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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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合同1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和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__叁拾万圆整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2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和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__叁拾万圆整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3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20xx__年_11_月_ 20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300000 元(人民币大写__ 叁拾万圆整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协议合同4

  合伙人(甲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协议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甲方出资_____万元,占资金的%

  (2)乙方出资_____万元,占资金的_____ %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合伙人共设银行账号:6228480258624642678

  二,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甲方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

  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担任公司事项,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分取上一年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五、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6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和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__叁拾万圆整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 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8

  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本着公*、*定、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一、合作经营 的具体情况。

  该合作店铺位于 主要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工程,不锈钢铁艺铝材门窗工程,防护围栏等金属焊接安装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如房租,水电,购买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笔生意所赚金额除去开销后*分(备注:无论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货之时,无论是否完全收款,双方都应立即做好亏盈账目,除去开支,应立即*分所赚金额,留有余款的工程,双方共同承担向客户收余款的权益与义务)甲乙双方权益与义务*等,乙方对工作的一切事宜,拥有发言权,和决断权(如材料购进,工程外包,工人聘请,包括与客户溢价,签单,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双方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和出售产品;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开支实行公开制度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投资额、方式、

  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具体投资金额,按实际所需待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如施工工具,办公用品,店铺装修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 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 退伙:1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

  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七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机关,由*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2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合伙协议合同9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10

  甲 方:XXXX 乙 方:XXXX

  丙 方:XXXX 丁 方:XXXX

  甲、乙、丙、丁四方作为合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开设餐饮企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合伙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及管理优势,合伙经营一家餐饮企业,通过合伙人合法的手段,劳动,以便取得并分享经济利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饮企业名字为:

  经营场所:XXXX 号- 号门面;

  经营面积:约200*方米(不含临时搭设)。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共同时确定或调整。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五、出资额、比例及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乙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丙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丁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5万元,占14.5%。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分两次交齐,其中:20xx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35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予以返还。

  六、财务管理、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财务管理

  1、账户管理

  合伙人同意在工商银行开设专用共管账户,与该合伙有关的所有收入均必须及时进入该账户,包括合伙出资。营业收款人必须在营业收入当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账户。

  2、管理责任

  (1)合伙人同意由甲方负责财务管理。

  (2)合伙人同意由乙方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并派工作人员兼任收银员。

  (二)日常开支的管理

  合伙人同意日常开支由甲方签字审批,但支付前应具备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外的收入为净利润,即为合伙创收盈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当时结算50%,预留50%(另设账户管理)作为后期发展或拓展资金。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七、合伙人决策事项及分工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1、对外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临时须决定事务。

  (二)合伙人个人业务及分工

  1、甲方作为合伙人共同委托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事务处理。

  2、乙方负责合伙人财务监督工作,并按月形成收支情况,向合伙人会议汇报情况。

  3、乙方负责组织合伙企业营销工作,并担任合伙联络

  人,负责联系并安排合伙人会议,对形成的决策事项跟踪落实。

  4、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后厨房管理工作,除合伙收益外,实行月薪计酬。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合伙人难以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人的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法院强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上述情形的退伙以上述情形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出资或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重大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均有*等的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利益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禁止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活动;如其有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承担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三)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无意向继续签订合伙协议;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15日内未清算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款的办法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清偿的,依本协议第六条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经协商,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机关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伙协议合同11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系该店铺的。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年月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

合伙协议合同12

  合伙人(甲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美容瘦身经营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 ,甲乙双方各占投资总额的50%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各占投资总额的50%,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包括对职工的管理、培训,考勤、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 元的工资待遇。

  (二)乙方享有对财物账目的监督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 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均分配),予每月5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

  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

  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扩展阅读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扩展1)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

合伙协议合同1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和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__叁拾万圆整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2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百川投递项目,总投资为壹万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壹万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资源和团队资源方式投入。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组织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单: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组织任何一方对组织债务后,另一方无需清偿债务负担。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按月结算。乙方应按口头协议遵守上班时间,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合同3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20xx__年_11_月_ 20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300000 元(人民币大写__ 叁拾万圆整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协议合同4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5

  合伙人(甲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协议合同6

  合伙人(甲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美容瘦身经营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 ,甲乙双方各占投资总额的50%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各占投资总额的50%,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包括对职工的管理、培训,考勤、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 元的工资待遇。

  (二)乙方享有对财物账目的监督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 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均分配),予每月5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

  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

  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合同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

  第三条 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

  第四条 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企业住所:_________

  第五条 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 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三章 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 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

  (一)以________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九条 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四章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 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五章 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 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合同8

  甲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经营餐饮一事,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经营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租赁位于深圳市 商铺,使用“大厨小馆”品牌,经营大厨小馆 店。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年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额

  甲方认缴 万元,实缴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认缴 万元,实缴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 %。

  丙方认缴 万元,实缴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 %。

  丁方认缴 万元,实缴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 %。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5%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扣除成本后以纯利润的90%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10%作为。(成本为房租、水电、员工工资及福利、及经营中产生的费用)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人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2)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

  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出资金额的2倍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转让的第三方要由其他合伙人认可,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退伙作违约处理。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陈兴国为各方合伙人共同推荐的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3)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在日常正常经营中,其他合伙人不得对经营活动进行干涉。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对合伙负责人就合伙事业提出建议;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如出现重大分歧按出资比例多数的合伙人意见执行。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和本合伙有直接竞争的合伙。

  4、禁止合伙人之间签订与本合伙协议相关的其他协议。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务、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不可分物,如不能转让,合伙期间算放弃。(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经各方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如果各合伙人同意注册有限公司方式进行经营,则各方在本合伙协议的基础上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注册完成后本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2、如果涉及合伙解散、分立、清算的重大事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同意。

  3、合伙人如果参与实际日常经营管理,报酬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确定。

  第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分,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合同9

  合伙人: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居住地: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居住地: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乙双方经*等协商,就合伙承包_________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福建______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福建______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___%。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___%。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若双方有纠纷则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则______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10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

  经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

  1、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________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

  1、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团体签订其他有损合伙团体利益的协议。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

  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纠纷及其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八、利润分配原则: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均分配原则;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12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系该店铺的。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年月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扩展2)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9篇)

合伙协议合同1

  合伙人(甲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协议合同2

  合伙人(甲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协议合同3

  甲 方:XXXX 乙 方:XXXX

  丙 方:XXXX 丁 方:XXXX

  甲、乙、丙、丁四方作为合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开设餐饮企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合伙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及管理优势,合伙经营一家餐饮企业,通过合伙人合法的手段,劳动,以便取得并分享经济利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饮企业名字为:

  经营场所:XXXX 号- 号门面;

  经营面积:约200*方米(不含临时搭设)。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共同时确定或调整。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五、出资额、比例及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乙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丙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丁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5万元,占14.5%。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分两次交齐,其中:20xx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35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予以返还。

  六、财务管理、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财务管理

  1、账户管理

  合伙人同意在工商银行开设专用共管账户,与该合伙有关的所有收入均必须及时进入该账户,包括合伙出资。营业收款人必须在营业收入当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账户。

  2、管理责任

  (1)合伙人同意由甲方负责财务管理。

  (2)合伙人同意由乙方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并派工作人员兼任收银员。

  (二)日常开支的管理

  合伙人同意日常开支由甲方签字审批,但支付前应具备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外的收入为净利润,即为合伙创收盈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当时结算50%,预留50%(另设账户管理)作为后期发展或拓展资金。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七、合伙人决策事项及分工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1、对外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临时须决定事务。

