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菁华3篇)

首页 / 合同 / | 2022-11-11 00:00:00 合同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1

  甲方:法人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向东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7号万网大厦3层邮编:100120

  电话:

  传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甲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2-1-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2-1-4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1-5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2-1-6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

  2-1-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域名服务、放置网站的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进行约定。

  2-2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2-1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详见合同附件;

  2-2-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费用;

  2-2-3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等内容,双方将另行协商并签署协议确认;

  2-2-4乙方将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协调,乙方指派的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

  2-2-5乙方将指派专人对项目过程进行监察,乙方指派的监察人员为:,联系方式为:

  2-2-6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但乙方应保证该委托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的要求。

  2-2-7网站建设的工作完成并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三条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并且甲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标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依据本合同委托创作的作品。

  第四条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合同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否则,视为未作变更或补充,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

  5-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如届时甲方有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日内将应付费用支付给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5-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5-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5无论因何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对于甲方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乙方均不予退还(如甲方未支付的,还应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责任承担

  6-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6-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6-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6-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的,每延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滞纳金,同时乙方还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等后果,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6-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定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7-2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八条其他

  8-1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2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8-3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8-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内容有不同之处,则以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准。

  8-5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8-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日期:日期: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2

  本合同由以下单位订立: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定义

  1、网站建设: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策划、设计、制作和相关服务。

  2、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条网站建设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

  1、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网站建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网站建设期限视工作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

  2、上述网站建设服务费由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网站建设细节:

  A、乙方以ASP语言作为网站开发语言,使用web2.0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网站内容框架为基础,进行网站制作和程序开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获得完整网站的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网站建设所需资料及内容由甲方提供或确认,甲方应在网站建设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网站推广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5、甲方网站资料(如产品、商情信息等资料)由甲方自行上传或委托乙方上传(委托费用见附件)。

  6、甲方保证提供的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7、甲方保证对其网站或提供的内容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网站的设计开发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网站的开发使用。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或提供发布相关的资料、内容等不完整、迟延、非法、不真实等,造成乙方设计、制作迟延或不能完成网站建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或迟延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制作网站,直至终止本协议,此举不影响乙方要求甲方继续付款义务之权利。

  3、指导甲方正确合理使用、操作网站后台。

  4、依合同收取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5、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7、乙方网站开发设计人员,承担甲方网站开发与运作。数据库存储过程的编写、关系图的设计及相关文档的编写等等,代码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软件编写规范设计编写,要努力提高程序执行效率,增强可读性,同时为了二次开发人员快速理解展开工作,还需要有相应的程序注释。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具体要求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疑点,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方案的变更需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9、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10、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如网站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经甲方受权后)。如因服务器故障、线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服务器)导致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尽快恢复。

  第六条特殊免责条款

  1、因服务器提供商故障、维护此类情况造成网站短期无法登陆,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则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24小时内。

  2、电路维修、系统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应给予体谅,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中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五个自然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网站建设预付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

  7、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第十一条通知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2、通知及函件若为传真形式,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七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作日;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则送达时间应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航空挂号邮件发送,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制成,经双方签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终止,必须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的终止协议。

  第十二条关于网站运行期间服务器使用的约定

  1、乙方交付网站后,由甲方自行进行内容管理,如出现违反政策、法规的内容信息,由甲方负责。

  2、乙方交付网站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登录甲方后台,或进行数据、文件的拷贝、复制及相关操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建设方面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同标的及总价款

  1.1合同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开发

  1.2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1.3开发内容见附件一:

  1.4使用范围:本软件在下列地点安装使用:产品系统安装在:甲方指定范围产品系统使用为:甲方指定范围

  二、双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义务:

  2.1.1有权利得到合同承诺的满足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2.1.2负责协助乙方进行需求调查、产品安装、测试、运行、培训、维护等工作;

  2.1.3负责验收乙方交付的产品,并负责保管;

  2.1.4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办法对产品系统进行初验和终验;

  2.1.5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金额付款给乙方;

  2.1.6本产品的网站内容版权和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2.1.7有权在不影响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在开发过程中对需求进行改进。

  2.2乙方权利义务:

  2.2.1负责产品的研发及相关文档(文档包括数据字典、文档目录说明)的编写;

  2.2.2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时间完成网络开发制作;

  2.2.3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义务;

  2.2.4对甲方今后在该项目上的扩充及升级,乙方承诺将按本合同同等的优惠条件提供服务;

  2.2.5 提*品的介质等相关的资料;

  2.2.6有权利按照合同承诺的方式向甲方收取合同规定的金额。

  三、合同的履行

  3.1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3.2付款方式

  3.2.1首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即¥元(人民币:整)。

  3.2.2二期款:在整个网站制作项目完工后,乙方将网页上传至客户服务器。由甲方依据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或超过验收期限截止日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元(人民币:整)。

  3.2.3三期款: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网站的源代码及程序附件(如:数据字典、目录说明文档等),且甲方网站试运行一个月无技术问题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元(人民币:整)。

  3.3 网站项目款结清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开具正式发票,并在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开出正式财务收据。

  四、开发

  4.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根据双方签字认可的需求说明书的功能要求进行产品开发,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该产品需求说明书(见附件一)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内甲方需求发生一般变化,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制订需求变更卡(样式见附件二),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的一般变更免收变更费用,如有较大的新增功能按照需求变更卡的界定另行协商解决,本需求变更卡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3甲方在乙方提供小样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及确认。

  五、安装、调试、培训

  5.1产品开发完成后,技术人员在合同指定地区进行安装、调试、培训,保证产品的试运行。

  5.2在安装开始前甲方应保证产品运行应该具备的硬件环境的正常使用。

  5.3乙方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后,同意甲方对系统进行验收,甲方须于乙方通知之日起4日内对系统进行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验收报告所列系统功能为准,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验收人员签具验收合格报告,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六、交货

  6.1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前由乙方所提供软件系统包装不当或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软件系统的损失或遗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后赔偿。

  6.2如合同确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源程序,则应在维护期到期后移交源程序。

  6.3乙方负责对其所开发的网站程序部分给予免费维护一年,对网站的错误进行修改,保证网站的正常使用。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7.1.1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甲方须继续履行合同;

  7.1.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间对产品进行验收,则本合同所规约的维护无效,设备及产品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7.2乙方违约责任:

  7.2.1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违约金,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须继续履行合同;

  7.2.2乙方必须按照需求说明书的要求完成产品设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余款。如质量问题严重,产品设计差别太大,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回已支付的首期款。

  八、生效条件

  本合同及甲、乙双方认可的软件开发需求报告,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附件

  9.1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网站开发需求报告书(或需求变更卡);

  9.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亦为本合同附件;

  9.3产品经验收后,验收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附则

  10.1转让: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关的权利或义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通过合同或适用法律而转让。

  10.2诉讼管辖: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由原告所在地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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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菁华3篇)(扩展1)

——网站建设合同 (菁华10篇)

网站建设合同1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为树立笑xxx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网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根据*法律,上述甲、乙双方就委托设计、制作网页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合同中"委托方"与"甲方"指同一主体;"受托方"与"乙方"系指同一主体。

  第一条本合同项目的网站建设费用、付款方式、工作进度、交付和验收方式由附件一载明。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一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为乙方提供制作网站所需的材料及图片等,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文材料应为电子文档。

  5-1-2本合同标的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5-1-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1-4依合同约定使用合同标的。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主页的制作。

  5-2-2可以在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

  5-2-3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工作完成后乙方以纸介、磁盘或cd-rom形式将合同标的交付给甲方,也可以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网页上传到指定的网络服务器上。

  第八条本合同标的在交付后五日内,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请求进行修改。在上述期限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合格。

  第九条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条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制作、设计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标的作品及其程序等。

  第十三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网站建设所需的材料,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第九条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二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行为等。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 授权代表签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站建设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甲方授权乙方为其建设互联网网站。网站总造价: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

  第一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及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网页制作服务,网站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价格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

  2.乙方向甲方提供代理域名申请服务,申请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价格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理租用虚拟主机空间服务,租用空间_________兆(m)。价格__________元人民币。

  4.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理购买企业集团邮箱服务,邮箱__________兆(m)/个,共________个。价格__________元人民币。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将为甲方提供网站更新以及网站维护等服务。并向甲方提供_____个月的免费维护更新。

  6.乙方确保甲方的网站以及所有服务项目安全稳定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 甲方服务费用的付款方式及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须首先支付部分网站建设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作为信用担保金,当乙方收到甲方信用担保金后,方开始为甲方建设网站。

  2.当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全部网站建设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余下部分网站建设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大写)元人民币。

  3.乙方累计收到甲方全部网站建设费用后开始正式为甲提供全部服务。

  4.合同签定期满一年后,若合同继续,甲方需支付新一年的维持使用费用共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作为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费用。其中域名续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虚拟主机空间续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企业集团邮箱续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网站维护续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5.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或维护网站期间,应提供相关制作资料协助乙方建设或维护。

  第三条 免责情况

  1.因地震、雷电、水灾、火灾、动乱、战争、*行为,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不能有效地为甲方提供服务时。

  2.由于电信部门的通信线路施工、维修、破损、中断,或供电部门停电,及其它因为邮电、电力部门的原因导致的信号中断;由于国际卫星线路、国际internet主干网的原因导致的信号中断。

  3.以上情况持续时,甲方应对此状况表示谅解。乙方应尽力、尽早的恢复甲方网站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 合同的起始、延续、终止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产即生效。

  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满时,双方经协商可终止本合同,但要提前?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就终止时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后,本合同方可终止。在没有正式收到书面通知表明终止意向时,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依此办理。

网站建设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筹建internet网站,设计制作网页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内容和要求

  1、网站有_________种语言版本:_________;

  2、网站页数范围:_________;

  3、网站建设方案: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域名_________个,_________元/年

  2、主机空间_________mweb空间,_________mlog空间,_________memail空间,_________m数据库空间,_________个email,_________m带宽,_________元/年

  3、网页_________页,模版生成/数据库管理,_________元

  4、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5、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6、计数器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7、其它_________

  8、费用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第四条 开发周期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资料交给乙方,将定金汇至乙方帐户。

  2、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网站的建设。

  3、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对网站进行验收。

  4、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余款汇至乙方帐户。

  第五条 资料提供

  1、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4、甲方应保证其委托制作的网站的合法性,对于涉及盗版、违法、政治、**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第六条 协助义务

  1、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2、甲方应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3、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经甲方认可。

  第七条 验收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完工通知的_________日内对整个方案进行验证,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全部设计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

  (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2)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对于无理的要求和过激的言论伤害到人格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5)网页修改完成后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上传至甲方的网络服务器,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

  (6)网站制作完成。乙方不得随意要求甲方修改网站网页。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网站开通一年内免费修改主要页面(企业资料更新不计算在内),在不改版的前提下修改不超过20%;一年以后如需服务,每年收取网站总额25%维护费。

  2、制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一名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更新,培训时间为一天。

  第九条 委托人的使用

  1、网站建成后,可以自行管理虚拟主机,可以利用虚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规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自行管理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3、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因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乙方付款而造成违约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每逾_________天按总金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按总金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提供非法图文或甲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上传非法图文或乙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站建设合同4

  甲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甲方的Internet网站建设/维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网页设计

  一、设计内容:

  具体网站结构参见附件。

  二.网页设计项目及价款。

  甲方要求乙方设计制作的网页的类别、数量及收费标准如下:

  项目 数量(页) 价格(元) 备注

  主页

  普通页

  纯文字页

  其他语种页

  FLASH或FLASH页面

  GIF动画

  动态效果

  虚拟实境

  维护费

  其它要求的收费

  上述网页设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RMB )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制作网页所需的文字、图片、及电子文件资料。

