,那应该淘尽多少男儿的眼泪,滴滴晶莹却伤痕累累。我看见高原的黄沙,那应该掩埋多少英雄的身体,具具矫健却残缺不全。随波逐流,是一个什么样的意义,你在思考,他在思考,其实我们都在思考,哲学者的慰藉才是我们唯一能做的。哭泣永远没有归墟。
高中,是一个什么概念,堕落,颓废,怀念自己曾经所经历的荒唐不羁。走向那一步的,注定要面对以后的路,坎坎坷坷,飘飘荡荡,做一个没有归途的游子亦或者没有思想的浪子。其实这本是一个迷茫的年纪,经历过的人可以坦然的面对,和你说一些它们经历的事情,可是每一个人经历的故事不一样,所以注定以后的路不一样,要不怎么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色彩。彩虹,没有出现在天边,所以七彩斑斓的生活注定不是我们这个年纪所能见到的!人只能自己坚强。靠天靠地都是不靠谱,认为很简单,认为很困难,认为花开花落中难见,潮起潮落半边天。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人生,玛雅文明,为什么会灭亡,就是因为,玛雅思想毁灭未来。
以前以后,已经是很遥远的故事,看惯爱恨交错,生离死别,所以无动于衷,在医院经历眼泪的死别,不是每一次的心灵都会被触动,见得太多,变得麻木。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谁会可怜一个不该可怜的人,你说故事,别人当做笑话听,你让生活,抹杀思想。前面的道路,很坎坷,我看见公交车驶向远方,消失在我的视线,没有回头,该走的人,该下车的乘客,就这样从此不再相遇,这是生活,这是命运。年少轻狂,也许这就是年少轻狂,没有思想的胡思乱想,最后死在回归的路上,没有眼泪,没有悔恨,因为生活不让弱者生活。
我的一半忧伤
如果,把一切的希望都融入咖啡,那么咖啡会变成什么味道?
喜欢夜里,从窗外看外面的世界,霓虹灯照出城市的繁华与堕落,黑暗加昏沉,好象王家卫电影世界。认识寂寞,如果在夜里,戴上耳机,安静的躺在床上,慢慢地入睡,这是人生的一种寂寞,一种梦想的升华。喜欢白天,站在路边,看匆匆而过的车水马龙,数着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人,或者坐在公交车上漫无目的的奔跑,终于体验到一句话,人生就像坐车,你会看见形形色色的人,可是有些人注定要失去的,比如中途下车的乘客,那注定你们只有一面之缘,或者是短暂的邂逅!
曾经,路很迷茫。回忆里的点点滴滴,梦想破碎的遥远天堂。一年以前,一个迷失的决定,从此改变,我们现在走的路,这就是人生选择的归途。失去的,得到的,永远都是一种解脱。夜深人静的时候,冲杯咖啡,对着屏幕,不断的敲打键盘,敲打出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白天与夜晚,感觉都是一样,分不清黑白交接的界限,怀念曾经,怀念现在,怀念未来。怀念的只能是怀念的,失去的只能是失去的。你说,我说,你们不说,我们不说,谁会知道哪样的结局?
喜欢45度仰望天空的眼神,即使有眼泪,也不会流下来溅湿自己的衣服。一个人,一件事,一段时间,一个故事,你说不清,我道不明。我们都在稀里糊涂的生活,生活在过去没有阳光的日子里。看电影,看的不是故事,而是故事背后告诉我们的哲理。曾经幻想的梦被飘远,眼前没有理想的日子,究竟会是什么样的生活。人生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有时候,我们必须克制自己内心深处的压抑来顾全大局,可是自己不止一次的问自己什么是大局?
