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偿爱情的甜蜜,羞涩的表白。
相识很是愉快,毕竟大学对于我们而言是一种新的生活的体验,上了大学已经一年了,迎接着新到的学弟学妹们,心里还是美滋滋的,有点乐不思蜀,而我也经自己的好姐妹的介绍进入了学校的一个社团,初来乍到的我对于这个社团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好奇,仿佛这就是一个宝库让我去探索,而我也就真的不直到疲倦的探索着,紧接就是迎接新生,召集新的血液,一种新的生活的体验就在我的眼前展开了,我积极的参加着,努力的去尽一份自己的职责,由于性格的开朗我很快就融入进了这个新的家庭,这里充满了欢声笑语,这是一个对我而言,在大学最美好的时光了,这里每个人都是那么的让我感到亲切,此时的我对于眼泪,根本是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陆续的结束,让我知道接下来是一个不同的任务,也许真的是从来没有恋爱过,所以就很容易深陷在其中不能自拔,所以当有人告诉我他喜欢我的时候,怦然心动了,时刻的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在此时我的大学誓言被我抛到了南极,渴望爱情却又惧怕爱情,慢慢的碰出了火花,天生的外向性格让我主动的提出了交往,我不拘泥那些形式,但是,还是很是害怕的,也很是期待着答案。他给的答复是肯定的,同意了。喜悦贯穿了全身,仿佛我已经身处在了天堂之中了。之后我们开始交往……
深陷在其中不能自拔,却有着苦痛。
也许爱情真的是那么的不可言喻吧!我们相处的时间虽然很是短暂,但是他的话语我总是会记在心底,细细的品味,仿佛是在品尝一道世间的美食一样,每个动作,每次的相聚,短暂的分离。都会让我尝到着爱中的甜蜜,他的生日真的很*,让我有点措手不及,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应对,有些慌乱的我,寻求着朋友的帮助,而朋友笑着我的痴傻,而我也仅仅是报以微笑的回答,忙碌的准备着,他的生日是提前过的,虽然很是匆忙,但是准备的还是可以的,玩的都是很尽兴,只是很多的时候,深陷在其中的男女都是不能逃脱世俗的牵绊,他亦是如此,在他生日的当天我以为会是我们一起度过,有着深深的期盼,但是真的是很可惜,他的老乡要和他相聚,给他过生日,真的是很心疼他,不忍心拒绝他的要求,即使有自私的想要让他生日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陪他,度过我们之间这个难忘的第一个生日,也许他的生日真的是注定让物品难忘!他生日的那天,是和一个女生寝室一起度过的,其中还有一个向他表白的女生,当我听到的时候,感觉心上被人狠狠的插了一下,也许心交出的太早了,所以好疼呀!那个时候很想和他散了,真的好疼。挽留的话语从他的口中说出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我只想到了伤痛,隐忍着伤痛,逼迫自己去想我们之间的美好,当所有的美好一涌而出的时候,根本舍不得离开他的身边,但是却在也不会是一颗完整的心了,这颗心已经被无情的化上了一道伤痕。之后就是他的沉迷网络,时间对于我们而说是无用的,因为我只能静静的陪在他身边,却不能言语,即使言语也只是一句简单的应付,但是爱到了深处,真的是很难从中抽身,爱真的爱的很辛苦,承受爱的美丽,同样承受着痛苦,身边的人的不认同,一句句的讥讽,让我不知道怎么去洒脱的挥手,也许稳重和善良就是一种错误,没有自私就注定只能去被人伤害着,默默的承受着,我们的欢乐时光是那么的美丽,每当回想到的时候,我怎么会离去?但是渐行渐远的路,却让我发觉,我们间的距离已经产生了,而我却无力去阻止,只能无力的看着,渐渐的心里知道有很多的事情是强求不得的。
爱情的结局我还没有走到,若是真的走到了那份结局的时候,即使不美丽,也会让凄美渲染我这全心投入的爱里,也也许父母已经看到我注定要受到伤害的结局,而不忍心去触碰那份脆弱,表面的坚强。心灵的脆弱,又与谁能道尽?
工作之后,在家长的介绍下,我认识了现在的他。他比我大四岁,但是很年轻阳光。我们一起去逛商场买衣服,售货员总是说他看起来比我还小。他一米八三的各自,瘦瘦的,留着不长不短的头发。他研究生毕业于南开大学,这是我很向往的一所大学,于是,我对他就有几分崇拜之情。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总是叫他男神。他总是不好意思的跟我说,他真的不是什么男神。他现在在某一线城市的一个外企工作。他有自己的车和房子。我总是开玩笑的跟他说,以后要把房子和车加上我的名字,他总是认真的说必须加上你的名字。我问为什么,他就会很认真的告诉我,因为我爱你。也许是因为大我四岁的原因,他总是很包容宠爱我,我想要的东西,他总会买给我,我心情不好冲他发脾气时,他总会温柔耐心的哄我,讲笑话逗我开心。现在的我觉得很幸福,因为有他在宠着我爱着我。有时候工作很累,免不了向他抱怨。他总是认真的告诉我,媳妇辞职吧,我养你,我可以养得起你。听到这些话,我真的很安心。我要的不是真正辞职他养着我,我要的是一句贴心的话。他给了我我想要的东西。
再有四个月,我们就认识一年了,我相信我们的感情会越来越好,我会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最他的贴心小棉袄。我相信他也会给我更多的爱。时间是最好的武器,时间越久,我们会越来越离不开彼此。祝我们以后会越过越好,越过越幸福。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这样一个冰雪之城,在这座城市中,没有春天,没有夏天,没有秋天,有的只是冰雪所覆盖的冬天,一望无际的冰雪,一望无际的白茫茫,所有的一切都被冰雪所以覆盖,街上稀稀凉凉的人夹杂在拥挤的各种摊位之间。
“嫁给我好吗?”巨大的音响发出的声音打破了四周三三两两的买卖声,顺着音响发出的巨大响声,大 家都向一个方向看去,拿着麦克的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生,他单膝跪着左手边放着刚刚使用的麦克,左臂挽着一束玫瑰花,右手做着邀请的姿势,在他对面站着一个美的令人嫉妒的女孩女孩惊讶的看着向她求婚的男孩,目光中有一份喜悦,有一份激动,但从中看出的更多的是呆滞。 “你真的爱我吗?”女孩眼中的喜悦,激动,与呆滞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严肃,令人费解的严肃。 “当然,我是真的爱你的”,男孩坚定的回答着。 “你有车吗?”女孩板着脸问着 男孩压低声音回答说“自行车算车吗?” “哈哈哈”,男孩儿的回答引得围观的众人哈哈大笑。 “你有房吗?”女孩又一次发问。 “没有”,男孩垂头丧气的边摇头,边回答。 “你工资多少?”女孩问。 男孩微微低下头回答“两万……每年”。 “呵呵,依你现在的资本,拿什么爱我,你有什么资格爱我?”,女孩轻蔑的笑了笑,不屑的看着跪在地上的男孩。 “我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我有一颗爱你的心,我真的爱你,我会一直爱着你”。男孩眼中充满坚定的看着女孩。 “呵呵,爱能当钱花吗,爱能当饭吃吗?爱只是骗人的。”女孩不屑的转身带着她与生俱来的高傲的女王气势消失在人群中,留下了依旧跪在地上的男孩。 周围围观的人向远去的女孩投去了鄙视的目光。
“年轻人,没事吧!”一个头发有些斑白的中年人问道,伸手去扶跪在地上的男孩,男孩甩开中年人的手,自己站了起来,左臂挽着的玫瑰花随之落在地上。 “谢谢”,男孩冷冷的对刚刚的中年人说了一句,转身也消失在人群中。围观的人都为男孩感到悲伤,慢慢的围观的人也都散开了。 男孩漫无目的的在马路上走着,他不明白,房子,车子,票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么重要,他当初认为,可能钱是很重要,但可以两个人一起去奋斗去赚钱,可现在他才发现自己有多么的天真了,有多么的傻,有那个姑娘会和你一个穷小子去奋斗,呵呵,可能真的是自己把爱情想的太简单了。
后来,男孩喝了很多酒,他不恨女孩不爱他,只恨自己没能耐没法给女孩想要的一切,献出自己所以的爱,女孩又不稀罕。 第二天醒了,男孩发现自己躺着床上,但不是自己的床,这时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端着牛奶和面包走进房间。 “呵呵,你醒了。”老人微笑的走*,把牛奶和面包放在床边的柜子上 “起来吃点东西吧。”老人和蔼的说。 “这是那里?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男孩警惕的问。 “这里当然是我家了,我昨晚看见你一个人在大街上走手里拿着啤酒,我怕你会出事就把你带到我家里了。”老人回答男孩的问题。 “奥,谢谢你。”男孩说。 “孩子,你今年多大?”老人问。 “奥,26岁”男孩回答说。 “你家在哪里?”老人又问。 “……”男孩有一次悲凉之意并没有回答。 “呵呵,不想说就算了。”老人和蔼的说。 “其实,我是个孤儿,养我长大的爷爷5年前就去世了,所以,我没有家。” 老人的眼圈红了,说“孩子如果你不介意以后这就是你家了。”老人说。 “之前我也有一个孙子,后来因为商场上的竞争,我怕殃及到他,所以把他送到了新加坡,后来……”说到着,老人哽咽了,一滴豆大的眼泪从老人脸上滑落。
男孩知道,可能老人是因为太孤独了才打算收留自己的。 “那好吧,谢谢你”男孩对老人说。 老人的眼中充满了喜悦,“快吃早餐吧。”老人高兴的说。 之后男孩没有问老人,老人的孙子怎么样了,男孩也没再说。 后来男孩和老人的关系越来越好,好的普通亲爷孙,男孩被老人安排到自己的公司做了一个小职员。男孩努力奋斗,兢兢业业,5年的时间,男孩从一个小职工到主任,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一直做到总公司副经理,老人这五年也看到了男孩所付出的一切,打算让位,让男孩接管公司。在老人66岁生日那天老人宣布了这个消息,因为男孩事先不知道,所以很惊讶,但也很高兴,因为自己的努力终究没白费。
那年他31岁,老人打算给他娶个妻子,把自己认为比较好的人选和男孩说了,男孩拒绝了,这是5年来,男孩第一次拒绝老人。因为男孩心已经有了人选。 时间慢慢过着,男孩每天尽自己所能打理公司,还暗中派人找一个女孩,半个月后,内个女孩找到了,男孩把她约了出来,原来这个女孩就是当初拒绝男孩的女孩。 “你约我出来干嘛?”女孩很无奈的说。 “咱们结婚吧”男孩说。 “呵,有车吗。”女孩脸上带着讽刺问到。 “奔驰算车吗?”男孩说道。 女孩脸上有一丝惊讶,又问道:“有房吗?” “市中心三套商业住房,郊外两套欧式别墅。”男孩回答。 女孩惊讶的望着男孩再一次问到:“工资多少?” “我再给别人开工资”。男孩回答。 “……”女孩没有说话。 “咱们结婚吧。”男孩说。 “嗯。”女孩回答。 “三天后,我派人去你家接你,咱俩去领结婚证。”男孩说。 “嗯,行。”女孩说。 男孩起身离开,在起身的一刹那脸上漏出一丝狡黠的笑。
回家后,男孩把这件告诉了老人,老人很高兴,也同意了。 一个月后男孩和女孩结婚了。男孩还是像之前一样的努力工作,女孩成了全职太太,一年以后,女孩生了一个小宝宝。 好景不长,婚后三年,男孩有了外遇,男孩和女孩总是吵架,男孩开始不回家了,住在老人家,或者是住在公司。 慢慢的,男孩更加肆意妄为了,更是把情人带回家中。
终于有一天女孩忍不住了,打算找到男孩谈谈。 “我们谈谈吧。”女孩对男孩说。 “谈什么?”男孩玩着手机不在意的说。 “你…”女孩支支吾吾的说。 “你要说什么?”男孩放下手机,看着女孩说。 “你还爱我吗?”女孩很小声的说。 “你说什么?”男孩说。 “你还爱我吗?”女孩深情的看着男孩。 “我有说过爱你吗?”男孩说。 “你…”女孩委屈的眼泪汪汪的看着男孩。 “我好像没说过吧。”男孩说。 “你求婚的时候不是有说过吗?”女孩眼眶里流了下来,抽泣着。 “奥,可我结婚的时候并没有说过爱你,更没有保证过爱你。”男孩说。 “可你之前有说过啊。”女孩说。 “当初说爱你的时候,是因为我什么都给不了你,只能把我全部的爱给你,不过现在我什么都可以了,所以我对你的爱,也没必要了。”男孩说。 “可是…”女孩流着眼泪泣不成声的说。 “你当初会和我结婚是和我的车,我的房,我的钱结婚,不是我那份不值得珍惜的爱。”男孩对女孩说。
“……”女孩沉默了。 “既然你已经把事情说明白了,算了吧我们就走到这里吧,这房子就给你了,车库里的车也留给你了,其余我还会再给你1000万,留着给你过日子。我走了,再见。”男孩起身拿起身边的衣服,转身离开了。 床上留下抽泣的女孩,流着眼泪……
——与爱情的精彩美文 (菁华3篇)
七月流火,初出校园,我在红豆大学培训,经历了很多,但在以后想起,也许印象深刻的不是那些课程,而是一个女生。
我来到这培训,本来是没想到会邂逅什么的',也就学些服装销售知识罢了。谁知偏偏上天捉弄,让我遇到了她。
她是我的大学同学,但四年素未谋面,可就在走出校门的第一站我们悄然相遇。第一眼见到她时,就觉得她好美。后来渐渐熟悉了,也了解到她说话很温柔,但性子可能有点大大咧咧,很好说话,心思单纯。她像磁石一样地吸引我,我喜欢去她宿舍串门,喜欢和她聊天,喜欢和她说话……不明白为什么,就是慢慢地喜欢上了这种感觉,慢慢地越陷越深。
我本来觉得这个培训没什么必要,时间有些长了,但现在却恨不得它再延长一些,转眼就要各奔东西,很舍不得,以后可能就很难见到了。短短二十几天的时间,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执念。
聚餐时,一个活泼的男生鼓动我们那些男生一个个表白,我一方面不好意思,另一方面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很爱很爱她。轮到我时,我也很难将话好好说出口,磕磕绊绊说了几句,完全没说出心中感受。之后便是相对有片刻的尴尬,我后面也很不在状态,好想去ktv发泄一下,但有事未果。
夜晚,心情激荡,思绪起伏,根本静不下心来。本来自己也没有那么肯定,但在那么多人面前的大声表白,对我而言是第一次,也是从心出发,这个承认让我没有了伪装,也让我直面她的眼神,我不敢触碰。
现实很是残酷,很快就要别离,又将孤独前行,只是心中免不了多了一份牵挂。
夜深,难再叙。
途经一场岁月的花事,祭奠那些在指尖苍老的时光。假如,你记忆可以移植,人未走,茶未凉,拾起岁末的余温,将骤然翻转的时光,折一束浮光,叠一缕暗香,嵌入你的生命,泛起阵阵涟漪。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经历可以复制,伤痛可以穿越时光;我愿意为你,坐上时光机器,带着温暖的阳光回到你的曾经,重温你走过的点点滴滴,然后化作一滴泪,悄无声息地扎根于你的心田。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会将那些你不愿回首的记忆片段从你的脑海里移除,植入一片片花好月圆人长久的温暖记忆。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梦想可以交换,泪水可以灌溉幸福,我愿意为你化作一把光阴的剪刀,剪断悲伤的地*线,延续快乐的生命线。
每个人的经历都是一份不可复制的记忆,快乐的,悲伤的,都是自己生命中最完美的装束,明媚我们的忧伤与惬喜。记忆是一份往事的专属,爱情的代言,人生的笔记本,它如一坛陈年的佳酿,随年月的久远,不断注入沧桑与悲壮的情感慢慢发酵,酒香变得醇厚甜美,让我们的人生因经历岁月的烟尘而变得厚重殷实,开始学会在成长沉淀过往,学会在残酷中坚忍。
如果有一天,你老了,我也不再年轻,时间磨*了你的棱角,消磨了你的柔美容颜;但我们依旧相互搀扶,亦步亦趋走在唯美夕阳下,面朝灿烂的晚霞,心向简陋古朴的茅舍,记取一片火烧云映山红的温暖;夕阳洒落无穷无尽的光辉,我们不经意间相视莞尔一笑,看着故乡的炊烟,轻盈着微凉的晚风,站在老屋门前,迎接牧归的孩童,攫取一片深厚祖孙情。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宁愿你比我衰老的快一点;你生命的周期渐渐变短,记忆力开始慢慢衰退,风干了你的快乐,岁月的疼痛刺瞎了你清澈明亮的双眸;等到那一天,我还活着,没有痴呆,你还健在,对世界还有感知,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会将世间最美的风景的植入你睁不开的双眸,让你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光明的希望,清清楚楚地见证澄澈明亮的世界。
