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购销合同通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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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1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2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

  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支票、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货运 ;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五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六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运输资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应当承担乙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 乙方未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或数量提货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2013年10月15日起到2013年11月15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3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

  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支票、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货运 ;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五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六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运输资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应当承担乙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 乙方未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或数量提货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2013年10月15日起到2013年11月15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4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金、交电、家电、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电家电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

  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

  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见合同(二)附表〕。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供方执_______份,需方执_______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供方:

  (签章)

  需方:

  (签章)

  鉴(公)证意见:│

  │

  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

  │电话号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

  │电报挂号: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经办人:____

  │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帐

  号:________

  帐

  号:________

  │

  │注:“十一、合同附件”系指双方需要另立的合同保证书、认证部门签章的│

  │

  资格认证意见书、供料协议书等。

  年月

  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附表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品名规格产质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交(提)货时间备注执行

  型号地量金及数量记录

  牌号厂标额

  商标家准

  合计人民币(大写)

  地

  址: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5

  甲方(供方):长沙亚钛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等。

  第二条 质量标准:本合同化工产品质量符合生产厂家标准。 第三条 价格条款:

  1、性质(限定其一):□a.到岸(到达)价 □b.离岸(出厂)价

  2、方式(限定其一):□a.固定单价 □b.其他定价方式 第四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

  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

  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

  方承担。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七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八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十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品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品运输资

  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6

  供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担保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7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8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

  │

  │规格│产│质│包│计│ │ │总│交(提)货时间│ │

  │

  │品名│型号│地│量│装│量│数│单│金│及数量

  │备│执行│

  │

  │牌号│厂│标│要│单│量│价│额├─┬─┬─┬─┤注│记录│

  │

  │商标│家│准│求│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十、违约责任: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

  │

  执一份,付本份,供方执│

  │

  份,需方执份。

  │

  │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

  效。有效期自年月日│

  │

  至

  年

  月

  日。│

  ├─────────────────────────────────┤

  │供方:

  (签章)

  需方:

  (签章)

  鉴(公)证意见:│

  │

  --------

  ---------

  │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9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

  七、包装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10

  甲方(供方):长沙亚钛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等。

  第二条 质量标准:本合同化工产品质量符合生产厂家标准。 第三条 价格条款:

  1、性质(限定其一):□a.到岸(到达)价 □b.离岸(出厂)价

  2、方式(限定其一):□a.固定单价 □b.其他定价方式 第四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

  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

  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

  方承担。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七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八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十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品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品运输资

  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通用十篇扩展阅读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通用十篇(扩展1)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菁华5篇)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1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

  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支票、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货运 ;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五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六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运输资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应当承担乙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 乙方未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或数量提货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2013年10月15日起到2013年11月15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2

  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日 期:

  *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电 传:

  22553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3

  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日 期:

  *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电 传:

  22553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4

  供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5

  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日 期:

  *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电 传:

  22553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通用十篇(扩展2)

——化工产品合同(十)份

  化工产品合同 1

  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电 传:

  22553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化工产品合同 2

  托运人(甲方) :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承运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自愿、*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化工产品公路运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货物是指以石油及其衍生物为原料生产的塑料、橡胶、纤维、液体化工品等(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名称、规格、货物起运地点、到达地点和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甲方销售订单生成的提货单为准。

  第二条 货物承运日期和运到期限

  货物的承运日期以甲方销售订单生成的提货单的日期为准,乙方需在甲方销售订单下达之日起开始组织运输,运输距离在 公里以内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仓库。运距在 公里以上的,每增加 公里,交付时限顺延24小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延期到达,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条 货物包装标准

  产品按照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规定包装标准包装装运。

  第四条 运输车辆、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保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良好,符合甲方产品的运输要求。运输液体货物的罐车应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装运条件,清洗干净,不得有任何污物、杂物;运输固体货物要遮盖严密,做到防雨防盗防晒,并保证运输过程中外包装与货物完好无损。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1.乙方凭甲方指定的提货凭证到甲方指定仓库(罐区)提货,在提货地点和到达地的装卸车由乙方负责。

  2.乙方的承运责任期间由产品装上乙方委托的运输工具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在此期间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装卸载货物时的数量应与甲方提供的提货凭证保持一致,如乙方装卸载货物时的数量与甲方提货凭证数量不一致时,扣除合理的运输损耗和计量误差外,损失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运杂费和结算方式

  1.货物运价按照附表规定的运输费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更改。除附件 规定的任何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2.运输结算数量以乙方每次提货时提货单上的数量为准。

  3.每月月初结算乙方上月运费,乙方出具上月详细运输清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正式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应付款项给乙方。

  第七条 保险金规定

  如果甲方委托运输的化工产品需办理保险,可按照下列 方式办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不包括在运输费用内。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包含在运输费用内。

  3.由甲方办理保险。 4.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运输资质、信誉、运力进行考核、把关、监督,对乙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乙方运输甲方货物的资格。