  (二)合伙人个人业务及分工

  1、甲方作为合伙人共同委托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事务处理。

  2、乙方负责合伙人财务监督工作,并按月形成收支情况,向合伙人会议汇报情况。

  3、乙方负责组织合伙企业营销工作,并担任合伙联络

  人,负责联系并安排合伙人会议,对形成的决策事项跟踪落实。

  4、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后厨房管理工作,除合伙收益外,实行月薪计酬。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合伙人难以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人的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法院强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上述情形的退伙以上述情形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出资或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重大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均有*等的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利益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禁止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活动;如其有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承担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三)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无意向继续签订合伙协议;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15日内未清算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款的办法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清偿的,依本协议第六条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经协商,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机关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伙协议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 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本协议有关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五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六条合伙目的: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第八条合伙经营的期限为2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三个,分别是:

  1.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3.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下:

  1.合伙人:

  以位于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

  第十条以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的合伙人,其必须保证对该土地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业就该土地及房屋主张权利。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负担方式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以下方式分担: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每半年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对与其无关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对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成立之前由其个人经营或合伙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八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十九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三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每两个月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二十五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条退伙人退伙时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一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的约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三十二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在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事后打不成仲裁协议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员;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是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四十二条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出现法律、法规和协议未明确之事项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企业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

  年月日

  合伙人:

  年月日

  合伙人:

  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6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本着公*、*定、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一、合作经营 的具体情况。

  该合作店铺位于 主要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工程,不锈钢铁艺铝材门窗工程,防护围栏等金属焊接安装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如房租,水电,购买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笔生意所赚金额除去开销后*分(备注:无论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货之时,无论是否完全收款,双方都应立即做好亏盈账目,除去开支,应立即*分所赚金额,留有余款的工程,双方共同承担向客户收余款的权益与义务)甲乙双方权益与义务*等,乙方对工作的一切事宜,拥有发言权,和决断权(如材料购进,工程外包,工人聘请,包括与客户溢价,签单,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双方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和出售产品;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开支实行公开制度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投资额、方式、

  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具体投资金额,按实际所需待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如施工工具,办公用品,店铺装修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 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 退伙:1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

  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七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机关,由*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2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合伙协议合同7

  案例介绍

  甲、乙、丙、丁四人准备合伙兴办一家饮食店。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合伙协议,但是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去请教某律师。该律师看后指出合伙协议中以下内容存在的一些问题。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以一批桌椅出资,作价1。8万元;丁以劳务出资,作价1。2万元。甲、乙、丙实际缴付各自出资的70%以上即可。未缴付部分何时缴付视情况而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以下列约定份额承担责任,并以合伙企业财产为限。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甲45%,乙35%,丙20%进行;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甲35%,乙25%,丙15%,丁25%。

  甲和丁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权限为:①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②对外交易、订立合同;③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④必要时,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乙和丙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有权了解经营状况,监督甲和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情况。

  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之规定退伙的,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在退伙后两年内,须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两年后,则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其余内容略)

  四人非常不解,他们认为,协议应该是合伙人自由意志的体现,只要他们自己同意,还会有什么问题?法律何必管得太多呢。

  几种观点

  1、四人的观点是正确的。合伙协议只要合伙人各方均同意(即承诺),协议就发生法律效力。

  2、四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合伙协议是由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切内容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为准。合伙人不能自由约定。

  3、合伙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即有一般合同的特点,又有它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面。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无强制性规定的,可以由合伙人自行约定。

  评析意见

  首先,合伙协议具有合同的基本特征。合同的当事人地位*等,订立合同遵循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即使各合伙人出资不等也不允许违反自愿、*等、诚实信用、公*等原则,任何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合同的订立过程由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构成;合伙协议的订立同样要经历这些过程,当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的各项条款均无异议时合伙协议即告成立。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合同成立生效后,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合伙协议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风险。

  其次,尽管合伙协议与一般合同有着许多相同之处,但是它们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订立合伙协议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有利于各合伙人的营利联盟,各合伙人追求的利益是共同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往往是一致的。而一般的合同中双方签定合同的目的各异,一方想要得到的利益需要对方当事人的付出,即权利和义务具有相对性。另一方面,合伙协议是设立合伙企业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合伙企业是订立合伙协议的结果。合伙协议使各合伙人成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并使各个独立的主体成为一个团体(合伙企业)的`成员,各自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正是由于合伙协议的重要性和不同一般合同的目的,所以法律对它的规定比一般合同要多。除了合伙人可以自由约定的任意性事项外,有些关系到合伙人的责任,合伙企业前途的事项法律作出了限制性甚至禁止性的规定。

  再次,合伙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但一般合同中的抗辩权不适用于合伙协议,合伙人对出资、承担债务等方面按照法律规定须承担连带责任;但合伙人之间并不存在相互清偿。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即享有权利又都承担义务。合伙协议又是诺成要式合同。一般的合同可以要式或者不要式,而合伙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了合伙协议必须载明的事项。

  最后,在本案中,四人订立的合伙协议中存在以下违法之处:①合伙企业的出资必须是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该合伙协议中对出资的规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②每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不能以合伙协议排除这一责任,否则约定无效;③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而且分配利润承担亏损的比例应当相同,这样规定是为了体现公*原则和权利义务的一致性;④法律规定,某些事项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改变企业的名称、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这些事项合伙企业的部分合伙人不能自行决定;⑤按照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能减轻合伙人的负担,而使企业的债权人蒙受损失、增加风险。

合伙协议合同8

  合作方:有限公司(称甲方)

  合作方:有限公司(称乙方)

  根据*、*、*“军民融合的方针、*战结合、军民兼营”的指示精神,为更好更快的发展国防交通事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依照国交审批后的工程建设项目成立“项目工程管理部”,交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全权负责所属项目的工程建设和管理,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特制定如下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项目合作经营原则: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和其他约定的工作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合作经营方案

  第二条在乙方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依照国交审批后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交由乙方实施、建设和管理,自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20xx年内应保证广东省范围内及省外等项目之一工程建设,其后年度工程量不低于5,000万元(所有工程项目甲方所下浮点不含在工程造价和取费标准内)。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工程款项通过甲方转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第五条甲方任命乙方为工程部负责人,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报甲方备案。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需的相关证件。

  第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以及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其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

  第三章下浮点的缴纳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具体的项目工程签定补充合同,约定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及时间、下浮点数。补充合同未做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约定,补充合同视同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四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xx年6月日起至20xx年6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三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施工建设量来拨付工程款,每工程项目甲方在开工前期一个星期内不少于向乙方拨付工程款50%,余下的工程款项按工程进度拔付,该款项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的管理事务,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提供项目工程管理部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移交给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每项目的有效证照以及相关有效文件,并负责每项目的款项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甲方须协助乙方处理项目属在地的社会关系。

  第十五条乙方确保甲方所属项目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的保障,并服从甲方领导,为发展国防交通事业而努力。

  第十六条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后,甲方该配合乙方完成合作经营期间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决算完成,并付清全部工程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30日前派员对乙方合作经营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结算。合同期届满之日,双方就财务、财产等事项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

  第十八条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十九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递交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书一份。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违约方在守约方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之内向守约方支付100万违约金,。违约事由持续三个月的,双方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第二、三、四、十、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第十五、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故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八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应向合同签订地所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合伙协议合同9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诚信合作,*等互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 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扩展3)

——合伙协议书 (菁华12篇)

合伙协议书1

  A及拟购买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1.A 身份证号 。

  1.2. 身份证号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

  第四条 **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五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人民币。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00%;

  第六条 新 的注册资本全部由A先生从出让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和通) %股份所获得的购股款中垫付。

  A先生以投资各方购买其转让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为依据认可投资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