记忆是开在流年枝头一朵灿烂春花。生活在它的世界里,我们可以洒脱若风,放下一切防备,卸下一切武装,不用害怕寂寞的侵蚀,不用为别人突然肆意掠夺而担惊受怕。它是世间另一片心灵的净土,我们可以抛开所有的烦恼,烧掉所有的不如意,纯粹如一张白纸,不为喧嚣热闹离心;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呐喊,宣泄自己的哀愁;我们可以毫无吝啬自己的眼泪,为错爱决堤,为真爱祝福。
记忆是一台记录岁月的留声机。它,古老,没有花哨的雕纹;简朴,没有鲜艳的花色。它跟随岁月此起彼伏,飘飘荡荡,却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与任务,细细的记录人生的喜悲,不漏时光的一点一滴,不减红尘的一颦一笑,不留生命一寸一方的空白。它是那么地珍贵而美好,它是那么得单纯而洁净,不染一丝铅华,不显一丝落寞。用回忆创造了一个宁静而温暖的港湾,深藏我们的曾经,雕刻我们的爱情。
锦瑟流年,花开似锦,用力撕开记忆的裂帛,跨过千山万水中,闯过林海雪原,只为于那一素简年那一季花开与你相遇,与你再续前生未了情缘。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时光可以倒流,我愿意做你生命的影子,与你形影不离,不分彼此;春暖花开、阳光明媚的季节,与你*时光的街道巷口,聆听花开的絮语、鸟儿温婉缠绵。
白雪皑皑、寸草不生的寒冬,繁华的街道积起千堆雪,寒风凄凉,几杯离索,几倍忧伤;但只要有你安暖陪伴,心便若灿烂春阳,明媚如花,为你妖娆,于梨花雪雨中,为你舞一曲惊鸿,留下雪泥鸿爪的痕迹,记取你的美丽。无论是安稳的现在还是不可预知的未来,我都不会放开你的手,我会一如从前牵起你温柔的手坦然走过岁月的长街,
记忆就是一朵幸福的蝴蝶,在爱的草原上飞舞,在爱的花海里寻觅爱情,在爱的世界里流连。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要复制你所有的悲伤,植入我所有的快乐,让需要呵护疼爱的你不受一丝世俗的干扰,无惊无险地盛放你的美丽多姿。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历史可以重演,时光可以穿越,我愿回到你的从前,感受你曾经的快乐与悲伤;我会带着厚实宽阔的胸膛,回到你童年的故乡,回到你牵挂的家,当你孤独无助的时候,给你一个坚强的怀抱;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思念可以载动双溪蚱蜢舟,我会载着一片七色的云彩,回到你途径的天空,在你迷茫忧伤的时候,给你一片希望的彩虹。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岁月还没有苍老,我依然会死性不改为你移除生命中所有的不幸与苦难,倾注我此生所有的幸运与幸福,嵌入我来生所有感性的快乐与理性的悲伤,延续爱你的记忆,保留爱你的温存。
雨乐和寒毅是在网上认识的,经过一年多的聊天,他们彼此有些了解。雨乐是一个很单纯而活泼的女孩,她特喜欢跳舞,而寒毅是个痞子一样的男生。但雨乐就是喜欢他,喜欢他说话痞痞的样子。
雨乐总喜欢叫他傻瓜,而他喜欢叫雨乐为丫头,因为他知道雨乐喜欢这个称呼,每次叫她丫头时,她脸上都会有甜甜的笑脸,他喜欢和她聊天的感觉,对雨乐他也没有隐藏,做最真实的自己,感觉自己很轻松。 他告诉雨乐:“你这一辈子只能是我的丫头,别人想都别想”听到这话雨乐幸福地笑了。
他们决定见面,雨乐和好友楠一起去外地找毅,坐上车时,楠问她:“你不后悔吗?”雨乐幸福地摇了摇头。“楠,我真的爱上他了,从我心动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回头了,别人也许都会反对我们,但我的心已经沦陷了。”
楠看着单纯而又倔强的雨乐内心说道“傻丫头,一定要幸福。”到目的地时,毅已经在车站等着他们了,而雨乐一下车便认出了她的傻瓜,她看到她的傻瓜伸开双臂,她开心的跑了过去了,钻入她想要已久的怀抱。
“傻丫头,怎么样?你的傻瓜让你失望了吗?”雨乐摇了摇头,抱着她的傻瓜幸福地笑了。这时雨乐看到舞步的音乐声,她抬起头,看到几个男生在那边帅气的跳着,她的脚步也动了。她寻问地看着毅“去吧,丫头”听到毅的话,雨乐跟着他们舞动了起来。看着像精灵一样舞动的雨乐,毅暗暗发誓“要保护自己的傻丫头,让她每天都这样开开心心的。”
雨乐全身心的投入到里面,她开心的舞动起来。结束时,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走到雨乐面前“你跳的很棒,要不要跟着我们一起学?我可以教你更多的舞步。”看着男孩真诚的样子,也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个梦,雨乐点了点头。我男朋友在那边,我就先走了,明天我再来找你们,雨乐开心的说道,帅气男生点了点头。
当毅看到帅气男生跟雨乐聊得那么开心时,从不在乎的他慌了。他决定改变自己,只为了让丫头幸福。雨乐跑到毅面前“傻瓜,陪我逛逛你们这儿的风景区吧!”她开心地说道。
毅握着她的手点了点头,他们每天都会去不同的地方,开心地笑,开心地玩耍,雨乐每天都那么开心,即使吃着路边摊,她脸上也总是挂着甜甜的笑容。每次看到雨乐的笑容,毅才觉得这就是自己一直以来想要的生活。
内心暗暗发誓,他要给自己的丫头最好的生活,只因为自己真的很爱很爱她。跟雨乐在一起,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也可以这么孩子的一面,可以这么开心的笑,不用再装作很虚伪的样子。这些都是他的丫头带给他的,所以他不能让丫头失望。
但每到中午休息时,雨乐总会跑出去,刚开始毅不知道,但有次无意间去雨乐房间时,却发现她不在。他相信她肯定有事才出去,可好几天都是这样后,他忍不住了,他偷偷跟着雨乐,却发现她跟那个帅气的男孩一起。
他很想相信他的丫头,可眼前的他们一起开心的笑着,他的心不确定了,难道这些天的开心都是装出来的么?毅自言自语道:“我果然是个傻瓜。”然后转身离开了。雨乐这觉得些天跟毅在一起是自己最幸福的,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她也就没发现毅的不同,因为她要给她最爱的“傻瓜”准备自己精心制作的惊喜。
后天就是她最爱的傻瓜的生日,她想象她的傻瓜看到自己精心为他准备的礼物时,他开心的样子。当那天到来时,雨乐又再次“失踪”了。毅跟他的朋友们去了KTV.他不再关心他的丫头,他觉得自己很傻,太天真了,把以前的自己都给忘了,所以他和另外一个女孩搞在一起了。
当雨乐来到包厢时,看到的正是他们亲吻的画面,她的心好痛好痛。看到她的到来,毅先是惊讶,后来也就觉得没什么了。但他发现今天的丫头和以往不一样,画了淡淡的妆,而且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很漂亮,给人一种天使的感觉。
他以前跟雨乐说过自己很喜欢她穿白衣服。但雨乐总是笑笑而不说话,今天真的看到了,发现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美。而这时雨乐开口道:“傻瓜,今天是你生日,我为你跳段舞,作为你的生日礼物。”
所有人看着像天使一样跳舞的雨乐都愣了,当雨乐离开时,他们还没有转过神,毅最好的一个哥们反应过来说道:“毅哥,快去追嫂子呀,要不然就真的来不及了。”毅清醒过来,推开身边的女孩便跑了,他一切都明白了,内心希望:“丫头,一定要等等我,等我向你赎罪,原谅我对你的不信任,原来我的自以为是。”但当他回来时,看到的只有一封信,关于雨乐的一切东西都消失不见了。这时觉得自己心痛的无法呼吸,眼泪也掉了下来,毅多久没哭过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了。
“傻瓜今天是你的生日,我跳的舞是你最喜欢的吧,可能不太完美,但我尽力了,知道吗?这些天是我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有我最爱的傻瓜一直陪在我身边。这些天中午我一直都在偷偷的练*哦,只为了让你看到最美的我给你跳最完美的舞蹈,可能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可是我努力了。
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你准备惊喜了。一直偷偷的学这个舞蹈,怕让你知道,如果真的告诉你,那么这份惊喜便不在是惊喜了。所以丫头选择了隐瞒。呵呵…一直以为我们之间不会出现…可是最后还是避免不了分手的结局。知道为什么喜欢叫你傻瓜吗?
因为我喜欢看你为了我而傻傻的样子,而傻瓜这个称呼是我对你独一无二的称呼,是无人能替代的。当我看到你和那个女孩亲吻的画面,丫头的心好痛好痛,本来打算转身走人,但我让自己镇定了下来,虽然你不爱我了,但我还是要把自己准备的惊喜送给你。
这个舞蹈是我为你准备的,即使走我也没有遗憾了,而且这个舞蹈是丫头第一次跳,也是最后一次了。我给这个舞蹈起了个名字,那就是乐为毅而舞动。恨吗?不,谁让你是我最爱的傻瓜呢。我走了,不要来找我,我们还是回到*行线中去吧!
不用担心我,我会好好的,虽然心还是很疼很疼,可是我忍受不了最爱的傻瓜的背叛,傻瓜一定要幸福好吗?这是我对你最后的肯求。”雨乐坐着回去的路上,她一直捂着心口的地方“傻瓜,一定要幸福,我爱你。”
——情书的爱情美文 (菁华3篇)
旧情书里的爱情
抹去记忆的尘埃,翻开深锁在书柜里的匣子,关于青春时光的各种物件,都如月光宝盒般蜂拥而至。其中所收藏的,都是被岁月眷顾但早已箍紧的秘密。
匣子里有一张青涩含苞的笑靥,一桢带有年华回音的磁头卡带,和一叠香薰的卡纸,以及卡纸上写满情笺的故事。指尖拂掠之处,有针扎似的微凉与疼痛。
是一个青涩单薄的年纪,大致十六七岁的光景,似含苞待放的花蕾,钦羡着爱情的蜜意与娇羞。在网络与信息尚不够发达的时代,书信成为少男少情女们缔结心事、情感传递的纽带,以及青春校园里不可或缺的风景。那些深埋在内心无法言说的秘密,花季雨季无法剔落的酸楚与彷徨,和情窦初开时特有的缱绻与矜持,都被打上青涩的结,写在一张张香薰的卡纸上。并赋予着使命的神圣,承载着愿望的厚重,贴上小小的邮票,匿名地投递到意中人的信箱里。
一时间,琳琅满目的各种信纸,如漫天繁星,或彩蝶翩跹,于风中飞舞,风靡着整个校园,充斥在少年们的书包和抽屉里。卡通的、星座的、明星头像等五颜六色的图案;香薰的、镂空的、荧光的等各种新奇创意的形式。通常与信纸相伴的,还有色彩缤纷的荧光笔,以及各色可爱的贴纸,都是花季雨季私有的信物,装点过许多少年斑斓的梦。
应驿动心灵的驱使,也曾有过书信互通的*惯,并为之久久坚持。寄信,字里行间倾注许多感情,总有道不尽的相思与惦念;等信,以蜗牛赛跑的速度,感受着时间流泻的频率,总有一种怅惘无际,和按耐不住缭绕心头。诚然,那些与书信为伴的日子里,内心激起过层层波澜。
但随着信息传播日新月异的发展,和高考"独木桥"的临*,手写的信笺便不再受到青睐,不觉然地销声匿迹;那些被打上岁月邮戳的信笺,亦如褶皱的心事,黯然退出了时光舞台。有心的人,愿意收藏着它,封存心底,成为光阴的见证。因为那些曾在信纸上耕耘,镌刻下如梦诗行的恋人,虽已消失,但是泛黄的旧情书里,依然住着你我他,留有余温,折射着刹那芳华,最初的美丽。原来,有一种感情,就是一支蜡的时间,蜡焰燃尽,蜡油成了滩涂,却不烫手。
若干年后,信手捻起一桢洁白的纸张,沿着光阴的纹路,不觉然地叠起一枚"心"的形状,然后寄往回忆里。只是收信的人还没有来,我在光阴的这头,如旧的等待。如果遇见,我想对她说:亲爱的,我在回忆里找过你……
初恋那件小事
是否,在一个午后,有秋阳,有婆娑的影,一株柳,一腔前尘般的缘。亦或,一首诗,一场清风,还有那旖旎的往事,让你想起初恋那件小事。
手中经卷翻起,心头经幡升起。记得那个夏天,草露在一边睁着纯情的眼睛,鸟儿在树梢上跳跃着饱满的歌声,白云悠悠,清风过耳,花香点唇。于是,初恋也随之而来了。
青葱岁月的我们,就像四月初的蔷薇,花瓣微启,娇养含羞,却又散发着热情。也正是这个时候,我遇见了他。
只记得第一次见他,他给人的印象就是他那浓密得像施了肥小草一样的眉毛,眉宇间夹杂着一丝温暖,他有我喜欢的双眼皮和修长的手指,他就坐在我的前面。起初因为害羞不敢与他说话,直到第一次的数学考试他考了100分拿下我们班的第一名开始。对他的好印象像雨后的春笋上升的特别快。所以一有机会我总是跟他套*乎,慢慢的我们便熟悉起来。他老是让我教他唱歌,那会教他学会了好几首。
我总是故意把笔弄掉在地上然后让他捡,很多懂或不懂的问题我都问他。然后趁他给我解答的时候偷偷瞄他几眼。那时就觉得他成绩好,脾气好,为人处事也好。总觉得他是完美的,也只敢偷偷的崇拜他不让他知道,如果那时有“男神”这个词我就会把他附加在心里。
只是中考后他上了我们市里最好的高中,而我是复读的命。再上高中和他也是不同的学校,他高中三年我们都没有见过面,那时我们没有手机,只是偶尔会聊一下QQ。我老爱在朋友们面前提前他,但我只敢说欣赏和崇拜他。他高考完我们这些老同学都去了他家,他考得很好,在北京上重点。去他家我送他的礼物就是那几天夜以继日的为他折得好大一罐的星星。在罐子里写了我崇拜他之类的小字条。我们依旧联系的很少。
直到我高三那年,偶有一次我们一帮同学聚会,我和他都在。聚会上我们聊了很多,聊了这些年大家的生活状态。回到家后不知识什么力量促使着我要干一件我觉得不可思议的事,就是跟他表达我的心意。在得到他号码后我就直接跟他说:一直都很欣赏他,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欣赏已经转化成了喜欢……说了好多。颤抖的手还是把短信发送出去了。紧张和不安的等着他的回复,手机一响我打开一开,短信的内容直接使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灌了出来,他回说,我也是,我也喜欢你。就这样,开始了一段苦涩而美好的爱情。
约会那天我送了他一条围巾和一个钱包,还有长长的一封信。面对他我依旧那么紧张和羞涩,他说笑话逗我开心,在小桥流水上我们牵手了。我依旧那么紧张,但还是觉得幸福无比。过后他要去北京读书。好远的距离,不舍,思念,说不出复杂的感觉。他回学校那天我都不敢去送他。
有人说,距离产生美,但有时候距离产生的是隔阂。高三下学期学*很紧张,他为了让我多点时间学*。很少打电话和发短信。慢慢的,我们少了沟通,问题也就出来了。积攒的问题和我高考的成绩,觉得和他的距离更远了。没有了从前的感觉。他说我自尊心太强了,总觉得在她面前我显得那么笨,性格还是搭不上。
还记得那天他发短信说出我们暂时分开想一想,我狠狠地撩下几句话就倒在床上哭得撕心裂肺,感觉没了全世界,天都要塌了。从那以后再没联系了,他没有再说些什么,而我自尊心强得也不去说些什么,直到上大学的那天我把有关他的一切都删了。就这样,我和我的初恋拜拜了。
现在想想其实初恋也就那件小事。我没有任何遗憾和后悔。我也不恨他,因为经过初恋这件事,我明白了很多,也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感情里不要追究谁付出的比谁多,只要你能在这段感情里学到在现实生活中有用的东西就是最大的收获。所以,别再为了初恋去记恨一个你曾经傻傻爱着的人。
有一种初恋,是花光灯影,暗香浮动;有一种初恋,是细水长流,恬然清浅;有一种初恋,是白提相依,弱柳扶风;初恋,就是那件小事……
如果可能,那么遇见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天气有些风景,遇见了就不想再错过。
正如翻飞的心情,捉摸不定却又不肯轻易舍弃,带着一份希望与期望在成长道路的两旁坚守,想象遇见不再错过,可你最后还是会错过。此后你可能会遇到一条深情的溪流或一处美得让人掉泪的风景,你驻足凝视,惊讶的说不出一句话,眼里满满的感动。
完全忘记了最初你是怎样的执着,怎样的不懂沧桑和寂寥。风吹过,雨下过,风景重演五十六次我也记忆不清,只是当时浓重一抹喜欢你的心情还历历在目,如同昨日。
事情发展到最后,真如梁静茹所唱:还好我有我这一首情歌,轻轻地轻轻哼着,哭着笑着,我的天长地久。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天气有些风景,遇见了就不想再错过,但往往忽略了你与它本身就是一条静静地相拥的河,依着河岸向前奔走,在*彼此各自收获属于自己的美好。愿我们走过的地方开满细细的蔷薇吧……
我不会有太多的感伤,也不会去完全的执着,因为现实无法改变,就像我不可能改变河流的流向一样;我只能任由它去款款流淌,抽身后退,还你*静,然后俯身微笑祈祷:只要能摆脱寂寞,我什么都肯给!可是那然后呢?