  2.化工产品委托乙方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抵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所需费用。

  3.甲方对运输的化工产品应按照甲方生产企业标准进行包装,产品包装牢固,并且遵守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产品内不得夹带禁运物品。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承运工具、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乙方要确保货物运输质量及安全,在合理期限内按时将货物送达收货方并由收货人签收。及时向甲方反馈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提货后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将承运的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甲方指定地目的地。在货物到达以后,乙方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4.乙方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联系到甲方之前应谨慎的保管货物,保证货物的安全。

  5.乙方在化工产品承运期间内提供尽责的服务,由专人随时掌握货车行踪并向甲方提供运输进度信息,遇到突发事件马上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在货物发出当天将发运信息按照规定格式以电子版或传真形式传到甲方。

  6.乙方运输过程中要确保货物安全,如有丢失、破损、雨淋或其它原因造成化工产品损失(不可抗拒力除外),乙方应按损失货物的市场价赔偿甲方损失,并且赔偿甲方支付的受损货物的包装费、运杂费和保险费。

  7.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转委托第三人。乙方转委托的,本运输合同对甲乙双方继续有效,第三人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应按货物实际价值投保货物综合险,并将保险单位附本交甲方保留、确认。

  9.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保证甲方的货物优先运输。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单方改变货物运输价格。

  10.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路线、目的地,不得弄虚作假,在没有得到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运输途中乙方不允许私自换车。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如逾期支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将化工产品送至收货人,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应偿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运输费用 %计算。

  3.乙方如将化工产品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协议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4.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无法准时提货或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甲方对乙方的违规行为除进行处罚以外,有权中止合同,但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或当地**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一方对于由于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另一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应保守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该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一旦本合同终止,该方应将载有保密信息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另一方要求归还另一方,或予以自行销毁,并从任何有关记忆装置中删除任何该等保密信息,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双方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第十二条将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运输需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4.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诉讼解决。

  (2)提交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房山区燕山。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时间: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 时间: 年 月 日

  化工产品合同 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价格变动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在同等条件下,需方应恪守老客户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得随意擅自与第三方供应商合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 供方违约责任:

  (1) 供方在交售产品时,未按原来样品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交付产品质量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并退货。

  (2) 供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发货或交货,每天按合同价款________支付赔偿金.

  (二) 需方违约责任:

  (1) 需方在合同执行中,无正当理由退货,必须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天按合同价款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3) 需方收货后未执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

  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该批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以后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什么问题,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长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关于本次交易和签订本合同的事实,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而获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秘密等技术信息,供需双方应严格保密,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形式的事先同意,不得将这此信息披露或者泄露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此之前与本合同文本意思表示相冲突或有可能引起本合

  同歧义的任何约定无效.,有未尽事宜,可进一步签订补充合同.

  (3) 本合同签订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产品合同 4

  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电 传:

  22553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化工产品合同 5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

  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支票、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货运 ;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五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六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运输资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应当承担乙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 乙方未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或数量提货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2013年10月15日起到2013年11月15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化工产品合同 6

  方(卖方): xxx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买方):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1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化工产品年度销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 标的物及其标准

  2.1 标的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型号、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数量

  3.1 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本协议数量为暂定数量, 实际发生量以甲方最终结算量为准。

  3.3 甲方实际提供的产品数量可以等于或低于本合同数量,乙方承诺全部接收,如无理由拒绝接收,视为乙方违约。

  3.4 甲方由于非计划停工或临时性生产调整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数量或质量要求供货,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5 如果乙方实际需要的产品数量超过本合同暂定数量,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3.6 该合同履行后,对实际执行的数量双方将进行书面确认,并将确认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 价格及支付

  4.1 价格为(含税/不含价):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________方承担。

  4.2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签订当日价格,为暂定价。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甲方价格调整,应以产品出库当日甲方定价结算。

  4.3 该合同履行后,对实际执行的价格双方将进行书面确认,并将确认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4 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支付的价款后发货。

  4.5 甲方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甲方)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甲方)名称:

  5 标的物交付

  5.1 本合同所指标的物的交付是指:乙方自提或者甲方代办运输的,自标的物出甲方仓库(或者指定地点)时视为已交付;甲方送货的,自甲方交通工具到达乙方仓库(或者指定地点)时视为已交付。

  5.2 买卖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交付标的物(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

  5.2.1 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2.2 甲方将标的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2.3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代办发运,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应在乙方支付标的物价款时一并支付。

  5.3 根据买卖双方协商,甲方分批分次交付标的物,买卖双方根据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标的物。

  5.4 买卖双方约定的地点、批次、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具体协商,且须书面确认。

  5.5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6乙方应保证标的物接卸单位的装卸设备以及储存标的物的地点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标的物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标的物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6 验收

  6.1买方自提的,买方在卖方库房对产品数量进行验收。

  6.2卖方代办托运和卖方送货的,买方在货到后3日内对产品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液体化工产品在未卸车前对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货到后5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如未在该期限内通知卖方,视为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 货物数量在正负 范围内应视为合理误差。