假如,理想没有未来的蓝图,生命没有过往的回忆,我们是不是会依旧奔跑在没有秋草的荒原上,没有方向的继续让自己迷失。迷路,迷路,希望因为未来的彷徨迷路的孩子,能自己走出回家的路。空空的过往,满满的回忆,不是遍体鳞伤,就是衣锦还乡,可是,毕竟衣锦还乡的是少之又少的,因为那些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孩子迷失在自己的奢华糜烂里,没有归途,只剩死路。断壁残垣,浮华难现,幸福,没有起点,那么苦难哪里有终点。
山海啸天,呼喊着一段一段山盟海誓的誓言。风雪眷恋,书写着一曲一曲沧海桑田的变迁。
深深的喝上一杯冷水,让自己火热的心里能有片刻的缓释,冷热的交界线,你告诉我在哪里?想起在医院里看着陌生的人群,看着陌生得风景,一切好像距离自己那么的远。窗外的雨,依旧不停的下着,看见雨滴打在窗上,然后像泪水一样的滑落。可是,这泪水太寻常,寻常的往往被忽略,只有眼中有泪或是心中有泪的人才能看得见。碎碎念,碎碎里不尽的思念与缠绵,远方,大海*静的地方,模样一模一样。
高兴的时候喜极而泣,让高兴的眼泪迷糊自己观看腐化世界的双眼,让自己在灯红酒绿的社会里不会迷失自己。悲伤的时候微笑面对,让乐观的心态鼓舞自己战胜重重困难的斗志,让自己在人海迷茫的人世间不会放弃希望。遥远的过去,遥远得为来,遥远的不能再遥远的故事,故事里只有血红的回忆,只有一段悲欢离合的往事。压抑的心情,不会是过往谁的故事。所以,勇敢的接受,积极的面对,让苦难再我得面前低头,让理想再我的世界奔跑。
遥远的西伯利亚冰原,遥远的埃及法老宫殿,都不会太遥远。不明白,我在以什么一个身份,来书写一个什么人的故事。
——枫叶散文随笔优选【五】篇
一片片枫叶像小朋友的手个世界装饰得更加美丽;像燃烧的火焰,燃烧了人们快乐的心情;像盛开的花朵,展示着自己的美丽;像灿烂的晚霞映着蔚蓝的天空,好似一幅名人的大作;像一块醉人的红宝石,没有一点瑕疵。
忘了有多久,精巧的红枫叶已残容。我迷茫的望了昏黄的天空很久。记得我曾说过夏天尽管美丽,秋天尽管浪漫,也许你不知道,秋的.红枫叶是我的钟爱,我喜欢它那似火柔情和真情。多愿变成一枚精巧的红枫叶,飒飒秋风托起,飘向远方。
鸿飞冥冥日月白,青枫叶赤天雨霜。
这千树万树的枫叶,愈到深秋,愈加红艳;再加上蓝蓝的天空中,几朵雪白的云朵相照映;远远看去,就像大火在燃烧。
秋叶,为秋时最美,她以饱经风霜的磨砺,装点了满山秋景瑰丽;她,以片片枫叶片片情,承接着赞美的诗句,可知道它的内心凄凉,却又无几。
枫叶缓缓拂过,只留下静谧的白雪于我冰凉的心。
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以“蓝色枫叶”四个字不展开思绪,它只不过是一个昵称,还不是我自己拟的。
曾经一度不敢涉足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不知道是不是听多了网上蹂孽真情的悲剧,害怕成为未名湖上的怨女,还是不想和陌生人聊着亘古不变的话题,而喜欢在真实中触及更为真实的故事,即便是悲剧。
后来,在人生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因为没有太多的激情与付出,所以只能选择背离心中的那份愿景,又在父母的殷切期盼,与“当今社会是一个计算机时代”的谆谆教诲中,与网络结下不解之缘,于是开始克服心中的种种恐惧与不愿意,试着接触这个虚拟的世界。