那些不经意间遇见的人,像黑夜侵入白天一样占据心潮,像冬日晴天里的一缕缕阳光,总是能轻易地触及心中刻着自己姓名的地方,埋藏在最深处。轻易不会触碰它,但会一直记得,那里埋着一遇欢喜的心情和不知归向何处的思量。
而你不想经历这种彷徨,却将自己做成傀儡;如果可能,我也愿使自己成为一副傀儡,用红莲代替心脏,刻上自己的姓名,使自己不迷失,真正的没有感情、没有疼痛、没有痛苦,像蠍一样存活,任红莲之心灼伤心脏。
喜欢你时,我还懵懂,你已会爱……
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何妨但笑无语于偶然。
傻傻地爱
女人通常会为自己深爱的那个男人,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哪怕再苦再累,只要心中有爱,便无怨无悔。内心满溢的都是浓浓的比玫瑰还芳香甜蜜的幸福感。只是,突然有一天,她发现原来那个男人根本不值得自己那么辛苦付出,原来男人于她,有太多的谎言和虚假。她的心,有了撕心裂肺的痛。
所以男人们,倘若你的身边有个真心爱你的女子,那请你一定要用心珍惜和呵护,千万别让她的心感觉疼痛了。我不知道自己是生性太多疑敏感,还是想得太多。每次一没有他的消息,便会情不自禁地胡思乱想起来。当今的社会诱惑太多,一个人倘若想自我放纵的话,实在是一件太容易不过的事情。我并不是一个自信的女人,也没有操纵男人的能力,有的只是一颗敏感的心。
没有信任就没有爱,相爱的两个人互相猜忌怀疑,即使真话也会变成让人质疑的假话。彼此的心无法再敞开也就无法让对方进入自己的内心,心门关闭了,爱,也就不复存在了。无论是恋人还是夫妻,一定要互相信任,这样才能让感情维持和升温。也许,我这样怀疑他,很不应该,心胸太狭窄,也是自寻烦恼,只是,有的时候,真的看不清楚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也不明白,为何他突然会杳无音讯?
冬天的寒风飕飕地吹落满地的黄叶,刺骨的寒,钻进肌肤,冻得我全身猛打寒颤。再寒冷的气候也抵不过一颗冰凉的心,这颗心,好似被冰成了一条死鱼。曾经有人说过,如果男人的话可信,猪都可以爬树。想来,女人活着真是可悲啊,一辈子在男人的谎言中打转。
甜蜜的谎言,逗得你开心乐怀,心,被温暖成了一朵怒放的玫瑰。脸蛋也美成了一朵娇艳的花。女人都是喜欢听甜言蜜语的,尽管有时心里明明知道,对方吐出来的字眼中,有些明显是假的。比如,爱你一万年,谁能有那么长的寿命呢?人生在世几十年是有限的,哪来的一万年?可当刘德华唱响了这首爱你一万年的歌曲时,多少女子为之心碎,为之疯狂了。
当一个男人在自己的耳畔哼唱时,有几个女子又不被感动?明知是不真实的烟花,却还是伸出双臂去努力拥抱了。女人,在男人美丽的爱情谎言中往往万劫不复也不愿从美梦中醒来。
有爱情的时候,哪怕谎言再离谱,心也是热的。可怕的是,男人带着谎言离开的那一刹那,心,才有了撕心裂肺的痛。他,不再甜言蜜语地哄着你开心,因为在他看来一切早已没有了必要,即使连谎言也懒得说了。如此看来,男人之所以那么热衷在女人面前说谎,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想博得对方的开心,也是因为我们女人喜欢听那些甜美的语言。所以也不必去追究什么假话不假话,只要开心就好。
人,本来就是活在矛盾中的,何必在乎太多,计较太多,傻傻地爱,简单地活,不是很好吗?常说,傻人有傻福,女人,太聪明,孤苦的最终是自己。人生,大概就是这样吧,有得必有失。想要爱情,就不要怕伤害。怕伤害就不要去触碰感情。一个人的日子,无牵无挂,但注定孤独寂寞。两个人的日子,有了相伴,又避免不了有摩擦和矛盾。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叶子,何况是两个各自内心复杂的人?彼此理解,宽容,包容,信任才能将心靠拢。
懂得爱你的人
懂得爱你的人,会关注你,喜欢看你笑,关心你,默默的指导你做人的道理。
懂得爱你的人,会在你不高兴时看着你,心里也随着你的心情一样的不开心。
懂得爱你的人,一有好吃的他都会第一时间想到你,就算是自己喜欢的,他也找借口说不喜欢吃,才给你吃的。
懂得爱你的人,不会一天到晚的在你面前说,爱你,想你,疼你的话题,而是,把爱放在心里,拿行动来证明,从不说出来。
懂得爱你的人,在你面前为了保护你会得罪一些,每天在你面前斗你,欺负你,或是告诉你远离那些不懂得爱你却欺负你,伤害你的人。
懂得爱你的人,希望你开心,就算自己不开心,希望你,懂得更多,理解的更多,成熟的更多,健康的生活。
懂得爱你的人,不是每天带你去疯,去玩,去做一些你不喜欢做的事情,而是,你喜欢,陪你,呵护你,多休息,怕你累着,怕你,被不爱你的人伤害到。
懂得爱你的人,一直在关注你,不会让你累,一直在背后为你减少工作上的压力与生活上的烦恼,一直开导你的心态。
懂得爱你的人,你向他说的每句话,他都记在心里,叫他做的事,他会尽心尽力的去做到。
懂得爱你的人,不喜欢你和一些不良好的人群中接触,他怕你会受到伤害或会变坏。
懂得爱你的人,有一天,你不在,他会一天或一段日子失落,感觉像丢了魂似的一样。
懂得爱你的人,就算你看出他爱你,他都负认对你有暧昧之心,因为他怕,他说了之后,你会离去她或不理他,以为只有这样的接触,还可以接*你,看你,对你笑,和你一起聊天。
懂得爱你的人,不会让你的心很累,不会欺骗你,更不会伤害你,对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说到做到的。
懂得爱你的人,对你很大方,对自己很小气,也不感经常的接*你,他怕你知道以后会反感他。
懂得爱你的人,不希望见到你掉泪,因为你的泪水会淹没他的心,他会比你更伤心流泪。爱要真实,才是真爱。爱要真心,才会真痛。爱要真感,才有真凯。爱要真情,才有亲切。爱要关注,付出关怀。爱要专一,真诚专志。爱要专业,真心端态。
爱你,想你,疼你,挂念你,喜欢你,在乎你,不如懂你,了解你,呵护你,关心你,默默的关注你的人,因为他才是最爱你的人。
谢谢你,陪我许过愿望
10月12日,你的生日。
你请吃饭,楼下买了一瓶酒,带着好久之前就想送给你的礼物,在大家的说说笑笑里,穿过嘈杂的人群,我问你:好久不见,你去哪里去了?
你笑着看向我,这种笑是在人多的时候的一种客气。“哪里没去啊,你在哪里见不到我——男生宿舍?”
自从分了手,总觉得你多了一种不羁,虽然仍旧按部就班的生活,但是我知道,你在掩饰,实在掩饰不住的时候也会有小小的放纵,它们那么稍纵即逝,但是我总能捕捉得到。
你说以后尽量少吃鱼了,你的朋友劝过你的——嘴角是一丝丝的苦笑。
给你夹菜,你不好拒绝,只是客气地说谢谢。其实我想让你相信,不管是谁坐在我旁边我都会这样做的,我想说:我已经放下了,只是拿你当普通朋友。
看到你手上沾了菜叶,我刚要伸手去拿,你却一声厉喝:干什么你?!
我没有想干什么,大家打圆场说是不是以为我喝多了,“他的.量这点酒还差很多呢。”人们尽量保持夹着菜的筷子可以*稳地送到嘴边,同时目不斜视——看起来并不像有什么异常。
然而空气突然尴尬起来了,在大家的嬉笑声里,我清楚地听到那个狭窄的断层崩开的声音,世界静的只剩下马上闭了嘴脸红的像要烧起来的你,还有那个不知道该接着说些什么的我。
也许是为了弥补之前的失礼,接下来的时间你突然温柔起来,这种温柔,不是满脸堆笑,而是,我们终于又像从前一样,不再针锋相对,可以聊一聊所有不用走心的话题。
其实我知道,你是在让我醒悟,从本来就不应该有你的梦里。
我举杯祝你快乐,你突然说想喝点酒,一仰脖子一杯空了。上一次见你这样喝还是在你们分手的那天。你说每当一杯酒下肚,你就想哭——这是你醉酒后的样子。
你的脸变得通红,不知道其他人会不会看到你眼睛里的光亮,这个场景让我不住的回想——那天我劝你放下,你说:你不知道,认识他之前,我和男生说话都脸红…你哽咽的说不下去,眼泪啪嗒啪嗒掉下来。我对你们之间的了解程度也就仅止于此,但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了,去替代那个从未提及的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大家闹闹穰穰,聊起我的生日,你说都不告诉你,突发奇想要用剩下的半个蛋糕让我许个愿。你给我戴了生日帽子,为我插上蜡烛,甚至唱起了歌。
烛光中的你笑着唱着,推搡着我许一个愿望,双手合十,我突然觉得这一刻从来无比的温馨。——其实我知道生日那天有人告诉了你,那是我要他说的。
大家都开玩笑问我许了什么,你把手里抓着奶油要往我脸上抹,我们又没心没肺地玩闹起来。
愿望也许不会实现,所以许什么愿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曾陪我双手合十——如果关心你都不需要,那么,这样也可以是我的快乐。
爱本无心,为君倾城
叶本无语,为花倾心;花本无言,为爱绽放;爱本无心,为君倾城;心本无忧,为爱起皱。
——题记
爱,不远不*,温暖着彼此的心;心,不离不弃,丰盈着彼此的情;情,不增不减,牵绊着彼此的爱。我本无意,却做了一朵花,一朵你心里最美丽圣洁的,唯一的蓝莲花。你本无意,却无端倾了心,成了我命里最痛最深的温柔,入骨三分的毒。轻思量,且思量,再思量,原来,心若一动,泪已千行。
你我,是彼此命定的伤,一眼,一生相牵。爱,轻洒天涯,不能躲,不能逃,不能弃!宿命,它倾尽了妩媚,而我们的忧伤,从来都是那么的美丽。那颗相思的红豆,鬼魅妖娆,在心的深深处湿漉漉地发了芽,轻轻袅袅地跌落在你我的生命里,那么自然的存在着。走过四季,一缕苦涩,一些无奈,在心底的温馨甜蜜中肆意蔓延,不经意间,总是湿了眼眸。一路的跌跌撞撞,一半寂寞,一半温暖,在一瞥的含情脉脉里极致的繁华,我知道的,这就是爱的味道。原来,你我更是彼此命定的暖,我们将彼此轻轻地放在心底,再*凡的日子也温馨的过着。
遇见你,相逢了一颗美好的心灵,时光,永远无法遮掩住一个人内心潜在的魅力。你的善,你的好,让每一天都成为了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只有面对你时,我才肯袒露内心的最真实的柔软,而你一句温馨的叮咛就是一份惦念,一句关心的话语可以让岁月不寒。轻轻的写下:生命中的人。再也不用多说了,只将一滴纯洁的心泪,为你轻轻地滑落在柔软的心扉……我也终于相信,爱,是一种灵魂最深处,最刻骨铭心的撞击。
魂与魂的相吸相契是最纯粹的爱,而唯美的爱是对人生的一种最高尚的洗礼。因为,为你,为爱,我想成为更好的自己!只有那样,才配拥有你给的最纯净的爱。若,爱是一朵花,那你,就是唯一的种子。此生唯有一个你,是可以放在最心底,默默想念的人。若没有你的出现,我不会体验到那种魂牵梦萦,拨动心弦的感觉,你,是我情不自禁的牵挂。
红尘深处,是你让我用心的体验过心旌摇曳、痴痴若狂,是你让我用心的感受过爱与痛。一直在心里为你留一个永恒的位置,因为爱你,所以把你深深的镌刻在那心中最需要的地方,只有你才能进入,也只想与你灵魂相依,倾世温柔。爱,就是相濡以沫,是眼睛为她下着雨的同时,心却为他打着伞。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一直很喜欢张爱玲写给胡兰成的这句话。深而不媚,爱而不喧。好像世间所有的绵柔与善良都包含在这几个字里,隐忍但却明了。没有太多的言语,灵魂已经彰显出它的生动和美丽,有时候懂得胜过千言万语,也足以温暖内心所有的苍凉和冷漠。
懂得,是一种气度,一种胸怀,一种能力,更是一个人无以伦比的内在魅力。懂得一个人,可以是爱,也可以不是爱,但却比单纯的爱美好,没有懂得的爱最后很可能是伤痕累累两败俱伤。
有多少情,无法许你一个未来;有多少爱,无法给你一个承诺。有多少相知,不能轻易付诸语言;有多少相惜,只能用心去感受。有多少执着,是从来不要承诺;有多少无悔,是从来不要未来;有多少绚烂,需要的仅仅是昙花一现的惊艳;有多少美好,需要的仅仅是人世间最纯洁的情感。
跋涉了很久,蓦然发现,其实,苦苦寻觅的,只是想听听,有人能柔和地呼唤;寻寻觅觅后,方才明白,其实,苦苦等待的,只是那一句,“别怕,我在。”因为你只要在,哪怕什么都不做,对于我来说,就是温暖。原来,我用尽一生的力气,就是为了与你相遇。
你是我心底最甜、最美的秘密。深刻在心底的名字,总在低首间,浅浅愁,轻轻笑,你是我永远放不下的牵挂。原谅我把你看得这么重,因为你是我所有的冷暖与悲喜,你的身影,遥不可及,又*在咫尺,总在我的身边萦绕、摇曳。你的气息,沁入隐隐的伤,躲在我的血脉,无声无息……
也许是你忧郁的眼神,淋湿了我前生的记忆,又或许是你眉宇间淡淡的忧伤,蛊惑了我的心疼,千回百转里,我不能自已,我就这样深情的缱绻在你的世界里,优雅若荷。知道,有一天,你我终将离散。那么,我只要在花开花落、聚散悲喜之间,与你指端轻触,倾尽美丽为你妖娆晶莹一回,然后,微笑着,隐隐离去。
常常会想起你,你可能不会相信,但是这些想念会不受控制,常常莫名地出现。有时出现在或冷或热的季节里,有时在或快或慢的节奏里,有时在或远或*的岁月里。
这对我来说真不是一件好事,我亦是十分害怕的。我害怕有一天我的生命里只有你,这并不是害怕耽溺于想念。
只是因为我明白,从你城市飞来的青鸟都不会探望我,你的世界不会有我,我觉得很不公*,我那么想你,你可不可以在哪一秒想起这个远方的我。
今天我的城市刮起了风,我很开心,银杏的小扇子伴随着我的长发在飞舞。
你肯定不知道,在认识你之后我再也没留过短发也没绾过头发。
这都是因为啊,我害怕有一天你迎面走来,而我颤抖的心和羞红的脸颊将无处躲藏。
听说你的城市下雪了,你会不会在雪花纷飞的城市遇见你的爱人。我很想祝你幸福,可是我根本做不到,我不是圣人,如果你的幸福注定不是我,我宁愿你一辈子都不幸福,只有这样我才觉得我们还存在着时间都剪不断的联系。
某年某月某日,或许某个陌生人会说,这是两个不幸福的人。
我是一棵南方的樛木,既等不来爱人,也过不好生活。
你跟我说有人给你写过情书,写了两次。我假装无事的对你笑着说我做不出来这么肉麻的事情。你傲娇的反说谁要你写的情书。
你说那时爱一个不是因为有车有房,而是因为那天阳光很好,他穿着一件白衬衫。说完还叫我重复一遍。我自嘲的回答我驾驭不了白衬衫,回到家里却马上去网上搜白衬衫买了两件偷偷试穿。
我跟你诉说我的迷茫,你劝说我放松心情,不要想太多,等有时间了你陪我去我想去看的洱海。情绪低落的我只说好吧,让我静静。不知是否伤了你的心。
明明那么爱你,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迟迟没有跟你表白,没有让你亲耳听到我内心无比肯定的我爱你。这样是不是也会让你产生些许质疑。
原谅我缺少勇气,原谅我自以为为你着想的虚伪。原谅我只能在这里偷偷的给你写着这实在不怎么样的情书。也许我只有在无人的时候,用用这些文字表达一下对你的爱。
在你面前,我总是显得弱势,只是因为我喜欢你有时的强势的样子,不是因为我真的弱势,在你需要的时候我肯定会强势的出现 就凭这颗装满爱的心。
虽然外人看来,我们好像已经恋爱了的样子。但我从没有逾越过,因为只有我们自己知道还没有。我有时就会表现得很拘谨,因为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子的,讨厌什么样子的。所以我只能小心翼翼的履行着中庸之道,保证自己不做出另你讨厌的事情,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正是这样恰好是你所讨厌的呢?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也爱我,这话我自己都觉得有点虚伪。但是我真的不敢确定你会不会跟我在一起,会不会很幸福的跟我在一起。这也许是我们没有确定关系的一个重大原因吧。
最*虽然很少联系你,但我却没有少一点想你。我想找你聊天,却又不知道去说些什么,怕失去话题而尴尬,怕因尴尬而心虚,心虚的质疑我们的感情,再质疑我自己。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情书,也许我是真的做不出来那么肉麻的事,说不出口那些肉麻的话吧。就这样吧,有点东西毕竟不是可以用区区百千个文字可以诠释得了的。
也许你也没有机会看到这些,我就再大胆一些吧。
——我确定我爱你
——我的爱情的美文通用五篇
艺术天才纪伯伦曾经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爱情就像一杯水,你把它倒入杯中,它就是杯子的形状,你把它倒入茶壶中,它就是茶壶的形状,彼此恋爱,却不要爱的系链。”这应该就是爱情的真谛吧!