  7 安全条款

  7.1 由乙方自提的货物的,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所在甲方厂区(或库房)在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厂区(或库房)和甲方的管理及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2 货物交付过程中,一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双方均负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7.3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厂区(或库房)的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时,应立即通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影响抢险救灾工作,对于所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其全部承担责任。

  8 协议变更与解除

  8.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协议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协议:

  8.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8.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债务人将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8.3 协议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4 解除协议方在解除协议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9 违约责任

  9.1 甲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协议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9.2货物交付后,乙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_____%的违约金。

  9.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过错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0 不可抗力

  10.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___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0.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1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以下第 款方式解决。

  11.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2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通知

  13 效力及其它

  13.1 履行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__日止.

  13.2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3.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4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3.5 本协议一式____份, 乙方执____份,甲方执____份。

  甲方 (卖方):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所: 住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化工产品合同 7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

  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支票、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货运 ;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五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六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运输资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应当承担乙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 乙方未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或数量提货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2013年10月15日起到2013年11月15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化工产品合同 8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 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章) 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化工产品合同 9

  甲方(买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产品的名称:

  2、品种:

  3、规格:

  4、价格: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计量及标准

  1、产品交付数量以乙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甲方对乙方的计量有异议,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乙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______‰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商检量与乙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______‰,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甲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_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乙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甲方在接收乙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________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________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供需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化工产品合同 10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

  │

  │规格│产│质│包│计│ │ │总│交(提)货时间│ │

  │

  │品名│型号│地│量│装│量│数│单│金│及数量

  │备│执行│

  │

  │牌号│厂│标│要│单│量│价│额├─┬─┬─┬─┤注│记录│

  │

  │商标│家│准│求│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十、违约责任: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

  │

  执一份,付本份,供方执│

  │

  份,需方执份。

  │

  │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

  效。有效期自年月日│

  │

  至

  年

  月

  日。│

  ├─────────────────────────────────┤

  │供方:

  (签章)

  需方:

  (签章)

  鉴(公)证意见:│

  │

  --------

  ---------

  │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通用十篇(扩展3)

——产品购销合同 (菁华10篇)

产品购销合同1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2

  合同编号:

  卖受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设备买卖事项,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恪守履行。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及产品图纸或者样件的要求进行供货。

  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l2个月。

  合同总价款¥ (大写: )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总价款的30%(其中20%为定金)初验收合格发货前付总价款的30%,终验收合格后l0天内付总价款的30%,设备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自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支付10%的质保金。

  2.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甲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乙方。

  3.包装方式:产品的价格已包含包装费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适用双方约定标准;甲方无特别要求的,适用商业惯例,乙方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地运输和储存。乙方需回收包装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地点

  5.交付日期

  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收到预付款之日起三个月内设备初验收合格并发货。

  乙方交货店应在七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

  6.运输

  7.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技术故障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铝小时内无条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出现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的,乙方应提供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满后出现质量问题或技术故障的,乙方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服务。

  8.违约责任 .

  乙方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乙方延期交付设备的(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20%。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协商。

  9.如附设备清单或技术协议的,则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产品购销合同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产品购销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所购产品名称为--------------,型号为---------,套数为----------。设备详细配置见清单,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不在本合同供应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 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3、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 、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三、设备运输及风险承担采用------种方式。

  1、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支付,在设备卸车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乙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之前的风险由,装车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送货上门并负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卸车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及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分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2.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传真等方式将合同设备的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

  五、设备的`验收。

  1、设备在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甲方确认设备及所附属设备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收;2、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资料交付,合同范本《产品购销合同》。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2、乙方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3、易损件、人为因素和物料腐蚀(光气、*、40%以上的NaOH、KHO浓溶液)等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免费服务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2、甲方逾期付款,应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担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十、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1.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应注意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4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 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

  2 、品种、规格:_____(应注明产品 的牌号或商标)

  3.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 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 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 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 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 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 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如果是抽象体的须双方协商注明

  ——————————————————————————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 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 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 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 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 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 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 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 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 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 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

  (甲方如要 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 )天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 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 、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

  (规定送 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 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 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 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 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 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 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 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 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 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 )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 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 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购销合同样本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 .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 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 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 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 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 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 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 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 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 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 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 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 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 、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 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 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 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 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 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 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 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 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 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 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 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 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 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 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 日期得顺延外,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 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 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 货部分贷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 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 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 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 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 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 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 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

  ——————————————————————————————————————————————————

  ——————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 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 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经过司法部门协商或仲裁后办理的须由违约方负责其所须费用)本合同自 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 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 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 (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代表人:__( 盖章)

  地址:__、地址: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帐号:__、帐号 :__

  电话:__、电话:__

  __年__月__日订

产品购销合同5

  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等互利的原则上就农产品产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种子供应:所收购的农产品种子由甲方免费提供;

  2、收购价格:在保证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随行就市,即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按市场价格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按最低价收购;