从哥哥那里要得了一个,因为喜欢生活的真实,于是把所有资料通通改掉,唯独网名没有变,如此荒唐而又充满诗意,如此虚假而的充满色彩,让我想要舍弃却又做不到。
对于我哥来说,这四个字的组合也许是无心之作,然而,我却一个喜欢聆听文字碰撞在一起后发出的和谐旋律的女孩,所以,在这里面我看到了一幅不一样的画面,一份不一样的情感。
哥,曾告诉过我,蓝色是无空,海洋,飞燕草的颜色;是自由,梦想,爱的颜色,而我却只是沉默。
只记得那一年,他总是感叹天空的浩渺,总是向往秃鹰的自由,于是不顾一切挣脱了禁锢了他十一年的绳索,头也不回地跨出了他可以做梦的时代,结束了他的学*生涯。
也是那一年,他怀着海洋一样豁达的心,对自己的前途充满自信与把握,提着行李迫不及待地跳上南下的火车,站在拥挤的车厢里,透过玻璃窗,看着熟悉的人事,一幕幕远去,甚至连一个不舍的眼神都不曾流露,此时,博雅塔顶正闪烁着他那蓝色的梦想。
还是在那一年,他开始体会到生活的很多无奈与艰辛,开始冷笑着回味曾经的天真,偶尔也会在记忆的沙滩上拾掇一段无忧的往事,然而却从不曾后悔当初的莽撞,象征着爱的飞燕草在这份执著与不屈中日渐成长,却还没来得及彰显他那宝石般的光彩。
由是四年之后的今天,他的理想还是理想,一如当年,唯一不同的是他已经做好了起航的准备。唯一改变的是他的脸上多了一分成熟少了一分茫然。如今的他就像那片飘零的枫叶,成熟,稳健,努力地想要亲吻大地,却仍不得不在寒风是飘摇。
四年的风雨见证了这一不变的蓝色诺言从来都有存在,四年的坎坷见证了这片飘浮枫叶的辛酸和坚强,是该心痛,还是该感动,而我却只能用最后的成功来慰藉这颗在乎的心。
面对着电脑我飞快地敲打着键盘,“蓝色是天空,海洋,飞燕草的颜色;是自由,梦想,爱的颜色,更是那片执著于梦想的枫叶的颜色”!
黑桃K几场霜降之后,天气渐渐冷了起来。天空中的云朵全都去温暖的地方过冬了,渐渐稀少起来,天上只剩几片与组织走散的云朵,在空中漫无目的游荡着。
一个午后,与朋友去后山爬山,我也很久没出去走走了,是该出去散散心了。城市里的山,不高,所有的路全都铺上了水泥,走起来不怎么费劲。朋友问我,想不想来点挑战性的活动?我问是什么,朋友指了指在水泥路一旁分叉出去的一条泥路,很窄 只能让一个人通过,两旁还长满了淹过膝盖的杂草。
这是一些寻求挑战的“好事者”开辟出来的道路,果真应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了。
我立刻就意会了朋友的意思,他是想要我们走那条风险未知的路。一条是安全的水泥路,直达山顶;一条山路,通向另一个未知的地方。该走哪一条?在我犹豫之中,朋友已经拉着我走向山路,由不得我拒绝。
沿着山路一直行走,两旁枯黄的青草在小腿上摩擦,发出“簌簌”的叫声,那是草类们在开会,是不是我们的到来打扰了它们的*静,它们在商量对策“对付”我们?
行至一拐弯处,我们在斜坡上找个地歇歇脚。这里全是乱石,横七竖八的躺在斜坡上,仿佛只要轻轻一推,它们全都会滚到山谷去。这里没有修建凉亭,自然没有让我门躺下来休息的长凳。我们随便找来几块大点的石头,拼在一起,凑合着坐下来休养生息。
不经意间,我发现了一株红色的枫树,它就点缀在墨绿色的植被中间,就像是一束燃烧着的火苗,十分显眼。
我突然想要靠*这株枫树,想要看看它为何长着如此鲜红的叶子?我顾不上休息,随即起身去看看这株与众不同的枫树。
枫树生长的地方,没有想象中的生活在肥沃的土壤上,而是扎根在乱石中。它以地为基,以露为水,在艰苦的环境中寻求立锥之地,在深秋展现自己的风采。那些细小的石块,是不是枫树给弄碎的?