在我的眼中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人与人之间强烈的`依赖,亲*,呵护,陪伴,信任,关怀,忠诚,尊重等一系列的组合,只有这样,才能真真切切的让两颗心永远的拴在一起,生活的日子里风雨同舟。
我相信在任何人的眼中,爱情都是一件很美很美的艺术品,美的有时让人幸福的流眼泪,有时却让人痛苦的说不去话语来。
我认为,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两个人从相遇到相识相知再到相爱,这无疑是上天赐予我们的最大幸福。如果选择爱,就要懂得珍惜,懂得爱护,懂得善待,爱就要深爱,那么美好的爱情就会陪伴着你一生一世,幸福的白头到老。
在恋爱的过程中,甜甜蜜蜜,亲亲我我,恋爱中的男女就像生活在神秘的童话世界里,总是会幻想着多么多么美好的将来,我认为那就是一段世间最美好最浪漫的快乐时光。
如果你真的爱上一个人,那么你就会忽然发现你会爱着他的全部,就算你爱的人有再多的缺点,你都会觉得那不算什么;爱上一个人,那么你就会时时刻刻的想他念他,闭上眼睛都是他的影子;爱上一个人,他的一言一行,一笑一瞥,都能牵动着你的心,喜怒哀乐,也会因为他而变化着你的心情。
一个人有爱有情,那才是真正的完美的爱情,很多恋爱中的男女,都会在甜蜜的时光空间中变得傻傻的可爱,如同培根所说:“就是神,在恋爱中也难以保持着原有的自己和那份聪明”
因此,真正的完美爱情中,那个爱你的人不会让你一个人去承受所谓的孤独,寂寞,甚至痛苦。在爱情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时刻的关心他,就是比他自己更要爱他,他高兴时,你会快乐无比,他痛苦时,你会比他还要痛苦,在深爱着他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你就会感觉到兴奋和快乐,你们爱的越深,这种兴奋和快乐就不会因为生活中的繁琐事物而变得哀减失去热情,唯有让那无穷无尽的快乐与兴奋延续,我们才能做到用情始终专一,始终忠于他,知道某一天离开这个让人流连忘返的美好世间。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这样一个冰雪之城,在这座城市中,没有春天,没有夏天,没有秋天,有的只是冰雪所覆盖的冬天,一望无际的冰雪,一望无际的白茫茫,所有的一切都被冰雪所以覆盖,街上稀稀凉凉的人夹杂在拥挤的各种摊位之间。
“嫁给我好吗?”巨大的音响发出的声音打破了四周三三两两的买卖声,顺着音响发出的巨大响声,大 家都向一个方向看去,拿着麦克的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生,他单膝跪着左手边放着刚刚使用的麦克,左臂挽着一束玫瑰花,右手做着邀请的姿势,在他对面站着一个美的令人嫉妒的女孩女孩惊讶的看着向她求婚的男孩,目光中有一份喜悦,有一份激动,但从中看出的更多的是呆滞。 “你真的爱我吗?”女孩眼中的喜悦,激动,与呆滞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严肃,令人费解的严肃。 “当然,我是真的爱你的”,男孩坚定的回答着。 “你有车吗?”女孩板着脸问着 男孩压低声音回答说“自行车算车吗?” “哈哈哈”,男孩儿的回答引得围观的众人哈哈大笑。 “你有房吗?”女孩又一次发问。 “没有”,男孩垂头丧气的边摇头,边回答。 “你工资多少?”女孩问。 男孩微微低下头回答“两万……每年”。 “呵呵,依你现在的资本,拿什么爱我,你有什么资格爱我?”,女孩轻蔑的笑了笑,不屑的看着跪在地上的男孩。 “我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我有一颗爱你的心,我真的爱你,我会一直爱着你”。男孩眼中充满坚定的看着女孩。 “呵呵,爱能当钱花吗,爱能当饭吃吗?爱只是骗人的。”女孩不屑的转身带着她与生俱来的高傲的女王气势消失在人群中,留下了依旧跪在地上的男孩。 周围围观的人向远去的女孩投去了鄙视的目光。
“年轻人,没事吧!”一个头发有些斑白的中年人问道,伸手去扶跪在地上的男孩,男孩甩开中年人的手,自己站了起来,左臂挽着的玫瑰花随之落在地上。 “谢谢”,男孩冷冷的对刚刚的中年人说了一句,转身也消失在人群中。围观的人都为男孩感到悲伤,慢慢的围观的人也都散开了。 男孩漫无目的的在马路上走着,他不明白,房子,车子,票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么重要,他当初认为,可能钱是很重要,但可以两个人一起去奋斗去赚钱,可现在他才发现自己有多么的天真了,有多么的傻,有那个姑娘会和你一个穷小子去奋斗,呵呵,可能真的是自己把爱情想的太简单了。
后来,男孩喝了很多酒,他不恨女孩不爱他,只恨自己没能耐没法给女孩想要的一切,献出自己所以的爱,女孩又不稀罕。 第二天醒了,男孩发现自己躺着床上,但不是自己的床,这时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端着牛奶和面包走进房间。 “呵呵,你醒了。”老人微笑的走*,把牛奶和面包放在床边的柜子上 “起来吃点东西吧。”老人和蔼的说。 “这是那里?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男孩警惕的问。 “这里当然是我家了,我昨晚看见你一个人在大街上走手里拿着啤酒,我怕你会出事就把你带到我家里了。”老人回答男孩的问题。 “奥,谢谢你。”男孩说。 “孩子,你今年多大?”老人问。 “奥,26岁”男孩回答说。 “你家在哪里?”老人又问。 “……”男孩有一次悲凉之意并没有回答。 “呵呵,不想说就算了。”老人和蔼的说。 “其实,我是个孤儿,养我长大的爷爷5年前就去世了,所以,我没有家。” 老人的眼圈红了,说“孩子如果你不介意以后这就是你家了。”老人说。 “之前我也有一个孙子,后来因为商场上的竞争,我怕殃及到他,所以把他送到了新加坡,后来……”说到着,老人哽咽了,一滴豆大的眼泪从老人脸上滑落。
男孩知道,可能老人是因为太孤独了才打算收留自己的。 “那好吧,谢谢你”男孩对老人说。 老人的眼中充满了喜悦,“快吃早餐吧。”老人高兴的说。 之后男孩没有问老人,老人的孙子怎么样了,男孩也没再说。 后来男孩和老人的关系越来越好,好的普通亲爷孙,男孩被老人安排到自己的公司做了一个小职员。男孩努力奋斗,兢兢业业,5年的时间,男孩从一个小职工到主任,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一直做到总公司副经理,老人这五年也看到了男孩所付出的一切,打算让位,让男孩接管公司。在老人66岁生日那天老人宣布了这个消息,因为男孩事先不知道,所以很惊讶,但也很高兴,因为自己的努力终究没白费。
那年他31岁,老人打算给他娶个妻子,把自己认为比较好的人选和男孩说了,男孩拒绝了,这是5年来,男孩第一次拒绝老人。因为男孩心已经有了人选。 时间慢慢过着,男孩每天尽自己所能打理公司,还暗中派人找一个女孩,半个月后,内个女孩找到了,男孩把她约了出来,原来这个女孩就是当初拒绝男孩的女孩。 “你约我出来干嘛?”女孩很无奈的说。 “咱们结婚吧”男孩说。 “呵,有车吗。”女孩脸上带着讽刺问到。 “奔驰算车吗?”男孩说道。 女孩脸上有一丝惊讶,又问道:“有房吗?” “市中心三套商业住房,郊外两套欧式别墅。”男孩回答。 女孩惊讶的望着男孩再一次问到:“工资多少?” “我再给别人开工资”。男孩回答。 “……”女孩没有说话。 “咱们结婚吧。”男孩说。 “嗯。”女孩回答。 “三天后,我派人去你家接你,咱俩去领结婚证。”男孩说。 “嗯,行。”女孩说。 男孩起身离开,在起身的一刹那脸上漏出一丝狡黠的笑。
回家后,男孩把这件告诉了老人,老人很高兴,也同意了。 一个月后男孩和女孩结婚了。男孩还是像之前一样的努力工作,女孩成了全职太太,一年以后,女孩生了一个小宝宝。 好景不长,婚后三年,男孩有了外遇,男孩和女孩总是吵架,男孩开始不回家了,住在老人家,或者是住在公司。 慢慢的,男孩更加肆意妄为了,更是把情人带回家中。
终于有一天女孩忍不住了,打算找到男孩谈谈。 “我们谈谈吧。”女孩对男孩说。 “谈什么?”男孩玩着手机不在意的说。 “你…”女孩支支吾吾的说。 “你要说什么?”男孩放下手机,看着女孩说。 “你还爱我吗?”女孩很小声的说。 “你说什么?”男孩说。 “你还爱我吗?”女孩深情的看着男孩。 “我有说过爱你吗?”男孩说。 “你…”女孩委屈的眼泪汪汪的看着男孩。 “我好像没说过吧。”男孩说。 “你求婚的时候不是有说过吗?”女孩眼眶里流了下来,抽泣着。 “奥,可我结婚的时候并没有说过爱你,更没有保证过爱你。”男孩说。 “可你之前有说过啊。”女孩说。 “当初说爱你的时候,是因为我什么都给不了你,只能把我全部的爱给你,不过现在我什么都可以了,所以我对你的爱,也没必要了。”男孩说。 “可是…”女孩流着眼泪泣不成声的说。 “你当初会和我结婚是和我的车,我的房,我的钱结婚,不是我那份不值得珍惜的爱。”男孩对女孩说。
“……”女孩沉默了。 “既然你已经把事情说明白了,算了吧我们就走到这里吧,这房子就给你了,车库里的车也留给你了,其余我还会再给你1000万,留着给你过日子。我走了,再见。”男孩起身拿起身边的衣服,转身离开了。 床上留下抽泣的女孩,流着眼泪……
因为思念,无需化妆,我本身已经生动。
很享受阳光穿过身体时那种通体透亮的感觉。那时候草地上正开着细细碎碎的花,一群入世未深的孩子正忙着放风筝。风很自由,我也很自由。仿佛天空中所有的蓝都是我的,我可以随意叫唤它们,向东,或向西。
很明媚的天色,大地也很安静。一队蚂蚁为迎接蚁后的诞辰,正夜以继日地操练献礼的队形。一只鹭鸶独立成景,凝望自己水中的倒影,颇有些舍我其谁的窃喜。
水面早已没有鱼虾出没,微澜点缀黄红色的湖岸。连接身边草地的是一条很老的路和一座木桥,路面和桥面全都凹凸不*,并散落经历硝烟磨难的痕迹。一位姑娘斜靠在桥栏上,像是害着很严重的相思,心情郁郁,像幽暗的湖水。
世界没有声音,人与物皆如入定。
这是冬天的午后,我用伫立湖边的巨石晾晒心事,同时接纳阳光迟来的问候。我还抽空与蜻蜓聊了几句家常,那时候,它们正从我眼前的天空飞过,像是在测量搬家的线路,它们要去的地方似乎非常遥远,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重返家园。
它们为什么要背井离乡?我不敢追问,生怕问出使自己伤心的故事。我看它们忙碌,并渐渐远去,直至走出我的视线。世界虽然宽大,却不是处处适宜安家,我与蜻蜓似乎有着同样的遭遇,从远方来,可能还要到更远的地方去。不可预知的远方,究竟有什么等待我们?无从知晓。
人大概不应总想着未来的事。未来是一个谜,当你努力猜测时,你已经身陷其中,并很可能再也走不出来。对不能面对的东西,最好视而不见。
于是,我将目光转向身边的草地。
草地依然光鲜。那些放风筝的孩子不知何时走了,地上散落他们弄碎了的风筝的残骸。它们很不幸,因为它们来到一个不生产怜悯与爱惜的时空,碰巧又遇上不谙世事的孩子们。我不再仰望天空,并觉得不再有兴趣去做更多的事情,于是只好在阳光下继续晾晒满腹的心事。
我此时很安静。
我知道自己安静时世界非常纯粹,在纯粹的世界里,我会慢慢变成那道生动的风景。
啊,我醉了,那时的我真的很傻,整天问妈妈:“我的白马王子何时出现”?妈妈笑着认真对我说:“马上就找到了!”可是现在已经成年的我还是傻傻地再一次问了十几年前的问题,妈妈还是这样回答:“马上就找到了!”
时间如梭,光阴似箭,没有想到,时光过得真快,一眨眼公主与王子的梦幻甜蜜的婚姻一直陪伴着我快十几年了,从我的童年到少年,从少年到我的将来结婚之前!可是,现在的我,必须要清醒了,童话永远是童话,梦幻永远不可能现实, 成熟吧,不能再做活在梦境中的白痴了,要知道,公主,做了王妃以后就不会再有自由了!
现在的我,早已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儿长成了一个敏感温婉的少女,又从一个儒雅宽厚的少女逐渐变车一个即将要独立外向的女人!我必须要知道,即便是公主结了婚,还是要在婚后面临头疼的婆媳关系的,它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单纯,婆婆不可能像亲妈妈一样对待自己!
追忆,少女时代的我并不怎么受人欢迎,想必大家也知道,尤其在我初中时,我的优雅被人当作土气,我的温柔清纯被认为是装的,我对别人的宽容大度被当成是软弱可欺······那时的我便认为没有什么比那情窦初开的爱恋更美妙的了!那时的我总在幻想我未来的王子是什么样,是不是现代版的像顺治帝那样的睿智的少年天子,或是现代版那年未弱冠,每不以官俗国体缚的风流潇洒的北静王,而现在的我,是多么希望他会是现代版那文武双全、足智多谋、年轻有为、俊美英挺的周郎啊!
可我要有自知之明,现在的我必须要学会吃”苦“,做好割舍”自由与兴趣“的准备,现在的我不可以再像童年时那样爱幻想,也不可以像少年时那样优柔寡断,要做一个快节奏的都是女性!不可以再被情感所累,不可以为所欲为的抒**感······
期待,属于我的白马王子会出现,一定要在26岁那年,我要···
亲爱的人们,为我祝福吧,因为,我答应了···
再见了,我那懵懂爱梦幻的童年;再见了,我那慢节奏的诗情画意的少年;现在,怀着忍痛割爱的心,不得不迎接快节奏的独立现实的未来。纵使有万般不舍,我也要割舍我的诗情画意但保留贤良淑德给我的未来的?!
让我最后一次追忆!
我就耐着性子再等几年,一定要在窝26岁那年,我等着我的白马王子出现,希望上天会眷顾我,赐给我一个英俊、稳重、家庭背景好(家庭背景相当)的白马王子吧!
世界杯走了,爱情回来了。可是我的爱情却随着世界杯一起走了。心里真的很痛。很空。
都说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可是我都没心没肺了,为什么还会难过呢?今天凌晨把爱情回来了看完了。三个女人三种不同的爱恋,可是不变的是人的真心。我羡慕包念念的无忧无虑。只要开心的生活就好。我讨厌于小诺的虚伪跟做作。在一段12年的爱恋里,竟然几次背叛自己的感情,甚至不惜引诱别的男人。而对于明亮,我觉得她演的就是我自己,虽然我在事业里没她那么出息,风光。可是她的感情却跟我那么相似。只是她的归宿真的挺好的。我挺佩服她的,同时也为她的经历感觉到悲伤。
受伤的心,真的很难愈合,即使时间过去了很久,身体上的伤痕也许好了,可是心里的伤痕却一直在。每当碰触到那个伤口,总会隐隐的痛。所以把自己伪装起来,让自己对所有的事情都不要那么在乎,不要那么在意。而自己最大的痛莫过于遇到自己心爱的人,却不能去全心全意的爱他,照顾他。因为对于自己而言,最怕的莫过于再次失去自己的爱。越是在意在乎,越是害怕失去。如果注定要失去,那宁愿从来也没有得到过,这样在失去的时候才不会那么难过,心里才不会那么痛吧。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傻傻的去生活,不让自己去太在意遇到的人和事,每天傻傻的笑,以为这样就可以很快乐,这样就可以不受到伤害。可是到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似乎除了我自己对自己好以外,没有人再会记得关心我,爱护我。
所以,我*惯了孤单,*惯了空虚,至于,我忘记了该怎么笑,怎么面对自己,怎么面对生活。
——再见爱情美文 (菁华3篇)
亲爱的小白,第一次见面是在个*凡的日子,那一天我不知不觉就陷入了爱情的漩涡,而且越陷越深,直到现在,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想我们的未来。俩个人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而美好。你总说也许我们在一起待久了会腻,而我总是在分开的时候是那么的恋恋不舍。而现在我远离你而去。
一个人的日子却是那么难熬。每当踏着月光,拖着疲惫的身子,徘徊在街边那条小巷里。低头只有自己的影子,幻想这条路的尽头是你在等候,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喜欢找最亮的那一颗,它一闪一闪的,多么像你那双调皮的眼睛,我会久久望着它,偶尔会开心的笑。也许我是太想念你了吧!以前的我们无话不说是那么的亲密无间。而现在你都懒得回我信息,回复总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字。我说过我会爱你一辈子的。
而现在你却离我而去。我时常会莫名的担心,担心我会给不了你幸福,现在的你也许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归属。我在这里祝福你幸福一辈子。最后叫一声亲爱的小白!晚安!
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个小偷,他这一辈子,偷了很多很多人的心,但唯独你的,在他那里停留最久最久。
该爱的年纪就是要大大方方利利索索的去爱。把爱时常挂在嘴边的人啊,并不是轻浮,而是温暖。并不是滥情,而是孤独。因孤独而衍生出来的爱,纵横交错、根深蒂固,所以,最怕被辜负。
爱的深的那个人,一定是带着十分的固执十分的偏激。就像一句话说“我99%确定你不爱我,但就是那1%让我继续无法回头地爱着你。”这种时候,爱无疑成为一种负担。当初所有的甜蜜与幸福,充实与满足,不过是一场雨过出现的彩虹,不用多久,就会悉数消散,那份美丽,只能停留于不断刷新不断更迭的大脑记忆里。
当初渴望对方给予自己力所能及的拥抱,给予自己心心念念的关怀,都化作金鱼嘴里吐出的.泡沫,和金鱼一样,七秒钟失去记忆,失去回忆的勇气。“金鱼”是这个世界上最绝情的物种。无论你对它有多好,无论你付出了多少的心血,七秒钟过后,你待它温柔如初,它却当你是一个毫无关系的陌路人。
你说你心甘情愿,却也从黑夜流泪到天明。你揉搓着红肿的眼睛,依旧倔强地说不想辜负这段感情,但是,傻瓜啊,最后的最后,你只能辜负自己。你总值得一个更好的人,无论过去多久,他总愿做一个围绕在你身边的小太阳,成为你每天晨醒后的第一抹光亮,成为你日复一日相信爱情的源能量,成为你的铠甲成为你的铜墙。
恍然如梦的岁月里,谁不曾爱上过一个不值得的人,有过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谁不曾被一个人唤醒,于浮沉中体会到真情实意的厚重。你的倔强,我们都懂。你对自尊心最后的守护,我们都懂。你无法与人言说的委屈与落寞,我们都感同身受。所以,做一个被爱的人吧,被一个人真心的爱着,这样的感觉,就像久旱的大地迎来甘霖,就像被囚的鸟儿逃出牢笼。
执迷不悟的人,依然相信自己初见他时的怦然心动,而真正成熟的人,再见他时,却谈笑风生不动情。把星星留给黑夜,把珍珠留给贝壳,把如此美好的你,留给从岁月中踏步而来的,此时此刻握住你双手的那个如沐春风的好好先生。
此刻,你心微动。
黑夜笼罩大地,吞噬了晴朗的日光。
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积水反射月光,散发着一种忧郁的悲伤。
下课铃声未响,好想跑出班级,站在毫无遮拦的某个地方,静静地、等待黎明。
雨天是放声哭泣的时间,和着雨水,分不出泪水。雨声伴随着哭声。。。
撕心裂肺的,想哭哭不出来,想说没人明白。
站在雨中,也许会想起你,如今,你的身旁风景如何?