  3、收购数量:合同计划内的产品100%收购。

  一、乙方责任

  严格按甲方所指定的品种生产,所生产的产品必须保证农药残留不超标。

  二、保障机制

  1、为防止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甲方违约,保障乙方权益,甲方应预为乙方先垫付一部分资金用于生产,具体标准为1500元/亩,垫付资金直接支付给乙方;

  2、为防止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乙方违约,保障甲方权益,乙方必须交付一定的保证金,具体标准为500元/亩,保证金交由第三方保管;

  3、价格双向调整:当市场价高于最低收购价30%以上时,超过30%部分的价格乙方为甲方减免50%;高于最低收购价30%以内按市场价。当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30%时,超过30%部分的价格乙方为甲方减免20%;低于最低收购价30%以内按最低收购价。

  三、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采收后并包装,所需包装材料由甲方免费提供!。

  四、运输费用:

  甲方负责运输车及运输费用,乙方负责把产品装上车。

  五、结算方式:

  银行汇兑或转账或现金,每一次收货后48小时内付清,所垫付的资金或保证金均不得当做货款。保证金或垫付金在本合同终止时一并结清。

  六、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每天按0.5%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事项:

  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向辰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负责负责

  第三方:

  合同签订时间:

产品购销合同6

  卖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包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条款)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____________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____________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____________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____________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 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 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____________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___ 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7

  _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银行、乡*、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8

  供方:(甲方)

  需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参考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二、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货款金额的 20%,剩余货款在甲方送货到乙方仓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拖不欠。具体金额以乙方收到货物后,开具的入库单所算出具体金额为准。 三、制作方式:

  乙方提供每个月所需要的具体规格以及各种规格所需用的吨数,甲方统一进行生产,再分批次送到乙方仓库。

  四、质量标准:

  纸张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对于A级纸的质量标准予以验收,甲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附上A级纸品的样品,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确认材质。以便验货时参照。每卷纸接头数不得超过2个,

  五、验收方式:每车抽样验收。

  六、运输方式:运费有甲方负责 七、其它:

  1、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或者通过商议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如因乙方其它因素影响供货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时,应付与甲方相应的货款,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日付与甲方总货款千分之伍的滞纳金。

  3、本合同发生纠纷则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解决,或提交甲方当地法院解决。

  八、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希望双方能共同遵守、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供方(甲方):需方(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9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 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

  2 、品种、规格:_____(应注明产品 的牌号或商标)

  3.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 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 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 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 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 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 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如果是抽象体的须双方协商注明

  ——————————————————————————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 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 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 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 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 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 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 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 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 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 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

  (甲方如要 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 )天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 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 、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

  (规定送 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 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 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 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 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 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 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 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 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 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 )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 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 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购销合同样本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 .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 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 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 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 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 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 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 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 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 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 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 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 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 、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 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 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 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 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 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 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 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 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 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 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 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 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 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 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 日期得顺延外,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 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 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 货部分贷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 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 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 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 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 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 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 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

  ——————————————————————————————————————————————————

  ——————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 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 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经过司法部门协商或仲裁后办理的须由违约方负责其所须费用)本合同自 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 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 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 (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代表人:__( 盖章)

  地址:__、地址: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帐号:__、帐号 :__

  电话:__、电话:__

  __年__月__日订

产品购销合同10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海产品的名称、品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

  品种名称

  数 量(KG)

  单 价

  金 额

  备 注

  第二条 订购的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格协商计算。

  第三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__年 月 日。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称重,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 验收地点:以渔港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 验收时间:乙方在货物验收称重完毕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 验收标准: 。

  (四) 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 %以内(含 %)。

  第六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押款甲方应付货款

  第七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称重完毕后 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当事人一方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或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支付货款,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通用十篇(扩展4)

——化工行业产品购销*台宣传口号菁选

化工行业产品购销*台宣传口号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中,说到口号,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口号在句式上,除了简短,容易记忆之外,还要容易念,容易传。那些被广泛运用的口号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化工行业产品购销*台宣传口号,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工行业产品购销*台宣传口号1

  1、化物为宝化工产品好,就找万化宝。

  2、万化宝随时,随地,一个可以移动的掌上化工厂聚焦精品,卓越世界。

  3、化工中的至尊宝化工,就选万华宝。

  4、万化宝,带给你的不只是交易。

  5、找化工,上万化宝,万化宝给你一个五星的服务。

  6、万化宝,做最好化工领头羊。

  7、万千世界,尽在掌握你的需求,万化宝给你实现。

  8、万化宝――千变万化,万化宝!

  9、给单一生活创造不同的可能千变万化尽在掌握之中便捷服务,万物化宝。

  10、万化宝万化宝,有你我才成了宝。

  11、化你所需采购化工产品,只选万化宝。

  12、创造“化”情天下,广接四海商客。

  13、用我化工宝,筑你铜墙铁壁。

  14、化工世界在这里万化,尽在其中,你的唯一!