  2.甲方应即时审验乙方为甲方制作完成的网页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网页中不得包含有关**、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4.甲方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一切由其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完工通知的7日内对整个方案进行验证,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全部设计验收合格。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网页的设计,并提交甲方审核;

  2、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经甲方认可;

  3、网页修改完成后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上传至甲方的网络服务器,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

  4、乙方须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保证网站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

  五、期限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网页的设计;

  2、制作过程中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网页进行修改,修改完成的时限参照本合同中关于网页维护的有关约定;

  3、对甲方提出的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第二章 网站服务器及网页维护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其网站服务器及网页的维护工作。服务内容包括:

  1、保障甲方网站服务器稳定/正常地工作,力保网络通信不因非第三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出现中断及拥塞;

  2、 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其网站网页进行更新和维护;

  3、 对甲方的技术维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

  七、服务费用

  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收费标准为:

  八、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维护与更新互联网站所需的全部文字、图片资料;

  2、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

  九、乙方的义务:

  1、 在甲方网站服务器或网络通信出现故障后采取及时、准确、适当的措施进行维护和补救;

  2、 在甲方提出维护/更新网页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后三天内完成网页的维护/更新;

  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与更新的网页副本,网页副本以数字形式保存到由甲方指定的电脑;

  4、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运行的连续性、可靠性,在没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网站在线率不低于99%;

  5、本合同结束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网站管理、维护/更新的文字说明、网站密码;

  6、本合同结束时,在相同合同条件下,乙方有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服务的优先权。

  第三章 其他约定

  十、特别约定

  1、 甲方对其互联网站的所有网页拥有版权;

  2、 乙方有权在版面上标注设计单位名称,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更改;

  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保密

  1、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十二、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

  2.甲方应在乙方制作好数据库,网站正常工作、审核访问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网页设计余款为 元人民币;

  3、网站主机和网页的维护费用的支付:在网站验收合格后,甲方每 个月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当期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甲方的网页设计工作,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交付网页设计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RMB );

  2、乙方因其自身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完成网页的维护/更新,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RMB ); 3、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乙方补交余款外,应按每日 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4、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需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事项提交*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合同文本、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十六、合同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延续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部分。

网站建设合同5

  编号:XXXXXXXX

  甲方:法人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乙方: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XXXX地址:XXXXXXXXX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网站设计、制作项目名称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设计和制作。

  网站设计、制作项目名称:;

  乙方负责网站的设计、制作,并参考甲方的意见和建议。网站内容由甲乙双方确定如下:

  第二条资料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供网站设计、制作时制作网页所需的文字、图片及电子文件等资料,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未得到回复的,有权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交付的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资料后日内,完成网站的设计、制作。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全部价款后的3日内,以纸介、磁盘或CD-ROM方式将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或者上传至甲方指定网络服务器上。

  如甲方变更设计要求,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时间。

  第四条验收期限及标准

  1、甲方在收到工作成果后,应在3日内完成对工作成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甲方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应满足如下标准:

  (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2)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第五条价款

  网站设计、制作的价款总计:人民币元,其中:

  1、域名注册费:100元(期限1年,域名为:);

  2、主机(服务器)费用:元;(期限1年,具体内容:虚拟主机);

  3、其它费用:

  (1)如甲方提供的资料需乙方录入,乙方按照4元/千字收取费用。

  (2)网站制作完成后,若甲方需大幅度改动整体风格等,乙方向甲方加收网站设计、制作总价款的30%.(3)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免费添加总共不超过30个(条)的产品和新闻;超过部分,乙方按照10元/个(条)收费。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的50%,即元;验收之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余款,即元。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使用网站,其中包括乙方免费赠送的产品或服务;该产品或服务不予以抵价,但如甲方不使用该产品或服务,视为自动放弃。

  2、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网站(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中的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网站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网站。

  3、甲方委派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为,如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在使用网站时,应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5、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网站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网站中包含有关**、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7、如甲方利用网站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

  8、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

  2、在履行合同时,乙方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3、如有需要,乙方可将网站建设相关事项委托第三方进行,但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4、乙方有权在网站上标注乙方的名称,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更改;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7、网站完成后,乙方应将网站的所有资料(网页、程序、数据结构、数据)及时交付给甲方。

  8、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网站进行修改,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

  9、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10、乙方在网站建成以后给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任何一方在合同的签订或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交付网站设计、制作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元(RMB);

  2、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除向乙方补交余款外,应每日按网站设计、制作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元(RMB)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需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禁令、*、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行,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助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臵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5、如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9、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XXX乙方(盖章)XX

  授权代表签字XX授权代表签字XX

  电子邮件XX电子邮件XX

  日期日期

网站建设合同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自行发布的有关信息不在乙方法律责任范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网站项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网站项目开发,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定制版面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不得无条件要求乙方修改版面的架构、颜色及增加新的网站功能和频道。

  2、网站注册域名:;空间使用标准:。

  3、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资料的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积极协助乙方开发工作。

  二、首年网站制作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与乙方相互配合,在网站开发与实施过程中,保证有甲方专人负责甲、乙双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有责任提供相关的网站开发所需的文件、资料、电子版企业商标。

  3、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预付款不退还,按建站预定标准,网站设计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期保证完成网站项目的开发,并负责网站在服务器端的实施,使网站正常运行。

  2、乙方保证按合同期限完成网站开发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任何对方资料。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与“网站建设标准(方案书)”相同的网站建设标准和服务。

  4、网站开发完成,乙方要提供网站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在网站建立和维护期一年内,乙方对网站更新修改,应将更新的源程序和源代码提供给甲方。

  5、乙方应在网站建立和维护期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提供除网站内容更新以外的技术支持。

  五、甲方权利:

  1、凡涉及甲方的网站域名和空间在乙方注册和租用的,甲方拥有该网站的域名和空间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2、甲方网站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网站内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甲方拥有网站制作程序和源代码的所有权和管理权。

  六、乙方权利:

  1、乙方为甲方制作的网站,在网站的每个页面脚下都要注上乙方的制作商标,甲方不得私自删除乙方的制作商标。

  2、在甲方没有付清乙方网站制作费期间,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网站运行和拒绝提供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

  七、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乙方双方必须保证其网站内容无违反国家法律。

  2、乙方负责合同期内网站的维护工作和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3、如甲方要增加新的网站功能和频道,甲方要按乙方《网站建设收费标准》相应的功能和频道所定的收费支付乙方费用,并且乙方需要与甲方另议《网站维护合同》。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签订即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如不按合同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网站运作和拒绝提供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直至结款后再开通和提供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因不按合同付款而停止甲方网站运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乙方一概不负责;反之,乙方如延期交付网站的,每日罚金为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

  4、网站验收完成,乙方将网站程序文件和源代码交给甲方后,甲方如私自改动源代码,造成网站出现程序错误,后果由甲方自理,乙方一概不负责。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网站建设补充合同》。《网站建设补充合同》可作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开发工期:

  1、网站开发日期:乙方自甲方网站定版风格之日开始

  2、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或甲方未能做好的准备工作,由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十、网站质量及保证:

  1、乙方将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网站开发。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所涉及的文件、数据。

  3、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首年免费维护,并保证为期一年的网站系统及程序的正常运作。

  4、开发过程中,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以便更好的完成工作。

  十一、验收:网站开发完成,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须在三日内组织签字验收确认,如超过三日被视为已验收合格;并在6日内结清余款。

  十二、网站续约:

  1、本网站空间及域名自年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甲方如需乙方对其网站进行网站内容和图片更新维护或网站升级则需另签订《网站维护合同》,其费用按乙方《网站建设收费标准》收取;甲方如不需乙方对其网站进行网站内容和图片更新维护或升级则只需交人民币:¥元/年(只含一个合同内指定域名和网站空间费),乙方应在空间及域名到期前10至15天通知甲方续费。

  2、若甲、乙双方不再签订《网站维护合同》,网站的内容和图片更新维护由甲方自理。

  十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网站总开发费用的百份之五十。款到后乙方即开始网站开发工作。甲方在网站开发完成,验收后合格后的6日内付清余款。

  2、付款说明:。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网站建设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开发内容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网站的开发建设任务。为了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开发维护内容:申请域名?

  国际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3721中文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进行域名系统配置,提供_______m的虚拟主机空间,支持_____________。

  设置设计方案上的栏目,制作flash:_______屏网页,_______内容导航首页,_______屏普通页面。

  开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用系统。

  赠送专用电子信箱_______m,可分配_______:个独立邮箱。

  赠送网站计数器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送留言板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开发建设费用

  国际域名费?¥_______元、3721中文域名费用¥_______元;虚拟主机空间租用费¥________元。网页设计费:动态flash首页一屏:¥__________元;导航首页一屏:¥_____元;普通一级网页约_________屏(按实际制作屏数计算),每屏¥________元,计?¥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开发费:¥_______元/两年;信息动态发布系统开发费?¥____________元。

  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运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网站正式开通,上网运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时间。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工作定金_____元,余款在网站建设完毕,验收后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安排专人负责根据设计方案设计的栏目进行相关材料的撰写、收集,并在签订协议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制作网页所需的素材。

  二、己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素材后应该在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预定系统的开发和网页的制作。

  三、网页内容双方共同商定。乙方负责网页的创意、设计、制作,并参考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四、乙方负责合同期内网站的域名维护和网页维护工作。

  五、网站开发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_____天内进行系统验收工作。验收方法采用用户自行验收,或第三方现场鉴定会等方法。在验收测试期间,乙方根据客户要求对软件进行调整,同时根据乙方的需要对甲方进行培训,甲方配合安排。

  六、自网站交付使用起_____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需要对原有网站图片及网站文字内容进行更改或更新,乙方有义务满足甲方要求。

  第五条:续约

  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时,为使网站得到继续运行,甲、乙双方须签订续约协议,自网站运行的第二年度起,甲方只要交纳域名维护费费用为_____元、磁盘空间租用费_____元和网页维护及相关软件维护费用_____元。即可得到乙方第二年度提供的网站维护工作。甲方如终止服务,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网站转移的相关事宜。:甲方可视自己工作的需要随时要求增加租用磁盘空间和增加网页,并交付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版权

  甲方网站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允许乙方在首页标注“______________负责技术提供”字样。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从订立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二、由于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延期付款的,每日滞纳金为协议金额的千分之_____,反之,乙方延期交付的,每日罚金为协议金额的千分之_____:。?