你们拥有美好的相遇,也许只是萍水相逢,也许只是擦肩而过,却有如此美好的结局。
我们的第一次邂逅,在无知的童年,那个随意挥洒的某天。
思念是一种撕心裂肺,没心没肺的忘记你,我做不到。
在你心中,我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偶尔的路过你繁杂的人生,又在某天,偶尔的离开。
偶尔的伤心却掺杂着时刻的牵挂,思念吞没了我空虚的心灵。
如今,空洞的双眸中再也没有了你的面庞。
有人告诉我,你变了。
我不想承认这个事实,我好想逃避。
躲不过的始终是劫,你是我的劫,我在劫难逃。
可笑,真是荒谬。
我摇摇头,也许你在不远的某处,和你的她,共谈未来。
再见了,我们的故事。已画上完美的句号。
——再见爱情美文 (菁华3篇)
他曾经那么温柔地对你。他丰富了你的 情感 履历。他 带给你的快乐 远远大过 悲伤 。他再不好,毕竟你全心全意爱过。
你们的确有过一段 甜蜜 深邃的时光。你们披星戴月地约会,手牵手,不记来时路,是想真心真意走完这一生的啊。你们每天不断地电话,手机短讯、QQ、Email、MSN不放过任何一个媒介和*台,只是想多听对方说一句话,多知道对方一点信息。
你们爱了,很爱很爱。巴不得每分每秒腻在一起,睡的时候你枕着他的胳臂,醒着的时候你盯着他胡子拉碴青青的下巴。你撒娇,搂着他的脖子荡秋千,你耍赖,轻轻一跳双腿盘住他的腰,挂在他身上。
你说,亲我。
你说,要我。 幸福格言
于是没有酒,你却醉了。
你心甘情愿地为他洗袜子,熨衣服。素手煲羹。万家灯火,你站在阳台上等他下班回家。 喜悦 蔓延上来,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你放不下,真好。你说,亲爱的,下辈子你别换名字,那样我找你容易些。
你热烈极了,渴望极了, 冲动极了 ,巴不得把所有 美好的东西 都给他,只要你有,只要他要。
可是你忘记了,亲爱的,你都给他了,他往哪里装?他可放得下?
他归要结底还是个普通的男人。别的男人有的优点他有,别的男人的缺点他一样也不少。你爱的太重了,会把他压垮,不要那么爱他,不要那么爱。但是你管不住自己。
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个小偷,他这一辈子,偷了很多很多人的心,但唯独你的,在他那里停留最久最久。
该爱的年纪就是要大大方方利利索索的去爱。把爱时常挂在嘴边的人啊,并不是轻浮,而是温暖。并不是滥情,而是孤独。因孤独而衍生出来的爱,纵横交错、根深蒂固,所以,最怕被辜负。
爱的深的那个人,一定是带着十分的固执十分的偏激。就像一句话说“我99%确定你不爱我,但就是那1%让我继续无法回头地爱着你。”这种时候,爱无疑成为一种负担。当初所有的甜蜜与幸福,充实与满足,不过是一场雨过出现的彩虹,不用多久,就会悉数消散,那份美丽,只能停留于不断刷新不断更迭的大脑记忆里。
当初渴望对方给予自己力所能及的拥抱,给予自己心心念念的关怀,都化作金鱼嘴里吐出的.泡沫,和金鱼一样,七秒钟失去记忆,失去回忆的勇气。“金鱼”是这个世界上最绝情的物种。无论你对它有多好,无论你付出了多少的心血,七秒钟过后,你待它温柔如初,它却当你是一个毫无关系的陌路人。
你说你心甘情愿,却也从黑夜流泪到天明。你揉搓着红肿的眼睛,依旧倔强地说不想辜负这段感情,但是,傻瓜啊,最后的最后,你只能辜负自己。你总值得一个更好的人,无论过去多久,他总愿做一个围绕在你身边的小太阳,成为你每天晨醒后的第一抹光亮,成为你日复一日相信爱情的源能量,成为你的铠甲成为你的铜墙。
恍然如梦的岁月里,谁不曾爱上过一个不值得的人,有过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谁不曾被一个人唤醒,于浮沉中体会到真情实意的厚重。你的倔强,我们都懂。你对自尊心最后的守护,我们都懂。你无法与人言说的委屈与落寞,我们都感同身受。所以,做一个被爱的人吧,被一个人真心的爱着,这样的感觉,就像久旱的大地迎来甘霖,就像被囚的鸟儿逃出牢笼。
执迷不悟的人,依然相信自己初见他时的怦然心动,而真正成熟的人,再见他时,却谈笑风生不动情。把星星留给黑夜,把珍珠留给贝壳,把如此美好的你,留给从岁月中踏步而来的,此时此刻握住你双手的那个如沐春风的好好先生。
此刻,你心微动。
黑夜笼罩大地,吞噬了晴朗的日光。
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积水反射月光,散发着一种忧郁的悲伤。
下课铃声未响,好想跑出班级,站在毫无遮拦的某个地方,静静地、等待黎明。
雨天是放声哭泣的时间,和着雨水,分不出泪水。雨声伴随着哭声。。。
撕心裂肺的,想哭哭不出来,想说没人明白。
站在雨中,也许会想起你,如今,你的身旁风景如何?
你们拥有美好的相遇,也许只是萍水相逢,也许只是擦肩而过,却有如此美好的结局。
我们的第一次邂逅,在无知的童年,那个随意挥洒的某天。
思念是一种撕心裂肺,没心没肺的忘记你,我做不到。
在你心中,我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偶尔的路过你繁杂的人生,又在某天,偶尔的离开。
偶尔的伤心却掺杂着时刻的牵挂,思念吞没了我空虚的心灵。
如今,空洞的双眸中再也没有了你的面庞。
有人告诉我,你变了。
我不想承认这个事实,我好想逃避。
躲不过的始终是劫,你是我的劫,我在劫难逃。
可笑,真是荒谬。
我摇摇头,也许你在不远的某处,和你的她,共谈未来。
再见了,我们的故事。已画上完美的句号。
——在爱情美文 (菁华3篇)
遇见安冉是在一个微凉的黄昏。
她和季凉手挽着手,约莫是饭后散步。
多年不见的她褪去了青雉傲慢,曾经精芒的眼里只剩下温和。
季凉和从前一样俊朗,眉眼低垂,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眼里只有安冉。
“阿沐,”安冉站在对面,“好久不见。”
我看了眼季凉,听到我名字的他愣了一下抬起头,眼里一闪而过的尴尬,随后也微笑道:“好久不见。”
“真巧。”他们的无名指上带着精致的对戒,有些刺眼。
初夏的黄昏,微风撩动雪纺的白色裙摆,露出安冉白皙纤细的脚踝。额前的刘海遮挡了视线,我伸手将它们拨到一边:“你们结婚了?”
安冉微笑着点头:“是啊,一月的事情。”
季凉又将视线转向了她,眉眼间满是溺爱,似乎眼里再也装不下其他。
“恭喜恭喜,什么时候准备抱个宝宝?”
“啊……”安冉略微红了红脸,“还不急。”
“下次有机会约你们一起出来吃个饭,我还赶着有事,先走了。”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做出一副有些焦急的模样。
和安冉互留了联系方式,我快步走过他们的身侧,与季凉擦肩而过。
不知道走了多远,盲目拐过一个又一个路口,脚步越来越乱,呼吸越来越急促,胸口的酸涩终于到了按压不下的程度。
少人的街边,我缓缓蹲下抱住自己,眼泪无声砸向斑驳地面。
——季凉,我们又一次擦肩而过了。
“阿沐!”
记忆中高二的那年夏天。
捧着从书店刚买的书,沉浸在书中内容的思绪被从身后追来的季凉打断,他气喘吁吁地搭上我的肩:“叫你半天没反应,想什么呢!”
细密的汗珠在他稚气的脸上反出健康的颜色,俊朗的五官此刻皱在一起以表达他的不满。
“怎么了?”
“明天下午有事没?陪我去唱歌?”他努力*复了下呼吸,但似乎并没有什么用。
“你又要参加比赛?”
“参加什么比赛啊!就是想嚎两嗓子。”说完还甩了甩额间散落的发。
“知道了,明天联系。”无视他的耍帅,我点了点头,迈开步子就准备离开。
他一把拉住我:“跑什么?你准备干什么去?”
“回家,看书。”
“又看书?”他看了看我怀里翻了个白眼,“人间失格?成天看这些,你还想不想融入这个社会了。”
“我喜欢。”
“一起吃晚饭去?”他拉起一侧短袖擦了擦头上的汗,“我奶奶又出去野了,没人烧饭啊。”
想了想,这个提议似乎不错。
我和季凉从小学就认识,一二年级的时候他坐在我后面,是个传统意义上的熊孩子,我一直认为我的成绩下滑都是因为他的影响,而他死活不承认。三年级开始因为成绩下滑我两直接被安排成了同桌,用老师的话说:“你们自己坐到最后去玩吧,别影响别的同学。”
于是从三年级开始我们便成了所有父母眼中的“坏孩子”,似乎除了对方,也没什么同学愿意和我两走太*了。
我两住在同一个小区,成天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好的是我没事能到季凉家蹭蹭饭吃,不好的是我两玩的更疯,以至于更不爱学*。
不过我们倒也不是那么差劲,季凉和我一样,偏科极其严重,不过我偏文科,他偏理科。记得六年级的期末考,我的语文全班第三数学倒数第三,季凉的数学全班第三语文倒数第三,以至于班主任报成绩时看我们的眼神充满了戏剧性。
不过当时这让我们觉得很值得骄傲。
季凉从小就长得不错,随着年龄增长越发的祸害少女,再加上运动神经发达,每到课余时间他们男生打篮球时路过的女生都爱冲着季凉犯花痴。
他的帅,我也一直看在眼里。
也许是女生太过早熟,大约上初二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对季凉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绪,于是我直觉出:我喜欢上了季凉。
但他不喜欢我。
季凉一直把我当铁哥们对待,这一点我心里明镜似得。
年少时也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个什么,我只知道季凉对我来说和其他人存在的意义不同,不知该怎么对待,也不敢开口去说爱。
于是从那时开始我就学会了暗恋。
因为偏科类别的不同,小学和初中都同桌的我们终于在高中分道扬镳了,我去了普高的艺术班,季凉去了职高。
于是我以为我的暗恋在初中毕业的那天便被暂时被搁浅了。
记得季凉和安冉相识,就是在那次唱K。
季凉爱热闹,典型的白羊座。
那天季凉召唤了很多狐朋狗友,有男有女,安冉便是和其中一名女生一起来的。
安冉和我一个学校,同年级隔壁班。她在我们那一届很有名,几乎所有男生都知道这个年级届花。
安冉和我有过几面之缘,见面免不了互相招呼一声。
季凉见我两相识,好奇的问我她是谁,替他两互相介绍一番后季凉便跑去自顾自的做麦霸了。
当时的季凉对女生确实不太感兴趣,或者说对感情方面他还没开窍。
不过对于暗恋着季凉的我来说,他们的相识让我产生了一种不详的预感。虽然看着季凉毫不关心的模样内心有些窃喜,但那股不详实在是让人无法忽视。
人大概都是自私的吧,对于比我高挑比我漂亮比我优秀比我讨人喜欢的安冉,我最大的感受除了嫉妒就是不想让她和季凉走得太*。
于是那次唱K,我的占有欲让我完全下意识的紧紧凑着季凉,摆出一副任人都会想多的暧昧模样。
季凉天生大条,自然完全没有发现。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那只是我以为。
那只是我以为季凉没有发现。
“阿沐。”一只大手盖上了我的脑袋,轻轻的揉了揉,“在想什么?”
“没什么,”面前是熟悉的面孔,“路上偶遇了以前同学,有些感慨。”
“以前同学?”他沉吟片刻,“难道是你之前提过的青梅竹马?”
“辰良,”我将面前的碗推给他,“太聪明可不好。”
“那可是你初恋,”他笑着把碗带到自己面前,“我得好好盯着你几天?”
“求之不得。”看着他自然的替我把吃不下的那半碗粥喝掉,心里很温暖。
和辰良在一起已*两年,半年前我们决定同居,年*三十的我两定于明年初春步入婚姻的坟墓。
辰良的性格很温柔,是个典型的巨蟹座,风趣幽默体贴细致,也很恋家。
我很庆幸在这样的人生中遇到一个辰良,他给我长久昏暗的生活带来新的色彩,就像初春的阳光,温暖,不热烈。
初始的时候记得辰良曾对我说过:“感觉你就像块冰,说什么都一副特冷漠的样子。”
每个人有自己的风格,我的风格显而易见就是冷淡,所以当时我觉得他和许多其他人说的都一样,是废话。
紧接着辰良说了一句:“那你怕冷吗?”
当时觉得,这人莫不是个逗逼吧。
不过挺有趣。
人的相处大概是看眼缘吧,有些人初次相处会让人觉得不想做朋友,有些人初次相处会让人觉得彼此大概会有故事。辰良便是第二种。
不过当时我只是觉得,我们可以做个朋友。
这次的对白在后来我们偶会提起,似乎偶尔的回忆会是两个人之间的一味良药,这段感情我们深陷其中都很享受。
“我去洗碗。”辰良笑着将餐桌上的碗筷收起,转身走向厨房。
我看着他的高大背影,突然想起一些很久很久以前的记忆。
高二期末的时候,我们的城市偶然的下了一场暴雪,为此连期末考试都推迟了,学校愣是给我们放了一天假。
这让我们这些混日子的“差生”高兴的欢呼祖国万岁。
作为“差生”自然是不用抓紧时间复*功课以备考试的,我和季凉直接约好了难得假日的娱乐项目。
当然,依旧是唱K。
季凉唱歌很有天赋,参加过各种大大小小的唱歌比赛,他宏远之志便是做一名歌手,势要成为当代最有才华的歌手,所以一有时间他就喜欢叫上三五好友一起唱K。
一成不变的娱乐项目,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我认识了阿帆。
阿帆是季凉的同学,性格大大咧咧和季凉有些相似,不过硬件比季凉还要高一阶。
无论家庭条件还是长相,和季凉相比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让人讶异的是,只此一面,阿帆居然喜欢上了我。
昏暗的包厢的确可以营造出暧昧的气氛,也可以让很多不自信歌声的`人大胆唱出不全的五音。
但昏暗的环境也有一个弊端,那就是让人看不清路。
这使得我这次出场用了一种极其尴尬的方式。
廉价的练歌房,翘边的地毯,昏暗的灯光。
打开门的一瞬间,我被脚下的地毯边缘成功的绊了个跟头。
好在*时经常和季凉一起运动,身体较强的协调性使我不至于摔个狗吃shi,落地的一瞬间用双手撑住了地面,一个扭身便坐在了地上。
恩……当时觉得,我应该挺帅的。
我沉默着拍拍屁股从地上爬起,退出包厢带上门,过了两秒再次推开门走了进去,微笑着和一脸懵逼的季凉打了声招呼,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包厢里除了季凉还坐着三个不认识的男生,四个人各自用着完全不重复的懵逼表情望着我。
恩……气氛一度很是尴尬。
“瞅啥呢?”我觉得我应该缓解一下这个气氛,于是主动开口,“被我的美貌震惊了?”
“你朋友?”开口的并不是季凉,而是另一个男生。
季凉点了点头:“不用在意,*惯就好。”
“美女,”他自来熟的挪到我身边,“我叫阿帆,你叫什么?”
“阿沐。”
“你就是阿沐啊!”他夸张的反应让我的心凉了半截,“经常听季凉提到你!”
——果然。
“没说过什么好话吧。”
他哈哈一笑:“怎么会!”
这就是我和阿帆的初识。
乱七八糟的尴尬。
阿帆对我的追求简直是当代追求妹子的楷模。
细致入微,挑不出一根刺。
而在这段时间内,季凉突然消失了。
原本每天上学放学期间都会偶遇的他突然偶遇不到了,电话短信留言也一律没有回应,本以为发生了什么,问了阿帆却说季凉每天正常上学放学没有任何变化。
只是不搭理我。
这样的状态维持了一周左右,我再也忍无可忍冲到季凉家门口堵住了他。
“你什么意思?”一把拉住掉头想跑的季凉,我怒气冲冲的质问。
“什么什么意思?”他表现的很别扭,“你这么凶干嘛?”
“一个星期不搭理人,电话短信留言什么都没反应!我要是做错什么你倒是说啊,莫名其妙玩冷战干嘛!”