  15、化工聚宝盆细致入微的化工天堂。

  16、万化宝万化宝,化工,我们更专业。

  17、万化宝万化宝万化宝,给你不一般的感觉!

  18、万物化腐为宝你来我网,化工同享。

  19、化工救星万化宝,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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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万化宝万化宝化工王中王快乐一扫,码上化工。

  22、有了万化宝,不用天天出门跑。

  23、化工业为艺术心之所想创业大舞台,精彩易起来。

  24、万化宝贵在品味,魅力其中。

  25、一站购齐不用跑,化工*台万化宝。

  26、联结世界,化工家园货比三家,一触即发。

  27、千挑万选,不如直上万化宝。

  28、万化宝物华天宝,尽在万化宝!

  29、万化宝万里挑一,化工之宝!

  30、万化宝,所有的化工宝贝都能找。

  31、少一份投入,多一份回报肯特催化剂,如虎添翼。

  32、找低价高效催化剂,首选肯特化工。

  33、我们打醒十二分精神,为您打开成功的大门。

  34、我们的努力只为更好的'催化剂。

  35、降成本,提品质,催化您我大事业。

  36、你盈利的速率,有我肯特催化。

  37、肯特,诚信是我们最好的催化剂。

  38、奋斗创造奇迹,肯特催化未来。

  39、自信肯特专于信,卓于品,诚于心。

  40、肯发展,重品质;低成本,特效快。

  41、肯特催化剂肯定品质催化成功,独特服务成就未来。

  42、骤降成本,猛提效率,肯特催化。

  43、节能高效催化好,首选肯特品质高。

  44、万化宝,做最好化工领头羊。

  45、更专业的化工专家坐享其成集千家,聚万家,化工产品共拥一个家。

  46、化工聚宝盆细致入微的化工天堂。

  47、万化宝万化宝万化宝,给你不一般的感觉!

  48、给单一生活创造不同的可能千变万化尽在掌握之中便捷服务,万物化宝。

  49、化工世界在这里万化,尽在其中,你的唯一!

  50、万物化腐为宝你来我网,化工同享。

  51、万化宝万化宝,化工,我们更专业。

  52、化你所需采购化工产品,只选万化宝。

  53、万化宝,带给你的不只是交易。

  54、万化宝万化宝化工王中王快乐一扫,码上化工。

  55、有了万化宝,不用天天出门跑。

  56、创造“化”情天下,广接四海商客。

  57、万化宝万化宝,有你我才成了宝。

  58、万化宝,一个万众期待的化工淘宝*台!

  59、化万物而成宝化工E时代,有我更精彩。

  60、工业里的魔术师万化宝――化工的天堂。

  61、化工业为艺术心之所想创业大舞台,精彩易起来。

化工行业产品购销*台宣传口号2

  1、化工世界在这里——万化宝。

  2、万化,尽在其中,你的唯一!

  3、万化宝——千千万万属我最好!

  4、万化宝,化工,我们更专业。

  5、万化宝,化宝贝。

  6、一废二宝,创新共享。

  7、万化宝,做最好化工领头羊。

  8、万化之宝,成功依靠!

  9、万化宝——成分就是好

  10、万化宝——化工行业的阿里巴巴。

  11、化工王中王——万化宝。

  12、快乐一扫,码上化工。

  13、千万不要忘记。

  14、我化我行,万化成宝。

  15、给单一生活创造不同的可能——万化宝。

  16、千变万化尽在掌握之中——万化宝。

  17、便捷服务,万物化宝。

  18、万化宝——您的化工基地。

  19、万化宝,有你我才成了宝。

  20、万华宝,聚宝盆。

  21、化你所需——万化宝。

  22、采购化工产品,只选万化宝。

  23、化工资讯,一网打尽。

  24、凝匠心,聚品质。

  25、有了万化宝,不用天天出门跑。

  26、万化宝,化世界!

  27、万物化腐为宝——万化宝。

  28、你来我网,化工同享。

  29、万化宝,万化兼便。

  30、化工宝,网罗天下化工品。

  31、万化宝,化工信息全知道。

  32、万般化尽皆是宝!

  33、找化工,上万化宝,万化宝给你一个五星的服务。

  34、万化宝,成熟化工企业。

  35、万化宝,带给你的'不只是交易。

  36、万化宝,化工品质就是好!

  37、万化宝,想您所想。

  38、万化宝——专业才是好行家。

  39、万化宝——行业沟通更畅通。

  40、万化宝,给你不一般的感觉!

  41、万化宝,化工新方式!

  42、万千世界,尽在掌握——万化宝。

  43、你的需求,万化宝给你实现。

  44、万化宝——万般皆是宝

  45、随时,随地,一个可以移动的掌上化工厂——万化宝。

  46、聚焦精品,卓越世界。

  47、万化宝――千变万化,万化宝!