  四、由于不可抗拒等客观原因(如电信线路问题)致使网站在使用期到期未能继续访问或开通后出现暂时的访问故障,均不视为乙方责任和违约,乙方有责任对上述问题予以解决。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可作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网站建设合同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自行发布的有关信息不在乙方法律责任范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网站项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网站项目开发,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定制版面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不得无条件要求乙方修改版面的架构、颜色及增加新的网站功能和频道。

  2、网站注册域名:;空间使用标准:。

  3、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资料的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积极协助乙方开发工作。

  二、首年网站制作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与乙方相互配合,在网站开发与实施过程中,保证有甲方专人负责甲、乙双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有责任提供相关的网站开发所需的文件、资料、电子版企业商标。

  3、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预付款不退还,按建站预定标准,网站设计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期保证完成网站项目的开发,并负责网站在服务器端的实施,使网站正常运行。

  2、乙方保证按合同期限完成网站开发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任何对方资料。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与“网站建设标准(方案书)”相同的网站建设标准和服务。

  4、网站开发完成,乙方要提供网站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在网站建立和维护期一年内,乙方对网站更新修改,应将更新的源程序和源代码提供给甲方。

  5、乙方应在网站建立和维护期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提供除网站内容更新以外的技术支持。

  五、甲方权利:

  1、凡涉及甲方的网站域名和空间在乙方注册和租用的,甲方拥有该网站的域名和空间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2、甲方网站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网站内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甲方拥有网站制作程序和源代码的所有权和管理权。

  六、乙方权利:

  1、乙方为甲方制作的网站,在网站的每个页面脚下都要注上乙方的制作商标,甲方不得私自删除乙方的制作商标。

  2、在甲方没有付清乙方网站制作费期间,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网站运行和拒绝提供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

  七、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乙方双方必须保证其网站内容无违反国家法律。

  2、乙方负责合同期内网站的维护工作和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3、如甲方要增加新的网站功能和频道,甲方要按乙方《网站建设收费标准》相应的功能和频道所定的收费支付乙方费用,并且乙方需要与甲方另议《网站维护合同》。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签订即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如不按合同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网站运作和拒绝提供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直至结款后再开通和提供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因不按合同付款而停止甲方网站运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乙方一概不负责;反之,乙方如延期交付网站的,每日罚金为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

  4、网站验收完成,乙方将网站程序文件和源代码交给甲方后,甲方如私自改动源代码,造成网站出现程序错误,后果由甲方自理,乙方一概不负责。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网站建设补充合同》。《网站建设补充合同》可作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开发工期:

  1、网站开发日期:乙方自甲方网站定版风格之日开始

  2、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或甲方未能做好的准备工作,由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十、网站质量及保证:

  1、乙方将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网站开发。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所涉及的文件、数据。

  3、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首年免费维护,并保证为期一年的网站系统及程序的正常运作。

  4、开发过程中,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以便更好的完成工作。

  十一、验收:网站开发完成,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须在三日内组织签字验收确认,如超过三日被视为已验收合格;并在6日内结清余款。

  十二、网站续约:

  1、本网站空间及域名自年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甲方如需乙方对其网站进行网站内容和图片更新维护或网站升级则需另签订《网站维护合同》,其费用按乙方《网站建设收费标准》收取;甲方如不需乙方对其网站进行网站内容和图片更新维护或升级则只需交人民币:¥元/年(只含一个合同内指定域名和网站空间费),乙方应在空间及域名到期前10至15天通知甲方续费。

  2、若甲、乙双方不再签订《网站维护合同》,网站的内容和图片更新维护由甲方自理。

  十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网站总开发费用的百份之五十。款到后乙方即开始网站开发工作。甲方在网站开发完成,验收后合格后的6日内付清余款。

  2、付款说明:。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网站建设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______网站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

  1、项目的内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服务类型:________________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

  域名:________________

  虚拟主机:________________

  页面制作: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网站推广:________________

  网站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一年的网站维护免费)

  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开发周期

  网站交付的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验收期为___________天时间。

  4、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4、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5、甲方在付清所有款项后,拥有网站的所有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按附录一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3、在附录一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5、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在甲方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属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在甲方网站署名。

  第四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a、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b、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c、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2、验收期为5天时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行为等。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七条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疑,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附录一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合同。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站建设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自行发布的有关信息不在乙方法律责任范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网站项目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网站项目开发,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定制版面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不得无条件要求乙方修改版面的架构、颜色及增加新的网站功能和频道。

  (二)网站注册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资料的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积极协助乙方开发工作。

  二、网站制作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责任与乙方相互配合,在网站开发与实施过程中,保证有甲方专人负责甲、乙双方的协调工作。

  (二)甲方有责任提供相关的网站开发所需的文件、资料、电子版企业商标。

  (三)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预付款不退还,按建站预定标准,网站设计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四、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按期保证完成网站项目的开发,并负责网站在服务器端的实施,使网站正常运行。

  (二)乙方保证按合同期限完成网站开发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任何对方资料。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与法规要求相同的网站建设标准和服务。

  (四)网站开发完成,乙方要提供网站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在网站建立和维护期__________年内,乙方对网站更新修改,应将更新的源程序和源代码提供给甲方。

  (五)乙方应在网站建立和维护期__________年内免费为甲方提供除网站内容更新以外的技术支持。

  五、甲方权利

  (一)凡涉及甲方的网站域名和空间在乙方注册和租用的,甲方拥有该网站的域名和空间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二)甲方网站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网站内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甲方拥有网站制作程序和源代码的所有权和管理权。

  六、乙方权利

  (一)乙方为甲方制作的网站,在网站的每个页面脚下都要注上乙方的制作商标,甲方不得私自删除乙方的制作商标。

  (二)在甲方没有付清乙方网站制作费期间,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网站运行和拒绝提供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

  七、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一)甲、乙方双方必须保证其网站内容无违反国家法律。

  (二)乙方负责合同期内网站的维护工作和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三)如甲方要增加新的网站功能和频道,甲方要按乙方相应的功能和频道所定的收费支付乙方费用。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签订即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由于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如不按合同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网站运作和拒绝提供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直至结款后再开通和提供源程序和源代码给甲方;因不按合同付款而停止甲方网站运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乙方一概不负责;反之,乙方如延期交付网站的,每日罚金为合同金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

  (四)网站验收完成,乙方将网站程序文件和源代码交给甲方后,甲方如私自改动源代码,造成网站出现程序错误,后果由甲方自理,乙方一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__________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开发工期

  (一)网站开发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自甲方网站定版风格之日开始__________天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工作。

  (二)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或甲方未能做好的准备工作,由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十、网站质量及保证

  (一)乙方将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网站开发。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所涉及的文件、数据。

  (三)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首年免费维护,并保证为期__________年的网站系统及程序的正常运作。

  (四)开发过程中,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以便更好的完成工作。

  十一、验收:网站开发完成,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须在__________日内组织签字验收确认,如超过__________日被视为已验收合格;并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

  十二、网站续约

  (一)本网站空间及域名自年月日起__________年内有效。若需续约,其费用按乙方规定收取;甲方如不需乙方对其网站进行网站内容和图片更新维护或升级则只需交人民币:__________元/年(只含一个合同内指定域名和网站空间费),乙方应在空间及域名到期前__________至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续费。

  (二)网站的内容和图片更新维护由甲方自理。

  十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网站总开发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_。款到后乙方即开始网站开发工作。甲方在网站开发完成,验收后合格后的_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菁华3篇)(扩展2)

——建设网络文明倡议书 (菁华3篇)

建设网络文明倡议书1

全体初一同学: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电脑上网已经很普遍了。现在,很多班级有了自己的“贴吧”,很多同学有了自己的电子邮箱和QQ号码,同学们可以通过网络畅所欲言了。但是,不好的现象也随之而来——一些同学在贴吧上,一些无聊的东西;浏览不适合我们中学生的网站、沉迷于网络游戏等等,诸如此类。这样,不仅耽误大量的宝贵时间,而且对我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因此,在这里,我要发出倡议,提倡大家充分运用我们在信息技术课上所学知识文明用网、健康上网,比一比,哪个班的学风浓,看一看,谁的作品影响力大,在我们学校形成一个和谐、健康的校园氛围。

  一、文明用网,使用网络发言时要文明礼貌,不说脏话,内容要健康向上,远离不文明行为。看到别人的不文明行为要勇于批评指正,对不听劝告的要及时回避,不予理睬。

  二、健康用网,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查找资料、交流问题,共同关注国家大事,互荐好书,运用我们在信息技术课中所学知识,制作各种电子作品,表达我们的所思所想。要做到绿色上网,连续上网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坚决杜绝浏览影响学*和身心健康的网站。

  三、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发现不文明、不健康行为要及时公告,并做记录作为期末评比依据。期末评选出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十人、最具影响力作品十个和最佳文明班级。

  班级日常行为记录表如下:

  四、每班推选三位同学作为“网管”,监督上网情况,负责“贴吧”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不良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并做删除、扣分记录。级部推选出三人作为总监,监督各班网管的执行情况,并主持期末的总评工作。

  亲爱的同学们,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健康向上是我们快乐成长的需要,为了共建和谐、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保证全体同学学*、生活健康发展,我们呼吁全体学生,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文明用网、健康上网”做起,积极行动起来,为美化、净化校园环境,尽一份自己的责任和力量吧!

  倡议人:

  时间:

建设网络文明倡议书2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信息集中爆炸的互联网时代,大量信息在丰富我们生活、增加我们信息来源的同时,也因为一些人不文明上网,导致各种违法虚假、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不良信息泛起,谎言谣言不时出现,污染网络环境,败坏社会风气,严重侵害了广大网民的身心健康。

  网络文明,人人有责,争做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意在重点解决网络道德缺失、传播不良信息等问题,形成文明上网、传播文明信息的良好风尚。做网络文明的.志愿者,就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努力传播先进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加强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学*,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敬业精神,提高辨别能力;要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提升专业技术水*,提高工作效率;就要从我做起,自觉自律文明上网、绿色上网。

  网络是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需要我们共同维护,积极参与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活动,增强自律意识和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用理性的态度上网,用文明的语言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影响感动身边的每一个人,引导和带动其他人多做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城市有意义、有贡献的事。

  倡议人:

  时间:

建设网络文明倡议书3

  当代大学生不仅生活在现实的物质世界中,还成长在一个丰富多彩的互联网世界里。同时,大学生也是互联网的主要使用者,是网民的主体、互联网运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互联网影响和塑造着青年学生,青年学生也影响和塑造着互联网。构建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让互联网成为真实便捷的知识库、温暖可靠的朋友圈、文明理性的舆论场,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共同的愿望,也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担负起的青春责任。为增强同学们自觉抵御网上不良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养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在此,我们特向全校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上网,传播美好,弘扬新风尚。网络不能成为文明荒原,与现实社会一样,需要坚守和传递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崇尚奋斗、崇尚美德的思想观念,为励志进取点赞,为好人善举点赞,对假恶丑现象坚决说不,让我们的网络空间风清气正、充满阳光。

  二、理性上网,明辨是非,释放正能量。网络中,可以宣泄对现实的不满,也可以对某件事情提出质疑,这是网络的真实性,但这一切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作保障,文明的语言为基础,这样不仅体现自我涵养,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第一步。网络上的思想探讨本是常态,但面对当前一些片面极端的思潮、别有用心的言论,我们要拿出青年的正义感和担当精神,理直气壮地倡导正确思想、驳斥错误言论,不让网络成为消减国家发展信心、消解民族凝聚力、妨碍社会*安稳定、影响青年健康成长的负面舆论场。

  三、依法上网,严格自律,提高媒介素养。网络不能成为法外之地,人人在网上知法守法,网络秩序才有规范,网络才能健康发展。我们要自觉对网上行为负责,讲诚信、守底线、不信谣、不传谣,远离网络欺诈、网络暴力,用从自身做起的点滴努力,为法治网络、法治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网络空间文明的建设,青年大学生不做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而要做勇于担当的生力军。这是因为,时代的进步中,有青年的责任;祖国的梦想中,有青年的梦想。网络空间文明,看我青年力量!亲爱的同学们,网络在我们面前展现了一幅崭新的生活画面,美好的网络生活需要我们用自己的美德和文明共同创造。让我们树立起正确使用网络、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

  倡议人:

  时间: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菁华3篇)(扩展3)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范文五份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方式:地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地址: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网站建设项目,包括网页设计、网站程序代码的编写以及合同期内的网站维护服务等,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国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事项

  1、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网站建设项目。

  2、委托费用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委托期限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三、验收标准