“我没有啊,”他别过脸让我看不清他表情,“阿帆不是在追你吗,我总得跟你保持点距离吧。”
我站在原地愣住:“你吃醋?”
“怎么可能!”他红着脸梗着脖子对我扯着嗓子,“你能不能别老这么自恋!”
“那你为什么要跟我保持距离?”
季凉忽然沉默了一会,接着低着头沉声道:“没什么,就是不想跟你走那么*。”
晚冬的天气依旧冷入骨髓,即使裹着厚实的羽绒服也阻挡不了寒气浸入体内,让人抑制不住的颤抖。季凉家漆黑的门紧闭着,晚归的人们从我们身边不断路过,我睁大了双眼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相识了十几年喜欢了五年之久的熟悉面孔,不争气的哭了。
年少的我们总少那么一些判断力,听不出言外之意,也会盲目讲义气。
当时的我们因为他的这句话,断了联系。
于是我,和阿帆走到了一起。
没有了季凉,我的生活少了很多色彩,但阿帆无微不至的陪伴让我很快就从这种情绪中走了出来,除了心里空落落总觉着少些什么之外,倒似乎也没什么过不去的。
但。
和阿帆的这段感情,大概和所有有始无终的初恋一样。懵懂初尝爱情的我们从一开始的美好逐渐凋零,最终以阿帆的喜新厌旧作为句号,结束了一年之久的牵绊。
记得那时刚结束高中生涯,自知大学无望的我正处于茫然期,阿帆的一通电话无异于雪上加霜,我躲在家里趴在床上嚎啕大哭,宣泄着自己脆弱的、经不起任何压力的玻璃情绪。
而就在那时,一个出乎我意料的人敲响了我的家门。
一年不见,季凉似乎又长高了许多,皮肤比以前更黑了些,是健康的小麦色,眉眼似乎比过去也张开了许多,多了些成熟的感觉。
“……哟。”他站在门外显得有些局促,提起一包塞满零食的袋子红着脸问我,“能进去吗?”
过去的一年里,从阿帆那听来许多季凉的事。
比如他和安冉走到了一起,比如他和安冉分了手,比如他搬了家,搬到离我四公里远的地方,再比如他们闹了矛盾打了一架断了联系。
我一直以为,从那个冬天以后,我和季凉就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了。
此时此刻,季凉的出现无疑是一把敲击心脏的锤子,那一瞬间我下意识的迈开腿扑过去一把抱住了他,声嘶裂肺的嚎哭了起来。
“瘦了呢。”
大开的防盗门前,装满零食的袋子掉落在地,季凉小心翼翼地抱着我轻轻揉了揉我的脑袋,用一种极温柔的声音说道。
从那天开始我们又像回到了过去,除了不再每天早晨都能同搭一班公交,除了无法再在小区内随时碰见,除了无法再到对方家里扯南扯西。
我们鲜少见面,但联络不断。季凉和从前一样开朗话多,但我总觉得他有什么事瞒着我。
这种直觉终于在那天傍晚被印证了。
那天季凉发短信约我吃饭,将*一周未见他的我显得有点兴奋,比预计时间早到了将*十五分钟。
当我拿着手机玩着俄罗斯方块正起劲的时候被一块硕大的阴影笼罩住,余光瞥见季凉的鞋子,我头也不抬道:“快坐,我菜都点好了有你爱吃的牛蛙。”
季凉站在原地却没有动,当我纳闷着抬头的时候,他沉着嗓子说:“你怎么在这?”
映入眼帘的是紧紧挽着季凉胳膊的纤细手腕,以及安冉柔柔笑着的姣好面容:“我拿你手机约的阿沐啦,好久不见了,总觉得可以一起吃个饭。”
我呆愣着望着他们纠缠在一起的胳膊,一时间忘了反应。
手机上的方块一块一块落下,当我终于想起来低头想继续玩的时候,刚好最后一块方块摞了上去,歪歪扭扭的方块堵满了整个手机屏幕,像极了我堵着难受的心脏。
“不欢迎我?”我趁着退出游戏的短暂调整了一下心情,抬头鄙视地望着季凉,“站着干嘛?我又不是没见过安冉不用特地介绍啦。”
季凉沉默着坐在对面,安冉挽着他的手坐在他身侧,对着季凉有说有笑。
我挪开视线,有些恼怒。
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和安冉在一起不告诉我?
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很差劲的人,我多希望他们可以分手,记得当初阿帆告诉我他两分手的时候我内心是极其庆幸的。可现在。
我甚至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件事实。
就在我的思绪乱成一团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想起那天和季凉的聊天内容。
——“我听人说起你和安冉的事过。”
“恩?”
“听说你们分手了。”
“……吵架了。”
——对,季凉当时说的是,他们吵架了。
他没有说,他们分手了。
也许的确分手过,但他们不代表不会和好。只是我单方面以为,他只是在告诉我为什么分手。
坐在季凉的对面,一顿饭吃的索然无味,从一开始的恼怒到最后变成自嘲。草草结束后我借口有其他安排,头也不回的跑回了家。
安冉似笑非笑的脸一直在我眼前晃,精明的眸里是宣布*的心思,全程的恩爱也在告诉我季凉是她的。
想起他们初识那次我在KTV里的表现,现实就像个巴掌狠狠抽在了我的脸上。
真疼。
第二天一早,季凉敲响了我家的大门。
他是知道我爸妈什么时候上班的,几乎是前后脚的事,父母刚出门他就来了。
“阿沐,”他站在门外敲了敲防盗门,不多不少三声,在得不到我的回应后开口说道,“我想和你聊聊。”
我轻手轻脚走到客厅里,站在离门一米远的距离,沉默着。
“我知道你在,”他沉默了一会,“瞒着你是我的不对。”
我望着那扇紧闭的大门,双手颤抖着,没有打开的勇气。
我的内心早已乱成一团,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闹什么别扭,我又有什么资格去闹这个别扭。
“我知道你不想见我,”良久沉默,在我以为他已经离开的时候季凉哑着嗓子说,“希望你给我个解释的机会。”
而我终是没有打开那扇门,听着他离开的脚步声,我像丢了魂一样回到自己屋内,那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似乎失去了什么。
走那天起我变得沉默冷淡,我断了所有好友的联络,不断重复着工作回家两点一线的生活,而季凉也从我的生活当中彻底离开了。
工作稳定后我从家中搬出,自己租了一间一室半的小房子,养了一只猫和几盆花花草草。
渐渐地,我开始喜欢喝酒,喜欢和一二好友找个僻静的音乐清吧点上两杯调酒,再在深夜独自回家。
时光流逝,十年光影就在眨眼间过去了。
十七八岁那年发生的事似乎已经被我遗忘了,我不会再在某个深夜想起季凉感到窒息般的疼痛心酸,也不会再去嫉妒安冉。
岁月抹*了青雉的棱角,剩下的只有沉静。
如今我再也不会轻易打开一扇门,也不会再关上那扇被打开的门。
看着厨房里围着围裙洗着碗的高大背影,我想了想,打开了尘封数年的社交软件。
想了很久才想起登录密码,我颤抖着敲下登录键,在界面被打开的一瞬间,弹出了一串疯狂跳动的头像。
其中的一个头像,让我的心跳没来由的一窒。
——十年了,你的头像还是没变。
犹豫着点开了那个跳动的灰色头像,映入眼帘的是十年前发来,一直没被看见的两句简短话语。
“对不起,阿沐。”
“其实我喜欢你。”
有时
我们挣扎着喝完一杯苦味的咖啡
直到最后一口才尝到杯底甜蜜的糖味
你的微笑
填满了我的心房
你的模样
带进了我的双眼
你的鼻子
凝聚了我的靠*
你的名字
刺激了我的大脑
你的步伐
弥补了我的倒影
你的小手
载暖了我的冰冷
你的话语
领略了我的喜悦
你
让我读懂
时光似过客般的
你
让我知道
相遇的场景
你
让我看见
那纯真的背影
你
让我了解
这单纯的表情
你
让我在乎
稚嫩的童真
天真的
似你如女王
默默的
把你留在了心里
让我找到
上一世的许诺公主
女孩
让我完成
对你的入迷
好吗
那天,天色灰暗,从草丛里升腾起来的暮雾躲在了墙角。小区后面两行不高桃树,刚栽下不久,露在外面的新土依稀可见。树上挂着几朵不怎么生机的小花。
我沿着小区背后的小路漫无目地走,桃树相伴。我也不知道要走到什么程度,生命旅途,深深浅浅,红尘路上,变变幻幻,纠结难解,深睡已久的文字,难已叫醒。
我的目光被墙角的一对蹒跚背影吸引。寂静的矮墙披着灰暗的暮色,两个苍老身影,老太太穿着黑色的衣裤,灰白的头发,零乱稀疏,几根高高竖起,暮色中银光闪闪。老爷子也是一身黑衣裤,略肥胖,弓着腰。我走*,只见老爷子双手搭在老太太肩上,老太太双手掐着老头腰,老太太后退一步,老爷子跟着前进一步。
老太太喘着气,汗珠从她白发中渗出,小溪般地在脸上淌,她腾不出手擦,任凭汗水恣意。老爷子眼睛盯着老太太脸上的汗水,颤抖的腿似乎想站住,抬起左手擦老太太脸上汗水,但很快他的腿往下滑,老太太连忙抱住老爷子,老爷子整个身体伏在老太太身上,老太太吃力地支撑着。我走上前,刚伸出手,老太太朝我摇摇头。我的手僵直着,停在充满黑色的矮墙边,停在桃树摇曳的身影中,寻找光明的影子。老太太咬着牙慢慢地直起身,老爷子腿依然抖动着,但在老太太的坚持中缓缓地站直了,双手撑在老太太肩上,他们相对而笑,带着胜利的喜悦,老太太眼角亮晶晶地发烫。
他们继续一步一步往前走。
僻静的矮墙,两行不高的桃花树,不多的桃花竞也飘着些许淡淡的香味。
暮色把最后的亮光圈成一个点,用墨汁涂一下便成了黑点。矮墙边的灯睁开了眼睛。
夜色下,一对苍老的身影,放出倔强的光芒,灯光下,一对搀扶的身影,印在空中,犹如两朵绽放的郁金香,芬芳弥漫。不知道怎么,我眼前幻化出两只硕大彩蝶,在夜色下飞出优雅舞出亮丽。
两位老人远离我视线,走到路那头。
我看着老人,老人慢慢地往回走着,走到路中央,他们在靠墙的椅子上坐下。久睡的文字似乎在我心里跳动着,昨日的阴霾从手指尽头滑着。我走到老人身边。两位老人冲我笑笑,丝毫不顾及我的存在,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老太太往老爷子身边挤挤,让出一个座,示意我坐。我坐下了。我很想知道他们身上蕴藏着怎样的故事,但不知如何问起。老太太又笑了笑,说我们认识你,经常看你的文章,尤其喜欢看你写的《背影》,我还把《背影》读给我们老爷子听,老爷子百听不厌。我们很喜欢那对相亲相爱的老人,牵手共渡幸福晚年。很像我们。我也知道,你想问什么。
我期待的目光。
老太太收起嘴角的笑容,眯起眼睛,陷入了过往的岁月。
老爷子三年前中风,老太太硬是从床上把老爷子折腾起来,老爷子不起来,老太太就大声读老爷子喜欢的“笑着看困难,再大的困难也只是个米粒,躺着看困难,再小的困难都是一座山”老太太悄悄告诉我,其实这是老爷子书里的一句话。老爷子曾经也是个不错的写手。老爷子用他不太灵活的手亲昵地拍拍老太太后脑勺。
瘫在床上的老爷子绝望的神情,老太太抚摸着老爷子的脸一遍遍唱着他喜欢的歌,一遍遍在歌声中为老爷子做护理,做清洁,星星闪亮着,月亮闪亮着。时间静静地陪伴他们。
老爷子在老太太企盼的目光中,摇晃着坐起来了;老爷子在老太太激动的泪光中,颤悠悠地站起来了。
老太太推着老爷子见到了久违的阳光。老爷子先是微眯着眼睛,好一会,泪水喷涌而出。阳光流泻,泪水奔腾。老太太安静地看着老爷子,抹去脸上挂着的两行泪,迎着阳光,笑成一朵带露的花。许久,老太太给了老爷子一个拥抱,老爷子在太太拥抱*静下来。蓝天下,一对拥抱着的老人,流失的岁月在他们暴起的青筋流淌回环,不舍与絮语如影相随。
老爷子在老太太的拥抱中站起来了,摇摇欲坠。
老太太恬静的脸。笑容灿烂。我却泪长流,偶有失落,愁怅满腹,诗被淹没在汪洋中,失去知觉。
桃花淡淡的甜香被夜风吹过来,裹挟着浓厚温暖的软语,守候着过往的风景,纵然风景由一片片花瓣织成的碎花,也要藏在记忆柜子里,如数珍藏。
只是把柜子上个锁,锁住尘封。
朝两位老人深深地鞠一躬。我得往前走,前面也许有成林的桃树。
笑着看困难,再大的困难也只是个米粒;躺着看困难,再小的困难都像座山。
身后响起苍老而宏亮的声音。我没有回头,一直向前走。
——感人文章美文爱情 (菁华3篇)
爱情是什么?有人说爱情是一对恋人间的互相肯定与关怀;爱情不是索取,而是给予。也有人说爱情是单纯的恋爱。这么如何真正理解爱情呢?
从人类的角度上讲,爱情不仅是一种迷恋,更是一种责任,它不仅需要成熟的心智,更要用忠诚来维系。这种感情是人类最美也是最强大的力量。
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爱情,不光是因为它的美丽与蕴藏的能量,拥有爱情是人与动物之间最分明的差异。动物只懂得生存下去并繁衍后代,但是人类不仅满足于这些,他们更需要精神上的满足感,而爱情正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汶川地震后,一位男子痛失了爱妻。面对已经停止呼吸的妻子,他用绳子把妻子的尸体绑在自己背部,骑车送她去太*间。即使到处充斥着灾难与混乱,他仍坚持认为妻子不应留在碎石间,他努力给予了妻子死后的尊严。他用另一种方式诉说着人性与爱情。这便是人身上最本质情感的体现。
之前提到过爱情需要用忠诚来维系,因为没有忠诚的爱情是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一触即溃。但是一旦有了忠诚,爱情便可以坚不可摧。春秋时,晏婴是齐国名相。一日,齐景公在晏婴家饮酒时,见晏婴妻子又老又丑,便想将自己的小女儿嫁给晏婴。晏婴却谢绝了齐景公的赏赐,发誓要与妻子白头偕老。这让齐景公很是敬佩,世人也对这位贤者称赞不止。
爱情可以成为人的精神支柱,让人拥有动力,但是不成熟、缺乏心智的仓促爱情却会给人造成“反向效果”。拿破仑曾说过:“不能让你发奋的爱,不如不爱。”这种不良的爱不仅不会成为动力,反而会成为阻碍,有的甚至会成为一副毒药,普希金(俄国文学之父)正是因为他糟糕的爱情而死在枪下的。
此外,在人类社会的进步中,资产阶级自由派从爱情中催生了一种畸形“产物”——早恋。这种让青少年深受其害的东西多年来不仅没有受到遏制,反而得益于网络的传播向世界扩散,让许多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因为这些畸形的“爱情”而受到巨大的负面影响,有人因此缀学、逃课,甚至是自杀。一桩桩人间悲剧不断地警示着人们。对我们这些青少年而言,防止早恋不仅需要青少年自身的努力与克制,更需要党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净化社会环境,特别是要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干净的网络环境。过早的开花意味着过早的凋谢,不要给自己一个错位的人生。
爱情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事物,也是许多人的力量源泉之一。每个人可以找到自己真正的美好爱情,所以不需要过于急切与仓促,以避免人生的错误。
爱情虽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没有爱情的生活却会感到有些空虚,所以,请珍惜这人间最美的爱情果实吧!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朝朝暮暮,长长久久”这是每一段爱情美好的期望。
先是想起黛玉宝玉。一个美玉无暇,一个良缘仙葩,他们之间的一段爱情。又使我想起了爷爷奶奶,爷爷是一名飞行员,有过一段英雄般的岁月,他谈起这段辉煌的岁月眉角是笑意,我几乎可以从飞扬的眉角跟带着光的眼眸中读出爷爷他拥抱天空的肆意姿态,任风儿在发间穿行,微微抚起发丝飞扬的样子。奶奶是一名化学实验员,绑着当时时髦的麻尾辫,油黑发亮,如墨般漆黑,于是因人介绍,他们邂逅了。我看见他们年轻时的照片,靠在一起,双眼满满的感情而溢出似的,仿佛这是爱情。我听了他们年轻时小小的一个片段,爷爷骑着一辆老式自行车,奶奶坐在后座,长长的辫子垂在胸前,被风轻轻托起,带着当时还是孩子的姑姑跟爸爸,骑过一段长长的路,*原,田野,草垛,我几乎可见这微微泛黄的青葱岁月,圆圆的太阳,在云中微微透出简单的色彩,少年青涩但幸福的面庞,在曦微的晨光中模糊开来,少女笑容满面,眸似星光闪烁,于是笃定了这是爱情。
时年流转,爷爷奶奶已经满头霜华了,每天柴米油盐。幼时的我曾看见他们互相争吵生活中的“琐事”,父母告诉我这只是在讨论。我不懂,可慢慢长大,似乎也了解了一些,两人互相陪伴大半辈子,也许曾经轰轰烈烈地爱过,似沙石将一杯清水扰得天翻地覆,放肆过后,时间也是一切。*淡下来,碎沙积淀,剩下的还是一杯**淡淡的清水,静水无波。互相牵着手,在一条人迹少的路上慢慢地走,一直一直走到老。似两个倔强的孩子,也许二三天一小吵,但也是作为生活的调味剂似的,白驹过隙的相守下来,还是一份相濡以沫的感情。
我在路上,可以看见年老的两个老人互相扶持地走路,轻轻地,慢慢地,融入夕阳的余晖中。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样牵着你的手,一不小心到了老。
是爱罢。
站在公交车上,脑中却浮想了一幕幕美丽的场景,一位女生静静地躺在一名男生怀里,长发随风飘逸,男生双目有神,与女生美丽的棕色大眼睛深情对视,嘴角向上扬起一个微微的角度……这想必是爱情吧!我思索着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爱情呢?