  第八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 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投资各方共同约定:其他投资各方购买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购股款 元现金,A先生拿出300万现金作为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其余购股款由A用于处理原和通债务。该债务包括:

  1、支付已公布的会员奖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应商的货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报积分并未提货部分款项;

  4、 返还公司经营所需对外借款。

  第十条 A先生同意将原和通的现有债权转让给新公司,投资各方同意对原和通欠款积分拨付奖金时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还原和通。返还原和通金额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费。具体事项由原和通与新和通签定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

  第十一条 A同意协助新公司确保竹盐产品供应,具体事项由新公司与竹盐生产厂签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甲乙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第十三条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投资各方如不履行与A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购股款义务,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其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条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合伙协议书2

  订立协议人:

  以上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本所名称为:

  地址: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为“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即:“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工作机构。

  第三条 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的 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和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条 出资数额与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认缴人民币 元整。

  (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别占出资总额的 %。

  (三)合伙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付清出资款 元整。

  第五条 合伙人的财产权利。

  (一)每个合伙人每年的业务收费,在支付效益工资扣除应摊公共费用。提取

  %公共积累,交纳各项税费后,其剩余部分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如购置交通工具等。创收合伙人对其积累的财产享有专有使用权。

  (二)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公共费用 %由合伙人均摊, %按比例分摊。

  (三)每个合伙律师年业务收入提取 %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专、兼职律师年业务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资后,其余部分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五)合伙律师的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费用时,由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冲销;如果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师均摊。

  (六)各合伙律师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债务承担义务,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事务所每年收取的业务费,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八)合伙人会议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清理一次,确定每个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财产积累中所享有的财产数额。每个合伙人历年享有财产数额之累计数即为该合伙人在本所拥有的财产总额。

  第六条 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二)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实行效益工资制或固定工资制,律师具体提成比例或工资金额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由本人负责完税。

  第七条 入伙。

  (一)在本所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年收费额达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师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师的*均收费数额,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做出决议并与其签订合伙协议后可成为合伙人。

  (二)新加入的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投入相应资金作为合伙出资,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财产及其他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二)合伙人会议行事以下权利:

  (1)制定和修改事务所章程;

  (2)决定合伙律师的加入;

  (3)选举和罢免事务所主任、副主任;

  (4)讨论决定本所的终止;

  (5)批准本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6)批准律师收入分配方案;

  (7)决定本所重大财务事项;

  (8)审核批准本所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9)制定和修改本所内部规章制度;

  (10)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11)其他重大事宜。

  (三)合伙人会议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组成,对于第(二)项所规定的第(1)、(4)项权利仅由初始合伙人享有。对于其他各项权利则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同等享有。再加入合伙人对初始合伙人的退出不享有表决权,但对其合伙人的加入与退出则享有表决权。

  (四)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集体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伙人会议做出决议除第(二)项第(1)、(2)、(4)、(7)、(10)项须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他各项决议的做出均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有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合伙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举行会议的时间为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经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合伙律师因故不能参加合伙人会议,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出*会议、行使权利。

  第九条 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

  (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

  (四)聘任和解聘各分部主任;

  (五)聘任和解聘兼职律师和辅助工作人员;

  (六)批准一级性财务开支。

  第十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按照本所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2)担任事务所及各分所、各分部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3)提请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规章制度;

  (4)监督事务所的财务、监督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有权随时查阅事务所的财务帐册及资料;

  (5)监督事务所主任、事务所管委会的工作;

  (6)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退出合伙;

  (7)依合伙协议对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8)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合伙人承担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严格遵守本所章程,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2)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誉;

  (3)合伙人对本所负有忠诚义务、合伙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相互诋毁;

  (4)严守事务所的业务秘密;

  (5)合伙人不得擅自以事务所名义对外签订借款担保等经营性协议;

  (6)合伙人不得以本所的权益份额对外设定担保;

  (7)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

  (8)自觉接受主任和副主任的行政领导和管理,完成主任交办的各项任务;

  (9)完成本所规定的创收指标;

  (10)专职从事律师业务,以全部时间投入工作、积极拓展业务领域;

  (11)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12)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13)合伙人若退伙,从退出本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与事务所其他律师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或共同到另一律师事务所执业;

  (14)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退伙。

  (一)合伙人可以依照合伙协议退出合伙,退伙时应提前三个月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后,方生产退伙的效力。

  (二)合伙人主要提出退伙的,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固定资产按现值的 %依法纳税后,以货币形式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退伙律师对退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合伙人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予以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可以作为专职律师继续在本所执业,退伙人若能连续两年完成合伙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可以恢复合伙。

  (四)合伙人有下列行为的,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会议四分之三以上决议,予以除名,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对其财产清退比例,固定资产按现值的 %予以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

  (1)律师资格被取消、律师执业证书被吊销;

  (2)违反法规、执业纪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严重损害本所利益,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4)故意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制造分裂造成影响的;

  (5)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挪用、侵占事务所资金、私自分割事务所财产的;

  (6)拒不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在本所人事律师业务的;

  (五)合伙因客观原因(如从政、出国留学、脱产进修、生育、重大疾病)不能从事律师业务时,保留其合伙人资格,但不再享有其未执业期间律师事务所费用和承担合伙人其他义务,待恢复执业后再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本人自愿退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二项退伙。

  (六)合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赔偿责任。

  (1)严重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的;

  (2)给律师事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十二条 合伙终止。

  本所因下列原因解散终止:

  (1)事务所合伙人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

  (2)事务所的财产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

  (3)合伙人会议合体一致同意解散;

  (4)被依法撤销或解散;

  (5)因严重亏损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开展业务。

  本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应成立清算组,对事务所的财产进行清算。合伙人有权参加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在清算期间,本所所有执业律师停止执业、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合伙上交原登记机关。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事务所终止后,应清偿所有债务,清偿债务后的剩公共财产部分按合伙协议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均等分配。对于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由创收合伙人享有,事务所的公共财产部分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均等对剩余债务进行分摊。

  事务所终止后,财务帐簿、业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保管,印章交回原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三条 合伙协议的修改及其解释

  (一)本合伙协议的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二)本合伙协议,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伙协议一式十份,合伙人每人各执一份,并报司法厅备案。

合伙协议书3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戊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 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

  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 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 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 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 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 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4

  项目名称:

  需 方:

  协 作 方:

  20xx年 3 月 日

  需方与协作方本着“互惠互利”及“合作双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的技术协作开发及委托制造签订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技术协作开发

  1.双方的分工

  1.1需方负责协作开发项目的市场调研,并根据市场调研的结果提出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并负责产品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

  1.2协作方应根据需方提出的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设计。

  1.3对在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协作方应及时与需方进行沟通解决,如涉及到总体技术方案,协作方须经需方同意后,由双方共同进行完善和修改。

  1.4在技术开发过程中,需方负责对协作方设计的方案、图纸和形成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再由协作方编制加工制造工艺,经需方审核后按照该工艺由协作方进行生产制造,需方进行高质量控制。

  1.5协作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一周内拟定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相关费用预算,并报需方审核,需方确定后,协作方按计划进行开发。

  1.6由协作方按照双方确定的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制造,产品仅提供给需方,产品价格由双方商谈确定,该产品的'市场开发仅有需方负责,协作方不得对该产品进行私自销售。

  1.7 需方有权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委派人员参与项目开发。

  1.8 协作方负责新产品的厂内试验,需方负责新产品的钻井现场工业试验。

  2. 技术协作开发成果的归属

  2.1在履行本协议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2.2 研究开发最终形成的方案、图纸、计算书、使用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等归双方共有。

  2.3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转让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行。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共享。

  3.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协议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 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和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进行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2任何一方不按照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4.3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二、委托制造