它是的叶子经过霜打后,红的不成样了,造物者把所有的红色都倾注在了枫叶上,连红彤彤的夕阳也逊色几分。叶面上还残留着未消逝的霜,但这霜丝毫不影响枫叶的生长。叶子的形状像是一只手掌,叶子上的纹络更像手掌的掌纹,中间有一条长长的生命线,从叶柄一直延伸到“中指”的末端。许许多多的枫叶,张灯结彩的挂在枫树上,十分喜庆,好看且耐看。“霜叶红于二月花”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以前我一直心心念念想要看枫叶,在城市里找寻了许多山,但始终找不到枫叶的足迹,却不知在居住地的身后竟有这么出色的枫叶,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一张庞大的蜘蛛网结在树杈间,但蜘蛛却不见了踪影。我想,兴许是这天气太寒冷了,它抵不住严寒躲到温暖的地方过冬了,倒是这枫树不怕冷,它还在原地等着,它怕开春后蜘蛛找不到回家的路,因此即使寒冷把枫树的脸冻得通红,它仍立在原地,不凋谢,就像是海岸上的灯塔,为蜘蛛的归来提供正确的方向。
我用手轻轻摩挲了枫叶,有点粗糙,但不像四季桂的叶子般粗厚,也不像非洲茉莉球那么光滑,手感像是在抚摸着细沙,那么与众不同。
山谷幽幽,远离了城市烦人的汽笛声、吵闹声,远离了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城市,周围只有挺拔的松树、杉树,以及在此栖息的小动物。我想,只有在这鸟鸣山更幽的深山中,才能培育出一株如此灿烂的枫树,它躲在深山老林里静静生长太不容易了。要不是朋友拉我走这么僻静的山路,我还不能发现这么美丽的枫树呢。
我摘了两片枫叶,回到原地问朋友,“枫叶长这样?”
朋友一脸震惊,说,“可就不长这样,你以为长哪样?”
我解释说,“在网上收索的枫树图片全都是火红火红的,好像被火烧了一样,没想到,还真的是这样。”
朋友说,“也只有霜降之后,它才会变成这样。霜越重,它开得越红。”这就有点像梅花了,天气越冷,雪越大,梅花开得越灿烂。枫树,同样是傲骨的象征。
枫叶,从春天发芽,秋天变红,历尽风吹雨打,健康的从少年走到了晚年,现在,它们如同一束在夜空盛放的烟花,灿烂过后,等待自己的是凋落的宿命。
我从背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洗净枫叶表面残留的霜,枫叶变得干净整洁,与树上的叶子不同,它仿佛有了思想。我将手中枫叶反复叠在一起比对,想从中找出些不同,但我突然发现,它们似乎一下子就有了心事,两张像是喝醉了的脸变得郁郁寡欢起来,它们在想着什么?这心事是什么?我解读不出来。
我们休息的地方有棵松树,几簇松针从树上落下来,无声无息的叠在地上原有的松针上。
这回,我读懂了它的心事,枫叶它有自己的使命,它凋落后,也想化作春泥更护花,它长在如此隐蔽的地方,就是不想被路人随意采摘,落叶归根才是它的最终归宿。就像那一条条细长的松针,它们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化为松树成长所需的养分,这就是它们的使命。
我有点自责自己私自摘了两片枫叶,打扰了枫叶的宁静。我一脸惭愧,我慌忙把两片枫叶放进背包里,赶紧拉上坐在地上的朋友,拉着他逃离这个地方。但那如火燃烧着的.枫叶,在我脑海中抹不去。
我该如何处理我犯罪的罪证?朋友说,把它夹在书里当书签最合适了,留作纪念。那好吧,把它夹在一本笔记本里,让它时刻提醒我,不要随意采摘植物的叶子、花瓣,它也是有思想的。
枫叶已经红了,而我却不在归家的路途,多希望寄一心的乡愁与那片飘摇的红枫,摇曳着将思念寄向远方,那日落的远方。
似乎思念太重,单薄的枫叶承载不了,飘了几米便重重的砸在了不远的林间,死心不改,尝试一次、一次….终究还是没能如愿。
也许是思念太过于繁杂,欲将它分割简化再次尝试,却发现终究不能分割,却也还痴心不改,于是枫叶落满来了整个树林。