  ①网站验收内容:栏目无错误,无程序和链接错误。

  ②网站验收后甲方需增加新的栏目及功能,视为二次开发,二次开发费用协商解决。

  ③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签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网站验收通知函》____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成果或将网站上线开通访问。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开发设计和维护(网站类型应甲方要求参照制作)。因本合同产生的全部交付内容和开发成果(包括全部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在网站建设开始之前提供所有资料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特别注意:英文稿件区分大小写)。

  3、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仅供本合同服务使用,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5、甲方在使用乙方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6、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7、甲方需协助乙方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或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制作。完成后的网站,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合作,乙方有义务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在网站制作完成后,对甲方陆续提出的小细节修改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

  3、乙方为甲方举办二人或两次的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

  5、乙方保证其用于制作网站的技术、工具不会侵犯到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技术原因导致甲方网站出现有严重的漏洞和错误或其他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的,乙方须在____日内消除障碍,保证甲方网站正常运行,且甲方无须针对乙方消除障碍以使得甲方网站正常运行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6、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于本项目中标注本项目由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五、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1、合同变更任何一方需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2、合同中止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违约,可以单方面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合同解除

  ①甲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②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据实赔偿。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为保证本合同的正常执行进度和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提交乙方所需的网络服务的全部资料。

  2、本合同涉及的内容由双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付款,则每延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滞纳金;经协调后拒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委托乙方的所有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乙方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若延迟交付_____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不可抗力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七、附则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高于其他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2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业网站及网站推广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域名申请注册服务:

  1、甲方委托乙方申请国际顶级域名____个,价格____元/___年域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申请中文域名______个,价格_____元/___年,域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域名费用合计: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络主机空间租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经济型网站______元/年,<100m主机空间,5个e-mail信箱,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在线订购>标准型网站______元/年,<150m主机空间,5个e-mail信箱,支持asp语言,access数据库,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精美型网站______元/年,<___m主机空间,___个e-mail信箱,支持_________,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在线订购>

  第三条 :网页制作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网站所需页面。甲方须提供样本或文本文件,不能提供时,须乙方代拍产品照片时,乙方收取成本费。企业网站首页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简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繁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英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日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网页制作费用合计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域名注册费,主机租用费和网站首页设计费共______元。网页制作完成并上传至互联网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将余款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汇票或银行电汇。

  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或不付费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租用的服务器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战争,台风,地震,海啸,国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停止运行,乙方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延长租用服务。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网站空间租用费用的90%甲方网站信息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甲方必需保证提供数据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损害其他企业利益,对甲方网站上的`内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免责条款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用户的访问速度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有可能发生,是正常现象,甲乙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七条 :售后服务

  网站完成后一年内,乙方为甲方免费添加网页___张,产品___个。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为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未接到甲方终止本合同的有关正式文件,视为双方续约,续约期限为______年。

  第九条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为准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邮件:

  电话: 网站:

  联系人: 联系人: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筹建internet网站,设计制作网页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内容和要求

  1、网站有_________种语言版本:_________;2、网站页数范围:_________;3、网站建设方案: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金额

  1、域名_________个,_________元/年。

  2、主机空间_________mweb空间,_________mlog空间,_________memail空间,_________m数据库空间,_________个email,_________m带宽,_________元/年。

  3、网页_________页,模版生成/数据库管理,_________元。

  4、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5、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6、计数器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7、其它_________。

  8、费用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第四条开发周期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资料交给乙方,将定金汇至乙方帐户。

  2、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网站的建设。

  3、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对网站进行验收。

  4、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余款汇至乙方帐户。

  第五条资料提供

  1、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4、甲方应保证其委托制作的网站的合法性,对于涉及盗版、违法、政治、**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第六条协助义务

  1、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2、甲方应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甲方:

  地址:

  email: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件:

  网站:

  联系人: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业网站及网站推广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域名申请注册服务:

  1、甲方委托乙方申请国际顶级域名____个,价格____元/___年域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申请中文域名______个,价格_____元/___年,域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域名费用合计: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络主机空间租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经济型网站______元/年,<100m主机空间,5个e-mail信箱,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在线订购>标准型网站______元/年,<150m主机空间,5个e-mail信箱,支持asp语言,access数据库,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精美型网站______元/年,<___m主机空间,___个e-mail信箱,支持_________,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在线订购>

  第三条:网页制作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网站所需页面。甲方须提供样本或文本文件,不能提供时,须乙方代拍产品照片时,乙方收取成本费。企业网站首页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简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繁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英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日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网页制作费用合计______元。超出问题按____元/页计费。

  第四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域名注册费,主机租用费和网站首页设计费共______元。网页制作完成并上传至互联网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将余款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汇票或银行电汇。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或不付费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租用的服务器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战争,台风,地震,海啸,国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停止运行,乙方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延长租用服务。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网站空间租用费用的90%甲方网站信息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甲方必需保证提供数据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损害其他企业利益,对甲方网站上的内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免责条款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用户的访问速度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有可能发生,是正常现象,甲乙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七条:售后服务

  网站完成后一年内,乙方为甲方免费添加网页___张,产品___个。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为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未接到甲方终止本合同的有关正式文件,视为双方续约,续约期限为______年。

  第九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为准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方式:地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地址: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网站建设项目,包括网页设计、网站程序代码的编写以及合同期内的网站维护服务等,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国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事项

  1、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网站建设项目。

  2、委托费用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委托期限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三、验收标准

  ①网站验收内容:栏目无错误,无程序和链接错误。

  ②网站验收后甲方需增加新的栏目及功能,视为二次开发,二次开发费用协商解决。

  ③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签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网站验收通知函》____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成果或将网站上线开通访问。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开发设计和维护(网站类型应甲方要求参照制作)。因本合同产生的全部交付内容和开发成果(包括全部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在网站建设开始之前提供所有资料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特别注意:英文稿件区分大小写)。

  3、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仅供本合同服务使用,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5、甲方在使用乙方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6、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7、甲方需协助乙方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或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制作。完成后的网站,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合作,乙方有义务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在网站制作完成后,对甲方陆续提出的小细节修改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

  3、乙方为甲方举办二人或两次的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

  5、乙方保证其用于制作网站的技术、工具不会侵犯到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技术原因导致甲方网站出现有严重的漏洞和错误或其他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的,乙方须在____日内消除障碍,保证甲方网站正常运行,且甲方无须针对乙方消除障碍以使得甲方网站正常运行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6、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于本项目中标注本项目由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五、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1、合同变更任何一方需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2、合同中止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违约,可以单方面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合同解除

  ①甲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②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据实赔偿。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为保证本合同的正常执行进度和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提交乙方所需的网络服务的全部资料。

  2、本合同涉及的内容由双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付款,则每延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滞纳金;经协调后拒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委托乙方的所有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乙方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若延迟交付_____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不可抗力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七、附则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高于其他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菁华3篇)(扩展4)

——委托建设合同 (菁华9篇)

委托建设合同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 投 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环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当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章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监理人有权及时向委托人获取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如:工程量洽商变更、材料采购及工程拨付款等重要信息、资料,委托人应当给予支持。

  (12)所有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应当通过监理人的审核和签认。

  (13)工程竣工时,如委托人未按规定支付监理报酬的90%,监理人可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当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应当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 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当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应当将影响监理的重要信息、资料等及时通知并提供给监理人。

  第三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承担费用为监理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不低于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三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四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三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八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四十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当向监理人按合同专用条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银行利息)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三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五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当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到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监理人的协调工作和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当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当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四条 保修期间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此报酬应当参照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费收费标准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办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滞纳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双方同意用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六条 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五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设委员会二○○五年八月修订

委托建设合同2

  委托人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盲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委托建设合同3

  委托人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盲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委托建设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互联网建设项目,包括网页设计、网站程序代码的编写以及合同期内的网站维护服务等,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开发设计和维护(网站类型应甲方要求参照制作)。因本合同产生的全部交付内容和开发成果(包括全部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在网站建设开始之前提供所有资料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特别注意:英文稿件区分大小写)。

  3、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仅供本合同服务使用,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5、甲方在使用乙方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6、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7、甲方需协助乙方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或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制作。完成后的网站,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合作,乙方有义务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在网站制作完成后,对甲方陆续提出的小细节修改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

  3、乙方为甲方举办二人或两次的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

  5、乙方保证其用于制作网站的技术、工具不会侵犯到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技术原因导致甲方网站出现有严重的漏洞和错误或其他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的,乙方须在______日内消除障碍,保证甲方网站正常运行,且甲方无须针对乙方消除障碍以使得甲方网站正常运行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6、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于本项目中标注“本项目由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二、完工验收及售后

  1、完工时间: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与网站开发相关的文字、图片材料及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的款项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网站制作开发。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提供准确的文字图片材料或确认风格造成的时间延误,乙方的完成时间可相应往后顺延。

  2、网站验收内容:栏目无错误,无程序和链接错误。网站验收后甲方需增加新的栏目及功能,视为二次开发,二次开发费用协商解决。

  3、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签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网站验收通知函》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成果或将网站上线开通访问。

  4、售后服务支持:网站免费售后服务支持期限为_______年,服务内容:日常技术支持、技术咨询、保障网站正常运行使用、网站杀毒木马清除、BUG排除、安全保障等;售后服务支持的方式:电子邮件、电话、远程服务。

  三、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以及服务期限

  1、本次服务费用为:域名由甲方提供,网站建设_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本合同签订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网站验收后试运行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2、服务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后期续费另签合同。

  3、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一)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需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二)合同中止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违约,可以单方面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三)合同解除

  1、甲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2、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据实赔偿。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为保证本合同的正常执行进度和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提交乙方所需的网络服务的全部资料。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涉及的内容由双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付款,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______%的滞纳金;经协调后拒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委托乙方的所有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乙方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_%。若延迟交付______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5、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七、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高于其他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____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6

  委托人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盲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委托建设合同7

  委托人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盲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委托建设合同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互联网建设项目,包括网页设计、网站程序代码的编写以及合同期内的网站维护服务等,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开发设计和维护(网站类型应甲方要求参照制作)。因本合同产生的全部交付内容和开发成果(包括全部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在网站建设开始之前提供所有资料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特别注意:英文稿件区分大小写)。

  3、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仅供本合同服务使用,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5、甲方在使用乙方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6、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7、甲方需协助乙方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或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制作。完成后的网站,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合作,乙方有义务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在网站制作完成后,对甲方陆续提出的小细节修改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

  3、乙方为甲方举办二人或两次的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

  5、乙方保证其用于制作网站的技术、工具不会侵犯到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技术原因导致甲方网站出现有严重的漏洞和错误或其他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的,乙方须在______日内消除障碍,保证甲方网站正常运行,且甲方无须针对乙方消除障碍以使得甲方网站正常运行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6、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于本项目中标注“本项目由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二、完工验收及售后

  1、完工时间: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与网站开发相关的文字、图片材料及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的款项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网站制作开发。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提供准确的文字图片材料或确认风格造成的时间延误,乙方的完成时间可相应往后顺延。

  2、网站验收内容:栏目无错误,无程序和链接错误。网站验收后甲方需增加新的栏目及功能,视为二次开发,二次开发费用协商解决。

  3、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签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网站验收通知函》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成果或将网站上线开通访问。

  4、售后服务支持:网站免费售后服务支持期限为_______年,服务内容:日常技术支持、技术咨询、保障网站正常运行使用、网站杀毒木马清除、BUG排除、安全保障等;售后服务支持的方式:电子邮件、电话、远程服务。

  三、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以及服务期限

  1、本次服务费用为:域名由甲方提供,网站建设_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本合同签订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网站验收后试运行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2、服务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后期续费另签合同。

  3、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一)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需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二)合同中止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违约,可以单方面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三)合同解除