  双方在进行完技术协作开发后,由协作方根据技术开发所形成的图纸、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制造。

  1.委托制造订单

  1.1在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制造订单,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委托制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制造的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委托制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1.4订单货物制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1.5 在订单中根据需要列出产品的配套清单,作为订单的附件。

  2.物料

  2.1 需方提供的配套设备或设施在订单的配套清单中进行标明,并按照协作方的具体生产安排及时提供给协作方。协作方接收需方的物料后,对物料承担保管责任,若需方物料发生毁损、灭失,协作方须承担赔偿责任。未经需方书面同意,协作方不得私自挪用甲方的物料。

  2.2 由协作方提供的物料,需方有权进行抽检。

  3.产品的生产和装配

  3.1协作方应按有关标准、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工制造和装配,由于协作方的失误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协作方自行承担。

  3.2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需方的物料出现质量缺陷或数量缺失,协作方应及时通

  知需方,由需方负责与物料供应商联系解决。

  3.3为确保协作方生产的产品符合需方的要求,需方有权委派专人常驻协作方进行技术服务和对产品的加工制造进行监督和检测。协作方对此应予以配合。

  4.产品的验收和交付

  4.1为保证协作方加工制造的产品达到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照订单中交货期的规定内提出验收申请,在需方对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交付。如在验收中发现产品不能符合要求,由协作方负责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4.2 协作方应严格按照订单的规定的交货期内完成产品的交付,若协作方无法如期交货,应与需方协商交货期,需方有权要求协作方因不能按期交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3 协作方交付的产品在进行实际的工业生产时出现质量问题,应无偿进行解决。

  5.产品的包装及铭牌使用

  5.1由协作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提*品的发送清单、包装单及装箱单。

  5.2产品的铭牌按需方的要求进行制作。

  6.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7. 其他

  7.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7.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协作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 日

合伙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诚信、*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将其所有的餐饮店与乙方进行合作,即交由乙进行全权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本着整合彼此优势资源,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路的合家欢餐饮店全权交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所有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经营出现盈利时,乙方享有约定的盈利份额。

  二、合同期从20XX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为表示双方合作的诚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营运,甲方应交给乙方经营流动资金¥__________元,保证正常的经营运作。

  三、合作的方式:

  1.甲方拥有合家欢餐饮店所有权,全权交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权、物料进购、出品管理、策划及对外宣传推广等营运管理权。

  2.店内所有资产(含用具、餐具等)将交给乙方支配、使用。

  3.利润分成:合作期内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结算并进行分配。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门店拥有归属权,对外名誉权。是工商及税务机关所登记的所有人及责任人。所有相关经营活动所需的证照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合作过程中的经营情况,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及意见,乙方应重视甲方的建议和意见。

  3、甲方对餐厅的财务收支有知情权。甲方委派财务监督人员,对财务收支情况时行监管。

  4、甲方不直接参与餐厅的经营管理事务,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议及意见可以向乙方单独提出。

  5、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的所有经营行为,充分保障乙方正确合理经营活。不参与餐厅的人事、进货、宣传推广的具体行为。

  6、按国家法律准时足额的将员工的工资、社保及相关员工福利待遇交给乙方支付给员工。

  7、甲方应按时承担餐厅的所有经营费用(含人工、租金、水电费、工商税务等相关经营费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盈利应得的份额。

  2、乙方对餐厅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包括:经营策划、人事管理、出品、物料采购等。

  3、工作人员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员由乙方进行培训、管理及调配。

  4、乙方保证在正式合作后起6个月内将餐厅经营业绩达到盈利状态。

  5、乙方将诚信、用心的做好经营管理活动,尽快将餐厅达到盈利状态。

  6、乙方将诚信经营,如因乙方不当行为给餐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合作正式开始后在6个月内如没有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双方进行财务清算后,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权,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现盈利,将提取利润的10%作为经营管理基金后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结算并分配完毕。经营管理理基金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用于改善餐厅员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满没有用完的将按7:3分成处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况由甲方承担责任:

  1、合同期内如果出现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的。

  2、合作期内非乙方及员工原因所发生的食物中毒的。

  3、因经营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或诉讼的。

  4、员工非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

  九、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人工等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违约责任,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一切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双方不续约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将自动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3、合作期进行6个月内如未能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在付清员工工资并经双方清算后,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地震、台风、*行为、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局动荡之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实现的。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合作项目: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四、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________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____________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工作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结项时间,根据乙方的`结项时间和工作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______项目,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可拒绝接受劣质服务。

  5、本项中以上1-4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6、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7、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五、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六、收费条例

  1、收费标准:

  2、结算方式与时间:

  3、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5、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八、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九、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建立“_______幼儿园”,合作举办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市场而努力。

  二、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共同成立“_______幼儿园”,以联合宣传、共同招生、合作举办XXXX教育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四、办公地点

  “_______幼儿园”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前期宣传推广、项目筹备、招生咨询、教材及教学资料、教师课酬、教学及教务设备和设施等资金投入及各项费用的支出均由乙方负责。

  六、学*费用

  专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XXXX元;

  本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XXXX元。

  学*费用(不含教材费、辅导资料费)报到注册时可分学年缴纳。

  七、利益分配

  1、 甲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XX%提取;

  2、 甲方负责支付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

  3、 乙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XX%提取。

  第二章 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

  1、本合作办学协议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后立即生效,并在15天内成立“_______幼儿园”。

  2、20xx年8月开始,(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在国内主要媒体展开宣传推广,同时进行项目介绍,项目咨询等活动,时间约为1—3个月。上述活动将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共同完成。

  3、宣传推广工作展开后,可开始招生报名工作。具体招生报名的'有关工作将由乙方负责。

  4、全部教学工作将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开始。

  第三章 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项目开办的相关立项和报批手续,及时传达国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

  2、负责审定项目策划、推广、招生咨询、招生简章的内容和文字;

  3、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正式收费收据、中心公章等),免费提供X间办公室;

  4、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和辅导资料,并对教学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5、负责收取学员的学费,并开据正式票据;

  6、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应分成的学费部分划拨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为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划拨将以分二次完成,第一次,乙方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XX%在学员完成交费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划拨;第二次,乙方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XX%在第二学年开学后的50个工作日内划拨;

  7、负责审定教材及辅导资料收费标准,委托乙方收取,并负责监督乙方完成教材及辅导资料费的多退少补工作。

  8、负责在审查学员学*达到结业标准后,颁发写实性毕业证明书及其它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学资金投入,支付全部办学费用;

  2、负责提供全部资质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以便甲方能顺利进行项目考察、立项、报批等有关手续;

  3、负责草拟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4、负责租赁设施完善的教室、机房、办公室,提供必备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5、负责全部日常教学管理具体工作(宣传推广、招生广告、招生咨询、招生报名、教学组织、教学安排、教材邮寄、学生管理、学员答疑等);

  6、负责对甲方开出其应分学费部分的正式收据;

  7、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按甲方审定的教材及辅导资料收费标准收取学员的上述费用,完成教材及辅导资料费的多退少补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中止、终止及不可抗力

  一、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协议的中止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完成未完成的培训。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培训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员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的终止和不可抗力

  1、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提出续签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签本协议,但有效期不得超出X年。

  3、由于政治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参加本项目学*的学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员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五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1、签约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已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签约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法令,均视为单方面违约,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无责任的签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无责任的签约方有权要求有违约责任或实施不当行为的签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争议的解决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欲告之对方的重要事项,以书面确认函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选择设在北京市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解决。

  第六章 其它

  一、如学员提出质疑、投诉或诉讼,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各负其责,由签约负责方负责妥善解决。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具有法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令、法规规定,本协议在签署完成后,报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后正式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伙协议书8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_____(大学)_____专业_____学历_____职位,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双方合作手续,具体条款如下: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_