枫叶堆叠的思念,映红了整片树林。飒飒冬风依旧吹,熙熙的树叶还在落,一次又一次的盖住了之前那片树叶,枫叶还在空中摇曳,呼呼的冬风却变得更加凛冽。
寒风中一只落单的孤雁划过天空,可能由于疲倦,亦或饥饿、寒冷、孤单,又或许只是思念远方的家园,无心飞翔,所以飞的很低。
也许它也听到了我的思念,远离之际发出一声哀鸣。似乎在用它的哀嚎,诉说这无尽的忧伤。那欲言又止的孤寂,与这落叶重重的砸地声一起响彻山谷林间,久久回荡在耳边。
孤雁飞过之后,天空依旧沉寂,但树上枫叶却犹剩不多。不知还能飘落几回?但也终究没能飘向远方,那落日的远方。
不知过了多久,堆叠的枫叶上渐渐起了白霜,于是他失去了最后飞的机会。只等哪位好心的路人将他拾起,带向远方或静谧消亡。由此便过完这一冬…
而我不知多久之后才能踏上这归家的旅途,带上那些落在林间的思念一起,踏上火车,直到汽笛声响起,背对朝阳,驶向那落日的远方,那枫叶到不了的远方…
枫叶在人们心目中是一种精神象征,由于枫叶的特殊性,人们常用它来象征坚毅。
枫叶没有五个“手指”就不是枫叶,这是枫叶的特色!在枫叶落下之前就接住枫叶的人会得到幸运。而能亲眼目睹枫叶成千成百落下的人可以在心底许下一个心愿,在将来的某一天就会悄悄实现。
虽然这只是传说,但,却代表了人们内心的真实情感和精神寄托。我热爱枫叶,不仅仅只是它的花语的坚毅,更是与我的共鸣。
我没有真正见过枫树林,只见过几棵枫树,上面开满了红红的叶子,看上去热情而严肃。我不时的在想,我的青春该由谁来编写,是我选择了命运,还是命运选择了我?
秋的降临给所有叶子施加了魔咒般,纷纷扬扬的飘落,枫叶也不例外。都带走了对大树的眷恋,去寻找自己栖身的土地。枫叶的一切结束了,她经历了春夏秋的转换轮回,留下的永远是她在我心底的美好。
黄昏,夕阳西下,仿佛太阳在逃避什么。落日的余晖和枫叶相互交织掩映,眼中竟闪现出一丝错觉,落下的瞬间虽然短暂,但不失幽雅。夜的降临,给枫叶添了一丝神秘。抬头仰望,你看见的不是星空,而是枫叶,青的、黄的、红的,仿佛是来自两极的极光。
漂亮,而不可言。
在即将来临的秋面前,我在沉思即将来到的高中生活,或许在未来我可以像枫叶一样,热情坚毅…
——笔记散文随笔(精选五篇)
20xx年6月20日:淡然岁月,清茶为酒: 纵观天下懿景,天地浩阔,我在岁月的清波里沾了点滴水露,于细微之处嗅到了这繁华世界的美好。*日里总是孤独寂寞,忧心沉寂,好像深深的入住苦海一般,只是这大千世界的美景让我得到了治愈,让我心中萌生了浪迹天涯的念头,飘渺于人世,在这爱恨情仇泯灭的朝夕之间,想要纵情山水,将那身心的那份孤寂黯然狠狠的甩掉。
游荡山水间,祛除我心中份痛楚,湮没那落叶黄花,一世为两生,前生渡苦,后生尽福。总前总觉得,驰骋疆场,望着那黄沙莽莽是多么的豪迈,现在想来实在太过遥远,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将军梦,只是时代不同了,实现自己的意义和价值的方式就不同了。总幻想,置宿处,登高望远,俯视众生。在这黯然的岁月里,拾得一份淡然,以清茶为酒,求一份心灵的沉醉。人生呐,可以**淡淡,但绝不能随波逐流,就算是*凡也不愿失去灵魂的行走。
20xx年6月21日:曾几何时,情感渐觉模糊:不知为何,总感觉有种东西沉浮于我的心底,总是若有若无,更有时像是没了存在感。我啊,像是透明的人类,能看见你们的内心,还能听到你们的声音,看你们行走端坐,有触觉与嗅觉,但就是太过于虚无,仿佛一切与我无关。暗暗的看着,一股昏沉感就涌入我的大脑,然后心也渐变的清虚。窗外的雨稀稀疏疏的,漫天倾泻与地下,教室里灯光依旧亮着,忽然一闪念,一道白色孤影迷离扑朔,更添了我的虚无感。然我在这世上可有可无,你们在我的世界可有可无,正如这世界不会因为少了一个谁就会停车,再伟大的人都不能让这个世界就此停止运转,于是有一段时间我好似屏蔽了这世间的喜怒哀乐,像寒冰一样,一切都好像无关紧要的事情,然后任其在心中蔓延,任虚无肆虐,呼吸变得急促,犹如窒息一般,恍惚之间,好像看到了世界的尽头......