爱情,是相濡以沫,至死不渝,心心相印,将心比心,开诚相见,不欺不弃。这是我对爱情的理解。爱情,是一个很微妙的关系,说不透,摸不着,但心里却可以感知,但我却不懂。
爱情,是不离不弃。我想到了5月份热映的一部电影《归来》,它虽然剧情老套,也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它却让千千万万的观众热泪盈眶,它很好地诠释了爱情的可贵。陆焉识本是一名教授,但后来被诬陷,被关在牢里20年,被迫与妻子、女儿分离,他的'妻子因此变成一个“疯子”天天去火车站等待,后来,陆焉识找到了他的妻子,但他的妻子已经不认识他了,*在眼前,却不可以相认……虽然妻子不认识他,忘记他了,但陆焉识依旧悉心照顾,电影的最终,妻子还是没有想起他。想到这儿,突然好想懂了什么,这个力量是伟大的,它超脱了一切,虽然妻子早已不认识他,女儿丹丹也长大**,但陆焉识没有对她放弃,是什么力量支持着他?不是他对妻子的爱吗?尽管妻子不认识他了,但妻子心里记着的,念着的,不是丈夫对她的好吗?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不是爱情吗?时隔20年,是什么让他们彼此寻找,念念不忘?不是爱情吗?当初再多的苦难,只要有他在身边好。
爱情,是不管对方的外貌,家庭,一切虚伪的东西,只是单纯的喜欢一个人的内心,品性。有一天,在大街上有一对情侣在争吵,周围有许多人围观,当然,我也在内,争吵的理由很可笑,是男人觉得女友家里穷,长得不好,带出去没有面子,想跟她分手,但女友却不同意,再三请求,最后吵起来了。试问,你们在大街上吵起来,难道很有面子?要是这个女生是我,我会毫不犹豫的放手,因为他并不是真的爱你,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会在意你的外表,身份吗?难道他终身的伴侣是为他撑场面的吗?这种人不值得你爱,你在他身上浪费了这么多年的光阴,青春,他抛下你,甩头走,只因为你长得不够好?又何必在乎一个虚假,外表美丽的皮囊?这样的人不值得你喜欢。
我仿佛又看见了,在厦门的白城沙滩,一对情侣坐在沙滩上,女生散着长发,依偎在男生肩上,面朝大海,迎面吹着海风,依旧是这长发随风飘逸……想必这是爱情吧!
愿天下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
——感人的爱情文章美文 (菁华3篇)
她认识他就像所有农村姑娘一样是媒人介绍的,不过她的媒人倒是和别的媒人有一点点儿不同,她的媒人是她嫂子的妈,也就是她们家的亲家,她这亲家从未做过媒,除了这次后来也没做过,她亲家那天来看望女儿,见到她这个十几二十岁小姑也就随口一问而已,她不知为啥莫名的居然答应去相相看。
他家很穷,没有妈只有一个老实巴交有点儿木讷的老爹和两个哥哥一个弟弟,一家五口全是男的,一个女的都没有。
相亲那天,有不知是好心还是不怀好意的邻居悄悄跟她说他家的不好,劝她别犯傻,陪着她去相亲的亲人也直摇头,觉得他的条件配不上她,都劝她说算了。她跟他单独呆一起的时间虽然很短,聊得也不算很多,可印象却很深很深,她的直觉告诉她,他是个会拿真心来爱自己的好男人,几次往来之后她不顾家人和旁人的劝说毅然嫁给了他。
一九八几年那时候的农村还很穷,除了种地打点粮食和养点家禽卖换点钱没别的收入。他很疼她,舍不得让她干粗重的农活,只让她洗洗衣服做做饭,有好吃的自己舍不得吃都让给老爹和她,尽管这样,艰难的生活让他觉得自己能给她的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她不顾众人反对这么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一定要让她过得比别的女人幸福才不负她的这份情,才能让不看好他们的人无话可说。
为了让她过好点的生活,他开始蒸桉树油卖,一个地方的桉树枝叶有限,砍完了要许久才能长出来,他舍不得丢她一个人在家,怕她寂寞怕别人欺负她让她受委屈,所以他去哪都带上她。
他带着她无论到哪儿都不让她干粗重活,只让她洗衣做饭。他整天一担一担的去砍桉树的枝叶回来晚上蒸桉油,肩膀磨破皮手刮破皮,她心疼得很,想跟着去帮他分担一点,可他从不让她帮砍半根挑半担。
这样的生活过了一年多,他们有孩子了,加上桉树油有大的加工厂专门提炼生产,他这种土法蒸的做法就被淘汰了,他们又回到了村子里,过起了耕种的生活。
他还是不让她干粗重活,甚至连挑粪水浇菜这种在当时当地只有女人才干男人不干的活他也抢着挑不让她挑,他跟她说:“你只要带好我们的孩子,只要做饭洗衣,让我累了回家有口热饭吃,每天有干净的衣服穿我就觉得很满足了。”
说实在的,在当地农村,男女之间很多是没有什么爱情的,只是合伙过日子,像这样疼老婆的全村也就这么一个,旁人闲话自然很多,可他们不当回事,他*惯了对她好,觉得对她好理所当然,她也*惯了他对自己的好,她幸福甜蜜着。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很快,转眼二十几年过去了,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她也快五十岁了,他们以为他们可以**淡淡幸幸福福相伴到百年,可谁知道这一年他突然查出得了肝癌和肾炎,而且已经是晚期了,医生私底下估算说最多只能熬几个月,她背着他哭得两眼像樱桃,他看着她红肿的双眼心疼得不得了,可上天可他的时间太少太少了,他们相对无言肝肠寸断。
她伤心过后一夜之间变得坚强了,她挑起了家的重担,从没上过山下过地的她开始独自砍柴种地和细心照顾他。
她对他说:“你照顾了我二十多年疼爱了我二十多年,现在换我来照顾你疼你,你可不许就这么走了,一定要等我还清我欠你的情你才可以走。”
他握着她的手哽咽得说不出话来,这个一直没流过泪的硬汉子第一次泪流满面,老半天他才断断续续的说:“我这黄土埋到脖子的人了,活着只会拖累你,还是早点走了好。”
“不,你不许走,你走了我就没有依靠我也就垮了,只要你还在我就觉得心里踏实。”她望着他执拗的说。
他无语,拉过她的手轻轻抚摸着叹了口气说“唉!辛苦你了。”
两年之后,他带着不舍无可奈何的走了。
这两年她尽力自己所有的心力来照顾他和维持这整个家,她无数次把握着医生的病危通知书恳求医生救他,无数次把他从生死线边缘把他拉了回来。照顾这样一个垂危的病人,那种累和恐惧只有真正体会过的人才会懂得这有多么的不容易。
他很感激她,他觉得他这辈子对她的好值了,他走的前一天吩咐他们的孩子要好好照顾她,然后握着她是手很认真很认真很动情很动情的说:“如果我走了,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好自己,我会一直一直保佑你,让你幸福的。”
他走了后,她像失了魂似的,好几次迷迷糊糊的差点从楼梯上滚了下去,可每次好像有个无形的手拉住了她,好像有个温暖的声音在耳边说,为了孩子好好活着,你会幸福的,会永远幸福的。
他走了许久,她还常对人说:“我真是不懂事,*惯了他关心我对我好,不懂得多关心他对他好,每次我有一点点儿不舒服他都带着我或逼着我去看病,别人笑话我们恩爱得像演电视,我不好意思不让他陪我去,他还不放心每次都偷偷的在后面远远跟着。可我从没想过他也会病也会痛,他很多次痛得眉头打结我都没想过他是病了要让他去看病,我真是蠢真是蠢。”她说完就直流泪。
他走了许久她都没办法从悲伤中走出来,直到她女婿出现,那个小伙子就像他的翻版,对她的女儿和她好得不得了,常常嘘寒问暖,说的每句话都让她觉得安心和暖心。她说那是他在天国里保佑她,让她幸福快乐,她不能辜负了他,她一定要好好活着,幸福的活着,如果真有来生来世她愿意再嫁给他,好好还他这一世的情。
十年前,他和她相遇,五年前他和她分离,现在他们又走在了一起。
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许多事,也可以造就一件事。
十年前的她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孩子,将自己关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不喜欢和任何人交谈,每天为学*忙的焦头烂额。
九年前他和她考入同一所高中学校,被分到同一个班级,还成了同桌,两个本来毫不相干的人在冥冥之中走到了一起,他们的命运开始交织,他们的悲观离合由此上演
八年前,她过生日,他以朋友的身份送给她生日礼物,她很高兴说那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礼物,其实他从第一次见到她就喜欢上了她,只是他不明白她的想法。之前不敢对她表白,怕连朋友都做不成,他想就这样一直默默的守候着她吧!
七年前,他们高三,他非常努力学*,话也变得少了,每天都扎在书海里,他想要和她考入同一所大学,他不愿在人生的道路上与她擦肩而过,他想要永远都永远都守护着她。
高考后,报志愿的那天,他把她约到操场,向她述说了自己三年的暗恋,他说让她想一想,他说他想和她报同一所大学,她说她想去云南。
再后来他们都报了云南的一所大学,成绩下来了,他考住了,而她仅以三分只差而与云南民族大学擦肩而过,他说再复读一年吧!我在那等你,她说不了,她去了云南境内的另一所大学,两所学校相隔不是太远,每个星期天,他都会乘车去看她,和她一起去孤儿院,一起看电影,遇到刮风下雨天,他会发短信提醒她注意身体。
四年前,他上大三,有一个女孩喜欢上了他,后来那女孩打听到他之所以不接受自己的原因是因为在他心中有一个她,于是她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分散他们,那个女孩为此蓄谋已久,而他们对此浑然不知。
三年前,还有一个月就要毕业了,女孩借他的手机给她发了短信说:“我考虑了很久,我们真的不合适,还是分了吧!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短信发出自会后,女孩删了记录,将手机还给了他。
那天她看到短信后独自一人在宿舍哭了整整一天,同宿舍的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
第二天早上,她起的很早,整理好自己的行李,同宿舍的姐妹告了别,有一个女生问她去哪里?她说打算去江南,在车上她将手机里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删除了,仅仅留下了那句最伤她心的话,然后将手机卡取出来扔到了窗外,她送给她的那些礼物,她也托同宿舍的女生转交给他。
关于他的东西,她仅留下了他们的一张合影和那一条短信,合影是他向她表白的那天拍的;短信是他们爱情的结局。一个开头,一个结尾,她想珍藏这份爱情,无论它是悲还是喜。
在去江南的路上,淡季,火车上人很少,她的泪不断的流。
其实她还是爱着他的,只是她不会乞求他的爱,她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求别人施舍爱的人。
又是一个星期日,他如同往常一样乘车去看她,这一次到站后,他没有看到她在那个约定的地点等他,她给她打电话也打不通,她想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他跑到她住的公寓,可是展现在他眼前的却是一张空空的床,他坐在空空的床上发呆,将*中午的时候,女孩子们陆续回到宿舍,有一个女孩子问他:“你们到底怎么了,那天她哭了整整一天,我们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只是哭,第二天她早早整理好行李,和我们做了简单的告别就走了”。
另一个女孩子打开柜子从里面取出来一个大包裹说:“这是她让交给你的”。
他失魂落魄的抱着包裹走出了宿舍。
一个星期后,他踏上了去江南的火车。
他记得她曾经说过,喜欢江南缠绵的雨。
他到了江南找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她的消息,后来他在江南开了一家花店,只卖蓝色妖姬,因为她曾经说过她喜欢这种花。说它代表单纯的爱和敦厚的善良,他勤劳的经营着自己的小店。
他相信如果她在江南,总有一天她会来到这里;如果她不在江南,她一定是去散心了,总有一天她会回来江南看江南的雨。
由于他为人和善,价钱便宜,所以小店的名气越来越大,常常有人从很远来买花。
一年前的夏天的下午,他正在给花浇水,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请问这儿卖蓝色妖姬吗?”
他没有回答,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她又问了一遍。“请问这儿卖蓝色妖姬吗?”
他缓缓的回过头,目光与目光交织在一起,沉睡的记忆一下子被唤醒了,仿佛前世的爱一下子记起来一样。
傻傻的站了很久,她问:“你怎么在这里”
他说:“我一直在等一个女孩,她是我的最爱”
他们来到了一家咖啡店,他问她:“你为什么不辞而别,是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知道你会来江南,所以我在这里住了下来一直等你”
她哭了,说:“是你说要分手的,是你不要我的,你知道我这些年多苦吗?你怎么那么狠心啊!”
他坐到她身旁,抱着她轻轻的说:“丫头,我没有不要你啊!我怎么舍得不要你呢?到底怎么回事?”
她拿出手机,翻开短信:“嗯,你看吧!”
他说:“这不是我发的,其实那时一直有个女生缠着我,可能她借我手机发的,丫头你要相信我,我一直只爱你一个人,我一直在那里等你,我相信总有一天你回来的”
她说:“如果我没有来呢?”
“那我就一直等下去,直到我死”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看着她的眼睛,态度很坚定。
她相信了他,她知道他不会骗她的
他们终于又走到了一起,只是经历了这些年,他们都成熟了,由最初的喜欢也变成了真正的爱,这种爱融入血液,刻入骨头,与生命携手前行。
现在他们已经结了婚,他们把小店装饰成了一个温馨的家,只是他们用的不是装潢用料,而是用心,他们有一个女儿,白白胖胖的,很可爱。
他曾和她商量再进一些别的品种的花,她说:“不,我们只卖蓝色妖姬,如果没有蓝色妖姬,我们就可能永远的失散在茫茫人海之中”
他们的小店卖花不是为了赚钱,只是为了纪念,也许是被他们的故事所感动,每天来小店的买花的人络绎不绝。
经历了这些年的那些事,他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的白头偕老吧!
最后我想说的是:爱有时需要时间的沉淀,当我们年少时,许多事还不明白,等我们长大了,成熟了,那时我们的爱才能更加长久。那些经历了时间见证的爱情,更另人感动。
亚森是我父亲最要好的朋友,曾留学俄罗斯,右派,35岁,独身,大粱坡村的木匠,会用俄语写诗歌,会修半导体。关于他,我从当裁缝的父亲嘴里听说的也就这么多了。
亚森常来我家,而且总是在夜深人静时来。父亲有一台托人从上海买回来的收音机,可以收听前俄语电台。有一次他来得早了些,父亲放下正在缝纫的金色狐狸皮大衣,请他喝酒。
亚森看了看刚刚成型的狐狸皮大衣,眼睛一亮说:“在俄罗斯,到了冬天,美丽的姑娘们穿起狐狸皮的大衣,就像传说中的狐狸仙子一样迷人。”父亲说:“我女儿将来出嫁时,穿上我做的这件狐狸皮大衣,也会美丽得像传说中的狐狸仙子。”
收音机里的俄语电台播送着音乐,亚森说:“我年轻的时候,在边城参加过很盛大的华尔滋舞会,这首华滋尔舞曲,让我想起那位和我跳舞的多情而浪漫的俄罗斯女郎,她的舞姿是那么美妙……”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回忆这个场景时的亚森,他那略微深陷的眼窝里一对金色的眸子仿佛被一道明亮的光线照彻,微微蜷曲的金棕色头发随着他的头温柔地低下,一下子簇拥在他宽阔的前额和大理石一样苍白光洁的面孔上,他希腊式的高贵冷静的鼻子下棱角分明的唇部,由于快乐的回忆而变得曲线柔美,颜色红润。
这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在一个深秋的晚上闯进了我家的门。那天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来找我父亲的他推开虚掩的房门,刚刚出浴的我猛地展现在他面前,黑漆漆的屋里,昏暗的煤油灯下,他发光的眸子里映着我的模样,无遮无拦的我,抓起缝纫机上父亲还未完工的我未来的“嫁衣”——狐狸皮大衣,飞一样地裹在身上,他呆立在门口,仿佛猎人看着站在陷阱边缘的'狐狸……
我可以感觉到那双火一样的眸子追随着我,那件金色的狐狸皮“嫁衣”仿佛被他的眸子点燃,在我身上化作熊熊燃烧的烈焰。我扑过去企图夺门而逃,他高大的身影像一尊塑像一样矗立在门口,他像一个被缴了械的士兵一样对着我举起双手喃喃自语:“你不要怕!你美得像一位天使,感谢上天,让我在你最美的时刻,让我用眼睛领受了你的美,但是他为什么让你生得这么晚,你真的太小了,不然我今天就向你求婚。”
他说完这一切就转过身去,掩上门走了,把惊恐万状的我留在门内。那时的我对他所说的话似懂非懂,但我分明看到他眼里不仅没有一丝邪念,还含着圣洁的泪光,那些泪光在当时虽然没有打动我懵懂的心,却秘密地掩埋在我14岁的记忆里,让我在30年后又猛然回首。
后来我很少看到他,他似乎也有意地回避着什么,又似乎忘了他那一个刹那间向我求婚的举动。只是有那么几次,当我路过他独居小屋的后窗时,那里会有一个高大的身影默默地目送我走过,没有表情,没有言语,静静地站着,仿佛一尊雕塑。
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失败的爱情后,我想象,假如那个时候他向我的父亲提亲,一向相信爱情的父亲说不定会把我嫁给他,开明的爹爹对此应该有他充足的理由,因为我的母亲就比父亲小22岁。
在父亲眼里,他的朋友亚森的确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而且举止又是那么的优雅高贵。他说得对,当时我的确太小了,他在诞生娶我这个念头的同时就必须打消它,感叹一件东西太美,而又与之无缘,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残酷了,所以他眼里才闪着绝望的泪光。
不,也许在那一刻,穿狐狸皮大衣的我,在他眼里幻化成了他日夜思念的俄罗斯金发女郎。他冷不丁对着14岁的我说出的那些古怪的话,正是他日思夜想着要对另一个人说的,或许他那么说,仅仅是为了抚慰一个小女孩在一个男子面前失态后惊恐的心。
他的话证明他骨子里是个极其传统的男人,尽管他受过高等教育,留过洋,但他仍认为,一个姑娘,只可以在自己的丈夫面前才可以这样袒露自己……他是一个多么善良,多么绅士的男人啊。
当我能够这样理解这一切的时候,亚森早已不在人世了。他把关于这件事的答案永远带进了他的坟墓,他的坟墓紧靠着紧跟着他而去的父亲的坟墓。我不知道,这一对好朋友在地下喝醉酒后,亚森会不会向父亲谈起我14岁时的那个秘密。父亲会不会把我的来生许给他,许给信仰爱情胜过生命的美男子?