  二、 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技术项目由乙方担任__________ ,乙方承担技术项目的相关责任;

  2.甲方为乙方提供研发过程中需要的实验器材及工具。

  3.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管理制度。

  4.乙方必须爱护好实验器材,如果需要实验器材,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购制度提交申请,有甲方采购人员统一采购。

  5.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必须发挥自己的研发能力,研发出优于市场的高效产品,乙方拟定一个研发进展中的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在该时间安排中未得到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中断双方合作。

  6.乙方私自中断双方合作*5年之内不得从事与此有关的研究,开发和销售行为,如有类似情况乙方所得的利益及专利将有甲乙双方共享。

  7、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8、乙方及时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资及提供银行帐号。

  三、 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____(人民币: _____)整聘用工资。

  四、 解聘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证明,方便乙方办理离职的手续,并返还乙方的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格证、注册证等),不得无故刁难。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 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五、 违约责任

  六、 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七、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相关证明文件返还乙方后失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十、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工作协议书范本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个人协议书范本

合伙协议书9

  甲方:(身份证号: )

  乙方:(身份证号: )

  协议总则:

  各方本着*等自愿、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乙丙丁各方(其后简称“各方”)就合作创立并运营项目(其后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其后简称本协议),各方皆需遵照执行:

  一、合伙项目简介:

  1、该项目属于移动互联网行业,目标客户是创业者及泛创业者,主要是通过产品满足用户寻找创业伙伴、学*创业经验,寻求创业融资需求;

  2、该项目创立宗旨是帮助更多创业者更快地实现梦想!

  3、发展战略:创梦客立志成为互联网领域成就用户梦想的*台;

  二、合伙职责分工:

  各方作为该项目前期核心合伙人,为了共同的目标和愿望走到一起,即通过自身才能自利利他,帮助更多有梦想的人通过网络、移动端及线下成就梦想;现将分工明确如下:

  三、薪资财务约定:

  1、在获得投资前或项目盈利前,各方合作关系属于持股免薪联合创业;

  2、该项目从创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运作,由甲方暂时负责财务管理分类记账,定期向团队汇报后各方签字,以便作为融资的账目凭证;

  3、项目获得首轮投资后开始扩建团队,引进财务主管及市场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各方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四、分歧表决原则:

  1、岗位工作分歧:遇到某合伙人岗位工作的分歧,应该采取“专业负责制”原则:即首先应倾听专业负责合伙人(坚持A)的观点及解释,然后全体股东表决,如果全体股东皆不同意A的解释;而A坚持按他的方案展开工作,此时如果CEO不投反对票,可让A的方案执行,但A须对执行后果负责,同时CEO负有连带责任;

  2、实施策略分歧:针对发展策略的分歧,原则上应先展开用户调研,听取用户建议;之后由全体股东表态决定,如果全体股东仍无法解决分歧,则有CEO最终拍板定夺;CEO承担决定后果的主要责任。

  五、入伙退伙机制:

  1、新股东进入原则:

  如项目发展需引入新股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B、需经过多数(或全体)股东面试认同;

  C、股权比例需经过全员股东商业决定;

  D、从全体股东按原股权比例稀释;

  2、合伙人退出原则:

  A、某合伙人因能力精力或时间不能胜任项目发展需要,已经严重阻碍项目发展,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半年期分 2 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据股东会按行规表决折算为相应费用补偿;

  B、某合伙人因主观因素主动退出该项目,通过向股东会提交申请,经过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 1 年期分 4 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补偿;该合伙人不再享有项目的任何权益;

  六、项目推进计划:

  xxx

  七、项目保护原则:

  1、各方都须对该项目的商业模式、软件代码和设计保密并承诺不对第各方公布;

  2、各方都不能与任何公司外同行展开类似业务的合伙或合作,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并自动退出项目,不再享有项目任何股权及权益;

  八、项目终止原则:

  1、如遇天灾、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各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2、该项目如在年月前仍未达到目标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各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有违反本协议以上任何一条条款者,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所持股权及权益;

  九、其他补充说明:

  1、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确遇到不能协商一致之事宜,各方同意在广州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日期:

  日期: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丙方身份证:

  丁方身份证:

  日期:

  日期:

合伙协议书10

  甲方: ,女,198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乙方:杜娟,女,1983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14271983

  合伙人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5万元,甲出资5万元,乙以劳务经营作为出资方式,各占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人,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乙方负责商场招租铺货事宜。商场签约协议书以双方共同签署为准。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一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商铺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即为利润各占50%。若因经营不善,店铺转租或者倒闭,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且甲方需支付乙方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五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共同在XXXXX,合伙建房一事协商决定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原在村民组所购的牛圈宅基地作投资,含全部建房的手续。占地面积190*方左右,四至界线,前面靠温州路公路,后面王家田,左面高家田,右面何家田。

  二、乙方负责全部建房资金,另外补偿甲方协调周边关系及房屋基、水、电、路三通的费用陆仟元整(¥6000.00元)。

  三、房屋建好后的分配,地下室一层属乙方,第一层、第二层修好后,双方各壹半,第三层、第四层属乙方所有。四楼的房顶以上各占壹半,自己修建自己的。

  四、今后房屋过户由乙方自己承担自己的费用,国家征用时,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承担适当的费用。

  五、属于甲方应得的住房,乙方负责每套住房一个外边的防盗门(内门不管),水进至厨房,电进到门口,墙面大白灰,地坪清光。

  六、甲方不能干涉乙方出售自己的房产,如有出现干涉,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所修建房屋总面积的10倍。

  八、房屋建筑后,开水户头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以下各条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议定,不得返悔,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合伙协议书12

  第一条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设立

  (有限合伙),并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自觉遵守本协议,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

  第四条 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目的:

  第六条 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八条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企业每年年底进行 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消委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7)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8、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本合伙协议;

  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3、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一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指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订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对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予以更换。

  第十三条 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含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入伙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的退伙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其中,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进行协商、协调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者协商、协调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七条 解散与清算

  本企业出现《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1、企业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3、本协议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扩展4)

——合伙经营合同 (菁华12篇)

合伙经营合同1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 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馆项目,总投资为45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

  第二条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餐馆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每年餐馆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餐馆的管理及日常事务。薪酬为底薪 元+ % 利润提成,经营期间乙、丙两方均有权了解餐馆的账务及经营情况。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十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餐馆资产比例来返还,返还期限不超过 天。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3、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餐馆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xx,开发适当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xx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xx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合同2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x元

  5、经营范围:xx,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xx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xx元

  (1)甲方出资xx元,占启动资金的xx%;

  (2)乙方出资xx元,占启动资金的xx%;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xx,账号:xx),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xx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xx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xx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xx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xx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xx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xx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xx。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xx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xx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xx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xx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合伙经营合同3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等方)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港口。(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_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_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一)向外销售_____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_____%。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_____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方有效。董事不能出*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_人。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_____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_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__份,合作公司1份,报*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伙经营合同4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培训机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教育培训市场现有资源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培训机构,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机构名称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为针对开展的学生传统课程、特色课程及各种集训。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甲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乙方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主要是上课老师的工资,按课时()分配。招生老师,按照约定提成比例()分配。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合同5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8月,甲、乙、丙、三方达成共同出资经营宾馆的意向,经三方共同选址并共同出资,在广元市南河敬国路兴旺大厦租赁一、二层1000余*方米房屋开办兴旺宾馆。现宾馆已经装修完毕,各项证照齐备,已正式营业。为进一步规范宾馆管理,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共同经营兴旺宾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以国家改革开放、西部开发为契机,抓住国家鼓励民营资本发展的机遇,利用合伙人自身资金,经营旅馆业,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经营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性质和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宾馆名称为:兴旺宾馆。经营场所位于:广元市南河敬国路兴旺大厦。