20xx年7月2日:《独醉》:昔年独守空城,四下里寂静无人。抚琴弹奏琼玉楼高,水流潺潺。手握金樽,浅唱一首淡淡的.忧伤。清酒龙湖,酌酒万千,醉听风声雨落,城下风光无限好。花楼阁,残梦倚危楼,深禅忧心。难宿酒杯,焉能停?古意唯心,空城独醉,梦里醉倾城。
我的回忆像是黑白电影。每次观看之前我都要说一句,嘘,开始了。然后看在车轨上的火车来回地穿行,看那些与我有关,与我无关的片段一点一点地闪过,没有一点痕迹,却总是在睡着之前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放映。
它本来是有色彩的,而且色彩是被阳光浸染透了的,至于它为什么褪去,我无法了解,也不愿意去了解。在灰色的河流里唱着失乐园中不知名的调子,从嘴角流淌出一滴鲜艳的红色,它把所有的黑夜夹杂在一起,但不是所有的恐惧都只在那一个地方。
我害怕。我害怕死去,死去后结束了我*庸的一生,死去后离开这个世界。
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
雨重复地下着,冲刷掉我心中的情绪,让自己变得残缺不全,疲惫的眼总是不住地望着我,它是否有一分敌意也未可知。
每一个人有每一个人的世界,它们因为相互交织而变得绚烂,但是一旦碰撞的时候就是撕心裂肺的天崩地裂,让每一个人无法脱离痛苦,或是哭喊,或是怒吼,或是尖锐刻薄的利刃刺穿每一个人的心脏,再带出迸发的腥风血雨,浸润了整个世界,苍白之上抹上一层骇人的红褐色。
它们有时候真的很可怕。有的时候是另外的风景,不再让人提起。
一个人哽咽着哀求世界的时候,是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未来是怎样,就算是想到了也是一片的混沌,像一团黑色气体在世界中游荡,流浪,注入另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那个向世界跪下的人咬着牙,忽略了还站着的同样咬着牙的人,他们为什么不是那样,跪下的人永远不懂得。
梦醒了,一双无形的手沿着地*面爬出来,扼住每一个人的咽喉,等待着会有人无所畏惧地抓住它,然后尽所有的力气发出最后一声呼喊。
这些,都有一点可怕和另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
这些,都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
20xx年5月8日:今天下了一场雨,如牛毛如银针,风使劲吹,雨便往一边倾斜,草树也随之舞动。绿树红花,经风一吹,添了许些心意,经细雨一洗,也更加纯净了。山雾缭绕,远处那些山丘若隐若现,使其好似蒙上了一片神秘的面纱,如仙境一般,铺上神秘的外套,里面却是人性化的设定。很美......美的清新脱俗。
云雾氤氲,远远望去竟是如此的美丽,但是这场雨也是功不可没,增添*常没有的新意。这场大雨,让我觉得人间芳菲,正是这春夏交际之时,下了好久的雨,终是被时间这阵风,一股脑的吹走了。天色因为这雨,也渐渐黯淡,空气中夹杂着些许无奈,*添了些许伤感。听听,这雨之歌,细细品味,一点一滴,一个有一个音符,在雨中跳动,淅淅沥沥,淅淅沥沥......残留的是雨后的迷离。雨雾中藏匿的是一丝一缕的缠绵悱恻,有一种莫名的情愫涌上心头,烟飞云敛、烟漫雾散,雨虽清明,却也缠绵了万物,雨虽黯淡却也灿然了过往,水墨年华,雨水霏霏,弥漫于整个世界,也蔓延到我的内心深处。