  1、甲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2、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据实赔偿。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为保证本合同的正常执行进度和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提交乙方所需的网络服务的全部资料。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涉及的内容由双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付款,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______%的滞纳金;经协调后拒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委托乙方的所有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乙方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_%。若延迟交付______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5、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七、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高于其他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9

  委托人与项目管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_)11号文《浦东新区*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理费用为万元,管理费费率(大写:人民币。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x6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菁华3篇)(扩展5)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菁华6篇)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甲方的ee网站建设维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网页设计

  一、设计内容

  具体网站结构参见附件。

  二、网页设计项目及价款

  甲方要求乙方设计制作的网页的类别、数量及收费标准如下:项目数量(页):_________;价格(元):_________;主页:_________;普通页:_________;纯文字页:_________;其他语种页:_________;fa或fa页面:_________;gf动画:_________;动态效果:_________;虚拟实境:_________;维护费:_________;其它要求的收费:_________;上述网页设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b):_________。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制作网页所需的文字、图片、及电子文件资料。

  2.甲方应即时审验乙方为甲方制作完成的网页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网页中不得包含有关**、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4.甲方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一切由其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完工通知的____日内对整个方案进行验证,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全部设计验收合格。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网页的设计,并提交甲方审核;

  2.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经甲方认可;

  3.网页修改完成后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上传至甲方的网络服务器,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

  4.乙方须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保证网站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

  五、期限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网页的设计;

  2.制作过程中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网页进行修改,修改完成的时限参照本合同中关于网页维护的有关约定;

  3.对甲方提出的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第二章网站服务器及网页维护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其网站服务器及网页的维护工作。服务内容包括:

  1.保障甲方网站服务器稳定正常地工作,力保网络通信不因非

  第三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出现中断及拥塞;

  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其网站网页进行更新和维护;

  3.对甲方的技术维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

  七、服务费用

  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收费标准为:

  八、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维护与更新互联网站所需的全部文字、图片资料;

  2.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

  九、乙方的义务

  1.在甲方网站服务器或网络通信出现故障后采取及时、准确、适当的措施进行维护和补救;

  2.在甲方提出维护更新网页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后三天内完成网页的维护更新;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与更新的网页副本,网页副本以数字形式保存到由甲方指定的电脑;

  4.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运行的连续性、可靠性,在没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网站在线率不低于99%;

  5.本合同结束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网站管理、维护更新的文字说明、网站密码;

  6.本合同结束时,在相同合同条件下,乙方有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服务的优先权。

  第三章其他约定

  十、特别约定

  1.甲方对其互联网站的所有网页拥有版权;

  2.乙方有权在版面上标注设计单位名称,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更改;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保密

  1.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

  第三方。

  十二、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应在乙方制作好数据库,网站正常工作、审核访问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网页设计余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3.网站主机和网页的维护费用的支付:在网站验收合格后,甲方每个月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当期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甲方的网页设计工作,则每延迟____日,应向甲方交付网页设计总价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b);

  2.乙方因其自身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完成网页的维护更新,则每延迟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b);

  3.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乙方补交余款外,应按每日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4.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需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事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合同文本、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十六、合同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延续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及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现就乙方为甲方建立网站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网站建设

  (一) 域名注册:

  1.甲方:

  向乙方提供域名注册所需的各种合法证明、文件资料,填写域名申请委托书及申请表,国内域名则需提供注册商标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

  ① 负责为甲方注册以 为后缀的国际域名一个;

  ② 在接到甲方提供的全部所需材料后,进行域名注册;

  ③ 负责为甲方的注册域名做好租用及域名维护工作。

  (二) 空间的租用:

  1.甲方:获得所要求空间的租用

  2.乙方:

  ① 提供服务器空间用作甲方网站的发布;

  ② 负责网站建设的相应技术支持,确保甲方站点使用空间和空间的正常运行。

  (三) 主页的制作:

  1.甲方:

  负责向乙方提供与制作有关的一切企业文字和图片资料并提出制作要求,且应作出如下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内容正确无误;不涉及*;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及版权;不触犯国家法律,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2.乙方:

  ① 网页制作完成后应交甲方确认;

  ② 网站注册的域名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二、网站维护

  (一)甲方:

  在合同范围内,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维护要求。

  (二)乙方:

  ① 负责站点的正常运行。

  ② 在合同范围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修改网站内容,并做好替换、发布工作。超出合同范围的其他服务,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合同期满的后继服务另签订《网站后续服务合同》(见附件2)。

  三、 完成时间

  (一)域名申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和所有必需材料后,乙方对甲方域名申请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域名注册。

  (二)服务器空间准备: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服务器空间的准备。

  (三)网页制作完成时间: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网页的制作。

  (四)验收期限:甲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成网站建设验收并确认。

  四、验收标准

  (一)注册以cnnic或intnic颁布的证书为准。

  (二)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自己主页。

  (三)主页的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无明显错误。

  (四)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形式签收。

  五、付款方式

  (一)本网站总建设费用为______元/年(详见附件1)。本合同期满后该网站的后继费用双方另行签订《网站后继服务合同》(详见附件2)。

  (二)域名注册和服务器空间租用费计________元(详见附件1)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三)网页制作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该项费用的____%,计 _______元做为预付款。网站建设完成验收后,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若未按时支付,则乙方有权保持对该网站所有的支配权。

  六、合同期效

  (一)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需另行签订延期协议。

  (二)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三)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七、 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网站建设的定金。

  八、 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享有网站的全部使用权。

  (二)双方合作期间,网站构架、网页版式设计等内容(甲方提供文本资料及图形、音像资料未经乙方加工部分除外)之版权、设计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复制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三)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第三方指控与站点页面有关的知识侵权的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并保证甲方权利不受损失。

  九、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如发生争议或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附件约定,该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持两份,自签订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3

  甲方

  乙方:深圳红树林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网站建设服务以及相关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之“网站建设需求确认表”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的网站建设及其他互联网网络服务,并保证有关服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常提供,使乙方为甲方建设的网站能够正常的运行,并可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访问和浏览。

  2)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建成网站的管理后台,使该网站的信息能够正常的进行更新维护。

  二、工作条件和双方责任:

  1) 乙方为甲方的网站提供甲方网络运行环境和服务器空间支持。

  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甲方网站的建设工作,为甲方网站提供完整的互联网软件,以满足网站的各项规定功能的实现,并负责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工作。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操作培训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

  4) 乙方将及时对其开发的互联网软件的故障和错误做出响应,并进行维护或修改,以恢复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

  5) 甲方应认可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完全了解并认同乙方所提供的软硬件的功能。

  6)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按规定的形式为乙方维护网站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7) 乙方应保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

  8) 甲方不得在乙方提供的*台上发布**、黄色和国家法律禁止的一切内容,或进行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关闭甲方网站。

  9) 甲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前缴纳规定的费用以便服务的正常延续,如甲方没有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相关的网站和停止相关服务。

  三、网站建设周期及验收: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款和完整资料(电子文稿)及网站首页确定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的建设。

  2. 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1)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2)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 网站功能符合“网站建设需求确认表”的要求,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3. 验收在网站建设完成后一周内进行,验收期为3天时间。

  四、报酬及支付方式:

  1、上述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支付 预付款给乙方,网站建设完成验收后,付清全款。乙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并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开始实施上述各项服务。

  2、乙方在完成网站建设并收到全款后向甲方提供发票。

  五、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规定: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对方损失。

  2、如甲方未在规定日期内向乙方缴纳合同规定的费用,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相关网站的发布以及所有相关的服务,甲方所受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国际出口的主干链路及国际出口电信提供商一方出现故障,造成的甲方有关网站不能正常发布,乙方不为此承担责任,但有义务协助甲方尽快解决该问题。

  4、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的相应网站的开通延迟及技术服务中断,经乙方核定,乙方将双倍补偿甲方延误或中断的服务时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乙方无法及时排除故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负责任。

  5、如果甲方在合同未到期前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六、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补充内容(如手写,需加盖公章):

  七、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北京市。本合同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合同期满后由双方商议后续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纪要、附洽商等书面文件来完善,上述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合同附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终止日期为主体合同的终止日期。

  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所涉及的价格及服务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5.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将根据有关部门政策、法规的变动情况,修改、调整本合同之内内容或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一方不负责经济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强制执行力。

  甲方: 乙方:深圳红树林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甲方的ee网站建设维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网页设计

  一、设计内容

  具体网站结构参见附件。

  二、网页设计项目及价款

  甲方要求乙方设计制作的网页的类别、数量及收费标准如下:项目数量(页):_________;价格(元):_________;主页:_________;普通页:_________;纯文字页:_________;其他语种页:_________;fa或fa页面:_________;gf动画:_________;动态效果:_________;虚拟实境:_________;维护费:_________;其它要求的收费:_________;上述网页设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b):_________。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制作网页所需的文字、图片、及电子文件资料。

  2、甲方应即时审验乙方为甲方制作完成的网页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网页中不得包含有关**、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4、甲方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一切由其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完工通知的____日内对整个方案进行验证,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全部设计验收合格。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网页的设计,并提交甲方审核;

  2、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经甲方认可;

  3、网页修改完成后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上传至甲方的网络服务器,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

  4、乙方须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保证网站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

  五、期限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网页的设计;

  2、制作过程中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网页进行修改,修改完成的时限参照本合同中关于网页维护的有关约定;

  3、对甲方提出的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第二章 网站服务器及网页维护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其网站服务器及网页的维护工作。服务内容包括:

  1、保障甲方网站服务器稳定正常地工作,力保网络通信不因非

  第三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出现中断及拥塞;

  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其网站网页进行更新和维护;

  3、对甲方的技术维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

  七、服务费用

  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收费标准为:

  八、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维护与更新互联网站所需的全部文字、图片资料;

  2、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

  九、乙方的义务

  1、在甲方网站服务器或网络通信出现故障后采取及时、准确、适当的措施进行维护和补救;

  2、在甲方提出维护更新网页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后三天内完成网页的维护更新;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与更新的网页副本,网页副本以数字形式保存到由甲方指定的电脑;

  4、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运行的连续性、可靠性,在没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网站在线率不低于99%;

  5、本合同结束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网站管理、维护更新的文字说明、网站密码;

  6、本合同结束时,在相同合同条件下,乙方有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服务的优先权。

  第三章 其他约定

  十、特别约定

  1、甲方对其互联网站的所有网页拥有版权;

  2、乙方有权在版面上标注设计单位名称,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更改;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保密

  1、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

  第三方。

  十二、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应在乙方制作好数据库,网站正常工作、审核访问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网页设计余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3、网站主机和网页的维护费用的支付:在网站验收合格后,甲方每个月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当期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甲方的网页设计工作,则每延迟____日,应向甲方交付网页设计总价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b);

  2、乙方因其自身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完成网页的维护更新,则每延迟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b);

  3、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乙方补交余款外,应按每日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4、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需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事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合同文本、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十六、合同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延续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在协议时间内设计制作网站,交货验收后全额付设计制作费用。金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验收后负责维护甲方网站3个月7x24一般性故障24小时内响应。超过3个月按每次100元维护费收取如需更新及改版等另行协商收费。

  域名及租用网站空间等费用支出由乙方负责。

  超过协议交货时间甲方有权拒付设计制作费用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设计网站在交货后该网站所有知识产权同时转让给甲方。

  经双方协议成交依照此合约条件书,不得异议。

  买方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签名:____________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6

  委托方(甲方):云南曲靖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祖贤 职务:董事长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建行大厦20楼

  受托方(乙方):易通通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路曲辰种业二楼

  鉴于:

  甲方是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项目的实施单位,科技园是曲靖市*为引进最先进农业技术促进曲靖市农业经济发展而实施建设的现代化和国际化项目,为了通过互联网宣传科技园,提高科技园的知名度,有效的推动科技园的建设及招商工作,甲方拟就此专门建设一个网站,作为科技园项目及甲方公司在互联网上的宣传*台。 乙方是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专门为相关企业全面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有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人才团队完成甲方所需的工作任务。

  甲方愿意将自己所需的网站建设维护委托乙方完成,乙方愿意组织最优秀的专业团队完成甲方的工作。基于上述合意,经双方*等自愿协商一致后,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

  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 委托工作内容

  1、网站设计制作:网站的内容双方另行签订《网站建设服务定单》确定,该定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负责网站的维修管理,并按甲方的要求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确保网站运行正常。

  3、其他服务内容:网站建设所需的硬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为甲方购置一台型号为 的高性能架式服务器,为该网站专用;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托管服务。

  第二条 完成委托工作的时间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安排专人在甲方处收集网站设计建设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在完成模块版面设计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修改办法,乙方按要求进行逐项修改后由甲方签字认可,如出现在修改确认的后期制作过程中甲方对设计版面再提出新的版面修改变动超过50%的情况需重新支付制作费,费用另议。

  3、后台程序由乙方根据网站功能提供专业建议并制作后,由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甲方签字确认。

  4、在资料收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网站设计工作、域名申请等网站建设工作、并将该网站投入使用。

  5、在网站制作完成验收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相关备案工作。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网站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含电信IDC机房1年托管服务,超过一年后可由甲方自行交费或者甲方付费委托乙方代交费。

  第四条 费用

  甲方总的支付乙方费用为 元,大写( ),该费用包括乙方设计制作网站的费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三年内的维护服务费用、乙方代甲方建立网站所发生的设备设施的硬件投入费用及网站投入使用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为包干费用,除电信IDC主机托管1年以后的费用外,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其余50%验收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及服务器日常维护,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 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添加的网站信息,可由乙方代添加,每年由乙方代添加的信息不超过1000条,如甲方因发展需要,信息发布量超过后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要求;

  4. 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5. 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空间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6.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及提供给乙方代添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对网站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完善,及其它一些专业性的建议;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乙方的使用仅限于网站制作中,若因乙方的原因对甲方产生损害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功能要求,为甲方制作网站并完全达到甲方的要求;

  4. 乙方为甲方网站预留功能性扩展接口,方便将来网站增加网站功能;

  5. 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一年托管服务;

  6. 网站备案、域名申请和管理等服务;

  7.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第六条 验收确认

  1. 在网站建设完成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指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期为乙方指定验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4. 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网站,以进行验收;

  5. 验收时,以甲方签字确认的'《网站建设服务定单》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

  第七条、后期服务

  1.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技术维护服务,保证网站程序正常运行;

  2.甲方在将来如需增加功能、更换版式、结构等费用根据工作量大小双方另行商议;

  3.乙方保证甲方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开通率为99%;

  4.乙方为甲方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提高谷歌、百度等搜索排名度;

  5.甲乙方双方密切合作,共同解决开发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若乙方所提供的后期服务达不到上述约定标准,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未支付费用不再支付。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该网站所涉及到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知识产权、域名使用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甲方的权利;该网站建设形成的一切硬件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对互联网的有关规定,若因乙方的违法行为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可提前协商乙方继续提供服务一事,并可签订新的服务合同;若不能签订新的服务合同或提前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将该网站的所有手续、文件资料及设施设备全部移交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若甲方安排人员对网站进行管理,乙方应对甲方安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能通过互联网对网站进行有效管理;

  5、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要协商不成时,向曲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曲靖市麒麟区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菁华3篇)(扩展6)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菁华3篇)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1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2

  委托人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盲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年月

  第一部分前言

  委托人(下称甲方):

  监理人(下称乙方):

  1、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5)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6)总投资:

  (7)设计单位:

  (8)施工单位:

  2.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三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3.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监理工作的内容:

  5、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二部分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经双方确定合同总价款:RMB: [ ]元,大写人民币: [ ]。经审计最终审计合同费用如超出合同价格,则乙方承诺按此合同价格执行;如最终审计费用低于合同价格,则按审计价格执行。

  2甲方按电汇或支票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均通过下列乙方指定的银行及账号。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若遇结算银行及账号变化,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乙方账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帐号:

  4甲方应按下列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1工程完工款

  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60%,计RMB:,大写人民币:

  4.2初验款

  甲方应于工程初验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第①、②项单据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计RMB:[ ],大写人民币:[ ]。

  ①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初验合格证书一份;

  ②由乙方盖章并载明付款金额的付款通知一份。

  4.3终验款:

  甲方应于工程终验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第①、②、③和④项单据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计RMB:[ ],大写人民币:[ ]。

  ①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的终验合格证书一份;

  ②由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该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一份。本工程结算审计审减额应在本次付款金额中扣除。

  ③本工程结算审计审减率超过1%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具体由建设单位从工程款中代扣代转。

  ④由乙方盖章并载明付款金额的付款通知一份。

  5合同各方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各方分别承担。

  6发票的提供:乙方在第一次向甲方提示付款的同时,将合同总额100%的商业发票提供给甲方(或每次向甲方提示付款的同时,提供相应合同额的商业发票)。如因乙方提供发票延迟而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甲方有权拒付款且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加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五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六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因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十九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四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一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不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六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八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九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争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石家庄仲裁机构仲裁。

  合同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以中文制定,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法人授权委托书

  3、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表

  4、合同工程量、价格汇总表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 (菁华3篇)(扩展7)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范文十份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1

  委托方(甲方):云南曲靖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祖贤 职务:董事长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建行大厦20楼

  受托方(乙方):易通通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路曲辰种业二楼

  鉴于:

  甲方是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项目的实施单位,科技园是曲靖市**为引进最先进农业技术促进曲靖市农业经济发展而实施建设的现代化和国际化项目,为了通过互联网宣传科技园,提高科技园的知名度,有效的推动科技园的建设及招商工作,甲方拟就此专门建设一个网站,作为科技园项目及甲方公司在互联网上的宣传*台。 乙方是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专门为相关企业全面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有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人才团队完成甲方所需的工作任务。

  甲方愿意将自己所需的网站建设维护委托乙方完成,乙方愿意组织最优秀的专业团队完成甲方的工作。基于上述合意,经双方*等自愿协商一致后,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

  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 委托工作内容

  1、网站设计制作:网站的内容双方另行签订《网站建设服务定单》确定,该定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负责网站的维修管理,并按甲方的要求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确保网站运行正常。

  3、其他服务内容:网站建设所需的硬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为甲方购置一台型号为 的高性能架式服务器,为该网站专用;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托管服务。

  第二条 完成委托工作的时间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安排专人在甲方处收集网站设计建设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在完成模块版面设计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修改办法,乙方按要求进行逐项修改后由甲方签字认可,如出现在修改确认的后期制作过程中甲方对设计版面再提出新的版面修改变动超过50%的情况需重新支付制作费,费用另议。

  3、后台程序由乙方根据网站功能提供专业建议并制作后,由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甲方签字确认。

  4、在资料收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网站设计工作、域名申请等网站建设工作、并将该网站投入使用。

  5、在网站制作完成验收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相关备案工作。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网站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含电信IDC机房1年托管服务,超过一年后可由甲方自行交费或者甲方付费委托乙方代交费。

  第四条 费用

  甲方总的支付乙方费用为 元,大写( ),该费用包括乙方设计制作网站的费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三年内的维护服务费用、乙方代甲方建立网站所发生的设备设施的硬件投入费用及网站投入使用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为包干费用,除电信IDC主机托管1年以后的费用外,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其余50%验收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及服务器日常维护,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 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添加的网站信息,可由乙方代添加,每年由乙方代添加的信息不超过1000条,如甲方因发展需要,信息发布量超过后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要求;

  4. 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5. 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空间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6.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及提供给乙方代添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对网站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完善,及其它一些专业性的建议;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乙方的使用仅限于网站制作中,若因乙方的原因对甲方产生损害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功能要求,为甲方制作网站并完全达到甲方的要求;

  4. 乙方为甲方网站预留功能性扩展接口,方便将来网站增加网站功能;

  5. 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一年托管服务;

  6. 网站备案、域名申请和管理等服务;

  7.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第六条 验收确认

  1. 在网站建设完成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指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期为乙方指定验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4. 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网站,以进行验收;

  5. 验收时,以甲方签字确认的《网站建设服务定单》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

  第七条、后期服务

  1.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技术维护服务,保证网站程序正常运行;

  2.甲方在将来如需增加功能、更换版式、结构等费用根据工作量大小双方另行商议;

  3.乙方保证甲方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开通率为99%;

  4.乙方为甲方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提高谷歌、百度等搜索排名度;

  5.甲乙方双方密切合作,共同解决开发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若乙方所提供的后期服务达不到上述约定标准,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未支付费用不再支付。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该网站所涉及到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知识产权、域名使用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甲方的权利;该网站建设形成的一切硬件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对互联网的有关规定,若因乙方的违法行为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可提前协商乙方继续提供服务一事,并可签订新的服务合同;若不能签订新的服务合同或提前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将该网站的所有手续、文件资料及设施设备全部移交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若甲方安排人员对网站进行管理,乙方应对甲方安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能通过互联网对网站进行有效管理;

  5、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要协商不成时,向曲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曲靖市麒麟区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2

  甲方

  乙方:深圳红树林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网站建设服务以及相关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之“网站建设需求确认表”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的网站建设及其他互联网网络服务,并保证有关服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常提供,使乙方为甲方建设的网站能够正常的运行,并可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访问和浏览。

  2)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建成网站的管理后台,使该网站的信息能够正常的进行更新维护。

  二、工作条件和双方责任:

  1) 乙方为甲方的网站提供甲方网络运行环境和服务器空间支持。

  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甲方网站的建设工作,为甲方网站提供完整的互联网软件,以满足网站的各项规定功能的实现,并负责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工作。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操作培训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

  4) 乙方将及时对其开发的互联网软件的故障和错误做出响应,并进行维护或修改,以恢复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

  5) 甲方应认可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完全了解并认同乙方所提供的软硬件的功能。

  6)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按规定的形式为乙方维护网站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7) 乙方应保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

  8) 甲方不得在乙方提供的*台上发布**、黄色和国家法律禁止的一切内容,或进行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关闭甲方网站。

  9) 甲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前缴纳规定的费用以便服务的正常延续,如甲方没有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相关的网站和停止相关服务。

  三、网站建设周期及验收: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款和完整资料(电子文稿)及网站首页确定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的建设。

  2. 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1)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2)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 网站功能符合“网站建设需求确认表”的要求,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3. 验收在网站建设完成后一周内进行,验收期为3天时间。

  四、报酬及支付方式:

  1、上述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支付 预付款给乙方,网站建设完成验收后,付清全款。乙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并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开始实施上述各项服务。

  2、乙方在完成网站建设并收到全款后向甲方提供发票。

  五、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规定: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对方损失。

  2、如甲方未在规定日期内向乙方缴纳合同规定的费用,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相关网站的发布以及所有相关的服务,甲方所受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国际出口的主干链路及国际出口电信提供商一方出现故障,造成的甲方有关网站不能正常发布,乙方不为此承担责任,但有义务协助甲方尽快解决该问题。

  4、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的相应网站的开通延迟及技术服务中断,经乙方核定,乙方将双倍补偿甲方延误或中断的服务时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乙方无法及时排除故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负责任。

  5、如果甲方在合同未到期前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六、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补充内容(如手写,需加盖公章):

  七、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北京市。本合同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合同期满后由双方商议后续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纪要、附洽商等书面文件来完善,上述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合同附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终止日期为主体合同的终止日期。