  宾馆性质:以甲方张泳郯的名义办理各项证照,实际经营性质为合伙经营。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旅馆业。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8年零4个月,自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止。

  第五条 三方出资额比例、方式

  本合伙经营出资已于宾馆正式营业时基本完成,20xx年8月经三方

  共同核算,本合伙三方已出资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其中,xX出资金额10万元,占总出资的10%;xX出资金额50万元,占总投资的50%;xX出资金额40万元,占总投资的4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按份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时三方协议分割。

  第六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

  1、财务结算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

  2、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

  兴旺宾馆在20xx年8月26日以前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欠税金及相关部门的规费等由xX和xX共同承担,与乙方胡兴波无任何关系。20xx年8月26日以后兴旺宾馆合伙经营过程中如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首先用合伙收益偿还,合伙收益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合伙人丧失管理、经营旅馆的能力;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合伙人因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强制执行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70%以上或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时,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但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胡兴波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代表宾馆履行宾馆负责人的法定事宜;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4、与其他合伙人协议决定经营价格;职员聘用、辞退;职员工资福利待遇;扩大或者缩小经营规模、范围;购进常用物品;

  5、支付合伙债务;

  6、办理各项证照的年审、换证等工作;

  7、完成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胡兴波为宾馆财务管理人,其权限为:

  1、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宾馆收入、支出明细账目进行登记;

  2、办理宾馆办公、业务费用的报销、支付;

  3、税费、水电费用的缴纳;

  4、职员的教育、培训;

  5、配合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搞好宾馆日常管理;

  6、做好每月一次的财务清理、利润分配;

  7、完成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事情大小、资金多少,均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或签字后方可实施和入帐报销。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月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其他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合伙企业兴旺宾馆的名义进行抵押借款,否则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全额承担并将其除名,所投入资金及所占股份全部归其他合伙人所有。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丧失经营、管理旅馆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亲属的选择,既可以按退伙对待,旅馆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合伙人的*亲属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某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清算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宾馆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宾馆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利润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外出质、抵押或者清偿其他债务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六)违约责任金额为违约责任人合伙投资金额的20%。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合伙人均可向提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系全体合伙人共同起草,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合伙经营合同6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双方本着*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双共同经营壹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合同7

  甲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人秉着公*、*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综艺造型专业美发。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合伙人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计总投资人民币29万元整,即甲方出资11万元,乙方出资10万元,丙方出资8万元。

  第五条:盈余分配和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盈亏按月结算,盈利有了10%就分红。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如合伙人要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本店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甲方在处理业务及日常事项时,须征得乙方和丙方的认可。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有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内部分歧,有分派现象。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其出资额充公。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限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审美观点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处;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合伙人在经营合同协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装修、经营期间,任何股东不得贪 污、挪用公款,否则,股金一律充公。

  3、在经营期间,店内所有开支及收入都应有三合伙人经手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合伙人(签字):

  乙方合伙人(签字):

  丙方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合同8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或盖章)

  合伙人: (签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合同9

  合伙人:甲方,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合伙人: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日,现住地址:

  合伙人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 元(大写:),甲出资元(大写: ),乙出资 元(大写:),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 %、乙占投资总额的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盖章)合伙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合伙经营合同10

  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诚实守信、*等互利、志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2、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3、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二、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 、性别: 、住所: ,出资 万元人民币,用 出资,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合伙经营合同书。

  2、合伙人 、性别: 、住所: ,出资 万元人民币,用 出资,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 ……

  三、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如企业亏损亦按投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四、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3、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5、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6、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同范本《合伙经营合同书》。

  7、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五、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对前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当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可以退伙。

  4、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合伙人为当然退伙。

  5、当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其除名,并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退伙。

  6、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财产情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的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7、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继承权,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六、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

  2、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清算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

  七、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规定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年。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合同11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公证或签证机关 (公章)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合同12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合伙经营广告企业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拟设立企业

  1、企业性质:个人合伙;

  2、字号:震撼设计;

  3、经营范围:包装、广告的设计、制作等;

  4、经营场所:现已承租正在装修的凯兴小区经营用房;

  5、经营期限:五年(从_年10月1日起至20_年10月1日止)。

  二、出资与责任

  1、甲方出资17万元,乙方出资3万元,均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天内以现金缴交;甲方占70%股份,乙方占30%股份。

  2、双方在合伙经营存续期间按股比分享盈利、承担亏损,负无限责任。

  3、在合伙经营期间若双方同意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投资,则双方按股比出资。

  4、甲乙双方均应保守合伙体商业秘密,严禁泄露合伙体财务、技术、客户等信息资料,违者视为根本违约。

  三、合伙人的分工与协作

  1、甲方负责合伙企业的行政管理,是企业负责人;乙方负责业务工作,操持主管订单项下业务的设计、制作。

  2、甲方兼任出纳,乙方兼任会计;每月底双方互报纸质现金流水账和会计报表。

  3、合伙经营期间,双方的业务订单均应由合伙体承接、如实入账、按约定分工履行职责,不得私下接单、账外收款。

  4、合伙体若需聘请员工,其工作职责和报酬由乙方提议、甲方审定。

  四、财务制度

  1、甲方月薪1000元,乙方月薪_元,每月15日领薪。

  2、双方从达成合伙意向之日起为合伙体经营目的所实施的支出,均计入合伙经营成本。

  3、合伙体所购置的动产,由乙方登记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备存。

  4、年终结算,经营收入在扣除耗材、房租、水电费、佣金、税费等成本后的净利润,双方按股比分成;若有亏损,双方按股比在10日内补足出资。

  五、企业终止

  1、合伙经营届满,双方进行合伙终止清算,按股比分享共有资产、分担债务责任。

  2、若在经营期限内出现企业经营严重亏损、难以为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若在经营届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合伙经营的,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续签合伙协议。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支付3万元违约金;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超过3万元的,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商订补充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文书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前其他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书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扩展5)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9篇)

合伙协议合同1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系该店铺的。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年月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

合伙协议合同2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一、出资额、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前期预需甲方投资_____万元整,乙方投资_____万元整,综上,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__%,乙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比例为__:__。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比例为:___:____.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日止。

  二、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店内盈余每月年结算一次,并按各自投资比例、付出劳务比例分配利润(总收益扣除固定店面开支,按投资比例分配),分配比例为:__:__,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

  三、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

  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四、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五、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六、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合伙人各执壹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合伙协议合同3

  合伙人(甲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协议合同4

  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本着公*、*定、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一、合作经营 的具体情况。

  该合作店铺位于 主要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工程,不锈钢铁艺铝材门窗工程,防护围栏等金属焊接安装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如房租,水电,购买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笔生意所赚金额除去开销后*分(备注:无论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货之时,无论是否完全收款,双方都应立即做好亏盈账目,除去开支,应立即*分所赚金额,留有余款的工程,双方共同承担向客户收余款的权益与义务)甲乙双方权益与义务*等,乙方对工作的一切事宜,拥有发言权,和决断权(如材料购进,工程外包,工人聘请,包括与客户溢价,签单,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双方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和出售产品;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开支实行公开制度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投资额、方式、

  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具体投资金额,按实际所需待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如施工工具,办公用品,店铺装修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 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 退伙:1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

  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七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机关,由*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2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合伙协议合同5