  48、创造“化”情天下,广接四海商客。

  49、化物为宝——万化宝。

  50、化工产品好,就找万化宝。

  51、化工中的至尊宝——万化宝。

  52、化工,就选万华宝。

  53、万化宝,用了都说好。

  54、更专业的化工专家——万化宝。

  55、坐享其成——万化宝。

  56、集千家,聚万家,化工产品共拥一个家。

  57、用我化工宝,筑你铜墙铁壁。

  58、方寸之间,精彩无边。

  59、化工网,网化工。

  60、研发早,成分好。

  61、化工救星——万化宝。

  62、万化宝,一触即发!

  63、只有化工的世界,化工宝。

  64、我做工,你放心。

  65、化工哪里找?要靠万化宝!

  66、化工聚宝盆——万化宝。

  67、细致入微的化工天堂。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通用十篇(扩展5)

——矿产品购销合同通用10篇

  矿产品购销合同 1

  甲方:xx

  法定代表人: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xx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

  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矿产品购销合同 2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供需双方在*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烟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扮:Vad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s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30%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8、灰熔点:ST≥1250℃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到达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t,定价为元/吨(按l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到达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职责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职责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到达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元/吨。8灰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上升2%,价格下调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资质证照扫描件。

  十一、解决争议:

  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透过诉讼裁决,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电子签署合同同样有效。

  十三、违约职责: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赔偿职责。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万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时间发运至秦皇岛东站则视为违约,供方除退还1000万元押金给需方外,还就应赔偿给需方500万元经济损失。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

  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

  3、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年月日

  矿产品购销合同 3

  需方一:______________

  需方二: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_____的标准站压缩机系统及顺序控制盘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总价万元人民_____币。合同产品实际用户为需方二。因供、需三方各自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供、需三方友好协商,就终止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需三方确认,二需方已向供方支付万元人民币货款,供方已将标准站压缩机系统及顺序控制盘等合同产品交由二需方。

  二、应二需方申请,本着长期合作、互谅双赢的原则,鉴于合同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承诺免除二需方剩余货款及质保金合计58万元人民币的支付义务,上述合同产品所有权归属于二需方;供、需三方对合同产品的质量状况是明知的,二需方在使用合同产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二需方承担,不论该责任和损失是本协议书签署前产生亦或是签署后产生,与供方vc20xx运行库下载无涉,二需方将不会向供方提出任何有关合同产品的索赔要求。

  三、本协议书经供、需三方盖章、签字后即行生效,协议生效后合同编号为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即行终止。原合同项下供、需双方权利、义务即行终结。供、需三方再无其他纠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出进一步索赔。

  四、因本协议书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供、需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终止协议一式六份,供、需三方各执两份,效力同等。

  需方一: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需方二: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矿产品购销合同 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____年__月__ 日

  矿产品购销合同 5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2、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_______方负责办理,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应对矿产品共同验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生产厂家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_______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矿产品购销合同 6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工地 。

  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承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运输及装卸时发生的损耗,由供方承担。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包装完好、包装物由需方自行处理。

  七、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

  八、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同上。

  九、 结算方式及期限:首付货款总额的50%作为订金,货到工地付货款总额的90%,余额待铺贴完工一次性付清。

  十、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一、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不成,诉工程地法院。

  十三、 其他约定事项:供方收到首付款后,30日内货到工地,以实际用量结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产品购销合同 7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乙方送货;

  乙方代运;

  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国家定价执行;

  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vc20——运行库下载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vc20——运行库下载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__

  代表人:__

  供货单位:__

  代表人:__

  矿产品购销合同 8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xx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大型型钢

  品种——角钢

  规格——∠30×30×3”,即边宽为30毫米、边厚为3毫米的等边角钢

  质量——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如分层、结疤、裂缝等,角钢不得有显著的扭转。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50吨

  2.计量单位——吨

  3.计量方法——每米重量=0.00785*(边宽+边宽-边厚)*边厚

  4.价格——每吨4200元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

  角钢成捆交货、其捆扎道次为10层、同捆长度50cm。角钢裸装交货,运输和储存均需注意防潮。产品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啡客有限责任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到货地点——常德高职院旁边

  接货单位——明远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20xx年1月25日至20xx年1月30日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2)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产品的质量验收、检疫方法,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20xx年12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30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日期:

  日期:

  矿产品购销合同 9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2、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_______方负责办理,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应对矿产品共同验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生产厂家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_______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矿产品购销合同 10

  编号:_________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二、合同意向

  乙方拟采用定额、定时、定价的方式向甲方购买_________燃料油_________吨。

  定额的意思解释为: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内(包括一年度及每月的约定),乙方必须向甲方购买或甲方必须保证供应的_________燃料油的数额。

  定价的意思解释为: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在合同确定的履行时间期限内,如遇_________燃料油的市场价格浮动(包括高于合同确定的价格和低于合同确定的价格),均按合同中确定的价格执行。

  定时的意思解释为: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包括12个月的履行期限及每月按计划供货。

  三、产品名称、购买的数量及价格

  3.1产品名称:_________燃料油

  3.2产品产地:_________

  3.3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际标准

  3.4产品数量:_________吨+/-10%

  3.5产品单价:

  人民币_________元/吨(产地: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元/吨(产地: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元/吨(产地: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及卸货事项

  4.1交货地点:_________。

  4.2卸货时间:_________。

  4.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前3天通知乙方交货地点及卸货时间安排,以便乙方及时接货。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5.1乙方自派船只到交货地点接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不能及时接货,造成卸货滞期或货物在码头停放滞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货款结算方式:

  按计划每批货物卸货完毕后的_________天之内,乙方以人民币付清货款。

  七、验收标准:

  7.1符合本合同附件的品质指标要求。

  7.2甲方在每批燃料油交货前,应提供运载油船在始发地燃料油品质检验单(正本复印件)。

  7.3乙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双方指定共同认可的机构进行复检,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4如果检验结果超过附件品质指标要求,应扣罚油价款,以每船进行计量计价,扣除金额由甲方从油款总额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应积极寻求货源,并保证依时提供足够的货物提供给乙方。甲方不能及时按双方确定的数额和时间供货,应承担逾期交货部分或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8.2甲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否则依双方约定的处罚方式处罚。

  8.3乙方逾期付款,应自交货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付款滞纳金。

  8.4乙方不接货,除应继续履行合同外,应承担不接货货款部分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延迟接货,应承担延迟接货货款部分的_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的履行。

  九、担保条款:

  鉴于合同约定的决算方式为交货后付款,为了降低甲方的风险,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10日之内,乙方支付_________吨的货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乙方依约履行,定金抵作货款。

  十、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由发生,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关证明后,可部份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的原因继续存在,致使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后_________天仍不能交货,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0.2不可抗力的事由包括:大于4-6级台风或海浪、战争、其他自然灾害等其他不能预见或不能避免的事件。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一方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特别约定:

  12.1甲乙双方特别声明:双方在合同中所确定的价款已充分考虑到因各种原因导致市场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或大幅度下跌。双方承诺不因市价格涨跌而影响双方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执行。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履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违约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12.2甲方承诺:如遇市场价格下跌,下跌后执行本合同的风险自己承担,甲方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12.3乙方承诺,如遇市场价格上涨,上涨后执行本合同的风险自己承担,乙方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向甲方购买货物,否则视为违约。

  十三、其他约定:

  13.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_________由甲方承担;

  13.2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3.3为了支持甲方积极寻求货源,及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每吨_________元,支付甲方寻求货源的'开拓费用。该笔费用支付的期限为_________。

  13.4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包括:

  附件1:_________

  附件2:_________

  附件3:_________

  13.5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13.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机关持一份。

  十四、合同履行期限

  14.1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4.2每批货物的履行以附件所确定的内容为具体履行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气约_________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每次确定供需数量为准。

  二、结算价格: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需求,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供方给予需方按当时供方挂牌价下浮_________元/吨。配送运输费用______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供方均衡送货,需方批量划款(包括货款和运输费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吨。

  四、配送地点:

  需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五、保证金:

  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

  需方依据商定量,向供方提出书面认购单,供方根据与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货到后需方应于2小时内接卸完毕,并即时签署回执单。

  七、计量方式:

  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_________。

  九、其它约定事项: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于接卸前当场提出并即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需方在认购后拒而不接货视为违约,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优惠的金额(以_________元/吨为准);供方能承受的价位拒而不供货视为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

  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通用十篇(扩展6)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实用十份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 1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9)和彩箱包装(1*12)

  3、产品价格: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档彩箱18.00元/箱。根据原材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需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5、12月底完成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超额完成达到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 (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合同编号:签定地点: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 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乙方为实现需要,向甲方购买,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乙方需求向乙方提**品,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特殊行业的还应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三、交货:

  1、交货时间: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全部产品交付给乙方。

  2、交付方式及地点:□乙方到甲方处自提□甲方将货物运送至乙方之地指定点,负责运输,运费由承担。

  四、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申请款项时,应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正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货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产品验收:乙方收到货物后,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进行验收,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异议。

  六、质量保证内容、期限:

  1、甲方应保证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在任何时候发现甲方所**品存在质量问题,都有权提出质量异议,要求甲方立即予以更换,更换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2、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7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3、甲方所提供货物经乙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立即予以更换,构成逾期的,按本条第二款执行;产品无法使用或甲方逾期交付而乙方不再需要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4、除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擅自解除的,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担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的传真件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部分)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 3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标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款及交货时间:

  合同总价: ,本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购置费用、17%增值税及运费、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等使产品正常运作的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质保期限:按照国家《 》文件对质量、技术要求为标准。产品质保期限自产品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1年。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 交货,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责任。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设备的包装由供方负责,并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照国家《 》号文件标准验收,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规格型号不符,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在合理期限内将合格产品交付需方。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

  2、在需方签收全部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40%,此笔费用支付后3日内,供方应向需方开具17%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产品调试完成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30%。