5月10日:今天我又是一系列的机器工程,系统化的上课下课,这冗杂的事务,让我觉得有些身心疲惫,上课、下课、早饭、午睡、早操、晨跑......这样的日子很是枯燥无味,*惯了独来独往,交心的朋友只有寥寥几个,有时总会感到无奈,一天天的都是在沉默寡语中度过,陪着我的只有文字。一个人挺好的,可以静静的感受这万事万物,可以感受到常人所感受不到的境域。
人生不一定要轰轰烈烈,*淡也只是生活的一种常态,*淡也是一种特殊的享受,*淡的岁月里,有了清雅的志趣作伴,也不失为一种美好,虽然每天晚自*,天天熬到昏昏沉沉,但是每次老师宣布下课时,我们便是会如获大释。随着晚自*的结束,教室里的人自然是一个接一个的离开,虽说是有早有晚,但终归是寂寥了。人走灯关,人去楼空。但是此楼一空,寝室的喧闹也便如约而至,但也终究会随着巡寝老师的叫声慢慢的变小,直至消失。
5月12日:夜晚我有点小困,迷迷糊糊的脑海里竟浮现出一幅梦幻的画卷,于是便写出一首小诗:一袭绛衣,静静的卧于雪中,静听风吹,默然雪落;腰系长剑,轻举酒杯,一饮而尽,数杯过后,心醉于雪,手握清笛,一曲素乐,撩动了这冰天雪地。一曲终了,曲终聚散难知。倾负江山,执手天涯,容华谢后,不过一场浮沙。沉默着,安候时光静止,美好,瞬间凝成永恒。后来,却是曲终人散,弦断音垮。留下的尽是灰烬,染血了长剑,破败的盔甲,还有残留的嗜血气息,情缘如水,*淡有味,本已厌倦厮杀,未曾想却为你负了天下,一场厮杀,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你我生死离别,再无琴笛相伴,只剩残阳默默,湮没朝夕缠绵.....
我的回忆像是黑白电影。每次观看之前我都要说一句,嘘,开始了。然后看在车轨上的火车来回地穿行,看那些与我有关,与我无关的片段一点一点地闪过,没有一点痕迹,却总是在睡着之前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放映。
它本来是有色彩的,而且色彩是被阳光浸染透了的,至于它为什么褪去,我无法了解,也不愿意去了解。在灰色的河流里唱着失乐园中不知名的调子,从嘴角流淌出一滴鲜艳的红色,它把所有的黑夜夹杂在一起,但不是所有的恐惧都只在那一个地方。
我害怕。我害怕死去,死去后结束了我*庸的`一生,死去后离开这个世界。
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
雨重复地下着,冲刷掉我心中的情绪,让自己变得残缺不全,疲惫的眼总是不住地望着我,它是否有一分敌意也未可知。
每一个人有每一个人的世界,它们因为相互交织而变得绚烂,但是一旦碰撞的时候就是撕心裂肺的天崩地裂,让每一个人无法脱离痛苦,或是哭喊,或是怒吼,或是尖锐刻薄的利刃刺穿每一个人的心脏,再带出迸发的腥风血雨,浸润了整个世界,苍白之上抹上一层骇人的红褐色。
它们有时候真的很可怕。有的时候是另外的风景,不再让人提起。
一个人哽咽着哀求世界的时候,是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未来是怎样,就算是想到了也是一片的混沌,像一团黑色气体在世界中游荡,流浪,注入另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那个向世界跪下的人咬着牙,忽略了还站着的同样咬着牙的人,他们为什么不是那样,跪下的人永远不懂得。