  合伙人(甲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协议合同6

  甲 方:XXXX 乙 方:XXXX

  丙 方:XXXX 丁 方:XXXX

  甲、乙、丙、丁四方作为合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开设餐饮企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合伙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及管理优势,合伙经营一家餐饮企业,通过合伙人合法的手段,劳动,以便取得并分享经济利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饮企业名字为:

  经营场所:XXXX 号- 号门面;

  经营面积:约200*方米(不含临时搭设)。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共同时确定或调整。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五、出资额、比例及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乙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丙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丁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5万元,占14.5%。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分两次交齐,其中:20xx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35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予以返还。

  六、财务管理、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财务管理

  1、账户管理

  合伙人同意在工商银行开设专用共管账户,与该合伙有关的所有收入均必须及时进入该账户,包括合伙出资。营业收款人必须在营业收入当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账户。

  2、管理责任

  (1)合伙人同意由甲方负责财务管理。

  (2)合伙人同意由乙方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并派工作人员兼任收银员。

  (二)日常开支的管理

  合伙人同意日常开支由甲方签字审批,但支付前应具备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外的收入为净利润,即为合伙创收盈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当时结算50%,预留50%(另设账户管理)作为后期发展或拓展资金。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七、合伙人决策事项及分工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1、对外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临时须决定事务。

  (二)合伙人个人业务及分工

  1、甲方作为合伙人共同委托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事务处理。

  2、乙方负责合伙人财务监督工作,并按月形成收支情况,向合伙人会议汇报情况。

  3、乙方负责组织合伙企业营销工作,并担任合伙联络

  人,负责联系并安排合伙人会议,对形成的决策事项跟踪落实。

  4、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后厨房管理工作,除合伙收益外,实行月薪计酬。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合伙人难以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人的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法院强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上述情形的退伙以上述情形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出资或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重大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均有*等的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利益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禁止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活动;如其有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承担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三)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无意向继续签订合伙协议;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15日内未清算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款的办法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清偿的,依本协议第六条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经协商,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机关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伙协议合同7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系该店铺的。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年月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

合伙协议合同8

  合伙人个人信息:

  总共三个合伙人,一下简称“甲方”、“乙方”、“丙方”。

  姓名_______(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天津武清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__年___ 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比例

  一、合资过程如下:

  出资方式,金额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金额元,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金额元,出资比例。 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二、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 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前期投入:项目前期各合伙人已经垫资,以融资方式解决,待收到甲方工程款时,先返还个合伙人的垫资的款额。

  4、 入伙分红:每月 日,进行上月经营利润分配,出上月经营报表。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需承认本合同;

  2、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 退伙需提前______月告之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 中途退伙,需赔偿前期材料设备等人民币_________元。

  5、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已的出资,转让时其它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2、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3、内部转让,需通告其他合伙人。

  4、合伙人,以其入伙资产做为抵押的,需告之其它合伙人。如因抵押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

  2、;

  3、每个合伙人支配 元内的,是正常经营开支外的支出,高于 元的,需经其它合伙人同意;

  二、其他合伙人权利:

  1、对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业进行监督;

  2、每月15日,可检查所有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 合伙期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4、 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叛决解散;

  5、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 即行推举结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为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于结算;结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分配。

  2、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于分配。

  3、 结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主要是未付工人的工资),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份,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工程进展的原则给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所有合伙人签字时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各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名(甲方): 日期:

  合伙人签名(乙方): 日期:

  合伙人签名(丙方): 日期:

合伙协议合同9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本着公*、*定、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一、合作经营 的具体情况。

  该合作店铺位于 主要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工程,不锈钢铁艺铝材门窗工程,防护围栏等金属焊接安装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如房租,水电,购买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笔生意所赚金额除去开销后*分(备注:无论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货之时,无论是否完全收款,双方都应立即做好亏盈账目,除去开支,应立即*分所赚金额,留有余款的工程,双方共同承担向客户收余款的权益与义务)甲乙双方权益与义务*等,乙方对工作的一切事宜,拥有发言权,和决断权(如材料购进,工程外包,工人聘请,包括与客户溢价,签单,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双方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和出售产品;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开支实行公开制度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投资额、方式、

  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具体投资金额,按实际所需待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如施工工具,办公用品,店铺装修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 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 退伙:1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

  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七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机关,由*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2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扩展6)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6篇)

合伙协议合同1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 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3

  合伙人(甲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协议合同4

  合伙人(甲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合伙人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协议合同5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和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__叁拾万圆整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6

  合伙人:____________甲(姓名),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市(县)______街道(乡、村)______号。

  合伙人:____________乙(姓名),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市(县)______街道(乡、村)______号。

  合伙人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元,甲出资______元,乙出资______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扩展7)

——合伙人经营协议合同 (菁华5篇)

合伙人经营协议合同1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泉州市安溪县麦客米餐厅(地址:市县)事宜经友好协商,特定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资总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元),其中:

  1、甲方以现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元)出资,占50%股份;

  2、乙方以现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元)出资,占20%股份;

  3、丙方以现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元)出资,占10%股份。

  4,丁方以现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元)出资,占20%股份。

  二、经营

  1、安溪麦客米餐厅实行内部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自身能力最大化的经营各项业务来实现盈利;

  2、经营过程中,各股东应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各股东均有义务尽量减少各项费用支出。

  3、餐厅的各项对外事务由丁方进行管理,财务收支由乙方进行管理。

  4、餐厅的日常营运和人事安排由甲方和丙方(餐厅经理)负责管理,丙方每个月领取经理工资加奖金(每月餐厅分红的5%)。

  5、任何股东均有权对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和建议。

  6、各种对内对外付款票据由甲方签字后方可最后生效,未经甲方签字的票据付款无效,由付款方负责一切后果。

  7、如遇餐厅需要增加投资超出人民币伍仟元以上的费用,需经四方股东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则由支出方负责,与餐厅无关。

  8、股东及经理均不能擅自以餐厅固定资产(如设备)及其它资产作抵押或出售,不能挪用餐厅资金,不能做出有损餐厅利益、形象、信誉的行为。

  三、利润分配:

  每个月终做一次财务报表,每月进行一次实际经营利润的100%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间,股东如要退股需取得其他股东同意后方可按餐厅实际价值退股

  2、在合作过程中出现合约中未体现的事项,由各股东以餐厅利益为中心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五、其它: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四方协商后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日期:

合伙人经营协议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各自的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开展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协议后,经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地成立_________________网站分支机构,并以甲方名义在当地开展工作,办公地点及办公设备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便于开展工作的相关文字资料,办班或举办讲座,在师资方面有权要求得到帮助。可优先优惠运作联合会策划的各种项目。

  3.协议签定后,乙方须上交加盟合作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时间为签定协议即日起一年。合作双方满意可续签。

  4.乙方每次开公开课或内训课需要甲方帮助设计课程和聘请老师,需提前25天申请,老师的讲课费用和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5.乙方给当地学员发________________资格证书,按实际证书成本费支付给甲方:初级(_________元)、中级(_________元)、高级(_________元)、特级(_________元)。其他证书都是按实际价格支付,各种不同证书有不同补充协议。

  6.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当地开展工作必须遵纪守法,按照协议条理开展工作,否则,撤销合作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甲方给予乙方以下支持

  1.品牌资源:享受_________品牌带来的影响力及连锁加盟体系,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运作模式等,还可联系国家有关部委相关部门以及国家一级社团组织,参与主办有关大型社会活动。

  2.项目资源:甲方将为乙方精心设计、独具特色的专业培训及系列课程、资格认证及管理咨询项目,并不断开发新的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优秀项目,以适合培训市场的需求,适应市场变化。

  3.人力资源:甲方为乙方提供*官员、中外知名专家教授、高级培训师、企业家、职业经理人资源,为加盟合作者节省公关经费,节约讲师课费等许多费用,辅助合作伙伴建立永续的人力资源保障。