  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所涉及的价格及服务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5.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将根据有关部门政策、法规的变动情况,修改、调整本合同之内内容或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一方不负责经济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强制执行力。

  甲方: 乙方:深圳红树林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3

  委托方(甲方):云南曲靖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祖贤 职务:董事长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建行大厦20楼

  受托方(乙方):易通通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路曲辰种业二楼

  鉴于:

  甲方是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项目的实施单位,科技园是曲靖市**为引进最先进农业技术促进曲靖市农业经济发展而实施建设的现代化和国际化项目,为了通过互联网宣传科技园,提高科技园的知名度,有效的推动科技园的建设及招商工作,甲方拟就此专门建设一个网站,作为科技园项目及甲方公司在互联网上的宣传*台。 乙方是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专门为相关企业全面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有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人才团队完成甲方所需的工作任务。

  甲方愿意将自己所需的网站建设维护委托乙方完成,乙方愿意组织最优秀的专业团队完成甲方的工作。基于上述合意,经双方*等自愿协商一致后,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

  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 委托工作内容

  1、网站设计制作:网站的内容双方另行签订《网站建设服务定单》确定,该定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负责网站的维修管理,并按甲方的要求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确保网站运行正常。

  3、其他服务内容:网站建设所需的硬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为甲方购置一台型号为 的高性能架式服务器,为该网站专用;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托管服务。

  第二条 完成委托工作的时间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安排专人在甲方处收集网站设计建设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在完成模块版面设计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修改办法,乙方按要求进行逐项修改后由甲方签字认可,如出现在修改确认的后期制作过程中甲方对设计版面再提出新的版面修改变动超过50%的情况需重新支付制作费,费用另议。

  3、后台程序由乙方根据网站功能提供专业建议并制作后,由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甲方签字确认。

  4、在资料收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网站设计工作、域名申请等网站建设工作、并将该网站投入使用。

  5、在网站制作完成验收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相关备案工作。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网站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含电信IDC机房1年托管服务,超过一年后可由甲方自行交费或者甲方付费委托乙方代交费。

  第四条 费用

  甲方总的支付乙方费用为 元,大写( ),该费用包括乙方设计制作网站的费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三年内的维护服务费用、乙方代甲方建立网站所发生的设备设施的硬件投入费用及网站投入使用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为包干费用,除电信IDC主机托管1年以后的费用外,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其余50%验收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及服务器日常维护,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 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添加的网站信息,可由乙方代添加,每年由乙方代添加的信息不超过1000条,如甲方因发展需要,信息发布量超过后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要求;

  4. 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5. 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空间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6.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及提供给乙方代添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对网站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完善,及其它一些专业性的建议;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乙方的使用仅限于网站制作中,若因乙方的原因对甲方产生损害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功能要求,为甲方制作网站并完全达到甲方的要求;

  4. 乙方为甲方网站预留功能性扩展接口,方便将来网站增加网站功能;

  5. 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一年托管服务;

  6. 网站备案、域名申请和管理等服务;

  7.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第六条 验收确认

  1. 在网站建设完成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指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期为乙方指定验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4. 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网站,以进行验收;

  5. 验收时,以甲方签字确认的'《网站建设服务定单》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

  第七条、后期服务

  1.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技术维护服务,保证网站程序正常运行;

  2.甲方在将来如需增加功能、更换版式、结构等费用根据工作量大小双方另行商议;

  3.乙方保证甲方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开通率为99%;

  4.乙方为甲方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提高谷歌、百度等搜索排名度;

  5.甲乙方双方密切合作,共同解决开发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若乙方所提供的后期服务达不到上述约定标准,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未支付费用不再支付。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该网站所涉及到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知识产权、域名使用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甲方的权利;该网站建设形成的一切硬件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对互联网的有关规定,若因乙方的违法行为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可提前协商乙方继续提供服务一事,并可签订新的服务合同;若不能签订新的服务合同或提前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将该网站的所有手续、文件资料及设施设备全部移交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若甲方安排人员对网站进行管理,乙方应对甲方安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能通过互联网对网站进行有效管理;

  5、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要协商不成时,向曲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曲靖市麒麟区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网站策划,网站制作服务。

  2、网站的信息发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若网站的信息发布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的内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服务,即关闭此网站乙方发布的信息。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根据双方达成共识的网站建设方案,负责乙方的网站策划,网站制作。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上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可看性及合法性。

  3、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甲方开始制作乙方的网站并保证在双方议定期限内完工。

  4、甲方有为乙方网站进行一次维护的义务和权利。

  5、网站完工验收后如乙方未能按期付清所有款项予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所有服务,并按司法程序向乙方追讨赔偿。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与甲方就网站建设方案达成共识并不得随意要求甲方更改方案。

  2、乙方根据方案在双方议定的期限内把网站制作的详细资料递交给甲方。

  3、乙方有权利了解和要求甲方通报网站建设和网页制作的详细情况。

  4、网站的网页制作完成后,将请乙方审阅确认,在确认之前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并基于建站方案进行调整和少量的修改。确认后,上传至虚拟主机。网站制作完成。乙方不得随意要求甲方修改网站网页。

  5、在网站工程验收程序中(_________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调整和修改,不得以不恰当理由要求甲方作过多的更改。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对于无理的要求和过Ji的言论伤害到人格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四、网站制作要求,收费标准,验收程序

  1、企业介绍级网站要求:

  (a)网站有_________种语言版本:_________;

  (b)网站页数范围:_________;

  (c)网站建设方案:_________。

  2、企业介绍级网站收费标准:见本网站中网站设计报价。

  3、付款方式:

  (a)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网站建设总金额的1/3作为网站建设预付款。

  (b)乙方应在网站验收合格之后,二天之内,一次性付清网站建设的所有款项。

  4、客户预付:客户预付制作费用的50%以上,同时提交网站所需资料。预付金额比例:

  (a)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上预付50%制作费;

  (b)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_________元以上预付60%制作费;

  (c)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_________元以上预付70%制作费;

  (d)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包括_________元),一次性付清制作费。

  5、乙方网站制作实际费用为:_________。

  6、验收程序:

  (a)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为网站网页制作期,制作时间根据网站的复杂和简单程度来看,一般为10―25天,验收期限为_________天。

  (b)网站网页策划及制作完成后,应在两天内交与乙方确认并作最后的调整和修改。

  (c)网站制作完成并经甲,乙两方最后的调整和修改后,上传至虚拟主机。

  (d)成功上传至虚拟主机之后,网站建设全部完成。

  五、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天灾,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违约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因乙方资料不齐全,不详尽而造成的甲方不能按时完成制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提供非法图文或乙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上传非法图文或甲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付款而造成违约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每逾_________天按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六、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过程中遇争议问题可协商解决。

  八、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5

  委托方(甲方):云南曲靖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祖贤 职务:董事长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建行大厦20楼

  受托方(乙方):易通通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路曲辰种业二楼

  鉴于:

  甲方是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项目的实施单位,科技园是曲靖市**为引进最先进农业技术促进曲靖市农业经济发展而实施建设的现代化和国际化项目,为了通过互联网宣传科技园,提高科技园的知名度,有效的推动科技园的建设及招商工作,甲方拟就此专门建设一个网站,作为科技园项目及甲方公司在互联网上的宣传*台。 乙方是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专门为相关企业全面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有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人才团队完成甲方所需的工作任务。

  甲方愿意将自己所需的网站建设维护委托乙方完成,乙方愿意组织最优秀的专业团队完成甲方的工作。基于上述合意,经双方*等自愿协商一致后,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

  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 委托工作内容

  1、网站设计制作:网站的内容双方另行签订《网站建设服务定单》确定,该定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负责网站的维修管理,并按甲方的要求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确保网站运行正常。

  3、其他服务内容:网站建设所需的硬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为甲方购置一台型号为 的高性能架式服务器,为该网站专用;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托管服务。

  第二条 完成委托工作的时间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安排专人在甲方处收集网站设计建设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在完成模块版面设计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修改办法,乙方按要求进行逐项修改后由甲方签字认可,如出现在修改确认的后期制作过程中甲方对设计版面再提出新的版面修改变动超过50%的情况需重新支付制作费,费用另议。

  3、后台程序由乙方根据网站功能提供专业建议并制作后,由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甲方签字确认。

  4、在资料收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网站设计工作、域名申请等网站建设工作、并将该网站投入使用。

  5、在网站制作完成验收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相关备案工作。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网站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含电信IDC机房1年托管服务,超过一年后可由甲方自行交费或者甲方付费委托乙方代交费。

  第四条 费用

  甲方总的支付乙方费用为 元,大写( ),该费用包括乙方设计制作网站的费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三年内的维护服务费用、乙方代甲方建立网站所发生的设备设施的硬件投入费用及网站投入使用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为包干费用,除电信IDC主机托管1年以后的费用外,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其余50%验收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及服务器日常维护,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 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添加的网站信息,可由乙方代添加,每年由乙方代添加的信息不超过1000条,如甲方因发展需要,信息发布量超过后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要求;

  4. 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5. 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空间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6.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及提供给乙方代添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对网站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完善,及其它一些专业性的建议;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乙方的使用仅限于网站制作中,若因乙方的原因对甲方产生损害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功能要求,为甲方制作网站并完全达到甲方的要求;

  4. 乙方为甲方网站预留功能性扩展接口,方便将来网站增加网站功能;

  5. 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一年托管服务;

  6. 网站备案、域名申请和管理等服务;

  7.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第六条 验收确认

  1. 在网站建设完成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指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期为乙方指定验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4. 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网站,以进行验收;

  5. 验收时,以甲方签字确认的《网站建设服务定单》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

  第七条、后期服务

  1.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技术维护服务,保证网站程序正常运行;

  2.甲方在将来如需增加功能、更换版式、结构等费用根据工作量大小双方另行商议;

  3.乙方保证甲方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开通率为99%;

  4.乙方为甲方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提高谷歌、百度等搜索排名度;

  5.甲乙方双方密切合作,共同解决开发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若乙方所提供的后期服务达不到上述约定标准,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未支付费用不再支付。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该网站所涉及到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知识产权、域名使用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甲方的权利;该网站建设形成的一切硬件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对互联网的有关规定,若因乙方的违法行为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可提前协商乙方继续提供服务一事,并可签订新的服务合同;若不能签订新的服务合同或提前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将该网站的所有手续、文件资料及设施设备全部移交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若甲方安排人员对网站进行管理,乙方应对甲方安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能通过互联网对网站进行有效管理;

  5、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要协商不成时,向曲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曲靖市麒麟区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6

  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

  1.1.2 甲方全权拥有该网的归属权及该网站所发布内容的知识产权。

  1.1.3 甲方应按照正常的操作规程操作网站,如因违规操作(包括但不只限于密码泄露、非正常删除文件、数据等),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1.4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备案幕布拍照,并配合乙方进行网站ICP备案。

  1.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开发工作。

  1.2.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免费为甲方举办和该网站运行有关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涉及到与该网站无关的一些服务和技术开发双方须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1.2.3 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系统*台的稳定及安全,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甲方相关数据不丢失,不泄露。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在运行过程中如因程序本身编码缺陷,应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升级,如因其他问题引起网站故障,应及时响应并处理。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

  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1.2.4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网站,乙方有权在网站的页脚注上乙方的制作商标,甲方不得私自删除乙方的制作商标。

  第二条 开发项目及服务内容

  2.1 域名与服务器空间

  2.1.1域名:是否需要

  2.1.2服务器空间

  是否需要( ) 类型: 大小: (MB) 注册时间:

  2.2 网站设计制作

  网站的整体策划创意及美术风格设计、页面的设计制作。提供简体中文版,主页创意、模版设计,基本功能模块。

  2.3 网站维护和技术支持

  2.3.1 网站技术支持(包括网站前台页面和后台程序的技术维护);

  2.3.2 网站数据备份(每月对网站进行数据双备份(服务器备份、人工数据备份));

  2.3.3 软件产品支持(正常的系统漏洞检测、升级)。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 元整。

  3.2 付款方式: ;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定金,计人民币: 元整;方在验收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元;

  第四条 完成及验收时间

  4.1 完成时间:乙方收到材料、图片及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先行支付的款项后 个工 作日内制作完成。

  4.2 验收期限:甲方在乙方制作完成后两天内完成项目的验收,并确认。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5.1 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

  5.2 包含本合同第二条中双方所确认的功能。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一周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5.3 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工作成果进行大幅修改,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此修改是指:1、非程序本身缺陷;2、整体框架修改,3、增加功能模块等,4、FLASH动画制作。)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2 甲方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有责任及时将网站功能恢复。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双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经办人:

  电话:

  日期:20xx年 月 日

  以下无内容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电话: 日期:20xx年 月 日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7

  委托方(甲方):云南曲靖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祖贤 职务:董事长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建行大厦20楼

  受托方(乙方):易通通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路曲辰种业二楼

  鉴于:

  甲方是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项目的实施单位,科技园是曲靖市**为引进最先进农业技术促进曲靖市农业经济发展而实施建设的现代化和国际化项目,为了通过互联网宣传科技园,提高科技园的知名度,有效的推动科技园的建设及招商工作,甲方拟就此专门建设一个网站,作为科技园项目及甲方公司在互联网上的宣传*台。 乙方是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专门为相关企业全面提供互联网宣传技术服务,有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人才团队完成甲方所需的工作任务。

  甲方愿意将自己所需的网站建设维护委托乙方完成,乙方愿意组织最优秀的专业团队完成甲方的工作。基于上述合意,经双方*等自愿协商一致后,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

  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 委托工作内容

  1、网站设计制作:网站的内容双方另行签订《网站建设服务定单》确定,该定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负责网站的维修管理,并按甲方的要求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确保网站运行正常。

  3、其他服务内容:网站建设所需的硬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为甲方购置一台型号为 的.高性能架式服务器,为该网站专用;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托管服务。

  第二条 完成委托工作的时间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安排专人在甲方处收集网站设计建设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在完成模块版面设计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修改办法,乙方按要求进行逐项修改后由甲方签字认可,如出现在修改确认的后期制作过程中甲方对设计版面再提出新的版面修改变动超过50%的情况需重新支付制作费,费用另议。

  3、后台程序由乙方根据网站功能提供专业建议并制作后,由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甲方签字确认。

  4、在资料收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网站设计工作、域名申请等网站建设工作、并将该网站投入使用。

  5、在网站制作完成验收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相关备案工作。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网站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含电信IDC机房1年托管服务,超过一年后可由甲方自行交费或者甲方付费委托乙方代交费。

  第四条 费用

  甲方总的支付乙方费用为 元,大写( ),该费用包括乙方设计制作网站的费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三年内的维护服务费用、乙方代甲方建立网站所发生的设备设施的硬件投入费用及网站投入使用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为包干费用,除电信IDC主机托管1年以后的费用外,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其余50%验收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及服务器日常维护,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 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添加的网站信息,可由乙方代添加,每年由乙方代添加的信息不超过1000条,如甲方因发展需要,信息发布量超过后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要求;

  4. 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5. 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空间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6.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及提供给乙方代添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对网站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完善,及其它一些专业性的建议;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乙方的使用仅限于网站制作中,若因乙方的原因对甲方产生损害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功能要求,为甲方制作网站并完全达到甲方的要求;

  4. 乙方为甲方网站预留功能性扩展接口,方便将来网站增加网站功能;

  5. 乙方为甲方提供100M电信IDC机房一年托管服务;

  6. 网站备案、域名申请和管理等服务;

  7.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第六条 验收确认

  1. 在网站建设完成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指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期为乙方指定验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4. 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网站,以进行验收;

  5. 验收时,以甲方签字确认的《网站建设服务定单》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

  第七条、后期服务

  1.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技术维护服务,保证网站程序正常运行;

  2.甲方在将来如需增加功能、更换版式、结构等费用根据工作量大小双方另行商议;

  3.乙方保证甲方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开通率为99%;

  4.乙方为甲方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提高谷歌、百度等搜索排名度;

  5.甲乙方双方密切合作,共同解决开发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若乙方所提供的后期服务达不到上述约定标准,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未支付费用不再支付。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该网站所涉及到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知识产权、域名使用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甲方的权利;该网站建设形成的一切硬件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对互联网的有关规定,若因乙方的违法行为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可提前协商乙方继续提供服务一事,并可签订新的服务合同;若不能签订新的服务合同或提前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将该网站的所有手续、文件资料及设施设备全部移交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若甲方安排人员对网站进行管理,乙方应对甲方安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能通过互联网对网站进行有效管理;

  5、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要协商不成时,向曲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曲靖市麒麟区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8

  签约地:甲方住所地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网站*台建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甲方自行提供网站域名、服务器和虚拟主机空间,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域名提供技术支持,即域名解析和绑定;

  2)设计、制作网站网页及编制程序并负责把网站全部内容上传至甲方指定的服务器空间。

  3)提供网站正常维护期内免费维护服务。

  2、由于域名的到期未续费或欠费原因造成域名被抢注、甲方服务器运行不稳定或虚拟主机空间不足等引起的网站不能正常运作的后果,乙方有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建设内容如下:

  1、学生档案管理:

  学生信息的录入和修改包括:姓名、姓别、年级、所学科目(学案数学、学案英语、学案作文与阅读、学案物理、学案化学、学案硬笔书法、学案一对一、学案作业辅导、学案文综、学案理综、其他)、所在学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QQ在线资料缴费考勤管理:缴费考勤录入、考勤扣费学*表现管理:表现管理,表现添加和修改教师建言管理:建言管理,建言添加和修改积分管理:积分录入、扣分录入,积分合计

  二、网站建设期限

  1、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系统的全部开发建设工作。

  2、因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网站开发建设时间相应顺延。

  三、网站建设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网站开发建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壹千元整(小写:________元整)。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向乙方提供网站规划、栏目资料,其他详细的资料配合项目进度及时补充。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能违反国家法规。

  2、甲方有权在网站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有权了解项目开发进度,并向乙方咨询项目建设进行中出现的问题。

  4、在网站开发过程中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5、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各方面开发工作。

  2、网站开发建设中乙方应依照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和补充意见进行修改。

  3、网站开发建设中,如因甲方原因(提供资料不全、网站修改意见反馈不及时等)导致网站开发周期延长,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将相应延长网站开发周期。

  6、乙方在网站制作、维护过程中应遵守法律,自行承担相应违法责任。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下列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明示、默示或可能的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1、甲乙双方在缔结、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个人情况及技术机密等;

  2、乙方及其雇员须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以确保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披露、不展示、不使用甲方网站系统建设的一切信息和操作内容或其他保密信息;

  3、本合同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受本合同效力的影响。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乙方履行本合同,则应免除乙方对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的履行的责任,但是,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且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的,则乙方应继续履行原被迫中断履行合同的条款。

  2、乙方在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后10天内应当提交不可抗力官方证明。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不成,应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9

  甲方

  乙方:深圳红树林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网站建设服务以及相关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之“网站建设需求确认表”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的网站建设及其他互联网网络服务,并保证有关服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常提供,使乙方为甲方建设的网站能够正常的运行,并可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访问和浏览。

  2)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建成网站的管理后台,使该网站的信息能够正常的进行更新维护。

  二、工作条件和双方责任:

  1) 乙方为甲方的网站提供甲方网络运行环境和服务器空间支持。

  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甲方网站的建设工作,为甲方网站提供完整的互联网软件,以满足网站的各项规定功能的实现,并负责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工作。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操作培训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

  4) 乙方将及时对其开发的互联网软件的故障和错误做出响应,并进行维护或修改,以恢复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

  5) 甲方应认可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完全了解并认同乙方所提供的软硬件的功能。

  6)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按规定的形式为乙方维护网站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7) 乙方应保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

  8) 甲方不得在乙方提供的*台上发布**、黄色和国家法律禁止的'一切内容,或进行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关闭甲方网站。

  9) 甲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前缴纳规定的费用以便服务的正常延续,如甲方没有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相关的网站和停止相关服务。

  三、网站建设周期及验收: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款和完整资料(电子文稿)及网站首页确定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的建设。

  2. 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1)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2)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 网站功能符合“网站建设需求确认表”的要求,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3. 验收在网站建设完成后一周内进行,验收期为3天时间。

  四、报酬及支付方式:

  1、上述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支付 预付款给乙方,网站建设完成验收后,付清全款。乙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并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开始实施上述各项服务。

  2、乙方在完成网站建设并收到全款后向甲方提供发票。

  五、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规定: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对方损失。

  2、如甲方未在规定日期内向乙方缴纳合同规定的费用,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相关网站的发布以及所有相关的服务,甲方所受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国际出口的主干链路及国际出口电信提供商一方出现故障,造成的甲方有关网站不能正常发布,乙方不为此承担责任,但有义务协助甲方尽快解决该问题。

  4、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的相应网站的开通延迟及技术服务中断,经乙方核定,乙方将双倍补偿甲方延误或中断的服务时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乙方无法及时排除故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负责任。

  5、如果甲方在合同未到期前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六、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补充内容(如手写,需加盖公章):

  七、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北京市。本合同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合同期满后由双方商议后续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纪要、附洽商等书面文件来完善,上述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合同附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终止日期为主体合同的终止日期。

  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所涉及的价格及服务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5.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将根据有关部门政策、法规的变动情况,修改、调整本合同之内内容或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一方不负责经济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强制执行力。

  甲方: 乙方:深圳红树林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10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开发设计企业网站,帮助甲方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 费用与价格

  1-1网站设计费用经双方协商为 ¥ 元 ,此费用包括空间,顶级域名_____个;下一年度如果需要继续维护,费用为 元/年(含上述空间、域名)。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2 为了更好的开发站点,甲方应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

  2-1-3 依合同约定时间使用主页;

  2-1-4 按时支付费用;

  2-1-5 所有制作内容及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要求按时完成网站的开发制作。

  2-2-2 可以在主页中注明该网站由乙方制作,并设置链接;

  2-2-3 有权依合同收取费用。

  三. 网页制作完成及发布时间

  3-1 乙方收到材料后按甲方要求 日内完成网页制作,验收后付清余款 日内传至网上发布(或转交源码)。

  四. 费用金额及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时需交纳定金为 50 %计¥ 元,域名申请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时间。

  五 验收标准和售后服务

  5-1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自己的主页。

  5-2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错误。

  5-3 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为防止长期验而不收,验收期限为 3 日。

  5-5 验收合格网上发布后,乙方可免费提供一年维护,从验收日开始计算。维护项目仅限于网站程序错误和网站已有内容中客户自身无法改动的内容,不涉及网站版面布局、色彩、栏目、flash动画等内容的修改,以及产品信息、新闻内容等需要客户自己更新的内容。此时由乙方保留域名和空间管理帐号,但域名及空间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如果网站有较大改动则视为网站改版,须收取一定的制作费用。

  5-6 如甲方需要自己维护,则乙方将域名和空间帐号交于甲方,乙方只提供技术支持,不再免费进行内容维护,上一条内容也相应废止。

  六. 争议解决

  6-1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七. 附则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网址: E-mail: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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