梦醒了,一双无形的手沿着地*面爬出来,扼住每一个人的咽喉,等待着会有人无所畏惧地抓住它,然后尽所有的力气发出最后一声呼喊。
这些,都有一点可怕和另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
这些,都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
清明小长假,我携妻女回老家小住了几天,体验乡村生活。虽然我出生于农村,但毕竟离开故乡已二十多年,因此,乡村生活对我来说,已经像一本久远的日记,熟悉而又陌生了。
从黄州出发不到两小时车程就到了老家。家里只有老父亲一人生活,执着地守候着孤独与全家人的牵挂和思念,只有逢年过节儿女们回来才显得热闹。老家的厨房十分宽敞,土灶上架着大铁锅,堆了半屋子的木柴,或许是看着土灶烧柴、大锅炒菜的新奇,妻子主动要求掌勺,女儿则在灶前烧火,我与老父亲在院子里抽烟喝茶聊天。父亲十分享受这种天伦之乐的氛围,笑着说:当年你一个人打着背包去了部队,一转眼你就领着妻女回来帮忙做饭,时间过得真快,岁月催人老啊。
灶火熊熊,锅铲交错,一道姜葱鸡上桌,香气扑鼻,大家吃得一块不剩,女儿更是吃得津津有味,满嘴油光。妻子有极大的满足感,豪气冲天地说:以后回老家炒菜,我包了!炒菜的原料,水芹菜、油麦菜、葱、蒜等蔬菜是自家种的,鸡是自家院里养的,豆腐是自己磨的。于是,妻子一日两餐(早餐喝粥,不炒菜)守着厨房,捋起衣袖,系好围裙,抄起锅铲。有道是:“油烟滚滚、水汽腾腾,洗切烧炒、一气呵成。左冲右突、满脸灰尘,满桌好菜、香气诱人。”家人的每一次表扬都让她更加坚定地认为自己当医生做手术是把好手,当厨师也是一把好手。女儿即兴赋打油诗一首:“妈妈炒菜真好吃,油盐酱醋样样齐。芹菜白菜酿豆腐,油炸排骨姜葱鸡。灶火烧菜不一般,让你吃了还想吃。”
乡居三日,当然不仅仅只是呆在家里做菜、吃饭,农村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理所当然得四处去溜达溜达。晨曦微露,我们早早吃过早餐,把水壶和饼干放进背包,便出发了。修筑于阡陌之间的乡村公路一片沉寂,四面连绵低矮的山峦、散落于山脚下的民居以及广袤的田野全部沉浸在甜蜜的梦乡里。薄薄的雾气在空气中缭绕,山峰、田园、房屋在雾气里显得隐隐约约,又因四周实在太静,让我顿时产生虚无飘渺的感觉。
村庄尚未从睡梦中醒来,这是村民们难得的休息光景。一个多小时后,薄雾渐渐退去,太阳露出笑脸,有骑着摩托车或自行车的村民陆续从乡村公路上行过。阳光明媚,空气清新,远山的红杜鹃开得正艳,丛丛簇簇,像秋天的火烧云;田野里的麦苗如紫色的绸缎在微风中抖着波浪,金黄色的油菜花漫山遍野;乡道上,人们携老带幼,手拿清明花,提着肉菜果品,去上坟祭拜先人,鞭炮声此起彼伏。
乡居故乡几日,既体会了与家人团聚的欢乐,又体验了故乡朴实的民风民俗。没有大城市的繁华,也没有旅游景点的奇山异水,可故乡却有着一种纯朴,一种清新,一种真实,蓝蓝的天,黑黑的土,绿绿的水,凉爽的风,无处不在的*凡总透露出丝丝温馨,使人感到踏实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