  4.管理模式:甲方为乙方提供完善的管理系统及人事培训,传授_________培训认证管理模式,规范并完善合作伙伴培训认证体系,使其更具号召性、性、系统性、科学性。

  5.协助运作:结合_________先进的培训认证模式及系统体系,甲方为乙方提供管理支持,指导并协助合作伙伴在所辖区域内的培训认证教育市场运作。

  6.市场支持:甲方将细分市场,保证加盟机构在同一城市或地区一家,以确保该加盟机构的市场占有率及利润。结合________遍及全国的营销网络,形式多样的市场活动,加强及扩大乙方的市场影响力。

  7.资料支持:甲方为乙方提供目前所有的培训认证教育教材(或讲义)、资格证书、结业证书、研修班证书、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证书及培训认证市场宣传资料,帮助合作伙伴开拓培训市场,获取利润。各种证书的价格补充协议规定。

  8.网站支持:甲方_________网站将宣传乙方,并发布乙方关于公司简介、管理培训、资格认证、管理咨询及其他服务在内的最新信息。

  9.信息支持:有专业部门收集国内外教育市场信息,综合分析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随时掌握国内外教育流行动态、各类教育资讯。

  10.策划支持:甲方将为乙方提供论坛、年会等大型活动的具体策划方案,利用成功的策划方案进行复制和推广。

  11.办事处支持:甲方可作为乙方_________办事办公寓所,轻松实现乙方驻_________办事处的部分功能。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协议的期限和解除

  1.甲方有权指导和监督乙方开展工作,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无法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时解除。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合同3

  合伙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乙出资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_________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________分配。

  2、债务承担:____________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____________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____________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服装制造厂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参与乙方经营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营合作的条件

  1.乙方以现有厂房____________*方米以及设备投入供甲、乙双方合作使用;

  2.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生产的需要投入足额的流动资金,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并提供承接乙方生产任务。

  二、联营合作的组织机构

  1.联营合作期间,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予以协助;

  2.联营合作期间,乙方的原法定代表人担任____________,负责工厂的生产、质检及内部的行政管理工作,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监督;

  3.联营合作期间,工厂的财务人员由甲方派驻,负责工厂的成本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等财务工作。

  三、联营合作的方式

  1.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方案,完成厂房的装饰,设备的安装,由甲方验收通过;

  2.上述第1款验收通过后,由甲方负责招聘生产人员,并进行业务的培训;

  3.甲方负责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员工奖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流程表、工艺流程表等运作机制,乙方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切实履行;

  4.乙方的生产任务由甲方负责提供、承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承接业务;

  5.乙方负责工厂的日常生产和员工的日常管理。

  四、联营合作的盈利和亏损的分配

  1.扣除人工工资、水电、税赋等一切成本后的净利润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如工厂亏损亦按上述比例进行分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联营合作的期限

  联营合作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联营合作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联营合作终止的财产处理

  1.联营合作终止后,乙方享有现有厂房、设备的财产所有权;

  2.除第1次的财产外,甲、乙双方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对其它财产进行分割。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退出联营合作,应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___违约金;

  2.乙方擅自承接业务或拒绝生产甲方提供、承接的业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除方式

  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乙方承诺在联营合作之前,_____________没有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单方面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协议的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合同5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合伙经营__________(店名),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经营地为_________,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者为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期限

  1、自______日起,至______日止,共____年。

  2、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占_______(店名)股份为50%;乙占股比例也为50%。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资时,经合伙人协商同意形成一致意见起30日内,按各自出资比例追加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加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4、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经营权及盈利权。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份额的,另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3、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负责合伙店面的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负责财务会计,明确双方用于共同经营的专用账户为:____________。每月合伙人核对账单、发票,计算负债和收益,合伙人签字后确认。每月分红一次。

  4、合伙人有权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5、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6、未经合伙人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以合伙店面进行业务活动,若业务活动获利,所获利益归甲乙合伙人所有,若业务活动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7、甲乙双方不得利用合伙店面从事传销等任何的非法活动,否则,由直接行为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另一方无关,同时该合伙协议自动终止。

  8、甲乙双方均不得损害合伙店面的利益,不得参与与本合作相竞争的活动。

  9、乙方对本店之前的债务负责,本协议签署之前本店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10、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五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__月内出现亏损;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情况。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均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载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均为双方确认可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地址,若有变更,双方应书面确认,否则以本协议载明的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合同 (菁华12篇)(扩展8)

——合伙合同协议书 (菁华5篇)

合伙合同协议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 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 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 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 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

  第十五条 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 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 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 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二十一条 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千万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二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二十四条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协议书2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诚信合作,*等互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合同协议书3

  ◎甲方(出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登记住址:

  ◎乙方(承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登记住址: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作为 (类)店铺使用。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应交租金元,押金 叁仟 元,共计人民币元整(¥ ),签约时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在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未有损坏,钥匙已归还,以及水、电等费用均已交清等前提下,押金一次性无息退回。注:押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于抵扣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房租、水电费等。

  三、乙方如需续租,需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与甲方商定,及时签署续租合同并付清相关费用。距到期60日前未完成相关手续,甲方将不保证乙方的续租权。如乙方不再续租,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及时将房屋交还甲方。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交还,乙方应按日支付租金,费用为本合同之租金标准(折算为日租金)的两倍。若无正当理由拒不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的其它约定事项:

  1. 乙方应当确保在本合同上所载明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2. 合同期间,乙方享有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有限使用权,同时应承担日常的安全与保养维护义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损伤或损害,乙方应照价赔偿。

  (1)本房屋只可作为指定类型店铺使用,不得用来经营餐饮、水产蔬菜、娱乐以及其它各种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业务!因特殊情况需转租或改作它用,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

  (2)爱护所租房屋。不乱涂乱划乱钉乱刻,不随意破坏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置放重物应小心轻放,以免损坏地板。

  (3)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可作必要的装修。期满后固定设施归甲方所有。

  (4)尊重社会公德,做好保洁工作,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将异物扔入下水道。

  3. 乙方应当高度重视各种安全问题,尤其是消防安全,自觉并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 遵从有关规定,自行配备相当数量的符合标准的灭火器。

  (2) 重视水、火、电的安全使用。无人照看时相关设备应处于关停状态。若房间内有大量货物堆放,应严格杜绝吸烟或使用明火。

  (3) 不在房间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险物品。

  (4) 如需在外墙安装灯箱广告牌,其日常安全应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4. 合同期内,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改变使用性质的(甲方不予承认乙方与第三方私自订立的任何协议)。

  (2) 乙方在房屋内存放有毒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

  (3)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 乙方无故拖欠的水、电费等自理性费用总额超出押金数的。

  5. 房屋中使用的水、电、电话、网络及房租税、物业、卫生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支付。

  ○ 入住日抄表:水表吨,电表度。

  ○ 收费标准:水元/吨,电元/度。

  6. 钥匙交予:卷闸门套个。期满如数归还,若欠数应赔偿换锁费用。

  ○ 乙方可自行更换门锁,但应确保不会对门及门框本身造成任何损伤。一旦更换,新锁及其钥匙的所有权即归属甲方。

  ○ 甲方将保留一份钥匙以备应急之需。甲方承诺将安全保管,绝不私自、随意使用。若乙方更换新锁,甲方有权向其索取新钥匙,乙方应予配合。

  五、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不少于本合同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有相关费用按实际情况清算。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到期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

  四人合伙经营协议书三方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

合伙合同协议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 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 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 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 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

  第十五条 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 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 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 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二十一条 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千万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二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二十四条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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