  4、预留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维修费用及违约金后,需方无息向供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七、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需方应向供方承担按应付金额0.1%/天计算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供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方应返还供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并承担1000元/天的使用费。

  2、供方逾期交货:供方应向需方承担按逾期天数1000/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供方应返还需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供方瑕疵履行: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自约定交货之日起至实际完全履行之日止按1000/天计算的违约金,如因供方瑕疵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返还已交付的'货物及已支付的货款,且供方应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联系方式的约定:供、需双方在本合同载明的联系地址,为文件、通知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如一方向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或通知变更的地址,通过EMS方式发送文件、通知,不管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一方向另一方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函,自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方未提出异议(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合同效力之诉),视为合同解除。

  2、售后服务:供方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3小时内提供免费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48小时内派人到需方现场工作。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存在自身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配件,且必须确保需方生产的正常运行;质保期外,供方可收取适当的维修、配件成本费用。

  3、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供、需双方签证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偿合同为准。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 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乙方为实现 需要,向甲方购买 ,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乙方需求向乙方提**品,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

  二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特殊行业的还应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三 交货:

  1、交货时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全部产品交付给乙方。

  2、交付方式及地点:□乙方到甲方处自提 □甲方将货物运送至乙方之地指定点 , 负责运输,运费由 承担。

  四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申请款项时,应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正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货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产品验收:乙方收到货物后,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进行验收,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异议。

  六 质量保证内容、期限:

  1、甲方应保证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在任何时候发现甲方所**品存在质量问题,都有权提出质量异议,要求甲方立即予以更换,更换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2、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7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3、甲方所提供货物经乙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立即予以更换,构成逾期的,按本条第二款执行;产品无法使用或甲方逾期交付而乙方不再需要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4、除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擅自解除的,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八 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担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 本合同一式 二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的传真件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部分)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 5

  购货单位: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2、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

  2、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

  的规定办理。

  七、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验收手段: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甲方。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

  术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

  签于:______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 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技术协议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供方负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包装、不回收。

  七、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原厂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收到货后提出异议期限为十五天。

  八、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到后一周内付款。

  九、 违约责任: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提出索赔。具体事宜协商解决。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年月日: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 7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____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

  2.款到发货;

  3.银行汇票;

  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________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编码: 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附件:(略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 8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立本购销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供货合同

  1、 供货一览表

  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合计:大写 小写:¥

  2、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产品价款,备件、专业工具、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供货一览表的承诺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运输及交货物时间地点

  1、 货物的运输方式: 不限。

  2、 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不接受损耗。

  3、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

  4、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四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

  第五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货物保修期:壹年。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 付款方式:安装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

  第七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一下办法处理:

  (1)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等费用)。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变、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行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 9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标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款及交货时间: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本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购置费用、17%增值税及运费、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等使产品正常运作的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质保期限:按照国家《 》文件对质量、技术要求为标准。产品质保期限自产品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1年。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责任。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设备的包装由供方负责,并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照国家《 》号文件标准验收,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规格型号不符,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在合理期限内将合格产品交付需方。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

  2、在需方签收全部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40%,此笔费用支付后3日内,供方应向需方开具17%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产品调试完成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30%。

  4、预留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维修费用及违约金后,需方无息向供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七、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需方应向供方承担按应付金额0.1%/天计算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供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方应返还供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并承担1000元/天的使用费。

  2、供方逾期交货:供方应向需方承担按逾期天数1000/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供方应返还需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供方瑕疵履行: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自约定交货之日起至实际完全履行之日止按1000/天计算的违约金,如因供方瑕疵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返还已交付的货物及已支付的货款,且供方应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联系方式的约定:供、需双方在本合同载明的联系地址,为文件、通知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如一方向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或通知变更的地址,通过EMS方式发送文件、通知,不管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一方向另一方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函,自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方未提出异议(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合同效力之诉),视为合同解除。

  2、售后服务:供方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3小时内提供免费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48小时内派人到需方现场工作。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存在自身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配件,且必须确保需方生产的正常运行;质保期外,供方可收取适当的维修、配件成本费用。

  3、本合同一式____份,供方____份,需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供、需双方签证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偿合同为准。

  需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简易产品购销合同 10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乙方为实现需要,向甲方购买,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乙方需求向乙方提**品,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特殊行业的还应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三、交货:

  1、交货时间: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全部产品交付给乙方。

  2、交付方式及地点:□乙方到甲方处自提□甲方将货物运送至乙方之地指定点,负责运输,运费由承担。

  四、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申请款项时,应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正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货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产品验收:乙方收到货物后,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进行验收,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异议。

  六、质量保证内容、期限:

  1、甲方应保证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在任何时候发现甲方所**品存在质量问题,都有权提出质量异议,要求甲方立即予以更换,更换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2、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7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3、甲方所提供货物经乙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立即予以更换,构成逾期的,按本条第二款执行;产品无法使用或甲方逾期交付而乙方不再需要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4、除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擅自解除的,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担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的传真件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部分)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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