亚森在40岁的时候迎来了他一生中最灿烂的阳光,他*了,被调到他最向往的、给他留下过最美好记忆的那座边陲城市,在师范学校当了俄语老师,在那里他遇上了这一生不可抗拒的致命的爱情,我想这是他一生中惟一一次真正的爱情。
村里人都说,亚森太相信爱情,是爱杀了他。我相信一段残酷的爱情,是足以杀死一个像亚森这样的信仰它的人。那一场比花还要美丽的爱情夺取了他的生命——他的会跳华尔滋的金发天使无情地抛弃了他,他敏感而脆弱的神经就此崩溃了,无法工作的他被送回了村里。
他曾是这个村子里学历最高、最有才华的人,他不在了,人们把这顶桂冠慷慨地扣到了我的头上。我没有看到,我生命里第一个求婚者一夜之间须发苍苍、蓬头垢面的模样。当我完成大学学业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安静地躺在墓地里,那里不再有让他疯狂的痛苦……
那件我只穿了那么一次的“嫁衣”,也在亚森去世的那一年被人偷走了。父亲在念叨朋友亚森的同时,也总是念叨那件大衣,说他用了9只颜色一模一样的狐狸的皮,那皮是他请了最好的皮匠加工的,那做工是他做了一辈子裁缝的顶级手艺。
现在的我回忆起这段往事,总在内心责怪无缘的亚森为什么来得这么早,就像他叹息我生得太晚。亚森没有等到他的小新娘长大,就诀别了这个世界,而他却在我的回忆里变得越来越完美。
丢失了的刀子才是最锋利的。我很熟悉哈萨克族人的这句谚语,意思是失去了的东西才是最珍贵、最值得怀念的。就像我失去了亚森,就像亚森失去了他致命的爱情……
父亲到死都不知道,那件“嫁衣”早已完成了它应该完成的最美丽的使命。它真的太美了,在那个深秋的晚上,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美得让村里最有才华的绝世美男子,对着他14岁的女儿发出了一次最奇特的表白……
那在流逝的时光中无法挽留的一幕,如今如同一个美丽的假相。那时,亚森14岁的“梦中新娘”包裹在爹爹为她做的绝世“嫁衣”里,在突如其来的爱情中瑟瑟发抖,那一刻,在求婚者眼里,她美丽得如同传说中的狐狸仙子……
——爱情的美文文章优选【5】篇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没有见过这样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然而现在却非常之蓝,闪闪地〖目夹〗着几十个星星的眼,冷眼。他的口角上现出微笑,似乎自以为大有深意,而将繁霜洒在我的园里的野花上。
我不知道那些花草真叫什么名字,人们叫他们什么名字。我记得有一种开过极细小的粉红花,现在还开着,但是更极细小了,她在冷的夜气中,瑟缩地做梦,梦见春的到来,梦见秋的到来,梦见瘦的诗人将眼泪擦在她最末的花瓣上,告诉她秋虽然来,冬虽然来,而此后接着还是春,胡蝶乱飞,蜜蜂都唱起春词来了。她于是一笑,虽然颜色冻得红惨惨地,仍然瑟缩着。
枣树,他们简直落尽了叶子。先前,还有一两个孩子来打他们别人打剩的枣子,现在是一个也不剩了,连叶子也落尽了。他知道小粉红花的梦,秋后要有春;他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他简直落尽叶子,单剩干子,然而脱了当初满树是果实和叶子时候的弧形,欠伸得很舒服。但是,有几枝还低亚着,护定他从打枣的竿梢所得的皮伤,而最直最长的几枝,却已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使天空闪闪地鬼〖目夹〗眼;直刺着天空中圆满的月亮,使月亮窘得发白。
鬼〖目夹〗眼的天空越加非常之蓝,不安了,仿佛想离去人间,避开枣树,只将月亮剩下。然而月亮也暗暗地躲到东边去了。而一无所有的干子,却仍然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一意要制他的死命,不管他各式各样地〖目夹〗着许多蛊惑的眼睛。
哇的一声,夜游的恶鸟飞过了。
我忽而听到夜半的笑声,吃吃地,似乎不愿意惊动睡着的人,然而四围的空气都应和着笑。夜半,没有别的人,我即刻听出这声音就在我嘴里,我也即刻被这笑声所驱逐,回进自己的房。灯火的带子也即刻被我旋高了。
后窗的玻璃上丁丁地响,还有许多小飞虫乱撞。不多久,几个进来了,许是从窗纸的破孔进来的。他们一进来,又在玻璃的灯罩上撞得丁丁地响。一个从上面撞进去了,他于是遇到火,而且我以为这火是真的。两三个却休息在灯的纸罩上喘气。那罩是昨晚新换的罩,雪白的纸,折出波浪纹的叠痕,一角还画出一枝猩红色的栀子。
猩红的栀子开花时,枣树又要做小粉红花的梦,青葱地弯成弧形了……我又听到夜半的笑声;我赶紧砍断我的心绪,看那老在白纸罩上的小青虫,头大尾小,向日葵子似的,只有半粒小麦那么大,遍身的颜色苍翠得可爱,可怜。
我打一个呵欠,点起一支纸烟,喷出烟来,对着灯默默地敬奠这些苍翠精致的英雄们。
春色远走,风情长留。爱若放手,祝福依旧。
——题记
人都说,爱上一座城,就是因为城中住着你爱的人。爱屋及乌自是不言而喻,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出现这样一个人,纵使尘满面,鬓如霜,也想要和他相伴到岁末晚景。我深信此画面曾被无数人精心描摹过,因为它就是人们心里憧憬的最美的爱相逢。这个浪漫的“版图”,也就是温暖与真挚包裹的纯粹感情,所刻画的一幅朴素人生。
世间最理想的爱情,当然就是两颗同心,一生相濡以沫。擦肩而过,只能说彼此情深缘浅。放手成全,可能给人感觉言过凄美,听着有些颇为冷情,可谁也不能否认这不是因为爱情。
爱情是什么?我只能说就是一种忘我的感觉,一种怡然心扉的情愫,它体现着爱情的完美纯度。 “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人人心期遇见这样的尘缘,从此守候这种温暖。可生活并非就是你以为的那么顺然,爱情也有难违的宿命。
虽然在爱着的岁月里,谁都想远离苦情的日子,谁都想告别痛彻心扉的分手领悟,谁都喜欢让爱情的阳光,洒满心空。
但爱情有时就是那么不可思议,有些人相爱时海誓山盟、琴瑟和鸣,却逃不开生活的细节,导致情源枯竭,爱因此无疾而终。有些人即便爱得肝肠寸断,到最后还是一人向左,一人向右。也有一些人,一路磕磕绊绊,分分合合,几度被所谓的爱情来回折腾,于风风雨雨里磨合几十年,甚至把所有的离歌全唱过,依然不改初心。类似这种戒不掉的疼痛,谁又能说这不是因为爱情?
不管今生遇见了怎样的情缘,也无论爱与被爱,彼此能够遇见,就是上天注定好的缘份。被一个人吸引,首先看得是眼缘。 一但爱情使得彼此之间变成小心翼翼的撕扯,关心变成了束缚和互相伤害的导火索,放手或许就是最明智的选择。爱情,从来没有配不配,有的只是适不适合。
爱一个人,首先应该让他(她)快乐。对于一段情,能够温暖彼此心灵最重要,可以让彼此记住曾经的美好最难得。早就有人说,爱不是索取,不是占有。爱就是给予,就是奉献,就是成全。
一直喜欢《有一种爱叫做放手》的老歌,阿木用他沙哑的音色唱着: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为爱结束天长地久,我的离去若让你拥有所有,让真爱带我走说分手……
这一段令听者撕心裂肺的副歌,每每回味,心中总会涌出不能自己的颤抖和感动……
但凡天下的事,一般都能说得清。唯独爱,无法解释。有些爱,只是自己明了。有些行为,惟有自己懂得。也许有些人的爱情,就是开始浅喜后来才就是深爱,这种感觉大概很多人都经历过。
可能他(她)从不对你说,爱上你,具体是什么感觉。也不想告诉你,你的出现,消弭了他(她)之前对爱的一切困惑。更不想说,你于他(她),曾就是人生深渊里唯一类似光的存在。尤其不想让你知道,某时某刻,你在城里,他(她)在城外,仅是带着祝福在此经过。
有位名人说,未经失意,不懂人生。未经失恋,不懂爱情。
爱情就像是一场没有角本的演出,没有台词,没有彩排,相爱的人都是主角。我们深知,爱上,就是一个人的事儿。相爱,却是两个人的事儿。爱与不爱,深爱或浅爱,是自己的事儿。珍不珍惜,放不放手,取决于爱到对方何种成度。
有时候放手,并非意味着不爱,反而是深爱的一种表现。就如歌里唱的这样:
如果你对天空向往,渴望一双翅膀,放手让你飞翔,你的羽翼不该伴随玫瑰,听从凋谢的时光。浪漫如果变成了牵绊,我愿为你选择回到孤单。缠绵如果变成了锁链,抛开诺言……
这种忧伤与爱恋交织的放手,就是为了还对方自由。成全自己爱上的那个人,去做他(她)想做的事情。不愿因为爱一个人,从而致使那个人失去自我。《欢乐颂2》里曲筱绡也说,放手,是不想改变爱上的初衷。
放手,不再打扰。即便忍不住思念,也要忍住脚步。即使带着祝福来到他(她)的城,也会绕城而过。仅是站在遥远的国度,许下深深地祝福。
花开知春暖,花落凋秋凉,季节斗转,又是谁在守望,寂寞的墨香?两个人的心事,容颜在苍海桑田中等待。花开叶落的情殇,悠长的飘落在季节的末梢。
许是前世的姻,许是今生的缘,遇你,我惟用无悔,去埋藏温暖的流年。一笔难书缱绻,泪问苍天,孤独的夜空里,有多少思念疯长?又有多少人在哭泣?
一缕情愁,烟波碎,一杯浊酒,相逢醉了谁?一帘幽梦,凭栏付了谁?一句珍重,天涯送了谁?一声低唱,才情痴了谁?轻声叹,许几世柔情,一杯清茶由浓转淡。
相思何处寄?秋雨凉,菊儿黄,惆怅惹寒窗。万般故事,不过情伤;易水人去,明月如霜。徒留奢望在心,迫于寂寞有染,无妨空瘦的等待。
我依然刻画着琉璃梦,只希望爱的路上简单就好,暖心相惜。几回牵挂,把关于你的片断,坠入零落的诗行。剪红情,裁绿意,守住温暖的城池,携手相约,穿越桃花浪漫,千年比肩,映衬一颗纯真的心。
叹,时光若水,触手了无痕,春去秋归,无语心也痛。深锁眉端,泛起哀愁,无可思量,那一抹流光,片片落红残影,掬一纤瘦月,挥毫落纸,漫卷忧绪,为你落笔生花,为我笔下词情。
清风蕴涵的诗经,悄然水墨,摘雨做云,浸润的美,描摹了细语,吟辞怀如莲,相思瘦红颜,欲寄书无处,怎堪情断?和泪写云笺,**仄仄,字珠玑月,诗笔幸有梧桐落几章。
如此这般的心情,唯恐缘破,望庭上已黄昏,早不见了雪月风花。纷纷扰扰的风尘,不见归人只见秋,情难舍,心亦留。就让浅簿的文字,浸染俗世的情怀,灵动的音符,漫过四季如歌。
收拾好心情,留在今日的素笺,字字句句,情浓意浓,越过唐诗宋词,或许刻骨铭心不再忘怀。把静美纯淡的韵脚,心字与你共倾,把天涯咫尺,镌写春秋入卷章,从容间,谈笑飞扬,这情缘,风也由它,雨也由它。
淡墨依旧香,倾城只颜老,那一世地老天荒!轻轻抖落身上的烟尘,纷乱的思绪中为你画上一道浅痕,远香的余味飘*,闻不见誓言燃烧,等愿望化为灰烬,再祈祷,只想,就这样,静静的守在你的身旁…
假如我只有一天光阴,年年岁月今不换,闭上眼,一切都已结束。
最后一天光阴里,你会不会在我身边,不再让我饱受时光的摧残,安详而视,不再讨论谁与对错。只是静静看着待在身旁,让我感觉到原来我身边还有人,满心的疲倦得以释放,霎那的安稳足以满足浮躁的心,让空荡的灵魂在那刻升华,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假如我只有一天光阴,夜夜难眠坐床沿,点上烟,思绪飘荡九霄。
最后一天光阴里,你会不会发现我曾写下的那些文,黯然不语,不再放任我一个人漂流世间。一篇篇翻看不休,岁月不止,字迹不干,想象我深夜孤枕难眠孤独相随时的落寞,体会我笔下的满腔深情与无可奈何。人生路遥,我未寻到摆渡人,所有的思绪化作点点灵光,整理成句,铺张作案,暗自嘲笑剧中聋哑人。
假如我只有一天光阴,时时彷徨终不安,陌上情,狗尾长遍荒坟。
最后的一天光阴里,你会不会想起我曾说的我不喜玫瑰不羡牡丹,独爱狗尾,长满路边拥抱希望,不卑不亢,不骄不傲,刚强不屈,即便再大的风雨仍然挺直纤细的腰。你是那么*,又是那么远,让我遥不可及,叹为观止。倘若,我真的去了,哪天,你突发奇想想来祭拜,请帮我清理坟边的杂草,留下狗尾,让我与它作伴。若有来生愿做路边一株微不足道的狗尾,清风袭来含笑点头,拔除自卑,默默地守着自己荒芜的土地。
假如我只有一天光阴,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心似海浪汹涌。
最后的一天光阴里,我想那是个雨天,只身一人,留在滂泊大雨里大声呐喊,喊累了,嗓哑了,心死了,就蹲在原地无助,身不由己陷入回忆,旁观走过的路遇见的人,青楼满座人心寂寞,爱,没有那么简单。场面停留在某一个画面,悄然破碎,没把圆画圆,没把人留到最后,禿自散场。岁月的洗礼,心似海浪汹涌疮痍之秋。
隔着尘世,少了些许牵绊期待。陌路红尘,更多了几许默念安好。
此番夜色,诉不透的青葱往事。一帘山水风雨沧桑,我欲乘风归去,烟雨落处,落尽无数相思意,望断清欢花开犹自暖。
有时候,对于爱,我常常很迷茫,换句话说,我不知道什么才是爱,是彼此的包容、关怀?还是长久累计的*惯呢?或许都有,又或许都不是。但我相信,正因为爱着,才有了那些矢志不渝、白头偕老的故事。
一个女人的爱,多半是温和的,她的付出仅仅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关系、呵护还有鼓励。我总是敬仰那些为了爱一个男人,放弃自己的工作,甘愿做一个守家的女人,因为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倘若有一天,这个男人不爱了,那么女人呢?终将需要重新独立,面对生活,这样的打击和转变真的很致命。
也许,仅仅因为爱着,所以即使没有帅气迷人的脸庞,但仍旧愿意为你倾心;
也许,仅仅因为爱着,所以即使没有稳定的工作,但仍旧愿意为你加油;
也许,仅仅因为爱着,所以即使没有丰厚的收入,但仍旧愿意跟你吃苦;
也许,仅仅因为爱着,所以即使没有健康的生活*惯,但仍旧愿意在旁守候;
也许,仅仅因为爱着,所以即使没有浪漫的约会,但仍旧愿意牵手陪伴;
也许,仅仅因为爱着,所以明知道不完美,但始终相信所有的付出和等待一定会开花、结果;
也许,仅仅以为爱着……
常常会为一颗石头下,拼命发芽的小草而惊叹,或者为山崖上绽放的一朵花而感慨,那么爱呢?一种与生俱来的坚韧,从相遇到分离。牵起手,放在离心脏最*的位置,感受与你同步的心跳,爱,倾注一生。不知道这种飞蛾扑火的爱,究竟会不会有完美的结局,但是这样过程,真的让人惊艳!
或者,选择爱,就不需要理智的面对,尽情地随着心底最真实的想法去爱一个人,许一生不变的诺言,会不会更像爱情的样子?太过计较付出的多少、得失,会坏了爱情的颜色,或者那种并不是爱情,而是寻找一种付出的*衡。
世事无常,明天将要发生什么,今天永远无法预料,珍惜身边爱你的人,想想曾经无怨无悔的付出,即使今天的你高大帅气、工作稳定、收入丰厚、生活精致、懂得制造浪漫和惊喜,但请不要忘记一路陪你走过的那个人,因为爱着,你才闪耀着,如果没有这样不朽的爱,那么今天的你又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